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自由的老虎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自由的老虎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好像还是第一次给一本书写长评;)
玑衡是个特别善于吸收和重组材料的作者。如果稍微熟悉那些被她写到的人物,就会发现她所选取的素材应该都是真实有据的。但同时也就会惊讶地发现,那些材料在它们原有的位置上,可能极不显眼,并起不到在她文章里那种效果和力度。她自如地操作主谓宾、定状补、并列、转折、承接、假设、递进……等等等等句式关系,将原本散布在不同时间空间里的片断穿插交织到一起,然后材料好像又自己长了手长了脚,又自行生发出更多意想不到的关系。
这是一种十分迷人的写法;但同时,也是一种十分危险因而需要特别警惕的写法。因为一不小心,就会进到了有点危险的条件关系;再一不小心,继而又进到了更加危险的因果关系……读到或写下这样的文字的时候,就必须常常反问自己:那些精巧的语言本身所暗示出来的强烈的关系和联结,它们都是真实存在的吗?
我不觉得这样的“玑衡体”是一种必须克服的什么缺陷,它只是一种风格,一种带有强烈个人色彩的风格,一种可以继续发扬和发光的风格 —— 只要在这样写的时候还能记得时时问一下自己,哪怕并不做出确切的回答 —— 那些关系,都是真实存在的吗?
也是因为这样,“玑衡体”才更适合以那些遥远著名的公众人物作为写作对象,而不适合用来写切近的和日常的人吧。因为后者还远远没有耀眼到能让生活中的平凡琐屑都心甘情愿地被拼接削减,都不置一词地服从并服务于那决定性的闪光瞬间。这也就是那篇《波士顿人》受到了那么大非议的原因吧。
至于作者之前饱受争议的所谓自我存在感过剩、代入感太强之类,读过之后反而让我觉得,正是这些特点,才使本书不同于那些冷冰冰的、俯瞰式的传记。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有局限的年轻人,“我”的角色现身,反而显得比那种隐身下的阔论更为客观。因为这样提供了一种个性化的、私人的视角,让人清楚地意识到这是个体的感慨,而不是假冒客观公允之名的偏颇泛论。这让人看到,尤其是让我们这一代读者看到,一位同龄人怎样利用自身的资源和勇气,克服自身的软弱与局限,如何选择并切入到那些著名人物和宏大命题当中,带给我们普通读者一些也可进入和亲近的线索。
我看得到她的年轻,她的稚嫩,她感慨的泛化和她用力的过度。可是 —— 我也是这么过来的啊。就像木遥所说,正如每个掌握或者想要掌握写作奥秘的年轻人一样,都这么过来。因而我也就可以对自己从前也有过的影子报以宽容,对自己后来长不成的样子、写不出的文字感到珍视。
玑衡体这种写法是需要勇气的,因为它必然会同时将其感性和软弱的一面暴露在读者面前。在不够理解的读者眼里,可能会觉得这煽情,流俗,不够干货吧。尤其那种只把各种书都当成茶余饭后故事看、只在各种故事里寻找惊天宏论和八卦谈资的人,大概永远不会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阅读和理解,他们只是本能地排斥自己坐井观天式生活中任何不同事物的存在罢了。可是,如果真地了解或经历过那个青春勃发寻求成长的阶段,就会知道书中那些人物和那些情感,那些看似巧合的动因,是怎样一种真切的精神力量,吸引着和感召着人,一代又一代的人,发现他们,并走近前去。
这一年多来,一直到昨天,还在收到玑衡最后一篇日记有新回复的提醒。然而就像她最后一章我听哭了的 “在墓园” 一样,她的ID于我而言大概也已经成为了豆瓣这日渐荒芜的墓园里又一块墓碑。最可惜的就是再也看不到这样有才华的年轻人标记书和电影,不能再循着她的才华的蛛丝马迹,捕捉到一些成长的灵感与奥秘。然而也正因为这哪怕是作为墓碑的存在,正如她所写道,即使在这样喧嚣平庸的时代,我们也还是可以自负。也正像她最后一篇日记里有一条回复说,归根结底,我们还是不能把这个世界拱手让给所鄙视的人。
自由的老虎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看完这本书的一两天里我都陷入了深深的自卑感。
作者沈诞琦,在上学时期写的这本书,不管是写作手法,技巧,还是代入感方面都做的非常纯熟自如。她的眼界,经历,想法都让我对她这个人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罗素曾说: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可是在年纪相仿的角度来讲,这种参差不齐真的一点幸福感都没有!有的只剩感慨和自愧不如。
本书一共十几篇 都属于短篇人物传记,由普林斯顿大学引出了爱因斯坦,图灵,冯·诺依曼……每一篇的切入点也都很新奇独特。很多人物,事迹都不禁让我产生悲痛,惋惜,无力,理解之感。
我最喜欢的是《面对面的办公室》和《我所认识的约翰,纳什》这两篇。
喜欢里面描写的人物:图灵 和 约翰纳什。这样的“伟人天才”都具有的共同点:性格古怪,傲慢,特立独行。他们专注在自己喜欢的领域探索前行。经常物质世界显得格格不入,但精神世界饱满充盈。
图灵:在当时,他的思想和性取向不被主流的社会理解接受。最终被惩罚服药自杀而死,但阻止不了他成为一名天才数学家,密码学家,他的“图灵测试”也一直被沿用至今。
约翰纳什:电影《美丽心灵》的主人公原型,读完这本书才知道跟电影的出入很大。他是普林斯顿里著名的数学教授,但患有很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两次入住精神病院,最后他依靠自己的意志自愈了病情。他的人生让我想到了另一本书“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疯子和天才往往都是一线之差,也都是不被主流大众所接受。
作者的偶像菲茨杰拉德,本来她想关注跟菲茨杰拉德一切有关的事物,没想到最后关注了如此多的优秀天才事迹。就像作者自己前言所写的那样:“我本来的计划是观察一颗大树。枝叶交错,我最终看到了一片森林。这并不是整片森林,而是森林中我性情所致更加偏爱的那些树。”也许,这本书的意义不仅仅是普林斯顿诸多优秀天才的故事和成就,他们的贡献对整个世界的影响都会是不可泯灭的印记。
自由的老虎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介于业余爱好和专业追求之间——如果从打发闲暇的角度来看,沈诞琦对于个人爱好实在是太认真,满世界追逐被采访者的脚步,时间,金钱,还有精力,付出不可谓不巨大,很让人敬佩;然而,若是以职业传记作者的标准来衡量,沈小姐在作品里的表现又似乎缺乏严肃的专业追求:双主角时结构总有问题,笔墨缺乏侧重,旁白插入常常突兀且喧宾夺主,人物描绘也有有留于表面的问题,容易让人产生作者对采访对象其实了解得并不深入的印象……不清楚沈诞琦的梦想到底是什么,拿着高薪在咨询公司里混日子,心有旁骛地安心做个三流经济学家兼写手?还是全情投入进非虚构文学的探索里去,专心成为职业作家?我衷心希望能是后者,因为这世上能忠实记录并且言语有趣的传记作家实在太少,太少,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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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读书笔记
【篇一:论自由读书笔记】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当我看到严复先生所翻译的这个标题,似乎这更是密尔所要表达的主旨。
整本书的建构清晰易懂,完全与其行文内容不同,开章引论,于后三章分述,末章叙述其应用。在《论自由》一书中,密尔所谓的个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这也是他所论自由区别于前人如自然法学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赖于社会,而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天赋权利。在老师在指定书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尝试着去读这本论著,原因在于一次在网络上搜索,《论自由》是新闻传播学必读的课外读物,事实如此,密尔本书的重点也在于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密尔在第二章的末尾总结论证了思想言论自由在认识上的意义,这里有必要摘抄下来,因为这一系列的论证对推动自由主义的发展和传播起了重要作用,并且使他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声誉。论证如下:第一,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可能是真确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不可能错误性的提出是密尔论证言论自由的重要论据,没有什么不可能错误,故而,任意意见都可能去发布。第二,纵使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含有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充。密尔在这第二点上确定了错误意见的存在的意义,它之所以存在是对既存真理的一种补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备性。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接受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这一点简直是太有说服力,反对意见的提出,就会逼迫持有者去说服反对者,而一旦持有者没有从根本上体会真理,那么只会被反对者所识破,只因为有反对者的存在才能使真理更好的被人理解。再者,第四点,教义的意义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少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密尔所宣称的自由毕竟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由发展的、任其随自己喜好的态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必须区分自己自由的权利界限,在密尔的自由论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我所能读懂的层次,在不干涉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你是可以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当然,政府也不能干涉人们的这种自由,密尔理论中,政府过多干涉人们自由,会增加政府的权力,一定程度上会使人们陷入崇拜权力的情况,从而丧失自己的自由观念,依附于政府,而人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如前面密尔所述,意见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对的或者不同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对其真理性是有所帮助的。我是这样体会的。
密尔的理论就先谈到这里,本篇读书笔记,我用了读不懂来形容我所认识的自由,当然既是形容这部著作,也是形容我所看不懂的当今中国社会所谓的自由与民主,以及一些为人师所传授的民主自由。是的,中国的民主自由是与当今世界所谓的民主自由有一定的距离,正如韩寒所讲,在网络上发表一些文章的时候,会有一个审批的过程,会有一些字会变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这都是在西方国家不能所遇见的情况,这完全是政府干涉个人言论自由的铁证。或许,是有太多人只看社会的这一面,在我看来,整个社会是前进的,总有一些手段是必须要实行的,一些人总是在试想如果中国政府按照西方政府那样做,该多好,我想问,多好是哪里多好?体制要变,民俗要变,人们要被强迫地去接受所谓的民主自由,时髦的说也就是突然被民主被自由,一个人总要被周围的环境所感染,会慢慢适应,会逐渐去放弃自己这方面的畅想,逐渐同化,不横向比,纵向比,这种变化是很客观的,横向比,我们只能兴叹,有时候,我反而感觉西方国家安全感不是很强,一切都放开,在适当法律下,谁知道谁哪天会情绪变化,对他人怎么样?
自由,感性来讲,只要是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可以,一定要与自己过不去,那也没办法,有一批人在争取西方式的自由,需要这样的人,正如密尔在《论自由》里所说的的另外一个层次,每样东西都有存在的理由,都能促进社会的进步的。
【篇二:论自由读书笔记】
个性作为一种积极自由,不简单的意味着个人有权做自己喜欢的是而不受他人的阻挠,它还意味着个人有权按照自己的个性去追求自己的自主性,而将世俗的、社会的的观点置于一边。
一个社会中怪癖性的数量总是和那个社会中所含天赋异禀、精神力量和道德勇气的数量成正比的。今天敢于怪癖的人如此至少,这正是这个时代主要危险的标志。
中华民族富有才能,在某些方面甚至也富有智慧,由于遇到了难得的幸运,在岁早期就配备了一套特别好的习俗,这是一些人的杰作,在某种程度上,即使是最开明的欧洲人也尊称这些人为圣人和贤哲。做到这一点的人民无疑已经发现了人类进步的奥秘,并且已经牢牢地站在世界运动的前列。然而切切相反,他们已经变成静止不动的了,维持现状达千年之久,如果说他们还有改进,那必定是外人做的。这就是一个民族人人都雷同,以同样的格言和规则来管制他们的思想和行为。而这就是成果。
原来所谓自治政府和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利等类词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而所说的自治政府亦非每人管理自己的政府,而是每人都被所有其余人管制的政府。至于所谓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亦即多数或者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认为多数的意志。于是结果是,人民会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它种。因此,党掌权者对于社群,亦即社群中最强大的部分正常负责时,限制政府施加于个人的权利也不失其任何的重要性。在今天的政治思想中,一般还把多数的暴虐这一点列入社会所须警防的诸种灾祸之内。
社会主流道德:哪里有一个占优势的阶级,该国道德相当大的部分就必出自该阶级的利益和阶级优越感。另一方面,以前居于优势地位的阶级如果已经失去优势,或者其优势已不受欢迎,那么,此时主导的道德情感就往往带有一种厌恶优越的意味。
社会能够并且确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对于得势舆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以束缚任何与它的方式不相协调的个性的发展关于集体意见对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是有一个限度的;要找出这个限度并维持它不遭侵蚀,这对于获致人类事务的良好情况,正同防御政治专制一样,是必不可少的。
【篇三:《论自由》读书笔记作文】
人类一见事物不复有疑就放弃思考,这个致命的倾向是他们所犯错误半数的原因。
一个专从教师或书本引得一切教训的人,纵使逃开了包围上来要使自己满足于生硬填塞的引诱,也总不会被迫去兼听双方,因而(甚至在思想家当中),也就远远不会常在兼知双方方面有所成就。
只要反对者在这题目上表现了任何强烈情感,把对方逼得很紧,使对方感到难于作答,那么,他在对方看来就是一个无节制的反对者。
其中最严重的一些是:似是而非地进行论证、对事实或论据予以压制、把案情的各项因素举陈错误、或者把反对方面的意见表述错误。
总之,对于每一个人,不论他自居于辩论的哪一个方面,只要在其声辩方式中或是缺乏公正或是表现出情绪上的恶意,执迷和不宽容,那就要予以谴责,但是却不可由其在问题上所选定的方面,纵使是与我们自己相反的方面,来推断出那些败德个人的自由必须约制在这样一个界限上,就是必须不使自己成为他人的妨碍。
人类的官能如觉知力、判断力、辨别感、智力活动、甚至道德取舍等等,只有在进行选择中才会得到运用。而凡因系习俗就照着办事的人则不作任何选择。
他所要求的一切只是指出道路的自由。至于强迫他人走上那条道路的权力,那不仅与一切他人的自由和发展相矛盾,而且对这个强者自己说来也足以使他腐化。
人类中的一般中材不仅在智力上是平庸的,就是在意向方面也很平庸:他们没有足够强烈的嗜好或愿望能使他们向往于做些什么不平常的事,因为他们也不能理解有那种嗜好或愿望的人,径把那种人划归野性难驯和不知节制的一类,而那又是他们素所鄙视的。(比如我的室友们似乎就不太能理解为什么我这么认真学习。我觉得她们学习态度很不端正诶。)
进步精神并不总是等于自由精神,因为进步精神会企图以进步之事强加于并不情愿的人民。
对于一个人的福祉,本人是关切最深的人;除在一些私人联系很强的事情上外,任何他人对于他的福祉所怀有的关切,和他自己所怀有的关切比较起来,都是微薄而肤浅的。
有很多人把他们所厌恶的任何行为看作对自己的一种伤害,愤恨它好像它对于他们的情感是一种暴行。
并且不论这事实看来怎样可怪,它到底在世人的普通观念和习俗中有其解释,那就是说,世人既教导女人把结婚看作一件必要的事,那便不难理解许多女人就会宁愿为诸妻之一,聊胜于不得为妻。
自由原则不能要求一个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一个人被允许割让他的自由,这不叫自由。
【篇四:论自由读书笔记】
《论自由》,(英)约翰密尔著,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出版。
第一章引论
在本文的第一章《引论》中,作者开宗明义地指出了本文的论题:这里所要讨论的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而具体地来说,本文所讨论的是多数的暴虐的问题,或者说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的问题。
作者说,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古已有之,但是,在旧日,这个斗争乃是臣民或者某些阶级的臣民与政府之间的斗争。那时所谓自由,是指对于政治统治者的暴虐的防御。
当王权结束、民主的政治建立起来之后,人们曾一度误以为统治者的利害和意志应当就是国族的利害和意志。只要有效地做到使统治者对国族负责,可以及时地被国族撤换,那么国族就不怕把自己能够支配其用途的权力托给他们,统治者的权力实即国族自己的权力,不过是集中了,寓于一种便于运用的形式罢了。
但是,人们很快发现,民主的政治并未结束暴政,并未结束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因为,原来所谓自治政府和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力等类词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而所说的自治政府亦非每人管治自己的政府,而是每人都被所有其余的人管治的政府。至于所谓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亦即多数或者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认为多数的人们的意志。
甚至,在民主的政治下,暴政的问题比以往的王权社会中要更为严重了,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它奴役到灵魂本身。
于是,要找出集体意见对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的限度,也就成了紧迫的事情。
为找出这一合适的限度,作者分析了这种集体意见的本质。他说,在实际上决定那些在法律惩罚或舆论支持之下要大家注意遵守的行为准则的主要东西,乃是社会的好恶,或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决定了这种集体意见的方向,而社会中多数人所带有的人类对其现世主人或所奉神祗的假想中的好恶取舍的奴性服从的天性,则赋予了这种部分人的好恶以暴政的力量。这种奴性服从,尽管本质上是自私的,却非伪善;它育出一种完全真纯的憎恶情操,竟至使得人们会烧死眩人和异端者。
针对这一限度的问题,作者提出了如下的原则: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各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或者说,对于文明群体中的任一成员,所以能够施用一种权力以反其意志而不失为正当,唯一的目的只是要防止对他人的危害。
这一原则的哲学基础在于,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
同时,作者又对这一原则给予了限制,只适用于能力已达成熟的人类。这种限制,一方面是针对尚在法定成年男女以下的青年。另一方面,针对的则是那种种族自身尚可视为未届成年的社会当中的一些落后状态。作者认为,这两者根据的是同样理由。显然,前者基于人类成长的自然特征,并无疑问。后者则给这一原则留下了无穷的争论空间。作者说,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政府正是一个合法的型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这个目的之得以实现而显为正当,自由,作为一条原则来说,在人类还未达到能够借自由的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的阶段以前的任何状态中,是无所适用的。但是,何为野蛮人、何为文明群体?谁来决定整个群体是野蛮人还是文明群体?又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
根据这一原则,作者划出了三个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那就是:1、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2、个性自由;3、交往和联合的自由。作者断称:任何一个社会,若是上述这些自由整个说来在那里不受尊重,那就不算自由,不论其政府形式怎样;任何一个社会,若是上述这些自由在那里的存在不是绝对的和没有规限的,那就不算完全自由。
论到这里,作者给出他的关于自由的定义: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
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作者说,对于当时的英国,政府压制出版自由的危险已经大大地减小,因为,凡在立宪制的国度里,都不必顾虑政府无论它是不是完全对人民负责会时常试图控制发表意见,除非当它这样做时是使自己成为代表一般公众不复宽容的机关。
因而,作者所关注的,是多数人通过政府或通过其他方式去压制少数人的思想自由的问题。我所拒绝承认的却正是人民运用这种压力的权利,不论是由他们自己来运用或者是由他们的政府来运用。这个权力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最好的政府并不比最坏的政府较有资格来运用它。应合公众的意见来使用它比违反公众的意见来使用它,是同样有害,或者是更加有害。作者说: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对后代和对现存的一代都是一样,对不同意于那个意见的人比对抱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
作者从三方面来对这一观点作了论证:
第一,所试图用权威加以压制的那个意见可能是真确的。
作者说,凡压默讨论,都是假定了不可能错误性。然而,这一假定,当然是错误的。每个时代都曾抱有许多随后的时代视为不仅伪误并且荒谬的意见;这就可知,现在流行着的许多意见必将为未来时代所排斥,其确定性正象一度流行过的许多意见已经为现代所排斥一样。
作者承认世界上没有所谓绝对确定性这种东西,作者也承认,人类只能选择为着行动之故而假定一个意见的真确性。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压制讨论的理由。我们之所以可以为着行动之故而假定一个意见的真确性,正是以有反对它和批驳它的完全自由为条件。借着讨论和经验人能够纠正他的错误。如果有一人,其判断是真正值得信任,试问它是怎样成为这样的呢?这是因为他真诚对待对他的意见和行为的批评。这是因为,他素习于倾听一切能够说出来反对他的言语,从其中一切正当的东西吸取教益,同时对自己,间或也对他人,解释虚妄的东西的虚妄性。这是因为,他深感到一个人之能够多少行近于知道一个题目的全面,其唯一途径只是聆听各种不同意见的人们关于它的说法,并研究各种不同心性对于它的观察方式。看来,对于人中最神圣的人,不到魔鬼对他的一切攻讦都已弄清并经权衡之后,也不能许以身后的荣誉。
作者以苏格拉底之死和加尔瓦雷(Calvary)之死来说明,即使是宗教教义,也不能免于批评和讨论,而被先验地确定其真确性,因为,苏格拉底这个那个时代中最有道德的人,当年就是以不敬神和不道德之罪被国人处死的;加尔瓦雷这个十八个世纪以来人们都敬奉为万能上帝的化身,当年也是被当作亵渎神明的人处死的。并且,那些主演者,在一切方面看来,实在并非坏人,并不比普通一般人坏些,而且毋宁正是相反;他们具有充分的或者还多少超过充分的那个时代和人民所具有的宗教的、道德的和爱国的情感。有些正统基督教徒总容易想,凡投石击死第一批殉教者的人必是比自己坏些的人,他们应当记住,伟那些迫害者之中正有一个是圣保罗(Saintpaul)呢。
还有,马卡斯奥吕亚斯大帝(EmperorMarcusAurelius)这位最温和又最可亲的哲学家,就是以一种庄严的义务感,而裁准了对基督教的迫害。到了基督教当道的时候,却又没有一个基督徒之相信无神论为谬误并趋向于使社会解体,比马卡斯奥吕亚斯之相信基督教便正是这样,能说是更为坚定的。
作者说,虽然宗教迫害在当时只剩下了一些陈迹和残余,但是,这一点并未得到实质的改变:人民情绪中还存有不宽容思想的强烈而经久的酵母的地方,总是无需费力就能挑动他们去积极迫害他们所从来不视为迫害的正当对象的人们。使得我们这个国度不能成为一个精神自由的地方的正是这一点,正是人们对于不信仰他们所重视的信条的人所抱的意见和所怀的情绪。
并且,这一点对于社会的危害或许要比历史上的宗教迫害对于社会的危害要来得更为可怕。苏格拉底是被处死了,但苏格拉底的哲学则如日在中天,光辉照遍整个的知识长空。基督徒是被投饲狮子了,但基督教会则长成一株堂皇繁茂的大树,高出于那些较老而较少生气的生长物,并以其复荫窒抑着它们。我们现在仅仅有点社会的不宽容,这既不杀死一个人,也不拔除什么意见,但是这却诱导人们把意见遮掩起来,或者避免积极努力去传布意见。这样,整个社会的思想和智识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在这种事态之下,只能找到这样一类的人,不是滥调的应声虫,就是真理的应时货,他们在一切重大题目上的论证都是为着听众,而不是自己真正信服的东西。还有些人出于这两途之外,则把其思想和兴趣局限在一些说来不致犯到原则领域以内的事物上,即局限在一些细小的实际的问题上。由于禁止一切不归结于正统结论的探讨最大的损害乃在那些并非异端者的人,由于害怕异端之称,他们的整个精神发展被限制了,他们的理性弄得痀孪了。并且,这样的祸害也不仅止于对社会精英的思想的禁锢,在精神奴役的一般气氛之中,曾经有过而且也会再有伟大的个人思想家,可是在那种气氛之中,从来没有而且也永不会有一种智力活跃的人民。
第二,纵使被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含有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足。
作者说,对于知识的进步而言,在前进运动中,那本当是累加性的,大部分也只是由一个偏而不全的真理去代替另一个偏而不全的真理;而进步之处主要只在新的真理片段比它所代替的东西更见需要,更为适合于时代的需求罢了。因此,我们就应当珍视凡为通行意见所略去而本身却多少体现部分真理的一切意见,不论其真理当中可能交织着多少错误和混乱。少数的意见总归是有其意义的,即使举世是居于正确方面,那些少数异议者也总是可能有其值得一听的为自己辩说的东西,而假如他缄口不言,真理就会有所损失的。
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接受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象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
作者说,意见不论怎样真确,若不时常经受充分的和无所畏惧的讨论,那么它虽得到主张也只是作为死的教条而不是作为活的真理。这是因为,在每一个可能有不同意见的题目上,真理却象是摆在一架天秤上,要靠两组互相冲突的理由来较量。如果说没有碰撞、没有冲突、没有较量、没有讨论,毋宁说只是一个迷信,偶然贴在宣告真理的字面上罢了。
第四,教义的意义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弱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缺乏自由讨论的危害,不只是使人们不能知道那些意见的根据,而且,在缺乏讨论的情况之下,不仅意见的根据被忘掉了,就是意见的意义本身也常常被忘掉了。在这种情况之下,表达意义的字句就不复提示什么观念,或者只提示它们原来所用来表达的观念的一小部分。解明的概念和活生生的信仰是没有了,代之而存在的只有一些陈套中保留下来的词句;或者假如说意义还有什么部分被保留下来,那也只是意见的外壳和表皮,其精华则已尽失去了。
作者说,在几乎一切道德教义和宗教信条的经历当中都说明了这一点。那些教义和信悯对于其创始人以至他们的直传弟子来说,原是充满着意义和生命力的。但是,等到这种教义被广泛的接受,而不再受到挑战的时候,对这种教义的信仰就慢慢地变成了一种淡漠而麻木的同意,直到最后,它终于变得与人类内心生活几乎完全没有联系。
正因如此,一千个基督徒当中也没有一个真参照那些法则来指导或者考验他的个人行为。在基督教占据了信仰世界的统治地位之后,对于基督徒来说,他在个人行为上所参照的标准乃是他所属国族、他所属的阶级、或者他所担任的宗教职业的习俗。信仰变成了一种标签,基督徒对之只剩下了崇敬,而毋须遵守、缺乏真正的忠顺。也就是说,教义在普通的信徒那里是没有扎根的,在他们心中并不成为一种力量。他们只是对于那些教义的声音有着一种习惯性的敬意,却没有由字句伸展到所指事物的感受,能够迫使心灵把那些事物吸收进去,并使得它们符合于公式。
第三章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所讨论的是,人类应当有自由去形成意见并且无保留地发表意见。在本章中,作者进一步地主张,人们应当有自由去依照其意见而行动,也就是说将其意见在生活中付诸实践,只要风险和危难是仅在他们自己身上就不应遭到同人们无论物质的或者道德的阻碍。
作者说,第二章中论证思想自由的四点理由,也是适用于个性自由的:生活应当有多种不同的试验;对于各式各样的性格只要对他人没有损害应当给以自由发展的余地;不同生活方式的价值应当予以实践的证明,只要有人认为宜于一试。总之,在并非主要涉及他人的事情上,个性应当维持自己的权利。
但是,在主张这条原则时必将遭遇的最大困难,不在人们须领会要用什么手段去达到一个已经认定的目的,而在人们一般对于这个目的本身漠不关心。所以,作者在本章中论证的目的,就是要让公众中有头脑的一部分感到个性的价值,让他们看到有不同是有好处的,即使不是不同得更好,甚至在他们看来或许有些是不同得更坏。
为了达致这一目的,作者的论证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只有培养个性才产生出或者才能产生出发展得很好的人类。
关于此,作者讨论了两个方面,其一,对于生活方案的选择,不论选择的结果如何,不能听凭世界或者他自己所属的一部分世界代替自己选定,而必须由自己去自行选定。因为,要由自己选定生活方案的人就要使用他的一切能力了。他必须使用观察力去看,使用推论力和判断力去预测,使用活动力去搜集为作决定之用的各项材料,然后使用思辨力去作出决定,而在作出决定之后还必须使用毅力和自制力去坚持自己的考虑周详的决定。这样的人,才成其为人,而不是机器。人性不是一架机器,不能按照一个模型铸造出来,又开动它毫厘不爽地去做替它规定好了的工作;它毋宁象一棵树,需要生长并且从各方面发展起来,需要按照那使它成为活东西的内在力量的趋向生长和发展起来。其二,个人的欲望和冲动,只要不对他人造成损害,也不应当受到压制。使得个人冲动生动有力的是一种强度的感受力,而这也正是最热烈的嗜爱美德和最严肃的自我节制所由产生的源泉。只有通过对于这些东西的培育,社会才算既尽其义务又保其利益;而不是因为不知怎样制作英雄就连制作英雄的材料也排弃掉。
其次,对于那些尚未发展的人而言,容忍他人的个性自由发展,也是有某些用处的。这就是要对那些不要自由也不想受自由之惠的人们指出,如果他们容许他人利用自由而不予阻碍,他们也会在某些不难理解的方式下得到报酬的。
这里所强调的,是天才的首创性对于全社会的益处。一个社会中怪僻性的数量,一般总是和那个社会中所含天才异秉、精神力量和道德勇气的数量成正比的。今天敢于独行怪僻的人如此之少,这正是这个时代主要危险的标志。行动的独立性以及对于习俗的蔑视之所以值得鼓励,首先,是因为它们对于较好的行动方式以及更加值得一般采纳的习俗能够提供颖脱而出的机会。
最后,或许也是最根本的,宽容个性的自由发展,对于人类的精神幸福而言具有根本的意义。不同的人需要不同的发展其精神的条件。同一些事物,对于这个人在培养其较高本性方面是助益,对于另一个人则成为障碍,同一种生活方式,对于这个人是一个健康的刺激,足以使其行动和享受的一切官能得到最适当的应用,对于另一个人则成为徒乱人意的负担,足以停歇或捣碎一切内心生活。人类中在快乐的来源上,在痛苦的感受性上,以及在不同物质的和道德的动作对于他们的作用上有如此多般的不同,所以人类除非在其生活方式方面也相应地有如此多般的歧异,他们就既不能获得其公平的一份愉快,也不能在精神方面、道德方面和审美方面成长到他们本性能够达到的体量。
在这里,作者以中国的历史作为反面的典型,来说明习俗的专制在任何地方对于人类的前进都是一个持久的障碍。我们要以中国为前车之鉴,那个国族乃是一个富有才能并且在某些方面甚至也富有智慧的国族,因为他们遇有难得的好运,竟在早期就备有一套特别好的习俗,这在某种范围内也就是一些即使最开明的欧洲人在一定限制下也必须尊称为圣人和智者的人们所做出的事功。他们还有值得注视的一点,就是有一套极其精良的工具用以尽可能把他们所保有的最好智慧深印于群体中的每一心灵,并且保证凡是最能称此智慧的人将得到有荣誉有权力的职位。毫无疑义,做到这个地步的人民已经发现了人类前进性的秘奥,必已保持自己稳稳站在世界运动的前列。可是相反,他们却已变成静止的了,他们几千年来原封未动;而他们如果还会育所改进,那必定要依靠外国人。
作者指出,正是性格上及教养上的显著歧异,才保住欧洲至今没有步入这个命运。
第四章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
作者对个人对于社会的义务,提出了如下两条: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利益,彼此互不损害或在法律明文中或在默喻中应当认作权利的某些相当确定的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分(要在一种公正原则下规定出来)。
以这种对社会义务的判断为基础,作者对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提出了这样的标准:当一个人的行为并不影响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的利益,或者除非他们愿意就不需要影响到他们时每人应当享有实行行动而承当其后果的法律上的和社会上的完全自由。
具体说来,一个人若只在涉及自己的好处而不影响到与他发生关系的他人的利益的这部分行为和性格上招致他人观感不佳的判定,他因此而应承受的唯一后果只是与那种判定密切相连的一些不便。他在我们面前可能是悯怜的对象,或许是不欢喜的对象,但不会成为愤怒或愤慨的对象;我们不会把他当作社会的一个敌人来对待。
作者承认,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所做的对于自己的祸害会通过其亲近的人们的交感作用或利害关系而严重地影响到他们,也会在较小的程度上一般地影响到社会,但是,这一点点的不便利,社会为着人类自由的更大利益之故是能够承受的。
社会对于这种其较弱成员做出的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应当是事后的惩罚,而只能是通过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来进行防范。等到个人成年之后,对于他自己的个性范围内的事务,他本人是最后的裁夺者。
如果公众真去干涉,多数的情况是它作了错的干涉,干涉错了地方。因为在这类情事上,所谓公众的意见至好也不过是某些人关于他人的善恶祸福的意见;甚至往往连这个都不是,而不过是公众以完完全全的漠不关心掠过他们所非难的对象的快乐或便利而专去考虑他们自己欢喜怎样和不欢喜怎样罢了。实际上,公众在于涉私人行为时很少想到别的什么,只不过想到凡不同于它自己的做法或想法是怎样罪大恶极罢了;而这个判断标准,经过薄薄的一道化装,又由9O%的道德家和思辨作家当作宗教和哲学的诏谕交给人类。
作者以不少的例子来说明了社会对于私人生活的干预所生的恶果。例如,回教徒禁吃猪肉与基督徒吃猪肉、南欧洲教士不得结婚、清教徒禁止娱乐、为防饮烈酒而禁止售酒、安息日制度、社会对摩门教的镇压等。
第五章本文教义的应用
本章中,作者首先概括了两条合成本文全部教义的两条格言: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若为着自己的好处而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远而避之,这些就是社会要对他的行为表示不喜或非难时所仅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假如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它自己的话。
接下来,作者以本文的教义为基础,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应用规则。例如:1、社会对于那些失望的竞争者,并不承认他们在法律方面或道德方面享有免除这类痛苦的权利;社会也不感到有使命要予以干涉,只有在成功者使用了不能为普遍利益所容许的方法如欺诈、背信和强力等方法的时候才是例外。2、虽然贸易乃是一种社会行动,但是,要做到价廉而物美,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让生产者和销售者都完全自由,而以购买者可以随意到处选购的同等自由作为对他们的唯一制约。3、一个祸患还没有确实性而只有危险性,除本人自己外便没有人能够判断他的动机是否足够促使他冒险一试,在这种情事中,人们对他只应当发出危险警告,而不应当以强力阻止他去涉险。4、对于纯关个人自身的错误行为也有可以通过防止或惩罚的途径而加以正当干涉之道。例如喝醉酒这件事,通常不能成为法律干涉的恰当问题;但是若有人曾在酒力影响下对他人横加强暴以致一度定有罪名,这时法律便要单独对他加以特殊的限制。5、有许多行动,其直接损害只及于本人自身,因而不应当遭到法律的禁止,但若公开做出来会破坏良好的风气,因而又可以划入犯及他人的范畴,予以禁止,是不失为正当的。6、自由原则不能要求一个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一个人被允许割让他的自由,这不叫自由。一个自己卖身为奴或者允许他人出卖己身为奴的定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作废的。
虽然作者在本文中所提出的关于自由及其限度的原则已经得到广泛的接受,但是他在最后一章中所谈到的某些具体的规则,则在我们今天看来是无法接受的。例如,他认为,禁止对中国输入鸦片是应当反对的,因为侵犯了购买者的自由。可见,基于同样的对于自由及其限度的原则,在具体的社会情境下,可能会导出完全相反的规则。具体情境下的自由及其界限的界定,除了自由的原则以外,还有着太多的自由以外的因素需要考虑。作者也承认这一点,须从多种不同的考虑来看,而无法定出一条绝对的规则。
【篇五:《论自由》读书笔记】
我读的版本是商务印书馆许宝骙译本,网上对这个译本颇有微词,希望有机会可以换一个更好的译本再读一遍。
密尔的自由不是形而上的自由,不是康德的那种高高在上的自由,他的自由限制在政治自由的范围里,是功利主义的自由。他的自由体现在伤害原则之上: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在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原则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他身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密尔的自由有点类似于以赛亚柏林的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集体不能干涉个人的自由,这属于消极自由;个人对自己享有最高的主权,这是积极自由。
《论自由》共有五章,第一章引论,告诉读者本书主要讨论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利的性质和限度,提出伤害原则;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的自由,讲的是因为人们不可能达到真理,所以必须保留错误的意见,完全抹去与整个社会不同的意见是极端危险的,由此来捍卫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第三章论个性伟人类的福祉的因素之一,人按照自己的个性实现自己,不仅仅是达到幸福的手段,实现自己的个性就是幸福的一部分,社会应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每个个体实现自己的个性;第四章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密尔在这一章确立了著名的伤害原则,讨论社会在什么时候可以干涉个人,社会如何正当地干涉个人;第五章本书教义的应用,在一些实际问题上如何运用密尔的自由原则,比如教育,饮酒,赌博等问题。接下来仔细讨论每一章都说了什么。
第一章:引论。
约翰米尔讨论的自由不是自由意志,和哲学家们讨论的自由是不一样的,他的自由是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利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收到的限制,自由是对权力的限制。密尔把自由牢牢限定在政治自由的范围里,不讨论在康德那里像神一样的,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由。他觉得在他的年代全圈政府已经不是令人担忧的对象了,而是在民主的基础上怎么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尤其是道德的暴政,密尔觉得大多数道德都是阶级利益和阶级优越感的创造物,是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他要讨论的是集体意见能否合法干涉个人意见,这个限度在哪里?限度就是伤害原则。在引论里他也提到了功利主义,他说: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主义的,但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也就是说密尔的自由不是高高在上的,所有问题的第一因,功利主义是自由的前提。
第二章:论思想的自由和讨论的自由。
我觉得这是这本书最重要的一章。这一张主要捍卫了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捍卫的手段就是证明公众的意见也有可能是错的。密尔极力反对用公众权利压制个体的思想。假定全人类统一持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是,人类要使那一个人沉默并不比那个人(加入他有权利的话)要使全人类沉默较为正当。他还说: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之后,密尔极力证明社会和政府会产生许多谬误,每个时代都曾抱有许多随后的时代视为错误荒谬的意见。任何意见都有被怀疑的权利,无论是道德问题或是宗教原则,如果没有少数人提出相反的意见,不保证他们的言论自由的话,整个社会和政府都会处于危险之中。除此之外,他还推重两个对立观点之间的共存和融合。两种思想方式各借对方的缺陷显出自己的功用,也在很大程度上各靠对方的反对才把己方保持在理性和健康的范围内。
第三章: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原因之一。
他觉得人应该抱有自己的个性。这一章显示出了密尔的多元论倾向,他说:不同的人不能健康的生存于同一道德的空气里,正不亚于各种各样的植物不能健康的生存与同一物质和空气里。密尔对个性的捍卫建立在言论自由之上,因为人类的真理是很难统一的,一套真理不可能适合所有人,意见的分歧时必然会产生的,所以,保存每个人的个性至关重要。对于各种各样的个性只要对他人没有损害应当给予自有发展的余地。这一章还还展示了密尔和德国古典哲学之间的关系。人性不是一架机器它毋宁说像一棵树,需要生长并且从各方面发展起来,需要按照那使他成为活的内在力量的趋向生长和发展起来。这种黑格尔风格的话出现在功利主义的著作里还蛮让人惊奇的,密尔算是吧德国古典主义和功利主义糅合在一起了。
第四章: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
这一章讨论人类生活中有多少应当派归个性,有多少应当派归社会。主要的观点就是: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归属个性,凡主要关涉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归属社会。根据伤害原则,自己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由个性处理,只要不伤害到别人的利益。在涉及他人的利益时,就必须遵守规则。人可以特立独行,只要他不损害别人的利益,他要为自己的特立独行负责,别人不能干涉他,却可以在情感上不喜欢他:一个人因为自慎或是个人尊严上具有缺点而当然会招致的他嗯情感方面的损失和因对他人权利有所触犯而应当遭到的谴责是不一样的。
第五章:本书教义的应用。
最后一章他讨论了一些具体的零散的问题如何应用他的理论,比如贸易、求职、毒品、警察的权限、国家的权限赌博、饮酒、教育
【篇六:《论自由》读书笔记】
密尔说: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
密尔又说:凡显系一个人义务上当做的事,而他不做时,就可要他对社会负责,这是正当的,须知一个人不仅会以其行为遗患他人,也会因其不行动而产生同样的结果,在这两种情况下要他为此损害而对他们负责交代,都是正当的。
密尔是不是缺失对一种极端情况的考虑?也就是当一个人必须牺牲自己才能保全他人,这是不是一种义务?而当他决定不履行此义务时,他人作为惩罚而将他就刑,这是不是另一种作为负责和交代的方式呢?
密尔认为自由的三个领域:第一,意识的内向境地,要求着最广义的良心的自由;要求着思想和感想的自由;要求着在不论是时间的或思考的、是科学的、道德的或神学的等等一切题目上的意见和情操的绝对自由。第二:这个原则还要求趣味和志趣的自由;要求有自由订定自己的生活计划以顺应自己的性格;要求有自由照自己所喜欢的去做,当然也不规避会随来的后果。第三,随着个人的这种自由而来的,在同样的限度之内,还有个人之间相互联合的自由;这就是说,人们有自由为着任何无害于他人的目的而彼此联合,只要参加联合的人们是成年,又不是出于被迫或受骗。
以上大概就是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这三者并不是毫无关联的,而是递进的
密尔说:应合公众的意见来使用它(言论压力)比违反公众的意见来使用它,是同样有害,或者是更加有害。假定全体人类减一执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时,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
这是不是有一些道德洁癖,仿佛并不是一个功利主义者的所为,如果如密尔所说,那么我以上第一个疑问就已经在密尔这儿得到解决。但是密尔又确实是一个实在的功利主义者,他的功利主义更为深邃,他又说: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对后代和对现存的一代都是一样,对不同意于那个意见的人比对保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按:注意,他们是自我剥夺的);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然而关键在于我们永远不能确信我们所力图窒闭的意见是一个谬误的意见;假如我们确信,要窒闭它仍然是一个罪恶
或者我说错了,那并不是道德洁癖,而是真正的功利主义,用苏格拉底的那句话来说在合适不过:雅典人,你们对于你们自己的戕害要远过对我的戕害。
密尔说:殊不知决定他在这无数世界之中要选取哪个作为信赖对象乃仅仅是偶然的机遇,殊不知现在使他在伦敦成为一个牧师的一些原因同样也会早使他在北京成为一个佛教徒或孔教徒-而这些他就不操心过问了。可是,这一点是自明的,也像不拘多少论据能够表明的那样,时代并不比个人较为可能错误一些;试看,每个时代都曾抱有许多随后的时代视为不仅伪误并且荒谬的意见;这就可知,现在流行着的许多意见必将为未来时代所排斥,其确定性正像一度流行过的许多意见已经为现代所排斥一样。
这段话美妙,但是容易遭到驳斥,就这样的观点很容易使人无所适从,到底什么是正确的呢?人到底应不应该按着自认为正确的去行事呢?密尔在以下作了解答:我们之所以可以为着行动之故而假定一个意见的真确性,正是以有反对它和批驳它的完全自由为条件;而且也别无其他条件能使一个像具有人类精神能力的东西享有令他成为正确的理性保证。
从这段想到独立宣言的第一句:我相信一下真理是不言而喻而自由的真谛就在于允许你不同意这样大多数人所认为的真理。
密尔说:宗教自由的敌人们也觉到,若不用什么论据把马卡斯安东尼奥说成正当,就不可能替使用惩罚办法来束缚不信宗教的意见的行为辩护;他们在被紧逼的时候间或也承认上述的结果;于是他们就说:迫害基督教的人还是对的;迫害乃是天机早定的一个大难,真理应当通过而且总会胜利通过的,因为法律的惩罚最后终于无力反对真理,虽然反对为害的错误时则有时发生有益的效果。
这种辩解无论如何都非常虚弱,并且危险,因为在基督教处于弱势的时候,这种口吻可能会害死教徒。
若谓只因其为真理便具有什么固有的力量,能够抵抗错误,能够面临监狱和炮烙而挺占优胜,这乃是一种空洞无根的情操。须知人们之人新真理并不胜于他们之往往热心于错误。
真理所享有的真正优越之处乃在这里:一个意见只要是真确的,尽管可以一次再次或甚至多次被压熄下去,但在悠悠岁月的进程中一般总会不断有人把它重新发现出来,直到某一次的重现恰值情况有利,幸得逃过迫害,直至它头角崭露,能够抵住随后再试图压制它的一切努力。
以上是密尔《论自由》中的《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章节,下面是第二章节《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
密尔引用了罕波尔特的一句话:人的目的,或说由永恒不易的理性诏谕所指令而非由模糊短暂的欲望所展示的目的,乃是要使其各种能力得到最高度和最调和的发展而达成一个完整而一贯的整体。所以每人所应不断努力以赴特别是志在影响同人的人所应永远注视的目标,乃是能力和发展的个人性
这大概和我所理解的萨特的存在主义有某种恰合,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先于本质,人也是,但是从动物到人,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彼刻人的本质显现,而现实中的每个人则都是分得这个本质的部分而非全部,所有的人则构成大写的人,人类即是人的本质显现,要让这种本质显现,那么每个人就应当努力完善自己,使自由和境地的多样化。
密尔说:不要因为不知怎样制作英雄就连制作英雄的材料也排弃掉。
人类曾有一个阶段,个性过强,社会性太弱,由而使得社会成员受损,因此历史进入一个自我调整的状态,但是由于人的弱点,矫枉过正,现在的情况就是社会就像使用了强性除草剂,良莠不分,统统消灭个性。
密尔说:要想给每个人本性任何公平的发展机会,最主要的事是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在任何时代里,只看这一项独立自由运用到怎样程度,就相应地可以知道那个时代怎样值得为后代所注视。就是专制制度也不算产生了它的最坏结果,只要人的个性在它下面还存在一天;反之,凡是压毁人的个性的都是专制,不论管她叫什么名字,也不论它自称是执行上帝的意志或者自称是执行人们的命令。
这段话似可以用来讨论威权和极权的区别,威权体制下还尚存个性,而极权不是。
天才只能在自由的空气里自由地呼吸。
我有时想在两个时代里,对一件事抱着截然相反态度的人其实是同一种人,今天反对民粹主义的人如果身处另一个时代中就会支持民粹主义,此一时彼一时也,并非善变,而是专一,他们总和一样东西作对,那就是暴虐,当君主暴虐时,他们用民粹矫正,当民众暴虐时,他们用英雄天才来矫正,这一类人往往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怪癖,然而恰恰因为意见的暴虐已达到把怪癖性做成一个谴责对象的地步,所以为了突破这种暴虐,人们的怪癖才更为可取。
密尔说:进步精神并不总是等于自由精神,因为进步精神或进步精神,因为进步精神会企图以进步之事强加于并不情愿的人民,而自由精神要抵抗这种企图,也会与反对进步者局部地和暂时地联合起来。但是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因为一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可能有多少独立的进步中心。
这一点非常重要,要平等还是要自由?平等和自由我们都要,但是如果两者择其一,那么要自由。但是人在这个选择中往往会迷失,一味强调平等随之而来的可能就是极权,而如果先有了自由,那么平等的希望仍然不会磨灭,美国的历史则是最好的例子。
密尔说:我们要以中国为前车之鉴。那个国族乃是一个富有才能并且在某些方面甚至也富有智慧的国族,因为他们遇有难得的好运,竟在早期就备有一套特别好的习俗,这在某种范围内也就是一些即使最开明的欧洲人在一定限制下也必须尊称为圣人和智者的人们所作出的事功。他们还有值得注视的一点,就是有一套极其精良的工具用以尽可能把他们所保有的最好智慧的人将得到有荣誉有权力的职位。毫无疑义,做到这个地步的人民已经发现了人类前进性的奥秘,必已保持自己稳稳站在世界运动的前列。可是相反,他们却已变成静止的了,他们几千年来原封未动,而他们如果还会有所改进,那必定要依靠外国人。
读到这里,痛心不已。欧洲之得有前进的和多面的发炸,完全是受蹊径繁多之赐。
人类在有过一段时间不习惯于看到歧异以后,很快就会变成连想也不能想到歧异了。
两条格言: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假如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它自己的话。
第一条格言我认为是社会干涉个人的限度,第二条格言则是个人自由以他人为界的表达。
密尔说:自由原则不能要求一个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一个人被允许割让他的自由,这不叫自由。
可是自由的另一个原则就是一个人有处置自己的身体的自由,这两者相矛盾么?
政府只要决心要求每个儿童都受到良好教育,并不必自己操心去备办这个教育。要知道,由国家强制教育是一回事,由国家亲自指导那个教育则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回事要由国家主持一种一般的教育,这无非是用一个模子把人们都铸成一样,于是就不免随其有效和成功的程度而相应地形成对于人心并自然而然跟着也形成对于人身的某种专制
若干国度中政治自由不充分建筑在地方自由的基础上便往往只昙花一现。
如果一国中所有高才竟能都被吸入政府的职务中去,那么一个趋向于做到这种结果的建议才真足以引起不安。这种行政极其愈是构造得有效率和科学化,网络最有资格的能手来操纵这个机器的办法愈是巧妙,为患就愈大。
要做到符合于效率原则的最大限度的权利分散;但也要尽可能做到最大限度的情报集中,还要尽尽最大的可能把情报由中枢散播出去。
国家的价值,从长远看来,归根结底还在组成它的全体个人的价值。
【篇七:密尔《论自由》读书笔记】
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各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英]密尔
《论自由》一书是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和经济学家,近代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人密尔(JohnStuartMill,1806-1873)最具代表性的著作。可以说本书是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系统论述,也是研究自由主义思想的重要著作。在2005年大三第二学期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的过程中,我在老师的推荐和和指导下阅读了这部著作。以下是我对《论自由》一书的一些读后感想以及自己对于自由和自由主义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现提出来求教于老师同学。
一、《论自由》一书概述
《论自由》一书写于1859年。全书中心论题有三个:1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2论个性自由3论社会对个人自由的控制。通读该书,我们可以看到对个人和社会之间权力界限的划分是全书的核心要义之所在,有些学者将其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一是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二是个人对社会负责的唯一条件是,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的利益。我觉得这是比较准确的。密尔认为,个人在追求某一合法目标时,无论在任何制度中,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对他人利益的影响,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失。判断这种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是:是否对社会普遍利益造成危害。因此,密尔所强调的个人自由是种社会自由,这体现了密尔对如何实现自由原则的思考。他认为人格的价值不仅是形而上学的教条,而是在实际条件下要实现的东西。他肯定思想和讨论自由,并要求政府不仅要通过消极地不干预来保障公民自由,还须依靠立法来创造和增进公民自由。体制发挥作用的方式主要是社会,社会要素被引入密尔对自由的讨论之中。密尔认为,政治自由和社会自由本身具有价值,人们对自由的追求不仅于己有利,也使社会能从中得到好处。通过密尔的论述,自由的范围更加广阔,自由主义哲学也更加贴近时代要求。自由原则和自由主义哲学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获得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对思想自由与讨论自由的几点认识
密尔认为公民自由所应当包括的三个方面中最重要的就是思想和讨论的自由,即在科学、道德、政治、文化、宗教信仰等问题上,人民有形成、阐述和坚持自己意见的自由。
思想自由,通常也称为思想自由权。英国历史学家伯里在其名著《思想自由史》一书中称:希腊人之所以使我们永远铭感难忘,乃是因为他们最初发现了思想自由。思想自由作为一项概念的提出则始于17、18世纪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革命。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要享受自由的话,就应该使每个人能够想什么就说什么;要保全自由的话,也应该使每个人能够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关于思想自由的概念,学界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有着各种不同的表述。笔者认为思想自由是进行思考,形成一定主张、意见和想法的权利。与信仰自由、表达自由、宗教自由、学术自由、出版自由等权利有密切的联系。思想自由强调个人内心活动的自主性,它是保证公民依照自己的世界观和思维能力进行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做出各种自主性行为的基础。它是一种理性的解放,具有独立的地位。
讨论自由是以语言、文字、音像、电子、艺术或其他形式表达意见、寻求信息、接受观念、传播思想的自由。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变革、经济组织的演进、科学技术的提高,都离不开言论的自由传播和广泛交流。人类社会前进的每一步都与讨论自由密不可分。因此,人们通常把讨论自由称为第一权利、人类最重要的、潜力巨大的、活动的资源。而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关系可谓紧密。
密尔认为,对于各种思想的自由探索和自由讨论,是保证科学和艺术获得发展的首要前提。凡有这种自由的时代,必是学术昌明、艺术辉煌的时代。凡压制这种自由的时代,必是思想和艺术死气沉沉、愚昧黑暗的时代。真理只能在自由探讨中才能被发现。在某一个时代某一个民族思想界一时居统治地位的观点,并不能因此而被认为即是真理的观点。
宪法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关怀向我们宣示着,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其在宪法文本中的彰显揭示出二者必然存在着良性的互动关系。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能够为宪法所吸纳,成为一种宪法基本权利而为宪法所保护,本身已经说明其入宪有着积极的意义。我们认为,这种意义就在于从宪法理念升华为宪法基本权利的进程,实质上是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作为一项应有权利,在最高级形态上予以内化和认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与宪法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融合,各自的必要需求都得以满足,同时也促进了宪政的发展。
尽管思想自由不应该受到控制,但现实告诉我们,控制思想绝非不可能。关于人的思想不可能被控制因而不可能不自由也并非事实。第一,国家权力可以通过干涉或剥夺人们的表达自由而变相限制或剥夺人民的思想自由。因为,国家权力无法干涉人们的内心思考,但却可以干涉人们思想的表达,而没有思想的交流、信息的传播,人们就会失去信息源、失去观念的碰撞和不断完善而无从思想或正确地思想,人们的思想就会逐渐的枯萎甚至死亡,思想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第二,国家权力可以通过剥夺人们的信息自由或向人民灌输错误甚至有害的信息、理论而引诱或逼迫人民错误地思想。
现实中,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被侵犯往往是间接的,政府或个人总是通过侵犯公民的其他权利达到侵害公民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目的,因而应当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实现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保护。就我国法制现状而言,当前应该对一些表现公民思想的权利进行立法,尤其是十几年仍然呼之不出的新闻立法!尽快出台新闻法对于思想自由以及言论自由都有着超越一部法律本身的意义。
三、对自由以及自由主义的认识
个人的自由是自由主义的核心和一切立场的出发点。在这一意义上,可以把个人主义看作是自由主义的另一种表述。自由主义对个人及其自由有独特的看法。个人有权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有充分的自由权来改善自己的生存条件。每个个人在享用自己的自由的同时都应该尊重他人自我实现的权利。每个人都具有其独特的个性,但在价值上却是平等的。密尔认为自由的价值是不证自明的,倒是那些反对自由的人才负有举证的义务。自由主义及其各种流派都主张要求个人自由,尊重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个人自由的原则意味着自由的个人有权不服从专横的外部强制,也意味着自由的个人有义务不对他人行使强制。如康德所说,只有使每个人自由的程度未超出过可以同其他一切人的自由和和谐共存的范围,才能使所有的人都享受自由。
自由主义最主张就是个人的自由,但这是法治之下的自由,因此,为了让每个人享受同等的自由而对个人的自由通过一个人的自由为价值内核的法律来加以必要的限制。自由主义主张保障人们的自由,但并不保障人们得到某种具体的东西,如幸福或福利。具体的成功或幸福只能由个人运用自由来为之奋斗。换言之,自由主义只允诺人们自由选择的权利,不确保自由选择的结果。一旦把个人自由的原则扩展开来,自由主义就必然主张个人有生命权、财产权、追求幸福权、反抗压迫权等公民权利,有信仰自由、思想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等基本自由。
阿克顿说过,自由不是我们为所欲为的权利,而是能够做我们应做之事的权利。维系自由主义的是一些具有普世价值的思想原则:
a、权力分立、相互制衡。它包含着对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限制,也意味着对无限权力、最高权力以及任何有组织的权力的专横行事的否定。自由主义不承认有抽象的公意之类的东西可以为一切权力和一切专横的政治行动提供合法性。自由主义坚决反对以抽象的公意或国家集体利益的借口来剥夺公民个人的自由权。
b、平等。自由主义反对任何高于法律的特权,反对政府对不同的公民实行差别待遇,要求法律给予一切公民平等的,而非差别的、歧视性的待遇,反对一切建立在出身、社会地位、种族、血缘和性别等社会特征上的歧视。任何人、任何社会集团、任何社会组织都无权以任何名义把暴力、威胁、恐惧强加给个人。
c、宽容。自由主义主张一种自由民主的政体,反对一切极权专制社会。民主国家的作用不是代替每个人去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而是去帮助他们实现这种责任。既然公共权力与每个人的生存都有密切的关系,因此政府有义务对社会开放自己的抉择过程,充分尊重每个公民的知情权。
四、结语
自由、自由思想、自由主义等等有关自由的一系列语词在中国的近代百年思想史上遭遇了其他任何舶来品所没有遭遇到的最大的误解与挫折,甚至直到最近几年关于自由的言说仍然不能光明正大,犹抱琵琶半遮面。但是,其对于现代中国所具有的又是其他思想体系所不能替代的。在阅读密尔《论自由》的全过程我都在思考有关自由的话题,看着再版于2005年1月的书籍前段所刊载的充满左的语言的五十年代的出版序言更是让我对思想自由与自由主义在中国的悲剧性命运不得不深思。
【篇八:论自由读书笔记】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探讨的是公民自由或者称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几乎从最远的年代以来就在划分着人类。我们可以这么理解,人类社会阶级的出现,正式公民自由与社会自由出现区分与差别的表现。而随着阶级划分的越来越细,越来越完善,到国家的出现,以及后来所发展的集权、专政与所谓的民主社会,都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的变化而引起的。或者说是,都是由: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不同与变化所形成的产物。
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似乎从有了人类文明起就已经存在了,特别是在国家出现之后,更加明显。而且,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也给古往今来众多的文人们提供了一个永恒的、永远都不过时的话题。追寻自由,成了各个时代文人们都竞相追寻的时髦。
在统治者与臣民之间的的相处中,人们所认为的统治与被统治,对于自由的限制与约束,以致于发展后期所必然出现的人们揭竿而起,推翻专政、暴政所得来的那些自由。那是所谓的自由。《论自由》中这样说的统治者会试图用以对付其臣民,正不亚于用以对付其外来的敌人。他们将权力看作是一种武器。
为什么人们的自由要受到限制?换言之,正如人类所常说的那样自由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为什么呢?
关于这一点,在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作者有这样一段比喻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
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因为他们少数一些人的利益所在,所以他们需要限制我们的自由,给人们相对的自由以维护统治。这就又涉及另一个根源性的问题了,即我们有绝对的自由吗?、我们的自由是别人给予的还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这两个问题,人们到今天一直还在争论。从历史上看,只要人类一天还满足于以另一个敌人去攻斗一个敌人,还满足于在多少有些有效保证足以对付主人的暴虐的条件之下便由一个主人来统治自己,他们就还没有使自己的渴望超越这点之外。
作者约翰密尔认为,在统治者与公民自由的博弈中,美国的宪政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它的出现标志着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即自由党派竞争的时代。
在政治理论和哲学理论当中,正和在人当中一样,成功倒会把失败所会掩住的错误和弱点暴露出来。而在作者看来,这种自由党派竞争的情况,当它还只是一种在书籍中才可见的、听起来颇成一条自明的公理之时,政府只当它是另一场暴动而已。而当第一个民主共和国成立之后,于是这种选举制和责任制政府就成为观察和批评的对象。这时人们就觉察出来,原来所谓自治政府和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力等类词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但作者还是发现,这种民主共和制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换言之,在本质上还是没有解决。变成了作者所说的多数的暴虐。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有一个很出名的观点,就是多数的暴虐的观点。他对于当今的国际政治来说有相当大的前瞻性。
书中这样说:当社会本身是暴君时,就是说,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各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社会能够并且确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这种情况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可怕!
社会是这样认为,即使它错了也没人发现,在一个国家,人人都同一种颜色,同一个思想,同一种文化,仔细想想这是一件相当恐怖的事。当一个社会都是一个思想了,那本身就是一种畸形,与人类的自我发展是相违背的。古人讲兼容并包、海纳百川,是注重各个不同的文化都发展,并且各自繁荣,这样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繁荣、精彩,才会不让一些稀有的、独特的文明的足迹被淹没。
《老虎哈雷》读书笔记_动物小说读书笔记400字
《老虎哈雷》是沈石溪写一部动物小说,读完后让我感触良多!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板子猴这篇故事。主要讲的是马戏团中,一只不起眼的令人讨厌的板子猴怎样从一个配角变成主角的。
阳光马戏团中有一只长着羞花容貌的金丝猴雅娣,它很调皮总是不听驯兽师的指令,如果不打它就无法训练,但是打它怕毁了它的外表形象,这让训兽师左右为难,于是买了一只劣等的猴子,来充当板子猴这一角色。当雅娣训练时在出错打板子猴,起到了杀鸡吓猴之用。板子猴为了不在受鞭子的抽打刻苦训练,渐渐的它的技术竟然超越了雅娣。六一节的那天晚上,雅娣表演的三轮车或独木桥出了丑还好板字猴上去救了场,并得到了观众的热烈掌声。但是也是因为板字猴谦虚刻苦上进,才自己赢得光明赢得了胜利。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宝剑锋从磨砺处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板子猴虽然没有雅娣那样天生漂亮,但是它凭借不懈的努力获取了成功,获得了观众的欢呼和掌声。使我明白了在学习中我们要有吃苦耐劳的虚心求教的精神,不耻下问。在生活中我们坚决不能养成以貌取人的坏习惯,心灵美才是最重要的!
莎乐美:一个自由的女人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莎乐美:一个自由的女人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由来:莎乐美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我记忆里(不排除以前看过忘记了)是因为欧文.亚隆的《当尼采在哭泣》,看到这个名字我脑海联想的却是荷马史诗中九头蛇身的美杜莎画面,男人被她对看一眼便会石化。莎乐美的出场,欧文在书中是用医生布雷尔收到一封来自署名莎乐美的“不礼貌的短笺“,莎乐美在信中直接提到关乎德国哲学的未来,并以不容回絕的口吻要求与医生在咖啡馆会晤。且不论作者的巧妙构思,但从读者的角度,就对这个呼之欲出的女性(寄件人)有极大的好奇:她是如何与尼采认识的?她又凭什么可以与尼采对话?在尼采知名度约等于零的当时,她又有怎样智慧可以断定尼采是德国哲学的未来?
待到莎乐美出场,欧文的描述是”那种超凡脱俗的风采“、“罕见的美丽女子:有力的额头、精雕细琢的坚强下颚、蓝色的明亮哏眼睛、饱满丰润的双唇,还有随意梳理的淡金色头发……还注意到有几缕发丝挣脱了发髻的束缚,肆无忌惮第向各方延伸”,接下去,就是毫不迟疑地在露天咖啡座上认出医生,迅速地至上适当的礼节、自己拉开椅子,坐下,点咖啡,直接开口进入会晤主题……
如果你阅读到此,且有画面感,一定会在脑海中呈现出一个极度自信、相由心生的女性形象,我在心里这样揣测。
兴趣:兴趣是由好奇而起,由培养而形成。
《当尼采在哭泣》的后记中作者参考了尼采与莎乐美的信件,并在小说的一些情节中直接被如实摘录。当看到尼采用恶毒的文字谩骂莎乐美,而莎乐美却是反而关心尼采的病情时,我是愕然的。尼采“爱”莎乐美,莎乐美与保尔同居,保尔、尼采、莎乐美是好朋友,似乎很乱,但却存在着另一种可能,她跟的上尼采的思想,却不喜欢尼采的邋遢,她也许喜欢保尔的外表或者装扮的洁净,喜欢保尔与她之间的距离,相比较一下当然不喜欢尼采的碾压(谁喜欢呢?)于是,我心里嘀咕一下:
莎乐美是一个从思想、到肉体都是自由的女人。
也许兴趣到此就结束了,放下了。
印证:某日忘记了具体时间,在某处(也忘记了)把林徽因比作莎乐美,只因为印象中的林徽因也是能掌控自己灵魂与肉体的女人。这个评论引起书友的评判与议论,但不是聚焦在关于灵肉自由的讨论。特别是书友欢欢建议我写一篇解读莎乐美的文章,当时不假思索就答应了。于是开始阅读《莎乐美—一个自由的女人》这本由当代法国奇女子弗朗索瓦丝.吉鲁写的书。此书是将莎乐美作为研究对象(其方法如同李开元的历史学方法一样)将根据史料-事实发生过留下来的记录、信件、报道、本人书籍等材料编写的书籍。除了越来越证实莎乐美是一个自由的女人外,我还应用孟子的“读其说书不可不知其人”的观点去了解作者,于是又对弗朗索瓦丝吉鲁做了百度百科式的了解。吉鲁是一个法国报界女巨人、也是法国政坛女强人,自己本身就是一个作家、商业帝国掌舵人、国务秘书长、记者等多种角色为一身。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推测吉鲁写《莎乐美——一个自由的女人》是有致敬与向她看齐的初衷,特别是书中提到莎乐美没有孩子的时候,作者不无流露出遗憾以及背后的优越感,因为吉鲁是一个母亲。也许吉鲁想表达,她还在作为母亲的角色上比莎乐美更加有选择自由的维度,而且是更高一层。
但,作者与我一样认为:莎乐美是一个自由的女人。
被提问:读书是一件非常隐私的事情,微信阅读公开批注初衷应该是寻找到志同道合的书友,在现代社交普遍焦虑的环境下,知道茫茫人海里还有同类潜行着,也是一种慰藉。当在《莎乐美—一个自由的女人》的一条写想法里被提问“感觉你对她的迷恋比尼采更甚”、“”那你为什么总为她辩白?“、”感觉她对爱情并不十分真诚、不专一,甚至有点恃宠而骄,善于利用男人。你在为她找借口解释她的自私甚至势利的行为。”一个好问题总是一把打开智慧的最好钥匙。我知道我对莎乐美这个女人的兴趣的终点在哪里了,也知道该如何解读莎乐美了。特别感谢书友欢欢的耐心与坦诚的提问!
解答:
本人对基础科学一直是求未知与探索的态度,本人的思维逻辑是基础科学有多深,应用科学就有多高。首先,在哲学上先定义一下“自由”这个词语。对于如莎乐美这样一个个体,一个女人,一个活在19世纪到20世纪的女性,在多种自由定义中,我比较倾向于这样定义自由的:自由的最基本含义是不受限制和阻碍(束缚、控制、强迫或强制),或者说限制或阻碍的不存在。在欧洲文字里,,“自由”含有“解放”之意,是从外力制裁之下解放出来,才能自己作主。“自由”的精辟解释是:没有外在障碍而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的行为。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来看看莎乐美如何是自由的女人。
《莎》书中,作者敬佩她:“对她来说,这些东西(男士送的珠宝等贵重礼物—笔者按)是可以自由选择的,无需为选择付出自由的代价。同样,她也可以不选择。”我深以为然!按照自由的定义,她是可以选择或者不选择的。
首先,作为送礼的人与接收礼物的人,双方都应该有送与接的自由意志。而一个真正自由的人,应该是同样的标准要求自己也要求别人,如果某人正是如此认知,也应该如此践行,也就是王阳明所提倡的知行合一。
但为什么会有“自私”、“势利”的看法呢?因为后面隐含着一个逻辑:送就应该获得,接就应该付出的契约逻辑。有意思的是,资产阶级法学家孟德斯鸠在《法的精神》中开宗明义,贸易的本身就具备法的精神。只是我们这个时候要擦亮眼睛看看莎乐美与她的仰慕者之间是否有贸易、或者说交易的实质行为。事实上并不排除送她礼物的男人们有一亲芳泽的动机,也不排除莎乐美洞察这样的动机。况且即使是交易也是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执行,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主张赔偿,这个本身也是法的精神。而莎乐美从来都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她违约过在她自由意志下的交易,即使在战争期间,她的俄国贵族身份与年金,因为苏维埃政府取消这样特权,她是用一天治疗10个接受精神分析的病人来养家糊口,就连佛洛依德都通过各种渠道想办法去资助她,来降低她的工作强度。《莎》中引用了佛洛依德一封信件,说她一天10个病人是疯了,而佛洛依德自己最高峰也是6个人,而且是精疲力尽。由此可见,莎乐美是一个不依赖别人馈赠的、能够独立生活的女人,她也是通过写作、为专栏撰稿、有贵族年金的经济独立的女性。
那么为什么又有“对爱情不专一”的看法呢?
好在现在互联网可以便捷秒搜到关于爱情的各种定义,这里不做赘述。我只想说爱情什么时候不在了。我的定义是当相爱的初衷不在的时候,爱情便不在了。
在交易模式中,恋爱结束,要分手时,交易的双方开始计算情感投入、时间投入、礼物、上床次数、吃饭购物、机会成本等等,如果遇到双方都是不能相濡以沫,便相忘于江湖的大智慧的人,也许这个交易模式就变成君子协定。但大部分不是。因为爱情,双方走在一起,并能走一段时间(也可以理解为合同期限但不以时间作为维度,以相爱与否作为考量标准),主要是因为价值观念契合。价值观念包含着人生观、性爱观、审美观、金钱观、娱乐观、教育观念、饮食观念、宗教信仰观念、财富观念、宇宙观念、哲学观念、待人接物观念等等诸如此类,形而上讲没有主次,没有先后,当爱情不在时候,分手的理由、双方控诉、陈述时将会把其中大部分来大书特书,无限放大。可爱情双方(假设只有2人)的参与者,没有人可以保证自爱情火花擦起后,双方价值观提升的加速度与大致方向是一致的,有可能其中一方自我提升很快,另一方更快;或者其中一方堕落,另一方提升,或者……这里就不一一枚举了。这里插一个原理,彼得原理: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到达一个位置,而这个位置是ta无法胜任的。我们代入一下,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与另一个人相爱,但这个恋人的位置或者是妻子(丈夫)的位置是其中一个人(或者2人都)无法胜任的。唯一破除彼得原理(咒语)的方法是,不断提高自己的价值观念。莎乐美能解构尼采思想,当时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恰好是尼采的“超越自己而存在”思想最成熟时间,有理由相信莎乐美在践行着这个她与生俱来的灵感,不断超越自己。所以莎乐美她绝不会让自己陷入这样的模式中,而且她能做到并做到了。在尼采那个年代,《莎》作者弗朗索瓦丝在书中写到,她与当时的女人做法不一样,当时的女人是嫁给一个男人,生孩子、做家务、把丈夫当做大树,从此依赖他。她-莎乐美只靠自己!所以她是有自由意志的女人。
能与尼采对话的人应该是怎么样的人?在《莎》的尼采信件中,尼采是惊叹于莎乐美秒懂他的哲学思想,尼采的“超人”思想,尼采的“如何超越自己而存在”的思想,事实上,有理由相信尼采不仅迷恋莎乐美这样的思想维度,更惊叹于莎乐美已经在践行着。任何一个伟大哲学家都会乐意看到自己的哲学思想在实践中得以实行,更何况那个时候没有人能理解尼采。《当尼采在哭泣》中专门写到当时他的书出售量是0。而一个预言尼采是德国哲学的未来的女人,一个自带无限魅力的女人,拒绝尼采的求婚,她是怎么想得?我觉得最佳解释是,她是一个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知道别人的光芒与她无关的人,知道尼采会束缚、压制与强迫她的人,最重要的是,她知道什么才是思想、灵魂与肉体的自由,她洞察尼采在两性关系中不能突围原生家庭给尼采造成的缺憾(不排除尼采如果没有去世,碰上佛洛依德,或者真的有布雷尔的心理治疗而突破)。于是她对尼采说:“不!”并保持着物理上的长距离。当然从中也可以发现她的智慧与佛洛依德的精神分析是如此的一致,而此时,她还没有碰到佛洛依德。
莎乐美是一个自由的女人!
人喜欢鹤立鸡群,她喜欢立在鹤中。难道她是凤凰?
解答背后的意义
记得网络上有段时间一种言论如心灵鸡汤般甚嚣尘上,大概的意思是:“一个女人遇到一个好男人,一辈子都不需要成熟,当一个女人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坚强,就证明她并没遇到一个好男人“。事实上,看到这样的句子,不假思索,我也会默许这个陈述句是成立的。但回头再看一遍,仔细琢磨一下, 这句话中的女人把成熟、坚强的充分且必要条件束缚到男人身上,而且是“非好男人”,绝对没有好爸爸,好导师,好朋友什么事。那么问题来了,林徽因睿智、坚强、成熟,而我个人觉得梁思成也是好男人;杨绛也是一个睿智、坚强、成熟的女性,他的先生钱钟书更是一个好男人。所以,那个句子里的女人,她的自由意志在哪里?为什么不能因为一个好爸爸、好妈妈、好机缘,让她生命中碰上任何人,任何事,都可以使得她的生命维度得到提升的呢?使得这个女人逐渐变得睿智、成熟、坚强起来呢?
这个思考就是解读莎乐美—一个自由的女人背后的意义。
莎乐美:一个自由的女人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一个非凡不朽的女人写的另一个卓越不凡的女人。作者弗朗索瓦.吉鲁和主人公露.沙乐美同样是无与伦比的杰出女性,却各自在不同的领域熠熠生辉:沙乐美出身于俄国上层早年移居德国的自由女神,她启蒙于神父的丰富的神学、哲学和文学知识,更启蒙了神父博学多识的男性魅力,以至于在未来一生中交往的十数个异性朋友全部是哲学、文学、心理分析学的大家。这不能不使人惊诧。她就像一只勤劳的蜜蜂,采集着各种花蜜,然后酿出自己的蜜。露.沙乐美从小生活在父亲和哥哥们的宠爱中,这使她拥有对男人的信任、依赖和自信。敏锐和聪明的天赋让她充分利用了这个天赋:(神父吉洛特最早给予她的知识的启蒙,是她游刃有余挥洒自己人生的底蕴和翅膀。)保尔把她带进了德国知识届圈子并使她保持了一生“圈子”生活;尼采打开了她哲学思想窗口;里尔克给了她诗人式浪漫的爱情经历。这个时期17——40岁前她由年轻到成熟、由抗争到把握,她付出了真情、智慧,最终顽固保护着自我。这一时期的经历也给她上了课:男女之间的交往困扰,爱与友谊的界限。后来遇到的弗洛伊德成就了她最终的自我实现。她曾经历的一个个思想大师甚至包括自己,都各有天赋、各有障碍。她爱过他们,所以精神分析为她打开了通往心灵的门户!如果年轻时候她用身体力行去获取知识和了解人性,那么最后她献身于精神分析则意味着找到了内在本我的实现。很显然吉鲁对露一方面怀着惺惺相惜的知己之感,一方面处处流露出“女性想象”的偏见:所谓“爱情的盛宴”。就如“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有一个非凡女人”一样,我相信,任何一个成功的女人背后也不乏一些有价值的男人。毕竟,直到现在,这个世界依然是男性的。让我们深深为这两个卓越的女性致敬吧,她们都用自己的方式实践了女性完美的生命。
莎乐美:一个自由的女人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很有趣,最开始听说莎乐美这个人物是因为她是尼采所爱慕过的女人,而看完这本书,发现尼采反而只是她人生中的过客而已。罕见的自由的一生,痛苦又幸福的一生。除了生活本身她什么也不要,坚决残忍得无以复加。于社会他人并无所求,所以也无所束缚,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也许结果是漫天流言蜚语,无止尽的罪恶感,但如果清楚什么对自己更有益,承担起后果,便是自由之身。想要多大的幸福,就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和那些大声疾呼的女权主义者相比,她如此沉默,但将物质精神人格的独立又实践得如此彻底。想来不过是她最在乎的唯有自己,唯一的目的只是成为自己。只要社会上还有女性享受着男权社会的既得利益,对她们这些自由人的诋毁就不会消失。而她这样的先锋,就是改变的开始。
自由在高处读书笔记
【篇一:自由在高处读书笔记】

当农民守不住自己的土地,法官保不住自己的良心,警察看不住自己的房屋,千万富翁会被灭门,而你握不住手里的笔这样的时代,没有谁比谁更幸运,只有谁比谁更不幸。
没有谁的人生可以复制,你也没有必要去复制,你只能做最好的自己。时代也一样,没有谁可以回到已然逝去的时代,就好像虽然同样处于穿越历史三峡的转型时期,但中国之今日也不会等同于法兰西的十九世纪。我们唯一可做的,就是一点点努力,让我们所处的时代这时间上的家园,成为最好的时代。
在大学的课堂上,我常和学生提及斯蒂芬茨威格写在《人类群星闪耀时》里的一句话,一个人生命中最大的幸运,莫过于在他的人生中途,即在他年富力强的时候发现了自己的使命,并由此展开;大学的意义不只在于锻炼人格,培养思维能力,还在于找到或者确定裨益终生的兴趣。如果你找到了真正属于你的兴趣,愿意终生为此努力,即使没有读完大学,你的人生也一定是丰满而有希望的。一个人,在他的有生之年,最大的不幸恐怕还不在于曾经遭受了多少困苦挫折,而在于他虽然终日忙碌,却不知道自己最适合做什么,最喜欢做什么,最需要做什么,只在送往迎来之间匆匆度过一生。
李慎之说二十世纪是鲁迅的世纪,二十一世纪是胡适的世纪,对此我是非常认同的。以我的理解,二十世纪是一个革命的世纪,流血的世纪;而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改良的世纪,流汗的世纪。
一个真正热爱写作的人,未必会去信仰什么宗教,但他会将自己每天的写作当作一种关乎良心的祷告。既然不希望也不可能在一天之内过尽你的有生之年,又何必奢求一言兴邦,改天换地?
有人说,鲁迅是杂文,胡适是评论;鲁迅是酒,胡适是水。酒让人看到真性情,也看到癫狂,唯有水,才是日常所需,是真生活。
我承认,我更喜欢胡适的那份安宁豁朗、乐观宽容以及我从山中来,带来兰花草的烂漫与纯朴。无论在什么样的困境之中,人生都是要保持一些风度的。在苦难与阳光之间,我更愿意看到阳光的一面、积极的一面,看到万物生长,而不是百花凋零,独自叹息。我希望自己目光明亮,明辨是非,但也知道每个人,由着一个渐次开放的环境,都在向着好的方向走。我不憎恨,我的心中没有敌人。
我内心安宁,每天活在思维的世界里,写作于我更像是一种修行。即使是与人辩论的时候,我也不会以征服他人为真实的乐趣,而是希望通过交流在对方身上学得更多东西,以增长我的见识,丰富我的生命。如果你只是为了说服别人而去写作,不仅真理会离你越来越远,连自己也会离你越来越远。是我思故我在,而不是我征服故我在。我不必通过说服别人或者让别人臣服于我的观点证明我自己存在。
让我继续赞美托克维尔的文字吧。谈到历史与传统的珍贵时,他说当过去不再照亮未来,人心将在黑暗中徘徊;谈到法国农民如何珍爱他们刚刚获得的土地时,他说他终于有了一块土地;他把他的心和种子一起埋进地里沟通理性与心灵的两极,世界还有比这更好的文字么?
我一直坚持的一个信念是,改变不了大环境,就改变小环境,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你不能决定太阳几点升起,但可以决定自己几点起床。
虽然这一切,皆非一日可以完成,但在推动社会变革的过程中,你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是最后一根稻草。你不要去掂量你此前堆积的那根稻草不是最后一根稻草就说它份量过轻,或者没有重量。许多人,之所以平静而坚定,活得从容,就是因为他们看到,上世纪做不完的事情,可以这个世纪来做;那些一天永远做不完的事,可以用一生来做。
个人如果有信仰,为什么还会去信宗教呢?如果是因为没有信仰而去信了宗教,宗教岂不成了信仰的替补品?但我知道我自己是有信仰的,我也愿意吸收任何宗教信条中有价值的东西。我不相信上帝,我会想念他;我不信佛陀,我仍会想念他。而我的信仰,在心底,在笔端,从每日清晨写下第一字的时候开始。我用文字祷告,我用文字诵经。我愿意将我的生命托付给这一切。
以自由的名义,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主的生活;以生活的名义,谁也不要去鼓励他人牺牲。勇敢也罢,懦弱也罢,背后都是个人有选择如何生活的自由。
我不要天堂,我只要底线。因为没有底线,就没有自由。
【篇二:自由在高处读书笔记】
当有的年轻人向我感慨不知道将来做点什么时,我会给他们两个建议:如果不想浪费光阴的话,要么静下心来读点书,要么去赚点儿钱。这两点对你将来都有用。
我知道一生所爱,除了思考与写作,我的生命别无激情。
斯蒂芬茨威格写在《人类群星闪耀时》里的一句话,一个人生命中最大的幸运,莫过于在他的人生中途,即在他年富力强的时候发现了自己的使命,并由此展开;大学的意义不只在于锻炼人格,培养思维能力,还在于找到或者确定裨益终生的兴趣。如果你找到了真正属于你的兴趣,愿意终生为此努力,即使没有读完大学,你的人生也一定是丰满而有希望的。
如果自己未得解脱,就不要面对公众写字,不要去说悲观的话,因为这个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绝望,更不缺虚假的矫揉造作的绝望。
其实文字秀美者众,难得的是见识;见识明辨者众,难得的是态度;态度端厚着众,难得的是心地;心地温暖,更需脚踏实地身体力行,方是做学问、求真理、提问解惑、治世济人的书生。
我知道我自己是有信仰的,我也愿意吸引任何宗教信条中有价值的东西。我不相信上帝,我会想念他;我不信佛陀,我仍会想念他。而我的信仰,在心底,在笔端,从每日清晨下第一字的时候开始。我用文字祷告,我用文字诵经。我愿意将我的生命托付给这一切。
偶尔走失,从未离开。没有比圣火更古老的过去,也没有比生活更高远的未来。无论经历多少波折、困苦与残酷,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寻,亘古如新。
认识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欢狗。
夕阳无限好,只是太凄凉。晚年的落寞与孤独在老人身上显而易见。
人们通常会为两件事忙碌,一为性欲,二为物欲。性欲不用学,物欲确实不断模仿出来的。两者的相同点是,凡是走到了极端,都难免成为毒药,或精尽而亡,或物极必反。
有什么样的心灵,便有着怎样的目光。
一个人的完整权利,至少应该来自两方面的自治,一是思想自由,二是身体自有,而身体自有同样包括行动自由与审美自有。唯有再此基础上,才能形成真正行之有效的社会契约。
若非必要,以后一定少上网。我热爱生活,并且喜欢安静,我更想坐在阳台上读几本书,懒洋洋地过一上午,而不是坐在电脑前,与世界抱成一团。
今日中国社会,若想拥有一个众望所归的美好前程,同样需要告别真理病与强制,走向全社会的自由交流与相互启蒙,走向以自由为始终的合作。
当法院堕落为逐利工具,而不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整个社会都可能处于危险之中。
所谓人类历史,不过是一个写满人性坏话的记事本。
就新闻事件本身而言,好也罢,坏也罢,都只是对生活的取景,对现实的断章取义,以偏概全。
一个理性的社会,应该给那些潜在的自杀者以继续活下去的希望,而不是前仆后继的勇气。
人心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肉体的枷锁之中。在我看来,人生不过是一次漫长的大越狱。我之所以说它是一次大越狱,是因为它实际上包含着无数小逃狱。
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绝望的人。
这种欲罢不能的补偿心理正是许多人一旦陷入官场,就变得无法自拔的重要原因。退出官场可能使他从前的忍辱负重和广泛积极的人脉变得一钱不值。
自古以来,人们便意识到通过奖励不仅可以激发个体的潜能,更能实现对个人与群体的间接操纵。
社会不过是一个通过临时拼凑起来的规则来剥夺生命或转移财富的场所。所谓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命场,人们遵守规则,却彼此伤害,社会满盘皆输。
在充满激烈竞争与罪恶秩序的世界,唯一保存下来的只是随时可以易手的钱财,人名已然微不足道。古往今来,诗人们时常感叹似水流年、时光飞逝,然而,真相却是时光并不流逝,真正流逝的是我们。对于这个充满劳绩的社会来说,不是我们赚钱,而是钱赚我们。他赚走了穷人的一生,同样赚走了富人的一生。
历史不会简单重复,却总是那样似曾相识。
一个自由平等的国家不会建立在一群被怂恿的烈士之上。
因为在一个死人身上追求社会进步是可耻的;一切建立在这之上的进步也是可耻的;自己无所作为而高歌他人牺牲是可耻的。
有这样一些以下跪为业的强讨恶要者,他们逢人便跪,跪而不起,以贬损自己的人格来要挟他人行善,这种道德逼迫只会使这个社会进一步失去同情心。
关心社会前程与国家命运,其实也是在关心每个人自己的具体的前程与命运。
我们无法回到真实的历史场景之中,有关历史的叙事也只可能是对历史的断章取义,仅取一瓢饮。
在某种意义上,我认为保留圆明园废墟的价值应该在于对公平正义的呼唤,而不在于铭记耻辱。只是把圆明园当做耻辱来记忆的国家是没有前途的,因为这既不能明辨过去,也不能担当未来。
只有个体强大,奋发有为,中国社会才会真正强大,社会救济或公民互救才会更见成效。
本来一个阶层要做的事情,却只有三两个人在勉力维持,而且做成了近乎悲呛的明星,才是当下中国首先需要改变的。
示众式执法不仅是体现了执法者独步天下的决心与权威,同样是在以一种莫须有的态度对公众进行了某种有罪推定既非同类,若有违犯,同此下场。问题在于,既然这种侵犯人权的秩序宣示有若杀鸡儆猴,猴为什么鼓掌?
以出世的心情,做入世的事业,何尝不是以绝望的心境,做有希望的事情,或者说是以解脱之心,谋解放之事?
生活没有标准答案,考试不是全部的生活,更不是成才者的必由之路。
现代社会对人的教育的异化。大多数公司、学校、家庭以及各种机构,都遵循一条不成文的定律:让人们努力改正弱点。君不见,父母师长注意的是孩子成绩最差的一科,而不是最擅长的科目。几乎所有的人都在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不是去发现优势。
思想史就是一部说人性坏话的历史。
大陆是有国家而无社会,台湾是有社会而无国家。
有秩序,才会有自由。法治国家之所以受人赞美,即在于它以国民自由为第一目的,构建秩序即为保障自由。
今日中国电影之所以泛善可陈,是因为这些影片既没有历史感,也没有任何思维的乐趣可言。影像的躯壳、声色的装修不足以支撑起电影这门思想的艺术。
极端的政治让人忘记自己,而性欲却本能的告诉每个人肉体是真实存在的,有关幸福的体验同样不是其他的人或物所能替代。
文艺的真正价值不在于为社会进步提供解决方案,而在于对人性之美的坚定的扶持。
极权之最,无非是将公共权力与社会权利完全集于政府之手。政府控制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生活的每个维度,使社会缩减到赤贫与破产的地步。
蚊子在嗡嗡叫,谈不上要表达什么观点,鲁迅先生却说人家是在杀人之前搞演讲;一阵风吹过去,大概也没有表达什么观点,但是神经质的林黛玉却听到了风在哭诉。
生命中有不可承受之轻,也有不可承重之重。总是向往着诗意栖居,而内心却无法逃避生活与人生或轻或重的逼迫。
于媒体政治而言,法律时常停留于技术层面,而经济缺是贯穿始终、似乎更接近本质,可以受益终身的。
对于将来探求智慧之旅,我无法寄托太多的奢望,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永远无法容忍自己的闲适与堕落,三十岁后,我仍见是个勤苦向上的人,我坚持一生只做一件事。
人生苦短,想做的事情太多,而能做的事情少之又少。
可叹许多人,从来不曾给自己这样宝贵的机会,只顾人云亦云,唉声叹气,全然忘记自己积极行事的意义,忘了自己是环境的一部分,忘了中国正在一点一滴的进步。
从个体而言,人唯有自由,才可能激发潜能、有所创造;从群体而言,唯有走向合作与和解,人类才可能真正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一是法律,二是宗教,三是道德。
第一,法律。法律的效能在于除暴去恶,禁民为非。好处在于法律是无有偏私的,犯了什么法,就该得什么罪。坏处也在于此,法律史死板板的条文,不通人情世故,不知道一样的罪名。法律只说某人犯了某发的某某篇、某某章、某某节,该得某某罪,全不管犯罪的人的知识不同,境遇不同,居心不同。
第二,宗教。宗教久已失了那种可以感化人的能力;久已变成毫无生气的仪节、信条,支配口头念得烂熟,却不配使人奋发鼓舞了。
第三,道德。法律、宗教既没有裁制社会的本领,我们且看道德可有这种本事?社会所谓道德不过是许多陈腐的旧习惯,便是道德;不合于社会习惯的,便是不道德。
中国要有社会理想,更要有社会批评;而没有社会批评,中国就不可能实现其社会理想。
很多时候,绝望只是一种修辞,甚至和幽默一样,只为给沉闷的人生透一口气。
所谓菩萨畏因,凡夫畏果我们每天都在改造这因,自然也会收获那果。
对于所有认证生活的人,爱惜生命的人,致力于丰富人心、改造社会的人,我们只有诚挚的相惜与敬意。
【篇三:《自由在高处》读书笔记作文】
挥手2011,步入2012年,不必感伤时光流逝,年华易老,我们只是离未来更近了一点;无需骄傲自满,因为旧年的成绩依然裹足不前,我们也只是离未来更近一点。
四季转换。挥手2011,看起来与往年并无大的不同,但是,变化就在不知不觉当中。如果感受到这种变化,不妨给彼此一点时间感。
一个世纪之前,中国民众还有水深火热般三座大山,半个世纪之前,中国还能听到高呼万岁,40年前,中国还在破除四旧,30年前,中国还不许电影镜头中出现接吻场景,20年前,中国面临改革开放是否继续不动摇的徘徊,10年前,中国还有收容遣送条例,5年前,中国还没有一家私营企业挺进世界500强,两年前,中国还没有《让子弹飞》社会终究是在进步。
虽然还有许多不公平、非正义的事情在发生,让我们良心难安,甚至备感羞耻,但是无论如何,这个社会正在进步。今天,新的一年开启,中国又站在新的路口上,中国必定会向前走。
《自由在高处》的封面人物是一尊雕塑的素描,这尊雕塑的名字叫自我塑造者,人如其名,他是一个右手执锤,左手执凿,正在把自己从石头里雕刻成人形的人。用一句话去概括这本书的内容:自由在高处,欲得需自塑。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了解这本书所做的其实就是三件事:一、帮你意识到枷锁所在;二、帮你挣脱枷锁,或者如果暂时不可能,至少让你学会带着枷锁舞蹈;三、带你寻求自由思想的愉悦。
《自由在高处》一书着旨在从个人角度去探讨身处转型期的人们如何超越逆境,盘活自由,拓展生存,积极面对生活。这本书的主要线索,就是生活自由与思想自由,以及个体如何超拔于一个不尽人意的时代之上,收复我们与生俱来的身心自由,盘活我们已经拥有的自由。
相较于十八世纪德国思想家尼采所抨击的人的本能受到压抑,要使人获得自由,必须杀死上帝而言,在一个正经受新旧交替的国家里,对于自由的选择并非按照人的意愿所进行,而是再于适应和沿袭。上帝是人所神话出得产物,如果按照尼采的思想,为了获取个人的自由,杀死所谓的上帝,那么只会让个人陷入疯狂,让国家陷入混乱。那么熊培云先生今时今日所写的这本《自由的高度》就是在厘清我们意识当中关于自由概念的混乱和迷茫。
有一种鸟是永远也关不住的,因为它的每片羽翼上都沾满了自由的光辉!。一直以来,熊培云先生在《自由的高度》中向我们阐述一个信念,那就是推动社会多元化建设,倡导左右携手,共为民生谋福祉,用社会的进步来推动国家的进步,这些信念,正融入集体意识,正成为当下最亮色、最理性的声音。帕特里克说,不自由,毋宁死,熊培云先生说不自由、仍可活。自由与自救,是本书的方向与重点。而这一切,都离不开自由,无自由则无边界,则必然失去责任与担当,最终不是与世沉浮,就是失去自己。当一代代人接续这份无奈时,民族的命运就永远无法被改变,而超越宿命就只能遥遥无期。所以相信我们的国家,比我们想象的自由是《自由在高处》一书后记的题目,熊培云在后记中也阐明了自己的信念:相信没有人能剥夺你的自由,相信你即自由;相信时代在变,相信中国正在朝着一个自由而开阔的道路上走,没有谁能改变这个大趋势。与此同时,相信人类会有一个好的前途,毕竟,人不只是爱自己,还爱自救,没有谁不希望过上美好的生活。这既是一切共识的基础,也是我信心之来源。
在这本书的结尾部分,作者讨论了自由为什么在高处的问题,非常有意思。熊先生用了一个简单的数学游戏来点明一个道理:只有关注更高的空间位置才能摆脱固有的、常规的思维束缚,看到更多的可能性,这就是自由。这貌似一个很浅显的道理,可是不无深远的含义。
站在时间的角度,看着手中这本被我推崇之至的书,思绪万千的同时也认识到以下四点:
一、拓展眼界,摆脱常规思想上得束缚。
作为分管人事和行政工作的领导。自上任以来,带领团队兢兢业业工作。虽然辛苦,但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各位同事的肯定。在日常生活当中,着力培养团队人员素质和部门协作意识,为塑造他们思想上的高度,脚踏实地做人做事,认真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节约公司行政成本,深化人事组织架构,人员考核等,无不是时时刻刻督促他们尽心尽力。宏观方面,从为人处事,待人接物做起;微观方面,从日常生活一点一滴做起,使他们不再裹足不前,使他们不再骄傲自满,拓展他们已经拥有的自由,盘活他们的视界,懂得尊重别人的同时学会如何尊重自己。
二、帕得里克说不自由,毋宁死,熊培云则说不自由,仍可活。
改变不了大环境,就改变小环境。小环境改变了,大环境也会随之改变。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你不能决定太阳几点升起,但能决定自己几点起床。正如我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面对的环境可能不尽人意,也可能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但是能够立足现实,积极工作的人往往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读了熊培云先生的为人处事之精神,自由与自救中我学会了在工作当中,如果开始很难影响别人,那么我就按照所说去做,影响自己。慢慢地在实际当中,使周围地同事也转换了观念跟着我来做事。这就是不自由,仍可活地一种人生境界。
三、每个人都是自我人生的领导者
我们应该多读熊培云的文字。他的文字,让我们体会到生活之必要、自由之思想、独立之人格、宽容之精神、乐观之态度、人文之关怀。让我们看到自由就在高处等着我们去摘取。他的乐观并非盲目的,通过他的文字我们看到他在理性分析之下的积极与乐观。我们同时也应该学着熊培云的姿态,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自己人生的领导者,在我们的工作中以甜美的微笑、真诚的态度待人,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通过小环境的改变来影响大环境。努力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灿烂美好。
四、没有涅槃重生地勇气,如何有浴火之后地凤凰
在这本书开始部分,熊佩云先生所揭露的是社会的黑暗人民的痛苦。但是这本书并不是以此为主旨,他勇于披露出来,就是让我们身处历史漩涡之中的人看到希望,看到社会在进步,人同样也在进步。所以对于我工作当中的启发甚深。虽然环境一时不可改变,但是正如熊佩云先生所写的:社会进步,人同样进步。指导和督促团队人员剖析自我,从灵魂深处像熊先生学习。在日常工作当中,加强制度和法制学习建设,加强行政监督,提高团队人员素质等。切实做好身为楼观管理公司员工所具备的素质和要求,并且时刻认真检查自己的错误,从思想上打预防针,筑牢思想的堡垒,从源头上杜绝不正之风的产生。唯有如此,才有浴火重生之后地凤凰。
自由在高处,这是一个让人仰望的方向,也是一个需要通过我们自身的努力才能企及的一个方向。但是我们,只要怀揣坚定的信念,总向着这个方向去努力、去前进,拯救自己,拯救我们生存的环境。那么实现这样一个共同人类灵魂深处所向往的高度,并不是遥远并相信是遥远的古希腊神话。
【篇四:《自由在高处》读书笔记】
一大摞书中,我首先挑中这本,就冲自由二字。我喜欢自由,虽然说自由的人是孤独的。熊培云的《自由在高处》一书告诉我们:生活是可以选择的,自由在高处。
自由是古往今来无数仁人志士所追求的。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可以借助工具穿梭于地球任何地方,甚至探索到了太空,但人类更追求的是思想的自由。因自由而任意驰骋、跳出时代桎梏的超前思想。
我始终坚持一个看法,如果这个环境已经在给你做减法,你首先应该想到的是给自己做加法,要相信时代每一天都在朝着好的方向走,相信我们的国家要比我们想象的自由。大环境可以决定你的自由度,但你内心还有一个小环境,那里有你对美好生活的自由裁量权。而这个完全在于你的觉悟,在于你对生命、对世界的理解。只要你足够独立和自由,你可以DIY一个属于你的美好世界。作者的这番话可给在现实中困惑的青年人一点启示。不要为不可改变的外部环境苦恼,让自己去适应、去提高。或者给自己的人生其它选择,跳出功利,跳出比较,自由的选择生活,选择让内心安宁、幸福的道路。
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让越来越多的人拥有经济上的自由,但人们要想要更多的自由。他们要表达自己对大环境的意见,希望推动民主社会的建立。这或许是博客和微博在中国能这么火的原因吧。人民渴望言论自由,渴望让世界听见自己的声音,让自己的声音改变世界,而网络让这个梦想不那么遥远。当一件大的公共事件时发生时,每个人都是一个微媒体,发表自己的看法,表达自己的情感。民众如撼树的蚍蜉,因网络的自由而变得强大,这是科技时代赋予我们的礼物。
自由就在高处,等着你我去摘取,咱们这辈不行,就让下一辈继续攀登。
【篇五:《自由在高处》读书笔记】
本书的封面是一尊雕塑的素描,这尊调塑的名字叫自我塑造者人如其名,他是一个右手执锤,左手执凿,正在把自己从石头里雕刻成人形的人。用一句话去概括这本书的内容:自由在高处,欲得需自塑。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了解这本书所做的其实就是三件事:一、帮你意识到枷锁所在;二、帮你挣脱枷锁,或者如果暂时不可能,至少让你学会带着枷锁舞蹈;三、带你寻求自由思想的愉悦。如作者说的,本书是对《重新发现社会》的补充。自由与自救,是本书的方向与重点。爱自由,爱生活,有一种鸟是关不住的,因为它的每一片羽毛都闪着自由的光辉。当然,自由任何时候都不是唾手可得。在生活中,也许你可以清楚的看到束缚着你的那些枷锁,但你仍然有思想的自由,更多的时候,只要你想到自己在枷锁下仍然能做的那些事,就会觉得那些事轻了一半;只要你超越逆境,盘活自由,拓展生存,积极生活,你已经给了自己心灵的自由。这就是不自由,仍可活的意义,正如我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面对的环境不尽人意,也可能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但我们可以选择给予心灵自由。
这本书让我觉得个体要想收获自由,就必须站在高处。但熊培云所说的高处并不是要获的高的社会地位、为所欲为,而是主要指站在精神上的高处。熊培云想要告诉我们,争取未得到的自由固然需要,但盘活已有的自由同样重要。因为生活!熊培云说生活偶尔走失,从未离开。没有比生活更古老的过去,也没有比生活更高远的未来。庄子以坐忘期达自由之境,黑格尔以神性赋予自由思想,尼采说上帝死了;然而,无论是绝对真理的理性精神自由论者还是非理性的代言人无一例外的走入了悲观宿命论人生本不自由。他们忽视了我们脚下的大地。这脚下的大地就是我们的生活。即便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挣脱枷锁,要挣脱枷锁就从脚下的大地开始。正如熊培云所观察到的;我看到更多的是一种习惯奴役即这种不自由的状态并非人们所愿,而在于适应与沿袭,得过且过,因此第一件事就是对自己说:我将不再接受一个奴隶的地位,不再服从与我的良心相违的命令。熊陪云说独立与自由都不是我们人生的目的。我们之所以要争取这个自由,是为了更好地成就我们自己,更好地交往,借此获得一种持久的创造、有保障的幸福。现在的社会,如此功利,多少人整天在为房、车、名誉等忙碌。生命长远,但若是为了得到所谓社会承认而永远要不愿意做的事,不如生命短暂,做了自己愿意做的事。书中提到身份我们不自由,名字让我们不自由,制度让我们不自由。但真正让我们不自由的是我们迷失的内心,是我们只知道协调自己与周遭的关系,而忘了更要自己人生走向更高处,走上世界的屋顶,尤其要走上肖申克监狱的屋顶。自由一定是主体性联系在一起的。要想获得自由,就必须有自己的选择,同时也尊重别人的选择,在适当的时候甘情愿放弃自己的权利。一个自由的人一定是一个有个性的人、也是一个精神上很强大的人。头脑的自由才是真自由,行动的自由要以头脑的自由为前提。可惜,在我们生活中,自由总是被误读、也总是不忽视。不但有无形的,也包括有形的。
熊培云的书总是让人认清现实之余,却不至于太痛苦,反而让人看到希望。他说,如果我们放开视界,就会欣喜地发现,这个铁板一块的社会,其实已经在进步了。有一种鸟是永远也关不住的,因为它的每片羽翼上都沾满了自由的光辉!这是《肖申克的救赎》中的经典台词,用来做本书的标题再合适不过。
一直以来,熊培云在后记中也阐明了自己的信念:相信没有人能剥夺你的自由,相信You、the、freedom(你即自由);相信时代在变,相信中国正在朝着一个自由而开阔的道路上走,没有谁能改变这个大趋势。与此同时,相信人类会有一个好的前途,毕竟,人不只是爱自己,还爱自救,没有谁不希望过上美好的生活。这既是一切共识的基础,也是我信心之来源。
读《自由在高处》就仿佛在和一个老朋友对话。看到自由就在高处等着我们去摘取。他的乐观并非盲目的,通过他的文字我们看到他在理性分析之下的积极与乐观。同时也应该学着熊培云的姿态,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自己人生的领导者。
熊培云如同一个温和的绅士。温和是自由主义者的温度,他保持着清醒独立宽容的态度,他不会像诗人一样激愤,小说家一样尖锐,也不苛求艺术家的完美。温和的绅士有一种脱俗的优雅睿智的幽默,君子无忧的心境;温和的绅士是成熟的理性的人,对外部世界有自己独立的思考独特的看法,内在对自己有明智的权衡,不去承担力所不能及的使命,他没有卫道士的虚伪热血青年的芒从,是一个自由的独立的优雅的人。我们应该多读熊培云的文字。他的文字让我们体会到生活之必要、自由之思想、独立之人格、宽容之精神、乐观之态度、人文之关怀。让我们看到自由就在高处等着我们去摘取。他的乐观并非盲目的,通过他的文字我们看到他在理性分析之下的积极与乐观。我们同时也应该学着熊培云的姿态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自己人生的领导者这就是你不能决定太阳几点升起但能决定自己几点起床所言。虽然我们改变不了大环境但是我们可以改变小环境。在我们的工作中以甜美的微笑、真诚的态度待人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通过小环境的改变来影响大环境。努力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灿烂美好。
在文中有乔布斯的这样一句话你即你选择,这里对这句话来说说我的看法。卢梭有
关自由与枷锁的言论感动了无数人,也让无数人平添惆怅。不过即使是在一个不自由的环境中,生活仍是可以选择的,是有希望的。因为你即你选择,你的世界也在于你如何选择。在这里我想强调的是,人可以自主地生活,我们所能感觉到的不自由,很多是自我施加的。有个苏联笑话很好地解释了这一现象。问到了共产主义社会,还有没有警察?答没有。问为什么答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都学会了自己逮捕自己。实际情况可能比这还糟翻检任何极端年代的历史都不难发现,那些学会自我逮捕的人,通常还会想方设法,以一种貌似善良的口吻与慈悲的情怀去逮捕别人,告诉你不要胆大妄为。一个人无论有多高的才情,有多强的创造潜力,如果听了这些劝告,失去了自主生活的能力,他的人生就真的要被这些老好人给摧毁了。所以我说,相对于政府层出不穷的禁令,这种为人们日常所见,在和风细雨中摧毁他人人生的劝告,才是大家更需要防范的温情脉脉的恐怖袭击。尽管我一直保持着理性、温和思考的作风,但总会有人提醒你这也不要那也不要。对于这些善意的劝告,我是避之唯恐不及。我始终坚持一个看法,如果这个环境已经在给你做减法,你首先应该想到的是给自己做加法,要相信时代每一天都在朝着好的方向走,相信我们的国家要比我们想象的自由。大环境可以决定你的自由度但你内心还有一个小环境,那里有你对美好生活的自由裁量权。而这个完全在于你的觉悟,在于你对生命、对世界的理解。只要你足够独立和自由,你可以DIY一个属于你的美好世界。正如电影《美丽人生》所揭示的,即使是在集中营,你也可以将它变成一个游乐场,哪怕它转瞬即逝。此所谓,你可以摧毁我自由的创造,却不能摧毁我对自由的向往。生活是可以选择的。如果你因为绝望而想自杀,你仍是可以选择的。你可以选择赦免你自己,选择不对自己的生命行刑,让自己有机会从头再来。生活是可以选择的,自由的心灵依旧是,让我们抱着向往登上那自由的最高点。
自由是古往今来无数仁人志士所追求的。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可以借助工具穿梭于地球任何地方,甚至探索到了太空,但人类更追求的是思想的自由。因自由而任意驰骋、跳出时代桎梏的超前思想。
我始终坚持一个看法,如果这个环境已经在给你做减法,你首先应该想到的是给自己做加法,要相信时代每一天都在朝着好的方向走,相信我们的国家要比我们想象的自由。大环境可以决定你的自由度,但你内心还有一个小环境,那里有你对美好生活的自由裁量权。而这个完全在于你的觉悟,在于你对生命、对世界的理解。只要你足够独立和自由,你可以DIY一个属于你的美好世界。作者的这番话可给在现实中困惑的青年人一点启示。不要为不可改变的外部环境苦恼,让自己去适应、去提高。或者给自己的人生其它选择,跳出功利,跳出比较,自由的选择生活,选择让内心安宁、幸福的道路。
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让越来越多的人拥有经济上的自由,但人们要想要更多的自由。他们要表达自己对大环境的意见,希望推动民主社会的建立。这或许是博客和微博在中国能这么火的原因吧。人民渴望言论自由,渴望让世界听见自己的声音,让自己的声音改变世界,而网络让这个梦想不那么遥远。当一件大的公共事件时发生时,每个人都是一个微媒体,发表自己的看法,表达自己的情感。民众如撼树的蚍蜉,因网络的自由而变得强大,这是科技时代赋予我们的礼物。
《自由在高处》带给我一种心灵上的震撼,自己原本的观点渐渐暴露出它的不足,这是一本在和你交流的过程中带你走出思想束缚的指南,是一本能读到心坎里的书。
自由在高处,这是一个仰望的方向,也是一个需要通过我们努力才能企及的方向,但是我们,总向着那个方向努力,向着高处攀登。让我们一起,为实现这样的理想努力。
【篇六:自由在高处读书笔记】
熊培云新书《自由在高处》的封面人物是一尊雕塑的素描,这尊雕塑的名字叫Self-mademan(自我塑造者),人如其名,他是一个右手执锤,左手执凿,正在把自己从石头里雕刻成人形的人。如果硬要做煞风景的懒汉做的事,用一句话去概括这本书的内容,那么这个书名和封面图就足够了:自由在高处,欲得需自塑。
还是从Self-mademan说起,这个概念是美国社会运动家、废奴主义者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Douglass)在1859年的一次演讲中提出的,也是那次演讲的主题。他本人就是个毋庸置疑的自我塑造者,作为曾经的黑奴,他用自己的成功向支持奴隶制的那些人证明了奴隶也具有行使美国自由民权利的充分智力这个在今天看来不言自明的公理,在当年却是需要用战争来下结论、甚至连战争都无法终结的争议。
当代中国同样存在许多这样的争议,其中不乏关于自由的争议:两个成年人有在公共休闲场所亲热的自由吗?(《为情侣求饶》)中国人有过洋节的自由吗?(《今夜,谁在逮捕圣诞老人》王帅有在网上发帖讨论非法征地,而不被跨省追捕的自由吗?(《救故乡,救公共精神》)维权者在自杀式维权或称暴力抗法之外,还有别的维护自己权利的自由吗?(《屋顶上的矿难》人类有废除死刑的自由吗?(《死刑是个笑话》)这些争议中,有的即使现在看来也只能博人一粲,有的看起来则是任重道远,还有的仿佛是无解的悖论。
这些年来,时评大行其道,讨论的问题不出上述三类,从来就不看时评的人自不必说,就是时评的忠实读者恐怕也快要审丑疲劳了,这也是《自由在高处》中所说现在中国最不缺的就是真相的道理:事情我们已经知道了,问题是怎么办?
在这一点上,《自由在高处》可能能帮上一些忙。这本书前三分之二是时评,让我们知道一些事情;后三分之一是演讲与独白,给形形色色的问题一个总答案:你即你自由。也就是自由在高处,欲得需自塑。这不见得是唯一的答案,却是作者深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答案。从某种角度讲,他和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一样,都是自己理论的最好例证:弗雷德里克从奴隶主手中逃脱,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知识有思想的公民;熊培云秉笔直书,以此谋生也以此帮助自己留学深造。他们都始终坚信,自己有自我成长、自我完善的能力和自由。这个自由既不会危害他人,也不需要他人赐予,只需使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就能获得。
熊培云说,独立与自由都不是我们人生的目的。我们之所以要争取这个自由,是为了更好地成就我们自己,更好地交往,借此获得一种持久的创造、有保障的幸福。这本书的读者,大多也是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前行时发现了障碍物,在清除障碍物的过程中发现了自由这个工具,所以才翻开了这本书。仅凭这一点,就足以对他们说一声恭喜了。能看到自由哪怕它是在高处已经比原来离幸福近了一步,这不值得高兴吗?再进一步看,撕下形形色色的误解和蒙蔽,就会发现获得自由其实是个只涉及自己的意愿和努力的简单命题,还有什么理由不乐观呢?熊培云的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并非没有道理。
当然,自由任何时候都不是唾手可得,更重要的是,不自由,毋宁死也不见得永远成立。熊培云的看法是不自由,仍可活。当然,这种想法容易被理解为苟且偷生,自欺欺人,委曲求全,犬儒主义,阿Q精神但是圣雄甘地也说过自由和奴役是精神的状态。因此,第一件事就是对自己说:我将不再接受一个奴隶的地位,不再服从与我的良心相违的命令。也许你可以清楚地看到束缚你的那些枷锁,但你仍然有思想的自由,仍然有呼救的自由,最起码,仍然有不用枷锁的利角刺伤周围难友的自由。更多时候,只要你想到自己在枷锁下仍然能做的那些事,就会感到它的分量已经轻了一半;只要你不认为自己身为奴隶,你已经给了自己心灵的自由。这就是不自由,仍可活的意义,不鼓励个人牺牲,大家都来担起责任、积极行事的世界会更好。毕竟,对大多数读者而言,并没有走到在生命和自由之间选择的绝境,而只需要对自由和时间、自由和金钱、自由和地位各种代价进行换算。读过《自由在高处》,就会明白这些换算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自由也并非想象中那么稀缺的资源。
将来的人们回望现在,也许会为我们今天的纠结忍俊不禁,或为我们走过的冤枉路感到忿忿不平。但要知道,这些纠结和弯路自有其意义,每一个思考都是我们自我塑造的一步。再回想Self-mademan,他不仅从石头中赋予了自己希望拥有的形象,也将送给自己一双能奔善跑的腿脚;他从石头中诞生的那一刻,不仅是他完成对自己的塑造的一刻,也是他从桎梏中获得解放的时刻。读过《自由在高处》并不能使你自由,只有你自己,才能使你获得自由。
【篇七:《自由在高处》读书笔记】
任何一本书,对看完它的人或多或少总会有些影响,而一本书对一个人影响的程度可以从时间持续的长度和对其思想影响的深度两个维度去衡量。初读熊培云的《自由在高处》一书是在三四年之前,也就是从那时起,无论是在生活的琐事还是人生大事上,这本书都一直启示着我,指引着我。
书的第一页只写着你即你自由五个字,但就是这五个字,每次看到都会给我带来深深的撼动。书的第二部分以自救与自由为主题进行了集中论述与剖析。集中营是用来做什么的?作者通过一个互动性的问题开始自己对自由的阐述。面对这一问题,多数人的回答是用来关押革命党人用来集中关押人的思想,扼杀每个人的幻想让活人变成僵尸的场所或是用思想体系杀人孕育仇恨与敌意等等等等,而文中作者却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自己对集中营的理解集中营是用来逃跑的。当时看到这里,我确实被作者这种独特的角度和积极的人生态度所感动!对比两种回答,我们不难看出,两者最本质的区别是前者站在施虐者的角度给出消极被动的回答,而后者则是从积极主动的态度,将集中营当作人生的一种境遇来反馈性的看待。仔细一想,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像是在集中营里度过,细致到我们每一天的生活当中,我们都是在一些设定的环境与条件下去生存去生活,在此过程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磨难一些挫折,如果我们一直被动消极地去看待这些磨难,那么无形中我们的思想也会被磨难本身所奴役进而同化,然后自己也成了这些磨难的帮凶,将自己进一步笼罩在痛苦的阴影中!
在作者看来,人生不过是由无数小逃狱事件组成的一次大逃狱。卢梭说过: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相信每一个人对自由都有着天生的渴求,无论是物质上或是精神上。在通往自由的人生道路上,我们能预料到将会有很多坎坷,当然我们无法预料到的或将更多。在这条逃狱之路上,我们只有做一个坚定不移的逃跑者,才能通往自由的彼岸!看过《肖申克的救赎》的人都会记得里面有一句话:有一种鸟是关不住的,因为他的每一片羽毛都闪着自由的光辉。影片中,狱中二十年,主人公安迪无时无刻不在准备着越狱,无时无刻不在积极地面对生活。面对人生的枷锁,那个烈日下在屋顶喝冰镇啤酒的画面到现在我还是记忆深刻!一个热爱自由与幸福的人,一个把自己的一生当作远大前程的人,应该始终如一地保有一种关不住的精神,为那自由的春色,在人生的逆境之中,勇敢地红杏出墙,关心自我实现,追逐自己的命运。勇敢的人,应当对罪恶视而不见。
我时常咀嚼、领悟自由在高处这句话。记得有一次阴天坐飞机出行,刚好登机前也是因为某些烦心事心情比较烦乱低落,起飞不久后,飞机穿过乌云层,忽地一下窗外豁然开朗,阳光洒在白茫茫的云层上面,心情瞬间舒畅起来。自由在高处五个字从脑际掠过,我陷入了深思:有时候一些烦心事,确实是因为自己站的高度太低,所以总感觉乌云密布,困扰连连,当你真的把自己的眼界放高一点,心胸放宽一点,或许就能拨云见日,海阔天空。后来,我对枪打出头鸟这句话也有了新的理解。在很多时候,特别是在我们中国,大家都比较反感一些张扬、爱出风头的人,但我逐渐意识到,真正能出头的鸟,哪一个不是神经百战,凭借丰富的经验和磨练出的能力,穿过枪林弹雨,然后才用翱翔的身姿去拥抱那广阔的天空!虽说枪打出头鸟,但不被枪打死的鸟才终究会出头。我提醒自己,不要退缩,勇敢地去挑战自己,实现自我!我还时常告诫我身边的朋友,不要被眼下的一些困难给打倒,我们可以把自己置身于未来的某个时点来看待现在所经历的磨难、不公,你就会慢慢地想明白,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要勇敢地走向未来!
我特别喜欢电影《白银帝国》里面的一句台词,即危局引人注目,若能漂亮化解,必将能够斩获平时不能斩获的声誉。在我看来,这句话是将自由在高处上升到了思想的高度。在平日的生活、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如果我们能从这样一个更高的境界去对待,那我们肯定能更细致地、投入地、甚至饱含热情地去逐个解决。
【篇八:自由在高处读书笔记】
去年读熊培云的《重新发现社会》,让我觉得很大气。于是,今年买了他的新书《自由在高处》,读完后感到温暖和力量。
这本书的文字延续着熊培云一贯的风格,说得道理都是常识,举得的例子都是习以为常的。但这本书尤其让我觉得个体并非毫无选择,个体要想收获自由,就必须站到高处。但熊氏所说的高处并不是要获得高的社会地位、为所欲为,而主要指站在精神上的高处。
自由的前提的一定是选择,我们在生活中总会听到没办法、体制就是如此、大家都这样等此类的话语。一般人也都会选择随大流,一边随一边抱怨。其实,选择的前提就是有自己的精神立场或者说信仰,并能够根据自己的信仰对生活做出解释,从而做出符合自己的选择。在选择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自己的观点和行动进行调整。注意,是调整不是放弃自己的观点随大流。
自由一定是和主体性联系在一起的。要想获得自由,就必须有自己的选择,同时也尊重别人的选择,在适当的时候心甘情愿的放弃自己的权利。
近来,读了西方的一些理论书籍,发现自由、平等是所有学科都绕不过主题,也是与每个人密切相关的话语。自由与平等哪个更重要?我觉得绝对的平等是不可能的,但是平等的自由还是可以实现的。
自由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因为我们每时每刻都面临着选择,也都面临着自己自由与否的问题。
可是,我们总是生活在一定的框架中,人的自由就是不断这些框架的过程。但自由也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还包括想不做什么的自由。比如,有时候当我吃完饭就到网络上闲逛时,其实就是不自由的。
一个自由的人一定是一个有个性的人、也是一个精神上很强大的人。头脑的自由才是真自由,行动的自由要以头脑的自由为前提。
做老师也有些年头了,深感现在大学生的自由度比以前有了很大变化,但学生的自由选择能力还有待提高。因为,有时候自由是要争取的,别人施与的不是自由。
可惜,在我们生活中,自由总是被误读、也总是不忽视。不但有无形的,也包括有形的。
熊培云这本书写得很精彩,并不是我所能复述。我只是读完后,发表自己的一点感慨。
读书笔记|“自由爱情”的幻灭3000字
读书笔记|“自由爱情”的幻灭3000字:
“天不老,情难绝”,爱情是文学不老的主题。纵览唐人小说,《莺莺传》、《霍小玉传》、《李娃传》等等,古人用细腻柔婉的笔触倾吐了一个个动人心弦、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在等级森严、礼教残酷的封建社会,爱情恍若这些痴男怨女们卑微的呼吸、渺茫的回音,时时面临着被掐断和阻隔的危险。然而,手执一卷《莺莺传》,细细翻阅,我却仿佛嗅到了“自由爱情”在古老人间的气息。
《莺莺传》为唐代著名诗人元稹所作的一篇传奇。它描写了张生与崔莺莺的爱情悲剧,是唐传奇中影响甚广的名篇。较之元代王实甫根据该情事再创作的杂剧《西厢记》,《莺莺传》的情节线索简单平铺,人物也无一波三折的矛盾冲突。简洁流畅的爱情故事反而能让人更清楚地洞见爱情本身。因此,本文尝试避开社会学的角度,从爱情的特定性出发,走进张生与莺莺幽微的内心世界,试以“自由爱情”的角度浅析之。
乍一看去,张生与崔莺莺的爱情是自由的。所谓自由,前提即是行动者的言行举动出于个人的主观愿望,没有受到外界的强逼与胁迫。张生对崔莺莺一见钟情,其爱慕之情自由生发,这一点毋庸置疑。而崔莺莺,虽然她是受了张生的诱惑才陷入爱情的泥淖,但在与张生的交往中,她对自己的行为完全具备选择权。当张生以《春词》相授时,她可以选择拒绝;当春宵一刻后张生贻其《会真诗》时,她也可以选择拒绝。而她没有,反而选择了与张生幽会、同居。由此可见,崔莺莺深爱着张生,她思慕张生的文才,渴望给张生“侍巾帻”,与之共结连理。在崔莺莺这里,自由也是她的爱情故事中的一个重要元素。在崔张的爱情故事里,封建家长退居幕后,作者没有赋予他充当张牙舞爪的可恶角色的机会。而是把更多的笔墨专注于刻画张生与莺莺这两位当事人的心理活动,使得我们能把《莺莺传》当做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来品读和赏析。
自由爱情珍贵且难得,张生与莺莺既然得以在恐怖的封建社会拥有一段自由的爱情,且他们的爱情有望发展为合乎礼法的美满婚姻。封建时代的才子佳人小说所设置的难题障碍,在崔、张这里都能较轻易化解甚至完全不存在。我们可以大胆设想,如果张生求媒于崔家,他很有可能与莺莺成就一段佳缘。从崔张两人的家世背景来看,崔莺莺为大家闺秀,而张生虽无明说,但从其“朋从游宴,扰杂其间”的社会经历来看,也不是什么寒门弟子,因此他们两人应能算得上是门当户对、天造地设的一对。倘若攀起亲来,“张出于郑,绪其亲,乃异派之从母”,莺莺的母亲郑氏还是张生的远方姨母。这一层血缘的关系,本是一个求亲绝好的契机。况张生于崔家有活命之恩,且“性温茂,美风容,内秉兼孤”,生得仪表堂堂,风度翩翩,这几个条件综合起来,张生若循正常途径向崔家提亲,可谓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万事皆备,只欠东风。然而,故事没有沿着我们设想的美好思路发展,张生虽然获取了莺莺的芳心,故事却最终以悲剧收场。莺莺被冠以“弃妇”之名,赚得一路观者的热泪;而张生虽被竭力辩解为“善补过者”,却逃不过世人的通透之眼,以其“薄情寡幸”之举留名情史。这一段如花般粲然盛放的自由爱情,何以凋零得这么迅猛?它果真是理想的“自由爱情”吗?走进崔张这两位主人公,或许我们能窥探一二。
有人把崔张爱情故事的悲剧归咎于张生的始乱终弃,认为张生是戕杀这段感情的罪魁祸首,连作者有意为其辩护而添写的“时人多许张为善补过者”一节也成为他虚伪恶俗的罪证。张生是一个怎样的人,也许只关系到他与莺莺的关系如何,却不是这场悲剧的根源所在。而事实上,崔莺莺的确遇人不淑、所托非人。作者在第一段便把张生和一般的登徒浪子区分开来,读书笔记以赞赏的口吻描写他“年二十三,未尝近女色”,并适时发表了一通“尤物论”。然而,这位“非礼不可入”的男子在邂逅佳人时却没有循礼法之途解决自己的婚恋之事,而是“勇敢地冲破”礼教藩篱,“为喻情诗”搅乱人心。这里隐含着一个莫大的讽刺。一方面,封建礼教的虚伪嘴脸昭然若揭。另一方面,在封建礼教制度下浸淫二十年之久的张生的秉性也原形毕露。在崔张二度分离后的一个关键处,是解读两人悲剧的重要线索。张生“文战不胜”,滞留京都后,便莫名其妙地中断了与莺莺的恋情。作者没有写明具体的原因,但从莺莺写给张生的信中却能看出些蛛丝马迹。“伏承使于京中就业,进修之道,固在便安。但恨僻陋之人,永以遐弃。科举考试是唐代士子梦寐以求的盛事,张生也概莫能外。而在参加科举考试后他便与莺莺恩断义绝。虽然作者第一段提到张生与登徒子的区别,但在追逐功名利禄上张生不免落入俗套。封建社会的男性身上附着了太多功利性意义,注定其不能担负自由爱情的责任。
封建社会并没有给自由爱情提供生存的土壤。虽然从表面上看张生与崔莺莺的爱情受到外界的压力最少,但实质上它也不是自由的。真正的自由爱情,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便是爱情的双方处于平等的地位。而崔莺莺,恰恰在自己的爱情中缺乏决定权。莺莺出身名门望族,中国民族文化的精神传统及封建礼教的熏陶,将她塑造成一个举止端庄、沉默寡言的大家闺秀。然而,在青春少女的灵魂深处,对于爱情却也怀着梦幻一般美好的憧憬和向往。因此,当才貌富瞻的张生向她表达恋慕之情时,她第一次尝到了爱情的喜悦。虽然莺莺同张生一样都是封建礼教调教成的年轻人,然而由于女子在封建社会无须承担重大的社会责任,因此她保存了天性中更多的纯真、热烈,她的爱情观自然与秉持“妖孽论”的张生有天壤之别。正因为封建女子在社会的发展历程中长期缺席,因此她们的社会地位极端卑下,这也影响了她们爱情的发展。世人往往赞赏莺莺为一个封建礼教的叛逆者,然而当我们抛却阶级的社会的观点来看,莺莺当初主动投怀送抱,使得她在爱情当中的地位从主动选择变为被动接受。莺莺一直怀有“自献之羞”,从中可知她对自己当初大胆热烈的行为并不是始终抱着无怨无悔的态度,而当她一旦与张生私定终身后,她的爱情决定权便完全交给了张生。只有绑住张生的心,她的爱情才是幸福的。然而,如前文所述,作为封建社会的一个棋子,张生并不能担负自由爱情的责任,因此当莺莺献出自己的爱恋和童贞后,她的爱情已然悬空。对于张生来说,这可能只是无数次爱情中的一次,而对于莺莺来说,这却可能是她一生中唯一的一次爱情。
值得一提的是,崔莺莺有着一种萦绕心头、难以拂去的“见弃心理”。这也是封建女子关于爱情的宿命论。“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也。”“命也如此,知复何言!”当人们无力回天时,往往把一切的责任推给命运,或者这能是一个使人超脱痛苦的妙方。深爱张生的崔莺莺,亦把爱情幻灭的责任推给玄妙的命运,在相恋之时,在分离之后,莺莺已经预见甚至承受了爱情梦想破灭的事实。而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这一个事实要女性来承担?她们的爱情已注定了是悲剧开头、悲剧收场吗?封建社会的爱情没有建立在两性平等、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它注定永不能坦然张开两翼自由翱翔。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爱情至纯至真至善。千百年来人们向往着追求着理想、自由的爱情,然而,张生和莺莺的故事告诉我们,爱情并不总是美好的,而人类好不容易向命运争来的“自由爱情”,要通过双方的努力共同构建和更新,否则只能如梦幻泡影,难觅其踪。作者:小梧
谁说了算:自由意志的心理学解读读后感 读书笔记(3)篇
谁说了算:自由意志的心理学解读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1)篇
为了更好的认识自己,值得细读的一本好书。以下几个问题算作读书笔记吧。
第一:你觉得到底什么才能代表你?是世界上那具独一无二的物理意义上的躯体?还是依附于那个躯体上的意识?
1、研究证实,在诸如物理、生物、化学、社会学以及神经学等方面,突变已经是一种常见现象。所谓突现,可以解释为,物质集体地、自发地获得了一种基本规律不曾描述的特征或偏好。重点注意,了解突现的关键是认识到存在不同层面的组织。
2,我们要明白一个事实,各层面的组织并不适用相同的规律;适用什么规律,取决于你描述的是哪一层组织,如果突现了更高级的组织,需要采用新的规则。量子力学是适用于原子的规律;牛顿定律是适用于宏观物体的规律,前者不能完全预测后者,后者也不能完全预测前者。
3、大脑有着各种局部意识系统,它们结合起来,促成了意识。尽管你似乎有着统一的意识感受,但它们来自非常不同的系统。
综上三点可知,我们的所有情绪是我们大脑内各个平行系统突现的产物。才让我们感受到了爱与美,悲与欢,我觉得这或许才是生命的真谛吧。
二、社会如何运作?到底是一个大脑说了算,还是一群大脑说了算?
大脑是遵循决策途径的自动化机器,但孤立地分析单个大脑,不能说明责任的能力。责任是源自社会交流的一种生活维度,而社会交流需要多个大脑的参与。当一个以上的大脑进行互动,不可预测的新事物就开始突现,建立了一套新规则。责任和自由,就是这套新规则获得的两种之前没有的特性。
社会群体约束个人行为,个体行为塑造社会群体进化的类型。
第三、个体与整体的关系?
生物体和环境之间的互动是双向的:生物体(被选择方)在某种程度上改变着环境(选择方),甚至影响着未来选择的结果。以人类的情况为例,我们拥有改变自然甚至社会环境的能力,这些改变带来的反馈造就了一个不同的环境,而受到改变的环境又选择了能够生存、繁殖、改变未来环境的人类。因此,环境和生物体是错时匹配的.一句话作为总结:所有自下而上的分析,都应该用自上而下的分析作为补充。
第四、道德产生于社会的约束力?
在神经生理层面上,我们生来就具有公平感和其他一些道德直觉。这些直觉有助于我们在行为层面上进行道德判断,有助于我们构建社会的道德和法律法规。在社会层面上,这些道德规则和法律提供了反馈,对行为加以限制。社会对个人行为层面的压力,影响了人的生存和繁殖,故此,也就影响到哪些潜在的大脑过程会得到选择。
第五、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吗?
托马塞洛的人类自我驯化理论:通过剥夺行为能力(杀死或者驱逐)进行惩罚,令得进化选择了更好合作的气质。既然研究表示我们的基因组认为惩罚非常重要,那么人应该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个问题有点消化不良,暂记)
谁说了算:自由意志的心理学解读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2)篇终于看完偶像的这本书!真是颠覆三观,而且被很舒服地颠覆,长久以来的一些谜团初见端倪。说实话,我读得有点费劲,几次睡前读到脑子不转睡着了[捂脸]但书中的内容依然磁铁般地吸引我读完。费劲的原因是作者在探讨很高深的哲学问题,还援引了多个交叉学科的知识,从物理学谈到人类学,从经济学谈到法学,从脑科学谈到心理学,从生物学谈到社会学...... 让我想起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等古代的全才智者。我努力试着用几句话总结一下中心思想:指出决定论的局限性和可能造成的误解,提出一种新的思维范式——意识是在时空背景下产生的,需要考虑大脑间(社群)的互动(cross sectional)和历史经验的动态影响(time series),从多维度的层面来分析和理解;要摆脱中心化的错觉(有个小人在指挥一切?)不容易,但大脑确实是一个分布式系统,我们的社会也是(类似《失控》中提到的“涌现”,应该是emerge?这里译为“突现”);不同层面(从微观到宏观)可能遵循着完全不同的事物发展规律,不能简单套用,从分层的接口处入手,也许是找到答案的关键。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对作者创立认知科学的初衷,以及他为什么认为这是本世纪的一大科学任务,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不过我想书中的很多内容还值得我再次阅读,有部分内容其实我之前也浏览过,但这次的认识明显又更深一层,相信下次重读还会有更多收获。顺便知道了作者还是阿伦森伟大的老师费斯廷格的好友,对他的好感又增了一层。期待着继续读下一本《双脑记》。
谁说了算:自由意志的心理学解读读后感 读书笔记 第(3)篇从《心智时间》了解到了意识实际上总是活在延迟了几百毫秒的世界中;虽然意识可以阻断自发的反射行为,让自由意志有存在的可能,但终究还是有诸多的疑惑未解。了解了越多大脑神经相关的科学就越是疑惑。这种疑惑随着本书的阅读稍有消解:大脑是机器本身并不妨碍我们有自我意志,两者并不冲突。但我并不如作者这么笃定,人当然需要为自己行为负责,这也并不妨碍这种负责本身只是一种进化结果的解释。各种或真或假的解释的确与决定论无关,但却构成了我们虚荣的意志;它的存在也可能仅在真与假之间;这算得上是一种自由吗?混沌中的每个时刻系统都不自由,真随机也不自由,机械反馈系统不自由,仅有解释自由。不过仍然强烈推荐此书,它是我目前读到的书中将自由意志所涉及到的知识讲解最为全面的书籍;只是不知道没有心脑科学基础的同学读来会不会觉得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