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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互联网

《贞观长歌》读后感1000字。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贞观长歌》读后感1000字,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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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域长歌读后感


雪域长歌读后感(一)

张斌 吐哈环境监测之窗

"珠穆朗玛"、"世界屋脊"、"布达拉宫"、"活佛"、"西藏"……看到这些名词,有几个人不神往,有几个人不热血澎湃。可是有多少人知道西藏解放的史实和在那个过程中发生的故事呢?

最近我怀着崇敬的心情,拜读了张小康女士撰写的纪实文学,他生动再现60多年前,人民解放军坚决贯彻党中央的伟大决定,广大官兵克服无数艰难险阻,进军西藏,和平解放西藏的时代故事。本书以近200名亲历者的口述史,全景式展现解放西藏,修筑康藏、青藏公路,建立民主政权,平息叛乱到民主改革的历史画卷。作者从基层指战员和随军知识分子的角度,有血有肉地再现一生情系西藏的"老西藏"们为了祖国和人民,为了解放和建设好我们的神圣领土西藏,坚决执行党中央的决策,奉献热血、奉献青春、奉献生命的英雄们的形象。为藏族人民谋求幸福,进藏大军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坚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以不畏牺牲、前赴后继、一往无前的感人行动得到了西藏民众的真心拥护的史实。 "老西藏"们在进军西藏,和平解放西藏至民主改革时期,为西藏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为藏族人民翻身解放和幸福安康所做出的无私奉献。

翻开历史的篇章,在西藏农奴制度改革之前,还是一个经济落后、交通闭塞、生产力低下、广大农奴耕作依然使用木犁的旧西藏。经过60多年的沧桑巨变,现如今,展示在世人面前的是一个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新西藏。这正是得益于藏汉群众对"老西藏精神"的认同、传承和发扬。一生情系西藏的"老西藏"们,为了解放和建设好祖国的神圣领土西藏,为了藏族农奴的翻身解放和幸福安康,承受了巨大牺牲,作出了无私奉献,留下了不朽的"老西藏精神".

再看看现在的我们,应该把"老西藏精神"作为一面镜子,对照自己,看看差距在哪里;要把"老西藏精神"作为一把尺子,度量自己,看看差距有多大;以"老西藏精神",反省自己,是否坚韧不拔、是否信念坚定、是否作风正派、是否问心无愧。

的"老西藏"们,为了解放和建设好祖国的神圣领土西藏,为了藏族农奴的翻身解放和幸福安康,承受了巨大牺牲,作出了无私奉献,留下了不朽的"老西藏精神".

再看看现在的我们,应该把"老西藏精神"作为一面镜子,对照自己,看看差距在哪里;要把"老西藏精神"作为一把尺子,度量自己,看看差距有多大;以"老西藏精神",反省自己,是否坚韧不拔、是否信念坚定、是否作风正派、是否问心无愧。

雪域长歌读后感(二)

唱不完的雪域长歌

——读张小康《雪域长歌—西藏1949-1960》

刘 冰

这是一本描写西藏和平解放及民主改革的书,但它又不是一本着力于政治和军事层面谈这段历史的书。书中的主人公,不是伟大领袖,也不是军方高层,而是千千万万义无反顾,奉献终身乃至牺牲生命的普通进藏工作者,还有那些饱受欺凌压迫,真心拥护共产党的翻身农奴。

在两天时间内读完张小康的《雪域长歌——西藏1949-1960》,不禁抚卷浩叹。西藏和平解放,百万农奴翻身做主,是人类历史上一次史无前例的社会变革。如今这段历史渐行渐远,曾经参与这场社会变革的经历者也逐渐老去,但这场社会变革所带来的深远影响仍将继续回荡下去,在世界文明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作者张小康是西藏军区第一任司令员张国华将军的女儿,独特的身份可以让她从私人的角度来叙述这段历史,但在本书中,她没有在父亲的身上过多着墨,而是历时八年,辗转全国,采访了数百位当年赴藏奉献的基层指战员及其亲属,从多个角度还原了这段波澜壮阔的历史。我想这也许是,不管是身为司令员的张国华,还是普通的进藏官兵,他们都只是数十万进藏建设者中的一员。他们每个人都是这段历史的见证者,每个人都是一段鲜活的历史,每个细节都闪现出信念的光芒。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那种舍身忘死,捍卫祖国领土完整,维护民族团结的精神已经化作另外一座珠穆朗玛峰,耸立在青藏高原上,镌刻在共和国的史册上。

回顾西藏和平解放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进军甘孜、都昌战役、拉萨解放、民主改革四个阶段。早在1950年初,中央就对进藏问题作了深入准确的研判。"对宗教问题的处理得当与否,是一个决定的关键,因而要十分慎重。一般的见解是前方派赴易,后方勤务难;军事收拾易,政治收拾难。"因为有了正确的判断,解放西藏已不是单一的军事行动,而是一场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科教文卫在内的"大进军",组织起来的进藏队伍中,不仅有军人,有学者,有医护人员,科考人员,还有文化工作者。他们努力扎根高原,奉献青春和热血,在解放西藏、建设西藏的过程中展现出来的勇气、智慧、爱心、信仰融汇在一起,形成了独特又光辉的"老西藏精神".

在这批"老西藏"身上,始终高昂着不怕牺牲的革命豪情。进藏,首先面临的是行军的不易。在青藏高原修建公路,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勘测队员和筑路工人时常要冒着落石、泥石流、冰川、巨流等危险开展建设,受伤、牺牲常常伴随左右。仅1953年,整个筑路部队就牺牲了八十一人,战士们披荆斩棘,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有的战士累得吐血,有的落下终身残疾,还有的牺牲了生命。修建怒江桥的时候,有个战士掉进十多米高的,正在灌注水泥的桥墩里,但谁也没办法把他救出来,他就这样永远留在了桥墩里;康藏公路通车前,山洪突然暴发,泥石流冲毁路段三十多公里,造成人员牺牲五十四人,物资损毁无数,但筑路部队坚决不后退,提出了"让高山低头,让河水让路"的口号,确保了工期不拖后。在建设甘孜机场的时候,十八军开展万人大会战,没有住地,自己动手挖窑洞,没有机械,大家争先恐后跳进拌浆池,用双腿当"搅拌翅".苦战七个多月,终于建成高原上第一个机场。

除了道路艰险、空气稀薄以外,部队的后勤补给成为最大的威胁。十八军进藏过程中,曾发生三波最大的"断粮危机".但进藏官兵牢记"进军西藏,不吃地方"的教育,肚子再饿,也没有动老百姓的一粒粮食。相反,解放军买卖公平待人和气,一下子就在藏区百姓心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粮食不够,战士们开垦荒滩,向土地要粮,向沙滩要菜,第一年就种出了大萝卜、大白菜和大土豆,成为轰动拉萨的大事。

在这批"老西藏"身上,始终洋溢着汉藏一家的兄弟情谊。为了做好建设西藏的本职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首批进藏官兵几万人,每个人都投身到学习藏语文的热潮中,每天学习藏语文一至一个半小时成为部队雷打不动的制度。十八军的官兵从一句藏语都听不懂到"藏话、汉话加比划"能跟藏族百姓交流,再到个别精通者可以用地地道道的拉萨话宣讲政策,交藏族朋友。许多藏族同胞由此认识了解放军,认识了共产党,许多人纷纷要求加入解放军的队伍。21岁的益西拉姆参军后,受到家人的阻拦,益西拉姆对阿妈说:"阿妈啦,你得好好想一想喽!天下哪有这样好的军队,不抢我们的青稞,不让我们支乌拉,不杀我们的牛羊,他们全是金刚身子菩萨心喽。对豺狼,他们是雄狮猛虎,对百姓却比绵羊还温顺。他们远从几千里外赶来,还不是为了把我们这些苦娃子,苦差巴,从火坑里从地狱里搭救出来,让我们过上好日子,让我们门前有酥油茶桶,屋后有鸡鸭牛羊,天天有糌粑吃,顿顿有奶茶喝吗?"在1959年的拉萨平叛战斗中,解放军始终和广大藏族群众在一起,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藏族人民也纷纷站在解放军一边,传递信息,救护伤员,汉藏兄弟在严酷的斗争中结成永不磨灭的情谊。

在这批"老西藏"身上,始终体现着维护领 土完整的坚定决心。1950年8月,爱国民主人士格达活佛在去拉萨劝说噶厦政府和平解决西藏问题的时候,被反动势力毒死,和平谈判的大门关闭。昌都一战,藏军溃逃,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得以顺利签订。1959年3月,西藏上层反动势力发动叛乱。驻藏部队在平叛过程中,始终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只要达赖喇嘛不公开叛乱,就当成局部乱子解决,绝不先打第一枪。但在战斗过程中,解放军官兵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有的在翻越雪山时被冻死,有的在渡河时溺水,更多的是战士涉过冰冷的河水时冻伤。粮食不够,战士们只能吃皮带,还有的战士饿得甚至把棉衣里的棉花扯出来吃,肚子胀得像鼓一样,疼得在地上打滚。有的战士捡牦牛骨和牛角,用火烧,再用石头砸成粉末吃下去,吃得上吐下泻。

不仅仅是军事斗争要流血,在建设西藏的过程中,牺牲无处不在,常常为了一匹马,一袋银元,一担物资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更多的人因为疾病、残疾、流产……导致终身不愈。据报告记载,进军西藏两年,在高原执行任务,由于工作紧张,过度疲劳,加上长期营养不良,部队中患心脏病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五十三师1951年患病率占1%-2%,到了1952年,有的部队竟然达到15%.然而,进藏队伍中没有人抱怨,更没有人申请调离,他们默默地担负起了守卫祖国领土的神圣职责。

在这批"老西藏"身上,始终激荡着舍小家为大家的牺牲精神。进藏人员除了要忍受恶劣的高原环境,还要忍受亲人的生离死别。许多刚出生的婴儿因为高原缺氧,刚出生没多久就离开人世了,夫妻俩常常忍着悲痛投入工作。有的把孩子扔在后方的保育院,几年不能相见,等到见面时,孩子却不认识父母了。他们错过了孩子许许多多的第一次,这种永远的遗憾,成为许多"老西藏"心中最沉重的痛。

这种痛也深深烙在了张小康的身上,在本书的前言里,张小康唯一一次谈到自己的父母和家庭。她三岁的姐姐小难曾是进藏大军中的一员,进藏动员大会上,张国华军长"背女出征"的行为深深感动了全军将士。但就在大军将行的时候,小难病了,高烧不退。张国华军长正在主持会议脱不开身,等到会议结束赶到医院的时候,小难已经永远闭上了眼睛……多少年后,张小康的母亲临终前,口中断断续续喊的是"小难,小难,我的孩子……"那一刻,守在病床周围的人失声痛哭。无论是辛酸还是苦涩,在每一个"老西藏"心里,都有一个无法言说的"爱",但他们始终把个人的"小爱"埋在心灵深处,对国家、对西藏、对事业的"大爱",则永远驻守在高原上。

合上书卷,我想,这种坚持信仰、舍生忘死的"老西藏精神",不正是可以充塞沧溟的大爱吗?这种为了民族解放无私奉献、各民族亲如一家的自由、平等、团结、友爱精神不正是需要大力弘扬的普世价值吗?林肯解放黑奴,被称为人权革命的先驱,美国精神和普世价值的典范,为世人所了解和敬仰。那西藏和平解放,百万农奴翻身何尝不是人类文明史上一大跨越性进步呢。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百万农奴翻身与解放黑奴相较,前者对世界历史的贡献,丝毫不逊色于后者。但与西方相比,我们对这段历史还缺乏系统性的研究和宣传,许多人不了解这片高原上发生的故事。对这段历史的话语权不够重视乃至有所削弱,导致西方一些不当言论甚嚣尘上。

今年9月1日是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阅读这本书,有助于大家重新认识那段历史,回味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而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在西藏和平解放过程中凝结成的"老西藏精神",正是治疗当下历史虚无主义泛滥的一帖良药,是"西方中心论"者的一帖清醒剂,更是我们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取之不尽的动力和源泉。

愿这首用生命和信仰书写的长歌永远回荡在雪域高原。

(刘 冰:目耕缘读书会资讯部副部长)

《贞观之治》读后感1200字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作为一代文人,白居易可谓是一个成功者。他的现实主义的笔,写出了多少个凄冷的场面,敲响了一次又一次警钟。他的《长恨歌》,可谓是他一生的代表作。

诗以喜剧开头而转成悲剧,虽然作者的立意是欲惩尤物,却成了一首爱情的颂歌。这首叙事诗的最成功处就是抒情,相当复杂的情节只用精炼的几句就交代过去,而着力在情的渲染,细致地写唐明皇与杨贵妃爱情的浓烈和贵妃死后双方的思念之情.

《长恨歌》就是歌长恨,长恨是诗歌的主题,故事的焦点,也是埋在诗里的一颗牵动人心的种子。而恨什么,为什么要长恨,诗人不是直接铺叙、抒写出来,而是通过他笔下诗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展示给读者,让人们自己去揣摸,去回味,去感受。《长恨歌》首先给我们艺术美的享受的是诗中那个宛转动人的故事,是诗歌精巧独特的艺术构思。全篇中心是歌长恨,但诗人却从重色说起,并且予以极力铺写和渲染。日高起、不早朝、夜专夜、看不足等等,看来是乐到了极点,象是一幕喜剧,然而,极度的乐,正反衬出后面无穷无尽的恨。唐玄宗的荒淫误国,引出了政治上的悲剧,反过来又导致了他和杨贵妃的爱情悲剧。悲剧的制造者最后成为悲剧的主人公,这是故事的特殊、曲折处,也是诗中男女主人公之所以要长恨的原因。许多人说《长恨歌》有讽喻意味,我想,这首诗的讽喻意味就在这里。那么,诗人又是如何表现长恨的呢?马嵬坡杨贵妃之死一场,诗人刻画极其细腻,把唐玄宗那种不忍割爱但又欲救不得的内心矛盾和痛苦感情,都具体形象地表现出来了。由于这血泪相和流的死别,才会有那没完没了的恨。随后,诗人用许多笔墨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唐玄宗对杨贵妃的思念,但诗歌的故事情节并没有停止在一个感情点上,而是随着人物内心世界的层层展示,感应他的景物的不断变化,把时间和故事向前推移,用人物的思想感情来开拓和推动情节的发展。唐玄宗奔蜀,是在死别之后,内心十分酸楚愁惨;还都路上,旧地重经,又勾起了伤心的回忆;回宫后,白天睹物伤情,夜晚辗转难眠。日思夜想而不得,所以寄希望于梦境,却又是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诗至此,已经把长恨之恨写得十分动人心魄,故事到此结束似乎也可以。然而诗人笔锋一折,别开境界,借助想象的彩翼,构思了一个妩媚动人的仙境,把悲剧故事的情节推向高潮,使故事更加回环曲折,有起伏,有波澜。这一转折,既出人意料,又尽在情理之中。由于主观愿望和客观现实不断发生矛盾、碰撞,诗歌把人物千回百转的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也因此而显得更为宛转动人。

《长恨歌》是一首抒情成份很浓的叙事诗,诗人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塑造上,采用了我国传统诗歌擅长的抒写手法,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诗歌抒情上回环往复的特点。诗人时而把人物的思想感情注入景物,用景物的折光来烘托人物的心境;时而抓住人物周围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事物,通过人物对它们的感受来表现内心的感情,层层渲染,恰如其分地表达人物蕴蓄在内心深处的难达之情。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到梦中去找,梦中找不到,又到仙境中去找。如此跌宕回环,层层渲染,使人物感情回旋上升,达到了高潮。诗人正是通过这样的层层渲染,反复抒情,回环往复,让人物的思想感情蕴蓄得更深邃丰富,使诗歌肌理细腻,更富有艺术的感染力.作为一首千古绝唱的叙事诗,《长恨歌》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很高的。古往今来,许多人都肯定这首诗的特殊的艺术魅力。《长恨歌》在艺术上以什么感染和诱惑着读者呢?宛转动人,缠绵悱恻,恐怕是它最大的艺术个性,也是它能吸住千百年来的读者,使他们受感染、被诱惑的力量。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长恨歌》读后感_1000字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陈思和教授说:“上海是张爱玲的,王安忆是上海的。”这句话初次看见以为是对上海书写的一种对比。在一次报告上,有幸向主讲人黄发有教授提问“张爱玲和王安忆两位作家的同与不同”。他笑了笑说“他不研究比较型的文学”。在他接下来的几句话里,我明白在他看来,这两位女作家虽然都会书写上海都市,但是把她们两位一个是作为一个开沪港市民传奇之人,一个是继张爱玲之后将上海摩登城市写活写透的一位新海派作家来进行“牵强附会”的对比显然是不合理的,实质性的内容就在于她们的文风内涵是有根本性区别的。或许都有一种苍凉感和无常感,但是毕竟时代不同、个人经历与心境不同,所以她们在作品中影影绰绰的形似实则是神不似罢了。王安忆是新时期一位重量级的作家,我敬佩她在每写作期间都始终保持着活力与创新,这才是真正的作家。从早期的“雯雯”系列,到转入更宽广的视野,写在知青、文工团的生活经历(《流逝》、《尾声》、《归去来兮》等),再到寻根文学热潮中的《小鲍庄》,再到描写关于“性”题材的“三恋”,再转向关于命运、历史、时代大的维度里去书写现实与未来、物质与精神的关系等(《纪实与虚构》《叔叔的故事》等),转向都市文化为背景的《长恨歌》与《富萍》,王安忆是充满无限地激情去创作的。似乎每位作家都不愿意把自己去与另一位作家做“无逻辑、无理由”的观照,偶像严歌苓这段话正好说出了一段真理,“张爱玲只会有一个,她的上海也不是我的上海。我的上海比较脏、臭,比较像地狱,特别是在我写的那个时期。以后我还会写上海,那也还是我的上海,而不是张爱玲的。张爱玲之所以独一无二,就是因为她把上海写成她的了,如同福克纳把他的小镇写成了福克纳的,马尔克斯把他的小城写成了马尔克斯的。我怎么可能和张爱玲像呢?我的经历是前半生戎马,后半生寄居海外各国,大家所形成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都是截然不同的”。正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特而不同的,所以写出来的文字也就有了阐释的可能性。我想,王安忆在塑造“王琦瑶”时也是融入了自己独一无二的情愫的,不是谁造就了什么,而是一个时代一个城市造就了王琦瑶。她固然是上海历史的象征符号,可是从宏观落到微观来看,王琦瑶只是王琦瑶的历史,她的一生绝美而又凄凉,风华而又沉寂,热情而又空泛,她,只是自己。我们随心阅读,就够了。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随着社会的进步,读书已经成为我们很常见的一种文艺活动了,读了《长恨歌》后,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与想法,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后写下来的感想。那么如何用文字的方式记录读《长恨歌》时的感悟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篇1

每次读完一本书,总有很多话想说,或者是,想和书中的人物见上一面。

起初,只是略看了书中的前几节,差点中途放弃,只因作者的旁白描写让人觉得琐碎而又理不清思绪,会不知道作者想要告诉我什么。后来,看完了整本,才明白作者的用心良苦。作者在小说前面花了很大的笔墨写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和许许多多的王琦瑶。倘若较真,这几个词不得不说是这本书的关键词。“上海弄堂的感动来自于最为日常的情景,这感动不是云水激荡的,而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这是有烟火人气的感动。”很喜欢王先生对上海弄堂的描写,令人神往,以前看过其他作者对上海生活的描写,但只有先生笔下的上海让人感到真实,仿佛展现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个无声的黑白字体,而是一幅幅生动形象的生活场景,笔下的每一件物品,都赋予了生命的力量。细致入微的描写,总会让人不自觉地浮出那一个个具体的画面。作者在书中有多次隐晦的伏笔,如果不看到最后,难以想象在小说前头作者早已安排好主人公王琦瑶的命运。书中的很多话简简单单,其深意耐人寻味。“因此,做什么都需留三分余地,供自己回转身心。而那要做的七分,且是悉心悉意,毫不马虎的”尤其喜欢小说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先生在故事的发展中穿插着历史事件的发生,大场景与小故事结合,水到渠成的舒服。

王琦瑶的一生真是“长恨”的。她是一个美人,而她的错,也恰恰在于她知道自己的美,从此一步错,步步错。因为她的美,她成了家喻户晓的“沪上名媛”,她被朋友推选参加上海小姐比赛,成了小家碧玉的“三小姐”,也因此认识了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被他包养着,成为爱丽丝公寓里的一个等待的情妇,只是恩爱,并无情义。后来李主任飞机失事,她还是在等待,等到自己失望。回到邬桥,遇上了隔壁家的男孩阿二,王琦瑶所承载的上海气息,打动了这个年轻人对上海的幻想。也让王琦瑶重归上海,她也像普通人一样,人间烟火,平平常常。这段平静且休闲的日子,她遇见了毛毛娘舅,也就是康明逊,王琦瑶明明知道这样的爱情永远不可能,而她选择了当下,就好好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秒,甚至期望着发生奇迹,然而为他生了孩子,康明逊却跑了,成为现代人所说的渣男。王琦瑶放不下的孩子薇薇,也在长大后离开了她,王琦瑶还是一个人,纵使岁月不饶人,王琦瑶还是沉淀着岁月的美丽,依然迷人,她又遇见了与女儿年龄相仿的老克拉,结果也是悲剧的。王琦瑶一生的爱情都是短暂的,她的恨却是长久的,她爱过了三个男人,三个男人却没有给她长久的爱情。王琦瑶又是幸福的,程先生从遇见她,便一直爱着王琦瑶,他们却从未在一起。

王琦瑶的死是悲惨的,死在自己信任的朋友手里,“王琦瑶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那盏摇曳不止的电灯,长脚的长胳膊挥动了它,它就摇曳起来。这情景好像很熟悉,她极力想着。在那最后的一秒钟里,思绪迅速穿越时间隧道,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厂。对了,就是片厂,一间三面墙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一个女人横陈床上,头顶上也是一盏电灯,摇曳不停,在三面墙壁上投下水波般的光影。她这才明白,这床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然后灭了,堕入黑暗。再有两三个钟点,鸽群就要起飞了。鸽子从它们的巢里弹射上天空时,在她的窗帘上掠过矫健的身影。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

“只有鸽子看见了。这里四十年前的鸽群的子息,它们一代一代地永不中断,繁衍至今,什么都尽收眼底。你听它们咕咕哝哝叫着,人类的夜晚是它们的梦魇。这城市有多少无头案啊,嵌在两点钟和三点钟之间,嵌在这些裂缝般的深长里弄之间,永无出头之日。等到天亮,鸽群高飞,你看那腾起的一刹那,其实是含有惊乍的表情。这些哑证人都血红了双眼,多少沉底的冤情包含在它们心中。那鸽哨分明是哀号,只是因为天宇辽阔,听起来才不那么刺耳,还有一些悠扬。它们盘旋空中,从不远去,是在向这老城市志哀。在新楼林立之间,这些老弄堂真好像一艘沉船,海水退去,露出残骸。”

平安里,流言蜚语,王琦瑶死了,闺阁中,只有鸽群看见。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篇2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养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可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我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我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可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我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此刻应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应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可是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感情应当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可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感情为何物的年龄,理解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之后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我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一样寻常的关系。

最终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必须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感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我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篇3

记得大学的时候,我们翻译老师老师给我们放了一部电影《成长教育》,讲述的是一个在人生十字路口的女生,面对一个四十多岁成功男士的爱情和灯红酒绿的诱惑,最终意识到放弃读大学是愚蠢的,最终走上自我觉醒的道路,重新回到正轨的故事。她那个年纪,觉得成功男士的成功,她可以拿来为自己所有,为此她甘愿抛弃她曾经珍爱的理想,只是那个男人让她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世界。受尽金钱和前途的诱惑,她变了。后来她觉醒了,重拾梦想,她最终靠自己的努力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后来我一直记着那句话:the life I want there is no shortcut.这句话我一直用来警告自己:不要总想走捷径,哪里有真正的捷径可走呢?

类似的.故事发生在中国女孩王琦瑶身上,她是上海小姐,她心性极高,欲望也高,她把自己支配给有权力的李主任,她迷失在捷径里,最终换来了无尽的寂寞,错失了程先生对她的真爱,背负着无限的委屈个不甘,过完了下半辈子。

在生活这趟浑水中,她趟的好心酸,只是她的心甘情愿带着忍气吞声的悲凉。选上上海小姐后,李主任给了她一个繁华的上海梦,最后李主任逃难,留给她的只有金条,她的梦破碎了。只是她不明白,她不该去走捷径。

面对稍显逊色的程先生,她是把他当成她的备胎,可是就是这个备胎却在她成为单亲母亲后倾囊相助,积尽心思和善良去对待王琦瑶,就像亲人一样,那一段看的我很感动。

抗战之后,王琦瑶那个纸醉金迷的旧时代终究还是一去不复返,留下的仅有她屋子里那些旧式的木质箱子,带琉金丝边的茶具,考究的旗袍,她却只能是一个身份不明的女人,一辈子没有结婚,最后和康沙明生下一个女儿。

曾经的她多么美啊,获得过选美第三,可是她却为得到一个男人的宽厚的肩膀,没有获得属于她的婚姻。她的命运从她甘愿做李主任的情人开始就走错了,一招不慎,满盘皆输,这就是命运。

王安忆的文笔非常细腻,而且最大的优点就是写尽了中国女人的心思,丝丝入扣,那种口是心非,还有王琦瑶的圆滑,克制,典型中国女子的心理活动。真的非常懂女人心,才可能写出那么准确的心理。

王琦瑶年轻的时候对爱情动机不单纯,她把爱情当做改变命运的机会,抓住李主任这棵稻草,一股脑把自己付出,她把决定命运的权力交给了别人。我想起《喜宝》中的一句话: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不能给我爱,我要很多很多的钱。王琦瑶就是要很多很多的荣华富贵,所以她才会失去程先生。她太势利,迷失自己。

小说中的蒋丽莉爱程先生,却始终得不到他的心,到死她都介意程先生不爱自己。这个女人真的太拧巴和叛逆,一辈子也没有让自己为自己活过,她只为跟作对的人作对。想来多么莽撞啊!但是她多爱程先生也没能夺来多一分的爱情。

这就是爱情,不爱就是不爱,纠缠也没用。

王安忆的文字真的写出了上海的味道,上海的夜生活,上海的时髦,烫发,还有上海女人对时尚灵敏的嗅觉,都通过王琦瑶的生活展示出来,句子很有古典美,读起来虽然很繁琐,但是上海的先锋味道和趾高气扬的小资气质却特别典型。那些他们四人打牌的日子,吃的甜点,瓜子,酒酿,宵夜,琳琅满目,这就是会享受生活的上海人。

作者传递的一个道理:人生之路并没有捷径可走,依靠自己总比依赖他人要可靠。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篇4

两天时间,跳跃式阅读,终于把《长恨歌》看完了。感觉王琦瑶的一生就是在验证一句名言:性格即命运。因为王琦瑶爱慕虚荣,贪恋繁华,所以让程先生在情感的漩涡中越陷越深,致使他人生的悲剧由此拉开序幕。因为王琦瑶的'隐瞒,闺蜜蒋丽莉与她产生嫌隙,她搬出蒋家。正当愤恨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三小姐”的名头无益之际,李主任出现了。

王琦瑶似乎很爱那个军政要人李主任,往后余生,似乎也一直不忘。为什么?真爱吗?我觉得未必。不过是因为大叔级别的李主任可以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她的虚荣心可以被填的满满的。和李主任一起的日子充满无奈的等待,看似冷清,但养尊处优,怎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繁华?再后来,时过境迁,主任死了,她回了乡下,可是她怎么能真的耐得住寂寞?即使经济拮据,身无长处,她也要生活在繁华的大上海。她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甚至她很良善,还有一些优雅。可是,她讨厌娴静。只要可以热闹,谁都可以陪她玩。她的家成了休闲场所。

于是什么毛娘舅舅,年轻的混血儿,包括后来的老克拉,长脚,这些看似与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竟都演变成她后来生命里举重若轻的角色。她曲折又屈辱地生下了敢做不敢当的毛娘舅舅的孩子,拉上年轻力壮的萨沙顶包,当然后来她接受假装深沉的老克拉的爱恋,也应该和她久做单身女人有关,和人性有关。再后来,长脚谋财害命,王琦瑶死于非命。

设若她安静本分度日,又怎能引狼入室,招来杀身之祸?其实,王琦瑶性格中特别是在情感问题上,太过懦弱被动,另加上她除却穿衣打扮,无甚其他爱好,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她人生悲剧的发生。归根结底,她应该恨谁呢?应该还是她自己吧。当然,时代变迁一定对她有影响。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篇5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耙耧天歌》读后感1000字


鲸歌读后感1000字(3)篇


《鲸歌》——多么优美而动人的书名。

鲸鱼就像大海的宠儿,它从南极游到北极,从深海游到浮空,从莫桑比克海峡游到百慕大群岛,它时而低唱、时而高歌,如同神使般的游吟诗人走过海洋世界,记录着古老的历史与现世的变迁。听~

《鲸歌》故事很简短,它主要讲述了南美的大毒枭沃纳想尽方法要将毒品运进美国,屡屡失败后他的儿子带来了生物学博士霍普金斯。霍普金斯的神奇之处在于能利用生物电极遥控一条巨大的蓝鲸。两人带着毒品坐进特制小舱,被蓝鲸吞进了嘴里,沃纳在这次奇特旅程中听到了鲸的歌声,也顺利到达美国海岸,完成了毒品交易。当沃纳和霍普金斯回到鲸口返程,对这种运毒方式得意不已时,一艘捕鲸船盯上了他们。蓝鲸被射杀死了,也把沃纳和霍普斯金带向了死亡……n这个故事我想电影场面一定相当震撼,人类对于海洋生物的崇拜本是高尚的,可书中为了毒品交易遥控一头巨大蓝鲸时,为蓝鲸感到悲哀,它们本是海洋的灵魂,却成了交易手段。当捕鲸船射杀鲸鱼时,我有种想哭的冲动,仿佛把自己心中的信仰射杀了,它们如神物一般存在于世界,人类渺小,狭隘的心,终究灭了它的生命。在这个星球上,不是只有我们人类才有生存的权力,大自然也并没有给我们凌驾在其他动物之上的权力,崇尚丛林法则的我们恰恰违背了丛林法则的真谛。我们无休止的索取,为欲望无尽的挥霍,届时的人类命运,或许就如同书中的霍普金斯一样,被其他“工具”葬身海底。

电工的处女作,并没有什么科幻元素,也没有太空歌剧式的对无垠深空的敬畏与向往;

对人类社会的走向与罪恶贪婪抱有绝望,在忧虑深处又隐藏着一点点怜爱与无奈,爱之深则忧之远,这一点从沃纳最后的戏谑“社会给不了,他们自己去取”中便可见一般——没有绝望与责怪,相反却带着一点理解与可惜——个体的人,总是被洪流推着做事与愿违的挣扎,这一点大刘的作品贯穿始终。

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对“终极”与“宏大”的敬畏与向往,而渺小的人类,繁花般出现又消散的文明,可能仅仅是个偶然的生命遍是如此微茫。鲸歌中,永恒的神秘与壮阔长久回荡,生命挣着畏惧而好奇的眼睛;鲸歌中,文明作为一个整体作着可怜的挣扎;鲸歌中,上古的闪电击打着波涛汹涌的海洋………

尽管只是相对青涩的处女作,尽管这种对终极规律的向往还只是停留在自然层面,但大刘一成不变的冷峻与深度,含着深深忧虑的爱己显露无遗,他注定与众不同。

剩下的,便只是时间问题。

最新《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下面由栏目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最新《长恨歌》读后感》,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读后感注重的是及时的反应,很多情感在读完之后就会自然的流露出来了,在认真读完作品后,我对于书中人物产生了极大的共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

最新《长恨歌》读后感(篇1)

长恨歌,一个老上海名媛四十年的情与爱,由绚烂到凋零,由繁华到落寞的生命姿态,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时代的时代变迁。

这个女人,映射着一个时代的人,一个时代的事,一个时代的文化。她在我心中是优雅的,美丽的,充满诗意和浪漫,有着薛宝钗的柔滑性子和豁达心态,兼有大家闺秀的容仪和老上海交际名媛的曼妙与女人味。从年轻到老去,都保有那份子时髦与优雅。

然而,生死,起落,开谢,以新革旧是世间万物永恒的规律。王绮瑶要死,那个上海的时代要去,是它自然的规律。可是一个远去的时代无论好坏,总是深深刻在那曾经被这时代印记所深刻烙印的人儿心上的,那丢失的要不回来,只能在回忆里缅怀回味,然而记忆会模糊,会淡去。所以用笔,把那还许些清晰的记忆与体会记录下来,保留下来。很感谢作者给我们展现的我们后人无从经历的老上海的一隅――这一隅的软红香土、残败零碎。老上海的灯红酒绿,荒败与绯靡对比,昭示着于工业社会新与旧、内与外的纵横变革下,普通底层人(保留着老上海的一代老绅士名媛,和新时代的上海青年)的孤独与寂寞,不正也映射我们当代许多青年人的一个心理层面么?

这弄堂,许多人家还保留着,这闺阁中的花事绸缭是从古至今都有的,这流言也像,凡是有妇女有角落的地方,就有数不尽的流言蜚语,这鸽子大底是城市中一个窥探者的意向,见证无数的丑事和形形色色。这类似的片厂我小时候我到过,然而已记不清,但总觉得这里有韵味有故事,无数的人儿影像被一瞬定格成永恒,定格在一张照片上,那照片可以存很久很久,久到泛黄,铺满尘埃,好像隔久了一挥,是挥掉的一层沉甸甸的岁月似的。可是这些照片很迷人,许多人有有保留这照片的习惯,也算是对自己的一个纪念吧。所以读片厂的那一段我是很有感觉的,后来程先生与王绮瑶的相遇,都想这片厂照出的老照片般,有种岁月静好,冬日阳光的韵味,尽管结局不甚好却不至于感觉悲伤,反倒透露出一种温情的淡淡的感伤。

对着旧时光,留声机一样,有质感的声音低低发出来,那低沉厚重的声音轻轻地诉说着从前的密语,静夜里你一个人,一个黑色的隔间,一盏昏黄的老灯。

读这本书好像这样的感觉。

最新《长恨歌》读后感(篇2)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长恨歌》读后感

拈得一枝白玫瑰,却得浮生半日凉。

唱罢一曲长恨歌,亦罢绵绵无相逢。

你只闻到她的香水,却没看到她的泪水

你有你的规则,她有她的选择

你否定她的多情,她决定她的所属

你嘲笑她美貌一生却一无所有,不配再爱

她可怜你看不破这红尘滚滚

你可以轻视她的好看与感性

她会证明上海的那时是谁的时代

唱罢一曲长恨歌,终是注定孤独的旅行

但那又怎样

哪怕心被爱的刀刃刮上千万次

也要爱的尽随心意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她是王琦瑶,那个从19世纪中叶,从上海左三弄右三弄的弄堂里走出来的女孩——女人——母亲。

瞧她的名字呵。字字里带有“王”,这是想宣告些什么吗?她想成为“王”!这“王”不是主宰世间万物,而是主宰她自己心的王啊!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想要成为主宰她自己的那颗心的“王”啊!然,命运多桀,很多事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当然,包括王琦瑶。

说不上心中是该对她艳羡还是怜悯。艳羡她的那种“入人肺腑”“看过了就不去想,再看见还会再喜欢的,看不厌却不是丢不下的”的“好看”;艳羡她的一生竟有那么多的男人肯将心一丝不存地献给她;艳羡她的那颗敏锐度很强的心儿…然而,心中似乎更多的是怜悯,怜悯她似是生不逢时;似是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唯有心房上多了几道疤痕。一页页地翻完这本书,我好似化为了那群白鸽中的一只,一只守护了王琦瑶一生的白鸽。我见证了她的所有所有!

情人?

掰了掰手指,从头到尾,有5个吧。这里面,有王琦瑶爱的,也有爱王琦瑶的;有两情相悦的,也有一厢情愿的。就像是一场梦,王琦瑶却自己都不知那时美梦还是噩梦。

这场梦里,她也曾撕心裂肺地爱过。19岁那年,她把自己的人和心都交给了“李主任”。19岁,那本是花季,她却不要名分,甚至放下自尊,只因她爱的李主任,这个长她几乎要三旬的男人。却不知怎的,总觉这般爱像是一位女儿对父亲的爱——一种依赖。或许那时的王琦瑶要的是一个依靠,一种安全感。而不是恋人间的侬侬我我。

另一位,则是独舟前行的程先生了。最后的最后,他跳楼自杀了。与其说是自杀,不如说是一种解脱。带着对王琦瑶的好,带着对自己迷惘人生的哀绝,带着永远不会被爱的人所爱的心,“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到了落幕的声音”。程先生对王琦瑶的好,哪一件不被王琦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她的心像是被下了药似的,偏不给程先生留一席之地。程先生与王琦瑶有两次大的别离。第一次别离,在十多年后终又相遇;而再次的别离,恐怕只有来生才能使两人相逢了。

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萨拉,老克腊?

在王琦瑶的这场梦里,她呓语绵绵,像是受了什么欺负似的。她被梦魇扼住了喉咙,永远迈不出那梦里的轮回。她的心,任凭在那轮回中甜蜜,楚涩,哀凄……她,愿意的。

友人?

和吴佩珍单纯懵懂,青涩无邪的友情。

和蒋丽莉的无奈相逢,无奈永别。

和严家师母的相见恨晚却也是各自留了心眼儿。

和朋友一起,王琦瑶似乎一直处于上风,论时髦,论气质,谁也比不上她呀!她却是实打实地呵护着友人。她生来有一颗细腻的心,她能体察到男人的冷暖,她更能体会到女人的内心。像是一阵花香,王琦瑶总能变成朋友最爱的那种香气,顺着气管,被吸入心田。

亲人?

薇薇是王琦瑶生来唯一的寄托了。一是她毕竟是王琦瑶身体里掉下的骨肉;二呢,在王琦瑶心里,薇薇或许还承载着薇薇爸爸留下的星星点点的记忆。薇薇姿色平平,常常说话是不经大脑,又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她可算是淮海路上再平凡不过的上海女孩子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嫁了户好人家,还随同去了人人向往的美国。这一切无法不让王琦瑶想起自己的一生。王琦瑶或许会想:长得好看顶鬼用?反倒是一生来去空空,更多了几丝倦意。这时,她的眼睑里竟对自己的女儿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来,却又是打心眼儿里地高兴。这个她一手拉扯大的姑娘就那样离开了。自己,再也不会有和她吵架怄气,为她烧饭捶衣的机会了。想到这儿,有些许辈出。薇薇,王琦瑶的唯一寄托去了,王琦瑶本来平淡的心更静如止水了。她的心里有一泓湖水,即便风吹雨打,也湖平如镜。

上海弄堂之上的鸽群还在飞舞着,夹竹桃含苞欲放,那个本可安宁的夜晚被彻底地打破。书中第一次使用了“丑陋”来形容王琦瑶。一切,都没有岁月来得痛快。这东西,就是可以磨灭一切。美貌、青春,呵,在时光面前,那都是些什么东西?

那个不安宁的夜晚,王琦瑶走了,她似是早就该走的,我的心里没有半丝悲凉。去吧!去寻你的李主任,去被你的程先生寻,去与你的蒋丽莉再聚聚。只是,不知道,你的女儿还会来送你一程吗?那,女儿的爸爸又会不会呢?

一切的一切,化为一缕烟,这缕烟里,夹杂了太多苦恨怨仇。你若吸一鼻,必是呛得要死;你若吞一嘴,必是苦得流泪,连泪也要变成了苦的。可这算什么呢?王琦瑶这个女人不都闻过尝过了么?她竟没有被呛更没流泪。沉浸在这缕烟里,她微微地笑了,就像四十年前那张“沪上淑媛”的照片上一样的莞尔。只是,这一次,她永远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或许唯有悲楚二字可形容。五十多年吗,她有迷茫的时候,她一时被爱蒙蔽了双眼,步入歧途,那时的她,不为自己代言,没更像是在为那个迷茫城市代言,谁说那座城里,只有一个王琦瑶?可她的心里,却是着实希望为自己代言的,所以她选择了爱得义无反顾,哪怕毁了自己的一生。

愿意实现王琦瑶的愿望——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最新《长恨歌》读后感(篇3)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读书笔记:繁梦三千,璧陨黄泉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最新《长恨歌》读后感(篇4)

看完书的第一感受是为什么作者要那样安排王琦瑶的下场,和我猜的结局大相径庭,长恨歌读后感。我怀疑起作者来,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作者是男的,因为作者那样细致地写出了王琦瑶一生中遇到的那几个男人,很了解男人的心里。结果,作者是女的,让我吃惊了,有点被骗的感觉,但很快,这种感觉转为佩服,佩服这位女作家的手笔。有了这个线索,再寻着王安忆生活的那个年代,这样的结局就不难理解了。

一本书要集中在一个时间里看完,才能识得庐山真面目,可惜我拖拖拉拉看了好长时间,在较早看的那些印象模模糊糊,也没有资格去评价这本书了。但关键的内容记住了,那上海弄堂,那爱丽丝公寓,那是王琦瑶生活的地方。作者在写人前,先花了大篇幅写主角生活的环境。

在本书里,让我最佩服的是王安忆写景的手法和通过人物神态、动作、语言而折射出的人物的内心世界。那司空见惯的景在王安忆笔下成了有生命有灵魂的东西,和王琦瑶命运息息相关。作文而王琦瑶成了那时长得有姿色,又有文化,而有点小女人情调的上海女孩的代名词。名著的名就在于,小说里的人物能概括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成了永恒,成了经典。不仅是人,就是地点也有特殊的含义,爱丽丝公寓,我是读了这本书,才知道这个名词,原来它指女人作为金丝雀生活的地方。

其他的,我不懂得评价,只剩下佩服,王安忆要读多少本书,要读多少年书,要尝尽多少喜怒哀乐,才能写出这一部经典?

最新《长恨歌》读后感(篇5)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简便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异常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所以,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我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能够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我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之后,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最新《长恨歌》读后感(篇6)

莫唱当年长恨歌,人间是你,银河也是你。

愿我如星君如月,流光是你,皎洁也是你。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是你,春风也是你。

一诗一文,请不要再和真正的鉴赏擦肩而过。

车马颠簸,窗外如泣如诉的细雨已连绵了数日。蜀道两旁,山色青碧朦胧,氤氲在一团水雾中,叫人看不分明。侧耳细听,隐约有仙乐铃音自天而下,于这场淅沥相倚相和,仿佛那婴于心头丝丝缕缕的恨意,永无绝期。

倾国佳人玉殒马嵬,一代圣主柔肠寸断。

一曲《长恨歌》使得李杨二人间的爱情悲剧于行间字里与浅斟低唱中代代相传,遗后世一声声如杜鹃啼血般的恨叹。玄宗应知,自古江山与美人不可得兼,而他又最为不幸,曾四纪贵为天子,到头来却两手空空。

他恨。

他恨红颜薄命。彼时玉环初入宫,回眸一笑惊为天人。芙蓉帐中,翡翠衾下,美人肤如凝脂,容颜胜雪。玄宗一头扎进了软香温玉的迷梦里,从此日夜笙歌,无心朝政。如胶似漆的一对璧人,享尽了人世间极度的乐,殊不知,福兮祸之所伏。一舞霓裳未毕,竟被宫外惊雷所断。当亡命鸳鸯仓皇离京时,怕无人能料,在短短百余里后,即是天人永隔的死别。马嵬驿前,陈玄礼代六军请诛贵妃,面对滔天的愤怨,玄宗无奈妥协。断翼白蝶翩落之际,他曾于手中紧握着的十丈软红尘霎时灰飞烟灭。心头一空,他四顾而茫然。夜里辗转,雨打梧桐之声,声声入耳,化作一柄柄石锤,闷声击打在空荡寂寥的胸腔上,阵阵悲鸣平地而起。此刻难挨,极度的苦痛扼住他的咽喉,几近窒息。脑海中浮现的往日和乐,皆成为今昔最为致命的疮口。

他亲手葬送了爱情。

他恨保不住的江山。早年的玄宗励精图治,缔造了壮美的锦绣盛世。而步入中年,不再鲜衣怒马,亦不愿殚精竭虑。他累了,他似乎开始提前享受退休生活,俨然一副忘却自己身份的心大的样子。然,皇帝这份高危职业,一旦接手,放下边意味着死亡。渔阳鼙鼓窥视了数年后动地而来,他狼狈至入蜀避难。战乱平定,却又顶着太上皇的高帽返京。入宫不消片刻,即被变相软禁于甘露殿内,他帝王的尊严被人狠狠践踏。真龙一朝落难,再无回天之力。尽管仍享堂皇富丽,这大唐社稷,这表里河山,已然易主。

他拱手相让宝位。

爱情与政治的双重悲剧,将他重重扯下深渊。他应恨谁?他在恨谁?

恨苍天无眼?恨臣子反叛?恨奈何一桥阻隔阴?恨蓬莱一山收敛香魂?

其实,他的内心澄明一片。他深知:这一切悲剧的果,皆源于他这个悲剧承受者昔年亲手种下的因。他正当恨的是那个沉湎声色、虚掷光阴的李隆基。这一番自恨是他给自我鳞伤的躯体判下的又一道死缓。他被囚禁于天地、岁月的牢笼里,在悠悠经年中煎熬至生命的尽头。

逝者已矣,竟忍心弃生者之苟活于无穷无尽的折磨之下?也曾不羡鸳鸯不羡仙,在红尘的江山里肆意纵歌。而今朝,只徒留一时明月,一地花黄,一瓦冷霜。

夜凉如水,院中的锦衣人斜倚着石桌,脚旁散乱着几个空酒坛。清风拂起斑白的发丝,衣袂簌簌地响着。他的脸上水光一片。倏地又仰天大笑,笑着笑着,却渐渐嘶哑,如困兽呜咽。恍兮惚兮间,他喃喃着谁人的名字,于那双荒忽的醉眼深处,再复昔年两心初遇的模样。

长恨入曲,相思化弦,声声道不完物是与人非,泠泠诉不尽生离与死别

最新《长恨歌》读后感(篇7)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开头一句很巧妙的引出了这段令人赞叹又令人遗憾的历史。“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这句平淡的话引出了杨玉环这个看似普通大家闺秀的女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鲜明的表现出杨玉环脱俗的魅力,她的一举一动是那样的动人,使所有宫中的妃子都为之黯然失色,同时也为后面的隐患埋下了一个不可忽略的伏笔。“春宵,不早朝,侍宴,春游”,无一不表现出作者的痛惜,由于唐明皇过度的宠爱玉环,导致国政荒废,宫里宫外莺歌燕舞,百官整日只知寻欢作乐,也为唐朝的衰败埋下了导火索。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出乎人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事终于发生了-----安史之乱。各地烽烟四起,百姓流离失所。衰败的唐朝,在这次战争中练练败退,六军被迫停留在马嵬坡,面对唐明皇和杨贵妃,将士的激动之情是难以容忍的。在军谏之下,唐明皇悲伤的望着那位曾经深爱的女子。“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看着玉环被军士推出去的时候,他心中是如此的无奈却又焦急。可看着军士激动的情绪,自己没有能力去抚慰。看着自己破碎的山河,自己却没有能力挽回。他只能仰望着天空,默许了军士,然后独自一人默默地流泪。

终于,安史之乱结束了,宫中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景色依然是不变的景色,可是赏景的人却已离去,“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我们读出了唐明皇心中那股难以言喻的心痛。

“云髻,花冠,仙袂,霓裳”描绘出一种仙境的生活,在那里,人不需要受到任何拘束,此时的“玉环”虽然依旧有着倾城的容貌,不过脸色却较之以前已显憔悴。内心思念着明皇,却音容相隔在2个不同的世界。“唯将旧物表深情,鈿合金钗寄将去”。睹物思人,这估计是十分悲伤的事吧。所有的思念,只能寄托于小小的物品上……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这2句话不仅写出了对国家衰败的惋惜,也写出了对唐明皇和杨玉环爱情的惋惜。虽然我痛恨唐明皇沉迷女色,荒废江山,导致一代王朝从此湮没。但我同时也为唐明皇和杨玉环至死不渝,纯真的爱情所有感动。

长恨歌,让我读出了一个别样的恨,一首不会逝去的歌。

最新《长恨歌》读后感(篇8)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五)


篇一:长恨歌 读后感

读《长恨歌》有感

大二的时候,我们专业增开了一门课程叫《大学语文》,课程通过对中外名篇的导读与赏析,目的应该是陶冶我们的文学情操,培养人文素养吧。最近老师带着我们一起欣赏了白居易的《长恨歌》一诗。下面我就谈谈读后的感想。

《长恨歌》是白居易作品中给人印象比较深刻的一首诗,因有感于唐玄宗和杨贵妃的爱情故事而作。本来以为这首诗讲述的应该是一段枯燥的历史,毕竟唐玄宗和杨贵妃都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经过老师对当时时代背景等因素的讲述,我就彻底改变了原来的想法。白居易并没有像写史书一样的写他们的爱情,而是借着历史的一点影子,根据当时人们的传说,街坊的歌唱,从中蜕化出一个回旋曲折、宛转动人的故事,用精炼的语言、抒情与叙事结合的手法和回环往复、缠绵悱恻的艺术形式,描摹、歌咏出来。诗人时而把人物的思想感情注入景物,用景物的折光来烘托人物的心境;时而抓住人物周围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事物,通过人物对它们的感受来表现内心的感情,层层渲染,恰如其分地表达人物蕴蓄在内心深处的难达之情。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到梦中去找,梦中找不到,又到仙境中去找。如此跌宕回环,层层渲染,使人物感情回旋上升,达到了高潮。应该说,正是这种写作的方式激起了读者心中的涟漪,引起了无数的共鸣。

在上课的过程中,老师特别提出该诗的主题。《长恨歌》一出,关于其主题,便成为读者历来都争论的焦点。当然,“一千个读者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大抵分三种观点:其一为爱情主题。是颂扬李杨的爱情诗作。并肯定他们对爱情的真挚与执著;其二为政治主题说。认为诗的重点在于讽喻,在于揭露唐玄宗“重色思倾国”必然带来的“绵绵长恨”,谴责唐明皇荒淫导致安史之乱以垂诫后世君主;其三为双重主题说。认为它是揭露与歌颂统一,讽谕和同情交织,既洒一掬同情泪,又责失政遗恨。

可能是受中国传统中庸之道的影响,我个人比较赞成第三种观点——双重主题说。从题目中可以看出,一恨一歌,又恨又歌。首先,李隆基是一国之君,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一点,他是个男人,是个正常的男人。一方面他需要站在一个别人无法丈量的高度去思考如何保证国富民强,这是他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使命啊。但是另一方面,他需要爱情。这时候杨玉环出现了。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世间堪称缘分。只是,李隆基还是不够睿智,他从未真正认识到两尺宽的肩膀上那千斤重的担子意味着什么。于是在国家政治与自身爱情之间纠结徘徊,最终深深陷入了爱情的漩涡中。爱情的美在于叫人难以抗拒,唐玄宗没有抗拒,换作是我,也无法抗拒。适时的相遇确实比“你只在天上耽搁一日,我已在世间苍老千年。一个灵魂与另一个灵魂就这样擦肩而过”的相遇更让人沉醉。白居易的内心似乎有一杆秤,他把李杨之间的这种情感与国家命运权衡得很清楚,于是“看透了就麻烦”。而李隆基心里的天平却始终倾向杨玉环,直到杨玉环死后,他睹物思人,心中默念那一句隔世的告白——只因前世未了的情缘,我才轮回到世间,仰卧成一列篱笆,拦在你必经的路上;而那一句“风吹仙袂飘飘举,犹似霓裳羽衣舞,反佛是杨玉环的婀娜舞姿在深情告诉李隆基“能深深爱过一次再别离,我便欣然坠地,腐化为泥”。纵情高歌吧,为这浪漫而遗憾的爱情!

下面我将就中部分句子谈我的感想。

“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 宫殿气派宏伟,直插云霄,宫中仙乐飘,人间到处都能听到。难以想象这是怎样一种奢侈、糜烂的生活啊!国家发生战乱之前,百姓生活艰难无比,君王却整日享乐,如此巨大的反差,怎么能不叫臣民发恨呢?官员腐败,贪图享乐等现象也存在我们的生活中。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八项要求,让我觉得终于看到了一点希望。

“但教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 只要我们的心像金和钿一样坚牢,虽然远隔天上与人间,总还能相见!突然觉得生死在爱情面前都变得不重要了,不管生死,不管距离,心在一起就足以超越一切不可能。或许,拥有本来就不是爱情的归宿。这叫人可歌可泣的爱情啊!说到这里,我便

想起陆小曼的《哭摩》,徐志摩死后,陆小曼从此带着一身病骨苍凉孤独地行走于世,那种无以伦比的落魄叫人惨不忍睹。其实,路到尽头的时候,又怎么还会去在意当年的选择是对是错。一程山水,一个路人,一段故事,离去之时,谁也不必给谁交代。既是注定要分开,那么天涯的彼此,各自安好,是否晴天,已不重要。因为,喜欢甚至爱一个人,不是一定要青梅竹马或者朝夕日久。一个照面,亦是一生!

篇二:《长恨歌》读后感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长恨歌》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望,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伤云。夜,静的出奇。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过冬日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去回应这春来的歌唱。帝王手中的御笔颤动了。或许这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一方爱的曙光将要在冷冬擦亮,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拨动的命弦。雄伟的望朝金殿,一派帝国端重的气韵,也抵不住她轻盈的舞姿,和浪漫时节的回眸一笑。已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明皇落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日的记忆,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今日却是伊人归去,从此阴阳。宫阙里,依旧有曾经舞动的羽衣,而那身影,在一场浮华之后,悄然离去。夜,真的很寂寞,晚初的村店,只有一声断断续续的幽咽,只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香山雪,冷宫阙。竹松懈,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谁人解?——《长生殿》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我淡然对曰:“历史非柔媚女子所主,世人只看到明皇堕落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到他自身的堕落。”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篇三:长恨歌观后感

《长恨歌》之。。。 受人之托,写这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的东东。。。很久没有动笔写东西了,现在还真是不会

写了?

《长》,一首千古绝唱的长篇叙事诗,奠定了白居易“诗律圣手”的地位!这一首诗,其

主题一直以来都颇受争议:有人说是讽刺篇,有人说是赞美篇,也有人说是双重篇,即涵盖前

两种说法。而我的看法也偏向于第三种。 虽然作者的立意在一开始是如他的朋友陈鸿一样,都“欲惩尤物”,可最后的成果却成了

一首爱情的颂歌! 故事的开篇,以一句“汉皇?”即刻亮出作者稍带讽刺的观点,汉王好女

色而寻佳人,可多年过后仍未如愿。所以,“养在深闺“”天生丽质”的杨玉环的一出现,就

“一朝选在?”了。这里的“选”字,颇具讽刺意味儿,杨‘明明是玄宗的儿子李瑁的妻子,

却被她的公公“选”为了贵妃!从儿媳妇变成携手相伴的夫妻,其中的讽刺味儿可不轻!毕

竟是从儿子手中抢过来的,慑于公媳的名份,也为了掩人耳目吧,杨’被安排做了几年的女

道士,才入顺理成章地成为“三千宠爱在一身”杨贵妃,杨‘做女道士的时候,名号为太真,

于是,也有了诗歌中后来的“太真”称号。得宠的杨’的“回眸一笑”,不仅仅令到“六宫粉?”,更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啊!她的

得宠,带来了她兄弟姐妹的高升,更令到天下父母“不重男?”其人心羡慕如此,玄宗更是“尽

日看不足”。于是,“从此君王不早朝”了。就在这里,诗歌的“长恨”的原因出来了!本来

是一起喜剧,可就是这看似喜剧的喜剧提示了下文悲剧的产生根源,又唤起和统领着全诗。安史之乱,打破了《霓裳?》的旋律,这里,也带有一丝的讽刺意味儿;毕竟,这是玄宗

重色而轻国的后果!玄宗带着贵妃和手下匆忙地逃往蜀地,可是,玄宗万万没有想到,这次

的逃亡,他将要失去他心爱的妃子!“宛转峨眉”,朕怎舍得让你离我而去啊!迫于无奈,要

使得六军发,必要有一人死以平民愤!于是,君王也只能“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了。诗

歌“长恨”的内因也就是悲剧故事的基础在这里揭示出来了。作者本可对玄宗的重色误国,

且对杨‘的死无能为力而大加讽刺,这里却作出了淡化处理,对两人的生离死别刻意深化,

反而收到了把”长恨“描绘得淋漓尽致的效果。试问,谁又能恨心对如此的痴情加以鞭笞呢?

作者的同情之情跃于纸上了。爱妃死了,面对着蜀山的江水春色,叫我如何应对?只有寂寞悲伤与我相对?在长安收复

以后的还都路上,玄宗仍不停地追怀忆旧:只见爱妃的死处,却不见你的熟悉的容颜!只有任

凭马儿信步往前走去吧!于行宫中,只看到清冷的月光,令人伤心的落叶飞花,听到的只是

令人断肠的声音。物是人非了,长夜何时才能尽头?爱妃,你怎么都不肯来我的梦里与我相

见啊?

唐唐一代明君,为了一名女子而流泪断肠,此情谁不为之动容?“夕殿萤?,孤灯?眠”,

其情也深深,其悲也萋萋!江山与美人的两次选择,造成了大唐江山的由盛转衰,又由衰转

盛。可是,唐玄宗对杨’的爱岂因生死而断绝?梦中相会却只有“上穷?,两处?不见”。“魂

魄不曾来入梦”,是诗人抓住了玄宗内心深处揪心的“恨”,用缠绵悱恻的语调,宛转地形容

和描述了玄宗的寂寞忧伤,引起了读者的公鸣,使得一个政治议题变得淡化了,剩下的仅仅

只是对李杨爱情的同情与赞美。在此,作者的态度也由“恨”转为“怜”,因为,作者也有自

己类似经历!作者曾经与一位出身普通人家的姑娘湘灵相爱,但因为门第观念、风尚的阻碍,

最后不得不分手了。白居易于是这下了:不得哭,潜别离;不得语,暗相思;两心之外无人知,

彼此甘心无后期!”的诗句。在《长》里,作者也许是借着李、杨的悲剧以抒发自己的痛苦与

深情;作者对李杨的同情也是对自己的安慰。 诗歌写到这里,“长恨”已经动人心魄了,诗歌本来也可以结束了,但是,作者也许不愿

看到如此痴情却换来此等悲剧的结局。于是,笔锋一转,令劈境界,借助想象的翅膀,让杨

‘于仙境中重

现,这时,两人的“情”已超脱于帝王妃子的纠葛,而更多的应是作者的主观成分。这

里的情也超出了历史的范畴,更多地偏向于人世间最普遍,最动人的情愫! 仙山中,杨以“带泪梨花”的形象再现了,“含情?,一别音容?”,宛转动人的一幕,更

深化了玄宗对杨的无限思念!更进一步深化了“长恨”的主题;此恨之长,却唯有寄托于仙

境。 在《长》中,悲剧的制造者最后也成为了悲剧的主角,吃着没完没了的精神苦果,因为”

红颜祸水“,这一说法早已在人们的心中深深植根。杨‘的命运仿佛早已注定。如果李’是

出身在一个普通人家里的孩子,不必受政治的摧残,结果会不同吗?李杨的爱情故事是否会

比梁祝的故事更加广为人传呢?可是,历史却给了他们太多的舆论,太多的阻挠!而这场悲

剧不也正是爱情被政治、伦理摧残的结果吗?此恨之深,已经无法量度!不过,也正是这样,

才能用“长恨”表达“爱的长存”这个主题! 所以,《长》的主题,虽然其中有讽刺,有不

满,但是,这些跟无私长存的爱相比,这一切,不得不让位了!所以, “讽刺”就难免显得

渺小更渺小了!

《长》,一首爱情的赞美诗!篇二:长恨歌读后感《长恨歌》主题我见

内容提要:《长恨歌》是白居易感伤诗的代表作之一,其主题有讽谕说、爱情说、风情说、

又有爱情与讽谕双重主题说等多种。其中以讽喻说、爱情说以及双重主题说为主要争论派别。

各个派别均有自己的理论依据。学界也可谓见仁见智,众说纷纭。因此,本文针对其中的爱

情说作出赏析。

关键词:长恨歌、主题、赏析、白居易、爱情文学作品的主题通常是指作品中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的思想感情。而白居易作为中唐时期

重要的一位开宗立派的大诗人,其感伤诗的代表作《长恨歌》一经面世就受到人们的广泛喜

爱和传诵,流传千古。因而他的这部《长恨歌》的主题也就受到多方面的学者的揣测和分析。

由于在探求作品的主题时,读者会受阅读习惯、文学观念、思维模式等因素的影响,因而产

生了对《长恨歌》主题的不同理解,其中以爱情说尤为具有说服力。 认为《长恨歌》是诗人白居易用来抒发感情,赞叹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的,持这种观

点的学者还是比较多的。诗中对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加以修饰,对于杨贵妃的出身等不好

的事情则一笔带过,把他们的爱情描写的极为坚贞美好。“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许多学者也以此为依据,把此诗的主题定为爱情。如《长恨歌及同题材诗详解》①中说到:

杨氏先为寿王妃是事实。白氏对此绝对知道,而又为什么偏偏这样说呢!因为作者已知他们

的后果,因而以同情的心情要把他们写成一对极为引人同情的牺牲者,创造成为文学作品中

爱情悲剧的典型人物。这是以爱情为主而进行创作的。同时,《长恨歌》抒情成份十分浓厚,

加以景色烘托人物感情,诗中的句子无不蕴含着无限的感情。“黄埃散漫风萧瑟,云栈萦纡登

剑阁。”“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由此可

见,《长恨歌》的诗歌风格与白居易一贯的讽喻诗(如《秦中吟》)的风格有所出入,反倒是

与感伤诗(如《琵琶行》)柔婉感怀的风格有所相似。或许深入地了解一下白居易的感情经历能更有助于我们对这首诗的爱情主题的理解。白

居易少年时期住在符离,和东邻之女湘灵姑娘相爱,感情深厚。“娉婷十五胜天仙,白日姮娥

旱地莲。何处闲教鹦鹉语,碧纱窗下绣床前。”(《邻女》)当白居易27岁的时候,为了家庭和

前程,他不得不离开家乡前往江南。临行离别,白居易与湘灵姑娘定下了爱情誓言,双方都

发愿永远相爱,不负少年之约。在前往江南的途中,白居易更写下了三篇思念湘灵姑娘 的诗篇——《寄湘灵》、《寒闺夜》,以及《长相思》。“泪眼凌寒冻不流,每经高处即回头。

遥知别后西楼上,应凭栏杆独自愁。”(《寄湘灵》)其中《长相思》中的“愿作远方兽,步步

比肩行。 愿作深山木,枝枝连理生。”更为《长恨歌》中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

理枝”的前身。

当白居易取得功名时,他心中挂念的仍然是符离的湘灵姑娘,依然记得她的一颦一笑。

于是,白居易向他的母亲提出要娶湘灵为妻的要求,但是却遭到了母亲无情的拒绝,原因就

是门第。在白母以死相迫下,白居易放弃了与湘灵姑娘的誓言,娶了杨氏,离开了符离。二

人此次分离,见面便是无由。时光的漫长和境况的改变并没有断绝白居易对湘灵姑娘的思念,

他一再在诗中提到湘灵姑娘。“何堪最长夜,俱作独眠人”“欲忘忘未得,欲去去无由”。 元

和十年(公元815年),白居易贬江州司马,在被贬谪的途中,大概是天意怜人,竟然让他再

次遇到湘灵。此时的湘灵已经40岁了,依然遵诺守身未嫁。此次分别之后,二人再也无缘相

见。哪怕后来他还曾四处寻觅她的踪迹,但人世的变幻无常还是毫不留情地为他们的故事画

下了句点。

在了解了白居易坎坷悲情的爱情经历之后,我们或许就可以理解白居易在《长恨歌》中

所倾注的的哀伤之情。或者我们可以做出这样大胆的假设:《长恨歌》就是白居易抒发对自己

的爱情的遗憾的一首叙事诗。以唐明皇喻己,以杨贵妃喻湘灵。诗歌的第一段贵妃受宠即白

湘二人少年时代无忧无虑的时期,感情真挚动人,甜蜜和谐。第二段的贵妃之死即白湘二人

受各方面的压力而不得不分开,白居易带着满腔悲伤离开家乡。第三段唐明皇对杨贵妃的思

念之情大概也是白居易心中所想吧。第四段的李杨相遇,大概也是指多年后的白湘二人相遇

吧。至于结尾,我们何不认为它是诗人对自己有遗憾的爱情的一种美好的向往呢?由此角度,

“长恨歌”中的“恨”字也就不难理解了。《读史读到伤心处》②云:睹物生情最是伤人,一句“人只履犹双,何曾得相似”,问得

人心中难过。都是爱过的人哪,怎会不懂得这诗中萦回不休的惆怅之情? 只有情到极处,才

会成为诗作里最深痛的部分。而他最真挚的眷恋,从始至终只给过一个人。那首传唱千古的

《长恨歌》是这样结尾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

无绝期。

后世的人们曾经为这首叙事长诗的主旨进行过激烈的辩论,“讽喻说”和“颂情说”各执

己见。而白居易自己将此诗归入到感伤诗中,其实早已给出了最准确的答案。“诗言志,歌永言”,在李杨情殇的背后,是白居易在缅怀自己未遂的爱情。再者,我们可以通过白居易自身对这部作品的态度来推测一下其中所蕴含的主题思想。在《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末戏赠元九李十二》中说到“一篇长恨有风情”,可见“风

情”是《长恨歌》中一个十分重要的主题。在这篇以风情为主要内容的诗歌中,以爱情为主

题是显得恰当不过的了。相反,若以讽喻为主题的话就会显得格格不入。《白居易》③中解释

到:从作者的创作意图来看,《长恨歌》即“歌长恨”,歌咏爱的长恨。先写热恋情景,次写

兵变妃死,悲剧铸成。这是悲欢荣辱极端对比的写法。再写物是人非及刻骨铭心的无望思念。

最后写天人永隔之长恨。如此由乐而悲而思而恨,构成全诗的感情脉络,其间因果关系密切

而分明。作为一首千古绝唱的叙事诗,《长恨歌》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很高的。古往今来,许多人都

肯定这首诗的特殊的艺术魅力。宛转动人,缠绵悱恻,恐怕是它最大的艺术个性,也是它能

吸住千百年来的读者,使他们受感染、被诱惑的力量。面对如此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宛转

哀伤的句子,我更愿相信这部名篇是为了歌颂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爱情所诞生的,而不愿它与

那严肃的讽喻沾上一点点的关系。“天长地久有尽时,此恨绵绵无绝期”我相信这也许也是白

居易的想法——悼念所失去的美丽的爱情。

正气歌读后感1000字精选


书中自有黄金屋。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让我们内心有了一些新的体会,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栏目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正气歌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正气歌读后感 篇1

文天祥是我国历史上杰出的爱国民族英雄、着名的文学家、诗人。他的诗歌是他战斗生活的记录,爱国精神的自然流露。尤其是那首千古传诵的五言长诗《正气歌》,更是大气磅礴,壮怀激越,气壮山河,感人至深,表现了他忠贞不屈的民族志节。

作者写这首诗时,已是被俘拘囚于元朝大都燕京监狱二年了。元朝统治者为了要在精神上摧折他的斗志,将他囚于兵马司的一间十分幽暗而逼仄的土牢中。时值夏日,袭人的水气、翻腾的土气、暴热的日气、炎虐的火气、腐败的米气、腥臊的人气,以及恶浊的秽气等诸气混然,灾疫侵人。在这样恶劣、污浊的环境里,很少有人不染疾病,不被恶气毒害。而文天祥却以孱弱的身体忍受着,既要拒侵之气于体外,又要面对元朝统治者的威逼利诱。他始终凛然不屈,坚持自己的爱国信念,以浩然正气战胜诸多邪气,用豪迈的气概、充沛的情感写下了不朽的《正气歌》。本文即从这首诗来论述其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民族气节的形成、表现及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正气歌读后感 篇2

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先哲的正气充满天地之间,如同浩瀚的历史长河一样,永不逝去,无形的精神力量教化了一代又一代人。历史上,英雄层出不穷,伟大的民族因此更伟大。

我身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感到无比的自豪。先哲的正气感染了我们,让我们心中充满激情,让我们有更高的精神修养。我们为他的遭遇感到愁痛。为他们的怀才不遇感到惋惜。为他们的舍生取义,感到骄傲。为他们不屈从权贵,感到畅快。先哲做了正确的选择,杜甫怀才不遇,依然热爱祖国;史可法舍生取义,成为英雄;李白不屈从权贵,特立独行。先哲留下了宝贵的思想。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他们的精神代代相传。

我同样也受到了深刻的影响,让我想到,我不能平凡的过一生,我要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但我有永不言弃的信念,哦,没有他们争战疆场的立功的本领,但我有建设祖国的一技之长。人生不应平凡,应有风浪,搏击长空。阅读浩瀚的历史长卷,让我知道,国荣我荣,国耻我耻。对于爱国情怀应上升到国家兴亡,我的责任。人从出生就乘座上了国家这艘巨轮。与它同行,共同经历风浪。人的一生就这样开始了。

尽管,伟大的人不多见,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事的人屈指可数。但我还以他们为目标,但我不会刻意梦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我有我的人生观,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拿破仑曾经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但我不这样认为,一些事总需要人去做,不要把自己想的太高,按照自己的实际去实现自己的理想。

正气歌读后感 篇3

每当看到《正气歌》中的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便会想到、感受到当时它的作者文天祥一身的浩然正气和不屈气慨。

当时,身为将领的文天祥因战败被元军俘虏,可是,他宁死不屈,对元世祖手下的劝降置之不理,经过一番对文天祥没有效用的劝降之后,文天祥被关进了土牢,土牢环境恶劣,但土牢只能折磨他的肉体,却不可能摧毁他那比钢铁还坚硬的意志,他相信,只要有浩然正气,就可以战胜一切恶劣的环境,就是在这里,他写下了这首千古传诵的《正气歌》!其中一段写道: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穷时节乃见(现),一一垂丹青。意思是天地之间有一种正气,分别表现为各种物体,如地下的大河高山,天空的日月星辰。在人身上就表现为浩然之气充塞在宇宙之间。我出在太平年间,决心为朝廷效力,到了危急关头,才表现出我的气节,一一被记录在史册上。经过元世祖亲自劝降,还是以失败告终,于是,他们杀害了文天祥。

文天祥不过是一位平凡的百姓,但是他平凡而又伟大,他不是有什么特殊地位的人,但他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他不是什么诗人才子,却能写出令我们震撼的《正气歌》;他不是孔武有力的壮士,但他却如此坚强不屈,令人佩服!他写下的《正气歌》也告诉我们天地间不能没有镇住恶势力的正气。

我们这些小学生虽然现在不能为国捐躯,但也要好好学习,长大了为祖国各方面的发展做出贡献!

正气歌读后感 篇4

读到一篇文章,文中将社会比作了一锅沸水,将人比作了鸡蛋、胡萝卜和茶叶,人在社会这锅沸水中,或如鸡蛋那般凝固,或如萝卜那般软化,或如茶叶那般回归自我。人没法改变水的沸点,却可以改变水的味道,它鼓励人们选择茶叶,在沸水中舒展自己,让水溢满茗香,笔者佩服作者的胆识和魄力,却不敢苟同,内心总觉得作者有点唯心或形而上学的味道。试想,个人之与社会的改变,无异于茫茫大海中的一叶孤舟,漫漫长夜中的一米萤光,大多数人内心里感觉到的是孤立无援的无助,蚍蜉撼树的无力,江水东逝的无奈。想来这也是大海里撒把盐成为俗语的原因之一吧?

人在社会中总在发生改变,社会在人的群体效应下也不断变化着。个人难以掌控社会变化的趋势,却可以选择自己改变的方向。然而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浊气充塞的社会里,许多人迷失了人生的方向,丢掉了真实的自我。所以我们心中应保持一份明镜,在茫茫大海、漫漫长夜里不要迷失自己。

迷茫中,彷徨中,无意中读到了文天祥的《正气歌》,自此在那布满尘埃的心境中出现了一丝明清。作此歌时,文天祥身陷囹圄,以孱弱之体寄居八尺土牢,身受水、土、日、火、米、人、秽七种浊气的日夜侵袭,当之者鲜有不为厉(闻到的很少有不害病的),然而文天祥却可以俯仰其间,于兹两年矣,何也,是殆有养致然尔(大约是因为有修养才如此)。其善养天地间之浩然正气,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天地间浩然正气以一敌七,力敌七种恶浊之气。浩然塞天地,千秋独凛然。

传闻包拯无法力之长,无仙气之强,然鬼魅魍魉远避畏之,想来或许是一身正气的缘故吧!

胸塞正气,心驻清明,不求一一垂丹青那般兼济天下,只求穷节乃见那般独善其身,安足以!不义而富且贵,与我如浮云,或许我们做不到富贵如浮云,如云烟那般淡泊,那般宁静,或许我们没有不淫于富贵,不移与贫贱的那般高风亮节,却也至少应有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的芳香,至少应有调素琴,阅金经的淡雅。

浩然有正气,凛然万古存,唯有冰雪似地性格,松柏般的节操,方能贯穿日月,方能道义为之根。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摊开书籍,在书的海洋里缅怀先哲,共鸣心灵,在美德的照耀下,认清自我,寻回自己,胸存一份正气。

正气歌读后感 篇5

从古到今,爱国的人多如繁星。最近我上网搜查了许多英雄事迹,为国为民的邓小平爷爷、宁死不屈的文天祥、战国的屈原

文天祥兵败被俘,坐了三年的土牢,多次严辞拒绝了敌人的劝降。一天,元世祖忽必烈亲自来劝降,许以丞相之职,他毫不动摇,反而斩钉截铁地说:唯有以死报国,我一无所求。临刑前,监斩官凑近说:文丞相,你现在改变主意,不但可免一死,还依然可当丞相。文天祥怒喝道:死便死,还说那么多废话!文天祥面向南方慷慨就义了,给世人留下一首扣人心弦的《正气歌》。

民族抗日英雄杨靖宇曾担任南满抗日联军司令,从1934年一直到1940年沙场献身为止。在艰苦征战的六年中,他身先士卒地在白山黑水、林海雪原里打击日寇。面对敌人的重兵围剿,杨靖宇率部顽强战斗,使敌人坐卧不安,惶惶不可终日。日酋对他又怕又恨,调集重兵围困。有人劝杨靖宇投降,他坚决地说:不,我有我的信念。最后,弹尽粮绝,杨靖宇在打完最后一颗子弹后壮烈牺牲。敌人残忍地用刺刀剖开他的肚子,竟然发现他肚子里没有一粒米,有也只是树皮、草根和棉絮。

我被这一个个故事感动了。我也明白了许多,只要做好每一件小事,也就是为祖国出了一份力。

正气歌读后感 篇6

文天祥的风骨与信念,于其诗文中可见一斑。《正气歌》写于他被元军羁押狱中三年之后,而于其中,我们仍能看到他的不屈服。在序中他描述了狱中生活环境的恶劣,而胸中自有正气可凭。而后历数先贤,以明心迹,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正是他的真实写照。

譬如莲生淤泥中,取莲华而勿观于淤泥。不必看那卑微,那软弱,那屈服,那残忍,只需看这黯淡却永久的灯火,而心慕之向往之行效之,便足矣。

于今之世,我们虽不必如文天祥一般以生命来坚持,然而,存养胸中一段正气,塑造自己的信念,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

王阳明临死前对弟子说:此心光明,亦复何言。对于学习文天祥,我们只要做到这般,便足矣。

斯人已远,留下的是充塞苍冥的正气,而正要我辈中人发扬光大,教这《正气歌》传承,千百世降,犹不衰绝。

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是《孟子公孙丑上》中一句话。对于孟子所说的浩然之气,我的理解是:浩者,白也,纯洁也,如天之气也。浩者,广袤无边也,胸襟广阔,大公无私也;然者,自发,油然而生,自然而然发于真心。孟子所讲浩然之气是义与道的集合体,集合了义与道的浩然之气,便与天地合一,有着无穷的力量和智慧。据此,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出发,我体会孟子之浩然之气具有以下性质:纯洁之气;无私之气;出于真心即信念之气;正义之气;真理之气。浩然之气合于天地就是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相符合,按客观规律办事。

而孟子在这里所说的浩然之气是指人的仁义道德修养达到很高水平时所具有的一种正义凛然的精神状态,所以说这种浩然之气是配义与道,是集义所生,无是,馁矣。有了这种浩然之气,就能具备一种崇高的精神美、人格美。所谓善养浩然之气,也即是要培养自己这种美、大、圣、神的崇高品格。孟子认为一个人具有了这样崇高的品格,在精神上就会体现出浩然正气,就能知言:不仅自己言辞理直气壮,而且善于辨别各种错误的言辞。可见,志、气、言之间是有密切关系的。志,指心,即指人的内在的人格与品质,气就是这种志在精神状态上的体现,而言是具体表现气的特点的。所以,孟子认为必须首先使作者具有内在精神品格之美,养成浩然之气,然后才能有美而正的言辞。这种思想影响到文学创作,就特别强调一个作家首先要从人格修养入手,具有高尚道德品格,然后才有可能写出好作品。孟子所说的气是仁义道德修养的结果,是可以学而后至的,而非先天个性气质特征之表现,因此与后来曹丕所论之气不同,韩愈《答李翊书》中所说之气与孟子较为一致。

钱逊在大学生思想教育中说过:一部四千年中国史,正是一部浩气长存,正气磅礴的中国史,不断有正气人物、正气故事。故使中国屡仆屡起,屹然常在。中华民族有这么一种正气支撑着整个民族的发展。虽然中华民族经历了很多的曲折和苦难,但是民族正气最终能够战胜困难,发展壮大在历史上,不断有正气的故事、正气的人物出现。我想举文天祥的例子来说明。文天祥在历史上代表着我们的爱国传统和民族主义精神。他坚持抗元,坚贞不屈,最后英勇就义。他写的《正气歌》很好的体现了他当初为什么要那样做,也能很好的帮助我们理解民族精神。

我们怎么样才能保持这样的品格呢?就是我们不应该去计较个人物质生活是怎么样的美好,而是要符合个人的理想,对得起自己的良知,保持独立的高尚的人格。像齐国的史官,他秉笔直书,不为了权势而放弃自己,把道德和人格看得比生命还重要。所谓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就是说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精神生命的价值高于物质生命,物质生命并不是最高的价值。实际上,古今中外一切先进人物,都是把精神生命、理想追求放在第一位;如果所有的人都把物质生命放在第一位,我们人类不可能有今天的发展。这一点,把精神的追求,人格理想的追求,放在第一位,是中华民族一个突出的精神,是我们爱国主义的根源所在。

文天祥死后在自己的腰带上写下: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这反映了他的思想。他所有这些从哪里来呢?就是从先贤传统中得到,另一方面就是从孔孟传统文化中得来的。惟其义尽,所以仁至,他一辈子都在追求这一点。孟子讲浩然之气是集义所生,就是要不断积累,才能达到浩然之气。文天祥就是这样做的。这说明民族精神的根源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化。

反过来,这些事迹是怎么流传下来被后代继承的呢?靠文化的积累,靠我们的史书,靠文学以及其他的发展。他们的思想体现在他们的诗文之中,比如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等。正是这些,让民族精神不断的延续发展,被后人所传承。如果我们把这些都丢掉,不学历史了,或者历史不去讲这些东西,只记载生产力怎么发展,阶级斗争怎样进行,这些就都不为人知了。我们也应该认清我们现在进行民族精神教育是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进行的,要充分看到它的困难所在。现在要从头做起,要告诉人们传统讲的是什么,有些什么东西,然后帮他理解,让他去选择,这是个非常非常艰巨的事情。

在今天,这句话就具有了及其丰富的政治色彩,教育色彩和各种丰富的内涵,当然,我们所说的大气同孟子的浩然之气不尽相同的但读书的过程无疑是境界宏大的阶梯。如果说文章是社会生活、人类情感的载体,那么它自然是作者见解、才智、素养的反映。清沈德潜说:有第一等的胸襟,第一等的学识,斯有第一等真诗。阅读的视野决定写作的视野,阅读的品位决定写作的品位。读书的过程是吸纳,也是接受心灵的沐浴。读屈原,我们怎能不为他惊天地、泣鬼神的爱国志向感染?读司马迁,我们怎能不为他的多舛遭遇扼腕,不为他的非凡成就赞叹?读霍金,我们读出了蕴藏在他那枯槁躯体里的生命之光,他那不屈不挠的精神;读林则徐,我们读懂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的真正内涵。有了这种广泛阅读的积淀,释放的文字怎能不是晶莹澄澈、视野开阔呢?

我善以自然养吾浩然之气。大自然赋予了人们生命,更赋予了人们对美的感情,以及心灵的纯净。站在高山之巅领略天空的浩渺,站在与天最接近的地方,感受天高任我飞的壮志,有一种想驰骋的感觉。听大海波涛拍岸的声音,体验大海的无所不容和那一片蔚然。我想自然界的美感是真正需要人们的品味的,这是一种原始的干净的美。在这个大都市里我们总是忙碌着,却很少停下脚步来想一想,自己要的究竟是什么?东山魁来的正义所以着名,巴金的作品这所以受人爱戴,是因为一种原始的真实。这种真实与清澈可以让人细细品味,回归自然。

我们要学会以天为尺,放开辽阔的胸襟去接纳多彩的生命。学会用飞鸟的标准去读飞鸟,读出一首动人的飞鸟之歌;学会以海为度,张开宽广的臂膀去拥抱平凡的世界;学会以少年的情怀去读少年,读出一则风花雪月的吟唱;学会以老年的情怀去读老年,读出一则睿智达观的情怀。我愿以天为尺,将生命丈量成辽阔的苍穹;我愿以海为度,将生命稀释成浩瀚的海洋。

正气歌读后感 篇7

每个民族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都出现过一些堪称民族脊梁的英雄人物,文天祥,宋末三杰之一,就堪称是汉民族最硬的民族脊梁,是足以和卫青、霍去病、冉闵、祖逖、岳飞、孟珙、戚继光、袁崇焕、李定国、张苍水、阎应元、郑成功、孙中山等相提并论的最伟大的民族英雄之一。

文天祥(12361283)字宋瑞,二字履善,号文山,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理宗宝佑四年(1256)举进士第一。恭帝德佑元年(1275),元兵长驱东下,文于家乡起兵抗元。次年,临安被围,除右丞相兼枢密使,奉命往敌营议和,因坚决抗争被拘,后得以脱逃,转战于赣、闽、岭等地。宋末帝赵昺祥兴元年(1278年),文天祥在广东海丰兵败被俘。次年被押解至元大都(今北京)。文天祥在狱中三年,受尽各种威逼利诱,但始终坚贞不屈,1283年1月9日就义。

1281年夏,在湿热、腐臭的牢房中,文天祥写下了与《过零丁洋》一样名垂千古的《正气歌》。在自序中,文天祥详细的描述了大都囚居环境水、土、日、火、米、人、秽七气弥漫的恶劣,以一正气而敌七气的乐观心态,充分的表达了自己坚贞如一、坚韧不拔、始终忠于国家、忠于民族的可贵品格。

文天祥被押解至大都之后,忽必烈为劝其归降,可谓是煞费心机。先是派投降的宋朝大臣以同僚之情相劝,被文天祥骂走;继而派其弟文璧前来劝降,企图以亲情感化,文天祥则以弟兄一囚一乘马,同父同母不同天之诗示之,令其羞愧而退;最后,忽必烈命令已经投降的宋恭帝到狱中相劝,仍被文天祥拒绝。从这一点上,可以充分的看出,文天祥的忠,是忠于国家、忠于民族的大忠,而非仅仅是忠于一家一姓的愚忠。在文天祥的身上,突出的体现了汉民族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民族品格,充分表现了文天祥的坚贞不屈的爱国情操。

公元1283年1月8日,忽必烈亲自提审,作最后的劝降,并许诺授予丞相官职。然而,文天祥明确告诉忽必烈:一死之外,无可为者。同年1月9日,在拒绝了忽必烈最后一次利诱之后,文天祥在刑场向南拜祭,从容就义。其藏于衣带之中的绝命辞写道: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先哲的正气充满天地之间,如同浩瀚的历史长河,无形的精神力量滋润教化了一代又一代人,伟大的民族因此更加伟大。

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脊梁。汉民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是一个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苦难的过去、不屈的品格、蓬勃的生机、光明的未来的民族。自从他诞生以来,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就始终代表了并且依然代表着这块土地上最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就始终代表了并且依然代表着这块土地上最为古老和辉煌灿烂的文明成果,就始终代表了并且依然代表着这块土地上最美好的希望和最光明的未来,也始终以博大恢弘的胸怀,与时俱进地吸收其他民族的先进文化,与其他兄弟民族一道,共同创造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并且成为中华民族灿烂辉煌文明的最主要的和最突出的代表。

然而,汉民族也是一个多灾多难的民族,自它诞生之日起,苦难和灾祸便始终与他如影随形,其中,最主要的威胁,便是来自北方大草原上的凶狠剽悍的游牧民族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永不停歇的侵袭和劫掠。风雨如磐满故园,我以我血荐轩辕,在汉民族的发展历史上,在曾经多次面临亡族灭种之灾的险要关头,正是有了以文天祥为代表的一代又一代民族英雄挺身而出,才能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五胡乱华时、有冉闵的振臂一呼;厓山陆沉时,有秀夫的悲壮一跳;甲申天变时,有典史的慷慨激昂。正是由于有了以文天祥为代表的一大批最硬的民族脊梁,伟大的汉民族才能始终不屈不挠,以其极其坚韧不拔的生命力顽强的挺了过来,一次次凤凰涅磐,浴火重生。

当蒙古铁骑南下、国家危在旦夕时,他变卖家财、毁家纾难;当宋王朝风雨飘零、摇摇欲坠之际,他率军转战四方奋死抗争直至最终不幸被俘。桂公塘的惊险、扬子江的执著、惶恐滩的惶恐、零丁洋的零丁,都已随风远逝,化作了天不遂人愿的苍凉叹息。时来远近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那种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的痛苦,外人又岂能知晓其中之一二?而其中最为人所称道、折服和景仰的,是在被俘之后,面对威逼与利诱,却能始终坚守节操、毫不屈服。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正如诗人在《过扬子江》诗中所写的: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他的国家在南方,他的民族在南方,他的信仰在南方,他的寄托在南方,他的最终归宿也在南方。南方的家国和民族,就是人世间最强最大的永恒磁场,永远吸引着他的心灵。为什么我的眼睛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因此,在人生的最后时刻,他要朝南而拜、面南而跪、向南而死。即使死后,他的灵魂也注定仍然如不死鸟那样,飘飘荡荡一路南下,最终定格于那片生他、养它、育他、寄托了他无限深情和爱恋的土地。他的眼睛,一定是饱含泪水、饱含希冀,在浩渺的苍穹,注视着他的同胞们为了反抗蒙元统治者的残暴统治而永不停歇的浴血抗争。九十年之后,他的同胞、有明朝谋臣第一人之称的刘基刘伯温,高唱手执钢刀九十九,杀尽胡人方罢休的激昂战歌揭开埋葬蒙元残暴政权的序幕时,他一定会以欣慰的目光,凝视着徐达统率百万大军势如破竹杀入大都、一雪百年民族耻辱的壮观。他的身影,已经定格为汉民族永恒的丰碑!他的节气,就连蒙古人修的《宋史》都为之赞叹不已:观其从容伏质,就死如归,是其所欲有甚于生者,可不谓之仁哉?。能让自己的对手都能发出如此的赞誉,这该是怎样的节操?这该是怎样的品格?或许,只有清操厉冰雪,才是其最好的写照!

我们不必深究他的坚持是出于什么的影响,一个能坚持自己信念与理想并为之付出生命的人,无疑是一盏明灯,照彻了昏暗历史的一角。斯千百世以下,犹能振奋人心。

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无论是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的戚继光、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的张苍水、八十日带发效忠/留大明三百里江山的阎应元、史笔流芳/虽未成功终可法的史阁部,还是那位写下雪胔白骨满疆场/万死孤忠未肯降/寄语行人休掩鼻/活人不及死人香之后殉国而死的江阴无名妇女,一代代民族英雄前赴后继,百折不挠,在国家山河破碎、内忧外患交相侵扰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誓御外侮。他们都是文天祥从衣钵到精神的最好的继承者和发扬者。正是他们,铸就了汉民族泱泱数千年永不屈服的民族魂魄。其一人之行,足以胜过筑万丈碑、立万言书,功莫大焉。

譬如莲生淤泥中,取莲华而勿观于淤泥。不必看那卑微、那软弱、那屈服、那残忍,只需看这黯淡却永久的灯火,而心慕之、身往之、行效之,便足矣。

于今之世,我们虽不必如文天祥一般以生命来坚持,然而,秉持信念,涵养正气,不正是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所最需要的吗?

[热门]《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如。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在写读后感时,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什么是作品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长恨歌》读后感”,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长恨歌》读后感 篇1

每次读完一本书,总有很多话想说,或者是,想和书中的人物见上一面。

起初,只是略看了书中的前几节,差点中途放弃,只因作者的旁白描写让人觉得琐碎而又理不清思绪,会不知道作者想要告诉我什么。后来,看完了整本,才明白作者的用心良苦。作者在小说前面花了很大的笔墨写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和许许多多的王琦瑶。倘若较真,这几个词不得不说是这本书的关键词。“上海弄堂的感动来自于最为日常的情景,这感动不是云水激荡的,而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这是有烟火人气的感动。”很喜欢王先生对上海弄堂的描写,令人神往,以前看过其他作者对上海生活的描写,但只有先生笔下的上海让人感到真实,仿佛展现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个无声的黑白字体,而是一幅幅生动形象的生活场景,笔下的每一件物品,都赋予了生命的力量。细致入微的描写,总会让人不自觉地浮出那一个个具体的画面。作者在书中有多次隐晦的伏笔,如果不看到最后,难以想象在小说前头作者早已安排好主人公王琦瑶的命运。书中的很多话简简单单,其深意耐人寻味。“因此,做什么都需留三分余地,供自己回转身心。而那要做的七分,且是悉心悉意,毫不马虎的”尤其喜欢小说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先生在故事的发展中穿插着历史事件的发生,大场景与小故事结合,水到渠成的舒服。

王琦瑶的一生真是“长恨”的。她是一个美人,而她的错,也恰恰在于她知道自己的美,从此一步错,步步错。因为她的美,她成了家喻户晓的“沪上名媛”,她被朋友推选参加上海小姐比赛,成了小家碧玉的“三小姐”,也因此认识了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被他包养着,成为爱丽丝公寓里的一个等待的情妇,只是恩爱,并无情义。后来李主任飞机失事,她还是在等待,等到自己失望。回到邬桥,遇上了隔壁家的男孩阿二,王琦瑶所承载的上海气息,打动了这个年轻人对上海的幻想。也让王琦瑶重归上海,她也像普通人一样,人间烟火,平平常常。这段平静且休闲的日子,她遇见了毛毛娘舅,也就是康明逊,王琦瑶明明知道这样的爱情永远不可能,而她选择了当下,就好好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秒,甚至期望着发生奇迹,然而为他生了孩子,康明逊却跑了,成为现代人所说的渣男。王琦瑶放不下的孩子薇薇,也在长大后离开了她,王琦瑶还是一个人,纵使岁月不饶人,王琦瑶还是沉淀着岁月的美丽,依然迷人,她又遇见了与女儿年龄相仿的老克拉,结果也是悲剧的。王琦瑶一生的爱情都是短暂的,她的恨却是长久的,她爱过了三个男人,三个男人却没有给她长久的爱情。王琦瑶又是幸福的,程先生从遇见她,便一直爱着王琦瑶,他们却从未在一起。

王琦瑶的死是悲惨的,死在自己信任的朋友手里,“王琦瑶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那盏摇曳不止的电灯,长脚的长胳膊挥动了它,它就摇曳起来。这情景好像很熟悉,她极力想着。在那最后的一秒钟里,思绪迅速穿越时间隧道,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厂。对了,就是片厂,一间三面墙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一个女人横陈床上,头顶上也是一盏电灯,摇曳不停,在三面墙壁上投下水波般的光影。她这才明白,这床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然后灭了,堕入黑暗。再有两三个钟点,鸽群就要起飞了。鸽子从它们的巢里弹射上天空时,在她的窗帘上掠过矫健的身影。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

“只有鸽子看见了。这里四十年前的鸽群的子息,它们一代一代地永不中断,繁衍至今,什么都尽收眼底。你听它们咕咕哝哝叫着,人类的夜晚是它们的梦魇。这城市有多少无头案啊,嵌在两点钟和三点钟之间,嵌在这些裂缝般的深长里弄之间,永无出头之日。等到天亮,鸽群高飞,你看那腾起的一刹那,其实是含有惊乍的表情。这些哑证人都血红了双眼,多少沉底的冤情包含在它们心中。那鸽哨分明是哀号,只是因为天宇辽阔,听起来才不那么刺耳,还有一些悠扬。它们盘旋空中,从不远去,是在向这老城市志哀。在新楼林立之间,这些老弄堂真好像一艘沉船,海水退去,露出残骸。”

平安里,流言蜚语,王琦瑶死了,闺阁中,只有鸽群看见。

《长恨歌》读后感 篇2

中学时读长恨歌,只觉得词藻细腻华美,却不免黏稠滞重,有点幽闭文学的味道。如今重读,不由得感叹王安忆真是将女人写到了极致,将弄堂写到了极致。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的可爱正是由于这小女人的心思。正如书中所写,上海弄堂里的做人,是悉心悉意,全神贯注地做人,眼睛只盯着自己,没有旁鹜的,不想创造历史,只想创造自己的,没有大志气,却用尽了全力的那种。她的美丽精致吸引着痴情的程先生,名利场上的李主任,邬桥镇里的乡下阿二,寡情的毛毛娘舅,不懂情的萨沙,还有负情的老克腊。同时,她能够将日常生活变成一份礼物,使你一下子看见了它。这种认真悉心,也使王琦瑶在迟暮之年仍然保持着吸引人的得体优雅,像浮光掠影的城市里,令人心安的生活本质一般的存在。

她的可悲也是因为这小女人的性格。她是满怀心计的,她懂得高弦易断,以抑代扬的道理,于是成了三小姐。她与蒋丽莉的友谊是带着利益,莲藕带着泥塘式的。她告诉自己凡事不可强求,自有定数,心却被上海这纷纷攘攘的世界撩了去,对程先生的痴心视而不见,对李主任给予的命运全盘接受。面对软弱寡情的康明逊,她放逐着自己的情感,彻底断了重新开头的可能。她看清长脚的秉性却不设防,最终使自己落到死于非命的下场。这种小女人式的不争和短浅,造就了这部令人唏嘘感叹的长恨歌。

然而在这部写女人的书里,最喜欢的角色还是程先生,只有他的心是最纯粹的。书里最动人的是程先生死去的一章,名为此地空余黄鹤楼:你有没有看见过卸去一面墙的房屋,所有的房间都裸着,人都走了,那房间成了一行行的空格子,你真难以想象那格子里曾经有过怎样沸腾的情景,有着生与死那样的大事情发生。就像这个好故事,结局是重重的留白。

《长恨歌》读后感 篇3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养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可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我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我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可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我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此刻应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应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可是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感情应当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可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感情为何物的年龄,理解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之后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我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一样寻常的关系。

最终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必须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感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我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长恨歌》读后感 篇4

“既有今生,何必来世。”

长恨歌,长的是洗尽铅华终成过眼烟云的四十年,恨的是一子错落满盘皆输,歌便是那弄堂上空鸽群目睹一切历经风雨后的咕咕声。

一本书里,愣是把许许多多个王琦瑶40年演绎完。

细致的描写、巧妙的铺垫。其中最后一幕是开场时候最诡异的一幕,也是结束时候最让人心惊的。在一开始就看到自己的结局,只可惜戏中人终归是不到剧终便参不透。

程先生、李主任、康明逊、萨沙、老克腊,还有再也没有出现过的老二。可是最后却抵不过岁月,逃不了死于非命。平安里的平安是把灾难视而不见,爱丽丝公寓是一厢情愿地编织美梦。开始便扮演错了角色,最后也注定要死在自己选定的角色里。

“风景总归是风景,是窗户外面的东西,要紧的是窗户里头的,这才是过日子的根本。”

“人其实都不是累死的,而是烦死的。”

《长恨歌》读后感 篇5

前面几章真的是非常无聊,也许只是为了让自己多适应其他文体的作品,才坚持看下去(还是小说),但是越读,惊喜越多,真的很精彩。不过还是要一定的文学素养与生活阅历,有些地方真的费解。所以本想写些有深度的东西,又发现读到的实在浅薄。

不知道一个人可以为了爱的那个人等多久,程先生对王琦瑶,蒋莉丽对程先生,一颗心那么小,遇到了就再也装不下其他人了。只是两人都可惜,流水有情,落花无意。所以终究是追着别人走,一颗心被折磨得零零碎碎,拼凑不齐。程先生与蒋莉丽之间那一小段的抱团慰藉,幸好没将就取暖,也不难看出感情,不能有疗伤的凑合,不能有矫情的造作,不能有狭隘的猜忌。两人都是悲剧,好的是,结束得早,悲伤就少世界越大,眼界就越宽。王琦瑶把程先生作为最底的选择,却是蒋莉丽最想要的追求,李主任是好选择,却又不是她选择,而是被选择。每个人,总在另一个人的眼里是最想要的明媚世界小说难懂的是世故,是明明差一点意思却又不点明的朦胧。聪明的一语道破,笨拙的一知半解。王琦瑶的聪明是懂得这一些世故和爱情中的进退分寸。王琦瑶的几段恋情,最觉不可思议的就是与老克勒的忘年恋,五六十的女人占据了二十几岁的小年轻心思,于今也是被垢的伦理违常。也是其魅力的犹存,每一段的爱情,她能付出全身心,倾尽其有,也能保有自尊,不卑不屈,但又目光短浅,只享受现时快乐,不做长远打算,让自己的一生总是受其牵累。恨,说不上;爱,也说不上,只当她被长脚杀害,回顾起了她的一生,又觉悲痛难忍。本小说对我来说就三大泪点,一是蒋莉丽和程先生的相继去世,这前半生的浮华,还是像梦一场,又恍如昨日了,二是微微的出嫁,原来自己一直想为某个人穿婚纱的愿望是如此渺茫,女儿催化了王琦瑶的衰老与悲哀。三是被长脚掐死的凝目,这一生的纯良、委屈、隐忍、坚持……都到头了。

时间的流逝,即使自己不注意,也时刻有人提醒着你。王琦瑶一生历经铅华和凡尘,末了孑然一身,惨淡离世。她的命运有着上海的兴衰,有着社会的变势,有着一群女孩子对爱情的心酸渴慕与生活的身不由己。

《长恨歌》读后感 篇6

最近读完两本小说,长恨歌和活着,最初听见长恨歌这本书是在得到APP上听到的,因为我特别喜欢上海这个城市,所以对发生在上海的故事都特别感兴趣,故事写的是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以及在这40年中一个女人在这个城市中的情与爱,可怜、可悲又可叹的飘摇的一生,文章以鸽子的视角去看整个城市,最后结尾的时候,也是以鸽子的视角收尾的,我想作者只所以要这么去以这个视角去讲,1、可能觉得上海的变化太快,人都是不断更替的,只有这群鸽子是这个城市不变的事物2、或许希望在上海上海生活的人以后能像鸽子一样自由吧,而不是身不由己

故事的开头把上海描述的非常的美丽,但是美丽中透露着压抑,是压抑中的美丽,在我看来主人公王琦瑶的性格决定了她后来的走向,刚开始她可以选择去安安稳稳的嫁一个好人家,要去争上海小姐,她和命运斗,争上了上海小姐的第三名,也可以选择安安稳稳的生活,但是她选择了去做李主任的情妇,和道德斗,李主任死后,随着时代的变迁,她离开上海后又回到了上海,回到上海后和康明逊开始一段感情,因为康明逊家庭的缘故以及自身的故事,康明逊家人也不会同意,她拿出自己的所有资产交给康明逊,在我看来王琦瑶是真心的喜欢康明逊,康明逊最后还是离开了她,她还是在和命运和道德在斗争,直到女儿微微出生后,和女儿微微斗,她的一辈子都在斗争着,但是除了斗赢了上海3小姐一时的风光后,再也没有斗赢过,一时的辉煌,一辈子的悲哀,最后被女儿朋友的男朋友为了金条而掐死她,一辈子就这么在斗争中走完了,作者在这部小说里否定了女性靠幻想靠男性,依赖爱情来改变命运的观念,女性的命运必须有自己来把握,依靠男性来改变命运只能是女性一厢情愿的不实际的幻想

我看完之后舍不得放手,实在是太好看的一部小说,意犹未尽,上面的话这是我的一点理解

活着应该大部分的人都读过吧,我记得我小时候看的一部电视剧叫福贵,当时不知道这就是活着改编的,只知道这个人很命苦,现在看完小说,感触更深了点,故事以第三者来倾听福贵的故事,我在看书的时候几次都想哭,最深的是第一个情节是有庆被抽血抽死的时候,第二个是苦根吃豆子死了的时候,第一次是福贵失去第一个亲人的时候,第二个是福贵失去最后一个亲人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人的命怎么这么苦,怎么这么难,福贵的生命里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福贵和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小说写的是考验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好好的理解了一下这句话,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乐观的面对,活着就一切都是有希望的,活着就是希望,人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很好的两部小说,没看过的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会有所感,有所想。

最后给大家再推荐一本书,王安忆的上海,对上海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长恨歌》读后感 篇7

十里洋场万众瞩目是一场梦这个梦做了一辈子人生的哪个转折都转不过去王琦瑶知道自己的美可以取得做梦的资格却不知道美禁不住时光梦也禁不住现实人生的细细思量所以她从不敢认认真真地规划从不敢正视面对脸上的皱纹头上的白发从不敢对跨越四十年后而来的畸形感情坚决扬起一张原本她那个年纪的女人该有的脸

木盒藏金是劫木盒护金是劫木盒丢金也是劫

李主任在她心里只姓李带她走进繁华孤寂的爱丽丝公寓享受着接近高处的梦

程先生也只姓程不过是一个一辈子沉溺在她的美里无法自拔低到尘埃里献出真心的为她托底的人再怎么差还有程先生呢不是吗?他的名字她知道与不知道有什么值得回首考究的吗

阿二只是叫阿二也可以叫阿三阿四阿猫阿狗只是在一个疗伤的远方里为她念了一首纯真的诗的人她给他带去了水之外那个繁华世界的影子阿二的影子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像来去无踪的水一样却从她身上大概知道自己要流到外面去汇成海他给她带去了初心她的初心无论如何也不是在这个僻静的水乡的她是属于上海的女人汉宫秦地月流影照明妃她要回到原本的地方去

《长恨歌》读后感 篇8

邀一轮明月,携一缕清风,品一盏香茗,捧一卷古书,穿古今,恨无期。

――题记

曾几何时,她还“集万千宠爱”在一身,令人艳羡。她被宠,被爱,天下至尊只高的人愿意为她准备极尽奢华的生日宴会――极乐之宴,她该是何等的幸运。

“云想衣裳花想容,”他,从第一眼在殿前看到她婀娜的舞姿时,便深深地迷恋上了她。“惊破霓裳羽衣曲”便是他那时的感受吧。她的确与那些世俗的女子不同,惊为天人,一顾倾城,再顾倾国,能使他沦陷其中,无法自拔。她的一舞,惊艳了他的时光,使他愿意为她温柔其以后的岁月;她的一眼,便是他的万年。那一抹妖娆的身影印刻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而那个名字――杨玉环,则如罂粟般不知不觉间渗入他的皮肤,他的血液,他的脑海,使他不顾大臣的劝阻,违背天理,收自己儿媳为后宫中的嫔妃。

其实,并非他不爱江山、不顾社稷,只爱美人。只是,“回眸一笑百媚生”――早已牵动他的神经,令他着迷,令他沉醉,令他疯狂,令他成魔。

或许是她的滋味太过于美好吧,与她在一起时,他常常会把自己认为成一名平凡普通的男人,以至于忘记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忘了江山社稷。他常恨春宵苦短,也因此罢朝寻欢。

然而,正是因为他的不负责任,也最终酿成了她们两人的悲剧。“自古红颜多薄命”,大臣百姓都愤玄宗,愤他迷恋女色,恨她祸国殃民;“六军不发”要求处死杨贵妃。玄宗虽恨,但由于自己内心的怯懦,马嵬驿前,他只能看着他的玉环“血泪相和流”,但他无力阻止,却也不敢阻止。一骑红尘妃子笑,谁怜一坯黄土掩风流?人生若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一夜,无眠。此后的每一夜,更是无眠。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

“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月长圆。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长恨歌,长恨歌,爱过,恨过,终成遗恨,恨无期。

《长恨歌》有感1000字


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

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

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共产党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

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

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

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

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女人长得不好,容貌上不占优势,自然也就不会依靠美貌来换取自己想要的锦衣玉食和歌舞升平的日子,这些女人相比而言更加容易接受平淡的日子,也就容易获得平凡人的幸福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人长得不好是悲剧,女人长得太好,又没有用对地方就是更大的悲剧。作者要表达的恨是什么?是王琦瑶的的不独立?还是男人的没有担当?或者是社会变革对一个女人的毁灭?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

个人感觉王琦瑶被长脚杀死这个结局有些仓促,也不够理想。对王琦瑶来说寂寞、孤苦的活着,靠回忆活着才是最大的悲哀,爱情梦破灭之后,死死守住金条不合情节的自然发展与推进。一些重要的配角最后的下落也没个交待,比如那个对王琦瑶付出一片纯情的乡村少年阿二和萨沙。在前面作者可是花了大气力来写这些配角的,就这样让这两个男人不明不白的失踪总是觉得有些缺憾。

《山川岁月长》读后感1000字


今天在家读一本散文新书,《山川岁月长》,收录了蒋勋、龙应台、林清玄等人的文章。一边读,一边在笔记本上写下一些细碎想法。


这本书中共六辑收录了蒋勋、龙应台、林清玄等知名散文大家的名篇佳作,生活小事,家里长短,旅途见闻,心灵感悟等等,在他们笔下都有别样的说法和意义。能一次读到这么多大家的文字,让读者大饱眼福,也是幸事。


我很喜欢《山川岁月长》这本书的书名。人生一世可不就是在岁月这条悠长的道路上一路行走一路看遍这人生的山山水水吗?蒋勋、龙应台、林清玄……这些散文名家的名字以及他们的文字都将悉数出现在这本书中,与读者一同共赏人世间的山山水水、风风雨雨,共论那些是是非非,悲悲喜喜。


这书一大特色是,每位散文名家的文章后都有一小段介绍,有散文家的生平成就、也有主要作品的介绍,借此我认识了善写佛理的林清玄、认识了浪漫气息的杨牧、认识了认真生活的阿盛、也认识了敬爱生命的奚淞......而随后的作品点评更是神来之笔,点评者皆为成名作家,寥寥数语,把作品的写作背景、表达情感,把散文家的行文风格阐述得淋漓尽致。《山川岁月长》,一本书即网集台湾散文名家名篇,无论是阳光午后陶冶性情,还是学术研究一窥台湾散文界翘楚,均可谓成功。


《四随》一篇,是典型的林清玄作品,是一篇佛理散文,文章里写了随喜、随顺、随业、随缘的四个生活事例,传达了他有慈悲为怀、豁达的境界。《海的儿女》里,他认为要了解海洋,唯一的方法就是住到海边,海岛上生活的小孩,自出生起,便是海的儿女。


张晓风在《我在》一篇中,从一个“在”字引发思考。第一次觉得,“我在”还有其他更深的含义。我在,在生命的大教堂里。我在,在岁月的山川里。我在,在书中的绰绰人影中。


人生路上我们也会经历各种关乎挣扎与妥协的事情。有的人可能会从生猛反叛,到辗转回归平庸。也有的人曾想要这片天再遮不住你绽放光芒的双眼,可是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之后无非封了个末位的佛,除此之外一切无法改变。来自山川湖海的人最终都要有个昼夜厨房与爱的归宿,区别只在于早晚,无可厚非。也不是让我们学会对残酷的世界去妥协活着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愿你的余生怀揣无限乐趣,去体验这个世界美好的那一面,每一分每一秒。


无论时间怎么流转,我们都要怀着感恩的心去感谢这个世界的馈赠。感谢岁月给予我们磨难、给予以温柔,让我们一起怀念那漫漫往事、体验这平平平淡当今、灿灿未来。岁月荏苒,但那些深刻的记忆和强烈的情感却从不随时间而流逝。我怀念过往,我敬重生命,我对生命有着一直的敬与爱。这本献给山川与岁月的信,期望与君共读。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集锦


常言道:“读书三十年,腰间无尺组。”在不同的时期,我们看过不同的书,语文老师会在我们读完一本书后布置一篇相关作文,这样的作文相当于是我们为自己提炼的一篇浓缩书稿,方便后面的阅读,如何才能将读后感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集锦,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长恨歌》读后感(篇1)

有感于小说研究课堂上老师对王安忆《长恨歌》的讲解,用了将近一周的琐碎时间,在图文有间断却安静地读完了这一本。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就一直在想,王琦瑶是怎样的一个令他人也令自己迷恋的女孩儿,其一生又是如何在被他人迷恋、自我迷恋中走向终点。

其实,最初的王琦瑶是一个特别普通的上海弄堂女孩——和其他女孩一样,她扎着辫子背着书包去上学;和其他女孩一样,她哼着收音机里的小调,挑个周末的日子去电影院看费雯丽的《乱世佳人》;和其他女孩一样,待字闺中、爱去照相馆拍照并对着橱窗里曳地的婚纱发呆梦想着。但和其他女孩不一样的是,上天给了她一个让全上海人都认识她的机会,一张登在杂志《上海生活》封面的王琦瑶的照片,让她成了人人知晓的“沪上淑媛”,可住了男男女女的心,更可住了她自己的心,之后的“上海三小姐”的称号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地让上海的老老少少迷恋上了这位不算艳、不算风情却足够吸引人的王琦瑶。而这,恰恰是王走上迷途的标志性一刻。

之后,很快地,李主任,当时在上海算是有权有势的人物,将王琦瑶接进了爱丽丝公寓,让她成为供自己怜惜疼爱的金丝雀。王琦瑶知道,李主任是代她好的,李主任是不加思索、毋庸置疑的绝好归宿,李主任能带给她安稳美好的梦。她不知道的是,她自己走上了一条自我迷恋的不归路,这个梦再美再好也只是个梦终有醒来破灭的一天。

爱丽丝,一个美人,一段情,终究躲不过乱世。李主任在一场飞机坠毁事故中罹难了。那王琦瑶呢?她来到了可供避乱的外婆的娘家邬桥,是的她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却永远也回不去过去的生活。就像外婆能够穿透四十年以后的目光告诉我们的那样,王琦瑶的这一生开错了头,怕是拗不回去了。

拗不回去的时光,无法毁灭已经膨胀的幻影。即使是在邬桥这个似乎与喧嚣与繁华无关的地方,即使是在平安里三十九号楼这样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王琦瑶又重新填补起已经残缺了一大块的梦,而那一片一片,终究补不全她的美梦,王的一生注定从她走上迷途开始就注定是孤独的,她的青春和美貌是所有带给她希望的幻影一次次出现一次次被毁灭的过程中走向枯竭的。因家庭压力更害怕承担责任的康明逊也好,被王琦瑶栽赃嫁祸的萨沙,还是一如既往照顾王对王关怀备至的程先生,抑或是比王小了20好几的老克腊,这些在王之后的三十年中相继出现的男人,都或多或少地给王琦瑶的生活注入了些许生气和希望。而这些生气和希望只不过是昙花一现,他们这一位位很快地就终止了对王琦瑶的生活的介入,仿佛从未进入过一般。而这其中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来自王琦瑶自身。她始终生活在一种自我迷恋和陶醉的常态中,她足够自信以自己的青春和美貌挽留得住这些男人,她的记忆始终停留在《上海》生活的杂志封面上,始终停留在“沪上淑媛”、“上海三小姐”这些耀眼光环下。那西班牙的桃木盒,装着的不仅仅是李主任留给王的金条,更是那段对王来说最珍贵最珍贵的记忆,这也是她在垂死十分还在与长脚争抢这木盒子的原因。木盒被枪,王的幻影也彻底地被毁灭了,她的一生也走到了尽头。

《长恨歌》读后感(篇2)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落叶时。西宫南内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吹落的梧桐叶,勾起绵绵长恨。

一个是重色轻国的君王,一个是娇媚恃宠的妃子。云鬓花颜,芙蓉暖帐,曾经铸就了一段刻骨铭心的不伦之恋。自古君王迷色误国,爱江山更爱美人,只可惜李隆基生不逢时,安史之乱,六军不发,君臣出逃,情急之下,只有以杨贵妃的死换得苍生性命。西南路上,悲凉秋景,马嵬坡生死离别,无边落木萧萧下,香销玉陨。

长恨啊!为国之君,身不由己,不忍割爱却又欲救不得,“血泪相和流”是那没完没了的恨。蜀地的寂寞悲伤,还都路上的追怀忆旧,回宫后睹物思人,白日伤情夜难眠,朝思暮想不复返。缠绵悱恻的思念之情,荡气回肠。真切的酸楚愁惨,梦中的“悠悠生死别经年”是那动人心魄的恨。

行宫月色,夜雨铃声,萧条衰败,落叶有情。上天入地,蓬莱仙境,含情凝睇,梨花带雨。拖物寄词,重申前誓,七七相会,比翼连枝,此情此恨,了无绝期。

曾经甜蜜的爱情如流星,闪过瞬间的美丽。吹落的梧桐叶,从高高的枝头掉下。从枝头到树根,从完美到毁灭。也许李隆基本不该为大唐天子。一个贫民百姓与自己心爱的女子白头偕老,又有谁会横加阻拦呢?或者李隆基不是贪图享受的酒色之徒,杨贵妃也不是个好玩的女子,又哪里会有六军不发,马前死呢?既然是一国之君,就要以江山为重,社稷为大,否则到头来只会陪了夫人又折兵。

其实,身为天子也有致命的无奈与遗憾。江山,美人不可兼得,成全了一面总还有另一面让自己心痛啊!

落叶梧桐,此情难了,此恨难消。

《长恨歌》读后感(篇3)

《长恨歌》的第二部分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

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

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

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

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

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

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

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

《长恨歌》读后感(篇4)

前段时间疯狂的迷上京剧,尤其是梅派。学唱了梅派代表作品“穆桂英挂帅”。对“想当年桃花马上威风凛凛,敌血飞溅石榴裙”的穆桂英非常欣赏。梅派经典,以柔美婉转的杨贵妃形象为主,但刚柔相济的穆桂英、虞姬,也是梅派塑造的光彩照人的角色。梅派传人梅葆玖,把“大唐贵妃”演绎到极致,一曲《梨花颂》也成为经典。

“梨花开,春带雨,梨花落,春如泥”脱胎于《长恨歌》里“梨花一枝春带雨〞。长恨一曲千古思,想那相爱的李隆基与杨玉环何幸,被后人不断的歌咏传唱。

今天是正月十五,学校一旦开学,元宵节是绝不在放假之列的,除非刚好赶上星期天。正月十五闹花灯在我们这里也不大流行。从腊月就开始的灯会,到现在恐怕也让人审美疲劳了。“宝马雕车香满路”的盛景,倒是随处都能够遇到,不过是堵车堵的人心烦的时候,无奈的美好联想而已。早已没有了赏灯过节的兴致,人们多思的是如何减肥,把过年胡吃海塞的过错纠正过来。所以元宵节主要就热闹在微信和QQ里。然各种祝福,虽花样百出,实则一个意思,元宵节快乐。

快乐于现代人早已是奢侈,却又是最为廉价的希望,人人都想拥有,人人都想送出。最终会明白,那不过是一个停在时间里的烟花。昨晚的月亮很大很圆,让人怀疑是不是农历计算错了一天。前不久的'超级蓝月已让人惊艳,这轮满月便不是稀奇之物,亦没有多少人去歌咏感叹了。

还是会想到汤圆的,以前吃汤圆是自家做的。把黑芝麻、核桃、花生炒香了,打磨成粉,再用猪油白糖炼制,辅以桂花或橙糖粒。汤圆的心子,已耗费了无穷心思,白糯的汤圆便承包了做者的全部祝福。或者在某一个汤圆里包上洗净的硬币,则吃上的人就好运好兆。旧时的年味,到元宵节是隆重的收尾,是节日的高潮。(很喜欢《千江有水千江月》,便因为它写的年味浓美)一碗汤圆的个数,都蕴含了美好的祝愿,好事成双,三星高照,四季发财,五福临门,六六大顺,七巧成福,八方来财,九九长寿,十全十美(不大允许只吃一个)。

我记忆里最特殊的汤圆,如今已是绝唱。那一年元宵节姐姐突然生病,外婆母亲照顾她去了。我与表妹则拜托青春正茂的小舅。小舅聪明而贪玩,早上嘱咐我和表妹只管赖在床上,别起身,待中餐早餐一起解决。我俩饥肠辘辘,催他做汤圆。他倒好,三下两下做的四个大汤圆。有多大呢?平常吃饭的小碗只能装一个。于是那天我与表妹各吃了一个终身难忘的汤圆,小舅吃了两个。三个人都吃得心满意足,笑逐颜开。如此特殊的记忆,随小舅的去逝,而成为记忆的乐梗,斯人已逝,怀念如故。

而怀念之情《长恨歌》表现得那么深切,“圣主朝朝暮暮情〞〝孤灯挑尽未成眠”。相思之情浓烈、惨淡、持久。我们的怀念,则淡而弥久,那是血浓于水的亲情。

元宵节其实又是情人节。中国人好玩,自己的情人节,从七夕到上元均已忽略,别人的2月14被商家热炒,就记得真真切切。又送玫瑰花又送巧克力,还红包满天飞,大家都陶醉在祝福里不宜乐乎。而更多克己、谦逊又含蓄的人,无所谓的过了每一天。美其名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总有人替他们分辨。其实从忽略拥抱到忽略节日,中国人早已不善表达爱。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教育鸡汤,恰好折射出人性的冷漠。

《长恨歌》读后感(篇5)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长恨歌》读后感(篇6)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长恨歌》

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望,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过冬日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去回应这春来的歌唱。帝王手中的御笔颤动了。

或许这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一方爱的曙光将要在冷冬擦亮,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拨动的命弦。雄伟的望朝金殿,一派帝国端重的气韵,也抵不住她轻盈的舞姿,和浪漫时节的回眸一笑。已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落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日的记忆,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今日却是伊人归去,从此阴阳。

宫阙里,依旧有曾经舞动的羽衣,而那身影,在一场浮华之后,悄然离去。夜,真的很寂寞,晚初的村店,只有一声断断续续的幽咽,只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

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香山雪,冷宫阙。竹松懈,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谁人解?——《长生殿》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对曰:“历史非柔媚女子所主,世人只看到明皇堕落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到他自身的堕落。”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长恨歌》读后感(篇7)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长恨歌》读后感

拈得一枝白玫瑰,却得浮生半日凉。

唱罢一曲长恨歌,亦罢绵绵无相逢。

你只闻到她的香水,却没看到她的泪水

你有你的规则,她有她的选择

你否定她的多情,她决定她的所属

你嘲笑她美貌一生却一无所有,不配再爱

她可怜你看不破这红尘滚滚

你可以轻视她的好看与感性

她会证明上海的那时是谁的时代

唱罢一曲长恨歌,终是注定孤独的旅行

但那又怎样

哪怕心被爱的刀刃刮上千万次

也要爱的尽随心意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她是王琦瑶,那个从19世纪中叶,从上海左三弄右三弄的弄堂里走出来的女孩——女人——母亲。

瞧她的名字呵。字字里带有“王”,这是想宣告些什么吗?她想成为“王”!这“王”不是主宰世间万物,而是主宰她自己心的王啊!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想要成为主宰她自己的那颗心的“王”啊!然,命运多桀,很多事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当然,包括王琦瑶。

说不上心中是该对她艳羡还是怜悯。艳羡她的那种“入人肺腑”“看过了就不去想,再看见还会再喜欢的,看不厌却不是丢不下的”的“好看”;艳羡她的一生竟有那么多的男人肯将心一丝不存地献给她;艳羡她的那颗敏锐度很强的心儿…然而,心中似乎更多的是怜悯,怜悯她似是生不逢时;似是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唯有心房上多了几道疤痕。一页页地翻完这本书,我好似化为了那群白鸽中的一只,一只守护了王琦瑶一生的白鸽。我见证了她的所有所有!

情人?

掰了掰手指,从头到尾,有5个吧。这里面,有王琦瑶爱的,也有爱王琦瑶的;有两情相悦的,也有一厢情愿的。就像是一场梦,王琦瑶却自己都不知那时美梦还是噩梦。

这场梦里,她也曾撕心裂肺地爱过。19岁那年,她把自己的人和心都交给了“李主任”。19岁,那本是花季,她却不要名分,甚至放下自尊,只因她爱的李主任,这个长她几乎要三旬的男人。却不知怎的,总觉这般爱像是一位女儿对父亲的爱——一种依赖。或许那时的王琦瑶要的是一个依靠,一种安全感。而不是恋人间的侬侬我我。

另一位,则是独舟前行的程先生了。最后的最后,他跳楼自杀了。与其说是自杀,不如说是一种解脱。带着对王琦瑶的好,带着对自己迷惘人生的哀绝,带着永远不会被爱的人所爱的心,“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到了落幕的声音”。程先生对王琦瑶的好,哪一件不被王琦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她的心像是被下了药似的,偏不给程先生留一席之地。程先生与王琦瑶有两次大的别离。第一次别离,在十多年后终又相遇;而再次的别离,恐怕只有来生才能使两人相逢了。

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萨拉,老克腊?

在王琦瑶的这场梦里,她呓语绵绵,像是受了什么欺负似的。她被梦魇扼住了喉咙,永远迈不出那梦里的轮回。她的心,任凭在那轮回中甜蜜,楚涩,哀凄……她,愿意的。

友人?

和吴佩珍单纯懵懂,青涩无邪的友情。

和蒋丽莉的无奈相逢,无奈永别。

和严家师母的相见恨晚却也是各自留了心眼儿。

和朋友一起,王琦瑶似乎一直处于上风,论时髦,论气质,谁也比不上她呀!她却是实打实地呵护着友人。她生来有一颗细腻的心,她能体察到男人的冷暖,她更能体会到女人的内心。像是一阵花香,王琦瑶总能变成朋友最爱的那种香气,顺着气管,被吸入心田。

亲人?

薇薇是王琦瑶生来唯一的寄托了。一是她毕竟是王琦瑶身体里掉下的骨肉;二呢,在王琦瑶心里,薇薇或许还承载着薇薇爸爸留下的星星点点的记忆。薇薇姿色平平,常常说话是不经大脑,又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她可算是淮海路上再平凡不过的上海女孩子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嫁了户好人家,还随同去了人人向往的美国。这一切无法不让王琦瑶想起自己的一生。王琦瑶或许会想:长得好看顶鬼用?反倒是一生来去空空,更多了几丝倦意。这时,她的眼睑里竟对自己的女儿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来,却又是打心眼儿里地高兴。这个她一手拉扯大的姑娘就那样离开了。自己,再也不会有和她吵架怄气,为她烧饭捶衣的机会了。想到这儿,有些许辈出。薇薇,王琦瑶的唯一寄托去了,王琦瑶本来平淡的心更静如止水了。她的心里有一泓湖水,即便风吹雨打,也湖平如镜。

上海弄堂之上的鸽群还在飞舞着,夹竹桃含苞欲放,那个本可安宁的夜晚被彻底地打破。书中第一次使用了“丑陋”来形容王琦瑶。一切,都没有岁月来得痛快。这东西,就是可以磨灭一切。美貌、青春,呵,在时光面前,那都是些什么东西?

那个不安宁的夜晚,王琦瑶走了,她似是早就该走的,我的心里没有半丝悲凉。去吧!去寻你的李主任,去被你的程先生寻,去与你的蒋丽莉再聚聚。只是,不知道,你的女儿还会来送你一程吗?那,女儿的爸爸又会不会呢?

一切的一切,化为一缕烟,这缕烟里,夹杂了太多苦恨怨仇。你若吸一鼻,必是呛得要死;你若吞一嘴,必是苦得流泪,连泪也要变成了苦的。可这算什么呢?王琦瑶这个女人不都闻过尝过了么?她竟没有被呛更没流泪。沉浸在这缕烟里,她微微地笑了,就像四十年前那张“沪上淑媛”的照片上一样的莞尔。只是,这一次,她永远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或许唯有悲楚二字可形容。五十多年吗,她有迷茫的时候,她一时被爱蒙蔽了双眼,步入歧途,那时的她,不为自己代言,没更像是在为那个迷茫城市代言,谁说那座城里,只有一个王琦瑶?可她的心里,却是着实希望为自己代言的,所以她选择了爱得义无反顾,哪怕毁了自己的一生。

愿意实现王琦瑶的愿望——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长恨歌》读后感(篇8)

故事的开始发生在骊山。骊山本就是多故事的地方,相传女娲补天时就是在骊山挑选的五彩石;幽王也在此为博美人千金一笑烽火戏诸侯。而唐明皇李隆基,也在此遇见了改变自己一生命运的人——杨玉环。

那时李隆基还是一代明君,只是陪着爱妃武惠妃来养病而已,而杨玉环,也仅仅是“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或许那时的惊鸿一瞥,就已为日后埋下祸端。一见倾心,爱恋的情绪在心里日夜疯长。

武惠妃终于在病魔的纠缠下解脱,玄宗痛失爱妃,悲哀绝望之时,他想起了骊山脚下,那天生丽质的杨姑娘。可那时,玉环已在他的亲生儿子寿王怀中巧笑嫣然,面对自己的儿媳,他定是犹豫了许久的罢。道德与情感间,他定是辗转反侧了许久的罢。那样的爱,即便在现在也是要遭受冷嘲热讽的,更何况在当时了,更何况他李隆基还是开创了开元盛世的明君。

终究是情难自禁,情难自禁,他不顾外人如何言语,将那“天生丽质难自弃”“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玉环夺了来。夜深人静时,在她面前,他不是高高在上的君王,也不是抢了自己儿子妻子的父亲,他只是她的三郎。一个情意绵绵的三郎,一个只属于玉环的三郎。

或许正是这样的平淡,才让玄宗对玉环刮目相看,才让玉环“三千宠爱在一身”。才有了“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的荒淫无度,才有了“姊妹兄弟皆列士”“不重生男重生女”。玉环玉环,既是情人又是知己,故有伯牙摔琴谢子期,今有隆基作鼓伴环舞。

“从此君王不早朝”,终究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安史之乱爆发了。她如此爱她的三郎,如何舍得他去亲征,他可是开创了开元盛世的一代明君呵!所有爱恋,所有痴缠,在那一刻变作了“宛转蛾眉马前死”的凄凉绝艳。眼睁睁的看着心爱的人死去,该是何其的残忍,何其的心痛,却也只能是“君王掩面救不得”。可玉环却似当真怨他一般,竟然“魂魄不曾来入梦”,一次,都没有。

曾经“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简单甜蜜,这不属于天家的简单甜蜜,终于化为了“昭阳殿中恩爱绝”的落寞。天人两绝,现在只愿“天上人间会相见”。可“天长地久会有时,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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