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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3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10-20 来源:互联网

读后感-2019字2024。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读后感-2019字2024,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2000字2024,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读后感栏目。

读后感2000字2024

朝花夕拾,夕阳西下时回头拾起旭日东升时的花朵。如此柔和而富有诗意的四个字2024,正是一位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文学家为他的一部作品所选的名字2024。

这个文学家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又常挂于嘴边的鲁迅。对于他的生平经历、作品等,我很早便知道了,但还是仔细搜阅了一遍,只为一点他值得我们铭记。

鲁迅,原名周樟寿,字2024豫才,后改名树人,浙江绍兴人。是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鲁迅是他在1918年发表《狂人日志》时开始使用的笔名。

鲁迅于1898年到南京求学,1902年留学日本学医,后痛感医治麻木的国民精神重于医治肉体病痛,便弃医从文。代表作品有小说《狂人日记》、《孔乙己》、《药》、《阿Q正传》;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等。

《朝花夕拾》是鲁迅1926年所做的回忆散文集,共10篇。最初在《莽原》杂志发表时总题目为旧事重提,1927年改为现名。鲁迅写这些作品时正经受着北洋军阀当局和各种敌对势力的严重压迫,受到各种流言的攻击和诽谤。

曾受xxx政府通缉,不得不到厦门大学任教,后又受守旧势力的排挤。在这样的处境下,他曾说:这是我不愿意想到日前;于是回忆在心里出土了。这10篇作品,前5篇写于北京,后5篇写于厦门。虽然是回忆文章,但都反映着当时社会斗争的痕迹。

《朝花夕拾》充满了个性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这里的批判与嘲讽,可以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使其韵味更为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实的鲁迅。

《朝花夕拾》记述了作者童年生活和青年时求学历程,追忆了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xxx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讽。

第一篇作品《狗。猫。鼠》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阿长与山海经》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儿时保姆长妈妈的真诚的怀念。

《二十四孝图》揭示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指斥封建孝道不顾儿童性命,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五猖会》记述儿时盼望观看迎神赛会的急切、兴奋的心情,和被父亲强迫背诵《鉴略》的扫兴而痛苦的感受。指出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无常》中描述的无常形象爽直而公正,受到民众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不得恶报,而公正的裁判在阴间。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嘲讽。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书塾教育的尖锐矛盾。

《父亲的病》揭示了名医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这7篇作品,记述鲁迅儿童时期在故乡生活片段,展现了当时的人情世态和社会风貌。

《琐记》表现出探求真理的强力欲望。

《藤野先生》表达了对这位严谨、正直、热诚、没有民族偏见的先生深情的怀念。

《范爱农》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这3篇作品,记述鲁迅离开家乡到南京,日本求学和回国后的一段经历,留下了青年鲁迅追求真理的人生道路上沉重的脚印。

作者取那些难以忘怀的生活片段加以生动的描述,选择富有个性的情节和细节描画人物的性格,使人物形象鲜明生动,给人以深刻印象。

《阿长与山海经》中写除夕夜长妈妈教少年鲁迅如何吃福橘、讲吉利话和元旦清晨等待鲁迅恭喜的情景,把这个农村妇女渴望幸福、期待祝福的急切心情和惊喜神态,表现的活灵活现。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老先生大声朗读文章时,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向后面拗过去。寥寥几笔,把老先生那种痴迷入神的情态,表现的惟妙惟肖。

《范爱农》中写范爱农得知恩师被杀后,违逆众人意见,反对法抗议电报的细节,把他极度悲愤的心情和倔强性格刻画的入木三分。

这些作品在写做手法上,把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相结合充满诗情画意。如描写百草园的景致,写的绘声绘色,构成了富有情趣的风景画,成为令人神往的儿童乐园。在叙事、议论中常插入相关故事。如《狗。猫。鼠》中串入德国童话狗与猫成仇的故事和日本猫婆的传说,《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串入美女蛇的传说,增添了阅读趣味。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人朋友师友的诚挚怀念,寄予了现实的思考。长妈妈、父亲、范爱农以及藤野先生等,都是鲁迅描写的对象,他们给予了他成长中最大的慈爱与亲情。鲁迅曾怀着真挚的感情为长妈妈呼唤。这种刻骨铭心的人间挚爱,显露了鲁迅心灵世界最为柔和的一面。

与美好回忆的同时,也有鲁迅对那些摧残、扭曲人类的封建就旧理论、旧道德、旧制度的批判性审视。《二十四孝图》中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被鲁迅斥责为将肉麻当做有趣,以不情为伦纪,污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可见鲁迅在夹叙夹议中显露出最为深沉的悲怆。

抒情的柔和与深沉的悲怆,构成《朝花夕拾》这一回忆性散文的精髓,似乎也概括了鲁迅之不平凡的一生。

毛泽东曾经对他评价: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是热忱的空前的名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名族新文化的方向。

翻开《朝花夕拾》的纸页,每一个字2024都清晰的映入眼帘,直抵心底。每一个字2024都倾注这作者的情感,时而化为尖锐的利剑刺向新中国的敌人。作者的音容笑貌、品德精神扩散在纸页里,化为柔和而深沉的悲怆,我现在十分确定这便是鲁迅的一生。

《鲁滨逊漂游记》读后感2000字2024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鲁滨逊漂游记》,里面的主人公鲁滨逊的不平凡经历给了我很大的启示,也增加了我克服困难的勇气。

读完这本书,真可谓是如获至宝。这本书记述的是一艘大船失事后,唯一幸存者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冒险经历和内心活动。鲁滨逊在岛上孤身一人,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下来。他从失事的大船,找了些木材,在荒岛上盖了间房屋,为了防止野兽,还在房子周围打上了木桩。来到荒岛,面对首要的就是吃的问题。

船上的东西吃完后,鲁滨逊开始打猎,有时可能会饿肚子。于是他决定播种,几年后,他终于可以吃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后来他又回到了自己的国家。这些事如果没有知识,根本无法做到,让我明白了知识是多么重要!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想象一下,如果你迷失在无人岛上,眼前尽是炽热的阳光,湛蓝的大海,看起来很浪漫,在你眼里也许是展开冒险的最佳地点。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

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就连食物也要你精打细算计算何时吃完又该去哪儿补充?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

他历尽了无数险阻,九死一生。他经历了没有淡水的痛苦,又克服了孤独一人生存的恐惧,熬过了无人岛上漫长的梅雨期,战胜了自己精神的绝望,最后终于乘坐英国海轮,驶向希望的故乡。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

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和无穷的知识。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其实学习也是这样,也有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命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随机应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鲁滨逊在荒岛求生时,遇到的最大的危机不是危及生命的野人,而是人类最大的敌人孤独。在荒岛没有一个他的同类,他若不能克服孤独,就会葬身荒岛,因为他没有依靠,没有爱。所以说,孤独是可怕的东西。如果我是他,我一定会因为孤独而变得病恹恹的,最后葬身荒岛,因为我无法战胜孤独。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

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所以,我们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和顽强的毅力。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有着很多的困难险阻,也有许多磨难与坎坷会阻挡自己的脚步,使自己不能前进,如果永不放弃任何事物都会被你自己征服。

安逸的生活造不出时代的伟人,平静的湖面炼不出精干的水手。环境优越,生活舒适,往往会诱发这种惰性,阻碍人们成长;而恶劣的环境却能激人奋发,使人立志改变处境,因而促使了一个人的成长。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管环境是好是坏,都能创造条件,克服困难成就事业。

否则,优越的环境,会成为滋养惰性的温床,艰苦的环境会成为埋没弱者的深渊。正如人生道路,它坎坷,它不平,到处有荆棘,石头,高山,急流。人生,并不是满布绚烂的朝霞;它是由痛苦,磨难,快乐的丝线,组成的网。当我们受到挫折时,要积极对待,乐观向上。

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天不总是蓝的,水不总是清的,草不总是绿的,花不总是艳的,人生也不可能一帆风顺!花总要凋落,草总要枯黄,但春天又给它们生机,让它们重生。《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奋斗,才有出路。只有永不放弃,才能征服一切!

读后感100字2024|200字2024|300字2024|400字2024|500字2024|600字2024|800字2024|1000字2024|1200字2024|1500字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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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后感-2019字2024


《简爱》读后感2000字2024【一】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

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各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

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旧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

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

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

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她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却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

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他无儿无女想收简为养女但是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

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

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读后感2000字2024【二】

四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

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

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

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

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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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读后感-2019字2024


∫徊渴樵诹角灏倌昵氨嘧桑执娑陌倨呤嗾隆K饕蟹从沉四澄皇ハ偷?a href=/dtfw/sxhb/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思想,成为了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对古代中国社会和现在中国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就是《论语》,这位圣贤就是孔子。

自古有言读书要知人论世,现在读《论语》就必须要了解孔圣人。孔子,名丘,字2024仲尼,春秋末期鲁国人,三岁丧父,家境贫寒,但志于学,好学上进,三十而立,创立了我国有史以来第一家私塾,收徒讲学,传经授艺。50岁左右事政,颇有政绩,而后因不满鲁国国君的昏庸,带领颜回等弟子周游列国,颠沛流离十四年并一路宣传他的仁礼主张。之后回到鲁国专心于教育工作,收授弟子3000人,其中贤者72人。孔子一生为政教学贡献都很大,有人神化孔子,称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这句话虽不实且夸张,但也道出了孔子的思想和论著对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和历史的影响。

《论语》是孔子思想的主要载体,这本自古被誉为四书之一的经典,饱含了无数的道理。自古也有无数人不断地阅读和研究,但想要弄懂和看透它,绝非易事。今天,我只是在这里写下我所想到的和得到的一些启迪。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2024;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论语》集合了一位伟大的古代圣人的思想,实在是博大精深,每一次阅读都会有不同的收获的。

红与黑读后感-2019字2024


篇一:

《红与黑》这部作品可以说是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风俗画,全面地展现了当时法国从小城到省城至京城的贵族教会、资产阶级和贫民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作者司汤达赋予了主人公于连十分丰富的性格,他是一个自尊、自爱、勇敢、真诚而又自卑、怯懦、虚伪的矛盾统一体,他既充满激情而又冷静,既要确立自主,有时又表现出屈从和依附。

他的性格,他所生活的时代,注定了他必将是一个悲剧。所谓悲剧,就是将美的事物打碎了给别人看。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那个时代一类人的代表,他善良、勇敢、真诚,他有着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他奉拿破仑和卢梭为精神导师,以九死无悔的精神,不择手段地向法国上层社会迈进,希冀完成自己的宏伟志向。但这种超越是非历史的,势必被时存秩序扼杀,他的无可挽回的死也因而产生了深厚的审美意蕴。

他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王权贵族压制之下的小资产阶级反抗者的典型。他凭借不屈的意志,采用各种手段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表现出令人叹服的超越现实的精神。于连并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是要突破社会对人的束缚和限制,追求个体思想的真正实现,显现出对现实时代的超前性。他的行为方式是不择手段的,结局是可悲的,然而把这一形象升华到超越伦理道德、社会政治之外的美学范畴,他就不是一个平常的奋斗者、野心家,而是一个具有充分审美价值的对象,因为他有超出一般人之上的特殊品格和顽强的精神生命,所以,于连的悲剧具有深刻的审美价值。

当时的法国是一个倒退的时代,于连生活的维立叶尔小城在资本人侵

的冲击下,充满了庸庸碌碌的浮躁与不安。他的家庭中有精于琢磨、善于钻营的父亲和两个行如巨人、只会发泄蛮力的哥哥。与之不同,造物主赐给于连的是聪慧的天资和动人的神彩。

压抑的环境,独特的外貌,形成了他独特的性格。沉郁、孤独、倔强压抑住了他的理性思想而使他耽于不现实的幻想和妄图实现这些幻想。于连以拿破仑和卢梭为偶像,希望自己摆脱困境,在法国的上流社会谋得一席之地,能够卓然不群、傲视天下。

于连以热烈的激情迎接挑战,同时又以孤芳自赏的傲态自居。激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对象的本质力量,孤傲是对外界侵扰的强烈自卫。强烈的激情和倔强的孤傲在于连身上完美地结合着,成为他与社会冲突的悲剧基奠。

为自由、平等和幸福而奋斗的力量是人的天资的一部分,这部分天资在于连同时代的许多人身上由于遭受挤压已经丧失。而在于连的生命体中,通过各种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得到了强化、冲突,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成为他超越的核心动力。他希望从受屈辱的位置上升到神圣的受尊敬的地位,成为拿破仑第二或是主宰一方的大主教,但社会使他一直处于难堪、屈辱的境地。在他投人社会以后,对上层社会展开了激烈的复仇。他凭借聪慧的天赋、强烈的欲望进行反抗,使上层社会感到手足无措。尤其是他把擒获、占有德雷纳尔夫人和拉莫尔侯爵的女儿看作是平民对上层社会最有力的复仇,这种复仇给他们以沉重的打击,同时也满足了他个人的欲求。

但每次都在他即将达到胜利的彼岸时,统治者都无情地把他的希望之火熄灭。他按自己的意志去付诸行动,即使命运使他陷人苦难或毁灭的境地,他也敢

于拼死抗争,表现出无怨无悔的品质。

于连,以一个社会底层的小市民,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跻身于贵族的上层社会,为达目的,他不择手段,利用女人的爱情想在法国的上流社会谋得一席之地,能够卓然不群、傲视天下,最终却被扼杀,以悲剧收尾。但是在于连身上所散发的那种积极向上、努力进取是值得我们称赞的。他的悲剧是由当时的环境所造成的,是当时哪一类人的代表,他曾善良、真诚、正直,但是社会扼杀了这一切。在最后入狱时,他悟出人生真理,拒绝辩护,因为他讨厌这个社会,他要离开,他以一丰富而短暂的生命,表达对但是贵族的不屑。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xxx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xxx、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

司汤达曾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慧者眼中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事物的表象。或许为了使作品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于连的入狱直到死亡便成了一个不可改变的定局。狱中的于连终于从社会角色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在短短一生中为自己规定了许多角色,为能演好这些角色,他不能不虚伪,装假,直至作出违心之举。而死亡的临近却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卸去一切伪面具,露出一个真实的美好的自己。往日的野心、幻想、奋斗以及为此而设计的种种伪装统统失去了迷人的光彩。于连终于在死亡面前知道了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他对德雷纳尔夫人说的那番话是真诚的: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当一个人知道他能为什么去死的时候,他便也知道自己应为什么去活。

因此,说于连是一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个人理想而不幸走上歧途的年轻人更准确。或许于连的悲剧乃是一切出类拔萃之辈的永恒悲剧,无论在专制社会,还是在共和社会和民主社会。这种悲剧或许称之为成长,或许称之为堕落,这个我们暂且不去理会,但它确实在我们每个人身上体现着,进而升华为一种社会规则。

这也就不能不引起了我们对现实更多的思索。我们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也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我们也许早就忘却了小时候第一篇关于理想的习作了。为了顺应时间的潮流,为了遵循利益的法则,我们不停地改变着,追随着更体面更充裕的物质生活,哪怕在纷繁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仍要强忍着华丽外表下内心的焦虑和煎熬。

人流中一双双几近木讷的眼睛,也曾经闪闪发光,也曾经怀抱着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自己人生的旅途,但在希望成为科学家、军人、老师的种种过程中渐渐变质,变得更能趋合别人的需要,变得只为肉体而存在,而代价却常常是诚实、无私与开朗。当我们一边成长,一边想方设法用种种面具遮蔽起我们纯真的本质时,我们便在重重复复地上演着于连的悲剧,而这时,谁又会想到自己孩提时,其实向往的是永远快乐。

一般论者都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因为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但人们常常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司汤达所进行的精神思考。作为一篇读书笔记,小作者从深刻古奥的故事中选择了一个独特的视角,将作品与感悟,虚拟与现实浑然天成地结合在一起,对人生进行了一定的哲学思考。本文构思新颖,用语精美,堪称佳作。

篇二: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在1830年成为了司汤达一部小说的名字2024。自小说问世以来,书名一直是众多文学评论中必然提及的一笔,也不断地引领着读者反复玩味,乐此不疲,引发无尽的猜测和遐想。以两种色彩的对立作为小说标题似乎是司汤达的独特偏好,其另两部作品《红与绿》、《红与白》(原名《吕西安娄凡》)莫不属于此类。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浓缩了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色彩的语言是无限丰富的,对美术有过专门研究并写出过《意大利绘画史》的司汤达想必深知这一点。

红与黑,其基本含义一般被认为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由这一基本喻义化出了诸多对假设:行伍与教士阶层,革命与xxx,血与黑袍,激-情与死亡,可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该如何解读这个书名?该如何去理解整部作品?又有否可能通过作品窥探到作者本人的种种?

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于连是那一代人今天被称作世纪儿们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梦想与追求,他们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缪塞用诗意的语言作了精彩的概括和表述:

忧愁的一代青年,当时就生活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上,所有这些孩子都是那些以自己的热血洒遍大地的人们的骨肉,他们生于战火之中,而且也是为了战争而诞生,十五年中,他们梦想着莫斯科的皑皑白雪和金字2024塔那儿的阳光,他们头脑中装着整个世界,他们望着大地、天空、街道和大路,但如今全都空空如也,只有他们教区里教堂的钟声在远处回荡。人们则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当孩子们说到希望、爱情、权力、生活的时候,人们仍然对他们说:去当神父吧!

历史经历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变革,对他们而言,时代与社会已是一片空虚,面前只有一条路可走:去当教士。当于连看到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在一场无聊的纠纷中被一个小小的教士所击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神父就有三倍于拿破仑手下大将的收入,他聪明地觉察到,在他生活的时代必须改变策略才能实现飞黄腾达的伟大计划。他不再提起拿破仑的名字2024,而开始发奋攻读神学,希冀用《圣经》和《教皇论》作为自己向上攀登的垫脚石。他把对拿破仑的狂热崇拜和对帝国的缅怀、向往埋在心底,但时时于不经意间在言行举止的细枝末节上显露无遗。于连一出场就是在偷偷地阅读拿破仑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他入世的第一步,到德雷纳尔家任家庭教师时竟随身藏着拿破仑的头像。他不仅怀着在复辟王朝的统治下被视为忤逆的敌对的政治向往和异端的价值标准,还外化为自己的行为,在那个压抑他、扼杀他、挤兑他的社会里,一直神经紧绷,心理戒备,无时无刻不在准备进行战斗。而在这种战斗的心理准备中,他总是把拿破仑作为激励斗志的榜样,以拿破仑的回忆录作为汲取精神力量的源泉。

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希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不想过一种安稳、自足而平庸、乏味的生活,他不能让岁月消磨掉博取荣光的激-情,宁愿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他怀揣野心在尖角嶙峋的社会里孤军奋战,却得不到命运的眷顾,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代价是失去生命。于连并不惧怕死亡,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死亡、生存与永恒在他眼中仍是个对于头脑发达到足以领悟的人而言的十分简单的问题。在他看来,生命的全部意义在于投入为谋求个人幸福而奋斗的伟大事业,庸碌地活着实与死亡无异。当所有幻想的不可实现性在他面前骤然呈现的时候,他选择了拒绝乞求赦免,因为即便能逃脱司法的惩处而苟延残喘,命运的判决也早已把他投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最后在法庭上的那段发言是他生命的绝唱。个体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光荣与死亡的较量中,在红与黑的交缠中,从绚烂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表现为个人与社会的激烈冲突。于连属于大革命以后成长起来的中小资产阶级一代知识青年,受大革命种种新观念的熏陶,拿破仑丰功伟绩的鼓舞,早在心中粉碎了封建等级的权威,而将个人才智视为分配社会权力的唯一合理依据。他雄心勃勃,意志坚强,在智力与毅力上远优于在惰怠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处处受人轻视。对自身地位的不满,使他对这个社会抱有一种天生的仇恨;对荣誉和财富的渴望,又引诱他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常由于受遭人歧视的想法的困扰,主人公就像一匹受惊的马,随时随地准备全力以赴投入战斗,击退那些有权讥笑和惩处的人。这是一个与整个社会抗争的不幸的人。同时,追求财富的目标的第一步是离开韦里埃,他在这儿的所见所闻,使得他的想象力都僵化了,他要拿起武器,向上流社会进军。他代表着资产阶级个性中最有活力、最有进取心的一面,其对立面是腐朽落后的复辟势力。他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等级观念,以个人价值对抗高贵出身。于连的以个人为核心的、与封建观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也注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他的才智受到某些人的赏识,却招来更多人的仇恨,人们千方百计给他的成功设置障碍,终于完全粉碎了他的幻想,最后在法庭上,他总结自己的一生为: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理智的光焰渐渐燃荆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级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坐标上简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活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

司汤达不同于巴尔扎克,在他眼中艺术的重要任务不是描摹宏观世界,反映业已存在的现实,而是把个人的自我的微观世界扩展成大世界。他透过于连的心灵折射纷纭繁复的现实关系,通过个体人物展现时代、社会的本质特征。反过来,也不难发现,存在于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矛盾、冲突与斗争也不可避免地内化为主人公自身的精神世界。于连自己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就是红与黑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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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对于文中的觉新我并不喜欢。他的不抵抗主义有时令我很反感。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所谓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劝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他们并不能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承受这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2024。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虽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瑞钰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他的不抵抗主义断送了他理想断送了他的爱情断送了他明天!而相反,他的弟弟觉民和表妹琴,他们与封建的家族反抗,终于得到了爷爷的理解。巴金在写给他表哥的信中也曾经写到,觉新这个角色有很多他哥哥的影子。我想这也是觉新这个角色如此栩栩如生的原因之一。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总让我很感动。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孝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对于这几个女子,我最喜欢鸣凤。她的命运是很可怜的。她善良,聪明,漂亮,刚烈,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只可惜地位低下,在哪个封建的大家族中,她被衰老的高老太爷当作东西送给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但她并没有妥协,她起身反抗!只不过她的力量毕竟还是很薄弱的。她只能一死,以此来反抗!在后来觉慧的梦境中,她终于也成为了大小姐,但她命运仍是可悲的,因为封建势力的父亲,她和觉慧始终走不到一起。这让我感到很感伤,为何有情人终究不能成眷属?文中的一些事令我很愤懑。在鸣凤被要嫁出的那个夜(也就是鸣凤跳湖自杀的那个夜),她去求周氏(觉新的后母)。当即,这位周氏的母性被激发了,她被鸣凤所感动,但她并没有帮她,原因是因为那是老太爷所决定的事。她劝了劝鸣凤便让她去休息,她并没想到鸣凤事如此烈,没想到她会以死来反抗。但同情归同情,不到两个时辰,她便将这事忘在了脑后。可见事态炎凉

再说陈姨太,我从开始就对这个浓妆满身,迷信,始终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的女人十分反感。为了争夺家产,她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她对温柔娴淑,善良美丽的瑞钰也不放过,非要说什么血光之灾,不让瑞钰在家中生产,瑞钰后来的死亡她也有很大的责任!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克安、克定等也耍尽了花招。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除此而外,这个封建大家庭挥霍奢侈的寄生生活,还造就了一代整日只会挥霍无度,过着穷奢极欲糜烂生活的败家子,这在高家克字2024辈人物身上显得尤为突出。如高老太爷最喜欢的五儿子克定,不但嫖、赌、抽大烟、玩小旦样样精通,而且还骗取妻子的金银首饰去当卖,在外面私设公馆,蓄妓取乐。

高公馆的这些人和事总是让我感到作呕!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就象政府机构中某些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也有些贪官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还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装太阳的光辉。无数的封建保守力量终究会被青年一代在新思潮影响下的觉醒和对封建势力的不妥协斗争,以及满怀激-情对叛逆封建家庭、封建制度的革命行动所击垮。

《家》表达了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多亏那些为生命为自由而奋斗的人,他们让我在黑暗的夜看见了黎明的曙光。

活着读后感-2019字2024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本文为你提供读后感范本两篇。)

篇一:

《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

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2024,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

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

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

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篇二:

黑夜寂寂悄无声

一个静谧得足以使人的灵魂出窍的夜晚,我坐在微机前读起了余华的《活着》,我完全融入了主人公福贵那不幸的遭遇之中,面对那接踵而至的,近乎不可能的苦难,我陪着主人公一次次的伤心流泪、悲痛欲绝。小说字2024里行间所涌动的那股感情的潜流使我预罢不能,我读的昏昏沉沉痴痴迷迷颠颠倒倒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党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生老病死是谁也避免不了的,在读《活着》以前并不是没在书里接触过令人痛心的死亡。《平凡的世界》里的田晓霞,《穆斯林的葬礼》里面的韩新月,这两个正值青春花季女子的死亡也曾令人唏嘘不已,田晓霞是救人时的意外之死,给人一种悲壮而带凄凉的感受!韩新月是死在病痛上,那病痛是冥冥中不可逃脱的网,一次次的治疗,一次次的失望,带给人的也是不断的揪心的痛,当她因病重死去时,反到让人觉得解脱了。《活着》里面的死亡比前两本书写的更加撼人心魄,惨烈的死、平淡的死、激昂的死、失望的死、意外的死但使我久久不能平静的是老福贵的儿子有庆的死: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后来连嘴唇也白了,有庆才哆嗦着说:

我头晕。抽血的人对他说:抽血都头晕。那时候有庆已经不行了,可出来个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是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他还不住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

我进去时天还没黑,看到有庆的小身体躺在上面,又瘦又小,身上穿的是家珍最后给他做的衣服。我儿子闭着眼睛,嘴巴也闭得很紧。我有庆、有庆叫了好几声,有庆一动不动,我就知道他真死了,一把抱住了儿子,有庆的身体都硬了。中午上学时他还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我怎么想都想不通,这怎么也应该是两个人,我看看有庆,摸摸他的瘦肩膀,又真是我的儿子。我哭了又哭,都不知道有庆的体育教师也来了。他看到有庆也哭了,一遍遍对我说:想不到,想不到。体育老师在我边上坐下,我们两个人对着哭,我摸摸有庆的脸,他也摸摸。过了很久,我突然想起来,自己还不知道儿子是怎么死的。我问体育老师,这才知道有庆是抽血被抽死的。当时我想杀人了,我把儿子一放就冲了出去。冲到病房看到一个医生就抓就住他,也不管他是谁,对准他的脸就是一拳,医生摔到地上乱叫起来,

有庆是一种平静的死,是一种不知不觉的、自己也不明白原因的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里必定引不起重视的死,是社会的悲哀!我读到这里时,透过自己泪水模糊的眼睛,我又彷佛看到了那个个子不高的有庆、那个忠厚诚实而又倔强的有庆、那个无限的依恋着自己的哑巴姐姐的有庆、那个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维持家庭生活的有庆、那个每日舍不得穿鞋而抱着鞋上学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个饿的有气无力喝水充饥的有庆、那个第一次吃糖而兴奋的红了脸的有庆、那个寄托着全家人的希望勤奋读书的有庆、那个正直无邪营养不足而又积极去献血的有庆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司马迁的活着。司马迁为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被汉武帝刘彻施以宫刑。这对司马迁来说是奇耻大辱,司马迁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在,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司马迁也多次的想到过死,但他还是活了下来,并且写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以后,很多书中说司马迁是为了立书扬名,彪炳史册,从而比汉武帝活的更长。还有的说是为了和汉武帝做暗地里较量,你想让我死,我偏活下去。这些说法总让人觉得有点差强人意。我现在觉得,实际上司马迁的活,也是生命自身的要求所致,写《史记》只是一种自己活下去的寄托。

当今著名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以后又患了肾衰竭。每周要做三次透析,别人问他你的职业是什么,他风趣的回答说: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搞点创作。他每次做透析之后,贫血、缺氧、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呼吸不顺。但他仍然活的非常快乐。他在《我与地坛》中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择,既然选择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通过苦难来体会到了生存!!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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