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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传奇读书心得

发布时间:2021-04-05 来源:互联网

《野马传奇》读后感作文500字。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野马传奇》读后感作文500字,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主编的动物系列之《野马传奇》。这本书里的汗血野马为了亲人,为了自由所付出的代价让我深深的为之感动。

《野马传奇》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匹在胡杨林里孤独又顽强长大的汗血野马,它本打算放下对人类的仇恨,与世无争,在大草原上自由的生活,但是人类的残忍却处处追随着它。草原上的牧人--君玛德力,为了不让他祖父和爸爸驯服野马的英名在他手上断送,他用尽办法,最终残忍的杀死汗血野马的妻子,如愿的诱捕了汗血野马,但是君玛德力善良的妻子,却被汗血野马的顽强所打动,并放走了它,君玛德力为了牧人家族的荣誉,奋力追赶,就在汗血野马面临选择是可以躲避追捕,进入曾经藏身长大的胡杨林,还是选择断送性命的悬崖时,最终,汗血野马为了还在胡杨林里藏身的儿子不被发现,为了像它的祖先那样摆脱被烙上屈辱印记的命运,为了自由,它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当君玛德力骑上它的时候,它纵身跃入了千丈大断崖。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牧人君玛德力的贪婪欲望最终送掉自己的生命,而动物们在面对人类的残忍时是很无奈和绝望的,同时汗血野马的不屈服和保护亲人的精神也让我深深受到感动。从我做起,做一个保护动物的人,做一个爱护大自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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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归野》读后感500字


愉快的寒假不知不觉就结束了,回顾近一个月的假期:我玩的很尽兴,同时也做了许多有意义的事,比如我读了好多书,有《科学大观园》,有《军事天地》,有《阿衰》等等,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野马归野》。

《野马归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匹名叫奈木扎的野马,不愿意在人类的约束下生活,它特别向往田野,向往自由,为此惹出了许多的乱子。我记忆特别深刻的是奈木扎和狼的一场智斗,当时,奈木扎从呼伦贝尔草原逃到了新疆自然保护区,在那里遇到了一群野马。奈木扎太孤独了,想有一个温暖的家,就想和这群野马一起生活,就去靠近它们。然而,那群野马并不欢迎它,甚至排斥他。奈木扎没有选择离开,而是不远不近地跟着它们,它们觅食它也觅食,它们饮水它也饮水,它们游荡它也游荡,始终和群马保持一致。直到有一天,群马去乌龙潭饮水,就快要到潭的边沿,突然发现水的对面有十几匹狼,所有的马都愣住了。就在这时,奈木扎做出了一个让大家都惊讶的举动,只见它四肢跪在地上,慢慢地朝着五龙潭爬去,悄悄地喝完了水,又跪着退了回来。其他的马都学着奈木扎的样子跪行,一场生存危机化解了,就这样,奈木扎终于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看到奈木扎遇事沉着冷静,有耐心,我很惭愧。我学习钢琴已快两年了,起初学琴时的欣喜、兴奋早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每次学习新曲子,我都非常犯愁,所以练习的时候也都敷衍了事,以至于都得老妈监督,才能坚持下来。跟奈木扎相比,我最缺少的是耐心,不能忘记刚学琴时的目标。接下来,我应该改正态度,做事不能先把“愁”字放在前头,慢慢做,总会做好的。

野马归野读后感500字


野马归野读后感500字

《野马归野》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一部长篇小说。从中我感到自由是多么的可贵。

故事讲述了一匹名叫奈木扎的混血家马,它从小就向往自由,不愿意生活在人类的约束下。因此它惹出了许多麻烦,所以主人便对它严加看管,防止它逃跑。但奈木扎是一匹从聪明的马,它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让主人对它放松警惕,一个偶然的机会,奈木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加入了野马群,并意外的当上了头马。可人们却因为要保证野马的血统而杀了奈木扎。

奈木扎是一匹拥有理想的马,为了回到大自然,宁愿死也不回到人类的身边;为了回到大自然而放弃了舒适的环境和悠闲的工作,

它是一匹心无旁骛的马,不低头不改变目标,坚持不懈,不言放弃。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是什么让奈木扎对自由如此执着?是大自然,大自然的每一木,每一丛草,每一丛花都在热情的召唤它。奈木扎的血管里流淌着战马旳英勇,家马的循规蹈矩,野马的机智。

与它恰恰相反的白鹰曾是有名气的头马,但它对人类过于信赖,把人类当成它的再生父母。最终它成为了人类的走狗,有头无脑的行尸走肉。在我看来,白鹰只不过是一匹披着野马皮的家马。任何一匹野马都应该对人怀有戒备之心。像它这样怎么当好一匹头马?而人类不应该去破坏野马群,何况奈木扎是头马。头马是群体中的灵魂,即便是为了野马的纯正,也不能滥杀头马,这样既有可能使野马群走向死亡的边境,又有可能爆发一场本不该有的争王大赛,结果是让野马群彻底从世界上消失。

沈石溪叔叔的这本书中写了许许多多的的角色,有善有恶,有糊涂有明白。但告诉我们的道理却只有一个,那就是——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野马归野》读后感作文


《野马归野》读后感

作者/江苏 周艺

合上《野马归野》这本书,意犹未尽,一个个画面、一行行文字、一段段回忆,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还在对新疆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的自然风光赞叹不已,为马群在野外恶劣环境中的惊险生存抗争而胆战心惊,为那几个被夺去生命的马儿哀伤……心中有千言万语,不说不快。

《野马归野》一书讲述了两种不同的马。奈木扎是一匹内蒙古的杂交家马,白鹰是世界上稀有的普氏野马的后代。奈木扎虽然是家马,但十分渴望野马的生活。奈木扎终于逃了出来,从内蒙古跑到新疆,遇到了普氏野马群,头马就是白鹰。没有人类的照顾,这群马历经了千难万险,最后白鹰中途退出,它需要人类,一直从新疆跑到内蒙古,成为循规蹈矩的家马。而奈木扎因为不是普氏野马,被观察野马的队伍带走,最后因为“不自由,毋宁死”,自缢身亡了。

拥有自由,就可以在草原自由驰骋,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想玩就玩,不受管束,不受呵斥。但是自由是有代价的,拥有自由就意味着脱离人类的照顾, 自生自灭。而如果想不愁吃喝,不再有危险,还会被关爱,就不能随心所欲,缰绳攥在人的手里,命运也攥在人的手里。奈木扎选择了自由,在辽阔的草原,在浩瀚的戈壁, 自由自在地飞奔,虽然险象环生,但它不后悔。

自由是什么?自由是小鸟在天空翱翔、是鱼儿在水中畅游、是骏马在草原驰骋……如果,小鸟呆在鸟笼里、鱼儿呆在鱼缸里、骏马呆在马厩里,那它们生命的意义何在? “不自由,毋宁死。”这句话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里。

我们应该多一点怜悯,少一点冷酷;多一点关爱,少一点杀戮;多一点理解,少一点漠然,还动物一个自由的空间。

小学读后感作文500字:《乔丹传奇》读后感


当妈妈让我选一本人物传记的书看,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乔丹传。乔丹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偶像,是神一样的人物。

书中讲述了迈克尔乔丹高中进入篮球队,并在大学得到名师迪恩史密斯的指点,进入当时的一支弱队芝加哥公牛队,直到公牛队成为NBA年度最佳阵容第一队,而他自己成为得分王,成为球星的比赛经历。

对于书中的章节,我最喜欢的是第13章中所述情节。在1989年季后赛时,公牛老板让菲尔杰克逊来代替科林斯坦任主教练。新的主教练认为之前的公牛队过分地依赖乔丹了,整个球队就是把球扔给乔丹,其他人赶快闪开,而乔丹当时也已经习惯在一个缺乏天赋的球队里打球。有了新的主教练的技术指导,乔丹与队员形成了三角进攻的战术配合,终于使他们得到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乔丹并不完美,虽然他有过辉煌的战绩,但他也投失过9000次篮,错失过26次决杀,输掉近300场比赛。我在书中看到的是乔丹的精神和能力。他一个人能带动全队进攻,用自己的实干来激励队友,他争强好胜,只要他被击败过,他就一定要找机会回击对方,使别人输得心服口服,同时,他也很注重团队配合,把敌队打得落花流水。

乔丹之所以能成为传奇,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是神,而是与他的努力进取分不开的,我喜欢他的积极向上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勇气。

《野马归野》读后感500字2024


愉快的寒假不知不觉就结束了,回顾近一个月的假期:我玩的很尽兴,同时也做了许多有意义的事,比如我读了好多书,有《科学大观园》,有《军事天地》,有《阿衰》等等,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野马归野》。

《野马归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匹名叫奈木扎的野马,不愿意在人类的约束下生活,它特别向往田野,向往自由,为此惹出了许多的乱子。我记忆特别深刻的是奈木扎和狼的一场智斗,当时,奈木扎从呼伦贝尔草原逃到了新疆自然保护区,在那里遇到了一群野马。奈木扎太孤独了,想有一个温暖的家,就想和这群野马一起生活,就去靠近它们。然而,那群野马并不欢迎它,甚至排斥他。奈木扎没有选择离开,而是不远不近地跟着它们,它们觅食它也觅食,它们饮水它也饮水,它们游荡它也游荡,始终和群马保持一致。直到有一天,群马去乌龙潭饮水,就快要到潭的边沿,突然发现水的对面有十几匹狼,所有的马都愣住了。就在这时,奈木扎做出了一个让大家都惊讶的举动,只见它四肢跪在地上,慢慢地朝着五龙潭爬去,悄悄地喝完了水,又跪着退了回来。其他的马都学着奈木扎的样子跪行,一场生存危机化解了,就这样,奈木扎终于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看到奈木扎遇事沉着冷静,有耐心,我很惭愧。我学习钢琴已快两年了,起初学琴时的欣喜、兴奋早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每次学习新曲子,我都非常犯愁,所以练习的时候也都敷衍了事,以至于都得老妈监督,才能坚持下来。跟奈木扎相比,我最缺少的是耐心,不能忘记刚学琴时的目标。接下来,我应该改正态度,做事不能先把“愁”字放在前头,慢慢做,总会做好的。

兵猴传奇读后感500字


《兵猴传奇》读后感范文1

我最近在等一本书,名叫《兵猴传奇》。书到了,我兴致勃勃地拿着书看了起来。里面有《梅里山鹰》、《春情》等故事,令我读后爱不释手。

故事讲的是一只名叫大白牙的金丝猴,小时候因为失去了妈妈,而抢众猴的食物,有一天,它抢了王子白项圈的食物,还咬伤了白项圈,猴王本来想把它赶出族群的,可是另一群金丝猴突然来抢占它们的领地,猴王只好扔下它去对付另一群金丝猴。结果它帮猴王咬伤了另一群金丝猴的猴王油橄榄,从此当上了兵猴。后来猴王让它去执行杀死它们领地附近的一只绿头乌雕的两只雏雕,被绿头乌雕发现了,不过它已经完成了任务。它刚刚想撤离,发现给它逃生的猴梯没了,原来是猴王背叛了它,带着众猴逃跑了。于是,它与绿头乌雕进行了生死搏杀,最终,它们同归于尽。

《梅里山鹰》里有梅里山鹰的资料,我抄了下来:梅里山鹰是滇北高原稀有鹰种,从远古时代起,就形成了这样一种汰劣留良的竞争机制:母鹰每一次繁育周期产两枚卵,孵化出两只雏鹰。小家伙出壳半个月左右时,受遗传密码的驱使,它们之间就会爆发一场生死对决,互相用身体冲撞、倾轧,力气大的那只雏鹰会将另一只力气小的雏鹰从鹰巢挤对出去,从而独霸父母的宠爱和食物。可以这么说,一只梅里雏鹰存活了,就意味着另一只雏雕夭折了,每一只梅里山鹰都是踩着同胞的尸骨成长的。

动物学家解释说,梅里母鹰之所以每次孵化两枚卵,是为了增加雏鹰出壳的保险系数,降低天灾人祸所带来的风险,就像人类足球队必须准备替补球员一样,确保繁殖不会落空;梅里山鹰之所以保留血淋淋的种内竞争是因为雪域高原气候太恶劣了,食源匮乏,生存不易,一对夫妻鹰,很难同时养活两只雏鹰,不得已只好去一保一,做一道2-1=1的算术题。这样做附带的好处是,存活下来的那只雏鹰,从小就接受生与死的考验、血与火的洗礼,会促使他变得更雄壮、更强悍、更凶蛮、更霸气十足,当然也就更有利于在日曲卡雪山这样艰苦的环境中生存下去。

读了《兵猴传奇》,我明白了世事的变化是很大的,以前有可能是这个国家欺负那个国家,现在有可能是那个国家欺负这个国家。我们应当秉承和平共处的原则,不去伤害他人,也要自强不息,以免受到他人的欺凌。

兵猴传奇读后感范文2

在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兵猴传奇》。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金丝猴,名字叫大白牙,顾名思义,大白牙有着一嘴锋利的白牙。大白牙是一只兵候,他十分勇敢。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全,他付出了生命。

故事是这样的:绿头乌雕生了两只小雕,所以需要大量的食物,就多次进攻猴群。猴群里的猴子一只只减少,猴王忍无可忍,打算让大白牙干掉两只小雕。猴群搭成猴梯把大白牙送到了绿头乌雕的巢穴。大白牙杀死了两只小雕,可是眼看就要成功了,绿头乌雕回来了,猴群都吓得逃跑了。大白牙便和绿头乌雕展开了搏斗。他使劲抓住绿头乌雕,将所有力量都聚集在牙齿上,狠命撕咬着绿头乌雕的胛骨,他的牙齿一颗一颗得掉落,最后与绿头乌雕同归于尽。

联想到自己,我就无比内疚。在生活中,遇到了困难总是退缩,最后失败了也不敢面对。可是读完了这本书我学会了坚持。每次遇到困难,我总是想:大白牙练死都不怕,我这些小困难又算什么呢?

《兵猴传奇》真是本好书,他让我学会了无数道理。

《兵猴传奇》读后感500字


阅兵式三天假期,我用两天时间把我班小书迷陈鲁阳小同学借给我的《兵猴传奇》读完了。这本书有七篇小说组成,每一篇有每一篇的精彩,花开七朵在此我仅表一枝——《兵猴传奇》带给给我的激励和启迪。

《兵猴传奇》讲诉了一个不满五岁的金丝猴大白牙的故事。这故事发生在高黎贡山上,大白牙看见了三枚鸟蛋,而他还不能吃,他得给猴王吃,在猴群里等级观念是相当严重的。而这次猴王自己吃了一枚,给王后一枚,最后一枚给了大白牙。大白牙受宠若惊的同时也心如明镜:蛋不是白吃的,肯定是要自己这只兵猴去冲锋陷阵。英勇善战的它不畏惧战斗,而且很高兴英雄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在和平时期兵猴很少被关注。

原来最近发现山顶有一只绿头乌雕,总来对萨满猴群下黑手。虽然他们被称为“飞猴”,但它们并不会飞,也总逃不过绿头乌雕的追捕,它们也拿绿头乌雕没有办法,因此,猴王才想到派大白牙去制服绿头乌雕以保族群成员的生命安全。大白牙很有自知之明,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根本就不是绿头乌雕的对手,和他们斗只能是以卵击石。它思来想去:去,还是不去?这绝对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违背命令必死无疑,去了也是白白送死。最终决定还是死的光荣些,体面些,为了族群的命运做殊死搏斗,死得其所。

天亮了,绿头乌雕出去觅食了,大白牙毅然决然地奔赴战场——鹰巢。他勇猛地地杀死了两只小绿头乌雕。当老鹰出现时大白牙依靠自己的两颗巨大坚硬的门牙,趁鹰一不留神儿,跳上鹰背,在鹰的头上、翅膀上奋不顾身地胡乱撕咬,最终与鹰同归与尽!

《野马朝宗》读后感


《野马朝宗》读后感

西秀区三股水小学六(2)班张仕蓉

《野马朝宗》这篇文章是出自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狼王传》里面的一则故事。故事主要讲了一匹名叫奈木扎的野马在被人们补抓后,因为强烈渴望得到自由,在历经多次挣扎逃离无果后,毅然选择跳崖自杀的故事。虽然朝宗失去了性命,但是却得到了永恒的自由。

这则故事,让我看到了奈木扎的伟大,因为它能勇敢而执着地追求自己的想要的生活,即便付出生命。

我喜欢奈木扎,它骨子里透着一种特有的野性,它生是草原的马,死也要做草原的鬼。对于它来说,失去了自由,生命也失去了意义。它宁愿死,也不愿生活在这生不如死的世界里。

每个生命都渴望自由,有时不要因为它们不能沟通就忽视了它们自己的感受。它们也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哪!每个生命都渴望自由,谁都忍受不住生活在别人的掌控之中。我们要尊重每个生命的自由。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500字


自从四年级看过《纳尼亚传奇》一次之后的每一遍都能会为出不同的趣意。那神秘的纳尼亚王国、会说话的动物们、狮子阿斯兰以及那重重的冒险经历都在我脑海中徘徊,是我迫不及待的想再去欣赏一遍

当初《纳尼亚传奇》是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即使已经过了高潮部分,但是结尾也是异常的精彩。随后我便上书店找到了《纳尼亚传奇》的一系列,把它从头到尾有仔细地品味了一遍。《纳尼亚传奇》第一部魔法衣橱、狮子、女巫写的是露西、爱德蒙、苏珊、彼得四个主人公第一次进入纳尼亚世界。当时是露西,也就是他们中最小的一个最先发现了纳尼亚,并进入了纳尼亚,就在那盏灯下遇到了羊怪。露西和羊怪可以说得上是知己了,他们互相一开始就对对方有好感,露西很容易相信别人,但她却不会相信坏人的话,正是因为她知道羊怪是好人,所以才不到一天就和羊怪有了很深的感情。也许你会发现,这整篇读后感主要是在写露西的,并不奇怪,因为我可以说是对她情有独钟了。露西是一个天真可爱并且淘气的小女孩,但在关键时刻,她却又变成了一个勇敢、负责任的女王。这个改变证明了她在纳尼亚的风风雨雨,以及她肩上担负的重任。可以说如果普通人来到另一个世界,并遇上了这么多的事,也许接受不了。但露西却是第一个接受的,而且她还执意要打败白女巫,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孩。第三部《踏破黎明号》中的露西更加令我喜爱。其中有一段小插曲更能看出她意志的坚定。如果你看过,那么你肯定也知道露西嫉妒苏珊的美貌。在这个小插曲中露西如愿让自己的容貌变成了苏珊,可是她却发现自己在兄弟姐妹中却消失了。于是,在混乱的思绪以及狮子阿斯兰的话语下把那张能够变成苏珊的魔法书页扔掉了并摆脱了邪恶的诱惑。其实我很理解露西,她并不坏,只是想要变得漂亮而已,这个世界上不是有那么多的人也想要美貌吗?再往后看,我立刻激动了许多,露西她曾几次使爱德蒙与凯斯宾王子摆脱诱惑,我想:如果没有露西,他们就有可能到不了七星岛了,也救不了纳尼亚王国了,露西还是好几次很识大局的。最终他们再次见到了阿斯兰----纳尼亚的神,看着露西再一次和阿斯兰分离时,我的心酸酸的,如果露西永远留在纳尼亚、永远和阿斯兰在一起就好。

时光一分一秒地流逝,那个不真实的世界在我的脑中烙下了痕迹,那个真实的女孩使我的心灵更加震撼。这篇读后感致《纳尼亚传奇》也致露西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500字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范文1

寒假里的一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纳尼亚传奇狮子、女巫和魔衣柜》的书。这套书是由牛津大学着名的c.s.刘易斯教授所着,连j.k.罗琳也是受了纳尼亚才写出了哈利波特呢。《纳尼亚传奇》一共有7本,分别是《狮子、女巫和魔衣柜》、《凯斯宾王子》、《黎明踏浪号》、《银椅》、《能言马与男孩》、《魔法师的外甥》和《最后一战》。

这本书主要写了在大战期间,为了躲避空袭,佩文西家的四个孩子彼得、苏珊、爱德蒙和露茜,离开伦敦,被送到一个老教授家,这个老教授有一个很大的房子,里面有永远住不满的房间和一个神奇的魔衣柜。

当然,里面还住着老教授、管家麦克里迪太太、三个仆人以及佩文西家的四个孩子。

一天,天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孩子们准备在教授家里捉迷藏。露茜发现了一个大衣柜,便钻了进去,谁知,竟然发现了另一个世界纳尼亚。这个世界是由白女巫统治的,常年冰雪,而且从来都不过圣诞节。那里流传着一个预言:两个亚当的儿子和两个夏娃的女儿将会现身,击败邪恶的白女巫,结束永恒的寒冬。

之后,露茜和其他的孩子一起去了纳尼亚,知道了自己就是的亚当的儿子们和夏娃的女儿们,便在森林之王、狮王阿斯兰、和会说话的动物、树和小矮人的帮助下,杀死了白女巫,变成了纳尼亚的四个国王。

这本书告诉我只有团结一致,才能战胜邪恶,帮助他人。

纳尼亚传奇读后感范文2

这个暑假,我看了由英国作家C.S.刘易斯写的科幻小说《纳尼亚传奇》。

故事讲述的是二战期间,露茜、苏珊、爱德蒙和彼得在放假时来到了一个教授的乡下大宅,他们四人无意中钻进了一个冰天雪地的世界,后来在羊人那得知,那儿叫纳尼亚王国。

纳尼亚王国被一个自称是女王的白女巫统治了一百年之久,使纳尼亚成了一个永远的冰封世界,只有两个亚当的儿子和两个夏娃的女儿才能打败白女巫,拯救纳尼亚,而他们正是露茜、苏珊、爱德蒙和彼得。

因此白女巫十分恐惧,到处派兵追杀他们。爱德蒙因为受白女巫蒙骗,背叛了兄弟姐妹,使兄弟姐妹到处躲藏,找到了狮王阿斯兰的军队驻扎处。

后来,爱德蒙被狮王阿斯兰救了,可白女巫有处置叛徒的权力,经过协商,阿斯兰以命换命,被白女巫杀了。第二天,彼得率领的军队与白女巫对抗,可双方实力相差太大了,眼看就要被打败时,阿斯兰复活了,把白女巫杀了,白女巫没料到阿斯兰会复活,但高深魔典上显示,如果忠诚者为了背叛者而死,石台会崩裂,忠诚者会复活,最后他们胜利了,兄弟姐妹四人按照纳尼亚预言的约定当上了国王,分别象征:伟大、勇敢、正义、爱心。

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人与人之间要学会互相关爱,和睦相处,人活着不能光为自己,而是要为别人更好地活着。

《汗血野马》读后感600字


暑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汗血野马》这本书,这本书把我带进了奇异的动物王国里,在那个同样有血有肉有感情的王国里,我认识了在孤独中坚强长大起来的汗血野马,它那忠贞不屈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我。

文中主要讲述了汗血野马和它的妻子儿子在胡杨林里相亲相爱而与世无争的生活,但是牧人却抓走了汗血野马的妻子,为了救出心爱的妻子,它不得不放弃妥协,最终它像它的祖先那样为了自由,为了儿子的安危,也为了摆脱被烙上屈辱印记的命运,背着牧人一起跳下了悬崖,选择了同归于尽。

当我读到“当那块黑布蒙不上它那颗永远不屈的心。它拉呀拉呀,就是不停下来,它怕一旦停下脚步,那强烈的反叛意识就会萎缩。”的时候,我的心被深深的击中了,虽然它被关押,抽打,但是汗血野马心中那股坚贞不屈的力量,热血沸腾的心从没有消失过,那种渴望在大自然中任意驰骋的自由时刻不放弃。是啊,我呢?作为开学就已经六年级小学生的我,似乎总是遇到一点困难就会想着退缩,当遇到难题的时候,生病的时候,受委屈的时候,总是表现出脆弱的一面,缺少一份坚强的信念。汗血野马的精神在今后的生活中将深深的鼓舞着我,要敢于面对挫折克服困难,树立坚定的信念,设立长远的目标,成长为一个优秀的自己!

文中看到了人类对汗血野马家族的残忍迫害,让我感到十分痛心,虽然他们是动物,但是在生死抉择中,那个蓝天下的汗血野马表现出了同样的父母心。我深刻的感受到了“可怜鸟兽父母心”!很多时候动物们表现出的那种忠贞勇敢,可能有时候我们的人类都自愧不如。所以动物们也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让我们一起善待他们,保护他们,从爱惜一只小蚂蚁,保护一只小鸟做起,拒绝餐桌上的野味,鱼翅….给它们自由,还他们一片蓝天。

想起汗血野马的故事至今仍然让我心潮起伏,它的忠贞勇敢,它的坚强信念,它的无言大爱让我深深敬仰。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善待动物,善待生命,共同创造美好家园!做个有志气,有理想,有信念的小学生!

《汗血野马》读后感400字


最近,我在看一本书,它叫《汗血野马 》。其中,“双麂战狼”这篇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

事情是从一场熊熊大火开始的 ,一头母麂跑进一户人家,这户人家就开始养着这头麂,不久又多了一只雄麂。

没过多久,危险就发生了,一头母狼把那户人家的小孩给叼走了。正当人们一筹莫展的时候,奇迹出现了,两头麂挺身而出。你一咬,我一踢地矜持着。最后母狼生气了,它放下孩子,扑向母麂,开始咬了起来,雄麂一脚把狼踢了下去。狼最后又扑向母麂,雄麂用身体挡住了狼,狼一口咬在了雄麂的脊背上。最后因失血过多,雄麂永远的倒下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只要用心观察,不难发现在生死关头,许多动物所表现的忠贞和勇敢,常常令我们人类汗颜,让我们自愧不如。连动物都可以挺身而出,而我们人类为何不可以呢?我们一定要自信!要勇敢的站出来!遇到什么危险都不要退缩!

《野马飞毛腿》读后感300字


【第1篇】

野马飞毛腿中一篇《春田狐》中的母狐狸怎么能让小狐吃有毒的食物?《吉尔达河边的浣熊》中球球都不把妈妈的指令当回事。《野马飞毛腿》中的飞毛腿为什么从悬崖摔下去?《自由的粟色旋风》中的粟色它加入了野马群……

这些动物都很勇敢,还愿意和比自己厉害的动物博一下,不紧如此,更愿意死掉,我也佩服它们的智慧。狐狸急中生智、浣熊和野马很勇敢,老鼠勇斗四条非常凶猛的响尾蛇,这些动物我都很佩服。

【第2篇】

一只名叫飞毛腿的野马,和一群本归人养的雌马混在了一起,为什么叫他飞毛腿呢?因为它的速度可以和三国时代的赤兔马相媲美,所以很多的人想获得它。乔第一个发现了他,并惊奇地把自己的发现告诉大家,那时人们还不相信,等到飞毛腿的身价变成1000美金时,人们才开始捕捉它,最终死在了汤姆的手中。

【第3篇】

纵是失去生命,也不愿意失去自由!这就是野马飞毛腿留给我的印象。

在美国新墨西哥大平原上,野马飞毛腿作为那里跑的最快的马,它令许多人垂延三尺。吸引了许多人来抓他。最终他被猎人老火鸡抓住。在被运往农场的途中跳崖自杀。

我看完这本书后一直在思索如果飞毛腿没有自杀,那他今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或者是终日劳作、又或者是被当成坐骑、再或者是被当成种马。

无论是哪种结果想必对飞毛腿来说都和死了无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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