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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追故乡的人》读后感_1200字。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追故乡的人》读后感_12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追故乡的人》读后感1200字

◆ 移山

乡村观照我内心深处关于永恒的某种隐秘的愿望

贪婪与不知节制

◆ 糯米军团

星散天涯,四海为家

“一个人只有离开故土,才能茁壮成长。”

◆ 半生菜园

从故乡到世界,又从世界到故乡。有时候我会想,我们这辈子的很多得失与寻找,无外乎前半生找后半生,后半生找前半生。寻寻觅觅,寻到的与要寻的都只是半生缘。

◆ 偷柴

叶芝的诗《当你老了》

当你老了,头发花白,睡意沉沉,倦坐在炉边,取下这本书来,慢慢读着,追梦当年的眼神,你那柔美的神采与深幽的晕影。……

我能想起家庭和睦的一面,也是母亲在灶上做菜,父亲在灶下生火。如果爱是相伴相随,这一人灶上一人灶下就是对爱的最好诠释。

◆ 人力车

第一段是:为何在公元前一世纪到公元十六世纪之间,古代中国人在科学和技术方面的发达程度远远超过同时期的欧洲?中国的政教分离现象、文官选拔制度、私塾教育和诸子百家流派为何没有在同期的欧洲产生?

第二段是:为何近代科学没有产生在中国,而是在十七世纪的西方,特别是文艺复兴之后的欧洲?

“李约瑟之问”

“君子远庖厨”

◆ 城市的幻象

一年一度的感情役

忘了那些没有意义的节日设定吧,我对自己说,每个日子都是平等的。我宁愿选择一种有尊严的生活

◆ 几家灯火

那个弱不禁风的年月,一场风就能直接将我们的村庄吹回到秦朝。

◆ 姑娘你去哪儿了

苏格拉底一样问她:“你是谁,你从哪里来,你到哪里去。”

◆ 何处是巴黎

看漫天浮云舒卷

海明威说过,一个人年轻的时候如果在巴黎生活过,此后一生他去了哪里,哪里就是巴黎

当年去巴黎读书的最大收获是在地理上远离了中国,在时间上找回了自己。

我有两个故乡,一个在过去,一个在将来。

◆ 钢铁怪物

所谓爱,就是给自己喜欢的人与物赋予意义

人是半个上帝,他不能像上帝一样创造物质的世界,但是可以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为万物赋予意义,是我们拓展自我、接纳世界的一种方式。我们不愿否定自己爱过的东西、恋人或者故乡,也是因为他们都变成了我们灵魂的一部分。

◆ 产权与记忆

没有谁不渴望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好在那里安顿自己的身体和灵魂。而一旦有了房子,可能又是另一回事。它像一个牢笼束缚着你。

你虽然富甲一方,却没有多少记忆。你在银行存了很多金条,在不同的城市买了很多房子,这些金子和房子虽然名义上属于你,但如果只是像一堆废品一样存在那里,它们和你的生命又有什么关系呢?

最简单也最善良的日子

一个人只有经过一次逃难或者远足,才知道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 风雪夜

我习惯在晴天拥抱世界,在雨天拥抱自己。而在这样的雪天,我更愿意将自己与世界全部归零,并且融合在一起。

◆ 原来的你

细水长流的生活之美

在各类艺术中,唯有音乐能够保留时空,储存记忆,将你从各种纷繁复杂的生活中引渡回过去。而原来的你,是那样的年轻。

◆ 随风而逝

没有永恒,只有存在。

所有人的故乡都在沦陷,每代人都有自己的伤逝。

世间所有繁华,想来都不过是一掬细沙。

一切美好的东西都将随风而逝,包括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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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追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世纪初中 七年级一班 马琳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但不管那意味着什么,我们都要勇敢地去追。

——题记

又是一年三月三,春意盎然,满天风筝飞舞。春风拂过草尖,顺着带起了几个风筝向着蓝天吹去。远处,放风筝的人伫立,追风筝的人奔跑。一切都如此熟悉。“为你,千千万万遍。”口中不禁呢喃,将我拉回那段,风筝的往事中……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一个与塔利班、战争、难民、死亡相联系的国度。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次追风筝比赛中,他们取得了胜利。但当哈桑去追那只被割下的风筝的时候,却遭到阿塞夫等人的施暴。我心中惶惶不安,却因只是个看客,只好一页一页读下去。阿米尔走街串巷的的寻找哈桑,遇到这一幕却选择胆怯逃避,他们的友谊也就此变了味。

此刻,阿米尔将要追逐的风筝就飞走了。有时在想如果当时阿米尔挺身而出,那么他们的关系应该也不会如此冷淡,阿米尔也不会因为忍受不了自责和嫉妒,逼走了哈桑。

哈桑走后,阿富汗战火燃起, 阿米尔随同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踏上久违的回乡路。到这里,阿米尔就开始追逐他的风筝了。可谁料他发现,哈桑早已死在了塔利班的残暴下,阿米尔为了救赎,拼了命地从塔利班手中救出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于此同时,他同样救赎了自己的心灵。索拉博的获救,又何尝不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关于风筝的延续呢?

书的结尾是阿米尔与索拉博放风筝的画面,风筝在他们正上方翱翔,阿米尔嘴角挂着轻松的笑。苍蓝天空下,追风筝的人们如从前那般在风筝下追逐着。这时,我想阿米尔已经追到了他的风筝,“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从书的开头到结尾,我的心一直都被紧紧的揪着,随着阿米尔和哈桑的遭遇而跌宕起伏。曾经无比欢乐的童年一去不返,那时自己的懦弱让他无法释怀,一切的改变从踏上回乡之路寻找哈桑开始。书中游戏里追风筝的人是哈桑,可我认为真正“追风筝的人”是阿米尔。追风筝是为了对哈桑的背叛致歉,是为了让自己在余生不会后悔,更是为了兑现当年追回风筝的承诺。

世界太大,地球永远在转。每个人都会在生活中犯大大小小的错,但我们是否真正有阿米尔的勇气去面对和改正,是否有千千万万遍的执着和坚持?答案自有解答。

看着风中飘舞的风筝,我倏然悟出了些许什么。一生太短,诚然要活得真实,坦然面对每一个人,懂得原谅他人的过错。不能辜负对自己好的人,更不能互相伤害,做违背道德的事情。我们要知道心中的风筝到底在什么地方,因为一旦错过就不会再得到,也许我们会忏悔,会救赎,但这些似乎都已经晚了,当风筝从手中脱出时,我们是不是应该问问自己是否好好欣赏过它。同理,当你意识到自己失去了某个重要的物品或人时,那是你不屑的,还是未曾珍惜就转瞬而逝的?

为你,千千万万遍。遍体磷伤却还是会义无反顾,也许这就是人生,人生不只做值得的事,还会去做做真正想做的事。

思绪被打断,孩童手中的一只风筝挣开束缚,向悠然的天空飞去,孩子们惊喜地尖叫,疏松开手脚,追向那个,风吹去的地方。

追梦――《根鸟》读后感 (1200字)


几天前,在学校文学社的一位朋友推荐下,我阅读了曹文轩写的纯美小说《根鸟》,为其灵动的语言和所蕴含的丰富情感所吸引,如痴如醉。

《根鸟》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少年根鸟在一次打猎中意外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失手打伤鹰后,发现了一位少女失足掉入百花峡谷后所传出的求救信,根鸟下定决心去解救那位姑娘。他四处打听百合峡谷的消息,得知峡谷徐一路西行。于是告别了父亲,一路追梦。在这期间,根鸟失望过、沮丧过、迷茫过。但那个少女去经常入梦,也是这个梦在指引他前行。根鸟的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人生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刚开始阅读这本小说的时候,在我的印象里,根鸟是个单纯,执着,不屈的少年。当他为梦想而迷茫时,我就仿佛感同身受一样地心忧。作者曹文轩对人物形象刻画的十分精细,对环境和心理的描写极为细腻,淋漓尽致的描写让人物形象活灵活现,生动形象。

在这部小说中,根鸟那执着真诚的心深深打动了我。他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独自去闯荡,他对生活的那份热情感染了我的心。不管再苦再累,他始终那样坚定,始终没有丧失自己的信心。也许别人在得知他的梦想时,认为是虚无飘渺的,但是他从不在乎别人的说法,从不为别人所动摇,受他人影响,这份坚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对自己的梦想从不放弃,即使遇到挫折也不动摇半分。在他的心里,梦想就是用来实现的,敢于去梦,敢于去想,就要敢于去实现,那样,终有一日梦想会成为现实。根鸟并不像别人一样,将梦想藏于心中,留下念想。他是义无反顾的去行动,向梦想成为现实的路途进发,去追梦。在追梦的途中,根鸟的善心让他交到了朋友板金。板金也是个追梦人,性子率真。在根鸟人生的低谷期,板金给了他关怀,同时也让他泯灭的梦想与希望死灰复燃,给了他希望,让他有勇气坚持走下去。我认为,在人生的旅途中,知心的朋友难得遇见,珍惜机缘,善待自己的朋友,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患难与共,风雨同舟。

根鸟还有一个金子般可贵的品质坚持不懈。他不轻易言弃,做什么事情都坚持到底。在社会上,成功人士都有这个共同的特点:海伦凯勒在失聪失明的情况下,经过坚持不懈的学习,成为了着名的作家,教育家。患上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的霍金不仅没有放弃,还克服了自身的问题,在研究宇宙起源问题上,创立了宇宙之始是无限密度的一点的着名理论。在我看来,只要朝着梦想坚持不懈,就没有克服不了的难关,一切终会有柳暗花明的一天。生命的美丽常常因梦想而摇曳多姿。

《根鸟》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的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是一部值得深入理解的纯美小说。这部小说让我受益匪浅,领悟到了人生的真谛。

六年级:许家瑛

《更好的人生》读后感1200字


《更好的人生》读后感1200字

今天读完了一本书。法国国民女作家Anna Galvada写的《更好的人生》。两个故事,玛提尔德和杨的故事。

他们两个都分别遇上了一个重要人物,这个人改变了他们评判别人的方式,打破了在主角心中的刻板印象。前者因他而开始发现生活的美好,开始放下高傲,后者对那个人的婚姻从可惜、觊觎,变成尊重和欣赏,他们都通过不断地交流(前者是在脑中和自己交流,后者是跟对方交流)而学会看到别人的优雅,于是对自己的生活态度做出了改变。虽然结尾都几乎是未完待续,我们也不知道从那之后他们的人生是否真的会变好,但是凭借着那样的人生态度,起码会活得比以前更加自得。这或许就已经是更好的人生了。

到底什么才是更好的人生?是开始beawareof自己现在的处境?是开始睁开眼睛看周围的事物乃至整个世界?是懂得跨越外貌而思考一个人的内心世界?

是敢于烧掉他人对自己每一寸的爱慕与迷恋?是敢于抛弃骄傲,用单纯的好奇心去看人?是通过与人交流之后发现亲密关系的真谛从而勇于离开当前境况?

是敢于根据朋友们的故事去行动起来?是认识到了自己和父母一样的特点,从而加深了对自己的认知?

可能因为篇幅很短但是章节很多,所以比较容易读吧。不愧是国民女作家,不知道是否刻意设计成这样,但却是很容易让大多数人都能看懂。很多短句,很多空白。读完了再回去思考,才发现原来不少细节别有深意。

这就是写作的魅力,除非是很差劲或者特别厉害的文学,否则只有各花入各眼,从来没有正确答案。艺术就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无数案例告诉人们不需要先具备什么才能,不需要先学习什么课程,修读什么专业,只要专心致志,捋清楚脑子里的东西,再慢慢练文笔即可。

毕竟大部分普通人的脑袋里都可以有波澜壮阔的思潮,可以有五彩斑斓的思想,别具一格的眼光,很多独立小电影,或者是小说都是讲述很简单的故事,每次读都觉得自己也能想出来啊。可能只是因为作家们太过敏感细腻,又经常练习输出,所以写出来特别能引起共鸣吧。

至于练习输出,十年不算长,二十年也不算长,如果能够坚持练习二十年,那么我到四十岁左右一定能写出什么好东西,能让更多人知道,甚至让很多人记住,再加十年又如何,如果能有一部作品以什么方式可以让很多很多人记住,那对我来说就相当于永生了。不虚此行了。

那就从小事情做起,从现在做起。这个星期改完二稿,写好教案,准备好面试(前几次经验都让我败在了群面或者试讲,毕竟内向又没经验),清掉目前的任务,之后就专心进行创作吧。但是每天我还是会写字的,昨天兴致勃勃写了八卦,但是还没写完,而且根据经验要找多一点动图和视频才行,所以先存着没发出来。

能够明显感受到吸了一波社交媒体之后回到现实世界,会更加难以处理手头上的困难,焦虑,觉得自己浪费了时间,又不舍得离开。放下手机看了书,才又觉得踏实了一点。我对提莫西老师的迷恋已经逐渐无法支撑我像被洗脑一般远离社交媒体而努力工作和输入了。只能靠时不时看看他的采访,吸收提莫西老师的宝贵精神才行,对着图片或者社交媒体根本没用,蹲守在网上准备跟踪实在太petty了,不是我的追星风格。

好散。我要特别注意语言的组织。要说明一个问题,分点和证据慢慢讲。否则可能是无效练习。这样熟悉的练习方式跟我说的“不要说教,只讲故事”截然相反,但是当前的主要矛盾是懒惰不写字和写作的矛盾,所以先写出来再说。

偷影子的人读后感1200字


偷影子的人?好奇谁能偷别人的影子?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偷影子的人读后感1200字,欢迎阅读。

偷影子的人读后感1200字【1】

《偷影子的人》是马克。

李维的第10部作品,其它作品我都没有看过,但在文轩网上淘书时,被一句广告语所吸引,那就是销售得比影子消失的速度还快!还有一个被吸引的理由就是让大导演斯皮尔伯格只看两页书稿,就重金购下电影版权的神奇魅力。

书到手就马上被吸引住了,说不清是什么原因,它不像是现今网上最流行的小说,要靠生色吸引人,它的吸引人之处更在于一种内心的被吸引,一种最细微的心灵被纤动,让你感受到它正在诉说着曾经的你、曾经的我的故事,

这故事就是我的就是你的,就是我们的身边的一点一滴,它完全地满足了我们内心的一种最迫切的需求,那就是渴望被人理解,我们每时每刻都被各种千奇百怪的想法左右着,

被各种自己都认为行不通的想法填满着,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思想者、幻想家,你和我、你和他之间的想法会有那么的不同,你和我、你和他之间常常会因各自的不同而会有不同的行事方式。

走近本书的主人公,他就是我们童年的影子,其实,在这个独特的书名中,我们就很容易的感受到本书具有如此大的魅力的原因之一,就是每一个人物都是我们自己小时候的影子,他们的呼吸与烦恼就是我们小时候的烦忧,他们的所作所为就是我们曾经的自己的一言一行,心系了自己才是它吸引我们最关键的原因。

小主人公在班级里不被重视、被罚被批评、被嘲笑,是我们那个岁月最担心的事了,可许多事实我们无法逃避,我们也常常会像小主人公一样,梦想着自己一夜之间变得强大无比,而幸运的是小主公通过友情找到了生活中的平衡,

在本书中传递着一种积极的信息,那就是每一个都不能缺乏最贴心的朋友,生命中缺少了朋友,也就缺少了最强有力的精神支柱,而最让我们心里疼痛的事莫过于小主人公父亲的离开,没有任何一个人不会因缺少了父母亲的爱而难过,

而这种缺失常常会是致命的疼痛和伤害,幸好,作为母亲在努力的保护着自己的孩子,让这种父爱的缺失降到最低,一心一意的呵护着自己的孩子,可现实的中国,有多少由于父亲离开的家庭中的孩子会遭受不可遇见的苦痛呢?他们不但要承受自身的苦痛,

常常更要忍受妈妈的痛苦,妈妈的发泄,而我们的妈妈们也常常会因自身的婚姻不幸而变得失去理性,做出许多这样那样荒唐的事情来,而这一切的结果无辜的孩子都要与她一同承受,

我们大多数的妈妈变得方寸大乱、醉生梦死,沉浸在自身的不幸中无暇顾及自己的孩子人数不胜数,作为书中的主人公,真是遇上了天上最伟大的母亲,她把自己的爱全部奉献给了自己的孩子,用自己的全部的身心去培养自己孩子,让自己的孩子更健康而阳光。

在主人公所经历的事件中,友情无比有力,而面对友情小主人也回报以更真切的感情,用人间真挚的情感让所有的人感受到他的力量、他的温情,真正的能够理解他人的人,才是别人真正需要的人,也只有真正能做到的人,也才是最值得珍惜的人,想了没有做等于没有想。

在整篇的文章中,也深深的浸透着一种对于老人的处境的同情与担忧,他们大多孤独地度过晚年的时光,儿女虽有所成,但不能常与其相伴,甚至不愿与其相伴,而老人们要求的只不过是一同说说话聊聊天,吃吃饭罢了,可这些常常也成为现今的老人们的一种奢望。

在字里行间也让我们深深地明白,与人相处,如果只是语言上的相亲相近是不足够的,因为作为一个物质世界的人来说,没有了物质的交流,常常会让人感受到交往充满了虛情和假意,所以在今后的交往中,我要重视起以前从未重视和忽视的物质,不需要多少,只需要一点一滴就已经很足够了。

小主人公成年了,他的爱情也随着发生发展,正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感受是不可强求的,他与苏菲的相知,并非是男女之间的感情,而只不过是一种友情罢了,但正如现实一样,我们大多数的人都是在生活中与另一半是一种更似亲情的关系,

我想,那种刻骨铭心的感情在现实中是否能经得起日光的照射呢?也总算是有一个完满的结局吧,主人公与牵动心肠的女友相遇,终为本书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谁又能说生活处处是圆满的呢,只有靠这些文学作品抒发自己内心最强烈的愿望罢了!

偷影子的人读后感1200字【2】

为了延长阅读的感动,我又重温了一遍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偷影子的人》这本书,让自己沉浸在故事氛围里。

作者以魔幻的笔触贯穿全文,娓娓述说着催人泪下的亲情,浪漫感人的爱情和不离不弃的友情。

清新浪漫的气息和温柔感人的故事相互交织,在这炎炎夏日,她如阵阵微风泛起心海一圈圈涟漪,深深地触动着我的心灵。

她那震撼着每个读者的魔幻之处在于她赋予主人翁一项特异功能他能偷走别人的影子。

偷来的影子会向他述说主人的想法、希望和痛苦,因此他能看见人们的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

于是,他开始为身边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做他们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了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

多么神奇的能力啊!身为教师的我特别羡慕他可以拥有与影子对话的能力,能够听见影子主人内心的声音,从而帮助影子主人缓解痛苦,抚平忧伤,带来希望。

如果我拥有如此的能力,我就能够偷走孩子们的影子,倾听影子们的声音,不仅能够在教学及管理上做得更好,而且能够真正地帮助到孩子们。

书中的三个故事引发我的深思。

主人翁一个总是受班里同学马格欺负的瘦弱小男孩,在一次不禁意间偷走了自己讨厌的敌人马格的影子。

透过影子,小男孩看到了马格与爸爸一起去打猎的情景。

马格爸爸要马格替他赶出猎物好让他射杀,为了阻止这场屠杀,马格故意让小动物们逃走。

爸爸责怪马格一无是处,只会赶出低劣的猎物。

小男孩不再羡慕敌人的高大,而是感觉到一股深沉的悲伤。

在看到马格一家用餐的情景没有餐桌上的聊天,没有今天过得如何的温暖家常,父母甚至完全不在乎他有没有写功课小男孩明白了那股突然的心酸所为何来,他是为马格、为笼罩在马格家的冷漠而难过。

在现实班级里,不乏马格这种爱欺负同学的孩子,也有以各种方式坏规矩制造各种状况的。

这些孩子久之会被归为问题学生,我们通常会就着他们犯的错误进行教育,让他们认识错误的本身,进行悔过,并承诺不再犯错。

但有多少人能够去深究并理解孩子们犯错的缘由,从根源处去引导、感化与教育?

吕克主人翁不离不弃的好朋友从小就憧憬着当一名医生。

但却继承了家里的面包店,起早摸黑日复一日地制作面包。

然而吕克的影子却出卖了看似幸福开心的主人,向主人翁透露真相:吕克作为长子,为了挑起家庭的经济重担,放弃了没有勇气继续追逐的梦想。

影子请求帮助主人改变人生。

主人翁代替好友向其父亲说了这个他一直以来没有勇气说出来的梦想。

吕克最终在家人的理解和支持下得到了去追逐与实现自己梦想的机会。

作为大人的我们努力地过着自己的人生,但有多少人真正过着自己梦想的生活,又有多少人还记得曾经让自己激情澎湃的年轻时的梦想?为了孩子们不会有这样的遗憾,一切还来得及,当他们喜爱某样事物时永远都不会嫌晚,帮助他们成为他们应该成为的人。

主人翁孩童时期唯一的大人朋友伊凡是学校的警卫,也是他倾吐过心声的朋友。

当伊凡问道:一定有什么东西是你热爱并且最喜欢去做的,一个未完成的梦想?小男孩回答:驯服黑夜。伊凡没有嘲笑他,还表示这个想法很有趣。

小孩子们会有很多奇思异想,有些梦想会不着边际,大人们通常都会一笑置之,而这可能是扼杀了孩子的想象力,抑制了孩子的个性发展,甚至剥夺了这个小小梦想朝着正确方向发展的可能性。

最重要的是,孩子对大人产生了不信任感,觉得当他们真心跟我们说正经事时,我们从来都不会相信。

即使他们很想分享秘密,犹豫着该不该把自己的想法或际遇告诉父母老师,但他们已经想象到父母老师们的反应。

也许正是对伊凡的这份信任感,当他好想找个大人倾诉减轻一些负担的时候,他选择向伊凡倾吐父亲离家的痛楚。

大部分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是脆弱的。

有的自尊心过强,有的产生劣等感,有的无安全感,他们需要关怀,需要理解,需要信任,需要鼓励。

而在如今应试教育的环境下,家长与教师们渐渐地偏重成绩,而忽视了孩子的内心建设与人格塑造。

面对那些不好好学习,不断犯错,制造麻烦的孩子,我们是否想过是因为一次否定,人们冷漠的态度,或是家庭的不美满导致了孩子以另一种方式来寻求关注?我们又是否冷对过孩子的真心,笑对过他们天真的梦想?

我们是否从未试着站在那个年龄的立场上去理解并给予信任?我们是否意识到我们看不见的远远比看得见的多?我们是否真正聆听过孩子内心的声音?

带着阅读时的这份触动,我愿意尝试与孩子们的影子对话,聆听他们内心的声音,做他们愿意信任的朋友,帮助他们成为应该成为的人。

他们的声音,你听见了吗?

偷影子的人读后感1200字【3】

在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书,好久没有一本书能让我静下心来把它读完了。

读到这本书的结尾,我真的很感动,眼眶都湿润了,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有着让人着迷的魔力,这绝对不是我夸张,而是事实的确如此。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每一个情节都会在我面前浮现出一幕幕生动的画面,仿佛是我亲身经历一般,我能体会到主人公的喜悦、悲伤、忧愁和无可奈何。

在这个感人的故事中,作者娓娓地述说着一个孩子能透过影子听到他们的想法,希望与痛苦的故事。

而且把故事写得如此的生动,我相信他在写的过程中已经不知不觉把自己融入到故事当中了。

这种感觉我能体会,写小说的人往往就是这样表面上写的是小说,实际上早已经把自己当成小说中的主人公了。

在这本书中六个章节,而每一个章节都述说着一个故事,但是它们的共通之处都是主人公透过他人的影子看到他们的内心,无论是喜悦还是悲伤,甚至帮他们实现梦想 ,解决困难。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在想如果我也有看透别人内心的能力会怎么样呢!但是我现在完全不想了,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想透漏的秘密和隐私,而这些隐私可能是我们不愿意知道的,

尤其当我们知道他们说的和心里想的完全不同时,自己也会很难过吧!甚至我们还会失去一些我们所珍视的东西,例如友情,爱情等等,有的时候太过于清醒不一定是一件好事,可能迷糊一点我们会更开心呢!

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主人公从童年到到成年所经历的辛酸路程。

童年时,自己喜欢的女孩伊丽莎白和自己的死对头在一起,也发现了她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单纯,善良,从她的影子看出了她和所有女孩一样有着虚荣心,让他很失望;后来他在暑假里遇到了聋哑女孩克蕾儿,他从她的影子中看到了她的自卑,

帮助她并且成为了好朋友,他们之间有了一个承诺,只是后来发生的事情让他没有实现自己的承诺,直到长大;之后帮助好友吕克完成当医生的梦想,但是最后他放弃了医生,回去重操旧业;接下来认识了医院护士苏菲,

他们之间又发生了一段不知道是友情还是爱情的交往;后来努力找回曾经的聋哑女孩,现在已经成为了大提琴家,甚至一开始没有认出他来;最后又经历了母亲的辞世而痛不欲生的故事。

在这一系列故事中有几个让我深有感触的情节,首先是在主人公长大后寻找克蕾儿的故事里。

让我体会到有些人,有些事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就算他们再次的相遇,也找不回当初的感觉了,因为心境早已经变了。

其实有些时候我们执着寻找的不是一个人,而是那段让我们把刻骨铭心的一段记忆,人事物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变化,唯独不变的是那段埋藏在内心深处的记忆,会永远停留在那,直到被人揭开的那一刻。

接着当主人公好不容易找到克蕾儿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不认识自己,只是把自己当作她的一个粉丝。

在那一刻我看到了他的失落。

很多时候,心里想的和现实是截然不同的,当自己发现自己珍惜的人却已经不认识自己,好像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所以与其留恋过去,不如珍惜现在。

再接着读到吕克在终于实现自己的梦想时他才发现原来当医生并不是他想要的,只是觉得有面子而已,而自己喜欢的只是每天看到人们吃着自己亲手烤的面包露出满足的表情的时候而决定放弃医生回去重操旧业。

这让我觉得,有些时候,让我们感到骄傲和自豪的事情,并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

追,我的风筝_《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追风筝的人》里面的原句,是仆人哈桑对少爷阿米尔的忠诚表白,不是地位阶级下的谄媚阿谀,而是一种奉献,无关压迫它是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时期的纯真的友谊和信任。

可是,这个故事并不是一个歌颂超越阶级的友谊的故事,即使它在开始构设了一个有着炊烟、笑声的烟火人间。或许,这与作者的经历有关。卡勒德`胡塞尼,一个美籍阿富汗人。他在书中讲述了一个身移民美国的阿富汗男孩的童年往事以及他成人后对儿时过错忏悔和自我救赎。

这部小说似是被分割成两部分,一部分在阿富汗,另一部分在美国。而在我心里,它像是阿米尔的灵魂,一部分埋葬在阿富汗,一部分却活在美国。

我尤其喜欢在阿富汗里的故事。那里有一段故事,我印象深刻。那是十二岁的阿米尔和十一岁的哈桑参加喀布尔的风筝大赛的事。

风筝比赛比的不是高度,而是比谁的风筝能在厮杀中留到最后。风筝留到最后才只是胜利的起步,最大的荣耀却是要追到这个最后的风筝,追到这只承载着荣耀的风筝。

哈桑是最出色的追风筝人。而这次,他更为努力,因为他知道阿米尔想要通过这次比赛向父亲证明自己。追,为阿米尔的风筝;追,为阿米尔的心愿;追,为你千千万万遍。在追逐的最后,蓝色风筝在哈桑忠诚的保护下和阿米尔的懦弱和背叛下成了阿米尔的荣耀,阿米尔的罪证对纯真友谊和信任狠狠伤害的证据。

我不禁心酸,想到阿米尔那句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

人们喜欢忠诚,好比如不会拒绝命令的忠诚。可是在当下,从未拒绝算是一种愚忠。如果一味顺从只会让一些无耻之人得寸进尺。在我们的班里,有的人喜欢欺负别人,而却有人愿意顺从。这也算是从未拒绝、一味退让。这样只会让自己失去更多,最终失去自我,逐渐去习惯了自己讨厌的生活。自甘堕落。

类似的,像阿米尔那般性格的人,懦弱而渴望。懦弱的,是一些自己无能为力,一些于自身有威胁而能逃避的事情。渴望的,是自己最希望得到的,或许是一些本来属于自己却被迫和别人瓜分的东西。

有的人懦弱大于渴望,可能会失去了最初的勇敢。怯怯懦懦的去逃避自我,只会失去渴望。

有的人渴望大于懦弱,可能会泯灭了最初的良知,从而失去可以蜕变的机会。如果只会渴望去做,便会变成野心的放纵,将会渴望懦弱。

在追逐中我们会遇到许多抉择,有的人会是像哈桑那种执着和相信,有的人会是阿米尔懦弱而又真挚的渴望等,而且追到的风筝不一定心中所想。可是,我相信不管是那一种,愚忠和服从终会逐渐变成明智的平等,懦弱和渴望终将会被面对、改变。

我追,我的风筝,像哈桑,也像阿米尔。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200字


高三那年,语文突然很差,甚至有几次考了不及格。老爸为此很担心,害怕我会在高考的考场上写出跑题的作文。正因为此,我竟然开始补习语文。我的补习老师也就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对我下的评语是阅读障碍症。从此,我开始拼命地阅读课外书。

读书,对于我个人而言,就是希望能提高我自己的理解能力,要知道我是一个连读数学应用题都觉得费劲的人。慢慢地,我喜欢读书,因为我总能从书中找到温暖、慰藉、感动而这些是从韩剧或者以偶像剧中得不到的。现在我想谈谈这本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这本书很有名,当当网几个月来一直销量前几名。我没有买它,因为没有被它的的故事梗概所吸引,直到后来,同寝室的女生买了,我依然没有借来的的欲望,因为她说看完很压抑,这与我的看书初衷相悖,我再次错过。上周,弟弟把书借给我,我没有拒绝,可这本书依然摆脱不了摆在书架上的命运。因为要把书赶快还给他,我终于不大情愿的打开了这本对我来说很特别的书。

阿米尔,一个普通的阿富汗男孩,我却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是自己真实的写照。我看到了自己,懦弱、自私、逃避、毫无责任感。在读的过程中,我无数次的放下书然后想起了自己。我为我所做过的感到恶心,我甚至把自己设想为阿米尔,假如我是他,我会不会也做出同样的选择。我总是想读一些阳光一些、温暖一些、一些能情不自禁流露微笑的书。可我现在才知道,也许我一直都知道,我在逃避,想把我的阴暗面隐藏起来,或是麻痹自己,我就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人。

现在我想谈谈我的过去了。我们都有在朋友家玩玩具的经历,可每次我把朋友的玩具弄坏或者不小心把朋友妈妈的高跟鞋弄断就假装一切从未发生,没有一次会为此事道歉哪怕承认我弄坏了她的东西。我也从来没有正视过这件问题,逃避的种子在我的心里慢慢滋生。有一次,我和弟弟在舅舅家玩儿,把整个屋子弄得乱七八糟,舅舅黑着脸,我知道大事不妙,我和弟弟都没吱声,耷拉着脑袋,希望逃过这次批评。舅舅问弟弟,是不是你干的,他说是,然后舅舅就把他倒挂着吵他,很严厉也很久,我傻在了那里,我没有为弟弟争辩过一句,甚至连一起承担的勇气都没有,我一句话都没有直到惩罚结束。这件事之后,弟弟一直很怕舅舅,我想应该和这次的记忆有很大关系,我一直很自责,不仅因为我没有为弟弟挺身而出还有他每次都为我挺身而出。即使在梦中,我会和一群人打仗,我也会躲在队伍的末尾。我知道这是骨子流露的懦弱。

我怕受到朋友的批评而撒谎、怕家人的指责而旁观、怕受到伤害而选择逃避,这是骨子里的懦弱。我从未承认,直到我看到了《追风筝的人》,看到了阿米尔,看到了自己。我不否认我的阴暗面,因为它构成了我,我知道我不仅仅是由它所组成,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只取决于我的选择,而我的选择一定是被阳光照耀的一面。谢谢阿米尔,让我真正的正视它,承认它,并告诉我我想成为怎样的人。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200字


高三那年,语文突然很差,甚至有几次考了不及格。老爸为此很担心,害怕我会在高考的考场上写出跑题的作文。正因为此,我竟然开始补习语文。我的补习老师也就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对我下的评语是阅读障碍症。从此,我开始拼命地阅读课外书。

读书,对于我个人而言,就是希望能提高我自己的理解能力,要知道我是一个连读数学应用题都觉得费劲的人。慢慢地,我喜欢读书,因为我总能从书中找到温暖、慰藉、感动而这些是从韩剧或者以偶像剧中得不到的。现在我想谈谈这本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这本书很有名,当当网几个月来一直销量前几名。我没有买它,因为没有被它的的故事梗概所吸引,直到后来,同寝室的女生买了,我依然没有借来的的欲望,因为她说看完很压抑,这与我的看书初衷相悖,我再次错过。上周,弟弟把书借给我,我没有拒绝,可这本书依然摆脱不了摆在书架上的命运。因为要把书赶快还给他,我终于不大情愿的打开了这本对我来说很特别的书。

阿米尔,一个普通的阿富汗男孩,我却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是自己真实的写照。我看到了自己,懦弱、自私、逃避、毫无责任感。在读的过程中,我无数次的放下书然后想起了自己。我为我所做过的感到恶心,我甚至把自己设想为阿米尔,假如我是他,我会不会也做出同样的选择。我总是想读一些阳光一些、温暖一些、一些能情不自禁流露微笑的书。可我现在才知道,也许我一直都知道,我在逃避,想把我的阴暗面隐藏起来,或是麻痹自己,我就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人。

现在我想谈谈我的过去了。我们都有在朋友家玩玩具的经历,可每次我把朋友的玩具弄坏或者不小心把朋友妈妈的高跟鞋弄断就假装一切从未发生,没有一次会为此事道歉哪怕承认我弄坏了她的东西。我也从来没有正视过这件问题,逃避的种子在我的心里慢慢滋生。有一次,我和弟弟在舅舅家玩儿,把整个屋子弄得乱七八糟,舅舅黑着脸,我知道大事不妙,我和弟弟都没吱声,耷拉着脑袋,希望逃过这次批评。舅舅问弟弟,是不是你干的,他说是,然后舅舅就把他倒挂着吵他,很严厉也很久,我傻在了那里,我没有为弟弟争辩过一句,甚至连一起承担的勇气都没有,我一句话都没有直到惩罚结束。这件事之后,弟弟一直很怕舅舅,我想应该和这次的记忆有很大关系,我一直很自责,不仅因为我没有为弟弟挺身而出还有他每次都为我挺身而出。即使在梦中,我会和一群人打仗,我也会躲在队伍的末尾。我知道这是骨子流露的懦弱。

我怕受到朋友的批评而撒谎、怕家人的指责而旁观、怕受到伤害而选择逃避,这是骨子里的懦弱。我从未承认,直到我看到了《追风筝的人》,看到了阿米尔,看到了自己。我不否认我的阴暗面,因为它构成了我,我知道我不仅仅是由它所组成,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只取决于我的选择,而我的选择一定是被阳光照耀的一面。谢谢阿米尔,让我真正的正视它,承认它,并告诉我我想成为怎样的人。

《沉睡的人鱼之家》读后感_1200字


《沉睡的人鱼之家》读后感1200字

“如果推理小说一定要有死亡,这本书所触及的或许就是最残忍最令人绝望的一种情境。”这是来自于封皮的一句话。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一本推理小说,也不能和《解忧杂货店》媲美。读《解忧》,那一件件事无缝连接让我觉得惊喜并深感温暖,而本书则让我的情感从感动到愤怒,再到纠结到恐惧,最后到释怀。困扰我的始终只有一个问题——失去脑活动,但是心脏还在跳动的人到底算不算死亡?

我不懂医学知识,在我有限的认知中,当一个人心脏还能跳动,身体、肌肉等能正常生长,并且可以正常进食和排便时,我就觉得这个人还活着,就像是植物人状态,即使医生判定了脑波没有活动。在这个前提下,我认可播磨熏子为女儿瑞穗做的一切。6岁的瑞穗在泳池玩耍时意外溺水,医生认为达到脑死亡的标准,如果播磨夫妇同意捐献遗体,那就可以做出脑死亡的最终判定了。然而在最后一刻,熏子感受到瑞穗的身体反应,认为有奇迹发生,便拒绝捐献,并利用高科技守护瑞穗。熏子为瑞穗做的一切彰显了母爱的伟大,我很是感动。

在此期间,不管是医生还是家庭老师,都似乎认定了瑞穗已经死亡,并且抨击熏子做的一切,甚至有逼迫熏子捐献瑞穗器官的行为,这让我觉得很不舒服,也很愤怒。好在熏子排除一切外界议论,做到了让瑞穗自主呼吸、活动手脚,然而自此以后,熏子似乎陷入了偏执的状态,如果说让瑞穗活动手脚是为了防止肌肉萎缩,那控制瑞穗微笑就有点可怕了。这时,瑞穗的弟弟生人的生活也发生了改变:同学们都说瑞穗一直不醒,那就和已经死了没什么区别。于是生人陷入了被大家孤立的境遇,可熏子对此却视而不见,甚至逼迫生人,让生人在他生日会的时候邀请几位同学到家里,让他们看到瑞穗能呼吸、能活动、能微笑。熏子太急于为女儿证明了,以至于这点让我很是同情生人。

最震撼我的莫过于熏子叫来警察,质问警察,如果自己把刀子刺进女儿的胸膛,那自己算不算杀人犯。“大家都把瑞穗当成活着的尸体,我不能让她的处境那么可怜,要让法律、让国家来决定她到底是死是活。如果瑞穗早就死了,那我就没有犯下杀人罪;如果她还活着,那我就犯了杀人罪,但我会欣然去服刑。因为这证明了从意外发生至今,我持续照护的瑞穗的确还活着。”这段看的我真是揪心。

直到某一天的凌晨三点多,熏子用心感受到瑞穗在向她告别,瑞穗说:“妈妈,谢谢你。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我很幸福,非常幸福。”之后,瑞穗的各项指标恶化,熏子认为,这是瑞穗真的离开她了,她坦然接受了瑞穗的死亡,并签订捐献瑞穗器官的协议。

总的来说,结局是温暖的,虽然没等来奇迹让瑞穗醒来,但亲人间的心灵感应是让我更加敬畏的。科技判定的脑死亡只是一条没有感情的脑波线,但对亲人来说,灵魂的抽离才是真正的离去,没有这次告别,熏子又怎会真正释然?

最后一句:开头和结尾的呼应,依然很东野圭吾。

装在套子里的人读后感1200字


契诃夫以漫画、夸张的笔法为我们刻画了别里科夫这一可憎的可恶的、可悲的可叹的人物形象。其装束、言行、思想、生活方式极其怪异、荒唐、可笑,仿佛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僵尸,所到之处弥漫着腐臭和阴郁,为了防止自己接触阳光、新鲜空气而被迅速风华成粉末,他不得不用裹尸布把自己密封起来,装在套子里。接着需要做的是把小城变成棺材,让所有的空气和呼吸静止,让所有人习惯于呆滞和封闭,让所有人和他一样,变成只会呼吸不会思想的行尸走肉,变成只会听从驱尸法师指令,一跳一跳毫无表情,行进在末路的僵尸。他还真担惊受怕地得意了一些年,用苍白的小脸和沉痛的叹息辖制了这座城市,用千万别出什么乱子为城里人的手脚嘴思想戴上了锁链。人们屈从了,不敢快乐如果说别里科夫在一开始在人们的眼中还是一个奇怪的异类,被排斥嘲笑,那么,如今的小城里的大多数人一被同化,抵触和反抗在恐惧中一点点消失殆尽,不敢做人应该做的事情,他们的灵魂已经被摄取,只剩皮囊。笛卡尔说:认识一根会思想的芦苇,人有一颗会思想的灵魂,人因为思想而伟大、高贵。然而,当人的思想被关在笼子里而失去自由飞翔时,当人缺少了灵魂和思想的支撑时,将万劫不复,人已经不是人。这是一座永无天日的死城,连丧钟都没有。

别里科夫真的具有魔力,真的很可怕。他不是像孙悟空一样,把一根汗毛化出多个别里科夫去管制小城,也不血淋淋地咬上谁一口,只是定睛一看,便摄取了那人的灵魂,多了一个同盟者,成几何倍数增长。武力压制毕竟是辛苦的,反抗更加激烈;思想同化却是事半功倍,能化敌为友,化干戈为玉帛,一起对付那些真正的异类。投降吧,抵抗无益,清醒的人越来越少,孤独很痛苦,不如一起麻木,又少了恐惧的折磨。这多想鲁迅写的旧中国,因愚昧、思想被控制而麻木,自觉地遵守,维护那个置人于死地的秩序,吃人,也吃同类,被吃。然后,看大戏一样,舒服一时,如同吸血鬼一定要嗜血才不至于灰飞烟灭,他们也要嗜血,找一些乐子,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于是别里科夫被画了漫画,嘲弄一下,多有意思,就是愿意希望看到他更加苍白的笑脸,尴尬的窘态,有意思,他哆嗦了,他愤怒了,还无计可施。于是有人极力地怂恿他恋爱、结婚,要看一看动了情的小别会闹出什么笑话以飨观众。果不出所料,又有点出乎意料。不是金风玉露一相逢的浪漫爱情佳话,是丑态百出、花样翻新。先是漫画让他窘迫、然后骑自行车事件让他心神不宁,然后是与科瓦连科的冲突,被推下楼去,最后是华联卡的一串银铃般的笑声。这回可看了个过瘾,他们把小别推上舞台,又在他的脸上涂一点白,再涂一点红,让他在聚光灯下表演,他一次又一次想逃到台下,又被一次一次推上来。真是不负众望,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曲折波澜,是茶余饭后的好谈资。不想,竟死了。没关系,再从他们之中找一个,这种人经过多年培养,数量众多。生活不停,就会好戏不断。

但我看到的不是喜剧而是悲剧。不希望从你的眼里露出狼一样的绿光。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醒来时,不希望我们的身体里流着的是僵尸的血,奴隶的血而是真正的人的血。北岛说,我不是英雄,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

《谁是最可爱的人》读后感1200字


《带小狗散步的人》读后感1200字


在日本,一般的家庭可以申请为将来用作导盲犬的幼犬提供10个月左右的喂养服务,这种志愿者被称为幼犬抚育志愿者。

这是一本图文并茂的爱心图书!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在平凡人的生活中,能够扮演着家庭里基本成员的角色。这得益于它那体贴、温柔的性格。烦恼时,狗尾巴摇摇摆摆,它成了你倾诉的对象;快乐时,它自然也喜笑颜开,与你一起分享快乐,同你一起庆祝。从这本书中我以另一种全新的视野认识犬的另一种成长模式!

对于十五至二十年寿命的犬来说,十个月算得上是一小段时光了,更何况是刚出生的小犬,那相当于半个童年!很显然,日本政府这样的策略自然有他的道理。就像人们常说的:习惯从小养成。犬从小生活在平凡家庭,被与人为善、亲切无间、贴近生活所熏染,极大为成为导盲犬打下极佳的基础!倘若一直被看管,统一喂养,或许有些犬的野性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被驯走,这自然对导盲犬的培养产生了阻碍作用。

真正看这本书时,读者会不由自主地撇开“导盲犬”一词,因为那是后面的工作。此书展述的完全是温馨、甜蜜的家庭场面。书中第一章讲述七只小狗(其实有八只,最后一只(里奥)由于难产而死胎!)的接生、起名字、系丝带做标记、剪脐带...总之,无微不至,同时,死去的里奥也一直被呼唤着(祈祷醒来)、一直被紧紧捧在手心里,嘴里念叨着“对不起,对不起”。这种对生命的珍视让我无比感动,由此,我也不得不谴责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为盈利而将普通狗进行加工、染色......我国极大比例的狗由于不被正确、有效的对待而造成残疾,更可悲的是,它们有些被抛到街角,成为流浪狗,造成的伤害不是每个人所能接受的!眼鼻被腐蚀、毛发被烧毁、皮肉腐烂,一切都是如此的不堪入目!但是,世界总有一些好心人,时常听到关于平民家庭收养残疾、流浪狗的新闻,这是令人感动的,以至于我不知道用什么辞藻来进一步赞扬这些人。在此,对于那些不法分子,我自然也不愿意怒谈纸上,原因很简单,他们不配!

书中有一段:一户喂养家庭的小朋友与小狗玩耍时不小心被咬出血,母亲询问时,他却说是自己不小心撞伤的,但细心的母亲看出伤口是咬痕。再三询问后小孩承认了,“因为什么?”母亲问。“我不想让小狗受到歧视!”小孩答道。此时的母亲抱着孩子,无语无声......第二天,包扎好伤口让小孩去上学,母亲交代一句:“我们为了小狗,请你不要对同学说这是被狗咬的,要不然咱们的狗会由于不小心的失误而被歧视!”孩子微笑点头答应了,这恰是孩子所希望的吧。

以何种心态对待小狗,我想这本书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在最后的时光里,七个家庭所收养的小狗将送到培训中心做导盲的培训,他们也要和自己相处十个月的犬儿说再见了。其实在那十个月中,七个家庭也一直交流着,由此,七个本不认识的家庭,也由一条无形的亲情带所牢牢捆住......

小学五年级鲁迅《故乡》读后感 (1200字)


《故乡》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按照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的情节安排,依据我的所见所闻所忆所感,着重描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从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小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故乡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故乡读后感(一)

他叫鲁迅,他叫闰土。他是高高在上的少爷,他却是少爷家忙月的儿子。

闰土和鲁迅其他的朋友不一样,他是乡下的孩子,他给鲁迅讲了很多鲁迅不知道的稀奇事。

如怎样捕鸟,在那下雪天扫除一块地,放上秕谷。有怎样看瓜,过客摘一个西瓜吃这不算偷,可以看出乡下人的热心肠。还有海边的五色贝壳,还有很多很多。

我相信,这一定是鲁迅童年中最美好的时光。

可是数年后的再次相遇,那时的封建却打破了他们美好的友谊。鲁迅见到已经长大了的闰土叫出了那声久违已久的弟弟迎来的却是闰土的一声老爷。

谁知鲁迅那时的心情?一定是从天上落到地下。

故乡读后感(二)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读后感1200字


大学时就听同学说过《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很好,一直都没机会看;就业后偶尔有同学提起这本书很值得一看,遂决定买来看看。今天看完了,确实很好看,很不错的一本书。

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1200字


【第1篇】

我告诉你什么事最可悲,你遇见一个人,犯了一个错,你想弥补想还清,到最后才发现你根本无力回天。

————《大鱼海棠》

炽红的火烧云,映出天空紫色的底色。风中,风筝在低飞,落日低沉,照着远处的十字架墓冢,在地上拉出一道歪歪斜斜的剪影来。

哈桑对阿米尔是那么的忠诚。

但是因为阿米尔一味的胆小和懦弱,他陷入了无尽的深渊。哈桑其实知道阿米尔看见了,但他却没有责怪他,没有怨他,甚至还一如既往的对他好。哈桑很失落,因为阿米尔不再愿意和他一起玩了。阿米尔,他还只是个孩子,他不能挺身而出,情有可原,但他设计逼走了哈桑,仅仅是为了让自己不陷入罪恶感中,就很可恨了。

阿米尔最后一次看见哈桑,是在他收拾包袱离开那天,他坐在汽车里,阿米尔只透过带着雨痕的窗户看他。

阿米尔,站在楼上看他。

然后,阿米尔就再也没有看见过哈桑,哪怕是一次。

哈桑死了。

他永远也没有机会赎罪了。

哈桑从始至终都认为阿米尔是他最好的朋友,甚至对他儿子也反复提起。就算他最后被杀死了,也仅仅是为了保护阿米尔在阿富汗的房子。

战争的可怕,童年时期的美好与繁华,终究被枪声炸得粉碎。一个大学教师可以沦落为街边乞讨的乞丐,衣衫褴褛,靠别人的施舍苟活于世。

哈桑的孩子,最终居然被杀害他父亲的同一个人所伤害,这样的罪过不可饶恕。

为什么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会对另一个孩子做出这样的事?是因为种族歧视吗?那为什么,一个成年人也会对一个小孩做出这样的事?不!不仅仅是一个小孩!是很多小孩!

都像哈桑和他的孩子一样。

抚恤院的管理人说那个人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带来一些钱,带走一个小女孩。心痛的是,他用一个孩子的身体,换取十个孩子的存活。这看似不可原谅,但战争却让他不得不这样做。

他有亲友在巴基斯坦,他完全可以离开阿富汗。但他为了抚恤院的孩子,把全副身家都投了进去,直至无法支撑。他没有选择。

最终,阿米尔还是来晚了,他没有救到索拉博。当他承诺带索拉博去美国的时候,索拉博的眼睛里是有着光芒的。他保证过不让索拉博再去抚恤院,但他为了让索拉博和他一起去美国,却让他重新陷入那个索拉博不愿意回到的地方。在我们看来也许情有可原,毕竟形势所迫。但那是索拉博最不愿意去的地方,那个他心里最恐惧的地方,他宁愿选择死亡。

他死也不愿意去。

然后索拉博就对生活失去了希望,他眼里的光芒熄灭了,即使他后来回到了美国也不说话,如牵线木偶般任人摆布。

最后的结局也许是个希望的开始,我希望他能变回那个眼中有光的男孩。

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永远无法赎清他的罪过,他就是梦中那个拿枪顶着哈桑脑袋的人。如果哈桑和阿里没有离开,那么索拉博的悲剧就不会发生,哈桑也不会死。哈桑一辈子都忠诚于阿米尔,但他明明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兄弟。

就如哈桑所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但,世界不会因为温柔善良而改变。

【第2篇】

远处风筝为扶摇而上飞向高远的天空,愈挫愈勇般尝试;昙花为惊艳众人力压群雄,坚韧不拔般生长;近处,用笔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横亘一条银河,飞蛾扑火般追随。纵然生活中有那么多不合人意的事,但是不断追求生活中的美好却是每个人都要拥有的。我要去追,我是追梦赤子,也是追风筝的人。

合上书页,闭上双眼感受那缕缥缈的美好,一行小字雾里探花般探出:为你,千千万万遍。思想有如万马奔腾,一幅幅清晰的影像在脑海中勾勒,电影倒带般在脑海在银幕中闪烁。我看见哈桑拿着弹弓为阿米尔少爷追风筝,哪怕受伤都忠心耿耿,在所不惜;我看见失去哈桑后阿米尔成长的历程,茕茕孑立,形单影只;我看见阿米尔夫妇救回哈桑之子尽心尽力照顾他,其乐融融,温馨美好。透过橘黄色的封皮,我似乎看到了旧时阿富汗人性的丑陋与美好,也似乎明白了美好的事物是可以振奋人心的,即使早已偃旗息鼓。只要有一颗敢于追的心,所有曾经遥不可及到踮起脚尖都够不着的梦都会如满地的鲜花呈现在所有追梦者的眼前。是的,我坚信。

我追。扶摇而上,藐视苍穹。五彩的风筝像学子多情的梦想,在微风下直冲云天。线轴在地上翻滚,白色细线沾了灰尘,线轴支离破碎,但风筝扶摇而上,雄鹰般飞向浩渺的天空渺沧海一粒粟。一切梦想都如掌心里的水,越是紧紧握住,越溢出汩汩清流,只能小心地把它捧到掌心深处。所有的美好都藏匿在某个角落它在暗中静默观察,只等一个合适的机会悄然出现,让某位追求者品尝。勇敢的去追求吧,让梦想扶摇直上。

我追。理想现实,人性扭曲。人性是一个很奇怪的东西,它可以竭尽全力辅佐你,甘愿做垫脚石;也可以在你落魄时雪上加霜,置于不复深渊。不仅在遥远的阿富汗,在近代的中国也有过人性的扭曲。就像阿米尔看到被欺凌的哈桑转身离去,就像街上每一个面无表情的冷酷的路人。但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为此做一些改变呢?把人性之美当作幼小的种子植根心田,用爱心和努力浇灌,它定会在某个时候长成参天大树。不全力以赴,守株待兔奢望坐享其成,终将变成纸上谈兵无稽之谈。

我追。知恩图报,铁树开花。古人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既然别人可以为自己做到如此这般,那么我们也可以为别人做到更多。以一颗赤诚之心对待社会,社会也会如此回报你;倘若每个人都可以这么做,都可以把滴水之恩当作涌泉相报,那么世界上的每一株草每一朵花都会充满爱意,也不会有丑陋的人性,更不会有流离失所的流浪人了。哪怕现实很残酷,残酷到让人感到不堪一击,但又有谁渴望生活在一个散发着恶臭的社会呢?

努力的去追吧!把每一个梦想牢记于心,向未来奔跑,像阿米尔哈桑一样,为梦想不懈追求。

我追。我追那渺小的尘埃,我追那浩瀚的星空;我追。我追那短暂的美好,我追那尘世间所有的幸福。

我追,我是追梦赤子,是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小说读后感1200字


《追风筝的人》,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书名后,我就觉得这本书一定值得一看,于是,在乘着周末有空,我就去买来了追风筝的人,并在被吸引后,很快就看完了。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很华丽的文笔,他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 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尔......。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作者用细腻平淡的笔触,为我们真实的还原了阿富汗喀布尔,娓娓道来一段人性的救赎。语言平实而力透纸背,感强烈真挚而不造作,仿佛一位老朋友向你诉说他曾经的故事。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哈桑坚定澄澈洞察一切的眼神从一个少年的眼中直达另一个少年的心扉二十多年来不停歇地煎熬拷问着懦弱的灵魂。亲情、友情,欢笑、背叛,汗水、血水,树荫倾泻的阳光,顺窗而下的雨水,最珍贵的感情,最鄙夷的沉默,独自咽下的泪水,难以置信的身世,执着奉献的生命,连同风筝和那张带着兔唇的圆脸在阿富汗这片被宗教信仰与真诚热情缠绕,被战火摧残的土地上交织成震撼人心又回味悠长的交响曲:为你,千千万万遍......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追风筝的人,虽然我看得很快,不过,我知道这是一本值得我读好几遍的书,因为好书就像喝茶,需要细细的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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