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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奇缘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荒野之王读后感。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荒野之王读后感,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荒野之王读后感
人类永远是世界的主宰。这部书的一系列悲剧全由人类一手造成。 
为了功名利禄而以全家性命为赌注的主人几近失败,濒临崩溃之际,疯狂折磨无辜的猛禽,血的逼迫,使野鸟变成杀手,主人成功了一本《驯雕秘史》由此诞生!这看似流传下来了功名利禄的获取道路,但却实是人类对大自然的折磨!
《荒野之王》一书中最悲剧性的人物是那可怜的豹子。如果没有那场人为山火,或许它的命运又是另一番景象。火是被人类所驾驭的一批野马,它肆虐的后果如是不容易被金钱估量的损失一般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那么那些受山火所迫害的动物就更加没人去理睬。山火是老豹悲剧的开始,是老豹命运的转折最后在暮年甚至瞎眼断尾!这一切都拜人类所赐!
我们拉远镜头看看逆风飞翔的隼雕金爪儿:它是《荒野之王》一书的主要角色,被盗卖后,药品的摧残酿成了雕与豹之间的仇恨以及随之而来的悲剧但试想:如果没有被盗的遭遇,金爪儿或许不会碰到伴侣银脖;如果没有与人相处的猎伴思想,或许塑造不了金爪儿的王者风范;同样,金爪儿如果没有这样的经历,和老豹之间也不会结下冤仇!
我不禁想问偷猎者:与动物无冤无仇,捕杀它们是何意?因为钱?钱有一条生命重要吗?
在这篇不可能长的读后感里,我还很想说说那头豹子。喜欢一本书中的人物不一定是主角。我喜欢《荒野之王》的人物就是那头并非主角的豹子,那头因人类逼迫而固执和不识好歹的豹子。我爱它的母爱,爱它面对冷酷的生存法则时的坚强。为了儿女,本可以安享晚年的老豹用血肉之躯当绞索,诱惑护犊心切的金爪儿将利爪刺进自己血肉之躯的方式而让金爪儿也陷进泥潭后,欲与其同归于尽。它因肺部的刺痛而晕了过去,可马上又清醒了过来,世界在它的独眼里渐渐模糊,唯一闪亮的只有儿女那两双闪着豹族强悍的豹眼 它向家的方向投出最后牵挂的一瞥,脚底的泥浆不容它做太多的逗留,一股强大的吸力把它没进了泥潭这位母亲最后牵挂的一瞥投射出了对孩子的担忧和为孩子争夺到了生存权的死而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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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王读后感作文500字:风之王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风之王》。这部写于20世纪40年代的小说,在这天读来,仍能带给读者一种力量,一种震撼。该书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这是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哑巴男孩阿巴格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巴格。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的。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诺言,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最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阿巴格是个坚强、有职责心的男孩,也是一个富有爱心的男孩。他为了闪,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无怨无悔的付出了很多很多,即使是生命,他也心甘情愿,每一道难关,他都克服了,最终为闪创造了机会,使之在英国繁殖了优秀的品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风之王。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需要职责,自己说到的就要做到,先对自己负责,然后自己就应承担的职责,不能因为各种理由推脱。我还感觉到爱心还会产生奇迹,阿巴格很多次都处于绝境之中,总是有爱心的人士的帮忙,帮他克服困难,走出困境,我也要经常帮忙那些需要帮忙的人,做一个有爱心的人,不仅仅陶冶自己,还能温暖别人。总起来说我要像阿巴格那样做一个有职责心的孩子,同时也做一个有爱心、善良的人。

荒野读后感合集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荒野读后感合集,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荒野读后感(篇1)

我把獒比喻为来自地狱的魂魄。古代的獒,忠诚而又勇猛。在敌人面前显得残暴而又血腥。厮杀的快感,永远得不到饱足。

血统纯正的獒,不会有任何的惧怕,无论是什么,只要被定格为猎物,那么獒会让它死的淋漓尽致。把猎物的身体,完完全全的发挥在獒的身上。

獒是恶魔,高贵的灵魂;迅敏而又魁梧的体格;野兽般的血性。我从不把獒当成狗,而是定为自尊,自立,自强的象征。

挑衅獒,愚蠢至极的做法。它会以闪电般的速度,熊一般力量,将你扑倒在地。如果它不饿,对不起,你就中奖了,它会将你一口一口的分解。戏谑的朝你低吠。让你愤怒而又无能为力,只能任它蹂躏。

黑鹤的笔下,獒高贵而又血腥。仿佛他与獒有某种特殊的联系,能了解獒的心,如果我也有这种特殊的能力,那么獒注定是我笔下的不败王者在《黑狗哈拉诺亥》中,两头恶魔般巨犬。它们的故事让我感受到来自荒野的气息;地狱的高贵。永远不会输。

哈拉十分幸运,在草地寻找到了自己的宿命。守护羊群,能厮杀营地侵略者,而不付出任何的代价。厮杀的欲望,得到血腥的满足,自己无限的精力,永远被敌人享受着。呵呵,无休止的戏谑。狼不来袭击,哈拉永远不自在,精力得不到释放。不厮杀仿佛会因精力过旺而膨胀至死。那种王者般的风度,深深令我着迷。

诺亥我为它感到惋惜,死在屠宰场之中。一头巨犬,经历无限的挑战,最终至死没输。嗜血成性,是个独裁者,以自己为标准。无论是同类还是它类,都会死在它锋利的犬齿下。它只拥有自尊、独裁、生存,用恶魔来形容,我总觉得缺点什么,那一点点我不想知道,保存一点点的神秘感。

荒野的王者,气息弥漫在千年的草原上。

我想得到一只血统纯正的獒,可是又不想拘束它的生命。獒的使命就是在草地守卫羊群,而不是拿来当作宠物。我觉得那是对獒的侮辱。荒野高贵的獒,我好想好想看着它接受无数次血的洗礼。历练成真正的草原之王。

獒,我深深的喜欢着。可是拥有血统纯正的獒,对于我是一种妄想,而我不会停止这种妄想,让它在心中扎根。也许看见血统纯正的獒与獒的厮杀是一种享受。而这场视觉盛宴,对于我来说,一个永恒的传说。

人,为了利益,再也不在乎生态。獒,血统纯正的少而又少。或许草地的营地,还残留着仅仅那么几只恶魔般的獒。

獒,荒野的王者,我深深的希望,獒纯正的血脉能永远的弥漫在荒野上。

荒野读后感(篇2)

《荒野求生》系列是一册很棒的书籍,本书的作者为世界一流的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此书籍系列里都有说到在荒野里该如何求生,该如何远离哪种危害动物,还有该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然而,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他作为“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拥有着超凡的生存能力。“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对呀,大师的座右铭使我深有感触!即使你被困在一个寸草不生、荒无人烟的地方里时,又已经彻底绝望了,那就来想想,其实活着就是人生中最大的幸福,只要活着,就可能有希望逃脱,不要放弃,也不要往悲伤的一面想,应积极乐观,往好的一面想。

这是我对大师——贝尔·格里尔斯座右铭的理解。当我看完了《荒野求生》全册时,不仅知道了许多野外生存的技能、知识,还深有特别的体会!荒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那颗已经绝望的心,它会把你带到死亡之处。其实,有些人还不是因为食物短缺而死,更不是被猛兽所害,而是缺乏自信,最后丧失了本性,只能自生自灭。所以,我们不要畏惧自然,要与它抗争到底,不要轻易屈服。因为,敢和命运做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

荒野读后感(篇3)

我的第一本《荒野求生》是经同学介绍购买的。开始,我认为它和其他冒险小说没什么两样,便只是买来一本看看,可哪知三页都没看完,我便被它的魅力所深深吸引了。

《荒野求生》讲的是一名叫贝克的少年探险家为寻找真相,不得不在荒野求生的故事。从巨蟒出没的哥伦比亚雨林,到处处悬崖绝壁的喜马拉雅山脉。贝克凭借着父母生前交给他的生存技巧,在危险中穿梭,即使是猛兽奔袭、狂风暴雨,也从没阻挡住贝克那充满着坚定信念的步伐。我似乎看见了贝克身上散发的勇气和智慧的光芒,诉说着对生命追求与希望。也许一个成年人都无法与他相提并论。

每个人的.心中,其实都有着一颗勇气的种子,只是没有经过阳光的滋润,也没有经过雨水的灌溉。

“身陷困境时,别慌乱,你不是第一个孤立无援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不要放弃生的希望。你最终能否顺利脱险,完全取决于你的意志和行动。”野外求生专家贝尔。格里尔斯的这句话常常会在我的耳畔回荡。在生活中遇见困难时,正像话中所说的一样,我们需要有无比坚定意志和正确的行动!

荒野读后感(篇4)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自然的过程。充满了兽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兽性占了主导。

那么巴克为什么最终变得和狼一样呢?我想就是因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吧。在那样严酷的环境中,如果你不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那么你就一定会被自然淘汰掉,从丛林中消失,所以,巴克不断的改变自己,壮大自己,让自己能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去。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同样是这样,如果不去竞争,那么就会被生活所淘汰……我们总是想着让生活适应我们,当换了一个生活环境后,也不是自己想办法去适应新生活,熟悉新的生活环境,而是异想天开的认为,生活会慢慢适应自己的,自己什么也不用去做,也能熟悉生活,我认为这种想法是极不明智的。比如《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逊,如果他不主动去适应孤岛上的生活,而是等生活去适应他,那么,他还能活下去,最终重返祖国吗?当然不能。再比如《老人与海》中的老人,如果他不主动去适应海上的环境,而是等环境适应他,那么他还能活着回去吗?肯定不行,恐怕早就被鲨鱼吃掉了吧。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达尔文所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不去竞争,那么,必然要面对被淘汰的命运;如果不去适应生活,那么就一定会消失在时间的齿轮上。

所以,让我们勇敢起来,去竞争,去挑战,去适应生活,为自己的未来开辟出一块新天地。

荒野读后感(篇5)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花了4天的时间看完,我的感触特别深。这本书的主人公布克是一条狗,是以它的视角展开描述,让我们可以很好的了解动物的内心世界。

布克它是法官米勒家的狗,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幸福生活。可是后来被狗贩子卖去成了一条被奴役的雪橇犬,在天寒地冻的环境里每天吃不饱睡不好,还要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中布克和其它队员们同甘共苦,最终成为一条优秀勇猛的雪橇犬。在布克危险时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产生了深厚的友谊。可是桑顿被害了,布克替它报了仇。最后它听从内心的生活步入狼群。

在这本小说中布克经历了好多主人,有让它过上养尊处优的,有让它拉雪橇的,有拿铁棒残暴毒打它的,也有帮助它的。看到这里,我想放声对那些帮助它的人说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你对它好它也会回报你的;对那些伤害它的人们我想说动物也是有生命有感情的,我们不能这样对它。布克它从养尊处优到回归荒野成为群狼首领,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懂得适者生存的道理,让我们明白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只要像布克那样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经受磨练,就会百炼成钢,实现自己的目标,最终成功。

荒野读后感(篇6)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正因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风波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秦桧做到了么?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此刻时代不一样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荒野读后感(篇7)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尔、龙瑶和周健乘坐“海豚号”进行帆船旅行。不料肆意的台风破坏了砂坝,抬高了海床。“海豚号”龙骨被撞断,帆船瞬间沉没,周健的左臂骨折!

情急之下,三人只得游向最近的一个荒岛,等待救援。荒岛上不仅没有水源,没有食物,还隐藏着极为凶猛的爬行动物—巨晰。巨晰生猛残暴,贝尔潜水捕来的鱼被它们掠走,用塑料瓶一滴一滴收集的淡水被它们打翻,三人千辛万苦找到大虾烤来充饥,却引来巨晰的疯狂围攻。搏斗中,周健受的左手腕被巨晰咬伤,病毒在血液中迅速蔓延。

最后,他们三人乘坐着自制的救生筏逃到了离这座岛最近的另一个岛上,那里没有巨晰。三人靠做陷井来捕食野猪充饥……可是,周健却命悬一线,贝尔不得不把周健的手切除才能活下来。可是,总不能一直待在这里吧,他们在绝望中,终于等来了直升机!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任何事都不能灰心,要多往好处想!

荒野读后感(篇8)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后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后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能力。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只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荒野读后感(篇9)

世界上写动物小说的人可不少,比如:沈石溪、西顿、椋鸠十等等,他们笔下的动物小说是那样的传神和引人入胜。在这个寒假中,我又读了一本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撬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撬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感慨万千。一条平凡的狗,原来它的一生,并不是那么的精彩。这让我不禁感叹道狗是有生命的,怎么能虐待生命呢,在他们没有精力或奄奄一息之前,还让它们干生活,不给他们吃饱,总是用鞭子抽打它们这些事例让我想到了小时候亲眼目睹的一件悲惨的事。

小时候有一次在去幼儿园的路上,我看到一只被车撞了的小猫正在用自己最后一点微弱的力气向道路旁爬去。当时我还提醒送我的奶奶说:小心点,别压着那小猫了,看着好可怜呀!是啊!但可惜呀,它快死了,只能保佑它下次不要被车撞了吧!可是,当我们正要经过那个事发地时,有一个调皮的小孩故意用脚狠狠地踢了那只小猫一脚,将小猫生命的希望全都踢灭了。我没有胆子去看那个结局,因为我不看也知道,此时它该正躺在离事发地几米外的地方,全身正僵硬着,我当时想疯狂地踢那个小男孩,让他体会到那只小猫的痛苦。

生命是宝贵的,只有一次,但请你能敬重一切生命,也许,是他们,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钢琴之王》读后感


《钢琴之王》读后感丰台一小六(8)班 陈湜“人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如果有人伸出援助之手,即使只有点滴的帮助,对身处困境的人来说也如黄金般珍贵。”是的,一个人身处困境的时候,有人站出来帮助了你,即使是微不足道的举手之劳对于遇到困难的人简直比黄金还要珍贵。谁没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呀?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假如遇到了困难但迟迟不能解决,或者是彻彻底底地解决,而就在这时候,有一个人不经意间帮助了你,为你解决困难却不求回报,你就会有一种感激的心情。有一次语文期末考试,我唯一的一支笔在中途坏了。有人发现我坐在位子上唉声叹气地望着天花板,及时借了我一支多余的铅笔,才使我完成了所有的题目。而那个借我笔的同学也就是举手之劳,却给了我莫大的帮助。在当今的社会中,像文中的“钢琴之王”李斯特这样,能够对身处困难的人给予帮助的人不多了,还能想方设法地帮助一个陌生人的人更加少了。有时候,这点滴的帮助却是严寒中的炭火,干旱时节的及时雨,贵重的珍珠玛瑙……帮助他人也是一种美德,当自己周边的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尽全力地帮助别人,给予人一种无私的帮助,才能算是真诚善良。

风之王 读后感


《风之王》读后感

我写的读后感是《风之王》这本书。作者是【美】玛格莉特亨利,她凭《风之王》这本书获得了1949年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其代表作有《贾斯丁摩根有一匹马》、《辛可提岛的迷雾》等,这让她成为了出版史上最受欢迎的以马为主角的女作家之一。《风之王》是一个关于爱和责任的故事,主人公阿格巴对马闪的关心深深打动了我。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阿格巴十分关心和喜爱摩洛哥王国皇室马厩的阿拉伯骏马闪。在闪一出生时,哑巴男孩就许诺和它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一次机遇让他们来到法国,又通过柯杰若来到英国。在命运地一次次捉弄下,它被流落于噪杂的市井之中,又不幸进入了监狱。但这始终不能埋没闪的高贵血统。终于,在与恶魔马的战斗中胜利了,并于母马罗珊娜生了个小马板子,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在《风之王》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马闪,因为它十分坚强。有一次,闪和阿格巴被厨房总管倒卖给了一个马贩子,被用来拉车驾辕。闪因以前在厨房拉车而瘦骨如柴,根本没力气再拉马车。没想到,马贩子却因此大发雷霆,毒打辱骂闪。闪完全可以索性倒地不起,顺势咽下口气不再活着,可它却坚强地爬起来,饱含眼泪,忍住痛苦,直视远方,好像一定是活着证明自己的纯正血统,证明自己的信仰。

我喜欢闪,喜欢它的坚持不懈,喜欢它永不放弃;喜欢它为了证明自己,而对命运抗争。它的坚持、坚强、勇敢、努力值得我好好学习。

《风之王》读后感


我推荐大家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它是由美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玛格丽特亨利写的。玛格丽特6岁时就爱上了马,而这份对马的热爱便融入了她以后的写作生涯。在她写的故事中,马、狗、及其它宠物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让她的故事更加精彩迷人,她总会投入很大的精力去研究宠物。

《风之王》讲的是发生在200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的宠儿、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并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

这是励志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就许下诺言:等你长大,你一定为成为风之王,大家都会对你鞠躬,我保证!为了这个庄严地承诺,他和闪不离不弃,相互鼓励,终于使闪成为了风之王。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无论面临什么困难,都不能自暴自弃;无论遇到什么命运不公,都要奋力抗争;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同时,信守承诺、忠诚能让朋友更坚强;执着、坚持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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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之王读后感


战争之王读后感(一)

拍摄于2005年,由尼古拉斯凯奇主演的电影《战争之王》是一部直面军火走私的现实主义作品。美国人拍摄的电影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其矛头可以直指当局,或揭其短处或讽其弊端,不遮掩不回避。这部电影就是个典型。电影以主人公自述的方式,讲述了主人公尤里军火贩子的生命历程和反思。

尤里(尼可拉斯凯奇饰)的经历并不复杂,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随着自己的家庭从乌克兰移居美国。在这个充满冒险和机遇的国家里,他开始逐渐学会如何使用自己的智慧和谎言来获得生存和壮大的机会。尤里有一次意外目睹了两个俄罗斯黑帮之间的街头枪战,这让他认识到人类在吃饭的本能之外还有着仇恨和屠杀的欲望。从这次枪战中,他意识到武器走私可以使其过上富人的生活,因为他觉得,买卖武器是为了提供人们的另一种生活必须品就象你开饭馆,人总要吃饭一样。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他从倒卖一两支枪支到大批的军火直到把前苏联的军用直升飞机倒卖出去,他一步步成了这个领域的老大。而且用他的不义之财把他的梦中情人艾娃(布里奇特莫纳汉饰)娶回家为其生儿育女。

尤里把他的武器倾销到世界上战乱不已的中东、非洲,而那些地方的人们用他的武器互相杀戮,无辜的平民特别是妇女儿童惨遭屠杀。甚至他的弟弟维塔利因为受到良心的谴责,不愿把武器卖给那些杀人恶魔,结果在他的眼皮底下被乱枪打死。可以说,他赚的每一笔钱都带着血腥味。我们在谴责尤里赚取昧心钱的同时,不能不问:是谁造就了尤里这样的军火商人?其实是美国政府。作为世界上的军事强国,美国凭借其强大的军事力量和雄厚的财力,到处插手国际事务。要么出兵直接干预别国内政,要么把大批的军火提供给那些战乱中的弱小国家让他们互相杀戮而其从中渔利。影片中有一个镜头,一个巨大的仓库里,到处堆积着如山的枪支,这些枪支是战后美国遗留在别国的,因为把这些武器运回美国的花费比扔在这里更划算,这也成为尤里这些人非法买卖的重要来源,尤里收购这些武器是论斤买的!

影片结尾处,尤里和检察官杰克在监狱里的对话很耐人寻味:世界上最大的军火交易商,是你的老板,美国总统。他一天卖的比我一年卖的还多。有时,他需要象我这样的自由工作者,来支持那些他不可能支持的军队。我是一个必须要存在的恶魔。

世界上只要有战乱就需要武器,只要有需求就会有尤里这样的恶魔存在。这样的恶魔存在一天,就会有无数无辜生灵惨遭涂炭。而美国政府却默许这样的恶魔存在,这样的民主国家其正义何在?

战争之王读后感(二)

尼古拉斯凯奇的战争之王从军火商的角度叙写了战争的残酷,同时也描述了当今世界的形势。纵使我不了解也不可能了解军火商,我对武器也没有研究,仅仅觉得武器那种冷酷美始终很吸引我,但这都不妨碍我对这部影片的喜欢,影片给我感觉就是一种宛如记录片的感觉,那便是真实。

对于影片的主演尼古拉斯凯奇,相信大多数经常看外国电影的人都熟知,文艺戏出身的凯奇近几年一直活跃在动作戏领域,但除了在吴宇森的《变脸》中,凯奇在演反角的时候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之外,他的其他动作片,虽然精彩,但表演总是给人感觉没什么突破,演英雄的时候总是看起来那么无辜,一脸苦大仇深之样。直到现在的《战争之王》,似乎又在凯奇的眼神里找到了他在《火柴人》里忽悠别人那种无辜的狡猾。?有人评价说《战争之王》凯奇的转型之作,那我更认为,这是凯奇的半回归之作。?

剧中的主角叫尤瑞,如果抛开尤瑞是个军火商身份的话,那么他完全就是一个商人。他和所有的商人一样,他有了第一次出售商品的动机,也有第一次交易的兴奋,甚至和各种各样的人来打通关系。他种种的作为和一个普通的商人没什么区别,他知道如何在政策和法律的框框中为自己牟取更大利益,他知道和直接影响他买卖的那些人做好关系,他甚至和所有的商人一样不去关心消费者买了他的产品到底会用来做什么,他的职责就是,尽可能地将自己的商品出售给需要的人,尽可能地给自己牟取最大的利润。也就是这个原则,贯穿着整个故事,不涉及其他国家的所作所为是他耐以生存的一个原则。影片的第一个镜头便是满地的弹壳,接着我们看到了尤瑞,也是从尤瑞的口中我们慢慢进入军火走私商的故事。也正是从我们看到尤瑞的第一个表情开始,我们就明白,这只是一个商人,一个比较精明的商人,仅此而以。

同时影片在塑造尤瑞这个商人形象的同时,也深刻的揭露了国家利益斗争的本质。国家是一群人构成一个群体,有着相同的利益趋势,有了利益,便有了争端,有了争端,便有了杀戮。因此国家这个东西在他诞生的一刻开始,就便是建立在互相的流血冲突上。利益的冲突必然导致一部分人被奴役,这也就渐渐演化成国家的另外一种形态。倘若说之前的国家是代表着国家内大部分人的利益而建立的群体的话,那么后面的这种形态,就是国家是满足小部分人的利益而将一大部分人建立成的一个群体,而这个就是奴役的结果,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这种情况都没有消失过。影片内的那个非洲国家,便是一个典型。国家的存在总是伴随利益冲突的存在,甚至可以说,是利益之间存在的冲突才是促进国家不断发展的原因之一旦利益的冲突却往往伴随着武力的发展,由此可以发现一个或许让许多道学家难以接受的规律是武器,维持着国家这个大极其的运装。?因此,只要有国家的存在,军火的销售就不会停止。也就像影片最后讲的一样,最大的军火商不是别人,正是美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这五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这也深刻揭露了国家利益的本质。

这部影片最重要的一点事做到了真实。伴随着AK47的枪声在美国奥德萨皇宫酒店响起,由尼古拉斯带领着,一个全新的世界展现在我们面前。(.org)跟随着这个军火商人的成长步伐,我们渐渐走入了一个由枪声和鲜血组成的世界,我们也可以了解原来历史的变革与推动不仅仅只有主义和宣言,还有鲜血与交易。目睹着电影中非洲军阀屠杀平民的残忍场景,你会感觉这个世界原来也可以是这样。也许长久的太平让人们误以为那便是生活的全部,却没能更好的认识这个世界。?当军火贩子的妻子,儿子,父母抛弃他时,当他的弟弟死于他所贩卖的子弹时,当他被抓捕又由美国政府中某个人在上法庭之前直接释放之时,他继续了他的军火生涯。主人公说,我是军火商,全世界有战争的地方就有我,但是你们用不着恨我。战争不是因为我们这些军火商而开始的,我们只是在追随战争的脚步而已。而且我永远不是最大的军火商人,像美国政府,他们做的军火买卖是我的好几万倍,为什么没人去恨他们?这样的角色才应该是你们憎恨的,他们一边挑起战争,一边还故作慎重,其实就是为了发财。?正如他所言,在这血色的世界格局中,他必须也必要去扮演着这个世界所需要的角色,一个暗地里的角色。?

人性也许并不如影片中描述的那样简单,可是每个人在面对每一件事情都有一个判断是非的标准,而正义永远只是相对的,在这个标准之中,比较能够使人认同的可能就是正义。而政客思想统治中的正义,不过是一种利益。我们常常犯的错误是,把别人的利益当成自己的信仰。于是想,做一个平凡的人,做一些平凡的事,才是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和珍惜。

战争之王读后感(三)

一直没有机会看我家凯奇的《战争之王》。今天完成了这个心愿。

觉得片子很是不错,很有深度,很有内涵。很是喜欢导演的安排,特别是最后的结局。因为这个世界,冥冥之中,玩的就是政治,玩的就是关系。如果让凯奇入狱坐牢的话,那才是见鬼的事情,虽然名义上他是个坏人。幸好,这是一部好莱坞电影,不是我们的红色革命剧,不然真是糟蹋了凯奇这么好的演技。

片子很真实,因为人物很真。年轻人会对未来迷茫,男人会找女人泻欲,空虚会让人堕落,嗑药会让人上瘾,政治会爆发战争,战争会流血无数等等等等。凯奇扮演的角色只是一个人,好人和坏人的结合体,其实人本来就是矛盾的东西。人嘛,总会犯错,酒精,白粉,女人,男人势必逃不开这些。与此同时,梦中情人,改变世界的梦想,兄弟情义,男人也离不开这些。所以当这些都反应在凯奇身上时,觉得好真实。柳下惠是个特例,我不苛求这样的人物。但求真小人,而不是伪君子。

这是讲人的,但是片子的主题还是战争。片子不求给出一个主题,我感觉。只是,说明这个世界很多事情的存在,必然有它现实和合理的一面的。战争就是这样,总有人要发动战争,为了各种目的,那么一定就会有人死,当然了,更会有人买卖军火。有需要,就有市场。

很多时候,改变现实很难,接受现实可能更加容易一些。

风之王读后感


风之王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风之王》。这部写于20世纪40年代的小说,在今天读来,仍能带给读者一种力量,一种震撼。该书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这是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巴格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 叫阿巴格。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的。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诺言,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阿巴格是个坚强、有责任心的男孩,也是一个富有爱心的男孩。他为了闪,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无怨无悔的付出了很多很多,即使是生命,他也心甘情愿,每一道难关,他都克服了,最终为闪创造了机会,使之在英国繁殖了优秀的品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风之王。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需要责任,自己说到的就要做到,先对自己负责,然后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不能因为各种理由推脱。我还感觉到爱心还会产生奇迹,阿巴格很多次都处于绝境之中,总是有爱心的人士的帮助,帮他克服困难,走出困境,我也要经常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做一个有爱心的人,不仅陶冶自己,还能温暖别人。总起来说我要像阿巴格那样做一个有责任心的孩子,同时也做一个有爱心、善良的人。


《荒野求生》读后感


谁能在一望无际的滚烫沙漠、万年冰封的茫茫荒原、步步惊心的热带雨林中不靠任何外力独生?贝克格兰杰能。

就在几小时前,他还在晚会上狂欢,和朋友们一起谈笑风生。可是,一场意外袭来,使贝克不得不向那危机重重的热带雨林进发,寻找和他失散的阿尔伯伯。 而在此之间,他遇到的凶险不计其数,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就是那令人闻风丧胆的鲨鱼和雨林之王美洲豹也没有阻止他前进的脚步。最终,他解救了阿尔伯伯,并 归还了属于印第安人的圣物。

本书的作者为世界一流的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作为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他拥有着超高的生存能力。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 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是他的座右铭,这句话使我深深感受到即使你被困在一个寸草不生的 地方,当你已经彻底绝望时,那就想想,其实活着就是人生中莫大的幸福,只要活着,就可能有希望逃脱,不要往悲伤的一面想,应该积极乐观,往好的一面想。

有道是人无信不立。那么这个信指什么呢?原本这个信指诚信,但对于这本书来说,信自然理应为自信。其实,荒野并不可怕,可 怕的是你那颗已经绝望的心,它会把你带到死亡的边缘。其实,有些人不是因为食物短缺而死,更不是被猛兽所害,而是缺乏自信,最终丧失了本性,只好自生自 灭,所以不要畏惧自然,要和它抗争到底,不要轻易屈服,在天灾面前不要叹气,要敢大声地说出自己的心声,敢和命运做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

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想呢?因为我也曾经历过因不放弃而成功的事。

一天下午放学,老师布置了一道题目,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我想过放弃,想去问爸妈,可是我一想起贝尔格里尔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最终,我成功了,我终于尝到了因不放弃而成功的甜头。

人生确实坎坷,正因为它坎坷,所以我们才要学贝尔格里尔斯那永不放弃的精神,让崎岖的人生大道变得平稳而光明,让未来的梦想不再遥不可及。

荒野求生读后感


【篇一:荒野求生读后感】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三本书,我拿来一看《荒野求生》我读了起来:

荒野求生少年生存小说系列是世界顶级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专门为广大少年儿童,特别是为三个儿子创作的作品。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融入精彩的少年历险小说,在动人心魄的故事情节中,生动描述了上百种简洁而实用的求生技巧,传递了野外求生的永恒的法则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引领小读者在危险环境中,镇静从容,险境求生。

其中,我最喜欢看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内容:贝克一行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飞机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腿部受伤,为了寻求救援队的帮助,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必须挖掘雪洞躲避暴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可是,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震惊地发现,有一个模糊的狼影,始终跟随着他们的脚步

这本书告诉了我朋友要团结合作、分工协作才能成功。

【篇二:荒野求生读后感】

荒野求生是一部野外生存小说,贝尔和他的朋友缇堪尼由于飞机坠落而在白狼荒原上求生的故事。

平时我们都生活在繁华的都市,没有去过可怕的荒野,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贝尔把瓶子在二分之一处截开,把上部倒插入瓶底,这样一来就变成外大里小,只要放上虫子,就万事俱备只欠东风,鱼儿会经不住美食的诱惑,愚蠢的钻进布置的大口袋,现在鱼儿插翅难逃,从中我感到贝尔的聪明,在险境面前会利用手中的一切生存。

贝尔不仅非常机智、聪明,面对困难时显出镇静和过人的勇敢,贝尔和朋友们曾在普齐尔托克瀑布附近碰到强壮的黑熊,冒着寒光的母熊朝他们赶过来,要把他们一口吞掉似的,贝尔非常镇定,就地缩成一团,一动不动趴在地上,无论棕熊怎么对他低吼、推搡,他都无动于衷。

贝尔面对困难总是保持微笑,贝尔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一切皆有可能,只要努力,任何事物都可能被你改变。有一次我在做数学时,一道题就像凶猛的老虎拦住了我,经过一阵绞尽脑汁的思考,还是没有什么进展,心中打起了退堂鼓,脑中有两个小人互相争吵,一个说:只要努力,就会成功,一个说:这么难,还是别做了。最终我选择了挑战困难,我要向他学习。

【篇三:荒野求生读后感作文】

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还是在电视上。只看了一点,我就成为了它的粉丝。第二次看的时候,我就成为了它的铁丝。第三次看它,我就成为它的钢丝。在和同学们的一次交谈中,我突然得知《荒野求生》出书了,我欣喜不已。

星期日和爸爸去书店买了我的第一本《荒野求生》,名字我还记得,叫《狂鲨深海的复仇行动》。

随着《荒野求生》在同学们中的普及,我们就开始换书看了。有时候,还看见一下谁的野外求生本领多。如果哪个人说出的知识少,我们还会轻微嘲笑他一下。

这本书讲的主要是:主人公贝克去世界各地旅游,却因为路莫斯公司的破坏,让贝克多次徘徊在生命的尽头。但是,贝克次次都用他爸爸、妈妈教给他的求生技能阻止了路莫斯破坏地球资源的邪恶计划,并在历险中收获了友情和亲情,还收获了一份经验。

贝克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千万记住,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要失去生的希望。从贝克身上我们也可以看出来。他遇见过巨蟒、虎鲨、老虎但每一次都化险为夷。

我记得有一位伟人说过类似的话:一个在黑暗中生活的人,只要还有最基本活下去的信念,他肯定能走出黑暗,走向光明;如果一个在光明中生活的人,老天什么都给他了,从金钱到地位。但活下去的勇气没有给他,他只能走出光明,走向黑暗。

我看过这样一则新闻。有个高中生姐姐在一天跳楼自杀了。当人们得知她自杀的原因时,都哭笑不得。原来是校方要求女生全部剪成短发。她很舍不得自己乌黑亮丽的长发,找校方抗议无济于事后,她就含愤跳楼了。

通过这件事,我得出一个道理:在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

【篇四:荒野求生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叫《荒野求生》,作者是英国的著名求生专家贝尔格里尔斯。

这本书讲了在非洲旅行的贝克和彼得,无意中发现了钻石走私的事情,并误入了走私者的飞机,被迫跳伞到了炎热的撒哈拉大沙漠,这是个死亡之地,在这里,贝克和彼得要面对中暑、冻死、脱水等危险,最后贝克和彼得终于克服了各种困哪,走到一个村子最后成功获救。

我最喜欢的是书中彼得中暑,贝克努力想办法球员,贝克细心照料彼得,自后他们终于知道到了一下片没人居住的小绿洲,在那里丰富的水源和食物救活了彼得。

我很敬佩贝克,他有那么丰富的野外求生只是,他面对困哪时沉着泠静,冰动手动脑解决问题,我也很敬佩彼得的勇敢。在沙漠里没有食物,他们要吃蝎子、虫子、蜥蜴等动物。

这真是一本有意义的好书啊,让我懂得了:一个人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而且要一直微笑。还让我懂得许多野外求生知识,真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也都来读一读吧!

【篇五:荒野求生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书,它的名字叫《荒野求生》。

他是由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创作的作品。他将自己所有的野外生存经验都写进了这本小说,书中描述了很多种的生存技巧,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它引导我们不要放弃希望,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很多的困境中,主人公少年贝克没有水、也没有食物,他就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去度过重重难关,最后,他成功从困境中走了出来的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去非洲旅行的贝克和他的朋友彼得,在一次旅游途中,他们无意中发现了钻石走私者的秘密,被迫跳伞落到了炎热的沙漠,他们就得寻找岩石来度过寒冷的黑夜,有岩石的地方比较安全,借助星星来辨别方向,在太阳升起前用石头取水,太阳升起时水分会被蒸发当他们经历千辛万苦才找到一个神秘的村庄,刚刚走过去,以为自己获救时,却看到走私者拿着枪出现在村子门口最后,他们凭智慧抓住了走私者,脱离的危险。

《荒野求生》这套书告诉了我很多生存方法,比如:造床不能造在地上,要不然会被地上的虫子咬伤的,要找人的踪迹可以看脚印的方向和被踩过的树枝来辨别,还有赤脚过河只能有十分钟,要不然会体温太低而死亡它还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不要放弃,坚持就是成功。

【篇六:荒野求生读后感】

这本书对我的感受很大,尤其是书上面的一句话读一本书,多一条命。更增加了我想看这本书的欲望。

书中的人物有:贝克,克里斯蒂娜、马克。书的主要内容是讲他们在野外探险的经历,如何一次又一次地从死神那里逃脱,动人心魄的故事情节,其中有一段我觉得最惊险,海上遇到鲨鱼,鲨鱼如同尖刀划破水面,我的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儿,可贝克却镇静从容,聪明的化险为夷。

我觉得作者贝尔在书中就是贝克,在这本书中,最有趣的要数耳环那一篇了。在船上因为没有钓鱼的工具,所以贝尔向克里斯蒂娜索要那对耳环,当时克里斯蒂娜不愿意,因为那对耳环是克里斯蒂娜的妈妈从巴西带来的礼物,克里斯蒂娜说:你最好带着鱼虾大餐一起送回来。但是贝尔没有鱼线,聪明的他用鞋带当了鱼线。结果贝尔没有带鱼虾大餐,但是他却保全了克里斯蒂娜的性命。

书的最后还讲述了多种野外求生的技巧给绳子打结,看来我得练习练习,因为作者说打结是野外生存中最宝贵的技能之一。

我非常敬佩这位作者,用自己的真实体验写出了这本书,并且告诉我们: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篇七:荒野求生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还是在电视上。只看了一点,我就成为了它的粉丝。第二次看的时候,我就成为了它的铁丝。第三次看它,我就成为它的钢丝。在和同学们的一次交谈中,我突然得知《荒野求生》出书了,我欣喜不已。

星期日和爸爸去书店买了我的第一本《荒野求生》,名字我还记得,叫《狂鲨深海的复仇行动》。

随着《荒野求生》在同学们中的普及,我们就开始换书看了。有时候,还看见一下谁的野外求生本领多。如果哪个人说出的知识少,我们还会轻微嘲笑他一下。

这本书讲的主要是:主人公贝克去世界各地旅游,却因为路莫斯公司的破坏,让贝克多次徘徊在生命的尽头。但是,贝克次次都用他爸爸、妈妈教给他的求生技能阻止了路莫斯破坏地球资源的邪恶计划,并在历险中收获了友情和亲情,还收获了一份经验。

贝克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千万记住,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要失去生的希望。从贝克身上我们也可以看出来。他遇见过巨蟒、虎鲨、老虎但每一次都化险为夷。

我记得有一位伟人说过类似的话:一个在黑暗中生活的人,只要还有最基本活下去的信念,他肯定能走出黑暗,走向光明;如果一个在光明中生活的人,老天什么都给他了,从金钱到地位。但活下去的勇气没有给他,他只能走出光明,走向黑暗。

我看过这样一则新闻。有个高中生姐姐在一天跳楼自杀了。当人们得知她自杀的原因时,都哭笑不得。原来是校方要求女生全部剪成短发。她很舍不得自己乌黑亮丽的长发,找校方抗议无济于事后,她就含愤跳楼了。

通过这件事,我得出一个道理:在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

【篇八:荒野求生读后感】

有幸在喆妈公益阅读试读招募中,看到了《荒野求生》这本书,心中大喜,这或许不是孩子喜欢的书,但千真万确是我这个爱游者喜欢的书。我要读,我要让女儿读,我们都应该读,这不是一本普通的书。

可是收到书时,看到的却是个薄薄的试读本,心中不免遗憾,同时也为书商的用心良苦感动,为了推广这套书,居然还要出版试读本,不容易啊!珍惜!

《荒野求生》试读本,给我们展示了贝克和彼得穿越炎炎荒漠的精彩片断。他们经历了没有食物,严重缺水,以及队友高烧等一系列的艰难和意想不到的困苦。在荒野,要求生就需要有永不绝望、永不放弃的精神,当然还要向贝克和彼得那样,用各种战胜困难的技能用烧焦的树枝做了防晒霜;用尿湿的内裤来降低温度;自制滑车来减少体力消耗;制作露水收集器得到了珍贵的水

《荒野求生》是少年生存小说系列,是世界级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为广大少年儿童,同时也为三个儿子创作的一套荒野求生秘籍。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与精彩的少年历险故事相结合,在沉船、坠机、沙漠、雨林等不同的危险环境中,生动展现了上百种简单而实用的求生技能,教会大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保持镇静从容,独自面对、解决问题,制作有效工具进行自救。

热爱旅游,热爱探险,首先要学会求生的本领。学会了求生本领,无论大自然是多么善变,无论我们面对的环境多么凶险,都阻挡不了我们探索的脚步。我们需要知道那些简单又易操作的生存技能,我们需要那些险中求生的实战经验。我们真的需要阅读《荒野求生》这套书了。亲爱的读者,一起来读吧,你一定会感谢我的推介。

奔向荒野读后感


奔向荒野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奔向荒野》。在丛林里,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位置,要想活下去,就一定要找到和它们共生的方法。最重要的是,是要和丛林的节奏保持一致,耐心就是一切。如果看到一条蛇,就别动,让它过去;如果鳄鱼正在河岸边晒太阳,嘴巴大张地盯着你看,那就是它在说:这是我的地盘,别挡我的路。尊重其它生物的空间,就是丛林的生存之道。
优美的文字背后站着神奇的丛林。书中讲述了一个九岁的小男孩威尔,在热带雨林中与一头大象的传奇友谊。威尔和他妈妈得知爸爸在伊拉克战争中牺牲的消息后,痛不欲生。为了缓解悲伤,他们去美丽的万岛之国印度尼西亚海边度假。在那里,妈妈为一直喜欢大象的威尔安排了一次骑象之旅,作为他的圣诞礼物。骑象那天,威尔很兴奋,但是大象乌娜却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边,反而带着威尔惊慌失措地冲进危机四伏的丛林之中。原来大海啸即将来临,乌娜提前嗅到了迹象,救出了威尔,威尔的妈妈却在海啸中遇难了,除了一件衬衫和一瓶水以外,威尔一无所有,他必须学会在丛林中生活下去,不过幸好不是他独自一人,他还有乌娜一位忠实的朋友。
在丛林中,动物之间更讲究的是互相尊重。蛇和凶猛的老虎其实真的都不可怕,真正危险的是人类。像书中的安东尼先生,它出自贪婪和个人享乐,命令手下肆意砍伐、烧毁森林,捕猎丛林中的各种动物,对它们滥杀无辜。这一切残忍的做法只有在人类身上。威尔要守护丛林,他与乌娜、红毛猩猩在困境中像亲人,像朋友,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他们经历了种种磨难,顽强地活了下来。
读完全书,我轻轻地合上书本,可我的思绪还沉浸在书里。一个九岁的男孩,他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在威尔身上我看到了生命中独特的毅力和韧劲。我想到狄更斯的一句名言: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一座高峰。威尔丛林英雄,你真了不起!我们要向威尔一样去保护动物,因为动物永远是人类的好朋友。不破坏生态环境,不杀害自然界的每一个生灵,世界才会变的更美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读后感是对一部作品的总结和反思,通过读后感,表达自己的感情和感悟,下面是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呀!

我好像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雪域,狭长幽静的小径,笔直的云杉以及雪域上那一点点的小脚印,宁静、神秘、美丽的大森林深深地吸引了我。动物们之间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

小心谨慎的野兔子在雪地上你追我赶的嬉戏。很爱小动物而最终亲自设陷阱抓了兔子的小男孩,以及男孩醒悟以后的痛苦,让我深深的为他惋惜。孤傲的大秃鹰虽然被印第安人设计抓走了,但它勇敢,顽强的终于自救了,又飞回了它的家里,并继续为它的孩子捕食,并照顾着它们。还有那一群在厚重的积雪里艰难迁移的驼鹿,其中一个孩子掉到坑里了,鹿妈妈毫不犹豫的留下来守着它的孩子,给它安慰,陪着它一起等死。最终鹿妈妈被猎人打死了,而小鹿让猎人留了下来,鹿妈妈为孩子舍身的伟大母爱感动着我,我鼻子酸酸的,最终,又是我们人类伤害了它们。一只在农家长大的野天鹅“克航克”,千辛万苦的追赶着同类,最终筋疲力尽而被狐狸给叼走了。书中还写了刚生下孩子的母鹿,怎样等待着孩子站起来吃奶。及一个小男孩设计终于捉到了猫头鹰“静翅”。还有那为了给孩子捕食,同母牛做生死搏斗的母熊……。

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森林,爱上了雪域,爱上了动物。动物和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有感情,有生命的,我们人类不要再随意的捕捉及杀害它们了。请给动物一个安静的家,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加拿大诗歌之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也就是现实主义动物故事的创始人之一,在这本书里有12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小故事,里面写着一些动物的命运。

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秃鹰。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秃鹰一家。每次秃鹰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秃鹰大王来自投罗网。秃鹰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秃鹰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鸟儿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秃鹰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敬佩凶猛的秃鹰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

我从秃鹰身上感悟到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标。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应该对立远大理想,一旦确实了自己的理想,就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费,要永不放弃。我是小学生,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好好学习、勤于思考。在学习上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克服,永不退缩。我们在学习和成长的过程中,会有许许多多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锻炼自己的胆量,提高自己的能力,磨炼自己的意志,让理想变为现实。

秃鹰,我真的敬佩你!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叫巴克的狗出生在圣克拉拉山谷。大法官米勒的房子就坐落在山谷之中,米勒是巴克的主人。而巴克却是这里的主人,它管辖着米勒的领地里所有的动物。它还经常陪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一起打猎;也陪米勒的女儿们出去散步、烤火等,过着十分安逸而又舒适的生活。但由于一批批淘金者需要身强力壮的狗来为自己干活儿,所以巴克被交易了好多次,最后被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去拉雪橇。在恶劣的环境下巴克不仅要学会了自力更生、学会了各种求生的本领。而且还要忍耐着领头狗斯皮茨的挑衅和攻击,环境造就了一切,渐渐地激发了巴克内心的野性,把斯皮茨打败了,争夺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但是,在巴克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下来,成为了巴克的新主人,并感受到了爱的力量。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次捕猎回来时发现它敬爱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巴克的野性被完全激起,愤怒地为主人报了仇,并独自步入茫茫森林,汇入了狼群。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的喜怒哀乐以及动物和人类之间的感情,也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要勇敢去面对、去挑战。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我读完了老师推荐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感悟颇深,受益匪浅。

书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条狗。巴克是法官米勒家的宠物狗,过着养尊处优的幸福生活。可是,有一天晚上,巴克被贫穷的园丁卖给了狗贩子,成为北极拉雪橇狗。它在天寒地冻的环境中每天吃不饱、睡不好,还要一大早起来拉雪橇。残酷的生存环境把它磨练得跟狼一样勇猛,杀了它最恨的狗——斯皮茨。还斗过了大狗熊、治服了一群狼……最后,被一个叫桑顿的人收养了,他和桑顿结成深厚友谊。可是,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巴克把印第安人咬死了,为桑顿报了仇。最后,它回归荒野跟狼群生活在一起,成为狼的头领。

巴克从养尊处优的宠物狗,到冰天雪地的拉雪橇狗,再到回归荒野的狼群首领,这条艰苦之路之所以成功,是它懂得“适者生存”的法则,是它敢于面对现实,经受磨练,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结果。巴克的成长经历对我们有许多启迪:人在社会中生活,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甚至是人生的低谷。只要像巴克那样适应生活环境,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经受磨练,就会百炼成钢,实现自己的终极目标,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他出生于一八七六年,一九一六年,杰克·伦敦受酗酒和财务问题的困扰,最后在极度悲观的情绪中自杀,年仅四十岁。

杰克·伦敦的生命多姿多彩,小时候,他为了糊口,十三岁就开始打工。他当过流浪汉、淘金者,在穷困潦倒的时侯竟当过劫蚝贼。

这本书讲了两个关于狗的故事:“巴克”是《荒野的呼唤》中的主人公,《白牙》的主人公叫“白牙”。本书写它们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所进行的残酷斗争和它们的经历

巴克的身躯比别的狗要大很多,而且非常强壮,被人们“雇”到北极去拉撬。它在拉撬的过程中克服了许多困难,比如:遭到赫斯基狗的围攻、与最厉害的狗打架等等,最终成了一只优秀的领头狗。

后来,巴克从它的新主人约翰·桑顿那里得到了真爱,它对约翰·桑顿的爱也与日俱增。他曾好几次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救主人的命。巴克还多次听从荒野的呼唤,离开主人,遁入森林,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终于有一次,当巴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被伊哈特人杀害,巴克为了替主人报仇,奋勇杀死了占领主人营地的伊哈特人,之后,就开始与狼群一起生活。它以捕食为业,靠活物为生,全凭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在强者方能生存的环境中高傲地活着。

白牙是一只有着一半狼的血统的狗。它一开始很弱小,常常受别的狗的欺负,需要妈妈的保护。但白牙并没有屈服,反而学会了一种“必杀计”——先把对手撞翻,再咬断它的咽喉。就这样,没有狗敢接近白牙。除了白牙和狗的头领,没有任何狗敢单独行走,它们都在想:原先最弱小、最容易被欺负的小白牙竟然转眼间变成了一个恶魔!

白牙长大以后,变成了一个英勇善战的战狼。它诡计多端,杀戮欲望非常强烈。后来,白牙得到了主人斯科特法官的宠爱,被带到了南国。渐渐地,它在主人的感召下,克服了野性,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南方狗,还在危急关头奋不顾身地救了主人的命。

这部小说写得生动感人。它让我了解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还让我联想到我们的社会与大自然也有相似的地方,为了生存和发展,人也要经历竞争、淘汰,最终获得成功。这是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后得到的启发。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知道这本书是在《问富大龙几个问题》中,一位观众质疑大龙的在《大秦帝国2》中饰演的秦惠文王流于虚浮表面,嬉皮笑脸有余而稳重不足,城府深沉而心里阴暗。大龙以长达几千字的篇幅详细解读了嬴驷这个角色的塑造,提到的书中就有《荒野的呼唤》。

抽时间把《荒野的呼唤》看完了,书中的主角是一条叫布克的狗。它原来生活在一位老法官家中,最大的愿望就是取代父亲成为老法官身边形影不离的伙伴,每天的工作就是陪孩子们玩耍。家里的保安为了赚钱,将布克偷走,卖到冰原和爱尔摩斯犬一起担任运货的雪撬犬。布克起初极不适应,不是被拿棍棒的人痛打,就是被其它的狗抢夺食物。一同被卖去的南方犬只一只接一只死去,布克慢慢明白以前的生活一去不复返,讲究道德不能保护自己,唯有把自己变得最强最凶猛,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下活下去,占据一席之地!

在艰苦的生活中,布克学会了如何如何在雪底下打洞取暖、如何趁主人不注意时偷别人的食物;它开始动用计谋拉取大帮拥护者,时不时挑战领袖的权威;它一天比一天强大,对权力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最后它挑战并咬死了以前的领头狗,取代其地位。艰苦的环境激发了它的野性,它变得阴沉、狡诈、凶狠。

当时正是淘金热,大量的淘金者涌向印地安,雪撬狗的需求量巨大,雪撬狗的工作量更是大得惊人。布克不停的从一位主人卖到另一位主人手中,每天干着单调重复而劳累的工作,几乎没有休息时间。长时间的跋涉让它开始虚弱。而最后一位主人愚蠢,固执,毫无冰原生活经验却拒不接收意见,执意要穿过已经开始解冻的冰面,最后连人带雪撬一起沉入冰河。布克有过穿越冻河的经验,因此过河之前,它就趴着不动,任凭主人鞭子如雨,也绝不起身。最后主人无奈地扔下它,它也因此免于灭顶之灾。

虚弱的布克被新主人桑顿解救,并在桑顿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真正的爱,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在爱的驱使下,它能够独立将一千磅的货物拉至百码开外,为主人在赌赛中赢得1600的巨款;对主人的强烈的爱,使得它对主人的命令不加思考的盲从,因为主人的一句玩笑话就差点跳下了悬崖;一次,主人大意落入湍急河流之中,布克奋不顾身扑入河中救人,去而无功,就再三往返,在旁人的协助下,终于救起主人,自己却被河中的石头撞断了三根肋骨;在有人冒犯主人时,它会主动对侵犯者发起攻击,以护主忠犬而大名远扬。因为之前被一个又一个主人转手倒卖的遭遇,它害怕失去桑顿,从不肯让桑顿离开它的视线。

也在这时,它第一次接触到了森林,接触到了狼。它有时会独自在森林中游荡,以捕杀野兽为乐,虽然森林和同类在召唤它,但是对桑顿的爱使它甘心舍弃了这一切。直到有一天它在外游荡数日,独自捕杀了一头大黑熊,心满意足地回到营地,才发现营地遭到印地安人的屠杀,人和狗的尸体遍布营地,无人幸免。疯狂的布克捕杀了营地中的印地安人,却始终没找到桑顿的踪影,在一个水潭边它却明白永远失去桑顿了。

没有了人世的牵挂,布克回到森林,混迹于狼群之中,成为新一代狼王。它的野性终于在荒野的呼唤中觉醒!从此,森林的部落中流传着关于“狗魔”的传说。

其实我们都像布克一样,生活在温室的时候,以为人生都将这样度过。但生活总是充满变数,艰难挫折层出不穷,长路漫漫,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路口会遇上什么。如果不逼近自己适应环境,时时挣扎求生,奋力拼搏,就会如同其它南方狗一样被冰原无情地淘汰,而一旦你隐藏的潜力被激发出来,将焕发出夺目的光彩!

而爱是另一种催化剂,在爱的驱使下,你永远不知疲惫不知辛劳,永远斗志昂扬!你可以做得更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读完之后,我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了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以动物的眼光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由于淘金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拐卖到加拿大,来到一只雪橇队拉雪橇,他不仅需要与恶劣的环境抗衡,还要时刻提防着别的狗的暗算,终于有一天,巴克被残酷的环境和艰辛的工作击倒了,正在它奄奄一息的时候,好心的桑顿收留了它,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巴克也为桑顿赢得了财富。在桑顿遇害后,巴克挣断了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回归了荒野,汇入了狼群。

回顾巴克的生活经历,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以至于它变得娇嫩、柔弱,容易被击倒。而到了北方以后呢?他的天性因为环境的变化而在变化,它为了生存下去而在磨练自己、考验自己,成为生活的强者,成为王者。但是如果巴克没有迅速适应环境,就必定会被淘汰。生活中也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果一个人从养尊处优的环境中到环境恶劣的地方,只要没有迅速学会基本的生存技能,就会被迅速被生活淘汰。

而小说中提到的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果巴克没有被贩卖到北方,那么他获取永远都是一条与人类朝夕相处,帮人类干活的家犬。而他被贩卖到北方以后,在残酷的环境中学会了杀戮,让所有拉雪橇的狗对他敬而远之。也正是因为这样,巴克在干掉杀害桑顿的印第安人之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而桑顿这根让巴克与人类社会连接的纽带断了之后,巴克也就重归了荒野。

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许多,遇到困难,不要放弃,要坚持并用上智慧,也一定能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

今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保持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观功夫之王有感 功夫之王评论


成龙、李连杰主演的《功夫之王》在全美3151家影院同时上映,比内地上映时间早了一个星期。该片在美国上映的头一天就收获760万美元,击败同期上映的喜剧电影《忘掉莎拉·马歇尔》(590万),成为单日的票房冠军。同时,170万的单日票房差距也意味着上周的北美票房冠军已经成了李连杰和成龙的囊中之物。 《功夫之王》的美国国内发行由狮门公司负责。该公司擅长制作并发行中型成本的商业片,惊悚片《电锯惊魂》系列就是其代表作。此次拿到《功夫之王》的美国国内发行权,狮门公司下了血本,在全美3151家影院投下拷贝,大规模上映。尽管中途遭遇到爱情喜剧片《忘掉莎拉·马歇尔》的阻击,但得益于《功夫之王》大众化的分级——pG-13(《忘掉莎拉·马歇尔》是R限制级),加上李连杰、成龙两大动作巨星联手的强大吸引力,《功夫之王》在首日战中以760万美元的成绩轻松胜出。由于首日就跟第二名拉开了170万美元的差距,《功夫之王》其实已将上周票房冠军提前收入囊中。 票房大卖的商业片通常容易遭到口碑滑铁卢,华纳出品的《史前一万年》就是绝佳的例证。不过很幸运,《功夫之王》并没有遭遇到影评界的狂轰滥炸。相反,据“烂番茄”网站统计,美国影评人对该片的好评度达到了68%,导演罗伯99zuowen.com·明可夫应该感到欣慰了。美国媒体对《功夫之王》的评论也是毁誉参半。措辞激烈如CNN的吉提许帕德亚,在批评影片内容愚蠢的同时也承认片中武打场面“很震撼”。 影片主要讲述了醉心功夫的美国小子Jason(迈克尔·安格拉诺 饰)偶然在古董店找到一支金刚棒,穿越时空返回古代中国,并在成龙和李连杰饰演的两大功夫高手鲁彦和默僧护送下历险,最后战胜邪恶势力。 一个夏日,这个十七岁的男孩骑着脚踏车,到波士顿唐人街的一家当铺寻找具有收藏价值的中国功夫片,但他总是在穿过自己家附近的巷子时遇到麻烦,因为杰森经常被一群混混盯上,并且常受到他们的欺负。杰森精通电子游戏,对于功夫片也是如数家珍,他总是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名功夫高手,然而当铺的老板老霍却认为,杰森根本不是这块料,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功夫。 这天,杰森偶然在当铺里面发现了一根神秘的金箍棒,竟然因此穿越“无门之门”来到了古代的中国!他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一个惊世预言中:一个使者要将传说中的武器交还给它的主人,从而解救被困在石头中五百年的齐天大圣。 在古老而神秘的中国,杰森开始了充满艰险的旅途。他一路遇到许多来自武侠世界或古代传说中的人物:号称是八仙之一及醉拳大师的吟游诗人吕岩(字洞宾)(成龙饰),报仇心切的侠女金燕子与沉默寡言又神秘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_《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

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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