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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书笔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读《史记》_长篇读书笔记3000字。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读《史记》_长篇读书笔记3000字》,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读《史记》_长篇读书笔记3000字

遥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韩有劲卒魏有武卒齐有锐士,然秦兵所至无一不败,秦之甲士无敌于天下,秦横扫六国如同探囊取物,然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壮哉大秦!惜哉大秦!秦之兴不可谓不速,秦之亡不可谓不快!也正因为如此,历代的文人墨客都对秦的兴衰原因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而研究秦兴衰的原因成为了后代帝王的必修课,现在就让我们来讨论集权在秦兴衰过程中的作用。就我看来秦之集权主要体现在中央行政体系,郡县制以及秦推行的思想上,接下来我将一一论述。

首先秦朝创立了以皇帝制为核心以三公九卿制为辅的中央行政体系,这个体系就是集权在中央的体现,在这个体系中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丞相是最高行政长官,辅助皇帝去处理政务并且管理百官有一定的实权。太尉主管军事但没有军权,军队的调动凭的是皇帝的符节,太尉更多的扮演者参谋的角色。御史大夫执掌奏章,下达皇帝政令,负责负责监察百官。这个体系简明效率且责任明确,皇帝可以完全通过三公去控制地方与百官以及军队,如果皇帝比较强悍如秦始皇,那么他不仅可以镇压臣子由于势力较大而导致的犯上还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力量去击败他的敌人,这一点从始皇铲除嫪毐集团行动的果断有效和命蒙恬北伐匈奴大胜就可以看出。但是由于它讲究对皇帝的绝对服从,也就是对强权的彻底臣服也粗暴的割裂了三公与皇帝的道德联系,使得三公完全成为了皇帝发号施令的工具,试想君待臣为工具,又如何能指望臣子忠心侍君呢?也许这就是秦的百官,外有事君之礼,内有背君之心,而在皇帝昏庸的情况下,这一点尤其的明显,好比秦二世胡亥不理政事放任赵高专权,而赵高只用了区区的指鹿为马的简单手段就消灭了异己,整个帝国竟被一个宦官夺去了最高权利,为何?我认为是因为这些朝臣并不在意皇帝是谁,也不需要为谁卖命,他们需要的仅仅是自身的荣华富贵和权力,而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在秦末各路起义军风起云涌之时,秦的地方官面对起义军大多数投降而不是抵抗,而这也正是导致秦加速灭亡的重要原因。

其次,秦朝采取的郡县制,就是集权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的体现。在秦初,始皇曾问群臣天下该如何治理,丞相王绾认为燕齐荆三地地远不可控,需要派皇子镇守才可太平。但是廷尉李斯不认同,他说,周武王所封子弟甚多,却相功如仇雠,致使天下大乱,故郡县制更好。最终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说,今日商议燕、齐、荆三地体制甚为激烈,虽意见不一,但众爱卿保我大秦之忠心可表,朕甚为欣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所议极是。从此郡县制完全确立了其在全国唯一的地位。在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有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大秦的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并且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大秦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但是我们同时也可以看到由于采取了郡县制,地方的长官的主观能动性不能得到很好地发挥,地方的发展事实上受到了很多的来自中央的限制,而这一点在军事上的体现尤为明显,这就导致在秦末天下大乱之时,在正规军没有到位的时候居然没有一个郡县有能力发兵勤王,而地方实力不足其实也正也是导致起义军在最初的时期发展较为顺利从而天下云集响应的一个原因(而另一个原因我认为可能是由于是秦的多数正规军一部分在北方防御匈奴,而另一部分在赵佗的带领下坐看成败企图自立,而这一点在《史记》中有亦记载:嚣死,佗即移檄告横浦、阳山、湟溪关曰:盗兵且至,急绝道聚兵自守!因稍以法诛秦所置长吏,以其党为假守。秦已破灭,佗即击并桂林、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在这里我并不是说分封制比郡县制好,而是认为秦的历史状况和后来的汉晋明不同,不能因为后来的采取分封郡县并行的汉出现了七国之乱、晋出现了八王之乱、明出现了靖难之役就武断的说秦不实行分封制是完全正确的,郡县制比分封制更优越更先进,秦的灭亡和采取郡县制没有一点关系。可事实上我却认为秦统一天下前,各国在春秋与战国奋战了五百年,各国的贵族势力根深蒂固远非后来的朝代可以比拟,其情况和后来的汉、晋、明是完全不一样的,以汉为例,由于楚汉之争不过四年,项羽一族在江东的势力算不上特别强大而且原六国的贵族实力受秦统一六国和楚汉战争的影响受到了巨大的打击,而刘邦分封的几个异姓王也因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迅速遭到剿灭,所以没有在地方形成势力,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汉王朝完全不必分封以抗衡旧贵族,直接实行郡县制应该比郡县与分封并行更好。让我们再看看秦王朝的情况,原六国的旧贵族势力虽然减弱了,但是有道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些旧贵族在暗地里仍旧蠢蠢欲动,而在当时的这种情况下,也许丞相王绾的建议也许更有见地,在广大的中原地区实行郡县制由君王直接掌控,在边远的地区派遣皇族分别镇守使其掌握一定的军权,但是不扩大分封的范围并且不允许这些地区增加兵力,这样也许即可以保持中央政府的威信又可以使镇边的藩王在秦末农民起义军发展的初期就能给起义者较大的打击将其扼杀在萌芽,就算未能战胜起义军,藩王的战败也会使中央更加的重视此次起义,从而在更早的时期就去镇压起义军,而不是误以为只是普通贼寇作乱而白白浪费了时间。

第三,秦朝的集权不仅仅体现在政治制度更体现在思想上。首先,秦对人民采取的是彻底的愚民政策,这就表现在秦朝的法令刻板到严苛不允许人民甚至官吏有什么超越法令的认识,只是要求官吏和人民遵守,从而希望从根本上泯灭人民的反抗意识。于是在秦统一后,始皇更是不遗余力的推行李斯的建议,整肃法令,以吏为师,焚尽民间的诗书(纯技术类的除外),在整个社会中只允许人民去学习朝廷的法令。其实我们要认识到这种思想的来源就是一种变化了的法家思想,它并不是在秦统一六国后才出现的,它与前代商鞅的法治思想没有根本的区别。想当年秦国四周强敌环伺,魏国更是对其虎视眈眈,孝公启用商鞅执政,商鞅废井田,开阡陌,奖耕战,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律,施连坐之法,一连串的变革终使秦国力变强与周边各国的战争连战连捷并获得了周天子赏赐的祭肉,但是商君法令实在过于严苛,太子犯法,商鞅取其师公子虔与公孙贾问重罪,而后有以公子虔违约为名对其处以劓刑,结果在惠文王登位后,商鞅被问罪,逃至客店,店主说问其身份要其证件,鞅不敢答,店主说依商君令弄不清楚身份者不得收留住店否则要处以连带之罪,如此商鞅只好走出客店,仰天长叹,我这是作法自毙呀!可以这样说商鞅的苛政不仅使自己惨遭车裂,而后的君主变本加厉的执行商鞅的苛政,更使得天下苦秦久矣!这最终成为了秦灭亡的重要原因。其次,在对待知识分子方面,由于儒生议论朝政引起专制的始皇不满加上方术士对于始皇的欺骗,使得始皇坑杀了四百有余的儒生与方士(具体坑杀的是什么人存在争议,但应该是有一定知识水平的人),为什么始皇会如此愤怒?因为始皇认为他的思想居天下之中,任何反对他思想的人都罪该万死,此举可以震慑天下那些敢于反抗的人!然而这一举措不仅没有稳定秦朝的统治,更是将社会上的有文化有知识的人才推向了反动,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仅难以进入新政权,反而有杀生之祸,这也使得在起义军起义后,各方有才能的人争相投奔,从另一方面上加速了秦的灭亡。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坑灰未冷山东乱,原来刘项不读书,这就是说秦的统治完全采取了错误的统治方针,那些阴谋作乱的往往不是读书人,一个王朝如果想长久必须笼络士人的心,因为只有这样在有人作乱的时候他们才不会跳出来去帮助那些所谓的乱臣贼子,而没有知识分子支撑的起义军也注定难以长久(参考太平天国运动),秦朝的所作所为显然是逆历史的周期律而动,如此做法必然早亡。

综上所述,我认为集权体制可以充分发挥优秀帝王的个人主观意志以铁腕手段强化皇帝的权力、统一国家的思想意识、打击国家内部的异己分子和旧的贵族实力,极大地增强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对大秦迅速的崛起与政治统治稳定有巨大的贡献,但是当集权体制不断的加强后,就会产生过犹不及的后果,首先过度的集权不利于帝国的官员发挥自己的能力,这就导致地方实力较弱难以有效打击反抗势力更难以对中央进行支援,其次,在君王不够贤明的情况下,由于皇帝不理政事就容易滋生权臣从而反过来打击了体制本身,第三,过度集权体制下思想禁锢以及愚民政策不仅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反抗,并且不利于笼络天下读书人的心,不能起到巩固统治的作用。第四,一味的崇尚强权与服从只会让臣子们噤若寒蝉,这样的臣子又怎能成为帝国的忠臣,最后,严刑酷法可以适度使用,可能起到很好的效果,但是在局势稳定后必须实行宽严相济的政策方能维护统治,否则就会像商君一样作法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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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读书笔记_长篇读书笔记3000字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是一首田园诗,大海就是大海,不是拜伦式的,不是麦尔维尔式的,好比荷马的手笔:行文又沉着又动人,犹如荷马的诗。真正的艺术家既不象征化,也不寓言化海明威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但是任何一部真正的艺术品都能散发出象征和寓言的意味,这一部短小但并不渺小的杰作也是如此。美国艺术史家贝瑞孙是这么评价《老人与海》的。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的灵魂,当你阅读一本书时,自己也就在不知不觉当中,陷入了《老人与海》中所构想的世界。因为书所有的灵魂不同,自然那个所构想的世界也不一样。而我所指的灵魂,就是每本书,其自身要表达的思想,或者愿望。

看《老人与海》这本节的时候,我会经常性的感觉到老人仿佛是海中一条久经沙场的大鱼,也许这样的形容不准确,或者说老人就是海,可却是历尽沧桑的海。老人的眼睛如文中所提一样,时间在变老,可那双眼睛却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

老人与小孩都时常用谎言去修饰那穷迫的生活,小孩对老人的尊重甚至充满了崇拜,他对老人的信心有增无减,并不断地激励他、照顾他。我有时在想,老人就像一条大鱼,虽然身疲力尽,可是绝不向大海和渔人屈服。老人的身体、力量在逐渐缩小,可老人那长年积累的经验和技巧促使他存有信心,能捕捉到大鱼的信心。

老人始终做着与别人不同的事,他做的是别人敢想而不敢做的事,虽然有许多人不理解他,可他照样做。老人在海中经历了太多的事,当他捕到一条大青花鱼的时候,也兴奋的嚷了起来,经过两个多月来,他没有捕到一条鱼的事实,他开始自言自语,在海上交谈是一件不好的事情,这仿佛成了所有出海的渔人之间的一种品德,可老人却由于孤单也许有其他的外在因素,促成老人嚷出了自己心中的话,老人渴望遇见走失的鱼群,因为大鱼肯定会在其中,老人在八十五天的时候用大青花鱼做为诱饵,太阳在他的脑后,海岸远离了他,在他的视眼里有的只有一片一望无际的海与那青青的山。

《老人与海》却是一本能让人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什么才是坚强的书,一本实实在在的好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不断地受到挫折、失败还有许多负面的情绪,许多人因此而消极、失去对生活的热爱。而《老人与海》却刻画出一个与大海搏斗,在艰难的环境下,奋力生活的老渔夫。大家应该记得,在书中提到过,老人的渔船上那破旧的帆布,就像是一面失败的旗帜,仿佛在宣告着老人永远都捕不到鱼的倒霉运气。但是,他没有放弃,仍然出海捕鱼。而在现实中,某些人却不能坚持,面对挫折就选择了放弃,选择了逃避。和那已经生活窘迫的老渔夫相比,那些逃避的人真的是不知道什么才是挫折。我们可能会因为考试的失利,而对自己失去信心。或者因为别人的批评,而自暴自弃。在那时候,想想这个坚强的老渔夫,他是如何面对生活的。自己的心,自然就会释然许多。

他的手已经沾满老茧,皮肤也已经被刺眼的阳光晒出斑点,那艘破烂的渔船也不能抵御什么风暴,自己那破旧的小屋也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但是,他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他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最后一次捕鱼,他抓到了一条大鱼,可是,在回港的路上,他碰到了鲨鱼攻击,他毅然拿起鱼叉扞卫自己辛苦得来的劳动果实。虽然,最后那条大鱼被鲨鱼吃光了,只剩下白色的骨架。但是,老渔夫那种不言败的精神,虽然最后失败了,但是他勇敢去付出的那种行为,却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无论是与书中那个老渔夫相比,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与那些艰难生活的人相比,我们的生活已经是很好的了,我们更应该热爱生活,并且学会坚强的面对一切的挫折。我们的路还有很长,在今后我们会遇到比曾经更加多的,更加严重的挫折与失败,但我相信,只要想到那个老渔夫,他的坚强和对生活的热爱。我们也会学着坚强,自己面对困难!

有关《荆棘鸟》的长篇读书笔记3000字


有关《荆棘鸟》的长篇读书笔记3000字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那么一中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起世上所有的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下来。然后,在荆棘树的穿刺着身体的同时,它放声歌唱。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得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

这是澳大利亚名著《荆棘鸟》作者的题记,一次次阅读这段悲壮的文字,感悟着这凄美传说中的含义。

《荆棘鸟》是澳大利亚女作家考琳麦卡洛的处女作,被誉为澳大利亚版的《飘》,是她的成名作,也是她最成功的一部小说。全书以梅吉和拉尔夫的爱情为主线,展开了一幅生动的新西兰澳大利亚的1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叶的画卷。这部小说情节曲折生动,结构严密精巧,文笔清新婉丽,尤为引人入胜的是小说人物刻画鲜活饱满: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夫尔,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故事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跨越二战时期,作者的构思精巧绝伦。

这是一部经典的爱情悲剧,男女主角的相遇就注定了悲剧,然而明知是痛苦还是要与命运抗争,明知要付出惨痛的代价还是要追求美好的爱情,人性的张力浸入了每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描写中。文中的主人公梅吉自从爱上了神父拉尔夫,就象那鸟儿,将荆棘深深刺入了自己的胸膛。她明白这个道理,却依然无怨无悔,用尽她一生的痛苦,唱完这首凄婉的爱情之歌。

年富力强的神父一心向往罗马教廷的权力,但他却爱上了牧主克利里的女儿、美艳绝伦的少女梅吉,为了他追求的上帝,他抛弃了世俗的爱情,内心处于权力与爱情的深刻的矛盾之中,从而引发出一连串感人至深的故事。以两位主人公为中心,展开了克利里家族十余名成员各自的人生悲欢离合。

克利里家从新西兰来到澳大利亚的德罗海达大牧场定居和经营,这是他们一家最大的转机,也为许多悲喜剧,更多的是为悲剧埋下了种子。

克利里家很富有,克利里家也不缺乏社会地位,拉尔夫能成为红衣主教,位高权重非常人所能想象。然而金钱和地位并不重要,重要的还是人生中最宝贵的一些东西:爱情、亲情、故乡、事业、梦想、自然、人生大舞台的精彩、身心疲累时的偷得的宁静,等等等等,正是它们带来了极大的幸福和极大的痛苦,让人在尘世中温享着美好,却又留下了累累伤痕!

当拉尔夫神父去火车小站迎接他们一家的时候碰到了梅吉,两个人的孽缘就此注定了,尽管两人的年龄相差一辈。孽缘,是因为相互爱上了注定不可能在一起的,不该爱上的人。

一个追求上帝、追求事业、追求权势并毫不犹豫地为了这一切而付诸行动,但是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男人,他摆脱不了人性,他在尘世生活唯一的渴求就是希望拥有一位有着独特吸引他的气质的小女孩梅吉。但是,得到了前者就不可能得到后者。他只能在事业飞黄腾达的时候,内心忍受着感情的煎熬。

另一个单纯善良,坚强而高傲,渴望浪漫的而又正常的爱情和婚姻生活,但是这最平凡的愿望却成了最不可能的幻想。梅吉为了这份感情,嫁错了人,有了失败的婚姻,进而大半辈子守在了德罗海达,那青春年华,那一辈子的家庭浪漫,都没有得到,这是多么大的代价!也正因为这些代价,那个最平凡的愿望变得如此伟大!

梅吉的母亲菲欧娜并不喜欢她和帕蒂生的孩子,包括梅吉。梅吉的父亲和哥哥们也都爱梅吉,但是他们毕竟没有那么细心,没有那么敏感,他们并不能替代母亲的角色。从小最疼爱梅吉的是弗兰克,恰恰弗兰克在梅吉的成长岁月里出走,进而进了监狱。剩下的能从生活、思想、情感上各个方面来教导和关怀梅吉的,只有拉尔夫了。梅吉从小女孩到少女情窦初开的过程,都是有拉尔夫精心关怀的,梅吉对他的感情也由一种对于兄长家长的依恋之情,变成了男女之间的爱慕之情。这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也是必然的。在那个相对封闭的牧场环境里,在梅吉周围比较亲近的人当中,还有谁能取代拉尔夫吗?拉尔夫对梅吉温柔、体贴、情感上关怀备至,思想和知识上又是梅吉的老师。拉尔夫必然成为梅吉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在终于确定拉尔夫不能和她厮守的时候,梅吉选择嫁给和拉尔夫极为相像的卢克。然而卢克是一个自私自利的畜生,一个守财奴,一个外表魁伟内在猥琐狭小的人。这就和拉尔夫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梅吉最终决定返回德罗海达,再也没有嫁给他人的念头。只是,她和她母亲一样,更加偏爱拉尔夫的儿子戴恩,而相比之下卢克的女儿朱丝婷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在这一点上,梅吉并不比她的母亲更高尚,甚至让人觉得有点狭隘和厌恶。但是这毕竟就是人性,这就是女人的心理,原谅她吧。

拉尔夫是一个矛盾的化身。他有能力、有城府;他善于交际,能赢得上至教皇下至平民甚至包括纳粹的好感;他的厚黑学也不错,该黑时黑,该厚时厚,所以能步步登天。这些都是他强势的一面。但他却守着内心的折磨,那就是身为一个男人,对正常感情、对爱情的渴求。而这段爱情甚至从他年轻时候开始一直到老,折磨了他一生。拉尔夫第一眼就被梅吉的气质和美貌所吸引,从此内心被这个女人所俘虏,再也没有逃出。他外表刚强,内心其实比梅吉要柔弱,所受的痛苦是一种近乎于在绝望中挣扎的痛苦。直到当他得知戴恩其实是他自己的儿子,亲自给戴尔举行完葬礼仪式后,再也无法承受这一生的折磨和打击,阖然去世。

无疑,拉尔夫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功利心,他虽然非常矛盾和痛苦,但还是宁愿舍弃儿女情长,舍弃婚姻生活,舍弃一个正常的人所拥有的最平凡也是最伟大的权利。这就是代价。当拉尔夫获得巨大的权利和地位的时候,他必然要舍弃很多极为宝贵的东西,当他通过不算正当的手段取得本该克利里家族所拥有的财富的时候,他的死亡必然也是因为克利里家族。虽然克利里家族和他本人其实都是善良的,并且一直关系融洽,互相关照爱护。这又是人性的一道美丽的光芒。

梅吉和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是非常可悲而可叹的,梅吉几乎殉道士一样的对爱情的执着,拉尔夫在上帝和世俗面前的苦苦挣扎,都让人感受到一种人性的张力。

但是,梅吉和拉尔夫之间的爱情又是因为一个极其可笑而可鄙的浅薄的理由,却造成了这么大的悲剧,可见人类一点点的狭隘会造成多少人间悲剧,造成人类解放的多少重重障碍。基督新教的牧师可以结婚生子,为什么天主教的教士却不可以谈恋爱?必须禁欲主义?这多么像中国落后的封建礼教做造成的各种匪夷所思的惨象?一直延续到***,一直延续到今天,那些被父母横加干预的恋人们,那些传统落后理念下被深深束缚着的人们。天主教的禁欲主义的丑恶本质,在这本小说里被暴露得一览无遗。

《荆棘鸟》是关于人的欲望、奋斗、痛苦和爱情的,读者可以从那段描写荆棘鸟的文字中,感同身受到,那生活的种种艰辛、人生的勇气、活着的血泪、生命的高歌!克利里一家三代人的沧桑情感经历,让我明白,真正的爱和有价值的东西是需要我们用难以想象的代价去获取的。生活有很多痛苦和无奈,不想平庸无为的度过这一生,就要用勇气去面对,唯有永不遏制的奋斗才能唱出最美妙的音符!

人的一生是宝贵而短暂的,青春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现在,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将来,青春是用来回忆的。好好珍惜拥有,不要等到失去时扼腕叹息。任何时候,人都应该有梦想有追求,并且不顾艰难险阻地去追寻心中的信念,努力实现目标,也许会付出很多,也许目标并不能实现,但是在生命将要结束的那一刻,能够对自己说,我无悔过的我青春岁月,那就够了。这是活着的意义,也是身为青年该有的生活态度。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_长篇读书笔记3000字


《欧也妮葛朗台》作者巴尔扎克是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一生创作96部长、中、短篇小说和随笔,总名为《人间喜剧》。其中代表作为《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100多年来,他的作品传遍了全世界,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小说最大的成就是塑造了一个吝啬鬼典型。巴尔扎克选取了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来表现他的悭吝性格。

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以欧也妮葛朗台的故事为核心贯穿始终,老葛朗台无疑是其中性格最鲜明的人物。贪婪和吝啬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

在老葛朗台眼中,金钱高于一切,没有钱,就什么都完了。他对金钱的渴望和占有欲几乎达到了病态的程度:他半夜里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密室之中,爱抚、把抚、欣赏他的金币,放进桶里,紧紧地箍好。临死之前还让女儿把金币铺在桌上,长时间地盯着,这样他才能感到暖和。

对金钱的贪得无厌使老葛朗台成为一个十足的吝啬鬼:尽管拥有万贯家财,可他依旧住在阴暗、破坏的老房子中,每天亲自分发家人的食物、蜡烛。

贪婪和吝啬使老葛朗台成了金钱的奴隶,变得冷酷无情。为了了金钱,不择手段,甚至丧失了人的基本情感,丝毫不念父女之情和夫妻之爱:在他获悉女儿把积蓄都给了夏尔之后,暴跳如雷,竟把她软禁起来,没有火取暖,只以面包和清水度日。当他妻子因此而大病不起时,他首先想到的是请医生要破费钱财。只是在听说妻子死后女儿有权和他分享遗产时,他才立即转变态度,与母女讲和。

伴随贪婪和吝啬而来的是老葛朗台的狡猾和工于心计。对于每一笔买卖,他都精心算计,这使他在商业和投机中总是获利。另外,时常故意装做口吃和耳聋是他蒙蔽对手的有效武器。

老葛朗台的贪婪和吝啬虽然使他实现了大量聚敛财物的目的,但是他却丧失了人的情感,异化成一个只知道吞噬金币的巨蟒,并给自己的家庭和女儿带来了沉重的苦难。

老葛朗台是巴尔扎克刻画得最成功的吝啬形象之一,已成为法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一个经典人物而广为流传。

欧也妮--欧也妮是这部小说中最为善良、纯洁的一个人物,整部小说就是以她的悲剧人生为中心线索的。她的美德在痛苦的生活和与老葛朗台、夏尔、德蓬风等人的对比中逐渐呈现出来,她所遭遇的人生苦难越多,周围其他人物的虚伪、丑陋越突出,她的善良、宽容、慈爱也越显分明。

专横、吝啬的父亲老葛朗台给了欧也妮一个黯淡而凄凉的童年,并且葬送了她的青春。对她来说,生命中的唯一希望是期待中的爱情。为了爱情,她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全部积蓄,资助恋人夏尔到海外去谋生;为了爱情,她勇敢地反抗父亲,不为他的淫威所屈服。为了爱情,她苦苦等待多年,终日思念、牵挂远在万里之外的恋人。

但是,无私的爱换回的却是无情的背弃。在海外发了财回来的夏尔贪慕名利,抛弃了欧也妮,想娶一位贵族的女儿为妻。遭受巨大打击的欧也妮独自承受痛苦,而且以德报怨,依然宽容地对待夏尔,并拿出巨款替夏尔还清了父债,成全了他与贵族小姐的婚事。欧也妮的这种爱情是纯洁、高尚的。

当周围的人都陷没在金钱的魔沼中,并甘心被其吞噬整个生命时,欧也妮对待金钱的态度也是与众不同,超凡脱俗的。尽管她所拥有的财富不断增加,但金钱对她来说既不是一种权力,也不是一种安慰。她根本不把黄金放在心上,只在向往天国,过着虔诚慈爱的生活只有一些圣洁的思想,不断地暗中援助受难的人。对宗教的虔敬之情使她超越了个人的创痛,以慈悲之心善待世人。她用金钱去兴办慈善事业,而自己过着节俭、朴素的生活。

巴尔扎克满怀同情与赞美之情塑造了欧也妮,使人们在这个为金钱遮蔽的黑暗世界里看到了一抹光亮,与此同时,又不禁为她作为无辜牺牲者的命运感到同情。

夏尔--夏尔的人物性格是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的,在这个过程中,他从巴黎的一个花花公子逐渐变为一个无恶不作的冒险家和野心家。

当夏尔在小说中一登场时,他还是一个只有21岁的年轻人,因为从小家境优裕和父母宠爱,使他养成了爱慕虚荣、贪图享乐的性格,但此时的他并不坏。他在听说父亲去世的消息后所表现出来的悲伤是真实的。堂姐欧也妮对他的关心、照料和爱护,更是使他感受到了爱情的神圣和纯洁。可以说,如果他一直与欧也妮在一起的话,是不会堕落的。

夏尔去海外经商,是他人生的转折点。生活环境的变化,使夏尔原有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逐渐发迹从小埋下的自私自利的种子开始萌芽,使他逐渐成为一个毫无廉耻心的掠夺者和高利贷者,一心只想发财,为此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夏尔的这种堕落发展到极至就是背信弃义,抛弃和欧也妮的感情而去追求一个贵族的女儿,以实现自己追逐名利和往上爬的野心。

夏尔的堕落是整个社会环境影响的产物,表明金钱已渗透到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人际关系和情感领域。

葛朗台太太--这是一位值得同情的人物。葛朗台太太心地善良、性格懦弱,生活十分俭朴。作为一名虔诚的天主教徒,她对自己的丈夫可以说是百依百顺,从不反抗。这种逆来顺受的态度事实上不仅助长了葛朗台的专制和吝啬,也给自己和女儿欧也妮带来了苦难。在现实世界中忍辱负重的葛朗台太太把人武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了那个虚无缥缈的天国之上。

德蓬风庭长--欧也妮的追求者,相貌丑陋,却自以为是。苦苦追求欧也妮,目的是获取她的百万家产。性情狡诈、吝啬,送给欧也妮的礼物望远是一束鲜花。虽然实现了娶欧也妮为妻的目的,但最后还是早早地去世,未能占有她的财产,落得个可笑又可悲的下场。

拿侬--葛朗台家的女佣人,勤劳肯干,对主人忠心耿耿,心地善良、纯朴,富有同情心,但是头脑简单无知。

克罗旭神甫--德蓬风的叔叔,克罗旭党的领导人物,老奸巨滑,工于心计,贪图金钱,为人处事常常违背了一个神职人员的应尽职责。

公证人克罗旭--克罗旭神甫的兄弟,在德蓬风追求欧也妮的过程中起推波助澜的作用。他是葛朗台放高利贷的帮凶,与其兄弟一样老谋深算。

德格拉桑先生--索漠城的银行家,为葛朗台所利用,替他管理公债等金融业务。此人头脑简单,爱慕虚荣,贪图享乐。

同时葛朗台有着守财奴的宗教信仰。在巴尔扎克笔下守财奴葛朗台在弥留之际,给女儿欧也妮留下一句遗言:把一切照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帐。葛朗台所说的那边,无疑是指宗教世界--天国了。又是天国又是交帐,是虔诚的基督徒,还是爱财的守财奴?

大凡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为了万能的上帝和超出凡尘的天堂,可以禁锢人间七情六欲,甚至不惜以身殉教。但在葛朗台的身上,却丝毫找不到一点宗教徒笃信教义的影子,倒是能瞥见对金子贪婪的欲望燃遍周身的表现,在葛朗台准备撬侄子查理托欧也妮保管的贵重梳妆匣上的金板时,往日一向温顺恬静的女儿急得跪下向他乞求说:看在圣母面上,看在十字架上的基督面上,看在所有的圣灵面上,看在你灵魂得救面上,你不要动它!欧也妮幻想以宗教的教义来打动父亲,让父亲看在圣母面上,能体谅一下女儿对信物的感情。但葛朗台对女儿的哀求无动于衷,金子的诱惑,使他情不自禁地对妻女露出绝无情义的丑态。葛朗台是一个宗教徒,但宗教的教义究竟对他有什么约束力呢?从这里,不是可以窥见端倪了吗?

所以说,葛朗台在濒临死神拥抱之际,神甫把镀金的十字架送到他唇边,给他亲吻基督像,他却做了一个骇人的姿势想把十字架抓在手里。这个在旁人看来是不可理解的举动,而出自葛朗台就不足为奇了。因为他对于宗教的教义没半点兴趣,即使在弥留之际,葛朗台对黄金的痰盂与执着也丝毫没有减弱,所以当神甫一出示镀金的十字架时,这位似乎已经死去几小时的眼睛立刻变活了,接下来就想攫取到手,--离开金子,他是死不瞑目呀!金子就是他最现实的上帝,是他全部信仰的寄托所在。

葛朗台诚然不是虔诚地信奉宗教,但由于对金钱的贪欲,使他很自然地希望死后还能有一个超尘脱世的世界会收纳他。在那里,他可以继续占有黄灿灿的叫人眼花缭乱的金子,甚至能继续不择手段地去强取巧夺。只要我们认识了葛朗台守财奴的本性,就不会为他对宗教亵渎的举动与临终遗言着两者间的矛盾而迷惑不解了。这时,基督教所宣扬的天国,恰恰符合葛朗台的心意,因此,尽管他不愿意为教义做出牺牲、有所忏悔,但又希望宗教的天国是的确有的。换句话说,在葛朗台看来,宗教的存在,是由于他的需要。

说道底,这个贪婪成癖的守财奴心目中,宗教是无足轻重、徒有虚名的;金子倒是举足轻重、至观重要的。葛朗台对宗教的不屑一顾,而对于宗教所宣扬的天国倒确信其有。这看似矛盾、实则统一的变态心理,使我们即看到了葛朗台至死不悟的守财奴灵魂,又看到了葛朗台虚伪--宗教的存在,只是为了他的存在。

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

长篇小说《盖普眼中的世界》读书笔记3000字


长篇小说《盖普眼中的世界》读书笔记3000字:

美国作家约翰·欧文的长篇小说《盖普眼中的世界》,翻译成中文后,也是毫无疑问的巨著——606页、43.9万字。但这个大部头读起来并不让人头晕,伴随着作者的生花妙笔,强烈的阅读快感甚至会让读者舍不得读完。我在阅读时,就是这个感觉。

简而言之,这部小说围绕盖普的出生、成长、成名、失意、绝望、困惑,乃至最终被刺杀身亡,呈现了一个非典型作家的离奇人生。而其中对性的描写,尤其有趣而又令人深思。

一、非婚遗腹子盖普是这么出生的

盖普的母亲珍妮·菲尔兹,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非常特立独行的一个人。她认为,“在这个思想污浊的世界上,你要么是哪个人的妻子,要么是哪个人的婊子,要么就快要成为哪个人的妻子或婊子。如果你不属于这两个类别,每个人都会设法让你觉得你不正常。但是,她想,我丝毫没有不正常。“(第12页)

珍妮·菲尔兹拒绝社会对女性角色的定位,她以自己的方式反抗。在小说的开篇,她就用手术刀将一个调戏自己的大兵划伤。

对于理想生活的定位,“她觉得最理想的情况大概是:母亲独自一人带着新生儿,孩子的爸爸在法国给炸上了天,年轻的母亲和自己的孩子,两人一起度过漫长的人生。”(第14页)简而言之,珍妮·菲尔兹只是需要一个精子,完全没有与一个男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愿望。

在如此思想的指引下,她利用自己的护士身份,终于为未来的儿子、作家盖普找到了父亲——一个矮个子的球形炮塔机枪手,并趁着他受伤后、意识模糊之时,与之性交,“她当时感到,盖普在她里面的喷射犹如夏日的浇水管(就像可以灌溉整片草坪似的)”(第27页)身体健壮的盖普父亲,一次就完成了播种,并早在盖普出生之前就死去,完美地符合了珍妮·菲尔兹的预期。

二、成为一个“性生活有问题的女人”的儿子是何种体验

珍妮·菲尔兹对两性关系的看法,使得她被视为“性生活有问题的人”,她不以为忤,反而将之作为自传的名字,其彪悍可见一斑。那么,这样的母亲会培养出怎样的儿子呢?

作为史第林男校的驻校护士,珍妮·菲尔兹利用职务之便,将学校所有的课程都听过了一遍,以便于儿子在将来入学后不必盲目的选老师或课程。同时,“她读了很多书,经常洗劫史第林图书馆,任何人想要什么书,结果都会发现被一个叫菲尔兹的护士借走了了。打电话给她,她就会很客气地回答,只要一读完就亲自把书送到需要的人手上。她准时读完这些书,但她并不会发表对书的任何意见。在学校的环境里,不为了讨论而为了某个不为人所知的原因读书非常奇怪。她读那么多书干吗?”答案当然是为了盖普,为了先给盖普把把关。

珍妮不仅为了构建盖普未来的精神世界做好准备,同时在生活上对儿子也是无微不至的照顾。然而,遗憾的是,盖普还是意外被狗咬了,并因此在耳朵上落下了残疾。在未来的某一天,盖普终于得到了“以咬还咬”的机会,也扯下了那只狗的耳朵。这当然是后话。

成为一个“性生活有问题的女人”的儿子,也未必是件坏事,因为母爱并不会因此而减少,甚至可能会增加。

三、浪迹奥地利,妓女、性病

盖普毕业之后,与母亲珍妮·菲尔兹前往奥地利。母亲在此洋洋洒洒的创作自传,他却迷上了一个年纪与母亲年龄相仿的妓女夏洛特;在与巴斯布、弗洛西、薇薇安三个前来欧洲旅游的美国人一起游玩维也纳时,盖普先后与薇薇安、弗洛西搞在了一起,并不知从谁身上感染了性病。

妓女夏洛特病重后,盖普经常去医院看她,并向别人谎称自己是她的儿子。孤独、冷清的夏洛特非常感动,但她表达谢意的方式,却非常另类——她重拾渐渐消退的往日的淫荡魅惑说,“我要是还有那器具,就让你免费干一次。也许让你半价干两次。”(第157页)夏洛特此时已经被割去了“荷包”(妓女把阴道叫做“荷包”),这样的自嘲尤其令人心疼。

而夏洛特死后,还给盖普买了个好处。“这好处就是盖普可以免费享用蒂娜和旺娜,他可以一次享用一人或同时享用两人。”夏洛特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让盖普忘了自己。

盖普在奥地利不止收获了妓女的爱和性病,也创作出了他第一部小说作品《格里尔帕策民宿》。

四、换妻,以挽救好友婚姻的名义

盖普与海伦结婚了,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儿子,创作出了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因为抓住公园里的性变态者而成了英雄。但他始终是在母亲珍妮的荫庇下生活,尚未成名。

盖普有了第二个儿子,同时写作自己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妻子海伦也开始了第二份工作。海伦的同事哈里森有个同样爱好写作的妻子爱丽丝,读书笔记也在写她的第二本小说,尽管他从未写完第一本。哈里森出轨了,和一个“特别的学生”。为了挽救哈里森和爱丽丝的婚姻,海伦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们一定的帮弗莱彻两口子,我们太喜欢她们了,不能坐视不理。”(第212页)他们挽救好友婚姻的方式,就是分别和对方上床。

哈里森因为海伦而放弃了令他出轨的女学生,但他抛弃那个女学生之后,却并未因此获救;女学生像泼妇骂街那样捅出了自己被哈里森勾引的事,哈里森因此没有得到大学的终身教职。与此同时,盖普收获了爱丽丝对自己的崇拜,以及自己的第二部长篇小说《戴绿帽者的第二春》。

五、拉尔夫太太未成功的引诱,或曰最香艳、最有魅力的篇章

盖普的儿子邓肯与拉尔夫太太的儿子是朋友,经常会在拉尔夫太太家借宿。但盖普夫妇对拉尔夫太太其实并不太放心,凌晨一点的时候,睡不着的盖普去拉尔夫太太家看看儿子,结果发现,拉尔夫太太家灯火通明。

担心儿子的盖普进了拉尔夫太太房子,先是以为拉尔夫太太被念力变成了猫,但几近全裸的拉尔夫太太出现后,否认了他的臆想。邓肯和拉尔夫太太的儿子睡得很熟、很安全,但拉尔夫太太自己却遇到了麻烦——她勾搭的一个小鲜肉在与之啪啪之后,赖在她的水床上不肯走。

盖普出面赶走了小鲜肉,但拉尔夫太太对盖普的诱惑却没成功,她叫道“我都不能让你勃起!我在这都半裸了,你躺在我旁边,在我天杀的床上,你都不能硬起来表示下尊敬。”(第282页)不知道约翰·欧文的这段原文如何,但这段中译可谓是十分接地气了。论坛或其他社交网站上,若有人pO出一张号称美女、实际却一般的照片时,下面的评论常常会有调侃的语气写到“微微一硬,以示尊敬”。与小说对照,真是异曲同工。

拉尔夫太太不相信盖普说的喜欢自己的话,她下了最后通牒,“让我看你硬起来,然后你就可以走了,给我看到你硬,我就相信你喜欢我。”(第283页)

盖普终于硬了,被拉尔夫太太放回了家。“盖普想碰碰她。但他被尴尬感恶心坏了,盖普觉得只要看着她就能射了。”(第283页)

盖普与拉尔夫太太并没有发生什么,但约翰·欧文对这段未成功引诱的描写,无疑是小说中最香艳、最有魅力的篇章。

六、“没什么分手前最后操个够这种事”

海伦出轨了,与自己的男学生迈克·米尔顿。

盖普发现这件事后,让海伦打电话给米尔顿,和他彻底断绝。海伦说,“他会想见我的。”盖普说,“让他滚去伤心欲绝吧,说你不会再见他了。没什么分手前最后操个够这种事,海伦。电话里跟他说再见就完了。”若海伦真的按盖普说的去做,也就不会有后面的悲剧了。然而,“残忍的”作者还是让悲剧发生了。

果真如海伦所预料的那样,迈克·米尔顿并不接受电话里的分手,他开着他的二手别克车来找海伦。海伦虽然出轨了,但她其实是爱盖普的,也不会为了米尔顿而放弃家庭。但女性的善良,或曰软弱,促使她见了他的最后一面,并答应了他之前一直想要却未能实现的最后一个要求。“迈克·米尔顿用他的下流,让她看清了他。吸够他,她直白地想,把他的玩意儿放进嘴里,然后他就会走了。她苦涩的想,男人,一旦射了精,就会很快不再提要求了。以她在迈克·米尔顿公寓里短暂的经验来看,海伦知道那用不了多久。”(第362页)

也是在这“用不了多久”的时间里,盖普带着两个孩子,在雨夜里,提前从电影院离开,开车回家。盖普的恶劣驾驶习惯(关灯、挂空挡,从斜坡滑向自家车库),最终促使了惨剧的发生。

两车相撞后,迈克·米尔顿被咬掉了3/4阴茎,盖普的大儿子邓肯瞎了一只眼睛,小儿子沃特则就此殒命。约翰·欧文从来不缺幽默、辛辣的比喻,但他在此处所用的比喻,读来令人心碎,“撞击发生的一瞬,沃尔沃里的孩子们,就像滚出盒子的鸡蛋一样散落在购物袋里。”(第368页)

七、约翰·欧文的野心

若我有约翰·欧文的才华,我会把《盖普眼中的世界》写成“一个非典型作家的性爱之旅”这样的故事,然后在车祸发生后、情节达到高潮处戛然而止。

但约翰·欧文的野心显然不止于此,盖普的性爱故事只是其中较为重要的线索而已,他对于珍妮·菲尔兹性格的刻画,对于艾伦·詹姆斯主义者的描摹,对于变性人萝贝塔·马尔登的理解和同情,显然试图从其他角度更深刻的探讨女性与世界的关系,而不是仅仅从盖普这样的男性视角。

作为男性读者,仅仅是盖普的性爱故事就让我觉得很有阅读快感了。作者:味美佳

《少年读史记》读书笔记


最近,我读一套书《少年读史记》,这套书分类五本,分别是《帝王之路》、《霸主的崛起》、《辩士纵横天下》、《绝世英才的风范》、《汉帝国风云录》,它们是由张喜骅编著。本书插图精美,语言精炼有趣,把司马迁的《史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现得淋漓尽致。

本书选取了唐尧、虞舜、夏桀、商汤、商纣、周武王、周成王、秦始皇、西楚霸王项羽、汉高祖刘邦、吕后和汉武帝的事迹来写。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要属《乱世中的超级辩士——苏秦合纵的故事》和《各个击破——张仪连横的故事》了。

苏秦是战国时期非常有名的辩士,也是鬼谷子的弟子。苏秦到了秦国,本想得到秦王的赏识,可他不但没有得到赏识,反被侮辱了,于是他去了其他六国。他用油嘴滑舌的方法把六国联合起来,叫合纵抗击秦国。秦王被吓到了,他原本想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梦想,被苏秦的合纵联盟击碎了。这样的太平日子过了十五年,苏秦死后这个联盟的秘书长没有了,大家又开始心怀鬼胎。

我记得《三国演义》中有一句话: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真是没错,苏秦有个师弟叫张仪,也是辩士,他用欺骗的战术组织了连横。先让秦王送土地给楚国,再联合齐国攻打楚国。然后把楚怀王抓起来,去打韩国、齐国。张仪又挑拨燕国和赵国的关系。就这样,原来结盟的六国被瓦解了,后来被秦国一个一个地打败。

苏秦主张合纵,张仪主张连横,他们的事业都相当成功。只不过在游说各诸侯时,他们多用“作伪”之词,往往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关于这两位成功人士,司马迁只欣赏他们在困境中奋发的精神,并不认同他们的权谋之术,甚至批评他们是“真倾危之士哉”。

合纵连横是发生在两千年前的古代古国,但在今天,美国和我们要打贸易战,处处限制中国的发展,我们中国也在采用类似合纵的战略,用“一带一路”来交朋友。我们中国的朋友多了,美国就不敢欺负我们了。不过,我们的“一带一路”是充满正能量的,是帮助沿途国家发展经济,助推世界和平。

《少年读史记》这套书,让我了解到了《史记》中的历史故事,使我对历史产生了更浓的兴趣,从中也学到了各种应对事情的方法及策略,对我受益无穷。也希望大家都能去读一读,领略其中的智慧。

《活着》读书笔记_长篇读书笔记1800字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活着读书笔记_长篇读书笔记2000字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读完时,屋外已是华灯初上了,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不太喜欢悲剧,每每读完都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从那种心境中恢复过来。而今,再次读余华的活着,我却多了几分感动与思考。

文章作者是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的,仿佛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向我诉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少爷,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落为一介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又被人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福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虽然此时的福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当的日子,但这时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身体也因病而每况日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她的儿子有庆,因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时福贵内心该是多么的沉痛。始终觉得文章作者是有点残忍的,在描写生离死别时是那么轻描淡写,也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为悲痛不久就离开人世了,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心情稍转晴又来一场灾难,情绪不免又一次起伏。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料想,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而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纵观主人公的一生,如果非要评价他的命运的话,我觉得他既可怜又幸运。可怜在他身边的亲人最后一个个都离他而去,他年轻时的荒唐债,都在之后的生活中得到惩罚,要知道其实活着的人是比死去的人要承受更多的;幸运在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的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她,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着她,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文中最吸引我的人是妻子家珍,她是一个隐忍贤惠的女人。在福贵年轻时出去鬼混的时候,仍能包容他,小心的提醒他;在他沦落后,即使被自己父亲接回去过大小姐舒坦的日子,她还是拒绝了,她回到福贵身边,还偷偷带回来一袋米。她说:即使再苦,一家人也要在一起。在福贵被拉去打仗那几年,他辛苦操持着这个家,照顾孩子和生病的母亲,等到富贵回来;在她患了软骨病不能干重活的时候,仍想着要下地做事为多赚工分;即使在临死前还在想着要多纳几双鞋底,好让家人过冬。家珍的命运也是可悲的,他的世界里就只有那种封建女性的三从四德、坚韧和隐忍,她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家珍代表的是许多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形象,虽然一生过得很苦却最终也获得富贵的爱。虽然他的那种隐忍我不是很赞同,但是却因她有这种坚贞而感到钦佩。

福贵的一生也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丝毫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不中用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嗓音放声唱着歌谣,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总是好的,活着就有希望!他那种对待生活的乐观态度,无论面对多么沉重的打击都活下去的勇气就是生命的真谛吧。是的,生活有时候是很无奈的,甚至是很现实、很残忍的,但关键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这些我们无法左右,有时候也会有一些无法预测的突发灾难,但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懂得成长,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就像文中的福贵一样!

经常有报道说某某重点大学学生跳楼自杀,某某学校一对情侣因分手闹得不快而闹得两相俱焚。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品尝到生活的辛酸与苦辣,不懂得其中的艰难与无奈,一遇到点挫折就承受不住,所以会出现很多孩子的轻生现象。和福贵比起来,他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某一时刻他们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放大了,认为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非如此。我们没有福贵的那般超脱,还没能做到只为活着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其他事物,但我们要去追求这活着的真谛。

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围城读书笔记_长篇读书笔记2000字


钱钟书是中国四十年代著名的讽刺小说大家。人们把他称为集作家与学者于一身。钱钟书1910年生于江苏无锡,1933年清华大学外文系毕业后曾留学英国,获副博士学位,后又留学法国,1938年归国任大学教授,他的文学作品包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短篇小说《围城》,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前几天我拜读了他的著作《围城》。

《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围城》是在一个比较宽阔的抗战背景下,来对庞大的知识分子群进行描绘的。小说采用西方流浪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以留学归来的方鸿渐的经历为主线,描写抗战爆发以后从上海到湖南后方的一些知识分子,并从中央探讨人的本性,人的存在价值,人的出路等问题。作品以写实与象征相结合,写出了时代、社会的象征。围城既是实体的象征,即抗战环境下的中国就是一个大围城,同时又是一个虚体的象征,即对一类文人心城的映射。

作者写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里的某一部分社会指旧中国混乱荒谬的病态社会。而某一类人物又是指在那个社会中迷惘、落寞、卑琐的病态知识分子,揭示他们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国难家愁中的动摇和怯懦的基本根性。小说的主题以暴露否定病态社会为基本前提,但又具有多重意味。结婚好比被围困的城堡,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作者在审视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现实悲剧的众生相时,也揭示了现代人所处的多层次的人生困境。小说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之处,无不是围城上海滩各式知识界分子的社交圈子,内地小镇和乡村的丑恶闭塞,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的灰色生活都构成了一座座围城,不仅国家、社会是如此,家庭也是一样:方鸿渐父亲处处制约儿子的行动,方老太太经常疑心别人诱骗他的儿子;后来成为妻子的孙柔嘉柔顺之下的深藏心计家庭社会的环境使方鸿渐感到处处有围城。方鸿渐的自身精神领域也妨碍和束缚了他冲出围城的信心和勇气。方鸿渐自身性格和顺,看出恶劣环境而不能自拔,嘴上聪明而内心懦弱。

他与四个女性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有瓜葛,但在爱情面前却节节败退。以至落入孙柔嘉的网里,又由合到分,他一生并没有冲出围城,始终是一个失败者。作者揭示了抗战环境下的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祖国危难之际,欲持超脱的人生态度,但却空虚难耐,又加深了人们困于围城之中这一人生含义。他们被困于生活的城里,日趋腐化,不断下沉,以至不能自拔,这就是钱钟书写这书的基本主题。

作者在书中的讽刺艺术相当杰出,因此被称为新《儒林外史》。他对人物隐蔽心理的发掘,对人情世态的精致入微的观察和表现是相当突出的。加上作者广博的知识,高超的幽默技能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性格特点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不学无术的褚慎明,走私发国难财的李梅亭,老奸巨滑的高松年,说谎到底的韩学部委员愈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是尖刻讽刺的。作者又借助自己的深厚文学功底,编制出众多比喻和警句,对人物进行嘲弄淋漓尽致。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少年读史记读书笔记800字


书,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箱,里面藏着无数的知识;书,是通往未知世界的大门,为我打开一个又一个美妙的世界。寒假里,我读了《少年读史记》,让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春秋五霸——晋文公、齐桓公、楚庄王、吴王阖闾和越王勾践称霸的故事。作者张嘉骅根据司马迁的《史记》改编成了这本书。

这些春秋时期的霸主,每个人都有他成功的原因,成功背后都要付出很多,都要经历挫折和磨难,我从晋文公身上体会到了这个道理。

那时,重耳也就是以后的晋文公,他的父亲晋献公听信了骊姬的谗言,一怒之下处死了太子的老师。虽然重耳身处困境,但是他并没有屈服,选择了在外流亡。他在流亡途中经常吃不饱饭,有时甚至还向百姓讨东西吃,而百姓不但不给他食物,还把土块装在器皿里,送还给他。他在各国也遭到不同的待遇,在曹国时,曹共公并未以礼相待,曹国大夫厘负羁多次劝说他,但他仍然不肯给重耳吃的,在郑国,叔瞻还想要杀了他。

晋文公在十九年漫长的流亡途中经历了这么多挫折,但他仍然没有屈服,他正是靠着不安于现状、能屈能伸的坚强意志成为了春秋时期的霸主。

晋文公重耳的故事告诉我,没有一个人的成功是轻轻松松的,都是用一次次的努力换来的。这让我想到了自己。寒假期间,我参加了全国青少年滑雪挑战赛的集训,一整个假期我没有休息一天,每天都要训练滑雪7个小时,训练结束后还要看训练录像,分析当天训练中存在的问题。

训练中还常有小磕小碰,有一次训练当中,我没有控制好方向,撞到了防护网上,磕到了嘴,整个嘴唇肿起了老高,教练帮我简单处理了一下,继续坚持到训练结束,第二天又照常按时参加训练。妈妈爸爸和教练都对我寄予厚望,我自己也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我暗自下定决心,一定不能轻易放弃,我要向重耳学习,坚定信心,继续努力,取得最好的成绩。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个假期的不懈努力,我的滑雪技术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最终如愿夺得了冠军,登上了最高领奖台。当我举起冠军奖杯的那一刻,我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

张良的涅槃重生——《史记·留侯世家》读书笔记3000字


张良的涅槃重生——《史记.留侯世家》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读到张良,他是以一个复仇者的身份登场。张良是韩国人,张家“五世相韩”,可想而知,张良对韩国感情相当深厚。大约在张良二十岁时,秦灭韩,国破家亡的厄运突然降临。从此张良便有如生活在地域之中,心灵充满仇恨,一心要为韩国报仇。“燕丹善养士,志在报强赢。召集百夫良,岁暮得荆卿。”现在张良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带着他的全部家产足有万金之资,到处寻访他的荆轲。据说曾经“学礼淮阳,东见沧海君”。终于给他找到了一个大力士。张良为大力士铸造了一个一百二十斤的大铁锥。秦始皇二十九年,张良和这个大力士潜伏在“博浪沙”这个地方,用那只一百二十斤的铁锥投向秦始皇。遗憾的是,由于距离太远这一锥“误中副车”。

张良之所以会失败,是因为他以前几次行刺使秦始皇起了疑心,他与臣子换了车,导致张良的失败。

提起荆轲,人们眼前或许会浮现一个青面獠牙,怒面狰狞的“刺客”现象。我认为荆轲不是一个刺客,根据史料的记载,荆轲“好读书击剑”,“虽游于酒人乎,然其为人沉深好书”,也就是说,荆轲更像是一个有学问的沉稳之士,绝非一个山野莽夫。而有的人说,太子丹命荆轲刺秦是出于无奈,而学者认为荆轲为四大刺客之一。

荆轲刺秦失败,大多数人认为是因为荆轲剑法不到位,而我认为是荆轲的助手惹的祸。

作为刺客,荆轲知道搭档的重要性。对于秦舞阳,荆轲只知道他“年十三,杀人,人不敢忤视”,燕国人都称他为勇士。勇士和刺客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一个真正的刺客,除了勇敢以外,还要有精湛的剑术,敏捷的观察力和灵活的应变能力,这些秦舞阳都不具备。再加上两人又是临时结成的组合,彼此没有默契。荆轲对这样的组合是不满意的,也是没有信心的,内心深处希望同往的人没有按时到达,早已在西秦失败的道路上埋下了伏笔。他一直等待的是一个以杀狗为生的屠户,他没到,使得荆轲最后的失败。

荆轲为能刺杀秦王,使得与他志趣相投,心灵相通的知己——高渐离为他走上了刺杀之路。

在燕国被灭之后,为逃避秦始皇的追捕,高渐离早已隐姓埋名,逃到了一个叫宋子的地方,在一个小酒馆中找了一份当酒保的差事,暂时隐居,慢慢寻找复仇的机会。在一次不经意的击筑中,被秦始皇邀进宫中作乐师,复仇的种子在他心中萌发。他知道匕首之类不能带,于是将铅溶入筑中。几次演奏之后,不料被大臣发现他是高渐离,秦王于是命人点燃马粪,残忍地熏瞎了高渐离的双眼。这给高渐离落实计划增加极大的难度,是他没有预料到的。可是深仇大恨在胸,时不可失,高渐离决心冒死一拼。一天他奉召又进宫为秦王击筑。演奏中他镇定自若,边演奏,边判断秦王的位置,在秦王陶醉其中时,举起筑朝他估计秦王的位置打去。这一下没有打中,而遭如狼似虎的卫兵们斩杀在秦廷之中。

荆轲的图穷匕见,之所以失败,主要原因是目的不明确,造成行动迟疑,只因燕子丹派荆轲去秦国的目的在“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候侵地,若曹沫之于齐恒公,和则不可,因而刺杀之。”这两者间的徘徊,促使荆轲在行动上的犹豫,从而导致荆轲刺杀行动m.i1766.com失败,给自己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其次是助手的问题,助手舞阳,只有勇气,不具备刺客的能力,这也是他失败的原因之一。但他这种孤胆民族英雄却能迎合中国人历来崇高的民族英雄,因此,荆轲被推崇到高尚的舞台。

而高渐离隐匿数年的击筑刺秦,我认为“士为知己若死的因素占据了主要地位,他用铅置筑中,用以击打秦王,似乎只为发泄知己荆轲之死的不满,一味义气用事,自身准备不足,武器更是一种乐器,怎么能成功?大概只是推崇舍身取义罢了。

再说张良刺秦是心怀国仇家恨,刺秦事件,可见张良的智高于荆轲与高渐离,他通过前人的失败经历,把刺杀的舞台放在了天地之中,并为此做了一系列的周密安排。他不想像荆轲一样“壮士一去兮不复返”,而是要在达到目的后全身而退。荆轲是悲壮的,高渐离是义气的,而张良是要“留得青山在的”的,更进一步的有所作为。

这三次刺秦都以失败告终,但他们的行为都不失为壮举,结局为两死一生,于张良面言,才有了后来冷静理智,胸有韬略的军师张良,也正因为他的“留待青山在”,让他以后成为“运筹帷幄之中,而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大将。谁说刺秦的失败,不是他成长过程中的一次重要历练呢?

有了这次的历练,才有了刘邦所说“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於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餽饟,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

他一步步走向成熟在峣关用计破敌,让刘邦引兵绕过峣关,穿越蒉山,大败秦军于蓝田。也正由于刘邦采纳了张良的计谋,保证了军事上的顺利进展,从而赢得了时间,终于比项羽抢先一步进入关中。鸿门宴上他又帮助刘邦脱离险境;“为汉王请汉中地”,在楚汉战争中“长计谋平天下”,都为刘邦所采纳。张良身居乱世,胸怀国亡家败的悲愤,投身于倥偬的兵戎生涯,为刘邦击败项羽以及汉朝的建立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劳。官拜大司马之后,辞官归隐,成为汉初三杰当中唯一一位得以善终的人。

这难道不是,荆轲的自负,高渐离的一意孤行,成就了张良的深谋吗?即使有刺秦失败的耻辱,他也能忍辱负重,卷土重来,让自己来一次华丽的涅槃重生,使自己后半生活得精彩淋漓,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一种精神吗?只要拥有了这种顽强,就能让你自己这样对待人生。就算“虐我千百遍,我仍待你如初恋”。如果这样对待人生,你的人生将会如夏花般绚烂。(指导老师:张芝兰)

【张老师点评】叶枫这篇文章改了约三次,终于完稿了。其实只要静心下来多读些书,多思考一下,笔下总有话可写的。写读书笔记,关键是要写得符合逻辑,文中荆轲和高渐离的事迹应该略写,张良的刺杀和失败应该详述,这才引出了涅槃重生的蜕变,直接刺杀行不通,投奔义军是正道,这样论述文章就完整了。

《史记》读书笔记_读书笔记300字


在假期的时间里,我读了《史记》这本书,对于司马迁在书中所表现的文字艺术让我很喜欢。从书中我可以看到司马迁对于文字运用自如,更喜欢用文字来表现自己的想法,观全书可以说司马迁是很喜欢写书很擅长写书的。书中所体现的社会阶层是很广泛的,大到国家政事,小到市井琐事都有涉及,是很全面的一本社会纪实的书籍。

《史记》当中所讲是当时的社会状况,当中也穿插了许多历史故事,也是很有趣味的。更难得的是作者司马迁也开创了文字艺术的先河,摆脱了当时繁杂的写作手法,以一种更为轻松写作手法加以表现。为当时本就枯燥的书籍增添了新鲜血液,也以此奠定了司马迁的历史地位。在书中司马迁笔下的史实,是很值得肯定的,是值得我们深入学习的。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_长篇读书笔记2000字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也是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

作品以旧中国北平为背景,描写了人力车夫祥子由人堕落为兽的悲惨遭遇,表达了作者对挣扎在社会最低层劳动者苦难命运的关怀和同情,歌颂了祥子勤劳、朴实、善良、向上的优良品质,深刻揭示了造成祥子悲剧命运的原因。

作品围绕着祥子买车所经历的三起三落为情节发展的中心线索,将笔触伸向广阔的城市贫民生活领域,通过祥子与兵匪、与侦探、与车厂主、与虎妞、与同行等各个方面关系,描绘了一幅动荡不安、恐怖黑暗的社会生活图景,从社会、心理、文化等层面展示了祥子从充满希望,到挣扎苦斗,直至精神崩溃,走向堕落的悲剧一生。祥子原是一个年轻健壮的农民,忠厚善良,勤劳朴实,沉默寡言,坚忍要强,但经过三起三落挫折打击,他的理想终于破灭,性格扭曲,堕落成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祥子的悲剧反映了城市畸形文明病及愚昧文化给人性带来肉体、精神上双重伤害,凝聚了作者对城市文明病与人性关系的艺术思考和批判性的审视。

作品以严肃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朴实明朗的语言,代替了过去失之油滑的诙谐。作品采用大量的叙事、抒情夹议论的心理描写,替祥子诉说着血泪凝成的痛苦心声,既刻划了人物性格,又表达了作者挚热的感情,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浓郁的北京地方色彩,从语言、环境到风俗人情,显示了作者日渐成熟而富有魅力的艺术风格。

这是一个可悲的故事,讲述了北平老城里活生生的一幕。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要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年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像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委屈;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碾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平常他好像能忍受一切委屈,但在他的性格中也蕴藏有反抗的要求。他在杨宅的发怒辞职,对车厂主人刘四的报复心情,都可以说明这一点;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他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买车当车主剥削别人;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

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作品本生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读罢这本书,我对祥子的评价为:祥子是一个经不住生活的考验,而失去生活的人。俗话说:路慢慢之远兮,吾将上下之求索。他为何不再寻求新的路,而成为社会的人渣,败类?他为何不做生活的主宰者,去自谋生活呢?我想,他也是害怕了,因为他是农民出身,他受不了生活一次次对他的打击,他放弃了。所以酿成了书中的人物一直走下坡路的原因后果啊!

明天会怎样?我不得而知。而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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