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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药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10 来源:互联网

药读后感范文七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药读后感范文七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读后感:篇一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 ;「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 ,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 ,对于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于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 , 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 鲁迅对于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 , 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 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 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于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读鲁迅这篇文章-药,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 在城市中 , 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 , 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 , 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 , 向刽子手买来后 , 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 , 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 , 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 , 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 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于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 药! 药?--原来这就是药? 这竟然是药! 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 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

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 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 , 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 , 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 , 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 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 , 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 --死有轻如鸿毛、重于泰山,这又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鲁迅的文笔 , 细腻且具有批判性 , 多讽刺 , 对比 , 象徵手法 , 描写人物简洁有利 , 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内涵,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于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 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 (暗喻)、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 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 (比喻、讽刺); 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比喻、象徵); 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 (隐喻),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

至于 要将这包里的新生命,移植到他家里. ; ..太阳也出来了; .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 .,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 这四个黯淡的金字。 (象徵、对比、讽刺),鲁迅在这个情节刻意著墨较多,应是一种对无知社会强烈无奈的感受和警世的用意;至于煮药、吃药的过程并非文章的重心,则简略描述,但在这段文章中鲁迅也不忘藉由小栓严重的病情暗讽当时病入膏肓的中国社会(象徵);接著场景跳到茶馆中康大叔和驼背五少爷等人,旁若无人的聊及小栓的痨病(象徵无知的中国百姓)、夏瑜的故事也在这个段落中以简略的文字描述--夏三爷告密,用别人的鲜血来换取自身的性命(中国人较自私的心态)、 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

药读后感:篇二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在此,我尚且不谈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只说一下我对文中两个小细节的看法。

第一:华老栓夫妇为其儿子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平常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乍一听,问题好象十分荒谬: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是伟大的爱吗?可在被扭曲的社会现实下,事情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正如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套子里的别里可夫。虽然如此,可文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使人发出诘问:为这药,华老栓倾出了医生的积蓄;为这要药,华老栓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还迈步格外高远;为这药,华老栓弯下了本已直不起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枯涩的笑容;为这药,华大妈不知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此诚可想而知)所以这一切不多浸满了父母对儿子的爱吗?可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华老栓夫妇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许多个儿子,足可以给华氏传宗接代,本就贫穷不堪的华老栓会不会倾出大半生的积蓄为不可救药的儿子买药呢?答案可想而知:华老栓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可以使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就有问题。你想啊,尽管封建思想开始土崩瓦解,但象华老栓这一类人,思想蛀虫已经侵蚀到了他的脑髓,从根本上已经无法改变。他的脑子里充盈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束缚的难以换气,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向华氏的列祖列宗有个交代,他们竭力保住独苗苗的命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他们爱的出发点就与平常父母对子女的爱的出发点有着本质的区别,又怎能说是父母之爱呢?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他们的人生的重大使命传宗接代,基于这一点,表现在儿子神圣就成了爱的假象。与其说华老栓夫妇的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不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身上的封建枷锁何等之紧,何等之牢吗?

第二:鲁迅先生是如何看待夏瑜的就义的。夏瑜,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战士,其革命精神、革命意志、革命信心是无可否定的。但从历史的、政治的角度来看,其失败也是必然的。在当时复杂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能承担领导中国革命完全走向胜利的重任。(此处不想延伸)我们从历史的角度来对它评价,也只能是敬佩其革命精神、同情其革命失败、肯定其部分革命成果。再者,从当时鲁迅先生的思想发展历程来看,也只有对革命的敬佩、同情与惋惜。本文写与1919年4月,当时正值军阀混战,革命失败,转入低潮。课文的预习提示中也曾提及辛亥革命给苦苦寻求拯救中国的鲁迅以极大的振奋,可失败的结果又使他的希望灰飞烟灭,失败造成的悲惨景象更是让他惨不忍睹。作于同一时期的小说《故乡》,也反映了这一社会现实。我个人认为,鲁迅有着极强的爱国救国心理,但苦于没有找到振兴祖国的道路,所以对辛亥革命抱有极大的希望(辛亥革命也确实有不可磨灭的历史意义),而当希望化为泡影时,鲁迅陷入了冥冥思索之中。在思索什么呢?他开始怀疑辛亥革命,并在这缓慢的怀疑过程中,又去探索其他的救国道路。从鲁迅先生逝世前几年的行为可以看出:他在逐渐的变成一个马列主义者。在初中,我们曾经学过一篇关于鲁迅的文章《同志的信任》。在这篇文章里,记叙了鲁迅先生为方志敏保藏手稿(《清贫》与《可爱的中国》)。从次可以看出:鲁迅晚年曾与共产党人有较多的接触,接受了马克思主义,而放弃了寄予资产阶级的希望。故而,在轰轰烈烈的辛亥革命失败之后,鲁迅先生对于失败的现实只能是惋惜,对于英勇就义的革命者只能是同情,对于资产阶级是不抱有希望的,而对于振兴国家是充满信心的。

第三:对于课后练习题四大题(4)有我自己的一点看法。夏四奶奶去上坟时遇到华大妈的一幕。当时夏四奶奶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这固然反映了夏四奶奶矛盾重重的心理,但如果再进一步展开下去:夏四奶奶去给自己的儿子上坟也是未尝不可的,为什么又羞愧呢?首先要看一看夏四奶奶当时的社会身份:一个被处决了的罪犯的母亲。我们尚且不去想当时的社会背景,单是在现在的社会,一个罪犯的母亲在社会上将承担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何况当时它已众叛亲离,亲戚本家早就不来了,所以它无地自容。而产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就在于夏瑜参加革命并为之而献身。废除旧的社会制度进行革命,固然是十分好的。况且,夏瑜不是人民大众的敌人,而是统治阶级的敌人;但他也不是被压迫阶级的朋友。他所进行的革命不但没有得到家人与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失败后留给人民的是怨恨,留给家人的是羞辱。究起原因就是他不代表被压迫阶级的利益。因此,革命是局限的,失败也是必然的。从另一个侧面我们也可以看出当时的民众是何等愚昧落后,当时的统治是何等残忍。

总之,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字字都影射出当时残酷的社会现实。

药读后感:篇三

《药》,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作,唤醒沉睡中的人们;药,是文中一颗沾满了烈士鲜血的红馒头,是治愈当时痨病的偏方;药,是精神食粮,只有药才能够拯救那时思想受限,精神麻木的黄种人,唯有它,才能拯救全民族,解放全人类!

香香嫩嫩的馒头,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美食,而当这原本香喷喷的白馒头上,沾满了红的令人恐惧的人血,难道就成了药了吗?不!有些病是用药物无法医治的!当时,虽然已经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全部解放,而且正是混乱时期,中国的科技、医术、经济条件都不发达,截然相反的是,竟然在短期内变成了封建王国,而小栓的死,就是成千上万为此殉葬的人们之中一个典型的代表。有人认为华老栓夫妇虽然麻木但是爱子,这使我不敢苟同,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华家应该会有很多孩子,而为小栓治病却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倘若华家不止这一个儿子,他又为何如此费尽心思呢?这恐怕不是出于对孩子的爱吧!而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延续华家的香火,竭尽全力,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把是用他人的生命换取来的!这也正从侧面反映出了封建迷信如枷锁一般将每一个脆弱的生命,都牢牢的困在了思想的障碍赛上,他们没有输给别人,也没有输给这场比赛,他们是输给了自己啊!如此一来,再次强烈的向我们诠释了当时整个社会腐败、残酷、愚昧、无知、封建的社会现实啊!我感受到了!空气是令人窒息的,就呼吸是痛的!是被封建迷信刺痛的!这一团黑气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从我们的生命中移除啊?!我情不自禁的为自己打了一个问号

小栓吃的血,是夏瑜的啊!而他竟然不知道!华夏本是一家人啊!夏救华,华吃夏,而彼此却都毫不知情,诶,真是流血的不知道为了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啊!这是多么疯狂的情节啊!故事中的人物是多么可笑,多么可悲,多么可怜 啊!

鲁迅先生用他那神奇的笔,将文章变成了一面魔法镜,字里行间,无一处不射出当时残酷的社会现状,发人深省!

药的含义极深,主要有三层意思:

其一:沾满了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其二:这篇文章是鲁迅写给麻木不仁的人民群众的一帖药,意在拯救他们的灵魂,医治他们的精神。其三:这篇文章同样也是提醒革命者的药,指出革命不能脱离群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药读后感:篇四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中国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日记》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药》有三苦。 底层百姓之苦。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服错药之苦。人血满头!如十世单传的婴儿抱在老栓的怀中。

战战兢兢悉心经营着小茶馆,为了救儿子一命。还有那个引以为荣的刽子手,包好,包好皆是愚昧的国人。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毁灭希望之苦。这应该是最为核心的一苦了。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

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先生安排了一个近乎疯狂的情节,揭露了一个已经近乎疯狂的民族。痛苦之最,莫过于希望毁灭于开始之前。 读先生的文章,通常是百感交集,百味交融。《药》中三味,而三味皆苦。

药读后感:篇五

《药》这篇文章不长,花不了多少功夫便读完了,可在第一遍读完后,却并不有什么感受,似乎是一个平淡毫无一点起伏的故事,看完了,便过了。可再倒回去仔细看,其实在文章中是有妙处的。

整篇文章是在悲伤中发生的,小栓一直是病的,一直没有一定活力,仿佛从出生便是一副虚弱的模样,最后死,也是理所当然。这不免有些遗憾,照我所盼,倘若有段小栓健康的描写或是回忆,可能在被人血馒头无用治疗离去后,更能对他有可怜吧。而他一直是在生重病,看起来无法挽救了,这个药有没有耽误了他,好像也不重要,便也没有了读完心中为迷信偏方的反感了。

可那位献出人血的烈士,虽没有提起姓名,虽无一点正面的描写,却也让人记住了。在牢中,不畏各种痛苦,还宣扬革命主张,甚至气疯了别人,便看出了那人的无畏与坚强。可鲁迅先生终究没有一处对他的介绍,仅仅写了他被处死,虽然他只是药的来历的一个小插曲,却从中看出了对待革命者的残忍,而且不知姓名,不知已经死去了多少革命者?几句短短的描写,也透出了当时的社会。

让我觉得最难忘,也是最怪异的,便是它的结尾。这么巧,两个人物的墓只隔了一条小路。可就是这条小路,分开了罪人与穷人。可又有什么区别呢?都一样的是被欺压,一样可怜。但那束小花,可能是全文中唯一一点彩色的安慰吧。最令我不理解的,便是那只乌鸦,乌鸦静静地站在枝头,没有一点动作。虽然知道不可能有灵魂附在乌鸦身上,可不免有意思盼望,希望能神奇的发生,也算是革命者的纪念,可那铜丝般的枯草,铁铸般的乌鸦,却是冰冷的,生硬的。这个比喻太妙,使那本就悲凉的气氛再抹上了一层凝重,僵持着。

我心中闪过了对革命者的无限怀念与可怜。为了事业,牺牲了生命,死后也遭受不平,甚至灵魂无法显灵。也许是被抛入了地狱,永远不见天日。可正是他们的悲惨,才造就了现在的幸福。而这最伟大的,该被赞颂的人,却受如此大难,心中感情交杂,是伤心,是可怜只有那朵看懂世事的小花,默默为英雄正名。

最后的镜头出现了,乌鸦飞走了。是不经意,还是显灵?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它给了我一丝安慰。可谁又说的清,这本就是让我们思考的。

药读后感:篇六

《药》这篇文章不长,花不了多少功夫便读完了,可在第一遍读完后,却并不有什么感受,似乎是一个平淡毫无一点起伏的故事,看完了,便过了。可再倒回去仔细看,其实在文章中是有妙处的。

整篇文章是在悲伤中发生的,小栓一直是病的,一直没有一定活力,仿佛从出生便是一副虚弱的模样,最后死,也是理所当然。这不免有些遗憾,照我所盼,倘若有段小栓健康的描写或是回忆,可能在被人血馒头无用治疗离去后,更能对他有可怜吧。而他一直是在生重病,看起来无法挽救了,这个药有没有耽误了他,好像也不重要,便也没有了读完心中为迷信偏方的反感了。

可那位献出人血的烈士,虽没有提起姓名,虽无一点正面的描写,却也让人记住了。在牢中,不畏各种痛苦,还宣扬革命主张,甚至气疯了别人,便看出了那人的无畏与坚强。可鲁迅先生终究没有一处对他的介绍,仅仅写了他被处死,虽然他只是药的来历的一个小插曲,却从中看出了对待革命者的残忍,而且不知姓名,不知已经死去了多少革命者?几句短短的描写,也透出了当时的社会。

让我觉得最难忘,也是最怪异的,便是它的结尾。这么巧,两个人物的墓只隔了一条小路。可就是这条小路,分开了罪人与穷人。可又有什么区别呢?都一样的是被欺压,一样可怜。但那束小花,可能是全文中唯一一点彩色的安慰吧。最令我不理解的,便是那只乌鸦,乌鸦静静地站在枝头,没有一点动作。虽然知道不可能有灵魂附在乌鸦身上,可不免有意思盼望,希望能神奇的发生,也算是革命者的纪念,可那铜丝般的枯草,铁铸般的乌鸦,却是冰冷的,生硬的。这个比喻太妙,使那本就悲凉的气氛再抹上了一层凝重,僵持着。

我心中闪过了对革命者的无限怀念与可怜。为了事业,牺牲了生命,死后也遭受不平,甚至灵魂无法显灵。也许是被抛入了地狱,永远不见天日。可正是他们的悲惨,才造就了现在的幸福。而这最伟大的,该被赞颂的人,却受如此大难,心中感情交杂,是伤心,是可怜只有那朵看懂世事的小花,默默为英雄正名。

最后的镜头出现了,乌鸦飞走了。是不经意,还是显灵?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它给了我一丝安慰。可谁又说的清,这本就是让我们思考的。

药读后感:篇七

华夏家的悲哀,华夏大地的悲哀!

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肺痨,寻找人血馒头给儿子吃,结果儿子仍然死了。另外一边的夏家,夏瑜作为革命者,在革命运动牺牲了。

多么悲恸的故事,旧社会是多么的混杂,到处迷信,到处都是镇压。人们在这个时代不知道该干什么,该向往什么。看起来完全是一个没救的社会。

可是真的没救吗?就算坟场再凄凉,映入眼中的也有五彩的花圈。

在越是悲催的世界,越有这样的一群人,不畏艰险,不畏牺牲,拿着用鲜血铸成的利箭,刺向那血色的黑暗的长空!刺痛那群黑暗的乌鸦,刺破那居罩般的黑夜!对!这就是被镇压下的革命!

雄舞壮志,革命在狂舞!

潇洒雄破,革命在怒放!

烈火重重,革命在燃烧!

革命是对真正藐视社会的根本的药,而其他的药最多都是血色馒头,不仅治不好,而且还耽误真正的革命,革命就是一种力量,无影无形。革命虽然会失败,但是在这一片血色的长空,潇洒了自己的地热血!

可是革命现在在现在的我们来说,只是一纸空文。最多可以被赞颂被追悼。但是谁敢说在现实中我们一帆风顺,我们也有落意的时候,我们也会遇到艰难险阻。

但,我们如何面对!万一这件事看似不可能完成,万一这已经让你深陷泥泞。

-----可,那又怎样,尽管遍体鳞伤,我们心中也应该有一种热血,这种热血就好比革命,他是革命的精神!

革命的精神在面对困难的时是一把万能的钥匙,这种精神是一种拼尽自己的全力,被刺痛就像毫无感觉,使劲往前走,就算牺牲了也无妨,热血还洒满了勇者的路,它是一种坚韧、顽强、通达、不懈、至死不渝的精神的混合。这种精神隐在每个人的心中,只有顽强斗志的人才能激活它。待他热血沸腾时,便可汇成一条勇者的大河,冲破一切阻挡。

真正对于艰难生活的药,便是这革命的精神。

所以,在以后的生活中,对于生活,我们不要气馁,要勇舞直前,快马加鞭,一定可以冲破黑暗,狂暴的突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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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读后感范文七篇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一

在前几天,我刚读完了一本书,叫:格列佛游记。

单看这个名字,格列佛像是一个坏人,就跟哈利波特中的伏地魔一样,没鼻子没心没肺的,但是,又看看这个游记,坏人应该是被关起来的,不应该流浪在外,像所有的旅行家一样自由地穿梭于自己想去的地方,可是,这是讲的一个什么故事呢?格列佛是好人,还是坏人,是逃犯,还是旅行家?

我最喜欢讲述格列佛刚到小人国那一段,格列佛的头发被一个大麻绳缠住了,两只手被绑在一起,脚也绑在一起,动弹不得,而且只要格列佛一动弹,围绕着他的小人们就会拿箭射他,当然,这是在小人国,人小,武器也就小,就跟给格列佛挠痒痒一样,然后,小人国国王给格列佛松了绑,因为他觉得格列佛并不可怕,而且还大酒大肉的招待格列佛,还给他安排了六百个仆人,每次负责每人给格列佛喂两次饭,因为他救了人,国王宁愿牺牲自己国家丰富的食物财产来帮助格列佛的饥饿问题,就是为了让格列佛继续留在这里帮助小人国干小人国居民干不了的事情。让格列佛信任小人国,首先也要让小人国的居民接受这么个巨人。

我的感受是只要你对他人好,他人也会对你好,就像小人国的居民对格列佛一样,虽然他们大小不同,虽然他们语言不通,但是,格列佛帮助了小人国,所以小人国所有的人们都喜欢格列佛。

如果你看了我的读后感觉得有意思的话,那就抽空让爸爸妈妈或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给你买一本,读读看看吧!还有,读完一定要写读后感噢,再向大家暴露一些有趣的故事噢!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二

12月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 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三

一个普通的外科医生,四次出海航行冒险,遇到了各种离奇古怪的事情,他是雷米尔鲁格列佛。

格列佛生于洛丁加姆州,从十四岁开始在英国与荷兰的大学进修,后来以外科医生的身份到船上工作,在一六九九年五月四号乘羚羊号航向南方。后来,不幸在苏门答腊岛遇难,漂流到利立浦特岛上。岛上居民身高都只有六寸左右,因此,这个国叫小人国。这个国经常和邻国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而打仗。之后他又启程。但却在巨人岛布罗卜丁鲁那克岛搁浅了。那里的国王身高有六十尺。巨人国之后的飞岛国是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人们的观念封闭阻塞。几日后,他又到了慧骃国。那个世界里,没有贪婪,没有欺骗,没有战争,没有陷害,心都是纯净的,善良的,就像生存在幻境中似的。回到英国后,格列佛因为已经习惯了慧骃族良好的品质,而对家人的气味略有厌恶之意,便买了两匹良马,天天与他们谈心,安度晚年。

小人国的情景乃是当时大英帝国的缩影。当时英国国内常年不息的斗争和对外的战争,实质上只是政客们在一些国计民生毫不相干的小节上勾心斗角。通过大人国国王对格列佛引以为荣的英国选举制度、议会制度以及种种政教措施所进行的尖锐的抨击,对当时英国各种制度及政教措施表示了怀疑和否定。作者把讽刺的锋芒指向了当时的英国哲学家,脱离实际、沉溺于幻想的科学家,荒诞不经的发明家和颠倒黑白的评论家和史学家等。小说第四卷,作者利用格列佛回答一连串问题而揭露了战争的实质、法律的虚伪和不择手段以获得公爵地位的可耻行为等。

英国的缩影及作者的理想国度级在这本书中被体现。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四

暑假里,我读完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全书假托勒末尔格列佛的口气叙述其四次航海的经历,辛辣地讽刺了当时英国政局的朝政风习和典章制度。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英国外科医生勒末尔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以及慧马国的四段旅程。强烈地表现出当时英国政局的腐败却不失一丝丝神奇的童话色彩。作者斯威夫特将艺术虚构和现实讽刺相结合,表现了他高超的讽刺技术,也给小说增添了独特的艺术魅力。

游记中大人国、小人国离奇古怪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但是我对格列佛在慧马国的故事更感兴趣。

格列佛在慧马国向慧骃们学到了众多高尚的品德,以至于他完全融入了这个纯洁的社会。在回国后竟不能立刻与人们交往!

我对格列佛能够到慧马国并学到这么多羡慕不已。在这本书中最有争议的部分,作者写出理想化的慧马国没有欺骗、怀疑、狡猾、陷害、阴谋、贿赂等,有力地抨击了现实世界的虚假和丑恶,也描绘出他心中的向往之地。在现实的世界中,有着太多吻合欺骗、怀疑等恶行的事件,如: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通过贿赂做上高官的职位、有人通过陷害别人而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些事件经常在我们身边发生。这也使得老师、长辈经常提醒我们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我期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生活氛围也会向慧马国一样,我们也会拥有像慧马国一样高尚品德。只要我们从现在开始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这一天就不远了。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五

这部游记体小说,是以其杰出的讽刺而名垂世界文学史的。首先,斯威夫特利用虚构情节和幻想手法刻画了当时英国的现实。同时,他也是根据当时英国的现实才创造出一个丰富多彩的童话般的幻想世界。

在当中有宫廷游戏和语言的妙用两小节,我最为喜欢。

在宫廷游戏那些正在候补朝廷中的重要官职和希望得到皇帝宠幸的人才来表演这种技艺。举行这种游戏时往往发生致命的意外事件。我亲眼看见三个候补人员跌断了胳膊和腿。还有一种游戏是在特别重大的节日专门表演给皇帝皇后和首相看的。皇帝把三根六英尺长的丝线放在桌上。两根蓝的一根红的还有一根绿的。他们在一个与地面平行的棍子上面或下面挑来爬去。第一名是蓝丝线,第二名是红丝线,第三名是绿丝线,他们把这些丝线缠两道在腰间。

本章与格列佛所描述的利立浦特小人国的游戏,利立浦特用比赛绳技的方法来选拔官员,候选人中必须冒着跌断脖子的危险来表演绳技,以达到爬上去的目的。爬上去以后他们的所作所为也就可想而知了。朝廷官员也时常奉命在皇帝面前表演,按照技术高低获得各种丝线,小人国里的官员腰上几乎没有不缠丝线的。这只能说明他们全是奸佞献媚的小人。

斯威夫特借此抨击了英国宫廷和大臣们的旨聩无能,无情地讽刺了高管厚爵获得者们阿谀奉承的丑恶嘴脸。

在语言的妙用中作者本来是反对设计家废除口语,以物示意的办法的,但是,他却一愤慨的心情谈到了妇女怎样和俗人文育联合起来反对取消日常的语言。他分明是在批评英国的殖民统治政策,却偏偏要声明这和大不列颠民族无关。作者巧妙地用反语进行讽刺,是读者能更深刻地体味到作者的本意。

作品的主人公格列佛是8世纪一个普通的英国人,同时他也是一个不寻常的鲁滨逊。与鲁滨逊不同的是,格列佛每漂流到一个地方,必然去认识那里的社会,种种形式的政治生活。

《格列佛游记》比较完美的艺术形式表达了作者的思想观念。作者用丰富的讽刺手法虚构幻想的离奇情节,深刻的剖析了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作品熔现实与幻想于一炉,将两者进行对比,用虚实的反差来完善讽刺的艺术效果,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六

这部游记体小说,是以其杰出的讽刺而名垂世界文学史的。首先,斯威夫特利用虚构情节和幻想手法刻画了当时英国的现实。同时,他也是根据当时英国的现实才创造出一个丰富多彩的童话般的幻想世界。

在当中有宫廷游戏和语言的妙用两小节,我最为喜欢。

在宫廷游戏那些正在候补朝廷中的重要官职和希望得到皇帝宠幸的人才来表演这种技艺。举行这种游戏时往往发生致命的意外事件。我亲眼看见三个候补人员跌断了胳膊和腿。还有一种游戏是在特别重大的节日专门表演给皇帝皇后和首相看的。皇帝把三根六英尺长的丝线放在桌上。两根蓝的一根红的还有一根绿的。他们在一个与地面平行的棍子上面或下面挑来爬去。第一名是蓝丝线,第二名是红丝线,第三名是绿丝线,他们把这些丝线缠两道在腰间。

本章与格列佛所描述的利立浦特小人国的游戏,利立浦特用比赛绳技的方法来选拔官员,候选人中必须冒着跌断脖子的危险来表演绳技,以达到爬上去的目的。爬上去以后他们的所作所为也就可想而知了。朝廷官员也时常奉命在皇帝面前表演,按照技术高低获得各种丝线,小人国里的官员腰上几乎没有不缠丝线的。这只能说明他们全是奸佞献媚的小人。

斯威夫特借此抨击了英国宫廷和大臣们的旨聩无能,无情地讽刺了高管厚爵获得者们阿谀奉承的丑恶嘴脸。

在语言的妙用中作者本来是反对设计家废除口语,以物示意的办法的,但是,他却一愤慨的心情谈到了妇女怎样和俗人文育联合起来反对取消日常的语言。他分明是在批评英国的殖民统治政策,却偏偏要声明这和大不列颠民族无关。作者巧妙地用反语进行讽刺,是读者能更深刻地体味到作者的本意。

作品的主人公格列佛是8世纪一个普通的英国人,同时他也是一个不寻常的鲁滨逊。与鲁滨逊不同的是,格列佛每漂流到一个地方,必然去认识那里的社会,种种形式的政治生活。

《格列佛游记》比较完美的艺术形式表达了作者的思想观念。作者用丰富的讽刺手法虚构幻想的离奇情节,深刻的剖析了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作品熔现实与幻想于一炉,将两者进行对比,用虚实的反差来完善讽刺的艺术效果,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七

暑假是个放松身心的好时间,在这个闲暇的暑假中,拿起《格列佛游记》,仔细阅读着其中有趣、惊险的故事,真的可以把人带入斯威夫特的游历的世界

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是个爱好出游的人,他渴望着周游世界,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也许正是他那无畏的探索精神,才让我们也领略到了这奇特的四个国家吧。

我想,利立浦特与布罗卜丁奈格,也就是小人国和大人国,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了。利立浦特的居民们虽然都不过是一般人手掌那么大的人,但他们却十分的勤奋与聪明。格列佛为这个国家出了不少力,最后却遭到了朝廷中人的弹劾,被迫离开这个国家。这也从某个角度折射了当时英国政府的昏暗、各党派之间的争斗以及与法国的战争等等,充分表现出了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在大人国,格列佛又从小矮人的角度仰视人类,讽刺了人类的一些不好的习性。

第三部中的飞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飞岛上的人们只重视音乐与数学,一点没有想到要全方面发展,才能让国家强大起来。而且那些致力研究一些奇怪实验的人,譬如用蜘蛛网作防线,用嗅觉、触觉辨别颜色,还有把粪便还原为原来的食物等等。这些实验都是很愚蠢,有的实验甚至根本没有意义,但他们却依然热衷于做这些实验,而不去造更好的房子或是种植出更优良的粮食,让土地都变的荒废后还不以为然,真的令人不解。作者辛辣地讽刺了那些只会纸上谈兵的科学研究者,并讽刺了人类的疯狂和邪恶的本性,人性随着历史的前进一步步地堕落,走向深渊。

在慧嘶马国中,格列佛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嘶马。在慧嘶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是人们所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这里,你不需要考虑别人说话的真假,因为他们不知道说谎是什么。

但是,格列佛却因过于崇拜慧嘶马,而成了愤世嫉俗的偏执狂,根本看不到人的优点,把人看作与野胡一样,最终格列佛也成为了作者嘲讽的对象。

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让读者看到了社会上美好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由此也想到了很多。

爱的教育读后感范文七篇


篇一:《爱的教育》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阅读了著名的《爱的教育》这一本书。

这一本书的作者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他用日记的形式写了他这一年来的所见所闻,书中写了善良的安利柯、是非分明的卡隆等……这本书用平凡的语言、感动的语言描写了100多个孩子的故事,扫烟囱的孩子、善良的孩子、乐于助人的孩子、懂得感恩的孩子、告别的孩子等,每一个故事都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而那个道理就是,什么东西都离不开爱。

读了《爱的教育》我知道了爱的可贵和来之不易。

篇二:《爱的教育》读后感 赵婷婷

爱的教育原名是心,里面写着关于四年级一百个动人的故事,教育着我们许多道理。

爱的教育是一本深奥的书里面蕴藏着老师、同学、父母对我们的关爱和教育。

爱的教育中写了许多感人的故事:父母深刻教导,孩子知错就改,同学有难,立即帮助……这一桩桩,一件件,足够让我们掉下几滴眼泪。

这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也深深地告诉了我许多“小秘密”。

我相信,只要看过爱的教育这本书的人,一定会悔改以前的过错,珍惜身边所有的人。

篇三:《爱的教育》读后感

寒假里老师叫我们读一本书,书名是《爱的教育》,我已经把《爱的教育》全读完了,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卡隆,他会主动帮助弱小的同学,不让大同学欺负小同学,卡隆真棒,我们要向卡隆好好学习。

使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卡隆的妈妈死去了,卡隆很难过,上课的时候偷偷地哭泣,我也很感动,很伤心,我很想对卡隆说:“不要哭了,你妈妈在天堂过得好好的呢,你要认真学习,就是报答你妈妈了。”

篇四:《爱的教育》读后感 王晓彤

爱,在每一个人的心里是纯洁的,爱是无私的,只有生活在爱的世界,才能感受到温暖,而我读了《爱的教育》后,才知道什么是爱。

《爱的教育》里意大利小孩思利科十个月中的所有日记,都包含着同学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读了之后使人感受到了爱是多么的温暖。

爱,就像空气,你看不到也摸不着。爱,每天都在我们的身边,只有,我们去细心的感受,才能感受的出来。

古往今来,有很多爱的故事,爱是无处不在的,我们一出生,就生活在爱的海洋里,有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的爱,上学了有老师,同学的爱。

爱,使我们感到温暖,使我们能快乐成长,爱是宽容的,我们要让世界充满爱。

篇五:爱的教育读后感

泰格尔曾经说过:“爱是 亘古长明的灯塔 , 他不断的面对着凶神恶煞的恶涛与暴风雨,但它却依然挺拔不动,屹立在那山岗上。爱能使生命得到充实,就如杯子里装满令人沉醉的美酒一样。如今我的手里捧着一本比我的岁数还要大的作品细细品读时,书中的情节使我倍感感通深受。

爱的教育是一本日记体的小说,本书记载了主人公安利柯在小学四年级整整九个月的生活。本书以爱作为主旨,详细介绍了人间中最伟大的爱:师生之爱、同学之爱、父母之爱、儿女之爱……每个爱虽然都不是惊天动地的爱,但却感人肺腑、引人深思。整部小说又以学生们最不染世俗的眼光来审视着周围的善于恶、丑与美。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爱是一种感受、爱是一种追求 爱是一种关护 是……无法用准确的文字形容爱的定义,但是我知道,拥有爱的人,付出爱的心, 他的 人生必定 会是 充实而无憾的 ,所以让我们付出自己的爱,用爱来体验生活、用爱来感受社会。

篇六:爱的教育读后感 敖莉彬

在这个愉快的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关于教育的名著,这本书是著名意大利作家德。亚米契斯写的,他是一个非常关注教育的作家,他在1886年创作《爱的教育》这本小说,他通过一个一个的小故事吧”爱的教育“传递给了年轻的一代,我在这本小说中也有许许多多的体会。

从这本书第一章我明白了:在学校我们不应该排挤同学,更不应该去伤害同学,我们对同年级的同学要好好相处,互相帮忙,对比自己小的同学要保护他们,如果有同学欺负他们,我们应该站起来阻止他,保护弟弟、妹妹们。

第二章我明白了:在学校、家里、公共场所……我们都要尊敬年龄比我们大的人,爱护年龄比我们小的人。

从第三章我明白了:父母的工作是非常繁忙的,我们做孩子的就应该顺从父母的安排和要求,这样我们可以少让父母操心。

第四章中我明白了:我们做学生的要敬重老师,体贴老师,这样让老师觉得自己没有辛苦,自己的教育成果成功了!

从最后一章中我明白了:童年是人生最快乐的时光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等到以后回忆起来会很开心。

从这本书中我有许多体会,我下一次也一定要去找这样的教育名著来看,知道更多的道理。

篇七:爱的教育读后感 黄文泰

愉快的假期悄悄的向我们走来,终于可以让我们放松一下临考前紧张的心情,当然,在这放松的期间,读书也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在这个假期,我读了两本道理深刻,内容丰富而又朴实的书,其中一本是《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这本书的作者,是用日记的形式,体现出每一个人的特点、性格、还有那令人感动”每月故事“。其中,最令我感受深刻的人物是卡隆,他长的很高大,从小助人为乐,学习也很好,他从不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同学,还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特别是帮助耐利的情景让我非常难忘——耐利从小就是一个驼背,身材也很瘦小,在学校经常被同学欺负、嘲笑,而卡隆却经常保护他,并和他成为了朋友。

”爱“是无形无体的,”爱“是用几句话也说不明白的,它包含的东西很广阔,也许是家人之间的父爱母爱,也许是朋友之间的友爱,也许是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爱的教育》这本书,主要是要告诉我们要关爱和帮助你身边的朋友,朋友有错了,要大度的去原谅他;朋友失败了,不要去嘲笑讽刺他,要去鼓励他。

同学们,珍惜好小学这6年的时光,记住小学这6年结交的朋友,不要让自己的童年失去精彩。

热门范文:打火匣读后感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热门范文:打火匣读后感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打火匣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的一篇童话《打火匣》,故事讲了一个士兵,无意中得到了一个神秘的打火匣,这个打火匣能帮助他实现心中的愿望。最后这个士兵当上了国王。

故事中我感到最有趣的是,那个神秘的树洞里有三扇门,每扇门里都有一只箱子,每只箱子上坐着一只狗。第一只狗的眼睛有茶杯那么大,第二只狗的眼睛有水车轮那么大,第三只狗的眼睛简直有圆塔那么大。士兵只要一擦打火匣,那些狗就会听他的使唤,这可真有意思。

我很喜欢打火匣这个故事,故事中的士兵很善良,他把得到的钱分给了穷苦人,他还很勇敢,他杀死了坏巫婆。

在生活中,我们就要做一个善良的人,用自己的爱心和能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让善良的品质在人与人之间传递。

打火匣读后感(篇二)

从前,有一个很穷的兵士。有一天,他去外面,碰到了一个巫婆,巫婆对他说了旁边一棵树洞里的秘密,主要就想要打火匣,因为这是她祖母落下的。兵士取回来了打火匣,他问巫婆要打火匣干吗?巫婆偏偏不说,结果被兵士砍了头。

兵士从巫婆跟他说的树动洞里拿来了许多金币,过了一段时间,兵士买这买那,又花钱买了最好的旅馆,这些钱很快就被兵士用完,又听说国王的女儿(公主)很美,这才想起打火匣。一天晚上,兵士叫来旅馆里的一个人,给他四块金币,托他去取打火匣。打火匣取来了,刚擦一下,一只狗就出来了,原来,一共擦三下,三只狗就全都出来,按照一、二、三出来:铜、银、金的狗。

他又让狗背了三次公主,第三次的时候,王后在公主的背上背了一带粉,经过的地方就会洒上粉。第四天,兵士果然被抓,槽糕的是:打火匣忘在旅馆了!最后他对人们说:“让我抽最后的一口烟吧!”不一会,兵士擦了三下,三只狗把国王、王后等等,从空中抛下来,成了肉酱。又和公主结了婚,做了国王。

这个故事告诉我:要靠自己的劳动,才能得到幸福。

打火匣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看了《安徒生童话》里的《打火匣》。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从战场上凯旋归来回家途中的士兵,遇上了一个丑陋的巫婆,巫婆让他帮自己取一个打火匣,士兵答应了。他带着巫婆的外套钻进树洞,来到第一个房间前,士兵看见房间里有一只大箱子,但有一只大狗守着。士兵就用巫婆的外套披在狗身上,狗就不作声了。如此三次,士兵用同样的方法,收服了三只狗后,从第三个房间不仅成功找到了打火匣,还得到了金子。出去后,巫婆却只要打火匣,士兵好奇地问为什么,巫婆此时却目露凶光。士兵发现自己生命有危险,就抢先剌死了巫婆,他带着打火匣和金子到了城里。朋友告诉他,城里有个公主很漂亮,士兵很想见见。偶然的机会,他发现打火匣能唤出那三只狗,而且三只狗能做很多事。一天,士兵就让一只狗把公主背来了,他们就这样相爱了,并建立了很深的感情。

后来,国王发现了要杀士兵。在死刑执行的时候,士兵请求抽最后一只烟,国王答应了,士兵就趁机拿出打火匣,唤出三只狗,狗冲散卫队,让士兵逃脱了。

在三只狗的帮助下,士兵当上了国王,并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三只狗也成了王宫里的贵宾。

我读完这个故事,觉得它很精彩。我特别喜欢故事里讲到的那个神奇的打火匣和那三只具有神奇魔力的狗,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种打火匣,但我相信,那三只勇敢、机智、忠诚的狗却是有的。通过这个故事,还让我体会到了,面对任何困难,只要不放弃冷静面对,就会使自己找到好方法成功渡过难关。

打火匣读后感(篇四)

去年寒假,我阅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打火匣》这个故事。

故事讲的是一个在回家途中的士兵,遇到了一个难看的巫婆。巫婆让士兵取一个打火匣,士兵答应了。他带着巫婆的外套钻进树丛,来到了第一个房间前,士兵看见房间里有一只大箱子,但有一只大狗守着。士兵就用巫婆的衣服披在狗身上,狗就不作声了。如此三次,士兵就用同样的方法,收服了三只狗后,得到了打火匣和金子。出去后,巫婆却只要打火匣,在这时巫婆目露凶光。士兵发现后就刺死了巫婆,他带着打火匣和金子到了城里。朋友告诉他,城里有个公主很漂亮,士兵想见一见。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知道了打火匣能唤出那三只狗,而且那三只狗可以做很多事情。一天,士兵让一只狗去把公主背回来,他们就这样相亲相爱了,并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后来,国王发现了这个惊人的秘密决定要杀掉士兵。在死刑时,士兵请求抽一支烟,国王答应了,他就趁机拿出打火匣,唤出三只狗,让士兵逃脱了。在三只狗的帮助下,士兵当上了国王,并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三只狗也成了王宫里的大臣。

读完这个故事,我还想再度,因为故事中的内容写得很精彩,我特别喜欢故事里的打火匣和三只狗。现实生活上,虽然没有这样的打火匣,但是我相信会有像那三只狗一样聪明的人。这个故事让我体会到了,面对困难,只要不放弃,就会找到好办法成功渡过困难。

打火匣读后感(篇五)

士兵在老巫婆的诱惑下,通过树顶进入到了树洞里面。里面有很多灯,还有三个房间,第一个房间里放着铜,有一只眼睛有茶杯那么大的狗;第二个房间放着银,有一只眼睛像水轮式的狗;第三个房间放着金,有一只眼睛像圆塔一样的狗。士兵按照老巫婆的方法,分别进入了每一个房间,他捡了银就丢了铜,捡了金就丢了银。最后他带着旧打火匣和金出来了。他与可憎的老巫婆发生了冲突,他用身上所带的剑把老巫婆的头砍掉了。于是他带着金和旧打火匣进了城,他开始变得不一样了,有华美的衣服穿,帮助一些穷苦人们,交了很多朋友,这些朋友都说他是一个稀有的人物,一位豪侠之士。但他一旦没有钱,他就不得不从那些漂亮房间里搬出来,住到顶层一间阁楼里去,他的朋友也不再过来看他。后来,他发现了旧打火匣的用法,在那三只忠实于主人的狗的帮助下,他又重新过上了有钱人的生活,而且还看到了在铜宫中生活的寂莫的公主,经过一番波折,士兵当上的国王,也娶了心爱的公主。故事中的结局是完美的。

我想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希望有像士兵一样好的结局。只要我们努力,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只要我们勇往直前,不怕风吹雨打,就一定能实现我们的目标。如果有一天跌倒了,也要勇敢地站起来。失败并不可怕,最怕的是不能够面对现实。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这句话时刻帮我敲着警钟。是的,世界之大,它充满了新鲜,充满了活力,更充满了诱惑和坎坷。可是这并不可怕,老天是公平的,这也许是它给我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它从我们身边抢走了一些东西,同时我们也会得到一些更珍贵的东西,就像我们没有了青春,但是我们却拥有了成熟……

所以朋友们,生活是美好的,我们可以在蓝天下自由的享受着阳光、雨露和光明,乐观面对生活,生活也一定会笑着迎接我们。

打火匣读后感(篇六)

故事讲的是一个刚打完仗的士兵,在回家的路上碰见了一个巫婆,巫婆叫他帮她把树洞里的打火匣拿出来,就可以得到很多金币。但是有三只狗看守着打火匣,只要把狗抱到她的衣服上,狗就消失了。士兵经过3个屋子,把狗都抱到巫婆的衣服上去了,三只狗全都消失了,他拿到打火匣走了出来。巫婆叫他把打火匣给她,士兵问:“这打火匣有什么用?”巫婆不肯说,士兵就把巫婆杀了。

可是士兵不知道打火匣有什么用处,他花光了所有的金币,又没钱了。只好住在昏暗的阁楼。这时,他想起了打火匣,就拿出来擦了一下,没想到,居然那只看守箱子的狗出现了。原来,这个打火匣非常厉害,能够召唤出看守箱子的三只狗,帮他实现愿望。

士兵用打火匣又拿到了很多金币,他又有钱了。一天,有人对士兵说:“这世界上有一个很漂亮的公主。”于是士兵擦了三下打火匣,三只狗都出现了,士兵说:“帮我把世界上最漂亮的公主带过来。”狗就把世界上最漂亮的公主带过来了。

可是后来,皇后发现了士兵并且告诉了国王。于是,国王派人把士兵抓起来了,并且要处死他。

就在行刑的时候,士兵说想再抽一口烟,于是他拿出打火匣,召唤出了三只狗,杀死了国王。后来他和公主结了婚,自己当上了国王。

我觉得《打火匣》这个故事很有趣,大家有空可以看看这本书。

打火匣读后感(篇七)

我最喜欢打火匣这个故事,因为这里面的士兵很勇敢,我们来看看这个士兵为什么这么勇敢。

士兵问老巫婆:“你要这个打火匣有什么用呢?”“这与你没有什么相干,”老巫婆反驳道。“你已经得到了钱,你只需要把打火匣交给我就好了。”

“废话!”士兵说。你要他有什么用,请你马上告诉我,不然我就抽出剑来,把你的头砍掉,老巫婆说:“我可不能告诉你!”

士兵抽出剑一下子把老巫婆的头砍掉,她倒下来死了,士兵拿着钱和打火匣像城里走去,他把他的一半钱分给了那些穷人,剩下的钱买了房子,买了衣服,买了靴子,这样子,他的钱很快就花光了,他有用这只神奇的打火匣又拿回了好多钱,而且,士兵用打火匣和自己的办法去了美丽的公主并当上了国王。

这个故事中的士兵很勇敢,善良,我们以后也要像他一样善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爸爸妈妈觉得我的想法有道理,而且希望我像士兵一样聪明勇敢,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努力,不怕困难,实现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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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读好书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推荐]《简·爱》读后感范文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简·爱》读后感【篇一】

难怪简爱一直以来都是女性钟爱的励志名著,确实是一部女性崛起的传奇故事。简从一开始的寄人篱下,倍受欺凌就开始抗争,再到学校里遇到一位好老师(原谅我记不住这些外国名字),在遇到罗切斯特时,已经成长为一个善良大度勇敢坚毅的杰出青年,遇到罗切斯特,在长期的试探后两人坠入爱河,当得知他有个疯妻子后拒绝结婚,毅然决然的离开他,后来离开罗切斯特到乡村教书,在艰苦的条件下兢兢业业,得到叔父的遗产后慷慨的分给表姐表哥,拒绝表哥所谓的“为上帝为传教事业必须嫁给他”的荒谬言论,最终回到罗切斯特身边,与命途坎坷的罗切斯特结婚,有情人终成眷属。

但是,当随着简的视角回到罗切斯特这边时,看到昔日睿智的绅士已变为瞎眼瘸腿断肢的落魄人士时,感觉很心酸。都在关注简的蜕变,很少有人在赞扬爱德华的坚守。命途多舛,婚姻坎坷,爱情不顺,豪宅焚尽,倾家荡产,眼瞎了,腿瘸了,胳膊截肢了,落魄,孤独。终于简回来了,弥补了他的一切不平,抚平了他的一切伤疤,但是,简没回来之前的那段时光,他的心里究竟忍受了多少痛苦?

可怜,可悲,可爱,可敬。

《简·爱》读后感【篇二】

很经典的一本书,简爱性格倔强坚强,感情也会克制,对爱德华的爱浓厚却不盲目,有强烈的自尊心,不喜欢被当作瓷娃娃一样地疼爱呵护,不喜欢珍贵的珠宝,知道爱德华有妻子不是责怪怨恨而是默默离开,只是因为自己的原则,就算再爱也不会留下来享乐。

骨子里又十分善良,对于舅妈对自己童年的伤害也选择了原谅;得到遗产也考虑到亲情和分享,不贪心,不独占。

不管是在之前的学校之后的学校任教还是做家庭教师都尽职尽责,不会埋怨生活艰苦,乐观的简爱总是可以找到生活的闪光点。

不得不提到简爱学生时代的好朋友海伦和良师,对她们给了简爱方向和温暖,塑造了这样的简爱,在之后的生活中所流露出的坚强乐观善良是与之不可分开的。

简爱有自己的爱好,善于绘画,除了母语还会讲法语和德语,会缝纫,爱阅读,有自己独特的思维和见解,也有很好的性格,这些都足以让人着迷。

人生处处都是选择,简爱一开始选择了离开母校出来谋生,后来她放弃了富贵和享乐离开了爱德华,最后选择放弃去印度,放弃自己的宏图大志,放弃年轻的自己美好的前程选择了照顾不再健全的爱德华,每个选择都看似简单,却是艰难的,放弃了安稳的生活,选择了未知就是一种勇气和魄力。

《简·爱》读后感【篇三】

在舒爽清晨,轻轻地,沏一杯茶,倚靠窗边,翻开书页感受梦想飞翔;

在日落黄昏,静静地,遥望夕阳,倚站门前,回味曾经读书的生命体验。

——题记

似水晶般纯洁,似彩虹般绚丽;似流水般宁静,似砖石般璀璨;它,是我们知识的导游,噢,那是丰富多彩的书。

走进书的世界,让我们在清秀的文字里感受梦想飞翔。静静的凝视生命,撷取最美丽的瞬间,我们会发现:读书好,会让我们在平凡中感受幸福。

坐在校园石凳,我手捧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扑鼻而来的是花的芬芳。封面赫然印着“北京燕山出版社”,轻轻地,我翻开书页,一遍又一遍的看着那文字,心头别样思绪:简·爱,是平凡的,但不平凡的人生磨砺了她坚韧的性格。她追求独立的人格,坚强而朴实。她藐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蠢,显示出美好的理想。我们心中不也应怀有一颗等待实现梦想的心吗?简·爱不会向命运低头,虽然她的一生不是轰轰烈烈,但却平凡中带着真纯的美丽。

“虽然我不美、矮小,但我就没有灵魂,没有思想吗?不,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望着这段文字,我突然醒悟:对呀,生活会有太多太多的不幸,你也许悲哀自己没有豪华的房子,感叹人世间贫富区别太大,但请你想一想,在生活面前,我们就要这样下去吗?不,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我们要微笑面对每一天,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曾有一名人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动整个地球。自信,会让我们感受世间美好。虽然简·爱遭遇不幸,但她始终热爱生活,把爱带给每一个需要她的人,她坚强乐观的生活态度,让她开心每一天。

以前的我,是个有什么委屈事都会流泪的小女孩,让人头疼,不敢勇敢面对现实,总在心里默默的祈祷;在困难面前总是唯唯喏喏,不敢迈开大步,一切的一切都埋藏在心底。一个只会在夜里对着月亮星星流泪的女孩,一个只想逃避现实的女孩,一个总在困难面前倒下的女孩。可如今,我对着月亮星星笑,我告诉它们:简·爱很坚强,我也要变坚强。我不会再向困难屈服了,因为坚强的女孩已学会了自信,已有了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的精神。在这个花季,因为《简·爱》,我变得勇敢,如鹰击长空!

读《简·爱》,所以我变得坚强!

读《简·爱》,所以我学会了独立自主。

有一种挣扎叫成长,《简·爱》伴我在成长的岁月中,青春显得更美丽,有了更多的梦想激励我前进。

踮脚尖,我挥动洁白的翅膀,在雅致的文字中品味幸福,在书的海洋中感受梦想飞翔,我笑了!

——后记

《简·爱》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部名著,它是英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文学作品之一,它的名字叫《简·爱》。

孤女简爱从小就被寄养在舅妈家中,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受尽了别人的冷眼和歧视,最终因为不服管教而被送进一家“慈善学校”,在那里虽然也受到了同样的迫害,但却得到了良师益友的真诚帮助和教益,逐步成长为一位很有爱心,又具有不屈服性格和丰富学识的女性。

她在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时遇见了一位性格古怪而傲慢,相貌堂堂的富绅——罗切斯特。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经过与命运不断的斗争中,简·爱终于找到了那份属于自己的幸福,从此,她幸福快乐的度过了一生。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可谓是七上八下,同时也明白了要珍惜眼前的幸福。因为,幸福是来之不易的。

《简·爱》读后感【篇五】

闲暇之余,我阅读了英国10世纪最著名的小说之一——《简·爱》。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以自己为原型,书写了这位敢于同恶势力反抗、追求平等的迷人女子。

简·爱是一位心灵纯洁、善于思考的女孩儿,她从小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受尽了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种坚强不屈、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高尚品质更为人们所欣赏。在里德太太家,仅10岁的简面对舅母和表兄妹的歧视与折磨,表现出的却是强烈的反抗精神。而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与好友彭斯更是形成了鲜明对比。她对彭斯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这句话充分表现了简不甘逆来顺受的反抗精神。

简·爱的爱情观,更是深化了她的性格。简认为,每个人在爱情上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简之所以钟情于罗切斯特,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没有主仆之分,把她当作自己的朋友看待。在罗切斯特面前,简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和朴实。而在罗切斯特心里,简就像一阵凉爽的风,将他的生活变得纯净而清新。可是,当简得知罗切斯特15年前已经有了妻室(阁楼上的那个疯女人)时,伤心之余,简还是决定离开这所庄园,四处流浪。后来,她再次返回庄园,此时,庄园已面目全非,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已双目失明、一无所有。这时的简·爱却毅然决定和罗切斯特在一起。这样的写作手法,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写出了简·爱和罗切斯特之间种种高素质的默契。并将简·爱顽强不屈、敢于反抗、善良淳朴的独立个性展现得淋漓尽致。

夏洛蒂·勃朗特从小也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她吃尽了人世间的苦头,却和姐妹们一样希望用笔敲开文学圣殿的大门。曾经,受到大诗人骚塞的冷嘲热讽,受到社会的抵触,她们却一直都没有放弃,坚持自己的理想,终于获得了成功。这也证实了“文学”并不是什么“不是妇女的事业”。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自己的幸福,都必须由自己去努力争取。珍惜你现在所拥有的幸福吧,它的到来实在不易······

《简·爱》读后感【篇六】

我的重读名著行动,第一本选定《简爱》,因为它实在太有名。但以我的中年阅历看来,情节简单的够可以:幼年失怙的简爱,在舅妈家卑微的求生存。洛伍德寄宿学校让她受到良好的教育。涉世不深的简爱飞蛾扑火一样爱上了她遇到的第一个优秀的男人,却在婚礼上得知原来他有妻子。出走后身无分文,被好心人收留,恩人原来是失散的表兄妹。叔叔给她留下大笔遗产,从此成为富人。罗切斯特遭遇火灾变成瞎子,但是简爱义无反顾地和他结婚生子,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场景基本上是四个:舅妈家,洛伍德学校,桑菲尔德庄园和沼泽庄园。连仆人和车夫都算上,出场的人物也只有三四十个。哪怕是起点上的小白文都比它情节更跌宕起伏,人物关系更错综复杂。那么《简爱》到底好在哪里?

首先你不能以现在的文学发展态势来要求它。将近二百年前,一个年轻女子能想出这样的情节,写出这样的长篇著作,是非常了不起的。正是站在他们的肩膀上,今天的作者才能写出如此丰富的作品。

另外要透过情节的面纱,去发现《简爱》中穿越岁月长河永不褪色的珍贵之处。

十岁的小女孩寄人篱下,遭遇身心的双重虐待,那种绝望,那种恐惧,积累到一定阶段的爆发,爆发过后的空虚,似乎都穿过纸张,向我扑来。读前几章的时候,我特别心疼,心疼简爱遭遇的一切。我爱我的孩子,我有多爱宝宝,就多能体会简爱的悲惨。没妈的孩子是棵草,简爱就像一棵草一样顽强地生长,不屈服,却不知道路在何方。

洛伍德的八年应该是快乐的时光,尽管那里非常清苦,规矩多。但简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会法语,会画画,会刺绣,像个大家闺秀。最重要的是遇到了那么多好心人,生命因此而灿烂明亮。

谭波儿小姐毫无疑问是全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如果一定要我比拟,我觉得她像《大长今》里的韩尚宫。就像韩尚宫是小长今的人生导师一样,谭波儿小姐也是简爱的指路明灯。她美丽、善良、智慧、宽容、有主见、敢担当,她为简爱洗刷冤屈,她抚平简爱心灵上的伤痕。为什么简爱一直生活在封闭的寄宿学校,可她却那么自信、清醒、有判断力、永远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谭波儿小姐功不可没,正是在她的影响下,简爱身处修道院式的寄宿学校,心灵却依旧清澈而丰盈。我也爱谭波儿小姐,非常爱,特别爱,极其爱,甚至希望自己也能成为谭波儿小姐一样的人,带给别人光明和温暖。

爱情是永恒的主题。哪怕爱情的主角不是那么特别完美。罗切斯特是个招人喜欢的男主角吗?我说不好。最起码我不是特别喜欢他。他富有多金、阅历丰富、多才多艺、头脑冷静、心思缜密、八面玲珑、滴水不漏,这不就是现在女孩心目中完美的大叔嘛。百花丛中过后,他打算只取一瓢饮了。周旋过那么多妩媚、拜金、有心计的女人后,他发现自己需要一个单纯善良的人。于是布下天罗地网,只能简爱这只傻鸟来投。

十八岁的简爱,生活在女人堆里,从没见过这么优秀的男人,所以爱情之火一点即燃。哪怕时空隔着两百年,哪怕东西方文化有着巨大的差异,你还是能理解简爱在爱情中的苦苦挣扎。那种欲罢不能,那种欲说还羞,那种想见又怕见,那种在更优秀女孩面前的自愧弗如,那种告诉自己和罗切斯特之间永远不可能,那种只要你召唤我就飞奔而来,那种只要你看我一眼就欣喜若狂,夏洛蒂·勃朗特,真有一只生花妙笔,据说她没谈过恋爱没结过婚,可她对爱情的描写是如此真实,如此入木三分。哪怕再过几百年,读者捧起书也能找到共鸣。

读完了,我默默地想,我喜欢简爱吗?当然喜欢,谁能不喜欢她啊?虽然她又瘦又小,不漂亮,但身体里却蕴藏着无穷的力量。

当在舅妈家遭受不公平待遇时,无论多么艰难她都没有自暴自弃,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

当在洛伍德学校遭遇清苦的生活时,无论物质多么匮乏,她都善于去发现美,发现他人的心灵美,发现大自然的风景美。

当爱情来临时,她保持清明和理智,告诫自己要拒绝诱惑。

当舅妈一家分崩离析时,她不纠结于过去的恩怨,原谅和舅妈和表姐,实际上是放过自己,不让自己深陷于无休无止抱怨和仇恨的泥潭。

当饥饿交加快要困顿而死时,还着迷于玛丽和黛安娜的外貌和谈吐,还在关注她们看的是什么书。

当巨额财产从天而降时,她不独吞,坚持与表兄表姐们平分。

当圣约翰半是诱惑半是强迫地向她求婚时,她又一次保持了清明和理智,拯救自己于将来累死的境地。

这是一个多么活泼、鲜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物啊。所以大家都爱她,罗切斯特爱她,圣约翰爱她,谭波儿小姐爱她,阿黛尔爱她,玛丽和黛安娜爱她,连舅妈家的两个表姐都请求她再呆一段时间。我当然也爱她,如果简爱从书里跃然而出,我会马上拥抱她。

将来我也会向我的女儿推荐《简爱》,我不指望她能从一本书里就学会所有优秀的品质,我希望她向简爱学习如何在恋爱中保持清醒的心,当爱情来临时,不要像张爱玲一样低到尘埃里,要像简爱一样“像鳗鱼那么滑溜,像株蔷薇那么多刺”;当财富像乱花一样迷乱双眼迷惑心灵时,要像简爱一样冷静理智;当遭遇圣约翰那样的求爱者,预见到未来的悲惨命运时,要像简爱那样及时打住,坚决不做无谓的拯救者安慰者和殉道者。

总之,“自己在乎自己。越是孤单,越是无亲无友,越是无依无靠,就越要尊重自己。”“当别人紧逼不休对你连连提问时,你胸有成竹,对答如流”。就保持了清醒的心,就坚守了原则,就离幸福的生活更近一步。

《简·爱》读后感【篇七】

简.爱,父母跨越阶级结合和家族脱离了关系。最后双双归去。她被舅舅舅妈收养。随后舅舅也去了。一直由许下承诺的舅妈照顾。由于年龄思维的表达差异她一直不受舅妈宠爱经常与表姐表弟争执。十岁那年舅妈把她送往一所靠慈善募集资金的学校学习。在那她交到朋友学习知识最后成功的当了一名教师。对自由的向往对现实桎梏的反抗驱使她外出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工作。认识了相伴一生的罗切斯特先生。小说花了很大一部分地方写她与他的语言、思想、行为上的交流。二人互生情愫最后准备结婚。意外的是她发现了他有一个疯掉的妻子一只被囚禁于桑菲尔德。她伤心不知所措便偷偷的离开了他。历经一年她经历流亡、寒冷、饥饿、最后找到了亲人并意外的获得了一笔额外的财富。她把财富平分于她的兄弟和姐姐跟她们友好相处也体会到家庭亲情友情的珍贵。面对表哥为事业的表白她坚信她不爱他他也不爱她。终于她听到罗切斯特先生的呼喊:简。简。简。坚强的人啊,遵从内心的呼喊吧去到他身边哪怕是看一眼他知道他安好吧。一年了。她回到桑菲尔德。沧海桑田世事变迁。桑菲尔德已经不在了只有一片废墟一片焦土一段回忆。原来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发疯放了一把火烧了庄园。自己从楼上跌下摔死了。罗切斯特先生为了救她烧伤了眼睛截了右臂。现在他已经是一个看不见光明的人了。她找到了他。永远在一起了。并且永远平等的纯洁的在一起了。

范文推荐:普京传读后感七篇


多读书,能使人精神焕发,充满自信,充满魅力。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范文推荐:普京传读后感七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普京传读后感(篇一)

他为俄罗斯而生,他是俄罗斯复兴的灵魂,他是一个个性鲜明的硬汉!他担任总统八年,使俄罗斯经济翻了八倍!他绝对可以被称为新俄罗斯的缔造者和舵手。当他以64、4%的高得票率第三次当选俄罗斯总统之时,竟然也饱含热泪。他既是一位硬汉,也有柔情的一面。他是谁?没错,他就是俄罗斯总统——普京。

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普京的传记——《普京传》。读完,我心中思绪万千。

“俄罗斯的土地虽然多,但是没有一寸是多余的。”看到这句话,我瞬间被征服了。我想:俄罗斯作为一个战斗民族,每个人都十分的坚硬,而普京就是其中最杰出的一个人。并且普京对自己祖国的热爱之情如此强烈。就造就了这位伟大领袖普京强硬的政治手腕为俄罗斯带来了经济、军事上的强大,国与国之间,只存在利益交往,要想变得强大,必须敢牺牲一些东西,遇事只会“抗议”、“谴责”起不来任何作用,该吃亏的还是吃亏,占利的还是占利,有时候说一百次不如做一次。如果普京遇事也只会抗议、谴责,俄罗斯不可能有今天的强大!

回想现在各个国家的总统或主席,哪一个能像普京一样用自己强硬的政治手腕来治国,富国,强国?我想回答是没有。普京靠着自己的力量,将俄罗斯在世界上的地位抬高了一个层次。

最后,我想用书中的一句话来告诫大家。在任何情况下:对也好,错也罢,都应该做个有力量的人,这样才有可能回击别人;并且要随时做好准备,出手要快,这样才能给予侮辱自己的人最强有力的回击。但是,不到万不得已时,一定不要轻易卷入任何一次争斗。而当无路可退必……

普京传读后感(篇二)

普京于1952年10月7日出生于列宁格勒(圣彼得堡),属龙。

朋友鲍里先科仍然沉迷于追溯那时与普京相处的时光,并感慨道:“当初我一下就喜欢上普京,我这样说,并不是因为他现在是总统,事实上,他是个朴实的小伙子,一看就知道受过良好的家教,别看他年纪轻轻,为人处世却非常有分寸,从不强人所难。第一次见面,我就被他折服了。据我的观察,我确信,这个年轻人不会出卖朋友,不会挤对人,不会暗中使坏,也不会踩着别人的肩膀向上爬,对我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普通人家出身的普京,依靠一分分的努力成就了不凡。他的每一处亮点和人生底色都有据可查,都透着水滴石穿的厚重之力。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在锻炼中学到的不仅仅是力量,也包括智慧和仁慈,这一切甚至影响到他未来的政治前途。不过儿时的普京可是个小淘气呢,他甚至会将捉到的老鼠丢进人群,恶作剧取乐。他打起架来也像个小老虎,所以脸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但他从不欺凌弱小,而是常常打抱不平。普京后来考入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成长为一名十分优秀的大学生,恩师索布恰克功不可没。

普京还是一个具有“宠物”情结的领袖。对动物的喜爱,体现出普京硬汉柔情的一面。同时,他的果敢、坚毅不仅给国人树立了信心,也给外国人留下很好的印象,绝对称得上一位优秀的大国领导人。

普京传读后感(篇三)

新世纪的俄罗斯离不开普京,正如18世纪的俄罗斯帝国离不开彼得大帝、苏联时代离不开斯大林一样。普京虽然生活在和平年代,可俄罗斯人民对他的拥戴却不输给当年的民众对彼得大帝和斯大林的拥戴。

这位卓尔不凡的总统,带领他们一直走到了今天,并将一个与20世纪截然不同的俄罗斯,骄傲地摆放在世界舞台的黄金分割点上。

外界对普京的称赞绝非粉饰之词,他能在当代国际社会中脱颖而出,非是个人的幸运或权术运作的结果,而是一种个体力量与民族智慧的合力推动,继而产生出的一种令人无比惊诧的政治效应。

普京“已经在国际上树立了强势总统的形象,他的果敢、坚毅不仅给国人树立了信心,也给外国人留下了好印象”。由此可见,“全世界都公认普京是一代英才,是一个大国的优秀领导人,他在世界上已经有了很高的地位了”。

在俄罗斯的各种历史问题聚集于苏联解体的时期以后,普京的出现,正是“时势造英雄”所产生的社会效应:

国家统一出现了瓶颈,他以宪法的力量巩固着各个联邦区之间的稳定和协调。

金融寡头控制着国家的发展,他以强硬的手段将这一集团中的罪魁祸首,采取分化的手段各个击破,捍卫了国家对经济的掌控。

车臣独立运动和恐怖袭击事件此消彼长,他则更是在危机面前临危不乱,即便遭遇惨无人道的人质绑架威胁,也能将人质的伤亡率降到最低水平。

最为关键的是,始终没有放弃对大国梦狂热追求的俄罗斯人民,在他的国际外交和战略博弈取得的一次次胜利中看到了崛起的希望,而对大国地位的恢复和大国形象的重新塑造,正是他政坛业绩中最令人惊叹的成就!

普京传读后感(篇四)

1,时势造英雄。特工本来是普京的梦想,为此他努力从中等生成为了学霸,因为其处事能力和个人风格,最终成为优秀的没有杀人记录的特工。和恩师合作,踏入政治领域,又受到当时总统叶利钦的扶持和个人能力,最终走向权利核心。打击七大老虎,灭车臣三巨头,柔道外交和能源外交等等将解体之后纷乱的俄国带入向好的发展。

2,幽默风趣。小布什与普京对话时,曾牵着爱犬巴尼向普京炫耀。殊不知普京看了巴尼一眼,幽默地耸了耸肩膀,暗示小布什:“这也能叫狗?”他把高出巴尼一头的科尼(拉布拉多犬)牵了出来。

3,世有人力所不及之处,但还是有谋事在人之机。

4,看的破处处是生机

普京传读后感(篇五)

人说从小时候的经历便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性格,所有的自然而然的反应(习惯)组成了一个人的一生。

对于小普京到大普京的这个过程有几件事情感触特别深:

r前卫的忧患意识,对未来的规划和痛感。

r喜欢调皮捣蛋和具有正义精神的小普京自然面临着很多次的打架事件,虽然大多数情况下他可以获胜,但是有一次面对一个其貌不扬的人,小普京本以为可以对其无力,但是结果是他招架不住反而被狠狠教训。

r这个对于一个小盆友来说本是日常发生很正常,转眼就会抛之脑后的事情,但是以下是来自一个未满10岁孩子的反思与行动:

r反思:

r1.以后不管对面的人多么的其貌不扬,都不可对其无礼。

r2.现有的力量远远不够,需要有真正的体力和技能。

r行动:发展体育,在行动方面的硬汉风格,或许从小便可以初见端倪。

r1.寻找实现目标的途径:放学后便不知疲倦的打听进俱乐部练习体育的机会。(寻找途径,这个在之后普京目标为克格勃(一个特务组织)时直接跑到克格勃然后最终获取进入克格勃的正确途径行为如出一辙。)

r2.找到这个途径之后,目标坚定,排除一切其他的因素与诱惑,即使这途中会出现他不喜欢的事情与因素。r例如:在俱乐部练习摔跤,硬性规定必须学习成绩达标才能继续训练,作为一个经常逃课打架的小盆友主动开始花更多时间学习他并不感兴趣的课程。同时其他时间都用于去俱乐部练习摔跤,我不说小孩子爱玩是天性,但是似乎练习自己喜欢的事情,目标明确并且为此行动,排除外界诱惑才是小普京“天性”。

r有非常清晰的目标,并且为了坚持自己的目标,超强的行动力,知道实现的本质,对其他无关事物的舍弃与淡漠,对与目标相关事务即使非常不喜欢和不擅长都能够克制自己去花时间学习并且学好,这点真的让我非常佩服,这个“天性”也让普京在之后很多事情上似乎走的很顺。

rr比如为了进入克格勃,九年级的小普京到克格勃接待处请求加入克格勃(想到九年级的小普京一脸正经的要求加入一个特务组织也是觉得很萌),得知了途经为:(主动请缨远远不够,个人出身和学历也非常的重要,只有当过兵才行,若没有当过兵,也需要接受大学本科以上的法律专业教育)

r普京相应的行动为:

1.主攻文学、俄语、政治,断然舍弃物理,化学等与克格勃关系不大的学科,尽管当时他所在的中学是地地道道的理科擅长的学校。(所以为什么要有理想:在做任何决定时的都有指向标。)

2.虽然热爱体育,但是谢绝了教练送他去五金技校的好意,尽管普京非常喜欢体育。(教练认为普京如果去练习体育将来绝对也大有所成,所以是否可以说选择比努力更重要可能也是如此,haha)

3.在列林格勒大的选择修习国际法,在此之后,那个曾经的调皮捣蛋鬼每门课程成绩都是优秀。(进入克格勃,当过兵或者法律高学位。)

4.同学都在享受大学时光时,狂欢,旅游,party,恋爱时,他在啃书啃书(图书馆的战场上,普希金,伏尔泰,卢梭。。)

r所有的一切,目标需要再不喜欢都学并且要达到;目标不需要,再喜欢都要舍弃(比如进入五金技校学习体育),这特么感觉他就在跟目标谈一场旷世奇恋啊,就像爱一个人(named目标)到尘埃里,你喜欢的我都去做,你不喜欢的我改。

普京传读后感(篇六)

俄罗斯辉煌的今天,离不开以霸气和强硬著称的斯拉夫硬汉——普京。正是在普京的带领下,俄罗斯才拥有今天值得自豪的资本。如今,普京已经是俄罗斯联邦中唯一一位任职期限超过3届的总统,但这并不能让民众满足,有人甚至希望普京能成为俄罗斯的终身总统。

在20世纪的最后10年里,苏联历经勃列日涅夫的领导后,遭遇了戈尔巴乔夫改革的失败,最终在叶利钦时代走向了解体,结束了69年的光辉历程。

普京的爷爷是御厨,列宁的父亲、斯大林的父亲,还有赫鲁晓夫的母亲等,均对普京的爷爷赞赏有加。普京的父亲弗拉基米尔·斯皮里多诺维奇·普京,是斯彼勒道恩的长子,后人习惯上称其为“老普京”。老普京在成年以后做了一名海军战士,早在20世纪30年代时,他就在一支潜艇部队中服役。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开始担任苏联内务部队的爆破手。

贫寒的家境,让普京自幼学会了自立自强,并养成了依靠劳动来改变自身条件的意识。对于强势者,普京从不俯首;对于弱小者,他又从不欺凌。在大杂院的童年时光,在看似粗鲁捣蛋的游戏岁月里,练就了他潜意识里的“正能量”。若说普京赢在了“起跑线”上,也是无可厚非的,不过不是出身,而是正义精神和公理情结的自觉点化。从小学时代的调皮捣蛋到中学时代的中等偏上,再到了大学时代,普京一反少年时期的顽劣,成长为一名十分优秀的大学生,就读法律系的国际法分支。

在俄罗斯“主权民主”时代,总统执政期限不能超过连续两届,可他又偏偏能与梅德韦杰夫组建政治联盟,“梅普组合”形式下的可控民主,便成为普京延续其政治寿命的人为动力。

国家统一出现了瓶颈,他以宪法的力量巩固着各个联邦区之间的稳定和协调。金融寡头控制着国家的发展,他以强硬的手段将这一集团中的罪魁祸首,采取分化的手段各个击破,捍卫了国家对经济的掌控。车臣独立运动和恐怖袭击事件此消彼长,他则更是在危机面前临危不乱,即便遭遇惨无人道的人质绑架威胁,也能将人质的伤亡率降到最低水平。

普京传读后感(篇七)

“翻一翻”翻出来的一本书!不得不承认,这个个子不高、长相也不是很英俊的人却是当今世界政坛最有魅力的俄罗斯男人!

之前知道他当过克格勃头目,也听说他童年贫苦,如今借助本书终于捋顺了普京六十多年的精彩人生。虽说作者在本书中对普京的崇拜无以言表让人感到厌恶,但真的不得不说是人生中的这些经历磨炼和造就了普京,而俄罗斯也因为他的上台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尤其是经济和民生方面!就算他今后再也不是俄罗斯总统而是普通平民,他也能够凭借他的高情商和多才多艺继续延续继承“最有魅力的俄罗斯男人”这个头衔和称号!

实用范文:司汤达《红与黑》读后感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实用范文:司汤达《红与黑》读后感七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司汤达《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1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司汤达《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伤害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司汤达《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读完《红与黑》,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作者超多运用心理描述的手法将主人公于连、特·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三个人的性格特征展透过写主人公于连这样一个下层青年奋斗失败的故事,反映出大革命之后的法国的社会现状。

首先,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极其矛盾的人物。他自尊自爱而又自卑,勇敢而又懦弱,真诚而又虚伪,追求自主却又表现出种种屈服和依附,激情而不失冷静,可也傲慢冲动。简单的用几个的词来概括于连的经历就是“出身于平民、较高文化、有幸任家庭教师、有胆量与两个上层女人产生爱恋、一时冲动枪伤深爱的女人、被判死刑。”

他之所以杯具,不仅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此刻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此刻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此刻两次感情经历上,应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之后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应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悲哀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透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我。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我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我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感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我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悲哀。

家庭的苛待与社会上层人士的蔑视,造就了他敢于反抗的勇敢性格。对家庭的反抗,体此刻他充分利用分分秒秒看书,哪怕是帮父亲干活,哪怕被父亲打后,也不甘于做个木匠。对社会的反抗,主要体此刻两份感情上。在与瑞那夫人恋爱时,书中这样描述过“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在对待与玛娣儿特的感情上,作者不止一次写到过他因玛娣儿特对他的爱意感到自豪,也不止一次拿此与身份地位高的夸泽诺侯爵比较过。

但他性格中也表现出懦弱妥协的一面,个性是在他的虚荣心、个人名利得到满足后,更容易表现出他的懦弱与妥协。在得到侯爵赏赐的十字勋章后,他曾一度以为自我已经能够跻身于上流社会摆脱平民身份后,就同他最蔑视的特权阶级同流合污。

司汤达《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红与黑》不是一部凭空杜撰的作品。在作者司沕达笔下展现的是整个法国社会的一个典型窗口――法国复辟王朝后期小小的维里埃城的政治格局。而作者因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身份也令主人公与连的一生染上了浓重的政治气息一与戏剧色彩。

不同的人眼中有不同的《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革命,也有人读出了爱情,而我看到的是于连在社会中出人头地的欲望与勃勃的野心,是一个年轻人追求梦想的美妙旋律。于连对拿破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要驰骋疆场,马革命裹尸。可为了适应时代,他只好掩藏自己勃勃野心,做一名伪善的君子。但他聪慧出众,被聘为市长的家庭教师。然而做仆人的卑贱处境激起了他反抗的欲望,因为与女主人德瑞纳夫发生恋情,后来事情败露,不得不去贝桑松神学院学习。后被人推荐,来到巴黎,在侯爵府当了秘书,又同其家小姐拉莫尔产生恋情,并借助她登上轻骑兵等十五团中尉之座。当他高高在上,出人头地时,却被市长太太告发,他便开枪射杀德瑞纳夫人,被判死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中,为实现自己巨大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自己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各种不光彩手段,例如虚构,作假和违人之举。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其他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唯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

我们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也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我们也许早就忘却了小时候第一篇关于理想的习作了。为了顺应时代的潮流,为了遵循利益的法则,我们不停地改变着,追随着更体面更充裕的物质生活,哪怕在纷繁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仍要强忍着华丽外面下内心的焦虑和煎熬。

人流中一双双几近木讷的眼睛,也曾经闪闪发光,也曾经怀抱这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人生的旅途,但在希望成为科学家、军人、老师的种种过程中渐渐变质,变得更能趋合别人的需要,变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已经丢失了灵魂。不断戴上又摘下一个又一个面具,在重复地演着于连的一个又一个悲剧,而这时,谁又会想到自己孩提时代,其实向往的是永远快乐。

好酒都是俞陈俞香,一部好作品亦是如此,因为在每个读者心中它都有着不同的魅力。

司汤达《红与黑》读后感(篇五)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枪中,他真爱的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当他相恋

司汤达《红与黑》读后感(篇六)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

这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司汤达《红与黑》读后感(篇七)

无疑,这是部有关爱情与政治的史歌与著作。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性格极其复杂的人物,他既有虚伪的一面,又有坚韧的一面。刚开始,我一度以为他会是《漂亮朋友》里面的杜洛瓦之流,而他最后被送上断头台也实属因其罪大恶极。可看完整本书才发现,其实并不全然。

他有他远大的抱负,他曾做过许多不光彩的事,可其实他也怀有一颗坚韧而又高尚的心。而最后的他,充满着悲剧色彩。虽然是个悲剧人物,但可以说,他也算一位幸运儿,在看似阴险狡诈的社会里,他遇到了谢朗神甫,木材商傅凯,瑞那夫人等一直衷心为他好的可爱之人。瑞那夫人与拉穆尔小姐都是深爱着她的情人,一直到最后他死去,她们依然全身心地为他做着各种各样的事。这让我不由为之动容,为她们心中诚挚忠贞的爱情动容。

对于一个像我这样不谙政道之人,曾有一段阅读时间,对里面描写政治的场景与谈话感到极其无聊厌烦,也认为其中对拉穆尔小姐矜骄自傲的谈话描述未免太过累赘。

但就这样评价未免太过轻浮,而且,我确实是一个不懂政道之人,尽管老汤有所寓意,我也看不出来。总之,还是很佩服老汤的举世才华,既能把社会政道之事如此深刻地融进书里,又能精巧地描绘出主人公的爱情故事,着实令人佩服!

实用!堂吉诃德读后感范文七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实用!堂吉诃德读后感范文七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一】

《堂吉诃德》市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写的一本讽刺小说。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堂吉诃德是一个爱虚荣、爱幻想的人,他看了一些书以后,走火入魔,总是很自大,觉得自己很厉害,什么都可以做,他要当骑士去行侠仗义。

堂吉诃德做过很多可笑的事情。有一次,堂吉诃德来到一家客栈,他就幻想那是一座城堡,店主就是国王。让对店主说:“国王陛下,我能帮您守护城堡,只要您封我为骑士。”店主觉得很好笑,就对他说:“好,我封你为骑士。”后来,堂吉诃德在路上看到了一个大风车,他说:“有一个巨人!我来打死他!“说着,他就拿着长矛去刺大风车,风车的叶片毫不留情地把他的长矛绞断了。

在生活中,我们要正确地认识自己的弱点,并且通过努力让我们变得厉害。我下围棋的时候,常常会猜想对手会下对我有利的棋,而不是思考对方最厉害的招数。这时候,对手一出手,我就措手不及,常常败下阵来。爸爸提醒我说:“人家可不会按照你的一厢情愿去下棋。”于是,我就认真思考:他最厉害的下法是什么呢?我又该怎样应对呢?这样,才能做到知己知彼,思考最好的对策,最后赢得胜利。

我们对待学习和生活也要谦虚,要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能力和不足,脚踏实地地努力,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成为一个有本领的人。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二】

有那么一个人,原本人生安逸舒畅,活得自由自在,可他奇情异想,突然有一天,他灵魂断然生窍,独自离家出走,去闯荡,去冒险,他想主持正义、制服坏人,把毕生精力都献给了一些极为荒唐可笑的事上,谁知,世界已经改变,他仍在留恋。

你能想象吗?他的名字叫唐吉坷德,是西班牙伟大作家塞万提斯写的长篇小说《唐吉诃德》的主人翁。他痴情骑士小说,阅读得走火入魔,他想复活骑士制度来挽救当时不清廉不公正的社会,他渴望自己成为一名骑士。于是他抛弃了一切,仿效古老的游侠骑士生活,发狂似地拼凑了一副破盔烂甲,骑上一匹叫做驽辛难得的瘦马,他毫不犹豫地离开家乡,开始了自己的征途。

他固执,把固执转为荒唐,盲目坚持,或许在我们的眼中这无疑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干的全是无用功,但在唐吉诃德眼中,这是他心灵的寄托,他用自己那充满幻想的行动来实现他的梦。

他越过城市,越过家乡,越过文明,越过人性,从贵族的城堡到外省的小客店,从农村到城镇,从平原到深山,从大路到森林……终于等来了他的梦,他的行星。

他单枪匹马与风车对决,被打得遍体鳞伤,但他仍笑着面对明天,继续上路。他把旅店当做城堡,把羊群当做敌人,把理发师的铜盆当做魔法师的头盔,把苦役犯当作受迫害的骑士……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干了许多荒唐蠢事,尽管那路无边无尽,黑漆漆,暗沉沉,直至消亡,他也要奔向尽头,

我带笑读他的事,我含泪读他的人。

唐吉诃德这个人物真是可敬又可悲,可爱又可笑。敬者,是他有理想,追梦不懈;悲者,是他脱离现实,沉于幻想,这梦永远追不到。爱者,是他求公正,奋斗不止;笑者,是他屡屡失败,

唐吉诃德,救不了这个社会,但唐吉诃德警醒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三】

堂吉诃德,最出名的事迹就是把风车当做巨人与之大战弄得遍体鳞伤。

这位人物把骑士小说中的事迹当成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并且励志要做游侠骑士来建功立业,行侠仗义。

一方面他疯疯癫癫遇到和骑士小说沾点边的事情就能直接代入不顾现实。

另一方面他又理智清晰能说很多大道理,让人信服。

谁碰上他谁就倒霉,闹出了一堆笑话,抢了剃头匠的铜盆并认为那是头盔,把住宿的旅店当做城堡,把相向而行的羊群当做正在大战的军队。

同时,他也因为神志不清被捉弄,坐在木马上蒙着眼睛以为自己飞到天上与魔法师大战,行侠仗义却被对方一顿乱揍。

堂吉诃德有着高尚的品德,愿意帮助弱小,英勇无畏,坚定的相信着他的理想信念。

在他的世界里,骑士是理想,而在实现理想的途中完全不顾现实,以致于最终病死家中。

他很可笑,却也是另一种理想主义的化身。

而他的侍从潘萨则是事事从实际出发,吃饱喝足有钱拿是他的目的。

这两个人的对比,更是给故事增添了一份诙谐。

在堂吉诃德大战风车时,潘萨就劝主人那是风车。

在堂吉诃德大战羊群时,潘萨就和主人说那是羊群。

堂吉诃德从来没有信过潘萨,潘萨为了得到利益也跟着堂吉诃德。

两个人可谓是天造地设适合一起出行,不然以堂吉诃德的疯癫连饭都会吃不上。

堂吉诃德是理想的代表,潘萨则是现实中认真谋生的人。

人们得有理想,但是也要看见现实。

堂吉诃德和潘萨一起成就了这本小说。

就像理想和现实的结合才能成就真正的骑士。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四】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笔下的人物形象。堂吉诃德是一位读骑士小说读上瘾的贵族。终于有一天他舍弃了家财,立志做一名云游四海的骑士。于是他骑上了一匹瘦马,粗制滥造了一批武器,踏上了征途。

而今天,老师还在上面讲,讲西班牙作者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堂吉诃德的梦想,梦想的对错。

堂吉诃德的梦想,是否芒唐?是否可笑?是错了的梦想还是现实并没有具备必须的社会条件?巴黎人民的起义,人民公社的创举,最后是失败了,可谁又不是在赞扬的呢?历史重墨淡装,梦想长流,另一角度,成败不同罢了,韩信当年钻裤裆又丑事,后来位高汉朝开国大将时,不就成了大丈夫,能屈能伸!

梦想是对是错,评论太多。成便是王败便是寇?谁有资格评论对错?可笑的人儿,梦想并没有对与错,梦的方向茫茫,如现实的路并没有标准路径,梦想的天涯也各不相同,坚持总不一定能实现,但是人生总得有个方向,尽管梦想有些荒唐可笑。也许梦想不可能实现,但心中的信念未曾也不能调谢,大路前开,努力总不会后悔,谁又晓得哪条天涯是胡同,方向没有错,同指同一片天空,梦想就在那里。

堂吉诃德的人生,是荒唐但精彩,因为他有一个不曾调谢的梦想,谈不上对错。再荒唐的人生总要有一个纯真的梦想,梦想没有对错,它便在某处天涯,未曾也不应抛弃。

最后,用英国诗人拜伦的一段话来作为此文的结尾。“《堂吉诃德》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它越是令人发笑,则越使人难过。这位英雄是主持正义的,制伏坏人是他唯一的宗旨。正是那些美德使他发了疯”。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五】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于1605年和1615年分两部分岀版的反骑士小说。故事发生时,骑士早已绝迹一个多世纪,但主角阿隆索·吉哈诺(堂吉诃德原名)却因为沉迷于骑士小说,时常幻想自己是个中世纪骑士,进而自封为“堂·吉诃

德·德·拉-曼却”(德·拉-曼却地区的守护者),拉着邻居桑丘·潘沙做自己的仆人,“行侠仗义”、游走天下,作出了种种与时代相悖、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结果四处碰壁。但最终从梦幻中苏醒过来。回到家乡后死去。文学评论家都称《堂吉诃德》是西方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的瑰宝之一。

我最最喜欢同时对我影响最大的是《堂吉诃德》,这本书是一本好书,这本书告诉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

我为什么喜欢堂吉诃德呢?那是因为堂吉诃德里面有许许多多好笑的故事,比如说

第三章,堂吉诃德的第二次冒险:堂吉诃德因为他的胡思乱想,把风车看成了妖魔鬼怪,提起长矛就冲上去。一阵风吹过,风车开始转动,堂吉诃德以为是邪恶魔法师的魔法,一下子刺中了风车翼结果被转动的风车带到天上转了一圈才掉下来。再比如说第十九章,堂吉诃德在狮子面前展示勇气:堂吉诃德看到一个笼子里装着两个巨大的狮子,以为是邪恶的魔法师又来用狮子害他了。那狮子懒得从笼子里出来,堂吉诃德以为是他的勇气和力量镇住了狮子,继续发疯。看到这里,我的肚子都笑疼了,眼泪也笑出来啦!更有趣的是前言里说西班牙菲利普三世在皇宫阳台上看到一个学生一面看书一面狂笑,就说:“这学生一定是在看《堂吉诃德》,要不然他一定是个疯子。”派人过去一问,那学生果然在读《堂吉诃德》。这就说明《堂吉诃德》这本书有多好笑。这些好笑的故事让我笑口常开。

我还喜欢堂吉诃德和桑丘这两个人物。堂吉诃德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有着疯狂的骑士意识和怪念头,惹出了不少笑话。桑丘是堂吉诃德的侍从,他憨傻可爱,有时很聪明,有时像他主人一样想入非非。

对我影响最大的是堂吉诃德的勇敢和不分青红皂白。堂吉诃德的勇敢是在是让人佩服,居然敢去和狮子决斗!要是我的话,我估计就会吓得躲到树上去了。但是堂吉诃德的勇敢也不一定都是优点,比如说和狮子决斗,如果那时狮子从笼子里出来了,那堂吉诃德不就死定了?所以说,勇敢还是适当的为好,过度勇敢就很有可能没命啦!堂吉诃德真的是不分青红皂白,看到一队送葬的人就以为他们是吃人尸体的魔鬼,不由分说就上去砍杀起来,一个教士说:我们只是送葬的。我觉得堂吉诃德应该先弄清楚他们到底是不是魔鬼再说。后来堂吉诃德说他是除暴安良,可是那一队送葬的人被砍的死的死,伤的伤。所以,干事情不能像堂吉诃德一样不分青红皂白。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六】

拿着这本“大悦读”版的《堂吉诃德》,我有一种想要一口气读完的冲动,终于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呵呵!我还要听课,高中的课,我可是一节也不敢落下呀!否则的话,一 天时间,百分之百搞定了!)并且,这是我第二次读《堂吉诃德》。

读完之后,我就在想,好像第一次读人民文学版的《堂吉诃德》是厚厚的两本,那是上初中三年级的寒假,读的时候好像有很多的章节,感觉到索然寡味,为什么这一次阅读又兴味盎然了呢?

我找出原来人民文学版的和“大悦读”版的进行对比之后发现:“大悦读”版的《堂吉诃德》,删掉了全本《堂吉诃德》中那些枯燥啰嗦的有关次要人物的次要章节,而保留了有关主要人物的主要章节。比如有关牧羊人的牧歌和牧羊人讲的牧羊姑娘玛赛拉的故事,全本《堂吉诃德》用了四章,大约30页,与堂吉诃德的故事几乎无关,“大悦读”版把它直接删掉了;有关多罗特亚和堂费尔南多的爱情纠葛故事,全本用了十八章,近200页,绝大多数只是别人讲故事,与堂吉诃德关系不大,“大悦读”版只保留了与堂吉诃德关系密切的多罗特亚的故事,用了四章约20页。

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全部的原汁原味,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是,如果把原本的小说,变成了故事梗概,又将会失去逼真的精彩的细节描写,也将让人兴味索然。“大悦读”做得很好,它保留了原书最精彩的描写,故事的衔接非常巧妙,不露删减的痕迹。真的很佩服“大悦读”的编辑们。

这种删减名著的现象,在我国的古代名著中,也很典型。金圣叹“腰斩水浒”,只保留原著前七十回,斩掉后三十回。近代学者胡适、俞平伯等人,通过“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鹗补缀,应从全本中剔除出去。保留精华,去其糟粕,是继承传统文化或借鉴外来文化的法宝哇,错不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其实也有更多的并非原汁原味的东西;我们的饮食,大多还是加工过的东西,正是因为这加工,味道才会更鲜美,更加丰富多彩。比如麻辣兔头,让人想想都直流口水;比如清炖鸡汤,也不是抱着一只鸡直接啃,也需要加工。清汤挂面有清汤挂面的好处,麻辣米线也有麻辣米线的优点。

即使做人,也并非都是“原汁原味”的好,与生俱来的许多缺点,需要通过学习来改正。所以孔老夫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意思是说,质朴(原汁原味)胜过了文饰(道德修养)就会粗野,文饰胜过了质朴就会虚浮(不实在),质朴和文饰比例恰当,然后才可以成为君子。

哈哈!读了一本书,读出了这许多的道理,你不会觉得我有点儿迂腐吧?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七】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的作品。它的主人公是一个当地的乡绅,原名阿伦索,他十分沉迷于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拿到现在说,就是个实打实的宅男,不是沉迷游戏,而是沉迷类似于当时的武侠小说。他时常幻想成为一名名垂青史的伟大骑士,于是从家传的古物中,搜寻出一套破旧的盔甲,并未自己取了个神气的名字堂吉诃德,他还物色了一位仆人和一个挤奶姑娘做伴侣,骑了一匹瘦马离家出走了。

他一直按着他脑子里那些稀奇古怪的念头办事,因此闹出了不少笑话。他把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当作受难的骑士,不分青红皂白就打打杀杀的。但他的行动不但对别人没有好处,反而还给自己带来麻烦,有的时候被打到要仆人拖回家。待他醒悟过来时,已经卧床不起了。

一开始读《堂吉诃德》,我只单纯地觉得它是一部滑稽有趣的喜剧。主人公疯疯癫癫的“勇敢”,使他在别人眼里像个神经质。但是细想,堂吉诃德也拥有着正常人的体质,他之所以会有和常人不一样的行为,一定是他具有某种正常人不具备的品质,我把它定义为理想。那是一种为了理想不顾一切的品质,哪怕被人视为笑话。他在实现的过程中时时刻刻都是善良的、正义的,他不忘初心,自始至终都是想成为一个行侠仗义的骑士。

现在的生活中,堂吉诃德这样勇敢又善良、为理想挺身而出的人屈指可数。我们小时候都曾经许下过成为骑士、拯救世界这样的鸿鹄之志,而大多数都是思想上的伟人,行动中的矮子,又有多少人能像堂吉诃德一样,把白日梦变成现实,大部分人都是怕被笑话而退缩了。有梦想并不可笑,可笑的是只敢想而不敢做。堂吉诃德的单纯,令人可笑,也令人可敬。

我为他为理想而无畏的精神点赞,也不得不说说他最大的性格缺陷了。他太痴迷于小说,产生离家出走的念头。这些人说是为了消遣、打发时间而看书的,谁知道他太吃饱了撑着,竟然看得走火入魔了。痴迷到什么程度呢?其中一章,人们在整理他的书房时,搜罗出大批的骑士“名著”。正是因为堂吉诃德对事物太过于“痴”,才会沦落到郁郁而终的下场。我们生活中,多少人也是因为“痴迷”而走火入魔呢。王者荣耀流行时,大家一股脑地投进去,有自制力的人往往能控制好自己,不会过度,而不自律的人就会沉迷其中。网瘾、酒瘾不都是这样惹上身的吗?

书中,还有一个人物值得我一提,那位跟着堂吉诃德走南闯北的忠实仆人。他为了堂吉诃德,甚至还置家中的妻子不顾,由此可见他之忠诚了,如果说堂吉诃德是个假骑士,那他一定是一个真随从。在以“游侠骑士的仆人”的名号跟随堂吉诃德行侠仗义时,他始终惟堂吉诃德之为听,还经常去按他的主人不要再执迷不悟,回家过正常的生活,即使他因此会受到一些指责。在堂吉诃德被痛扁在地时,也是他护送堂吉诃德回家的。这种忠诚的精神,恐怕才是真正的骑士精神。

《堂吉诃德》这本书值得一读,如果是为了消遣,你大可以把它当作喜剧来看;如果你想从中有所收获,这本书也是不错的选择。

守株待兔读后感七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守株待兔读后感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小童话》中的《守株待兔》这则寓言让我深受感受。

它主要讲了一个宋朝的农民,每天都必须下地干活,非常辛苦,有一天,农民又下地干活了,干到太阳快下山了,这时,突然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中冲出来,一头撞死在了旁边不远处的树桩上,发民见了,非常高兴,放下锄头,提着野兔,美滋滋的回家了。到了第二天,农民急忙赶到地里,他心想:每天都会有这样的好事。从此以后他不在干活了,整天坐在树桩前,等待野兔自动送上门来。就这样,一天又一天的等待,渐渐的庄稼也慢慢地死掉了。最后,故事中的农民成了宋朝人民的笑柄。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联想起了我们的生活实践,在我们班里,也有像故事中的农民一样,整天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做,整天做白日梦,到了考试总会抓耳挠胜,什么也不会,总想着一步登天,一下子学会,我们大家可不要学故事中的农民,总是想要不劳而获,最后却一无所有。

朋有,大家请记住,天底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只有付出了,才会有收获、才会有成功,所以,我们要趁现在,努力学习。只有这样,最后 才能成功、才能获得成就。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读了《守株待兔》这个故事,使我深有感触。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宋国有个农夫,捡到了一只被撞死在树桩上的兔子,于是就带回去饱餐了一顿,从此以后,农夫就天天守在树桩旁等着下一只兔子,结果却一无所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有辛勤地付出,才能收获丰盛的果实,天上是不可能掉馅饼的!

想想我自己,也有过跟农夫一样的经历。记得有一次,老师要求默写英语单词,我没来得及复习,结果还是考了100分,我便一下子骄傲起来,觉得自己这次没有复习也能默写100分,那我以后也一定可以。于是从那以后,我每天就只完成英语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什么预习啊,默写啊,背诵啊,只要是老师不检查的作业,我一样不做。就这样一直混到了期中考试前几天,老师让我们回去把第一到第八单元的单词复习一遍,明天默写,我听了不以为然,依旧我行我素,回到家后也和往常一样,一点都没有复习,结果可想而知。默写成绩出来了,我发现自己错了好多个单词,就连之前会的也默写错了。从那一刻开始,我彻底醒悟了过来,不敢再掉以轻心了,每天除了完成作业之外,便开始抓紧一切时间复习,努力把之前掉下来的功课全部补上,等到老师再次抽查单词默写的时候,我又恢复到了原有的水平,可是我却再也不敢不努力学习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有辛勤的付出,才能收获丰盛的果实,因为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情是不可能永远发生的。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三】

读了《守株待兔后传》不仅让我开心一笑,还让我的英语长进了一大节,更让我得到了启事:勤奋可以创造出财富,守株待兔读后感400字。

其实,不就是多勤劳起来吗?开始,他还老在那桩子旁边守着,再等来一只自投罗网的兔子.只不过是个巧合罢了,真不知道他心里咋想的.来了一个商人,告诉他要多植树,这样几率就高了,于是这个农夫便勤奋起来.可是他还没等来兔子,(他也太执迷不悟,简直是想兔子想疯了)商人告诉他为什么后,他才恍然大悟.

笑是笑了,话又说回来了,我不是和这个农夫一样吗?我看见别的同学都能随随便便的买饮料可我却不能,我在那直咽口水,谁让我没有那么多的零花钱呢?我只能在那里“望梅止渴”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以前我也有零花钱,可因一次犯了错误,所以,老妈把我的零花钱“一扫而空”。老妈说的种种要求我都一点也不想干,只能和农夫一样,天天盼,日日盼,希望能把我一天一元的零花钱盼回来。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只能是守株待兔了。

过了几个月,我实在忍不住了,便问老妈要钱,妈妈给我定了一个要求,一天一篇《黑马阅读》。我顿时聂儿了,但为了我的零花钱,我咬着后槽牙,答应了。我的零花钱就又回来了。

我读罢了短文后,农夫真应该谢谢商人,没有商人,他就不会勤劳起来;

没有商人,他就不会种树,得到财富;没有商人他就再也吃不着野兔……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四】

20xx年的寒假终于到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想做自己的事情——读书。因为读书能给人带来快乐,于是我读了《中国寓言故事》这本书。里面的寓言故事可多了:《杞人忧天》、《掩耳盗铃》、《虎假虎威》……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守株待兔》。

宋国有一个农民正在种田。忽然,他看贝有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中慌慌张张地跑出来,不小心撞在田边的树上,死了。农民发现兔子死了。把它捡起来,心里非常高兴。他一点力气都没花,就白捡了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他心想:要是每天都能捡到兔子就好了。从此,他再也不想出力气种地了,每天,他把锄头放在身边,就躺在树下,等待着下一只野兔自己撞在树上。世上哪有那么多便宜事呀!农民以后再也没有捡到撞死的野兔,他的田地渐渐地荒芜了。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我听说,有一个人,他在上班的路上捡到了100元钱。这个人心想:如果天天都能捡到钱,那该多好呀!从此,这个就不出上班了,一直蹲在路边上,等着别人掉钱,一天、两天过去了、一个月、两个月也过去了、一年……都过去了,他还是一无所获。最后,他连工作也丢了……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的是:天上是不可能掉馅饼的。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踏踏实实、一丝不苟的、勤勤恳恳,才会有所收获。所以读书也不例外。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故事。古时候,有个种田人在种田,他发现一只野兔撞到一个树桩上死了,他没花一点力气就捡到一只又肥又大的兔子,他高兴地想,要是每天能捡到一只野兔那该多好啊!他天天不干活了,每天坐在树桩边等野兔。一天天过去了,再也没有野兔来过,他的田里长满了野草,庄稼全完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不要心存侥幸,想不劳而获。就像我们的学习一样,上课不听老师讲课,课后不认真写作业,不会得一个好成绩。我要丢掉这个坏毛病。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是宋国有一个种庄稼的人,一天他在地里干活,看见了一只野兔撞在了一个树桩上,他走到了树桩的旁边,农夫看见那只野兔已经死去,农夫非常高兴,把那只野兔捡回家美美的吃上一顿,第二天他又按照同样的方法去做,不在劳动想着得到意外收获。可是一天过去了、十天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他还是没有看见第二只野兔撞到那个树桩上,地里的庄稼也荒凉了,人们都取笑他这种想不劳而获的行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主动努力,存侥幸心理,希望得到意外的收获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必须靠自己勤恳劳动,才会有成功的喜悦。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七】

我读《拔苗助长》和《守株待兔》,其中我最喜欢《守株待兔》

这里边的事情是一个种田人在干活,忽然一只野兔撞倒在树桩上,种田人急忙去抓兔子,最后他田里就长满了野草。

在我的生活也有这样的故事,以前我种过一些草,几天后我去浇水,天正好下雨,我就想天要是下雨我就不用浇水,几天后我去浇水草全枯死了。

我以后不能心存侥幸,不劳而获。

匆匆读后感七篇


读了朱自清散文《匆匆》,同学们来写写自己的一些感想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匆匆读后感,供各位阅读和参考。

匆匆读后感【1】

《匆匆》这篇文章是朱自清先生在清华大学写的,当时先生才二十多岁,但已是清华大学赫赫有名的才子了。这篇美文就是先生当年内心真实的写照。

我轻轻的朗诵起《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读完这篇美文,我了解了朱自清先生是多么的爱惜时间。

与先生相比,我很惭愧。我总是在白白浪费时间,当时间从我手中溜走时,我竟然从没为此感到惋惜。当老师上课时,我竟然在开小差。为此,我要把握住时间,不能再虚度光阴了。那种玩世不恭的态度,应该不再出现。对于朱自清来说,时间比生命更重要。

当我们老去时,当头发花白时,应当扪心自问,这一生可有所成就,是否珍惜时间,只有合理利用时间的人才不会感到后悔。

莎士比亚曾说过:“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只有在年少时珍惜时间的人,时间才不会放弃你,同时,你自己也不会感到后悔。

匆匆读后感【2】

有些偶然看见的东西,也许可以使你体会或感悟到人生的启示和哲理。

当我不小心看到《匆匆》这一课的时候,心里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作者朱自清会感叹时间去的匆匆呢?大家都不思考的问题,他为什么要想呢?

课文主要写了:“燕子去了,还会再回来;杨柳枯了,也会再青的;桃花谢了,也会再开;但是为什么我们的光阴一去就不复返呢?”作者感悟时间去的太匆匆了,想把时间抓住时,时间又从作者的手边过去,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会流失的那么快呢?

看了这篇文章我也深深的想到了我的生活,一天也就很快的过去了,但是什么也没做,这不是白白浪费了光阴吗?所以,我以后做什么都得动作灵敏,不能让时间白白流去,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十分的五彩缤纷,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变得十分有价值。以后,我写完了作业,还要做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比如看看课外书,增长自己的知识。写写课外作业,对考试有帮助,不能去多玩游戏,那些没用的游戏也不能玩太久,否则,这样的光阴,即使再开心,也是浪费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不是最好的例子吗?一寸光阴可以赚一寸金,但是,一寸金子买不到一点光阴这不是让光阴,要珍惜时间吗?其实,你珍惜光阴,光阴便在你身后长出绿阴,结出沉甸甸的果实,但如果你漠视它,它就化成青烟,消散的无影无踪。总之,我们要珍惜光阴,不让它白白流去。这就是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

匆匆读后感【3】

朱自清的《匆匆》,围绕着两个触目惊心的字眼,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学完整篇课文,我内心感触良多,不禁写下了一篇读后感。

“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的余音一遍遍在我心中回荡。是阿,时间如一条泥鳅,抓到了,可是一眨眼的功夫,便从手掌间蹦出,落入水中,再也找不着了。

时光如梭,已逝的日子好似白驹过隙,往日的流金岁月回首观望实已千疮百孔,余息如同隔着雾,让我们在迷里晕头转向。

日子在时间海洋里是那么渺小,消逝得那么快。几度风雨,几度春秋,我从一个咿呀学语的孩童,成长为一个即将步入中学的少年。六年时光,转瞬而逝,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我们不愿意听到时光老人残酷地宣布生命中又有时光在消逝,然而岁月的脚步总是在不经意间来到你的身后,毫不留情地拉着你向下一刻迈步。

我们埋怨着时光的来去匆匆,而时光就在埋怨声中漠然离去。日子的来逝总是那么井井有序,规律也不会因为秒针的支离破碎的步声而发生一丝一毫的变化。就这样坐在窗前,看暗夜渐渐织上天空,残霞在吐出最后一束光后隐退了。这算寿命又缩短了一日?余下的日时便在唉声叹气中结算了。

于是这样,我们便要让生命抓紧时间,努力学习,要让剩下的岁月活得有意义。时不待我,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从现在起开始抓紧每一天吧!只有抓住了今天,才能赢得明天!

匆匆读后感【4】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中诗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名句,我就会想起朱自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不知道多少个日日夜夜,而我却虚度了这么多美好的时光,现在我好后悔。

我在书上看到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员工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和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掉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的工作时间只有1天,而你却还要请这一天假。”读完这则笑话,我不禁哈哈大笑,笑完则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的时间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当你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消失,看电视的时候,时光从屏幕中闪过……。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一算,一生中我们还是有很多时间可以用来学习和工作的。

“燕子去了,有再回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季节;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朋友!聪明的你能告诉我,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的有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同学们,请珍惜时间吧!

匆匆读后感【5】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是朱自清的《匆匆》中百读不厌的语句。是的,燕子、杨柳和桃花都有轮回的生命,可我们的生命呢? 日记

回首过去,我已虚度了十个春秋,有三千六百五十天与我擦肩而过,而我一点也不知道珍惜,心想:时间还长着呢!可我自从读了《匆匆》这篇文章之后,我的想法变了:一个人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可贵的,时间是生命的单位。有人算过这样一笔账:一个人如果能活到七十岁,他每天用八个小时,人生会留下四十六年,再算上吃饭、搞个人卫生的时间……七折八扣,人生只剩下了十年半,而且也包括了自食其力的时间。大家想一想,时间需要珍惜吗?

在这里,我可以果断的告诉大家:万万不能不珍惜!人生像一列单线行驶的列车,中途会经过许多大大小小的车站。但永远不售返程车票。在这列生命列车中,有些事情可以做,有些事情可做可不做,有些事情必须做,有些事情坚决不能做。做与不做的选择,决定了你人生的方向;做多做少的差别,决定了你人生的高度;做好做坏的结果,决定了你人生的质量。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匆匆》中用了去而复返的燕子、枯而复青的杨柳和谢而复开的桃花告诉我们时光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这宝贵的时间。

你热爱生命吗?那就请珍惜时间吧!因为生命是时间的组成。时间给予人们太多,谁可抛弃时间?

匆匆读后感【6】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假,不论怎么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

我的生活从我们呱呱落地以后就开始了,所以说我们的生活过得很快,转眼间我就上了六年级,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

在这篇文章里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句话不正是写出了时间总是在生活的不经意间溜走吗?

时光飞逝如电,那些整天自暴自弃、玩世不恭的人,快点醒悟过来吧!不要再那样做了,不要因为一些琐事而浪费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不光是这些人,还有那些在学校里不好好学习,成天无所事事的人,他们那些人只当是来学校玩的,而不汲取知识,这些人长大了会变得脾气暴躁,心里有杀人的念头。所以我们现在应该好好学习,别学那些人。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时间是无价的,无论你用多少金钱,都买不到一秒钟的时间。

时间是最公平的,它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每天24小时;同时时间也是最偏心的,它只给珍惜它的人以最长的生命,给不珍惜它的人以疾病以痛苦,所以说:“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我们宝贵的时间吧!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悟出了许多道理。

匆匆读后感【7】

坐在窗前看着杨柳吐绿,盼着莺燕的归来,念着朱自清的《匆匆》,谈着时光的飞逝……我陷入了沉思。

《匆匆》这篇散文十分细腻的描写了时光迅速流逝的踪迹,表达出作者对虚度时光的后悔与惋惜,但这也不是我们所有人所要感叹的吗?

曾记得有这样一句话:时间是最不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但时间也是最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小时候看到这一句话感到很可笑,感觉这句话前后矛盾,但总觉得其中有一种特殊的意蕴,也许太小吧悟不出来。长大后,再想起这一句话时,已经经历了许多,也渐渐明白了这句话,这句话其实并不矛盾,而且其中蕴含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他的意思也就是说:时光老人对每一个人都是极其公平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但每个人所运用是有很大不同的;有些人滥用这些时间,将这二十四小时都用在了虚度光阴之上:做事不专心等等之间,所以他们所运用的有意义的时间,最多只有七八个小时。但是还有些人完全运用了这二十四小时,并且毫不虚度,在那些虚度光阴的人的眼中,他们的这些二十四小时,完全就是自己二十五,二十六小时也比不上的,所以时间的偏私就在于你所运用和运用的地方及其方法。

但是在有些人看来,珍惜时光就是将自己的生活塞满事情,不管有没有意义,我觉得这种人太可悲了,他们不仅浪费了时间,还透支了自己的体力,丢掉了一个好身体,而在我看来珍惜时间,就是做好一天中你该做的,就像我是个学生,我要上课认真听讲,下课完成作业,并且挤出时间去读书锻炼,因为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说什么都是空话,因为在你生病时,不仅你的寿命在减少,并且你所运用的时间都不是高质量的,这也是让时光飞逝。

《匆匆》这篇文章虽然语言朴素,但很生动并且能深深的引起我的沉思,所以说,我觉得吧,我以后一定要改掉上课跑神,做作业时不专心的毛病,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因为时间无价。

珍惜时间从你我做起。

《蚂蚁》读后感七篇


【篇一: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暑假,我看了一本书,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这本书的名字叫《书本里的蚂蚁》,书中有只蚂蚁非常灵活而且也很可爱,小蚂蚁走来走去非常有意思!

有一天,一位小姑娘摘了一朵花夹进了一本旧书中,而花蕊中的一只蚂蚁也被夹进了书里,被夹得扁扁的。书本中的那些字以为蚂蚁也是一个字,它们也学着小蚂蚁的样,在书本中走来走去。于是,随着这些字的不同组合,每天都变成了一个新的故事,小姑娘也就不用再继续买别的书了。

我特意到蹲在地上观看那些小蚂蚁,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没有什么神奇的,也看不出是走路还是跑步,蚂蚁多的时候就是黑压压的一堆。但是作者王一梅阿姨就把它们变得活灵活现了。这个故事以蚂蚁为主人公,讲了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这样一写,我觉得本来枯燥无味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书中的每一个小小的字,因为在夜间出来走动走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排列的次序,句子的长短不一样了,段落也不同了,一个一个新的故事也就诞生了。

这个故事中提到,每天小姑娘能从这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每当回想起这一个情景,我就会想起我们读书的情景,我觉得故事中小姑娘每天都能从同一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就好比是我们在读书时,刚开始你读一遍,或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当你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也许会有一点新的发现,新的理解,你也许会觉得同一篇文章,今天读起来就仿佛是新的一个故事了。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我也很喜欢,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

【篇二: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读了,做了《小学生阅读进阶测试》之后,我觉得最有趣的是《书本里的蚂蚁》。

书本里的蚂蚁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只蚂蚁来到了一个小女孩的书里,书里有密密麻麻的字,字的身高刚好和蚂蚁一样,蚂蚁觉得当字很有趣,于是,书本里多了一个会走路的字。

自从蚂蚁来了之后,每天故事书的故事都不一样了,谁知道明天的故事是怎样的呢?

蚂蚁今天在,明天在第9页

后天在第20页。那个小女孩天天看书,发现每天的故事都不一样了,觉得非常奇妙,从此以后,她只看这本书,永远也不看其他书了。

我觉得最有趣的是蚂蚁想变成字。为什么蚂蚁觉得当字很有趣?可能是炫耀自己会走路吧。

其实我也喜欢看书,我觉得多看书有益身心健康;但不要一次性看的过久,不然的话,会给你造成近视的!

其实蚂蚁生命力很强,比如说上次在我姑妈家,我看到一群蚂蚁成群结队地在搬运粮食,我突然想到用水灌蚂蚁。我拿来水管,对着蚂蚁射,心里暗暗想:蚂蚁,看你死不死!结果,生命力顽强的蚂蚁没有死,又爬上来了。我吓了一大跳,我不服气,又试了几次,结果还是一样,我就彻底放弃了。

【篇三: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作文】

一只小蚂蚁,随着一朵小红花被小姑娘夹进一本古老的书里。这只伶俐的小黑蚂蚁在书本里走一走,跳一跳,变成了一只会走动的字。书本里的字在小蚂蚁的带动下,每天走来走去,故事也变来变去,小姑娘每天都有新故事读了。

读着《书本里的蚂蚁》,渐渐地,我便深深被故事里活泼可爱的小蚂蚁吸引住了。

不知不觉中,我眼前似乎出现这样的画面,那只机灵活泼的小蚂蚁在古老的旧书里带领其他字闻闻花香,揉搓一下花瓣,安徒生的童话王国便悄然向我敞开了。灰姑娘穿上水晶鞋和王子幸福地跳起了舞;丑小鸭经过痛苦的磨难,终于长成了美丽的白天鹅

小蚂蚁和其他字一起跳跳舞,串串门,忽然一下子又调皮地跳到孙悟空的金箍棒上于是,我在小蚂蚁的带领下,兴致勃勃地和唐僧孙悟空他们一路捉魔降妖

读着读着,我忽然恍然大悟,小蚂蚁不就是我们每天学到的新知识吗?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我们的大脑只要经常有小蚂蚁蹦来跳去,相信,我们每天都能读到我们自己写的有趣可爱的故事了。

【篇四: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我读了一篇文章《书本里的蚂蚁》。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只黑黑的小蚂蚁静静地睡在了花蕊里。路过的小姑娘采下这朵花,随手夹进了一本陈旧的书里面,小蚂蚁当然也进了书本,夹成了一只扁扁的蚂蚁。小蚂蚁每天在书里跑来跑去,使得这本书发生了变化,她们每天编出一个个精彩有趣的故事。小姑娘也惊喜地发现这本她看厌的旧书,写着她从来也没有看过的新故事,她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从此,小姑娘每天都能读到不同的故事,她爱上了读书。

小姑娘的惊喜是小蚂蚁带来的,是蚂蚁一样的中国文字带来的。这些文字排着各种各样的队伍,演绎着一段又一段精彩的故事。中国文字实在是太奇妙了。

我也想放一只蚂蚁到书里,这样这些字就会走路了。有了这么一本会天天变化的书,我每天都能看到新的故事,该多好啊!

妈妈告诉我,世界上没有会变成字的蚂蚁,也没有会天天变化的书,只有认认真真,注意观察,一定会看到事情的另一面,然后发现许多以前没有发觉的乐趣。

【篇五: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一到王一梅手中,就变得活灵活现了。寒假里,我读了《书本里的小蚂蚁》这本书。它讲了蚂蚁一段非常有趣的经历。书本里有一个会走路的字。第一天,黑蚂蚁住在第一百页,第二天就报到了第五十页,第三天又跑到第二百页,所有的字都感到很新奇。要知道,这是一本很陈旧的书,很久没有人翻动过了,而这些字从没想动动手脚,走一走,跳一跳。我们这是太傻了。字对自己说。现在,他们都学着黑蚂蚁跳跳舞、串串门。这有多快乐呀!这样一写,我也觉得本来乏味枯燥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

《书本里的蚂蚁》以奇异的故事情节激发我们读书的兴趣,指引我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我想,这便是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了。而我,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我也想放一只蚂蚁到书里,这样这些字就会走路了。有了这么一本天天会变化的书,我每天都能看到新的故事,该多好啊!

【篇六: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我们读了《书本里的蚂蚁》这个故事后,都觉得故事中的那只小蚂蚁和那些小小的字十分有趣,我也想和大家说说这个。

这次,我读了著名作家王一梅阿姨的童话《书本里的蚂蚁》,深有感触。这个童话故事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天,一位小姑娘摘了一朵花并夹进了一本旧书中,而花蕊中的一只蚂蚁也被夹进了书里,被夹得扁扁的。书本中的那些字以为蚂蚁也是一个字,它们也学着小蚂蚁的样,在书本中走来走去。于是,随着这些字的不同组合,每天都变成了一个新的故事,小姑娘也就不用再继续买别的书了。

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一到王一梅阿姨手中,就变得活灵活现了。这个故事以蚂蚁为主人公,讲了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这样一写,我觉得本来乏味枯燥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书中的每一个小小的字,因为在夜间出来走动走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排列的次序,组合的方式,句子的长短不一样了,段落的详略也不同了,从而,一个一个新的故事也就诞生了。正因为这一点,我有时也觉得这些小小的汉字,就是一副我们小时候玩过的神奇的积木了!而汉字的神奇魅力还不止于此。

这个故事中提到,每天小姑娘能从这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每当回想起这一个情景,我就会想起我们读书的情景,我觉得故事中小姑娘每天都能从同一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就好比是我们在读书时,刚开始你读一遍,或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当你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也许会有一点新的发现,新的理解,你也许会觉得同一篇文章,今天读起来就仿佛是新的一个故事了。

《书本里的蚂蚁》,以奇异的故事情节激发我们的读书兴趣,指引我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我想,这便是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了。而我,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

【篇七: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这本书的名字叫《书本里的蚂蚁》,书中讲的主人公是一只机灵又活泼的小蚂蚁在书里面走来走去,很有意思的!

《书本里的蚂蚁》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蚂蚁在花上睡着了,这朵花被一个小女孩采回家夹在了一本书里,小蚂蚁在书本里走来走去使别的字也动了起来,变成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最后小女孩很爱这本书,她天天看这本书,总是百看不厌,因为每次讲的故事都不相同的,每天都能看到精彩的新故事。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关于品德的童话故事,叫给乌鸦的罚单,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乌鸦把鸟粪拉在一个光头的上,后来警察阿龙给他开了一张五元钱的罚单。乌鸦完全可以不当回事,但是它后来很自觉主动的慢慢把罚款交在了树洞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犯了错没有关系,只要能够认识错误并且能够及时改正错误,都是值得表扬的,是个好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位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王一梅的短片童话代表作。因为作者能够抓住小孩子的心理用小蚂蚁拟人的方式写出一个个生动有趣而且富有哲理的小故事,让我通俗易懂,我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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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头》读后感范文汇编七篇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高老头》读后感范文汇编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老头》读后感【篇一】

了解过高老头对他两个女儿卑微的爱后挺有感触。

常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在我的记忆中,无论是电视剧中还是生活体会的父爱都应该是一种严厉,不可抗拒的代名词。这种爱很细微,难以捕捉。

高老头在妻子死后将自己所有的爱都投注到了女儿身上,换来的却只有女儿们金钱上的需要从而施舍的爱。站在高老头的角度上来看待他可能会为自己这种爱感到自豪,他会认为这是一种伟大的爱。站在女儿的角度,就像把高老头当作一台自动提款机,不断索取,只需要撒撒娇,她们便可以换来想要的一切。她们已经变得麻木。

读完这本书的人都会说高老头多么多么可怜,两女儿多么多么心狠。其实,这都是有形成因素和形成过程的。

试想一下,你从记事起,坐惯了豪华马车,享受惯了下午茶和穿不完的新衣服你会随便放弃这样的生活吗?这两个灵魂是被父爱灌溉着长大的,她们只会认为高老头的做法是理所应当的。当她们把父亲赶出去的时候,她们也可能会难过,会心慌……但次数多了这个灵魂也变得如那个社会一样麻木了。她们开始变得为所欲为,因为她们知道,所谓父亲是不会责骂,不会生气,只会笑着包容着她们的无理取闹。就像现在的社会,如果有人给了你一巴掌,你以德报怨,难免他不会下次给你更狠的一巴掌。

再来分析一下高老头的心理。就和现在社会被"啃老"的父母是一样的,孩子要就给嘛,孩子的开心最重要。他们也可能有满足不了的时候,狠心的话被孩子的几句狠话打破。于是,他们开始被榨干,直到最后剩下的皮被丢弃在大马路上,任人践踏。

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恶人。有的只是被贪婪占有的失了本心的人。他们的本心不断被啃噬,到了最后只剩下贪婪。在那个社会大多都是这样的人,他们踩着善良的人,利用他们,成为自己心中的那个神,享受着虚荣心被满足的快感,但我相信这种人的日子活的并没有多快活。

请给生活多一点爱,给爱你的人多一点温暖,多一回报;也让自己爱上生活。

《高老头》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把《高老头》这本书读完了,深有感触。

这本书是法国的巴尔扎克写的,他是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巴尔扎克的作品被誉为“法国社会的一面镜子”,的确,他的“镜子”能照出善人的善行、恶人的恶行,揭发了一切。

《高老头》中的主人公是高老头,高老头原名高里奥,他有两个女儿,一个是阿娜斯大齐,另一个是但斐娜。以前,他和两个女儿、两个女婿住在一起,女儿们都很孝敬他,招呼他到这到那,但一切都是假情假意,因为她们都知道父亲那儿还有一笔巨款,都想得到那笔巨款,高老头明知她们是假情假意,但他仍真心爱着他的女儿,他的妻子早已去世,只剩下两个女儿可以给他爱,但他发现两个女婿因为遭到女儿的冷落闷闷不乐。又有一次,他一不小心把两个女儿惹火了,两个女儿在众人面前出了丑,他便自觉地推出了女儿们住处,住进了一间破旧的公寓中。

高里奥本来是一位巴黎面条商,但现在退休了,他在公寓中过着寒酸的生活,最后悲惨地死在了公寓中,女儿们在他四十都未来看他一眼,他痛恨两个女儿,一直咒骂着她们。

巴尔扎克描绘了一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陋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冷酷无情。读完这本书,我深深感到巴尔扎克的作品真地是一面法国社会的镜子啊!

《高老头》读后感【篇三】

《高老头》是一本世界名著,今年暑假我终于把它看完了。看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它描绘了一位父亲的伟大以及巴黎上流社会的一些丑陋的事。

一位伟大的父亲高老头,在女儿临嫁的时候,把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钱平分给两个女儿,自己的钱所剩无几。而高老头临终时,他的两个女儿居然一点也没想到他们的爸爸,而是在舞会上逍遥自在。

高老头一生倾其所有,把他能给的都给了她的两个女儿,而这两个女儿一生却只知道享乐。对他们快乐的创始人——高老头置之不理。他们终生都只是在为自己争取地位,获得一些所谓的尊重。

而这些所谓的上流社会,其实就是一些有这称号的人在一起,他们一生都没有自己劳动挣过一分钱,他们只是靠着父母的声望、遗产生活。他们每个人就像个寄生虫,只能依赖父母生活。最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

在拉斯蒂涅生活的年代,封建贵族的价值观念正在守着强有力的挑战,挑战的力量来自于金钱。当拉斯蒂涅找她时,鲍赛昂夫人正碰上一个很丢面子的事。自己的情人阿瞿达侯爵为了20万法郎的陪嫁竟然准备抛弃她,和一个暴发户的女儿结婚。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当了金钱的奴隶。现在到处都是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权吗?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不过是整天的担心,睡觉也睡不好,生怕那一天查到自己的头上。最终还要面对阴森的牢狱,遭世人的唾骂。“钱不是万恶之源,但是你过度地,过分地,贪婪地爱它,依赖它,它就是万恶之源。”

我们不应对生活过于苛求,应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应该有正确的认识。我们拥有最美好的财富就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

《高老头》读后感【篇四】

在金钱面前,人性的弱点将暴露无遗,并且活灵活现的丑态百出。

拉斯缔涅睁开眼睛观察由金钱统治的社会,看到了赤裸裸的现实“在富人那里,法律形同虚设,道德软弱无力。”他在财富里看到了血腥的掠夺。

高老头的钱来的不仁不义,他是靠大革命期囤积面粉,趁着饥谨以十倍的暴利出售发财的。他公然声称“钱就是革命”“有钱就有了一切”。

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友情爱情,或许一切背叛与忠诚只取决于金钱。

在亮晃晃的金钱面前,门第也开始显得苍白。薄赛昂夫人的情人为了得到20万的嫁妆竟然抛弃了她,和一个暴发户的女儿结婚。

金钱是步入上流社会的总钥匙。沃特汉对欧仁说:“贿赂收买随处可见,雄才大略却是风毛麟角。”“你会看到,有些女人出卖肉体,为的是跟某个贵族院议员的公子,到跑马场中的中央大道上驱车兜风。你已经见到高老头那可怜的傻瓜,不得不替女儿还债,女婿却每年坐收五万利息。”

金钱可以支配婚姻。有些女人为了控制丈夫,不惜把自己卖给丈夫。

然而,把爱情和金钱搅和在一起,难道不很丑恶吗?

或许,错不在于爱,而在于过分的以金钱为中心,对爱情、亲情、的漠视。

在现实生活中,多少人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做了金钱的奴隶。

《高老头》读后感【篇五】

在恋爱中母性的复活,疼他爱他。维多利娜倾发出女性所有的细腻来照顾欧仁,并且感到他的心就在身边跳动,毫不觉得罪过,这是多么高兴的事呀。

爱与不爱这是一个问题!我的命运如何,全凭你的一句话。

你自以为高尚,其实很卑琐。你要求的其实更多才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就这么推推拒拒!好吧,要是不爱我,就是不要接受好了。

巴黎女人往往虚伪,自视甚高,又自私、又风骚、又冷漠,可是她们一旦真正爱上什么人,为爱情牺牲的情感,便比别的女人多,也会抛开一切卑鄙猥亵便得高尚圣洁。

年轻人真诚相爱,自有一些震动心弦的话语,她都从来没有听见过!

《高老头》读后感【篇六】

爱的悲凉,爱的心酸!

高老头的两个女儿总是相互指责对方,你们撕碎了我的心。我要死了,孩子们!脑子里滚烫的,好像有一团火。

忍饥挨饿,将积攒的钱供女儿奢侈的生活。

得了,我就光吃面包好了。年轻时我光面包就够了,现在应该还行。至少我的娜琪可以快快活活地过一晚了。她可以打扮得漂漂亮亮,大出风头了。

然而,这一切在欧仁眼中只有心酸。

《高老头》读后感【篇七】

他是那么的爱自己的女儿,而她们呢?在父亲病重时,都不来看一眼。在他临死时,高老头发出了这样的感慨“直到临死前我才知道女儿是什么东西!你给她们生命,她们却给你死亡;你把她们带到这个世上,他们却把你从这个世上赶走。她们不会来了!我已经知道十年。有时我心里这么想,只是不敢相信……爱了一辈子的女儿,到头来反被女儿遗弃了!简直是些下流的东西,流氓婆,我恨她们,咒她们……”天啊!高老头曾那么的爱自己的女儿,可他临死前竟说出这样的话来,真是不可思议,由此可见,他是多么的心寒!多么的绝望!从另个角度反映了,当时巴黎所谓的上流社会女性的样子,非常虚伪,非常虚荣,只顾自己,既轻浮又冷酷,

当然这本书中还描写了,众多的人物。而我认为欧也纳也是一个重要的人物。他是当时社会典型的大学生的代表。一心想踏入上流社会,利用女人……可是,他毕竟还是一个有良知的青年。他不愿为得到财产而去欺骗维多莉小姐的感情;不惜自己的钱财去安葬高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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