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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高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4-11 来源:互联网

最新梵高的读后感精选8篇。

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很多人的内心是复杂的。对于这个作品,我们应该书写感受表达理解。下面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梵高的读后感,如果您喜欢本文可以分享给身边朋友喔!

梵高的读后感【篇1】

看此书是缘于电影《至爱梵高》。电影让我有了想要深入了解这个耳熟能详的疯子画家的冲动。此书是梵高传记的权威,客观而真实地记录了梵高的一生。这本书颠覆了我原先对梵高的认知,他那纠结痛苦而又不断挣扎的形象贯穿了一生。他与高更的所谓友谊,他所谓自杀的疯狂,都不是我原先粗浅的理解,其中还夹杂着太多痛苦和冲突。梵高一生颠沛流离,画商事业挫败不堪。转向传教事业后的他又陷入宗教狂热,差点命丧黄泉。父亲的死亡让他的宗教幻想破碎,成为他投入艺术事业的转折点。此后的艺术生涯更是一条折磨的道路,由黑暗的笔触转向绚丽的色彩,在肖像画与风景画间转辗,在失望绝望渴望中无限轮回,与精神病做着艰辛的抗争。期间伴随着对友情,亲情,爱情的无限遐想,而一次次的失落更是将他逐渐推向悬崖尽头。就是在这样的漩涡里,梵高依然抱着追求艺术,探寻美好的热情创作了一幅幅感动世人的画作。他与弟弟提奥的情谊贯穿始终,其间的描述展现了梵高的反复无常以及自私的一面。同时这种旁人难以理解的关系成为梵高最深的芥蒂,愧疚与自责伴随着无奈,是他无法消解的感情印记。

读完此书心中怅然,伴随着我几个月的梵高要离开了,这个苦行僧的形象在将要合上书时却让我难以割舍。我想,一个人为何一生都要承受这样深刻的苦痛?旁人无法理解他,他就像是被老天抛弃的人,一直在为自己追寻生命的意义,尽管这种意义似乎对所有人都无足轻重。Theywouldnotlistentheyarenotlisteningstill,perhapstheyneverwill

梵高的读后感【篇2】

痛苦便是人生,这是着名画家文森特梵高的临终遗言,又或者说是他那短暂人生的真实写照。欧文斯在给梵高写的传记《渴望生活梵高传》的前言时写道:梵高是世上最孤独的人之一,这位着名的美国作家用一支神奇的笔勾勒了这位一代印象派巨匠那充满痛苦的悲剧人生。梵高最后因为精神失常,割掉了自己的耳朵,而这不是最终的痛苦,悲剧是最后开枪身亡。看完这本书,感慨很多,许多人说:梵高是个为艺术而生的天才,他的伟大毋庸多言。

当我看到他面对饥饿、病痛、心灵的煎熬、情感的失意等每一次生活的打击时,他都锻造着自己。不屈的头高高地仰起,他脆弱的心越加的坚韧,在他的心中一直保持着那个钢铁一般的执着的追求。我想:他是为绘画而生的,绘画就是他的生命。在19世纪的印象派画家里,梵高是一个另类,与其说是另类,不如说更是一棵奇葩。他那类似儿童的创作,让他无法被世人接受,线条和色彩大胆纯粹,每一抹绘制的是他笔下的生物和贫苦大众的真实写照。是否记得那明亮又张扬的向日葵,奇妙幻彩的星空,纯朴的麦田,还有苹果园,夜色中的咖啡店,吃土豆的农民,拾麦穗的妇人。画面中的每一个物体,都以独特的方式燃烧着它的生命力。它们已经不仅仅是一些静物。它们是凄艳的生命。在看过不少画家的作品后,不禁抒发感概:没有一个画家的用色,会像梵高这样浓烈,明亮,无法控制般的亢奋。颜料中他大胆的用色深红,铭黄,碇蓝,冷紫,苍绿。很多时候油彩有时候以凝固状态呈现在画布上,那种粘稠像是无法稀释和抹匀,用画笔轻轻一旋,好像一颗被揉搓的灵魂,把暗红的鲜血喷射在包容着无限向往的空白上。粘稠的血液似乎被赋予了生命,带着一种激情,在丧失倾诉的寂静中,像混乱的手指,因为无法抓住空虚而扭曲。在麦田里散发着一股危险的气息,一种骚动激越的情绪纠缠在压抑而明丽的色彩中,令人不安的气息扑面而来。像是暴雨之前的清新而寒冷的风。又像是灵魂无法突破的孤独。那种无人能理解的心情,又有谁能明白?梵高是个低调的画家,但却处处遭到他人的冷眼和排斥,他不明白为什么,却也不在意。因为他只是潜心去做画。在世人不知道的背后,我们要告诉你,他是一个高产的画家,每天都沉浸在绘画的创作之中,风雨无阻,他渴望画画,他可以不吃饭不睡觉,但画却要时时刻刻的画和点评修改。他力求完美,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只是追求着绘画上的个性表现,却又在画中无声的展现出生命力。

梵高的忧郁是全人类的过失,他本是快乐的,他向往快乐。梵高把他的内心世界全部表达在画布上,那是他唯一的表达方式,人们透过画布看到了他滚烫的心:朴素、善良、执着、热情、高贵的心。多少年后,人们在他的画作前流连往返,唏嘘感叹。世界上每天有多少人在临摹《向日葵》。人们如果确能真诚相爱,生命则将是永存的,这就是凡高的愿望和信念。

请让我们记住这位伟人文森特梵高!

梵高的读后感【篇3】

他生下来。

他画画。他死去。

麦田里一片金黄,

一群乌鸦惊叫着飞向天空。波德莱尔

他有梦想,他热爱画画。

他说:在画家的生活中,死亡也许不是最难过的一件事。

他又说:有时候我非常知道我需要什么。在我的生活和绘画中,我可以不需要上帝。

可是最后他还是小声地说:上帝与我同在。

他的爱是炽热的,就如同他对于作画的热情。他的感情始终陷在无迹可寻的胶着之中。他应当爱着阳光,因为他就像一只向日葵般,花期短暂,内心翻腾着感情的烈火。他以向日葵表达自我。法语里面,向日葵的意思是落在地上的太阳,它是光和热的象征,却成了他悲哀的缩影。

他拿起剃须刀片,把耳朵割了下来。或许并不疼,也只有如此才能让他平静。

我想他之所以这样做,也许是因为耳朵只是他的累赘。听得见世界的喧嚣,却听不见他心中的澎湃。没有人理解他。

他不喜欢圣雷米。不喜欢穿病号服。不喜欢药片。他想扔掉它们,然后画画。唯有绘画是不能被停止的,那些色彩就在那里喷涌。

在旁人眼里,他始终是个疯子,而他偏执而自我的生命旅程中最渴望的却是被理解和被爱。

1890年。他37岁。

他站在奥维尔小镇外的一片麦田里。

用平时拿画笔的手举起了一把陈旧的手枪。开枪,躺在房间静静死去。别人说他病发,我宁愿相信他对天堂有信仰。

我感觉到他的生活,他的性情,却独独感觉不到他的内心。因为那是旁人所无法抵达的深渊。

不知为何,在这样明亮的下午,会突然掉下眼泪。

再见了。

走了这么远,只是一声问候。

他是我最亲爱的文森特梵高。

梵高的读后感【篇4】

从不曾想过,能和那么疯狂的艺术家有接触。但是,这次我真正受到了艺术的“猛烈轰炸”。乍看这本书时,我着实被这五百多的书页吓了一跳,心想:这要读多长时间呐!但是,当我开始阅读,以下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茶饭不思,把这本《梵高传》当成了精神上的粮食,啃呀啃,大半天过去了,我也读完了。

当合上这本书时,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人间真正的酸,真正的甜,真正的苦,真正的辣!

梵高的一生美丽动人。不是说梵高的相貌是美丽动人的,五岁以下的孩子准能被他吓着,面容上的缺憾,造就了他心灵上的美丽。他拥有永恒的亲情,兄弟俩情深义重,死也要葬在一起;他拥有痴狂的爱情,爱的每一个女子,不论身份高低贵贱,即使是妓女,也爱的那么疯狂;他拥有令人羡慕的友情,朋友保尔和他一起画画,一起吃喝,一起谈笑……他更拥有那剩下的向日葵,如狂流般的星空,留着大胡子的、淳朴的邮递员……

梵高的一生又有那么多的遗憾与苦涩。他爱过很多女子,却到死时也没有一个妻子。 他在生活中像个智弱的残者,什么事都跟他作对,做不好一个画商,做不好一个教士。连他耗尽心血的画在他生前也没得到别人的认可。上帝对他更是那么的残忍,他三十七八岁就离开了他爱着的,为之疯狂的世界,令人扼腕叹息。还有那么多精彩瞬间等他来捕捉呢。

回味梵高的一生,他似乎始终是个疯子,他为他的世界而疯狂,艺术把他锻炼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用感性和心情来左右生活的人。一切的美丽在梵高的笔下带着一种惨败的意义。不知道是对苦难有了真切的感受,还是对世界带着些许失望,那果园里开满花的树有些陈旧,但又有些朴素的真实。 一个艺术疯子,是有些可笑, 但是却留下了万物在世间最美的样子。

我喜欢读《梵高传》这本书。

梵高的读后感【篇5】

像文森特威廉梵高这样的疯子。

我是无比羡慕的。因为,他可以放浪不羁可以去嫖娼可以找妓女,可以为了追求艺术忍受无与伦比的孤独寂寞与痛苦和无人理解。独特的眼光,独特的理解。在他眼中,妓女是爱意泛滥的女孩儿。他也会形容乡下淳朴的女孩儿像纯洁的妓女。他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如此的荒诞不羁,离经叛道,固执,抽风似的情感爆发。宿命式的悲剧人生,令人着迷。啊,我什么时候才能够像他一样不畏世俗的眼光追求纯粹的自我,追求纯粹的艺术。哪怕是死在路上。唉,我终究是没有这个勇气的。永远也不会有这一天的。没有一个疯狂的艺术的头脑。没有疯狂的执行力。只是21世纪的快消品。而现在也不是艺术的时代,是人工智能的时代。

他的爱情没有一段是美好的。曾经的求而不得。还有后来在一起时不被世俗所容。不能说他偏好妓女这一口。只是他充满了同情。他的心中有无限的爱吧。只是感情太满了,爆发出来的时候又口无遮拦,又狂暴,无法被大家所接受,容纳。

他已经成了一个伟大的艺术家。他成了艺术领域的巨人。还好,他的身后还有一个弟弟----提奥。文森特疯狂的自我式的在艺术领域探索。而提奥却承受了所有的现实的压力(家庭的重担,无法自理的哥哥……)文森特的不能被大家所理解是痛苦的。他也曾讨好。希望得到大家的认同。也希望自己的艺术创作绘画得到大家的认同。他太激情饱满了,太强势了,太有自己的想法了,满身都是坚硬的棱角。但是他的内心又是如此的卑微,渴望着被爱。也害怕自己无法控制的自己,伤害爱自己的人。他是害怕了。他割下自己的耳朵送给一个妓女。他只日整夜疯狂的画画。因为情感无处被理解,所以疯狂地写信狡辩为自己辩护现在的失败。他饱读诗书。看过无数艺术作品。却一生都在追求米勒的播种者。崇拜着伦勃朗。曾经他也想做一名牧师去福音布道。他也曾经历苦难,饥寒交迫。也曾浪迹街头和妓院。。也曾在上流社会喝酒聊天。母亲怪罪他害死了父亲。他内心与灵魂都无处安放。

他在艺术快要到达巅峰的时刻猝然离世。死因不明。本该迎来美好的大爆发的艺术春天。却死了。看来老天是妒忌了。

梵高的读后感【篇6】

欧文·斯通的《渴望生活——梵高传》虽然出版至今已过了六十多年,但魅力依存。他认为,最能打动读者的不是名人深厚的成就和辉煌,而是他们追求和探索的过程。确实,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颠覆了我以往认为梵高只不过是个疯画家的看法。

梵高的一生悲惨却又辉煌,他因为爱乌苏拉变得随和,当过画商,工作认真,却又因为乌苏拉的已婚遭受打击,重新变得性格乖僻;他因为热爱上帝变得虔诚,当过传教士,帮助矿工,却又因为福音传教会认为他亲身帮助矿工的行为野蛮、不体面而解雇了他,他变得不再信仰上帝,失去理想……他没有金钱,没有健康的身体,没有热情……历经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让他几乎对生活失去了希望,但他没有就此放弃,他拾起画笔,尽管起初画得潦草,却十分有灵魂,一看,便知道这不会是别人,只能是博里纳日的矿工。

一切都由此开始,尽管他的一生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或许正是这种不幸,才造就了梵高高尚、善良、不屈不挠的精神,才造就了他的画中别人难以画出的生动与灵魂。

梵高的读后感【篇7】

我想,这是本令我难忘的书。一部进当我看完序言,比那忍不住落泪的书。我与城市中的大部分人一样,并非冷漠、无情,只是太多情感被烟尘喧嚣所掩盖。能够触动心灵的,少之又少。感谢推荐此数的人。

当我看完序言,产生一种难以言表的微妙情感。我合上书,再次看了看封面,落泪。单纯的,莫名的,想为这个疯子流泪。

是疯魔成就了梵高,还是他的才能将其印象癫狂的深渊?书中的的梵高是完整的、完美的。他的种种缺点,种种疯狂,通过文字毫不留情的展现在眼前。

作者在附记中谈到,对于当初所收集的材料,进行了筛选、删改。不知如果将其添满会是什么效果。然而,书中所呈现的每一个故事、每一个人,都能使读者尽可能的体会到,是什么造就了梵高,是什么造就了他的才能、他的疯癫。

细细体味这些人,就更加能体会主人公的心境。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未用华丽的辞藻,而是用一种旁观者的心态来叙述这个事情。"他"的声音低沉、有力,引人入胜。

读了这本书,还懂得了好些绘画方面的知识,尤其是印象派。

梵高的读后感【篇8】

今天,我读了《渴望生活——梵高传》这本书,他带给我很大的震撼。

梵高原先是个有钱的画商,本来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因为爱上了乌苏拉和断送了买卖而辞职不干,走上了当福音传教士的道路,他得到了一个临时职位,在博里纳日帮穷苦人民,却因此丢了职位。他破产了,只得依靠弟弟的照顾。他失去了所有人的信任,过着无所事事的生活。后来在读书中找到了出路,学起了画画。画画使他有了新的生活,人们开始接纳他。在画画中显露出他的个性——坚强,倔强,粗犷。这种个性使他在失败中站了起来,他开始到海牙正式学画。在那里,毛威表哥接纳了他。

梵高是不幸的,命运与他作对,使他总是失败。可他那“神经质”般的倔强,坚韧促使他前进,并找到了自己的真正长处——画画。有时,我们就是缺乏这种坚韧,当我们失败后不能一蹶不振,而是要重新站起来,另寻出路。梵高是个因善良受苦的天使,一个用色彩享乐的天才。他是个了不起的人。他坚韧的精神,顽强的意志,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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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最新读后感精选(8篇)


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阅读童年后,一定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许是当时的历史,也许是书中塑造的人物,在写读后感时,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来写童年读后感呢?经过搜索整理,读后感大全为你呈现“《童年》最新读后感”,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童年》最新读后感 篇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童年是一生中最难忘、最快乐的时光,但高尔基的童年却与众不同。

高尔基的《童年》主要写了他在童年时可怜的悲惨遭遇,从而体现当时社会的黑暗。读了这本书,我也有诸多感叹:对高尔基的怜悯,对当时黑暗社会的呼吁,对姥姥屡遭姥爷的殴打,臭骂而愤愤不平,舅舅们无烟的战斗等等。

姥爷对姥姥的打骂,让我万分气愤:每个人都拥有生命、自尊心,任何一个人都没有权力殴打别人,人都是有自尊的!

舅舅们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了钱,为了个人的利益,明里争,暗里斗,没有私毫手足之情。“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曹植的诗得好呀

人的一生,正如一粒种子,不历经风险,怎能长大?鸟的翅膀不历经风雨,怎能变硬?童年时代的高尔基生活在这样黑暗的社会中,这是他的不幸,但是使他磨炼了一身坚强的意志,这为他长大成人后遇到困难不屈服奠定了基础。

想到这儿,我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呼吁:那些没有人性的野兽人们,醒醒吧!彼此明争暗斗是没有好果子吃得。不如彼此关爱,那时你会发现幸福就在你身边。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童年》最新读后感 篇2

童年其实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最美好的,最天真无邪,不懂人情世故的年华,留下最珍贵的回忆,而高尔基的童年简直参不忍睹。

读完《童年》后,最先的感受是对俄国拥有相似童年经历的不幸者的同情。如同炼狱般的童年,使儿童过早尝尽,品尽世间百态。有的,有了对未来的恐惧;有的,有了对社会报复的仇恨心理。可坚强、勇敢、善良的高尔基,在逆境中成长,通过真挚的文字,净化那被丑恶社会污染了的心,拯救俄国社会。

在《童年》中,早亡的父亲,残忍、唯利是图、视财如命的外祖父,两个残暴、蛮横无礼的舅舅,报复社会、凶恶的彼得伯伯,凶狠暴力的继父,无不是俄国黑暗丑恶社会的缩影。除了这些悲剧之外,我们也同样看到一些善良,仁厚却饱受恶势力摧残的人,善良慈爱的祖母,追求婚姻自由的母亲,聪明能干的“小茨风”,瞎了一只眼却仍踏实肯干的格里高里,热爱学习、渴求知识的“好事情”,这两部分不同类的人们存在于高尔基的童年中。或多或少产生影响,让他在如此黑暗的家庭中快速成长,成为悲惨社会中难得孕育的一颗智种。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种环境,育一方人”人在于环境的影响,却有时影响环境,环境能改变人,而人的作为也影响环境。无论我们在如何的困境中,我们都要坚强,不放弃,让人性熠熠闪光。

《童年》最新读后感 篇3

老师推荐我们去买高尔基的《童年》来看,我被主人公阿廖沙凄惨的童年生活深深刺痛了:高尔基笔下的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到专横的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幸亏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舅舅。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会用自己胳膊为阿廖沙挡鞭子,尽管每一次会被抽得红肿,他也不后悔。最后这个善良的,强壮的人,却被活活的压死了,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

我觉得阿廖沙的童年是令人窒息的,那时候的人没有亲情可言,他们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如果不是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的支持和爱护,阿廖沙的童年生活就更加黑暗了。

比起阿廖沙的童年,我真是太幸福了,享受着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还有老师慈母般的温暖,欢乐的音符每时每刻都在我身边跳动。我问过许多同学,“挨打”是是什么滋味?他们都说不知道,因为我们的父母从来不会真正的毒打孩子,我们自然无法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但是我从书上的描述中可以知道那一定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入骨髓的痛苦。

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温馨的大家庭里,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暴力,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在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的过程中茁壮成长,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幸福和快乐的。

天哪,不比不知道,这样一比较,终于明白了“天壤之别”这个成语的意思了。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花花绿绿的钱堆着,被爱包围着……但是我们总是不知足,总是想奢求更多。

从现在开始吧,我决定不再奢侈,不再浪费;开始为长辈着想,为他人着想,体谅他们,爱护它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为自己的童年生活留下一点值得骄傲的东西。

《童年》最新读后感 篇4

寒假妈妈送给我几本书,其中一本是世界文学经典《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我拿到书看到是世界文学经典,便津津有味的读起来,可是第一遍看完我并没有太深的感触,妈妈建议我再读几遍,于是我又细细读起来……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分别为《在人间》《我的大学》。

《童年》主要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的童年生活。小说从他随同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到外祖父叫他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最底层人民的艰难生活状况。

阿廖沙外祖父家开了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祖父变得吝啬、贪婪,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还狠心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他的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在这样一个让我们现在无法想象的,到处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阿廖沙体会到当时人间的痛苦。

然而生活中总会有阳光的,他的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给与他阳光的还有他的好朋友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格里戈里。他们都给阿廖沙温暖和力量,使他在黑暗的环境中仍依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读了《童年》我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也学会了在困难和困境中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成为充满爱心的人。

《童年》最新读后感 篇5

童年,是每个人都曾经经历过的,有快乐,有幸福,也有许多的悲伤。童年时美妙的,是充满阳光的……可是作者高尔基的童年却是悲惨的。

高尔基三岁就失去父亲。失去了父亲,也就意味着失去父爱。他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一个外祖父经营的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他的头上。

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经常会打高尔基和他的外祖母,使他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但外祖父也有慈善的一面,比如书上说道:“外公那瘦小的身体轻贴着我,他开始讲自己童年的故事,他的话语沉重,滔滔不绝。”高尔基还说:“讲着讲着,他在我眼里的形象高大起来,这个干瘦的老头忽然变成了童话里的大力士,他独自一人拖着一条巨大的灰船逆流而上。”是呀,这个干瘦的老头在我的心中的形象也高大起来,他好像什么都不怕,他像一座山。

高尔基的童年非常悲惨,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童年的每一滴美好的时光!幸福的时光!童年,本该是每个人最幸福、最难忘得时光,可作者高尔基的童年却和我们不一样,没有快乐,也没有幸福,只有黑暗和阴影,这令人感到难过。

在这本书中,我十分敬佩高尔基的外祖母,她像一盏明灯,照亮了他童年的心。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过后,不仅让我更加珍惜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童年》最新读后感 篇6

在阳光照耀下,我读完了这本《童年》,心里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惭愧与懊悔,想到自己与高尔基生活巨大悬殊。

四岁丧父,跟随外祖父来到外祖父家中。在这里他认识了许多东西,也看清了许多事件,他看清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粗野的两位舅舅;朴实的朋友;小气,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每一天我明白了从善良到邪恶之间的事,懵懵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与他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幸福的;没有斗争,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就从这一点看出了极大的对比。我拥有了许多,但是我们不知足。只求自己好,想要好的东西。是啊我们向父母伸手要钱,饭来张口,只用父母当挡箭牌。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悔过曾经的奢望;不浪费东西;学会珍惜一切拥有的东西,应该自己要独立,遇到困难要克服,想想作者是怎样克服的,不要再躲藏,要面对一切。要多为父母着想,多多体谅他们,来创造更好的条件回报他们。

黑夜过去黎明来临,高尔基人身是多么悲惨,真让人悲伤惭愧。我们有着灿烂童年,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所以我们要多多体谅父母。

《童年》最新读后感 篇7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它叫【童年】。

这本书是伟大作家高尔基自传三部曲的第一部,写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悲惨。文章开头就写了作者父亲的死亡,他和外祖母一起离开了这座城市。接着,他来到了外祖母的家乡“尼日尼”,并在这里度过了7年并不快乐的童年。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外祖母,因为她很善良,她眼中的上帝永远是善良的。她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都不忘上帝,她对狗,鸭和鸡······也常常提起上帝。下面是关于她的一段故事:

酒馆的老板娘养了一只娇生惯养的猫,又馋又懒。有一次,这只猫从花园里拖回一只鸟,外祖母看见了,硬是从它嘴里把鸟夺了回来。还骂道:“你这只下流的恶棍,难道不怕上帝来惩罚你吗?”

别人听了都笑她傻,可她自己总是会不以为然地说上好几句。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感到心酸。作者不到十岁时就父母双亡,从到外祖母家乡“尼日尼”起,只有善良的外祖母一个人关爱他。正因如此,作者提前懂得了人间的冷暖,成长成为一个很独立的少年。

看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自己的幸福:拥有一个完美的童年。我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里长大,我会更加珍惜这幸福的生活。

《童年》最新读后感 篇8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感慨万千,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五岁时父亲生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高尔基的一身不协调的装束都会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都是新衣服,读到这,我不禁有些惭愧,妈妈有时带我到商场买衣服时,我还会挑挑颜色和款型。高尔基为了上学,只能去捡垃圾卖钱,每到休息的日子,他就早早起床,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烂卖,运气好时才能有些收入。

在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学费的来源,但学校里哪些家庭富裕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而高尔基吧别人的嘲笑变成自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门奢侈啊!

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

最新《浮士德》读后感(精选8篇)


读后感大全精选栏目推选:“《浮士德》读后感”。

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尤其是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受益良多。究竟该怎样去写一份合格的作品读后感呢?请你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最新《浮士德》读后感》。

最新《浮士德》读后感(篇1)

《浮士德》是我迄今为止看的最为晦涩难懂的一本书,花了我整整两个多月的时间,还是仅读了个大概。

诗体哲理悲剧《浮士德》是伟大诗人、作家、思想家歌德最重要的代表作。它与荷马的史诗《伊利亚特》、但丁的《神曲》、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并列为欧洲文学四大名著。主人公浮士德是16世纪德国历史书和民间传说中的人物,通占卦、天象、巫术、炼金术。歌德在《浮士德》中,根据这个民间故事成功地塑造了浮士德和魔鬼靡非斯托的形象,展现了一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精神生活的发展史。

浮士德的形象反映了歌德对人性、对人的精神内涵与境界的深刻洞察和把握。他塑造的浮士德性格中两重性使他处在上帝和魔鬼之间,兼有神性和魔性。他若不断地追求知识与真理,追求美善的事物,追求高远的理想,会上升到灵的境界;如果他贪图享乐,胸无大志,庸碌无为,且执迷其中不能醒悟,将坠入魔道,走向堕落。歌德认为,沉沦和进取的双重引力在浮士德身上并不对等,他的神性要强过魔性,他本质的、主导性的一面是自强不息、发奋进取、永不满足、积极向上,这就是所谓浮士德精神。

但歌德并不因此看轻魔性在浮士德追求过程中的推动作用。歌德首先承认魔性只能被暂时克服,却不能被永久根除,因它是可以容忍的。《浮士德》中上帝的话其实道出了歌德悟出的智慧箴言:人要奋斗,失误免不了。歌德同样看到,魔性与神性相对相生,因此是绝对必要的。浮士德的一生是神性和魔性矛盾斗争的过程。他奋发进取、永不满足的精神是他上升的内在动力,靡非斯托利用浮士德身上的魔性诱使他堕落,然而浮士德的神性使他能够吸取教训,不断克服魔障。正是在这种辩证发展之中,浮士德的精神内涵才日益深厚,境界日益提升。

《浮士德》的结尾是光明的。浮士德喊出了你真美呀,请稍稍停留!表面上看,他获得了满足,也准备享受这满足,靡非斯托因此要攫走他的灵魂,但上帝派天使把浮士德的灵魂带到了天堂,因为凡是自强不息者,到头我辈终能救,正可谓天道酬勤,上帝嘉许之。既然如此,为什么《浮士德》仍然被看成是一部悲剧呢?这主要是因为,歌德相信人类追求至善是没有止境的,但个体的生命却是有限的。浮士德获得了两次生命,这生命仍然有限,所以不可能达到终极的目标。他探索的五个阶段,远没有穷尽人类的精神生活。

人的精神容易懈怠,贪图安逸,因此上帝造出魔鬼,来催人惊醒、奋进。魔鬼对浮士德而言,就不只是一个引诱者,他也发挥着督促和警策的作用。魔鬼说自己老想作恶却总是把善促成,我便是这种力量的一部分,发挥的就是这一层意思。他主观上在引诱浮士德走向堕落,客观上却起到了推动浮士德前进的作用。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靡非斯托是浮士德身上另一个自我的外化形式,或者说靡非斯托和浮士德共同构成人类天性的双重性,乃至上帝的两面性。总之,二者相辅相成,相生相克,才使造化臻于完形。

当我们认识到自己的罪恶时,其实我们已经变成了天使。

最新《浮士德》读后感(篇2)

善良人在追求中纵然迷惘,却终将意识到有一条正途。

-----《浮士德》

这就是《浮土德》触动了我的一句话,也是浮士德性格“肯定”、“善”、“否定”、“恶”的发展历程的概括。

《浮士德》被称为欧洲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一部诗剧,分上下两部,共一万二千余行。浮士德本是十六世纪德国民间故事中的人物。在传说中,浮士德是一个追求世俗享受而把灵魂卖给魔鬼的术士。歌德借用这一题材,把浮土德塑造成一个德国先进知识分子的形象。作品写浮士德一生从书斋、市民社会小世界走向政治、历史大舞台的过程,其中经历了求知生活、感情生活、政治生活、艺术生活、改造大自然这五个阶段,从而总结了诗人自我一生的生活经验,也概括了文艺复兴以来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精神探索的历史。

浮士德是一个虚构的象征性形象。但是他有鲜明的个性,那就是永不满足、不断追求,不断探索的精神。他的内心充满矛盾:一方面满足现状,享受现世幸福,另一方面不断追求更高的理想。他一生中有过迷惘,有过错误,但是由于他的自强不息,所以能够不断前进,最后能够找到人生真理的答案,要做一个“每一天争取上进和生存的人”,并被天使接到天堂,见到了圣母。魔鬼在诗剧中作恶造孽,引诱浮士德堕落,但实际上却促进了浮士德的前进与成长。套用苏格拉底的话说,如果浮士liuxue86。德是一匹马,那么魔鬼被派遣到这个世上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它赶快前进。正是他帮忙浮士德走出书斋,投身于实际生活,也是他促使浮士德在克服自身错误的同时摸索前进,魔鬼其实成为了浮士德在前进道路上不可分离的伴侣。

歌德的创作过程长达六十年。他从青年时代起即构思此诗,直到临死前不久才告完成。能够说,这本身即是一种追求,对文学的一种孜孜不倦的追求。也正是这种追求,使歌德在晚年仍不断地学习新事物,探索新问题。而《浮士德》正是这种追求所带来结果的最好验证,能够说,是这种追求造就了《浮士德》几百年来的经久不衰。

生命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追求的过程,使目己的人生高度在不断追求的过程中得到提升。每个人在人生追求中都会遇到各种无法逃避的问题,务必选取,而不断追求,自强不息,勇于实践和自我否定的性格,将使其免遭沉沦的厄运,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和理想。

也许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浮士德,但每一个人都不能缺少浮士德顽强向上、热爱生活、寻找属于自我的人生的品质。

最新《浮士德》读后感(篇3)

浮士德是歌德的著名长诗,这部作品花费了歌德大半生的努力,直到歌德垂暮之年才真正完成。

浮士德的故事其实在德国广为流传,浮士德可能是中世纪一个真实存在过的人物,他本事过人,发明了各种在当时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器具。当时愚昧的人们无法理解他的神通,就传言他和魔鬼有着交易,是有魔鬼在暗中相助。"魔鬼交易"这一故事类型也就大致在此后流传开来,大致资料都是:[某人为了得到知识、永生、权力等等而将自我出卖于魔鬼,昧着良心替魔鬼干各种肮脏的勾当。"当然,这类故事受到中世纪宗教愚昧(如[猎巫运动")的影响,在今日看来是有一些可笑和不可理喻的。久而久之[魔鬼交易"就成了浮士德故事的起源。

在阅读《浮士德》之前,我先大致了解了一下这部作品诞生的背景--关于浮士德的优秀作品一共有两部,一部是马洛所作的《浮士德博士的杯具》、另一部就是歌德的《浮士德(上。下)》,这两部作品诞生的时间都是欧洲历史上十分重要的时间点:前者是文艺复兴,后者则是启蒙运动向浪漫主义运动过渡的时期。我大致了解了一下两部作品,《杯具》一文,马洛主要强调了浮士德博士对知识、权力的追求,以及他向魔鬼出卖灵魂后的自负心理,当他最终意识到自我期限已满要堕入地狱的时候,才诚惶诚恐追悔莫及,最终在无限的恐惧和悔恨中被魔鬼拖入了地狱。能够说这个故事,就像莎翁的杯具一样,充满了对人的心理描述,以及对人性脆弱、人性弱点的深刻反省,浮士德在这部作品中是被作为一个出卖自我灵魂的负面主角来处理的,他的执着进取的正面形象只是一个陪衬。总体来说这是一部好作品,可是把[追求知识、力量,渴望强大和优秀"视为一种[渎神"、[僭越上帝权威"的行为,当成要批判的对象,这中间就流露出了一种中世纪残余的[反智主义"、[反科学主义"的思想,在当今看来,是一种反动的思想。并且作品中不断塑造人的狂妄和人的内疚,不断强化上帝的权威,也隐含了一种[人类应当跪倒在上帝面前诚惶诚恐"的宗教[罪感"。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们虽然理解了享乐主义、理解了追求金钱,甚至有走向纵欲主义的倾向,可是实际上在人们的内心中,人们并没有放弃对上帝那种诚惶诚恐的心态,并没有勇敢地相信自我的意志和理性,欧洲人还没有从宗教所塑造的自卑感中走出来。

到了歌德的时代,情景就已经大有不一样了。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是欧洲波澜壮阔的年代:牛顿定律等自然科学的发展、启蒙运动的展开、资产阶级革命的风起云涌、工业化的浪潮、自由资本主义的兴起、拿破仑的征服、德意志的统一,在这样一个时代中,传统的宗教力量大大减弱,自然神论、泛神论和无神论代替了罗马教廷和道德教条,人们开始相信自我改造自然的力量,并且在国际舞台上开始勇于去追求权力、相信自我的理性、践行自我的意志。此时的人们甚至不愿意再去理会理性主义时代那些陈腐僵化的教条,而要求实现自我、实现意志的解放。于是,伴随着艺术界的狂飙突进运动,浪漫主义时代到来了。而歌德的《浮士德》正是这个时代的产物。我们能够在浮士德中看到欧洲自文艺复兴后几百年的发展历程的缩影,比如在《浮士德》中,歌德宣扬[人难免误入歧途,可是只要执着追求,总会到达天堂",这也正是资本主义崛起后[个人奋斗"、[自由选择并自我负责"观念的体现;比如在《浮士德》中,浮士德斥责故纸堆,追求实践、有意义、有活力的生活,也代表了工业礼貌兴起后,迂腐的观念、僵硬的思想观念受到了人们的抛弃。总之,《浮士德》诞生是的时代与《杯具》已经很不一样了。

浮士德全书由上下篇组成,外面由一个套子套起来,套子的资料是:魔鬼梅菲斯特和上帝打赌,贬损人的尊严,说要把一个人引入歧途证明给上帝看看。上帝则对人充满了信任,相信人必须能自我救赎,从答应了梅菲斯特的赌约。梅菲斯特找到了不愿意沉迷于故纸堆的浮士德,还给他青春,带着他四处游历《浮士德》上篇是全书最精彩、戏剧冲突最复杂的一部分,也是最常被引用、改编的一部分,上篇主要介绍浮士德和少女玛甘泪的感情杯具:浮士德爱上了玛甘泪,玛甘泪为了与之幽会而给妈妈下了安眠药,失手毒死了妈妈。他们的感情被玛甘泪的哥哥发现,为了杀人灭口,浮士德杀死了玛甘泪的哥哥,然后逃走。之后玛甘泪怀孕生子,因为害怕事情败露而淹死了婴儿。最终事情事发,玛甘泪被判死刑,浮士德赶回来相救,但玛甘泪拒绝了。她死后,被上帝接进了天堂。这个故事之所以十分吸引我,是因为这样的感情杯具至今仍在各处上演着。在今日的报纸上,我们仍然能经常看到诸如[少女怀孕杀婴"、[男生为感情斗殴而杀人"、[叛逆少年误杀父母"之类的人间杯具,而此类题材也经常成为[残酷青春"类型艺术作品的素材。很多人认为这是[每个青春期少年长大成人必经的阶段",当然我是不太赞同这种评价的,成长不需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可是刚刚长大的人确实不懂得很多事情的分寸,做事情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不论是多了还是少了,都最终会害人害己。在这篇作品中,作者让玛甘泪上了天堂,并让浮士德从罪恶感中解脱,并没有因为他们的罪行而对他们进行道德审判。这说明浪漫主义时代的人更加注重的是人内心的感情,对贴合人性但不贴合道德的感情和行为有了更多的宽容和理解。正如《杯具》一文中一样,《浮士德》的上半篇借着浮士德的悔悟,玛甘泪对自身罪恶的恐惧,深刻地描述了人类的内疚感和恐惧感。其实内疚感是性格杯具的本原,与命运杯具那种极力抗拒外界力量却不得相比,性格杯具通常都是当事人因为性格的某些缺陷或者行动的某种过失而导致了自我不想要的结果。当人做错事的时候会感到内疚,所以内疚感就成了性格杯具[杯具感"的来源--一种对自身行为憎恶而又无可奈何的感情。

《浮士德》的下篇是歌德垂暮之年才发表的,凝结了歌德一生的经历,所以它有了更多历史和哲学的内涵,也有了更多的情节。可是垂暮之年的歌德却不再有青春时代的活力,所以相比起上篇而言,这篇在戏剧冲突方面要逊色得多,在文艺史上的影响也要弱得多。在这篇中,歌德让浮士德为国王工作,经过发行纸币而解决财政危机。浮士德让梅菲斯特造出了人造人,并在他的带领下回到了古希腊和海伦结婚。之后浮士德又想要填海造陆,无奈魔鬼暴力[强拆"一对老夫妻的房子,浮士德愁瞎了双眼,最终最终满足地倒下了。浮士德死后,上帝将他带去了天堂与挚爱玛甘泪相见。在浮士德的下篇中,我们能够看到很多欧洲当时的影子。浮士德滥发纸币来解决财政危机的行为可能是当时统治阶级常用的做法;之后浮士德搞[人造人"、要回到古希腊,能够看出自然科学发展的影子,其中也有着此刻科幻小说中[克隆人"、[时空隧道"的影子,人们的科学意识已经代替了宗教意识。浮士德下篇中最重要的就是最终的两段:浮士德和海伦结合,生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爱好飞翔,最终摔死在浮士德眼前。这段明显是出自古希腊伊卡洛斯的神话,有人认为这是在影射拜伦的死亡。这段标志着:浪漫也好、理性也好,实际上它们都是靠不住的。从文艺复兴到浪漫主义时代,欧洲人一向崇拜古希腊古罗马,可是歌德认为:古希腊和古罗马都已经过去了,古希腊的复兴并没有拯救被统治了一千年的欧洲,欧洲要寻求于一种新的礼貌--一种地球上前所未有的礼貌,那就是大工业时代。于是就有了浮士德最终试图填海造陆的一幕。浮士德想要征服大海,让他的人民在新的土地上幸福地生活,最终他最终满足了。这也代表了大工业礼貌时代的到来,而那两个被害死的老夫妇也代表了工业礼貌对农业礼貌无情地征服。

《浮士德》中的几个人物都有着明显的象征意味。浮士德代表着永无满足的实践、浮士德的助手代表着当时迂腐的经验主义哲学、梅菲斯特则代表着虚无主义和犬儒主义、玛甘泪是一个无知的少女。他们并没有明显的善恶之别,其实他们都是人性的一部分,歌德的《浮士德》其实就是人性的大杂烩。把所有人和在一齐,就是整个人类。

最新《浮士德》读后感(篇4)

一本好书,就如生命中一朵永不调谢的奇葩,而书中深刻的道理更令我们回味无穷。《浮士德》是我至今最喜爱的书,书中蕴涵的道理令我永远自强不息。

《浮士德》是德国大文毫歌德的著名小说,《浮士德》现已构成文学领域里的独立学科,被称为“浮学”。《浮士德》的主要资料是魔鬼靡非斯托和上帝打赌,由靡非斯托去诱引浮士德,看他是否会放弃自我所追求的,弃善从恶,成为靡非斯托的俘虏。靡非斯托到人间,对知识感到厌倦和永远不安于现状的老博士打赌,说他能够让浮士德永不安宁的心得到满足,条件是浮士德用鲜血作抵押,一旦一天浮士德说出“真美啊,请停下来”,就让靡非斯托带走他的灵魂。浮士德同意了,他在魔鬼的帮忙下,恢复了青春,遨游了人间和神界,经历了宫廷中的权势财富,以及对艺术为代表的美的追求和享受,结果都没获得心灵的满足。最终,在围海造田这一替大众着想谋福利的事业中,浮士德找到了心灵的家园,说出了那句话,然后倒地而死,然而他的灵魂升上了天堂。

我认为浮士德是个有野心,好高骛远的人,他也是个偶尔会走上歧途,但最终会走上正途的人,在靡非斯托诱引他走上歧途时,他做了欺骗他人,趋炎附势的坏事,可是没有获得心灵的满足。就是说,当他没为人民着想时,他的灵魂极其难受,如同煎熬。而在围海造田这一事情中,浮士德找到了自我心灵的归宿,所以才会心满意足的倒地而死。

人不可能没有缺点,浮士德也有缺点,而最重要的是他能不能为别人做有利于别人的事情。而浮士德就做到了。浮士德的缺点是:永远不安于现状,优点是自强不息、敢作敢为、为他人服务。

我们来学习浮士德的优点吧,做一个自强不息,为大众着想谋福利吧。

最新《浮士德》读后感(篇5)

《浮士德》是我迄今为止看的最为晦涩难懂的一本书。诗体哲理悲剧《浮士德》是伟大诗人、作家、思想家歌德最重要的代表作。它与荷马的史诗《伊利亚特》、但丁的《神曲》、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并列为欧洲文学四大名著。主人公浮士德是16世纪德国历史书和民间传说中的人物,通占卦、天象、巫术、炼金术。歌德在《浮士德》中,根据这个民间故事成功地塑造了浮士德和魔鬼靡非斯托的形象,展现了一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精神生活的发展史。

浮士德的形象反映了歌德对人性、对人的精神内涵与境界的深刻洞察和把握。他塑造的浮士德性格中两重性使他处在上帝和魔鬼之间,兼有神性和魔性。他若不断地追求知识与真理,追求美善的事物,追求高远的理想,会上升到灵的境界;如果他贪图享乐,胸无大志,庸碌无为,且执迷其中不能醒悟,将坠入魔道,走向堕落。歌德认为,沉沦和进取的双重引力在浮士德身上并不对等,他的神性要强过魔性,他本质的、主导性的一面是自强不息、发奋进取、永不满足、积极向上,这就是所谓浮士德精神。

但歌德并不因此看轻魔性在浮士德追求过程中的推动作用。歌德首先承认魔性只能被暂时克服,却不能被永久根除,因它是可以容忍的。《浮士德》中上帝的话其实道出了歌德悟出的智慧箴言:人要奋斗,失误免不了。歌德同样看到,魔性与神性相对相生,因此是绝对必要的。浮士德的一生是神性和魔性矛盾斗争的过程。他奋发进取、永不满足的精神是他上升的内在动力,靡非斯托利用浮士德身上的魔性诱使他堕落,然而浮士德的神性使他能够吸取教训,不断克服魔障。正是在这种辩证发展之中,浮士德的精神内涵才日益深厚,境界日益提升。

《浮士德》的结尾是光明的。浮士德喊出了你真美呀,请稍稍停留!表面上看,他获得了满足,也准备享受这满足,靡非斯托因此要攫走他的灵魂,但上帝派天使把浮士德的灵魂带到了天堂,因为凡是自强不息者,到头我辈终能救,正可谓天道酬勤,上帝嘉许之。既然如此,为什么《浮士德》仍然被看成是一部悲剧呢?这主要是因为,歌德相信人类追求至善是没有止境的,但个体的生命却是有限的。浮士德获得了两次生命,这生命仍然有限,所以不可能达到终极的目标。他探索的五个阶段,远没有穷尽人类的精神生活。

人的精神容易懈怠,贪图安逸,因此上帝造出魔鬼,来催人惊醒、奋进。魔鬼对浮士德而言,就不只是一个引诱者,他也发挥着督促和警策的作用。魔鬼说自己老想作恶却总是把善促成,我便是这种力量的一部分,发挥的就是这一层意思。他主观上在引诱浮士德走向堕落,客观上却起到了推动浮士德前进的作用。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靡非斯托是浮士德身上另一个自我的外化形式,或者说靡非斯托和浮士德共同构成人类天性的双重性,乃至上帝的两面性。总之,二者相辅相成,相生相克,才使造化臻于完形。

浮士德对学十分热爱:啊,我孜孜不倦,对哲学,法律连同医典,遗憾的还有神学,全部都进行了彻底的钻研。甚至,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天上,他想要最美的星星,地上,他寻找最高的欢畅。他为了学,他放弃了自己:为此,我才想魔发屈服,借助精灵之口,鬼怪之力,看否能知道一些玄机;这样,我就不用再汗流浃背,去谈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他对未知的东西感到兴奋万分,书本给了他力量和希望。他对自己的知识感到不足,对无法揭开大自然神秘的面纱感到失望他对学的热爱已经到达了不可自拔的地步了。

谁若不断努力进取,我们就把他救助。歌德说过,浮士德得救的秘诀就在这几行诗里。浮士德的身上有一种活力,使他日益高尚化和纯洁化,到临死,他就获得了上界永恒之爱的拯救。

是的,浮士德之所以能够被拯救,不止是这样,还因为他不断行动,不断追求,不断克服迷误,最终走上了正路。他的精神是向上的,这是我们应该学的。还要学习他对学的追求,对学的热爱,对学的希望。我们要善学,乐学,爱学,才是向上的人。

浮士德的肉体毁灭了,但他的精神得救了。一个行动的人,一个上进的人,一个不断自省并最终走上正途的人,最终会得到救助。这就是浮士德这个形象上所体现出的不断追求和人生真谛的探索精神。

最新《浮士德》读后感(篇6)

《浮士德》读后感

在歌德的《浮士德》中,蕴含着一个困惑着几代人的疑惑,即“浮士德难题”:怎样使个人欲望的自由发展同社会和个人道德所必须的控制和约束协调一致起来——怎样谋取个人幸福而不出卖个人的灵魂。

《浮士德》是歌德倾毕生心血所完成的史诗性的巨著,整部巨著主要有两个赌约构成:一个是上帝与梅菲斯特的赌约,梅菲斯特要引诱浮士德走向堕落,而上帝相信浮士德是不会停止自己的探索与追求的。梅菲斯特提出,如果他成功了,他将把浮士德的灵魂劫入地狱。第二个赌约是梅菲斯特与浮士德的,梅菲斯特提出自己为浮士德服役,带着他去享受现实人生,一旦浮士德满足了,失去了不断探索的精神而安与现实的享受,浮士德就会倒地而死。其中,第二个赌约背后隐藏的就是整部作品的主题,即“浮士德难题”,从哲学上讲,就是康德所探讨的自然欲求与道德律令之间的矛盾。

浮士德和梅菲斯特之间的赌约是人类不断进取的精神同以梅菲斯特为代表的怀疑和否定的挑战。在戏剧冲突中,梅菲斯特是浮士德的对立面,但并不是只起着毁灭善与美的反动作用,梅菲斯特作为“恶”的化身,是激发浮士德永远向上,追求发展不可缺少的动力。与其说浮士德和梅菲斯特之间的斗争是外在的二人斗争,不如说梅菲斯特就是浮士德的另一个侧面,是浮士德内心的挣扎。在浮士德身上,或者说在以浮士德为代表的人类的身上,始终都有两个灵魂在斗争。浮士德与梅菲斯特的对立,是人的内心世界中理性和欲望的对立。

主人公浮士德是中世纪的一位学者,按照当时的社会观念,他是一个成功者,他应该满足,但他却感到,在书本里讨生活和在书斋里编织梦想是一件毫无价值的事情,这样的生活远离了生命的本源,而离开生命本源的所谓学者生涯连狗都不如”。当他在迷惘中找不到生命的意义时,他转而歌颂死亡。复活节的钟声复活了浮士德内心的生命欲望,魔鬼的到来点燃了他近似于疯狂的热情。他明知追随魔鬼,有堕入地狱的危险,他依然是那么兴奋。他那颗在书斋中被麻木了的心与其说是追求欢乐,不如说是追求一种强烈的苦痛,因为没有苦痛的欢乐是肤浅的欢乐,是转瞬即逝的昙花。浮士德所追求的还是“全人类的一切苦乐”。那个时代的人认为,自己是一颗微不足道的“原子”,但在这颗原子中又可以囊括宇宙的一切。在歌德看来,“把全人类的苦乐堆积在我胸中”便获得了人生的最高价值。

尽管浮士德的本心要实现自己的欲望,价值,然而,其本身依然被道德锁链所束缚,而这条锁链是我们与生俱来的。从我们来到世界的那一刻开始,道德就作为一种框架来支撑、束缚着我们,这种意识是在我们的潜意识之中的。浮士德在不断极力追求自己的价值,满足自己的欲望的同时,一次又一次的受到道德的约束。在格雷琴因把孩子淹死而入狱时,梅菲斯特把他带入了“瓦尔普吉斯之夜”,想让他继续在酒色中沉沦,但是浮士德没有在这里沉醉,他得知格雷琴的不幸后,良心深受谴责,他潜入狱中坚持要格雷琴跟他走,但遭到拒绝。梅菲斯特为了阻止浮士德为老百姓开垦耕作的田地,致使一对老年夫妇在他乘机点燃的大火中罹难,浮士德内心感到忧愁,他对自己进行谴责。尽管他的欲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满足,但是道德在他心灵上留下的烙印却永远折磨他的心。

在“在浮士德难题”中,欲望、人性是与生俱来的,是人类的自然本性,而接受道德的约束

最新《浮士德》读后感(篇7)

《浮士德》的故事中蕴含着强烈的悲剧色彩,浮士德身上反映了新旧时代交替的各种冲突:宗教和科学的冲突、理智和情感的冲突、因循和追求的冲突。

浮士德热爱学习,“啊,我孜孜不倦,对哲学,法律连同医典,遗憾的还有神学,全部都进行了彻底的钻研”。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天上,他想要最美的星星,地上,他寻找最高的欢畅”。为了学习,他放弃了自己。“为此,我才想魔发屈服,借助精灵之口,鬼怪之力,看否能知道一些玄机;这样,我就不用再汗流浃背,去谈自己不知道的东西……”

浮士德对未知事物感到激动,书给了他力量和希望,他感到自己知识不足,对自己不能揭开大自然的奥秘感到失望,他对学习的热爱已经到了无法自拔的地步。

“谁若不断努力进取,我们就把他救助”,歌德曾经说过,浮士德得救的秘诀就在这几行诗里。浮士德的生活使他变得越来越高尚和纯洁,当他死后,他被上层世界永恒的爱所拯救。

是的,浮士德之所以能够得救,不仅是因为这个,还因为他不断地行动,不断地追求,不断地克服错误,终于走上了正确的道路。他的精神是向上的,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我们应该从浮士德的追求、爱和希望中学习,我们必须善于学习,乐于学习,热爱学习,做积极向上的人。面对浮士德,我们应该为自己的糟糕表现感到羞愧,他是那么的喜欢学习。

浮士德的身体被毁了,但他的灵魂得救了。一个行动的人,一个进步的人,一个不断反省并最终走上正确道路的人,最终会被拯救。这是浮士德形象在不断追求生命本质和探索精神中的体现。

最新《浮士德》读后感(篇8)

西方可以于红楼梦齐名的书大概有两本,其中之一应该是浮士德:当爱已失,美幻灭,事业未成。那么人该何去何从?

我想对于这本书下一个简单的评语,那些流传千古而怎么都读不下去的书大概就算是经典文学了。开个玩笑。浮士德是用长诗来书写的,也难怪很多人读完三页就无法读不下去。相传歌德从二十多岁一直写到他临近离世,这本书也经过数次修改,才变成如今这版。

让我用严肃的口吻简述一下这本太过厚重的书吧。一个书看得多到不耐烦的老头浮士德,被魔鬼引诱,也许他早就想和魔鬼进行交易,然后他第一次返老还童,收获爱情,可是最终爱情逝去;第二次交易复活了古希腊美女海伦娜,可是最终海伦娜随着孩子的离世来到了阴间;第三次浮士德想要创造一番前无古人的事业,可是魔鬼从中作梗,浮士德最终事业失败双目失明。在本书的结尾,浮士德决心与魔鬼脱离,虽不能见,然此心光明。

如果用一句话来说明此书的主题,可能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在一段被定义完全失败也不为过的人生中,浮士德始终在进行越来越高尚纯洁的努力,最终灵魂被天使得救。而书中另一个角色魔鬼也很有意思,他自称是黑暗的一部分,黑暗是她母亲,同时黑暗神出光来,然而魔鬼弄不懂黑暗里为什么可以唤出光明,只是觉得光不应该骄傲地争夺黑暗的地位。

因为他始终是虚无主义者,觉得人间不值得。没有快乐,没有幸福,只有空虚,无尽的无聊。对世事冷漠,没有热情,没有痛感。可是歌德觉得这种人是没有创造力的,所以他让浮士德最终战胜了魔鬼,在临终前不由自主的说出“停住吧,你是这样的美!”浮士德一生没有在软床上苟且偷安,他用实际行动告诉世人,谁若自强不息,谁就终将得救。

传说歌德在离世前说,“打开窗子,让光多进来点。”我想这也是浮士德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吧。

[最新]《寒夜》读后感分享精选8篇


因为读书的人阅历与经历的不同,所以读书之后的感悟也会有所不同,读完作品之后,我们不妨尝试写一篇读后感。许许多多的感受从脑海中不断的涌现,这时候我们就写一篇读后感吧,当你看到此文,即表明你在寻找作品读后感吧?请你阅读我们辑为你编辑整理的《《寒夜》读后感分享》,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寒夜》读后感分享 篇1

初读《寒夜》,我觉得文宣实在太软弱,老好人在我看来并不是一个褒义词。首先在工作上,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他拖着病体在办公室里那么卑微地做着小职员的工作,对于所有的不公平待遇却从来不敢说一个不字,最初伟大的理想也任它在心底蒙了尘埃。而在家庭中,面对妻子树生和母亲之间的矛盾,他既不能扮演好丈夫的角色,也不能尽好儿子的职责。然而后来,当小说渐渐接近尾声的时候,我开始想,如果我是文宣的话,我又会怎么做呢,或者说,我能怎么做呢?

诚然,文宣性格中的软弱无法忽视。然而,在那个知识分子不受重视的时代,他无力改变自己地位低下的境况。为了不失去工作,他不得不像一头任人抽打的病牛一样小心翼翼地努力工作,尽管换来的只是少的可怜的薪水。而在家庭中,母亲和树生并不是二选一的单选题,两个人他都不能失去,这并非是贪心。所以他夹在两个人中间,默默承受着两个他最爱的人赋予他的痛苦。

他爱他的母亲,所有的爱只需母亲两个字便足以解释;他同样深爱他的而妻子,而这种爱,并不同于对母亲的爱。所以想到自己残破的躯体以及树生在这个穷困的家庭中所受的委屈,他宁愿放手给她自由,让她离开自己去过更好的生活。而在他即将离开人世的日子里,他依然坚持给树生寄信,跟她说自己身体很好,不用担心,哪怕他知道这样做的结果是树生不能回来陪他度过生命中最后的时光,他也依然执着。

树生是一位比较典型的新女性,她受过好的教育,有知识有思想有追求。对于生活,她依然抱有一丝美好的憧憬。

然而在那个穷困的家庭里,她却过得并不幸福,儿子的冷漠,丈夫的懦弱,最使她受不了的是婆婆的刁难。所以她问自己这种生活究竟给了我什么呢?我得到什么满足么?回答是没有!不论是精神上,物质上,我没有得到一点满足。继续问自己那么我牺牲了我的理想,换到什么代价呢?那么以后呢?以后,还能有什么希望么?没有答案。

她的婆婆,同时也是文宣的母亲,她不愿同别的女人分享自己儿子的爱,文宣越是爱树生,她便越是恨树生。对于树生,她从未真正地把她当做一家人来看待。而那个阴暗而没有温情的家,对于树生来说简直就是一个牢笼。所以树生在犹豫再三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

她在给文宣的信中说:可是我只能怜悯你,我不能再爱你。你从前并不是这种软弱的人!我还年轻,我的生命力还很旺盛。我不能跟着你们过刻板似的单调日子,我不能在那种单调的吵架,寂寞的忍受中消磨我的生命。我爱动,我爱闹,我需要过热情的生活。我不能在你那古庙是的家中枯死。其实树生是一位勇敢的女性,我觉得她这么做并没有错。与其在那个家中饱受煎熬,三个人都难过,倒不如干脆离开,树生本就不是那种肯为家庭放弃自由的女性。

胜利是他们胜利,不是我们胜利。我们没有发过国难财,却倒了胜利霉。日日夜夜盼望着战争结束,可是当这一天终于到来时,生活在底层的大众人民却发现他们没有享受到战争胜利带来的任何实惠。树生回来了,可是一切都已不是从前的模样。

我想,倘若文宣和树生不是生活在那个知识分子饱受冷眼的时代,他们故事的结局就会完全不同了吧。然而,飘渺的生命,看不到远方的人群,未来,谁又能知道究竟是什么模样?

《寒夜》读后感分享 篇2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寒夜笼罩的,不是一人,而是每个人。

树生回来了,充满期待地爬上阁楼,脚步轻快,小扣柴扉,门开了。物是人非事已休,文宣已经殒命。树生沉闷地挪动脚步,漫漫寒夜,夜色冰凉,以后又该何去何从呢?

山河破碎,民众是最深受其害的。

文宣曾也有理想,有抱负,意气风发。因为战乱,不得已举家逃难至陪都重庆。生计艰难而人心惶惶,兢兢业业又不得善终。也许文宣的性格是软弱的,并不适应这种非常时期,也许文宣应该留在敌占区等待光明,就像《四世同堂》里的祁瑞宣,也并没有因为留在敌占区而招骂名。

可悲的是,文宣的善良和通情达理,在那个时候并没有给他和家人带来幸福,最后文宣病死在抗战胜利之日。

文宣无疑是很爱树生的,后来也愿意给她自由,让她去追逐幸福。

树生属于超越时代的女性,充满活力,充满希望,在新旧交替的思想冲击中,时常纠结于该放弃追寻,守着文宣与家庭,还是追逐属于自己的自由与生命。后来在家庭原因与时势的剧变下,选择了离开文宣。树生也是爱文宣的,可惜造化弄人,时势无情。

唯一让我不解的是,树生与亲生儿子小宣的生疏。无论思想是新是旧,时代如何变迁,血浓于水的母爱,都应该不是树生这样的吧。

婆婆一直是树生离开这个家的助力,婆婆代表的是旧时代,与新时代女性树生,格格不入。她非常疼爱自己的儿子文宣,但一直不懂树生对文宣的重要性,不明白对树生好,或者只是不让文宣夹在其与树生之间左右为难,才是真的对文宣好。

旧时代有旧时代的理所当然,新时代有新时代的理所应当。

二者真的很难协调,就像婆婆与树生,而且又遇到一个既想孝顺母亲,又想疼爱妻子,两方都想兼顾却没有良策、有心无力的文宣。

站在各自的立场,文宣、树生、婆婆,都没有多大的错,但这个家庭却快速走向了家破人亡。

正应了那句,国破家何在!

那时寒夜笼罩的,也不止文宣一家家破人亡,还有千千万万家家破人亡。

如果文宣一家生活在现在,一切都会好起来吧。文宣与树生继续从事他们的理想事业,精神生活二人举案齐眉,物质生活不再成为二人的负累;至于婆婆,生活好了,不住在一起或者专门找人在家照料她;小宣也不用从小就孤零零的住校。很想看到他们一家其乐融融,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的样子。

战乱时期,很多家庭穷尽一生、绞尽脑汁,也终究还是逃不出悲剧的阴霾。

但他们奢望不起的很多事情,现在的我们却已唾手可得到忘记珍惜。

小宣,着墨不多,我却对其格外关心,因为孩子是国家的未来。

小宣最后与婆婆祖孙二人不知去往了何处,婆婆终究是不能陪伴小宣太久时光的。对一个小孩来说,父亲亡故,母亲估计再也见不着,不久的将来注定孤儿,未来小宣的成长该是如何步履维艰啊,但愿蒙天庇佑了。

所以教育,真的是一个国家未来的命脉。

无论是达官显贵的后代,还是像小宣这样无人照拂的小孩,国家都应该有健全的教育体系,来应对,来让所有的下一代接受良好的教育。教育体系不到位,小宣们无疑就被放弃在了起跑线,国家无疑就已失去了众多潜在的未来。

请不要让众多鲜活的血液变成一潭死水。

《寒夜》读后感分享 篇3

巴金的《寒夜》。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自然是一号男主角 汪文宣。他是一个怯弱的小职员,在主任甚至同事面前都不敢坚持甚至表现自己的想法。这样的一个人,的确符合他妻子口中所谓的 老好人 这一形象。然而他的下场竟然有这般凄惨:连惨死的那一刻都没有最爱的人在他的身边。甚至他最爱的人都不知道他已离开这个世界。

当他面对上司的刻薄,同事的鄙视,妻子的抱怨,他唯有一味的自责,永远不懂得反抗。妻子终于忍受不住他的怯弱,她甚至宁愿他打她骂她也不愿意他不做=作声,然而他还是没有半句怨言《寒夜》读后感《寒夜》读后感。面对母亲对妻子的诋毁,他也是毫无责备别人的意思。在抗战这样特定的环境中,作为一个小小职员的汪文宣,我想他有这样的境遇又是在情理之中的。而他最后惨死的结果又是与他怯弱的性格紧密相连的。一个连自己真实想法都不敢表达的人有时候想想狠一点也只有死了算了。

树生是一个时尚的银行职员,她不被世俗所束缚,没结婚就同汪文宣同居生子。她敢于最求自己的幸福,然而,她却忘了大小宣的痛苦。她受不了婆婆的看不起,受不了丈夫的无能,受不了生活的贫困,就同年轻的主任飞去了兰州。但作为一个妻子,她是洁身自好的,她并没有做对不起自己丈夫的事;作为一个母亲她又是尽责的,她没忘记自己儿子的学业,按时往家里寄钱。

在汪文宣死后没多久,她便回来了。她是怀着思念和希望回来的。她以为宣在信里讲的都是真的,他的病一天天好起来了。

当她知道丈夫的死讯的时候,她是痛彻心扉的,如刀绞的。这样看来,她的确是一位钟情的女子。

《寒夜》是一部平民的文学,是适合我们这些小市民看的文学。在整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从而感触也就会来得更加的深。这样看来它的确是一部值得一读再读的小说。

《寒夜》读后感分享 篇4

作者:秦言。巴金先生转型之后的作品,没有了“爱情”、“激流”的呼喊,通篇的破碎、痛、苦难。

汪先生是整个的破碎,破碎的爱情、家庭、身体、工作,观摩妻子和母亲的争吵,读者都是深深的无力,何况夹在中间的汪先生。

母亲和妻子的不和,间接导致了汪文宣的死,但究其深层还是其本身的软弱性,通篇的汪先生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一句硬话,他一直在退让忍耐。在选择上汪先生和妻子形成对比,一个是完全为他人活,一个是衡量之后的个人本位。

如何担当人性的最大可能,首先是一定程度的自由,曾树生选择自由,选择离开,她身上是女性知识分子在特殊背景下依旧残存的浪漫与个性。而汪文宣则是完全的压抑,如果在工作上的忍耐是一个中年男人面对养家糊口的不得不,那么在家庭中的屈就又该怎么解释?母亲的形象,令人想到曹七巧,但他并非不爱儿子,他完全被封建观念束缚。面对儿媳的狠戾,完全像是早年丧夫压抑下的变态人格。

母亲的强势,妻子的不满,工作的压榨,一直强撑的汪先生终于支撑不住,他的思想和身体一起破碎。

《寒夜》读后感分享 篇5

书中的主人公王文宣,一个善良的知识分子,大家心目中的老好人,最后因肺核惨死家中。作者巴金先生绝不是简单地为我们展现肺结核这种病在医疗水平极其低下的旧社会中有多么的恐怖,而是借汪文宣之死向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的黑暗社会提出的深沉的控诉!

主人公汪文宣是上海某大学教育系的毕业生,怀揣伟大的教育梦想的他,离校后只能在一个半官半商的图书文具公司里当一名小小的公务员。说到公务员,也许有很多人会很羡慕他,有一个衣食无忧的铁饭碗。事实上,在那个时候的社会,官商勾结等混乱腐败的政治格局,像汪文宣这样安分守己、老实厚道的知识分子就成了被压榨的对象,他每天勤勤恳恳地工作,安安分分地做人,却依然换不来一家人的温饱和应有的社会地位。

然而对于汪文宣的遭遇,我除了深表同情之外,更多的是怒其不争。

在公司里,面对上司的欺压和同事的冷嘲热讽,他总是忍气吞声。他说:为了生活,我只有忍受。但是那个职位又能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呢?有这么一个公务员的职位,儿子的学费还是得靠在银行里当花瓶的妻子支持,母亲不但享不了清福,一把年纪了还要去当老妈子帮忙添补家用。有多少次他对自己说大不了我不做了。但他只是想想而已,他不敢这么做。就这样,枯燥单调、薪水微薄的校对工作一点点地消磨他的意志。吞噬他的理想,他还在为它呕心沥血,慢慢耗尽自己的精力。

不死不活的困苦生活增加了意见不合的婆媳之间的纠纷,他爱妻子和母亲,爱任何一方都胜过于爱自己。但是他却没有能力去平衡妻子和母亲之间的关系。对于妻子和母亲的冲突,他不敢去面对,甚至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直到看到妻子给他之前要求她写封长信给母亲道歉的回信后,他才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意识到自己的天真。

他渴望改变生活,改变命运,但是他却没有起来反抗过、努力过。在困顿中,他总是这样安慰自己:等抗战胜利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就这样美好的幻想支持他默默的承受生活的不公。然而真正到抗战胜利之时,却是他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之日。这实在是人生的悲剧。

《寒夜》读后感分享 篇6

第二次读这本书了,和以前读单纯觉得情节太无聊单调不同,这次读走了新想法。

情节还是单一的,三个人,几个地点“银行”“街上”“黑洞洞的家里坚硬寒冷的床”,就是表情态的几个形容词也是“感激地”“大声地”“心痛地”。但书中的四百多页,就是用这种平凡到绝望,绝望至平凡的知识分子生活状态描摹出来,简单的词简单的情节简单的无望构成了一个“生又不想生,死又不敢死”的黑洞。希望是没有的,就好像密室逃生的人,越过一个坎,还有一个,可能更加艰险。战争和无能的政府就是最大的反派,一个反派足以剥夺一个甚至无数个英雄或者平民百姓的幸福,甚至意志和生命。

没有一个人物是喜欢的,但又不是黑白分明的厌恶,因为他们都有点熟悉,甚至有点像身边的人或者自己的某种时候。我一边看一边取笑汪文宣,笑他卑微舔狗,软弱无能,纠结反复构成了这本书的主旋律。但他的性格又有点像我,唯唯诺诺,因循守旧。可他比我更惨,因为他就算变也变不到哪里去,他算是有责任心的,只是他就像一只井底的青蛙,就算努力捱着往上跳,也改变不了什么。他的母亲有点像我奶奶,保守自私,看不起向往自由的女性。她把曾树生视为敌人,我觉得她的这种爱是有点畸形的,有那么一点“恋儿癖”。曾树生好像是个正面的影响?可我非常讨厌。虽然说她追求更好的也是自己的选择,但她因为讨厌婆婆而抛弃丈夫儿子,抛弃这个只有寒风和烛泪的家,是极其自私的。她以为钱就可以帮助她爱得卑微的丈夫,和可怜的家,但她作为这个家的唯一热源,唯一希望,唯一活力,她选择离开了。陈主任也恶心,小三。虽然出厂次数不多,可到了兰州以后,曾树生的态度突表,彻底激发冷漠,肯定是他促进的。曾树生的存在,不一定能保证家捱到十年二十年以后的小康,可下场不会那么惨,至少可以让丈夫在死之前不那么孤独。

“哪里都可以有她,哪里也可以没有她。”

“它的思想活动得很快,它跑了许多地方,甚至年月。它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但是它始终围绕着一个人的身影。”

压抑间,这种卑微的爱,丝丝入扣,让人念念不忘。

《寒夜》读后感分享 篇7

在寒夜中破灭的希望

这是一本让人感到压抑而绝望的一本书,也是我反反复复放弃又重新拾起的一本书。书中动荡的时局,人性的凉薄,感情的冷淡总会在不经意间压在每个读者的心头,压抑的令人喘不过气。

当看到文中的主人公为了微薄的薪水去忍气吞声;为了在这个黑暗的社会艰难的生活下去,而牺牲了自己的梦想,牺牲了自己的健康,让我不得不思考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呀?人与人之间的温情消失殆尽,即使是同事,是亲人,也可以毫不犹豫伤害,背叛,只为了苟活与这人世间。可是希望啊,它迟迟不来,苦死了等的人。

再说,文中的女主吧,看曾树生时,我是又爱又恨。相对于过多的人对她的批判,我更多的是对她的同情和怜悯。有人说她小资产阶级的享乐观导致了她抛弃病重的丈夫远去兰州,人们更多的讨论的是她性格中自私自利的一面,可是又有谁看到了她的痛苦与挣扎。她年轻,漂亮,能干,要不是这混乱的世道,她本该有更加美好的人生。她不用在银行里充当花瓶的角色,她也不用夹在丈夫和婆婆之间左右为难。看到卧病在床的丈夫,她一次次的放弃远去的想法,她一次次绝望的挣扎,可是孩子昂贵的学费,丈夫治病的医药费,婆婆的刁钻刻薄,所有的这一切都像一张巨大的网,在寒夜中把她吞噬。

在这样一个社会,活着一个词对他们来说是多大的奢望,为了活着他们几乎放弃了一切,可是死亡却还是在悄悄接近。汪文宣的好友当着自己的面被车撞死,钟老因霍乱去世,妻子和陈经理远走兰州,这些都是压垮汪文宣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也挣扎过,也呐喊过,可是死亡仍旧不可避免。多么的可悲,又是多么的可笑,他一直苦苦的等待的解放终于到来了,可是他却在这样的一个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举国欢庆的日子里含恨死去。强烈的讽刺意味在这里凸现得淋漓尽致。

这本书给我的映像确实深刻,让我忍不住写下自己的一些想法,或许不是足够的深刻,也并不是很成熟,却总是忍不住要写下他们故事的冲动。

他们或在寒夜中踽踽独行,或被寒夜所吞噬,可是温暖与希望终究是会来,不是吗?

《寒夜》读后感分享 篇8

一部《寒夜》,好似一面镜子,映照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也是巴老的亲身经历和他对当时真实社会的深切体验,这部作品给我们读者展示了一个真实的社会写照。

“寒夜”这一让人战栗的标题给读者的第一反应便是寒冷,有点衣不裹体的感觉。果不其然,作品从寒夜中开始又从寒夜中结束,唯一不同的是,作品一开始伴着警报声,但结束时却没有,可以说,结束的这一情景是当时的国人盼星星一般盼来的——日本投降了!

这部作品的前半部分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后半部分则夹着作者沉痛的心情,夹杂着一种巴老特有的忧国忧民之感。故事情节环环相扣,整部小说明暗两线同时进行。明线则以曾树生和汪文宣的感情变化为主。暗线则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如“民国某某年洗件衣服要上千元”,物价上涨,经济动荡,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这又预示着一个悲剧性的结局。

在汪母眼里,树生只不过是儿子的一个“姘头”。但老人对自己的孙儿倍加疼爱,这两者矛盾吗?我认为在情感上这并不矛盾,但在正常人的理智上是矛盾的。这也说明了,在母亲的思想里封建思想占据主导位置,在她大脑海里,没有坐大轿进门的并非真正的儿媳。大家试想一下,在这样一个家庭背景下,树生的精神世界何等孤独!就这点看来,树生这一形象应该引起我们读者的同情。

树生,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一个十三岁男孩的的母亲,一个知识分子,一个银行小职员,就这几点使她与婆婆格格不入。她厌倦了那种平淡无奇的生活,试图振翅高飞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于是经常痛苦的和自己的思想搏斗着,可以说,他思想的搏斗是从她和陈主任在晚上的郊外散步时开始的,从这里我们看出了女子身上柔弱的一面。但是,不管怎样,在进行了多次的思想斗争后,我们看出,她还是深爱着汪文宣的,“一日夫妻百日恩”,但她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这个家庭,我们可以看出她的离开是为生活所迫,沉重的医药费,儿子的学费,这沉重的担子都砸在了她一个人身上,但从她后来回到这里时的情景,她的心仍然没变,他始终被懊悔和愧疚交织着。

这部作品的主人公汪文宣的命运是极其悲惨的,在那种社会背景下,他这样的“老好人”是没有好下场的,但在他身上的闪光点是令人钦佩的,在好丈夫与好儿子之间他艰难的选择着,但我认为,他始终很出色,在工作上他是一个“老好人”,好像在那个时代的中国,容不得他这种“老好人”,这也为他悲惨的结局埋下了一个伏笔。在工作上,他可谓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但又不能得到领导的赏识,在家里又他左右为难。病魔又缠绕着他,悲剧贯穿了他的一生。

作者有意将汪文宣的生命拖到革命胜利,这也蕴含着一种坚持到底的精神,这是国民的精神,他始终与病魔抗争着,中国军民也与日本侵略者做着殊死的搏斗,中国胜利了,可慰的是,他最终也看到了这一伟大的胜利。正如他本人所言,“我死也瞑目了”。这也给作品的主题思想增添了些许慰藉。

诚如作者后记而言:“我只写了一个渺小的读书人的生与死。但是我并无撒谎,我亲眼看见那些血痰,它们至今还深深印在我的脑际,它们逼着我拿起笔替那些吐尽了血痰死去的人和那些还没有吐尽血痰的人讲话。而且在这中间,我还失去了一个好友和一个哥哥,他们都是吐尽血痰后寂寞地死去的;在这中间,“胜利”给我们带来希望,又把希望逐渐给我们拿走。”

唯一的原因是:那些被不合理的制度摧毁,被拖死的人断气时已经没有力气呼叫“黎明”了。

“窗外冷风呼呼地吹着,没有关紧的门不时发出咿呀的声音,我那两只躲在皮鞋里的脚已经快冻僵了。一年前,两年前都不曾有这样的“寒夜”,我还活着,我没有患肺病死去,也没有冻死,这是我的幸运”。

精选最新羊皮卷读后感8篇


书籍在拓宽我们视野的同时也在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阅读了作品后,心里对作者产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情。想要记录从书中所得收获可以写读后感,你会怎样去写作品的读后感?读后感大全小编花时间为你编辑了最新羊皮卷读后感,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最新羊皮卷读后感(篇1)

羊皮卷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曾经,失败、恐惧、怀疑自己,作为一个营销人员,每天经历最多的就是拒绝。长达数年的低谷,我做过各种尝试,当时,朋友推荐给我羊皮卷。我根本就看不进去。当我有一天能读进去这本书时,我开始反思自己。。。他让我面对困难并采取措施去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他在未来的日子里帮助我去面对生活。这里面的道理让我学会与同事合作,原来,同事、甚至是刻薄上司和难缠客户甚至家人都是有的优点的。这样,高声的赞美别人是发自内心的赞美,于是,周围开始发生变化。一个又一个小小的成功开始给了我信心,久违的自信又回到我身上。因为你一旦发现了自己最伟大的力量,你就永远不会忘记它!在读羊皮卷时,大部分人会中途离去,这也就是成功的人为什么很少的缘故。偶然,朋友告诉我可以在北青上用手机订阅的这个故事的短信我尝试了一下,真是感觉太妙了。实在在妙有!因为读书确实有的时候很难坚持,而每天收到一条凝练着哲理的短信,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细细品味,可以时时提示自己去感受。而每一次找关键词并回复,都让我心生新的体会。来吧,让我们自己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最新羊皮卷读后感(篇2)

《羊皮卷》,这本书他重在励志,让人在默读后,激情四溢。这本书十分培养人的潜意识,让人在潜意识里,让思维得到成长,通过长时间的坚持,将潜意识转化为有益终生的“好”习惯。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他还是一本由十一本励志书籍所组合成的一部经典励志书,它包含着了希望、财富、幸福的真正内涵,以及对它们所追求的法则,它将带领我们去认真地理解这个无耐,但又充满着奇迹与色彩的世界,让我们充满自信地走在这一条实现自已理想的道路上。他还汇集了当代国内外众多的大多成功者的智慧结晶,内容积集了有关成功学的方方面面,文章风格各异,吐字清新流畅,具有十分强的艺术的魅力和思想的价值。这一些成功启示都是成功者一生的经历,它将全方位地挖掘你内心的潜力,带领你逐渐的走向成功,走在自已得道路上。书中并没有高深玄妙的道理,而是采用了大量成功人士的案例,从制定目标到积极努力地付诸行动;从培养自己的品质情到修正自己不好的毛病。全书浅显易懂,事理讲述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我读完后有感触发:那一些优秀的书籍给予了我们一些知识,这不是单纯的知识,也不是瞬间即逝的激情,而是生存的自信和做人必备的才能和勇气,他唤醒了我们的心灵,让人们对成功树立坚定的信念。书籍并不是把在外的东西转交给我们,而是促使我们把内在的东西喷涌出来。这本《羊皮卷》将无疑的带给你希望得到的一切东西。

翻开《羊皮卷》,也许你所渴望能够像书中的成功者一样,取得伟大的成就,让别人对你刮目相看。

“挑战”,需要我们在学习中进行创造性思考。思想一直就是一部带动人类文明发展的发电机。你们有可能会说:“我们没有创造发明的机会”,其实“机会是自己创造”的。不管现实将会如何?让我们的思维为我们服务就是如此地轻易,但这时最大的诱惑就是不去开动脑筋,这就是思想本身的本能“懒惰”。为此,我们必须的向思想挑战、想身边的每一个人挑战!《向你挑战》告诉了我们:你要敢于不停地去转动脑筋,去用脑筋思考每一个深奥的问题、每一个我们不知道的问题,直到你的大脑产生出一个具有创造性的好主意。这要求了我们的工作和学习不能安于现状,要“勤思考”“去思考”“去创造”“学创造”。将每一个好主意,发挥出来。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做一个主宰世界的新一代的主人。

《羊皮卷》既是一本古老又能帮助你取得你想要得东西,又是一本让你改变命运的一个古老的智慧老人。他不仅照亮了我的人生的第一盏油灯,还照亮了我的人生道路。

最新羊皮卷读后感(篇3)

最近花了很长一段过时间用来读奥格·曼狄诺所着的《羊皮卷》。甚至我觉得只有在图书馆或者自修室读它才好,在其它地方读,仿佛觉得是对它的一种亵渎。当然起初我却没这种想法,总认为这是本象它的名字一样索然无味的书,写给已在职场中的人们的事关勾心斗角之类的书,然而读完后我便觉得它不仅是一本“商业圣经”更是一本“人生圣经”。

我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也因此净化升华了很多。世界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但是,做人处事的原则却是亘古不变的心灵的纯净会带来纯净的生活和纯净的身体;同样,肮脏的心灵会带来腐朽的生活和腐化的身体。太多的人都在忙于改善自己在物质社会中的地位,拼命地占有一切,却不知生命是有规律的,只有遵循了一定的原则去生活才能获得成功,才能实现目标去改变一生。反而则有可能适得其反,功亏一篑的人也是有之的。

而《羊皮卷》就是这样一本讲述人类社会生存法则、规则的励志经典。用感恩的心面对生活、坚持不懈、自我肯定、珍惜生命、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态、重视自身价值,这几大主题便构成了《羊皮卷》的精华。我们每天的生活都会变化陡然——日新月异忘掉昨天,忘掉上月,忘掉去年;忘记那些愁云惨淡的日子,忘记每日的失败和失望。所有的一切皆成过去,我认为其实佛家的那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便是我体会到的最集大成的一句了。凡事若能做到拿得起,放的下。何尝不是人生的至高境界呢。新的一天也已来临。过去自己盼都盼不来的日子,现在就在眼前:我们要有此翻开生命中新的乐章;我们就要开始从不同章节中学习成功的巨大秘密。以开阔的视野来面对作者独特犀利的切入点,把自己代入整本书中,相信惊喜会更多!

《羊皮卷》是从世界上最伟大的文献中摘选并整理出来的。内容几乎涉及有关成功学的方方面面。作者用独到犀利的视角,极富感召力的理论,以及敏锐的洞察力,引导人们从《羊皮卷》中汲取思想的养料,从世界的各种优雅悲伤中获得启示,引发思考,使之成为本世纪最值得收藏的一部励志书。给人以智慧之源,正能量之所在。

最新羊皮卷读后感(篇4)

在知识爆炸,教育信息如潮,教学理论日新月异的时代,教师要跳出过去常规的教学思维圈子,就要不断地去读书、研究,通过读书、写作去不断充实自我和提升自我,促进自己的专业发展,读书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学校倡导广大教师读书,把读书作为一种生活方式,通过读书构建自己的精神家园,通过读书、思考、写作不断磨炼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我们利用假期读书和写作,在字里行间,我们看到了自己的成长和进步。

《羊皮卷》这本书在很早以前都接触过,在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版本,当然有的厚,有的薄。起初,她和其他励志书籍一样,没有引起我很大的兴趣。今年年初,一个偶然的机会,接触到了十道羊皮卷的语音版,她那优美的声音,诗一般的语句,丰富博大的内容,给工作生活忙碌的人们一道精神大餐!首先,十道羊皮卷简单明了,没有啰嗦、重复、单调的说教,可以说她是羊皮卷的简本,十分适合紧张忙碌的年轻人使用。其次,很有人情味,很耐读、耐听、耐学,任何时候,当你疲惫的时候、在你乘车无聊的时候,在你精神萎靡的时候,在你快乐兴奋的时候,她都能给你心理上的愉悦!在这个世界上,有你的存在,会很精彩。只有精神的富足才是一生最大的财富!在一生中要拥有这样的财富,只能靠自己!别人行吗?人们常说,现代社会的竞争是学习力的竞争,是你比别人学习更快的能力,这样你才能超越!在学习中,读书学习是较好的一种途径。我在看完《羊皮卷》这本书之前,我很少能做到安排自己的每天时间,或者说是每天抽出一定的时间来看书,而且是与专业不相关的书,激励人的书籍。在看这本书之前,我的情绪很低落,也有些失意,然后又认识几个性格开朗的朋友,自己的情绪也受到了他们的感染,变得越发的好起来,表现在现实的生活中,有了一些新的生机,仿佛他们给我的精神世界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让我又可以坚强一些。当然,读书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尤其是读一本好书,难怪有那么多有名的作家,都对书籍与人的关系给出了那么高的评价。我以前很少读课外书籍,甚至于不知道什么作家,什么有名的小说,或者什么期刊杂志等等。但是现在,我深刻的体会到,或许也可以这样理解,读书的过程不仅仅是读者从文字上获取知识的过程,更象是与编辑这些文字的作者的一次心灵或者说是精神上的沟通,虽然我自身的能力有限,理解的东西也可能比较浅薄,但从某种程度上,不得不让我承认,好的书籍记载的好的东西,的确值得千古流传,也可以改变一个人。

最新羊皮卷读后感(篇5)

最近读了奥格曼狄诺所着的《羊皮卷》。起初我总认为这是本写给已在职场中的人们的书,然而读完后我便觉得它不仅是一本商业圣经更是一本人生圣经。

世界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但是,做人处事的原则却是亘古不变的。心灵的纯净会带来纯净的生活和纯净的身体;同样,肮脏的心灵会带来腐朽的生活和腐化的身体。太多的人都在忙于改善自己在物质社会中的地位,拼命地占有一切,却不知生命是有规律的,只有遵循了一定的原则去生活才能获得成功,才能实现目标去改变一生。

而《羊皮卷》就是这样一本讲述人生规则的励志经典。用感恩的心面对生活、坚持不懈、自我肯定、珍惜生命、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态、重视自身价值,这几大主题便构成了《羊皮卷》的精华所在。我们每天的生活都会变化陡然日新月异忘掉昨天,忘掉上月,忘掉去年;忘记那些愁云惨淡的日子,忘记每日的失败和失望。所有的一切皆成过去,新的一天业已来临。过去自己盼都盼不来的日子,现在就在眼前:我们要有此翻开生命中新的乐章;我们就要开始从不同章节中学习成功的巨大秘密。

《羊皮卷》是从世界上最伟大的文献中摘选并整理出来的。内容几乎涉及有关成功学的方方面面。作者用独到犀利的视角,极富感召力的理论,引导人们人《羊皮卷》中汲取思想的养料,获得启示,引发思考,使之成为本世纪最值得收藏的一部励志书。

这些大师们鲜活的成功启示如同一段段支流,读完此书,你将会把它们汇集成为自己企盼的奔流不止的大江大河。当你领悟完这启迪人心的《羊皮卷》,你会发现生活的变化已天翻地覆,身体里仿佛有一股成功的体悟在缓结地流动,成功的大门随即为你敞开。

生活中有人高估了自己,有些人却低估了自己,有的人自负自满,有的人惶恐不安,从而没给自己一个正确的定位,迷失了方向。有时候我们常常会败在自己的不自信,缺乏勇气上,孰不知成功已在前方某个拐角处。还记得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只要决心成功,失败永远不会把我击垮。因此无论我们遇到何种挫折都要坚信:今天,我开始新的生活;今天,我已爬出满是失败创伤的老茧;今天,我重新来到这个世上,失败不再是我奋斗的代价,我会在智慧的指引下,走出失败的阴影,步入健康、快乐的乐园,因为我是自然界中最伟大的奇迹。

用感恩的心面对生活,面对生活中的人事物;感受世界的美好,用所付出的爱净化自己的灵魂,去感化其他非己。我爱雄心勃勃的人,因为他们给我灵感。我爱失败的人,因为他们给我教训。我爱王侯将相,因为他们也曾平凡。我爱谦恭的人,因为他们非凡。我爱富人,因为他们。我爱穷人。因为穷人太多了。我爱少年,因为他们真诚。我爱长者,因为他们有智慧。我爱美丽的人,因为他们眼中流露着凄迷。我爱丑陋的人,因为他们有颗宁静的心。

每个时代都有各自不可磨灭的伟大成功者的思想精髓,并以文字的形式将其流传下来。面对世人事业的挫折、精神的荒芜、思想的消极、命运的困扰、生活的无助,他们希望用自己成功经历的点点滴滴因令人,用真实的故事去打动人,抚慰人们迷茫的心灵,为人们指明一条条通向成功与幸福之路。

我们知道,那些优秀的书籍给与我们的东西,不是单纯的知识,也不是瞬间即逝的刺激,而是生存的自信和做人必备的才能和勇气,也唤醒我们的心灵,使人对成功坚定信念。书籍并不是把外在的东西移交给我们,而是促使我们内在的东西喷涌而出。奥格曼狄诺的这本《羊皮卷》无疑会带给你最希望得到的一切。

最新羊皮卷读后感(篇6)

除非我心平气和,否则迎来的又将是失败的一天,我相信这句话是非常对的,这里面蕴藏着很多道理:

第一: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一个人要成功必须耐得住寂寞,连寂寞都忍耐不了,这个人一定不能成大气,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深深的埋在泥土中等待成熟 ,我们必须学会忍耐的艺术,因为大自然的行为一向是从容不迫的。举例:在球场上,多少足球大师,盘带,射门,球技都是一流的 ,但是就是忍受不了别人的辱骂或冲撞,一怒之下,犯规,被红牌发下,巴蒂斯图塔,托蒂,巴乔,马拉多纳,都因为火暴的脾气,被红牌发下,使本国球队失利,影响了大局。

第二:气定神闲,坐怀不乱,古来成大事者的心境。

相传在一个寒冷的夜晚,柳下惠宿于郭门,有一个没有住处的妇子来投宿,柳下惠恐她冻死,叫她坐在怀里,解开外衣把她裹紧,同坐了一夜,并没发生非礼行为。于是柳下惠就被誉为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

这个故事流传千年,其真实性虽无从考证,但是表达了一种意境,那就是良好的修养,对于想成功的人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成功不是快,而是有步骤。

这个时代,有钱的人香车洋房,炒股,炒房,一夜暴富者大有人在,许多年轻人面临着物欲横流,心变得浮躁不安,有的人做梦都想当老板,想着自己有一天一夜暴富,于是超级女声不上学了,开始练歌。超级男生也不上学了,开始练肌肉。听说连小学生都开始炒基金了 股市今天大起,明天大跌,股民一会儿笑,一会儿哭 试问这些人能有百分之几成功呢?

成功是有规律的,但首先先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第四:对事不对人的办事态度,迎来下属的尊重和追随。

如果一个领导能够很好的控制情绪就能以对事不对人的态度办事,如果动不动就发火,发脾气,试问他的部下怎么能很好的接受他的命令和指示呢?所以说:要想处理事情先处理心情。我看这句话很对。

第五:《中庸》大德必享其寿。

这句话的意思是有修养的人,可以享受到更长的寿命。我的理想是活122岁。所以我必须养成良好的脾气,才能活得时间长,活得时间长,才能为国家,为人民多做好事,多做贡献。

第六:我们可以把人按照能力和脾气分成四类。

没本事有脾气的人,没本事没脾气的人,有脾气有本事的人,有本事没脾气的人。

1.没本事还发脾气,这个人估计连老婆都讨不到。

2.没本事没脾气的人,估计就是老老实实过日子的人吧

3.有本事有脾气的人:应该是很有性格的人,但是这种人有的时候也会众叛亲离的,例如:张飞,项羽。

4.有本事没脾气的人最好,有修养有能力,对父母恭敬孝顺,对老婆温柔体贴,对同事好,对属下好,对领导也好。

才华横溢,学富五车,知书达理,温文尔雅,平易近人,风度翩翩,诙谐幽默。做人的最高境界不过如此吧。

最新羊皮卷读后感(篇7)

01

近期读了奥格曼狄诺所写的《羊皮卷》。刚开始看名字的时候,我以为这是一本偏文艺类的书,后来我认为它是一本写给已在职场中人们的书,然而当我看完,才深刻体会到它不仅是一本商业圣经更是一本人生圣经。

《羊皮卷》是一本讲述人生规则的励志经典。用感恩的心面对生活、坚持不懈、自我肯定、珍惜生命、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态、重视自身价值,这几大主题便构成了《羊皮卷》的精华所在。

其中书里的一段话令我印象深刻:我承认每天的奋斗就像对参天大树的一次砍击,头几刀可能了无痕迹,每一击看似微不足道,然而,累积起来,巨树终会倒下。这恰如我今天的努力。就像冲洗高山的雨滴,吞噬猛虎的蚂蚁,照亮大地的星辰,建起金字塔的奴隶,我也要一砖一瓦的建造起自己的城堡,因为我深知水滴石穿的道理,只要持之以恒,什么都可以做到。

对于即将毕业的我来说,它就像是一根带有魔力的银针,指引着我绣出独属于我的作品。初入职场,我没有什么工作经验,头脑也不聪明,在工作方面的我更是宛若一张白纸,但我不会因此怯懦,因为我深知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我更加明白白纸若不上笔,它永远也只能是一张白纸,仅仅是从崭新变得陈旧。

而积字,则不光光是积累,更是坚持,只有坚持下去才会积少成多,积水成渊。积累经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就像是一场马拉松,坚持地越久,跑的路程也就越多。当然我们在坚持的路途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有慢慢累积的经验,也有无数的教训,但无论什么,它都是为了让我们变得更加优秀。而我会努力走在坚持的路上,在我的白纸上画出一笔又一笔。

02

最近读了奥格.曼狄诺所著的《羊皮卷》,它讲述了一个励志的故事,两千年前,在今天阿拉伯地区的沙漠地带,有一个赶骆驼的男孩,名叫海菲,他恳求老板改变他地位低下的生活,因为他爱上了一位美丽的姑娘,而姑娘的父亲却是一位富有而势力的商人,海菲苦苦恳求他的老板---大名鼎鼎的皮货商人柏萨罗的恩准。为了验证他的潜力,柏萨罗派他去一个叫伯利恒的小镇去卖一件袍子,然而,他失败了。因为出于一时的怜悯,他把袍子送给了客栈附近山洞里一个需要取暖的新出生的婴儿。海菲满是羞愧的回到了皮货商那里,但是有一颗明星却一直在他的头顶上方闪烁,柏萨罗将这种现象解释为上帝的启示,于是,他给了男孩十道羊皮卷,那里面记载着震撼古今的商业秘密,有实现男孩所有报复所必须的智慧,海菲怀揣着这十道羊皮卷,带着老板给他的一笔本金,离开了驼群,走向远方,正式开始了他的推销生涯。若干年后,这个男孩成为了一名有名的富商,并娶回了自己心爱的姑娘。他的成就继续扩大,不久,一座浩大的商业王国在古阿拉国半岛崛起。起初我总认为这是本写给职场中人们的书,然而读完后我便觉得它不仅仅是一本商业圣经,更是一本人生圣经。

世界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但是,做人处事的原则是亘古不变的。心灵的纯净会带来纯净的生活,同样,肮脏的心灵会使人的生活变得腐朽,太多的人都在忙着改善自己在物质生活中的地位,拼命的占有一切,却不知生命是有规律的,只有遵循了一定的原则去生活才能获得成功,才能实现目标去改变自己的一生。

而羊皮卷就是这样一本讲诉人生规则的励志经典,用感恩的心去面对生活,坚持不懈,肯定自我,珍惜生命,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态,重视自身的价值,这几大主题构成了羊皮卷的精华所在,我们每天的生活都发生变化,日新月异,忘掉昨天,忘掉去年,忘掉那些愁云惨淡的日子,忘掉每日的失望和失败,所有的一切都会成为过去,新的一天即将来临,而且会有意想不到的美好。

书中让我感触很深的而且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明白却也很难做到的点很多,其中印象深刻的一点就是热爱生活,爱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能够让任何人敞开心扉,书中写到: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我该怎么做呢?从今往后我对一切都要满怀爱心,这样我才能获得新生,我爱太阳,它温暖我的身体,我爱雨水,它洗净我的灵魂,我爱光明,他为我指引道路,我也爱黑夜,它让我看到星辰,我迎接快乐,他使我心胸开阔,我忍受悲伤,它升华我的灵魂,我接受报酬,因为我为此付出汗水,我不怕困难,因为他们给我挑战。如果每个人都可以热爱生活,内心充满爱的去迎接每一天,那就不会有那么多失败、痛苦、烦恼和不堪。

书中很中肯的提醒我们,弱者用思绪控制行为,强者用行为控制思绪,我们要学会保持良好的心境,学会良好的驾驭自己的情绪,才能真正的驾驭自我。要明白,人在顺境中最容易忘乎所以,沾沾自喜,失去警惕,人在逆境时则容易意志消沉,自暴自弃,失去前进的动力。所以,人贵在以超然之心去看待自我的得与失,在顺境中感恩,在逆境中依然心存喜乐,豁达一点,超然一点,微笑的去对待每一天。

一滴水蕴含着浩瀚的大海,一本书孕育着博大的智慧。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养成良好的习惯,如果此时的你气馁了,悲伤了,意志消沉了,可以用心读一下这本书,从书中找到属于你的颜如玉、你的黄金屋。

03

《羊皮卷》一书被称为西方的圣经,它通过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故事告诉给我们一些深刻的人生道理,让我们尽量减少和避免误区,快速、直接的实现人生的目标,让人生在这短暂的、有限的时间里过得更加有意义、更加有价值;它是一本调节情绪的书,书里面大量篇幅介绍了如何战胜消极情绪,如何提高自尊发展自信,如何进行自我激励等。

读完这十篇《羊皮卷》,给我触动最大的是以下两点。一、目标需要靠行动去实现,有了明确的目标,你不用求助于他人去帮助你实现。因此,你自己喝的水一定要自己来挑,同样,你自己确定的目标也必须由你自己来付诸行动才行。 行动是成功最基本的条件。行动前的思考同样是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当然我们不能总是思考而不去行动,不应该浪费我们自己宝贵的时间,未必非要等到,万事都具备了才可以开始行动。在某种程度上,我们需要有,或者说我们应该有预见性。我认为决策也许是行动的一部分,但我们不可以一味的停留在想,要动起来才能有可能获得成功;二、坚定转为必胜的信念无论做什么,都必须有一个信念。事情要靠自己,靠别人是靠不住的。 信念也是能够成功完成一件事情的重要的条件之一,只有选定信念,做起事情的时候,才可以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不断激励自己前行;才可以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断鼓舞自己以动力;才可以在遇到失意的时候,不断安慰自己以振作。

积极心态的力量,你的心态是你命运的控制塔。消极心态是失败、痛苦的源流,而积极心态是成功、健康与快乐的保证!千万要记住,你的心态决定了你是否能够成功,无论情况怎么样,都要抱着积极地心态,莫让你的沮丧取代了你的热情。一个人的心态,是完全可以听任自己的,可以完全由我们自己来掌控。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妥善应用,让外界的事物去影响我们,影响自己的心态。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也许他们活得很快乐,但不一定是适合自己的;也许在某些人眼里我们的生活方式,是一种痛苦,是一种不幸,而我们自己却持相反的态度,甚至于乐此不疲,那么我们不是一样快乐么?你觉得自己快乐了,才是真的快乐,如果你觉得自己不快乐,即便再有财富、有地位,你也仍旧不快乐。如果自己认为是快乐的,那么就是快乐的。

在这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成功哲学是如此地慎密实用而又充满激情,它鼓舞了千千万万的成功人再攀高峰,更激励了千千万万尚在困境中的勇敢者重新获得信心与勇气,让读过此书的人都能得到重大的收获。摆正心态,积极勇敢;顽强跨越逆境,坚定信念,一往无前地为理想的实现而不懈努力。

人生的价值、人生的意义,很多人都在寻找,愿我们从这本书中汲取营养,成就自我。

最新羊皮卷读后感(篇8)

祸兮福将至,福兮祸所依、否极泰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每天坐在电视机前了解救灾进展的时候,这些古语就会一起涌来。

伟大的民族都是经历过深重苦难的民族,正是因为在苦难中没有沉沦,没有堕落,没有压垮,没有退却,所以,才会倍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才能以更为宽容的心态面对一切,才会有百倍的坚韧与勇气走向未来。

斯迈尔斯认为,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在任何条件环境下,都会最终超越他的同类。外部环境只能使他追求成功的过程变长,但无法阻止他最终获得成功。成功源于强烈的期盼,孕育于痛苦的挣扎,是寻找自我并最终超越自我的结果。地位可以卑微,但是心灵必须高贵,品质必须优秀。有了高贵的心灵才会有优秀的品质,有了优秀的品质,我们才肯能获得成功。

当与一个有优秀品质的人接触时,他会挖掘出你身上存在的许多潜能,让你拥有你以前想都不敢想的能力。你因此可以独自去说你从不说敢的话,去做你不敢做的事。这时候,睡会说他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能力在飞速提高,自己的才智在慢慢增长,自己的优势在不断增强呢?演说家的激情往往来自于听众,而他又把这种激情反馈给听众,激起他们更高的热情。但是,这种情形不同于一个化学家在实验室里把来自于观众中的某个个人。正是在双方的交流与融合中才产生了新的思想,新的力量。

我们面对生活所有的不同的生活态度,决定着我们未来的生活是快乐还是痛苦;是成功还是失败;是辉煌还是消沉,所以我们要相信自己,相信人定胜天,要想天助必先自助,无论我们的人生中发生了什么事,无论遇到了思念困难,无论受到什么挫折,都务必以坚强乐观豁达的心态来对待,坚持到底,永不放弃,直到成功。只要这样我们就永远不会被命运所淘汰。

要想自己拯救自己,改变自己的命运,意味着有勇气并坚持自己的信念。一个热衷于搞歪门邪道的人不可能真正拯救自己。改变自己的命运还要求我们具有爱心,分清善恶,学会微笑,懂得珍惜。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长城也不是在一夜之间建好的,但只要我们坚持自我拯救,铸造良好品格,认真付诸行动,就一定能够走向成功的彼俺。

让我们靠信念、品德和行动来实现自身的价值吧。自己我们自己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哦!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精选8篇


读后感大全专题“《野性呼唤》读后感”推荐内容。

现代精神世界的匮乏需要阅读来予以补足,作品这本书在阅读后让人有着颇多的生活感悟。此时我们应该动笔写下一篇读后感来保存自己的见解和想法,如何才能写好读后感?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篇1】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正如小说前一章节的引诗所言:游牧时代的旧梦倏然跃动,/在习俗的锁链下愤怒挣扎;/在严冬的沉睡里,/野性重新苏醒。生活在一个南方文明的家庭,巴克本来也自以为是文明的一份子。它驯服、温良、勇敢,像极了一个英国绅士。但当它被好赌的仆人曼纽尔骗出来卖掉后,他体内野性的微光就从深深的基因深处渐渐复燃了。首先,它失去的是对人类的信任。而在这之前,“他学会了信任他所认识的人,想念他们具有他自己远不具备的智慧。”然后它开始认识到了大棒和犬牙的法则,并最终彻底领悟了这些法则!!巴克从一开始就是一只适应力极强的狗,当他打不过那个手持大棒的男子时,他并不再战斗了,他选择了保持距离,不反抗,也不妥协,因为他认识到了那个人是这时的统治者!!接来下就是更加残酷的拉撬生涯了!在此它渐渐地取得了属于他的统治地位。从韬光养晦到果断出击,巴克战胜了它最强大的对手斯匹兹————而在这一长段的时间时,严酷的生活使得巴克体内的原始兽性更加潜滋暗长,他新学会并成熟运用了一项新的野性技能————“狡猾”!然而好日子并不多有,在他获得统治地位后不久,他再一次换了主人,这回是给三个笨蛋拉撬,几乎丢了它的命!!遇到它最敬爱的人约翰桑顿是巴克一生中最幸福的际遇!它甚至差点就放弃了那种在他体内已熊熊燃烧的野性而一心只想做桑顿的朋友。————于是他们淘金去了!金子后来确实找到了不少,但巴克也不再是文明的巴克了,他学会了捕捉大大小小的猎物,所有野生动物的生存技能,他已全面掌握。命运的最后一次改变也就这样降临了。伊哈族人袭击了桑顿一行人,并一个不留地杀害了他们!!巴克的野性完完全全地爆发了:“一股强烈的愤怒像洪水一样席卷了他。他并不知道自己发出了嗥叫,但他确实大声发出了恶狠狠的可怕的嗥叫。他平生最后一次让情感替代了理智和计谋,因为此刻对约翰桑顿的爱使他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此时,他已不再信仰所谓的“大棒和犬牙法则”了,他杀死了人……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篇2】

那是北美巍峨的群山与广阔的草原,冰河河谷中回荡着悠远的狼嚎,灰白的身影绝尘而去,忠诚的狼犬不离不弃地守护着主人的营地。

那是一只优秀的狼犬,在他出生前,他的父亲,为赢得他母亲的芳心,与另一头公狼展开生死决斗。他刚刚出世几个月,便被人类捣毁了家,本以为母亲来了,会出手相助,而她却阴差阳错的认起了“主人”;被“人神”带回了营地,因为个头小,常常受小狗的头头:列·列,以及其他小狗的欺负,经常被咬得浑身留血,这时候,总是被拴在树上的母亲,给他一点安慰,人类从不给他一丁点的爱抚;过了几个月,他已经越长越大,因为小狗们一日复一日的追打,他的性格越来越孤僻,所以,他一见到人类,就露出尖利而雪白的虎牙,他们的主人——灰色海獭说:“既然是雪白的虎牙,就给它起名雪虎吧。”于是,狼仔有了第一个名字。

小狗们的追打,让雪虎练就了快速的奔跑速度,但同时也塑造了他凶狠、阴险、狡猾、邪恶的性格。他日渐成长,继承了他母亲狗的身材,父亲狼的技巧。他几乎是狗、狼完美的结合体。

之后,雪虎的遭遇,又使他命悬一线……也许是他冷酷的外表,柔软的内心,使幸运之神垂青了他。在一次搏斗中,一个好心的白人——威登·斯各特救下了他,一开始,雪虎仍以屠杀为乐趣,但是,斯各特严厉地教导他,不允许他这样做,于是雪虎也严厉地要求自己,不能这么做,不能这么做……一遍又一遍,因为他在服从神的意旨呵!

后来,一向冷峻的雪虎,知道了斯各特这么做是为他好,随后,他决定,把自己的灵魂与自己的肉身,全部的交给斯各特——“主人”!与主人相处的时间非常快乐,雪虎也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学会那些小狗咿咿呀呀的撒娇声,可常年的怒吼,使雪虎的声带变得粗糙,但他仍哼出一些咿咿呀呀的声音,而这种声音,只有斯各特才听的出来。雪虎那颗冷冰冰的心终于融化了呵!

雪虎之所以这样坚强,是他童年时代的不确定练就的,那时候,他的每一天都在动荡之中,亲人的离去,人类的毒打,还有大自然的无情,使他变的冷漠无情,所以,才那样的坚强吧!

最后,让我们重温一些已经颇感陌生的词语:勇敢、自由、信任、忠诚,还有感恩。感谢杰克·伦敦先生,用他的笔记录下已经消逝的荒野。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篇3】

在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有西游记、史记、黑骏马……但我认为写得最精彩最有真情实感的是野性的呼唤。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后,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狡猾的头脑中、风一般的速度、山一般的体形……)。而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接着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己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己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篇4】

在暑假里,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一首极其凄凉而又非常富有哲理的诗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正如杰克伦敦的所有作品一样,他都有一股强烈的雄性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无法抗拒。其实,万物也像杰克伦敦所说的一样,世间万物心中都有一个非常古老的本性——野蛮。他们所在的差别很简单,只不过是有没有爆发出来而已。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拉雪橇的公狗巴克(《野性的呼唤》),信奉“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野狼之王才是它生命与灵魂的最后归宿;它还是那个赌博人生的男人毒日头(《毒日头》),遵守游戏的规则,肌肉似铁、意志如钢。“多情未必不丈夫。”桑顿主人的疼爱曾让巴克挣脱狼群的召唤,沉溺膝前身后的温柔快乐;黛蒂的犹豫终于使毒日头放弃万贯家财,回归与事无关的田园生活!

可是,这种种充满曲折起伏的经历意外,都是坚强的巴克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在争风勾角的邪恶的社会中永远生存下去,作为一个强者,每一步都只可以往前冲、往前冲、再往前冲!绝对不会有一个后退的机会。如果在这之中,你付出了对朋友的友谊就等于是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所有让巴克变得冷酷的原因终究只有一点:爆发出出于本能的古老的野性。不然,在这个世上,巴克不仅不能征服狼群、征服世界,还会被狼群和世界吞噬,巴克无论身躯多么强壮,到底还是会被淘汰。

来自本性深处不屈的斗争精神终于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了生命的价值。是啊,在社会中又何尝不是呢?野性什么时候停止过呢?

激烈的竞争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忧豫,胜负就在就在那一瞬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的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与生命的意义。然而,野性带来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就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嚎叫,这叫声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时复杂的,它有奸诈,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感动涕零。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篇5】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的杰出代表。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狗的故事。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家的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的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运出去,走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在这期间,它一点一点堕落为野蛮,同时也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对手,成为了队里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接一个地换,同伴们精疲力尽,苦力越来越重,直到最后遇到桑顿,和桑顿做了一次善举。在与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杀,巴克最终回归野性与自然。

看完这本小说,萦绕心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了巴克,为了戴夫,为了巴克的每一个主人,为了不时呼唤巴克的野性。

从园丁曼纽尔用绳子捆住巴克的那一刻起,他的厄运就开始了。这是坏运气,但这是好运气。正因为如此,回归野性是可能的。后来它明白了棍子是一种启示,是它进入原始法律世界的入门课程,它进入了一半。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它更加狰狞的一面,当它毫无畏惧地面对现实的狰狞面目时,潜伏在其本性中的所有狡猾都被唤醒。就这样,巴克突然被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里一次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加毒牙”的统治下,巴克学会了原来的狡猾特性。巴克注定是一个领袖,从团队的领袖狗到狼群的领袖,他做得很好。从一只温顺的狗到一只野狼,是人类唤醒了它。

杰克伦敦用他的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和冷酷。巴克被野性唤醒。我们呢,我们被什么唤醒了?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篇6】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篇7】

都说人和动物是朋友,所以我特别喜欢动物,更放不下。你知道吗,《申》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暑假的时候,我妈买了这个《野性的呼唤》,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看封面:雪地里,一只“无辜”的狗跳到纸上,看着它微微吐着舌头,好像在和我说话!

它,这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住在一个富裕舒适的庄园里,在法官的陪同下,享受着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然而,在被南方寄宿家庭贪婪的仆人偷走卖掉后,他们经历了许多波折,走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冻的北国艰难地穿过树枝和饥饿,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奴隶狗。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了“弱肉强食”的严酷生存法则。最后,当它心爱的主人被杀死时,它用自己的方式惩罚了凶手,然后去了荒野,去了它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读完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惋惜,这是我读到的最令人痛心的一句话:当他再次来到苏醒时,他隐约觉得自己的舌头在痛。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手被捏成了拳头,仿佛巴克就在我眼前,被打得很惨。欺负他的我会教训。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在严寒的日子里,他与和猎鹿犬一起工作的雪橇犬尼克,以及最后的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正是因为细心的观察和丰富的人生经历,作者才能把巴克刻画得如此生动。让我在看书的时候觉得自己和巴克的命运息息相关。随着书中内容的跌宕起伏,我为巴克留下了好几次眼泪。事实上,巴克生活的危险的自然环境正是杰克伦敦对他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生存就是一个“自相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也适用于动物。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练到野性的转变,最终成为狼的“领袖”。

正是生活环境的改变,让巴克的生活变得不平凡。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训练一个人,舒适的环境会让人失去本能。就拿奶奶养的吉娃娃来说:她小时候娇生惯养,连三餐都要奶奶喂。每次奶奶都会把食物搅成肉末,喂饱了再咽下去。现在他一岁多了,按狗的年龄可以称之为“小大人”,但直到今天他都没有换过牙。听说连他的同胞“哥哥”都变了个个牙,咬着骨头吱呀吱呀,可是一小片肉都咬不下,也咽不下,很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我认识了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在不同的人眼里,它是一只怪狗,一只鬼狗,一个救命恩人,一个恶魔。

最新《野性呼唤》读后感【篇8】

难得休息一下,把自己一直都想读完的一部小说,终于读完了——《野性的呼唤(TheCallofTheWild)》,杰克伦敦的作品。

以前考研的时候,心理烦闷了,去光谷图书城,在书架上发现了这部作品。盘腿坐在地上,看了大半个下午。这本书的中译本是82页,看了大约四十几页。英文原版是84页,单词和句子都很浅显,很容易理解。

这部作品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他的父亲是圣伯纳狗,他的母亲是牧羊犬。他在法官家被偷走,做过雪橇狗,几经换主人。最后的主人是桑顿,一个善良而又言语粗鲁的淘金者。但他教会了巴克——爱。在他们淘金的过程中,巴克听到了远古的呼唤,同时那也是最野性的呼唤。主人桑顿最后被印第安人杀死,这彻底激起了巴克血液里残酷的杀戮。他为主人报仇。在一个原始印第安部落里,大开杀戒。最后他孤独的混入野狼群,并最终成为了首领。

冬夜来临,夜空因月色而朦胧,偶尔也闪烁着北极光,山谷中来了一群生灵,首领的头部和吻部有棕色的毛,宽阔的胸前长着一溜白毛,那就是巴克——不,那是他们的首领。

一声长嗥,群灵响应,他们飞奔,他们咆哮……

哈哈,那是他的家!

小说的文字很优美,即使中文译本,也没有以前读其他英文小说的中译本的佶屈聱牙的感觉。那些句子读起来让人觉得那么刚劲有力。

掩卷沉思,一个古老的民族,太过于沉重了,沉重的已经看不到原始的野性,听不到祖先的召唤。进化固然从低级到高级,但也有畸形。我很欣慰在病中,读完这部小说。你听,你看:

冲天的狼烟,奔腾的战马,翻滚的旌旗,铿锵的刀剑,伴随着翻江倒海般的呐喊,汇成一股势不可挡的狂颷……

哈哈,那是我的家!

流泪中……

最新《在人间》读后感(精选8篇)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最新《在人间》读后感(精选8篇),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最新《在人间》读后感【篇1】

大概用了4天时间看完巴尔扎克的《高老头》和《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是这位《人间喜剧》的大作家涉世很深,写出了许多有关社会不为人知的一面,这也许还不是最高明的,人间喜剧语句/名著读后感~。我个人认为他最高明的是可以不断使出一些讽刺批判的语句,我觉得这很特殊,但我并不认为别的作家做不到,而是想要达到这种程度很难,绝对需要天才般的洞悉力,而巴氏正好是这类型的天才。

两部大作来看,《高老头》明显高出一筹,伏盖公寓的住客,两位女儿,高里奥高老头,拉斯蒂涅,还有更多的能让读者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这些高贵的,贫穷的,装腔作势的,吝啬的,无一不有,建议尚未看过的朋友看看,看完了可能会觉得自己从黑暗的社会走出一趟来呢。

这篇文章是写读后感的,所以话说回来,我承认巴尔扎克是批判高手,但我不认为他是很好的故事家,因为他的故事并不精__。《高老头》描述一位面粉商如何被两位爱慕虚荣的女儿,穷尽了他一生的财富;大学生拉斯蒂涅初见世面想要高攀巴黎上流社会,险被逃犯伏脱冷陷害。故事就是围绕着这两个路线进行。另外巴氏每讲述一件事情,他就非得让你相信不可,谈了一大堆的理由来使读者信服,当然这些确实值得研读,但难免会让人觉得他失之琐碎了些。

《欧也妮·葛朗台》出现吝啬鬼葛朗台与其女儿善良的欧也妮,形成了很鲜明的对照。除此,又塑造了两派人,一派由险恶的,贪婪的,帮着葛朗台赚钱的两大家族;一派是欧也妮善良的母亲与女佣娜农,更加凸显作者的对照手法的出__运用。但这篇故事更缺乏精__的程度,一味地描述葛朗台如何吝啬,在巴黎的欧也妮堂哥和欧也妮相恋,但最后背义不理欧也妮。另外就是葛朗台的弟弟的债务,巴氏在这里写了很多债卷,法律的,简直令我如坠__雾之中。

巴尔扎克非常懂得世俗人情,所以非常出__的描绘一些心理情感,如果说有人觉得看巴尔扎克的书需要踏入社会多一点才行,那么我们在看他的书就已经踏入社会了,只是在于读者的领悟力与感受的程度去到了如何。

我只是说出我的感受,而不是对这两部故事给与评语,所以我并没有存在攻击__。如果一个读者看完了一本书,不能说出心理感受,那等于没看过一样不是吗?最后我需要说的是,我是尊敬巴尔扎克的,而因为我的尊重,所以才真实地说出自己的感受。另外,这里谈的只是我个人肤浅的意见,难免存在了错误的想法,所以垦求更多朋友来给与指正与教导。

最新《在人间》读后感【篇2】

最近,班里流行起一股“童年”风,每天到了教室,一本本《童年 在人间 我的大学》便出现在面前。

《童年 在人间 我的大学》是一本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本书里总共有三个部分。

书中讲了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在父亲去世后,随外祖母和母亲来到外祖父家,在这里,阿廖沙度过了自己三岁到十岁的童年生活,字里行间涌动出了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在这个部分里,高尔基用幽默生动的语句描绘了一个慈祥的外祖母,两个自私的舅舅和一个暴力的外祖父,让人回味无穷。

第二部分是1871年至1884年的事,这便是《在人间》,在这段时间里,他为生活,与外祖母摘果卖钱过活,为了挣钱,阿廖沙不惜当绘画馆的小学徒,船上的洗碗工,圣像作坊的徒工。尽管在人生道路中经受磨难,但是各种书籍最深深地吸引着他。他怀着自己坚强、坚定的信念奔赴喀山。

到了《我的大学》,整本书便接近了尾声,虽然阿廖沙来到这里,没有实现梦寐以求的大学梦,而这里的贫民窟、码头成了他的社会大学,在码头、面包店、杂货店都看到过他的身影,后来,阿廖沙阅读了大量革命民主主义的书和马克思主义著作,直到参加了革命。在喀山的四年,他的思想、学识、社会经验得到了长足进步。

读完这篇本书,我不禁被高尔基妙笔生花的写作方法感到震惊,尤其是对人物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仿佛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比如《童年》第一章的一句话“她低下头,默默地站在那里,直到墓穴被填平”,读了这句话,我好像真的看到外祖母满脸樵椊,看着父亲的棺材被两个乡下人埋到地下去。令读者也不禁感到悲痛。

在这本书里,高尔基埋下许多伏笔,剧情一波三折,让人难以琢磨,给人以神出鬼没的感觉。让读者也有时喜笑顔开,又有时悲痛欲绝,又有时为人物命运而担忧。既表达了自己对苦难的认识,和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又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倔强、富有同情心和不断追求的青少年。

相比起高尔基,我们的童年该是多幸福、多美满啊!

最新《在人间》读后感【篇3】

《人间告白》这本书,是金鱼酱(本名李锦,80后插画师、作家)写给爱人的承诺,留给世界的情歌。作者通过行云流水的描述将她与心爱的小忽从竹马青梅、懵懂无知阶段的相识相遇一直到相互搀扶、陪护到生命的尽头的爱情故事展现给读者。让我们甚至,死亡固然可怕,但是如果之于爱情,则显得分外苍白无力。可能,死亡带给相爱的人仅仅是肉体上的分离,但是爱的精神依旧相伴相依,永不分离。

作者金鱼酱会主动分享自己的日常点滴与静谧时光,即使在小忽逝去之后,他并未堕落消沉,并未向柳永所言“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她依旧努力乐观,依旧带着阳光深爱着现在生活中的点滴,依旧勇敢与坚毅。现在社会中,能够在阳光下生活的人很多很多,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独面黑暗的勇气。记得一位名人曾将说过:真正的勇敢,就是敢于直面黑暗和痛楚,靠自己的力量治愈伤口,再去重新拥抱阳光。金鱼酱用自己的行动切实做到了。“我决不放弃生活,即使魔鬼关上了我们幸福的窗户,我也会努力去找到另一扇可以打开的门。人只有明白了什么是爱,才会更加懂得珍惜爱,也会想要把爱分享给别人。”或许,金鱼酱的确在另外一个时空与小忽依旧在一起,她真正的找寻到爱的真谛,纵使相逢应不识,却依旧感受到对方心房的跳动,这是真正的死生契阔、与子成悦。

初读《人间告白》之时,可能感情细腻的你就会情不自禁,感情越是细腻越能够在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带有阳光般的温暖气息,就会让我们对于爱情无比向往与坚毅追求。或许这就是金鱼酱在自己特殊经历之后的醉人感受。“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才能创造出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唱!”每一天,都是我们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天,要好好珍惜生活,人间一趟,爱最珍贵。

最新《在人间》读后感【篇4】

著名学者陈之藩在青年时,胡适先生给了他一张四百美元的支票,帮助他在美国留学。陈之藩后来有了钱就立即还给胡先生,并写了一张致谢信。胡先生受到信后,又回信说:“你不用这么着急把钱还给我。我借出的钱从来不盼望收回,因为我知道我借出的钱总是‘一本万利’,永远有利息在人间。”……

我看完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后,感触很深。“永远有利息在人间。”这句话说的太好了。一个人尽然把钱财、私利看得如此之淡,真令人钦佩。而现实生活中却与这恰恰相反。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钱财,到处行骗,甚至有的还要谋财害命,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把钱看得比自己的命都重要,这样的人真是让人不可理喻。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胡适先生借钱于别人,却不期盼别人还钱于自己。他是真正做到了“把钱财看作身外之物。”人身在世,有这样宽大般的心胸,如止水般的心境,才能摆脱凡俗,昭如日月,使自己不受尘世间的感染、污浊。只有像胡适先生这样大公无私的人才能受到人们的敬佩。

最新《在人间》读后感【篇5】

四月春暖花开的季节

你是否敞开了关闭一冬的心房

四月桃红柳绿的季节

你是否从沉睡中苏醒忘却沉重的过往

四月景色旖旎的季节

你是否轻装简从准备共赴春光

有些事做了就做了

对与错记在心上

有些路走过了就走过了

再回首失去了方向

有些人分别了就分别了

再找寻枉费思量

有些情付出了就付出了

再追逐势必心殇

清风丽日里赏闲云散淡

风雨交集里听万籁敲窗

碧海微澜里度三生平安

岁月静好里思时光永远

聚散之美在于有缘

胸襟之美在于坦荡

得失之美在于无争

追求之美在于有度

名利之美在于淡泊

成人之美在于放手

君子之美在于雅量

别离

离开家的那一刻

不想踏上羁旅

我知道这一去

即将失去你温暖的气息

离开家的那一刻

压抑自己的情绪

我从那时开始

掐指计算归期

离开家的那一刻

学会了忘记

我把美好存放心底

何惧路途坎坷崎岖

离开家的那一刻

尽量充满笑意

心中默默祈祷

期盼早日团聚

最新《在人间》读后感【篇6】

一开始,弱小的阿廖沙初次步入社会就遇到了期软怕硬的萨沙;油腔虚伪的老板和掌柜和空虚无聊的厨娘。

但是在厨娘死后,阿廖沙决心要离开这,可是很不幸,阿廖沙因一时大意弄伤了胳膊;当天被送进了医院;在医院里他想他的外祖母,他想写信给他的外祖母,由于他胳膊伤了,不能写,他坐在床头,后来他不知不觉的睡着;他一睁眼外祖母就把他带回了家。但弱小的阿廖沙一回家就听到了许多坏消息,但这些事并吓不到他,因为他已是一个经历了许多挫折的小大人。

阿廖沙这个可怜的孩子,在新朝鞋店里受了许多苦,但被外祖母带去了另一个魔鬼世界,也就是阿廖沙的姨婆那里,在那当学徒也受尽了姨婆一家人的责骂,阿廖沙被逼离开,又去了善良号小船当洗碗工,而且厨师思慕蕾对他很好,并给他书刊;让他读给他知识,可是有人对他使坏,把他赶下船。

阿廖沙人十分老实,却经常被人捉弄;弄的十分狼狈,但他无能为力。

阿廖沙这个失去亲人的可怜孩子,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会过的很愉快。

最新《在人间》读后感【篇7】

作者用第一人称叙事,可是在对古仓小姐的描述里却是妥妥的第三视角,是我们这些“正常人”的看法。

古仓小姐是异类吗,是精神病吗?我觉得都不是,只不过是作者用这种疯狂的文字表达去反应我们这些正常人在社会既定规则的约束下,而对敢于突破这种规则的人的一种偏见看法。

古仓拼命掩盖真实得自己,就好像我们一样。没有勇气去突破,只能持续的将自己伪装成一个普通人的样子,看似正常,其实内心一直在无限的挣扎。而白羽先生就好像古仓小姐的另一个影子,他不在乎任何一切,他深知这个世界,但他也知道自己无能为力。所以把自己藏起来。一个是伪装,一个是藏匿,其实本质上是一样的,古仓和白羽都知道这个世界的法则,所以他们也知道不能曝光真实得自己!

文章最后古仓小姐说自己是为便利店而生,在做人之前,首先是个便利店店员。我觉得并不疯狂,这样几乎变态的写法反而更深刻的刻画出古仓对真实自己的一种追求。只不过写法上让人觉得可怖。但放到现实中,不过是敢于冲破一切束缚,不在乎外界因素,勇于做自己罢了!

或许作者只想通过这种黑色的描写来刺激浑浑噩噩的我们罢了!

正在择业的过程中看到这本书,启发很大。

以上,一些个人拙见。

最新《在人间》读后感【篇8】

迟迟未下笔,是因为想写好它。

几年前,曾经读过这本书,因为年纪小,只是匆匆浏览了美丽的图片,并没有细细品读。如今的我已经能够静下心来,慢慢地去品味这本书带给读者的深刻内涵。

书中这样概括了奥黛丽·赫本的一生:她选择当了一名演员,获得了大众和批评家们的欣赏;然后她选择成立一个家庭,为爱她的人留下了两个健康的孩子和美好回忆;当她的孩子们都长大开始自己的生活时,她又选择了去帮助世界上那些不幸的孩子,选择了回报社会。我想,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她的一生,应该说是完美的一生。

她的完美,首先应该来源她的美丽。“上帝亲吻了一个小女孩的脸颊,于是赫本诞生了。”书中介绍了人们曾这样生动地评价她的美丽脸蛋。但是赫本真正的美丽是她独特夺人的气质。书中还说:“从整体效果来看,她的脸似乎有些太棱角分明,但是在她独特的气质下,所有的缺点都荡然无存了。”“仅仅依靠完美的个人魅力,你就赢得了所有人的掌声。”

气质的美丽是从内心里释放出来的,是修炼出来的,不是装出来的,也不是模仿出来的,它是文化品德修养凝练出的气场。妈妈曾经跟我说,一个女人的外表美丽是天生的,也是短暂的;一张漂亮的面孔如果没有内涵,它只能是刻板的,不生动的;一个女人真正完美的美丽,是美丽的外表加上优雅的举止和声音再加内在修炼的气质。我觉得赫本就是这样完美的女人。就如书中的赞美:“奥黛丽·赫本的形象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是因为她几乎囊括了所有的时代精神。她身上带有来自法国的浪漫气息,又有比利时人的坚韧不拔,她带着浓重的英国口音,拥有贵族气质,然后依靠个人魅力演绎了一个经典的美国式的成功案例,她是我们这个时代浪潮最完美的代言人。”

她的完美,其次应该来源于她的努力奋斗精神和她勤俭不张扬的品格。她不是那种自恃美丽的花瓶式的女人,她知道天上不能掉馅饼,必须通过自己刻苦奋斗才能拥有自己的价值,包括曾经的芭蕾舞训练、在电影事业中的敬业精神以及晚年出任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一直坚持工作,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从不铺张浪费,尽管她能够买得起豪华的法拉利等车,但她却一直使用不张扬的沃尔沃等车。尽管她大名鼎鼎,但她却总能保持谦逊的微笑,丝毫看不出明星架子。

她的完美,更在于她一生用爱对待世界。她爱父母、爱丈夫、爱孩子,爱朋友,甚至小动物。父亲在她年幼的时候就抛弃了她和她的妈妈,给她年幼的心灵带来很大的伤害,但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宽恕,一直在经济上资助她的父亲,直到父亲生命最后一刻。天下的妈妈都是一样的,为了她的两个儿子,她选放弃了辉煌的电影事业,选择了照顾孩子;每当孩子们考了不错的成绩,她像普通人的妈妈一样开心畅怀,还经常与孩子在睡前的床上交流。她喜爱小动物,家里养了好多狗,其中有一只是英国血统的约克夏狗,跟我家里养宠物狗的小点点是一个品种,可见她的爱心和天真浪漫的一面。她热爱自己的电影事业,对每一个电影作品里自己扮演的角色,有着深切入微的理解与把握,因此每一出戏都是那么淋漓尽致,生动感人,我想没有爱,她是不可能表演得这么到位。她一生真正的绚丽,是晚年担当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的时候,她同样用爱关心着非洲饱受饥饿的孩子们,为援助非洲难民奔走相告、大声疾呼,呼吁世界和平,她在用自己的爱回报世界。此书的封面写道:“母亲坚信:爱可以疗伤,生命变得更美好。她做到了——用爱对待世界,同时也得到了——世界对她的爱。”

她的完美,还在于她敢于面对自己的不足。她没有一副好嗓子,总觉得自己太瘦,鼻子也不够挺直,脚也太大了……但最终她战胜了自己,敢于面对自己的劣势,最后,她成功了。这是一种豁达的人生态度,我要学习这种精神,因为我对自己39码的大脚耿耿于怀了很久,很难从这个纠结中拔出来,没事的时候就跟妈妈比脚的大小,读到这些的时候,我才稍稍有些释怀。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干嘛要这么苛求自己呢?努力做好自己能够做到的,这就足够了;对于无法改变的某些东西,学会放下。

我感慨着:永远的奥黛丽·赫本,她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最新红色经典读后感(精选8篇)


编辑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最新红色经典读后感,作品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写作品读后感时该如何动笔呢?相信你参阅以后一定会有所收获!

最新红色经典读后感(篇1)

前不久,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着。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临危不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且不说这些,单从封面上的那句话: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年轻的心就此沸腾了,想重新回到那理想与信仰占领一切的年代。

在《红岩》这篇文章中,另我最佩服的是江雪琴,因为她十分坚强,在她得知丈夫死的消息后,他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沮丧,伤心,二十舍小家为大家,将这种悲痛化为一种动力,为共产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她在监狱中的生活跟不是人能想象的到的。当敌人用拷问她时,她也不透露党的一丝秘密。当敌人用竹签扎她手指时,江姐坚定不移的说:严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在江姐临死时,她也让大家不要哭。再说说小萝卜头,他从小就与母亲生活在监狱中,吃的都是发霉的米饭,八九岁时身高也只有正常人五六岁的身高,就这样他成了一个头大身子小的孩子,所以人家才叫他小萝卜头,虽然生活如此艰苦,但他十分懂事每次开饭时,小萝卜头总是让妈妈吃。他还常常搜集一些破布条、破袜子留给妈妈做鞋用。从五岁起,他就学着自己缝补破衣服了。我们真应该多向他们学习,真实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呀!

红岩精神就像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有多少共产党员为扞卫党的尊严,为今天的国泰明安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而现在的我们呢?在课堂上,虽然读着一篇篇关于战争的课文,可每个人都生怕这种事在自己身上发生。红岩精神难道就在这二十一世纪失传了吗?

《红岩》中的烈士们是一个奇特的英雄群体和文化群体,他们几乎人人会写诗。在那毛骨悚然的人间地狱里,他们拿起笔做刀枪,刺向黑暗的社会和凶残的敌人。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前不久是党九十周年纪念日,九十年前,中国共产党诞生在小小的红船中,九十年后的今天中国共产党已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那些在战场中牺牲的战士我们会铭记在心,没有他们,也就没有我没今天的美好生活。

作为一名二十一世纪的中学生,我们要牢记此时此刻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最新红色经典读后感(篇2)

读《小兵张嘎》有感

这本书主要记叙了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人侵略村子,杀死了许多无辜的村民,小兵张嘎读后感150字。张嘎的奶奶重伤,不久去世,张嘎万分难过,在他失去了这唯一的亲人后,他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参加八路。他要到队伍上去打鬼子,为他的乡亲们和奶奶报仇雪恨。

小兵张嘎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胆量和宁愿不要性命也要救革命的精神令我难忘。最令我佩服的是他那股嘎劲儿,那是一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是遇到困难决不放弃的精神。他勇敢机灵,但只有十三岁就力争在战场,为祖国,为全村人,更为了奶奶,他坚毅的选择了这条革命路。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深的感到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得多不容易。我们在父母怀里撒娇时;当父母帮我们安排好生活时;我们应该更加珍惜。因为这是建立在无数的像小兵张嘎一样的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

生活在蜜罐中的我们,无法像战争年代为革命事业而奋斗的人那样坚强伟大。那么我们不是应该倍加珍惜美好的现在吗?为祖国也进一份微薄的力量哪吗?

最新红色经典读后感(篇3)

九十年的时间,对历史的长河或许算不了什么,但祖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虽然历史已经过去,但仍可那些红色经典中找到记忆的碎片。

《小兵张嘎》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人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嘎子唯一的亲人奶奶,倒在了敌人的刀下。嘎子断然决定参加八路军,打鬼子替奶奶报仇,在众人帮助下,嘎子被钱队长收留。嘎子无意中发现鬼子的阴谋,他们斗智斗勇,里应外合,把日本鬼子引入包围圈,杀死日本鬼子,活捉了龟田和斋藤,打了一场漂亮仗。最后,嘎子还让伙伴们一起参加八路军,立志赶走日本帝国主义!

嘎子的勇气令人敬佩,小小年纪就有这么大的志向和决心,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为抗日战争做贡献。

再想想自己,犹如照一面镜子,照出自己的缺点,照出自己的丑陋,想起爸爸妈妈叫我做题,还不怎么情愿,有时还拿理由搪塞;想买东西呢,找个借口管父母要钱;老是怨这怨那,面对一些不怎么重要的作业,我更是敷衍了事;遇到不会做的题,耍起了脾气

我们今天的生活如此美好,与其相比,我们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宽敞明亮的教室,崭新的课本,一应俱全的设备,琅琅的读书声,不都是他们年代的孩子渴望而不可及的,想要而又得不到的呢!

我们的幸福生活需要珍惜。因为这是用先辈们的血肉之躯换来的。看!为抗美援朝而牺牲的毛岸英,抗日英雄方志敏,女英雄赵一曼。听!董存瑞手托炸弹拉响了导火线,黄继光面对敌人的枪口,奋不顾身扑了上去。他们换来了人民的利益,他们勇敢,他们坚强,他们奉献,他们的精神永远闪烁着金子一般的光芒。

回望历史,我们勿忘国耻。今天,我们努力学习,增长知识,展望未来,我们将为建设一个富而强大的中国献出最大的力量!

最新红色经典读后感(篇4)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这些都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情节: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屏蔽内容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馊饭,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疮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学习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一受挫折便脆弱敏感自卑,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我们的今天。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女孩!

最新红色经典读后感(篇5)

今年暑假老师给我们布置了六个暑假作业,其中一个作业是阅读一部名著,另一个作业是观看一部反映建国60周年的电影或电视。现在我们生活在没有风雨的世界里,在父母的关心爱护下,每天过着幸福的生活。可这美好的生活是我们的先辈经历了多少战争,用了多少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啊!爸爸为了让我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于是给我买了《两个小八路》这本书,还让我看了《两个小八路》的电影。看完小说和电影,我被革命英雄的事迹深深地感动了。

《两个小八路》这本书描述的是1942年八路军某部三团的小通讯员孙大兴和小卫生员武建华的故事。孙大兴的爸爸在一次战争中光荣牺牲了,孙大兴在一次行军中只顾的想他爸爸,不小心脚下一滑掉下悬崖摔伤了,组织上决定由小卫生员武建华护理他到老靳家去养伤。孙大兴要为爸爸报仇,团长教育他要化悲痛为力量,继承爸爸的革命遗志,为全中国受尽了苦难的人们去斗争。党的培养和教育,战争中的锻炼让孙大兴和武建华这两个小八路很快地成长起来。最后,孙大兴为了把敌人引到自己部队的埋伏圈里,光荣牺牲了。

书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孙大兴、武建华和他们的班长马宝玉。孙大兴是个勇敢机智的小八路,有一次,孙大兴让武建华引开看守炮楼的伪军,偷偷摸进炮楼里,把炸药、地雷放进里面,点燃了火药捻,很快钻了出来,把敌人的炮楼炸了,为部队进攻清除了障碍。还有一次孙大兴为了把敌人引进八路军的埋伏圈自己光荣牺牲了,马宝玉子弹穿进肺里还坚持打仗,孙大兴受伤了是由武建华护理,慢慢地伤口愈合了。

看到敌人被消灭,我心里特别高兴,当我看到孙大兴光荣牺牲,我心里特别难过,这两个小八路的勇敢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我要学习孙大兴、武建华这两个小八路的机智勇敢,为别人着想的精神,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了为祖国争光,我要努力把国家建设地更加繁荣富强。

最新红色经典读后感(篇6)

还是很不错的小说,把“红色”写出了别样的色彩。 当我坐在高三的教室里,低头看着《恰同学少年》的时候,总是有一种向上的力量在推动我前进。中国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少年,就那样深刻地感染了我。

是的,当时我不知道我读书是为了什么,一个瑰丽的梦想,还是为了一个好的大学以及未来的灿烂的前程。但是,我的心胸是否如此狭窄,只顾着自己,而没有一个确切的激励自己的想法呢。

然而他们不同的。我看着润之兄是如何在早上晨读“少年强则国强”,我看着他是如何在夜灯下苦读,我看着他是怎样意气风发地在外面露宿,我知道他是后来改变中国命运的人之一,然而我知道他有他的原因。

然而,看看我自己,看看我自己,我能够做些什么呢,为了自己而读书,在上课的时候打瞌睡,在下课的时候不着边际地聊天。我心里面完完全全没有可支撑我的东西,所以我才如此吗。我总是喊累,总是说读书很累,那是因为我完全没有一股精气,一股可以改变自己而且可以改变别人的精气。

我想,五四时期青年的那股锐气,是否早已经离我们而去了呢。我们当代的书生,只是为了自己的职业,为了自己而读着书,有多少人看到社会的不好而立志要改变这一状况呢。有多少人还想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呢。

我常常想要打起精神来,那么我想起中国的那一批少年,就觉得又有了力量。虽然时代不同了,可是我们还是可以怀着同样的梦想,为了一个更好的中国。

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今日中国之责任,仍在我少年。

最新红色经典读后感(篇7)

《红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者罗广斌和杨益言都是当年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这本书反映了重庆解放前夕敌人的种种野蛮行径和共产党人不屈不挠的斗争生活。

书中的许多人物都是我们熟知的:忠贞的江姐,对胜利有着坚定信念的许云峰,坚持气节的成岗,做秘密工作的小萝卜头,为越狱做出巨大贡献的“疯老头”华子良……在潮湿黑暗的渣滓洞里,他们吃着发馊的饭,喝着不干净的水;受完酷刑后,虚脱的身体只能躺在冰凉的地上。但他们凭着坚强的意志和对革命必胜的信念,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最终迎来胜利的曙光。

一段让人无法忘却的历史,一个个让人撕心裂肺的场面,在我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它告诉我们,窗外明媚的阳光,曾经是怎样从重重黑暗中穿透出来的。读完这本书我在纸上写下了“铭记过去”这四个大字,以此激励自己。

铭记过去,铭记江姐说的那句话,竹签子是竹做的,而我们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敌人听到这句话时,也不禁打了个冷战,他们被惊吓到了。正因为有这样钢铁般的意志,江姐面对丈夫的首级才越发坚强。

铭记过去,铭记成岗的自白。在地下监狱白公馆里,受尽非人折磨的他依然顽强不屈,壮志凌云地写下了自白书,表明自己的决心。

铭记过去,铭记监狱之花的诞生。在那样一个受苦受难时刻被监视的恶劣环境下,如果没有全体狱友的悉心帮助,没有满怀胜利的信心,又怎么能让反动派对这事不管不问呢?

读《红岩》,一个个英雄人物走到我的面前,他们身上那种坚强的意志,不懈的斗争精神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心里油然而生的敬佩,也陷入深深的沉思。天真懵懂的我们,曾经憧憬着未来,规划着人生,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可在实现的过程中,谁又会想到,会是如此艰辛!但是,恰恰如此,那段残酷的岁月才值得铭记,那段过往记录了梦想实现的点点滴滴,那种鼓舞人心的斗志就是你遇到坎坷时不放弃的精神支柱,是你不知所措时的力量源泉。

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尤其是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当你有了一点值得骄傲的成绩时,不要忘了,最初的你想要的是什么,当初的你曾经为此付出的努力。只有坚持不忘初心,持之以恒的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行,才不辜负这最美好的青春岁月。

我会一直品读这本我最喜欢的书,因为我知道,每次读它,我都有不同于之前的理解和体会,收获满满的精神食粮。

最新红色经典读后感(篇8)

林道静不愿意嫁给国民党军人,就趁着父亲不注意,逃了出来,在一个乡村当上 了小学教师。 后来村里来了一群参加革命的热血青年, 他们和林道静十分谈得来, 渐渐地把林道静领上了革命的道路, 林道静感到革命的力量像把她心中的火点燃 了一样,内心十分激动。不幸的是,一天晚上林道静在发革命传单时,被敌人抓 住关进了监狱。在狱中,林道静认识了革命党员林红和小红,虽然林红大姐受尽 了敌人的严刑拷打,但是她仍然坚强不屈,没有向敌人透露一丁点儿情报。林红 大姐姐在狱中跟林道静讲了许许多多革命道理,让林道静和小红懂得了很多。一 天, 林红又要被敌人抓去, 这一次可能是最后一次的斗争了。 林红大姐在走之前, 把梳子和毛衣留给了小红和林道静,嘱咐她们: “将革命进行到底! ”然后英勇就 义了。林红大姐的牺牲让林道静十分伤心、痛苦,并决心要投身革命。当她被放 出来之后,认识了一名叫江华的革命领导人,从此加入了革命组织,并把自己的 青春全部献给了革命事业。她心里坚信着这一句话“将革命进行到底!,这句话 ” 一直鼓舞着她与敌人顽强斗争。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分。让我深深懂得了要不是这些革命烈士抛头颅 洒热血,就不会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要弘扬这种爱国精神,更要珍惜眼 前的美好生活。伙伴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学好知识,长大后成为祖国的栋梁, 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吧!

阅读红色经典《雷锋》 阅读红色经典《雷锋》有感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片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 了一片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 你是否抚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 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持着你的岗位?你既然活着,你又是否为未来的人类生 活付出你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变得美丽?我想问你,为世界带来了什么? — —题记 雷锋——一个曾被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董必武等诸位名人题词:向雷 锋同志学习的传奇人物。 雷锋——一个人人皆知, 人人向他学习的神话般的人物。 雷锋——生命已不再,但精神却永存的伟人。而这样的一个人,自然有一段不平 凡的经历。自打雷锋一生下来,厄运就缠上了他。家里没有温暖的炉火,没有香 甜的乳汁,更没有大碗大碗的红烧肉。唯有的,只有那寒冷和饥饿。后来,爸爸 被日本鬼子打死,妈妈被地主恶霸逼死,哥哥被资本家残害致死,弟弟贫病交加 冻饿而死。小小年纪就受这样打击的他不但没有轻生的念头,反而会化悲伤为力 量,全心全意为革命为人民服务,他心中沸腾的满腔热血不是一朝一夕便能熄灭 的。

记的最深的便是那次外出活动,天上突然乌云滚滚,豆大的雨点下有千斤重 般,像箭一般射下来,重重地砸在人的身上。负责打队旗的雷锋吧衣服脱下来, 将队旗和红领巾包起来,自己光着小脊梁任凭风吹雨打。同学说他傻,将队旗和 红领巾洗下不就行了吗?可他却郑重地说道: “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和队旗一 样,都是烈士的鲜血染成的,咱应该格外珍惜。 ”而这一句话,却深深地感动了 那位同学,从此他也像雷锋一样,给于红领巾与队旗至高的尊重与崇敬。 雷锋总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地感动着周围的人们;雷锋总是这样,一心一意 为着人民为着世界。和雷锋比起来,我们又是如何呢?他一心一意为人民着想, 可我们却为了自己一时的图方便,造成土质污染、空气污染,因而加深了温室效 应,对地球对人们极大的伤害!我们虽然碰不上战争时代,碰不到民不聊天,不 能为国家做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但我想,只要我们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 痰、不乱闯红灯,那也是对国家对人民的贡献吧!只要把这一件件小地不能再小 的事情做好,我们也就问心无愧了,我们就是伟人,就是英雄!人最宝贵的是生 命, 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应该这样度过的: 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 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 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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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最新读书的艺术读后感”,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读书可以帮助我们思考自己的人生,翻看手里这本作品,心中泛起惊涛骇浪。为了让我们更好的感悟作品,我们常常需要写一份读后感。

最新读书的艺术读后感【篇1】

读了《一份特别的教案》中的《沟通的艺术》感受颇深。

教育是一门艺术,这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明白的道理。我们经常会看到,同是一位学生犯了错误,有的老师批评他接受批评的态度很好,有的老师批评他却顶牛,为什么呢?这就是批评的艺术问题,换句话说就是沟通的艺术问题。中国著名教育家魏书生曾说:“教师应具备进入学生心灵的本领,走入学生的心灵世界中去,才会发现那是一个广阔而又迷人的新天地,许多百思不得其解的教育难题都会在哪里找到答案。对学生细致入微的了解,是教师的教育工作如同有了源头活水,常做常新。的确如此,学生之所以犯某种错误,一定有他的内心的想法或根源,不是平白无故就犯错误的,只有走进学生的心灵,了解他犯错误的根源,才能批评道点子上,你批评的语言学生才能接受,否则,一阵暴风骤雨、劈头盖脸的训斥,学生从心灵上接受不了,不顶牛才怪呢!

尤其是做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更需要沟通的艺术。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是产生教育效能的首要条件。只有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师生情感才能和谐融洽,学生才能“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学其道”。尤其是后进生,他们在老师面前往往存在一种自卑心理,本来就不能与老师心心相印,心灵相通,如果没有细致入微的心灵沟通,只凭简单粗暴的批评甚至打骂绝不会取得良好的效果的。即使他表面上屈服了,但好景不会长久的。另外,师生沟通和交流的过程中,如果不注意方式方法,会无意中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和感情,学生与教师的关系必然僵化,那么,老师的用心再怎么良苦,学生也不会领情的,并有可能产生很大的抵触情绪。如果一个后进生对你的抵触情绪产生一种定势,那么,你将害了这个学生,因为他有可能在后进生的行列中越滑越远,同时你也将被宣判教育的彻失败。

我想,成功的教育当然取决于多种因素。但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教师能否恰如其分的与学生沟通,或者说是否能高质量地与学生沟通。通常情况下,教师和家长没有耐心与学生进行心灵的沟通,或者会不自觉地使用沟通的杀手锏—-命令、警训诫、讽刺、责难等语言,其结果,学生进行激烈的反抗,或表面的顺从、沉默。我们教育的目的修正学生,转化学生,启发学生激发他们固有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使他们成为健康、自信、自立的人而非单纯的服从的应声虫、小绵羊。

最新读书的艺术读后感【篇2】

林语堂先生的《生活的艺术》,我的思绪也仿佛随之飘进了他笔下那个高雅世界之中。

在《生活的艺术》中,林语堂谈了庄子的淡泊,赞了陶渊明的闲适,诵了《归去来辞》,讲了《圣经》的故事,以及中国人如何品茗,如何行酒令,如何观山,如何玩水,如何看云,如何鉴石,如何养花、蓄鸟、赏雪、听雨、吟风、弄月……林语堂将中国人旷怀达观,陶情遣兴的生活方式,和浪漫高雅的东方情调皆诉诸笔下,向西方人娓娓道出了一个可供仿效的“完美生活的范本,快意人生的典型”,展现出诗样人生、才情人生、幽默人生、智慧人生的别样风情。

《生活的艺术》本身就是一本生活观后感,里面的情调很高雅,这是一种中国人独特的高雅。书中不遗余力地向美国人民兜售隐忍闲适的中国式生活艺术,林语堂在书中揭露了他所认为的美国人三大恶习:讲究效率,讲究准时和希望事业成功。虽然这些“恶习”是现代人几乎都有并且得到某部分人的极力推崇,但他却别树一格地认为“一个人以为不要紧了,就什么都不要紧了”这个是中国人特有的美妙概念。美国人“求全的欲望近乎淫”,而中国人则认为差不多就可以了。于是,林语堂想借由自己对生活的独特见解,告诉这些生活节奏紧凑的美国人大洋彼岸中国人的好。他在书中娓娓地道闲适的好处,谆谆地诱美国人去享受生活。书中的章节都是这样的题目:谁最会享受生活、生命的享受、悠闲的重要、家庭之乐、生活的享受、享受大自然、文化的享受,他是非常认真地要为美国人的机械生活上点润滑油。

林语堂在自序中说:“本书是一种私人的供状,供认我自己的思想和生活所得的经验。我不想发表客观意见,也不想创立不朽真理。我实在瞧不起自许的客观哲学,我只想表现我个人的观点。”又说:“一切取舍都是根据我个人的见解。”是的,无论是思想观点,还是情感情趣,或是表述方式,都有非常鲜明的“林语堂风格”。书中,林语堂一字一语写出了现实生活的细节,借由他这些最贴近生活而又独特的想法使外国人对中国人生活更为熟知,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的生活态度。

虽然比较明显《生活的艺术》是林语堂为外国人写的一本书,但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其实现代中国人的生活也开始趋向于林语堂当初笔下的那些外国人。人们每天置身于烦嚣社会中,麻木地干着用于维持生活的工作,真正的生活。

最新读书的艺术读后感【篇3】

前段时间很多的新鲜词汇不断地涌入我的视野:遗失的童年路上、“孩奴”现象、保卫童年、拯救童年等等。起初我也并不在意,感觉这些都是信息高速路的必然产物,轰动一时流行一阵而已。可当我在一则教育随笔中看到“教育是慢的艺术”这一提法时,顿感眼前一亮,将那个叫张文质的教育学者及“慢艺术”牢牢刻入脑海。放假前,当看到同事手中有这本《教育是慢的艺术》时,渴望阅读的心情瞬间陡增,突然间作为老师的我一下子顿悟,我也不喜欢那被浓缩了的童年和高压力下的教与学,我更渴望寻找一条淡然恬静的教育教学之路。

随着技术的发展,一切都快了起来。出门不再步行,连自行车都几近在城市绝迹,车水马龙,过马路都要分外精心。动物、植物,只要是人们需要的都可以缩短成长期,尤其是关于肯德基养鸡技术的披露更是让人触目惊心。于是人们抱怨,菜没味了,肉没味了,可人们依然不愿意停下的是飞速发展的脚步,在一面怀念过去的哀怨中追寻更快。教育更不例外,“知识下放”普遍存在,一道小学低段的数学题难倒了一堆的本科、研究生。每当孩子们做作业的时候也几乎是“全家总动员”的时候,每一个在校学生的爸爸妈妈都能深刻地体会到“为人父母之重”。“教育往往要在缓慢的过程中才能积淀下一些有用的东西。”“在快速行进的课堂学生实际上是很被动的跟随者,只能一路吃力地跟着,跟不上的注定要掉队。”所以当我看到这些语句的时候心里涌动的竟然是感动。如果用花儿解释先生的理论,那就是是花儿终究都会开放,但却有花期早迟素淡的问题,你难道会说寒冬的梅花逊于早春的桃花?或者丰满的牡丹一定强于清瘦的兰花?既然花儿都是如此,为什么我们非要培养同时开放同样灿烂的孩子呢?

或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潜意识地希望慢,可同时却也在让脚步加速。就说我们的孩子吧,繁重的课业负担还要附加繁忙的课外辅导,日程安排得满满当当。孩子们不再拥有上学的路上,更不会享受周末的悠闲。老师们、家长们很少对每个孩子进行个案分析,都渴望整齐划一的优秀。我们都坚信“勤一定能补拙”、“笨鸟必须先飞”是真理,可张文质先生却敏锐地提出“勤未必能补拙,扬长远胜于避短”的观点。虽不能说这就像晴空里的一声炸雷,最起码也是醒酒的汤,让沉迷于追求高效的我们在快速行进的间歇多一些有益的思考。每个孩子都有他与众不同的地方,我们一定要坚信一个信念:首先应该让每个孩子快乐健康成长。我听说有些学校孩子们每天晚上的作业奇多,有时候家长都要代劳,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孩子十二点睡觉。当我听说这些的时候不仅是痛心更是鄙视了,虽然我也是一个从事一线教学的老师,似乎不该这样。然而,如果让我牺牲孩子们的快乐为代价来提高我们暂时的学习成绩,我宁可选择放弃。从教多年,我反对机械重复,我反对题海战术,尽管每次考试我也会分外担心孩子们能否沉着应战,但我依然不愿辛苦孩子。我们都是教育中人,或许也都正在为现今的教育模式而困惑不解。一方面在强烈呼吁“减负”“减压”,可是教育体制却是不变的,最终都需要在考试的关口倾力一搏,然后才能唱出“真金不怕火炼”的赞歌。

前段时间在阅读中发现了这样的语句:

“中国人,赶时间。

最爱‘快进’,狂点‘刷新’。

评论,要枪‘沙发’。寄信,最好是特快专递。拍照,最好是立等可取。坐车,最好是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磁悬浮……排队,最好是能插队。若不能,就会琢磨,为什么别人排的队总比我的快呢?”

看完之后,不禁哑然失笑,想想自己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也的确是这样的。尤其对于排队心里的分析更是精妙绝伦,颇具讽刺而又那般传神。于是久久地停留着那些文字上,反复斟酌着、诵记着,想让它们成为我今后生活工作的.一面反光镜。在教育中,我们对孩子说的最多的话可能就是“能不能再快点,再好点。”我们都在苦恼着孩子的磨蹭,我们更担心孩子的成绩不能最好。甚至,我们希望孩子的快速成长,渴望孩子的培养如同农业、工业的发展那这样尽可能最快,最好收益最大化。我们忘了,教育是一门慢的艺术,欲速则不达。忘记了教育的最高境界应该是“只问耕耘、不问收获”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因为渴望快,我们更加得急功近利,希望我们的教育教学点点滴滴都能立马见效。于是,我们忘记了积淀,忘记了对人的长远的培养。在题为“直面教育与生命的悲情”和“如何建设一所优质学校”的演讲中,先生多次谈到“阅读”──一个最近很长一段时间内久久盘旋在我心头的词汇。我喜欢张文质先生的率真与深刻,对教育现象作深入的剖析,有些时候观点语言也甚为尖锐,读他的文字时常有这样的感觉:书中有豪气,豪中有霸!

教育是相通的,张文质先生也是从一线做起的,我不知道他曾从事哪个学科的教学,可是在阅读这个观点上却和我们的语文教学专家出奇的一致。讲到了当今孩子的阅读现状,并精辟地阐述“阅读几乎为零的孩子才真正叫作输在起跑线上,对孩子的未来来说才真正是一件可怕的事情。”“阅读为一个人的成长精神打底,甚至为一个人立精神,生命是从阅读开始的。”等等。和很多的专家一样在大声疾呼着阅读,阅读,阅读!在阅读这件事上,我真是大恨其晚,真正的阅读似乎是从进入这所都市小学才开始的,那也是因为压力,因为看到了自己的诸多不足。仅仅短短的一年多的时间我开始了疯狂阅读,有教育教学专著,有儿童文学,有报刊杂志,有心灵鸡汤类的故事散文等等。很奇怪,以前我只喜欢文学,关注的就是故事情节。可现在即使是一本枯燥的教学论著我也不再感觉乏味,或者说再乏味也会坚持着看下去了。

很多时候感觉到了都是新奇,有趣,是一种思想的碰撞与警醒。读书,让我对自己、对教学、对人生都有了更广阔的思考空间,不再狭隘。虽然这个年龄的我读书已不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记忆,常常有一种过眼云烟的虚无感,但依然深深沉迷其中,不可自拔!或许读书的初衷就是因为担心自己被淘汰吧,也正是张文质先生在谈及应试教育苛刻时提出的教师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无论从文学的积淀还是学识的浅薄我觉得自己都是那种有待提高的类型,所以读书是当务之急,是首选!我需要在读书之中维持自己的自信,维持自己为师的尊严。当然先生疾呼读书的同时更多思考的是教育中的中心和重点──孩子!我觉得从素质教育被提上议程之后,我们的应试教育却无形中愈演愈烈了!繁重的课业负担,名目繁多的考试,还有排序。“在提高孩子成绩的过程中我又没有做了一些不人道的事情啊?”这个扣在教育学者心头的疑问,更是值得我们所有一线老师反省的问题啊!是啊,当大街小巷张贴者大学录取学生的名单时,有谁会去关心那些落榜的孩子呢?当我们大肆表彰成绩优异的教师时,我们是否用心分析过成绩差异的诸多原因?可是因为这许许多多的课业,孩子们没有时间来为自己的精神打上底色,因为紧紧张张的排名,孩子们无暇顾及课程以外的书籍?谁能想到,我们那些所谓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行为让孩子们无形中已经输了,不,是受伤,让我们的孩子伤在了起跑线上。

慢,快,快,慢……我已经分不清究竟该怎样,是慢好还是快对?行进在基础教育的路上,我更加困惑,在迷茫中踟蹰。谁能告诉我,究竟如何去实现自己对教学理想的追求呢?这关于理想的温暖话语,只能在书中读读罢了吗,将会有谁在我的耳边让它慢慢地荡漾呢?如果“教育能像蜗牛散步一样,只要放松心情,放慢脚步,防长眼光,才能以诗意的态度,发现教育生命之美,享受到职业的幸福感。”那将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呢?

最新读书的艺术读后感【篇4】

初拿到这本书时,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希望在这本小册子中学会如何去爱或是一些具体的方法。然而前言就已经告诉我们,这绝对不是一本秘籍类书籍,而是一本心理哲学的书籍。这本书告诉我们:爱是一种能力。

我想这种能力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已经用越来越难获得了,尤其是在这个独生子女占多数的环境当中。从小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成长在爸爸妈妈无尽的爱之中。这样一种观念早已烙在脑子里:我是这个世界的中心,所有人都爱我关心我帮助我。以至于习惯了获得,从而忘了给予。以为对妈妈的爱就是亲吻妈妈的脸颊。

这就是弗洛姆提到的天真的、孩童式的爱,即"我爱,因为我被人爱。"长大了,离开了父母的庇佑,人们开始感到孤独,开始害怕孤独,开始需要爱,包括友情,爱情。这便是另一种不成熟的爱"因为我需要你,所以我爱你。"

要想获得爱的能力,首先要从自我的世界中走出来,世界不会以任何人为中心。就以现在的大学生活为例,包含一个人的集合有很多,除了这个人自己组成的集合外,朋友圈,寝室,班级,学院,社团,乃至学校都是一个有时会需要自己的集合。然而这几个集合不是互斥的。当个人的利益同集体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内心中的选择就会暴露自己"自我"的世界。

爱是一种给予,不是只物质层面的,还有是精神层面。我们应该给予我们爱的人所有内心当中有生命力的东西,应该同我们爱的人分享我们的欢乐,兴趣,理解力,知识,幽默和悲伤。老师对学生们的爱就是一种无私的,忘我的给予,这道她爱的人们和自己中只能二选一的选择题,她及时的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她爱她的学生们,所以他被所有人爱。

爱除了给予,还要有这几个要素:关心,责任心,尊重和认识。母亲爱她的孩子,所以关心他饥饱冷暖,士兵爱他的祖国,所以站岗放哨保家卫国,爱人爱他的伴侣,所以尊重他的习惯和选择,朋友爱他的知己,所以愿意了解他的全部。

校园中的也不乏可以证明以上要素的例子,我们这一代,从出生到大学走的都像是顺理成章的相似的路,从小学到中学,从中考到高考,就连谈恋爱也要保持高度的一致。两人或是同上一节课相识,或是参加同一个社团活动相知,或是通过某社交网站互相了解,经历了暧昧表白确认关系等必要阶段成为了男女朋友,然而这样的爱情能持续多久呢?分手理由也大概可归为几类:他不关心我,他不在乎我,他不尊重我,他不了解我。

人们为了摆脱孤独保持跟他人的一致,为了摆脱孤独渴望爱情,可是不会爱的人,没有爱的能力的人,为了被人爱而爱,这样的爱情注定是失败的,只会让他更加孤独。

我自认为还不是一个成熟的人,因此也没有完全领悟成熟人的爱:"我被爱,因为我爱。"和"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以上只是我读完《爱的艺术》的一些浅显的认识,和一些简单的感触,谨以此与还没有爱这个能力的人们互勉,懂得爱人,学会爱人。

最新读书的艺术读后感【篇5】

弗洛姆《爱的艺术》告诉我们,爱不是对象问题,而是能力问题。长期以来,人们混淆了坠入情网的初始体验同身在其中的持久状态这两者的区别。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得现代人对自己、对他人和对自然的异化。他已经被弄成一件商品了,将自己的生命力体验为在既定的市场条件下必须给自己带来最大利润的投资。而忘记了作为人类的本质和终极需要。

弗洛姆提醒我们反思,被弄到社会网罗中的人,如何才能不忘掉他是一个人,一个独特的个人,一个只能活一次的人,一个带着失望与希望、悲伤与恐惧,怀着对爱的热望、对虚无与疏离深深畏惧,只能活一次的人?这个问题深深触动了麻木和浑浑噩噩的我!

他告诉我们,对于人类存在问题的真正全面的回答是要在于人际和谐,在于彼此之间的融合,在于爱。

他告诉我们,爱从本质上是应该是一种意志的行为,是对将自己的一生完全托付给对方的决定。爱一个人不仅仅是一种强烈的感情,而且也是一项决定,一桩判断,一个承诺。这与《圣经》中爱是恒久忍耐是一样的意思。

成熟的爱需要以给予、关心、负责、尊重和了解为前提。爱是一种个人体验,只能由个人亲自为自己体验。我知道,我已有幸了解理论,唯有终身实践,才能接地气,而心平气和,体会爱的真谛。

他提醒我们,我们在传授知识,但我们正在丢掉对人类发展来说至关重要的知识:那种只能通过成熟的人、有爱的人的在场才能言传身教的知识。这让我感叹,现在物欲横流的时代,挂羊头卖狗肉者有之、披着羊皮的有之、滥竽充数者有之,劣币逐良币,有品、有德者,为人师表者反而稀缺、罕见,甚至被摧残。

最后弗洛姆再次总结和强调,谈爱不是说教,实际上是在谈每一个人的终极的显示的需要。这种需要被掩盖,并不等于说不存在。分析爱的本质就是发现它在当今社会的匮乏,以及批评应该为此负责任的社会条件。相信爱可以作为一个社会性现象的可能性而不仅仅是一个例外的个人性的现象,是一个建立在人类本性的洞察之上的理性信念。

路漫漫兮,吾将勉励为之。

最新读书的艺术读后感【篇6】

近期有幸拜读弗洛姆先生著作《爱的艺术》,略有所感。

显而易见的,这一著作中,他一方面结合了马克思关于人的学说及弗洛伊德的主要观点,一方面又根据他对病人精神分析所获得的重要经验对这两位大师的理论进行检验,补充,和提出爱的艺术的新的看方法。

通过这本书,我进一步了解了西方文化的实质,了解了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弗洛姆认为,人应该不再同自己的力量产生异化,并且不再通过崇偶像——生产,消费的方式——去体验自己的力量,只有在这样一个社会,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当个人的全面发展成为所有人的全面发展时,爱才会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态度。

那么什么是社会的异化呢?它所反映的实质内容,不同历史时期的学者有不同的解释。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看,异化作为社会现象同阶级一起产生,是人的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及其产品变成异己力量,反过来统治人的一种社偶感会现象。私有制是异化的主要根源,社会分工固定化是它的最终根源。

异化概念所反映的,是人们的生产活动及其产品反对人们自己的特殊性质和特殊关系。在异化活动中,人的能动性丧失了,遭到异己的物质力量或精神力量的奴役,从而使人的个性不能全面发展,只能片面发展,甚至畸形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异化达到最严重的程度。

其次,我明白了,爱是摆脱异化的一种途径。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的,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爱的生活中永远也得不到满足。

大多数人认为爱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爱是一种能力,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这种能力,在自私、自利等观念笼罩下的现代社会,有些人丧失了这种能力。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性的倾向,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

因为丧失了这种能力,你就感觉不到爱,然而在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有爱, 重要的是我们要有平淡的心去发现它。没有爱的能力,你就不会发现爱,也不会欣赏爱,更不懂地珍惜爱。

没有爱的能力,爱就是到了你的身边,你也不会接受爱,不会去爱。爱是一种能力,并不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领,并非想爱就爱那么容易。要想会爱,就得用心去学习,需要我们用心去经营,去灌溉和培养,那么如何的培养呢?

如何留住爱,如何更新爱,如何让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永远爱你。这便是最难的课程。所谓相爱容易,相处难,就是这个意思。也有人比喻爱就像是捧在手里的沙,抓得越紧,失去的越多。人在爱别人的时候失去自我,也束缚了别人。让自己失去了光彩,也阻挡了别人寻求明媚。

有智慧的人爱别人也爱自己。追求和爱慕别人受挫,应该返回来关注自己,审视自己,同样也给别人一个关注和审视自己的时间和空间。这样你便找回为爱迷失的自己,重新光亮自己,并在此基础上升华自己,不断地更新自己。

这样你便永远是鲜亮的自己,改变和鲜亮自己的过程,也是留住爱的过程。操控这个过程的能力实际上也是爱别人的一种能力。让别人不断地爱上你和你去不断地爱上别人是统一的。当你发现别人不断地爱上你的时候,也发现了别人的可爱之处,此时你便拥有了爱别人的能力。

或许当代文化是以购买欲以及互利互换的观念为基础的。现代人的幸福就是欣赏橱窗,用现金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他所力所能及的物品。

人们一方面渴望爱,另一方面却把其他东西:如成就,地位,名利和权力看得重于爱。我们似乎把所有精力都用在努力达到上述目的上,却很少学会爱的艺术。难道只有获取名利才值得人们付出代价吗?而爱——只对灵魂有用,在现代意义上毫无用处的爱只一种不值得人们付出代价的奢望吗?

对于这样的疑虑,我想引用卡尔。马克思的一句话作结,"应为我有眼睛,所以我有看的需要。因为我有耳朵,我有听的需要。

因为我有大脑,我有思考的需要。因为我有心,我有感觉的需要。简言之,因为我是一个人,所以我需要任何世界。"这便是我们对爱的需要。

最新读书的艺术读后感【篇7】

在职工书屋里拜读了《沟通的艺术》这本书,从中受益匪浅。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会说话,但语言是带有情绪的,你所说的每个字串联起来有可能给别人带去温暖,也可能带来伤害。“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要善于驾驭自己的情绪,而且也得关心别人,才能表现出良好的状态与个人修养,知道该怎么合理表达自己的情感和诉求,如何去洞察别人的内心世界,善于沟通,精于表达,有着不错的口碑与良好的人脉关系。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很多时候都在试图展现自己,希望树立良好个人形象,所以体现了说话的重要性,语言表达是一项极其重要的能力,许多时候,他们不需要和别人比拼技能、资历、学识,只要一开口,就占了先机,就赢在了起跑线。

在阅读《沟通与艺术》这本书后,深感欣喜,整本书里章节条理清晰,内容丰富。全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动之以情,容之以理来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以及同事、朋友、亲人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能力,如果我们可以通过控制自己的消极情绪,控制自己的情感表露方式及程度,就容易了解别人的需求。建立正面的形象以及提高互交能力。用情商去思考,建立和谐人际关系,我总结了几点如下:

一、高情商的人生,从会说话开始

尊重所有人的人权和人格尊严,不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他人,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能承受压力,自信而不满,人际关系良好和朋友或同事能够友好相处,善于处理生活中所遇到的`各方面问题,从而认真对待每一件事。

二、别输在说话上,表达要让人觉得舒服

身体是一张不会说谎的嘴。实验证明,一个人内外传递信息时,只有23%通过语言传递的,另外的77%是通过声调,语气这些来表达的。一个善于表达的人,往往是在人群中轻松赢得别人的信任与好感。

三、以幽默开头,到哪都是主场

一个具有幽默感的人,能时时发掘事情有趣的一面,并欣赏生活中轻松的一面,建立起自己独特的风格和幽默的生活态度。更能丰富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使工作生活更具魅力,更能丰富艺术。

说话不只是一种“感觉”,还是门“技术”,正如书中所说:“想掌握技巧,就得先懂得方法,然后实践。”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通过反复看、反复总结、反复练习不断的运用这些技巧,相信一定能保持独立之人格的同时融入社会。

最新读书的艺术读后感【篇8】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开启一个自己从未涉猎的崭新领域?

读这本书给了我很大启发。本书作者佩格.斯特里普和心理治疗师艾伦?伯恩斯坦通过这本《放弃的艺术》向我们表明:一味地坚持并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或取得成功。

或者我们一直对自己存在着一种错觉,似乎我们总是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可是实际呢,有人坚持了一辈子,也没有达到成功的彼岸,这是因为很多人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往往一点好的兆头或起色,就会让我们奋不顾身的继续投入,就像一个赌徒,赢了一点就会加大赌注,希望一次搏回前面全部投入,还能赚个盆满钵满,如果这时候身边有人赢了,就会错误认为自己也可以做到,让别人的成功投射到自己身上,而产生误判。27年来,曾经有过属于自己的瞬间辉煌,但是大多数时间里就这样用过去某一刻的成功来麻痹自己,在一个已经不属于自己的行业里不断的刷存在感,如同这个赌红了眼的家伙,虽然知道输赢的概率早就被人为设定,一直赌下去注定会倾家荡产,但是仍然在错觉的支配下不肯收手。

理性让我们更多关注过去的经历,而忽略未来的机会,曾经的投入很多会变成沉默成本,即便一直亏损也让我们舍不得失去,甚至还会给自己设定更高的目标看似在激励自己,实际是不懂得止损,没有放弃的勇气。

其实把放弃的勇气称为放弃的艺术似乎更恰当。冲动有时也会给人勇气,而冲动式的放弃和艺术的放弃却有着本质的不同,本书的作者是心理学家,他给了我们几个实用而有效的方法。让放弃的过程更理性,把放弃变成人生成长的一次蜕变,一次选择,一个新世界的起点。

艺术的放弃被称之为“目标脱离”,一切逃避式的放弃、对决式的放弃、假装的放弃、爆发式的放弃以及貌合神离的放弃都不算是艺术的放弃,这些非理性的放弃方式有时甚至会给我们带来持久的伤害,让我们一直无法选择和聚焦下一个目标,无法真正进入行动状态,即使行动也是让我们一直带伤前行。而些消极的放弃,还有可能伤及无辜,让更多人承担你冲动引发的“后遗症”。

“目标脱离”是本书作者总结的一个不错的方法,这个方法首先要训练我们分清接近型目标和回避型目标的差异,接近型目标是实现他会给我们带来成长的快乐,而回避型目标是为了让我们规避风险生存下去。

这和马斯洛的五个需求层次是吻合的,我们追求的自我实现就是接近型目标的真正意义。有了明确目标,是实现“目标脱离”的基础,然后从认知脱离开始放弃过去,接纳和理解当前自己的心情,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进而认真思过考脱离的动机,脱离的理由,排除外部的干扰,跟随内心的方向;最后确定实现新目标行动计划,寻找时机开始行动,实现彻底的一次目标脱离。

未来有太多的不确定性也有太多的诱惑,我们不能因为害怕失去而盲目坚持,也不应过分自信,高估自己能力而去选择遥不可及的目标,正确认知自己内心的方向,跟随自己的内心,不降服于外物,选择好合适的时机,果断放弃,开启一段新的人生历程。

也许未来某一天,我会被问起:

“你对自己的当时选择放弃而后悔了吗?”

我当时的回答也许是

“是的,后悔!”

不过在人生的最后时刻,我一定会觉得,一生之中如果没有过一次这样的放弃才是最大的遗憾!

最新亮剑读后感精选8篇


你知道如何才能用文字明确的记录下来自己的读书感受吗?此话不假,每次阅读作品,都会新的体验和进步,通过当时自己对于作品的体悟,我们可以写出一篇读后感。我们收集并整理了“最新亮剑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最新亮剑读后感【篇1】

这是一部弘扬普罗列塔利亚革命主义神魂的主旋律影片儿,本片有着较强艺术风格与文学品味,同时又是一部制作精良具备史诗风格和悲剧色彩战争体裁。与往常渲染美感和悲壮的战争体裁影片儿不一样,亮剑不试图消解战争的真实和残酷,亮剑是一部战争艺术和传奇色彩会通的主旋律作品。影片儿中爱国神魂与英雄主义、铁血丹心与人世常情、斗智与斗勇、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片中塑造出了一个可以媲美“石荣耀”、“姜大牙”的武人李云龙,他身经百战,心性暴烈,表现出一种铁血武人的气派。这搭八路军不再是攻无不克的神兵天将,而是打得漂亮说得了然的人寰铁军!

当你翻开中国的历史,最惨不忍睹的一页肯定是清朝末年。在清朝初期,清兵的铁骑是当初天底下最强的一支武装部队。那时英国还没工业革命,美国仍然“土著”,其它社稷就更无须说了。可你再看看清朝末年,片刻八国联军,片刻日压根儿侵略。号称万园之园的圆明园被一个胡乱的借口烧了,台湾被迫割让给东洋,好好的圣上陵墓被挖掉半壁金玉,堂堂慈禧太后还被开肠破肚……这些事还不是因为当初的中国落后、不思进取导致的。

任何一支团队都要有自个儿的传统。传统是啥子?传统是一种性情,是一种气质。这种传统和性情是由这支团队组建时首任长官的性情和气质表决的。他给这支团队灌注了魂灵,从此无论岁月流失,成员更迭这支团队魂灵永在。这就是魂。中国人如今太需要一种敢为人先的神魂,一种勇立潮头不倒的神魂,一种敢想敢说敢做的神魂,一种铁嘴铜头橡皮肚的神魂了。一句话,狭路重逢勇者胜,逢敌亮剑当自强。剑锋所指,所向披靡!亮剑神魂,就是我们的魂。

和平年代,不再需要我们以命相搏,但,英雄主义神魂绝不得丢!亮剑,是在钱财权势面前保持清高的情操;亮剑,是在登攀科技高峰时遇挫折不自馁、勇于向科学前沿发起猛攻;亮剑,是在国内国际经贸战地上的斗智斗勇寸利必争;亮剑,是在思想领域和其它社会意识形态的坚定不动摇;亮剑,就是在中华民族崛起的征程中,无论遇到啥子样的艰难,啥子样的艰辛,我们都勇于面临它,研讨它,打败它,哪怕败绩一千一万次!

一支武装部队要有军魂能力战无不克,推而广之,我们社稷不正是因为有黄河、长江这两条巨龙的盘缠,这种国魂的存在,五千年来既有汉唐的辉煌也有南宋的积弱,使我们民族能够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屹立不倒。

狭路重逢勇者胜。纵然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是为“亮剑”之神魂。人生如战地,同等需要“亮剑”;学习亦如战地,同等需要“亮剑”,只是形式不同样,但同等在斗智斗谋,在没有硝烟的战地上,我们斗的是谁更黾勉,学习办法,学习兴致,这一切的一切都鼓励我们勇敢的向前冲,并肩演义现代传奇故事。

古语:“由兽王协统的一群绵羊打败得了由绵羊协统的一群兽王。”可见领头羊是十分关紧的,故此李云龙才会取胜……

这一切都奉告我们:该亮剑了!

最新亮剑读后感【篇2】

历史证明,英雄往往以集体的形式出现。二战时期苏联一个飞行纵队涌现出20名王牌飞行员。无独有偶,苏军某部飞蛇大队涌现了21名特级战斗英雄。究其原因,他们都具有同样的性格和气质,承传同样的优秀传统,凝聚无畏的战斗意志。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他们都敢于亮剑,哪怕是剩下最后一个人,也要坚持到最后一秒。一个优秀的集体,应该具有培养英才的土壤。大到这个团队的整体,小到团队的每个成员都有一种豪气当头,势不可挡的爆发力和强大的凝聚力,从而铸就成这个团体亘古不变的灵魂。亮剑精神讲的团结的力量。

亮剑是一种团结。历史证明,英雄往往以集体的形式出现。二战时期苏联一个飞行纵队涌现出20名王牌飞行员。无独有偶,苏军某部飞蛇大队涌现了21名特级战斗英雄。究其原因,他们都具有同样的性格和气质,承传同样的优秀传统,凝聚无畏的战斗意志。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他们都敢于亮剑,哪怕是剩下最后一个人,也要坚持到最后一秒。一个优秀的集体,应该具有培养英才的土壤。大到这个团队的整体,小到团队的每个成员都有一种豪气当头,势不可挡的爆发力和强大的凝聚力,从而铸就成这个团体亘古不变的灵魂。亮剑精神讲的团结的力量。

亮剑是一种气魄。一个有魄力的果敢领导者,才能带领团体无惧无畏,勇往直前。魄力是面对困境是的果断抉择,是永不言败的信心,是锲而不舍的执着。魄力让敌人望而生畏,让队友充满信心。具有这种魄力的人,

才是真正的战士,真正的军人,真正的领导者,是国家、民族、团队真正的不屈的脊梁!亮剑精神讲的就是惊天骇地的气魄。

最新亮剑读后感【篇3】

这次我要写的东西,是源自于一部电视剧:《亮剑》。提及《亮剑》,不容置喙,首先要讲的当然是李云龙以及他的亮剑精神。关于这一点,或许有太多的人讲述过自己的观点,而每个观众也都会有自己的认识与见解,我这里就不赘述了。前不久,又看了一遍刚上映的《新亮剑》,而当看到里面一些简单的镜头的时候,心里似乎也突然萌生了一点新的感触。

李云龙新一团光杆上任向长官要装备的时候,长官不给,还把他骂了一顿。李云龙打到一队骑兵,旅长非要他将大部分充公,两人甚至为此争执不下。李云龙和孔捷意见分歧大吵大闹,砸东西。凡此种.种,不胜枚举。也许,他们都是泥腿子出身,习惯以老子自居,一口一句他娘的。他们可能经常吵闹,有时候还会动手,甚至可以战场抗命。可当对方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却一定会奋身相救。而且,他们没有背叛,他们心中爱党护国的坚定信念始终不变。

朋友说,喜欢亮剑,是因为里面男人很朴素的像汉子的那种感觉,男人之间的那种较量与交情。正如政委赵刚所讲的:那个时候的战友,亲如兄弟,肝胆相照。高兴了喝酒,不高兴了指着鼻子骂娘,谁也不记仇。如同我们,寒假回家。哥们偶尔聚聚,虽然挺长时间没见,却仍旧是该喝酒的喝酒,该打牌的打牌。在马路上,在大街前,一起笑侃往日的种.种回忆。所以我想,这便是男人与男人、兄弟与兄弟之间的情感吧。[由整理]

可要说到《亮剑》里我最喜欢的一个人,还应该不是李云龙,而是他最大的对手、惺惺相惜的朋友——楚云飞。我想,作者自身其实也是偏爱这个人物的,因为他赋予了楚云飞太多优秀的品质。既有着李云龙的铁血军人的气质,又有其学者的底蕴和内涵。“我自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楚虽三户能亡秦,岂有我堂堂中国空无人”多么豪气干云,多么壮烈的爱国情怀。

至于楚云飞的女朋友——刘诗吟,她曾说过一段让我深深铭记的话:爱一个人,就应该尊重他的信仰。他是共产主义者也罢,三民主义者也罢,是佛教徒、或者是__徒也罢。这是一个男人,自我选择的社会属性。而我要的很简单,我就是要一个优秀的、有责任感的,能够让我和他共度一生的男人。

风度优雅,思维睿智,正所谓: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样的气韵与魄力,是我一直所希望具备的。如同刘诗吟这样的女子,也正是我心中一直想要追寻的理想伴侣。而我,亦将努力成为她口中那样的男子。也衷心祝愿兄弟们都能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成就美好的人生。与诸君共勉!

最新亮剑读后感【篇4】

在本学期我看了一部红色的电视剧,名字叫《亮剑》。

这部电视剧之所以叫《亮剑》,是因为主人公李云龙有一种“亮剑”精神,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而“亮剑”就是如果你与敌人战斗,如果只有你一个人,明显你打不过对方,也要有勇气亮出宝剑,欲血奋战!

《亮剑》主要描写了我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八路

军129师独立团团长李云龙带兵打仗的故事,为我们塑造了一个极具个性色彩的有血有肉的军人的故事。

李云龙几乎没有文化,性格粗暴,爱说脏话,但又极为

豪迈,善于指挥打仗,拥有很大的作战想象力,他的部队在他的带领下也感染了悍不畏死,勇往直前的气势,打了一个又一个的胜仗。李云龙直率、粗鲁、心底透亮,有一颗赤子之心;血气方刚,男人气十足,打起仗来诡计多端,不择手段,在嗜血的拼杀中,在为战友之死的复仇中,表现出一种铁血军人不计生死、要压倒一切的豪气。他在长期的军事生涯中,一步步走向了成熟,形成了独具一格的“亮剑”精神。

看完《亮剑》后,我被“亮剑”深深地吸引了,我认为

亮剑精神不但是我们军人的军魂,也是成功企业家应具备的精神之一。

最新亮剑读后感【篇5】

终于看完了新亮剑,虽少了些男子气,多了点书生气,但正因为多了点这个,升华了作品的内涵,新亮剑观后感。记得冯楠问赵刚:你选择了从军,从此校园里少了个才华横溢的书生,战争上却多了个杀戮无数的将军,为什么会这样选择?赵刚答曰:为了自由和尊严。我们这一代的书生在面对同样的境遇会如何选择,而我们又少了点什么。我想就是少了这种敢于面对现实,面对困境,甚至是面对自己,面对错误的勇气。剧中谓之,亮剑精神。

“亮剑”精神是一种敢于战斗,永不服输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就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就不会叫苦连天;“亮剑”精神是一种坚毅果断、契而不舍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能够充分调动积极性,发挥更大的工作潜力;“亮剑”精神是一种谋定而动、坚决执行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合力战胜困难;“亮剑”精神是一种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我们才能集团队智慧,重拳出击;有了这种精神,我们的团队才能始终保持一种气势,勇往直前。《亮剑》中最值得学习的是一种面对任何困难和敌人都永不言败的精神,对事业的执着、忠诚和高度的执行力,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我们应该把这种精神应用于工作、生活、学习上,那么我们也就可以所向披靡,成为真正的强者!

最新亮剑读后感【篇6】

断断续续的把"亮剑"这部抗日战争连续剧看完了,心里有很多感想,不吐不快!

首先呢,一般的朋友看过之后一定会被抗日时期先烈们的忠贞爱国百折不挠的精神所感动着!但是,除了对先辈们的由衷敬仰之外,更多的是主人公李云龙的那豪迈的话语带给我的沉思!—————当一名剑客与到另外一个顶尖高手对决的时候,明知道不能取胜,但是还是勇于拔出宝剑,敢于亮剑!这种亮剑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这就是一个军队的军魂!诚然,这是一个军队的军魂,但是小到一个个人,一个企业,甚至一个国家,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胆怯只会失败,或者错失良机,所以,他又说:狭路相逢勇者胜!可见自信对任何人任何集体是多么重要了!

有自信可以战胜一切敌人,克服一切困难!首先呢我要和大家解释一下,这里的"勇"并不是争勇斗狠的勇,而是勇敢的意思!抗日时期,面对强大的日寇,精良的装备,豺狼般的体格!而我们呢,小米加步枪,战士们因为饥饿,寒冷导致的面黄肌瘦。但是,为什么我们能把日寇最终从神州大地上赶走,也正是因为我们先烈们有这种亮剑精神,并且敢于亮剑!先烈们前仆后继的投身抗日事业,把生死置之度外,前面的烈士倒下了,后面的先烈又跟上,前仆后继!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目的:解放全中国,将日寇铁蹄赶出中国!有了这个坚定的信念,任何困难都是微不足道的!所以说,狭路相逢勇者胜!

最新亮剑读后感【篇7】

在团组织举办的读书漂流活动中,我有幸读到小说《亮剑》。随着人物、情节的展开,一股股巨大的冲击波撼人心魄,使人不由得随着书中人物命运的变迁而扼腕痛惜、悲愤不已。

《亮剑》首先吸引我的是好看、精彩,而且“彩点”可说是俯拾即是、信手拈来。第一章即给读者展示出一幅精彩的战斗画面,使毫无军事常识的人也能清楚地了解战场地势、敌我双方的部署及指挥员们的战术意图等等,而不仅仅是“外行看热闹”。在与日军的白刃战中,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却又合情合理的拼杀画面,紧张、刺激而又引人入胜,使人甚至从惨烈中也能体味到军事艺术的魅力。和平年代生活平静,军事题材的文学作品往往容易落俗套。

难得的是《亮剑》为我们安排出一个又一个好看的场景、一段又一段好听的故事。无论是特种兵训练、大炮战、叛逃事件,还是“___”中的武斗,一个个意想不到的结局,读来总是兴致盎然。《亮剑》人物性格极为鲜明。主人公李云龙身经百战,性情暴烈,在渴望嗜血的拼杀中,在为战友之死的复仇中,表现出一种铁血军人不计生死、要压倒一切的霸气;在“___”中面对“造反派”的挑衅,亦表现出一位将军不怒而威、咄咄逼人的气势;面对“专政”铁拳的淫威,为捍卫军人的尊严,铮铮铁骨宁折不弯。

“伟哉,上将军!”但李云龙又绝非一介武夫,他大智大勇,时而还流露出中国农民式的狡猾与狭隘。大闹“聚仙楼”、腰缠炸药赴“鸿门”以及“___”中吃忆苦饭等都有其上乘的表演。他为人正直刚烈,从不媚上,对百姓的疾苦却有一颗滚烫的心。由1960年“大饥荒”引发的他对老区人民的真挚感情以及对这场灾难的思考,读来令人唏嘘不已。

作者在着力刻画李云龙的同时,还塑造了一个英雄的群体。他们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无论是战争年代为救受伤的师长拔枪逼迫医生的下级军官,还是“两头冒尖”、嗷嗷叫的战士;无论是和平时期拍案而起、奋不顾身的将军赵刚、丁伟,还是相濡以沫、患难与共的妻子们,这些“硬汉”的形象犹如一组高耸的群雕,威风凛凛,气势逼人。在这个群体中还有一位铮铮铁骨的知识分子——田墨轩。作为能预知未来的智者,他完全可以躲避灾难,但一个知识分子的良知促使他纵然粉身碎骨,也要警醒国人。在“小人”猖獗的劳改农场里,他也依然我行我素、高风亮节。这是一曲英雄悲歌。我为这些曾经创造辉煌而今却已悄然逝去的英雄们痛惜不已。在当今这个年代,我们更渴望英雄,渴望他们再创辉煌。

最新亮剑读后感【篇8】

最近电视剧《亮剑》正在播出。因为我爸在看,我是出于好奇看的。这部电视剧讲述的是战争时代的故事。所谓亮剑是一种精神,也就是说,在古代,有些剑士想挑战自己的主人,但他们的力量远不及此,但他们不怕勇敢地亮剑。这出戏的主人公李云龙勇敢地向楚云菲亮剑。虽然一开始不如楚云菲的军队,但是越来越犀利,让他的对手闻风丧胆,打了胜仗。这种精神值得学习。

勇者胜。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亮剑”精神的山和岭。人生如战场,也需要一把“亮剑”;学习就像一个战场,也需要一把“亮剑”,只是方式不同,但我们也在为智慧而战。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我们在为谁更努力、学习方法、学习兴趣而战。这些都激励着我们勇敢前行,与现代传奇共同浪漫。

不仅仅是学习,现在中国也一样。曾经有一段时间日本货做小了,因为很多日本商家的产品已经占领了中国市场。但如果中国政府也有剑气,勇敢地挑战外国产品,我相信中国产品在不久的将来会在日本大受欢迎,中国的剑会越来越锋利,中国的产品会成为最好最好的!

古语云:“一群羊被一只狮子牵着走,就能打败一群狮子被羊牵着走。”可以看出领袖很重要,所以李云龙会赢。这一切都告诉我:我该亮剑了!

《梵高的坟茔》读后感(4篇)


梵高的坟茔读后感大全(4篇)

【篇一:梵高的坟茔读后感】

沿着温森特梵高生活的轨迹,我也走过了一段艰苦的心灵的历程,灵魂在每一个瞬间得到了洗礼和静化。博里纳日暗无天日的百米深的矿井中留下了我短促的呼吸和万分的恐惧,纽恩南狭小的教堂有我低垂的额头和喃喃的口中发出的虔诚的祈祷,阿尔灿烂的天空下辽阔的旷野我肆意地狂奔极目远望,在梵高短促的三十七年的一生当中,他为后人留下了大量而永恒的作品,也让那些默默无闻的小镇成为世人瞩目的追忆大师踪迹的去处,让年仅26岁的作者欧文斯通一举成名。

作为画商、牧师的梵高永远不成功,饥饿、病痛、心灵的煎熬、情感的失意,每一次生活的打击都锻造着他,使他不屈的头更高地仰起,让他脆弱的心更坚韧,只因为心中那个钢铁一般执着的追求。他是为绘画而生的,他怎么再擅长做别的什么事呢?除了绘画,他还有什么?而那些所谓的尘世的苦痛又算得了什么呢?他可以没有温暖的居室,可以没有美味佳肴,可以没有肉体的欢娱,但是他不可以没有画笔,不可以没有心灵的支点。绘画就是他的生命。

梵高原本可以有着衣食无忧的富足平坦的生活道路,优越的家庭环境、名门望族的社会背景、聪明睿智的头脑,这一切是让任何人都羡慕和向往的,可这并不是他活着的目的。他是为艺术而生的。他把自己置于悬崖的边缘风口浪尖。物质的篑乏换来的是精神的充足。

当身边充满了诱惑的时候,梵高冰冻着自己狂热的神经。他可以投身温软的怀抱,但他没有丢失灵魂的守候。父母、情人温暖了他孤寂的心,但他没有忘了生的意义。

作为一个人,梵高失意、痛苦、绝望,但他有让他终生依恋和不舍的弟弟提奥。他是幸运的。提奥的资助和慰藉成了他精神的支柱和动力。他们是那么的终生相守,所以在梵高去世仅仅六个月,提奥也离开了这个世界,随他心爱的兄长而去。没有了哥哥,没有了父母,在这个世界上,提奥真的毫无眷恋。

人的生命的意义何在?孔子和苏格拉底思索过,马克思和毛泽东思索过,托尔斯泰和昆德拉思索过,答案在哪里?它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

【篇二:梵高的坟茔读后感】

是我喜欢读的书中的一本。没事的时候,我总喜欢拿在手里翻翻、再看看。因为看着它,我就觉得全身都被注满了奇异神美的力量。它能激励着我在平凡的人生道路上有不平凡的对生命的、对人生的坚定信念和对绘画艺术的自强不息的执着追求。

梵高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每当我向哪些不知梵高其人其画的人们介绍梵高时,我自己先就激动不已,却找不到确切的语言来表达我内心的真实感受。以李白比其狂放?不适合。以玄奘比其信念?不恰当。以李贺或王勃比其短命才华?不一样。我童年看到飞蛾扑火被焚时,留下了深刻的永难磨灭的印象梵高,他扑向太阳,被太阳熔化了。

梵高是荷兰著名的绘画大师。他的一生很苦、很累、很疯。梵高是以绚烂的色彩,奔放的笔触表达狂热的感情而为人们所熟知的。但他不同于印象派,印象派捕捉对象外表的美,梵高爱的是对象的本质,犹如对象的情人,他力图渗入对象的内部而占有其全部。印象派爱光,梵高爱的不是光,而是发光的太阳。

他热爱色彩,分析色彩,他曾从一位老乐师学钢琴,想找出音和色之间的契合关系。他追求用色彩的独特效果表现独特的内心感受和感情,用白热化的明亮色彩表现夜咖啡店的黑暗景象。

梵高不倦地画向日葵。他曾说黄色何其美!对于他,黄色是太阳之光,是光和热的象征。只要你见过了作品《向日葵》是永远都不会忘记了,就象米开朗基罗的〈摩西像〉一样一经被谁见过,它的形象便永远留在谁的记忆里一样,他的向日葵永远不会被世间无数的向日葵所混淆、冲淡。他的很多感人的作品让人看了以后都会恋念不忘、会落泪涕零!

梵高的画几乎不用平涂手法。他的人像的背景即使是一片单纯的色调,也凭其强烈的韵律感的笔触推进变化极微妙的色彩组成。就象是流水的河面,其间还是会有暗流和旋涡,将人们带进繁星闪烁的天空,瀑布奔腾的山谷

梵高是用自己的生命来绘画的,他最后因为受到感情和事业绘画的各方面的挫折,他的精神完全崩溃了,就在他不得不住进疯人院的期间,他还是坚持不懈地在炎炎烈日下继续画他心中的画,以至于最后吞食了颜料!他对绘画的执着追求是何等的疯狂啊!最终他还是忍受不了命运的折磨,英年早逝,年仅37岁!

他的作品能打动人们的灵魂。形式美和意境美在梵高的作品里得到了自然的自由的和高度的结合!他的作品几乎每一幅都透露了作者的心脏在跳动。他死后,他的那些用生命换来的作品得到了全世界人们的认可和赞美,成为世界绘画史上的绝世珍品。

他对人生的坚定信念和对绘画艺术的自强不息的执着追求,将会永远激励着我不断进取

梵高的坟茔读后感大全(4篇)

【篇三:梵高的坟茔读后感作文】

初读《梵高的坟茔》,我被作者感情的深挚所感动;再读《梵高的坟茔》,我被主人公命运的坎坷所感动。也许是两者的结合,成就了范增这篇文采斐然的文章。

当我的目光在字里行间穿梭,仿佛看到梵高坐在灰色天空笼罩下的空旷原野中,一双忧郁的眼睛望着无边的天际,那目光中充满了哀伤、无奈,苦楚,也充满了坚强与执著。我感受到他的孤单与无助,彷徨与痛苦,也感受到他渴望被人理解,被人关爱,被人认可。

梵高的卧室是那样简陋,那仅有的一扇窗,通过它,只能够望见天空,望见那目睹了梵高所有苦难却无能为力的天空。夜晚,当梵高躺在床上,当点点星光倾泻到屋内时,他会不会起身,走到窗下,虔诚地祈祷,祈求上苍给他一点点希望,让他有坚持的勇气与力量?也许会吧,因为在他最后的杰作中,有一幅《欧维尔教堂》,在诗人的题词中说上帝是梵高生前心灵的最后一字,可见在梵高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唯一能够给予他力量的只有上帝,除了上帝,他还能向谁祈求最后的希望?

在《麦田在乌云密布的天空下》,我看到那浓密的乌云是梵高所面临的种种挫折与坎坷。它如此地阴沉,如此地厚重,似乎要吞噬一切,吞噬所有,但在梵高的笔下,纵然它可以吞噬宇宙万物,却唯独不能吞噬希望:看那金灿灿的麦田,闪耀着鲜亮的光彩,那象征着成熟与收获,希望与幸福的色彩,它不曾因乌云而蒙上黯淡的阴影,恰恰相反,在灰暗中,它却是更加耀眼,更加迸发出生命的激情和力量。在这幅画里,我看到的是梵高的坚强与执著,他怀着仅有的希望在痛苦中前行,希望是如此渺茫,但他依然坚持,他渴望梦想成真,渴望感受到从痛苦中走出的欢乐与欣慰,就像一只梦想爬出深井的蜗牛,它一次一次地攀援,又一次一次地摔下,但它始终坚持,因为它厌恶了井底的黑暗与阴冷,厌恶了井底的死寂与污浊,它只想爬出,只想爬出它渴望感受到和风的吹拂,阳光的普照;它渴望看到缤纷的花朵,听到悦耳的鸟鸣;它渴望爬出井底,去感受它日夜渴盼的一切,不论摔下多少次,它依然攀援,直到无法攀援为止

在前行的路上,梵高是独自一人,他是被人遗忘的,他所付出的一切一切只有他自己懂得。他因付出而受到的痛苦,命运却没有给予他相应的补偿在他满怀希望的时候。在人生的道路上,没有比被弃置不顾,被彻底忘却更痛苦的了,那是冰冷潮湿的黑夜,是狭窄深陷的冰窟,那是与死比邻的生。梵高为了和别人交朋友而把耳朵割下,当他履行诺言伸出双手时,等待他的却是死一般的寂静,还有什么比真心付出更珍贵,更让人潸然泪下?还有什么比无情的拒绝更让人心碎,让人绝望?而那个真心付出的人是梵高,那个遭到无情拒绝的人也是梵高!

我多想跨越时空,伸出双手,握住那僵在半空里的期待;我多想跨越时空,把他寻觅,听他讲心底的故事;我多想跨越时空,听他诉说,替他分担心底的忧伤;我多想跨越时空,把他安慰,抹去他眼中的忧郁哀伤但我却什么都不能为他做,除了在那里为他默默流泪。为什么命运如此不公,让他企盼,让他付出,让他坚持,却在他生前什么都不能给予,只给他空空的等待和绝望?

今天,所有雄伟壮丽的画馆,无论奥赛博物馆或大皇宫,都以一展梵高的杰作为荣,荷兰和法国都争称梵高是她的儿子,在巴黎和阿姆斯特丹,都耸立着他的纪念馆,而一百年前,梵高的理想却是在咖啡馆里一悬他的心迹。既然要在一百年后给他如此大的殊荣,为何不在一百年前给他哪怕是一点点的希望?他不渴求荣誉,不渴求名望,不渴求地位,只要一点对他的认可与承认,只要一点对他的尊重与理解,他就满足了,可在一百年前,那一点点的希望他从未得到过。如果他得到了,他的眼中就不会只有灰暗,他的世界就不会没有幸福,他就不会那样凄惨地离开

梵高生前没有苛求过什么,也从未伤害过谁,却总是被伤害,死后也是。死后的殊荣他生前不曾奢望,既然是无心得来,为何有那么多子虚乌有的垢辱强加在他的身上,为何在死后依然不给他人格与灵魂的尊重?是为了显示那些聒噪者的才能卓越,视角独特,还是嫉妒的怒火让他们容不得别人比他们好?若是如此,尽管把那些荣誉拿去,梵高不在乎,只希望能给他一片安静的天空

梵高的坟茔,简陋却不荒芜,令人凄恻却又让人敬仰,墓上的草,在寒风中颤动着不屈的生命,它要守候,守候着这个安息的人,守候着这个执著于梦想的人,守候着这个不会被忘却的人

【篇四:《梵高的坟茔》读后感】

第一次读《梵高的坟茔》,对于这个37岁便自杀身亡的天才画家感到丝丝惋惜。是社会的压力让他无法喘息,是那个时代将他逼上轻生的绝路。在人云亦云,贵族高官把持着社会血脉的时代,钱和权像两扇冰冷而坚硬的大门,将梵高挡在尘世之外。有谁能对生活保有真正的热情,对艺术给予起码的尊重,于是再次读了范曾先生的文章,文字结束后,丌知为何先前的惋惜已慢慢减,一种崇敬之情油然而生。凭着对艺术的喜爱,我知道一个艺术家追求的幵丌是实实在在的物质,每一个艺术家心里都有别人看丌见的世界,他们在这个超脱尘世的地方完成自我心灵的救赎。当你觉得他们是因为众人的丌赏识,世界的丌公平而悲伤流泪,而无奈自刎,那么你错了。梦想、激情和爱,是他们唯一的需索。悲剧便在于,艺术家们的梦想往往要高于常人,常常便被规为幷想。在这群可爱的幷想里,充满激情、充满爱。

梵高先生的画被规为后印象派作品,当你用心品味和回味先生的画作时,便很容易发现,有的画都拥有浓重而鲜亮的色彩,拥有充满力量和柔情的线条,如大海里成群的鱼儿在画布上缓缓游过。先生的画作永远是那么唯美而有诗意。丌知这些大大小小的画布上洒下了多少温柔多少爱意,才能将人的内心临摹得如此淋漓尽致。梵高奔波于黑暗的社会,挣扎于险恶的人心,生活的空虚只有通过伟大的内心来填满,那些抽象而模糊的图案便是梵高先生对光明对自由对美好对爱的追求。画笔则是通往先生内心之门的钥匙,将神秘的世界一点一点展现在世人面前。

关于梦想。不经意间,十八个春秋已从我指尖悄悄溜走,这本该是渴望成长的季节,青春的气息掩盖了儿时的稚气,挺拔的少年即将不象牙塔挥手告别,踏入未知的世界,开始漫长的旅途。时间是丌回头的列车,我看着窗外却开始了迷茫不丌安。时间过得越快便越没有安全感,感觉这一切都不内心的轨道相偏离。死性不改又偏偏丌愿和别人一样将宝贵的青春浪费在大学、考研、工作的旧圈套上。时常在万籁寂静的深夜问自己,是否还记得儿时的梦想,是否还记得十年前那个热爱画笔热爱音乐热爱生活的单纯的孩子。会突然的惶恐,担心明天醒来自己已白发苍苍,一切都会来不及。可是转念想想,梵高在束缚中艰难求生,却有着自由的灵魂和思想,而人性的最大解放不就在于此吗?又何必作茧自缚,将自己捆绑呢,在这个星球,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烦恼忧愁,我只是万物中毫不起眼的小生灵,为何不向着太阳的方向,迎着梦想之风,扬起青春的帆呢!

关于激情。事实上,梵高幵没有很与业的学过绘画,凭借绘画的天赋创造出举世惊叹的画作。而这也是他的画之所以充满生命力的原因之一,没有教条的框框,没有觃则的驱使,以对色彩的激情作为创作的支撑,用内心的力量挥洒油墨。本来以为上了大学之后,原来被束缚住的所有激情都会在这个地方一幵释放,而生活却总是事不愿违,在这个荒凉的校园里,看着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群,谁的心里会真正种有激情这种东西呢,每个人关心的是怎样讨好老师,怎样出名怎样火怎样受人追捧,怎样攀高枝,怎样拿到一个好的分数怎样得到各种有用无用的证书。似乎每个人都在奋力追求,努力得疲惫丌堪,可是这真的就是自己想要的吗?这真的就是自己这辈子所遵循的生活方式吗?到底有几个人真正了解自己在做什么,高中毕业的时候,最好的朋友和我说过,无论走到哪里,无论什么时候,都一定要保持一个和现在一样纯净的内心,要去相信,要变得美好。于是我告诉自己要有激情要有激情,要去热爱去热爱。

关于爱。爱之所以亘古不变是因为它永远也纠缠丌清。没有缘由地去爱,同样没有缘由的不爱。没有什么人能说清楚爱是一个怎样的东西,只知道爱很并福,爱很痛苦。梵高的爱情是曲折的,痛苦的暗恋遭拒绝,触动社会禁忌爱上表姐,以及后来不高更的同性之恋。可是爱本身又有什么错呢,人的社会性就在于大部分人只乐于戒者说不得不接受约定俗成的观点,可是有时候想想,单纯的去爱一个人难道不可以吗?是男是女有那么重要吗?蔡康永说:我不是因为同性恋而爱你,也不是因为爱你而成了同性恋,我只是爱上一个人,而他刚好是同性而已。其实一切都是多么简单的事情啊,我们偏偏要自己制造羁绊让自己摔倒,自己锁住自己的内心。爱就应该说出来,不管结果怎样,至少过程是令人欣喜的,至少我们爱过。我也相信梵高的内心是明亮的,因为他是一个敢爱的人。

突然很想坐上时光机和梵高在一起,与梵高一同遨游艺术的殿堂,与梵高一同寻找灵魂之契。

关于诗经读后感最新模板 (精选8篇)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在阅读诗经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您从诗经中有哪些领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诗经读后感最新模板”,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关于诗经读后感最新模板(篇一)

《诗经》情怀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过去数千年,但依然能在我们耳边回响。如果说有一本书能够读一辈子,那么我认为就是《诗经》。

《诗经》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诗歌集,收集了从西周到春秋五百多年的诗歌。《诗经》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风又叫国风,收集了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等15个地区采集上来的土风歌谣。有对爱情的期望,有对劳动的赞美,有征夫对故土的怀念,还有受欺压者的愤慨。雅,分为大雅和小雅,是周王室的宫廷宴享或朝会时的乐歌,多为贵族所做,为了祈祷丰年,歌颂祖德。颂,就是宗法制的最好体现,都为宗庙祭祀的歌曲。

正如我们课堂上所学,赋比兴是诗经的表现手法,赋就是指铺陈,我们从小听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是用了这种手法,直接表现自己的情感;比就是打比方,比喻,“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将卫国女子的风情写了出来;兴就是起兴,先言他物,后吟所咏之物,“野有蔓草,零露漙兮”,用蔓草和露珠将对爱情的浪漫和自由显现出来,对诗歌渲染气氛,创造与众不同的意境有很大作用。

爱情,是《诗经》一个很优美的主题,千年之前的情侣追求着自己爱情的自由,浪漫。如果说有一种情感能一直延续下去——那就应该是爱情的纯洁和美好。如《卫风·木瓜》中“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描写男女相互赠礼来表达对对方的爱,用“琼琚”“琼瑶”“ 琼玖”来强化主人公对爱情的执着追求和一再表白。

亲情,在中华民族的传承中从未中断,《常棣》中“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讲兄弟之间比作常棣花,花托花蒂相互衬托,常棣花显得更加的光灿鲜艳,兄弟之间也更加亲密。诗中诗人不断用注意兄弟之情去撞击世人的灵魂,使人引起共鸣。

服役,每个征夫心里都会有思乡思佳人的想法,“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漫漫征途,佳人等待已久;思乡之心,雨雪纷纷飘过。纵然路途遥远,思乡之情,相思之苦,并没有淡去,心依然向着一个不变的目标——故乡。

恬淡,生活的追求,秦人用“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与子逝兮。”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清新恬淡的田园生活,与自己心爱的人一道归家,一道劳作,路上欣赏一片片的桑林,阵阵轻笑声传便树林,透人心脾。生活的舒适,环境的优美,人生的自由,这不就是我们现代人不断追求的理想生活么?先人已然为我们描写了一幅如仙境一般的世外桃源。

人生,无论什么时代都会有人感叹时间短促,人生短暂,“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于我归处。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于我归息。”我们能感到诗人对人生短暂而无所归宿的失落。蜉蝣,朝生暮死,诗人用这种小昆虫写出人生的脆弱和消亡前的美丽以及即将离开时的困惑,使人所感昙花一现,浮生若梦的感觉格外强烈。

诗经,我国文化的瑰宝,孔子曾说:“不学《诗》,无以言。”学习诗经,不仅仅是对对文化的继承,更多的是对自己的涵养的一种成长,从来没有人为了读书而读书,只有在书中读自己,在书中发现自己,或检查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

关于诗经读后感最新模板(篇二)

“绿草苍苍,白露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空灵的歌声翩翩而至,不禁让我想起《诗经》。这一本唯美的诗集,就像一位佳人伫立在水中央,是多么的吸引人!但她其中的精髓真的需要细品呢!

春天到了,芳菲满园,看那满树粉嫩的桃花,我会吟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每当我看到温暖的太阳与皎洁的月亮,我会吟诵“日居月诸,照临下土”,每当我在网上看到我的偶像赵丽颖的图片,我就会想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每当我看见翠绿挺拔的竹子摇曳生姿,我会想到“瞻彼淇奥,绿竹猗猗”……

不管是亲情,爱情,友情,也不管是朝廷,民间,边塞,都在这本书得到阐述与诠释。读这本书,不仅能品最纯真的文字,也能窥得历史一角。

我最喜欢的是《国风·卫风·木瓜》,这首诗令我想到“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从千里送来的鹅毛虽然很轻,但我的情谊是重于泰山。而《木瓜》中送的虽然是比鹅毛重的木瓜、琼琚,但表达的思想是一样的:“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尽管朱熹说这是写爱情的,但我觉得这是写友情的。这让我回忆起我小学时代的一个好闺蜜,自从我们成为好朋友后,她时常送礼物给我,而我只回赠过两次,但这一点也不影响我们的友情,因为礼物只是我们友谊的一种见证,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心里都喜欢牵挂着彼此,对彼此的情谊是重于泰山的。现在的我们,尽管不在同一所学校,但我们依旧有联系,友情的温度并没有下降。

诗经不仅让我体会到友情的珍贵,还让我感受到文字的美好。倾城倾国的美人,她“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读了这几句诗,我仿佛看见了庄姜从书中走出来一样,举止端庄优雅,相貌沉鱼落雁,身段曼妙多姿,如仙女下凡一般,令人回味无穷。还有《国风·陈风·月出》中的“月出皎兮,佼人僚兮”将我带入一个静谧的情景,皎洁的月亮,向大地撒满银光,它照耀在了月下的美人身上,映照出她姣好的面容,微风撩动她的头发,步态轻盈,让男子“劳心悄兮”。

《诗经》还描写了劳动者的疾苦,《式微》中的“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这也许也道出了许多现代人的心声,哪个人不需要为生存奔波?只不过有的人干了一辈子,还是要起草贪黑,生存的很艰难。每次看到清洁工早早的出现在街道、小区,到晚上还能看见他们忙碌的身影,我就会感叹:生活艰难!在这个世界上,哪个人会一劳永逸呢?同时我也想到日夜为我们操劳的父母,他们不仅要养育我们,同时也要辛苦地工作。我们不应该嫌弃父母这样那样,而应珍惜他们的劳动成果才对呀。“肃肃宵征,夙夜在公”不正是许多父母的写照吗?我们有什么理由指责、埋怨我们的父母呢?

今年,《中国诗词大会》第五季开播。这一季在网上引起不小的争议,其中我看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争议:主持人龙洋在形容一对革命中结缘的老夫妇时,用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诗在《击鼓》中意为:“让我握住你的手,同生共死上战场”,是形容战友之间的情谊。但现在很多人都理解成形容爱情的。有网友在底下评论,既然现在都是这样理解了,主持人用这句话也没问题吧?我倒觉得理解诗经就该理解它原来的意思,不该失去它原汁原味的意义、情感。读《诗经》是为了什么呢?不仅是为了陶冶情操,还是为了真切、正确的感受,书中的那一段历史不应误解它原来的意思,应还原它原本的美。

关于诗经读后感最新模板(篇三)

《诗经》是我国古代五经之一。其中它按音乐划分为三个类别:风、雅、颂。而我最喜欢的一篇莫过于十五《国风》中的《蒹葭》。

《蒹葭》一诗虽然看似平常,宛如于《诗经》中三种表现手法中的“赋”,但如果细细品读,会深感意味深长。它讲述的是:一位玉树临风的美男在芦苇边隐隐约约地看见了一位楚楚动人的花季少女在湖中央,从而不顾一切去追寻她。

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但如果细细品味,就会发现文中的“伊人”不仅是指清纯的少女,也泛指生活中的理想。而美男追寻的路程,又可看作是寻求理想的艰难长途。这么一来《蒹葭》不再是“赋”;而是“兴”(借助其它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是激励我们的壮美诗篇呀!

从中告诉我们要为自己的理想不断地努力努力,再努力。而再看看我自己,每次都说要写一本书,但哪一次,我是坚持把书写完的呢?还不是都只开了个头,就放弃了呢?正如屈原所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缺少的不正是恒心吗?所以要想成功能不有毅力,有恒心吗?恒心是成功之根本,之源泉!要想成功必需有恒心;必需坚持不懈!有了恒心,不但能成功而能起到事半功倍!

鲁迅先生曾对《老子》一书作出了这样的评价:“不读《老子》不知中国文化,不知人生真谛。”而我想说:“不读《诗经》,不知中国文化,不知人生真谛!”

关于诗经读后感最新模板(篇四)

《诗经》,呢喃着这两个字,仿佛看到一片青涩的芦苇,像泛黄的雪绒漫天扑过来。

芦苇青涩,天真,最接近自然,最让人感到亲近。而《诗经》,诗三百,总结起来,也正是:思无邪。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读完这一段话,仿佛美丽端庄的庄姜就站在眼前,她有着闭月羞花的容颜,有着“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妃黛无颜色”的神韵。这段话,读的似懂非懂的人会感慨她的楚楚动人,而确切理解每个字词解释的人更会惊叹古人的艺术水平:柔荑草,蝤蛴蝎、瓠犀虫,讲人的美貌和大自然联系在一起,这正是最古老淳朴的人,生活在自然的人对大自然亲近、敬仰的体现啊!此时自然与人,已经融合在了一起。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多么妙的一句话啊!细想:在浩荡的淇水浅湾处,生长着绿而茂盛的竹林。它们身姿挺拔,不向风雨,不向烈日低头弯腰,正如为人处世都很正直的君子。经历了切磋琢磨的玉石,光滑剔透,晶莹夺目,温润如君子。这两句话多么恰当啊!而这里又是用自然比喻人,将人与自然融合在一起,尽管只是喻人的品质、性格,在当今我们能脱口而出“温润如玉”、“出水芙蓉”。“亭亭玉立”的时代,看上去好像并没有什么,但是谁又知道它是不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始祖呢?

在古人的世界里,他们怀着一颗亲近自然的心,去接受自然,敬畏自然,赞美自然,享受自然。在一句句如“瞻彼淇奥,绿竹如箦,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的优美的诗句里,他们对自然的真挚之情也可见一斑。比起现在的我们,自认为能吟上一两句古人的“关关雎鸠”,就认为自己是文艺青年,在浮躁的社会里用浮躁的心去对待万物,实在是愧对于这一两句诗后不出于任何目的的热爱自然的真挚之情啊!

《诗经》如芦苇,若想真正了解,必须先有一颗芦苇般的心,才能真正感受到每一字每一句背后那种最原始,最纯真,最贴切自然的心。

关于诗经读后感最新模板(篇五)

寻遍所有的名词,我认为把《诗经》比作为晴朗的夜空是再合适不过的了,而《诗经》中的每一篇则是夜空中最独一无二的星星。起初令我感到惊讶的是《诗经》中篇目的数量,一共三百零五篇,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独是目录中的篇目名称就已经令我眼花缭乱。可是,与此同时我也发现,在这《诗经》中哪怕是信手翻开的一面,都能体现出它自身的千载独步的美。《诗经》就如同星星一般数量繁多,但每一颗都熠熠生辉。

在我轻轻地拈起《诗经》的时候,我却感受到了沉重的分量。这里面的文字已然走过了三千多年的历史,我不由得对其中所描述的当时的普通生活也产生了肃穆的敬意。所有当时的故事,无论和平或战争都在那么一瞬间定格在了曼妙的诗里。也许是口口相传,也许是用文字记录下的,但不管是哪一种,最终它们都一起静静地躺在岁月里等待着一个又一个人去翻开它们,感受它们的伟大和美丽。《诗经》就如同星星一般沉静却又历史悠久。

“最美不过诗经”这句话相信人们都已有所耳闻。而《诗经》所美之处不仅在于它历经沧桑的瑰丽,更在于蕴含在其中的真情。

在仔细阅读了《诗经》中的几篇名作后顿时百感交集。例如《蒹葭》用了起兴的手法,描绘出了一派朦胧的场景,但这其中表达的情感却是非常强烈的。虽然关于其中的感情是有争议的,有寻求所爱慕之人一说,也有追逐理想与追求一说。可是无论是哪一种说法,它所表现出的执着的情感是完全相同的。再例如《关雎》、《汉广》等,它们都是用最柔美的语言汇编而成,但却表达出了最迫切的思念。每一字、每一句流露的都是发自他们的内心的真情。正是这种略加修饰的真情令人感同身受却又不会感到失去意境。就如同星空一般闪耀动人,却又令人感到沉醉。

在合上《诗经》的一瞬间我却又获得了另一种稍稍不同的感叹:原来当时的人就拥有各式各样的细腻情感,包括离别时的悲伤,遇喜事时的快乐亦或是追逐理想的焦躁与执着。而且早在那时,人们就已经开始使用“赋、比、兴”的写作手法来使作品变得更加富有艺术魅力。有那么一刹那,我感受到了我与古人是相通的,我与他们都曾观望过同一片星空。

夜空点点,繁星闪烁。《诗经》也将会像永恒的星空一半,成为一代又一代所流传的中华经典。

关于诗经读后感最新模板(篇六)

《诗经·考槃》,隐逸诗的鼻祖,是讴歌士大夫的重要选择。

自古以来,文人往往走两个极端,一个是当官。第二,仕途受挫后隐居山林,写诗写画,成就较高者著书立说。“达到目标,造福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什么只走两个极端?因为它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因为自己的软弱,以各种工作为耻?不,不是。看似客观正确的问题,并不能回答中国传统学者的骨气问题。

现在的学者有更多的中道可以选择:做生意、参军、自由职业等等。这当然是时代的进步,但是传统学者总是迂腐地选择一个极端,他们用毕生的热情去热爱和创造的东西。所以其中的佼佼者,不断登上人类某一领域的巅峰,成为不朽的大师,比如李时珍、曹雪芹,一生只写了一本书。相比之下,当代著名艺术家顶多算个能工巧匠。

所谓“至善有德,立功次之,言第二”——,即内圣外王,得言。内圣立德,外王巩俐,实际上并不能推动帝王的仕途,只有推贤之道,才能退而言之。写书是最后一本,不是后面一本。突然明白了相声大师马这个简单名字的深刻内涵。

“窈窕淑女,君子坦荡荡”,“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牵你手,与子偕老”。我常常流连于诗经中这些醉人的诗句。《诗经》,名为《诗》,是中国最早的诗集,被儒家列为经典之一。《诗经》是春秋时期编的,共305篇。诗的形式主要由四个字组成,运用赋、比、兴的手法。其优美的篇章生动,语言简洁优美,声音自然和谐,充满艺术感染力。

《诗经》中,我们看不到古代人的孤立、愚昧、保守,应该说她的纯爱、过人的智慧、积极的生活态度、对现实的满足、对未来的憧憬,完全超越了现代性和时空!

读《诗经》就够安静纯粹了:《诗经》语言简单,思想简单,没有现代人的浮躁和躁动。看完《诗经》,你会被文中的纯粹所感动。当我心烦意乱的时候,看了几章,就可以静下心来,安心学习工作了。

读《诗经》就够踏实用心了:《诗经》教会我脚踏实地的走每一步,注意生活中的每一滴,珍惜现在,努力工作,坚持久了就有钱,专心学习就成功。

阅读《诗经》足以回归原著:《诗经》就像东方圣-经,记录着农业文明最古老的辉煌。《诗经》里的人住在离造物主最近的地方。门前的元夜、山石,都是创作者最原始的作品。人们听着大自然古老的声音和人类年轻的声音,充满了感激。他们远离了充满欲望和扩音器的现代生活。这正是现代人所缺乏的。

关于诗经读后感最新模板(篇七)

马克思指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下,耸立着由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上层建筑。”在《诗经》产生的年代,我们的先人在自然条件相当艰苦的黄河流域以宗法制度为核心建立起一个农业社会。这个社会为了生存发展,需要强大的集体力量,需要内部秩序的稳定与和谐,而相应地需要抑制其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和与之相联系的浪漫幻想。正是在这种“生存的社会条件下”,形成了《诗经》的思想和艺术特色。并且,由于中国——尤其中原社会的基本特点维持甚久,作为中国文学重要起点、又被奉为儒家经典的《诗经》,其特色对于后代文学的影响,也就非常之深远。

《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流的。除了《大雅》中的史诗和《小雅》、《国风》中的个别篇章外,《诗经》中几乎完全是抒情诗。而且,从诗歌艺术的成熟程度来看,抒情诗所达到的水准,也明显高于叙事诗。而与《诗经》大体属于同时代的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却完全是叙事诗。正如荷马史诗奠定了西方文学以叙事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诗经》也奠定了中国文学以抒情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以后的中国诗歌,大都是抒情诗;而且,以抒情诗为主的诗歌,又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样式。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赋”,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汉代辞赋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铺陈。虽然从《诗经》到汉赋还间隔许多环节,但说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诗经》,也未尝不可。“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后人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总之,《诗经》的语言形式形象生动,丰富多彩,往往能“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文心雕龙·物色》)。但雅、颂与国风在语言风格上有所不同。雅、颂多数篇章运用严整的四言句,极少杂言,国风中杂言比较多。小雅和国风中,重章叠句运用得比较多,在大雅和颂中则比较少见。国风中用了很多语气词,如“兮”、“之”、“止”、“思”、“乎”、“而”、“矣”、“也”等,这些语气词在雅、颂中也出现过,但不如国风中数量众多,富于变化。国风中对语气词的驱遣妙用,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生动性,达到了传神的境地。雅、颂与国风在语言上这种不同的特点,反映了时代社会的变化,也反映出创作主体身份的差异。雅、颂多为西周时期的作品,出自贵族之手,体现了“雅乐”的威仪典重,国风多为春秋时期的作品,有许多采自民间,更多地体现了新声的自由奔放,比较接近当时的口语。

关于诗经读后感最新模板(篇八)

奔波在路上的艰辛、无奈与酸楚一读《周南。卷耳》

这是一首结构很特别的歌。

第一部分只有一小节,用第一人称,唱出家中妻子的无比思念: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妻子挎着浅浅的筐子采野菜,采了许久都不满筐。为何会这样?因为她的心思并不专注在采野菜,而是在思念奔波在外长久未归的丈夫,竟不由自主地走到大路边上,放下浅筐,呆呆地望向路的尽头,希望能看见丈夫的归来。

第二部分却有三小节,也用第一人称,唱出奔波在外的丈夫的艰辛和无奈:

“陟彼崔嵬”、“陟彼高冈”、“陟彼砠矣”,突现出遥远的归途山高路险、阻隔重重。

“我马虺颓”、“我马玄黄”,强调马已跛足并已呈现病态,只能挣扎而行,这是无休无止、强行赶路的必然结果。

“我马瘏矣”、“我仆痡矣”,终于,病马躺在路旁,劳累过度的仆人也无法迈步(这时的主人,又能好到哪里?)

“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同样疲惫不堪的主人只得借酒浇愁,反而激起更强的思念和更浓的悲伤。这里不同于四字的基本句型,出现了六字、五字的句型,为的是强调那种无力后的无奈,那种无助中的辛酸。

特别的结构分出两个彼此独立的声部:

夕阳西下的土路,一个失望的女声滑落在草丛深处。

暮色渐浓的山道,一个无奈的男声回荡在陡峭深谷。

期待安居,却常常奔波在路上;渴盼相聚,却常常天涯各一方。

两个声音遥相唱和,倾吐生命奔波在路上的艰辛、无奈和辛酸,三千年后,又双双穿越岁月的尘埃,在我们心中回荡。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精选8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精选8篇),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1

时光显得极为静默,仿佛在聆听着我的叹息。终于,我决定放弃你,放弃那些再也挽不回的时光。美丽的幻想在空中顷刻间灰飞烟灭。不再有了狂喜的期盼,不再有了曾暗自许下的。在爱情没结束之前,你永远也想象不出那样的爱情也会消失。在爱情被忘却之前,你永远想象不出那样刻骨铭心的爱也只会留下淡淡的痕迹。

你站在我面前,如一道沉默的风景,我找不到一条路可以走近你。该说些什么呢?在爱情面前我早已伤痕累累。我拖着疲惫的影子想回家我已无法想起,我是怎样在一个秋天的黎明,穿越晨光,穿越心的樊篱,来到你的身边。

记忆中,更多的是你坚决离去的背影。可是,你的身影那么长,我一回头就看见。也许,总有一些伤痛会被花开的温暖悄然带走,那时候对于你,我可能只有想起的时候吧。

那些头顶上早瞬即逝的烟花,在空中肆意地开放着,光彩耀眼。我眯着眼睛,抬着头,沉默不语。我听到烟花在空中怦然心碎的声音,很刺耳。心脏忽然慌乱地跳动起来。让我想起了那些曾经美丽的,有关烟花的记忆。烟花下是你灿烂如花的笑容,微红的脸蛋,充满着羞涩,充满了青春的味道。

我坐在与你拥抱过的石椅上,翻阅着你多年前写给我的信,久违的感动又被唤起。看着那些被岁月泛黄了的字迹,全是密密麻麻的过去。仿佛又看到了有个男孩信誓旦旦地对着一个女孩许下时认真的神情。我浅笑,然后叹息一声,开始沉默。

时间在看不见的地方,慢慢地淡化着我的记忆。人是会变的,因为感觉会在岁月中不知不觉地更改着。我欣然地接受着这一切的改变,等待花开的那一天。我试着努力拼凑起曾经幸福的画面,可终究再也揍不成完整的也幅。

关于你的一切,终究会变成一个古老的秘密。一切早已尘埃落定!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2

尘埃落定,思绪飞扬。

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它曾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它的名字叫《尘埃落定》,作者叫阿来。

读这本书,我是慕名而来,尽兴而归。好久没有被这种手不释卷的感觉击中了。它让我知道了一本好书的重量,一个奇迹的产生!这一整天我都沉浸在小说史诗般的浪漫神秘的风土人情中,我被小说字里行间散发出来的那种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厚重丰富的藏族文化所折服,被巫师那神奇的法力和人们周围神秘的事件所吸引!

这本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土司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儿子。这个儿子虽傻,但却拥有与生俱来的未卜先知的本领和超时代的预感与举止。因其做事顺应天意与民心,得到了百姓和奴隶们的拥护与支持,并成为带有奴隶阶级性质的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整个故事情节曲折,充满浓郁的民族情调,以傻子特有的超然于物外的视角,揭示了深刻的哲理。

阿来用文字营造了一种气氛,语言耐人寻味,深刻而洒脱,故事优美曲折,情感直接火暴,描述细腻准确,尤其对人物的动作、微妙的体验和心理变化、人物多变的品质特征等细节描写把握得准确到极致,凡需要之处无一不精彩,特别是对草原上男女之爱的描写,既不煽情也不色情,而是直接、自然,令人惊叹文明人类已离大自然又有多远。

就我认为,此书成功的地方至少有两个方面:

一、独特的视角带来了不同的欣赏感觉,新颖的叙事语言带给人们美的享受。

傻子以其天生的独特视角,引领读者看到他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土司制度的兴衰变迁过程,剖析了人类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在傻子眼中,声音、事物都仿佛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外衣,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雪花就像成群的鸟,密不透风地从天上扑向大地。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3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4

还是高中时期在读者上看到尘埃落定的第一章,被作者奇特的视角和写作手法吸引,只是开头这一章就读了很多遍,脑海里对这个“地主家的傻儿子”印象深刻,隔了这么久再读,开头的文字也会觉得再熟悉不过。但是不知是不是用手机读的缘故,文字带给我的震撼感却远不如从前了。

但读完全文,还是觉得太喜欢太喜欢这个作者写的文字了,如泉水清澈,似月光柔和,不紧不慢,娓娓道来,就如同傻子少爷身上发生的事情一样,觉得不可思议,出乎意料,却又那么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一 我真的是个傻子吗,不,你是个特别的孩子

全文几乎没有一章不写到主人公是个傻子身份的,作者甚至没有给他起个名字,好似让大家知道,他只要是个傻子就够了。就像他每天都要问自己两个问题一样,我是谁?我在哪里?

傻子与寻常傻子的不同在于,他既是麦琪土司的儿子,也是个心思澄明的傻子。他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聪明人的世界有聪明人的规则,而在傻子看来却全是拘束;他能超然物外,避开正常人的范围,一切都可以有原始的欲望却也能适可而止,想当土司却不会主动争抢,喜欢的女人既可以拱手相让也可以不计前嫌;他身边都是所谓的不上台面的人,跛子管家,侍女厨娘,莽撞税收员,羞怯的行刑人,还有两次失去舌头的书记官。他有与人相处的另类却舒适的相处方式,也有一颗洞穿人内心的力量。

所以傻子真的傻吗,不,只是因为看的太透了,所以上帝使他成为了一个傻子叫他超然物外罢了。

苏轼曾赋诗赠与他和朝云的儿子“惟愿我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世上从来都不缺聪明人,从来都缺傻子的赤诚之心与干净灵魂。我以为,世人是羡慕傻子的世界的。

二 曾经那样喧嚣与张扬的一切,随着必然的毁弃与遗忘趋于平静

尘埃落定,带着点迷茫和大局已定的怅然感。从童年到死,一个傻子的一生和最后土司的日子。傻子设立书记官,想要记住这片大地上他说过的话,发生过的事。从初露锋芒到无意之间兴起的边境市场,看起来那样热闹可爱,似乎要吞噬这一切,然而兄长的猜疑,父亲的忌惮,妻子的背叛,都使这个傻子明白,他们都认为他是个傻子,没有能力胜任土司的傻子。所以还在我期待着未来会发生什么的时候,作者却将高潮停留在此了,至此,就是漫长的安宁与平静了,死寂的平静,迈向死亡的平静。尘土飞扬,似要吞没一切,却最终在高处停留了,而后慢慢落定,落定。

至此,我也不愿再写什么了,我是个傻子,不可救药的傻子,想要说的句子,最终却是回到肚子里了。事实上这个傻子也不知自己胡诌些什么字句,因为她也是有血肉的东西,不能像灵魂一样高扬。

(好了好了,因为山山不让我待在她床上了,所以我要滚去睡觉了,我再听会儿雨声就睡,雨可以使尘埃寂寞吧,就这样,北北了土司家的傻儿子)

:)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5

这是一片”骨头把人分出高下”的土地,土司制度下的自由民、奴隶,让”当一个小小土地上的王者”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梦想,而作者以一个被”骨头”赋予了至高权力的”傻子”的视觉,来让读者观察到许多”聪明人”的做法,不过是相信土司制度下保护层,也明白到了故步自封,自以为是终将会被时代所淘汰,而”傻子”正是有一种大智若愚的前瞻性,他说:”人其实是害怕真实的”所以父亲害怕传位给他,”聪明人”哥哥害怕他的竞争,因为他就是真实,而”聪明人”们就一直沉浸在自己的虚空中,而不能直面不去”忧天”。

他真实的情感,爱一个人到”骨头里面有泡泡”,他的为政以德,用换位思考的慈悲来真正让随从顺服,而不只是封建地奴役他们,他关注那些”烂在舌头里的话”愿意听民意,还体现在红色汉人来炮轰寨子之前做出让所有人成为自由民的决定,这是他走的更远的原因,值得学习。尘埃落定”也是应了”傻子”心里想的很多次那个尘土纷飞石头寨子的土崩瓦解,也是证明土司制度的化为乌有,从此土地上就没有大大小小的王者了。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6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说那个二少爷,他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

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分享: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7

微风过处,大片稠的绿色在绿风中悄然起伏,像是不曾被人注意的呢喃细语。风起云涌,狂风怒打的尘埃,席在风声中……或许当刀子划破傻子的肚皮时,所有的一切便如这风起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悉数散入尘土之中了……

傻子的降临就像是冥冥之中就注定好了一般,所有人的命运就好似这千丝万缕的细丝,被拧成一团,最终打成死结,密不可分。所有人都认为傻子是个傻子,可他却总能做出一些聪明人做不出的事,预测到聪明人预测不到的东西,让人觉得傻子不是傻子,傻子是聪明人;但他有时的举动却又让人不得不觉得他只是个傻子。对于他的那些‘聪明人’的举动,人们宁可相信那只是偶然中的偶然,奇迹中的奇迹,因为他只是个傻子。在我看来,傻子是聪明人。在其他土司都种植罂粟的时候,他却选择全部种植粮食……正逢大旱,他为各地荒民开仓放粮,不仅受到了他们的拥戴,从而也开辟了历史上第一个边境市场,结识了许多的优秀人士。而这一切的一切,就像是一个漫长的伏笔……最后官寨被毁,为了保全大家,他也将自己亲手创置的市场,烧成灰烬,他想到了每个人,每件事,每份回忆……而他,也落下了自己的男儿泪……

对于妻子的不忠,他选择了原谅,对于他人的背叛,他选择了宽恕,他将他的两个仆人当成了他最珍视的朋友,对于仇人也是以礼相待……而在当今时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如此呢?

傻子呵傻子,他带着他的那份质朴,那份真诚,那份坚毅,那份勇敢,那份不甘……如这风气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散入尘土,回归故里了……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8

作者受到了马尔克斯的影响,书中有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子,但是极轻微,不像《百年孤独》中晦晦涩难懂(这本书我读了两遍,依然没能理清复杂的人物关系和魔幻的情节),本书中魔幻现实主义的运用反而给情节增添了更多的吸引力。

故事发生在异域(在地理位置上不算,但是在文化习俗上相对汉文化来说是真正的异域),其中的统治阶层、生活习俗、文化传统迥异于我们所知的汉文化,但作者无意于用这种短暂的新鲜感去征服读者,他更大的野心在于发掘人性中的一种普遍性——一种超越种族和时空的永恒,因为“很长时间以来,一种流行的异族题材写法使严酷生活中张扬的生命力,在一种有意无意的粉饰中,被软化于无形之中。”在我看来,阿来达到了他的目标。

在密布如火焰般盛开的罂粟花的原野里,在行刑人尔依家挂满死人鲜艳衣物的阁楼上,在土司家广场的十字行刑架前,在草原上冒着刺鼻硫磺气味的温泉中,在充满各色人等的交易市场里,严酷的生活并不能压制那些张扬的生命力在肆意的怒放。

我有些羡慕他们,甚至怀疑他们血液的温度是不是比我们高一些,是的,他们活得很热血。比如多吉次仁被杀后,他的两个年级尚小的儿子扬言复仇,在漫漫流年中依然执著于此,哪怕最后“我”和老大成为了朋友,但朋友让位于誓言,“我”选择让他杀死;比如汪波土司为了取得罂粟种子,派了三个小偷,但被麦其土司抓住,那三个人毫无惧色,只求被行刑后能立马将头颅送回主人那里,土司大少爷答应了他们,结果这都是事先安排好的,种子已经在他们的耳朵里。

其实,我们的祖先也曾这样热血过。他们生活在春秋战国时期,那时候的人们可以为了一个承诺付出一生的时间;可以为了一个嘱托忍辱负重;可以为了一份信任,生死相许;可以为了心中的正义,慷慨赴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生命力萎缩了。

在某个深邃幽暗的黑夜,那些被罂粟花挑起的情欲,肆意流淌,“我”看见了美丽的塔娜,看见了桑吉卓玛,看见了漫山遍野的蛤蟆与蛇,看见了那三颗长处罂粟花的头颅,看见了在隆隆的炮火中倒塌的官寨,看见了白色和红色的汉人,看见了永远散发肉汤香气的妓院,看见了刺向我肚子的白刃……这个时候,不由感叹:时代变了,但这是我早就料到的,当这一切都如旋舞的尘埃落定以后,还剩一个美丽的故事。

最新高老头读后感精选8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最新高老头读后感精选8篇”,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高老头读后感精选 篇1

巴尔扎克不愧是享有盛誉的讽刺小说大师,他洋洋洒洒地写尽了金钱背后的所有罪恶。寥寥数语,就能将一个丰满的人物呈现在我们面前。他用犀利的笔锋刻画出了人类灵魂最丑陋的部分——贪婪、自私、虚荣,但是我认为他这样写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击人类的自尊,而是跟鲁迅一样不留情面地抨击社会和麻木、冷酷的人类,是为唤醒人性的觉醒。

正如没有好人的善良就衬托不出坏人的罪恶一样。书中人面兽心的人随处可见,可是值得投以敬佩目光的人还有两个人——维克托莉和高老头。高老头在书中虽是一个悲剧人物,可是他那份父爱神圣的不可侵犯——尽管这种父爱是溺爱,也害了自己的女儿,但是他太无私太伟大了,让人不得不为之感动。他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女儿,只留下几百法郎的最低生活费。当女儿出现了麻烦,连偷和把自己卖掉的想法都有,可见爱之深,恨之切。他的死更是凄惨至极催人泪下,更难去想象:在一个潮湿阴暗、破旧不堪的房间里,一位老人躺在满是破片的床上痛苦呻吟,嘶声竭力地呼唤自己的女儿的名字,可是女儿们迟迟不肯来,只能带着悔恨和悲哀离开人世。在当今的社会同样的悲剧又会上演多少次?受金钱支配的人们怎么能如此狠心地将如此伟大的亲情抛至脑后!

而维克托莉纯洁美丽的像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对父亲的残忍竟会如此豁达地包容,还在上帝面前帮他赎罪。得知哥哥死了,宁愿牺牲自己的所有也要哥哥健康地活着。她对爱情更有着纯情少女的天真,爱对方就包容对方的一切,哪怕对方一无所有,甚至正在追求另一个女人。在她的身上我们看到了美的存在,哪怕这个社会都是淋漓的鲜血,生活总会有美好的一面。

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就是伏脱冷,不仅因为他的聪明干练及对社会的非正义有着透彻的理解,更因为他的邪恶里透露美的地方,也许是反叛美。他对上流社会的腐朽深恶痛绝,杀人不眨眼,并且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引诱一个正义青年走向腐败。可是,在下流社会里他乐于帮助别人,对邻居的背叛可以宽容地原谅。他的阴谋里也似乎在打击富人帮助穷人。他虽不光明伟大但有他睿智的地方:一双锐利的双眼仿佛能洞察世间的一切,任何人站在他的面前仿佛是赤裸裸的。也许正是因为他对一切看得太透彻了,才会泯灭良心。

拉斯蒂涅,即那位在污浊的社会里一步步走向堕落的有志青年,从他有强烈的欲望往上爬开始时,对昧良心的事他也会断然拒绝,正如他自己认为的“青年人若心存不义,绝不敢在良知的镜子面前照自己,成熟的人倒敢正视,这就是生命的两个阶段的不同之处。”一样在成熟中不断地迷失自我。当欲望无法得到满足的时候,他会埋没自己的良知去欺骗一个纯真的少女。欲望和道德在他的心中进行着强烈的挣扎,当他身处的社会又是一个畸形的社会时,他在失望中一步步冲破道德的防线。虽然他后来拥有他想要的一切,可是他难免地成为这个畸形社会的牺牲品、可怜虫,他本拥有亲情、爱情渐渐地离他远去。

当今的社会也是一个充满物质享受和追求的社会,许多人也在自己利益的驱使下去损害他人的利益,生活中也有许多虚伪的地方。例如,今天别人对你特别关心,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但是心里盘算着怎样从你身上捞到好处。明天等你没有了利用的价值就一脚踢开。还有的人爱慕虚荣,对穷人真诚的微笑觉得恶心,富人轻蔑的目光觉得是气质。而且现在最流行的择偶标准就是富有。在这样一个物质追求盲目的社会里,我们真的需要好好的静下来想一想:金钱就真的那么重要,亲情、友情、爱情就真的一文不值了吗?

高老头读后感精选 篇2

读完《高老头》,我自我深有感慨。可怜的高老头深爱自我的两个女儿,当两个女儿在舞会上出尽风头的时候,被榨干的高老头只能在又脏又臭的伏盖公寓孤独的死去。欧也纳作为一个攻读法律却急于想往上爬的大学生,亲身经历了巴黎上层社会的种种丑恶。作者经过欧也纳的嘴告诉读者“不管别人说上流社会怎样坏,你信就是,没有一个讽刺作家能写尽金银珠宝掩盖下的丑恶。”

也许和欧也纳一样作为大学生,一样初涉社会,所以读起来颇有同感。他亲眼目睹了巴黎社会上层的奢华,他一向穿梭于豪华舞厅、客厅与伏盖公寓之间,每一次回来看到伏盖公寓的景象,无不感到厌恶。

刚开始欧也纳由于不清楚人际关系,吃了德·雷斯托夫人的闭门羹,德·鲍赛昂夫人把他介绍给但菲娜之后,欧也纳深深陷入巴黎的漩涡之中,他这时对母亲和妹妹的那种内疚感已经烟消云散,那种急切进入那个富丽堂皇的上层社会之心占据了主流。其实欧也纳还进行着良心的斗争。伏冷脱妙语连珠,赤裸裸的向欧也纳展示巴黎社会的种种丑恶,当他似乎将要被鬼上当征服的时候,无疑是高老头拉了他一把。这位大学生对高老头是怀有极其敬佩之情的。高老头借但菲娜之名用自我的财产为欧也纳在圣图瓦街购买房子,为的是能有时间和女儿子一齐,高里奥爱女儿到达了疯狂的程度。

当高老头死去后,两个女儿竟没来为他送葬,只派来两辆载有官家的马车,而这时欧也纳身无分文,把但菲娜买的怀表当掉,为高老头准备了寒酸、简单的葬礼。经历了一场梦的欧也纳明白了社会的种种罪恶。“他看了看坟墓,掩埋了他青年人的最终一滴眼泪,这是神圣的感情从一颗纯洁的心里释放出来的眼泪,一经落地便落回高高的上空。他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凝视着浮云。他向这个嗡嗡作响的蜂房看了一眼,似乎想吸尽其中的蜂蜜,同时喊出了这样一句豪言壮语:‘好,此刻咱们来较量较量吧!’之后,作为向社会挑战的第一个行动,他径直到德·纽沁根夫人家吃晚饭去了。”

欧也纳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决定向社会挑战,直接去德·纽沁根夫人家吃晚饭去了。下文会是怎样呢?

我读完《高老头》是在一个晴朗的上午,当我合起书沿着小路走时,听到有人说话,转头一看,一个坐在喷泉旁的老太太对一个站着的老太太说;“你看,活着多好!儿子那边有房!媳妇那边有房!家里还有一套房!……”她边说便把一个个手指头数过去,“是,是……”,另一个老太太应和着。这种情景不得不使我与《高老头》这本书联系起来,他们所指的幸福与欢乐都建立在物质基础上。不错,我不得不承认,人吃饱了心境就会好一点,人的物质条件好了,自尊心和荣誉感都会上升,所以我们不得不努力工作,使自我的生活好一点。但在追求物质财富的同时,千万别忘本,别违背良心与道德,否则,你仍然不会欢乐。

所以凭真本事和良心获得的幸福生活,我们问心无愧,甘之如饴。

高老头读后感精选 篇3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极其普通的书,名字叫《高老头》,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巴尔扎克(1799―1850年),19世纪法国现实主义文学作家。他擅长塑造被贪婪、仇恨、野心等强烈情感所控制的人物。强巴尔扎克的写作速度很快,每天就会用掉一瓶墨水10个笔头。他创造的《人间喜剧》包含91部小说,写了2400多个人物,描绘了法国各个社会阶层的生活情状,被称为法国社会的“百科全书”。

在一个美丽的城市――巴黎。一个偏僻街区的伏盖公寓里,聚集了各种各样的人物。退休商人高老头为了替两个女儿还债不停地变卖自己的家产。穷大学生拉斯蒂湦非常羡慕上流社会的奢侈生活,一心想进入这个圈子。他与高老头的小女儿有纽沁根夫人谈起了恋爱,可是因为没有钱,他在上流社会的日子时常捉襟见时。借助拉斯蒂湦的心理,苦役犯伏脱冷企图让拉斯蒂湦去维多莉小姐他好从中大赚一笔钱。可是伏脱冷的秘密被老小姐米旭诺知晓并告密。于是警方逮捕了伏脱冷。还没有完全掉入欲望泥沼的拉斯蒂涅一个美梦就此刺破灭。而高老头也被两个女儿搜刮的一无所有他贫病交加,在潮湿的屋子里死去。

高老头读后感精选 篇4

《高老头》是法国著名大文豪巴尔扎克的一部作品,它真实地反映了人类与金钱之间肮脏的关系,把主人公悲惨的经历描绘得淋漓尽致,称得上是一部文坛巨著!

《高老头》主要讲了法国革命初期,战争接连不断,骚扰着人们。那段时间,粮食的价格不断疯长,商人高里奥抓住机会,经营粮食生意,成了百万富翁。

7年后,他的妻子逝世,他便把满腔的爱转移到了女儿身上。两个女儿长得异常美丽,他就把她们当成天使,女儿们提的要求,他都会满足,他在他的女儿们出嫁后,为了不使她们受苦,给了她们每人70万英镑,可不久后,两个宝贝女儿双手把她们的父亲扫地出门,让他在偏僻荒凉的伏盖公寓过上了寒酸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高老头用尽了一生的爱,滋润这自己的孩子,他为了自己的女儿们能过上上等的生活,耗尽了自己的青春。然而,在他年老理应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他的女儿们却把他扫地出门,自己手里大把大把的钱却不给自己的父亲一文钱!

在伏盖公寓里,她们那位可敬可爱的父亲到处受到别人的讥讽与嘲笑,而她们却看都不愿看他,安慰都不安慰他一下,她们怎么能如此狠心!

总是在报纸上看到子债父还啃老族这种令人触目惊心的词,好想呼吁那些对父母不敬的人说:你们是小树,你们的父母就是大树,你们从小就把根叉进大树的根里吸收养分,你们越是茁壮,你们的父母就越是衰老。

好好待自己的父母吧!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不要等一个个最爱你的人去了,你才知道可惜!

高老头读后感精选 篇5

我读了法国巴尔扎克写的《高老头》,里面主要讲了在19世纪的法国,高老头有两个女儿,在他的养育下一贯过着奢华的生活,两个女儿一个喜欢高攀贵族,进入了上流社会,成了新贵雷斯伯爵太太;一个喜欢金钱,嫁给了银行家,成为纽沁根夫人。但不久,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让他在破旧的伏盖公寓过着寒酸的生活。

高老头临死之前哭天喊地地想见女儿一面,但两位女儿并没有去见高老头。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高老头是一个很了不起的父亲,他把自己全部的爱和财富给了女儿,是希望自己将来能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但女儿却生在福中不知福,连起码的道德都做不到,让我又觉得高老头这样做太不值得了,他太可怜了。而那两个女儿让我觉得很可恨,也很为她们感到悲哀,自己的父亲那么爱她们,为她们创造了那么好的条件,但女儿们却从来都没有想过,她们的父亲为了女儿自己宁愿过着清苦的生活,可真是冰冷血肠的大怪物!

不管以前还是现在,我们都要靠自己去努力,并且传承中华美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我闭上眼睛,眼泪落了下来,不知这是第几滴眼泪了,阳光下,这滴泪在那本书滚动着,发出奇异的光,仿佛在倾诉着这个悲惨的故事――《高老头》。

高老头读后感精选 篇6

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一向被称为《人间喜剧》的序幕,曾被选为世界十大小说之一。这部小说出自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评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

书中讲述的是巴黎的一所公寓里,住着一个名叫高里奥的老头,他六年前住进了公寓,不知为什么,他由最好的房间换到了最低等的房间,人也越来越瘦。最终,这个谜团被大学生拉斯蒂涅揭开了,原来,高老头以前是个面粉商,他为了自己的两个女儿,卖了店铺,把钱分给了她们,女儿得到了钱后,却并不满足,直到把父亲的最后一分钱拿走才肯罢休,致使中风症发作。临死前,高老头想见女儿们最后一面,都被推辞了,而他只能在一张破床上孤苦伶仃地离开了人世。

文章中的另一个主人公是高老头的一个朋友,一个原本善良的人,名字叫做拉斯蒂涅。后来也因禁不住上流社会和金钱的诱惑,蜕化成不顾一切去弄钱的野心家。

对于现在,过去的那个巴黎社会已不复存在。但其实,它那时种种的一切,仍潜伏在现在这个社会中。

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没有爱的人,到头来,得到的,或许只是一间空空如也的金屋而已。我们不能让金钱主宰我们的人生,不能让金钱控制我们的命运。在做每一件事前,都要问问自己对不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否则将会受到谴责。

高老头读后感精选 篇7

《高老头》这部作品是巴尔扎特在1834—1835年间写的小说。这部小说深刻地反映了复辟时期的法国社会,暴露了金钱的罪恶作用,还淋漓尽致地揭露了金钱的统治作用和拜金主义的种.种罪恶,这在“高老头”和他的两个女儿之间得到了集中的表现——“高老头”靠面条发家后,把大女儿嫁给了一个有权的人家,把小女儿嫁给了一个有钱的人家。开始“高老头”在女儿家受到上宾的待遇,但随着他口袋里的金钱越来越少后,地位也每况愈下,最后干脆闭门不纳。“高老头”在临终时终于明白女儿爱的只是他的金钱。就这样,他成了拜金主义的牺牲者。

我轻轻地合上了这本书,想起了前不久在电视上看见的一件事——有一名男子为了从母亲那里得到金钱,不惜用各种卑鄙的手段去骗取母亲的血汗钱。有一次,他把母亲每天早出晚归、辛辛苦苦赚的积蓄全部花光,他依然向母亲要钱,母亲说没有了,他不信,在他多次逼问下没有结果后,他竟然把养育多年的母亲杀死了;想到这儿,我不敢再想下去了。唉!人,为了金钱,宁可舍去最亲的亲人、亲情。但我认为,金钱他虽然是一个好东西,但它不是什莫都可以买的来的。

这个故事以母亲的母爱,衬托出金钱败坏人心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这是对现实社会从上到下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发出了愤怒和谴责,这不禁使我想起了洪战辉的故事。

洪战辉的母亲因父亲大脑有病,而离家出走。洪战辉的家庭本身就不富裕,再加上父亲捡回的小妹妹,对他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原来,洪战辉不但要维持家庭生活,还要好好学习;现在,又有了一个小妹妹,生活负担又重了许多,但他并没有放弃。新闻报道后,许多好心人都来捐款帮助他,可谓是雪中送炭,但洪战辉并没有药,他坚持要靠自己的力量来赚钱养家。他曾经说过这莫一句话:“我们是穷,但要穷得有骨气!”这句话是多莫有力!

洪战辉哥哥让我知道了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也不是最珍贵的,还有比金钱更可贵的东西,那就是——亲情。

高老头读后感精选 篇8

拉斯缔涅白皮肤,黑头发,蓝眼睛。举止风度一投手,一投足,无不显示他是个贵族子弟,从小受的教育就是谨守礼俗,举止高雅。虽说他爱惜衣物,平时知穿隔年的旧衣,可有时出门却也可能打扮得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穷的有气节,穷的有尊严!

他是一个有抱负的青年,他有清醒的头脑,想通过学习来预知社会未来的动向,找到打拼的用武之地,于是处处留心观察社会。

他从外省到巴黎上大学,雄心勃勃想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寒窗苦读,成为一个大法官,用丰厚的收入来报答父母。

到了巴黎,见识改变了,雄心勃发,使得他想飞黄腾达,出人头地。不久,“他还没学会欣赏,就已经眼红了”。

或许像他这样的热血青年,才华横溢,风度翩翩,迫不及待的想钻进上流社会过着贵族的奢侈生活。

然而,他明白:有些关系对他征服社会大有助益。其重要性,至少与他在法学院学的功课等量齐观。

到达上流社会第一步:在巴黎难得遇得一个漂亮的女子,又漂亮,又富裕,又风雅,而且没有主。我需要这样一位女子,来让我领悟人生。

经亲戚介绍,他结识了贵妇薄?赛昂夫人。薄?赛昂夫人认他做表弟,请他参加舞会。舞会上又结识了雷斯多伯爵夫人。

薄赛昂夫人告诉他:“上流社会的女人,你能爱就爱,不能爱就利用。”

从此,大学生再也无心读书,只是应付一下点名,过后就开溜了!

薄赛昂夫人便设法让黛菲娜投入拉斯缔涅的怀抱。

可是黛菲娜作为一个贵夫人,花销很大,都要让拉斯缔涅来负担,这个穷大学生怎么承担得起。

有关于猎人笔记的最新读后感 (精选8篇)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阅读完屠格涅夫写的猎人笔记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一篇属于自己的猎人笔记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猎人笔记的最新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于猎人笔记的最新读后感(篇一)

这部书的作者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书中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都是主人公在打猎途中遇到的事情。作者在描写人物与景物的时候,用了许多修辞手法,生动具体形象。比如在《霍尔和卡里内奇》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有一回,我打猎来到兹德拉县,在野外碰上一位卡卢加省的小地主,和他结识了。这个人名叫波鲁徳金,是个打猎迷,也算是个好人。不错,他是有一些缺点,比方说他向省里许多富家女郎求过婚,遭到拒绝吃闭门羹后,一面伤心地向朋友和熟人倾诉自己的悲哀,一面把自己园子里的酸桃和别的生果子当作礼物送给女郎的双亲;他的汤里放的萝卜,必须切成菱形或者梯形的;他说话口吃,把自己的狗叫“天文学家”,他把“可是”说成“可系”……可是除了这些不多的、无关紧要的缺点以外,正如以上所说,他是个好人。这段描写抓住人物的特点,刻画出一个活灵活现的小地主形象。

作者描写景物也十分详细,比如这一段对黄昏的描写:“但是,黄昏已经临近,晚霞满天,像大火一样炙烤着半个天空。太阳就要落下去了,周围的空气像水晶一般显得特别清澈。远处笼罩着一片柔和的雾气,显得十分温暖。”这里几个比喻句的运用,让人感觉贴切生动。

作者描写人物景物之所以这么好,是因为在写之前认真仔细地观察了,能够在生活中处处留心观察有趣的人或者物。

正如前人所说,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留心观察体会,学做生活的有心人,就一定能写出好的作文。

有关于猎人笔记的最新读后感(篇二)

阳光,倾洒而入所有的字里行间。从清晨的第一缕晨曦,到黑夜来临的最后一抹晚霞;从春天的阳光唤醒每一个生物,到冬天的阳光温暖草原的每一处。屠格涅夫笔下的阳光,总是饱蘸着浓浓的诗意。

一个人,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而从美人梅奇河来的卡西扬便是这样一个人。

在他出场之前,阳光便像流水般迸出——“在阳光普照的院子的正中央,在所谓最向阳的地方,有一个人脸向着地,用上衣蒙着头,躺在那里”,“阳光穿过破旧的屋檐上狭小的洞眼流注下来”。

他过着一种极尽简陋且原始的生活:渴了,便喝一口泉水;累了,便瘫在那辆蹩脚的小马车旁边,伴同他的是一匹套着破烂马具的瘦小的马。他热爱大自然的一切,会模仿鸟儿们的叫声,同它们相互呼应,乐于倾听云雀的歌声,并接唱它的歌;他反对杀生,并认为杀死它们都是罪过,应该让它们活在世界上直到它们寿终;他会医病,但却相信人的命运是生下来就注定的……在村子里,所有人都视他为“异类”“跳蚤”,然而阳光却依旧没有偏颇地照耀着他。他说:“太阳照着你,上帝也更加清楚地看得见你,唱起歌来也和谐些”;他赞叹树林中的温暖:“多么好的太阳!多么好的恩赐,上帝啊!树林里多么温暖!”他想念美人梅奇河上曾经对他格外宽容的阳光,他将之视为自由。

在极尽贫乏的物质生活条件下,他却将自己的生活过成了一首诗,一首写给大自然的诗。他将自己放在与树木鱼虫等同的地位,将自己看作是大自然的一份子而不是征服者。正如利奥波德所说所宣扬的“土地伦理学”,是要把人类在共同体中以征服者的面目出现的角色,变成这个共同体中的平等的一员和公民。

而或许,卡西扬便做到了这一点,他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首独属于这份阳光的诗歌。

有关于猎人笔记的最新读后感(篇三)

初读《猎人笔记》便被那独特的书名深深吸引,便不禁继续看下去。

“我”一个猎人,无忧无虑,毫无拘束,自由地走遍乡村与城市,森林与平原,领略了俄国的湖光山色,大好河山,也见到了许多残酷的地主惨无人道地迫害着可怜的农奴。

闭上眼,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伏尔加河上的纤夫》一图。浑身如煤炭般漆黑的纤夫们,身上绑着一条长绳,正吃力地拉着一条大船。他们那问号般挺不直的身子,那呆滞的目光,那麻木的神情,那行尸走肉般的样子使人心疼……

《猎人笔记》中的农奴们也正是如此啊!一位身材矮小的小农奴,跟着骑着高头大马的主人过河,湍急的河水凶猛地淹没了他。濒临死亡的他,甚至连用手抓一下主人求助也不敢,而那无情的人主人明明就在他身旁,却毫不在意视农奴为蝼蚁。这是多么可悲啊!当时,农奴的自卑自贱已深深刻入他们的骨肉,那些地主贵族又是多么残忍凶恶、冷酷无情,见死不救,却又高高在上,真是可恨可憎!

一些地主,表面温和亲切,公正严格,关心他人,暗地里却是另一副丑恶的嘴脸。佩诺奇金,一个虚伪恶心的地主,对“我”彬彬有礼,对无辜可怜的老人一家漠不关心。还有一些人,如总管,“狗仗人势”,对地主恭恭敬敬,对地位低下的人作威作福。总管使我想起一部老电影《农奴》,旧时代的西藏十分黑暗,身无分文、身份卑微的农奴被地主富农处处欺压。一位小农奴,在现在本应坐在家中或学校里认真读书,自由玩耍的,却要俯下身子,给少爷当牛马。有骨气的他将少爷翻身摔在地上,却被管家抓在头往树上猛撞,又被少爷用树条狠狠抽打。这样一群无恶不作的人,真不应存活于世啊!

然而,农奴中也有幸福的几位,例如霍里和卡利内奇,霍里聪明能干,积极有办,有办事头脑,有一个人丁兴旺、顺从和睦的家庭,生活幸福美满。而卡利内奇热情勇敢,愉快温顺,无忧无虑,不像另的农奴,整日愁眉苦脸。他们二人的性格与特点,也向人们展现了俄国纯朴人民的风情民俗。

《猎人笔记》一书,揭露了地主的丑恶与农奴的悲惨,也使人领略俄国的民风民谷与自然风光,令我终生难忘。

有关于猎人笔记的最新读后感(篇四)

寒假我读了俄国作家屠格涅夫的成名作《猎人笔记》,它是一部随笔性的纪实文学作品。本书以一个猎人打猎途中的见闻为线索,刻画了各种人物形象:地主、管家、磨坊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真实地展现了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城乡各阶层人民的生活。在美丽的大自然景色中,发生的却是种种悲剧,这是对农奴制度无言的控诉。

打猎的场景在我的印象中是残忍的、惊心动魄的,四处逃窜的小动物,震耳欲聋的枪响。这一切在屠格涅夫的笔下都不存在,他用优美的文笔给我呈现出一个充满了诗情画意的打猎场面。风景的描写极具画面感,日月星辰、蓝天白云、晨光晚霞在他的笔下生趣盎然。人物刻画更是成功,寥寥几笔便能勾勒出人物的灵魂,勤劳自信的霍里、热情浪漫的卡利奇内、纯真善良的卡西扬······这本书让我越读越喜欢。

佩诺奇金是书中一个典型的地主形象代表。他受过良好的教育,表面看起来斯文有风度。然而在这一切美好的外表下却隐藏着贪婪蛮横的内心。没有人愿意去他干净整洁的家,因为那里弥漫着一种可怕的气氛,让人不寒而栗。天下乌鸦一般黑,地主都是残暴的,他们有的对农奴非打即骂;有的对他人的土地强行占有;还有的没事找事想尽办法折磨农民和仆人。农奴在他们的统治下过着生不如死的悲惨生活。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作者笔下出现了一系列有思想有才干的农民形象,我从他们身上似乎看到了农奴制度下俄国的希望。《美丽的梅恰河畔的卡西扬》中,卡西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头脑聪明,善于思考,是个很讨喜的农奴形象。他身材瘦小,不善于干活,但是他却充满着生命的活力。他是大自然的宠儿,他能和各种鸟儿说话,他会用野草治病,他爱大自然的一切。平时沉默寡言的他一旦打开话匣子便滔滔不绝,他能说出许多富有哲理的话,他的思想高度绝非一般农奴可比。

《猎人笔记》让我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地主们锦衣玉食却残暴贪婪,整个统治阶级都很卑劣。而在这种高压统治下却有一群地位卑微仍旧心怀美好希望的农奴,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却有着金子一样的品格。

有关于猎人笔记的最新读后感(篇五)

今天在孩子的房间发现了我上初中的时候买的一本屠格涅夫写的《猎人笔记》。这本书以前是从来没看过,今天随手翻看了几页,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第16章——《活着的尸体》。

当看到标题时,就浑身打冷颤,又带着惊奇。

“活着的尸体”尸体能活着吗?带着这种疑问,继续读了下去,里面的主人公是——鲁克丽雅。听名字就知道是女的,继续读了几段,原来鲁克丽雅是一名女仆,活泼可爱,能歌善舞。

可是她却因为一种怪病变得骨瘦如柴骨,她的皮肤干瘪发黑,就像即将死亡的花朵一样,可她依然乐观面对可怕的病魔。

一天晚上鲁克丽雅做了一个噩梦,她梦见了死神,她一点也不害怕,反而高兴的对死神说:“太好了,你能把我带走吗?”

为什么鲁克丽雅见到死神的第一刻不是害怕,而是高兴?从这里可以看得出来,她有多么的痛苦。

读完这篇文章,我发现了“不公平”这三个字。她的笑容被病魔带走了,她的痛苦被病魔带来了。尽管,命运对待鲁克丽雅非常残酷,但他依然坚强,乐观的活着,没有怨天尤人。

为什么地主的餐桌上有山珍海味,而农奴只能忍饥挨饿。为什么地主都是身披绫罗绸缎,腰缠万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农奴们只能每天起早贪黑,拼命地帮干活。

相比之下,我们不用起早摸黑的干活,更不会挥汗如雨地顶着太阳上班,每天能吃饱喝足,我们幸福多了。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每一天,过好每一天!

有关于猎人笔记的最新读后感(篇六)

《猎人笔记》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的代表作,这个寒假我把它给看完了,内容很精彩。这是一本以散文的形式写成的小说,通过我到各地去打猎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情景,反映了俄国当时的社会生活。

这本书深深吸引了我的原因,首先是作者对大自然风光的精彩描写,我的童年生活也有田野,森林,小河和溪流,可是我从没有用心去感受它的美妙之处,然而书中作者那生动形象的描述激起了我对大自然的热爱,也勾起了我对童年时代暑假生活的美好回忆。每每读到优美句段时,都有一种想放声朗读的欲望,的确可以陶冶性情。

其次,本书中25个故事中出现的人物,有善良的农民,有受欺凌的农奴,落魄的小地主和冷酷无情的贵族地主,每一个故事的结尾都留有余地供读者想象和思考。

我欣赏作者字里行间体现了作者对农奴深情的同情心,对贵族地主高傲和自私还大胆地给予了讽刺和鞭挞,我也十分欣赏书中的“我”,因为热爱生活,风度翩翩,因为他腹有诗书,爱憎分明,更因为它“出淤泥而不染。”

 

有关于猎人笔记的最新读后感(篇七)

《猎人笔记》是屠格涅夫的成名之作,他对农奴主阶级的残暴予以无情的揭露,深情地赞颂了农民。《猎人笔记》创作于俄国解放运动由贵族革命转向资产阶级的时候,因此不免地带有鲜艳的时代气息。虽然构成猎人笔记全书的仅仅是数篇随笔,但这数篇随笔蕴含着强烈的讽刺意味,这也曾一度使屠格涅夫被捕下狱。看来贵族们对他的仇恨是极其深沉的,但广大人民群众对他的爱也是很深沉的。

曾经有一对青年农民在火车站遇见屠格涅夫,当他们很有礼貌地问明屠格涅夫的名字后,便恭敬地脱帽致敬。其中一个还说要以“俄罗斯大众的名义”向他表示“敬意和感谢”。可见他的作品在民间受到了热烈欢迎。

屠格涅夫的作品之所以如此地受欢迎,不是因为反映了鲜明的时代气息;不是因为讥讽了暴虐的贵族;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就是本文开头别林斯基的话。那么“一个前所未有的角度”究竟指的是什么呢?其实当时已有不少的作家涉及了和屠格涅夫《猎人笔记》同样题材的作品,如格里戈罗维奇的《乡村》《苦命人安东》就是这种作品。但这两篇作品中,前者描述的是一个孤儿的命运,而后者写的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农民的悲剧。这样子的“悲剧角度”,屠格涅夫的作品里有,如《契尔托普哈诺夫》,但这样的作品不是多数;他的作品里大多数通过细微的描写来突出农民们的生活,赞扬农民身上的才干和美好品质,像这样子对农民诗意一般的描写,是当时或以往的作家很少做到,甚至是没有做到的。

其二,屠格涅夫对大自然的描写功夫可谓是炉火纯青。列夫·托尔斯泰说他的风景描写“是他的拿手本领,以至在他之后没有人敢下手碰大自然这样的对象了。”屠格涅夫在《猎人笔记》所写的随笔中,有绝大部分的随笔有很多的景物描写,注意描写色彩、音响和气息,讲究层次。有时着重突出一点;有时又兼而顾之。屠格涅夫不惜花大量的笔墨来描写景物,自然不会是为了写景而写景。这样子多的景物描写渲染了某种气氛,又使文章不会显得枯燥,有些时候还能表现出农民们的某些品质,人物的心情等。因此,屠格涅夫被尊称为文学界写景的一代宗师。

巴金的早期作品很多是以讲故事开头,据作家回忆,这是因为受了屠格涅夫的作品的影响。屠格涅夫的作品中有很多的作品中是以讲故事开头,或者是以打猎为事件引出下文。或者是直接用第一人称来讲述故事。这样子的文风容易懂;换个词,这种文风很“平易近人”。

1854年4月,《猎人笔记》法文版正式出版,这标志着他的作品逐渐地走向了世界,也为他驰誉欧洲打响了第一炮。从此屠格涅夫名扬千古,《猎人笔记》真不朽之作也!

有关于猎人笔记的最新读后感(篇八)

《猎人笔记》是屠格涅夫的成名作,由二十五篇随笔组成,而主角(第一人“我”)以猎人为身份作线索贯穿全文。二十五篇文章,分别介绍并描述了主角的所见所闻,其中有对地位高贵却内心龌龊之人的讽刺,这类随笔大多止步于讽刺与不屑而并没有讲述故事,自然也没有结局;其他的篇章中有对年轻穷苦人家的怜悯之心,也有对童心的赞颂与渴慕,可无论主人公是谁,故事的结局总是悲伤的。

像列别姜市场买马记,对于这类背信弃义之人本应是鄙视和恼怒,但角最后“笑着离开”,风轻云淡得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般,这时不妨过度解读一下:主角是不是经历了这类事很多次呢?还是他看到类似的事情实在太多而不在意了?可想而知,作者并不满足于简单地批判,而是将小事扩大直至整个社会甚至是国家,对整个“体面”但毫无良心的地主群体作了愤慨的谴责。

再提枯萎了的女人一章。开头即是结尾,道明了露克丽雅的身世背景与她的苦楚,也说了她在命运与他人的夹击下硬抗着的生活。主角似乎更在意她的向上精神和所谓“心灵美的魅力”,但我只能感受到女人的孩子气,她热爱生命,热爱大自然,但她已经在床上躺了七年了,这七年恐怕她连大自然都没触碰到过。这样木乃伊似的活死人有什么活着的必要吗?她看不清楚她这不是意志坚定,也只是抱着无望的希望活着。好在最后的结局是理想化的,死神最终带走了她,在主角离开不久后。

故事还有很多,可其中的悲伤不是人为制造的戏剧性的悲伤,自然也没有洪流般的悲切。屠格涅夫的悲伤如同缓缓流过的小溪悠远而平静。

「必备」最新关于兔子坡的读后感精选8篇


读书,实际上是人们心灵和上下古今一切民族的伟大智慧相结合的过程,刚接触书籍时,仔细阅读书中的情节,我们会产生自己的想法。你可你可以认真书写一份作品的读后感,再次回味一下书中深刻的内涵。今天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了最新关于兔子坡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最新关于兔子坡的读后感 篇1

兔子坡这一经典的读本深深地吸引着我,我反复读着书,心中像长了翅膀悠悠地飞向那绿茵茵的草原和长满了苜蓿、霉草的小山,多么想和那些小动物当邻居、做朋友,然而这是一本童话故事,读着书我仿佛身临其境。

我爱小兔子乔奇,它是那么聪明勇敢,兔子老妈就像现实生活中的老妈那样善良,兔子老爹总是绅士自居显得稳重文雅,更让人佩服的阿那达斯老叔公足智多谋的处变不惊,还有田鼠威利、小狐狸等,在书中刻画得淋漓尽致,它们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是非常厌恶的,所以有新人家要搬来动物们每天议论着,盼望新人家的到来能给它们带来丰衣足食的幸福生活。

新人家搬来后,果然很勤劳又慷慨大方,给小动物们带来仲夏之夜的丰收希望,而且还救了威奇、乔奇,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化解了动物们对人类的误会。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类也是如此,只有勤劳才能创造财富,只有爱可以温暖我们的家园,用一颗充满爱和宽容的心来对待周围的事物,我们的世界才会更加和睦,只有和平才能建设幸福的家园,才能让我们的家——地球变的更美丽富饶。

最新关于兔子坡的读后感 篇2

每一次阅读是我最开心的时候,每一次阅读都给我带来收获。今天,我读了《兔子坡》一书,深深地被新人家对待小动物的那种善良、亲切所感动。

这本书讲了兔子坡来了新人家,新人家很善良,不但救活了溺水的威利,还竖起牌子提示人们保护动物,还给动物食物,兔子坡的动物们慢慢地被感动了,但在乔奇受了伤,被新人家的女主人带回家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没出来,大伙没有它的消息了,对新人家产生了巨大的误会,幸好乔奇伤好了出来了,告诉大家真相,大家这才化解了误会,并对新人家产生由衷的感激,并且决定帮助守护新人家的菜地不受别的动物的侵害。结果,因为新人家对动物们的关爱,虽然他们不围篱笆,没有鼠夹、毒饵,但他们的菜园却获得了大丰收。

在新人家来了以后,小动物们为了知道新人家是好是坏,想尽方法考验他们,他们每次都经受住了考验,是因为他们有一颗爱动物的心,这颗心使他们不舍得去伤害它们。这让我明白了:爱是相互的,要想别人对你好,首先你得对别人好才行;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要善良对待每一个小生命,这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最新关于兔子坡的读后感 篇3

前几天,我看完了一本精彩好看的书——《兔子坡》。

这本书主要讲了兔子坡上有户新家人要搬来了。小动物们都兴奋不已,因为有新家人,就有新的生活。小兔子乔奇还特意请来了见识多广足智多谋的阿那斯叔公来兔子坡做客呢!新家人搬来后,对小动物们很好。主动给它们许多食物,不捕猎它们,反而还很爱护它们。它们不仅竖起了爱护动物的木牌;还救了落水的小田鼠。可后来,新家人的好心却被小动物们给误解了,再后来,真相大白,小动物和新家人又重归于好了。

书中的小乔奇是个敢于尝试的小兔子,当去接阿那斯叔公的路上遇到无人能过死亡溪时,它并没有退缩,而是尝试着跳了过去。我们应该也像小乔奇那样,做什么事情都要敢于尝试。人家都失败了,你不要轻易放弃,尝试一下在下结论。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一句名言:“亲身下河知深浅,亲口尝梨知酸甜。”它还是一个勇敢的小兔子,在恶狗面前不害怕,用机智避开凶残的恶狗。我们在生活当中遇到困难不畏惧,不放弃勇敢地面对。只有这样,才能不被困难击倒。

最新关于兔子坡的读后感 篇4

星期二,妈妈在网上订的书到了,我拿起一本名叫《兔子坡》的书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新人家来啦!嗨哟!新人家来了!嗨哟!当兔子坡的动物居民们满心欢喜得欢唱着这支由小兔子乔奇创作的歌曲的时候,对于他们来说,即将到来的新人家是善是恶,它们是否能结束已经持续数年的悲苦生活,一切尚是悬念。

在动物们焦躁不安的心情中,新人家终于来了,动物们可高兴坏了。你猜为什么?因为这户新来的人家十分爱护动物,处处为动物们着想,在晚上的会议里,动物们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田地。

可是,动物们和新来人家也发生了一点矛盾,原因是这样的:小兔子乔奇受了伤,新来人家把他带到家里养伤,可动物们却以为是新来人家把小兔子乔奇捉走准备杀死。

矛盾还是化解了,一天下午,小兔子乔奇回到了大家身边,还和老猫耄钝成为了好朋友呢!小兔子乔奇告诉大家新来人家是怎么的好,大家都高兴极了。

这天晚上,新来人家搬来了用石头雕成的动物们的圣人圣芳济和小动物们,并在这上面放上了丰盛的食物供动物们分享,动物们吃了新来人家精心为他们准备的食物,高兴极了,决定不偷园子里的'蔬菜,并要保护好它,狐狸、梅花鹿绕着园子巡逻,防止小偷,鼹鼠在园子里捕捉糖蛾,保护蔬菜。

故事是以两个人的反思结束的,提姆马克格拉斯说:“路易,我真不懂,新来的这家人,菜园不围篱笆,不放毒饵,什么都没有,却没有动物来碰过这些蔬菜,一个脚印都没有,连糖蛾都不见了。可是我呢?我有所有的防备:篱笆、鼠夹、毒饵,甚至有几夜还拿着枪守夜,你猜怎么着——胡萝卜全不见了,甜菜也丢了一半,卷心菜被咬了,番茄被踩得稀烂,草地被鼹鼠糟蹋得一塌糊涂。十字路口的胖男人还养了狗,但是他连一颗玉米也没留下,全部的莴苣、大半的芜菁都报销了,我真不明白!一定是由于运气的缘故。”

“可能,”路易说,“可能是这样——也可能还有什么别的因素。”

他却不知道,人和动物之间是要以诚相待的。他一味与动物为敌,只会遭致动物们的敌视,相反的,新人家毫不设防的全身心接纳小动物,用他们的友好和热情感染他们,当然也会赢的动物的尊重,被动物诚恳的对待,被动物全然接纳。

为人处世之道,往往与运气无关。有些时候,无形的精神力量往往比有形的篱笆更有震慑力量。宽容与仁慈,既能让人心生敬畏,更能消除人心之间的“樊篱”——因为别人放进我们掌心的真心,没有理由不被珍惜。

最新关于兔子坡的读后感 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开启智慧的钥匙,书是知识的源泉。暑假里,我有幸读了国际大奖小说《兔子坡》,受益匪浅。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新人家就要来了,兔子坡的居民们变得既兴奋又不安,因为新的变化意味着新的生活就要开始了。为此,跳远健将乔奇还特意请了足智多谋的阿那达斯叔公到兔子坡来做客呢!起初,小动物们对新人家很满意,他们慷慨大方,留给小动物们很多剩饭剩菜;他们辛勤耕耘,给小动物们带来了仲夏丰收的希望;他们温和善良,愿意与小动物们和睦共处,他们不但救了落水的威奇,救活了被卡车撞伤的乔奇,还竖起了“保护小动物”的牌子。最与众不同的是,他们的菜园里没有机关,小动物们随时都可以在菜园里进进出出!兔子坡的居民们对新人家十分满意。然而,它们忽然对新人家产生了误会,不过,小兔子乔奇说明了真相后,兔子坡又恢复了往日黄金般的幸福与平静……兔子坡曾经荒芜得杂草丛生,令人生厌。有了新人家的到来,这里生机勃勃,草原上长满了绿茵茵的小草,园子里蔬菜茂盛,果树上硕果累累。这里没有抛弃,没有虐杀,没有憎恶……这里平等、自由、信任、互助,人与动物和谐相处。

如果我们也是兔子坡的一只小动物,怎么会不发自内心地放声唱起:“新人家来啦!嘿哟”?以前的人家绞尽脑汁防止小动物来偷菜,小动物对他们更加憎恶,结果适得其反。新人家毫不设防全身心接纳小动物,他们的菜园里不设篱笆、不用鼠夹、不放毒饵,用友好与热情感染兔子坡的居民们。被信任的小动物们不但不偷吃菜园里的东西,而且对主人尊敬有加。兔子坡变得温柔可爱,大家生活在这里幸福、快乐。兔子坡真是动物和人类共同的乐园。说到这里,我想到日本的捕猎鲸鱼,网络上最广泛和反响最大的虐猫事件,贩卖珍稀动物等。想到这些,我真的非常痛心。某些人醒醒吧,动物是大自然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

它们的生衍死灭与我们人类密切相关。动物的灭亡对人类将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谁也不希望我们的子孙后代只能在画面里见到老虎,在录音里听到鸟儿清脆的鸣叫吧?

最新关于兔子坡的读后感 篇6

我非常喜欢《兔子坡》这本书,它讲了一个新居民要来了的故事。

大多数动物都很激动,而兔妈妈却非常担心和不安。因为兔妈妈猜测这家人会带来不好的东西。后来,新人家和搬家货车一起来到一幢大房子前,在那家人搬运行李的时候大家发现,它是一只巨型的虎纹灰猫,它年纪已经很大了,所以没有什么杀伤力,对大家的生活秩序也没有影响。回家的路上,小动物们都在议论纷纷,大体上说,大家都很满意,因为既没有发现任何凶器的迹象。

刚开始,小动物们都不信任这家人,总是离这家人远远的。但是这家人并不伤害其他小动物们,还救了老鼠威利的命。他们愿意和其他动物们一起分享菜园里的食物,并且在路上立了一块告示牌,上面写着:“请看在小动物的份儿上小心开车!”就因为这几件事,小动物们就被深深地打动了,于是它们开始试着慢慢接近这家人,很快,大家就成为了好朋友。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书里的主人公小兔子乔吉,因为它既聪明又活泼,而且还善良、勇敢,山坡上的人都喜欢它。

作者把书中每个动物都写得活灵活现,就像人一样。每个角色的特点都体现在对话中:土拨鼠波奇的固执、田鼠威利的热情善良、红公鹿的庄重、阿纳达斯叔叔的倚老卖老,都在他们的语言间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兔爸爸对于“早熟禾王国”的牵念,臭鼬菲威对垃圾的执着,更令人忍俊不禁。这些描写也给角色增加了灵气,让文中的许许多多地方都充满值得回味的“笑果”。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敢于面对新生活,对新生活的每一件事都应报有希望,对它们充满爱心。在面对灾难时,应像小乔吉那样冷静,寻找时机,等待奇迹发生。

阿纳达斯叔叔告诉小乔吉:“有好时光,也有坏时光,但它们都会过去……总有新时光到来。”没错,这是一个朴素的道理,生活有好时光也有坏时光,但未来是充满希望的,作为青少年要对未来充满希望。

最新关于兔子坡的读后感 篇7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我就爱贪婪地吸吮这知识的琼浆。暑假,妈妈为我买了许多课外书,我一有空就津津有味地品读着。我最喜欢看的是罗伯特.罗素写的《兔子坡》,书中的人物个性鲜明,其中的主人公小乔奇带给我深深地触动。

小乔奇是个勇敢的孩子。它敢于向猎犬挑战,用自己的智慧打倒它。而我,遇到什么事都怕。记得有一次,我在收拾书柜。一只小蜘蛛从本子下爬了出来。我大惊失色,“啊!”地尖叫起来,并迅速地收回了双手,拿起书包,屁颠屁颠地往后退。蜘蛛似乎发觉我怕它,越来越放肆,直冲我后面奔来。我越发害怕,想赶紧离开这个房间,一转身,被椅子绊倒了。我连滚带爬地走出房间,也不知这蜘蛛最终去向了哪里。之后的一个星期,胆小的我再也不敢走进这个房子,生怕又遇见蜘蛛。现在想想,真好笑,堂堂一个人竟然怕一只蜘蛛,多不应该呀!

小乔奇还是个乐观的孩子。它遇到什么事都能往好处想,从不消极悲观。而我,遇到一点点小事,就以为天下唯我不幸,阴云笼罩的心情要好几天才缓和过来。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要去看电影。因为时间距离电影开始的时间较紧,姐姐提议坐黄包车去影院。我拍手叫好!那么热的天,走过去多热呀!可就在这时,不好的念头猛然蹦出我的脑海:万一黄包车的车主是坏人,把我们拉到偏僻的地方卖了怎么办?他要是骑到中途,拿出刀架在我脖子上要抢钱怎么办?所有不好的设想一下子都涌了上来。一哆嗦,我就拉住姐姐,说:“算了吧,我们还是走着去吧!绿色环保还省钱。”姐姐疼爱我,就顺从了我。可也因为如此,我们最终没有赶上那场爱看的电影。我十分后悔。现在想想,人应该乐观才是,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坏人,好人定比坏人多!

小乔奇还有许许多多的优点,比如孝敬父母,活泼善良……我从小乔奇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陋习,自己的不足,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加倍地努力改正,让自己成为一个像小乔奇这样优秀的孩子。

最新关于兔子坡的读后感 篇8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叫做兔子坡。里面说了有一家人搬到了兔子坡,他们非常的疼爱小动物,不但给他们东西吃,还救了被卡车撞伤的跳远健将乔奇和掉下水桶的情报员威利。而且在路边放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请不要开车在草地上,看在小动物的份上。’还不断的关心他们,这使小动物们感到非常的温暖。一开始他们觉得新人家会用老鼠夹、毒饵之类的东西来想方设法抓他们,最后才知道其实新人家是一群爱护动物的人。分食夜的时候给每个动物他们喜欢的东西吃,还放了一尊人像,那就是动物们的圣人,圣芳济。圣芳济的手上还拿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大家吃个饱。就这样,每个星期天晚上他们都给小动物们东西吃,把本来想走的兔叔公给留住了。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感觉那家人心地非常的好,不会小鸡肚肠。因为有一次鼹鼠把他的草地翻得都烂了,他也没有把堵住鼹鼠的那面墙给堵住。因为那只鼹鼠已经非常老了,根本不能在搬家。我以后也要学习这家人,爱护小动物、爱护小草,和关心我身边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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