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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经典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1-12-02 来源:互联网

读书心得模板:大学晨读经典读物心得体会。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书是雨露,能滋润干枯之心。读书是为了打破局限,获得更加豁达平和的心态,它是最低成本、最便捷的一种途径。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值得一品再品的读书心得有哪些?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心得模板:大学晨读经典读物心得体会,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此,则眼看不仔细,心眼既不专一,却只漫诵浪读,决不能记,久也不能久也。三到之中,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晨读经典读物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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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晨读经典读物心得体会1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对比,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爱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悲剧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写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择。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因为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终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现在他面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美好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可以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同样处于底层,同样以一种快乐的姿态示人,甚至连死亡都一样,被上位者所枪决。二者的共同点让我看到了普拉东本质的愚昧和低微,但割去了他的阶级属性,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又是那么单纯和快乐,以致我难以对他下任何干脆的断语。在当时的情况下,革命的火焰尚未燃起,农奴制难以被轻易根除:这种快乐的处世态度,究竟是该提倡还是反对?若反对,农民岂不是失去了幸福的权利?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意义,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面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面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同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所以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著,只要能理解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大学晨读经典读物心得体会2

“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题记

如果论文采华美,那么《受戒》一文算不上什么上乘之作,然而只读一遍汪曾祺的这篇小说,我就已经被他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朴实无华中,却透露出一种境界,一种常人无法企及自然和谐之境,一种令人向往的另类桃花源。

庵只是小庵,庄只是小庄,而主人公也只是小孩,一切显得那么的恬静自然。庵内住的并不是尼姑,而是一群和尚,也许是因为地方太小,所以不敢自称是庙,干脆也随便称它一个庵。庄是赵庄,因为里面住的人基本上都是姓赵的人家,但是人口也并不能与一般的庄相提并论,于是也随庄这一名称叫庄。开篇作者并给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副看似平常的画面,两个看似没有必然联系的地点,却在主人公小明子的出场下,变得千丝万缕,而庵与庄本身的名称又奠定了小说的整个基调。

从一开始的命中注定要做和尚,到读书认字,再到与英子的初始相伴,一切明子都显得像是逆来顺受,没有反抗,只是默默的选择了接受。明子没有为自己的出不出家去争辩什么,也许出家对于他来说确实是一件不错的事情,毕竟在他们那儿出家并不是人人都能摊上的美差。因为出家需要诵经识字,所以明子自然而然的选择了去读书,当约期来临,明子顺理成章的跟着舅舅一起来到了荸荠庵,做了一名小沙弥。路过繁华的闹市,一片欣欣向荣之景,这些当然也引起了明子的驻足,但也就是那么一刻的骚动,却并未影响明子的行动。在去荸荠庵的路上,明子认识了英子,英子的爽朗大方,也许从一开始就敲开了明子小小的心扉,而明子的聪明单纯也渐渐的博得了英子的芳心。地理位置的便利,为两人的交往提供了便利,而且这两家的地理位置可谓相当和谐,一个是湖中之岛,一个是三面环柳,就这样英子和明子成了邻居,随后两人一起插秧,一起打谷,一起听蛙声,一起看流星,一起除草······明子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孩子,长相画功嗓音,借用英子的一句话就是“一十三省数第一”,而明子也确实没有辜负英子的一番评价,为英子的大姐画的绣花图样可谓栩栩如生。这一切都显得平静如水,然而明子的心却显得不是那么平静,当明子和英子两人都划船至四处无人的芦花荡子时,明子就无端的觉得心里面很紧张,于是就开始使劲地划桨,这种变化也许明子自己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在现实的行动中,却表现在潜意识中无条件的为英子及其家人做实事。到明子受戒的时候,英子出船送明子去善因寺,英子的心情看似比明子还激动,善因寺中的那些清规戒律也似乎对英子来说都是多余的,于是在英子离开之时,她大胆的在中僧侣无声的饭桌上大声的跟明子说再见。明子的受戒期满,英子主动的去接明子,当得知明子有可能被当选为未来的善因寺主持之时,英子果断的让明子不要当什么沙弥尾、方丈,而此时也许是太怕失去明子,英子便大胆的跟明子说出自己的心声——要做明子的老婆,明子也许并未想太多,因为这一切在他看来都是很自然,他答应了英子的所有要求,这也是明子的心声。

明子未曾为自己争取什么,从来也未曾去奢望什么,然而故事的结尾明子能得到的似乎都已经得到,该做的都已经做了,这也许就是道家多说的无为不治。明子的境界不是一种刻意追求,而是顺其自然,小说中荸荠庵的和尚,英子的一家人也许都对这种境界的一种衬托。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庵中的管事,但是他没有给自己安一个方丈或者主持的名号,而只是很实在的让人称作当家的。庵里面的和尚吃肉也从不隐瞒什么,每当逢年过节,他们也会跟平常人家一样杀猪吃肉,寺庙的那些清规戒律似乎在这个小庵中不起任何作用,平时的时候庵内的和尚也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明子的三声罄就全部代替,而平时的业余生活也是很丰富,摸纸牌打麻将,输了之后,当家和尚会肆无忌惮的说“妈妈的!又输了!下回不来了!”,这些看似不正常的寺庙生活,但在这里却显得那么的自然,人们不会去批评这些人,反而越发觉得亲敬。

故事说到这里基本结束,但是小说所阐述的思想并未随之戛然而止,反而留下了更深的回念。到底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怎样的生活状态才是的?到底什么样才算入境,才算真真成佛?也许以我现在的年龄还不适合去回答这些问题,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这些问题的思考,而且自己有幸能够跟大师产生一丝共鸣也是本人的荣幸,不是去恭维,而是实实在在的一种共鸣。小说的从人物到环境都显现出与桃花源异曲同工的境界,自然与和谐,这也就很好的诠释了汪老所追求的一种境界,人活着贵在自然,就像一颗树,渐渐的与自然融为一体,适应风云变幻,适应鸟兽虫侵,春发秋落,日月更替,于是可得日月精华。然而这种境界在我们人身上真的可得吗?当然这种境界在现实中是难得的,小说中的生活的人物似乎已经入境,然而却又不曾真正入境,唯有明子做到真正的大彻大悟,不去刻意追寻,而已在潜意识中去践行。古有老庄,他们也同样追寻这种人生境界,但是他们并未能成功,虽然他们已经理解这种境界的精髓,却都未能摆脱一种人为的修饰,因为他们有出仕的念想,又刻意追寻这种境界之嫌,所以庄子在其《逍遥》篇中也阐述了他自己的苦闷。汪老也许也是在苦苦追寻这种与自然融合的一种境界,此种境界乃真是人生命的意义之所在,然而这个问题从来都未曾解决过,因为它本身也存在着一种悖论,一面人要追求一种自然和谐的状态,另一面人是社会人,他有自己所面对的一切,生存与发展,你必须要选择自己的方向。我们不能在结尾选择自然和谐,但是我们能在过程之中去践行这种自然,所以说我们不能完全入境,而就是半入境的状态也很少有人企及。

汪老给我们留下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状态才算是入境,才算是成佛。这个问题与前面提到的人生的意义是一脉相连的,说到底还是一种无我的自然。小说中荸荠庵的和尚们并不讲究什么寺庙的繁文礼节,却道是跟平常人家一样,过着一种洒脱的生活,吃肉打牌,但这些并不影响他们成为佛家弟子的觉悟,相比较那些表面仁义道德,暗地里男盗女娼的勾当,这种境界更高尚更可算的上是一种佛性。佛教源自于印度,当初佛教刚刚开始兴起的时候,并未曾有过像现在这么多繁文缛节,所谓的这些清规戒律只不过是约束修行者地一种手段,一种标准,如果你能达到一种顿悟,就像六祖慧能那样,直接继承弘忍衣钵,又何必讲究外在的其他约束呢。当然能够成为慧能一样的法师又有几人能,所以凡尘俗世的人必须要有这些限制的约束。小说中的这些和尚就代表的一种境界,这种佛家的境界与人生意义想呼应,体现汪老所追求的一种姑且成为自然和谐之境。

不管做什么事情这种自然和谐之境都可谓是的境界,相信汪老早已经对这种人生问题有所顿悟,虽言其非追求深刻,却让人有无限的感悟。作为后辈,我要想达到汪老的这种思想境界,可谓任重道远,现在对这些问题的认识也只不过附庸风雅肤浅一回,但是我会继续追寻前人的足迹,去探寻这种自然的境界。

大学晨读经典读物心得体会3

《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

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__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大学晨读经典读物心得体会4

作家周国平说:“人世间的一切不平凡都要用平凡的生活来衡量其价值。伟大、精彩、成功都不算什么,只有把平凡的生活过好才是圆满。”

当我极不情愿地翻开书的第一页时,就被书中一个景物描写吸引住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扬扬地飘洒着……”这段景物描写使我的心情从抵触瞬间变成了渴望,令我陶醉其中,身临其境,难以自拔。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

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我渐渐熟悉了书中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而在所有角色中,我印象最深的也最佩服的人就是孙少平。我认为他是全篇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经历展现出一个平凡普通的人物形象。他从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他家境贫穷,可是在逆境中,他依然乐观,和他哥哥孙少安一样,勇于战胜自我、战胜困难、摆脱束缚、重塑信心,坚强面对生活的挑战,这种精神令我敬畏。他让我们看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生活中人的亲情、友情、爱情以及和动物之间的感情。这也警示我们要学会生活,珍惜感情。在生活中,人的缺点就是认识不到自己的平凡,而孙少平能真正认识到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尽管没有读完整部书,但读到现在的我渐渐从作者描绘的平凡生活中,认识到怎样去生活。书中的众多人物在生活中都遇到了困难,却没有向生活低头,而是勇敢地与命运抗争,在贫穷的生活中有着各自的梦想与愿望。命运虽然不公,但是这不能阻挠他们的斗志,表现出自强不息的精神。有位伟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不,它应该使我们伟大!”我们在生活中也需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取得最终的胜利。

作者在这本书中向读者展现的就是在这平凡的世界中一个个看似平凡的人物却带给了我们心灵的震撼。书中人物的生活背景正是许多中国人都亲身经历过来的。有无奈,有痛苦,有迷茫,有绝望。因为那段特殊的时代背景,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但是书中的人物却让人体会到他们身上那种顽强的抗争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同样有着一个个不平凡的灵魂。他们的勇敢和坚强让我感动。

生活没有如果,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尽管生活没有坦途,但这并不代表我们面对困难要束手无策,听天由命,而是要尝试改变,哪怕是最平凡的生活,也要活出精彩,活出价值!

大学晨读经典读物心得体会5

金色的草房子,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里就是油麻地。在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文静的纸月……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细读《草房子》了,但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心潮澎湃,潸然泪下。

阅读中,我的心灵一次次被感染,这群可爱的孩子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什么叫亲情,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爱……

合上书本,把思绪从麻油地拉回现实,我的同学、我的老师、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我周围的所有的人,一张张笑脸浮现在我脑海里,我和桑桑一样,是个幸福的孩子,感受着周围人的爱。他们的话语、他们的微笑、他们为我所做的一切,都带着爱的芬芳和甘甜。

唠叨,是妈妈的爱。

我的妈妈是个漂亮的职业女性,因为长了一张娃娃脸,我们又长得超像,常常被陌生人认为是我的姐姐。妈妈什么都好了,就是特别爱对我唠叨。

“快,起床了!再不起床要迟到啦!”每天早上,妈妈唠叨就是我的闹钟,准时准点响起。“吃个鸡蛋吧,要不喝碗粥也行;再吃口菜,乖,有营养;喝牛奶吧;不行,吃太少了,会饿的,再吃一口,就一口……”噢,妈妈,看看我这缺乏“营养”的身材吧!凸起的肚皮,粗壮的胳膊,还有多肉的小脸蛋儿!

好不容易好不容易到了校门口,妈妈的唠叨声还在耳边盘旋。“上课要专心,不要做小动作,不知道的地方,举手向老师请教!”

可是有一次,我彻底改变了对妈妈唠叨的看法。那周妈妈出差了,我和爸爸有了一周的自由,没有妈妈的唠叨,好清静啊。可是第一天早上,没有了妈妈的唠叨闹钟,我和爸爸就睡过头了。急匆匆冲出家门,到了学校,第二节语文课时,我发现我的语文书忘在家里了,整堂课我的心都忐忑不安,生怕老师发现批评我,那节语文课也没学好,直后悔没听妈妈的话检查好书包。

我爱妈妈,也爱她那喋喋不休的唠叨。

陪伴,是爸爸的爱。

我的爸爸在我眼里就是一个老顽童,在家他喜欢敲敲打打搞小发明,出门游玩,到了有水的地方我们总能变成抓小鱼,而且每次都有收获,我们家的鱼缸里养的小鱼都是我们抓来的呢!厉害吧!

我的星期天总是排得满满的,英语、阅读、画画、电子琴……“这么多兴趣班,你会不会太累了,要不要减少一点?”爸爸心疼地问我。“可是这些课我都喜欢啊!”“好的,只要你喜欢爸爸就陪着你。”就这样,每到星期天,爸爸也不在家捣鼓他的小发明,也不出门抓小鱼了,陪着我上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

每当我上完最后一堂电子琴课时,已经是华灯初上万家灯火的时候了。每次我抱着书本走出教室,总能看见昏暗走廊上壁灯发出微弱的泛黄的微光,爸爸静静地坐在那。一看我出来,爸爸立即起身,微笑地看着我问:“饿不饿?”这时候一股温暖和酸楚涌上我的心头。那一刹那,我读懂了,什么叫父爱。

鼓励,是老师的爱。

我是一个胆小内向的女孩。课堂上,老师提问,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把手举得高高的,可是我,每次都怯怯地低下头,深怕老师点到我。其实不是我不会,我就是胆小。

记得上学期,汤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分小组制作PPT,当小导游介绍家乡的美景。我们组推荐了我和叶泽锡负责。那一个星期,我们天天凑在一起收集资料,认真制作。终于到了展示的时候,我却被我胆小打败了,因为我声音轻,好胜的组员们建议让活泼的蒋雨轩替我上台。那堂课,我什么都没听进去,委屈得好想哭,可是我忍住了没有让眼泪流下来。

第二天一早,汤老师找到了我,鼓励我,宽慰我。暖暖的微笑,甜甜的声音,仿佛就在昨天。原来我小小的情绪波动都在老师的眼里,“每个孩子都是她我的宝贝。”汤老师说:汤老师说:“上课时不要害怕,勇敢地举手,即使说错了也是一种收获呀!”有了老师的鼓励,我渐渐打败了胆小的那只“纸老虎”。在迎新班会上,我还上台表演节目了呢!

帮助,是同学的爱。

有人说,同学之间只有友爱,没有关爱。但并不是这样的,同学之间也有关爱,我就得到了这份爱。

记得三年级时,有一天中午午休的时候,我突然肚子难受,跑到厕所吐得稀里哗啦的。不巧的是,那天汤老师不在学校。同桌蒋雨轩被脸色惨白的我吓坏了,连连问我是不是不舒服。可惜那时的我,难受得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点头表示。见我这样,蒋雨轩连忙往老师办公室跑,借了电话给我妈妈打电话。打完电话,回到教室帮我收拾书包,扶着我走到校门口,直到妈妈赶来。

第二天回到学校,不知情的同学们纷纷围上了,问我昨天怎么了?各个自告奋勇地要帮我补昨天的课。通过这件事,让我感触到了同学的关爱,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温暖了我的心,让我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同学的爱。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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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1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对比,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爱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悲剧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写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择。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因为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终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现在他面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美好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可以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同样处于底层,同样以一种快乐的姿态示人,甚至连死亡都一样,被上位者所枪决。二者的共同点让我看到了普拉东本质的愚昧和低微,但割去了他的阶级属性,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又是那么单纯和快乐,以致我难以对他下任何干脆的断语。在当时的情况下,革命的火焰尚未燃起,农奴制难以被轻易根除:这种快乐的处世态度,究竟是该提倡还是反对?若反对,农民岂不是失去了幸福的权利?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意义,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面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面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同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所以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著,只要能理解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2

“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题记

如果论文采华美,那么《受戒》一文算不上什么上乘之作,然而只读一遍汪曾祺的这篇小说,我就已经被他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朴实无华中,却透露出一种境界,一种常人无法企及自然和谐之境,一种令人向往的另类桃花源。

庵只是小庵,庄只是小庄,而主人公也只是小孩,一切显得那么的恬静自然。庵内住的并不是尼姑,而是一群和尚,也许是因为地方太小,所以不敢自称是庙,干脆也随便称它一个庵。庄是赵庄,因为里面住的人基本上都是姓赵的人家,但是人口也并不能与一般的庄相提并论,于是也随庄这一名称叫庄。开篇作者并给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副看似平常的画面,两个看似没有必然联系的地点,却在主人公小明子的出场下,变得千丝万缕,而庵与庄本身的名称又奠定了小说的整个基调。

从一开始的命中注定要做和尚,到读书认字,再到与英子的初始相伴,一切明子都显得像是逆来顺受,没有反抗,只是默默的选择了接受。明子没有为自己的出不出家去争辩什么,也许出家对于他来说确实是一件不错的事情,毕竟在他们那儿出家并不是人人都能摊上的美差。因为出家需要诵经识字,所以明子自然而然的选择了去读书,当约期来临,明子顺理成章的跟着舅舅一起来到了荸荠庵,做了一名小沙弥。路过繁华的闹市,一片欣欣向荣之景,这些当然也引起了明子的驻足,但也就是那么一刻的骚动,却并未影响明子的行动。在去荸荠庵的路上,明子认识了英子,英子的爽朗大方,也许从一开始就敲开了明子小小的心扉,而明子的聪明单纯也渐渐的博得了英子的芳心。地理位置的便利,为两人的交往提供了便利,而且这两家的地理位置可谓相当和谐,一个是湖中之岛,一个是三面环柳,就这样英子和明子成了邻居,随后两人一起插秧,一起打谷,一起听蛙声,一起看流星,一起除草······明子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孩子,长相画功嗓音,借用英子的一句话就是“一十三省数第一”,而明子也确实没有辜负英子的一番评价,为英子的大姐画的绣花图样可谓栩栩如生。这一切都显得平静如水,然而明子的心却显得不是那么平静,当明子和英子两人都划船至四处无人的芦花荡子时,明子就无端的觉得心里面很紧张,于是就开始使劲地划桨,这种变化也许明子自己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在现实的行动中,却表现在潜意识中无条件的为英子及其家人做实事。到明子受戒的时候,英子出船送明子去善因寺,英子的心情看似比明子还激动,善因寺中的那些清规戒律也似乎对英子来说都是多余的,于是在英子离开之时,她大胆的在中僧侣无声的饭桌上大声的跟明子说再见。明子的受戒期满,英子主动的去接明子,当得知明子有可能被当选为未来的善因寺主持之时,英子果断的让明子不要当什么沙弥尾、方丈,而此时也许是太怕失去明子,英子便大胆的跟明子说出自己的心声——要做明子的老婆,明子也许并未想太多,因为这一切在他看来都是很自然,他答应了英子的所有要求,这也是明子的心声。

明子未曾为自己争取什么,从来也未曾去奢望什么,然而故事的结尾明子能得到的似乎都已经得到,该做的都已经做了,这也许就是道家多说的无为不治。明子的境界不是一种刻意追求,而是顺其自然,小说中荸荠庵的和尚,英子的一家人也许都对这种境界的一种衬托。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庵中的管事,但是他没有给自己安一个方丈或者主持的名号,而只是很实在的让人称作当家的。庵里面的和尚吃肉也从不隐瞒什么,每当逢年过节,他们也会跟平常人家一样杀猪吃肉,寺庙的那些清规戒律似乎在这个小庵中不起任何作用,平时的时候庵内的和尚也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明子的三声罄就全部代替,而平时的业余生活也是很丰富,摸纸牌打麻将,输了之后,当家和尚会肆无忌惮的说“妈妈的!又输了!下回不来了!”,这些看似不正常的寺庙生活,但在这里却显得那么的自然,人们不会去批评这些人,反而越发觉得亲敬。

故事说到这里基本结束,但是小说所阐述的思想并未随之戛然而止,反而留下了更深的回念。到底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怎样的生活状态才是的?到底什么样才算入境,才算真真成佛?也许以我现在的年龄还不适合去回答这些问题,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这些问题的思考,而且自己有幸能够跟大师产生一丝共鸣也是本人的荣幸,不是去恭维,而是实实在在的一种共鸣。小说的从人物到环境都显现出与桃花源异曲同工的境界,自然与和谐,这也就很好的诠释了汪老所追求的一种境界,人活着贵在自然,就像一颗树,渐渐的与自然融为一体,适应风云变幻,适应鸟兽虫侵,春发秋落,日月更替,于是可得日月精华。然而这种境界在我们人身上真的可得吗?当然这种境界在现实中是难得的,小说中的生活的人物似乎已经入境,然而却又不曾真正入境,唯有明子做到真正的大彻大悟,不去刻意追寻,而已在潜意识中去践行。古有老庄,他们也同样追寻这种人生境界,但是他们并未能成功,虽然他们已经理解这种境界的精髓,却都未能摆脱一种人为的修饰,因为他们有出仕的念想,又刻意追寻这种境界之嫌,所以庄子在其《逍遥》篇中也阐述了他自己的苦闷。汪老也许也是在苦苦追寻这种与自然融合的一种境界,此种境界乃真是人生命的意义之所在,然而这个问题从来都未曾解决过,因为它本身也存在着一种悖论,一面人要追求一种自然和谐的状态,另一面人是社会人,他有自己所面对的一切,生存与发展,你必须要选择自己的方向。我们不能在结尾选择自然和谐,但是我们能在过程之中去践行这种自然,所以说我们不能完全入境,而就是半入境的状态也很少有人企及。

汪老给我们留下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状态才算是入境,才算是成佛。这个问题与前面提到的人生的意义是一脉相连的,说到底还是一种无我的自然。小说中荸荠庵的和尚们并不讲究什么寺庙的繁文礼节,却道是跟平常人家一样,过着一种洒脱的生活,吃肉打牌,但这些并不影响他们成为佛家弟子的觉悟,相比较那些表面仁义道德,暗地里男盗女娼的勾当,这种境界更高尚更可算的上是一种佛性。佛教源自于印度,当初佛教刚刚开始兴起的时候,并未曾有过像现在这么多繁文缛节,所谓的这些清规戒律只不过是约束修行者地一种手段,一种标准,如果你能达到一种顿悟,就像六祖慧能那样,直接继承弘忍衣钵,又何必讲究外在的其他约束呢。当然能够成为慧能一样的法师又有几人能,所以凡尘俗世的人必须要有这些限制的约束。小说中的这些和尚就代表的一种境界,这种佛家的境界与人生意义想呼应,体现汪老所追求的一种姑且成为自然和谐之境。

不管做什么事情这种自然和谐之境都可谓是的境界,相信汪老早已经对这种人生问题有所顿悟,虽言其非追求深刻,却让人有无限的感悟。作为后辈,我要想达到汪老的这种思想境界,可谓任重道远,现在对这些问题的认识也只不过附庸风雅肤浅一回,但是我会继续追寻前人的足迹,去探寻这种自然的境界。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3

《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

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__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4

作家周国平说:“人世间的一切不平凡都要用平凡的生活来衡量其价值。伟大、精彩、成功都不算什么,只有把平凡的生活过好才是圆满。”

当我极不情愿地翻开书的第一页时,就被书中一个景物描写吸引住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扬扬地飘洒着……”这段景物描写使我的心情从抵触瞬间变成了渴望,令我陶醉其中,身临其境,难以自拔。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

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我渐渐熟悉了书中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而在所有角色中,我印象最深的也最佩服的人就是孙少平。我认为他是全篇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经历展现出一个平凡普通的人物形象。他从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他家境贫穷,可是在逆境中,他依然乐观,和他哥哥孙少安一样,勇于战胜自我、战胜困难、摆脱束缚、重塑信心,坚强面对生活的挑战,这种精神令我敬畏。他让我们看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生活中人的亲情、友情、爱情以及和动物之间的感情。这也警示我们要学会生活,珍惜感情。在生活中,人的缺点就是认识不到自己的平凡,而孙少平能真正认识到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尽管没有读完整部书,但读到现在的我渐渐从作者描绘的平凡生活中,认识到怎样去生活。书中的众多人物在生活中都遇到了困难,却没有向生活低头,而是勇敢地与命运抗争,在贫穷的生活中有着各自的梦想与愿望。命运虽然不公,但是这不能阻挠他们的斗志,表现出自强不息的精神。有位伟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不,它应该使我们伟大!”我们在生活中也需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取得最终的胜利。

作者在这本书中向读者展现的就是在这平凡的世界中一个个看似平凡的人物却带给了我们心灵的震撼。书中人物的生活背景正是许多中国人都亲身经历过来的。有无奈,有痛苦,有迷茫,有绝望。因为那段特殊的时代背景,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但是书中的人物却让人体会到他们身上那种顽强的抗争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同样有着一个个不平凡的灵魂。他们的勇敢和坚强让我感动。

生活没有如果,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尽管生活没有坦途,但这并不代表我们面对困难要束手无策,听天由命,而是要尝试改变,哪怕是最平凡的生活,也要活出精彩,活出价值!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5

金色的草房子,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里就是油麻地。在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文静的纸月……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细读《草房子》了,但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心潮澎湃,潸然泪下。

阅读中,我的心灵一次次被感染,这群可爱的孩子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什么叫亲情,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爱……

合上书本,把思绪从麻油地拉回现实,我的同学、我的老师、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我周围的所有的人,一张张笑脸浮现在我脑海里,我和桑桑一样,是个幸福的孩子,感受着周围人的爱。他们的话语、他们的微笑、他们为我所做的一切,都带着爱的芬芳和甘甜。

唠叨,是妈妈的爱。

我的妈妈是个漂亮的职业女性,因为长了一张娃娃脸,我们又长得超像,常常被陌生人认为是我的姐姐。妈妈什么都好了,就是特别爱对我唠叨。

“快,起床了!再不起床要迟到啦!”每天早上,妈妈唠叨就是我的闹钟,准时准点响起。“吃个鸡蛋吧,要不喝碗粥也行;再吃口菜,乖,有营养;喝牛奶吧;不行,吃太少了,会饿的,再吃一口,就一口……”噢,妈妈,看看我这缺乏“营养”的身材吧!凸起的肚皮,粗壮的胳膊,还有多肉的小脸蛋儿!

好不容易好不容易到了校门口,妈妈的唠叨声还在耳边盘旋。“上课要专心,不要做小动作,不知道的地方,举手向老师请教!”

可是有一次,我彻底改变了对妈妈唠叨的看法。那周妈妈出差了,我和爸爸有了一周的自由,没有妈妈的唠叨,好清静啊。可是第一天早上,没有了妈妈的唠叨闹钟,我和爸爸就睡过头了。急匆匆冲出家门,到了学校,第二节语文课时,我发现我的语文书忘在家里了,整堂课我的心都忐忑不安,生怕老师发现批评我,那节语文课也没学好,直后悔没听妈妈的话检查好书包。

我爱妈妈,也爱她那喋喋不休的唠叨。

陪伴,是爸爸的爱。

我的爸爸在我眼里就是一个老顽童,在家他喜欢敲敲打打搞小发明,出门游玩,到了有水的地方我们总能变成抓小鱼,而且每次都有收获,我们家的鱼缸里养的小鱼都是我们抓来的呢!厉害吧!

我的星期天总是排得满满的,英语、阅读、画画、电子琴……“这么多兴趣班,你会不会太累了,要不要减少一点?”爸爸心疼地问我。“可是这些课我都喜欢啊!”“好的,只要你喜欢爸爸就陪着你。”就这样,每到星期天,爸爸也不在家捣鼓他的小发明,也不出门抓小鱼了,陪着我上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

每当我上完最后一堂电子琴课时,已经是华灯初上万家灯火的时候了。每次我抱着书本走出教室,总能看见昏暗走廊上壁灯发出微弱的泛黄的微光,爸爸静静地坐在那。一看我出来,爸爸立即起身,微笑地看着我问:“饿不饿?”这时候一股温暖和酸楚涌上我的心头。那一刹那,我读懂了,什么叫父爱。

鼓励,是老师的爱。

我是一个胆小内向的女孩。课堂上,老师提问,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把手举得高高的,可是我,每次都怯怯地低下头,深怕老师点到我。其实不是我不会,我就是胆小。

记得上学期,汤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分小组制作PPT,当小导游介绍家乡的美景。我们组推荐了我和叶泽锡负责。那一个星期,我们天天凑在一起收集资料,认真制作。终于到了展示的时候,我却被我胆小打败了,因为我声音轻,好胜的组员们建议让活泼的蒋雨轩替我上台。那堂课,我什么都没听进去,委屈得好想哭,可是我忍住了没有让眼泪流下来。

第二天一早,汤老师找到了我,鼓励我,宽慰我。暖暖的微笑,甜甜的声音,仿佛就在昨天。原来我小小的情绪波动都在老师的眼里,“每个孩子都是她我的宝贝。”汤老师说:汤老师说:“上课时不要害怕,勇敢地举手,即使说错了也是一种收获呀!”有了老师的鼓励,我渐渐打败了胆小的那只“纸老虎”。在迎新班会上,我还上台表演节目了呢!

帮助,是同学的爱。

有人说,同学之间只有友爱,没有关爱。但并不是这样的,同学之间也有关爱,我就得到了这份爱。

记得三年级时,有一天中午午休的时候,我突然肚子难受,跑到厕所吐得稀里哗啦的。不巧的是,那天汤老师不在学校。同桌蒋雨轩被脸色惨白的我吓坏了,连连问我是不是不舒服。可惜那时的我,难受得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点头表示。见我这样,蒋雨轩连忙往老师办公室跑,借了电话给我妈妈打电话。打完电话,回到教室帮我收拾书包,扶着我走到校门口,直到妈妈赶来。

第二天回到学校,不知情的同学们纷纷围上了,问我昨天怎么了?各个自告奋勇地要帮我补昨天的课。通过这件事,让我感触到了同学的关爱,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温暖了我的心,让我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同学的爱。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

读书心得:大学晨读心得800字


让书本化作一只方舟,带你遨游历史的长河;让书本化作一架飞机,带你领略无边的美景;让书本化作一剂良药,为你治愈心里的创伤;让书本化作一张笑脸,将快乐带到你的心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晨读心得8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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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晨读心得800字1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感觉就是每读一章都会有新的感受,开始有很多东西都了解得不深,只有不断重复地看以及思考,结合自己的经历,才能体会出来。我觉得,《人性的弱点》整本书的根本在于培养勇气和自信。书看完后收益不少,然而自信心的增加则是最主要的收获。卡耐基说:征服畏惧以及培养仪态、勇气和自信是教师的责任,帮助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获得勇气和自信的最确实、最快速的方法,就是让他在一组人面前大胆讲话。我终于理解老师为什么锻炼我们在同学们面前讲话的能力了。

要战胜自我,建立自信,首先必须超越自卑。

自卑作为一种消极的心理状态,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它与自信紧有一步之遥,如果我们超越了它,变之为发奋的动力,我们就能走向成功和卓越。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碰到自卑的情形。自卑很明显对自己的成长和发展是不利的,也有碍于我们与别人正常交往。我们之所以害怕在人群面前讲话,是由于我们害怕自己犯错,也害怕自己的发音,音调或姿态被别人嘲笑,这就是自卑的表现。克服这种自卑的一个办法是,告诉自己,这种行动让我们只会赚而不会赔,因为我们有可能成功,即使不成功,我们也得到了宝贵的经验,我们可以向自己保证下次能继续,并做得更好直到成功。恐惧和忧虑是一种消极,失败的心态,是自卑心理的表现,它使人盲目担心,害怕,最终在恐惧的逃避中碌碌无为。因此,我们必须克服这中消极的心态,以积极成功的心态作为有用的武器,相信自己:你能战胜它,并且毫无困难。一个人的内心的想法非常重要,好的想法考虑到原因和结果,可以产生很合逻辑的,很有建设性的计划,而坏想法通常会导致一个人的紧张和精神崩溃。

其次,积极地自我暗示,提升自己的欲望。

心态决定命运,思想极其重要。只要知道你在想什么,就可以知道你是怎样的一个人。如果在一天里,我们脑海中都是快乐的念头,我们就能快乐;如果我们想的是悲伤的事情,我们就会觉得悲伤;如果我们想到一些可怕的情况,我们就会害怕……

生命并不单纯,我们应该选择正面的态度,而不是采取反面的态度,换句话说,我们必须关切我们的问题,但不能忧虑。当我们被各种烦恼困扰着,整个人精神紧张不堪时,我们可以凭借自己的意志力,改变自己的心境,我们应当记住:思想运用和思想本身,就能把地狱造成天堂,把天堂造成地狱。

要提升自己的欲望,把自己的心愿和梦想一一列举出来,然后标明每个欲望的强度,标明目前最渴望得到的是什么,并强化动力,告诉自己一定要实现某个目标,使这种想法深入潜意识,并不断强化,成为自己思想中烈的一部分,这样,目标其实已经很接近了。

最后,我们必须敢于表现真实的自我,把超越自己的成果展现出来。

真实自然的自己,才会有个性魅力。当你出现在别人面前时,首先想到的是“我应该怎样表现,装出什么样子,才能让别人认可和满意?”还是“我本来就是这个样子,我就要真实自然地表现!”?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识将决定我们在人际交往中是否自由平等,也反映出我们是否具有个性魅力。

写到这里,我的感受就是:大学的学习生活真的很重要,我们要早这几年里利用好这个安静的环境汲取知识,建立勇气和自信并不断超越自我,让自己富有个性和魅力。

大学晨读心得800字2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杯具的结尾。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杯具更像杯具。

白流苏,一个离过婚的女生。在那个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是要受道德谴责的。而白公馆无疑属于守旧的那一派,"他们家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剩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生的怀抱以外,恐怕再无其他了。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生看成他脚底下的泥"。感情和婚姻原是他不坚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感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生和自私的女生之间。就这样,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感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期望他能她一纸婚姻。一个男生。而柳指望的是那个安稳于是两人各自为了扞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不妥协。当最后有一天,精神上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

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人说"若能以婚姻的形式理解一个女生,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许这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

在《倾城之恋》中白流苏只是一个生长在大家庭中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女子。她离了婚,在一个特定的机会下结识了范柳原。我一向很喜爱这段话:"在日常世界里,他们间存在一场征服的战争,他们内心明争暗斗。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她只喜爱他用更优厚的条件前来议和。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是什么因,什么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正因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也许流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生,一段婚姻。然而这终究是偶然的,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一个女生,把命运当作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

大学晨读心得800字3

《平凡的世界》书如其名,没有任何传奇色彩的跌宕起伏,也没有武侠小说中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更没有时下一些爱情小说的缠绵悱恻深刻动人,甚至一点华丽矫情的辞藻。第一次在大学图书馆读到就被吸引,多年后买来再读,依然觉得动我心弦。

《平凡的世界》展现的是一个自强不息的群体的奋斗史。少安敢于和现实顽强抗争但又不时地屈从于命运的安排,面对深爱的青梅竹马的润叶,毅然斩断情丝,和陌生的外乡人秀莲结婚;在办砖窑厂时既雄心勃勃,在遇到困难时又不时灰心丧气。而少平勤劳朴实,珍惜亲情友情,富有同情心,胸襟开阔,面对困难更是艰苦奋斗,坚持不懈。同时他对生活充满理想和激情,但又脚踏实地。他放下了读书人的架子,去做社会最底层的工作,在劳动中体会充实;但他又从不放弃自己在知识上的追求,一直保持学习的上进心……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人生时刻处于零公里处,那么要旨还在于我们不断的奋斗并且将这种精神提升到生活所要求的那种高度”。

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不正是我们所追寻的真善美吗?我们的人生有了这三种最美好的品质的浇灌,一定会使我们的心灵之花开的娇艳而又馨香。平凡也可以如此的伟大。在这片亘古而苍凉的黄土地上见证了这样一个真理。我们平凡,但我们有热情。我们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热爱人生中一切美好而又苦难的品质。我们追求真善美,但面对苦难,我们依然能挺直脊梁,直视它!上苍是公平的,他让我们历经磨难,是锻炼我们的心智与意志。人生的结局都是我们自己精心设计的。纵然英雄们都是百折不挠英勇不催的,浑身都笼罩着一层神圣的光圈。

但我们平凡人多了一层朴实,多了一份亲切,有了生活中琐碎的缠绕,无端地让我们的人生真实起来。我们用真诚的心去体验,用真挚的心去生活,我们的每一步都走得踏踏实实,我们才是生活的主宰。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用全副身心去享受,去对待,去珍惜。

浮云流水,白驹过隙,从呀呀学语到记事开始,从少年到青年,人生在成长中思考。人生的每一步都在成长,都在进步。世界是由我们这些平凡人撑起来的,只要我们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坚忍不拔对抗困难的精神,有着敢于拼搏的热血,有着对真善美的追求,我们依然可以创造一个不平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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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的草房子,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里就是油麻地。在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文静的纸月……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细读《草房子》了,但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心潮澎湃,潸然泪下。

阅读中,我的心灵一次次被感染,这群可爱的孩子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什么叫亲情,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爱……

合上书本,把思绪从麻油地拉回现实,我的同学、我的老师、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我周围的所有的人,一张张笑脸浮现在我脑海里,我和桑桑一样,是个幸福的孩子,感受着周围人的爱。他们的话语、他们的微笑、他们为我所做的一切,都带着爱的芬芳和甘甜。

唠叨,是妈妈的爱。

我的妈妈是个漂亮的职业女性,因为长了一张娃娃脸,我们又长得超像,常常被陌生人认为是我的姐姐。妈妈什么都好了,就是特别爱对我唠叨。

“快,起床了!再不起床要迟到啦!”每天早上,妈妈唠叨就是我的闹钟,准时准点响起。“吃个鸡蛋吧,要不喝碗粥也行;再吃口菜,乖,有营养;喝牛奶吧;不行,吃太少了,会饿的,再吃一口,就一口……”噢,妈妈,看看我这缺乏“营养”的身材吧!凸起的肚皮,粗壮的胳膊,还有多肉的小脸蛋儿!

好不容易好不容易到了校门口,妈妈的唠叨声还在耳边盘旋。“上课要专心,不要做小动作,不知道的地方,举手向老师请教!”

可是有一次,我彻底改变了对妈妈唠叨的看法。那周妈妈出差了,我和爸爸有了一周的自由,没有妈妈的唠叨,好清静啊。可是第一天早上,没有了妈妈的唠叨闹钟,我和爸爸就睡过头了。急匆匆冲出家门,到了学校,第二节语文课时,我发现我的语文书忘在家里了,整堂课我的心都忐忑不安,生怕老师发现批评我,那节语文课也没学好,直后悔没听妈妈的话检查好书包。

我爱妈妈,也爱她那喋喋不休的唠叨。

陪伴,是爸爸的爱。

我的爸爸在我眼里就是一个老顽童,在家他喜欢敲敲打打搞小发明,出门游玩,到了有水的地方我们总能变成抓小鱼,而且每次都有收获,我们家的鱼缸里养的小鱼都是我们抓来的呢!厉害吧!

我的星期天总是排得满满的,英语、阅读、画画、电子琴……“这么多兴趣班,你会不会太累了,要不要减少一点?”爸爸心疼地问我。“可是这些课我都喜欢啊!”“好的,只要你喜欢爸爸就陪着你。”就这样,每到星期天,爸爸也不在家捣鼓他的小发明,也不出门抓小鱼了,陪着我上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

每当我上完最后一堂电子琴课时,已经是华灯初上万家灯火的时候了。每次我抱着书本走出教室,总能看见昏暗走廊上壁灯发出微弱的泛黄的微光,爸爸静静地坐在那。一看我出来,爸爸立即起身,微笑地看着我问:“饿不饿?”这时候一股温暖和酸楚涌上我的心头。那一刹那,我读懂了,什么叫父爱。

鼓励,是老师的爱。

我是一个胆小内向的女孩。课堂上,老师提问,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把手举得高高的,可是我,每次都怯怯地低下头,深怕老师点到我。其实不是我不会,我就是胆小。

记得上学期,汤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分小组制作PPT,当小导游介绍家乡的美景。我们组推荐了我和叶泽锡负责。那一个星期,我们天天凑在一起收集资料,认真制作。终于到了展示的时候,我却被我胆小打败了,因为我声音轻,好胜的组员们建议让活泼的蒋雨轩替我上台。那堂课,我什么都没听进去,委屈得好想哭,可是我忍住了没有让眼泪流下来。

第二天一早,汤老师找到了我,鼓励我,宽慰我。暖暖的微笑,甜甜的声音,仿佛就在昨天。原来我小小的情绪波动都在老师的眼里,“每个孩子都是她我的宝贝。”汤老师说:汤老师说:“上课时不要害怕,勇敢地举手,即使说错了也是一种收获呀!”有了老师的鼓励,我渐渐打败了胆小的那只“纸老虎”。在迎新班会上,我还上台表演节目了呢!

帮助,是同学的爱。

有人说,同学之间只有友爱,没有关爱。但并不是这样的,同学之间也有关爱,我就得到了这份爱。

记得三年级时,有一天中午午休的时候,我突然肚子难受,跑到厕所吐得稀里哗啦的。不巧的是,那天汤老师不在学校。同桌蒋雨轩被脸色惨白的我吓坏了,连连问我是不是不舒服。可惜那时的我,难受得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点头表示。见我这样,蒋雨轩连忙往老师办公室跑,借了电话给我妈妈打电话。打完电话,回到教室帮我收拾书包,扶着我走到校门口,直到妈妈赶来。

第二天回到学校,不知情的同学们纷纷围上了,问我昨天怎么了?各个自告奋勇地要帮我补昨天的课。通过这件事,让我感触到了同学的关爱,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温暖了我的心,让我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同学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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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

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可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知道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假文凭,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妓女、助教等等等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

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片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现在,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大学晨读心得800字

读书心得:大学读后心得体会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自古以来我们就推崇读书,书富如入海,百货皆有。人之精力,不能兼收尽取,但得春所欲求者尔。故愿学者每次作一意求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读后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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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后心得体会1

何谓“围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曾给黄罗芳一张纸条,阐明了“围城”的丰富内涵,上面写道:《围城》的主要内涵是: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大都如此。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辛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芙,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鄙的李梅亭。钟书先生对于人物的描写刻画深入人心,运用心理描写与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让自己成为一个“坏蛋”,成为一个臭名昭著的人,也是成名的方法,可是又怎么样呢?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再看一下我们现在的社会,何尝不是与围城相似。在竞争愈加激烈的今天,更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虚荣所困。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这本书,更是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欲望和利益的可怕。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作为学生,在我们现在习以为常的学习和生活中,时代赋予我们的激情与梦想,都被禁锢了。人们的想象力呢?更早就在小学的时候就被扼杀了。我们所拥有的快乐呢?激情呢?难道被牢牢地压在书本的下面了吗?难道已经被老师和父母禁锢在了为我们所见的小屋里?我们从小不就已经住进了“围城”了吗?

中国式的教育就像一堵无影的墙,强化了我们的生活模式,禁锢了我们的思想。但是千万不能偎依在它的怀抱中,要学会摆脱,冲开这堵无影的墙。那么,才不会成为被层层筛选剩下的畸形心理的学习机器,成为所谓的“国家栋梁”,这样才不会被束缚住,才可以追求自己的梦!成为真正的祖国的未来,成为新的希望。

《围城》已读,生活仍在继续,围城如社会,故事如生活,但愿:我的社会不是围城,我的生活也不仅是故事。

大学读后心得体会2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正如同我刚开始对那句话的不了解,我在读《百年孤独》这本小说的时候,发现孤独二字在文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但当我合上书本,再去细细品读,却又看到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隐藏着的孤独,甚至乎那个时代的孤独。

孤独之处首先体现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故事中的第二代贝丽卡,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阿玛兰妲以及从他们身上展开故事中联系到的相关人物的结局都不约而同地体现出孤独二字。

就好比布恩迪亚上校,在他身上当真发生着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谁会猜想到当初那个延续着父亲没做完的事业在实验室里炼金的`寡言的男人,有一日会成就那样一番大事业,征战沙场,杀敌无数;又有谁料到原本对梅蕾黛丝充满爱意,对家庭充满关怀的男子会在战争中渐渐迷失其本性,变得麻木不仁;更不会有人料到其结局竟是那般。

原本与梅蕾黛丝结为夫妇,孝顺的布雷迪亚本是感性的,如果一定要把孤独往那个时候的他身上套,大概只有他一人在实验室里炼金的时候了。但战争,因对那处“世外桃源”的冲击而爆发的战争却使他彻底改变。冷血,孤僻,对周边的人充满警惕。他禁止一切人在其划定的范围以内出现,包括其母亲。用武器围成了人墙,把自己包围其中。

至于其他人的孤独,我搞不懂为什么阿玛兰妲要让自己笼罩在孤独中,一直费尽心机想要博得意大利技师皮埃特罗的喜爱,到手了却死活不要,让皮埃特罗落得轻生的下场。后来又有了情人赫里索多上校,两人情至深处又断然拒绝其求婚,终使自己在悲伤与孤独中渡过。我想也许是因为她失手害死了梅蕾黛丝而产生的愧疚感,让她诅咒,也不允许自己得到幸福吧。

大学读后心得体会3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是一位的音乐家,他生于一七七零年。他的父亲是一个不聪明而酗酒的男高音歌手。他的母亲是女仆,初嫁男仆,夫死后再嫁给贝多芬的父亲。

一开始,人生于贝多芬就显得是一场悲惨而残酷的斗争。这是因为:贝多芬四岁时就被钉在扬琴面前,或者和一架提琴一起关在家里,几乎被繁重的工作压死。十一岁,他加入戏院乐队;十三岁,他当大风琴手。一七八七年,他丧失了热爱他的母亲。十七岁,他做了一家之主,负着两个弟弟的教育之责,还要养家糊口。

贝多芬的一生宛如一个雷雨的日子——先是一个明净如水的早晨。仅仅有几阵懒懒的微风。但在静止的空气中,已经有隐隐的威胁,沉重的预感。然后,突然间巨大的阴影卷过,悲壮的雷吼,充满着可怕的静默,一阵负一阵的狂风,《英雄交响曲》和《第五交响曲》。然而白日的清纯之气尚未受到损害。欢乐依然是欢乐,悲哀永远保存着一缕希望。快乐本身也蒙上苦涩与犷野的性质。所有的情操里都混合着一种热病,黄昏降临,雷雨也随着酝酿,后是沉重的云,饱蓄着闪电。给黑夜染成乌黑,夹带着大风雨,那是《第九交响曲》的开始——突然当风狂雨骤之际,黑暗裂了缝,夜晚在空中给赶走,由于意志之力,白日的清明又还给了我们。

这样坚强的意志,让我立刻想到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那位在听力、视力和说话能力上都有严重障碍的重度残障女作家!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人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是叱咤于法国__时期的乱世枭雄;那么,海伦·凯勒则是生活的勇士,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去除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

在海伦·凯勒88年的人生岁月中她仅在生命的头十九个月拥有光明和声音,之后海伦凯勒就跌入了黑暗与孤寂之中。但是她却在老师安妮·沙利文的教育和帮助下,凭借着坚强的意志和顽强不屈的奋斗精神,克服了与外界沟通的障碍,学会了读书、写字和说话,并在24岁时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四年的学业,成为历第一位获得文学博士的盲聋人。

贝多芬的一生也同样几乎都在和病魔纠缠和战斗,一七九六年至一八零零年,耳聋已经开始它的严刑逼供,耳聋对于普通人来讲是半个世界的死灭,而对于音乐家来说是整个世界的死灭,但是他打算重造这个已经死灭的世界,渐渐的,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但是他自己光靠着坚强的意志和他的天才,就完成了那么多伟大的创作,当我听到《命运交响曲》的时候,就会觉得这是多么像贝多芬的人生!还有那古典的悲剧——《第五交响曲》;那夏日的神明的梦——《田园交响曲》,还有他自己认为他奏鸣曲中最有力的,从莎士比亚的《暴风雨》感悟得来的《热情奏鸣曲》······

当我们听到贝多芬的这些著作,不要忘记,这是永垂不朽的音乐巨人——贝多芬的创作!一个非常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用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但是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他用他的苦难来制造成欢乐!

通过《贝多芬传》,我了解到了贝多芬坎坷而伟大的人生经历,以及他面对各种苦难时所表现出来的巨大勇气和不懈的拼搏,也正因如此成就了他伟大的音乐人生!凯伦海勒也是这样,还有其他很多的人也是这样。

这让我认识到,在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不能轻易退缩,要拿出勇气,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努力坚持向前,只有努力去做了,才有可能达成自己的目标!这个拼搏和坚持的过程可能很痛苦,但只有经历了这样的痛苦,才能享受到成功的欢乐!

大学读后心得体会4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作品,原来就读过此书,可是早就忘的差不多了,最近看了根据同名小说《倾城之恋》拍摄的长篇电视连续剧,不仅重温了故事情节,而且剧中的人物形象也鲜活起来。

《倾城之恋》反应的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上海。

祖上曾盛极一时、如今家道中落的前清翰林白家六小姐白流苏嫁给当时上海滩数一数二的暴发户唐家的少爷唐一元,唐老爷骨子里根本看不起白家因循守旧、死要面子的做派,唐一元婚后依然游手好闲、拈花惹草,白流苏奔波于两家的同时,还要应对丈夫的风流新闻,心力交瘁。

经历夫妻冷战、一元纳妾、腹的孩也意外流产、协议回娘家、家人算计、自杀、离婚等等,流苏深感寒心。

偶遇印尼富商范天和的私生子范柳原,白流苏的种种表现令范柳原莫名心动。对白流苏念念不忘,于是俩人间演绎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给我印最深的还是白流苏,这是个受过良好教育、有着较高素质、又很有情感、语言得体、温柔善良、贤惠端庄、更具大家闺秀风范的女性,在那个年代真的是少少之又少,难能可贵……

但是好人不一定有好的命运,人生的道路不一定顺畅。白流苏就是这样的命运。尽管她有着很高的素质、优雅的外表、坚韧的性格,但是偏偏遇到一元这个不争气的男人,遇到母亲守旧、一家子自私自利、又庸俗迂腐的哥哥嫂子……让其受尽生活之苦。

在牢笼般的生活中,白流苏一直在跟命运抗争着。看到一元不学好,她学起跳舞做舞女,希望拉回一元。面对唐家对其设置的障碍,她找

来警察,只为了叫开大门。为了获得自由,她不畏惧唐家的要挟,找来记者,只为了制造氛围逼迫唐家离婚……凡此种种,尽管似乎不符合她书香门第出身的女子,但是,在那个年代她不得不用一种看似荒唐的做法来对付令其痛苦的婆家及婆家人。而在关键时刻,她却大义救出一元。她的沉稳,她的深明大义,她的外柔内刚,让人折服。

故事结尾还是好的,白流苏和范柳原经过曲折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真是扣了主题《倾城之恋》。

白流苏的扮演者陈数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前我曾看过她演的电视剧《暗算》,非常出色。

《倾城之恋》中陈数饰演的白流苏更是精彩绝伦,陈数简直把白流苏演活了,我觉得陈数的年龄和气质都和白流苏吻合,她的旗袍也是别有一番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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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的悲剧《麦克白》讲述的是主人公麦克白从忠臣到暴君的转变以及他堕落与毁灭的故事。

人们常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弑君、篡位、凶残、暴虐、嗜杀……几乎一无是处。但是如果你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细细阅读一下,会发现真相其实不然,麦克白最初的时候是一名骁勇善战且赤胆忠心的苏格兰大将,曾几乎凭一己之力平定了一场叛乱。

麦克白是苏格兰王室,国王邓肯的表弟。身为王室贵族,麦克白自然不免有一些觊觎王位的念头。但是,这只是一个潜伏于内心深处的一点点野心,或许连麦克白自己都不知道。

每个潜藏的野心都会因某种外在的因素而一触而发。真正触发麦克白这种念头的,则是那次在荒原他和另一员大将班柯与三个女巫的邂逅。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考特爵士!万福,麦克白,未来的君王!”她们又对班柯说:“祝福!祝福!祝福!比麦克白低微,可是你的地位在他之上。不像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比他更有福。你虽然不是君王,你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本来麦克白不相信鬼神,对这些话语只会付诸一笑,可是,偏偏一场巧合激发了麦克白的野心。麦克白刚刚转身,便看见一个大臣骑马飞驰而来,告诉他考特爵士通敌叛国,已经被邓肯王斩杀。大臣告诉他,国王因他战功赫赫而将考特爵士转封给了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家住宿。麦克白很高兴,与此同时他也觉得似乎那些女巫的预言真的不是空穴来风,自己真的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君王。一个潜藏的野心浮上了表面,麦克白也从此走出了他从忠臣到暴君的第一步。

可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达成它,需要一个人,一个足够邪恶的人来教导他。本来麦克白或许会就此罢休,可是偏偏他的夫人就是一个邪恶的女人,心中充满了恶念。她听麦克白叙述了他的奇遇,以及邓肯王要来家中住宿,一个邪念顿时涌上心头:她想让麦克白在邓肯熟睡之际将其刺杀,以便让麦克白迅速登上王位。麦克白毕竟还良心未泯,不愿意弑君篡位。但是,麦克白的意志是脆弱的,经不住夫人接二连三的激将。有一次,她甚至说麦克白是一个懦夫,这是勇猛的麦克白最不能忍受的。在夫人的怂恿下,麦克白在深夜进入了邓肯王的卧室,刺杀了邓肯王,并嫁祸于国王的两个卫兵。第二天,麦克白又以谋反的罪名杀死了两个无辜的卫兵,销毁了一切证据。邓肯死后,邓肯的两个儿子马尔康和道纳本逃亡国外,被人怀疑弑父潜逃;而麦克白因位高权重,又是王室贵族,被大臣们拥立为新的君王。麦克白登上了王位,如愿以偿。尽管如此,这次弑君行为也让麦克白从此失去了安宁,就像《麦克白》中所说的那样:“葛莱密斯已经杀害了睡眠,所以考特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的内心也从此被内疚所捆绑,他曾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说:“这是什么手!嘿!它们要挖出我的眼睛。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

但是,以不义得来的王位必须以罪恶加以巩固。麦克白登上王位后,想起了女巫们对班柯所说的话语,他觉得十分惊恐惧,便派刺客去暗杀班柯和他的儿子弗里恩斯。班柯虽然死了,但弗里恩斯却逃去了,这也从此成为麦克白的一块心病。麦克白为了确保自己统治的稳定,又去拜访了那三个女巫。这次女巫派鬼魂对他预言,说麦克白要留心费埔爵士麦克德夫,还说麦克白可以将所有人类的力量付诸一笑,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永远不会被击败,除非勃南的森林有朝一日向麦克白的首都邓西嫩移动。麦克白很高兴,但为了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他又派刺客袭击了麦克德夫的城堡,把麦克德夫的妻儿杀得一干二净,但麦克德夫已经逃往了英格兰。这一轮的杀戮过后,麦克白成为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恶人是终究要受到惩罚的。麦克白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但仍然得不到安宁,还众叛亲离。麦克白觉得,他的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所有的爵士都背叛了麦克白,前往英格兰去投奔潜藏在那儿的邓肯长子马尔康。马尔康在英格兰的支持下,举兵进攻麦克白。与此同时,恶贯满盈的麦克白夫人也因负疚过多而精神崩溃,患了梦游症,在夜间自杀了。马尔康所率领的军队来到了勃南森林附近,马尔康命令士兵们一人折一根树枝做掩护,向邓西嫩进军。麦克白在邓西嫩的城头上眺望敌军,看到一大片“树林”正从勃南森林向邓西嫩移动。鬼魂的预言应验了,“勃南森林”真的正在向邓西嫩移动。麦克白有些胆怯,但想到鬼魂曾说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白再次拾起了勇气。他出城迎战,再次重现了当年作为忠臣时那横扫千军的威风。但由于他的士兵不断倒戈,麦克白退入了城内。在王宫内,麦克白与麦克德夫狭路相逢。麦克德夫要为家人报仇,要和麦克白决斗。麦克白很藐视麦克德夫,说女巫预言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德夫说,让你的女巫告诉你,麦克德夫是不足月就从母腹中剖出来的,不是妇人所生的。麦克白醒悟了,明白了女巫的邪恶和模棱两可,但事已至此,他仍要和麦克德夫血战到底。最终,麦克白被麦克德夫斩杀,一代暴君终于落得个枭首示众的下场。

麦克白的命运是悲剧性的,他原是一个忠臣,女巫的蛊惑,夫人的怂恿,激发了他的野心,让他变得邪恶,最终篡夺了王位。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他又大开杀戒,成为了一个千夫所指的暴君。麦克白就这样一步步地堕落,变得越来越阴邪,直到最后被正义之师所讨伐。莎士比亚的这部悲剧揭示了人心的罪恶:一个看似心无邪念的人也可能会因种种外在因素而一步步堕落,直到自取灭亡,自我毁灭,就像麦克白一样。

大学读后心得体会

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


多读书可以增长知识,提高能力,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更要保持读书的习惯。大学生读书心得该怎么写?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大学生读书心得2000字,欢迎大家参考!

大学生读书心得篇1

20xx年10月6日,苹果公司的创始人,IT世界的传奇人物史蒂夫乔布斯传去世, 10月24日,《史蒂夫乔布斯传》在全球发售,此书由著名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在过去两年与乔布斯面对面交流40多次、对乔布斯100多位家庭成员、朋友、竞争对手和同事的采访的基础上撰写而成。艾萨克森是原《时代周刊》主编、N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撰写过爱因斯坦传记、基辛格传记、富兰克林传记等畅销书籍。

《史蒂夫乔布斯传》向外界展示了一个真实的乔布斯,和他光鲜耀眼的成功相比,他经历坎坷,成功也并不是一帆风顺,而且性情孤傲、自私、冷漠、固执,习惯谎言与背叛,但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理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在工作中充满了激情和创意,正是这个复杂的人,最终成就了非凡的苹果,创造出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手机、平板电脑以及数字出版等6大产业的颠覆性变革。乔布斯是一个私生子,早年被养父和养母收养。少年时代极为叛逆,喜欢披头士,曾经吸毒、辍学,成年后到印度旅行时对佛教禅学产生兴趣,并最终在日本拜师学习。大学期间,乔布斯认识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伙伴沃兹。1976年,年仅21岁的乔布斯和26岁的沃兹成立了一家电脑公司。这就是后来举世闻名的苹果公司。他们的事业,是从设计制造第一块电路板开始的,并因此积累了第一桶金。1980年,苹果公司在华尔街上市。一夜之间,乔布斯成为一名年轻的亿万富翁。之后,随着企业的壮大和发展,他成为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但在1985年,因决策上的失误频出,乔布斯从苹果出走并成立了NEXT公司,取得了不俗的业绩。1986年,收购并创建了皮克斯动画工作室,并制作了世界上第一部3D动画片《玩具总动员》,开启了3D动画时代。1996年,在苹果公司负债累累的时候,乔布斯毅然回到苹果,拯救自己一手创立的企业,并通过改革促使苹果扭亏为盈,现在苹果公司的名声更胜从前,创造辉煌。

乔布斯能够拥有如此巨大的成功,与他身上特有的不惧失败勇往直前的性格,为客户着想的理念和血脉中流淌的创新基因识是分不开的:

一、不惧怕失败:乔布斯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不断的尝试和努力,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己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但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后来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激情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只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xx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 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希望通过死去那个地方。但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他的话对于我来说也是一种启迪。

二、为客户服务的理念:乔布斯在关注产品功能的同时更关注用户的体验,他美学至上的设计理念和追求产品简约便利的设计为苹果产品在全世界赢得了许多忠实的追随者。为了解放按键对手机的束缚,才能让用户体验全屏幕操作带来的快感,iphone诞生了。乔布斯当初提出要设计一款只有一个按键的手机时,连苹果的工程师都觉得有点难以实现。乔布斯曾当面指责负责为Mac电脑设计操作系统的拉里,他认为当时的Mac电脑启动速度过慢。乔布斯问拉里:如果能救人一命的话,你可以将系统启动时间缩短10秒钟么?拉里有点不明白,10秒钟怎么会救人一命,乔布斯在白板上列出:如果Mac电脑卖出500万台,而每天每台机器开机多花费10秒钟,那加起来每年就要浪费大约3亿分钟,而3亿分钟至少相当于100个人的寿命!工程师拉里听了之后,用了2个周的时间将系统启动时间提速了28秒。现在,据360安全中心发布的一份《中国电脑不健康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电脑平均开机时间为56秒,而国际上电脑的正常开机时间只有45秒,比正常健康水平慢了11秒,正是这不起眼的11秒,就能每年浪费100个人的生命,每天浪费6万千瓦的电能。正是这种本着真心为客户服务的理念,苹果才会被用户喜爱,真心拥戴。

三、流淌在血脉中的创新基因:乔布斯坚信用户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当年福特有句名言如果你问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人要什么,他们绝不会说是汽车,而会说我要一匹跑得更快的马。另一句在技术界反复流传的话出自电脑先锋艾伦.凯之口:预测未来的唯一办法是发明未来。乔布斯毫无疑问是这一阵营里的人。早在早期的个人电脑都有一个难懂的前面板,没有屏幕和键盘。在Apple I之后,所有电脑都有了屏幕和键盘,让人机交互更简单,让电脑更容易使用,让计算机成为大众消费品。图形界面只用键盘操作太麻烦,鼠标操作又被苹果应用出来,虽然最早的鼠标理念并不是苹果发明的,但真正让鼠标变成现实并改变电脑操作方式却是苹果来实现的。手机有太多按键太麻烦,那就造一个只有一个按键的手机,要是连软键盘都懒得按,让iphone 4S的Siri帮忙,你只需动动嘴皮子,她就会为你打点好一切。苹果一直在创造神奇,乔布斯真的一直在创造未来,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以上所叙述的,就是我所理解的乔布斯精神,他坚定不移,不惧失败,敢于创新,工作中充满激情。在我日后的工作当中,要以这种精神为引导,正视失败,热爱事业,真心服务群众,不懈奋斗。

人无完人,乔布斯并不是一个圣人,他有时候为人比较刻薄,说话有时也很恶毒,当初比尔盖茨拿他发明的windows操作系统给乔布斯看,结果乔布斯出言相讽,说的话难听之极,把windows贬得一无是处,幸亏盖茨也非凡人,否则就不会有今天的微软。他不善交流,甚至连苹果的系统都收他影响,是个封闭的系统,兼容性不是很好。这些缺点是我工作中需要回避和注意的,仪器站的工作信奉走出去,请进来,强调沟通、交流,资源共享才是和谐发展之道。

最后,用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讲话时的一句名言来自勉:求知若饥,虚心若愚(Stay Hungry,Stay Foolish)。

大学生读书心得篇2

发现已经好久没有拿起笔写东西了,记忆中文字是内心最好的诠释,是因为忙而没有时间写东西吗?其实不然!每次都感觉自己很忙,可是这么长时间以来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忙些什么?只是每次都是再为自己找借口,一个可以让心安理得的借口。

每个人都在憧憬自己以后美好的未来,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你能看见的远方有多远?你永远不知道未来的自己会成为一个怎样的人,甚至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你都无法预知,所以何谈未来?

人的这一生,其实是多美的可悲!就像曾经老师说到的萧红的那本书《生死场》,每个人从一生下来,就在一步步走向死忙。就像一个宇宙的轮回,每个人都在赶着生,赶着死。或者这样的说法,未免有些悲观,但是,道理却是很实在。每个人两手空空的来到这个世界,最后在两手空空的离开人世。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只是一粒小小的尘埃。

在曾经所谓的大学里,有同学问我:你是人才还是人渣。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肯定会回答我:我既不是人才也不是人渣,我介于这两者之间。如果是这样,我觉得:你正是在向人渣一步步堕落。而堕落不需要理由,只需要借口。

什么是大学?我的精神曾经死在大学。大学是一个让大多数人堕落的地方。很多人曾经怀着的远大的梦想,斗志昂扬地走进了大学的校门,但是当三年,四年大学生活过去了?究竟是成为了人才还是人渣?结果或许只有自己才知道。

中国如今的大学扩招得得如此厉害,每年毕业走出校门的学生就有好几百万,刚踏上社会想就业就已经失业了。这是才发现文凭是多么的一文不值。因为招聘单位看中的是你的能力跟工作经验。曾经站在人多攒动的校园招聘现场,招聘单位是很多,但是你中意的能有几个呢?如今的毕业生多如牛毛,企业不怕缺人,学历高的多的是,所以他们不担心找不到人。这是你才发现,他们会把工资压得很低很低,低的还赶不上通货膨胀买柴米油盐的钱。

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开始彷徨了......是马上工作还是去考公务员,还是继续读书考研呢?

当一个人在社会上待久了,才慢慢体会到社会的心酸。发现要做一番事业是多么的艰难,你不是富二代,不是红二代,只有靠自己,而自己的力量是那么微不足道。在这个社会岁上,有几个人能成为马云,马化腾或者李彦宏?大多数都是普通人,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步入社会了,压力随之也越来越大。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很虚伪,就是社会很现实。

希望可以变成失望,失望可以变成绝望,但是谁有时这一变化的决定者? 责任,并不是别人给你的,而是自己成熟的思想内定的。每个人都说自己长大了,都说自己成熟了,或许只是一种成熟的表象。对自己父母具有永远都无法推卸的责任,但是现在的我们拿什么去承担这份责任。

从小学时代我的理想,到初中时代我的将来,到高中时代我的大学,到大学时代我的迷茫,这一过程中虽然完成了人生目标的蜕变,但最后剩下的是死掉的躯壳。

痛苦、伟大、新生的过程。人生,难道不是一样吗?

大学生读书心得篇3

如果没有一次大战和后来的俄国内战,葛里高利很可能会在沙皇的军队里平静的服役,退役后如先辈一般耕耘着自己那些田地、放牧着自己那些牲畜。最大的冒险也许就是和阿克妮西亚私奔到他乡过逍遥的日子。

可是命运往往事与愿违,他手上的一切都在被短暂地给予之后而又残酷地剥夺。和那些平凡的或是战死沙场或是死于疫病的哥萨克不同,葛里高利仿佛有一副铁身板,无论敌人的刀枪还是病魔的摧残,丝毫不能把他压垮,他总会一次次地从病床上站起来,重新骑到马背上,挥舞战刀,破阵杀敌。

可越是这般英勇不凡的斗士,越要经历更多的不幸,越要承受更多命运的打击。岳父、哥哥、妻子、嫂子、父母、女儿公墓里一座座新坟见证了这个家庭的一次次不幸,绽放的矢车菊只能让人更加悲哀

葛里高利最大的悲哀也许就源自他的骑墙。

在战场上和情场上,是最容易滋生骑墙者的地方。葛里高利就是这样的骑墙者。

在战场上,他加入过红军,后又加入叛军,如此反复。乃至有人说他亦正亦邪,殊不知,这样的人物命运才最有看头,一如《碧血剑》里的金蛇郎君。不过葛里高利本性是善良的,即便他在最后加入了福明的匪帮,也依旧希望禁止抢劫的发生。从一战时候驻军波兰希望阻止同袍强奸波兰妇女,到后来加入红军时希望挡住对被俘白卫军的屠杀。之所以说希望,因为那一切终究还是无可避免地发生了。葛里高利的努力,就像一个苍白的手势,于事无补。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人只有变得愈发残忍,愈发抛弃良知才能生存,更好地生存。但真正的善良终究无法从这个曾经朴实的人身上完全泯灭,即使在他担任叛军师长,为了哥哥的遇害而报复性屠杀红军俘虏之际,也曾经莫名的良心发现,也许是本性的善良让他找到了对放下武器的敌人仁慈的理由。但刀锋之上,想要安稳地骑墙,终究不是个容易的事情,红军、白军双方都会戴上有色眼镜,不断从背后眯起眼睛,小心地仔细审视这样的叛徒,没有人会去关心你为何会反正,大家关心的,只是你反正了那么回事,这就是污点。就像很多刑满释放的人员,在暴露了自己的服刑经历之后,依旧会遭到很多人的歧视。

情场之上,骑墙同样会付出巨大代价。葛里高利和已婚阿克西妮亚有了私情,他可以不畏惧情人丈夫司捷潘的拳头和冷枪,却依旧无法违背父母订下的媒妁。在两个女人中间骑墙,对于葛里高利这样的粗线条的人来说,恐怕比在红军和白军之间骑墙更加为难,毕竟一面是爱情,一面是亲情。当新婚的葛里高利对着他的发妻娜塔莉亚说出我不爱你的时候,娜塔莉亚默默地望着夜空,此时的沉默胜过万语千言,更让人感到无尽的苦涩。娜塔莉亚是个内敛贤惠的女人,却也如此痴情,她不惜为了葛里高利这负心汉殉情自杀,最后甚至为了他的婚外情堕胎而死。这便是骑墙的恶果之一了。而阿克西妮亚终究也未能和他双宿双飞,逃亡途中中弹死在了这个心碎男人的怀里。都想保住的结果往往是都保不住。

骑墙者为什么要骑墙?很多时候也是处于无奈,或是出于良心的谴责,或是出于情感的爆发,或是出于求生的渴望。有时候,骑墙者一样很可怜,就像那棵风中摇曳的墙头草,不知何时,就会被狂风连根拔起。葛里高利的骑墙就是如此,更多时候是出于无奈,是出于被命运的捉弄之后的无奈。

那么不骑墙的所谓坚定的人又是如何呢?米什卡.科舍沃伊和米吉卡.科尔舒诺夫不就是很好的例子么,在作者的笔下,他们杀人的理由看似不同。实质上二人并无多大差异,都是剪除异己、杀人放火的机器。相比他们,同样毙敌不少的骑墙者葛里高利更像个人,至少他还不会堕落到对老人和妇女下手,也会时常对缴械的敌人报以恻隐之心。

然而他的一次次善意并不能换取同等的回报。也许是因为他手上沾了太多红军士卒的血,不但在战场上,即使面对已经转化为平民的葛里高利,红军官兵甚至是他的亲妹夫科舍沃伊都依旧很难放过他。讽刺的是,相比红军的一次次追杀,似乎白军和匪帮对他更为友善一些。

也许葛里高利手中锋利的马刀能够一次次准确地削掉敌人的头颅,却终究无法挡住命运的逆流,抽刀断水水更流。他就像一叶扁舟,总想逆流而上,到头来为了不致倾覆,却不得不随波逐流,被逆流裹挟

被逆流裹挟就能摆脱倾覆的命运么?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从他反对屠杀俘虏,脱离波乔尔科夫的红军队伍那一刻起,他的悲剧命运便已然注定。而后的道路,加入红军即便不会被白军杀掉,也会被肃反委员会清洗;加入叛军或者匪帮迟早会被占压倒优势的红军镇压,被肉体消灭不过是个时间问题。而葛里高利偏偏不信命,他一次次走上战场,与其说是和敌人厮杀,不如说是和命运厮杀,不但厮杀是抗争,他从福明的队伍开小差一样是对命运的一种抗争。他,这个无数次摆脱死神追捕的人,不甘心就这么窝囊地束手就擒,换言之,他只想活下去。

遗憾的是,就算这么简单的要求,命运也不能满足他,他像一只掉入陷阱里的犹斗的困兽,无论怎样挣扎,也难逃最终的宿命,那逆流而后倾覆的宿命,那所有的挣扎和努力,在事后看来,无异于一个个苍白的手势。战乱和疫病都没有摧垮的勇士,最终还是要授首于这逆流的命运。

比战乱和疫病更残酷的,是被逆流的命运裹挟。

心得体会:干部读书心得体会


今年3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长李源潮在干部学院举行的2008年春季开学典礼上勉励广大学员做一个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领导干部。眼界宽、思路宽是一个知识经济信息全球化时代新型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但是,胸襟宽这一共产党人必备的政治修养,一些领导干部却并不具备。李部长的话虽然是针对更高一层干部提出的,但对各级干部同样有很深的寓意。因此,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在胸襟这一人性特征上加以改造,使之变得宽广,泽福于民。

在读书活动中,我对一本名为舍得放下,就是智慧的书籍进行了深入思考。体会到三点内涵:

一、放下是种胸襟

放下就是放弃。人生中有许多追求,千差万别,但它都是通向人生目标和价值过程中的美丽实践。放弃某些追求,是痛苦的抉择,是毅力的考验,是人生目标的重新定位。如在从政目的上,着眼一己之私,而没有为民造福的胸襟,不是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而是对自己负责,让自己心目中狭小圈子里的人开心;在从政行为上,热衷表面文章,没有求真务实的胸襟,图虚名、争利益,贻误了宝贵的发展时机;在自身要求上,标榜以身作则,却无清正廉洁的胸襟,事事异人,处处摆显,攀比心态严重,离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形象越来越远;在对待同志上,表面一团和气,无与人为善的胸襟,常常暗怀不满,睚眦必报,没有互助的念头,隔岸观火,幸灾乐祸等等。这种胸襟不宽严重的官场心理疾病会害人害己,必须坚决地摒弃。如果对放下思不透、想不通,不经过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彻底改造和洗礼,放下只能是一句空话,胸襟永远不能宽广。

二、放下必须舍得

权力会给某些人带来金钱、物质、美色甚至更大的权力的自我满足和享受,要放下这些就必须舍得。所谓舍得,只有舍了这些,才能得到另外一些。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是为官的选择;一边是真金白银,一边是清白平淡,取舍就在一念之间,因而,舍得是要有深厚的思想功底和综合的政治素养。党的宗旨早就指明了我们追求的目标,然而在实践共产主义的漫长过程中,许多同志出现了偏差,着眼于了眼前利益,追求了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他们舍弃了集体和国家利益,舍弃了人民的利益,最终得到的是无尽的骂名和人生的不自由,乃至是生命终点。如成克杰、陈良宇等等党内的腐败分子和我们身边一些活生生的反面典型。其实生活的过程中不乏正反两方面的启示,正是常有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去与党纪国法和道德抗衡。党和人民给我们的待遇,已足够我们过上富裕的生活,可让我们安心地为党和人民工作,还有什么让我们不舍得放弃对更多财富和权力的追求呢。欲望不加以控制就会无止境地蔓延,它只能让你走进深渊。

三、放下要有选择

放下也不是把所有的都放弃。对一个共产党干部来说,它是有选择的,这种选择是一种智慧的体现。如放下什么都不做,四大皆空,看破红尘,这是一种消极的人生观,是一个不合格干部,党和人民都不需要这类干部。党的干部应该是勤政、廉政的。勤政是指干活,廉政是指干净,对领导干部来说,勤廉如车之双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我们不该放弃的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的事业服务。现在也有一些干部认为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这是一种观念上的偏差和错误,是缺乏取舍的智慧。七品芝麻官有句名言: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阐明了无功便是过的道理。因而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有明智的放弃,更要有执著的追求,懂得何事该放弃,何事又不该放弃,真正做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利于人民的人。

博问思辨行领导干部如何读书一是博读,即博学之。古人有由博反约之说,博就是广博,约就是专精。其意思就是带着某种问题去博览群书,从群书中寻找启发和论据,以进行专精研究。博览群书首先应当是学习基础知识。新加坡有家书店,提倡读书的好处,在墙上这样写道:书是书,输是输;有书不会输,输的不会是书;输了要认输,不要怪书;看书不会输,不看书就会输;怕输的人看见人家看书他也看书,看书的人喜欢别人看书;无书不怕输也会输;无书又怕输肯定输了又输。这个很辩证,讲了读书与输赢的关系。现在党中央提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领导干部作为执政兴国的中坚力量,更要带头多读书。学习要善于统筹时间,利用好边角余料,就能积少成多。要处理好传统和现代、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善于运用科学理论,妥善解决现实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包括联系自身世界观改造的实际。鲁迅在译介马克思主义著作时说:我从别国里窃得火来,本意却在煮自己的肉的。他又说: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地解剖我自己。这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毛主席的阅读范围非常广泛,他说读书的方法无非是两条,一是要用联系的方法看书中的人物、事件,二是要学会当评论员,当书的奴隶是不行的。邓小平同志又是另一种方法,他曾经坦言,读的书并不多,就是一条,相信毛主席讲的实事求是,他强调学马列要精、要管用。邓朴方说,邓小平读书从来不在书上写字,也没有记日记的习惯,都是熟记在心,融会贯通。各人有各人的体会和方法,要善于学习、总结和借鉴,力求学以养德、学以增智、学以提能、学以致用,

二是问读,即审问之。古代王充说:不学不成,不问不知。学习更重要的是问,只有会提问题,才会做学问。爱因斯坦讲: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解决一个问题也许仅是一个数学上或实验上的技能而已,而提出新的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去看旧的问题,却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茅以升有个独特的教学方法,每堂课的前10分钟,指定一个学生就上次学习提出一个疑难问题,如果你提不出来,就要下一个学生提,然后你来回答。如果学生提出的问题比较好,甚至连老师当场也不能回答,那么就给这个学生满分。这个办法实施以后,学生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学业大进。教育学家陶行知观摩以后,大感兴趣,认为是教学上的革命。朱熹曾经描述人们的认识过程是,未知有疑,其次则渐渐有疑,中则节节有疑。过了一番后,疑渐渐解,以至融会贯通,都无所疑,方始是学。读书就是带着问题去读,能不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这是个很重要的基本功。阅读求知当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希钦斯指出:检验一个人所受教育的标准,就是看看他对自己无知的程度心中有没有数。老子说:知不知,上;不知知,病。知道自己无所知,是高明的,不知道自己无所知又表现得好像知道,这就是缺点。要了解和正视自己的不足,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快知识更新,丰富知识储备。三是思读,即慎思之。由感观得来的知识,必须经过大脑思索、逻辑推理,才能有更深刻的认识,得出可靠的结论。这也是强调认识过程第二阶段的重要性。如何思考推理呢?孔子的举一反三和一以贯之,既包含了归纳和演绎,又包含了类比和联想,是一种很好的思想方法。能不能掌握这个方法,是学问能不能长进的关键。古人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读书学习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不断思考认知的过程。爱因斯坦说:学习知识要善于思考、思考、再思考,我就是靠这个方法成为科学家的。领导干部阅历丰富,独立思考能力比较强,要带着问题读书,养成边读书边思考的习惯,在广泛阅读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开动脑筋,对现实中的疑惑进行深入思考。要敢于拿起批判的武器,在思考中发现新的问题,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努力形成新的认识。当然,思考的基础是阅读。终日而思,不如须臾之所学。只有通过阅读获得新知识、了解新思想、树立新观念,才能提高思维的准确性、逻辑性、深刻性、敏捷性、创造性。践行科学发展观,一个最现实的问题,就是提高用科学发展观总结思考问题的能力,对一个问题善于从现象到本质、从局部到全局、从个性到共性、从静态到动态的思考。善于思考的真谛在于,掌握现象,领会实质,而不是学而不深、学而不精;深入细致、入心入脑,而不是一知半解、浅尝辄止。

我觉得一个干部要注重并善于总结。一个领域的工作其内涵和外延是什么,其理论和实务是什么,需要总结;一个阶段的工作取得什么成效,有什么收获,有什么教训,需要总结;一件事情办理的速度和质量如何,需要总结;对一个问题的处理,其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是否对头,需要总结。四是辨读,即明辨之。经过慎思得出的认识还要经过明辨而检验。我们讲明辨,就是要按一定的科学原理、历史事实、技术手段、价值取向,对获得的认识进行两由两去的加工,即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使其认识更加接近真理。古代青原惟信禅师说:老僧三十年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休歇处,依旧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这体现了认识论的观点。

我们认识事物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现象阶段,是经验性、技术性的阶段,故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经过分析、推理、归纳、演绎,认识上升到第二阶段,也就是把握对现象的本质阶段,从而对山和水的认识有了不同的飞跃,从而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第三个阶段,通过对感性认识的理性处理,去掉了歪曲本质的现象,留下了反映本质的现象,认识更深刻、更宽广,此时便是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了。读书也要从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的第一境界,进入到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的第二境界,最后领悟到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的第三境界。读书是一个长期的需要付出辛劳的过程,不能心浮气躁、浅尝辄止,而应当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水滴石穿。领导干部要善读书,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利用好时间,发扬挤劲、钻劲和韧劲,养成坚持不懈的习惯。读书最可贵的是终身坚持,无论处于哪个年龄段都孜孜不倦地读书。年轻的时候,记忆力好、接受力强,应该抓紧读一些对自己终身成长具有关键性作用和决定性影响的好书。中年的时候,精力旺盛、视野开阔,应该努力拓展读书的广度和深度,打牢一生的学问基础。年老的时候,时间充裕、阅历丰富,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常读常新的态度、百读不厌的劲头,在读书世界里感悟人生、乐以忘忧。五是行读,即笃行之。读书就要讲笃行。读书学习客观上是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必须联系实际,知行合一,通过理论的指导、利用知识的积累,来洞察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毛泽东同志说,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讲的也是同样的道理。大凡有作为者,都注重读书与运用的结合,而不是读死书、死读书。一个人如果不注重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即使他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也不能说达到了学习的最终目的。

今天,我们看领导干部水平高不高,不是单纯地看他读书多不多,而主要看他运用理论和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不强。领导干部坚持读书与运用相结合,就要在读书的过程中增强运用能力,在运用的过程中提高读书水平。领导干部加强知识的运用,在以下三个方面努力很重要。一是要勇于实践,把知识转化为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弄清楚它们是怎么产生的、变化发展的趋势怎样、应该如何引导使之趋利避害,从总结和探索中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要运用理论和知识着力改造客观世界。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善于把握工作规律,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增加工作实效。尤其要深刻认识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和变化特征,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认真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水平。三是要运用理论和知识自觉改造主观世界。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很多,一些人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等考验而败下阵来,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放松了读书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我们党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要在推进事业发展的同时加强党性修养。领导干部要通过加强读书学习,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解决好理想信念、思想作风、道德情操、清正廉洁等问题,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领导干部只有实践,才能将学到的理论和方法用于指导具体工作,用学到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内在素质。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只有在具体工作中,身体力行,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探索,才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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