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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孔乙己》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1-11-27 来源:互联网

人人都笑孔乙己,人人都是孔乙己。

鲁迅先生的文字,总是能引发人们对社会的反思,我们总能从他的文字中看出他对当时国民的深深愤懑,“怒其不争,哀其不幸”,我们或许无法感同身受地去体会鲁迅先生的痛苦,但我们能做的是从自身开始,把自己做好。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了关于初中生《孔乙己》的读后感范文几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初中生《孔乙己》读后感(篇一)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初中生《孔乙己》读后感(篇二)

我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集《呐喊》中的《孔乙己》。这篇文章使我略有所思。

当时的科举制度残害了一个封建知识分子。孔乙己的科举道路没有走通,这就意味着他数十年的寒窗苦读,没有丝毫成果。他只会死读书,读死书。又不会“营生”,成了一个彻底的废物,等待他的,只有灭亡。相反,文中的“丁举人”,侥幸通过科举,获得了社会地位,同为读书人的他,便可以肆无忌惮的“严惩”一个“偷书贼”他私设公堂,将孔乙己吊打了大半夜,导致孔乙己在悲痛孤独中死去。晚清的科举制度,只会把更多的读书人,变成一个又一个“孔乙己”,而把少数的“成功者”变成“吃人的恶魔”!

封建社会通过八股取士。读书人为了通过科举,他们费尽心血,但所研究,所掌握的都是些毫无用处的、酸腐的东西,他们还如获至宝。诸如茴香豆“茴”的四种写法。晚清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异常冷漠。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自私麻木,孔乙己这样一个被科举制度所摧残的知识分子,境遇是如此悲惨,不但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相反,被众人所挖苦嘲笑。

《孔乙己》这部短篇小说,写成于1919年三月份,离著名的五四运动仅有两个月之差,当时中国孕育着巨大的社会变革,作为新文化运动先行者的鲁迅先生,他的这篇文章振聋发聩,敲响了封建社会制度的丧钟,用之锋利的笔刃刺下了致命的一击!

初中生《孔乙己》读后感(篇三)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杯具,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初中生《孔乙己》读后感(篇四)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初中生《孔乙己》读后感(篇五)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终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杯具”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此刻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终又做了什么?谁也不明白。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此刻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此刻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能够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我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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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精选:雾都孤儿读后感


初中生在思想认知上,尚有不足,引导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一本好书,可以使读它的人收益终身,有时候,结合现实,让学生自己领悟书籍里的道理,比间接接受要有效的多。人生的成功不在于拿到一副好牌,而是怎样将坏牌打好。那么,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精选:雾都孤儿读后感”,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世界文学名著《雾都孤儿》,这本书对我影响深远。

当我重重的把最后一页书合上后,叹了一口气,小奥利弗那真挚而又纯洁的笑容总是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忘也忘不掉,他好像眨着大眼睛对我倾诉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所里逃出来的,那里穷人的牢狱,常常是饱一顿饥两顿,对于这些我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了。从贫民习艺所逃出来后,我又被迫加入了凶恶不堪,恶罪累累的强盗、小偷,杀人犯的行列中,但我对自已是有信心的,在好心朋友的帮助下,重新又过上了美好、幸福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呀!在对比一下我自已,从6岁开始,就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写字,不愁吃、不愁穿,一天不吃点零食还不舒服。回到家里,面对着香喷喷、热腾腾的饭菜还要横挑鼻子竖挑眼,动不动就给爸妈“吊”个脸。从前我只觉得自已不够幸福,生在一个军人家庭,吃穿玩都赶不上有钱家的小孩,自已算是投错了娘胎,委屈极了。自从读了这本书,我才深深感到自已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自已不知比小奥利弗幸福多少倍,实在没理由埋怨家庭,埋怨爸妈呀!

在这本小说作者生活的年代,当时的英国,工业革命蓬勃进行,经济正在飞速发展,但是在经济繁荣的背后,仍然存在大量严重的社会问题,整本小说充满了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

所以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要永远保持一颗纯洁的童心,才能找到自已追寻的东西,正如小奥利弗一样。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二)

 最近跟同学借了本《雾都孤儿》回来打发时间。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孩子,成长的道路及其坎坷,在经历了饥饿、寒冷、遭人虐待的生活之后,又被盗贼团或几次三番拉向罪恶的边缘,但他去凭着信念和向善的心逃脱了恶人的魔爪,最终获得幸福。

书中人物众多,形象鲜明,个性突出,一个个跃然纸上。像骄纵跋扈的邦布尔,老*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残成性的塞克斯,工于心计的科尼夫人,善良美貌的露丝小姐,毛手毛脚的罗斯伯里医生,好闹别扭的格林维格,总是惹人发笑的贝茨少爷,老实傻气的奇特林等都被刻画的栩栩如生。但最触动我的却是“坏人”之一的南茜。

南茜为虎作伥,帮助坏人,并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她当了十几年小偷,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养成火爆脾气和歇斯底里的性格,但她后来勇敢站出来帮助奥利弗脱离狼穴并为此牺牲自己的壮举,令人不禁对她肃然起敬。

南茜短暂而悲惨的一生和她的心路历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从麻木不仁、逆来顺受到奋力抗争。多年肮脏的生活呢,身边卑劣的伙伴,并不能剥夺她内心的善良。虽然书中也有很多像她一样关心奥利弗的善良人,但他们都有身份,有地位,所以有条件施以援手。但是,南茜却是被良知鼓舞着,用她卑微的力量,奋不顾身的保护他,帮助他。尽管她是在螳臂当车,是像蜡烛一样,哪怕烧尽自己,也要照亮别人。这个可怜可笑,却又可爱可敬的女子,她也许不敢去恨,但是去敢于去爱。

临死前,她放弃了挣扎,放弃了哀求,拿出她心里天使一般的露丝的手绢,向上帝祈祷忏悔。这又像是在向世人控诉,她死得何等惨烈,何等清白无辜!我相信她那升入天堂的灵魂一定像风雨后的莲,虽然伤痕累累,却依然纯真!

建议大家没事欣赏一下这本名著,不喜欢看书的也可以看看这部电影,听说也挺不错的。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三)

小故事叙述的是一个全名是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凄惨地文化教育了9年,随后又被送至棺木老总那里当学徒。因为无法忍受的挨饿和暴力行为及其污辱,他逃亡伦敦。又悲剧误进贼窝,期内被一位善解人意的的老紳士班布尔老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便于拯救奥利佛,不闻不问贼头的监管和威胁,向班布尔运算通风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子。南希被贼窝头目残害,警员随后围剿了贼窝。奥利佛总算足以与家人团圆。

在书里并不值一提,可是不可以沒有的人便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品牌形象是世界上妈妈的品牌形象,见到可怜的然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管不顾叛变他所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管不顾自身冒着被抓,被惩处绞刑的风险,为小奥力弗逃离凄惨的生活,最终掺丧生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中。沒有过多针对南希的描绘,可是她的内心深处阅读者能稍微体会得出去:无奈,恼怒,分歧。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产生了独特的比照。可憎的曼太太贪欲地剥削着这些可怜的小性命,却从不给自己的个人行为觉得可耻,或许大家也不可以过多地指责于曼太太,生活的惨忍铸就了大家的惨忍。仅仅在一些勇敢的人心里残留的那一点善解人意给与了大家那麼一点感慨,可是最终的运势仍逃离不上凄惨的去世。

这本书帮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受便是主人翁小奥力弗的英勇的精神实质,尽管在黑喑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苦,可是并沒有给那么一个幸福的内心蒙上尘土。因为挨饿他向干事明确提出必须一碗稀粥时,被这些干事觉得这2小孩未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情况下他应对大家针对他妈妈的侮辱,奋起抵抗。他啊或许是因为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所能抵抗着。之后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大家觉得好笑。在其中有一段话要我记忆力尤深这些全是老先生的,在我都热病快死了的情况下,是这位善心的老先生将我送到他家中去,照顾我养好啦病。哦,求大家把这种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归还他。大家叫我一辈子待在这里都能够,我但求大家把这种物品送回来,要不然她们应定会认为我逃走了的,大家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它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禁不住被他维护保养自尊的个人行为所触动。一个人活著就需要有自尊。

合上这本书也没有过多的感叹,只有一个:人活着要是不断向这理想千金不用顾忌过多,不必向运势低下头,运势始终在大家手上。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四)

这是一本简短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单薄。但它的寓意和它带给我们生活的信念和力量是不能磨灭的——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孤儿奥利弗,出生之前父亲就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的时候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去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摧残。自大的唯利是图的区长,自私的女管理员,冷漠小气的大厨。在济贫院里的孩子每天只能喝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这让他们日日与饥饿为伴,这样的生活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做学徒,在一家棺材店里,可棺材店的老板也是一个伪君子把金钱视作生命。全书极力写了形形色色的人,但他们都有同一个特点就是自私与唯利是图。只有少数人有着美好的品质。这也许就是狄更斯当时英国的社会状况。

于是奥利弗决心离开店里,独自一人去了雾都——伦敦。在伦敦它碰到了机灵鬼(书中是有他的名字的,可只出现了一次,大部分时候用“机灵鬼”替)。机灵鬼是乎是一个好人,给他食物和住处,奥利弗也认识了机灵鬼的上司老费金,也就是他日后最痛恨的人之一。奥利弗在和机灵鬼上街的时候亲眼看见机灵鬼从一个人口袋中掏出手绢的时候他才翻然醒悟——原来费金和机灵鬼就是社会上最见不得光的叫做“贼”的存在。奥利弗是入了贼窝了!后来奥利弗有幸受到的一位老绅士的接济(就是东西被机灵鬼偷了后来嫁祸奥利弗的绅士),当被露西(女贼)抓回贼窝。在老绅士留下了对奥利弗不好的印象。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五)

当初看这本书的原因已经记不太清楚,只觉得是繁忙学习后的一种放松。

简单地看了下书的名字,就知道里面的大概内容了,雾都是指英国的伦敦,全书就是写了一个名字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孩子怎么度过了坎坷又刺激的人生。

刚出生,母亲就离他而去,打小就在救济院长大,饱受痛苦。每天吃不饱,穿不暖,还要看着别人的脸色活着,可想而知生活的艰辛程度!每天的虐待,生活的困苦,使他不得不逃到伦敦。后又误入贼窝,挨骂受苦,在成长的过程中吃尽了苦头。但是奥利弗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不被周围的环境所影响,不论怎样,都不去做坏事,这是他下的最大决心,他的那种善良,正与世俗的人们的形象做对比,更反衬出当时社会人心的丑恶。

当然,他的一生,并不完全是那么悲惨,他得到了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且收养了他,如布朗鲁先生以及梅里太太,他们愿意收养一个被称作“贼”的孩子,并且使他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可恶的盗贼集团还是不肯放过他,不停地缠着他,最可怕的是连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都想致他于死地,这使他的命运变得更加悲惨。但他勇于挑战恶势力,不畏惧,不屈服,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终于证明了自己的身份,获得了遗产。

还有一位人物的刻画也是很完美的,那就是南茜。她的心理复杂,并且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自从到了贼窝后,就再也没有遇到过善良又肯同情她的人,等她遇到梅里小姐和布朗鲁先生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她最终没有逃脱死亡的命运。她看透了那些丑陋的嘴脸,但毕竟待在那的时间太久,对那里还是有了感情,她遇到了奥利弗之后,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生弟弟一般,在奥利弗危险的时候可以挺身而出。当梅里小姐和布朗鲁先生劝说她重新做人的时候,她却拒绝了他们的好意,她向往那样的生活,可是心理又很矛盾,所以大多数的人都认为南茜这个人物被狄更斯刻画得淋漓尽致。

他们的生活是如此的艰苦,想想我们吧,生活在父母的呵护下,父母不会让我们受任何委屈,有些孩子正因为受宠变得特别娇气,没有了坚强、善良、勇敢的精神,对于学习也是一样,生活中的享受,使我们在学习上变得懒惰。处于21世纪的我们需要被磨练,需要有奥利弗的精神,让我们向他学习吧,为了自己更好的明天!

笑对苦难——读青铜葵花有感作文1000字


人的一生总有些苦难需要面对,当你走出低谷,迎接你的必定是风光无限。

人的一生总有些路口需要选择,请别被外物左右,跟着心走,即使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但请记住,心之所向,定是你幸福的彼岸。

人的一生总要面对相遇和离别,或遇苦或遇甜,或短暂离别或再也不见,但我们始终要坚信,相见即是缘,包容每一次遇见,珍惜遇见的分分秒秒,坦然的面对离别,离别无法避免,我们能做的,是忘掉悲伤,记住美好的曾经。

这些便是我从青铜葵花感受到的,我想我已走进了书本,亲身感受到了一场相见离别。

葵花是幸运的,出生于城市,有爱她的爸爸、叔叔和阿姨,还邂逅了一位小伙伴,一位甚至影响了她整个童年的哥哥青铜。

葵花是不幸的,爸爸被派下乡劳改,又因意外丧生,她被当地家庭收养,生活贫困,她经历了一个城市女孩不应该经历的艰辛。

我曾很疑惑,为什么葵花面对抉择时,会舍条件优异的嘎鱼家,而选择了家庭条件极其贫困的青铜家,这对于我们现在的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来说,似乎有些不可思议。

但当我逐渐走进葵花内心,我渐渐明白了其中的缘由只是一个字情。当她无助时,是青铜帮助了她。当她孤独时,是青铜陪伴了她。一个哑巴男孩,一个孤独女孩,两只受伤的小兽,有着各自的不幸,却拥有着类似的内心,他们曾无人诉说,所以当遇见彼此时,才会更惺惺相惜。彼此陪伴疗伤的过程中,他们之间填充了无数超越物质的情感,或许是友情,或许是亲情,或许是感同身受,又或许是两孩子间纯纯的爱。因为真情,在这样一个贫寒的家中,却处处充满了幸福温暖的滋味。因为真情,本无血缘关系的人却比亲人还要亲。更是因为真情,一个哑巴男孩在葵花离开时竟开口撕心裂肺地大喊了一句葵花。

真的,当我看到这一幕时,心中由现代人热衷的金钱关系筑起的堡垒塌了,本是隔墙看着他们故事的我突然闯入了他们的世界,一种酸酸涩涩却温暖人心的东西荡漾开了,如此纯真的善和美,能超越空间的距离,7b18更能刺破时间和书页的阻隔,融化此时此刻的我们的心灵。

葵花有一个好名字,她的生命仿佛从出生的那一刻就与向日葵密不可分地连在了一起。向日葵是最充满正能量的花朵,在其他植物发蔫的正午,它却高昂起头,面对阳光,花瓣肆意的张扬着,花盘饱满,尽情接受着阳光。他爸爸煅造了无数雕塑的青铜葵花,更创造了葵花像向日葵一样向上的灵魂。

微微一笑很倾城读后感350字


《微微一笑很倾城》是我看过的第一本网游文,也是我看的第一本顾漫写的小说。

顾漫写了4本小说,可我最喜欢的,还是《微微》。

书里的肖奈是我男神,也是我看过小说里印象最深的一位男主。

书中的结尾很让我感动,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会这么爱你。我一定会对你一见钟情。

还有一些小句子和小段子。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站在楼上看你。这一句话,运用的非常好。

只要她记得他在何时何地跟她说了第一句话。记得他们去哪里看了风景。记得他们共乘白雕掠过的山山水水那些记忆并不会因为数据的消失而消失。所以,就算将来这个游戏关闭了,这个世界上也永远会有一处地方也许我心,也许彼心,白衣红影并肩而立。看落霞峰上,永不落霞。

这是微微的心里话,是啊,游戏关闭也无所谓,只要他们都还记得,记得这美好时光

笑猫日记想变成人的猴子读后感1000字


爱心追梦

——读《想变成人的猴子》有感

早就听说“杨红樱”“马小跳”,但真正阅读杨红樱的作品,还是第一次。给儿子买了一套“笑猫日记”,看着花花绿绿的封面和那一个新奇的书名,也忍不住拿起一本《想变成人的猴子》翻阅起来。

图书的开头几页,是大幅的彩色图画,配上简短的文字,提示了故事的几个关键情节。通过“角色档案”,我认识了书中的主要人物:会各式各样的笑,能听懂人说话的笑猫,有思想;长着猫脸的“小女巫”,备受男孩子们的崇拜的杜真子;异常执着地想变成人的猴子;虐待猴子、见钱眼开的对对眼儿老头;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对朋友赤胆忠心的马小跳;地包天、老老鼠、张达、唐飞、毛超……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故事呢?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一口气看完了。

在杨红樱的笔下,上述人物的性格都比较鲜明。像那几个孩子,都活泼可爱、敢爱敢恨、敢说敢做,有优点,但缺点也不少。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我班的孩子们的影子。还有那只笑猫,表情那么可爱,与猴子、老老鼠以及老老鼠的子子孙孙们和睦共处。并且,为了救猴子,它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机智勇敢,对着“对对眼儿老头”又抓又咬,又追又叫,直到把坏人赶出公园,避免了坏人对猴子的伤害。

整个故事中,有一条主线贯穿全书——那就是对动物的爱护。猴子被“对对眼儿老头”从大山里拐带到城里,替“对对眼儿老头”表扬挣钱,还经常被鞭打,备受虐待。当马小跳他们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上前制止。虽然遭到了“对对眼儿老头”的呵斥和脚踢,却毫不畏惧。他们聚集在一起商议,积极出谋划策,最后从“对对眼儿老头”手里就出了猴子。在猴子待在“夏宫”的日子里,他们定期给猴子送吃的,对猴子的照顾是无微不至。在故事的结尾,在马小跳爸爸的帮助下,他们把猴子安全地送回了大山,回归自由自在的生活。

故事中的马小跳们,不管身上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我们对弱小动物的关心和爱护,让我颇为感动。现在的孩子,大多数都只会享受爱,而不善于、也不会给予爱。所以,他们变得冷漠。前段时间,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少男少女“虐猫”“虐狗”等事件,都充分说明了他们都缺乏温暖的爱心。而故事中的马小跳们,一个个大大咧咧,却有着一颗温暖柔软的心。而这,正是现在的男孩子们所欠缺的。

故事中的那只从“对对眼儿老头”的魔爪下逃脱的猴子,也颇讨人喜欢。它喜欢人,喜欢人的生活,也特别渴望自己能变成人。为了变成人,它做出了许多努力:它来到卧室,戴上爸爸的眼镜看书;它来到浴室,拧开水龙头,抹上沐浴露自己洗澡,结果“水漫金山”……闹出了一个个啼笑皆非的笑话。但直到被送回大山的那一刻,它都还未放弃自己的梦想。我们的孩子们,不正需要这样不断追寻梦想的精神吗?现在的孩子,大多在浑浑噩噩地过日子,没理想,没追求。有梦想的日子是幸福的,充满希翼;而没有梦想,也就没有了希望。在追梦的过程中,虽然有可能会像猴子那样遇到这样那样的麻烦、困难,但行走在路途中,却是那样幸福与甜蜜。

爱心……追梦……掩上书本,马小跳们一路欢闹着,渐行渐远……

《球球老老鼠》读后感_《笑猫日记》读后感600字


一说到读书,我就会想到高尔基的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读书的确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多知识和快乐,让我成长,让我进步。而我最喜欢的就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之《球球老老鼠》,我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本书主要写了:老老鼠救了黑旋风,献出了自己的尾巴,被万年龟吹了一口仙气,变成了球球老老鼠。可是,到了夏天老老鼠变回了原形,因为它做了亏心事,偷吃好心人送瞎眼猫的食物,导致瞎眼猫死亡。它和笑猫去找万年龟,询问怎样才能再变成球球老老鼠,万年龟说:只要做好事,积德,就可以恢复原状。当它不经意做了几件好事后,它又变回了球球老老鼠,它可开心啦!因为它又可以和笑猫的三儿子,他最喜欢的猫:三宝,在一起玩了!而小猫们又多了几位好朋友,它们就是泰迪熊贵宾犬生下的三只小狗,这真令人开心呀!可是好景不长,有几个坏人想要捉泰迪熊贵宾犬的孩子,球球老老鼠急中生计,为它们解危了。可是不幸的是,老老鼠被坏人踢了一脚,又变回原形了。可它还想变成一个球球,给大家带来欢乐。

我觉得这本书特别好看,我一看就迷上了。老老鼠故意去做好事,问万年龟能不能积德。万年龟说:只要你不故意去做好事,就可以积德。老老鼠照做,终于又变成了球球老老鼠。还有,我有点可怜老老鼠了,一只老鼠的愿望这么的朴实,可生活在现实世界的我们,愿望永远都没完没了,看来我们得向一只老鼠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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