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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作文

发布时间:2019-10-23 来源:互联网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广西师大陈彦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我自去年11月加入小芳老师读书群以来,读完的第六本小说。虽然我在群里表现平平,打卡不是很积极,自己觉得还是蛮有成就感的。在这个浮躁喧嚣的年代,能够和一群素未谋面、但兴趣相投的朋友一起读书、思考,真是件幸福的事情。觉得自己也算是一名读书人了。

这部小说是美国现当代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获得过普策利等多项大奖,它的作者HarperLee也享誉文坛。小说的头两章是对故事的背景、以及即将出场的各色人物的交代,复杂的人物关系加上作者诙谐幽默的笔调让我读得云里雾里的,有些晕。索性重读了第一、二章,并对人物关系列了一个表,才弄清楚。小说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以小镇上的知名律师Atticus女儿Scout的口吻讲述了发生在美国1930年代阿拉巴马州Mayb小镇的一起黑人强奸白人妇女案件。围绕这条主线,作者还穿插介绍了当时美国南方公立学校教育体制、小镇上白人和黑人居民的日常生活及宗教信仰等风土人情。总而言之,这部小说如同一幅宏大的美国南方小镇的生活画卷。迫于时间关系,我仅谈谈自己在阅读过程中,触动心灵的人物事件。

可能是与自身经历有关,我对MayellaEwells这个人物给予了特别的关心。她是小说中的一个反派。由于她的引诱和指控,无辜善良的黑人TomRobinson被起诉和枪杀。我一方面痛恨她的愚昧和邪恶,另一方面又对她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境遇表示深深的同情。Mayella的父亲BobEwells是小镇上臭名远扬的游手好闲的恶棍。母亲早逝,作为长女的她,要帮着父亲照顾家里一大群孩子。她的家住在小镇垃圾场附近。父亲Bob好逸恶劳,长年靠领救济过活,偶尔还会去森林里打些野味,但是这些钱全被他换酒买醉去了。Ewells家的孩子不上学,每天都会去拾荒,从垃圾堆里捡些破铜烂铁来换钱。

小说里讲到,没人愿意和Ewells家的孩子玩,白人不跟他们玩,黑人也不跟他们玩,这家人在小镇上非常孤立。Mayella19岁半,没有上过什么学,没有一个朋友,但是从作者的描述来看,她内心还是渴望美好的事物,例如,她非常悉心地照料着几盆小花,每天给它们浇水。她所诬陷的黑人Tom可能是唯一一个对她友善的人。Tom每天经过她家门口,对她尊重有礼,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出于同情,他也会尽力而为。可以说,比起经常殴打她的父亲和对她漠不关心的兄弟们,Tom对她好太多了。Tom本该成为Mayella积极向善的外因和动力,但是大概是因为家庭环境太恶劣,而她本人又没接受过什么教育,愚昧无知,又出于性的冲动,她想要引诱Tom。而这一幕被Bob撞见,在父亲一顿暴打下,为了少挨一些皮肉之苦,她编造故事,嫁祸于Tom。在法庭辩论上,Mayella对Attitus的几句日常寒暄的敬语居然严重不适应,认为Atticus是在羞辱她,这说明在生活中,她从未被尊重过。她的人生是残缺不全的。法庭上Atticus据理力证Tom的清白无辜。虽然全镇居民心里都明白Tom是被诬陷的,都厌恶Ewells父女的为人,但是在那个年代,撼动人们心中白人优越论的思想还是非常困难的。绝望的Tom等不及上诉,他在越狱时被枪杀。小说的结尾,BobEwells搬起石头反而砸了自己的脚,本来想要暗害Atticus的一双儿女,反而自己死掉了。正如小镇警官所说,这个男人不值得人痛惜,一命抵一命。虽然,小说对Mayella的结局没有交代,但是我们可以预料,如果有一天她的人性得以唤醒,她的一生也将在悔恨与自责中度过。

最后,小说的细节描写也是相当出神入化,因为时间关系,我未能摘抄,多有遗憾,下一本书我定当认真体味小说中的语言美,认真做好打卡。再次感谢林老师的辛勤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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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永远不要去杀死一只知更鸟,因为他们绝大部分只是在为我们歌唱。”

这是一本特别的书。特别在它的作者一生只发表过这一篇令其声名大噪的作品,哈珀·李在满载盛誉之后,就从此封笔,过上了隐居生活;特别在它是以小女孩斯库特的口吻来展开讲述,以至于刚刚开始读它的时候,会有一种枯燥乏味的感觉,直到父亲阿迪克斯出场,才会真正感受到它的魅力;也特别在无论是小孩还是大人,都能从中获得自己需要的东西。它关于种族,关于勇气,关于亲情,关于道德,关于教育,关于成长。

在那个年代的美国种族歧视深深地根植于他们的内心之中,白人就是高人一等,黑人就是可以被踩在脚下。这种扭曲的歧视甚至还有了产物:一本教授黑人如何生活在种族歧视严重的美国的书。这只没有做过错事的知更鸟,因为偏见与歧视被妖魔化,没有人想听他的解释,偏见使他们连同知更鸟的保护者一同扼杀。看到那些妖魔化的人们对汤姆作出的恶行,看到阿蒂克斯在法庭上拼尽全力地辩护却依然无能为力,看到无辜善良被歧视与偏见淹没。我和那些好人们一样,无奈又无力。可是我仍然相信正义和善良是可以将歧视消除的。

在美国那个黑人被严重歧视的年代,一个律师竟敢于接一个有关黑人的强奸案,面对着人们的议论纷纷,甚至是亲人的不解与无奈,阿蒂克斯也从未曾动摇过他的决心,一直坚持到最后,这就是一种勇敢。他从未想过自己的这场辩护能赢,但是他却拼尽全力,呈现所有证据,他告诉我们,勇敢就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仍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阿蒂克斯做到了不是嘛~所以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要勇往直前,无所畏惧。

书中亲情和道德是两个重要的导火索,芬奇的亲情和道德观念影响着自己和别人的人生轨迹。对子女的教育始终是家长关注并为之付出最大精力的问题,芬奇为人正直沉稳,在妻子去世后独自照顾一双儿女。知更鸟象征着善良,是从不危害别人的鸟儿。芬奇也以知更鸟为自己一生的目标,从而在抚养年幼丧母的女儿和儿子时,就在告诫他们,不仅不能伤害知更鸟,自己也要做一名知更鸟。在何时何地,面子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人生底线和准则。他嘱咐孩子们不要伤害知更鸟,他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害人的事情。芬奇为被指控强奸白人女子的黑人男子罗宾逊辩护,引起小镇上有种族歧视观念的人们的不满,但是芬奇毫不退缩,认真调查,为无辜黑人辩护,他的所为就是他儿女学习的最好榜样。

成长,是我们每个人必须要经历的人生路程。本故事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后的一个小镇里,斯各特是一个顽皮的小女孩,他的哥哥杰姆随着小说故事情节的推进渐渐成长为青少年,纵然他的父亲在他小时候就一直给他灌输正义的信念,但是由于汤姆·鲁滨逊审判案的不公,他看到了罪恶和不公正,甚至差点为此丧失了生命,这对一个成长中的孩子无疑是一种冲击,因此他的信念发生了极大的动摇。这充分说明了成长的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想真正做到出淤泥而不染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此父母应该尽最大努力给孩子一个稳定的、良好的生活环境,这样才能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也是我认为这本书能够长盛不衰的原因,正是它引领着人们去思考现实与信仰之间的缠斗。看完这本书我想到了电影《熔炉》中的一句话:“我们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让世界改变我们。”这个世界从来就不曾公平,以前和现在不会,未来也不会。歧视与特权,种族与阶级。这是人类根深蒂固的东西,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这个不公平的社会中勇敢地为改变世界而努力。虽然此书在出版过程中受到了很多争议,里面有许多内容违反了当时的思想,但我们从其中有了自己的感悟。

故事读完,有了关于种族、勇气、亲情、道德、教育及成长的新理解。生活永远不会按照我们的想象而进行,生活永远大于我们的理解。希望我们能奋力跳出原本自身狭隘的立场,去勇往直前地探索和发现这个世界的秘密。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后感


这书以小女生斯科特的视角来描述,这决定了整本书不会有太多深刻黑暗负面的内容,反而充斥着童真,呵护与爱。

前半本书着重讲述斯科特和哥哥的童年生活,后半篇则侧重讲了南北战争后美国白人和黑人的阶级矛盾。全书给我留下印象的,除了斯科特的天真活泼,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就是斯科特父亲阿迪克斯对他们的教导,以及为人处世。

阿迪克斯真的是一个清醒,思想超前而又温柔善良的人,他简直可以说是全书中最美好的人,是作者对世间美好品质向往的化身。他作为一个律师,尽自己所能为黑人汤姆辩护,不带任何偏见,哪怕因此被白人市民们不齿,被视为叛徒。他作为父亲,和斯科特兄妹相处的氛围和谐温馨,润物细无声地教导他们做人做事。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绅士。像一篇读后感所说的那样,“如果有可能,有能力爱自己,有余力爱别人。”以及“学会在黑暗不公平的社会.上体面地活着”。

但是我并不能很好地理解,书名《杀死一只知更鸟》和内容的关系。前半段我以为知更鸟指代的是拉德利,一个小时候做错事而被看做怪物,但实际上内心善良的人,但后半段让我推翻了这个推论,因为后半段发格局并不局限于小孩子的玩闹,而是上升到种族歧视的高度,所以我猜测知更鸟是阿迪克斯尽力辩护但最终死去的黑人汤姆,又或者是用知更鸟代指去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表达作者想要去除歧视的愿望?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这句话是最后阿迪克斯对斯科特说的话,我觉得虽然有点愚善,但让我看了就觉得很喜欢,就像那种你明明知道你不可能像他一样毫无戒心地对待每一个人,甚至会觉得他傻但你会在心里欣赏他的行为,并羡慕他的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札记
何伟亮

“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这就是为什么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 主要讲述了斯库特·芬奇与长兄杰姆·芬奇和丧妻的父亲、中年律师阿蒂克斯等一众的生活经历。在书中,主人公们的故事,由两桩冤案缘起,由两次判决结束。


在小说中,温暖的人情处处可见。乐观的孤儿男孩迪儿;对兄妹包容、关心的莫迪小姐;脾气很坏,却拥有自己正直善良的另一面的杜博斯太太;温暖他人,不断努力的卡波尼;虔诚正直的赛克斯牧师;刀子嘴豆腐心的亚历山德拉姑姑;正直和蔼的泰勒法官……让斯库特·芬奇从一个男子气概十足的小女汉子成长为一名沉稳、乐观的女孩。爱的力量温暖人心,让这个处于灰暗时间的故事,拥有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可任由多亮丽的色彩,终究了遮蔽不了世间的残酷和无奈。在这时期的美国,不仅经济萧条,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同样严重。即使废除了将黑人当成奴隶,但是也不可能真正消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而冤案,由此而起。作为律师的阿蒂克斯被法院指定为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他被控强奸一位白人少女马耶拉·尤厄尔。虽然许多梅科姆镇人表示反对,但阿蒂克斯同意为汤姆辩护。而阿蒂克斯的正直和平等,却成为了悲剧的开始。


有的孩子因阿蒂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而嘲笑杰姆和斯库特,称他们的父亲是“爱黑鬼的家伙”。一群人想要将汤姆处以私刑,幸好阿蒂克斯的冷静和斯库特、杰姆和迪儿突然出现才阻止了他们的行为。在法庭上,虽然汤姆的无辜显而易见,但陪审团依然判他有罪,绝望的汤姆也越狱被杀......这一连串的悲剧,让我的内心十分悲伤。汤姆的悲剧,不是因为阿蒂克斯,不是因为泰勒法官,也不是因为证据的不足,却仅仅是因为人们内心的歧视而选择漠视了真相和法律的威严。这样的世道,让白人们养成了“宁可错放一个白人,不可放走一个黑人”病态心理。世道沧桑呀!

而阿蒂克斯在舆论漩涡中所表现出的冷静与正直令我肃然起敬。他在面对别人的羞辱,仍保持着君子的彬彬有礼;对于别人的冒犯,他也全部都原谅了,并教育孩子们说:“不管事情到了多么难堪的地步,他们依然是我们的朋友,这里依然是我们的家园。”他是一名放下了猎枪的“枪手”,是一位伟大的父亲,在他的身上让我找到了主人公斯库特·芬奇成长为大写的人的奥秘。


最后,当杰姆和斯库特从学校的万圣节盛会回家的时候,鲍伯突然对他们痛下毒手。杰姆的胳膊在打斗中折断,但在混乱中,阿瑟·拉德利——这位人们口中的怪人救出了孩子们。泰特警长来到,并发现鲍伯·尤厄尔死于缠斗。警长与阿蒂克斯进行辩论,最终阿蒂克斯接受了警长的观点:尤厄尔摔到了自己的刀上。这让这场结束全部事情的案件,获得了一个和平的结局。对于所有人来说,这是不幸,人世间的不幸;对于镇上的人来说,这可能是最好的结局。

温暖人情,残酷世道。牺牲了一只可怜的知更鸟——汤姆·鲁滨逊,却没有换来任何其他人的同情和觉醒。也许,像阿蒂克斯这样不打知更鸟的猎人,还只是是第一个……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长驻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长驻

三明二中 高二(4)班 刘靖豪

"如果你用枪打鸟,那么一定记住不要打死知更鸟,因为它只是在那唱歌,给人带来欢乐。"

全书以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小镇梅科姆为背景,黑人青年汤姆。罗宾逊被白人无赖尤厄尔诬陷,他被控强奸了尤厄尔的女儿。为维护正义,白人律师芬奇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为一个黑人打这均认定会失败的案子。他相信,没有一个人应当为自己的肤色承担不公。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一个白人帮助一个黑人无疑是骇人听闻的。在面对大环境的黑暗时,多数人堕入到"平庸之恶"中,少数人选择了沉默,而阿帝克斯。芬奇却一定要站出来发声、抗议,他说"如果我不这么做,我今后在镇上就抬不起头,我教导孩子的时候他们就不必听我的了。"原来,在黑暗面前,我们需要做的只是问一问自己的良心。在法庭上投票迫害汤姆的人是有罪的,沉默观看的人也是有罪的。在芬奇看来,沉默等同于对黑暗的认可,这又何曾不构成一种迫害?

小说并非只局限于种族歧视这一个矛盾点上,借由阿帝克斯。芬奇之口,作者告诉了我们消除一切不平等的武器,除了良心,还有法律和观念。在法庭上,芬奇说到:"有些人天真地认为人人在一切事物上都是平等的。但我们也知道,有些人更聪明些,有些人更强壮些,有些人做蛋糕更好吃……然而在我们的国家,有一种机制可以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愚人平等于爱因斯坦,那就是法律。"这位律师告诉我们,我们有追求正义的必要,更有追求正义的可能,这种可能存于大泽乡"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的呼喊中,存在于林肯纪念堂前"我有一个梦想"的高呼中,更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之中。历史已无数次证明,黑暗是一时的,人们向往光明的心却是永恒的。

在故事的结尾,汤姆。罗宾逊因不堪忍受而逃狱,最终死于枪下,"知更鸟"终究没能被保护。但在读者的心中这只"知更鸟"已然长驻,并在人生的路上不时发出动人的歌声。

文章为三明二中高二(4)班同学原创。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00字


【第1篇】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黑人汤姆善良朴实、乐于助人,却被诬告为强奸犯。律师阿迪克斯不顾外界的舆论压力,积极地为汤姆辩护。就在真相即将大白时,因为白人对黑人的轻蔑、偏见以及出于本能的不信任,汤姆最终被判处死刑。汤姆对再次上诉失去了信心,决心越狱,靠自己获得自由,却在此过程中被白人看守击毙,至死也未能看见公正与自由。

小叔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但他告诉孩子们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老人们常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虽然这话不完全正确,但也有它的道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也是最重要最好的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影响着孩子的思维发展。而在《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中,父亲阿迪克斯完全称得上是“好爸爸”的典范。每当孩子们心中有疑问,他都会耐心一一解答,每当他给孩子们近乎完美的答案时,我的敬佩之情都油然而生。也正是因为阿迪克斯的教育,在汤姆被判处有罪时,在其他百余人都欢呼雀跃时,只有阿迪克斯的孩子为黑人汤姆而不平,哭泣。

这部小说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对民主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人人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偏见消灭肉体,也会扼杀灵魂”赶紧将其丢弃,重新找回那个没有偏见、文明和谐的社会吧!

【第2篇】

《杀死一直知更鸟》这本书是老师推荐要看的,起初我也不想看,但到后来看同学们课间都拿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着,我也控制不住这本书的好奇,也就买回来看看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哈珀·李,是一个美国作家。1960年她发表她一生中唯一的长篇小说《杀死一直知更鸟》,这本书令她获得了巨大的声誉,在这本书中,我喜欢上了一句话: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这本书主要讲了尤厄尔、伯里斯、阿蒂克斯、卡罗琳等几个家庭的教育方式。

我还是比较喜欢阿蒂克斯的教育方式,家长们比较理解孩子,给他充分的空间和自由,不像一些家长只知道让他们的孩子学习,给他们施加了很多压力。而阿蒂克斯家给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他们做的比较成功的。

比如说我,前几年我妈和我爸都特别重视成绩,给我报了许多补习班,几乎都喘不过气儿来,但是最近他们变化很大,也给了我放松的时间,有些时候会和我们探讨怎样学习,最近成绩也提高了一点,他们现在经常夸奖我,鼓励我,让我变得更加有自信。我相信我一定会再接再厉的。

这本书给我的启发很大,让我学到了现在以及将来怎么做,更让我体会到了做父母的辛苦,让我更孝顺他们,也让我更理解将来我自己的孩子。

【第3篇】

读 《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在开始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书名的时候,你很难理解书的内容。

在美国单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书中也做出了解释,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杀死这样一种鸟是一种罪恶。在这本书中,知更鸟更高一层的象征意义。是指在白人社会,饱受不公平待遇的黑人群体。主人公阿迪克斯对孩子们说:“我射杀过一只知更鸟,但有种负罪感,它没做错什么,还为我们歌唱”这个鸟成了他自己的人生,为之尽责的象征。

故事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正值经济大萧条时期,在美国南方的梅克姆镇。黑人勤勤恳恳为白人服务,但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却是,根深蒂固的。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来源,黑人本身具有邪恶的本性。当一名白人女子,无限黑人,汤姆犯有“强奸罪”时,几乎所有白人都不等宣判,就认定黑人有罪,甚至认为辩护律师哈迪克斯也有罪,因为他居然为“黑鬼”帮腔。

尽管律师尽了自己最大努力。法庭的审判依然有失公正,汤姆被杀死了。杀死他的那支枪,正是强烈的种族主义偏见!尽管如此,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的演讲发聋振聩,他为死去的汤姆呐喊,为遭受不公平待遇的黑人呐喊,更为美国大地上自由与平等呐喊!

另一只“知更鸟”拉德利,这位童年被父亲摧残的青年常年足不出户,把自己关在房子,成为人们眼中的“怪人”,斯科特一些孩子中带有恐怖色彩的怪物。但这个“怪物”内心善良,他以默默无言的方式,关怀和帮助镇上的孩子们,从未要求回报。

最终我们看到了一个美满的结局,那就是在美国,无论什么肤色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800字

不得不说这是一部很吸引人的一部小说,读起来有种停不下来的感觉。

题目名字叫《杀死一只知更鸟》,里面只有很少的文字提到了这种生物,有种隐喻的意思。

里面以一个小姑娘的视角来讲述自己的日常,重现了她生活那个年代,那种环境下不同人的生活,以及存在的歧视问题。

开篇就讲到自己的邻居怪人拉德利先生,小孩子有种对未知事物强烈的好奇心,大人们越是避而不谈,再加上自己听到的传闻,越是感到神秘加好奇,越想一探究竟。在孩子眼中那个怪人叔叔是个具有魔幻色彩的人物,因为从没见过,所以有掺杂着自己想象的恐怖。

用大人的眼光看,他只是个不愿与人交流,不愿被打扰的普通人罢了。大人的世界看似一切简单,却也有着孩子理解不了的逻辑。

第一视角的小姑娘叫斯库特,他有个一起玩耍的哥哥杰姆,和一个作为律师的父亲阿蒂克斯。阿蒂克斯代理了一桩强奸案,镇上的大多数白人以及他们的白人亲戚都觉得阿蒂克斯在做一件很羞耻的事情,只因他要替一个黑人被告辩护。

尽管原告的证词存在诸多漏洞,依然能很自信地在法庭上叙述。只因被告是个黑人,他们从不认为白人会对他们的证词怀疑。在当时的法庭上,白人从没败给过黑人。

原告是个领社会救济金酗酒的无赖,被告是个正直善良的黑人小伙子,尽管从各方证词中每个人心中都知道被告是无辜的,可最后还是被判处了死刑,最终因想越狱而被击毙。这个结果使得杰姆和斯库特很困惑,父亲告诉他们等他们长大还会见到很多类似的事情。我比较愿意相信阿蒂克斯说的:只有下等的白人才会歧视黑人。心理的下等。

在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中也涉及到很多日常生活接触到或未接触的人,他们是否如大家传闻的那样被厌恶,只有真正了解后才能知道。只有穿上别人的鞋子,才能了解他们走过的路。不要随意评论别人,生活中的大多数人是好人。

生活中盲目地从众心理很可怕,不管什么时候要有自己的思考。作者:菜菜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_5000字


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拥有的那些优势。

然而现实情况时,对那些不符合大众标准的人或事,我们却常常以异样的眼光去看待,不只在心里贬低、指责,更是在语言或行为上,去抨击大众所看不惯的事情。很多时候,在大多数人看来是“不正常”“不应该”的,就被默认为是错的,不光鲜的,不应该在太阳底下的。当越来越多的人站到所谓“正义”“正确”的那一端的时候,即便在道义讲上是伪善的、错误的事,都被美化、被许可了。

有时,我们会在不知不觉中加入到一场看似“正义”的“对决”中,因为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早已说明:群体是盲目且极端的。人们不愿意去理解“异类”,作为少数人的“异类”,往往不被社会所接纳。然而在这样的“猎杀”中,有些人却成了那股没来由的偏见的牺牲品。

那么,面对“异类”,我们是否应该排斥呢?《杀死一只知更鸟》里,或许有答案。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同年获得普利策奖。故事发生在19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代南部亚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上。全篇以孩童斯库特的视角展开,第一部分讲述在梅科姆镇,有一个怪人拉德利,他们家离群索居,整日关门闭户,跟镇上所有人都不来往,以至于镇上关于拉德利的诡异传闻越来越多,而所有人,尤其是孩子,他们甚至害怕踏入拉德利家的院门;第二部分,主要讲述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被指正犯了强奸罪的黑人汤姆(其实是被诬陷)做辩护。全书通过揭露社会的黑暗,腐朽的传统,来讨论在旧传统思想下,何为善恶、何为正义。

知更鸟象征着什么,以及书中有几只“知更鸟”?

斯库特和杰姆的父亲,阿迪克斯曾对他们兄妹说过一句话:知更鸟什么坏事都不做,只是衷心地唱歌给我们听,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

知更鸟不会毁坏庄稼,不会伤害任何物种,它们只会给人们奉献好听的歌儿。知更鸟在这里象征的,是无辜和善良的人们。

在这本书中,有两只知更鸟:

阿瑟·拉德利:

在梅科姆镇,阿瑟·拉德利仿佛是一个幽灵般的存在。在几乎所有小镇居民的眼中,拉德利是那种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跑出来做各种坏事的“怪人”:梅科姆镇所有偷鸡摸狗的事准是拉德利干的;拉德利会生吃老鼠;拉德利脸上长着长长的疤痕;拉德利后院的胡桃树有毒,要是吃了会死人;甚至有小镇居民说过,半夜醒来的时候发现拉德利在窗户上偷窥……

那个因为做错事被父亲关在家里15年的拉德利,在小镇居民眼中是一个“怪人”,然而做出这样的结论只是因为:拉德利家跟小镇其他居民不一样,他们从不跟其他人打交道,他们家总是门窗紧闭。

斯库特一开始也和其他人一样,认为拉德利就是这样恐怖的人,可后来她们一家才发现,原来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把口香糖、怀表、肥皂雕刻的娃娃等小礼物放在树洞里,送给斯库特兄妹,也是他在小镇救火的慌乱中,悄悄为斯库特披上毛毯,更是他在斯库特兄妹遭遇尤厄尔袭击时,冒着生命危险救下了他们。

拉德利或许知道镇上的人如何看待他这个“怪人“。他是被众人抨击和排斥的受害者,然而他却一直秉持着自己的善良,奉献着自己的爱心。

汤姆·鲁滨逊:

他是一个黑人,可是他却是个诚实正直,一直勤勤恳恳的黑人,但他却被诬陷强奸了白人马耶拉·尤厄尔。

镇上所有的人都相信汤姆强奸马耶拉是事实,仅仅因为汤姆是个黑人。所以当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时,镇上的人都来指责阿迪克斯,说他为“黑鬼“辩护。

然而事实的真相却是,黑人汤姆知道马耶拉·尤厄尔一直受父亲尤厄尔虐待,出于同情,他总是会帮马耶拉做一些砍柴、烧水的粗活,马耶拉渐渐对汤姆生出了情愫,有一天,她突然抱住汤姆并吻了他。不幸的是,这一幕被马耶拉的父亲,老尤厄尔看到了。

作为白人,尤厄尔觉得女儿这么做简直是奇耻大辱。因为在当时,美国南部尤其种族歧视严重。这一点,我们在电影《绿皮书》中也能体会到。为了挽回“尊严“,老尤厄尔教唆女儿马耶拉诬告汤姆强奸了她。

尽管作为律师,阿迪克斯已经用证据证明汤姆被诬陷,然而最终,汤姆还是被陪审团认定有罪,因为他是黑人。不再相信法律汤姆决定越狱,然而最终被射杀。

假设当初,汤姆没有因为同情,没有因着善良而帮助马耶拉,或许他就不会招来这样的祸事。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为什么大多数人会排斥“异类”?

人们总喜欢跟风,随大流,认同那些大部分人认同的观点,并做出大部分人都在做的行为。

前段时间,一个“王晶晶遭遇校园霸凌“的话题上了热搜。原来,10年前,那个叫王晶晶的女孩,一夜之间成了高中同学口中的:炫富女、整容女。起因只是因为有两个同学打碎了王晶晶的杯子,她的同桌开玩笑地说了一句:“王晶晶这个杯子要三百万,你们惨了居然给打碎了。”而这句话,成了王晶晶此后十年噩梦的导火索。

有人开始对她进行人身攻击:“衣服很土”“长得太丑了”“装酷,手机用的只是一两百块的老人机”。

而紧接着,更夸张的传言一个又一个地扑面而来:王晶晶整容了,王晶晶男女关系混乱、交了不少男朋友。有人直接动手打她。在全校学生的眼中,她是最不要脸的人。王晶晶本是尖子生,然而因此,她的成绩一路下滑,最后不得不辍学。

复读后她考了专科,后来她结婚生子,本以为生活可以平静下来。然而一切,并没有结束。那些人持续十年私信骂她,在网上爆她的“黑料”,她开网店,有人就故意去刷差评,想让她无法生活……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当初只是有一两个人,四五个,或者十来个人在骂王晶晶,怎么后来会导致成千上万,甚至被全网攻击的对象呢?为什么当年,王晶晶所在的高中,她班上的同学,甚至整个高中的同学,都毫不迟疑地、坚决地站在她的对立面,充当正义者,去审判她,去惩罚她呢?

或者说,为什么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和王晶晶成为朋友,愿意相信她并不是大多数人说的那样?

这,其实就是因为心理学上的趋同心理。趋同心理也叫遵从性,指的是,个体希望与群体中多数意见保持一致,避免因孤立而遭受群体制裁的心理。简单来说,人们会产生趋同心理是因为害怕:你不合群,你就是“异类”。

假设当年有人站在王晶晶那一边,那么那个人或许也会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在他们看来,真相并不重要,被辱骂、被伤害,倒不如站在“正义”的那一方,毕竟群体的力量是巨大的,即便再不正义的事,当群体一起去做的时候,一切都变得“正义”了。

正如100多年前,古斯塔夫·勒庞所说:

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约束的一面。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书中对待“知更鸟”的人物类型有几种?

大体来说,有这么三种:

1、随从大众,反对“异类”,杀死“知更鸟”

这是梅科姆镇大部分居民,都属于这一阵营。比如,当他们去恶意揣测阿瑟·拉德利,甚至有人编造谎言,只为了让拉德利的形象越来越接近“恶魔”的形象;比如,当他们义正言辞坚决认为该判黑人汤姆·鲁滨逊死刑,而不在乎他是否犯了强奸罪。

而这些人的做法,无疑是斯库特父亲阿迪克斯口中所说的“杀死知更鸟”的人,他们的所作所为,无异于是猎杀无辜“知更鸟”们的刽子手。

2、客观看待问题,有自己的主见

代表人物:莫迪小姐。作为一个在梅科姆镇活了七八十年的白人,莫迪小姐并不像大多数人那样,习惯于对别人的事指指点点,甚至恶意诋毁。

当斯库特问莫迪小姐关于拉德利的事情时,莫迪小姐直接说,那些都是别人乱编造的,她说,小时候的拉德利是个很有礼貌的孩子,至于被他父亲关在家里之后的事她就不知道了,言外之意是:她不知道的事,就不下结论,不去评判。

(阿迪克斯也可以归为这一类,因为他也不止一次告诫斯库特和杰姆,不要嘲笑和诋毁拉德利,不要恶意对待镇上的任何人)

3、守护“知更鸟”

代表人物:阿迪克斯。当黑人汤姆·鲁滨逊被指控犯强奸白人女孩马耶拉的罪后,没有一个人敢站在汤姆这边,即便他们知道,汤姆或许是无辜的。然而阿迪克斯却站出来为汤姆辩护,虽然因此,他被镇上的人攻击,他被划出了“大部分人”的阵营。

因为他知道汤姆无罪。他告诉自己的孩子: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因为为汤姆辩护是对的,是遵从良心的,是真正的正义,所以不管结局如何,他都要去做,他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勇士,而只是单纯地去做,去拼,去保护无辜的“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有什么现实意义:

1、用包容的心态去看别人、看世界。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每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不会与其他人完全相同。有些人在性格、生活方式等方面可能异于常人,但如果他的做法并没有干扰到别人,那么请不要用异常的眼光把他划分为“异类”,请尊重他的选择,尊重差异,因为他们只是单纯地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来生活,尽管,那是你所不能理解的方式。

2、培养批判性思维。这是一个快节奏的社会,也是一个信息充斥的时代,我们每天都能接收到铺天盖地的信息,但很多时候我们却没有判断问题的能力,而是跟从大多数人的看法,好像大多人认为是对的,那就一定是对的。然而这样的做法,在有可能掩盖真相的同时,还会极大可能地伤害到无辜的人。比方说,网络暴力。有时候人们因为正义感,而去人肉搜索那些在大多数人看来不道德的、犯错的人,然而后来却发现:人肉错了。可举报的举报,谩骂攻击的谩骂攻击,即便最后那些无辜的人被道歉,但伤害终究是造成了。所以,对待问题的时候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要过早地下结论,才能尽量减少犯错,以及给别人造成困扰。不要对未经查证的事下结论,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

3、作为父母,应当用正确的三观引导孩子,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父母永远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你如何对待别人,如何处理问题的态度和行为,将会影响到孩子将来的思想和做法。

就像阿迪克斯一样。首先,作为斯库特和杰姆的父亲,他并没有把“父亲”的形象放在高于孩子的位置,而是和孩子处于平等地位,孩子有疑问,他会耐心解答,孩子有烦心事,他不会去责骂,而是首先和孩子谈心,问清楚原因。比方说当斯库特不想去上学时,他会先倾听,然后帮助斯库特分析问题,以及给出相应的可靠的解决方案。其次,阿迪克斯一直秉持着自己的善良和正义,这给孩子树立了优秀的榜样。阿迪克斯帮黑人汤姆辩护,因为他知道,汤姆·鲁宾逊无罪,尽管被全镇的白人指责不应该为“黑鬼”辩护,但在阿迪克斯看来,为无罪的人辩护,这是他作为律师该做的事,他要遵从自己的良心。

4、拥有强大的心理素质。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别人口中的“异类”,我们会因为别人的偏见而成为被排斥的对象。每个人都希望别人能够理解自己,但往往事与愿违。大部分的抑郁症患者,就是因为长期不被理解,没有人倾听他们的内心,慢慢地,他们会觉得生活失去了意义,以至于会做出极端的行为。然而如果自己心理强大,便没有什么能够伤害到你。没有人能代替你去生活,也没有人能替你承受重担,所以撇弃那些流言蜚语,活出自己,过你想过的人生。

每个人在人世间都是一场艰难的爬行,这个世上,从来没有“异类”,只是每一个人都选择自己喜欢的、适合自己的方式存在。愿我们历经沧桑,依旧能保持一颗善良、纯全的心,不屈从于世俗,不随波逐流,不做任意指点他人生活的批评者,让自己成为知更鸟,去守护知更鸟,而不是成为杀死知更鸟的刽子手。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5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感触颇深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它让我懂了被谣言锁定的标签与实际本性之间的关系。

《杀死一只知更鸟》主要讲述了斯库特与哥哥杰姆,律师爸爸阿蒂克斯一家与两桩冤案的故事。而我觉得全书最为神秘的人物便是怪人拉德利了。镇上夫人们的流言蜚语让孩子们得知:拉德利太太曾经很漂亮,嫁给了拉德利先生就变了,并且失去了她的所有钱财,她还掉了大部分的牙齿和头发,失去了右手的食指,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坐在客厅里哭泣,怪人拉德利则在一旁慢吞吞地连削带砍着房子里所有的家具。这样的谣言导致孩子们对这个怪人十分恐惧,也十分厌恶。而孩子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怪人却能在危急的时刻奋不顾身的挺身而出与歹徒搏斗,救了他们一命。还有一起是关于黑人强奸案,心存歹意的尤厄尔断定善良朴实的黑人汤姆强奸了他女儿,律师阿蒂克斯利用种种证据拆穿他的谎言,但由于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汤姆最终未能得救,可是尤厄尔还是对阿蒂克斯十分憎恨,企图杀死他的儿子泄愤。就在这时怪人拉德利出现了,并救出两个无辜的孩子,尤厄尔也意外的被自己的刀刺死了。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就是,虽然有些人在众人眼里是令人畏惧而不易接触的,但是这些人往往能够在别人身处困境时为正义挺身而出。所以,我们在生活中不要只看事情的表面,也不要听取片面之词,更不能妄自给他人贴上负面的行为标签。也许我们在黑暗和困境中更能看清一个人的本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00字


关于种族歧视的思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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