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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

发布时间:2022-08-16 来源:互联网

实用精选:《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万能版。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精选:《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万能版”,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一)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

“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获奖评语)。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

“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

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二)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往往不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三)

当我读完《尘埃落定》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我喜欢这本书,它把生命写的很深刻,而不怎么提人生。

就像我拼尽全身力气去追逐我想要的,权力,金钱,美色,回头却在一切就要到手的时候死掉了。世上只有一种人不怕死,那就是等死的人。

我喜欢它有时近于恶心的话语。它说,刀插进肚子里,肠子就流出来了,于是,屎也跟着流出来了,于是,人就在活着的时候开始变臭。于是无论多高贵富有的人都开始被嫌弃,不只是因为臭,更因为很快就死了。

当历史落在时间长河上,可以叫沧海桑田,当它落在一个人的生命里,就有了尘埃落定。因为,时间总会洗尽铅华,但只在你身后,它洗不掉你眼前的满目尘埃。

越繁华,就越凄凉,越高贵,就越卑微。越让人惊叹,就越让人唏嘘。

我也好想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富有,善良,单纯,聪明,仁厚。用傻子的眼睛去看世界,世界就一直单纯着,也用另一种方式存在着。

不舍得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所有美好的,悲哀的我都体验过了。无论灵魂飘荡到哪里,这世界都在生命里。因为就是它充满了我的灵魂。

尘埃,我也不过就是尘埃,又或者,连尘埃都不是。

看完这本书,只为生命。只流一滴眼泪。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篇四)

塔娜清晰的知道自己的美与魅力,但是身在土司家,她亦是清醒的。她知道自己的命运可能为了整个土地的人民,会不由自己控制,她注定要成为交换品,牺牲品。所以在傻子要求其母亲茸贡土司不要银子,只要把塔娜嫁给他做妻子,就为其将麦子双手奉上,还给其配备先进的武器的时候,塔娜没有拒绝。她应允了,即便她将来的的丈夫是傻子,她也同意了。

塔娜如此美丽的女子,她渴望的是一个能配得上的男子成为她的丈夫,但是她命运如此。在一些觉得傻子特别的时刻里【傻的不那么明显的时刻】,塔娜对傻子是有些爱的存在的。不过这只是秋水微澜一闪而过的并不持久。

此时,哥哥因为残忍与愚蠢一败涂地,傻子却越来越聪明。因为他的大智若愚,他得到了土司土地上最美的最高贵的姑娘————塔娜成为他的妻子,同时他的仁慈希望与各土司以后贸易往来,对百姓施与麦子,把麦子的价钱由十倍降至三倍,将原来的堡垒改造成巨大的贸易市场。罂粟的红利已经走向了尽头,然而依靠自由贸易,傻子得到了更多的金银财宝,也得到了人民的拥戴。是时候回麦其土司的领地看看了。

他带了诸多的金银珠宝,回到麦其土地的领地上,哥哥对傻子弟弟对他土司之位的威胁忌惮无比。麦其土司的算盘失算了,他的傻儿子并不傻,但他似乎还是不愿意相信这个既成的事实。因为官寨里子民对傻子的支持与拥戴。他开始犯愁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加之他还对土司之位亦恋恋不舍,土司太太傻子少爷的母亲也是。土司忌惮傻子会篡夺他的土司之位昧着内心的意思,将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定为了哥哥。傻子备受打击,同时他的行动将会有些受限制,他也许为了生存下去,让哥哥放了他吧。他开始变回了那个傻子,塔娜因为傻子的傻更受打击了,加之她美丽的女子对傻子哥哥的引诱与挑逗,她可能真的认为傻子是傻子吧。她背叛了傻子,傻子在与土司之位失之交臂以及塔娜的背叛,让他更加的傻。他对塔娜的爱有多疯狂,这件事儿对他的冲击就有多大,他的内心真正的受到了打击,哥哥也来刺激他。傻子依然挺过来了,此处可及他并不是真的傻吧,心理承受能力也是很强的。

麦其土司一生杀过的冤枉人也有,在土司藏民的习俗里有复仇一说,父亲的仇需要儿子来报,报仇时必须说清楚自己是谁,要报仇的人是谁,然后进行复仇。麦其家的复仇者要复仇麦其土司抑或麦其土司死后,新的麦其土司。傻子因为是傻子在自由贸易区就逃过一劫因在复仇者眼里傻子显而易见不会是新的麦其土司。

傻子因为塔娜的事情记恨哥哥,穿了麦其家行刑冤屈死屈的带有怨气的带血的紫衣服,被塔娜负气扔下楼恰好穿在了复仇者的衣服上。此时麦其土司已有点心力交瘁因为哥哥与傻子的土司之争等的影响。复仇者的意志加上傻子对哥哥诱惑塔娜的怨恨共同杀死了哥哥。弥留之际的哥哥想到了和傻子弟弟小时候的快乐时光,死是对一个人的解救吧,让很多东西淡忘了,归了尘埃。哥哥死后,傻子很自然的成为了唯一的必须的土司继承人。塔娜因为哥哥死了,变的胆小她回到了傻子身边,傻子没有过多的苛责她,又重新接受了她。麦其土司伤心了一会儿之后忽然变的身体各种健朗,土司太太也是对权利的眷恋。他们都希望傻子回到他的自由贸易市场,这次毫无疑问的塔娜与傻子是被撵走的去的封地。

傻子对哥哥的死跟他有些关系,有些愧疚,对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的亲情观念在权利的映衬下自然的显的淡薄。傻子开始想起他的比较认可自己、同样有超前眼光的叔叔。

日军的侵略,红色军人和白色军人的抗争,叔叔在飞机上意外被炸飞,日子在流逝,时代也在变迁发展着。土司制度似乎终究要被一种新的事物所取代,同时,麦其土司他的父亲也老了,土司太太也是。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来看他们的傻瓜儿子。所有土司聚集在这一片贸易市场上。茸贡土司也来了,她煽动汪波土司引诱自己的女儿塔娜,不解的塔娜又跟随着去了。真心不理解,傻子也不傻啊,塔娜对他也真的是无法理解。在军官们不节制的生活里,出现了傻瓜设计好的陷阱。他会让他们一步步走向衰竭,即便没有后来红色军人炮弹对麦其土司的官寨的炮轰,土司的制度也是要走向终点了。

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终生生活的土地,一生挚爱的权利没变法割舍,他们死也要在麦其官寨里。于是这片土地上的最后一个土司麦其土司和他的土司太太随着炮弹炸平的麦其官寨一同走向了永恒的消亡。

被汪波土司抛弃的塔娜又回来了,这一次,同样的,傻子依然原谅了她。似乎他们之间有巨大的鸿沟也不需要说什么,依然捆绑在一起,不提起犯过的错,做错的事儿。麦其土司消亡了,另一个复仇者又出现了,傻子清晰的知道自己即将面对被复仇的结局,他看到了那个来杀他的人。但是没有恐惧,似乎也没有多少对这个世界的遗留的爱,他没有什么舍不得,想了想塔娜,他的肚子被匕首刺进去了,他察觉到他想叫塔娜,发不出声音来了,这个故事落下了帷幕。小说也走向了结局。

有点慌乱,总觉得不应该是这样子就结局了的,至于接下来故事的走向,我想看到什么我也不明了。

尘埃落定,书里有大概十处提到了尘埃,提到了归于平静。

麦其土司至高无上的权利,种罂粟后暴利获得的多到地库放不下的银子,塔娜的无与伦比的美丽动人,傻子对塔娜一见倾心飞蛾扑火般的喜欢,麦其官寨的雄伟与史无前例的繁荣,自由贸易市场的昌盛不衰,在时代的发展,新事物必然替代旧事物的年轮里,都归于了尘埃,新的发展变迁又来到了这片土地。大概这就是这本书取名尘埃落定的原因吧?

敲了将近俩个小时,我已不太记得写了些什么,一个丰盛的故事,看完总会有怅然若失的感觉。浓烈过后的悠悠余温,余味无尽大概就是我现在的感受吧。文章里有作者不吝笔墨形容塔娜美丽的句子以及罂粟美丽的花朵迷醉人的香味片段很喜欢,下次在写吧,感觉自己要瞎,我该回家啦,好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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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一曲尘埃落定的轮回


刘恒阳
在那样一个社会,在那样一个时代,一个人,一个家族的命运,恍若,早已尘埃落定。
第一次接触这本书的时候,记得还是在初中的一次读书推荐会上,在一段引人入胜的解说后,看着那位同学在黑板上画出长长的关系图时,我立刻被多元的藏族文化,错综复杂又略带讽刺的剧情,深深吸引。
带着对于有些陌生的藏文化和错综复杂的情节的好奇,掀开书页,渐渐走入这曲似乎早已尘埃落定的轮回……
似乎与初中所读过的童年和朝花夕拾有异曲同工之妙,阿来也通过了儿童视角来折射社会人生,文中的“我”是一个被大家公认的“傻子”,但却干出了许多“聪明人”也干不出的事来。“痴呆”的他带领族人取得了罂粟花战争的胜利;搭建了富庶的边境市场;用睿智的眼光在麦其家的土地上大种小麦,避免了饥荒;与周围的土司建立了友好关系,举办了浩大的“土司们最后的节日”,从而化干戈为玉帛。这个最不可能获取需要复杂的心智、算计、狠毒才能获取的土司宝座的傻子,却展现了超乎常人的能力,成为土司统辖领域风云一时的人物。他一步一步地赢得族人们的爱戴,娶到最美丽的土司之女为妻,并如同先知那样在麦其土司家势力达到极盛时预言土司制度十年后将土崩瓦解。
每一本著作的背后,都一定有一段艰辛的岁月。阿来写完《尘埃落定》后,历经周折,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屡屡被各出版社退稿,1998年3月才被人民文学出版社慧眼识中,孰料一出版立即获得巨大的反响。终于,《尘埃落定》在98年获得国内文坛最高奖项茅盾文学奖这一殊荣。阿来成功的背后,是他在曾经担任高中历史老师时对于土司文化执着的探寻的自然流露,是他自身出生在“四土”的阿坝藏区对于自己民族文化的喜爱与追求。可以说,《尘埃落定》是一部兼具艺术性和通俗性,在艺术上和商业上都获得了成功的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一朵奇芭。
小说的本身,似乎在那孩童般却似乎充满了讽刺的意味的眼光中呈现,在父亲麦其土司豪无厘头的杀死了曾经听命过并帮助过自己的多吉次仁后,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终于选择了复仇。他们的行事准则,颇有汉人江湖侠客的那般豪爽仗义:必须杀死一位在任的麦其土司若父亲和哥哥不是被他们亲手杀死的,就轮到了我,傻子弟弟。“我”一次次同大儿子酒店店主其周旋,甚至毫不避讳的谈论杀死自己的哥哥,父亲,最后竟不可思议的和店主成为了“朋友”。酒店店主的一个提问更引人深思:“为什么不直接杀死他和他弟弟?”也许这就是土司家族根深蒂固的矛盾的表现,也许这就和本书的题目那样,所有人的命运早已尘埃落定,似乎在这件事里大家都放下了机巧、猜忌和伪装,人性中的单纯都自然地流露出来。
同许多平常的小说不同的是,这篇小说也采用了悲剧式的结尾:
我重新回到屋子里,坐下不久,就响起了敲门声。
是我的命来敲门了。

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慢慢地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40年代,是那个抗日战争接近尾声,内战刚刚打响的混乱年代,土司的时代在时代的巨轮下湮灭。红色汉人的炮火下,“我”的童年,“我”的朋友,“我”的父母,那个生“我”养“我”的麦其家的官寨,轰然倒塌,当麦其土司死于猛烈的的炮火后,“我”也死于了和“我”自称是“朋友”的酒店店主的复仇。死的时候,竟没有一点慌乱,是那样的从容。也许,当“我”唯一的精神家园崩塌时,当“我”的妻子一次次地背叛时,当我最忠诚的仆人为自己而亡时,“我”这个傻子,终于失去了生活所有的寄托与留恋,所以“我”在多年前早已就预言过土司制度的瓦解。也许,在对于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的纵容中,“我”也预言了自己的未来,所以,作者才会发出“是我的命来敲门了”这样的呼喊,一切,似乎都是早已尘埃落定。
愚者不愚,智者不智。
与愚公移山不谋而合,不仅别人叫“我”傻少爷,“我”很多时候也自称为“麦其家的傻儿子“,也许正是因为“我”只是计较的太少,对生活的要求只存在陶渊明般的享乐与自适,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我”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我”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我”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我”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
“我”那个早已将土司的位置视为囊中之物的聪明的哥哥最终也不幸的死在了仇人的复仇上。而我,这个傻弟弟,却在边疆靠自己的力量干出了一番功绩,成为了少土司。似乎这大智若愚这才是文章从把“我”定义为一个傻子的真正用心吧。
这本书不仅仅有十分深刻的思想内涵,同时也让我更加全面地认识了藏地文化。从前的藏文化,在我的眼中,是那种人人都虔诚地去朝圣的那种超然与圣洁,是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的;从前的藏地,是那种满地开满了格桑花的那种美丽与梦境。而《尘埃落定》就像是一扇窗,一扇藏地的窗,阿来小说里的藏地,在我的眼中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土司们的势力纵横交错,为了利益与地界,发生了数不清的摩擦与交锋,为了小麦,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费劲口舌地讨要,对他们神态和心理的描绘不乏生动,幽默,在最后土司最后的节日时,那一个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土司们,早已老态,言语中,有一种英雄迟暮的惋惜与不舍。同中国古代史中皇家兄弟为争权,为夺势,而撕破脸皮一样,“我”,“我”哥哥,“我”父亲三个人在对于土司的争夺中渐行渐远,甚至当杀手被我发现对哥哥和父亲的意图后,竟不为所动,最终哥哥死于非命,一个人,在有了权与力后失去本心,似乎已是必然。生于那个铁马冰河入梦来的年代,土司制度的瓦解就如我所预言的那样,是时代进程的牺牲品,能改变的,不过是谁来终结,何时终结,而被阿来所怀恋的,叹息的过去的文明和人,如烟,如黑夜中的鲜血,一切,就如小说的题目那样,早已尘埃落定。
我很喜欢小说的名字:尘埃落定。世间一切的繁荣与浮华不过是千千万万尘埃组成的,借着风,在空中飞扬,舞蹈,可当风过,雨后,尘埃落定了,便什么都不存在了。我们每个人不都是天地间一粒飘忽不定的尘埃吗?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美女;不论你在历史的舞台上扮演着多重要的角色,英雄也有迟暮,你对于整个浩瀚的历史来说,终究也只是将来人们饭后的谈资,一粒尘埃而已。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食与色的追逐在大同社会中不过是沧海一粟,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一切都是浮云,一切不过尘埃。
阿来,用一篇小说,一段文字,折射了,一个家族,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段历史的悲欢离合。
掩卷深思,人生,难道早已尘埃落定?

读《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思绪飞扬。

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它曾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它的名字叫《尘埃落定》,作者叫阿来。

读这本书,我是慕名而来,尽兴而归。好久没有被这种手不释卷的感觉击中了。它让我知道了一本好书的重量,一个奇迹的产生!这一整天我都沉浸在小说史诗般的浪漫神秘的风土人情中,我被小说字里行间散发出来的那种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厚重丰富的藏族文化所折服,被巫师那神奇的法力和人们周围神秘的事件所吸引!

这本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土司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儿子。这个儿子虽傻,但却拥有与生俱来的未卜先知的本领和超时代的预感与举止。因其做事顺应天意与民心,得到了百姓和奴隶们的拥护与支持,并成为带有奴隶阶级性质的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整个故事情节曲折,充满浓郁的民族情调,以傻子特有的超然于物外的视角,揭示了深刻的哲理。

阿来用文字营造了一种气氛,语言耐人寻味,深刻而洒脱,故事优美曲折,情感直接火暴,描述细腻准确,尤其对人物的动作、微妙的体验和心理变化、人物多变的品质特征等细节描写把握得准确到极致,凡需要之处无一不精彩,特别是对草原上男女之爱的描写,既不煽情也不色情,而是直接、自然,令人惊叹文明人类已离大自然又有多远。

就我认为,此书成功的地方至少有两个方面:

一、独特的视角带来了不同的欣赏感觉,新颖的叙事语言带给人们美的享受。

傻子以其天生的独特视角,引领读者看到他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土司制度的兴衰变迁过程,剖析了人类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在傻子眼中,声音、事物都仿佛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外衣,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雪花就像成群的鸟,密不透风地从天上扑向大地。

在他眼里,水是分崩离析的,绸缎是流淌的水,风和雪是成群的鸟这时的文字不再是枯燥的堆砌,而是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埃落定》的获奖评语)。

二、具有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

小说塑造了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的大儿子看来,人是按骨头分类的: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艺人,巫师,说唱艺人。而傻子则认为,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因此他对下人宽容关心,哪怕他们偶尔犯上也不以为然。

聪明人把奴隶看成牲畜,看成任何东西就是不看成人,而傻子却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他没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请求麦其土司减免百姓税收,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和拥戴。《尘埃落定》揭示了一个真理:如果替天行道,即使是傻子,老天也会帮助他的;反之,则是自取灭亡。

《尘埃落定》使我们融人封闭的土司世界的悲喜情仇,让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的中国少数民族的性格,即面对时代变迁,他们由不想接受到不得不接受,但他们始终要坚持自己心中那种神圣。这种封闭的文明在外来文明的冲击下,崩析瓦解。在此过程中,外来文明既带来了繁荣和财富,也带来了战争和灾难,当象征奴隶制的土司官寨在炮火中轰然坍塌,尘埃落定后,给人留下了深深的思索。

小说主人公傻子的形象也许有点老套,因为把聪明当傻子来写已大有人在,但阿来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对傻和聪明的处理都没有走极端,而是既不过分渲染他的傻,也不过分刻画他的聪明。虽然在个别情节处理上还有点生硬,但总体给人的感觉是自然的。

但小说的结尾让我很费解,觉得有点画蛇添足,傻子怎么就被那个仇人给杀了呢?我真看不出作者有什么深意安排在里面。

总体来说这是一本好书,一本值得人欣赏、值得人思索的书。因此,我希望有更多的像《尘埃落定》这样的好书横空出世!

实用精选:《自卑与超越》读后感万能版4篇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篇一】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线都有三个重要的联系,这些联系是每个人必须铭记于心的。他们的现实由这些联系构成,他们所面临的问题都是这些联系造成的。由于这些问题总是不停的缠绕着人类,人类就必须不断地回答这些问题,并表现出每个人对生命意义的个人概念。第一:我们并非人类种族的唯一成员,必然要和他人发生了关系。为自己的幸福,为人类的福利,每个人都要和别人发生关联。个人的脆弱性和种种限制,使得他无法单独达到自己的目标。只凭个人的力量来应付自己的问题,它必然无法保持自己的生命,也无法将人类的生命延续下去。因此,生活问题的每一种答案都必须把这种联系考虑在内,即必须虑及“我们生活于和他人的联系之中,假使我们变得孤独,我们必将灭亡”这件事实。

我们的最大目标就是:在我们居住的地球上,和我们的同类合作,以延续我们的生命。第二:我们居住于地球这个贫瘠星球的表面,并借其所提供的资源而得以成长。因此,我们如何发展我们的身体和心灵以保证人类的未来得以延续?这是一个向每个人索取答案的问题,没有人能够逃避它的挑战。无论我们做什么事,我们的行为都是对人类生活情境的解答:他们显现出我们的心目中认为那些事情是必要的,合适的,可能的,有价值的。而所有的解答又都被“我们属于人类”以及“人类居住于地球”等事实限制。当我们虑及人类肉体的脆弱性以及居住环境的不安全性时,为了我们的生命和全人类的幸福,我们必须拿出毅力来确定答案,这就像面对一个数学问题而必须努力解答一样。我们不能单凭猜测,也不能希图侥幸,而必须用尽各种方法,坚定地探寻答案。我们虽然不能发现绝对完美的永恒答案,但是却能竭尽所能来找出近似的答案,并通过不停的奋斗,以求更为完善的解答。这个解答能针对“我们被束缚于地球这个贫瘠星球的表面上”这个事实,以及环境所带来的种种利害关系。第三:我们还被另一种联系所束缚。人类有两种性别,爱情和婚姻即属于这种关系。个人和团体共同生命的保存都必须顾及到这个事实,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不能对此问题避而不答。人类面临这些问题的所作所为就是答案。上述三种联系构成三个问题:如何谋求一种职业,使我们在地球的天然限制之下得以生存?

如何在我们的同类之中获得地位,以便我们能相互合作并享受合作的利益?如何调整我们的自卑,以适应“人类存在有两种性别”和“人类的延续扩展,有赖于我们的爱情生活”等事实。个体心理学发现,生活中的每一个问题几乎都可以归纳在职业、社会和性这三个主要问题之下。每个人对这三个问题的反应,都明白的表现出他对生活意义的最深层的感受。举例来说,假如有一人他的爱情生活很不完美,他对职业也不尽心竭力,他的朋友很少,他又发现和同伴接触是件痛苦的事,那么,凭他的生活中的这些约束和限制,我们可以断定:他一定会感到“活下去”是件艰苦而危险的事,他拥有的机会太少,而承受的挫折太多。他的活动范围狭窄,可以用他的判断来加以解释,即“生活的意义是保护我自己以免受到伤害,把自己圈围起来,避免别人接触”。反过来说,假如有一个人,他的爱情、生活的各方面都非常甜蜜而融洽,他的工作获得可喜的成就,他的朋友很多,他交游广阔而且成果丰硕,那么我们能断定:这个人必然感到生活是属于创造性的历程,它提供了许多机会,并克服各种困难。凭他应付生活的多种问题的勇气,即可作出如下断言:生活的意义是对同伴发生兴趣,作为团体的一份子,要对人类幸福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篇二】

《自卑与超越》是奥地利作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关于个体心理学的著作。作家从《生活的意义》《心灵与肉体》《自卑感和优越感》……等十二个方面为我们分析了人的存在、成长、生活、工作、社交等个体心理特征,提供了解决以上各方面问题的科学方案。阅读该书后,我受益匪浅,不仅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而且对自己的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

《自卑与超越》中《学校的影响》一文告诉我们:“教师要成为心理学家,要学会了解学生人格的整体,以及它各种表现的一惯性,才能更好的走进学生,帮助学生。”“成为心理学家”,乍听起来十分高大上,其实,我们做的所有教学工作无不与人的心理有关。由于学生来自不同的家庭,受到不同的教育影响,形成了不同的性格和行为方式,在听课、作业、游戏、劳动、与人相处等过程中心理不同,行为自然迥异。这为老师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挑战。因此,教师想要顺利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必须让自己的教育教学符合学生心理的发展。为此,教师必须对自己所教学生的情况有非常清楚、客观的认识,并依据其特点“对症下药”。

《学校的影响》一文还为我们列举了几种典型的问题学生,其中对“懒惰”学生的分析让我对本班几位长期不完成家庭作业的学生的心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书中说到:“懒惰的孩子从未尝过被击败的滋味,因为他们从没有面临真正的考验。他对眼前的问题总是尽量逃避,不肯轻易和人一较长短”。当他们失败时,他们会自我解嘲:我只是懒,不是无能。当他有一点点进步,老师鼓励他时,他会觉得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了老师的关注关爱,何必努力去冒失去被重视的险呢?回想自己对本班那几位“特殊同志”的教育,和作者的分析完全吻合。看来,我所谓的严厉批评、温情陪伴、耐心讲解虽能解决一时之事,但都未触及他们那已经深入骨髓的懒惰心理。未来该何去何从,这真是一件“路漫漫兮其修远”的事。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篇三】

听过樊登老师读的《自卑与超越》这本书后,我坐下来静静地思考回顾了我这些年的生活,工作,所遇到的挫折和做出的选择,发现自卑感一直存在,它没有变成我个人趋向优越的原动力,却在一些时候变成了生活中的麻烦和桎梏。它让我对待工作不再有热情,变得消极;它让在对待孩子的教育中有了不好的影响,带给孩子一些悲观和不自信。

我的人生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我要我的人生之旅充满秀美的山河景色,充满快乐,幸福,我要和家人,小伙伴们一起带着希望不断前行。我要把自卑抛诸脑后,看清它、理解它、

放下它。

自卑情结(inferioritycomplex)是指由自卑感或缺陷感引起的应激状态、心理逃避和对虚构的优越感的代偿性驱动力。即如何超越那些因为自卑而出现的不好的心理反应,化腐朽为神奇!

阿德勒认为,每个人都是背负着三大约束而生:

为了与地球资源更好地共存而必须进行工作;

为了以自己孱弱的躯体对抗生存环境中各种危险而必须与其他人类配合、相处;

为了繁衍后代而必须面对和处理两性关系。

一切人类问题都可以归结到这三个主题中:职业、社会与性。通过面对这三类问题的反应,就能看出一个人对自己生命意义的解读是什么样的。而自卑情结的产生,也往往因为解读出了问题。

而超越自卑的原则则是:

1.寻找真正的生命意义

有多少种人类,就会有多少种他们解读出的生命的意义。然而真正的生命意义绝不是完全个人化的,对他人无所裨益的。

所有真正的“生命的意义”都有一个共同标志,那就是它们都具有普遍意义——能够为众人所分享,为他人所接受。它可以成为解决他人问题的一种样本,它将个人意义建立在对他

人生命的贡献之上,一想到我所做的一切于他人有益,我就真的'很难再自卑下去。

2.学会合作

面对人生的三大任务:职业、社会和性,我们都需要与其他人类进行合作,才能更好地完成它们。学习合作本应是儿童时期要做的事,但我们不能因年幼时错过的,就来认定自己的一生不可再更改,我们再也学不会如何与人合作了——并不是这样!

如果过往的经历,为我们总结的惯用经验是错误的合作方式,或者是根本无法与人合作的方式,在我们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们就能看清自己曾经是如何解读它们,并将之化为经验的。

那么我们也可以回到经历本身,重新从中提取经验和解读,改变现有的处事模式,学会与人恰当合作,从而将自己拖出自卑的丛林,实现更美好的人生。在生活里,每个人几乎都有机会认识到存在于自己身上的自卑感,或多,或少,它在你的一生里总有出场机会。

阿德勒告诉我们生活本身不足以使人自卑,令人低着头无法前行的,是自己画地为牢。擦掉自己设下的圈套,抬头看看敞亮的天空,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比自卑更重要的事等着你去做。

是要化自卑腐朽为神奇还是在自卑的路上走到黑,也得看自己有没有遇到点化,而今我遇到了!

是的,这本书点化了,让我正确的认识了自己,知道怎样才能克服自卑,超越自我,努力前行!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篇四】

一、书本简介

《自卑与超越》书名很容易误导人,买的时候,还以为是一本解释自卑的书,看完后,依旧自卑。我是个自卑的人,“不了解一个人的幼年,就无法了解其童年”。小时候,父母总是很严格,记得无论外面有多少人,只要听到你说脏话,就打嘴巴;考试必须班上前3名,否则抄字帖,但即使长期第一名也没奖励;老爸字写得很好,看你写得难看,就得擦了重新写。小时候听的大道理贼多,感觉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是错的,这样的环境下怎么可能自信。倒是我弟,皮糙肉厚,耐打,一个家庭,养了两个性格完全相反的人,家庭环境很重要,出生顺序也挺重要。

自卑感与优越感相辅相成,为了建立优越感,认真学习,听话、懂事、少犯错,但做这些更多的是讨好父母。读大学后,彻底自由了,然而很多东西都印在骨子里了,改变不了。

二、生活对我的意义

看完这本书,也没发现生命的意义。小时候怕死,安慰自己人死了可以成为大地一部分,继续见证沧海桑田;中学时期得知,宇宙在膨胀,地球有一天终会消失,那就成为宇宙的一部分吧;可现在,宇宙也会消失,好吧,总有一天灰飞烟灭,无人知晓,唉,背脊发凉。

活着又有啥意义呢?经历这么多失败,越来越悲观,如今常挂嘴边: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如此短暂的一生,尽量让自己过的开心吧。作者:刘衍欢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一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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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 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二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扞、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

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再说落定。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实用!《龙族》读后感万能版(240字)


《龙族》读后感(篇一)

他惊恐的爬起床,朦胧中眼前一片昏黑,黑色的书架张着大口嘲笑般的似向他咬来,窗棂外若隐若现的灯光投下一个个令人窒息的光斑,几只细长的小腿无助的抖动着,萎靡地支起早已疲惫不堪的身体,一只可怜的甲虫孤独地呼喊着人生的光芒。他变形了。不,他没有变。

且他知道他离一只真正的甲虫不远了,此刻的他才真正感到了无助,亲人的唾弃使他难以吐出胸中那藏在角落的怒火,老板的施压令他在天罗地网般的世界中找寻不到出路。他在黑暗中郁郁独行,伸手不见五指,前后都是深不可测的秘境之地,呼吸困难,他想大声号叫,却又感到胸口被一阵生涩的东西死死卡住。

可悲的他变形后想到的不是他的前途与未来,而是怎么应对老板的责令与为难。可怜的他渴望得到一丁点关怀与温暖,哪怕是之前生活的美好回忆,可摆在他面前的只有冰凉的门把手和金属质感的窗框。

吸引他的不只只是妹妹那曼妙的琴声,还不得不有老板不明觉厉的皮鞋的噼啪声,让他留恋的不止是墙上的那一幅画,更有冲破束缚的渴望与无助。别人给予他的没有什么,只有硕大的壳皮与诡异的眼光。

他挣扎着起来,耳边又响起了那油腻的脚步声……

《龙族》读后感(篇二)

龙族里主要讲的是龙和混血种的纠纷,亦是羁绊。

犹记得初看到龙族是在一本20xx年的小说绘上,当时就忍不住被它萌上了。江南把那次战争写的让人终生难忘。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经历-----明明连作者,主角都忘了,却莫名的记着一个片段。

我记忆最深刻的片段莫过于楚弥在摩天轮上的那个片段了,不管那是虾米,或是耶梦加得。无所谓,没关系,喜欢是信仰,不是理由 。

小四的夏至未至是那种煽情到爆,让人看一遍就想哭的,龙族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龙族很容易让人动情流泪,但我其实看了好多遍才哭的,龙族教给我们的是坚强。

有这么一句话,虽是小四说的,但很适合龙族----------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如果路明非可以顺利活到80岁,也许他会说这句话--------“凯撒、楚子航、芬格尔,谢谢你们帮我成长,诺诺...陈雯雯...夏弥,谢谢你们教会我爱,路鸣泽...谢谢你陪着我..

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个小习惯,话说我喜欢边听歌边看龙族,所以...一听到寂夜...就莫名的想到龙族。寂夜总让我想到那个坐在天台上的路明非,那时他只是中学里一个不起眼的角色,没人关注,只自己一个默默的喜欢着某个女孩,不知道龙族不知道血之哀,不知道孤独。 再说一说龙族的支持者们,龙族不得不说是同类小说中数一数二的了,我也常常会跟同学讲,我有一本很棒的小说哦亲要不要看?就这样越来越多的人被我拉进了拉进了这个黑坑...... 现在我已经不太关注结局是悲是喜了,更关注的则是到底是什么结局,我们看着路明非的爆发,他的失落已经太久了...可我竟然有些害怕知道结局...人,真是纠结的生物呀.... 谢谢江南可以让我们关注路明非的成长这么久。

龙族,我们飞逝的流年里匪浅的记忆

《龙族》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个与孤独抗争的故事。孤独,那么的可怕。路明非,18岁,衰小孩一个。

唯一的特长是打大型老式游戏星际争霸。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还是一样的衰,没存在感,没人记得他。12岁时父母外出,至今未回。一直住在婶婶家,婶婶叔叔自私刻薄,他是那么的衰。直至在一天,他在一个细腰长腿的御姐的召唤下,变身李嘉图·M·路,来到了美国卡塞尔学院,他到了那里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拥有龙族血统的混血种,而他也是,而且是S级的'。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牛逼一回了,可是他还是一样的衰,高富帅的师兄凯撒·加图索,漂亮师姐诺诺,面瘫的帅气师兄楚子航,废材留级王芬格尔,他在这些人的辟护下生活。他也和可爱帅气的狡猾小恶魔路鸣泽签订了契约,每当他杀死一个龙王就要给路鸣泽四分之一的生命。“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路明泽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说真的,读完这些,我仿佛置身于这种孤独之中。龙族1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青铜与火之龙王诺顿,却被凯撒抢去了功劳。龙族2中他背着七宗罪一刀一刀杀死了大地与山之龙王,说出审判圣言: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可是却没有人看到,那时他是那么牛逼,那么帅,那么威严?

可是他还是很衰,继续一如平常说烂话,继续隐藏着自己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爱,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衰小孩。他自己奋斗者,奔跑着,梦想着,可是却一直一样的衰。正如路鸣泽所说,总有一天,他会觉醒,他会变成令世人所恐怖的存在。谨以此书,献给所有有梦想的衰小孩!

《龙族》读后感【篇四】

《龙族》一共有好几本,这几本不是名著,也不是什么对学习很有用的书,更不是令人称赞的书。《龙族》只是一套小说,一套没什么实际意义的小说,但它们却给带我巨大的震撼和孤寂......

这并不是简单的屠龙故事,它里面夹杂着各种各样的情感。他的主人公很不同,主人公既不是像凯撒那样的“高富帅”,也不是什么像楚子航那样的“冷艳贵”,他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路人甲”,或许他比普通人更加不幸和痛苦,也许“衰”这个词来形容他更加合适一些,他是——路明非。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住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个路明非。明明是S级却处处不受待见。每次屠龙似乎很不可思议,其实每次都耗费了自己的生命。看似同时是凯撒重要的小弟还和楚子航有着不一样的交情,其实每次都似乎是自己再拖他们的后腿。难道不是吗?心中的孤寂似乎从来都不会流露出来,明明心中无限的酸涩,却嘴里不停的说着各种各样的烂话,努力露出笑脸。这是隐藏最深的孤独,他既不同于凯撒小时暴露出的孤僻,也不同于楚子航隐藏心底的痛苦。他的孤独是让人无法感受到的孤独,甚至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到他的孤独。

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可以拯救世界、骄傲的李嘉图·M·路,但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自卑的、孤独的路明非。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满口烂话的得意小子,可能其实他只是勉强的在掩饰内心的恐惧与不安。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高兴微笑的老好人,但是也许他的心里早已痛苦的抽搐起来……

还记得《龙族》里的一段话:“‘楚子航的心里永远有一个男孩站在台风之夜空无一人的高架桥上’肯德基先生敲敲自己的胸口,‘而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请敲敲自己的胸口,在这里难道没有一个死小孩吗?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一)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一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一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一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一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一陰一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一陰一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二)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一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一精一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一浪一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一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一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一陰一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一爱一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一妓一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一陰一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一党一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三)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一精一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一陽一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一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一性一,大少爷贪恋权势和一性一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一靡一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欲、一陰一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一陽一,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一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往往不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美丽一浪一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一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超实用的《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模板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阅读完阿来写的《尘埃落定》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一篇优秀的《尘埃落定》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急您所急,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超实用的《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模板”,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超实用的《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模板【篇1】

看完一段时间了,一直没写总结,再拖就更不知道说什么了。刚开始看就一直想这个书名为什么叫尘埃落定,有什么意义。傻子从小就是傻子,是一群聪明人眼中十足的傻子,当别人都说自己是傻子的时候,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应该就是傻子,和别人不一样的傻子。傻子是四川阿坝州藏族的十八家土司之一,麦其土司的二儿子,生性愚钝木讷,所以麦其土司很庆幸自己有一个聪明英勇的大儿子,傻子自然就被排除在土司继承人之外,傻子无所顾忌,整天和奴隶小斯们混在一起,有自己的一群忠实追随者。其实那样的他过得挺开心。有几件事傻子都和正常人想的不一样,当各个土司都种罂粟,罂粟丰收不值钱,各个土司官寨都闹饥荒。麦其家傻儿子却建议父亲种粮食,大丰收后,使麦其的百姓都免于饥荒。而且父亲交代他用粮食和其他土司谈条件,让其他土司为粮食付出几倍的代价时,傻子反而开仓救济难民,收复了其他土司的子民,这使得麦其家的领土和子民扩大空前。在他身边各小斯们的帮衬下,傻子在存放粮仓的官寨附近办起了贸易市场,其他土司的子民可以用他们所有的其他值钱东西交换麦其家的粮食,再发展,等其他土司不缺粮食了,贸易范围又扩大了,可以互相交换其他所需,显然已经成为土司边境的较大的自由贸易市场。后来傻子又建立的税收制度,在他提供的这个市场,百姓都可进行自由交易,麦其家收取一定的税。谁能想到这些都是一个傻子做的呢。在仓库官寨积累了财富后,傻子荣耀的回到麦其官寨。随着傻子办的事情渐渐出人意料,也对其哥哥的继承权形成了威胁,然而麦其土司反过来想,毕竟傻子还是傻子,不可能管理整个土司官寨。即使在大儿子被刺杀后,他也没有让傻子继承其职位,而是让他继续管理粮仓附近的贸易市场。不想当土司的傻子不是好傻子,傻子当然也会有那个想法。然而随着边境贸易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国民党和共产党内战打起,各个土司家族走到了尽头,可以选择投降共产党,也可以和国名党练手对抗共产党。就这样在最后共产党完胜后,大家可想而知,土司制度被瓦解了,所有的奴隶都成了自由百姓。麦其家自然也不存在了,傻子也死了。在历史长河中,不管是一个时代,还是任何人物,都是一颗尘埃,在时代变迁过程中终会成为不可重复的过去,最终都会尘埃落定。

超实用的《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模板【篇2】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超实用的《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模板【篇3】

对当代文学,我接触的时间很晚。在其他同学读完了当代所有作家的作品时,我还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那样,惊喜地徘徊在当代文学的书架间。当代作家写下的作品,其数量与古代作家流传下来的作品旗鼓相当,这时我才知道有当代作家作品的存在这回事。

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出生于一个闭塞的小山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村子里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才买进了第一台电视机。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中,与文学作品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环境的闭塞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那里流行各种盗版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而我对这些小说一向很警惕,老师也不许我读这样的“闲书”,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是对武侠、言情小说不闻不问,无法排遣内心那种焦虑——为功名而读书,绝不读“闲书”的戒条一直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家境贫寒,买不起书(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买书),读书无非是为了考上大学,于是除了课本,就没有别的读物。

等到我终于考上大学,解放了,当其他同学痛痛快快谈恋爱、沉醉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我向图书馆发起了进攻,似乎是要补偿少年时代的不足,要阅读个够——当然,也是抱着解开心中困惑的目的去读书的。

我的一位舍友,也是同班同学,他有一本《尘埃落定》,放在他的书架上。这位同学很有趣,他本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却再买了一套鼠标、鼠标垫、耳麦,却常常邀几个同学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钱,所以从不拉我去网吧。可见穷也有好处,不会跟着他们混,没有能力去空耗光阴。当我发现这本书后,向他借阅。他很高兴,同意了。于是我一口气将《尘埃落定》看完。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所以在看《尘埃落定》的时候,认为这是受到《喧哗与骚动》的影响后,写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抱着这种观念。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现在我认为,并不能因为福克纳比阿来先出生,先写出《喧哗与骚动》,就认为阿来受了福克纳的影响,而是我这个读者莫名其妙将两位作家牵扯到一起了。

为何?《喧哗与骚动》写了一个白痴班吉。《尘埃落定》写了一个白痴土司的二儿子。《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制度的辉煌、没落、灭亡,也是一部史诗。即,同样的叙述角度,同样是史诗,两方面的类似,使我将两部作品牵扯到了一起。

不同的地方是,《喧哗与骚动》用四个叙述角度讲述同一个家族的历史,这是这部作品特定的文本结构;而《尘埃落定》的叙述角度一直没有变过,都是土司的白痴二儿子。

我甚至还想起了南非作家库切的作品《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来,这本书同样写的是一个智商低下的人,也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难不成我要说,库切受福克纳的影响?或许有可能。我相信,在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恐怕鲜有中国人知道库切是何许人也,库切依旧身处那块大陆,被中国挡在门外。所以,阿来也不可能受库切的影响。

相互毫不干涉的作家,在不同的土地上,以类似的角度写了类似的小说,难道不令人惊叹不已?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对近代文学的排序,即“鲁郭茅,巴老曹”。当时我太年轻,无法读懂鲁迅,其他作家的作品,也很少读(没有机会读到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有一次,我看了巴金先生的一篇名叫《春天里的秋天》的小说,讲的是一名女子违背父亲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想法,与一名青年自由恋爱,同居。后来日子过不下去了,被父亲接回家,自杀了。男青年听到这个消息后,悲伤不已。我读完这篇小说后,很是失望。如果自由恋爱没有好的结局,青年们的努力竟然得到这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完全没有希望,我们所有的青年差不多都要这么病态地活下去了。后来又看了鲁迅写的小说《伤逝》。调子是压抑低沉的,使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只有了解了鲁迅和巴金所处的那个时代,才能够理解他们的小说。

当我一口气读完《尘埃落定》后,内心竟然是无比畅快,充分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与之前读《春天里的秋天》这样的小说的压抑心境截然相反。阿来写的也是死亡和没落,为什么就那么令人舒畅呢?当时我就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怎么就没有得什么奖,广泛流传呢?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而且被选入了中国百年百种文学作品。我认为这与这本书达到的成就是完全相称的。能够阅读《喧哗和骚动》、《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的我,同样能够从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中得到乐趣——一种心灵的震撼,被牢牢吸引住。

我一直在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塑造了一代病态的青年,比如“一从自己中意的女生身边走过,就脸红”,在现实生活中无能、懦弱,总将爱情搞成悲剧。郁达夫的小说《沉沦》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我想,这样的青年如何存活于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我们就不能做一个正常人?

我似乎在说,当代文学中的一些作品比近代文学的一些作品要好。我这话足以引起诸多前辈的鄙夷目光了。不过我认为文学作品不但有摹写现实的能力,而且还有塑造新型人格的能力——这在现在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郁达夫小说描写的人物使得我们这些读者觉得,那些人物比现实中的人物还要灰暗。作家们怎么都是那么软弱,那么无能,都要饿死、被现实逼死?为什么不自强,好好活着?

《尘埃落定》里写的这个白痴,竟然比一个正常人更能适应生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白痴死的时候也相当冷静,他知道新时代来了,他死得很坦然。

我想,这与阿来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有关。阿来处在这个有希望的时代,所以欢欢喜喜地埋葬了土司和土司制度,迎接新生活。土司的权利再至高无上,再神气,也消失不见了。土司部落之间的战争,利益冲突,写得那么真实,丝毫没有人工化的痕迹。我用语言无法准确描述出它的种种妙处。我甚至认为,如果不是身处这种文化之中,如果不是考察了很多的资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它是对过去历史的再现。人物的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都随着历史远去,当我们面对这段历史时,有的只是惊心动魄,不知所措。

如果前辈们说我浅薄无知,只知道讲好听的话,根本就不具备批评家的素养,我会恭恭敬敬加以承认。对我写不出来、又只知道它种种好处的作品,除了从心底表示钦佩之外,我还能怎么办?

只有在我学习了某种文艺理论,才能如批评家所愿意看到的那样评论这部作品。也是,如果没有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批评从何开始?作为一名读者毕竟要简单得多。我是虔诚的读者,不是批评家。我只是写出我的读后感而已。

超实用的《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模板【篇4】

整本书以傻子的眼光展开叙述,叙述语调平静,娓娓道来的感觉。傻子不傻,聪者不慧,傻子才是书里最有智慧的人,他就像一个被神灵眷顾的预言家,有情有义却不失决断,但这一切都被「傻子」的身份遮蔽,他的不经意话语让身为土司的父亲和土司立继承人哥哥感到感到害怕,因为这个傻子的无心的断言一次又一次被证实。他对身边的下人总是怀着一颗善心,对不忠的妻子包容,傻子在初次见到塔娜的时候第一次感受到爱情,我想他是真正懂得爱情是什么,他可以原谅塔娜一次又一次的伤害,还愿意放塔娜离开。面对葺贡土司的两面三刀他有自己的计谋,他把官寨拆成开放式的建筑,在边界开设市场,使麦其家族的财富剧增。他还是一个知人善用的领导者,他把下人卓玛,管家,尔依,索朗泽朗,翁波意西,都带到边境,让他们尝到权力的滋味,下人们对他忠心耿耿,就连那个复仇者兄弟都把他当做朋友。他爱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她母亲,所以从小镇出逃时他折回麦其官寨,去救他们。最后死去的时候,他那么平静,就好像来到人间的任务已经完成再无牵挂,也许他就是神灵派来见证土司家族从兴盛到消失的人吧。小说里的人都各有特点,我爱他们的真实和独特,他们总是那么虔诚,或许心有信仰的人都这么勇敢。

超实用的《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模板【篇5】

扬起的尘埃终究会落下,可只要是一粒尘埃总要浮沉在世上,因风吹起,马蹄踏起,人群涌起,初听《尘埃落定》就觉得书名很好,说明了人间的某种规律,有种衰亡的味道蕴含其中,阿来说他仍旧觉得这部小说的名字起的很不错,的确如此。

由现在去猜测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恐怕谁也难以预料,可从现在去了解过去的历史,则轻而易举,事先我们在知道尘埃会落下,知道土司家族必然会衰亡,在已知的结局面前,如何让一个故事足够曲折,有丰富的细节来支撑落幕时的辉煌,黯然收场却让人回味无尽,我觉得这样的故事便是一个好故事。

阿来说他想把人类的普遍性倾注在书里,普遍与规律似乎总是在一起,规律具有普遍性的,普遍性的又常常是人们所熟知的规律。作者不想以描述过多的藏族风土人情,或以畅销书的笔法来引起读者注意,这是一种格调,因为不从众,便是清新脱俗,阿来说“不期望自己的小说雅俗共赏”,因为坚持自己的选择,才会坚定自己的身份,才可以不用委屈求全以图读者们喜欢,作为一名藏族作家才可以有这写作的视角,以一个“傻子”为主角。

书中的风格如同作者所说有些寓言故事和臆想的色彩,寓言增加了小说的趣味性,而臆想不应该是傻子独有的特性吗?每天早上都要问“我是谁,我在哪里”?如果不清楚便浑浑噩噩,六神无主一般,聪明人不会问这样的问题,可是不这样问,不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知,那还算是活着吗?麦其土司家聪明的人很多,可是清醒的人却很少,所有的人似乎都在忙碌着,思索着,努力的活着,但是对于为了生存而活着的人,到底应不应该讨论生命的意义,麦其家的二少爷想到这的时候只能去找书记官,因为书记官能记下历史。

超实用的《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模板【篇6】

尘埃落定,思绪飞扬。

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它曾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它的名字叫《尘埃落定》,作者叫阿来。

读这本书,我是慕名而来,尽兴而归。好久没有被这种手不释卷的感觉击中了。它让我知道了一本好书的重量,一个奇迹的产生!这一整天我都沉浸在小说史诗般的浪漫神秘的风土人情中,我被小说字里行间散发出来的那种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厚重丰富的藏族文化所折服,被巫师那神奇的法力和人们周围神秘的事件所吸引!

这本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土司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儿子。这个儿子虽傻,但却拥有与生俱来的未卜先知的本领和超时代的预感与举止。因其做事顺应天意与民心,得到了百姓和奴隶们的拥护与支持,并成为带有奴隶阶级性质的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整个故事情节曲折,充满浓郁的民族情调,以傻子特有的超然于物外的视角,揭示了深刻的哲理。

阿来用文字营造了一种气氛,语言耐人寻味,深刻而洒脱,故事优美曲折,情感直接火暴,描述细腻准确,尤其对人物的动作、微妙的体验和心理变化、人物多变的品质特征等细节描写把握得准确到极致,凡需要之处无一不精彩,特别是对草原上男女之爱的描写,既不煽情也不色情,而是直接、自然,令人惊叹文明人类已离大自然又有多远。

就我认为,此书成功的地方至少有两个方面:

一、独特的视角带来了不同的欣赏感觉,新颖的叙事语言带给人们美的享受。

傻子以其天生的独特视角,引领读者看到他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土司制度的兴衰变迁过程,剖析了人类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在傻子眼中,声音、事物都仿佛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外衣,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雪花就像成群的鸟,密不透风地从天上扑向大地。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精选


怎么才能将作品的读后感写得优秀呢?相信作品当中的人物为读者带来了很多的内心。为了更好地记录我们的情绪,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下面编辑给大家分享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1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

“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获奖评语)。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

“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

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2

正如作者在最后一章中提到的一样,作者深受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影响,他的写法里有这一代作家的共性特征——大量寓言式片段的应用,有时候会让人觉得他们靠这些未卜先知的近似戏谑的话语来推动情节有技穷的一面,但还是为他们能隐晦的表达思想而由衷的感到高兴,毕竟这也是一种不得已的夫子自道之途。

我觉得目前这种寓言式的写法可以看出两个泾渭分明的来源,一是《红楼梦》,二是《百年孤独》。前者的代表人物有贾平凹,后者中就有阿来。前一种写法的特点是在正常的深沉的故事里面出现预言式的人物,这些人物如世外高人一般能说出洞悉人情冷暖,閱尽世态炎凉的话语为故事的发现和结局埋下伏笔,这类人的作用就像《红楼梦》中判词的作用一样。在后一种写法里因为深受马尔克斯的影响,使得作品的总基调是魔幻现实的,因此作品里的人和事也就自然而然的具备了“非人”特质,更利于作者纵横捭阖的驰骋,所以这种写法也为本书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魔幻色彩,很欣慰的是作者的目的达到了——他担心的是读者沉湎于异域风情而忽略了故事的普遍特性。

对于采取这种写法的言外之意作者自己是说出来了的——就是去试图追求普遍的人性的努力。但我想这只是一部分,还有的那部分就是对几乎形成定式的“大时代——小人物”的历史故事的写作模式的反动。因为是在寓言式的故事里面,所有故事的发展就最大限度的排除了时代的影响,作者试图让故事里的人为自己的命运负责,试图让整个故事成为自成一体的闭合系统,试图让这系统中的原因成为结局的真正原因。可以说作者走了一条小说的中国化道路,这与理论界流行的为中国近代历史进程寻找中国自身的发展理路是契合的。从这一点上来说,“大时代小人物”的写法类似于“冲击反应”理论,在这类小说中人物总是被动的在大时代面前选择“红”或“白”或者“顺应历史潮流”和“违背历史潮流”而没有任何的主动权,但在认为中国的发展道路自有其自身的历史原因这一派中,寻找自己的原因就是至关重要的,作者在本书中无疑一直在坚持后者或者准确的说在努力的强迫自己坚持后者。作者不愿将笔下人物的命运交给虚幻的大时代,因此他采取寓言式的写法,将人物的“秉性”——用作者本人的话说是普遍的人性——以最大限度的张扬,在故事中你会发现很多人被严格的固定在他的角色中,比如行刑人,管家,卓玛,美丽的妻子,哥哥等等都性格鲜明到一出场便能知道结局的地步。一方面可以说这是作者塑造人物的成功,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作者在动笔之前心中就已经预先给他们赋予了必须为自己的命运负责的使命,所以他们必须将自己的特征最大限度的表达出来,最大限度的表现出人性的普遍弱点来,唯有如此才能不辱使命,所以他们只能尽职尽责的在某个框架没生存下去,表演下去,苟延残喘下去……这是小说中人物的悲剧——一出场便注定会被毁灭,因此他们是沉重的,他们的人生是扭曲的。

那么,去争论傻子究竟傻还是不傻就根本没有任何必要。因为傻与不傻都无法改变他的命运。所以在最后傻子虽然选择了跟着“白”走,但最终作者还是让他回到了“红”的那边,死在了红的那边。人又怎能逃脱的了时代的潮流呢?在这里“最特别的傻子”几乎具备洞悉未来能力的特殊的那个还是无法摆脱被时代潮流裹携的命运,他还是没有选择权的。因此没有跟随潮流的都死掉或即将死掉,跟随潮流的无论他是杀手还是首鼠两端的胖土司,都会好好的活下去。那么,那么我想问的是如果结局是这样的还要那些普遍的人性干什么?努力了这么就都只留下了一声叹息那么坚持有什么必要?对于悲观主义者来说,这是不成功的。而我无疑是个悲观主义者。

因为,我总固执的认为有些东西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3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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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4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xx年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5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6

哇,这本书我看得不是很懂,作者文笔高深莫测,很多值得我去思考的地方,每一句话都有独特的意义,文中有很多让我感慨的地方,比如一个时代的就这样尘埃落定了,我想到的是时间过得可真快,但我不应该去感叹时光匆匆,更多的是珍惜当下,让自己变得更好,更优秀。

藏族的土司制度:以前只是在抗日剧中有过了解,对这个并不感兴趣,说实话甚至有些反感,但作者以一个“傻子”的独特视角,把藏族的风俗,制度,以这样一种新颖的手法,让我燃起了兴趣,想继续读下去,本以为全文会枯燥乏味,但读完并没有这种感觉,更多的感觉是想去看看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其他地方的风土人情。但有些制度我觉得有些残暴,比如奴隶的命在土司眼里就如粪土一般,可以任意践踏,而土司却可以为所欲为,抢了最忠于自己的头人的老婆,随便找个理由就叫管家把头人杀了,这是一个没有法治没有道理可讲的时代,这也注定会是一个陨落的时代,我也为自己生在一个好的年代一个好的国家而感到骄傲,我也应该骄傲,将来也应该为国家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最新《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7

欲望与权力生死与存亡清醒与混沌

都将随着一个独特的视角阐释出来也都将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轮回更替在另一个天地里发现异质色彩的传奇与浮华在其背后是一种命运的悲哀是一种慨叹岁月的沧桑也是一种自知天命的安然与平静土地、女人、权力、金钱、“我”、“土司”、“罂粟”、“梅毒”、“战争”、“复仇”、“欲望”、“背叛”…都是历史或光荣或黯淡的符号在阿来的解构中变得可感而又可悯阅读之后有种无名的苍凉感或许是不仅仅是人的死亡带来的而是历史的轮回覆灭新生的必然之中掺杂的消亡吧或喜或悲都交给尘埃去落定一切吧但是悲凉过后却是另一种使然和完满尘埃落定之后是一种安然定稳不再因为外在的物欲、情欲、生欲而沉迷挣扎那些已然成为泡沫漂流空气之中一切皆空也成影我在死时看透生我在生时看透死“我”是一个傻子却比任何智者更明智更懂得命运“我”是尘埃中的一粒在宣布一个时代的结束和一个伟大时代来临之时我在复仇者的手下完成了最后一次清醒的预见最后一次生与死的坦然“我”已落定

精选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精选


知识无涯,而生命有限。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写读后感可以感受到文章的精髓,也可以帮助自己写作文的时候得到更好的题材或感受。你读过多少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1

最开始看这本书是因为听广播时听到阿来在《朗读者》上对这本小说的一个介绍~突然来了兴致,就开始读了。[呲牙]必须说,所有我感觉特别好的作品在读的过程中都有一个共性,就是开始时怎么也去不了门,各种读不下去,读着读着就被吸引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捂脸]……就突然想到作者在后面提到的一句话,他说自己不期望自己的小说雅俗共赏,他认为真正描绘出了自己心灵图景的小说也是会挑选读者的。很好的一本书,必须推荐。[玫瑰]

这本书好像特别像在讲土司制度下的一个“末代皇帝”的一生……这个末代皇帝被人称为“二傻子”,这个二傻子终归到底是个“人”,提“人”就必须提“情”……但这是一个“特别的,特殊的人”,书中以他为中心,将父子情,手足情,男女情,主仆情,人之情之间的各种冲突,矛盾刻画的很生动。书中有权利,有欲望,有贪婪,有忠诚,有尊严,有爱[爱心]……想表达的太多,我从自己对各个人物的理解简单谈一下。[偷笑]

二少爷 故事的主人公,我不愿意将他称为“傻子”,因为这个人物随着一路成长,在我心里已经是一个几乎完美的人了,单纯,善良,大智若愚,又懂得自我开解……在他身上其实有看到一点点自己的影子,比如他从来对麦其土司这个位子不感兴趣,但是在自己哥哥的各种逼迫,自己最爱的女人的背叛,自己父亲母亲的隐形压力下,也曾对王位有过各种冲动与渴求……其实突然感觉或许很多时候这种人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只是随着周围的一切在慢慢变的成熟,变得更好,变得好像想拥有很多,但是内心深处只是在寻求这辈子身为“人”的那种意义和价值,其实具体真的没有什么想要的。还有我特别欣赏和喜欢的是他身上的那种自我开解与释然,开始面对妻子和自己哥哥的背叛心里怒火冲天的,到后来他自己也想通了,而且面对背叛了自己三次的女人,他还能释然的面对她,站在她的角度考虑,真的让人心疼又佩服。还有很多次他自己在心里悄悄的潜台词也特别好玩~如果说仅仅在粮食战争和建造繁荣的边界上让人感到他的智慧的话,那我更觉得他看问题的角度,和越来越释然,越来越能看透一些本质更让我觉得他真是一个真正的智者。

塔娜 二少爷的妻子,书中那个天仙般的人儿~热情奔放,但也轻率自负~其实我个人不太喜欢这个人,比起她,我还是更喜欢卓玛吧……二少爷说她是聪明人,但我更多看到她的肤浅,永远只能看到表面现象,大少爷被认为将是土司继承人时,她毅然决然的选择背叛自己丈夫,后来又在自己丈夫不理自己的时候和汪波土司勾搭上,后来又跟着国民党的人走了……但回过头想想,这种人其实也挺好,人家一辈子真的是活的洒脱,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完全不受束缚的活在了各个当下。

跛子管家和翁波意西 把这两个人放在一起是因为感觉他两就像二少爷的左右手一样……一个精明靠谱,一个思想独立。感觉这两个人更像两个家长,看着,陪着二少爷慢慢长大……我想我们每个人身边都需要陪伴一些陪我们慢慢长大的人,这些人可能是不同时间段陪在我们身边的挚友,也可能是亲人,我们需要他们的提点,需要从他们那儿不断地看清自己,改正自己,让自己慢慢来变的越来越好。

索郎泽郎和尔依 两个忠实的奴仆,会觉得作者是不是故意放错了两个人的职位来讲所谓的宿命论[偷笑]……性格暴躁,总想着用武力解决问题来表现自己忠诚的索郎泽郎终究一直只能羡慕着尔依,一个性格温和的行刑者……但也会觉得作者放这两个人在主人公身边会很有意思,因为你的性格的形成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周围人的影响,两个一起长大的“兄弟”也多少影响着二少爷,这两个人由懵懂到慢慢长大,慢慢看到更大的世界的过程也是少爷从土司官寨那个小世界走出来的过程。

老土司,土司太太,大少爷    都是典型的旧社会旧制度下的人。看到他们三个,其实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人还真有意思,如果不涉及自己利益,可能看谁都是可爱的,但一旦碰到利益两个字,无论什么年龄阶段的,什么社会阶层下的,都会变得警觉,变得不是自己了……是书中如此,还是这个万千世界里的众人都逃脱不了这种人性呢?我想看看,想看看是不是有不同的人的存在,想看看他们是自己摆脱这种束缚的。

很有意思的一本书,个个人物性格都鲜明而不同…也好喜欢这本书的名字呀,“尘埃落定”,是呀,所有的东西最终都会尘埃落定,你放不下的,你想要的,让你飞蛾扑火般追逐的,让你流泪过的,让你欣喜过的……所有的一切都最终会尘埃落定,落成一粒尘埃,落进你所在的大地里……而你,要学会向前看,学会享受每一个当下,学会开解自己,让自己用更强大的心脏来过每一个最美的今天。[玫瑰]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2

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

在这喧哗的时代里,每次走在这繁华的城市中,我的内心却犹如在孤城一般,不管我怎么咆哮周围人都好像“聋子”一般,冷眼相对,那冰冷的眼神深深的刺痛着我。

相信大家看过《围城》,好像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现在就犹如一个傻子,不知该向外还是向里,我又会像一个聪明人一般思考“我是逃出来的人还是走进去的?”其实,我就是一个傻子般的聪明人。每次看着车辆来来往往,人潮涌动,我不想融入他们,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会与这些人站于同一“地方”,我应受人瞩目,世界应围我转,我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向世人证明着我的闪光点,让无数的人承认我的才华,犹如那鹅卵石般大的砖石,闪耀着让人不能接近的光芒,那时是冰冷的;但有时我看着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又会感到孤独,希望像个傻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他们当中,和他们一起向前走着,会有如大海之上的灯塔,闪烁着吸引人的灯光,那时是温暖的。

看过这尘埃落定,我觉得或许在我成为傻子时,周围人觉得我格格不入,但还会跟我开着玩笑嘲笑我,但当我成为聪明人之后,我会自我封闭,内心觉得他们与我格格不入,而不是他们觉得我格格不入,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偏执的聪明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而所有的傻子,只是我们不懂他们的想法罢了。

我与众人饮酒,众人皆醉,唯我独醒,在白天之时,我会尽力融入他们,但在夜晚,卸下伪装之后,我就是那个聪明人,既然人生如惊鸿般短暂,那我就活得如夏花一样灿烂,一人饰两角,岂不爽哉。

青思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3

傻是人生的大智慧

聪明人和傻子生命中无时无刻不面临着选择,真正聪明的人,能够分清什么是最重要的,从而做出正确的选择。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正在将“傻子”与“聪明”对立的时代。在当下社会中,只要谁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基本就属于被坑被骗被压制的地位。即使在相亲的场所,谁要是贴上这个标签,基本就只有被灭灯的份。在市行意义上,“傻子”基本与“窝囊”“无用”“笨拙”等词语联系在一起,成为对人负面评价的词语。

但傻子并非如此,傻的人很可能不屑于对金钱表现太大的欲望,聪明的人会想方设法的去获得财富,于是出现了一些偷税等违法的聪明人,而傻子却本本分分,诚实做人,他们更具有一颗赤子之心,我愿天下男儿,皆有君子之心,天行健,自强不息;我愿世间女子,皆有向上之心,不让须眉,可比天高;我愿世间人人如龙,皆有赤子之心,不求长生,只为追梦,纵死不悔!

正如我不是药神中的程勇,外界看来他冒着坐牢的危险却不是为了盈利是傻,但这何尝不是一种赤子之心的表现,而让同行不耻,的行为却挽救了千千万万人的生命。大智若愚,“傻点”是福。因为“傻”那么一点儿,复杂的生活变得简单,微不足道的一点小成就也能够满足,幸福指数自然就高;因为“傻”那么一点儿,做事情大大咧咧,心理负担轻,自然快乐;因为“傻”那么一点儿,不在乎吃点小亏,小亏换来和谐融洽的人脉关系……如此看来,“傻”换来自由自在、愉悦满足的生活空间。

有一首歌唱道:“熙熙攘攘为名利,何不开开心心交朋友,时时刻刻忙算计,谁知算来算去算自己……真真假假怨人生,不如轻轻松松过一生,是非恩怨随风付诸一笑,聚散离合本是人生难免……”人世间幸福快乐不是算计出来的,而是“傻”出来的。“傻”是一种胸襟,也是一种智慧。生活中“傻”那么一点点,不负功利的心灵,自然轻轻松松,幸福

白玉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4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5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往往不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6

塔娜清晰的知道自己的美与魅力,但是身在土司家,她亦是清醒的。她知道自己的命运可能为了整个土地的人民,会不由自己控制,她注定要成为交换品,牺牲品。所以在傻子要求其母亲茸贡土司不要银子,只要把塔娜嫁给他做妻子,就为其将麦子双手奉上,还给其配备先进的武器的时候,塔娜没有拒绝。她应允了,即便她将来的的丈夫是傻子,她也同意了。

塔娜如此美丽的女子,她渴望的是一个能配得上的男子成为她的丈夫,但是她命运如此。在一些觉得傻子特别的时刻里【傻的不那么明显的时刻】,塔娜对傻子是有些爱的存在的。不过这只是秋水微澜一闪而过的并不持久。

此时,哥哥因为残忍与愚蠢一败涂地,傻子却越来越聪明。因为他的大智若愚,他得到了土司土地上最美的最高贵的姑娘————塔娜成为他的妻子,同时他的仁慈希望与各土司以后贸易往来,对百姓施与麦子,把麦子的价钱由十倍降至三倍,将原来的堡垒改造成巨大的贸易市场。罂粟的红利已经走向了尽头,然而依靠自由贸易,傻子得到了更多的金银财宝,也得到了人民的拥戴。是时候回麦其土司的领地看看了。

他带了诸多的金银珠宝,回到麦其土地的领地上,哥哥对傻子弟弟对他土司之位的威胁忌惮无比。麦其土司的算盘失算了,他的傻儿子并不傻,但他似乎还是不愿意相信这个既成的事实。因为官寨里子民对傻子的支持与拥戴。他开始犯愁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加之他还对土司之位亦恋恋不舍,土司太太傻子少爷的母亲也是。土司忌惮傻子会篡夺他的土司之位昧着内心的意思,将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定为了哥哥。傻子备受打击,同时他的行动将会有些受限制,他也许为了生存下去,让哥哥放了他吧。他开始变回了那个傻子,塔娜因为傻子的傻更受打击了,加之她美丽的女子对傻子哥哥的引诱与挑逗,她可能真的认为傻子是傻子吧。她背叛了傻子,傻子在与土司之位失之交臂以及塔娜的背叛,让他更加的傻。他对塔娜的爱有多疯狂,这件事儿对他的冲击就有多大,他的内心真正的受到了打击,哥哥也来刺激他。傻子依然挺过来了,此处可及他并不是真的傻吧,心理承受能力也是很强的。

麦其土司一生杀过的冤枉人也有,在土司藏民的习俗里有复仇一说,父亲的仇需要儿子来报,报仇时必须说清楚自己是谁,要报仇的人是谁,然后进行复仇。麦其家的复仇者要复仇麦其土司抑或麦其土司死后,新的麦其土司。傻子因为是傻子在自由贸易区就逃过一劫因在复仇者眼里傻子显而易见不会是新的麦其土司。

傻子因为塔娜的事情记恨哥哥,穿了麦其家行刑冤屈死屈的带有怨气的带血的紫衣服,被塔娜负气扔下楼恰好穿在了复仇者的衣服上。此时麦其土司已有点心力交瘁因为哥哥与傻子的土司之争等的影响。复仇者的意志加上傻子对哥哥诱惑塔娜的怨恨共同杀死了哥哥。弥留之际的哥哥想到了和傻子弟弟小时候的快乐时光,死是对一个人的解救吧,让很多东西淡忘了,归了尘埃。哥哥死后,傻子很自然的成为了唯一的必须的土司继承人。塔娜因为哥哥死了,变的胆小她回到了傻子身边,傻子没有过多的苛责她,又重新接受了她。麦其土司伤心了一会儿之后忽然变的身体各种健朗,土司太太也是对权利的眷恋。他们都希望傻子回到他的自由贸易市场,这次毫无疑问的塔娜与傻子是被撵走的去的封地。

傻子对哥哥的死跟他有些关系,有些愧疚,对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的亲情观念在权利的映衬下自然的显的淡薄。傻子开始想起他的比较认可自己、同样有超前眼光的叔叔。

日军的侵略,红色军人和白色军人的抗争,叔叔在飞机上意外被炸飞,日子在流逝,时代也在变迁发展着。土司制度似乎终究要被一种新的事物所取代,同时,麦其土司他的父亲也老了,土司太太也是。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来看他们的傻瓜儿子。所有土司聚集在这一片贸易市场上。茸贡土司也来了,她煽动汪波土司引诱自己的女儿塔娜,不解的塔娜又跟随着去了。真心不理解,傻子也不傻啊,塔娜对他也真的是无法理解。在军官们不节制的生活里,出现了傻瓜设计好的陷阱。他会让他们一步步走向衰竭,即便没有后来红色军人炮弹对麦其土司的官寨的炮轰,土司的制度也是要走向终点了。

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终生生活的土地,一生挚爱的权利没变法割舍,他们死也要在麦其官寨里。于是这片土地上的最后一个土司麦其土司和他的土司太太随着炮弹炸平的麦其官寨一同走向了永恒的消亡。

被汪波土司抛弃的塔娜又回来了,这一次,同样的,傻子依然原谅了她。似乎他们之间有巨大的鸿沟也不需要说什么,依然捆绑在一起,不提起犯过的错,做错的事儿。麦其土司消亡了,另一个复仇者又出现了,傻子清晰的知道自己即将面对被复仇的结局,他看到了那个来杀他的人。但是没有恐惧,似乎也没有多少对这个世界的遗留的爱,他没有什么舍不得,想了想塔娜,他的肚子被匕首刺进去了,他察觉到他想叫塔娜,发不出声音来了,这个故事落下了帷幕。小说也走向了结局。

有点慌乱,总觉得不应该是这样子就结局了的,至于接下来故事的走向,我想看到什么我也不明了。

尘埃落定,书里有大概十处提到了尘埃,提到了归于平静。

麦其土司至高无上的权利,种罂粟后暴利获得的多到地库放不下的银子,塔娜的无与伦比的美丽动人,傻子对塔娜一见倾心飞蛾扑火般的喜欢,麦其官寨的雄伟与史无前例的繁荣,自由贸易市场的昌盛不衰,在时代的发展,新事物必然替代旧事物的年轮里,都归于了尘埃,新的发展变迁又来到了这片土地。大概这就是这本书取名尘埃落定的原因吧?

敲了将近俩个小时,我已不太记得写了些什么,一个丰盛的故事,看完总会有怅然若失的感觉。浓烈过后的悠悠余温,余味无尽大概就是我现在的感受吧。文章里有作者不吝笔墨形容塔娜美丽的句子以及罂粟美丽的花朵迷醉人的香味片段很喜欢,下次在写吧,感觉自己要瞎,我该回家啦,好饿。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7

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尘埃落定的经典读后感


读书是借助他人的思想,开发自己的思想。很多人都被《尘埃落定》这本好书所感动,当然,读完之后撰写的读后感也可以帮助我们整理思路,吸收知识。怎样写出有创意的《尘埃落定》读后感呢?栏目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尘埃落定的经典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尘埃落定的经典读后感(篇1)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尘埃落定的经典读后感(篇2)

再读《尘埃落定》

由于喜欢这题目,初中时我便读了《尘埃落定》。可惜,留在记忆深处的却只是主角们各式风流韵事,惭愧!

上周末踽步于青朴书城,一圈下来独驻足于那本暗红色精装版《尘埃落定》前,信手翻阅,一眼万年……

那是一个蛮勇剽悍的民族。荒蛮的高原上枯草萋萋,一条尘土飞扬的官道尽头矗立着一座三层高的、用石头和木头修筑的小土楼,这便是这块土地上最高权力的象征——官寨。官寨里的最高统治者土司几乎目不识丁,靠从祖先那里口口相传下来的有限经验及自身勇力,在抗日战争如火如荼的大时代背景下偏安于西南一隅,用冷兵器维持着一方奴隶社会。他们草菅人命,压迫自己的奴隶,抢夺别人的土地,欺凌甚至霸占别人的妻子,为蝇头小利而不明所以地种植大片大片的罂粟,也为维护自己的蝇头小利而引狼入室造成同种族大混战……悲哉!

那也是一个至真至性的民族。婢女尽心尽力侍奉自己的主子,甚至献上自己的身体;仆人为给自己的主人讨回公道而丢掉一条胳膊,至死方休;在逃离自己几十年来辛辛苦苦建立的北方边境小城之前,那个“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的傻子少爷满心凄怆,却仍扔掉了手中能将一切付之一炬的火把,至真至性若此,着实强于当年那“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盖世英雄项羽很多很多!幸哉、幸哉!

《尘埃落定》不足算作是藏族的民族史诗,却足以是一个精致的横切面!那些人,渺小而伟大;那些事,平凡却也轰轰烈烈,他们共同在我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留下了奇特而瑰丽的一笔!

尘埃落定的经典读后感(篇3)

看完一段时间了,一直没写总结,再拖就更不知道说什么了。刚开始看就一直想这个书名为什么叫尘埃落定,有什么意义。傻子从小就是傻子,是一群聪明人眼中十足的傻子,当别人都说自己是傻子的时候,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应该就是傻子,和别人不一样的傻子。傻子是四川阿坝州藏族的十八家土司之一,麦其土司的二儿子,生性愚钝木讷,所以麦其土司很庆幸自己有一个聪明英勇的大儿子,傻子自然就被排除在土司继承人之外,傻子无所顾忌,整天和奴隶小斯们混在一起,有自己的一群忠实追随者。其实那样的他过得挺开心。有几件事傻子都和正常人想的不一样,当各个土司都种罂粟,罂粟丰收不值钱,各个土司官寨都闹饥荒。麦其家傻儿子却建议父亲种粮食,大丰收后,使麦其的百姓都免于饥荒。而且父亲交代他用粮食和其他土司谈条件,让其他土司为粮食付出几倍的代价时,傻子反而开仓救济难民,收复了其他土司的子民,这使得麦其家的领土和子民扩大空前。在他身边各小斯们的帮衬下,傻子在存放粮仓的官寨附近办起了贸易市场,其他土司的子民可以用他们所有的其他值钱东西交换麦其家的粮食,再发展,等其他土司不缺粮食了,贸易范围又扩大了,可以互相交换其他所需,显然已经成为土司边境的较大的自由贸易市场。后来傻子又建立的税收制度,在他提供的这个市场,百姓都可进行自由交易,麦其家收取一定的税。谁能想到这些都是一个傻子做的呢。在仓库官寨积累了财富后,傻子荣耀的回到麦其官寨。随着傻子办的事情渐渐出人意料,也对其哥哥的继承权形成了威胁,然而麦其土司反过来想,毕竟傻子还是傻子,不可能管理整个土司官寨。即使在大儿子被刺杀后,他也没有让傻子继承其职位,而是让他继续管理粮仓附近的贸易市场。不想当土司的傻子不是好傻子,傻子当然也会有那个想法。然而随着边境贸易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国民党和共产党内战打起,各个土司家族走到了尽头,可以选择投降共产党,也可以和国名党练手对抗共产党。就这样在最后共产党完胜后,大家可想而知,土司制度被瓦解了,所有的奴隶都成了自由百姓。麦其家自然也不存在了,傻子也死了。在历史长河中,不管是一个时代,还是任何人物,都是一颗尘埃,在时代变迁过程中终会成为不可重复的过去,最终都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经典读后感(篇4)

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尘埃落定的经典读后感(篇5)

当我读完《尘埃落定》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作文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  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 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 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 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 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 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 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 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 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 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 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 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 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 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 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 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  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 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 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 ,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 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 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  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 ,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  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  了错误的区分?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  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  ,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  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  :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  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  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 ,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 替的喧嚣和动荡.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 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 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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