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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发布时间:2019-09-21 来源:互联网

心的呼唤 (350字)。

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故事,我仿佛感觉到了小女孩当时的渴望。在寒冷的圣诞夜里在大街上缩在一个角落,没有人来买她的火柴也没有人看她过一眼别人在温暖的大堂里吃烤鸭,而小女孩却可是小女孩为什么不回家呢?因为她知道没卖出一根火柴赚到钱,爸爸就会大骂打她。就在这时候小女孩手中的一根火柴被墙擦亮了,现在小女孩好像在火炉旁边烘手,不一会儿火柴灭了,她又什么都没有了。紧紧的擦亮了第2根火柴,她渴望得到烤鸭,她就在吃烤鸭的时候火柴灭了,什么都没有了。她又把手里所有的火柴全部擦亮了,她跟她的老祖母一起飞到没有饥俄没有寒冷的地方去了。现在我们的生活都很不错,大家应该要学会珍惜,珍惜眼前的一切,不然现在的生活就会不翼而飞了,像小女孩一样走了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东红校区二年级:冯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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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呼唤


生命的呼唤
读《三国演义》有感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记叙了从黄巾之乱到建立汉朝这一漫长历史时期所发生的轰轰烈烈的历史事件,是我国乃至世界上少有的历史为题材的小说佳作。
《三国演义》对人物描写是非常成功的。如对刘备的描写体现在仁义二字上。刘备兵败后,带着百姓一起逃难,众将劝刘备弃民逃难而刘备去却说:你等欲陷我于不仁不义乎?而对另一主人公曹操,作者则用奸雄二字来描写。曹操虽有远大的志向和聪明的头脑,但为了实行自己的霸业,不惜杀害忠良无数,还狂妄地高呼: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人物描写观点鲜明。
读了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无论是黄巾之乱,诸侯相争,还是三国鼎立每次受苦受难最多的总是无辜的百姓。刘备尽管挂着仁义的牌子,但在逃难时曹兵追上无辜的百姓,尽情的屠杀,血流成河。苦果还是百姓尝。董卓迁都时火烧洛阳城三天三夜,还把居民迁往长安,一路上累死,病死的群众无数,洛阳城上火光冲天号哭不止。
读到这里,我悲愤至极,为什么一定要用战争解决问题?到底何时才能换来真正的和平?我也只能默默的为死去的亡灵悲哀。安息吧!愿你们的遭遇能唤醒那些独裁者腐朽的脑袋,愿世界早日恢复和平。

自由的呼唤——《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你有认真倾听过每一道声音吗?学会倾听,倾听来自大自然的轻语,倾听来自城市的喧闹,倾听来自荒野的呼唤。每一种声音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它们或是美妙的,或是沉闷的,或是自由的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被卖去当苦工,不仅劳动繁重,就连环境也十分艰险。巴可忍受了各种虐待,在恶劣的环境下,锻炼得比其它动物更加机敏勇敢。自由呼唤它回到狼群,让他以勇猛和聪明作了狼族的领袖。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追求自由,即使是动物也一样,它们想投入到大自然的怀抱中。

我养过两次兔子,可没有一次养成功。

第一只兔子叫贝贝。它让我印象深刻,甚至是愧疚和自责。那天,我看贝贝怪孤独的,便打开笼子放它出来活动活动。看着贝贝活泼的身影,我不禁扬起一抹微笑。等我再去找它时,它已经不见了。我仔细地寻找每一个角落,还是没发现它的踪影。眼光不经意扫过阳台的栏杆,我的心猛地一沉,急忙往楼下看:小区还是一如既往。我顿时松了口气。可心里又浮起一个疑惑:难道它逃走了?后面的几个月里,贝贝还是没有出现。它也不打声招呼就从我的世界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二只兔子我叫它慧慧。作文有了上一次养兔子的经验,我对它很是体贴。每天放学回来,我一把书包放下,连鞋都没脱就奔去厨房拿几片菜叶,洗净后放在慧慧的笼子里给它吃。看着慧慧吃得津津有味,我心里倍感欣慰。我不敢把笼子打开,怕它又像贝贝一样逃走。一天晚上,我去看慧慧时,发现它紧闭双眼,四脚朝天地躺在笼子里。我的心跳猛地加速,急忙叫来妈妈。我紧抿着唇,紧握的双手微微泛湿,不安的情绪溢于言表。妈妈以为慧慧死了,就提这笼子想把它放到楼下扔了。突然,我看到慧慧的眼睛悄然无息的睁开了,骨碌碌地一转。我心下一喜,大叫:妈妈,慧慧没死!妈妈低下头,慧慧的眼睛不知何时又闭上了。你这孩子,真糊涂。妈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我急急忙忙地说:不是的,它话未完,妈妈就径直下了楼。还小的我急得伤心大哭。一个两个都这样,你们是不喜欢我吗?

不是这样的。

我才发现,它们不喜欢被囚禁,不喜欢像犯人般被关在牢笼里,不喜欢没有自由的感觉。或许是为了自由,为了能重新回到森林里自由地奔跑;或许是见惯了人们虐待动物,见惯了人类把动物当做赚钱的工具,才会如此想逃跑。

它们只不过是,想回到大自然中罢了。

野性的呼唤 (3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好看的书。这一本书里面的故事是说一只叫布克的狗。里面详细的说这一只叫布克的狗原来在一个法官家里,可是后来被这个法官家里的一个奴仆给买到北方了。从此,布克就在北方开始他的新生活。

《野性的呼唤》这一本书形象生动具体。这本书有些句子令人感动;有些句子令人气愤;有些句子让人叹息;有些句子让人哀伤布克在北方很快就适应了那里的生活,他换过好几个主人,可是,都离他而去。

布克的最后一个主人把他带到一个小岛上淘金被土着人杀死了,布克很伤心。它最后和那里的朗生活在一起了。

这就是野性的呼唤。

二大的一年级:654321

野性的呼唤心得


感言是一种能打动人心发自内心的语言,当我们在一些特定的场合或者特定时刻。若是因此而备受触动,备受启迪,就可以通过感言表达出来,感言可以传达我们的真情实感,让心灵得到抚慰,如何才能将感言清晰而有条理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野性的呼唤心得相关内容,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野性的呼唤心得 篇1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的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角——家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只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决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有残酷都在唤醒他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和被征服者。来自本能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然而野性的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表现。

生命是矛盾的,生命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完《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思,不觉已是感动涕零……

野性的呼唤心得 篇2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

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

有一次在冬日的睡眠中

唤醒了原始野性的种子

题记

当那原始的冲动又一次出现,当那野性的呼唤日夜萦绕在耳边,你会回归古老的自然还是拘泥于当下呢?有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给出了答案。

他本是上等人家备受关爱的老臣,本该在午后的树荫下乘凉,在冬日的夜晚趴在炉边取暖,但是嗜赌的园丁纽曼尔却把他卖给了狗贩子。在狗贩子手里,他吃尽了鞭挞、饥饿、囚禁等苦头,各种折磨使他认清了事实:这里不再有礼遇,只有弱肉强食的残酷,没有人信奉律法,唯一的准则便是棍棒和尖牙。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悲苦后,巴克不再信奉礼法,挨的鞭子让他变得狡诈、机谨。巴克的第一课是从死亡中学来的。

在代牙海滩的那一天,与他一同被贩来的同伴卷毛,天真地以为礼貌和善意无所不能,但是她被撕成了碎片。从那时候起,巴克明白:生存无公正可言。

兽性开始悄悄萌发。

长途跋涉的疲累和严寒彻底消灭了那个养尊处优、温文尔雅的巴克,他变得狡诈而又力量,他的强壮和领袖气质逐步展露,他的野性也飞速滋生,于是在那个晚上,他用他的利齿撕裂了丝毛狗的喉咙,鲜血喷涌而出。这种感觉好极了。巴克心中暗想着。

后来巴克被一次又一次转卖,在此过程中,他为了生存,他的兽性逐渐被释放,无数个皎洁的夜晚,原始的冲动在他体内躁动,眺望远方莽莽苍苍的原野,一股前所未有的呼唤开始在耳边出现。

巴克距离回归原野只有一步之遥,但是他遇见了约翰桑顿,一个爱狗的人士。他将巴克从愚昧暴戾的主人的棍棒下解救出来,他用爱消除了巴克对人类的恐惧和厌恶,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巴克愿意拉动100磅的重物只为约翰赢下1000美元,仁义的约翰毅然拒绝了富贾抛出的高价,跨越种族的友谊就此缔造。约翰让巴克与野性保持理性和安全的距离。

但是,可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有一天当巴克踏进房间,迎接他的不是欢笑和抚摸,而是尸体,巴克的激愤压垮了理性,他扑向得胜雀跃的耶哈兹人,撕裂头领的喉咙,一个接一个,一场残酷的杀戮。当他凝视这些尸体时,他有一种奇特的情感:他杀死了人类。从那以后,他与野性的最后一道防线崩溃了。

巴克所代表的绝不仅仅是一只狗,作者通过拟人化,将他周围的社会刻画得淋漓尽致。在作者笔下,他反映了冷酷的资本主义社会和物竞天择、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规则。

以巴克一只狗作为主角,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批判了人类中心主义,批判了人类的高傲冷酷。在本书中,狗成为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感有尊严的生命体。作者笔下流露的,正式一种对生命的赞颂和重视,是对自然的尊重,是对极端人类中心主义的强有力的批判。

巴克的结局也十分耐人寻味,他最后回归荒原,挣脱了人类文民的桎梏,这是因为对自由的向往。这既表现了作者的追求,同时也批判了尔虞我诈的冷酷社会和某些道德沦丧的傀儡。

《野性的呼唤》所阐述的是人性和野性的纠葛,是一支永恒的自由与生命的颂歌!

野性的呼唤心得 篇3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异常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并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我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先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终,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梦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十分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心得 篇4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我为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喝彩。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后来它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巴克真所谓是命运多坎坷,但无论在怎样的逆境中,它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它的这种精神实在值得我们学习。时下黄金时段的一些新闻节目,经常有播报一些人遇到很小的打击,挫折,或者成绩考得不理想,就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人在成长的道路上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记得有一次,我参加奥数比赛,成绩不理想,什么名次也没有拿到。回到班里,总觉得背后有无数双眼睛在讥笑我,讽刺我。而我之后就总低着个头,独来独往,成绩一落千丈,后来老师鼓励我要勇敢面对失败,战胜困难,才是真正的赢家。现在的我又找回了自我。

读了这个故事更让我懂得了这个道理,我知道了人生之路永远不会是平坦的大路,同样也会有崎岖的小路,我们不能选择逃避,而应该是去克服它。

爱——心灵的呼唤


爱——心灵的呼唤

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爱,之所以整个社会大家庭都存在着爱的气息。爱是我们大家心灵的呼唤,爱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语言。

一位妇女微笑着抱住一个金发的小少年,他正在吻他的母亲,他们沉浸在幸福的气氛中-这就是《爱的教育》的封面。

记得这本书是我在11岁生日时父母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我打开第一页时就被这感人肺腑的故事所深深的吸引。文中主人公安利柯是一个意大利少年。作者以日记的形式把四年级的安利柯一学年每一天发生爱的故事全部都记录了下来。这本书里讲到了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亲情,同学之间的友情,老师和学生之间的师生情......

《爱的教育》这部书中写到:你想一想那些拼命工作了一整天之后,傍晚时分又去夜校读书的工人们;想一想那些操劳了整整一周的时间,而每到星期天仍然去学校学习的妇人与姑娘们;想一想那些训练之后疲惫不堪地回来时,手里仍然拿着书本地士兵们;想一想那些聋哑人与盲人孩子,尽管有种种不方便,却仍然坚持学习;最后你再想一想那些虽然失去了自由,却仍然坚持学习与读书地囚徒们!……这是一位父亲写给他的儿子的信。父亲是在告诉他要学会珍惜,我想无论是谁读完这封信以后,都会有很大的改变,而且有许多想法,我也不例外。

这本书中还有几篇使我受益匪浅。例如《高尚的行为》,内容是这样的:作者上课室时,看见三四个同学正在戏弄红头发的克洛西,他是一只胳膊残废的小孩,他的母亲卖菜为生。有的同学用尺子捅他,有的同学拿栗子壳掷他,还有人学他一只手挂在脖子上的样子。克洛西坐在座位上,脸色苍白,用求饶的眼光望着他们。那几个戏弄他的同学见他这样,越发起劲了,弗兰谛这个无赖还跳到凳上,扮着克洛西母亲挑菜担的样子来,学生们见了便哄堂大笑起来。这时克洛西气极了,从桌上抓起墨水瓶,向弗兰谛掷过去,但是弗兰谛闪在一边,默水瓶恰好打在正走进课堂的老师的身上。大家见了,都逃回自己的座位上去,老师变了脸色,厉声问:这是谁干的?没有人回答,老师提高了声音再问,这时,卡伦突然站起来,承认是自己干的,但老师说不是他。过了一会儿,老师说决不处罚扔墨水瓶的人。克洛西站了起来,哭着把事情的经过告诉老师。教师便叫那四个顽皮的学生站起来,教训了他们一顿,然后走到卡隆面前,赞扬他的心灵是高尚的。看到这里,我也不由得为卡伦那高尚的心灵而赞叹不已。他也告诉我们如何做人、处事、如何成为一个在道德、品质上都优秀的人;告诉我们只要有一颗充满爱的心,你才会感到快乐,感到无比的幸福。

读了《爱的教育》,我似乎懂得更多:热爱学习、热爱祖国、同情弱小、乐于助人、体贴父母等都是“爱”。这些平凡的人物之间无不荡漾着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社会的同情心,对国家的民族的爱,无处不在,无所不包含着一个爱字。这个生生不息的神圣字眼,虽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的惊心动魄,却总让人怦然心动,甚至泪流满面。它提醒我们学会要用一种温暖的眼光去看世界。读完之后,我认识到了人间处处有爱,爱是人间至美之情。

在旧社会,有多少孩子因为家里穷而没钱上学,成了文盲。又有多少家长为了能让孩子上学,而不辞辛苦的挣钱,早出晚归,白天要做一大堆的工作,晚上即要照顾孩子,又要值夜班,他们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能让孩子有个好的环境读书,长大能干出一番事业来。可是有些孩子却不知道去珍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反而去糟蹋它。难道我们真就真的不明白父母的苦心吗?

爱是相互的,父母给与我们爱,同样,我们也要给与父母爱。慢慢的,我们就会明白应该如何去爱自己的父母;明白“真情换真情,爱心换爱心”一句的内涵。父母们也会明白:爱的教育是无处不在的。

有一首老歌“爱的呼唤”:“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就是人们要有真心、真爱。的确,社会上无时无刻不充满着爱,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怀,甚至逢水相萍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为希望工程捐款、帮助“春蕾女童”重返校园……

因为“爱”是没有限制的,所以“爱”不仅体现在保卫人的生命上,今年高考生有三位特殊的考生:盲考生。现在,他们已经被上海师范大学合格录取。这也是“爱”。是社会各界人士对残疾人的浓浓的爱,让他们也有了上大学的机会。还有慈善机构对下岗工人的支持与帮助……

如果爱是奔腾的热血,是跳跃的心灵,那么,我认为这就是对于国家的崇高的爱。也许它听起来很口号,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这种爱应牢牢植入我们的心田。当读到安利柯描绘的一幅幅意大利人民为国炸断了双腿,淋弹死守家园的动人场面时,我不禁想到我们祖国大地上也曾浸透了中华儿女的血。同样是为了自己国家的光明,为了自己国家的胜利,同样可以抛弃一切地厮拼,我被这至高无上的爱的境界折服。我不需为祖国抛头颅了,但祖国需要我们的还有很多。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在《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无论怎样,只要用我们的心,我们的爱,去关怀和注视周围的世界,你就会发现这个世界太值得爱了。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最明确的答案,无论是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爱,只要耐心、真诚地去寻找,那爱定会出现在你眼前,感人肺腑。所以不要为自己只有自己一个人而感到孤独,只要你想着:其实,爱就在身边,就在守护着自己......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伟大的,爱是我们每个人心灵的呼唤!


勇敢的心600字感悟:勇敢的心


当我见到《勇敢的心》这本书,很有些疑惑,这是一个怎样的故事?一个怎样的人呢?我带着疑问翻开书。

原来书中讲的是一个名叫勇敢的心的少年,三岁时,因为一场风暴,大海吞噬了她妈妈的生命。从此,他就对大海心怀恐惧。再一次出海时,他的害怕被同伴耻笑,于是他决定独自出海战胜恐惧,而这次他意外闯进了禁岛。最终他凭着自己的勇敢和本领与野人、野兽博斗,最终获得真正的勇敢的心。

我希望自己也有一颗勇敢的心!机会终于来了:暑假的一天,我和爸爸去常州市区,公共汽车真挤啊,我们慢慢向后门移去,拉着扶手站好。这时我发现在我们前面上车的、模样不怎么显眼的小青年在车厢里挤来挤去,最终他在一位衣着时髦、带着一个小皮包的阿姨身边停了下来。小青年站定后,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张报纸装作挺认真的看报,但我发现他那怪异的目光在四周乘客的腰间移来移去,最后停在阿姨的小皮包上。他用报纸挡着,右手悄悄向阿姨的小皮包伸去我不禁着急起来,想大声喊叫,又怕被小偷盯上,不放过我;可看那位阿姨眉头紧皱的样子,又似乎有什么急事,如果她的钱被偷走的话,肯定是雪上加霜了再说了,我不是一直想有一颗勇敢的心,想做一名勇敢的男子汉吗?眼前不就是一次机会?想到这里,我费尽力气挤到阿姨的身旁。小偷正若无其事地继续偷窃,我忍无可忍,一把拉开报纸,小偷立刻现出了原形。车厢里一片哗然,大家一拥而上,抓住了小偷,一位叔叔拿起手机报了警。公交车停靠在路边,过了一会,警察来了,把小偷带走了。车上的人个个向我伸出了大拇指,都说我是好样的,听了的叔叔阿姨们的话,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的确,生活中有时我们会感到恐惧,但是,只要我们勇于张开双臂去迎接挑战,我相信勇敢的心会给予你伟大的力量。

野性的呼唤(精选)


【第1篇】

看了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的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ThecallofThewide),薄薄的一本小书,带来深深的思索。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从一只家养宠物,变成一只适应蛮荒之地艰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终心中的野性被唤醒而成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战,敢于铤而走险,甘愿忍受随之而来的肉体和心灵的折磨?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即对食物和异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动物中,经过决斗,勇猛、狡诈的王者可以获得最多的异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会中的人仅有勇猛、狡诈的品质还不够,更需要拥有智慧、技巧去战胜其他猎手与猎物。

文明社会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够在蛮荒社会中,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下能够生存所必须具备的野蛮本能。这样才能敢于拼搏、敢于争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拥有智慧。文明社会比蛮荒社会在形式的层面上复杂,虽然两个社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信奉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但如果在斗争中不讲究方式、方法,不适应文明社会形式上的要求,就会失败。

总之,个体想在群体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让其被各种因素所束缚,所磨灭。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观环境因素;也需要现代的技巧与狡诈,来打败对手,壮大自己。

【第2篇】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第3篇】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裏,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著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裏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和安葬他。最后,巴克终於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裏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著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不过人生中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麼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麼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_《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

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