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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时期的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00字。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00字,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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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 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多少年来,公众对诺贝尔文学奖的质疑都没有停止过,尤其是今年,瑞典文学院在宣布将奖项授予给美国民谣艺术家鲍勃迪伦后把质疑的浪潮推向了新高。加西亚马尔克斯是1982年(这么早,竟然是我出生的那一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根据我查到的资料,他是比较没有争议的一位获奖者。就我的阅读感受而言,马尔克斯是一位天赋异禀的小说家,各类题材他都能轻松驾驭、文笔一流,而尤其让我惊叹的则是他在长篇小说中表现出的超凡叙述能力,或者说是对小说结构的完美掌控。

我曾感叹,如果陈忠实可以从马尔克斯那里借一些力,他的《白鹿原》必将更卓越,那个时候我看完马尔克斯根据波利瓦尔的生平完成的小说《迷宫中的将军》没多久。我在看《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更坚定自己的这个看法。《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个时间跨度达几十年的故事,马尔克斯在当下与回忆、回忆中的回忆、回忆后又回到当下的各种叙述中切换自如,你在阅读时既不会有混乱的感觉,也不会觉得突兀。虽然我认为《白鹿原》也堪称伟大,相形之下,其在结构的处理上显然逊色不少。

马尔克斯本人称《霍乱时期的爱情》为一个老式的幸福的爱情故事,它当然是个爱情故事,可是我觉得一点儿都不老式,甚至还有点儿旷世绝恋的意味,至于说是否幸福,那就只能看个人的理解了。如果两个已是耄耋之年的老人自认为终于得到了幸福的话,那么在之前的几十年里,他们生活中所有的失望、怨恨、隐忍乃至放纵又算是什么?所以,与其说这是个爱情故事,倒不如说是马尔克斯将生活中的各种琐碎、平凡或者不堪尽情呈现,让你去想到底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幸福。这也是我觉得马尔克斯很厉害的另一个方面。

《迷宫中的将军》写的是波利瓦尔,英雄虽然也有七情六欲,但他的生活轨迹毕竟和平凡人差别巨大。《霍乱时期的爱情》写的是一段发生在拉美贵族阶层的故事,这种背景虽然与大多数读者的经历同样相去甚远,然而你会发现这普天之下的爱情都如此相似、婚姻生活也如此相似,竟然连人们对自身经历的各种感受也如此相似。如果有人试图否认这一点的话,我想知道读小说时不断产生共鸣的难道只有我一个人?

那么,不妨先来看看马尔克斯是怎么说的吧: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随着星移斗换,两人从不同的途径得出了明智的结论,不可能换个方式共同生活下去,也不可能换个方式相爱: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

你要永远记住,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的关系。

会有人不赞同吗?那么我想斗胆问一问:你有过婚姻吗?你有过孩子吗?恋爱时,谁的感情都是炽热的,这会让人丧失一部分理智,也会让人对彼此的差异有意或无意地视而不见。走入婚姻后,差异凸显了,矛盾出现了,如果还想过下去只能控制对对方的反感。反感是控制了,差异却不会消失,然而这时候双方都会抛弃那不切实际的想要改变对方的念头,继续过下去。所谓君子和而不同我认为在夫妻关系上同样适用。有多少婚姻依然能保持在恋爱时的浓情蜜意?我不敢说没有,但就我个人的认知来说,它应该极少见。我们的感情已经平淡了,我们之间还有那么大的差异,我们为什么不彼此放手寻找新的幸福?因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这个世界上也没有另一个人比你更了解我!而试图去建立新的了解,也需要花费巨大的时间成本。所以,我们携手并进、共度余生吧。马尔克斯就这样,用最简单、直白的语言,向众人展示了一个最残酷的现实。

除此之外,书中对岁月在人的身上留下痕迹的几次感悟也深刻得让我窒息。比如,和父亲长得并不像的阿里萨有一天从镜中居然看出了父亲的影子,马尔克斯于是告诉我们,当一个男人身上越来越多地出现自己父亲影子的时候,就标志着他开始走向衰老。虽然极不情愿,我不得不推出另一个相似的结论:当一个女人身上越来越多地出现自己母亲影子的时候,就标志着她开始走向衰老。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啊!又如,(男人)出现第一批白发后,像是显得更加威严,更加聪明和更加具有魅力,尤其在青年女子的眼中是如此。与此同时,他们的妻子却变得萎顿憔悴,需要抓住他们的手臂行走。然而,几年之后,丈夫的身体便突然一落千丈,身心一齐陷入无可挽回的衰老之中。那时他们的妻子却又焕发了第二次青春。马尔克斯对生活的观察与领悟能力真的是细思极恐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绵延几十年的爱情,然而在这几十年里,阿里萨从未停止过从各色女人那里寻求肉体上的安慰。由此看来,对男人来讲精神之爱和肉体之欢可以完全分离,这一点也是毋庸置疑的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出版的第一部小说,其在文学界的地位并不比诺贝尔获奖作品《百年孤独》差多少。对我来说,重读当初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读完的《百年孤独》是一件必须的事情。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马尔克斯到访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书惹恼了他,于是他撂下狠话,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版自己的作品,包括《百年孤独》。我想说的是,这次我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从网上找到的错别字连篇的电子版,但愿马尔克斯在天堂里能看在我对文学的一点热爱上原谅我。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00字参考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00字。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读后感《《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00字》。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创造的“一种与这种乌托邦相反的现实”。

曾经看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一书的片段就深深迷上了这位哥伦比亚作家,他匪夷所思的想象力和令人惊叹的语言表达能力让我心潮澎湃。只是遗憾地是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完这本书。放假前去图书馆借书,偶然看到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毫不犹豫就借了。近来有闲翻看,一下子就沉湎其中,再一次被他的精神世界所震慑住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创造的“一种与这种乌托邦相反的现实”。如果说《百年孤独》由于描写了拉丁美洲最残酷的真实而显现了魔幻的、似真非真的特点,那么,这本描写爱情的奇书却因为描写一个存在于未来或幻想中的世界而显现了朴实的、绝对确实无疑的品质。当缺乏洞察力的评论者把小说的简朴明晰的叙事方式看作是传统现实主义的胜利的时候,你能说他读懂了这本描写爱情的书吗?

少年时代朦胧的爱情幻影竟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半个多世纪之后,一对濒临死亡的老人重新寻找并发现了它的全新的意义。这个令人惊异的故事里充满了一切由于爱情而变得荒诞不经的胡话、痴言,在那个像得了霍乱症一样的恋人的乖张与惊惶里,那种一般说来显得如同爱情一样非现实的、难以捉摸的东西,却成了的真实--就像弗洛伦蒂诺·阿里沙这个一生放荡的老人的那句毫无疑义的谎言“我为你保持了童贞”一样自然而真实。

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按照费尔明娜·达萨的说法,这些句子的有用之处不在于它们的意义,而在于它们清晰明理的力量。难道你能不喜欢作者的这种想像与创造的勇气吗?因此,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既不起源于这个世界,也不归宿于这个世界。从头至尾,爱情就是这个世界的异己力量。

看完后我查了一下写作背景,这时正是马尔克斯凭《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第三年,但他并没有为声名所累。他曾说过《百年孤独》所带来的声名的威胁,让他特别反感。在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举世瞩目的作家之后,他没有飘飘然,而是让围绕着自己的光环在心中黯淡,他因此于世俗生活中保持着一颗平常之心。作为一个文学大家,他那犀利的目光从狭窄坎坷的人性通道中穿过,以自己父母的爱情经历为蓝本,发现了充满暗礁、充满风浪但又壮阔浪漫的“爱情”的海洋。在经过两年多的默默写作后,作家终于奉献给了世人一部非常之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读后感一: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

(1436字)

最近借了朋友新买的书——《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来看,昨天刚刚看完,就想写篇读后感,不为别的,就是想把自己的感受用文字记录下来,以免时间长了便什么都忘了。

读着《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尽管作者在其中以乌尔比诺、费尔米娜。达萨和阿里萨之间的一爱一情故事为主线,给我们描述了很多种一爱一情,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里描述的不仅仅是一爱一情,还包括历史和人在老年。

关于一爱一情,从总体来看,书中描述的一爱一情包括幸福的一爱一情,贫穷的一爱一情,高尚的一爱一情,庸俗的一爱一情,粗一暴的一爱一情,柏拉图式的一爱一情,放一荡的一爱一情,羞怯的一爱一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一爱一情脖,如此种种,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类型,而且每一种都描写得透彻,描写得一针见血。但只有主人公费尔米娜、达萨、乌尔比诺的一爱一情故事是主线,就如同一条河流,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如河流一样涓一涓而流。其他的一爱一情,有阿里萨像捕猎似的获得的各种类型的一爱一情,也包括乌尔比诺与林奇的短暂一爱一情,这些就像河流中偶尔突出的一块块石头,即使在河流中也会形成小小的漩涡,但是却不能阻止河流继续向前流淌。就如同我们的婚姻生活,也许中间会出现一些影响其顺利进行的因素,比如现在最常见的所谓第三者插足,但是只要婚姻的双方,一爱一依然存在,那么我相信婚姻仍然可以像河流一样一直流淌下去,那些小小的漩涡,终将会被河流丢在历史中,而真一爱一永恒。就像阿里萨对费尔米娜一样,一爱一一直在,也终究陪伴他们到生命的尽头,一直到“永生永世”。

关于历史,在所有一爱一情的描述过程中,作者也展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内河的容颜的改变与阿里萨一爱一情心理的变化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关系。在他年轻的时候,为了忘却被费尔米娜拒绝的痛苦,他踏上了内河航行,当时的河岸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河里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喷一发着勃勃生机,而那时的阿里萨却是已经一痛苦不堪,心灰意冷;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到阿拉萨老年以后,为了费尔米娜再次踏上内河航行时,河岸两旁存留的只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可是这也没有能让他有任何心情不快,相反,由于能和费尔米娜一起旅行,阿里萨的心情很是高兴,在因霍乱而不能上岸时,他仍然没有感到沮丧,而是告诉船长一直航行下去。

关于老年,小说开头就讲了乌尔比诺好朋友的死亡,死亡原因是对老年的各种征兆的恐惧和不安,无法面对老年的各种不堪,以至于用死亡来拒绝这种不堪,维持所谓的一生的尊严。再到后面,乌尔比诺在年龄已经很大的情况下还爬高捉鸟而不幸摔死;阿里萨其中一个情一人说,我们都有一股秃鹫的味道,正如作者说描述的,那是人年老的时候所发出的一种酸腐的味道;还有阿里萨自己因不想承认自己老了的事实,而在医病的时候拒绝相信医生的话,而自欺欺人地说自己很快就好了,绝对要不了医生所说的三个月等等,都展现出了人对老年在心理上的拒绝。但同时,我们又看到了老年人热一爱一生命、回归青春的希望。在小说最后,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一爱一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一热起来,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终于走到了一起。在内河航行的日子里,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一爱一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一爱一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这让我们感到老年并不可怕,只要仍然有所坚持,老年依然可以有一爱一情,而且这种感情没有期限,如果非要给它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阿里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永生永世!”

经典读物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读后感二: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

(2246字)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00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一爱一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一爱一情,而透过各种一爱一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一爱一情脖,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一爱一情大全”,“一部一爱一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一爱一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一爱一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一爱一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一爱一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一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一爱一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一爱一疯狂,这是霍乱时期一爱一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一爱一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一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一爱一情仍在狂一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一爱一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一爱一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一爱一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一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一爱一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一毛一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一爱一,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一爱一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一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一爱一。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一爱一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一爱一”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一爱一情的可能一性一,所有的一爱一情方式:幸福的一爱一情,贫穷的一爱一情,高尚的一爱一情,庸俗的一爱一情,粗一暴的一爱一情,柏拉图式的一爱一情,放一荡的一爱一情,羞怯的一爱一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一爱一而死。”

“软弱者永远一爱一情的王国,一爱一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一爱一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读后感三: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

(1926字)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一爱一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一性一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一爱一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一爱一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偷一情、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一爱一……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一精一心制作的一道一爱一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一爱一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一爱一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一爱一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一爱一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一性一,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一爱一,尤其是新婚初一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一爱一,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一陰一郁,很变一态。那不是一爱一,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一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一爱一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一爱一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一爱一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一陰一郁玷污了纯碎的一爱一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一爱一的想象,一精一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一爱一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一爱一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一陰一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一爱一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一爱一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一精一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一精一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一奶一一奶一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一陰一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一爱一。我认为:一爱一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一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一开盖头发觉新一娘一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爱一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一精一心制作的一爱一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一爱一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一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一爱一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一爱一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读后感四: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

(2372字)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一爱一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一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一爱一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幸福的女主角(费尔明娜。达萨),那个可怜的人(佛罗伦蒂诺。阿里萨),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一爱一,如何去一爱一。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一爱一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 day,we will be 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一爱一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一爱一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那可怜的人,为了那一眼,保持“童贞”53年,尽管有太多女人在他的生命中出现,他甚至有一个癖好——把和那些女人的故事一一记录在一个本子上。很有趣,那些女人一大多为寡一妇。(我很好奇故事发生地,但从书中,只知道应该是南美洲,一个曾属于西班牙的殖民地,也或许仍旧是作者杜撰出的那么一个地方。)令我惊讶的是,书中有那么多寡一妇,那么多愿意为了自一由、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一爱一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一妈一,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一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一爱一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一爱一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一爱一,也深深一爱一着他们,被你一爱一的人深一爱一,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一爱一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一浪一漫景色扼杀,那种一爱一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一爱一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一爱一,腰部以下是肉一体之一爱一。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一爱一的人,却用肉一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一体之一爱一。这一点因为男一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一爱一和肉一体之一爱一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内河的样貌变迁出现在小说最后,那曾经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一点点丧失,取而代之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一爱一,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一爱一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一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一陽一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一精一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一爱一情,无处不在的一爱一,父母一之一爱一,兄弟姊妹之一爱一,朋友之一爱一,恋人之一爱一,甚至赤一裸一一裸一的肉一体之一爱一,但我坚信,只要有一爱一,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一乱,即便一爱一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一爱一至上拥护者。

曹雪芹、加西亚。马尔克斯、村上春树是至今从未令我失望过的作家。相较追捧诺贝尔,不如踏踏实实静心阅读,文学不是追名逐利的衍生品,相信莫言写作绝不是为了获奖,阅读应成为一个民族的习惯,在网络电子的喧嚣浮躁中占有固有的一席之地,这样我们更可以平静祥和。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读后感五: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

(4274字)

《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这本书我看了三遍。相较于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另一部扛鼎之作——《百年孤独》而言,我在直观上感觉这部小说的可读一性一更强一些。一方面,《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虽然出自魔幻现实主义的大家之手,但其写作风格却更贴近现实,而非魔幻;另一方面,这个故事不似《百年孤独》那样以波澜起伏的拉美历史为大背景来批判现实,而是着眼于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的一爱一情话题,少了几分厚重,多了一丝温暖。故事的框架毫无悬念地是三角恋:出身卑微、气质一陰一郁的二十二岁青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痴狂地一爱一上了富家女费尔明娜·达萨,费尔明娜·达萨最初为他的狂一热的一爱一情所感动,接受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却又在经历了一次父亲为了拆散二人而刻意安排的长途旅行之后,蓦然发现自己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之间的一爱一情是如此的虚无缥缈,遂不留情面地拒绝了他,嫁给了同样对自己一见钟情、身世显赫,并且因阻止了霍乱肆虐而深受市民一爱一戴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此后,费尔明娜·达萨在外人看来近乎完美的生活中品味着一爱一情与婚姻之间的微妙差异,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则在一次又一次空虚的猎一艳一行为中孤独地等待着费尔明娜·达萨回心转意的一爱一情。五十一年之后,年迈的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因为爬上树去抓鹦鹉而失足摔死,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终于又鼓起勇气再次向费尔明娜·达萨重申了自己矢志不渝的一爱一意,费尔明娜·达萨经历了重重的内心斗争,亦终于接受了初恋情一人的邀请,二人在一条渡轮上重新燃起了迟来半个世纪的一爱一情。

所谓大师,就是能把普通人眼里的普通的东西赋予新的生命。加西亚·马尔克斯无疑是一位大师,所以他可以把一个看似并无新意的三角恋故事写得荡气回肠,写得熠熠生辉。这位魔幻现实主义大师的行文魅力在于,他笔下的某些场景可以给读者营造一种玄妙的感觉——明明知道这样的情节描绘是如此的荒诞不经,却又切实体会到这样的情景曾经真真切切地出现在身边,甚至正发生在自己身上。试举一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一番痛苦的等待之后,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达萨对他第一封情书的回信时,原文写道:“他被幸福弄得神魂颠倒,一边嚼着玫瑰花一瓣一边读信,度过了整个下午。他逐字逐句、反反复复地读着,读得越多,吃下的玫瑰花一瓣越多,以至于他的母亲不得不像对付小牛犊一样强按着他的头,一逼一他吞下一剂蓖麻油。”在现实中,没有人会就着玫瑰花一瓣来品读自己收到的第一封情书,但当你因某个偶然的机会而唤一起了一份埋藏于记忆深处的遥远恋情,尝试用想象的力量来重新还原当时如痴如醉的状态,你会发现,没有哪个比喻可以像“吃玫瑰花一瓣”一样轻而易举地引起你的共鸣。

弗罗伦蒂诺·阿里萨自始至终都以这种谵妄的方式一爱一着费尔明娜·达萨。他因花园中的惊鸿一瞥而陷入一爱一河,认定“这位长着一双杏核眼的美丽少女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姑一娘一”。他为了给费尔明娜·达萨写下一封封炽一热的情书而变成了诗人,他为了更完美地表达一爱一意而学会了音乐创作,不仅能用小提琴演奏出催人泪下的华尔兹小夜曲,甚至可以通过辨别风向来确定声音可以准确无误从山上飘进他梦中情一人的窗子。在费尔明娜·达萨悄悄地接受了他的求婚之后,这个天真的一浪一漫主者竟然试图跟一个十二岁的小滑头去大海深处打捞传说中的沉船宝藏,只为了“能让费尔明娜·达萨在金子池里打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一爱一意如同疯狂生长的蔷薇,绽开的美丽是如此令人眩晕,以至于遮蔽了他和她的真实存在。事实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已经在漫长的等待中将费尔明娜·达萨理想化,“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中的情感都归属于她”,并且赋予了她一个完美的形象——花冠女神。与其说他一爱一的是费尔明娜·达萨,不如说他一爱一的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女神。他为了这份虚无缥缈一爱一情可以放弃一切,就在面对费尔明娜·达萨父亲发出的死亡威胁时,他觉得自己“被神圣之光照亮了”,毫无畏惧地说:“您朝我开一槍一吧,没有什么比为一爱一而死更光荣的了。”痴狂而又虚幻的一爱一情从来都不怕外界的阻挠,他人的反对只会增加这份一爱一情的坚韧与可贵。只是,一旦一爱一情的一方识破了幻境,选择了现实,那么一爱一情就会像肥皂泡一样迅速破灭,除了一点湿一漉一漉的泪痕之外,什么也不留下。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试图阻止自己的花冠女神在名声败坏的代笔人门廊集市上游玩的时候,这个泡沫破灭了,费尔明娜·达萨发现这场所谓的一爱一情不过是“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终于回归了现实,留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封两行字的绝情信:今天,见到您时,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中的一爱一如同熊熊烈火,燃料正是他的生命。当一个人用生命去一爱一另一个人的时候,会给被一爱一者制造出一种栩栩如生的假象——生命的全部就是一爱一情。一爱一情肆无忌惮地膨一胀,蒙蔽了理一性一的眼睛,让人可以忽视掉现实生活中的所有细枝末节。人们错误地认为一爱一情就像童话中写的那样,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了,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样的一爱一对两种人来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一是不谙世事的少女,一是对生活绝望的妇人。前者尚未涉足生活,不知道生活需要衣食住行,需要人情世故,一爱一情对她们来说是一座只有王子和公主的城堡;后者则是因为尝尽了生活中的苦辣酸甜,也识尽了人生中的离愁别恨,在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中努力让自己变得坚强,却最终抵不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伤痕累累的外壳一旦轰然倒地,一裸一露出的内心再也经不住一丝丝的伤害,一爱一情是她们最后的避难所。用生命创造的一爱一情是虚幻的,也正是虚幻才成就了它的伟大。人们习惯于用物质来代表一爱一情,情一人节的玫瑰花,婚礼上的钻戒,这些都寄托着人们对一爱一情的期待,却也透露出人们对一爱一情的怀疑。他们不相信无形的一爱一情可以永恒,所以才需要用实物来将它具体化。一爱一有多美?像玫瑰花一样美;一爱一有多牢固?镶钻石一样坚实。但,只要是有形的物质,终究会衰老,会消失,哪怕是钻石这样顽强的存在,也逃不过时间的消磨风化。生命之一爱一不需要用物质来作为载体,因而也不会因物质的湮灭而消亡。这样的一爱一不属于某个人,不属于某个时代,它会成为不朽的传奇,为人们世代吟诵。尾生抱柱,孔雀东南飞,这些感人肺腑的一爱一情虽然遥远,却并未消失,它们已经被人们传颂了千百年,千百年之后也依旧会被人们传颂。用生命去一爱一,一爱一也因生命而存在。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用生命去一爱一,一爱一也不需要每个人都付出生命。就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用生命一爱一着费尔明娜·达萨的同时,另一个人用另一种方式也一爱一上了她,这个人就是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这部书名叫《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霍乱和一爱一情是一暗一明两条贯穿全篇的线索。五十一年前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等待费尔明娜·达萨的第一封回信的时候,因焦虑而导致“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突然昏厥”,他的母亲误以为他得了霍乱。五十一年后,他受邀来到费尔明娜·达萨的家里,却在她出现的那一刻因为过度紧张而出现腹绞痛,在慌乱的告辞之后泻在了马车里,他的车夫以为他得了霍乱。当费尔明娜·达萨在渡轮上终于接受他苦守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一爱一情之后,他命令船长在挂起了代表霍乱的黄旗,为的是没有人能够再打扰他们一爱一情的世界,一生一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一爱一情是在霍乱时期出现的,霍乱就是弗洛伦诺·阿里萨的一爱一情。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是霍乱的治愈者,也成为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一爱一情终结者。

如果说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情感的象征,那么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就是理一性一的代表,他同样对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却从没有过任何夸张的举动。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他初识这位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的波澜。要知道,尽管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狂一热地一爱一着费尔明娜·达萨,却从未碰过她的一根手指,而医生第一次见到费尔明娜·达萨时,面对的是她完美无暇的一乳一房。他用专业的态度为费尔明娜·达萨听诊,用专业的态度一爱一上了这位姑一娘一,用专业的态度娶她为妻,也用专业的态度与她共度了五十一年的婚姻生活。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在娶了费尔明娜·达萨之后,给予了她世俗的一切:富足的生活、尊贵的地位、以及所有女人都渴望获得的安全感,却惟独没有给她想要的那种幸福。费尔明娜·达萨嫁入这个古老而又高贵的门第之后,便立刻被一种陈腐的气氛所窒息,她受不了乌尔比诺家的种种繁文缛节,受不了婆婆的刻薄和小姑子们的愚昧,但她的抗议对丈夫来说是无效的,因为他相信一名合格的妻子应该懂得如何借助上帝的智慧和自身无限的适应能力来协调这些问题。当费尔明娜·达萨绝望地对他喊道:“你就没有发现我一点也不幸福吗?”他用一句饱含人生智慧的回答彻底制一服了桀骜不驯的妻子——“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一爱一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对费尔明娜·达萨的一爱一是毋庸置疑的,就在他弥留之际,还用尽最后一口气对她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一爱一你。”他一直在用生活一爱一着她。不同于生命之一爱一的虚幻,生活之一爱一是实实在在的,人们在洞察到生命之一爱一的缺点之后,更愿意选择用生活之一爱一来替代它,最常用的手段就是用婚姻的形式来固定一爱一情。不同于生命之一爱一的澎湃,生活之一爱一是平平淡淡的,平淡到给人一种乏味的感觉,但这种乏味有时候又是必要的,因为它维系着生活的稳定。一爱一情一旦摆脱虚幻,回归现实,如同圣洁的天使走下神坛,就会露出她世俗的一面。一爱一情不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私密,而属于两个家庭,乃至两个世界。它需要不停地为物质所衡量,需要经常被拿出来炫耀,为许多毫不相关的人争取虚荣心和优越感。一爱一与被一爱一由权利变为义务,你不能再以你自己独有的方式随一心一所一欲地去一爱一,你在一爱一的时候要看看别人是怎么一爱一的,否则你就会成为群体中异类,被不解的眼光所鄙弃。这一切看起来都令人失望,但生活确实如此,我们要么选择孤独地反抗,要么选择平淡地适应。权衡利弊,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选择后者。所以人们在结婚的时候都喜欢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因为这很可能是他们一爱一情生活中的最后一次狂欢。有人说婚姻是一爱一情的坟墓,这实在是太悲观了。婚姻不是坟墓,而是冰箱,它确实降低了一爱一情的温度,却也延长了它的保质期。

一爱一情自古以来都是一个引人入胜的话题,时间无法阻止人们对一爱一情的幻想,就像无法阻挡人们对权力的崇拜一样。有评论认为《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爱一情小说”,对于这个“最”字,我不敢妄加评论,但“伟大”一词的确称得上实至名归。它在用生动的故事带给我阅读享受的同时,亦用睿智的语言给了我思考的收获——生命之一爱一为虚,生活之一爱一为实,生命之一爱一给人以美感,生活之一爱一给人以质感。在生活中用生命去一爱一是一爱一的最理想境界,但在现实中,人们往往只能二者择其一,或是用生命去一爱一,或是用生活去一爱一。无论做出何种选择,都无对无错,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读后感六: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

(833字)

很偶然间,与《霍乱时期的一爱一情》不期而遇。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才翻过几页,便欲罢不能,一头扎进,直到最后一个画面的消失。整部小说,像一棵大树,作者以冷峻、从容的笔调,先展示树冠的繁茂,然后顺着叶脉、枝干向树根走去,把阿里萨、费尔米娜经历半个多世纪的一爱一情故事,描写得跌宕起伏、荡气回肠。那偶尔冒出的或激一情或幽默的语句,似草丛中潜伏的鸣虫,突然跳出搅动你的眼神,趁你咀嚼回味之际,又“倏”地藏起。这大概就是传说中张弛有度、令人着迷的语言风格了。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以一爱一情为题材的小说。所有此类题材的小说无一例外地在纠结一个问题:一爱一情是什么?加西亚并未告诉你答案,他只在书中展示了人类所有可能经历的一爱一情:一见钟情,热恋、苦恋、单恋、三角恋……一精一神的、身一体的……高尚的、卑微的……极少浓墨重彩,大多轻描淡写,有些甚至只以寥寥数笔带过。在严肃的、颇有分寸的行文风格中,一切都是那么真实而又深刻:“世界上没有比一爱一情更艰难的事了。”“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一爱一而死。”“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存在的一爱一情变种。”“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他们的感觉不像新婚夫妻更不像晚遇的情一人。那颇像一下越过了夫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磨难,未经任何曲折,而直接奔向了一爱一巢。他们像被生活伤害了的一对老夫妻那样,不声不响地超脱了激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和醒悟的粗一鲁的嘲弄,到达了一爱一情的彼岸。”“……”每一段都意味深长——真实的一爱一情往往充满了不凡的气质,只是有些人连真实的勇气也没有。

当书本还剩为数不多的几页时,我一直隐隐担心故事的走向,好在结尾是伤感中透着温馨的——马尔克斯,他犀利的眼光穿透一爱一情的本质直抵人一性一,把所有的读者带进那个古老的话题不能自拔。掩卷之时,我发现自己一爱一上了这个了不起的老头儿,一爱一上他的文笔与叙事方式。或许是读过《百年孤独》后的延续、发酵与爆发吧,——哦,这大概是一爱一情的另一变种,谁能说恋上某类书籍就不能称之为一爱一情呢?

爱情在霍乱蔓延时——《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霍乱会随时间而消逝,但爱情不会。下面是小编带给大家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几篇,希望大家能喜欢~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一)

读着《霍乱时期的爱情》,尽管作者在其中以乌尔比诺、费尔米娜。达萨和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给我们描述了很多种爱情,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里描述的不仅仅是爱情,还包括历史和人在老年。

关于爱情,从总体来看,书中描述的爱情包括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如此种种,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类型,而且每一种都描写得透彻,描写得一针见血。但只有主人公费尔米娜、达萨、乌尔比诺的爱情故事是主线,就如同一条河流,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如河流一样涓涓而流。其他的爱情,有阿里萨像捕猎似的获得的各种类型的爱情,也包括乌尔比诺与林奇的短暂爱情,这些就像河流中偶尔突出的一块块石头,即使在河流中也会形成小小的漩涡,但是却不能阻止河流继续向前流淌。就如同我们的婚姻生活,也许中间会出现一些影响其顺利进行的因素,比如现在最常见的所谓第三者插足,但是只要婚姻的双方,爱依然存在,那么我相信婚姻仍然可以像河流一样一直流淌下去,那些小小的漩涡,终将会被河流丢在历史中,而真爱永恒。就像阿里萨对费尔米娜一样,爱一直在,也终究陪伴他们到生命的尽头,一直到“永生永世”。

关于历史,在所有爱情的描述过程中,作者也展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内河的容颜的改变与阿里萨爱情心理的变化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关系。在他年轻的时候,为了忘却被费尔米娜拒绝的痛苦,他踏上了内河航行,当时的河岸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河里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喷发着勃勃生机,而那时的阿里萨却是已经痛苦不堪,心灰意冷;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到阿拉萨老年以后,为了费尔米娜再次踏上内河航行时,河岸两旁存留的只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可是这也没有能让他有任何心情不快,相反,由于能和费尔米娜一起旅行,阿里萨的心情很是高兴,在因霍乱而不能上岸时,他仍然没有感到沮丧,而是告诉船长一直航行下去。

关于老年,小说开头就讲了乌尔比诺好朋友的死亡,死亡原因是对老年的各种征兆的恐惧和不安,无法面对老年的各种不堪,以至于用死亡来拒绝这种不堪,维持所谓的一生的尊严。再到后面,乌尔比诺在年龄已经很大的情况下还爬高捉鸟而不幸摔死;阿里萨其中一个情人说,我们都有一股秃鹫的味道,正如作者说描述的,那是人年老的时候所发出的一种酸腐的味道;还有阿里萨自己因不想承认自己老了的事实,而在医病的时候拒绝相信医生的话,而自欺欺人地说自己很快就好了,绝对要不了医生所说的三个月等等,都展现出了人对老年在心理上的拒绝。但同时,我们又看到了老年人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希望。在小说最后,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终于走到了一起。在内河航行的日子里,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这让我们感到老年并不可怕,只要仍然有所坚持,老年依然可以有爱情,而且这种感情没有期限,如果非要给它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阿里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永生永世!”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二)

我从未见过这样一场爱情,热烈而炽热,燃烧了整整一生。

有初遇。不过是朝窗子里匆匆的一瞥,从此便梦绕魂牵。如同许多初坠情网的小伙子一样,阿里萨也不可克制地每日在费尔明娜上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的路上假装看书,终于得到了她的注意。二人在姑妈的帮助下互相通信,甚至私定终身。然而阿里萨不过是一个邮局的小职员,不可避免的不被费尔明娜那位一心想将女儿嫁入名门望族的父亲接受。在费尔明娜一天上课时被校长发现正在写一封将要给阿里萨的情书,此事决计再也瞒不住了。面对女儿对爱情的坚决,无计可施的父亲将她送去旅行,以图用旅途使女儿忘却这一段过于年轻,宛如海市蜃楼的感情。

这段旅行简直是全书中最让我潸然泪下的地方了。费尔明娜踏上了旅程,路途艰险,几乎让她无力思考其他。然而本来旅途将会使热恋中的两人分隔两地,无法通信,然而阿里萨电报局工作的性质,却使他有一群万里之外的朋友——各分局的电报员们。长长的旅途,被一条看不见的线串联着。费尔明娜的一切,都被一双急切而充满爱慕的眼睛默默注视。无数各地的电报员无不为了这一段爱情做出贡献,将远在万里的爱人的话语遥遥传递过去。此外,阿里萨租下了一整栋房子,还想起了那个传说中的满载珍宝的巴比伦沉船。和别人不同,他所想到的不是得到财宝的疯狂,而是希望通过这样一笔财富能让费尔明娜更加幸福。海市蜃楼一般的传说,茫茫的开阔无边的大海。都没有让阿里萨的信念减少分毫。他找了一个小水手下海了。多次探寻无果之后,阿里萨最终将探寻财宝的事告诉小水手,终于叫水手找到了海底一些“宝物”。阿里萨激动万分,只是阿里萨的母亲却一眼便看穿了那些所谓的宝物,不过是劣质的假货罢了。读至此处,我几乎泪下,出海之时,那样的盼望,我感受到了,最终被骗所得到的落寞,我也读出了。那个小水手也许只是看他傻的可笑,居然会去相信一个传说,于是拿了劣质的珠宝骗他水底看见了沉船和宝物,好骗取他更多的钱罢了。但是我却觉得,这个骗局简直是亵渎了一份爱情。

阿里萨真是一个最浪漫的人。沉船传说虚无缥缈,但他还是愿意去相信。爱情所隔千山。不仅是距离,还有阶级,但这一切都不曾让阿里萨退缩。

对费尔明娜的爱,在入驻心房的那一刻起,便成了他的信仰。

费尔明娜最终是嫁给了一个名望极高的贵族,正合她父亲的心意。饱受打击的阿里萨重新振作起来之后,还是没有放弃心中的信仰。

所谓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不过如此。几十年来,阿里萨的身边总有各式各样的女人,但阿里萨的心灵,妻子的位置,以及年轻时为迎娶费尔明娜而买下的一套打理得宽敞明亮的房子,都只为费尔明娜完整的保留着。

他是个孤独的人,尽管也和形形色色的女人有过或长或短的不为人知的恋情。但那毕竟是阿里萨漫长生活中排遣孤独的一种方式罢了。有人说这本书说的是各色各样的爱情,但各种所谓的感情,只不过是支撑阿里萨坚持信仰的工具罢了,又怎么能够和他对于费尔明娜的感情相提并论呢?他不是为了生活而爱,而是为了爱而生活。费尔明娜从来都是他生活的目标。

一个人也只拥有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不过短短几十载。在不远处默默关注费尔明娜,不仅令阿里萨欣慰,也让他感到无力一般的痛苦。他为了她奋斗,成为举足轻重的公司负责人;也为了她参加花会诗歌大赛,只为了她宣读获奖名单的时候,会为了出现在名单上的他的名字感到意外。他看着她一身青涩地成了别人的新娘,又随着光阴流失,变得成熟,或者老迈。

然而不曾发现,一生就快要走到尽头。阿里萨已经不再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了,他的一生都在一个名叫费尔明娜的身后耗尽。逐渐感到了身体上的衰老,让他痛苦,因为他害怕老去,便不能等到费尔明娜回心转意。

德高望重的乌尔比诺医生意外去世,阿里萨心爱的女人成了寡妇。不再年轻貌美,而是被岁月吸干了琼脂却依旧高傲的女子。为了散心,费尔明娜答应外出旅游,乘坐阿里萨公司的航船,阿里萨在那艘船上的总统舱里亲吻到了这个想念了半个世纪的女子,虽然嗅到了她身上属于老人的酸味。

“我们走,一直走,一直走,重回黄金港!”

就在船遇阻的时候,就在费尔明娜也十分迷恋这样生活的时候,阿里萨说道。回去吧,不再回到原来的地方,随便去哪儿都好,黄金港自然也不错。世俗的眼光太偏执,不如不去看好了。至于这份爱情,已经等待的够久了不是吗?

“见鬼,那您认为我们这样来来回回的究竟走到什么时候?”船长问。

“一生一世。”他说。

一生一世,他真的做到了。文章在这里戛然而止。这个阿里萨准备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日日夜夜的答案,终于在这一刻宣之于口。

我也曾觉得这样的结局太过于仓促,然而书是那样厚厚的一本,不必细看,都知道一页页,全都是阿里萨挣扎坚持爱情的漫长一生。我也觉得这样的爱情太不可思议,毕竟本来二人就没有在一起,乌尔比诺医生也算是享了晚年,竟然在这样的年岁里最终走在了一起,实在是出人意料。可是也在情理之中。这是阿里萨的坚持,守候到的美丽果实,这是真正的爱情,只不过在书中饱受波折,来之不易罢了。

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阿里萨生活的全部则是对费尔明娜的爱情。这是一种信仰,是前进的希望,是心底的密境,藏着喜怒哀乐,无边的思念。在这里,爱情已经不再有理由。无关乎容貌,也超脱时间,更跳出空间之外。不在乎地位,藐视了世俗,只为了那一个人。

我想,这是那些为了所谓苦衷便闹得误会重重的恋人们所无法想象的吧。半个世纪,一辈子,阿里萨将守候等到了尽头,将爱情酿成美酒。两个鹤发鸡皮的老者,终于于“忠诚号”上牵起了对方的手。这不存在相守恨晚,无关乎虚度了前面的时光。此时的他们,已经经历过了人间的浮华和无奈,剩下的只有最简单的爱。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三)

爱在霍乱蔓延时——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是毫无疑问的,苦扁桃的气息总勾起他对情场失意的结局的回忆……”

开篇短短一句话,就为这半世纪的绝恋埋下了伏笔。初读已觉惊艳,再阅更觉回味悠长。那种被爱情击倒而自杀的人们用氰化金自杀后遗留的气味,像苦扁桃味一般刺鼻,细细回味起来却包裹着丝丝甜味儿,这像极了爱情,尤其是不幸的爱情。全书漫长时间的轻轻诉说,平淡却引发无穷的共振。

“穷光蛋爱上了公主,公主却嫁给了王子,穷光蛋求而不得,黯然神伤。”这是很多爱情故事的套路。可马尔克斯却让这个穷光蛋从公主嫁人的那天起拼尽全力奋斗,只为能让他的所有配上她的节奏,最后成为王子。后来他身边,一个个女人走过,可是他内心仍在为公主守候。五十一年后王子的那场葬礼,肃穆而庄重,公主没有眼泪却满脸哀愁;人群中,他却全身颤动,热泪潸然。这眼泪,不是像他自认为的那样,自半夜一直强忍着的眼泪,而且从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起就强咽的眼泪。

霍乱时期的那场爱恋,如朝露般璀璨却短暂,它真的像极了霍乱,不知所起,却疯狂蔓延,无法治愈。五十几年来,阿里萨带着对费尔米娜无穷无尽的思念,经历了无数次逢场作戏的爱恋,参透了各式各样的爱情,这也是能引起很多读者共鸣的原因之一。可是我曾经一度怀疑,他在大半生中经历了肤浅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卑劣的、隐秘不伦的多场情爱纠葛,这究竟是为了排解思念费尔米娜痛苦,还是打着爱她的幌子自我安慰,事实上却是为了寻欢作乐呢?如果真的是为了排解对费尔米娜爱而不得的痛苦,那这种爱情到底有没有变质呢?可我也相信,最后在那远离尘嚣、驶向永恒的巨轮上,阿里萨说出那句五十几年前就准备好的台词“永生永世”时,他是绝对炽热真诚的。

其实换个角度,费尔米娜未必不是一直爱着阿里萨的。只是这种爱藏的更深,深沉到她自己都察觉不到。它被深埋在费尔米娜和乌尔比诺医生世俗而无比圣洁的婚姻生活之下。他们有初见的美好,有新婚的甜蜜,有婚后的背叛,也有过争吵和误会,不过乌尔比诺医生的理性和呵护解救了费尔米娜,维护了他们的婚姻。在他那句“稳定比幸福更重要”的箴言引领下,他们的生活不失为舒适安定,甚至也可以说幸福快乐。可是这种模式下,我觉得与其说他们是因为爱情而缔结婚姻,不是说是为了生活而需要有爱情。记得最后在轮船上费尔米娜回忆起丈夫时说:"“真是无法相信,经历了那么多的吵闹与厌烦,这许多年竟还能感到幸福,见鬼,我都不知道那到底是不是爱情。”是啊,也许稳定、和谐与幸福等因素一想加,几乎等于爱情,可它终究不是。几十年的岁月里,当费尔米娜站在窗台回忆从前,看到满目凄凉的小公园,嗅见栀子花散发的潮湿饿香气,想起在杏树下面的笑靥,她会不会遗憾这一生再也等不到花冠的爱恋?

爱情究竟是什么样子?是阿里萨长达半世纪的痴痴追寻,是费尔米娜深藏内心的未熄灭的火种,还是乌尔比诺医生长久的陪伴?我无法描绘出爱情真正的样子,但是似乎没有人规定过爱情必须是纯洁无暇的。阿里萨的爱情,疯狂,扭曲,混乱,无法为常人所理解,可是却能够穿越这五十几年的岁月,走过各色风流韵事,情爱纠缠。即使他已经苍老,然而那热情却依旧涌动如豆蔻,真诚而动人。

多年以后,阿里萨手持鲜花,期待日落黄昏时,费尔米娜的心还能再次为她绽放,在荒野里燃烧如昼。他们在黑暗中相拥,他们在长河里共游,这条爱情的航船定能长行到永久。通过这场近乎史诗般的爱情,马尔克斯似乎在告诉我们,只要爱得够深,坚持得够久,最后我们都能牵起梦中人的手,像阿里萨一样,说出深藏心底多年的倾慕与思念。

霍乱席卷的时代,人们一旦感染上,就无可幸免,无可救药,越接近死亡,它的威力就越大。爱情亦是如此,距离死亡越近,爱就越浓郁。阿里萨苦等了一个霍乱时代,终于等来了一个与费尔米纳重逢的机会,等来了从五十几年前蔓延至今的那场爱情的美丽结局。

爱情像霍乱,可不同的是,霍乱会随着生命死去,可爱情不会。它可以超越时间,超越生命,超越一切概念,无论何时何地,爱情永远是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篇四)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这部小说涵盖了爱情面目的多个可能性,飞蛾扑火的,忠贞不渝的,蔑伦悖理的,隐秘羞怯的,粗暴放荡的,更有柏拉图式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却也没给人纷繁错杂的感觉,故事的脉络很清晰,我只是对于文章的开头对摄影师的描述有点摸不着头脑,只是单纯的引出乌尔比诺医生走向死亡的前奏吗,不得而知。

小说中,三个人物贯穿始终。

费尔明娜,传统与反叛,理性和浪漫特质交织,在她身上看到了女性性格中包含的美好与缺陷,她永远保持着高傲的姿态,一生不被侵犯,高傲似渗入骨血之中,与生俱来一般。我不禁想,她一直这样端着,人前人后不曾放下,不曾觉得累,厌倦吗?后来渐渐明白,那件缀满高傲的华裳一经费尔明娜体温的熨烫,便犹如千山万水走遍终见归宿般自然与她融为一体,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让她在平凡中开出花来,又哪来“累倦”一说,着实愚钝。她身上的这种特质是现代很多女性所缺失的,也是所向往的,个人觉得女人本就该这般,不委曲求全,不将就怜悯,为自己而活,对自己负责,坚决果断,这是一种态度亦是一种选择。

对于费尔明娜,我觉得作者给予她太多偏爱,她就像被命运之神眷顾一般,佛罗伦蒂诺用一生去爱她,终身未娶,一直将她放在心里妥善保管。乌尔比诺医生给了她地位和一个家,免她惊,免她苦,除了婚姻中的一些小插曲,也算给了她一世安稳。如此一生,她应该是知足的吧。对于费尔明娜,我钦佩,当她发觉让一个幻影在自己心间占据那么长时间,坠入失望的深渊后,坚定利落抽身而出,断绝一切关系,不留一丝退路,全身而退,简直是女性的楷模,但我也惊讶她能这般决绝洒脱的放下一个曾让她不惜违抗父命,孤身搏斗的人,理性的让人觉得薄凉,她是那么自我,她的爱太过骄傲,她的爱缺乏仁慈,缺乏怜悯。

乌尔比诺医生光鲜的外表,理性的思考都不能掩盖他骨子里的懦弱,一个被家庭观念和社会地位禁锢了一生的可怜虫。他做什么事都必定瞻前顾后,畏手畏脚,从来不会随心所欲去做一件自己喜欢却有失身份的事,一切有损他声誉的事都束之高阁,就连婚外恋与她人做爱,都掐准和静脉注射药物一样的时间,匆匆完成,如公务一般,了无情趣。多么可怜可悲可笑。这也说明一个问题,一旦一个人得到的越多,地位越高,那么他承担的风险也愈大,顾及的也愈多,因为高处不胜寒,站的高,一旦失足,摔的就惨。恰恰那些孜然一身,不名一文的人才活的率真随性,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以失去,所以对一切都有恃无恐。纠结分裂的现状,多少让人觉得无奈。

佛罗伦蒂诺用一生去爱一个人,把对爱的所有偏执都给了费尔明娜,这样的偏执让人觉得心力交瘁,费之于他,犹如非病毒性霍乱在他身上肆虐一般,寝食难安,神思枯竭。当他确定自己和费尔明娜真的结束了,母亲送他远走的前一晚,他在费的阳台下拉响为她创作的爱的华尔兹,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后,头也不回地在死一般寂静的街道上渐行渐远时,心里感到的并不是明天即将远行,而是仿佛多年前就已抱定永不回来的决心,离开此地,足见爱得深切。但是最后并未远行成功,而是怀着对费尔明娜的爱,等待了多半个世纪。后来他尝过女人身体带来的快感后,便一直与多个女人保持这种肉体关系,他没有对费守身如玉,却也是守心如一。最后在乌尔比诺医生死后,他终于有机会为自己的等待画上一个完美的句点。他与费尔明娜在一艘为避人耳目而升起霍乱之旗的船上过着新的却也带有欺骗性的生活,他用“一生一世”来回答船长究竟要走到什么时候的问题,不禁让人泪目。他用一生诠释一段爱,不知是可敬还是可怜呢。他如此执着也许有求而不得的原因吧,渐渐,想她变成了他的习惯,爱她变成了他的宿命,它所要的幸福就是陪着她一起见证岁月老去的模样,一起倾听时光流逝的声音。我觉得书中的佛罗伦蒂诺是一个偏理想化的人设,为爱而生,逐爱而活,为了爱散发出向死而生的魄力,他的爱是乌托邦式,像火焰,激情澎湃但也会灼伤自己,与当下的现状格格不入。注定不被接受认可。

我深知我写的每个字每句话都含有我的感情观,有自己对爱情的想法,成熟不足,稚嫩有余,却也饱含赤诚真心。

《霍乱时期的爱情》(优秀范文)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600字献给阿里萨的胆怯!你离开之后,满世界都是你。连阳光下的尘埃里都是你。没有人阻拦我,只有我自己隐藏起了自己的真心。真爱表现在阿里萨身上,是胆怯。很难相信,阿里萨火山一般的爱情,永远都在淹没一切的时候退缩。曾经他爱的痴狂,甚至连费尔明娜被迫离开的时候,他能够安排好一整条路线的电报,总有人能够将他的爱意传递给费尔明娜。然而在费尔明娜拒绝他后,当费尔明娜结婚的时候,他甚至没有勇气去问个清楚,没有勇气去抢回真爱。阿里萨不是没有勇气,只是阿里萨的勇气还不够,一次又一次的退后将他们之间的距离拉长到了五十三年。在餐馆看到魂牵梦绕数十年的她时,阿里萨在角落里喝了四杯咖啡,观察着她的每一个动作,衣服上的每一个褶皱,却最终没敢走上前,哪怕是简单问一声好。在她离开后,阿里萨疯狂地问店主要镜子,因为那面镜子里,有两个小时,映照的是费尔明娜的面容。如此痴情,都不能给他一个上前的理由。然而,这种胆怯,恰恰是爱的表现。最初阿里萨的胆怯,是因为费尔明娜的拒绝。所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但是如果山海那边,没有了等他的爱人,你要他拿什么勇敢呢?费尔明娜给了他爱情的狂热,又从他身上抽走了它们。哪怕阻拦阿里萨的是全世界,只需要费尔明娜的一个点头,阿里萨便有勇气牵着她走,可是拒绝他的是费尔明娜自己。经过了这么多年沉淀的爱,费尔明娜在阿里萨身边变得更加易碎。餐厅里,他没有去和费尔明娜见面,一方面是对比乌尔比诺,自己的自卑,另一方面,是他无法知道费尔明娜的心里是否还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了。既然如此,何必去打扰。希望阿里萨能够勇敢一些。Besame,BesameMucho。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


早晨,天还没有亮,他的衣服上如果掉了一颗扣子,她便听见他这么说:一个人需要两个妻子,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钉扣子。

许多读者对《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印象是:真正的爱情,是两个干瘪的脸庞相贴时升腾的红晕,是年迈的他们在那艘扬起霍乱白旗的大船上漂流而过的时光。

他们将马尔克斯的作品视为向贯穿生命始终的爱情的礼赞。然而,在费尔明娜与乌尔比诺医生经历了贯穿几乎整个生命的婚姻,在阿里萨经历了几百种爱情的滋味后;他们的相爱或许已然不是爱情,却是一场带着对世俗的鄙弃的狂欢,是生命最末飞蛾扑火时燃爆的那一串壮烈的噼啪声。酣畅淋漓,但略显狰狞。爱情不是,爱情是潜藏的,静水流深的,是平淡的岁月,绵长的生命。

如果马尔克斯仅想说明爱情是什么的话,那么他提供了无数个蓝本,绝不只是暮年的费尔明娜与阿里萨之间的那一种。在这些光怪陆离的爱情中,似有什么要挣扎破茧而出,那就是:爱情就是生活,爱情就是生命。或者说,爱情就是你从一地鸡毛的生活中发现了鸡毛的魅力,获得了打扫鸡毛的幸福,从而就领悟了生活的真谛。我们的一生,始终在不断学习,我们想弄清生命的意义,那么爱情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只不过举足轻重。因此马尔克斯所有对于爱情美丽的、迷幻的、诡谲的描绘都是他对生命的注脚,这些形形色色的爱情构成了人类生命的一部分。

如果将爱情看作生命,那么很多问题似乎迎刃而解。爱情的平庸(或者说,平淡)与无数平庸中滋生的龌龊不过是一种生命最自然的形态;因为生命所真正追寻的是生生不息的绵长,是在与岁月的磋磨中锻炼出的韧性,而从不是刹那辉煌后残存的满地狼藉。生命从来不包含伟大(伟大是人类所赋予它的道德意涵),在寻求生存的道路上从来都是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没有准则可言的,所有可以求生的手段一经证明即成为物竞天择的守则,这其中也就包括我们所鄙弃的阴暗与险恶。阿里萨所谓恋童的那段感情在脱去种种人类强加的道德条令后,不过是一出两个彼此吸引彼此需要的人恰好在一起了的人间喜剧。

爱情中的妒忌、猜疑、争吵不过是学习过程中的小坎坷;因为生命是博大的,生命的独特性就在于它捍卫一切事物存在的合理性,生命是包容,而不是排斥。如果有人说,当爱是占有欲,是在他与其他人亲密交往时产生的妒忌心,因为爱是自私的,就像白绸上不允许污点。那么其实它就没有看清生命,真实的生命是:当贝壳含下一粒沙子,它会将其包成温润的珍珠;当河水碰到一块棱角分明的石头,会将其在无数次的努力中冲刷成一颗鹅卵石;是挣扎后的理解,是激浪后最终获得平静。就像费尔明娜在面对乌尔比诺医生出轨的事实时,她最初是愤怒的,但最终却可怜起他来,在她的眼里,他是一只迷途的羊羔。

《霍乱时期的爱情》中最贴近生活的爱情就是费尔明娜与乌尔比诺医生的,他们的婚姻是世俗婚姻的集合放大:婚姻的开始完全不是单纯的两情相悦,更掺杂了上一辈对利益名望垂涎的虚荣心和异性间(主要是乌尔比诺医生对费尔明娜)欲情故纵的引诱,不完全是爱情的楷模。婚后费尔明娜接受着自古至今最难缠最令人头痛的关系:婆媳关系的折磨,并且在这样的磋磨中终于迎来了乌尔比诺医生母亲的死亡,自己终于翻身做主,并也开始扮演一位婆婆的角色。而在对于他母亲的问题上,乌尔比诺医生又是那么一位传统的儿子,不允许别人对他的母亲有什么真正忤逆之处。而乌尔比诺医生本身,也是个毛病重重的棘手人物,不必说他人到中年却抵制不住诱惑做出危害他社会名望的事情(偷情);即使是他的性格也令人头痛,他从他从小开始的精英教育中培养出了一种自我欣赏和苛责不完美的怪癖:从来不捡任何掉在地上的东西就是在不是吃芦笋的季节,也得不计价钱的为他去搞,好让他闻自己的带香味的尿的水气而陶然自得。

而他们的爱情又是那么独一无二。乌尔比诺医生超群的才华与远见,费尔明娜不同于其他女性的大胆、果决的魅力,他们一起对社会做出的贡献以及他们在那个时代十分前卫的巴黎旅行都让他们的爱情闪耀着夺人的光芒。

爱情到底是什么,我想也许经历了生活和生命的人会知道。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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