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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乡土中国有感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读《乡土中国》有感1500字。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读《乡土中国》有感1500字,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读《乡土中国》有感

刘婧

从"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入手,作者展开了对中国社会乡土性的阐述。在作者看来,"土"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土气",是一种城里人对乡下人的藐视;一种是泥土、土地,是乡下人的"命根",于我而言,一个从农村来的人而言,土对我们,是有着特殊含义的。村落的形成必须有土地的存在,土地, 带给我的是种踏实的归属感,突然想起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从作者论述的乡土社会中,我体会到了一种浓厚的淳朴气息,和谐的乡土社会在渐渐向现代社会过渡,内心真的希望,在世界的某一角落,可以一直有"土气"的存在。

乡下人因没见过先进的器物被称为"愚",但有些城里人,甚至教授在基本技巧上却不如乡下人,在我看来,各有各的长处,谁也没有资格对另一人做出评价。费孝通先生在文中论述了文字与"愚"的关系,文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是"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是在熟人里长大的。"正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熟悉,大家才会使用"特殊语言",推行文字下乡,的确需要考虑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记忆

学习,若要打破今昔之隔,必须要通过记忆。"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读了这篇文章,愈发的感觉,任何一件事的实施,都是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的,比如推行文字下乡,不仅要考虑社会文字和语言的基础,还要考虑社会特点(

基层)。

作者以苏州人家城里的水道、走廊为例,展开了对"私"的表达,"私"与"公"相对,"私"的背后,隐藏的是一种以"自我"、"自家"为中心的网络结构,现在的社会,充满了利欲的诱惑,有些人也变得越来越极端,社交的圈子也变得越来越乱,作者提到了孔子的"推己及人",我认为,人都应该以一种包容的心态,由己及人,使自己拥有一种宽阔的格局,一种心怀大事的气魄。

道德

社会的格局决定道德。课本上学到了我们的行为应该以道德为标准,以法律为底线。我认为,道德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引导,引导着个人去构建更美好的社会。提起道德,脑海中首先闪过的是"百善孝为先",其次便是"忠义理智信",作者提到了"仁","仁"与"礼"是孔子学说的两个核心,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应该通过学习,见闻丰富自己,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有格局的人。

家族

看到文章的题目《家族》,倍感亲切,因为从小生长在大家族里,村里几乎一半以上的人都姓刘,从小到大,离家的距离越来越远,家,对于离开家的我来说,意义重大。曾有制作了一份简易家谱,发现,四世同堂的我们家,真的很幸福。作者在对家的阐述中,尤为认真的指出了其生育功能,家是绵续的。

作者说,男女有别。不仅是生理上的区别,更是一种在社会分工,地位上的区别,大概正因为这种区别,才形成了安稳的乡土社会(作者一直在强调,乡土中国是安稳的社会),因为对感情方面的是不太了解,而且文章读的也不是很懂,所以,也没什么感想。

作者以"人治"与"法治"的区别开头,引出后文乡土秩序的维持是靠一双看不见的手来维持的——"礼治",不同于法治的被动,从作者的论述中,我感受到礼治是一种主动的、自发的、由内而外的规范,乡土社会是传统的,因而"礼"在其社会里发生作用便成为顺理成章,乡土社会给我的感觉是"车马很慢",在慢悠悠的生活状态下,礼治社会出现了。

在礼治的乡土社会中,社会秩序必然是稳定的,但也有例外,一定会有人因为特殊情况而"逾矩",诉讼便变得必要,但又由于乡土社会传统、稳定的特殊性质,那些从西方引进的法理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发生着很特殊的副作用,传统的观念与现代司法制度的碰撞,使得推行法下乡成了一个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

权力

一直以来,课本中的权力与权利是同时出现的,作者从社会合作与社会冲突两个角度分析权力的存在。当今社会,权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的确是比金钱更诱人的,作者看来,权力可以带来经济利益。在乡土社会,在小农经济的体制下,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是微弱无力的。

契约

这篇文章,作者带我们更深入的了解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提出:在乡土社会中产生的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力,在对社会规律的论述中,引入了社会契约,社会契约的确在人们的生活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我认为携着社会契约的教化权力在维持社会稳定、慢步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但从"缘"字来看,我认为"缘"代表一种关系,由于乡土社会的稳定性及社会的生育的持续性,在规模比较小的乡土社会中,血缘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在范围较小的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又多了一种地域上的联系,即地缘关系,血缘与地缘像两条丝带,维系着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乡土社会整体向前发展。

名实

随着社会的变迁,时势造成了乡土社会权力结构中的第四种权力:时势权力。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慢的,这种"慢",又导致了时势权力的不发达。这样,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中就存在四种权力:同意权力、横暴权力、长老权力与时势权力。

需要

从欲望到需要,作者由时势权力想到了社会计划,因计划就"需要",作者在文中又将欲望与需要为我们做了区别,由于这篇文章读不太懂,所以没有更多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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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乡土文化_读《乡土中国》有感2000字


解密乡土文化_读《乡土中国》有感2000字:

我认为乡土文化是中国的根之所在,随着工业、大机械化的进程,和时代的发展、以及改革开放之后让中国发生的巨大变化,中国的城市如同雨后春笋般一个个出现,中国迈向了现代化。城市似乎已经成为了中国的代表,而农村似乎被遗忘在了某个角落,然而不是这样,大多数的人们都和农村,和自己的家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都或多或少继承了乡土文化。我认为保住农村,也是保住中国发展和稳定的根基,是非常有必要的。

追求稳定是乡土中国文化的最大特点。每一代人在此繁衍,生生不息。而年长的人拥有更多资源和生产经验。所以需要树立长辈的威信。而在家庭内部,年轻的后辈还需要供养前辈。所以劳动力是很重要的。而耕织方式,医术、艺术这些经验是传统,也是文化,依靠这种方式来传承,在这块地域是一脉相承而行之有效的。而“礼”、道德的约束,也是因此需要深入人心的,而不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框架,“异端”是会被稳定的团体唾弃的。并且乡土社会需要抑制情感,因为情感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是很大的,而乡土社会的根本是追求稳定,维持基本秩序,所以需要明确的分工,和同性之间资源的传承。

而似乎在追求稳定的乡土文化中,看似和谐也有着非常隐晦的蛮横。这可能并不指的是所谓“落后的封建思想”,地主土豪等阶级压迫。而是在礼仪外衣的包裹下,论“实力”占据话语权。中国的乡土文化和家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文化的家庭定义是可以伸缩的,团体的界限也是不清晰的,而家庭成员的多少也代表着家庭实力的大小。中国的乡土文化的差序格局中,团体格局植根而产生与于农耕的中国,其中乡绅、族老,大家族的实力和威信是很高的,其中多德高望重的老人,因其后辈多,并且拥有众多的土地,因此其在这个地域的话语权是很大的,所以能左右乡村的秩序,如发生案情,意外,战争等,那么乡绅的责任也是比较大的,不仅其代表了家族与这个团体之间利益,其实也捍卫的是其在乡村中占有的大部分利益。

这种现象在灾荒、疾病流行的变乱时期更为明显。作为农耕为主的社会,人无法进行生产,消耗资源,因此可能会出现争夺的情况。而人丁较少的人家和地区,在农耕社会不仅代表了其生产能力较弱,也代表着其实力较弱,因此也无法养活更多的后代而维持氏族的而最弱的氏族,最终也可能会出现绝户的现象。因此留有后代,维护稳定的家业和生产也成为了乡土中国的重要观念。

而这种“实力主导话语权”的状态以乡村为起点,往下延伸,可以反应家庭之间的关系,如兄弟,夫妻,父子;进而兄为弟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往上延伸,需要忠君报国,可以反映国家,这种家天下政权形成的原因。

《乡土中国》中把关于权力的的论述分成几个部分,横暴、同意、长老等,我认为这些权力的产生也来自于乡土中国的社会关系。我认为这些权力也是这种“实力”关系的反映,塑造了几千年来乡土中国相对稳定的状态。

因此这种状态,最终能让中国形成稳定的格局和形态,这也因此产生了孝、悌、忠、信、多子多福这些观念与思想。如孔子的“仁”而言,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也讲求的是差序社会的一种秩序感。但落到具体实践上,还是需要孝、悌、忠、信这些观念与思想来匹配,而这些含义是可以具体解释的。自此古代中国的的社会形成了一脉相承的稳定局面,人们能够在自己的一方土地生活、代代相传,安土重迁。以邻里社群为纽带,能够在无促成了和谐稳定的局面。乡土社会中的很多观念是有利于社会延续和发展的。

中国的城市也是从农村而来,是作为正直和贸易的中心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和农村不一样,中国人所以中国的文化植根于农耕的乡土社会,而乡土文化和中国在漫长历史中衍生而来的儒家文化,佛道文化,相互交融,相互捆绑。诸如三皇五帝,孔孟老庄等中国文化的塑造者,其功绩莫不是从乡土文化的影响中而来,在数千年历史的长河中,农村扮演着稳定社会的重要支柱,也是中国当今社会的基本盘,而深受乡土文化影响的广大中国人,在近代以后也塑造了中国的历史格局,也左右了中国现代的发展为何选择这条道路,这甚至也影响了中国在当今世界所扮演的角色。多姿多彩的乡土习俗,也塑造和丰富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家庭为单位的乡土中国,孕育了整个大统一中国的气象。

而当今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的短短几十年,这种稳定可能正在被打破,随着中国的现代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国的城市高速发展,大量劳动力涌入城市,少数农村变成大城市,随之带来变化是城乡之间割裂、乡土习俗的消亡,社会原子化、分工化。最终导致的是大量自然村的消亡和人口过度集中,这种变化有其历史进程所在,但是也有人为的不利因素,乡村稳定的根基被打破。中国已经有超过半数人口住在城市,城市化还在进行之中,未来的路会走到何方还是未知,但是保存乡土文化的传承,不要让乡村的气息凋零,青壮年流失,还留有“人气”,是非常重要的。

个人主要看法和观点:

1、我认为中国的乡土文化是中国的根之所在。而乡土文化的承载体,乡村和中国广大的腹地,不仅是古代中国的基本盘,也是当下中国基本盘。

2、乡土文化中如安居乐业、多子多福等很多价值观念是对社会延续和发展是有实际意义的。我们需要反思有些观念为什么会式微,并且重新塑造它们。

读后主要困惑与问题:1、中国的乡土文化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今天,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

2、乡土文化对当今的现代中国人和城市居民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前所未有的现代化,乡土文化是否正在随之衰败凋零?这会对于当下所对应的“城市中国”造成多大的影响?作者:Wakeat

读乡土中国有感


读《乡土中国》有感(一)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中国,一个发源于两河流域的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形成了特有的乡土文化。这种文化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渗入了每个人的毛孔,融于血脉中。即便在工业化大发展的今天,这种乡土气息仍处处可见。中国人有着自己一套独特的处世之道:办事爱讲关系;讲究安土重迁与落叶归根;对陌生人和对 "自己人"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标准;法律意识淡薄;男女有别……这些我们可能习以为常的东西已经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产生了阻碍a作用,而我国广大的农村整体上依然处于贫穷落后阶段,这些都是有原因的。而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我们都能找到详细的答案。

为何我们的道德水平比欧美低?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其实我们的经济和制度都没有什么大的缺陷,那么我们就把问题放到文化的角度去看。我们今天的很多思考方式和文化都是传承自我们农业时代的祖先,纵使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和新中国几十年的教育发展使我们的基础知识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但乡土社会的那一种习俗却在农民占人口总数一半的中华民族里口耳相传,每个新一代的孩子也在耳濡目染地学习着——克己中庸,长幼有序,天人合一等。

可是,乡土文化就一定是错误的吗?当然不,只是它与现代化不能很好地兼容罢了。例如,在乡下,流动性低和交通不便使几代人不出乡,而在缺少变化的土地上,人们就更看重习惯和情面。但在当下,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现代社会更看重创新和法律,这就使那些乡土人在面对着转型发展时"水土不服",产生诸多矛盾。比如:我们过去的道德观念都是以自己为中心,讲究"克己",对别人的标准随亲密度变化。现在我们学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都是讲求人人平等的,要求我们能"大义灭亲",不偏不倚。这是显而易见的应当人人遵守的规矩,可直到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这种难以动摇的社会观念,大概就是我们保留下来的乡土性的体现吧。

全书仅仅六万字,被分成十四章,每章所分析与讲述的事情都极有代表性。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只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穿插着鲜活的实例,对现象进行剖析。读完后,读者会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妙不可言。

费孝通虽然是在1947年出版的此书,但书中很多现象直至今天都发生着,他的观点也能依旧可以对今天的农村现状加以解读。可见其研究功底之深厚,以及我国乡土习性积累之深。

读《乡土中国》有感(二)

若论及中国,则必然无法忽略占中国人口半数以上的农民阶级;若论及农民阶级,则必从其赖以生长的乡土社会中寻找蛛丝马迹以期了解中国农民是何样的一个群体。

土地可以说是农民的命根子。大凡历史上发生改革在位者必先从土地入手,出台抑制兼并、不得私自出售土地等政策打击豪强士绅等特权阶层,保证农民阶层的权益。因而,农民将土地看得更重了,即便离乡外出死后也要不远万里将灵柩运回家乡、落叶归根。在这片土地中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农民也会受到土地的束缚,正如人的思维观念及认知模式一旦形成便很难更张。在社会流动速率较慢时,这种危害是不易显现的,但是当社会流动速率加快时,这咋弄个危害就如火山喷发,积蓄多年的力量在刹那间喷薄而出,对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障碍,经验等同于顽固和落伍,顽固和落伍并非只是口头上的讥笑,而是生存机会上的威胁。持续而固定的刺激在一定时期内作用于人的大脑会使大脑逐渐适应这种刺激,就如高三经过了大量的习题训练以后大部分学生已经能够适应那种生活。但大脑一旦对外部事物带来的刺激变得不再敏感时,那么由大脑发出的信号必然比那些没有适应并一直让自己处于兴奋状态的人慢,也就无法推动系统配置升级,因而落后于社会。在这里,习惯、因循守旧是进步的最大障碍。英国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以后于经济、军事、文化等诸多方面遥遥领先于世界上其他国家,利用第一希工业革命的先发优势迅速抢占了世界市场半数以上的绝对话语权,从而一举奠定自己的霸主地位。然第二次工业革命中,英国却仍然躺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摇篮中做着酣甜的美梦,对于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的机遇知后觉,不愿放弃第一次工业革命遗留下来的工厂、设备倒是后力不足,被德国与美国两个国家相继超越。从表面上看,没有开展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英国仍然是老牌资本主义大国,实际上此时的英国早已是外强中干、徒有其表罢了。所以在社会流动速率较慢的乡土社会中,要想农民主动地、积极地接受外来事物难度可想而知。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这句话不仅表达了思乡之情,更重要的是指出了在于指明了自己的身份:异乡人。我们熟知乡土社会中农民以向土地讨生活,土地是无法流动的,赖以为生的人们只能选择定向而居。生产是季节性的,所以生产的特征决定了必须在村落中储备大量人口以备农忙。但是消费却是全年性的,匮乏经济中定然没有更过的剩余以养活过多的人口能耕种的土地面积是固定不变的,人口若不分流只能向内推动土地的精耕细作从而提高产量,受边际效益规律的支配,在一定时期内有限的土地只能养活固定的人口,因而在推力大于拉力时多余的人口必须分流出去自谋生路。在适宜耕种的地方依地缘而聚居在一起,与以血缘为纽带构成的村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后者在不变的状态下构成了"熟人社会",每个人从处是开始便在全村人注视的目光下茁壮成长,村民之间的关系较之于以地缘为纽带联系在一起的村落显得更为亲密、更为团结,彼此之间的戒备之心也大大减弱。但是当有异乡人到此扎根生活的时候,原来属于村落中的人立马结为一体,小心提防着异乡人。即便在此生活多年,异乡人仍然无法像种子落入泥土中在此扎根生长,他们的地位永远是寄居在村落边缘的人。与此同时,他们不被视为自己人,不被人信托。可是正如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在这种环境中,他们却找到了适合乡土社会中的特定职业。

血缘社会的亲密关系导致个人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彼此依赖的地方是多方面的,彼此之间都有拖欠未完的人情,因而人情越多也就越害怕清算。清算就以为着人情到此刻为止,那么也就无需来往了。长期以往,不受限于制约的人情关系必定会加重彼此之间的负担,于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进行清算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抛开了诸多的社会关系,在结算时就需要当面点验清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外乡人"的身份正适合经营此种职业,他们没有繁杂的人际关系,没有碍于面子的人情往来,因而在生意场上往往能够如鱼得水、一展宏图。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的转变不仅仅是社会性质的改变,更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尽管上文论述了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但不与城市社会对比恐怕很难确切理解乡土社会的独特之处。城市社会既是由陌生人组建而成的社会。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的需求分为五种: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感和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这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在如今高度发达的物质社会和资源丰富的经济社会中想得到满足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然而由陌生人组建的社会因为彼此之间的不了解多少让人为安全担忧,因而在众人同意的基础上大家签订契约,以法律治理社会,每个人出让自己的权力同时组建国家、政府以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所以城市社会是依据法律、规章制度等不近人情、硬性的东西联结成一体的。与城市社会相比,乡土社会重视人情、重视以往的文化,更加尊重长辈和富有生活经验的人。

无论如何,乡土社会想避免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的影响而独善其身是断不可能的,积极主动地去迎合世界发展的主流趋势、学习先进的管理制度和模式才是正确之法。但是当思维观念及认知模式依旧固话而未有所改变的情况下,盲目地去学习反而会适得其反。旧有的文化体系和协同处理问题的能力仍然盘桓在人们脑海中,新的模式如果强行介入定然会遭到人体本身的强烈排斥。只有当内部自我觉醒,外部新鲜事物方有可趁之机,从而一举占据主导地位。不过这种模式是否能够适应乡土社会的土壤还需精心观察。

读《乡土中国》有感(三)

龙嘉栋

在此次党代表读书活动中,我选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该书以类似地方志的形式,通过深入的实地调研,描绘出中国乡村社会最为真实的面貌,《乡土中国》可谓是社会学中的经典之作。乡村社会在我国社会进程中一直处于关键性的地位,无论是在抗日战争中,还是在改革开放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中,乡村社会既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基石,同时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的带动者。

充分了解乡村社会,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作为繁华商务区与农村社区共同存在的朝阳区的领导干部,在如何认识乡村社会,如何推动乡村的发展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拜读费先生的《乡村中国》,可以获得很多启示。

第一,"熟人社会".费先生在著作的前面就提到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具有地方性的,是熟人社会,这也可以说是中国乡村最为重要的特点之一。地方性,虽然在对乡村发展中有一定的限制,但其中的稳定性也保障了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目前我国农村出现"空巢现象",只有老弱病残留守乡村,劳动力外出打工,村里耕地荒废,无人耕种,既造成了粮食生产的不足,也导致耕地的浪费。而熟人社会是由乡村的地方性衍生出来的特性。这种熟人社会,其实是打通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隔阂,村民之间心照不宣的熟悉关系,正是当前现代化城市中所欠缺的,当今社会的信任缺失与备受诟病的冷漠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人们之间的生疏与不信任。而熟人社会中大家之间的"默契",更是为现代都市人所津津乐道、所向往之的。这也为我们在建设现代化区域的思路上提供了扩展,应该将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建设同步,将陌生的社会变为充满人情味的大家庭。

其次,"特殊语言".费先生通过教授的孩子与乡村里的孩子之间的对比,具体而又残酷的向我们展示了当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阶级偏见问题。换句话说,所谓的城市人瞧不起农村人,城市人认为农村乡下人没文化没素养,但那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而非差距。一是因为农村人也在积极渴望文化与知识,也在努力认真的学习;二是因为城市人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拥有比农村人更高的文化水平,但在劳作、表达等等其他方面,未必如农村人般优秀,这便是差别而非差距。而这些文字之外可以用来交流沟通的便称之为"特殊语言".在普及文化知识的同时,我们需要认识到,文化水平高低的评判标准,并非只有识字能力这一项。沟通能力、理解能力等等也是不可或缺。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员工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员工与员工之间的沟通都是值得研究的。文字上的东西大家都懂,但如何准确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如何准确的理解对方的观点,将所理解接受的东西恰如其分的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才是最为重要的。

第三,"公"与"私".对于"私"的认识。当前的中国社会,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一己之私"都被无限放大,很多人认为公家的便宜要多占,自己的利益则不能损害一分。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大背景下,这一问题显得尤其突出。"公"本质上也是由"私"构成的,每位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的公共利益是密不可分的,公共利益受损,个人利益难保完整。很多人说中国人的"自私"是来自于小农经济的传统,也就理所当然的认为农村人比城市人更为自私自利,但却没有看到乡村社会中的分享与共担。分享与共担也是我们需要在工作中深化的思想:分享成果,共担风险。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应有的成果,共同分享;同时,作为集体中的一员,对于风险,更是要共同承担,以将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最小化,也是对公共利益及个人利益损失的最小化。

第四,"礼治".一般我们将社会分为"人治"和"法治",但费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出,我国乡村社会的"无法而治"其实是"礼治"."礼"为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国家社会的治理,不能单靠"人治"、"法治"与"礼治"的任何一方,而需三者结合。我们在日常的社会治理中,要以"法治"为根本,健全法律制度,填补法律空白;以"礼治"为重点,通过社会中普遍认可的行为规范,以社会道德约束人们的行为,达到长久而又有效的社会治理效果;以"人治"为辅助,通过领导干部的个人魅力、政府官员的行事作风来影响政策的制定、执行与改善,以完善社会治理。

第五,血缘与地缘。费先生指出,血缘与地缘是社会稳定的两大要素。在我区的实际管理中,应充分利用血缘与地缘来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矛盾。血缘是无法割断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在中国儒家思想的影响下,由血缘关系组成的家庭也是人们最大的牵挂。而在地缘方面,则通过人们对故乡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来推动其对地方发展稳定的努力。当前,我国人口流动性较大,血缘关系逐渐向地缘关系转移,聚集在同一地区的人们通过日常生活工作等,参与到新的区域中来,使其对新的地区有了归属感而形成故乡以外的地缘,将地区内的人们联系起来。

第六,权力。全书中,费先生从几个不同的角度,通过几章的篇幅来阐述"权力"一词。权力来源于经济利益,而体现在日常的管理活动中。政府的权力过大或过小,都会导致社会的不和谐不稳定,阻碍经济的发展。权力的主体是官员,从主观方面来说,一是官员自身要平衡好欲望与需要,欲望是超出自身的权力而牟取利益;二是官员自身要认清"名分"的真实性。所谓"名分",通俗来讲就是"头衔",一定的头衔是对官员工作的奖励与认可,但为了头衔而不择手段,到头来获得的知识虚无缥缈的"名分".从客观方面来说,一是国家要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使得所有行为均有法可依,所有诉讼均有法可循,长远地看,健全的法律制度带来的不是诉讼的增加,而是诉讼的减少;二是社会形成清廉之风,以社会舆论与社会风气影响政府官员。

当前中国风华正茂,朝阳区的发展也不断攀升新的高度,在此不断前行的路途中,通过对经典书籍的阅读,对社会有更为全方位更深刻的认识,在政府的管理活动中能够更有前瞻性、更科学的开展工作。(区党代表龙嘉栋)

《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


《乡土中国》一书是费孝通在深入考察了中国乡村社会的背景下,由其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辑录而成。由于农村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单位,其对于了解中国人的行为和思想有较大的研究意义。

该书由农村因为向土地讨生活而形成的不流动的本质为在此基础上发生的一切思想和行为找到了皈依,并由文字下乡的困难这一新颖的论点入手,逐步分析了中国农村社会中的社交、道德、家族、政治等现象及其原因,从中可以见到费孝通先生独特的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

我认为由文字下乡的困难入手这一观察的角度非常精妙。众所周知,文字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发现了传统的声音传播没有跨越时空的能力,而这一点与费老在本书中提出的观点一致,也就是说文字是有时间和空间的隔阂才会有的。而在农村这种大家相互熟识、熟知,而且社交圈子小、固定并且封闭的社会的日常中,面对面的交流是常态,这种习惯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并不需要文字。而用词来代表的文化是抽象系统的经验,是人们在文化传承中为了记忆才产生的,而在农村生活中的世代相传的生活经验和方式并不需要记忆,所以不需要文字,就好比费老在书中举出的他女儿生病靠的是谁也不知道原理的土方法而康复的例子,经验的继承考的是耳口相传,用到文字的地方少之又少。但是,农村由于其封闭拒绝了文字的普及,而拒绝文字的普及又反过来加剧了农村的封闭,这种恶性循环在现代中国是不提倡的,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便开始了扫盲运动,我认为扫盲运动的意义在于提升政策的上传下达的效率,扩大城市与农村的联系,提升农村发展潜力。而在当代中国,随着城市化和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广泛推行和逐渐规范,更加需要培育新型农民,建设新型农村,发展新型农业。农村在新时代要是一个开放与充满活力的地区,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以便使农村在新时代充当一个重要角色,同时可以通过文字将农村治理的创新与成功经验系统地书写出来,为后来者铺路。

而费老由文字下乡所引出的整个中国农村的面貌除了封闭这一个特点之外,还有的是由个人间情感而紧密联系起来的关系。这一点可以笼统地概括为我们所熟知的邻里情感。我们由亲密的家人、朋友所推出去的关系网仿佛是水波的波纹,将我们与农村这个小社会串联起来,而正由于农村的小而封闭,导致了我们与这层关系网中的每一个人都紧密联系,我们在这种关系网中,有着随着关系亲疏而有分别的私人道德,但是归结于孝悌忠义信等传统道德因素,我们在农村社会中,由于与这些因素的结合,形成了和睦友好的关系,而且更有人情味。但反观现代社会,我们感到陌生人,甚至是邻里和朋友之间,人情味在消退,这种人情味淡的原因又可以反过来证明费老的观点。在现代社会,且不论城市,就连在慢慢受城市文化影响的农村里,人们在学习、工作中,会随时置身于完全陌生并且各异的团体之中,单位、公司、社团、班级等,我们进入这些团体,并且受到不同团体规范的制约,而出了这些我们接触频率甚高的团体,比如碰见邻里,我们便不受到道德和规范的约束,更多地受利益地驱使而选择不去接触,这种不浪费时间在感情上的行为看起来能够让社会运转的效率达到最高,但是这可能会使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降低,从而不利于营造更加有活力的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建设和谐社会和引导人们友善待人,实际上是在如今的社会重新提倡我们传统社会中的精华价值观,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富有人情味,这将有利于长远以及大范围社会合作的进行。

本书是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剖析,让我们现代人能够找到我们的根,了解我们本来的样子,但是随着我们接受外来思想和自身社会的变革,我们必须根据具体的变化来对我们的传统文化进行取舍,才能更有利于中国社会的长远发展。

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


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

法律系 张雪影

细细读完了乡土中国,读完之后,我有些迷茫了,尤其是最后一部分生育制度,让我开始思索自己以往视若寻常奉为“常理”的一些观念,使得我重新思考自己存在的意义,将来的人生方向。

费孝通先生认为,人类抚育下一代,出于两个缘由,一个是想通过集体的延续来完整自己,因为个体在时间上是无法永存的;另一个是人类生存是依赖集体的,而为了维护社会结构的稳定,人类必须生育保持足够的人数。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然而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得传统的生活方式收到了挤压,乡土中国在慢慢的消失。但无论社会怎样发展,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原书作者:费孝通

( 1910.11.2-2005.4.24)

江苏吴江(今苏州市吴江区)人,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较为全面的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

《乡土中国》读后感_1500字


《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

一周前粗略匆匆读完这本书,虽然不是对整本书的内容都很有兴趣,但作者就中国基层社会的某些方面讨论还有观点还是挺有意思的。首先来说说作者,费孝通(1910-2005),毕业于燕京大学,LSE的哲学博士,担任过人大副委员长跟政协的副主席,民盟人士。读此书前最早知道费孝通是通过一些“八卦”:就是传说中费孝通跟钱杨夫妇的段子。费孝通年轻时喜欢杨绛的事基本是人尽皆知了吧。费老一生著作很多,除了这本《乡土中国》还有一本比较为大众所熟知的是他的博士论文《江村经济》(毕竟是LSE的...)。江村经济主要是从中国农民的消费、生产跟分配交易几个方面入手讨论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与地理环境和社会结构相互关系。我其实更想读这本书,不过了解到这本书已是在读完《乡土》之后了,后再读。
扯远了,来说说《乡土中国》这本书本书。摘录此版序言中的一句话,”这里将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所以全书从乡村的地理环境以及与之相对应而发展起来的社会结构出发,从文字、社会基本个体构成、道德、政治权力几个主要方面进行了具有中国乡村特色的具体讨论。有些章节读得比较粗略,我就挑文字语言这一点闲扯一下吧。
在“文字下乡”着一章一开头就提到了乡下人相对于城里人不识字的情况,的确如作者所说,不识字的确不能代表乡下人的智力水平比城里人低。除了客观的学习条件,乡里人没有城里人那么便利之外,其社会结构决定的乡村的社交模式也进一步鼓励乡下人只需要用他们共有的语言,或者“行话”。相对于语言,有些情意是文字这种见解的“说话”不能传达的。很简单的例子,有时你跟你爱人用微信打字聊天,对于同一句话很可能会产生打字者跟跟阅读者之间有理解偏差。这样很容易造成误会,而直接发语音消息就可以完美解决这个问题。加上是语气语境会极大地降低理解偏差。在乡村这种人口密度小区域集中且群体总数不大的社会结构下,说话这种沟通方式本身无疑是最佳也是足够满足日常需要的交流中介。另一方面,文字的重要性当然不容小觑,正如文中所说的,文字从来就是庙堂的。视角拉远,看历史的纵轴,文字一个很大的作用就是作为记忆或者重要内容的记载中介,使得重要的知识,技术,史实得以流传至今。看历史的横轴,在古代,或者不要说那么久远,就新中国成立以前,各地都是说自己的方言,相隔较远的地区的沟通基本无法通过口头交流有效的完成,这时候文字统一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可以说,中国历史虽经历诸多不同朝代的更迭,但自秦始皇统一文字后,中国才真正作为统一的国家延续至今。从国家发展或其职能实现的一些重要方面来看,比如古时朝廷政策的官文传递,这些都是得依靠统一的文字,所以古代科举考试也是很大一方面考人的文字写作能力。
最后好几章内容不是特别感兴趣,都读得很粗泛,但是最后附录里费老对于自己一生学术里程的自我思考还是挺有感触的。这里作者主要从自己的研究经历探讨社会学的学科定义跟研究对象,从而希望能更好且更独立地定义是社会学这个学科,相对于已存在的经济学,政治学,人类学,社会学的位置到底在哪里?费老不愧真正的学者,对学科发展的看法也很到位,他在书里提到的一个方面就是从各制度的关系上去探讨,“譬如某一种政治制度的形式常和了某一种经济制度的形式相配合,又譬如在宗教制度中发生了某种变动会在政治或者经济制度引起某种影响...社会学在这里可以得到各个特殊的社会科学所留下的,也是它们无法包括的园地。” 而现在,研究社会各种制度的相互关系已经成为社会学的一大研究领域了。

读乡土中国有感500字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代表著作。此书详细地记述了中国乡村的种种事项。

作者首先从语言———乡村与城市的一大差异开始。在生活中,语言看似是必不可少的一样工具,但是在乡村,几乎很少有新增的常住人口。彼此熟识,语言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归有光在《项脊轩记》中写道,他日常接触的总是那些人,久而久之,就可以用脚声来辨别来者。“贵姓大名”是因为不熟悉才用的词。熟悉的人大可不必如此,足声、声气、甚至气味,都可以是足够的“报名”。

许多人说乡下人“愚”,无非是城里的物事他们没见过而已,绝非与智力相关。而我们去到向下,见到狗吠不免惊慌,未必不会被耻笑为“无见识奴”罢。

但这绝不是阻止推行文字下乡的借口。在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传的情、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近几日花了些时间,读完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倒是颇为感触,全文内容不多,也就寥寥数万字罢了。篇幅上倒是比不得某些个“大师”“教授”之流的大作,但是内容上却是字字珠玑,短短篇幅之间却是将中国几千年的乡土性质阐述得明明白白,不得不佩服先生大才。读毕后细细想了几日,总归动笔写下这篇书评,如能说清其中百一便是万幸。

说到乡土中国,我无疑是亲切的,我的幼年是在中国西部一个典型的农村度过,倒是和费先生调查的云南村落差距不大。还是费先生笔下的典型的血缘村,全村上下几百人之间多多少少有些血缘关系,常常一个班上合上老师都是一个姓氏,并不奇怪。先生写下这十数篇文章时正是抗战,距今大致已有七十余年之久了,大抵是想看看在经历了新中国大力发展后的中华乡村,有无展现出其新貌呢?也是看到先生的认识大抵是在今日也是对我国乡村振兴有着独到的作用的。

先生在“文字下乡”中提到,中国乡村的社会基础不变,文字下乡怕是难以推行的,更遑论文字所背负的文化了,在这里又必须要提出,先生在文中从未说过乡土文化较之所谓先进文化的优劣区别,先生本意中,大抵只有一种文化适不适合这样一片土地,乡土文化在这片土地上传承了几千年了,大抵是适合的,但是无奈外部条件的变化来临了,我们要做的至多能说是以一种文化去改变另一种文化。并不好说是愚昧或是其他。回到正题,如今的乡村文字大概算是下乡了,那么回看则是社会基础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呢?使得乡土社会这样一个本来不需要文字的社会主动的吸收着文化。

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都知道一个特殊群体名为“农民工”,民工进城,这是一个文化群体向另一个文化群体的交流,什么支持着民工进城呢?是欲望。进城务工常常能获得不错的经济效益,所以民工需要留在城市,但是两个文化圈子的隔阂是巨大的阻力,所以当他们教育孩子时,文字是必不可少一环。这是生存的必须。况且与那些年月不同,乡村被真正的有效管理,识字无疑是必须的。所以我们看得到文字首先打破了乡村的壁垒,是欲望的巨大作用。

前面说到了教育,在如今的乡村,确实有些像如费先生几十年前所见到的一般,存在着长老权力,但是现在无疑是分化了,弱化了。校园办进了乡村,于是乎我们看得到的教化权力一分为二,一方面是学院老师的现代化教育,但是乡村的孩子们又会受到长辈的管教,前面提到过,我们的社会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其伴生物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谁来带呢?年迈的爷爷奶奶罢了抑或是外公外婆。传统的祖辈,与孙儿们的差异无疑是极大的,他们中的大多数往往都识字不多,为数不多的几个字或许还是当年扫盲运动的遗留。孙儿们的疑惑他们解决不了,甚至他们的许多做法在接受了现代教育的孙辈看来,是错误的愚昧的。就拿我来说,我算是幸运的一部分,因为我的母亲选择留在农村照顾我兄弟二人的学习,但是在与奶奶爷爷的交流时,仍是不免有许多矛盾。长老们说的话是错的,那又如何对年轻的一辈起到教育与约束呢?所以乡土上的长老权力不可避免地被削弱,但是长老,或者说长辈的权力还是存在的,这是我们文明的重要遗产,不可磨灭的印记。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搜集了在教学过程中的十四篇论文的集合,于1948年首次出版。出版至今虽时间漫漫,但依旧是现在研究我国农村面貌的重要资料。因此我们不得不提到费孝通先生,他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其中在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方面留下了百万字具有广泛影响的著作。

通过对于本书的阅读,其中几张篇目让人印象深刻。这里就包括了“再论文字下乡”,它重点讲述了乡人不识字并不是因为乡人的愚昧,而是乡下的环境本身并不需要乡人掌握文字,在乡下这个熟人社会中,口语、表情和肢体语言可以解决一切沟通问题,而事实证明也是如此。文字的表现力远不及非文字的交流。既然乡人没有学习文字的义务,当然乡人不识字也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了,这就好像是城里人不会种田是一样的道理。

在“差序格局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理念,认为中国社会在社会结构的组成方面有着根本的不同。简言之,西方社会犹如一捆柴,将社会成员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这种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划分是刻意的,彼此之间的界限也是清晰的,即使一个人可能处在多个团体中。而中国的社会组成结构则是差序格局,犹如一汪平静的水面突然之间投入了小石子泛起阵阵涟漪,而以这个圆心四散开去的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交际圈。

由于东西文化的差异,起源于西方的社会学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本土的乡野研究,费孝通先生为此创造了诸多理论和名词。尽管读者阅读时会有些困难,但是结合起我们自身的文化底蕴,不能发现这部社会学著作有着我们太多现实生活的写照了。

透过《乡土中国》,我们仿佛触摸到乡村的脉搏,感受到乡土的气息。对于很多人而言,比起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更喜田野的欢脱,青瓦的朴素。炊烟以昏黄为底色,闻起来是一种温馨的味道。生活在乡间,我们与自然更近一步。生长在中国,我们有割舍不下的乡愁。(周睿健)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本书收集的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十四篇文章。此书略薄,正所谓浓缩的精华,先生用通俗易懂、高度概括、简洁明快的语言,为我们透彻地讲解了“乡村社会学”的内容。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浓浓的、亲和力极强的“乡土气息”。跟随作者的脚步,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事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对现代社会仍然具有珍贵的价值,值得我们去学习借鉴。

一、特具的体系:比较视野下的乡土中国

在本书中,费孝通先生围绕“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的问题展开,将中国作为一个整体与西方现代社会进行对比,叙述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费老说:“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究竟什么是乡土社会?它是中国基层社会中“一种特具的体系”,这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生活的方方面面。费老在文中并没有没有明确指出乡土社会的概念,但是我们可以推测出,“生于斯、死于斯”,“终老是乡”的一种固定的“熟人”社会,并且具有强调血缘关系和伦理观念的特征就是乡土社会。费老讲了乡土社会的特征,其核心特征可以归纳为两点,潜在规则的礼治原则和作为外在形态的差序格局。这是中西方基层社会的最大区别。

二、社会性质:底色的“土”与本色的“乡”

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由此可见,“乡土性”是针对中国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中国传统的城镇。费老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期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粘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接着作者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褪去,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保留了下来。

三、社会交往:乡土社会中的语言与文字

《文字下乡》中主要讲在交流方式上,受西方社会影响下的现代社会和乡土社会的不同之处。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比如说“眉目传情”、“指石相证”,就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追求直接的会意。中国社会基层,有语言而无文字。在一个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要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在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的特点就是“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落叶归根”就可以解释乡土社会中生于斯死于斯的世代黏着性。不论在空间和时间得到格局上,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乡土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会,有些话可以当面说明白,并不需要借助于文字,但并意味着不必推行文字下乡。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现代化工具的文字使得我们开始逐渐远离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也必须下乡。

费孝通先生的这一观点,可以拓展至文字下乡背后的乡村教育。时至今日,尽管乡村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城乡空间分布,形塑起来的社会格局深刻影响着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社会。而作为交流媒介的语言、文字,在信息技术的深刻影响下,业已引起社会交往的巨大变迁。这一变迁对城乡的影响深度存在何种差异?这一差异又将如何影响城乡间的社会结构?费孝通先生健在的话,也许也会思考这一问题。

四、社会结构:差序格局中的乡土中国

《差序格局》讲的是中西方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的不同之处。费老以西方现代社会为参照,把中国传统社会与西方社会在基本结构及各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比较,提出的“差序格局”这一本土概念。西方现代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可以被归纳为一种“团体格局”,就像“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在中国传统社会,“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关于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中费老所用的两个比喻,揭示出中国传统社会特点是一种规范特殊性、公私界限不明、社会关系等级化的伦理型交往。在西方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人格是独立的、平等的、互惠的。团体格局中讲契约、法理,以契约信用和法律来判断行为的正当性,以法理保护社会公平公正。社会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

而差序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出发点是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从己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一根绳子都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中国的法律和道德,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现代社会中,差序格局依然存在,但也或多或少发生了变化。血缘、地缘关系弱化了,体现的更多是业缘关系。人们为了生计,一部分年轻人不得不背井离乡,加大了人口流动性,固定的“熟人”社会由于交流、联系的减少渐渐疏远。从乡村向大城市发展,造成了中国乡村的“空心化”,弱化了血缘和地缘的联系,业缘成为影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因素,整个社会呈现一种松散的状态。

五、社会秩序:人治、礼治与法治

《礼法秩序》讲的是中、西方管理方式的区别。人们总是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人治”,而西方社会是“法治”。其实不然,中国传统的社会并不是“无法无天”的,乡土社会是一种“礼治”的社会。费老说:“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西方社会的“法治”并不是指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依靠国家的权利来推行的。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

礼不同于“从外限制人”的法律,也不同于以舆论话语限制人的道德,而是一种由主动服膺于传统的行为构成的秩序;礼从内作用,但同时是外在于个体的社会秩序,也作为社会秩序从外作用于人,目的在于“克己”;礼治秩序在规模较小的乡土社会里可以满足人们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的需要,但现在社会要求规模更大的团体合作,此时,“礼治秩序”要过渡到“法治”。现代社会中,由于“熟人”社会渐渐过渡到“陌生人”社会,人们交往范围的扩大,交往复杂程度增大,导致人们之间的信任感弱化,必须依靠社会契约来作为和交往、合作的保障,所以法律制度也凸显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尊法、守法成为人们交往的准则,对人们也产生必不可少的制约。随着“依法治国”观念的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渐提高,“法治”社会将更有利于现代社会的发展。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距今已是70多年了,当今的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等都与费老那个年代大相径庭。重拾费老的《乡土中国》,深刻理解中国传统社会本质,才能更好地应对当今社会的变革与发展。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5

早在工作之初即在导师的推荐下,怀着无比崇敬的心理拜读过我国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第七、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由于人生经历和学识等因素的限制,对费老先生的大作深层意义理解仅限于文字层面,其中蕴含的深厚社会意义与现实意义不甚了解。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东部沿海和南方地区城市化远远高于中国西部地区,也就是说,中国的西部,农村人口远远高于城镇人口,在县一级,农村人口比例基本占到全县人口的80%,而基层法院所管辖的案件90%以上都与农民有关。那么,如何在一个经济和文化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做好司法工作是我们每个司法人都应当思考的问题。

工作之后,在我国西部基层法院工作至今,由于工作的性质,常年来走村下乡,工作于农村的田间地头、土灶泥炕之间,与农村群众拉家常、收庄稼已经成为工作的一种常态,也使我对中国社会这个罪庞大的群体有了一个最直接的观察与思考。去年在书店看见一本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怀着对农民兄弟的深厚感情和对费孝通先生的崇拜,买下后回家细读之,结合当前基层法院工作的现实需要,使我对当前乡村环境下的司法工作有了一个更加深入的认识,也对我所从事的西部基层法院工作有着很大的启发意义。

一、《无诉》与审判五进。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的《无诉》一文中认为:但是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有非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的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但是理想的礼治秩序并不常有的。一个人可以为了自私的动机,偷偷地越出规矩。这种人在这种秩序里是败类无疑。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假定每个人是知礼的,至少社会有责任要使每个人知礼。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费老先生的观点在现在的西部农村地区同样适用,去年笔者所在法院有这样一个案例:王老汉有三个儿子,在86年分家时,大儿子和二儿子在各分的一间房屋后分家另过,王老汉与三儿子居住两间房屋,后三儿子不幸病逝,王老汉在老伴过世后,身患重病,无人照看,大儿子与二儿子因有分家协议不愿照看王老汉。王老汉无奈将两个儿子起诉到法院,法官经调解,双方还是无法达成协议。后户县法院决定借助审判五进平台,在王老汉所在村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开庭当天,大儿子与二儿子经法庭合法传唤,没有到庭,而是在开庭时委托村干部要求法庭调解,后经法庭当庭调解,王老汉的赡养问题当天予以解决。后来还有一起赡养案件,法庭同样是决定在原被告所在村开庭审理,在开庭公告张贴后,双方就达成调解协议。

深思户县法院这两起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果,使我对费老先生的《无诉》一文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虽然农民群众没有很高的文化素养,但是他们也认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简直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表示教化不够。于是前边所说的两案的被告在得知法院要在村里开庭后,很快就答应赡养老人,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害怕村里人说他没有道德,不是个好人,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一种可羞之事。于是我就想,如果在审判工作中,我们能够利用审判五进平台,针对一些特殊案件,以审判进农村的形式,就地开庭,不仅可以使案件顺利审结,也能起到教育群众的效果。

二、《文字下乡》与法律宣传。法律宣传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宣传不是交给群众生硬的法律条文,而是让他们知道法律,用法律来解决生活中的纠纷。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的《文字下乡》一文中说到:其实乡村工作的朋友说乡下人愚那是因为他们不识字,我们称之为文盲,意思是白生了眼睛,连字都不识。愚如果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字不识字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同样,我们不能说农村人不懂得法律或者不认识法律条文上的字就说他是愚的,如果他没有学习或者接触法律,他怎么会知道、懂得法律呢?懂不懂法律,与他们识字或者是农民无关,而与我们是否给他们提供懂法的机会有关,与我们的法律宣传工作有关。

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的《文字下乡》一文中又说: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同样,我们在法律宣传过程中,也要注意宣传的对象,做到有针对性,教给农民群众真正需要的法律。如果你教给祖辈耕种的农民《海洋法》,你能期望他们弄懂吗?可能《土地承包法》等能够很快的使他们变得懂法起来。

三、《长老统治》与司法调解。调解是当前解决错综复杂农村社会矛盾的一个很好的方法。但是我们有很多法官对个别农村案件是久调不决,究其原因,乃调解方法问题。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的《长老统治》一文中写到:说近似而不说确当是因为这里还有一种权力,既不是横暴性质,又不是同意性质;既不是发生于社会冲突,又不是发生于社会合作。它是发生于社会继替的过程,是教化性的权力,或者说爸爸式的,英文里是paternalism。因之,每个要在这逆旅里生活的人就得接受一番教化,使他能在这些众多规律下,从心所欲而不碰着铁壁。教化性的权力虽则在亲子关系里表现得最明显,但并不限于亲子关系。鉴于此,使我联想到在司法调解过程中,有我们法官在调解中所不能说服的地方,我们法官为什么不借助这种教化性的权力来帮助我们做司法调解工作?比如在邻里纠纷中,双方互不让步,判决后的执行成本显然大于群众的诉讼利益的案件中,法官借助这种教化性的权力在得到案结事了的同时,也更有利于农村地区的社会和谐。

《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再次细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发现对我们做基层法院工作、审理农民群众案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社会理念和工作方法。虽然该书论著成于上世纪40年代,但是时至今日,还是值得基层法院工作同志一读。

读《乡土中国》有感1000字(优秀范文)


《乡土中国》共分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等共十四篇,经过我两个星期的阅读,已经对前三章有了一定的理解,感受到了中国浓厚的乡土文化,对中国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那些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的人的一些特质,下面我就针对阅读后的感受做一个简单的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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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篇,费先生便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认为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根基,说乡下人“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乡下人以种地为生,生于斯长与斯。中原人到了草原上依旧要锄地播种,不管天气如何还要试着种地,想家时可以带一捧家乡的泥土煮汤喝,“土”是他们的命根,又讲“村里的人过去什么姓,现在还是那些姓,不太变动”。土地是固定的,不流动的,而这种不流动表现在人与人身上,就是乡土社会中农民聚村而居。

由于他们聚村而居,彼此之间相互熟悉,即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信用的维持依靠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情。“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文中提到了两种不同的社会,“有机的团结”即礼俗社会,“机械的团结”即法律社会,说到“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法产生的,而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特性注定了他们彼此特殊的交流环境。

二、文字下乡。“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先生认为这句话是有问题的,认为这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正如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是一样的,有人说乡下人愚是因他们不识字,是文盲,但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怎么能说他学习能力不如别人呢?

语言本质上是一种象征体质,文字更是,在人与人无法直接接触到的情况下用文字来传递信息。“乡土社会”中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他们天天见面,面对面接触,不需要文字也能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很好。费先生说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因此文盲并非因为愚,而是因为乡土社会的本质。

三、再论文字下乡。上篇从空间维度讲述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因此不需要文字,而本篇着眼于时间格局。认为只有当生活发生变化时,感到记忆不够时才需要借助外在工具即文字,而乡土社会不流动性强,缺乏变化,因此从时间格局来看,乡土社会也没有文字需求。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讲的中国传统的乡村生活正是我小时候所切身经历的,就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村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举办红白喜事,同村甚至邻村关系要好的大家都会提前帮忙,这次你帮我,下次你家有事我又来帮你。总之,这本书读起来让我很有代入感,将学术与生活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付卫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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