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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之巅读后感1000字

发布时间:2019-10-29 来源:互联网

群山之巅读书笔记2000字。

赫尔岑说:“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养,同时也不可能有什么鉴别力。”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每个人在阅读的时候,都会与作品产生共鸣。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优秀的读书笔记有哪些特点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群山之巅读书笔记2000字》,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这是一部宁静柔婉、细腻婉转的中篇小说,描述了雪域北疆三个家庭的悲欢离合,17个故事章节的设置,既弹拨着大珠小珠落玉盘清脆的响声,又洋溢着无声胜有声的浓郁的农民式的善良力量。迟子建笔下的人物是日常的:有做屠夫的,当劳工的,刻石碑的,干理容师……每个人物都朴素简洁有感染力,又饱含故事。自然以辛开溜为最,作为书中首位出现的“角儿”,有相当惊艳的亮相:辛七杂用凸透镜调取太阳火,点燃了他的烟……书中各式人物就在桦树皮的烟熏火燎的气息就此弥漫开来。

迟子建如同一位柔情诗意的插花匠,来描绘三代人的恩怨情仇。每个人物如同一朵小花,用心培育,笔端出落的花朵,带着人间的晨露和人性的微光。她喜欢通过富有质感的生动细节来营造人物的特写,以小人物的悲欢哀乐,来透视出最深沉的东西。比如她写王秀满,相当生动细腻:“这姑娘又高又瘦,梳两条麻花辫,长瓜脸,眉毛疏淡,眼角下垂,大鼻孔,肥厚的紫嘴唇,尘灰满面,只有眼睛是清澈的,身上散发着一股咸腥气。”她写烟婆,也是如此着墨:“这女子是矿工的遗孀,个子矮矮的,脸黑黑的,言语不多,跟辛七杂一样,喜欢叼杆烟袋,牙齿焦黄,整个人就像一截黑烟囱,媒婆叫她烟婆。”每个人物,看似起笔落墨,无关悲情。作者用极淡的笔墨来描写出场的第一位女性——王秀满,一个家境贫寒,长相丑陋的大姑娘,为了坚决不生养的丈夫做了结扎手术,恪守本分,维护家庭,但最终却被她尤为娇惯的养子身首异处了。烟婆,略自私,有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之势,长相虽如“茅坑的石头”,却是“三好”(身材好,厨艺好,家务好)妻子,且疼丈夫。

重新观照这些卑微的人物,怀揣着各自不同的伤残的心,却要努力活出人的样子,多么不易。这些小细节的描写,展现出迟子建沉静细腻、一点也不“生猛”的文风,就像一阵风拂过脸颊,很舒服,很惬意。其他人物也悉数登场,每个人的人性都在特定的体制内,身上都有着传统文化的精魂和劣根,努力寻找出路。柔软的心里,裹着的是凄苦的人生。用小人物堆砌群山之巅,又将巍峨镶嵌于小人物身上。高明而有效。

其实提起东北,首先想到的是21世纪以萧军、萧红、端木蕻良等自发创作的最具代表的东北作家群,“九一八事变”中那些铁蹄下不屈的东北人民、游击健儿,以及那浓郁的爱国情怀。同样来自东北籍的迟子建,在《群山之巅》中始终保持对社会现状的关注和省察,小说中不乏对当下社会的批判和反思,将底层人物的心理活动映射在自己的心里,这种“同时代”精神有种不可估量的价值,恰恰表现了作家的社会责任感。现代与传统,道德与法律,孰轻孰重?以平凡人为例,展开笔墨,小说中有当下关心的腐败、环保问题、伤筋动骨的革新问题以及大学生投毒事件,从土葬到火葬的变迁,从枪决到安乐死的转变。

作为龙盏镇镇长的唐汉成,觉得迟子建是偏爱他的,他是她的宠儿,对他寄予了自己对故乡黑土地的热爱。文中写到:他是热爱大自然的,看见清澈的溪流,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他的血液就畅通了,一路的风尘也被洗去了,甚至影响龙盏镇环境的的产业,他总找借口搪塞。甚至在斗羊节上,他买通镇民,只为了赶走前来探测矿源的工程师,怕它被开采和发展。因为他喜欢这里的自然环境,不愿它有任何的开发。近期看,恶意开发、破坏环境的行为微乎其微,长远看,这些是危及人类生存的。不难看出,作者提倡的生态文化与余秋雨先生的“生态文化”不谋而合:发现一切文化的终极基准,人间是非的最后衡定,还是要看山河文化。这里的山河文化准确指,山河文化所能给予的生存许诺。

迟子建在文中似乎也向读者表达了人类最终要依靠于平静而低调的生态,也是中华文化的“生存底线”,更是人类绵延生存的唯一底线,只有维护了生态平衡,人类才能“与狼共舞”。或许迟子建和余秋雨先生一样,在摸到了山河文化乃至中华文化,窥得了生存底线后,二者的文笔与思绪略有相通之处:紧贴山河大地的苍原苍生,在文学写作上一次次“返乡”,将自己丰沛的情感倾洒在自己可爱的家乡。这样,人类才不至于一次次经历了无奈迁徙、生态战争、荒野开拓、炊烟新起。否则,又一次体会到毁坏大自然的隔绝体制。因此,人类必须仰赖于大地的力量,不能违逆。也印证了余秋雨先生说的:“人太渺小,怎么强的过天地。”

重新整理这些记忆碎片,才会明白作者的良苦用心。文中的每个人物透着朴素善良的一面,即使裹夹着温情与无奈,你也能感受得到每个人都在认真、虔诚地活着,每个人都是生活中勇敢的战士,风雨中不曾低头。就像泰戈尔说的:你微小,但你并不渺小。每个人始终保持生命的明亮,是那样的善良勇敢。

小人物也有巍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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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书笔记2000字


乌合之众是法国心理学家古斯塔夫的巨著,前一段时间家里没装网络,闲来无事就买来翻了翻,因为自身水平有限,读完后感觉明白些道理却又无从说起,今天看了杨涛大哥的读后感,真是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第六条尤为重要),这里转来给自己做个记录顺便给想看这本书的朋友们也分享一下。

1、什么是群体。具有共同意识活动的人们,构成群体。所谓群体,是指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有相同的意识活动。当他们的意识活动不同时,就不再是群体。群体有主动型和被动型两种。主动型群体是指人们主动、自愿加入的群体,如政党、团体等。被动型群体是他们未必认识到自己已经成为群体的一员,如电影院里看电影的一群人,一旦遇到影院失火,慌乱之中,有了共同的意识。又如持有股票的群体,在面对股市突然暴跌时,他们也有了共同的意识。

2、群体形成的根源与逻辑。群体之所以会形成,是因为他们具有了共同的意识。那么,他们为什么要有相同的意识呢?其根源在于人生存的欲望与本能。生存是人的第一本能,繁衍是人的第二本能。其它一切行为及行为产生的意识,都根植于生存和繁衍的本能。为了生存,活不下去的一群人会成为一个群体,这是起义者和革命者之所以聚成团的原因。为了生存下去,人们需要占有资源,为了占有资源而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利益团体,在这些团体中,人们的意识都是相同的或者相似的。有一种群体看似不为生存,如人体炸弹的执行者群体。他们牺牲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肉体作为炸弹,表面看是反人性的,违反人的本能的。这与先天本能与后天教育有关。人的本能是维护自我个体的生存和繁衍,但也有维护种族生存繁衍的潜意识。这样的潜意识与后天教育结合,人们会形成一种自己认可的意识,即便这种意识是牺牲自己的生命。

3、群体的特征。群体之所以成为群体,是因为群体中的个体意识被抑制了,以至于群体意识取代了个体意识。因此,在群体中,意识变得简单、单纯,所以,群体的表现有时候看似很荒谬,实则有其本源。群体特征之一是行动的统一性。由于意识单纯,群体很容易被激发,从而做出冲动的行为来。如影院失火后,有人大喊一声,“这里有出口”,此时,不管这个出口是通向生还是死,群体往往会一窝蜂涌过去,甚至会因此而造成一些人被踩踏致死也在所不惜。群体特征之二是思维的低智能性。由于群体意识相同,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偏离群体意识的想法和做法都是被排除的。也正因为如此,群体中的思维逻辑往往是简单的,缺乏发散性和开放性,这就注定其智能水平比较低。如今我们回想,文化大革命中的造反派,那些年轻人,经常做出一些在今天看来很荒谬不经的行为,比如虐待其他人,毁坏文物。甚至一些当事人自己事后也觉得不可思议。但当时一切都是正常的,不这样,反而不正常。这正是当时他们处于一个群体之中的表现而已。

4、群体中的领袖。群体中的领袖诞生,有很大的偶然性。由于群体意识的单纯,要获得群体的认同,则必须有与大众相似而又不同的行为。这就注定那些高智商、超水平的人往往不会成为群体的领袖。相反,群体中的领袖更多时候是平庸的,是与大众相似的。他看起来的与众不同,往往是成为领袖之后刻意包装的。比如,在一次会议上,如果要确定张三还是李四为某项任务的负责人时,决定因素往往不是张三和李四的能力,而是最先提议者选的是谁。最先发言的人如果提出了张三,其他人往往很容易就放弃了李四。再如,在影院失火的时候,大喊出口在哪里的人,也许事先并无意识,只是一种逃生的本能,但出口如果真的错了,陷入的是死路,大家都死在了那里,也没有人说三道四。但如果侥幸出口果然是生路,那么,大喊一声的人就可能因此成为英雄,成为群体中的领袖。在群体中,认同领袖,往往不需要更高智能,而更需要偶然的机会。所以,群体中的领袖,并非多么了不起的人物,而更多的是平庸者。我们看看美国建国200多年来选出的总统,真正优异而为后人传唱的,又有几人呢?同样道理,人家民选总统都平庸的居多,我们世袭的皇帝制又怎么可能选出最优秀的人做皇帝呢?领袖乃是普通人,英雄乃是偶然。这是群体中的基本特点。

5、如何激发群体的行动力。群体既然意识行为单纯,那么,激发群体行动力,就要使用简捷的语言,并且要用通俗易懂的传播方式反复宣讲。也就是勒庞所提出的:断言、重复。在此基础上,群体会自然地互相传染。断言,就是不给你第二条路,只有这一条路可走。杜绝了思维的多样性,才容易激发群体的行动力。战场上,首领一声吼“跟我上”,胜过千言万语。其他随从者当然就不会耐下性子仔细想一想这句话对不对,应该不应该遵从,而会一跃而上。重复,就是把断言的东西翻来覆去地说。最简捷有效的方式,就是以前的大字报、标语。比如,“只生一个好”,就是一条很好的标语,各地到处都是,渐渐的,大家也就不再去思考为什么,只会顺嘴就说出只生一个好,并把政策贯彻到自己的骨子里。“谎言重复一万遍也会变成真理”,人性懒惰,思维更懒惰,是不愿意多想为什么的,所以,一句谎话如果翻来覆去地重复,大家就会以此为真,真话反而没有人信了。

6、群体中的个人如何超越群体低智能。我们学习群体理论,目的在于理解群体特征,从而掌握群体动向,自己则能顺利地超越群体。但群体中的个体,要想超越群体,是很难的。首先,个体既然成为群体的一员,就意味着个体有着与群体共同的意识,要想超越,就要先否定自己原来的意识。而人性中的以我为主,又注定了人不会轻易否定自己,所以,群体中的个体要超越群体的低智能,几乎就是不可能的。所以,个体要想超越群体低智能,首先就必须认识自己,然后否定自己,将自己从群体的圈子里拔出来。然后再来研究群体的特征,并由此思考超越之法。但这个过程往往是痛苦的,因为群体中没有人会支持,你还必须假装与他们一样。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考验面前,人们往往会放弃自己脱离群体的努力。比如说,股市中的投资家,与其他所有在股市中投资的人都有共同的意识,要想赚钱。也正因为如此,他与其他股民一道,都是一个群体中的人,智能水平是低下的。他要想超越大家,就得经常与大众思想不一致,像涨得好的时候卖出,跌得惨时买进,横盘时还要忍受。他需要有自己的独特见解,却又时常要遭受市场的惩罚以至于不得不怀疑自己是错的。要想从中脱离出来,其实很难,很难。

乌合之众读书笔记2000字


书海茫茫,总有那么几本书,成为你的心头好。第一次听到乌合之众这个词,是在崔勇老师的思想政治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上,说到这本书,现已成为社会心理学领域的经典著作,至今已被翻译成近20种语言出版。在书中,勒庞以十分简约的方式,考察了群体的特殊心理与思维方式,尤其对个人与群体的迥异心理进行了精辟分析。经典之为经典,就在于其永远不会过时。为什么博学鸿儒在群体中却只会鹦鹉学舌?为什么谦谦君子在群体的支持下会变得粗野不堪、肆无忌惮?为什么打动群体的观念总是经不起严密的推理?作者百年前在书中讨论的这些问题,今天依然困扰着许多人。二战中日本普通民众如何变成丧尽天良的战争机器,“文革”中的单纯学生又为何会作出那许多丧心病狂的举动?个人到群体的变化总是叫人难以理解、难以置信。通过这本书,或许可知一二。

从作者入手,勒庞。我们都知道,有“群体社会的马基雅维里”之称。一百多年前,这个保守派社会精英,他反对传统的国家主义,反对新兴的集体主义,推崇英美式的自由主义。他生活在法国革命不断的年代里,经历过巴黎公社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等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法国民众在传统的信仰与权威崩塌后,在近乎宗教般的革命激情中,退化成一群野蛮、善变、极端的原始人,在少数人的怂恿下,民众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事后却要求爱国主义的荣誉勋章。于是,勒庞在他的传世名作《乌合之众》中总结道:民众缺乏理性,依赖于信仰与权威的引导,用想象来判断,模仿他人行为,简而言之,民众是盲从的。

很不幸,我们也是“乌合之众”,我们也会盲从。全球化信息化的年代里,多元化的价值体系与全球化的信息爆炸使我们愈发感觉到自己的渺小,而开始追求信仰的庇护和权威的支持,两者共同的结果,就是解释古典人生哲学的于丹教授的走红。其实从于丹的走红我们不难看出,这是一个缺乏精神寄托的时代。是的,你可以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寄托,但是对于更多已经不满足于最为基础的精神寄托的人来说,也许融古汇今是更好的选择。

《地球是平的》一书预见了一个全球化与信息化的未来。我以为,在互联网的冲击下,政府将失去左右舆论的能力,民众将拥有更多的话语权,民主会成为必然的趋势;同时,国际间竞争使政府必须拥有更高的效率,民众必须赋予政府更多权力,集中也会成为必然的趋势。因此,中国未来的政治体制将是一种中国特色的权威民主双向加强的模式,即民众选出强力领袖,由他来行使巨大的权力。这一切,正如勒庞所言。

勒庞曾预言社会主义理想的实践必将是艰苦的过程,也曾预言中国在辛亥革命后必将迎来更加极权的专制。他的“乌合之众”心理学认为:民众为了追求幸福,会愿意牺牲自由,追随强力领袖,赋予他绝对权力,并为他所宣扬的理想牺牲一切。令人不安的是,这个片面的观点得到了历史的有力映证——二战、文革——民众哪一次不盲从?哪一次不为疯狂的理想而疯狂地杀人?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那么我们需要知道的一点是人都有模仿他人的倾向,心理学上称之为“同步”。由于人天生都是自恋的,所以爱屋及乌,会喜欢与自己相似的人,即“认同”。为了让其他人喜欢自己,以便搞好关系实现合作,人会模仿其他人,即“求同”。“认同”与“求同”合并在一起,就是一种“同步”,它仿佛是人类在进化的过程写入自己DNA里的基础核心程序,是一种不是本能的本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古代律法正是对这一本能的总结。别人馈赠我,我就回赠他;别人攻击我,我就回击他。商家就很懂得利用“同步”赚钱,超市里那些免费品尝的甜点,在“同步”作用的帮助下,总是能让消费者乖乖地买下自己本不必买的东西。此外,销售人员千方百计地与消费者套近乎,也正是为了博取一种“同步”。

乌合之众的盲从,正是“催眠”与“同步”共同作用的结果,催眠使我们变成了盲目之辈,而极端强化了“同步”效应,使得我们不受理性与道德的约束,做出不可理解的事情来。“自信”是抑制“催眠”的良方,“谨慎”是把握“同步”分寸的要领。希望大家能在生活中经常提醒自己,不盲从,不随波逐流,做一个有独立人格的民众。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判断,树立正确的价值倾向,为实现更好的更强大的祖国而努力!

绽若云巅,风雨飘摇读书笔记


魏无羡一辈子,正逢乱世。性情豪烈、力压群雄。性本刚直,不屑权谋。于是注定,注定,成了乱世的祭品。搅得风云起,身死风云灭。等到了下一世,等到了海清河晏,才终得以逍遥。

江澄这一辈子,以己之心行己之事,未曾过刚易折,却也从未背离家训。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时常觉得力不从心,但终次次归于正途。他不明白什么阳谋阴谋,论少年心性,他比魏无羡还长上一截。喜怒哀乐,嘻笑怒骂,他有着普通的激愤与欢愉、纠结与彷徨。可贵的是,他一直是江澄。他不做能力挽狂澜的英雄,也不做会惹是生非的枭雄,如何为人如何行事,他说了算,别人干预不得。

云梦双杰,其实多么相似。一样的本性不移,一样的初心不改。只是魏无羡多了一份桀骜,江澄多了一份考量。

我当时一直在想,为什么非得是云梦江氏不可?难道满门抄斩的惊雷注定就要落在九瓣莲花之上?

姑苏家训是雅正,他们正直却更能忍,即使不认同也不会大张旗鼓地揭竿而起。那时蓝忘机面对对魏无羡的诬陷,也不过一句“他没有这么说过。”他有自己的立场,却不可能讥笑着反讽。

聂怀桑的清河聂氏懂得周旋,也没有那么多情。他们压抑着自己的声音,在暗处筹谋运策。风云诡谲,他们潜在其中,不张扬不外露,以此保全正节。

兰陵金氏,有高傲之气。他们的身段不会放下,因此做事把握分寸。窥伺风云,顺风逐浪,毁名誉的事不会做,为名誉击节碎的事也不会去做。

因此,也只有云梦江氏,刚直不屈,恣意而行。也只有他们,能将悲剧演得潇洒悲壮。一逢乱世,他们一定会担了苦痛来,啸成一曲成王败寇的悲歌。

绽若云巅,风雨飘摇。这或许是云梦的宿命。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笔记2000字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作者全名叫米兰·昆德拉,1929年出生在捷克的一个艺术家庭。他有着极其强烈的捷克本土意识。

小说有四个主要人物,他们的生命彼此独立又交织,画家萨比娜、医生托马斯、托马斯的妻子特蕾莎以及学者弗朗茨,分别代表了从轻盈到沉重的四种生命形态。面对“布拉格之春”前后的历史动荡和生活中的媚俗,他们都做出了各自的理解与选择,托马斯夫妇在找到生命中真正的幸福后不久因车祸去世,弗朗茨在一次充满媚俗色彩的闹剧中死于非命,只有萨比娜怀着一颗高傲的心浪迹天涯。

到底什么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呢?

作品开头就引用了尼采的永恒轮回理论来说明,如果这个理论成真,那么我们生命中的每一个动作,都将在此后被无限次重复,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极其重要,都将为自己、他人和世界带来不可更改的影响,由此带来的沉重责任是任何人都无法承受的。

而如果生命一旦消失便从此消逝,像影子一样,了无分量,未灭先亡,没有所为的轮回,如果它只发生一次的事情,即便是绚烂亦或是残酷也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再重要的历史事件,哪怕是法国大革命,因为它只发生一次,在人的生命中也会慢慢变成文字、理论和回忆,变得比一片羽毛还轻。一个在历史上只出现一次的罗伯斯庇尔和一个反复了轮回、不断回来看法国人头的罗伯斯庇尔之间,有着巨大的鸿沟。

所以米兰昆德拉在文中指出,如果世界是建立在轮回不存在之上,那么世界上所有深刻的道德沦丧,都能被预先谅解,一切能被卑鄙的许可了。

作者想要探讨的是我们如果每一秒钟都被无限的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一样永恒的钉在十字架上,这种沉重是我们接受不了的残酷。如果说重是一种残酷,那么轻又意味着什么呢?会是美丽吗?

以捷克历史的伤痛,布拉格之春为例,被这场变革深刻改变人生的人,又如何能够接受它没有意义呢?如果历史事件都没有意义,人做的任何决定还有意义吗?生命还有意义吗?这就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萨比娜到瑞士以后,有了一个新的情人弗朗茨。弗朗茨是一个学者,在事业上很成功,对他而言,爱情是一种甘心屈从于对方意愿和控制的热烈。读后感但萨比娜对他不太满意,不管是在性上,还是在审美上,他们都有许多矛盾。萨比娜喜欢扮演消极被动的角色,但是弗朗茨没有什么支配欲,相反,他认为爱情就是主动放弃力量。

相比于生命的冲动,弗朗茨更喜欢给一切赋予意义。例如他把对萨比娜产生的爱情,当成是他对冒险与浪漫的渴望,爱情就是卸下自己的防备,直面死亡的威胁。而萨比娜恰好来自一个经历战乱的国家。这种磨难对于弗朗茨而言,似乎是一种光环,使得萨比娜格外美丽,可在萨比娜看来,那些只是危险和丑恶的现实。

萨比娜和弗朗茨的关系对于萨比娜而言仅仅是性伴侣,但是弗朗茨很喜欢给自己加戏,仿佛没有内疚感和沉重的责任就活不下去。他主动向家里的妻子承认婚外情,希望借为她负责的这种态度来讨好萨比娜。但这样一来萨比娜便成了一个她根本毫不在乎的女人的情敌。于是就在一夜之间离开了日内瓦,搬到了巴黎。

对于萨比娜而言,吸引萨比娜的是背叛,而不是忠诚。背叛就是摆脱原来的位置,投降未知,对于萨比娜而言,再也没有比未知更美妙的了。压倒萨比娜的不是重,而是不可承受的生命之轻,背叛的时刻似乎眼前都铺展开一条崭新的路,便满心欢喜,可一旦旅途结束,又会怎样?当她背叛了亲人、配偶、爱情和故乡,当这些一个都不剩时,她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背叛了,她最深切地感受到了人生意义的虚空,虚空是否就是背叛的终极?

而在这段时间,被俄国占领的布拉格彻底的被剥夺了私人生活,而托马斯因为政治原因被医院开除了。为了谋生,他不得不去当擦窗子的工人,然而这份走南闯北的工作给他带来了更多艳遇的机会,托马斯仍迷离追逐女性万分之一的不同,不断地征服和了解更多的女性。他和特蕾莎的关系也变得更加紧张。所以当特蕾莎对布拉格这座城市彻底失望,要逃避痛苦,最常见的就是躲进。所以特蕾莎向托马斯提议到农村生活的时候,他们终于达成了一致。

到农村意味着断绝之前的一切社会关系,远离现实和政治。当然,农村也并非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因为在田园牧歌的叙事里,人生是没有重量的,作者在结局设置时放进了一个隐喻,让他们在一次雨天的车祸中因为刹车失灵双双丧生。所以,可能人终究难以享受过度的轻盈。

最后我们看看弗朗茨。弗兰茨是属于生活在纯属想象、不在身边的人的目光之下的梦想家。他因为失去了萨比娜,想要寻找更崇高、更有重量的人生意义。当他得知越南和柬埔寨正在发生战争,就参加了一个请愿团,向柬埔寨边境进军。这个请愿团里包括医生、知识分子、记者甚至明星。他们都是怀着类似的心情来参加的,但是在这片东南亚的土地上,一群白人却因为语言和其他不一致的看法闹得混乱不堪。人们陶醉于自己的勇气,为自己赋予光环,边走边拍照。为了获得理想的拍照距离,一个摄影师离开大路往后退,往后退,踩到了地雷。这次游行当然以失败告终,因为无论越南还是柬埔寨,根本就不关心这些白人以何种方式在这里感动自己。弗朗茨失望地离开了,但是在曼谷,他遭到了强盗的打劫,在搏斗中失去了性命。我们看到他本来是抱着非常有重量的目标来到这里的,最终却死得轻于鸿毛。

所以生命的轻重,按照作者对于每个人物的设计,最轻的是萨比娜,接下来依次是托马斯、特蕾莎和弗朗茨。

对于米兰昆德拉而言,《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并不是一个爱情故事,而是媚俗。所以,书中并没有一个真正的主角,四个人都是主角。使之故事发展的,是一个最最基础的主题动机:媚俗。

那么什么是媚俗呢?以书中的一个例子。一个美国参议员看着孩子在草坪上奔跑,以一种做梦般的神态对萨比娜说:“看看他们,这就是幸福。”在昆德拉看来,这就是媚俗。因为孩子的奔跑和幸福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也可能孩子们的奔跑,只是为了追到另一个孩子好打他一顿。参议员之所以这么说,只是凭借他自己的感觉。是某种既定的煽情套路将这两者联系在了一起。煽情导致媚俗,盲目的感情战胜了理智,媚俗就会发生。参议员可预见的下一个反应是:他将会被自己感动,因为他居然能够发现生活中的这点滴之美并加以珍惜。这就是典型的媚俗反应。

轻与重是人生意义中最本质性的矛盾,昆德拉怀疑沉重的、宏大的思想,但是当人物不断躲避确定的意义,追求人生的轻灵,又会逃无可逃陷入空虚,这就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昆德拉认为媚俗的特征是平庸,并且动辄诉诸于感情。媚俗的背后是某种容易被大多数人未经思考就接受的感情套路。对抗媚俗的武器是理性,只有独立思考才能保持清醒。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笔记2000字


米兰昆德拉的这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直在我的阅读清单里,单从书名来看,就感觉比较哲学并带有一种深层次感,这该是一本让人很难去深刻理解的书。出于对这本书的敬畏,一直不敢去翻阅这本书,因为从学生时代到如今工作中不乏读书人多次提到这本书,他们会讲到这本书如何高端,如何哲学、如何高境界。但看完后觉得读一遍确实是境界有点高,读一遍绝对不够,好多细节无法解释清楚,对些许情节应该能达到更深的理解。

历来我个人阅读长篇小说是比较缺乏耐心的,但是长篇小说永远比理论书籍、诗歌散文等能够让人记忆深刻,我们读者能够更好地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刻画等去更全面去分析、思考我们自身,长篇小说当我们认真读下去时,过后你总会有所收获,甚至意想不到的收获。

本书充满了哲学的味道,首章就讲到了尼采的永恒轮回论,我不太能理解并去达到作者的思想境界,我只能勉强理解,这所谓的永恒轮回应该是讲:“当我们生命消逝后,生命再次得到重生并无限重复”,那时人们便各自让生命去承受更多的事情和责任,去重复循环。那该是多么可怕,我们人们每天重复着自己的生命,再去承受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我想在这样的一个永恒轮回的世界里,这该是痛苦不堪的。

本书是在美法俄等国家间的战争背景下,开始这段长篇故事的叙述,并通过托马斯与特蕾莎、弗兰克与萨比娜之间的故事,让我们更深刻地去了解了人物特点及作者想表达的思想。作者通过这几个人物的爱恨纠葛,来反思和认清人们在灵魂与肉体之间,最本真的行为对待。所谓的重与轻、灵与肉,其实用一个词来概括最合适不过,就是通过深刻的对比和刻奇的讽刺手法来反映和突出现实。这几段故事中,托马斯对于萨比娜更多的是肉体上的爱,托马斯与妻子离婚后,他害怕后来那种家庭之中的阴影和静止,所以他的灵魂尽情地控制着自己,但是身体是最诚实的,在萨比那眼里,她明白与托马斯之间,只可能是肉体间的相爱,他们两都享受着这份爱,萨比娜一直是可以让托马斯感觉安心和踏实的人。而从特蕾莎的角度来看,因为她的成长背景,爱情成为了她生命中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它对于托马斯是真切的爱,深邃到骨子里的爱,特蕾莎是付出真心的人,因为恰巧的相遇,托马斯表现的大多是出于同情,到最后辞去医生的工作,跟随特雷萨去开始他们自己的田园牧歌的生活,都是在深深地讽刺。

全书使用了一个常用的写作手段,就是通过文中的主人公,来彻底揭露这个世界的无足轻重和绝对可笑。在俄入侵捷克战争期间,弗兰克去柬埔寨寻找萨比娜的过程中,她又遇到一名女大学生,他发现自己与女大学生在一起是多么的幸福,柬埔寨之行突然对他来说既可笑又毫无意义。作者写道:“他究竟为何而来”是为了抗战列队游行,是为了萨比娜?读后感他是为了这个女大学生,他的这次出行,是为了是自己确信,现实大于梦想,远甚于梦想。”看完这段实在是想夸赞作者,写法之高深,也让我们看见一个如此让人惊叹、感到恶心的人物形象,用过这种讽刺,从而让我们明白,在现实生活中,及时认清现实,头脑清醒是多么重要,活在当下,认真对待现实下所发生的事情,比什么都强。

最后一段狗狗卡列宁的描写,到托马斯与特雷萨的两人的所谓的田园牧歌生活,都是最高级的讽刺。托马斯问特雷萨:“你难道没发现我在这里很幸福吗?”,特雷萨说道:“可你的使命是做手术啊”,托马斯说:“使命?那是无关紧要的事,我没有使命,任何人都就没有实使命。当你发现自己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使命时,便是一种极大的解脱”。我们可以看到,这所谓的“田园牧歌生活在现实面前是多么的空旷,她的托马斯是多么的不真诚,他两的这种生活看起来多美好,但一切都不是建立在真爱的基础上,所以作者通过这种现实状态去讽刺所谓的“真爱”,让我们看清人们对于自己的内心是多么的纠结和违心。我想我们大多数人都不喜欢这样的生活状态,我们喜欢做真实的自己,不会为了同情或是某种将就,去迁就、束缚自己,这样反而会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最爱你的那个人。

生活终究是现实的,最终都会以真实的面目和结局告知你,你勇敢做真实的自己,要做学会坦然、真诚地面对一切,你定会从中有所收获,不要欺骗自己和别人,学会在现实中成长,不要走进自我假象中的那座海市蜃楼。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书笔记2000字


有很多书,我们在读的时候不屑一顾,原因是它们没有一波三折的情节和波涛汹涌的情感,但是在阅读结束再回头思考的时候,又会觉得温婉深沉,回味无穷。读这类书纯属精神层面的享受,可以获得对人生和生命价值的思考和追问。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于我就是很好的例证。

一页页将《生命》读完,我从心底里服了米兰?昆德拉。他用高超的技巧将哲理小说提高了梦态抒情和感情浓烈的一个新水平。其对于灵与肉、轻与重的思考颠覆了我原本既有的生命价值观念,甚至开始使我产生惶恐。

生命中确有轻重之分。人类奔波劳碌倾其一生无非就是为了追求幸福快乐,即一直以重的姿态在追逐轻,而人类幸福的标准无非是家庭、名利、爱情等媚俗的东西。西方悲观哲学家叔本华以为,人生即意欲之表现。意欲是无法满足的渊薮,人生却总是去追逐这种无法满足的渊薮,所以追逐本身就是一大痛苦。对此,很多人呼吁何不放弃追逐,重新审视身边的人,考虑一下如何真正的活着,抛掉负担,回归自然,养精蓄锐以应对一切。

可是生命除了有轻有重,还有沉重之轻。叔本华说,存在既是痛苦。若要不痛苦,须是不存在。生命之重通常都会使我们理智地提醒自己应该遵循的生命法则。有重就会有对于轻的渴望。然而当轻真正降临,我们却很难承受。沉重之轻与重不可调和的矛盾让生活更加糟糕。人们习惯了在一次次成功和赞美中肯定自我,当真正放下追逐,卸下所谓生命之重时,便陷入了失重后的生活。这时候一切的满足感荡然无存,上进心被当做垃圾处理了,自我意识就再也无法支撑,社会上只剩一群人感叹家庭亲人的可贵,芸芸众生将慢慢丧失掉个性。说的远一点,社会发展文明进步就更没指望了。

诗人兰波说:人生要一边赶路,一边赏花。一边一边这个关联词往往强调并列性。兰波想表达的不是要有乐观豁达的心态,而是要用这心态来赶路。人生如果仅仅用来赏花,便只剩空虚、恐慌和无聊的安逸了。这即是我所理解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书中对于我们所忠于的生命之重有种特定称谓,叫做媚俗。媚俗要求人们拥有一份坚信和简单化的真理来得到最大多数人的理解,并同化他们整个集体。在媚俗的世界里实施的是心灵的专制,是对个人定义美的意志的剥夺,它来自对生命的绝对认同。我认为书中四个主人公中,弗兰茨是最媚俗的。他可以代表我们每一个人,他至死都没有明白自己所追求的美只是别人眼中偶然的错误。

所有存在的即是合理的,媚俗也不例外。任何人只要不脱离公众就难免媚俗。当个人有意扭曲自己的价值观去应和群体的价值取向时,就已经陷入了媚俗的境遇。所以,即使最潇洒的萨比娜也不能免俗。

书中有两对互做对比的人物:托马斯和特蕾莎用来表现灵与肉,萨比娜和弗兰茨用来表现轻与重。灵与肉的纠葛占了本书大部分篇幅,但是浅薄如我却并没有参透什么,而萨比娜和弗兰茨的对立冲突,让我印象深刻。

萨比娜是带有叛逆色彩的特立独行的女画家,她的人生充满了背叛。她是昆德拉媚俗哲理思想的主要载体。被特蕾莎发现和托马斯的情人关系时她选择离开,弗兰茨准备和她真正携手时她又再度选择离开。她的背叛不止在私人生活中存在,更延伸到国家社会中。在祖国遭遇困境时,她对游行队伍毫不理睬,共同的故土、历史和文化不会使她与那些捷克移民有任何共同的思想亲近。这样,她又构成成了对同胞这个概念的背叛。她宁愿自我地生活在阴暗的光里,也不愿媚俗的活在阳光下。我觉得她和书中两个男人之间都不存在爱情。她不愿承担什么,始终处于背叛的进行时,所以他们只是她享受生命之轻的道具。和托马斯在一起,是类似知己的存在。和弗兰茨在一起,她则扮演起长者的角色。放下奔波的角度组织家庭安顿下来,对别人来讲是种轻,对她则是不能承受的媚俗之重。可是一个时时刻刻将自己视为局外人的人,一个总是不停背叛生命之重的人,生活中会剩下什么呢?萨比娜给了我们答案,只剩下空虚和寂寞。

弗兰茨则是完全和萨比娜背道而驰的。他的人生信条是忠诚,他的一生就是对事业、婚姻、爱情忠诚的追逐过程。可是结果却像唐吉诃德愚蠢地和风车搏斗一样,结局徒劳无益,令人啼笑皆非。可他对萨比娜又充满崇拜和爱慕,所以他尝试着用萨比娜的人生哲学来改变自己。虽然最终被萨比娜抛弃,但他却享受到了和年轻女学生在一起的轻松,沉迷于自由和新生带来的欢乐,这对一直处于重的状态的他是种真正的救赎,是迷途中的精神回归。只是最后的最后,他还是没有放弃追逐,在所谓伟大的进军中丧失生命。他的一生是平凡的,媚俗的,却又是伟大的。弗兰茨的经历告诉我,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就是一种最真实的生活。如果一个人没有负担,比大气还要轻,他将变得似真非真,完全自由却毫无意义。

读书笔记2000字


《活着》读书笔记2000字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 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2000字读书笔记


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2000字读书笔记范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篇一:《活着》读书笔记2000字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篇二:《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2000字

读《平凡的世界》,品人生的滋味。人的一生就如此书各色人物的命运一样起起落落。这本书中的人物可以说是已经囊括了社会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物。

现代社会中存在着像孙少安这样的人物:成绩虽然十分优异,但被家中经济条件所迫,不得不放弃学业。我十分欣赏他这种舍小我顾大家的精神。但是不同的学识程度决定着不同的生活:放弃学业对他的影响甚大。这让他和田润叶只能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从此以后,他们这两颗星星永远没有了轨迹交汇的可能。正是因为孙少安的被迫辍学,才导致了他与田润叶之间的爱情没有了结果,最后导致了田润叶的爱情悲剧。但是,在冥冥之中,上天对他又是公平的,让他在后来找到了和他门当户对的贺秀莲。后来两人一起创业,到最后他虽说是事业有成,但是贺秀莲因肺癌早早地离开了人世有的人的生活会苦尽甘来,而有的人却注定要悲苦一生。这就是生活。

现代社会中存在着像孙少安这样的人物:虽然读了许多书,但是却学无所用,最终依然只能靠体力赚钱。生活对他是最不公平的:历经了岁月的磨练,但最终依然没有寻找到他所追求的东西。生活是如此的残酷,让他的肉体和心灵都经历了风雨的洗礼:一次又一次的失业,最后终于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了,但这又是一份危险重重的工作,随时有可能与死神相遇。他苦苦追求的事业到最后都没有成功,而他的爱情更为悲催。起先为他与田晓霞的爱情纠结,纠结他们中间的身份和地位有很大的悬殊,他们的爱情到底有没有结果。两个明明相爱的人却不能够在一起就够他心痛的了,最后连心爱的人也英勇地牺牲了,这才是最令他伤心的。更令他伤心的是:最后上天还剥夺了他完整的身躯,损坏了他的一只眼睛。这个可怜的男人在历经磨难之后,还得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人还需要他的照顾,他对别人还有责任。有时生活就是这样的,但是当你用一颗平淡、坦然、淡定的心去面对它时,它也就算不了什么了。

现代社会中像孙兰香这类的人物更是比比皆是:由于家庭的贫困从小就十分懂事,更是十分地热爱学习;从不让父母操心;懂得要想丰衣足食就得自力更生;最后成功地考入大学。她最后成为了全家人的骄傲,成为了全村乃至全县人的骄傲。她在读大学的时候也是省吃俭用的,尽量让哥哥些少操心。待人亲切,端庄大方的她最后得到了甜美的爱情,爱情也有了美好的结局。这就是有付出就会有收获,一切的美好或者一切的苦难仿佛都是自身参与制造的。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好好发奋读书,读书能够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唯有曾经努力过才不会留下任何遗憾。

在这本小说中我最喜欢的女主人公就是田润叶了。她朴实、善良和纯洁。但她又是那般的不幸:自己深爱的男人娶了别的女人。自己嫁了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从此以后过着孤苦伶仃的单身生活,直至最后她的丈夫出了车祸,她才真正意识到原来她还有丈夫。她的丈夫是个汽车司机,爱她爱得相当的深,乃至于她的丈夫李向前开车开到一个地方就会把车停下来,然后抱着一棵树痛哭。他把树当成了他的妻子,对树是又亲又啃直至把牙齿啃出血。爱一个人爱到了疯狂的地步,也是很令人佩服的。后来李向前残疾了,但是他和田润叶从此之后却过着幸福的生活。然而以前过着甜蜜日子的杜丽丽和武惠良夫妻却因杜丽丽的出轨而离婚。他们两对的婚姻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一方幸福时,另一方在受苦;转而之当另一方苦尽甘来时,那一方又开始痛苦起来。生活就是这样,它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命运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和重重的矛盾中,才能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欢乐。

读了《平凡的世界》过后,我懂得了珍惜。人能够平平安安地活着真的是很不容易,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其实一家人能够在一起平平淡淡地过日子就足够了,鱼和熊掌是不可兼得的。只要你细心地去体味,你就将会发现生活中存在着太多太多的感动,这种感动有时会让你忘记伤痛。我也懂得了在一些关键的时候,我们要认真地抉择,一步走错就会导致步步皆错啊!人的一生是经历不起大风大浪的,大风浪一旦到来就会造成惨重的后果。特别是在选择自己的另一半时,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不要勉强。一段婚姻就是一个世界,不同的婚姻就是不同的天地、不同的风景,这是绝对不允许出错的。我们在选择时千万要慎重,不可以因为外界因素毁了我们一生的幸福。当我们身处苦难之中时,一定要想着总有一天日子会变好的,要相信终有一天我们会否极泰来的。我们只有怀着乐观的心态去看待事物,才能真正地领略人生旅途中的美丽风景。

篇三:《晚宴》读书笔记2000字

本文看似讲述了在一场盛大的哈萨克晚宴上发生的故事,细读之后,发现了作者的巧妙用心之处在于对社会现状的讽刺和揭露。题目莫名其妙的雾气也引自文中作者的描写。作者的语言风格诙谐幽默,善用比喻夸张等多种修辞,情节设置巧妙,具有悬念,引人入胜。我将从以下几方面浅谈对于作品的感想:

一.风俗文化状况

初读作品,我还以为是一场为了迎接来宾观光旅游的宴会。直到作品中间部分才看到原来是一场割礼宴会。割礼是极具宗教色彩和地域特色的一种仪式,在哈萨克民族的风俗习惯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体现一个家族社会关系资本的平台,接受割礼的一般为5-7岁的男孩,由事主(接受割礼的孩子的父亲)主持。根据这家人的家庭地位,会邀请到许多有身份的贵客,来宾会給礼金和祝福。但是本文的描写侧重并不是割礼的风俗和文化含义,而是在豪华的割礼场面和准备中影射出对种种官场潜规则的揭露。

下面一段文字截取自近代哈萨克文《阿巴依之路》对正宗割礼宴会的描述:乌丽江为了给阿巴依举行吉尔提斯礼(实质意义上的完婚礼),给阿勒欣拜家带来了丰厚的彩礼,70匹马、30 峰骆驼、各种丝绸、布装了满满两骆驼。送给新娘的衣物整一箱、送给亲家及亲友的衣物几大捆、最引人注目的是送给亲家公的大元宝。在阿勒欣拜给阿巴依和迪丽达尔举行的完婚礼上, 宰杀的全是经过挑选的肥马驹、二岁羊、空胎肥母羊、烤全羊用的半岁小羊羔。阿巴依的岳祖母来见新孙女婿时, 向新毡房中央撒了恰秀(喜糖) , 其中有杏干、葡萄干、水果糖、并赏给阿巴依初次见面礼。完婚礼一直举行了三天。阿勒欣拜把孙女的婚礼举办得如同盛大的节日,单是客人骑来的马,就有黑压压的一片,为客人新搭起的毡房约有一里见方,少说有五六十顶。该宰杀的牲畜都已宰杀完了,面粉和其他所需也已安排好了。草场上进行着赛马、刁羊、摔跤、骑马拾银元活动。二十几名招待员骑着走马往各毡房送手抓肉,走马的走姿如风摆柳一样好看。当二十几皮桶马奶酒全都喝完,二十几盘手抓肉全都吃完时,客人们才一个个走出毡房上马走了。

本文中对于宴会的规模及档次的描写相比上文有过之而无不及:八顶毡房按照等级依次排开,每顶毡房里都装饰着动物标本,更有罕见的国家一级或特级野生动物的皮张和飞禽的标本。对于餐饮要求更是让人惊叹,主客20余人、来自自治区的30多名随从、来自州里的40多名随从及相应人员的餐饮要求中包括了当地特色的雪鸡、熏马肉、纯种狐狸、野狼、野马、盘羊山鹰、猞猁、骆驼、岩羊等等,酒水更包括了世界名酒及当地有名的传统酿酒及饮品柯莫孜舒巴特。真可谓一应俱全,堪比满汉全席。

看到这里,我渐渐明白了作者为什么在文章开头部分介绍:我首先要告诉你的是不能将这次晚宴的盛况和目的与那次蒙古人和和萨克人在拉伊苏地方洽谈时举办的宴会等同看待,也不能将之余那次妥协的宴会,即在相互为敌的汗国时代,以争夺权力为目的的虎门宴会同日而语。这次晚宴既不是为了庆祝某一位权贵的爱子割礼大事,也不是为了显示事主的人际关系。而是为了迎合上级领导的观光需求,大费周章准备的一场接待晚宴。在这浓郁的民族风俗背景下,一场政治意味十分浓厚的表演逐渐拉开了帷幕。

二、社会政治状况

这篇生动的中篇小说刻画出了社会各阶层人等在同一场晚宴中的不同心境及处境。作者时而调侃时而讽刺,揭露了种种官场中人的铺张浪费及暗潮汹涌的潜规则。反应出新时期的少数民族地方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的一些问题。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对现实的描写始终是在浓郁的民族文化背景之下进行的。如作者在处理倒水净手这一情节中写道:能否胜任倒水净手一种人际关系就这样顺理成章的产生了。连倒水净手都如此等级森严,可见其中的潜规则是多么深入人心。而这种所谓的尊卑关系如今已从年龄的长幼变形为官职的高低,是否是作者对现今社会的一种讽刺呢?

这场晚宴可真是相当上档次。从筹备伊始就可以看出主办方的重视程度:犹如平静的湖面上突然有一颗炸弹爆炸了似的,这的人们开始忙碌起来,还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层层指示、层层落实、每个参与其中的人都抱着不辱使命的决心迅速而有力的将工作传达给自己的下级。因为这次晚宴涉及到了当年曾经得到过来宾部门数百万元资金援助的三个镇、十五个乡,可见这次晚宴的成功与否大大关系着一大群人头顶的乌纱帽、怪不得作者称这次晚宴为:可以称之为植根深远,盘根错节的聚餐,或称之为溢满热情的宴会,一次豪华的答谢宴请,一次宾客们像铁链子一样互相串在一起,互相大献殷勤的宴会。

三、性别角色状况

说到性别身份,就不得不提到文中出现的几个女性形象。作家对性别角色在社会分工中起到的作用给予了特别的描写。能歌善舞是少数民族女性的特长,文中提到的女性如正在休产假的歌者麦孜兰、正在照顾住院丈夫的另一位歌者、以及领导钦点的尼夏依古丽。这几位都是宴会能手,在酒桌上打来的天下。在她们迅速升职的背后,作者揭露出了另一大官场腐化问题裙带关系。一方面讽刺了部分官员的丑陋嘴脸,一方面也表现出了作者对于这些女性的隐性指责。依靠在酒桌上伴舞陪酒得来的财富和地位,如今堂而皇之的成为了潜规则的一部分。这人前风光人后辛酸的故事太多太多,作者只采取了点到为止的描写,但是给读者的反思却意味深长。

作者通过宴会前不同人的准备工作、宴会中不同毡房的嬉笑怒骂、宴会后不同当事人的收获这三组对比,反应了作者对于风俗文化、社会政治、性别角色等多方面的揭示。提出了少数民族地区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背景下该如何与时俱进的思考。

见识读书笔记2000字


小孩长大的过程中就是不停的学习,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的一个过程。长大成人后,知道的会越来越多,想得到的也会越来越多。人的天性就喜欢多,不喜欢少。有舍才有得,但是敢于舍弃的人才会过得更好。
书的第二章提到的人生需要做减法,而做减法是违背人的天性。吴军老师提到印度人在美国,甚至在全球的跨国公司,担任顶级高管的人数为什么多于中国人?

有人分析这与印度人早于中国人走出国门,当然机会会多一些。再次在语言方面,印度人英语要好于中国人。还有人归于意识形态方面,西方文化与印度文化更容易相处,而对中国文化有防范。

但更合理的解释是印度人选择要少,反而帮助了他们成为跨国公司的顶级高管。印度人的婚姻选择与种姓有关,他们有严格的区分。高种姓只能找高种姓,没有别的选择。工作上也一样,选择非常有限。而相比之下,中国的精英中,有时会犯挑花眼的毛病。很多时候,我们花了太多精力在选择上,而不是在经营上,或许少些选择,多些聚焦,反而会更成功。

西瓜与芝麻相差很远,当我们同时看到西瓜和芝麻,要有区分西瓜和芝麻的能力,更要有捡西瓜的能力,因为西瓜远远重于芝麻。

工作上也是如此,事务要有优先级,专注于自己的专长,耐得住寂寞,敢于舍弃眼前的利益,舍弃眼前的诱惑,而有长远的战略。

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曾经感叹到,北大与清华培养了太多的精致利己主义者。这个社会不仅仅需要那些会做人的人,俗话说情商高的人,更需要那些会作诗的人,即有灵性的,有创造力和想象力的人。

我对“见识”的理解,“见”是看见,“识”是识别,理解。看见事物,经历事情,才会有经验,然后通过思考,识别其中的不同,悟出其中的道理。

很多时候,成败与否取决于见识的高低,而不是自己简单的努力。聪明的人与有成就的人往往是两回事。

爱因斯坦是公认的天才,但至今对其大脑的研究没有得出什么惊人的发现,也就是说爱因斯坦的大脑生理上与普通人并没有太多的不同。

作者认为爱因斯坦与常人的不同在于:爱因斯坦善于提出问题,善于做白日梦,自己本身是一个非常有恒心的人。天才必有过人之处,可能生理上与我们并没有差异,但在其他方面,比如认识上,见识上,勇气上或方法上。

天才做事的方法是值得我们普通人值得学习的。

普通人要有所成就,要避免有一颗玻璃心。人生的赢家不是那些赢在起跑线上的人,而是为数不多坚持跑下来的人,我们要有人生本身就是一场马拉松的生活态度。

“玻璃心”、“伤不起”成为了今天很多年轻人不要输在起跑线的借口。如果玻璃心不死,以后就无法给长跑提供足够的动力。

聪明人要练就一颗永远摔不坏的强大心脏,自己总能够不断坚持的跑下去,即使跌倒,也能不断爬起来。如果能一边跑,一边欣赏路旁的风景,那就更好了,最终跑到终点的会是这样的人。

对待成功我们要有一颗平常心,成功了可能是自已运气好一点,失败了也可能是运气不好。对运气的看法要中庸一点。人总有运气好和运气不好的时候。人在运气不好的时候,最需要的往往不是盲目的努力,而是慢下来思考,耐心才是成功的第一要素。

杜鲁门成为总统很大程度上有运气的成分,但是耐心,朴实,低调让他有了好运。在他成为总统前一直是运气不怎么好。既然运气这么重要,做事要有“问心无愧,尽人事,听天命”的大局观。

有时贫穷不可怕,志短才可怕。贫穷会限制人的想象。贫穷让人走不出原来的圈子,以至于缺乏远见。

活得诸事不顺的人常常缺乏见识,缺少爱以及严重的没有规矩,这三者都比贫穷可怕。对于家长来说,小时候的贫穷不是将来孩子不能成功的理由。

普通人也要有“大家‘的智慧。

莎士比亚说,“凡事三思而后行,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也就是说我们做事要多动脑筋,多思考,不要毛躁。对人和气,但不要过分狎昵。对人礼数有加,保持距离。

对待朋友,要”交友应该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可也不要对每一个泛泛之交滥施你的交情“。朋友是我们一生的财富。

谷歌创始人拉里佩奇管理的智慧,把产品做成牙刷,功能稳定,每天都被人使用。即使公司如日中天,但也认识到公司最终都会消亡,因此要不断开辟创新领域,做到薪火相传。

巴菲特的午餐拍卖,相信很多投资界的人知道。能有机会拍买成功与巴菲特共进午餐的人,能亲耳听他讲投资原则,其实巴菲特讲的非投资技巧,而是他的人生智慧:

第一、不做自己不懂的事情。这一点可以把大部分人给过滤掉。第二、不做空股票,永远不要用杠杆投资。一旦使用杠杆,赢的时候可以让你成倍的收获,输的的时候可能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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