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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薛仁贵传奇》读后感8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2 来源:互联网

小学读后感作文500字:《乔丹传奇》读后感。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小学读后感作文500字:《乔丹传奇》读后感”,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当妈妈让我选一本人物传记的书看,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乔丹传。乔丹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偶像,是神一样的人物。

书中讲述了迈克尔乔丹高中进入篮球队,并在大学得到名师迪恩史密斯的指点,进入当时的一支弱队芝加哥公牛队,直到公牛队成为NBA年度最佳阵容第一队,而他自己成为得分王,成为球星的比赛经历。

对于书中的章节,我最喜欢的是第13章中所述情节。在1989年季后赛时,公牛老板让菲尔杰克逊来代替科林斯坦任主教练。新的主教练认为之前的公牛队过分地依赖乔丹了,整个球队就是把球扔给乔丹,其他人赶快闪开,而乔丹当时也已经习惯在一个缺乏天赋的球队里打球。有了新的主教练的技术指导,乔丹与队员形成了三角进攻的战术配合,终于使他们得到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乔丹并不完美,虽然他有过辉煌的战绩,但他也投失过9000次篮,错失过26次决杀,输掉近300场比赛。我在书中看到的是乔丹的精神和能力。他一个人能带动全队进攻,用自己的实干来激励队友,他争强好胜,只要他被击败过,他就一定要找机会回击对方,使别人输得心服口服,同时,他也很注重团队配合,把敌队打得落花流水。

乔丹之所以能成为传奇,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是神,而是与他的努力进取分不开的,我喜欢他的积极向上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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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大全——《乔丹传奇》读后感


当妈妈让我选一本人物传记的书看,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乔丹传。乔丹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偶像,是神一样的人物。

书中讲述了迈克尔乔丹高中进入篮球队,并在大学得到名师迪恩史密斯的指点,进入当时的一支弱队芝加哥公牛队,直到公牛队成为NBA年度最佳阵容第一队,而他自己成为得分王,成为球星的比赛经历。

对于书中的章节,我最喜欢的是第13章中所述情节。在1989年季后赛时,公牛老板让菲尔杰克逊来代替科林斯坦任主教练。新的主教练认为之前的公牛队过分地依赖乔丹了,整个球队就是把球扔给乔丹,其他人赶快闪开,而乔丹当时也已经习惯在一个缺乏天赋的球队里打球。有了新的主教练的技术指导,乔丹与队员形成了三角进攻的战术配合,终于使他们得到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乔丹并不完美,虽然他有过辉煌的战绩,但他也投失过9000次篮,错失过26次决杀,输掉近300场比赛。我在书中看到的是乔丹的精神和能力。他一个人能带动全队进攻,用自己的实干来激励队友,他争强好胜,只要他被击败过,他就一定要找机会回击对方,使别人输得心服口服,同时,他也很注重团队配合,把敌队打得落花流水。

乔丹之所以能成为传奇,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是神,而是与他的努力进取分不开的,我喜欢他的积极向上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勇气。

《野马传奇》读后感作文500字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主编的动物系列之《野马传奇》。这本书里的汗血野马为了亲人,为了自由所付出的代价让我深深的为之感动。

《野马传奇》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匹在胡杨林里孤独又顽强长大的汗血野马,它本打算放下对人类的仇恨,与世无争,在大草原上自由的生活,但是人类的残忍却处处追随着它。草原上的牧人--君玛德力,为了不让他祖父和爸爸驯服野马的英名在他手上断送,他用尽办法,最终残忍的杀死汗血野马的妻子,如愿的诱捕了汗血野马,但是君玛德力善良的妻子,却被汗血野马的顽强所打动,并放走了它,君玛德力为了牧人家族的荣誉,奋力追赶,就在汗血野马面临选择是可以躲避追捕,进入曾经藏身长大的胡杨林,还是选择断送性命的悬崖时,最终,汗血野马为了还在胡杨林里藏身的儿子不被发现,为了像它的祖先那样摆脱被烙上屈辱印记的命运,为了自由,它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当君玛德力骑上它的时候,它纵身跃入了千丈大断崖。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牧人君玛德力的贪婪欲望最终送掉自己的生命,而动物们在面对人类的残忍时是很无奈和绝望的,同时汗血野马的不屈服和保护亲人的精神也让我深深受到感动。从我做起,做一个保护动物的人,做一个爱护大自然的人。

永远的乔丹读后感


永远的乔丹读后感

如果你把乔丹当作一尊“神”,高高地供在那里,他是完美无缺的。事实上他也一直像一尊“神”,被高高地供着。几乎在所有看过他打球的人眼里,他是完美无缺的。因此,拉里·伯德的名言一直流传:乔丹是穿着23号球衣的上帝。

供的人多了,乔丹越来越变成一尊“神像”。“神像”和“神”是有区别的。“神像”用来顶礼膜拜,远隔红尘。变成“神像”的乔丹并不是乔丹自己,那是抽象的概念,没有血肉。

大多数人还记得乔丹如何登上“神”的位置,经历多少挫折与失败。但当他攀上巅峰,走上神坛,便很少有人真正认识他的模样。其实乔丹没有改变,他还是他自己,推动他走上“神坛”和雄霸篮坛的是同一种品质。后来他做出二度退役的选择,让公牛作鸟兽散,到华盛顿复出,三度退役,在山猫当总管,依靠的仍然是同一种品质。

现在对乔丹的评价,往往忽略他在奇才和山猫的政绩,因为比起公牛队两度三连霸的伟业,那不过是一个中年男人打发时光的不起眼的工作。但对乔丹自己而言,他没有任何改变,不过换了一个战场,用同一种方式去战斗。在奇才队和山猫队,乔丹的成绩远远不如在公牛打球,这时候他是一个三流的经理人员。如果把他打球和管理球队串成一条主线来看,乔丹的个性贯穿始终。正是他个性中某些独一无二的成分,决定了他是篮球场上舍我其谁的霸主,也正是同样的个性,决定了他需要付出很长时间的代价,来认清这种个性的负面。

乔丹个性中独一无二的成分,便是“自我”(ego)。他在名人堂“登堂入室”以后,接受ESpN的采访,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温特告诉我说,在团队当中不应该有‘自我’,但我想说,如果想赢球,必须有‘自我’。”

乔丹说“自我”时,用的是英文的“I”。同样的表述,艾弗森也用过。现在的球迷更喜欢把“I”像标签一样贴在艾弗森身上。而事实情况也许是这样的:艾弗森身上的“自我”,并没有大家想像的那么多,乔丹身上的“自我”,并不像大家想像的那样少。

作为一个团队领袖的楷模,乔丹两次在总决赛上靠最后一记传球完成夺冠,一次给帕克森,一次给科尔。这样的故事和场景一直为人津津乐道,但流传更多的是乔丹大量的个人英雄传奇。美国的媒体只是在需要的时候,或者他的妙传定格为一场胜利,才想起用“团队”来装饰乔丹的形象。而乔丹并不需要这种装饰,也幸亏他不是在2000年以后才扬名立万,否则他会像詹姆斯、科比、安东尼、韦德等新一代球星一样,处处小心翼翼地维护“团队领袖”的形象。

在他初入NBA的那个年代,商业代言并没有那么发达。于是,乔丹得以在篮球场上挥洒自己的天性。他的天性中,最突出的两点是“自我意识”和“咄咄逼人”。他的性格极富攻击性,自尊心极强;同时,当团队的命运遭遇挑战,他第一个选择的是挺身而出,身先士卒。这种个性令乔丹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成为超越一切球星的头号偶像,哪怕公牛队一度打不进季后赛,进了季后赛屡屡败给活塞。

在乔丹漫长的职业生涯中,流传着很多传奇故事,这是新兴的篮球商业最需要的内容。历数这些故事,你可以发现绝大多数经典都带有浓厚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比如他在尤因头上扣篮,那张定格为海报的照片流传甚广,其实乔丹在很多人头上都扣过篮,但尤因是高中锋的代表,就像现在的姚明。乔丹屡夺高分打败骑士队,令克利夫兰球迷在他代表奇才队去打客场时,仍然全场哄他。在NBA,纽约的麦迪逊广场花园是最令乔丹兴奋的场地,他第一次复出后就在那里得了55分。与爵士队两度打总决赛,最让球迷记忆深刻的是一场比赛和一个镜头:那场比赛是乔丹发烧后得38分,那个镜头是最后一投前晃倒拉塞尔。

越挑战越兴奋,这是乔丹性格的典型表现。斯塔克豪斯初出茅庐,没有把乔丹这位学长放在眼里,扬言同场比赛要打败他,这样的话登在报纸上。乔丹一言不发,训练时更是沉默得可怕,到比赛中全力追防斯塔克豪斯,让他只得13分,自己得38分。直到2001年乔丹在奇才队,到底特律打客场时,仍然没有放过斯塔克豪斯。显然,他的“个人英雄主义”背后埋藏着强烈的报复心态,正是这种性格特质,让乔丹每每遇上强敌,便有高调演出,决不会让球迷失望。也是靠这种不服输的复仇心理,乔丹最终踩着活塞队登上第一个总冠军宝座,激励他的不仅是此前每个季后赛输给活塞的事实,更有活塞队的“乔丹规则”,这种完全针对他个人的防守策略,刺激着他的神经。

从“个人英雄主义”到公牛队夺得“三连冠”,乔丹的个性在接踵而来的成功中日益成熟。然而他个性中的本质成分不会改变,那就是强烈的自我和自主意识。事实上在他加入公牛队四年以后,总经理克劳斯让温特引入了“三角进攻”,以便通过团队配合增加乔丹在篮下一对一的次数。克劳斯说,在头四年,乔丹没有篮下要位单打的机会,是温特的战术提供了可能性。但乔丹在第三个冠军到手以后,自我判断篮球场已经没有挑战,于是选择了退役,以便在棒球场寻找新的刺激。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错误的,他只属于篮球常

夺得前三个冠军的公牛队远远没有后三个冠军时那样成熟和具备统治力。经历“转业”失败的乔丹更加认识到团队的价值,这才有了72胜10负的无敌纪录。但是在又拿到两个冠军以后,乔丹的“自我意识”再次主宰了他的选择,而且决定了公牛队以后十余年的命运。在1997年夏天,总经理克劳斯劝说乔丹带着换血后的公牛队继续征战,帮助球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新老交替,而“禅师”杰克逊和皮蓬并不在克劳斯的蓝图之内。乔丹愤而以自己为“人质”,要胁克劳斯留下皮蓬,续签杰克逊,否则他们三人同进同退。克劳斯无奈之下答应了乔丹的要求,于是有了第六个总冠军。但接下来公牛队正如克劳斯所料,乔丹和他的战友们集体撤退,芝加哥篮球十几年没有翻身。

乔丹第二次复出选择华盛顿,并不是为了炫耀球技,而是为了迅速让奇才队步入正轨,此时他的身份与其说是NBA球员,不如说是一个管理者。为了避免球队工资过高,他只象征性地领取100万美元工资。乔丹把管理一支球队当作全新挑战,因为打球已经无可证明了。他刻意避免成为这支球队的教练,并且选择当初公牛队的教练科林斯为主帅。乔丹说过,他永远不会当主教练,但他又不能忍受奇才队的年轻队员如此不堪。最初,乔丹穿上训练服和手下练一对一,希望“手把手”教会队员们成熟,后来他终于忍不住,重新穿上23号球衣。

此时乔丹已经将近39岁,与其把他看作老将复出,不如看作新手上路,因为他复出的本质是管理球队。对于那两年的打球经历,可以作两种截然相反的评价:乔丹迷们聊以回味“飞人”带来的快乐,他41岁仍然比很多20多岁的年轻人具有统治力,这一点他是成功的;作为一个管理者,靠言传身授带领球队上路,他是失败的,“状元”夸梅·布朗被证明是水货,汉密尔顿与他交恶,奇才队并没有比过去更好。

乔丹在奇才队犯下的选人错误,直到在山猫队仍在继续。现在的山猫队是他一手组建,数年后他逐个送走了自己亲手挑的新人,重头再来。在山猫队初期,乔丹和在华盛顿一样,企图通过和手下共同训练来刺激他们,后来发现并无用处,于是宣布永不下训练场乔丹带着同样的不服输劲头和强烈的自我意识挑战经营一支球队的高难度,但显然远远不如打球时游刃有余,球在别人手里,而不是在自己手里,让他感觉万般的无奈。但乔丹比过去成熟的是,他选择了拉里·布朗做山猫队的主教练,这可能是他当上管理者以来,惟一正确的决定。

管理球队是乔丹的第二段职业生涯,把这一段和他打球的英雄业绩联系起来综合评价,才能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乔丹。此时的“飞人”走下了“神坛”,还原为一个普通人的本质。他仍然那样单纯,好胜,永不服输,在经历奇才和山猫的失败后仍然坚持这种性格,这才是乔丹值得钦佩之处。而大多数超级球星,早已湮没在红尘之中,要么享乐,要么落魄,只有乔丹仍然直面挑战。他早已过了“不惑”之年,再过三年多可知“天命”,但我宁愿相信乔丹还是会成功,正如他在球场上曾给予我们必胜的信念,现在的乔丹仍然用他的执着让我们相信。

评语:如果想赢球,必须有‘自我’。这种独一无二的‘自我’, 决定了乔丹是篮球场上舍我其谁的霸主。从“飞人”走下了“神坛”,乔丹单纯,好胜,永不服输 的典型性格的一以贯之,这就是作者笔下的乔丹,相信也是读者心中的乔丹。

兵猴传奇读后感500字


《兵猴传奇》读后感范文1

我最近在等一本书,名叫《兵猴传奇》。书到了,我兴致勃勃地拿着书看了起来。里面有《梅里山鹰》、《春情》等故事,令我读后爱不释手。

故事讲的是一只名叫大白牙的金丝猴,小时候因为失去了妈妈,而抢众猴的食物,有一天,它抢了王子白项圈的食物,还咬伤了白项圈,猴王本来想把它赶出族群的,可是另一群金丝猴突然来抢占它们的领地,猴王只好扔下它去对付另一群金丝猴。结果它帮猴王咬伤了另一群金丝猴的猴王油橄榄,从此当上了兵猴。后来猴王让它去执行杀死它们领地附近的一只绿头乌雕的两只雏雕,被绿头乌雕发现了,不过它已经完成了任务。它刚刚想撤离,发现给它逃生的猴梯没了,原来是猴王背叛了它,带着众猴逃跑了。于是,它与绿头乌雕进行了生死搏杀,最终,它们同归于尽。

《梅里山鹰》里有梅里山鹰的资料,我抄了下来:梅里山鹰是滇北高原稀有鹰种,从远古时代起,就形成了这样一种汰劣留良的竞争机制:母鹰每一次繁育周期产两枚卵,孵化出两只雏鹰。小家伙出壳半个月左右时,受遗传密码的驱使,它们之间就会爆发一场生死对决,互相用身体冲撞、倾轧,力气大的那只雏鹰会将另一只力气小的雏鹰从鹰巢挤对出去,从而独霸父母的宠爱和食物。可以这么说,一只梅里雏鹰存活了,就意味着另一只雏雕夭折了,每一只梅里山鹰都是踩着同胞的尸骨成长的。

动物学家解释说,梅里母鹰之所以每次孵化两枚卵,是为了增加雏鹰出壳的保险系数,降低天灾人祸所带来的风险,就像人类足球队必须准备替补球员一样,确保繁殖不会落空;梅里山鹰之所以保留血淋淋的种内竞争是因为雪域高原气候太恶劣了,食源匮乏,生存不易,一对夫妻鹰,很难同时养活两只雏鹰,不得已只好去一保一,做一道2-1=1的算术题。这样做附带的好处是,存活下来的那只雏鹰,从小就接受生与死的考验、血与火的洗礼,会促使他变得更雄壮、更强悍、更凶蛮、更霸气十足,当然也就更有利于在日曲卡雪山这样艰苦的环境中生存下去。

读了《兵猴传奇》,我明白了世事的变化是很大的,以前有可能是这个国家欺负那个国家,现在有可能是那个国家欺负这个国家。我们应当秉承和平共处的原则,不去伤害他人,也要自强不息,以免受到他人的欺凌。

兵猴传奇读后感范文2

在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兵猴传奇》。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金丝猴,名字叫大白牙,顾名思义,大白牙有着一嘴锋利的白牙。大白牙是一只兵候,他十分勇敢。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全,他付出了生命。

故事是这样的:绿头乌雕生了两只小雕,所以需要大量的食物,就多次进攻猴群。猴群里的猴子一只只减少,猴王忍无可忍,打算让大白牙干掉两只小雕。猴群搭成猴梯把大白牙送到了绿头乌雕的巢穴。大白牙杀死了两只小雕,可是眼看就要成功了,绿头乌雕回来了,猴群都吓得逃跑了。大白牙便和绿头乌雕展开了搏斗。他使劲抓住绿头乌雕,将所有力量都聚集在牙齿上,狠命撕咬着绿头乌雕的胛骨,他的牙齿一颗一颗得掉落,最后与绿头乌雕同归于尽。

联想到自己,我就无比内疚。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总是退缩,最后失败了也不敢面对。可是读完了这本书我学会了坚持。每次遇到困难,我总是想:大白牙练死都不怕,我这些小困难又算什么呢?

《兵猴传奇》真是本好书,他让我学会了无数道理。

《兵猴传奇》读后感500字


阅兵式三天假期,我用两天时间把我班小书迷陈鲁阳小同学借给我的《兵猴传奇》读完了。这本书有七篇小说组成,每一篇有每一篇的精彩,花开七朵在此我仅表一枝——《兵猴传奇》带给给我的激励和启迪。

《兵猴传奇》讲诉了一个不满五岁的金丝猴大白牙的故事。这故事发生在高黎贡山上,大白牙看见了三枚鸟蛋,而他还不能吃,他得给猴王吃,在猴群里等级观念是相当严重的。而这次猴王自己吃了一枚,给王后一枚,最后一枚给了大白牙。大白牙受宠若惊的同时也心如明镜:蛋不是白吃的,肯定是要自己这只兵猴去冲锋陷阵。英勇善战的它不畏惧战斗,而且很高兴英雄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在和平时期兵猴很少被关注。

原来最近发现山顶有一只绿头乌雕,总来对萨满猴群下黑手。虽然他们被称为“飞猴”,但它们并不会飞,也总逃不过绿头乌雕的追捕,它们也拿绿头乌雕没有办法,因此,猴王才想到派大白牙去制服绿头乌雕以保族群成员的生命安全。大白牙很有自知之明,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根本就不是绿头乌雕的对手,和他们斗只能是以卵击石。它思来想去:去,还是不去?这绝对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违背命令必死无疑,去了也是白白送死。最终决定还是死的光荣些,体面些,为了族群的命运做殊死搏斗,死得其所。

天亮了,绿头乌雕出去觅食了,大白牙毅然决然地奔赴战场——鹰巢。他勇猛地地杀死了两只小绿头乌雕。当老鹰出现时大白牙依靠自己的两颗巨大坚硬的门牙,趁鹰一不留神儿,跳上鹰背,在鹰的头上、翅膀上奋不顾身地胡乱撕咬,最终与鹰同归与尽!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500字


自从四年级看过《纳尼亚传奇》一次之后的每一遍都能会为出不同的趣意。那神秘的纳尼亚王国、会说话的动物们、狮子阿斯兰以及那重重的冒险经历都在我脑海中徘徊,是我迫不及待的想再去欣赏一遍

当初《纳尼亚传奇》是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即使已经过了高潮部分,但是结尾也是异常的精彩。随后我便上书店找到了《纳尼亚传奇》的一系列,把它从头到尾有仔细地品味了一遍。《纳尼亚传奇》第一部魔法衣橱、狮子、女巫写的是露西、爱德蒙、苏珊、彼得四个主人公第一次进入纳尼亚世界。当时是露西,也就是他们中最小的一个最先发现了纳尼亚,并进入了纳尼亚,就在那盏灯下遇到了羊怪。露西和羊怪可以说得上是知己了,他们互相一开始就对对方有好感,露西很容易相信别人,但她却不会相信坏人的话,正是因为她知道羊怪是好人,所以才不到一天就和羊怪有了很深的感情。也许你会发现,这整篇读后感主要是在写露西的,并不奇怪,因为我可以说是对她情有独钟了。露西是一个天真可爱并且淘气的小女孩,但在关键时刻,她却又变成了一个勇敢、负责任的女王。这个改变证明了她在纳尼亚的风风雨雨,以及她肩上担负的重任。可以说如果普通人来到另一个世界,并遇上了这么多的事,也许接受不了。但露西却是第一个接受的,而且她还执意要打败白女巫,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第三部《踏破黎明号》中的露西更加令我喜爱。其中有一段小插曲更能看出她意志的坚定。如果你看过,那么你肯定也知道露西嫉妒苏珊的美貌。在这个小插曲中露西如愿让自己的容貌变成了苏珊,可是她却发现自己在兄弟姐妹中却消失了。于是,在混乱的思绪以及狮子阿斯兰的话语下把那张能够变成苏珊的魔法书页扔掉了并摆脱了邪恶的诱惑。其实我很理解露西,她并不坏,只是想要变得漂亮而已,这个世界上不是有那么多的人也想要美貌吗?再往后看,我立刻激动了许多,露西她曾几次使爱德蒙与凯斯宾王子摆脱诱惑,我想:如果没有露西,他们就有可能到不了七星岛了,也救不了纳尼亚王国了,露西还是好几次很识大局的。最终他们再次见到了阿斯兰----纳尼亚的神,看着露西再一次和阿斯兰分离时,我的心酸酸的,如果露西永远留在纳尼亚、永远和阿斯兰在一起就好。

时光一分一秒地流逝,那个不真实的世界在我的脑中烙下了痕迹,那个真实的女孩使我的心灵更加震撼。这篇读后感致《纳尼亚传奇》也致露西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500字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范文1

寒假里的一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纳尼亚传奇狮子、女巫和魔衣柜》的书。这套书是由牛津大学着名的c.s.刘易斯教授所着,连j.k.罗琳也是受了纳尼亚才写出了哈利波特呢。《纳尼亚传奇》一共有7本,分别是《狮子、女巫和魔衣柜》、《凯斯宾王子》、《黎明踏浪号》、《银椅》、《能言马与男孩》、《魔法师的外甥》和《最后一战》。

这本书主要写了在大战期间,为了躲避空袭,佩文西家的四个孩子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茜,离开伦敦,被送到一个老教授家,这个老教授有一个很大的房子,里面有永远住不满的房间和一个神奇的魔衣柜。

当然,里面还住着老教授、管家麦克里迪太太、三个仆人以及佩文西家的四个孩子。

一天,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孩子们准备在教授家里捉迷藏。露茜发现了一个大衣柜,便钻了进去,谁知,竟然发现了另一个世界纳尼亚。这个世界是由白女巫统治的,常年冰雪,而且从来都不过圣诞节。那里流传着一个预言:两个亚当的儿子和两个夏娃的女儿将会现身,击败邪恶的白女巫,结束永恒的寒冬。

之后,露茜和其他的孩子一起去了纳尼亚,知道了自己就是的亚当的儿子们和夏娃的女儿们,便在森林之王、狮王阿斯兰、和会说话的动物、树和小矮人的帮助下,杀死了白女巫,变成了纳尼亚的四个国王。

这本书告诉我只有团结一致,才能战胜邪恶,帮助他人。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范文2

这个暑假,我看了由英国作家C.S.刘易斯写的科幻小说《纳尼亚传奇》。

故事讲述的是二战期间,露茜、苏珊、爱德蒙和彼得在放假时来到了一个教授的乡下大宅,他们四人无意中钻进了一个冰天雪地的世界,后来在羊人那得知,那儿叫纳尼亚王国。

纳尼亚王国被一个自称是女王的白女巫统治了一百年之久,使纳尼亚成了一个永远的冰封世界,只有两个亚当的儿子和两个夏娃的女儿才能打败白女巫,拯救纳尼亚,而他们正是露茜、苏珊、爱德蒙和彼得。

因此白女巫十分恐惧,到处派兵追杀他们。爱德蒙因为受白女巫蒙骗,背叛了兄弟姐妹,使兄弟姐妹到处躲藏,找到了狮王阿斯兰的军队驻扎处。

后来,爱德蒙被狮王阿斯兰救了,可白女巫有处置叛徒的权力,经过协商,阿斯兰以命换命,被白女巫杀了。第二天,彼得率领的军队与白女巫对抗,可双方实力相差太大了,眼看就要被打败时,阿斯兰复活了,把白女巫杀了,白女巫没料到阿斯兰会复活,但高深魔典上显示,如果忠诚者为了背叛者而死,石台会崩裂,忠诚者会复活,最后他们胜利了,兄弟姐妹四人按照纳尼亚预言的约定当上了国王,分别象征:伟大、勇敢、正义、爱心。

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人与人之间要学会互相关爱,和睦相处,人活着不能光为自己,而是要为别人更好地活着。

《大象传奇》读后感作文


看《大象传奇》 有感

当非洲的大草原、亚洲的原始森林深处传来喧哗嘈杂的人声狗吠,或其它突如其来的声响时,几乎所有的动物或凝神屏气,或悄然逃遁,唯有大象们丝毫不在意,仍迈着深稳的步伐,悠哉游哉地慢行着。因为它们即不想侵犯其它动物,也难遭遇胆敢冒犯它们的动物。 象是一种家庭观念很强的群居性动物,少则几只,多则几十只为一群共同生活,由年长的母象带领一到行动,彼此照应,年幼或体弱者受到很好的保护。之所以它们不受侵犯是因为它们有一个强大的群体。 很早以前,人们就开始驯化大象,用于托运重物,再后来,大象就用于作战。用大象作战出现在北非、埃及、希腊、罗马、印度。这些地区总是为了争夺某一块地方而发生战争。而战争中最常用的作战工具就是大象。这样常年累月的战争,对大象的需求非常大,所以大象的数量减少得十分快。不久,人类就发现了象牙的价值。在我国古代文臣武将的朝管、笔管、冒顶、酒器、弓弭、车辂、梳梯、头盔以及宫女的发笄、搔头、奁枢、手炉等,无不以象牙制作或藻饰。人们便开始了猎杀大象。无度地猎杀大象,使得它们的数量不断下降。所以,我们大家现在看到的亚洲象与非洲象是世界上仅存的属长鼻目动物。可象而知,自古以来,有多少象种灭亡在人类手中。 人类又何曾想过,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不仅要珍惜这份友谊,还要加深这份友谊。可是,人类偏偏去破坏这份友谊。其实,人类不仅仅是破坏了这份友谊,更重要地是人类破坏了动物界的生态平衡,说直了,人类在破坏人类自己的家园。例如:把地球上的大片原始森林挖光,把许多野生动物猎杀了。最终的结局呢?人类不仅没有了朋友,而且连自己的家园也没有了。所以,我们应该热爱动物,更要保护动物,维持地球的生态平衡。

《美人鱼传奇》读后感500字


自从读了《美人鱼传奇》这本书以后,让我懂得了更多的自然界科学的道理,还有许多人类不知道未知生物。

杰兰特,波尔,汤佳佳这三个孩子从小就热爱大自然,喜欢冒险,故事就从他们开始说起。这是一个冒险团队,团队就由他们三人组成,他们在丛林里发现了30个野兽,其中还有未知种类,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美人鱼,南极人造人和雪人。

美人鱼,这是一种未知生物,杰兰特等人来到了莱茵河畔,河上的船只来往穿梭。突然,他们听到一阵动人的歌声,正猜想着是什么,听人大声喊到:快看呀,水里有人一样的鱼!当杰兰特他们反应过来想一探究竟的时候,水面上只剩一圈圈的波纹了,到底是不是美人鱼呢,谁也说不准,是个谜!

南极人造人,大家都知道南极有企鹅,它非常可爱,汤佳佳更是忍不住拿起了相机录下了了企鹅的一段视频。回到屋里,她把视频分享给大家看,小企鹅在冰块上跳跃,可爱的样子让大家忍俊不禁。当视频快要结束时,突然闪过几个几米高的人影,佳佳她们正诧异这是什么时,当地的居民告诉他们这是南极人造人,这难道又是一个新物种吗?又是一个未解之谜!

雪人,也是一个未知物种,在玛雅山上,波尔他们看到了雪人的,还捡到了雪人的毛发,准备交给教授做研究。

30种动物还等着杰兰特他们的团队慢慢研究,回到学校他们也把这些知识分享给了其它的同学,大家共同探讨和学习!

三实小 四(3)班 周琛翕

指导教师:邱丽娜

小学作文500字读后感


小学作文500字读后感范文一

学校大部队为了开阔我们的视野,给我们推荐了几本好书,让我们暑假阅读。其中有一本就是《小白的选择》。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她写给很多儿童书籍,如《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笑猫日记系列》。《小白的选择》就是笑猫日记系列之一。

我最喜欢杨红樱的书,尤其是小白的选择,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举止优雅的贵妇犬。他有一双乌溜溜的眼睛、一对金色的长耳朵。在笑猫和虎皮的草坪婚礼上,地包天第一次遇见了他。从此,地包天就对他念念不忘。这个冬季,朋友们一直在帮助他在这座城市里找到一户好人家

小白找到的第一个主人是阿贝哥,他是一个偶像派的明星。笑猫和小白所了解的真实的阿贝哥与影迷们心目中的阿贝哥却判若两人。然后,小白被阿贝哥亲手掐死了,在朋友的帮助下,小白被救活了。

第二个主人是寄生虫,他们自己不劳动,完全依靠别人生活。用着老人辛辛苦苦挣下来的钱,坐享其成。小白跟着他们吃了睡,睡了吃,长得又白又胖。在朋友的提醒下,他决定离开这个家。

第三个主人面善心部善。他们遗弃了心肝儿,却看上了小白。男主人把心肝儿绑在一棵大树上,让它活活饿死。小白和他的朋友们救了心肝儿,把它送进了老狗敬老院。

最后,好心有好报,小白找到了真正的主人迷一样的女人。小白很喜欢她,还救了她的一命,从此,小白和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小白的选择,让我明白做人要善良,要懂得感恩,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只有用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才是最快乐的,恩将仇报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小学作文500字读后感范文二

这些天闲下来的时间较多,于是我看了一本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皮皮在生活中的喜怒哀乐。皮皮是一个大方、善良的好孩子,她力气特别大,能举起她家的一匹马呢!

记得有一次,皮皮上街买东西,买了整整18斤糖果,她自己没吃一颗,却分给了她们镇的23个孩子,还给他们买了想要的玩具小货车,小手枪、布娃娃,又给没人发了一只瓷口笛,孩子们很满意。就这样,皮皮成了全镇孩子们的好朋友。还有一次,皮皮正在数金币的时候,家里来了两个小偷,皮皮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打电话报警,反而温和的对待小偷,和他们一起跳舞,给他们喝牛奶,吃夹心面包,最后还给了他们两枚金币。这足以说明她很善良又大方。

皮皮的善良为她赢得了更多的友谊,因为人们都喜欢真、善、美,讨厌假、恶、丑。就像童话中勤劳的灰姑娘,美丽的白雪公主,救人于危难的九色鹿,都受到了读者的喜爱;而狠毒的继母,邪恶的老巫婆,忘恩负义的小官得到的只是人们的厌恶。校园里,那飞扬着真诚笑容的是我善良的同学。大街上,在爱心献血屋义务献血的身影,是善良的人们。所以,在哪儿都要想皮皮一样,做一个善良的人。

但是,皮皮跟我一样,不想长大。因为大人要操心家务、经济、餐饮等等还得养小孩,我一直觉得,长大了,就没有自由了。所以,我们要和皮皮一样,把握现在,享受这美好的童年。

如果你还没看这本书,我也可以开始看看,他的故事说的真的非常的好。

《龙角人的传奇》读后感500字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叫做《龙角人的传奇》的书,这里面有十三篇文章,其中有一篇文章叫做《比武》,我被深深地震撼了。

这篇文章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云水飘飘是主人公,他很喜欢和人比武,不管输赢都不在乎。有一次,他答应了仇章比武,在这场比试中,他们打成了平手。当云水飘飘准备坐车回家的时候,看见了仇章,仇章叫师弟把自己的武器送给云水飘飘,因为他觉得是云水赢了。在火车上,云水觉得充满希望的一天在等着他。

读完后,我想云水飘飘愿意与高手切磋,输了不会自卑,赢了也不会骄傲,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云水飘飘中的比武的例子,就跟学习一样,要勇于挑战,坚持到底,跌倒了就在哪里站起来,就能获得胜利。

可是,想想自己在学习中,怕苦怕累,遇到不会的问题或不会做的题,不是刻苦的钻研,而是放弃或抄同学的作业。体育课时,更是无精打采,看到800米跑就退缩了。劳动课时,根本就没有做过一次像样的手工。从此后,我遇到了比较难的题目,要自己钻研。做手工时,我要认认真真地做。体育课时,我不会再怕苦怕累了。相信这些我一定会做到的。

通过阅读这篇文章,让我懂得,要想到达成功的彼岸,首先要敢于面对困难,经受挫折,勇于战胜困难,顽强拼搏,意志坚定,才能取得成功。

《银椅—纳尼亚传奇》读后感500字


在暑假中,阿姨在新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银椅——纳尼亚传奇》,一拿到这本书,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叙述了吉尔.波尔总是被学习里的同学欺侮,当他遇到尤斯塔斯.斯克罗布之后,于是,他们便一起进入了纳尼亚,遇到了狮王阿斯兰,阿斯兰让他们去寻找失踪的王子。他们首先来到了失踪王子的王国,遇到了和他们一起探险的朋友——普德格伦,接着,他们又来到了古代巨人那个废墟的城市,最后,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来到了地下世界,找到被邪恶女巫控制着的王子,他们无所畏惧,打败了女巫,救出了王子。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吉尔和尤斯塔斯是一个勇敢的孩子,普德格伦是一个遇到事沉着冷静的领导者,而我和他们也有相同之处。记得有一次,爸爸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我见了,就迫不及待地爬了上去,只见两脚刚放上去,车子便开始倾斜,随之倒下,可疼了,但是我含着眼泪并没有哭出来,爸爸见了,就称赞我说:‘‘你真是个勇敢的孩子『pUxuewang.com』,摔伤了也不哭。孩子,你真棒!’’听了爸爸的话语,我不知道哪里冒出一股劲,顾不得身上的疼痛,擦一擦眼泪就爬起来,便又开始学骑自行车,摔倒了再爬起来。没有几天功夫,我的骑车技术就是一流的了。以后我只要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会记得爸爸对我说过的话语,我也总是坦然面对,冷静思考,最终就会取得成功。


再次联想到书中的吉尔和尤斯塔斯,我也为我感到自豪。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漫长的人生之旅中,难免会有一些坎坷与挫折,只要我们敢于面对他们,想法设法去解决困难,这样才会取得成功。

《传奇》读后感


“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传奇》读后感800字


艳丽在她笔下冷却,就仿佛林黛玉的蹙眉低首,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写在前面的话张爱玲这三个字当中的粉红骇绿,在这个小资世界张扬到了极至。她的文字不是令狐冲的剑,却是小李飞刀,信手雕刻着世间万象。固然她荒凉无奈,耽爱毁灭,找不到豪情万丈,也看不出儿女痴缠,然而文字却现实到慧眼万千。她的画和她的文字是一脉的渊源。人性的弱点在她姹紫嫣红的文字里暴露无遗,又在她线条的轻描漫舞中再次登场。

张爱玲对色彩、色调的敏锐触觉和娴熟运用象拆熟了积木的小孩子再随手拈来摆一个亭台楼阁,文字里浓墨重彩,线条间却是大片的空白。我相信她是深谙无的力量的,她晓得简单对比的震撼。比方说她自己的自画像,就是靠惯用的空白成线条走着身体的面容的轮廓,身前身后是大片的空白,就这样背着手悠闲地站着,自己躲在一片黑影里,任你也看不出她对世事的表态:暗笑亦或鄙夷、傲慢亦或沉迷。面对这个恪守生命真相的张爱玲,她的画也一样道尽了那一个个生命的涩味和尴尬。

她对文字中的色彩,特别是人物的装束始终是不厌其烦的,譬如《红玫瑰与百玫瑰》里的王娇蕊,她穿着一件曳地长裙,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微移动一步,仿佛刚才所占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露出里面深粉色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的。可是你看她线条下的人物却简约如洗,无论白描还是黑白搭配,三两笔便神形毕现,这一繁一简两个极端,两下功力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对文与画的不凡理解。

张爱玲的人物画多是当年女子,让人觉得总有小说的影子或是藏着她自己的心思,里面有她的聪明精灵,也有她那种看透世事后的冰冷。这些女子就算标致到倾国倾城,你也不难看出线条间勾勒出的不堪和造型里隐忍着的悲凉。这是她眼里的世代和世情,怨不得谁。

《传奇》就是这么一本书,线条中的粉红骇绿,尽在线条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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