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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心得

发布时间:2023-02-17 来源:互联网

有关大学读书心得。

以下内容是读后感大全整理,主题为“大学读书心得”,当我们在一些特定的场合或者特定时刻。就会有感而发的感慨一番,发表一些感言,感言也可以让我们铭记这难忘的一刻,我们是否真的知道如何去写好感言呢?希望您阅读后有所收获。

大学读书心得 篇1

刘向说:“人皆知以食愈饥,念莫知以学愈愚。”在生活中,我一直以书为友。通过阅读,我不仅开阔了视野,还增长了知识,陶冶了情操。前不久,我读了一本题目为《我的大学》的书,书中的故事情节十分生动,令我感受颇深……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自传的其中一部,主要讲述了俄国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在喀山时期的生活。16岁那年他背井离乡,想到喀山去上大学,但那时的大学对穷苦的孩子是关着大门的。梦想破灭后,他依然热爱读书,但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他和形形色色的市民、知识渊博的人士交往,进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在这里,他经历了思想发展的复杂道路,对人生的意义和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受益匪浅。高尔基的那种执著、高于他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知道了:世界是复杂的,是多变的,生活不可能永远都很安逸。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体会这些酸甜苦辣。高尔基自己也说过:“只有对人类的最强烈的爱,才能激发出一种必要的力量来探求和领会生活的意义。”“人如果没有良心,哪怕有天大的聪明也活不下去!”刘向说得好:“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当我读完这本书,高尔基那坚定、顽强、倔强、执著的精神就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另外他热爱读书、善于思考的好习惯尤其值得我学习。

我又想到:在我家中有很多书,可是有的书本我甚至都没有翻看过,让它们闲置在我的书橱里,真是惭愧!难道自己知识已经很丰富了?不是说“学无止境”吗?比起高尔基那顽强、执著的精神,我还差得很远呢!读了高尔基的故事,我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积极思考,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才能对人民、对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大学读书心得 篇2

今天看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前苏联高尔基写的《我的大学》的第三部分,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童年,第二部分是世界,第三部分是我的大学。

第三部分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很精彩,吸引着读者,让我读这本书不止一次,直到读懂。

我最喜欢的是第三段:面包师傅。这一段的主要内容是:作者高尔基最初是一个肮脏的小地下室面包师傅助手,后来遇到了他的老主人,老主人因为经济困难,打算开一家面包店,所以高尔基回到老主人,作为亲戚监控面包师偷东西,但面包师经常偷东西,作者每次都告诉他偷东西,但面包师每次都用批评的话说:高尔基不能写作。然而,当作者高尔基最喜欢的.亲戚时,他的祖母去世了。

这部分写道,作者高尔基来到嘎山上大学,但来到嘎山后,他意识到上大学只是一个梦,这是不可能的。现在我们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我们可以上大学。他希望学到更多的知识,接受高等教育。然而,他无法实现他的梦想。我在花鸟般的环境中学习,在老师的亲切教育中学习和生活,在家长的各种关怀中学习,但我不知道如何珍惜这些关怀。与高尔基相比,我感到非常羞愧后,我将向高尔基学习,学习他有理想和抱负的精神,完成我应该做的事情。

大学读书心得 篇3

少年的高尔基在喀山的那段日子里,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和杂货店伙计。而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他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怎能不令人敬佩?

面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耍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电影……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么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

当时在沙俄统治的黑暗时代,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就根本谈不上救国救民。知识文化是革命胜利的保障啊……不然,就像中国的太平天国运动,由一个个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的农民来主持,肯定会失败的!

高尔基生活于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看禁书。但对于青年的高尔基来说,那些所谓的禁书却正是他的真正所求因为只有它们能真正让人民清醒,让人民明智,让人民有打倒推翻沙俄的信心。

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名字叫捷林柯夫。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和禁书,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

在高尔基以后的艰苦岁月之中,他努力革命,有很大的成就。“书”来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他获得了如此大的成就,让很多的人民有了好生活可以过……可见而知,书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啊!它的确让社会进步了,让人类进步了!

如今是“科学”第一的时代,书对每个人来说都变得更加的重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征战,也打的是“科技”战,而不是以前的人力战。而打仗的军费开支也要由各国的科学技术的高低来决定的,科技高的国家,挣的前一定是要比落后的国家多……

总而言之,现代的一切,都与“科技”密切相关,而要“科技”就得日积月累的慢慢学习,学习的内容都在一本一本的书里面……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永远都会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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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范文:大学假期读书心得


写了本书,浪漫是封面,快乐是扉页,甜蜜是序言,相遇相识是情节,相知相思是主线。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必定有深奥的内涵,幽默的谈吐,无形的魅力,极好的人缘。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假期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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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假期读书心得1

第一次读《青春之歌》这部小说是在进入大学一个月后。在现当代文学课上,这部小说被现当代文学老师多次提到,并且对它的评价颇佳。我想,既然是这么好的一本书,我应该好好去看看。所以,我把这部小说认真仔细地阅读了一遍。当时看完这部小说后,我并没有太多的感触。我并不觉得它有什么令人动人心弦的地方,只觉得书里面的那些人物是那么的不真实。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么英勇的人,并且还是个女人。

再次阅读这部小说是在寒假期间,因为在家中无所事事,以至于产生了无聊的情绪。因此。我又再次拿起《青春之歌》这部小说来看,这一次却从中品出不同的韵味来。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们似乎很难体会到当年的革命先烈们战斗的艰辛,更何况我们这些90后的孩子们。我们或许知道周杰伦,很熟悉王菲,但是却对秋瑾这些烈士一无所知。事实上,那个时代离我们并不遥远。依稀地,身上还留着那个时代的伤痛。可是,那个时代的精神却离我们远去了。

有些人说,我们有些事情是不能选择的。比如说我们的父母是谁,我们生活在什么时代等等。我们可以说我们有权选择我们的生活,但事实上有时候我们身不由己。林道静他们那个时代的人想要和平,想要过上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生活。但现实是残酷的,他们必须要过那种居无定所、胆战心惊的生活。

再一次的细细品味,我领悟到了林道静对党的真挚的依赖像孩子依赖母亲一样的感情;领悟到他们那一群像火山一样喷发热血的爱国热情;领悟到了那个时代动荡的轰轰烈烈的时代风云。在那个__不安的时代,林道静的革命精神让人赞叹不已。当然,林道静不是一天就能成为一个革命战士的。最初的林道静是朵冰清玉洁的连花,是一个小知识分之而已经过了艰苦磨练和改造的过程,她身上逐渐具有崇高的无产阶级信念和旺盛的革命热情。在经历了两次铁窗中血与火的洗礼后在革命实践中变得坚强,政治上也逐渐成熟起来。

能坚持着自己的坚持,是林溢静的感人之处每当我读到她入狱时受到非常人所能忍受的折磨后依然坚持着自己的人生理念,坚持革命道路时我深感到自己以前知识的肤浅因为小说里一个个鲜明的革命人物一个个地牺牲让心硬如石的人也为之哀泣。当然,我很鄙视那些反面人物,那些卑鄙的手段和背叛令人咬牙切齿,即使他只是虚构的故事情节也能让人为之震撼。

一位哲人曾经说过:“如果一个人战胜了孤独寂寞,他就可以战胜一切其实,在哪个战争的年代,革命战士们面临的的敌人是孤独,当时,由于革命是事业被很多人仇视,因此阻碍也重重。所以革命事业往往是在秘密进行着。刚开始从事革命的人们大多是没有战友的。因为这种举动不变世人所理解,把他们当成造反的人看待不是孤立就是打压。例如巴金《激流三步曲》中是觉慧,无法忍受封建家族的禁锢而离家出走,投奔革命,这些投奔革命的人不被人们承认,因此他们觉得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是孤立着的。

这种孤独其实在他们看起来并没有什么,至少他们还有怀着同样的革命梦想的战友们。有战友们的支持和鼓励就足矣。但是当仅有的同伴也不相信你。不理解你时,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孤独正如《雾——鱼——电》中的吴仁民一样,他们不被同志们所理解,觉得自己被这个世界抛弃了因而痛苦万分。《青春之歌〉中的林道静也一样在她还没有入党之前她虽然忠于革命,但是内心切很迷茫不知道人性的方向在哪里,遇到卢嘉川林红等人后,在他们的帮助下逐渐融入革命中但是党在当时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对入党人员的考验是非常严厉的,最苛刻的一项是要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孤独,林道静在入党前遇到过很多困难,身边的同志不断地牺牲,自己也一次地从死里逃生。那时候没有人能帮助她,没有人告诉她下一步该如何走,她只能靠自己一点点地摸索前进的道路。她坚持着,坚持孤独地走下去,她相信未来她不会是孤单一个人。

大学假期读书心得2

今天终于拜读完托尔斯泰的鸿篇巨着《战争与和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感慨太多太多:

首先我认为《战争与和平》超过了我原来读过的所有的小说,甚至包括我比较喜欢的《红楼梦》、《三国演义》、《百年孤独》、《瓦尔登湖》……

这本书好就在它的任何一个人物刻画、景物描写、战争场面描写、心理活动描写、人物对话描写等等,及至每一个段落、句子甚至标点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完美无瑕:

这本书描写得很真实,以几次真正的战争为背景,里面有真实的人物:拿破仑、亚力山大、库图索夫等,它的真实还体现在,每一个人物的描摹都不是一出场就完美无缺的,他们都有一个成长和成熟的过程:

彼埃尔一出场是在安娜。巴芙洛芙娜家的晚会上,当时在场的“上流社会”的人们都很“轻视他,他的言行是为人们所不齿的,而这正说明彼埃尔是一个真诚的、不流于世俗的人。安德来公爵就很欣赏他这一点,并主动结交这个人。当彼埃尔突然继承父亲的巨大财产后,成为别素号夫伯爵、成为全莫斯科最有钱的人之一后,他马上成为莫斯科整个上流社会倍受欢迎的人,莫斯科所有有女儿的家长都盼望能把女儿嫁给他,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会受到所有人的称赞,连他自己也疑惑:好好像自己具备了所有的美德……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然而这又多么现实啊!这与我们如今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多么不谋而合啊!……彼埃尔的真正的成熟是在经历了被俘之后,他的立身行事真正地为各个阶层的人所接受并喜欢:他的钱袋永远是空的,因为它对所有的人开放;宴会中的女人们欢迎他,因为他从来不只对某一个人献殷勤;仆人们高兴彼埃尔回来,因为他们知道,他在家的时候,尼考拉伯爵便不每天到农场上去,便更愉快、更和谐,还因为在节日,他们都可以得到重赏;小孩们和女教师们高兴他回来,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像彼埃尔那样地领导他们过共同生活,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在大钢琴上弹苏格兰舞曲(他的的曲子),照他说,他们可以随着这个曲子跳一切可能的舞。并且他确实带礼物给大家;尼考林卡。保尔康斯基高兴他回来,因为彼埃尔叔叔(他这么称呼他)是他羡慕与热爱的对象;客人们欢迎彼埃尔,因为他这个人总是能够使任何团体富有生气并且能够团结大家……

玛丽亚公爵小姐,她虽然长得较丑,但是她心地善良,屈己待人,她一直都深爱着对自己严历到刻薄甚至精神虐待的父亲;她成全女伴部锐昂小姐和自己的求婚人约会;她一直精心照顾、教育自己的侄儿尼考林卡,及至到自己有儿女时都不允许自己在行为甚至在思想上对侄儿不如自己的儿女;她的灵魂是那么的高尚,正如丈夫罗斯托夫对她说的”人不是因为美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玛丽亚就是那个最美的女人!我最喜欢这个人物。在我眼里,从内到外,这个人物都是纯粹的完美无瑕的。尤其我最喜欢的场景是玛丽亚与罗斯托夫的第一次相遇:”罗斯托夫立刻把这次会面当作一种奇遇,一个没有保护的不胜悲伤的姑娘,独自遭受到粗野__农民的横行!多么奇怪的命运把她带到我这来了“”她的面貌上和表情上是多么温柔、高贵!“

玛丽亚的育儿日记也是我所崇敬的,我同样对她的那种崇高的道德世界感到惊异!

娜塔莎,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写跨跃很大: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写到多情美丽的少女、又写到完全献身家庭——丈夫与儿女而完全抛弃自己的所有——包括外交、爱好和女人的修饰等等,整个小说中人物娜塔莎的变化是的。

对老伯爵夫人的老年之后的描写是我非常喜欢的,奈何拙笔不能表达深意,准备全部作摘抄以享之。

当然还有安德来公爵、矮小的公爵夫人,发西利公爵、俾利平、索尼亚……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真不愧为大家手笔、神来之笔!

托翁在描写环境和心理相结合的水平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如罗斯托夫第一次参加战争”他对死亡和担架的恐惧、对太阳和生命的爱惜,写得太传神了!安德来公爵第一次“死”:“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感谢上帝……”太让人感动了!

托翁的比喻也是信手拈来:“他和道黑图罗夫一样是一个不受人注意的齿轮,虽然这些齿轮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却是机器的最主要部分;全军的情形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的情形,它感觉到它自己的灭亡,却不知道它在做什么;他就好像一只被犬包围的兔子,缩着耳朵,在敌人面前继续躺着一样……

经过一个半月的《战争与和平》的阅读,思想上得到了一次深刻的启迪,灵魂上获得一次深刻的净化,真真切切地享受了一顿文化大餐!对这本书,我真是有些爱不释手。读过一遍后,又详细读了里面的精彩片断,并做了部分摘抄,从思想意识中竞有些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

在此,我希望喜欢读书的人千万莫错过这本好书,不读《战争与和平》,枉称读书人!

大学假期读书心得3

你不要当沙弥尾。”

“好,不当”

“你也不要当方丈”

“好,不当”

“我做你老婆好不好?”

轻声读过这一声追问,一声回答,仿佛能听见两个稚嫩的童音在芦苇丛中回荡穿梭,像两只翩翩的蝴蝶。伴着一个个“不”字中,一片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已渐渐拉开了帷幕。只是,明子头上扎眼的戒疤,在天边阳光下映出异样样的光芒,在这光芒下,一个个不字显得那么无力、敷衍,像极了一个蹩脚的谎言。不由得想到小时看过的电影:同样是一个聪颖的小和尚,只是增长了些年纪,跪在老方丈的面前。老方丈端坐在座上,半睁眼望着小和尚头顶:

“戒女色情爱,汝能持否?”

小和尚默不作声,只是低眼看着藏在门外的姑娘,目光中流转过千言万语。

“能持否?”老和尚不依不饶。

“能,能持。”

姑娘眼中泪光一闪,扭头走了,只留下沉默的小和尚。望着书中的水光潋滟、岁月静好,我不由得想到他们的未来会否一样?也许更甚吧……这天下哪有那么多的机缘巧合,能改变世间的清规戒律。

至此,作者没再写下去了,也许是为了留一个好的念想,也许只是不忍再着笔墨。受戒,短短的十天,却意味着小明子将从一个无拘无束的少年人变为规矩繁多的和尚,而头上那几个漆黑的戒疤,也如同一副铁链,约束着他未来的点点滴滴,知道成为他灵魂的一部分。而在这个顾虑约束繁多的世界,少年人单纯的祈愿,又怎能成真。其实,谁又没受过戒呢?自出生起,我们就被灌输了许多的规矩,一点点将本真的欲望藏起。儿时,我们便知道不能不听话,不能这个,不能那个;待到少时,不能的事情变越来越多,一环一环地将我们束缚起来。想来,待到长大时,规则终将我们自己的欲望彻底框进方圆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规则所约束的将渐渐深入我们的思想,与我们浑然一体,压制着人类本能的欲望。不同的是,明海心中的戒压制的是不应属于他的爱情,而是世人心中的戒则压制着欲望

爱和欲望有什么不同么?我不由的问自己,无言。其实这二者本就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人最本能的渴求。欲望本身只是人对追求的原因,并没有褒贬之意。例如生的欲望使人活下来,爱的欲望缔造了世间单纯的感情……只是在欲望的促使下,人会显露出贪婪的一面,也会露出坚强的一面,他如同一把双刃剑,既能激发希望,也能带来绝望。也许正是为了控制欲望,才有了规则和戒律。通过规则,人们压抑、约束着自己的欲望到一个可接受的底线,从而约束着自己成为一个能自控的人,更维系着一个安稳的社会。

可即便有约束,欲望也依然存在。就像小明子的小英子的爱一样,无法因为清规戒律而彻底消除。也许,欲望本就是人性中的一部分,赋予了人烟火气息,没有了欲望,人也难成为人。受戒,便是人性中接受规则的那一刻,存在于每个人的生命中。那十数个戒疤便象征着规则的约束,约束着人心底的欲望,更意味着其与欲望的不断抗争,在人心底的角落。

大学假期读书心得4

我们在探讨信仰问题的时候,经常会听到一些有关对进化论的争论,有些人把之当作不争的事实,而有些人则认为其一文不值,有时双方各执己见,争论得不可开交。但是,大多数参与这一争论的双方都没有读过进化论的经典著作-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我在尝试着读这一本书,那些有意无意的争论我能从这里明白许多!

首先:什么是生命的起源?这是这本书最为基础的一个问题。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在这本书里,我发现这样一个结论,大概意思就是,他在经过类比以后得出结论,所有在地球上的有机生物都是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原始生命,而这个原始生命则是"被吹了一口气"而来的。这与圣经里创世记里讲到人是因上帝吹了一口气而得到生命的写法有点相似。

基于这一结论,我们可以知道,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__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基于这一结论,我们可以知道,达尔文所倡导的是所谓的"创造进化论",这也是为部分__所接受的理论。其实,达尔文所观察到生物物种的出现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水生到陆生,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

相信上帝是违背科学和理性吗?

达尔文得出了上帝是生命起源的结论,这是发自内心的信仰,还是一个不得已的结论,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常听说诸如"相信上帝是不科学的"或"科学已经否定了上帝"之类的话,但这些话本身不一定就是科学的,至少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商酌的。正如达尔文一样,我们会思索、探讨最初的起源的问题,但如果不承认有上帝的话,将会遇到一个很大的难题,人们往往会不得不以很不科学的方法来解决。

在解释生命起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都是要靠信心来接受的,也既是说,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应该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碍,因为这些信仰里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不相信上帝的自由,但要用科学和理性来作为这些事的依据这里有似乎有些牵强吧!

大学假期读书心得5

在《三国志》里,记载诸葛亮是一个聪明的人,但在赤壁大战中,诸葛亮错用关羽,而关羽还当年过五关斩六将时曹操不杀之恩,结果放虎归山,曹操得以重整旗鼓,卷土重来。后在驻守荆州的人选上,他又错选关羽,结果荆州失守,关羽被杀。

在这两次事件中,其源都出自于两次错用关羽,且皆显示出了诸葛亮的错用人。从这说来,诸葛亮并非聪明的人,而一些古人虽都被记载为聪明的人,但其实并不一定聪明。

与诸葛亮同时期的周瑜聪资过人,帮孙权打的胜仗也不少,也同时被史书记载为聪明人,打他却因妒忌诸葛亮的才能而打出既生瑜何生亮的感叹,尔后含憾而死。这妒忌之心乃兵家之忌,周瑜犯了忌而死,还能说周瑜是个聪明人吗?

答案是不能。越是聪明的人就越容易陷入泥潭,正是因为他们的智慧多了,负担也就重了,也比一般人要易陷、深陷。聪明的人自然就思维活跃,想的自然也就多了,想的多了自然也就越容易犯忌、犯错。而普通人想法不想他们那么复杂,看事情更简单些,有些忌讳、错误也就比聪明人更易避免。

而聪明人不聪明往往是他们不能善观,善用和善弃他们的聪明。

善观,即善于观察当前事件和局势,诸葛亮两次错用关羽的做法就是个实例。他明知曹操对关羽有恩,而关羽怀有还恩之心,却依然让关羽在华容道上把关。如果当时诸葛亮大观局势,观察到了这点,让关、张或关、赵二人位置互换,便可使得关羽还恩,又捉住了曹操,岂不两全其美?遗憾的是聪明的诸葛亮没有聪明地做到。

善用,即善于使用自己的聪明,在这点上美国汽车大王福特就是个例子。

福特研制出了第一部属于自己的汽车引擎,后来又推广了汽车,成功发展了自己的汽车事实,身家亿万。福特也因此被冲昏头脑,变得骄傲自大,不汲取别人的意见,最终使得公司惨败。

如果福特能够善用聪明使头脑冷静思考,善用聪明不犯骄傲自大的忌讳、不犯错,事情也许就会从另个方向发展了。周瑜亦是如此,如其善用才智使之第一时间意识到忌与错,便可避免犯忌、犯错以至死亡了。而这聪明的二人也都没能聪明地做到。

善弃,即善于放弃他们的聪明。当聪明过多时便是负担,就像聪明的思维虑事一样。而这时懂得去放弃些聪明把感情和思想放空,以空白的角度,客观全面的去观大局,切小意,才是最理智的。的确,在事情发生的过程中,经历的人多少会带有一定的感__彩,但这不正是更考验他们的善弃吗?

只有善弃了再加上善观和善用,才是真正的聪明,才会却得理智的成功。只是令人叹息的是他们都没聪明地做到,只得让人感叹:聪明人也不聪明啊!

大学假期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


读书,能让愚昧的人变聪慧;读书,能让浅薄的人变沉稳;读书,能让沉闷的人变开心;读书,能让人发的短信最诚恳。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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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1

我曾看到过爱情温柔地凋零,于是明白了所谓真爱无敌的童话:只不过是当一丝情愫如细草穿沙般掠过心田时,人们彼此心照不宣的谎言。这原本就是个暖昧不清的世界,孤独追寻着爱情谎言的灵魂们游离在城市巨大的阴影之下,在每个暗到了极点的黑夜,失去自由的爱情便颓废地躲在墙角边喘息。冥冥之中,早已经被注定了的一切就是这样被注定了,上面戳一个时间印章——永远。

想起了周蘩漪,《雷雨》中的那个被爱情伤得最体无完肤的女子;曹禺先生在序中这样评价蘩漪:“蘩漪是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勤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拾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在《雷雨》的氛围里,蘩漪最显得调和和单薄,她的生命燃到电火一样地白热,也有它一样的短促,情感郁热,境地,激成一朵艳丽的火花,当着火星也消灭时,她的生机也顿时化为乌有,她是一个最有“雷雨”的性格的女人,她的生命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

也许爱与恨正是曹禺先生的《雷雨》所要表达的主题吧,周朴园、鲁侍萍,乃至周萍,哪个不是一切的恩怨情仇?但只有蘩漪将爱与恨的交织诠释的如此淋漓尽致。蘩漪就像是一朵在黑夜里悄无声息地绽放了的花,冷漠、诡异、妖艳,穿过被灼伤了的眼睛,直逼进你的灵魂,寻找苦海深处的共鸣。我不得不赞叹蘩漪,她就是那个疯狂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在周家深深的庭院里,暴怒的雷雨的中心,她是罪人,亦是受害者;她有一颗被爱情遗忘的心,十八年来陪伴着一个暴躁怪戾的丈夫,早已心如死水,周朴园不爱蘩漪,他的躯壳里早已埋藏一座荒冢,墓碑上刻着鲁侍萍的名字。《雷雨》中没有提及蘩漪因何嫁入周家,这并不重要,因为悲剧早已开始,周朴园和鲁侍萍的恩怨纠缠所当然不会只有两个牺牲,蘩漪本身只是偶然的一个环节,由命运捉弄,被推进雨中,在雷鸣电闪下心碎、发疯!

蘩漪和周萍之间并非是爱情,就算有乱伦的嫌疑,蘩漪也远远将周萍甩在了后头,她像战神一样充满勇气,以夸父追日般的热情索求虚无缥缈的真爱,她忘记了自己是周朴园的妻子,周萍的后母,她是那么不顾一切地抓住了爱情,而周萍是她干涸的心湖里突如其来的一场春雨,十八年来不曾动人的眼神就被雨水滋润的炫丽,她就这样坐上了爱情的末班车,偏执地等待未知的终点。她对周朴园充满了恐惧与恨意,所以会在深夜里独自哭泣;而周萍恰在这个时候出现,一丝的安慰就会点燃炽热的烈火,让自己义无反顾的燃烧。蘩漪实在是个最可怜的傻瓜,她做到了自己所能做的极限,却不知自己仓皇中抓住的救命稻草只是一根空心的稻草,软弱、无力。我一直怀疑蘩漪与周萍之间的感情是否是等价的,自始至终似乎都是蘩漪付出太多,那是一份最渴望得到回报的爱,却也是最无可奈何的恨,爱与恨的边缘流淌着啜泣的泪,有如许多的人,毕生在问中追溯。

我不喜欢周萍,我想他竟是一日也不曾爱过蘩漪的,因为他的懦弱,是个十足的胆小鬼,单凭这一点,他就永远不会配上蘩漪,他只有无尽的追悔,永远只在悔恨自己过去由直觉铸成的错误,“他佩服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在他的见闻里,除了一点倔强冷酷——但是这个也是他喜欢的,因为这两种性格他都没有,他觉得他在那一方面欺骗他的父亲是不对了,并不是因为他怎么爱他的父亲(固然不能说他不爱),他觉得这样是卑鄙,像老鼠在狮子睡着的时候偷咬一口的行动,在他的直觉过去,理智冷回来的时候,他更刻毒地恨自己,更深地觉得这是反人性,一切的犯了罪的痛苦都拥到自己身上,他要把自己拯救起来,他需要新的力,无论是什么,只要能帮助他,把他由冲突的苦海中救出来,他愿意找,他见着四凤,当时就觉得她新鲜,她的“活”,他发现他最需要的那一点东西,是充满地流动着在四凤的身里,她有“青春”,有“美”,有充溢着的血,固然他也看到她是粗,但是他直觉到这才是他要的,渐渐地他厌恶一切忧郁过分的女人,忧郁已经蚀尽了他的心,他也恨一切经过教育陶冶的女人,同一切细致的情绪,他觉得“腻”!然而这种感情的波纹是在他心里隐约地流荡着,潜伏着,他自己只是顺着自己之情感的流在走,他不能用理智再冷酷地剖析自己,他怕,他有时是怕有自己心内的残疾的,现在他不得不爱四凤了,他要死心塌地地爱她,他想这样忘了自己,周萍是整出戏中性格最复杂的人物,一方面在父亲的阴影小心翼翼地生活,另一方面又不甘于这种压抑的现状,他阴郁而不得志,对父亲的反叛,一种心理上复仇的快意使他与后母蘩漪牵连到了一起,他轻而易举地掳获一颗寂寞的心,但也就此背负了沉重的道义的十字架,自始至终,周萍都在逃避,蘩漪带给他的只是无尽的悔恨,他内心已阴雨连绵,无辜的四凤恰似他苦苦盼望的阳光,周萍迫切需要温暖的阳光驱走乌云,于是他和四凤自然也是水到渠成,他以为就此可以摆脱蘩漪的罪孽,孰不知这是一出更大的悲哀,周萍难得有那么大的毅力带四凤远走高飞,电闪雷鸣之夜,一切真相大白,现实在残酷地狞笑,唯有死亡是舒适的温床,他最后选择自新,那也是他的出路,无法想象苟且偷生的周萍走出那个雷雨之夜后怎样面对以后漫长的人生,倘若终日在无尽的悔恨中消磨自己,我想,这稠密的恨终究是化不开的,求死,是一种的解脱。

周冲和四凤是整出戏中最让人不忍心的受害者,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其实周冲化比四凤更加无辜,雷雨过后,我们不得不扼腕叹息:多么年轻的生命啊。

如果真的要揪出这无奈的悲剧的“罪魁祸首”不知算是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还是已故的周家老太太,少年和丫环偷情似乎自古以来就没有几个落得圆满的下场,这几乎成了一条亘古不变的规律,在等级森严的制度下,这本来就是一类被诅咒的爱情,身份的悬殊,是世人心中永不逾越的鸿沟,周朴园和鲁侍萍终究难逃棒打鸳鸯的结局,人间又多了一例明证。

我认为鲁侍萍和周朴园并不是《雷雨》的主角,他们俩个的存在只是一个引子,埋伏在岁月的后头,引出日后一段纠缠不清的孽缘,当周朴园认出面前这位憔悴苍老的老妈子就是他魂牵梦绕三十年的侍萍时,爱情就在那一刻陷入了万劫不复,也许那是周朴园最心潮澎湃的时刻了,希望幻灭了,侍萍改变了,心,也就轻松了,侍萍终一不再是自己心爱的女人,日后,周朴园就彻底成了一个无爱之人。

鲁侍萍三十年后声声控诉,一切恍然如梦,她咬牙切齿宣称是不公平的命指使她又出现在周朴园的眼前,红颜已逝,韵华不再,其实这一切大可不必,当爱已成往事,何必又在彼此快愈合的伤口上再撒下一把盐呢,如果她真的认定周朴园是个罪人的话,那么她至少也是个共犯,不管以后周朴园变得怎样冷酷无情,至少对侍萍,他是一刻也不想让自己忘却的,抛弃侍萍并不是他们初衷,爱情无法达到完美,那么就无所谓谁对谁错,鲁侍萍错在不必如此耿耿于怀,也许是我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女子,对被抛弃的命运看的如此之重,鲁侍萍是个苦命的女人,而命运确实是不公平,我只能把这一切怪罪于命,虽然我是如此的不相信宿命的玄虚。

那个惊心动魄的雷雨之夜啊,爱与恨的厮杀渗透出的血腥之气让我不寒而粟,当一切又回归平静,啜泣的问不再幽幽慨叹,我们早应该明白,爱与恨终究不能长久,边缘的问,两个疯子的女人,一个忧愁的老人,还在苦苦挣扎……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2

在寒假中我在无意中看了《淘气包马小跳》,书中写着:马小跳出生就会跳,在马小跳出生100天,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就为马小跳办酒席,谁知马小跳一怒之下竟然“咚”的一声,跳起了2米多高,在场的人看见了都很吃惊……因此,我真是对杨红樱阿姨的想象力佩服的五体投地,表面上马小跳调皮捣蛋、惹事生非、且不太遵守纪律,是被老师同学们视为永恒不变的“后进生”。但他非常热爱生活、诚实善良、充满爱心。他建立了“宠物集中营”;照顾被遗弃或生病的小动物;放暑假在奶奶家住时,会组织大家一起到山里为“维护环境、保护动物”做义务宣传……,马小跳每天都开开心心的,就像书里所写的那样:“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在马小跳周围,有开明的爸爸,有讲义气的张达,还有永远也长不大的丁克舅舅,他的生活因此丰富多彩,马小跳是真正理直气壮地做孩子。在回到书中,要说马小跳的丑事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啊。可是每次马小跳犯了错误,马天笑先生都不以为然,因为他认为玩是孩子的天性。

俗话说的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淹,终于有一天马小跳有了对头,那就是路曼曼,路曼曼每天都拿着一本小本子记马小跳在学校的所作所为,真是令马小跳头痛。马小跳早就已经把路曼曼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了。想尽办法要戏弄路曼曼,路曼曼叫他向东,马小跳偏偏往西,路曼曼叫他往西,马小跳又偏偏向东了,把路曼曼的脸都气歪了。在马小跳的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就是夏林果,夏林果瘦瘦的,长长的头发,尤其是跳起芭蕾舞来,简直就像一个仙女。而且夏林果的背永远是直的,眼睛永远是向前方的,头发永远是整齐的,她充满着自信,就像一个骄傲的小公主。在马小跳的班上有最漂亮的女孩夏林果,最聪明的女孩路曼曼,当然也有最笨的女孩字琪儿!安琪儿是安琪儿的妈妈在40岁的时候生的,因为安琪儿的爸爸妈妈听说年老的人生的子女不是缺手缺脚,就是脑袋有问题,所以安琪儿的爸爸妈妈宁愿安琪儿笨也不要安琪儿缺手缺脚,于是每天都说:“我宁愿生个笨女孩出来的。”没想到真的生安琪儿,安琪儿离马小跳的家很近,所以和马小跳特别好,马小跳却因为安琪儿长的丑不和安琪儿玩……

还有篇的名字叫《猪和狼的大辩论》。猪和狼对人类的贡献到底哪个大呢?从表面上来看,一般的人都会说猪对人类的贡献大,而马小跳却说狼对人类的贡献大。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猪方代表丁文涛在班上号称“成语大王”,成绩非常好。他认为,猪的全身都是宝,猪的肉可以吃,猪的皮可以做皮鞋、皮带、皮包、皮箱,猪的样子很可子,胖胖的脸,大大的耳,圆圆的鼻,眯眯的眼。狼方代表马小跳却认为,狼是野生动物,是受国家保护的动物,因为狼是大自然的“清道夫”,吃对大自然有害的动物,比如老鼠、野兔,起到生态平衡的作用。丁文涛说:“猪的全身都是宝,狼的身上没有宝。”而马小跳却说:“狼的尾巴就是宝,毛笔中的精品狼毫就是狼的尾巴做的。”最后,狼方辩论取得了胜利,马小跳赢了,而丁文涛却垂头丧气。读了这篇文章,我增长了许多知识,还懂得了两个道理。第一个道理是,由于丁文涛目中无人,以为这一次的比赛自己一定能赢,轻视了对方,所以造成了失败。第二个道理是,马小跳非常重视这次比赛,资料准备得很充分,所以取得了胜利。我们要学习马小跳那种不怕困难、争强好胜的精神在《淘气包马小跳》中还有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真是被那句应验了,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

——跟着还有《笨女孩安琪儿》。安妈40多岁才生下安琪儿,安妈和安爸听许多人说年纪大的女人生下的孩子不是四肢不全就是智商不高,安妈和安爸宁愿要一个智商不高的笨孩子也不想要四肢不全的孩子,终于,安妈生下了一个女孩,取了一个小天使的名字——安琪儿,安琪儿不聪明,三岁还不会说话,等到她上小学时,还有时说话显得特别幼稚:有一天,学校组织全校去植树,三年级安琪儿和马小跳一组,安琪儿问马小跳:你为什么长得这么高,是不明__妈天天给你浇水,你也给我浇一下吧,搞得马小跳哭笑不得。但是,安琪儿,你说她笨,其实也不笨,马小跳出的脑筋急转弯的题目她全部都能答得出来,这让所有班上成绩优秀的孩子目瞪口呆,可见她只是思维方式与大家不同,她有她独特地看待世界的方式,充满了好奇和幻想,充满了童趣和天真。在她的世界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纯洁的,天真可爱象一张白纸一样的小女孩。安琪儿还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当韩力哥哥伤心时,她会诚心诚意地安慰他。读了这本书,我有点喜欢安琪儿了,虽然她不秀的,但她是很可爱的,我们不能歧视安琪儿这样的孩子,我们要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每一个儿童都是一样的,都应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3

细细品读着巴尔扎克的语言,这部跨越时代的作品令我产生了对人性,对社会深刻的思考。作者笔下,社会仿佛成为了人格的战场,人人都为生存争上游而不择手段。贪婪、暴戾和冷酷呈现在书中,我便会被深深触动,思考并追寻着道德与金钱的天平到底倾向何方。

《高老头》背景是十九世纪初的波旁复辟时期的法国社会,资本主义思想开始默默覆盖西方社会,但同时封建思想也存在于百姓心中。《高老头》便描写了这一时期封建贵族在权力与金钱中挣扎,封建思想者在之间痛苦,终被金钱吞没的过程。小说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高老头将全部感情放在女儿身上,为她们付出了巨大的金钱,却最终得不到女儿尊重爱护,郁郁而终。我感到十分的悲哀,这一种父女关系竟然是在金钱的基础上来建立的,这种关系随着高老头的钱袋被榨干,亲情也就脆弱的瓦解了,我想这是作者对金钱的讽刺,对社会的讽刺:人性与亲情在金钱面前还是如此脆弱啊!

小说主人公高老头是封建宗法思想被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所战胜的历史悲剧的一个缩影。高老头具有一份特别的父爱。他把女儿当作天使,竟然乐于牺牲自己来满足她们的种种奢望。为了女儿的体面,他停止生意,只身搬进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身无一文;最后,仍然是为了给女儿弄钱,他甚至放弃了自尊,他竟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巴尔扎克都曾赞叹“他无异于一个__教神圣的殉道者”。事实上,高老头的父爱并不单纯,而带着阶级的复杂性,他的父爱是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的。他既希望着女儿幸福快乐,却又希望女儿可以带给他更多的荣誉,更高的地位。让我感受到的是,高老头在这样资本主义思想张扬,金钱至上的社会中也被腐蚀,成为了地位与金钱的牺牲品。他用金钱去买女儿的“爱”,而女儿除了要钱却从来不看望他,这种“爱”注定是短暂的,不得不说,高老头对女儿是真正付出真心,含着泪水去爱女儿的。但在这种“吃人的社会”中,一切都拜倒在金钱下,他也败倒在了金钱的无情戏弄中。当他临终时,卧在病榻上,一边呜咽,一边喃喃:“我就要死了,在疯狂中,疯狂中死去!我气上心头来了!我现在才看清了我的全部生活。我上当了!她们不爱我,从来没有爱过我!”高老头死前的长篇独白是一份深沉有力的控诉书,“我上当了”的呐喊让人感到潸然泪下,让人为高老头的悲惨结果而感到悲哀,不得不让人对现存的社会赤____的金钱关系发出岔怒的谴责。作者对高老头的执迷不悟,对女儿的拜金冷酷,对社会的冷眼相视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和讽刺。在这样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被扭曲,就连真情实感也被吞没这不禁让我也感到迷茫,身处如此冷淡而悲哀的社会应该如何面对。这也许就是作者所考虑的吧,于是有了拉斯蒂涅这个角色。

拉斯蒂涅从外省来到巴黎,是个涉世未深、未被污染的青年,抱着理想与热血,想在巴黎重振家业,不幸的是,一来到这繁华的巴黎,便目睹了花钱如雨,灯红酒绿的生活。面对金钱与地位的压迫,他在多次的投降与反抗中“不幸地”明白了在这“文明的战场”,他需要更强有力的武器。于是她选择了一条社会上最最“正确”的道路,攀上一位贵妇,作为自己的靠山,从最低层开始,学习各种卑鄙的手段,利用她们往上爬。拉斯蒂涅深深受益于鲍赛昂子爵夫人和强盗“伏脱冷”的教导,在他们的教唆下,拉斯蒂涅逐渐丧失了正直的心,出卖灵魂以换取金钱。社交皇后教导他这个社会又卑鄙又残忍,要他以牙还牙去对付这个社会,拉斯蒂涅明白了在这个社会上越没有心肝的人爬的越快。这是怎样的悲剧,不仅仅是一个纯净善良的灵魂受到金钱与地位的侵蚀,更是身处这个社会层的人竟然都知道这个社会的卑鄙却又以更卑鄙的手段来对付它。

“伏脱冷”曾对他说:“在这个互相吞噬的社会里,清白老实是一无用处的。”于是,他的野心开始膨胀,即使两个教导他的人都以悲剧收场,但他最终还是加入了追逐金钱与地位的队伍中,因为高老头的遭遇证明了崇高斗不过金钱利己拜金的原则充斥整个社会。让我感触良深的是,他埋葬高老头流下的最后一滴眼泪似乎是他内心道德最后完全的泯灭。作者并未写出拉斯蒂涅的结局,但却暗中讽刺着这社会对所有人的腐蚀。我想,这种社会下,人人都会感到无法改变的无奈,于是随波逐流,麻痹自我。“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现实”,在这种环境下,真的君子应该坚定自己的信念,不与他们同流合污。推广至现实社会,我们要抵抗住权力地位金钱等等诱惑,在品物流形的社会中保持着善良与关爱,这样才能不断影响社会,是社会阶段向“大同”前进。

高老头的故事真实的影射到现实中,作者批判了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亲情与爱情,透过高老头与拉斯蒂涅的悲剧,向我们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拜金主义的丑恶现实,抨击了统治者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展示了人性与社会的密切联系。这部传世之作带给了我对自身,对社会的深刻思考。这是个悲哀的故事,却让我们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悲哀。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4

卡拉韦出生于美国中西部,后来到美国纽约学习经营股票生意,并想以此发财。他住在长岛,与故事的主人公盖茨比为邻,并与之交上了朋友。盖茨比原名盖茨,和卡拉韦一样也来自中西部,他出身贫苦,但雄心勃勃,后因贩卖私酒而暴富。他经常在家举办大型豪华聚会,大宴宾客,以显示其阔绰,目的是为了吸引五年前的恋人黛西并赢回她的芳心。五年前在盖茨比服兵役时黛西曾是他的恋人,在盖茨比去海外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利欲熏心嫁给了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南。然而物欲和__的满足并没能填补黛西精神上的空虚与贫乏。在卡拉韦的帮助下,与盖茨比重逢后好像又旧情复燃。但黛西已不是原来的黛西,她不再是盖茨比想象中的纯情女孩,而是一个愚蠢、自私、庸俗、美丽的躯壳。盖茨比的美丽旧梦终于被打碎了,但他还在做最后的挣扎,仍对黛西抱有一丝幻想,以至遭遇了更加凄惨可悲的结局。后来黛西在一次酒后驾驶盖茨比的车时轧死了汤姆的__,却与汤姆一道密谋并残忍地嫁祸于盖茨比,导致死者的丈夫突然闯入盖茨比家中并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然后自杀身亡,使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自私而残忍的黛西的牺牲品。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当我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最后一页,我莫名其妙的回忆起一年前的一个秋夜阅读果戈理《涅瓦大街》的情景,当我在涅瓦大街迷人的街灯和喧闹的人群中目睹一个纯真又孱弱的年轻人的激情被现实的荒谬彻底击碎的时候,我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情绪令我无处遁形,庇斯卡辽夫以其全部的生命追求一瞥而来爱情,但是迷人的姑娘却变成了不可理喻的__女,于是他对美的追求反而嘲讽般的把他推向了生命的尽头。然后,我在那个有点慌张的夜晚里得出了一个结论:要放弃救人,因为不会有太多的人希望在蓝色的天空下不断的延展梦想,包括爱情在内,无奈的具有理想性质的向往与改变他人的试图总会变得苍白和荒谬。

然而这种结论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面前重新变成了不可名状的乏力与单调。在爱情面前,盖茨比永远是在等待,从他发现在码头尽头黛茜的倩影还有她身后的那盏绿色的灯开始,他就陷入了坚毅但痛苦的守望,虽然这种守望在许多时候对于看似很聪明的人来说,简直是愚不可及。当我们面对一个满眼只有金钱但却当着你的面柔情的说爱你的女孩该如何应对呢?更恐怖是,她并没有逢场作戏,她真诚的眼神让你无法回避你那什么也没有的钱包时候,也许我们抱以回应的只能是尴尬的猜测与沉默了。但盖茨比却坚定的意识到,她是爱他的,只是他没有钱。于是,盖茨比的悲剧也就此开始上演。菲茨杰拉德也伟大的令我们有无数话需要表达却也只好闭紧嘴巴,看着盖茨比无可挽回的渐渐的倒在了后来他自己建__情幻想花园的后院中。

准确的说,我们应该讨厌的并不是那个物质主义女孩黛茜,与她对世态的冷漠与玩世不恭一起,她选择了生活的安逸与平淡,尽管她不一定是达到了她选择的初衷。有人说菲茨杰拉德向我们昭示了美国“爵士时代”充满泡沫般的浮华现实中的幻像,然而我却似乎只看到了盖茨比在他那盛大的派对中,在那绚烂灯火照耀下的觥筹交错中,在那无数富豪和耀眼明星互不相识的假惺惺的畅谈中,紧张的向着大海方向涌动与生命逆流反叛的冲动,一股永远等待的冲动,因为黛茜就在无视他已经飞黄腾达的岁月的不远的地方,与人谈论着在丈夫有了情人之后的关于把世界看穿的真理。每天,盖茨比都会在大海的边缘向着这种等待发抖,不管夜色有多么温柔,不管黛茜的身影离他多么的迫近,他能做的只是伴着他身后那闪耀的城堡式的豪宅,沉重的呼吸以及永恒的孤独。

最终,只有盖茨比的朋友尼克理解了他的等待。也许,应该说菲茨杰拉德理解了人群中的等待。虽然菲茨杰拉德随后也把这种等待抛诸脑后,坠入不可遏制的失败中,他终究没有办法化解掉等待那难言的孤苦与焦虑。但当盖茨比荒唐的被手枪打死的一刻,他笔下的尼克伤感坐在了盖茨比无数次去过的海滩上缅怀着那个久远的,未知的世界。他理解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了黛茜的码头后那奇妙的惊讶,也明白了盖茨比之后在蓝色草坪上等待黛茜靠岸的所有举动,更重要的是,在他无限的怅惘中,盖茨比的梦也已经飘散,在依稀的人声鼎沸的幻觉中,只有盖茨比消逝于这个混沌的世界,留下的是逆水行舟后的倒退,还有他镇定而紧张的等待爱情与梦幻的孩子一样的眼神。

尼克还回想起了青年时代那令人激动的返乡的火车。我们有理由怀疑,盖茨比并没有在漫长的等待中回家,但那黄昏中聚集在幽暗车站上纯真的问候与相互依恋,还有寒冬的黑夜里向奔驰的火车两边远方无限伸展的所有归乡人的雪,就在盖茨比死后似乎可以让包括菲茨杰拉德在内的我们意识是到什么才是最重要的。遗憾的是,虽然我们全部都听见了“严寒的黑夜里雪车的铃声”,也都看见过“圣诞冬青花环被窗内的灯火映在雪地上的影子”,但是在经过了许多年后,我们不会把它们与黛茜的码头后那令人心醉的绿色联系起来,对盖茨比和我们来说,黛茜真的那么重要吗?对盖茨比而言,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言而喻,对我们来说也一样。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悲剧。

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用了一周多的时间把这本书看了三遍,对于从来不看打着世界名着标签的书的自己,对于已经变得懒惰又恶俗的自己实属不易。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己。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是的,他们大人们这么轻责我们。站在他们的高度,站在他们的世界。我们不是不想拥有梦想我们都曾为心中的一个梦努力过。只是它总是那么容易就被打破。

我们唱“想回到过去”唱“追忆似水年华”,仅仅是在声嘶力竭的坚守曾经的梦想曾经的自己,当发现在乱七八糟的世界这些坚持仅仅的垃圾的时候,我们只能选择遗忘,用更垃圾的方式。没有人看到我们的委屈,大人们只是在指责我们胸无大志不学无术无病呻吟,却不想想我们生来就在这样浮躁的世界。你们大人是从虽然艰苦却单纯美好的社会长大,你们曾经的梦想仅仅是吃饱饭吃白面过年穿新衣,你们经历过梦想实现时自我肯定的满足,而我们呢?生来就在已经异化了的世界,你们让我们不愁吃不愁穿从小顺着我们的毛摸,我们拥有的梦想总是美好却在复杂的世界里被人嘲笑践踏。我们要想不成为废材就要当英雄去改变这个已经被你们损坏的世界,可我们和小时候的你们一样,我们都不是天才,我们仅仅是贫穷的小盖茨比。

当世界已经疯狂,我们寸步难行,我们嚎叫,然后沉默,销声匿迹。我们不是不想拥有信仰。哈利路亚阿弥陀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我们周围的大人们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信仰,却还是冷嘲别人唾骂世界无奈于生活。我们在改革开放的新中国长大听着文化__时的黑暗,却不理解那纪录片里人们脸上洋溢的真正的笑。课本里说人民在疯狂的年代愚昧盲从,我们却羡慕他们简单的快乐,他们拥有信仰,他们只信仰毛主席,他们的信仰无人职责。你们说我们心灵空虚,你们说我们追求物质,你们说我们用金钱评价一切。

我们的梦想被拎出来鞭笞再活活歼灭,我们追求被一次次证明是愚蠢的儿戏,我们的信仰换了又换却仍旧被__践踏,我们想单纯的爱上一件东西一个人一个世界,却总被漫天的垃圾漫天的钞票一巴掌扇到心灵深处。

我们没做错什么却一直在被指责,这么久了我们都觉得自己有罪,自己什么都不是,我们看看天空想想流浪无事愤青,到头来还要猫着腰低下头赎我们不知道的原罪,我们不是没有责任心,我们没有逃我们还在努力,盖茨比死去了,我们还在。我们有自己的个性,所以我们不大喊“可怜可怜我们吧”,但我们一直在述说,我们仅仅是要一些理解一些肯定。

所以,请不要无视,请不要鄙视。

回头仔细想想,我们原来并不脆弱,我们很坚强。坚强的让人心酸,我们是在用什么坚强?为了我们爱的人吧,为了我们等待的什么东西吧,为了我们心底那对幸福的悄悄信念吧。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5

偶然,在往码头去的路上邂逅一家叫河床客栈,环顾里面有__、干草、光秃的荔枝树及一排书架等,而店主在点着橘色的灯忘我品读书籍,时而沉思时而放空,于是,冒昧的上去闲聊一二,店主甚是了解外国意识流及发展史,在谈论中国文学推荐余华的作品、外国文学推荐卡夫卡的作品,说写出的作品是将当代的时局发展或是政治现状糅合到作品里,观看的人在了解背景的情况下看书会更深入的触碰,对我这种嗜书如痴的人来说也算是一个视野的开拓,因为要么“身体走在路上”,要么“灵魂走在路上”。巧合难以分辨是意识驱使还是早已天定,接二连三的朋友也是闲聊之余推荐余华的作品,于是在公司团委读书漂流的平台上选购了余华的作品集。

余华给自己在《活着》这本书写的自序是: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让我引思的是,我认为写东西是很随心所欲的,但又是偏执的,因为每个爱好写作的都是折翼的,于是,他们在用寻找平衡。

了解到余华是在1960年出生,当时的年代应该是发生了很多的大事件,有着翻天覆地的改变,随着这些改变苦难的是生存在1960年前后分水岭的人,身边也是有那个年代出生的老先生,他们因为历史的深刻而记忆犹新,于是长征、大跃进、钢铁时代、文化__、人民公社的都是随手拈来,对现在二十出头的我来说倒是新异的很,仅仅了解到这些就翻开这本书,一半是撑着留在血液里自我主人翁的意识,一半是他的自序更像是剖析自己的文字让我迫不及待。

《活着》里的主人公叫福贵,他唱着: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福贵出生在一个人毕恭毕敬的会喊他叫少爷的家庭。福贵的女人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他听他爹说:“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在福贵不学无术、吃喝__赌时,小日本投降了,__进城收复失地,解放了,他被人挖坑往下跳,把家产输光了。他娘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他爹咝咝的说:“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福贵的女儿凤霞在家道败落前六岁,至少还过了几年好日子;儿子有庆在家道败落后在肚子里随着母亲家珍接去老丈人家住到半岁,就回来受苦了;他爹也在这个时候蹲在粪缸上掉下来去世。于是福贵被迫向之前是债主现在是地主的__老板租了五亩地,看得见的时候都在田里,晚上,只要有月光,还是要下田,嘲笑自己笨鸟先飞,他还得笨鸟多飞,这样,过了一段磕磕碰碰的日子。

福贵在一次进城为他娘看病时,与人打架,被国民党抓去拉大炮。当时情况是,想逃跑的话,命大的打不死,也会被别的部队抓去,与日本人打仗啊,与共产党游击队打仗。他们开始渡长江,来到了一个光秃秃的树和一些茅屋之外,就什么都没有的村庄扎营,十来万人的__都被包围了,最后在国民党也放弃了,只剩下二十多排,一排二十多人,全部给解放军俘虏了,他们给了点盘缠给福贵,于是福贵就跟着解放军的__回家,回到家刚好两年。两年内,他母亲死了,凤霞发完高烧不会讲话了。两年后,村里搞土地改革,福贵分到原先租的五亩地,__老板最后被枪毙了,正是应了福与祸所依。过了几年,为了有庆读书,把凤霞卖了,后来凤霞又跑回来了。

到了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成立了,地也没了,锅也没了,因为要煮铁,办了食堂,慢慢的食堂没吃的了,又各自散货,重新买锅,记工分干活。因为接连下雨,粮食也没了,大家都是躺在家里不动不讲话,这样比较省力气。在一次献血给县长女人救命时,由于医院抽血过多,有庆死去了。过了许久,闹上了文化__,凤霞出嫁了,丈夫叫二喜,是个偏头的,城里人。城里满街都是__,越贴越厚,像是口袋鼓起来似的,县长由于被指认为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被批斗,最后上吊死了。凤霞有喜了,但在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死去了。孩子的名字叫苦根,因为一生下来就没有了娘,家珍也随后去世了,二喜也在苦根四岁的时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的,苦根在五岁的时候吃豆子撑死的,不是嘴馋,而是家里太穷。福贵又孤身一人生活,自己留了十块钱,是给别人帮自己下葬用的。福贵在牛市场看见一头老牛,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于是买了它,给它取名叫福贵。他在犁田的老牛深感疲倦的时候响亮的说道:“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那头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又吆喝道:“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书的最后写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者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是一鼓作气看完这本书的,不喜欢停顿;但是看完之后,觉得是沉重的,是直接而粗暴的。作者以冷酷的姿态写出来,最后却是以人本有的韧性和耐力坚持的活下去。曾经有人形容将死的人是带着对世界的最后一道曙光而去,我想他想要表达的是觉得,人生的姿态苦乐也好,该顺其自然的话,就这样过活吧。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而活着”我并不懂他的意思,看完了《活着》之后心里很深的感触,慢慢理解,慢慢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同时也明白了“活着”的真正伟大。当然,在当今社会。我们每个人都会对人生有不满,或多或少都会有过厌烦和无奈。然而《活着》这本书讲的正和我们当今社会有着相同感受的故事。我们从“福贵”的人生中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对人生对生活,对于生命,都有很好的诠释。每个人都有个好好活着,活出自己的人生,活出自己的精彩。

大学读书心得2000字

读书心得范文:大学读书月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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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月读书心得1

近期,我读了杨沫所着的《青春之歌》,颇有感触,随笔记录下来。他描写了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从对待世俗的超然冷漠到投身革命的热血沸腾,林道静生活中的一息息波澜在我的心中翻滚着,久久不能平息。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这部作品以“九一八”到“一二九”运动,这些历史时期的爱国学生为背景,描写了以此大学生为中心的一批爱国进步青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斗争,塑造了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形象,反映了在阶级矛盾日益尖锐激烈动荡的年代,知识分子的崛起和分化。表现中国的一代青年在党的领导教育下,不断更新自己,摆脱旧思想来束缚的曲折成长过程,说明了广大青年知识分子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伟__之中,才是正确出路,才能拥抱起美好青春。

《青春之歌》是一部充满战斗激情的动人小说,她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战斗图景,描写了一批热血青年投身革命,为打碎黑暗的旧世界而与反动阶级进行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的感人故事。这部作品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她是由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成长为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典型。她的成长表明那个时代广大知识分子走过的一段曲折艰难的道路,作为一个具有崇高的无产阶级信念和旺盛的革命热情的青年革命者,经过了一场艰苦的磨练和改造过程。她出身于一个地主家庭,佃农生母,惨遭迫害致死。她深受异母的凌辱和虐待,使她从小养成孤僻倔强的反搞性格。她憎恨害死她生母的封建家庭和封建制度,为反抗不幸的命运离家出走,这是“五四”以来,许多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向社会时共同迈出的第一步。但她仍然不是一个成熟的革命者,她身上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狂热性以及个人英雄式的幻想常常流露出来。最后在卢嘉州、林红等人的教育帮助下,经历了二次铁窗血与火的洗礼,参加农民抢麦斗争,并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在一系列革命实践中变为坚强,政治上逐渐成熟起来。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太短促了,也正是因为他的短促方才显得他弥足珍贵。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风华正茂的人来说,“青春”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

不要把自己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可能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阅读《青春之歌》,使我的精神世界受到了一次洗礼,点燃了我的青春激情。在当代,我们年青一代虽无法像林道静那样去从事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但我们却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重任。古语云:“有志尚者,遂能磨砺,以就素业;无履立者,自兹堕慢,便为凡人。”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

大学读书月读书心得2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对比,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爱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悲剧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写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择。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因为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终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现在他面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美好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可以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同样处于底层,同样以一种快乐的姿态示人,甚至连死亡都一样,被上位者所枪决。二者的共同点让我看到了普拉东本质的愚昧和低微,但割去了他的阶级属性,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又是那么单纯和快乐,以致我难以对他下任何干脆的断语。在当时的情况下,革命的火焰尚未燃起,农奴制难以被轻易根除:这种快乐的处世态度,究竟是该提倡还是反对?若反对,农民岂不是失去了幸福的权利?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意义,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面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面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同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所以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着,只要能理解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大学读书月读书心得3

整篇文章读完后,好像幸福地自我释放了一次。简单的布景,简单的情节,简单的心情——人性就是很简单的,顺其自然,从心所欲,可是对比我们不简单的现实生活,这份温暖显得有些无力。

小说的主人公小明子,从小就注定要出家,出家成为他们故乡人谋生的手段,而并不是出于对人生的感悟等等。“跟爹娘磕个头,就跟舅舅走了”;学名直接变成法名,一切看起来都很随性。出家受戒,忽然有了种轻松自然的感觉,之后便开始了在“荸荠庵”的生活。看起来主要描写了两点——小明子和英子的交往与寺庙中的生活。作者笔下的和尚令人瞠目结舌——每天只念三声南无阿弥陀佛,几个大师父根本没有吃斋的规矩,甚至带着家眷一起管理荸荠庵,打牌、抽烟、唱酸溜溜的歌,无所谓什么清规,他们只是在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悠闲自在,更谈何压力、郁闷?这些和尚的生活看似会不耻于人世,可是他们活着只是为了那种宁静,又管世人怎么想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师父杀猪的场景,眼前出现猩红的血溅在和尚袍袖上的场景,好是诡异,却也隐约有一种快意。念着“往生咒”杀猪,带着家眷出家,这些可爱的和尚让人眼前一亮。

嘴角不自觉地泛起笑意,我的心情在慢慢沉淀着。小英子聪明灵巧,活泼善良,似乎她的世界永远不会有悲伤。当她为小明子参谋画什么花,当她好奇受戒是什么样子,当她留下那一串美丽的小脚印,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哦,是圣洁。那一串脚印,既描绘出小女孩的纯洁烂漫,又预示着小明子和小英子感情的发展。当他们两人在一起时,镜头总是如此唯美,他们简单得有些幼稚。小英子看流星雨时忘了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她会许什么愿呢?作者又用省略号引出无尽的遐想。有了他们两个,布景都活了起来,就像是两个天使,我不禁莞尔。

其实初读这篇文章,很难体会到最深层的东西。参阅一些资料,才对主旨有了大概的把握,有两个字不断的出现——人性。我不禁思考,什么是人性。如果说是和尚们对自己的心灵、欲望的坦诚,恐怕我还不敢苟同。这当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用真善美来形容人性(当然这很俗),那么还缺少最重要的美。于是来到文章的高潮部分,两个人都直面自己的内心,把握住最单纯的幸福,这才是人性最巅峰的部分,它是这样的幸福和惟美,一瞬间我像是变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这自然成了作者的升华。小明子英俊多才,小英子温柔可爱,他们互相倾慕,也知道对方的心思。人性指引着他们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寻求爱。于是他们便这样做了,于是他们得到了人性中最美的东西。

离开这篇文章,我还是想问,什么是人性?荸荠庵当然不可能存在,那种生活也只是个梦想。而我们的生活呢?是在疲劳时看一看窗外的风景,还是在压力下释放呢?我们有天性,可这种现实的生活,早已忽略了它。无奈的、遗憾的,我不想呼吁谁重拾天性,因为这不是我们能掌控的,只是希望我记住我自己还有天性,有对它的向往。所以,能像明海等人一样干着自己享受的事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幸福。

谢谢这篇文章,让我在这段时间内找到天性。

大学读书月读书心得4

我买了一本由达尔文著、舒德干等人译的《物种起源》,这是一部影响人类科学发展进程的绝世经典,我一直希望能一睹这本百年巨著的风采,终于有闲暇静下心来仔细阅读一番。

全书分为以下十五章:1.家养状态下的变异、2.自然状态下的变异、3.生存斗争、4.自然选择即适者生存、5.变异的法则、6.本学说只难点及其解释、7.对自然选择学说的各种异议、8.本能、9.杂种性质、10.地质记录的不完整、11.古生物的演替、12.生物的地理分布、13.生物的地理分布(续)、14.生物间的亲缘关系和15.综述和结论。还在附录中记录了进化论的十大猜想。

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以丰富的研究资料,严谨的科学论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引人入胜的文笔,向全人类庄严宣告了物种发展的伟大理论——进化论。在此之前,人类有关物种发展的认识一直笼罩在唯心主义宗教统治的阴霾中。人们认为人类以及地球上的各种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所创造的,神主导一切!各个物种都是孤立的,其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在那个年代,违背教会之难,难于上青天。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总有那么一批坚持真理的人,不畏教会等反对组织的压迫,坚持真理,经过几个世纪,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真理终于战胜谬误,人类终于见到了科学的曙光。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书中主要探讨了一个问题——什么是生命的起源?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非常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

书中的很多内容值得我们去思考及争论,也有更多地方值得我们去敬佩和学习,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这样一句话:“作为一个科学工作者,我的成功取决于我复杂的心理素质。其中最重要的是:热爱科学、善于思索、勤于观察和搜集资料、具有相当的发现能力和广博的常识。”我将以这句话为目标,将结合自己的教学,更进一步地深读此书,为自己充电。

大学读书月读书心得5

最难战胜的就是自我,如果超越了自我的束缚,克服人类最懦弱的本性,那么自卑也坚强。——题记

在上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第一次读了《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从那时起,我开始喜欢上了这个英年早逝的作家路遥先生,后来我读了他的《烦恼人生》等作品。路遥的小说多是农村题材,但又不局限于农村生活的描写和城市交叉地带发生的人和事。特别是着重表现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反映出新生活中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

这其中我最喜欢他的《平凡的世界》。每每有时间我都要重新去读,感想好多,可真要写读后感,却又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落笔。很害怕自己的拙劣的文字解读损害了路遥先生的本意。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就白纸黑字的告诉了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其次,这部小说给我的感触就是对农民的'深刻理解。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农民经过的日子,农民的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但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我对农民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和理解。而且间接知识也能够带给我们启示和触动。这就是《平凡的世界》。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部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也能让我们深刻的理解我们那些可敬可爱的农民的平凡与伟大。

我们生存的现实年代,每一时刻都在告别贫困的困扰,可生存环境的改变,面对层出不穷的新事物,面对不段涌现的新课题,在普通人的视线里,生活似乎也不是那么平坦得一马平川。面对新的困难,一样会有新的无奈;面对新的理想,一定会新的彷徨;面对新的世界,也一样会有新的自卑心理在作怪,人类的懦弱是本性,任何人都不能逃避。

人类在征服自然改造世界的旅途中,只有在困难和挑战面前,积极的去面对,才会有发展,才会有未来。困境里的自卑,无奈中的反抗,积极中的进取都是社会文明进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激励因素。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就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在自卑中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有人说:人生的敌人就是自己,那么人性里的自卑并不可怕,为理想而拼搏的路上,有这样的自卑陪伴,我们并不会失落,只要正确的面对它,转为坚强的动力,那么,自卑中的所得都是胜利和拥有的感觉,自卑里的坚强都是催人奋进的凯歌,战胜自我,自卑也坚强!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在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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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百读不厌,心情舒展,生活蜜甜;千读不倦,爱情如愿,快乐相伴;万读不烦,健康平安,幸福路宽。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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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1

钱钟书是中国四十年代的讽刺小说大家。人们把他称为“集作家与学者于一身”。钱钟书1910年生于江苏无锡,1933年清华大学外文系毕业后曾留学英国,获副博士学位,后又留学法国,1938年归国任大学教授,他的文学作品包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短篇小说《围城》,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前几天我拜读了他的著作《围城》。

《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围城》是在一个比较宽阔的抗战背景下,来对庞大的知识分子群进行描绘的。小说采用西方流浪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以留学归来的方鸿渐的经历为主线,描写抗战爆发以后从上海到湖南后方的一些知识分子,并从中央探讨人的本性,人的存在价值,人的出路等问题。作品以写实与象征相结合,写出了时代、社会的象征。“围城”既是实体的象征,即抗战环境下的中国就是一个大围城,同时又是一个虚体的象征,即对一类文人心城的映射。

作者“写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里的“某一部分社会”指旧中国混乱荒谬的病态社会。而“某一类人物”又是指在那个社会中迷惘、落寞、卑琐的病态知识分子,揭示他们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国难家愁中的动摇和怯懦的基本根性。小说的主题以暴露否定病态社会为基本前提,但又具有多重意味。“结婚好比被围困的城堡,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作者在审视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现实悲剧的众生相时,也揭示了现代人所处的多层次的人生困境。小说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之处,无不是“围城”——上海滩各式知识界分子的社交圈子,内地小镇和乡村的丑恶闭塞,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的灰色生活……都构成了一座座围城,不仅国家、社会是如此,家庭也是一样:方鸿渐父亲处处制约儿子的行动,方老太太经常疑心别人诱骗他的儿子;后来成为妻子的孙柔嘉柔顺之下的深藏心计……家庭社会的环境使方鸿渐感到处处有围城。方鸿渐的自身精神领域也妨碍和束缚了他冲出围城的信心和勇气。方鸿渐自身性格和顺,看出恶劣环境而不能自拔,嘴上聪明而内心懦弱。

他与四个女性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有瓜葛,但在爱情面前却节节败退。以至落入孙柔嘉的网里,又由合到分,他一生并没有冲出围城,始终是一个失败者。作者揭示了抗战环境下的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祖国危难之际,欲持超脱的人生态度,但却空虚难耐,又加深了人们困于围城之中这一人生含义。他们被困于生活的城里,日趋腐化,不断下沉,以至不能自拔,这就是钱钟书写这书的基本主题。

作者在书中的讽刺艺术相当杰出,因此被称为“新《儒林外史》”。他对人物隐蔽心理的发掘,对人情世态的精致入微的观察和表现是相当突出的。加上作者广博的知识,高超的幽默技能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性格特点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不学无术的褚慎明,走私发国难财的李梅亭,老__巨滑的高松年,说谎到底的韩学部委员愈……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是尖刻讽刺的。作者又借助自己的深厚文学功底,编制出众多比喻和警句,对人物进行嘲弄淋漓尽致。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

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2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__,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3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__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__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4

“人间的真情,美好的爱情,父母的亲情……这一切的一切在赤____的金钱面前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

《高老头》书本后面的这几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的,在19世纪上半期的巴黎社会中,人与人的那种赤____的金钱关系实在是太普遍了。

《高老头》发表于1834年,是巴尔扎克秀的作品之一。这部作品在展示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在反映作家世界观的进步性和局限性方面,在表现《人间喜剧》的艺术成就和不足之处方面,都具有代表意义。

其艺术风格最能代表巴尔扎克的特点。在这篇小说中,作者第一次使用他创造的“人物再现法”—让一个人物不仅在一部作品中出现,而且在以后的作品中连续不断地出现,它不仅使我们看到人物性格形成的不同阶段,而且使一系列作品构成一个整体,成为《人间喜剧》的有机部分。在此,一些主要人物如拉斯蒂涅、鲍赛昂子爵夫人、伏特冷纷纷登场亮相。

小说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____的金钱关系。小说以1819年底到1820年初的巴黎为背景,主要写两个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退休面条商高里奥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涅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不断发生改变,但仍然保持着正义与道德。

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通过寒酸的公寓和豪华的贵族沙龙这两个不断交替的主要舞台,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这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这本书中文版不到十八万字,但是其视野之广,人物形象之多姿多彩,简直够得上一幅全景画卷,从拉丁区与圣马尔索城关之间贫穷寒酸的小街陋巷,到圣日耳曼区富丽堂皇的贵族府邸,把尔扎克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巴黎社会,讲述了一个令人热泪相映的故事。

巴黎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物,带着各自独特的风貌,在这部小说中组成了一个喧闹的、活动着的、真实的社会。这里有贪婪势利的老板娘,有献身科学的大学生,有苦役帮口里神通广大的秘密头领。

小说主人公高老头向读者展示了一份特别的父爱。他把女儿当作天使,乐于牺牲自己来满足她们的种种奢望。为了女儿的体面,他歇了生意,只身搬进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一文;最后,仍然是为了给女儿弄钱,他竟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去“卖命”、“杀人放火”。

对这样一个“慈父”,巴尔扎克赞叹“他无异于一个__教神圣的殉道者”。有人也曾赞赏他“表现了人类崇高的至性”。其实,这都是把高老头的父爱抽象化,神圣化了。事实上,高老头的父爱并不单纯,而带着阶级的复杂性,他的父爱是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的。

从封建宗__理道德观出发,他认为父女之爱天经地义,“父道”是家庭、社会的轴心;但他又怀着往上爬的虚荣心,把对女儿的“爱”作为攀援名贵、抬高地位的手段,结果,原本高尚的感情变得庸俗、猥琐。

高老头的父爱的悲剧,既是个性发展必然结果,也是时代的必然产物。一方面是由于他心理偏执的近乎疯狂的父爱,使他成为父爱的牺牲品;另一方面又由于社会的发展,使他与社会行为准则脱节,从而使他成为社会的牺牲品。

在道德上,高老头并没有完全接受资产阶级一套,还拖着一条“宗法道德的尾巴”。从内容到形式,高老头的父爱都是基于这种宗法道德观念,因受到资本主义金钱关系的无情冲击,而呈病态、畸形的。它是两种社会交替时期的产物。他的父爱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因而具有自我抹杀性,正如高老头自己所说:“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

可以说高老头是个悲惨的人,是个可悲的人!他是金钱关系的体现者,也是金钱关系的受害者。高老头是个很好的父亲,有了钱,就一心一意的栽培自己的女儿,让她们进入到上流社会。作者写以高老头的父爱,来反衬出体现在两个女儿嫌弃被她们所榨干的没有金钱的父亲,在她们的身上的看到了金钱罪恶,看到了社会的腐朽!

作者从正面写高老头的父爱,揭露了当时的社会的丑恶,是以“钱”为情,有了钱,就有了亲情,无钱就是无情!这种纯洁的父女之情,就被金钱关系所玷污了!

他头脑深处还残留着封建性质的、温情脉脉的父女关系。他看不到资本主义的家庭关系也是一种金钱关系。所以,在社会上他是个胜利者,成了个爆发户,而在家庭里,被女儿不自觉地榨干了钱财还不知,最终成了个失败者。

巴尔扎克对人物的刻画很好,不论是外貌描写还是心理刻画,甚至一个小细节,比如说高老头每吃一块面包都要放在鼻下嗅一嗅。这些刻画都使得人物更加鲜明,更加生动!

高老头在临死前和拉斯蒂涅说的一句话对我的印象特别深:“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能买到女儿。”可两个女儿只认钱不认父,在迷人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丑陋的心灵。巴尔扎克把两个女儿的阴险、虚伪和高老头的善良、纯朴、描写得淋漓尽致,一批具有个性化的人物一一展现在人们面前。至于文章的另一位主人公,高老头的朋友,那个原本正直善良的拉斯蒂涅,后来也因禁不住上流社会和金钱的诱惑,蜕化成不顾一切去弄钱的野心家。

“他看着坟墓,洒下了年轻人最后一滴眼泪。这是神圣的感情在一个纯洁心中逼出来的眼泪,一滴刚落地便立即飞到天上的眼泪。”这滴眼泪在那个金钱社会中是多么难能可贵。可是在这滴真诚的眼泪过后,“他贪婪的目光停留在旺多姆广场的柱子和安伐里特宫的穹顶之间,那里便是上流社会的区域。面对这个喧嚣的蜂窝,他眼中熠熠放光,似乎要把那里的蜜汁一口吮尽。”即将上演的又是金钱之间的交易和为了金钱不顾一切出卖自己的种种悲剧。

读完《高老头》,让人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在巴黎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爱情,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赤____的金钱关系。”

这本书使我深刻认识到:拥有权力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片刻的欢愉,不是永久。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做每一件事前,都问问自己的良心,因为如果你一不小心出卖了他,那么良心的谴责将让你得不到好下场。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5

曹禺设置戏剧冲突的技巧是无与伦比的。两代人,分别来自两个对立的阶级,由于多次命运的巧合纠缠在了一起,复杂感情的纠葛使他们那本已伤痕累累的心雪上加霜,在命运的无情摆布和感情的残酷玩弄下,他们已无还击之力,死的死,疯的疯,逃的逃,两个家庭在一天之内毁于一旦。这就是封建家庭对人性的摧残。读完之后,莫说剧中人物,连我们都痛苦万分,彻底绝望了。

“雷雨”,这个名字取得太妙了。“雷雨”,贯穿于字里行间,贯穿于环境描写之中,贯穿于人物性格、人物感情之中,贯穿于故事情节之中,贯穿于结构形式之中。正如一些专家指出,《雷雨》故事情节的发展具有夏日雷雨的特征:开始时乌云密布,空气闷热难当,随后,空气的气氛渐趋紧张,时不时伴随电闪雷鸣,随后,大雨骤至,雷电轰鸣,整个宇宙都发怒了。再看繁漪那充满愤怒与压抑,最终走向变态极端的感情,周萍那极度悔恨、惧怕与希望并存,罪恶感与歉然同在的感情,鲁侍萍那饱受折磨仍逃脱不了命运残忍玩弄的内心,哪一样不是“雷雨”特征的典型写照。对制度的批判,对罪恶的揭露,对人物的同情与无奈,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都化作了两个字:雷雨。

虽然四幕长剧的时间跨度仅仅是一天,但我却觉得像是过了一年还不止。一天之内,人物的感情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情节发生如此大的转折,实在叫人能以想象,但我们不得不相信它是真实的。人物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矛盾网、仇恨网,作者正是通过把各种复杂的矛盾糅合在一起,从而表现作品的主题的。周朴园被迫或自愿抛弃了已生下两个儿子的鲁侍萍,三十年后,周朴园偶遇鲁侍萍,矛盾一触即发。工人鲁大海为争取工人的权益与自己并不认识的亲生父亲发生矛盾,被自己同父同母的哥哥周萍痛打,周萍由于与自己的后妈繁漪发生了不自然的关系而悔恨不已,决定痛改前非,却摆脱不了失去精神依托的繁漪的纠缠、威胁,与此同时,周萍爱上了鲁侍萍的女儿——在周家当侍女的四凤,恰巧,繁漪的儿子周冲——一个善良、真诚的少年也对四凤情有独钟。四凤面临母亲和周萍的抉择,周萍把人交给了四凤,却受到繁漪的牵制,周冲面临母亲和哥哥双方面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交错在一起,终于在周朴园暴露身世之谜后酿成了惨剧。这惨剧是偶然的,太多的巧合,天命,但又是必然的,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扭曲、摧残必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作者的高超之处在于,他让矛盾相互交织,无处不在,让人分不清谁是谁,谁爱谁,谁恨谁,但一切又是那么的鲜明,让人的心都能感受到。

……繁漪是“雷雨”性格的人物,也是剧中人性扭曲的人物。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主要体现在繁漪身上。周冲在剧中是最无辜、最悲惨,也是最值得同情的人物。他年仅十七岁,天真烂漫,虽出生在阔家庭,但没有丝毫强权思想、等级观念,他追求平等,追求自由,待人真诚,对下人四凤真心相爱。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青年,在封建家庭复杂的矛盾冲突中白白地毁灭了。周冲的死是最不应该发生的,所以周冲的死是对腐朽的封建制度最有力的控诉。

大学读书心得1500字

读书心得模板:大学读书心得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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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心得怎么写1

梦,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了,也做过各种各样的梦,有美好的,有惊悚的,这些都是我们睡觉时做的梦。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大概是真的吧,想得多了就真可能会出现在你的梦中了。想了梦,梦了想,总不过“梦想”两字。实现了的梦想,叫梦想成真;不能实现的就是——《黄粱一梦》了。

在唐朝开元年间,有一个穷困潦倒的卢姓书生,一年,他上京赶考,途中在邯郸的旅馆里投宿,遇到了一个叫吕翁的道士,两人相谈甚欢。交谈了一阵子后。卢生感到很疲倦,想休息一下,吕翁听后,从衣囊中取出一个枕头给卢生,说:“你睡觉时就枕着这个枕头好好睡一觉吧,保你做梦称心如意。”

说到这,也许就有人好奇了:这是一个神奇的枕头吗?真的那么神奇?枕上睡一觉就真的能称心如意?呵呵,也许吧,因为梦总是美好的。

此时天已晚,店主人开始煮黄梁饭。卢生便按着道士的说法开始睡觉,他很快睡着了。在睡梦中,他回到家中,几个月后,还娶了一个清河的崔氏女子为妻,妻子十分漂亮,钱也多了起来。卢生感到十分喜悦。不久他又中了进士,多次层层提拔,做了节度使,大破戎虏之兵,又提升为宰相做了十余年。他先后生了5个儿子,个个都做了官,取得了功名,后又有了十几个孙子,成为天下一大家族,拥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然而到了80多岁时,他得了重病,十分痛苦,眼看就要死了,突然惊醒,才知是一场梦。

而这时,店主人的黄梁饭还未煮熟呢。卢生感到十分奇怪地说:“这难道是场梦?”吕翁听了便说:“人生的归向,不也是这样吗?”。是啊,人一生所追求的,也不过就是一场梦罢了。至此,“黄粱一梦”就这么来了,比喻虚幻的事或渴望破灭了。

怎么样?是不是一个美梦?美好的生活,繁华一生,一梦就过完了。从故事里,你知道什么了吗?是的,每个人都有梦,这是正常的,也是人生的一大动力,有梦想才会有动力去付出,去努力,去实现,这是无可厚非的,值得点赞。因为有所追求,才会有所付出,想要梦想成真,就必须为之努力付出,不然就只是“黄粱一梦”了。

但是,是不是什么梦想都可以做呢?当然不是了,梦想是要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的,不切实际的梦想那叫空想。比如你没心思学习,上课不是睡觉就是搞小动作,成绩总是个位数,然后告诉别人说:“我以后要当科学家!”;再比如,别人唱歌是要钱,你唱歌是要命,五音不全的你却喊着:“我是未来当红的歌星!”。想想就觉得鸡皮掉了一地。所以梦想,要贴近实际,不可偏离了现实。同学们,好好努力吧,不用做到,只要做到更好就行了,我们还来得及,因为你也不希望自己的梦想如“黄粱一梦”似的,“咻……”一声不见了吧?

人生是自己的,想要实现梦想就必须付出,因为付出才能有收获!

大学读书心得怎么写2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残忍、腐朽。这本书故事情节曲折,人物特征鲜明,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在大宋内忧外困的时期,出了一批英雄好汉,他们就是梁山泊好汉。俗话说,乱世出英雄,也许,就是天意把他们派下来拯救大宋的。

梁山泊好汉其实有很多优点的,比如说忠义、勇敢、团结等。忠义是梁山泊好汉的优点。他们始终都坚持忠义这个做人原则。而宋江则是他们的领军人物,他的忠义无人能比,在他被刺时,同伴们不想让他受苦,他为了尽到忠义,毅然地说不,甘心为国去死,他的忠义已经超越到不分敌我,连对敌人的头领,宋江也照样尽到仁义,亲自松绑、敬酒,好酒好菜款待,令人感动至极。

他们另一大优点就是勇往直前的性格和永不服输的精神。在劫取十万生辰纲这不义之财时,他们巧扮客商,酒中下了药,使押送的军士毫不反抗,就把这大笔金银送给了他们。在征集好汉们劫财时,没有一个人因为担心后果如何而不敢参加的。在官府追捕时,他们勇敢地冲上前线,为了自己的一腔热血和满膺愤怒战斗。因此,每一次的战争大局总是以梁山泊好汉告胜而结束。

当然,团结友爱也是他们的另一个优点。为了救出无辜受害坐牢的同伴,他们奋不顾身,努力地杀出一条血路,即使牺牲自己的性命也要救出被困的同伴。正是因为他们团结合作,所以才能无敌不克。梁山泊好汉并不是那么完美,但他们懂得互补其短。比如,在莽撞勇敢的李逵办事时,总会有谨慎胆小的燕青相陪。他们会合理地安排各自的工作,尽其所能。他们把李逵放在陆军前线,把张顺放在水军前线。他们之间也有误会与不理解,但从没冷脸相见,总是心平气和的解决了。李逵他听到假宋江干出的坏事,便去找宋江。得知真实情况后,负荆请罪。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团结,所以才形成了牢不可破的集体。

我们应该学习梁山泊好汉,做一个忠义、勇敢、团结的人。

大学读书心得怎么写3

这本书我读过多次,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而不变的,是贯穿全文的简爱那无所畏惧的反抗。

简爱在劳沃德学校对海伦说过这样一段话:“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该狠狠的回击;我肯定我们应该回击—狠狠的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不敢再这样打人!”

狠狠的回击!这便是简爱具有的反抗精神。

小说一开始,年幼的简爱就和欺侮她的表哥约翰发生了冲突。简爱不畏强暴,怒斥约翰:“你这男孩真是又恶毒又残酷!你这个杀人犯—你像个虐待奴隶的人—你像罗马的皇帝!”一个瘦弱的女孩以她的勇敢的表现立即吸引了读者。作者用四个章节交代简童年生活的情节,让我们初步看到了简性格中反抗的特点。

简爱在劳沃德学校的一段确定是全书中揭露性很强的一部分。其中海伦·彭斯的隐忍与简爱的反抗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与其冒冒失失采取一个行为,让不良后果影响所有和你有关的人,那还不如耐住性子,忍受一个除你而外没有别人感到的痛苦来得好;再说,《圣经》上也叫我们以德报怨。”“既然躲避不了,那就不能不忍受;遇到命运注定要你忍受的事,你光说受不了,是软弱和愚蠢的。”

而就是如此乖顺的女孩,在最后竟成了劳沃德学校的牺牲品。

简爱正式登上社会这个舞台是到了桑菲尔德以后。

当她初次和罗切斯特见面,她就显示了不卑不亢的风度。在对罗切斯特还不了解的时候,她保持了一贯的反抗精神。但是他们渐渐发现对方与自己在思想上许多方面有共鸣之处,渐渐对对方有了好感。

简爱重视的是平等的地位,这正符合她的反抗的性格。在摘抄段中,简爱显示出了她在维护自己的尊严,这段话也是她的宣言。每当我读到这里,总能感到一种勇气与力量穿透了全身。

简爱那流淌着反抗的血液,总能带给人们追求自由的力量。

大学读书心得怎么写4

阳春三月,姹紫嫣红,正是在这个季节里,老师带领我们一起阅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当我拿着这本书时,我激动万分,开心不已,因为在这之前,在电视上、报纸上我都领略到了各个人物形象奇异的风采。

当我读完故事简介时,我就禁不住地瞪大了眼睛。《西游记》是一部神魔小说,小说的成就是塑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老实憨厚的沙和尚、一心向佛的唐僧、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佛法无边的如来佛祖……其中,特色的人物形象就是大闹天宫的孙悟空,他的七十二般变化、腾云驾雾的本领、敢作敢当、敢爱敢恨又喜欢耍些小聪明的性格,都让我过目不忘。

尤其是当我读到第十八章时,我被这曲折动人的情节所吸引了:唐僧师徒在天仙的一再挽留下,又停了五六日,继续赶路,悟空在半空中看见有桃,便去采摘,没想悟空走了之后,唐僧便遇到了白骨精,悟空采桃回来,火眼金睛便认出了妖怪,举棒就打,白骨精便变个假尸逃走了。那白骨精那肯善罢甘休,变做了一个老婆婆,又被悟空认出,一棒打了下去,那妖精故技重施,又一次逃脱了。

谁知,她又变成了一个老公公,说是妻女不见,特来寻找,不料,还是没逃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悟空一棒打在了头上,顿时,老公公变成了一堆白骨,八戒却说这是悟空哄人的,于是悟空被逐出取经队伍。

读了这些,我受益非浅。在这篇文章里,孙悟空表现的英勇顽强、敢作敢当,坚持自己正确的看法和见解;我倒觉得唐僧太优柔寡断了,轻易相信了别人的话,以后,他会后悔的;而八戒呢,则很小心眼儿,明明人家是对的,他却硬说成错的。通过这些,我也明白了:以后我无论遇到了什么,都要坚持自己正确的见解,也不能轻易听信别人,更不能小心眼,因为这样害人害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后我要多读书,读好书,让我的家庭飘满清新的书香!

大学读书心得怎么写5

《呼啸山庄》,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湮没的杰出作品,《呼啸山庄》,一部有着永久艺术魅力的光辉作品。

我用了一个星期多的时间看完了《呼啸山庄》。我合上书,不禁惊叹,这个久居深山,几乎从不和外界接触的未婚女子怎么能写出爱的如此深刻,恨的如此入骨的小说呢?这个一生都活在不幸的世界中,孤独凄凉,没有笑声,没有朋友的女子,怎么能写成这样一部富有独创性和超前性的伟大作品呢?其实不管怎么样,不管是因为什么这部极其富有内涵的奇书,已经可以让我们领悟到很多很多人生的真谛了!

《呼啸山庄》里的爱情是那么特别,与至今一来的任何一部小说中塑造的爱情都不一样。这种“埃米莉”式的爱情是那么的真挚,坦率,从来没有半分的扭捏与娇柔做作。只有这样的情感,才是真正的来自于人的内心深处,是从人的本性中散发出来的。交织在这其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赤____,没有半分的禁锢,也从未想到过禁锢。这是人间最真实的情欲写照,埃米莉从未给它套上过那种所谓“文学的外衣”。埃米莉塑造的主人公们,爱的是那么的坚强,超脱出一切,哪怕是生与死的距离。爱之深,痛之切。希斯克里夫的仇恨也是那样的强烈、真实与强大。这种复仇欲望,强大到可以摧毁他周围的一切。复仇之火,烧毁了两个家族的纠葛。凯瑟琳死时,他是那么的痛苦。凯瑟琳带走了他的爱,也带走了他的一切。尽管他还活着,却和死亡无异。他即使是得到了那么多,却还是不足以填补他的失去,他心灵的创伤。因为凯瑟琳死了,他的生活失去了意义。当他如幽灵般在日夜的呼唤着他的爱人的时候,他却也是再也得不到了。他折磨着他人的时候,也无时无刻不把自己伤的体无完肤。他的仇报了,他得到了那么多人的财产,然而他却失去了支持自己生存的最后一根支柱,所以,就在这一刻,他死了。

整部《呼啸山庄》都是以爱情为主线的。爱情支配着两代人的大脑,发生了许多让人难以理解的荒唐事。也正是这狂热的爱情使两代人遭受了不幸和痛苦。所以说狂热的爱情是魔鬼。

希刺克厉夫是恩萧抚养的孤儿,他与小姐凯瑟琳•恩萧形成了一种奇特的友谊。辛德雷不喜欢希刺克厉夫,从小就欺负他。在辛德雷上完大学成为呼啸山庄的主人后,他实行了欺压打骂希刺克厉夫。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共同反抗辛德雷的专制,他们俩也有了深刻的爱情,并相互约定好。可是凯瑟琳为了虚荣,嫁给了有地位、有钱财的埃德加•林顿,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却自私地认为这样做是想凭借埃德加•林顿的钱势帮助希刺克厉夫。他的做法使他彻底被报复占据了头脑,但他仍然爱着她,只是更疯狂了。希刺克厉夫在凯瑟琳生病时不顾丁耐莉的劝告,只想到爱,冲动地去见她,使她情绪激动,神经受到了极大的刺激,最终生下七个月的女婴而死。如果当时希刺克厉夫不去和凯瑟琳见面,凯瑟琳就会心静痊愈,不必凄惨离开人世了。这正是狂热的爱所造成的。

伊莎贝拉是书中值得同情的女性,她被一时的爱冲昏了头,成了希刺克厉夫的报复工具,饱受灾难和痛苦,逃到伦敦肚子抚养儿子,最终孤独痛苦死去。如果当时伊莎贝拉听从丁耐莉和凯瑟琳的劝告,理智地分析一下,就不会和希刺克厉夫私奔而抱憾终生了。这是狂热的爱所造成的悲剧。

希刺克厉夫骗走了埃德加的妹妹,夺得他的财产并气死了他。希刺克厉夫变法地害死了辛德雷并野蛮地对待辛德雷之子哈里顿。但这些并没有使他满足,使他停止报复的脚步。他的儿子也成了他的报复工具,他利用小凯蒂对表弟林顿的喜爱,总是鼓动他们见面,并让凯蒂陷入爱情中。希刺克厉夫在埃德加病重时骗走了凯蒂,逼迫她与快死的儿子结婚,夺得她的财产。当然希刺克厉夫是可恶的。但是小凯蒂也是被狂热的爱情冲昏了头脑的,使她不知道什么是该做什么是不该做的。她不顾寒冷与与劳累天天与表弟约会,她被爱情牵得不知方向了,才使希刺克厉夫有机可趁,造成了一段时间的痛苦。

哈里顿一直默默地爱着他的表妹凯蒂,他的爱是深沉的,不是狂热的。所以哈里顿能和凯蒂相爱并过上幸福的生活。

由《呼啸山庄》中的几对爱情可见,狂热的爱情是魔鬼。它只会给你带来痛苦和悲剧。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爱情也是如此,千万不要因狂热而犯了错,后悔终生,要学会理智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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