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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许三卖血记有感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互联网

观《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除了读书让我们成长,观影也是一种成长方式,观看的过程就是思维不断跳跃的过程,好的作品会引起观众的共鸣,不断地触动内心,观后感可以更加条清缕晰地整理我们的思维。优秀的观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相信你应该喜欢小编整理的观《许三观卖血记》有感,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

以前见别人总提三观,自己有特别强烈愿望去观摩一下。。

今儿就看了,看完了感慨颇多,真想每一行都写上自己的批注,写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感受,写上自己对生活对人生的三观。。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谓平淡无奇乏善可陈,他的壮举就是卖血。他靠卖血成了家娶了亲,又靠卖血来支撑家庭一次次渡过难关。。

开始会觉得许三观的生活就是一出笑话,别人说卖血是强壮身体自己也竟会相信这种鬼话,还在卖血前喝水之说,对什么都不去思量就思想随从别人,开始时有点痞子或者是白痴的味道。。

后来仔细一想他所在的时代不就那样子吗!没有出头鸟都是随大流,没有现在所谓的个性张扬,没有所谓的个人主张和追求。。

可是后来我却被她折服,其实他才是最懂生活得那个人,懂得疼爱自己的亲人爱人。。

生活中了不就是这样吗?简简单单的相爱,彼此之间的争吵翻脸的对方在遇到困难是都会挺身而出,鼎力相助。。

在故事的结尾被三观得父爱深深感动,却有不禁自言自语的在骂他傻,骂他不懂得珍惜自己,他不懂只要相爱的人在一起就是扛过一切的理由。。

感受最深的是他在饥荒的时候,给孩子们做的美味佳肴,就仿佛在眼前,给了这个没有生气的家活下去的希望。。

他一生卖血都为了别人,连为自己的一次炒猪肝都卖不得血(医院嫌弃他年岁太高),想想也是,我们一生中多少次为了亲爱的人伤害了自己,没了自尊,这些却都埋在心里,不愿言语。。

而最后孩子们还不理解,有时候懂得和报答也就是那么简单,就像三观那样说的,在坟前哭两声,平日里能够想想他,这就是一个做父母的希望孩子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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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由余华创作的长篇小说,很多网友都看过根据这部小说能改编的电影和电视剧,大家看完有什么感受呢?小编整理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观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许三观用几句话就轻松的娶到许玉兰。因为他抓住了老丈人没儿子的弱点,轻而易举就达到了自己的愿望。

许三观是爱一乐的。虽然他还是过不了别人的看法这一关,心里对于一乐刻意的疏远,但是一乐真的离家出走了,他又着急了。看到他背着一乐去吃面条时候,觉得许三观真的有父亲的伟岸和温情。

许三观拿刀往自己脸上划了一下,对人们说,一乐是我的儿子。那一刻,觉得许三观,真爷们!他从心里认定一乐是自己的儿子。后来为了一乐沿途卖血,就可以看出他是真的爱这个儿子,是个有担当的男人。

我和林芬芳只有一次,你们妈和何小勇也只有一次。我今天说这些,就是要让你们知道,其实我和你们妈一样,都犯过生活错误。你们不要恨她。

听到许三观跟儿子们说这些,真觉得他是条汉子。虽然他为了报复许玉兰而出轨林芬芳,但是在孩子们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也在给老婆台阶下。这么坦荡的男人会让女人心安,也会给孩子安全感。许三观有些普通人的幸灾乐祸之心,但却有着普通人没有的光明磊落之义。让过去的事情成为过去,是多少人一辈子都无法跨越的坎。从许三多身上我看到了一个男人的担当和勇气。

许三观后来在大街上哭了,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他觉得自己老了,没用了。吃不了炒猪肝和黄酒了。儿子们也觉得他没有爷们样子了。

许玉兰挺身而出,对着儿子们她一一诉说了许三观一次次卖血背后的苦衷。她心里都清楚这个男人的苦。她这一辈子跟着许三观,被背叛,被骂过,但是也是这个男人在她受受批斗时不离不弃,偷偷的关爱。她看着眼前这个正在老去的男人,为了自己不能再卖血而哭的不能自己,心疼了。

夫妻之间,互相体谅,互相扶持,这也许才是婚姻的真谛。在婚姻深处,要的就是互相理解,困境里互相鼓励,你陪我吃苦,我陪你受累。你懂我的付出,我心疼你的心疼。

当第一次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首先联想到的是鲁迅写的《药》

同样是和人血有关,但是《药》里的华老栓坚信吃染人血的馒头可以治病,作者是在批判旧中国国民的愚昧无知和劣根性。所以我就想《许三观卖血记》说的是不是一个人生活堕落,挥霍无度,之后只能

靠卖血来维持他的生活,当然他最后会以一种相当悲惨的方式死去,然后借此告诫世人某某道理的故事。但是当我深入的读了之后才发现并不是像我想的那样,这当然是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却在字里行间仍能让人感受到满满的温情。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当然是因为

好奇和对钱的渴望,但是之后的数次卖血却是为了家庭,比如在在灾害期间卖血是为了能让全家人去吃一碗热腾腾面条;一乐打破别人的头,他去卖血赔人家药费;想着让二乐能

尽快的从乡下回来,卖血筹钱款待二乐的生产队长;一乐得了肝炎,要到上海治病,面对高额的药费,许三观在十几天之内卖了五六次血;这不能不让人为之感动,许三观把他能做的,不能做的都做了,而这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他的家人!书的最后,许三观想吃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虽然此时的他并不缺钱,但是他还是想着先去卖血然后再去吃,却被告知年龄太大无法卖血,为此他还当街痛哭,读到此处,我的心也是一抖,有种想哭的冲动。是啊,他卖了几十年的血,因为卖血他有了家庭,因为卖血他让这个家庭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卖血在他的整个生命历程中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对他来说,卖血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获得钱的一种方式,更是一种执念,一种对家庭的执念。读完后,我的眼前浮现出了这样()一幅画面:许三观在许玉兰的陪伴下,吃着炒猪肝,喝着黄酒,虽然他老了,牙齿也不行了,但是他的脸上却洋溢着幸福和安详,或许他此时心里正在回味着自己这漫长而又短暂的一生.....

这本书早就想看了,只是最近才真正的提上日程,看完之后真的想表示服气。小说没有很么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太华丽的辞藻,甚至连一些煽情的句段都很少,但是血淋淋的呈现出一个人努力想要生活的很好地样子,人是渺小的,在自然面前,在时代转折面前,人就像一只蚂蚁,甚至是尘埃,但是人也从来不会屈服,即使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历史上的各种伟人,在潮流中怎样都能风生水起,毕竟作为历史的弄潮儿,主角光环加持,总会度过很多难关,相反是这一个个的普通人,没有天赋异禀,没有天赐机缘,有的只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各种困难,或者被克服,或者被命运踩在脚下,但是至少都想过挣扎。

之前看过余华的活着,电视剧也看过,感觉写的充满了生命的厚重感,感觉心口被压了一块石头,然而这一部小说,总算是为数不多的可以不那么压抑的故事。主人公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和旧时代多数的农民一样,淳朴,愚昧,但是勇敢,遇到事情总是尽可能的解决,哪怕是历史的车轮从他身上压过,他也试图用自己的肩膀去顶一顶,人人都称赞大力士的力能扛鼎,但是螳臂当车为什么就是自不量力,为什么不可以是一种巨大的勇气,在生命的长河中,我们每一个人不都是沧海一粟,但是我们大多数人,遇到问题的时候还是尽可能去解决,而不是后退,这不就是一种螳臂当车的勇气。

许三观遭遇了那么多不幸,可是在困难中,他还是不忘记自己的善良,他养着别人的儿子,他很想虐待他,但是他还是做到了自己该做的,进到了父亲的责任,每一个困难,他都靠卖血,总算,跌跌撞撞,熬过了苦日子,生活虽苦,但是他也会自娱自乐,不让苦占据他所有的心力,生活给了他一个完好的身体,但是生活也给他制造了种种障碍,让他牺牲自己的身体,可是即使这样,他还是尽可能让自己不难么苍凉,以至于后来的他开始对这段日子有了更多的感情和怀念。就这样,日子终于平静,走上正轨。这可能就是融在骨血里的一种倔强和尊严,生活实苦,但只要不去设想太多后果,还是可以好好过下去,至于结果,留给老天。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00字范文


相信不少网友都看过余华著作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书中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依靠卖血度过了家里遇到的一个又一个困难,()在他年老后,再次去卖血,却没有人要了,他也因此感到崩溃,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在《兄弟》,《活着》之后,这是我第三次读余华的书。

余华先生的小说总是不会让人失望,还是一如既往地精彩绝伦,一如既往地感人至深!

我不知道衡量好小说的标准是什么,我只知道余华的作品总是有一种魔力,让人一旦拿起,就再也放不下去,只恨不能一口气读完。

在书中,余华用平淡至极的语言向我们娓娓道来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他的作品总能带给人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震撼和感动,那是一种至真至善至美的精神洗礼,也是一种温暖真挚的人间大爱。每每读到动情处,总让人忍不住一阵阵鼻子发酸,甚至痛哭流涕。

我喜欢文中的主人公许三观,也喜欢她的老婆许玉兰,还有他们的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他们一个个地都那么鲜活生动,那么真实感人。当然这一切不得不归功于余华的神来之笔,是他赋予他们以生命,是他给了他们以情感,是他让他们走进我们的心中,进而让我们感到了深深的震撼,受到了灵魂的洗礼。

如果非让我说最喜欢的一个人,那当然是非许三观莫属了。他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有担当的汉子,是一个当之无愧的男人。

为了至亲至爱的家人,他不惜一次次地牺牲自己的健康,义无反顾去卖血。在他的眼中,亲人为大,家为大,而为了护他们周全,就算豁出他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爱,让人哭,让人笑,让人千转百回。爱,又有着无坚不摧的力量,可以让人不管不顾,一往无前,无所畏惧。

在强有力的爱的驱动下,许三观一次次冒着生命危险去卖血,一次次克服了命运给他的考验。他是不幸的,却又是幸运的。虽然生活不易,但好在他的付出都有了回报,得到了家人的理解和感恩,也换得了一家人的幸福安乐。

他的善良,他的真诚,他的厚道,无不让他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宛如春天里的暖阳,和煦而又温暖,在人们的心中熠熠闪光。

当然,人无完人,许三观也有自己的局限和不足,但瑕不掩玉,那些许的瑕疵反而让他更显得真实可亲。

千言万语都不足以道出这部作品的真正内涵和感人的力量。

如果有机会,希望更多的人也可以来看看这部作品。愿温暖我的也可以温暖你,愿感动我的也可以感动你!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在很久以前的那个贫穷的年代,有些人因为家里实在太穷而会选择卖血来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许三观就是其中的一员。年轻时的许三观靠卖血解决了很多困难,但在年老时因为没人要他的血而精神崩溃了。小编整理了一篇网友对《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读了三遍《活着》,长叹悲情与不幸,命运交替。余华用他笔尖,描绘了一幅史诗画卷。《活着》始终逃不过不幸牺牲的悲剧的必然性。

余华的作品情节处处荒诞离奇、血腥与暴力。他往往以一种夸大,与事实不符言语去描绘人物活动,从头到尾我们的情绪总是随着情节跌宕起伏,时而痛心疾首,时而大呼过瘾。他就是这样一个作家,《活着》是这样,《兄弟》也是这样,《许三观卖血记》也是这样。相比于《活着》和《兄弟》,《许三观卖血记》让我觉得更加真实,更加诙谐。

故事如书名一样,讲的就是一个普通城市工人许三观,在大时代背景下的人生故事。

他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了整个家。

故事从他青年(毛头小子)开始,他是一名丝厂送茧工人,一日他回村里看他的爷爷,他爷爷老眼昏花,阴差阳错的提到了卖血,卖血是证明身子骨结实。并在这一次回村途中,听到了村间对卖血的认识和规矩。在村间路上,遇到了对他来说有着特别意义的两个人根龙和阿方。

同时也开启了他的第一次卖血。这时的他对卖血还一窍不通,在根龙和阿方的指导下卖了第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可以归纳为为了证明自己是男人并用卖血的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从追求到结婚,他很直接,淳朴和善良。

第二次卖血:十年后,是许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为了赔钱和赎回自己结婚时置办的物品,不得已去卖血。与此同时证明了自己是乌龟。因为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许玉兰的前男友),并且之前他们发生过关系。

第三次卖血:是在林芬芳处得到温存后,归途遇十年前带他第一次卖血的根龙和阿方,聊完后,身上血痒,三人再次同去!事后,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一斤菊花,送给林芬芳。他在生活中犯了错误,但是我还是觉得他是一个真男人,一个疼爱妻子爱护儿子的好丈夫好父亲。

第四次卖血:是在大锅饭,大跃进,大炼钢铁时,遭遇年慌,饥饿难耐,为了改善家人的生活,让大家尝一下好的味道才去的。其中他生日时口炒五花肉成了黑暗生活的诙谐和豁达。

第五次卖血:为了二乐能在乡下的日子过的好一点并能早日回到城里,于是讨好二乐的队长,但是家里没钱,于是去卖血了。在卖血的途中得知,阿方的身子败掉,根龙在他面前昏死过去。

从第六卖血:开启了卖血高潮,为了一乐和二乐能过得好一点而去卖血。

剩下五次他为了给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看病,路上要经过林浦、北荡、西塘、百里、通元、松林、大桥、安昌门、靖安、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新镇。其中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血去上海。并在路上遇到了那个给三壶茶水和盐水的乡民,送他去旅馆的几个年轻人,旅馆里卖猪的老头,和来顺,来喜两兄弟。来顺和来喜两兄弟就好像就是年轻时的许三观。这或许是一种传承,也是以一种过来人的心态对年轻人的劝导。在这期间,差点命丢了。好在最终有惊无险。儿子病的也好了,改革开放,日子也变好了。

第十二次买血,虽然没有成功。他一辈子都没自己卖过血。想为自己卖一次。当自己卖不了的那种失落,就像希望落空了,当家里遇到困难时,自己没有用了无助感,真的很难体会那种感觉。文章最后,许玉兰陪着他去吃了三盘炒猪肝,一壶加二两酒其实,最懂的人,一直在身边,一乐体会不到,二乐体会不到,三乐也体会不到。

他和许玉兰有爱情吗?一开始我觉得没有爱情,花了那八毛三后,短暂的时间就娶回家了,这种不是爱情啊。读到后面才觉得他们其实深深的爱着彼此,后来这种感情自然而然转化为深厚的亲情。文革期间,许玉兰被批斗诬陷为妓女时,包括三个儿子都嫌弃她。只有许三观不离不弃,愿意送饭,还偷偷送红烧肉。用白白的米饭盖着,瞒着三个儿子。看到这一幕,我泪目了。这便是最好的爱情啊,就算全世界都嫌弃你,我也用行动告诉你,我对你不离不弃。

爱是平淡的,也是深刻的。因爱开始,因为爱结束。这本书也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平凡夫妻之爱,父爱,母爱,养育之爱,邻里之爱,陌生人之间的爱。平凡的生活,大写的爱。有爱就有希望。永远热爱生活,永远热泪盈眶。

生活编制成了故事,爱也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一句唠叨,一句问候,一份理解,一粥一饭之中。

许三观和许一乐的父子之情引人入胜,人是可以被真情打动的。最开始许三观三个儿子中,他最喜欢一乐。可是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在确认许玉兰和和小勇发生过关系之后,他就开始区别对待一乐,但这只是表面的。他心里还是很疼爱一乐的。只是他咽不下当乌龟那口气。在相处和各个情节中,许三观被一乐感动了,只认三观是亲爹,并比二乐,三乐孝顺。这也使我明白,亲不亲生不重要,对不对你好,孝不孝顺才重要。人间是有真情的,真情不会仅仅出现在小说中。

何小勇事件也好,后期卖的那几次血也罢。人要保持善良的心,凡事给自己留后路,才会好人有好报。

许三观,正如名字一样,我觉得三观很正,敢爱敢恨,与人友善,懂一个男人的担当和责任。小人物的人生是平凡的,也是最接地气的。余华用他的笔尖描述一幅史诗,他总是用朴实的行为和平凡的人物带给我们感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书评欣赏


相信很多网友都或多或少的看过《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不知道大家看完有怎样的想法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很多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看到书名,就让人感到压抑,不愿去接触这个话题,如同不想揭开别人沉痛的伤疤和沉重的历史真相一样。许三观的一生,既有着封闭保守边缘人的无知,又有着对妻对子朴实真诚的善良。第一次卖血,他找到了不劳而获的旁门左道,找到了可以抵挡生活重击、应付一切艰难困境的法宝。在自然灾害时期,为了让喝了近两个月玉米糊糊的孩子们吃上一顿饱饭;为了讨好二乐生产队长,争取回城的名额;为了给不是亲生儿子的一乐能去上海看病,他在去往大城市的路上接连卖血筹资,甚至差点丢掉性命。许三观眼看着邀他一起卖血的启蒙伙伴,一个因喝水太多撑死;一个突发脑溢血去世,皆因卖血要命。他害怕了,恐惧了,知道血尽气绝的宿命,但家里每逢大灾大难,他能做的只是卖血卖命。

许三观从未为自己活过,想痛快的吃一次炒猪肝、喝黄酒,真正的为自己卖一次血,这时已是耄耋老人,血也无人可收了,他绝望、气馁、无奈、哭泣,不知将来的灾难该怎么度过,其实是害怕自己已经失去了价值。不再是家中顶梁柱,没有了吆五喝六的气势,倍感失落。

带着悲愤,经历着许三观一次次的无奈,心中压抑着。在这个现实的不能再现实的世界,小人物该()如何平静度过他的生活,余华的作品总是让我们心情沉重、久久回味、深刻思考,在这个冰冷的现实中,寻找些许人情的温暖,不免悲壮、炽烈。想想生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父母,经历过自然灾害,物质匮乏时期,又何尝不是许三观呢,他们总是替子女操心,省吃俭用、处处周全、任劳任怨,养家糊口,艰难度日、卖血般的付出着。为人子女希望可以多给老人一些安全感,精神慰藉,理解、孝顺,让他们能安度晚年、尽享天伦。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600字欣赏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由余华所著,这本书讲述了许三观为了生存而去卖血,可能有人他无能,但是在那个年代,人们不是被逼到走投无路,谁会去卖血呢?只能说是可伶。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600字欣赏。

这是我继《活着》之后读的第二部余华的作品,同样的时代,同样的社会背景,同样的悲痛人生。一直都很钦佩余华的文风,朴实无华,真实的反映了当时那个时期的人们生活情况。我个人也偏爱朴实的文笔,更何况,余华用最朴实的文字揭示了最残酷的社会现象,它的文字就像一把锋利的刀,直击要害,每个字仿佛都赋予了力量,每个故事都赋予了灵魂。这并不神奇,因为一切都是对真实的写照。

每次读到许三观卖血的情景,我都悲痛到紧张,他就像一个英雄,他并没有什么神勇的本领,有的只是一身热血,为了生活,不,是为了生存,生存榨干了他的血液。我不想去批判当时的社会正直文化,只是想多一点反思,和过去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运,虽然当下生存也很不易,但也没有到卖血的地步,许三观无疑是那个时代众多中国人民之一。其实有时候我们只是还没有被逼到悬崖,否则你永远也不知道你的身体还会激发出多少潜能。每一个人都在为了生活,为了生存坚持着,没有谁容易。我们可以抱怨生活为什么不对我们好一点,但绝不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对生命的探索,对理想的追求。虽然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虽然我没有创造世界的能力,但既然来了,还是用温柔的眼神去看一切好的,不好的。用自己单薄的力量,向前,向前推进。当每次都濒临悬崖时,都会想到我不是一个人,还有爱我的人在期待着我,比如我们的父母,他们没有更多的时间来等我们任性。所以我只希望成长的脚步能赶上他们老去的速度

因为没有什么比子欲养而亲不待更遗憾了,我不想终其一生想到这件事情都是在叹息。我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有的只是希望父母安康;我没有鸿鹄之志,有的只是像许三观一样对生存的执着,哪怕榨干最后一滴血。眼睛流淌的不是泪,而是欣慰,我虽不是英雄,但却有英雄一样无所畏惧的品格!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00字欣赏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由余华所著,讲述了一个名叫许三观的人靠着卖血渡过了一次次难关,当他年级越来越大,他的血也越来越不()值钱了,他的人生没有支持的信念,整个人崩溃了,反映当时社会的生活艰难。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00字欣赏。

看完余华老师的《兄弟》,被他那种冷眼旁观、诙谐幽默的描写方式吸引住了。很喜欢这种跳出生活,跳出书本冷静观察人生的视角。迫不及待又翻开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再次认真体验了一番!

这本书的故事很短,内容极简单。刚开始读的时候都感觉有点无趣,差点儿中途放弃。再普通不过的人身上发生的再平常不过的鸡毛蒜皮;家长理短间平白直话的婆婆妈妈;朴素平凡的人演绎着平庸寡淡的生活。不值一提,更不值一看。

读过三分之一,读过主人公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娶妻生子,为人父母之后,故事情节突现端倪开始丰富起来,人物冲突一桩接一桩,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起来。

许三观发现大儿子一乐竟不是自己亲生,不明不白蒙羞,成了戴绿帽替别人养儿子的乌龟王八,内心被爱恨情愁悲喜交加的复杂感情充斥,思想和行动自相矛盾。一面不愿意接纳一乐,一面又为平息一乐闯的祸事去卖血。其间描写了其妻许玉兰习惯性坐在门槛上哭闹,典型的农村妇女撒泼,滑稽可笑的无奈形象;描写了许三观去看望曾暗恋的同事林芬芳,以与其出轨来报复许玉兰的不忠,并为报答林芬芳第三次卖血,寻求心理上的种种平衡。情节一波三折,扣人心弦,将小人物的心理矛盾刻画得淋漓尽致,妙趣横生。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人民公社时期,为了在饥荒年代让一家人能吃一顿饱饭。因心里的不痛快,不愿意让一乐吃自己卖血换来的饭,而使父子的矛盾激化,最终深厚的亲情占胜了人性的自私,父子俩冰释前嫌,血浓于水,相互接纳。

不顾性命相继第五次、第六次被迫卖血,则是为了盼望儿子下乡插队能健康平安,早日调回城里工作,有个好前程。文革时期艰苦的生存环境,残酷的社会制度下,穷苦大众挣扎在生命线上,几近生死边缘,存活下去是整个家庭的信念。

故事的高潮因一乐患严重肝炎命在旦夕,急需要钱去上海救命。全家人凝聚一心,不惜牺牲一切为亲情背水一战。二乐数九寒天冒着大雪,徒步几十公里从插队的农村将一乐背回家,病倒在床;三乐拿出所有的钱支援一乐看病,没给自己留任何后路;亲朋好友在自身贫困的情况下借钱给许三观,不计前嫌,大爱无私;许玉兰独自搀扶儿子奔赴上海看病,用生命阿护骨肉之情;许三观一路筹钱四次卖血,昏死在医院,救儿心切,到了疯狂的地部。

作者平铺直叙娓娓道来,却令读者沉浸在一场亲情感动和穷苦悲悯的情感挣扎中,不能自拔!小说结尾,年老的许三观最后一次为自己卖血,却遭到血头嫌弃,感情瞬间崩塌,压仰一生的情绪恣意渲泄,老泪纵横,酣畅淋漓!而人生的悲凉,生命的卑微却在无私的亲情奉献里泽泽生辉,光芒万丈。普通的生活里孕含着不平凡的感动,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伟大的。亲情没有身价,认真的活过,今生无悔!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欣赏


三观卖血记也是余华所著,这本小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下面小编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欣赏,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

相比《活着》,本书又延续了作者悲式幽默的风格,将人物的立体感与简单形象深深刻画在读者的脑海,全文一口气读下来着实享受,无任何的多余词汇,整个故事架构完整,意想不到的结局从哑然失笑的状态到最终的释然面对。无论人物、故事情节,从一而终,相得益彰。

作者以许三观卖血为主线来衍生故事情节,再而用故事起承转合,如果说《活着》是一部拼尽全力的悲剧,那《许三观卖血记》更像是一部令人惊悚的轻喜剧,从最开始引入人物许三观一个现实社会中贫穷的送茧工,没有和其他故事里一样高层次、富有的背景人物,只有和多数新中国成立时期的普通人一样的角色,被现实生活推着往前走,更迅速将读者带入情境。

内容形式上,从自然灾害导致生活所迫,到家庭的琐事引发的危机,再到友情在心里所埋下的种子,才造就许三观一次次的冒险,用卖血去换钱,而在那个时代下,人们卖血就能赚到比平常工作多不知多少倍的钱,这却是对于当下社会无比深刻的讽刺。前文有相对轻松的生活场景和对话,如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对白:我生孩子时,你是不是在外面哈哈大笑,我没有哈哈大笑,我只是嘿嘿地笑,没有笑出声音,文字描写及形象展现相对轻松和诙谐,包括在许一乐是谁的亲生儿子这个话题上,何小勇和许三观的表现和处理方式都激起并满足了读者们的生活感官,容易引起共鸣。

故事情节上,印象最深的还是许三观卖血救命的那段描写,一路卖血到用血续命到买血再卖血重重波折,是令人惊悚和心疼的,这过程中从喝冬季河里的冰水,到逼自己吃盐,到抽血时的突然休克而不得不输血救命,我们都可以看到许三观骨子里对救儿子心切和爱,和一个父亲的职责和信仰。

起初我对于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评价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懦弱的亡命之徒,不是一个好父亲和好丈夫,所有的行为和言语都充满了消极和抱怨和对生活的逃避。后面我们看到他和一乐的真诚的相待、相处;看到了他在命不保下拒绝别人多给的300毫升血的做人原则;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于妻子被批斗时智慧冷静和关爱;对于最终终于可以在生活中足以生存时,面对逝去的友情的缅怀和敬畏。

我只要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的最好,足以表现出许三观对生活、友谊、家庭都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面对一切周遭和现实生活所迫,他给与了自己对于孩子、妻子、朋友他最大的能量,它让我们始终相信希望在前方,他不是所谓的亡命、懦弱之徒。以上这些深刻的片段,在余华的笔下总是那么新手练来,恰到火候。这些最终都是力证许三观是一个智慧、果敢、不被生()活屈服的总是充满希望的当下之人,我不太敢说他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因为生活中重重的考验大多来自亲情下的不信任,前文的描写中作者给了我们这样的一个感受,但回头看看当下那现实社会背景,我们可以理解和适当客观评价,当然大多数情况下,他是幸运的。

《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人的生活写照,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的处理痛苦处境下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余华或许不会在想给笔下的那些可怜的人物做毫无审美感的手术了,但他没有放弃给折磨人的社会历史拔牙,这或许应该是这本书出彩的地方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200字欣赏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由余华所著,讲述了在那个艰难的年代,许三观通过卖血来解决很多问题,但我们生活中遇到需要用钱来解决的问题时,主人公就去卖血,当有一天他的血不值钱了,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200字欣赏。

纪伯伦说:爱是颤抖着的幸福。许三观的爱就是那只有指端长的针尖上岌岌可危的幸福。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憨实的丝厂工人,可生活还是对他这只羊羔下手了。生活的艰难,命运的忐忑,让他每当窘迫时,就用卖血来解决问题。卖血,如同吸毒一般让人上瘾,却是许三观的担当,他别无选择。小说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高超的写作技巧,有的只是幽默感十足的白话短语对话。在那个迷茫的年代,不必刻意的追求,在余华的笔下,温情婉婉道来。

在书里,许三观十二次卖血,卖的是力气,卖的是生命,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他用生命去保护这个家。在那个疯狂的年代,错的不知道是一个人还是整个社会,而许三观对抗社会唯一的方法就是卖血。他是个英雄,为了他的所爱和男人的责任与社会对抗到老。

许三观的爱来得荒唐。出于好奇去卖血,用了八角三分钱就把许玉兰给定了下来。打着同样姓许的旗号,劝动了许老爷子,拆散了许玉兰和何小勇一对小鸳鸯,娶了让他后来又爱又恨的许玉兰。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许三观五年就有了三个大胖小子,长子一乐就叫许三观头疼了。其实许一乐应该叫何一乐,其缘由是许玉兰犯了生活错误。可许三观的担当超越了血缘的隔膜。从以前我卖血挣来的钱,花在你身上,花在二乐或三乐的身上,我都很高兴,就是花在一乐的身上,我心里不高兴。到如果你是我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最后发出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的,我就和谁动刀子,拉起一乐的手说走,我们回家的宣言。家,多么温暖的词啊,离家的路有千千万,回家的路只有一条,何况是如此坚定的行为,更是到最后用实际行动证明他爱一乐胜过爱自己。许三观的爱如白水,同涓涓细流样,生生不息。许三观在他的三个孩子身上现显出了父亲的荣光,道是白水最长情。

许三观的爱单纯又充满力量。脱了书本我也记得,在文革时许玉兰被拉去批斗,她说:许三观,你只要对我好,我就什么都不怕了心里装着一个人总想着要对她好,许三观偷偷地把饭盖在红烧肉上的小聪明真的是暖到心窝窝里了。回到家开批斗大会大大方方承认和许玉兰一样犯过生活错误,还在三个儿子面前为许玉兰开脱。许三观用他拙劣却又坚定的陪伴告以许玉兰他的长情,这份心意可以抵挡世间所有的坚硬,可以温暖生命所有的岁月。

或许上一辈的感情就这样,没有轰轰烈烈的行为;没有跌宕起伏的剧情;没有气如长虹的誓言。有的也只是红尘作伴,细水长流,温情长存。像极了我的爷爷奶奶。

花甲之年,奶奶不知什么时候牙不好了,谁也没说什么。爷爷默默地把长年吃的坚果换成了糖果冻软糕点。奶奶空手出门溜达一圈,就是拎着核桃回来。坐在八仙桌边上,抿着糖,拿着小锤子,往空罐子里扔核桃仁。当陪伴都成了习惯,两个人在风雨的磨合下就有了默契,连言语都失了颜色。

最后的许三观和许玉兰何尝不是这样?两人在胜利饭店里吃了三轮的黄酒下炒猪肝,嗑叨遇到的烦心事。令人揪心的是这缘由还是许三观卖血卖不出去,想到如若遇到祸乱,他再也对抗不了这个社会了。于是,他哭了,哭的撕心裂肺,混浊的眼泪在他的脸上织成了一张网,他到老还想着要保护这个家庭!

《许三观卖血记》就像一首民谣,它不管前路如何黑暗,血液都打着恰恰的节拍不断流下去,直到生命长河的终止,却也会因下一辈人的继承,生生不息。因为人心不会冷漠,情义不会泯灭。哪怕白发三千丈,此情绵绵无绝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900字欣赏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由余华所著,讲述了许三观通过卖血解决了生活中的很多大问题,这也让他对生活有了希望,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他的血也不值钱了,他的精神也崩溃了。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900字欣赏。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书,他的文字很朴素,朴素得让你找不到太多可以去摘录的片段,朴素的文字却更容易走到人心里去。

四年前看了他第一本书《活着》,和《活着》一天看完的是加缪的《异乡人》。

四年之后,后者留在我脑海里面更多的只是阿尔及利亚,耀眼得令人窒息的阳光,还有那句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而《活着》却给我烙印下了华夏土地上承载的重重苦难。

《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不同的是,活着写的是地主出身输光钱财的农民的一身,过长的寿命,让他在时代的巨变中,如海里的舟,时而顺风,时而沉舟;而《许三观卖血记》,虽也写小人物,但是在无产阶级的社会里,作为工人的许三观,有没有就翻身把歌唱了呢,没有,就因为你是小人物,通货膨胀时你只有饿饭,政策出台时你只能接受,被人绿了你都只能忍气吞声地替人养儿子。

小说前半段甚至让我想到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不过,令人觉得诧异的是,作者刚写完许三观对林芬芳的好感,接下来就表述另一个漂亮姑娘许玉兰,再然后就是许三观对她的追求,对于他的选择,作者直接就跳过了。后来,他在胖得像个球一样的林芬芳的病床前说:我现在想起来就后悔,我当初要是娶了你,我就不会做乌龟了.....林芬芳,你什么都比许玉兰好....就像是在分岔路口选择两条未知的路,不管是铺满落叶的小径还是野花遍布的那条,没走到后面,都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风景,而人呀,不管是怎了哪一条路,做了怎样的选择,总是会在面临困难时想起,要是当初走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

当你辛苦工作的钱,只够()满足最低等的生存需求,没有一点应对灾难不测的存款,走投无路之时,只能想到去卖血,在你辛苦几个月只能转来几块钱,卖一次血就能赚到三十几时,在耗时短,回报大的诱惑,迫于生计,他也只能够去卖血。文中带他走上这条路的人,两个都有着悲惨的结局,一个是因为卖血前喝水太多膀胱憋坏了,一个是最后一次卖血后脑溢血死亡。在地里挣的劳力钱只够吃饱饭,要想娶妻盖房,还是只能靠进城卖血。卖血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也把他们一步步逼上了绝路。

文中无数处细节反应了当时社会的种种风气,不写历史,不着眼于时代环境,而是用小人物的生活去隐射一个时代。

尽管很多的中国的现当代书诸如王小波,路遥,严歌苓的书,陈忠实,都在写这一时期的故事,但是也并不会觉得看起来乏味。可能这就是作者的魅力吧,不同的选角,不同视野下人生。

书很短只有不到三百页,看完也没有学到什么东西,读书只是休闲方式的一种而已,不用太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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