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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4-09 来源:互联网

有关热爱生命读后感。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有关热爱生命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1)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经历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抛弃、弹尽粮绝、一直盯着他的老狼等威胁,最后靠着顽强的求生欲终于获救的故事。在获救后的一段时间,他总是向身边的人讨要食物,在他的房间里,床头、桌上整齐的放满了面包。那些水手觉得他很可笑,他仍我行我素。有些东西,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永远不知道的。

说到热爱生命,很多人不以为然。我本来就热爱生命,难道还有人无缘无故地想要轻生吗?

这的生命,不是只生物学上的定义,而是指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岁月。

很多时候,很多东西,到了失去的边缘,才会后悔,才会珍惜。

不知道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在还没放假之前已经把想法和计划罗列了一箩筐,在放假的一瞬间马上放荡不羁抛之脑后。有一件比较想做的事,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束之高楼。有一句很想要说的话,因为这样那样的借口止于唇间。想要表达自己的感情又告诉自己为时过早。毕业后想约同学出去玩却又报了一大堆的补习班。告诉自己不能满足于现在的生活,又回头看看如今的安逸于是把所以都推到明天。

于是,筹划好的假期被自己的懒惰所荒废,自己找来各种理由对自己搪塞,为自己的错误找了一个个看似体面的借口。于是,一次次的毕业只是让“年龄”一栏上的数字变大一点,忘记了自己在过去的愿望和憧憬忘了自己对自己捶胸顿足的那些后悔的字句。于是,眼睁睁地看着年华虚度成就了一个个身边人而泯然了自己。

于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过去了才知道后悔。

一个人感受不到世界对他的善意,他去询问心理医生。医生告诉他,把每一天都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他在这天,早早地起来,热情地和每个人打招呼,有什么好事坏事都抢着去做,学会了礼让,学会了尊重,学会了欣赏。一个星期下来,他发现,生命如此美好。

我们总有一个潜在的侥幸心理。这题好难——明天再写;作业好多——明天再看;玩游戏正尽兴时,朋友约出去玩——明天再去;我想减肥,但好辛苦啊——明天再减......

我们总是习惯把一切苦的累的脏的差的活都推给明天,然后不了了之。再然后,看着别人学有所成,后悔,捶胸顿足,列了一份计划表,做着自己的白日梦。

我们都少了一种破釜沉舟的傻劲。我们总是习惯给自己留着后路。

对过去的过去不念不想,对未来的未来不盼不望,只是低头做好自己现在想做的事,现在要做的事,埋头看着自己一步步在来时的路上留下的脚印。这样的傻,多么美好?

所谓的珍惜,也不过如此吧。

如果可以,我想做一个眼中只有自己的傻子,那种即使路旁有着金子也只会低头赶路的傻子。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2)

今天,我一篇极有意义的文章—《热爱生命》。文章记叙了一位淘金者被饥饿、疲惫、寒冷、伤病折磨得筋疲力尽时,被他的同行者抛弃在荒原上。不幸的是他又遇上了凶猛的棕熊,他声嘶力竭地吼叫着吓退了熊,在他生命垂危时又撞上了饥饿的病狼,他用仅剩的一点生命的力量咬死了狼。最后,他凭着对生命渴望和顽强的毅力,还是得救了。读罢这个故事,我心潮澎湃。那个淘金者虽然丢掉了金子,但得到了人间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不屈的生命。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来自偶然,像一粒尘土。”在幸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就应该努力地活下去,并作出一番事业,让生命更加灿烂。无论处于何种绝境,都要勇敢地面对,对于生命来说,决不能轻言放弃。看到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两个少年到废矿洞里,然后迷路了。当人们多少天后发现他们小小的尸体时,他们离矿口的阳光只有五十米。医学解剖以现,他们不是死于体能的衰竭,而是死于恐惧和绝望。也就说,他们在离阳光五十米的地方就放弃了努力。狄更斯说“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但令人扼腕的是那两个少年却放弃了。

珍爱生命,面临绝境永不放弃。更不用说生活中的一些小小的挫折了。人生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那么点坑坑洼洼。面对挫折,我们要积极乐观,坚信有我们的努力,风雨总会过去的。这不由得让我想起某中学一个女生,因为一次考试不好而失望跳楼,虽经抢救保住了一条命,但却留下了终身残疾。她对生命的轻率行为,不仅伤害了自己,还给家人、学校、社会带来了痛苦。如果她能乐观积极地去看待这一次考试,无比的珍惜自己的生命,那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当然,珍爱生命,更要有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不良生活行为很可能隐秘地伤害着我们的生命,甚至是突发地夺取我们宝贵的生命。如武汉一个少年沉迷上网打游戏,幻想成仙,于是从24楼跳了下去。我们班一些同学在上学路上骑英雄车,玩双脱手,这种不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极具危险,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因为自己的“英雄”举动而遭来横祸。

我们要珍爱生命。生命只有一次,它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只有你无比的看重它,才能成为无价之宝;生命是希望的基石,只有你不断的加固它,才能立起理想的大厦;生命是一棵幼小在树苗,只有你呵护它,才能长出绿荫,结出沉甸甸的果实。亲爱的少年朋友,来吧,让我们一起来珍爱生命,你的,我的,他人的!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3)

初中的时候,读《热爱生命》仅仅就是当做一个故事,一篇课文一样的完成了,除了会

做几个题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想法。而这次因为作为英语课的课文,细细的读了几遍,感触颇深。

一个人在荒野中,同伴的抛弃,恶劣的自然环境,以及那匹随时都会将自己吞噬的病狼……一切的一切,在他那顽强的求生欲面前又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一个人挣扎着,抱着对生的希望。他是恐惧死亡的吧,也许。最近的这几年,随着成长的脚步,不断的听说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轻生,确实,我不理解他们是受到了怎么样的打击或是困扰,能够让他们选择死亡,选择这个放弃一切,选择这个最不负责任也是最怯懦和逃避的方式。

看完这篇文章,被主人公的对与生命的执着所震撼。也想到了那些沙漠中顽强的存在着的生物,还有在峭壁、岩石中经自己一切力量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起来的植物……蝼蚁尚且偷生,而人呢?在困难面前,当自己的信仰或是精神的支柱被人所不屑或是无情打击时,难道就只有以死明志么?若是死了,不存在于世间,你用什么去证明你的正确,难道你的死亡就一定能让人们记住,让人相信你的正确么??!不被别人认同的或者才真正需要勇气吧,选择了死亡是不是对于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没有了继续下去的勇气?什么叫做宁愿自杀也不要死在敌人的手上?真正的意义在于绝不自己选择放弃,知道死去的那一天,肉食没有胜利,也要像帝王一样伫立在敌人的面前!!!

也许,我经历的事情的确比较少,也许真的不了解人间疾苦,再或许,我真的太过于冷漠,可是真的无法接受一个选择放弃的人……虽然我活着的时间不长,但是也算是经历过生离死别的吧,知道一个人对于另外一个人会是一群人,他的离去意味着什么,所以即使不是因为自己,也是为了对你所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不是应该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么?所谓的生而何欢,死而何惧不过是自我安慰和逃避罢了……

我,一个人静静的活着,静静的看着我爱的人们开心快乐或是痛苦挣扎,就那样默默地陪伴,在他们需要我的时候一只会在身边,这是我仅仅的一点追求,确实没有什么上进心可言,可是却是我一直以来的执着……所以,会珍惜自己的生命。会好好体会我的生活,为一切执着与生存,为一切坚持着自己的信仰的人折服。生命是你想要实现一切的前提,放弃了就等于放弃了一切。而你的生命为了什么而存在,为了什么而绽放?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4)

生命有多么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个人走在荒野之中,频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有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起攻击,淘金人以顽强地意志也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的温润的血。他活了下来。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地热爱啊!正是这种热爱,才使淘金人能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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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有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但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希望。再想想自己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己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一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不过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热爱生命》,它使我对生命有了深刻的思考。
文章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位五年级的学生,成绩不好,经常大把大把的花钱。后来,他被查出得了恶性的胆囊癌,手术后最多还可以活一年。他这才觉悟过来,在剩下的时间内用功读书,不放过一分一秒。虽然如此,命运之神还是吹灭了他的生命之火,只留下了一封写给父母的信。
合上眼睛,我想:虽然他刚开始很不懂事,可他后来还是觉悟过来了,抓住时间,从一个差生飞跃到了一个高材生,不再大把地花钱,不再与同学们闹腾。如我是命运之神,我一定会重新点燃他的生命之火的,谁会舍得这样一个觉悟了的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告别世间呢?
睁开眼睛,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暑假一到,晚上就十点钟睡觉,早上八点半才起床,整天懒洋洋的。如果不是他,我还真不知道接下去我会怎么样。感谢他生命尽头的觉悟,让我提前觉悟了。我知道我今后该怎么去做了!
生命是脆弱的,我们要珍惜它,不要在有生之年无所作为。


有关热爱生命读后感通用10篇


不同的人对于作品会有不同的感受,为了对自己读过的作品更加深刻,我们需要来写一篇读后感了。那要怎么下笔才能把心里的触动尽数诉说出来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为大家整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1】

热爱生命

——汪国真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

都在意料之中

追我所求,义无反顾

——《热爱生命》有感

“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是汪国真诗作——《热爱生命》中的一句话,它将执着灌注于字里行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全诗从成功、爱情、奋斗、未来四个意象着手,细腻地描绘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不悔追求。诗句风格清新淡雅、凝练朴实,润物无声地熨帖读者心灵,兼具教化意义。

“远方在哪里?风前面是风,道路后面还是道路”这种看似永无尽头的追逐,犹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却时刻滚落的那颗巨石。于是,在这样一个现实胚胎中,分化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然而,不论乐观主义者,即使悲观消极如川端康成,依旧以一颗赤子之心珍爱生命。前方很渺茫,面对如斯其修远兮的追求,我们又应该秉持怎样的态度?

飘撒在石缝中的树种,咬定青山、吸风饮露,几经寒暑、几度春秋,长成了遒劲葱郁的大树;秋风过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来,又萋萋绿染了大地,于是岁岁枯荣,生生不息;失了双脚的鸭子,一个似乎应该遗弃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飞翔赢得了它的美丽和尊严……自然万物蓬勃生意,优胜劣汰,以其顽强展示其不容亵渎的尊贵。汪国真则淡淡言明:不论是否成功,选择远方,就只往前追寻;不论是否获得,选择爱情,就只往前追寻;不论艰辛与否,选择奋斗,就往前追寻;不论难过与否,选择未来,就只往前追寻。那么,在我的世界中,还有什么理由不义无反顾地追我所求呢?

当生命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将我们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与其被动畏惧退缩,不如主动地奋起搏斗,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里,曾经的我们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许抱怨不平,但当回首往事时,也许却如普希金般,将过去的一切视为亲切的怀念。我们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奋斗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对所有的瞬间与长久的珍视。热爱,不仅是这样至死方休的情感,还有对生命的充分利用和无悔奉献。我清楚地知道,人生路上不仅仅是纯净湛蓝的天空和静美幽香的风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风雪雨和荆棘拦路。但“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会相信“只要愿意去做,人,无所不通”。纵然理论付诸实践总差一步距离,但我将不懈努力。不论爱情,不论事业,不论未来,不论奋斗历程,我将秉持坚定的信念、做好面对困难的准备、鼓起百折不挠的勇气,追我所求、义无反顾。那么,总算是不辜负生命,总算无愧于生命的价值。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2】

杰克·伦敦在其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描写了一位无名的淘金人在归途中遭伙伴抛弃、在自然困境中、濒临死亡下向我们展示的顽强的生存意志——惊人的生命力和挑战极限的斗志。

淘金人带着沉甸甸的金子凯旋而归,美好的未来似乎已经展现在淘金人的眼前。可是,他陷入了生命的困境——孤独一人在荒野中行走,身体病弱,行走艰难,缺衣少食,面对饥饿难耐的野兽,他该如何走出困境?

信仰是心灵最好的朋友。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

饥饿是身体最大的敌人。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他努力吞咽着又苦又辣的浆果、灯芯草根、生鱼、活的小松鸡、野兽吃剩的碎骨头,只要是能补充体力的东西,他都吃,因为,保存体力才能生存下去,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当金子成为负担时,舍弃是一种智慧。金子曾经是淘金人绚丽的梦想,然而,此时却成为疲惫不堪的淘金人的负担。继续背负金子前行,只能走向死亡。舍弃它,才能走得更远。比尔至死没有扔掉淘来的金子,所以等待他的是死亡。而淘金人睿智地分批扔掉了金子,也就扔掉了负担,轻装前行,走向生命。

野兽是巨大的、可怕的。大棕熊在淘金人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饥饿的大灰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并为他注入了活的血液。

他活下来了。到底是什么让他活下来了?是对生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使他最终走出了生命的困境,焕发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3】

米歇尔·埃康·蒙田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出生于佩里戈尔,从小进入教会学校学习,熟谙拉丁语和希腊语,还学习过法律和哲学。1554年起,他先后在法院任职多年,然后归隐田园,潜心研究和思考。他曾在欧洲长时间旅行,成为“罗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里十三世的接见,并且两次当选波尔多市市长。

《热爱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文章开头是:“我对某些词语赋予特殊的含义。”这是一个简洁的、引人入胜的开头。紧接着道出了作者所关注的词语———“度日”。他赋予它以双重含义: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度日”无异于“消磨光阴”,打发时光。而“风和日丽”的时候,则要“慢慢赏玩、领略”这“美好的时光”。这一奇异的对比深深吸引了读者的注意。接下来,作者详细解说了这两种生活态度。一是所谓“哲人”的颓废习气,二是“我”的积极的人生观。“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原因在于对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来,生命是“苦事”,是“贱物”。“哲人”不尊重生命,所以活得毫无乐趣,百无聊赖,生命在无谓的损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认为生命“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它“受到自然的厚赐”,“是优越无比的”。“我”对生命心怀感谢,热爱生命,所以“我”不会虚度时光,而是活得认真而洒脱,充分享受人生的乐趣。作者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格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作者对这句话没有作任何评论,但是他的意图却一目了然。随便打发时光的人实际上并不是什么“哲人”,而是真正的“糊涂人”。真正的希望不在于来世,不在于任何虚无缥缈的东西,而在于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结尾写道:“我眼看生命的时光无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热爱生命》就像一首庄严的歌曲,歌颂生命的美与爱,引起人们深深的思考。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4】

这个暑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世界名著。《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杰克。伦敦是美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丰富的人生经历带给他宝贵的写作素材。他的作品风格独特思想深刻,给读者以强烈的心灵震撼。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路上的惊险经历。这个淘金者原来是和同伴比尔一起去码头上一艘名为“白德福号”的捕鲸船。后来由于他的脚裸扭伤了,比尔抛弃了他,于是淘金者自己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达了码头。

有一天,淘金者早上一起来就听到咳嗽声,他以为那是比尔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才发现那是一只病狼,淘金者心想:如果是一只健康的狼,我可以被它吃掉;但那是一只病狼,我不能。然后,他抓了三条鲦鱼简单吃了一个早饭,就出发了。一路上,那匹狼一直跟着他,淘金者一直喝热水提防那匹狼。晚上他饿了就吃灯心草,他在岩石上露宿,早已养成随遇而安的习惯。第二天早上,他发现那只狼已经走了,淘金者往前走了几步,发现前面有一摊骨头和一个鹿皮袋,那个鹿皮袋和他的`一模一样,他怀疑这是比尔的,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黄金。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于是他只把比尔的骨头收进了包里,没有拿走黄金。后来,他走不动了就一直爬到了码头;正巧捕鲸船来了,给他安排了一个铺位?

读完这本书,给我感觉到,淘金者虽然孤身一人,但还是风餐露宿、随遇而安,并克服了重重困难;我要尽快适应环境。从“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让我感到了友谊多么重要;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要用自己的劳动去挣。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5】

《热爱生命》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文中的人物拼命与自然较量,表现出野性和人性的角逐;同时,危难之中,将生命放置第一位,热爱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比起他们,我感到万分惭愧。

那天,我在小区里玩,发现大树下有一群蚂蚁,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整整它们,于是捧来一杯清水浇在它们身上,这些蚂蚁看到“大难”来临,立刻慌乱了拼命爬着,想爬出这滩水。看着这些小蚂蚁痛苦的爬行,我在一边却仿佛感到莫大的快乐。当我又弄了一点盐水,但在倒下去的那一刻,那一瞬间,我看到,那些蚂蚁快速的爬上一根干枯的小树枝。我的心颤动了,无尽伤感传出:这些蚂蚁这么坚强,这么热爱生命,而我怎么可以这么残忍的摧残它们的生命呢?想到这,我有一点点想哭……

没错,蚂蚁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使者,临危不乱,危难之中还想着帮助别人,但是我们人类,最有智慧的人,却不如他们,真是惭愧。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6】

我现在时常会触景生情的,也时常会有感而发的。情与趣有时来的很快,稍不经意就会错过;而去却有如抽丝,即使一时忘却了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

人过中年,这样的感觉,越发地明显了,特别是在阅读的时候,时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静。现在想来,也并不是莫明的。它时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个事件、时而是源于听到的某一个人、时而是由于读到的一段诗词文赋,那怕是点滴感动都会浮想联翩一番。

近两年修身养息,总算有了一点闲暇时空,做我想做、做我爱做。于是,我学会了漫步,也有空闲懒懒地翻阅起过去买了却一直放置着的书籍,不经意间会为自己、为他人、为那些自己内心觉得值得的东西而波动、惆怅、感叹!跟随着那些睿智哲人们,跟随着那些煽情作者们体味人生。

近日,我在翻看一本书时,常会翻到一页,仿佛这里总夹有一个书签。这是篇题为《热爱生命》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1533~1592)。于是我莫名了,我为什么会几次在这里逗留文章字数不多,数了数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读越觉得文章富有逻辑、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严密,几次想一扫而过却又都被紧紧拽住了。我读了又读、读了又想,自然要去对照一番。我对照自己、对照他人、对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励自己。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7】

生命非常奇妙,可也非常脆弱。

——题记

在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不懂得节约,等到失去的时候,就悔之莫及了。在可以珍惜的时候我们又怎能不热爱生命,珍惜生命?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热爱生命》这本书。

《热爱生命》是由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所写,这本书中的故事大部分是关于在绝境中如何求生的故事。它们体现了生命的脆弱和宝贵,让我知道了生命是不可重复的,我们要珍惜生命。

一个人有顽强的信念,顽强的意志,和不妥协的.精神,就永远不会被打倒,不管你处于怎样的困境或碰到怎样的不如意。

在没有食物,没有武器,甚至没有健康的身体时,人们也可以在险恶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因为人有顽强的毅力,有强烈的求生意志。生活或许有许多不如意,但只要我们肯坚持,永不言弃,就一定能改变这一切。生命就是永远不放弃。

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我们在生活中历尽辛劳和磨难,我们也会从生活中汲取无尽的欢乐与幸福。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上路上攀登着,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还是为了我们发自内心热爱的生活。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8】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这本书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阔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他只能艰难地行走在布满沼泽和丘陵的荒原上。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那匹狼一直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快死的生命互相博斗着。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恶狼,主人公依靠自己顽强的意志,在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我觉得这个故事最让我敬佩的是主人公那种热爱生命的精神。因为大多数人遇到眼前这种情况可能就很悲观,从而放弃生存的机会。而他明明知道活的机率很小,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他一次次的挣扎,寻找一丝丝生的希望,尽管意识渐渐模糊,但他心中的毅力却没有消失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有了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在起作用吧!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主人公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热爱生命》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勇敢的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斗争;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和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而且,这篇文章还教我一个道理:能活下来,就是人生最大的馈赠。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可以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9】

从来没有如此痴迷疯狂地爱上一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并没有觉得乏味或厌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仿佛自己也来到那个情景,随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难过而难过,度过一幕幕难忘的镜头……

他是一位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这个几乎要与死神见面的人,却仗着求生的欲望,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过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脚下,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是什么使他战胜死亡?是求生的欲望使他行进,是对生命的热爱使他突破奇迹,是对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时显得十分脆弱,不堪一击;但有时却那么伟大,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生命是天地创造的奇迹,有的人生命重于泰山,有的人生命却轻于鸿毛。生命重于泰山,是因为这个人看重生命,热爱生命;生命轻于鸿毛,是缘于此人轻生,对生死不屑一顾,俗话说“将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伟大无畏,百折不屈,顶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里,便是厌倦生命,甚至厌恶生命的代名词。不过千万要记住,热爱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维护生命,“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个追求,目标,这才是热爱生命的定义。

本书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发扬。一个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伤痛、绝望、恐惧并存的情况下超越自己,该用什么样赞颂的字眼来形容了呢?此时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生命的态度。让我们真诚地敬佩他,并记住他!

生命如此可贵,同时又是如此短暂,只有对自己一分一秒的负责,才能对得起自己的生命,对得起自己。

热爱生命读后感【篇10】

要写篇读后感,我选择了《热爱生命》,因为它还不算太长。蒋子龙在提到这篇小说时说:“有一天接到一个朋友病重的消息,赶到医院去探望,他躺在床上,吃力地说这他最想说的几句话:原知死后万事空,人为什么还要活着?为什么还要受许多罪?回答病人的问题是很困难的,回答一个高智商的病人提出的问题就更难了……”这个关于“热爱生命”的故事就从“TOBEORNOTTOBE”的问题谈起的。

一切,做算剩下了这一点——他们经历了生活和动乱;能做到这样也就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这首诗将我再次引入了杰克·伦敦的世界──一片苍茫的大地,一个没有人的气味的空间。

“淘金潮”中的阿拉斯加,两个被寒潮紧紧追赶的淘金者,没有子弹的来复枪,两袋金子和一群狼——这就是舞台上的全部。淘金者试图抓住维系他们与人类社会的最后一丝生机,逃离渺无人烟的北美寒温带丛林,躲避大自然无情的“追杀”。此时此地,“优胜劣汰的自然竞争法则”是唯一的法律,他们必须凭借自己的力量在冰封之前回到来时的港口。

“他”在涉水时扭伤了脚踝,“他”的伙伴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他”──这个小小的“两人社会”在瞬间便分崩离析了,人类社会的一切律法、伦理、道德都被抛进了北冰洋刺骨的寒流。现在,“他”不得不作为一个生命个体来面对大自然的挑战。“工具”──这是他唯一的优势,也是人类社会给他的最后的馈赠。这个北美丛林中的鲁宾逊,紧紧抓住来复枪、白铁罐子、火柴、毛毯,这就是生的希望。与充满了非理性因素的人类社会相比,自然显然要冷酷得多,它要求的是公平──绝对公平的较量。在大自然的步步进逼下,他不得不一再作出妥协,鹿皮袋里的金子扔了一半,再扔了四分之一,最后全部抛弃(此时他连一个淘金者的身份也放弃了)。来复枪、白铁罐先后不知去向,毛毯也撕完了,火柴丢了三分之二(可他连生火的力气也没了)。当他身上的外套被一层层的撕去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只是一个直立行走的四足兽而已。

如果他最终的结局像他的同伴一样被群狼撕成碎片,那么评论家们显然会将杰克·伦敦定位在一个悲观主义的作家(或者是世界观过于消极)──正如他们对于《老人与海》的评价。可是杰克·伦敦更愿意将自己定位在“残忍”之上。他让人降格到了动物的层面,凭借着本能与大自然较量一番。

为了公平起见,杰克·伦敦给这个奄奄一息的淘金者选了个很合适的对手──一匹狼,一匹奄奄一息的病狼。请留意一下对于这匹狼的描绘:

那双尖耳朵并不像别的狼那样竖得笔挺;它的眼睛昏昏的,满布血丝;脑袋好象无力地、苦恼地耷拉着。这个畜牲不断地在太阳光里眨眼。它好象有病。正当他瞧着它的时候,它又发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

这样的一匹狼我未曾在任何小说中读到,也不可能在齐秦的歌声中听到。它是猎手,也是猎物,是生命,也是弱者,是被群体抛弃的孤儿,也是一团渴望生存的火焰。

接着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拉锯战:人和狼,吃掉对方是它们唯一的生机,于是它们不得不选择了等待,等待对方力竭倒地的那一刻。饥饿、寒冷、疲倦、伤痛都已融化在这“慢性自杀”般的等待之中──当痛苦不成其为痛苦之时,这才是真正的痛苦。

让我们再来看看这场较量的决胜时刻:

(他)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的手上;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地摸过来,一下子把狼抓住。

这场神圣的杀戮像电影的慢镜头在我们眼前一帧一帧地跳动,唱诗班如天籁的歌声敲打着我们的耳鼓,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地流进他的喉咙”,一种血液的红色填充了整个画面。终于,我们欣赏到了生命本来的颜色。

很喜欢杰克·伦敦粗放的笔锋,更欣赏他对于生命的虔诚。生命的存在要高于存在的生命,这就是他所要告诉我们的。半个世纪之后,一个叫萨特的人也说了类似的话,而且被更多的人所认同。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热爱生命”已成为了一个时髦的口号,人们在这个口号下努力追寻着各自生命的意义,并将这种意义外化为各种各样的物质享受和精神体验。人成为了这种“意义”的承载,而社会便成为“意义”的价值评判。杰克·伦敦似乎想让人们看清自己的本来面目,他不留情面地撕去了社会披在人们身上的层层伪装,引导人们从动物的基点上来思考生命:我们是否在社会中待得太久,忘却了大自然的气息?

回归自然,不只是要亲近自然环境。恢复人自然的本性,还要走很长的路。

热爱生命有感


热一爱一生命有感(一)

暑假里一妈一一妈一应老师的要求给妹妹买了许多书籍,我闲得无聊时有时也经常来看,其中还有几本是我曾经看过的,现在又看了一遍,心中又有了不一样的感受与体会。

热一爱一生命这本书中的内容,就如同这本书的名字,告诉了我们如何热一爱一生命,这本书共讲述了十二个故事,分别是:热一爱一生命寂静的雪野黄金谷为赶路者干杯北方的奥德赛强者的力量一块牛排意外老头子同盟叛逆有麻风病的顾劳马普希的房子。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与这本书名字相同的一个故事:热一爱一生命。有两个人走在北极圈里,他们已经好多天没有吃到食物了,走在后面的人有一次不小心掉到了水里,无论他怎么呼救,前面的人都不理他。

他独自一人在荒野上行走,饥饿使他在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中的小虫,而不是停下来等死,他现在饿疯了,除了吃什么都顾不上了,他把所剩不多的毯子撕成一条一条的,裹在她那血淋淋的双脚上,继续着行程,中午时,他发现了两条鲦鱼,那两条鱼只有他的小指头般大小,他并不想吃,但求生的本能却促使他做出理智的动作,他把鱼生吃了进去。有一次,他被一只病狼盯上了,他闭上眼睛让自己冷静下来,狼的耐力大的惊人,然而人的耐心比狼的还要大,狼想要吃掉人,人同样也想要吃掉狼,一会儿,他感觉到一条舌头在一舔一他的手,他没有动弹,静静地等待着最佳时机,他紧紧一靠着狼的喉咙,强迫自己喝血。后来,他被捕鲸船上面的人发现了,他最终获救了。

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我们在生活中历尽辛劳与磨难。但我们也从生活中无尽快乐与幸福。我们每个人都像在崎岖的山路上攀登着,不仅仅为了生存,还为了我们发自内心热一爱一的生活。

热一爱一生命有感(二)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热一爱一生命】,它使我对生命有了深刻的思考。

文章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位五年级的学生,成绩不好,经常大把大把的花钱。后来,他被查出得了恶一性一的胆囊癌,手术后最多还可以活一年。他这才觉悟过来,在剩下的时间内用功读书,不放过一分一秒。虽然如此,命运之神还是吹灭了他的生命之火,只留下了一封写给父母的信。

合上眼睛,我想:虽然他刚开始很不懂事,可他后来还是觉悟过来了,抓住时间,从一个差生飞跃到了一个高材生,不再大把地花钱,不再与同学们闹腾。如我是命运之神,我一定会重新点燃他的生命之火的,谁会舍得这样一个觉悟了的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告别世间呢?

睁开眼睛,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暑假一到,晚上就十点钟睡觉,早上八点半才起床,整天懒洋洋的。如果不是他,我还真不知道接下去我会怎么样。感谢他生命尽头的觉悟,让我提前觉悟了。我知道我今后该怎么去做了!

生命是脆弱的,我们要珍惜它,不要在有生之年无所作为。

热一爱一生命有感(三)

今天我看了【热一爱一生命】这本书,书中的雪虎这一部分内容我最喜欢,看完之后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雪虎讲述的是一只狼崽先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母亲,熬过饥荒,后来被印地安人驯服,起名雪虎。在一次,有个坏人利用鸦片让印地安人染上毒瘾,用鸦片把雪虎换来。从此以后雪虎就成了那人的摇钱树,他让雪虎去和别的狗战斗,取了个绰号叫战狼,还用棍子打它。有一次,雪虎和一只斗牛犬斗,斗牛犬咬住它的脖子,差点把雪虎咬死,幸好被好心的斯各特买了下来。斯各特细心的照顾它、和它说话,从此后雪虎对斯各特忠心耿耿。斯各特是个法官,有一次,越狱的犯人要杀斯各特,雪虎为了救斯各特,拼命地跟犯人斗争。最后雪虎把他咬死了,可自己也中了三一槍一,兽医说它没救了,可斯各特没有放弃它,最后把雪虎医好了。

我很欣赏雪虎,感受到了它顽强的生命力和知恩图报的一精一神,它告诉我们无论碰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生命是可贵的,应该好好珍惜才对。对自己好的人要学会感恩。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一: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世界名著。《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杰克.伦敦是美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丰富的人生经历带给他宝贵的写作素材。他的作品风格独特思想深刻,给读者以强烈的心灵震撼。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路上的惊险经历。这个淘金者原来是和同伴比尔一起去码头上一艘名为“白德福号”的捕鲸船。后来由于他的脚裸扭伤了,比尔抛弃了他,于是淘金者自己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达了码头。

有一天,淘金者早上一起来就听到咳嗽声,他以为那是比尔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才发现那是一只病狼,淘金者心想:如果是一只健康的狼,我可以被它吃掉;但那是一只病狼,我不能。然后,他抓了三条鲦鱼简单吃了一个早饭,就出发了。一路上,那匹狼一直跟着他,淘金者一直喝热水提防那匹狼。晚上他饿了就吃灯心草,他在岩石上露宿,早已养成随遇而安的习惯。第二天早上,他发现那只狼已经走了,淘金者往前走了几步,发现前面有一摊骨头和一个鹿皮袋,那个鹿皮袋和他的一模一样,他怀疑这是比尔的,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黄金。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于是他只把比尔的骨头收进了包里,没有拿走黄金。后来,他走不动了就一直爬到了码头;正巧捕鲸船来了,给他安排了一个铺位?

读完这本书,给我感觉到,淘金者虽然孤身一人,但还是风餐露宿、随遇而安,并克服了重重困难;我要尽快适应环境。从“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让我感到了友谊多么重要;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要用自己的劳动去挣。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二:《热爱生命》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

在洛阳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地《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读《老人与海》有感

寒假里,我读了本名叫《老人与海》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作家海明威。它主要写了老人捕了一条巨大的马林鱼,但在归航途中,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老人便和鲨鱼进行了顽强的搏斗。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虽然老人还是输了,但是人如果有了信心.决心和耐心,就会有成功的希望。记得小时候我第一次学骑自行车,刚开始我不敢骑,怕摔跤,才弯弯扭扭骑了一下,就跌到了,没骑两步,我又跌下来了,膝盖的皮都蹭破了。我有点泄气。这时,我看见别人家的小孩熟练地骑着车,在小区里穿梭,一股不服输的劲头油然升起,我一咬牙,跨上了坐垫又骑了起来。跌倒了,又爬起来。慢慢地我掌握了方法,终于学会了骑车。今天,我读完了这本书,对这本书,对这件事的认识更深了。同时,我通过老人说的话,懂得了这本书蕴藏的哲理:“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

我们要在老人的经历中吸取教训!“失败乃成功之母”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读完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很是让我感动。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美国的体位著名作家“海伦·凯勒”,她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姓,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 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并以坚持不懈的精神考上了著名的哈佛大学的德吉利夫学院的人。

我觉得海伦·凯勒她能有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应该向她学习。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他的散文代表作,她以一个身残志坚得忙人的特殊角度,告诫人们要珍惜生命,珍惜物主赐予的一切。 在此我希望大家有海伦·凯勒的精神和他顽强不屈的品质。

篇三:话题作文 热爱生命读后感300字

话题作文 热爱生命读后感300字

热爱生命读后感300字一:《热爱生命》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热爱生命》,它使我对生命有了深刻的思考。

文章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位五年级的学生,成绩不好,经常大把大把的花钱。后来,他被查出得了恶性的胆囊癌,手术后最多还可以活一年。他这才觉悟过来,在剩下的时间内用功读书,不放过一分一秒。虽然如此,命运之神还是吹灭了他的生命之火,只留下了一封写给父母的信。

合上眼睛,我想:虽然他刚开始很不懂事,可他后来还是觉悟过来了,抓住时间,从一个差生飞跃到了一个高材生,不再大把地花钱,不再与同学们闹腾。话题作文 热爱生命读后感300字话题作文 热爱生命读后感300字。如我是命运之神,我一定会重新点燃他的生命之火的,谁会舍得这样一个觉悟了的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告别世间呢?

睁开眼睛,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暑假一到,晚上就十点钟睡觉,早上八点半才起床,整天懒洋洋的。如果不是他,我还真不知道接下去我会怎么样。感谢他生命尽头的觉悟,让我提前觉悟了。我知道我今后该怎么去做了!

生命是脆弱的,我们要珍惜它,不要在有生之年无所作为。

热爱生命读后感300字二:《热爱生命》读后感(347字)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话题作文 热爱生命读后感300字文章话题作文 热爱生命读后感300字出自,此链接!。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

热爱生命读后感300字三:《热爱生命》读后感(320字)

读完《热爱生命》这篇小说,我深深地为这位青年所感动。《热爱生命》写的是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他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急匆匆地,艰难而缓慢的向东南方赶去。他身上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吃来维持生命。他最后还是胜利的活了下来。

你们想想,这个人过的生活是多么艰苦啊!而我们却生活得那么幸福。有时,为了一点小事,就跟爸妈吵架,而那位淘金青年呢?他多么坚强啊,在那样的环境中,还能生存。

话题作文 热爱生命读后感300字小学作文-初中作文-高中作文-中考作文-高考作文-节日作文及各类中小学生作文。没有饭吃,就挖野菜,吃小鱼。哪像我们啊?他是那么热爱生命,毅力很强,就是因为这几点,他才死里逃生啊!

读完后,我回想了一阵子,这本书渐渐使我明白生命的重要,与热爱生命。谢谢你,淘金的青年,我佩服你,更要向你学习。

珍爱生命,热爱生命_《生命生命》读后感200字


第一次读了课题,我感到了作者杏林子珍惜生命,热爱生命的感情。

从飞蛾求生的事例中我体会到了:飞蛾都有那么强烈的求生欲望,都要死了也不放弃对生命的渴望,极力的扑闪着翅膀,希望可以活在这个世上。动物都有这么强的求生欲望,而我们的人类呢?有的人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有的人动不动就自杀;有的人白白的糟蹋自己的生命,连飞蛾都不如。

生命生命这篇课文给了我深深的启迪,从现在开始我们要珍惜生命,让它发挥自己的辉煌吧!

汪国真热爱生命读后感1000字:汪国真热爱生命读后感


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是汪国真诗作《热爱生命》中的一句话,它将执着灌注于字里行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全诗从成功、感情、奋斗、未来四个意象着手,细腻地描绘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不悔追求。诗句风格清新淡雅、凝练朴实,润物无声地熨帖读者心灵,兼具教化好处。

远方在哪里?风前面是风,道路后面还是道路这种看似永无尽头的追逐,犹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却时刻滚落的那颗巨石。于是,在这样一个现实胚胎中,分化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然而,不论乐观主义者,即使悲观消极如川端康成,依旧以一颗赤子之心珍爱生命。前方很渺茫,应对如斯其修远兮的追求,我们又就应秉持怎样的态度?

飘撒在石缝中的树种,咬定青山、吸风饮露,几经寒暑、几度春秋,长成了遒劲葱郁的大树;秋风过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来,又萋萋绿染了大地,于是岁岁枯荣,生生不息;失了双脚的鸭子,一个似乎就应遗弃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飞翔赢得了它的美丽和尊严自然万物蓬勃生意,优胜劣汰,以其顽强展示其不容亵渎的尊贵。汪国真则淡淡言明:不论是否成功,选取远方,就只往前追寻;不论是否获得,选取感情,就只往前追寻;不论艰辛与否,选取奋斗,就往前追寻;不论难过与否,选取未来,就只往前追寻。那么,在我的世界中,还有什么理由不义无反顾地追我所求呢?

当生命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将我们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与其被动畏惧退缩,不如主动地奋起搏斗,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里,以前的我们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许抱怨不平,但当回首往事时,也许却如普希金般,将过去的一切视为亲切的怀念。我们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期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奋斗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对所有的瞬间与长久的珍视。热爱,不仅仅是这样至死方休的情感,还有对生命的充分利用和无悔奉献。我清楚地明白,人生路上不仅仅仅是纯净湛蓝的天空和静美幽香的风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风雪雨和荆棘拦路。但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会相信只要愿意去做,人,无所不通。纵然理论付诸实践总差一步距离,但我将不懈努力。不论感情,不论事业,不论未来,不论奋斗历程,我将秉持坚定的信念、做好应对困难的准备、鼓起百折不挠的勇气,追我所求、义无反顾。那么,总算是不辜负生命,总算无愧于生命的价值。

热爱生命 (1200字)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四年级:821432142

读《热爱生命》有感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冬天逼近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 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平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存生命。

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须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最终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发挥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习他,学习他逆境求生的壮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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