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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山居笔记有感8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读《盗墓笔记》有感800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小编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读《盗墓笔记》有感800字,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放假两三天,觉得自己很不务正业,一大摞卷子没动,上去就看起了《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鬼故事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文章!

徵木这笔名可能知道的不多,就算一高的同学也很少耳闻。我偶然在我们静涟文学社的杂志上看到她的文章,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神一级的文章啊!!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一号楼,又摸到文重去找这位才女,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

敲开1313班的窗户,我对靠窗户的女同学说:帮忙喊一下你们班xxx(我们高三届社长)此人指了指她身后的位置:喏,在这儿坐呢。社长出来后,我又打听知不知道这班谁叫徵木,我们的社长楞了楞:嗯?就给你开窗户那个,在我前面坐的那个啊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本打算自己写读后感呢,没想到扯了这么远。至于我的感言,可能比起徵木的文章就相形见绌了。二话不说,先把徵木的神文发上来几句吧,这位学姐总共就发表过两篇文章,一篇获得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仰望之),另一篇就是此文了,名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清彻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成语。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中间省去了很多文字,如果连贯全文来读,就有种各种感情绵绵无尽的感觉,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好吧我词穷了)

再来扯两句自己的:

之前一直喜欢听河图的归墟终极,调有点像星月神话,一直不知道歌词。某日一搜歌词,天哪:目光瞬相接如隔世鬼眼随门开启不见第一次见河图唱这歌还是吓了一跳,平时他的歌词都古韵绵绵的,这调跟这词不搭啊我还迷茫了半天,后来亲自看了《盗墓笔记》,铜鱼,鬼玺,都和这首歌词吻合,这才明白原来在唱《盗墓笔记》。这本书本来只打算扫一眼,太恐怖了我还是不会看的,哪知语言竟不同于一般流行小说的高度,流行小说中罕见的动作心理描写,语言幽默,贴近他们身份,有种深入底层的感觉,内容并不恐怖,一切纠葛诡谲都由依有据,既非偶然,又使人惊心动魄,况真是一场人心博弈,西泠印社的小老板,出口之话竟不像他年龄所应该说的,那么老道圆滑

这书有些雅俗的完满揉和,说它俗吧,作者的文学功底可见一斑,况复牵涉了诸多历史建筑知识,让我大开眼界;说它雅吧,却叙述着一些不可思议的倒斗之事,非文坛所涉足,我这才叫欲近不得,欲舍不能。

不过我终究还是胆小,看着时没一点心悸感,看后却有些后怕,于是不得不把书放下了。看看那一摞卷子,想起了我和老爸的对话:

你什么时候能把作业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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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盗墓笔记心得800字


放假两三天,觉得自己很不务正业,一大摞卷子没动,上去就看起了《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鬼故事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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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书有些雅俗的完满揉和,说它俗吧,作者的文学功底可见一斑,况复牵涉了诸多历史建筑知识,让我大开眼界;说它雅吧,却叙述着一些不可思议的倒斗之事,非文坛所涉足,我这才叫欲近不得,欲舍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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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盗墓笔记》有感_盗墓笔记读书笔记1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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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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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中间省去了很多文字,如果连贯全文来读,就有种各种感情绵绵无尽的感觉,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好吧我词穷了)

再来扯两句自己的:

之前一直喜欢听河图的归墟终极,调有点像星月神话,一直不知道歌词。某日一搜歌词,天哪:目光瞬相接如隔世鬼眼随门开启不见第一次见河图唱这歌还是吓了一跳,平时他的歌词都古韵绵绵的,这调跟这词不搭啊我还迷茫了半天,后来亲自看了《盗墓笔记》,铜鱼,鬼玺,都和这首歌词吻合,这才明白原来在唱《盗墓笔记》。这本书本来只打算扫一眼,太恐怖了我还是不会看的,哪知语言竟不同于一般流行小说的高度,流行小说中罕见的动作心理描写,语言幽默,贴近他们身份,有种深入底层的感觉,内容并不恐怖,一切纠葛诡谲都由依有据,既非偶然,又使人惊心动魄,况真是一场人心博弈,西泠印社的小老板,出口之话竟不像他年龄所应该说的,那么老道圆滑

这书有些雅俗的完满揉和,说它俗吧,作者的文学功底可见一斑,况复牵涉了诸多历史建筑知识,让我大开眼界;说它雅吧,却叙述着一些不可思议的倒斗之事,非文坛所涉足,我这才叫欲近不得,欲舍不能。

不过我终究还是胆小,看着时没一点心悸感,看后却有些后怕,于是不得不把书放下了。看看那一摞卷子,想起了我和老爸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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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800字


总述。

放下《盗墓笔记大结局》的那一刻,心中有很久的空白,仿佛在我面前合上的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整个世纪,恍如隔世。

接触《盗墓笔记》之前,我不会想到有这样一部小说在我心目中可以超越之前读过的所有小说。它到底比其它小说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其它小说我都可以从很多方面评价甚至用上我所学不多的文学理论知识,可是对于这部小说我潜意识里觉得它不该用之前的方式去欣赏。如果非要让我概括一下对它的感觉,那就是超好看,一如那本杂志的名字。

三叔说过:一切不以好看为目的的小说都是耍流氓,看到这句话忽然领悟到了什么。一部小说,不管文字多么优美,运用了多少写作技巧,塑造了多少鲜明的人物,设置了多么庞大复杂的结构,如果因为它不好看而让读者没有阅读下去的愿望,那都不能算是一部成功的小说。以前我总是想我若是写小说喜欢什么样的风格,现在我可以说,就是三叔这种风格!

在此,我先为南派三叔喝一声彩,期待他以后写出更多好看的小说。

虽然不愿意去考虑一些文学性的内容,但是不得不承认,《盗墓笔记》在人物塑造方面是非常成功的,下面来举例分析:

铁三角。

虽然不是一个人,但我还是想写下来,毕竟有了它才有了书中大部分故事。

这是一个很奇妙又和谐的组合,他们的相遇是缘分也是命运。一个头脑聪明但是天真无邪,一个身手不凡就是太少言,一个看起来很不靠谱关键时刻却不掉链子。

综观整个故事,最多的情景是这样的:三人一起下斗,发现棺材,胖子怂恿吴邪开棺,吴邪开棺遇粽子,小哥秒杀粽子,三人活着出斗。这样的场景重复再多次也看不腻,甚至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险境,只要想到他们三个还在一起就十分欣慰。

所以《秦岭神树》是我看得最痛苦的一部,因为少了铁三角的生死与共。

吴邪。

他是主人公,我们看到的都是他的所见所闻所想。

三叔说他就是一个普通人。的确,他跟我们大部分人在整体上没有什么不一样的,除了那些离奇诡异的经历。可正是这些经历造就了今天的吴邪,承担了痛苦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小三爷。

他是对于钱财相当精明的小古董商,但是为了别人可以一再不顾自己经济能力的破费;他是个倒斗菜鸟,却多次险中求胜;他懂得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却看不透人心险恶;他擅长与各种人打交道,只是面对闷油瓶时情商会直线下降(小哥恰好相反:情商比较低,遇到吴邪后有所上升,可惜还是达不到正常水平。所以这两人相处起来略显苦逼)。

这就是我们的天真无邪小同志。

小哥。

这是整本书里我最爱的角色,所以私心想给他多写一些。

关于他的描述,最准确的莫过于吴邪给他取的闷油瓶这个外号了,就是闷声不吭的拖油瓶的意思。这种闷乍一看似乎有点呆呆的味道,因为他对外界的人事物表露出的反应甚少。然而我们知道他是把一切都看在眼里的,只是毫不上心,依旧为了自己的目标独自前行。内心和所为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却突兀地跟随在人群中,看起来真有些像拖油瓶。

说到这里又想起另一个失踪专业户的称号了。他的目的与所有人都不同,而且必须去做,因此任何人都无法跟他一路同行。但这并不代表他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每次众人发现他失踪都是脱离险境之后,也就是说他是考虑过别人的安危的。最让人欣慰的是,他总是会在危急时刻突然出现,仿佛从天而降,挽救一大批人,带给你无限的惊喜与安全感。仿佛只要有他在就没有什么危险值得害怕,三叔自己也承认有他在的篇幅总能写得格外轻松。胖子那句话说得好:家有一哥,如有一宝。

三叔在后记里评价他说:这是一个强大得犹如神佛一般的男人。不仅是指他的身手,也包括他的心灵。淡淡地看着世间百态,却不悲不喜,在斗里像神佛普渡众生一样救同行的一干人等于危难之中。现实点说,他更像一个医生。看惯了生离死别,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救助每一个有生命危险的人,却从不对此产生悲悯的情绪。

其实有时候,我们认为他是不幸福的。因为除了吴邪和胖子,便没有人是真正了解和关心他的想法和作为一个人的情绪的,虽然他自己觉得这些对他是没有必要的。我想,他对吴邪和胖子的感情一定是发自内心的很真诚的。从没有期望得到却意外收获了的感情,大概也会让他有一丝受宠若惊吧。这样看来,他又是幸福的(这点在后面瓶邪感情分析中会详细写,先说到此)。

我不能说我很了解他,但我一直在尝试体会他的各种举止中反映的真实内心想法。

胖子。

他是个开心果,书里大部分的笑料都是他贡献的。

他的所作所为让很多人觉得不靠谱,但在没有小哥的篇幅中,他也起到了一定的安心作用。不靠谱却也实力不凡,大大咧咧其实胆大心细,有时候他简单的思考方式反而能找到真相。即使是满嘴跑火车的荤段子,在最紧张的时刻也缓解了很多气氛。最难得的是,铁三角的另外两个成员要由他从中插科打诨。

他,就是铁三角之一的王胖子。我私下里还认为他充当了媒婆+真相帝+电灯泡的角色(笑~)。

潘子。

一直认为除了铁三角他就是最重要的人物,他也是主角。

有很多次他都濒临死亡却奇迹般的挺过来了,我以为他会一直走到故事的最后。可他在张家古楼里还是离去了,以一种很惨烈悲壮的形式。让他的小三爷泪流满面,也让读者红了眼眶。然而他已经完成了他的使命,誓死效忠三爷,保护小三爷。在最后唱那支歌的时候,他应该是满怀欣慰的吧。

如果说我对小哥的感觉是爱,对吴邪是萌,那么,对潘子就是一个敬字。他是个真爷们儿!

吴三省﹠解连环。

这两个我写下来纯粹就是用来膜拜的啊。

两个人内外串通,一个地面一个地下,双生子一般,二十年如一日,联手搞垮组织。当然,他们付出的也太多了。

《盗墓笔记》最牛逼角色非他们莫属!

我不是一个话痨,写文章时也是,通常拼凑了很多天才写出一个前言不搭后语的短篇。敲这篇评的时候却是下笔千言但不离题万里,大概是感情到了心里就有无尽的语句一行行跳跃到屏幕上,平时还需要绞尽脑汁挤出词汇现在似乎不需要了。于是乎有了下面这段:

瓶邪。

这是我最想写也是全书最让我震撼的感情。

他们的感情不能简单的用友情、亲情和爱情来定义,因为他们之间这三者兼具,然而又超越了这三者。这仅仅只能说是一种感情而已,似乎只是出于本能。

他们比朋友的关系更深,多了些依恋;他们又比兄弟家人疏远,少了些亲密无间;他们跟爱情相比,多了精神上的默契,少了肉体上的需要。

这是最复杂也最简单的感情,没有任意一种单纯的感情能替代它,也没有哪一种感情能表达得这样简单直白。

读《盗墓笔记》有感800字2024


橘黄色的灯光寂寞地将长街照亮,蒙布于车身烤漆上的尘埃沙土昭示着它在白日里的奔驰来往。而现在,它们已与城里的万家灯火一起沉寂,轻薄皎洁的月光以孩童般无辜无邪的姿态拥吻着梦乡深沉的,人与物。

可是,就在这座寂静的城里,在某条不起眼的街道旁,一个小小的房间亮起长久而微渺的灯火。那里,曾经有人秉烛夜读,曾经有人伏案写作,曾经有人为惊悚紧张的情节而提心吊胆惊心动魄,曾经有人为字里行间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笔成文。而我,现在便坐在那个被一盏台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做过“曾经有人”做过的所有事情之后,在这个人们习惯回望旧时光的岁末,开始轻轻叩响现实与虚构的任意门,以文字为时光机,来到那个名叫“盗墓笔记”的平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会写故事,人们常对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绝,对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则不然。他写吴邪、张起灵、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镜……他创造了这所有的人物,后来,他便不再是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拥有着鲜明灵魂的人物在那个叫盗墓笔记的空间里自生自灭。也如在后记中所说:“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我一直都认为,三叔笔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与那个时空联通的密道,在那个真实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一个鲜活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走向他们的征途、宿命和未来,一切绚烂至极后又归于平静。无数人为其痴迷,然后沉醉不知归路。

吴邪:“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风帘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烟疏雨润泽了他的天性良善胸无城府。

他是一家名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门平三门吴家的长孙,岁月给予他的惟有温柔和安途。

他知道战国帛书是爷爷的心头宝,却不知道那残破的丝帛之后隐没的是足以颠覆日月的血光阴谋与人心叵测;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盗墓世家,却不知道这个渐渐衰亡的家族里的历代人遭受过怎样庞大隐秘的操纵,那些他以为的宿命因果不过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论功夫,他不及张起灵;论乐天,他不及胖子;论心计,他不及吴三省;论血性,他不及潘子。但无论如何,他就这么以一无所知天真无邪的姿态猝不及防地堕入了一个他在二十六岁之

读《盗墓笔记》有感范文


小编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更多读后感尽在小编。

读《盗墓笔记》有感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读《盗墓笔记1》有感


读《盗墓笔记1》有感作者:袁嘉欣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是人心。
吴邪,一个本和整件事情无关的人,在杭州经营着一家小小的古董铺子,整日过得悠闲自得的小老板的快活日子,却因为一个带着金牙的老头——金万堂带来的一张战国帛书的复印件和他的爷爷在长沙镖子岭盗墓时留下的一本笔

将他卷入了整个阴谋中。他拿着这份复印件找到其三叔吴三省,并跟随他来到一个地下古墓,并结识了一些新的朋友。
张起灵,一个面无表情,不善言辞的人,但他很热心,在每次帮助完无邪之后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他的血液可以驱赶邪虫,他还长有两根奇长的手指,拥有奇术。
王胖子,一个五大三粗,四肢发达的胖子。总能在气氛凝重的时候说出一句可以打破这种情形的话,是一个活生生的开心果。有一肚子的鬼主意。
潘子,一名退役的军人,是吴三省手下最得力的伙计,不管何时都紧紧护在吴三省和无邪身前,为“忠诚”二字存于世!
在故事中他们解开了一个个谜团,在拼接下,发现这是与长沙老九门有关系的,九个庞大的势力。

长沙老九门是指: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读完整本书之后,我发现最后还是回到了无邪的身上,在一开始的无邪身上我看见了一个年轻人对新事物的好奇;在古墓中的无邪,很胆小,很无能,总是躲在“闷油瓶”的身后;在最后的无邪身上我看见了成长,在这一次的倒斗中他学会了很多,但也还是原来那个希望别人安好的“天真”无邪。
闷油瓶,这是一个神秘至极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笑,不懂哭,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洞悉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这是无邪在盗墓中的一个愿望,每个盗墓的人无疑都是求死一生,这也可以看出无邪对重见天日的期盼。
“胖爷我就呆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无邪,还有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我胖爷的事情了,你们知道胖爷我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是一件挺美的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什么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胖爷我,别让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这句话中的王胖子有情有义,可以为了朋友上刀山下火海,这样的朋友值得交,值得付出。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闷油瓶”的这句话足以让我动容,感触颇深。即使他没有过去和未来,但他的现在我们都记住了,记在了心里。
这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鬼神,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是人心。

读《盗墓笔记》有感500字


读完《盗墓笔记》后很想写点什么,可是一直拖啊拖,拖到今天。

今天再一次顺序播放着手机里的歌曲,慢慢的放着就到了音频怪物的《咫尺回忆》,心里忽然有种淡淡的伤感,心里想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能让人淡看死亡。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不忠不孝不义的人,反而显的书里的感情更美更深,这也难怪现在太多人一头扎进书里,每天忿忿然替书中主角担忧。

初读笔记时,年方十五。完全不懂书中所说,只是就这样一点点的把这些一字一句记于心间。

自然,彼时我尚未踏上宅腐之路。

只是觉得,这张起灵应该是反派大Boss吧?不然为何如此神秘?

后来觉得,天真有这么个人保护真不错,我要是也有就好了。

再然后,胖爷出现了。

开始觉得这胖子真欠收拾至今仍这样觉得。他的出现,让盗墓铁三角隐现雏形。

天真的聪明执著,小哥的少言能打,胖子的跳脱神经,视明器如命。

这些都是后来书中铁三角中的特色。

我是一个看书不会投入感情的人,从开头的只是当打发时间看到后来有想投身入其中的想法,再到后来的归于平静,回到这只是一个故事的起点,用了三年。

虽然如此,当胖子被从岩缝里拖出来,却不忘满身刻满的地图。当小花虽可能遇险,却不忘留下线索时。当吴邪从古楼里一步一个脚印背出张起灵时。当潘子高声唱出那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时。当吴邪最后跟着张起灵上长白山,却被点晕时。

我哭了,这些都戳中了虐点。很真,真的就跟发生在你眼前一样。你能看见却不能帮忙

后来我腐了,虽然看到更多的是基情。

但是即便是腐了,我也觉得这种感情不是什么外力可变的。

三人缺一不可,书中人缺一不可。

不得不说,虽然书很长,作者很坑爹。但这本书真的很好,书里的友情,义气。是一直求而不得的东西后记中他们说的那些话虽然平淡,但是其中分量不言而喻。

想是此生若得有此情

一半,便是朝闻道夕死亦足矣。

____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想说听歌听到哭的稀哩哗啦也是一种境界了;看书看的泪流满面也是一种本事从一首歌想到一本书,再到这篇文艺更是无奈。

嘛,算了,用语文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于是,掀被子盖,睡觉。

读《盗墓笔记》400字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存活那些年,不吃不喝。一些悬疑一直不能解决,也是促使读者不能罢手的原因。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百战不死之身,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啊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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