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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雾都孤儿有感3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读《雾都孤儿》有感300字。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你也许需要"读《雾都孤儿》有感300字"这样的内容,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今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 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但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通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该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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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过狄更斯的大作《雾都孤儿》后,我彻彻底底感到一种当时社会以及人性的畸形。一些自诩为正人君子的人其实都有虚伪的一面。看似道貌岸然,实际上却人性缺失。狄更斯把一种社会的丑陋全给揭示出来。如邦布尔先生,嘴里吐出的话都是文质彬彬,恰到好处,有时也摆摆教区干事的架子,不过那只是另外的一种气韵罢了。但是他的心眼儿,却认定穷人的孩子,孤苦的孩子是窃贼是盗窃犯是十恶不赦的强盗或者是流氓。也许,这种有色眼镜很可能不是他一个人戴着,书中的绅士们哪个不以为自己多么正直,多么高尚。判处一个小孩偷窃的罪名成立,竟然只靠着他的出身就能认定。可能是有些穷人的孩子没有受过教育。但身为教区干事,就应该感化他们,教育他们。这种人为歧视的做法,也只有当时环境当时背景的情况下才能视为理所应当。我最感兴趣的人物。不是主角儿奥利弗,也不是窃贼团伙头目费金,更不是其他的人物。而是一个在前篇出现,到后来也有叙述的一个人物布朗罗。这是我唯一认定的一个绅士,尽管他误解了小奥利弗,但是他的思想没有偏视穷苦的孤儿,而是判定人的心灵到底纯不纯洁。主人公并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出生在济贫院内,也就是收容所或者福利院一类的机构。具体当时的这种机构的信息我不太了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济贫院肯定是穷人和富人的一种隔阂。唯独靠着一种救济的名字,穷人才能受到一些帮助。而谁又知道这些帮助都是真诚的呢,都是无私的呢。谁又敢保证无人阳奉阴违榨取救济呢?因为这是一个社会的片段,这是一个历史的折射。毫无保留地反映出人性的冷漠和可悲。在奥利弗无意中被误解为小偷的时候,大街上的人们都认定奥利弗是小偷,偷了刚才上文所述的布朗罗的东西。于是乎,所有的人都来捉拿奥利弗,而真正的小偷,真正的骗子却参加了捉贼的队伍,却无人能够觉察。这是很当然的,一个伪装的很好的小偷在一个势力的,毫无是非观的一个社会里,能够被发现么,又能还给奥利弗一个公道么?当这件事情发生后,布朗罗绅士并没有误解奥利弗,而是带他养伤,奥利弗被人打得很严重,是被那些自以为行侠仗义的人打的。而且他家的女佣也为人善良,尽可能的照顾好一个穷人的儿子,一个孤儿!这在当时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大家就能够联想到布朗罗的境界了。因为如此,他被别人误解。最后他也不得不承认奥利弗被盗窃集团拐跑了之后的奥利弗是一个窃贼了。所以说,当一个好人身处一个险恶的境地,也只能是回天乏力。这更能说明一个社会的正直和有一个个科学的观念是多么重要。当时,迷信也充斥着整个社会,一位先生对布朗罗说,小奥利弗得过热症,被视为坏人的标志。更加造就了一个悲惨的雾都孤儿。当奥利弗向布朗罗先生保证自己的将来时,我觉得这有什么可说的,明明没犯事,用得着么。可是如果他不谦虚恭敬,不将自己的地位认识到,那么他有可能就会更加危险。当时,一片貌似井然的混乱充斥着社会,报复和自己的一厢情愿让一些本不是发生的事情愈加糟糕。所以说,雾都孤儿的诞生,是有缘由和当时社会的必然性的。正是当时年代对金钱的诱惑和人性的沦丧,使得这个社会充满了冷漠和无助。少有的几点热情也被无情的扑灭。所有人蒙昧地思想和一切无关紧要的面子交织着整个人与人物种的交流中,使得彼此冷漠,彼此猜忌,彼此隔阂。穷人和富人被认定为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你既然是穷人,就得有穷人的样子,该多愚蠢就多愚蠢,该每没文化就没文化。这有点像拜金主义的一个侧面写照。的确,没身份哪来的钱,没钱哪来所需要的物质需求,当物质都向一边倒时,自然也就没得公平而言。不过,作者当时的写作风格基本是乐观的,只是对社会进行一些讽刺和批判。前面所言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现实在后来都趋于理想化了。最后是坏人得到正义的惩罚,好人自然是归于光明。但是从某个角度上来说,这也是必然的。当时的人们不可能容忍坏人的横行,自然要借助一些机构和组织来消灭坏人。在最后几章里写到人们对坏蛋头子费金的判处死刑是多么兴高采烈,多么热情洋溢。这是他们自己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并不是由于什么惩恶扬善的道理所致。要是费金给当时某人一笔大财富,他可能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就会站出来。但当费金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时,那么跟他说话的人自然也没有好下场。这是社会的必然,也是另一种对社会的批判。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深得体会。所以,在现在的我们的社会中借鉴和吸取教训是很必要的。现在的和谐社会就是倡导我们要相互的交流之中最大限度地做好规范和文明当然还有出自心底的真诚。假使人们都带上面具,虽然外在有礼貌不伤和气挺讲文明的,就如同当年的绅士,一个个道貌岸然,实际上却心术不正或是伪君子。所以,和谐才是必然的,也是非常肯定的。从内心里真诚,相互信赖,相互文明。还有什么可以挡住彼此两颗零距离的心呢?这种对少数弱势群体的冷漠也就不复存在了。可惜的是我国还有很多类似现象,有一部分人已经被麻痹了,无动于衷了。在金钱的诱惑下已经丧失理智了。这时的真诚还有么,还发挥作用得了吗?看了,只有一个法律的约束已经越来越不足够了。更重要的是让人们从本善的心里认识到和谐的重要性和好处,才能抗衡一系列的对人类文明的摧残和败坏。所以,大力的推行和谐这个理念,才是每一个人值得接受的,要从根本上认识,还需要我们以及后人的不懈努力。无论是什么国家,什么文化,什么政体。法律和利益的约束是肯定不行的,只有源自人类这个高级物种最真挚的灵魂,才能使一个国家和每一个人真正的腾飞!

读雾都孤儿有感_《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雾都孤儿》买回来几天了,一直放着,没有看。上专业课的时候我把它带入了副教室,做完作业后,我开始看了起来。我本来是不喜欢这一类书的,也可以说没看过。出于无聊,看了起来,随着阅读的继续,慢慢的,我被书的内容所吸引。 随着奥利弗的降生,他的每一件事都牵扯着我的神经。看他从小长在济贫院里,院长曼尼夫人是那样的虚伪,忍不住为小小的奥利弗担忧起来,怕他会在那样的环境中变得胆怯,屈服。读到那些一个个唯利是图,不分青红皂白就抓人,打人的警官们,忍不住想唾骂他们,为奥利弗感到不公。当他一次次的落入贼窟,一次次的被迫学习当扒手,想让他成为一个邪恶的人,我不禁为他感到惋惜,担忧。 但他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折磨,一次又一次的苦痛,仍没有屈服,还保持着那份自尊,善良。最终也是没有向现实屈服,以仅有的倔强战胜了一切。

有时我在想如果我是奥利弗,或许我已经在那非人的折磨下,已经变成一个任现实宰割的最底层人了;在那层层诱惑面前,我已经屈服了。想到这里,对奥利弗不禁肃然起敬。 奥利弗的身世,是在那些善良人的帮助下,才得以查明,才使他获得最终的幸福脱离苦海。在那样一个黑暗社会中,也不全是恶人,总会有那么些个善良人去拯救,去挽回。

这本书中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的结局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也是,欺骗无所不在,有些人仅看到新闻中,那些乞讨人利用人们的善良,骗取钱财。欺骗多了,人心变得慢慢冷漠,看到行乞人变得视而不见。但还是会有人施与同情,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乞讨人 黑暗的现实中,一场场善于恶,美与丑的斗争正在上演,最终真善美的心将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

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一)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在伦敦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一槍一,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一爱一,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一爱一,没有仁一爱一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读雾都孤儿有感(二)

今天,我终于把【雾都孤儿】这本小说给看完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奥利弗所受到的虐一待、侮辱都浮现在我眼前。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的活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小偷。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偷们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小偷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露丝梅莱报信,说露丝梅莱就是奥利弗的亲姨一妈一,并告诉了一些其他的事情。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一团一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从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一性一,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不过后来他们洗面重新做人也使大家原谅了他们。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一性一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一性一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被不一良的人一逼一迫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一精一神,那么善良的本一性一不会消失,你永远是一个善良的人!

不过我更加的喜欢和佩服南希。南希才5岁时就被费金赶到街上帮他偷东西,一干就是十二年。17岁时遇上了奥利弗,为了不让奥利弗挨打,自己却被打昏了。后来,她向露丝小一姐透露了消息,却被比尔杀死。南希真令人敬佩!

奥利弗,南希,露丝小一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读雾都孤儿有感(三)

每当夜幕降临时,我总会拿起【雾都孤儿】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本书反映了19实际初英国社会最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费的悲惨遭遇让人们同情不已。

19世纪初,在英国首都附近的一个小镇上,一个小生命来到了人间。而那位年轻的妇女在诞下这个小生命之后,就离开了人世,这个小生命就是【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主人公奥利费。

不幸的奥利费一出生就被送进了寄养所,忍受着世人不公正的待遇,还被人骂做小野种。他们的伙食少得没话说,奥利费瘦得皮包骨头。这一天,奥利费向理事们说先生,我还要。理事非常气愤,千方百计地想把奥利费卖出寄养院。因此,奥利费差点当上了扫烟窗工,但后来,他还是被卖进了馆材店。但他还是受不了别人对他的态度于是离开了棺材店,在去伦敦的途中,奥利费又被骗进了贼窝。无知的小奥利费成了扒手们的替罪羔羊,好不容易有一次成功地逃出去了却又被肮脏的扒手捉了回来。在这个贼窝里,小奥利费遇到了一个又一个的灾难,在这些灾难里,小奥利费慢慢得长大,最后,善良的奥利费做了布郎罗先生的儿子。那些肮脏的人也有了自己的报应。

在21世纪奥利费这样的情况是很难见到的,但我们每个人有时候就会对一些比自己落后的人投去看不起的目光,因为这样使一些人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觉得很自卑。而这些事情终根究底就是别人瞧不起他们。但是我始终觉得如果这些人的心灵是善良的,是纯洁的就会得到别人的认可,不论你的成绩是好是坏;不论你的习惯是好是坏;不论你是丑陋的还是漂亮的。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一颗纯洁的心,这些都可以置之度外。

在阅读这本书时,我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奥利费一段又一段的悲惨遭遇。作者那细致入微的心理刻画,个一性一鲜明的人物形象深深得印在人们的心中。虽说真实是无情的,但最真实的事才是最感人的事。你们说,难道不是这样吗?

看过这本书之后,使我深有体会:每一次都要写作都要追求无情的真实。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幸福和快乐。

读雾都孤儿有感_400字


俗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暑假里我又读了一本好书——《雾都孤儿》。作者查尔斯•狄更斯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雾都孤儿》是他的著作之一。

故事发生在19世纪30年代的英国。在一个北风呼啸的冬天,一名男婴在救贫院里诞生了,他的母亲随后就去世了,成了孤儿。救贫院的人给他取名叫奥立弗•特威斯特。

在救贫院里度过了凄苦的童年,9岁就开始当童工。书里共有22章,我最喜欢第2章——在棺材店当学徒。救贫院把奥立弗送到了棺材店。棺材店老板决定先试用几天。索尔贝里老板仔细打量奥立弗,然后让人给他弄点剩饭。奥立弗晚上睡在棺材里,感觉让人不禁打寒战。奥立弗有一双忧郁的眼睛,感觉天生就是干这一行。和他一起学徒的还有个叫诺厄。诺厄对奥立弗很不满,一次戏弄他,把他弄哭了,一边拧着耳朵,一边骂奥立弗。奥立弗气的咬牙切齿,一把卡住诺厄的脖子。索尔贝里太太帮诺厄他们一起打了奥立弗,把他锁在了屋里饿着他。奥立弗哭了很久,他收拾衣裳等天亮打算逃走。我读到这里,热泪盈眶,诺厄他们的所作所为真是太可恶了。奥立弗真是太善良了!

这部小说写得太令人伤感了,奥立弗真是个可怜的孩子啊

读《雾都孤儿》有感800字


【第1篇】

雾都伦敦,是一座多雾的城市。每当雾起时,那如丝的沉雾总会如绸布般覆盖整个雾都的黑暗与肮脏。他就走在这样的一个雾霭笼罩的都市中。

第一次拜读《雾都孤儿》是在漆黑的晚上,这里的夜如同雾都的雾一样,遮住了整个城市,星星灯光也无法照亮这哪里是真实,哪里是虚幻的黑暗。我就在这样一个晚上,走入了一个真实的“雾都”。

奥立弗.特威斯特,书中一个凄贫的孤儿,母亲早年亡故,父亲不知去向,他或许会像许多和他同样身世的人一样一身穷苦,在所谓的贫教院中生死未卜,受尽后来主人的折磨,但似乎是上天的怜悯,他总算是历尽千辛万苦逃了出来。逃到了伦敦,本可以成就一段新生活的他,却又一不留心进了贼窝,从此与那些黑暗、凶残、冷酷无情的贼开始了他在伦敦的生活与斗争。

不得不说,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小说在那个特殊环境下一个普普通通的形象,是在那个特殊背景下的众多人物形象的典型代表。如同白纸一张的他胆小怯懦,却偏偏在下层社会游荡生活。他像是一只命运在他人手中的蚂蚁,却又能得以成为“主角”。当时的伦敦是黑暗,黑暗连到一块地砖都会漆黑如墨的程度,不得洁净。但走在雾都的奥立弗却能坚守住他洁白如一张纸的善良本心,最终遇见了与同样有善良本心的长辈抑或是朋友,夺回了本属于他的遗产,从此真正走上了一段崭新的生活。

我们可以说奥立弗是幸运的,他遇见了那个黑暗社会中的善良之人。但不容忽视的是,也只有奥立弗能够不让纯洁如玉的内心沾染上伦敦大地上的黑暗与丑陋。倘若没有他的坚持,或许是因为环境,也或许是因为温饱,再或许是因为恐惧,使他那张洁白的内心的纸点上了黑暗,我们也不难想象他的结局------渐渐融入黑暗并最终成为人唾弃的黑暗的一份子。

作者狄更斯笔下的伦敦城正式处于一段黑暗丑陋的时间,弥漫在雾都中的也基本上都是无情与冷酷,可就是在这毫无生机的冰冷的伦敦城内,闪烁着一丝人性的光芒,这一丝的光芒便是点燃伦敦城善念的火种。这丝光芒就是以奥立弗他们为剪影的人们。他们走在伦敦城最底层的黑暗中,却始终不让那黑暗玷污自己,一直坚持着内心的洁净与心中那一丝闪亮的人性光辉,即便是为此付出生命。他们很平凡,很普通,再高也高不过在英国当权却日夜蚕食英国的“大人物”,但他们却是那个时代最高人性光辉的折射与代表。书中也提到了以费根与赛克斯,南茜为首的黑暗团体,他们是那个时代造就出的形象,或许冷酷过、无情过、狡诈过、残暴过,却无一不在最后时刻流露出一丝惭悔与对人性光辉渴望与梦想,或许换个年代,他们也能与妻儿共享天伦之乐。他们是那个时代可悲也可悯的人物,这也是对那个黑暗时代与其造就者一种无声的控诉。

走在雾都的奥立弗,因为不变的善良而在那个年代得以开始崭新的生活。我们需要的同样是与他一样,能够在黑暗恶劣环境中“慎独”,坚持本分、恪守本责,才能在未来的道路上走的更远、更坚定、也更坦荡。

【第2篇】

我最近看了不少外国名著,除了《呼啸山庄》,我最爱看的是《雾都孤儿》。这是狄更斯作品,讲述了一个出生在贫民习艺所,一出生母亲就去世的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故事。在贫民习艺所,他仅仅想多要一点稀饭,就被罚被打,并贴出告示,谁领走奥立佛,可以得到三英镑十先令。后来他被一个殡葬承办人领走了。后来,因为那里的一个小孩羞辱他母亲,奥立维打了他并逃走了。途中,他遇到了一个孩子,愿意让他到自己家去。没想到,奥立佛被送到了一个小偷集团。当他第一次看见叫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的连个小孩偷东西,主人发现了,竟把很害怕,想逃走的奥立佛当成了小偷。最后,得知他并非小偷后,他也因被打而虚弱得不省人事。那见东西的主人布朗劳先生将奥立维收留,并对他非常好。

有一天布朗劳先生买了书,忘了付钱,热心的奥立维便独自一人去书店了。可是,那个小偷集团的南茜,遇到了他,想方设法将他抓走了。并让他和一个叫做塞克斯的人去一家偷东西。那家人发现了他们,奥立维被打伤了,其他人丢下他走了。第二天,他找到了那家,在门口昏倒了。后来,他和主人说了事情的经过,一位叫露梓的小姐相信他的话,他便在她家住下了。并且找到布朗劳先生,说明了一切。

小偷集团的一位成员,蒙克斯去贫民习艺所得知奥立维的身世,并把他母亲的得遗物都毁了。

这时,南茜因为知道奥立维的种种不幸,却还要逼他做这做那后,她突然想去找人将小偷集团一网打尽。她躲着其他人,找到了露梓,并跟她约好时间再见面。但是,费根因为她的种种行为怀疑到她了,南茜一出门就让一个叫诺亚的人跟踪。诺亚什么都知道了。虽然南茜已把所有成员的外貌都向露梓说了,但是她不肯跟露梓走,她认为一切都晚了,她的罪恶太深了。这就导致她一回家,就被塞克斯杀了,塞克斯也因此担惊受怕,痛不欲生……

南茜的话使人们很快抓到了很多人,此时,布朗劳先生找到了蒙克斯,发现他其实是奥立维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让蒙克斯逃走了,但是蒙克斯在每钱后又走上了老路,最后病死在监狱了。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大部分原因是狄更斯很真实,却又感动人的描写了奥立维的悲惨故事,也许这和他曾经很穷有一些关系。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坏人都死了,而好人大部分得到了好报。而南茜,我认为她应该算是一个好人,最后她还是很有良心地向别人提供了小偷们得很多情况。有人说狄更斯的这部小说中不少人物都太过理想化,盗贼也只是“风流人物”。不过我想,世界上大概没有彻头彻尾的坏人,何况只是盗贼。比如杀了南茜的费根,如果他真正无可救药了,那在杀人后也许并不会那么痛苦,还会认为南茜背叛了他们,死掉是理所当然的。

我想,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像这种作恶多端的小偷一定非常多,而且很难被抓住。那些小偷大概也如同这里的费根、塞克斯、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等人差不多,虽然每次偷得不多,但也可以衣食无忧了。而可怜的奥立维却不能。奥立维并没有像恰利·贝茨和躲闪儿那样,也变成小偷。如果他也跟着偷东西,那么大概也无法得到现在的幸福了。大概这也就是狄更斯的创作目的:“善良的人不畏任何逆境并能生存的规律”。

另外,奥立维的所作所为,比如要求添粥,打架以及逃亡和其他不听话的举动,让人们明白狄更斯描写的一些人物看似逆来顺受,但并非如此。我想,既然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而且为了一些应得的东西不该对别人百依百顺,唯命是从。也许,一个善良的人,像奥立维;也许是某件事的受害者,像南茜。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应该向自己所向往,认为是对的方向努力,当然,这不该是太草率就做出确定的。

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当时有很多人,尤其是穷人爱看狄更斯的书的原因吧!所以,不管一个人富有或是穷困潦倒,善良还是最重要的,而且不要被困难压倒!

读《雾都孤儿》有感1500字


读《雾都孤儿》有感1500字

三叶

最近刚看完狄耿新的社会文学著作《雾都孤儿》,心中还是有点感触的。全书充满着多到不可思议的戏剧性巧合,不过也最终将一切都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毕竟无巧不成书,是吧。

巧合一

小主人公奥利弗的成长

1

奥利弗在出生时,母亲便不幸去世,从而在一家济贫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受尽欺凌。去到棺材铺当学徒也是受到了学徒诺亚的嫉妒和侮辱。好不容易逃出了那个噩梦一般的地方,费劲全身力气来到了伦敦,又掉进了费金的贼窟。总的来说,他的成长不是被伤害,就是赶在被伤害的路上。然而在这种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在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情况下,却依然彬彬有礼,具有善良的美德和良好的教养,虽说他的父亲和母亲是具有良好素养的人,但这基因也未免太过强大了吧。无论是处于怎样的环境,身边是怎样的人,奥利弗始终没有染上一点恶习,即使身处贼窟也能洁身自好,出淤泥而不染。不得不说,这种写作手法让我想起童话故事,或者说这本书本身就是一部大型的童话故事。

巧合二

人物性格特点极其分明

2

相信每个看完《雾都孤儿》的读者都会感叹,书中好人和坏人的特征都十分明显,或许这是狄耿新对社会的一种隐喻——这是一个善与恶共同绽放的世界。邪恶的代表往往是在最开始就出场作威作福,且在最后一幕都被踢下舞台。本书在一开始就成功塑造了一批恶人形象,如飞扬跋扈的教区干事班布尔,嫉妒蛮横的棺材铺学徒诺亚,凶悍残忍的塞克斯,恶贯满盈的贼首费金等。与此对应的则是和善的老绅士布朗洛、慈祥的梅林太太、善良的露西小姐、热心的斯本医生、良心未泯的南希等。就犹如奥利弗贯彻全文的纯洁心灵一般,大多数人的性格都是维持基础设定。恶人的行为方式都是偷偷摸摸,见不得光;善人的做事准则都是正面交锋、光明正大。主要情节犹如舞台的戏剧一般简单粗暴,显得有点不真实。当然,前面都说了是大型童话故事了,不真实也无可厚非。

巧合三

故事的结局

3

结局中,第一次救助了奥利弗的老绅士布朗洛竟然是奥利弗父亲生前的好友,第二次救助奥利弗的露西小姐竟然是奥利弗的姨妈……。这种巧合确实确实超纲了,当今世上实属罕见。说到结局,顺便一提——正义阵营对邪恶阵营发起总攻,所有恶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正义阵营里的人都得到了苦尽甘来的幸福。结局是那么的美好,美好的远远脱离现实。不难想象,故事的结局是作者主观的美好愿景,以及其惩恶扬善,教化世人的目的。

以上巧合只能算是书上有趣的地方,接下来分享一些我能看到的隐喻。

本书写成于维多利亚初期,工业革命让英国逐渐走向日不落帝国的辉煌。在无比光鲜的帝国底层,因资本主义的的快速发展,道德底线遭受到了严重挑战。本书揭露了各种丑陋的嘴脸和残酷的社会现实,作者认为奥利弗悲惨的童年是由无良的济贫院的干事们造成的,然而我却认为是社会思想的转变。资本主义制度在没有经过良好教育的人群中传播的时候(也有不少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也会被金钱所迷惑而自甘堕落,如蒙克斯)容易使得人们对利益产生一种近乎狂热的追求,而这种追求蒙蔽了他们的双眼,践踏了他们的道德底线。所以书中的坏人大多都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或者是个利益熏心的自私鬼。虽然这种事情每个时代每个地方都有,但是作为资本主义的摇篮,在其茁壮成长阶段,有理由怀疑这种事情的普遍性和严重性。不过书中也描写了当时底层人民对金钱的迷恋,抓到坏人后,满脸期待得到金钱回报;围堵坏人时,在金钱怂恿下变得更加勇猛。社会风气如此,即使换作现在,也是依然存在的一个问题。

说完坏人,我们的好人代表也有一些显著特征——属于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除了南希外),他们处于社会上层,受过良好教育。就书中的叙述不难推测作者对资产阶级存在一定的幻想,结合当时声势浩大的宪章运动可以看出他对资本主义态度以及希望通过改革教育来感化和改造剥削者,依靠他们的善心和施舍来消除社会矛盾的远大理想。不过当时的他可能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状态,所以才写出这本书,希望能够感化资产阶级的心灵,唤醒他们内心的善意。具体结果如何,历史已经告诉我们了。他这种试图唤醒世人的作法,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先生,不过他们是不同的,很庆幸鲁迅先生并没有以遗憾告终。不过,无论是结局成功或者失败,他们为社会变得更好而做出的努力都是值得历史铭记的。

书上的好人阵营胜利了,现实中的结局如何我们不得而知。有多少孤苦伶仃的狄克默默无闻的死去?有多少南希在善恶之间苦苦挣扎?有多少个奥利弗能够最后得到遗产?在资本主义的车轮下,碾压了多少无辜的冤魂?我们都不得而知。本书原名叫做Oliver Twist,直译为奥利弗·崔斯特。个人觉得译为雾都孤儿更为贴切,伦敦本身也被称为雾都,而这个雾都同时也可延伸为当时笼罩在资本主义崛起下的伦敦,及其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善恶共同绽放的同时,社会昏暗不堪,虽然不至于完全黑暗,却也难见天日。但是,弥漫雾都的浓雾终有一日会被阳光驱散,正如作者所希望的那般,正义终会战胜邪恶,仁爱终能遍布人间。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500字: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的读后感500字 读《雾都孤儿》有感

看完《雾都孤儿》这本书时,我已经被奥利弗退斯特坚强、自力更生、和强盗同流合污的精神给打动了。这本书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25岁时写的。

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风霜和思虑之苦,在生下他之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9岁就被人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完《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佩服奥利弗退斯特的种种品质和精神,尤其是他坚强善良、不与强盗同流合污的精神。他是个9岁的小孩,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是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种种的磨难都不能使他堕落,反而显出他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可我们还是经常不满足,抱怨生活的种种不如意。有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坚强的意志。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些,认真读书,让自己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读《雾都孤儿》有感(精选)


最近看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颇有感触。文中的主人公叫奥立弗。退斯特,出生在一个贫穷而黑暗的社会,受尽折磨和非人的屈辱,暴打、冤枉、逼迫并没有使他心生怨忿,他的善良最终为他迎来了幸福的生活。

奥立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立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雾都孤儿》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产生于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是英国历史上最光辉灿烂的时段。初期,英国面临着飞速的经济发展及严重的社会问题。大工业革命高潮迭起,各种科技发明与技术创新为国家经济带来新生力量。但在这繁荣与财富下掩盖的是工人阶级的贫困与不幸,为了谋生连妇女和儿童都要受雇到艰险肮脏的工厂矿山去卖苦力。狄更斯广泛描写了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生活,揭露了资产阶级金钱世界的种种罪恶。

这本书让我明白到无论现实有多么令人失望、痛苦、悲伤,我们仍要怀有一颗善良的心去面对社会,只要我们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任何磨难都不能将我们打败,任何挫折都会过去,美好的日子即将到来!

读《雾都孤儿》有感600字


最近看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颇有感触。文中的主人公叫奥立弗。退斯特,出生在一个贫穷而黑暗的社会,受尽折磨和非人的屈辱,暴打、冤枉、逼迫并没有使他心生怨忿,他的善良最终为他迎来了幸福的生活。

奥立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立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雾都孤儿》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产生于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是英国历史上最光辉灿烂的时段。初期,英国面临着飞速的经济发展及严重的社会问题。大工业革命高潮迭起,各种科技发明与技术创新为国家经济带来新生力量。但在这繁荣与财富下掩盖的是工人阶级的贫困与不幸,为了谋生连妇女和儿童都要受雇到艰险肮脏的工厂矿山去卖苦力。狄更斯广泛描写了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生活,揭露了资产阶级金钱世界的种种罪恶。

这本书让我明白到无论现实有多么令人失望、痛苦、悲伤,我们仍要怀有一颗善良的心去面对社会,只要我们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任何磨难都不能将我们打败,任何挫折都会过去,美好的日子即将到来!

读《雾都孤儿》有感300字2024


在暑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令我有很大的改变。这本书的名字是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弃婴奥利弗从小受尽各种欺凌,逃到伦敦后又无奈当了扒手,误入贼窟。善良的南茜救了奥利弗,最终他终于和亲人团聚。

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当然是这个可怜的小孩奥利弗,他是那么的善良,可爱,他原本是应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过着幸福的生活。但他却受尽了种种磨难,幸运的是,他是一个坚持着自己的原则的人。当读到他与亲人团聚时,我真的为他而感到高兴。

和奥利弗相比,我们的生活可幸福多了,因此我们更应该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无论我们遇到多大的挫折,都不要轻言放弃,想一想奥利弗,才知道我们更应该坚持下去。坚持着自己心里那份都美好的感情,去看待你命运当中的一切,去好好对待那些困难,不要老是放弃,那是不对的。就像我以前,就老是三分钟热度,想了去努力干什么,到最后,却还是没有做成。但现在,我知道了,这样会永远都做不好每一件事的,我应该坚持下去。

这本书真的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就好像度过了奥利弗的人生一样,希望你们也能看看!

读《雾都孤儿》有感200字


读《雾都孤儿》有感200字篇一

国庆期间我读了狄更斯的长篇小说《雾都孤儿》,作品以孤儿奥立弗?退斯特这位善良、勇敢、坚强而乖巧的济贫院孤儿为中心,以善良美丽的少女、亲切和蔼的老绅士、心肠歹毒的小偷、粗暴狠毒的强盗,以及寄居陋巷的流浪儿童为陪衬,以雾色浓重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他艰难曲折的童年生活。

通过这篇小说的阅读,我树立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信念,明白了要分清善恶,并且要懂得爱,懂得去爱别人!

读《雾都孤儿》有感200字篇二

在伦敦的一个小镇上,有一位母亲把孩子生出来后就死去了。这个不幸的孩子被一个老太太送到了济贫院,这就是雾都孤儿奥利弗▪退斯特。

他在9岁的时候,被送进棺材铺里做学徒,饥饿和侮辱迫使他逃了出来,在伦敦街头流浪的时候,被小扒手发现了,拉进了贼窝。后来,他被善良的布朗罗先生收留,可是又不幸被把扒手们抢了回去,还被迫参与打劫

我读了这本书后,非常想哭,因为小奥利弗的痛苦太多了,没得到一点母爱,历尽千辛,在苦难中长大。但是人间有爱,正义、善良心将战胜邪恶。

读《雾都孤儿》有感400字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在伦敦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枪,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爱,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读《雾都孤儿》有感700字


在炎热的暑假里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相信,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一定会感到很心疼!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的著名作家。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小男孩儿这悲惨的童年生活,同时描述了上层社会优雅的生活,下层社会饱经风霜,渴望丰衣足食的心愿。

这个小男孩奥利弗正在饥饿无助的时候,是一个叫费金的把它领回了家,给他面包吃,还让他住下了。当时奥利弗还很感激费金,但他不知,费金是想把他培养成为一个小偷,替他去卖命。

有一次,费金让奥利弗和其余两个孩子去上大街上去转转,他们走啊走,看见一个有钱的老人站在书摊旁,那两个孩子就走上前去,偷走了老人的钱包后,撒腿就跑。奥利弗吓呆了,也慌慌张张地跑,书摊老板说:你的钱包被偷了!老人摸了摸,后头一看,正见奥利弗在慌慌张张的跑,就误把奥利弗当成了贼,叫路人把它抓了起来,送到了警察局。

这还不是我读过最心痛的地方,最最心痛的地方就是:

费金让奥利弗爬上窗台,去把一个富人家的玻璃砸碎后再跑去把大门打开,让费尽他们一伙人进去偷东西。此时的奥利弗是那么的不情愿,但他却又不能不去,因为有一支枪再逼着他呢!这儿的时候,我真想上去把费金那伙小偷给降服喽!让奥利弗从此过上幸福而又快乐的生活!

生活的贫穷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压力,而且还让奥利弗有一次的成为了一个孤独无依的孤儿。

开头部分有讲,一个好心人收养了奥利弗,但他们家实在是太穷了,再也不能有多余的饭、多余的钱养奥利弗了,她的养父就背着她的养母偷偷的把奥利弗卖了。

哎!可怜的奥利弗!

虽然奥利弗的生命经历那么多的困苦和磨难,但他仍然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这是多么了不起啊!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每个人都有可能身陷绝境,但是千万不要绝望,要呵护好自己的心灵,朝着光明前进!

读《雾都孤儿》有感1200字


读《雾都孤儿》有感精选范文【1】

秋末冬初,儿子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每章章首有本章故事概要,短短三四句,像现在时兴的微博,三言两语道明此章作者的思想轨迹,也如推荐时的编者按,直接向读者标明本章的闪光点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这种书式不多见。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抗议社会的不公。

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虐待,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小说从来历不明的母亲在济贫院诞下小奥立弗后离世开始展开,在狄更斯张驰有度游刃有余的叙述里,读者不时为小奥立弗的生存状态焦虑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被虐待被关进地窖接受惩罚。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关心他的人,他一直任人欺侮。按照常理,读者几乎可以预见在那样悲惨扭曲的环境里,这位小主人公前景堪忧,如果不夭折,能幸存活下来,其结果也毫无希望可言。

天才的狄更斯不惜进一步让他步入绝境,并为他的一生转折打下伏笔:小说又把他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年幼的奥立弗终于因母亲的名声被污辱而奋起反抗,为此济贫院决定处以他绞刑也不过分,棺材店老板痛打他后,打算先饿他几天再找他算账。作者以大量笔墨着力渲染小奥立费悲惨绝望的处境,以及身边人人性的冷漠,在他走投无路时,才为他安排命运的第一次转折八岁的奥立弗不堪折磨逃出魔掌,徒步逃到他听人传说过的花花世界伦敦。

在那里,初到伦敦的小奥立弗立即陷入新的困境,他没吃没喝,也没有过夜的地方。当他再次走投无路时,一个衣衫褴褛但出手阔绰的少年出现了,他主动靠近小奥立费,他的困境似乎立即柳暗花明,读到此,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可作者狄更斯为他布下的是更加插翅难逃的绝境,他误入贼窝,而且巧合迭现。

作者处处精心处处伏笔,悄然铺垫,在困境重重之后,谜底才昭然揭开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人恰巧是他父亲的好友布朗罗。第一次在匪徒的劫持下入室行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小说高潮迭起危机四伏,令读者时时紧随故事情节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这是一部精彩而伟大的社会小说,结构精巧,布局奇妙,语言独特。狄更斯不愧是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如邦布尔婚后训斥哭泣的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作者的诙谐幽默别具一格,即使最悲惨最凄凉的场景描写,也能以轻松的笔法道尽世道沧桑,以诙谐的语言轻松展示黑色幽默,使我时时折服于作者精妙无比的独特语言魅力。如布朗罗先生报告法官执事小奥立弗病了,执事置之不理,于是奥立弗在执事的格外恩准下,软绵绵地晕倒在地。

清末名臣曾国藩说过,读书的唯一捷径是多读经典。《雾都孤儿》不愧是优秀的世界名着之一,其个性化的语言特色以及丰富曲折的故事情节,从头至尾扣人心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后,要多读此类经典。

读《雾都孤儿》有感精选范文【2】

回忆中的缕析无疑在某些时候是一件繁累和痛苦的事。就像此时,要将曾经由文字生成的形象在时间的洗褪中再次将雾化的形象回复从前,其中要损耗的精力,细胞,时间是无法用语言来计算的。

故事在沉闷的气氛中展开,就像湿雨冷瑟的天气带来的不畅,且有死神的出场,小说就带来了心悬的悸感。然而伴随死亡降临的新生让玄秘有了神幻,有了隐隐说将下去的依托由理。神经的弦绷和松弛仅仅在一刹那的瞬间,但即便这样也无法排解心中被石块压抑的窒息感。可怜女子的身世如何?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一路奔波竟这样无依无靠产下婴孩孤独死去?那围绕着的并不友善的济者又会将这孩子推向怎样的境地?一切故事都在无尽的惆想中拉开序幕。只可惜,这序幕从一开始就显得那么令人生厌,令人哀怆。无论如何,只要结局没有摊牌,一切都有新的希望,哪怕这希望仅仅是朝日的曙光透射进阴暗潮屋中微弱的一线,也毕竟光亮一隅,不至暗无天日。

我无法想象,如果不是命运情节掌控在书写者的手中。这个被眷神遗弃在角落里的男孩奥利弗.退斯特该如何去扭转自己悲惨的运命。如果不是书者的意念,他或许在饱受饥凌摧残,折磨利用之后将同那无数被迫沦为贼盗的孩子一样被理所当然送上绞架。没有人会对这些孩子施舍一点点的同情和怜惜,甚或是没有人会在绞架提起时有丝毫脸部肌肉抽动的恐惊。这将被视为做过恶事人最应有的下场和惩戒。当然,他或许会同小说中一刹那间觉醒的盗贼女孩南茜一样因向正义靠拢泄露出贼首肮脏而耻语的贼秘被同伴虐杀。同样,在所有旁人眼中,南茜的死或许也是咎由自取,是同伙间分赃不均的后果。这之间,太多的掩饰,被邪恶与肮脏蒙蔽的真洁亦无法昭白天下。他们的出生本如草芥,死亡也不能带来对邪恶的些许公正的宣判。如果不是书者,这一切也或许会永远同尸骨埋藏于地下,即便尸骨无存化为抔泥,也不会氤氲成气息被他人闻知。

如果单从阅读小说的语言来看,这将是一种仿佛湟鱼逆流而上寻祖觅归地的艰难历程。习惯了东方语言的直白与凝练,习惯了顺理沿袭的母语的至简与玄奥,在大墨块儿的人物形象分析,人物心理摹写以及外部环境的浓重渲染中,思维走向踅路,理解走向偏歧似乎是常有的事。当然,这之间没有谁之更加卓越的较拼,只是后者的逆袭却也会让读者增加某种耐人寻味的咀嚼畅感。

在未曾邂逅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梅里太太和露梓小姐之前,奥利弗那弱不禁风的肉体如同峭崖上在劲风中摇摆的小花,下临万丈深渊,上经罡风洗礼。岩中的给养更是忽略无存,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考验,又似乎是理所当然。无论是高贵的道貌岸然者,还是在生活中懂得钻营,见风使舵的教区济难者,抑或是为之上服务且被剥削生活清苦的底层贫民都无一例外地对这个孩子施与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唾弃,鄙夷,蹂躏,虐压谁也不会相信,这样的生活状态会走出一个希望的存在。直到布朗劳的出现。这位有教养,有悲悯情怀,且愿意在这一切美好心灵驱动下去付诸行动的好心的上层人,他的出现对奥利弗来说,无疑就是天使降临,是圣母显光。他把小奥利弗从地狱之门牵领出来,他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予了奥利弗仿佛只有在梦里才会享受到的疼惜与照料。然这一切的幸福与美好似乎来得太过轻松,可怜的奥利弗在读者的战兢和狐疑中再次堕入了罪恶的深渊。

或许,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这样那样无数次命运的纠结和考验,然这样的考验因为毫无深度的罪恶让我们不以为然。但当我们仔细审度自己的心灵或静静地正视自己的德行,一切似乎便会昭然若揭。但我们看得到,无论命运怎样摧残,如何打击,奥利弗内心的深处始终有一抹阳光,一抹希望。他表现得那么坚定,坚强。你甚至不知道他小小的身躯中爆发出如此强大力量的来由。他极力地在让自己走向一条明光大道,即便周遭一片黢黑,即便歧路往往同他所坚守的路线在脚下交错,他似乎也能清醒地辨出自己的方向。

而这一次,命运真正是向奥利弗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让还没有来得及将幸福的蛋糕咽下肚里的奥利弗受到了当头一棒!地狱与天堂,有时仅仅是一瞬间的隔离。人格与精神界限的护卫是一个人道德崇仰的信念坚守。谁说身份的低卑就是真正的低卑,谁说看似奢华的弥贵就是思想的崇高?谁也不能否认这之间的戏剧变换。奥利弗被推向正义与邪恶较量的人格斗争中,而这种斗争恰恰被形诸于布朗劳先生和格林维格先生之间外在的赌咒中。这样的赌咒和较量虽然在一方有短暂的痛苦和失落,同样,也会在另一方有暂时的得意与狂妄,然而我们不能否认,这最终的事实奥利弗在道德决策瞬间所做出的勇敢付出冒着被枪击的危险向被窃盗者进行预警是一个非常值得称道的赞举。可是,语言的赞叹来得何其苍白,我们甚或不能真切感受到他那一刻的绝望与失落。

当他本就弱小的身躯被同伙遗弃暴露在寒风肆虐秃野之下的壕沟里,当那冰冷坚硬的土地在肆无忌惮地蹂躏他小小的肉躯。我们知道,我们甚至欣慰一种坚定的意念得到了升华。在奥利弗心中,坚守自己的精神底线,坚守为人的道德操守,这似乎应该比生命更尊贵,更赞敬。虽然,即使这样的付出,或许仅仅是得到自己的心灵慰藉,但他平静安详的面孔却也显出一种幸福的宽慰。

生命总会眷顾那些为之坚守和付出的人。我想,这话应该不是妄语的存在。有些时候,我们的行为仅仅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信念。一切迎合都是虚妄,一切附势都是表语。让心沿着充满花香的路前行,不管布眼的荆棘如何掩饰前方的美景,一切都可克服

读《雾都孤儿》有感精选范文【3】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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