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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学读书心得

发布时间:2021-12-13 来源:互联网

心得: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读书的人对世界的基本认识也会得到拓展,身处其中更觉得安心。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对于读书心得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写比较好?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心得: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百读不厌,心情舒展,生活蜜甜;千读不倦,爱情如愿,快乐相伴;万读不烦,健康平安,幸福路宽。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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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1

钱钟书是中国四十年代的讽刺小说大家。人们把他称为“集作家与学者于一身”。钱钟书1910年生于江苏无锡,1933年清华大学外文系毕业后曾留学英国,获副博士学位,后又留学法国,1938年归国任大学教授,他的文学作品包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短篇小说《围城》,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前几天我拜读了他的著作《围城》。

《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围城》是在一个比较宽阔的抗战背景下,来对庞大的知识分子群进行描绘的。小说采用西方流浪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以留学归来的方鸿渐的经历为主线,描写抗战爆发以后从上海到湖南后方的一些知识分子,并从中央探讨人的本性,人的存在价值,人的出路等问题。作品以写实与象征相结合,写出了时代、社会的象征。“围城”既是实体的象征,即抗战环境下的中国就是一个大围城,同时又是一个虚体的象征,即对一类文人心城的映射。

作者“写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里的“某一部分社会”指旧中国混乱荒谬的病态社会。而“某一类人物”又是指在那个社会中迷惘、落寞、卑琐的病态知识分子,揭示他们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国难家愁中的动摇和怯懦的基本根性。小说的主题以暴露否定病态社会为基本前提,但又具有多重意味。“结婚好比被围困的城堡,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作者在审视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现实悲剧的众生相时,也揭示了现代人所处的多层次的人生困境。小说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之处,无不是“围城”——上海滩各式知识界分子的社交圈子,内地小镇和乡村的丑恶闭塞,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的灰色生活……都构成了一座座围城,不仅国家、社会是如此,家庭也是一样:方鸿渐父亲处处制约儿子的行动,方老太太经常疑心别人诱骗他的儿子;后来成为妻子的孙柔嘉柔顺之下的深藏心计……家庭社会的环境使方鸿渐感到处处有围城。方鸿渐的自身精神领域也妨碍和束缚了他冲出围城的信心和勇气。方鸿渐自身性格和顺,看出恶劣环境而不能自拔,嘴上聪明而内心懦弱。

他与四个女性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有瓜葛,但在爱情面前却节节败退。以至落入孙柔嘉的网里,又由合到分,他一生并没有冲出围城,始终是一个失败者。作者揭示了抗战环境下的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祖国危难之际,欲持超脱的人生态度,但却空虚难耐,又加深了人们困于围城之中这一人生含义。他们被困于生活的城里,日趋腐化,不断下沉,以至不能自拔,这就是钱钟书写这书的基本主题。

作者在书中的讽刺艺术相当杰出,因此被称为“新《儒林外史》”。他对人物隐蔽心理的发掘,对人情世态的精致入微的观察和表现是相当突出的。加上作者广博的知识,高超的幽默技能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性格特点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不学无术的褚慎明,走私发国难财的李梅亭,老__巨滑的高松年,说谎到底的韩学部委员愈……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是尖刻讽刺的。作者又借助自己的深厚文学功底,编制出众多比喻和警句,对人物进行嘲弄淋漓尽致。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

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2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__,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3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__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__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4

“人间的真情,美好的爱情,父母的亲情……这一切的一切在赤____的金钱面前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

《高老头》书本后面的这几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的,在19世纪上半期的巴黎社会中,人与人的那种赤____的金钱关系实在是太普遍了。

《高老头》发表于1834年,是巴尔扎克秀的作品之一。这部作品在展示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在反映作家世界观的进步性和局限性方面,在表现《人间喜剧》的艺术成就和不足之处方面,都具有代表意义。

其艺术风格最能代表巴尔扎克的特点。在这篇小说中,作者第一次使用他创造的“人物再现法”—让一个人物不仅在一部作品中出现,而且在以后的作品中连续不断地出现,它不仅使我们看到人物性格形成的不同阶段,而且使一系列作品构成一个整体,成为《人间喜剧》的有机部分。在此,一些主要人物如拉斯蒂涅、鲍赛昂子爵夫人、伏特冷纷纷登场亮相。

小说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____的金钱关系。小说以1819年底到1820年初的巴黎为背景,主要写两个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退休面条商高里奥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涅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不断发生改变,但仍然保持着正义与道德。

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通过寒酸的公寓和豪华的贵族沙龙这两个不断交替的主要舞台,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这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这本书中文版不到十八万字,但是其视野之广,人物形象之多姿多彩,简直够得上一幅全景画卷,从拉丁区与圣马尔索城关之间贫穷寒酸的小街陋巷,到圣日耳曼区富丽堂皇的贵族府邸,把尔扎克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巴黎社会,讲述了一个令人热泪相映的故事。

巴黎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物,带着各自独特的风貌,在这部小说中组成了一个喧闹的、活动着的、真实的社会。这里有贪婪势利的老板娘,有献身科学的大学生,有苦役帮口里神通广大的秘密头领。

小说主人公高老头向读者展示了一份特别的父爱。他把女儿当作天使,乐于牺牲自己来满足她们的种种奢望。为了女儿的体面,他歇了生意,只身搬进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一文;最后,仍然是为了给女儿弄钱,他竟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去“卖命”、“杀人放火”。

对这样一个“慈父”,巴尔扎克赞叹“他无异于一个__教神圣的殉道者”。有人也曾赞赏他“表现了人类崇高的至性”。其实,这都是把高老头的父爱抽象化,神圣化了。事实上,高老头的父爱并不单纯,而带着阶级的复杂性,他的父爱是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的。

从封建宗__理道德观出发,他认为父女之爱天经地义,“父道”是家庭、社会的轴心;但他又怀着往上爬的虚荣心,把对女儿的“爱”作为攀援名贵、抬高地位的手段,结果,原本高尚的感情变得庸俗、猥琐。

高老头的父爱的悲剧,既是个性发展必然结果,也是时代的必然产物。一方面是由于他心理偏执的近乎疯狂的父爱,使他成为父爱的牺牲品;另一方面又由于社会的发展,使他与社会行为准则脱节,从而使他成为社会的牺牲品。

在道德上,高老头并没有完全接受资产阶级一套,还拖着一条“宗法道德的尾巴”。从内容到形式,高老头的父爱都是基于这种宗法道德观念,因受到资本主义金钱关系的无情冲击,而呈病态、畸形的。它是两种社会交替时期的产物。他的父爱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因而具有自我抹杀性,正如高老头自己所说:“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

可以说高老头是个悲惨的人,是个可悲的人!他是金钱关系的体现者,也是金钱关系的受害者。高老头是个很好的父亲,有了钱,就一心一意的栽培自己的女儿,让她们进入到上流社会。作者写以高老头的父爱,来反衬出体现在两个女儿嫌弃被她们所榨干的没有金钱的父亲,在她们的身上的看到了金钱罪恶,看到了社会的腐朽!

作者从正面写高老头的父爱,揭露了当时的社会的丑恶,是以“钱”为情,有了钱,就有了亲情,无钱就是无情!这种纯洁的父女之情,就被金钱关系所玷污了!

他头脑深处还残留着封建性质的、温情脉脉的父女关系。他看不到资本主义的家庭关系也是一种金钱关系。所以,在社会上他是个胜利者,成了个爆发户,而在家庭里,被女儿不自觉地榨干了钱财还不知,最终成了个失败者。

巴尔扎克对人物的刻画很好,不论是外貌描写还是心理刻画,甚至一个小细节,比如说高老头每吃一块面包都要放在鼻下嗅一嗅。这些刻画都使得人物更加鲜明,更加生动!

高老头在临死前和拉斯蒂涅说的一句话对我的印象特别深:“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能买到女儿。”可两个女儿只认钱不认父,在迷人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丑陋的心灵。巴尔扎克把两个女儿的阴险、虚伪和高老头的善良、纯朴、描写得淋漓尽致,一批具有个性化的人物一一展现在人们面前。至于文章的另一位主人公,高老头的朋友,那个原本正直善良的拉斯蒂涅,后来也因禁不住上流社会和金钱的诱惑,蜕化成不顾一切去弄钱的野心家。

“他看着坟墓,洒下了年轻人最后一滴眼泪。这是神圣的感情在一个纯洁心中逼出来的眼泪,一滴刚落地便立即飞到天上的眼泪。”这滴眼泪在那个金钱社会中是多么难能可贵。可是在这滴真诚的眼泪过后,“他贪婪的目光停留在旺多姆广场的柱子和安伐里特宫的穹顶之间,那里便是上流社会的区域。面对这个喧嚣的蜂窝,他眼中熠熠放光,似乎要把那里的蜜汁一口吮尽。”即将上演的又是金钱之间的交易和为了金钱不顾一切出卖自己的种种悲剧。

读完《高老头》,让人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在巴黎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爱情,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赤____的金钱关系。”

这本书使我深刻认识到:拥有权力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片刻的欢愉,不是永久。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做每一件事前,都问问自己的良心,因为如果你一不小心出卖了他,那么良心的谴责将让你得不到好下场。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5

曹禺设置戏剧冲突的技巧是无与伦比的。两代人,分别来自两个对立的阶级,由于多次命运的巧合纠缠在了一起,复杂感情的纠葛使他们那本已伤痕累累的心雪上加霜,在命运的无情摆布和感情的残酷玩弄下,他们已无还击之力,死的死,疯的疯,逃的逃,两个家庭在一天之内毁于一旦。这就是封建家庭对人性的摧残。读完之后,莫说剧中人物,连我们都痛苦万分,彻底绝望了。

“雷雨”,这个名字取得太妙了。“雷雨”,贯穿于字里行间,贯穿于环境描写之中,贯穿于人物性格、人物感情之中,贯穿于故事情节之中,贯穿于结构形式之中。正如一些专家指出,《雷雨》故事情节的发展具有夏日雷雨的特征:开始时乌云密布,空气闷热难当,随后,空气的气氛渐趋紧张,时不时伴随电闪雷鸣,随后,大雨骤至,雷电轰鸣,整个宇宙都发怒了。再看繁漪那充满愤怒与压抑,最终走向变态极端的感情,周萍那极度悔恨、惧怕与希望并存,罪恶感与歉然同在的感情,鲁侍萍那饱受折磨仍逃脱不了命运残忍玩弄的内心,哪一样不是“雷雨”特征的典型写照。对制度的批判,对罪恶的揭露,对人物的同情与无奈,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都化作了两个字:雷雨。

虽然四幕长剧的时间跨度仅仅是一天,但我却觉得像是过了一年还不止。一天之内,人物的感情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情节发生如此大的转折,实在叫人能以想象,但我们不得不相信它是真实的。人物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矛盾网、仇恨网,作者正是通过把各种复杂的矛盾糅合在一起,从而表现作品的主题的。周朴园被迫或自愿抛弃了已生下两个儿子的鲁侍萍,三十年后,周朴园偶遇鲁侍萍,矛盾一触即发。工人鲁大海为争取工人的权益与自己并不认识的亲生父亲发生矛盾,被自己同父同母的哥哥周萍痛打,周萍由于与自己的后妈繁漪发生了不自然的关系而悔恨不已,决定痛改前非,却摆脱不了失去精神依托的繁漪的纠缠、威胁,与此同时,周萍爱上了鲁侍萍的女儿——在周家当侍女的四凤,恰巧,繁漪的儿子周冲——一个善良、真诚的少年也对四凤情有独钟。四凤面临母亲和周萍的抉择,周萍把人交给了四凤,却受到繁漪的牵制,周冲面临母亲和哥哥双方面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交错在一起,终于在周朴园暴露身世之谜后酿成了惨剧。这惨剧是偶然的,太多的巧合,天命,但又是必然的,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扭曲、摧残必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作者的高超之处在于,他让矛盾相互交织,无处不在,让人分不清谁是谁,谁爱谁,谁恨谁,但一切又是那么的鲜明,让人的心都能感受到。

……繁漪是“雷雨”性格的人物,也是剧中人性扭曲的人物。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主要体现在繁漪身上。周冲在剧中是最无辜、最悲惨,也是最值得同情的人物。他年仅十七岁,天真烂漫,虽出生在阔家庭,但没有丝毫强权思想、等级观念,他追求平等,追求自由,待人真诚,对下人四凤真心相爱。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青年,在封建家庭复杂的矛盾冲突中白白地毁灭了。周冲的死是最不应该发生的,所以周冲的死是对腐朽的封建制度最有力的控诉。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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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大学生1500字读书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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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1500字读书心得体会1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m,而这个密ma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xue。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xue;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大学生1500字读书心得体会2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__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这本书中有这样一句话:__有很多儿童,但没有童年。卡勒德·胡赛尼大获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写出了这样一句话:即使在最黑暗的夜空,依然有最璀璨的星星在闪烁。这片土地因保守的思想令人压抑,又因对宗教不移的信仰让人明朗;这片土地因战争令人绝望,又因古老的传统让人希冀:这片土地明显的阶级观念令人沉重不堪,又因美好、单纯的思想让她的儿女义无反顾地坚守着这片"灾难深重的土地".这本书一直在传递这样一个思想:珍惜爱,珍惜和平。这本小说让其作者于06年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因为这位拿着美国绿卡的医生,原为__移民。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__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__,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强暴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但,正如最近流行的一句话所说:生命在于折腾。一场命运的救赎再次开始。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__,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因此,我们都要珍惜眼前的一切。

只愿为你,千千万万遍。

大学生1500字读书心得体会3

《人性的弱点》这一本书是二十世纪最的成功学导师:戴尔。卡耐基的著作!这本书汇集了卡耐基的思想精华和最激动人心的内容,是作者最成功的励志经典,无数读者通过阅读和实践书中介绍的各种方法,不仅走出困境,有的还成为世人仰慕的杰出人士!我阅读之后,对在社会上该如何待人接事有了更多的了解,其中第二篇的:使人喜欢你的六种方法,最让我受益良多,它的内容与现实社会有着紧密的联系,如实地放映出生活的点点滴滴。

在第一章中,我明白到,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你产生兴趣,都会关心你!如果我们只是想使人注意,使人对我们发生兴趣,我们、水远不会有很多真诚的朋友……朋友,真正的朋友,不是那样造成的。例如老总统罗斯福的仆人爱默士说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次,我妻子问总统,美洲鹑鸟是什么样子?因为她从没有见过鹑鸟,而罗斯福总统不厌其详的告诉了她。过些时候,我家里的电话铃声响了一爱默士和他妻子,住在罗斯福总统牡蛎湾住宅内一所小房子里一,我妻子接了电话;原来是总统亲自打来的。罗斯福总统在电话里告诉她,现在窗外正有一只鹑鸟,如果她向窗外看去,就可以看到了。这样关心一桩小事情,正是罗斯福总统的特点之一。像这样一位主人,怎么不使佣人们喜爱?谁能不喜欢他呢?所以你要使别人喜欢你,必需遵守的第一条规则是:真诚的对别人发生兴趣。看到这里,我又想到,现在的人思想过于自私,总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太强了,导致有点脱群!人制关系需要整理!

在第二章,如何给人好印象。我看了“一比遗产的妇人”“司华伯”两个事例后,我懂得了微笑可以给人留下好印象!一个人的行动,比他所说的话,更有具体的表现,而人们脸上的微笑,就有这样的表示:“我喜欢你,你使我快乐,我非常高兴见到你,那么喜欢狗,相信也是同样的原因……你看牠们那么的喜欢跟我们接近,当牠们看到我们时,那股出于自然的高兴,所以人们也就喜欢了牠们。一个微笑虽然是小事,但坚持着并不容易。

在第三章中,你要避免发生麻烦,就请这样做!罗斯福总统知道一种最简单、最明显、而又是最重要的如何获得好感的方法,就是记住对方的姓名,使别人感到自己很重要……可是,在我们之间,又有多少人能这样做?当别人介绍一个陌生人跟我们认识,虽有几分钟的谈话,临走时已把对方的姓名忘得干干净净。我觉得能记住你所接触到的每一个人的名字,是一种基本的礼貌,也是一种对别人的尊重。

在第四章中,如何养成优美而得人好感的谈吐。只谈论自己的人,永远只为自己设想,而“只为自己设想的人”……哥伦比亚大学校长白德勒博士,他曾经这样说过:这种人是无药可救的,没有受过教育的!”白德勒博士又说:“无论他曾接受过什么样的教育,仍然跟没有受过教育一样。”需要记住:跟你说话的人,对他自己来讲,他的需要、他的问题,比你的问题要重要上百倍。他的牙痛,对他来讲,要比发生天灾死了数百万人还重要得多。他注意自己头上一个小疮愈,比注意发生一椿大地震还来得多。所以,你如果要别人喜欢你,第四项原则是:做一个善于静听的人,鼓励别人谈谈他们自己。

第五,六章是如何使人感到兴趣,如何使人很快的喜欢你。我认为要让别人很快的喜欢你,首先就要产生兴趣!兴趣都没有,又如何谈喜欢呢?所以在日常的交谈中一定要尊重别人的发言!若想别人对你感兴趣,首先你要关心别人,不要一意孤行,这样从感兴趣到喜欢就会得到很快的升级。

《人性的弱点》这本书可以当成是块镜子,你通过阅读它,就会发现你自身的弱点,它指出了你的在言行举止上的不雅之处!所以我阅读之后,使自己的不文明用语,不雅举止得到更正,也许有人认为这是微不足道的小节,可是正是这不可忽略的细节可以决定一切!正所谓细节可以决定成败!阅读了卡耐基这本书后,使我在思想上,精神上得到更新,有利于在社会上得到更好的发展!

大学生1500字读书心得体会4

是谁击破神创论的天空,将世界从上帝的手中挣开;是谁以锐利的双眼,看穿时空的阴霾,寻找物种间的联系与存在;是谁以一句“物竞天择”的呐喊,唤起整个大崛起的时代。也许>隨着时代日显其不足,但传承给后人的,并让后人抚卷感叹的始终是那弥漫在字里行间的对科学的严谨与热爱。

少年顽劣,浪子回头。达尔文年轻时用他父亲的话说“除打猎、养狗、抓老鼠以外,无所事事”相对他的兄弟姐妹来讲或者用中国父母常讲“别人家的孩子”来说达尔文可算是一事无成的败家子。可是就是这个常人眼中的败家子却成为英国伟大的科学家、博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参加“贝格尔号”舰的全球远航,成为流传后世的的伟大人物,我不禁感叹人的命运是由自己决定的。

大巧若拙,埋头著书。在达尔文那个时代,人们普遍都接受创造论,相信上帝创造世界、并一次就创造出所有的生物,同时上帝也赋予每种生物各自的角色,而每个物种的设计都非常完美,所以物种是永恒固定不变的。这种错误的观点在宗教的神环下成为人们精神的枷锁,于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了。

本书中讨论过的生存斗争,对于变异究竟怎样发生作用呢?在人类手里发生巨大作用的选择原理,能够应用于自然界吗?我想我们将会看到,它是能够极其有效地发生作用的。让我们记住,家养生物有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自然状况下的生物也有程度较差的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同时也要记住遗传倾向的力量。在家养状况下,可以确切他说,生物的整个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变为可塑性的了。正如>所讲人类用有计划的和无意识的选择方法,能够产生出而且的确已经产生了伟大的结果。

暗夜磨剑,终露锋芒。达尓文的>有如一场席卷世界的海啸,狠狠地撞击在“神创论”的壁垒上,将千百年来的宗教脸上神秘而高贵的面纱狠狠地撕下。从而联接起一个伟大而充满理性的时代,这是只属于人的时代,神的荣耀开始寂灭于尘埃。正是因为《物种起源》出版,人类才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__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理论,而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

改变世界,真理永恒。科学永远是真理与实践的孩子,而非强权与臆测的玩物,“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希腊先哲早在千百年前就有这振聋发聩的话了。当达尔文面对教会的刁难,面对无知者的嘲笑,面强权的胁迫。他没有低头,也不会低头,他以一种“真的勇士”的姿态,艰难的前行,昂扬的前行。他用自己并不坚实肩膀扛了这个世界的明天,孤身一人站到了诸神的对立面。这才是真正科学,真正让人类社会进步的科学。

反观当下中国,应试教育大行其道,论文互抄,研究成果互窃,科学研究充满了权钱交易与利益制衡,大学不再是象牙塔,科研院成了官场,没有学会做人便作学问的人比比皆是,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没有一种敢向权威与不合理存在挑战的精神,都没有静下心来,埋头作学问的毅力,那么何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何谈雄踞世界民族之林。

真的科学是容不是一点杂质的,而真正爱科学的人也不会让它有一点杂质的,所以各位年轻的朋友行动起来吧!用信念与毅力去谱写一首壮丽的科学之歌,为我们祖国正在发展科研事业贡献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

大学生1500字读书心得体会5

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古都京华老字号玉器行"奇珍斋"的主人梁亦清,原是回族低层的琢玉艺人,他家有两个女儿,长女君壁长于心计,次女冰玉娇小任性。一天有位长者带名少年去麦加朝圣路过梁家,少年被精美玉器所吸引,决定留下当学徒,这就是本书主人公韩子奇。师徒两人正为一件订货劳作,这是专做洋人卖买的"汇远斋"定做的"郑和航海船"。郑和是回族的英雄,他们决心做好这件光耀民族精神的作品,三年的精雕细刻将在中秋佳节完成。不料梁亦清突然晕倒在转动着的玉坨上,宝船被毁,人也丧命。为了抵债,韩子奇到"汇远斋"当了学徒,苦熬三年终成行家。他回到奇珍斋娶了长女君壁,决心重振家业,十年之后名冠京华,又得贵子取名天星,幸福度日。可是日寇侵华战争爆发,韩子奇担心玉器珍品被毁,随英商亨特来到伦敦。妻妹冰玉不顾姐姐反对,偷出家门执意随姐夫远行。在伦敦冰玉与亨特之子奥立佛相恋,可是奥立佛在伦敦大轰炸中却不幸丧生。韩子奇与梁冰玉在海外相依为命十年,旷男怨女终于结合并生下女儿新月。战后一同回国,姐姐收留新月为自己女儿,冰玉远走他乡。新月逐渐长大成人,以优异成绩考上北大西语系。上学后与班主任楚雁潮发生爱情,因楚系汉族,为梁家反对,他们的爱情却在阻挠中愈加炽热。可是红颜薄命,新月因严重心脏病不幸逝世,楚雁潮悲痛欲绝。

做完了引文,接着就是正文了!

在看这篇小说之前,我对“穆斯林”知之甚少。只知道穆斯林是对信仰伊斯兰教教徒的统称,甚至不知道他们还有另一个称呼――回回。

花很长的时间,很认真的读了这本小说,才知道回回们是那样的信仰着他们的真主安拉。“啊,安拉!宽恕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出席的和缺席的,少年和成人,男人和女人。啊,安拉!在我们当中,你让谁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去,就让他死于信仰之中。”打开《穆斯林的葬礼》,你就会看到写在扉页上的这段穆斯林葬礼上的祷辞。这是一种信仰,一种超越贫富,超越生死的信仰,在有着信仰危机的今天,谁又能忽视这种信仰的力量。

回族女作家霍达巧妙的将“玉”和“月”作为线索贯穿整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玉,象征着财富,身份,地位。

月,象征着纯洁,善良,明净。

单数章节写玉,双数章节写月。这是一种奇怪的结构形式。“玉”写的是主人公韩子奇从易卜拉欣成为一代“玉王”的艰难历程,这是新月爸爸那一代的世界。“月”写的是新月和楚雁潮凄美动人的爱情,是新月这一代的世界。两个世界被一道无形的大门所分割,却又不得不重逢,重逢在那死亡的结界。看这篇文章,你会发现,刚刚在这个世界读到动情处,这一章节却完了,轮到另一章中的另一个世界。调整好自己的心情,深深的吸一口气,重新投入另一个世界,也带着上一章的感情去读。因此,两个世界是紧密相连,分不开的。若是以前,我会把两个世界分开来理解或者把两个世界的感情分开来感受,但读《穆斯林的葬礼》,我却不忍心破坏这种悬念美。

除了文章的的结构奇特,文中所表现的两代人感情故事更是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心。特别是新月和楚老师之间的爱情,不知曾让多少女孩子落泪。我不忍落泪,不是我不为之感动,不是我不为之悲泣,只是因为我是男子汉,所谓男儿流血不流泪是也。可是,不知多少次我的眼角也闪烁着泪花,只是这类化不曾落下。泪花闪烁,为的是新月与楚老师爱情的真诚,为的是他们的感动,更为他们爱情的的凄美。读完这篇小数,我甚至抱怨作者为何如此残忍,要赋予妙龄少女如此苦难并短暂的一生,要拆散一对真正相爱的人,让他们明明相爱却又无法逾越这阴阳两地的隔阂。

韩新月和楚雁潮找到了属于他们的爱情了吗?好像找到了,又好像没有。读过他们,令人有一种由衷的钦羡,又有一种揪心的疼痛。新月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在茫茫人海中她找到了那个深爱着她,也是她爱的人。不幸的是那痛苦并短暂的一生。

另一个世界有着另一份感情。

新月爸爸那一代的世界,主角非新月的父亲韩子奇莫属。对于这位主人公韩子奇先生的评价曾经一味的变化。当最初的易卜拉欣成为梁亦清的徒弟市我看到的是勤劳,刻苦,积极向上的韩子奇。当他背弃奇珍斋而投奔汇远斋时我甚至愤怒,后来才知道那是忍辱负重,那是卧薪尝胆。当他扔下孤儿寡母为了玉而漂洋过海去往英国时,我只有茫然和无奈。因为我了解那些玉在韩子奇心中的分量,那就是他的命。可是一想到我那被弃下的孤儿寡母时,我又心如乱麻。这一切的一切只能说明韩子奇是个血肉丰满的人物。他的一生,为玉而生为玉而亡,为他的玉事业执着的奋斗着,他是当之无愧的“玉王”。

可事情的问题就发生在韩子奇流亡英国的十年。他与另一位主人公梁冰玉——他的师妹,他的妻妹。他们抗拒不住,产生了爱情,于是有了韩新月,有了新月那痛苦并短暂的一生。

这是一幕悲剧,无论是对韩子奇,梁君璧,还是韩新月来说这都是一处彻彻底底的悲剧。韩子奇必须回到旧中国的上海,必须面对孤儿寡母,而韩新月,这部书中最美也最苦的人也必须离开她的生身母亲,认自己的大姨为母亲,而一直享受不到那份温暖的母爱,更悲的是这一切的一切她毫不知情。而另一个悲情人物梁冰玉,那个曾经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个性的女孩,最终却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孤单的独自漂泊他乡。

在新月离去多年之后,做了一辈子无根飘萍,夜夜沉醉梦中的梁冰玉回来了。这个不被人承认的妻子和母亲,为了寻找遗失的亲情,为了寻找日思夜想的女儿,踏着自己的痛苦急切的回来了。然而一切都是物是人非事事休,博雅宅仍在,可她渴望见到的和不愿见到的却都已被岁月带走。这是一种痛苦,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苦,是我们这些未曾体验过生离死别的后辈们无法描摹的。

这是发生在两个不同时代,有着相关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爱情是这篇小说的主题,也是文学小说的永恒主题之一。可是除了这个,我还从《穆斯林的葬礼》中看到了坚毅,看到了自强不息,看到了对热血生命的追寻。而这些都是从韩新月这一形象中散发出来的。

首先,韩新月是一个悲剧人物。她必须叫原本是大姨的梁君璧为母亲,这就决定了她得不到普通孩子那种普通却不平凡的母爱。这是她命运的悲剧,也是上一代的悲剧,而她无法改变。这就造成了她痛苦的一生。这才不够,老天还要让这位原本应该快快乐乐生活的妙龄少女得了个先天性心脏病。原来,上天也是孤单的,她嫉妒地上那些美丽的人儿,希望能让他们早早的陪伴在自己的左右,让自己不再寂寞。这就造成了她短暂的一生。可是我们的主人公没有倒下,她用微弱的心力顶起了自己喜欢的翻译事业,用自己怯弱的臂膀扛起了那份凄美的爱情!

新月对生命的渴望和对不公命运的抗争更是时时鞭策着我:一个重病缠身的柔弱女子在看不到康复的希望之后仍旧积极的奋斗着,作为一名拥有健康体魄的同龄人还有什么理由去抱怨和忧虑呢??

分分合合,生生死死,一个穆斯林家庭六十年间,三代人的爱恨情仇在人生的舞台上演绎,让我们思索。这的确是一场葬礼,庄重而令人痛心。一个个逝去的人物自不必说,它其实也是显赫的奇珍斋的葬礼,是韩家和谐美满家庭的葬礼,是梁冰玉美好人生的葬礼,更是韩新月和楚雁潮凄楚爱情的葬礼。

大学生1500字读书心得体会

读书心得: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


读书,能让愚昧的人变聪慧;读书,能让浅薄的人变沉稳;读书,能让沉闷的人变开心;读书,能让人发的短信最诚恳。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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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1

我曾看到过爱情温柔地凋零,于是明白了所谓真爱无敌的童话:只不过是当一丝情愫如细草穿沙般掠过心田时,人们彼此心照不宣的谎言。这原本就是个暖昧不清的世界,孤独追寻着爱情谎言的灵魂们游离在城市巨大的阴影之下,在每个暗到了极点的黑夜,失去自由的爱情便颓废地躲在墙角边喘息。冥冥之中,早已经被注定了的一切就是这样被注定了,上面戳一个时间印章——永远。

想起了周蘩漪,《雷雨》中的那个被爱情伤得最体无完肤的女子;曹禺先生在序中这样评价蘩漪:“蘩漪是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勤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拾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在《雷雨》的氛围里,蘩漪最显得调和和单薄,她的生命燃到电火一样地白热,也有它一样的短促,情感郁热,境地,激成一朵艳丽的火花,当着火星也消灭时,她的生机也顿时化为乌有,她是一个最有“雷雨”的性格的女人,她的生命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

也许爱与恨正是曹禺先生的《雷雨》所要表达的主题吧,周朴园、鲁侍萍,乃至周萍,哪个不是一切的恩怨情仇?但只有蘩漪将爱与恨的交织诠释的如此淋漓尽致。蘩漪就像是一朵在黑夜里悄无声息地绽放了的花,冷漠、诡异、妖艳,穿过被灼伤了的眼睛,直逼进你的灵魂,寻找苦海深处的共鸣。我不得不赞叹蘩漪,她就是那个疯狂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在周家深深的庭院里,暴怒的雷雨的中心,她是罪人,亦是受害者;她有一颗被爱情遗忘的心,十八年来陪伴着一个暴躁怪戾的丈夫,早已心如死水,周朴园不爱蘩漪,他的躯壳里早已埋藏一座荒冢,墓碑上刻着鲁侍萍的名字。《雷雨》中没有提及蘩漪因何嫁入周家,这并不重要,因为悲剧早已开始,周朴园和鲁侍萍的恩怨纠缠所当然不会只有两个牺牲,蘩漪本身只是偶然的一个环节,由命运捉弄,被推进雨中,在雷鸣电闪下心碎、发疯!

蘩漪和周萍之间并非是爱情,就算有乱伦的嫌疑,蘩漪也远远将周萍甩在了后头,她像战神一样充满勇气,以夸父追日般的热情索求虚无缥缈的真爱,她忘记了自己是周朴园的妻子,周萍的后母,她是那么不顾一切地抓住了爱情,而周萍是她干涸的心湖里突如其来的一场春雨,十八年来不曾动人的眼神就被雨水滋润的炫丽,她就这样坐上了爱情的末班车,偏执地等待未知的终点。她对周朴园充满了恐惧与恨意,所以会在深夜里独自哭泣;而周萍恰在这个时候出现,一丝的安慰就会点燃炽热的烈火,让自己义无反顾的燃烧。蘩漪实在是个最可怜的傻瓜,她做到了自己所能做的极限,却不知自己仓皇中抓住的救命稻草只是一根空心的稻草,软弱、无力。我一直怀疑蘩漪与周萍之间的感情是否是等价的,自始至终似乎都是蘩漪付出太多,那是一份最渴望得到回报的爱,却也是最无可奈何的恨,爱与恨的边缘流淌着啜泣的泪,有如许多的人,毕生在问中追溯。

我不喜欢周萍,我想他竟是一日也不曾爱过蘩漪的,因为他的懦弱,是个十足的胆小鬼,单凭这一点,他就永远不会配上蘩漪,他只有无尽的追悔,永远只在悔恨自己过去由直觉铸成的错误,“他佩服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在他的见闻里,除了一点倔强冷酷——但是这个也是他喜欢的,因为这两种性格他都没有,他觉得他在那一方面欺骗他的父亲是不对了,并不是因为他怎么爱他的父亲(固然不能说他不爱),他觉得这样是卑鄙,像老鼠在狮子睡着的时候偷咬一口的行动,在他的直觉过去,理智冷回来的时候,他更刻毒地恨自己,更深地觉得这是反人性,一切的犯了罪的痛苦都拥到自己身上,他要把自己拯救起来,他需要新的力,无论是什么,只要能帮助他,把他由冲突的苦海中救出来,他愿意找,他见着四凤,当时就觉得她新鲜,她的“活”,他发现他最需要的那一点东西,是充满地流动着在四凤的身里,她有“青春”,有“美”,有充溢着的血,固然他也看到她是粗,但是他直觉到这才是他要的,渐渐地他厌恶一切忧郁过分的女人,忧郁已经蚀尽了他的心,他也恨一切经过教育陶冶的女人,同一切细致的情绪,他觉得“腻”!然而这种感情的波纹是在他心里隐约地流荡着,潜伏着,他自己只是顺着自己之情感的流在走,他不能用理智再冷酷地剖析自己,他怕,他有时是怕有自己心内的残疾的,现在他不得不爱四凤了,他要死心塌地地爱她,他想这样忘了自己,周萍是整出戏中性格最复杂的人物,一方面在父亲的阴影小心翼翼地生活,另一方面又不甘于这种压抑的现状,他阴郁而不得志,对父亲的反叛,一种心理上复仇的快意使他与后母蘩漪牵连到了一起,他轻而易举地掳获一颗寂寞的心,但也就此背负了沉重的道义的十字架,自始至终,周萍都在逃避,蘩漪带给他的只是无尽的悔恨,他内心已阴雨连绵,无辜的四凤恰似他苦苦盼望的阳光,周萍迫切需要温暖的阳光驱走乌云,于是他和四凤自然也是水到渠成,他以为就此可以摆脱蘩漪的罪孽,孰不知这是一出更大的悲哀,周萍难得有那么大的毅力带四凤远走高飞,电闪雷鸣之夜,一切真相大白,现实在残酷地狞笑,唯有死亡是舒适的温床,他最后选择自新,那也是他的出路,无法想象苟且偷生的周萍走出那个雷雨之夜后怎样面对以后漫长的人生,倘若终日在无尽的悔恨中消磨自己,我想,这稠密的恨终究是化不开的,求死,是一种的解脱。

周冲和四凤是整出戏中最让人不忍心的受害者,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其实周冲化比四凤更加无辜,雷雨过后,我们不得不扼腕叹息:多么年轻的生命啊。

如果真的要揪出这无奈的悲剧的“罪魁祸首”不知算是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还是已故的周家老太太,少年和丫环偷情似乎自古以来就没有几个落得圆满的下场,这几乎成了一条亘古不变的规律,在等级森严的制度下,这本来就是一类被诅咒的爱情,身份的悬殊,是世人心中永不逾越的鸿沟,周朴园和鲁侍萍终究难逃棒打鸳鸯的结局,人间又多了一例明证。

我认为鲁侍萍和周朴园并不是《雷雨》的主角,他们俩个的存在只是一个引子,埋伏在岁月的后头,引出日后一段纠缠不清的孽缘,当周朴园认出面前这位憔悴苍老的老妈子就是他魂牵梦绕三十年的侍萍时,爱情就在那一刻陷入了万劫不复,也许那是周朴园最心潮澎湃的时刻了,希望幻灭了,侍萍改变了,心,也就轻松了,侍萍终一不再是自己心爱的女人,日后,周朴园就彻底成了一个无爱之人。

鲁侍萍三十年后声声控诉,一切恍然如梦,她咬牙切齿宣称是不公平的命指使她又出现在周朴园的眼前,红颜已逝,韵华不再,其实这一切大可不必,当爱已成往事,何必又在彼此快愈合的伤口上再撒下一把盐呢,如果她真的认定周朴园是个罪人的话,那么她至少也是个共犯,不管以后周朴园变得怎样冷酷无情,至少对侍萍,他是一刻也不想让自己忘却的,抛弃侍萍并不是他们初衷,爱情无法达到完美,那么就无所谓谁对谁错,鲁侍萍错在不必如此耿耿于怀,也许是我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女子,对被抛弃的命运看的如此之重,鲁侍萍是个苦命的女人,而命运确实是不公平,我只能把这一切怪罪于命,虽然我是如此的不相信宿命的玄虚。

那个惊心动魄的雷雨之夜啊,爱与恨的厮杀渗透出的血腥之气让我不寒而粟,当一切又回归平静,啜泣的问不再幽幽慨叹,我们早应该明白,爱与恨终究不能长久,边缘的问,两个疯子的女人,一个忧愁的老人,还在苦苦挣扎……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2

在寒假中我在无意中看了《淘气包马小跳》,书中写着:马小跳出生就会跳,在马小跳出生100天,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就为马小跳办酒席,谁知马小跳一怒之下竟然“咚”的一声,跳起了2米多高,在场的人看见了都很吃惊……因此,我真是对杨红樱阿姨的想象力佩服的五体投地,表面上马小跳调皮捣蛋、惹事生非、且不太遵守纪律,是被老师同学们视为永恒不变的“后进生”。但他非常热爱生活、诚实善良、充满爱心。他建立了“宠物集中营”;照顾被遗弃或生病的小动物;放暑假在奶奶家住时,会组织大家一起到山里为“维护环境、保护动物”做义务宣传……,马小跳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就像书里所写的那样:“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在马小跳周围,有开明的爸爸,有讲义气的张达,还有永远也长不大的丁克舅舅,他的生活因此丰富多彩,马小跳是真正理直气壮地做孩子。在回到书中,要说马小跳的丑事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啊。可是每次马小跳犯了错误,马天笑先生都不以为然,因为他认为玩是孩子的天性。

俗话说的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淹,终于有一天马小跳有了对头,那就是路曼曼,路曼曼每天都拿着一本小本子记马小跳在学校的所作所为,真是令马小跳头痛。马小跳早就已经把路曼曼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了。想尽办法要戏弄路曼曼,路曼曼叫他向东,马小跳偏偏往西,路曼曼叫他往西,马小跳又偏偏向东了,把路曼曼的脸都气歪了。在马小跳的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就是夏林果,夏林果瘦瘦的,长长的头发,尤其是跳起芭蕾舞来,简直就像一个仙女。而且夏林果的背永远是直的,眼睛永远是向前方的,头发永远是整齐的,她充满着自信,就像一个骄傲的小公主。在马小跳的班上有最漂亮的女孩夏林果,最聪明的女孩路曼曼,当然也有最笨的女孩字琪儿!安琪儿是安琪儿的妈妈在40岁的时候生的,因为安琪儿的爸爸妈妈听说年老的人生的子女不是缺手缺脚,就是脑袋有问题,所以安琪儿的爸爸妈妈宁愿安琪儿笨也不要安琪儿缺手缺脚,于是每天都说:“我宁愿生个笨女孩出来的。”没想到真的生安琪儿,安琪儿离马小跳的家很近,所以和马小跳特别好,马小跳却因为安琪儿长的丑不和安琪儿玩……

还有篇的名字叫《猪和狼的大辩论》。猪和狼对人类的贡献到底哪个大呢?从表面上来看,一般的人都会说猪对人类的贡献大,而马小跳却说狼对人类的贡献大。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猪方代表丁文涛在班上号称“成语大王”,成绩非常好。他认为,猪的全身都是宝,猪的肉可以吃,猪的皮可以做皮鞋、皮带、皮包、皮箱,猪的样子很可子,胖胖的脸,大大的耳,圆圆的鼻,眯眯的眼。狼方代表马小跳却认为,狼是野生动物,是受国家保护的动物,因为狼是大自然的“清道夫”,吃对大自然有害的动物,比如老鼠、野兔,起到生态平衡的作用。丁文涛说:“猪的全身都是宝,狼的身上没有宝。”而马小跳却说:“狼的尾巴就是宝,毛笔中的精品狼毫就是狼的尾巴做的。”最后,狼方辩论取得了胜利,马小跳赢了,而丁文涛却垂头丧气。读了这篇文章,我增长了许多知识,还懂得了两个道理。第一个道理是,由于丁文涛目中无人,以为这一次的比赛自己一定能赢,轻视了对方,所以造成了失败。第二个道理是,马小跳非常重视这次比赛,资料准备得很充分,所以取得了胜利。我们要学习马小跳那种不怕困难、争强好胜的精神在《淘气包马小跳》中还有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真是被那句应验了,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

——跟着还有《笨女孩安琪儿》。安妈40多岁才生下安琪儿,安妈和安爸听许多人说年纪大的女人生下的孩子不是四肢不全就是智商不高,安妈和安爸宁愿要一个智商不高的笨孩子也不想要四肢不全的孩子,终于,安妈生下了一个女孩,取了一个小天使的名字——安琪儿,安琪儿不聪明,三岁还不会说话,等到她上小学时,还有时说话显得特别幼稚:有一天,学校组织全校去植树,三年级安琪儿和马小跳一组,安琪儿问马小跳:你为什么长得这么高,是不明__妈天天给你浇水,你也给我浇一下吧,搞得马小跳哭笑不得。但是,安琪儿,你说她笨,其实也不笨,马小跳出的脑筋急转弯的题目她全部都能答得出来,这让所有班上成绩优秀的孩子目瞪口呆,可见她只是思维方式与大家不同,她有她独特地看待世界的方式,充满了好奇和幻想,充满了童趣和天真。在她的世界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纯洁的,天真可爱象一张白纸一样的小女孩。安琪儿还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当韩力哥哥伤心时,她会诚心诚意地安慰他。读了这本书,我有点喜欢安琪儿了,虽然她不秀的,但她是很可爱的,我们不能歧视安琪儿这样的孩子,我们要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每一个儿童都是一样的,都应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3

细细品读着巴尔扎克的语言,这部跨越时代的作品令我产生了对人性,对社会深刻的思考。作者笔下,社会仿佛成为了人格的战场,人人都为生存争上游而不择手段。贪婪、暴戾和冷酷呈现在书中,我便会被深深触动,思考并追寻着道德与金钱的天平到底倾向何方。

《高老头》背景是十九世纪初的波旁复辟时期的法国社会,资本主义思想开始默默覆盖西方社会,但同时封建思想也存在于百姓心中。《高老头》便描写了这一时期封建贵族在权力与金钱中挣扎,封建思想者在之间痛苦,终被金钱吞没的过程。小说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高老头将全部感情放在女儿身上,为她们付出了巨大的金钱,却最终得不到女儿尊重爱护,郁郁而终。我感到十分的悲哀,这一种父女关系竟然是在金钱的基础上来建立的,这种关系随着高老头的钱袋被榨干,亲情也就脆弱的瓦解了,我想这是作者对金钱的讽刺,对社会的讽刺:人性与亲情在金钱面前还是如此脆弱啊!

小说主人公高老头是封建宗法思想被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所战胜的历史悲剧的一个缩影。高老头具有一份特别的父爱。他把女儿当作天使,竟然乐于牺牲自己来满足她们的种种奢望。为了女儿的体面,他停止生意,只身搬进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身无一文;最后,仍然是为了给女儿弄钱,他甚至放弃了自尊,他竟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巴尔扎克都曾赞叹“他无异于一个__教神圣的殉道者”。事实上,高老头的父爱并不单纯,而带着阶级的复杂性,他的父爱是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的。他既希望着女儿幸福快乐,却又希望女儿可以带给他更多的荣誉,更高的地位。让我感受到的是,高老头在这样资本主义思想张扬,金钱至上的社会中也被腐蚀,成为了地位与金钱的牺牲品。他用金钱去买女儿的“爱”,而女儿除了要钱却从来不看望他,这种“爱”注定是短暂的,不得不说,高老头对女儿是真正付出真心,含着泪水去爱女儿的。但在这种“吃人的社会”中,一切都拜倒在金钱下,他也败倒在了金钱的无情戏弄中。当他临终时,卧在病榻上,一边呜咽,一边喃喃:“我就要死了,在疯狂中,疯狂中死去!我气上心头来了!我现在才看清了我的全部生活。我上当了!她们不爱我,从来没有爱过我!”高老头死前的长篇独白是一份深沉有力的控诉书,“我上当了”的呐喊让人感到潸然泪下,让人为高老头的悲惨结果而感到悲哀,不得不让人对现存的社会赤____的金钱关系发出岔怒的谴责。作者对高老头的执迷不悟,对女儿的拜金冷酷,对社会的冷眼相视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和讽刺。在这样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被扭曲,就连真情实感也被吞没这不禁让我也感到迷茫,身处如此冷淡而悲哀的社会应该如何面对。这也许就是作者所考虑的吧,于是有了拉斯蒂涅这个角色。

拉斯蒂涅从外省来到巴黎,是个涉世未深、未被污染的青年,抱着理想与热血,想在巴黎重振家业,不幸的是,一来到这繁华的巴黎,便目睹了花钱如雨,灯红酒绿的生活。面对金钱与地位的压迫,他在多次的投降与反抗中“不幸地”明白了在这“文明的战场”,他需要更强有力的武器。于是她选择了一条社会上最最“正确”的道路,攀上一位贵妇,作为自己的靠山,从最低层开始,学习各种卑鄙的手段,利用她们往上爬。拉斯蒂涅深深受益于鲍赛昂子爵夫人和强盗“伏脱冷”的教导,在他们的教唆下,拉斯蒂涅逐渐丧失了正直的心,出卖灵魂以换取金钱。社交皇后教导他这个社会又卑鄙又残忍,要他以牙还牙去对付这个社会,拉斯蒂涅明白了在这个社会上越没有心肝的人爬的越快。这是怎样的悲剧,不仅仅是一个纯净善良的灵魂受到金钱与地位的侵蚀,更是身处这个社会层的人竟然都知道这个社会的卑鄙却又以更卑鄙的手段来对付它。

“伏脱冷”曾对他说:“在这个互相吞噬的社会里,清白老实是一无用处的。”于是,他的野心开始膨胀,即使两个教导他的人都以悲剧收场,但他最终还是加入了追逐金钱与地位的队伍中,因为高老头的遭遇证明了崇高斗不过金钱利己拜金的原则充斥整个社会。让我感触良深的是,他埋葬高老头流下的最后一滴眼泪似乎是他内心道德最后完全的泯灭。作者并未写出拉斯蒂涅的结局,但却暗中讽刺着这社会对所有人的腐蚀。我想,这种社会下,人人都会感到无法改变的无奈,于是随波逐流,麻痹自我。“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现实”,在这种环境下,真的君子应该坚定自己的信念,不与他们同流合污。推广至现实社会,我们要抵抗住权力地位金钱等等诱惑,在品物流形的社会中保持着善良与关爱,这样才能不断影响社会,是社会阶段向“大同”前进。

高老头的故事真实的影射到现实中,作者批判了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亲情与爱情,透过高老头与拉斯蒂涅的悲剧,向我们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拜金主义的丑恶现实,抨击了统治者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展示了人性与社会的密切联系。这部传世之作带给了我对自身,对社会的深刻思考。这是个悲哀的故事,却让我们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悲哀。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4

卡拉韦出生于美国中西部,后来到美国纽约学习经营股票生意,并想以此发财。他住在长岛,与故事的主人公盖茨比为邻,并与之交上了朋友。盖茨比原名盖茨,和卡拉韦一样也来自中西部,他出身贫苦,但雄心勃勃,后因贩卖私酒而暴富。他经常在家举办大型豪华聚会,大宴宾客,以显示其阔绰,目的是为了吸引五年前的恋人黛西并赢回她的芳心。五年前在盖茨比服兵役时黛西曾是他的恋人,在盖茨比去海外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利欲熏心嫁给了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南。然而物欲和__的满足并没能填补黛西精神上的空虚与贫乏。在卡拉韦的帮助下,与盖茨比重逢后好像又旧情复燃。但黛西已不是原来的黛西,她不再是盖茨比想象中的纯情女孩,而是一个愚蠢、自私、庸俗、美丽的躯壳。盖茨比的美丽旧梦终于被打碎了,但他还在做最后的挣扎,仍对黛西抱有一丝幻想,以至遭遇了更加凄惨可悲的结局。后来黛西在一次酒后驾驶盖茨比的车时轧死了汤姆的__,却与汤姆一道密谋并残忍地嫁祸于盖茨比,导致死者的丈夫突然闯入盖茨比家中并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然后自杀身亡,使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自私而残忍的黛西的牺牲品。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当我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最后一页,我莫名其妙的回忆起一年前的一个秋夜阅读果戈理《涅瓦大街》的情景,当我在涅瓦大街迷人的街灯和喧闹的人群中目睹一个纯真又孱弱的年轻人的激情被现实的荒谬彻底击碎的时候,我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情绪令我无处遁形,庇斯卡辽夫以其全部的生命追求一瞥而来爱情,但是迷人的姑娘却变成了不可理喻的__女,于是他对美的追求反而嘲讽般的把他推向了生命的尽头。然后,我在那个有点慌张的夜晚里得出了一个结论:要放弃救人,因为不会有太多的人希望在蓝色的天空下不断的延展梦想,包括爱情在内,无奈的具有理想性质的向往与改变他人的试图总会变得苍白和荒谬。

然而这种结论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面前重新变成了不可名状的乏力与单调。在爱情面前,盖茨比永远是在等待,从他发现在码头尽头黛茜的倩影还有她身后的那盏绿色的灯开始,他就陷入了坚毅但痛苦的守望,虽然这种守望在许多时候对于看似很聪明的人来说,简直是愚不可及。当我们面对一个满眼只有金钱但却当着你的面柔情的说爱你的女孩该如何应对呢?更恐怖是,她并没有逢场作戏,她真诚的眼神让你无法回避你那什么也没有的钱包时候,也许我们抱以回应的只能是尴尬的猜测与沉默了。但盖茨比却坚定的意识到,她是爱他的,只是他没有钱。于是,盖茨比的悲剧也就此开始上演。菲茨杰拉德也伟大的令我们有无数话需要表达却也只好闭紧嘴巴,看着盖茨比无可挽回的渐渐的倒在了后来他自己建__情幻想花园的后院中。

准确的说,我们应该讨厌的并不是那个物质主义女孩黛茜,与她对世态的冷漠与玩世不恭一起,她选择了生活的安逸与平淡,尽管她不一定是达到了她选择的初衷。有人说菲茨杰拉德向我们昭示了美国“爵士时代”充满泡沫般的浮华现实中的幻像,然而我却似乎只看到了盖茨比在他那盛大的派对中,在那绚烂灯火照耀下的觥筹交错中,在那无数富豪和耀眼明星互不相识的假惺惺的畅谈中,紧张的向着大海方向涌动与生命逆流反叛的冲动,一股永远等待的冲动,因为黛茜就在无视他已经飞黄腾达的岁月的不远的地方,与人谈论着在丈夫有了情人之后的关于把世界看穿的真理。每天,盖茨比都会在大海的边缘向着这种等待发抖,不管夜色有多么温柔,不管黛茜的身影离他多么的迫近,他能做的只是伴着他身后那闪耀的城堡式的豪宅,沉重的呼吸以及永恒的孤独。

最终,只有盖茨比的朋友尼克理解了他的等待。也许,应该说菲茨杰拉德理解了人群中的等待。虽然菲茨杰拉德随后也把这种等待抛诸脑后,坠入不可遏制的失败中,他终究没有办法化解掉等待那难言的孤苦与焦虑。但当盖茨比荒唐的被手枪打死的一刻,他笔下的尼克伤感坐在了盖茨比无数次去过的海滩上缅怀着那个久远的,未知的世界。他理解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了黛茜的码头后那奇妙的惊讶,也明白了盖茨比之后在蓝色草坪上等待黛茜靠岸的所有举动,更重要的是,在他无限的怅惘中,盖茨比的梦也已经飘散,在依稀的人声鼎沸的幻觉中,只有盖茨比消逝于这个混沌的世界,留下的是逆水行舟后的倒退,还有他镇定而紧张的等待爱情与梦幻的孩子一样的眼神。

尼克还回想起了青年时代那令人激动的返乡的火车。我们有理由怀疑,盖茨比并没有在漫长的等待中回家,但那黄昏中聚集在幽暗车站上纯真的问候与相互依恋,还有寒冬的黑夜里向奔驰的火车两边远方无限伸展的所有归乡人的雪,就在盖茨比死后似乎可以让包括菲茨杰拉德在内的我们意识是到什么才是最重要的。遗憾的是,虽然我们全部都听见了“严寒的黑夜里雪车的铃声”,也都看见过“圣诞冬青花环被窗内的灯火映在雪地上的影子”,但是在经过了许多年后,我们不会把它们与黛茜的码头后那令人心醉的绿色联系起来,对盖茨比和我们来说,黛茜真的那么重要吗?对盖茨比而言,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言而喻,对我们来说也一样。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悲剧。

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用了一周多的时间把这本书看了三遍,对于从来不看打着世界名着标签的书的自己,对于已经变得懒惰又恶俗的自己实属不易。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己。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是的,他们大人们这么轻责我们。站在他们的高度,站在他们的世界。我们不是不想拥有梦想我们都曾为心中的一个梦努力过。只是它总是那么容易就被打破。

我们唱“想回到过去”唱“追忆似水年华”,仅仅是在声嘶力竭的坚守曾经的梦想曾经的自己,当发现在乱七八糟的世界这些坚持仅仅的垃圾的时候,我们只能选择遗忘,用更垃圾的方式。没有人看到我们的委屈,大人们只是在指责我们胸无大志不学无术无病呻吟,却不想想我们生来就在这样浮躁的世界。你们大人是从虽然艰苦却单纯美好的社会长大,你们曾经的梦想仅仅是吃饱饭吃白面过年穿新衣,你们经历过梦想实现时自我肯定的满足,而我们呢?生来就在已经异化了的世界,你们让我们不愁吃不愁穿从小顺着我们的毛摸,我们拥有的梦想总是美好却在复杂的世界里被人嘲笑践踏。我们要想不成为废材就要当英雄去改变这个已经被你们损坏的世界,可我们和小时候的你们一样,我们都不是天才,我们仅仅是贫穷的小盖茨比。

当世界已经疯狂,我们寸步难行,我们嚎叫,然后沉默,销声匿迹。我们不是不想拥有信仰。哈利路亚阿弥陀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我们周围的大人们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信仰,却还是冷嘲别人唾骂世界无奈于生活。我们在改革开放的新中国长大听着文化__时的黑暗,却不理解那纪录片里人们脸上洋溢的真正的笑。课本里说人民在疯狂的年代愚昧盲从,我们却羡慕他们简单的快乐,他们拥有信仰,他们只信仰毛主席,他们的信仰无人职责。你们说我们心灵空虚,你们说我们追求物质,你们说我们用金钱评价一切。

我们的梦想被拎出来鞭笞再活活歼灭,我们追求被一次次证明是愚蠢的儿戏,我们的信仰换了又换却仍旧被__践踏,我们想单纯的爱上一件东西一个人一个世界,却总被漫天的垃圾漫天的钞票一巴掌扇到心灵深处。

我们没做错什么却一直在被指责,这么久了我们都觉得自己有罪,自己什么都不是,我们看看天空想想流浪无事愤青,到头来还要猫着腰低下头赎我们不知道的原罪,我们不是没有责任心,我们没有逃我们还在努力,盖茨比死去了,我们还在。我们有自己的个性,所以我们不大喊“可怜可怜我们吧”,但我们一直在述说,我们仅仅是要一些理解一些肯定。

所以,请不要无视,请不要鄙视。

回头仔细想想,我们原来并不脆弱,我们很坚强。坚强的让人心酸,我们是在用什么坚强?为了我们爱的人吧,为了我们等待的什么东西吧,为了我们心底那对幸福的悄悄信念吧。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5

偶然,在往码头去的路上邂逅一家叫河床客栈,环顾里面有__、干草、光秃的荔枝树及一排书架等,而店主在点着橘色的灯忘我品读书籍,时而沉思时而放空,于是,冒昧的上去闲聊一二,店主甚是了解外国意识流及发展史,在谈论中国文学推荐余华的作品、外国文学推荐卡夫卡的作品,说写出的作品是将当代的时局发展或是政治现状糅合到作品里,观看的人在了解背景的情况下看书会更深入的触碰,对我这种嗜书如痴的人来说也算是一个视野的开拓,因为要么“身体走在路上”,要么“灵魂走在路上”。巧合难以分辨是意识驱使还是早已天定,接二连三的朋友也是闲聊之余推荐余华的作品,于是在公司团委读书漂流的平台上选购了余华的作品集。

余华给自己在《活着》这本书写的自序是: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让我引思的是,我认为写东西是很随心所欲的,但又是偏执的,因为每个爱好写作的都是折翼的,于是,他们在用寻找平衡。

了解到余华是在1960年出生,当时的年代应该是发生了很多的大事件,有着翻天覆地的改变,随着这些改变苦难的是生存在1960年前后分水岭的人,身边也是有那个年代出生的老先生,他们因为历史的深刻而记忆犹新,于是长征、大跃进、钢铁时代、文化__、人民公社的都是随手拈来,对现在二十出头的我来说倒是新异的很,仅仅了解到这些就翻开这本书,一半是撑着留在血液里自我主人翁的意识,一半是他的自序更像是剖析自己的文字让我迫不及待。

《活着》里的主人公叫福贵,他唱着: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福贵出生在一个人毕恭毕敬的会喊他叫少爷的家庭。福贵的女人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他听他爹说:“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在福贵不学无术、吃喝__赌时,小日本投降了,__进城收复失地,解放了,他被人挖坑往下跳,把家产输光了。他娘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他爹咝咝的说:“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福贵的女儿凤霞在家道败落前六岁,至少还过了几年好日子;儿子有庆在家道败落后在肚子里随着母亲家珍接去老丈人家住到半岁,就回来受苦了;他爹也在这个时候蹲在粪缸上掉下来去世。于是福贵被迫向之前是债主现在是地主的__老板租了五亩地,看得见的时候都在田里,晚上,只要有月光,还是要下田,嘲笑自己笨鸟先飞,他还得笨鸟多飞,这样,过了一段磕磕碰碰的日子。

福贵在一次进城为他娘看病时,与人打架,被国民党抓去拉大炮。当时情况是,想逃跑的话,命大的打不死,也会被别的部队抓去,与日本人打仗啊,与共产党游击队打仗。他们开始渡长江,来到了一个光秃秃的树和一些茅屋之外,就什么都没有的村庄扎营,十来万人的__都被包围了,最后在国民党也放弃了,只剩下二十多排,一排二十多人,全部给解放军俘虏了,他们给了点盘缠给福贵,于是福贵就跟着解放军的__回家,回到家刚好两年。两年内,他母亲死了,凤霞发完高烧不会讲话了。两年后,村里搞土地改革,福贵分到原先租的五亩地,__老板最后被枪毙了,正是应了福与祸所依。过了几年,为了有庆读书,把凤霞卖了,后来凤霞又跑回来了。

到了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成立了,地也没了,锅也没了,因为要煮铁,办了食堂,慢慢的食堂没吃的了,又各自散货,重新买锅,记工分干活。因为接连下雨,粮食也没了,大家都是躺在家里不动不讲话,这样比较省力气。在一次献血给县长女人救命时,由于医院抽血过多,有庆死去了。过了许久,闹上了文化__,凤霞出嫁了,丈夫叫二喜,是个偏头的,城里人。城里满街都是__,越贴越厚,像是口袋鼓起来似的,县长由于被指认为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被批斗,最后上吊死了。凤霞有喜了,但在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死去了。孩子的名字叫苦根,因为一生下来就没有了娘,家珍也随后去世了,二喜也在苦根四岁的时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的,苦根在五岁的时候吃豆子撑死的,不是嘴馋,而是家里太穷。福贵又孤身一人生活,自己留了十块钱,是给别人帮自己下葬用的。福贵在牛市场看见一头老牛,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于是买了它,给它取名叫福贵。他在犁田的老牛深感疲倦的时候响亮的说道:“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那头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又吆喝道:“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书的最后写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者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是一鼓作气看完这本书的,不喜欢停顿;但是看完之后,觉得是沉重的,是直接而粗暴的。作者以冷酷的姿态写出来,最后却是以人本有的韧性和耐力坚持的活下去。曾经有人形容将死的人是带着对世界的最后一道曙光而去,我想他想要表达的是觉得,人生的姿态苦乐也好,该顺其自然的话,就这样过活吧。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而活着”我并不懂他的意思,看完了《活着》之后心里很深的感触,慢慢理解,慢慢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同时也明白了“活着”的真正伟大。当然,在当今社会。我们每个人都会对人生有不满,或多或少都会有过厌烦和无奈。然而《活着》这本书讲的正和我们当今社会有着相同感受的故事。我们从“福贵”的人生中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对人生对生活,对于生命,都有很好的诠释。每个人都有个好好活着,活出自己的人生,活出自己的精彩。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

心得:大学读书心得范文


"书在人的生命中如,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优婉的安慰者。世界读书日到了,祝愿朋友快乐读好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读书心得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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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心得范文1

初读《围城》,没觉得有多大意思。但是作为一部名作,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接着读下去,果真,越到后面越有意思。尤其是形象的比喻,幽默的语言,几次自己乐得笑出声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或曾有过爱慕自己的苏文纨,或曾有过两情相悦却因误会而分开的唐晓芙。我们对爱情充满了幻想,想着某天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的两个人,走进婚姻,也能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你的好脾气、大度量,为什么不留点在家里,给我享受享受?见了外面人,低头陪笑;回家对我,一句话不投机,就翻脸吵架。”我们曾经或现在,也是这样,对外人客气,跟家人生气。

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生活,不止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以下总结的更有深度: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像故意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他不想结婚,但父亲却塞给他一个老婆,却也因“祸”得福,有机会出国留学;他不想得什么学位,在父亲和岳父的催促下,才买了一个假文凭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爱上了温柔伶俐的唐晓芙,眼看就成了,却因为误会分了手;到了三闾大学,他不愿意在履历表上填上假学历,以求心理上的平衡,却受到同样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外文系主任韩学愈的排挤;他害怕自己爱上孙小姐,却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孙小姐的婚事……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无法沟通的小说”;也有人认为阐释了生活是荒谬的这一哲学命题;还有人把人物的命运和现实的斗争生活结合起来,认为这种荒谬性是由于他们精神上的围城造成的,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摆脱各种围城的束缚。每一种理解都有道理,这也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大学读书心得范文2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大学读书心得范文3

《资治通鉴》是我国北宋史学家司马光用时十九年才完成的编年史巨著,作者按照时间顺序根据历发生的重大事件编写而成,当时的皇帝宋神宗认为这本书中记载的故事可以作为一面镜子,就像“前车之鉴”,可以让后人更好地治理国家,因而将此书命名为《资治通鉴》。

长平之战。赵王受秦国反间计,命赵括代替廉颇为大将,但赵括只知死读兵书不知随机应变,纸上谈兵使四十五万人白白丧生,赵国损失惨重。从中我们借鉴到了学习知识不能“死”,而是要“活”,要懂得随机应变,懂得准确运用。

楚霸王项羽。诛杀宋义,威震楚国,声名大震。鸿门宴,义放刘邦,虽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大破秦军却在乌江之夜闻得四面楚歌最终无颜面对江东父老,自刎乌江。得民心者得天下。善于用人的汉高祖刘邦,手下三杰韩信、张良、萧何辅佐刘邦完成大业,可见得民心的重要性。

再看唐太宗李世民。结交豪俊,收天下英雄为己用,在波澜壮阔的农民战争中看到人民群众力量的伟大,便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爱民如子,轻徭薄赋。他善于纳谏,听取正确的治国方法,最终开创贞观之治。唐太宗的成功又一次证明了纳谏与得民心的重要性。所以,我们需要在平时生活中广交益友,善于听取别人真诚的劝告。虽然忠言逆耳,良药苦口,但是它们却对自己有很大的利处。

历史是一本集错本,而且是铁皮封面的,其中穿插的竟都是刀光剑影。但是这样的血教训就让我们能够更加的改正自己的错误,让自己不在犯古人犯过的错误。真的感谢司马光先生,假使没有《资治通鉴》,时到今天,恐怕全世界没有一个人能提供一个轮廓;作为一个读者,我是何等幸运。问题是,读史者的幸运,不一定是造史者的幸运。因为我在其中听到了太多佞臣的假话谎言,和太多人民的哭声喊声。这就让我在缅怀历史的同时,也该从中学到些教训,不能让历史重蹈覆辙。即以历史的得失作为鉴诫来加强统治,所以定此名为《资治通鉴》。

大学读书心得范文4

简爱是一个可以令人解读的人。而罗切斯特和圣约翰也是可以令人解读的,这两段的情感,中间的是非成败,都是需要静心想的。都过了几百年了,我还是被作者言重其中的要害,在这些人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希望大家在读的时候也能读到自己。

我简要的勾画出,我对罗切斯特的看法。罗切斯特是个为爱可以赴汤蹈火的人,为了找寻爱情,他走遍了山山水水,遇到爱情更是倍加珍惜。只是不够坦诚。坦诚是恋爱中的重要关键因素。有许多人结了婚之后,才惊讶的发现,之前的他都是装的。因对爱的执着,终和简爱修成正果。而圣约翰,更是需要详细解读。因为我也是一个__。

这里,我看到了圣约翰简直就是一个“宗教狂”,他不懂爱情,只有上帝的使命。而他落实的方式就是要去宣教。在这件事情上,我不能说什么。但总结一点:__也仍然是个人。别在你的爱人面前说:上帝的事情比你更重要,还要逼他和你一起去完成主的使命,上帝排第一,事业排第二,家人排第三,你,我的爱人排第四。简直就是荒唐。这里,我看到了法利赛人和真__之间的差别。我想你我都不想成为法利赛人的。

书中提到了这样的一段话(因原文太短,做了整理,以便没有读过小说的人看的懂):那一次,如果在未明和罗切斯特之间的情况时,即他有一个妻子的情况下,虽他的妻子是一个疯子,简爱自己就屈服了,嫁给罗切斯特,将是原则上的错误;这一次如果自己嫁给了一个只为完成为上帝选召的人做妻子,对自己并无爱情的表哥,那将是判断上的错误。在爱情的事情上,有多少的原则,有多少的判断,这是需要我们自己去掂量的,多年后回想起来别让自己成为傻子。

大学读书心得范文5

走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__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大学读书心得范文

读书心得:大学晨读心得800字


让书本化作一只方舟,带你遨游历史的长河;让书本化作一架飞机,带你领略无边的美景;让书本化作一剂良药,为你治愈心里的创伤;让书本化作一张笑脸,将快乐带到你的心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晨读心得8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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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晨读心得800字1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感觉就是每读一章都会有新的感受,开始有很多东西都了解得不深,只有不断重复地看以及思考,结合自己的经历,才能体会出来。我觉得,《人性的弱点》整本书的根本在于培养勇气和自信。书看完后收益不少,然而自信心的增加则是最主要的收获。卡耐基说:征服畏惧以及培养仪态、勇气和自信是教师的责任,帮助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获得勇气和自信的最确实、最快速的方法,就是让他在一组人面前大胆讲话。我终于理解老师为什么锻炼我们在同学们面前讲话的能力了。

要战胜自我,建立自信,首先必须超越自卑。

自卑作为一种消极的心理状态,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它与自信紧有一步之遥,如果我们超越了它,变之为发奋的动力,我们就能走向成功和卓越。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碰到自卑的情形。自卑很明显对自己的成长和发展是不利的,也有碍于我们与别人正常交往。我们之所以害怕在人群面前讲话,是由于我们害怕自己犯错,也害怕自己的发音,音调或姿态被别人嘲笑,这就是自卑的表现。克服这种自卑的一个办法是,告诉自己,这种行动让我们只会赚而不会赔,因为我们有可能成功,即使不成功,我们也得到了宝贵的经验,我们可以向自己保证下次能继续,并做得更好直到成功。恐惧和忧虑是一种消极,失败的心态,是自卑心理的表现,它使人盲目担心,害怕,最终在恐惧的逃避中碌碌无为。因此,我们必须克服这中消极的心态,以积极成功的心态作为有用的武器,相信自己:你能战胜它,并且毫无困难。一个人的内心的想法非常重要,好的想法考虑到原因和结果,可以产生很合逻辑的,很有建设性的计划,而坏想法通常会导致一个人的紧张和精神崩溃。

其次,积极地自我暗示,提升自己的欲望。

心态决定命运,思想极其重要。只要知道你在想什么,就可以知道你是怎样的一个人。如果在一天里,我们脑海中都是快乐的念头,我们就能快乐;如果我们想的是悲伤的事情,我们就会觉得悲伤;如果我们想到一些可怕的情况,我们就会害怕……

生命并不单纯,我们应该选择正面的态度,而不是采取反面的态度,换句话说,我们必须关切我们的问题,但不能忧虑。当我们被各种烦恼困扰着,整个人精神紧张不堪时,我们可以凭借自己的意志力,改变自己的心境,我们应当记住:思想运用和思想本身,就能把地狱造成天堂,把天堂造成地狱。

要提升自己的欲望,把自己的心愿和梦想一一列举出来,然后标明每个欲望的强度,标明目前最渴望得到的是什么,并强化动力,告诉自己一定要实现某个目标,使这种想法深入潜意识,并不断强化,成为自己思想中烈的一部分,这样,目标其实已经很接近了。

最后,我们必须敢于表现真实的自我,把超越自己的成果展现出来。

真实自然的自己,才会有个性魅力。当你出现在别人面前时,首先想到的是“我应该怎样表现,装出什么样子,才能让别人认可和满意?”还是“我本来就是这个样子,我就要真实自然地表现!”?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识将决定我们在人际交往中是否自由平等,也反映出我们是否具有个性魅力。

写到这里,我的感受就是:大学的学习生活真的很重要,我们要早这几年里利用好这个安静的环境汲取知识,建立勇气和自信并不断超越自我,让自己富有个性和魅力。

大学晨读心得800字2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杯具的结尾。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杯具更像杯具。

白流苏,一个离过婚的女生。在那个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是要受道德谴责的。而白公馆无疑属于守旧的那一派,"他们家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剩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生的怀抱以外,恐怕再无其他了。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生看成他脚底下的泥"。感情和婚姻原是他不坚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感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生和自私的女生之间。就这样,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感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期望他能她一纸婚姻。一个男生。而柳指望的是那个安稳于是两人各自为了扞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不妥协。当最后有一天,精神上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

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人说"若能以婚姻的形式理解一个女生,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许这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

在《倾城之恋》中白流苏只是一个生长在大家庭中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女子。她离了婚,在一个特定的机会下结识了范柳原。我一向很喜爱这段话:"在日常世界里,他们间存在一场征服的战争,他们内心明争暗斗。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她只喜爱他用更优厚的条件前来议和。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是什么因,什么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正因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也许流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生,一段婚姻。然而这终究是偶然的,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一个女生,把命运当作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

大学晨读心得800字3

《平凡的世界》书如其名,没有任何传奇色彩的跌宕起伏,也没有武侠小说中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更没有时下一些爱情小说的缠绵悱恻深刻动人,甚至一点华丽矫情的辞藻。第一次在大学图书馆读到就被吸引,多年后买来再读,依然觉得动我心弦。

《平凡的世界》展现的是一个自强不息的群体的奋斗史。少安敢于和现实顽强抗争但又不时地屈从于命运的安排,面对深爱的青梅竹马的润叶,毅然斩断情丝,和陌生的外乡人秀莲结婚;在办砖窑厂时既雄心勃勃,在遇到困难时又不时灰心丧气。而少平勤劳朴实,珍惜亲情友情,富有同情心,胸襟开阔,面对困难更是艰苦奋斗,坚持不懈。同时他对生活充满理想和激情,但又脚踏实地。他放下了读书人的架子,去做社会最底层的工作,在劳动中体会充实;但他又从不放弃自己在知识上的追求,一直保持学习的上进心……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人生时刻处于零公里处,那么要旨还在于我们不断的奋斗并且将这种精神提升到生活所要求的那种高度”。

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不正是我们所追寻的真善美吗?我们的人生有了这三种最美好的品质的浇灌,一定会使我们的心灵之花开的娇艳而又馨香。平凡也可以如此的伟大。在这片亘古而苍凉的黄土地上见证了这样一个真理。我们平凡,但我们有热情。我们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热爱人生中一切美好而又苦难的品质。我们追求真善美,但面对苦难,我们依然能挺直脊梁,直视它!上苍是公平的,他让我们历经磨难,是锻炼我们的心智与意志。人生的结局都是我们自己精心设计的。纵然英雄们都是百折不挠英勇不催的,浑身都笼罩着一层神圣的光圈。

但我们平凡人多了一层朴实,多了一份亲切,有了生活中琐碎的缠绕,无端地让我们的人生真实起来。我们用真诚的心去体验,用真挚的心去生活,我们的每一步都走得踏踏实实,我们才是生活的主宰。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用全副身心去享受,去对待,去珍惜。

浮云流水,白驹过隙,从呀呀学语到记事开始,从少年到青年,人生在成长中思考。人生的每一步都在成长,都在进步。世界是由我们这些平凡人撑起来的,只要我们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坚忍不拔对抗困难的精神,有着敢于拼搏的热血,有着对真善美的追求,我们依然可以创造一个不平凡的世界。

大学晨读心得800字4

金色的草房子,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里就是油麻地。在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文静的纸月……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细读《草房子》了,但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心潮澎湃,潸然泪下。

阅读中,我的心灵一次次被感染,这群可爱的孩子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什么叫亲情,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爱……

合上书本,把思绪从麻油地拉回现实,我的同学、我的老师、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我周围的所有的人,一张张笑脸浮现在我脑海里,我和桑桑一样,是个幸福的孩子,感受着周围人的爱。他们的话语、他们的微笑、他们为我所做的一切,都带着爱的芬芳和甘甜。

唠叨,是妈妈的爱。

我的妈妈是个漂亮的职业女性,因为长了一张娃娃脸,我们又长得超像,常常被陌生人认为是我的姐姐。妈妈什么都好了,就是特别爱对我唠叨。

“快,起床了!再不起床要迟到啦!”每天早上,妈妈唠叨就是我的闹钟,准时准点响起。“吃个鸡蛋吧,要不喝碗粥也行;再吃口菜,乖,有营养;喝牛奶吧;不行,吃太少了,会饿的,再吃一口,就一口……”噢,妈妈,看看我这缺乏“营养”的身材吧!凸起的肚皮,粗壮的胳膊,还有多肉的小脸蛋儿!

好不容易好不容易到了校门口,妈妈的唠叨声还在耳边盘旋。“上课要专心,不要做小动作,不知道的地方,举手向老师请教!”

可是有一次,我彻底改变了对妈妈唠叨的看法。那周妈妈出差了,我和爸爸有了一周的自由,没有妈妈的唠叨,好清静啊。可是第一天早上,没有了妈妈的唠叨闹钟,我和爸爸就睡过头了。急匆匆冲出家门,到了学校,第二节语文课时,我发现我的语文书忘在家里了,整堂课我的心都忐忑不安,生怕老师发现批评我,那节语文课也没学好,直后悔没听妈妈的话检查好书包。

我爱妈妈,也爱她那喋喋不休的唠叨。

陪伴,是爸爸的爱。

我的爸爸在我眼里就是一个老顽童,在家他喜欢敲敲打打搞小发明,出门游玩,到了有水的地方我们总能变成抓小鱼,而且每次都有收获,我们家的鱼缸里养的小鱼都是我们抓来的呢!厉害吧!

我的星期天总是排得满满的,英语、阅读、画画、电子琴……“这么多兴趣班,你会不会太累了,要不要减少一点?”爸爸心疼地问我。“可是这些课我都喜欢啊!”“好的,只要你喜欢爸爸就陪着你。”就这样,每到星期天,爸爸也不在家捣鼓他的小发明,也不出门抓小鱼了,陪着我上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

每当我上完最后一堂电子琴课时,已经是华灯初上万家灯火的时候了。每次我抱着书本走出教室,总能看见昏暗走廊上壁灯发出微弱的泛黄的微光,爸爸静静地坐在那。一看我出来,爸爸立即起身,微笑地看着我问:“饿不饿?”这时候一股温暖和酸楚涌上我的心头。那一刹那,我读懂了,什么叫父爱。

鼓励,是老师的爱。

我是一个胆小内向的女孩。课堂上,老师提问,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把手举得高高的,可是我,每次都怯怯地低下头,深怕老师点到我。其实不是我不会,我就是胆小。

记得上学期,汤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分小组制作PPT,当小导游介绍家乡的美景。我们组推荐了我和叶泽锡负责。那一个星期,我们天天凑在一起收集资料,认真制作。终于到了展示的时候,我却被我胆小打败了,因为我声音轻,好胜的组员们建议让活泼的蒋雨轩替我上台。那堂课,我什么都没听进去,委屈得好想哭,可是我忍住了没有让眼泪流下来。

第二天一早,汤老师找到了我,鼓励我,宽慰我。暖暖的微笑,甜甜的声音,仿佛就在昨天。原来我小小的情绪波动都在老师的眼里,“每个孩子都是她我的宝贝。”汤老师说:汤老师说:“上课时不要害怕,勇敢地举手,即使说错了也是一种收获呀!”有了老师的鼓励,我渐渐打败了胆小的那只“纸老虎”。在迎新班会上,我还上台表演节目了呢!

帮助,是同学的爱。

有人说,同学之间只有友爱,没有关爱。但并不是这样的,同学之间也有关爱,我就得到了这份爱。

记得三年级时,有一天中午午休的时候,我突然肚子难受,跑到厕所吐得稀里哗啦的。不巧的是,那天汤老师不在学校。同桌蒋雨轩被脸色惨白的我吓坏了,连连问我是不是不舒服。可惜那时的我,难受得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点头表示。见我这样,蒋雨轩连忙往老师办公室跑,借了电话给我妈妈打电话。打完电话,回到教室帮我收拾书包,扶着我走到校门口,直到妈妈赶来。

第二天回到学校,不知情的同学们纷纷围上了,问我昨天怎么了?各个自告奋勇地要帮我补昨天的课。通过这件事,让我感触到了同学的关爱,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温暖了我的心,让我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同学的爱。

大学晨读心得800字5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

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可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知道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假文凭,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妓女、助教等等等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

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片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现在,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大学晨读心得800字

读书心得范文:大学假期读书心得


写了本书,浪漫是封面,快乐是扉页,甜蜜是序言,相遇相识是情节,相知相思是主线。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必定有深奥的内涵,幽默的谈吐,无形的魅力,极好的人缘。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假期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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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假期读书心得1

第一次读《青春之歌》这部小说是在进入大学一个月后。在现当代文学课上,这部小说被现当代文学老师多次提到,并且对它的评价颇佳。我想,既然是这么好的一本书,我应该好好去看看。所以,我把这部小说认真仔细地阅读了一遍。当时看完这部小说后,我并没有太多的感触。我并不觉得它有什么令人动人心弦的地方,只觉得书里面的那些人物是那么的不真实。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么英勇的人,并且还是个女人。

再次阅读这部小说是在寒假期间,因为在家中无所事事,以至于产生了无聊的情绪。因此。我又再次拿起《青春之歌》这部小说来看,这一次却从中品出不同的韵味来。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们似乎很难体会到当年的革命先烈们战斗的艰辛,更何况我们这些90后的孩子们。我们或许知道周杰伦,很熟悉王菲,但是却对秋瑾这些烈士一无所知。事实上,那个时代离我们并不遥远。依稀地,身上还留着那个时代的伤痛。可是,那个时代的精神却离我们远去了。

有些人说,我们有些事情是不能选择的。比如说我们的父母是谁,我们生活在什么时代等等。我们可以说我们有权选择我们的生活,但事实上有时候我们身不由己。林道静他们那个时代的人想要和平,想要过上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生活。但现实是残酷的,他们必须要过那种居无定所、胆战心惊的生活。

再一次的细细品味,我领悟到了林道静对党的真挚的依赖像孩子依赖母亲一样的感情;领悟到他们那一群像火山一样喷发热血的爱国热情;领悟到了那个时代动荡的轰轰烈烈的时代风云。在那个__不安的时代,林道静的革命精神让人赞叹不已。当然,林道静不是一天就能成为一个革命战士的。最初的林道静是朵冰清玉洁的连花,是一个小知识分之而已经过了艰苦磨练和改造的过程,她身上逐渐具有崇高的无产阶级信念和旺盛的革命热情。在经历了两次铁窗中血与火的洗礼后在革命实践中变得坚强,政治上也逐渐成熟起来。

能坚持着自己的坚持,是林溢静的感人之处每当我读到她入狱时受到非常人所能忍受的折磨后依然坚持着自己的人生理念,坚持革命道路时我深感到自己以前知识的肤浅因为小说里一个个鲜明的革命人物一个个地牺牲让心硬如石的人也为之哀泣。当然,我很鄙视那些反面人物,那些卑鄙的手段和背叛令人咬牙切齿,即使他只是虚构的故事情节也能让人为之震撼。

一位哲人曾经说过:“如果一个人战胜了孤独寂寞,他就可以战胜一切其实,在哪个战争的年代,革命战士们面临的的敌人是孤独,当时,由于革命是事业被很多人仇视,因此阻碍也重重。所以革命事业往往是在秘密进行着。刚开始从事革命的人们大多是没有战友的。因为这种举动不变世人所理解,把他们当成造反的人看待不是孤立就是打压。例如巴金《激流三步曲》中是觉慧,无法忍受封建家族的禁锢而离家出走,投奔革命,这些投奔革命的人不被人们承认,因此他们觉得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是孤立着的。

这种孤独其实在他们看起来并没有什么,至少他们还有怀着同样的革命梦想的战友们。有战友们的支持和鼓励就足矣。但是当仅有的同伴也不相信你。不理解你时,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孤独正如《雾——鱼——电》中的吴仁民一样,他们不被同志们所理解,觉得自己被这个世界抛弃了因而痛苦万分。《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静也一样在她还没有入党之前她虽然忠于革命,但是内心切很迷茫不知道人性的方向在哪里,遇到卢嘉川林红等人后,在他们的帮助下逐渐融入革命中但是党在当时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对入党人员的考验是非常严厉的,最苛刻的一项是要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孤独,林道静在入党前遇到过很多困难,身边的同志不断地牺牲,自己也一次地从死里逃生。那时候没有人能帮助她,没有人告诉她下一步该如何走,她只能靠自己一点点地摸索前进的道路。她坚持着,坚持孤独地走下去,她相信未来她不会是孤单一个人。

大学假期读书心得2

今天终于拜读完托尔斯泰的鸿篇巨着《战争与和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感慨太多太多:

首先我认为《战争与和平》超过了我原来读过的所有的小说,甚至包括我比较喜欢的《红楼梦》、《三国演义》、《百年孤独》、《瓦尔登湖》……

这本书好就在它的任何一个人物刻画、景物描写、战争场面描写、心理活动描写、人物对话描写等等,及至每一个段落、句子甚至标点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完美无瑕:

这本书描写得很真实,以几次真正的战争为背景,里面有真实的人物:拿破仑、亚力山大、库图索夫等,它的真实还体现在,每一个人物的描摹都不是一出场就完美无缺的,他们都有一个成长和成熟的过程:

彼埃尔一出场是在安娜。巴芙洛芙娜家的晚会上,当时在场的“上流社会”的人们都很“轻视他,他的言行是为人们所不齿的,而这正说明彼埃尔是一个真诚的、不流于世俗的人。安德来公爵就很欣赏他这一点,并主动结交这个人。当彼埃尔突然继承父亲的巨大财产后,成为别素号夫伯爵、成为全莫斯科最有钱的人之一后,他马上成为莫斯科整个上流社会倍受欢迎的人,莫斯科所有有女儿的家长都盼望能把女儿嫁给他,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会受到所有人的称赞,连他自己也疑惑:好好像自己具备了所有的美德……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然而这又多么现实啊!这与我们如今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多么不谋而合啊!……彼埃尔的真正的成熟是在经历了被俘之后,他的立身行事真正地为各个阶层的人所接受并喜欢:他的钱袋永远是空的,因为它对所有的人开放;宴会中的女人们欢迎他,因为他从来不只对某一个人献殷勤;仆人们高兴彼埃尔回来,因为他们知道,他在家的时候,尼考拉伯爵便不每天到农场上去,便更愉快、更和谐,还因为在节日,他们都可以得到重赏;小孩们和女教师们高兴他回来,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像彼埃尔那样地领导他们过共同生活,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在大钢琴上弹苏格兰舞曲(他的的曲子),照他说,他们可以随着这个曲子跳一切可能的舞。并且他确实带礼物给大家;尼考林卡。保尔康斯基高兴他回来,因为彼埃尔叔叔(他这么称呼他)是他羡慕与热爱的对象;客人们欢迎彼埃尔,因为他这个人总是能够使任何团体富有生气并且能够团结大家……

玛丽亚公爵小姐,她虽然长得较丑,但是她心地善良,屈己待人,她一直都深爱着对自己严历到刻薄甚至精神虐待的父亲;她成全女伴部锐昂小姐和自己的求婚人约会;她一直精心照顾、教育自己的侄儿尼考林卡,及至到自己有儿女时都不允许自己在行为甚至在思想上对侄儿不如自己的儿女;她的灵魂是那么的高尚,正如丈夫罗斯托夫对她说的”人不是因为美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玛丽亚就是那个最美的女人!我最喜欢这个人物。在我眼里,从内到外,这个人物都是纯粹的完美无瑕的。尤其我最喜欢的场景是玛丽亚与罗斯托夫的第一次相遇:”罗斯托夫立刻把这次会面当作一种奇遇,一个没有保护的不胜悲伤的姑娘,独自遭受到粗野__农民的横行!多么奇怪的命运把她带到我这来了“”她的面貌上和表情上是多么温柔、高贵!“

玛丽亚的育儿日记也是我所崇敬的,我同样对她的那种崇高的道德世界感到惊异!

娜塔莎,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写跨跃很大: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写到多情美丽的少女、又写到完全献身家庭——丈夫与儿女而完全抛弃自己的所有——包括外交、爱好和女人的修饰等等,整个小说中人物娜塔莎的变化是的。

对老伯爵夫人的老年之后的描写是我非常喜欢的,奈何拙笔不能表达深意,准备全部作摘抄以享之。

当然还有安德来公爵、矮小的公爵夫人,发西利公爵、俾利平、索尼亚……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真不愧为大家手笔、神来之笔!

托翁在描写环境和心理相结合的水平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如罗斯托夫第一次参加战争”他对死亡和担架的恐惧、对太阳和生命的爱惜,写得太传神了!安德来公爵第一次“死”:“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感谢上帝……”太让人感动了!

托翁的比喻也是信手拈来:“他和道黑图罗夫一样是一个不受人注意的齿轮,虽然这些齿轮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却是机器的最主要部分;全军的情形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的情形,它感觉到它自己的灭亡,却不知道它在做什么;他就好像一只被犬包围的兔子,缩着耳朵,在敌人面前继续躺着一样……

经过一个半月的《战争与和平》的阅读,思想上得到了一次深刻的启迪,灵魂上获得一次深刻的净化,真真切切地享受了一顿文化大餐!对这本书,我真是有些爱不释手。读过一遍后,又详细读了里面的精彩片断,并做了部分摘抄,从思想意识中竞有些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

在此,我希望喜欢读书的人千万莫错过这本好书,不读《战争与和平》,枉称读书人!

大学假期读书心得3

你不要当沙弥尾。”

“好,不当”

“你也不要当方丈”

“好,不当”

“我做你老婆好不好?”

轻声读过这一声追问,一声回答,仿佛能听见两个稚嫩的童音在芦苇丛中回荡穿梭,像两只翩翩的蝴蝶。伴着一个个“不”字中,一片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已渐渐拉开了帷幕。只是,明子头上扎眼的戒疤,在天边阳光下映出异样样的光芒,在这光芒下,一个个不字显得那么无力、敷衍,像极了一个蹩脚的谎言。不由得想到小时看过的电影:同样是一个聪颖的小和尚,只是增长了些年纪,跪在老方丈的面前。老方丈端坐在座上,半睁眼望着小和尚头顶:

“戒女色情爱,汝能持否?”

小和尚默不作声,只是低眼看着藏在门外的姑娘,目光中流转过千言万语。

“能持否?”老和尚不依不饶。

“能,能持。”

姑娘眼中泪光一闪,扭头走了,只留下沉默的小和尚。望着书中的水光潋滟、岁月静好,我不由得想到他们的未来会否一样?也许更甚吧……这天下哪有那么多的机缘巧合,能改变世间的清规戒律。

至此,作者没再写下去了,也许是为了留一个好的念想,也许只是不忍再着笔墨。受戒,短短的十天,却意味着小明子将从一个无拘无束的少年人变为规矩繁多的和尚,而头上那几个漆黑的戒疤,也如同一副铁链,约束着他未来的点点滴滴,知道成为他灵魂的一部分。而在这个顾虑约束繁多的世界,少年人单纯的祈愿,又怎能成真。其实,谁又没受过戒呢?自出生起,我们就被灌输了许多的规矩,一点点将本真的欲望藏起。儿时,我们便知道不能不听话,不能这个,不能那个;待到少时,不能的事情变越来越多,一环一环地将我们束缚起来。想来,待到长大时,规则终将我们自己的欲望彻底框进方圆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规则所约束的将渐渐深入我们的思想,与我们浑然一体,压制着人类本能的欲望。不同的是,明海心中的戒压制的是不应属于他的爱情,而是世人心中的戒则压制着欲望

爱和欲望有什么不同么?我不由的问自己,无言。其实这二者本就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人最本能的渴求。欲望本身只是人对追求的原因,并没有褒贬之意。例如生的欲望使人活下来,爱的欲望缔造了世间单纯的感情……只是在欲望的促使下,人会显露出贪婪的一面,也会露出坚强的一面,他如同一把双刃剑,既能激发希望,也能带来绝望。也许正是为了控制欲望,才有了规则和戒律。通过规则,人们压抑、约束着自己的欲望到一个可接受的底线,从而约束着自己成为一个能自控的人,更维系着一个安稳的社会。

可即便有约束,欲望也依然存在。就像小明子的小英子的爱一样,无法因为清规戒律而彻底消除。也许,欲望本就是人性中的一部分,赋予了人烟火气息,没有了欲望,人也难成为人。受戒,便是人性中接受规则的那一刻,存在于每个人的生命中。那十数个戒疤便象征着规则的约束,约束着人心底的欲望,更意味着其与欲望的不断抗争,在人心底的角落。

大学假期读书心得4

我们在探讨信仰问题的时候,经常会听到一些有关对进化论的争论,有些人把之当作不争的事实,而有些人则认为其一文不值,有时双方各执己见,争论得不可开交。但是,大多数参与这一争论的双方都没有读过进化论的经典著作-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我在尝试着读这一本书,那些有意无意的争论我能从这里明白许多!

首先:什么是生命的起源?这是这本书最为基础的一个问题。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在这本书里,我发现这样一个结论,大概意思就是,他在经过类比以后得出结论,所有在地球上的有机生物都是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原始生命,而这个原始生命则是"被吹了一口气"而来的。这与圣经里创世记里讲到人是因上帝吹了一口气而得到生命的写法有点相似。

基于这一结论,我们可以知道,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__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基于这一结论,我们可以知道,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__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

相信上帝是违背科学和理性吗?

达尔文得出了上帝是生命起源的结论,这是发自内心的信仰,还是一个不得已的结论,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常听说诸如"相信上帝是不科学的"或"科学已经否定了上帝"之类的话,但这些话本身不一定就是科学的,至少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商酌的。正如达尔文一样,我们会思索、探讨最初的起源的问题,但如果不承认有上帝的话,将会遇到一个很大的难题,人们往往会不得不以很不科学的方法来解决。

在解释生命起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都是要靠信心来接受的,也既是说,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应该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碍,因为这些信仰里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不相信上帝的自由,但要用科学和理性来作为这些事的依据这里有似乎有些牵强吧!

大学假期读书心得5

在《三国志》里,记载诸葛亮是一个聪明的人,但在赤壁大战中,诸葛亮错用关羽,而关羽还当年过五关斩六将时曹操不杀之恩,结果放虎归山,曹操得以重整旗鼓,卷土重来。后在驻守荆州的人选上,他又错选关羽,结果荆州失守,关羽被杀。

在这两次事件中,其源都出自于两次错用关羽,且皆显示出了诸葛亮的错用人。从这说来,诸葛亮并非聪明的人,而一些古人虽都被记载为聪明的人,但其实并不一定聪明。

与诸葛亮同时期的周瑜聪资过人,帮孙权打的胜仗也不少,也同时被史书记载为聪明人,打他却因妒忌诸葛亮的才能而打出既生瑜何生亮的感叹,尔后含憾而死。这妒忌之心乃兵家之忌,周瑜犯了忌而死,还能说周瑜是个聪明人吗?

答案是不能。越是聪明的人就越容易陷入泥潭,正是因为他们的智慧多了,负担也就重了,也比一般人要易陷、深陷。聪明的人自然就思维活跃,想的自然也就多了,想的多了自然也就越容易犯忌、犯错。而普通人想法不想他们那么复杂,看事情更简单些,有些忌讳、错误也就比聪明人更易避免。

而聪明人不聪明往往是他们不能善观,善用和善弃他们的聪明。

善观,即善于观察当前事件和局势,诸葛亮两次错用关羽的做法就是个实例。他明知曹操对关羽有恩,而关羽怀有还恩之心,却依然让关羽在华容道上把关。如果当时诸葛亮大观局势,观察到了这点,让关、张或关、赵二人位置互换,便可使得关羽还恩,又捉住了曹操,岂不两全其美?遗憾的是聪明的诸葛亮没有聪明地做到。

善用,即善于使用自己的聪明,在这点上美国汽车大王福特就是个例子。

福特研制出了第一部属于自己的汽车引擎,后来又推广了汽车,成功发展了自己的汽车事实,身家亿万。福特也因此被冲昏头脑,变得骄傲自大,不汲取别人的意见,最终使得公司惨败。

如果福特能够善用聪明使头脑冷静思考,善用聪明不犯骄傲自大的忌讳、不犯错,事情也许就会从另个方向发展了。周瑜亦是如此,如其善用才智使之第一时间意识到忌与错,便可避免犯忌、犯错以至死亡了。而这聪明的二人也都没能聪明地做到。

善弃,即善于放弃他们的聪明。当聪明过多时便是负担,就像聪明的思维虑事一样。而这时懂得去放弃些聪明把感情和思想放空,以空白的角度,客观全面的去观大局,切小意,才是最理智的。的确,在事情发生的过程中,经历的人多少会带有一定的感__彩,但这不正是更考验他们的善弃吗?

只有善弃了再加上善观和善用,才是真正的聪明,才会却得理智的成功。只是令人叹息的是他们都没聪明地做到,只得让人感叹:聪明人也不聪明啊!

大学假期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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