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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读书读后感的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互联网

《尼罗河上的惨案》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孟子曾说过:“饱食、暖衣而无书教,则近于禽兽。”在我们在读一本中外经典名著时,会从中感受到与我们以往认知中不同的东西。当读完一本中外经典名著后,我们肯定会有不一样的收获。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尼罗河上的惨案》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尼罗河上的惨案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2018年看的第一本书大概就是《尼罗河上的惨案》了吧,虽然这本书是2017年就开始看的,但直到前几周才把它看完。现在快要回家了也才终于想起来写个书评。

《尼罗河上的惨案》是经好友推荐,我看的第一本推理女王阿加莎的纸质版小说,之前先是看了英剧版《无人生还》,后来又看了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终于开始看小说本来是蛮激动的,结果前面冗长的故事背景看的我都有点不想看了,基本上算是一目十行,人名还都记不住,大致看出来是一个有钱有颜有地位的完美小姐抢了自己闺蜜的男友并和他喜结连理远走他乡度蜜月的一个背景,路上碰见了各式各样的人包括我们又矮又胖的名侦探波洛以及对他们的婚姻怀恨在心的闺蜜小姐。这位有钱有颜有地位的完美小姐一路上都在担心她的闺蜜小姐会因爱生恨杀掉自己。于是她故意设计假装自己去了某地实则偷偷上了行驶在尼罗河上的游轮,结果在游轮上惊恐的发现闺蜜小姐也紧随其后。

书的前半本,不,大概前三分之二都在描写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然后故事的发展突然加速,在最后几章里突然完美小姐死了,女仆死了,刚想要揭发事实真相的人也死了,这死人的频率有点快啊,然后就是分析破案,总的来说还是很缜密的,而结局与文章一直给的铺垫一样,还是情杀,不过是完美小姐自认为很爱她的丈夫和她的闺蜜小姐一起合谋杀死了她,读书笔记为的只是完美小姐的巨额财产。完美小姐本来是一个完完全全集美貌、才华与财富于一身的女子,但奈何爱上了闺蜜的男友非要把他抢过来,最后客死他乡,得不偿失。她就像高高在上的女王一样什么都想得到最后却什么都失去了。虽然她的名字曾经风靡一时,但最后也随着尼罗河的流逝逐渐消逝了。

所以这本书告诉我们的是:千万不要抢闺蜜的男朋友。哈哈哈开个玩笑,但实际上确实如此。你看虽然完美小姐已经和男友结婚,但还是患得患失,三角恋的故事一直很狗血,而这种第三者插足的故事往往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当然啊,我并不是说她闺蜜和男友就做的对了,和钱挂上钩之后,即使最美好的爱情也变得失去了其本来的面目,天使也会变成魔鬼,最后双双跌入无尽的深渊。

由于是断断续续看完的这本书,可能其中个中精神并未领会的到,所以这仅仅是个人看法。听说这本书火起来主要和1978年拍的电影有关,因为电影拍的特别好。所以打算回家的路上看一下电影,或许之后也能有不一样的体会。作者:陈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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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芳华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一起交流!

《芳华》对我来说有点特别。

首先,我勇于承认,我是看完电影才去看的原著,因此第一印象便是立体的、声光电的。于是,再去看小说时,脑海里便不时浮现出各种人物的造型和身姿,当然这对阅读体验本身来说,固然少了些想象的趣味性,但也因此更加鲜活和丰满了。

最有意思的是,看完电影的第三天,正好被安排去海口出差,还抽空去了芳华小院的拍摄基地。站在篮球场上,看着澄绿的游泳池,以及粉刷着标语、土黄色墙壁的宿舍楼,晒着的洁白衬衫在绳上飘动,有种现实与虚幻折叠的眩晕感,以及仿佛回到过去、身临其境的恍惚情绪。

电影、文本和实地游览的三重体验叠加,无疑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回到小说上来吧,小说的英文名是YouTouchedMe,而并非电影大屏幕上的Youth.豆瓣上有句短评说得特别好,“无论是张艺谋,还是冯小刚,都从严歌苓的文本中拿走了自己想要的,而将反思一带而过”。

因此电影拍出的是冯小刚的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是红色岁月里的青春年华,是怀旧、恋恋不舍。如果没有原著文本珠玉在前,我甚至觉得这部电影是成功的,只因它的调性是美好的,带上滤镜来看,年轻的女兵们仿佛身处理想主义的大观园,曼妙身姿、一颦一笑,即使口舌之争、小心眼也让人恨不太起来,但仔细想来,男女主角的人生悲剧应该归因于何,是以林丁丁的那一声尖叫作为转折点吗,不知道、不清楚、没有交代。朋友圈里刷屏的内容也是鸡汤文,“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给了他们一个相互依偎的晚年,知足常乐,happyending,听一曲绒花鞠一把泪,那是青春放光华。

小说则不同,当然也有美和梦,比如笔下的宿舍叫红楼,“红楼的二层三层带长廊,长廊上面张着长长的廊檐。我们的老红楼还是有梦的,多数的梦都美,也都大胆。”这么一两句,我看冯导能发挥两小时,也是不容易。

但,小说《芳华》的主题是英雄。

第一章便写起了英雄,主角就是刘峰,诨名“雷又锋”(电影里管他叫活雷锋),外号怎么来的?长号手高强看着刘峰给身有残疾的17岁男孩每天担水,叹道,“怎么就累不死他?Li—u—Feng——我×,整个一雷又锋”。故事里,雷锋背着年迈的大娘是军民鱼水情,是英雄事迹;而《芳华》里,刘峰救的大娘是偷刨公社红苕的落后老百姓,成了大家口中的笑话。

全篇基调在第一章便已奠定,英雄在这里没有赞歌,英雄在等待一种解构。

而那个年代的英雄是什么?——高、大、全!

主人公必须形象高大、胸怀宽广,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没有缺点的形象,总之是一个完人。还记得以前背过的课文吗,“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才是英雄。

在小说里,用叙述者萧穗子的口吻来讲:

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地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性……刘峰就是好得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虽然我当时只有十六岁,偶尔也会有心理不光明的时候。后来果真出了“触摸事件”,我的焦虑才释然。

这也许就是被冯导拿走青春故事的外壳之后,文本里剩下的反思——英雄该不该有人性的一面?抑或换句话说,英雄该不该有欲望?尤其是,不那么高尚、肉欲层面的欲望?

就像林丁丁被触碰后吓得逃走这一隐藏的含义,“她感到惊怵,幻灭,恶心,辜负”,她内心不能接受的是,干事和参谋爱得,刘峰就是爱不得,“他怎么敢爱我!”

允许我摘录一大段小说里的原文,来解释林丁丁在1977年的纠结。

如果雷锋具有一种弗洛伊德推论的超我人格(Superego),那么刘峰人格向此进化的每一步,就是脱离了一点正常人格——即弗洛伊德推论的掺兑着本能(Id)的自我(Ego)。反过来说,一个距离完美人格——“超我”越近,就距离“自我”和“本能”越远,同时可以认为,这个完美人格越是完美,所具有的藏污纳垢的人性就越少。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魅力所在。刘峰来到人间,就该本本分分做他的模范英雄标兵,一旦他身上出现我们这种人格所具有的发臭的人性,我们反而恐惧了,找不到给他的位置了。因此,刘峰已经成了一种别类。试想我们这群充满淡淡的无耻和肮脏小欲念的女人怎么会去爱一个别类生命?而一个被我们假定成完美人格的别类突然像一个军二流子一样抱住你,你怪丁丁喊“救命”吗?我们由于人性的局限,在心的黑暗潜流里,从来没有相信刘峰是真实的。假如是真实的,像表面表现的那样,那他就不是人。哪个女人会爱“不是人”的人呢?

在那个年代,雷锋也曾发生过被误传谈恋爱的事情。乔安山叙述道,“指导员得知后特别紧张:先进典型出这种事还了得?赶紧让通讯员去叫雷锋。……没想到这次与以往不同,雷锋回来脸上挂着不高兴的表情。……班长就跟我如实道来,后来也记在了日记中,表示绝无此事,现在只想把工作做好。”

这还了得?绝无此事。雷又锋,你呢?

当英雄有了人性的弱点,便自此走下了英雄的神坛。刘峰被组织批斗,被党内严重警告,被下放去伐木,然后上前线,失去了触摸过林丁丁的那条手臂。哦,对,本来不只是手臂,刘峰是想牺牲掉生命,用生命来换取林丁丁在独唱时对他的祭奠,他想重新当上英雄,但并没有成功。在他后半段的生命里,他还有过许多终未能如愿的尝试(那段救风尘如果能成,也可被称为传奇了),但最终以平凡而告终。

这是《芳华》里的第一条主线,用男主的故事串联起来,也是我们能记住的最重要的一次触碰,成为他生命的转折点,让他从英雄到不是英雄。

那第二条主线,自然就是女主何小曼了(电影里改了个名,叫做何小萍)。也许我们想不到,这是另一个英雄的故事,而且恰好相反的是,这个故事的主题是——从不是英雄到英雄。

家庭关爱的缺失、集体对她的排挤和嘲笑,她乱糟糟的头发、她爱出汗,她还在衬衫里缝上搓澡海绵以向往丰满美好的胸部,故事的前半段没人想到她会是主角,她应该是等待英雄来拯救的弱者,不是灰姑娘和睡美人,还得是偷刨公社红薯的落后老大娘那种。

在这条主线里,我们突然想到,整个故事中还有另外一次重要的触碰,这次触碰并非明线,而是默默地改变了女主的一生,那便是排练事件。

小曼因为爱出汗,男兵都不愿意跟她排练,是刘峰主动走出来,托举着她的腰,让她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唯一善意。但这个除了母亲以外唯一愿意触碰她的人,最终却离开了,抛开了一切荣誉的枷锁(刘峰把那些印了好字的奖状请小曼处理)。而刘峰的离开,让小曼开始“对自己的身世和周遭世界生出一种厌倦,渐渐地,厌倦化为悲哀”,所以拒绝了独舞的机会——独舞的自豪感也许不亚于成为一个英雄——从而也被迫离开,去到了野战医院。

然而命运有时真会捉弄人,刘峰想当英雄而不得,小曼却因为救了一个伤兵,被树立为典型,她成了英雄,报告会、少先队员献花、各种荣誉接踵而来,她每天惶恐,不再是自己,英模事迹里写的真是她吗?她产生了极度的怀疑,终于在《再见吧妈妈》的歌声里爆发,她高喊“停!别唱了”,诚恳着低语“我不是战斗英雄,我离英雄差得太远了”,她蓬着黑色蒲公英一样的头发、把发言稿撕成雪片,全身装扮上徽章、光荣花和彩带,然后她找到了内心的平静,露出了“无忧无虑的,亲和善意的天使微笑”。

被阉割的、被塑造出来的英雄事迹,反而让英雄本身产生了深刻的自我怀疑,小曼突然获得了“超我”的完美人格,因此她掺兑着本能的自我,叫嚣着、反抗着,以极端的方式达成了冲突的目的,官方称之——小曼得了精神分裂。

严歌苓用佛洛依德来解释了刘峰的故事,那我们现在再试着用尼采的理论来诠释一下小曼吧。

在《悲剧的诞生》中,尼采提出“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二元对立的美学思想。日神与酒神,是古希腊神话中的两种形象,分别代表着理性精神和情感力量。日神精神追求理性和秩序,仿佛一个和谐完美的世界,酒神精神却是一种“把生命的全部丰富的对立物都包容在自身之中”的“解放了的精神”,更接近真实本质,也更具有力量。

小曼的战地天使报告会,我们可以理解为是一个在日神精神下塑造和编写的故事,完美无缺,值得歌颂和反复宣讲。然而酒神精神却主导着小曼的内心,或是严歌苓的内心——为什么严歌苓反复的写小曼不卫生的个人习惯、藏起来的馒头、偷来的红毛衣、渴求母爱和触碰——这也正是当下众多创作者追求的,去塑造更为丰富、完整的人性,虽有缺陷,但更像你我身边的人。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相互对立又相互制约,而当强行将酒神精神驱逐出去之后,小曼便发觉自己与充满秩序感的日神精神无法匹配,“她不能变成任何人,她还要做她自己,哪怕受人歧视,招人嫌恶,还是要做她自己”,神的战役,输的是小曼。

这两个关于英雄的故事,让我们扼腕叹息。也许读到这里,我们又突然能理解冯导了,为什么电影迟迟过不了审,为什么把小说《芳华》拍成了70年代的《小时代》?

这样,我们不谈英雄,还是来谈爱情吧,永恒的主题,不会存在禁忌。

由于两人过于坎坷的命运,我们忽视了他们俩在两次触碰中,分别产生的爱情。刘峰对林丁丁,至始至终不曾因为触碰事件而有所改变,当穗子掏出林丁丁变胖变秃的照片时,刘峰没有取出老花镜,只是微笑。也许在他心中,仍希望丁丁是那个娇嗲的上海姑娘,在战场上,在和平年代,他都守着初心,像那句诗所说的:

我还是很喜欢你,

像风走了八千里,

不问归期。

而小曼对于刘峰,更是感恩他的挺身而出。

太饱和的感情把小曼心里长久的沉默酿成诗,一定是凄美的,暗示她几十年对他难以启齿的表白:一九七七年那个初秋,他被我们逐出了红楼,在他临行前整理行李的那个夜晚,她爱上了他。也许还要早些,她以心相许是在那个恶暑的午后,在排练厅使人走形的镜子前,在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馊、臭的当口,在他们不肯哪怕触摸一下她的关头,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们,背叛了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身上。

两颗心,两段情,能互相依偎和理解,但彼此无关。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小曼第一次见到刘峰,他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那头过来,一直骑到红楼下面。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号,成都有雾——她记得。

这是《芳华》的结尾,回忆里带着一丝苍凉,有轻柔的水汽,却不是霾,我很喜欢。作者:夜夜心

《关键的少数》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关键的少数》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从下一个倒下的会不是华为到华为工作法再到关键的少数人,我一直对任老板倍加关注和敬佩。在中国的一家民营企业,它不上市,它具有如此远大的格局、开放的心理、它集聚狼性的拼搏、奋斗者的精神;把一批牛掰的技术人员,全部收揽在手,干一件对人民有益,对国家有荣的大事。任老板这位战略家、管理家、格局家、自省家,我从心底里追随他。在此,给任老板点上无穷无尽的!

看到这本书名,就在我的心中就燃起了阵阵凉意、引起了层层深思。在职场,在公司,关键的就是那么一部分少数人,其他人都是可轻易取代的,因此,取代的成本也是相对较低;故而,公司只抓住关键的少数人,将大多数人都游走在公司的核心圈之外。对此,我们应该深思,怎样体现自己现在的价值以及未来的价值,得到领导的关注与认可,进军核心圈?对此,我觉得还是专业的业务能力吧!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化!

这本书,有几个观点很是认可。下面一一展开,细细道来。

观点之一~:奋斗者为本,业精于勤,荒于嬉。社会发展之快、变化之大,不学习、不进步、不改变,怎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公司的发展,自身知识的更新?人就是一个惯性体,习惯了奋斗、习惯了吃苦、习惯了卓越,就真的会使自己变成一种优秀的习惯,进而深入骨髓,一直流淌在血液里。那些哈佛的一点半,那些牛逼的咨询公司都在通宵达旦,我们这样的俗人,已走在人后,又怎能将距离越来越远?而不是迎头追赶,蜕变自己?以奋斗为本,是我们一生追求的方向。

观点之二:干部的选拔,是要先带领团队战斗,取得一定的成绩,得到团队成员的认可。现在的企业,一上来就是高管,没有与团队的奋战和磨合。进而只是过去式、过去史,领导团队的开始就是用历史征服大家。可是,现在的90后、00后,那是你的过去式就能展望未来的。没有引领团队作战的经历和能力,想要指令统领团队成员,个人英雄主义时期已过,还是相当困难的。对此,我认为作为团队领导,你的专业能力、你的管理能力、你的人格魅力相当重要,不能得到团队成员的认可,不能帮助大家成长进步,不能让你的团队成员心服口服,这样的领导很难带领团队攀上高峰吧。在此,也是提醒自己,路还长,戒急戒躁,和团队一起努力,永攀高峰。

观点之三:尊重一线员工的想法,把一线员工的权利放到最大化。一线是离顾客最近的地方,只有他们能得到顾客最真、最新、最快的声音,只有他们才是建立顾客满意度的源泉。这一点,我觉得在服务行业,都是值得好好深思和借鉴的。给予一线员工最大的权利,促使他们挖掘顾客最大的利益。华为公司又一独到的华为工作法!

观点之三:特三角管理法,建议部门、审核部门、管理层,层层弹劾、层层推敲、层层发声,不独裁、不滥权,集思考的多面性、推敲的反复性、决策的谨慎性,把华为的决策推向一个又一个新高峰。层层关联、步步深思、环环紧扣,怎一个高字了得。

观点之四:利益分享制,利益的分享及时制、过程制、结果制,颠覆了传统的固定制。激发了人性最大的动力,把公司当成自己的家,把项目当成自己的投资,一切均用个体制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工作。这种双赢,即是成就了公司,也进而更好的成就了自己。这种利益分享制,将分享推向了最高峰,发挥了最大的价值。可叹!

书中还有很多的观点和管理方法,都具有华为的时代性、开发性、前沿性。我就选以上四个独到的观点在此与大家分享;

新年的第一本书感觉自己读的不静、不深、不细,反思自己。

夜静了,该是给大家道个晚安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周开始,加油!

作者:贪睡猪——丽丽

妈妈的爱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妈妈的爱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天下的母亲都一样,所有的孩子,唯有看着自己家的最可爱,最漂亮,打心底认为儿子娶哪个姑娘都吃亏。

同爸爸的见面就如同一个美丽的肥皂泡,鼓鼓的,大大的,圆圆的,让人充满了希望。

她等了这么多年,冷眼看尽无数世间冷暖,只为寻到一份从一而终的婚姻。

少妇和少女真没得可比,就好像说少女的酥胸和少妇的酥胸哪个更有吸引力一般,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少女的酥胸。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人啊,就像花儿一样,生长在同一片土壤里,结果却不尽相同,有喜阴的,有喜阳的,妍妍,却是鹤顶红,时时都会散发毒气。

幸福不是争抢来的,幸福有时候是两个人的携手同行,一个人的爱是暗恋,因为自己的暗恋,就向对方索要爱,那不是幸福,是自私;唯有两个人相互爱才是幸福,我爱俊清,可是他不爱我,他爱的是林自南小姐,我不能因为自己就去拆散他们。

不想用他的钱,实质是不想被他瞧不起,结婚以来,他早已为她打上了拜金女的标签,他的钱她用不起,也不敢用,甚至于在跟他结婚的两年里,钱这个字像有毒一般,让霍栀本能地抗拒着什么。

苏太太同万千女人一样,当丈夫有了外遇或者对某个女人长时间凝视的时候,她更愤恨的不是自己的老公,而是外遇的对象或者某个漂亮的女人。

从别人口中听来的恋爱故事,只是镜中花,水中月,不真切。

我要把西山别墅的一草一木,一花一朵,全都刻进我的脑子里,带走,永远的带走。

我的爱该走了,我的心已经伤碎了,为你痴痴地守候和凝望,可惜你终究是不懂得。

慈母多败儿,庄胜蓝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作为母亲的失败和失职,骄纵女儿的成长,错误出现后又是积极的偏袒和辩解,霍清妍就是在她失败的教育下成功地成长为一个刁蛮,任性,好高骛远的大小姐脾气。无论霍栀是去还是留,我都会在不远的地方守候她,不离不弃,不惊扰她,不惊动她,默默注视她,在她回头的地方,我——都在。

他的气场很强大,强大到每次的相见,她虽谨小慎微,却慌乱不堪,今天依然如此,没有一点出息,没有一丁点的进步。

他不说话,她不敢说话。

他擅长的是沉默。她擅长的是保持他的沉默,不去打扰。

所以,自他坐下来那一刻起,她便再次垂下头,不言语。

顾俊清微微有些愠怒,他全然不知道她内心的想法,他最讨厌看到的便是她这副不冷不热,平静得不能再平静的一张脸,毫无波澜,他看不出她在想什么。

摇摇头,继续翻阅书架,摸索到了规律,书架分金融知识,美术知识,音乐知识,外文知识,文学知识以及小说等几大板块。

看来她是个颇喜欢读书的女人,说实话,现在读书的女人越来越少,大部分都是拿着个手机,或者面对着一台电脑坐就是一天,一坐就是一天,一晚上,聊天,游戏,在网络虚拟的世界里,跑得欢快无边,鲜少有人能坐下来,静静地读书。

他是林自南的梦,多年来追逐的梦,都说爱情里,谁爱谁多一点,谁注定是输了的那一方,她发觉自己越来越难以把握他,猜不透他的心思,想不通他在想什么。

《说话的魅力》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说话的魅力》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四天的时间读完了《说话的魅力》这本书,收获还是蛮大的。总结下来就是:“一句话能成事儿,一句话能坏事儿,不同的表达方式,真的可以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

之前有看过蔡康永的《说话之道》里面深入浅出的讲了很多通俗易懂的道理。而刘墉先生《说话的魅力》这本书则是通过大量的案例与故事,教了很多说话的技巧,使人受益匪浅。

举个小例子:我们都知道,在商场的一层会有很多卖化妆品的柜台。有的促销员问顾客:“要不要给您介绍一下我们最新的产品?”有的问:“您这皮肤最需要我们这款最新的产品了。”还有的问:“如果您用了我们的这款眼霜,一定更美了...”可这些柜台生意都不好。而生意最好的一家,销售员只跟顾客说了一句话,顾客就会乖乖的坐在她的店里:“小姐您好,我能耽误您两分钟的时间,帮您补补妆吗?”你看,这就是说话的魅力。

书里还教了很多关于如何把话说好的小技巧,比如如何间接放话;如何赞美他人;如何幽默表达;如何巧用借口等等,是一本很好的表达工具的书籍,感兴趣的同学可以买回去看看。因为,把话说到对方心里,让别人听着舒服,真的是一种能力,也是一门艺术....

读后感:

写完读书笔记,感觉《说话的魅力》是一本很实用的书。如果读完书能够分享自己实际运用的小故事,会让人更有收获。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尼罗河上的惨案》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亲子读书读后感的读书笔记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