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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1-25 来源:互联网

[热门]《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如。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在写读后感时,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什么是作品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长恨歌》读后感”,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长恨歌》读后感 篇1

每次读完一本书,总有很多话想说,或者是,想和书中的人物见上一面。

起初,只是略看了书中的前几节,差点中途放弃,只因作者的旁白描写让人觉得琐碎而又理不清思绪,会不知道作者想要告诉我什么。后来,看完了整本,才明白作者的用心良苦。作者在小说前面花了很大的笔墨写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和许许多多的王琦瑶。倘若较真,这几个词不得不说是这本书的关键词。“上海弄堂的感动来自于最为日常的情景,这感动不是云水激荡的,而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这是有烟火人气的感动。”很喜欢王先生对上海弄堂的描写,令人神往,以前看过其他作者对上海生活的描写,但只有先生笔下的上海让人感到真实,仿佛展现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个无声的黑白字体,而是一幅幅生动形象的生活场景,笔下的每一件物品,都赋予了生命的力量。细致入微的描写,总会让人不自觉地浮出那一个个具体的画面。作者在书中有多次隐晦的伏笔,如果不看到最后,难以想象在小说前头作者早已安排好主人公王琦瑶的命运。书中的很多话简简单单,其深意耐人寻味。“因此,做什么都需留三分余地,供自己回转身心。而那要做的七分,且是悉心悉意,毫不马虎的”尤其喜欢小说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先生在故事的发展中穿插着历史事件的发生,大场景与小故事结合,水到渠成的舒服。

王琦瑶的一生真是“长恨”的。她是一个美人,而她的错,也恰恰在于她知道自己的美,从此一步错,步步错。因为她的美,她成了家喻户晓的“沪上名媛”,她被朋友推选参加上海小姐比赛,成了小家碧玉的“三小姐”,也因此认识了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被他包养着,成为爱丽丝公寓里的一个等待的情妇,只是恩爱,并无情义。后来李主任飞机失事,她还是在等待,等到自己失望。回到邬桥,遇上了隔壁家的男孩阿二,王琦瑶所承载的上海气息,打动了这个年轻人对上海的幻想。也让王琦瑶重归上海,她也像普通人一样,人间烟火,平平常常。这段平静且休闲的日子,她遇见了毛毛娘舅,也就是康明逊,王琦瑶明明知道这样的爱情永远不可能,而她选择了当下,就好好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秒,甚至期望着发生奇迹,然而为他生了孩子,康明逊却跑了,成为现代人所说的渣男。王琦瑶放不下的孩子薇薇,也在长大后离开了她,王琦瑶还是一个人,纵使岁月不饶人,王琦瑶还是沉淀着岁月的美丽,依然迷人,她又遇见了与女儿年龄相仿的老克拉,结果也是悲剧的。王琦瑶一生的爱情都是短暂的,她的恨却是长久的,她爱过了三个男人,三个男人却没有给她长久的爱情。王琦瑶又是幸福的,程先生从遇见她,便一直爱着王琦瑶,他们却从未在一起。

王琦瑶的死是悲惨的,死在自己信任的朋友手里,“王琦瑶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那盏摇曳不止的电灯,长脚的长胳膊挥动了它,它就摇曳起来。这情景好像很熟悉,她极力想着。在那最后的一秒钟里,思绪迅速穿越时间隧道,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厂。对了,就是片厂,一间三面墙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一个女人横陈床上,头顶上也是一盏电灯,摇曳不停,在三面墙壁上投下水波般的光影。她这才明白,这床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然后灭了,堕入黑暗。再有两三个钟点,鸽群就要起飞了。鸽子从它们的巢里弹射上天空时,在她的窗帘上掠过矫健的身影。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

“只有鸽子看见了。这里四十年前的鸽群的子息,它们一代一代地永不中断,繁衍至今,什么都尽收眼底。你听它们咕咕哝哝叫着,人类的夜晚是它们的梦魇。这城市有多少无头案啊,嵌在两点钟和三点钟之间,嵌在这些裂缝般的深长里弄之间,永无出头之日。等到天亮,鸽群高飞,你看那腾起的一刹那,其实是含有惊乍的表情。这些哑证人都血红了双眼,多少沉底的冤情包含在它们心中。那鸽哨分明是哀号,只是因为天宇辽阔,听起来才不那么刺耳,还有一些悠扬。它们盘旋空中,从不远去,是在向这老城市志哀。在新楼林立之间,这些老弄堂真好像一艘沉船,海水退去,露出残骸。”

平安里,流言蜚语,王琦瑶死了,闺阁中,只有鸽群看见。

《长恨歌》读后感 篇2

中学时读长恨歌,只觉得词藻细腻华美,却不免黏稠滞重,有点幽闭文学的味道。如今重读,不由得感叹王安忆真是将女人写到了极致,将弄堂写到了极致。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的可爱正是由于这小女人的心思。正如书中所写,上海弄堂里的做人,是悉心悉意,全神贯注地做人,眼睛只盯着自己,没有旁鹜的,不想创造历史,只想创造自己的,没有大志气,却用尽了全力的那种。她的美丽精致吸引着痴情的程先生,名利场上的李主任,邬桥镇里的乡下阿二,寡情的毛毛娘舅,不懂情的萨沙,还有负情的老克腊。同时,她能够将日常生活变成一份礼物,使你一下子看见了它。这种认真悉心,也使王琦瑶在迟暮之年仍然保持着吸引人的得体优雅,像浮光掠影的城市里,令人心安的生活本质一般的存在。

她的可悲也是因为这小女人的性格。她是满怀心计的,她懂得高弦易断,以抑代扬的道理,于是成了三小姐。她与蒋丽莉的友谊是带着利益,莲藕带着泥塘式的。她告诉自己凡事不可强求,自有定数,心却被上海这纷纷攘攘的世界撩了去,对程先生的痴心视而不见,对李主任给予的命运全盘接受。面对软弱寡情的康明逊,她放逐着自己的情感,彻底断了重新开头的可能。她看清长脚的秉性却不设防,最终使自己落到死于非命的下场。这种小女人式的不争和短浅,造就了这部令人唏嘘感叹的长恨歌。

然而在这部写女人的书里,最喜欢的角色还是程先生,只有他的心是最纯粹的。书里最动人的是程先生死去的一章,名为此地空余黄鹤楼:你有没有看见过卸去一面墙的房屋,所有的房间都裸着,人都走了,那房间成了一行行的空格子,你真难以想象那格子里曾经有过怎样沸腾的情景,有着生与死那样的大事情发生。就像这个好故事,结局是重重的留白。

《长恨歌》读后感 篇3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养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可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我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我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可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我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此刻应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应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可是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感情应当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可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感情为何物的年龄,理解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之后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我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一样寻常的关系。

最终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必须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感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我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长恨歌》读后感 篇4

“既有今生,何必来世。”

长恨歌,长的是洗尽铅华终成过眼烟云的四十年,恨的是一子错落满盘皆输,歌便是那弄堂上空鸽群目睹一切历经风雨后的咕咕声。

一本书里,愣是把许许多多个王琦瑶40年演绎完。

细致的描写、巧妙的铺垫。其中最后一幕是开场时候最诡异的一幕,也是结束时候最让人心惊的。在一开始就看到自己的结局,只可惜戏中人终归是不到剧终便参不透。

程先生、李主任、康明逊、萨沙、老克腊,还有再也没有出现过的老二。可是最后却抵不过岁月,逃不了死于非命。平安里的平安是把灾难视而不见,爱丽丝公寓是一厢情愿地编织美梦。开始便扮演错了角色,最后也注定要死在自己选定的角色里。

“风景总归是风景,是窗户外面的东西,要紧的是窗户里头的,这才是过日子的根本。”

“人其实都不是累死的,而是烦死的。”

《长恨歌》读后感 篇5

前面几章真的是非常无聊,也许只是为了让自己多适应其他文体的作品,才坚持看下去(还是小说),但是越读,惊喜越多,真的很精彩。不过还是要一定的文学素养与生活阅历,有些地方真的费解。所以本想写些有深度的东西,又发现读到的实在浅薄。

不知道一个人可以为了爱的那个人等多久,程先生对王琦瑶,蒋莉丽对程先生,一颗心那么小,遇到了就再也装不下其他人了。只是两人都可惜,流水有情,落花无意。所以终究是追着别人走,一颗心被折磨得零零碎碎,拼凑不齐。程先生与蒋莉丽之间那一小段的抱团慰藉,幸好没将就取暖,也不难看出感情,不能有疗伤的凑合,不能有矫情的造作,不能有狭隘的猜忌。两人都是悲剧,好的是,结束得早,悲伤就少世界越大,眼界就越宽。王琦瑶把程先生作为最底的选择,却是蒋莉丽最想要的追求,李主任是好选择,却又不是她选择,而是被选择。每个人,总在另一个人的眼里是最想要的明媚世界小说难懂的是世故,是明明差一点意思却又不点明的朦胧。聪明的一语道破,笨拙的一知半解。王琦瑶的聪明是懂得这一些世故和爱情中的进退分寸。王琦瑶的几段恋情,最觉不可思议的就是与老克勒的忘年恋,五六十的女人占据了二十几岁的小年轻心思,于今也是被垢的伦理违常。也是其魅力的犹存,每一段的爱情,她能付出全身心,倾尽其有,也能保有自尊,不卑不屈,但又目光短浅,只享受现时快乐,不做长远打算,让自己的一生总是受其牵累。恨,说不上;爱,也说不上,只当她被长脚杀害,回顾起了她的一生,又觉悲痛难忍。本小说对我来说就三大泪点,一是蒋莉丽和程先生的相继去世,这前半生的浮华,还是像梦一场,又恍如昨日了,二是微微的出嫁,原来自己一直想为某个人穿婚纱的愿望是如此渺茫,女儿催化了王琦瑶的衰老与悲哀。三是被长脚掐死的凝目,这一生的纯良、委屈、隐忍、坚持……都到头了。

时间的流逝,即使自己不注意,也时刻有人提醒着你。王琦瑶一生历经铅华和凡尘,末了孑然一身,惨淡离世。她的命运有着上海的兴衰,有着社会的变势,有着一群女孩子对爱情的心酸渴慕与生活的身不由己。

《长恨歌》读后感 篇6

最近读完两本小说,长恨歌和活着,最初听见长恨歌这本书是在得到APP上听到的,因为我特别喜欢上海这个城市,所以对发生在上海的故事都特别感兴趣,故事写的是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以及在这40年中一个女人在这个城市中的情与爱,可怜、可悲又可叹的飘摇的一生,文章以鸽子的视角去看整个城市,最后结尾的时候,也是以鸽子的视角收尾的,我想作者只所以要这么去以这个视角去讲,1、可能觉得上海的变化太快,人都是不断更替的,只有这群鸽子是这个城市不变的事物2、或许希望在上海上海生活的人以后能像鸽子一样自由吧,而不是身不由己

故事的开头把上海描述的非常的美丽,但是美丽中透露着压抑,是压抑中的美丽,在我看来主人公王琦瑶的性格决定了她后来的走向,刚开始她可以选择去安安稳稳的嫁一个好人家,要去争上海小姐,她和命运斗,争上了上海小姐的第三名,也可以选择安安稳稳的生活,但是她选择了去做李主任的情妇,和道德斗,李主任死后,随着时代的变迁,她离开上海后又回到了上海,回到上海后和康明逊开始一段感情,因为康明逊家庭的缘故以及自身的故事,康明逊家人也不会同意,她拿出自己的所有资产交给康明逊,在我看来王琦瑶是真心的喜欢康明逊,康明逊最后还是离开了她,她还是在和命运和道德在斗争,直到女儿微微出生后,和女儿微微斗,她的一辈子都在斗争着,但是除了斗赢了上海3小姐一时的风光后,再也没有斗赢过,一时的辉煌,一辈子的悲哀,最后被女儿朋友的男朋友为了金条而掐死她,一辈子就这么在斗争中走完了,作者在这部小说里否定了女性靠幻想靠男性,依赖爱情来改变命运的观念,女性的命运必须有自己来把握,依靠男性来改变命运只能是女性一厢情愿的不实际的幻想

我看完之后舍不得放手,实在是太好看的一部小说,意犹未尽,上面的话这是我的一点理解

活着应该大部分的人都读过吧,我记得我小时候看的一部电视剧叫福贵,当时不知道这就是活着改编的,只知道这个人很命苦,现在看完小说,感触更深了点,故事以第三者来倾听福贵的故事,我在看书的时候几次都想哭,最深的是第一个情节是有庆被抽血抽死的时候,第二个是苦根吃豆子死了的时候,第一次是福贵失去第一个亲人的时候,第二个是福贵失去最后一个亲人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人的命怎么这么苦,怎么这么难,福贵的生命里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福贵和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小说写的是考验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好好的理解了一下这句话,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乐观的面对,活着就一切都是有希望的,活着就是希望,人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很好的两部小说,没看过的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会有所感,有所想。

最后给大家再推荐一本书,王安忆的上海,对上海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长恨歌》读后感 篇7

十里洋场万众瞩目是一场梦这个梦做了一辈子人生的哪个转折都转不过去王琦瑶知道自己的美可以取得做梦的资格却不知道美禁不住时光梦也禁不住现实人生的细细思量所以她从不敢认认真真地规划从不敢正视面对脸上的皱纹头上的白发从不敢对跨越四十年后而来的畸形感情坚决扬起一张原本她那个年纪的女人该有的脸

木盒藏金是劫木盒护金是劫木盒丢金也是劫

李主任在她心里只姓李带她走进繁华孤寂的爱丽丝公寓享受着接近高处的梦

程先生也只姓程不过是一个一辈子沉溺在她的美里无法自拔低到尘埃里献出真心的为她托底的人再怎么差还有程先生呢不是吗?他的名字她知道与不知道有什么值得回首考究的吗

阿二只是叫阿二也可以叫阿三阿四阿猫阿狗只是在一个疗伤的远方里为她念了一首纯真的诗的人她给他带去了水之外那个繁华世界的影子阿二的影子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像来去无踪的水一样却从她身上大概知道自己要流到外面去汇成海他给她带去了初心她的初心无论如何也不是在这个僻静的水乡的她是属于上海的女人汉宫秦地月流影照明妃她要回到原本的地方去

《长恨歌》读后感 篇8

邀一轮明月,携一缕清风,品一盏香茗,捧一卷古书,穿古今,恨无期。

――题记

曾几何时,她还“集万千宠爱”在一身,令人艳羡。她被宠,被爱,天下至尊只高的人愿意为她准备极尽奢华的生日宴会――极乐之宴,她该是何等的幸运。

“云想衣裳花想容,”他,从第一眼在殿前看到她婀娜的舞姿时,便深深地迷恋上了她。“惊破霓裳羽衣曲”便是他那时的感受吧。她的确与那些世俗的女子不同,惊为天人,一顾倾城,再顾倾国,能使他沦陷其中,无法自拔。她的一舞,惊艳了他的时光,使他愿意为她温柔其以后的岁月;她的一眼,便是他的万年。那一抹妖娆的身影印刻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而那个名字――杨玉环,则如罂粟般不知不觉间渗入他的皮肤,他的血液,他的脑海,使他不顾大臣的劝阻,违背天理,收自己儿媳为后宫中的嫔妃。

其实,并非他不爱江山、不顾社稷,只爱美人。只是,“回眸一笑百媚生”――早已牵动他的神经,令他着迷,令他沉醉,令他疯狂,令他成魔。

或许是她的滋味太过于美好吧,与她在一起时,他常常会把自己认为成一名平凡普通的男人,以至于忘记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忘了江山社稷。他常恨春宵苦短,也因此罢朝寻欢。

然而,正是因为他的不负责任,也最终酿成了她们两人的悲剧。“自古红颜多薄命”,大臣百姓都愤玄宗,愤他迷恋女色,恨她祸国殃民;“六军不发”要求处死杨贵妃。玄宗虽恨,但由于自己内心的怯懦,马嵬驿前,他只能看着他的玉环“血泪相和流”,但他无力阻止,却也不敢阻止。一骑红尘妃子笑,谁怜一坯黄土掩风流?人生若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一夜,无眠。此后的每一夜,更是无眠。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

“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月长圆。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长恨歌,长恨歌,爱过,恨过,终成遗恨,恨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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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集锦


常言道:“读书三十年,腰间无尺组。”在不同的时期,我们看过不同的书,语文老师会在我们读完一本书后布置一篇相关作文,这样的作文相当于是我们为自己提炼的一篇浓缩书稿,方便后面的阅读,如何才能将读后感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集锦,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长恨歌》读后感(篇1)

有感于小说研究课堂上老师对王安忆《长恨歌》的讲解,用了将近一周的琐碎时间,在图文有间断却安静地读完了这一本。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就一直在想,王琦瑶是怎样的一个令他人也令自己迷恋的女孩儿,其一生又是如何在被他人迷恋、自我迷恋中走向终点。

其实,最初的王琦瑶是一个特别普通的上海弄堂女孩——和其他女孩一样,她扎着辫子背着书包去上学;和其他女孩一样,她哼着收音机里的小调,挑个周末的日子去电影院看费雯丽的《乱世佳人》;和其他女孩一样,待字闺中、爱去照相馆拍照并对着橱窗里曳地的婚纱发呆梦想着。但和其他女孩不一样的是,上天给了她一个让全上海人都认识她的机会,一张登在杂志《上海生活》封面的王琦瑶的照片,让她成了人人知晓的“沪上淑媛”,可住了男男女女的心,更可住了她自己的心,之后的“上海三小姐”的称号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地让上海的老老少少迷恋上了这位不算艳、不算风情却足够吸引人的王琦瑶。而这,恰恰是王走上迷途的标志性一刻。

之后,很快地,李主任,当时在上海算是有权有势的人物,将王琦瑶接进了爱丽丝公寓,让她成为供自己怜惜疼爱的金丝雀。王琦瑶知道,李主任是代她好的,李主任是不加思索、毋庸置疑的绝好归宿,李主任能带给她安稳美好的梦。她不知道的是,她自己走上了一条自我迷恋的不归路,这个梦再美再好也只是个梦终有醒来破灭的一天。

爱丽丝,一个美人,一段情,终究躲不过乱世。李主任在一场飞机坠毁事故中罹难了。那王琦瑶呢?她来到了可供避乱的外婆的娘家邬桥,是的她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却永远也回不去过去的生活。就像外婆能够穿透四十年以后的目光告诉我们的那样,王琦瑶的这一生开错了头,怕是拗不回去了。

拗不回去的时光,无法毁灭已经膨胀的幻影。即使是在邬桥这个似乎与喧嚣与繁华无关的地方,即使是在平安里三十九号楼这样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王琦瑶又重新填补起已经残缺了一大块的梦,而那一片一片,终究补不全她的美梦,王的一生注定从她走上迷途开始就注定是孤独的,她的青春和美貌是所有带给她希望的幻影一次次出现一次次被毁灭的过程中走向枯竭的。因家庭压力更害怕承担责任的康明逊也好,被王琦瑶栽赃嫁祸的萨沙,还是一如既往照顾王对王关怀备至的程先生,抑或是比王小了20好几的老克腊,这些在王之后的三十年中相继出现的男人,都或多或少地给王琦瑶的生活注入了些许生气和希望。而这些生气和希望只不过是昙花一现,他们这一位位很快地就终止了对王琦瑶的生活的介入,仿佛从未进入过一般。而这其中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来自王琦瑶自身。她始终生活在一种自我迷恋和陶醉的常态中,她足够自信以自己的青春和美貌挽留得住这些男人,她的记忆始终停留在《上海》生活的杂志封面上,始终停留在“沪上淑媛”、“上海三小姐”这些耀眼光环下。那西班牙的桃木盒,装着的不仅仅是李主任留给王的金条,更是那段对王来说最珍贵最珍贵的记忆,这也是她在垂死十分还在与长脚争抢这木盒子的原因。木盒被枪,王的幻影也彻底地被毁灭了,她的一生也走到了尽头。

《长恨歌》读后感(篇2)

“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落叶时。西宫南内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吹落的梧桐叶,勾起绵绵长恨。

一个是重色轻国的君王,一个是娇媚恃宠的妃子。云鬓花颜,芙蓉暖帐,曾经铸就了一段刻骨铭心的不伦之恋。自古君王迷色误国,爱江山更爱美人,只可惜李隆基生不逢时,安史之乱,六军不发,君臣出逃,情急之下,只有以杨贵妃的死换得苍生性命。西南路上,悲凉秋景,马嵬坡生死离别,无边落木萧萧下,香销玉陨。

长恨啊!为国之君,身不由己,不忍割爱却又欲救不得,“血泪相和流”是那没完没了的恨。蜀地的寂寞悲伤,还都路上的追怀忆旧,回宫后睹物思人,白日伤情夜难眠,朝思暮想不复返。缠绵悱恻的思念之情,荡气回肠。真切的酸楚愁惨,梦中的“悠悠生死别经年”是那动人心魄的恨。

行宫月色,夜雨铃声,萧条衰败,落叶有情。上天入地,蓬莱仙境,含情凝睇,梨花带雨。拖物寄词,重申前誓,七七相会,比翼连枝,此情此恨,了无绝期。

曾经甜蜜的爱情如流星,闪过瞬间的美丽。吹落的梧桐叶,从高高的枝头掉下。从枝头到树根,从完美到毁灭。也许李隆基本不该为大唐天子。一个贫民百姓与自己心爱的女子白头偕老,又有谁会横加阻拦呢?或者李隆基不是贪图享受的酒色之徒,杨贵妃也不是个好玩的女子,又哪里会有六军不发,马前死呢?既然是一国之君,就要以江山为重,社稷为大,否则到头来只会陪了夫人又折兵。

其实,身为天子也有致命的无奈与遗憾。江山,美人不可兼得,成全了一面总还有另一面让自己心痛啊!

落叶梧桐,此情难了,此恨难消。

《长恨歌》读后感(篇3)

《长恨歌》的第二部分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

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

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

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

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

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

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

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

《长恨歌》读后感(篇4)

前段时间疯狂的迷上京剧,尤其是梅派。学唱了梅派代表作品“穆桂英挂帅”。对“想当年桃花马上威风凛凛,敌血飞溅石榴裙”的穆桂英非常欣赏。梅派经典,以柔美婉转的杨贵妃形象为主,但刚柔相济的穆桂英、虞姬,也是梅派塑造的光彩照人的角色。梅派传人梅葆玖,把“大唐贵妃”演绎到极致,一曲《梨花颂》也成为经典。

“梨花开,春带雨,梨花落,春如泥”脱胎于《长恨歌》里“梨花一枝春带雨〞。长恨一曲千古思,想那相爱的李隆基与杨玉环何幸,被后人不断的歌咏传唱。

今天是正月十五,学校一旦开学,元宵节是绝不在放假之列的,除非刚好赶上星期天。正月十五闹花灯在我们这里也不大流行。从腊月就开始的灯会,到现在恐怕也让人审美疲劳了。“宝马雕车香满路”的盛景,倒是随处都能够遇到,不过是堵车堵的人心烦的时候,无奈的美好联想而已。早已没有了赏灯过节的兴致,人们多思的是如何减肥,把过年胡吃海塞的过错纠正过来。所以元宵节主要就热闹在微信和QQ里。然各种祝福,虽花样百出,实则一个意思,元宵节快乐。

快乐于现代人早已是奢侈,却又是最为廉价的希望,人人都想拥有,人人都想送出。最终会明白,那不过是一个停在时间里的烟花。昨晚的月亮很大很圆,让人怀疑是不是农历计算错了一天。前不久的'超级蓝月已让人惊艳,这轮满月便不是稀奇之物,亦没有多少人去歌咏感叹了。

还是会想到汤圆的,以前吃汤圆是自家做的。把黑芝麻、核桃、花生炒香了,打磨成粉,再用猪油白糖炼制,辅以桂花或橙糖粒。汤圆的心子,已耗费了无穷心思,白糯的汤圆便承包了做者的全部祝福。或者在某一个汤圆里包上洗净的硬币,则吃上的人就好运好兆。旧时的年味,到元宵节是隆重的收尾,是节日的高潮。(很喜欢《千江有水千江月》,便因为它写的年味浓美)一碗汤圆的个数,都蕴含了美好的祝愿,好事成双,三星高照,四季发财,五福临门,六六大顺,七巧成福,八方来财,九九长寿,十全十美(不大允许只吃一个)。

我记忆里最特殊的汤圆,如今已是绝唱。那一年元宵节姐姐突然生病,外婆母亲照顾她去了。我与表妹则拜托青春正茂的小舅。小舅聪明而贪玩,早上嘱咐我和表妹只管赖在床上,别起身,待中餐早餐一起解决。我俩饥肠辘辘,催他做汤圆。他倒好,三下两下做的四个大汤圆。有多大呢?平常吃饭的小碗只能装一个。于是那天我与表妹各吃了一个终身难忘的汤圆,小舅吃了两个。三个人都吃得心满意足,笑逐颜开。如此特殊的记忆,随小舅的去逝,而成为记忆的乐梗,斯人已逝,怀念如故。

而怀念之情《长恨歌》表现得那么深切,“圣主朝朝暮暮情〞〝孤灯挑尽未成眠”。相思之情浓烈、惨淡、持久。我们的怀念,则淡而弥久,那是血浓于水的亲情。

元宵节其实又是情人节。中国人好玩,自己的情人节,从七夕到上元均已忽略,别人的2月14被商家热炒,就记得真真切切。又送玫瑰花又送巧克力,还红包满天飞,大家都陶醉在祝福里不宜乐乎。而更多克己、谦逊又含蓄的人,无所谓的过了每一天。美其名曰〝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总有人替他们分辨。其实从忽略拥抱到忽略节日,中国人早已不善表达爱。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教育鸡汤,恰好折射出人性的冷漠。

《长恨歌》读后感(篇5)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长恨歌》读后感(篇6)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长恨歌》

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望,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过冬日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去回应这春来的歌唱。帝王手中的御笔颤动了。

或许这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一方爱的曙光将要在冷冬擦亮,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拨动的命弦。雄伟的望朝金殿,一派帝国端重的气韵,也抵不住她轻盈的舞姿,和浪漫时节的回眸一笑。已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落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日的记忆,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今日却是伊人归去,从此阴阳。

宫阙里,依旧有曾经舞动的羽衣,而那身影,在一场浮华之后,悄然离去。夜,真的很寂寞,晚初的村店,只有一声断断续续的幽咽,只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

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香山雪,冷宫阙。竹松懈,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谁人解?——《长生殿》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对曰:“历史非柔媚女子所主,世人只看到明皇堕落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到他自身的堕落。”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长恨歌》读后感(篇7)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长恨歌》读后感

拈得一枝白玫瑰,却得浮生半日凉。

唱罢一曲长恨歌,亦罢绵绵无相逢。

你只闻到她的香水,却没看到她的泪水

你有你的规则,她有她的选择

你否定她的多情,她决定她的所属

你嘲笑她美貌一生却一无所有,不配再爱

她可怜你看不破这红尘滚滚

你可以轻视她的好看与感性

她会证明上海的那时是谁的时代

唱罢一曲长恨歌,终是注定孤独的旅行

但那又怎样

哪怕心被爱的刀刃刮上千万次

也要爱的尽随心意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她是王琦瑶,那个从19世纪中叶,从上海左三弄右三弄的弄堂里走出来的女孩——女人——母亲。

瞧她的名字呵。字字里带有“王”,这是想宣告些什么吗?她想成为“王”!这“王”不是主宰世间万物,而是主宰她自己心的王啊!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想要成为主宰她自己的那颗心的“王”啊!然,命运多桀,很多事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当然,包括王琦瑶。

说不上心中是该对她艳羡还是怜悯。艳羡她的那种“入人肺腑”“看过了就不去想,再看见还会再喜欢的,看不厌却不是丢不下的”的“好看”;艳羡她的一生竟有那么多的男人肯将心一丝不存地献给她;艳羡她的那颗敏锐度很强的心儿…然而,心中似乎更多的是怜悯,怜悯她似是生不逢时;似是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唯有心房上多了几道疤痕。一页页地翻完这本书,我好似化为了那群白鸽中的一只,一只守护了王琦瑶一生的白鸽。我见证了她的所有所有!

情人?

掰了掰手指,从头到尾,有5个吧。这里面,有王琦瑶爱的,也有爱王琦瑶的;有两情相悦的,也有一厢情愿的。就像是一场梦,王琦瑶却自己都不知那时美梦还是噩梦。

这场梦里,她也曾撕心裂肺地爱过。19岁那年,她把自己的人和心都交给了“李主任”。19岁,那本是花季,她却不要名分,甚至放下自尊,只因她爱的李主任,这个长她几乎要三旬的男人。却不知怎的,总觉这般爱像是一位女儿对父亲的爱——一种依赖。或许那时的王琦瑶要的是一个依靠,一种安全感。而不是恋人间的侬侬我我。

另一位,则是独舟前行的程先生了。最后的最后,他跳楼自杀了。与其说是自杀,不如说是一种解脱。带着对王琦瑶的好,带着对自己迷惘人生的哀绝,带着永远不会被爱的人所爱的心,“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到了落幕的声音”。程先生对王琦瑶的好,哪一件不被王琦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她的心像是被下了药似的,偏不给程先生留一席之地。程先生与王琦瑶有两次大的别离。第一次别离,在十多年后终又相遇;而再次的别离,恐怕只有来生才能使两人相逢了。

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萨拉,老克腊?

在王琦瑶的这场梦里,她呓语绵绵,像是受了什么欺负似的。她被梦魇扼住了喉咙,永远迈不出那梦里的轮回。她的心,任凭在那轮回中甜蜜,楚涩,哀凄……她,愿意的。

友人?

和吴佩珍单纯懵懂,青涩无邪的友情。

和蒋丽莉的无奈相逢,无奈永别。

和严家师母的相见恨晚却也是各自留了心眼儿。

和朋友一起,王琦瑶似乎一直处于上风,论时髦,论气质,谁也比不上她呀!她却是实打实地呵护着友人。她生来有一颗细腻的心,她能体察到男人的冷暖,她更能体会到女人的内心。像是一阵花香,王琦瑶总能变成朋友最爱的那种香气,顺着气管,被吸入心田。

亲人?

薇薇是王琦瑶生来唯一的寄托了。一是她毕竟是王琦瑶身体里掉下的骨肉;二呢,在王琦瑶心里,薇薇或许还承载着薇薇爸爸留下的星星点点的记忆。薇薇姿色平平,常常说话是不经大脑,又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她可算是淮海路上再平凡不过的上海女孩子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嫁了户好人家,还随同去了人人向往的美国。这一切无法不让王琦瑶想起自己的一生。王琦瑶或许会想:长得好看顶鬼用?反倒是一生来去空空,更多了几丝倦意。这时,她的眼睑里竟对自己的女儿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来,却又是打心眼儿里地高兴。这个她一手拉扯大的姑娘就那样离开了。自己,再也不会有和她吵架怄气,为她烧饭捶衣的机会了。想到这儿,有些许辈出。薇薇,王琦瑶的唯一寄托去了,王琦瑶本来平淡的心更静如止水了。她的心里有一泓湖水,即便风吹雨打,也湖平如镜。

上海弄堂之上的鸽群还在飞舞着,夹竹桃含苞欲放,那个本可安宁的夜晚被彻底地打破。书中第一次使用了“丑陋”来形容王琦瑶。一切,都没有岁月来得痛快。这东西,就是可以磨灭一切。美貌、青春,呵,在时光面前,那都是些什么东西?

那个不安宁的夜晚,王琦瑶走了,她似是早就该走的,我的心里没有半丝悲凉。去吧!去寻你的李主任,去被你的程先生寻,去与你的蒋丽莉再聚聚。只是,不知道,你的女儿还会来送你一程吗?那,女儿的爸爸又会不会呢?

一切的一切,化为一缕烟,这缕烟里,夹杂了太多苦恨怨仇。你若吸一鼻,必是呛得要死;你若吞一嘴,必是苦得流泪,连泪也要变成了苦的。可这算什么呢?王琦瑶这个女人不都闻过尝过了么?她竟没有被呛更没流泪。沉浸在这缕烟里,她微微地笑了,就像四十年前那张“沪上淑媛”的照片上一样的莞尔。只是,这一次,她永远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或许唯有悲楚二字可形容。五十多年吗,她有迷茫的时候,她一时被爱蒙蔽了双眼,步入歧途,那时的她,不为自己代言,没更像是在为那个迷茫城市代言,谁说那座城里,只有一个王琦瑶?可她的心里,却是着实希望为自己代言的,所以她选择了爱得义无反顾,哪怕毁了自己的一生。

愿意实现王琦瑶的愿望——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长恨歌》读后感(篇8)

故事的开始发生在骊山。骊山本就是多故事的地方,相传女娲补天时就是在骊山挑选的五彩石;幽王也在此为博美人千金一笑烽火戏诸侯。而唐明皇李隆基,也在此遇见了改变自己一生命运的人——杨玉环。

那时李隆基还是一代明君,只是陪着爱妃武惠妃来养病而已,而杨玉环,也仅仅是“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或许那时的惊鸿一瞥,就已为日后埋下祸端。一见倾心,爱恋的情绪在心里日夜疯长。

武惠妃终于在病魔的纠缠下解脱,玄宗痛失爱妃,悲哀绝望之时,他想起了骊山脚下,那天生丽质的杨姑娘。可那时,玉环已在他的亲生儿子寿王怀中巧笑嫣然,面对自己的儿媳,他定是犹豫了许久的罢。道德与情感间,他定是辗转反侧了许久的罢。那样的爱,即便在现在也是要遭受冷嘲热讽的,更何况在当时了,更何况他李隆基还是开创了开元盛世的明君。

终究是情难自禁,情难自禁,他不顾外人如何言语,将那“天生丽质难自弃”“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玉环夺了来。夜深人静时,在她面前,他不是高高在上的君王,也不是抢了自己儿子妻子的父亲,他只是她的三郎。一个情意绵绵的三郎,一个只属于玉环的三郎。

或许正是这样的平淡,才让玄宗对玉环刮目相看,才让玉环“三千宠爱在一身”。才有了“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的荒淫无度,才有了“姊妹兄弟皆列士”“不重生男重生女”。玉环玉环,既是情人又是知己,故有伯牙摔琴谢子期,今有隆基作鼓伴环舞。

“从此君王不早朝”,终究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安史之乱爆发了。她如此爱她的三郎,如何舍得他去亲征,他可是开创了开元盛世的一代明君呵!所有爱恋,所有痴缠,在那一刻变作了“宛转蛾眉马前死”的凄凉绝艳。眼睁睁的看着心爱的人死去,该是何其的残忍,何其的心痛,却也只能是“君王掩面救不得”。可玉环却似当真怨他一般,竟然“魂魄不曾来入梦”,一次,都没有。

曾经“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简单甜蜜,这不属于天家的简单甜蜜,终于化为了“昭阳殿中恩爱绝”的落寞。天人两绝,现在只愿“天上人间会相见”。可“天长地久会有时,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长恨歌的读后感1000字精选


书籍可以带给我们更丰富的思维模式,读完作品,我的胸怀变得更加宽广。读后感是在读懂全文的基础上,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一两点做“感点”,围绕“感点”来总结心得体会有没有可以借鉴的作品读后感模板呢?以下内容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地整理的“长恨歌的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1)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当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感情杯具,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杯具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梦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可是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异常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向都不是感情。她选择某大员,也可是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终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理解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可是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2)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3)

故事的开始发生在骊山。骊山本就是多故事的地方,相传女娲补天时就是在骊山挑选的五彩石;幽王也在此为博美人千金一笑烽火戏诸侯。而唐明皇李隆基,也在此遇见了改变自我一生命运的人——杨玉环。

那时李隆基还是一代明君,只是陪着爱妃武惠妃来养病而已,而杨玉环,也仅仅是“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或许那时的惊鸿一瞥,就已为日后埋下祸端。一见倾心,爱恋的情绪在心里日夜疯长。

武惠妃最终在病魔的纠缠下解脱,玄宗痛失爱妃,悲哀绝望之时,他想起了骊山脚下,那天生丽质的杨姑娘。可那时,玉环已在他的亲生儿子寿王怀中巧笑嫣然,应对自我的儿媳,他定是犹豫了许久的罢。道德与情感间,他定是辗转反侧了许久的罢。那样的爱,即便在此刻也是要遭受冷嘲热讽的,更何况在当时了,更何况他李隆基还是开创了开元盛世的明君。

终究是情难自禁,情难自禁,他不顾外人如何言语,将那“天生丽质难自弃”“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玉环夺了来。夜深人静时,在她面前,他不是高高在上的君王,也不是抢了自我儿子妻子的父亲,他只是她的三郎。一个情意绵绵的三郎,一个只属于玉环的三郎。

或许正是这样的平淡,才让玄宗对玉环刮目相看,才让玉环“三千宠爱在一身”。才有了“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的荒淫无度,才有了“姊妹兄弟皆列士”“不重生男重生女”。玉环玉环,既是情人又是知己,故有伯牙摔琴谢子期,今有隆基作鼓伴环舞。

“从此君王不早朝”,终究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安史之乱爆发了。她如此爱她的三郎,如何舍得他去亲征,他可是开创了开元盛世的一代明君呵!所有爱恋,所有痴缠,在那一刻变作了“宛转蛾眉马前死”的凄凉绝艳。眼睁睁的看着心爱的人死去,该是何其的残忍,何其的心痛,却也只能是“君王掩面救不得”。可玉环却似当真怨他一般,竟然“魂魄不曾来入梦”,一次,都没有。

以往“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简单甜蜜,这不属于天家的简单甜蜜,最终化为了“昭阳殿中恩爱绝”的落寞。天人两绝,此刻只愿“天上人间会相见”。可“天长地久会有时,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人生若只如初见。若他当时只是单纯的对杨家女一见钟情,或许这爱便随着时间流逝了,这杯具便不会发生了吧。可我相信,若要他们再选一次,结果,定是相同的。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4)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一开始读《长恨歌》,我就被李隆基和杨玉环之间唯美凄凉的爱情故事深深吸引,一位是至高无上的君王,一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一段刻骨铭心的不伦之恋,彼此相爱,却终究不能长久相守,天人永隔。

他们也曾幸福过。在那个君恩薄如纸的朝代,杨玉环无疑是幸运的,她生得美丽,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杆露华浓”,所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试问哪一朝代的百姓曾不重生男重生女。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博得美人一笑。

《长恨歌》,歌长恨。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他也曾是一代明君,励精图治。在他的治理下,唐朝政局清明,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商业繁荣,国力空前强盛,开辟了开元盛世的局面,直到遇见她,芙蓉帐,度春宵,玉楼宴,夜专夜。

无奈,这种幸福并没有持续下去,安史之乱爆发。马嵬坡前,六军不发。那夜的马嵬坡,在祭奠绝代的红颜。贵妃离开了,落得“一抔黄土收艳骨,数丈白绫掩风流”的下场;明皇落泪了,只得“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身为天子,也有致命的无奈与遗憾,江山,美人,不能兼得。蜀地的伤怀落寞,回宫后的睹物思人,缠绵悱恻的思念之情,荡气回肠,酸楚愁惨。曾经甜蜜的爱情如流星般转瞬即逝,再看眼前的落叶梧桐,可谓此情难了,此恨难消。

而后的故事,上天入地,蓬莱仙山,含情凝睇,梨花带雨,托物寄词,重申前誓,七七相会,比翼连枝,此情此恨,了无绝期。可能只是普通人对于他们爱情缺憾所做的一点慰藉罢了。

不论旁人的言语,不管之前的经历如何,她只愿一生一世一双人。不料结局却是成为一场悲剧的牺牲品,什么红颜祸水,什么娇媚恃宠,不过让帝王在感慨自己的国度走远之时,给后人一个开脱的借口罢了。经历千年,洗净铅华,她还是她,一个心思单纯的女孩,喜欢美丽,渴望宠爱,享受爱情,诉说着永恒的美丽与哀愁。(席连忠)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5)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6)

最近读完两本小说,长恨歌和活着,最初听见长恨歌这本书是在得到APP上听到的,因为我特别喜欢上海这个城市,所以对发生在上海的故事都特别感兴趣,故事写的是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以及在这40年中一个女人在这个城市中的情与爱,可怜、可悲又可叹的飘摇的一生,文章以鸽子的视角去看整个城市,最后结尾的时候,也是以鸽子的视角收尾的,我想作者只所以要这么去以这个视角去讲,1、可能觉得上海的变化太快,人都是不断更替的,只有这群鸽子是这个城市不变的事物2、或许希望在上海上海生活的人以后能像鸽子一样自由吧,而不是身不由己

故事的开头把上海描述的非常的美丽,但是美丽中透露着压抑,是压抑中的美丽,在我看来主人公王琦瑶的性格决定了她后来的走向,刚开始她可以选择去安安稳稳的嫁一个好人家,要去争上海小姐,她和命运斗,争上了上海小姐的第三名,也可以选择安安稳稳的生活,但是她选择了去做李主任的情妇,和道德斗,李主任死后,随着时代的变迁,她离开上海后又回到了上海,回到上海后和康明逊开始一段感情,因为康明逊家庭的缘故以及自身的故事,康明逊家人也不会同意,她拿出自己的所有资产交给康明逊,在我看来王琦瑶是真心的喜欢康明逊,康明逊最后还是离开了她,她还是在和命运和道德在斗争,直到女儿微微出生后,和女儿微微斗,她的一辈子都在斗争着,但是除了斗赢了上海3小姐一时的风光后,再也没有斗赢过,一时的辉煌,一辈子的悲哀,最后被女儿朋友的男朋友为了金条而掐死她,一辈子就这么在斗争中走完了,作者在这部小说里否定了女性靠幻想靠男性,依赖爱情来改变命运的观念,女性的命运必须有自己来把握,依靠男性来改变命运只能是女性一厢情愿的不实际的幻想

我看完之后舍不得放手,实在是太好看的一部小说,意犹未尽,上面的话这是我的一点理解

活着应该大部分的人都读过吧,我记得我小时候看的一部电视剧叫福贵,当时不知道这就是活着改编的,只知道这个人很命苦,现在看完小说,感触更深了点,故事以第三者来倾听福贵的故事,我在看书的时候几次都想哭,最深的是第一个情节是有庆被抽血抽死的时候,第二个是苦根吃豆子死了的时候,第一次是福贵失去第一个亲人的时候,第二个是福贵失去最后一个亲人的时候,我觉得这个人的命怎么这么苦,怎么这么难,福贵的生命里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福贵和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小说写的是考验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好好的理解了一下这句话,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乐观的面对,活着就一切都是有希望的,活着就是希望,人要为了活着而活着。

很好的两部小说,没看过的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会有所感,有所想。

最后给大家再推荐一本书,王安忆的上海,对上海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长恨歌的读后感(篇7)

午后,闲来无事,冲上一杯我喜欢的卡布奇诺,斜靠在床上,翻开王安忆作品《长恨歌》,享受这静静的纯美时光。

《长恨歌》是一部慢节奏的作品,它仿若江南的雨,期期艾艾、缠缠绵绵;又像是精致细腻的工笔画,一笔一画都马虎不得;还是上海人家的大小姐,一点点情调韵致都需要细细品味。

在这部作品里,无论是有生命的抑或是无生命的物体,都有着丰富的情感和多变的情绪,如一座桥、一个胡同、一支香烟、一件旗袍、一棵草、一朵花、一只鸟……它们在不同的场合里表现出追忆、沉思、寂寞、虚浮、迷惘等不同的情绪。作者用这些意向烘托出人物的颓丧与无奈,追求与憧憬,卑微与孤傲,隐忍与坚持……人与物同步,人与物又进行对比,画面饱满,情绪浓烈,让读者如置身其中。

王琦瑶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她长得十分漂亮,家庭出身却不太好,但她和大多数美丽的女子一样心高气傲、不甘现状。她心里清楚,美丽便是她的资本。于是,从片场拍戏到登上摩登杂志的封面,再到入选上海小姐。她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女学生成为大上海的一颗耀眼新星。鲜花、掌声、派对、灯光、吹捧,这些虚华的东西毫不吝啬的朝王琦瑶扑面而来。她出尽了风头,受到万众瞩目,虚荣心得到了充分的满足。但这些都还不够,美丽的女孩身边怎能缺少风度翩翩、有权有钱的男士?李主任的出现可谓恰逢其时,于是她心甘情愿、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他的姨太太。从此,这朵名副其实的交际花被困在了爱丽丝公寓,表面无限荣光,背地里却凄凉哀婉,而她的荣耀也走上了谢幕的道路。李主任飞机失事后,她又和多名男人产生过情感纠缠,甚至还生下私生女薇薇。最后,王琦瑶声名扫地,死于他杀,结局非常悲惨。王琦瑶的一生将“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的道理演绎得淋漓尽致。在《长恨歌》里,有上海弄堂里消散不尽的流言蜚语和虚张声势的爱情;有豪华公寓里凄迷幽怨的等待和缭绕不尽的寂寞烟圈;有上海歌厅里永不停歇的靡靡之音和散发着荷尔蒙气息的浑浊空气;有盘旋在弄堂上空长长的落寞的鸽哨和望向天空无奈而哀怨的目光;有骨子里的清新明澈和被世俗所逼不得已的同流合污……

轻啜一口咖啡,我倏然看见一缕光从帘隙挤进来,轻轻曼曼的从地板爬到床上,仿佛时光在静静地流淌。我在这时光的缝隙里感受文字带给我的欢乐和忧伤,宁静和喧嚣。在时光的流里,我仿佛看到王琦瑶在等待李主任的煎熬中日渐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她只能等,痴痴怨怨地等,漫无目的地等,暗无天日地等。等待让她消瘦,让她一次次失去信心,让她从高傲的峰顶滑向微贱的深渊。她明知和李主任的爱情是见不得光的,却心甘情愿做着他笼子里的金丝雀,虚荣心迫使她无力遁逃。一座城,一旦跨进去,抽身便很难。她虚无缥缈地等待注定她和李主任的爱情只能以悲剧告终。即便李主任的飞机不失事,他也不能给她一个圆满的家。她和他的爱情终究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命运仿似一个顽劣的孩童,常常捉弄人。缘起缘灭,在她最绝望无助、最落魄的时候,那个始终将她从心里割舍不下的程先生出现了。他义无反顾、毫无私欲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但始终,他没有在她那里过夜。不得不说,程先生是真君子,是王琦瑶唯一值得托付终生的男人。可是,王琦瑶终究是不爱他,如果他留下来,她不会拒绝,我想,王琦瑶也这样想。但他要的,不是施舍的爱情,他心里始终清楚,她对他,只是友情,抑或亲情……他爱她,爱的太纯粹,所以他只能不告而别。

细细算来,程先生、李主任、阿二、老克腊、萨沙、康明逊,这些在王琦瑶生命中出现过的男子,不论是真心真意,还是虚情假意,最终都一个个离她而去,而她自己也被窃贼长脚所杀。真可谓一曲终了,繁花散尽,伊人已逝,只余一声空叹。王思瑶的一生确实是一场虚华的大梦。

时间验证了人心,见证了人性,洗尽了铅华,淹没了荣辱。它让人懂得,再夺目的荣耀也不过是过眼云烟,再钻心的伤口也有愈合的一天。爱的甜蜜,恨的痛苦,聚的喜悦,离的悲伤……一切的一切都融在了时间的流里,都成了远去的风景,都成了曾经做过的一场梦。(刘秀丽)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3)篇


偶然翻开此书,读前文时不知所云,只被婉转唯美的文字吸引。在王琦瑶登场后,我和书中所有为她所着迷的看客一样,眼神再无法离开。像书中反复出现的王琦瑶窗外的鸽子,我淡定看着这个女人的生死沉浮。美貌这个东西,说好不好,说坏不坏。它让你人人羡慕,闪闪发光,甚至可以说在人生路上比别人多了一张幸运通行证。但是,过多的关注和自身的自知也让你注定无法肆意洒脱的做自己,更可能让你自视甚高,走了弯路。所以你说,美貌这个东西,好是不好?对王琦瑶来说,她的辉煌始于美貌,她的悲哀也始于美貌。王琦瑶是清高的,骄傲的,是知道自己要什么的。她知道自己是美的,她的美为她带来不可忽视的光环,而这光环又为她带来了朋友,和男人。她很聪明。她抓住了对她有利的朋友的信任,成了上海小姐,也抓住了可以给她荣华富贵的李主任,住进了爱丽丝。她又是愚蠢的,因为她抓住的东西让她失去更多。唯一真心对她的那个朋友,成了陌路。唯一苦等他的那个男人,成了过客。她的美貌,成就了她的悲哀。她经历过大场合的流光溢彩,享受过奢华的万众瞩目,见证了大浪潮下的历史变革。到头来,她不过是被外表贻误,被时代裹挟的一个可怜人。王安忆的笔下的万物的存在都有其意义,旁观的鸽群,歌唱的天窗,装满秘密的巷道。。。每个物体都在诉说着平安里的故事。在我看来,平安里不仅仅是平安里,是上海,是这个时代。但是在我心中,王琦瑶就只是王琦瑶,她不是你也不是我,她是唯一的,坚守的,凄美的存在。

20180102n《长恨歌》完n繁荣与萧条在长海这个地方和谐地共存着,明面上有多少光鲜,其后就有多少难言的隐秘。那胡同弄堂里,同时上演着诸多故事。故事在巷子里流来转去,便成了传奇。王琦瑶的存在,仿佛活成了诸多人的代表。相貌上的优势,再加上众人的追捧,她的心便被撩了起来。心思一动,就再没有停下来的理由。无论是抛弃了作为“底”的程先生,选择成为李主任豢养的“爱丽丝”;还是与富家子的野心一搏,最终孤身抚养女儿,都是她的选择。即便生活在安静的小镇,内心依然因上海的种种而无法平静。哪怕她回到上海的平安里安顿下来,还是带着高傲、期待,等着事情出现转机。书中总说她是旧上海的化身,那无法言喻的朦胧魅力引得人前赴后继。旧物总有旧的底蕴,那是新衬托出来的。若是这旧物活了过来,甚至还想取代了这新,时代的浪潮不会允许。旧的一切,变成了新的,也只是翻新,还是带了旧的意味在。所以王琦瑶身上的魅力,大部分是时间给的,而时间总是让人无法抵抗。可以说这书教了做人的道理,把人心里的细微变化都展现眼前。每一个行为都被反复剖析,仿佛是自己的想法被看了个通透。看似在旁观局中人的一切,却感觉刀刀都在自己身上。书本没有告诉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触,让你自己去慢慢想……n一本值得多读的书。

命运啊!从华彩的篇章里走来,一路的淡彩浓抹、晕开荡去,聪明如是、美丽如是,仍是过眼烟云。但不管如何不堪仍有着做人固守的本分——不奢望、知羞耻。王安忆地述说如此富有画面感,恍惚间觉得是在锦缎上着画,富有层次、律动着心悸、共鸣着悲喜,重彩处是唯美细腻的工笔画。作品到了后半部,作者似乎是将画着于普通的平板纸上了。果然不出所料,时代骤变所有的旋律被打破,文字的律动不复原来城市节奏的有序,城市和城市里的人似乎也多些粗俗、鄙夷、不堪,映射了一切游戏规则的破冰。于是矜持、羞涩、底线都一一打破,恰是似饮鸩止渴?!结局果然无限悲凉![大兵]似意料之外、恰情理之中——似匕首戮断画卷,一切如幻泡影归于虚无……诶,一切妄求皆空,最是长恨人生,似水不覆……

不足处该书必是盗版,错处太多

长恨歌优秀读后感10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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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1)

白居易,一个多么熟悉的名字!他写的诗娓娓动人,深深地影响了我们。特别是他的长诗---《长恨歌》更是震撼了世界,让人百读不厌。唐宣宗曾经为白居易题道:童儿能唱《琵琶》曲,胡儿能吟《长恨》篇。

《长恨歌》是一首千古绝唱的叙事诗,“长恨”为它的主题,叙述了唐玄宗和杨贵妃在安史之乱中的爱情悲剧,创造了一个回旋宛转的动人故事,感染了千百年来的读者。诗文首先写了唐玄宗怎样看重倾国倾城的美貌,而后终于得到了杨贵妃。从此,两人便在宫中纵容欢乐,不理朝政;而杨贵妃也是一家门户尽添光彩,不仅自己承恩受宠,姐妹弟兄也都封了大邦,竟让天下做父母的,觉得生个男儿还不如生个女郎。

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

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

唐玄宗并不觉悟,依旧整天沉迷于欢乐之中。终于,渔阳反叛的战鼓敲响了,惊破了霓裳羽衣舞。皇家的城阙烟雾缭绕,千乘万骑向西南逃去。六军不肯前进,要求处死杨贵妃,唐玄宗没有办法,只能照办。至此,他们的爱情才成了一场悲剧,这是故事的关键情节。“黄埃散漫风萧索,云栈萦纡登剑阁”诗人通过写景,抒发了唐玄宗的寂寞和悲伤。

终于有一天,圣驾回到了京城,又走到了当年玉颜死去的那个地方,这时昔日的贵妃早已埋在泥土中找不到了。回看宫苑园林,芙蓉如面柳如眉,勾起了唐玄宗对杨贵妃的思念。“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这一句句诗向人们诉说着唐玄宗的痛苦与心酸。

最后,诗人笔锋一转,构思了一个妩媚的仙境,道士的到来和仙子的出现更增添了一种神秘的感觉。“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在蓬莱宫中的杨太真同样是悲痛欲绝。这时,“长恨”这一主题又被进一步深化了。“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多么铭刻人心,多么动人心弦!“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其实只要心在一起,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2)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终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教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因为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因为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我命运的选择是身为女人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人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我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情景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应当是个精致的女子。

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3)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简便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异常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所以,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我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能够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我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之后,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4)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朽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写,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写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写——“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现在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文明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直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5)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述,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述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述——“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此刻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礼貌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向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xx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终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期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期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此刻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感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仅有程先生对琦瑶的感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述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当惊心动魄的活力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6)

长恨歌,一个老上海名媛四十年的情与爱,由绚烂到凋零,由繁华到落寞的生命姿态,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时代的时代变迁。

这个女人,映射着一个时代的人,一个时代的事,一个时代的文化。她在我心中是优雅的,美丽的,充满诗意和浪漫,有着薛宝钗的柔滑性子和豁达心态,兼有大家闺秀的容仪和老上海交际名媛的曼妙与女人味。从年轻到老去,都保有那份子时髦与优雅。

然而,生死,起落,开谢,以新革旧是世间万物永恒的规律。王绮瑶要死,那个上海的时代要去,是它自然的规律。可是一个远去的时代无论好坏,总是深深刻在那曾经被这时代印记所深刻烙印的人儿心上的,那丢失的要不回来,只能在回忆里缅怀回味,然而记忆会模糊,会淡去。所以用笔,把那还许些清晰的记忆与体会记录下来,保留下来。很感谢作者给我们展现的我们后人无从经历的老上海的一隅――这一隅的软红香土、残败零碎。老上海的灯红酒绿,荒败与绯靡对比,昭示着于工业社会新与旧、内与外的纵横变革下,普通底层人(保留着老上海的一代老绅士名媛,和新时代的上海青年)的孤独与寂寞,不正也映射我们当代许多青年人的一个心理层面么?

这弄堂,许多人家还保留着,这闺阁中的花事绸缭是从古至今都有的,这流言也像,凡是有妇女有角落的地方,就有数不尽的流言蜚语,这鸽子大底是城市中一个窥探者的意向,见证无数的丑事和形形色色。这类似的片厂我小时候我到过,然而已记不清,但总觉得这里有韵味有故事,无数的人儿影像被一瞬定格成永恒,定格在一张照片上,那照片可以存很久很久,久到泛黄,铺满尘埃,好像隔久了一挥,是挥掉的一层沉甸甸的岁月似的。可是这些照片很迷人,许多人有有保留这照片的习惯,也算是对自己的一个纪念吧。所以读片厂的那一段我是很有感觉的,后来程先生与王绮瑶的相遇,都想这片厂照出的老照片般,有种岁月静好,冬日阳光的韵味,尽管结局不甚好却不至于感觉悲伤,反倒透露出一种温情的淡淡的感伤。

对着旧时光,留声机一样,有质感的声音低低发出来,那低沉厚重的声音轻轻地诉说着从前的密语,静夜里你一个人,一个黑色的隔间,一盏昏黄的老灯。

读这本书好像这样的感觉。

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7)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这几句,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它是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在《长恨歌》里的片段。我和爸爸妈妈在一次旅游的时候,看到了“连理枝”,接触到了《长恨歌》。静心拜读,感受字里行间的美,掩卷遐想,思绪万千......

那是明皇的眼泪,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这是一座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这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扮,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烟云。夜与硝烟永远停在了那一刻,一切都成为了明皇与那位绝代佳人的陪衬......

明明几朝前,你还踏着轻盈曼妙的舞姿,带着浪漫的回眸一笑,轻巧的来到帝王身边,大唐宫殿的红毯上留下只属于你的香味,这让帝王手中的御笔颤抖,掉落。

或许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音符。雄伟的金殿,大国端庄的气韵,却也抵不住她那轻盈的舞姿,与那回眸的一笑。

可现在呢?金殿仍在,可是却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跟着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宫阙中,有明皇,有霓裳羽衣,而你,一代佳人儿在那场浮华以后离吾而去,从此阴阳两隔.......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笑曰:“历史似乎并非为柔媚所主,如若并非有这柔媚的佳人儿,明皇本身也是在坠落的。”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品。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8)

这也许就是上海旧时代的缩影。要了解真正的旧上海就不能忽略上海的弄堂,更不能忽略居住在上海弄堂里的那群人。《长恨歌》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多愁善感的上海,一个娇小惆怅的上海,一个神秘朦胧却不乏生命与希望的上海。

秋去春来花开花落,一代人的调零换来了下一季的萌芽,上海充斥着无穷无尽的轮回。送走上一辈的遗憾似乎又引来了新生代的烦恼。这或许就是我们旧时的上海就像那些泛黄照片中述的景物那样。感到即将踱到尽头,却永远都见不着边际的弄堂;感到即将永远挣脱铁笼,却永远飞不出那狭窄的弄堂天空的鸽子;感到是已经看破却一辈子,也参悟不透的尘世;感到是近在咫尺却,永远拽不到手心的梦中情人;或许还有那缕看似已经摒弃,却永远摆脱不了的令人心碎的悲愁。

那时的上海融凝着婉约朴素与内敛的极致。是的朴素的极致成就了骨里的艳丽。朦胧之间我似乎又见到了那屋顶上的碎瓦;仿佛那象征着闺阁的心的鸽子的双翅,又浸润在西下残阳的光辉中扑腾扑腾飞得高高的;好像那虚掩着的大门后面,又溢出了那令人心醉的菜香,那份暖得直让人发腻的温情。花窗帘的窗似乎又透出了那一丝丝的幽情。她似乎藏住了一切但其实什么都没有藏住。因为她是玻璃做的。就算积了太多的灰,后面挂上再多的窗帘,我们还是能感到那窗后的气息。有这么些惆怅有这么些沧桑,似乎还流淌出一滴滴罗曼蒂克似的暧昧。

这一切的一切都太像这窗后居室内住着的女主人了。她们的心不也就像这弄堂,这鸽群这玻璃窗吗剔透玲珑内敛羞涩,但却天生多情。小小的窗透过它却能看到一整个世界。上海弄堂里的女人们,虽然居住在这狭小的地方,却有卓越的见识。她们懂得如何待人处世,明白世间人情世故心存怜悯敏感多情。王琦瑶或许就是这玲珑剔透多愁善感的浓缩。她的爱随兴而起随风而逝,但每一次都是那么的真实确切那么的刻骨铭心。

爱这是人世间最朴素最简单,但也同时人世间最绚烂最复杂的情感。

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9)

在下不才,读书十余年而后一朝成为工科男,整日忙于磁场电路云云。但是在读书上特别是读诗上我还是有一点自己的心得,即读诗便要读出自己的一番味道,否则便味同嚼蜡,与人交流拾人牙慧,终究无所助益。

《长恨歌》这部作品,不仅具有极强的政治影射作用,在当时具有非一般的现实意义之外,也拥有极高的美学价值。此作叙事回环曲折,将叙事与抒情完美地契合在一起,将精练优美的语言与生动传神的人物形象融入明快的叙事风格中,最终铸成这一脍炙人口顿号传颂千古的名篇。

一 大唐盛世政治的可爱

香山居士描写了杨贵妃入浴出浴的详细过程。“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描绘了皇帝的夜生活,“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几句更是着重描写了贵妃身体的丰腴与浴后杏眼迷蒙的媚态。即使这样描写帝和帝后的私生活,这位居士的前途却没有因此受到丝毫影响,由此可见大唐的开放、包容和可爱。

二 玉环的悲剧

杨玉环身为女子,身不由己,无法把握自己的人生。与寿王的婚姻由不得他做主,出家而后为妃也由不得他乐不乐意,后世却往往以“红颜祸水”谓之,实在是有失公允。马嵬坡之变中,太子李亨阴谋以禁卫军相要挟,杀死杨国忠并且逼玄宗赐死杨玉环,之后太子李亨大权独揽,与唐玄宗分道扬镳。由此可见,杨玉环实是统治阶级权力角斗的牺牲品。

三 道教对大唐社会的影响

杨玉环先为寿王妻,后事唐玄宗,与封建统治者提倡的伦理道德大相径庭。玉环先出家而后“被”还俗,这一“潜规则”使得她帝妃的身份在许多人的心中成为既成事实,这足以说明道教在唐朝的巨大影响力。一朝入道,一切皆成往事,种种恩怨纠葛皆随一缕青烟飘至盛唐的某个角落;浮华隐退,尘埃落定,永远消弭了曾经的存在。

四 超凡的美学价值

唯美动人方称其为经典,缠绵悱恻是以称为永恒。叹:一件事,两个人;三点泪,四长叹;五而梦呓,六则神往;七聚首而评,八美其所美;九抚髀自叹,十终而潸然泪下。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志得意满,朗而读之,丰腴乎其美。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身处低迷,转而默诵,回环曲折乎其美。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生离死别,掩泪读之,睹物思人乎其美。

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10)

“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序幕。”

当我看到《长恨歌》这最后一句话时,已是光明与黑暗交替的间歇——凌晨两点。因为她的小说写的很细,需要耐心地看,所以我熄灯沉入了黑暗后,唯一的需要就是入睡,抑或再做点美梦是最好不过。

生得亲切如邻家女孩、性格内敛从不张扬的16岁中学生王琦瑶自己也想不到在上海小姐竞选中会得第三名,人称三小姐,一时间成了上海淑媛的代表。但从此后王琦瑶如纯洁白纸的人生便洒上了浓彩重墨。先是被政界名人李主任包住进了艾丽丝公寓,她深爱着李主任,但几年后因战乱,李主任飞机失事。解放后王琦瑶一直做护士替人打针靠自己的微薄收入低调地生活着,三十岁时遇到了康明逊,明知不能结合,王琦瑶还是不顾一切地为她生了孩子成了单身母亲,之后又遇到了一如既往地爱她的程先生,程先生对她照顾入微,但始终没有迈出那个槛,六六年,程先生因迫害自杀,王琦瑶的最可靠的底线也失去了。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五岁的王琦瑶风姿犹存,很多怀旧的年轻男子与她很投缘。这时候她竟与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发生了畸形恋。但是这迟来的爱情已经来得太晚了,王琦瑶的时间也不多了。终于有一天,王琦瑶被到她家里偷金条的小偷掐S,草草结束了她悲惨的一生。

这四十年当中,与同学蒋莉丽、与长她十岁的严家师母、与小她三十岁的女儿薇薇、与薇薇的同学张永红等四个女性在不同的时间争风头。王琦瑶以她特有的矜持、忍让而又不失体面的以退为美的方法,悄然胜出所有的身边的女人,包括年长她的、与之同龄的和比她小一辈的。

同样是上海作家,有人将王安忆与池莉作比较,指责她写得过于消极。如果按作者的年纪来比这似乎是可以的,但是王琦瑶与林珠是两个不同年代的人,前后相差四五十年,这怎么可比呢?我看将王安忆与张爱玲比应该相配些。虽然两位作者的是属于不同年代的人,但所写的都是跨越三四十年的事。女人走过了这三四十年的大半辈子,从年轻娇美到年老色衰,从满怀忡憬到希望破灭,怎么能不消极?不同的是王琦瑶这四十年,性情一点没变,一样的追求一样的希望,一样的恰如其分地守着她那退到尽头而悄然胜出的法则。而金锁这三十年,是一点点被磨灭被扭曲的。所以要说刻薄消极,张爱玲则有过之而无不及。而王安忆笔下的的王琦瑶一直是积极努力地生活着的,只是将命运弄人,不悲凉又能如何?也许旧上海的故事,总是在悲凉凄美之中才更真实些吧。

王琦瑶的一生,不管世俗如何评价,总是爱她所爱的,只要有爱就会花十二分的力去爱。虽然日子很艰难但她还是会很自立地生活着,到S,她都没动过李主任留给她的一盒金条。

可是作者却给了这么个有心思、懂生活的细致的女人一个如此悲凉的人生。一直努力地生活着,盼望着,但是她的`感情总是不能善始善终。也许是王琦瑶命薄福浅,无福消受这福份吧。

正气歌读后感1000字精选


书中自有黄金屋。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让我们内心有了一些新的体会,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栏目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正气歌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正气歌读后感 篇1

文天祥是我国历史上杰出的爱国民族英雄、着名的文学家、诗人。他的诗歌是他战斗生活的记录,爱国精神的自然流露。尤其是那首千古传诵的五言长诗《正气歌》,更是大气磅礴,壮怀激越,气壮山河,感人至深,表现了他忠贞不屈的民族志节。

作者写这首诗时,已是被俘拘囚于元朝大都燕京监狱二年了。元朝统治者为了要在精神上摧折他的斗志,将他囚于兵马司的一间十分幽暗而逼仄的土牢中。时值夏日,袭人的水气、翻腾的土气、暴热的日气、炎虐的火气、腐败的米气、腥臊的人气,以及恶浊的秽气等诸气混然,灾疫侵人。在这样恶劣、污浊的环境里,很少有人不染疾病,不被恶气毒害。而文天祥却以孱弱的身体忍受着,既要拒侵之气于体外,又要面对元朝统治者的威逼利诱。他始终凛然不屈,坚持自己的爱国信念,以浩然正气战胜诸多邪气,用豪迈的气概、充沛的情感写下了不朽的《正气歌》。本文即从这首诗来论述其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民族气节的形成、表现及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正气歌读后感 篇2

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先哲的正气充满天地之间,如同浩瀚的历史长河一样,永不逝去,无形的精神力量教化了一代又一代人。历史上,英雄层出不穷,伟大的民族因此更伟大。

我身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感到无比的自豪。先哲的正气感染了我们,让我们心中充满激情,让我们有更高的精神修养。我们为他的遭遇感到愁痛。为他们的怀才不遇感到惋惜。为他们的舍生取义,感到骄傲。为他们不屈从权贵,感到畅快。先哲做了正确的选择,杜甫怀才不遇,依然热爱祖国;史可法舍生取义,成为英雄;李白不屈从权贵,特立独行。先哲留下了宝贵的思想。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他们的精神代代相传。

我同样也受到了深刻的影响,让我想到,我不能平凡的过一生,我要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但我有永不言弃的信念,哦,没有他们争战疆场的立功的本领,但我有建设祖国的一技之长。人生不应平凡,应有风浪,搏击长空。阅读浩瀚的历史长卷,让我知道,国荣我荣,国耻我耻。对于爱国情怀应上升到国家兴亡,我的责任。人从出生就乘座上了国家这艘巨轮。与它同行,共同经历风浪。人的一生就这样开始了。

尽管,伟大的人不多见,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事的人屈指可数。但我还以他们为目标,但我不会刻意梦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我有我的人生观,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拿破仑曾经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但我不这样认为,一些事总需要人去做,不要把自己想的太高,按照自己的实际去实现自己的理想。

正气歌读后感 篇3

每当看到《正气歌》中的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便会想到、感受到当时它的作者文天祥一身的浩然正气和不屈气慨。

当时,身为将领的文天祥因战败被元军俘虏,可是,他宁死不屈,对元世祖手下的劝降置之不理,经过一番对文天祥没有效用的劝降之后,文天祥被关进了土牢,土牢环境恶劣,但土牢只能折磨他的肉体,却不可能摧毁他那比钢铁还坚硬的意志,他相信,只要有浩然正气,就可以战胜一切恶劣的环境,就是在这里,他写下了这首千古传诵的《正气歌》!其中一段写道: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穷时节乃见(现),一一垂丹青。意思是天地之间有一种正气,分别表现为各种物体,如地下的大河高山,天空的日月星辰。在人身上就表现为浩然之气充塞在宇宙之间。我出在太平年间,决心为朝廷效力,到了危急关头,才表现出我的气节,一一被记录在史册上。经过元世祖亲自劝降,还是以失败告终,于是,他们杀害了文天祥。

文天祥不过是一位平凡的百姓,但是他平凡而又伟大,他不是有什么特殊地位的人,但他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他不是什么诗人才子,却能写出令我们震撼的《正气歌》;他不是孔武有力的壮士,但他却如此坚强不屈,令人佩服!他写下的《正气歌》也告诉我们天地间不能没有镇住恶势力的正气。

我们这些小学生虽然现在不能为国捐躯,但也要好好学习,长大了为祖国各方面的发展做出贡献!

正气歌读后感 篇4

读到一篇文章,文中将社会比作了一锅沸水,将人比作了鸡蛋、胡萝卜和茶叶,人在社会这锅沸水中,或如鸡蛋那般凝固,或如萝卜那般软化,或如茶叶那般回归自我。人没法改变水的沸点,却可以改变水的味道,它鼓励人们选择茶叶,在沸水中舒展自己,让水溢满茗香,笔者佩服作者的胆识和魄力,却不敢苟同,内心总觉得作者有点唯心或形而上学的味道。试想,个人之与社会的改变,无异于茫茫大海中的一叶孤舟,漫漫长夜中的一米萤光,大多数人内心里感觉到的是孤立无援的无助,蚍蜉撼树的无力,江水东逝的无奈。想来这也是大海里撒把盐成为俗语的原因之一吧?

人在社会中总在发生改变,社会在人的群体效应下也不断变化着。个人难以掌控社会变化的趋势,却可以选择自己改变的方向。然而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浊气充塞的社会里,许多人迷失了人生的方向,丢掉了真实的自我。所以我们心中应保持一份明镜,在茫茫大海、漫漫长夜里不要迷失自己。

迷茫中,彷徨中,无意中读到了文天祥的《正气歌》,自此在那布满尘埃的心境中出现了一丝明清。作此歌时,文天祥身陷囹圄,以孱弱之体寄居八尺土牢,身受水、土、日、火、米、人、秽七种浊气的日夜侵袭,当之者鲜有不为厉(闻到的很少有不害病的),然而文天祥却可以俯仰其间,于兹两年矣,何也,是殆有养致然尔(大约是因为有修养才如此)。其善养天地间之浩然正气,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天地间浩然正气以一敌七,力敌七种恶浊之气。浩然塞天地,千秋独凛然。

传闻包拯无法力之长,无仙气之强,然鬼魅魍魉远避畏之,想来或许是一身正气的缘故吧!

胸塞正气,心驻清明,不求一一垂丹青那般兼济天下,只求穷节乃见那般独善其身,安足以!不义而富且贵,与我如浮云,或许我们做不到富贵如浮云,如云烟那般淡泊,那般宁静,或许我们没有不淫于富贵,不移与贫贱的那般高风亮节,却也至少应有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的芳香,至少应有调素琴,阅金经的淡雅。

浩然有正气,凛然万古存,唯有冰雪似地性格,松柏般的节操,方能贯穿日月,方能道义为之根。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摊开书籍,在书的海洋里缅怀先哲,共鸣心灵,在美德的照耀下,认清自我,寻回自己,胸存一份正气。

正气歌读后感 篇5

从古到今,爱国的人多如繁星。最近我上网搜查了许多英雄事迹,为国为民的邓小平爷爷、宁死不屈的文天祥、战国的屈原

文天祥兵败被俘,坐了三年的土牢,多次严辞拒绝了敌人的劝降。一天,元世祖忽必烈亲自来劝降,许以丞相之职,他毫不动摇,反而斩钉截铁地说:唯有以死报国,我一无所求。临刑前,监斩官凑近说:文丞相,你现在改变主意,不但可免一死,还依然可当丞相。文天祥怒喝道:死便死,还说那么多废话!文天祥面向南方慷慨就义了,给世人留下一首扣人心弦的《正气歌》。

民族抗日英雄杨靖宇曾担任南满抗日联军司令,从1934年一直到1940年沙场献身为止。在艰苦征战的六年中,他身先士卒地在白山黑水、林海雪原里打击日寇。面对敌人的重兵围剿,杨靖宇率部顽强战斗,使敌人坐卧不安,惶惶不可终日。日酋对他又怕又恨,调集重兵围困。有人劝杨靖宇投降,他坚决地说:不,我有我的信念。最后,弹尽粮绝,杨靖宇在打完最后一颗子弹后壮烈牺牲。敌人残忍地用刺刀剖开他的肚子,竟然发现他肚子里没有一粒米,有也只是树皮、草根和棉絮。

我被这一个个故事感动了。我也明白了许多,只要做好每一件小事,也就是为祖国出了一份力。

正气歌读后感 篇6

文天祥的风骨与信念,于其诗文中可见一斑。《正气歌》写于他被元军羁押狱中三年之后,而于其中,我们仍能看到他的不屈服。在序中他描述了狱中生活环境的恶劣,而胸中自有正气可凭。而后历数先贤,以明心迹,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正是他的真实写照。

譬如莲生淤泥中,取莲华而勿观于淤泥。不必看那卑微,那软弱,那屈服,那残忍,只需看这黯淡却永久的灯火,而心慕之向往之行效之,便足矣。

于今之世,我们虽不必如文天祥一般以生命来坚持,然而,存养胸中一段正气,塑造自己的信念,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

王阳明临死前对弟子说:此心光明,亦复何言。对于学习文天祥,我们只要做到这般,便足矣。

斯人已远,留下的是充塞苍冥的正气,而正要我辈中人发扬光大,教这《正气歌》传承,千百世降,犹不衰绝。

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是《孟子公孙丑上》中一句话。对于孟子所说的浩然之气,我的理解是:浩者,白也,纯洁也,如天之气也。浩者,广袤无边也,胸襟广阔,大公无私也;然者,自发,油然而生,自然而然发于真心。孟子所讲浩然之气是义与道的集合体,集合了义与道的浩然之气,便与天地合一,有着无穷的力量和智慧。据此,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出发,我体会孟子之浩然之气具有以下性质:纯洁之气;无私之气;出于真心即信念之气;正义之气;真理之气。浩然之气合于天地就是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相符合,按客观规律办事。

而孟子在这里所说的浩然之气是指人的仁义道德修养达到很高水平时所具有的一种正义凛然的精神状态,所以说这种浩然之气是配义与道,是集义所生,无是,馁矣。有了这种浩然之气,就能具备一种崇高的精神美、人格美。所谓善养浩然之气,也即是要培养自己这种美、大、圣、神的崇高品格。孟子认为一个人具有了这样崇高的品格,在精神上就会体现出浩然正气,就能知言:不仅自己言辞理直气壮,而且善于辨别各种错误的言辞。可见,志、气、言之间是有密切关系的。志,指心,即指人的内在的人格与品质,气就是这种志在精神状态上的体现,而言是具体表现气的特点的。所以,孟子认为必须首先使作者具有内在精神品格之美,养成浩然之气,然后才能有美而正的言辞。这种思想影响到文学创作,就特别强调一个作家首先要从人格修养入手,具有高尚道德品格,然后才有可能写出好作品。孟子所说的气是仁义道德修养的结果,是可以学而后至的,而非先天个性气质特征之表现,因此与后来曹丕所论之气不同,韩愈《答李翊书》中所说之气与孟子较为一致。

钱逊在大学生思想教育中说过:一部四千年中国史,正是一部浩气长存,正气磅礴的中国史,不断有正气人物、正气故事。故使中国屡仆屡起,屹然常在。中华民族有这么一种正气支撑着整个民族的发展。虽然中华民族经历了很多的曲折和苦难,但是民族正气最终能够战胜困难,发展壮大在历史上,不断有正气的故事、正气的人物出现。我想举文天祥的例子来说明。文天祥在历史上代表着我们的爱国传统和民族主义精神。他坚持抗元,坚贞不屈,最后英勇就义。他写的《正气歌》很好的体现了他当初为什么要那样做,也能很好的帮助我们理解民族精神。

我们怎么样才能保持这样的品格呢?就是我们不应该去计较个人物质生活是怎么样的美好,而是要符合个人的理想,对得起自己的良知,保持独立的高尚的人格。像齐国的史官,他秉笔直书,不为了权势而放弃自己,把道德和人格看得比生命还重要。所谓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就是说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精神生命的价值高于物质生命,物质生命并不是最高的价值。实际上,古今中外一切先进人物,都是把精神生命、理想追求放在第一位;如果所有的人都把物质生命放在第一位,我们人类不可能有今天的发展。这一点,把精神的追求,人格理想的追求,放在第一位,是中华民族一个突出的精神,是我们爱国主义的根源所在。

文天祥死后在自己的腰带上写下: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这反映了他的思想。他所有这些从哪里来呢?就是从先贤传统中得到,另一方面就是从孔孟传统文化中得来的。惟其义尽,所以仁至,他一辈子都在追求这一点。孟子讲浩然之气是集义所生,就是要不断积累,才能达到浩然之气。文天祥就是这样做的。这说明民族精神的根源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化。

反过来,这些事迹是怎么流传下来被后代继承的呢?靠文化的积累,靠我们的史书,靠文学以及其他的发展。他们的思想体现在他们的诗文之中,比如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等。正是这些,让民族精神不断的延续发展,被后人所传承。如果我们把这些都丢掉,不学历史了,或者历史不去讲这些东西,只记载生产力怎么发展,阶级斗争怎样进行,这些就都不为人知了。我们也应该认清我们现在进行民族精神教育是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进行的,要充分看到它的困难所在。现在要从头做起,要告诉人们传统讲的是什么,有些什么东西,然后帮他理解,让他去选择,这是个非常非常艰巨的事情。

在今天,这句话就具有了及其丰富的政治色彩,教育色彩和各种丰富的内涵,当然,我们所说的大气同孟子的浩然之气不尽相同的但读书的过程无疑是境界宏大的阶梯。如果说文章是社会生活、人类情感的载体,那么它自然是作者见解、才智、素养的反映。清沈德潜说:有第一等的胸襟,第一等的学识,斯有第一等真诗。阅读的视野决定写作的视野,阅读的品位决定写作的品位。读书的过程是吸纳,也是接受心灵的沐浴。读屈原,我们怎能不为他惊天地、泣鬼神的爱国志向感染?读司马迁,我们怎能不为他的多舛遭遇扼腕,不为他的非凡成就赞叹?读霍金,我们读出了蕴藏在他那枯槁躯体里的生命之光,他那不屈不挠的精神;读林则徐,我们读懂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的真正内涵。有了这种广泛阅读的积淀,释放的文字怎能不是晶莹澄澈、视野开阔呢?

我善以自然养吾浩然之气。大自然赋予了人们生命,更赋予了人们对美的感情,以及心灵的纯净。站在高山之巅领略天空的浩渺,站在与天最接近的地方,感受天高任我飞的壮志,有一种想驰骋的感觉。听大海波涛拍岸的声音,体验大海的无所不容和那一片蔚然。我想自然界的美感是真正需要人们的品味的,这是一种原始的干净的美。在这个大都市里我们总是忙碌着,却很少停下脚步来想一想,自己要的究竟是什么?东山魁来的正义所以着名,巴金的作品这所以受人爱戴,是因为一种原始的真实。这种真实与清澈可以让人细细品味,回归自然。

我们要学会以天为尺,放开辽阔的胸襟去接纳多彩的生命。学会用飞鸟的标准去读飞鸟,读出一首动人的飞鸟之歌;学会以海为度,张开宽广的臂膀去拥抱平凡的世界;学会以少年的情怀去读少年,读出一则风花雪月的吟唱;学会以老年的情怀去读老年,读出一则睿智达观的情怀。我愿以天为尺,将生命丈量成辽阔的苍穹;我愿以海为度,将生命稀释成浩瀚的海洋。

正气歌读后感 篇7

每个民族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都出现过一些堪称民族脊梁的英雄人物,文天祥,宋末三杰之一,就堪称是汉民族最硬的民族脊梁,是足以和卫青、霍去病、冉闵、祖逖、岳飞、孟珙、戚继光、袁崇焕、李定国、张苍水、阎应元、郑成功、孙中山等相提并论的最伟大的民族英雄之一。

文天祥(12361283)字宋瑞,二字履善,号文山,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理宗宝佑四年(1256)举进士第一。恭帝德佑元年(1275),元兵长驱东下,文于家乡起兵抗元。次年,临安被围,除右丞相兼枢密使,奉命往敌营议和,因坚决抗争被拘,后得以脱逃,转战于赣、闽、岭等地。宋末帝赵昺祥兴元年(1278年),文天祥在广东海丰兵败被俘。次年被押解至元大都(今北京)。文天祥在狱中三年,受尽各种威逼利诱,但始终坚贞不屈,1283年1月9日就义。

1281年夏,在湿热、腐臭的牢房中,文天祥写下了与《过零丁洋》一样名垂千古的《正气歌》。在自序中,文天祥详细的描述了大都囚居环境水、土、日、火、米、人、秽七气弥漫的恶劣,以一正气而敌七气的乐观心态,充分的表达了自己坚贞如一、坚韧不拔、始终忠于国家、忠于民族的可贵品格。

文天祥被押解至大都之后,忽必烈为劝其归降,可谓是煞费心机。先是派投降的宋朝大臣以同僚之情相劝,被文天祥骂走;继而派其弟文璧前来劝降,企图以亲情感化,文天祥则以弟兄一囚一乘马,同父同母不同天之诗示之,令其羞愧而退;最后,忽必烈命令已经投降的宋恭帝到狱中相劝,仍被文天祥拒绝。从这一点上,可以充分的看出,文天祥的忠,是忠于国家、忠于民族的大忠,而非仅仅是忠于一家一姓的愚忠。在文天祥的身上,突出的体现了汉民族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民族品格,充分表现了文天祥的坚贞不屈的爱国情操。

公元1283年1月8日,忽必烈亲自提审,作最后的劝降,并许诺授予丞相官职。然而,文天祥明确告诉忽必烈:一死之外,无可为者。同年1月9日,在拒绝了忽必烈最后一次利诱之后,文天祥在刑场向南拜祭,从容就义。其藏于衣带之中的绝命辞写道: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先哲的正气充满天地之间,如同浩瀚的历史长河,无形的精神力量滋润教化了一代又一代人,伟大的民族因此更加伟大。

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脊梁。汉民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是一个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苦难的过去、不屈的品格、蓬勃的生机、光明的未来的民族。自从他诞生以来,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就始终代表了并且依然代表着这块土地上最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就始终代表了并且依然代表着这块土地上最为古老和辉煌灿烂的文明成果,就始终代表了并且依然代表着这块土地上最美好的希望和最光明的未来,也始终以博大恢弘的胸怀,与时俱进地吸收其他民族的先进文化,与其他兄弟民族一道,共同创造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并且成为中华民族灿烂辉煌文明的最主要的和最突出的代表。

然而,汉民族也是一个多灾多难的民族,自它诞生之日起,苦难和灾祸便始终与他如影随形,其中,最主要的威胁,便是来自北方大草原上的凶狠剽悍的游牧民族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永不停歇的侵袭和劫掠。风雨如磐满故园,我以我血荐轩辕,在汉民族的发展历史上,在曾经多次面临亡族灭种之灾的险要关头,正是有了以文天祥为代表的一代又一代民族英雄挺身而出,才能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五胡乱华时、有冉闵的振臂一呼;厓山陆沉时,有秀夫的悲壮一跳;甲申天变时,有典史的慷慨激昂。正是由于有了以文天祥为代表的一大批最硬的民族脊梁,伟大的汉民族才能始终不屈不挠,以其极其坚韧不拔的生命力顽强的挺了过来,一次次凤凰涅磐,浴火重生。

当蒙古铁骑南下、国家危在旦夕时,他变卖家财、毁家纾难;当宋王朝风雨飘零、摇摇欲坠之际,他率军转战四方奋死抗争直至最终不幸被俘。桂公塘的惊险、扬子江的执著、惶恐滩的惶恐、零丁洋的零丁,都已随风远逝,化作了天不遂人愿的苍凉叹息。时来远近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那种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的痛苦,外人又岂能知晓其中之一二?而其中最为人所称道、折服和景仰的,是在被俘之后,面对威逼与利诱,却能始终坚守节操、毫不屈服。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正如诗人在《过扬子江》诗中所写的: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他的国家在南方,他的民族在南方,他的信仰在南方,他的寄托在南方,他的最终归宿也在南方。南方的家国和民族,就是人世间最强最大的永恒磁场,永远吸引着他的心灵。为什么我的眼睛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因此,在人生的最后时刻,他要朝南而拜、面南而跪、向南而死。即使死后,他的灵魂也注定仍然如不死鸟那样,飘飘荡荡一路南下,最终定格于那片生他、养它、育他、寄托了他无限深情和爱恋的土地。他的眼睛,一定是饱含泪水、饱含希冀,在浩渺的苍穹,注视着他的同胞们为了反抗蒙元统治者的残暴统治而永不停歇的浴血抗争。九十年之后,他的同胞、有明朝谋臣第一人之称的刘基刘伯温,高唱手执钢刀九十九,杀尽胡人方罢休的激昂战歌揭开埋葬蒙元残暴政权的序幕时,他一定会以欣慰的目光,凝视着徐达统率百万大军势如破竹杀入大都、一雪百年民族耻辱的壮观。他的身影,已经定格为汉民族永恒的丰碑!他的节气,就连蒙古人修的《宋史》都为之赞叹不已:观其从容伏质,就死如归,是其所欲有甚于生者,可不谓之仁哉?。能让自己的对手都能发出如此的赞誉,这该是怎样的节操?这该是怎样的品格?或许,只有清操厉冰雪,才是其最好的写照!

我们不必深究他的坚持是出于什么的影响,一个能坚持自己信念与理想并为之付出生命的人,无疑是一盏明灯,照彻了昏暗历史的一角。斯千百世以下,犹能振奋人心。

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无论是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的戚继光、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的张苍水、八十日带发效忠/留大明三百里江山的阎应元、史笔流芳/虽未成功终可法的史阁部,还是那位写下雪胔白骨满疆场/万死孤忠未肯降/寄语行人休掩鼻/活人不及死人香之后殉国而死的江阴无名妇女,一代代民族英雄前赴后继,百折不挠,在国家山河破碎、内忧外患交相侵扰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誓御外侮。他们都是文天祥从衣钵到精神的最好的继承者和发扬者。正是他们,铸就了汉民族泱泱数千年永不屈服的民族魂魄。其一人之行,足以胜过筑万丈碑、立万言书,功莫大焉。

譬如莲生淤泥中,取莲华而勿观于淤泥。不必看那卑微、那软弱、那屈服、那残忍,只需看这黯淡却永久的灯火,而心慕之、身往之、行效之,便足矣。

于今之世,我们虽不必如文天祥一般以生命来坚持,然而,秉持信念,涵养正气,不正是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所最需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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