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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的早晨读书心得

发布时间:2021-12-13 来源:互联网

读书心得:大学晨读心得800字。

“一月不读书,耳目失精爽。”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读书,可以让你掌握知识,而知识就像呼吸一样,吐纳之间,可以见人的气质与涵养。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关于读书心得我们应该怎么样动笔写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读书心得:大学晨读心得800字,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让书本化作一只方舟,带你遨游历史的长河;让书本化作一架飞机,带你领略无边的美景;让书本化作一剂良药,为你治愈心里的创伤;让书本化作一张笑脸,将快乐带到你的心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晨读心得8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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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晨读心得800字1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感觉就是每读一章都会有新的感受,开始有很多东西都了解得不深,只有不断重复地看以及思考,结合自己的经历,才能体会出来。我觉得,《人性的弱点》整本书的根本在于培养勇气和自信。书看完后收益不少,然而自信心的增加则是最主要的收获。卡耐基说:征服畏惧以及培养仪态、勇气和自信是教师的责任,帮助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获得勇气和自信的最确实、最快速的方法,就是让他在一组人面前大胆讲话。我终于理解老师为什么锻炼我们在同学们面前讲话的能力了。

要战胜自我,建立自信,首先必须超越自卑。

自卑作为一种消极的心理状态,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它与自信紧有一步之遥,如果我们超越了它,变之为发奋的动力,我们就能走向成功和卓越。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碰到自卑的情形。自卑很明显对自己的成长和发展是不利的,也有碍于我们与别人正常交往。我们之所以害怕在人群面前讲话,是由于我们害怕自己犯错,也害怕自己的发音,音调或姿态被别人嘲笑,这就是自卑的表现。克服这种自卑的一个办法是,告诉自己,这种行动让我们只会赚而不会赔,因为我们有可能成功,即使不成功,我们也得到了宝贵的经验,我们可以向自己保证下次能继续,并做得更好直到成功。恐惧和忧虑是一种消极,失败的心态,是自卑心理的表现,它使人盲目担心,害怕,最终在恐惧的逃避中碌碌无为。因此,我们必须克服这中消极的心态,以积极成功的心态作为有用的武器,相信自己:你能战胜它,并且毫无困难。一个人的内心的想法非常重要,好的想法考虑到原因和结果,可以产生很合逻辑的,很有建设性的计划,而坏想法通常会导致一个人的紧张和精神崩溃。

其次,积极地自我暗示,提升自己的欲望。

心态决定命运,思想极其重要。只要知道你在想什么,就可以知道你是怎样的一个人。如果在一天里,我们脑海中都是快乐的念头,我们就能快乐;如果我们想的是悲伤的事情,我们就会觉得悲伤;如果我们想到一些可怕的情况,我们就会害怕……

生命并不单纯,我们应该选择正面的态度,而不是采取反面的态度,换句话说,我们必须关切我们的问题,但不能忧虑。当我们被各种烦恼困扰着,整个人精神紧张不堪时,我们可以凭借自己的意志力,改变自己的心境,我们应当记住:思想运用和思想本身,就能把地狱造成天堂,把天堂造成地狱。

要提升自己的欲望,把自己的心愿和梦想一一列举出来,然后标明每个欲望的强度,标明目前最渴望得到的是什么,并强化动力,告诉自己一定要实现某个目标,使这种想法深入潜意识,并不断强化,成为自己思想中烈的一部分,这样,目标其实已经很接近了。

最后,我们必须敢于表现真实的自我,把超越自己的成果展现出来。

真实自然的自己,才会有个性魅力。当你出现在别人面前时,首先想到的是“我应该怎样表现,装出什么样子,才能让别人认可和满意?”还是“我本来就是这个样子,我就要真实自然地表现!”?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识将决定我们在人际交往中是否自由平等,也反映出我们是否具有个性魅力。

写到这里,我的感受就是:大学的学习生活真的很重要,我们要早这几年里利用好这个安静的环境汲取知识,建立勇气和自信并不断超越自我,让自己富有个性和魅力。

大学晨读心得800字2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杯具的结尾。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杯具更像杯具。

白流苏,一个离过婚的女生。在那个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是要受道德谴责的。而白公馆无疑属于守旧的那一派,"他们家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剩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生的怀抱以外,恐怕再无其他了。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生看成他脚底下的泥"。感情和婚姻原是他不坚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感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生和自私的女生之间。就这样,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感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期望他能她一纸婚姻。一个男生。而柳指望的是那个安稳于是两人各自为了扞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不妥协。当最后有一天,精神上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

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人说"若能以婚姻的形式理解一个女生,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许这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

在《倾城之恋》中白流苏只是一个生长在大家庭中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女子。她离了婚,在一个特定的机会下结识了范柳原。我一向很喜爱这段话:"在日常世界里,他们间存在一场征服的战争,他们内心明争暗斗。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她只喜爱他用更优厚的条件前来议和。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是什么因,什么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正因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也许流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生,一段婚姻。然而这终究是偶然的,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一个女生,把命运当作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

大学晨读心得800字3

《平凡的世界》书如其名,没有任何传奇色彩的跌宕起伏,也没有武侠小说中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更没有时下一些爱情小说的缠绵悱恻深刻动人,甚至一点华丽矫情的辞藻。第一次在大学图书馆读到就被吸引,多年后买来再读,依然觉得动我心弦。

《平凡的世界》展现的是一个自强不息的群体的奋斗史。少安敢于和现实顽强抗争但又不时地屈从于命运的安排,面对深爱的青梅竹马的润叶,毅然斩断情丝,和陌生的外乡人秀莲结婚;在办砖窑厂时既雄心勃勃,在遇到困难时又不时灰心丧气。而少平勤劳朴实,珍惜亲情友情,富有同情心,胸襟开阔,面对困难更是艰苦奋斗,坚持不懈。同时他对生活充满理想和激情,但又脚踏实地。他放下了读书人的架子,去做社会最底层的工作,在劳动中体会充实;但他又从不放弃自己在知识上的追求,一直保持学习的上进心……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人生时刻处于零公里处,那么要旨还在于我们不断的奋斗并且将这种精神提升到生活所要求的那种高度”。

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不正是我们所追寻的真善美吗?我们的人生有了这三种最美好的品质的浇灌,一定会使我们的心灵之花开的娇艳而又馨香。平凡也可以如此的伟大。在这片亘古而苍凉的黄土地上见证了这样一个真理。我们平凡,但我们有热情。我们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热爱人生中一切美好而又苦难的品质。我们追求真善美,但面对苦难,我们依然能挺直脊梁,直视它!上苍是公平的,他让我们历经磨难,是锻炼我们的心智与意志。人生的结局都是我们自己精心设计的。纵然英雄们都是百折不挠英勇不催的,浑身都笼罩着一层神圣的光圈。

但我们平凡人多了一层朴实,多了一份亲切,有了生活中琐碎的缠绕,无端地让我们的人生真实起来。我们用真诚的心去体验,用真挚的心去生活,我们的每一步都走得踏踏实实,我们才是生活的主宰。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用全副身心去享受,去对待,去珍惜。

浮云流水,白驹过隙,从呀呀学语到记事开始,从少年到青年,人生在成长中思考。人生的每一步都在成长,都在进步。世界是由我们这些平凡人撑起来的,只要我们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坚忍不拔对抗困难的精神,有着敢于拼搏的热血,有着对真善美的追求,我们依然可以创造一个不平凡的世界。

大学晨读心得800字4

金色的草房子,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里就是油麻地。在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文静的纸月……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细读《草房子》了,但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心潮澎湃,潸然泪下。

阅读中,我的心灵一次次被感染,这群可爱的孩子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什么叫亲情,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爱……

合上书本,把思绪从麻油地拉回现实,我的同学、我的老师、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我周围的所有的人,一张张笑脸浮现在我脑海里,我和桑桑一样,是个幸福的孩子,感受着周围人的爱。他们的话语、他们的微笑、他们为我所做的一切,都带着爱的芬芳和甘甜。

唠叨,是妈妈的爱。

我的妈妈是个漂亮的职业女性,因为长了一张娃娃脸,我们又长得超像,常常被陌生人认为是我的姐姐。妈妈什么都好了,就是特别爱对我唠叨。

“快,起床了!再不起床要迟到啦!”每天早上,妈妈唠叨就是我的闹钟,准时准点响起。“吃个鸡蛋吧,要不喝碗粥也行;再吃口菜,乖,有营养;喝牛奶吧;不行,吃太少了,会饿的,再吃一口,就一口……”噢,妈妈,看看我这缺乏“营养”的身材吧!凸起的肚皮,粗壮的胳膊,还有多肉的小脸蛋儿!

好不容易好不容易到了校门口,妈妈的唠叨声还在耳边盘旋。“上课要专心,不要做小动作,不知道的地方,举手向老师请教!”

可是有一次,我彻底改变了对妈妈唠叨的看法。那周妈妈出差了,我和爸爸有了一周的自由,没有妈妈的唠叨,好清静啊。可是第一天早上,没有了妈妈的唠叨闹钟,我和爸爸就睡过头了。急匆匆冲出家门,到了学校,第二节语文课时,我发现我的语文书忘在家里了,整堂课我的心都忐忑不安,生怕老师发现批评我,那节语文课也没学好,直后悔没听妈妈的话检查好书包。

我爱妈妈,也爱她那喋喋不休的唠叨。

陪伴,是爸爸的爱。

我的爸爸在我眼里就是一个老顽童,在家他喜欢敲敲打打搞小发明,出门游玩,到了有水的地方我们总能变成抓小鱼,而且每次都有收获,我们家的鱼缸里养的小鱼都是我们抓来的呢!厉害吧!

我的星期天总是排得满满的,英语、阅读、画画、电子琴……“这么多兴趣班,你会不会太累了,要不要减少一点?”爸爸心疼地问我。“可是这些课我都喜欢啊!”“好的,只要你喜欢爸爸就陪着你。”就这样,每到星期天,爸爸也不在家捣鼓他的小发明,也不出门抓小鱼了,陪着我上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

每当我上完最后一堂电子琴课时,已经是华灯初上万家灯火的时候了。每次我抱着书本走出教室,总能看见昏暗走廊上壁灯发出微弱的泛黄的微光,爸爸静静地坐在那。一看我出来,爸爸立即起身,微笑地看着我问:“饿不饿?”这时候一股温暖和酸楚涌上我的心头。那一刹那,我读懂了,什么叫父爱。

鼓励,是老师的爱。

我是一个胆小内向的女孩。课堂上,老师提问,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把手举得高高的,可是我,每次都怯怯地低下头,深怕老师点到我。其实不是我不会,我就是胆小。

记得上学期,汤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分小组制作PPT,当小导游介绍家乡的美景。我们组推荐了我和叶泽锡负责。那一个星期,我们天天凑在一起收集资料,认真制作。终于到了展示的时候,我却被我胆小打败了,因为我声音轻,好胜的组员们建议让活泼的蒋雨轩替我上台。那堂课,我什么都没听进去,委屈得好想哭,可是我忍住了没有让眼泪流下来。

第二天一早,汤老师找到了我,鼓励我,宽慰我。暖暖的微笑,甜甜的声音,仿佛就在昨天。原来我小小的情绪波动都在老师的眼里,“每个孩子都是她我的宝贝。”汤老师说:汤老师说:“上课时不要害怕,勇敢地举手,即使说错了也是一种收获呀!”有了老师的鼓励,我渐渐打败了胆小的那只“纸老虎”。在迎新班会上,我还上台表演节目了呢!

帮助,是同学的爱。

有人说,同学之间只有友爱,没有关爱。但并不是这样的,同学之间也有关爱,我就得到了这份爱。

记得三年级时,有一天中午午休的时候,我突然肚子难受,跑到厕所吐得稀里哗啦的。不巧的是,那天汤老师不在学校。同桌蒋雨轩被脸色惨白的我吓坏了,连连问我是不是不舒服。可惜那时的我,难受得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点头表示。见我这样,蒋雨轩连忙往老师办公室跑,借了电话给我妈妈打电话。打完电话,回到教室帮我收拾书包,扶着我走到校门口,直到妈妈赶来。

第二天回到学校,不知情的同学们纷纷围上了,问我昨天怎么了?各个自告奋勇地要帮我补昨天的课。通过这件事,让我感触到了同学的关爱,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温暖了我的心,让我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同学的爱。

大学晨读心得800字5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

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可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知道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假文凭,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妓女、助教等等等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

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片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现在,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大学晨读心得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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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模板: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此,则眼看不仔细,心眼既不专一,却只漫诵浪读,决不能记,久也不能久也。三到之中,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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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1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对比,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爱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悲剧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写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择。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因为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终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现在他面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美好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可以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同样处于底层,同样以一种快乐的姿态示人,甚至连死亡都一样,被上位者所枪决。二者的共同点让我看到了普拉东本质的愚昧和低微,但割去了他的阶级属性,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又是那么单纯和快乐,以致我难以对他下任何干脆的断语。在当时的情况下,革命的火焰尚未燃起,农奴制难以被轻易根除:这种快乐的处世态度,究竟是该提倡还是反对?若反对,农民岂不是失去了幸福的权利?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意义,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面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面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同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所以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著,只要能理解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2

“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题记

如果论文采华美,那么《受戒》一文算不上什么上乘之作,然而只读一遍汪曾祺的这篇小说,我就已经被他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朴实无华中,却透露出一种境界,一种常人无法企及自然和谐之境,一种令人向往的另类桃花源。

庵只是小庵,庄只是小庄,而主人公也只是小孩,一切显得那么的恬静自然。庵内住的并不是尼姑,而是一群和尚,也许是因为地方太小,所以不敢自称是庙,干脆也随便称它一个庵。庄是赵庄,因为里面住的人基本上都是姓赵的人家,但是人口也并不能与一般的庄相提并论,于是也随庄这一名称叫庄。开篇作者并给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副看似平常的画面,两个看似没有必然联系的地点,却在主人公小明子的出场下,变得千丝万缕,而庵与庄本身的名称又奠定了小说的整个基调。

从一开始的命中注定要做和尚,到读书认字,再到与英子的初始相伴,一切明子都显得像是逆来顺受,没有反抗,只是默默的选择了接受。明子没有为自己的出不出家去争辩什么,也许出家对于他来说确实是一件不错的事情,毕竟在他们那儿出家并不是人人都能摊上的美差。因为出家需要诵经识字,所以明子自然而然的选择了去读书,当约期来临,明子顺理成章的跟着舅舅一起来到了荸荠庵,做了一名小沙弥。路过繁华的闹市,一片欣欣向荣之景,这些当然也引起了明子的驻足,但也就是那么一刻的骚动,却并未影响明子的行动。在去荸荠庵的路上,明子认识了英子,英子的爽朗大方,也许从一开始就敲开了明子小小的心扉,而明子的聪明单纯也渐渐的博得了英子的芳心。地理位置的便利,为两人的交往提供了便利,而且这两家的地理位置可谓相当和谐,一个是湖中之岛,一个是三面环柳,就这样英子和明子成了邻居,随后两人一起插秧,一起打谷,一起听蛙声,一起看流星,一起除草······明子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孩子,长相画功嗓音,借用英子的一句话就是“一十三省数第一”,而明子也确实没有辜负英子的一番评价,为英子的大姐画的绣花图样可谓栩栩如生。这一切都显得平静如水,然而明子的心却显得不是那么平静,当明子和英子两人都划船至四处无人的芦花荡子时,明子就无端的觉得心里面很紧张,于是就开始使劲地划桨,这种变化也许明子自己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在现实的行动中,却表现在潜意识中无条件的为英子及其家人做实事。到明子受戒的时候,英子出船送明子去善因寺,英子的心情看似比明子还激动,善因寺中的那些清规戒律也似乎对英子来说都是多余的,于是在英子离开之时,她大胆的在中僧侣无声的饭桌上大声的跟明子说再见。明子的受戒期满,英子主动的去接明子,当得知明子有可能被当选为未来的善因寺主持之时,英子果断的让明子不要当什么沙弥尾、方丈,而此时也许是太怕失去明子,英子便大胆的跟明子说出自己的心声——要做明子的老婆,明子也许并未想太多,因为这一切在他看来都是很自然,他答应了英子的所有要求,这也是明子的心声。

明子未曾为自己争取什么,从来也未曾去奢望什么,然而故事的结尾明子能得到的似乎都已经得到,该做的都已经做了,这也许就是道家多说的无为不治。明子的境界不是一种刻意追求,而是顺其自然,小说中荸荠庵的和尚,英子的一家人也许都对这种境界的一种衬托。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庵中的管事,但是他没有给自己安一个方丈或者主持的名号,而只是很实在的让人称作当家的。庵里面的和尚吃肉也从不隐瞒什么,每当逢年过节,他们也会跟平常人家一样杀猪吃肉,寺庙的那些清规戒律似乎在这个小庵中不起任何作用,平时的时候庵内的和尚也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明子的三声罄就全部代替,而平时的业余生活也是很丰富,摸纸牌打麻将,输了之后,当家和尚会肆无忌惮的说“妈妈的!又输了!下回不来了!”,这些看似不正常的寺庙生活,但在这里却显得那么的自然,人们不会去批评这些人,反而越发觉得亲敬。

故事说到这里基本结束,但是小说所阐述的思想并未随之戛然而止,反而留下了更深的回念。到底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怎样的生活状态才是的?到底什么样才算入境,才算真真成佛?也许以我现在的年龄还不适合去回答这些问题,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这些问题的思考,而且自己有幸能够跟大师产生一丝共鸣也是本人的荣幸,不是去恭维,而是实实在在的一种共鸣。小说的从人物到环境都显现出与桃花源异曲同工的境界,自然与和谐,这也就很好的诠释了汪老所追求的一种境界,人活着贵在自然,就像一颗树,渐渐的与自然融为一体,适应风云变幻,适应鸟兽虫侵,春发秋落,日月更替,于是可得日月精华。然而这种境界在我们人身上真的可得吗?当然这种境界在现实中是难得的,小说中的生活的人物似乎已经入境,然而却又不曾真正入境,唯有明子做到真正的大彻大悟,不去刻意追寻,而已在潜意识中去践行。古有老庄,他们也同样追寻这种人生境界,但是他们并未能成功,虽然他们已经理解这种境界的精髓,却都未能摆脱一种人为的修饰,因为他们有出仕的念想,又刻意追寻这种境界之嫌,所以庄子在其《逍遥》篇中也阐述了他自己的苦闷。汪老也许也是在苦苦追寻这种与自然融合的一种境界,此种境界乃真是人生命的意义之所在,然而这个问题从来都未曾解决过,因为它本身也存在着一种悖论,一面人要追求一种自然和谐的状态,另一面人是社会人,他有自己所面对的一切,生存与发展,你必须要选择自己的方向。我们不能在结尾选择自然和谐,但是我们能在过程之中去践行这种自然,所以说我们不能完全入境,而就是半入境的状态也很少有人企及。

汪老给我们留下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状态才算是入境,才算是成佛。这个问题与前面提到的人生的意义是一脉相连的,说到底还是一种无我的自然。小说中荸荠庵的和尚们并不讲究什么寺庙的繁文礼节,却道是跟平常人家一样,过着一种洒脱的生活,吃肉打牌,但这些并不影响他们成为佛家弟子的觉悟,相比较那些表面仁义道德,暗地里男盗女娼的勾当,这种境界更高尚更可算的上是一种佛性。佛教源自于印度,当初佛教刚刚开始兴起的时候,并未曾有过像现在这么多繁文缛节,所谓的这些清规戒律只不过是约束修行者地一种手段,一种标准,如果你能达到一种顿悟,就像六祖慧能那样,直接继承弘忍衣钵,又何必讲究外在的其他约束呢。当然能够成为慧能一样的法师又有几人能,所以凡尘俗世的人必须要有这些限制的约束。小说中的这些和尚就代表的一种境界,这种佛家的境界与人生意义想呼应,体现汪老所追求的一种姑且成为自然和谐之境。

不管做什么事情这种自然和谐之境都可谓是的境界,相信汪老早已经对这种人生问题有所顿悟,虽言其非追求深刻,却让人有无限的感悟。作为后辈,我要想达到汪老的这种思想境界,可谓任重道远,现在对这些问题的认识也只不过附庸风雅肤浅一回,但是我会继续追寻前人的足迹,去探寻这种自然的境界。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3

《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

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__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4

作家周国平说:“人世间的一切不平凡都要用平凡的生活来衡量其价值。伟大、精彩、成功都不算什么,只有把平凡的生活过好才是圆满。”

当我极不情愿地翻开书的第一页时,就被书中一个景物描写吸引住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扬扬地飘洒着……”这段景物描写使我的心情从抵触瞬间变成了渴望,令我陶醉其中,身临其境,难以自拔。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

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我渐渐熟悉了书中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而在所有角色中,我印象最深的也最佩服的人就是孙少平。我认为他是全篇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经历展现出一个平凡普通的人物形象。他从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他家境贫穷,可是在逆境中,他依然乐观,和他哥哥孙少安一样,勇于战胜自我、战胜困难、摆脱束缚、重塑信心,坚强面对生活的挑战,这种精神令我敬畏。他让我们看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生活中人的亲情、友情、爱情以及和动物之间的感情。这也警示我们要学会生活,珍惜感情。在生活中,人的缺点就是认识不到自己的平凡,而孙少平能真正认识到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尽管没有读完整部书,但读到现在的我渐渐从作者描绘的平凡生活中,认识到怎样去生活。书中的众多人物在生活中都遇到了困难,却没有向生活低头,而是勇敢地与命运抗争,在贫穷的生活中有着各自的梦想与愿望。命运虽然不公,但是这不能阻挠他们的斗志,表现出自强不息的精神。有位伟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不,它应该使我们伟大!”我们在生活中也需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取得最终的胜利。

作者在这本书中向读者展现的就是在这平凡的世界中一个个看似平凡的人物却带给了我们心灵的震撼。书中人物的生活背景正是许多中国人都亲身经历过来的。有无奈,有痛苦,有迷茫,有绝望。因为那段特殊的时代背景,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但是书中的人物却让人体会到他们身上那种顽强的抗争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同样有着一个个不平凡的灵魂。他们的勇敢和坚强让我感动。

生活没有如果,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尽管生活没有坦途,但这并不代表我们面对困难要束手无策,听天由命,而是要尝试改变,哪怕是最平凡的生活,也要活出精彩,活出价值!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5

金色的草房子,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里就是油麻地。在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文静的纸月……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细读《草房子》了,但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心潮澎湃,潸然泪下。

阅读中,我的心灵一次次被感染,这群可爱的孩子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什么叫亲情,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爱……

合上书本,把思绪从麻油地拉回现实,我的同学、我的老师、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我周围的所有的人,一张张笑脸浮现在我脑海里,我和桑桑一样,是个幸福的孩子,感受着周围人的爱。他们的话语、他们的微笑、他们为我所做的一切,都带着爱的芬芳和甘甜。

唠叨,是妈妈的爱。

我的妈妈是个漂亮的职业女性,因为长了一张娃娃脸,我们又长得超像,常常被陌生人认为是我的姐姐。妈妈什么都好了,就是特别爱对我唠叨。

“快,起床了!再不起床要迟到啦!”每天早上,妈妈唠叨就是我的闹钟,准时准点响起。“吃个鸡蛋吧,要不喝碗粥也行;再吃口菜,乖,有营养;喝牛奶吧;不行,吃太少了,会饿的,再吃一口,就一口……”噢,妈妈,看看我这缺乏“营养”的身材吧!凸起的肚皮,粗壮的胳膊,还有多肉的小脸蛋儿!

好不容易好不容易到了校门口,妈妈的唠叨声还在耳边盘旋。“上课要专心,不要做小动作,不知道的地方,举手向老师请教!”

可是有一次,我彻底改变了对妈妈唠叨的看法。那周妈妈出差了,我和爸爸有了一周的自由,没有妈妈的唠叨,好清静啊。可是第一天早上,没有了妈妈的唠叨闹钟,我和爸爸就睡过头了。急匆匆冲出家门,到了学校,第二节语文课时,我发现我的语文书忘在家里了,整堂课我的心都忐忑不安,生怕老师发现批评我,那节语文课也没学好,直后悔没听妈妈的话检查好书包。

我爱妈妈,也爱她那喋喋不休的唠叨。

陪伴,是爸爸的爱。

我的爸爸在我眼里就是一个老顽童,在家他喜欢敲敲打打搞小发明,出门游玩,到了有水的地方我们总能变成抓小鱼,而且每次都有收获,我们家的鱼缸里养的小鱼都是我们抓来的呢!厉害吧!

我的星期天总是排得满满的,英语、阅读、画画、电子琴……“这么多兴趣班,你会不会太累了,要不要减少一点?”爸爸心疼地问我。“可是这些课我都喜欢啊!”“好的,只要你喜欢爸爸就陪着你。”就这样,每到星期天,爸爸也不在家捣鼓他的小发明,也不出门抓小鱼了,陪着我上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

每当我上完最后一堂电子琴课时,已经是华灯初上万家灯火的时候了。每次我抱着书本走出教室,总能看见昏暗走廊上壁灯发出微弱的泛黄的微光,爸爸静静地坐在那。一看我出来,爸爸立即起身,微笑地看着我问:“饿不饿?”这时候一股温暖和酸楚涌上我的心头。那一刹那,我读懂了,什么叫父爱。

鼓励,是老师的爱。

我是一个胆小内向的女孩。课堂上,老师提问,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把手举得高高的,可是我,每次都怯怯地低下头,深怕老师点到我。其实不是我不会,我就是胆小。

记得上学期,汤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分小组制作PPT,当小导游介绍家乡的美景。我们组推荐了我和叶泽锡负责。那一个星期,我们天天凑在一起收集资料,认真制作。终于到了展示的时候,我却被我胆小打败了,因为我声音轻,好胜的组员们建议让活泼的蒋雨轩替我上台。那堂课,我什么都没听进去,委屈得好想哭,可是我忍住了没有让眼泪流下来。

第二天一早,汤老师找到了我,鼓励我,宽慰我。暖暖的微笑,甜甜的声音,仿佛就在昨天。原来我小小的情绪波动都在老师的眼里,“每个孩子都是她我的宝贝。”汤老师说:汤老师说:“上课时不要害怕,勇敢地举手,即使说错了也是一种收获呀!”有了老师的鼓励,我渐渐打败了胆小的那只“纸老虎”。在迎新班会上,我还上台表演节目了呢!

帮助,是同学的爱。

有人说,同学之间只有友爱,没有关爱。但并不是这样的,同学之间也有关爱,我就得到了这份爱。

记得三年级时,有一天中午午休的时候,我突然肚子难受,跑到厕所吐得稀里哗啦的。不巧的是,那天汤老师不在学校。同桌蒋雨轩被脸色惨白的我吓坏了,连连问我是不是不舒服。可惜那时的我,难受得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点头表示。见我这样,蒋雨轩连忙往老师办公室跑,借了电话给我妈妈打电话。打完电话,回到教室帮我收拾书包,扶着我走到校门口,直到妈妈赶来。

第二天回到学校,不知情的同学们纷纷围上了,问我昨天怎么了?各个自告奋勇地要帮我补昨天的课。通过这件事,让我感触到了同学的关爱,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温暖了我的心,让我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同学的爱。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

读书心得模板:大学晨读经典读物心得体会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此,则眼看不仔细,心眼既不专一,却只漫诵浪读,决不能记,久也不能久也。三到之中,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晨读经典读物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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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晨读经典读物心得体会1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对比,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爱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悲剧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写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择。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因为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终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现在他面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美好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可以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同样处于底层,同样以一种快乐的姿态示人,甚至连死亡都一样,被上位者所枪决。二者的共同点让我看到了普拉东本质的愚昧和低微,但割去了他的阶级属性,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又是那么单纯和快乐,以致我难以对他下任何干脆的断语。在当时的情况下,革命的火焰尚未燃起,农奴制难以被轻易根除:这种快乐的处世态度,究竟是该提倡还是反对?若反对,农民岂不是失去了幸福的权利?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意义,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面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面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同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所以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著,只要能理解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大学晨读经典读物心得体会2

“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题记

如果论文采华美,那么《受戒》一文算不上什么上乘之作,然而只读一遍汪曾祺的这篇小说,我就已经被他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朴实无华中,却透露出一种境界,一种常人无法企及自然和谐之境,一种令人向往的另类桃花源。

庵只是小庵,庄只是小庄,而主人公也只是小孩,一切显得那么的恬静自然。庵内住的并不是尼姑,而是一群和尚,也许是因为地方太小,所以不敢自称是庙,干脆也随便称它一个庵。庄是赵庄,因为里面住的人基本上都是姓赵的人家,但是人口也并不能与一般的庄相提并论,于是也随庄这一名称叫庄。开篇作者并给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副看似平常的画面,两个看似没有必然联系的地点,却在主人公小明子的出场下,变得千丝万缕,而庵与庄本身的名称又奠定了小说的整个基调。

从一开始的命中注定要做和尚,到读书认字,再到与英子的初始相伴,一切明子都显得像是逆来顺受,没有反抗,只是默默的选择了接受。明子没有为自己的出不出家去争辩什么,也许出家对于他来说确实是一件不错的事情,毕竟在他们那儿出家并不是人人都能摊上的美差。因为出家需要诵经识字,所以明子自然而然的选择了去读书,当约期来临,明子顺理成章的跟着舅舅一起来到了荸荠庵,做了一名小沙弥。路过繁华的闹市,一片欣欣向荣之景,这些当然也引起了明子的驻足,但也就是那么一刻的骚动,却并未影响明子的行动。在去荸荠庵的路上,明子认识了英子,英子的爽朗大方,也许从一开始就敲开了明子小小的心扉,而明子的聪明单纯也渐渐的博得了英子的芳心。地理位置的便利,为两人的交往提供了便利,而且这两家的地理位置可谓相当和谐,一个是湖中之岛,一个是三面环柳,就这样英子和明子成了邻居,随后两人一起插秧,一起打谷,一起听蛙声,一起看流星,一起除草······明子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孩子,长相画功嗓音,借用英子的一句话就是“一十三省数第一”,而明子也确实没有辜负英子的一番评价,为英子的大姐画的绣花图样可谓栩栩如生。这一切都显得平静如水,然而明子的心却显得不是那么平静,当明子和英子两人都划船至四处无人的芦花荡子时,明子就无端的觉得心里面很紧张,于是就开始使劲地划桨,这种变化也许明子自己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在现实的行动中,却表现在潜意识中无条件的为英子及其家人做实事。到明子受戒的时候,英子出船送明子去善因寺,英子的心情看似比明子还激动,善因寺中的那些清规戒律也似乎对英子来说都是多余的,于是在英子离开之时,她大胆的在中僧侣无声的饭桌上大声的跟明子说再见。明子的受戒期满,英子主动的去接明子,当得知明子有可能被当选为未来的善因寺主持之时,英子果断的让明子不要当什么沙弥尾、方丈,而此时也许是太怕失去明子,英子便大胆的跟明子说出自己的心声——要做明子的老婆,明子也许并未想太多,因为这一切在他看来都是很自然,他答应了英子的所有要求,这也是明子的心声。

明子未曾为自己争取什么,从来也未曾去奢望什么,然而故事的结尾明子能得到的似乎都已经得到,该做的都已经做了,这也许就是道家多说的无为不治。明子的境界不是一种刻意追求,而是顺其自然,小说中荸荠庵的和尚,英子的一家人也许都对这种境界的一种衬托。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庵中的管事,但是他没有给自己安一个方丈或者主持的名号,而只是很实在的让人称作当家的。庵里面的和尚吃肉也从不隐瞒什么,每当逢年过节,他们也会跟平常人家一样杀猪吃肉,寺庙的那些清规戒律似乎在这个小庵中不起任何作用,平时的时候庵内的和尚也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明子的三声罄就全部代替,而平时的业余生活也是很丰富,摸纸牌打麻将,输了之后,当家和尚会肆无忌惮的说“妈妈的!又输了!下回不来了!”,这些看似不正常的寺庙生活,但在这里却显得那么的自然,人们不会去批评这些人,反而越发觉得亲敬。

故事说到这里基本结束,但是小说所阐述的思想并未随之戛然而止,反而留下了更深的回念。到底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怎样的生活状态才是的?到底什么样才算入境,才算真真成佛?也许以我现在的年龄还不适合去回答这些问题,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这些问题的思考,而且自己有幸能够跟大师产生一丝共鸣也是本人的荣幸,不是去恭维,而是实实在在的一种共鸣。小说的从人物到环境都显现出与桃花源异曲同工的境界,自然与和谐,这也就很好的诠释了汪老所追求的一种境界,人活着贵在自然,就像一颗树,渐渐的与自然融为一体,适应风云变幻,适应鸟兽虫侵,春发秋落,日月更替,于是可得日月精华。然而这种境界在我们人身上真的可得吗?当然这种境界在现实中是难得的,小说中的生活的人物似乎已经入境,然而却又不曾真正入境,唯有明子做到真正的大彻大悟,不去刻意追寻,而已在潜意识中去践行。古有老庄,他们也同样追寻这种人生境界,但是他们并未能成功,虽然他们已经理解这种境界的精髓,却都未能摆脱一种人为的修饰,因为他们有出仕的念想,又刻意追寻这种境界之嫌,所以庄子在其《逍遥》篇中也阐述了他自己的苦闷。汪老也许也是在苦苦追寻这种与自然融合的一种境界,此种境界乃真是人生命的意义之所在,然而这个问题从来都未曾解决过,因为它本身也存在着一种悖论,一面人要追求一种自然和谐的状态,另一面人是社会人,他有自己所面对的一切,生存与发展,你必须要选择自己的方向。我们不能在结尾选择自然和谐,但是我们能在过程之中去践行这种自然,所以说我们不能完全入境,而就是半入境的状态也很少有人企及。

汪老给我们留下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状态才算是入境,才算是成佛。这个问题与前面提到的人生的意义是一脉相连的,说到底还是一种无我的自然。小说中荸荠庵的和尚们并不讲究什么寺庙的繁文礼节,却道是跟平常人家一样,过着一种洒脱的生活,吃肉打牌,但这些并不影响他们成为佛家弟子的觉悟,相比较那些表面仁义道德,暗地里男盗女娼的勾当,这种境界更高尚更可算的上是一种佛性。佛教源自于印度,当初佛教刚刚开始兴起的时候,并未曾有过像现在这么多繁文缛节,所谓的这些清规戒律只不过是约束修行者地一种手段,一种标准,如果你能达到一种顿悟,就像六祖慧能那样,直接继承弘忍衣钵,又何必讲究外在的其他约束呢。当然能够成为慧能一样的法师又有几人能,所以凡尘俗世的人必须要有这些限制的约束。小说中的这些和尚就代表的一种境界,这种佛家的境界与人生意义想呼应,体现汪老所追求的一种姑且成为自然和谐之境。

不管做什么事情这种自然和谐之境都可谓是的境界,相信汪老早已经对这种人生问题有所顿悟,虽言其非追求深刻,却让人有无限的感悟。作为后辈,我要想达到汪老的这种思想境界,可谓任重道远,现在对这些问题的认识也只不过附庸风雅肤浅一回,但是我会继续追寻前人的足迹,去探寻这种自然的境界。

大学晨读经典读物心得体会3

《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

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__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大学晨读经典读物心得体会4

作家周国平说:“人世间的一切不平凡都要用平凡的生活来衡量其价值。伟大、精彩、成功都不算什么,只有把平凡的生活过好才是圆满。”

当我极不情愿地翻开书的第一页时,就被书中一个景物描写吸引住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扬扬地飘洒着……”这段景物描写使我的心情从抵触瞬间变成了渴望,令我陶醉其中,身临其境,难以自拔。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

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我渐渐熟悉了书中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而在所有角色中,我印象最深的也最佩服的人就是孙少平。我认为他是全篇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经历展现出一个平凡普通的人物形象。他从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他家境贫穷,可是在逆境中,他依然乐观,和他哥哥孙少安一样,勇于战胜自我、战胜困难、摆脱束缚、重塑信心,坚强面对生活的挑战,这种精神令我敬畏。他让我们看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生活中人的亲情、友情、爱情以及和动物之间的感情。这也警示我们要学会生活,珍惜感情。在生活中,人的缺点就是认识不到自己的平凡,而孙少平能真正认识到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尽管没有读完整部书,但读到现在的我渐渐从作者描绘的平凡生活中,认识到怎样去生活。书中的众多人物在生活中都遇到了困难,却没有向生活低头,而是勇敢地与命运抗争,在贫穷的生活中有着各自的梦想与愿望。命运虽然不公,但是这不能阻挠他们的斗志,表现出自强不息的精神。有位伟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不,它应该使我们伟大!”我们在生活中也需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取得最终的胜利。

作者在这本书中向读者展现的就是在这平凡的世界中一个个看似平凡的人物却带给了我们心灵的震撼。书中人物的生活背景正是许多中国人都亲身经历过来的。有无奈,有痛苦,有迷茫,有绝望。因为那段特殊的时代背景,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但是书中的人物却让人体会到他们身上那种顽强的抗争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同样有着一个个不平凡的灵魂。他们的勇敢和坚强让我感动。

生活没有如果,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尽管生活没有坦途,但这并不代表我们面对困难要束手无策,听天由命,而是要尝试改变,哪怕是最平凡的生活,也要活出精彩,活出价值!

大学晨读经典读物心得体会5

金色的草房子,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里就是油麻地。在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文静的纸月……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细读《草房子》了,但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心潮澎湃,潸然泪下。

阅读中,我的心灵一次次被感染,这群可爱的孩子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什么叫亲情,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爱……

合上书本,把思绪从麻油地拉回现实,我的同学、我的老师、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我周围的所有的人,一张张笑脸浮现在我脑海里,我和桑桑一样,是个幸福的孩子,感受着周围人的爱。他们的话语、他们的微笑、他们为我所做的一切,都带着爱的芬芳和甘甜。

唠叨,是妈妈的爱。

我的妈妈是个漂亮的职业女性,因为长了一张娃娃脸,我们又长得超像,常常被陌生人认为是我的姐姐。妈妈什么都好了,就是特别爱对我唠叨。

“快,起床了!再不起床要迟到啦!”每天早上,妈妈唠叨就是我的闹钟,准时准点响起。“吃个鸡蛋吧,要不喝碗粥也行;再吃口菜,乖,有营养;喝牛奶吧;不行,吃太少了,会饿的,再吃一口,就一口……”噢,妈妈,看看我这缺乏“营养”的身材吧!凸起的肚皮,粗壮的胳膊,还有多肉的小脸蛋儿!

好不容易好不容易到了校门口,妈妈的唠叨声还在耳边盘旋。“上课要专心,不要做小动作,不知道的地方,举手向老师请教!”

可是有一次,我彻底改变了对妈妈唠叨的看法。那周妈妈出差了,我和爸爸有了一周的自由,没有妈妈的唠叨,好清静啊。可是第一天早上,没有了妈妈的唠叨闹钟,我和爸爸就睡过头了。急匆匆冲出家门,到了学校,第二节语文课时,我发现我的语文书忘在家里了,整堂课我的心都忐忑不安,生怕老师发现批评我,那节语文课也没学好,直后悔没听妈妈的话检查好书包。

我爱妈妈,也爱她那喋喋不休的唠叨。

陪伴,是爸爸的爱。

我的爸爸在我眼里就是一个老顽童,在家他喜欢敲敲打打搞小发明,出门游玩,到了有水的地方我们总能变成抓小鱼,而且每次都有收获,我们家的鱼缸里养的小鱼都是我们抓来的呢!厉害吧!

我的星期天总是排得满满的,英语、阅读、画画、电子琴……“这么多兴趣班,你会不会太累了,要不要减少一点?”爸爸心疼地问我。“可是这些课我都喜欢啊!”“好的,只要你喜欢爸爸就陪着你。”就这样,每到星期天,爸爸也不在家捣鼓他的小发明,也不出门抓小鱼了,陪着我上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

每当我上完最后一堂电子琴课时,已经是华灯初上万家灯火的时候了。每次我抱着书本走出教室,总能看见昏暗走廊上壁灯发出微弱的泛黄的微光,爸爸静静地坐在那。一看我出来,爸爸立即起身,微笑地看着我问:“饿不饿?”这时候一股温暖和酸楚涌上我的心头。那一刹那,我读懂了,什么叫父爱。

鼓励,是老师的爱。

我是一个胆小内向的女孩。课堂上,老师提问,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把手举得高高的,可是我,每次都怯怯地低下头,深怕老师点到我。其实不是我不会,我就是胆小。

记得上学期,汤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分小组制作PPT,当小导游介绍家乡的美景。我们组推荐了我和叶泽锡负责。那一个星期,我们天天凑在一起收集资料,认真制作。终于到了展示的时候,我却被我胆小打败了,因为我声音轻,好胜的组员们建议让活泼的蒋雨轩替我上台。那堂课,我什么都没听进去,委屈得好想哭,可是我忍住了没有让眼泪流下来。

第二天一早,汤老师找到了我,鼓励我,宽慰我。暖暖的微笑,甜甜的声音,仿佛就在昨天。原来我小小的情绪波动都在老师的眼里,“每个孩子都是她我的宝贝。”汤老师说:汤老师说:“上课时不要害怕,勇敢地举手,即使说错了也是一种收获呀!”有了老师的鼓励,我渐渐打败了胆小的那只“纸老虎”。在迎新班会上,我还上台表演节目了呢!

帮助,是同学的爱。

有人说,同学之间只有友爱,没有关爱。但并不是这样的,同学之间也有关爱,我就得到了这份爱。

记得三年级时,有一天中午午休的时候,我突然肚子难受,跑到厕所吐得稀里哗啦的。不巧的是,那天汤老师不在学校。同桌蒋雨轩被脸色惨白的我吓坏了,连连问我是不是不舒服。可惜那时的我,难受得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点头表示。见我这样,蒋雨轩连忙往老师办公室跑,借了电话给我妈妈打电话。打完电话,回到教室帮我收拾书包,扶着我走到校门口,直到妈妈赶来。

第二天回到学校,不知情的同学们纷纷围上了,问我昨天怎么了?各个自告奋勇地要帮我补昨天的课。通过这件事,让我感触到了同学的关爱,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温暖了我的心,让我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同学的爱。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

读书心得模板: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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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1

中国有四大名着《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跟《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跟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跟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2

《荆棘鸟》读完了,不免有些感慨,读这部书和其他的著作不一样,我不是完全奔着情节去的,而是在阅读中分析作者的写作手法,和现在的通俗小说的写法做以比较。

首先,作者用大段冗长的景物描写和心理描写来衬托情节,如果放在中国当今,许多作者是读不下去的,但在这里,真实细腻的景物描写和人物心理描写,让人并不感到烦。

在情节构造上,并不是完全靠冲突来吸引读者,例如写到阿尔夫和麦基去澳大利亚珊瑚岛偷情,我合上书本,为它设立了若干个结果,我设想他们在偷情的时候会被陆克莱撞上;我又设想其他的游客认出阿尔夫神父;我甚至设想阿尔夫神父灵魂出窍……但最后出乎我意料之外,他们在岛上平安度过了蜜月期,这个和现在文学创作的手法完全不相同。

读到小说最后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小说的主题思想,在信仰和爱情的取舍中,阿尔夫选择了信仰和仕途,而麦基选择了爱情,甚至麦基有些排斥宗教,作者硬着心用戴恩的死,把阿尔夫从宗教拉回到爱情,是一部讨论信仰的小说。就像印度电影《小萝莉和大叔》,到了影片结尾,我们才发觉是一部政治电影,这也是作者高明之处吧。

阿尔夫死去之后,我拒绝读后面的部分,我觉得这是作者画蛇添足,本来全篇描写麦吉一生的爱就很圆满了,其他部分都显得有点多余。

所有的人物中,卢克的设计是最完美的,卢克是一个狂热的劳动者,一个完全的利己者,一个吝啬地把钱能榨出油的人,但有着和阿尔法夫相同俊美的外表,他穿着小短裙跳舞的情节,让人着迷,但又不免感叹,上天真有些暴殄天物,让这么一个美男子成为一个有残缺的人,小说的最后,他不知所踪,也可以理解,小说写到最后,线头有点多,往往婉不起来。

和琼瑶小说不一样的是,琼瑶的小说里描写的男女主角不是极致的漂亮,只因为爱情到了极致,所以所有的人物都漂亮起来,但这部小说阿尔夫和麦基都是极致漂亮的人,从写作者的角度来看,用精致的面容和健美的身材来诱惑读者的不是写作者的上策,这也是我感到小说很遗憾的一个部分。

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3

一本很有名的小说改编的,电影是黑白的,Paris的交际花玛格丽特生活奢侈内心善良热情直爽活泼,找不到词来形容她了,看完电影真是超级喜欢她。

她遇到了亚芒,她短暂生命里的挚爱,其实看完电影好不喜欢亚芒,觉得他根本就配不上玛格丽特,就是个任性的小孩子,只会怀疑玛格丽特对他的爱。最后还赌气不去看她,好在还在玛格丽特生命的最后来见了她,让玛格丽特不至于有遗憾地离开这个世界,不然作为观众的我是不会原谅他的。

玛格丽特真是俏皮可爱,就一开始和那个长得丑还任性的那个最后还以低价买了玛格丽特的珠宝什么的交际花,那个男爵不理她的时候真是爽歪歪。

还有为了和亚芒独处时,赶走那个老老的那个叫什么来着的胖女人把她的披肩给扔到楼下,真是任性的可爱,像个傻傻的陷入爱恋的小女孩。

玛格丽特真是纯洁善良如她所喜欢的茶花一样,变卖自己的首饰为好友准备婚纱,筹备嫁妆。爱上了亚芒,为了他去尝试着过与以前完全不一样的朴素的生活。

为了和亚芒一起去乡下,去向男爵借钱时,被男爵给打了一记耳光,真心心疼死她了,亚芒却一直误会他。当亚芒的父亲找来时,为了亚芒的未来,要想办法使亚芒恨自己而离开她,当时她的心该多痛呢。

生病了拒绝男人们的帮助,一心等着亚芒,坚守着他们的爱,多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交际花也不是她的错啊。她敢爱敢恨,不卑不亢。

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4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5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__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

读书心得: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


读书,能让愚昧的人变聪慧;读书,能让浅薄的人变沉稳;读书,能让沉闷的人变开心;读书,能让人发的短信最诚恳。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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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1

我曾看到过爱情温柔地凋零,于是明白了所谓真爱无敌的童话:只不过是当一丝情愫如细草穿沙般掠过心田时,人们彼此心照不宣的谎言。这原本就是个暖昧不清的世界,孤独追寻着爱情谎言的灵魂们游离在城市巨大的阴影之下,在每个暗到了极点的黑夜,失去自由的爱情便颓废地躲在墙角边喘息。冥冥之中,早已经被注定了的一切就是这样被注定了,上面戳一个时间印章——永远。

想起了周蘩漪,《雷雨》中的那个被爱情伤得最体无完肤的女子;曹禺先生在序中这样评价蘩漪:“蘩漪是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勤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拾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在《雷雨》的氛围里,蘩漪最显得调和和单薄,她的生命燃到电火一样地白热,也有它一样的短促,情感郁热,境地,激成一朵艳丽的火花,当着火星也消灭时,她的生机也顿时化为乌有,她是一个最有“雷雨”的性格的女人,她的生命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

也许爱与恨正是曹禺先生的《雷雨》所要表达的主题吧,周朴园、鲁侍萍,乃至周萍,哪个不是一切的恩怨情仇?但只有蘩漪将爱与恨的交织诠释的如此淋漓尽致。蘩漪就像是一朵在黑夜里悄无声息地绽放了的花,冷漠、诡异、妖艳,穿过被灼伤了的眼睛,直逼进你的灵魂,寻找苦海深处的共鸣。我不得不赞叹蘩漪,她就是那个疯狂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在周家深深的庭院里,暴怒的雷雨的中心,她是罪人,亦是受害者;她有一颗被爱情遗忘的心,十八年来陪伴着一个暴躁怪戾的丈夫,早已心如死水,周朴园不爱蘩漪,他的躯壳里早已埋藏一座荒冢,墓碑上刻着鲁侍萍的名字。《雷雨》中没有提及蘩漪因何嫁入周家,这并不重要,因为悲剧早已开始,周朴园和鲁侍萍的恩怨纠缠所当然不会只有两个牺牲,蘩漪本身只是偶然的一个环节,由命运捉弄,被推进雨中,在雷鸣电闪下心碎、发疯!

蘩漪和周萍之间并非是爱情,就算有乱伦的嫌疑,蘩漪也远远将周萍甩在了后头,她像战神一样充满勇气,以夸父追日般的热情索求虚无缥缈的真爱,她忘记了自己是周朴园的妻子,周萍的后母,她是那么不顾一切地抓住了爱情,而周萍是她干涸的心湖里突如其来的一场春雨,十八年来不曾动人的眼神就被雨水滋润的炫丽,她就这样坐上了爱情的末班车,偏执地等待未知的终点。她对周朴园充满了恐惧与恨意,所以会在深夜里独自哭泣;而周萍恰在这个时候出现,一丝的安慰就会点燃炽热的烈火,让自己义无反顾的燃烧。蘩漪实在是个最可怜的傻瓜,她做到了自己所能做的极限,却不知自己仓皇中抓住的救命稻草只是一根空心的稻草,软弱、无力。我一直怀疑蘩漪与周萍之间的感情是否是等价的,自始至终似乎都是蘩漪付出太多,那是一份最渴望得到回报的爱,却也是最无可奈何的恨,爱与恨的边缘流淌着啜泣的泪,有如许多的人,毕生在问中追溯。

我不喜欢周萍,我想他竟是一日也不曾爱过蘩漪的,因为他的懦弱,是个十足的胆小鬼,单凭这一点,他就永远不会配上蘩漪,他只有无尽的追悔,永远只在悔恨自己过去由直觉铸成的错误,“他佩服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在他的见闻里,除了一点倔强冷酷——但是这个也是他喜欢的,因为这两种性格他都没有,他觉得他在那一方面欺骗他的父亲是不对了,并不是因为他怎么爱他的父亲(固然不能说他不爱),他觉得这样是卑鄙,像老鼠在狮子睡着的时候偷咬一口的行动,在他的直觉过去,理智冷回来的时候,他更刻毒地恨自己,更深地觉得这是反人性,一切的犯了罪的痛苦都拥到自己身上,他要把自己拯救起来,他需要新的力,无论是什么,只要能帮助他,把他由冲突的苦海中救出来,他愿意找,他见着四凤,当时就觉得她新鲜,她的“活”,他发现他最需要的那一点东西,是充满地流动着在四凤的身里,她有“青春”,有“美”,有充溢着的血,固然他也看到她是粗,但是他直觉到这才是他要的,渐渐地他厌恶一切忧郁过分的女人,忧郁已经蚀尽了他的心,他也恨一切经过教育陶冶的女人,同一切细致的情绪,他觉得“腻”!然而这种感情的波纹是在他心里隐约地流荡着,潜伏着,他自己只是顺着自己之情感的流在走,他不能用理智再冷酷地剖析自己,他怕,他有时是怕有自己心内的残疾的,现在他不得不爱四凤了,他要死心塌地地爱她,他想这样忘了自己,周萍是整出戏中性格最复杂的人物,一方面在父亲的阴影小心翼翼地生活,另一方面又不甘于这种压抑的现状,他阴郁而不得志,对父亲的反叛,一种心理上复仇的快意使他与后母蘩漪牵连到了一起,他轻而易举地掳获一颗寂寞的心,但也就此背负了沉重的道义的十字架,自始至终,周萍都在逃避,蘩漪带给他的只是无尽的悔恨,他内心已阴雨连绵,无辜的四凤恰似他苦苦盼望的阳光,周萍迫切需要温暖的阳光驱走乌云,于是他和四凤自然也是水到渠成,他以为就此可以摆脱蘩漪的罪孽,孰不知这是一出更大的悲哀,周萍难得有那么大的毅力带四凤远走高飞,电闪雷鸣之夜,一切真相大白,现实在残酷地狞笑,唯有死亡是舒适的温床,他最后选择自新,那也是他的出路,无法想象苟且偷生的周萍走出那个雷雨之夜后怎样面对以后漫长的人生,倘若终日在无尽的悔恨中消磨自己,我想,这稠密的恨终究是化不开的,求死,是一种的解脱。

周冲和四凤是整出戏中最让人不忍心的受害者,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其实周冲化比四凤更加无辜,雷雨过后,我们不得不扼腕叹息:多么年轻的生命啊。

如果真的要揪出这无奈的悲剧的“罪魁祸首”不知算是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还是已故的周家老太太,少年和丫环偷情似乎自古以来就没有几个落得圆满的下场,这几乎成了一条亘古不变的规律,在等级森严的制度下,这本来就是一类被诅咒的爱情,身份的悬殊,是世人心中永不逾越的鸿沟,周朴园和鲁侍萍终究难逃棒打鸳鸯的结局,人间又多了一例明证。

我认为鲁侍萍和周朴园并不是《雷雨》的主角,他们俩个的存在只是一个引子,埋伏在岁月的后头,引出日后一段纠缠不清的孽缘,当周朴园认出面前这位憔悴苍老的老妈子就是他魂牵梦绕三十年的侍萍时,爱情就在那一刻陷入了万劫不复,也许那是周朴园最心潮澎湃的时刻了,希望幻灭了,侍萍改变了,心,也就轻松了,侍萍终一不再是自己心爱的女人,日后,周朴园就彻底成了一个无爱之人。

鲁侍萍三十年后声声控诉,一切恍然如梦,她咬牙切齿宣称是不公平的命指使她又出现在周朴园的眼前,红颜已逝,韵华不再,其实这一切大可不必,当爱已成往事,何必又在彼此快愈合的伤口上再撒下一把盐呢,如果她真的认定周朴园是个罪人的话,那么她至少也是个共犯,不管以后周朴园变得怎样冷酷无情,至少对侍萍,他是一刻也不想让自己忘却的,抛弃侍萍并不是他们初衷,爱情无法达到完美,那么就无所谓谁对谁错,鲁侍萍错在不必如此耿耿于怀,也许是我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女子,对被抛弃的命运看的如此之重,鲁侍萍是个苦命的女人,而命运确实是不公平,我只能把这一切怪罪于命,虽然我是如此的不相信宿命的玄虚。

那个惊心动魄的雷雨之夜啊,爱与恨的厮杀渗透出的血腥之气让我不寒而粟,当一切又回归平静,啜泣的问不再幽幽慨叹,我们早应该明白,爱与恨终究不能长久,边缘的问,两个疯子的女人,一个忧愁的老人,还在苦苦挣扎……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2

在寒假中我在无意中看了《淘气包马小跳》,书中写着:马小跳出生就会跳,在马小跳出生100天,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就为马小跳办酒席,谁知马小跳一怒之下竟然“咚”的一声,跳起了2米多高,在场的人看见了都很吃惊……因此,我真是对杨红樱阿姨的想象力佩服的五体投地,表面上马小跳调皮捣蛋、惹事生非、且不太遵守纪律,是被老师同学们视为永恒不变的“后进生”。但他非常热爱生活、诚实善良、充满爱心。他建立了“宠物集中营”;照顾被遗弃或生病的小动物;放暑假在奶奶家住时,会组织大家一起到山里为“维护环境、保护动物”做义务宣传……,马小跳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就像书里所写的那样:“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在马小跳周围,有开明的爸爸,有讲义气的张达,还有永远也长不大的丁克舅舅,他的生活因此丰富多彩,马小跳是真正理直气壮地做孩子。在回到书中,要说马小跳的丑事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啊。可是每次马小跳犯了错误,马天笑先生都不以为然,因为他认为玩是孩子的天性。

俗话说的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淹,终于有一天马小跳有了对头,那就是路曼曼,路曼曼每天都拿着一本小本子记马小跳在学校的所作所为,真是令马小跳头痛。马小跳早就已经把路曼曼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了。想尽办法要戏弄路曼曼,路曼曼叫他向东,马小跳偏偏往西,路曼曼叫他往西,马小跳又偏偏向东了,把路曼曼的脸都气歪了。在马小跳的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就是夏林果,夏林果瘦瘦的,长长的头发,尤其是跳起芭蕾舞来,简直就像一个仙女。而且夏林果的背永远是直的,眼睛永远是向前方的,头发永远是整齐的,她充满着自信,就像一个骄傲的小公主。在马小跳的班上有最漂亮的女孩夏林果,最聪明的女孩路曼曼,当然也有最笨的女孩字琪儿!安琪儿是安琪儿的妈妈在40岁的时候生的,因为安琪儿的爸爸妈妈听说年老的人生的子女不是缺手缺脚,就是脑袋有问题,所以安琪儿的爸爸妈妈宁愿安琪儿笨也不要安琪儿缺手缺脚,于是每天都说:“我宁愿生个笨女孩出来的。”没想到真的生安琪儿,安琪儿离马小跳的家很近,所以和马小跳特别好,马小跳却因为安琪儿长的丑不和安琪儿玩……

还有篇的名字叫《猪和狼的大辩论》。猪和狼对人类的贡献到底哪个大呢?从表面上来看,一般的人都会说猪对人类的贡献大,而马小跳却说狼对人类的贡献大。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猪方代表丁文涛在班上号称“成语大王”,成绩非常好。他认为,猪的全身都是宝,猪的肉可以吃,猪的皮可以做皮鞋、皮带、皮包、皮箱,猪的样子很可子,胖胖的脸,大大的耳,圆圆的鼻,眯眯的眼。狼方代表马小跳却认为,狼是野生动物,是受国家保护的动物,因为狼是大自然的“清道夫”,吃对大自然有害的动物,比如老鼠、野兔,起到生态平衡的作用。丁文涛说:“猪的全身都是宝,狼的身上没有宝。”而马小跳却说:“狼的尾巴就是宝,毛笔中的精品狼毫就是狼的尾巴做的。”最后,狼方辩论取得了胜利,马小跳赢了,而丁文涛却垂头丧气。读了这篇文章,我增长了许多知识,还懂得了两个道理。第一个道理是,由于丁文涛目中无人,以为这一次的比赛自己一定能赢,轻视了对方,所以造成了失败。第二个道理是,马小跳非常重视这次比赛,资料准备得很充分,所以取得了胜利。我们要学习马小跳那种不怕困难、争强好胜的精神在《淘气包马小跳》中还有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真是被那句应验了,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

——跟着还有《笨女孩安琪儿》。安妈40多岁才生下安琪儿,安妈和安爸听许多人说年纪大的女人生下的孩子不是四肢不全就是智商不高,安妈和安爸宁愿要一个智商不高的笨孩子也不想要四肢不全的孩子,终于,安妈生下了一个女孩,取了一个小天使的名字——安琪儿,安琪儿不聪明,三岁还不会说话,等到她上小学时,还有时说话显得特别幼稚:有一天,学校组织全校去植树,三年级安琪儿和马小跳一组,安琪儿问马小跳:你为什么长得这么高,是不明__妈天天给你浇水,你也给我浇一下吧,搞得马小跳哭笑不得。但是,安琪儿,你说她笨,其实也不笨,马小跳出的脑筋急转弯的题目她全部都能答得出来,这让所有班上成绩优秀的孩子目瞪口呆,可见她只是思维方式与大家不同,她有她独特地看待世界的方式,充满了好奇和幻想,充满了童趣和天真。在她的世界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纯洁的,天真可爱象一张白纸一样的小女孩。安琪儿还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当韩力哥哥伤心时,她会诚心诚意地安慰他。读了这本书,我有点喜欢安琪儿了,虽然她不秀的,但她是很可爱的,我们不能歧视安琪儿这样的孩子,我们要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每一个儿童都是一样的,都应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3

细细品读着巴尔扎克的语言,这部跨越时代的作品令我产生了对人性,对社会深刻的思考。作者笔下,社会仿佛成为了人格的战场,人人都为生存争上游而不择手段。贪婪、暴戾和冷酷呈现在书中,我便会被深深触动,思考并追寻着道德与金钱的天平到底倾向何方。

《高老头》背景是十九世纪初的波旁复辟时期的法国社会,资本主义思想开始默默覆盖西方社会,但同时封建思想也存在于百姓心中。《高老头》便描写了这一时期封建贵族在权力与金钱中挣扎,封建思想者在之间痛苦,终被金钱吞没的过程。小说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高老头将全部感情放在女儿身上,为她们付出了巨大的金钱,却最终得不到女儿尊重爱护,郁郁而终。我感到十分的悲哀,这一种父女关系竟然是在金钱的基础上来建立的,这种关系随着高老头的钱袋被榨干,亲情也就脆弱的瓦解了,我想这是作者对金钱的讽刺,对社会的讽刺:人性与亲情在金钱面前还是如此脆弱啊!

小说主人公高老头是封建宗法思想被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所战胜的历史悲剧的一个缩影。高老头具有一份特别的父爱。他把女儿当作天使,竟然乐于牺牲自己来满足她们的种种奢望。为了女儿的体面,他停止生意,只身搬进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身无一文;最后,仍然是为了给女儿弄钱,他甚至放弃了自尊,他竟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巴尔扎克都曾赞叹“他无异于一个__教神圣的殉道者”。事实上,高老头的父爱并不单纯,而带着阶级的复杂性,他的父爱是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的。他既希望着女儿幸福快乐,却又希望女儿可以带给他更多的荣誉,更高的地位。让我感受到的是,高老头在这样资本主义思想张扬,金钱至上的社会中也被腐蚀,成为了地位与金钱的牺牲品。他用金钱去买女儿的“爱”,而女儿除了要钱却从来不看望他,这种“爱”注定是短暂的,不得不说,高老头对女儿是真正付出真心,含着泪水去爱女儿的。但在这种“吃人的社会”中,一切都拜倒在金钱下,他也败倒在了金钱的无情戏弄中。当他临终时,卧在病榻上,一边呜咽,一边喃喃:“我就要死了,在疯狂中,疯狂中死去!我气上心头来了!我现在才看清了我的全部生活。我上当了!她们不爱我,从来没有爱过我!”高老头死前的长篇独白是一份深沉有力的控诉书,“我上当了”的呐喊让人感到潸然泪下,让人为高老头的悲惨结果而感到悲哀,不得不让人对现存的社会赤____的金钱关系发出岔怒的谴责。作者对高老头的执迷不悟,对女儿的拜金冷酷,对社会的冷眼相视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和讽刺。在这样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被扭曲,就连真情实感也被吞没这不禁让我也感到迷茫,身处如此冷淡而悲哀的社会应该如何面对。这也许就是作者所考虑的吧,于是有了拉斯蒂涅这个角色。

拉斯蒂涅从外省来到巴黎,是个涉世未深、未被污染的青年,抱着理想与热血,想在巴黎重振家业,不幸的是,一来到这繁华的巴黎,便目睹了花钱如雨,灯红酒绿的生活。面对金钱与地位的压迫,他在多次的投降与反抗中“不幸地”明白了在这“文明的战场”,他需要更强有力的武器。于是她选择了一条社会上最最“正确”的道路,攀上一位贵妇,作为自己的靠山,从最低层开始,学习各种卑鄙的手段,利用她们往上爬。拉斯蒂涅深深受益于鲍赛昂子爵夫人和强盗“伏脱冷”的教导,在他们的教唆下,拉斯蒂涅逐渐丧失了正直的心,出卖灵魂以换取金钱。社交皇后教导他这个社会又卑鄙又残忍,要他以牙还牙去对付这个社会,拉斯蒂涅明白了在这个社会上越没有心肝的人爬的越快。这是怎样的悲剧,不仅仅是一个纯净善良的灵魂受到金钱与地位的侵蚀,更是身处这个社会层的人竟然都知道这个社会的卑鄙却又以更卑鄙的手段来对付它。

“伏脱冷”曾对他说:“在这个互相吞噬的社会里,清白老实是一无用处的。”于是,他的野心开始膨胀,即使两个教导他的人都以悲剧收场,但他最终还是加入了追逐金钱与地位的队伍中,因为高老头的遭遇证明了崇高斗不过金钱利己拜金的原则充斥整个社会。让我感触良深的是,他埋葬高老头流下的最后一滴眼泪似乎是他内心道德最后完全的泯灭。作者并未写出拉斯蒂涅的结局,但却暗中讽刺着这社会对所有人的腐蚀。我想,这种社会下,人人都会感到无法改变的无奈,于是随波逐流,麻痹自我。“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现实”,在这种环境下,真的君子应该坚定自己的信念,不与他们同流合污。推广至现实社会,我们要抵抗住权力地位金钱等等诱惑,在品物流形的社会中保持着善良与关爱,这样才能不断影响社会,是社会阶段向“大同”前进。

高老头的故事真实的影射到现实中,作者批判了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亲情与爱情,透过高老头与拉斯蒂涅的悲剧,向我们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拜金主义的丑恶现实,抨击了统治者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展示了人性与社会的密切联系。这部传世之作带给了我对自身,对社会的深刻思考。这是个悲哀的故事,却让我们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悲哀。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4

卡拉韦出生于美国中西部,后来到美国纽约学习经营股票生意,并想以此发财。他住在长岛,与故事的主人公盖茨比为邻,并与之交上了朋友。盖茨比原名盖茨,和卡拉韦一样也来自中西部,他出身贫苦,但雄心勃勃,后因贩卖私酒而暴富。他经常在家举办大型豪华聚会,大宴宾客,以显示其阔绰,目的是为了吸引五年前的恋人黛西并赢回她的芳心。五年前在盖茨比服兵役时黛西曾是他的恋人,在盖茨比去海外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利欲熏心嫁给了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南。然而物欲和__的满足并没能填补黛西精神上的空虚与贫乏。在卡拉韦的帮助下,与盖茨比重逢后好像又旧情复燃。但黛西已不是原来的黛西,她不再是盖茨比想象中的纯情女孩,而是一个愚蠢、自私、庸俗、美丽的躯壳。盖茨比的美丽旧梦终于被打碎了,但他还在做最后的挣扎,仍对黛西抱有一丝幻想,以至遭遇了更加凄惨可悲的结局。后来黛西在一次酒后驾驶盖茨比的车时轧死了汤姆的__,却与汤姆一道密谋并残忍地嫁祸于盖茨比,导致死者的丈夫突然闯入盖茨比家中并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然后自杀身亡,使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自私而残忍的黛西的牺牲品。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当我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最后一页,我莫名其妙的回忆起一年前的一个秋夜阅读果戈理《涅瓦大街》的情景,当我在涅瓦大街迷人的街灯和喧闹的人群中目睹一个纯真又孱弱的年轻人的激情被现实的荒谬彻底击碎的时候,我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情绪令我无处遁形,庇斯卡辽夫以其全部的生命追求一瞥而来爱情,但是迷人的姑娘却变成了不可理喻的__女,于是他对美的追求反而嘲讽般的把他推向了生命的尽头。然后,我在那个有点慌张的夜晚里得出了一个结论:要放弃救人,因为不会有太多的人希望在蓝色的天空下不断的延展梦想,包括爱情在内,无奈的具有理想性质的向往与改变他人的试图总会变得苍白和荒谬。

然而这种结论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面前重新变成了不可名状的乏力与单调。在爱情面前,盖茨比永远是在等待,从他发现在码头尽头黛茜的倩影还有她身后的那盏绿色的灯开始,他就陷入了坚毅但痛苦的守望,虽然这种守望在许多时候对于看似很聪明的人来说,简直是愚不可及。当我们面对一个满眼只有金钱但却当着你的面柔情的说爱你的女孩该如何应对呢?更恐怖是,她并没有逢场作戏,她真诚的眼神让你无法回避你那什么也没有的钱包时候,也许我们抱以回应的只能是尴尬的猜测与沉默了。但盖茨比却坚定的意识到,她是爱他的,只是他没有钱。于是,盖茨比的悲剧也就此开始上演。菲茨杰拉德也伟大的令我们有无数话需要表达却也只好闭紧嘴巴,看着盖茨比无可挽回的渐渐的倒在了后来他自己建__情幻想花园的后院中。

准确的说,我们应该讨厌的并不是那个物质主义女孩黛茜,与她对世态的冷漠与玩世不恭一起,她选择了生活的安逸与平淡,尽管她不一定是达到了她选择的初衷。有人说菲茨杰拉德向我们昭示了美国“爵士时代”充满泡沫般的浮华现实中的幻像,然而我却似乎只看到了盖茨比在他那盛大的派对中,在那绚烂灯火照耀下的觥筹交错中,在那无数富豪和耀眼明星互不相识的假惺惺的畅谈中,紧张的向着大海方向涌动与生命逆流反叛的冲动,一股永远等待的冲动,因为黛茜就在无视他已经飞黄腾达的岁月的不远的地方,与人谈论着在丈夫有了情人之后的关于把世界看穿的真理。每天,盖茨比都会在大海的边缘向着这种等待发抖,不管夜色有多么温柔,不管黛茜的身影离他多么的迫近,他能做的只是伴着他身后那闪耀的城堡式的豪宅,沉重的呼吸以及永恒的孤独。

最终,只有盖茨比的朋友尼克理解了他的等待。也许,应该说菲茨杰拉德理解了人群中的等待。虽然菲茨杰拉德随后也把这种等待抛诸脑后,坠入不可遏制的失败中,他终究没有办法化解掉等待那难言的孤苦与焦虑。但当盖茨比荒唐的被手枪打死的一刻,他笔下的尼克伤感坐在了盖茨比无数次去过的海滩上缅怀着那个久远的,未知的世界。他理解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了黛茜的码头后那奇妙的惊讶,也明白了盖茨比之后在蓝色草坪上等待黛茜靠岸的所有举动,更重要的是,在他无限的怅惘中,盖茨比的梦也已经飘散,在依稀的人声鼎沸的幻觉中,只有盖茨比消逝于这个混沌的世界,留下的是逆水行舟后的倒退,还有他镇定而紧张的等待爱情与梦幻的孩子一样的眼神。

尼克还回想起了青年时代那令人激动的返乡的火车。我们有理由怀疑,盖茨比并没有在漫长的等待中回家,但那黄昏中聚集在幽暗车站上纯真的问候与相互依恋,还有寒冬的黑夜里向奔驰的火车两边远方无限伸展的所有归乡人的雪,就在盖茨比死后似乎可以让包括菲茨杰拉德在内的我们意识是到什么才是最重要的。遗憾的是,虽然我们全部都听见了“严寒的黑夜里雪车的铃声”,也都看见过“圣诞冬青花环被窗内的灯火映在雪地上的影子”,但是在经过了许多年后,我们不会把它们与黛茜的码头后那令人心醉的绿色联系起来,对盖茨比和我们来说,黛茜真的那么重要吗?对盖茨比而言,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言而喻,对我们来说也一样。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悲剧。

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用了一周多的时间把这本书看了三遍,对于从来不看打着世界名着标签的书的自己,对于已经变得懒惰又恶俗的自己实属不易。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己。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是的,他们大人们这么轻责我们。站在他们的高度,站在他们的世界。我们不是不想拥有梦想我们都曾为心中的一个梦努力过。只是它总是那么容易就被打破。

我们唱“想回到过去”唱“追忆似水年华”,仅仅是在声嘶力竭的坚守曾经的梦想曾经的自己,当发现在乱七八糟的世界这些坚持仅仅的垃圾的时候,我们只能选择遗忘,用更垃圾的方式。没有人看到我们的委屈,大人们只是在指责我们胸无大志不学无术无病呻吟,却不想想我们生来就在这样浮躁的世界。你们大人是从虽然艰苦却单纯美好的社会长大,你们曾经的梦想仅仅是吃饱饭吃白面过年穿新衣,你们经历过梦想实现时自我肯定的满足,而我们呢?生来就在已经异化了的世界,你们让我们不愁吃不愁穿从小顺着我们的毛摸,我们拥有的梦想总是美好却在复杂的世界里被人嘲笑践踏。我们要想不成为废材就要当英雄去改变这个已经被你们损坏的世界,可我们和小时候的你们一样,我们都不是天才,我们仅仅是贫穷的小盖茨比。

当世界已经疯狂,我们寸步难行,我们嚎叫,然后沉默,销声匿迹。我们不是不想拥有信仰。哈利路亚阿弥陀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我们周围的大人们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信仰,却还是冷嘲别人唾骂世界无奈于生活。我们在改革开放的新中国长大听着文化__时的黑暗,却不理解那纪录片里人们脸上洋溢的真正的笑。课本里说人民在疯狂的年代愚昧盲从,我们却羡慕他们简单的快乐,他们拥有信仰,他们只信仰毛主席,他们的信仰无人职责。你们说我们心灵空虚,你们说我们追求物质,你们说我们用金钱评价一切。

我们的梦想被拎出来鞭笞再活活歼灭,我们追求被一次次证明是愚蠢的儿戏,我们的信仰换了又换却仍旧被__践踏,我们想单纯的爱上一件东西一个人一个世界,却总被漫天的垃圾漫天的钞票一巴掌扇到心灵深处。

我们没做错什么却一直在被指责,这么久了我们都觉得自己有罪,自己什么都不是,我们看看天空想想流浪无事愤青,到头来还要猫着腰低下头赎我们不知道的原罪,我们不是没有责任心,我们没有逃我们还在努力,盖茨比死去了,我们还在。我们有自己的个性,所以我们不大喊“可怜可怜我们吧”,但我们一直在述说,我们仅仅是要一些理解一些肯定。

所以,请不要无视,请不要鄙视。

回头仔细想想,我们原来并不脆弱,我们很坚强。坚强的让人心酸,我们是在用什么坚强?为了我们爱的人吧,为了我们等待的什么东西吧,为了我们心底那对幸福的悄悄信念吧。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5

偶然,在往码头去的路上邂逅一家叫河床客栈,环顾里面有__、干草、光秃的荔枝树及一排书架等,而店主在点着橘色的灯忘我品读书籍,时而沉思时而放空,于是,冒昧的上去闲聊一二,店主甚是了解外国意识流及发展史,在谈论中国文学推荐余华的作品、外国文学推荐卡夫卡的作品,说写出的作品是将当代的时局发展或是政治现状糅合到作品里,观看的人在了解背景的情况下看书会更深入的触碰,对我这种嗜书如痴的人来说也算是一个视野的开拓,因为要么“身体走在路上”,要么“灵魂走在路上”。巧合难以分辨是意识驱使还是早已天定,接二连三的朋友也是闲聊之余推荐余华的作品,于是在公司团委读书漂流的平台上选购了余华的作品集。

余华给自己在《活着》这本书写的自序是: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让我引思的是,我认为写东西是很随心所欲的,但又是偏执的,因为每个爱好写作的都是折翼的,于是,他们在用寻找平衡。

了解到余华是在1960年出生,当时的年代应该是发生了很多的大事件,有着翻天覆地的改变,随着这些改变苦难的是生存在1960年前后分水岭的人,身边也是有那个年代出生的老先生,他们因为历史的深刻而记忆犹新,于是长征、大跃进、钢铁时代、文化__、人民公社的都是随手拈来,对现在二十出头的我来说倒是新异的很,仅仅了解到这些就翻开这本书,一半是撑着留在血液里自我主人翁的意识,一半是他的自序更像是剖析自己的文字让我迫不及待。

《活着》里的主人公叫福贵,他唱着: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福贵出生在一个人毕恭毕敬的会喊他叫少爷的家庭。福贵的女人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他听他爹说:“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在福贵不学无术、吃喝__赌时,小日本投降了,__进城收复失地,解放了,他被人挖坑往下跳,把家产输光了。他娘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他爹咝咝的说:“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福贵的女儿凤霞在家道败落前六岁,至少还过了几年好日子;儿子有庆在家道败落后在肚子里随着母亲家珍接去老丈人家住到半岁,就回来受苦了;他爹也在这个时候蹲在粪缸上掉下来去世。于是福贵被迫向之前是债主现在是地主的__老板租了五亩地,看得见的时候都在田里,晚上,只要有月光,还是要下田,嘲笑自己笨鸟先飞,他还得笨鸟多飞,这样,过了一段磕磕碰碰的日子。

福贵在一次进城为他娘看病时,与人打架,被国民党抓去拉大炮。当时情况是,想逃跑的话,命大的打不死,也会被别的部队抓去,与日本人打仗啊,与共产党游击队打仗。他们开始渡长江,来到了一个光秃秃的树和一些茅屋之外,就什么都没有的村庄扎营,十来万人的__都被包围了,最后在国民党也放弃了,只剩下二十多排,一排二十多人,全部给解放军俘虏了,他们给了点盘缠给福贵,于是福贵就跟着解放军的__回家,回到家刚好两年。两年内,他母亲死了,凤霞发完高烧不会讲话了。两年后,村里搞土地改革,福贵分到原先租的五亩地,__老板最后被枪毙了,正是应了福与祸所依。过了几年,为了有庆读书,把凤霞卖了,后来凤霞又跑回来了。

到了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成立了,地也没了,锅也没了,因为要煮铁,办了食堂,慢慢的食堂没吃的了,又各自散货,重新买锅,记工分干活。因为接连下雨,粮食也没了,大家都是躺在家里不动不讲话,这样比较省力气。在一次献血给县长女人救命时,由于医院抽血过多,有庆死去了。过了许久,闹上了文化__,凤霞出嫁了,丈夫叫二喜,是个偏头的,城里人。城里满街都是__,越贴越厚,像是口袋鼓起来似的,县长由于被指认为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被批斗,最后上吊死了。凤霞有喜了,但在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死去了。孩子的名字叫苦根,因为一生下来就没有了娘,家珍也随后去世了,二喜也在苦根四岁的时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的,苦根在五岁的时候吃豆子撑死的,不是嘴馋,而是家里太穷。福贵又孤身一人生活,自己留了十块钱,是给别人帮自己下葬用的。福贵在牛市场看见一头老牛,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于是买了它,给它取名叫福贵。他在犁田的老牛深感疲倦的时候响亮的说道:“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那头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又吆喝道:“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书的最后写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者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是一鼓作气看完这本书的,不喜欢停顿;但是看完之后,觉得是沉重的,是直接而粗暴的。作者以冷酷的姿态写出来,最后却是以人本有的韧性和耐力坚持的活下去。曾经有人形容将死的人是带着对世界的最后一道曙光而去,我想他想要表达的是觉得,人生的姿态苦乐也好,该顺其自然的话,就这样过活吧。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而活着”我并不懂他的意思,看完了《活着》之后心里很深的感触,慢慢理解,慢慢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同时也明白了“活着”的真正伟大。当然,在当今社会。我们每个人都会对人生有不满,或多或少都会有过厌烦和无奈。然而《活着》这本书讲的正和我们当今社会有着相同感受的故事。我们从“福贵”的人生中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对人生对生活,对于生命,都有很好的诠释。每个人都有个好好活着,活出自己的人生,活出自己的精彩。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

心得: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百读不厌,心情舒展,生活蜜甜;千读不倦,爱情如愿,快乐相伴;万读不烦,健康平安,幸福路宽。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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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1

钱钟书是中国四十年代的讽刺小说大家。人们把他称为“集作家与学者于一身”。钱钟书1910年生于江苏无锡,1933年清华大学外文系毕业后曾留学英国,获副博士学位,后又留学法国,1938年归国任大学教授,他的文学作品包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短篇小说《围城》,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前几天我拜读了他的著作《围城》。

《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围城》是在一个比较宽阔的抗战背景下,来对庞大的知识分子群进行描绘的。小说采用西方流浪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以留学归来的方鸿渐的经历为主线,描写抗战爆发以后从上海到湖南后方的一些知识分子,并从中央探讨人的本性,人的存在价值,人的出路等问题。作品以写实与象征相结合,写出了时代、社会的象征。“围城”既是实体的象征,即抗战环境下的中国就是一个大围城,同时又是一个虚体的象征,即对一类文人心城的映射。

作者“写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里的“某一部分社会”指旧中国混乱荒谬的病态社会。而“某一类人物”又是指在那个社会中迷惘、落寞、卑琐的病态知识分子,揭示他们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国难家愁中的动摇和怯懦的基本根性。小说的主题以暴露否定病态社会为基本前提,但又具有多重意味。“结婚好比被围困的城堡,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作者在审视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现实悲剧的众生相时,也揭示了现代人所处的多层次的人生困境。小说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之处,无不是“围城”——上海滩各式知识界分子的社交圈子,内地小镇和乡村的丑恶闭塞,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的灰色生活……都构成了一座座围城,不仅国家、社会是如此,家庭也是一样:方鸿渐父亲处处制约儿子的行动,方老太太经常疑心别人诱骗他的儿子;后来成为妻子的孙柔嘉柔顺之下的深藏心计……家庭社会的环境使方鸿渐感到处处有围城。方鸿渐的自身精神领域也妨碍和束缚了他冲出围城的信心和勇气。方鸿渐自身性格和顺,看出恶劣环境而不能自拔,嘴上聪明而内心懦弱。

他与四个女性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有瓜葛,但在爱情面前却节节败退。以至落入孙柔嘉的网里,又由合到分,他一生并没有冲出围城,始终是一个失败者。作者揭示了抗战环境下的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祖国危难之际,欲持超脱的人生态度,但却空虚难耐,又加深了人们困于围城之中这一人生含义。他们被困于生活的城里,日趋腐化,不断下沉,以至不能自拔,这就是钱钟书写这书的基本主题。

作者在书中的讽刺艺术相当杰出,因此被称为“新《儒林外史》”。他对人物隐蔽心理的发掘,对人情世态的精致入微的观察和表现是相当突出的。加上作者广博的知识,高超的幽默技能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性格特点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不学无术的褚慎明,走私发国难财的李梅亭,老__巨滑的高松年,说谎到底的韩学部委员愈……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是尖刻讽刺的。作者又借助自己的深厚文学功底,编制出众多比喻和警句,对人物进行嘲弄淋漓尽致。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

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2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__,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3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__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__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4

“人间的真情,美好的爱情,父母的亲情……这一切的一切在赤____的金钱面前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

《高老头》书本后面的这几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的,在19世纪上半期的巴黎社会中,人与人的那种赤____的金钱关系实在是太普遍了。

《高老头》发表于1834年,是巴尔扎克秀的作品之一。这部作品在展示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在反映作家世界观的进步性和局限性方面,在表现《人间喜剧》的艺术成就和不足之处方面,都具有代表意义。

其艺术风格最能代表巴尔扎克的特点。在这篇小说中,作者第一次使用他创造的“人物再现法”—让一个人物不仅在一部作品中出现,而且在以后的作品中连续不断地出现,它不仅使我们看到人物性格形成的不同阶段,而且使一系列作品构成一个整体,成为《人间喜剧》的有机部分。在此,一些主要人物如拉斯蒂涅、鲍赛昂子爵夫人、伏特冷纷纷登场亮相。

小说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____的金钱关系。小说以1819年底到1820年初的巴黎为背景,主要写两个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退休面条商高里奥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涅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不断发生改变,但仍然保持着正义与道德。

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通过寒酸的公寓和豪华的贵族沙龙这两个不断交替的主要舞台,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这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这本书中文版不到十八万字,但是其视野之广,人物形象之多姿多彩,简直够得上一幅全景画卷,从拉丁区与圣马尔索城关之间贫穷寒酸的小街陋巷,到圣日耳曼区富丽堂皇的贵族府邸,把尔扎克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巴黎社会,讲述了一个令人热泪相映的故事。

巴黎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物,带着各自独特的风貌,在这部小说中组成了一个喧闹的、活动着的、真实的社会。这里有贪婪势利的老板娘,有献身科学的大学生,有苦役帮口里神通广大的秘密头领。

小说主人公高老头向读者展示了一份特别的父爱。他把女儿当作天使,乐于牺牲自己来满足她们的种种奢望。为了女儿的体面,他歇了生意,只身搬进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一文;最后,仍然是为了给女儿弄钱,他竟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去“卖命”、“杀人放火”。

对这样一个“慈父”,巴尔扎克赞叹“他无异于一个__教神圣的殉道者”。有人也曾赞赏他“表现了人类崇高的至性”。其实,这都是把高老头的父爱抽象化,神圣化了。事实上,高老头的父爱并不单纯,而带着阶级的复杂性,他的父爱是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的。

从封建宗__理道德观出发,他认为父女之爱天经地义,“父道”是家庭、社会的轴心;但他又怀着往上爬的虚荣心,把对女儿的“爱”作为攀援名贵、抬高地位的手段,结果,原本高尚的感情变得庸俗、猥琐。

高老头的父爱的悲剧,既是个性发展必然结果,也是时代的必然产物。一方面是由于他心理偏执的近乎疯狂的父爱,使他成为父爱的牺牲品;另一方面又由于社会的发展,使他与社会行为准则脱节,从而使他成为社会的牺牲品。

在道德上,高老头并没有完全接受资产阶级一套,还拖着一条“宗法道德的尾巴”。从内容到形式,高老头的父爱都是基于这种宗法道德观念,因受到资本主义金钱关系的无情冲击,而呈病态、畸形的。它是两种社会交替时期的产物。他的父爱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因而具有自我抹杀性,正如高老头自己所说:“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

可以说高老头是个悲惨的人,是个可悲的人!他是金钱关系的体现者,也是金钱关系的受害者。高老头是个很好的父亲,有了钱,就一心一意的栽培自己的女儿,让她们进入到上流社会。作者写以高老头的父爱,来反衬出体现在两个女儿嫌弃被她们所榨干的没有金钱的父亲,在她们的身上的看到了金钱罪恶,看到了社会的腐朽!

作者从正面写高老头的父爱,揭露了当时的社会的丑恶,是以“钱”为情,有了钱,就有了亲情,无钱就是无情!这种纯洁的父女之情,就被金钱关系所玷污了!

他头脑深处还残留着封建性质的、温情脉脉的父女关系。他看不到资本主义的家庭关系也是一种金钱关系。所以,在社会上他是个胜利者,成了个爆发户,而在家庭里,被女儿不自觉地榨干了钱财还不知,最终成了个失败者。

巴尔扎克对人物的刻画很好,不论是外貌描写还是心理刻画,甚至一个小细节,比如说高老头每吃一块面包都要放在鼻下嗅一嗅。这些刻画都使得人物更加鲜明,更加生动!

高老头在临死前和拉斯蒂涅说的一句话对我的印象特别深:“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能买到女儿。”可两个女儿只认钱不认父,在迷人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丑陋的心灵。巴尔扎克把两个女儿的阴险、虚伪和高老头的善良、纯朴、描写得淋漓尽致,一批具有个性化的人物一一展现在人们面前。至于文章的另一位主人公,高老头的朋友,那个原本正直善良的拉斯蒂涅,后来也因禁不住上流社会和金钱的诱惑,蜕化成不顾一切去弄钱的野心家。

“他看着坟墓,洒下了年轻人最后一滴眼泪。这是神圣的感情在一个纯洁心中逼出来的眼泪,一滴刚落地便立即飞到天上的眼泪。”这滴眼泪在那个金钱社会中是多么难能可贵。可是在这滴真诚的眼泪过后,“他贪婪的目光停留在旺多姆广场的柱子和安伐里特宫的穹顶之间,那里便是上流社会的区域。面对这个喧嚣的蜂窝,他眼中熠熠放光,似乎要把那里的蜜汁一口吮尽。”即将上演的又是金钱之间的交易和为了金钱不顾一切出卖自己的种种悲剧。

读完《高老头》,让人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在巴黎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爱情,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赤____的金钱关系。”

这本书使我深刻认识到:拥有权力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片刻的欢愉,不是永久。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做每一件事前,都问问自己的良心,因为如果你一不小心出卖了他,那么良心的谴责将让你得不到好下场。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5

曹禺设置戏剧冲突的技巧是无与伦比的。两代人,分别来自两个对立的阶级,由于多次命运的巧合纠缠在了一起,复杂感情的纠葛使他们那本已伤痕累累的心雪上加霜,在命运的无情摆布和感情的残酷玩弄下,他们已无还击之力,死的死,疯的疯,逃的逃,两个家庭在一天之内毁于一旦。这就是封建家庭对人性的摧残。读完之后,莫说剧中人物,连我们都痛苦万分,彻底绝望了。

“雷雨”,这个名字取得太妙了。“雷雨”,贯穿于字里行间,贯穿于环境描写之中,贯穿于人物性格、人物感情之中,贯穿于故事情节之中,贯穿于结构形式之中。正如一些专家指出,《雷雨》故事情节的发展具有夏日雷雨的特征:开始时乌云密布,空气闷热难当,随后,空气的气氛渐趋紧张,时不时伴随电闪雷鸣,随后,大雨骤至,雷电轰鸣,整个宇宙都发怒了。再看繁漪那充满愤怒与压抑,最终走向变态极端的感情,周萍那极度悔恨、惧怕与希望并存,罪恶感与歉然同在的感情,鲁侍萍那饱受折磨仍逃脱不了命运残忍玩弄的内心,哪一样不是“雷雨”特征的典型写照。对制度的批判,对罪恶的揭露,对人物的同情与无奈,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都化作了两个字:雷雨。

虽然四幕长剧的时间跨度仅仅是一天,但我却觉得像是过了一年还不止。一天之内,人物的感情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情节发生如此大的转折,实在叫人能以想象,但我们不得不相信它是真实的。人物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矛盾网、仇恨网,作者正是通过把各种复杂的矛盾糅合在一起,从而表现作品的主题的。周朴园被迫或自愿抛弃了已生下两个儿子的鲁侍萍,三十年后,周朴园偶遇鲁侍萍,矛盾一触即发。工人鲁大海为争取工人的权益与自己并不认识的亲生父亲发生矛盾,被自己同父同母的哥哥周萍痛打,周萍由于与自己的后妈繁漪发生了不自然的关系而悔恨不已,决定痛改前非,却摆脱不了失去精神依托的繁漪的纠缠、威胁,与此同时,周萍爱上了鲁侍萍的女儿——在周家当侍女的四凤,恰巧,繁漪的儿子周冲——一个善良、真诚的少年也对四凤情有独钟。四凤面临母亲和周萍的抉择,周萍把人交给了四凤,却受到繁漪的牵制,周冲面临母亲和哥哥双方面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交错在一起,终于在周朴园暴露身世之谜后酿成了惨剧。这惨剧是偶然的,太多的巧合,天命,但又是必然的,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扭曲、摧残必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作者的高超之处在于,他让矛盾相互交织,无处不在,让人分不清谁是谁,谁爱谁,谁恨谁,但一切又是那么的鲜明,让人的心都能感受到。

……繁漪是“雷雨”性格的人物,也是剧中人性扭曲的人物。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主要体现在繁漪身上。周冲在剧中是最无辜、最悲惨,也是最值得同情的人物。他年仅十七岁,天真烂漫,虽出生在阔家庭,但没有丝毫强权思想、等级观念,他追求平等,追求自由,待人真诚,对下人四凤真心相爱。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青年,在封建家庭复杂的矛盾冲突中白白地毁灭了。周冲的死是最不应该发生的,所以周冲的死是对腐朽的封建制度最有力的控诉。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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