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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经典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1-12-01 来源:互联网

读书心得模板: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

“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书是春风,能舒坦发困之心。读书像登山,不同高度有不同的风景,让你成为一个有温度、有情趣、会思考的人。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对于写读书心得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或许你需要"读书心得模板: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这样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优秀的书籍是抚育杰出人才的珍贵乳汁,它作为人类财富保存下来,并为人类生活的进一步发展服务。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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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1

中国有四大名着《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跟《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跟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跟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2

《荆棘鸟》读完了,不免有些感慨,读这部书和其他的著作不一样,我不是完全奔着情节去的,而是在阅读中分析作者的写作手法,和现在的通俗小说的写法做以比较。

首先,作者用大段冗长的景物描写和心理描写来衬托情节,如果放在中国当今,许多作者是读不下去的,但在这里,真实细腻的景物描写和人物心理描写,让人并不感到烦。

在情节构造上,并不是完全靠冲突来吸引读者,例如写到阿尔夫和麦基去澳大利亚珊瑚岛偷情,我合上书本,为它设立了若干个结果,我设想他们在偷情的时候会被陆克莱撞上;我又设想其他的游客认出阿尔夫神父;我甚至设想阿尔夫神父灵魂出窍……但最后出乎我意料之外,他们在岛上平安度过了蜜月期,这个和现在文学创作的手法完全不相同。

读到小说最后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小说的主题思想,在信仰和爱情的取舍中,阿尔夫选择了信仰和仕途,而麦基选择了爱情,甚至麦基有些排斥宗教,作者硬着心用戴恩的死,把阿尔夫从宗教拉回到爱情,是一部讨论信仰的小说。就像印度电影《小萝莉和大叔》,到了影片结尾,我们才发觉是一部政治电影,这也是作者高明之处吧。

阿尔夫死去之后,我拒绝读后面的部分,我觉得这是作者画蛇添足,本来全篇描写麦吉一生的爱就很圆满了,其他部分都显得有点多余。

所有的人物中,卢克的设计是最完美的,卢克是一个狂热的劳动者,一个完全的利己者,一个吝啬地把钱能榨出油的人,但有着和阿尔法夫相同俊美的外表,他穿着小短裙跳舞的情节,让人着迷,但又不免感叹,上天真有些暴殄天物,让这么一个美男子成为一个有残缺的人,小说的最后,他不知所踪,也可以理解,小说写到最后,线头有点多,往往婉不起来。

和琼瑶小说不一样的是,琼瑶的小说里描写的男女主角不是极致的漂亮,只因为爱情到了极致,所以所有的人物都漂亮起来,但这部小说阿尔夫和麦基都是极致漂亮的人,从写作者的角度来看,用精致的面容和健美的身材来诱惑读者的不是写作者的上策,这也是我感到小说很遗憾的一个部分。

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3

一本很有名的小说改编的,电影是黑白的,Paris的交际花玛格丽特生活奢侈内心善良热情直爽活泼,找不到词来形容她了,看完电影真是超级喜欢她。

她遇到了亚芒,她短暂生命里的挚爱,其实看完电影好不喜欢亚芒,觉得他根本就配不上玛格丽特,就是个任性的小孩子,只会怀疑玛格丽特对他的爱。最后还赌气不去看她,好在还在玛格丽特生命的最后来见了她,让玛格丽特不至于有遗憾地离开这个世界,不然作为观众的我是不会原谅他的。

玛格丽特真是俏皮可爱,就一开始和那个长得丑还任性的那个最后还以低价买了玛格丽特的珠宝什么的交际花,那个男爵不理她的时候真是爽歪歪。

还有为了和亚芒独处时,赶走那个老老的那个叫什么来着的胖女人把她的披肩给扔到楼下,真是任性的可爱,像个傻傻的陷入爱恋的小女孩。

玛格丽特真是纯洁善良如她所喜欢的茶花一样,变卖自己的首饰为好友准备婚纱,筹备嫁妆。爱上了亚芒,为了他去尝试着过与以前完全不一样的朴素的生活。

为了和亚芒一起去乡下,去向男爵借钱时,被男爵给打了一记耳光,真心心疼死她了,亚芒却一直误会他。当亚芒的父亲找来时,为了亚芒的未来,要想办法使亚芒恨自己而离开她,当时她的心该多痛呢。

生病了拒绝男人们的帮助,一心等着亚芒,坚守着他们的爱,多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交际花也不是她的错啊。她敢爱敢恨,不卑不亢。

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4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5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__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202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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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模板: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


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此,则眼看不仔细,心眼既不专一,却只漫诵浪读,决不能记,久也不能久也。三到之中,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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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1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对比,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爱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悲剧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写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择。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因为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终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现在他面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美好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可以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同样处于底层,同样以一种快乐的姿态示人,甚至连死亡都一样,被上位者所枪决。二者的共同点让我看到了普拉东本质的愚昧和低微,但割去了他的阶级属性,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又是那么单纯和快乐,以致我难以对他下任何干脆的断语。在当时的情况下,革命的火焰尚未燃起,农奴制难以被轻易根除:这种快乐的处世态度,究竟是该提倡还是反对?若反对,农民岂不是失去了幸福的权利?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意义,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面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面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同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所以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著,只要能理解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2

“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题记

如果论文采华美,那么《受戒》一文算不上什么上乘之作,然而只读一遍汪曾祺的这篇小说,我就已经被他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朴实无华中,却透露出一种境界,一种常人无法企及自然和谐之境,一种令人向往的另类桃花源。

庵只是小庵,庄只是小庄,而主人公也只是小孩,一切显得那么的恬静自然。庵内住的并不是尼姑,而是一群和尚,也许是因为地方太小,所以不敢自称是庙,干脆也随便称它一个庵。庄是赵庄,因为里面住的人基本上都是姓赵的人家,但是人口也并不能与一般的庄相提并论,于是也随庄这一名称叫庄。开篇作者并给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副看似平常的画面,两个看似没有必然联系的地点,却在主人公小明子的出场下,变得千丝万缕,而庵与庄本身的名称又奠定了小说的整个基调。

从一开始的命中注定要做和尚,到读书认字,再到与英子的初始相伴,一切明子都显得像是逆来顺受,没有反抗,只是默默的选择了接受。明子没有为自己的出不出家去争辩什么,也许出家对于他来说确实是一件不错的事情,毕竟在他们那儿出家并不是人人都能摊上的美差。因为出家需要诵经识字,所以明子自然而然的选择了去读书,当约期来临,明子顺理成章的跟着舅舅一起来到了荸荠庵,做了一名小沙弥。路过繁华的闹市,一片欣欣向荣之景,这些当然也引起了明子的驻足,但也就是那么一刻的骚动,却并未影响明子的行动。在去荸荠庵的路上,明子认识了英子,英子的爽朗大方,也许从一开始就敲开了明子小小的心扉,而明子的聪明单纯也渐渐的博得了英子的芳心。地理位置的便利,为两人的交往提供了便利,而且这两家的地理位置可谓相当和谐,一个是湖中之岛,一个是三面环柳,就这样英子和明子成了邻居,随后两人一起插秧,一起打谷,一起听蛙声,一起看流星,一起除草······明子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孩子,长相画功嗓音,借用英子的一句话就是“一十三省数第一”,而明子也确实没有辜负英子的一番评价,为英子的大姐画的绣花图样可谓栩栩如生。这一切都显得平静如水,然而明子的心却显得不是那么平静,当明子和英子两人都划船至四处无人的芦花荡子时,明子就无端的觉得心里面很紧张,于是就开始使劲地划桨,这种变化也许明子自己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在现实的行动中,却表现在潜意识中无条件的为英子及其家人做实事。到明子受戒的时候,英子出船送明子去善因寺,英子的心情看似比明子还激动,善因寺中的那些清规戒律也似乎对英子来说都是多余的,于是在英子离开之时,她大胆的在中僧侣无声的饭桌上大声的跟明子说再见。明子的受戒期满,英子主动的去接明子,当得知明子有可能被当选为未来的善因寺主持之时,英子果断的让明子不要当什么沙弥尾、方丈,而此时也许是太怕失去明子,英子便大胆的跟明子说出自己的心声——要做明子的老婆,明子也许并未想太多,因为这一切在他看来都是很自然,他答应了英子的所有要求,这也是明子的心声。

明子未曾为自己争取什么,从来也未曾去奢望什么,然而故事的结尾明子能得到的似乎都已经得到,该做的都已经做了,这也许就是道家多说的无为不治。明子的境界不是一种刻意追求,而是顺其自然,小说中荸荠庵的和尚,英子的一家人也许都对这种境界的一种衬托。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庵中的管事,但是他没有给自己安一个方丈或者主持的名号,而只是很实在的让人称作当家的。庵里面的和尚吃肉也从不隐瞒什么,每当逢年过节,他们也会跟平常人家一样杀猪吃肉,寺庙的那些清规戒律似乎在这个小庵中不起任何作用,平时的时候庵内的和尚也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明子的三声罄就全部代替,而平时的业余生活也是很丰富,摸纸牌打麻将,输了之后,当家和尚会肆无忌惮的说“妈妈的!又输了!下回不来了!”,这些看似不正常的寺庙生活,但在这里却显得那么的自然,人们不会去批评这些人,反而越发觉得亲敬。

故事说到这里基本结束,但是小说所阐述的思想并未随之戛然而止,反而留下了更深的回念。到底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怎样的生活状态才是的?到底什么样才算入境,才算真真成佛?也许以我现在的年龄还不适合去回答这些问题,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这些问题的思考,而且自己有幸能够跟大师产生一丝共鸣也是本人的荣幸,不是去恭维,而是实实在在的一种共鸣。小说的从人物到环境都显现出与桃花源异曲同工的境界,自然与和谐,这也就很好的诠释了汪老所追求的一种境界,人活着贵在自然,就像一颗树,渐渐的与自然融为一体,适应风云变幻,适应鸟兽虫侵,春发秋落,日月更替,于是可得日月精华。然而这种境界在我们人身上真的可得吗?当然这种境界在现实中是难得的,小说中的生活的人物似乎已经入境,然而却又不曾真正入境,唯有明子做到真正的大彻大悟,不去刻意追寻,而已在潜意识中去践行。古有老庄,他们也同样追寻这种人生境界,但是他们并未能成功,虽然他们已经理解这种境界的精髓,却都未能摆脱一种人为的修饰,因为他们有出仕的念想,又刻意追寻这种境界之嫌,所以庄子在其《逍遥》篇中也阐述了他自己的苦闷。汪老也许也是在苦苦追寻这种与自然融合的一种境界,此种境界乃真是人生命的意义之所在,然而这个问题从来都未曾解决过,因为它本身也存在着一种悖论,一面人要追求一种自然和谐的状态,另一面人是社会人,他有自己所面对的一切,生存与发展,你必须要选择自己的方向。我们不能在结尾选择自然和谐,但是我们能在过程之中去践行这种自然,所以说我们不能完全入境,而就是半入境的状态也很少有人企及。

汪老给我们留下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状态才算是入境,才算是成佛。这个问题与前面提到的人生的意义是一脉相连的,说到底还是一种无我的自然。小说中荸荠庵的和尚们并不讲究什么寺庙的繁文礼节,却道是跟平常人家一样,过着一种洒脱的生活,吃肉打牌,但这些并不影响他们成为佛家弟子的觉悟,相比较那些表面仁义道德,暗地里男盗女娼的勾当,这种境界更高尚更可算的上是一种佛性。佛教源自于印度,当初佛教刚刚开始兴起的时候,并未曾有过像现在这么多繁文缛节,所谓的这些清规戒律只不过是约束修行者地一种手段,一种标准,如果你能达到一种顿悟,就像六祖慧能那样,直接继承弘忍衣钵,又何必讲究外在的其他约束呢。当然能够成为慧能一样的法师又有几人能,所以凡尘俗世的人必须要有这些限制的约束。小说中的这些和尚就代表的一种境界,这种佛家的境界与人生意义想呼应,体现汪老所追求的一种姑且成为自然和谐之境。

不管做什么事情这种自然和谐之境都可谓是的境界,相信汪老早已经对这种人生问题有所顿悟,虽言其非追求深刻,却让人有无限的感悟。作为后辈,我要想达到汪老的这种思想境界,可谓任重道远,现在对这些问题的认识也只不过附庸风雅肤浅一回,但是我会继续追寻前人的足迹,去探寻这种自然的境界。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3

《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

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__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4

作家周国平说:“人世间的一切不平凡都要用平凡的生活来衡量其价值。伟大、精彩、成功都不算什么,只有把平凡的生活过好才是圆满。”

当我极不情愿地翻开书的第一页时,就被书中一个景物描写吸引住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扬扬地飘洒着……”这段景物描写使我的心情从抵触瞬间变成了渴望,令我陶醉其中,身临其境,难以自拔。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

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我渐渐熟悉了书中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而在所有角色中,我印象最深的也最佩服的人就是孙少平。我认为他是全篇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经历展现出一个平凡普通的人物形象。他从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他家境贫穷,可是在逆境中,他依然乐观,和他哥哥孙少安一样,勇于战胜自我、战胜困难、摆脱束缚、重塑信心,坚强面对生活的挑战,这种精神令我敬畏。他让我们看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生活中人的亲情、友情、爱情以及和动物之间的感情。这也警示我们要学会生活,珍惜感情。在生活中,人的缺点就是认识不到自己的平凡,而孙少平能真正认识到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尽管没有读完整部书,但读到现在的我渐渐从作者描绘的平凡生活中,认识到怎样去生活。书中的众多人物在生活中都遇到了困难,却没有向生活低头,而是勇敢地与命运抗争,在贫穷的生活中有着各自的梦想与愿望。命运虽然不公,但是这不能阻挠他们的斗志,表现出自强不息的精神。有位伟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不,它应该使我们伟大!”我们在生活中也需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取得最终的胜利。

作者在这本书中向读者展现的就是在这平凡的世界中一个个看似平凡的人物却带给了我们心灵的震撼。书中人物的生活背景正是许多中国人都亲身经历过来的。有无奈,有痛苦,有迷茫,有绝望。因为那段特殊的时代背景,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但是书中的人物却让人体会到他们身上那种顽强的抗争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同样有着一个个不平凡的灵魂。他们的勇敢和坚强让我感动。

生活没有如果,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尽管生活没有坦途,但这并不代表我们面对困难要束手无策,听天由命,而是要尝试改变,哪怕是最平凡的生活,也要活出精彩,活出价值!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5

金色的草房子,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里就是油麻地。在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文静的纸月……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细读《草房子》了,但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心潮澎湃,潸然泪下。

阅读中,我的心灵一次次被感染,这群可爱的孩子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什么叫亲情,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爱……

合上书本,把思绪从麻油地拉回现实,我的同学、我的老师、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我周围的所有的人,一张张笑脸浮现在我脑海里,我和桑桑一样,是个幸福的孩子,感受着周围人的爱。他们的话语、他们的微笑、他们为我所做的一切,都带着爱的芬芳和甘甜。

唠叨,是妈妈的爱。

我的妈妈是个漂亮的职业女性,因为长了一张娃娃脸,我们又长得超像,常常被陌生人认为是我的姐姐。妈妈什么都好了,就是特别爱对我唠叨。

“快,起床了!再不起床要迟到啦!”每天早上,妈妈唠叨就是我的闹钟,准时准点响起。“吃个鸡蛋吧,要不喝碗粥也行;再吃口菜,乖,有营养;喝牛奶吧;不行,吃太少了,会饿的,再吃一口,就一口……”噢,妈妈,看看我这缺乏“营养”的身材吧!凸起的肚皮,粗壮的胳膊,还有多肉的小脸蛋儿!

好不容易好不容易到了校门口,妈妈的唠叨声还在耳边盘旋。“上课要专心,不要做小动作,不知道的地方,举手向老师请教!”

可是有一次,我彻底改变了对妈妈唠叨的看法。那周妈妈出差了,我和爸爸有了一周的自由,没有妈妈的唠叨,好清静啊。可是第一天早上,没有了妈妈的唠叨闹钟,我和爸爸就睡过头了。急匆匆冲出家门,到了学校,第二节语文课时,我发现我的语文书忘在家里了,整堂课我的心都忐忑不安,生怕老师发现批评我,那节语文课也没学好,直后悔没听妈妈的话检查好书包。

我爱妈妈,也爱她那喋喋不休的唠叨。

陪伴,是爸爸的爱。

我的爸爸在我眼里就是一个老顽童,在家他喜欢敲敲打打搞小发明,出门游玩,到了有水的地方我们总能变成抓小鱼,而且每次都有收获,我们家的鱼缸里养的小鱼都是我们抓来的呢!厉害吧!

我的星期天总是排得满满的,英语、阅读、画画、电子琴……“这么多兴趣班,你会不会太累了,要不要减少一点?”爸爸心疼地问我。“可是这些课我都喜欢啊!”“好的,只要你喜欢爸爸就陪着你。”就这样,每到星期天,爸爸也不在家捣鼓他的小发明,也不出门抓小鱼了,陪着我上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

每当我上完最后一堂电子琴课时,已经是华灯初上万家灯火的时候了。每次我抱着书本走出教室,总能看见昏暗走廊上壁灯发出微弱的泛黄的微光,爸爸静静地坐在那。一看我出来,爸爸立即起身,微笑地看着我问:“饿不饿?”这时候一股温暖和酸楚涌上我的心头。那一刹那,我读懂了,什么叫父爱。

鼓励,是老师的爱。

我是一个胆小内向的女孩。课堂上,老师提问,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把手举得高高的,可是我,每次都怯怯地低下头,深怕老师点到我。其实不是我不会,我就是胆小。

记得上学期,汤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分小组制作PPT,当小导游介绍家乡的美景。我们组推荐了我和叶泽锡负责。那一个星期,我们天天凑在一起收集资料,认真制作。终于到了展示的时候,我却被我胆小打败了,因为我声音轻,好胜的组员们建议让活泼的蒋雨轩替我上台。那堂课,我什么都没听进去,委屈得好想哭,可是我忍住了没有让眼泪流下来。

第二天一早,汤老师找到了我,鼓励我,宽慰我。暖暖的微笑,甜甜的声音,仿佛就在昨天。原来我小小的情绪波动都在老师的眼里,“每个孩子都是她我的宝贝。”汤老师说:汤老师说:“上课时不要害怕,勇敢地举手,即使说错了也是一种收获呀!”有了老师的鼓励,我渐渐打败了胆小的那只“纸老虎”。在迎新班会上,我还上台表演节目了呢!

帮助,是同学的爱。

有人说,同学之间只有友爱,没有关爱。但并不是这样的,同学之间也有关爱,我就得到了这份爱。

记得三年级时,有一天中午午休的时候,我突然肚子难受,跑到厕所吐得稀里哗啦的。不巧的是,那天汤老师不在学校。同桌蒋雨轩被脸色惨白的我吓坏了,连连问我是不是不舒服。可惜那时的我,难受得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点头表示。见我这样,蒋雨轩连忙往老师办公室跑,借了电话给我妈妈打电话。打完电话,回到教室帮我收拾书包,扶着我走到校门口,直到妈妈赶来。

第二天回到学校,不知情的同学们纷纷围上了,问我昨天怎么了?各个自告奋勇地要帮我补昨天的课。通过这件事,让我感触到了同学的关爱,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温暖了我的心,让我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同学的爱。

大学经典晨读的心得

2024最新读书心得:大学精读心得体会


书是船只,凯勒(瑞士作家)说:一本新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精读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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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精读心得体会1

阅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很好,而且人也非常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刘备的妻子糜夫人跟甘夫人,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位嫂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

在山下遇见二位嫂嫂,他也不忘把二位嫂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身在曹营心在汉、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毒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隐姓埋名的单福:徐庶、姜维、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神算。

吴国: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人物跟国家我们,不那么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一切!

大学精读心得体会2

这两天,我读了一本精彩的小说——《老人与海》。作者是美国作家海明威。他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打鱼老人桑迪亚哥的故事。他运气不佳,已经八十四天没钓到鱼了,可他不肯向命运屈服,而是决定去更远的海域探索。在那里,他果然钓到了一条大鱼。可这条鱼太大了,反而拖着他的小船往深海游去。老人并不服输,决心与大鱼对耗。尽管他的右手被钓索割伤,左手也累得抽了筋,肩背被钓索勒得疼痛难忍,但是老人凭借着必胜的信念,咬牙与大鱼周旋,苦苦坚持了三天,终于制服了大鱼。他把大鱼绑在船舷上返航,可大鱼的血引来了一拨又一拨鲨鱼。老人并不服输,他勇敢地跟鲨鱼搏斗,先是用鱼叉刺,鱼叉丢了就用刀子扎,刀子断了就用短棍揍,短棍被抢走就用舵柄砸,舵柄断了仍继续用断了的柄杆戳。经过不懈的奋战,老人终于回到了家。可不幸的是,他的大鱼却被鲨鱼啃得只剩一副骨架。

虽然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是老人这种不服输的精神令我非常感动。

我过去下围棋,总喜欢欺软怕硬:一见到比我弱的对手就格外勇猛,可遇到高手则心里犯怵,稍落下风就赶紧推盘认输。有一次,我在网上碰到一个高手,连下几盘都早早举了白旗。没想到他竟在对话区里笑话我。后来每次再遇见他,都被他叫做“投降小能手!”,气得我鼻子都快歪了。可是,这也激起了我的斗志。我认真磨练棋艺,还经常找他去对局。尽管总是大败而归,但我决不肯再早早认输,而是每次都坚持战斗到最后一刻。终于有一天,我下赢了他。那一瞬间,我开心得差点蹦起来。

在《老人与海》中,老人桑迪亚哥说过:“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练棋也好、学习也罢,都不能轻易服输。只有抱着必胜的决心去做,才有可能成功!

大学精读心得体会3

在这世间中,每个事物、每种生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存在的意义。

今天,我读了《守着树墩的兔子》,这本书令我感概万千。

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守着树墩的兔子》,它主要讲了:一只流浪兔彼得喜欢冒险,他认为兔子不能总过吃草晒太阳的日子,应该用自己的努力去实现在世上存在的意义。它流浪了几十年,经历了许多事,它累了,接受了一颗树墩的请求,守护着树墩。树墩觉得失去了自己存在的理由。然而彼得的到来改变了树墩,它帮树墩穿上了“新衣裳”,让树墩成为了“指南针”……使大家都接受了树墩,明白了自己也有存在的价值。

从中我懂得了我们人不能只做吃饭和玩耍的事情,还要读书识字不浪费生命;我们还要帮助别人,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自己。我们要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任何生物不管它是善、是恶、是美、是丑,它的存在都有价值与意义。就像狼和鹿是天敌,在童话世界里鹿是美好的化身,狼是凶残的代表。当它们生活在一起,虽然会给鹿造成一定的伤害,但从一方面也是在保护鹿群的数量不会增多。

我喜欢这只兔子,它可爱、有理想、有追求。当别的兔子都只是满足于吃草和晒太阳的日子时,它勇敢地离开家乡,到处流浪,去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

我喜欢这只兔子,它善良、乐于助人。当迷路的小鹿来到它的面前时,因为它及时地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所以让小鹿成功地找到了回家的路,回到了自己的家。

我们不也应该做一个特别的人吗?当我们选择好自己应该前进的方向后就该勇敢前进,做一个自我、率性、特别的人!

大学精读心得体会4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用一生的时间与精力,通过仔细观察昆虫的生活,并且详细地记录编写的。介绍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繁衍和死亡。全书包括10大册,暑假里我读了一小部分。

通过读书使我们真真实实地感觉到了法布尔观察的仔细,就连小小的萤火虫怎样捕食他都看得清清楚楚。他还不辞辛苦,追踪观察了迷宫主是怎样产卵和养育宝宝的。为了观察石蚕的生活习性,他亲自养了一些,讲述了石蚕室如何利用简易房子金蝉脱壳。法布尔这种坚持不懈、探索大自然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

读了《昆虫记》使我增长了很多知识,例如:蚂蚁和蝉之间的斗争,知道了蚂蚁是顽强的乞丐,蝉才是勤劳的生产者;螳螂善于运用心理战术,是一个真正的心理专家,但它却自食同类,凶残的很;还有在各种昆虫当中,蟋蟀是地道的哲学家,有高超的建筑技术……

从《昆虫记》这本书的描写,可以看出作者的独具匠心。他语言生动、活泼,而且充满了情趣。他把感情融入到观察当中,使我们了解到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以后我也要像法布尔那样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

一缕明媚的阳光从窗外探进头来,轻轻地告诉我新的一天开始了。星期天我最开心的事就是看书,今天的精神食粮该轮到《昆虫记》了。

走进《昆虫记》犹如走进了神奇有趣的昆虫世界,有充满想象的建筑家白蚁,有美丽杀手螳螂,伪装家竹节虫……其中的歌唱家—蝉深深吸引了我,当火辣辣的阳光烤得大地都快熔化时,只有蝉还在树枝上引吭高歌“知了”“知了”。

人们常以为蝉的歌声是为了呼唤同伴,但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经过多次观察,发现好几只蝉在一起时,它们仍在高声唱歌。这时法布尔脑海中闪过一个想法:不会是整天高歌的蝉没有听觉吧?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法布尔用二支猎枪同时射击,震耳欲聋的枪声连他自己都堵上了耳朵,可在几步之遥的蝉却没丝毫动静,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这样,法布尔证明蝉原来一天生聋人。

但是人们为什么不容易抓到蝉呢?是因为没听力的蝉却有着发达的视觉。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能养成对每件事多细心观察的好习惯,那么你就会发现些前所未有的新东西。让我们感受一下科学家的发现吧,就请你和我一起走进《昆虫记》。

大学精读心得体会5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逊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大学精读心得体会

读书心得:2024大学晨读心得800字


让书本化作一只方舟,带你遨游历史的长河;让书本化作一架飞机,带你领略无边的美景;让书本化作一剂良药,为你治愈心里的创伤;让书本化作一张笑脸,将快乐带到你的心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4大学晨读心得8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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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学晨读心得800字1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感觉就是每读一章都会有新的感受,开始有很多东西都了解得不深,只有不断重复地看以及思考,结合自己的经历,才能体会出来。我觉得,《人性的弱点》整本书的根本在于培养勇气和自信。书看完后收益不少,然而自信心的增加则是最主要的收获。卡耐基说:征服畏惧以及培养仪态、勇气和自信是教师的责任,帮助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获得勇气和自信的最确实、最快速的方法,就是让他在一组人面前大胆讲话。我终于理解老师为什么锻炼我们在同学们面前讲话的能力了。

要战胜自我,建立自信,首先必须超越自卑。

自卑作为一种消极的心理状态,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它与自信紧有一步之遥,如果我们超越了它,变之为发奋的动力,我们就能走向成功和卓越。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碰到自卑的情形。自卑很明显对自己的成长和发展是不利的,也有碍于我们与别人正常交往。我们之所以害怕在人群面前讲话,是由于我们害怕自己犯错,也害怕自己的发音,音调或姿态被别人嘲笑,这就是自卑的表现。克服这种自卑的一个办法是,告诉自己,这种行动让我们只会赚而不会赔,因为我们有可能成功,即使不成功,我们也得到了宝贵的经验,我们可以向自己保证下次能继续,并做得更好直到成功。恐惧和忧虑是一种消极,失败的心态,是自卑心理的表现,它使人盲目担心,害怕,最终在恐惧的逃避中碌碌无为。因此,我们必须克服这中消极的心态,以积极成功的心态作为有用的武器,相信自己:你能战胜它,并且毫无困难。一个人的内心的想法非常重要,好的想法考虑到原因和结果,可以产生很合逻辑的,很有建设性的计划,而坏想法通常会导致一个人的紧张和精神崩溃。

其次,积极地自我暗示,提升自己的欲望。

心态决定命运,思想极其重要。只要知道你在想什么,就可以知道你是怎样的一个人。如果在一天里,我们脑海中都是快乐的念头,我们就能快乐;如果我们想的是悲伤的事情,我们就会觉得悲伤;如果我们想到一些可怕的情况,我们就会害怕……

生命并不单纯,我们应该选择正面的态度,而不是采取反面的态度,换句话说,我们必须关切我们的问题,但不能忧虑。当我们被各种烦恼困扰着,整个人精神紧张不堪时,我们可以凭借自己的意志力,改变自己的心境,我们应当记住:思想运用和思想本身,就能把地狱造成天堂,把天堂造成地狱。

要提升自己的欲望,把自己的心愿和梦想一一列举出来,然后标明每个欲望的强度,标明目前最渴望得到的是什么,并强化动力,告诉自己一定要实现某个目标,使这种想法深入潜意识,并不断强化,成为自己思想中烈的一部分,这样,目标其实已经很接近了。

最后,我们必须敢于表现真实的自我,把超越自己的成果展现出来。

真实自然的自己,才会有个性魅力。当你出现在别人面前时,首先想到的是“我应该怎样表现,装出什么样子,才能让别人认可和满意?”还是“我本来就是这个样子,我就要真实自然地表现!”?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识将决定我们在人际交往中是否自由平等,也反映出我们是否具有个性魅力。

写到这里,我的感受就是:大学的学习生活真的很重要,我们要早这几年里利用好这个安静的环境汲取知识,建立勇气和自信并不断超越自我,让自己富有个性和魅力。

2024大学晨读心得800字2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杯具的结尾。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杯具更像杯具。

白流苏,一个离过婚的女生。在那个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是要受道德谴责的。而白公馆无疑属于守旧的那一派,"他们家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剩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生的怀抱以外,恐怕再无其他了。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生看成他脚底下的泥"。感情和婚姻原是他不坚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感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生和自私的女生之间。就这样,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感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期望他能她一纸婚姻。一个男生。而柳指望的是那个安稳于是两人各自为了扞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不妥协。当最后有一天,精神上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

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人说"若能以婚姻的形式理解一个女生,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许这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

在《倾城之恋》中白流苏只是一个生长在大家庭中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女子。她离了婚,在一个特定的机会下结识了范柳原。我一向很喜爱这段话:"在日常世界里,他们间存在一场征服的战争,他们内心明争暗斗。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她只喜爱他用更优厚的条件前来议和。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是什么因,什么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正因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也许流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生,一段婚姻。然而这终究是偶然的,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一个女生,把命运当作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

2024大学晨读心得800字3

《平凡的世界》书如其名,没有任何传奇色彩的跌宕起伏,也没有武侠小说中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更没有时下一些爱情小说的缠绵悱恻深刻动人,甚至一点华丽矫情的辞藻。第一次在大学图书馆读到就被吸引,多年后买来再读,依然觉得动我心弦。

《平凡的世界》展现的是一个自强不息的群体的奋斗史。少安敢于和现实顽强抗争但又不时地屈从于命运的安排,面对深爱的青梅竹马的润叶,毅然斩断情丝,和陌生的外乡人秀莲结婚;在办砖窑厂时既雄心勃勃,在遇到困难时又不时灰心丧气。而少平勤劳朴实,珍惜亲情友情,富有同情心,胸襟开阔,面对困难更是艰苦奋斗,坚持不懈。同时他对生活充满理想和激情,但又脚踏实地。他放下了读书人的架子,去做社会最底层的工作,在劳动中体会充实;但他又从不放弃自己在知识上的追求,一直保持学习的上进心……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人生时刻处于零公里处,那么要旨还在于我们不断的奋斗并且将这种精神提升到生活所要求的那种高度”。

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不正是我们所追寻的真善美吗?我们的人生有了这三种最美好的品质的浇灌,一定会使我们的心灵之花开的娇艳而又馨香。平凡也可以如此的伟大。在这片亘古而苍凉的黄土地上见证了这样一个真理。我们平凡,但我们有热情。我们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热爱人生中一切美好而又苦难的品质。我们追求真善美,但面对苦难,我们依然能挺直脊梁,直视它!上苍是公平的,他让我们历经磨难,是锻炼我们的心智与意志。人生的结局都是我们自己精心设计的。纵然英雄们都是百折不挠英勇不催的,浑身都笼罩着一层神圣的光圈。

但我们平凡人多了一层朴实,多了一份亲切,有了生活中琐碎的缠绕,无端地让我们的人生真实起来。我们用真诚的心去体验,用真挚的心去生活,我们的每一步都走得踏踏实实,我们才是生活的主宰。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用全副身心去享受,去对待,去珍惜。

浮云流水,白驹过隙,从呀呀学语到记事开始,从少年到青年,人生在成长中思考。人生的每一步都在成长,都在进步。世界是由我们这些平凡人撑起来的,只要我们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坚忍不拔对抗困难的精神,有着敢于拼搏的热血,有着对真善美的追求,我们依然可以创造一个不平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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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的草房子,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里就是油麻地。在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文静的纸月……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细读《草房子》了,但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心潮澎湃,潸然泪下。

阅读中,我的心灵一次次被感染,这群可爱的孩子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什么叫亲情,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爱……

合上书本,把思绪从麻油地拉回现实,我的同学、我的老师、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我周围的所有的人,一张张笑脸浮现在我脑海里,我和桑桑一样,是个幸福的孩子,感受着周围人的爱。他们的话语、他们的微笑、他们为我所做的一切,都带着爱的芬芳和甘甜。

唠叨,是妈妈的爱。

我的妈妈是个漂亮的职业女性,因为长了一张娃娃脸,我们又长得超像,常常被陌生人认为是我的姐姐。妈妈什么都好了,就是特别爱对我唠叨。

“快,起床了!再不起床要迟到啦!”每天早上,妈妈唠叨就是我的闹钟,准时准点响起。“吃个鸡蛋吧,要不喝碗粥也行;再吃口菜,乖,有营养;喝牛奶吧;不行,吃太少了,会饿的,再吃一口,就一口……”噢,妈妈,看看我这缺乏“营养”的身材吧!凸起的肚皮,粗壮的胳膊,还有多肉的小脸蛋儿!

好不容易好不容易到了校门口,妈妈的唠叨声还在耳边盘旋。“上课要专心,不要做小动作,不知道的地方,举手向老师请教!”

可是有一次,我彻底改变了对妈妈唠叨的看法。那周妈妈出差了,我和爸爸有了一周的自由,没有妈妈的唠叨,好清静啊。可是第一天早上,没有了妈妈的唠叨闹钟,我和爸爸就睡过头了。急匆匆冲出家门,到了学校,第二节语文课时,我发现我的语文书忘在家里了,整堂课我的心都忐忑不安,生怕老师发现批评我,那节语文课也没学好,直后悔没听妈妈的话检查好书包。

我爱妈妈,也爱她那喋喋不休的唠叨。

陪伴,是爸爸的爱。

我的爸爸在我眼里就是一个老顽童,在家他喜欢敲敲打打搞小发明,出门游玩,到了有水的地方我们总能变成抓小鱼,而且每次都有收获,我们家的鱼缸里养的小鱼都是我们抓来的呢!厉害吧!

我的星期天总是排得满满的,英语、阅读、画画、电子琴……“这么多兴趣班,你会不会太累了,要不要减少一点?”爸爸心疼地问我。“可是这些课我都喜欢啊!”“好的,只要你喜欢爸爸就陪着你。”就这样,每到星期天,爸爸也不在家捣鼓他的小发明,也不出门抓小鱼了,陪着我上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

每当我上完最后一堂电子琴课时,已经是华灯初上万家灯火的时候了。每次我抱着书本走出教室,总能看见昏暗走廊上壁灯发出微弱的泛黄的微光,爸爸静静地坐在那。一看我出来,爸爸立即起身,微笑地看着我问:“饿不饿?”这时候一股温暖和酸楚涌上我的心头。那一刹那,我读懂了,什么叫父爱。

鼓励,是老师的爱。

我是一个胆小内向的女孩。课堂上,老师提问,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把手举得高高的,可是我,每次都怯怯地低下头,深怕老师点到我。其实不是我不会,我就是胆小。

记得上学期,汤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分小组制作PPT,当小导游介绍家乡的美景。我们组推荐了我和叶泽锡负责。那一个星期,我们天天凑在一起收集资料,认真制作。终于到了展示的时候,我却被我胆小打败了,因为我声音轻,好胜的组员们建议让活泼的蒋雨轩替我上台。那堂课,我什么都没听进去,委屈得好想哭,可是我忍住了没有让眼泪流下来。

第二天一早,汤老师找到了我,鼓励我,宽慰我。暖暖的微笑,甜甜的声音,仿佛就在昨天。原来我小小的情绪波动都在老师的眼里,“每个孩子都是她我的宝贝。”汤老师说:汤老师说:“上课时不要害怕,勇敢地举手,即使说错了也是一种收获呀!”有了老师的鼓励,我渐渐打败了胆小的那只“纸老虎”。在迎新班会上,我还上台表演节目了呢!

帮助,是同学的爱。

有人说,同学之间只有友爱,没有关爱。但并不是这样的,同学之间也有关爱,我就得到了这份爱。

记得三年级时,有一天中午午休的时候,我突然肚子难受,跑到厕所吐得稀里哗啦的。不巧的是,那天汤老师不在学校。同桌蒋雨轩被脸色惨白的我吓坏了,连连问我是不是不舒服。可惜那时的我,难受得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点头表示。见我这样,蒋雨轩连忙往老师办公室跑,借了电话给我妈妈打电话。打完电话,回到教室帮我收拾书包,扶着我走到校门口,直到妈妈赶来。

第二天回到学校,不知情的同学们纷纷围上了,问我昨天怎么了?各个自告奋勇地要帮我补昨天的课。通过这件事,让我感触到了同学的关爱,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温暖了我的心,让我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同学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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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

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这可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真是不知道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他总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贴切。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假文凭,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妓女、助教等等等等。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满口道德,却又满腹封建半旧遗老的李梅亭;虚伪庸俗,在情场上耍尽手段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石榴裙下的苏文纨;俗不可奈的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

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片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现在,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大学晨读心得800字

心得: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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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1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刚开始,伽西莫多的出场给我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人人唾弃的“丑八怪”。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之后,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以往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感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分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可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只以自我为世界的中心,什么都要围着他转。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2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3

沉静于大地的阴霾,蛰伏于寒冷的冬季,四月的芬芳唤醒着沉睡的灵魂,在无边黑暗后找寻到未来的光明。朴实无华的种子,黑暗的世界,造就美丽与坚强并进的心灵。

童话故事总会有美好的一面,但恶毒恐怖的人物也如影随形。她的豆蔻年华没有父母相陪,没有朋友相交,没有新衣相衬。可是世界不会像听童话世界一样会天降王子,从此灰姑娘变成了公主,与王子相依相守。冷漠惯了的世界,怎么会为一个少女实现质的转变呢?但她不愿就这样走在这个世界底层受尽屈辱,至少心灵上不可以。与讨厌自己的舅母的痛斥,与欺负自己的表兄打架,她在反抗,不解与朋友海伦的沉默,这个敢爱敢恨,拥有强大自尊的少女最终蜕变,得到自己的幸福和自尊。

“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叫简?爱。她是倔强的灰姑娘。没有仙女棒,没有善良的女巫,没有精灵的帮助,12点的钟声敲响后她却不会再次成为灰姑娘,她是12点的公主,等到了她的王子,等到了她的幸福。

有人说,自尊心是这个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可是,即使在肮脏,每个人都必须要自尊的相伴,这是一个金钱至上的世界,如果连自尊都丢弃了,变成就了真正的奴仆。总说要快乐的人生,但快乐从何而来,多少人的麻木被看作了快乐。快乐就像一株树,要自己浇灌,枝繁叶茂固然是好的,但只是活过了一个春季就枯败了,随风而逝遗忘了便再也找不到。自尊是快乐的养料,自尊得到了满足,不再害怕空穴来风的繁华会逝去,快乐才会永驻。简?爱是一个神话,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神话,我们可以自己造就毁灭,可以自己造就幸福,转眼一瞬的事,却决定了我们的人生。短短的数十年人生,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经历,跌宕起伏的,一帆风顺的,自尊让我们学会怎样寻找自己的幸福。简?爱追求自己的幸福,平等自由,简?爱追求自己的快乐,独立完整。

简爱,追求自我简单的爱。

简爱,追求平等坚强的爱。

简爱,追求幸福美好的爱。

她叫简.爱。

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4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着之一,讲了三国时期吴,蜀,魏三国鼎立。一场刀光剑影的战争还清晰可见,显示三国时期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动荡不安的现象。

什么“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以及“粗中有细勇猛善战”的张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足智多谋”的忠臣诸葛亮;还有心胸狭隘的周逾,长厚的鲁肃等人交织在一起,引发了一连串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

首先是刘备,从一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就让我对刘备产生了很深的感受,他非常重情义,也很有爱心,也非常的顾全大局,就拿三顾茅庐这个故事来说,刘备为了统一乱世,三次才请到了诸葛亮,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他。但刘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受到打击不能控制自己,关羽、张飞被杀害后,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听诸葛亮的话,一定要攻打吴国,导致失去了一员战将,如果他当时听从诸葛亮的话,就一定能联吴抗曹。

接着就是诸葛亮,这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然后是关羽,他一生获得了许多的战功,比如说: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等等,他为了与刘备会合,便不远千里来找刘备,斩颜良,诛文丑,结果鲁莽的张飞以为他背叛了刘备,准备要杀他,然后又看见他跟敌方打仗,这才明白。于是关羽和张飞准备一起去找刘备,最后终于与刘备会合,想象着那令人激动的场面,真为他们而高兴!在书中描写关羽的一句话是: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手拿青龙偃月刀,还有赤兔马。这样搭配,简直是无人能敌!

最后是曹操,曹操是有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他在与刘备煮酒论英雄时说:当今天下,英雄只有你我二人,刘备吓的把筷子掉在了地上,又装作害怕打雷,这才蒙混过关。他在统一魏国时,可以说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的策略,无不可以统一天下。但曹操生性多疑,在赤壁大战中,只是因为周瑜的一个小计策,而失去了蔡瑁、张允那么好的将军,也导致了他们没有好的水军将领,也没能识破庞统为他提供的连环计,结果大败而归,全军覆没。

2024大学生读书心得体会5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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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一本书,只有知己才能读懂他的表情,读懂他的心思,读懂他的喜怒哀乐,读懂他的患难所需。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读书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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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心得体会范文1

我读过有关诚信的书很多,如《曾子杀猪》《郭沫若与芭蕉花》《国王的花种》……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和感动的是《卖火柴的小男孩》。

《卖火柴的小男孩》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有钱的绅士在深夜回家的路上,被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拦住,让这位绅士买他的火柴,绅士由于没有零钱,不想买,但小男孩却说:“我去给你换零钱。”于是小男孩拿着绅士的钱走了,而绅士等了很久,小男孩也没回来,便以为小男孩骗了他,只能无奈地回家了。然而第二天,绅士在工作的时候,有个男孩找来了,这个男孩比昨天的男孩矮些,穿得更加破烂。这个男孩一见绅士就道歉:“先生,对不起,我们没能按时把零钱找回给你,现在我哥哥让我送零钱来给你”。绅士经过了解,知道昨晚卖火柴的小男孩在换零钱回来的路上被马车撞成了重伤,在家躺着。尽管这样,还没有忘记找钱给绅士,并叫自己的弟弟送来,这份诚信感动了所有人。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卖火柴的小男孩尽管生活贫困,并且被马车撞成了重伤,走不了路,但仍坚持让自己的弟弟送还该找的零钱,不因为生活的贫苦而失信他人,这是多么难得的优秀品质,值得我好好学习。由此,我想起了有一次,奶奶给我五元钱去买早餐,由于当时吃早餐的人很多,我买了一碗小肉云吞,要3元钱,店主找钱给我后,我连看都没看就拿着打包好的早餐回家了,回到家一看,店主给我找了7元钱,当时我很高兴,心想:“这回发财了,既有早餐吃,又赚了2元钱,好开心啊”。可吃完早餐后,我高兴不起来了,我想起了老师和妈妈的话:诚信是一个人的财富,不贪小便宜更是一种美德。想到这里,我为自己有贪小便宜的阴暗想法羞愧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躲起来。于是我连忙放下手中的筷子,拿上多地的钱,独自来到早餐店,如实地把钱的来历告诉了店主,并把钱给回了他。

我的一举一动被旁边吃早餐的人知道后,都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我如释重负。早晨的阳光透过路边的绿树,照在我的脸上,也照到了我的心里。

再次阅读《卖火柴的小男孩》,我深深懂得了诚信可以让人心灵高贵,也可以让人胸怀宽广,内心充满阳光。

大学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

初读《童年的秘密》,刚开始打开扉页一看主要是写关于幼儿一些行为及其理论,我心想这似乎跟我的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但看着看着,我渐渐感觉到这书中讲的很多知识其实是我们作为老师必须了解的,而且对我们的实际工作是很有指导意义的。

比如,书中有一段是这么说的:“人们对儿童心理上的创伤仍然知之甚少,但是他的伤痕大多数是由成人无意识地烙上去的。”这些创伤,几乎全部都是因为我们不了解儿童的心理所造成的,我们自以为是为了孩子好,但其实却造成了相反的后果。好心办坏事的例子,太多了。而《童年的秘密》里,或者指出常识性做法的谬误,或者提出了一些我们未曾想到过的地方,因此这本书对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说非常值得一看。

其实有一个敏感期我们大家是都知道的,就是儿童的语言天赋。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语言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老师,他们只是沉默的聆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第一个字。这点成人体会最深,学外语现在对我也是一件头大的事情,无论是听力还是单词,都是需要持续的下苦功才可以。但是除此之外,儿童的敏感期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敏感期,就是对秩序的敏感。“一个很重要和神秘的时期是儿童对秩序有极端敏感的时期。这种敏感在儿童出生后第一年就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第二年。”

一直以来在成人的脑海中,保护自己的财产使其免遭侵犯,这几乎是成人的自然法则。所以,我们经常会阻止我们的孩子不让他们做很多事情,怕打坏东西总是让孩子按照我们的节奏来生活。同时,对成人来说,有一条自然法则,即“效益法则”,这诱使他运用最直接的手段,在尽可能少的时间内达到他的目的。当他看到一个儿童正在作巨大的努力做某些似乎毫无成效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他本人一瞬间就可以做完,并且做得完美得多,这时他感到痛苦,就想去帮助这个儿童。还有我们迫不及待的教小孩子识字,剥夺了他们的乐趣。“过早地强求他们通过阅读书本来识字也会产生一种消极的影响。追求这些并不很重要的东西会削弱他们生气勃勃的心灵的能量。”仔细想一想,我们成人确实经常犯这样的错误。

每一个在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成人,都是他们的教师,所以,并非有孩子的父母亲,或者教授他们知识的老师才应该来阅读这本书。当一个成人看到儿童端了一杯水,他就开始害怕这只杯子可能会摔破,当他感觉到这一点时,他的贪婪就使他把这杯子看作一件珍宝,并从儿童手中把它夺过来。另一方面,儿童还必须形成他的行为习惯,但是他从来也没有得到许可去展现连续的行为过程。如果儿童正在游戏,成人就会打断他,认为该是散步的时间了。这小孩就被打扮一番带出去了。这些都是不好的。当儿童工作时,他并不是为了获得某些进一步的目的而如此做的。他工作的目的就是工作本身,当他重复一项练习,使自己的活动达到一个目的时,这个目的是不受外界因素支配的。就儿童个人的反应而言,他停止工作跟劳累没有联系,因为使他的工作完全更新,充满精力是儿童的特征。

实际上这本书里的珠玉比比皆是。我以为每一个人都应该读一读。

大学读书心得体会范文3

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__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些,再想到不久前的[静在深秋]友的《祭奠自己》,再想到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说“……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确实有点令人不寒而栗、毛骨耸然。现实中痛苦和快乐的人们不禁要问,生命的意义难道是真的如此脆弱?

当绝望和痛苦如狂风骤雨消失在宽广的海岸线,温暖而和煦的阳光总会相聚在某个云淡风轻的下午,让我们都去到山涧,望着无垠的天边,恬静而从容的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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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曾经以为几乎不可能抓不住,未料,它早已因为时间,或者是命运,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之手的梦。

菲茨杰拉德借用尼克的眼睛,旁观了盖茨比从满怀憧憬地追梦,一步步愈靠愈近,却在快要触到的时候突然间像泡沫一样应枪声而碎的过程。如其书名所述,盖茨比的确是了不起的。他出身卑微,靠欺骗赢得大家小姐的芳心,然后凭着他的努力和敢赌的胆量兑现了他的谎言。即便听到那些每周来他家赴宴的世俗之流肆无忌惮地传播有关他的蜚语,盖茨比也毫不在乎的继续款待他们,而仅仅反驳不相信他曾就读于牛津的怀疑者。他的确不必在意,因为他的财富足以掩瞒不够光鲜的过去。

然而,了不起的盖茨比似乎注定不是属于这个污浊势力的上层社会的人。不得不说,他很幼稚,幼稚到把别人早已忘怀的梦一年又一年地还藏在心里。

文本中随处可见盖茨比对黛西的一片痴心。但我并不认为他是真的如此迷恋黛西这个人。他不过在潜意识里认定了自己迷恋黛西。在他获得财富之前,“黛西”意味着它曾经被上层社会接纳的“辉煌历史”。这段美好的经历刺激他不择手段去赚钱,奋力跻身上流。他成功的每一步都在为他心中名为黛西的雕塑添砖加瓦。不知不觉地,“黛西”的分量变得巨大,大到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即使在盖茨比扬名立万之后,他也只能习惯性地把这个梦做下去。可以说,在他日复一日的幻想中,“黛西”已被抽象成他所渴望的一切的美好。她是火,她是光,她是他奋斗一生的意义。

其实毋庸置疑,这个梦早就死去了。只是盖茨比太忠于最后一点零星的希望之火,所以才无暇记起这个现实,继续执著地企图扑向火焰的光明,却不幸地——其实又是注定的,奔赴死亡。

在这场闹剧中,知晓__的就是“我”了。尼克本是生活平淡而随性的普通人。意外地,他成了富商邻居最后的“好友”。这件事与他并不相关,他不过是因一点沾亲带故的联系而牵扯进来。尼克充当了一个清醒的旁观者的角色。当主角们纷纷失去了一些东西然后沿截然不同的轨迹开始新的人生,唯独他的轨道固定不变。仿佛一切清零般续着之前的生活走下去,不过是交的新女友又没了,而他依旧不悲不喜地无所谓着。

或许,尼克是你也是我。无论从性格还是才能上来说都乏善可称。他不是什么搅动大局的角色,而仅仅见证着别人的风起云涌。然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续循规蹈矩的生活。

但我总觉得,这样是不够的。

生命只有一次,就当令它艳如花卉,既美丽,就放手追逐一次梦想。哪怕明知是愚蠢的无所济事的扑火,至少好过一辈子像工蚁般重复周遭其他人的动作:于己,找不出记忆可回望;于他人,亦无存在感可言,就像从来没活过一样。

盖茨比每晚在岸边望见的点点灯火给他坚持的力量,他眼里容不下其他的光亮,只知道奋力振羽飞向对岸。可惜,盖茨比这种沉重的感情不是追求世俗爱情和欢愉的黛西所能承受和理解的。起初,她以为找回了从前众星捧月的青春韶华,欢快地沉浸在盖茨比的爱中。但是,在汤姆和盖茨比二人的严加追问下,黛西重又变得摇摆不定。她可能爱过他们两个,又或许谁都没爱过。她只想享受被宠爱的浪漫,不愿承担任何责任和麻烦,也不想做令人头疼的选择。她的世界里,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就算撞死了汤姆的__,又间接害盖茨比命丧枪下,她也终究没有站出来说出__。黛西未必是个小人,但一味逃避的行为证明,她是一个自私的“懦夫”。可凡人谁又不是如此呢?只识目前寸光,在对价格的权衡比较中蹉跎一生,就此失去价值。

作者在开头就为这部小说做了总结:“盖茨比本人到头来倒是无可厚非的,使我对人们短暂的悲哀和片刻的欢欣暂时丧失兴趣的,却是那些吞噬盖茨比心灵的东西,是在他的幻梦消逝后跟踪而来的恶浊的灰尘。”盖茨比是悲哀的。不是因为他的梦的破碎,是因为作者所说的那些“恶浊的灰尘”。他的豪宅始终那么热闹,却又始终是空虚的。人们彻夜歌舞喧哗,但并不认识坐在角落的主人盖茨比。尽管他身边从来不缺不请自来的客人,可他又实实在在是孑然一身。连他的同伙也想尽办法推辞不去他的葬礼,难怪那个睡在图书馆的怪人亦会感到诧异。盖茨比结交甚广,却没有真正的朋友和真正爱他的人。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不会在意这些。他忙碌一生的所得向黛西炫耀过,他心中的光芒磅礴地迸发过。最后在他失望地苦等黛西不得时丧命,倒也避免了彻底的绝望。这样也就够了。在我看来,盖茨比在失败的结局下或许已算达成了他的愿望。

火光终究熄灭了。燃烧残留的灰烬掩盖大地。不要紧,盖茨比本就不是恶浊世界的火光所能照亮的。扑火,在于扑之前喜悦的一瞬,而不是接近后的失落。如今,他在这灰烬上起舞,同情地俯视着脚下的世俗人间。他浑身焕发着耀目光芒,我知道,那是会做梦的人才会有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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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高老头》,不禁让人感叹当时巴黎上流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淡漠的关系。父母儿女间的亲情,本是世界上最纯洁美好的感情。然而在那个时代,连亲情都被金钱所玷污,实在是一种悲哀。

《高老头》这本书是巴尔扎克对拜金主义最深刻的描述及抨击,亦为《人间喜剧》系列的代表作之一。小说以十九世纪初的巴黎为背景,揭露批判了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____的金钱关系。小说主人公高老头是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范意义的人物形象之一,他是封建宗法思想被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所战胜的历史悲剧的一个缩影。他是法国__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对女儿的任何要求都一一满足。他给了两个女儿每人八十万做嫁妆,让她们嫁入豪门。然而他还是被女儿赶出了家门,最终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

在《高老头》中,巴尔扎克无情地批判了那个道德沦丧,物欲横流的社会。金钱和物欲膨胀带来的人性异化和种种社会问题,都在这部作品中得到体现。

高老头最初在两个女儿家受到尊重,“我受到好款待:好爸爸,上这儿来;好爸爸,往那儿去。她们家永远有我的一份刀叉。我同她们的丈夫一块儿吃饭,他们对我很恭敬。”为什么?“因为我生意的底细,我一句没提。一个给了女儿八十万的人是应该奉承的。”高老头自己这样说到。不久两个女儿便嫌这样的父亲有损她们的面子,狠心将父亲赶出了家门。

高老头对女儿的爱是一种溺爱,是一种病态的爱。他为女儿可以付出一切。他无比珍惜妻子的遗物,然而却因女儿需要用钱而不得不变卖掉;他花掉身上的最后一点钱,只为女儿能有一件漂亮的礼服去参加舞会;他为了女儿的体面不再做生意,但得知女儿缺钱时又想着重操旧业,甚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去“卖命”、“杀人放火”。

而两个女儿对父亲的爱是建立在金钱之上的,他有钱时她们假装爱他,偶尔还会去看他,说一些甜言蜜语哄他开心。但在外面她们不愿承认自己有一个丢脸的父亲,一个做父亲的竟要偷偷地去看女儿!她们去看父亲,同他说话也全都是为了钱。临死前高老头已经没有钱了,于是她们任凭父亲在病床上受苦,请也请不来。高老头死前终于醒悟过来,“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他感叹到:“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能买到女儿。”高老头在病床上说的那些话,是对那个社会最猛烈最无情的批判。

在那个时代,金钱取代一切成为人们的上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淡漠、虚伪。不止是高老头的女儿,其他人都是一样。泰伊番小姐的父亲为了保全财产,将全部财产传给儿子,而将女儿赶走;特•阿瞿达侯爵为了二十万法郎的陪嫁抛弃了高贵的鲍赛昂夫人;而鲍赛昂夫人与特•朗日公爵夫人看似情同姐妹,其实一见面就互相讥讽。

鲍赛昂夫人这样对拉斯蒂涅说到:“这社会不过是傻子和骗子的集团,要以牙还牙来对付这个社会。你越没心肝就越升得快。你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只能把男男__当做驿马。把他们骑得筋疲力尽,到了站上丢下来。这样,你就能到达欲望的峰。”

金钱这样影响着人们,整个社会陷入道德沦丧的泥潭中。高老头的悲剧不仅是他一个人的悲哀,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本是宝贵的,也正因有了感情,人类才不同与飞禽走兽。但在金钱和物欲的刺激下,人性变得扭曲,亲情、爱情、友情都因此被玷污了。在小说的最后,拉斯蒂涅埋葬了高老头,也埋葬了最后一滴温情的眼泪。在高老头的那个时代,是没有温情可言的,幸而我们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我们也更应该珍惜、保护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高老头的钱虽然让他买到了女儿偶尔的看望,但最终没有买到女儿的爱。金钱确实可以买到很多东西,但它并不是世上最珍贵的,毕竟它永远也买不到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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