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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2-08 来源:互联网

亲子读后感怎么写?1000字集锦。

读后感大全相关专题:“亲子读后感”。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完作品之后,心中会感觉很充实。这时候我们可以写读后感来记录下这些方法。我们从写作品读后感中可以学习到什么?经过搜索整理,编辑为你呈现“亲子读后感怎么写?”,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亲子读后感怎么写?【篇1】

“亲子阅读”就是以阅读为纽带,而阅读又是一种很好的学习途径。亲子阅读有助父母子女间的双向沟通,对帮助父母与孩子建立温馨、和睦、积极向上的亲子关系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家长的参与能激发孩子的兴趣,使孩子从阅读中得到乐趣,增加了知识。通过家长与孩子共同撰写的亲子日记从而进一步拓宽了孩子的学习时空,提高了语文阅读与表达能力,提升了写作能力。

“在亲子阅读”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贵在坚持。每日为工作和家务劳碌的我当初只是在业余时间和心情好的时间陪孩子读书·看报,没有持之与恒,说起来非常惭愧,后来,在学校开展“亲子阅读”活动后,为了做好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的培养目标和教育方法,我不得不忙中抽空,每天固定了一个时间和孩子一起阅读,做孩子阅读的榜样,使之成为习惯。

其实陪孩子阅读也不会占用去我们太多的时间,我是利用晚饭后,家庭作业完成后的时间,每晚20分钟至30分钟,双休日每天早晚共同阅读一小时左右,就这样经常去和孩子交流,鼓励孩子把书中的故事情节或具体内容复述出来,把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讲出来,然后与孩子一起分析、讨论、发表看法,对孩子进行教育。

通过亲子阅读,孩子的阅读兴趣变得浓郁了,阅读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也在逐步提高了,让我与孩子也有了更深的沟通和交流,对孩子的心理成长和情绪发展也有了更深的了解。作为家长的我,能有这些领悟,还要衷心感谢学校,老师的用心良苦开展这样的“亲子阅读”活动,你们不止给予了孩子们的关爱,而为我们家长增长搭建了平台。

亲子读后感怎么写?【篇2】

我读过于丹教授的《论语》心得后第一个感触就是万物归一。

这是一个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万古规律。综观人的一生,人这辈子,要么忙着生存,要么赶着去死。生命在逝水流年中悄然凋零,什么是看见的,什么是看不见的?大多数人都在为自己平凡而朴实的生活忙碌打拼,却忘记适时停下休息欣赏自然之力与自然之美。人有追求与信仰,为实现自己理想进行能动性的创新与改进,以最大限度适应自身生存的环境,但或许就会渐渐迷失自我,迷失人的本性,做出愚蠢疯狂幼稚傲大的可悲行为。从地球看我们生活的城市,很小;从银河看地球,微小;从宇宙看银河,微乎其微。而我们每一个个体,每个人,根本微不足道。可是还是有那么多的人在争,在斗,为了无休止的利益,为了满足与吞噬无限膨胀的欲望,在我们生存的小星球上拼命去捕捉原本并不属于任何人的东西,我记得网络上有一个签名:天上的星星,为何象人群一样拥挤,地上的人群,为何象天上的星星一样疏远?我想,这就可以用来解释人与人之间的心态问题罢!简言一句话,人,应该学会看透生命的本质,看穿亘古广漠,潮起潮落,看清事物潜在的规则与本质。

如果说把寰宇看得宽阔透明,那么把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就应该看得坦然释怀。四海之内皆朋友,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则是我的第二个感触。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王维简单的一首诗十足勾画出了朋友之间的真挚情谊。古人以人生得到一知己足以来形容人的一生要找到一个十分了解自己的人有多么困难。在今天,我们仍然也会以拥有一个和多个知己而感到自己人生存在的价值意义。可是,上帝总是带有一丝幽默,他可以把人相隔千里之外,也可以让人如亲邻一样贴近。我们总是期望别人有多么了解自己,然后便有了被充分了解后的感叹,然而事实上没有谁能比我们自己更了解自己,只有认清自己,才会更好去了解他人。否则就会做出许多不该发生的事情,产生出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现在,地球更象一个小的村落,只要有足够的旅费,每个人都可以去他想去的任何地方,当然,如果可能,我们也可以认识任何一个在从前想都不可能想过未曾谋面的家伙,我们所生存的环境被无限地扩大与扩展。而我们对待他人的态度也因此该得到阔延和释放,古人所云比较封闭的交友概念现在也已经绝迹,与人为善,就是与己为善。

与人产生争执和争吵再所难免,因为我们的头脑中存在成千上万个不同的idea,因此人与人的思维方式和思考模式并不相同,对待同样一个问题的处理方式和反应程度也不尽相同,于是偏差和误解便产生。对待这种事情的我们该如何面对处理?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用直率去对待所有的问题,我们想让别人了解和理解我们真正不被歪曲的想法,那么我们就要学会用最简明最直接的说话方式去将我们的想法陈述给对方去听。可惜的是,许多人并不愿将他们的直率使用到应该使用的地方,因为我们都很自我,都很主观。我们认为自己应该是独特的、独一无二的,这没有问题,问题出在我们过于自我,过于固执,固执得乃至无法放下偏执。这就严重得多了,回头想想,我们连宇宙都可被认识,那么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把自己头脑中的idea真实地放映在对方面前呢?事实上我们可以做到。

古人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也许无法做到最好,但我们起码可以用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我们的朋友,家人,爱人和我们所认识的一切善良的人们。孔老夫子说帮人锦上添花不如帮人雪中送碳,能及时带给别人最迫切的需求,那是我们道义上的责任。

我相信人本善良,只是在成长中受到了种种诱惑吸引,自己定力不够才渐渐变成各种各样的形态出现在人间。把握住内心的尺码,不论外在怎样,我本善良。希望自己在学习过此书后能用更高一层的心境和态度来释怀面对身边的一切事物。那才是我最终学习此书的目的。

亲子读后感怎么写?【篇3】

读书可以丰富孩子的知识,给孩子一本好书,就等于为她打开了一扇通向世界的门。

和孩子一起读书时,在亲情浓郁的互动氛围感染下,一起在书中感受故事的精彩,词语的优美,一起回味历史的厚重沉淀。体验自然的美妙天成,探索科学的新奇和不可预知,让孩子感受到读书的乐趣。不经意间,我们就会融入到一个充满新奇故事的海洋中,陶醉之余,我不得不惊叹,原来陪孩子看书、阅读、讲故事,我们收获的不仅仅是知识,还有如此多的快乐,而我们,以何乐而不为呢?例如,最近我和孩子一起阅读了《一个天才的杂技演员》,这个故事,在读了几遍之后,引导孩子说出故事中主要人物是谁,他们在干什么,发生了什么事情,开始怎么样,到最后怎么样,让孩子自己慢慢明白故事中的道理,原来任何人都不是天才,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都是要坚持不懈,靠勤奋努力才能获得成功,孩子也从书中懂得了骄傲使人落后,虚心使人进步,在任何时候自己都不能骄傲。

俗语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由此可见,知识最终要落实到生活中来,大人要注意引导孩子去运用这些知识,同时通过现实中事例来将寓言故事中寓意体现出来,这样孩子才能真正理解这些故事寓意,并化为自己的知识,牢记心中。

当然陪孩子阅读不是那么容易,关键是我们家长要为了孩子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同时要有耐心,想办法让孩子读懂书中的'故事,不然一本看不懂的书我们都不想看更何况是孩子,其实每位家长都有自己教育孩子的方法,应根据不同的孩子个性因材施教,与孩子多沟通,掌握孩子的兴趣爱好,我相信每一位孩子都是很棒的!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名言道出了阅读的重要性。书籍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虽然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可以拓展人生的宽度,能丰富人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却认为书中自有乐趣在,特别是陪孩子一起读书的时候,其乐融融,感受颇深。

孩子的世界,充满着纯真,洋溢着快乐。我们要走进孩子的世界,与孩子做到真正地零距离接触,母女阅读是一次次快乐的体验。深深体会到阅读是一种能给孩子带来无限乐趣的娱乐活动,同时,也是他们获取知识、开阔视野的一种学习方法。作为家长,我们阅读的过程中,也回味到了童年生活的幸福,同时也能体会孩子们的酸甜苦辣。为了让孩子尽可能多接触书籍,扩充她的知识面,营造读书的家庭氛围,在学校和老师推荐的《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特好,我在繁忙的工作时间外挤出时间和女儿一起读书。

我认为,陪孩子一起阅读,应该顺应孩子的心理特点,选好孩子爱看的书,使他对书产生好感,不宜对孩子的阅读管得太死。同时,还要与孩子在一起交流读书的方法和心得,鼓励孩子把书中的故事情节或具体内容说出来,把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讲出来,然后大家一起分析、讨论。如果经常这样做,孩子的阅读兴趣就可能变得更加浓厚,同时孩子的阅读水平也将逐步提高。这是一个让他学会观察和想象力的很好方法,再把自己看到和想到的告诉他,引导他以后学会自己去看,自己去想。就这样一个阅读过程,我们就不知不觉地和孩子一起陶醉在书的世界里,一起享受读书带来的快乐与幸福。久而久之,孩子会爱上了阅读,也和父母亲密无间,我们也在陪孩子阅读的同时,充实了自己,丰富了自己。

通过陪女儿阅读,父母与孩子共同学习,一同成长,为父母创造与孩子沟通的机会,分享读书的乐趣。和孩子一起读书吧,让我们的家庭少一点烟酒味,多一点书卷气,少一些浮躁,多一些书香,为孩子树立一个阅读学习的好榜样。

亲子读后感怎么写?【篇4】

儿子赵艺程就读于莒县实验小学二年级,作为家长很乐意学校组织这样的亲子阅读的活动。阅读,是一种能给孩子带来无限乐趣的娱乐活动,同时,也是他们获取知识、开阔视野的一种学习方法,阅读习惯是人生最有价值的习惯。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多读书,读好书,可以陶冶孩子的情操,提高孩子的课外知识,激发他们学习的兴趣,真可谓一举多得。

同样做为一名教师,我深知亲子阅读的重要性,下面是我们家长的一点心得体会,抛砖引玉,希望与大家共同分享。

亲子阅读,首先引起和提高孩子的兴趣是关键。记得有一个故事,大概是说犹太人在孩子出生后就把书上抹上蜂蜜,指引孩子过去,从而在很小就在他们心中种下一个印象,书里有好东西。这和我们古人所说得“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有点异曲同工吧。所以在儿子上幼儿园时候,我带他去的最多的地方不是商场,游乐场,而是新华书店。在新华书店里,面对这么多儿童读物,孩子的阅读和学习兴趣自然而然的就提升了。

亲子阅读,其次就是家长的参与。现在的孩子有很强的模仿性,尤其是朝夕相处的家长们。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家里,如果家长们当着孩子的面整天看电视,打游戏,打牌,那在孩子幼小的心里会留下什么好印象呢?反之,如果我们在家里细心的读报看书,是否孩子也潜移默化呢?古人孟母为了孩子三迁,现今我们为了孩子是否也该身体力行呢?

亲子阅读,再者就是家长们的坚持。众所周之,孩子的注意力和专心力有限,做一件事情不能长久。这时,细心的家长们就应该给予适当的鼓励和启发,让孩子感觉到读书的乐趣与好处。久而久之,阅读这个好习惯,就会很自然的让孩子保持下去。

亲子阅读,最后就是家长要根据孩子的兴趣,加以启发和引导。有的孩子数学不是很好,家长可以和孩子多看一些脑筋急转弯,智力游戏,左右脑开发之类的书籍;如果语文不太好,就多看一些儿童故事,童话之类书籍。记住,一定要找适合孩子的书籍,否则会适得其反的,现在的书良莠混杂,家长们一定要加以辨别。

当然,如果孩子非常喜欢这本书,那就买下来,家长们少抽几盒烟,少用点化妆品,多给孩子买几本好书,买的书多了,可以考虑给孩子买一个儿童书橱,这样,孩子的阅读兴趣会更浓的。

总之,亲子阅读给了我们不小的惊喜:我发现儿子的表达能力有了很快的提升,写作上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上一年级时自己写的一个小随笔还被《天天爱学习》刊登了呢。现在,他又喜欢上了历史书籍,尤其对于春秋战国和三国故事格外着迷,历史朝代表也基本上能背下开了。

希望家长们相互交流,孩子们也相互交流,让我们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全面发展的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最后预祝学校举办的亲子阅读活动越办越好。

亲子读后感怎么写?【篇5】

首先,我把阅读看做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让孩子不仅在书中找到情节带来的快乐,还让孩子在读书的过程中得到大人的大力表扬。沐窈从小就对书有兴趣,幼儿园时我常带她去新华书店买图画书,图画书的图案很大,很有趣而字很少,孩子很喜欢。我有空时就凭自己的对书本内容的感受,绘声绘色地读给她听,她每次都是笑不拢嘴,每天要讲。慢慢地她也会奶声奶气地讲一段逗我们大人笑,这时不管孩子讲得怎么样我会很夸张地表扬她,比如说她是个了不起的故事大王、演讲家等等。除了在家人面前不停地夸她做得好以外,还常在自己朋友、亲戚、同事面前当面夸奖孩子爱看书的好习惯,让她时刻收获读书带来的快乐。只要她有兴趣一页一页地翻着看,就会有办法让这件事继续下去的。

其次尊重她的选择。让她在书店里自由地选择自己喜欢的书。我觉得象新华书店这样的书店里只有更适合孩子看的书不会有不能看的书,就算孩子选了不是很优秀的书也没关系,我最初的目的就是让她爱上看书,我只负责付钱,对她选什么书不太加干涉。小学一年级下学期开始,随着她识字量地增加,我有时有意无意地说自己手头有事,让她自己先看看书,慢慢地她发现自己从书架上拿书看比妈妈读书听更自由、更有意思。于是,她就不停地找书看,一有空就爬上书桌拿书看,还经常一个人大声笑着。

让她爱上看书也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我总是平常心对待,把看书当成游戏,把孩子平时爱干的事看成是奖励,如:看电视、玩、吃牛排、逛超市、赚零花钱、短途等等,每个孩子总有自己喜欢干的事,只要她看了自己喜欢看的书,就奖励她上述这些喜欢干的事,孩子高兴,家长也轻松了,何乐而不为呢?当她对看书有点“痴迷”时,我就开始制订借10本书的计划,她可以自由选择5本,另5本是我根据优秀书目选的书,看一本优秀书我奖励就多一点,如果她还是不为所动,我就每晚读两个故事给她听,读故事的时候尽自己所能夸张一点,把故事情节读得有意思一点,引孩子进入故事中去,当然如果这本书是我读的,上述的奖励是没有的。等她哪天等着我读故事给她听时,甚至有点迫不及待时,我就说妈妈事情还没干完,你自己先看一段,慢慢地她又不需要我读了,只会自己默默地一个人边看边笑。如今,看书也是沐窈生活学习中的奖励品,只要她认真完成作业,洗漱完毕,晚九点前的空余时间就是奖励给她看课外书的时间,我们总是乐而为之。

总之,尊重她、诱导她、表扬她、奖励她是我对自己的要求,让她快乐是我最大的目标。

亲子读后感怎么写?【篇6】

首先,我把阅读看做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让孩子不仅在书中找到故事情节带来的快乐,还让孩子在读书的过程中得到大人的大力表扬。沐窈从小就对书有兴趣,幼儿园时我常带她去新华书店买图画书,图画书的图案很大,很有趣而字很少,孩子很喜欢。我有空时就凭自己的对书本内容的感受,绘声绘色地读给她听,她每次都是笑不拢嘴,每天要讲故事。慢慢地她也会奶声奶气地讲一段逗我们大人笑,这时不管孩子讲得怎么样我会很夸张地表扬她,比如说她是个了不起的故事大王、演讲家等等。除了在家人面前不停地夸她做得好以外,还常在自己朋友、亲戚、同事面前当面夸奖孩子爱看书的好习惯,让她时刻收获读书带来的快乐。只要她有兴趣一页一页地翻着看,就会有办法让这件事继续下去的。

其次尊重她的选择。让她在书店里自由地选择自己喜欢的书。我觉得象新华书店这样的书店里只有更适合孩子看的书不会有不能看的书,就算孩子选了不是很优秀的书也没关系,我最初的目的就是让她爱上看书,我只负责付钱,对她选什么书不太加干涉。小学一年级下学期开始,随着她识字量地增加,我有时有意无意地说自己手头有事,让她自己先看看书,慢慢地她发现自己从书架上拿书看比妈妈读书听更自由、更有意思。于是,她就不停地找书看,一有空就爬上书桌拿书看,还经常一个人大声笑着。

让她爱上看书也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我总是平常心对待,把看书当成游戏,把孩子平时爱干的事看成是奖励,如:看电视、玩电脑、吃牛排、逛超市、赚零花钱、短途旅游等等,每个孩子总有自己喜欢干的事,只要她看了自己喜欢看的书,就奖励她上述这些喜欢干的事,孩子高兴,家长也轻松了,何乐而不为呢?当她对看书有点“痴迷”时,我就开始制订借10本书的计划,她可以自由选择5本,另5本是我根据优秀书目选的书,看一本优秀书我奖励就多一点,如果她还是不为所动,我就每晚读两个故事给她听,读故事的时候尽自己所能夸张一点,把故事情节读得有意思一点,引孩子进入故事中去,当然如果这本书是我读的,上述的奖励是没有的。等她哪天等着我读故事给她听时,甚至有点迫不及待时,我就说妈妈事情还没干完,你自己先看一段,慢慢地她又不需要我读了,只会自己默默地一个人边看边笑。如今,看书也是沐窈生活学习中的奖励品,只要她认真完成作业,洗漱完毕,晚九点前的空余时间就是奖励给她看课外书的时间,我们总是乐而为之。

总之,尊重她、诱导她、表扬她、奖励她是我对自己的要求,让她快乐是我最大的目标。

亲子读后感怎么写?【篇7】

本是读书人,对书有一种特别的情愫。有了女儿以后,女儿就成了我永远也读不完的一本书。在女儿幼儿时,并没有刻意地让她去看书,在她的世界里,所有新奇的事物都是可以细细阅读的。

女儿上了小学后,对阅读也有了一些概念,有些时候也愿意拿一本喜欢的书,认真地看。更多的时候,我很愿意和她一起读读看看,她会问一些心中的困惑,也会像个大人一样,说说自己的感想。

女儿对文字一直有兴趣。为了让她能独立阅读简单的绘本故事书,只要她有兴趣,平时我和她爸爸会有意识教她认字。女儿目前认识的字当中,有一些就是通过读绘本故事书学会的。女儿纯净的世界,慢慢多了一些她喜欢有小伙伴,她会沉浸在那个世界里,让自己变成飞翔的小鸟、畅游的小鱼、河边的杨柳、美丽的花朵。

女儿喜欢读图文并茂的书,比如《小猪闹闹》、《猜猜我有多爱你》。她在听我讲故事的时候更喜欢看彩图,看生动可爱的动物形象,想着自己能变成那只率真而可爱的小猪,或者是那只有长长耳朵的小兔子。特别是对《小猪闹闹》的喜欢,可以说是爱不释手。一开始是喜欢听我讲这只小猪的故事、然后是自己看故事,慢慢地可以讲出故事的内容。其实,女儿喜欢这本书是有原因的,这本多次获国际奖项的故事书不仅内容贴近孩子,而且在动物形象的设计上可以说是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小猪闹闹并不是普通的卡通形象,而是以写真的手法,创造出和真实生活中很相近的一只小猪。他的名字叫“闹闹”,非常贴切地表现出小猪性格中最可爱最重要的特征,这完全是现实生活中一个自由自在的孩子的习性。孩子们看到小猪闹闹,就像看到了自己的小伙伴那样亲近,很容易把他当成一个好朋友,愿意和他一起嬉戏、一起探险,在一个个小小的故事中尽情体会童年的无忧无虑。

阅读的过程中,我会一个字一个字地指着念给女儿听,虽然有些字她看不懂,但也会很有耐心一起看,这点很重要。母女共读远比家长读,孩子只管做自己的事效果好得多。所以,我很注重一起阅读和讨论的氛围。如果女儿的注意力分散了,我会让她读完一个完整的故事之后休息一下,有阅读的意向,才会有更好的效果。对于阅读,我从没有强迫女儿一定要读,或是一定要读多少时间。有一段时间,她迷上《晶码战士》,看了动画片后,买了一本《晶码战士》的书,看得很有味道。而我个人认为,类似这种动漫的图书并非孩子的真正的精神食粮。孩子的世界是很纯真的,他们阅读的故事也应该是善良而美好的。所以,孩子阅读的范围要由家长主动而积极的引导。

阅读是一个终身受益的好习惯。在家里,要尽量满足孩子的阅读的需要,无论是卧室还是客厅,都要有让孩子随手可以拿到的书。无论多忙,都要抽出时间和孩子共读。让孩子和家长一起爱上阅读,爱上丰富多彩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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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红楼梦的读后感怎么写1000字集锦


热爱书籍吧!书籍是知识的源泉。作品便是一本给我们精神粮食的好书。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或许你正在网络收集有关作品读后感的范文呢!经过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整理,推出红楼梦的读后感怎么写,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红楼梦的读后感怎么写【篇1】

《红楼梦》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头记。有以甄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相比之下,应该说,宝钗是一个深受传统思想文化禁锢的女孩,文中也没有提及她究竟是不是喜欢宝玉,只是明示了贾府最高权威元春站在了宝钗的一边。没人会在意宝钗的意见,她和宝玉一样。只是封建贵族制的牺牲品。

宝玉犯错挨了打,宝钗义正言辞,劝道“你是要改过了罢。”于是她被学者定位封建统治的卫道士。等我们看到了红楼的结局:黛玉的惨剧,宝玉的悲剧,宝钗的闹剧。

品读之后,就会发现能够受伤也是一种福气,即使是像黛玉那样失恋了,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也不介意,假如能大哭一场就好了。有多少人能像她一样抱着自己的抱负与才华和对宝玉的爱和恨走呢?

我的意思是:假如有一种人生归宿可以选择,那么,死于伤心,比活在心如枯槁不发芽的灰暗生活里,更合我意。

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哀愁,并不是空泛无由的,好的感情总是最接近人类美的本质。女子对此的追求要更偏执些,注定也要受更多的苦。

宝黛二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感情是一种如此稀缺的资源,除了珍惜,我们别无它法。

红楼梦的读后感怎么写【篇2】

《红楼梦》乃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曹雪芹花了大半辈子写了这本名着,里面个个人物都描写得十分细致,栩栩如生,泼辣张狂的王熙凤、大气温柔的薛宝钗、愚顽痴情的贾宝玉等等人物、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清丽脱俗的林黛玉。

就在《红楼梦》的第三回中,有这一段描写林黛玉的话: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比西子胜三分。一看这话,就体现出林黛玉虽久病缠身,但也长得十分动人秀丽。

林黛玉虽然长得楚楚可人,但她的性格里有着些许叛逆,和一些孤傲,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卓尔不群、特立独行的样子。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现象,都体现出林黛玉就像一朵悠然怒放的荷花,始终执着自己的那份清纯。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去看她,最欣赏的还是林黛玉的诗情画意。林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虽然,林黛玉的才艺让我们没话说,但是,只要你仔细品读,你总感觉林黛玉的话语中,总是会听出酸酸的语气,这个,就对应了她孤傲的性格。就因为她的孤傲、叛逆的性格,也使她和贾宝玉两个有情人并未终成眷属。

相对而来,薛宝钗的大气温柔,给贾母留了个好印象,认准了她是自己的孙媳妇,也正因为如此,就在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礼的时候,林黛玉发病,贾母对她身边来报的丫鬟只是敷衍了事。

在红楼梦中,爱情故事真是数不胜数,但在其中,就属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最为纯洁。两人从素不相识,到青梅竹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雪芹就是顺水推舟,让这则爱情故事很自然的出现了。可是,就在我看到了贾宝玉娶薛宝钗的那一段时,我不禁有点埋怨曹雪芹:为什么不让贾宝玉和林黛玉终成眷属呢?

林黛玉与贾宝玉的爱情,最后的结局尽是这样的凄凉,原本,他们俩的爱情是美好的,纯洁的,可是,就是林黛玉的性格害了她和贾宝玉,贾母也渐渐和她疏远了,最后,王熙凤的偷梁换柱之计,使两人都痛失所爱,林黛玉含恨而终,从此,她和贾宝玉,就阴阳相隔了。

她本是冰雪聪明的女子。与湘云月下吟诗的才情,至今还历历在目,她将无人能比的才情发挥得淋漓尽致,令数千万人为其痴迷。但细细品来,感伤的字句后,又隐藏了多少眼泪,多少心酸?

我曾感叹结局的悲惨,心生疑惑:难道,人世间只有伤心和忧愁的泪雨吗?原本,林黛玉的身世和她的性格,她注定要孤独终老一生,可是,谁知道,就进入贾府之后,林黛玉竟对疯疯傻傻的贾宝玉产生了感情,就是她的这段感情,才使林黛玉含恨而终。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想抄一类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最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悲惨结局。

红楼梦的读后感怎么写【篇3】

《红楼梦》的确让人耳目一新,我为之折服沉迷。那个历来被人视为圆滑世故工于心计的薛宝钗,即便有许多人称她为冷美人,对她大加讨伐之词,我依然认为她任是无情也动人。

宝钗是个封建社会典型的大家闺秀。她举止端庄,性格稳重,温柔体贴,而且聪明机智博学多才。她既慷慨大度礼数周全,又不拘于小节。当王夫人急需二件衣物给投井的自尽丫头金钏妆裹时,薛宝钗主动拿出自己的两套新裁的衣服以解王夫人燃眉之急,毫不考虑衣服给死人穿的忌讳。薛蟠从外地带回一些南方特产,送给薛宝钗,她又将此分送给每一个人,连赵姨娘都感激不尽,诚可谓礼数周到。在贾府众人(除宝玉外)的眼里她是一个完美无瑕的少女。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说她工于心计。难道说只有厚此薄彼才能显出她待人真诚吗?我鄙视那些当面把你赞成神,背后把你贬成鬼,斤斤计较于小事,看领导的脸色行事,媚上欺下的人。

薛宝钗无论是在长辈面前还是在丫头面前都一团和气。这就无怪乎贾母、王夫人对她青眼有加,袭人、麝月对她敬佩无比,就连一向心存芥蒂,怀疑她有心藏奸的林黛玉也一度把她当作知己。试想,如果一个人只是为了讨好长辈,怎么可能让所有的人都一直对她有额首称赞?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还无。即使薛宝钗一直都在作假,如果她永远如此,那又何妨呢?我们又何必指责她呢?我曾为此痛心疾首,既为宝钗也为那些本来毫无瑕疵,却因此遭人嫉恨,被批评得体无完肤的善良的人,因而十分希望世人能多一些客观少一些偏见。

当我看到她成为宝二奶奶时,我由衷地替她高兴。尽管宝黛二人未能结下美满的姻缘,黛玉含恨而终,挺让人遗憾的。但我认为她更应该得到这份爱情,因为她付出了,而付出就应该得到。她的成功只能说是好风凭借力,扶我上青云。我们为什么非要过多地因此而指责她呢,世界上有多少人不是因此而成功的呢?

宝玉那样一个痛恨读书顽劣不堪的男子,如果娶了整天哭哭啼啼耍小性子的黛玉,他如何让家族兴盛呢?莫说贾府早就是一个濒临灭亡的百足之虫,纵然是正处于兴旺发达之际,如果交给宝黛二人,也定然会落个既死且僵的下场。试想婚姻陷入了僵局,爱情又怎么会美满呢?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接受薛宝钗呢?她待人随和,处事谨慎,肯定不做第二个王熙凤,骑在别人头上作威作福,自然贾府也不会那么快就唿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我们没理由不相信她的才干,要不高鄂怎么会写出日后的兰桂齐芳。

正如温饱是一种幸福,饥饿的人才能体会;宁静是一种幸福,喧嚣才能体会;自由是一种幸福,战乱才能体会。也许薛宝钗的追求只有她才懂。而她那种追求完美的精神,则让我深深地敬佩。我希望自己也能像她那样为了理想孜孜不倦地去追求,我坚信我的未来不是梦,因此我认真地过每一分钟。

我的眼前又一次浮现出薛宝钗那雍容大度的笑容。在大观园那百花摇曳生姿、各尽其美的群芳之中,她顾盼生辉任是无情也动人。周敦颐在《爱莲说》中曾说我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而我要说我独爱薛宝钗这在大厦将倾之际依然追求完美的冷香。我因此更爱世界文化长廊百花摇曳之中那独放异姿的名着。它的语言优美着我的视觉,它的思想启迪着我的灵魂,它的精神激励着我一步步走向成功,一点点地体味人生的精彩。

红楼梦的读后感怎么写【篇4】

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一)

《红楼梦》,它是四大名著之一。

它是一部千古不朽的人生大戏,《红楼梦》所呈现的,主要是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不朽的人生悲剧。

我从去年开始,就一直琢磨著《红楼梦》,虽然几个月就把它给看完了,但我还有许多看不懂的地方,便一句一句地理解。

《红楼梦》主要以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描述了贾家荣、宁国府之间,表现在婚姻、建筑、文化、财产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其中最让我羡慕的则是塑造出的一大批栩栩如生、各阶层的人物形象。比如: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史湘云,就连作者寥寥几笔勾勒的晴雯、紫鹃、雪雁等丫鬟,都成为了我国文学画廊中的著名艺术典型。

《红楼梦》所讲述的,是一个令人称羡的大家庭,原本荣华富贵,后来因家庭成员获罪以致被抄家,逐渐走向没落,终于繁华成空的大悲剧。

因此,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故事作为主力呈现,也适度传出了《红楼梦》的主要精神。

黛玉和宝玉的悲剧,肇始于封建社会中,婚姻大事向来由父母决定,子女本身并没有资格决定。贾宝玉的父亲命他娶薛宝钗,他就非娶不可,尽管实际上他心里喜欢林黛玉。婚姻大事他无法自主,最终导致了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三个人的悲剧。

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二)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红楼梦》,让我欲罢不能。每每读到佳句,欢喜的紧,读到伤心处,泪眼连连。

《红楼梦》以贾府衰亡为主要线索,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上至朝廷,官场,下到市井、乡里的人情世故和风尚习惯,可谓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最吸引我的就是上至宝玉,金陵十二钗,下至丫头都是那么的具有才华,个个都出口成章,让我刮目相看,更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印象最深的就要数黛玉和宝钗了。

黛玉或许是从小体弱多病,又过著寄人篱下的生活,因此养成了她多愁善感的个性,她的眼泪总是又多、又细、又长。空有了一颗玲珑心和无人可及的诗情才艺,真是让我倍感遗憾啊!

反之,宝钗从小就在大户薛家出生,又有母亲和哥哥的疼爱,她的性格就大家闺秀所具备的大气了,因此也更得长辈们的喜爱了。更是是非面前绕道走,连丫头们都喜欢她。而我又觉得她虽然表面上是风光了,但做每件事都要思前想后,肯定是件特累的事。

《红楼梦》里对每个人都是刻画得入木三分,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心思,读了以后真是受益匪浅,更感到世态炎凉,真真假假,到头来都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红楼梦》引人入胜的地方数不胜数,真不愧为是文学史上的瑰宝啊!

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三)

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它真不愧为是一本奇书,书中人物众多,个性鲜明。

在这本书中,林黛玉、薛宝钗无疑分别是《红楼梦》的女一号和女二号,贾宝玉、林黛玉两人爱情悲据贯穿始终。由多情潇洒的宝玉,娇嫩多病的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

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贾府,渐渐与公子贾宝玉相恋,本来这是一段美好的姻缘,但却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让贾宝玉娶了戴黄金锁的薛宝钗,以至于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

《红楼梦》的故事太感人了,写得特别精彩,故事环环相扣,我时常投入不己。读了它,我还真懂得不少道理。我觉得,当时的贾府很奢侈,贾府的贾母有权有势,说话也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得听她的。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掌上明珠。虽然贾母非常疼爱贾宝玉,但我并不是十分喜欢他。我觉得贾宝玉这个人物有点玩世不恭。

轻佻、顽劣、屡教不改,这些词都可以用在他身上。当然,最后他也在黛玉离世的巨大悲痛中醒悟了过来,一改自己平日任性妄为的作风,我特别喜欢贾宝玉的表妹林黛玉。她虽然爱哭,但很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在一起玩耍,两人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十分要好,这在当时是社会所不能容的。不过,作为当代的孩子,我觉得我们要坚强些,不要像林黛玉那样动不动就暗自垂泪,林黛玉是《红楼梦》众多人物里我最喜欢的女一号,也是最令人感动的人物!

《红楼梦》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也闺成大礼。宝玉的新房和黛玉的病房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一边悲,一边喜;一边哭泣,一边欢笑;一边热闹,一边冷清;一边管弦丝竹闹翻天,一边傀瘣魍魉把魄牵。我读到悲处悲,读到喜处更悲,给心灵以巨大的的震撼。我恨不得钻到书里,跟宝玉说一声,那不是黛玉。

我读了《红楼梦》后就非常佩服曹雪芹,他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来,能把里面的人物写得栩栩如生,说明他的写作功底十分深厚,里面的人物个个好像站在我的眼前,同我说话似的,让我跟他们共同欢笑,共同悲伤,共同成长。我要学习他的写作的方法,把写文章的基本功打扎实,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红楼梦的读后感怎么写【篇5】

在寒假,我阅读了一些爷爷阅读过的书,令我印象最深的,要属四大名著了。

四大名著,顾名思意,就是指中国古代四本最有名的著作。四本名著分别是《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每本名著都把中国的国粹精神表现的淋漓尽致。四大名著里,我最喜欢的那本是《红楼梦》。

《红楼梦》讲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还叙述了贾府的兴衰史,两者融合在一起。可怜的林黛玉从小体弱多病,但学习非常刻苦,因此很有学问,成绩优异。黛玉的妈妈死后,爸爸林如海将她送人贾府,黛玉在贾府认识了宝玉、探春、宝钗等人。黛玉和宝玉很有共同语言,能谈得来,两人就彼此喜欢上了对方。可是,宝玉的负面认为宝钗比黛玉更知书达理,而且宝钗深受长辈们的喜爱,于是就想让宝钗嫁给宝玉。在黛玉和宝玉相爱的过程中,贾家也正在一步步败落。黛玉最终病死了,宝玉在长辈的欺骗下,娶了宝钗。贾家败落后,宝玉伤心欲绝,于是离家出走,当了和尚。

我们作为一个中国人,应当将我们的国粹发扬光大,多学习多研究,争取创造更多的知识财富。

红楼梦的读后感怎么写【篇6】

全国红楼选秀声势波澜壮阔,明年新版红楼梦一定即将出品。心中忽信,读一读红楼梦,可以先温一下故事情节,现在即能悠闲休闲解寂寞,到时候就可以看电视时轻车熟路。倒也省心省事省脑筋。于是到书摊一看,好厚的一本,120回、浩浩800页、瀚瀚百万字,好不喜欢,钱到书回。从此立志读它数次,融会贯通。

初读红楼梦,新鲜又新鲜,好一个――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好一部写尽人间繁华、荣辱悲喜、沧海桑田的惊世奇文,不愧中国古典名著,洋洋大作,写作细腻、语句优美。真是多一句不好,少一句不能。读过一篇,犹如一幅优美的画卷展现眼前,好一处荣宁二府,一个繁荣昌盛的大家族,犹如天上人间,恰如仙境般的生活美景,真是―――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繁华胜景,美不胜收。

但是,读了一段时间后,逐渐发现,书虽厚,笔且好,故事内容却是一般,文细腻,词丰富,却没有惊天动地的高潮起伏,都是一些芝麻綠豆的小事,不厌其煩的一一詳述,就是一些繁琐杂务一一堆积起来的一叠厚纸。尤其文字浩瀚,犹如长江之水,没完没了,越读越多。逐渐使我似乎望而生畏,恨不能一目十行,快些知道结果方能如释负重。

如今,总算读完了,谈到感想,《红楼梦》只能算是有可取之处的小说而已。它迟缓,不干脆,笔墨浪费良多,有大量随手之处。篇幅浩繁,场景却狭小,又过分注目无关紧要的雅趣。更致命的是,它完全是一部生活流的作品,专注于写实又失之于写实,大量质量不错的细节堆砌起来,却演变成无修无止的唠叨。虽有精到的笔力,但大部分章节却像中国古代那平淡的生活一样,既缺乏情节上的、也缺乏文字上的应有的激越的魅力。倒有一句感慨,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人生处处是黄梁,美梦醒来腹更空。质本洁来还洁去,留下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古人有句话――万里长城今尤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联系到我们自己,也是――广厦千间,居之不过七尺;山珍海味,食之无非一饱。到头来都不觉曲终人散还寂寞。

红楼梦的读后感怎么写【篇7】

我细细的将《红楼梦》读完,读过之后我才知道了《红楼梦》为什么能成为四大名著之一。

《红楼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贾家是显赫的官宦家族,却出了个顽劣的公子贾宝玉,他智慧伶俐但行为怪癖,不爱功名,不近官场,成天与府中的小姐、丫头玩闹。林黛玉是贾宝玉的表妹,自幼父母双亡,寄住在贾府,她体弱多病,但心高气傲、才情过人。

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人情投意合,互为良知,然而在封建礼教的约束下,有情人却难成眷属,最后,黛玉含恨离世,宝玉大悟后出家。

《红楼梦》写的是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最开始是以一个神话故事开始:传说女娲在补天时遗下了一块五色石没有用,日久天长,这块石头成了一块通灵的宝玉。贾宝玉出生时是衔着那块宝玉出生的,因此被取名为贾宝玉。

故事中的女主人公主要是林黛玉和薛宝钗,林黛贵体弱多病、爱哭、心眼小、有一点事情就想不开,而薛宝钗收留貌锦绣、举止娴雅。贾家的人都不怎么喜欢林黛玉,就在决定宝玉的婚事的时选择了薛宝钗。而贾宝玉心里只有林黛玉,贾家人只有采用了“调包计”哄骗宝玉。林黛玉听说宝玉要和宝钗成亲后,悲痛万分,不久便病死了。当宝玉知道真相后,痛苦难耐,就望破红尘,出家做了和尚。这是多么悲惨的结局啊!

《红楼梦》中人物形象、语言和心里描写细致,故事内收留读后让人悲痛,真不愧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啊!

汪曾祺读后感1000字集锦


一篇高质量的作品读后感可以怎么写呢?我有读过一本名叫作品的书,书里的情节扣人心弦,让人百看不厌。这时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想倾注笔尖。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汪曾祺读后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汪曾祺读后感 篇1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作者都写,天大的事儿,芝麻绿豆的小事儿。詹大胖子,连老大,八千岁,高阎王,王四海,陈四,陈小手嫁娶,生孩子,卖椒盐饼子西洋糕,卖米,唱戏,求雨,买奖券,卖艺作者写了许多小人物,写了许多仿佛并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但从中却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欢离合。作者正是以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去阐释生活,阐释人生。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生活?这就是。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这就是。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小说,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觉他的小说中充满了无穷的生活的乐趣。我为小说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平凡的百姓永远是生活的主题,平凡的百姓永远是历史的主题。

我很欣赏作者在《小说三篇》之一《卖蚯蚓的人》中所说的几句话:我对所有的人都有兴趣,包括站在时代前列的人和这个汉俑一样的卖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对于人,我只想了解、欣赏,并对他们进行描绘,我不想对任何人作出论断我对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审美意义。正如此说,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说中几乎不作议论,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的原型,让读者去感受那种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美。

生活中处处都有美,我想这正是源于它的琐细,它的亲昵,它的真实。

汪曾祺读后感 篇2

永远的汪曾祺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人性的抚慰-------读一读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汪曾祺(1920-1997),江苏高邮人.他的老本行是写小说、散文.上世纪四十年代他就出版了小说集.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曾说过,汪曾祺的小说写的比我好;老舍先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也曾言,北京文联的年轻人今后能写出点东西的是汪曾祺和林斤澜.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始,汪曾祺终于老枝发新芽,以小说、、等重登文坛,引起轰动.很多人读了他的作品会说,“原来小说也可以这样写”.他的为文为人,可谓“文章秋水芙蓉,处世和蔼可亲,无意雕言琢句,有益世道人心”。他的作品确实可以给人以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人性的抚慰.我接触他的作品最早是在1993年,读的是其散文集.此集诸篇"记人事,写风景,谈文化,述掌故,兼及草木虫鱼,瓜果食物,间作小考证;娓娓而谈,态度亲切;滋味如春初新韭、秋末晚菘."10多年来此书成了我的案头、床头常置之物,常读常新.由此,我开始不断的搜集、阅读他的作品以及有关述评文章.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我感到平等。他始终把读者作为朋友,把心交给你.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能够益智。除了从中获取大量的风俗文化知识外,他在作品的字里行间,给读者留有极大的联想和想象空间,让人回味不禁,思绪悠远,很锻炼你的脑力.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更重要的还是开头的那句话----他的作品给人以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

汪曾祺读后感 篇3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不过来气,想必,他们应该刚开始是很伤心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起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写。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符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应该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起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起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希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民。

汪曾祺读后感 篇4

看汪老先生这本书,像看一幅清明上河图。

各色行业人赖以为生的技能本领;人喧兽鸣乐器音;人香物香川树花草香;酸甜苦辣咸的经典吃食。皆明明白白送到你眼前。不但五感俱全,更有一片浓郁乡色打底,兼第六感心觉——情。

汪老笔下的小人物都是活生生的。就像他正亲口对你讲一样。他看见了你也看见了,可又忍不住再对你说一遍。因为这里的人事物让他不由不热爱。那个年代生存的艰辛和风霜经过老先生的画笔,都蕴在美里了。使我们只管欢畅的去欣赏画,而不用为画中的人事忧愁。

我想汪老就像一座空城,因为城空可以容纳各色建筑,可以接收各类人等,可以展示各种稀奇物件,更可以使风霜雪雨随时节过路暂歇。真是一幅容纳万物不着忧伤的画卷!怪不得老先生说,他写旧时,是涤澄过的。新时不写是由于现在的生活还使他耗费许多精力。这样客观真挚的态度,作品是可以通过时间检验的。

汪老的爱,简单又深刻。简单在平凡人物的忠厚日常里,也深刻在平凡人的精神气里。有送果子的,一年四季按时挑鲜,足金足两风雨不歇。但却爱画守信,身老年迈也愿为知己一人送果,珍藏字画带进自己的棺材;有捡字纸烧化的,每张细细撸过为捡出重要字据送还人家;有做炮仗的,逢年过节不忘给孩子们挨个削竹做弹弓;有卖卤味的,勤勤俭俭积少成多,又和众邻割舍不下的互助友爱;有银匠,做香火的,做瓷器的,开茶馆的,挑竹箩的,吹唢呐的,管宗庙的,卖米的,开眼镜摊的…,无一人不辛苦操劳,踏踏实实过日子的。还都有些道不明的精神气儿,像一个个行走端正的竹骨架。这就是作为人的尊严所在吧。汪老对女性自由的追求也是大加赞赏的,“爱谁谁,人活一辈,草木一秋,不偷不抢两厢情愿,我高兴就成!”也有些偷鸡摸狗的,伤春悲秋的人物,但是经过汪老的笔色一润,倒品出了冷眼看戏和庄周梦蝶的滋味。

这洋洋洒洒的各类人物,牵丝带线,一水的生活在高邮这个神奇的地方。

很庆幸看到了这本好书,一个人要多么的热爱家乡,观察细微,才能写出如此动人的篇章呢。

汪曾祺读后感 篇5

终于看完这本书,一共四本小说合集:《矮纸集》《菰蒲深处》《晚饭花集》《邂逅集》。前前后后大概花了一个多月才看完,说实话,这是第一本影响了我说话方式的书。汪曾祺先生的字里行间没有半句甚至半字的废话,而且善于描景,营造氛围。你可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他为什么这么说,可是你就真真切切地感受他想传达的意境。可能这也是因为汪先生也是意识流写法的高手,描绘起来信手拈来,全跟着意识走,文字精炼又传神,画面跃然纸上。有时候我也在想,这是个多么难以描述的画面,如果换做我,可能反反复复斟酌语言都无法解释清楚。你看汪老,寥寥数语,画面便瞬间勾勒于纸上,栩栩如生。可偏偏他用的词也不是什么生僻难词,却是他自己的词。印象很深刻的一个词是“苍青赭赤”,明明也就四个字,可是高山的那种陡峭,矗立云海的感觉便扑面而来,生生地浮现在眼前。可想而知,欣赏这种几十万字全是如此传神蕴意丰富词藻的书该是一种怎样的享受。

如下为例

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仿佛看到他自己一个小小的人,向前倾侧着身体。一步一步,在苍青赭赤间的一条微微的白道上走,低头,又抬头;看一看天,又看一看路;路,画过去,画过去;云过来,他在影子里;云过去,他亮了;蒲公英的絮子沾在他衣服上,他带它们到更高的远处去;一开眼,只一只鸟横掠过视野;鸟越来越少,到后来就只有鹰;山把所有变化都留在身上,于是显得是亘古不变的。

这本书中随处可见的对生活场景的描写也是非常有趣的。前街卖木头的,后街卖早点的,还有隔壁卖卤猪蹄的,正是这些发生在你我身边的故事,汪先生能将普通故事里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嬉笑怒骂描写得生动有趣。小女子脖子后面朱红的血痣,晚饭后院子里飘来的树叶的清香……读起来仿佛觉得这样的生活应该幸福,反念一想,这不正是你我每天的生活吗?可是汪先生的书就有这样的魅力,从平凡生活中写出了不平凡,让人欲罢不能。

由此不禁感叹,大家就是大家,经典就是经典,读这种书你一定有所收获。

因为是四本书的合集,有些长,但一定要坚持看完哟~

汪曾祺读后感 篇6

《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2000字:

手头所拿的这本是2004年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是文化部、财政部2005年度送书下乡工程书目之一。这是近日从乾县图书馆借的。

以前自己读书一般都是直接用电脑写读后感,很少存留纸质版的,总觉得比较麻烦,因为自己读书的目的还是要将读后感写出来与大家分享的,如果先要弄一个纸质的笔记,再输入电脑,做成电子版,就有点重复啰嗦了。这次因为一个活动的影响,自己还是决定在阅读的过程中,随时把自己对于书中片段的点滴感受记录下来,到后边整理电子版的时候也是一个沉淀的过程。所以这篇文章和我在笔记本中所做的摘抄内容有较大的差异。因为这有一个重新建构的过程在其中。

知道汪曾祺,大约是因为那篇《多年父子成兄弟》,这是自己十七八年前就曾经看到过的一篇文章。说来惭愧,那时候自己孤陋寡闻得厉害,还真的不知道汪曾祺是何许人也。

只是一看到这个题目我有一种深深地震撼感,我觉得肯定会有所收获的。因为按照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男人们大多数有恋母情节,与恋母情节相反的,就是父子成仇。而且在中国,受封建社会礼法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观念的影响,父子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比较紧张的。父亲,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就是山,是和严厉、古板、不苟言笑相结合起来的。至于说,朱自清先生所写的《背影》能够广为流传,我认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一反常态的讴歌了父亲,一个在自己母亲去世、差事交卸、身处困境、却仍然能对和自己发生矛盾的长子心细如发的父亲。所以,多年父子成兄弟,这对我来说是一种人生理念上的严峻挑战,而能提出这样的说法的人,在我想来肯定是有两把刷子的。

事实证明,这篇文章果然令我耳目一新。多年父子成兄弟,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力量。汪先生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至少我看到了包括汪先生的父亲在内的四代人其乐融融的感人场面。多年父子成兄弟对我来说,也是一种人生启示,要善待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要学会尊重和理解每一个关爱或者伤害过自己的人。普天之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切都在自己的因缘之中。

再次了解汪曾祺,是因为他关于美食的文章,读汪先生的文章能够感悟到他对于中国饮食文化的独特理解,这其中有对物质生活“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精细化追求,也有对人生至真至善至美的精神追求。所以写下了《四方食事》《手把肉》《五味》等精彩篇目。更因为先生对于这些生活琐事、衣食住行的敏锐感知力,成就了作者,造福了一批又一批有心之人,使我们能够欣赏到先生的《烟赋》《寻常茶话》《故乡的食物》《故乡的野菜》等精美文章。

读汪先生文章,有一种闲适的感觉,仿佛在听人侃大山,在摆龙门阵,娓娓道来,声声入耳。尤其是在社会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能够静下心来读汪先生文章,让自己的心灵有一个缓歇的机会,这简直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汪先生文章只要你认真阅读,沉浸其中,定有收获。让自己的生活更有品味,让自己的心灵从此不再寂寞,从阅读汪先生散文开始。

最后,要谈到的是这次在阅读先生散文集是的收获:第一就是认识了很多伟大的人和一些虽然平凡但是很真实的人。汪先生是沈从文大师的得意弟子,与金岳霖大师往来甚密,在他的笔下这些大师们褪去了华丽的光环,存留的是至真至善至美,真性情、真趣味、真自我。沈从文先生是这样,金岳霖先生也是这样。读这本散文集,我也知道了年度大片《无问西东》中“跑警报”片段的由来。明白了汪先生的文章不只是用来耳目一新的,而是要用来走心。

近年来,对于沈从文先生的评价不断提升,但这其中也却有很多的误解。通过汪先生的抽茧剥丝般的述说,我们得以正确的认识和评价沈从文先生,认识他认真做事的精神。无论是他在讲授习作课,还是他对后辈的提携,对于学生友人借书或者文玩相赠时的大方慷慨,这些都是令人敬佩的。确如张充和为沈先生撰写的挽联中所述:“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即使晚年在研究文物时,也非一般的文人雅士们的将文化精品据为己有,而是带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满腔热忱,在研究终结以后,将大部分赠与科研院校,这种气度与豁达几令后辈星爷们羞愧欲死,颜面无存。

通过汪先生的讲述,我们还知道了沈先生对与衣食的不甚讲究,他的不慕名利,这在他对于葬礼的要求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必然伴随着对于假丑恶的揭露和批判,这一点,这师徒仍然有共同之处,不同之处在于沈从文是一种消极的“躲避”,所以他写了《湘行散记》;而汪曾祺先生是用文字来控诉,《钓鱼台》就是汪先生对于那段历史的记录和控诉。

其次,王先生对于人生苦难的豁达与大度,这在《牙疼》《随遇而安》等文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即使对终年往事有所不满和愤恨,也是淡淡的“为政治民者,可不慎乎”一句轻轻点过,这需要多少的人生历练才能练就。正因为如此,才使得汪先生能够以平常心对待小市民、对待胡同、写下水母娘娘的颂歌、赞美白马庙中的哑巴,叙写胡同中的大妈,以及闹市中的闲人。但是闲人不闲,闲人们都有自己坚定的信念和追求,这就使得闲人变得有趣了。从这些卑微的人、平常的事中感悟人生、汲取动力,这是汪曾祺先生的感人之处。

汪曾祺读后感 篇7

这是我第一次碰触汪老先生的文字。之所以用“碰触”是因为我无法在匮乏的词库里找出一个更贴切的词来形容这种久违的辛劳,笃实,清甜微苦的细珠润语。汪老是经过那场革命考验过的人,却在字里行间有着不同于老舍的超俗;不同于冰心的细润;不同于秋沅的诙谐。这点在于我是难能可贵的。

品着品着,伴着午后微暖的阳光,透过窗拍打在我的身上。我恍惚间有种若即若离,童真,无奈,幽默,心酸之矛盾感;恍惚间有种赤足漫步于沙滩边,捡拾水花清润的触感,那种幸福的温度,是无法言喻的。试想着,有个足够明亮的花园,生长着巴根草,芝麻,虎耳草,紫苏;栖息着土蜂,蝉,天牛,螳螂,斑鸠如此种种生灵的乐土,我的童年可以畅快淋漓,无畏的度过,那必是一个优美的意境;试想着,有个足够多水的地方,那里有河堤,墙垛子,竹蒿,大船,也有贴水飞的野鸭子,撑蒿人,船老板的家眷,和四面扑打的鱼鹰,我必可以在那里——水乡高邮。肆意的赤足奔跑,任凭将那冷冷的笑声与烦恼都改写成那午后的每一抹暖入心扉的阳光。嗬,心都醉了。

我于是便摸索着,这苍劲的笔锋必是经历了岁月的沉淀,风吹过,雨淋过,宛如幽谷里一朵安心的幽兰;霜欺过,雪压过。宛如月光里默默沉思的绿荷。另一方面,我始终无法理解这乐观幽默的语言为何书在那个特殊的时期——文化*革命,就像在冬日黝黑却坚韧的树枝,在寒冬映衬下宛若水墨画的树枝,突兀的生长着一朵极艳丽饱满的花。那花是毫不忌讳的长着,如此骇俗又如此平实。使人在惊叹其美丽的同时又无疑对它的遭遇感到惋惜;在惋惜之余又为它产生敬佩和畏意了。

再准备从窗前的躺椅上起身时,却再也离不了那种纯净,真实朴实的语言。它虽没有如我最爱的秋沅的文字那般如散发暖暖光芒的珍珠,打磨着我柔软的心,却也有闪烁着正义和尊严,友谊和爱,继而成为引领我走向成功智慧的那一方净土。

汪曾祺读后感 篇8

书中的散文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的母亲》,汪曾祺描写了三位母亲。一位是她的生母,一位是他第一任的继母,还有一位是他第二任继母。文中集中笔墨刻画了第一任继母的形象,因为她陪伴汪曾祺成长,不是生母更似生母。汪曾祺的母亲在他三岁那年便不幸得了肺病过世了,因为年纪小的缘故他对生母并没有多少的映像,只是通过母亲的画像和母亲养病时所住的“小房”里面母亲所留下的遗物来回忆过世的母亲。汪曾祺是幸运的,他和他第一任继母很投缘,继母很喜欢他,对他如视己出,每次归宁回家都会抱着他和他同乘一辆黄包车回家;当汪曾祺忍不住大便,弄在了裤子里,继母帮他洗裤子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这份感情恐怕连很多亲妈都是望尘莫及的。文章中汪曾祺并没有多提自己对于继母的感情,他只说“我可怜她,也爱她。”这是需要多少的付出才会让一个孩子心里明白自己的爱。很不幸,他的继母也死于肺病。第二任继母嫁给汪父的时候,汪曾祺已经十七岁了,所以感情并没有之前的一位来得深厚。但是他依旧很敬重她,因为在汪父最困苦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就是她。我想他们之间的亲情过多是一种客气。

汪曾祺是个细腻的人,他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一些微小的细节,他把自己对于故乡高邮的爱幻化为笔下的文字,用质朴的语言为读者描绘了他记忆中的高邮,他所热爱的高邮。他记得高邮的过去同时也喜欢高邮的现在。

也许正是因为高邮质朴的民风影响了汪曾祺的笔风,让他的作品“接地气”,充满了生活的气息,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文艺吧。

华尔街读后感1000字集锦


读后感大全精选栏目推选:“华尔街读后感”。

华尔街读后感【篇1】

圣诞期间,又有一部好莱坞大片华尔街之狼(WolfofWallStreet)上映。这部由派拉蒙(Paramount)公司制作,MartinScorsese导演,著名演员LeonardoDiCaprio主演的影片,耗资一亿多美元。在此同时,华尔街之狼获得了金球奖最佳影片奖的提名,LeonardoDiCaprio获得了金球奖最佳男主角的提名。

华尔街之狼是根据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的。JordanBelfort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华尔街上的一名股票经纪。九十年代初,他创立了StrattonOakmount公司,以大力推售廉价分币股票(pennystock,在华尔街这类股票被称为垃圾股)而大获利润。在StrattonOakmount公司鼎盛时期,它有超过一千名的雇员,股票出售总价超过了十亿美元。但是,这种所谓的廉价分币股票完全是一场骗局,它造成了投资者两亿美金的损失。JordanBelfort于1998年因交易欺诈与洗钱被起诉,在他与联邦调查局(FBI)合作并提供他人犯罪的证据之后,他被轻判,只服刑22个月就出狱。在狱中,他起了写书的念头。出狱后,他的两本回忆录华尔街之狼(WolfofWallStreet)和抓住华尔街之狼(CatchingtheWolfofWallStreet)先后出版。电影华尔街之狼就是根据Belfort的回忆录改编的。

自从20xx年金融危机以来,人们对华尔街的批评不绝于耳。而华尔街之狼是自那以后第一部最为真实,深入地挖掘华尔街丑闻,披露华尔街蛀虫的影片。

华尔街之狼全片长达3小时,大大超过一般影片的长度。但我在观看过程中,丝毫不觉得影片沉闷,冗长。全片结构紧凑,情节起伏,紧紧抓住了观众的心灵。

全片对华尔街丑闻的揭露确实是触目惊心的。当Belfort初进华尔街,还是一个不懂世事的年轻股票经纪时,他的老板午间带他到高档餐厅用餐,并告诉他在这里,成功的关键是:手淫(masturbation),毒品(cocaine),***(hookers),并当场在餐厅吸毒。这样的启蒙教育令人不寒而栗,而Belfort也是遵循这样的启蒙教育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当Belfort到廉价分币股票公司任职时,已能将他在以前学到的推销技巧熟练运用,他在电话中口舌如簧,向不知情的顾客推销垃圾股的一幕,连同事都听得目瞪口呆。

当Belfort自开公司后,立即向雇员面授一套欺骗顾客,鼓动他们买入垃圾股的基本程序。从这里,我们可以充分感到,股票经纪那一套信誓旦旦,貌似诚恳的语言,都是骗人的鬼话。Belfort的公司初获成功之后,他与前妻离婚,在将与模特儿结婚前夕,决定举办一个单身汉派对(BachelorsParty)。他包了一架飞机,飞往拉斯维加斯,机上,除了公司的员工外,还有多名***。不但飞机的钱,连***的钱也是公司支付的。但如果观众细细一想,就会想到这些钱,都是不义之财。机上,公司员工与赤身裸体的***胡闹的一幕,给人以强烈的感官刺激。事实上,整部影片,都充斥着给人以强烈刺激的镜头。这其中包括Belfort多次的吸毒镜头,吸毒之后的疯狂,和***鬼混的镜头,让女人全身上下绑满钞票准备将朝钞票带往瑞士的镜头,以及豪华游艇在地中海风浪中沉没的镜头。全剧对豪车,豪宅,豪华游艇,美女,奢侈的生活方式,有许多描写及渲染。

华尔街之狼上映后,引起了一阵批评之声。有人认为,影片中没有出现任何受害者,即那些买进廉价分币股票而损失惨重甚至是终身积蓄的投资者,没有展现这骗局给他们带来的苦难,这是非常不公平的。那些受害者绝不会有心情观看这样一部电影。有人还认为,影片不但没有谴责Belfort的丑恶行径,反而将他作为影片的主角,美化和渲染了他的敛财能力和奢侈生活。有人更进一步认为,今日的青少年看这部影片,会崇拜剧中的主角,羡慕他的成功和生活方式。

这种批评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不能尽然同意。毋庸置疑,全片对豪华奢侈,挥金如土,美女加毒品的生活方式,确有过分渲染之处。但这些描写,毕竟与剧情和人物有关,同时,这也是多数好莱坞大片的共同特点。一部影片,毕竟不是一部明确地告诉观众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的道德教材。影片,是用艺术的手段和方式来表现真实的生活,让观众自己来作出判断。我觉得,华尔街之狼基本上做到了这一点。全片描写了Belfort是怎样从一个尚带几分天真的年轻人,在华尔街的教育下,变成一个贪婪,狡诈的金融业蛀虫。

在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当Belfort初进华尔街,和他的第一个老板吃饭时,还带着几分稚嫩,一点都不懂华尔街的规则。当Belfort应聘廉价分币股票公司,听到出售这种股票的佣金高达50%时,大为惊讶。但是,渐渐地,他学会了华尔街的规则,再加上他巧舌如簧的才能,最终他成为了华尔街的顶级蛀虫。他不但会骗顾客,也会骗员工,还会脸不红,心不跳地和联邦调查局探员周旋。这种演变的进程,令人震惊。这使观众看到了在金钱和欲望的驱使下,在华尔街这样的环境里,从人变为魔鬼是多么容易。我觉得,作为成人观众(顺便说一句,这确实是一部青少年不宜的影片),我们能通过纷繁复杂的表象,看到这一残酷的现实。

当然,有人会认为,在片中,受害者完全未出现,联邦调查局探员的形象也显得单薄,苍白,正义未得到伸张。但是,如果在影片中展现大快人心的场面和结局,反而会消弱影片的现实意义。在现实中,Belfort被法院判决赔款受害者1.1亿美元,但他只支付了一千一百万元。在他出狱后,他靠出版两本回忆录又赚了一百七十万(电影版权还能赚钱),但只有一小部分款项用于支付受害者。金融诈骗,隐蔽复杂,查处此类案件,费时费力,取证艰难,往往诈骗者难于得到应有的惩处,受害者最终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20xx年的金融危机,成千上万投资者损失惨重,但华尔街上,只有寥寥几人入狱,而大部分投资者的损失也无法追回。现实生活,就是如此残酷。

值得一提的是,LeonardoDiCaprio在影片中的表演颇为出色。我们最早记得的他,是Titanic中那个略带青涩的大男孩。而这部影片中,他展现了成熟的演技,把一个金融蛀虫的心理,刻画得惟妙惟肖,特别是醉酒和吸毒品后的疯狂状态,表现得淋漓尽致。他被提名为最佳男演员奖,确实名副其实。

华尔街之狼作为一部好莱坞大片,比之其他大片,其最大的特点是它贴近生活,揭露了华尔街隐秘不宣的一面。许多好莱坞大片,包括指环王,哈比人等,距离当今的现实生活,实在是太远了,尽管这些大片耗费巨资,有精致的情节,宏伟的场景,有卓越的特技造成的令人惊叹的效果,但是,它们难以真正给人留下深刻的记忆。我不知别人如何,就我而言,我甚至不能记住这几部大片的基本情节。我更愿意欣赏华尔街之狼这样的影片。

华尔街读后感【篇2】

内容简介:作者毕业于北京大学,求学美国,经过数年奋斗,成为华尔街交易员。本以为面前的是一条金光大道,却不料一场突如其来的金融海啸,将世界经济推到了悬崖边缘,也将所有的目光聚焦到风暴眼——华尔街上。身为华尔街一线交易员,作者从市场交易冷暖的角度,看出华尔街乃至全球经济的风云变化,带领读者体会“风起于青萍之末”的细微、“火烧连营船”的惨烈、“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崩盘。以冷静又还些诙谐的笔触,将海啸原由一一细数。鲜花基金凋谢、夏季风暴、次贷危机、华尔街投行大佬依次蒙?,直到打开潘多拉的盒子,引出保尔森救援计划。峰回路转,作者更描画出后海啸时代华尔街的新秩序、新市场、新思维,让读者对现在的华尔街有更深层次认识和了解,其目的在于,不是为了简单的再回首,而是警示当下,在美联储量化货宽松币政策之下,新一轮隐患又埋下伏笔。

乱世华尔街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此书有三个特色令人印象深刻:其一,作者用风趣诙谐的笔触描写了投行交易员的日常工作,读起来像一部关于投资银行的漫画版教科书,引入入胜;其二,书中关于金融危机前后美国债券市场动荡的细致描述,不亚于一部生动鲜活的纪录片;其三,书中不乏对本次金融危机起源和欧美金融体系制度缺陷的深刻感悟,发人深思。现在这种寓教于乐、确有助益的金融书籍实不多见,值得一读,特此推荐。

乱世华尔街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渔阳从一位业余的“赌徒”,到华尔街成为一名真正的职业高级“赌徒”。他以复杂深奥的衍生工具,结合自己交易的亲身经历,揭示了华尔街的一个常识性密秘:从全世界低息借钱,到全世界投资回报最高的生意。为什么整个华尔街能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合法“赌场”,其背后深层的原因,是美元在全球储备货币地位与美国发达的现代金融体系的结合,使华尔街成为美国的金钱机器。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渔阳能通过自己的交易实践,直观而有趣地观察金融危机前后华尔街市场的变迁——据我所知,这是国内出版的有关华尔街著作中分析得较早和最具可读性的。

华尔街读后感【篇3】

今天偶尔看到同学的空间,内面有20部大学生应该看的电影,浏览了一番,真是自己从来都没看过,所以就先看了第一个《华尔街》,看到他们匆忙的生活,我真的是很同情他们,他们确实是我们羡慕的对象,但是看到这样的场景我更多的是害怕,这样的生活应该是不是与我的,我不能承受这样的激烈的生活,节奏实在是太快了,真的是适者生存,没有力能就是失败者,就要被淘汰,而掌握这种节奏的不是我们心中的上帝,而是有钱人,戈德和盖,还有后期之秀巴德,一面是朋友一面又是敌人。

如果你不是个聪明人,你连做他们的玩物都没有资格,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金钱和时间浪费在没有价值的人身上,他们要的是结果不是过程,无论你用什么过程,只要你能达到他们的目标就可能就有在继续下去的机会,但是这样的机会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也不是美国人都能合理的利用这样的机会,这样的机会更不是长久的,你也不一定就是永远的赢家,什么都是有可能的,尤其是成功,我们都很想成为赢家,成为龙头,但是你是否有这样的资本,你是否有这样的胆量,你是否能够抓着这样的机会。

在你有这样的机会时,你是否在在明明知道自己只不过是玩物时还是讲继续,不知道这是不是需要很大的胆量和勇气,我很佩服盖,他的智慧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他的心很手辣也是我不得不佩服的,但是有人说多个徒弟就是坏掉师傅的一条生路,真是很不错,巴德的成长让我们见识到这一点,但是巴德的理智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不要总是靠别人,还是自己创造些东西吧,鱼是短暂的,而捕鱼之术才是收益不穷的,每天都会有很多的一夜之间成为富翁,但是也有很多人霎间破产,不知道是世界无情还是人无情还是世界就应该这样循环,但是我知道只要是没有能力,只要是不得人心,那就不会长久的成为霸主。

华尔街读后感【篇4】

全书都在围绕股指基金强调风险分散。

以前,我总是奇怪为什么所有投资类的书全是在强调怎么去分散风险,最近再看,说的都是一个思路,就是每一次波动都尽力保持稳健,然后再把这个时间线放长,然后到了年老的时候,就出现一笔时间带来的额外积蓄。

书中前两部分都是介绍资本市场的波动和一些技术分析的术语,我觉得精华部分从第八章开始,讲投资组合,即平滑风险的资产配置。

有点像我们每天的饮食结构,要有多少蛋白质、多少碳水化合物和多少粗纤维,才是一个营养健康的饮食结构。当然,不可能每个人的饮食结构都和营养师计算出来的一样,每个人的口味和习惯不同,就有了不同的饮食结构,比如观察超市里不同人的购物车,有人车里全是青菜,有人全是零食和深加工食品。

当然,说到市场风险,肯定就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衡量系统性风险的贝塔系数,是讲总有一部分风险是通过多样化消除不了,也很难预测的。很像生老病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一样,但是,可以通过多样化平滑非系统性风险,比如不靠谱导致的意外或者损失。

第十四章和第十五章重点看,讲不同人生阶段的资产组合配置和购买股票的规则,都是特别具体的操作方法。不过,我觉得书里推荐的股票占比还是太高,即使65岁以后,股票在投资组合里的占比还有40%,即使全是股指我也觉得不踏实。

华尔街读后感【篇5】

其实他也不过是华尔街万千投行中的一个,只不过赶上了股市泡沫的浪潮赚了一笔。说到底他只是卖不靠谱的pennystock,只不过做了一家公司的IPO,和真正的大投行家根本就没法比。但电影的三个小时也给我们展示了足够多的花花世界,让我们见识到了有钱人的生活究竟可以多么荒淫与荒谬。

Jordan的成功有两点,一个是他的salesskill,另一个则是他的欲望。

不得不说Jordan永远都是一个最棒的salesman,他一开始把自己推销给了华尔街,接着把股票推销给了客户,再接着把挣钱的理念与技巧推销给了公司的初创团队,然后是每次当中演讲让大家打鸡血式的推销,最后到出狱后仍然靠着兜售自己的成功学为生。这种能力给了他成功的基础。

这部电影当我看到一个小时的时候,我就更坚定了自己不入金融这一行的想法。因为有的时候钱生钱是需要欲望的,对钱欲望强烈的人才适合做这类事情,才会让你在面临许多机遇时愿意冒更大的风险去选择利益更大的那一个。对金钱强烈的欲望可以让你成为顶级的交易员,而对金钱有这么强的欲望的人在毒品和性欲望自然也不会少,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在片中看到Jordan会有如此表现。

究竟是男人要变坏才有钱,还是有钱才变坏谁都说不清楚。他开始并不吸毒,对老婆也都还不错,一个蓬勃向上的青年,但有钱以后诱惑就会越来越多,他也就逐步地陷入其中无法自拔。有时候钱会蒙蔽人的眼睛,当Jordan再也无法克制自己对金钱的欲望的时候也是他真正走向灭亡的时候。

我们挣钱究竟是为了什么?影片里面给了两种价值观供我们选择,一种是Jordan的戏剧般的人生,另一个则是FBI的那个警长。两人的第一次正面交锋便将这个问题抛了出来,你究竟愿意贪婪又随时提心吊胆地过着富人的生活还是像警长那样正直地过着每天只能坐地铁勤勤恳恳工作挣着卑微的工资的生活。虽然最后警长成功地让Jordan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主动权似乎总是在Jordan这一边,是他放弃与SEC达成deal,选择不quit探长才有机会继续去调查他,是Jordan主动去选择做污点证人才让警长的这个case如此成功,影片刻意弱化了警长的整个调查过程,而突出了Jordan得到了他的审判之后探长独自坐地铁回家的场景,Jordan风光了整部片,而探长只有咚咚咚你好请不要动我们是FBI的那一刻是真正风光的。

不是说这部片价值观扭曲,而是我自己最近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电影中Jordan说AtleastasIwasarichman,whenIhavetofacemyproblems,Ishowoffatthebackofthelimo,wearing2000$suitand14000$goldfuchingwatch.这正是很多人的想法。我最近在思考的是究竟一个放荡不羁把所有该玩的都玩遍但最后把自己玩死的人生更精彩还是一个中规中矩平淡是福的人生更精彩,或许放荡的生活是荒诞的,但似乎一个浪子回头的人比一个老好人更有吸引力,回头之前的人生呢?不管它了,这就是我们的世界。

探长说Jordan你和华尔街的那些混蛋们不同,他们祖祖辈辈都是混蛋,而你现在的成功是真正地通过你的努力得来的,为什么现在要这样呢?

Jordan说你在做警员之前也报过股票培训班,如果你当时坚持把那个班上完,你的生活会是怎样?

Jordan和警长,你选择哪个?在这个信仰崩塌的时代。

华尔街读后感【篇6】

《华尔街》在我的印象里,是一部被加了很多标签的电影,比如说:学金融之人必看电影之一,比如哈佛大学商学院新生必看电影等等。被金融、商业包装着,对于非专业教育背景的普通大众如我,尽管这是常被提及的经典电影,仍然是没有很大兴趣专门找出来看的。

在这个情况下,观影感反差也比较大。课堂上观影时,起初漫不经心的一瞥,到目不转睛的关注剧情如何发展,剧中的情节设置,人物对白,突显的人性在电影结束后的一段时间里,片段式的在脑海里闪过,而内心的感悟一直在心头盘旋着,隐隐现现。《华尔街》原来也并不全充斥着只有科班出身才能听得懂的金融术语,还有让人唏嘘不止的境遇及反观自己的镜面效应。

其实用一个正常普通人的思维来想,谁都希望可以生活的衣食无忧,随便都可以有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更何况是像主角巴德在发迹后拥有的生活,美女,豪车,豪宅,上流社会等等的以前不敢奢望的生活。然则一个人对于从无到有和一开始就有的两种生活形成的价值观是无法一致的。

我一直都认为所得到世间的一切皆为交换所得,如果你是形象一般的人,想得到美貌,需在化妆盒保养甚至整容上下功夫;如果你是普通职员,想要升职,需在不断花费时间在写计划书、陪客户,在办公室斗争中取得胜利之后获得;如果你是穷人,想要有钱,如本片主人公一样,需要有坚持不懈的韧劲及心理接受得了拒绝和考验,同时也需要配的起自己志向的智力来配合才能成功,甚至这只是迈进这个圈子的第一步罢了。如果主人公没有纽约大学的科班背景,任凭他运气再好,戈登盖柯,这个在金融界叱咤风云的大人物是断不会把自己的事业的'某部分成败交予一个无知的人手里的。

戈登是一个商人,有着成功商人精明的头脑和长远的眼光,明白什么叫利益最大化,什么叫利己利人,不会因为受到外界质疑或者谩骂就停止自己的计划,没有顾左右而言其他的旁骛。所以有些类似圣人的虚假客套,谦让他是没有的,所以他不会去思考刺探某种情报会给相关人员带来什么后果,不回去思考收购然后在解散卖出一个公司会有多少人失业的问题,即使这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亲信巴德父亲的事业,不会去给巴德这个面子。一个濒临破产的公司,解散后拆分卖掉是唯一赚钱的办法,谁会去用别处得来的收入赔钱养活这里的员工?!这是作为戈登,一个长期在华尔街各种金融战争中胜利的金融大亨的的思考方式,理所当然的理智又绝情。

问题在于与戈登盖柯的另一种程度的简单直接的价值观不同,对于刚开始做有钱人的巴德,在享受过一切似乎是梦境的奢靡生活后,在有了美女、豪车、看不懂却要假装欣赏的艺术展后,人生的美好也许已经到此了,还需要什么呢?利用身边一切可利用的人来刺探商业情报,换来的真的会心安理得?作为从社会底层爬上来的巴德,骨子里仍然是有很多柔弱的地方,他尚没有修炼成戈登的事不关己的态度,没有戈登的绝对理智,就算曾经为取得情报不折手段,在外人看来,巴德不过是和戈登一个货色而已,然则却有本质的区别。面对上司要借着自己之手毁掉父辈一生钟爱的事业时,不可能无动于衷,更无法袖手旁观。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这句老话在商场上不断被演绎着,巴德运用戈登教给自己的所有本事在戈登老对手的帮助下成功挽救了父亲的公司,也因为如此,违法操控股票内线交易,巴德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而常胜将军戈登,因为巴德的供词是否也会栽跟头不得而知,但可以揣摩。这里没有真正的胜利者,即使戈登继续逍遥着;也没有失败者,即便最后巴德要坐牢。在这样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里,两个人物失去什么,又得到了什么才是令观众深思的。

看完这部片子后,脑子里存在那个镜面,在想如果我是巴德,我会做出怎样的抉择;如果巴德没有遇到戈登收购自己父亲的公司,那么他会不会还继续过着这样的生活也说不定。我们总是羡慕别人的生活,觉得那才是最好的,总是去羡慕别人有车、有房、有事业,有很多我们自身没有的东西,然而,换个角度思考下,如果要你去替代他去过你此前羡慕的生活,我们是否仍能承受住外人前风光,实则只有自己明了的生活呢?

华尔街读后感【篇7】

波顿G马尔基尔首版于1973年的《漫步华尔街》,是随机行走派开山派之作,是半个世纪以来,真正能够称得上经典的投资理财书之一。

马尔基尔基于学院派的有效市场理论和现代投资组合理论提出了金融投资随机行走理论,并以指数化投资实践策略在市场中连续多年实现了骄人业绩,证实了自己的理论。

这本书对证券市场的解释全面、客观、理性,读后让人对市场的认识更加深刻。只要确定适合自己的投资战略,形成适合自己的交易策略,持之以恒,作为一个资质普通的人,我们也能够实现睿智与财富兼具于一身这一点甚合我意,亦令我我深信不疑。

自马尔基尔提出指数化投资策略之后,指数类基金便开始大行其道,三十年来已经成为机构主力们所主打的投资策略。可以说,随机行走是战略,指数化策略则是具体战术。

技术分析派的策略是追随趋势,基础分析派的策略寻找价值洼地,而随机行走派的策略则是与大盘指数绑定在一起同呼吸共起伏。作者原本是写给中小投资者们的交易策略,不想最后却成为主力机构基金们最喜欢的市场策略,一个指数化成为挡在基金经理金饭碗前的护身符。

现今社会是信息社会,也是金融社会,资本必将胜过权力成为社会运行秩序背后的终极推动力量。对智识之士而言,投资已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如果你不懂,只能说明你已落伍于时代,不知不觉成为了信息时代的神经末梢群体。网络、金融,如今还有什么比这更热的呢?人类社会将在这两个方向上加速前进。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唯有不断学习、终生学习一途。

华尔街读后感【篇8】

彼得林奇《战胜华尔街》读后感1000字:

大局观:

我们所说的信心是什么样的呢?那就是始终坚信国家会继续存在发展下去;相信人们继续正常地生活,和往常一样起床吃饭工作睡觉;相信不创新的老企业终将丧失活力而被淘汰…..而不是每天在担心人民币大幅贬值,中美贸易战的影响,消费者贷款负担过重而无力购买商品。想要取得投资成功,就不要让焦虑症影响到自己的投资策略。

耐心终有回报:

投资零售业公司风险相对低的原因:如果高科技公司的竞争对手开发出一种更好的产品,那么一家科技公司的市值可能会在一夜之间损失一半,但是对于一家连锁超市来说,要用上10年的时间,竞争对手才可能发展到把分店开到自己的地盘,投资者也才能看到竞争对手开始对公司产生威胁。也就是说,波特五力中“新进入者”和“行业竞争者”的威胁对零售业目前的佼佼者影响较小,竞争只在于“买方”、“供应商”和“替代品”的威胁。此前一直认为电商是实体零售业的替代品威胁,但时间证明了电商不是替代品,而是一种补充,线上线下融合的也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趋势。

周期型股票策略:

投资周期型股票,重要的是要抓住正确时机及时抛出,获利了结,不然的话,好股票就会变成懒股票。对大多数股票而言低市盈率是好事,但周期性股票并非如此。如果周期性公司的市盈率开始变得很低,那么这很可能是一个标志,预示着它们已经接近高潮的尾声。

投资周期性公司,要问的最首要问题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是否稳健到足以抵御下一轮的低迷时期。

失败是成功之母:

如果发现公司基本面恶化,还死死抱住这家公司的股票不放,甚至还错上加错进一步追加买入更多股票,那就应该感到羞耻了。这正是我一再努力避免犯下的投资错误。

零售业选股之道:边逛街边选股

单店营业收入是分析零售行业的重要指标。零售商扩张过快,会出现严重问题,尤其是依靠借债进行告诉扩张更加危险。对于连锁零售业或连锁餐饮业来说,迅速扩张是推动收益增长和股价增长的最主要动力。读后感·只要单店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企业没有过度举债,并且正在按照公司年报向股东所描述的发展规划进行扩张,那么长期抱牢这只股票肯定就会大赚了。

员工流动率太大、素质参差不齐、员工培训不到位或者工作易受情绪影响等问题是扩张中会存在的问题。

后记:

股票的挑选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自己需要保持独立研究,更多的实地调研。最值得买入的好股票也许就是你已经持有的那一只股票。要成功投资,你必须努力学会克服这种畏惧:对于那些你曾经持有过后来卖掉了的股票,尤其是那些你卖掉后却一直涨个不停的股票,你肯定会有意回避去关注以避免产生痛苦的回忆,这是人的本性。详细记录自己对每一只股票的投资过程,包括基于什么信息或原因或分析决定买入和卖出。

华尔街读后感【篇9】

在纽约最大的金融财团位于华尔街的摩天大楼顶部,这家公司的股东们正召开一年一度的总结会议。突然,坐在主席位置的财团总裁不理会席间热烈的讨论,爬到了会议用的长桌上,做了一个起跑的姿势。正当其他董事们对这个举动目瞪口呆之际,他说了一句,“我要从这架巨大的旋转木马上下来了。”说完,他便以长桌为跑道,奋力一跃,穿过窗玻璃,向底下人流穿梭的华尔街坠去。

以上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在科恩兄弟1994年电影《金钱帝国》的开头。“一架巨大的旋转木马”,这是我迄今听到过的关于金融资本周转过程最生动、贴切的比喻。当资本增值的时候,那飙升的数字就像游乐园里的旋转木马那么华丽、吸引人,让人忘乎所以;可一旦当资本达到一定数量之后,拥有者的幸福感却开始停步不前,或许资本仍旧在增长,就像木马仍旧在旋转,但幸福却停留在原地。对此,有些人能够用资本增长所带来的快感代替幸福,有人却被这种幸福的虚无感逼得只能跳楼。

在揭露资本的贪得无厌和金融系统的黑幕、方面,奥利弗·斯通1987年的《华尔街》是一部比《金钱帝国》更深刻、更尖锐的电影。它的成功首先在于身为金融掮客之子的斯通为电影中的金融运作注入了足够的细节。电影中涉及的金融系统内部的暗箱操作、欺诈和争夺现象显得错综复杂,而斯通能使其中的每一步都合乎逻辑、有据可循,整部电影就相当于一本揭示华尔街幕后运作规律的教科书。

电影主要的悲剧感则体现在青年的理想在意向不到的现实面前幻灭的事实中,这方面沿用了从《史密斯先生去华盛顿》开始好莱坞电影惯用的母题,构成了对美国梦的批判。当然,电影最出色的地方仍在于迈克尔·道格拉斯对股市大亨戈登·盖柯生动的演绎。戈登这个人物最大的特点恐怕就在于他能够真正地沉醉于旋转木马带来的快感。当巴德问他什么赚多少钱才算够,什么时候会停止时,他说,“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一个游戏。”或者说,这是一种赌博,资本的增值就如同赌博赢钱那样能给人带来快感。

如果说《华尔街》的意图主要在于揭露和批判,那么20余年后的续集《华尔街2》则把抚慰在次贷危机中受伤的美国心灵作为首要任务。电影的副标题是“金钱永不眠”,或许改为“亲情用不眠”更为恰当。对于那些在次贷危机中输得一无所有的人来说,家庭和亲情成了唯一的安慰和避风港;而对于在第一部电影中把才华和意念都用尽了的奥利弗·斯通来说,如何为续集找到新的重心便成了电影成功的关键。于是,把美国主流价值观中家庭和亲情至上的观念放入到续集中成了最自然不过的事。

尽管实际上,亲情、家庭和交易、买卖在电影里的关系一直都很混乱,有时分不清彼此。在电影的结尾,为了安慰观众,导演试图使戈登·盖柯这样一个严格恪守商业理性的角色产生真正的情感松动,主动从旋转木马下来走向家庭的温暖,但在实际效果上,女儿对他的谅解、甚至女儿与她未婚夫的重归于好,仍旧是以盖柯一次不无私心的捐赠(交易)为前提的,它们显然缺乏其他的情感诱因,这不是莫大的讽刺么?

《华尔街2》的主要缺陷在于它缺少一个有力的故事。电影的整个叙事松散、缺乏要点和结构,完全像一个二流编剧对于二十年前那个精彩故事在今天可能延续的二流想象。由于在家庭情感上耗费时间过多,电影对于今天华尔街金融面貌的展现显得模糊而缺乏细节。唯一有意思的一点是它调侃了二十年前盖柯的名言“贪婪是好的”。盖柯在出狱后的演讲中戏谑地称他的名言在今天已经“合法化”了,以指称导致次贷危机的借贷消费、借贷投资等现象。电影中数次出现的有关“道德风险”的话题显然也是为了与次贷危机后人们的投资心态形成心理互动。除此之外,《华尔街2》中便找不到什么新颖的意念来表现一个今天的美国金融社会。电影甚至让一个新的菜鸟再次问一名老手“赚多少才算够,什么时候你才会停下来”,并让盖柯再次老练地回答,“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一个游戏”。当然,你可以说这么经典的答案是永远不怕用第二遍的。

迈克尔·道格拉斯在续集中戏份不多,但他无疑仍旧是最出彩的一个。即便没有第一集,道格拉斯一出场便能使人感到华尔街金融大亨的作派,感受到他的不可一世和老奸巨猾。这几乎没有诉诸太多表演因素,这是他的天赋。这种风度也在大卫·芬奇《心理游戏》中他饰演的尼克身上找到。有趣的是,在那部电影里,道格拉斯那种旋转木马上的毫无幸福感可言的生活才真正表现得让人难以忍受,以至于他要寻求一种更刺激的游戏。从内容上来看,把芬奇的电影与斯通的华尔街系列作一种比较观赏将是件有意思的事。

斯通的两部华尔街都在美国两次严重的经济危机之后上映(1987年10月美国爆发了严重的股灾,并进而席卷全球),第一部保持了批判的锋芒和反思的力度,第二部除了炒炒冷饭之外忙于推销亲情和家庭等美国主流价值观,以安慰人心为己任。差异的原因何在?是这次危机更严重,人们变得过于脆弱而更需要安慰,还是斯通连“半个作者”的身份也不要了,完全成了一个商业化导演?又或者,今天的商业电影越来越以向观众提供娱乐和安慰为己任,缺乏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好莱坞许多优秀电影中的反思精神和公众责任感了?

夏至读后感10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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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读后感(篇1)

我们要爱了,才会知道这就是爱。

我们也要恨了,才知道,恨也是因为爱。

--题记

曾经的曾经,还是个孩子,天真的以为世界永远的天蓝色。

开始的开始,还是个天使,单纯的以为世界永远没有泪落。

最后的最后,我们都迷了路,世界瞬间消失的光和线,灰色、寂寞、孤独、日落。

泪水流成了河,在深深深几许的华年里,第一次因为一个人的离开变得软弱,仿佛一个任性的孩子被拥抱住,却又被狠狠的摔落。

走在夏至未至的日子里,透过暖阳,

我看到了一树树墨绿的香樟,像绿色的大海,翻腾着白色的海浪;

我看到了浅川,看到了九五年夏天,那些最纯真的笑脸;

我看到了一种心痛散尽在一寸一寸的阳光里,无法丈量;

我看到了屋顶天台上一双熟悉的柔眸,斜斜的打在夕阳里,仿佛一种疼爱变成依赖,永远都不会分开;

我看到山坡上的青青草肆意地生长,如同夏季的记忆,在日光直射下越发清晰;

我看到了立夏、七七,看到了傅小司,陆之昂,

我看到了单薄的青春在某场大雨里淋湿,再也拼不起当初最弥纯的模样。

我看到了十六岁的夏天,还很孩子气的自己。

是不是所有美好的事物只可以是记忆

是不是在年少时总有些人要离去,即是对我而言很重要

是不是青春就像烟火,绚丽了夜空却没办法永恒

是不是雪下整整一夜,天亮之后世界就会依旧如初纯白色

是不是蒲公英盛开之后,就再也找不到去处了

是不是风筝断了线,就永远也飞不上蓝天

是不是我们没了联系就再也不会相见

那一整个夏天,我们到再也回不去了。

我讨厌书上说的沧海桑田。

可是我们都留不住时间,因为时间也留不住我们。

多希望人生只如初见,亘古不变。

小司说,那些曾经出现在你生命里,后来又消失的人,他们都是天使,带给你幸福,教会你懂得更多的道理。

我以为,我可以不哭。

坚强是给别人看的,软弱永远留给夜里的自己。

当熟悉的旋律,盘旋在静谧的华月之下,

我才发现睫毛根本承受不住泪水的力量,

用泪水祭祀过的那个失去的夏天,

那一整片星海却怎的也忘不掉。

凌晨五点半的星月夜,

我逃不掉那颗最亮的星星。

那颗星星的出现是在遇见一个人之后;

那颗星星的消失是在一个人离开之后;

当再一次仰望星空,我看到这颗星星是在学会坚强之后;

我不得不承认,青春里的有些人就是用来成长的。

但有些习惯却没办法改掉。

初冬的天空,最后一次放晴。

几只飞鸟掠过错杂的电线南飞,

轻描淡写的悲伤凝结成了霜。

飞鸟在天空中消失了。

带走一个冗长的夏天。

却没带走华丽的记忆,忧伤的空气。

你说,明年夏天这飞鸟还会飞回来吗?

夏至读后感(篇2)

隔了许久,我还记得傅小司那双迷离的,毫无焦点的大雾一般的眼眸。还有为他付出所有的淳朴女孩儿,立夏。

永远铭记着那连成一片的香樟树,绿色的波浪下,伫立的那个阳光开朗的男孩儿-陆之昂。身旁默默低着头的傅小司,他们彼此依偎取暖,彼此安慰扶持。我还会回想起,他们身下翻飞的尘土还有那永远脏兮兮的CK外套。

记得他们雍奢的家境,微笑的脸颊。

第一次,立夏撞到傅小司,他们的命运齿轮就随之开启,好像是天生的契合,天生的依偎。直到“祭司”的出现,才让立夏看清了自己身边的男孩。不苟言笑的皮层之下,是她无法触及的才华。

他们身边出现过太多的人:遇见,断桥,青田,颜末,李嫣然,程七七以及那些他们身后的支持者。他们给足了小司磅礴的勇气,撑起了足够强大的臂膀,来守护着他,而他却还是那个寂寞如从前的孩子。

即便拥有了一切。

即便生活一帆风顺。

即便后来,他们走的走,散的散……

我想,小司一定暗暗哭过很多次,就像他寻不到立夏那般焦灼的眼泪。为傻傻的陆之昂,为遇见的失去梦想……

但生活还在继续,哪怕所有人都不在了,它也会无情的转走,流向不知名的哀伤。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夏至读后感(篇3)

夏至未至读后感:追梦

记忆里无数个清晰而氤氲的夏天。

夏至将逝时,你知道我对你掩饰不住的想念么?还是,只有香樟看到了。

——题记

故事始于一个虚构的城市浅川——一个北方长满高大香樟的城市,一个离夏天最近的地方。一群追梦的少男少女为自己的梦想努力着。他们整日在漫无边际的题海中战斗,每天“流连”在教室闷热的空气里,只为有一天梦想化茧成蝶。一切都似乎格外平静和缓慢,带着夏日特有的让人昏昏欲睡的情绪,仿佛夏日午后浓烈如同泼墨的阳光一样。

可是,梦想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生活的打击、人的生老病死、高考的中榜落第,无不牵动情续的心弦,生出许多的愁丝,于是天空不再晴朗。曾经的永不分离,如今又在何方?只换得一声重重的叹息。

正在每个人都对急速到来的世界冲撞得看不清未来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更大的逆境就要降临,也正是种种事件,几乎完全逆转并摧毁了每个人的人生……这一切,即将到来的夏天,似乎早已有了结局。心田某个地方被拨了一下,引起阵阵涟漪,向远方传去。没有高涨的情绪,甚至是在很平静的时候,接受这个结局,可心里却泛起了淡淡的忧伤。

遇见,这个坚强的女孩在我的心间难以忘怀。无论社会是多么的残酷,生活是多么的坎坷,遇见总是倔强地面对一切,只为心中那个不灭的信念。从小孤独的遇见,放弃了自己在浅川与青田一段美好感情而单独去了北京,开始为实现自己的歌唱梦想而努力。七七在上海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成为歌手,在发完第一张唱片之后成为全国的青春偶像,然而一直为了唱歌而辛勤付出的遇见,却在北京艰难地生活着。逝去的青春,淡淡的爱。那些走出校园的青涩脸庞,早已留下了命运的痕迹,小时候向往的青春,竟被岁月如此摧残。尽管如此,遇见依然没有放弃成为最好歌手的梦想……

寻梦的旅途中写满了辛酸与沧桑,年轻的背脊历尽无数风雨的洗礼,但要到达大洋彼岸就必须经受沿途波浪的冲击,要登上高山顶峰就必须跨过一道道丛生的荆棘。这,就是追梦,也是生活。

我是一个懵懵懂懂的中学生,也曾有过不想放手的梦想,也为理想努力过、奋斗过。可是,有几个人放出的小船没有被风浪吞噬?有几个人还固执地坚持那过去的梦想呢?曾以为梦想,就是我存在的使命,却不知在漫漫时间之洋中,遭遇各种各样的狂风、巨浪,公平的上天在让我们得到的同时总会让我们失去点什么。面对前方未知的道路,我也会害怕,也会迷茫,我不知道哪些我该舍弃,哪些我该一直坚持。我不想像七七那样为了名誉和地位,背叛朋友;我亦然不知是否应该像小司那样,最终失去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我也不懂陆之昂为保护朋友失去自由值不值。最后终于明白了在人生的河流里,将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必须要把握好平衡的桨,在遇到风暴的时候,认真思考,哪些可取?哪些不可取?我不想在多年之后回想从前,只有长长的叹息。

抚摸那发黄的扉页,泪从眼角不自觉地滚落,一滴一滴打在记忆深处,化成了一个个圆型的水印,然而我却不敢再揭开那青纱笼罩下的结局,记忆,画面,害怕它会刺痛眼睛。

只听见绿油油的青春在夏天最后的呼喊声中告别:

——你好吗?

夏至读后感(篇4)

陆之昂是陆之昂

傅小司是傅小司

他们都不是天使,他们只是两个比平凡人优秀的普通人,夏至未至读后感 写于十二月。

小四笔下的他们,那么的令人怜爱。

那个笑容如朝阳般灿烂,每天笑嘻嘻,玩世不恭的可爱的少年。

那个眼眸中总有一层散不去的薄雾,性格淡淡,笑容却如煦日般温暖的少年。

他们不过是平凡人眼中的“神奇物种”,他们也只是普通人。

那时,硪以为,他们那淡淡的幸福,会一直到永远。

可他们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了立夏。

那个平凡、善良、刻苦、纯朴、安静的女孩。那个深深爱着傅小司的女孩。

立夏的生活中,忽然就出现了遇见。

硪还记得立夏説,她觉得遇见就像一只美丽的燕尾蝶。那时,硪也以为,遇见会有不平凡的人生。

那个帅气、善良、低调、爽快的女孩,那个个性鲜明的女孩,那个勇敢去追梦的女孩,我以为,她真的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为她的人生,绘出绚丽的图画。

那时,硪以为,陆之昂永远会是那个有着灿烂笑容,可爱单纯的陆之昂。傅小司永远会是那个没有表情,目光朦胧,善良而无忧的傅小司。立夏可以静静地陪在傅小司身边,默默守护他,读后感《夏至未至读后感 写于十二月》。而遇见,会实现她的梦想,仅此而已。

只是,硪想,是硪低估了小四。

小四其实是喜欢看人家流泪吧。不然,怎么会出现那个那么脆弱、无助的傅小司,又怎么会出现那个那么冲动那么悲惨的陆之昂?现实就是这么残酷,轻轻一挥手,就将这么多人用了十年抑或更长的时间拼凑出来的幸福打碎。那么轻易的.......就让一切都没了。

陆之昂真是个大笨蛋。他怎么可以,为了傅小司,就那样义无反顾的将自己的人生摧毁,是谁给他的勇气,让他奋不顾身?他还有那么多爱他的人,他怎么舍得让他们伤心?

其实,自始至终,他爱的,都只有傅小司而已。

而傅小司,最在乎的,莫过于陆之昂。

他们的世界,任谁也无法踏足。即使是立夏,也无法接近一丝一毫。

那种偏执到近乎疯狂的友谊。

他们,那么多人的青春,就这样被时光老人偷走,留下的,是那满满的回忆。

小司説:

那个男孩,教会硪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硪爱。

陆之昂和立夏,那两个用最美的时光陪伴他的少年,他爱他们,就如他们爱他一般。

硪最爱的,是陆之昂。那个笑容灿烂到令人心疼的少年。那个穿着白色CKT恤,潇洒、张扬的少年。最后,他如同一个乞丐一般,最后的最后,他永远只能面对那一片蓝天。硪记得,看这段时,硪坐在教室。看完时,硪早已泪流满面。硪就那样在全班面前,狼狈的哭泣。止不住的泪水,微微心痛。陆之昂,你怎么可以这样.......令人心疼。

那条满是香樟的小道上,两个穿着白色CKT恤的少年,身姿挺拔。风轻轻吹动,托起他们的衣角。他们,就一直这样静静走着,硪看着他们的背影,硪感觉的到,他们在笑。

他们就这样消失在我的视线尽头,然后,走向幸福。这是硪送给硪爱的那两个少年的结局。硪想要他们幸福。

夏至读后感(篇5)

“我们要听到大风吹过峡谷,才知道那就是风。我们要看到白云浮过山脉,才知道那就是云。”这是我翻开这本充满青春气息的书所看到的第一句话。之后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故事中那个浅川长满香樟的街道;两个穿着单薄的白衬衣,骑着单车穿梭在香樟阴影下街道的男生;两个女孩子手牵着手冲下楼梯,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的场景让我感觉到这一切是那么的和谐。

可是时间的齿轮在转动中也颠覆了他们的人生。在看到傅小司出席陆之昂妈妈的葬礼的时候,陆之昂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和嘴唇上没有刮的胡子,还有那熟悉的白衬衣,只是上面蹭着一块一块的泥的时候,我的心刺痛地难受。大概是因为周围的人都是黑色,在整个黑色的世界里,唯独陆之昂是纯净的白,所以我才会觉得刺痛的难受吧。在周围嘈杂的人群中,陆之昂像一个纯白而安静的悲伤牧童。

后来傅小司看到陆之昂和一群流里流气的小混混走在一起的时候,陆之昂看到傅小司被身旁的武岳掐着下巴的时候,陆之昂的心里瞬间火大了。但现在,尽管有许多话要讲,却不知如何开口,也许这就是男生都比较好面子的缘故吧。

立夏,一个简单又朴实的女生,她的每一个细节都让我觉得真实又不做作。在李嫣然的衣服被弄脏之后,遇见替立夏出头并提出为李嫣然买一件新的赔给她。但后来遇见陪立夏看到衣服价格的时候却发现遇见没有带够钱,当她回头看立夏的时候,却发现立夏连说话都带着哭腔的时候,我像是突然穿出地面般大口呼吸了一下空气。

傅小司、立夏、陆之昂、遇见、段桥、青田。看过了你们十年的成长,看过了你们这十年里大大小小的悲伤。同样,也看过了从浅川到上海的十个夏至。

在书的最后有这样一段话“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让我不禁联想到了我们自己。三年后的今天,当一切都按原样发生,阳光的角度、空气的味道,还有迅速消失在树林中的飞鸟都不会改变,变化的只是身边这一群要告别的人。那么,不知道会不会像三年前的那场告别一样,从此就不再见面呢?

流年未亡,香樟依旧,夏天终于走到了最后。再见了,我熟悉的浅川一中。

夏至读后感(篇6)

惊讶地抹去了看完小说最后一章后残留的泪痕。像是一场庞大的舞台剧,所有的人都在灯光亮起时渐次消失,剩下一个空旷的剧场,凌乱的座椅,满地的可乐罐和爆米花纸袋,我站在中间,留下滚烫的热泪。

第一次如此渴望这个故事永远不会结束,多么希望我可以一直看着傅小司而微微脸红,看见陆之昂而心情愉快,看见立夏就想轻轻挽起她的胳膊……那些笑容像散落的桃花一样,全部飘洒在我的记忆里,他们似从来不曾远离。

这故事发生在一个名叫浅川的城市,傅小司、陆之昂、立夏是浅川高中的学生。总是没有焦点的瞳孔便是傅小司的眼睛,他安静、不炫耀,每天与陆之昂一起骑着单车,在一排茂盛的香樟旁穿行。陆之昂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会调皮地冲路过的女生吹口哨,即使后来去日本留学回来,穿着笔挺的西装,他也依然会习惯性地坐在马路边的护栏上,惹来傅小司一记白眼。而立夏,她是一个叫人心疼的女子。她总是会熬夜到凌晨,复习当天上过的功课,她会很认真地对待每一个人,她为小司用双手撑起过一片天空,很低矮,很低矮的天空,却是立夏全部的力量,尽管她知道,小司的天空在无穷高远的地方,那里的浮云总是无法攀越,可是她还是安静地努力着。

小司热爱于画画,仿佛绘画便是他的生命。以前总是之昂陪着他,在一个空旷的小山坡上写真,后来又多了立夏。小司的梦想是就读美术学院。后来他的梦想成为了现实,他的一副《从未出现的风景》立刻将他——傅小司的名字,传遍了整个美术界。大学,立夏陪着他就读美术学院,因为小司拥有了太多的粉丝,通告接二连三地邀他去做节目,像是这样,他们掉入了娱乐圈,一个看似光鲜亮丽却充满邪恶的是非之地,立夏充当了他的经纪人。当小司无意间接了一个电话的时候,他的噩梦便开始了。接完电话后的第二天便有报纸刊出小司听电话时的回答,只是在“字面上”被增减了几个字,就区区几个字,小司的名声一跌再跌。甚至有报纸刊出,小司呕心沥血的绘画集是抄袭一位没有什么名声的画家的。小司、立夏、之昂想过很多办法应对,结果却让误会更深,最后连他们唯一寄托希望的官司也打输了。小司变得越来越沉默。

后来,他们唯一的救命稻草——小司的新书发布会,算是比较顺利地进行着,眼看着小司快要成功地挽回他所失去的,那位在绯闻中受益匪浅的画家戏剧般地出现了,后来的现场,混乱不堪,而她却站在一旁冷笑,一切都是她安排好的!她享受着这份凌乱,忽略了站在身后举起酒瓶的之昂,最后,她不省人事……

结局,立夏离开了,之昂因为故意伤人而被判了无期徒刑,小司也像人间蒸发般没有消息……数年后,小司通过努力,终于再次成为了大画家,立夏在浅川,默默地关注着他的成长,之昂在牢中看见小司的画刊,喜极而泣……

小说一直平淡地述说着他们的故事,从纯真无邪的他们到后来他们离散的结局。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他们都是出现在我梦中的天使,梦中的他们总是爱对我说话。

当自己再次沉浸于小说时,还是再一次痛恨世人的势利、无知、幼稚、虚伪,却也总是被主角们纯真的情感所打动,那就是爱吧?这个世界上最美好,也是现如今最缺乏的情感。

夏至读后感(篇7)

我是知道《夏至未至》这本书的。可是,若要让我写出现在的季节,我便也只好说——夏至未至。

很早前,几个同学便约好放假去爬山,好不容易盼到放假了,早晨起来时,天空还晴,吃完饭,刚装好爬山的东西时,便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不一会,雨便下起来。

我知道今天的爬山计划一定泡汤了,便坐在窗前看起了正对面的敖包山。雨天有很多的雾。请他时,看着山腰上开满的桃花,很是漂亮。但雨天看起来,那似白似粉竟模糊起来,隐隐约约,飘忽不定。像是没有景物的海市蜃楼,竟也不比晴天逊色!

但那山脚处的树,却在牤牛河的映衬下,在雨中的雾中格外显眼,那树上叶子的颜色,是夏天的浓绿,又是春天的似绿似黄,远远望去,那桃花和绿树像是一幅浸了水的山水画!但这一切,却又放在了北方的小镇。

雨还在淅沥沥的下着,雾也散去了一些,丁香花的香气在雨中顺着我开启着的窗子,一丝一丝的浸进鼻中。经雨冲洗过的小镇,越发显的宁静。一个还穿着工作服的工人,一手举着伞一手拎个布袋,匆匆走过对面的街道。他一定想在雨天没活

夏至读后感(篇8)

年轻是什么样的呢?

哪个少女不怀春?立夏爱上了傅小司,等了他陪了他好多年。可是年轻时候他有李嫣然这个未过门的媳妇。傅小司不喜欢门当户对呀。

香樟树长了一年又一年,在郭敬明的笔下绽放、枯萎。重复写着一年又一年的夏天。

不得不说他的文笔真是美啊,比诗歌还要优美的句子深深震撼了我。

如果我再年轻15岁,我也是喜欢傅小司这样的男生的。

最喜欢的角色是哪一个呢?都喜欢才是真心。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来来回回地此起彼伏。换掉爱过的人,是每个真心爱过的人,当时都不能承受的痛。

被遇见感动到了。因为她在伤痛的时候,会自己给青田写下永远寄不出的信。很喜欢段桥,因为他在我心里就是天使,可是死于非命是后来一定会上天堂的。

像傅小司这样的男神,我是会喜欢会暗恋却不敢表白的人。

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立夏不是个幸运儿。因为现实中的爱情,真的有很大落差的时候,都不会长久。何况一开始就知道这是场悲剧?

所以啊,对我来说的意义依然如此,那就是不要追求门不当户不对的男神好吗?因为爱他的人很多,要劝退敌人可没那么简单,我这种心理素质不好精神洁癖的人可没那个本事。

还有后来遇到抄袭的事,我想大概小四就是在说自己像小司一样被告了抄袭。但可惜的是,我现在经历过认识过的事情是,真的被告被侮辱是大明星绝对会发生很多情况下都是这样的事。就连现在的流量明星当红肖战也出了事故。所以小四把这种黑暗放大了夸张了是为了文字好看吗?

还有,绝对不要发生的事情就是泡酒吧的时候喝醉啊,不然为什么程七七有了机会呢?我认为就算傅小司不是渣男也难辞其咎啊。我也会离开他。因为我的理由绝不是怀孕,因为劝退小三我虽然不懂,但是我理解的是,和傅小司在一起会有更大的麻烦。也许一辈子都会被野女人纠缠吧。

嗯,虽然他们的青春时代很美,但是翘课啊之类的事情,我是不会做的。所以啊,这本书让我在虚无中理解了青春期朦朦胧胧的情感。但依然离我很遥远。

我在心里耿耿于怀的事情是,傅小司真的有爱过立夏吗?如果没有爱过或者爱过了,最终结局都是没有在一起都令人怅惘。而且,人结婚了以后就是一日三餐的话,我不能承受男神。

还有,画画会被指责抄袭我这个神是早就看透过的,那就是世界越进步,撞画风的事情就越明显。要超越前人和今人已经太难了。

夏至读后感(篇9)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永无止境的学习似乎模糊了我的视线,连眼前微薄的感动也突然变得若隐若现,以致使很久也没有尝试过感动的滋味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快节奏的生活不断变化着我对细节处的留心,即使拥有了再多的感动,在我的心海里,也只是一时的浪潮,浪潮过后,一切恢复平静。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当郭敬明的《夏至未至》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时,总是会不自觉的拿起来翻阅着,即使是从当中的任何一页看起,也能够体会到其中蕴涵的丝丝触动,心里也就像是微风过境,唤醒出一片片的生机盎然,久违的感动,我也重新感受到了。

一部感人至深的小说,对于我来说总是一种惊喜,我也可以不厌其烦的反复阅读一遍,两遍,三遍,感觉它不仅仅只是单纯的人物情节环境,我更看中的这本小说所展现出来的一个你我都未曾踏足过的世界,在书中的人物被命运的大手痛击了一下时,我背过身,悄悄的抹去了残留眼角的泪水,我其实也想了解一下他们是如此的悲伤。在他们开怀大笑时,我也会跟着哈哈大笑,生活中有泪有笑,这才算是有意义的生活,不是吗?在他们从意志的低谷重新一步一步的爬上来时,我也想起了现实生活中所需要的,不就是他们那种顽强的'精神吗?无论你是一帆风顺还是一路泥泞,只要坚持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执着,最终一定会超越自己的。在他们面对着艰难的抉择时,仔细想想,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抉择的一生吗?不断思考,不断衡量,不断抉择,就这样不断的再重复着一次又一次那些对于我们来说意义都不尽相同的选择。我想,这样的一部小说,教给我的,不仅仅是这些吧!

在我的心中,一直期盼着有这样的一部小说,它能让我在静静散步的途中回想起来,接着慢慢的忆起当中某年某天所发生的事情,接着再次因为他们而触摸到了感动。我想,《夏至未至》也许能够填补这个空白吧!它是由我最喜欢的作家郭敬明所著的,当我安静的翻阅着《夏至未至》时,仿佛也从现实世界里抽离出来,回归到他们的世界里,时间似乎就这样流逝走了,是流向了一个更漫长的未来,还是倒流回曾经那个动人心弦的故事当中?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从来都是旁观者,既无法触摸他们,也无法和他们交流,只能做的,也就是见证着命运的车轮是如何轰隆隆的朝另一个未知开去,而他们却一无所知。见证着他们是如何像扯线木偶那样被上天玩的遍体鳞伤,而又无力还击。也见证着他们如何完美的演绎出了一场缓慢而忧伤的故事。人生本来就像一场变幻莫测的风雨,一切都无法预知,也许就是一个瞬间,就足以颠倒人的一生。尽管我只是一个旁观者,但也足以让我感极而泣!

因为爱,小司,之昂,立夏,遇见,他们走到一起,因为爱,他们放弃了彼此。时间是伟大的治愈师,你相信么?

有些记得,有些不记得,都是所在身体或深或浅的刺。提醒我们,要珍惜彼此相依的日子,无论多久,都是美丽和记忆。

泪眼迷蒙中,我突然想起小学毕业同学分离的场景。小学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日子了,我们尽情的放纵,玩耍。可是,分离的日子终究到来。昔日的好友聚集在一起互赠礼物,然后简单的说句再见,彼此擦身而过。也许当时已经忘记眼泪是什么了,只有以前的记忆在彼此的脑间跳动。而那些记忆或许早已以往在那个夏天……但那个无忧无虑的过程,我们享受的,我们对得起失去的记忆。

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那本《夏至未至》,给了我一个夏天的感动。

夏至读后感(篇10)

这是我看过的郭敬明的第二篇小说《1995-20xx夏至末至》第一篇是《悲伤逆流成河》在敬明的作品集封面中,清晰地留下他的自评:悲观的乐观主义者,崇拜自由的生活和善良的人性,《夏至未至》——读后感。可是在他的小说中我却只看到了“悲”字,似乎他所有的小说都会“悲伤逆流成河”了。有人说:大团圆结局是中国人千百年来最喜爱,最推崇的结局。说实话,我也喜欢一个较美满的结局。难道是现今小说家反其道而行之,走起悲剧的路线。这样更引人注目?看了让人“伤心泪留成河”?才好让别人永生难忘,因为悲伤的记忆更另人深刻,储存期更长。? 小说前大部分都描绘了一幅甜美的画卷,好似平静的西湖上偶尔有人在诗情画意地泛舟,而后是有人不慎坠湖,却再也没爬上岸。越是接近尾声,我心里就越开始骂郭敬明,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样悲惨呢?让我的心率变得不齐,让我的眼眶微微湿润,直到近结局我的泪水没过我的眼眶,但也仅此而已。我讨厌郭敬明这样写文章,把生活写得没有希望,在一切似乎已经播种下幸福的种子的时候,却总是会有一阵暴风雨刮过,将种子冲回地面,而且这不是一两回的凑巧,而是三翻两次,毫不厌倦地重复着。? ? 哎!郭敬明的计划算是得逞了,小说使我伤心了好几天,想忘都难呐!? ? 这篇小说我总觉得有点夹杂着郭敬明的自转性内容。像年纪轻轻就出版了小说,让很多界内老前辈失去了光彩,很可能遭到被人的嫉妒、羡慕或种种的诽文等。小说中男主角的内心变化完全像是作者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一个是画画,一个是写作,然而遭受环下的人们的情况大同小异。作者只是借用了第三人称来诠释自己,也是为了所有活在光鲜漂亮的光环下的人们抱“不平啊!”

夏至读后感(篇11)

伤感的文字总会让我泪眼婆娑,而我偏偏喜欢看这样的文字,因我觉得总会从字里行间寻找些共鸣的东西!以前总跑到一个叫诗曼的网友空间,去看她充满感伤的日志。也总能从文字里看到熟悉的影子,偶尔留言劝阻两句或直接转载她的作品……只有有共鸣的人才能体会到文字里蕴含的深意!

看到书结尾部分,眼睛里布满泪水。我是很感性的人,而总会融入的情节中去,似乎我是故事里的一员!当看到之昂为了小司把碎玻璃瓶扎向那个恶毒的女人,心为之一震两个才子的一生就这么毁了!当立夏得知七七怀了小司的孩子,毅然收拾行囊离开了北京,当段桥告诉遇见他有个八年英国留学的机会,让遇见等八年……?遇见选择了短痛,那刺耳的刹车声是段桥的灾难么?……开始的平淡情节是作者设置的迷阵……遇见最后牵手青田,之昂看到成名后的小司封笔之作上一段文案后结束流亡生涯,立夏与新婚夫挑选着小司的画……这是作者的给的结局!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他的天使:“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你生命中的天使还记得么?

夏至读后感(篇12)

电视剧的预告一波接着一波当我看到那些郁郁葱葱的香樟 那些少男少女们干净的脸庞 我就知道 又一个夏天到了

第一次看夏至未至 我初二 现在的我已经大三了 这本书依旧是我最爱的一本书 书架上20xx年修订版的夏至未至都已经被我翻的磨掉了颜色 可是我依旧会在闲暇时拿出来看一遍再看一遍 永远也看不腻

我喜欢小四描写的夏天的模样 香樟 浅川 自行车 打架 画画 逃课 值日 小司 立夏 小昂 遇见 还有更多更多

我的记忆里有小司大雾弥漫的双眼 有小昂冬天里俏皮可爱的毛绒帽子 有立夏买的喜欢的画家祭司的杂志 有遇见倔强的双眼 有七七美妙的歌声 有青田手上的戒指 也有段桥纯真的笑颜

一切的一切 都是小四笔下的我认为的活生生存在的 虽然结局依旧是不美满的 小司丢了立夏和小昂 立夏嫁给了别人 小昂被抓进了监狱 段桥遭遇了车祸 可是留给我的依旧是无尽的回忆与感动

初二的我看最后尾声的时候看着成为乞丐的小昂读着小司的画集嚎啕大哭最后被抓走的时候 我哭了 我会埋怨为什么他们都没有一个好的结局 长大后的我再看 依旧会流泪 可是我会想 这也许就是小四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飘》读后感10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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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优质的作品可以让我们对作品有着更好的了解,写读后感的时候,我们不能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哪些作品读后感值得我们借鉴呢?经过收集,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了《飘》读后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飘》读后感(篇1)

一个憧憬并执着追求爱情的女人,却不得不在生活的压力面前一次次的被叛自己的内心。

一个固执的、简直是执拗的女人,也正因此而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爱情。

一个被物质的困乏吓坏的女人,在追求物质,却无可指责,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是处心积虑的想要帮助自己爱的人,却一直在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个男人的尊严。

可悲的是当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

幸运的是这个在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己希望。

这是一个完整的女人,是一个有缺点的完整女人。虽然只是一个作者的人物缩影,不仅包含了作者自己的人生经历,也有很多女人的身影在里面!

值得一看,不,应该是值得很多遍的看。

看她,就像看自己

上高中的时候认认真真的看了这厚厚的两本书,两个感觉:一是非常喜欢思佳丽,二是非常不喜欢白瑞得.

那时候不喜欢这种看似不在乎自己的男人,总觉得爱我得男人应该死心塌地不离不弃.那种动不动就惹我生气得男人是最讨厌的

现在老了(偷笑一下),对生活对爱情也开始有了真实和深切得体会.我经常会以思佳丽得思想来对思考自己得行为--我希望用那种坚定得信念来支持自己,需要那样的有些现实的举动提醒自己避免幼稚.

思佳丽在看我看是个现实又奢侈的女子,对自己的理想不离不弃.她的生活是多彩的,爱情虽不完整,但我看来也是完美的她生命中的一切是我所期待的,包括爱情.

奇怪会爱上这样的女子,任何一个男人无法逃避,我也不能...

永恒的飘

不知是什么原因,在最紧张的高三临考前的一个月里我才遇见了它,却执意在一周内看完。二本平装上下册,黑白色的封面,米切尔的大名也隐在了思嘉的裙中......读它时被思嘉的任性,自信,大胆,疯狂还有对自认为的爱情的执着所征服,同样也对白瑞德宽容、勇敢、自信自主,对小蓝妮的那份父爱所迷恋,当时就想要是能找个像白瑞德一样的老公伴自已终老一生就是最幸福的事!呵,就在那一刻在书的结尾,自已就像洞悉思嘉的心,想到了塔拉的红土地就充满了希望和力量,要重新征服离开的白瑞德,感觉仿佛在云端,就像飘一样。

思嘉是个幸福的女人,因为她最终看到真爱,白瑞德是个大丈夫,因为他知道爱不是一种占有的形式,而是一种情感的征服。

呵,这是我读飘,这是一部好书,每个人读它都会有不同的感觉,但它值得你一读,永不后悔。

飘——我向别人提起古典文学总要提起它。

我一直在想,如果米切尔没有出车祸去世,她所写的其他小说会是什么样呢?

一个作家如果要让人爱上,一定要多写点作品,让读者从不同侧面去了解他。因为一本书虽然可以反映作家的很多侧面却不是全部。

可是米切尔就像是杜鹃啼血,仿佛她的一生就是为了这本《飘》。写完她就去世了,让人惋惜。

我个人认为〈飘〉是有两道主线的。爱情和战争。

我们之前所接触的历史很冰冷,仿佛就是一场为黑人解放而运行的必要手段。北方是正义,南方是无知。

可是在〈飘〉中,南方的视角将这场战争表现得居然让不爱战争的我想哭。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在战争中的表现,被米切尔写得十分浪漫,不论是正面关系还是负面关系。

我认为我比较像斯佳丽。而我认为其实瑞德也没有什么不好,甚至非常棒!

跨越几十年的感情,在来来回回中辗转,最终尽管结尾十分含蓄,但是大家都可以想象得到,以斯佳丽的性格和瑞德的情,最终二人仍然会走在一起的。

它的续集〈斯佳丽〉(自然不是米切尔写的)就十分好得续写了这段情缘。我认为续集也是难得之作!

本书还将爱尔兰人与土地的关系写得十分坚定,十分令人折服。

读完它让我有种回味,有种震撼,有种温暖。

《飘》读后感(篇2)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笑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笑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笑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笑天交流、讨论,还鼓励笑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笑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飘》读后感(篇3)

《飘》,是我最喜爱书。喜欢斯佳丽勇敢坚强,喜欢瑞特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感觉是矛盾,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佩服她坚强,佩服她对土地执著,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言论而开创自己事业。

我觉得斯佳丽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说过,再永恒爱也会有磨光时候,而他爱,是被斯佳丽愚蠢固执磨光。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人,他有良好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篇4)

作为一部美国内战时期以女性为主人公的小说,《飘》这一小说作品对主人公郝思嘉追求爱情、事业、金钱的描述中渗入了很多女性主义思想,这些女性主义思想较好的表现了主人公对当时男权社会的不满,而在笔者对这一作品的阅读中,同样深深体会到了郝思嘉身上所蕴含的浓浓女性主义思想,所以我认为想要真正理解小说《飘》的内涵,就必须明晰小说《飘》中渗透的女性主义思想。

为了更好的理解小说《飘》中的女性主义思想,笔者特意对女性主义思想的具体含义进行了调查,照西蒙·波娃的认知,笔者任务女性主义思想可以定义为“独立于阶级斗争之外,专门为女性问题而奋斗的主义”。不过在不同时代与社会背景中,所产生的女性主义理论往往也有着较大的差别,但其最根本的目的都是为了批判与改造父权文化,所以全球的女性主义者事实上都有着共同的追求,即“女性在全世界范围内是一个受压迫、受歧视的等级,必须加以解放”。结合这一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识,我们就可以较好的理解小说《飘》中渗透的女性主义思想。

在小说《飘》所渗透的女性主义思想中,女性作为爱情与婚姻的主宰正是这一女性主义思想的最佳体现之一,这一点在小说《飘》中主人公郝思嘉的婚姻历程中有着较为直观的体现。在传统的思想中,女性频繁改嫁、决定自身的婚姻在很多国家都被视作是一种丑闻,人尽可夫、公车等词汇的发明就属于这一对女性迫害的最直观体现,而小说《飘》中女主人公年轻时勇敢的表白、与自身追求者结婚对深爱对象的报复、照顾所爱之人妻子的行为、自身对爱情幻想的破灭、生活逼迫之下抢走妹妹的情人、为了钱嫁给他人,这些行为哪怕在当时的美国也广受舆论的迫害,在很多国家甚至会受到家人的鄙视与刚刚提到的女性侮辱词汇的责骂,但笔者从郝思嘉不遵从传统的道德伦理、不顾及他人想法、注重自我主动追求爱情的行为,却能够感受到新女性的光辉。事实上只是通过笔者的论述,或许很多人都无法接受郝思嘉这一位女性主人公,但将相同的事情放在男性身上,感到反感的人数就将大幅降低,这种心理情感正表明了我们还没有脱离男权社会思想的束缚,对于性生活不检点男性与女性的差别对待就是这一问题的最好表现。笔者认为之所以小说《飘》的作者安排了主人公郝思嘉如此坎坷的爱情经历,以期更好的体现主人公对传统思想的颠覆,展现出对爱情的追求恐怕是作者的写作目的之一。

除了爱情与婚姻的主宰者,传统女性价值观的颠覆也是小说《飘》中女性主义思想的渗透表现,这点同样体现在主人公郝思嘉身上。在郝思嘉的一生中,拒绝父亲的要求去做乖乖女、抛头露面经营生意、在战争中的伤痛中快速振作起来、独自经营庄园,这些行为事实上都属于对传统女性价值观的颠覆。在小说所描绘时期的美国,女性的人生任务就是做一名贤妻良母,当时的美国人认为,顺从和依附于男性是女人的天职,但郝思嘉对男权压迫的觉醒和反抗却使得其真正作为一名女人站立起来。在全书中,主人公郝思嘉不畏苦难,逐步实现了自身经济上的独立,做到了婚姻中夫妻经济地位的平等,这使得着其本人从男性的附属物中脱离出来,摆脱了男性为了统治女性而专为她们设置的行为准则,我们可以将郝思嘉视作男权社会的反叛者,因为她的一生浸透了女性主义思想。

在小说《飘》中,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将自身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知融入其中,塑造了郝思嘉这一经典的女性主义者形象,为20世纪女性主义思想的发展撑起了一面旗帜,这也使得美国女性主义思想发展日渐完善,但对于我国来说,我国当下仍旧存在着很多对女性的压迫,这就使得想要真正实现我国女性的解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飘》读后感(篇5)

第一次读《飘》的时候,还在大学里,看完后,留下最深的印象,应该是作者的写作功力和那些精彩的对白。第二次,是在参加工作后,那段时间极其烦闷,于是读了很多的小说,《飘》是其中的一本,当时感叹思嘉命运的坎坷、南北战争所带给她的种种磨难以及她最终爱情的失去,从她身上感受一种的坚强,也学会了说:“我现在不想,明天再说吧”。于是,面对所有的挫折,面对所有的不解,用一种自我麻醉的心态,轻轻带过。

现在,再读《飘》,却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心态。

少女时代,思嘉爱上了艾希礼,当艾希礼跟媚兰结婚以后,她冲动之下把自己嫁给了一个根本不爱的人。丈夫死了,她没有悲伤,然而,她却因为艾希礼不得不跟所有的人一样去做农活、扎栅栏而痛苦而心疼,又一次出卖了自己,嫁给了一个不爱的人,换来了塔拉农场的安宁和艾希礼等人的生活保障。但到最后,却发现,她的爱情就象她缝制的一套精美的衣服,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她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也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她只是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一种虚构的爱情,一个虚构的爱人,而根本不是艾希礼这个人。因为虚构,她根本不知道她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一个什么样的爱人。

我喜欢思嘉,她是一个率性的人,敢作敢当,从不掩饰,为了她虚构的爱情,无怨无悔的付出。为了不伤艾希礼假清高的面子和虚伪的圣洁,她不敢再在艾希礼面前谈论感情,生怕一涉及此类话题,艾希礼会跑会躲,从此再也见不到,听不到了。为了艾希礼一句话,就跟瑞德分居。因为她所有的情感与用心都在艾希礼身上,所以,感觉不到瑞德对她的感情。直到最后,当她失去了所有的人之后,才明白她是爱瑞德的,因为他和她一样---坚强、无所顾忌、热情而粗俗。才了解瑞德曾经为她所做的一切:在义卖会上,瑞德看出了她不甘心寂寞的心情,便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瑞德帮助她摆脱了服丧的束缚,瑞德在亚特兰大陷落那天晚上护送她逃出了炮火连天的困境,瑞德借给她钱让她回家,瑞德听见她从那个恶梦中吓得哭醒时给她以安慰……

可惜,一切都太迟了,当她醒悟,奔跑回家时,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我的爱已经消磨殆尽了,”瑞德告诉她,“被艾希礼·威尔克斯和你那股疯狂的固执劲儿消磨殆尽了。你固执得像只牛头犬,抓住你认为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我的爱就这样被消磨殆尽了。”

爱一个人太累,爱使瑞德精疲力尽,对于思嘉,何尝不是如此?

如果,思嘉不是太固执的抱着自己的幻想;如果瑞德不在他心爱的女人面前掩饰自己的感情,维护自己的自尊;如果他们能够敞开心扉,坦露情怀,真诚沟通;如果他们在所有的过程能够不互相伤害;如果……

为什么一切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去珍惜?为什么要等到无可挽回,才明白自己真正需要与期待的?生活没有如果,人,一生都在旅途中,走过了一村,错过了一站,无法回头。即使痛定思痛,但失去的永远是心里的最痛,那印记是一生也无法抹去的。所以,我不得不欣赏思嘉的那种坚韧不拨。最后,瑞德走了,无法再面对他曾经全身心爱着的女人,思嘉却想着,“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有期待,就会有生活下去的希望与信心。

但愿天下爱着或正准备去爱的人,都能从思嘉的感情中,有所领悟,珍惜现在拥有的,呵护那颗敏感而脆弱的爱人的心,别让一切随风而逝......

《飘》读后感(篇6)

生于盛世,做个佳人;生于乱世,仍做佳人。——题记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在我的认知里,所谓佳人,通常都是这样的形象:美丽而柔弱,善良又温暖,遗世独立,不染纤尘。然而,在《飘》里,我见识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乱世佳人——斯嘉丽·奥哈拉。

斯嘉丽这个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算是个好人。至少善良宽容的梅兰尼比起来,她除了拥有无比的勇气之外,几乎缺乏了所有传统意义上的“佳人”应该具备的所有美德。然而,也正是她的勇气,让她成为了这本书,甚至是这本书背后的那个时代里,最令人钦佩的女性形象。她在混乱的南北战争里,与炮火擦肩,与死神作对,顶着鲜血与尘灰,向心爱的人一路高歌着狂奔而去。她杀过人,也差点被杀;她结过婚,却守了两次寡。幸好,即使如此,她仍勇敢向前,对生活充满希望。就像她所说的一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所以她积极而又乐观的面对着每一个新的一天。这样的好,又怎能不令人心生敬意?

事实上,我对斯嘉丽这一形象的感情又不至于敬佩那么简单。准确的说,我是有那么一点儿瞧不起她的。瞧不起她对阿希礼的苦苦纠缠,更瞧不起她直到瑞特离开才明白自己的心意。我甚至觉得,她前半生的追逐都是盲目的,就像瑞特所说,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上,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这或许就是这个求而不得的可怜人的可悲之处。

与其将斯嘉丽看成一个完全褒义的存在,我更宁愿将她看作一个亦正亦邪的人。也正因为主人公抱有的复杂态度,我曾一度不知该如何评价这个故事。哦,对了,故事,一开始,我的确将它当做一个故事来读,但最后,却读成了一本人生的教科书。这是一本教科书,关于生存和生活,关于自强和斗争,关于友情和爱情,关于包容和忠贞,关于努力与勇敢,很多都能从书中找到答案。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教会了我很多。阿希礼教会我忠诚与专一,梅兰尼教会我善良与宽容,瑞特教会我清醒与爱国,斯嘉丽教会我坚持与勇敢。但同时,他们也让我反省,反省如何爱人、爱物、爱事。先自稳重,而后爱人。细细想来,这本书想说的,也不过是这么个道理。认清自己真正想要的,并牢牢地抓住它,如果得不到,就始终为之努力,无论如何,从不言弃。

我很庆幸,生活在这个没有战乱的太平盛世。也很明白,纵使在盛世,你我也应做个佳人。世界没有悲剧和喜剧之分,如果你能从悲剧中走出去,那它就是喜剧,如果你沉湎于喜剧之中,那它就是悲剧。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拿到一手好牌,而在于打好一副坏牌。所以,无论生活如何待你,你都应万分感激并为之努力。

《飘》读后感(篇7)

美国作家玛格丽 米切尔女士生平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飘》。

从出版到今一直深受读者的喜爱。根据《飘》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在放映当年也是一举囊括奥斯卡多个奖项。

故事发生在美国战北前后,佐治县塔拉庄园里的大小姐斯佳丽 奥哈拉是小说中的女主人公,与体弱多病、多愁善感的妹妹截然不同,这个在红土地上成长起来的女人精力旺盛、大胆叛逆。

她浑身散发生命的活力,勇敢地追求年轻英俊又有绅士风度的阿希礼 威尔克斯。然而阿希礼却不肯接受,因为赌气所以她嫁给瑞特 巴特勒闯,他一直深爱着斯佳丽,而她把所有精力都在阿希礼身上。

最后,瑞特离开她,才发现阿希礼只不过是一个影子,于是觉得应该把瑞特追回来

斯佳丽这种无惧无畏的精神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飘》读后感(篇8)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飘》读后感(篇9)

《飘》是我最爱的一部内外小说。记得当时大哥拿回三本厚厚的书,看了心里就很害怕,可是当自己静下心来读时,就已经舍不得放下。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52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她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这利益出发看等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因此,他充分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直到战争末期,才在“爱国良心”的一时充动下入伍,实际进一步暴露了一个投机商人的面目。但是他对思嘉的爱却是真诚而热情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个人婚配无异于壁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我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及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大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死了,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荡然无存。他妒忌和视艾希礼,但又最理解艾希礼,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视她,既念念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既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两败俱伤的下场,邦妮死了,妮兰也死了,他决定离开思嘉,浪子回头。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尚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的启发!

毕竟以前只是读个大概,以后有时间一定会仔细的看看。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许以后再看这本书,会有更多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