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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完成的告别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无法抵御的那些伤。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无法抵御的那些伤”,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人间是一艘浮在欲望之河上的船河流因为混杂过多新旧杂陈,良莠不齐的人性欲念而散发着微微腐臭但即便如此,也不得不承认是人的全部欲望承载了整个人间。从善的欲望。作恶的欲望。生的欲望。死的欲望混合并汇成一股黏稠而沉缓的当下发生,最终化为历史,静静流向虚无之境。这是七堇年在《澜本嫁衣》自序中的一段话。看完整本书,我由衷地觉得这本书写得太辛辣。或许可以用还没有来得及悲伤就已经哭出声音这样的句子来形容这本书。

《澜本嫁衣》这本书带给我的是一个远在天边而却又近在眼前的世界,现在的我们在这样一个肮脏至极的世界里苟延残喘。为了我们的欲望,所有沉重的、黏稠的、繁杂的以及冗长肮脏的欲望混合在一起而散发出腐肉一样的恶心味道,像是黑色的潮汐湮没身体上的每一个角落以及每一个毛孔,而后是窒息一般的长声叹气,仿佛被隔到了另外的一个世界。

知秋,知秋。看完书后,我反复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呼唤着她的名字,不知道她是否真的存在呢?我们曾经深深地记住那么多的人,记住那么多的事情,记住那么多美好的景象,但我们所忽略的永远都是那些不想在将来记起来的许多事情。正如知秋,多少人在合上书的时候想要忘记这个叶知秋,他们都认为知秋的一生龌龊极致,但是他们又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其实那一刻,他们是可怜的。

不只是知秋,还有一生、一生的母亲、以明,还有好多人

我觉得知秋她一点也不脏,她经历了那么多,可是她的心却一直没有放弃过追求最平凡的生活,依旧一直心存希望。她虽然没有好的品德,没有正确的思维方式,也没有值得赞扬的青春热血.但我还是挺喜欢与钦佩她的。如果一切在她还未定型的时候就已走上正轨,所有的事情就不会像登天那般艰难.她是沦陷在了社会的旋涡里,堕落在了尘世的嘈杂喧嚣中,然后亲手埋葬了自己.

生命依旧是晦涩的。叶一生说她是苏打水。本来是无色无味,单独出现,的确看不出有什么特点,甚至会让人觉得单薄无聊,令人兴趣索然,却可以搭配各种饮料,吸取它们的气味与颜色,从而斑斓。叶一生是,她的一生都是,生命本身更是这样的。

在我们极力的想要忘记一件事情之前,我们不得不去想起它。对于这个龌龊至极的世界,它并不是永远都不存在,我们也不是离它很远,只是我们根本没有去认清它,或者说根本没有打算想要去认清它。

七堇年的《澜本嫁衣》中真正揭开这个世界巨大的面罩是我们看到的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你或许会失望,你或许会憎恶,你或许也会选择逃避,但是你却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真的存在着那些情况。它让我们看到了这个光明世界的背后,也让我们看到了这般浩瀚后的阴影。

一叶一生。一叶知秋。既然我们无法改变这般苍白的一生,既然我们无法抵御这些莫名的伤痛,那么就请爱吧!坚持去爱这个世界,用力地爱这个世界。即使未来有一天它那庞大的身躯会在我们面前轰然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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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结局的结局


习惯了他华美的文字与凌乱的结构,发现她分明是厅前的装饰品,在华美的外表也无法掩盖内心的空虚。也许华美是苍穹,那么朴实便是大地,至少不那么空虚。

《镜》是一个家族,仰或是一个单体,依旧是华丽的词藻,在其中遨游,飞翔。不同的是几尽清晰的脉络,原来,华美不是外衣,至少不会永远包裹空洞,因为再无尽的空虚也会被充实,这是时间的问题,尽管它不曾回答。

天,地,海,各有各的儿女,一场无意义的战争,让他们相互托起,他是几世轮回的天人,他是魔性初现的将军,他们是一群为权利而迷茫的世人。我们不是圣贤,于是,便用虚华的外表来掩盖早已消失的空虚的内心。

一切在继续,战争还未开始,她说,这就是结局。

思想无法上升,因为九天之上你是天,心灵无法坠落,因为三界之下仍是界。他们在浮华中空虚,在权力中争逐,无法改变的不是宿命,更不是记忆。而是心!心存一丝热,总会温暖人间。

于是,无法结局。也许一切正在上演,也许一切早已泯灭,结局不属于谁,因为时间不会允许,命运之轮在转动,无法停止。因此必须前进。结局无法谱写,结束又在眼前,封笔,思绪却在喷涌。

这是无法结局的结局!

《芳华》读后感:无法触摸的青春祭


无法触摸的青春祭

——《芳华》读后感

魏家骈

有人说,一切小说都是作家本人的自传,他们只是以各种形态活在自己的作品中,体验着他们各自时代的明媚和阴暗、善良和丑陋、高尚和卑鄙,然后用文字向这个世界去倾诉、去抗争、去和解、去相爱。严歌苓更是用一部《芳华》直接为她经历过的那个令人激情燃烧又爱恨交织的芬芳年华谱写了一曲时代的挽歌。

小说一定是有性别的。男性小说家惯于搭建起恢宏的结构框架,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从幕布被拉开那一刻起,所有的人物就被情节或推动或牵引,沿着图纸线条般的轨迹闪转腾挪,奔流而下。而女性小说家特有的细腻敏感,以及对对人性与生俱来的洞察力,却让文字在她们手下跳跃铺陈,跃然纸上的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他们在故事里碰撞纠缠,让你的情绪和他们的情绪相互交织纠缠,直至包裹浸润,感喟不已。

《芳华》的故事从1973年成都郊区的一幢老旧的红楼讲起,一帮青春懵懂的文工团演员们在这幢红楼里用他们的热血激昂和恣意任性上演着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且又残酷无奈的青春故事。这段故事蔓蔓枝枝兜兜转转,生发出令人唏嘘扼腕的人生悲喜剧。

男主角:刘锋

刘锋本是一个毫无特点的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样的人在花枝招展的文工团,本该轻易就被遗忘。然而他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名号:好人。"哪儿有东西需要修理改善,哪里有就刘锋". 你可以说做好人是任何一个善良者的本能,但在那个崇尚宏大叙事的年代,不管是否刻意,这也是往上攀爬的不太多的空间中能够借助的关键加持。他的古道热肠逐渐为他打造了一个光环,接着接踵而至的荣誉最终把他送上了神坛。

时代需要平凡的螺丝钉,也需要耀眼的英雄, 而越是平凡到极致,越能成就极致的英雄。人们认为善良应该是一种本能,绝不能轻易被功利绑架,因为有一丝权衡利害算计得失的闪念,就背叛了那份本应是与生以来的真诚,于是这光环又幻化为道德的桎梏,它告诉你极致的英雄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定是远离七情六欲的。可是英雄也是人,荷尔蒙的迸射也会偶尔失控,这个预设的前提,让整个故事逻辑自洽,也使人物命运跌宕起伏。

在一个暧昧的夜晚,刘锋终于露出了久被压抑的"人性的马脚"——拥抱并"触摸"了一直暗恋的林丁丁。然而林丁丁回应的不是呢喃软语,却是吓蒙后一句声嘶力竭的"救命". 因为这次触摸事件刘锋跌落神坛,然而并不能责怪被吓蒙的林丁丁,这声呐喊完全是她的理智根本无法接收刘锋从英雄蜕变为凡人甚至"坏人"后的应激反应,于是刘锋的命运从这声"救命"开始急转直下。接下来小说中语焉不详的批斗会,才是复杂人性集体表演的舞台。刘锋从人人仰视的"雷锋"瞬间变成了人人厌恶的"资产阶级茅坑".在那个"讲人坏话的大时代",任何突兀的色块都是异端,个人的色彩如果不能被漂白就只能被漂染,只能脱胎换骨,被湮没在那一片猩红的大背景中。

刘锋被贬到伐木队,中越边境冲突时,又来到了最前线的工兵营。当手臂在战场上被子弹击中时,他居然"享受"起生命逐渐消逝的过程。对他来说,死亡反而成了命运之神慷慨的馈赠, 因为他相信这喷溅的鲜血是他最有力的平反证明,是最有份量的军功章。隐约中似乎看到当年那个落入凡间的英雄又要被赞颂,被传扬。读到这里不仅让人哑然失笑。活着是罪过,死去是褒奖,这果然是一个历史的巨大隐喻,一个时代的深刻反讽。当一个人只能用失去最宝贵的生命来抗争人世间的不公时,你能体会他所承载的精神压力已经大到让他无法喘气。一个曾经那么热情四射的心,就因为一次触摸,如今风雨飘零无处安放,这才是真正的哀莫大于心死。

人们之所以容易被悲剧打动,是因为伟大的悲剧人物总会唤醒我们内心共情。这共情会让我们代入到那个纠结的情境不能自拔。 严歌苓最初发表这部小说的时候,名字叫做《你触摸了我》,且印上了英文"You touched me"互为印证。而"touched"语含双关,它既是一次"触碰事件",又是一份"感动".如果有泪水,它一定饱含着对奉献的敬仰,对委屈的同情,对背叛的嗔怒和对不公的嗟叹。

刘锋失去了右臂,这只胳膊帮他做过无数好事,也为他带来无上荣光。同样因为这只胳膊的一次"触摸",他被打回原形,堕入凡间。没有了右臂,刘锋彻底告别了那个青春热血和激情欲念混杂的魔幻从前,带着他的善良跌进了更为魔幻的新时代,直至被彻底吞没。

女主角:何小曼

何小曼一直在抗争,和改嫁的母亲抗争,和促狭的弟弟妹妹抗争,和歧视她的战友抗争,和不公的命运抗争。这是因为她父亲的政治身份和自绝于世为她的基因烙上了低贱的符号,注定要让她一直背负着不公的十字架在冷酷的世界上踽踽独行。

高尚往往和善良并肩而行,而卑鄙和总是和残忍形影相吊。被招录入文工团的何小曼本以为脱离了苦海,然而在这个看上去光鲜亮丽的新集体中,她没有能够得到丝毫慰藉。一个人的欺辱或许可以直面;一群的人歧视使你无法逃离,四面楚歌;而一个时代的不义更意味着处处掣肘,无论你如何抗争,依然只得陷入看不见的泥沼中无法自拔,直至动弹不得。从一开始"作弊"的乳罩,到被嫌弃身上有"馊臭",何小曼面对的是一种约定俗成般的孤立和敌视。面对无休止的羞辱,最好的办法就是停止无谓的挣扎,只能用倔强,和不公的命运做沉默的对抗。

风刀霜剑严相逼,红消香断有谁怜?卑微到尘埃里的花朵永远开不出那份鲜艳,除非生命中出现一个英雄,一个脱离的低级趣味的善良的带着光环的英雄,因为哪怕他的一丝善意也是温暖。如果是满腔真情,那完全就是生命的救赎。这个英雄就是刘锋。从刘锋用他的坚实手掌托起她的身体开始,她的灵魂也被彻底拯救了。"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有的人依然不断展现他们的恶劣,何小曼也依旧用隐忍对抗冷漠,然而她心里的坚冰却在逐渐消融。那份热量来自于刘锋,他用一次次托举,举起了何小曼被厌恶的身体,也举起了她对命运、对未来、对爱的希望。

早已习惯在命运的悬崖边, 用最后的倔强搓一根细细的绳索将自己悬在空中,随风飘荡。即便如此,面对命运暖流的急剧升腾,同样会变得无所适从。面对神坛的轰然溃散是一种彻骨的伤痛,神坛的突兀耸立何尝不是一种无情的炙烤? 曾经见证了"英雄"在刘锋身上表演的吊诡故事,谁还承担得起那份耀眼光环的沉重?命运的翻云覆雨完全摧毁了早已固化的思考和行为模式,在理智和情感重新排列组合前,不妨把何小曼的发疯,看成是她精神世界主动的自我放逐。

小说在刘峰的葬礼中,徐徐落下了沉重的大幕,一起沉重的,还有所有故事的亲历者、旁观者和读者的心。当年的红楼早已被造化糟蹋得灰飞烟灭,何小曼"用几十年明白了一桩事,他只能爱这个善良过剩的男人".在何小曼眼中,这回忆如梦如幻,很不真实。其实悲欢离合毋须等到追忆才有意义,一走过的日子见证着他们的爱情。只是他们面对过往已然怅然若失,两个人颠沛流离,相互依偎,却又注定无法走到一起。那首经由多年的情感酿成的爱情之诗也无需念出。此刻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或许无言才是最好的诉说。

作者:严歌苓

严歌苓是用真情在写作,你能看出她持续不断地对心灵的检索,对人性的透视。面对故去的战友,消逝的芳华,她在小说中跳进跳出辗转反侧。小说里的萧穗子和小说外的严歌苓面面相觑,互相解剖,诚意劝诫,真心忏悔。

在这部《芳华》的小说群像中,读者真切地见证着严歌苓笔下的众多曾经青春饱满的面目逐渐地被岁月打磨得模糊难辨,面目全非。而刘锋和何小萍这两个主人翁如同两个弃儿,被家国命运,也被纠葛人性的洪流抛起、砸下,在几十年中蹉跎岁月中随波逐流,让你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在聚光灯下被撕扯、被抛弃,最终只能用他们身体上残缺和心灵的伤痕来祭奠那美好灿烂、青涩蒙昧、而又无奈远去的芳华。到最后,只有那绿叶婆娑挺拔伫立的冬青经年不变,似在用它的苍翠嗟叹着曾经的悲欢离合和逝去的爱恨情仇。

无法偿还——谈《风筝》中鲁迅的悲哀


对于自己曾经施加给小弟的“精神的虐杀”,多年之后,人到中年的鲁迅因“不幸”偶尔看了外国讲论儿童的书籍后,才知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于是才“忽地”忆及“二十年来毫不忆及”的那一幕。这也就是说,倘若作者“有幸”未能看到那样一部书,作者将毫不自责于自己对小弟的精神虐杀?至少之前的二十年,作者没有丝毫的内疚与悔恨,当得知真相后在这件事上他才活得痛苦。作者悲哀的是这二十年对小弟当年所受的摧残的忘却。

倘若鲁迅能够补过,也许他的内心会好受些,至少自责的情绪会有所减轻,但再次会面,大家都已是有胡子的人了,脸上添刻了许多“生”的辛苦的条纹,再也不可能回到小弟的童年,和他一起跑着,嚷着,笑着放风筝了,无论怎样的补过,小弟的童年不可能重来,不论怎样的补过,都无法改变小弟的童心受到过自己——他这个做大哥的无情地摧残这一事实,况且事实上也无法补过,大家回不到从前;人生没有橡皮擦。

那就只能寄希望于小弟的宽恕了,作者甚至已经做好了“被宽恕”的准备,他正天真地期待着自己的心从此能够宽松了,我甚至可以看到作者要长长地舒一口气的样子。

“有过这样的事么?”善良的小弟忘却了折磨作者心灵的那一幕,全然忘却,毫无怨恨。作者的希望再一次地落空。在此后的岁月中,他的心将一直这样的沉重下去,童年的罪过不但不能弥补,也是无从宽恕的。

也许此时,假使小弟对自己心怀怨恨,作者的内心可能还会好受些。

曾经对小弟精神虐杀的忘却,忆及之后的无法补过,想要得到宽恕换来的却是小弟的不记得,作者所做的努力无非是想让自己的良心好受些,但事实是“心只得沉重着”,这是鲁迅的悲哀。但换句话说,如果二十年来,作者未曾忘记当时的那一幕;作者事后真的补过了,两个中年人跑着,嚷着,笑着放风筝;作者得到了小弟的宽恕,他就能不再悲哀了吗?人生的严峻与无奈正是在于对于所犯的过失的无可挽回。从这篇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自剖时的无情

名著读后感:无法抹去时间的痕迹


他就像泼洒在地上的水,再也不能收复,他也像一个慷慨而公正的老者,不同情或施舍任何人一分一秒。

你拥有他,可以在他的目光下前进,后退或是排徊,他把你的一切举动都看在眼里,让你选择,不会左右你,也不会阻拦你。然而他会掠过你的心灵,使你领悟到一切的一切都由他指挥着,过去就是过去,你之前所做的所有事他都会把那永远镌刻在历史的风轮里。

你若想抓住或挽留他,那便是不可行的,他从你的手指缝里流过去,从你的脚底滑过去,从你的视野你的思想飞过去。把将来变成现在,把现在留在过去,把过去变成越来越远的历史。

不管你权重如山还是一介布衣,他都一视同仁。哪怕你一掷千金,也决得不到时间的流转与宽恕。

《无法还原的象》读后感400字


这段时间看完了《无法还原的象》,这本书是一本文章集合,有作者的回忆,有一些论文,也有作者对一些事情的看法。我把一些有感触的句子做了摘抄与记录。

日常思考是用自然概念来思考,哲学是对自然概念进行思考。(举个例子,平常我们会说这件事不公平,那么哲学更多的思考的是什么是公平)

建构理论(从近代科学开始,建构理论世界的任务由科学家来进行,所以哪怕我们日常生活中无法经验到电子,中子,夸克等,也不影响这些概念在另一个理论世界的应用。);梳理概念(简单的说,现在哲学的任务就是来梳理如自由,公平,正义等概念)。

作品是一种建构,是一种显现,显现你平常注意不到的东西。来源生活,又脱离生活。是脱离了时代仍然具有魅力的东西。(什么是好的作品,这段话可以成为一个评判标准。)

那种内心的镇定愉悦,本来也是人心最重要的追求。(内心的镇定愉悦在我看来是一种内心的平和与丰盈,它很难拥有,但请记得不要放弃追求。)

宽容:把自己的见解放到更宽的天地之中,聆听他人,准备修正自己。(有自己的见解,并能够容纳他人的见解,这才是宽容。)

知识首先在于真假(知识的必备要素之一)。

自信创造辉煌--读《无法掩藏的自信》有感


我买过一本书,书中有一个故事,故事里有一个人,她叫凯奇林。

她是一位美国姑娘,生在了最发达的国家,却不被上帝眷顾。她背负着一块丑陋的胎记出生,但最不幸的是,这块胎记长在了脸上。而且它随着凯奇林的生长越来越大,颜色也越来越深。

很多人,包括她的父母都觉得女孩子脸上长了那么一块胎记,这一辈子都不会有什么成就。于是他们劝她去医院把胎记消了,省的看着厌恶,也影响她的前途。

但她回绝了。

她对此毫不介意,反而把她当做自己与众不同的一个象征。就像我以前读过的一篇文章:一位幼儿园教师为了让一名背上长疤的学生自信起来,而说那是天使的翅膀退化后留下的疤。唯一不同的是,这种自信是凯奇林自己给自己的。

她的幼儿园到大学生活,都在刚入学的时候受到了排挤,但她凭借着自信,积极地去交朋友,依然赢得了一份份真挚的友谊,最后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实现了当一名专业舞蹈员的梦想。

这位美国女孩身上虽然有缺陷,但她有自信,无法掩藏的自信,这种力量支撑着她一次次穿梭在茫茫人海中,承受着嘲笑和千千百百奇怪的目光。自信就是她的盔甲。

在故事结尾有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

“有些时候,你或许认为上帝给了你一副烂牌,但只要你认真经营,或许会打出不一样的精彩。”

但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都收到了一副好牌,都没有被上帝如此对待过。我们都有一颗火热的心,一张正常的面孔,健康的身体和完好的四肢。但我们为什么不去经营它呢?我们比她幸运,但我们比起她来缺少了最重要的一个东西——自信。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自信是一个人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一切成就的基础,是保护我们不受伤害的盔甲。让我学会了自信,学会了坚持,学会了永不言弃,学会了“一剪薄弱的光,也要骄傲的捧出辉煌。”

油麻地的那些人,那些事儿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曾经所说。林海音曾用“记住,你是吃饭长大的,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来表达出自己的切身体会。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购买了《草房子》一书,我被书的封面所吸引,我迫不及待的开启了阅读之旅,这本书记叙了主人公桑桑和油麻地的学生、老师之间所发生的美好故事,这里面有男女之间的感情交织,有老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闪现的光辉,有我们美好的童年.......

桑桑是主人公,是校长桑乔的长子。他淘气、好玩,但他朴实、善良、勇敢...关于桑桑,与其说他是个好朋友不如说他是个好哥哥。在所有人认为他得了不治之症时,他想到了曾经对妹妹许下的诺言---“等有一天我带你去城里看看。他用那好像一触就散架的身板背着妹妹看到了城市,圆了梦想,了了心愿...”我也同样有妹妹,我不禁反思,为什么自己不能像桑桑一样,永远把妹妹放在第一位,永远守候,永远帮她圆梦。

桑乔的父亲形象使我肃然起敬,他不只是桑桑和柳柳的父亲,他还是油麻地所有孩子的父亲,他身上担负着校长一任,对所有孩子一视同仁。他不需要了解很多,只知道这是一个孩子,他需要我的帮助。在此,我认为不只是校长,还有我们所有人都应该心怀善意,关心帮助所需要帮助的人。

桑桑有许多优点,自然也会有很多朋友杜小康是其中之一。杜小康家有红门,那是多少人都曾向往的地方,红门后,有无所不有的商店店铺,有不用忧虑的生活...但红门消失后一切都化为乌有。父亲病倒后,杜小康担起了生活的重担,曾经那个傲慢、目中无人的杜小康没了,他开始为生活所忧虑,为家庭所担忧;那个学习优异、全面发展的杜小康没了,他开始变成了教室屋顶上偷听老师讲课的学生。他的担当、责任感,我们何尝不应去学习?我们赢珍惜所生活的环境,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在油麻地小学,还有一位可亲可敬的老奶奶---秦大奶奶,她用心守护着属于自己的那片土地。守护者自己的感情。最终她也不得不妥协。她开始被孩子们喜欢,为她们染指甲、扎小辫。孩子们喜欢上了她,她也爱上了孩子们,最后的最后她为了拯救一个小姑娘而溺水死亡,展现了生命的光辉...

终究,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桑桑要搬家了。但是他会记得这里的一切,记得关于油麻地的故事。

编者按:曹文轩先生创作的《草房子》一书用优美的文笔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美好的所在,让我们能够想起曾经浪漫、温馨的童年生活。虽然童年生活已经离我们很远,但是作为初中生的小作者却刚刚经历,记忆还较为深刻,并且通过对《草房子》的阅读能够懂得担当,懂得珍惜生活和身边的人,这一点尤为重要。

无法回去的梦——读《再别康桥》有感


无法回去的梦——读《再别康桥》有感

郑凤英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再次读你,我不想把你读成一首离别的诗,因为那太过于伤感。但我竟还是把你读成了一个梦,一个我的梦,一个我的故乡的梦。
那里有河畔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那里有一支长篙,撑着一船星辉。曾经轻轻的我走了,走得如此匆忙,竟还来不及和你打声招呼。梦已悄然消失,消失在那斑斓的星辉中,寻梦,你的影子却已逐渐模糊。

故乡,你究竟是我过往的梦,还是儿时的一段回忆!我似乎找不到你了,那座桥呢,我怎么只看到了那嶙峋的骨架,诉说着岁月的沧桑。曾经沉淀着彩虹似的梦的柔波呢!我不能做你的水草了,轰鸣的机器已将你的身体肢解得斑驳破碎,那树荫下的一潭清泉不再是你的血液了,那是你的泪啊!
你成为我的梦了,抑或你本就没有存在过,只是我曾经欣赏过的一幅美丽的图画。今夜我审视着你,美景不再,“文明”让你如此不堪。累了,想念你,寻梦,幸好,还有那千年的古樟听我倾诉……“悄悄是别离的笙萧”,故乡和我相对沉默。
离别是一杯醇醇的酒,轻轻喝上一囗,令人回味无穷。可是故乡,我们的离别怎么会是一杯苦酒,现在我只是在梦里见到过你了。走时,我轻轻的走,来时,我悄悄的来。只有那棵苍穹的千年古樟了,除此竟带不走一丝回忆……

读那些人,那些事


当你看书的时候

你会觉得整个世界都停了下来

可是太阳却没有停下

他渐渐地

渐渐地爬上你的膝盖

与你共读一本好书

《当你看书的时候》

2018年8月18日天气:晴

夏日的阳光尽管焦灼,我却徜徉在《城南旧事》里自由生长。翻开书,跟着主人公英子来到了惠安馆。宋妈说秀贞是疯子。英子可不那么觉得,我也不那么觉得。秀贞一遍一遍地说着她那可爱的小桂子,给小桂子做了那么许多的衣服。她在漫长的时间里想念着小桂子和小桂子的爹。她说,只要和小桂子一起找到小桂子的爹,她的病就好了。这么明白的一个人,她怎么能是疯子呢?秀贞和小桂子来到了火车站,英子病了,我哭了

2018年8月20日天气:多云

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金红色的太阳,从海上升起那个躲在草地的人,问了一次又一次,我是好人还是坏人?英子说她分不清天和海,也分不清好人和坏人。我也分不清。但是我知道,他并不是单纯的小偷。他是那没出息的哥哥,供不起弟弟漂洋过海的去读书。那怎么办呢?他卖掉了自己,却又一次又一次地问,自个是不是好人。你们说,他是好人吗?

2018年8月21日天气:小雨

英子的爸爸说英子,不要怕,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醒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就这样,十二岁的英子,开始做大人。现在家里就数她最大。她在心里默念着,爸爸的花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放好小学毕业证,英子准备去医院见爸爸最后一面。走出家门,站在清亮的大街,英子从来没有如此镇定过。因为她闯过去了,她得做大人了!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秀贞和小桂子走了,蹲在草地的那个人走了,爸爸也走了他们教会英子爱和付出。最后她成长,我也在她的故事里成长了!

随笔——《伤城》


为什么有人觉得咖啡好喝?

咖啡很苦。正因为很苦,才好喝!

这是伤城里头的一个仿照。它的内容是啤酒。《伤城》并没有给我多少新鲜感,一切都很有点老套了似的,而且老套的不够熟练,总觉得这片里很多时候都有点端倪,可我也说不出了。也只能笑笑罢了。对我而言,衡量一部片子在其观赏片子后能否再次在脑海里对影片里的情节、语言、文字、人物性格进行思考。冲一杯咖啡。这几天都喝的。我并不会刻意的去买。发现一个问题,咖啡杯的最后那部分我总是没有去喝。很苦。没有必须把它喝完,没有人强迫。

其实心里总装着很多事。只是一直都在任其蔓延着而已,连接着它们的只有时间和我脑海里勉强算是意识流类的记忆在延续罢了。许巍的《曾经的你》。能唱出多少人的心声。《伤城》要表达都是人性里一些比较内在的东西,但它的表达有些牵强,或者说它的表达不够完全,在深入中还是带了点幼稚,这是我所说的端倪,我不能确定。对它有一定思考了。

想去看一看大海。它有点像咖啡、啤酒。在你接触到它的时候忘却一些人和事。《伤城》里还是可以看到大海的。高楼上、酒吧里。给我的感觉它们都象是大海。都市里只能用这些构架出一片让人们休憩的大海。未来是否会有这一天,我并不期待。

人物的出场不够流畅。哲学真的是万能的,这是脑海总会不时冒出的一句话。感觉自己有点偏激。

《无法别离》读后感1000字


《无法别离》

[美]罗宾.本韦

这应该是一本很新的小说,因为它是今年3月份第一版和第一次印刷,如果我这么分析对的话(对出版行业不熟,仅就内封上文字进行字面理解)那至少它刚刚被引入国内。

小说讲述了三个身为同胞的兄妹被不同家庭领养和寄养后又重新相聚的故事。

两个妹妹在各自的家庭里都生活的很幸福。而哥哥华金因为是黑人血统所以很难被白人家庭所领养,虽然种族歧视在现在的美国已不是那么明显,但有些思想也许根深蒂固就潜藏在他们的骨子里,并不是不喜欢,也不是那种本能的排斥,类似于潜意识那种很难让人琢磨可又真实存在的怪东西。所以华金会被接连寄养在不同的家庭里,直到某个家庭决定收养他,或是等他长大成人,有能力养活自己。

两个妹妹马娅和格雷丝只相差一岁。姐姐格雷丝因为在高中16岁的时候未婚先孕生下了一个女儿小桃子,因为她男朋友一家放弃了小桃子的抚养权同时也放弃了格雷丝,所以格雷丝为了小桃子不得不为她找一个更好的家庭,所以她把小桃子送给了别人,一对非常有爱的年轻夫妻。经历了这次痛苦,我是说把亲生女儿送走的无奈,因为这种内心挣扎的痛强于生产时的撕心裂肺,更强于被男朋友抛弃的那种刻苦铭心的恨。是啊,爱是一和神奇的力量,它可以支持你登上物理或心里的高峰,但撕裂爱后的痛苦也会让人走向低谷甚至消亡。格雷丝想到了她的亲生妈妈,她想找到她,也许她也是在万般无奈下才把自己送给了别人现在的养父母。格雷丝的养父母很通情达理,当格雷丝寻问自己的亲生母亲时,他们把有关格雷丝妈妈的信息都讲给了她,但是他们已经好久没有她妈妈的消息了,几年前写过的信都被退了回来,但他们告诉格雷丝她还有妹妹和哥哥,并且他们可以帮她找到同胞兄妹。就这样故事开始了

这本小说很有爱,虽然3个孩子都会遇到挫折,但这正像小说中说到的一句话人如果正常的活着,那他(她)一定会遇见低谷。他们一起分享内心的秘密,相互支持,用爱来保护彼此。后来他们决定一起寻找亲生妈妈

一本让人温暖的书!

世界上最糟糕的事(之一)就是有人想和你谈话而能表达你心情的词语却还没有被创造出来。

怜悯并不会成为力量,有时侯,同情比无视更糟。

只要一个人正确的活着,就一定会遇到低谷。

越长大,父母在我们的眼里就越平凡,而这是世界上最为可怕的事情之一。

虽然无法挽救灭绝 (650字)


读了《进化之谜》后,大部分,我都没看懂,但是,我却深深的记住了一句话人类无法使灭绝的动物起死回生,但是还有时间挽救老虎、斯皮克斯金刚鹦鹉、加州秃鹰、马达加斯加蛇鹰、白喙啄木鸟、玳瑁乌龟和大熊猫,这些动物正在濒临灭绝

伤仲永


放眼古今,有许多天资聪颖的人,但最终能成材的人却不多。方仲永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追根究底,方仲永最终沦落成为普通人,就是因为他父亲的惟利是图,目光短浅。如果不是他父亲贪图仲永的才学给他带来的一时利益,不让仲永学习,仲永会变成这样吗?不仅在古代如此,即使在科技发达的21世纪,也有许多目光短浅的人。在农村,并不是每个孩子斗能享有上学的权利,他们因为家境贫穷,农村重男轻女等原因不能上学,但当国家要求恢复孩子上学的权利时,他们的家长却还振振有辞地说:上学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吗?还不如待在家里帮我干活,赚口饭吃!他们的理直气壮让人又气愤又可笑。但他们不止到,只有读书才能改变世代为农的命运,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和方仲永还有这些被迫辍学的孩子们比起来,我们已经够幸运的了。整天只需要上学,吃饭,睡觉,根本不用操心其他的事情。但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不努力学习,还整天想着玩。我们应该牢牢记住王安石对大家的训诫: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故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我们要相信勤能补拙,多看书,多学习,不做第二个方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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