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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读后感作文

发布时间:2022-09-13 来源:互联网

范文合集:《罪与罚》读后感七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合集:《罪与罚》读后感七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罪与罚》读后感(篇一)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罪与罚》读后感(篇二)

前几天,我去借书,借到了一本漫画的《罪与罚》感觉很有趣,就读了起来。

书中讲的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原来只是一个贫穷的大学生,离他住处不远的当铺中的老板娘是个贷款者,心狠手辣,拉斯柯尔尼科夫实在穷的没钱花了,在一天晚上杀害了她,因为恐惧,他也杀死了老板娘的异母妹妹。内心的极度恐惧爬上了他的心头,在这之后,他的内心都很惶恐不安,使他紧张得昏过去,在他的心里,罪恶感如同藤蔓一样,把他紧紧缠住。变为杀人犯之后的`拉斯柯尔尼科夫,他的内心和精神上都忍受着极大的折磨,痛苦的他,无法选择。但是,他选择去承认,去自首。最后他向索尼娅说出自己的罪行,在索尼娅的鼓励下,他又在广场向社会、向人群承认自己的罪行,然后去自首,去服刑,从而走向了解脱。书的结尾拉斯柯尔尼科夫和索尼娅相遇了,他们决心相信上帝,获取精神上的新生。

这本小说给了我一个信息,那就是,当人犯罪以后,不管你怎么为自己辩护,你的良心并不会轻易放过你。所以,与其争辩,不如决心悔改。当人决志悔改之后,所有的心理负担都会立刻消失。所以,解除痛苦的最好方法就是认罪。 看了这本书,我突然想起偷我家钱的小偷,想告诉他:如果你是实在没钱花了,我允许你偷,不过,你要用自己劳动的双手再把钱还给我!!!

《罪与罚》读后感(篇三)

当看完杜斯托也夫斯基的《罪与罚》后,心中不时感到震撼与感动。在《罪与罚》中,男主角拉斯科纳夫以其聪明绝顶、却与世隔绝的头脑,建构出一个学说:超凡伟人往往有犯罪的天性,因为他需要建构新制度,这种建构势必带来毁坏;也因此,伟人的犯罪是合理的。他不仅建构这个学说,并且身体力行。他相信自己也可以成为拿破仑,但是他跟当年的拿破仑一样,因身世贫困没有机会,拿破仑努力争取机会,甚至因此流人血;而他,也需要机会。因此他杀了早让人议论纷纷的刻薄老妇,抢其钱财。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被迫还杀了另一个无辜、受苦、可怜的老妇。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的理想抱负绝非自私自利,反倒是博爱的。但是,为达到理想而有的手段,却导致一场轰动社会的谋杀案。所有的检调人员,全从牟利角度解释这谋杀案,直到一个也酷爱研究思想的检察官出现,他立即将调查方向转向,透过拉斯科纳夫的论文,找到行凶的动机。

拉斯科纳夫自承他相信“伟人的福音”,当他说出这观点时,连他的朋友都觉得太激进,因为当时社会上普遍的信念是“社会福音”,也就是只要社会制度完善,人都将安居乐业不再犯罪。想想我们不也正是处在这样的信念下的吗?杜斯托也夫斯基透过《罪与罚》中的对话,先知卓见的提出他的质疑:罪恶真的只是社会问题引发的吗?还是在人性深处尚有其他邪恶,是导致犯罪的因子?犯罪跟社会体制的不完善,真的是等号相关?拉斯科纳夫显然不相信改善社会制度之路,他认为这世界就是需要伟人,伟人配拥有权力,伟人也够资格在破而立的过程中犯罪。这些问题不由得引起我的深思,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而这本书另一个让我引发深思的地方是,社会中的弱者,精神中有无私奉献与爱的人却在引导着救赎之路。日记

《罪与罚》中,这个人物就是梭娜。有几段拉斯科纳夫与梭娜的对话精彩万分:男主角拉斯科纳夫再有痛苦,都绝不泄漏一丝一豪情感,但是他却在最紧要关头,找到梭娜坦承是他犯案,梭娜尽管为自己的好友之死哀伤不已,却温柔的凝视拉斯科纳夫,然后围抱他的颈项,紧抱住他。

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为何不骂我,却拥抱我呢?”梭娜命中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要害的回答:“因为全世界没有比你更不快乐的人了!”而这时,拉斯科纳夫心一软,两颗眼泪蕴藏在他的眼眶中,就要掉下了。当拉斯科纳夫问她这一生的苦难,上帝的回答是什么?梭娜仅只是念完新约圣经中拉撒路死里复活的故事。

就在念圣经的这一刻,贫困的房间幽暗的烛光照著凶杀犯与。梭娜以其弱者之爱,不自觉的引领拉斯科纳夫走向救赎之路。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不会离我而去吗?”梭娜回答:“不会,无论你到何处,我都随著你。。。。,”甚至她也在非理性的情感中,知道拉斯科纳夫需要她的接纳与爱,她遗憾的说:“为何你不早来,我为何不早些遇到你呢?”男主角剖心相告后,问梭娜:“你觉得我卑贱么?”梭娜说:“不,你只是在受苦。”最后,拉斯科纳夫向梭娜要十字架,梭娜给了他,并说:“我们一同受苦难,也一同挂十字架阿!”就是在杜斯托也夫斯基小说中,一再出现的,是“主动选择悲悯苦难、选择与他人一齐受苦”,这是十字架精神,而十字架精神永远呈现著吊诡:“在软弱的地方显现其刚强。”而一个能看见所谓的强者内心深处的痛苦的人,往往自身也负荷著巨大的苦难。

在邪恶世代中辨识良善!

《罪与罚》读后感(篇四)

最近在看一本书叫《罪与罚》,刚看完两章而已,对其中人物的悲剧人生就已经让我心生难过了,先抛开主人公不谈,说说马尔梅拉多夫此人,他曾经是一个九等文官(相当于军队中的大尉),因酗酒丢了工作,致使家徒四壁,甚至自己十几岁的`女儿为了救济一家,成为了妓女,可即便如此他仍旧死不悔改,只要家中还有一点钱或物,都要拿去换酒。但就是这样一个无可救药的人,内心深知自己为家庭带来了什么灾难,愧疚、难过、痛苦、懊悔,但就是没有办法戒酒……像戒毒一样困难,读这个人物让我深感无力,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能就是说他了吧。

但是仔细想想,每个人可能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瘾难以戒掉吧,明知道这是不好的。

比如烟酒毒瘾大概是最常见的瘾,也是全世界痛恨的瘾,这些基本上都是触犯法律的,很多国家会明令禁止、法律控制。因为这他们危害巨大。

比如追小说,电视剧等等,偶尔的娱乐可以,但若是没完没了的追剧,时间、工作、学习等都会受到影响。

贪吃,暴食无度的人,是有暴食症的,吃东西会让人产生愉悦的感觉,但是一旦超过了身体负荷,久而久之是一定会生病的。

网瘾,除了学习和工作等必要的时候外,如果长时间的上网,就已经成了一种瘾,这种瘾很普遍,现在的年轻人几乎都要中招,即便是我们的父母辈,也有很多机不离手的,手机把我们的碎片化时间利用了起来,走路,坐车,等人,随时都可以看和玩,使得我们过度的依赖它,这种及时性娱乐让人上瘾,没日没夜的看,对我们的身体伤害其实很大。

追星族,这一群人是让我更加担忧的群体,这里引用一位作者提出的以下内容:

布热津斯基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曾提出"奶头乐效应"。当时在美国旧金山举行过一个集合全球500多名经济、政治界精英的会议,其中包括乔治·布什、撒切尔夫人、比尔·盖茨等大名鼎鼎的全球热点人物。精英们一致认为,全球化会造成一个重大问题——贫富悬殊。这个世界上,将有20%的人占有80%的资源,而80%的人会被"边缘化"。届时,有可能会发生马克思在00年前预言的所谓的你死我活的阶级冲突。

布热津斯基表示,谁也没有能力改变未来的"二八现象",解除"边缘人"的精力与不满情绪的办法只有一个,便是推出一个全新的战略"tittytainment",即在80%人的嘴中塞一个"奶嘴"。娱乐明星就是奶嘴最好的形式之一,通过大量的明星综艺和电视剧,夹杂着他们的花边新闻,让吃瓜群众看得开心,不用去深沉的思考痛苦的现实。因为消遣已经占据了工作之外的大部分时间。

这就是"奶头乐"战略,但即使没有平台的引导,占据头条的会是谁呢?

很遗憾,我认为依然会是这些小鲜肉和当红小花们。真实生活很痛苦啊,如果现实社会那么好玩,谁会来玩游戏,来看偶像剧呢?王者荣耀和偶像剧又孰高孰低?

换言之,TED演讲,新闻联播,名校公开课,何尝不是另外一种奶头乐呢?沉浸其中的人,到底是收获了真正的知识,还是收获了认同感,恐怕呈现的最终结果也还是二八分化。

虽然我不追星,但是我仍然会喜欢看一些娱乐新闻,久而久之感觉浪费了很多的时间,实际上除了八卦之外,什么收获都没有。而现在追星的大多数都是青少年,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去追那些和自己不会产生任何联系的明星们,得到了什么呢?假若如此沉沦下去,毫无节制,最终将走向何处呢?

其他已经影响到他人甚至上升到犯罪的一些成瘾我就暂且不说了,毕竟是少数吧。以上这些就足以毁掉人本身。所以做人,真的要时常警醒,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习惯,学会自律,因为放纵自己,就等于身在地狱而不自知。

《罪与罚》读后感(篇五)

黑夜已深。

窗外交错的树影如同鬼魅一般,摇曳不定。

开灯,昏黄的灯光照映在翻开的书页上。书页上行行的铅字在我的眼中渐渐

模糊了。我开始寻找脑海中些许残存的记忆碎片。

一个孤独的灵魂在黑暗的深渊里拼命挣扎,但在黑色的迷雾中,他无法寻到出口的方向……我一点一点走近陀思委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走进了拉斯科尔尼科夫的世界。

这儿的彼得堡只有灰蓝的天空,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干草广场上聚集着眼

睛被打得发青的女人,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自尽的女工,喧闹的街头横躺着被马

车轧得浑身鲜血的小官员……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老马被主人抽打得哀哀惨叫,最后断了气。在拐角的别墅里还有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正瞪大贪婪、凶狠的双眼,渴望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

拉斯科尔尼科夫生活在这种社会背景中,他为了摆脱痛苦与折磨,追求光明

与美好而踏入了一个可怕的梦魇。

在那昏暗的月夜, 那孤独的黑影, 进入了老太婆的家里。在清冷的月光下, 他用那双干净、颤抖的手举起了一把晃着寒光的利斧,向放高利贷的老太婆的脑后狠狠地抡去。那时,他也许不仅是对老太婆,更是对社会无边的黑暗砍去。他渴望能撕破黑暗与痛苦的幕布,使人们能看到光明与希望的展台!

可当黑影看到倒下的老太婆汩汩流出的鲜血,看到被红色液体浸染的尸体,

看到自己被血迹溅到的裤脚时,他行凶成功的骄傲消失怠尽,只剩下满心的懊悔、惊恐和手足无措。

他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最卑鄙、恶毒的事——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把自

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他的手再也无力握住那沉重的斧,只得任斧落下,发出刺

耳的闷响……

拉斯科尔尼科夫本为着追求美好,本为着自我的救赎,但现在却被自己所折磨,一步一步走向毁灭。灵魂深处的孤独和罪恶感压迫着他,正义和良知无情鞭打着他,他觉得自己就像儿时见过的那匹垂死的马,承受了所有的奴役,还要遭受孤独与痛苦的嘲笑。他脆弱的精神崩溃了,他陷入了一种神经质的、敏感的病态中。但即使这样,当他看到悲惨的马美梅拉多夫一家时,他仍倾尽全力地帮助他们,只因本性的仁爱和善良。

读到这儿,我为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糊涂与无知而流泪,为他的善良与博爱而

感动,为社会的丑恶与肮脏而愤怒。因为黑暗而动荡的社会扭曲了他本性的美好,

使他变成一个集中了理性与非理性的,罪恶与善良的,性格孤僻、阴暗而暴躁的,

却又渴望与人倾诉,向往光明、平静生活的矛盾人格者。他在对立的世界中挣扎

徘徊,迷失了方向,失去了力量。但这矛盾者在心中爱和信念的感召下,终于自

首赎罪,重获新生。看到这儿,我含泪地笑了。

我领悟到,人类以肉体犯罪,受到上帝最严厉的惩罚的却是他的心灵。孤独、痛苦和惶恐时刻包围着他,折磨着他,甚至将其吞没。这种心灵的拷打是人救赎的必然,而人类灵魂深处善与爱的激起才最终使人获得新生。

是的,正是人类自身的信念、希望以及仁爱与善良的存在,才让我们的存在变得合理,使人成为不可磨灭、征服抑或是战胜的生物,因为肉体永远不可能超越人性和理性的闪光点……

合上书,我停止了我的随想。

天隐约破晓,

《罪与罚》读后感(篇六)

书本中描写叻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理。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典型的具有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格阴郁、孤僻。他在公园碰见被人骚扰的年轻女子,他用他自己仅剩的几个钱为她付车费送回家。在马尔美拉陀夫被马车撞伤的时候,他把他送回家,看见他们连举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要知道那些钱是来之不易的,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但同时他又是一个让人难以琢磨的人,阴郁、孤僻···他让贫穷给压垮了,他欠了女房东一身债,怕和她见面,甚至害怕见到任何人。总是像猫儿样从楼梯上悄悄地过去,偷偷溜掉,让谁也别看见他。这个年轻人心里积聚了那么多愤懑不平的怒火,他蔑视一切,所以尽管他有青年人特有的爱面子心理,有时非常注意细节,可是穿着这身破烂儿外出,却丝毫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罪与罚》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是仅仅占了全书的前面两章,而“罚”贯穿了大半。不是身体上的惩罚,而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的惩罚。所以法律只是我们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认识大自己所犯的罪,而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己所犯下的错误。

拉斯科纳夫自承他相信“伟人的福音”,当他说出这观点时,连他的朋友都觉得太激进,因为当时社会上普遍的信念是“社会福音”,也就是只要社会制度完善,人都将安居乐业不再犯罪。想想我们不也正是处在这样的信念下的吗?杜斯托也夫斯基透过《罪与罚》中的对话,先知卓见的提出他的质疑:罪恶真的只是社会问题引发的吗?还是在人性深处尚有其他邪恶,是导致犯罪的因子?犯罪跟社会体制的不完善,真的是等号相关?拉斯科纳夫显然不相信改善社会制度之路,他认为这世界就是需要伟人,伟人配拥有权力,伟人也够资格在破而立的过程中犯罪。这些问题不由得引起我的深思,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呢?而这本书另一个让我引发(深思的地方是,社会中的弱者,精神中有无私奉献与爱的人却在引导着救赎之路。

《罪与罚》中,这个人物就是梭娜。有几段拉斯科纳夫与梭娜的对话精彩万分:男主角拉斯科纳夫再有痛苦,都绝不泄漏一丝一豪情感,但是他却在最紧要关头,找到梭娜坦承是他犯案,梭娜尽管为自己的好友之死哀伤不已,却温柔的凝视拉斯科纳夫,然后围抱他的颈项,紧抱住他。

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为何不骂我,却拥抱我呢?”梭娜命中拉斯科纳夫内心深处要害的回答:“因为全世界没有比你更不快乐的人了!”而这时,拉斯科纳夫心一软,两颗眼泪蕴藏在他的眼眶中,就要掉下了。当拉斯科纳夫问她这一生的苦难,上帝的回答是什么?梭娜仅只是念完新约圣经中拉撒路死里复活的故事。

就在念圣经的这一刻,贫困的房间幽暗的烛光照著凶杀犯与妓女

梭娜以其弱者之爱,不自觉的引领拉斯科纳夫走向救赎之路。拉斯科纳夫问梭娜:“你不会离我而去吗?”梭娜回答:“不会,无论你到何处,我都随著你。,”甚至她也在非理性的情感中,知道拉斯科纳夫需要她的接纳与爱,她遗憾的说:“为何你不早来,我为何不早些遇到你呢?”男主角剖心相告后,问梭娜:“你觉得我卑贱么?”梭娜说:“不,你只是在受苦。”最后,拉斯科纳夫向梭娜要十字架,梭娜给了他,并说:“我们一同受苦难,也一同挂十字架阿!”

就是在杜斯托也夫斯基小说中,一再出现的,是“主动选择悲悯苦难、选择与他人一齐受苦”,这是十字架精神,而十字架精神永远呈现著吊诡:“在软弱的地方显现其刚强。”而一个能看见所谓的强者内心深处的痛苦的人,往往自身也负荷著巨大的苦难。

《罪与罚》读后感(篇七)

《罪与罚》是由俄罗斯陀思妥耶夫斯基于1866年写的,小说以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拉斯科利尼科夫内心的“罪罚观念”为中心,体现了沙俄当时秩序的混乱。

每次读完一部小说,心里都会空空的,这部小说也一样,结局很好,一个人静下来仔细想一想,却深深的被小说中的人物震撼。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诚然,认识不能用简单的好坏来形容的。

拉斯科利尼科夫

这就是小说中抱负青年,一方面,他认为人是可以分为两类的:平凡人和不平凡人。而不平凡人是有权利犯罪的,他以拿破仑为例,怀着去实践自己的梦想,去杀一个有钱老太太,这一点,他是从来都不会后悔的,可是他又杀了老太太的妹妹莉扎薇塔,而莉扎薇塔实善良弱小群体的代表,这是是他后悔导火索;另一方面,他有一颗善良的心,他杀老太太是为了得到钱,实现自己的梦想,是妈妈和妹妹过上很好的生活。他总是处在忧虑之中,他愤世嫉俗,他怀有梦想,他学拿破仑下定决心杀人完成事业,可是他却做不到拿上钱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相反,他总是处在自责和自我原谅,自首与悔罪中。他说:“我只不过是不愿攥紧自己口袋里的一个卢布,坐等“普遍幸福”的到来,而看不见自己的母亲在挨饿。”看到这里,读者也会为他的遭遇叹一口气,没有办法,或许,如果我们处在那个时代,也会像他一样的。即使后来莫名其妙的自首入狱,他都不觉得自己有罪,他说:“只要以完全独立、全面摆脱世俗观念的观点来看问题,那么我的思想当然就根本不是那么奇怪了。”可是,这只是一种最幼稚的想法。他不懂为什么自己要自责,不懂为什么要忧虑,为什么没有人理解。或许这只是成长的烦恼。小说最后,说他是因为爱情获得了新生,而我认为他只是找到了新的希望罢了。正如他所说有希望的人就是“不平凡的人”。

索尼亚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弱女子,她甘愿付出,她一生都在付出,为了家人,变成妓女,养家糊口;为了爱人,她同拉斯科列尼科夫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她因为当过妓女,一直认为自己是有罪的,愿意陪拉斯科列尼科夫一起赎罪。爱情,是他们获得了新生,这一个人的心包含另一颗心的无穷无尽的生活源泉,他获得了新生,而她-她只是为了使他活下去而活着。

斯维德里盖洛夫

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呢?在我读完书之后,我觉得他是一个谜一样的人。我不讨厌这个人,尽管他是以反面人物出现的,从某一方面来看,他是拿了钱逃跑后有钱的拉斯科利尼科夫,他成熟,他世故,他圆滑,他善良,却不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他的“爱情观”“处世观”深深把我打动了。第一,“爱情观”:要知道,女人就是这样,爱你也是她,害你也是她,两者并行不悖;对夫妻间或情人间的事,您永远也不能担保,这儿总是有那么一个角落,对全世界始终是个秘密,只有他们两个才知道。写道这里,我突然想起他却好似和阿喀琉斯挺像的,他们很有能力,但同为情种,当杜尼亚用枪指着他的时候,他一点也不害怕,到有点像阿喀琉斯,后来善心大发,把钱都分给那些需要用钱的人,也有点像阿喀琉斯的风格。第二,“处世观”:世界上没有什么比直言不讳更能难,也没有什么比阿谀奉承更容易了。直言不讳,即使其中有百分之一的音调是虚假的,那么,立刻就会发生不和谐,随之而来的就是争吵,而阿谀奉承,即使从头到尾全部音调都是虚假的,可还是让人高兴,听着不会觉得不愉快,哪怕这愉快有点儿肉麻,可还是会感到愉快,而且不管阿谀奉承多么肉麻,其中却至少有一半让人觉得好像是真实的。他似乎看透了人世间的真真假假,一心追求自己的爱情,可是当杜尼亚拒绝他之后,尽管杜尼亚也很喜欢他,他就觉得再也没有什么留恋的了,选择了自杀。

拉祖米欣

最感动的是他对拉斯科利尼科夫的不离不弃,他们的友情实在太让人感动了,尽管拉斯科利尼科夫总是骂他,但他总在最关键的时候出现,他让我知道一个道理:当你的朋友伤心时,闲你烦的时候,千万不要离开,也不要一直问他,只是默默的跟在他后面,让他知道有人关心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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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范文:大宇神秘惊奇读后感合集七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范文:大宇神秘惊奇读后感合集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大宇神秘惊奇读后感(篇一)

20xx年12月30日,多么平常的日子,我和爸爸去买新书包。

在书店,我在书架上看到一本《大宇神秘惊奇》,我在别的报纸上看到这本书的开头,觉得很好看,这次书店里有,我就买了下来。我买下这本书的第一秒起,我就开始后悔,因为我刚才随便翻了一页,那资料十分怕人,还有让人胆战心惊的插图,但还设挡不住我的好奇心。一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看得很快,一下子就看了好几十页,我越看越入神,转眼就到了九点半,爸爸叫我睡了,我把书带回房间,睡了。

又想继续看,看到有人被抓进电脑里了,别人赶到时,在昏暗的地下室里,黄颜色的灯,渐渐变蓝了,电脑屏幕上只是飘着一片有一片的雪花,原先的门变成了墙。看到那里,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最终原先是电脑病毒搞的鬼,书里的电脑病毒不是让我们电脑瘫痪的病毒,而是能够抓人,杀人的病毒。那些人用了最强的杀毒软件,杀死了病毒。

下一篇是《幽灵姐姐》,我不敢看了,也不敢自我一个人睡了,以晚上起床上厕所太麻烦为理由(爸妈房间里有个洗手间)跑到爸爸那儿去睡。此刻,我不怎样怕了,但我看了《幽灵姐姐》之后,又会怕起来。爸爸说这种书不适合我看,便藏了起来。但我明白,总有一天我会从走廊过道的柜子里拿出那本书。

大宇神秘惊奇读后感(篇二)

朋友们,你们有没有看过这样的一本书:惊险刺激,险象环生,让你心有余悸,寝食不安,一打开这本书就放不下。大宇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学校,他总能从家具的移位,黑板的粉笔迹发现有什么不对劲,总能从课桌下的一张纸片,文具盒里的一条小虫,找到一个又一个的疑案线索。

平时我们的脑袋瓜子里装满了语文数学英语,渐渐忽视了身边的细节;而大宇,他总是充满了好奇与活力,对每一件事都能认真地思考。他总是能在不起眼的事情上发现不一般的事,从一张白纸看到可怕的案情来。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机智过人,想象力丰富,佩服他的勇往直前,不必困难重重,感动于他对朋友的热情,信任,理解与帮助,更感动他在想法和做法得不到旁人特别是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与理解,甚至被人取笑时,不但没有气馁和放弃,反而更加用心,更加坚持,最终破解了一个又一个的案件,让人既佩服又赞叹。

大宇的故事,不仅仅是冒险的历程,更多的是对智慧和勇气的挑战。他让我学会了怎么用手,用脑,用心,更重要的就是他让我学会了怎样获得快乐。

大宇神秘惊奇读后感(篇三)

这几天,我从图书馆借来了一本恐怖而又惊奇的书,《大宇神秘惊奇》之蓝色恋人与眼泪波动。里面有四个主人公:大宇、刘畅、李伦、赵勇四人。

大宇:上高中了,一个敏感、聪明,帅气的男孩,总是能在不起眼的事情上发现不一般的故事,从一张白纸中看到可怕的案情。他天生富有幽默感,有一种从小就当英雄的冲动,为此,有的同学嘲笑他,老师和家长也不理解他!但是,他不在乎。他就是要体会惊魂的刺激,就是要在冒险中丰富他的少年人生。这,就是大宇,就是学校第一哥!

在蓝色恋人中,玉老师长得冰清玉洁,有一天她和她的男朋友胡星理去山上散步,他们看到天上太阳都要落山了就找了一个近路走进去,那里非常阴森恐怖,玉老师走在前面,她男友走在后面,她时不时听见她男友急促的呼吸声,像是要从背后偷袭她,果不其然,当她走到一个悬崖边的时候,她男友突然向她扑了过来,玉老师及时闪开,男友摔下了悬崖,忐忑不安的她看见一张蓝光闪闪的脸,这是她男友!

经过大宇的周密调查,终于把事情搞得水落石出,原来装扮成玉老师的人是真正玉老师的姐姐,胡星理想对她们姐俩下毒手,可是他的计划成功!

这本书使我增加了胆量,变得更加自信!

大宇神秘惊奇读后感(篇四)

昨天,本人终于拿到了11、12月的刊物,好激动哦,翻来翻去,看到了那个让大家,赞不绝口,吓个半死的《大宇神秘惊奇——断手指迷》的简介。“断手?嗯,貌似非常恐怖,我这个胆子小过细菌的女孩子要不要看呢?”我边思考边玩这头发,“还是看好了!好久没有买书了,要是好,嘻嘻,还可以要外婆买一本,为了新书,我豁出去了!”于是,我双手颤抖着拿着书,开始看起简介来……

“赵勇的父亲,海淀人民医院……就在开锁的那一霎哪,一只大手抓住了大宇的肩膀!”我一句一句的读着,看到这时不由得怪怪的喊了一声“俺呀妈呀!这可真够吓人滴!要不要看捏?我一遍一遍的思考着,万一我倒垃圾时,又想起来了,那岂不……”天哪,不是我为了使文章看起来更惊险吓你,实际上我还真怕想起这事,万一真的有一只发着绿光的大手(幽灵不都发光),把我从三楼扔下去,这一辈子,我不就完了?我的前途,未来,岂不都将在我进入精神病院时化为泡影。想到了这么远,我是实在不敢看下去了,只好为了转神,把即将来临的期末考放在眼后,在楼底下玩了两个多小时。

晚上,躺在床上时,我就老想着一个问题:“为什么我看那么多本《冒险小虎队》都没有觉得怕,光看一个《断手指迷》的简介就吓成这样呢?”反复的钻研着这个问题,闹得我躺在床上两个多小时才慢慢入睡。第二天早上,我终于在起来后,一拍脑门想了个明白:一般我看小虎队都看到了结局,所以知道那个吓人的场面是用什么制造的;但是,看大宇时,我只看了开始,那个迷还没解开,所以会一直想,一直想。哎呀,原来是这样呀,我顾不上吃早饭,把故事继续看了下去:“神色紧张而诡异的人不是别人,而是赵勇的父亲?”不对呀,他不是出差五天吗?原来是撒谎呀,然后呢,他就是制造案情的凶手?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心结就要解开了嘛)往下看“赵勇的父亲在一声惨叫后栽倒了……”终于看完了,咦,不对呀!戴面具的认识谁呢?故事没了?

真可怕呀,故事还没有结束,“今天晚上,一只幽灵般的大手,在慢慢靠近我的身后,突然,它抓住了我……”想不下去了,为了防止意外发生,为了我后半辈子不在精神病院度过,我决定,礼拜五就去把这本是买回了仔仔细细读读!

警告和我一样胆小如鼠的同胞们,如果你也要看的话,还是那句老话:不要轻易翻开此书,除非你已做好心理准备!

大宇神秘惊奇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看完了《大宇神秘惊奇》之 我不认识你月白风清。我不认识你主要写一个女孩的爸爸意外出车祸了,她妈妈没什么文化,那个单位都不要,她妈妈只好在一个小区当保洁员,但在春节,她妈妈又失业了,过了几天她妈妈到那个小区业主的家做保姆,但过了好几天后,她妈妈回来的越来越晚,一次她妈妈回来是红光满面,身上还有一股烟味,最后和那个业主好上了,她就到这弟弟妹妹去找妈妈,找到后,她妈妈竟然把他们关在一个地下室里,她弟弟妹妹都相继死去,她也在一个早上喝了她妈妈给他的牛奶后昏倒,醒来就躺在了马路边,她又去找妈妈,找到后她妈妈说不认识她,从房里叫出了和她一模一样的一个女孩和跟她弟弟妹妹一模一样的孩子,晚上,大宇悄悄潜进房里,听见了她妈妈对和她一模一样的一个女孩和跟她弟弟妹妹一模一样的孩子说了一些话,最后她母亲说出了所有的事,她也和弟弟妹妹躺在了一起。月白风清写了一个大房子内的人被抢劫并杀害,抢匪也因为看见了一个怪物后,吓死,以后,就没人敢买房子,一次,一个画家买下了房,也是被吓得逃出了房子,于是,大宇就在房子里住了一晚,解开了这个迷。看完这本书,我被吓得不轻,特别是月白风清这个故事,但无论怎么说,这还是一本好看的书

大宇神秘惊奇读后感(篇六)

我通过读了这本书,让我学习到做什么事情都要坚强勇敢。《大宇神秘惊奇》是一本探索神秘的书。

每次大宇他们探索的时候,如果丢失一个队员,他们就会不顾一切的全力搜索丢失的那个队员,大宇是一个想像力丰富的男孩儿,他思维敏捷,眼光独到不会引起别人注意的生活异常现象,他却一眼就能捕捉到,他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他都能从家具的移位,黑板上的笔迹等细节中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总能从小虫子身上破解一个又一个的密案,大宇的故事是心灵的冒险,是对意志的考验,我非常的喜欢大宇。

这本书的封面上写的一行字:请不要轻易翻开此书,除非你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当我看到这行字时觉的很恐怖但是我还是看了,直到看完,我一直都喜欢大宇的这种认真思考的意志,我要向大宇一样有这种信念,因为这本书教给我需多大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大宇神秘惊奇读后感(篇七)

第一本书的第一个故事才看完一半,我就被吓惨了。天刚黑的时候我和楼下的曾宇衡一起回家,我看了看家的窗户,没亮灯,曾宇衡知道我看《大宇》后,很害怕,叫我到她家去。到了楼梯上,我上楼先去我家里。把门打开,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我丢下刚买的《哈利·波特》就冲进曾宇衡家.....吓得我直喘粗气。不一会儿,老妈打电话叫我回家。回到家,她居然告诉我刚才我“嘭”地一声关门时,她在家睡觉.......汗!!!可吓死我了。

晚上我在被窝里看起了《大宇》,我认为看完了就应该好受些了。可是我刚闭上眼,满脑子都是蚂蚁、骷髅头、扭曲的鬼脸和一些奇奇怪怪的、恐怖的东西。睁开眼睛又很黑,风敲打着窗户。闭着眼不行,睁着眼也不行。我尽量往好的想,可是再美好,一会儿又变成了狰狞。第二天醒来,我都不知到我昨天是怎么睡着的......

第一本看完后,心里稍微平静了一些。可是开始看第二本,又把我吓坏了。这回我是听见声音就害怕,常常把我吓得心跳突然变快。在家里,风一吹,我就往窗户看,以为窗户外会突然冒一个人出来。家里来电话了,我都不敢去接。还经常以为房间里有人,吓得不敢开灯,生怕里面就有一只断了的手。总之,对任何东西都很敏感。终于过了一段时间,害怕稍微减少了一些。那段时间简直就是活生生的恐怖片(对我而言)。在这我要感谢小曾同志对我提供了逃跑的地方,还要批评老妈还没到睡觉的时间就关灯,吓得我逃到曾宇衡家里待到九点。

【推荐】《伤逝》读后感模板合集七篇


初中生就像笼中之鸟,只有放飞才能提供其广阔的天空。书籍里有很多现实世界中没有的知识、道理,就算没有完全明白书籍的内容,哪怕有一丝感悟也是有所值的。只有使自己自卑的心灵自信起来,弯曲的身躯才能挺直。那么,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伤逝》读后感模板合集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伤逝》读后感(篇一)

《伤逝》是鲁迅的唯一一部爱情小说,很多人用传记考证式把涓生等同于鲁迅,把这篇小说当作鲁迅的爱情研究,其实是片面的。在这篇小说中可以看到影子但不能等同,可以说现实是个引子,他点燃了写作这篇小说的灵感,是心理想象的投射。

可悲可叹的境地,两个尚未长大却自认成人的孩子在过家家,用自己稚嫩甚至自大的目光去生活,不料残酷的生活给他们下了一个接着另一个的下马威,他们来不及反应就被打趴下。

1、当局者迷,时局中的“近视眼”

第一,并未认识到物质基础的决定性作用。当结局已定,悲剧收场,他才说出。

第二,尚未分清恋爱与婚姻的不同,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思考,冲动下的遗恨。

在这里我们想要分析的是,涓生与子君是否是“真爱”,还是两个对新生活向往的年青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因为彼此同是旧环境下的反抗者才抱团取暖的吗?文中,涓生对子君最热烈的爱是子君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的权利!”,而后涓生却连当初求爱的场景都遗忘模糊,“岂但现在,那时的事后便已模糊,夜间回想,早只剩了一些片断片了。”甚至想要忘却,因为他觉得“可笑,甚而至于可鄙的”。只有子君“她却是什么都记得”“能够滔滔背诵”。

第三,自高自大,忽略生活环境与自身抗压、独立生活的能力。

琐事对人的影响,战士如鲁迅也为琐事所烦恼。

虚空(会馆)——真实(初在一块)——虚假(发现真实后)——虚空(会馆)

“我离开吉兆胡同,也不单是为了房主人们和他家女工的冷眼,大半就是为着这阿随。”当初嫌弃阿随,想要丢弃他如今又“为这阿随”,可谓是讽刺之至。

2、自私的`大男子主义,性别不平等下男女结局的不同

责任心的缺失与勇气的消弭,生活在自己构筑的空中楼阁中,面对理想破灭只有抱怨、发牢骚、推卸责任的份。虚假的爱、泡沫的理想对憧憬新生活的女性的吸引力。子君只是他寻找新生活,满足自己对理想追求的一个物品,只是他为了反抗旧势力而寻求的支持队友,没用便扔掉,可以说涓生是一个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失败的模仿者,他照着葫芦画了个瓢。但是他却让子君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宣告他的失败。

“我要遗忘,我为自己”“向着新生活,跨进第一步去,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向导。”尝试失败后,潇洒走人,进行下一步的求生。手记体,发声的只能是涓生,而子君已逝,只能是一个无法言说的弱者。

3、叙事结构的不同,导致文本解读的模糊性

“她所磨练的思想和豁达无畏的言论,到底还是一个空虚,面对这空虚并未自觉。”由于手记体的特殊性,陈述内容是作者站在涓生的立场上说的,因此不可避免会夹杂作者的价值观与价值判断,或者说这也是手记体的魅力之一,作者在塑造涓生形象,模仿涓生语气,再现当时情景的目的就是借涓生之手表达己之思想,但是这样做并非是涓生的一人叙述维度,因此对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涓生”男青年形象可能会有所不同。

4、真我与假我的对话——懦弱者的自我申辩

文章不只是涓生与子君的矛盾,更是涓生与涓生的矛盾,很多时候他是在与自己对话,是在自己开导自己,自己安慰自己,自己回忆自己。这种自掐状态正是他逃避责任、辩白的心理源泉。

5、新人旧人交替不明,人性的弱点最终胜利

《伤逝》很深刻的体现了一个人的矛盾与复杂之处,涓生与子君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变成了“半旧半新”(旧在此处不是贬义词)的不完全纯一文化人。因此很多时候的矛盾体现在中西文化思想的博弈、交融。“新涓生”讨厌“旧子君”,而涓生自己也没跳出旧文化影星,“新子君”又对“旧涓生”失望。这不仅仅是个人的错,而是人无法抵抗的不可抗因素。

普通个体在巨大的时代中多么的力不从心,被时代裹挟,苦苦挣扎,很多时候谁不在伤逝呢,为自己,也为自己爱的人。

《伤逝》读后感(篇二)

她的皮鞋高底尖触着砖路,发出清响,于是他骤然生动起来。她会带来半枯的槐树的新叶,她会带来紫白的藤花……这一切浓密的爱意都是要慢慢溢出来的羞涩呀!

“莫非她翻车了么?莫非她被电车撞伤了么?……”涓生的思念被子君牵扯着,是极度的害怕失去让这年轻的脑袋装满了恐惧。只有子君安然无恙出现在他面前,他的心才得以恢复平静。

那比涓生更透彻,更坚强的冲破封建旧枷锁的思想——“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一遍又一遍回响在他的耳边。这是他们长期沉默对视,对视之后的欢声交谈所产生的共鸣。纯真的爱恋就以一次纯真的告白开始了……

子君那时是大胆而不顾一切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灼灼注目下,她依旧镇静地缓缓前行,坦然如入无人之境。他们大胆地同居了,为着他们所预见的新时代的曙光。和熟人了断来往,和叔子切断干系,不理会“雪花膏”之类,与油鸡们,阿随在院子里开始崭新的生活。一切似乎趋于稳定。

然而他们之间突破了隔膜的了解让涓生觉着新生了一层隔膜。

生活依旧继续,生活却也开始磨灭,一点点磨灭他们铸造的小幸福。导火索便是局里寄来的一封信。雪花膏的添油加醋促成了涓生的失业,失业带来了涓生的害怕和恐慌。“那算什么。哼,我们干新的。我们……”即便过分劳累的子君表现了毫不在乎的语气,可是涓生自己也体会到了,他们俩都受到了打击。“人们真是可笑的动物,一点极微末的小事情,也会受很深的影响。”涓生那时在心底窃窃嘲笑子君,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他反复对自己说他这只禽鸟总要脱出牢笼,在新的开阔的天空中翱翔,趁他还未忘却他的翅子的扇动。

子君劳累,子君也越来越冷寂。可是在那个年代,她抛弃了自己的家庭,跟随涓生,如今又遭受这样的打击,谁能没有情绪上的波动?她也每天只能在油鸡,阿随,饭菜之间来回。涓生选择了逃避,逃避“叭儿狗和油鸡之间”的位置,逃避子君每日催他吃的相对无言的饭菜,逃去图书馆,去感受“没有热气的火炉的温度”,去进行他的翻译工作。阿随也被他丢弃,日子清净了么?不,磨灭刚进入高潮。

他告诉自己:他快要将人生的意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他们幸福的小家成了他心中冰冷冷的地,子君对他温情的眼神增加了他的苦痛,他觉着是子君槌着他的衣角,成为他前进的累赘。他知道,自己已经不爱子君了。

在子君勇敢的追问下,他终于说出了!“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我老实说吧: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但这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更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于是,他就这么把子君丢弃在黑暗的角落里,决心一个人独自前行了。他认为的子君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真是太荒谬了!子君,只是一个弱女子,除了在家里和官太太为油鸡的事暗斗,除了在家料理家务,她还能去哪,找到自己谋生的出路?

然而子君还是默然离去,只言片语都未留下,只是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放在了茶桌上,用手绢稳妥包好的仅有的财富,全数交付涓生。

子君死了,不知何时死的,不知怎么死的,不知死在哪里……

涓生连忏悔都是让人憎恨不已,他决意如果重来,他将选择永远欺骗子君,让遗忘和谎言做他的前导。他将骗子君,自己还爱她。可是,这样的谎言,实在更是残忍不已。

我无法理解涓生这样的人。既是最初有带领子君逃出封建枷锁的勇气,却让这勇气被生活所泯灭。他们曾经的纯真的爱被生活物质的缺乏烙上不干净的印子,真是可笑。

半枯的老槐树还在,紫藤花也还在,可是生机不在,爱情不在,昔人不在……

《伤逝》读后感(篇三)

《伤逝》,作者鲁迅,故事讲的是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

如果我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这是文章的开篇词。男青年涓生爱着女青年子君,在他们相爱的初期,同居之前,他是非常爱着子君的。期待子君的到来。在久待的焦躁中,一听到皮鞋的高底尖触着砖路的清响,是怎样地使我骤然生动起来呵!在一起时,他俩热烈的交谈着:谈家庭专制,谈打破旧习惯,谈男女平等,谈伊孛生,谈泰戈尔,谈雪莱她总是微笑点头,两眼里弥漫着稚气的好奇的光泽。但是,同居后不久,子君操持着家务,可惜的是忙。管了家务便连谈天的功夫也没有,何况读书和散步。由此可见,子君是一心一意的过日子,操持的家务,为涓生计算着柴米油盐,煮饭洗衣。可涓生觉得没有思想的交流了,开始不快活起来了。不久,涓生失业了,人们真是可笑的动物,一点极微末的小事情,便会受着很深的影响。日子过得艰难了,人也起变化了,把子君养的油鸡吃了,不久,养的狗阿随也无力伺养了,放了生。我一回寓,觉得又清静得多多了;但子君的凄惨的神色,却使我很吃惊。涓生非但不去安慰子君,反而开始嫌弃子君了。(我)现在忍受着这生活压迫的苦痛,大半倒是为她。但子君的识见却似乎只是浅薄起来,竟至于连这一点也想不到了。后来涓生不管子君,找到个烧着火炉的免费的图书馆里看书、度日,我终于在通俗图书馆里觅得了我的天堂。同时,嫌弃着子君:她早已什么书也不看,已不知道人的生活的第一着是求生,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往的了,倘使只知道捶着一个人的衣角,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说得多么冠冕堂皇,就是嫌弃呗!说出我的意见和主张来:新的路的开辟,新的生活的再造,为的是免得一同灭亡。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我老实说罢: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但这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更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子君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瞬间便又苏生,眼里也发了稚气的闪闪的光泽。这眼光射向四处,正如孩子在饥渴中寻求着慈爱的母亲,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怖地回避着我的眼子君随她父亲走了,不久,传来子君死了的消息。

这篇故事看得我很是生气,给我的感觉涓生就是一个负心汉!相恋是美好的,他是如何的期待、盼望着子君的到来,那么热烈的交谈。同居后,生活里就主要是柴米油盐了,女人这样的为你做,照顾着你,正是因为爱着你呀!不然,谁愿意做这些粗活?玩、享乐谁还不会吗?可这男人看不到,吃饱喝足了,就需要精神上的交流。没错,但这是建立在你吃饱喝足的基础上啊!饿着肚子的时候你需要什么呢?很鄙视这男人,他自私,狭隘,只知道自己,看不到别人为他所做。

在文章的最后,涓生后悔了: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我愿意真有所谓鬼魂,真有所谓地狱,那么,即使在孽风怒吼之中,我也将寻觅子君,当面说出我的悔恨和悲哀,祈求她的饶恕;否则,地狱的毒焰将围绕我,猛烈地烧尽我的悔恨和悲哀。我甚至不相信涓生的忏悔,觉得人性难移。同时,也认为后悔是没有任何作用的。错了就是错了,害人害己而已。

《伤逝》读后感(篇四)

在鲁迅的小说中,《伤逝》是最令我喟叹的一篇,看过后很久都不能释怀。子君给了我相当深刻的印象,她的温顺、柔和和悲哀的死亡令人不胜感慨。涓生和子君本性上都是善良的人,为什么子君会在这个小圈子中一步步走向灭亡呢?究竟是什么害死了子君呢?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句表达上还略嫌生涩的话曾令涓生非常高兴,他从中看到了子君的独立和坚强。然而,事实上子君是没有学会独立的。所谓独立应该是自己主宰自己,而这一点又建立在有能力养活自己的基础上。可是子君不行,她首先没有维持生计的本领,所以她刚从家庭中脱离出来,又把自己全权交给了另一个人来主宰。表面上看来私奔是一种了不起的举动,实际上却只不过是一次权力的转手罢了。她拒绝做一个封建家庭的乖女儿,却心甘情愿地做了小知识分子的家庭主妇。倘若子君目光远大,投奔一个成熟的,有经济能力的人,也尚不致落到如此田地。

可惜涓生也不过只是一个思想尚还幼稚,却又自以为进步的青年。他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进步思想,但又喜欢将生活理想化;另一方面他又很贫寒,经济上十分拮据,还没考虑清楚面包和爱情的关系,就不负责任地接子君一起生活。他将子君理想化了,他以为她是坚强、独立、富有进步气息的新女性,他不知子君的勇敢完全是出于对他的信任和依赖。一旦子君见了他的无力,见他也必须为生计奔波,她也不得不为他变成一个家庭主妇。涓生和子君其实都厌倦这种生活,但他们都无力改变,当现实和理想产生了太大的落差,子君便逆来顺受了,然而涓生却不能忍受,他认为子君违背了他的理想,于是归咎于她。

再加上子君非常的软弱、善良,他赶她,她就走了。其实他们合筑一个家时子君也卖掉了自己的金首饰,她完全有留下的权利。但子君压根儿没想到这些,她归根到底太幼稚,太单纯了,她过于浪漫,看爱情重过一切,所以当涓生说不再爱她时,她便心如死灰,什么都不想争取了。究其根本,子君和涓生都是太幼稚的人,只是子君要更浅一些。她似是而非地学到一些新鲜的思想,造就了一种浪漫的氛围,这种对爱情的向往使她敢于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然而她只知依靠涓生,以他为一切的出发点。说明她还未摆脱封建夫权思想的束缚,她适应不了社会,看不透生活,最终便被生活所吞噬了。

《伤逝》读后感(篇五)

从《伤逝》看鲁迅和朱安自由的爱情一直是人们永恒的追求,爱情的自由是人们在追求过程中最大的享受,自由的婚姻是沉溺爱情中的男女最大的期望,婚姻的自由只有与子偕老的人才能理解!

从作者本人来看,我是很不屑鲁迅先生的婚姻的,一个思想的救赎者,却救不了朱安的人生,一个黑暗社会中举着火把的人,却不肯点亮朱安房间的灯!自由是爱情的必要条件,俗话就是两情相悦,在这一点上,鲁迅先生把完整的自由的自己全部给了许广平,且不论许广平对鲁迅是爱慕还是敬仰,在鲁迅先生的诸多支持者中,这是一个自由的爱情,带来了一份自由的婚姻,他们也享受到了爱情的自由,但是!他们绝对没有得到婚姻的自由!在朱安的心中,鲁迅是她的天,是她一生的依赖,她看许广平就像是亲妹妹,她看海婴就像自己的儿子!她为鲁迅付出了一生,而在鲁迅心中的朱安是什么分量呢?大概也就是个名义上的妻子,事实上的老妈子吧!

婚前的涓生和子君就像鲁迅和许广平,婚后的涓生和子君就像鲁迅和朱安,我暗自猜测,这是不是鲁迅先生良心发现而写下的忏悔!朱安的一生是悲哀的,在她的生命里,几乎没有飞扬的时刻。她仿佛是一颗锈了的图钉,最初被钉在哪里,一生就只能钉在哪里,无可奈何孤独老去。时代的列车,轰轰然朝前驶去,我们站在车上,望着车尾那些渐渐远去的人影,不经意间,依稀还能望见朱安那哀愁的眼神,在夕阳的余晖里,淡淡地闪出一线光,瞬间又暗下去。这眼神里,囊括了一代旧式妇女的命运写真。遭遇了鲁迅,我以为他会待她好,起码可以给她一个女人最低的要求!但是她被遗弃了,就像子君被涓生遗弃了一样!在追逐爱情的美好甜蜜的过程中,子君是个新时代女性,她会被娜拉吸引,那个真正勇敢的女性,她以为自己能像娜拉一样洒脱,自由!然而她一心追逐的自由的婚姻却成了她挣脱不了的桎梏,当一个人把自己禁锢住,除了他自己,没有第二个人能解放他,子君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从文章中看,涓生和子君之间没有了爱情,于是就放弃了婚姻,在现在看来,放弃婚姻是最好的选择,两个人从此都自由了,不用再虚伪的面对虚伪的对方,有了更广阔的天空,生活会更美好,可是,子君死了,至于是怎么死的,我们不得而知,但冥冥中感觉跟涓生逃不了干系。这让我很难明白。我并不认为子君的死与涓生有莫大的关系,甚至我觉得,子君的死更大程度上是不能承受内心的自我否定,这自由的婚姻是她一心认定的要追求的,追求到的那一刻她就等于给自己设了一个牢笼,结局是这自由的婚姻并没有带给她婚姻的自由,涓生直白的说出我已经不爱你了!这时的子君只想逃离这个牢笼,但是逃离出去的她要去哪里呢?一旦逃离,就是对自己的否定,她已经无处可去,不逃出去就得一辈子面对这个牢笼,就像一个已经梦醒的人,明知道无法再沉溺梦境,但醒来又无路可走,这时的子君,除了选择死亡,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呢?换句话说,子君的死是必然!与子君不同的是,朱安在周家默默的活着,朱安能在周家呆着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的婚姻并不建立在爱情上,朱安留下来是为了责任和道德,但是那样的活着跟活着牢笼里有什么区别?当鲁迅死后,抗战后期,朱安生活困苦,想出售鲁迅藏书,宋紫佩跟友人前来劝阻,朱安冲宋紫佩说: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当真凄凉入骨。她在黑暗里沉默太久了。但是她说的不对,她不是鲁迅的遗物,而是遗弃物!

钱理群说小说的重心不在那失败了的爱情本身,而是涓生所面临的两难选择,对于他们之间无爱的现实,是说还是不说?这也是终身折磨着鲁迅的人生困境之一如果说鲁迅借由爱情想表达自己的困境,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了,那就是披露真实的心,那就是从梦中醒来,哪怕没有路可走,涓生最后的选择是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对方,鲁迅先生在说真话方面是无畏的,他与许广平同居的事实就是最好的真话。

许广平是新时代女性,她看重爱情更甚于婚姻,可能很多人都欣赏着许广平宽广的胸怀!都欣赏着鲁迅不离婚,对朱安尽责尽义。但是她的胸怀,他的不离婚,在我看来都是对朱安的伤害!他不离婚,从另一方面看就是让朱安不得不恪守封建的道德,当然,对于朱安来说,离婚也是她无法承受的,许的胸怀,让朱安对许广平有着一种歉疚,朱安死的时候还在称赞着许广平,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悲哀,这种悲哀不全是鲁迅跟许广平造成的,更是朱安自己造成的,就像是子君把自己逼到绝路上。

总之,子君是死了,涓生还活着;朱安是悲剧的,鲁迅还有许广平。如果说《伤逝》是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悲剧,不如说是子君的悲剧,涓生的悲哀!因为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摧毁给人看子君一心追求的美好的自由婚姻被摧毁了,看这悲剧诞生的人是涓生,他是悲哀的!面对子君的死,涓生会忏悔,会痛苦,会难以释怀,但是几年以后,十年以后,几十年以后,如果涓生突然发迹了,他的婚姻会怎么样?他的生活会怎么样?

虽然不能断定,但必定会改变,而这一切的改变都与子君无关了!伤逝也是有一个时间限定的!想一想这以后的情景,又是一个悲剧!像鲁迅先生自己写的《娜拉出走以后》,离家出走很简单,很常见,可是,出走以后呢?这个玩偶似的女子,有了自己的思想,但她没有看到自己的四肢仍然被牵扯着!自由,不是她能奢望的!一场梦醒了,要寻求自由,就要离开,就要出发,但是突然间面对着无路可走的困境,人生该怎么办?人该怎么面对自己?子君选择了死,得不到自由也不肯回头;朱安选择了活,得不到自由那么就默默承受悲哀!如果得不到自由!我们该何去何从?

《伤逝》读后感(篇六)

《伤逝》以涓生的忏悔开始的,一开始就知道故事是一个悲剧,至少对于主人公来说一个悲剧。我觉得两人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存在一定的问题,他们的结合是当时人们所不能接受的,他们是逆于世俗的,这就为后来的结局埋下了伏笔。他们积极于追求自己的幸福是值得好的,可是他们生活的背景不允许他们的大胆开放。在开始的时候他们是幸福的,对于涓生来说子君是一个类似知己的存在。在当时,涓生是思想开始觉醒的青年代表,他认为子君是可以理解他的,在那个时候可以找到这样一个女子是很难的,而子君也认为涓生是不同于当时那些青年的。但是,两人之前的生活经历对两人之后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面临生活中的琐事时,子君发生了变化,涓生认为她再不能像以前一样理解他了,甚至他工作时都不能体谅他。

就算没有那些生活背景,他们的性格弱点也注定了他们最终的分离,涓生的自私懦弱,选择放弃子君来成全自己,对于子君的付出视而不见;而子君则没有足够的意志拒绝来自物资的诱惑,不体谅涓生,整天与房东太太攀比,没有了最初的灵气。他们的悲剧也许是当时很多爱情故事的代表,觉得那时候能够坚持到最后的,真的很不容易。能坚持的除了对抗世俗之外,更多的对人性,彼此间的磨合习惯,性格的突破,需要一个强大的内心直到最后的胜利。他们的故事让人觉得,爱情对抗的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只有最强大的爱才能面对生活中的琐事而依然不变。

《伤逝》读后感(篇七)

《伤逝》是鲁迅探索运用内心独白的叙事方式写作的一篇小说,这在鲁迅的两个主要的小说集《呐喊》和〈彷徨〉中可谓是独一无二的。在这篇文章的写作过程中,笼罩着作者对于现实最痛苦的揭示,呈现出一种深沉的悲剧性色彩。

《伤逝》是收在鲁迅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作品,也是他取材于现实小说艺术探索的后期作品。在这篇作品中,作者以深沉的笔调为新青年的自由爱情唱了一曲挽歌,对人性的残酷真实给予了清醒的揭示。

鲁迅曾经在《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一文中说到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如果从鲁迅给悲剧所下的定义来看,《伤逝》无疑是一部真正的悲剧。

《伤逝》在鲁迅的小说中具有特殊的意义。他是作者第一次以爱情为主题写的小说,也是唯一的一次。在这之前,作者曾经在1919年1月的《新青年》上发表了《随感录四十》在那篇小文章中鲁迅指出中国的男女大抵一对或一群----一男多女-----的住着,可是爱情!可怜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中国人向来是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的,作为中国人灵魂的孤独探索者,鲁迅在文章结束时指出要让勾销旧帐,则必须完全解放我们的孩子!在鲁迅看来,从孩子开始似乎还不至于让人彻底对爱情绝望。但是到了《伤逝》中,两个青年人涓生和子君,以极大的勇气争取到爱情,却最终只有悔恨和悲哀,这未免让人心生寒意。

如果说鲁迅的《随感录》是一篇启发愚昧的国人摆脱旧的传统,勇敢的去追求真正的爱情的话,那么《伤逝》无疑就是在这个基础之上,揭示出一个更加残酷的现实:斗争之后的悲剧。

冰心繁星读后感范本合集七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冰心繁星读后感范本合集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冰心繁星读后感【篇一】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诚挚的。在假期间我找到了这样一位,它就是《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些精美的诗篇,每一首宛如天上的明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清新隽永,令人沉迷其中。

我感触最深的是冰心对倾注的爱,在《繁星》里有这么一段,让我感动不已:

母亲啊!

撇开你的忧愁,

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

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

多么情真意切啊!在读诗前我也了解了冰心的资料,冰心从小体弱多病,害怕生人,只与母亲依偎在一起。久而久之神圣的深深植入冰心心灵中并成为她一生歌颂的永恒主题。

母爱是伟大的,我小时候也经常生病,有一次半夜我突然发高烧,为了不让我哭,打针时抱着我。输液时时刻盯着吊瓶看看液体输完没,为此,她一夜没睡......

当我还在学习时妈妈端来水果为我加油,当我淘气地蹬掉了被子妈妈总会捡起重新给我盖上。这,是妈妈的爱。它时时刻刻萦绕在我身边,成为我生活的旋律。

《繁星·春水》中不仅有爱的篇章,还有许多蕴含哲理的乐章,如《春水》里写的:

我不会弹琴,

我只会静默的听着;

我不会绘画,

我只会沉寂的看着。

这段话给了我很深的启发:是啊,不会弹琴,那就用心聆听。不会绘画,那就默默欣赏。不要自卑,也不要刻意掩饰自己。接受别人的优点,学会欣赏吧!

当我们漫步海边,看着美丽的夕阳,看着那一抹抹霞光:当我们走进山林,看着奔腾的瀑布,看着那一股股山泉。这时,就可以用心去聆听泉水叮咚,去欣赏那夕阳带给你的美好感受。

《繁星·春水》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使我受益匪浅。它如一杯茶,似浓似淡。

它浓浓的,芳香无比,像一朵傲雪的腊梅。

它淡淡的,沁人心脾,如一只出谷的幽兰。

读它,就像品味一杯纯美甘甜的茶。

冰心繁星读后感【篇二】

《繁星春水》是大作家冰心的诗歌集,里面的内容是冰心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这两本书含蓄隽永、富于哲理,很受大家的欢迎,因此成了教育部《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指定书目。 她的小诗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哲理,所以我们说她的诗是典型的哲理诗。

冰心这些趣味盎然、发人深思的格言式小诗,多有淡淡的哀愁。在艺术上,早年她追求满蕴着温柔,微带着忧愁的境界,她的诗也具有这些特点。艺术上,赵景深称她的诗一是用字的清新,二是回忆的甜蜜,而苏雪林则用冰心评论泰戈尔作品的四个字澄澈与凄美来评论她诗的艺术风格。

苏雪林在评论《繁星》和《春水》时说:中国新诗界,最早有天分的诗人,冰心女士,不能不算一个。她在《晨报副刊》上披露了《繁星》和《春水》之后,便一跃而成为第一流的女诗人了。沈从文曾说冰心的作品是以奇迹的模样出现的。还说:冰心,并没有费劲于试探,她好像靠她那女性特具的敏锐感觉催眠似的指导自己的径路一寻便寻到了一块绿洲。这块绿洲也有蓊然如云的树木,有清莹澄澈的流泉,有美丽的歌鸟,有驯良可爱的小兽冰心便从从容容在那里建设她的诗的王国了。而《繁星》则是她的王国上空的第一颗明星。

冰心繁星读后感【篇三】

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赞颂了。这句话犹如烙印般印刻在我心。短短几句话,直到整本书,我感觉到冰心一生信奉爱的哲学。于是,我带着对爱的懵懂,看了这本书。

有了爱,便有了一切多么天真的认为,冰心不断唱出爱的赞歌,她最热衷赞颂的是

母爱,在她眼里,母爱圣洁,母爱伟大。除了她挚爱的双亲外,冰心也很珍重手足之情。她爱自己的三个弟弟。

《繁星春水》这本书里面都是诗集,《繁星》里充满着冰心喜爱童年与渴望。冰心的诗句是多么简朴,但是词句中包含了许多含义。里面的诗句,生动但又朦胧,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语,但让人感觉捉摸不透,又能流露出深深的感情。能把文章浓缩成一首首优美的诗。它朦胧的诗意,总是留给我们遐想的余地。

冰心的短诗,令我思绪万千。她的诗丝毫不含虚伪以及对爱的理解,全是发自内心肺腑的真实感受。可见冰心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她幻想着能回到过去,她的幻想是那么美,美得令人忘怀,那么富有童趣。母爱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都不能企及的。通过这本书,让我读懂了母爱。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冰心繁星读后感【篇四】

繁星读后感

母爱犹如一缕缕温暖的阳光,抚慰我的心房,又犹如一杯浓浓的奶茶,温暖我的肺腑。我爱看冰心奶奶的《繁星》,它犹如一曲优美、温婉的天籁之音,随着冰心奶奶的吟唱,将一份挚热滚烫的爱在我眼前幻化而来。

在我的生活中,母亲给我的爱又是何等的深沉。且不说洗衣服、做饭、打扫房间这些纷繁的家务活,光是辅导我的功课就已牵绊了妈妈所有的休息时间。我只知道,妈妈总是在我放学时默默将饭菜做好,那可口的栗子烧鸡,她舍不得伸一筷;当我肚囊饱饱起身写作业时,妈妈也跟随来到了我的书桌旁,和我一起奋战题海;当我疲乏之时,又是妈妈为我送来了热气腾腾的牛奶;当我安睡在自己的小床上时,客厅里为家务而忙碌的身影准是妈妈,此时,唯有星星与她陪伴。这就是母爱。就像冰心奶奶笔下的母亲呵。/我的头发/披在你的膝上/这就是你赋予我的万缕柔丝。是冰心奶奶的诗唤醒了我对母亲的那份知恩。

我还记得那年妈妈下岗在家,愁云笼罩着整个家。当时我也参加黄石市的秋季运动会的60米短跑被淘汰。我满怀伤心在家中不吃不喝,还践踏了爸爸的关心。是妈妈搂我在怀里,拭去我眼角的泪水,和我述说人生不如意要如何处理。妈妈呵,她也是撇开你的忧愁/容我沉酣在你怀里/只有我是你心灵的安顿。又是冰心奶奶的诗告诉了我要感恩。

当我再次领略它的风采时,温暖的阳光,香喷喷的奶茶又透入我的心扉,浸入我的心脾。这首诗告诉了我母爱是什么,教会了我赞颂母亲的爱。母爱如水,潺潺流过,鼓舞着我,开导着我。我爱读冰心奶奶的《繁星》,是她那清新淡雅、晶莹明丽的诗引我走向光明,这便是我爱读《繁星》的理由。

冰心繁星读后感【篇五】

她的诗,蕴涵着深刻的哲理;她的诗,满蕴着温柔,略带些忧愁;她的诗,文字雅丽,意境优美。

冰心诗集《繁星》,由164首含蓄隽永、富于哲理的小诗组成,主要内容是歌颂大自然,歌颂童心,歌颂母爱。冰心一生信奉“爱的哲学”,她认为“有了爱,便有了一切”。在《繁星》里,她不断唱出了爱的赞歌。当她在一个雨天看到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而写下:“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这首小诗虽然只有短短的三十多个字,但却深深地体会出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不是吗?当我们烦恼、痛苦、伤心、悲哀的时候,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妈妈那温暖的怀抱。冰心赞颂母爱,赞颂人类之爱,赞颂童心,同时她也赞颂大自然,尤其是赞颂她在童年时代就很熟悉的大海。歌颂大自然,歌颂童心,歌颂母爱,成为冰心终生创作的永恒主题。

她的诗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哲理,所以我们说她的诗是典型的哲理诗。诗集中几乎是随便哪一首,都具有一般人没有发现,或很少思考的既朴素又深刻的哲理。这些小诗,就像永含不化的口香糖,真是令人回味无穷,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经验,是教训,是关于社会、人生、世界、宇宙、自然的哲学箴言。作家苏雪林说过,冰心的诗将那些常人抓不住和猜不透的人生、哲学内涵,通过一朵云,一片石,一阵浪花的呜咽,一声小鸟的娇啼,都能发现其中的妙理;甚至连一秒钟间所得于轨道边花石的印象也能变成这一段神奇的文字。

《繁星》是冰心在探索人生的过程中灵光闪动的汇合,里面包含着她对生命真谛的认识和理解,包含着丰富的哲理。

冰心繁星读后感【篇六】

《繁星》是冰心老人写的一部诗集,共164首,它让我对母爱、自然和童真有了更深的了解。

小诗往往记录老人零碎的思想,即通过某些客观事物的触发,在她心中产生瞬间的、片段式的感受。尽管这些感受是瞬间的,却常常能够唤起人们对某种理念的深刻领悟,从而达到自然和人在心灵上的契合。她的众多小诗正是因此实现了对人生的体悟,具备了深邃的思想内涵。

我读了《繁星》前53首,并找出了以下几首我喜欢的诗歌。

《繁星。三六》是一首带有寓言性质的诗,它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地借用外界力量,也可以发掘潜能,只要这两件事都做到了,无论再大的困难都能被克服,困得再紧的理想也能得到解放。

《繁星。四八》中,老人赞美并敬重了默默奉献的人们。

其实,并不是只有名人或者地位很高的人才能被人们所敬仰,社会上还有一些不被注意的人,比如清洁工。但是,他们不在乎这些,只是为了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而为之奋斗。所以,他们为整个社会增添光彩,这不就像诗中老人的思想吗?

《繁星。三三》让我们懂得了更深层次的母爱。

诗中有一句话: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

我体会到了在母亲那里,我会得到无尽的幸福和温暖。当我心里难受时,她就像医生一样,治愈我受伤的心灵,并让它尽快好起来。

《繁星》的总体感觉就像一包散装糖果。

里面不同味道的糖果,好比一首首诗,吃它们的感觉各不相同。

但是这些糖果根据吃感的接近程度,大致可分为母爱、自然和童真三种味道。

冰心繁星读后感【篇七】

“我从不肯妄弃一张纸,总是留着——留着.....”你明白这是谁写的吗?没错,这正是我最崇拜的冰心女士在1920年8月27日在太平洋舟中给母亲写的一首诗——《纸船》。

《纸船》出自于冰心女士的诗集——《繁星春水》。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这就能看出冰心女士认为“母亲”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像这样的诗冰心女士还写了很多,如:“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这些短短的小诗都能表现出诗人真挚热烈的情感,对母亲的热爱。可我这才明白“母爱”的伟大。

从小到大我都在妈妈身边,妈妈每一天都对我唠唠叨叨,烦都要烦死了。我明白妈妈这样做都是为了我好,但是我就像一个囚犯一样没有自由,我不想被人束缚。这一年姐姐要中考时,妈妈跟爸爸商量好了,妈妈回去照顾姐姐的生活。一开始我自我默默地在心里偷笑,心想妈妈走了我就能够无法无天了,但是还是有一点舍不得,毕竟我在妈妈身边呆了那么多年了。以前妈妈离开我最多一个多月,可这次不知要离开多长时间,妈妈走了也许我还不习惯呢。平时每一天回到家妈妈就准备了“美味佳肴”,只要吃就行了,吃完了就做自我的事。此刻妈妈走了,爸爸下班又很晚,所以煮饭的担子就落在了我的肩膀上了,幸好以前我练过,要不然等爸爸回来煮不明白要什么时候才能吃饭呢?因此我每一天回到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煮饭,有时候还要洗自我的衣服,家里的家务基本上我全包了,我这才深深体会到母亲的辛苦。

冰心女士在一个雨天看到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就写下了这么一首诗:“母亲呵!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阴蔽?”我才领悟出了这首诗的含义:母亲,在每个人的心目中,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药读后感范文七篇


药读后感:篇一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 ;「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 ,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 ,对于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于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 , 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 鲁迅对于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 , 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 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 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于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读鲁迅这篇文章-药,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 在城市中 , 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 , 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 , 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 , 向刽子手买来后 , 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 , 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 , 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 , 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 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于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 药! 药?--原来这就是药? 这竟然是药! 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 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

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 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 , 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 , 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 , 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 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 , 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 --死有轻如鸿毛、重于泰山,这又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鲁迅的文笔 , 细腻且具有批判性 , 多讽刺 , 对比 , 象徵手法 , 描写人物简洁有利 , 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内涵,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于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 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 (暗喻)、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 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 (比喻、讽刺); 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比喻、象徵); 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 (隐喻),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

至于 要将这包里的新生命,移植到他家里. ; ..太阳也出来了; .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 .,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 这四个黯淡的金字。 (象徵、对比、讽刺),鲁迅在这个情节刻意著墨较多,应是一种对无知社会强烈无奈的感受和警世的用意;至于煮药、吃药的过程并非文章的重心,则简略描述,但在这段文章中鲁迅也不忘藉由小栓严重的病情暗讽当时病入膏肓的中国社会(象徵);接著场景跳到茶馆中康大叔和驼背五少爷等人,旁若无人的聊及小栓的痨病(象徵无知的中国百姓)、夏瑜的故事也在这个段落中以简略的文字描述--夏三爷告密,用别人的鲜血来换取自身的性命(中国人较自私的心态)、 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

药读后感:篇二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在此,我尚且不谈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只说一下我对文中两个小细节的看法。

第一:华老栓夫妇为其儿子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平常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乍一听,问题好象十分荒谬: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是伟大的爱吗?可在被扭曲的社会现实下,事情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正如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套子里的别里可夫。虽然如此,可文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使人发出诘问:为这药,华老栓倾出了医生的积蓄;为这要药,华老栓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还迈步格外高远;为这药,华老栓弯下了本已直不起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枯涩的笑容;为这药,华大妈不知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此诚可想而知)所以这一切不多浸满了父母对儿子的爱吗?可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华老栓夫妇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许多个儿子,足可以给华氏传宗接代,本就贫穷不堪的华老栓会不会倾出大半生的积蓄为不可救药的儿子买药呢?答案可想而知:华老栓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可以使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就有问题。你想啊,尽管封建思想开始土崩瓦解,但象华老栓这一类人,思想蛀虫已经侵蚀到了他的脑髓,从根本上已经无法改变。他的脑子里充盈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束缚的难以换气,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向华氏的列祖列宗有个交代,他们竭力保住独苗苗的命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他们爱的出发点就与平常父母对子女的爱的出发点有着本质的区别,又怎能说是父母之爱呢?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他们的人生的重大使命传宗接代,基于这一点,表现在儿子神圣就成了爱的假象。与其说华老栓夫妇的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不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身上的封建枷锁何等之紧,何等之牢吗?

第二:鲁迅先生是如何看待夏瑜的就义的。夏瑜,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战士,其革命精神、革命意志、革命信心是无可否定的。但从历史的、政治的角度来看,其失败也是必然的。在当时复杂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能承担领导中国革命完全走向胜利的重任。(此处不想延伸)我们从历史的角度来对它评价,也只能是敬佩其革命精神、同情其革命失败、肯定其部分革命成果。再者,从当时鲁迅先生的思想发展历程来看,也只有对革命的敬佩、同情与惋惜。本文写与1919年4月,当时正值军阀混战,革命失败,转入低潮。课文的预习提示中也曾提及辛亥革命给苦苦寻求拯救中国的鲁迅以极大的振奋,可失败的结果又使他的希望灰飞烟灭,失败造成的悲惨景象更是让他惨不忍睹。作于同一时期的小说《故乡》,也反映了这一社会现实。我个人认为,鲁迅有着极强的爱国救国心理,但苦于没有找到振兴祖国的道路,所以对辛亥革命抱有极大的希望(辛亥革命也确实有不可磨灭的历史意义),而当希望化为泡影时,鲁迅陷入了冥冥思索之中。在思索什么呢?他开始怀疑辛亥革命,并在这缓慢的怀疑过程中,又去探索其他的救国道路。从鲁迅先生逝世前几年的行为可以看出:他在逐渐的变成一个马列主义者。在初中,我们曾经学过一篇关于鲁迅的文章《同志的信任》。在这篇文章里,记叙了鲁迅先生为方志敏保藏手稿(《清贫》与《可爱的中国》)。从次可以看出:鲁迅晚年曾与共产党人有较多的接触,接受了马克思主义,而放弃了寄予资产阶级的希望。故而,在轰轰烈烈的辛亥革命失败之后,鲁迅先生对于失败的现实只能是惋惜,对于英勇就义的革命者只能是同情,对于资产阶级是不抱有希望的,而对于振兴国家是充满信心的。

第三:对于课后练习题四大题(4)有我自己的一点看法。夏四奶奶去上坟时遇到华大妈的一幕。当时夏四奶奶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这固然反映了夏四奶奶矛盾重重的心理,但如果再进一步展开下去:夏四奶奶去给自己的儿子上坟也是未尝不可的,为什么又羞愧呢?首先要看一看夏四奶奶当时的社会身份:一个被处决了的罪犯的母亲。我们尚且不去想当时的社会背景,单是在现在的社会,一个罪犯的母亲在社会上将承担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何况当时它已众叛亲离,亲戚本家早就不来了,所以它无地自容。而产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就在于夏瑜参加革命并为之而献身。废除旧的社会制度进行革命,固然是十分好的。况且,夏瑜不是人民大众的敌人,而是统治阶级的敌人;但他也不是被压迫阶级的朋友。他所进行的革命不但没有得到家人与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失败后留给人民的是怨恨,留给家人的是羞辱。究起原因就是他不代表被压迫阶级的利益。因此,革命是局限的,失败也是必然的。从另一个侧面我们也可以看出当时的民众是何等愚昧落后,当时的统治是何等残忍。

总之,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字字都影射出当时残酷的社会现实。

药读后感:篇三

《药》,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作,唤醒沉睡中的人们;药,是文中一颗沾满了烈士鲜血的红馒头,是治愈当时痨病的偏方;药,是精神食粮,只有药才能够拯救那时思想受限,精神麻木的黄种人,唯有它,才能拯救全民族,解放全人类!

香香嫩嫩的馒头,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美食,而当这原本香喷喷的白馒头上,沾满了红的令人恐惧的人血,难道就成了药了吗?不!有些病是用药物无法医治的!当时,虽然已经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全部解放,而且正是混乱时期,中国的科技、医术、经济条件都不发达,截然相反的是,竟然在短期内变成了封建王国,而小栓的死,就是成千上万为此殉葬的人们之中一个典型的代表。有人认为华老栓夫妇虽然麻木但是爱子,这使我不敢苟同,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华家应该会有很多孩子,而为小栓治病却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倘若华家不止这一个儿子,他又为何如此费尽心思呢?这恐怕不是出于对孩子的爱吧!而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延续华家的香火,竭尽全力,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把是用他人的生命换取来的!这也正从侧面反映出了封建迷信如枷锁一般将每一个脆弱的生命,都牢牢的困在了思想的障碍赛上,他们没有输给别人,也没有输给这场比赛,他们是输给了自己啊!如此一来,再次强烈的向我们诠释了当时整个社会腐败、残酷、愚昧、无知、封建的社会现实啊!我感受到了!空气是令人窒息的,就呼吸是痛的!是被封建迷信刺痛的!这一团黑气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从我们的生命中移除啊?!我情不自禁的为自己打了一个问号

小栓吃的血,是夏瑜的啊!而他竟然不知道!华夏本是一家人啊!夏救华,华吃夏,而彼此却都毫不知情,诶,真是流血的不知道为了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啊!这是多么疯狂的情节啊!故事中的人物是多么可笑,多么可悲,多么可怜 啊!

鲁迅先生用他那神奇的笔,将文章变成了一面魔法镜,字里行间,无一处不射出当时残酷的社会现状,发人深省!

药的含义极深,主要有三层意思:

其一:沾满了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其二:这篇文章是鲁迅写给麻木不仁的人民群众的一帖药,意在拯救他们的灵魂,医治他们的精神。其三:这篇文章同样也是提醒革命者的药,指出革命不能脱离群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药读后感:篇四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中国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日记》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药》有三苦。 底层百姓之苦。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服错药之苦。人血满头!如十世单传的婴儿抱在老栓的怀中。

战战兢兢悉心经营着小茶馆,为了救儿子一命。还有那个引以为荣的刽子手,包好,包好皆是愚昧的国人。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毁灭希望之苦。这应该是最为核心的一苦了。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

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先生安排了一个近乎疯狂的情节,揭露了一个已经近乎疯狂的民族。痛苦之最,莫过于希望毁灭于开始之前。 读先生的文章,通常是百感交集,百味交融。《药》中三味,而三味皆苦。

药读后感:篇五

《药》这篇文章不长,花不了多少功夫便读完了,可在第一遍读完后,却并不有什么感受,似乎是一个平淡毫无一点起伏的故事,看完了,便过了。可再倒回去仔细看,其实在文章中是有妙处的。

整篇文章是在悲伤中发生的,小栓一直是病的,一直没有一定活力,仿佛从出生便是一副虚弱的模样,最后死,也是理所当然。这不免有些遗憾,照我所盼,倘若有段小栓健康的描写或是回忆,可能在被人血馒头无用治疗离去后,更能对他有可怜吧。而他一直是在生重病,看起来无法挽救了,这个药有没有耽误了他,好像也不重要,便也没有了读完心中为迷信偏方的反感了。

可那位献出人血的烈士,虽没有提起姓名,虽无一点正面的描写,却也让人记住了。在牢中,不畏各种痛苦,还宣扬革命主张,甚至气疯了别人,便看出了那人的无畏与坚强。可鲁迅先生终究没有一处对他的介绍,仅仅写了他被处死,虽然他只是药的来历的一个小插曲,却从中看出了对待革命者的残忍,而且不知姓名,不知已经死去了多少革命者?几句短短的描写,也透出了当时的社会。

让我觉得最难忘,也是最怪异的,便是它的结尾。这么巧,两个人物的墓只隔了一条小路。可就是这条小路,分开了罪人与穷人。可又有什么区别呢?都一样的是被欺压,一样可怜。但那束小花,可能是全文中唯一一点彩色的安慰吧。最令我不理解的,便是那只乌鸦,乌鸦静静地站在枝头,没有一点动作。虽然知道不可能有灵魂附在乌鸦身上,可不免有意思盼望,希望能神奇的发生,也算是革命者的纪念,可那铜丝般的枯草,铁铸般的乌鸦,却是冰冷的,生硬的。这个比喻太妙,使那本就悲凉的气氛再抹上了一层凝重,僵持着。

我心中闪过了对革命者的无限怀念与可怜。为了事业,牺牲了生命,死后也遭受不平,甚至灵魂无法显灵。也许是被抛入了地狱,永远不见天日。可正是他们的悲惨,才造就了现在的幸福。而这最伟大的,该被赞颂的人,却受如此大难,心中感情交杂,是伤心,是可怜只有那朵看懂世事的小花,默默为英雄正名。

最后的镜头出现了,乌鸦飞走了。是不经意,还是显灵?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它给了我一丝安慰。可谁又说的清,这本就是让我们思考的。

药读后感:篇六

《药》这篇文章不长,花不了多少功夫便读完了,可在第一遍读完后,却并不有什么感受,似乎是一个平淡毫无一点起伏的故事,看完了,便过了。可再倒回去仔细看,其实在文章中是有妙处的。

整篇文章是在悲伤中发生的,小栓一直是病的,一直没有一定活力,仿佛从出生便是一副虚弱的模样,最后死,也是理所当然。这不免有些遗憾,照我所盼,倘若有段小栓健康的描写或是回忆,可能在被人血馒头无用治疗离去后,更能对他有可怜吧。而他一直是在生重病,看起来无法挽救了,这个药有没有耽误了他,好像也不重要,便也没有了读完心中为迷信偏方的反感了。

可那位献出人血的烈士,虽没有提起姓名,虽无一点正面的描写,却也让人记住了。在牢中,不畏各种痛苦,还宣扬革命主张,甚至气疯了别人,便看出了那人的无畏与坚强。可鲁迅先生终究没有一处对他的介绍,仅仅写了他被处死,虽然他只是药的来历的一个小插曲,却从中看出了对待革命者的残忍,而且不知姓名,不知已经死去了多少革命者?几句短短的描写,也透出了当时的社会。

让我觉得最难忘,也是最怪异的,便是它的结尾。这么巧,两个人物的墓只隔了一条小路。可就是这条小路,分开了罪人与穷人。可又有什么区别呢?都一样的是被欺压,一样可怜。但那束小花,可能是全文中唯一一点彩色的安慰吧。最令我不理解的,便是那只乌鸦,乌鸦静静地站在枝头,没有一点动作。虽然知道不可能有灵魂附在乌鸦身上,可不免有意思盼望,希望能神奇的发生,也算是革命者的纪念,可那铜丝般的枯草,铁铸般的乌鸦,却是冰冷的,生硬的。这个比喻太妙,使那本就悲凉的气氛再抹上了一层凝重,僵持着。

我心中闪过了对革命者的无限怀念与可怜。为了事业,牺牲了生命,死后也遭受不平,甚至灵魂无法显灵。也许是被抛入了地狱,永远不见天日。可正是他们的悲惨,才造就了现在的幸福。而这最伟大的,该被赞颂的人,却受如此大难,心中感情交杂,是伤心,是可怜只有那朵看懂世事的小花,默默为英雄正名。

最后的镜头出现了,乌鸦飞走了。是不经意,还是显灵?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它给了我一丝安慰。可谁又说的清,这本就是让我们思考的。

药读后感:篇七

华夏家的悲哀,华夏大地的悲哀!

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肺痨,寻找人血馒头给儿子吃,结果儿子仍然死了。另外一边的夏家,夏瑜作为革命者,在革命运动牺牲了。

多么悲恸的故事,旧社会是多么的混杂,到处迷信,到处都是镇压。人们在这个时代不知道该干什么,该向往什么。看起来完全是一个没救的社会。

可是真的没救吗?就算坟场再凄凉,映入眼中的也有五彩的花圈。

在越是悲催的世界,越有这样的一群人,不畏艰险,不畏牺牲,拿着用鲜血铸成的利箭,刺向那血色的黑暗的长空!刺痛那群黑暗的乌鸦,刺破那居罩般的黑夜!对!这就是被镇压下的革命!

雄舞壮志,革命在狂舞!

潇洒雄破,革命在怒放!

烈火重重,革命在燃烧!

革命是对真正藐视社会的根本的药,而其他的药最多都是血色馒头,不仅治不好,而且还耽误真正的革命,革命就是一种力量,无影无形。革命虽然会失败,但是在这一片血色的长空,潇洒了自己的地热血!

可是革命现在在现在的我们来说,只是一纸空文。最多可以被赞颂被追悼。但是谁敢说在现实中我们一帆风顺,我们也有落意的时候,我们也会遇到艰难险阻。

但,我们如何面对!万一这件事看似不可能完成,万一这已经让你深陷泥泞。

-----可,那又怎样,尽管遍体鳞伤,我们心中也应该有一种热血,这种热血就好比革命,他是革命的精神!

革命的精神在面对困难的时是一把万能的钥匙,这种精神是一种拼尽自己的全力,被刺痛就像毫无感觉,使劲往前走,就算牺牲了也无妨,热血还洒满了勇者的路,它是一种坚韧、顽强、通达、不懈、至死不渝的精神的混合。这种精神隐在每个人的心中,只有顽强斗志的人才能激活它。待他热血沸腾时,便可汇成一条勇者的大河,冲破一切阻挡。

真正对于艰难生活的药,便是这革命的精神。

所以,在以后的生活中,对于生活,我们不要气馁,要勇舞直前,快马加鞭,一定可以冲破黑暗,狂暴的突向光明!

罪与罚满分读后感范文合集5篇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罪与罚》让我们记忆深刻。在阅读了《罪与罚》后,我想您对于这个《罪与罚》有了更深的了解,写《罪与罚》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罪与罚》读后感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罪与罚满分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罪与罚满分读后感范文【篇1】

书本中最吸惹人的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拉斯科尔尼科夫犯法前后的心理描述。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典范的存在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肠仁慈、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情阴郁、孤僻。他在公园碰见被人骚扰的年青女子,他用他自己仅剩的多少个钱为她付车费送回家。在马尔美拉陀夫被马车撞伤的时候,他把他送回家,看见他们连举行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要知道那些钱是来之不易的,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母亲以养老金作典质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但同时他又是一个让人难以揣摩的人,阴郁、孤僻???他让贫困给压垮了,他欠了女房东一身债,怕和她会晤,甚至畏惧见到任何人。老是像猫儿样从楼梯上静静地从前,偷偷溜掉,让谁也别看见他。这个年轻人心里积累了那么多愤懑不平的怒火,他鄙弃所有,所以只管他有青年人特有的爱体面心理,有时十分留神细节,可是衣着这身褴褛儿外出,却涓滴也不感到不好心思。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俄国有名的批评事实主义作家。《罪与罚》是他的一部出色的社会哲理小说。与很多的俄国当代小说一样,作者在《罪与罚》反映了俄国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探讨了贫穷与犯罪等一些社会问题。

《罪与罚》是一本社会意理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具备不可替换的位置。小说以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展示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杀杀放高利贷老太婆和老太婆的妹妹后矛盾的内心世界。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感到读不下去,但是缓缓地就会发明,里面充斥了玄机,让人感觉压抑,想要大声的呐喊。

《罪与罚》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是仅仅占了全书的前面两章,而“罚”贯串了大半。不是身材上的惩罚,而是比这更严格的道德的处分。所以法律只是咱们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道路,而另一种就是人心坎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意识大自己所犯的罪,而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清楚自己所犯下的过错。

越日清晨,拉斯科尔尼科夫收到警察局的传票,惊骇万分,后来得知是为追交欠款时才松了口吻。他在分开时无意入耳到警官念叨昨晚凶杀案,百丽官方购物网站,缓和得昏厥过去,引起一警官注意。他苏醒后回到家里就卧床不起,几天不省人事,后来病情有所好转,但内心却处于更痛苦的抵触抵触中。拉斯柯尔尼科夫杀人后,尽管没露痕迹,然而却无奈解脱内心的胆怯,他感到自己本来的一切美妙的情感都随之泯灭了,这是比法律惩罚更严厉的良心惩罚。他意识到自己的“实验”失败了。他怀着疼痛的心情来到索尼娅处,受到索尼娅宗教思想的感召,向她说出了犯罪的本相与念头。在索尼娅的劝告下,他向警方投案自首。拉斯柯尔尼科夫被判处8年苦役,来到了西伯利亚。未几,索尼娅也来到了那里。一天凌晨,两人在河边相遇。他们决心虔信上帝,以懊悔的心境蒙受一切苦难,获取精力上的新生。

小说的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住在贫民区一家公寓的五层楼小房里的一个穷大学生,他因交不起膏火而辍学在家,靠母亲和妹妹从拮据的生活费中节俭下来的钱保持生涯。他已经良久不交房租了。房主太太不仅结束供应他伙食,而且催租甚紧。他阅历了一场苦楚而剧烈的思维奋斗――他要断定自己是属于能够随心所欲的不平凡的人,九阳豆浆机哪款好,仍是只配做不平凡的人的工具的一般人。“我正要下决心做一件什么样的事件啊,但却惧怕一些微不足道的琐事!”这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原话。他知道从那幢房子的大门出来要整整七百三十步,在走神的时候曾经数过。他又一次去了那幢大屋子把他父亲的一块扁平的旧银表典当给了放高利贷者,他细心的察看了高利贷者的习惯,跟房间的陈设,他在为那件事做筹备,为那件还没决议的事做预备。他既不能用言词、也不能用感慨来表白本人的冲动与不安,在他觉得压制和不安的极其讨厌的时侯他遇见了小公务员马尔美拉陀夫。马尔美拉陀夫因失业而陷入绝境,长女索尼娅被迫当了街头妓女。拉斯柯尔尼科夫不愿像马尔美拉陀夫那样任人宰割,他终于下定信心盘算用“试验”来证实自己是一个很“不平常的人”,醉逍遥外挂。就在第二天,他得悉放高利贷老太婆的妹妹晚上6点到7点不在家,他晓得机遇来了,当天他就假借典当之名又来到印子钱老太婆的房子,用斧头砍死了她,又把她所有的钱财拿走,就在这时老太婆的妹妹外出回来,拉斯科尔尼科夫在忙乱中又杀逝世了她,他逃出后把货色都放在了一块石头底下。糊里糊涂的回到了住处。

名义上看来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作为一个救助者呈现在马尔美拉多夫的家中,他先是把受伤了的马拉美拉多夫护送回家;在其死后又出资赞助其孤儿寡母部署葬礼;在索尼娅受到搭救时又助其洗清冤屈。卡捷琳娜甚至将其当成家里的靠山和救星,指望着他可能辅助她创办女子寄宿学校,从而彻底摆脱贫穷悲惨的运气。而实际上马尔美拉多夫一家才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援救者。当拉斯科尔尼科夫救助重伤的马尔梅拉多夫后,之前痛苦不堪的心灵却因一个恻隐和救助而有了全新的感觉,心中发生了一种性命感和力气感,认为自己的生命并未和那个老太婆一起死去。而索尼娅恰是他终极取得救命的“圣母”。

罪与罚满分读后感范文【篇2】

读完杜斯托也夫斯基的《罪与罚》,至今仍时时感受到其震撼与感动,男主角拉斯科纳夫聪明的头脑,独特的思维让我十分惊异,他构建的学说:超凡伟人往往有犯罪的天性,因为他需要建构新制度,这种建构势必带来毁坏;也因此,伟人的犯罪是合理的。这给我固守公正法律与所谓坚持平等的思想带来的冲击可想而知。

他一直想把自己的构想付诸于实践,他想要成为拿破仑,但是贫困穷苦的生活给他带来了更多的痛苦与绝望,他在现实的压迫下杀过刻薄的老夫人,夺取其钱财,但是在他以为自己在做着正确有益的事情的时候,他没有想到他还被迫杀害一个善良无辜的老太太。当时他内心的挣扎与悔恨几乎将他湮灭。因为他不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残忍独裁者,他内心的博爱可以带给所有人他所能想到的最多的温暖与光明,如果拉斯科纳夫没有一颗坚强的心,那么命运会带来更多的困苦与坎坷,你越是踌躇不前,它越是会增添阻挡你前进的阻碍。或许说拉斯科纳夫唯一的不幸便是他在一个平凡的环境里长了一幅不甘平庸的头脑与思想,他因为人民的困苦而焦虑忧愁,他想要改变这一切黑暗可怕的现实,所以有了一场轰动社会的谋杀案,但是当一切朝着他不能控制的方向发展时,他才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只是一个如此平凡的人,没有超人的力量,没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权力,他没有像拿破仑一样轻松地跨过一些自以为小的坎坷,继续着理想之路。他被现实牵制在原地,他杀死的不是恶毒的老夫人,而是他自己。他对这个社会感到绝望孤独,他开始自我封闭,想要摆脱这所谓的正直的世界,“他好像用剪刀把他与一切人一切事物都剪断了”然而现实是只要他还生存在这里,就不可能绝对地脱离人群,就像是命运冥冥之中的安排,有人让你寒冷疼痛躲避一切,也有人让你温暖开心敞开心扉,索尼娅是他透彻清醒的诱因,真正解救他的是他自己忏悔,他突然明白自己一直坚持的美好的理想的信念并不像他想象之中那么美好,那些信念所开的鲜艳的花朵下面是虚伪与不甘的愤懑在做养分,而不是美好的未来的憧憬,他慢慢揭开一直伏在他眼前的面纱,清晰认真地看待这个世界,他在悔恨与眼泪中获得新生,他看到了一直围绕着他自己的信仰与真情,他从反抗坎坷压抑的命运变为慢慢心平气和的接受,但是这名誉却没有像他想象那般阴暗寒冷,因为他懂得了现实的命运是教会你学会感受爱和信仰,他开始终于正视自己的坎坷与挫折,微笑安然地向前走去。

给我感受最深,最让我觉得可怕的是这本书露骨尖锐的语言揭开了我们这个世界一切人类想要掩盖的肮脏腐烂血肉的皮肤,我开始思考着面对血淋淋的现实。“猎珍贵的野兽……开采金矿……这都是冒险。但是他们倒有办法,找到了一个丰富的矿井!他们可以取之不尽!他们已经得到了好处!他们都习惯了。他们开头哭泣,后来就习惯了。人是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在这句话里我看到了曾经人类的贪婪和利益与生命的挣扎,当习惯了哭泣绝望之后,慢慢就会开始忘记疼痛享受那些血与泪滋养的果实。这句话是作者是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内心的独白,拉斯科纳夫的一生也是作者的写照,他在善于恶中挣扎,不满现实,自大又卑微,向往着圣洁的灵魂却也在忍受着污秽,贫乏困苦却一直向他人伸出援助之手,最终终于看的清命运的本质,在信仰与爱里重生。

我们都会经历苦难,不同的是我们的选择,是忍辱负重浴火重生,还是执迷不悔化为灰烬,希望信仰与爱如期而至救赎我们!

罪与罚满分读后感范文【篇3】

天道好轮回,人皆有宿命。也许,在某些世界的角落,有人背负着罪与罚,在尘世苦苦地挣扎。

刚开始接触到《罪与罚》时,我为它的长而感慨。但看完之后才发现,它的故事并不冗长:一位原本是大学生的落魄青年拉斯科利尼科夫,罹患了精神病,在生活的重压和诸事不顺下,他选择了一种极端的方式来宣泄心中的愤慨——他杀死了一位七等文官的老太太。后来,他因现实的原因,选择去自首。乍一听,这个故事可能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最后应该是经历了什么感人肺腑的事情,让主角幡然醒悟,决定通过自首来赎罪。可罗佳(拉斯科利尼科夫的爱称),并没有认为自己有罪。他只是认为,自己成不了如同拿破仑一般的英雄,所以才去自首,其中并不掺杂任何赎罪的想法。

为何会如此呢?这得追溯到刚开始他发表在杂志上的第一篇文章《犯罪》,此文在结尾时曾暗喻:一些有着丰功伟绩的人物,即使杀掉一些人,那也是微不足道的。此外,在这篇文章中,他将人类分为了两种,一种是循规蹈矩的普通人,他们用来繁殖;另一种是智商超群的人,他们有着反抗精神,被允许打破社会规律。而罗佳正是因为不甘心做第一种人,所以走上了第二种人的追求道路。

他原本是个大学生,虽然家里贫穷,但有着深爱自己的母亲和妹妹,后来也找到了教书的工作。他原本只要用尽全力,执着地去挣脱命运的枷锁,便可以打开那一扇美妙生活的大门。但是他只是拘泥于自己所租赁的那间只有沙发的房屋,每日每夜精神恍惚,丝毫不信教,只愿与人隔绝。他傲慢,自尊,为何能允许自己手沾鲜血?因为他其实非常讨厌自己,讨厌自己不能变成拿破仑,但因为傲慢和自尊,他不允许自己自杀,所以他就开启了“投射”机制,杀了一位老太太。而在他看来,他不过是杀死了一只虱子。

那么,罗佳真的是一个极端主义者吗?《罪与罚》中,对罗佳的心理描写十分真实:他不是一个变态杀人狂,也不是冷血动物。他只是人,只是一个病态又偏执的人。他亲手结束了一个人的生命,他也会恐惧,也会厌恶,也会在内心中在道德和行为上做一番争执。他害怕他要永远背负上罪恶,害怕被制裁,所以他开始疑心周围的一切,以至于出现了幻象。其实,罗佳只是个无助的青年,过早地蹚了浑水,一步步地被自己的深渊裹挟而不自知。他惘然若失,却忘却了躲闪。

那么,直接促成他自杀的原因是什么呢?首先,是因为他遇见了所爱之人爱索尼娅,至使他重新找到了生活的信仰。其次,是因为他所认识的地主斯维德里盖洛夫。斯维德里盖洛夫也是一个傲慢而病态的人。他和他的妻子法尔玛结合后,喜欢上了罗佳的妹妹,并对她展开了追求攻势。后来法尔玛死后不久,他就来到了彼得堡,与罗佳相识。在文中虽然没有明确指代,但凭着他如此傲慢的性格,想必也是他杀死了法尔玛。在此之前,他就杀死了一位少女,进了监狱后,是法尔玛将他赎了出来。这样一个手染鲜血,不知感恩的人,最后却因为罗佳妹妹对他恋情的拒绝,他便走到了瞭望台,当着士兵的面用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正是他的自杀,让罗佳内心起了波澜。在他看来,斯维德里盖洛夫的死是一种英雄般的解脱。他面对着涅瓦河,却无法直接跳下去,他觉得天地间都冰冷刺骨。他不想死,他还不想像《圣经》中的拉撒路一般复活。

他选择活着,那么就应该承受命运的审判。上帝为他关闭了一扇门,也为他打开了一扇窗。他身边还有深爱他,又用一生去救赎他的索尼娅。遇见索尼娅之后,他的心如同坚冰遇见暖阳一般开始消融,露出年轻人应该有的一面。虽然不够热情洋溢,但他也在一步一步的走出深渊,摆脱桎梏。

这时,想起尼采的箴言: 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我们也应该避免踏入深渊,背负上罪与罚。

罪与罚满分读后感范文【篇4】

最近我读了一部有关社会心理的小说。小说描写了贫困交迫的大学生罗佳·拉斯柯尼柯夫因痛恨放贷款的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却自认为是伸张正义。然而由于杀人的恐惧、良性的谴责,使其饱受心灵的煎熬,整日心惊胆战,最终在爱人、朋友、家人和警官的帮助下投案自首。

这部小说谱写了不朽的长歌。小说中的罗佳啊!你是个大学生应该很有自判能力的,当我读到:“他们说的没错我这么做是为了伸张正义,是为了补救更多的贫困大学生,就不会有那么多跟我一样的大学生受苦受难了。”这句话你表面上是在在同情别人,其实你是在虚掩自己脆弱不敢的负面心理。后来我又读到:“卡琳达——你的妹妹,比尔——你的妹夫他们整天奔波在外是为了什么,是为了你啊。”罗佳你有那么多的亲人、朋友,你为什么不珍惜却去干出那么蠢的事。而且那老太婆有肺炎过不了多久就会死的你想为了一个对社会百害无一利的人需要用一个英才去除掉他呢?

罗佳啊我为你惋惜!

罪与罚满分读后感范文【篇5】

从来没读过这么厚的书,其实全篇就是讲主角拉斯柯尔尼科夫杀人后,承认自己所犯罪恶的历程。第一次一口气看了一百多页,读得酣畅淋漓,但是暂停之后再看就有点啃不下去了,读得相当煎熬,这文字功力心理描写真的是太牛了,仿佛跟拉斯科尔尼科夫一起经历这罪与罚的过程。

比较有意思的是拉斯柯尔尼科夫是为了他抽象的理论而杀人的,他早已形成他的“平凡的人”与“不平凡的人”的理论,凡人必须遵守世间的法律,而非凡的人,也就是英雄,则可以为了崇高的目的而不顾手段的卑劣,这是清除障碍的必要步骤,他用行动来检验自己是不是英雄,是不是像拿破仑一样不受法律的约束。但是一杀完人他就害怕了,然后就是漫长的“罚”,一次次和法律的交锋和自己的交锋,慢慢显露出拉氏的价值观,好在他最后被持有完全相反价值观的索菲亚救赎自首。

对我来讲比较难啃得下来,但是我想如果等我能啃得下这种文学作品的时候还是值得好好再仔细读一读这本书,分析下拉氏每一次和自己交锋,和警局交锋,每一次转折,每一次的价值观暴露,这还是很有意思的。

范文合集:《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范文汇编七篇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范文合集:《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范文汇编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一)

这是一部名著,一部小说,并且被翻拍成为了电影。虽然主要内容是爱情方面的,但抛去爱情,细细的去阅读品味,同样可以咀嚼到独特的“味道”,其中蕴含着许多人生哲理。

本书两位主人公,男主达西和女主伊丽莎白,男主达西家庭条件优越,家世显赫,也导致他极为高傲,也觉得身边的女人都配不上自己。他觉得镇上的女生既不美,又谈不上风度,没有一个人使她感兴趣,也没有一个人对他献殷勤,博取他的欢心。他们在一次酒会上互相认识,但两个人都没有过多的喜欢。这也为后文两个人的故事埋下的伏笔

每天,我们都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人,见到老面孔,邂逅一些新面孔。但请不要轻易的对一个人贴负面标签,不要以第一面就定夺一个人。不要被眼前的景象所蒙蔽了双眼。古人云:“人不可貌相,海水不能斗量。”想要真正的去了解一个人,只能与他长时间的共处,深交。有些外表冷漠凶悍的人,他可能有着一颗心地善良的心。不能把不好的第一面当作刻板印象。善于接受他人的优缺点。

这就好比书中的威克姆先生,他绅士的外表,极其英俊,风流儒雅。文质彬彬。但实际上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花花公子,债台高筑的赌棍。却迷惑了伊丽莎白,伊丽莎白也对威克姆先生产生喜欢。而达西,伊丽莎白则由于他的外表以及谈吐,对于他的误解也越来越大。

由此可见,对于一个人的评价不能仅靠外表,人心难测,不能以貌取人。所以也不要因此而对一个人产生隔阂或者不信任,而应该待人真诚,以心换心,赢得真心,互相成为好友。即使有缺点,他也会被感化,正如同“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人与生俱来就是坏的。

威克和伊丽莎白姆两个人的改观,其实是从肯特郡那夜争吵后的第二天,当伊丽莎白看完达西先生的信。信中的内容让伊丽莎白彻彻底底的了解了威克姆的真面目,也让伊丽莎白对威克姆美好的第一印象彻底的消失了。并且对达西先生充满了歉意。而当伊丽莎白从那天之后再次见到达西,那已经是距离上次见面有了两个月的时间。而且还是身处达西家——彭伯利庄园。事发仓促,大家都没想到这一幕会上演,原本高傲的达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傲慢的言语变得谦逊有礼。已不是以往的达西了。

我觉得达西的这一举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为了喜欢的人让自己变得更优秀,他有勇气正视自身的缺点,勇敢的改掉了所有傲慢不羁的举止。尽管这是个如此艰辛的过程。

如果当我们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是否也有勇气面对这些,勇敢地改变自己。努力离梦想更近一步,付出辛勤的汗水,得到自己所想要的。

这就是《傲慢与偏见》给予我们的启发。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二)

前些日子读了《傲慢与偏见》这部经典的小说,脑子里做了很多思考,有了很多想法,想着今天在新浪博客写一下读后感吧。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

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这部作品,你会觉得它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还是一部世态小说。他的主要篇幅时谈婚论嫁,中心故事是本内太太嫁女儿,主要相关人物确实不过三四户人家,有贵族上古人家的有钱老爷,太爷,少爷,小姐,太太,以及军队里的亲戚朋友,还有当时社会的牧师。故事的情节是通过舞会,会访亲友,婚姻,市集,教堂,宴会等场合串连的,最后本内太太的五个女儿嫁出去三个,其余两个也适得其所。另外在不知不觉中还解决了邻居大女儿的燃眉之急。在《傲慢与偏见》中,婚姻恋爱当事人对事件的态度,认识以及相关人物的反应,看到当时中产阶级社会普遍的世态风气。诸如对社会人生至关重要的婚姻与财产二者之间的关系。十七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之后英国封建等阶级制度的瓦解过程中社会阶级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变化,妇女的觉醒等。

在众多人物中,不论是主人公伊丽莎白,达西还是陪衬任务,都有自己独特的特色,让读者对“人性”有了更清楚地了解。伊丽莎白的独立不羁、蔑视权贵、敢做敢为、秀外慧中;达西的冷峻,高贵傲慢;简的善良客人;殡礼先生的平易近人,诚实;魏肯的狡猾奸诈,心狠手辣;本内特太太的实力,无聊等等向读者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角色。这也是小说思想内容的本质——“对人性最彻底的了解”。

这一部看似又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联系他的历史背景来看,它确实反映了当时英国平民资产阶级地位的升迁;同时也正是对当时正在进行的法国大革命中自由,平等呼声的一个遥远的曲折回应。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三)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是一部描写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它以男女主人公达西先生和伊丽莎白·班纳特小姐由于傲慢和偏见而产生的爱情纠葛为线索,描写了四段姻缘故事,以小绘大,讲述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文笔细腻幽默而具喜剧色彩,是一部非常引人入胜的作品。

最早阅读《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是高一时的那个暑假,迫于课外阅读及写作的压力,在语文老师的推荐下去阅览室借阅了它。出乎我的意料,那个暑假我反复阅读它,从头到尾一字不落的阅读,从中挑选跳跃着读,甚至不过瘾的睡前必读,反反复复,为之倾倒。这部经典在当时我只觉得好看,不懂自己为何对它爱不释手,以至后来经典被拍成电影及电视剧却没有它来得吸引我。

一是作者笔下的人物性格各个丰满,栩栩如生,阅读时字里行间仿佛一个一个人物在眼前演绎,述说着自己的故事,不是电影或连续剧所能展示的。如班纳特太太这一人物形象在文中就非常的立体,用作者的话说就是“脑子比较简单,大大咧咧。喜怒哀乐都在脸上,只要碰到不高兴的事,她就以神经衰弱为借口。对她来说一生的大事就是结婚嫁女。”而她的“出身”、“眼界”及“小妇人”这样的角色使她在文中不可或缺,独具特色。同时她又以家庭女主人和母亲这样的双重身份影响着五位女儿的形象,她的“可爱”连作者都不敢苛责,最后满足了她的愿望:“看她家庭的面上,我想在这里作一个说明,她所有的女儿后来都得到了归宿,她生平最殷切的愿望终于如愿以偿”。

二是作者心思细腻,故事情节紧凑、严密,人物的细微刻画微妙,人与人之间处处有比较的描述直观鲜活,展示了文字与众不同的魅力。如第一章描述班纳特太太的神经质和班纳特先生的幽默对话具有鲜明的性格特征;又如第三章描述人们对达西和彬格莱两位先生第一印象的不同,塑造了两位受追捧男士所扮演的不同角色,也为他们各自择偶标准埋下伏笔;再如第二十四章描述吉英(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和伊丽莎白这对姐妹对彬格莱先生的不辞而别有着不同的理解和看法,作者紧紧围绕着姐妹俩的思想、行为特征展开对比——柔美与坚毅碰撞。

三是该部作品对生活的写实,对爱情的憧憬,对婚姻的抉择和对责任的诠释历久弥新。试想遥远的英国乡村小镇上生活着这么一群“无忧无虑”的人们,他们对衣食无忧的生活充满向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对择偶标准各自衡量,为生活琐事、人生大事忙忙碌碌,如此“接地气”,犹如我们自己的生活写照。特别欣赏的是男主角达西先生的“劳碌”:一是为朋友的幸福奔波,出谋划策;二是为亲妹妹的感情、成长负责,一力承担;三是为家族的荣誉担责,坚定不移;四是为“女友”的家人幸福拦责,绝不推卸。正是达西先生所具备的优良特质,使女主人公和达西先生的婚姻被作者颂扬为 “为天下有情人树立一个榜样”的幸福婚姻。

现在回想当初品味它的感受,在自己经历并收获了爱情和婚姻之后,为之倾倒的原因呼之欲出:正是我处在努力拼搏,期待自身成长,对未来充满憧憬,责任意识萌芽的阶段,作者通过这部作品给我精神洗礼,使我与她产生共鸣,深受启示。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四)

《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女孩子喜欢的小说。

女主角伊丽莎白算是我小时候的偶像,虽然她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之举,但是我以往完全未曾接触的一种生活态度。书里说,乍一看,觉得也只是普通平凡的女孩子,但相处一阵子,会慢慢发现她并不是一个平庸无奇的人,而且眼睛很有神采,用中国的说法形容,就是明眸善睐,顾盼生辉吧。可能因为小时候长得丑,所以特别偏爱才女吧,现在也爱看美女帅哥,但最钟意的还是这样眼睛有神采的人,比如20xx年版傲慢与偏见里面的女主角,就让我觉得嚣张,没有了英国那个年代的淑女风范,神采不是左顾右盼,不是挑衅,更不是眼睛多大,而是一种自然流露出的韵味,让人自然而然想起书里的描写,伊丽莎白不是一个多么漂亮的人,但是让人难忘的。

那个时代,结婚是女人的前途和命运,正因为那些下午茶和舞会和闲聊,不仅仅告诉了人们班奈特一家五个女儿如何嫁出去的,还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和现实,在三维背景之下,作者用她熟悉的一切开始描绘,有声有色,确因立意而不流于庸俗,我想,她应该也是非常喜欢伊丽莎白这个角色,甚至这个角色身上应该也有她自己的影子。

两百年前,女孩们就在疯狂把自己嫁出去,就算再美好聪慧如伊丽莎白者,都也不能避免考虑,只不过行为更理智罢了,在今天,竟然又让我依稀感觉到了一丝硝烟弥漫后的悲壮,也对,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如果生活没有婚姻,社会该多混乱。只是,婚姻的基础不是感情么,而感情,又怎么是一个人可以说了算的呢,又是怎么可以通过努力就一定能得到的呢。

顺缘,逆缘,皆是前缘。当人们以为自己什么都可以做到的时候,就容易相信感情也可以。婚姻,可以,但感情,确不可以。每个人都会被迷惑和诱惑,责任变得无关紧要,寻找不变的感情,越来越难。感情当然会变,只是因此不相信感情,不用心去爱的人,是没有机会体验到刹那永恒的转换,但愿我仍然相信和守候,但愿我仍然可以爱得全心全力,若受伤仍然可以痛彻心扉,若落空仍然可以真心祝福,但愿我仍然理智,不理会偏见,认得清傲慢,不被这纷纷扰扰乱了方寸失了自我,不因为到现在还没有幸福就退缩,不因为失败过就胆怯。

这世界,只有很少人可以完完全全看得到另一个人独一无二的美,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如此,浮光掠影背后,若没有爱上那种独特,该如何面对花花世界的诱惑,爱上一个人,不需要完美,只是可以不断发现彼此的好,愿意去习惯了不好。要让一辈子都丰富,可以互相扶持,互相倾慕到终老。既然幸福的最后,只是跟那一个人执手白头,于千万人间也无须惶恐了,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每个都独一无二,而这个世界的幸福,并不用速度来衡量,走得快,走得慢,一样赶得上地老天荒。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五)

伊丽莎白的父亲贝内特年轻的时候以为美貌的女子能带来幸福,但到了后来这段婚姻里却没有了爱情的存在,生活宽裕,情感空虚。

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嫁给牧师柯林斯,两人所求都不是爱情,各取所需,谈不上爱情,却有满足和太平。

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她单纯的追求外表的华美而忽略了内在,真心喜欢了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威科姆,与他私奔,不计后果,书中再没有过多的描写她之后的生活,但却是可想而知的悲哀。

贯穿了全书的简和宾利,他们在舞会上一见钟情,因为种种原因,两人互相爱恋却不敢捅破那层纸坦诚,本来是要错过了,奥斯丁却又给了他们一个峰回路转的美满结局。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两人由开始相互看不惯,误解,到后来达西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个聪明而特别的女孩,但由于两个人的地位又觉得痛苦,而伊丽莎白解开对于达西傲慢的误解后,发现达西是一个心地善良,品德高贵的人,也醉入了爱河。

爱情是这本书的主线,但同时也传递出了另一个婚姻的必备因素,就是财富。两段极其美好的婚姻都是建立在财富的基础上,我不能说这是一个很俗的'条件,站在现实中,只有爱情的婚姻是不成立的,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生活也不可能饮水饱。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的英国,人们的思想充斥著名利,地位,虚荣,在当时的英国社会,为了爱情而结婚是一个愚蠢的游戏。金钱决定了整个等级分明的运转。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六)

书如其名,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经常因为自己单方面的想法而是自己与他人隔开,所以我们要克服傲慢与偏见,主动了解他人。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此书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与爱情无关。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七)

《傲慢与偏见》(英文:Pride and Prejudice)是英国著名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小说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反映了人性中傲慢与偏见的缺点。小说主要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 班内特和贵族达西之间的爱情故事,其中还穿插了其他几个爱情故事。

活泼聪明,对很多事情都有着自己独特见解的班内特家二小姐伊丽莎白在刚搬到附近的宾利先生举办的舞会中遇见了傲慢富有的单身贵族达西先生。当宾利先生在舞会上建议达西先生和伊丽莎白跳舞时,达西先生却说:“她还没有漂亮到可以打动我的地步。”而此话恰好被伊丽莎白听见,令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的产生了偏见。与此同时,被公认为最优秀的最讨人喜欢的绅士宾利先生与伊丽莎白的姐姐简产生了感情。在接下来的一系列接触中,达西却对聪明独特的伊丽莎白产生了不可遏制的感情,但由于狡猾奸诈的韦克翰对达西一番侮辱,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越来越深。达西先生也因为伊丽莎白家人的粗俗以及的她的亲人地位不高竭力隐瞒自己的感情。随后达西先生劝宾利搬回伦敦。简痛心不已,伊丽莎白则十分生气。伊丽莎白应自己最好的夏洛特和柯林斯新婚夫妇之邀去拜访他们,并在那里与达西先生充分。达西先生几番争扎,当面向伊丽莎白承求婚,但他告白的态度仍是傲慢,伊丽莎白大为惊讶,但因为达西先生的态度、韦克翰先生之前的指控和得知是达西先生曾阻挠宾利和珍在一起,愤怒的她告知达西:“即使世界上所有男人都死光了,(她)也不可能同他结婚。”达西交给伊丽莎白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解释了他劝宾利搬回伦敦的原因,揭露了韦克翰花花公子、投机取巧的真面目。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逐渐消除了。

后来,伊丽莎白和她的舅父母嘉蒂纳夫妇同偕旅行,并参观了达西先生的故居彭伯里。在庄园内散步的时候竟巧遇达西。达西的行为举止显得亲切了许多。伊丽莎白这才发现,原来他的傲慢后面隐藏着真诚、慷慨的本性,对他开始有所改观。但当二人正在增进感情的时候,却突然收到消息,得知伊丽莎白的妹妹丽迪亚私奔了。由于伊丽莎白的疏忽,没有揭露韦克翰的真面目,才使得年轻幼稚的丽迪亚上了当,同韦克翰双双逃出军团躲避赌债。达西找到了韦克翰,替他还清了赌债并迫使他同丽迪亚结婚,挽救了丽迪亚和班内特家的名誉。尽管达西要求保密,但丽迪亚的快嘴和嘉蒂纳太太最终的坦白仍使伊丽莎白了解了实情,并彻底扭转了她对达西的情感。最终伊丽莎白向达西敞开了心扉,宾利也回到了简的身边。

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达西先生,虽然他最开始表现出他傲慢的一面,但是他的所做所为都透露着真诚,慷慨。最重要的是他被伊丽莎白拒绝后所做的改变令人折服。但是一个人傲慢就无法得人心,对一个人有成见之后便无法公平判断事情的结果,倘若达西先生一开始不那么傲慢,伊丽莎白不因为自己的偏见遮蔽双眼,也许他们的感情之路会更通顺。不止是爱情,在生活中我们也不应该持有傲慢的态度和对别人抱有偏见,那么我们的生活也会平稳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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