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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德伯家的苔丝

发布时间:2022-06-29 来源:互联网

热门精选: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1150字)。

读书,是我们获取智慧的重要途径,书籍中的大千世界,足以让人类解放思想,收获新思维。高中学生压力大,有时候课外书籍有足够的慰藉,人,只有多思考,才不会被困惑止住脚步,才会有自己独特的想法。那么,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热门精选: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115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一)

1、 父亲与家庭环境

她父亲是一个小人物,同时也是个小人。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用在他身上真是一点错也没有。酗酒、无责任心、虚荣、懒惰导致原本贫困的家庭愈发贫困,得知自己有一个贵族的姓氏之后变本加厉开始做起白日梦,逼迫苔丝去“远房亲戚”亚雷家做工希望能得到帮助。母亲的软弱、弟妹的幼小无依都是将她推入“火坑”的推手。贫穷是很无奈的事情。她的父母不爱他吗?爱的。只是因为生存环境、个人见识等原因导致他们见识短浅,且他们总要生存,她的家人也指望着她去做工挣来的钱生活,她没有任何别的办法,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即使明知那是火坑,她都不得不跳,更何况不知道。这是她去亚雷家遇上亚雷的必然。

2 、亚雷德伯

亚雷德伯是一个典型的恶人形象。因有钱而有权,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惩罚因而有恃无恐,从他第一次见苔丝他就没有隐藏自己的欲望和本性。他的不择手段和有权有势以及不负责任是苔丝的第一次悲剧的必然。而他的第二次出现更是导致了苔丝的悲剧性结局。

3 、安吉尔 克莱尔

克莱尔,牧师的小儿子,热情、理想主义、绅士,使所有人心中的理想丈夫。但是在我眼里,他才是导致苔丝悲剧的最重要的原因。苔丝虽然受过一次伤害 ,可是她的内心依旧纯洁,并且在新的、友好的环境中,内心的创伤已经在慢慢愈合。这个时候克莱尔出现了。并对她展开了猛烈的攻势。克莱尔对苔丝来说像是另一个世界上的人。会关注她的想法,会为她吟诵诗歌,会为了扶她过河等在河边,甚至会不介意她以前的事情(她以为)。她不可避免地爱上了他。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神的眷顾。然而打击来的快且彻底。他在新婚之夜离她而去,以再不相见的架势去往巴西。

我若是苔丝,大概会想:“啊,我果然是不能得到幸福的。我在妄想什么呢,怎么可能呢。不可能的啊。”克莱是那个给了她希望,复又亲手将他推入更深的深渊的人。克莱这个人,看似思想开明、深情,是那个时代走在大多数人之前的一个人,但其实过于理想主义,并且自我。苔丝于他而言是个关于纯洁的梦。他爱的是纯洁,而不是苔丝。一旦苔丝在他眼里失去了纯洁这个标签,他就立刻想逃开了。丝毫不顾苔丝的处境。他没有想过苔丝会怎样。他只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并且急于逃开。而“思想开明”的他眼里的纯洁,也不过是身体的纯洁罢了。而那封没有传达到的信,就像是上帝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将这件事情推到了最糟糕的地步。它导致了苔丝的第二次的悲剧。

最后在巨石阵被捕更加重了故事的命运性和凄美的画面感。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二)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三)

《德伯家的苔丝》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它的作者是英国的著名作家哈代。看过之后,这部作品会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面对父亲沉浸与过去的辉煌家族中,面对兄弟姐妹期盼的目光,面对家中唯一的.老马死在自己手中的场景,苔丝违背自己不想嫁给富人的原则,开始了她不愿意过的生活,走上了一条足以毁灭她人生的道路。

纯洁的苔丝像一个无助的小鹿,受到了邪恶的亚雷的侵害,她得到的是人们的冷嘲热讽,承受着别人的鄙视和侮辱。但是,她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爱情,所以,在安其尔的爱情攻势下,苔丝总是不敢承认自己的过去,这意味着,她在一点一点地靠近她的悲剧。

当时的英国正处于一个充满变化和动荡的时期。苔丝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者,虽然她美丽、善良、聪明,但是在生活的压力下,她看起来还是那么的渺小。

“思想开明”的克莱尔与苔丝之间的感情脆弱不堪,他用根深蒂固的传统贞操观念来看待一个女人是否贞洁,不把苔丝的无辜放在眼里,亲手将她推入了绝望的境地。当时社会的道德偏见,让苔丝再一次成为资产阶级伦理道德的牺牲品。

从一开始,苔丝的美就不是张扬的,她有一双清澈泛天真的眼睛,却总是流露出坚定、淡漠的神情。苔丝是勇敢的,在男权时代,敢于谈论自尊,在行刑场上的最后一刻,她的冷静吓退了所有的人,但面对现实,她无法逃脱命运的道德枷锁,这是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四)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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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里有这样一段话,一个人在极度痛苦的时候,可能就会做出一些离经叛道的事情,甚至会做出和自己平素追求截然相反的事来。这一点我深以为然。

小说中的安基克莱和苔丝是彼此深爱的一对情侣,且容貌出众,起初,苔丝因自己不堪的遭遇,不肯接受安基克莱的爱,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但最后还是被安基克莱的真诚和热烈的追求所感动,就在两个人结婚的当晚,彼此向对方坦白了自己曾经的过错,苔丝当即就理解并原谅了安基克莱的过错,但是,当安基克莱听到苔丝不幸的遭遇后,不但不同情她,反而觉得自己上了当,认为苔丝告诉自己太晚了,不肯原谅她,两个人不得不分手,但彼此内心还是深爱对方的,这让他们都非常痛苦。在与苔丝分手后,安基克莱在极度迷惘痛苦中,遇见在牛奶厂一起挤牛奶的另一个女孩儿,安基克莱并不喜欢她,但他知道这个女孩爱自己,就想让她陪自己一起出国,以缓解自己的痛苦,后来又改了主意。还有主人公苔丝,她是一个极其美丽善良纯朴勤劳的好姑娘,当她深爱的丈夫,安基克莱终于想通了从国外回来,原谅苔丝,再次来找她的时候,世事变迁,苔丝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又和之前的仇人同居了,当心爱的安基克莱出现在她门口,说原谅她的时候,新仇旧恨一齐涌上心头,这个平素连个小虫子都不舍得伤害的姑娘,把哄骗自己再次上当的仇人亚雷用刀杀死。

这些看似荒谬的做法,实则真实反映了人的内心需求。当一个人长期处于极度迷惘,痛苦,焦虑中,不得不负重前行,又不堪重负时,无边的痛苦得不到宣泄,就会令人窒息而死,就像掉进无边的深渊,无论怎样挣扎,都无法改变困境,在无边的黑暗中,眼见着被吞噬,被淹没,……

这个时候,任何的一些理解,一点援助,一点希望,一点光亮,都是救命的稻草,这个时候的不够理性,不够严肃,不合情理,都是在自救,都是在给自己喘息的时间,不然,就会丢了性命!所以,这个时候所做的一切都是无可厚非的。即使局外人不理解,可不必在意,人,在爱别人的同时,也要有顾及自己的时候。即便事后觉得不应该,甚至荒唐,也不必悔恨,因为,我们不能以事后的`心境去评判,去要求当时身处困境中的行为。那样,不公平,也不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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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_高中读后感1700字


最近正在重读《家》这部经典著作。初一的时候只读过一半,这几天正好借着电视剧《家》的热播重读经典。

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包括《家》、《春》、《秋》三部,内容是通过一个大家庭的没落和分化来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以很大的激情对封建势力进行揭露,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并与这种家庭决裂。

《家》这部分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巴金老先生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掩盖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高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表姐的抑郁致死,瑞玨的悲惨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

觉新、觉民、觉慧兄弟三人的不同命运也是作品的一条主线,是始终贯串在《激流》三部曲里的人。

觉新,作者对他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玨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原著中作者对他是有一些批判的,大多是通过觉慧,批判他的怯弱、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读者只有在把他当作一个牺牲者的心情下才可能产生一点惋惜;这种情绪却往往又为人物自己的行动所否定了。

觉民的性格是沉着的,也是比较定型的;作者给他安排了一个比较顺利的遭遇,使他胜利地得到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他也有改变和发展,但都是顺着一条路向前的,他自信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五四的浪潮掀起了青年一代的热情和理想,也回深了他们对于旧的制度和生活的憎恨。

《家》中的重要人物觉慧,便是这种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的民主主义力量的代表。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他的信念很单纯,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的确是幼稚的,对周围的一切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甚至感到这旧家庭里面的一切简直是一个复杂的结,他这直率的热烈的心是无法把它解开的。但因为五四时代对旧的一切表示怀疑和否定的精神,他知道这个家庭是无可挽救的了。他并不想对家寄托什么希望,而热心于交结新朋友、讨论社会问题、编辑刊物,创办阅报社等等社会活动,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即使在他与鸣凤热恋的时期,他在外面也确实忘了鸣凤,只有回到那和沙漠一样寂寞的家里时,才不能不因思念她而苦恼。最后,觉慧无所顾忌地离开家而远走了。作者通过觉慧写出了革命潮流在青年中的激荡,写出了包含在旧家庭内部的新力量的成长,也通过觉慧来对觉新的作揖主义和别人的懦弱性格作了批判。

作品中四位女主人公不同的命运中又有着某种相同

瑞玨,旧社会的一个女人,可以说死在封建的礼教下,也可以说是死在她对爱情的追求下。我宁愿认为她是死在对爱情追求下,也不愿认为她是死在封建的礼教下。因为最起码他追求到了她的爱情,那是有价值的死;但在那个封建思想弥漫的社会下,如果说她死于封建礼教,那并不希奇,封建礼教下死的女人还不够多么?鸣凤就是一个例子,所以说她死于封建礼教会让我觉得她的没有任何的价值。所以我更愿意说瑞玨是被爱情葬送

巴金在回忆自己写下这些文字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我熟悉我所描写的人物和生活,因为我在那样的家庭里度过了我最初的十九年的岁月,那些人都是我当时朝夕相见的,也是我所爱过和我所恨过的。然而我并不是写我自己家庭的历史,我写了一般的官僚地主家庭的历史。我写梅,写瑞玨,写鸣凤,我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愤。我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的牺牲的年轻女人叫出了一声:冤枉!我真不忍挖开我的回忆的坟墓,那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热门读后感】故都的秋读后感(660字)


读书,使我们的大脑保持活跃,获取思考的机会,书籍是一个良医,在某个不经意之间就被它治愈了心灵的创伤。高中学生除了学习学校分配的任务,更应该对课外书籍感兴趣,如果你对一本书产生了极大的感情共鸣,就把你的所思所想写下来吧。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热门读后感】故都的秋读后感(66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故都的秋读后感【篇一】

只教天上有暗淡的愁云蒙着,阶前屋外有几滴雨滴的声音,那么围绕在我周围的空气和自然的景物,总要比现在更带有些阴惨的色彩,总要比现在和我的心境更加相符。郁达夫先生在阴郁低沉的格调里抒写了自己以及这个正面临危机的国土在某种意义上的悲凉与落寞。

他说,北方的槐树有一种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槐花落蕊铺满地的柔软触觉,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里还有点儿落寞。我觉得从他对于花的凋零中看到的更多的本质是生命的流逝,祖国、人类在岁月、历史潮流中的悲凉感,人不是一成不变的,郁达夫三岁丧父,家道衰贫,曾有两段婚姻失败,经历两次丧子之痛,再加上祖国外交上受外国侵略,必然面临着对未来的担忧。但那种落寞仿佛是可有可无的,落寞是一种心境,然而相对当下悲惨的境地,有时什么都不想的忘却何尝不是可以受人支配的吗?生命之秋也许就像槐树的落蕊随处漂泊,可是谁又知道衰亡的尽头将归向哪里?可假若谁都不知道,谁也不关心,那生命到最后也许会愈来愈荒谬,人性便丢失了。

《故都之秋》描绘了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很像是作者人生半路上坎坷艰辛的写照,但本文的意义好像还不止出于此,它更多地暗示了作者当时对祖国的忧愁,对北平的怀念和忧思,那是一个民族岁月之秋的清静与悲凉。

我想,一个人在自身困境中依旧能冷静下来并关注生活,将故都之境地写下来并给予深刻思考的也许就是一个真正有坚强内心的人,秋是落寞的,人心更是,面对物是人非,面对历史的沧桑,郁达夫没有痛斥生命与命运的无情,而是淡然的用轻轻的笔调在书写历史、人与命运的衰败的感觉。我尤爱文中作者通感的描述,槐树花蕊的柔软、细腻和落寞,三者是合一的。

秋的落寞,故都的落寞,也是深沉的人类命运的映射。

故都的秋读后感【篇二】

那一缕秋色

一直以来,我对美好这两个字有着一种非常坚定的理解,最美丽的东西,往往就是我们身边的那些最简单的、最平凡的事物。在朝夕相对之中,那份美感不知不觉地蕴蓄,渐渐地成为心灵最深处的感动。而后,又在某一个时间、某一个地点,由

个不经意的原因偶然地拔动了敏感的心弦。读罢《故都的秋》,这种感受更深刻地埋进了我的心里。

时间的流转,节令的更替,可以改变万物的活动,秋天的来临,也应该是关乎整个自然的。北京的秋天,是她四季中黄金般的时节,只因为她的短暂,只因为她飘忽得不可捉摸的美丽。北京秋大的代名词,莫过于香山的红叶了。那漫山尽染、灿烂如云的壮观吸引了倾城的游人,摩肩接踵,繁华喧嚣。秋天的那份纯净之美,这时早不知躲到哪里去了。

屋檐上摇曳的发黄的草茎,矮墙上徽獭伏着的猫儿,角落里那几支仍在努力微笑着的牵牛花,静静地,闲闲地,这便是秋天了。她时刻都在我们视野的每一个凝睇中。古人说:一叶落而知天下秋。其实哪里非要等到落叶呢?秋天里那种特有的纯净安闲,早在第一缕不再燥热的清风中就吹来了。

最让人忘不了的,还是秋天特有的天色。那么纯澈的蓝色,仿佛是透明的,但又幽幽地没有极限。那是一种发自大自然灵魂深处的晴朗的颜色,连最高超的画家也调制不出来。然而,这晴朗的美丽并非完全体现在万里无云的浩瀚上,当她斜斜地穿过拥挤的屋角,投在不经意抬起的眼中,便成为一缕最美丽的秋色。

故都的秋读后感【篇三】

在假期里,经老师的推荐我读了一本名叫《最美的散文》的书,书中写了很多名人的散文,而我最喜欢的是郁达夫写的——《故都的秋》。

郁达夫口中的“故都”是北国,也就是我们北方的秋。在文中,作者写法十分细腻,因为文中写到“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留下来了一条条扫帚的细纹……”扫帚的细纹给人感觉很清闲,再加上秋天的清爽,这样一来,秋天的韵味就更加明显了。

也许,许多年以后,当人们看到《故都的秋》时,会想起:哦,还有个季节,叫“秋”……

故都的秋读后感【篇四】

“秋”,一般是作者在伤感的背影下写的,或是怀才不遇、对世俗的忧愤、零落的形象。作者也不例外,他的这篇散文《故都的秋》,带有了强烈的主观色彩和感伤情调在里面。他曾经赴新加坡办报并从事宣传抗日救亡,而后沦落流亡之至苏门答腊。所一在他的文章少不了忧郁、伤感的情调。

他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且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作者写秋意、秋季的院子;写槐树、秋蝉、秋雨的秋之现象;写果树、枣子树的奇景;写诗人的神态。创造出特殊的神韵,盈造出伤感而意味隽永的气氛。

其文笔下的秋味的悠闲,秋色的凄凉带着落寞,但却能用浓厚而强烈的主观色彩,表现出了故都秋的意境与姿态。“租人家一椽破屋”“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脚踏上去的声音也没用、气味也没有,只能感触”“灰土……有点落寞。”等等,都写出了作者在秋的笼罩下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伤感情怀,也能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作者情景交融的主观感受。很好地表现出了秋的“悠闲”“清”“静”“悲凉”略带有落寞。

“故郁”两字指明描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恋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点明主题,与“故都”结合一起,暗含着人景相融合的一种意境。题目明确又深沉。通过描绘北平秋色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对故都之秋的向往、眷恋之情,并流露忧郁、孤独的性格。

故都的秋读后感【篇五】

那么,“清”“静”“悲凉”到底应该怎样理解呢?文章的情感主旨到底是什么呢?

“清”字当为“纯净透明,没有混杂的东西”之意。“来得清”,等于指这秋来得纯正,来得彻底。你看,且不说“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玉泉的夜月”,也不说“西山的虫唱”“潭柘寺的钟声”,就说故都的任何一所院落,任何一处“破壁腰中”,不全都是“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吗?正因此,这故都之秋,才会被称为具有“十分的秋意”而令人“想饱尝一尝”。

“静”字当为“没有声音”之意。“来得静”等于指这秋来得悄无声息,既不像春天的到来有“春雷”作“鸣”证,也不像夏天的到来有“瓢泼的大雨”相伴随,更没有冬天到来时吼叫的冬风、整夜的风雪。秋的到来是无声的,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从槐树叶底”“漏下来的日光”不再刺目耀眼了,也不知道哪天早晨那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会铺得满地……总之,这故都的秋,就在你不知不觉间来到了你的身边,使你听得见,摸得着,嗅得到。

“悲凉”的确是人的一种感觉。“来得悲凉”是说这秋的到来能够使人产生悲凉之感。请留意,只是“能够”使人产生悲凉之感,而不是人们一定都会产生悲凉之感。由于草木本无情,喜怒哀乐,皆源于人之多情。

因此,郁达夫在这篇文章中所表现的并不是“悲凉”之感,而是一种对故都之秋的眷恋,一种对闲适糊口的向往。

开篇第一句“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老是好的”便奠定了全文的感情基调,而对五幅秋景图的描绘,无不充斥着对故都之秋的眷恋和对闲适糊口的向往之情。你看,即使住着“一椽破屋”,却有心情在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去看那“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气”,去听那“青天下训鸽的飞声”,去细数那“从槐树叶底”“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这不是一种闲适吗?假如说作者描绘的“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蝉残鸣”“都市闲人”四幅图还能委曲和“悲凉”搭上界,那么第五幅丹青“胜日秋果”却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悲凉”的影子了。在这里我们只能看到一种秋日的夸姣,糊口的夸姣。且看作者对枣树的描述:“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的长大起来……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冬风就要起来了。”糊口在这样的庭院中,面对着触手可及的秋果,享受着秋日的清爽,怎能不赞美这秋天的夸姣,怎能不说这是一种令人向往的闲适糊口呢?所以,作者在文末真挚地惊叹道:“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由此看来,作者要留住的是这北国的秋天,更是与这北国的秋天紧密相连的闲适的糊口。

高中《家》读后感7篇


"此话不假,每次阅读作品,都会新的体验和进步,在阅读时我们脑海里的思绪可以记录在读后感里,我们可以从作品中获得哪些感悟写成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整理的“高中《家》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高中《家》读后感 篇1

阅读《家》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这本书能让我如此的震撼。《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

《家》以五四运动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写了高公馆这个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的过程。它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批判了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这本书中的这个“家”有些上上下下有三十几人。书中重点以觉新、觉民、觉慧为中心,展开了这个故事。

觉慧是整本书中被新思潮影响最深的人,他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的人。他在整个故事中一直走在前端。他痛恨自己所遭遇的,但却找不到出路去拯救这个现状。所有在书中的很多时候虽然头脑清醒,但行为上却无法逃出这个封建的大牢笼。觉民在这本书中虽然与觉慧一样有着这样的思想,但他有着自己与表姐琴的爱情,这让他有时候不理解觉慧过激的想要解脱的思想。我最可怜的并且无法解脱的人就是觉新。他不同于觉民和觉慧,作为长子他深知自己需要代替父亲接管这个家庭,他的痛苦与纠结并不能表现出来,最终让自己的兄弟厌恶自己,造成他被迫娶妻,妻子惨死等悲剧。巴金在这本书中在觉慧身上倾注了他所有的心血,以娴熟的艺术手段,让觉慧这个人首先冲出了这个封建的牢笼。

在这个家庭中的四个悲剧直观地暗示了高家馆的悲剧。在这个家中,只有到了最后一刻,连以往懦弱不反抗的觉新终于开始帮助觉慧的时候才能让人看到一点的希望,觉慧登上了那艘船去向远方,也许会带来什么转机呢?巴金在《家》的结尾中还是让人们无限遐想。

有时候我们真的需要向生活发起挑战,因为一味的懦弱不反抗会使自己死在不如意的生活里,我们还年轻,要向觉慧一样勇于去探索,勇于反抗,就算身边的障碍重重,但如果坚定不移地努力,也许一切都会有转机。

高中《家》读后感 篇2

老舍先生出生于城市贫民家庭,童年时代是在北京胡同里的大杂院度过的,大杂院的人和事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柳家大院》讲述的就是北京大杂院的故事,熟悉的素材与背景显然是这篇小说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故事的讲述者“我”是个在街上摆卦摊的算命先生,老伴已经去世,与拉洋车的儿子相依为命,“住着柳家大院的一间北房(租的)”。悬梁自尽的小媳妇所在的王家共有四口人,住两间房(也是租的),公公老王“给一家洋人当花匠”,还认得几个字。丈夫小王是个石匠。

小姑子二妞由老王服务的那个洋人“供给着在一个学校念书”,自居女学生。因为“娘家使了一百块的彩礼”,王家“爷儿俩大概再有一年也还不清这笔亏空”,“所以老拿小媳妇出气”。老王是“一天到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二妞“和她爸爸一样讨人嫌”,给她嫂子小鞋穿,乱造谣言给嫂子使坏”。小王虽然不像爸爸、妹妹那样恶毒,但受到爸爸、妹妹挑唆后还是经常狠狠地殴打小媳妇。并且,“一打,他可就忘了他的胳臂本是砸石头的”。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有的时候还吃不饱”,最后在不堪忍受、万念俱灰的情况下选择自杀,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

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二妞。她是小媳妇之死的罪魁祸首。是她不忿于嫂子的“脸上居然有点象要笑得意思”,要惩治嫂子,先踹了嫂子一脚,导致小媳妇手中正端着的饭锅出了手,掉在地上,锅里的米粥泼了一地。然后二妞马上恶人先告状:“爸,瞧她把饭全洒在地上啦!”在一个贫穷之家,“糟蹋粮食”几乎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小王的脸当时就涨紫了,过来揪住小媳妇的头发,拉倒在地。小媳妇没出一声,就人事不知了”。第二天小媳妇就上吊自杀了。

我对二妞这个人物的印象,就是一个词就是尖刻,否则很难解释她为什么要千方百计陷害嫂子。但老舍先生对此显然并不满足,他特意在小说中设计了一出二妞与张二嫂吵架的情节,对二妞这个人物作了更为严厉的批判。当时小媳妇被打之后躺在床上,邻居张二嫂“动了善心”,过来看看小媳妇,安慰了她几句。这下子可得罪了二妞,她当即就与张二嫂吵了起来。不过她可不是张二嫂的对手,张二嫂一句“你这个丫头要不下窑子,我不姓张”就“把二妞骂闷过去了”。接着张二嫂骂得更厉害,“三秃子给你俩大子,你就叫他亲嘴;你当我没看见呢?有这回事没有?有没有?”通过张二嫂一连串责问,我们可以肯定,有!这就不仅尖刻,而且品行不端。此处令人“拍案叫绝”。二妞此时只有十四五岁,很难想象成年后她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柳家大院》是那种具有完整结构与完整故事情节的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在魔幻、先锋、心理、意识流等大行其道的今天,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已经被不少人视为陈旧、落伍,应该被送进垃圾箱了。只是我能力有限,只能欣赏这类小说。老舍先生的创作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幽默,不过我一直认为这一特点与他的大多数作品的主题—穷人的苦难与不幸—不相协调。鲁迅先生曾批评过老舍先生油滑,我想原因可能即在于此。《柳家大院》虽然没有幽默成分,但因为文字采用了不少北京口语,整篇作品多多少少仍给人以轻佻、不庄重之感—北京口语很大程度上给外地人的印象就是嬉皮笑脸、油腔滑调、“耍贫嘴”。这也是它在深度方面难以达到鲁迅先生同样描写女性悲惨命运的短篇小说《祝福》的原因。

高中《家》读后感 篇3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只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第一位小作者从这个悲剧的故事中认识到了每个人物的不足,第三位作者也是如此,表达了对当时那个社会的不满。第二位作者虽然也表达了对于悲剧的惋惜以及对于其中人物的痛恨,但是却写出了苔丝与自己朋友之间友谊的真实。

高中《家》读后感 篇4

高中作文家读后感

二:项伯在鸿门宴的作用分析

项伯,一个长期被研究者忽略但其在鸿门宴起了不可磨灭巨大作用的人。从身份上他是项羽的叔父,从地位上他是楚国左伊,位高权重。很多研究者仅记得他前者的身份,却忽略其后者的地位。

说到项伯在鸿门宴中的作用,就不得不追究其动机以及维护刘邦的原因,前人研究者总是把项伯当成一个糊涂者,先是“在信义面前,项伯被张良蒙骗”,再是“项伯又被刘邦的假情义和一派谎言巧语所蛊惑”,最后“他既没有背弃项羽,也没有投靠刘邦......他智短滤浅,头脑简单,才被刘邦拉拢蒙骗。他看不清天下形势,被封建信义所束缚”。

但是事实是如此吗?我们来看资料,“(项伯)素善留侯张良。张良是时从沛公,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私见张良,具告以事,欲呼张良与俱去。”,开始项伯的本意是为自己私情而欲救张良。但是后来性质就变了,“项伯即入见沛公。沛公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这里固然有刘邦急于拉拢项伯之意,但是项伯为什么不加思索的就和刘邦约为婚姻了呢?难道他不知道刘邦是项羽的大敌,明天项羽将要和刘邦大战,就算项伯肯定有把握说服项羽不进攻刘邦,刘邦也是项羽一大患,始终是项羽要解决的难题。如果项伯仅是为情谊帮刘邦一把,那约为婚姻就等于建立同盟了,不得不不让人怀疑其动机。

如果把事情联系起来就比较容易明白项伯的意图了。作为项羽的叔父,楚本是项梁一手建立,项梁死后,作为项家仅存的元老(史记所有出现过的项氏),恐怕项伯是最有希望可以和项羽竞争项家领导权的人。在楚怀王刻意打压项家的情况下,项伯尚能与项羽共渡难关,但是胜利来临的时候就是权利如何分配的问题了。而刘邦虽然是项羽大敌,但未尝不是对自己的一大强援,外有强援,无论是对扩大自己影响力,在西楚中争权夺利;还是保住自己现在的权位都是必要的。明白了这点,也就明白了项伯为何从纯粹私情转化为和敌军结盟,一切都是利益在作祟。联系楚汉时期项伯另外三次活动,一是受张良金银,为刘邦请汉中地。二,龙且击败英布后,项羽派其收九江兵,项伯尽杀英布妻子儿女。三,项羽要杀刘邦之父,被项伯劝止。可以说楚汉战争期间,项伯彻头彻脑是为刘邦服务。也就是项伯早就投靠了刘邦。

前人研究者另一忽略的就是项伯另一身份,楚左伊。令伊乃楚国最高政务官,相当于丞相。左伊就是丞相的副手,可以说极有权势极有说话分量之人。“项伯复夜去,至军中,具以沛公言报项王。因言曰:‘沛公不先破关中,公岂敢入乎?今人有大功而击之,不义也,不如因善遇之。’项王许诺。”,从这段话中,我们分析,项伯不仅是为刘邦说情,更是直接拿刘邦功劳来说项羽做的不对(难道他忘了为什么要打击刘邦了吗?),而要求项羽善待刘邦。项羽难道不知道为什么要打刘邦吗?但此时同意。恐怕一是本身无杀刘邦之意。二是项伯的权势使得他不得不给其面子。

鸿门宴上,范增派项庄刺杀刘邦,而项伯却以身阻碍。更显示项羽阵营的派系之争,项伯不但是项羽叔父更是左伊;而范增却是项羽亚父,而身为楚军大将军。季父对亚父,左令伊对大将军,联系起来就可以知道必然是家族元老派和功臣少壮派之争,文官派和武官派之争。

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鸿门宴不仅仅是项羽杀不杀刘邦的个人问题,也涉及到楚营的两大派系之争,实在是一发而动全身之微妙之关系。理解了这个才能理解以后鸿门宴中发生的种种事端。

高中《家》读后感 篇5

读完家这部巴金的名作,合上书,内心却无法平静。巴金用那朴实无华却热情有力的笔触描写出了一个被封建社会压迫下任焕发光彩的革命青年的觉醒与斗争。

读完整部小说可以看出,作者对觉新这个人物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

他用充满热情的语言勾勒出了觉新这个人物的饱满形象,这个有些矛盾的角色再听他的笔下活了过来,充满了革命青年的生命力。而觉新,也是此书众多成功塑造的任务中给人留下最大印象的角色。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的矛盾,他的激情,他的过去与现在,都变得清晰起来。

觉新从小受到的教育,家族的种种,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同这社会腐蚀下的大多人一样,选择去逆来顺受,去接受而不是反抗。

他的命运是残酷的,从最初“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到后来的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出国的梦想也随着破灭,最后走上这条路一去不返。但这也显现除了他的懦弱与不安,不敢去反抗这样的命运。

背负上整个家族的负担,去应付各种的勾心斗角,渐渐变得不再稚嫩,不再激情,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天真的怀抱着梦想的青年学生了。

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

觉新的悲剧不只是自己的错,更多的还是---这样的社会下的腐败的高家带给他的。

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

这是新旧社会交替不可避免的悲剧,也是觉新对封建社会懦弱的表现的最终结果

觉新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而是这样腐朽的社会下众多悲剧人物的剪影。

他的矛盾,他的不幸,都必将成为那个时代的一个人物片段。

由自己的懦弱而带来的一切不幸,由时代带来的一切悲剧,并不只是那时会有,现在,以后,也必将存在。

打破命运桎梏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改变自己,相信自己,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高中《家》读后感 篇6

幸福靠自己争取!在巴金的众多小说中,由《家》、《春》、《秋》三部长篇组成的《激流三部曲》是成就很高,影响很大的一部巨制。

家,在我心中永远是最幸福最温暖的地方。当我在书架上看见《家》这本书时,我家情不自禁的取下它,对它里面的内容充满着美好的幻想。当我读的时候,才发现,它与我心中的“家”是完全不同的。

《家》里讲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正在走向崩溃的悲欢离合。在这封建的大家庭中,到处都是封建思想的维护者,到处都是腐败的封建的思想。

封建大家庭的维护者,老一代高老太爷。他专制、冷酷、虚伪:对孙子包办婚姻,把鸣凤送给冯乐山,导致鸣凤投水自尽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对封建思想有着醒悟的头脑。可是正当高觉新期待着朦胧爱情的时候,他父亲给了他一个晴天霹雳:“你爷爷希望有一个重孙。”于是,他渐渐转成了“作揖主义者”、“无反抗主义者”。接二连三地造成了梅、瑞钰、他的第二个孩子云儿以及他第一个孩子海臣的死。

觉慧则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封建专制的叛逆者的典型。在“五四”的浪潮下,这个年轻少爷最早醒悟过来,他不愿像他的大哥觉新那样隐忍。又正如觉新所说:“我们家需要一个叛逆者”。他大胆蔑视封建等级制度和旧礼教,支持觉民逃婚,大胆向婢女鸣凤表示纯洁的爱意,他也不怕冒犯长辈,公然揭露他们愚蠢的“捉鬼”的丑剧。又毅然从“埋葬青年理想和幸福的坟墓”中逃离。

觉民是一个略具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青年。他不满封建礼教的束缚。对于老一代为他的包办婚事时。他毅然选择了逃婚。在“五四”浪潮的影响下,他意识到必须抗争才能获得幸福。在觉慧的支持和帮助下,觉民的坚决反抗终于挫伤了高老太爷的威风,使高老太爷不得不在临终前放弃包办婚姻,从而取得自由婚姻的胜利。

在《家》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见封建大家庭的腐败。但时代在进步,人在进步,人类的思想也在进步。有问题就肯定可以克服的。作文在封建的的毒害下,我们也唯有反抗,用叛逆来改变强制的现状。当你取得胜利后,后来者就将以你为榜样,以你为傲,终有一天整个时代将会向你学习。

“我们要听父母的话”这句话我认为是对的。但也切不可像觉新那样,做一个“作揖主义者”、“无反抗主义者”。对于自己的幸福,我们需要自己争取。年轻人就是要拼,就是要闯。对于自己的幸福,自己不争取,自己争取来的在最有价值、最有意义,无愧于自己以及他人。

我们要像觉民和觉慧那样,在逆境中成长,在逆境中争取自己的幸福。我们都知道,时间是过得很快的,不要因为自己年轻时没努力,后悔自己没有勇气对某个人许下一个承诺,别做一个不负责的人。

高中《家》读后感 篇7

因为眼睛近视的原因,我平时很少看电视,但有一个节目我每期都看,爸爸妈妈还鼓励我看呢!这就是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的“远方的家”。这是一个向全世界介绍中国的旅游节目,每一期都介绍我国一个不同的地方,既有繁华的大都市,又有遥远偏僻的乡村小镇;有神奇壮美的自然风光,也有历史与现代的人文景观;但我的最爱要数各个地方千奇百怪的特产和小吃。一想到这些美味佳肴,我都忍不住直流口水。

那一望无际的油菜花田让我印象很深,想一想吧,金黄的花海直到远方,望也望不到边,是多么美妙的画卷啊,成龙的一部电影还在这拍过外景,这就是位于我国云南省罗平县的油菜花田,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片油菜花田,面积有四十万亩呢,都载入世界吉尼斯纪录了。看完了花的美景别忘了尝尝当地布依族的“五色花米饭”哦!这花米饭是用不同的植物汁液染色做成的,有红、黄、白、蓝、紫五种颜色,所以取名叫五色花米饭,看上去就觉得很好吃,嘿,我的口水又出来了。唉!看了这些节目我知道了祖国各地有趣好玩的地方真是好多好多,地方特色的可口小吃更是数不胜数,我还记得大连的海参和海胆,宁静神秘的泸沽湖,江苏南通的“长江三鲜”,是指鲥鱼、刀鱼、河豚鱼三种味道特别鲜美的鱼,我是最爱吃鱼的,从小爸爸就说吃鱼聪明。反正好地方好东西等等、等等太多了!

观看这样的电视节目,我可以学习很多地理、历史知识,了解不同的风俗文化,我想这也是为什么爸爸妈妈鼓励我看的原因吧,祖国大地的美丽神奇让我惊叹,丰饶的物产让我心动,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走遍祖国的名山秀川,吃遍各地的风味美食!

热门读后感:红楼梦高中读后感(1010字)


读书,是人类思想进步,社会发展的基础,书籍中的大千世界,足以让人类解放思想,收获新思维。高中学生如果只是一味地学习课本上的知识是不行的,还须适当地阅读课外书籍,人是会思考的动物,所以书籍里的知识蕴理才会被我们剔取、吸收。那么,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热门读后感:红楼梦高中读后感(101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红楼梦高中读后感【篇一】

人间浊世,何为正,何为邪?大奸大恶之人这世间少有,多的便是那亦正亦邪、善恶一间的平凡人类。

贾雨村在第一回出现的时候,容貌不俗,为人处世洒脱不羁,才华横溢;但又贪恋女色,思慕甄家的丫鬟,与她私下遇见时,不仅不回避,反而一直盯着她看,还“时刻将他放在心上”。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或说是“伪君子”的贾雨村,却说出了一番“宿慧”之言。

文中冷子兴告诉我们,贾宝玉抓周时“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他的“政老爹”恼道“将来酒色之徒耳”,而此时,偏贾雨村慧心一颗,赞宝玉,说“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

语毕,他又细细解释:“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运生世治,劫生世危。”他曾举“尧、舜、禹、汤”等应运而生者,大赞其修治天下、清明灵秀之功绩;也曾举“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等扰乱天下者,抨击其残忍乖僻之劣行。他道:“成则王侯败则贼。”此一番大智,读来可谓是令人茅塞顿开。

可我认为,这“正邪”可不应当分得太过清楚。就拿他所提的“秦始皇”,可就不应妄下断论。公元前221年,始皇一统天下,他虽残暴,可他为统一六国,为中华民族之间文化传播,为华夏文明的传承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他为秦朝定下极严谨的律法,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开创了影响中国两千多年的制度“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他使秦盛极一时,在滚滚历史长河中也掩不住他所显现的光芒。我觉得,他不应只是在书中被抨击为“暴君”,不应在贾雨村的“正邪两赋论”中被当作反面例子。

当然,贾雨村能够说出他的“正邪两赋”,也再次丰富了他的形象——饱读诗书,见解独到,独具慧眼。这番见解虽然给人启示,但也值得人深思。

红楼梦高中读后感【篇二】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有人把莎士比亚比作高山,我认为曹雪芹是一个大海。山再高,终有人可以登上它的顶峰,而大海,要想探究她的深底,却非常之难。“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曹雪芹在写这部书时,用了“谐音寓意”的手法,他把贾家四姐妹命名为元春、迎春、探春、惜春,这是谐“原应叹息”的音;在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姑让他饮的茶“千红一窟”,是“千红一哭”的谐音,又让他饮“万艳同杯”的酒,这酒名是“万艳同悲”的谐音,这样的手法几乎贯穿了全书。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它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了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同的典型。这一大群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道瑰丽的艺术画廊。在这一人物群中,不仅有大家闺秀,豪门公子如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红楼梦》中除了众多的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之外,还有就是作者所要表达的一个主题,他没有明说,但通过这成百的`众多人物的神志,语言,动作,心理活动表现的惟妙惟肖,一个庞大的繁荣的贵族大家庭,到后来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下场,我们不难看出封建资本家的无能以及封建社会的黑暗和不长久,文中描述了如林黛玉,贾宝玉……

这样的“叛逆者”的形象,他们的爱情没有结果,甚至可以说凄惨,但他们代表的是新生命,敢同顽固势力作斗争的新主派代表,我们都江堰市知道林黛玉的眼泪。

但也知道她的尖酸刻薄以至使别人都嘲笑她挖苦她,我们也知道贾宝玉“潦倒不通世务,愚须怕读文章,行为偏僻乖张,哪管世人诽谤”纨绔子弟的形象,他们鲜明的人物性格也使黑暗中有了一丝亮光,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红楼梦高中读后感【篇三】

几世情债,几世风流,多少痴梦?尽付红楼,尽付予那似海深宅。

——题记

深夜,一时兴起翻起了枕边的《红楼梦》,将自己沉醉于书中那纸醉金迷的世界。我仿佛在朦胧中醉了,醉得深了,醉里几世轮回,仿佛置身其中。

忆黛玉

朦胧中,仿佛走来了纤纤瘦弱的少女。她站在船头,风吹起了她的发稍,带着几分柔柔的感伤。心绪因忧虑而飘零,化入绵绵的江水解不开,解不开那深锁眉睫的愁,泪顺着她的面颊无声的滑落,滴落江中,溅起几许些微的波纹。她想到了自己的母亲,那早早抛下她独自哀伤的逝去的人,泪又一次滑落。你一定也早已猜到,她便是那林黛玉了吧,这便是她随贾雨林去荣国府的一幕了。

千年绛珠,降临人世,只为报那滴水之恩但却因此流尽了此生的泪。郁郁而终,不得善缘。回首红楼,辈兮,梦兮,忧兮,叹兮。

品宝钗

如果说黛玉是一种茶那她必定是一杯不染俗尘的清新的菊花茶,而宝钗她属于那种浓郁的苦丁茶,让人一口难忘,只有品过后的丝丝回味才能令人领悟她的真谛。

她,一个富有心机的女子,因哥哥犯事得贾家周旋,又因要进宫选秀而来到了这繁荣杂乱的大观园,值得庆幸的是她,好似一茱出水的芙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并没有将自己埋没在一群俗不可耐的庸枝俗粉中,她,心思灵巧,用她独特洞明的眼光品评着这个繁荣沉辱的世界,但她并非似林黛玉般的流于外表,将自己的感时伤怀流露在外,她只是深埋于心底,也许正因为她比黛玉更深谙世事吧,因此她深得大家喜爱。

但大观园中的女子,总逃不过悲伤的命运,黛玉因情愁饿香消渔陨,而她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她嫁给一个并不爱的人,贾宝玉。

当她看着自己所爱的人为了别人忧伤心碎,日渐消瘦时,她又是何等凄哀,终究宝玉因思念而遁入空门,而她,独自留下,流泪悲伤。

闭上眼,合上了书,我的眼角禁不住泪水的肆意漫延。自古多少的爱恨离愁,自古多少的悲情恨意,任留下多少的泪水,亦无法掩饰伤感的情愁。

《红楼梦》,一本好书,一段情愁,一席好梦……

红楼梦高中读后感【篇四】

《红楼梦》读后-------赏析人物薛宝钗众所周知,《红楼梦》中的薛宝钗工于心计,城府颇深,似乎不比黛玉更得读者的青睐。而我要说,宝钗之姿容不同于黛玉之风韵,宝钗之悲苦也非黛玉能体会。

都说黛玉是株芙蓉,傲世独立。那么宝钗便是花中牡丹,其美虽不似芙蓉的高处不胜寒,却多分雍容典雅,沉静大度。

贾府中隐晦,处处皆是勾心斗角,而宝钗处其间并不曾畏惧,也不急于躲避,更不像黛玉过于洁身自好而锋芒毕露,使自身在大家庭中难以立足,宝钗有的只是份超脱的淡定从容,她温和处事并不看轻赵姨娘贾环等人,为人宁静平和的同时又不乏小心谨慎。

人人皆赞宝钗端庄贤淑,殊不知她温柔沉默之下是颗比黛玉还要机警的心。她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看清贾府各色人等。袭人曾请求湘云代做些针线活,宝钗得知,深深体会湘云在家中的不易而对袭人说明情况。湘云家去时与宝玉等人难舍难分,还是宝钗看得最清楚,知道她若再不回更会被她婶娘抱怨。最后湘云说:“我天天在家里想着这么些姐姐们,再没一个比宝姐姐好的,可惜我们不是一个娘养的,我但凡有这么个亲姐姐,就是没了父母,也是没妨碍的。”由此可见,宝钗既机敏、心地又善良。

宝钗和黛玉有个共同点便是对世事看得太清。惜春曾说过黛玉总没一点看不破,可若是什么都看破了,那世上还有什么是真的呢?这点惜春倒是看破了,因而她走向黛玉的反面,然而宝钗看轻却不愿看破。她深知社会庞大的力量和自己的渺小,纵然她天性聪慧,精通文墨,却也只能随从守份。久而久之,她便选择从容对待,以开阔的心胸坦然接受现实。

都说黛玉是理想主义者,宝钗是现实主义者。其实黛玉之理想实为幻想,她在封建道德上的突破纵然可贵,却也无力;而宝钗之现实观念实为聪明选择,并非不想反抗,而是预先料到这样做结局必然是个悲剧,这在一定意义上也成就了她淡然平和的心态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

三春尽去,牡丹免不了凋零的命运,但其绝世芳华却成了永不抹去的经典。

红楼梦高中读后感【篇五】

我觉得在中国古典四大名着中《红楼梦》是可以读多次,而每次感受都不一样。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读高中时,当时看书更多注意故事情节,为了更快知道最后的结局,书中的诗歌大多跳过了。看完后为书中的人物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不太喜欢薛宝钗,更喜欢林黛玉。

《红楼梦》的确让人耳目一新,我为之折服沉迷。那个历来被人视为圆滑世故工于心计的薛宝钗,即便有许多人称她为冷美人,对她大加讨伐之词,我依然认为她任是无情也动人。

宝钗是个封建社会典型的大家闺秀。她举止端庄,性格稳重,温柔体贴,而且聪明机智博学多才。她既慷慨大度礼数周全,又不拘于小节。当王夫人急需二件衣物给投井的自尽丫头金钏妆裹时,薛宝钗主动拿出自己的两套新裁的衣服以解王夫人燃眉之急,毫不考虑衣服给死人穿的忌讳。薛蟠从外地带回一些南方特产,送给薛宝钗,她又将此分送给每一个人,连赵姨娘都感激不尽,诚可谓礼数周到。在贾府众人(除宝玉外)的眼里她是一个完美无瑕的少女。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说她工于心计。难道说只有厚此薄彼才能显出她待人真诚吗?我鄙视那些当面把你赞成神,背后把你贬成鬼,斤斤计较于小事,看领导的脸色行事,媚上欺下的人。

薛宝钗无论是在长辈面前还是在丫头面前都一团和气。这就无怪乎贾母、王夫人对她青眼有加,袭人、麝月对她敬佩无比,就连一向心存芥蒂,怀疑她有心藏奸的林黛玉也一度把她当作知己。试想,如果一个人只是为了讨好长辈,怎么可能让所有的人都一直对她有额首称赞?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还无。即使薛宝钗一直都在作假,如果她永远如此,那又何妨呢?我们又何必指责她呢?我曾为此痛心疾首,既为宝钗也为那些本来毫无瑕疵,却因此遭人嫉恨,被批评得体无完肤的善良的人,因而十分希望世人能多一些客观少一些偏见。

当我看到她成为宝二奶奶时,我由衷地替她高兴。尽管宝黛二人未能结下美满的姻缘,黛玉含恨而终,挺让人遗憾的。但我认为她更应该得到这份爱情,因为她付出了,而付出就应该得到。她的成功只能说是好风凭借力,扶我上青云。我们为什么非要过多地因此而指责她呢,世界上有多少人不是因此而成功的呢?

宝玉那样一个痛恨读书顽劣不堪的男子,如果娶了整天哭哭啼啼耍小性子的黛玉,他如何让家族兴盛呢?莫说贾府早就是一个濒临灭亡的百足之虫,纵然是正处于兴旺发达之际,如果交给宝黛二人,也定然会落个既死且僵的下场

。试想婚姻陷入了僵局,爱情又怎么会美满呢?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接受薛宝钗呢?她待人随和,处事谨慎,肯定不做第二个王熙凤,骑在别人头上作威作福,自然贾府也不会那么快就唿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我们没理由不相信她的才干,要不高鄂怎么会写出日后的兰桂齐芳?

正如温饱是一种幸福,饥饿的人才能体会;宁静是一种幸福,喧嚣才能体会;自由是一种幸福,战乱才能体会。也许薛宝钗的追求只有她才懂。而她那种追求完美的精神,则让我深深地敬佩。我希望自己也能像她那样为了理想孜孜不倦地去追求,我坚信我的未来不是梦,因此我认真地过每一分钟。

我的眼前又一次浮现出薛宝钗那雍容大度的笑容。在大观园那百花摇曳生姿、各尽其美的群芳之中,她顾盼生辉任是无情也动人。周敦颐在《爱莲说》中曾说我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而我要说我独爱薛宝钗这在大厦将倾之际依然追求完美的冷香。我因此更爱世界文化长廊百花摇曳之中那独放异姿的名着。它的语言优美着我的视觉,它的思想启迪着我的灵魂,它的精神激励着我一步步走向成功,一点点地体味人生的精彩。

也许,又看一遍,又有新的感受。

红楼梦高中读后感【篇六】

《红楼梦》是一部真实的史书,写的是明清之交凡四十八年的历史,林黛玉一副小对,上写着:绿窗明月在,青史古人空。

《红楼梦》写的既是明清之交的历史,如果将青字加上三点水,变成清史古人空,怎样呢?当我们逐回解读红楼的时候,走近红楼的时候,一切就会水落石头出这就是《红楼梦》又名《石头记》的潜台词了。

《石头记》又名《金陵十二钗》。以书中十二钗的人物活动,向读者展示了明清之交的真实历史!十二钗,正是影响明清之交历史进程的风云人物,《红楼梦》有数千条脂批,这些批注,可以说是这部书的有机组成部分。作者不方便在正文中直接写出的话,通过脂批写出;一些重要内幕,通过脂批透露、提示。可以这么说,弄懂、解通了脂批,红楼一梦,也就解通了。

第一回故事自凡例起,至下一回便为人上人止。万物有源,红楼故事的渊源,说的是明清之交的历史,所以第一回纪年由甲申之交切入,而以《好了歌》解注归结红楼一梦。

何谓人上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平民百姓会认为富贵双全,而作者是当过皇帝的人,他眼中的人上人,指的便是皇帝。这一回出场的人物,基本上都是这样的人上之人。

读者看到的 几百女孩子,其实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而已。

怎么从石头讲到人了,不过他的过渡写的不错,不会觉得很突然,这点我需要学习。

第一回并没有多少情节,主要讲了三件事:一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来历。宝玉是石头下凡。这块石头因无材补天被女娲抛弃在青埂峰下,又四处游荡,到警幻仙子处做了神瑛侍者,遇见一株绛珠仙草,日日为她灌溉甘露,后来又被一僧一道携了投胎下凡做人,他就是贾宝玉。那株绛珠仙草也跟了石头下凡,她就是林黛玉。二是有个叫甄士隐的知识男士,有三岁的女孩英莲,视若掌上明珠。甄士隐有一天做白日梦,梦里看见一僧一道携着一块美玉去投胎。甄士隐看那美玉上有通灵宝玉四字。醒来后就忘了此梦。不久,士隐的女儿失踪;家又遭火灾。因此悲观厌世而出家。三是穷知识分子贾雨村,常在甄家串门,被甄家丫头娇杏爱上。由于甄士隐的资助,贾雨村中举而做官。我就在想,那甄士隐家境也算不错,而且也没做什么亏心事,怎么就没有吉人天相呢?最后却做了个和尚。而那贾雨村因有甄士隐相助,他才有钱上路,考中进士,做了知府。不久因徇私被革职,到林如海家做家塾教师。在贾政的极力帮助下,他又官复原职,一上任,便昧着良心,全然不顾自己曾许下的务必将英莲寻找回来的诺言,任凭恩师甄士隐的女儿落下火坑。贾赦想买石呆子家的古扇,石呆子不肯,贾雨村便讹石呆子拖欠官银,拿他到衙门问罪,把扇子抄了来,送给贾赦。你们看看,这样的人,枉费当年甄士隐对他的期望!

嗨,真像《好了歌》里说的那样: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红楼梦高中读后感【篇七】

红楼梦读后感:重读《红楼梦》

最近,我又重读《红楼梦》,对于小说中的女主角林黛玉,我又有了一种新的认识。一提起林黛玉,人们就会想起一个词多愁善感、或会想起一个情节黛玉葬花.在我看来,都很具有文学诗意。林黛玉,她是美的一种诗意的美。

林黛玉的容貌美。

黛玉,字颦颦,名号潇湘妃子。在贾宝玉第一次见到黛玉的时候,就有这样一段话来描写她: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虽然双眉总是蹙着,但是,却不影响她的总体的美,双弯似蹙非蹙的双眉使得林黛玉更多了一种高与冷的感觉,多了一种灵气,一下子就将她从人间拉到了天上,仿若就是天上点下来的林妹妹。这个蹙字赋予了林黛玉更多的一种与生俱来的宿命感,也为林黛玉整个人生的悲剧命运奠定了基础,因为一个被命运眷顾的人,是不会有这种蹙的。但是,她又异常的美丽,这就给林黛玉的悲剧营造了一种雪上加霜的效果,使得林黛玉这个旷世经典的悲剧形象,更深刻,更真实。

林黛玉的性灵美。

林黛玉有一个特别突出的性格特点,即小心眼,可能有很多人不喜欢林黛玉的这个性格缺陷,也认为正是因为小心眼才导致了她怎么流也流不尽的泪水的泛滥,也是她悲剧中的一种性格悲剧。但是,我却认为正是她的小心眼,才构成了一种大观园内所有其他的姑娘所不具备的性灵美,尤其是将这种小心眼与爱情结合的时候,其表现的效果更是显然而见的。书中第二十八回,林黛玉知道宝玉心中有她,但囿于当时的礼法,二人不能言明,只能彼此猜度。偏偏有个堪为情敌的宝钗,众人都对她称赏不断,宝玉也时时表现得为她所迷。这不能不叫黛玉疑心大起,因此也饱受了无端猜忌的种种折磨,黛玉不能确定自己在宝玉心中的确切地位,只能旁敲侧击,迂回探知。这就表现为众人心目中的小心眼而除了幼时的天真稚气外,她的小心眼是只针对宝玉的,她生气、讽刺所指,只向着她心目中最重要的人物贾宝玉。这小心眼中有爱情的酸涩与凄楚的味道,不免也还有爱情的甜蜜与心醉。这小心眼便成了林黛玉这个独具特色的文学形象的别具魅力之处。大凡痴心女子,在不知爱人心意时,何尝不像林黛玉一样,为对方的一言一行而无端地猜度痛苦呢

《家》读后感400字作文大全小学范文5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400字作文大全小学范文精选5篇相关模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家》读后感400字作文大全小学范文精选5篇(一)

今年十一长假,我把巴金老先生着名的《激流三部曲》中的《家》给读完了,这本书写的是辛亥革命后一个大家庭的兴亡盛衰。

在这本书里刻画了很多人物,其中既有倔强守旧的高老太爷、胆小混事的五老爷克定这些支持封建旧制度的人,又有像觉民、觉慧和琴这样具有叛逆思想的新青年。

这部书重点描写了觉民和觉慧的大哥觉新,他虽然对封建制度很不满,但处于高家的长房长孙的身份,心中很矛盾。在书中第四章描述了一个细节,当祖父(高老太爷)和觉慧刚吵完架,觉新就过去和觉慧说:当祖父骂你的时候,你不要和他去争辩。你只需要在他骂完的时候说声是就行了。觉慧就是从这件事知道了觉新的软弱。但是我觉得觉新并不是真正的软弱,而是处于新旧思想的激烈斗争中,他不知道是该一切听祖父的,还是听兄弟的,所以处于矛盾中。

我觉得在现在社会中,也有像高老太爷的人,他们用老眼光看世界,拒绝用新办法来解决问题,随意支配自己手中的权力,对社会造成了危害。也有像五老爷克定的那种青年,他们因社会压力太大而自甘堕落,整天沉迷于网络,逃避社会责任。

这个世界一直都在变化、都在进步,而且一刻都不曾停止。我们应该向觉民、觉慧兄弟们学习,不要用老眼光来看社会,要用发展的、与时俱进的眼光来重新看这个世界。

《家》读后感400字作文大全小学范文精选5篇(二)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着,名字十分简短,叫《家》。它的作者是众所周知的大作家李尧堂,笔名巴金。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成都地区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其中有好多人物,给我映像最深的是觉新、觉民和觉慧三兄弟。可是他们家受着高老爷的封建控制,年轻力壮的他们虽说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可是又不敢顶撞长辈,暗恋着梅表姐的觉新只好被迫受父母安排娶了珏。觉民喜欢着琴,可是高老爷给他订婚,他玩起失踪,最后终于胜利了。觉慧喜欢着鸣凤,冯乐山却要纳鸣凤为妾,鸣凤最终投湖自尽觉新愤愤离开了家,来到了大城市上海,参加革命。可以说,这本书几乎是写的悲剧故事。

从这本书中,不难发现,巴金用羽笔揭开了封建制度的险恶,也描绘出来在温情的表面下,封建时的家庭存在着无数的勾心斗角,写出了封建大家庭的无耻。令人欣慰的是,在这么不好的社会条件下,依然有着一批又一批的青少年们在社会上做着一系列有关于宣扬改革开放的活动,在封建家庭中英勇的斗争着,一代代青年逐渐的觉醒,千千万万的青少年勇敢地、积极地站起来,封建势力再怎么强大,也敌不过这些年轻人。虽说这本书中那么大的一个家庭衰落了,不免让人觉得有些惋惜,可是从珏因为祖规而分娩时死亡的各种结果中,我们也可以发觉封建制度的不可取。

在历史这条波涛汹涌的长河中,我相信,《家》这本名着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鼓励着青年们要追求新时代,做一个新青年,永远的循规蹈矩只会害了自己。

《家》读后感400字作文大全小学范文精选5篇(三)

在巴金的《家》这本书中,有一篇《舞龙灯》写得生动有趣,实则耐人寻味。

公馆里,一些人表演舞龙,锣鼓喧天,十分热闹,龙灯在舞动,一旁还有爆竹,更添了声势。不知什么时候,年轻的高忠点燃鞭炮,挑在竹竿上烧那条龙。一会儿,赵升、李贵又点了花炮烧玩龙的人。玩龙的人完全躲不掉,让他们烧,受不了了,便各自拿一截纸龙逃掉,可旁人得寸进尺,跟着放花炮,直至花炮没有了才罢手,耍龙人才得以排好队伍出公馆继续表演了。

这是一个只有3页的小故事,写了一个舞龙放炮、锣鼓喧天、热闹非凡的场面,奇怪的是作者还插入一些其他细节与不同。巴金还写出,人们还用花炮烧那些舞龙人而达到悦己的目的。一个人应该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吗?一个人怎么能如此自私,为了自己的情绪,自己的欢乐,而去侵占别人的利益呢。尽管他们已领过一点点赏钱,得到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但即使如此,那些贵人就有利用他们寻欢作乐,在穷苦人头顶上理直气壮坐着的理由吗?完全没有想到旧社会,那些自以为清高的上流人士骑在穷苦人民头上,只想着自己,不及其余,只注意到自己,忘了脚下,只觉得自我多么伟大,这种人是可怕的。

本文中还提到一个道理:别人有难,需要帮助,不要旁观,不要幸灾乐祸,一定要生出援手,尽力帮助。我人在思考,本文是否有更深的含义呢?

《家》读后感400字作文大全小学范文精选5篇(四)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家》读后感400字作文大全小学范文精选5篇(五)

《家》描述的是一个封建的大家庭的悲欢离合。在这样的家庭中,有着不可避免的明争暗斗,纠纷,不公与压迫。但又因为身处于新文化运动的开始时期,却也有令人感到惊奇的反抗。在封建社会的残酷迫使下,一群年轻可爱的生命受苦,煎熬,甚至是失去生命,因而故事中带着血和泪,带着控告与悲愤的呼声。把斗争的剑刺向了极度腐朽的封建社会以及害人的封建礼教,并暗示它走向灭亡道路。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