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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04 来源:互联网

我的高密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高密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篇一:品读文学大师莫言读《我的高密》有感】

寒假,我抱着完成作业的态度去买了莫言的《我的高密》。买回来了就放在那,动都没动,因为听名字,不觉得有什么好看的,但我却大错特错了。

我是被那本书的外表所吸引的上面写着:这本书是我与这对夫妻的友谊的见证,当然这本书里也有我的童年、梦想、以及我半生的足迹。我想着,莫言大师在童年经历了什么?他有着什么样的梦想?我怀揣着这些问题走进了记载了莫言大师大半人生的《我的高密》。

童年的经历

莫言大师的童年时贫穷的。莫言在一个家里有十几个老老小小的中农家庭里成长着。由于当时家庭太贫困,他只有去挖野菜,捉蚂蚱吃,冬天更是要去啃那树的皮吃。不过最佩服他的是,他捉的蚂蚱比别人要多好多。这是因为他找到了一个诀窍,在捉蚂蚱时,蚂蚱总会逃掉,就算在后面蚂蚱也知道。莫言就发现了这个就觉得这肯定与蚂蚱的味觉有关。捉蚂蚱前,便用草汁涂在手上,这样蚂蚱就容易抓了。

从这件事中我懂得了,要仔细观察周围的事物,这样你会发现许多秘密,写作也应这样,将周围与文字联系在一起。我想莫言也就是有着这样细腻的观察,才能写出如此深入人心的文字吧!

梦想的存在

莫言大师在童年就有着文学梦,从小就四处借书,在二哥哥的拳头下吃了不少苦,躲在草丛中看书也吃了不少苦,被叮的满身是包也受了不少苦,最苦的是那次去看二哥偷偷藏起来的书被马蜂蛰的满头是包,都肿的不成样了,二哥怕被母亲责罚,还叫他去跟母亲讲是他上厕所不小心弄的,这样就把书借他看完。但最终二哥还是骗了他,那本书终究没看到。由此可见莫言对于文学的热爱是多么的深厚啊。

上学了莫言对于文学也是无比热爱,特别是他的作文写的出奇的好。但因为得罪了老师便被取消了资格去上中学,他童年的求学路、大学梦也从此告了一个段落了。

在莫言大师的亲身经历下,我明白了我们应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在被通知取消上中学的资格时,莫言大师是多么的悲伤他当时心里是多么的落寞,自己心中的大学梦破灭了。长大了本可以继续完成学业,却因为文化大革命,而断送。莫言本以为自己没有机会了,但在他的努力下最终仍取得研究生学位,虽然中间有许多坎坷但我们只要不放弃,便可以实现自己的愿望。

莫言大师从小经历种种磨难吃不饱、穿不暖却依然刻苦,我们现在没有那磨难,只有好的物质条件。在家中父母一直把我们当做小皇帝、小公主一样伺候。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什么资格不去好好学习。

我们应追寻着梦想永不言弃。向莫言大师那样刻苦,热爱文学。

【篇二:细品莫言读《我的高密》有感】

莫言,如今也算是个大人物了吧!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多少作家的梦想啊!这次的获奖,不仅是对莫言辛苦的文学历程的肯定,更是给我们起到了激励与榜样作用。当然,随着莫言的名声越来越大,他的作品也火了起来。

这个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细细的品读了莫言大师的作品《我的高密》,这本书也使我对莫言有了更多的了解。

当第一次听到书名时,高密就引起了我的疑问。于是,我带着疑问开始了这次读书历程。没读几篇,我就在书中找到了答案,原来,高密乃是莫言的故乡。那莫言为什么要在书中坦露高密是他的呢?当我产生这个疑问时,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又是写作者对家乡多么多么怀念,多么多么想回到故乡等等这类抒情的书。但是,我错了。

这就是莫言的作品吸引我的地方之一:莫言的作品不像其他作家的作品一样,确立了怀念故乡这个主题后,就大肆宣扬自己多么多么厌恶城市枯燥冷漠的生活,多么多么想回到故乡,多么多么想过过童年时的生活。莫言不但不这样,反而在书中坦露,如果要他现在回到故乡,过过童年般的生活,他是不愿意的!多么真诚的一位作者!

《我的高密》中最吸引我的是一篇名叫《狗的悼文》的文章。我之所以认为这篇文章最吸引我,是因为在这个寒假,我亲眼目睹了狗的无奈与不幸。开始放寒假了,我家小狗也顺利的产下了下一代,没想到它那小小的身体里,曾经竟孕育了五条小生命!多么神奇啊!但我的外婆却说五只小狗,狗妈妈是养不活的,要扔掉四只,但在我的强烈反对下,外婆终于松口了,决定扔掉三只,养两只。我无奈的看着外婆残忍的将三只小狗装进蛇皮袋,向河边走去。慢慢的,两只小狗的可爱也渐渐使我忘却了三条生命逝去的悲痛。然而,到了新年,我阿姨又在街上买了两条已经剥去皮的小狗更令我气愤的是,一个收破烂的青年男子软磨硬泡,终于让我外婆答应,过几天来捉两条小狗。这也就算了,只有他对小狗好,那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可他竟然又拿来两把剪刀,要剪两只小狗的尾巴,说是好看。我真恨不得那把刀把他的手砍下来,看他会不会变好看了!

然而,在《狗的悼文》中,莫言对不能给自己家的狗一个好的社会环境而感到愧疚。在他家那条凶狠的够咬的莫言叔叔身上三处出血后,他也想把狗卖掉,但因那条狗咬了主人,没人敢要他,最后,有两个馋嘴的人要把狗带走打死烧菜。这是,莫言叔叔却手软了。虽说最后两只狗还是被那两个人打死了。但莫言那一刻的心软却令我着实佩服,一个对咬过他的狗能有深厚感情的人,怎能不让我佩服呢?

再次细细品味,我似乎看到了莫言掉进茅坑的囧像,但那囧像中又露出一丝的无奈;我似乎体会到了莫言童年对书的痴迷;我似乎品尝到了莫言小时候吃的山珍海味昆虫;我又似乎感受到了他因时代原因上不了中学的伤感。

读完整本《我的高密》,它真的给了我很多感悟和体会,让他童年的种种不幸化为我们今日前进的动力吧!

【篇三:足迹,成长中一道风景线读《我的高密》有感】

成长,其实就是一场沙滩梦。从始至终,在这沙滩上,留下的,就只是一串串的脚印而已,一串,两串,三串就形成了足迹。

暑假中,读了一本书《我的高密》,单看名字,我一味地以为,这是一本枯燥无味且毫无看点的书。但事实并不如此,莫言以他精炼趣味的语言和生动有趣的小故事将他幼时童年家乡的记忆巧妙连在了一起,看点十足。

那么,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莫言将他的成长与故乡密不可分,换句话说,高密,就是他沙滩梦的起源地,而那些小故事,就是足迹。

《我的高密》=成长的足迹。

现在,我们在学校里刻苦学习,过着紧张的学习生活,我就会想起莫言在农村无忧无虑的生活。作文读莫言的书,听莫言的故事,我仿佛看到了莫言在掉进茅坑那一刻的无奈;我仿佛感到了莫言童年时期对书的痴迷;我仿佛尝到了莫言小时候对他们来说已是山珍海味的各种昆虫莫言说:我与农村的关系是鱼与水的关系,是土地与禾苗的关系。那么我们呢?我们又何尝不是呢?现在想起来,历代古今名人又何尝不是呢?

每一个人从出生后,就不断地在成长,行为也由幼稚无知,变为成熟懂事,在一连串的蜕变过程中,有冒险,也有惊喜,仿佛青苹果的味道,酸中带甜,甜中带酸,这种成长的滋味,格外让人难忘。其实成长代表着一连串的改变,过程虽然苦涩,但结果却是甜美的。

记得放暑假期间,我无意中打开以前的相簿,竟然发现有一张自己刚出生模样的照片,小小的手,眯眯的眼睛,看起来像个小傻蛋,妈妈告诉我:那时的我,什么都不会,只会吃喝拉撒睡。慢慢的,我开始翻,坐,爬,并且长出牙齿,吃着美味的食物。不久,在摇摇摆摆中,我跨出了人生中的第一步,从此世界变得更加辽阔,可以自由自在地到处游走。

后来,我开始牙牙学语,懂得用语言和人沟通,世界变得更不一样了,这种成长的喜悦,是笔墨所难以形容的,而现在的我,不只是会走,还会跑,会跳;不仅会说,还会写,会画,会交朋友,头脑里的知识更是愈来愈丰富;待人处事也愈来愈成熟,知道待人要诚心诚意,做事要勇敢负责。

现在,我进入青春期,生理上,我会长高,变胖,长青春痘;心理上,会变得更为成熟,更加稳重,而经过这一连串的改变后,我就会像毛毛虫破茧而出,成为美丽的蝴蝶,迎向新的未来。

成长是每个人必经的过程,只要以平常心面对,将会发现过程虽然有点惊心动魄,但也处处充满惊喜!

成长,因足迹而美丽。足迹,因成长而独特。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足迹,成长中的一道风景线。

【篇四:心中的故乡读《我的高密》有感】

翻开这本书的时候,身后仿佛有一股推力,把我一股脑儿地推进了他的世界莫言,一代文学大师。就这样,我闯进了他的童年,闯进了他的故乡,闯进了《我的高密》。

这本书可以说是莫言的一本回忆录,记载了他的童年、少年以及青年的令人难忘的时光。它让我们看到了那个在耀眼光芒背后的真实的莫言。

他,用一丝一缕的温馨,勾勒出了童年的回忆。

每个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莫过于那缤纷多彩的童年了,莫言也是。在莫言的童年生活中,由于家里贫困,连吃饭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是,他的童年依然是天真的,自由的,奔放的。他可以在一望无际的田野上奔跑追逐,可以在那里捉蚂蚱;他可以在高大的树木上,爬上去摘些野果子,好不乐乎。比起我们,他们又多了几分欢笑,多了几分乐趣。莫言的童年是一个孩子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自由的追求,对一切事物的热爱。莫言,用他手中的那支普普通通的笔,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用最真挚的心,领着我们走进了他的世界。

他,用一点一滴的眷恋,描绘出了故乡的风采。

在书中,莫言始终都围绕着自己的家乡,不难看出,他对自己的故乡有着多么深厚的感情。莫言觉得,身为一个作家,所有创作的源泉都是来自于自己的故乡的。的确,故乡是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它就如同母亲一般的,哺育了我们,并抚养我们长大。在书中,莫言常常说,他经常会把一切不属于自己家乡的东西添加给它,可能是一座山,也可能是一片海。他常常把自己的故乡想象的很美好。也许,在现实生活中,莫言的故乡并不是那么的美丽,但在莫言的心中,它就是仿佛是一个天堂,因为,在这里,有着他的记忆,有着他的情感,还有他的灵魂。这个小小的高密,始终都牵引着这个大文学家的思绪。故乡,就如同是一个深深的烙印,嵌在了莫言的脑海里,也深深的,印在了他的心里。

他,用一分一秒的时间,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历史。

每个人都是一个书写者,每时每刻都在书写着属于自己的历史。生活中,我们每一个精彩的瞬间,都能组成属于我们的史册。这段历史能够让人赞叹,还是只配得到别人的唾弃,全看书写这历史的人。勤劳努力的人,书写的历史断然是吸引人的;懒惰无用的人,书写出来的历史则只会得到别人的厌恶。莫言当然是属于前者的。在他的书中,在字里行间中,流露出的是他对文学的酷爱,对语言的痴迷。这种人书写的历史怎么会不好呢?上帝是公平的,他只会将丰收的硕果赠予那些兢兢业业的人。莫言所付出的一切,终于让他获得了文学最高奖诺贝尔文学奖。在一圈又一圈的光环下,莫言始终都保持着这颗勤劳朴实的心。

莫言的书,每一句话都是泛着浓浓的乡土气息。这也是他的作品吸引我的原因之一。这样说吧,就好比尝过了山珍海味,再去咀嚼一下青菜萝卜,反而会让人觉得回味无穷。莫言,让我看到了他对故乡的眷恋;莫言,让我对文学又多了几分热爱。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乡,它,深深地牵引着我们,使我们有更多的源泉,去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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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密》读后感800字


在慢慢咀嚼那些如泣如诉的语音中,在静静地感受那些细腻悠长的笔调时,眼前时时会出现几个鲜活丰满、栩栩如生的人物。

窗外静静地飘着雪花。远方有一缕若有若无的琴声,像在讲述一个缠绵悱恻的故事。我独坐窗前,与书中的人物默默地交流着心语。为他们的欢乐而欢笑,为他们的痛苦而悲伤。大雁早已没了踪影,窗前黄叶被白雪掩埋。这时我已稍稍懂得一点《我的高密》的文字之美了。

《我的高密》,这个简短的书名让我五体投地,原因是作者用“的”代替了“和”,巧妙地营造了亲切的氛围,更表达了作者对故乡高密的喜爱之情。本书的扉页写道:“我与农村的关系是鱼与水的关系,是土地与禾苗的关系。”其实后面还有一句,“当然,从另一方面看,也是鸟与鸟笼的关系,也是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这便点明了作者与故乡密不可分关系与深厚的情感。

这本书是作者与这对夫妻的友谊的见证,当然,这本书里也有作者的童年、梦想、以及作者半生的足迹。从字里行间,我明白了:故乡是一片兼容并蓄的土地,而不是封闭阻塞的世界;故乡是历史文化的精神总和,而不是纸上缺乏生气的名词;故乡是起死回生的梦境,而不是生老病死的轮回;故乡是将过去、现在、未来揉为一体、互相叠错的混杂体,而不是单一的时空。

《我的高密》这本书文笔清新、语言细致,让我感受到了他对童年的怀念,对未来的憧憬,对故土的眷恋。这也勾起了我对家乡的赞美之情。

我的家乡的最美之时便是夏天,那时,有密如蛛网、纵横交错的小路;有多如繁星、叫不出名的野花;还有望去像铺撒着一块块碎金似的油菜花。村后,有一条长长的河流,溪水清澈透明,水底的沙石清晰可见。

作者莫言爱家乡的绵羊,爱家乡的音乐,爱家乡的老师,而我,爱家乡每一时每一刻的风景。早晨,东方刚刚泛起鱼肚白,一切都是雾蒙蒙的,仿佛给大地披上了一层白纱,大地在沉睡当中,花儿美丽的脸上滚动着晶莹的露珠。“咯咯咯——”一只公鸡清脆地叫了几声,寂静的村子马上热闹起来了:鸟儿叽叽喳喳地聊起天来;小河叮叮咚咚地唱起歌儿;太阳也不知什么时候挂到了那么高的天空上去了。中午,万里无云,天气闷热闷热的,可不像上午那么凉爽。树木无精打采地卷着树叶儿,鸟儿们都在树上打盹儿。黄昏,一缕轻烟从烟囱里轻盈地飘出来,地面还留一丝余热,清爽的风中略带一丝暖意。抬头望着天空,只见红彤彤的晚霞已经染红大半片的天空了,形状千姿百态,颜色也是变化多端,仿佛是魔术大师的精彩的魔术表演,让人目不暇接。夜晚,月亮向大地洒下一片银辉,温柔的月光如同水一样平静。美丽的天空好似一张蓝色的地毯上,镶嵌着无数亮晶晶的“小钻石”,美丽无比。宁静的夜晚一点声音都没有,人们都很快便进入了甜美的梦乡,空气中洋溢着幸福的味道。

莫言忘不了他年幼时的文学梦,忘不了他年幼时的爱好,而我此时还记得,儿时最爱说唱的儿歌;夜晚最爱坐着赏月的小板凳。我更记得,在小屋中,我端着饮料去给长辈门敬酒;在我不慎摔伤,头破血流时妈妈抱着我去医院的背影……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这句名言,在我读完《我的高密》后便完全相信并理解了,《我的高密》不仅使我的寒假生活变得更有意义,而且陶冶了我的情操,更是让我懂得了故乡在哪里,我的根便在哪里的道理。

《我的团长我的团》读后感


我的团长我的团读后感

《我的团长我的团》的小说看完了,感觉小说比电视剧要好,逻辑性,甚至可以说和电视剧想要表达的都不是完全一样的内涵。当然是从网上下来看的,真的还不错。越到最后,越感觉是作者继袁朗之后又塑造了一个完人的形象。

死啦死啦和虞啸卿有相像的地方,就是作为军人的牺牲精神,但两个人从本质上是不同的。虞啸卿是天之骄子,天降大任型的,他应该是不怕牺牲自己的,同时也觉得别人的牺牲是天经地义的。而死啦死啦则不然,也许是缘于他的特殊的家庭环境和特殊的职业背景,颠沛流离,历尽沧桑,对于亡故的人,他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对于生命,他有自己的理解和尊重。

直到看到上官戒慈一点点地走出失去迷龙的阴影,重新燃起生活的信念。其实,这也是对生命的珍惜,逝者已逝,生者在记挂逝者的同时,还要继续好好的生活下去,这也才是对逝者最好的纪念。

我想,这部小说,想表达的还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对战争的反思。战争是政治的延续。战争在站在正义的立场上时,是需要牺牲的,必须牺牲的,牺牲也是有价值有意义的,但如果战争沦为了某些人利益获取的工具,那是否值得战争,是否值得牺牲就要好好思量了。

我的团长我的团读后感


这可能是我看过最最精彩又历时最长的一部小说——从2月11日至3月25日深夜。

这么说通常是因为大多数精彩的小说让人不忍放下,拿起来会跟着情节变化心急如焚一目十行想快点看完,可是这部小说有点不一样。

情节如此跌宕,以至于想快点了解下面的情节;然而又不忍心囫囵吞枣地翻过,生怕错过了那些让人心笙摇荡的文字——有激怀壮烈的感言,但大部分是平凡确力透纸背的透彻,把人性与战争揭示得如此透彻,让你几乎认为作者就是一个疯子与天才的集合体。

上学的时候,广告文案课老师说:你们将来如果做文案,有一本小说是一定要看的——《白鲸》,于是我在学校边上某个旧书摊淘来一本不知何年何月的白鲸,才翻了几页便束之高阁。或许出于文化环境的差异与翻译的弊诟,对那种行文风格不甚感冒,一直都认为真正有力的文字不是形容词的堆砌,而是作者对人情世故透彻练达的分析,痛恨隔靴搔痒雾里看花式的文字。拜托,你到底想说什么?

昨日深夜,作者兰晓龙又一次让我佩服之极。故事讲完,掩卷而泣,之后他故事里那些妖孽活蹦乱跳地出现在我面前,每一头都生动地就像我身边的人,但每一头都比我身边的任何一个人都要生动、丰富、活蹦乱跳、充满信仰。看完小说的错觉,感觉兰晓龙自己就是一头妖孽,激烈而充满浪漫的理想,却被残酷的现实重重压制着,就像他借死啦死啦的口喊出他内心对自己说的话——孟烦了,你也是个妖孽,怀疑的妖孽,又是希望的妖孽。你不报,因为你总记得希望。

电视剧看了一半,我想起在电视剧里,演员张译扮演的那个瘸了腿的小妖,用一口纯正的普通话诉说着他的怀疑与不屑,他的信仰与坚定,他的希望与怠慢。

小说最后的一行字——我与那辆车渐行渐远,我回家做饭。

一颗裹着粗布的巨型催泪弹。

我向我认识的所有广告文案推荐《我的团长我的团》。

《我代表我的祖国》的读后感_我的祖国读后感600字


现在,中国在世界上崛起了,中国人令世界刮目相看了,我们也过上了幸福的小康生活。但是你们知道吗?以前的中国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国家。然而,近代史上一些爱国青年为了祖国飘洋过海、不顾一切到国外留学,学习技术。正是他们挺直了中国的脊梁。

徐悲鸿就是这些留学生之一。当时,他在欧洲留学。不过,那时的中国人很受外国主义者歧视。徐悲鸿在一位外国学生的挑衅下被激怒了,他斩钉截铁地说:我代表我的祖国,你代表你的祖国,等到毕业的时候,再看到底谁是天才,谁是蠢才!徐悲鸿的话语令我感叹:一个中华儿女竟有如此远大抱负。从此,徐悲鸿每天都到罗浮宫,凡尔赛等巴黎各大博物馆,临摹世界名作,一去就是一整天,不到闭馆的时候不回来。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中国的儿女,是炎黄的子孙!徐悲鸿在几次竞赛中都得到了第一名,1924年,他的油画作品轰动了美术界。从此,所有无知的外国人都对他刮目相看。一个人有如此才华,谁不为他而感叹?中国为他而骄傲!

这些留学知识分子中,还有许多默默无闻的爱国之士废寝忘食地工作在第一线,他们这么刻苦努力地学习,是为了什么呢?中国有那么美丽的河山、那么悠久的历史、那么灿烂的文化,他们就是为了不让中国受到外国的侮辱和嘲笑。

故宫、长城,哪个不是规模宏大、气势辉煌?泰山、黄山,哪座不是风景秀丽、雄伟壮观?造纸、火药,哪个不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

当鲜红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的时候,我们都会想起那些爱国的知识分子。正是这句话,成了他们的动力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

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读后感


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读后感

前几天,读完了《我的困难我的大学》这本书。其中很多感触不是用语言可以表述的,真的,面对作者这般顽强的生命和对生活那种坚韧,我自己是彻底的抬不起头来。作者的童年经历那段,我有很认真地去阅读,因为我的童年也是在不幸中跌跌撞撞走过的。本以为,那么悲惨的童年会把她折磨的不能承受,最终也是伦为生活的奴役。可是不管这艰难,困苦,不幸,怎样去折磨她,最后她以自己超越常人的能耐完成自我的蜕变,成就了自己辉煌的人生。

童年时期,本来幸福的生活是那么的美好,可是一切就在父亲的离去后都变换了,毫不夸张地说在父亲还没生病的时候,作者的生活是在天堂般的生活,在父亲离开人世后如坠入地狱。面对亲人的无情,陌生人的好心,作者内心的痛楚是无法想象的。犹如我的童年时期父母离异时候承受的痛苦,面对破碎的家庭,面对妈妈的痛苦,面对一些亲人的冷漠和欺凌,我的童年是在不安,痛苦中度过的,然而和作者的经验却让我回想童年却是那么幸福,虽然爸妈离婚,可是他们还健在,虽然生活过的不好,可是姐弟在身边,虽然有个后妈,可是亲妈不离不弃,虽然受人欺凌,可是日子还是可以过的下去。最难能的是作者在经历很多困难后依然保持着那份对学习的热爱,即使是省吃俭用,即使是无书可读的时候仍然可以保留那份对理想的追求。这是很多身处幸福却不懂珍惜的人的鲜明对比,我自己也是,童年根本就没有学习,求知很强的欲望,对学业的追求也是在认知慢慢积累后开始的。而且我在求学的欲望中绝对没有作者的万分之一。

人很多时候都必须坚强,自己去面对很多事情,即使是在最害怕的东西面前还是要想办法去解决,绝对不能依偎别人。书中作者在一场暴风雨后回到出租的小屋看到满屋的水,水面上还有一条巨大的蟒蛇时,内心得恐惧和不安,恐怕是语言无法描述的,那种悲哀那种无助我恐怕是无法想象的。然而作者在害怕,恐惧,不安绝望的时候,作者却选择勇敢用扫把轻轻的把这个让她内心恐惧的生物指引出那水滴不停的陋屋。蛇是我最害怕最害怕的动物,当看完这个章节时,我自己也试着把自己置身于相同的环境中,来想象自己会是怎样处理,怎样面对,怎样解脱。可是这样的场面也是我无论怎么样都无法想象自己的反应,或者这是我的对这种处境不能承受的表现吧。

当作者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时候,她所承受的辛酸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这种看似痛苦的煎熬其实是她不断蜕变的过程,过程是万般痛苦的,可是生活的不幸,无奈,逼迫,让这个农村的女孩学会了忍耐。在打工的生涯中用汗水换取生活的物质,用笔去书写耕耘理想的种子。由一名小学学历的外来打工妹变成知音杂志社的主编,其中的磨练,其中的曲折,其中的历程,我都万般佩服。

看完本书,首先我的心态变得很好了,面对一些会让自己痛苦的事,不会让自己无厘头的乱想,自己发呆,自己痛苦,我也会看的很开了,生活应该是锻炼,创造自我的,不是在纠结在毫无意义的事,因为这本书让我意识我的生活还没有经历过真正的苦难,生命还没有焕发出应有的光彩。我要用不断磨砺自己去开创自己生活的篇章,不断创造新的历程,积极面对生活给予我的一切,包括苦难,挫折,痛苦。其次,生活应该积极拼搏,用青春撒下热血,播种理想的种子。

《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读后感


《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读后感

石缝间夹生的野草,有着最顽强的生命力,无论条件怎样艰苦,她都要努力成长,迎接阳光的照耀,迎接雨露的滋润,迎接风儿的安慰。——题记

《我的苦难,我的大学》是作者赵美萍对不公正命运的不屈抗争,最后梦想成真的不平凡人生的真实写照。这是一本读来使人唏嘘动容、催人奋进的励志之书。它不是一本简单的自传,而是一本作者挑战苦难人生的纪实佳作。它贵在真实、感人。作者用平实的自叙方式,以时间为顺序,将自己的人生经历徐徐展开,并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读者一个颠扑不破的人生哲理——苦难,是一所人生的大学。

《我的苦难,我的大学》里描述到赵美萍出身卑微,家境贫穷,自幼丧父。小小年纪便退学上山砸石头,用柔弱的双肩扛起家庭重负,用血汗挣来微薄收入养活全家。就这样艰苦的环境里,她依然对生活怀着无限的憧憬与希冀,以坚忍不拔的意志与艰难的生活作着顽强不屈的抗争。19岁那年,她身负因母亲生病借下巨债,到上海打工,先后做过餐馆服务员、服装厂流水线女工、时装公司技术员、广告公司业务员……吃尽千辛万苦,但她怀着一股“一定要出人头地”的信念顽强拼搏,终于在海纳百川的大上海树起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成了打工族中的佼佼者。在艰难的打工生涯中,她一直没有泯灭对文学的喜爱,打工之余坚持写作,笔耕不辍,终于以飘逸的文字,超然的灵气敲开了文学大门。最终,被《知音》杂志社领导慧眼识珠,破例录用为记者、编辑,圆了她梦寐以求的愿望。

“风雨无法摧毁,野火无法燃尽,霜雪无法冻残——这就是生命和意志的力量。”是的,这就是赵美萍半生奋斗历程的真实写照,在那样艰难的岁月里,她怀着不服输的气魄,一步一步攀登到人生的顶峰。当作者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时候,她所承受的辛酸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在这看似漫漫无边的苦海里,作为一个平常的我们,或许放弃了,或许颓废了,或许不堪重负而选择了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历程等等,很难想象赵雅萍是以怎样的毅力,怎样的执着,怎样的坚强去面对这种种苦难。

然而,最难人可贵的是,在生活最艰难的时刻,她也没有放弃自己的挚爱——读书。相比于我们90后的大学生,简直不可以比,自愧不如。“时间去哪了?”这是我们所有人的提问。在这大学的平台里,我们有宽阔的课室,有优美的校园环境,有书香四溢的书籍宝库——图书馆,又谆谆善导的老师,有让我们无忧无虑学习的条件。可是,我们把这条件用哪里去了,让这一切随着时间逝去,而我们还未察觉。人人都会喊着要成功,但如果我们还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成功何在?

《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本书,赋予苦难新的诠释。生活中苦难是一门学问,要用百般的意志力才能够读懂并战胜它。苦难能够让我们更加坚强更加的成熟。生活中苦难又是一笔财富,没有它,你的生活就像贫瘠的的沙漠,毫无挑战和生气。要给你的生活注入新的活力,勇于面对生活中的苦难吧,它会让你的生活更加的充实而有意义。作者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你对待苦难应该持何种态度,所以我们不要被生活的苦难所打到,坚强、坚韧的面对,相信一定能迎来希望的曙光。

作为新一代幸福的大学生,我们也应该好好把握现在,把握种种有利条件,去创造属于我们的未来,实现我们的梦想。

《我的兄弟,我的篮球》读后感


昨天我怀着好奇的心读完了勒布朗·詹姆斯的第一篇自传《我的兄弟,我的篮球》.也许是因为对我的感触太大,我放下手中的事情提笔记录下我内心的感受.起初我不是很喜欢勒布朗,因为他和我的球风大为不同.我喜欢的是艾弗森,他桀骜不训他天生奇才,他是真正的脚踝终结者.勒布朗在我的印象里则是野蛮,粗鲁的代名词,每次进攻以及防守都是靠蛮力的.但这却是不能否认的事实,在nba肌肉远比技巧更实用!

勒布朗出生在一个名叫阿克隆的小城里,这是一个在美国地图上未曾标注的小城.年少的勒布朗用小孩般的方式向自己发誓,"有朝一日,我会让阿克隆出现在地图上".这句誓言也许全世界除了勒布朗之外没有人会在乎,但这却成为了勒布朗日后前行的动力.

勒布朗和他同在阿克隆的伙伴锡安,小德鲁,威利组成了一支名叫"流星'的篮球队去参加全国十二岁以下的业余联赛.初次乘坐飞机的勒布朗被吓得魂不付体,号浩大哭起来.

四个人经过几年的赛事磨练逐渐变的情同手足,外界媒体称之为:神奇四侠"美中不足的是一支球队由五明球员组成,显然不是四名,但后的罗密殴的加入补足了这一点"神奇四加一"也由此诞生.

在圣文森特圣玛丽高中三次获得洲冠军,扫遍全美的时候,和很多名人一样,勒布朗便遭到了来自许多人的挑衅,以及后来的"悍马"事件和"球衣"事件都给他带来了些负面影响.不过还好勒布朗很快就走出了低谷,重新找会了比赛感觉.在接下来和西切斯特的比赛中,他无所不能拿下了全场最高的52分,这也和西切斯特全队的得分一样,他几乎凭借的一己之力便战胜了拥有阿里扎的西切斯特!

纵观拥有14亿人口的中国,能有几个詹姆斯?答案是很肯定的,一个也没有!中国的体育竞争太过职业化,群众基础太差,要成为体育强国,光靠那几个世界冠军是远远不够的.我认为中国的大众基础薄弱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因为青少年体育赛事太少,有也是在一些少数大城市里,大都是为了做商业宣传,办了一年很少再办第二年,更别说成为联赛制了,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反观国外青少年喜欢的体育项目基本上都有自己所属的联赛.而且己初具规模,不是外国人有商业头脑,而是中国的教育制度的缺陷.

中国每年高考我觉得像是在验收工厂生产的机器,好的就进入高级工厂继续深加工,次的就像处理垃圾一样淘汰.(我不是骂高考的考生,而是对现实的不满,因为我同样是一个即将验收的机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句话用在当今中国实在太适合不过了,在国外同龄人可以尽情的享受青春,至少没有中国那么沉重的学业压力.在中国学习成绩的好坏基本上和你的未来直接挂钩,如果你考不上好大学,除非你是富二代或者发生了什么奇迹,那你下半生将沦落为社会地层,庸庸碌碌的过完自己的一生.

棉对即将来临的高考谁还有那最初的梦?它能给你带来财富吗?这样的问题对于成年来说很现实.可是对在中国的青涩少年们却很残酷,充满不确定的未来和青春的梦想在这一刻相撞击.有些人会问为何不努力一把学业和梦想两者同时实现呢?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得兼,只有舍弃其一才有可能实现另一个.人就是这样,精力总是有限的,很难做到学业和梦想双丰收.

最后引用勒布朗的一句话结束"如果你的许愿足够的诚心,你付出的努力足够的艰苦,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一起做梦,那么或许,因为梦想总有"或许",它们能够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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