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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读后感3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读后感作文300字:《阿莫斯的便便日记1》读后感。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读后感作文300字:《阿莫斯的便便日记1》读后感,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阿莫斯的便便日记1》是新加坡的著名作家符杨惠媚写的,这本书的内容特别有趣,我只要一看,都会差点笑掉大牙。

到底哪里有趣呢?一,阿莫斯和他的妹妹(KNG)一起去钓鱼,阿莫斯抓到了6条,而他的妹妹却一条也没有捉到,KNG向哥哥要鱼,阿莫斯不给,他(她)们的妈妈听见以后光速赶到,把鱼全部都给放回鱼池里了。二,阿莫斯想象着自己的妈妈变成了恐龙,发现他上厕所太久了,就大声怒吼:不许得痔疮,阿莫斯!这些小片段都会让你忍不住哈哈大笑,连爸爸妈妈都会被你吸引过来。看完后,你可能会觉得很奇怪,KNG为什么被打了一个括号?它到底是什么意思呢?KNG是阿莫斯给他妹妹取的外号,意思是:爱哭爱闹的讨厌鬼,所以KNG的意思是哭闹鬼。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你也很想看这本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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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四年级:读《阿莫斯的便便日记》有感


上厕所的时候你都在干嘛呢?发呆,看杂志,还是玩手指?如果你还在做这些,就说明你真的是落伍啦!有一个10岁左右的小屁孩,啥都不干,竟然蹲在厕所里写日记。

第一次读《阿莫斯的便便日记》这本书时,我就被它的书名吸引住了,便便日记?难道是臭臭的从便便里找出来的日记?带着疑惑,我翻开了图书。读了之后,我才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原来阿莫斯是一个新加坡小孩,他和我一样大小,由于老妈要提高他写作的能力,便逼着他上大厕所时写日记。这一写不要紧,阿莫斯竟然爱上了在厕所里写作。读到这里,我一方面觉得新加坡的小孩和我一样可怜,要被家长逼着练习写作文,同时我也很羡慕阿莫斯,因为他有一个聪明的妈妈,能想出这样一个有趣而孩子喜欢的好方法。

阿莫斯的学习成绩很差,但是他有满脑子的古怪主意:他会为了梦想自己创业挣钱,他喜欢游泳且从不认输,他自办杂志,他会写科学小论文,展开对便便的科学研究但是,最让我佩服的是,当他得知他的死敌迈克尔得了重伤,而又因贫困无钱动手术时,他竟然把自己挣的钱捐了出来,即使迈尔克没有说一声谢谢!

《阿莫斯的便便日记》总共有三本,分别是《我坐下,我写作,我冲水!》《爱女生,爱朋友,爱游泳!》《我十二,我微博,我拉风!》。一本比一本精彩,每一本都读得我哈哈大笑。尤其是第三本,我从中学到了很多上网的知识。在网上怎么交朋友?阿莫斯说,真正的朋友是那些平时老和你一起玩的人,而不是你在网上偶然遇到的一些网友。联系自己,看来我要调整一下我的交友圈了。我要用真心换朋友,精心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一个好朋友团,就像阿莫斯拥有的好朋友团3A团一样。

指导老师:刘慧

老师点评:看了林志航小朋友的读后感之后,我都忍不住想把《阿莫斯的便便日记》找来看一下了。小作者以一个问句的形式开题,很好地激发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然后从书名和主人公阿莫斯两个方面展开了介绍,并联系自身实际,谈了交朋友之道。这篇读后感既有图书内容介绍,又有自己个人的感触,文笔自然简练,赞一个!

四年级:林志航

《魔法指环变便便》读后感300字


你猜我最爱我的哪一本书呢,猜对了,我最喜欢的书就是《魔法指环变便便》,听起来很搞笑,但是它却教会了我一些珍贵的道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寒冷的圣诞夜,卖火柴的小女孩拉维尼亚快要冻死了。这时,一位仙女送给她一枚神奇的魔法指环,它可以把一切东西变成便便。从此,聪明的拉维尼亚借助魔法指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但魔法却换不来真正的朋友。一次意外使拉维尼亚把自己变成了便便,他之前交了一个好朋友,他叫多维尔,把他给救了。最后拉维尼亚保证不用这惊人的魔法了,所以交到了很多朋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并且我学到了很多,人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用不好的手段从别人那里获取东西,尽管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但永远换不来真正的朋友。只有用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才是开心的、有意义的。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他教会了我很多道理。

魔法指环变便便读后感2篇


《魔法指环变便便》——徐枭杰

今天,我在谢老师课堂上看了一本书叫《魔法指环变便便》。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卖火柴小女孩,拉维尼亚。

她在米兰的圣诞夜也依然挨饿。她遍又一遍的请求过路人买她的火柴,但人们有的说:“真见鬼”“讨厌死了”,或者是说“快滚回去吧”,还有的人说:“我不抽烟,你这拖着鼻涕的脏小孩儿!我刚刚戒烟,你就想让我重新上瘾吗?真可恶!”甚至还有人说:“怎么偏偏今天碰到这个扫兴鬼!在圣诞夜碰到这种小穷鬼,一整年都要倒霉的!”

可怜的拉维尼亚并不想冒犯他们,但她已经饿了三天三夜了,她只想挣点钱,买好吃的。

拉维尼亚非常幸运,她遇到了一位仙女,那位仙女给她送了一个指环,并且告诉她,这个指环可以把任何东西变成大便。小女孩感到很沮丧,但仙女告诉她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

同学们,你们猜后来拉维尼亚如何利用这个指环改变她的命运呢?那就去看《魔法指环变便便吧》,一定会有惊喜等着你哦!

子贤感悟:

如果你不会写读后感,就这样写,把开头写好,让读者觉得很有趣,但是后面的结果留给读者去想象,这也是很好的入门手法。

《魔法指环变便便》——陈科飞

一个寒冷的圣诞夜,卖火柴的小女孩拉维尼亚快冻死了。这时,一位仙女送给她一枚奇怪的魔法指环,它可以把一切变成便便。

从此,聪明的拉维尼亚借助魔法指环获得了幸福。但是魔法指环却换不来真正的朋友。

一次意外使得拉维尼亚在镜子面前把自己变成了便便!只有那枚魔法指环留了下来,后来变成便便的拉维尼亚紧紧地盯着多维尔(好朋友)皮鞋上映出自己的影子,等着扫帚转动指环······终于,魔法指环转动了!拉维尼亚又变回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自己再强大,要是没有朋友,也会伤害自己,孤立无援!

子贤感悟:

读后感的入门写法第二种出现了,如果中间情节觉得太复杂,很难把握,就只写开头和结尾,最后点出自己的感悟。这样结构就算是完整。

把栏杆拍便读后感


《把栏杆拍遍》是我国当代著名散文作家、新闻理论家梁衡所写的一篇人物评传性质的散文,小编收集了把栏杆拍便读后感,欢迎阅读。

第一篇:把栏杆拍便读后感

“把栏杆拍遍”语出辛弃疾的《水龙吟》,宋代王辟之在《渑水燕谈录》中记载,一个“与世相龃龉”的刘孟节,他常常凭栏静立,怀想世事,唏嘘独语,或以手拍栏杆。尝有诗曰:“读书误我四十年,几回醉把栏杆拍”。所以,“栏杆拍遍”往往表示借拍打栏杆来发泄心中说不出来的抑郁苦闷之气。作者认为为辛弃疾造像,最贴切的题目就是“把栏杆拍遍”。在词人把栏杆拍遍的振聋发聩的声响中,我们读出了辛弃疾真实的复杂的心情:不满、愤懑、焦虑、懊恼、无耐、等待、企盼……

这是一篇带有人物评传性质的散文,作者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叱咤风云而又命运多舛的爱国词人辛弃疾的形象,揭示的是辛弃疾怎么从一个爱国志士成为爱国词人的过程及原因。

文章的第一段是全文的总起,它告诉读者,全文要探索的是辛弃疾怎么从一个爱国志士成为爱国词人的,以及这个过程是如何决定了他的词、他本人在文学史上的惟一性和独特地位的。作者首先就把辛弃疾放在中国历史的大背景下,抓住他的“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的特点,突出了他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唯一性”和“独特性”。

文章的主体部分是将对辛弃疾的人生遭际的介绍与对他的诗词创作的评价交错起来来写的。

第二篇:把栏杆拍便读后感

最初对于稼轩的认识是在小学的课本里读到了“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那时对他的印象只是停留在知道中国历史上有这么一个人罢了。而第二次是在中学课本上,从老师的介绍中得知他生平资料的一点皮毛,前两次都在课本上遇见他的,而今天却是在一张充满了平凡气息的纸上再次与他对话。

“把栏杆拍遍”,多么有诗意的一个题目,让人眼前浮出一片景象:一个政途不顺的词人在一排安静的栏杆前轻轻拍过,心情是复杂的。他想建功立业想让自己的满腔热血注入到国家发展的坛子中。但是梦想有时虽然离现实很近很近,就是中间隔着一堵墙罢了。南宋的皇帝没有练就一双善于发现人才的眼睛,以至于老是看见一些像浮藻之类的东西,而终不知那从淤泥中破水而出的荷花才是真正值得欣赏。但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朵荷花并没有因为无人欣赏而马上枯萎凋谢,而是用它的芳香,它的仪态,最重要的是它的品性——一种不在乎有没有人注意的但始终是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的品性——在风雨飘摇的时代从未动摇过收复失地的决心!

从历史这本书里慢慢去翻阅去找寻,壮志难酬的人真不少。陶潜也是有建功扬名之心的,只不过官场对他来说是一个黑黑的染色坊,所以他及时的抽身,为后人留下了一篇篇清新秀丽的田园诗作,不再执着于自己曾经的建功立业。“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欧阳修在仕途不顺的时候,也只能在小亭子里举着杯子,望着斜阳,喝喝闷酒,曾经的理想变成了自己闲置时的偶尔的回忆。但辛弃疾不同,因为他是真正操过刀的人,正如文中说道的“是快刀利剑杀过几次人的。”这说明他的诗词真的是从刀刃上用血洗蘸过的,是真的从铁蹄黄沙的洗礼中抽出来的,带着对于“希望再回沙场”的无限渴望,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只是拿着剑或是举着酒杯在某一个容易勾起回忆找寻感觉的地方写下诗或是抒发自己心中的愤懑之情。

如果在这浩浩荡荡的历史长河中,若宋朝是一棵参天大树,那辛弃疾则是一片树上的叶子,而且不是长在树的冠头,天天都能够享受阳光的充分爱抚,恰恰是长在最下端的没有阳光没有充分的养料,但就是这样的一片叶子却是不停地向上生长,从未停止过自己心中的信念,一种追求功业,追求北伐的爱国信念。这种执着又何尝不是可贵的呢?这种执着的心又何尝不是神圣的呢?

也许我们当代人,特别是当代的青年人,也应该去试着拥有一颗执着的心呢?试着向一颗种子学习,学习一颗种子是怎样的从硬如土石的大地下钻出来,然后是怎样从一株小芽去努力地汲取养料从而历经岁月风霜地长成为一颗参天大树的。这个过程是漫长的,是困难的,也是阴霾笼罩的。所以,你就需要从现在开始,向一颗种子学习,学习它的执着,也勇敢地去尝试!

第三篇:把栏杆拍便读后感

那时,我还在初三,中考前最紧张的时刻。

从语文老师所选篇目中做摘抄是雷打不动的规矩。当我读到她选的梁衡先生的《把栏杆拍遍》时,我深深体会了什么叫做“震撼”。读完之后,我不顾中考即将到来的紧迫,不顾慢慢划过晚12:00的时针,几乎把全文抄了一遍。

那篇文章正如长夜中的闪电,一下就劈进了我的心灵,从此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随着梁先生让每一字都能入木三分的文笔,我仿佛看见了辛弃疾痛痛快快打过几次仗杀过几次人的场景;看见辛弃疾厉兵秣马,整饬政务军务的场景;看见辛弃疾空负一腔热血报国无门,只能对古秦淮河痛拍栏杆的场景。在我看了梁先生的文集之后,又多了李清照带着前半生所藏的金石四处漂泊如浮萍的场景,岳飞笔走龙蛇写诸葛亮前后《出师表》的场景,毛泽东在窑洞里挑着油灯著文的场景,周恩来的骨灰默默洒向大海的场景……当我在脑海中幻化这些画面时,即使我是被辛弃疾痛拍的那条栏杆,是随李清照流亡的婢女,是毛泽东窑洞里为他著文而照明的油灯,即使岳飞饱蘸的浓墨在写前后《出师表》时甩我一身,我也愿意,只为跟随着梁先生梦回那些如金子般沉淀在历史长河中的岁月。

季羡林在序中评梁衡为“经营派”。从季老的字里行间看得出他对梁先生的提携。季老说:“一般都认为,写人物能写到形似,已属不易,而能写到神似者则不啻为上乘。可是梁衡却不以神似为满足,他追求一种更高的水平。”我想,能得到季老像这样的评价确实很不容易,也许这样永远追求更高水平的经营就是梁先生的文字震撼我的原因。这是松散派的文章所不能及的境界。这也是梁先生异常执着的追求的境界。我更喜欢的是梁先生后期的文章。如梁先生自己所说,他后期的散文“侧重写理性,写政治历史、人生社会,重在挖掘人物的思想和人格。”他挖掘的太好了,每一笔都像一把铲子,能够准确的铲在存放历史文化的无价宝藏的洞口。我们不仅身临其境,还能与书中的人物同喜同悲。毕竟文字的真正作用不是显示自己的美丽,而是去结合思想的魅力。思想是它们的闪光点,优美言辞锦上添花,这才是我心中的好文章应有的样子。

阅读向来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我们需要通过阅读来找回流淌在炎黄子孙的血脉中的沉重感,那是无数先人用生命一点一点的积攒的文化底蕴,自然沉重。读梁先生的文章,让我第一次如此清晰的感受到这灵魂的重量。有时,我会有要落泪的冲动。梁先生所写的人物大多具有悲剧色彩,这可能是原因之一。但是为什么我在读史实时不泫然欲泣呢?多少有赖于梁先生“经营派”的特性。季老说,经营派讲究“谋篇布局,炼字铸句”。就像钢铁必须经炼铸才能成为举世无双的宝剑一样,梁先生炼过的字、铸过的句子,就化成了一把剑,直指灵魂深处最柔软的地方。我看见在《觅渡》一书上所附的梁先生《文章五诀》一文的手稿图,稿纸上最让我动容的,是梁先生密密的修改笔记,那是他炼字铸句的痕迹。他写《觅渡》一文后,又写了《我写觅渡》和《觅渡自注》,长度远超《觅渡》原文。从《我写觅渡》和《觅渡自注》中,我看见《觅渡》一文的前世今生。这篇历经六年的心路跋涉才凝成的文章,一落笔就注定了要成为经典。这样用情、用理经营出来的文章,怎能不让人有落泪的冲动啊!

《才有梅花便不同》读后感2000字


《才有梅花便不同》读后感2000字:

文:老刘头;这两天,读了《才有梅花便不同》一篇,读的非常仔细。

首先是因为自己很喜欢杜耒这个籍籍无大名的诗人。一生神秘,生于何年不知,官职做的不大,死于乱军之中。诗歌尽管写愁绪多,却也充满了乡村田园自然山水的味道,这和一个寄身于军旅之中的人似乎不大相称。这让他这个人显得很矛盾,矛盾的人总有别样的吸引力在。他有一首诗歌我特别喜欢,叫《苕溪》,诗曰:风掠篷窗雨鬓秋,生涯无岁不扁舟。吟诗本欲相消遣,及到吟成字字愁。常常让我想起在故乡时住在茅草屋苦学的那段日子,蓬窗秋雨,夜深风急,读诗的时候这一幕幕似乎也就袭上心头,呈于面前,不免心中酸楚,自然共鸣。

文章题目出自杜耒另一首诗,名字叫《寒夜》,每每读起,也会想起昔年老友夜访,围炉夜话的场景,也变心有灵犀,倍感温暖。杜耒有梅花,我没有。但我有一棵小枣树,就立在我的小屋前几米远处,陪我度过了十几个春夏秋冬。因此,一见丁作《才有梅花便不同》便就有了强烈读下去的欲望。

其次,是丁立梅写的很有意思。文章来的很简单,结的也很自然,并没有突兀的设计或者独特的寄寓。就是借助所读一句古诗,引发开来,写生活中一件极小的事情,把它写细腻些深刻,呈现出一定的思考与哲性。这是一般我们教学生习作的常规操作规程。但丁的作品写的又不同于一般的学生习作,因为她写的很精美,写的很有韵味。

就写法而言,文章缘起于生活中一件偷摘梅花的琐事,借助于杜耒的梅花诗句,援引大量的典故诗词,极力修饰,铺陈往事,把小事写大,化简为繁,通过插叙相关的素材,使内容饱满化,让文章咀嚼起来更有味道。

就结构而言,清晰而严谨。

开篇即写偷摘之事,引出梅花,点明我对梅香之爱。接着浓墨重彩的突出梅花香气之浓烈,似乎无处不有。三段写梅花让不苟言笑之人也显得可爱。四段写梅花让冬天也变得温暖。五段写历史典故,梅花自古就有其魅力,让女性更美。六段写梅花让生活中的人和事变得甜美。七段写梅花让男人具有了浪漫气质。八段写梅花让物品变得俏丽,引用杜诗,揭示主题。

就内容而言,既有名人轶事,也有生活琐事;既有女人情事,也有男人友事,围绕梅花这个主题,景事结合,以自己的折梅小事为轴,写出了梅花与众不同的风骨情致。

再者,这篇文章对学生写作很有指导意义。比如,文章运用了一线串珠法。所有的叙事描写内容全都围绕梅花次第展开,看似各不相同,都和梅花相关,并不直白,给人一种线牵风筝的感觉。使用了大量富有表现力的动词和形容词,如“追”“委实”“送”“抖擞”等等,使语言变得鲜活有力。还运用了《爸爸的花儿落了》中插叙的笔法,爱梅折梅和插梅赏梅之间融进了大量的内容,借眼前一株小小的梅花,吟诗抒情,谈古论今,表现梅花让世间一切都变得与众不同的特性,把一件琐碎小事甚至可以说不雅之事(偷折)写的深刻之极,风雅之极。这就很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味道了。使用了大量修辞,来润色文句,把简单的语言变得更有诗意,更富表现力。譬如用拟人的首府阿赋予梅花以人格,来写梅香浓郁,几至于无处不有。用类似《木兰辞》中“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的互文手法,写梅花的香味也是“我向东走,它追到东边。我向北走,它追到北边。”兼用拟人修辞,放大了细节,展示出梅香的浓烈深郁。用比喻修辞把花比作宝石,突出花色之艳。同时也多处运用联想和想象,让文章显得细腻,抒情味道更浓。

金无足赤,文无完文。这篇文章也有其白璧之微瑕。

比如“它从冬到春,在季节最为苍白最为寂寥的时候,它含苞,它绽放。它是冬天里的安慰,它是春天里的温暖”一句中五个“它”字,就值得商榷。“从”字和“在”字引起状语,点明时间和季节,之后四个“它”为主语,引出四个分句形成层次,都没有问题,但第一个“它”的存在就显得很没有道理了,如果这个“它”在,那它就是一个长句,后边的“它”,最起码是“含苞”“绽放”前的,就没有必要存在了。为了符合全文中多处使用的短句风格,最合理的就是去掉第一个“它”字,变成“从冬到春,在季节最为苍白最为寂寥的时候,它含苞,它绽放。它是冬天里的安慰,它是春天里的温暖”,读起来就通常多了。此外,第一段中第二句中逗号和破折号的使用也存疑,都证明这篇文章并非完美无缺,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所谓瑕不掩瑜是常识。本文尽管有其不足,但无碍于它整体的美感和精彩。从琐事的引起,到诗意的描写,到巧妙的构思,到丰富的修饰,都给初学写作的人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仔细揣摩,借鉴运用,化为能力。

假日读书,一遍批注一遍思考,从这样的文章中琢磨写作技巧,琢磨把素材变成文章的方法,既不晦涩,也不无趣,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情。

家风正,人便正作文600字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就会乱套;一个家庭如果没有家规就不会和谐。而郑义门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廉名与世的郑义门,又称“江南第一家”,是中国古代家族文化的重要遗址。自北宋崇和元年(1118年)致明天顺三年(1459年),郑氏家族在此合族同居历时340多年,因此,又被称作“廉俭孝义第一家”,至今已整整闻名了900多年。长达168条的传世家训《郑氏规范》,被誉为中国传统家训的重要里程碑。其事载入《宋史》、《元史》、《明史》。

同学们,你看过《郑义门》的电视剧吗?《郑义门》电视剧一共有12集,每集长达十分钟左右。每一集都讲了不同的家规、家风。郑义门一家历已九世,子孙们都不得分家。在郑义门的家规中主要有这几样:“孝、义、廉、耻、忠信、礼、悌、耕、读。”其中以孝义为首。郑义门是孝行世家、为官清廉。从不收国家的钱。

在郑义门的家训家规中该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天下之事不难于往之必行、言传不如身教以责人之心责已以怨己之心怨也、勤为本,德为先,和为责,学社家、不做亏心事,不赚违心钱,心里有盏灯,肚里能撑船,吃不穷;穿不穷,八不读书一世穷,严于利己,宽以待人,勤于习作,乐于奉献,尊师爱幼,孝敬长辈,报效祖国,服务人民”……这些家规在郑义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在这一条条家规中最让我感触深刻的家规是:“吃不穷;穿不穷,人不读书一世穷”。我是这样理解的,读书比吃、穿都要重要。只有读书学好本领。才能对社会做出贡献,才能世代不穷。因此,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

正所谓,树家风,讲家规,讲家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家风乃是常行的规矩,规范。看了《郑义门》电视剧,让我知道了做人要有做人的规矩。从小就要以礼相待,他人有错,也要大胆地提出。还让我知道只有读书,才能有文化,才能学到各种各样的基本功。从小就要懂得做人的道理,惟俭、可以惜福,惟俭可以养廉,致力为公,公则民不。要以诚待人,以孝为义,以忠为理。即使遇到事也不可后退,要勇于面对。人是有人的规矩,但是呢,家风也要正,家长也要以身作则,一个家长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在郑义门中有许多我们所做不到的,郑氏子孙却都做到了,并且在这之前,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好榜样,让我们传承他们的美德。好好做人吧。

家风正,人便正作文(精选优质读后感)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就会乱套;一个家庭如果没有家规就不会和谐。而郑义门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廉名与世的郑义门,又称“江南第一家”,是中国古代家族文化的重要遗址。自北宋崇和元年(1118年)致明天顺三年(1459年),郑氏家族在此合族同居历时340多年,因此,又被称作“廉俭孝义第一家”,至今已整整闻名了900多年。长达168条的传世家训《郑氏规范》,被誉为中国传统家训的重要里程碑。其事载入《宋史》、《元史》、《明史》。

同学们,你看过《郑义门》的电视剧吗?《郑义门》电视剧一共有12集,每集长达十分钟左右。每一集都讲了不同的家规、家风。郑义门一家历已九世,子孙们都不得分家。在郑义门的家规中主要有这几样:“孝、义、廉、耻、忠信、礼、悌、耕、读。”其中以孝义为首。郑义门是孝行世家、为官清廉。从不收国家的钱。

在郑义门的家训家规中该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天下之事不难于往之必行、言传不如身教以责人之心责已以怨己之心怨也、勤为本,德为先,和为责,学社家、不做亏心事,不赚违心钱,心里有盏灯,肚里能撑船,吃不穷;穿不穷,八不读书一世穷,严于利己,宽以待人,勤于习作,乐于奉献,尊师爱幼,孝敬长辈,报效祖国,服务人民”……这些家规在郑义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在这一条条家规中最让我感触深刻的家规是:“吃不穷;穿不穷,人不读书一世穷”。我是这样理解的,读书比吃、穿都要重要。只有读书学好本领。才能对社会做出贡献,才能世代不穷。因此,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

正所谓,树家风,讲家规,讲家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家风乃是常行的规矩,规范。看了《郑义门》电视剧,让我知道了做人要有做人的规矩。从小就要以礼相待,他人有错,也要大胆地提出。还让我知道只有读书,才能有文化,才能学到各种各样的基本功。从小就要懂得做人的道理,惟俭、可以惜福,惟俭可以养廉,致力为公,公则民不。要以诚待人,以孝为义,以忠为理。即使遇到事也不可后退,要勇于面对。人是有人的规矩,但是呢,家风也要正,家长也要以身作则,一个家长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在郑义门中有许多我们所做不到的,郑氏子孙却都做到了,并且在这之前,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好榜样,让我们传承他们的美德。好好做人吧。

《少年阿莫的烦恼》读后感300字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些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少年阿莫的烦恼。这本书主要写了阿莫童年的趣事和生活中的各种烦恼。

阿莫是一个善良、幽默、弱小的男孩。他家里有严肃的奶奶,爱吵架的爸爸妈妈和一条调皮的狗。每天阿莫都有各种烦恼的事,他最讨厌的东西就是他下巴上的几颗痘痘,经常会长出来,所以他在猛喝VC饮料。因为弱小,在学校也经常受到欺负。他的妈妈很挑剔,已经离了四次婚,真让人无话可说。我崇拜阿莫能写诗,“水龙头滴滴答答,天亮地就会弄湿一大摊”《水龙头》这首诗既真实又好笑,不愧叫自己知识分子。阿莫用日记记录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不知不觉写了三年,真是一个学习的好棒样。

春节,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自驾去旅行。去过南昌、长沙、桂林和阳朔。在那里我看到了很多美丽的风景,尝到了各种美味的食物。我也像阿莫一样,记录着每天的点点滴滴,希望也能像阿莫一样坚持不懈。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读后感作文300字:《阿莫斯的便便日记1》读后感》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日记读后感3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