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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长大的玩具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800字。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800字,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一次偶然机会读到这本小说,虽然我的少年时代远比作者书中所写更加懵懂,更加完全被各种各样的考试、升学压得喘不过气来,虽然我们或许从未曾向一个女孩表达心意,但是我们都曾经小心翼翼的把她藏进自己心里的某个角落,在某个时刻,偷偷地捧出来寄托自己最卑微的想念。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一个陪自己走过少年时代的女孩,可能未能勇敢追求,但是陪伴了你青涩的青春期...

现在,当你身边有了一个珍爱你的人,你们之间有了一段可以共同回味的故事之后,再来回想在你心里陪着你走过那些年的女孩,或许已为人妇,或许已不知现在何方,但是你心中仍充满感激,感谢曾经的那些日子,有她陪你走过,让你成长为一个像样的男子汉。而你现在能够做的,就是好好珍惜眼前的女孩,再多喜欢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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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无法亲近我最珍视的爱情,都有不同的理由。实话说我无意收集各式各样自己被拒绝的理由那种癖好太悲情,也太变态了。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沉的痛苦,代表我曾经爱得越饱满。

每尝过一次爱情,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吹拂伤口,然后重新站起。

总是以祈求着永远在一起的心意追求喜欢的女孩,是我的爱情之道。正因为如此,当我昨晚对女孩告白时,尽管还是被婉转拒绝了,我依旧能义无反顾信仰着我独一无二的热血爱情。

正在当兵的廖英宏打了通电话安慰我,聊着聊着,廖英宏提到了他与喜欢的女孩花莲、台南两地相隔的苦境。他们小两口仅仅靠著书信、网络、电话,小心翼翼筑起了彼此喜欢的小小期待,却因为一直都没有见过面,感到惶恐与不安。

柯腾,我现在好烦,远距离恋爱真的很可怕我真的很想立刻过去台南找她。我想见她,看着她跟她说说话。廖英宏的声音,充满害怕失去女孩的焦虑。

该边,我刚刚突然明白一件事。我看着刚刚被发好人卡的MSN画面,鼻子还酸酸的。

什么?

我们以前在喜欢沈佳仪的时候,可曾因为任何理由退缩过?

没有。

如果我用所有的力气拜托你不要跟我争,你会退出吗?

不会。因为是沈佳仪。

一点也没错。因为是沈佳仪。

是啊,可曾因为任何理由退缩过?身高?成绩?距离?

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就可以一直靠信仰爱情,坚持下去。

柯腾,我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幸福。廖英宏的声音再度充满元气。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我握拳,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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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有感


观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有感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沈佳宜。但时间却像一位神秘的魔术师,在某个转角,让心中的沈佳宜永远只能留在心中。有情人未成眷属,是幼稚、任性和自我击败了爱情,还是每个人都在潜意识地寻找属于自己的自己?!

终于看完了《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感动、感慨。沈佳宜、柯景腾,没有牵手,没有惊天动地的故事,却如此铭心刻骨。没有结果的爱情,只要曾经努力绽放过,颜色依然绚丽,创造并见证了这份缤纷绚丽,青春倒也无悔。只是,顺着九把刀的引导,会忍不住地感到遗憾。就像两条不平行、也不重合的直线一样,相遇、相识在光阴的隧道里只是一个交点,一晃而过之后,延展在视线里的只能是甜蜜的回忆和越来越宽的距离。为这个交点的短暂遗憾。

敢说“将幼稚进行到底”的时候,柯景腾离最真的自己最近,在记忆的碎片里落泪时,他也在一步步变得成熟。某种刺激变成一个人改变自己的强劲动力时,这种刺激也一定创造了相应的生活意义和希冀,柯景腾说,有爱才有意志力。网上有篇影评的一段文字特别值得回味,是这样写的:“如果你花了很长一段时间去喜欢一个人,那么不管最后你们有没有在一起,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在爱那个人的过程中,努力把自己变得更好,让自己足够优秀与之匹配。不管初衷是什么,正因为你曾努力为一个人倾尽所有的付出,你才会更加珍惜后来你爱和爱你的人,你才会更加坚定去爱后来的人和后来的自己。这些爱和意志力让我们未知的生命充满了无限可能。”平凡的生活和生命需要爱来注入活力,即便只是一次擦肩而过,况且它真的能让我们未知的生命充满无限可能。

错过不是过错,幼稚、坦率、热血、义无反顾都是真性情,是闪光点,无可厚非,但不肯收回那份骄傲的倔强,注定要忍受离别的痛。我想,九把刀和柯景腾都想告诉看电影的人:两个人时,除了爱,一定还要懂得沟通、宽容、珍惜,不要忽略了试图与自己生命融合在一起的另外一半灵魂。

突然想起了陆游和唐婉的故事来,二人被棒打鸳鸯散的十年后,陆游回到家乡,独自去了沈园,在那里邂逅了已作他人妇的唐婉。故人相识,她有千言万语,却无从开口,只遣人送来一杯黄藤酒。

记忆碎片中,当年花前月下、耳鬓厮磨的种种浮现在眼前。他悲痛、叹息,感慨造物弄人,于是在墙上题了一阕《钗头凤》: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一年后,唐婉重游沈园,方看到陆游题在壁上的词。她伤心欲绝,和了一阕:“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写下这次词不久,唐婉便抑郁而终。

若干年后或者步入暮年,若沈佳宜的婚姻不幸福,是否还会想起并依然眷恋柯景腾的那份“幼稚”,是否会有“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的感慨。

“爱和意志力让我们未知的生命充满了无限可能”。找寻,遇到,为她改变,像第一次为她改变一样持续调整,然后对她说“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观后感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观后感

在年末回家之余,想到公司免费发放的电影卡里还有30元,马上过期了,为了避免浪费,索性去电影院再免费享受一把。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很简短精致清新的一部小成本电影,新导演,新演员,却造就了这么一部不次于十三钗和龙门飞甲的电影,实在不错。重新燃起了我对国产电影兴趣。相比较在30岁拍出《记忆碎片》的克里斯托弗诺兰,在31岁拍出《剪刀手爱德华》的蒂姆伯顿,在34岁拍出《杀手里昂》的吕克贝松,在33岁拍出《七宗罪》的大卫芬奇,以及同样在29岁那年就拍出《两杆大烟枪》和《光荣之路》的盖里奇、库布里克,已经32岁的九把刀肯定是个没有前途的导演。把“那些年”吹上天显然也是不恰当的。但是他的真诚,那份对于逝去青春的怀念、崇敬甚至有些惶畏的态度,足以让每一个看到这部电影的观众致以敬意,抱着不浪费的态度欣赏到了一部真诚的电影,这种莫名的兴奋引导着我写了这篇观后感。

沈佳宜,剧中的班花,也就是电影名里那个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也许,那些年,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沈佳宜”,有了她,每天早上睁开眼睛有了理由,努力有了方向,人生有了意义。不管何时何地,那三个字像一句咒语,在心底念着就会浑身充满力气。就像高中时足球队的男生,把喜欢的女生名字缩写绣在球服后面,背在身上迎着风发足狂奔,好像从此可以所向披靡。

这部电影勾起了我的从前,我们也光着脚丫并排坐在操场边的旗杆下聊未来,也折过小船灯放到学校边哄臭的河塘里,也在大雨倾盆的夜晚狂按她家楼下的廊灯,也在地震来临的当口疯狂地把手机打到没电;我们在女生面前,变过魔术、写过情书、打过篮球耍帅、借过橡皮搭讪;我们拔过喜欢的女孩的气门芯,剪过喜欢的女孩的马尾辫,用圆珠笔画花过她的白衬衣,也抓过小蛇放到她的抽屉中;我们都为好兄弟递过情书,而那个女孩自己已经喜欢了三年;也曾和她共度度过那份最纯真最难忘的金色时光,享受初恋的甜美。好怀念上学时的时光,怀念绕着操场一圈圈拼命地跑步,粗粗的喘气,跑完躺在操场草坪大口的喘气,将矿泉水倒在头上享受那份清爽。好怀念同桌的你,留在我胳膊上的一点点原珠笔印。好怀念隔着好几个人夜自习和你传字条,歪歪扭扭的字,那么的简单而纯真。好怀念当时你哭肿的双眼,我在旁边束手无策的傻样。好怀念那时候和同学大干一架后的酣畅淋漓。夜自习放学和你并肩骑单车,那段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并不希望那么快到家。

浑然不觉,青春,已然逝去。

现实很残酷,沈佳宜嫁人了,新郎却不是你。然后你只能找一个还可以女孩在一起,和自己恋爱的另一种选择走到了一起,交往,为了结婚而结婚,生子。刚开始把她当做你的沈佳宜。抱着她,心里满满的却是沈佳宜。随着时间的推移,你爱你的妻子,爱你的家庭,幸福的生活着一天又一天。但是,你是否还偶尔想起那份最美最早的曾经,即便又经过了好多的曾经,那份最初的悸动,永难忘记。我想,很多人都是这样吧。

喜欢拍青春片的人。他们都因为记忆太好,又不甘心只用回忆抵抗余生,于是为自己造了一架时光机,重演,定格,铁证如山。每当青春的乡愁又犯病时,拿出来看一次便是解药。

26岁,对于我很遥远的数字,转眼已到眼前。我们曾经都发过光的吧。哪怕现在变老了,发福了,神情麻木了,没有梦想了,但一想到多年前发过光的自己,还是会傻傻地就露出会心微笑吧。所以你未必是来看九把刀的故事,你不过是穿过这个黑暗的电影院去找曾经的自己。哪怕故事已经烂熟,( )旁白仍像小说,高中毕业之后的部分拍得泄气,你还是在九把刀拜托大家看过不要剧透的最后十分钟,眼泪像爆水管一样飙出来,周围响起了擤鼻涕的声音。

如果青春可以再来一次的话,我会珍惜。

如果曾经的那个好女孩没有走,好好对她。

如果兄弟再让我递情书,揍丫一拳。

如果还是那样的一个夜晚,我会说出“我喜欢你”四个字。

如果她哭了,吻她,如果她笑了,吻她,如果她什么都不做,吻她。

如果你说,现在就可以告诉我答案,我一定说好,我要听。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80


你的爱情够资格吗?_《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800字:

歌手吴青峰在推荐序《被雨困住的城市》里写道:十七年前的回忆,几乎都是和梦混杂难分的模糊地带了。诚然,是九把刀的《那些年》帮我们记录那段如梦幻般的青春,以及似乎有些不合时宜的青涩爱情,也让他的作品成为我那些年追的小说。

分手,只需要一个人同意,但在一起,可是需要两个人同时的认可才能作数。恋爱就是要这么不确定才有趣,不是吗?在上个世纪80、90那些羞涩的年代,有首流行歌曲喝的很有意思:女孩的心思男孩你别猜,你猜来猜去就会把她爱。那种似是而非,若即若离的含蓄比起现在的开放真的美得太多。

在信息技术日趋发达的当下,有多少人还留念纸笔交谈的方式;有多少人这一秒我爱你,下一秒就是对不起,所以,非常向往木心先生在《从前慢》里描述的那样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不经意间听到某一首歌,某一段旋律,就会瞬间回忆起某段时光里的自己。或是大学、或是高中,谁是你的或你是谁的生命中,用铅笔画下却被手指涂抹再三的,一串意义不明的符号?

爱情是成长,也是历练,让我们在青春的火焰中涅槃。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你有说过像你的世界很大,而我的世界,不过就是你的心一样令人感动不已的情话吗?是的,有时候承诺就像虚踏河面的叶子,纵使漂浮在潺潺流水上,却仍将会在生命里渐渐枯萎。因此,有些话说出来就像咒语,藏在心底则会胜造七级浮屠。

人生没有意外,只能说是命运使然。相爱有相爱的理由,错过有错过的道理。你的万分庆幸与追悔莫及,无非就是想让今后的平淡多些心安理得而已。读后感

事已至此,何以愿违?权当为你的回忆开启一扇小窗或门,虽说没有人可以替你定义你的爱情,但由衷祝愿每段色彩斑斓的青春都能遇到一份够资格的爱情且不留遗憾。作者:刘超生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优秀读后感


看了《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突然一抽,又那么桑了一下感,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

写了篇无聊得生疼生疼的文章,挂在豆瓣上还不如贴在这儿。

也许,某君良心发现翻翻同学录会看到我留得满篇的博客地址,然后进来瞅一瞅。

也那么一个许。

那个,某君,你让我帮你删特别好友什么的,我怎么压也压不住的高兴有没有通过QQ窗口给你传过去。

诶,算了,你在看球。

没在看球应该也没差吧。

王小贱跟黄小仙说,你穿什么他都不会看你一眼的,跟他没关系,你裸上身去跟你披衣服的也不会是他。

嘿,我要是裸上身什么的你应该会给我披件衣服吧。

也是这么喜欢过一个人。算一算,差不多也有个六七年了。

也是这样从没说出口,也是这样以为别人不知道,其实全世界都看得清楚,幼稚得要死。

也是做什么事情,不管对错,目的是想成为他眼里特别的那个人,比如说在沈佳仪的婚礼上,大家都要去吻新娘,柯硬是不去,读后感《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

因为做不了你喜欢的那个,但至少要做你记得起来的那个。

嗯,以后沈佳仪想起来,一定会记得那个婚礼上唯一没有亲她的人。

那你,是不是也会记得起来唯一一个什么什么的我。

九把刀说,喜欢对的人,整个人都会亮起来。

记不清了,大致是这样讲的吧。

突然就想起之前看one day 看到的一句话,I‘m a better person when you are around.

八年的时间,让我们之间拥有更深刻的联系,比情人饱满,比朋友扎实。——那是羁绊

我有没有资格拿着六七年的喜欢换你的一个羁绊。

In these years not a day has gone by when I have not thought about you

关于《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的读后感


一次偶然机会读到这本小说,虽然我的少年时代远比作者书中所写更加懵懂,更加完全被各种各样的考试、升学压得喘不过气来,虽然我们或许从未曾向一个女孩表达心意,但是我们都曾经小心翼翼的把她藏进自己心里的某个角落,在某个时刻,偷偷地捧出来寄托自己最卑微的想念。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一个陪自己走过少年时代的女孩,可能未能勇敢追求,但是陪伴了你青涩的青春期。

现在,当你身边有了一个珍爱你的人,你们之间有了一段可以共同回味的故事之后,再来回想在你心里陪着你走过那些年的女孩,或许已为人妇,或许已不知现在何方,但是你心中仍充满感激,感谢曾经的那些日子,有她陪你走过,让你成长为一个像样的男子汉。而你现在能够做的,就是好好珍惜眼前的女孩,再多喜欢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每次无法亲近我最珍视的爱情,都有不同的理由。实话说我无意收集各式各样自己被拒绝的理由——那种癖好太悲情,也太变态了。

1、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2、越是深沉的痛苦,代表我曾经爱得越饱满。

3、每尝过一次爱情,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吹拂伤口,然后重新站起。

4、总是以祈求着“永远在一起”的心意追求喜欢的女孩,是我的爱情之道。正因为如此,当我昨晚对女孩告白时,尽管还是被婉转拒绝了,我依旧能义无反顾信仰着我独一无二的热血爱情。

正在当兵的xxx打了通电话安慰我,聊着聊着,xxx提到了他与喜欢的女孩“花莲、台南”两地相隔的苦境。他们小两口仅仅靠著书信、网络、电话,小心翼翼筑起了彼此喜欢的小小期待,却因为一直都没有见过面,感到惶恐与不安。

“柯腾,我现在好烦,远距离恋爱真的很可怕……我真的很想立刻过去台南找她。我想见她,看着她跟她说说话。”廖英宏的声音,充满害怕失去女孩的焦虑。

“改变,我刚刚突然明白一件事。”我看着刚刚被发好人卡的MSN画面,鼻子还酸酸的。

“什么?”

“我们以前在喜欢沈佳仪的时候,可曾因为任何理由退缩过?”

“……没有。”

“如果我用所有的力气拜托你不要跟我争,你会退出吗?”

“不会。因为是沈佳仪。”

“一点也没错。因为是沈佳仪。”

是啊,可曾因为任何理由退缩过?身高?成绩?距离?

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就可以一直靠信仰爱情,坚持下去。

“柯腾,我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幸福。”廖英宏的声音再度充满元气。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我握拳,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下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500字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这小说说是真实故事来的哇,说的是一个初一的捣蛋男生柯展滕,结果(过程省略哈)因同班女生沈佳仪(好学生中的佼佼者,并且很多男生喜欢的,所以小说的名字叫)而奋力学习,并且一奋就是八年,这八年中,他们是暧昧有余,却始终没有确定关系,(此处省略一万字,)最后,他们没在一起。我说的故事概要很不吸引人,因为好看的是过程,次好看的是读后感,最不好看的是概要,哈哈。OK,说读后感吧。

读后感就是:

一,柯展滕是幸运的,他遇到一个改变他人生方向的沈佳仪,并且一个令他为之奋斗八年的女生,而且那八年正是大好青春年华的时候,因为有了她而。

二,我觉得疑惑,一开始柯展滕是对沈佳仪有特别的感情的,后来却又喜欢李小华,并且疯狂追求,小华刻意消失后(其实我不懂小华怎么回事,她远离柯展滕是因为她的同性朋友们说她老和柯展滕一起,很少和她们一起玩了,然后竟发展成完全消失,还改名字),柯展滕这个浪子又回到沈佳仪身边。所以这八年中,是有李小华这个小插曲的。虽说一开始对沈佳仪的感情可能还没到喜欢,可是,我还是不懂,怎么又喜欢李小华了呢?或者说不是我疑惑怎么会喜欢小华,而是我不喜欢有这个插曲吧,哈哈。不是我不喜欢小华,而是我不喜欢插曲。而且我想,如果小华没消失的话,展滕是跟小华一起并且至终都不再回到沈佳仪身边呢,还是小华只是昙花,就算小华自己不消失,展滕终归还是喜欢沈佳仪的呢?

三,我喜欢书中的那些读书生活,奋力读书,才不枉费学生时代啊。我不是喜欢书呆子,而是觉得做学生要多多学习才充实哇。我觉得我的学生时代不咋的呢,总觉得书没读到,玩也没玩的,哈哈。好吧,其实是我总眼看着别人的好羡慕别人,也许我的学生时代数起珍宝来的话也会挺丰富多彩的咯。

四,大学时,有人问,包括佳仪也问展滕,你是真的喜欢佳仪吗?或者你只是喜欢奋斗中的你,所以以为自己喜欢佳仪?那看来那句话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因为喜欢和你一起的我是错的?我不知道。那时我惊讶了,什么?展滕对佳仪的不是喜欢?那我更不懂什么叫喜欢啦。于是,我把喜欢定义为,我知道你的缺点,我依然愿意和你一起,包容你的缺点。

五,八年后,大二时,展滕是为什么放弃了那个他奋斗了八年,并且信誓旦旦要娶她的沈佳仪呢?大二时,展滕搞了个比赛,实质就是打架比赛,没什么人报名,他就首当其冲自己第一个上,还挑个最难对付的人打,结果,当然,他被打惨了。可是他觉得很光荣,因为他不怕强者的那股劲,他还打电话和佳仪一一描述打的过程,一点精彩都不容错过,说得很细致,然后,佳仪生气,骂他,然后展滕发现,佳仪一点都不懂他,他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于是他很伤心地说我要放弃你了。然后,各自交男女朋友,然后都分手,然后佳仪结婚了。展滕说你丈夫肯定比你大很多吧,佳仪说大八岁,你怎么知道,展滕笑说,因为你再也受不了幼稚的男生啦。也许他们的不同世界就在于这吧,佳仪从初一时就很成熟,常常说展滕幼稚,而大二了,展滕还搞打架比赛,被打惨了还那么兴奋,觉得是很得意的事。而展滕,自己要娶的女生竟不懂他。好吧,小说内容我复述得很没味道,还是说我的感觉好了。我想象着展滕的心情,放弃自己奋斗了八年的女生,八年后忽然发现她不是那个他要找的人,那心痛一直以为对的,八年后才发现是错的。不懂怎么说,两个字吧,心酸,很心酸,不是一般的心酸。八年后才发现不是,是不是一个令人发疯的事实呢?

最后,有一个TA,是一个很专一的TA,可是,一再地专一错人,于是,TA喜欢过很多人,就好像是一个多情的人了。其实TA也不想,TA也不想心动,TA很累,TA很想关上心门,TA想单单地在密室就好了,如《伊甸》所唱的,这世界只有我和祢我只需单单认识祢我想要回到伊甸。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人读后感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人读后感(一)

那些有关青春的感情叫做成长。题记

十六岁,一个好似花季的年纪。那一年,一群男孩深深地一爱一着一个名叫沈佳宜的女孩。那些年,沈佳宜是他们青春的一切。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这本书是作者九把刀青春记忆的改编之作。看完这本小说后,我真的很羡慕,甚至嫉妒。今年,我也十六岁,对于一爱一情懵懵懂懂。虽说故事记叙的是发生在九十年代的台湾彰化县的一群孩子身上,但是青春是无时间、地点隔阂的。看着他们的故事,犹如发生在自己的身边眼前。我同样渴望那样时而五彩斑斓,时而透明得仿佛蝉翼的感情。这些感情或许是友情或许是一爱一情。

柯景腾、老曹、许博淳、该边、阿和,从国中到高中,一直是不离不弃的死一党一。这几个男孩在这部小说里都是主角,因为在青春里,没有谁是配角。他们那些年真的很幼稚,但是这些幼稚或许在青春的背景下只会映衬的很可一爱一吧。

在国中的几年来,这些男孩用着各自不同的方法,想方设法的吸引班上最优秀的女生沈佳宜的注意。那些年,调皮捣蛋。那些年,一本正经。那些年,一切,只是想多一些你的注意。

如果柯景腾当年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如果当年他没有把英语课本放在忘记带课本的沈佳宜桌上。如果当年他没有被调到她的座位前。如果当年没有她的一爱一心考卷。如果当年的晚自习他们没有相伴度过。或许,他只是喜欢着她,而她不知道罢了。但是,人生就是这样,往往会因为一些注定的缘分而羁绊一生。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年,沈佳宜因为听到恐怖传说而不敢一个人再在晚上在学校晚自习。于是,她让柯景腾陪她一起晚自习。那些夜晚的天空一定很清澈,漫天的星星如孩子一般纯真。

她说:为什么不读书?我不喜欢比我笨的男生。

他说:敢不敢跟我赌,下次月考我一定考过你!

从此,那个从前不一爱一读书的柯景腾说从那以后读书竟而变成了一件很热血的事。那些天的早晨,她用蓝色水笔一戳他的背脊,他便主动交上她给的一爱一心考卷。那些天的晚自习,她一题题地教他,练习本、课本落成了一座座小山。就如同他们不断增进的感情,水涨船高。为了心一爱一的女孩,为了履行自己的诺言。他每天晚上刻苦读书,大声念英文,那句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深深感动了我,是的,每个正值青春期的孩子心中或许心中都有那个如apple般闪亮的她(他)吧。

柯景腾最终月考得了第二,而沈佳宜任然是第一。从成绩原来吊车尾,到全校第二名,沈佳宜是他刻苦读书的全部动力。

这一情节,看得我心潮澎湃,作为学生,他们始终保持着友谊的关系,而没有挑破那叫做一爱一情的窗户纸。即使他们都心知肚明但他们只是好朋友。这样的感情,对于青春而言不再幼稚。

那年高考放榜,这群孩子各自都去了不同的大学。在高考结束的最后一个夏天,他们肩并肩坐在海岸堤上,光着脚丫,畅谈着自己的未来。多么清新的海风吹过他们的发梢,青春的笑容自信而甜美。时光渐渐定格在那个蓝蓝的,咸一咸的夏天。

大学三年很快过去,最终沈佳宜嫁人了,新郎不是这群男孩中的任何一个,但是她首先通知的便是那些年深深一爱一着他的男孩们。婚礼前,那件后背有点点蓝色水笔印的校服,依旧静静的挂在晾衣架上婚礼结束后,男孩们一一吻别了新一娘一那个曾今令他们浮想联翩的女孩。柯景腾吻得最认真最深情,仿佛在对他的青春告别。沈佳宜这个名字从此会变成回忆,刻在男孩们的青春记忆里。

最后,他说那我就继续幼稚下去咯。

她说一定要哦。

两人相视一笑,至此为他们的青春画上了句号。

其实,那个从前一直被沈佳宜说幼稚的柯景腾已经长大了,成熟了。因为,他能够坦然面对心一爱一的女孩不再属于他的现实,并且真诚地祝福她永远幸福快乐。

一场名为青春的潮水将他们一一洗礼。从幼稚到成熟,是蜕变。在他们共同的青春记忆里,男孩女孩们一起迎着一浪一,踏着一浪一,用力摇着双臂,渐渐长大。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人读后感(二)

看书的速度有很多的因素决定。有时候是受外部原因的影响,有时候是自己内部的影响。我读【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只用了一天。

就是那么一种冲动,我独坐桌前,这么一页一页的把它看完,看完后合上眼,书中的那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还在眼前跳动,他们的欢笑,还有他们的无可奈何。

我从小学就开始写读后感,按照本人写作的习惯,应该到了介绍内容大概的环节了。

小说的主人公叫柯景腾,一个很典型的玩童,在可以说是机缘巧合的情况下与沈佳仪坐在了一起,天真的男孩喜欢上了不谙世事的女孩。一场捕猎拉开序幕

小说的笔调轻快,人物刻画的也十分惟妙惟肖,打动我们的是那份纯纯的感情。读完这篇小说,相信谁都会回忆起自己的初恋,青涩,可笑,难以忘怀。

至今还记得那是一个一陽一光灿烂的夏天,刚刚分班结束的我们随意的坐在座位上。班主任走进教室,说:请男生女生分别按身高从矮到高占到外面走廊上。然后,大家就这么一对一对的坐同桌。我的同桌就是她。

还记得她穿的是一身连衣裙,白色的,齐耳的短发显得十分一精一神。她的皮肤黑黑的,两只眼睛却十分的有神,总之,第一感觉很好。原来上学的时候恋一爱一都是从聊天开始的。

我们很喜欢聊天,喜欢跟对方搞恶作剧,喜欢在上课的时候在下面做下动作老师为什么就不知道呢?我们自己也不知道。

我们相互帮着对方背书,考数学的时候对答案,在对方的教科书上画画,夏天的时候掐对方的胳膊和腿,她帮我编手链日子过得很慢,很快活。

等到一年之后,我们被调开了,她没几天就因为阑尾炎住院了,我的眼睛忍不住的盯着那个空空的座位,心里空荡荡的,我突然意识到,我一爱一上了她。

等到她出院的时候,大家突然又不好意思说话了,见面的时候装作不认识,低下头就走了过去,为什么呢?不明白。

好在当时班上要出黑板报,我们又在一起了,说话,聊天,关系比以前更好了。

但是由于升学的关系,大家没有在一起,由来也就渐渐生疏,我的初恋就这样过去了,我甚至没有告诉她我喜欢你就结束了。

许多年过去了,我的脑海中经常会出现她回眸一笑的倩影,无论我身在何处。人的记一性一有时候会非常的好,比如我对这一段感情。而我对背单词就毫无作用了。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沈佳仪,一个自己第一次一爱一的人。一个在自己什么也不怕又什么都怕的时候喜欢的人。一个自己为之做了很多又糗又傻的事的人。一个至今想起仍然托着下巴傻傻发呆的人,呵呵。

这篇读后感就纪念我的初恋了,虽然经过很长的酝酿之后还没有怎么开始就匆匆结束了,但其仍是我们心中无可磨灭的记忆,青涩而又灵动。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盗墓笔记》(一)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盗墓笔记》 李欣蓓
橘黄色的灯光寂寞地将长街照亮,蒙布于车身烤漆上的尘埃沙土昭示着它在白日里的奔驰来往。而现在,它们已与城里的万家灯火一起沉寂,轻薄皎洁的月光以孩童般无辜无邪的姿态拥吻着梦乡深沉的,人与物。
可是,就在这座寂静的城里,在某条不起眼的街道旁,一个小小的房间亮起长久而微渺的灯火。那里,曾经有人秉烛夜读,曾经有人伏案写作,曾经有人为惊悚紧张的情节而提心吊胆惊心动魄,曾经有人为字里行间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笔成文。而我,现在便坐在那个被一盏台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做过“曾经有人”做过的所有事情之后,在这个人们习惯回望旧时光的岁末,开始轻轻叩响现实与虚构的任意门,以文字为时光机,来到那个名叫“盗墓笔记”的平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会写故事,人们常对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绝,对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则不然。他写吴邪、张起灵、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镜……他创造了这所有的人物,后来,他便不再是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拥有着鲜明灵魂的人物在那个叫盗墓笔记的空间里自生自灭。也如在后记中所说:“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我一直都认为,三叔笔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与那个时空联通的密道,在那个真实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一个鲜活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走向他们的征途、宿命和未来,一切绚烂至极后又归于平静。无数人为其痴迷,然后沉醉不知归路。

吴邪:“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风帘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烟疏雨润泽了他的天性良善胸无城府。
他是一家名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门平三门吴家的长孙,岁月给予他的惟有温柔和安途。
他知道战国帛书是爷爷的心头宝,却不知道那残破的丝帛之后隐没的是足以颠覆日月的血光阴谋与人心叵测;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盗墓世家,却不知道这个渐渐衰亡的家族里的历代人遭受过怎样庞大隐秘的操纵,那些他以为的宿命因果不过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论功夫,他不及张起灵;论乐天,他不及胖子;论心计,他不及吴三省;论血性,他不及潘子。但无论如何,他就这么以一无所知天真无邪的姿态猝不及防地堕入了一个他在二十六岁之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观后感——至我们年轻的岁月


前几天,看新闻上说,90后步入责任一代。90年代出生的同学已经毕业踏入社会,肩负起社会的责任,身上有了作为成年人应有的压力和烦恼。这才猛的惊醒,自己已然从孩子变成阿姨了,谈对象也不再是正太,转而变成一个个粗着嗓子西装革履的叔儿。那些在篮球场上挥汗淋漓的,那些成绩不好坐在最后一排睡觉胡闹的,那些长相清秀笑容灿烂的,还有那些打架斗殴在班级门口罚站的少年们,都已然不属于我们这个时代了。

刚刚看了抢先版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在微博分享后居然有幸被官方微博警告说要支持正版,于是自觉删掉了分享。虽然我看了盗版,但我承认我被这个电影打动了,同时觉得自己最近太感性也太容易被感动。或许真的很久都没有认真喜欢过一个人,才会觉得这个电影那样真实难得的描绘出了每个人青涩单纯的时光,尽管故事情节未必类同,但给人那种冲击感却是相似的,我们会不由自主的被这个电影勾起自己少年时的回忆。十六七岁,情窦初开。没有轰轰烈烈,没有激情似火。小心的呵护着自己心里那份喜欢,用自己所理解爱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爱。担心老师,担心家长,担心所有人知道自己心里的秘密,既主动又被动的暗示着那种好感。

影片里,在上大学之后,男主角去找女主角,他们漫步在火车轨道上,女孩走在前面,问男孩:你真的喜欢我吗?男孩说:喜欢啊。女孩说:我总觉得,你把我想的太好了。我根本没有你想的那么好说不定,你喜欢上的,只是你想象出来的我。

忽然觉得,女孩这样的想法不无道理。少年的感情那样单纯美好,是因为我们用尽一切办法去保护它,我们不愿意让它沾染任何杂质,因为它在我们的心里那样神圣,只要有一个我爱的你,有我自己,就足够了。这或许也是为什么在最后放飞许愿灯的时候,男孩并没有让女孩说出答案,一方面,他怕答案是拒绝,另一方面,他是怕这份喜欢不再是心里那份喜欢。所以他说:拜托不要现在告诉我,请让我,继续喜欢你。

在两年之后他们在夜晚打电话。女孩说:谢谢你喜欢我。男孩说:我也喜欢当年喜欢你的我。那一瞬间我就被男孩这句话触动了,几年来那种感觉似乎只是被冰封,而今又疯狂的颤动着。我甚至突然开始对现在的自己感到恐惧和陌生,就好像坐着时空机回到几年前的一天又忽的回到现在,当年那个喜欢你的我,让如今的我羡慕,欣慰又怜惜。

后来的某天,男孩收到了女孩的通知。她要结婚了,新郎未必是她最爱的人。但一定比男主角更适合陪伴她走完一生。这样的选择在这个时代是那样必然,那样平常。我们会失落的以为,当初的坚持与努力,换回的仅仅是回忆和不甘。但是我错了。

爱情有时候,仅仅是一个眼神的传递,那一秒勾起的嘴角所传达的快乐,仿佛就如同多年前那个初次见面的秋天,阳光映射下明晃晃的轮廓,那单纯灿烂的笑容。

男孩说:我错了,原来当你真的非常喜欢一个女孩,当她有人疼,有人爱,你会真心真意的祝福她,永远幸福,快乐。

影片的最后,男孩激烈的亲吻了新郎,他并不是想再以同样的方式去亲吻新娘。只是这些年最珍贵的爱,最单纯的感情,最美妙的感觉,挤压在心底里,在这一刻,说他是释放也好,说他是埋葬也罢,总之,这份感情将永远不再出现,伴随着她幸福的婚姻静静烟消云散。

人生很多事本来就是徒劳无功的。那些年,我们都曾年轻过。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800字


如果说,比《忠犬八公》中的小八更让人赞叹的忠犬那就只有迪克了。

你虽然有着纯种的猎狗血统,但你却长的异常的丑。主人见了,嫌恶得把你扔到山林中。你成了流浪狗,在上林中过着像豺狼一样的生活: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可你并不像豺狼那样快乐。你毕竟是只狗,勇敢的猎狗 !你抓到猎物也渴望得到主人爱的抚摸。你想尽办法可都因为长相被人当成可怕的怪物。

一次偶然,你成了小瞎子阿炯的导盲犬。自从有了你,阿炯再也不怕其他小孩儿的欺负。

小瞎子阿炯是拉二胡的。在一家小茶馆儿里。每天很辛苦只能挣一点钱,回家还被后妈欺负。你也因为长的太丑被镇上的狗欺负,可你那会甘心,它可是在山林中闯荡过的,那些懦弱的家狗根本不是你的对手。也因此拥有一半豺血统的母狗红娜爱上了你。它没嫌弃你长得丑与你在一起快乐的生活。好景不长,你的小主人所工作的茶馆有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你为了报复咬坏了那台收音机。从此你与小主人踏上了去昆明寻找妈妈的道路。

红娜怀了你的孩子也跟你走了。你们在穿越死林时红娜图谋不轨企图杀了阿炯,你在红娜与阿炯之间做出选择。你选择了主人……

之后,你们被好心人顺路带到了昆明豆腐营。可是,寻找母亲哪有那么容易!这么大一个豆腐营,找妈妈等于海底捞针,有没吃没喝迫不得已你和小主人做了乞丐靠街头买艺维持生活。

阿炯的妈妈已经另外成家在路上偶然碰见阿,炯去却不敢说出来只能暗地里照顾他。阿炯生病了他的妈妈送他进了院。你想挣钱为小主人治病。于是,冒着生命危险给人做武术陪练……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荡漾……

阿炯被妈妈接回了家。因为有才华所以在宋经理的红蕾剧院表演二胡。你渐渐被大家遗忘了。你本来要与主人一起站在舞台上可是因为长得太丑不可以站在舞台上。阿炯也不喜欢他们对你那样,夜里与你一起逃走。

你们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因为太阳会给大地带来温暖!

我明白了,不管迪克丑还是美,它是那样忠诚!这是一个爱的奇迹!我相信无论阿炯走到哪里迪克也会跟着一起!

来吧!朝着太阳走去!那里会温暖我们的心……

《毕业那年我们一起失恋》读后感800字


校园恋情的滋味有如一杯绿茶,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在入口的苦涩之后是甘甜的回味。《毕业那年我们一起失恋:校园伤感恋情故事精选(经典珍藏本)》叙写了近百个不一样的校园伤感恋情故事,但每一个都给我的心灵带来了小小的触动,甚至流下了叹息的泪水。这一百多个故事中有初恋的苦涩,也有热恋的温馨,但他们都因种种原因而最终分离,成为了普通朋友,甚至毕业那一别成了他们永远的离别。
如果一段爱情从一开始就知道它结束的日期,那爱的一路会是什么样子?。在《毕业那年我们一起失恋:校园伤感恋情故事精选(经典珍藏本)》里我能闻到初恋的清馨,听到誓言的无奈,看到真爱的奇迹。给人一种似曾相识的唯美感觉,很美妙,很微妙,那是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所幻想和追求的,如果你看这本书,看下来,你会发现,你停不住,会一直想往下看,不是关注故事的结局,而是被召回到校园的那片草坪,晒着太阳,听一个特别空的人在你耳边东家长西家短,然后觉得生命还是单纯点好。看到你的身影渐渐远去,我的心痛得无法呼吸,为了这场无法挽回的爱情,我流尽了今生的眼泪。有一种感觉总在失眠时才承认是相思,有一种目光总在分手后才看见是眷恋。
我的感言
其实借到这本书纯属巧合,我本以为他的名字是《毕业那年我们一起》,因为后面的两个子被标签遮住了,看到他的真面目后,我的心颤了一下,仅仅两字之差,但他所带来的却是截然不同的结局,一个喜,一个悲。这对与处于恋爱中的我来说,无疑是一种打击,感觉好像向我昭示着什么,但我不敢想,我想放下这本书,但一种莫名的力量却迫使我一页页地翻阅,每一个故事都好像是发生在我和他身上一样,每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想,毕业后,我们会这样吗?面对分离,我们会如何解决?恋爱中的人总会发出誓言说我爱你,我要和你在一起,毕业后我娶你。。。但看了这本书让我从幻想中走回现实,将来会发生什么事谁都难以预测,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多积累知识,为以后实际操作提供理论知识,为我们在一起增加一分可能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800字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800字篇一

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它那颗忠诚的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江苏省有一位老奶奶,因为自己的狗狗长相丑陋而准备遗弃。可谁知,有一次老奶奶家里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把二十多只鸡都要死。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既然是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并不需要主人给它多好的待遇,只希望主人能够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与外貌,殊不知有狗有一颗忠诚的内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那么,无论它的外表装饰得再华丽也无济于事。可是,有些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把丑狗狗扔掉,杀死,甚至把它们吃掉,只是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狗就被定了死罪。人们为什么光看它们的外表,而不看它们的内心呢?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

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我再次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正如当时孙权不用庞统,以貌取人,却白白丢失了一个人才。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800字篇二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让我们一起进入《与美同行》 (800字)


我们身边有许多最美的人,他们是最美的妈妈---吴菊萍,最美司机---吴斌等。他们是诚实守信的人,感恩向善的人,踏实能干的人,我们也要向他们一样,做具有这样品质的人。平时,在公交车上,我们看见爷爷奶奶们,要起身让座,做个懂事的孩子;在家里,要帮爸爸妈妈干家务活,比如;扫地,拖地,擦桌子等力所能及的活。

在《与美同行》这本书里,有许许多多让人感动的人,为了母亲的微笑,陈斌强他一个人抚养着患老年痴呆的母亲。周一早上他用一根绳子把母亲绑在车上去上班,以免有什么差错,周五又把母亲绑回来,这一帮就是5年啊,这一片孝心感动了我,也感动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我还喜欢背母上大学的柳婷,她母亲不幸得了病,他把自己的钱都花光了,父亲离家出走,从此他就一个人扛起了一个小家,还学会了医药,为照顾母亲,他决定被母亲上大学,在校外租了房子,他就可以一边学习,一边在家里照顾好母亲赚钱开支家庭。他自立自强的奋斗精神和知恩图报的爱心孝心感动了社会。这本书中的《宋濂还书》,《最美四姑娘》等文章最让我感动。先说宋濂还书。宋濂真是个喜欢读书的书藏家,也是个不会破坏书本的一个人,不管她们的生活的怎样的富裕还是怎样的穷,宋濂他都是诚实守信。再看最美四姑娘,那四位姑娘心地善良,乐于助人。你看,刘丽居然会心肺复苏,褚伟娟的眼睛明洁,会想办法,王赛珍也很会想办法;爱帮助这位被公交车撞倒的老人,周丽她医院藏的东西可不少啊!

我从电视里看到凡人好事这四个字的意思,就是说我们最平凡的人做最平凡的事。我看见马路边的环卫工人做的就是凡人好事,他们不管天气炎热还是寒冷,都坚持在马路上扫地。

我身边最美的人那就是我的家人。我的奶奶她很早就起床了,她先去地上把一些杂草清理干净,又浇了水,然后她要给我们烧早饭,接着就洗衣服,这就是她的早功课。我的爸爸也是我身边最美的人,有几次他的朋友叫他去干活,我的爸爸就早早的起床,准备去干活。

这种精神我很喜欢,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最美的人。让我们一起做这诚实守信,感恩向善,爱学善思,踏实能干的与美同行的人。

四年级:张诗泽

《我们一起走》读后感500字


哦,这是一本多么感人的书啊!

这本书让我懂得:每个人的心中都怀有感恩,有人想要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来体现自己感恩的心,有人则想通过一件小事来体现自己感恩的心。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做法。

李立傲是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学校五年级一班的一名学生,一个班级的班长。他品学兼优、乐于助人、热爱集体。在学习上,他刻苦好学,勤于动脑,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遵守课堂纪律。能坚持课前预习,课后复习,认真完成各项作业,扎实掌握学习内容,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各科成绩都十分优良。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学习他美好的品德。

读完了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我们一起走》。讲的是2011年8月24日苏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室的一个十二三岁体形娇弱的小女孩——周冉冉为身患白血病的弟弟捐献骨髓。因为这场灾难,父母流干了所有的泪水,也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可弟弟的病情依旧难见好,政府和社会各界群众关注着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为他们凑够了四十万元的手术费,可是却无法找到匹配的骨髓。就在大家左右为难之时,十二岁的周冉冉站了出来!她说:“有我啊,我和弟弟有血缘关系,说不定就能匹配的。”检查的结果很快就出来了:非常万幸,姐弟俩的骨髓配型是完全成功的……

冉冉姐姐的决定让我深受感动,她就像一颗闪亮的小星星,照亮了我的心灵,也擦亮了我的眼睛。她是一个多么懂事、坚强和勇敢的姐姐啊!从小看见针管就害怕,甚至一看见穿白大褂的医生就紧张的她,在弟弟遭受病魔折磨的时刻,却无比坚定地站出来。周冉冉的举动给弟弟带来了生存的希望,也为心力交瘁的父母分担了忧愁,给整个家庭带来了一丝光明。

躺在病床上的冉冉姐姐,在弟弟生死存亡之危,她首先想到的是可爱的弟弟。从她身体里流淌出的血液输送到了弟弟的身体里,也像一股暖流温暖了我的心房。

今后,我也要向书里的美德少年学习,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在学校里团结友爱,尊敬师长,当同学们的好榜样;在家里孝顺父母,听从父母的教诲,当一个好孩子;在社会上遵守法规,乐于助人,争做“美德”好少年。让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我们少先队员的身上发扬光大!

从相识开始,我们一起走过……


印象最深的是“狼来了”的故事,它教会我做人要诚实要真诚。它把文学的种子埋在了我的心间。童年的生活充满了童话:那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活泼可爱的七个小矮人,丑小鸭一下子变成了白天鹅,无不把我的童年装点得美丽神秘。他们使我学会善良,学会体谅,使我对人生有了懵懂的认识。

识字后,我遇到了陪伴我多年的忠实朋友《哈里波特》,这是个充满神奇与魔法的世界。这里有狡猾邪恶黑暗,但也有正义勇敢善良。我曾不止一次的想象我自己也会收到一封魔法学校的来信,我也曾想象自己能骑着飞天扫帚在天空中穿行,我也曾想象自己挥舞着魔杖为正义而战……于是,我变得更勇敢,更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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