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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作文

发布时间:2019-11-06 来源:互联网

杀死一只知更鸟观后感。

我们经常会观看一些视频或者电影,那些思维的火花在观看过程中可能转瞬即逝,观看完的以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写作能力的提升,可能呈现在写观后感方面。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观后感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观后感》,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由美国作家哈珀李著作的小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这本书呢?小编这里整理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观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真是一个让人捉摸不透的名字啊,不得不说这个名字起的非常独特,让人有种马上想读的欲望,但书中对此没有给出过多的解释,还是在百度上查的资料,才明白知更鸟在西方文化中含义

抛开文中的种族歧视问题不讲,我说说我的看法,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一位单身老爸如何教育家里两个熊孩子的故事。

在结合自己亲身经历过的带小孩的经历,再看这本书的时候,实在提不起对文中两位小主人公的喜欢,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皮孩子,熊孩子,得治,在没有母亲的管教下,阿迪克斯显然在照顾小孩方面显得有点心有余而力不足,在某些方面亚历山德拉姑姑说的没错,有时候阿迪克斯确实过于纵容他们了,让他们变得有点无法无天,总是闯祸惹麻烦不让人省心。但好在他们有位超级奶爸,阿迪克斯总是用自己的方式教育孩子,耐心呵护他们成长,对孩子的教育也很有一套,是这位超级奶爸让他们从幼稚到成熟,一步步走向成年人的世界。

但这其实还是一个讲述温情的故事,虽然过程有点曲折,但总的来说还是离不开温情与成长这两大话题,看了这么多英美当代小说,似乎他们的作家很喜欢塑造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镇、和谐共处、互帮互助、小孩成长、大人友好、结局总是温情暖心,比如《岛上书店》《一个人的朝圣》《岛》等等一系列的书

虽然各自讲述的主题不同,叙事方法也不一样,但我总觉得他们是同一类的书籍,大同小异吧,在整体上都是走温情人间这一条线,不知能否将他们统称为小镇文学q)子,不能因为失败了,就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二、宽容是一种教养。一次一个穷人同学去斯库特家吃饭,他几乎把一整罐糖浆全泡在饭里,斯库特看到了含沙射影地讽刺。卡波妮听到后把她叫到厨房,不管他是谁,只要踏进这家门,就是你的客人。别让我再逮住你又对人家说三道四,好像你有多高贵似的!你们家人也许比坎宁安家的人好,可是你这样羞辱人家,就是一钱不值。另外,阿蒂克斯在被坎宁安围攻后,也曾教导斯库特:坎宁安先生本质上是一个好人,他只是和我们其他人一样,有自己的盲点。宽容是什么?宽容是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三、平等是一种教养。我想,关于平等,法庭上的阿蒂克斯表述的很清晰,又振聋发聩,有些黑人撒谎,有些黑人不道德,有些黑人在女人面前不规矩--不管是黑种女人还是白种女人。但是这种真相适用于人类所有的种族,而不仅仅是某个特殊的种族。在这个法庭里的人,没有人没撒过谎,没有人没做过不道德的事,没有一个男人看女人时从来不带欲望。

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有一种人类社会机构可以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平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平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就像任何社会机构一样,我们的法庭也有它的缺陷,但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法庭是最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来平等的。 虽然最后阿蒂克斯未能改变汤姆被判刑的命运,但是当怪人拉德利为救两兄妹而失手杀了尤厄尔时,斯库特选择隐瞒真相,阿蒂克斯想让杰姆接受审判,警长选择让死人埋葬死人,大家心照不宣的选择保护怪人拉德利,这便是真相,一切看似很坏,但却又没有看起来那么糟糕。拥有良知的人们,还是会选择默契的抱在一起,只为保护怪人拉德利。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但愿世界上只有一种人,那就是人,但愿我们不再惧怕来世,都懂得怎么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但愿我们能永远直视孩子的眼睛,但愿并不是只有孩子在哭泣。

我说的很少,该说的,哈珀.李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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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由美国作家哈珀李著作的长篇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因为是黑人而被诬陷为强奸犯的年轻人在充分的证据之下仍然没有洗脱罪名反而惨死的故事。剧情耐人寻味,小编整理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每个人读一本的视角都不同,受到的触动也不同,不知道是文中的那句话或者哪个观点,就触动了你心里最深处的那个酒窝。让你觉得时不时就会想起来,融入你的价值观,在某些场景下给你力量,让你增加心里变得强大。

先不多说,下面这段是书中的一段文字就深深的触动了我,不断在我思维的缝隙里穿梭,给我力量,甚至改变我的心里张力,更坚强的面对工作和生活。

【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到一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不是错误的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抢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用她的话来说,她无牵无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人都有胆怯的一面,都有害怕去做的事情,或者哪个时空纬度就怕了某些场景,怕了某种感觉,也许是自己被幻想吓的。但是就是有些路没走过,或者摔过跤,或者小马过河道听途说比较恐怖,不管怎样就是有点卡着了。那个虚幻的存在就是不放过自己,纠结但又不知所措。

如果有一句话,它就在时间的长河里,在生命的某个音符里,很和谐的进入了你的思维,你见到它的时候不禁觉得热血膨胀,觉得思维进入到广袤的田野,觉得生命的音符进入了共鸣的旋律,就想抓住它,不让它褪去。于是它就像小草一样发芽,最终长成大树,实实在在增加你的心力,改变你的思维,提升你的生活,让生活有了更加美丽的色彩。指导你的人生有了更丰富的意义,生活有了更多的可能性。在人生的某些关键的时候,一句话也许就是能改变你的人生,一个观点就是能激起生命更丰富的乐章。

一本书有那么一句话深深的改变了你的思想和生活,那读它就值了。开心无限多!

这篇读后感是不是有些与众不同,虽然没写的长篇大论,但是觉得还是挺深刻的,自己收获也多。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5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黑人被人冤枉住牢,在后面法庭开庭中,即使律师有很多证据证明他的无辜,但是法庭最终还是判了他死刑,这是一个关于种族歧视的故事,是不公平、没有正理的故事。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500字。

有一次,汤姆踩着凳子在弄东西时,这个白人孩子主动去摸黑人汤姆的大腿,并把她扑倒在地上。

因为这个孩子,没去上过学,所以也就从来没有过朋友,更没更异性接触过,汤姆可能就是她接触最多的一个了,虽然是黑人,但可能在荷尔蒙的驱使下也算黑人也算个男人了。

汤姆被她扑倒后就很紧张害怕,赶紧起来跑开,就在跑开时被这个女孩的酒鬼父亲看到了,酒鬼父亲就起诉,说是黑人汤姆把他的女儿给强奸了。

本身主人公小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律师,就接到了这样的个活。

那时候是美国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帮黑人打官司相当于与全部白人为敌,但是小女孩的父亲知道汤姆是对的无辜的,就很想帮他。

自从她的父亲接到这个案子后,小女孩去学校也经常被她的同学嘲笑欺负,骂她的父亲是同情黑鬼的人

小女孩很想跟他们打架,但是她父亲说过,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跟别人打架。

小女孩问父亲,什么是同情黑鬼的人?

她父亲就回答:同情黑鬼的人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称呼,跟鼻涕虫一样,这很难解释清楚有些愚昧无知的人认为有人关爱黑人胜过关爱他们,就用这个词来称呼。这个词不知不觉也成了我们一样普通人的日常用语,用来给人打上卑贱、丑陋的标签。

而且在这家事情中,她父亲还教会了小女孩什么是勇敢,他说: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做之前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务发过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书由美国女作家哈珀李所著,讲述了在种族歧视的那个年代,证据是没有用的,人性是一个很奢侈的东西,大家的眼睛都被蒙蔽了,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精选读后感1000字。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小说对知更鸟着笔不多,只有两处提到了知更鸟。第一处就是叔叔给杰姆买了一把猎枪,杰姆想用猎枪试试手时,做律师的父亲说了这番话。

在这部小说中,知更鸟是一个象征,拉德利、黑人汤姆等都像一只无辜的知更鸟一样,被世俗、被种族歧视等扼杀。

拉德利是个善良且有着孩童般性情的成年人,因为世俗的偏见,而被家庭禁足,直到年长也足不出户。但他心地善良,喜欢跟具有童真的孩子们一起玩,他把口香糖、硬币、玩偶等塞在树洞里,让孩子们惊喜不断。孩子们因大人们的成见,以为拉德利是个坏人,他们对拉德利既害怕又好奇,还常把他作为他们游戏中的坏蛋来取笑。后来的几件事,让孩子们对拉德利的看法有所改变,一是杰姆他们三人夜闯拉德利家,杰姆的裤子被遗留在拉德利家的菜田里,是拉德利把它收好并送回给他们;二是在万圣节那晚,是拉德利打死了真正的恶棍尤厄尔,把斯库特和杰姆从恶魔手中救了回来。现实中的拉德利并不像邻居们议论的那样是个坏小子,他因为一直脱离社会,反而让他保持着一种孩童般的本性。他就像一只被圈养的知更鸟一样,什么坏事都不做,却因为成年旧事而被躺着中枪。

黑人汤姆是一个安静、体面、谦卑的黑人,纯粹因为同情和可怜那个白种女人--- 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助这位女士劈柴、打水。没想到善良却得不到好报,这位女士为了掩盖自己勾引一个黑人的事实,诬陷汤姆强奸和殴打她,可事实上汤姆根本没有用右手打人,因为他的右手残废了。虽然事实非常清楚,黑人汤姆是被冤枉的,但陪审团的人还是认定汤姆有罪。在陪审团的观念里,认所有的黑人都撒谎,所有的黑人在本质上都不道德,所有的黑人在白()人妇女面前都不规矩,所以尽管陪审团中也有不同的声音,但最终大家还是睁着眼睛说瞎,连一个十来岁的孩子都能判定的事实,这些成人却否定了。一个无辜而善良的黑人就是因为成见,就是因为种族歧视,最终被乱枪射死!这位黑人汤姆就像一只会唱歌的知更鸟,被世俗的偏见和种族的歧视而被杀死。

孩子们本来也都像知更鸟一样无忧无虑,每天快乐地生活着。但世俗的眼光也把他们的天性慢慢地磨灭和扼杀。主人公斯库特,虽然是个女孩子,但有着男孩子一样的个性,敢爱敢恨,不拘小节。但这样的女孩在世俗的眼光看来,她是个没有家教的孩子,街方邻居对她恶言相向,甚至还埋怨她的父亲没有教育好子女。在社会环境的压迫下,斯库特不得不慢慢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向世俗屈服,不得不改变自己的性格,埋葬自己的天性,做起所谓的淑女来。

《杀死一只知更鸟》用孩子的视角对当时现实生活的种种弊病进行抨击,从故事中我们发现成人世界的虚伪和荒唐,成人往往被世俗的偏见蒙蔽了双眼,遮住了良心,是非不分,颠倒黑白,把无辜的人送上了断头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大写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书由美国作家哈珀李所著,讲述了在黑人被歧视的年代,人的肤色高贵于生命,就因为是黑人,在有证据的情况下,也被判死刑,表达作者对当时社会的抨击。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大写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长篇小说,它的英文原名To Kill a Mocking Bird,应当翻译为《杀死一只反舌鸟》,至于为何在国内长期错译,其中缘由在此就不作赘述了。听闻此书和同名电影多年,却一直没有触及,直到最近看到了关于本书的一句介绍每一个当爸爸的人,都应该读读这本小说,思考一下怎么当个好爸爸,想想对日后如何当父母或许是很有裨益的,才沉下心来去了解这个故事。

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梅科姆,围绕两兄妹杰姆和斯库特以及假期被寄养到亲戚家的小男孩迪尔,分两条线索展开。一是三个孩子对邻居拉德利家的隐居怪人阿瑟既害怕又好奇,利用谣言编造了各种故事来推测阿瑟常年不出门背后隐藏的玄机,并试图靠近和诱使阿瑟出门,在多次的交集后他们终于确认阿瑟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二是两兄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被指控强奸了白人女性的黑人汤姆鲁宾逊作无罪辩护,虽然明显能证明汤姆是被诬陷,但最终汤姆仍被陪审团认定有罪且在狱中被射杀,同时两兄妹被在法庭上名誉扫地而对阿迪克斯怀恨在心的原告父亲尤厄尔埋伏袭击,经历了一系列重大事件后的两人都得到了成长。两条线索相互交织,塑造了一系列生动饱满的人物形象,整本书读来引人入胜、畅快淋漓。

如果说仅仅是故事本身精彩,还不足以促使我写这篇读后感,真正触动我内心的,是本书传递的三观,让我有了近年来阅读中难得的感动和振奋。这种感动,不是单纯的情感认同,而是包含了理性与感性的双重震撼。读完全书,我想,也许它不单单是在告诉我们如何为人父母,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如何为人。对人这一复杂物种的深刻理解,被包含在一本儿童视角的普及性读物里,让读者非常易于接受,不自觉受到感染和启发,实在是让我非常惊讶。哈珀李凭借她写的这唯一一本长篇小说赢得普利策奖和世界性赞誉,绝对毫不为过。

尊重孩子的天性和独立人格。阿迪克斯作为一个父亲,面对孩子,他从不居高临下,而是真诚地尊重孩子。在大是大非等问题上,他会有意识地引导孩子,言传身教润物无声。但更多时候,他把孩子当作有自己见解的伙伴来看待,不会强制性地干预孩子成长过程中展露的天性和习惯,也不会把自己的看法强加给孩子们。不管是斯库特的男子气还是杰姆的敏感,他都用很宽松的态度去面对,哪怕自己的妹妹、孩子的姑姑亚历山德拉对此颇有微词,他也不为所动。也许他相信过多的压制和成人世界的规矩,并不适合孩子们的成长。无论出发点如何,是他的尊重与保护造就了两个富有同理心的小朋友。

文中有许多片段也能感受到这位父亲的用心。杰克!看在老天的分上,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的时候,你要正儿八经地回答,不要东拉西扯,顾左右而言他。虽说孩子毕竟只是孩子,但他们会比成人更敏锐地察觉到你在回避问题。回避只会让他们糊里糊涂。阿迪克斯对他的弟弟杰克强调了这一点。事实上,仅仅是郑重对待孩子提出的问题,就已经有很多家长难以做到了。在这个场景中,阿迪克斯还提到说脏话是每个孩子都会经历的阶段,这个毛病可以改,但脏话背后显示的脾气暴躁不好改,而减少脾气保持冷静,是斯库特更需要解决的问题。阿迪克斯既尊重孩子成长的阶段性表现,同时又有清醒的头脑,看出更深层次的问题,随后的相处中他一直用各种方法帮助斯库特面对和控制自己的火爆脾气。对于重大问题的态度,阿迪克斯是一贯的、坚定的,这种有底线的尊重更令人钦佩。

尊重他人持有不同见解的权利与自由。阿迪克斯是一名律师,职业的特性让他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而且这些人可能持有截然不同的观点与见解。他的职业素养加上自身的人格素养,使他能够最大程度地尊重异见,尊重他人保持自身看法的权利。虽然那些见解未必是他所认同的或者合理的,但他从未强行推销自己的观点,也没有因为大家立场不同就恶言相对。他们当然有权利那么想,他们的看法也有权得到充分的尊重。阿迪克斯对孩子们这么说,他也很自觉地在生活里为孩子们做表率。即使他为了破除种族歧视和偏见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仍得不到大多数白人居民的理解,即使最终鲁宾逊依然被认定为有罪,他也没有暴跳如雷。没有改变自己尊重他人看法的立场。他失望,但依旧尊重司法判决;他难过,但依然宽慰愤愤不平的孩子们。在尊重的同时,他也有自己把握的度和内心坚持的原则。阿迪克斯对孩子们说了一段极具深意的话:但是,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由此可以看出,阿迪克斯提倡的尊重他人的不同看法,不是高傲的不屑与之争辩,也不是一味地忍让退守,他是尊重权利和自由本身,却依然保有自己的观点和判断。他希望通过更科学合理、平等合法的途径去表达自己的看法,进而引发更多人的共鸣,但涉及到良心、公平和正义等大是大非,他依循内心,绝不轻易妥协。这种有立场的态度,在现实中非常难以把握和坚持。尊重二字背后的深刻内涵,绝非简单的一两句话可以概括。

文中有一段插曲特别打动我。邻居杜博斯太太是一个在大家看来略有点尖刻的老人,因为在杰姆面前表露了对代理鲁宾逊一案的阿迪克斯的强烈不满,激怒了杰姆。杰姆报复性地把老太太珍爱的山茶花全部打烂,为此,阿迪克斯要求杰姆道歉,并让杰姆按照老太太的要求,去为深陷毒瘾且病入膏肓的她读一个月的书。杰姆知道自己的报复行为不对,却非常不理解为何赔礼道歉需要以读书一个月的形式来进行,但不情不愿的他还是去做了。完成读书任务后,又过了一个月,阿迪克斯告诉杰姆,老太太刚刚去世,并将老太太所给的礼物一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交给杰姆。当杰姆尖叫地觉得老太太还不放过他时,阿迪克斯安慰他一切已经过去,并告诉他杜博斯太太是一位了不起的、尊贵的女士。接下来的一段话令许多读者都印象深刻。

她当之无愧。她对各种事情都有自己的看法,也许和我的观点有很大不同儿子,我告诉过你,假如那次你没有失去理智闯了祸,我也会让你去给她念书。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到一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用她的话来说,她死得无牵无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书由哈珀李所著,讲述了一位年轻人,被人诬告成强奸犯,只是因为是黑人,在法律面前也不能洗清冤屈,让我们看到那个时代人性的丑陋。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精选4篇,大家一起来看看。

每年春节都在忙忙碌碌中度过了,总有忙不完的事儿,今年春节假期最终有时间可以好好读书了,恍惚间回到了学生时代,记得每年的学生假期都是我疯狂阅读的好日子,小学五年级就开始看水浒了,爬在被窝里还在看,被老爸揪住,以后就只能在假期里过瘾了。

不看作者介绍,不看书评,《杀死一只知更鸟》开篇就吸引住我了,在现在的年代,如果是年青人,对美国历史不了解可能对种族歧视的体裁体会不深,不过我也不想从种族隔阂这个角度来感受这本书了,换个角度,我觉得这是本很好的有关儿童教育方面的书,书是以斯科特眼睛里所看到的事物、从她的思维角度来写这个成人社会,以及她和哥哥杰姆的成长的。

当看到斯科特、杰姆、迪尔一起玩耍、奇思怪想、恶作剧时,突然回想到了自己小的时候,在院子里和小朋友们钻盖楼挖出的地基通道、爬土堆、耍钢筋、甚至去围观挖出的棺材、捡铜钱小学三年级的我没赶上回城里的班车,一个人从城西研究院蹦蹦跳跳、一路欣赏着风景走回二号院的家,没有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父母再着急也只能等我回到家说了几句,赶紧吃完午饭又要赶回学校的班车了。一到周末就会跟着美术老师背着小画夹到拒马河边写生,边玩边画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放假无聊也会和小伙伴们爬到老城墙上去疯一天,采点野酸枣、枸杞子尝尝,不记得父母会为这些骂我们了,太自由自在了,现在的孩子恐怕连想都不敢想吧。在玩的过程中学会、读懂人生道理,也锻炼出坚毅果敢,大胆沉稳的性格。

父亲一直是个引导、身教的角色,他每天晚上都坐在饭桌上摊开文稿在上面圈圈点点,我坐在桌子的另一边看书写作业,时不时也会瞄瞄父亲在文稿上都划了点什么?写了点什么?校对书稿的专用符号也是那时学会的。每天晚饭是我们最欢乐的时光,父亲会讲一小段《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的故事,到现在还在佩服父亲的记忆力,为什么我也都看了却记不住,讲不出。后来电视里播放Follow me,每次播出都会和父亲一起看、听、跟着读,每天早晨还没睁开眼美国之音已经在耳边萦绕了,先听几分钟再起床开始一天的学习生活。

群主说这本书可以和孩子一起看,非常赞同,忽略种族歧视这条主线,阿迪克斯教育子女的理念和方式是非常值得学习的,尤其是现在的年青父母可能体会不出来了,因为他们这一代已经接受的是填鸭式教育了,所以我也特别想把这本书分享给我的儿子,希望他也能读懂书中的真谛,有所领悟。奥巴马给自己的女儿公开的送过两本书,其中一本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当然通过这本书,还可以了解关于美国的清教徒文化,了解到当年的种族隔阂,但关于种族问题我觉得这本书写得还是十分含蓄的,再看看关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书可能体会更深。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小说,杰姆和斯库特有一位做律师的父亲阿迪克斯,他们在阿迪克斯的言传身教下学会了勇敢、正义、遵从良心,用他们的独特的方式去看待、处理生活中的种种问题种族歧视、家族化标签、社会阶层问题。

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是一直存在的问题,怎么样面对这一问题才是最重要的,作为一名父亲,阿迪克斯教会他们的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作为律师,阿迪克斯也许早就预料到为汤姆辩护大概率的会输,而且还要面对社会的流言蜚语,可他毅然决然地那么做了,并且全力去做,阿迪克斯是一个勇敢的人,杰姆和斯库特也是勇敢的人,还有许许多多没有站在台前的人也以他们独特的勇敢方式去推动社会的进步。监狱门前,阿迪克斯独自一人面对坎宁安等人,杰姆和斯库特为了保护父亲,依然挺身而出;安德伍德先生也在窗户后面时刻关注着事态发展,准备随时施以援手;法庭上,陪审团中勇敢的人,依然用自己的方式为汤姆斗争,使得陪审团的裁决用了数个小时。

在当代的生活中,肯定也有新的方式去表达勇敢,也许每一期的读书活动就是一种表达勇敢的方式,诵读经典,适当地放下手机等电子产品,就如杜博斯太太一样竭尽全力去戒掉吗啡,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用她的话来说,她死的无牵无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过度依赖手机等电子产品也许是新时期的吗啡,愿每个人都能如杜博斯太太一般勇敢,放下手机,感受每一天与孩子、与家人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坚持到底。阿迪克斯对孩子说的这段话,不仅仅触动了他的孩子,我想,还打动了我们读者的心。他不仅告诉了孩子什么是勇敢,还给了孩子坚定的信念。以他自己的所作所为,让孩子们真正领悟了坚持原则和勇敢的真谛!整部书中,这种金句和教育孩子的情景比比皆是。杰姆和斯库特兄妹就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著作,引我深思的不是种族问题,不是阿瑟。拉德里怪不怪问题,也不是谁是知更鸟的问题而是有关子女教育的问题。

中国作为一个教育大国,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时刻敲打着为人父母的心。但人们对起跑线的理解可以说是偏执、狭隘的:在孩子应该接触自然、自由成长的童年时期,接受了本不是这个阶段孩子应该获得的教育也就是古人说的揠苗助长。让孩子提早学拼音,学加减乘除,背古诗,学钢琴各种学科早教广告铺天盖地,家长们为了给孩子抢一个名额趋之若鹜。什么东西都想要比别人的孩子早学一步,超前两步。如此美其名曰不输在起跑线上。

人生是一场漫长而艰苦的马拉松,而不是百米冲刺。像那样超前学知识真的就赢了吗?孩子就能一直领先吗?最终考取最好的大学吗?先不讨论这些,我们假定他学习优秀,最终考上最好的大学,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这就成功了吗?君不见社会上各种妈宝男、高分低能者、有才无品者这些人虽已成年,却在人格品质上严重缺失,社会责任担当全无。他们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尽职,在社会上不能尽责,在家庭里不能尽孝。这类人在我们身边有,在新闻里更多。不是赢在起跑线上了吗?怎么还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认为,是我们的家长引导孩子站错了起跑线。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书评5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由美国作家哈珀李著作的长篇小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该书曾被改编成电影,主要讲述了汤姆鲁滨逊的年轻人因为被诬告强奸而死于乱枪之下的故事,虽然题材比较严肃,但展现了律师道德端正的典范。网友是如何评价这本书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这本书是我最近比较痴迷的一本书,原因是阿历克斯这位伟大的父亲,是我心中敬仰的对象。

在我的身边父亲好像都是负责训斥、教训孩子的凶老虎,只有妈妈才是全心全意爱孩子,愿意为孩子付出一切的家长。因此,我特别羡慕别人家孩子的慈父。

而本书中的父亲一个人带两个孩子,每天晚上陪孩子一起阅读报纸,和孩子一起讨论时政,通过具体的案例潜移默化的培养孩子的三观;他在工作中决定前会考虑到对孩子的影响,为了孩子他坚守正义,不怕周围人的指责和批评。他要做一个坚强、正义父亲,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你想让孩子成为怎样的人,父母首先就要成为怎样的人。

在他自由思想的教育下,琼路易斯从来不穿裙子,用安德拉姑姑话说,就是没有教养,比较粗野,这是这个粗野的孩子,在不到九岁的年龄,在一个夜晚,用自己朴实,纯真的话语打动了一群黑人,救父亲于危机之中善良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纯真无私的善意能化解别人。

父亲的对所有的人没有偏见没有仇恨,对他辩护不满的白人将唾液喷到他的脸上,他也不恼怒,给大家的解释是:因为一个人受到打击总要找一些途径发泄私愤,在我身上发泄发泄,总比他回家暴打孩子要好些。他受到侮辱还能够站在大局考虑问题,他不但爱自己的孩子还爱所有的孩子。

没有仇恨,拥有一颗博爱之心父亲坦坦荡荡、从从容容的生活状态,我十分向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欣赏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书由哈珀李所著,讲述了成长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问题,有一些会迫使我们尽快成长。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欣赏。

01

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

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

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

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哈哈哈~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言传身教的力量


没一本说在国外很受欢迎,但是因为文化的差异,很难勾起我们读者的兴趣。书中孩子们在父亲的引导下经历了暴雨般的成长,也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暖,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言传身教的力量,快来看一看吧。

因为忙,这本美国作家哈珀.李著作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抽屉里放了7个月才看完。

这本书获得的赞()誉,我举双手赞同,我是一字一句地看完的,对书中每一页的内容没有厌倦和马虎过。

很多人会跟我一样,对书名的不理解。书名带着血腥和残忍的味道,勾不起中国读者的兴趣,其实是我们对西方文化的不了解。在美国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看过书里的开篇描述就能理解: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书中的知更鸟是指在白人社会里饱受不公平待遇的黑人群体。

故事梗概是: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静谧的小镇,几桩离奇的疑案打破了几个孩子平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雨般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书中的父亲是一位正直勇敢睿智的律师,是位英雄父亲。其中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是最值得当下做父母的国人学习的。中国有俗语: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会打洞。也经常听到旁人抱怨熊孩子:有其子必有其父,这些都颇有道理。孩子的一生,父母言传身教的力量是最主要的,现在的父母只关注孩子的读书,不注重孩子的做人。嘴上都会说先做人再做学问,事实上现在的孩子多半自私、任性、狡诈、没有团队意识。

我常在十字路口,听到孩子幼稚的声音拽着妈妈的袖子不让走:妈妈,是红灯。而有的家长全然不顾孩子的声音,牵着孩子闯红灯,孩子在幼儿园和学校刚夯实的仁义礼智信之基础,被父母们的身教无情践踏而轰然倒塌。

父母们总是把自己的亲身经历语重心长地灌输给自己的孩子:世道就如此,现实就这样,人心太险恶,世道太黑暗,不能太善良、切勿太老实、要学会与人斗的本领、要学会圆滑等等。

也许是中西方文化的不同,我则认为这是国人教育最悲哀的事情,书中的父亲、芬奇律师就没这样做。我们不能越来越麻木,不能就那样了,我们要主动去改变才对。

书中芬奇律师在法庭上为黑人辩护的一段话极其精彩,让我内心沸腾:我们知道,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具有更高的天赋和才华。但是,在这个国家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切人是生而平等的---有一种人类社会机构,可以让乞丐和洛克菲勒家族的成员平起平坐,让愚人和爱因斯坦不分尊卑,让粗陋无知的人和大学校长分庭抗礼,先生们,这种机构,就是法庭----可以是美国联邦政府的最高法庭,可以是最基层的地方治安法庭,也可以是你们眼下服务的这个尊贵而神圣的法庭。我们的法庭也有缺陷,任何社会机构都不例外,但是,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人性的善与恶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经典佳作,什么是善,什么是恶,都不过是人们自己的定义罢了,并没有什么实际的界限,接下来大家一起来看这篇文章吧,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感悟。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作者为美国作家哈珀李,看图书的封面是一位戴着眼镜慈祥的老人家。该书获1961年普利策奖,由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获第25届奥斯卡三项大奖。这部作品也是美国中学推荐课外读物,美国图书馆借阅率最高的书;奥巴马给女儿公开推荐的书单中就包含这部作品。

大概是描写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小镇,黑人汤姆被白人尤厄尔诬陷强奸他女儿马耶拉,小女孩斯库特的爸爸阿蒂克斯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故事。而故事展述则是以斯库特的小女孩口吻来推进的。小说整体上的基调是洋溢着小女孩该有的欢快、调皮与轻快。前三分之一是描述小女孩在小镇里与哥哥杰姆和小伙伴迪尔去开展一系列儿时的大冒险,包括在恐惧与兴奋的交织下尝试去探索怪人拉德利真实面目的种种可爱行径;中间三分之一则是有力的刻画了爸爸阿蒂克斯在法庭上为汤姆辩护的生动场景,也是本书最紧凑可作辩护教材的部分;最后三分之一则是描述辩护失败后黑人尝试逃跑被枪杀后的系列收尾。

实际上,故事两个受害者:乐于助人的黑人汤姆以及数十年不出家门的怪人拉德利,一个因为肤色,一个因为疾病,没有做出任何伤害小镇社会的坏事,却被小镇社会给抛弃,汤姆甚至被枪杀,身上有17个枪孔。他们就是两只知更鸟,被歧视给杀死的知更鸟。因为知更鸟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小镇社会都在犯罪。

这毋庸置疑是一部的经典之作。

--因为它提供了一个透视美国种族歧视的窗口。

故事发生的背景是大萧条时期的美国。

虽然1863年,林肯发表了《解放宣言》,解放了叛乱州种植园主的奴隶,并特别豁免了边境州和联邦征服的前邦联地区的奴隶。1865年,将第十三条修正案被纳入美国宪法,宣誓着在全国范围内废除奴隶制。在法律层面上,黑人似乎摆脱了数百年动物性工具的身份而成为法理上的具有基本人权的人,但似乎大多数白人始终不买账,对黑人始终抱有融于骨子、流于血液里的歧视以及对黑人妖魔化的排斥始终盘旋在黑人与白人共同居住的小镇上空。

初期,源自于殖民时代的种族歧视在政府的推()崇下盛极一时,并由此建立的等级制度成为维系当时社会运作、经济运行的重要支撑。但伴随着人性的解放与觉悟,人人生而平等的呼唤愈发强大,原有的制度体系要解构。

在迈向现代文明的大道上,我们始终要学会抛弃与重建。

小说以一个小故事的展述来放大了一直困扰着美国发展的种族歧视,这种以小见大写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透视美国种族歧视的窗口。

--因为它提供了一个青少年良知启蒙、价值确立的可能性路径。

无论是保姆卡波妮像对待女儿一样的斥责斯库特的自以为是,还是父亲阿蒂克斯以春风润物的诱导式教诲斯库特要学会礼貌与教养,都可以成为家庭餐桌上的育儿手册。比如斯库特有一次邀请家里条件比较差的坎宁安家族同学到她家吃午餐,但那位同学的吃法让斯库特难以接受,并在餐桌上不停的在埋怨。卡波妮听到后把她叫到厨房,斥责道:有些人不像我们这样吃饭,可是你不能在饭桌上给人家当面指出来。那孩子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随他便......斯库特回了一句他不是客人,他只是一个坎宁安家的人......卡波妮立刻生起气来:你给我闭嘴!不管他是谁,只要踏进这家门,就是你的客人。别再让我逮到你又对人家说三道四,好像你有多高贵似的!你们家人也许比坎宁安家的人要好,可是你这样羞辱人家,就是一钱不值!

一个保姆对主人家的孩子如此的训导,是难能可贵的,这是源自于自我本性里的源动力。

这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片段,在整本小说中穿插着多处类似的描述,而这些完全可以作为家庭教育的参考书。因为青少年在关键的成长阶段需要健康、正确的价值观灌输,根正才能长得直。我想这也是为什么这本书是美国图书馆借阅率最高的书原因之一。

因为它提供了一个如何成为真正人的教材案例。

我们都走在成为人的这条路上。而这本书可以教会成为人的三个关键词:一个是勇敢;一个是教养;一个是责任。

关于勇敢。在种族歧视根深蒂固的小镇上,父亲阿蒂克斯坚持为黑人汤姆辩护,并由此导致整个家族遭受了来自全镇白人的鄙视以及排斥,两个小孩在学校由此与同学打架,自己也受到其他人的威胁,甚至包括姐姐也表达了愤懑的不理解。但阿蒂克斯就像定海神针一样的坚定,勇敢的承担起了辩护律师的担子。尽管在辩护现场一招招拆解了对黑人汤姆的污蔑,但最终黑人汤姆还是被陪审团判为有罪。心如死灰的黑人等待着死亡的来临,但阿蒂克斯始终抱有希望,希望通过上诉在种族歧视的铁石里凿出一点光出来,这种心有原力的坚守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勇敢。

正如父亲阿蒂克斯对孩子们说到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仍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这不是有勇无谋的勇敢,而是一种具有使命感的勇敢,在面对大山时竭尽全力尝试各种攀登路径的可能,并试图为后人趟出一条路来。

关于教养。教养是一件隐形的外衣。无论是在餐桌上基本的礼仪,还是待人接物的技巧,以及在面对他人羞辱时的淡定与自我调解,都是一种教养的体现。

阿蒂克斯作为小镇里的神枪手因为不小心射杀了一只知更鸟后就不再触碰枪支,因为他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这是对自我认知的教养;在面对白人尤厄尔朝自己脸上吐口水时淡定的用毛娟擦干净后回家跟孩子们解释道,尤厄尔在众人面前出了丑来找我发泄下,而由此可能他自己女儿躲过一顿暴打;在儿子杰姆因为老太太的咒骂而打翻老太太家花盘时,责令儿子去给老太太朗读一个月的故事来赔罪;当女儿由于自己在帮黑人辩护遭受同学调戏时,他笑着说:不要打架,斯库特。明天你经过他们时,昂起头,走过去,做个绅士。

啊,昂起头,做个绅士,多么绅士的父亲啊!

关于责任。这里毫无疑问是父亲阿蒂克斯的代名词,既有作为一名家长的责任,也有作为一名律师的责任。

作为一名家长时,他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阿蒂克斯始终是正直的活着。在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向孩子们树立了良好的价值观,教会了他们作为人最基本的素养。

作为一名律师时,他说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意思是说不能遵从大多数白人对黑人的那种固有的歧视而放弃作为人的良心,而这种良心的背后就是作为律师的责任。他会整夜守在监狱门口阻止白人们去殴打甚至杀害黑人汤姆,他会为了案件去深入调研细节,捕捉漏洞。因为他说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

其实,阿蒂克斯已经坚定地迈出了那伟大的一步!

要始终相信有一群群、一代代阿蒂克斯们,为了那些自身难保的知更鸟们,正努力向一切虚伪、邪恶发起反抗,虽然见效甚微,但总有一天会让社会的温暖照耀那些束手无策的知更鸟们。

《撞死一只羊》观后感



中秋节,传统团聚的节日,所有的人都忙着过节,手机是难得的清静。闲散时光,窝在家里看电影,先看了《这个男人来自地球》。也许心智未开,许久才体会到其间的意味,也不知道揣摩的是否准确。

晚饭之前的空隙时间正好又看了《撞死了一只羊》,藏地体裁。之前在影院看《冈仁波齐》的时候,就被那种藏区独特的地域风貌和人情特色所吸引。影片里那更为广阔的天地万物,便是滋养一方民众的根源所在。整部影片看完,突然觉得这似乎是一场救赎的故事,救赎、被救赎及自我救赎。在影片的结尾,司机金巴的那场梦境更像是一场在虚拟的国度里与自我进行的和解。

影片中的司机金巴一开场就展现了鲜活了人物特征:粗旷的,不拘小节的,蓬乱的头发,有年代感的皮衣,一副不摘下的墨镜。在漫无人烟的路途中,竟然撞死了一只羊,司机在思虑了片刻后便带着这只羊上路了。我们不知道他将怎么处理这只羊,这也许正是整部片子让人思考的开始。行驶了一段路途,司机金巴又遇见了一个康巴人,这个康巴人沉默寡言。几番对话后,我们知道了这个康巴人的名字也叫金巴,他此行的目的是去复仇,去杀他二十年前的杀父仇人。到了康巴人的目的地,二人便分道扬镳。司机去了寺院,为撞死的羊超度,后又找寻康巴人金巴阻止他复仇。而他到了仇家处所之后,发觉康巴人已然放弃了复仇。

故事听来并不复杂,但它某种层面上向我们展示了人性中慈悲的那一面。对一只无意中撞死的羊尚能如此,面对已有妻小的仇家定是更难下手。我不知道导演安排司机和康巴人用同一个名字是否有着其深意,也许它意味着我们人性中的每一个不同的自我:多言的、少语的、开心的、愤懑的。司机金巴在车上对康巴人金巴讲起自己女儿的那一幕,也许便是为康巴人见到仇家子女那一瞬间的心软所种下的种子,那是我们对于生命最与身俱来的悲悯。

艺术最感人的,便是它对普通人的塑造所传递出的那种真情实感。我想司机在返回寻找康巴人的路上一定是在想:这一路撞死了羊已经在无意之间造了杀业,若是明知康巴人去复仇还不阻止,这罪业便会更为深重。这是一场两个人的救赎之旅,而康巴人在放弃复仇的那一瞬间其实已经救赎了满在仇恨中的自己,释放了过去二十年间那个压抑的自我。

生命是一场轮回的旅程,我们在累世的业力里反省并洗刷本性。人与人其实没有任何区别,像影片中同名的金巴一样,我们只是命运与角色的交叠。某刻,当心灵得到释放和满足,一切将回归到自我的真正的和解。就像影片中最后摘下墨镜的金巴,旧的自我和新的自我久别重逢。人性中最真善美的那一面,它恰恰给了我们人生更多的可能性。

如果我告诉你我的梦,也许你会遗忘它。如果我让你进入我的梦,那也会成为你的梦。

《撞死一只羊》观后感1200字


《撞死一只羊》观后感

5月1日,风和日丽的好日子。一大早,宝宝同志还在酣睡中,我换上漂亮的裙子出门了,目的地非常明确,城南的法源寺。既然在南城暂住着就要好好地挖掘一下丰富的城南文化。去年秋冬短暂地游走了一下,远远不够,从这个五一开始重新开始。前几天晚报上说法源寺的丁香开得异常繁盛,一看就在身边,说走就走。果然不远,骑车也就二十分钟吧。果然是北京城内历史最悠久的古寺庙建筑群,七进六院古木参天,丁香早就凋谢了,绿树成荫子满枝。一如传统的寺庙建筑,山门进去就是钟楼鼓楼,然后一径大殿排列在中轴线上,香火缭绕。略不同处就是那间悯忠台,残留着一丝千年前唐太宗建寺时的痕迹。可惜,留下的仅仅是名字,善男信女们逢庙必进逢佛必拜,有几个人真正了解这座古庙的历史;更可惜的是,在这座免票的古寺里看不到任何像样的文字说明和介绍。那在院子里风吹日晒的莲花宝座,古朴的模样,应该是唐代的文物吧?那一座座沧桑模糊的石刻,也至少应该是源自明代工匠吧?他们无语静默,只能接受游人短暂的目光巡礼,无人停下脚步听一听他们的叹息。他们穿越千年,见过始建时的悲壮,破于地震时的残败,重建时的风光,是否也曾见过清末时的那具棺木?那里盛放的是为变法献身的谭嗣同先生的遗体同样的还有宋末文天祥、明末袁崇焕的尸体在这里短暂停留过。青山有幸埋忠骨,古寺无名收遗骸。这是一座多么悲壮的寺庙!孩子们嬉戏大人们烧香跪拜,历史总是要被遗忘我在门口的小商店(所谓法物流通处)逡巡一圈,除了法物别无他物。我问,有书吗?答曰,没有,文物单位不允许买书。呵呵,是吗?李敖先生的《北京法源寺》不应该放一本吗?这些为信仰付出生命的人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啊。

枯坐良久,离开,穿过纵横的小胡同找到109路电车,低碳出行。来到西单,目标是电影《撞死一只羊》。这几天是复联四横行的日子,我偏不信邪(再说Loki已经在复联三死掉了),选择了这部藏族导演的先锋电影。果然,放映厅里算上我共同12个观众,旁边厅里座无虚席。电影的英文名字叫Jinba,是两个主角司机和杀手共同的名字。在高原荒芜的行车路上,司机莫名撞死一只羊,后来又遇到了一个康巴汉子,自称去寻仇。搭载杀手一段路之后,两人分手。司机找到一个僧人为冤死的羊超度,然后抬到天葬台上送给秃鹫,完成了这只羊这世生命周期,也平复了自己的内疚。这一段情节特别有韵味。司机在市场上与肉贩子一番对话,我们以为司机要把羊卖了赚钱,没想他只是询询价。他送给僧人六百元钱,正是买一只整羊的价格;又送了想吃羊肉的乞丐200元钱让他别打这只羊的主意;又用300元钱买了肉贩子的半只羊(整只羊已经卖完了),平复了肉贩子的怨言。这个过程滴水不漏,让我们看到粗犷司机的柔软内心,以及在我们这些平庸的汉人眼里显得十分突出的藏族同胞的慷慨不那么在乎金钱,更在乎内心的平静。之后呢?他念念不忘杀手,又原路返回去寻他。两场同样韵味十足的戏之后,他知道,面对苍老的杀父仇人,杀手并没有下手,而是泪流满面地留下那把刀,离开了。看似完结了,司机金巴开车继续上路。再次走到撞死羊的地方,车莫名出了故障抛锚。司机换完轮胎,倚靠在车旁酣然入睡,睡梦之中,他拔刀杀死了杀手金巴的仇人,替他报仇申冤。最后一个镜头慢慢地拉远开去,路基之下清澈的湖水中倒映出了大货车的影子,司机站了起来,走了。恍惚之间,我看到的不是穿着工装的金巴,而是一个身穿红色袈裟的喇嘛

看晚报上的介绍,这部电影是基于两部小说改编的,《杀手》和《撞死一只羊》,每个故事都是独立成章的,但都略显单薄,拼接有必要性,但需要建立逻辑,至少要自圆其说,这可能就是先锋所在之处吧。导演说,他自己也没有特别成熟的想法,就那么拍了,观众自行解读。我想,司机金巴作为一个虔诚的佛教徒,追求圆满和轮回,他不仅为自己也为所有遇到的不能自行完成轮回人和物实现这一心愿。对于被撞死的羊,如果没有接受超度就死去,就不能正常轮回;有仇必报的康巴人,如果不能手刃不同戴天的仇人,就不算圆满。而司机都帮他们实现了,哪怕仅仅是在梦里和事后。这样的人就是得道高僧,不必在寺院里。这是我一个平庸的汉人的解释。也许,司机金巴和杀手金巴就是一个人。杀手面对显然已经备受煎熬的世仇,放下了武器,同样是表面粗粝内心柔软的人,有坚定信仰的人。

看完电影,我又乘坐109路汽车到了北海公园。这也是安排好的。在宣武住处,天气晴好的时候能在楼道的窗户里看到那座白塔,我感觉它在召唤我。掐指一算,上次去北海恐怕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那就去一趟吧。此行不虚,惊喜地发现北海公园内的永安寺是一座藏传佛教寺庙,那座大白塔其实是藏式喇嘛塔,寺内除了供奉如来观音弥勒,还供奉着格鲁派鼻祖宗喀巴大师。幸甚,感谢又一番神奇相遇,藏族电影和藏传佛教寺庙。已是夕阳晚照清风吹佛的时候,我坐在倒映着白塔的水边,感受内心的宁静。

《另一只鞋子》观后感600字


让世界充满爱
《另一只鞋子》观后感
吕佳隆 开发区实验小学六(4)班
让世界充满爱《另一只鞋子》观后感(吕佳隆)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当我看完来自埃及的短片《另一只鞋子》,这句话就成了我的座右铭。
故事的开头,一个小男孩儿出现了,他的名字叫史瑞夫,他的父母从小就弃他而去,不知去向,年仅十岁的他在火车站附近捡东西来生活。他穿着一双拖鞋,那是怎样的拖鞋呀,鞋头掉了一大截,底部烂了一个洞,现在鞋绊又断掉了。他走到一个木箱旁坐下,双眼死死地看着这双己不能再修的鞋,似乎在为以后的穿着发愁。这时,一个富家小男孩走了过来。他身着蓝色格子衬衫,足蹬一双崭亮的皮鞋。他和爸爸在前面的长椅上坐下来,反复用纸擦拭着皮鞋。史瑞夫一下子被这双鞋吸引了过去,眼睛闪闪发光。就在这时,火车进站了。车铃叮铃铃直响,小男孩还是在擦鞋,看来他对鞋十分爱惜。他爸爸拉着他上了火车,可是他的一只鞋子却被海水般的人群挤掉了。他想回头去拿,火车却已经启动了。史瑞夫看见了,跑过去捡起那只鞋,心里在犹豫要不要还给他。突然,他像做出了一个决定,眼睛里充满了坚定,拿起鞋,疾步追赶着火车。小男孩站在车门口,等待史瑞夫把鞋还给他。可是,火车越开越快,史瑞夫用力一抛,鞋子却没有扔到男孩手里。小男孩见此情景,把另一只鞋子也脱下来,扔下了火车,送给了史瑞夫。最后,他们相互挥手道别,每个人脸上都洋溢出天使般的微笑。
影片中,史瑞夫和小男孩儿心里都牵挂着对方。史瑞夫一心想着把鞋子还给小男孩,小男孩在最后把另一只鞋子送给了史瑞夫,这一点不是很可贵吗?
我就遇到过这样一个人。一个星期六早晨,妈妈生了病,我和爸爸把妈妈送到医院。在外面焦急等待。狂风呼呼地吹着,医院大楼外车棚里的自行车都被风刮倒了一片。这样的鬼天气,谁会出门呢!可就在这时,走进来一个老爷爷,衣着破旧,坚定地走向了车棚,扶起来一辆又一辆自行车。尽管他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却仍不肯放弃,坚持不懈地去扶车。我看不下去了,跑过去帮忙。我们对视了一眼,会心地笑了。不一会儿,自行车就被扶得整整齐齐了。因为这件事,妈妈生病的阴霾一扫而空,整个早晨,我心中始终洋溢着美好的心情。
不管在什么时候,我们都要乐于助人,具有高尚的情操。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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