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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雾都孤儿有感3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读长篇小说《雾都孤儿》有感300字。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你也许需要"读长篇小说《雾都孤儿》有感300字"这样的内容,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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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雾都孤儿》有感400字


这是一本小说,一本让人读后充满感动的小说。我想所有读者都有一个幸福而又温暖的家庭,但是小说中的主人公不是,它是一个孤儿,一个从小就没有得到家庭的关怀的孩子。他叫做奥立弗。

十九世纪初,在英国首都伦敦市附近的一个市镇上,又一个小生命诞生了,但她的母亲却在不久后去世啦。这个身世不明的小孩,在他的一生中不知做过什么事;遇到过什么样的人;又能不能就这样活下去

读了这本书让我真正了解到了家庭的温暖与幸福,我第一次体会到拥有一个家,拥有一些亲人,到底是多么的幸福!

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当你拥有这东西时不知道它的珍贵,而当你失去了它才追悔莫及!其实仔细回想,我们的父母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可我们却又为他们付出过什么呢?

童年是美好的,可是,在奥立弗的人生词典里,却没有这句话!他总是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他幼小的心灵,看穿了世间所有的邪恶与不公平。他没有要索取什么,只是能够安安心心的睡觉,把饭吃饱,穿得暖和!比其他,我们是非常幸福与快乐的!

让我们带着崇敬的心情,去祝福奥立弗,感谢恩爱我们的亲人与朋友吧!

读《雾都孤儿》有感300字


今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 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但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通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该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读“雾都孤儿”有感300字


这本书中的故事描述了一个孤儿在外流浪的故事。他名叫:奥立费.特威斯特,他的妈妈刚让这个小生命来到人间时,就离开了这个小宝宝。

奥立费长大后在世间受尽了苦头,挨了无数的巴掌和拳头,后来还被象物品一样被人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到好心的布朗洛老先生,才被收留,才过上好日子。

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过狄更斯的大作《雾都孤儿》后,我彻彻底底感到一种当时社会以及人性的畸形。一些自诩为正人君子的人其实都有虚伪的一面。看似道貌岸然,实际上却人性缺失。狄更斯把一种社会的丑陋全给揭示出来。如邦布尔先生,嘴里吐出的话都是文质彬彬,恰到好处,有时也摆摆教区干事的架子,不过那只是另外的一种气韵罢了。但是他的心眼儿,却认定穷人的孩子,孤苦的孩子是窃贼是盗窃犯是十恶不赦的强盗或者是流氓。也许,这种有色眼镜很可能不是他一个人戴着,书中的绅士们哪个不以为自己多么正直,多么高尚。判处一个小孩偷窃的罪名成立,竟然只靠着他的出身就能认定。可能是有些穷人的孩子没有受过教育。但身为教区干事,就应该感化他们,教育他们。这种人为歧视的做法,也只有当时环境当时背景的情况下才能视为理所应当。我最感兴趣的人物。不是主角儿奥利弗,也不是窃贼团伙头目费金,更不是其他的人物。而是一个在前篇出现,到后来也有叙述的一个人物布朗罗。这是我唯一认定的一个绅士,尽管他误解了小奥利弗,但是他的思想没有偏视穷苦的孤儿,而是判定人的心灵到底纯不纯洁。主人公并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出生在济贫院内,也就是收容所或者福利院一类的机构。具体当时的这种机构的信息我不太了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济贫院肯定是穷人和富人的一种隔阂。唯独靠着一种救济的名字,穷人才能受到一些帮助。而谁又知道这些帮助都是真诚的呢,都是无私的呢。谁又敢保证无人阳奉阴违榨取救济呢?因为这是一个社会的片段,这是一个历史的折射。毫无保留地反映出人性的冷漠和可悲。在奥利弗无意中被误解为小偷的时候,大街上的人们都认定奥利弗是小偷,偷了刚才上文所述的布朗罗的东西。于是乎,所有的人都来捉拿奥利弗,而真正的小偷,真正的骗子却参加了捉贼的队伍,却无人能够觉察。这是很当然的,一个伪装的很好的小偷在一个势力的,毫无是非观的一个社会里,能够被发现么,又能还给奥利弗一个公道么?当这件事情发生后,布朗罗绅士并没有误解奥利弗,而是带他养伤,奥利弗被人打得很严重,是被那些自以为行侠仗义的人打的。而且他家的女佣也为人善良,尽可能的照顾好一个穷人的儿子,一个孤儿!这在当时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大家就能够联想到布朗罗的境界了。因为如此,他被别人误解。最后他也不得不承认奥利弗被盗窃集团拐跑了之后的奥利弗是一个窃贼了。所以说,当一个好人身处一个险恶的境地,也只能是回天乏力。这更能说明一个社会的正直和有一个个科学的观念是多么重要。当时,迷信也充斥着整个社会,一位先生对布朗罗说,小奥利弗得过热症,被视为坏人的标志。更加造就了一个悲惨的雾都孤儿。当奥利弗向布朗罗先生保证自己的将来时,我觉得这有什么可说的,明明没犯事,用得着么。可是如果他不谦虚恭敬,不将自己的地位认识到,那么他有可能就会更加危险。当时,一片貌似井然的混乱充斥着社会,报复和自己的一厢情愿让一些本不是发生的事情愈加糟糕。所以说,雾都孤儿的诞生,是有缘由和当时社会的必然性的。正是当时年代对金钱的诱惑和人性的沦丧,使得这个社会充满了冷漠和无助。少有的几点热情也被无情的扑灭。所有人蒙昧地思想和一切无关紧要的面子交织着整个人与人物种的交流中,使得彼此冷漠,彼此猜忌,彼此隔阂。穷人和富人被认定为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你既然是穷人,就得有穷人的样子,该多愚蠢就多愚蠢,该每没文化就没文化。这有点像拜金主义的一个侧面写照。的确,没身份哪来的钱,没钱哪来所需要的物质需求,当物质都向一边倒时,自然也就没得公平而言。不过,作者当时的写作风格基本是乐观的,只是对社会进行一些讽刺和批判。前面所言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现实在后来都趋于理想化了。最后是坏人得到正义的惩罚,好人自然是归于光明。但是从某个角度上来说,这也是必然的。当时的人们不可能容忍坏人的横行,自然要借助一些机构和组织来消灭坏人。在最后几章里写到人们对坏蛋头子费金的判处死刑是多么兴高采烈,多么热情洋溢。这是他们自己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并不是由于什么惩恶扬善的道理所致。要是费金给当时某人一笔大财富,他可能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就会站出来。但当费金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时,那么跟他说话的人自然也没有好下场。这是社会的必然,也是另一种对社会的批判。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深得体会。所以,在现在的我们的社会中借鉴和吸取教训是很必要的。现在的和谐社会就是倡导我们要相互的交流之中最大限度地做好规范和文明当然还有出自心底的真诚。假使人们都带上面具,虽然外在有礼貌不伤和气挺讲文明的,就如同当年的绅士,一个个道貌岸然,实际上却心术不正或是伪君子。所以,和谐才是必然的,也是非常肯定的。从内心里真诚,相互信赖,相互文明。还有什么可以挡住彼此两颗零距离的心呢?这种对少数弱势群体的冷漠也就不复存在了。可惜的是我国还有很多类似现象,有一部分人已经被麻痹了,无动于衷了。在金钱的诱惑下已经丧失理智了。这时的真诚还有么,还发挥作用得了吗?看了,只有一个法律的约束已经越来越不足够了。更重要的是让人们从本善的心里认识到和谐的重要性和好处,才能抗衡一系列的对人类文明的摧残和败坏。所以,大力的推行和谐这个理念,才是每一个人值得接受的,要从根本上认识,还需要我们以及后人的不懈努力。无论是什么国家,什么文化,什么政体。法律和利益的约束是肯定不行的,只有源自人类这个高级物种最真挚的灵魂,才能使一个国家和每一个人真正的腾飞!

读长篇小说《蜗居》有感


正视现实 踏实进取

——读长篇小说《蜗居》有感

文 / 崔美兰

重读《蜗居》,又手不释卷。《蜗居》太真实了,真实让人看了心酸,辛酸得近乎残酷,残酷得让人感到:人生好假,生活真难!

《蜗居》刻画了劳苦大众的悲惨人生,抒发了人民"安得广厦千万间,大批寒士俱欢颜"的美好愿望。小说里的主要人物并不多,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在城市里苟活的海萍夫妇、不愿苟活却只能当小三的海藻、有家室却不甘于平淡生活的国家干部宋思明。书中人物都很难用简单的是非曲直来判定他们的选择是否值得称许,因为每个人的心态都或多或少的被扭曲,不仅仅是生存状态,也包括社会环境、情感和价值认知。

《蜗居》的故事在制造一种"道德批判"的意识。在《蜗居》中,主要展示的是海萍和海藻的命运,恰好分别对应了资本的自私与温暖两个层面的品格。海萍要买房子,狂热地算计自己的生活、毫不留情地抛弃了温柔浪漫的想象、以尖牙利齿的方式对待任何影响自己赚钱的行为……海藻则扮演姐姐苦难的解救者,并且在这种解救的过程中,被宋思明的深挚情感与夺人风采所感染。

人们常说:女孩子要富养,性格才能高贵,这是一条硬道理,郭妈妈明白这个理,但她不明白,富养有时和钱没有多大关系,而是在于是否给予女儿足够的关注。从小到大,每次海藻犯错,挨罚的都是海萍!对海藻的不关注成了她钦慕虚荣的恶果。女孩子在成长时是要比男孩精细很多的,如果家长不能令她感到受宠,她很容易敏感自卑,潜伏下自轻自贱的性格。小说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家长对独生子品德教育的失败!

"方向比能力重要,结果比过程重要。"这是《蜗居》的一句台词,要证明一个真理:或方向或结果的正确性。有的只需一段时间就行,有的则需要用毕生的经历,可有的真理需要若干代人的接力实践。让其中的一代人诚服,那只能是无条件地服从,是盲从,其实是违背"实践标准"的。一代人或者某个人无力证明一个宏大的真理,那么方向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远大的目标就虚无漂渺了,大家只需抓住自己有限的时间,实现自己看得见摸得着的价值,急功近利就成了很多人必然的选择。

《蜗居》的可怕之处在于,它不动声色地展示了一种悖谬的现代城市生存逻辑:越是拥有资本或者资本的支配权,就越是可以具有性格的魅力和生动的感情;反之,越是被资本挤压,就越是丧失作为"人"的各种美。一句著名的歌词:生活的压力和生命的尊严哪一个更重要?轮到你回答了,你已无路可逃了。这句歌词道出了《蜗居》中人们艰难的生存状态。

关于这部作品,各种评论很多,正面的反面的打得不可开交,甚至电视剧一度被停播。看《蜗居》重要的是关注这部作品要表达的主题或现实,而不要总断章取义地揪一个点。每个时代的价值标准、道德标准都有很明显的时代痕迹。可叹人生短暂,历史长河中的一瞬就是一个人的全部,作为一个人,无法选择,但如何活在当代,怎样定位自己的价值、道德标准却可选择,就像要想获得真善美就要揭开假丑恶一样,从而都能留存一些真、纯、善的品质,提炼总结一些思想智慧和生存哲学,这才是支撑人类延续的根本。

《蜗居》的最后,虽然从道义上应景了当代的核心价值观。作者似乎从血淋淋的写实中贴上了道德标签,想呼吁:"二奶是没有出路的"、"贪官是没有好结果的"、"老实人是不会吃亏的",但多少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希望借此让崇尚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人们去抽刀断水,这是不切实际的,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善恶之果并非如此分明。也许看过之后,一些官员会在宋思明的基础上更加高超玄妙,更多没有工作出路的女孩从内心深处渴盼着"立交桥",更多的海萍苏淳式的普通人更不甘心垦荒式的奋斗与努力。但《蜗居》时时刻刻在提醒刚刚走上社会的大学生:大城市的生活中四处漂浮着不合理的欲望,不可能带来理想中人生价值的实现。质朴、单纯的生活才是人生的真谛,正视现实 踏实进取,寻找并尊重各个阶层有不同的幸福感。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影响着人们的价值理念。我相信:人民会越来越富裕,但有钱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如何将高贵、忠诚、踏实、理智的价值理念给予当代,再传给下一代!

读雾都孤儿有感_《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雾都孤儿》买回来几天了,一直放着,没有看。上专业课的时候我把它带入了副教室,做完作业后,我开始看了起来。我本来是不喜欢这一类书的,也可以说没看过。出于无聊,看了起来,随着阅读的继续,慢慢的,我被书的内容所吸引。 随着奥利弗的降生,他的每一件事都牵扯着我的神经。看他从小长在济贫院里,院长曼尼夫人是那样的虚伪,忍不住为小小的奥利弗担忧起来,怕他会在那样的环境中变得胆怯,屈服。读到那些一个个唯利是图,不分青红皂白就抓人,打人的警官们,忍不住想唾骂他们,为奥利弗感到不公。当他一次次的落入贼窟,一次次的被迫学习当扒手,想让他成为一个邪恶的人,我不禁为他感到惋惜,担忧。 但他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折磨,一次又一次的苦痛,仍没有屈服,还保持着那份自尊,善良。最终也是没有向现实屈服,以仅有的倔强战胜了一切。

有时我在想如果我是奥利弗,或许我已经在那非人的折磨下,已经变成一个任现实宰割的最底层人了;在那层层诱惑面前,我已经屈服了。想到这里,对奥利弗不禁肃然起敬。 奥利弗的身世,是在那些善良人的帮助下,才得以查明,才使他获得最终的幸福脱离苦海。在那样一个黑暗社会中,也不全是恶人,总会有那么些个善良人去拯救,去挽回。

这本书中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的结局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也是,欺骗无所不在,有些人仅看到新闻中,那些乞讨人利用人们的善良,骗取钱财。欺骗多了,人心变得慢慢冷漠,看到行乞人变得视而不见。但还是会有人施与同情,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乞讨人 黑暗的现实中,一场场善于恶,美与丑的斗争正在上演,最终真善美的心将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

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一)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在伦敦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一槍一,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一爱一,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一爱一,没有仁一爱一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读雾都孤儿有感(二)

今天,我终于把【雾都孤儿】这本小说给看完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奥利弗所受到的虐一待、侮辱都浮现在我眼前。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的活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小偷。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偷们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小偷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露丝梅莱报信,说露丝梅莱就是奥利弗的亲姨一妈一,并告诉了一些其他的事情。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一团一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从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一性一,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不过后来他们洗面重新做人也使大家原谅了他们。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一性一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一性一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被不一良的人一逼一迫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一精一神,那么善良的本一性一不会消失,你永远是一个善良的人!

不过我更加的喜欢和佩服南希。南希才5岁时就被费金赶到街上帮他偷东西,一干就是十二年。17岁时遇上了奥利弗,为了不让奥利弗挨打,自己却被打昏了。后来,她向露丝小一姐透露了消息,却被比尔杀死。南希真令人敬佩!

奥利弗,南希,露丝小一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读雾都孤儿有感(三)

每当夜幕降临时,我总会拿起【雾都孤儿】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本书反映了19实际初英国社会最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费的悲惨遭遇让人们同情不已。

19世纪初,在英国首都附近的一个小镇上,一个小生命来到了人间。而那位年轻的妇女在诞下这个小生命之后,就离开了人世,这个小生命就是【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主人公奥利费。

不幸的奥利费一出生就被送进了寄养所,忍受着世人不公正的待遇,还被人骂做小野种。他们的伙食少得没话说,奥利费瘦得皮包骨头。这一天,奥利费向理事们说先生,我还要。理事非常气愤,千方百计地想把奥利费卖出寄养院。因此,奥利费差点当上了扫烟窗工,但后来,他还是被卖进了馆材店。但他还是受不了别人对他的态度于是离开了棺材店,在去伦敦的途中,奥利费又被骗进了贼窝。无知的小奥利费成了扒手们的替罪羔羊,好不容易有一次成功地逃出去了却又被肮脏的扒手捉了回来。在这个贼窝里,小奥利费遇到了一个又一个的灾难,在这些灾难里,小奥利费慢慢得长大,最后,善良的奥利费做了布郎罗先生的儿子。那些肮脏的人也有了自己的报应。

在21世纪奥利费这样的情况是很难见到的,但我们每个人有时候就会对一些比自己落后的人投去看不起的目光,因为这样使一些人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觉得很自卑。而这些事情终根究底就是别人瞧不起他们。但是我始终觉得如果这些人的心灵是善良的,是纯洁的就会得到别人的认可,不论你的成绩是好是坏;不论你的习惯是好是坏;不论你是丑陋的还是漂亮的。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一颗纯洁的心,这些都可以置之度外。

在阅读这本书时,我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奥利费一段又一段的悲惨遭遇。作者那细致入微的心理刻画,个一性一鲜明的人物形象深深得印在人们的心中。虽说真实是无情的,但最真实的事才是最感人的事。你们说,难道不是这样吗?

看过这本书之后,使我深有体会:每一次都要写作都要追求无情的真实。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幸福和快乐。

读《雾都孤儿》有感800字


【第1篇】

雾都伦敦,是一座多雾的城市。每当雾起时,那如丝的沉雾总会如绸布般覆盖整个雾都的黑暗与肮脏。他就走在这样的一个雾霭笼罩的都市中。

第一次拜读《雾都孤儿》是在漆黑的晚上,这里的夜如同雾都的雾一样,遮住了整个城市,星星灯光也无法照亮这哪里是真实,哪里是虚幻的黑暗。我就在这样一个晚上,走入了一个真实的“雾都”。

奥立弗.特威斯特,书中一个凄贫的孤儿,母亲早年亡故,父亲不知去向,他或许会像许多和他同样身世的人一样一身穷苦,在所谓的贫教院中生死未卜,受尽后来主人的折磨,但似乎是上天的怜悯,他总算是历尽千辛万苦逃了出来。逃到了伦敦,本可以成就一段新生活的他,却又一不留心进了贼窝,从此与那些黑暗、凶残、冷酷无情的贼开始了他在伦敦的生活与斗争。

不得不说,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小说在那个特殊环境下一个普普通通的形象,是在那个特殊背景下的众多人物形象的典型代表。如同白纸一张的他胆小怯懦,却偏偏在下层社会游荡生活。他像是一只命运在他人手中的蚂蚁,却又能得以成为“主角”。当时的伦敦是黑暗,黑暗连到一块地砖都会漆黑如墨的程度,不得洁净。但走在雾都的奥立弗却能坚守住他洁白如一张纸的善良本心,最终遇见了与同样有善良本心的长辈抑或是朋友,夺回了本属于他的遗产,从此真正走上了一段崭新的生活。

我们可以说奥立弗是幸运的,他遇见了那个黑暗社会中的善良之人。但不容忽视的是,也只有奥立弗能够不让纯洁如玉的内心沾染上伦敦大地上的黑暗与丑陋。倘若没有他的坚持,或许是因为环境,也或许是因为温饱,再或许是因为恐惧,使他那张洁白的内心的纸点上了黑暗,我们也不难想象他的结局------渐渐融入黑暗并最终成为人唾弃的黑暗的一份子。

作者狄更斯笔下的伦敦城正式处于一段黑暗丑陋的时间,弥漫在雾都中的也基本上都是无情与冷酷,可就是在这毫无生机的冰冷的伦敦城内,闪烁着一丝人性的光芒,这一丝的光芒便是点燃伦敦城善念的火种。这丝光芒就是以奥立弗他们为剪影的人们。他们走在伦敦城最底层的黑暗中,却始终不让那黑暗玷污自己,一直坚持着内心的洁净与心中那一丝闪亮的人性光辉,即便是为此付出生命。他们很平凡,很普通,再高也高不过在英国当权却日夜蚕食英国的“大人物”,但他们却是那个时代最高人性光辉的折射与代表。书中也提到了以费根与赛克斯,南茜为首的黑暗团体,他们是那个时代造就出的形象,或许冷酷过、无情过、狡诈过、残暴过,却无一不在最后时刻流露出一丝惭悔与对人性光辉渴望与梦想,或许换个年代,他们也能与妻儿共享天伦之乐。他们是那个时代可悲也可悯的人物,这也是对那个黑暗时代与其造就者一种无声的控诉。

走在雾都的奥立弗,因为不变的善良而在那个年代得以开始崭新的生活。我们需要的同样是与他一样,能够在黑暗恶劣环境中“慎独”,坚持本分、恪守本责,才能在未来的道路上走的更远、更坚定、也更坦荡。

【第2篇】

我最近看了不少外国名著,除了《呼啸山庄》,我最爱看的是《雾都孤儿》。这是狄更斯作品,讲述了一个出生在贫民习艺所,一出生母亲就去世的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故事。在贫民习艺所,他仅仅想多要一点稀饭,就被罚被打,并贴出告示,谁领走奥立佛,可以得到三英镑十先令。后来他被一个殡葬承办人领走了。后来,因为那里的一个小孩羞辱他母亲,奥立维打了他并逃走了。途中,他遇到了一个孩子,愿意让他到自己家去。没想到,奥立佛被送到了一个小偷集团。当他第一次看见叫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的连个小孩偷东西,主人发现了,竟把很害怕,想逃走的奥立佛当成了小偷。最后,得知他并非小偷后,他也因被打而虚弱得不省人事。那见东西的主人布朗劳先生将奥立维收留,并对他非常好。

有一天布朗劳先生买了书,忘了付钱,热心的奥立维便独自一人去书店了。可是,那个小偷集团的南茜,遇到了他,想方设法将他抓走了。并让他和一个叫做塞克斯的人去一家偷东西。那家人发现了他们,奥立维被打伤了,其他人丢下他走了。第二天,他找到了那家,在门口昏倒了。后来,他和主人说了事情的经过,一位叫露梓的小姐相信他的话,他便在她家住下了。并且找到布朗劳先生,说明了一切。

小偷集团的一位成员,蒙克斯去贫民习艺所得知奥立维的身世,并把他母亲的得遗物都毁了。

这时,南茜因为知道奥立维的种种不幸,却还要逼他做这做那后,她突然想去找人将小偷集团一网打尽。她躲着其他人,找到了露梓,并跟她约好时间再见面。但是,费根因为她的种种行为怀疑到她了,南茜一出门就让一个叫诺亚的人跟踪。诺亚什么都知道了。虽然南茜已把所有成员的外貌都向露梓说了,但是她不肯跟露梓走,她认为一切都晚了,她的罪恶太深了。这就导致她一回家,就被塞克斯杀了,塞克斯也因此担惊受怕,痛不欲生……

南茜的话使人们很快抓到了很多人,此时,布朗劳先生找到了蒙克斯,发现他其实是奥立维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让蒙克斯逃走了,但是蒙克斯在每钱后又走上了老路,最后病死在监狱了。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大部分原因是狄更斯很真实,却又感动人的描写了奥立维的悲惨故事,也许这和他曾经很穷有一些关系。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坏人都死了,而好人大部分得到了好报。而南茜,我认为她应该算是一个好人,最后她还是很有良心地向别人提供了小偷们得很多情况。有人说狄更斯的这部小说中不少人物都太过理想化,盗贼也只是“风流人物”。不过我想,世界上大概没有彻头彻尾的坏人,何况只是盗贼。比如杀了南茜的费根,如果他真正无可救药了,那在杀人后也许并不会那么痛苦,还会认为南茜背叛了他们,死掉是理所当然的。

我想,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像这种作恶多端的小偷一定非常多,而且很难被抓住。那些小偷大概也如同这里的费根、塞克斯、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等人差不多,虽然每次偷得不多,但也可以衣食无忧了。而可怜的奥立维却不能。奥立维并没有像恰利·贝茨和躲闪儿那样,也变成小偷。如果他也跟着偷东西,那么大概也无法得到现在的幸福了。大概这也就是狄更斯的创作目的:“善良的人不畏任何逆境并能生存的规律”。

另外,奥立维的所作所为,比如要求添粥,打架以及逃亡和其他不听话的举动,让人们明白狄更斯描写的一些人物看似逆来顺受,但并非如此。我想,既然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而且为了一些应得的东西不该对别人百依百顺,唯命是从。也许,一个善良的人,像奥立维;也许是某件事的受害者,像南茜。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应该向自己所向往,认为是对的方向努力,当然,这不该是太草率就做出确定的。

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当时有很多人,尤其是穷人爱看狄更斯的书的原因吧!所以,不管一个人富有或是穷困潦倒,善良还是最重要的,而且不要被困难压倒!

读雾都孤儿有感_400字


俗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暑假里我又读了一本好书——《雾都孤儿》。作者查尔斯•狄更斯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雾都孤儿》是他的著作之一。

故事发生在19世纪30年代的英国。在一个北风呼啸的冬天,一名男婴在救贫院里诞生了,他的母亲随后就去世了,成了孤儿。救贫院的人给他取名叫奥立弗•特威斯特。

在救贫院里度过了凄苦的童年,9岁就开始当童工。书里共有22章,我最喜欢第2章——在棺材店当学徒。救贫院把奥立弗送到了棺材店。棺材店老板决定先试用几天。索尔贝里老板仔细打量奥立弗,然后让人给他弄点剩饭。奥立弗晚上睡在棺材里,感觉让人不禁打寒战。奥立弗有一双忧郁的眼睛,感觉天生就是干这一行。和他一起学徒的还有个叫诺厄。诺厄对奥立弗很不满,一次戏弄他,把他弄哭了,一边拧着耳朵,一边骂奥立弗。奥立弗气的咬牙切齿,一把卡住诺厄的脖子。索尔贝里太太帮诺厄他们一起打了奥立弗,把他锁在了屋里饿着他。奥立弗哭了很久,他收拾衣裳等天亮打算逃走。我读到这里,热泪盈眶,诺厄他们的所作所为真是太可恶了。奥立弗真是太善良了!

这部小说写得太令人伤感了,奥立弗真是个可怜的孩子啊

读《雾都孤儿》有感1500字


读《雾都孤儿》有感1500字

三叶

最近刚看完狄耿新的社会文学著作《雾都孤儿》,心中还是有点感触的。全书充满着多到不可思议的戏剧性巧合,不过也最终将一切都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毕竟无巧不成书,是吧。

巧合一

小主人公奥利弗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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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在出生时,母亲便不幸去世,从而在一家济贫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受尽欺凌。去到棺材铺当学徒也是受到了学徒诺亚的嫉妒和侮辱。好不容易逃出了那个噩梦一般的地方,费劲全身力气来到了伦敦,又掉进了费金的贼窟。总的来说,他的成长不是被伤害,就是赶在被伤害的路上。然而在这种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在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情况下,却依然彬彬有礼,具有善良的美德和良好的教养,虽说他的父亲和母亲是具有良好素养的人,但这基因也未免太过强大了吧。无论是处于怎样的环境,身边是怎样的人,奥利弗始终没有染上一点恶习,即使身处贼窟也能洁身自好,出淤泥而不染。不得不说,这种写作手法让我想起童话故事,或者说这本书本身就是一部大型的童话故事。

巧合二

人物性格特点极其分明

2

相信每个看完《雾都孤儿》的读者都会感叹,书中好人和坏人的特征都十分明显,或许这是狄耿新对社会的一种隐喻——这是一个善与恶共同绽放的世界。邪恶的代表往往是在最开始就出场作威作福,且在最后一幕都被踢下舞台。本书在一开始就成功塑造了一批恶人形象,如飞扬跋扈的教区干事班布尔,嫉妒蛮横的棺材铺学徒诺亚,凶悍残忍的塞克斯,恶贯满盈的贼首费金等。与此对应的则是和善的老绅士布朗洛、慈祥的梅林太太、善良的露西小姐、热心的斯本医生、良心未泯的南希等。就犹如奥利弗贯彻全文的纯洁心灵一般,大多数人的性格都是维持基础设定。恶人的行为方式都是偷偷摸摸,见不得光;善人的做事准则都是正面交锋、光明正大。主要情节犹如舞台的戏剧一般简单粗暴,显得有点不真实。当然,前面都说了是大型童话故事了,不真实也无可厚非。

巧合三

故事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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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中,第一次救助了奥利弗的老绅士布朗洛竟然是奥利弗父亲生前的好友,第二次救助奥利弗的露西小姐竟然是奥利弗的姨妈……。这种巧合确实确实超纲了,当今世上实属罕见。说到结局,顺便一提——正义阵营对邪恶阵营发起总攻,所有恶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正义阵营里的人都得到了苦尽甘来的幸福。结局是那么的美好,美好的远远脱离现实。不难想象,故事的结局是作者主观的美好愿景,以及其惩恶扬善,教化世人的目的。

以上巧合只能算是书上有趣的地方,接下来分享一些我能看到的隐喻。

本书写成于维多利亚初期,工业革命让英国逐渐走向日不落帝国的辉煌。在无比光鲜的帝国底层,因资本主义的的快速发展,道德底线遭受到了严重挑战。本书揭露了各种丑陋的嘴脸和残酷的社会现实,作者认为奥利弗悲惨的童年是由无良的济贫院的干事们造成的,然而我却认为是社会思想的转变。资本主义制度在没有经过良好教育的人群中传播的时候(也有不少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也会被金钱所迷惑而自甘堕落,如蒙克斯)容易使得人们对利益产生一种近乎狂热的追求,而这种追求蒙蔽了他们的双眼,践踏了他们的道德底线。所以书中的坏人大多都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或者是个利益熏心的自私鬼。虽然这种事情每个时代每个地方都有,但是作为资本主义的摇篮,在其茁壮成长阶段,有理由怀疑这种事情的普遍性和严重性。不过书中也描写了当时底层人民对金钱的迷恋,抓到坏人后,满脸期待得到金钱回报;围堵坏人时,在金钱怂恿下变得更加勇猛。社会风气如此,即使换作现在,也是依然存在的一个问题。

说完坏人,我们的好人代表也有一些显著特征——属于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除了南希外),他们处于社会上层,受过良好教育。就书中的叙述不难推测作者对资产阶级存在一定的幻想,结合当时声势浩大的宪章运动可以看出他对资本主义态度以及希望通过改革教育来感化和改造剥削者,依靠他们的善心和施舍来消除社会矛盾的远大理想。不过当时的他可能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状态,所以才写出这本书,希望能够感化资产阶级的心灵,唤醒他们内心的善意。具体结果如何,历史已经告诉我们了。他这种试图唤醒世人的作法,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先生,不过他们是不同的,很庆幸鲁迅先生并没有以遗憾告终。不过,无论是结局成功或者失败,他们为社会变得更好而做出的努力都是值得历史铭记的。

书上的好人阵营胜利了,现实中的结局如何我们不得而知。有多少孤苦伶仃的狄克默默无闻的死去?有多少南希在善恶之间苦苦挣扎?有多少个奥利弗能够最后得到遗产?在资本主义的车轮下,碾压了多少无辜的冤魂?我们都不得而知。本书原名叫做Oliver Twist,直译为奥利弗·崔斯特。个人觉得译为雾都孤儿更为贴切,伦敦本身也被称为雾都,而这个雾都同时也可延伸为当时笼罩在资本主义崛起下的伦敦,及其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善恶共同绽放的同时,社会昏暗不堪,虽然不至于完全黑暗,却也难见天日。但是,弥漫雾都的浓雾终有一日会被阳光驱散,正如作者所希望的那般,正义终会战胜邪恶,仁爱终能遍布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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