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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0 来源:互联网

活得有价值_读《荒野的呼唤》有感500字。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活得有价值_读《荒野的呼唤》有感500字,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荒野的呼唤》这是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一篇小说,也是习近平爱读的作品。小说主要讲述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和其他狗一起拉雪橇运邮件,最后回归森林的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这段内容:

它(戴夫)用最后剩下的一点力气努力一摇一晃跟在后面,直至雪橇队又停下,这时它踉跄着跑过一辆辆雪橇来到自己的雪橇旁,站在索莱克斯身边。它用眼睛恳求着要留在那儿。于是它又被套上挽具,像以往一样自豪地拉起雪橇,尽管不止一次体内的伤痛使它不情愿叫起来。有几次它跌倒了,被拖在挽具里,有一次雪橇还撞着了它,从此后它只好用一只后腿一跛一跛地向前。(p39)

我很喜欢作者生动的描写,比如他用努力、一摇一晃、踉跄、恳求、自豪这些词来表现戴夫的动作和神态。我更欣赏戴夫不愿让自己失去价值、变成废物的努力。如果它变成了废物,就会被主人抛弃,然后死去。它很坚强,不怕被抽打,更不怕受伤,坚持走到营地。可是最后,它还是被左轮手枪打死了,因为他们认为让它安心而满意地死在挽具里也是一种仁慈。我觉得戴夫这么做很值得。

虽然这里写的是一只狗,但是我认为人也需要向戴夫学习,也要活得有价值,要有戴夫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比如科学家要专注做实验,运动员要刻苦训练,工人们勤劳工作,而我们同学要认真学习、努力不懈,为时代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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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从幽暗的荒野挺身而出,

凄厉的长嗥,

撕裂了大地的眼睛。

躁动的心灵,

被自己的锋芒刺痛,

快乐变得伤痕累累。

炽热的呼吸,

如疯狂的野草,

唤起一种古老的沉痛。

再无法抵制,

这种野性的迸发,

像傍晚的落日,

给予世间最后的光辉。

暴怒的又眸,焚烧的嘴唇,

清醒的,丰富的,孤独的,沉默的,

思想,

和太阳一起狂奔。

命运是一根被抽尽了养分的树,

双臂,

倔强地伸向天空,

年轮堆积起来,

构成了

永不干涸的力量。

读《荒野的呼唤》后有感


读《荒野的呼唤》后有感《荒野的呼唤》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周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等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于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为了补贴家用,他和爸爸商量准备拜师学艺,而且非常刻苦。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本来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长大以后,他从小时候在奶奶家看见的蒸汽把盖子顶起来的这个现象中得到了启示,就想改进蒸汽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于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来的蒸汽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汽机,又经过努力,在178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汽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汽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来更高了。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做有价值的老师》读书有感


《做有价值的老师》读书有感

只有教师自己是阳光的,才会给学生带来阳光。一位浑身散发着阳光般的味道,是那么慈爱、耐心、睿智、朴实、乐观、坚毅,她一心扑在工作中的“傻子”精神,让人萧然起敬。我们 从高老师身上看到了一位老教育工作者博大而深沉的师爱,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的献身精神。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受岗敬业是教育的根基。让我们以高老师为榜样,做一名富有“阳光味道的光荣的人民教师!

高老师年过六十,却散发着阳光般的味道,她所做报告的主题是《做有价值的老师》。我听后第一个感觉就是:如果我是学生,能有这样一位老师一定很幸福。高老师以鲜活的案例阐述理论,时而温情感人催人泪下,时而犀利深刻发人深省,时而诙谐幽默惹人发笑。教育的智慧尽显其中。

回想起高老师的讲座真是精彩多多:会场里笑声不断,听报告更像是听高老师的单口相声。高老师的讲座之所以讲的如此收放自如,得益于她那一个个发人深省的小故事,那一段段让人捧腹的笑话。而那不仅仅是一个小故事,一则笑话,它们都被高老师赋予了教育意义,而且还是那么的“润物细无声”,仿佛是吃了糖衣药丸。我印象深刻的是“驴与马”的故事:一匹马随玄奘大师西天取经,回来后对老朋友驴说:其实这十七年来你和我走的距离差不了几步,不同的是我和大师有一个目标,我们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去奋斗过,你却被人蒙住了眼睛,在一个地方一圈一圈的打转。在教学中,我们是不是也会因为某个原因而被蒙住了那双原本可以展望未来教育曙光的眼睛,或是繁忙的生活、琐碎的事情,或是追求的不同、利益的冲突等等,让我们只在一个地方“打转”?这,实在值得令人深思。高老师将一个个普普通通的道理讲得那么生动,那么真切,那么让人信服,让这些枯燥的大道理瞬间变得鲜活而充满生命力,并像烙印一样深深地印入人心。由此,我认为教师也要与时俱进,用心学习,笑话不是一笑而过的话,格言也不是手抄百遍后的理解,当教师就要能抓住风的一瞬并让它变成能量,在高老师身上我知道了原来用心积累,用心赋予一个笑话于新的内涵也是一种学习,有底蕴的老师才有魅力!

高老师的讲座给我的感触太多,我无法一一述说。作为新时期的班主任,我们每个人都拥有很多的机遇,同样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如何去面对挑战?如何能够真正的胜任新时期的班主任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老师必须要耐得住寂寞,能够沉下心来,去读一些书,一些有用的书。“一本好书,就是一个好老师!”博览群书,取之所长,为我所用。用到教育教学工作当中去,教师的教育工作会如虎添翼,更上一层楼。

聆听高金英老师的报告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幸福,让我经历了一次心灵的洗礼和精神的升华,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让我渴望并努力去做一名“有价值”的老师!今后要努力提高师德修养,使自己具备完善的人格魅力,要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做一个学识渊博的老师,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现非凡的魅力!

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匆忙中记下来的“高老师物语”:

1、我们的教师队伍现在需要的是一股静气,静下心来备每一堂课;静下心来批每一本作业;静下心来与每个孩子对话;静下心来研究学问;静下心来读几本书;静下心来总结规律;静下心来反思;静下心来细细地品味。

2、把学生看做魔鬼,您会生活在地狱里;把学生看做天使。您就会生活在天堂中!

3、我们的学识、我们的人品,我们的态度,直接决定我们的事业的成败;直接决定我们面对的教育对象的成败。

4、在现实生活中,你和谁在一起的确很重要,甚至能改变你成长轨迹,决定你的人生成败。和勤奋的人在一起,你不会懒惰;和积极的人在一起,你不会消沉;与智者同行,你会不同凡响;与高人为伍,你能登上巅峰。

5、积极的人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消极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

6、读好书,交高人,乃人生两大重要事。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400字


【第1篇】

清晨,我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抬起了手向一边的书堆伸去,我摸索着。此时我正在寻找这新的一天我读的第一本书。

这时我摸到了一个光滑的书面,于是我把它拿到了眼前。我揉了揉眼,看了看书面才发现这本书是妈妈昨天下午新买的书,它的书名叫――《荒野的呼唤》。

我拿到了书满心欢喜地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才发现这本书写的是一条命运充满坎坷的家犬变成野兽的过程:这是一条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本来是一个大法官的宠物。可却因为一个满肚子坏水的仆人被卖到了雪地里做一只地位卑贱的拉雪橇的狗。在那里,它和一只叫斯皮茨的狗展开了生死之战,从而当上了一群拉雪橇的狗的领队,并学会了生存。可因为金融危机的到来,巴克的主人又把巴克转给了别人,结果,又因为一些小原因,巴克的新主人——桑顿死了,巴克为主人报了仇,进入丛林成了一头野兽。

这本书让我很受感触,巴克的忠诚和本事更是让我佩服,我想如果我们人类可以保护动物,像桑顿一样热爱动物,那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还会多出许多“巴克”!

【第2篇】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动物系类的小说,它叫《荒野的呼唤》,是著名的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它是为了让我们明白动物之间也有情感,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们。

它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养尊处优,天性温顺。却被雇佣的工人曼纽尔卖去拉雪橇,尽管看是不适应,不服从人类的安排。但它后来渐渐明白了,只有服从,它才能更好的存活。渐渐,它在恶劣的环境下恢复了本性的贪婪和狡猾。最终,它的兽性完全苏醒过来,和他的祖先一样,在丛林里飞驰。

人类也不是这样吗?从婴儿只会哭,到儿童的会叫,最后到少年的会说话。从小时候只会爬到会慢慢走,再到会跑会跳。进入学校后,我们也从懵懂走向成熟。

现在由于我们过度的资源开发,是地球上的许多动物和植物急剧减少,甚至濒临死亡。或许我们做不到不杀生,但至少我们应该尊重动物,不孽待它们,还它们一个公道。

【第3篇】

寒假我读了本小说,是由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布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法官米勒家。后来被贫穷的园丁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天寒地冻的环境中,它每天吃不饱、睡不好,还要一大早起来拉雪橇。残酷的生存环境把布克磨炼得跟狼一样凶猛,它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它战胜了可恨的史皮兹,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带头的位置。当残暴的哈尔将布克打得遍体鳞伤时,一个叫桑顿的人解救了它,桑顿的解救让布克感受到爱与温暖,它决定誓死效忠主人。当桑顿被杀害后,布克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布克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

布克从养尊处优的一条宠物狗,到冰天雪地的拉雪橇狗,再到回归荒野的狼群首领,是一个非常艰苦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布克它敢于面对现实,能经受住各种磨难,它始终坚持不懈,永不言弃。布克的成长经历给了我很多启示,我想你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学习中,难免会遇到挫折和困难,我们只要向布克那样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永不放弃,最后的胜利就是属于你的。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300字


在《荒野的呼唤》中,杰克·伦敦给我们塑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感情、同时也有欲望的狗—巴克。这本书不仅仅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新奇,更多的是来自心灵的震撼。

巴克最初的生活无忧无虑,但同时也失去了狗的野性。所以它养尊处忧,不用怕危险,不用怕食物不够。要不是贫穷的园丁为生活所困,把它偷卖给了狗贩子,也许巴克会一直平淡的生活下去。后来巴克经历了许多事情,慢慢激发了以前的野性,同时懂得了一个道理“强者为王”!

在这个故事中,让我懂得了在一个恶劣的环境中,只要对生存还报有一丝希望,便有可能活下来。遇到困难和挫折,要勇敢地面对和顽强地抗争,才能最终战胜它们,拥有美好的明天。我们要成为命运的强者,最终走向成功。在以后的生活或学习中遇到困难时,永远不要轻言放弃,我们要学会坚强,要坦然面对生活中的不幸与悲伤;学会成长,在生活中磨炼自己,让自己尽快成长起来;学会感恩,感谢那些给予自己爱的人;学会怀念,思念那些帮助过自己的人,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

读《荒野的呼唤》后有感500字作文 (5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我们该如何去写《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荒野的呼唤》后有感500字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荒野的呼唤》后有感500字作文(篇一)

最近,我读了一部小说——《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由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是《荒野的呼唤》。我读后深有感触,可谓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最后有一天,巴克不留意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巴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巴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情绪感到格外的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个性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巴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

回忆巴克的生活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于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它变得娇孝柔弱,容易被击垮,但是,当它被贩卖到北国之后,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使得它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磨炼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存的强者,颇具王者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性格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环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响同样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环境决定了我们成长的轨迹和道路。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同样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若我们像原来的巴克那样,必定不能迅速适应风云莫测的社会而遭遇淘汰。因此,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立足生存。

当然书中讲到的关于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向呆在家里,或许永远都是一条帮忙人类,与人类早夕相处,只会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却被贩卖到了北国的荒蛮之地,从此命运被改变。为了适应环境而生存,对于巴克来说,生存就得杀戮,它在生存中学会了杀戮,杀戮让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远之的地位,杀戮让它在为约翰报仇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激发着它内心的野性。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渴望在它的心里产生共鸣,荒野的呼唤唤醒它尘封的野性,虽然,约翰的爱冻结住了巴克对自然的向往,但是,这只是短暂的,约翰成为最后一根套在巴克脖颈上的纽带,这是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维系,是爱的纽带。最终还是断了,巴克挣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遁入森林,汇入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正像书中那首诗:

热望本已在,

蓬勃脱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巴克带给我的启示是巨大的,内涵也是丰富的。此刻我正在阅读《荒野的呼唤》的第二部分----《白牙》,它与上一个故事完全相反,坚信它也能给我带来不小的收获。

读《荒野的呼唤》后有感500字作文(篇二)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他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大法官的身边,但是被曼纽尔卖掉了,成了一只雪橇犬,他有过四个主人: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知道了生存的法则;在第二个主人手里,他拖着重物,跑二千多里;第三个主人因为他自己无能和狗狗一起淹死了;第四个主人和巴克感情最深厚,巴克也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但是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它为主人报了仇。最后巴克回归大自然,成了领头狼。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有天,我在家里写作业,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我左思右想,把所有方法都想了一遍,就是想不出来,我无奈的我放下笔,准备放弃这道题目,往下写,我的目光落到了下一题,写着写着“哎呀!又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算了,空着空着。”我烦躁的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把其他都写好了,可就是不会写那两道,就在我烦恼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让我想起巴克的勇往直前,坚持不懈,他面对巨大的对手也不乱失阵脚。我区区那么几道题算什么,于是我又写了起来。

我们应该像巴克一样,去磨练自己,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只要有一线生机,都要把握住,才能取得成功。

读《荒野的呼唤》后有感500字作文(篇三)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荒野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习,因为平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习。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

读《荒野的呼唤》后有感500字作文(篇四)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展现了它从文明到野蛮的辛苦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杰出的动物寓言小说,它描写了这样一个由狗变狼回归自然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既魁梧又机灵狡猜,在一个法官家庭里备受宠爱。可不幸鼓终降临,一个家伙将它偷走并把它卖到极寒地带做雪撬狗。在这里,巴克而临着生存极限的考验,也体会到了人与狗真正的爱,最终它报复了杀害它主人的仇人后,毅然回归了森林,完成了从文明到野蛮的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表而上是写一条狗在极其恶劣的极地的生存和斗争,而实际影射的是当时社会中的人在残酷竞争中求生存的艰难,也演示了人类随若文明的不断发展,远离了淳朴的自然,又有了回归的欲望。是啊,在这有如万花筒般的当代世界,首先要学会的是适应之道,比如巴克适应那样一个充满残酷的寒地,我们应当很容易。其次便是怎样做才能不迷失原来的自己。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巴克是走了一段弯路,可是它最终也觉悟了。可我们人类。在金钱、利益等物质世界中迷失的少吗?又有哪些是自己顿然醒悟,而永不后悔的?我担心,我们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抛弃了在荒蛮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杰克伦敦赋予了巴克以灵性,可见这不仅是一篇动物小说那么简单,作者意在以狗的经历反映出人的本性,那原始的未经渲染的东西。它也留给我一个沉重的问题,究竞我们是从文明到野蛮蜕化,还是从野蛮到文明进化,我无从所知。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荒野的呼唤》,一片荒野中,我仿佛听到了那原始的呼唤……

读《荒野的呼唤》后有感500字作文(篇五)

今年寒假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一书中讲述了一条叫做巴克的狗本是无忧无虑在法官身边,但有一天,一群人把它打晕带到了天气十分恶劣的北极做了雪橇犬,在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经历了各种磨难后,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犬王!

我十分敬佩巴克,他与其他狗并不一样,他懂得反抗,在红毛衣几次痛击后,他并没有屈服,反而是更加愤怒要去反抗,他活得也非常有尊严,因为他知道他已经不再是那只可以无忧无虑的家狗,而是真正去了另一个世界——大自然!在几次磨难中他终于懂得只有去拼搏只有去努力,才能活下来同时也要成为雪橇犬队的犬王,要不然面对他的只有冷落与歧视!要么称王,要么成亡!

这本书中也有感动与温暖,当巴克被新主人救后,他就如变了个模样,他的内心因受到大自然的影像所以内心冰冷无比,对生活也没有了任何兴趣,他只觉得只要活下去就已经可以了!但被新主人救后他的内心渐渐变得阳光起来,他的冰冷早已被新主人那灿烂如阳光般的爱感化了,他也为了主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直到主人死后他悲痛欲绝,又重新与他的狼伙伴走进了丛林开始了新的生活!

巴克,他是那么努力的活着也是那么懂得感激,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感激呢?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600字作文


导语:《荒野的呼唤》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荒野的呼唤》优秀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进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努力,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布克,是他的名字。也许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他有这样的印象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同时,在他的身上原就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爱犬,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却不料被贫困的园丁卖给了狗贩子。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新主人对他的侮辱和虐待,致使他一次又一次愤怒的反抗,而最后遭到的却总是一顿毒打。于是,在驯狗师的棒打下他开始渐渐懂得了棍子的法则。领悟了生存所必须接受的一些屈辱。

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从此他就取得了带头狗的位置,负起了领导者的责任。他马上以牙齿和利爪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让手下乖乖地驯服,他是个出色的领袖。

他们在零下五十度的严寒里几乎没有休息地往返奔驰着,终于精疲力尽,同伴相继死了好几位,而布克仍顽强地活着,布克和他的另一些同伴作为不中用的狗被低价转卖给了三个年轻的主人。这是三个被黄金潮卷入北极圈的新手。他们对黄金的梦想是炽热的,完全缺乏经验,自以为是,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踏上了注定是悲剧的一次远行。布克是这当中唯一的幸存者。同时他认识了他生命中唯一会牵挂的人类那个名字叫约翰宋顿的美国人。宋顿带着布克站在高坡上

,一起看到那三个人和那一群狗的灭亡。从此,布克对宋顿怀着敬爱。这爱是如此强烈,仿佛是可以为他而死,与宋顿的交往,是布克生命的重大转折。他在湍急的河流中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落水的宋顿。又用不可思议的力量为宋顿赢得了一次巨额打赌的胜利。

然而来自森林那端的呼唤越来越吸引布克,这声音仿佛在召唤他的灵魂,使他不由自主地想前往,布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在这样的荒野中,他的狼的本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了。他经常听到狼的嗥叫--自由的呼唤,那对于他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吸引,但因为对宋顿的爱,使他暂时抵挡住了这种呼唤声的诱惑。

在一次离开宋顿的远行后,布克发现自己已永远地失去了这位朋友宋顿他们被当地土人所害。布克发疯般地扑向土人,一个一个地撕咬他们

约翰宋顿死了。最后的牵挂断了。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住他了。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你可曾尝试倾听大自然的声音?呼呼的风声,嘀哒的雨声,还有那各式各样的动物、植物发出的声音。城市音箱里劲爆的音乐、马路上熙熙攘攘的汽车声早已将这些大自然中最原始的声音掩埋了,而最主要的是,我们的心早已经砌上了厚厚的隔音墙,隔开了那些天籁之音。

你可曾尝试过以一种认真地态度与一个动物沟通,倾听它地声音,感受它的感情?虽然越来越多的动物被人们豢养,当作宠物,可是,它们只是宠物而已,人们只是把它们当作一条招之即来、呼之即走的宠物而已,并没有平等、自由与沟通。

可是,杰克.伦敦却在《荒野的呼唤》中给我们塑造了巴克这样一只狗,它有思想,有感情,也有欲望。读过之后,不仅仅是新奇,更多的是震撼。平淡如一日的生活麻痹了我们的思维,在生活的海洋中随波逐流的我们需要这样一种震撼。

巴克最初是一只被豢养的狗,如今日的宠物狗一般,它的指责就是陪主人散散步、戏戏水、打打猎。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它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若不是贫贱的园丁因生活所困将它卖给了狗贩,也许,它的一生就如一般的宠物狗,平平淡淡。可是,事情却从它被卖出的一刻开始改变。

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想到反抗、挣扎逃脱,它想恢复从前平静、安逸的生活。一名红衣男子无情的棍棒给它上了它狗生的第一课:强者为王!是的,巴克在红衣男子的棍棒下学聪明了,它安静地服从了现实。

随即巴克被不断的出售。在给邮差佩劳服务的过程中,它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它的地位就在与斯匹次的斗争中逐渐巩固。

在与狗群一起劳动的过程中,巴克体内最原始的野性不断被唤醒,可是它自己却找不到方向。

我们看到人类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一群狗身上的时候,我们才发觉,不只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这样一个生存法则,是的,这就是一个生存法则:适者生存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讲究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力,最直接的生存方式就是弱肉强食。巴克就是从最初被食的情况,一步一步积累经验,到了食的地位。它达到了一耸毛一声低喉就足以令周围的狗惧怕的地步。它领略到了作为一名胜利者的感觉,它感觉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

2024读荒野的呼唤有感:命运的转折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我们在读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一篇优秀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2024读荒野的呼唤有感:命运的转折”,仅供参考。

2024读荒野的呼唤有感:命运的转折(篇一)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进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努力,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2024读荒野的呼唤有感:命运的转折(篇二)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2024读荒野的呼唤有感:命运的转折(篇三)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让人回味无穷的小说,讲述的是一条名叫巴克的小狗从在主人火塘边无忧无虑、无所事事,到历经磨难成为狼群首领的一段艰辛过程。那起伏跌宕的情节和感人至深的描写,在我读罢掩卷之后,依然在我眼前栩栩重现。这本书对我不同凡响之处更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也曾经读过。

习近平总书记那样伟岸、睿智、顽强,经过了坎坷与磨难,却不折不回,不忘初心,是否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汲取了能量,学会坚强?作为人民领袖,习近平总书记关注民间疾苦,对养育过、帮助过自己的父老乡亲、对曾生活过、工作过的一方水土充满了感恩之情,或许正是从《荒野的呼唤》中受到了启迪?这本看似平常的书,却穿越时空,传递着不同寻常的温暖。

读着《荒野的呼唤》,我仿佛在字里行间感觉到习近平总书记目光的凝注、曾经的感动,正如我此刻我心潮澎湃:巴克那样坚强,在哈尔做它主人的时候,它与同伴在冰冷刺骨的雪地里饥一餐饱一顿地艰难行进,直到实在支撑不住方才趴下稍事休息。学着坚强,做任何一件事都要尽自己力量、尽自己所能,不轻易放弃与退缩;学着成长,在成长之路上,免不了会有失败,学会利用失败磨练自己,就如一把粗钝的短刀,需要勇敢地接受磨刀石的磨砺,让自己锋利无比,闪闪发光;而最重要的是学会感恩:生死攸关的一刻桑格救了巴克,并把它当孩子来养育。在他的精心照料之下,巴克的伤势渐渐好转,而这份恩情也永远驻守在它心间。当发现小屋被印第安人占领之后,巴克疯狂地追踪主人的脚印来到河畔,主人的气息却立马消逝了,确信主人葬身河中之后,巴克加入了狼群,但它每年都会来此祭奠主人,久久守望,痴心不改。读到这里,我不由潸然落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大街上迷路给你指引方向过的人、在你被难题困扰时给你微微点拨的同学、成长之路上给你无微不至关心的老师与家长……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感恩之心会让自己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生命变得充实与丰满!

共读《荒野的呼唤》,仿佛走在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走过的石板小径,依然能够听见空谷足音,穿越隧道,敲击在我的心扉,回荡在我的感悟中!

2024读荒野的呼唤有感:命运的转折(篇四)

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呀!

我好像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雪域,狭长幽静的小径,笔直的云杉以及雪域上那一点点的小脚印,宁静、神秘、美丽的大森林深深地吸引了我。动物们之间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

留意谨慎的野兔子在雪地上你追我赶的嬉戏。很爱小动物而最终亲自设陷阱抓了兔子的小男孩,以及男孩醒悟以后的痛苦,让我深深的为他惋惜。孤傲的大秃鹰虽然被印第安人设计抓走了,但它勇敢,顽强的最后自救了,又飞回了它的家里,并继续为它的孩子捕食,并照顾着它们。还有那一群在厚重的积雪里艰难迁移的驼鹿,其中一个孩子掉到坑里了,鹿妈妈毫不犹豫的留下来守着它的孩子,给它安慰,陪着它一齐等死。最终鹿妈妈被猎人打死了,而小鹿让猎人留了下来,鹿妈妈为孩子舍身的伟大母爱感动着我,我鼻子酸酸的,最终,又是我们人类伤害了它们。一只在农家长大的野天鹅克航克,千辛万苦的追赶着同类,最终筋疲力尽而被狐狸给叼走了。书中还写了刚生下孩子的母鹿,怎样等待着孩子站起来吃奶。及一个小男孩设计最后捉到了猫头鹰静翅。还有那为了给孩子捕食,同母牛做生死搏斗的母熊……。

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森林,爱上了雪域,爱上了动物。动物和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有感情,有生命的,我们人类不好再随意的捕捉及杀害它们了。请给动物一个安静的家,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篇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阅读最大的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阅读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是啊,书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荒野的呼唤》就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好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杂交犬,原本它住在大法官家里,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直到有一天巴克被工人曼纽尔卖到北方,厄运便接踵而至。每天被大胖子殴打,每天要走六十多里路,生命随时受到威胁。在冰冷无情的雪地生活中,它明白了强者为王,学会了坚强,最后回到狼群,成了狼酋。

曾经,巴克也有一段苦涩的回忆:无数个夜晚,巴克在雪地中过夜;无数寒风刺骨的日子,巴克拉着雪橇艰难向前。在北方,巴克常常怀念南方的美好生活,可等待它的只有雪地中的一个小坑,但它凭着顽强的毅力成为一名强者。

这多么让人震惊啊!厄运不但没有压垮巴克,反而使它越发坚强,让它懂得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要想在残酷的北方不被欺侮,就要变得强大,成为强者!在前进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崎岖,如果在困难面前,你退缩了,那等待你的就只有失败,如果你像巴克一样勇敢地面对,努力地适应,那么你也许就可以取得成功!

同学们,巴克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狗,就连它都能克服重重困难,难道你不行吗?让我们牢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生存法则吧!

【篇二: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

杰克伦敦用这样的方法告诉我们,热爱大自然,热爱动物界。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兽性化与人性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兽性占了主导,借此深刻的反应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暗喻了作者对人类的告诫。

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的破坏。

人类常以开发文明,为社会做奉献为借口,破坏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人类停止虐待野生动物是人们最好的选择。谁都免不了杀生,但在它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的为我们干完一天的活后,善待它们,好吗?还它们一点权力,行吗?你如果是那头可怜的耕地牛,会这么幸福吗?动物和人是平等的,人不一定能控制动物,因为它们有应有的自由。

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已经让地球无法接受。地球对人类提出警告,草原沙漠化、全球变暖带给人们的伤害是可想而知的。最大的起因是人类对科技开发的向往,但忘记了保护环境与动物。像《荒野的呼唤》中,巴克被转卖了多少次,被人们使用,有的淘金者直接想让它累死。是人们这种自私贪婪的心理使地球受到破坏。

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自己。不要让最后的泪成为对地球的保护。我们说的话也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要实际行动起来,才能做到。最后忠心祝愿大自然的地球能受到人类永远的保护。

【篇三: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作文】

杰克伦敦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作品独树一炽,充满了男子汉的阳刚之气。这本《荒野的呼唤》也不例外,它展现了动物(包括人类)原始、阳刚、野性的一面,和它们对生命的呼唤。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温顺、高贵的家犬巴史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巴克被卖后成了在北方运货的狗,在这里它看到了野蛮的争斗,它渐渐恢复了祖先的野性,变得凶狠、残暴、狡猾。但后来它碰上了桑顿,一个好主人。之后它不用每天在冰天雪地中奔跑,也不用与其它狗争夺王位,过着美好的生活,渐渐变得温顺。巴克很珍惜桑顿,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可在一次淘金冒险中,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了,这让巴克痛苦万分,又回到了大自然,加入了狼群。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大自然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巴克最后没有被吃掉是因为痛苦让它改变了性格,变得好强好斗。在痛苦的折磨中,也让它学会了聪明。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人类是高级动物,聪明、能干、有思想。在痛苦、恼怒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展现出凶恶、野性的一面。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至今都没有打破,说明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虽然这看上去很残暴、很可怕,但这是维持大自然生态平衡、确保生命得以延续的原则。大自然是冷酷无情的,要想生存,就必须适应这种环境。

大自然的规则谁也不能打破,生存的技能只有实践才可以得到。大自然有美的一面,但也有冷酷无情的一面。想要生存,就要遵守大自然的规定。

【篇四: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篇五: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自然的过程。充满了兽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兽性占了主导。

那么巴克为什么最终变得和狼一样呢?我想就是因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吧。在那样严酷的环境中,如果你不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那么你就一定会被自然淘汰掉,从丛林中消失,所以,巴克不断的改变自己,壮大自己,让自己能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去。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同样是这样,如果不去竞争,那么就会被生活所淘汰我们总是想着让生活适应我们,当换了一个生活环境后,也不是自己想办法去适应新生活,熟悉新的生活环境,而是异想天开的认为,生活会慢慢适应自己的,自己什么也不用去做,也能熟悉生活,我认为这种想法是极不明智的。比如《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逊,如果他不主动去适应孤岛上的生活,而是等生活去适应他,那么,他还能活下去,最终重返祖国吗?当然不能。再比如《老人与海》中的老人,如果他不主动去适应海上的环境,而是等环境适应他,那么他还能活着回去吗?肯定不行,恐怕早就被鲨鱼吃掉了吧。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达尔文所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不去竞争,那么,必然要面对被淘汰的命运;如果不去适应生活,那么就一定会消失在时间的齿轮上。

所以,让我们勇敢起来,去竞争,去挑战,去适应生活,为自己的未来开辟出一块新天地。

【篇六: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荒野的呼唤》的书。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慨万分。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当地淘金热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随即巴克不断的被出售,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在给邮差佩罗服务的过程中,巴克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并使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被主人又一次转手后,他被买给了几个不会训狗的人,而且还被打得奄奄一息,好心的桑顿把它收留了下来,感受到爱的力量。在桑顿遇害后,巴克彻底的断绝了与人类最终联系,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和伙伴们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它活了下来,并成为狼群的统帅。从温顺到凶猛,从依赖人类到独自生活,巴克变了很多,而导致他变成这样的是因为弱肉强食的道理,以及社会的逼迫。杰克伦敦描写了狗的世界,但从书中,却是针对人的世界。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遭遇悲剧,我们只有顽强、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巴克的斗争经历,使我体会到一种坚韧不拔、向往自由的精神,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才能生存,才能成功。

【篇七: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大自然是世界上最美的事物,没有任何事物能比它更美。无论是雕梁画栋还是艺术品,再金碧辉煌的房屋也是人为的,而自然风光都是天然形成的。随着高楼大厦一层层地崛起,有越来越多的人想回归自然,这足以说明自然的魅力。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主要描写了狗的身份与生活。在众多狗当中选出了巴克为重点描述。巴克从小生活在大法官家里,过着贵宾的幸福生活。直到有一天,巴克被坏人抓到野外帮别人拉雪橇,这使巴克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慢慢地,巴克战胜了狗群的领袖,成了新一届领袖。在巴克的领导下,狗群焕然一新,队伍井然有序,队员团结友爱

仔细想想,巴克从一开始的默默无闻到后来的一鸣惊人经过了千难万险,最终回到了大自然,与狼为友,以鹿为食,令人望而远之。我们不禁产生疑问:是什么让巴克从一条娇生惯养的宠物狗变成叱咤森林的霸王呢?答案很简单野性。在城市安逸的生活让巴克丧失了原本的野性,是拉雪橇让它的野性一点点的复苏,是同伴一个接一个地离去让它逐渐懂得在荒野的生存之道

巴克能取得巨大的成功,当然与大自然脱不了关系。是大自然给了它驰骋的场地,给了它锻炼的机会,给了它成长的经历。和巴克一样,人类能有今天的成就,还是多亏了大自然给予的物质。让我们保护大自然,保护这个给予世间万物温柔臂膀的母亲。

【篇八: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给我感触很深,这本书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狼狗,它是米勒大法官的宠物,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由于当时兴起淘金,布克被狗贩子,贩卖到了加拿大北部,来到了一个荒凉、野蛮、弱肉强食的世界。

布克在这里成为了一只雪橇狗,每天要拉着雪橇不知跑多少码。在恶劣的环境中传出的呼声,唤醒了布克的本能和野性,使它变得狡猾、凶猛。我读到这儿,不禁有些同情它,布克从前的生活是那么的悠闲、安逸,可是现在它不得不过着每天辛苦的日子,从一只乖乖的宠物,变成了凶猛的野兽。

布克和它的伙伴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但因为恶劣的环境和无能、冷酷的主人,布克奄奄一息了,一个叫宋万的人救了布克,并和它建立了深厚情谊,后来宋万被叶海特人杀死了,布克因此失去理智地咬死了许多叶海特人,最后进入了狼群。

看了这本书,我为宋万和布克的深情厚谊所感动,在宋万死去后,在它扑向叶海特人时,它没想过叶海特人手中的刀枪可能会杀死自己,这说明布克把宋万看得比自己生命还重要。在布克面对宋万尸体是产生的饥饿感,其实是精神的饥饿,是感情的饥饿,它渴望宋万用抚爱的手在它背上抚摸,渴望宋万情切地骂它,可这再也不可能了

【篇九: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你听过大自然里的美妙的声音吗?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沙沙的风声但不幸的是,这些动听的声音已经被城市中劲爆的音乐声,吵闹声还有汽车声给藏着了。但这本《荒野的呼唤》,似乎能让你听到这些美妙的声音。

主人公巴克住在坐落在圣克拉拉山谷的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巴克也在这里出生,如今已有四个多年头了。这里所有的狗和巴克比起来都毫不起眼。

巴克不是看门的,也不是拿来卖的,它是这里的主人。它能跳进游泳池里去游泳,做很多人都喜欢做的事,他就是这里的国王。直到有一天

那时,由于人们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需要狗来拉雪橇。这个事情就是每一只身强力壮的狗的麻烦,巴克也是其中之一。但巴克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的麻烦即将到来。那些狗要完成运输工作,而且狗的皮毛相当保暖,那些狗当然是抢手货了。

曼纽尔将巴克卖给了那个陌生人,被那个陌生人欺负了一番,然后以一个模模糊糊的状态坐上了火车行李车厢,咬伤了陌生人一只手后被陌生人卖给了一个酒店老板。现在,巴克头昏眼花,但它又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那箱子就像笼子一样。巴克被一次次转手,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下车后,又被打了一番。看到这,我感到巴克很可怜,那以后巴克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不过我相信,它的日子绝对会好起来的。

《我决定活得有趣》读后感_1500字


《我决定活得有趣》读后感1500字

书评:我决定活的有趣

类型:休闲类读物

作者简介:蔡澜,1941年8月18日出生于新加坡,祖籍广东潮州;作家,电影制片家(监制、导演、编剧、策划、影评人、电影史料家),美食家(食评家、食肆主人、食物饮料创作人),旅行家(创意旅行社主持、领队),书法家,画家,篆刻家,鉴赏家(一切艺术品民间艺术品推广人、民间艺术家发掘人),电视节目。与金庸、黄沾、倪匡并称为“香港四大才子”。

点评:

写这段文字的时候,自己很无趣、很无聊的心病萦绕在心头已经很久了。每周宅七天,五天宅公司,两天宅寝室;吃喝玩乐无一精专,说学逗唱也是每一个在行。二十几岁的生活,波澜不惊,一年之中没有多少值得以后回味的要事趣事。总觉得活的和七十岁的大爷没了个区别,甚至还缺少他们的那份淡然和安逸。

读这本书,读这本书最直接的想法,也就是想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有趣,想让自己变得有趣,活足自己的人生。而蔡澜老先生的这本书,虽然算不上一本上等佳作,却也是让我有思考的。

蔡先生说:平稳的人生,一定闷;我受不了闷,我决定活得有趣。然后他是电影制作人、作家、美食家、旅行家、电视节目主持人等等,有生之年的经历不可谓不丰富了。

每个人的一生都有很多阶段:童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学生时代、婚前时代、婚后时代、养儿育女时代;亦或是读小说时代、看综艺时代、听音乐时代等等。我们生活中想要有什么样的时代,应该让一个人生时代持续多久,达到什么样的水准,都是需要自己去思考界定的。

常听朋友说,工作之后时间过得好快好快,这不转眼已经大学毕业五年。这不一年感觉有没有留下什么值得回味的事情,就又到年底了。每年的年底倒是记忆犹新的,总觉得去年年底和今年和今年年底就差了一两个月的样子。

对于友人的这种说法,我也是深有同感的。究其原因,或许就是蔡先生所说的:一年之中没有存储多少精神财富。如何让自己每一天过的有趣,让每一年与昨天不同,很重要了!

蔡先生还说: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要爱最可爱的,最好听的,最好看的,最好吃的,有趣地活着。

吃喝玩乐确实是人生的一大乐趣。想一想有没有想吃的呢?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呢?有没有特别想喝的饮品呢?有没有好久不见却又特别想见的人呢?如果没有想过这些问题,或者这些问题一时半会答不上来,那么想一想这些问题,肯定是有裨益的。

当然自己动手去做菜,去采茶,去自己做一件陶瓷饰品,去祖国最东边最西边最南边,去地球上自己所在城市的相对城市,如此等等。这些或许真的会让生活变得精彩的一种方式。

当然如果思考过吃喝玩乐的理想,再想想最想读的书,最想做的职业,最佳的生活方式等等,然后努力去实现它们,也应该会让生活变得有趣。

好了,吃喝玩乐的想法我不能再写下去了。钱包君早就在抱怨:瞎谈什么理想,谈理想之前,先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钱包君的抱怨不无道理,人穷志短。没钱确实是做不了多少事情。但是钱多有钱多的活法,钱少有钱少的活法。其实我只是相对钱包君说:你丫的,闭嘴。我知道我几斤几两,我知道你几斤几两,你是我的奴隶,不是相反。你的意见我已经知道,请保持沉默。

生活是不能没有钱,如果有了老婆孩子,钱就更显得必要。当然我不是认为婚姻是枷锁,孩子是负担。我是非常喜欢小朋友的,有个小朋友还是很好的,这一点和蔡先生不同。固然蔡先生无儿无妻的生活是潇洒,但是私以为潇洒的生活与婚姻家庭并不冲突。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怎么活只要自己开心就好。随大流过得没有自我,最不好。

好了瞎扯的有点多,就写这些好了~

暑假作文:磨炼,自有价值——读《剥豆》有感


读了《剥豆》一文,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剥豆》讲述了一位母亲与儿子的剥豆比赛。母亲盆里有底子,儿子却没有底子。比赛开始,母亲瞻前顾后,小心翼翼,剥豆的速度随着心理的变化时快时慢。不一会儿,一大袋豆很快被剥完了。母亲赢了,儿子却没有沮丧。

记得有句话,叫失败乃成功之母。是啊,没有一次次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哪儿来的成功?《剥豆》中的母亲也说,对孩子来说,该承受的,该经历的,都应该让他体验。即使是失败,去体验一下,去承受一下,去经历一下,又何妨?一棵小树只有经历过日晒雨淋,风吹雨打才能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如果我们的成长没有经受一点儿困难、挫折、失败,那么我们只能像温室里的花朵,稍受打击就会一蹶不振,垂头丧气,失去生活的勇气。

开始,学骑自行车的时候,我总是跌倒。不仅是身体跌倒,自行车跌倒,更是信心跌倒。每当我跌倒之时,就一屁股赖在地上号啕大哭。可父母一次又一次地鼓励我,一次又一次地帮我分析失败原因,我就一次又一次坚强地站起来继续练。最后,经过无数次的跌倒和失败,我终于征服了不听话的自行车。

暑假里,爸爸教我下中国象棋,刚开始,没下几步我就输了,我急得常常掉眼泪,有时还赌气摔棋子。但渐渐地,随着爸爸教我的招式越来越多,只要他饶我几颗,我还能和他抗衡。偶尔他大意,还能摆出杀招,让他悔之晚矣。这就是一次次失败和痛苦给我来的成绩。读过《剥豆》以后,我觉得以后无论学什么,无论多么艰难,我都要像那儿子一样,没有赌气,没有沮丧,因为赌气和沮丧并不能助我成长,助我成熟。

生活是实在的,真实的生活有快乐,也一定有磨难。但我知道,磨练,自有它的价值。

浙江绍兴嵊州市嵊州城南小学五年级:陆超逸

《我决定活得有趣》读后感_2100字


《我决定活得有趣》读后感2100字

现当下,论“有趣”的文章铺天盖地、俯仰可见,对“有趣”的追求亦步亦趋、趋之若鹜。“有趣”与否,成为评价一个人的重要标签。

反观这种现象,凡事问个为什么,会联想到眼下连小学生都开始叫苦不迭挂在嘴边的另一个词:无聊。

不知不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每个人都在忙,忙,忙,为了所谓的追求,为了些许的蝇头小利,整日地钻头觅缝,蝇营狗苟,忙的昏天黑地焦头烂额,苦的日夜兼程愁肠百结。忙到最后,却依然是羡慕嫉妒恨,空虚寂寞冷。

西语有:If you obey all the rules, you miss all the fun. 意思是凡事都规行矩步,就毫无乐趣了。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重复,也是我们身批枷锁、心陷囹圄的另外一个原因。

物极必反,触底反弹,向死而生。事物发展到极端,会向相反方向转化,这是一个普遍适用的自然规律。现如今,我们渴望有趣有味的生活,就像黑夜渴望黎明、沙漠渴望绿洲、嘈杂渴望安宁,是时候改变了。

蔡澜先生这本书,溯本求源,回到我们最初的生活。人生乐趣,尽在吃喝玩乐、食色性也。在《说文解字》里,“美”,从羊从大,大羊好吃谓之美。一粥一饭、一蔬一菜,简简单单的食物里有着最朴素的趣味。

《芣苡》

采采芣苡,薄言采之。

采采芣苡,薄言有之。

采采芣苡,薄言掇之。

采采芣苡,薄言捋之。

采采芣苡,薄言袺之。

采采芣苡,薄言襭之。

---《诗经·国风·周南·芣苡》

学学先人,从满足我们人类最基本的口腹之欲的劳动里来逐美求趣,无疑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欣慰。

说到吃喝,梁山好汉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豪放,那叫一个痛快。前几日读季羡林散文,他当年赴德留学途中,路过莫斯科,有清华校友请吃大餐,那顿饕餮盛宴,几个在火车上啃了八天干“裂巴”(面包)的年轻人,“简直像恶鬼扑食一般”,吃得大快朵颐,让老先生一辈子回想起来都感激涕零,念念不忘,真是有趣的很。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以酒为乐的就更多了。“昨夜松边醉倒,问松我醉何如?只疑松动要来扶,以手推松曰去!”自嘲的醉酒小诗,辛弃疾也是蛮可爱的。东坡《后赤壁赋》有文:已而叹曰:“有客无酒,有酒无肴,月白风清,如此良夜何!”客曰:“今者薄暮,举网得鱼,巨口细鳞,状如松江之鲈。顾安所得酒乎?”归而谋诸妇。妇曰:“我有斗酒,藏之久矣,以待子不时之需。”哈哈,如此夫妇互答,此乐何极哉。还有五柳先生的“衔觞赋诗,以乐其志。”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玩乐,现在讲寓教于乐,玩中学,学中玩,教育即是植根于儿童喜爱游戏的伟大天性,“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论语》有: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欧阳修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这个境界就更高了。古有人生三大喜: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他乡遇故知。今有王者荣耀,全民皆兵。呵呵。

人,生而不同,兴趣爱好各异。但兴之所至、妙趣横生是一样的,活得任性一点,率性而为,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不为凡尘俗世所累,从心所欲不逾矩,方有:“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有趣的日子,就是在这样的尽兴里,不期而遇。

朱光潜说:以沉思静默的方式观照万物,万物会显示出自得的意趣,而且在沉冥之中,思绪既能专注于最细微的地方,也会伸展到无限辽阔的宇宙,天地万物无论巨细,皆纳于心中。程颢说:“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苏轼说:“欲令诗句妙,无厌空且静。静故了群空,空故纳万境。”即使是庭中的小草,篱边的石头,月光下杨柳的疏影,草丛间小虫的吟唱,深夜远处的数声犬吠,在体静心闲的人看来,都成了一种妙不可言的境界。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把脚步停停。放下功名利禄,专心吃喝玩乐。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天地万物皆有灵性,用心感受生命、体悟人生,对生活热情和投入,对世界感知和好奇。热爱生活,才能发现生活的美好;享受生活,才能在枯燥无味的日子里开出花来,活得有情有趣。

活得有趣的人,即便是在最平淡无奇的事物里,也能找到喜感和笑点,因为他热爱人生,热爱自然界一切的人和物。这样的人,不是愤世嫉俗的人,整日里唇枪舌剑针尖麦芒一地碎节操;不是吹毛求疵的人,整日里摇唇鼓舌尖牙利嘴一地烂鸡毛;也不是打牙撂嘴的人,整日里信口开河喷云吐雾一地唾沫星;而是豁达通透的人,整日里天马行空脑洞大开一地在要工。

不过呢,活得有趣,却不要玩物丧志哈。昔有商纣王的酒池肉林,周幽王的烽火戏诸侯,阿斗的乐不思蜀,玄宗的红尘一骑妃子笑,大者亡国,小者亡己,恒河沙数,数不胜数,一定引以为鉴。

最后,推荐美学大师朱光潜的《你要做的,只不过是发现生活之美》。《微信读书》里,今天共读这本书的有90人,远远落后于蔡澜《我决定活得有趣》的1152人。不过,究竟哪本书能帮你找到生活趣味的“源头活水”,看看就知道了。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今天,我读完了《热爱生命》中的第一个故事荒野的呼唤,我觉得这个故事写得十分生动,细节描写得很好,景色写得很美,虽然一开始很血腥暴力,但还是很好看。

《荒野的呼唤》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来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但被一帮人带走,并被暴力地对待,这使它明白了棒牙法则。紧接着他被一队队的人买下来,经历了许多旅程。最后因为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所以巴克对桑顿忠心耿耿,他们也经历了重重困难的旅程。结果桑顿死了,巴克凭着敏捷地身手和强壮有力的四肢在森林里捕捉到了许多猎物。最后它当上了狼群之首。

这个故事的情节十分吸引人,尤其是在狗决斗的时候,非常激烈,让读者惊心动魄,十分紧张,因为当一只狗倒下,其他狗就会将它咬死。

我觉得巴克是一只对主人很忠心的狗,因为在巴克的视线中几乎永远少不了桑顿,添桑顿的脸和手。更重要的是有一次他们在悬崖边,桑顿让巴克向悬崖跳,谁知巴克真跳了,幸好桑顿一帮人将它抱住使它没掉下去,接着,伯顿和一个人打架,桑顿去劝架,结果被伯顿狠狠地打了一拳,巴克猛地把伯顿扑倒在地,咬住伯顿的脖子。巴克也是一只强壮勇猛的狗,因为它的个子比狼还大,和其他动物决斗经常胜利。它也是一只聪明的狗,因为它知道反抗那些人会挨打。

总之,这个故事十分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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