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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3-23 来源:互联网

实用!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万能版90字。

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篇一】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寥廓深邃;那无限的真理,让我苦苦求索、追随。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庄严而圣洁;那凛然的,正义让我充满热爱,感到敬畏。

如果我不看这本书,我也不会知道我会如此喜爱这本书-----《草房子》,更不知道《草房子》它要告诉我们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还以为就是写“草房子”呢?其实《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童年想起美丽的童话。

少年桑桑跟随父母来到油麻地小学读书。他是个喜欢“异想天开或者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的孩子,所有这些怪念头和行为,都来自于桑桑的聪明好奇,敢想、敢做。

特别是其中一章:秃鹤。秃鹤原叫陆鹤,秃鹤只是他的绰号,因为他是一个大光头,秃头不是他想的,只是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长不出一根头发。同学们甚至一些不认识的人都想摸摸他亮的发光的秃头。可他觉得既然有这么多人想摸一我的头,我不能随便让人摸。他有时自己也挺恨这个大光头的,直到在一次文艺汇演他的出色表演为自己赢得了尊重,他觉得秃头也有“春天”。

陆鹤做得很对,做什么事都要相信自己,如果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都不喜欢自己,那还怎么指望别人尊重你。而且如果别人不信任自己只要你做出一些令别人觉得成功的事,别人就会认识真正的你。

读完这本书,记忆里童年那纯真的味道,小时候说的那些天真的话,做的那些有趣的傻事。躺在妈妈怀里撒娇;用舌头舔着童年时余留在嘴边的果糖甜……一次又一次躺在河边,仰视着那蒙着面纱的月亮,平视着波光粼粼的湖面,真想大声喊:我真想回到童年!

书对人类真重要。我们可以在书中找到令人学习与敬佩的人与角色。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有豪气爽一快的一百零八个好汉;有贾宝玉和林黛玉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从寓言中我们可以看见小王子忧伤的眼神;更可以倾听老庄讲经说道。虽说《草房子》只是茫茫书海中的一本书。但却让我足以让我珍惜一辈子。

温馨感人的心灵故事在岁月的历练中发光,蓦然回首时,翻阅自己的心灵,是不是有一段记忆在你的生命中留下深深的痕迹。咖啡色的人生,常因咖啡而停顿,是慢了,但因此有了节奏。这就是我看完这本书的感悟!

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篇二】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领悟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期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向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下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咱们:苦难来临时,咱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期望,微笑应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篇三)

我读完了《草房子》讲了主人公桑桑上小学的故事。

桑桑是个很调皮的孩子,他把家里的衣柜做成了鸽笼,把蚊帐做成了渔网……经常挨打。

桑桑也很爱帮助人:给将一轮和白雀送信,给细马放羊,给杜小康开小摊的钱……

最后,桑桑得了一种能死人的病,经过求医治疗,好了过来。过程中桑桑经常不想治了。都是温幼菊鼓励他。

我懂了坚强、坚持。还好多好玩的.,我真喜欢这本书。

阅读草房子的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名叫《草房子》。在书中,当我得知秃鹤(人名)为了弥补之前的过错、重新找回和同学之间的友谊,在一年一度的全乡中小学文艺汇演中,主动请求并成功扮演一个别人不愿扮演的角色—秃头伪军连长,从而给学校争得了荣誉时,我真为秃鹤高兴;当我知道细马为了给他爸爸治病而不畏辛苦、任劳任怨地放羊时,我不禁为自己感到羞愧;而当我得知桑桑为考中学,不得不离开这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时,我已经泪眼模糊了。

我应该像书中的杜小康、细马那样,做一个小小男子汉,勇敢的担当起自己应该担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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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龙族》读后感万能版(240字)


《龙族》读后感(篇一)

他惊恐的爬起床,朦胧中眼前一片昏黑,黑色的书架张着大口嘲笑般的似向他咬来,窗棂外若隐若现的灯光投下一个个令人窒息的光斑,几只细长的小腿无助的抖动着,萎靡地支起早已疲惫不堪的身体,一只可怜的甲虫孤独地呼喊着人生的光芒。他变形了。不,他没有变。

且他知道他离一只真正的甲虫不远了,此刻的他才真正感到了无助,亲人的唾弃使他难以吐出胸中那藏在角落的怒火,老板的施压令他在天罗地网般的世界中找寻不到出路。他在黑暗中郁郁独行,伸手不见五指,前后都是深不可测的秘境之地,呼吸困难,他想大声号叫,却又感到胸口被一阵生涩的东西死死卡住。

可悲的他变形后想到的不是他的前途与未来,而是怎么应对老板的责令与为难。可怜的他渴望得到一丁点关怀与温暖,哪怕是之前生活的美好回忆,可摆在他面前的只有冰凉的门把手和金属质感的窗框。

吸引他的不只只是妹妹那曼妙的琴声,还不得不有老板不明觉厉的皮鞋的噼啪声,让他留恋的不止是墙上的那一幅画,更有冲破束缚的渴望与无助。别人给予他的没有什么,只有硕大的壳皮与诡异的眼光。

他挣扎着起来,耳边又响起了那油腻的脚步声……

《龙族》读后感(篇二)

龙族里主要讲的是龙和混血种的纠纷,亦是羁绊。

犹记得初看到龙族是在一本20xx年的小说绘上,当时就忍不住被它萌上了。江南把那次战争写的让人终生难忘。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经历-----明明连作者,主角都忘了,却莫名的记着一个片段。

我记忆最深刻的片段莫过于楚弥在摩天轮上的那个片段了,不管那是虾米,或是耶梦加得。无所谓,没关系,喜欢是信仰,不是理由 。

小四的夏至未至是那种煽情到爆,让人看一遍就想哭的,龙族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龙族很容易让人动情流泪,但我其实看了好多遍才哭的,龙族教给我们的是坚强。

有这么一句话,虽是小四说的,但很适合龙族----------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如果路明非可以顺利活到80岁,也许他会说这句话--------“凯撒、楚子航、芬格尔,谢谢你们帮我成长,诺诺...陈雯雯...夏弥,谢谢你们教会我爱,路鸣泽...谢谢你陪着我..

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个小习惯,话说我喜欢边听歌边看龙族,所以...一听到寂夜...就莫名的想到龙族。寂夜总让我想到那个坐在天台上的路明非,那时他只是中学里一个不起眼的角色,没人关注,只自己一个默默的喜欢着某个女孩,不知道龙族不知道血之哀,不知道孤独。 再说一说龙族的支持者们,龙族不得不说是同类小说中数一数二的了,我也常常会跟同学讲,我有一本很棒的小说哦亲要不要看?就这样越来越多的人被我拉进了拉进了这个黑坑...... 现在我已经不太关注结局是悲是喜了,更关注的则是到底是什么结局,我们看着路明非的爆发,他的失落已经太久了...可我竟然有些害怕知道结局...人,真是纠结的生物呀.... 谢谢江南可以让我们关注路明非的成长这么久。

龙族,我们飞逝的流年里匪浅的记忆

《龙族》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个与孤独抗争的故事。孤独,那么的可怕。路明非,18岁,衰小孩一个。

唯一的特长是打大型老式游戏星际争霸。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还是一样的衰,没存在感,没人记得他。12岁时父母外出,至今未回。一直住在婶婶家,婶婶叔叔自私刻薄,他是那么的衰。直至在一天,他在一个细腰长腿的御姐的召唤下,变身李嘉图·M·路,来到了美国卡塞尔学院,他到了那里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拥有龙族血统的混血种,而他也是,而且是S级的'。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牛逼一回了,可是他还是一样的衰,高富帅的师兄凯撒·加图索,漂亮师姐诺诺,面瘫的帅气师兄楚子航,废材留级王芬格尔,他在这些人的辟护下生活。他也和可爱帅气的狡猾小恶魔路鸣泽签订了契约,每当他杀死一个龙王就要给路鸣泽四分之一的生命。“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路明泽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说真的,读完这些,我仿佛置身于这种孤独之中。龙族1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青铜与火之龙王诺顿,却被凯撒抢去了功劳。龙族2中他背着七宗罪一刀一刀杀死了大地与山之龙王,说出审判圣言: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可是却没有人看到,那时他是那么牛逼,那么帅,那么威严?

可是他还是很衰,继续一如平常说烂话,继续隐藏着自己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爱,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衰小孩。他自己奋斗者,奔跑着,梦想着,可是却一直一样的衰。正如路鸣泽所说,总有一天,他会觉醒,他会变成令世人所恐怖的存在。谨以此书,献给所有有梦想的衰小孩!

《龙族》读后感【篇四】

《龙族》一共有好几本,这几本不是名著,也不是什么对学习很有用的书,更不是令人称赞的书。《龙族》只是一套小说,一套没什么实际意义的小说,但它们却给带我巨大的震撼和孤寂......

这并不是简单的屠龙故事,它里面夹杂着各种各样的情感。他的主人公很不同,主人公既不是像凯撒那样的“高富帅”,也不是什么像楚子航那样的“冷艳贵”,他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路人甲”,或许他比普通人更加不幸和痛苦,也许“衰”这个词来形容他更加合适一些,他是——路明非。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住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个路明非。明明是S级却处处不受待见。每次屠龙似乎很不可思议,其实每次都耗费了自己的生命。看似同时是凯撒重要的小弟还和楚子航有着不一样的交情,其实每次都似乎是自己再拖他们的后腿。难道不是吗?心中的孤寂似乎从来都不会流露出来,明明心中无限的酸涩,却嘴里不停的说着各种各样的烂话,努力露出笑脸。这是隐藏最深的孤独,他既不同于凯撒小时暴露出的孤僻,也不同于楚子航隐藏心底的痛苦。他的孤独是让人无法感受到的孤独,甚至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到他的孤独。

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可以拯救世界、骄傲的李嘉图·M·路,但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自卑的、孤独的路明非。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满口烂话的得意小子,可能其实他只是勉强的在掩饰内心的恐惧与不安。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高兴微笑的老好人,但是也许他的心里早已痛苦的抽搐起来……

还记得《龙族》里的一段话:“‘楚子航的心里永远有一个男孩站在台风之夜空无一人的高架桥上’肯德基先生敲敲自己的胸口,‘而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请敲敲自己的胸口,在这里难道没有一个死小孩吗?

实用精选:《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万能版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精选:《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万能版”,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一)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

“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获奖评语)。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

“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

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二)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往往不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三)

当我读完《尘埃落定》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我喜欢这本书,它把生命写的很深刻,而不怎么提人生。

就像我拼尽全身力气去追逐我想要的,权力,金钱,美色,回头却在一切就要到手的时候死掉了。世上只有一种人不怕死,那就是等死的人。

我喜欢它有时近于恶心的话语。它说,刀插进肚子里,肠子就流出来了,于是,屎也跟着流出来了,于是,人就在活着的时候开始变臭。于是无论多高贵富有的人都开始被嫌弃,不只是因为臭,更因为很快就死了。

当历史落在时间长河上,可以叫沧海桑田,当它落在一个人的生命里,就有了尘埃落定。因为,时间总会洗尽铅华,但只在你身后,它洗不掉你眼前的满目尘埃。

越繁华,就越凄凉,越高贵,就越卑微。越让人惊叹,就越让人唏嘘。

我也好想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富有,善良,单纯,聪明,仁厚。用傻子的眼睛去看世界,世界就一直单纯着,也用另一种方式存在着。

不舍得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所有美好的,悲哀的我都体验过了。无论灵魂飘荡到哪里,这世界都在生命里。因为就是它充满了我的灵魂。

尘埃,我也不过就是尘埃,又或者,连尘埃都不是。

看完这本书,只为生命。只流一滴眼泪。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四)

塔娜清晰的知道自己的美与魅力,但是身在土司家,她亦是清醒的。她知道自己的命运可能为了整个土地的人民,会不由自己控制,她注定要成为交换品,牺牲品。所以在傻子要求其母亲茸贡土司不要银子,只要把塔娜嫁给他做妻子,就为其将麦子双手奉上,还给其配备先进的武器的时候,塔娜没有拒绝。她应允了,即便她将来的的丈夫是傻子,她也同意了。

塔娜如此美丽的女子,她渴望的是一个能配得上的男子成为她的丈夫,但是她命运如此。在一些觉得傻子特别的时刻里【傻的不那么明显的时刻】,塔娜对傻子是有些爱的存在的。不过这只是秋水微澜一闪而过的并不持久。

此时,哥哥因为残忍与愚蠢一败涂地,傻子却越来越聪明。因为他的大智若愚,他得到了土司土地上最美的最高贵的姑娘————塔娜成为他的妻子,同时他的仁慈希望与各土司以后贸易往来,对百姓施与麦子,把麦子的价钱由十倍降至三倍,将原来的堡垒改造成巨大的贸易市场。罂粟的红利已经走向了尽头,然而依靠自由贸易,傻子得到了更多的金银财宝,也得到了人民的拥戴。是时候回麦其土司的领地看看了。

他带了诸多的金银珠宝,回到麦其土地的领地上,哥哥对傻子弟弟对他土司之位的威胁忌惮无比。麦其土司的算盘失算了,他的傻儿子并不傻,但他似乎还是不愿意相信这个既成的事实。因为官寨里子民对傻子的支持与拥戴。他开始犯愁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加之他还对土司之位亦恋恋不舍,土司太太傻子少爷的母亲也是。土司忌惮傻子会篡夺他的土司之位昧着内心的意思,将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定为了哥哥。傻子备受打击,同时他的行动将会有些受限制,他也许为了生存下去,让哥哥放了他吧。他开始变回了那个傻子,塔娜因为傻子的傻更受打击了,加之她美丽的女子对傻子哥哥的引诱与挑逗,她可能真的认为傻子是傻子吧。她背叛了傻子,傻子在与土司之位失之交臂以及塔娜的背叛,让他更加的傻。他对塔娜的爱有多疯狂,这件事儿对他的冲击就有多大,他的内心真正的受到了打击,哥哥也来刺激他。傻子依然挺过来了,此处可及他并不是真的傻吧,心理承受能力也是很强的。

麦其土司一生杀过的冤枉人也有,在土司藏民的习俗里有复仇一说,父亲的仇需要儿子来报,报仇时必须说清楚自己是谁,要报仇的人是谁,然后进行复仇。麦其家的复仇者要复仇麦其土司抑或麦其土司死后,新的麦其土司。傻子因为是傻子在自由贸易区就逃过一劫因在复仇者眼里傻子显而易见不会是新的麦其土司。

傻子因为塔娜的事情记恨哥哥,穿了麦其家行刑冤屈死屈的带有怨气的带血的紫衣服,被塔娜负气扔下楼恰好穿在了复仇者的衣服上。此时麦其土司已有点心力交瘁因为哥哥与傻子的土司之争等的影响。复仇者的意志加上傻子对哥哥诱惑塔娜的怨恨共同杀死了哥哥。弥留之际的哥哥想到了和傻子弟弟小时候的快乐时光,死是对一个人的解救吧,让很多东西淡忘了,归了尘埃。哥哥死后,傻子很自然的成为了唯一的必须的土司继承人。塔娜因为哥哥死了,变的胆小她回到了傻子身边,傻子没有过多的苛责她,又重新接受了她。麦其土司伤心了一会儿之后忽然变的身体各种健朗,土司太太也是对权利的眷恋。他们都希望傻子回到他的自由贸易市场,这次毫无疑问的塔娜与傻子是被撵走的去的封地。

傻子对哥哥的死跟他有些关系,有些愧疚,对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的亲情观念在权利的映衬下自然的显的淡薄。傻子开始想起他的比较认可自己、同样有超前眼光的叔叔。

日军的侵略,红色军人和白色军人的抗争,叔叔在飞机上意外被炸飞,日子在流逝,时代也在变迁发展着。土司制度似乎终究要被一种新的事物所取代,同时,麦其土司他的父亲也老了,土司太太也是。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来看他们的傻瓜儿子。所有土司聚集在这一片贸易市场上。茸贡土司也来了,她煽动汪波土司引诱自己的女儿塔娜,不解的塔娜又跟随着去了。真心不理解,傻子也不傻啊,塔娜对他也真的是无法理解。在军官们不节制的生活里,出现了傻瓜设计好的陷阱。他会让他们一步步走向衰竭,即便没有后来红色军人炮弹对麦其土司的官寨的炮轰,土司的制度也是要走向终点了。

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终生生活的土地,一生挚爱的权利没变法割舍,他们死也要在麦其官寨里。于是这片土地上的最后一个土司麦其土司和他的土司太太随着炮弹炸平的麦其官寨一同走向了永恒的消亡。

被汪波土司抛弃的塔娜又回来了,这一次,同样的,傻子依然原谅了她。似乎他们之间有巨大的鸿沟也不需要说什么,依然捆绑在一起,不提起犯过的错,做错的事儿。麦其土司消亡了,另一个复仇者又出现了,傻子清晰的知道自己即将面对被复仇的结局,他看到了那个来杀他的人。但是没有恐惧,似乎也没有多少对这个世界的遗留的爱,他没有什么舍不得,想了想塔娜,他的肚子被匕首刺进去了,他察觉到他想叫塔娜,发不出声音来了,这个故事落下了帷幕。小说也走向了结局。

有点慌乱,总觉得不应该是这样子就结局了的,至于接下来故事的走向,我想看到什么我也不明了。

尘埃落定,书里有大概十处提到了尘埃,提到了归于平静。

麦其土司至高无上的权利,种罂粟后暴利获得的多到地库放不下的银子,塔娜的无与伦比的美丽动人,傻子对塔娜一见倾心飞蛾扑火般的喜欢,麦其官寨的雄伟与史无前例的繁荣,自由贸易市场的昌盛不衰,在时代的发展,新事物必然替代旧事物的年轮里,都归于了尘埃,新的发展变迁又来到了这片土地。大概这就是这本书取名尘埃落定的原因吧?

敲了将近俩个小时,我已不太记得写了些什么,一个丰盛的故事,看完总会有怅然若失的感觉。浓烈过后的悠悠余温,余味无尽大概就是我现在的感受吧。文章里有作者不吝笔墨形容塔娜美丽的句子以及罂粟美丽的花朵迷醉人的香味片段很喜欢,下次在写吧,感觉自己要瞎,我该回家啦,好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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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阅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我对于19世纪当时的法国人们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很多人在看完《红与黑》以后都觉得这是一部思考社会状况的小说,带给人很多关于时代的思考。

《红与黑》主要讲述了一个当时时代的青年人于连一路发展直到灭亡的故事,通过这一个个故事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法国的社会现状,带给读者很多思考。《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的人,可是很多对于连的评价是负面的,我想这些评价者恰恰忽略了当时社会的一个背景。

于连平民出身,可是又具备较高文化,担任教师,从而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一步步在追求幸福与荣誉的过程当中呈现不同人生境遇。于连这样的青年至少是一个热血青年,知道奋斗去创造人生精彩,远远比那些上层青年终日只知道奢侈颓废要好得多。然而,于连又是悲剧的,在那样的社会当中,于连这样的孤身奋斗是无济于事的。

读完《红与黑》,我明白了这是一部关于人生的文学作品,作者以他的视角向我们诠释了一份人生存在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之后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感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我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我认为是在生活,其实只是在为生活做准备。现在我来到社会上,才明白了在我演的这场戏落幕之前,我身边到处都是敌人,每一分钟都是在伪装。

红与黑,司汤达。

阶级壁垒,封建残余,家境上的差距,注定了很多像于连一样的人,从一出生就输在了起跑线上。可是有才华,有野心,还很拼的于连不甘于被人蔑视,为了成功不择手段的利用女人上位,踩在她们的肩膀上迎来人生巅峰,到最后在死亡的忏悔面前才发现真爱,可为时已晚。

真正让人感到痛苦的,并不是追逐名利本身,而是你本性善良,却逼自己进入一个勾心斗角的世界。况且在自己不认可的游戏里追逐,无论结果成败与否,都是输家。

《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伤害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红与黑》读后感【篇五】

《红与黑》读后感赏析1000字:

刚读完一部法国作家斯汤达写的小说《红与黑》,看完这部写于1830的小说后,怎么说呢,心里面很不是滋味,像打翻了一瓶陈醋般酸楚,也让我陷入了一些人的性格方面的思考。

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是作者于当时发生的一启真实情杀案件改编而来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于连从一个出身卑微、受尽父亲和兄长折磨的一个锯木厂家庭出来,由于自己惊人的记忆力和英俊的外貌,备受当地市长青睐,请到家中当老师开始,一步一步的走向他内心所追求的贵族阶层、上层社会,到最后他因为自己强烈的自尊心和在我看来很奇怪的性格又或是被人“做货”入狱到最终他自己做出的一些而上了断头台终结。期间他经历的两段感情让我很是疑惑,于连是一个20岁出头的穷小伙子,他却让两个地位显赫年轻貌美的女人分别爱上了他,第一个是请他当老师的市长夫人,却因败露私情,担心伤害到市长夫人的名声而被迫离开,后来又在巴黎的某侯爵家当私人秘书,也许是独特的个性、才华、或美丽的外表,他又成功的让侯爵那高傲、不可一世的女儿爱上了他,他们正经热恋、经历了各种困难后准备结婚时,他们却因他同样爱着的市长夫人的一封信而叫停,按说他应该就此罢休了,毕竟他得到了很多人想得到的财富和名声,结果,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却拿着枪去教堂里杀了市长夫人而被逮捕,幸运的是市长夫人并没有大碍,并主动去求情免除他的死刑,同时,侯爵的女儿也在利用她的家族势力和钱财四处打点力争保他的命。

审判日当天,于连却在公堂上主动要求死刑,并坚持不上诉时,着实让我为他捏了把汗,最终,他还是上了绞刑台,侯爵的女儿痛苦的带着他的头颅厚葬了他,三天后,市长夫人带着她的三个儿女一起自杀了。

这个结局让我看了之后久久不能平息,差不多有一两天的时间里都在为故事的主人公于连和市长夫人的死感到叹息,为什么结局会是这样啊?故事里多次提到于连崇拜的英雄是拿破仑,而我认为正是于连英雄般的性格害了他,可他却没明白同样的一种英雄性格,所处时代的不同,就有幸于不幸之别。读后感m.DuhOugAn.cOm然后又发现不对劲,原来他正是被人发现了他这种性格特点的缺陷后设的局,那封信根本不是市长夫人所写,虽然作者没有具体表明是谁写的那封信。

1830年正是法国七月革命爆发的年份,实际上它从另外一种角度来说是一部政治性很强的小说,显然我对这些不感兴趣,而且这部小说也有许多的人以不同的角度、立场和观点来研究和评价,我等也没多大的学识与见解来评论此书,只是想简单的表达一下自己看完书后内心的真实感受。

其实,于连的悲剧,也是所有不用于世的人的悲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一定要把优点用在对的地方,把自己的缺点尽量弥补,不要去无限的放大它,每个人都有他阳光的一面和阴暗的一面,以善为本,路就会越走越宽,以恶为伴,生命都会变得暗淡起来,也有的人在某些方面天赋异禀、异于常人,但千万不要以此为傲、目中无人、不识时务,要学会适应环境,识别环境,在不同的环境下生活就过什么样的生活,如果你玩弄生活,生活也一定会在某个时刻好好的玩弄一下你。

最后,借用作者的一句话,小说,是一面镜子,鉴以照之,一路行去。

实用!秋天的况味读后感万能版七篇


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读书是智慧的源泉,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在我们认真读完一部书籍后,总会在其中品出不一样的思想。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写一篇读后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你会不会在看完一本书籍后写一份读后感呢?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实用!秋天的况味读后感万能版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一)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

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炼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的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

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二)

《秋天的况味》是一篇描写秋天景象,体会秋天风韵的绝妙文章。文章一开始由秋天的黄昏中一人独自品烟的安然、雅静联想到秋天的意味 , 营造了一个平和、寂静的氛围。文章意味深长,辞藻华丽,值得读者慢慢品味,细细咀嚼。

大凡写季节、景象的散文,都力求能临摹出一幅色彩强烈的油画。《秋天的况味》不着笔色彩,而着重况味。人们爱把春写成绚丽多彩,爱把夏写成热烈奔放,爱把秋写成金黄美景,大多是从季节的自然成色来写的。

作者不是通过写自然而写秋,而是写人的活动,写与秋相通相融的似秋非秋而又恰好关秋的人间活动。作者把秋比作过来人,比作烟上的红灰,比作文人笔下成熟的文章,比作又醇又老的酒,还有雪茄、鸦片、用过三十的破烂字典,甚至一只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发出的声响,都是作者用来表现秋天的况味的工具或媒介。当细细品味这些物什蕴含其中的秋天的丰厚和醇美时,你不由得会进入作者巧妙经营的秋的境界,即正得秋而万宝成。

文章还引用了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别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来表达秋天的况味为人生不可或缺的审美情趣享受。

秋天是成熟,秋天是收获,秋天是有着深厚渊源的取之不尽的快乐。是有着丰厚内涵的生命阶段。那些单单描写秋之金黄色彩的秋之礼赞,都没有此文的况味给人的印象更深。

所以,与其说林语堂是在写秋天的况味,不如说他是在写人生的况味,写一种充满着古气磅礴气象的人生境界。于是,我们便可断然肯定,秋天,是人生的黄金季节。

作者在四时中唯独对秋有偏爱,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作者所谓秋的意味。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篇用词精炼,语言优美的散文。

作者在文章开头,并没有开门见山的大肆煊染秋天之美景,而是通过一段香烟烟气的描写,把读者带入秋天那宁静、淡泊的气氛中。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轻松,一样的自由。烟气轻盈,缥缈、变幻莫测。作者把自己的思绪比作轻烟,巧妙体现出心中无限的遐想,打开了文章的内容,从而引出对秋天的感悟。

秋天,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凄草。这句话是作者对古代诗词中秋的评价的阐述。这看似与作者爱秋的思想相悖,但经过作者进一步与其它三季对比描写之后,却显出秋的古气磅礴。在作者的笔下,春是娇媚的,夏是热情的,冬是冰冷的,只有秋是最成熟与稳重的。

接着,作者又将秋天之美深化,突出表现初秋之美。文中用两个形象生动的比喻句,突出了初秋美的特点。初秋的温和,如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里我们不难看出秋天的温和、沉醉、成熟、韵律。

之后,作者又将文章回归到开头意境,不过这次的意图与上节大不相同。主要是表现自己沉浸在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秋之中。好进一步描写自己的感受含蓄、婉约,也许这正是作者的风格,他并没有明说,而是比喻成慢为熬炖回锅肉,古老却完整的旧字典,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大书法家苍劲雄浑的笔迹。让读者自己慢慢去品味。

文章最后感叹到人们常在意春天的美好,却总忘记秋天的华丽、恢奇。这句点睛之笔使文章发人沉醉,韵味意长。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四)

古人云:“寒山转苍翠,秋水日潺湲。”已是晚秋,嘴边已有淡淡的哈气,或许,这几日便是秋末了。

“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

在以往许许多多的诗词佳作中,文人们总喜欢在斜风细雨里感受生命的衰弱,在落日余晖里感叹生活的悲凉。而在林语堂先生的笔下,球却独具一番宁静致远的味道。春华秋实,四季之中,秋是丰硕和肥美的季节,而林语堂先生则以一种怡然之情,写秋那一种绵延优雅的况味,那一种虚无飘渺的感觉。

记得,林语堂先生曾引用庄子的话:“正得秋而万宝成。”在许多人的生命里,人生只秋成了不堪重负的季节,但在林语堂先生的笔下,却品味出人生之秋的丰厚,在这儿,生命被附上了一层醇厚的底蕴。

此刻的江南,正如林语堂笔下的秋日。行走于小巷间,再无清脆啼鸣。相反,只有梧桐落叶相伴,叶已是金黄了;满地落叶,正是悲凉极了,远处枫叶似火,细看来也是快枯萎了,想这秋日,是人人都在一会的,但却是截然不同的生命秋日。

一烟在手,思绪也如同哪飘悠的烟雾飘荡开来,秋成了代表成熟的果实,成为烟上的红灰,散发着一种无穷无尽的味道。这样的意境,是文人笔下的佳作,像香醇浓厚的葡萄酒,是一种耐人寻味的气息。

作者的思绪过处,一景一物,都被渲染上了秋的意境,在林老先生的笔下,秋像是雪茄,是耐人寻味的味道,秋被比作用过二十年的破旧字……思绪到处,笔锋划过,无不透出作者的情感。

字里行间,作者融情于景,情感的波澜层层递进,汇成一股秋的主旋律。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五)

夜晚的窗前,一个人静坐看书,香茶的热气袅袅直上。

霎时间,窗外树叶沙沙作响,如海啸奔涌而来,不绝于耳。茶香飘散了,书翻了几页,不禁为之一振。

这是秋风啊!不觉间,秋天已至,此时此刻,不知是该哀叹还是感慨。

古往今来,诸多文人墨客挥墨于秋天之景,以表内心之惆怅,而赞秋者,少也。提起秋天,联想到的便是肃杀,是凄凉,是落叶纷飞,这似乎成了一种习惯。秋没有春的生机,没有夏的活泼,它连接着的是冬,是无尽的凄寒,是萧瑟的寒风。

人们厌倦秋天,它摧毁了生命,它使这个世界暗淡,但厌倦又能怎样呢?四季不会变成三季,该来的还是会来,正如人生中的坎坷,熬过去也就罢了,不如笑对它,发现它的美,这或许就是却道天凉好个秋的豪放吧。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六)

闲来无事,读读前人的文章。近日有幸读到语音大师林语堂先生的"秋天的况味"一文,不禁为先生的文笔、思想所折服。

先生从一个世人常见的抽烟动作,可以体味到四季中“秋”的独到、人生中“秋”的成熟与练达,那种自由、闲适的心境不是一般俗人能达到的。先生心中的诗意、禅意透过文字不经意的表达出来,深深地吸引着读者,不由得一遍又一遍的读着,不忍放下。

“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这是先生提倡的文章风格,也是我喜欢的文章。如有机会再见先生的作品,一定买回来慢慢拜读。

秋天的况味读后感(篇七)

写景作文:秋天的况味--林语堂

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

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

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

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

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

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

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

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实用!呼啸山庄读后感万能版(7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实用!呼啸山庄读后感万能版(7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一】

在狂风暴雨的施虐下的一个山庄下,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魔鬼的复仇,是跨越生死的激情,是一段无法宽恕的人生。

《呼啸山庄》作为19世纪的古典文学,本应沾上那个世纪女作家通有的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息,弥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味。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才知道这是19世纪的一朵充满无穷魅力的奇葩。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完全不同于当时流行的作品,他没有经过城市的熏陶和浸染,是完全用山乡荒原的自然协调绘成的。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山原,故事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风貌和原始的本性:质朴,粗纩,刚强,感情奔放不羁,举止疯狂无度,不过一切地爱,又不计后果的恨,这在温文尔雅的慊慊君子看来,自然显得野蛮而奇特。

他希斯克利夫,不过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只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暂时的离开,选择报复,选择地狱。三年过去,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他,狠狠地报复。

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压制,人性被残酷的扭曲,于是具有强烈的反派意识,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便通过作品,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把自己的正义,激情,愤怒溶入作品。最终,希思克利夫的爱毕竟还是战胜自己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还是在茫茫草原上漫游,最终安然死去,这样一个饱受苦难与屈辱的人物,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和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让人读来一阵苍凉与悲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二】

说来惭愧,初入大学时的鸿鹄之志,满腔热血,可直至今日却只读了两本书。我就只能拿这两本书做一个比较,相较于之前所读的第一本书《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呼啸山庄》所带给我的震撼与感触远大于它。不少的评论家与小说家时常将《简·爱》与《呼啸山庄》放在一起做评注,至于理由我会在后文对艾米丽·勃朗特(《呼啸山庄》的作者)的描述中作解释,而我还没有读过《简·爱》,就不妄自菲薄的凭借从网上得来的一知半解对其做介绍了。那我就单从《呼啸山庄》这一本书出发,谈谈我对其的浅见。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艾米丽·勃朗特,师从译序我了解到这位英国十九世纪著名的诗人与小说家仅仅度过了三十个春秋便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而《呼啸山庄》是她唯一的一部小说,但只是这一部书就奠定了她在英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的地位。而至于为何评论家都要将《简·爱》与《呼啸山庄》放在一起作比较。也许是因为两书中对“爱”的描述大相径庭,而更是因为两本书都出自勃朗特姐妹之手。一对姐妹所处的教育环境一致,写出的文章风格却几乎完全不同。在1847年她们姐妹的小说出版之时,只有《简·爱》获得了成功,而《呼啸山庄》并没有被当时的读者所理解。就连夏洛蒂(《简·爱》的作者)也无法理解艾米丽的思想。而正是这种不同成就了这对姐妹在世界文坛上一齐大放异彩,相映成辉。

以上是我对文章作者一些粗浅的见解,毕竟小说是读者内心的写照,结合作者的生平往往能更好的融入到书中。而在抒发我个人对于该书内容的见解之前,我不得不先提一下该书的题目。“呼啸山庄”一词出自著名翻译家杨苡老先生之手。这“呼啸”一词译的甚是恰当,作为书中主要的场景呼啸山庄一词在行文中甚是多见,而相较另一种译法“咆哮山庄”,“呼啸”一词更能将读者带入到山庄中的人与事,爱与恨中。

说完了我对于“呼啸”一词的钟爱,再来谈谈我对全文结构的见解。全书的行文思路与叙事顺序都如此独特,从一位管家向另一位房客的叙述中,既有当时人的感受,又有好似旁观者的见解,就是在这样谈话似的场合下几乎完成了几乎整本书的内容,其中夹杂着,倒叙,插叙,顺序各种记叙手法。全书的结构看似那样复杂,可读来却更有感触,就好像神来之笔,艾米丽信手拈来地将读者带入到呼啸山庄中,让读者感觉自己就好像是洛克·伍德,身临其境地去感受那说不清道不明的爱与恨。

《呼啸山庄》被称作是一本“奇特的书”。鄙人不才在粗读一遍之后,无法真正参悟其中最令人称奇的部分,也就只能谈论一些自己的浅见,先不说内容,除了前面提到的结构外,文章中几处逻辑关系的处理也颇有奇趣。在老恩肖先生带回希刺克厉夫这个弃儿后,为何他就要将其当做亲生儿子看待,甚至更优于自己的儿女。这实是有些不合常理。还有一处,在凯瑟琳向艾伦阐述自己是否愿意答应林惇的求婚是,说道“嫁给希刺克厉夫就会降低我的身份。”而希刺克厉夫恰好听到此处便离家出走了,试问他为何不接着听下去,听到她讲完再走呢?而紧接着凯瑟琳所表达出的那令鬼神动容的对希刺克厉夫的情感也无法使他留下来吗?此处希刺克厉夫的离开也许是为了故事发展的需要,可此处毕竟有些欠妥当。以上只是小生个人的一些浅见,而且这两处未免对全书的逻辑以及情节的发展。

说了这么多结构,逻辑,还有对于作者的介绍,下面着重要讲的是晚生对于全书内容的见解。晚学窃以为全书所围绕的中心便是爱与希刺克厉夫的复仇。那我就以爱与复仇两个方面来抒发我对于全书的见解。

先从爱入手说起。这本被誉为“最奇特的小说”,晚学以为它奇就奇在对爱的描绘上。在全书伊始希刺克厉夫对于凯瑟琳的爱慕与好感在儿时就已开始,而这份爱在凯瑟琳死后也未能结束,这种爱一直萦绕在他心中,支配着他,后来的掘墓与最后追随者凯瑟琳的灵魂死去,这种种,后学都以为是因爱而生。而他所爱的凯瑟琳,她所表达的爱也是十分复杂。她将希刺克厉夫看成是自己,把她对希刺克厉夫的爱比作是恒久不变的岩石,永远永远地把他放在心里。她嫁给林惇为的就是帮助希刺克厉夫高升,并且把他放置在辛德雷(凯瑟琳的哥哥)无权过问的地位。而当希刺克厉夫来到画眉田庄,与林惇发生争执之时,凯瑟琳终于看到了林惇的伪善。而先前对于希刺克厉夫扭曲的一厢情愿的爱,在那时便击垮了她的内心。

而书中除了着重描写的两个主角的爱,还有几位人物的爱也是不能忽视的。辛德雷·恩肖作为恩肖家的长子,凯瑟琳的兄长,他受到的是英国长子的教育,自命不凡,对凯瑟琳也并不友好,对希刺克厉夫可以说是打压。关于我对他的看法在后文中会有详细的论述。就是这位长子,在他的妻子死后便一蹶不振,在书中第八章有这么一句话,“辛德雷·恩肖,至于他自己,变得绝望了,他的悲哀是属于哭不出来的那种。”他对他妻子的爱或许太过深沉,以至于他一直沉浸在爱人死去的悲痛中直到自己死去。

还值得一提的是小凯瑟琳对她表弟希刺克厉夫·林惇的“爱”,至于为什么我要打引号,我觉得她们之间的情感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爱,他们之间的书信交流也并不真的是传情,多少含有希刺克厉夫的指示在内,并且他们情感的出发点是小凯瑟琳对于小林惇的同情。

再说到仇恨,后学窃以为这本小说的高潮就在于希刺克厉夫的复仇。由爱生恨,因恨生仇。自希刺克厉夫离家出走,在外有成归来,他的复仇便已开始。他回到呼啸山庄,以赌博的方式得取了辛德雷所有的财产,而当他到画眉田庄得知已经嫁给林惇的凯瑟琳依然爱着自己,便又开始了对林惇的复仇,他诱使伊莎贝拉(林惇的妹妹)与他私奔,并且抢回他们的儿子希刺克厉夫·林惇,诱使小林惇博得小凯瑟琳的喜爱,用违背道德甚至是违法的方式监禁小凯瑟琳使其与他的儿子结婚,由此来夺得画眉田庄的财产。

以上是末学对于希刺克厉夫复仇的一个大致概括,其中我觉得还有值得详谈的几点。在辛德雷死后,希刺克厉夫得到了教育与抚养哈里顿的权利,在书中第十七章有这么一句话:“我们要看看用同样的风吹扭它,这棵树会不会像另外一棵树长得那样弯曲!”他的复仇不止是让辛德雷灭亡,更是针对他的后辈。希刺克厉夫知道哈里顿有天分可他就是要其像野孩子一样成长,使他落魄。在书中二十一章还有一处写到哈里顿与小林惇的比较“一个是金子却当铺地的石头用了,另一个是锡擦亮了来仿制银器。”此处便可印证我的看法。

还有更为重要的一点,伊莎贝拉·林惇与希刺克厉夫我并没有将他们放在“爱”的部分里讲述。这是因为我觉得他们之间并没有爱,他们是由于伊莎贝拉的痴心与希刺克厉夫复仇的需要而走到一起的。当伊莎贝拉与他离开了画眉田庄,他便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吊死了她的狗,并且还扬言要吊死画眉田庄的所有人。他伪善的面目也确是骗得了伊莎贝拉,并且为他生子。希刺克厉夫也最终凭借他的儿子夺得了画眉田庄。

在全书末尾,作者对于希刺克厉夫的复仇也终是给了一个令人宽慰的结局。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情感日益深厚,当希刺克厉夫明白这一点时,狂怒是不可避免的,可他在哈里顿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感觉他们就像是自己与凯瑟琳儿时的样子,他放弃了复仇。在书中三十三章中有一段话,其中有这么一句话我窃以为最能表达他当时的情感:“我已经失掉了欣赏他们毁灭的能力,而我太懒得去做无谓的破坏了。”最终他追随了凯瑟琳的亡魂,含着似乎是对爱的满足去世了。

文章最后所表达的意义似乎太多隐晦,末学自知才疏学浅,谨在此表达一点自己的看法。全文最后一句:“谁能想象得出在那平静的土地下面的长眠者竟会有并不平静的睡眠。”我窃以为是希刺克厉夫终于如愿,在死后与凯瑟琳的亡魂长相厮守,而这也并非他一厢情愿,毕竟还有牧羊小童的话作为佐证,这一处未免有些神鬼之乱,我只知作者在此处也终于让希刺克厉夫也凯瑟琳在一起,了却了“心愿”。

说完了不才所理解的全书的内容,还有几个方面,我也想在此处做些许评论。文章就是作者内心的写照,更何况这本《呼啸山庄》是那样的用情至深,感人肺腑。试问作者在生命短短的三十年里,没有将自己的亲身体验带入到书中,又如何能写出这样的旷世奇作。书中辛德雷·恩肖一角我觉得就是艾米丽的亲生兄长勃兰威尔的真实刻画,书中的辛德雷作为长子,对于希刺克厉夫与凯瑟琳百般打压,近乎折磨。而生活中勃兰威尔对于勃朗特姐妹也是百般刁难。不论是辛德雷还是勃伦威尔都是暴君,这点似乎毋庸置疑。

还有一处是在书中第二十四章处,小凯瑟琳与小林惇在一起,讨论自己所认为的天堂:一种是恬静的心醉神迷,一种是灿烂的欢欣。我窃以为这两种都是作者心目中的天堂,作者当时的家虽然临近毫渥斯工业区,然而这所住宅恰好位于城镇与荒野之间,她一方面看到了城镇的繁荣,一方面受到了荒野气氛的感染,一动一静,都给作者留下了较深的感悟。

最后要说的一点也许是学语文应试技巧的通病,喜爱用做题的方式去理解文章,但若以这种眼光去看,作者所用的写作手法也确是精妙。文章有多处用到以景衬情的手法,且听我慢慢道来。书中第二十二章中有这么一句话:“雨开始穿过那悲叹着的树枝间降了下来。”这拟人的手法,将此时的悲情刻画到了极致,周围的景色仿佛都被这悲哀所感染,悲叹起来。还有在书中第三十四章中“不止是吉默吞那边流水淙淙可以清楚地听到,就连它的涟波潺潺,以及它冲过小石子或者穿过那些他不能淹没的大石头中间的汨汨也听得到。”此处用静来描写当时的希刺克厉夫,也确是传神,把他当时对凯瑟琳的想念反衬得那样强烈。书中还有多处这样传神的描写在这就不一一例举了,也正是这些作者的神来之笔,使文章更加丰满,使读者更能融入其中。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三】

“我爱他不是因为他长的漂亮,而是因为他比我更像我自己,不管我们俩的灵魂是什么做的,他的和我的是一样的`,爱与复仇——呼啸山庄读后感。”——凯瑟琳·恩肖

这是《呼啸山庄》中的一句话,使我感触很深。凯瑟琳在答应林顿的求婚后对她的保姆说的。她为了虚荣嫁进画眉田庄,内心却是煎熬的。希思克利夫开始算计拆散他们的两家,复仇成了他今后一生的主题。他夺了呼啸山庄的产权,骗了画眉田庄的土地,甚至把下一代的幸福算计在内。他去田庄与凯瑟琳幽会,让凯瑟琳背负着背叛的煎熬死去,他就是个魔鬼!直到最后,老年的希思克利夫也许是因为心中仅存的爱开始忏悔,经历了几日的绝食后,他在他们曾关禁闭的阁楼上在风雨交加的夜晚结束了他因爱生恨的生命。

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这样的两个人,他们彼此深爱,喜欢自由,却又虚荣报复。希思克利夫这样的个孤儿,在老恩肖的呵护下成长,骨子里所带的那种复仇的心理却并没有消失。而凯瑟琳呢,喜欢希思克利夫,却并没能摆脱考虑身份地位的虚荣心。就是这样的一个悲剧吧。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四】

在初一学年中,我读完了《呼啸山庄》。这本书是由英国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艾米莉写的。相信大家一定对她都不陌生,没错,她就是我们小学所学课文中,夏洛蒂·勃朗特的妹妹,他是英国著名的女小说家和诗人。这本书被认为是世界的文学经典名著,自从问世以来一直倍受称赞。

这是一个爱情和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欧肖先生带回来了一个身份不明的孩子,取名希斯克利夫,他夺取了主人对小主人亨德雷和他的妹妹凯瑟琳的宠爱。主人死后,亨德雷为报复把希斯克利夫贬为奴仆,并百般迫害,可是凯瑟琳跟他亲密无间,青梅竹马。后来,凯瑟琳受外界影响,改而爱上了画眉田庄的文静青年埃德加。希斯克利夫愤而出走,三年后致富回乡,凯瑟琳已嫁埃德加。希斯克利夫为此进行疯狂的报复,通过赌博夺走了亨德雷的家财。亨德雷本人酒醉而死,儿子哈里顿成了奴仆。他还故意娶了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拉,进行迫害。内心痛苦不堪的凯瑟琳在生产中死去。十年后,希斯克利夫又施计使埃德加的女儿小凯瑟琳,嫁给了自己即将死去的儿子小林顿。埃德加和小林顿都死了,希斯克利夫最终把埃德加家的财产也据为己有。复仇得逞了,但是他无法从对死去的凯瑟琳的恋情中解脱出来,最终不吃不喝苦恋而死。小凯瑟琳和哈里顿继承了山庄和田庄的产业,两人终于相爱,去画眉田庄安了家。

其实,小说中的主人公希克斯利夫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走远。现代社会在物质利益的扭曲之下,很多人丧失了领略爱情的真谛天性 。现实中的爱往往因为一点点小事或者矛盾而离心,越走越远,反而没有希克斯利夫的“那种执着”(希克斯利夫的执着是固执和扭曲)。经常在电视上或者身边听到很多家庭不和睦的故事,今个我要和你离婚,明个你和他分手之类的,往往经不起考验。因为爱转化成仇恨的,最终将尝到仇恨的苦酒。前些天在网上看到因为“小三”杀人的事情,反而没有希克斯利夫的忠贞。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故事的最后,或许我们应该沉思,或许我们应该回味,但我却想为这队苦命的有情人祝福,希望克厉夫与凯瑟林轰轰烈烈,至死不渝的爱情,能在另一个世界里永远的延续下去。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五】

《呼啸山庄》是英国作家艾米丽·勃朗特的作品。

在这部作品里,年少的希斯克里夫在流落街头时被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恩肖先生碰到,并出于同情把他带回到山庄里来。从此以后,在恩肖先生的百般宠爱下,在恩肖先生的亲生儿子亨德利·恩肖的百般虐凌下,和恩肖先生的女儿凯瑟琳·恩肖青梅竹马,逐渐的产生了爱情。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恩肖先生去世后,得知凯瑟琳要嫁给画眉山庄的埃德加·林顿时,希斯克里夫离开了呼啸山庄,消失的无影无踪。三年后,他以一个成人的英俊的形象回来时,展开了疯狂的报复。他通过赌博的方式,将呼啸山庄占为己有,并且霸占了亨德利的儿子哈里顿,住在属于他的山庄里,心甘情愿的做希斯克里夫的仆人。另一方面又娶了凯瑟琳丈夫埃德加·林敦的妹妹伊莎贝拉·林敦,然后进行百般虐待,只是为了得到画眉山庄的家产。而他的所爱凯瑟琳生下怀胎才七个月的女儿后,最终死在了希斯克利夫的怀里。由此他展开了更为疯狂的报复。待到亨德利的儿子哈里顿、凯瑟琳的女儿小凯瑟琳和他的儿子小林顿成人后,他设计让小凯瑟琳嫁给了他将要死去的儿子小林敦。结婚后不久,小林顿就死去了。而他公然的霸占的画眉山庄的财产。拥有了所有的这一切,他并没有感受到多少的快乐。因为他最爱的人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在得知房客洛克伍德住在凯瑟琳房间时,做梦梦到凯瑟琳的冤魂要进到房间里来时,希斯克里夫竟盼望与凯瑟琳的魂魄相聚。并悄悄地挖开了凯瑟琳的墓葬,为死后能和凯瑟琳埋在一起做准备。在绝食三四天后,最终在凯瑟琳的房间里去世。结束了他痛苦的一生。小说的最后,以小凯瑟琳帮助哈林哈里顿学习知识、找到自我,从而两人幸福的结合在一起,拥有了原本应该属于他们的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为结局。

小说主人公希斯克里夫属于悲剧式的人物。小说中并没有写他的家世,只是在四处流浪时,偶然被恩肖先生碰到并带回到了山庄抚养。当得知凯瑟琳要嫁给林敦时,他选择逃避来对待自己的感情。当他真正的向凯瑟琳表白时,凯瑟琳却死在了他的怀中。当他报复了所有人,得到了想拥有的一切财产时,却发现活在世上也没有任何意义。最终以死来追随凯瑟琳的脚步,解脱自己的痛苦。在读小说时,一边痛恨他性格阴暗的一面,一边又为他对凯瑟琳深深的痴情所感动。他是一个多么执着深情的一个人,然而在年轻时没有很好的认知自己的感情,也不知究竟该如何正确的处理这些事情,选择了逃避的出走。当他回来之后还是用各种错误的办法去处理各种关系,导致事情越来越糟糕,痛失所爱。这么阴狠邪恶的一个人,最终也逃脱不掉一个情字。不过有时我也会想,人生在世真爱过一次,对主人公而言也算是一种幸运吧。

这么复杂的一个故事情节,几乎全是由租客洛克伍德和家里的曾经的仆人内莉的讲述来完成,凸显了作者写作手法的巧妙之处。另外关于故事人物中,小凯瑟琳首先嫁给的是自己的堂弟林敦,最终又和自己的表哥哈利顿在一起。他使我想起了《红楼梦》。宝玉和表妹林黛玉产生爱情,最终却和自己的堂姐薛宝钗成亲。关于近亲结婚古今中外都是很风靡的。这几天听神话故事,造人的女娲和伏羲实际上也是一对兄妹,这个亲就更近了。从古至今,从远到近,都能默默地感受到人类的不断发展,但人对待感情的态度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做为人的一种魅力所在。

读小说时,由于中间配了一些黑色的版画插图,再加上故事情节的悲剧色彩。刚读完的那两天,我仿佛会看到在雷雨交加的夜晚,凯瑟琳的鬼魂要回到屋子里去;或者是肃穆的山庄在闪电中突现。尽管心里也会感到害怕,但我想也是这部作品的伟大之处。只有在不知不觉中把作品对故事情节的刻画深入到了读者的内心深处,才会浮现出电影中出现的真实的情节吧。等有时间一定要把电影找出来,再细细的慢慢品味咀嚼。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六】

昏黑的天际覆压在呼啸山庄的上空,希斯克利夫是否沉睡在一片祥和的宁静中!

阅读完整本书,我不禁感叹于艾米莉·勃朗特精妙的构思和绝伦的表现手法,她并未通过大段的心理描写为我们勾勒出人物的关系,也并不是用传统的小说写法,而是用景物与议论穿插于字里行间。凯瑟琳有意无意的中伤,埃德加义无反顾地痴恋,以及希斯克利夫的疯狂与荒诞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是一出压抑的剧目,整个故事围绕着男主人公从悲惨的出身到悲惨的离世,其中不可否认穿插着些许感动,但是正如小说中所印证的那样,希斯克利夫是那个不祥的征兆。

“我在琢磨怎么跟亨德莱复帐。只要最后能报仇,不管等多久,我都不在乎。我希望在我还没报仇以前,他别死了!”

“真丢脸,希斯克利夫!”我说到,惩罚坏人,这是上帝的事。我们应该学会宽恕别人。

“不,上帝怎么能代替我在惩罚坏人之后感到的那种痛快呢?”他回答说,“我多希望知道有什么最好的办法呢!让我一个人待着,我总会想出办法来的。只要想着报仇,什么痛苦也感觉不到了。

是什么使本来一个善良的人变成这样,根据小说的意图来看,这或许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所造成的,但在我看来却不是这样的,至少我认为我们没有权利去指责他。我相信在他的心中有着牵挂也只有他是唯一一个一心一意牵挂着凯瑟琳的他野兽派的作风,恶魔的面容,以及一种近乎变态的“看我不顺眼的人,能给你心里添堵,我真是舒坦的心态在书中一次又一次的被渲染。可是正如书中所描画的恶魔终究是人,终于他再一次的笑了,回到他心爱的人身边。但是纵然这样他所面对的只有人单纯的恐惧和嘲笑,或许并不是他毁了荒野,是荒野毁了他,让他的童年一次又一次的处在幸福的希望与幻想中,只可惜现实是残酷的,幻想终究只是幻想,终于他疯了,他一次又一次地获得拥抱幸福的机会。第一次,他被带入欧肖家获得疼爱与安慰,但老欧肖的离世打破了这个假面,第二次希斯克利夫离自己的爱人如此之近,可是凯瑟琳却离开了人世。

他的机会一次又一次地从身边溜走,而造成这局面的却并不是他。生活将他的希望磨灭了,所以最后那个野兽般的人物的形成似乎也在理论范围内了。在我看来,这应该是哈里顿和希斯克利夫的区别吧。一个从天堂来到地狱,一个从地狱走到天堂。人们总是在地狱里回忆起天堂的幸福却并不曾想过去摆脱了。

整部小说从表面上看似乎每个人都是对的,似乎每个人都没有过错。希斯克利夫为自己的过去鸣不平,于是让所有的人一齐悲鸣,艾伦为维护自己的东家而忠诚于自己的职守,小林顿为了逃过惩罚而欺骗凯茜,一切的一切都近乎情理,任何一件事都存在发生的理由,但是他们都下了巨大的错误,人不是泥土、石头,人都有承受力,人还有理智,不会完全的被情感所牵绊。你应该希望并且学会抹掉哪些显得很不高兴的皱纹;你应该希望并学会大大方方地抬起眼皮,把那两个“小鬼”变成天真烂漫、信心十足的天使,如果不能断定对方是仇敌,那就把他看做朋友,别老疑神疑鬼的。别像恶狗一样,一方面,好像知道自己被人踢了,活该;另一方面,却又因为被人踢了,不但恨踢自己的人,而且恨整个世界。后来的希斯克利夫回来了,可惜早已太晚!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七】

这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这是一次魔鬼的复仇,这是一场跨越生死的激情,这是一段无法获得宽恕的人生。

------写在前面的话

这是第二次读〈呼啸山庄〉了。第一次读它,还是上小学的时候。读的是精简本的,再加上那个时候还小,对于人生的领悟,对于爱恨的体会都太少。自然而然的,它在那个时候就仅仅是一个有关复仇的故事。这次再读,有了很不一样的感受,除了恨,除了复仇,流淌在其中的还有爱,还有感恩,并且,最终是爱战胜了仇恨,人性得到了复苏。

虽然处于同一历史时期,也都以贵族气派十族的庄园为背景,《呼啸山庄》却与我前一本所读的《傲慢与偏见》反映了截然不同的层面。读完它,给人留下印象的,不是俊男靓女的谈情说爱,不是庄园贵族高尚的生活情趣,没有弥漫着浪漫温馨的阳光,草坪,阳伞和咖啡,更没有淑女绅士理应遵循的爱情原则。相反的,它在人们的脑海中留下的,是狂风肆虐下的荒凉的原野,是遭受压迫,虐待,背叛而生出的极端的仇恨,更是那源于生命,超越生死的爱恋。

在老主人欧肖的特别关爱下,在新主人辛德雷的欺负虐待下,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他们在童年生活中朝夕相处,共同对抗辛德雷的暴虐,一起咒骂约瑟夫的迂腐,他们,就是在这种畸形的环境中,产生了特殊的感情,刻骨铭心的爱恋。正如凯瑟琳所言---在这个世界上,我的最大的悲痛就是希刺克厉夫的悲痛,而且我从一开始就注意并且感受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他是我思想的中心。如果别的一切都毁灭了,而他还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如果别的一切都留下来,而他给消灭了,这个世界对于我将成为一个极陌生的地方。我就不像是它的一部分。我对林敦的爱像是树林中的叶子:我完全晓得,在冬天改变树木的时候,时光便会改变叶子。我对希刺克厉夫的爱恰似下面的恒久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却是必需的。耐莉,我就是希刺克厉夫!他永远永远地在我心里然而,这位有着尊贵身份的小姐,却因为她的爱人的低贱的身份会使她不堪,因为贪恋林敦英俊的容貌,尊贵富有的家庭,高雅的仪态,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选择了跟林敦结合。并且,我们的女主人公还愚蠢的认为她可以利用自己丈夫的钱财是自己所爱的希斯克利夫摆脱自己哥哥的虐待,帮助他摆脱困境。多么愚蠢跟无知啊!她的背叛引起了希斯克利夫的极端仇恨,他逃离了山庄,并且立志要报复。至此,希斯克利夫完成了从人到魔鬼的蜕变。是什么让他成为了魔鬼?是爱,是他对凯瑟琳发自灵魂的爱,这爱是深刻的,不容背叛的。于是当凯瑟琳背叛了他们的爱,逃避了他们的爱,他就由极端的爱产生出了极端的恨,是那极端的爱带来的极端的恨把克厉夫从人折磨成了鬼。当他再次回到山庄是对凯瑟琳说的:我只是为了你才奋斗的揭示了他内心的苦痛挣扎,他内心的爱恨交织。

啊,卡茜,啊,我的命!我怎能受得了哇!

如果我做错了,我会因此而死,你也离开过我,但我宽恕了你,你也宽恕我吧!

这是难以办到的,但我饶恕你对我做的事。我可以爱害了我的人,可是害了你的人,我又怎么能够饶恕他呢?

这是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最后的见面时,在凯瑟琳弥留时的对话。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两个人是多么的相爱。这种爱融入彼此的灵魂,超越于天地。然而,凯瑟琳却死于这种极端的爱,和背叛这份爱带来的极端的恨。

愿她在苦痛中醒来!他带着可怕的激动喊着,跺着脚,由于一阵无法控制的激情发作而呻吟起来。

凯瑟琳恩萧,只要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愿你也不得安息!你说我害了你那么,缠着我吧!被害的人是缠着他的凶手的。我相信我知道鬼魂是在人世间漫游的。那就永远跟着我采取任何形式把我逼疯吧!只要别把我撇在这个深渊里,这儿我找不到你!啊,上帝!真是没法说呀!没有我的生命,我不能活下去!没有我的灵魂,我不能活下去啊!

他把头朝着那多节疤的树干撞;抬起眼睛,吼叫着,不像一个人,却像一头野兽被刀和矛刺得快死了。我看见树皮上有好几块血迹,他的手和前额都沾满了血;大概我亲眼所见的景象在夜里已经重复做过几次了。

当希斯克利夫得知了凯瑟琳的死讯,并把它归咎于自己的时候,他作出了这样的痛苦的表现,可见,他对凯瑟琳的爱是多么的深刻啊,她是他的生命,她是他的灵魂。对她的恨又是多么深刻啊,即使是死也不能结束,要生死纠缠,互相折磨。可以说,他们彼此纠缠、彼此折磨、彼此谋杀。至此他们的爱,他们的恨达到了顶峰。

希斯克利夫按部就班的进行着他的复仇计划,他要把曾经的仇人、情敌一一逼上绝路,把对手的财产一步步占为己有,让仇人的儿子跟自己一样处于一个仆人的地位,甚至,自己的亲生儿子的死,他也有很大的责任。然而,当他发现林敦的女儿(也就是凯瑟琳的女儿)和辛德雷的儿子(也就是凯瑟琳的侄子)两人的眼睛完全和凯瑟琳生前的眼睛一模一样时,当他发现哈里顿(辛德雷之子)仿佛就是他的青春的化身时,他再也不想抬起手来打他们了。他自己承认这是一个很糟糕的结局,他已不想报复,因为这样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复仇方式必然只能走向寂寞与空虚!这是希斯克利夫人性的回归。复仇已经不是他要追求的生命意义。他爱凯瑟琳,他不要再复仇了。我觉得他人性的回归,仍然是出于对凯瑟琳的爱,对他们美好童年的爱,所以,当他看到和凯瑟琳生前一模一样的眼睛看到自己的化身时,他不得不听从爱的引导,放弃仇恨。有一句评论写的很好由爱开始的恨应该以爱来终结。

他掘开凯瑟琳的坟墓去查看她的脸,当看到她安静地躺在坟墓中时,希斯克利夫深深感到一种安慰。在这十八年中,他无时无刻不被凯瑟琳的幽灵缠绕,他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她的气息,感觉到她近在咫尺,可是却无法触碰。他的神智被无时无刻地幻觉折磨,无法吃饭、安睡、劳作、生活,他怀疑她没有离开,她只是在故意和他捉秘藏直到他去打开她的坟墓,亲眼验证她躺在坟墓里为止。希斯克利夫终于在一个大雨滂沱、狂风肆虐的晚上死了,死在当年他和凯瑟琳一同被关禁闭的小屋中,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眼中保留着欣喜、兴奋的光彩因为他终于可以放下现世中的仇恨,去另一个世界,同他深爱着的凯瑟琳团聚,他终于可以安息了。这怎能不使他欣喜,怎能不使他兴奋。希斯克利夫,至死都深爱着他的凯瑟琳。

文章的最后-----那三块墓碑,中间的一个是灰色的,一半埋在草里;埃德加林惇的墓碑脚下才被草皮青苔复盖;希刺克厉夫的确还是光秃秃的。有谁能想象得出在那平静的土地下面的长眠者竟会有并不平静的睡眠。

人的肉体随着人的离世而不复存在,而人灵魂中的爱恋,却应该超越生死,跨越天地,得到永生。愿在另一个世界里,希斯克利夫能得到自己的爱情,得到那份无关乎地位,无关乎金钱,绝对的柏拉图式的属于他自己的爱情。不再有仇恨,让爱永生。

课外阅读书读后感万能版190字


课外阅读书读后感(篇一)

在我们的赏读书上,有着一篇题目叫《心田上的百合花开》的文章,它主要讲了一株百合坚信自己是百合,便一定会开花,它努力想开花,可周围的野草都嘲笑百合,认定它是一株野草,然而,百合满怀开花的希望,开出了美丽的花朵。

这是一篇充满百合的清香的文章,我们也从中感受到只要心存希望,奇迹便会出现。

百合也正是有开花的希望,坚信自己是花,不是野草,自己能够开花,所以,当它开出花朵的时候,野草们不再嘲笑它。

我也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探险队在沙漠探险时,用完了水和干粮,然而,在队员们的四周,却依然是一望无际的沙子。可是,探险队的队员们并没有绝望地呆在那儿坐以待毙,而是坚信,一定能找到水源,走出沙漠。他们的心中充满了希望.也正是因为他们执着地去寻找,正是因为他们心存希望,他们找到了水源,并走出了沙漠.正因为心中还有希望,我们才会创造出奇迹,百合因为心中有希望,所以开出花朵,探险队员们心中还有希望,才走出了那荒无人烟的沙漠。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就是一株百合,有着一颗开花的心,坚信自己不是野草,会开花。有时,我们也正是因为心存希望,才走出了心灵的黑暗,开出了芬芳迷人的花朵。

我们也要时刻记住,我们也是百合,只有有着一颗开花的心,只有心存希望,我们才会开花。

课外阅读书读后感【篇二】

要进一步强化学生“读”的意识,开展丰富多采行之有效的活动有助于学生自愿、自觉地跨进浩翰的书海,但是如果以为开展兴趣活动就等同于摘抄,在书中看画练习,写读后感就是钻牛角尖了。

一、营造氛围、弥漫书香。

从小热爱阅读的孩子一般都来自有比较好的阅读环境。来自不同背景的孩子,他们的阅读兴趣差异比较大,校园环境和班级环境对孩子的阅读影响比较大,学校、班级重视了孩子阅读,那么,孩子就会更加热爱阅读。可见,孩子是否能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与阅读环境息息相关。

我倡导学生让班级的图书角的书籍丰富起来,是我班开展课外阅读活动中的一个主题思想。因此,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多元化的丰富我班的图书。经常开展了“我为班级赠一书”的活动,倡议全班学生共同捐书。

二、有效指导、愉悦阅读

当学生有了阅读兴趣时,我们还应该适时的给他们提供合适的课外读物和时间,进行有效的指导。

1、保证有统一的阅读书刊。比如:每学期要读哪几本书,列出书单。

2、保证阅读时间,确保有效指导。充分利用每周一节阅读课,有秩序、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指导、组织学生阅读,

3、保证阅读质量。利用每周五下午第二节课外阅读时间,组织学生读书。

三、互动交流、展示风采

兴趣是的老师。当学生有了良好的读书兴趣后,有了一定的阅读积累后,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读书成果和展示自我的舞台。

课外阅读书读后感【篇三】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一个紧张而又忙碌的学期即将接近尾声,回顾过去的一段日子,总存在一些不足。本学期我担任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的负责人,本兴趣小组大多数是四年级学生,共有30多人,下面我将语文兴趣小组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丰富学生们的课余生活,给学生们提供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本学期课外阅读开设在我校的阅览室,定于每周四中午13:0013:30开展。在阅览室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书籍,如《少年月刊》《龙公仔》等等,这样不仅开阔了同学们的视野,还培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在阅读的同时,我和学生们一起探讨语文阅读中常见的问题,如:怎样读懂一篇文章、怎样概括段落大意、常用的修辞手法等等,让每个学生准备一个笔记本摘抄好词佳句,便于积累词汇。以便培养他们学习写作的乐趣,让他们觉得有东西可写。

由于时间有限,和学生在一起交流的机会不多,我仅此就我自己对阅读的理解提出以上建议,希望能够对他们有所帮助。如有不足之处,望各位领导及老师提出意见,我会虚心听取并改正。

课外阅读书读后感【篇四】

本学期,根据期初课外阅读教学计划,我备课组进行了积极的研究、探讨,经过一学期的语文课外阅读教学实践,总结如下:

一、 了解了小学生课外阅读的趋势

当前《新课程标准》提出,小学语文必须高度重视引导学生进行课外阅读。首次把“丰富语言的积累”写进了教学目的。因此,在开放的语文教育体系中,课外阅读不是游离于语文教育过程之外的“点缀”,是语文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的课外阅读大多数是以个体的形式来进行的,因此,我们允许学生个体差异的存在,开展课外阅读时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需要,允许他们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来选读物。

二、 激发了学生课外阅读的兴趣

兴趣是鼓舞和推动学生课外阅读的巨大动力。我们常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向学生简介要读的文章内容,以激发其阅读兴趣,也常利用故事中精彩、紧张、感人的情节创设悬念,让学生产生寻根究底的好奇心,以此激趣。为此,我们做到了以下几点:

1、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既希求读有所得,又期望所得的收获明显,得到老师、家长和同学们的认可与赞许,从而满足自己的成就感。针对学生的这一心理特点,我们可开展一些读书心得交流会、朗诵比赛、讲故事、猜谜语、读书经验交流会等活动,让学生有施展才能的机会。比如:我在班里开展了一次“读一本好书”讲故事比赛,参赛同学讲得滔滔不绝,观众听得津津有味,不但增长了知识,而且大大激发了同学们的阅读兴趣。所以大力开展多样的读书活动,能极大地激发学生课外阅读的信心和热情。

2、古诗词是祖国文化宝库中璀璨明珠,它句式整齐,富有韵律,易读易记,琅琅上口,深受人们喜爱。让学生从小诵读古诗词,不仅有利于发展语言,提高智力,而且能陶冶情操,培养文字鉴赏力和健康的审美情趣。

在平时课外诗歌指导时,安排每周背一诗(词)。在每首诗词拓展引进时,采用“同题异文”(同一题材的诗词)、“同人异文”(同一作者的诗词)、“同意异文”(同一情感类型的诗词)等途径扩大古诗文的阅读量。在进行诗文感悟时,以感受为主,理解为辅。主要以诵读的方法,引导学生去美读,去背诵,去想象,让学生能上口,有滋味就行。

3、我们还根据学校组织的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自办手抄报和手抄小杂志。这学期,为了了解学生课外阅读的情况,我们以班为单位办了一期以读书为主题的手抄报。

三、 提高学生课外阅读的能力

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方法,这样你才可能事半功倍。读书亦是如此。然而,小学生年龄小,阅历浅,阅读时往往带有盲目性、随意性,这样就不能提高阅读的质量。因此,指导学生读书的方法也很重要。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

1、指学生选择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

课外阅读益处多多,但开卷未必有益。别林斯基说得好:“阅读一本不适合自己阅读的书,比不读还要坏。我们必须学会这样一种本领,选择最有价值,最适合自己所需要的读物。”时下出版物众多,鱼目混珠,所以指导学生正确地选择课外读物非常重要。笔者认为选择课物要注意下面几点:

l)思想健康。好书,以健康的思想教育人,以感人的事迹鼓舞人,以高尚的情操陶冶人,以科学的知识丰富人。

2)考虑学生的各方面差异。据有关方面调查,因学生年龄、学段、性别、性格、心理特点等方面的差异,其阅读兴趣也随之不同。

3)有趣味性。知识的海洋对于少年儿童有着极大的诱惑力。宇宙的奥秘,诸如地球的形成,人类的起源,海底世界的趣闻,森林中的动物之王,历史上的人物故事,以及关于未来世界的科学幻想……都会引起他们认识世界的炽烈欲望。教师要有计划地帮助学生选择适合他们阅读程度的课外读物。

2、指导学生有计划地合理地进行课外阅读

儿童的意志、毅力、水平与定型的成年人有区别,要克服小学生常见的好奇心和盲目冒进的心理,所以要讲究阅读的先后,阅读要有计划地进行。笔者认为安排学生的课外阅读可从下面三个角度考虑:

(1)由课内向课外延伸。古人云:“世间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确实在社会上处处有语文,人人时时学语文、用语文。在语文教学中引导学生去感受中国语言文字的美,让学生接触了各种类型的文章,在老师的引领下,文字带他们进行了时空的穿梭,领略了各种风情,遨游了艺术殿堂,

在平时的课外阅读教学安排时,我们还结合一些特殊的课文,特殊的节日,特殊的事件,特殊纪念日等,有计划地开展系列活动,请学生通过各种途径获取相关资料,并根据资料,配合班级或者自己进行各种形式地处理与表达。帮助学生广开信息渠道,大量储存了各种信息单元,使学生初步具备集中与扩散相结合的信息处理能力。

(2) 从体裁考虑。低年级安排儿歌等浅显的儿童读物。

(3) 从时间上考虑。平时上课时间紧,安排篇幅小的文章、书报.

3、指导学生从课外读物中吸取营养,学会积累

语文学习的基本途径是积累与训练。常言道:“得法于课内,得益于课外”的道理就是如此。

“学习的过程是逐渐积累的过程。”因此,我们创造一切条件,帮助学生多读书,读好书,激发其读书兴趣,积累尽可能多的典范性的语言材料,积淀尽可能多的语感经验,不断丰富学生的“心理词典”。

课外阅读书读后感(篇五)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四三班的冯佳怡。自从上了小学,老师教会了我认字,我便喜欢上了阅读。最近我读了一套很有趣的书,叫《小屁孩日记》。这套书的作者是黄宇,是中国首套贯穿一到六年级的校园幽默日记,记录了主人公一到六年级发生在校园里点点滴滴的趣事。

主人公叫做朱尔多,别误会,不是大家想象的'我们平时吃的那个猪耳朵,而是朱红色的“朱”,偶尔的“尔”,多少的“多”哦!

《小屁孩日记》之三年级怪事多那本书,其中有一章是照顾蛋宝贝。因为母亲节即将来临,老师为了让同学们体会到妈妈的辛苦,就让大家都尝试当一次母亲,而大家的孩子则是一只生鸡蛋。老师要求大家把装着生鸡蛋的布袋挂在脖子上,无论上课、下课、吃饭.....还是上厕所,都要带着这只蛋,要是碰破了,就代表宝宝没有了,放学时看看谁的蛋仍然是完整的。胡小涂第一个把鸡蛋给拍碎了,接着就是金刚,有趣的是,全班同学还得带着鸡蛋上一节体育课,体育老师还要求全班同学跑步,这可累坏大家了,边跑还得边保护鸡蛋,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可想而知,在跑步过程中,又有好几个“宝宝”因“妈妈”的照顾不周而壮烈牺牲了。一天都没到,就只有香香果一个人的鸡蛋还完整无损。经过一天的护蛋经历,大家都累坏了,也就更能体会到妈妈的辛苦了,妈妈可真了不起!是啊!我们的妈妈真的很伟大,朱尔多他们照顾一个生鸡蛋都照顾不好,而我们的妈妈却是把我们从小婴儿拉扯到现在上小学了,多不容易啊!

这套书里还有好多有趣的故事,不信?赶紧去看看吧!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实用范文: 精卫填海的读后感万能版110字


精卫填海的读后感(篇一)

我读了一篇童话,那就是《精卫填海》,我被他那种执着的精神感动啦。

一只卑微的小鸟,竟然要把无边无际的大海填平,有人可能说它“天真”但它依然不放弃,因为它相信,只要努力就不可能没有奇迹。而想想自己,遇到困难就退缩,不敢面对,如果自己要是有精卫鸟那样执着的精神多好啊!

坚持就是胜利,精卫鸟不放弃,它渴望有一天,可以把这一望无际的大海填平。它每天把从山上的小树枝和小石头扔进大海里。

我也有这样的经历。记的二年级的时候,我的语文一向不怎么好。有一天下午我回家问我的妈妈怎么样才能提高我的语文成绩。妈妈笑眯眯的告诉我:“你要多读多记,多看好书,并且把书中的好词好句记下来,在写作文的时候灵活运用,这样你的语文成绩就会提高了。”听了妈妈的话,当天晚上我就开始看书,从晚上的的6点到晚上6点半。经过不少天的努力,我的语文成绩有了很大的提高。第一次考试我考了85分,我继续看书。第2次我考了90分,比第一次高了5分。我还是坚持看书,第三次我考了93分。这样不断的努力,我的语文成绩已经是班中的前几名了。就这样,在家的每一个晚上我都要看书,这已经是我的习惯了。

精卫填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做一件事,不论是什么事,不论有怎么要的困难,只要我们有决心去做,就会有收获。

精卫填海的读后感【篇二】

寒假里,我阅读了《神话故事》这本书,但我最喜欢的是《精卫填海》这篇文章。从中我体会到只要认真、细心、有着执着的精神,事情就一定会做好。

被大海无情地夺去生命的女娃,精魂化作了精卫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从发鸠山叼来石子和树枝投入大海,誓将大海填平。面对大海的嘲讽,面对自己的柔弱,精卫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始终坚持着自己最初的信念。

我们小时候肯定萌发过许多美好的梦想,但是等我们长大,回望过去时就会发现,有许多梦想,自己从未为行动过。也许自己曾经自我安慰:“这种梦想太不现实啦,是肯定实现不了的。”——看,我们往往在还没有付诸行动前就否定了自己。也许,就在坚持与放弃的一念之间,我们人生的轨迹就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其实,比起精卫要将沧桑变成桑田的梦想,我们的梦想又怎能算难以实现呢?

所以,我们要向精卫学习,不放弃、勇往直前。

精卫填海的读后感【篇三】

如果有人问我这个寒假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我会自豪地告诉他,那就是我经过阅读《神话故事》这本书认识了许多传说中的神话人物,如大力神勇、为民除害的共工,美丽善良、向往人间自由生活的织女,舍己为民的医药之父神农……其中最令我感动的要数立志填平大海的精卫了。

精卫本是太阳神炎帝的女儿,有一天驾驶一叶轻舟东游大海,船被风浪打翻,她不甘淹死,灵魂化作一只名叫“精卫”的小鸟,它一心要填平东海,虽受到东海的百般嘲讽,却不停息地坚持着:“哪怕是干上一千万年一万万年,干到宇宙的终尽,世界的末日,我也要把你填平!”多么执着的精卫!多么坚强的精卫!

小小的精卫以其打不垮的信念,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大海每一天都奔腾着、咆哮着,露出雪亮的牙齿,应对它,精卫从没有想过放弃,而我呢暑假里,妈妈安排我练习书法,开始的几天,我兴致勃勃。但好景不长,慢慢觉得手臂酸了,脖子僵了,于是我的意志也垮了,结果半途而废,一事无成。

生活中,学习上,每每遇上拦路虎,我没有迎难而上,而是要么依靠家长,要么掉头就跑。此刻想想,真是惭愧得无地自容。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们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必须能实现我们完美的梦想。滴水能够穿石,愚公尚能移山,精卫何愁填不平大海呢

 

精卫填海的读后感(篇四)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字叫《中国古代神话》的书,我特别喜欢看。印象最深刻的一个神话故事是《精卫填海》,这个神话故事在我们的语文书上也有。

精卫填海的故事是这样的,炎帝有一个女儿叫女娃,有一天,女娃趁炎帝不在家,独自驾着小船到东海玩耍,但海上突然狂风大作,像山一样的海浪把女娃的小船打翻了,女娃不幸落入海中,被无情的大海吞没了。在她死后,她的灵魂便化作一只小鸟,发誓要填平东海,这只鸟总发出“精卫、精卫”的鸣叫,人们便称它为精卫鸟。

我开始想一只小鸟在我们的眼中是那么渺小,就靠每天衔着石头、小树枝怎么能填平一望无际的大海呢?但当我看到精卫和大海的对话时,我顿时就非常佩服小精卫鸟,我觉得它非常了不起。大海嘲笑精卫:“小鸟,算了吧!你这工作就算干一百万年也休想把我填平。”小鸟回答道:“你既然能夺去我的生命,将来也会夺去其他无辜的生命,我要永无休止的干下去,哪怕干上一千万年,一亿年,干到宇宙的镜头,世界的末日,我也要把你填平!”

我觉得精卫鸟它坚持填平东海的勇气和决心特别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坚定自己的梦想,坚持不懈地付出行动,不畏困难勇往直前直到梦想实现。加油!

精卫填海的读后感(篇五)

古代神话《 精卫填海 》中说道,炎帝的小女儿女娃游东海溺死后,为了报仇,便化做精卫鸟,“常衔西山之山石,以堙于东海”。后来,一只海燕飞过东海时无意间看见了精卫,他为她的行为感到困惑不解,但了解了事情的起因之后,海燕为精卫大无畏的精神所打动,就与其结成了夫妻,生出许多小鸟,雌的像精卫,雄的像海燕。小精卫和她们的妈妈一样,也去衔石填海。直到今天,她们还在做着这种工作。

乍看这个故事时,我觉得精卫之所以有这一举动在于,她痛恨大海的无情,夺去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一心要报仇雪恨,精卫完全是在为自己做这件事情。后来又细细想想,精卫能够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乃至自己的子子辈辈都肩负着“填海”这一使命,是为了防止有更多无辜的生命葬身其中,她要用自己的力量来征服自然,改变自然。正因为有这善良的愿望和宏伟的志向,精卫和她的孩子们才能够意志坚决,锲而不舍地进行着,虽然前路坎坷艰难,但只要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意志就一定能成功。

看完后,我被精卫这种精神所震撼。它告诉我们,人只要怀有愿望和志向,坚持不懈,锲而不舍,永不放弃,相信会有成功的一天。

实用精选:《自卑与超越》读后感万能版4篇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篇一】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线都有三个重要的联系,这些联系是每个人必须铭记于心的。他们的现实由这些联系构成,他们所面临的问题都是这些联系造成的。由于这些问题总是不停的缠绕着人类,人类就必须不断地回答这些问题,并表现出每个人对生命意义的个人概念。第一:我们并非人类种族的唯一成员,必然要和他人发生了关系。为自己的幸福,为人类的福利,每个人都要和别人发生关联。个人的脆弱性和种种限制,使得他无法单独达到自己的目标。只凭个人的力量来应付自己的问题,它必然无法保持自己的生命,也无法将人类的生命延续下去。因此,生活问题的每一种答案都必须把这种联系考虑在内,即必须虑及“我们生活于和他人的联系之中,假使我们变得孤独,我们必将灭亡”这件事实。

我们的最大目标就是:在我们居住的地球上,和我们的同类合作,以延续我们的生命。第二:我们居住于地球这个贫瘠星球的表面,并借其所提供的资源而得以成长。因此,我们如何发展我们的身体和心灵以保证人类的未来得以延续?这是一个向每个人索取答案的问题,没有人能够逃避它的挑战。无论我们做什么事,我们的行为都是对人类生活情境的解答:他们显现出我们的心目中认为那些事情是必要的,合适的,可能的,有价值的。而所有的解答又都被“我们属于人类”以及“人类居住于地球”等事实限制。当我们虑及人类肉体的脆弱性以及居住环境的不安全性时,为了我们的生命和全人类的幸福,我们必须拿出毅力来确定答案,这就像面对一个数学问题而必须努力解答一样。我们不能单凭猜测,也不能希图侥幸,而必须用尽各种方法,坚定地探寻答案。我们虽然不能发现绝对完美的永恒答案,但是却能竭尽所能来找出近似的答案,并通过不停的奋斗,以求更为完善的解答。这个解答能针对“我们被束缚于地球这个贫瘠星球的表面上”这个事实,以及环境所带来的种种利害关系。第三:我们还被另一种联系所束缚。人类有两种性别,爱情和婚姻即属于这种关系。个人和团体共同生命的保存都必须顾及到这个事实,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不能对此问题避而不答。人类面临这些问题的所作所为就是答案。上述三种联系构成三个问题:如何谋求一种职业,使我们在地球的天然限制之下得以生存?

如何在我们的同类之中获得地位,以便我们能相互合作并享受合作的利益?如何调整我们的自卑,以适应“人类存在有两种性别”和“人类的延续扩展,有赖于我们的爱情生活”等事实。个体心理学发现,生活中的每一个问题几乎都可以归纳在职业、社会和性这三个主要问题之下。每个人对这三个问题的反应,都明白的表现出他对生活意义的最深层的感受。举例来说,假如有一人他的爱情生活很不完美,他对职业也不尽心竭力,他的朋友很少,他又发现和同伴接触是件痛苦的事,那么,凭他的生活中的这些约束和限制,我们可以断定:他一定会感到“活下去”是件艰苦而危险的事,他拥有的机会太少,而承受的挫折太多。他的活动范围狭窄,可以用他的判断来加以解释,即“生活的意义是保护我自己以免受到伤害,把自己圈围起来,避免别人接触”。反过来说,假如有一个人,他的爱情、生活的各方面都非常甜蜜而融洽,他的工作获得可喜的成就,他的朋友很多,他交游广阔而且成果丰硕,那么我们能断定:这个人必然感到生活是属于创造性的历程,它提供了许多机会,并克服各种困难。凭他应付生活的多种问题的勇气,即可作出如下断言:生活的意义是对同伴发生兴趣,作为团体的一份子,要对人类幸福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篇二】

《自卑与超越》是奥地利作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关于个体心理学的著作。作家从《生活的意义》《心灵与肉体》《自卑感和优越感》……等十二个方面为我们分析了人的存在、成长、生活、工作、社交等个体心理特征,提供了解决以上各方面问题的科学方案。阅读该书后,我受益匪浅,不仅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而且对自己的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

《自卑与超越》中《学校的影响》一文告诉我们:“教师要成为心理学家,要学会了解学生人格的整体,以及它各种表现的一惯性,才能更好的走进学生,帮助学生。”“成为心理学家”,乍听起来十分高大上,其实,我们做的所有教学工作无不与人的心理有关。由于学生来自不同的家庭,受到不同的教育影响,形成了不同的性格和行为方式,在听课、作业、游戏、劳动、与人相处等过程中心理不同,行为自然迥异。这为老师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挑战。因此,教师想要顺利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必须让自己的教育教学符合学生心理的发展。为此,教师必须对自己所教学生的情况有非常清楚、客观的认识,并依据其特点“对症下药”。

《学校的影响》一文还为我们列举了几种典型的问题学生,其中对“懒惰”学生的分析让我对本班几位长期不完成家庭作业的学生的心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书中说到:“懒惰的孩子从未尝过被击败的滋味,因为他们从没有面临真正的考验。他对眼前的问题总是尽量逃避,不肯轻易和人一较长短”。当他们失败时,他们会自我解嘲:我只是懒,不是无能。当他有一点点进步,老师鼓励他时,他会觉得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了老师的关注关爱,何必努力去冒失去被重视的险呢?回想自己对本班那几位“特殊同志”的教育,和作者的分析完全吻合。看来,我所谓的严厉批评、温情陪伴、耐心讲解虽能解决一时之事,但都未触及他们那已经深入骨髓的懒惰心理。未来该何去何从,这真是一件“路漫漫兮其修远”的事。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篇三】

听过樊登老师读的《自卑与超越》这本书后,我坐下来静静地思考回顾了我这些年的生活,工作,所遇到的挫折和做出的选择,发现自卑感一直存在,它没有变成我个人趋向优越的原动力,却在一些时候变成了生活中的麻烦和桎梏。它让我对待工作不再有热情,变得消极;它让在对待孩子的教育中有了不好的影响,带给孩子一些悲观和不自信。

我的人生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我要我的人生之旅充满秀美的山河景色,充满快乐,幸福,我要和家人,小伙伴们一起带着希望不断前行。我要把自卑抛诸脑后,看清它、理解它、

放下它。

自卑情结(inferioritycomplex)是指由自卑感或缺陷感引起的应激状态、心理逃避和对虚构的优越感的代偿性驱动力。即如何超越那些因为自卑而出现的不好的心理反应,化腐朽为神奇!

阿德勒认为,每个人都是背负着三大约束而生:

为了与地球资源更好地共存而必须进行工作;

为了以自己孱弱的躯体对抗生存环境中各种危险而必须与其他人类配合、相处;

为了繁衍后代而必须面对和处理两性关系。

一切人类问题都可以归结到这三个主题中:职业、社会与性。通过面对这三类问题的反应,就能看出一个人对自己生命意义的解读是什么样的。而自卑情结的产生,也往往因为解读出了问题。

而超越自卑的原则则是:

1.寻找真正的生命意义

有多少种人类,就会有多少种他们解读出的生命的意义。然而真正的生命意义绝不是完全个人化的,对他人无所裨益的。

所有真正的“生命的意义”都有一个共同标志,那就是它们都具有普遍意义——能够为众人所分享,为他人所接受。它可以成为解决他人问题的一种样本,它将个人意义建立在对他

人生命的贡献之上,一想到我所做的一切于他人有益,我就真的'很难再自卑下去。

2.学会合作

面对人生的三大任务:职业、社会和性,我们都需要与其他人类进行合作,才能更好地完成它们。学习合作本应是儿童时期要做的事,但我们不能因年幼时错过的,就来认定自己的一生不可再更改,我们再也学不会如何与人合作了——并不是这样!

如果过往的经历,为我们总结的惯用经验是错误的合作方式,或者是根本无法与人合作的方式,在我们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们就能看清自己曾经是如何解读它们,并将之化为经验的。

那么我们也可以回到经历本身,重新从中提取经验和解读,改变现有的处事模式,学会与人恰当合作,从而将自己拖出自卑的丛林,实现更美好的人生。在生活里,每个人几乎都有机会认识到存在于自己身上的自卑感,或多,或少,它在你的一生里总有出场机会。

阿德勒告诉我们生活本身不足以使人自卑,令人低着头无法前行的,是自己画地为牢。擦掉自己设下的圈套,抬头看看敞亮的天空,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比自卑更重要的事等着你去做。

是要化自卑腐朽为神奇还是在自卑的路上走到黑,也得看自己有没有遇到点化,而今我遇到了!

是的,这本书点化了,让我正确的认识了自己,知道怎样才能克服自卑,超越自我,努力前行!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篇四】

一、书本简介

《自卑与超越》书名很容易误导人,买的时候,还以为是一本解释自卑的书,看完后,依旧自卑。我是个自卑的人,“不了解一个人的幼年,就无法了解其童年”。小时候,父母总是很严格,记得无论外面有多少人,只要听到你说脏话,就打嘴巴;考试必须班上前3名,否则抄字帖,但即使长期第一名也没奖励;老爸字写得很好,看你写得难看,就得擦了重新写。小时候听的大道理贼多,感觉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是错的,这样的环境下怎么可能自信。倒是我弟,皮糙肉厚,耐打,一个家庭,养了两个性格完全相反的人,家庭环境很重要,出生顺序也挺重要。

自卑感与优越感相辅相成,为了建立优越感,认真学习,听话、懂事、少犯错,但做这些更多的是讨好父母。读大学后,彻底自由了,然而很多东西都印在骨子里了,改变不了。

二、生活对我的意义

看完这本书,也没发现生命的意义。小时候怕死,安慰自己人死了可以成为大地一部分,继续见证沧海桑田;中学时期得知,宇宙在膨胀,地球有一天终会消失,那就成为宇宙的一部分吧;可现在,宇宙也会消失,好吧,总有一天灰飞烟灭,无人知晓,唉,背脊发凉。

活着又有啥意义呢?经历这么多失败,越来越悲观,如今常挂嘴边: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如此短暂的一生,尽量让自己过的开心吧。作者:刘衍欢

实用范文:安妮日记读后感200万能版8篇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实用范文:安妮日记读后感200万能版8篇”,欢迎阅读,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灵感。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1】

战争阴云笼罩下的阿姆斯特丹,即使是晴朗的天气,也给人一种沉闷的压抑感,但安妮.弗兰克,这个与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儿,却能以乐观的心态一边自学,一边保住生命!

她们的一家人躲藏在一间仓库里,13岁的安妮收到了一个生日礼物——日记本!从此开始写日记!安妮最大的愿望是当一名记者和作家,她在日记中吐露了与母亲不断发生冲突的困惑以及对性的好奇,安妮说:“二战后我想出版一本书,叫《密室日记》,我经常心情沮丧,可是从来不绝望,我将我们躲藏在这里的生活看成一场有趣的探险,并且将每个艰辛匮乏当成使我的日记更丰富的材料”!

从这本日记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纯洁,率真,个性鲜明的安妮,我认为这样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孩子对自己的严格,身处逆境却不屈服,不沮丧,反而勤奋学习,怀抱理想的顽强性格感到钦佩,特别令我们感动是安妮看到理想破碎,丑恶暴露,世界正在变成荒漠而无比痛苦时,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和理想,不屈服于失败,反而更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她用精神上的充实弥补物质的匮乏,令人惊讶的是,这些文字出自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之手!

安妮的故事像一个天然的电影剧本,它承载了乐观,信念,感恩,勇气和爱,我也要向安妮一样坚强,努力学习,好好的生活!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2】

一点点翻开日记,最近一个星期里仿佛每天都在可爱活泼和智慧的安妮的陪伴下度过。我仿佛成为了凯蒂,仔细聆听安妮内心的诉说。

每天都能看见最深刻最真实的安妮,见证她的成长,仿佛我真的有了一位愿意向我吐诉真心的朋友。我实在是为扮演了世界上唯一能够看到安妮纯洁美好的另一面的人而感到十分开心和幸福。到今天日记戛然而止的时候我的心仿佛被巨大的天外陨石撞上了一样,炽热而疼痛不止仿佛失去了最好的朋友,那种痛楚真实的有些不可思议。我想,我的一生中大概也不会经历几次这样的失去所爱的感受吧,这么说也许是有些夸张,但却是最能表达我真实感受的话了。我想,一个人如果袒露真心地对待一个陌生人的话一定非常容易和快速成为朋友吧!就像安妮和凯蒂一样,穿越时空与安妮日夜为伴,可以说是我应该珍惜的一段经历了。

作为比安妮大七八岁的成年人,我却时时刻刻被安妮的话语警醒我时刻为这个上世纪的13岁小女孩而惊叹连连和自叹不如,我实在惊讶于这个小小的年龄的孩子十分清醒和辨证的自我认知以及丰富的生活经验和科学文化知识,还有超乎同龄人甚至大部分成年人的睿智和宽容,以及理性和充满哲思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所有的合集,让我看到的绝对不是13岁小毛孩。而是文明世界的宝藏!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3】

近段时间,我在看由法国佛兰克写的《安妮日记》。

这本日记是安妮遇难的前两年写的,可以说吉蒂(安妮给这本日记起的名字)是她在密室生活的两年中唯一的情感来源,她在日记中吐露了她与母亲不断发生冲突的困惑以及对性的好奇。在她朴实流畅的笔下,更带着她对德国侵略军的憎恨,所以这本书不仅是一名成长中的少女的内心独白,也是对德军占领下的犹太人苦难生活的目击报道。

读完这本书后,使我收获颇丰,不仅学会了怎样写日记,而且有认识了一些书中的朋友,学会了一些知识。

我以后要好好学习,因为从书中我好像又看到了以前的中国:很懦弱,被日本,美国等地方逼着签丧权辱国协议,把原本属于我们的土地让出去,可现在不同了,我们中国正一点一点的强大起来,总有一天会把其他国家抢走我们的东西都讨回来。

从此以后,让我们向着梦想前进,努力学习,长大之后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才!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4】

1942年—1944年,战争与种族灭绝的阴云布满了天空,盖世太保的铁瓜伸向每一个无辜的犹太人,在历史上上演了一场惨绝人寰的浩劫。安妮是位犹太少女,1942年7月,由于压迫犹太人的风声紧急,他们家和另外四名犹太人到她父亲公司的“密室”躲藏。

密室的生活十分枯燥,单调的饭菜、性格怪癖的居伴、几年不能出门、用水和去卫生间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她所经历的一切并没有使她的心田荒芜,那里已经成为一片生机勃勃的希望的田野!安妮想成为作家和记者,可这个美丽的愿望在当时那股势不可挡的黑暗洪流下显得那么脆弱,像闪着彩光的泡沫。但是安妮仍写道:“这场残酷也会告终和平与安详会重新回来。在此同时,我必须执着我的理想。也许有一天,我能实现我这些理想!”读到此我仿佛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在黑暗的密室中呐喊!

经过密室中无数个漫漫日夜,安妮由一个任性、少不更事的女孩蜕变为一名成熟的少女。在安妮的15岁生日时,安妮有了惊人的成长。她已将自己的反省提高到了社会层次,开始思考男女平等等问题了:“现代妇女要争取完全独立的权利了!”“但独立也不够,妇女还应该获得尊重!”“我谴责的是我们的价值系统,和不承认女人在社会中的角色多伟大、多困难,同时也多美的男人!”……实现在让人难以想象的那样一个战火蔓延、人人自危、无数人倒在血泊中的时代,身居密室接近两年的十五岁少女安妮居然能真知灼见地谈起了男女平等这个深刻的社会问题!读到此处,我不禁感叹,战争能摧毁一切,唯独不能侵占一颗坚强、勇敢、自由的心!

我相信《安妮日记》会一直流传下去,控诉战争与丑恶,宣扬和平与友善,用她真挚的文笔,感动和启迪一代又一代人!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5】

战争是一个令人听到会感到毛骨悚然的词。

战争让《柑橘与柠檬啊》的小托失去了他的哥哥,战争同样也让安妮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她如花般年轻的生命。

战争是无情的、痛苦的、绝望的,可是安妮面对战争依然存有的那颗乐观的心如同星星的火种散落到每一个角落,温暖着周围的每一个人。

隐匿终日不见天日的生活、发了芽变黑的土豆午餐、寂寞难熬的时间、没日没夜的担惊受怕让每一个生活在小密室里人都给弄得神经兮兮的。虽然安妮同样也感受到不安、恐惧,可是她却用一颗乐观的心去泰然处之,她常常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隐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魅力开端。”。她的心灵一直保持着平静与真挚,她渴望用年轻的激情、勇气和天性的善良去领略生活、感悟大自然、拥抱美丽的世界,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记者并且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为全人类做出贡献。一个如此天真浪漫乐观的犹太小女孩,她的存在让人在黑暗时看到灯光,在寒冷时感受到暖阳的温暖。

可是战争是如此的残酷,它毫无犹豫地带走了安妮鲜活的生命。她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离开了这个世界。每当我想再次翻看《安妮日记》时,可是只要一想起战争所带的悲剧、带来的伤痛,颤动的双手却再也无法翻动书本,久久地停滞在书的页角。唯有再次想起安妮所说的:“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那句话时,安妮似乎又回到了我的身边,她那娇小的身影似乎再一次的在我脑海里浮现,她那乐观的精神又再一次地鼓舞着我继续前进。

战争是寒冷的,可是安妮的存在让战争不再那么的冰冷……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6】

后来,安妮被抓到了集中营,但是她依然是那样的乐观,那样的充满希望但是,在安妮16岁生日的前3个月,她却去世了,带着绝望不,带着那么一定点的希望走的她的精神垮了。爸爸的杳无音讯,妈妈的死,姐姐的突然离去,使安妮,那个因为战争和疾病而不堪一击的女孩再一次的受到打击她在3月初,一个原本充满希望的春天,悄然离去

战争就是一种悲剧,它会摧毁我们在生活中早已熟悉和习以为常的美好的东西。或许,在战争开始的时候,会是激动人心的,但兴奋过后,将是对和平的漫长而痛苦的等待。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7】

周日爸爸回来时,给我带回来一本书。名叫《安妮日记》。刚拿回来,我就迫不及待的读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写的。这是一本她在二战期间遗留下来的一本个人日记。它真实地记录了安妮一家为了躲避纳粹的迫害,安妮一家和另外两家在密室中度过的长达两年的艰苦生活。这本书表达了安妮对战争的深思。安妮是个多么坚强乐观的人呀!她是我们多少孩子的榜样!可惜,安妮并没有亲眼看见战争的胜利,不然,她一定会很开心吧!

虽然,安妮并没有看见战争的胜利,但她留下的日记却成为了人们深刻反思那场人类悲剧的珍贵教材。

《安妮日记》这个故事人人皆知。因为它饱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蕴涵着不朽的精神传奇,奏响着真与美的旋律。安妮,你是我的榜样!

安妮日记读后感200【篇8】

这本日记本伴随了安妮两年,记录了他们躲藏时生活的点点滴滴。虽然这其中也包含了安妮对这种生活的不满和抱怨,以及对屋外战争的厌恶与无奈,而安妮仍以一种旁观者的姿态,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对这些灾难一笑而过。

安妮与我们同龄,可她却拥有惊人的乐观,她遭受着与我们截然不同的生活,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的我们,不知比安妮要幸福多少,却不懂得珍惜,总是埋怨生活中的不顺心,不如意。而安妮却还拥有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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