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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发布时间:2019-11-16 来源:互联网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1600字。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1600字”,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600字

本书主要围绕许三观卖血原因,卖血过程,卖血目的来展开叙述了他一生的卖血历程。

第一次卖血:单身一人时候的他偶尔一次听爷爷说人卖血后依旧健步如飞才证明是健康,他便和阿芳和根龙一起去卖血,在这两位前辈这里学到了卖血的技巧,但卖来的钱却没有可花之处,他就用来娶了媳妇。这次卖血是简单的跟从,主动自愿,但因为年轻所以轻松且很快恢复。

第二次卖血:在儿子一乐把别人打进医院,对方紧逼讨医药费,虽然知道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但却又不得不给对方钱的情况下,他又来到了医院卖血,赔了医药费,赎回了家当。虽然不愿意把自己卖血来的钱给不是自己儿子的一了,被动卖血赔偿,但因为年轻,没有给身体带来太大伤害。

第三次卖血:遇到水灾,全家人在喝了70多天淡水玉米汤,瘦骨嶙峋的三个儿子叫苦连天,在用嘴给家人都炒了一个菜后,他又决定让去卖血,为了不让家里人饿死。这一次无奈卖血救了全家人的命,但因为营养不良,卖血后的他不在如以前轻松。

第四,五次卖血:文革时期,知识份子上山下乡的号召。自己的两个儿子都必须参加其中。看这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却比亲生儿子还疼的一乐从农村回来后面黄肌瘦,在送儿子回去的路上又卖了血,为了让一乐在农村能吃得好一点,给队长送送礼,早日调回城里。又为招待二乐的队长,他又去买了血,请队长吃好喝好,自己却差点晕死过去。给在贫穷生活的面前,他能为儿子做的就是卖血赚钱,希望他们过得好一点。这一次是作为一个父亲主动的为了孩子的前途,买了自己的血,但因为不在年轻,卖血就像卖了自己大半条命。

第多次卖血:为了救奄奄一息的儿子大乐和伤风感冒严重的儿子二乐,他这一次豁出了命。一半卖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但这一次他却隔三差五的换一个医院卖血,从老家一路卖到上海,途中卖血卖到休克,但因为他的善良又遇到了一对摇船的好人兄弟,把途中的凄惨淡化了一点。这一次,他深切的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大不如从前,他这一次不是在卖血而是在卖命,在无奈但又没有怨天怨地的主动的去卖命,为了救曾经心里觉得委屈不是自己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

最后一次试图卖血:家里太多的灾难是通过他卖血度过的,十一年没有大灾大难,儿子们都已成家立业,安居乐业,他也不在为钱发愁。经过胜利饭店,他这一次想为自己卖血,想再一次吃炒猪肝,喝黄酒,这次的目的很简单很轻松。但却被医生说成是只有油漆工才会要他的血,受侮辱的同时也让他伤心难过他的血不在有用,不能在为家挺过难关,他在大街上无声哭泣,像孩子一样。招来了儿子和老婆,儿子们都责怪他给他们丢脸了,吃炒猪肝喝黄酒的钱他们出得起,但只有他的老婆心痛他,懂他,帮着他骂那个该死的医生。这一次是他一生中唯一一次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却到了无用的年龄。

看的过程五味夹杂,总担心结局:

喜欢许三观的善良。默默付出,没有女人的聒噪,不记恨别人,即使是一乐的亲爹在他心里也才算半个仇人,在需要的时候他还是选择帮助,相信好人总会有好报。

佩服他伟大无私又不计较的爱。他爱自己的妻子,在批斗时期悄悄给老婆炒红烧肉,维护自己的妻子;他爱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一乐,从一碗面的卖血钱都不愿意给一乐,到后来把一乐当成亲儿子来养,一而再再而三的为他卖血救命。

同情他在铁面生活面前的可悲。看似愚蠢找死的求生办法,但却是他度过每一个大难关的唯一法宝,生活总是喜欢不停的给本来就好似走投无路的人出难题。他从开始主动轻松卖血,到后来被动卖血,再到后来卖血等于卖命,再铁面无情的生活面前,这是他唯一的办法。他就这样一次次的救了这个家,给儿子们撑起了一片天。

幸好,他可以活到白发苍苍;

幸好,他可以不用卖血就吃到想吃的炒猪肝,想喝的黄酒;

幸好,铁面的生活在让他千疮百孔后,露出了铁面背后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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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1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000字

前些天,我又忍不住拜读了余华老师的《许三观卖血记》,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总觉得余华老师的作品让人不忍卒读,毕竟读一本少一本,或者说是舍不得读,以至于产生了一种敬畏感,自不待言,那些关于父辈年龄的故事,曾是长辈们茶余饭后闲谈咀嚼的往事,或拮据,或隐忍,或朴实……如今,在余华老师的小说里竟都能一一找到,既有劳动人民的朴实善良,也有被生活猛烈捶击的心酸过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小说中反应的何尝不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故事,对我来说,恰恰是这些看似陌生却又让人感到好奇的故事,总能引领人们去回望和认识,以至于倍觉现在生活的美好。

在许三观多次卖血的过程中,从起初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生活所迫,再到后来年事已高,他的血却被人嫌弃而内心奔溃,与其说是许三观的卖血的变化史,倒不如说是像许三观这样卖血的人生命轨迹的缩影,却也是当时社会弊病的深刻反映,读到最后,竟有一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不免让人抱臂沉思。

不过呢,忽然间,我觉得许三观其实是个有点\怪\的人,这种怪不仅有对方铁匠骤然搬走家具时的自私,也有让一乐喊魂救助何小勇时的通情达理,可是,充满喜剧色彩的是,他卖血喂养的一乐竟是许玉兰和别人的儿子,一度让他耿耿于怀,其实,他倔强、狡猾、盲目自信却又好面子,我想了想,似乎正是这些看似不完美的人物性格,却带出了那个年代人生活的油烟味,很真实,也很吸引人,却也让人印象深刻。

不过,话说回来,像父辈年龄的那个时代,家家户户都很拮据,就像《父亲写的散文诗》中唱的那样,买块饼干都不是那么随便,许三观用宽厚的肩膀挑起的不仅是生活的重担,还有作为父亲的担当、隐忍和坚强,尤其是身患重病的一乐远赴上海看病,许三观为筹得医药费而迫不得已一路卖血,其中的焦灼、揪心和咬紧牙关的艰难,不免让人泪目和共鸣。

写到这里,我倏然想起前两天在节目《朗读者》中看到余华老师的访谈,原本我以为余华老师是一个深刻而不苟言笑的人,让人意外的是,他却有点反差萌,很有趣,但很真实,也很坦诚,对,也让人着迷,我很喜欢余华老师的作品,是因为每次看他的作品,总感觉有些文字或段落就像芥末吃进肚里,呛得人眼泪直流却又欲罢不能,而上一次有这样的感受还是读作家村上春树的作品,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呢,余华老师的作品真是深刻而富有魅力,让人迷恋,当然呢,他本人似乎更有趣,甚至还有些可爱呢~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1800字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800字

一直都知道这本书,一直没有勇气去看,看完余华写的《活着》,就不再有勇气读他写的书了,最近终于鼓足勇气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虽然读到有些部分时,特别特别难受,索性结局还算不错。没看这本书前,仅凭自己的臆想和对这本书名字的理解,对主人公有所偏见,我认为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不务正业,不学无术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一次的卖血,读完这本书才明白不是这样的,是我理解的太过于肤浅了。

《许三观卖血记》以卖血为线索讲了徐三观的一生,也讲了那个时代的故事。书中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一次血,就先说说这十一次每一次卖血的故事。

许三观回村看望爷爷,村里有卖血的传统,认为没有卖过血的人身子骨不结实,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在地里干半年活的钱,许三观出于好奇,也是想证明自己身子骨好去卖血,这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住院需要很多钱,方铁匠没有那么多钱治儿子,只好让许三观赔钱,许三观也没有钱可赔,方铁匠只好搬空了他的家。许三观被逼无奈去卖血。这是不情愿的,因为一乐不是已经的亲生儿子,许三观养了他许多年,但不想卖自己身上的血去替他还债。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把林芳芬给睡了想要买点东西补偿,所以去医院卖血给林芳芬买东西。

第四次是大跃进时期,又赶上水灾荒年,家里天天喝稀饭,为了给孩子改善生活,吃上一顿好的饭菜,去医院卖血。因为长时间营养不良,这次卖完血许三观有些不舒服。

第五次是送一乐座轮船回乡下时,卖血换钱,想让孩子能够吃点好的,想让孩子把钱用在刀刃上,逢年过节给队长买些东西,能够早日回城,满满的父爱啊。

第六次是二乐队长要来家里吃饭,家里没有钱可以买好酒好菜,为了不得罪二乐队长,能够让二乐早些回城,许玉兰让许三观再去卖一次血,卖来的钱请队长吃饭,想让孩子不在农村吃苦,早点回城。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无私的,父母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许三观卖血的时候遇到根龙,根龙买完这次血就死了,许三观很不舒服,回到家还得忍着不舒服陪二乐队长喝酒。

第七次到第十一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许三观卖血太过于频繁,李血头怕出事故,不让他再卖,许三观只好去不知道他卖过血的医院,一路卖血去上海。伟大的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前半部分语言还挺幽默,读了还能笑,后边读的时候着实难受,本书有几个特别让我印象深刻的几句话。

1、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后,根龙和阿方带他来胜利饭店就是点的这些,说这些都能过补血活血,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不是普通的酒菜,而是补血的宝贝。之后,许三观每一次卖完血后这句话几乎都会出现一次。仿佛成了一种仪式

2、 “你们谁给我买一碗面条吃,我就做谁的亲儿子,你们谁去买面条?”

许三观第四次卖完血后,带着许玉兰,二乐,三乐吃每碗一块七角的面条,给一乐五角钱吃红薯,他给一乐说,我平日里没有亏待过你,但我不能拿卖血的钱让你吃面条,那样就太便宜何小勇那个王八蛋了。一乐啃着手里那一丁点红薯,想着他们都在吃面条,觉得特别特别委屈。这个时候一碗面条不再是一碗面条了,而是象征着些别的东西。是认可他这个儿子,最后,还好,还是许三观背着一乐带他去吃的面条,描写这一段的最后几句真的很有爱。

3、 “你们都看到了吧,这脸上的血是用刀划出来的,从今往后,你们……”

他又指指何小勇的女人,“还有你,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

何小勇被车撞成重伤,需要一乐去喊魂,一乐不愿意,许三观让一乐去。说喊完你就不是何小勇的儿子了,就是我的亲儿子。最后许三观说谁在说一乐不是我的亲儿子,我就和你们动刀子。这个时候,许三观已经在心里认可一乐了,是不是亲儿子又能怎么样呢。

4、“家里没有钱,我就出来卖血。我一路卖过去,卖到上海时,一乐治病的钱就会有了。”

为了给乐筹治病的钱,许三观只好再卖血,一路上喝凉水,做船,忍受各种不舒服,只为了给儿子筹治病的钱。

《许三观卖血记》虽然读到有些内容很难受,但是许三观一家结局都还不错。这本书里其他的人也都很不错,不想鲁迅先生笔下的人那个麻木无情。这本书中的人物都很善良。对许三观这个任务也塑造的很好,是个真男人,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可能最初心里有些隔阂,有道卖不出去的坎,这是人之常情,后来就好了,也没有了偏见,对媳妇,对邻居,对孩子,许三观做的都很好,是一个真男人。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1100字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100字

许三观卖血记
- [ ] 这个世界上有两件事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公平的:一,每个人每天都只有24小时,二,每个人从出生后最后都会走向死亡。
那么,我们如何在这24小时里或者死亡之前做出更多对自己亦或是对他人有意义的事,让生活更加美好就变得非常重要了。
- [ ] 上面水脏,下面水也脏,中间的水难道干净?这是活在了自己的想法里,思想如果洞明,便事事洞明。否则只会一味无知
- [ ] 许三观,城里娃,因去看爷爷第一次听到在乡下,是否卖血是检验身体好坏的标准,这个说法也在叔叔处得到证实。出于好奇,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了。我也才知道力气有两种,肉里的力气不碍事,血里的力气用的过猛是有风险的。
- [ ] 许三观:
您闺女应当嫁给我的四大理由:
1.父亲是有名的许木匠—背景好;
2.母亲是有名的美人—基因好;
3.工作好又多金—有经济实力;
4.两件都姓许—可让许姓延续下去。
我这么优秀,您闺女跟我一定不会错[得意]
- [ ] 你听着,到了我过节的时候,我就什么都不做了,就是淘米洗菜的事我都不能做,我要休息了,那几天家里的活全得由你来做了
- [ ] “一生与苦难做邻居!伟大时光已夺走你什么!在人间有谁活着不像是一场炼狱!”拼命去努力!不要让父母、妻儿面对生活因为一些客观因素而郁郁寡欢!也使自己不那么素手无策!
- [ ] 整本书许三观一共卖了11次血,除了第一次的好奇和中间一次为了私情,剩下的9次全是生活所迫,而这9次里的7次都是为了一乐。
- [ ] 一乐曾经和许三观说,这世上最爱的人除了毛主席,就是许三观。
这个时候,一乐到底是谁的孩子已经不重要了,是后爹许三观也当的心甘情愿。
- [ ]
想起活着?
许玉兰这个人设,之前觉得她很讨厌,后期面对何小勇女人的求情心软,被逼成妓女,有了很大的变化,还有最后的最后。
饥饿的年代,批斗害死人。
余华这个作者,我特别喜欢!
文化大革命批斗:霸王别姬里面的,许三观卖血记里面的。
许三观的生活,一遇到大事就要卖血去。
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1959-1961的三年大饥荒,1966-1976的十年文革。这段时期底层劳苦人民的绝望与挣扎,人性的扭曲与荒诞,读了那么多年的历史课本,比不上读余华的一部小说感受来的真切。
许三观,许玉兰的人性都是复杂的,绝对不能用好坏来评价。就和我们现实中的人一样,都在出发点的。
根龙的命运,阿方的命运
一语暗示出了有很多像许三观一样日子过得艰难的人去买血,也道出了当时社会的民不僚生。
人性是复杂的,后来一乐病了,何小勇的女人也出钱的时候,我泪崩了。
喜剧是悲剧的最好表达
许三观还在,许玉兰也在,一乐二乐三乐都还在。
哭了太多了了!
幸好余老师手下留情,这是一个温暖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1700字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1700字

一本书,折射一个年代。几个轮回,辗转周折,结局还是令人欣喜的模样。

第一次卖血,只是尝试。第二次卖血,一乐闯祸,方铁匠搬走了全部家当。第三次,想要回报林芬芬。第四次,为了让家里人吃一餐好的。第五次,请二乐队长吃饭。第六次,给下乡的两兄弟钱。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一路接连卖血,给一乐筹钱治病。卖血的次数似乎没什么特别意义,真正有意思的是每次卖血的缘由。许三观,在一定程度上,对自己身子硬实能够卖血赚来三十五块钱是感到骄傲的,天灾人祸,凡是缺钱时,通过卖血这一捷径,他就能为了这个家撑起一片天。第十二次,因为想吃一盘猪肝,二两黄酒,决心去卖血。“你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一句话的拒绝,足以打击许三观。真正意义上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却失败了,感慨“再有意外可怎么办啊”。人老了,不能卖血了,是对自己的一丝失望,所以他哭了。儿子们不理解,但陪伴他走过风雨的许玉兰知晓。胜利饭店的三盘猪肝和黄酒,是对他们之间真诚的爱情或者说亲情的见证。记得开头,许三观用第一次卖血的钱请许玉兰吃了糖和馄饨,便要人家嫁给他。这看起来好像很好笑啊,不过他们也真在一起了。转折是在一乐是不是亲生儿子的时候开始出现的。得知自己被戴绿帽后,有背叛,有怒气。许三观对林芬芬说许玉兰的不是,并与之发生了关系。那一刻,觉得他们的感情也不过如此,平淡至极,相互背叛。直到大跃进时期,赶上饥荒了,一家子靠玉米粥维持生命。许玉兰在许三观生日当天在玉米粥里多加了糖,还多留了一碗给他。贫苦的日子幸福也是如此简单感人。还有文革时期许玉兰被污蔑成妓女遭批斗,三个儿子觉得蒙羞不愿给她送饭,只有许三观不离不弃,在饭下面给她藏了青菜和红烧肉,晚上用水给她泡脚。真正的爱不在轰轰烈烈,而在一丝一毫的菜米油盐,一言一语的保护关爱。每个人都会犯生活错误,许三观在儿子面前坦白自己为许玉兰赢回了孩子的尊重。他们选择原谅彼此,在平淡的日子笑出声来,相依为命。爱情也好,亲情也罢,“你想要吃什么”“我要一盘猪肝,二两黄酒”“这菜单上还有好多吃的,你还想要什么”“我只要一盘猪肝,二两黄酒”,桌面上的三盘便是最好的诠释。这是爱,在岁月中沉淀下来的理解,在苦难中相互扶持的关爱。

整本书的高潮是围绕一乐是不是亲生儿子开始的。许三观对一乐的态度也一直转变。第三次卖血,因为一乐闯祸。他自嘲自己做乌龟九年,白养了别人的儿子九年,还要卖血来赎回家当。他不认一乐,却又最爱一乐。卖血赚来的钱不愿花在他身上,一家子去吃阳春面却让一乐吃红薯。一乐离家出走,晚上还是心里担心出去找寻,并满足了一乐想吃面条的渴望。何小勇出车祸后,对许玉兰说不愿让一乐去喊魂;私底下又教育一乐救人一命大过天。喊魂结束后,又拿刀子划了自己一口,以示认一乐为亲儿子。另外,一乐生病就医时,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途中一次卖血差点拼上自己的小命。命都可以豁出去了,哪能说不是伟大的爱?虽说血浓于水,但是亲生不亲生已经不重要了,多年的陪伴与照顾,都已经视为己出了。这是爱,父子间浓厚的关怀,甚至愿意拼上自己只为让一乐去体验未来还有很远的生活。

看完全书,明白要评价一个人是危险的,因为人性复杂,情感也难觅。就拿许三观来说,有小市民心态的一面,但本质上还是善良的;其他人也是,恶的一面有,善的一面也不缺乏。最大的感受就是原谅和理解很重要。何小勇的女人尽管拮据,在一乐大病时却借了最多的钱;方铁匠与许三观有过过节,却还是伸出援助之手......整本书透着那一代人的朴实与善良的人格,虽然生活确实让他们发疯发狂过,比如大字报的互相揭发,贫困时的压榨与收礼,但是时事所成就罢,大多数人本质上依然善良。

因为善恶,一个人才更加有骨肉,真实,活灵活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修改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

一、对《许三观卖血记》的整体感觉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就应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能够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职责,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十分多。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能够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二、由卖血所引起的思考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向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认为这种方法能够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明白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此刻也只但是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能够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职责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职责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

三、最感动之处《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能够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颇有患难见真情的意味。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从最爱到极恨,再从理解包容回到最爱,实在是了不得。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而之后,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许三观边卖血边去上海,差点连命都丢了。还有,二乐去找一乐时,发现一乐病得很严重。当时他的紧张还有作者对他行动的细节描述,都让我觉得很感动。这是手足情深啊,也许很多人都认为父母对子女好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兄弟之间的感情那么深就格外让人感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2024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修改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

一、对《许三观卖血记》的整体感觉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就应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能够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职责,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十分多。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能够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二、由卖血所引起的思考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向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认为这种方法能够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明白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此刻也只但是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能够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职责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职责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

三、最感动之处《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能够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颇有患难见真情的意味。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从最爱到极恨,再从理解包容回到最爱,实在是了不得。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而之后,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许三观边卖血边去上海,差点连命都丢了。还有,二乐去找一乐时,发现一乐病得很严重。当时他的紧张还有作者对他行动的细节描述,都让我觉得很感动。这是手足情深啊,也许很多人都认为父母对子女好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兄弟之间的感情那么深就格外让人感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

《许三观卖血记》是着名作家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想文学编辑评选的90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英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等在国外出版。

余华用温情的笔墨,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也洗完它能够带给你们许多感悟和震撼。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

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陈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只用了两个晚上就看完,很少读书这样快。掩书而思,许多的感想和感慨,甚至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许三观一生中的卖了七次血和一次想卖而未卖成,卖血的过程折射出了许三观的人生理念。同时,也体现出了人性的伟大、善良、真诚、智慧和丑陋、自私、愚蠢。

善良与丑陋,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体现许三观的善良是他让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何小勇让许三观戴了绿帽子,并且城里人都说许三观的第一个儿子许一乐象何小勇。许一乐十三岁时,何小勇被车撞得晕迷了七天,城西的一个老中医说要让儿子坐在屋顶上喊何小勇的魂。在这十三年里何小勇和他妻子无数次地伤害了许三观一家,不承认一乐是他的儿子,无情地骂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org)但是许三观却宽容地让一乐去何小勇家帮助他,这等于自己承认一乐就是何小勇的儿子。显露出许三观丑陋的是第三次卖血。因为许玉兰有过那一次,虽然许玉兰只与何小勇有过一次,而且城里的人都说何一乐不象许三观却很象何小勇,所以许三观一直内心耿耿于怀。借探病的机会,许三观与那个曾作为老婆候选人的女工友,有了一次婚外行为。于是许三观为那个做一身衣服要两个人的布料的女人卖了一次血,拿到35元后背着自己的老婆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和一斤菊花,这在那年头是非常奢侈的。

伟大与自私,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七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这次卖血过程也是许三观卖得最多的一次,为了筹更多的钱,许三观从家乡到上海,在短短的十五天内,许三观连续卖了五次血。许三观人生中第七次卖血也是最后一次卖血,是整个小说的最高潮,将许三观人生中最伟大也最光亮的一面完全展现了出来,也是许三观悲惨命运的最高点。许三观几乎是一路玩命地卖血,每到一个新医院就卖一次,每次卖血前都要吃些盐,然后拼命地喝八大碗水,虽然许三观只卖掉了4碗血未能如愿地为许一乐凑够药费,但却幸运地看到了一乐健康出院,自己也成功地活了下来,身体并没有败。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吃顿饱饭,在这一次卖血中体现了许三观自私。在灾荒年代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稀粥,已经饿得没有生气了。许三观再次卖了血,请老婆、二乐、三乐吃了一顿一块七角的阳春面,却唯独让一乐买了五角的烤红薯,因为他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

聪明与愚蠢,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许三多跟着老家的卖血前辈到医院卖了血,得到了35元。这让许三观有了足够的资本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好的,答应给许玉兰买很多的好东西。但许三观能够打败情敌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服了未来的丈人,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就这样,许三观利用自己智慧打败了长相比他好、条件比他优越的何小勇,娶上许玉兰。体现许三观的愚蠢是那次没有卖成血,他碰巧路过饭店,突然回想起了以前卖血的日子,也突然想吃炒猪肝、喝温黄酒。他再次决定卖血。但是新的血头告诉许三观你的血象猪血,只能卖给漆家俱的。当生活不再需要他卖血来维持,而他也是白发皑皑的老人,没有资格再卖血时,他嚎啕大哭。因为卖血已被他视为生命中的依靠,生活得以维持下去的有力的武器。卖血已是他生活中的一部份,所以当他被血头拒绝,感到了绝望,感到生活已失去了一部份。

幸运与不幸,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幸运的自己并没有象卖血前辈根龙和阿方一样卖血败掉了身体,许三观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出于好奇卖了第一次,随后又有第二次、第三次,特别是在第七次中,许三观从家乡一路卖到了上海,十几天的时间内,许三观连着了卖了五次血,虽然在第四次卖血中休克过,又被输了七百毫升的血,才得以保命。无论怎样,许三观总算是坚持了下来,并且看到了三个儿子都健康平安地回到了城里上班,自己和许玉兰也过上了算是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幸的是许三观一生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只能用这个非常有用而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许三观成婚后的四十多中,家里遇到了灾祸都要去卖血,卖血度难,平稳生活。

像我这样生在70年代中期的人,对于之前的事情总是模糊的。我看余华的《活着》、《许三以卖血记》两部小说都是描写了父辈或更早的那代人的生活。或许是有个人的感情因素在里面,看完这本书总感觉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东西,一直在内心久久不能挥去。思来想去,或许也就是自己对父辈人那种复杂的感情,有敬有怕、有爱有怜还有更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需要更多的勇气。他在苦难中依然能够有寻常人的悲喜,面对苦难,他不是怨天尤人,而是思考解决办法。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的苦难。

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的都是肉。在那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许三观给孩子们来了一顿精神会餐。他用嘴巴给儿子们做好吃的,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红烧肉就煮成了,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道菜爆炒猪肝,说着许三观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一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许三观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苦难是真实的、残酷的,但是在人类这种有关顽强意志的生命面前,它是一座可以攀登而过的大山。在做红烧肉的过程中,苦中带甜。菜肴虽然只有一个,但是亲情却很丰富。苦难只是暂时的,而温情将永远存在。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org)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的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在众多的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感,关键在于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有血可卖的生命状态表示确信。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押幸福,然而他为什么这么确信自己的身体呢?是因为他所坚持的生存观,他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当知道让自己做了十三年的乌龟的何小勇被卡车撞了的时候,许三观特意光着肩膀跑到街坊四邻面前,一边展示自己的身体,一边说道: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经常做善事的人,就像我一样,老天爷时时要惦记着要奖励我些什么,别的就不说了,就说我卖血,你们也都知道我许三观卖血的事,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这几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深藏在许三观心里的信仰般的生存观念。他认为自己善良所以老天爷奖励他身体很好,可以不断的卖血来对抗苦难。虽然说认为有老天爷作为评判是一种迷信,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生存观。在这样的生存观下,许三观生活的踏实善良并且自信。作为一个农民,他不会去思考什么迷信不迷信,他坚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公正和评判标准。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这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存观普通却不平凡。

在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诸神为了惩罚西绪福斯,判他把一块巨石不断地推上山顶,石头因为自身的重量又从山顶滚下来。明知这种劳作既无用又无望,但西绪福斯仍然日复一日,迈着坚定的步伐,将巨石一次又一次的向山顶推去。正如人类,明知人生最后无法逃避死亡但依然在坚定的活着。我想这并不是悲剧。当西绪福斯每一次将巨石推向山顶的时候,他都战胜了命运,他比巨石强大。这一次又一次的巨石的跌落象征着人世间不断跌落的苦难,你永远也无法想象下一次的苦难是什么样子的,然而在这苦难的生命里我们体味酸甜苦辣,感受悲喜离合,更加为人类的生存意志和坚强所震撼。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身上也有着缺点和不足可是正是在最普通最平凡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抗争更具有普遍性。他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更是丰富的一生,无论是眼泪、温情还是欢笑、乐观。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力量。

在现代生活中,大苦难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却也生活在一个个不痛不痒的小挫折中,乐观坚强的面对这平凡又琐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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