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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841 篇)
- 1、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范文)
你们相信一只普通的流浪狗会笑吗?不可能!全世界经过最最高级训练的狗都不会挤挤眉毛,一只普通的要死的流浪狗居然会笑?绝对不可能!这么认为你就错了,温迪克就是这样一只狗,虽然它是主人公在超市中被“捡到的”,但,这是一只很特别的狗,它会抓老鼠,然后不把老鼠弄死,有句话叫:“狗捉老鼠,多管闲事”,用在温迪克身上,那可是大错特错了,更怪的是,它还不会咬人、而且爱吃花生酱哩!就让我来给你介绍介绍这只奇怪又傻的狗温迪克吧。
女孩欧宝和她严肃的父亲搬到了北方,因为她爸爸是牧师,镇里其他人都不愿跟她玩,闯了什么祸、或惹了印第亚·欧宝,牧师就会在教堂上告诉他们的父母,这样亏大了。欧宝的第一个朋友就是芬尼小姐,她是一位老淑女,有一间小图书馆,这屋子是他才八九岁时就已经有了的,芬妮小姐的曾祖父曾经开过一家工厂,生产了一种叫“里德莫斯·洛丹”的糖果,生产时奇迹般的加入了甜蜜与悲伤,使人想起过去难忘的往事。
一天,欧宝决定给温迪克买点狗的用具,便去了“佳畜得”宠物店,因为付不起那么多钱,便答应售货员奥蒂斯,每天都帮他把又脏又乱的宠物店打扫、整理的焕然一新,啊,看来欧宝还是非常爱温迪克的!
回家的路上,温迪克不知怎么的窜进了“巫婆”的院子里,这个巫婆欧宝没见过,因为欧宝喜欢温迪克,不愿失去,她只得去跟“巫婆”打交道。没想到,这巫婆竟然老态龙钟了,而且正在喂温迪克吃东西呢!欧宝很惊奇,连忙问了一声好,跟巫婆聊了起来。很快,欧宝就知道了这位巫婆并不会法术,她也很喜欢小动物…因此,欧宝决定每星期来看看她、和她俩聊聊天。
阿曼达并不和欧宝经常接触,她有个弟弟叫卡尔,五岁时淹死了。这个女人不爱笑、不是很可爱。还有两个“光头宝宝”、“小不点儿”都是欧宝的朋友,他(她)们都有自己的特点,欧宝以后就和大家在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起来了!
我挺喜欢第五章的,因为,温迪克的不断打断牧师说话和哀号,好玩极了,最后牧师被迫把狗带进教堂,而且温迪克还无意抓住了一只老鼠,大家都认为这只狗很搞笑,它是一只不同寻常的怪狗。
我觉得第二十三章温迪克不见了至第二十五章惊喜又令人心惊胆战又令人感到兴奋和激动:雷阵雨突然扑面而来,我们抓起吃的、喝的,一窝蜂冲进了厨房,天啊,欧宝居然忘了:温迪克!读到这儿是可把我吓坏了,我希望是个好结局,于是一目两行的飞速看起来:欧宝边哭边喊着温迪克,牧师和她所有地方都找过了,可惜就是没找到,看到那,我比
- 2、 傻狗温迪克(精选)
【第1篇】
我读了一本书叫《傻狗温迪克》,这本书的大概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叫茵蒂亚·欧宝·布隆妮,在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收留了一只流浪狗,并取名温迪克。温迪克虽然又大又瘦,又丑又脏,但是他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人微笑。欧宝带着他每天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有会弹吉他的奥蒂斯,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生日礼物的老小姐芬尼,性格古怪、被人称为老“巫婆”的格洛里亚,以及“光头宝宝”、阿曼达、“小不点”,都成为了她的好朋友。
这本书里的每个人物我都喜欢,尤其是温迪克和佳蓄德。佳蓄德是一只鹦鹉,每当它大叫的时候就会逗得我哈哈直笑。它还会飞到温蒂克头上,大叫"狗!"。温迪克爱吃花生酱、会捉老鼠,它是一只好狗。温迪克傻笑时的可爱摸样,没有人会有理由不喜欢。我就十分喜欢温迪克。我也想有一只跟温迪克一样的狗。
我觉得《傻狗温迪克》这本书真的很有趣。特别是第一章《会笑的狗》。“可以看出来,它真的想当面向超市经理道谢,谢谢他让它在蔬菜区玩得这样开心。可是一不小心,它把经理推倒在地上。经理一定觉得今天倒霉透顶了,居然就坐在地上,当着众人的面哭了起来。那只狗赶紧靠过来,体贴地舔着他的脸。”读到这里时,我就笑了起来。这本书实在太幽默了,它会使我放松,会使我嘎嘎地笑。
我觉得《傻狗温迪克》这本书写得很温情。老“巫婆”格洛里亚有一棵“过错树”,树上的酒瓶是格洛里亚小时候犯下的每一个错误,她总是不能释怀。欧宝安慰她,送给她糖吃,还给格洛里亚讲从芬妮小姐那里听来的各种故事。欧宝和格洛里亚举行了一个欢乐的聚会,她们一起做了聚会用的三明治,邀请了很多朋友。奥蒂斯以前因为在街上乱弹琴做过牢,欧宝不但没有觉得他是一个危险的人物,还邀请他参加聚会,并请他在聚会上弹奏他那把吉他。大家都很喜欢温迪克,也喜欢欧宝。聚会时,因为下大雨温迪克跑丢了,欧宝强忍着不哭出来,她不停地找温迪克,大家很替他们担心。最后才发现温迪克就躲在房间里。聚会当然是圆满的结束了。我相信每一位读这本书的读者都会觉得心里暖暖的。
【第2篇】
这多少天,咱们小组已经读完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这本书岂但里面的内容难看,而且这本书还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怎么样,这本书很厉害吧?《傻狗温迪克》的主人公都是一些怪僻的名字你感情上的痛苦我很理解,值得欣慰的是,你是一个坚强的孩子,是个懂事的孩子,因为你写出了这样一篇令人感动的佳作。我为有你这样的学生
- 3、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完了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虽然篇幅很长,但我却读了一遍又一遍,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它让我感受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
这本书讲的是一条渴望有主人的“丑狗”迪克和拉琴卖艺的小瞎子阿炯相遇、相惜、相伴的故事。开始,阿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不顾继母的反对收养了迪克,迪克其实是猎狗的后裔,有一颗忠诚的心。每当阿炯去茶馆拉琴卖艺时,迪克便充当导盲犬为小主人领路,主仆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小主人公被势利的茶馆老板赶了出去,开始了一人一狗的坎坷寻母之路,几经波折终于到了阿炯妈妈的故乡-昆明,在茫茫人海的异乡,寻母艰难,无依无靠,举步维艰,只能靠乞讨卖艺维持生计。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阿炯发起了高烧,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求医治病,竟不惜被人当“活靶子”打得遍体鳞伤,攒钱为小主人买药,不离不弃。后来,阿炯的亲生妈妈发现了他们,阿炯妈妈的现任丈夫是一个歌舞团团长,他利用阿炯拉胡琴的天赋,让他去团里当演员。果然,剧场人气爆增,但当迪克上台亮相时,观众们都被吓跑了。被利益熏心的团长把迪克关了起来,准备宰杀,阿炯的抗议全是徒劳。最后,在一个雨夜,阿炯勇敢地的救出了迪克,重新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读完后,我的心中汹涌澎湃,对迪克赤胆忠心的敬佩,对阿炯坎坷命运的同情,对贪财的团长和自私的父亲的愤慨。这些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像一团乱麻,唯独清晰的是我对以后生活的决心:以前我经常捉弄狗,看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要珍惜身边的动物。更要学习阿炯独立勇敢、坚毅不摧,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放弃。
“爱往者爱返,福往者福来”正如故事中讲述的主仆情缘,只要心中充满爱的力量,在人生旅途中,温暖与感动就会伴随左右。(肖渐歌)
- 4、 《我们一同走,迪克》读后感1500字2024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1500字2024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但是,现在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上,发明这句谚语的人类,反而是最重外表而不重内心的。人对待动物,居然也把这种歪曲的观念强加到了它们身上。更令人感到有些奇怪的是,人类在科技不发达、思想相对较愚昧的时代,审美观居然比思想先进、科技发达的现代人要正常。是他们不正常,还是我们不正常?人类退化了吗?人类退化了吗?
这本书中的迪克,拥有人一样的善心(如果人类真的像自己自吹自擂的那样善良的话)和品格(但现在许多人类却拥有为他们所不齿的狗的品格,但事实上狗的品格不一定是那样的,它们并不是坏的,并没有那么贱,这一切只是因为它们不懂人类所认为先进的语言,无法辩解罢了),而那些形形色色的伪君子,则越发像并没有什么大智大慧的人以外的动物。
不知你发现没有,世界上所有拥有异乎常人的能力的人类,比如拥有蓝色皮肤的人、眼睛有放大功能的人,他们自从有了这种特异功能之后,被许多人众星捧月一般地养着,研究他们,这样的人反而没有几个人能有成就。他们的能力本应该帮助他们取得普通人和身体有缺陷的人无法或很难取得的成就,但是恰恰相反,他们一生碌碌无为、空自虚度,甚至有温饱之虞。而并没有受到上帝的眷顾,自从出生就和常人无异的那些人,反而出了些有成就的。你看现在无论在政坛、演艺圈、体育界、文坛或其他什么领域做出业绩的人,没一个是异能人。而那些自小或在人生的中途遭遇不幸,身体和常人比起来有缺陷的人,他们也有一些很有成就的。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还会再为你打开一扇窗。像那些聋哑人、盲人,他们如果敢于拼搏,决意在某个领域开始做,只要做到了稍有些名气的程度,便可以因为他身体上的不足而获得众人一种对于这种看似不幸实则幸运的人的同情。牡丹花好空入目,枣花虽小结实成!到了这个时候,这个有勇气的幸运儿事业上便极有可能一帆风顺,顺风顺水。而那些上帝似乎从来没从他们那里取走什么东西的愚昧、倒霉的人,他们还为自己成果来得容易而沾沾自喜、洋洋自得,但是他们岂知,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人生不可能全是万事如意,命运不会把你的路铺好了叫你走。不过,世界上没有一生无挫折的人,但有一生总倒霉的人。《增广贤文》有云:谁人不爱子孙贤,谁人不爱千钟粟,奈五行,不是这般题目。
书中的瞎眼男孩阿炯,命运对他来说是不幸之至的。他和迪克,可以称得上是难友了。迪克空有一身好本领,空有
- 5、 从相识开端,我们一同走过……
从呀呀学语的稚女到婷婷玉立的靓丽女孩,十六载的春秋,十六年的风雨,十六年的日出日落,我和书籍从相识到相伴。
幼小的童年,迷茫的日子,她都伴在我的身旁……
印象最深的是“狼来了”的故事,它教会我做人要诚实要真诚。它把文学的种子埋在了我的心间。童年的生活充满了童话:那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活泼可爱的七个小矮人,丑小鸭一下子变成了白天鹅,无不把我的童年装点得美丽神秘。他们使我学会善良,学会体谅,使我对人生有了懵懂的认识。
识字后,我遇到了陪伴我多年的忠实朋友《哈里波特》,这是个充满神奇与魔法的世界。这里有狡猾邪恶黑暗,但也有正义勇敢善良。我曾不止一次的想象我自己也会收到一封魔法学校的来信,我也曾想象自己能骑着飞天扫帚在天空中穿行,我也曾想象自己挥舞着魔杖为正义而战……于是,我变得更勇敢,更坚强。
慢慢的,我开始向往神秘的宇宙。我惊叹宇宙中光穿梭如此之快,又因黑洞无穷的吸引力而感到恐惧,又从白洞那里深切体会到“物极必反”这四个字。我敬佩科学家对科学研究如此执著,如此挚爱,也希望自己能成为科学家里程碑里的一颗金星。我学会思考,学会钻研。
在喜爱科学的同时,我爱上诗歌散文。我因柳絮漫天飞舞只为播一粒种子而敬畏生命;又因秋风萧瑟,片片落叶而倍感凄凉。从毕淑敏的《我很重要》里感受亲情,友情是如此之重。她开启了我的心灵之窗,让我发现生活竟如此之美。
今天是昨天的未来,而昨天则是今天的历史。时间,消逝了一切,但却沉淀了历史。滚滚沙尘荡起,我仿佛看到这样一幅景象:昭君手托乌龙琴,身披锦缎罗绮,正坐马上。伴随着浩浩荡荡的队伍一起向大漠驶去。“不能改变历史的进程,那就改变历史的方向。”此去,是驶向漫无边际的大漠,那里没有山珍海味,玉泉美酒,只有牛肉和牛奶;那里没有风和日丽,只有大风卷起黄沙,风雪席卷草地。为了大汉和匈奴人民安定,快乐的生活,她忍下了所有的苦和痛,挑起了历史的重担,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十六年,从幼稚到成熟,从彷徨到坚定,在书的陪伴下,我走了一程又一程……
夜阑人静,我又独自坐在窗下,捧着一本散文,守着月光,细细品读……
教师点评:一个人的阅读史,就是他成熟的过程,他的心灵史。读本文你可经感受到作者成长的历程,把握住作者成长的脉动,心灵发展的进程。一个人正是在这样潜移默化、日积月累的过程中走向成熟,变得温文尔雅,成为一个文明人。
多读书吧,朋友,只有多读书,才能使
- 6、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一)
茶园山中心小学 四年四班 严煦訸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我十分感动。
故事主要讲了一只丑狗被主人遗弃了,后来被盲童阿炯收养了。从此,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迪克还因为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利而大闹茶馆,结果被迫离乡背井。之后,他决定去找自己的阿妈,他现在的妈妈是继母,一路上,他们饥寒交迫,又遭到豺的攻击,但他们勇敢地走出了“死亡”。让我最感动的是“迪克”,它帮助地质勘查探险队捡回矿物,小主人生病了,它只好在外面乞讨,还给人当靶子打、和拿着武器的成年人打,九死一生……他们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炯放弃了这里美好的生活,带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迪克虽然是只丑狗,但它对阿炯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朋友之间要忠诚相待,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二)
601 孙露影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瞎子,我深深的被老瞎子折服了,他让小瞎子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瞎子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瞎子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三)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
- 7、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沈石溪的一篇动物小说。小说讲述了一只狗和它主人之间发生的事。
这只名叫迪克的狗和它主人阿炯的遭遇非常坎坷。迪克在很小的时候因为长的丑被主人抛弃了。迪克为了重新找主人这件事伤透脑筋。后来新主人阿炯生病了,但没有钱看病,迪克为了替小主人筹医药费主动陪人家练拳,还当别人的活靶子被打的遍体鳞伤、血肉模糊。
迪克为了找到并忠于小主人,它可真是吃尽了千辛万苦。我被迪克与阿炯之间不离不弃、生死与共的感情所感动。我非常喜欢迪克对小主人阿炯的作文忠诚,喜欢迪克与阿炯之间的信任与爱,喜欢他们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态度,喜欢他们不怕被困难、危险压倒的坚毅精神。我厌恶阿炯爸爸的麻木、冷漠和妈妈的软弱,痛恨阿炯后妈的凶狠、恶毒,讨厌阿炯后爸的虚伪、阴险。
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我对生活的美好充满了信心,对家人也充满了信任、关心和爱。当然我也有要取长补短的地方,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挫折不能有畏难情绪,不说一些抱怨的话,要坚持,相信自己一定能克服这些困难,就像相信黑夜过后一定是黎明一样。
- 8、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一:《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中国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一本长篇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盲童和一只丑狗之间的深情厚谊。
故事的主人公阿炯是一个盲童,从小父母就离了婚,他的酒鬼爸爸又娶了一个凶狠的女人做阿炯的后妈,可是,她的后妈为了省钱,把他带到了一个瞎老头那里学二胡。师傅死后,阿炯由于忍受不住后妈的不公平待遇,踏上了寻母之路。路上碰到了一只叫迪克的丑狗,于是就带它一起去找他的妈妈。一路上,迪克为阿炯引路,并保护阿炯还为了阿炯咬死了自己心爱的豺狗······终于到达了阿炯的妈妈所住的城市,阿炯却找不到自己的母亲,这时遇见了一位好心的阿姨,把他们两个带到了家里,在一次意外偷听好心阿姨的对话中,阿炯知道了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他开心极了。阿炯妈妈现在的丈夫是一个快要倒闭的剧院团长,阿炯在他的剧院表演后,剧院的生意开始红火起来。但迪克由于太丑,被关在了一个铁笼子里,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阿炯得知这件事后,生气极了,半夜和迪克一起回到了家乡。
阿炯和迪克之间的深情厚谊令我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篇二:《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放暑假的时候周老师推荐我们读一些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妈妈就赶紧给我买了一本,这本书的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丑陋的狗刚生下来就被父母抛弃,独自在外流浪他特别的孤独,后来他被一名叫阿炯的盲童给收养了。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喝完酒就乱打人,他的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他到茶馆拉二胡赚钱,后来,茶馆里买了收音机,阿炯的位置就没有了。后来阿炯就去昆明的豆腐营,在森林里遇到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所以不能以貌取人,心灵的美才是最可贵的!
篇三:《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书
- 9、 我们一起走迪克 (600字)
最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让我久久回味,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收养,当起了导盲犬。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迪克为了给阿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五年级:鲁格伊
- 10、 我们一起走,迪克 (600字)
最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让我久久回味,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收养,当起了导盲犬。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迪克为了给阿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六年级:梦幻里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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