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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发布时间:2023-03-07 来源:互联网

有关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3篇。

以下主题为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为我们特意向您推荐的,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想必大家最近都深深沉浸于作品一书。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红与黑》是开学时读的了,距今已过去三个多月,其实内容倒也真忘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一些想法的。

男主叫于连,是个木匠的儿子,不受宠爱,被父亲欺负利用,不过于连很聪明,也很有野心。他崇拜的人是拿破仑,他会偷偷藏起拿破仑的照片,不断翻阅拿破仑自传,激励自己成为拿破仑那样“成功”的人。起初我被于连读书的能力所震惊,他真的记忆力很好,虽然对神,宗教类的很不屑,但他是成绩最好的,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但当时也觉得于连真的很势力也很有野心,因为感觉他的每一步都很有目的。为了以后的发展进入了市长的家,当了家庭教师。他为了钱权细细密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见市长时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都要想一想。我觉得很累。但想一下,他也是个很有毅力的人,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总觉得他是自卑的。不管是面对瑞纳夫人还是玛特尔小姐,他开始虽然都是精心计划,勾引瑞纳夫人,追求玛特尔小姐,但奇怪的是,他也陷入其中。就是我发现他不是为了追求那种刺激,也许他一开始有些这种想法,但他并不是那种花花公子类的。特别是他要走的时候,他不惧被抓只为与瑞纳夫人告别,他在花园苦苦等待只为与玛特尔小姐相遇。他在每次爱情中都深陷其中,并甘愿牺牲自己。说他有野心,是的,他野心很大,他渴求钱权,但他有有一种天真,那种面对感情的天真,一点也不顾世俗,也不顾被伤害,如飞蛾扑火一般。

他是很稚嫩的。对于于连,瑞纳,玛特尔,三个迥然不同的人。瑞纳夫人明明之前那么爱于连,可是她更爱自己的孩子,她也许可以不顾世俗的眼光追求爱情,可是她害怕自己的孩子因此受伤害,所以当孩子病了,她以为是自己犯了错误所以上天惩罚她的孩子所以她与于连一刀两断,到最后还举报了于连。她把她的爱看成是一种罪孽。至于玛特尔小姐,她很嚣张跋扈,与其说她喜欢于连,倒不如说她喜欢的是叛逆的感觉。她和于连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没见过于连这样的人,于连一开始对她是没有太大好感的,所以玛特尔是有一种征服心的,她想要占有于连,借此彰显自己的不同,同时她也渴望被征服。她的表现欲太重了。同时也很叛逆。所以,当于连表达出对她的爱意时,她迅速褪去了新鲜感,征服欲,她觉得没有挑战性。这个女生太可怕了虽然很聪明美丽,但是,她不真诚。红与黑里的人都是复杂的,我不能说他们是绝对的好人或坏人,只是感到他们的生长环境塑造出了他们这样的性格。他们的发展是意外的,但是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性格确实就是这样的。所以,看完后,我只是感受到了复杂,还有合情合理。伦理,道德,爱情,神学,宗教,军事,权利,自由,看似矛盾的大家相互碰撞交织,竟也可以这般的不可思议又合情合理。所以呀,人果然是很复杂的呢。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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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5篇


好书有不朽的能力,他是人类活动最丰硕长久的果实,作品这本书让很多人都爱不释手。此时不妨记录下来你的读后感悟,与大家分享。下面读后感大全给大家分享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司汤达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几天前,从一个朋友那里看到了它,算个世界名著吧,就借来看看。断断续续的读,中间有过烦闷的时候,常常翻了几页,就换本杂志看看,因为它太深奥些,有些难以理解,但却也不能彻底的放弃,读读停停,与自已较量着耐心。

开始的时候总想知道结局,却不肯一下子翻到最后一页。呵呵,有些像对待爱情吧,渴望着知道答案,但试题却要慢慢的解开,才有成就感!

今天身体的不适让我没有精力去做其它事情,只能静静的躺在床上,床头的它还有三分之一没有看,我很想知道答案,就把时间交给了书本,人随着情节进退,狂奔到那个已逝去的年代,我就是于连,我就是德雷纳尔夫人,我就是玛娣儿小姐,他们哭,我也会难过,他们开心,我会微笑。

黄昏时分,看完了结局,合上书本,我怅然若失!

人性=自私,复杂,善变,嫉妒,虚荣爱面子

有一种幸福,叫做爱!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有一种放手,是永远的离开!

他不过是想要表达出自已内心真实的想法,想要真正的按自已的意愿活一次,这么简单的要求为什么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呢?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的于连。他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可是却没有得到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爵爷们欣赏他的才华,但心底里却依把他当佣人看,而事实上,他一直是个佣人,十九岁的少年当了家庭教师,纯洁的人儿啊,高贵是不能拿来当饭吃的,所以,他要工作,要为生计而努力。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所以,他让自已违心的融入那个所谓的上流社会,用苍天赋于他的才华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他慢慢的向上爬着,慢慢的变得成熟,内心却得不到真正的宁静,自我,什么才是真正的自我!为了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心灵更深处的矛盾。

我们很多人的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让我们的身体和精神经常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

其实我们很多人,也在上演着于连的故事,现代人的生活中有着太多的现实,人的心中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为了追求所谓的物质幸福而走上歧途的的人很多,很多人以为幸福就是金钱,地位,所以,拼命的找路子挣钱,记得有个朋友说我:你跟谁过不去都行,就是别跟钱过不去!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迷茫了,是的,我不能跟钱过不去,我要生活,我要生存,所以,要挣钱。现实就是这样的,钱,成了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志,钱可以让你在社会上抬起头来,钱,可以让你过上足够好的生活,幸福,真的就是这样简单吗?

幸福永远是和爱情挂钩的,于是他爱上了她--善良、淳朴、温雷纳尔夫人。初识她时,他是个懵懂少年,虽有心计,但却仍不失稚气,爱了,就是爱了,爱的大胆,爱的张扬。而她,身份是夫人,却从未享受过爱情,丈夫和他的关系更像是朋友,或是利用,只为她的身份和财产。她慢慢的也爱上他,爱情,就是这样奇妙,这是一段不被祝福,没有结果的爱情,开心与痛苦相伴,夫人是善良,内心的不认同,让她深受折磨,孩子病了,她认为是上帝的惩罚,她放弃了他,痛苦的分离

如果爱错了人,就要承受这种痛苦,有些爱,只能放在心底,情人是永远拿不出手的,偷来的锣儿敲不响,夫人清楚,可是却深陷其中,如果没有孩子,她愿意为他放弃一切,可是他是三个孩子的母亲,爱孩子胜过爱自已的生命,孩子发烧,她会急得恨不得替他生病,她敬爱天主曾达于狂热的地步;她禀性诚笃,害怕神遣,在她的思想深处,一直认为嫁了丈夫,就要要她所有的感情,全都赋予他。对于和于连的偷情,让她不安,爱的越深,越痛苦。最后,她选择做最好的朋友,那样她的生活过得即使不算快活,至少会相当平静。

感情伤人的游戏,他和她一起在游戏中慢慢的学习着长大

人长大了总会有些故事,他和夫人之间注定了没有结果,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后来,他似乎又爱上了玛娣儿小姐,他想要征服她,于是用尽了一切手段,他和玛娣儿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最终让小姐疯狂了爱上了自已。

爱是什么,他究竟爱的是谁?他要的究竟是什么,在狱中,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爱有时候让人疯狂,雷纳尔夫人/玛娣儿小姐,她们不顾一切爱上的于连,愿意为他牺牲一切自已的一切,情敌到最后也一起偕手来拯救她们共同所爱的人。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夜深了,我仍在思索着,爱情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幸福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刚接了一个朋友的电话,喝多了些,说了很多话,我只是劝他睡去,而他却说我:影子,你太过倔强了,没有人可以包容你!我哑然,真的吗?没有人可以包容我,莫如,我是现实中的于连,一样经历过心路上的挣扎,一样在为了生活而工作,一样的想过的更好些,迷茫中我在坚持,求得内心的宁静,我的倔强,如影随行,不可改变。朋友,我不能欺骗自已,我们只可以做朋友的!

呵呵,不想了,睡吧!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愿我幸福!愿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幸福!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4

《红与黑》讲述了一个懦弱腼腆的平凡青年的一生,他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而孤身一个人在一个森严的社会上辛苦奋斗,其间种种不光彩的手段。他自以为踏上飞黄腾达的坦途时,社会却无情的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这本书虽然有着复杂的感却像我们很好的描述了但是法国社会的现实与残酷。有人说,这本书不太适合小学生读而我却不认为,一个在糖水中泡大的孩子永远都不会知道纯咖啡的苦。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中,这样的事还在发生,我们这些所谓幸福的90后们,有谁亲生体验过旧社会的苦?试问一下,孩子受一点苦,父母们舍得吗?试问一下,你愿意吗?一个过分天真的孩子,在他步入社会时会吃很多苦。如果一个人只知道一件事情的好处而不知道它带来的坏处,那这还叫是非分明吗?早点让孩子看清社会的丑陋有什么不好?

这本书的主角于连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青年,他家并不富有,可以提得上穷了,但书中的人都给了他尊重,一个贵族对平明的尊重,在当时的法国是多么不可思议的啊!但在生活中,在21世纪,穷人受到尊重了吗?没有!这代表着什么?时代在飞跃!人的素质在退步!科技在踏步往前跨,素质在大步往后退。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作者[司汤达]用生动的语言来描述了一位青年短暂的一生,让我们看到了现实的残酷。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5

合上书我在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比较欣赏于连这个人物的?应该是从他因枪杀瑞纳夫人锒铛入狱开始的。之前,对于于连那种因常年自卑而形成的多疑、自负、目空一切、患得患失的性格极其鄙视,但在十九世纪,到处是尔虞我诈、招摇撞骗的巴黎社交场,一个乡村木匠的儿子——于连能以他的.卓越才华和过人心机,在上层社会赢得一席之地已实属不易。而且,他既能赢得清纯朴实的瑞纳夫人的青睐,又有高傲如斯的玛娣儿特的芳心暗许,可谓情场、生意场名利双收,肯定有他的魅力。入狱后的于连抛却虚伪、自负,以至善至诚之心做回自我,他对挚爱的瑞纳夫人倾诉自己的恐惧懦弱,又顾全痴心的玛娣儿特的声誉及日后安排,他是善良的、真诚的、忠于自己理想的于连,他不想苟且于那个无望的时代,只有用死来保持他的高傲、唾弃那个尔虞我诈的社会。总之于连是幸福的,因为他忠实于自己、也赢得了爱情。

那个时代,男人可以为爱情而决斗,死无所憾;女人可以为挚爱而殉情,不惜舍子。真是一个疯狂的时代,当真不考虑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是那个时代太自由?还是现在过得太压抑?时事造人,非虚言矣!

[收藏]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集锦3篇


读后感大全相关栏目推荐:“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1)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2)

《红与黑》是开学时读的了,距今已过去三个多月,其实内容倒也真忘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一些想法的。

男主叫于连,是个木匠的儿子,不受宠爱,被父亲欺负利用,不过于连很聪明,也很有野心。他崇拜的人是拿破仑,他会偷偷藏起拿破仑的照片,不断翻阅拿破仑自传,激励自己成为拿破仑那样“成功”的人。起初我被于连读书的能力所震惊,他真的记忆力很好,虽然对神,宗教类的很不屑,但他是成绩最好的,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但当时也觉得于连真的很势力也很有野心,因为感觉他的每一步都很有目的。为了以后的发展进入了市长的家,当了家庭教师。他为了钱权细细密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见市长时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都要想一想。我觉得很累。但想一下,他也是个很有毅力的人,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总觉得他是自卑的。不管是面对瑞纳夫人还是玛特尔小姐,他开始虽然都是精心计划,勾引瑞纳夫人,追求玛特尔小姐,但奇怪的是,他也陷入其中。就是我发现他不是为了追求那种刺激,也许他一开始有些这种想法,但他并不是那种花花公子类的。特别是他要走的时候,他不惧被抓只为与瑞纳夫人告别,他在花园苦苦等待只为与玛特尔小姐相遇。他在每次爱情中都深陷其中,并甘愿牺牲自己。说他有野心,是的,他野心很大,他渴求钱权,但他有有一种天真,那种面对感情的天真,一点也不顾世俗,也不顾被伤害,如飞蛾扑火一般。

他是很稚嫩的。对于于连,瑞纳,玛特尔,三个迥然不同的人。瑞纳夫人明明之前那么爱于连,可是她更爱自己的孩子,她也许可以不顾世俗的眼光追求爱情,可是她害怕自己的孩子因此受伤害,所以当孩子病了,她以为是自己犯了错误所以上天惩罚她的孩子所以她与于连一刀两断,到最后还举报了于连。她把她的爱看成是一种罪孽。至于玛特尔小姐,她很嚣张跋扈,与其说她喜欢于连,倒不如说她喜欢的是叛逆的感觉。她和于连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没见过于连这样的人,于连一开始对她是没有太大好感的,所以玛特尔是有一种征服心的,她想要占有于连,借此彰显自己的不同,同时她也渴望被征服。她的表现欲太重了。同时也很叛逆。所以,当于连表达出对她的爱意时,她迅速褪去了新鲜感,征服欲,她觉得没有挑战性。这个女生太可怕了虽然很聪明美丽,但是,她不真诚。红与黑里的人都是复杂的,我不能说他们是绝对的好人或坏人,只是感到他们的生长环境塑造出了他们这样的性格。他们的发展是意外的,但是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性格确实就是这样的。所以,看完后,我只是感受到了复杂,还有合情合理。伦理,道德,爱情,神学,宗教,军事,权利,自由,看似矛盾的大家相互碰撞交织,竟也可以这般的不可思议又合情合理。所以呀,人果然是很复杂的呢。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3)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打开那本封存已久的《红与黑》,是因为它的名气,它的作者,还是他那古古怪怪,令人费解的名字,抑或是另有一些别的?我不知道。

我承认,我最初是受他的名气指引而慕名拜读的。也难怪,一部形成了西方“红学”的著作,我这个被曹老先生深深折服的人,怎么能错过?

但司汤达毕竟不是等闲之辈。总目录下的一句题词就使我万分的不解——“献给少数幸福的人”。“少数幸福的人”?这些“人”是怎样的人呢?是学者,是商人,是农民,是教师吗?这个“幸福”又是怎样的幸福呢?是健康身体?是知心的朋友?是安稳的工作?是美满的家庭吗?

带着满脑子的问题读完全书,我了解了于连的一生,却仍然不懂这个“幸福”,从小到大读过的有关幸福的文章不计其数,但却都不是这个“幸福”。

要我说,于连一直都很幸福,他19岁时靠自己的聪明当上了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从此不再受父亲的虐待和兄长的欺凌,并且每月还有400法郎的薪水,而此前他仅仅是个贫农的儿子。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为名声显赫的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由一介平民而成为了上流社会中的一员,整天与一些贵族打交道,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曾赢得了两个贵妇人的爱情,一个是有思想有才智的德·拉莫尔小姐,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德·莱纳夫人,他经历了“头脑的”和“心灵的”两种爱情,这难道不是幸福吗?

我困惑,我迷茫,于连在生命最辉煌的那一时刻凋零,在他死之前竟觉得“明媚的阳光使万物洋溢着快乐”,而且“给了他一种甜美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吗?翻阅许多名家对《红与黑》的评析,虽说众说纷纭,但其实归纳起来通俗一点说:在当时那个社会于连最后是解脱了,所以他是幸福的。

解脱?解脱!是啊!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对于于连这样一个表面上“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但实际上却有着美好心灵的人来说,是多么无聊,多么烦闷的呀!在这个社会上,于连也和他人一样为了“发达”,为了“出人头地”,为了“飞黄腾达”而不择手段,但他的虚伪,他的做作,他的趋奉却总是露出马脚,泄露出真情而引人怀疑。这个社会使他迷误在金钱,名利当中,当他最后觉醒,走出误区时,幸福的大门终于开启了。不幸与幸福之间或许只有一步之遥,却耗费了于连的一生。

幸福,我们有时将它看得很普通,其实却很难;也有时候把它想象得过于遥远,实际上只是一种平凡的感觉,这就是幸福吗?也许吧。几十年后,当我重读《红与黑》时,应该会有更深切的体会。

也许,司汤达本人也无法诠释幸福的含义。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


通过沉下心来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改变了自己以往的看法时。 记下自己的想法和感情,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和别人,感谢查阅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推荐红与黑读后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红与黑读后感【篇1】

如题,我不晓得是人云亦云还是真的如此感觉。

于连作为一个底层人民,他对市长夫人没有所谓利用,是一种较为纯真的爱(这样说应该不为过)。

第一:从他在路上的思想,他在逃亡巴黎的时候想着若是大革命要危及夫人,他一定要赶回来,这是他的心理活动。无需给他人看的,但是他就是这么想的。

第二:从最后他为开枪打了市长夫人而懊悔不已,自己要求死罪,还劝夫人好好活下去。

在审判过程中我认为是整本书的高潮部分,他爆发出了极大的人性光辉。他不图苟且,他说出了真心话,他呐喊,他反抗,他诉说对这法国阶级性的不满,也抒发了底层人民一步一步爬上来的艰难。

他声情并茂的演说,加之本就英俊的外表打动贵族妇女倒也不足为奇,可是这并不是什么优势。这一切无疑导致了法官的愤懑,这也给他带来了死刑的判决书。

他曾豪情壮志地说,“虽然我出身贫寒,但我有的是高贵。”,但最后迎接确实人首分离的啷当结局,何其悲哉,何其不幸!

再者就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他不卑不亢,这也是玛蒂尔德这样一个强势的姑娘被她征服的原因所在。

虽然我并不认为他们两者的爱情即便是真的结婚在一起,大抵上也是无尽的梦魇。像玛蒂尔德这类亲吻死去于连的头颅的女性,以及像于连不服硬,而且情绪化的迷恋拿破仑的青年,两者的结合有些那么的诡异。 当然了,以上所叙述的是他的软件,也就是性格啊人品方面的。当然光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就是他的硬件,英俊清秀,聪慧过人,从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和大主教对他的赞誉就可观之。 那些云云于连怎么怎么的,或许是个另一位仁兄搞混了吧。

《漂亮朋友》里面的那个炮兵。没有任何的政治头脑与文化,利欲熏心,和于连个人感觉两者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红与黑读后感【篇2】

让万千生灵聚于一处,自然不错;但笼子里就不甚快乐了。

权势,先生,难道不足挂齿吗?

我不知道我是谁,也不知道我在做什么。

压抑下的叹息,因压抑而更显深沉,

偷偷送的秋波,因偷送而更见甜蜜,

还有绯红的脸颊,尽管并非由于犯罪。

一个人坚定的有远大抱负的人,

自然有权支配头脑迟钝的凡夫俗子。

为了爱情而牺牲自己,这是公平的;但是,如果为了莫须有的爱情而牺牲自己,那就莫名其妙了!

对想象丰富,胸怀激|情的人来说,即使是一些只言片语,一次不期而遇,都能成为有力的证据。

一项伟大的计划,从没想到实施,中间的日子多么难熬!多少回犹豫彷徨!因为他生死攸关。更有甚者,它还关系永世的名誉。

不要指望我会有软弱的表现。我已经为自己报了仇,罪当偿命,现在我来了。请为我的灵魂祈祷吧!

爱情不是儿戏,一切切的巧合只是缘分,缘分只是差身而过而已,留下来的就只有回忆了,美好顺势淡忘,挚友痕迹,所以人不要琴艺去接受与付出,那么结果会是失败与曲折。

冲动并不是胜者,忍耐与人手才是真正的胜者,学会忍耐与忍受,才能脱颖而出不为挫折而击溃。

是的爱情,以及一切爱的奇迹,已占据我的整个心灵,爱像火焰,使我热血沸腾,也只有这个恩典上天还没有赐予我。

对想象丰富,胸怀激|情的人来说,即使是一些只言片语,一次不期而遇,都能成为有力的证据。

优良的品质,才会有美好的生活;优良的品德,才会有好的人际关系;优良的态度,才会开辟远航的大门。

人因为有缺陷所以才会成长;人因为有优点所以才展耀;人因为有才能所以不担心后果;人因为没智能所以逐渐走向懦弱。

命运需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的人,将不会得更丰富的人生。不会捉住命运的人他将错过更多美好时光。不会珍惜命运的人智慧被命运所玩弄于手掌之中,从此失败致死。

选择的重要。于连最后的选择是错误的,他选择了杀掠来松解自己的怒火反而是自己因此送上了绝路。这是选择的重要。下棋也是人;人生也是。古人说一步错步步错。人生如棋,一步错也就无悔棋只说了。

坚持就是胜利,于连就是个例子,他从一个农村小孩到城市中的家庭教师。

误解;生活中存在的,信任是生活中必须的,化解是一种溶解剂,讲述是解决的开始。

后悔;生活中很多人在做错事时都会觉得后悔当初所犯下的错,但这在生活中又有是没用呢?许多人也不是继续犯同样的错,屡次不改,这样的人是不可饶恕的,还有一种是知错就犯,明知道做的是错的还去学去尝试,这样子后的'后悔,会有用吗?

在日常生活中有双面人之说,于连正是如此。说明他在不同的人面前呈现不同的性格、对同一个人的不一样的观点,令人不知道哪个是真的,在一个人面前一个样,在另一个人有一个样,这样的人会受到很多人鄙视排挤的。

红与黑读后感【篇3】

当王权再度更迭――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拿破仑的事业在厄尔巴岛终结,王朝复辟――时代掀起的波澜造就了一个于连。他渴望穿上红色的军装,追随拿破仑的脚步成就一番战功,却迫于局势而不得已将野心掩藏在黑色的教服下。理想与现实间的强烈反差,暗示了他的末路。当铡刀落下,傲慢也好,自卑也罢,都会随着尘埃落定,掩盖在血色之中。只有那颗头颅上空洞的瞳孔,仍痴痴凝望着他所有虚假的信仰与虚幻的荣光。

纵观于连短暂的一生,能轻易提炼出两个词:傲慢和自卑。乍看这两种特质似乎相互矛盾,但究其根本,它们都生自比较心。过人的天资使他不屑同庸俗的贵族相交,坚信以自己的才华应当攀上更高的地位;低劣的出身又使他处处小心翼翼,时刻恐他人的耻笑与嘲难。傲慢与自卑的交织在他心中,滋生出近乎扭曲的恶意与甚于悲悯的崇高,构成了名为“于连”的悲剧角色。

于连的傲慢表现得直白而富有攻击性。在人生最初的转折点,被瑞那市长雇为家庭教师,他心中有忐忑不安、但更多的却是对于这份职业的轻慢,同瑞那夫人的亲密关系更为他的就职提供了借口。而在进入巴黎后,“拉穆尔侯爵的秘书”一职使他不得不出席众多贵族参加的晚宴,于连看不上他们浅薄的思想与虚伪的做派而不愿和这些“空有出身别无长处”的家伙交好,更别提谄媚。即使是面对真正的贵族千金、拥有过人美貌与出众智慧的玛娣儿特,他也冷眼相待,甚至会在对方惊扰他思索时出言讽刺,这份极具攻击性的傲慢与孤高固然是于连的人格魅力之一,却也是致命的弱点。它令他相信他能够成为鸷鹰,翱翔长空,完成每一次有力的搏击;它也令他以一种超脱的眼光观察人的行为,用上帝视角审视人在那般时代下的挣扎。

与傲慢相对的,是于连刻在心里的自卑。为了前途,他必须混迹于贵族大公间。而他呢?他只是一个穷木匠的儿子,始终摆脱不开索雷尔这个贱姓。出于对自己低贱出身的厌恶,当瑞那夫人朴实的心和玛娣儿特高傲的心迸生出纯挚的爱意并倾注于他时,只要她们的言语不注意,显出了不大尊重的意味,他便觉得极冒犯,从而对他们――贵族阶级的造物――报以较她们所作所为过分百倍的恶意。他不惮用最坏的想象去揣测那些贵族,并表现出不可一世的样子,唯恐教他们看不起。因无法改变的底层出身而带来的无从抹去的自卑犹如蛇一般,一寸寸蚕食掉他纯粹的心。它迫使他不断为跻身英雄之列奋进,又迫使他对感受到的一切好意抱以不信任的态度。真实与虚构之间的界限被肆意歪曲,隔绝开于连与周围的世界。

故事的最后,于连以一名年轻少校的身份,站在法庭上激情演说。他凭借过目不忘的记忆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士,继而被接连委以重任,又因玛娣儿特的倾心被授与十字勋章、食邑和少校称号,可以说,命运在这期间从未亏待过这个拥有坚定信念、或者说远大目标的年轻人。只可惜,于连的命运似乎在第一天成为家庭教师的那个早晨就已注定:破旧的报纸上报道的那个死刑犯有同于连相似的姓氏,鲜红的圣餐布倒映在水中宛如沉寂的血。种种不详的征兆预示着他的结局――死亡,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意料之外在于,那样一个优秀、拥有光明前途的年轻人仿佛不该早早被黑暗掐住咽喉,任由贵族和资产阶级落下无理由的寒芒,再在蜚语中随意涂抹事实;可一颗傲慢又自卑的心注定于连不会在强权面前低下头颅,与世俗相悖离的结果就是为世俗所不容,那么他的死亡也就在意料之中了,于连死于他的傲慢、他的自卑,死于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迫害,死于那个**的时代。

“在拿破仑的部队中,我会成为一名军曹;在巴黎的教会中,我会是一名主教。”于连对自己的未来做出这样的评价,是因为当时法国变化的局势只给了平民两种选择:屈服,或是革命。于连想成为足以改变历史的人物,有伟大的抱负。为了达成目的,他强迫自己做一个拥有虔诚信仰的教士,得到了他向往中的、尽管是短暂的荣光。在时代的浪潮下,于连的悲剧显得无比渺小。每个个人都是时代长河中的一滴水、一粒沙,受时代的裹挟前进、翻涌,最终被时代吞噬。于连那虚假的信仰和虚幻的荣光在这条长河中微不足道,最终只能留下一点浅薄的、转瞬即逝的血色。

这是时代的悲剧。

而当时代的悲剧具象到个人,于是人们记住了于连。

红与黑读后感【篇4】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18,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红与黑读后感【篇5】

司汤达的《红与黑》是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该书主要通过于连的奋斗史来抨击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以及教会的黑暗。下面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骆驼祥子读后感1200字,欢迎阅读。

红与黑读后感1200字(一)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 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 作战计划 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 某种责任 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 作战计划 ,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 快乐的到了极点 ,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 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 ,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 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 责任 ,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红与黑读后感1200字(二)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

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 司汤达倾心的人的 灵魂辨证法 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 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 造成一个人的境遇 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 索雷尔,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 是他一生的骨架, 追求 幸福的 热情 和 毅力 、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

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 英雄的梦想 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 个人反抗行不通 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 创举 使于连与德 雷纳尔夫人 心灵的爱情 和于连与德 拉莫尔小姐 头脑的爱情 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 我把自己毁了 ,可之后的细节是 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 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 我读过 后面加上一句 我也掩卷沉思过 。

红与黑读后感1200字(三)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 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 ,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 政治小说 。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 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 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 狂欢 和 喜悦 ,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 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 现代小说之父 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 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 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1200字(四)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 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映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

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 平民阶级叛逆心 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 光明 时,因枪击德 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1200字(六)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 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 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 狂欢 和 喜悦 ,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 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 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 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 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1200字(六)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 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 追求 幸福的 热情 和 毅力 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 英雄的梦想 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 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 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 竹竿 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 三十岁当上司令官 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 责任 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 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 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 抱负 和 野心 之类。

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 拉莫尔侯爵的女婿 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 自杀 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 成功 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读后感【篇6】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将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私通,产生了虚伪的爱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了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经过一番波折,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于连至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寒,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恨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想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不断思考、观察、励志和忍受,终于迎来得意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翻看这本书,于连的一举一动让我深思,我们似乎能从书中获得共鸣,在他身上也能找到我们的影子。他有着一颗不屈不挠的心,也许就是一无所有,对任何事物都抱有放手一搏的心态。而我们有时却不敢迈出勇敢尝试的第一步,屈从命运的摆布,要让我们点亮那颗跳动的心,激起那份没完全枯竭的热情。

同时,这部小说也揭示了复辟王朝时期的波澜的阶级大搏斗,反映了政治黑暗与爱情占有。

红与黑读后感【篇7】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欺凌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

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红与黑读后感【篇8】

最近参加了一个同读活动,读了这本久负盛名的名著。

说实话,自己本身倒也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只可惜近几年啃的砖头少了,简单的书多了,所以理解和语言能力都有所下降。这次选择的这个版本,就碰到了此类问题,译者是个大家,法文,文言文功底都很深,所以翻成了带一点文言腔调的小说,文采风流,辞藻斐然。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代口语的方式不断变化,导致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就是现在的我读起来,并不顺畅,每个字都认识,放在一起读,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没有办法把语句具象到脑海中,导致阅读起来囫囵吞枣,不求甚解,连写文章也是,要么就是1,2,3点的工科类报告文章,要么就是这种口语化的流水账,一个有序的,结构化的文章都没有办法写出来,这也是工作久了,久不动笔的后遗症,反哺过来,就导致了阅读能力的下降,非常可惜。

伴读的大家就很厉害,可以带领我们进入了另一个层次的阅读方式,并不是读完这本书就这么读完了,而是关注于故事存在的社会背景,以及书中简单的描述所带出来的当时的社会风貌。如果在阅读之前,没有这些准备的话,很容易就读过去了,还是要先泛读了解一下,再去搜索相关资料,再精读一下,才能把一本书横着读,竖着读,给读透。

《红与黑》这部书的大体发生时间,在法国大革命之后,拿破仑失败了,波旁王朝复辟,但原有的社会结构摇摇欲坠,作为统治阶层的贵族、军队和宗教,不再保有绝对的权威,世袭的铁板出现了缝隙,给了底层的草根人民上升的空间,这才给了于连这样的人物施展的舞台。

于连是铁匠的儿子,父亲和哥哥都大字不识一个,并且脾气极度暴躁,动辄打骂,而于连本身却聪明过人,记忆力极佳,办事牢靠细心,长相俊美。相当于一个业务能力非常强的人,却没有一个很好的出身,再加上于连的自尊心极强,导致后续他极度拧巴的性格,自卑与自傲的混合体,既没有一条路走到红,也没有一条路走到黑。

红在这里面大概率是表示革命的意思,也就是于连心心念念的拿破仑时光,他总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如果早生二十年,就可以为了革命奉献,要么死亡,要么成为将军,可以实现阶级的逆袭,开创属于自己的时代。

黑在里面表示宗教的意思,神父总是穿着一身黑袍,这也是现实社会中,于连最有可能晋升,实现阶级突破的方式,只是于连自己本身,对此毫无兴趣,他学习拉丁文,背诵整本圣经,都只是为了升迁,并非发自内心的热爱。

于是,这样的于连成为了一个昂贵的摆设,作为家庭教师进入了市长家,也因此遇见了纠缠一生的德瑞那夫人。德瑞那夫人很可怜,作为一个贵族出身的女子,一直被当作花瓶养大,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是虔诚的宗教信徒,长大后就嫁给了市长,一个自大无知粗暴的男人。在遇到于连之后,德瑞那夫人才初次尝到了爱与被爱的情感滋味。

至此,于连进入了上升通途的另一个阶段。然而,宗教学院并不总是纯洁,所有压抑人性的地方一定会有争斗,于连就是一个牺牲品,牵扯进了高层之间的争斗,如果不是后来遇到提拔他的贵人,只怕会沦落为炮灰的命运。总体而言,于连的能力让他十分出众,而自傲与自卑的情况,让他无法舍却脸皮,一门心思钻营往上爬,也不愿与其他人同流合污,在这样的社会当中,单纯的靠自己,是无法达到向上的结果的。所以,司汤达安排了贵人相助,将于连放到伯爵大人的身边做秘书,于连出众的能力另伯爵刮目相看,甚至要安排他到军队历练,并且给予贵族的头衔。

本来按着这条路,于连可以走的'一帆风顺,只要舍弃了自己的自尊与自傲,没有影响到贵族的利益,是可以实现阶层的逆袭。可惜,出色的皮相与能力,让他吸引到了玛蒂尔达小姐,玛蒂尔达小姐是一只骄傲的金丝雀,看不上身边的任何人,总是嫌弃他们的无聊,却被于连的特殊吸引了,并且想得到于连作为自己魅力的证明。于是两人之间相互勾引,你进我退,进了又厌恶,退了又不甘心,此时的于连已然进阶,虽然还没到得心应手的地步,但是对于玛蒂尔达小姐的心理把握地更为准确,进退自如,最终算是攻陷了玛蒂尔达小姐。恰恰也正是因此而触动了伯爵的利益,伯爵本希望女儿嫁给另外一名贵族,获得一个更高的头衔,现在却被于连破坏了,而此时,恰恰收到了一封检举揭发于连勾引妇女道德败坏的信。

这封信,来自于虔诚的德瑞那夫人,因孩子的病情,不得不根据神父的口述,写下了这封可以让于连身败名裂的忏悔信,这里面就可以看出,宗教学院的影响还没有结束,站在不同边的神父们,相互攻讦,抓住一切可以用的机会,栽赃诬陷对方,于连恰恰又是倒在了这里。伯爵大怒,要求于连拿着金钱远走海外,隐姓埋名,这对于一心想要出人头地的于连来说,是一件比死还痛苦的事,于是,反正也是死,于连选择了同归于尽,他回去刺杀德瑞那夫人,虽然没有成功,却依旧被关进了牢房。玛蒂尔达小姐为此一直在奔走,却中了圈套,神父之间的站队问题,导致当权派选择打压于连,最终,于连还是上了断头台,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于连,成也皮囊,败也皮囊,一个脆弱的苍白的表面安静内心火热的绝世妖孽,碰上了就逃不过。

关于秘密花园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3篇


以下“关于秘密花园的读后感如何写”由我们为大家收集整理,看完作者的作品,我们收获了一份宝贵的财富。此时应该动笔将我们的内心想法更好的做好记录,有关作品的优秀读后感您感兴趣吗?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秘密花园的读后感如何写(篇1)

我看过一本很好看的书,书名叫:《秘密花园》。秘密花园中的小主人公叫玛丽,她是一个相貌丑陋、脾气暴躁,人见人厌的小姑娘。在一次家庭瘟疫中,她的爸爸和妈妈被残酷的命运瘟疫夺走了生命,而她则成为了一个没有爸爸妈妈的孤儿。

我看到这时,总是想问:“这本书里怎样净都是一些让人不开心的人或事呢?”我带着这个问题一向看下去,随着看到另一个小主人公狄肯,我渐渐明白了,作者首先采用比较的方法,让我们看到孤独、寂寞、对什么事都感到烦的玛丽,结识到了伙伴—狄肯之后,渐渐变得开朗、变的漂亮,渐渐地,让我们看到了开朗、快活、漂亮的玛丽。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伙伴的价值。活泼,爱小动物的狄肯,用自己真诚的心打动了对什么事都烦的玛丽、打动了身患重病对生命不报有任何期望的柯林,使他重新振作了起来。qq个性名字

如果我是玛丽,我也会厌恶所有的人或事,正因在这个家庭里,我的爸爸是一个总是不回家的人,而我的妈妈也每一天去参加各种各样的舞会,根本不在乎我的存在,只让保姆们照顾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我感到孤独、寂寞,一个快乐的我渐渐地变成了谁都不理睬、对什么事都感到烦,有谁不会变成这样呢?

我十分喜爱秘密花园这本书,我更加期望拥有狄肯那样宝贵的友情,正因他,这本书的出现,使我明白了友情能够改变一切别人认为改变不了的,甚至能够是自己的人生,不是吗?

关于秘密花园的读后感如何写(篇2)

在寒假的期间,我看了《秘密花园》,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向我们介绍的三个人物,脾气暴躁,人见人厌的玛丽,与玛丽相反,人见人爱,活泼健康是的迪肯,极端古怪的柯林。

玛丽出生在印度,老是生病,所以她的头发和面色都暗黄无光。不过她妈妈倒是位姿色出众的女子,一天到晚只顾着参加聚会,与别人寻欢作乐,从来不顾玛丽,之后被她交给了一位奶妈。在奶妈和仆人的百依百顺下,玛丽在六岁时候就成为世界上最暴躁最自私而且霸道的丫头。

柯林是一个极端古怪的小少爷。与玛丽、迪肯平等地交流使他认识了自己性格的缺陷,秘密花园里的活动不仅让他身体恢复,更让他树立了生活的信心。

迪肯是一个人见人爱、活泼健康还拥有一颗爱心的小男孩。迪肯从小成长在生活贫苦的农家,他从小就在大自然的怀抱中玩耍,把荒原上的一切都是作为朋友,他的爱心不仅得到了小动物的信任,也教会了玛丽小姐和柯林小少爷如何拥有一颗爱心。

在《秘密花园》中给我们隐藏了一个又一个的秘密。

关于秘密花园的读后感如何写(篇3)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秘密花园》。这本书是白湟德夫人所写。在这本书里,玛丽用一枝妙笔为我们描述了一个花园苏醒的全过程。这个过程是奇妙的、美妙的,有魔力的。故事中的小玛丽和克林,他们总是待在房间里,从来没出过门的他们,在秘密花园的一个生机勃勃的春天,他们和这个古老的花园一齐苏醒。他们获得了活力,健康,这也让我们慢慢地懂得关怀、包容与同情。

还没来到画眉庄园前,玛丽心中有着一些不好的念头;玛丽总是认为大家都厌恶我,我也厌恶他们,天气是多么令人厌烦……这使玛丽变成一个病恹恹、又丑又坏的小女孩。

可来到庄园后,玛丽的心被玛莎、乔本、迪肯、苏比太太这些善良的人占据;被小松鼠、小狐狸、乌鸦这些可爱的动物占据;被花园、荒野这些美丽的景物所占据。因此,坏念头消失了,被遗弃的好念头又蜀犬吠日到玛丽心里了。

而克林则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他时时刻刻想着自己背上的包,他快要死了,这让他变成一个心里压力很大又不爱呼吸新鲜空气的孩子。他不知道自己如果晒太阳会健康也不知道自己的的双脚很强大能够走跑。在迪肯与玛丽的帮忙下,他像一盆枯萎的花又重新有了生命。

迪肯是一个“自然之子”。他从小在荒野上长大。虽然家里很穷,但他懂鸟语,能够和动物交流,他甚至能够像印度人迷惑蛇一样把小动物迷惑。他身上发着清新的气味。他把爱与自然传给玛丽、克林让他们也变成爱自然的孩子。

我们生活此刻忙碌多了,孩子们,家长们都远离了自然。我们来自大自然,如果我们离开了自然我们也就离开了自己。让我们重新回到大自然的怀抱吧!

[荐]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通用


读书常可以开拓我们的智慧,给人以快乐,给人丰富的创造力,读者们都很喜欢看作品这本书。不妨把读后感书写一下,有关作品好的读后感都具备哪些细节呢?为使用时更加方便,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相信您能从本文找到帮助!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1】

合上书我在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比较欣赏于连这个人物的?应该是从他因枪杀瑞纳夫人锒铛入狱开始的。之前,对于于连那种因常年自卑而形成的多疑、自负、目空一切、患得患失的性格极其鄙视,但在十九世纪,到处是尔虞我诈、招摇撞骗的巴黎社交场,一个乡村木匠的儿子——于连能以他的.卓越才华和过人心机,在上层社会赢得一席之地已实属不易。而且,他既能赢得清纯朴实的瑞纳夫人的青睐,又有高傲如斯的玛娣儿特的芳心暗许,可谓情场、生意场名利双收,肯定有他的魅力。入狱后的于连抛却虚伪、自负,以至善至诚之心做回自我,他对挚爱的瑞纳夫人倾诉自己的恐惧懦弱,又顾全痴心的玛娣儿特的声誉及日后安排,他是善良的、真诚的、忠于自己理想的于连,他不想苟且于那个无望的时代,只有用死来保持他的高傲、唾弃那个尔虞我诈的社会。总之于连是幸福的,因为他忠实于自己、也赢得了爱情。

那个时代,男人可以为爱情而决斗,死无所憾;女人可以为挚爱而殉情,不惜舍子。真是一个疯狂的时代,当真不考虑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是那个时代太自由?还是现在过得太压抑?时事造人,非虚言矣!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2】

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黑是马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抄的[嘘])

我认为红色是于连有拿破仑一样的野心和追求,而黑色就是在追求中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卖灵魂,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对于德雷纳尔夫人既是于连生命中的起点亦是终点。马蒂尔德则是于连追求中的又一阶梯。为了自尊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自己,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更是一个时代的错误…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马蒂尔德)时,因枪击德·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如果不是阶级斗争政治改革我更希望于连会放下自己的野心真真切切的和马蒂尔德在一起,而不是因为最初的爱、妒忌和悔恨去枪杀雷纳尔夫人才最终找到真正的自我,三个人当中无论谁都是活的可悲爱的卑微~“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或许于连自身的红与黑便是真正意义上的红与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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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3】

《红与黑》读后感600字!

于连:“伟大的天主,为什么我是我呢?”

1、在经历大革命和旧王朝复辟之后的法国,一个富有热情和野心的天才少年不幸生在了贫民阶层,他崇拜拿破仑精神,在这个时代摸索着自己的英雄路,贵族女性的卧房,巴黎上流社会的客厅,成了他的战场,教士的黑袍是他的军服,断头台和情人怀里的头颅,是他最终获得的十字勋章。

2、身份悬殊的爱情也是阶级斗争的战场,有趣的是阶级关系和主仆关系在爱情中的颠倒,一方处在卑贱中迫切地维护求证自己的自尊和虚荣,一方处在尊贵中,隐藏着被征服被改变的渴求,可以想见,一个外在抖S的人,必然在内心驭使自虐着自己。

3、两位女主人公的爱情线,分别代表了外省女人和巴黎女人、封闭中的单纯和浮华里的厌倦、源自心灵的爱情和源自头脑的爱情的对比。可见爱情和当下的欲求、未来的梦想有关,所以爱情是变化多端的反复无常的,而在死亡面前爱情也是独一无二的宽容理解和奉献,所以爱情也是无限的。

4、对一个出身低微的青年来说,同时拥有浪漫的想象力和过度的敏感是致命的,它们的共同作用使一个聪明的头脑对现实做出过激的误判,这样一个心灵不断地徘徊在胜利的激情和失败的惶恐中,直到死亡来临拔除掉他所有从这个伪善的社会里激起的野心。他几乎得到一切,而终于失去了一切。

5、功成名就的英雄自有历史来表彰,而一个淹没在一个时代里的“可能的英雄”是文学里不朽的形象,文学还原被一个时代扼杀的可能性,替代历史去铭记某一类典型的失败者的“真实”。

因为从历史到未来,每一个自命不凡跋涉着平庸荒漠的人,每一个被激情和现实折磨的人,都会问出那一句“为什么我是我?”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4】

几天前,从一个朋友那里看到了它,算个世界名著吧,就借来看看。断断续续的读,中间有过烦闷的时候,常常翻了几页,就换本杂志看看,因为它太深奥些,有些难以理解,但却也不能彻底的放弃,读读停停,与自已较量着耐心。

开始的时候总想知道结局,却不肯一下子翻到最后一页。呵呵,有些像对待爱情吧,渴望着知道答案,但试题却要慢慢的解开,才有成就感!

今天身体的不适让我没有精力去做其它事情,只能静静的躺在床上,床头的它还有三分之一没有看,我很想知道答案,就把时间交给了书本,人随着情节进退,狂奔到那个已逝去的年代,我就是于连,我就是德雷纳尔夫人,我就是玛娣儿小姐,他们哭,我也会难过,他们开心,我会微笑。

黄昏时分,看完了结局,合上书本,我怅然若失!

人性=自私,复杂,善变,嫉妒,虚荣爱面子

有一种幸福,叫做爱!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有一种放手,是永远的离开!

他不过是想要表达出自已内心真实的想法,想要真正的按自已的意愿活一次,这么简单的要求为什么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呢?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的于连。他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可是却没有得到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爵爷们欣赏他的才华,但心底里却依把他当佣人看,而事实上,他一直是个佣人,十九岁的少年当了家庭教师,纯洁的人儿啊,高贵是不能拿来当饭吃的,所以,他要工作,要为生计而努力。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所以,他让自已违心的融入那个所谓的上流社会,用苍天赋于他的才华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他慢慢的向上爬着,慢慢的变得成熟,内心却得不到真正的宁静,自我,什么才是真正的自我!为了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心灵更深处的矛盾。

我们很多人的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让我们的身体和精神经常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

其实我们很多人,也在上演着于连的故事,现代人的生活中有着太多的现实,人的心中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为了追求所谓的物质幸福而走上歧途的的人很多,很多人以为幸福就是金钱,地位,所以,拼命的找路子挣钱,记得有个朋友说我:你跟谁过不去都行,就是别跟钱过不去!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迷茫了,是的,我不能跟钱过不去,我要生活,我要生存,所以,要挣钱。现实就是这样的,钱,成了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志,钱可以让你在社会上抬起头来,钱,可以让你过上足够好的生活,幸福,真的就是这样简单吗?

幸福永远是和爱情挂钩的,于是他爱上了她--善良、淳朴、温雷纳尔夫人。初识她时,他是个懵懂少年,虽有心计,但却仍不失稚气,爱了,就是爱了,爱的大胆,爱的张扬。而她,身份是夫人,却从未享受过爱情,丈夫和他的关系更像是朋友,或是利用,只为她的身份和财产。她慢慢的也爱上他,爱情,就是这样奇妙,这是一段不被祝福,没有结果的爱情,开心与痛苦相伴,夫人是善良,内心的不认同,让她深受折磨,孩子病了,她认为是上帝的惩罚,她放弃了他,痛苦的分离

如果爱错了人,就要承受这种痛苦,有些爱,只能放在心底,情人是永远拿不出手的,偷来的锣儿敲不响,夫人清楚,可是却深陷其中,如果没有孩子,她愿意为他放弃一切,可是他是三个孩子的母亲,爱孩子胜过爱自已的生命,孩子发烧,她会急得恨不得替他生病,她敬爱天主曾达于狂热的地步;她禀性诚笃,害怕神遣,在她的思想深处,一直认为嫁了丈夫,就要要她所有的感情,全都赋予他。对于和于连的偷情,让她不安,爱的越深,越痛苦。最后,她选择做最好的朋友,那样她的生活过得即使不算快活,至少会相当平静。

感情伤人的游戏,他和她一起在游戏中慢慢的学习着长大

人长大了总会有些故事,他和夫人之间注定了没有结果,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后来,他似乎又爱上了玛娣儿小姐,他想要征服她,于是用尽了一切手段,他和玛娣儿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最终让小姐疯狂了爱上了自已。

爱是什么,他究竟爱的是谁?他要的究竟是什么,在狱中,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爱有时候让人疯狂,雷纳尔夫人/玛娣儿小姐,她们不顾一切爱上的于连,愿意为他牺牲一切自已的一切,情敌到最后也一起偕手来拯救她们共同所爱的人。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夜深了,我仍在思索着,爱情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幸福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刚接了一个朋友的电话,喝多了些,说了很多话,我只是劝他睡去,而他却说我:影子,你太过倔强了,没有人可以包容你!我哑然,真的吗?没有人可以包容我,莫如,我是现实中的于连,一样经历过心路上的挣扎,一样在为了生活而工作,一样的想过的更好些,迷茫中我在坚持,求得内心的宁静,我的倔强,如影随行,不可改变。朋友,我不能欺骗自已,我们只可以做朋友的!

呵呵,不想了,睡吧!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愿我幸福!愿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幸福!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


有请阅读栏目小编为你编辑的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相信您在本文中有所收获。书籍教人明理,给予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阅读完作品,很多人为他的故事情节所感动。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去记录阅读作品后的想法。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1)

读完列夫托尔斯泰《复活》,此时我才深深体会到,为什么会把这部小说列为世界名著了。

小说反映了俄国十七世纪社会的丑恶,道德的沦丧,农民的贫苦。小说的主人翁卡秋莎以被这个肮脏的社会所愚弄,被社会所抛弃的,沦为风尘女子又因一桩命案获罪入狱。序幕逐渐拉开。

本书男主人翁涅赫柳多夫,是上流社会的公爵,正是卡秋莎的陪审员。

庭审结束,涅赫柳多夫知道是自己曾经爱上的卡秋莎,也就因为自己的不负责才使卡秋莎逐渐堕落的,沦落到这个地步,男主人翁认为都是他的责任,其灵魂受到很大的震撼,深深自责并开始行动。

起先是带着赎罪的心情,会见卡秋莎,随着故事情节的逐步展开,通过为卡秋莎的案子奔走活动,真正看到社会的另一面,自己原来忽略其所存在的丑恶的一面。亲眼看到下层劳动人民的困苦,及各级政府官员草菅人命,和社会的肮脏,从而他认为,关在监狱里的不是真正的罪犯,而社会的上的某些人才真正的罪犯。这时男主人翁灵魂的到升华。

本书的价值在于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官场的腐败,人民的可怜、无奈。男主人翁就是从中跳出来,了解人间的疾苦,睁眼看这个物欲横流、肮脏不堪的社会,并试图努力改变这个世界。当然任何一种变革都不是一两个人能做到到得,但至少让我们看到了曙光,至少有人站了出来,指出这个社会的弊端所在。

我读此书的感受:随着故事的深入,自己的灵魂也得到升华,越往下看越受鼓舞,精神越振奋。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2)

读完了《复活》这一本书,作者在书中揭露了当时法庭、监狱和政府机关的黑暗,揭露了官吏的昏庸残暴和法律的反动。在严肃的法庭上,一群执法者各有各的心思,随随便便地将一个受害少女玛丝洛娃判刑。在主人公上诉的过程中,又进一步暴露了沙皇政府机构从上到下都没有好人:国务大臣是个贪婪成性的吸血鬼,柜密官是镇压波兰人起义的刽子手,掌管犯人的将军极端残忍,副省长以鞭打犯人为乐,而狱吏也以折磨犯人为能事。这是一个怎样的`群体,一个怎样的统治阶级?

小说在激烈地揭露和批判俄国社会的同时,也成功地塑造了两个丰满而复杂的人物形象——涅赫留朵夫公爵和玛丝洛娃。涅赫留朵夫是一个“忏悔”贵族的典型。小说通过这个人物在思考和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人物思想的发展,来刻画人物的。在整个小说中,他的贵族阶级旧性不断死灰复燃。因此他每走一步都要经过痛苦的斗争。这一切都使得这个人物形象显得丰满和真实可信。不过,最终他的心灵复苏是给人以强烈震撼的。

用法国著名思想家,文学家罗曼。罗兰的话说:《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3)

当我初次看到“复生”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么就复生了?但是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需用心去读,才华体会到作者叫它“复生”的意图。

看完了书,合上册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考虑的方针。这本书的主人公便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发表。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正本仁爱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扔掉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击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双眼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惊惧,并产生了自个无法控制的悔恨心情。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奋斗,抉择“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遭受苦楚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

所以经过多日的思想奋斗,他找回了自个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挽救她,与她成婚。这便是聂赫留朵夫的初次复生,这让他从头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收拾。但是,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简单,这也是给我感受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蜕化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抉择从头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仍是仁爱的。他从头开始记日记,“同自个说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实的纯洁的自个说话”,这是他人生的改动。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4)

学完茨威格笔下的《列夫·托尔斯泰》之后,我就对这个人产生了强烈的好奇感,这样一个眼神里带着利剑的大作家会有什么样的写作风格呢?然后我就特别自然地寻觅到了这本《复活》。

全书大概讲的就是作为陪审员的贵族青年捏赫留朵夫在法庭上认出了收审的女犯玛丝洛娃就是自己十年前的温柔俏丽的初恋情人卡秋莎。为了赎回自己的.罪过,为了将来自己和玛丝洛娃的幸福,捏赫留朵夫开始奔走解救,访问一个又一个法官、将军、省长、市长、国务大臣等等很多人。他四处奔波,目睹了俄国社会的种种丑恶。他从解救玛丝洛娃的过程中,逐渐产生和上流社会决裂的决心。捏赫留朵夫通过为玛丝洛娃案子的奔走,灵魂苏醒了。

列夫·托尔斯泰用犀利的笔触描绘了两位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也毫不留情地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为了一己私欲而触及法律的本质。

小说的结局又像是喜又或者带着悲,但不管怎样,这位大家用他幽默但不失分寸的笔墨向我们揭示了一个看似普通的事实,只有学会与人为善才可以为自己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人际环境,也许也会给自己、给他人带来一个有发展个性和创造力的空间。不管怎样,读完整本书,我还是有颇多收获的。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5)

我一直认为,一生中曾经破碎的人,一定真正的活过。其实,在生活中,破碎的东西更为真实、深刻。而在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中,我们不仅品味到一份真挚刻骨铭心的感情,而且了解了女主人公卡秋莎在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的帮助和鼓励中从破碎到重新开始生活的一段人生历程。

读过此书之后,或许有人认为是涅柳多夫促使卡秋莎破碎,但我认为,是涅柳多夫促使卡秋莎体味了人生的种百味。虽然在卡秋莎的记忆中,涅柳多夫给了她把辉煌借给昨日的今朝。但毕竟,是她的爱心和同情心让她再次重新生活——复活。毕竟,在破碎之后,她真正的活过。

我感动涅柳多夫敢于面对错误的那颗忏悔之心,敢于面对自己的错误的弥补,用自己的爱心和行动唤醒了一颗孤寂的心。

我喜欢断树残枝萎叶,也喜欢旧寺锈钟颓墙;喜欢石阶倾斜玉兰拆裂,也喜欢残月流星云重雾冷……因为当我看见人们为一个凄惨的故事结局而叹息时,我常常遗憾人们没有领悟到惨局背后的种种震撼之音,而在《复活》中,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展现了一颗善良的心,一个天下无双的决心。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爱心,而且都应该有爱心,让每一个世人,在心灵的牧场上,悄悄开始用心放牧身边的一切,让世界充满美好、温馨、活力。

关于《复活》的读后感如何写(篇6)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爱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__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非常不容易。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他把女人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__奸了那个曾经单纯可爱的卡秋莎。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他感觉是自己曾经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现在的马斯洛娃,一个__女,囚犯。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在周遭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__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__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关于秘密花园的读后感如何写3篇


请阅读以下编辑精心收集整理的关于秘密花园的读后感如何写。从来没有人读书,只有人在书中读自己,发现自己或检查自己,读后感书名在文学界上有很大的影响,我们应该多去阅读。而读后感则是记录交流后的心得与感悟的最好凭证。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关于秘密花园的读后感如何写【篇1】

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它主要讲了失去双亲的英国小女孩玛丽,在收养她的姑父家无意中发现了一个荒芜已久的神秘花园......让自私暴躁的玛丽变成了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女孩儿,和农家小子迪克恩一起,帮助庄园里病弱孤僻的科林少爷恢复了健康和自信。最终,他们收获了珍贵的友谊,也使那个秘密花园和它的主人都重获新生。

我从这个故事当中体会到了友谊的伟大,它可以将一个脾气暴躁的怪异小男孩儿变成一个会替别人着想的温柔的小绅士。比如孤傲的科林少爷,他每天都要让仆人们哄他开心,要是有人惹他生气,他就会歇斯底里地发脾气。但后来,他在他和玛丽之间的友谊的驱使下,脾气越来越好,他那难缠的病也一天天好转起来。

我还从这本书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我们要爱护动物,人与动物和谐相处,这一点我们要向书中的农家小子迪克恩学习,迪克恩有许多动物伙伴,有全身乌黑的乌鸦煤炭,有小母牛煤灯,有火红的火狐狸上尉,有可爱的小羊,还有一匹小马驹,迪克恩可以交到这么多动物伙伴就是因为他有爱心,他爱护动物,保护动物,我们要学习他爱护动物,保护动物的精神。

关于秘密花园的读后感如何写【篇2】

一次瘟疫夺去了玛丽父母的生命,她成了孤儿,性格随之也古怪了。后来她被送到英格兰米塞尔斯威特庄园,由姑夫拉克文先生收养。十年后,姑妈在花园生下儿子,不幸离世,当时克拉文先生很悲伤,从此封闭了花园。

儿子柯林长着和妈妈一样美丽的外表,每次见到他时,总会引起克拉文先生更大的悲痛。因此,他不想再见到柯林。从小失去母爱的柯林体弱多病,从来没有用自己的双脚走过路。然而,玛丽找到了那个花园的门和钥匙,与狄肯救活了花园,把柯林带到花园,使他第一次站了起来,在狄肯妈妈的劝说下,克拉文先生结束了旅行会到花园,他看见了一个健康快乐,全新的柯林。

读完这作品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感人。玛丽本是一个倔小姐,但拜访了秘密花园后,她变得开朗、活泼、可爱、大方、乐于助人。改变后的玛丽和狄肯去帮忙和感染柯林,让他不再厌世,不再歇斯底里;更重要的是,他们帮助柯林第一次用自己的双脚站起来,并学会了走路,甚至奔跑,并立志做一个运动员。

玛丽由专横变得开朗,柯林由自闭变得充满阳光,狄肯变得更活泼了。正如一位读者所说:“他们对秘密花园的拜访,事实上会改变他们所有人的生活,而对于造成这些改变的方式,即使最挑剔的读者也会深受感动。难怪这是本让人爱不释手的经典之作。

关于秘密花园的读后感如何写【篇3】

我从图书馆里借了一本叫《秘密花园》的书,在寻找的过程中发现了这本书,我一见到书的名字,也许是秘密二个字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就情不自禁地翻看了一下,发现内容很吸引人。

故事的主人公玛丽是一个小女孩,她的父母死于一场霍乱,当时她并不知道整个屋里就她一个人了,后来她被人送到她姑丈家,在那里认识了佣人玛莎与她的弟弟狄肯,玛丽在一间不让人进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个小男孩----柯林,才知道他俩是表兄妹。有一天玛丽在姑丈家发现有一个不能让人进的花园,便问玛莎其中的原因,玛莎说:以前花园是女主人的,女主人死后,那个花园就被男主人封住了,而钥匙就埋在土地里。一天,玛丽去花园附近玩,刚好有只小鸟在翻土,翻到了一个钥匙,玛丽知道那是花园的钥匙,就把这秘密告诉了三个小伙伴,在花园里,三个小伙伴有了一片自己的天地,尽情地玩耍着。后来被主人发现了,但主人也没有责骂他们,反而与他们一起玩了起来。

我看完后想:假如我是玛丽,我没有她的大胆,不敢进那个花园,现在我在玛丽身上我学到了胆大的精神。我也想和他们一起玩耍,与他们一样有一片自己种的天地,一起开心地与小伙伴们玩。

有关孔乙己读后感如何写


读后感大全专题“孔乙己读后感”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作品便是一本给我们精神粮食的好书。写读后感的好处,那就是可以加深对内容的理解。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由我们帮大家编辑的《孔乙己读后感》,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孔乙己读后感 篇1

近日,浙江绍兴邮友方建新寄来鲁迅作品《孔乙己》纪念封1枚,此封为宣扬鲁迅作品、传承鲁迅精神而印制的。封的左下方印有咸亨酒店的门面和穿着长衫的孔乙己手端酒碗,另一只手抓着碗里茴香豆的情景。右上角盖有彩色邮资机戳,下边的纪念邮戳也是孔乙己手端酒和抓茴香豆的画面,三者图案十分巧合。记得我上中学时曾读过此文。为了加深印象,特又从书柜中找出鲁迅的作品《呐喊》一书,再次重温《孔乙己》这篇文章。

《孔乙己》是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写于1919年3月,同年4月发表在《新青年》月刊,后编入小说集《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这篇小说,深刻地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社会的病态。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罪恶,是一篇讨伐封建制度及封建教育的檄文。小说以侧面描写和正面描写相结合,通过外貌、动作、语言等方面的描写,形象地塑造了孔乙己这个人物形象。深刻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冷淡、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小说从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了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句话揭示了孔乙己的社会地位。“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都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含蓄地说明他显摆“读书人”的架子,思想上羡慕上层阶级,轻视劳动人民,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唯一的”说明他和酒店里的上层人和下层人都有距离。身份特殊。预示着他悲剧命运的必然发生。肖像描写孔乙己的不幸遭遇。“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刻画出一个贫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对比,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服饰的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说明孔乙己已很穷,只此一件长衫。他和范进都是旧社会的知识分子,都是受封建文化毒害的读书人,都是不会营生的牺牲品。他们信奉的“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所以,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孔乙己不能进学,穷酸迂腐,抱残守缺,好喝懒做,这就注定了他的悲剧命运。

对人物动作,生态的描写,显示了孔乙己心地善良。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排出九文大钱”表示他不会欠酒店钱。自己是规矩人,同时也想在“短衣帮”面前炫耀一下。

孔乙己唯一被人记起的理由,就是他还拖欠了酒店老伴的十九个铜钱。作品中一再出现的“哄笑声”,我们似乎看到了一个可有可无而又可笑可伶的多余人。孔乙己虽未曾进学,却具有几分清高,喜欢孤芳自赏,他虽然饿得脸色青白,却始终不肯脱下又破又脏的长衫。自己认识几个无用的字,却沾沾自喜,并以自己是个读书人而自命不凡,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别人取笑他时,他还要用“四书”“五经”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当别人问他“当真认识字么?”他却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同时,他还固守“君子因穷”的道德理念。以上诸多分析都可以说明孔乙己也自视清高,从而使他不能正确地认清自己。

语言描写表现是迂腐的。孔乙己的语言是很有特色的,动辄“之乎者也”。再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他有一句经典的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陈腐的语言便是他迂腐性格的表现。孔乙己抱着过时的陈腐观念不放,生活在一个激昂不安却已前进的社会里,难免不会显出他的迂腐可笑,孔乙己已成为一个典型的抱残守缺的形象人物。

鲁迅的这篇《孔乙己》一文,一方面在于写出孔乙己这个人物,另一方面,更是用一种黑色幽默的笔法来描述这一平常而不忍目睹的赤裸惨剧。

孔乙己读后感 篇2

孔乙己的一生是一场悲剧。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运用了大量的细节为读者再现了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的典型形象——孔乙己一生的悲惨遭遇。

让我觉得此文尤为精妙之处是把孔乙己身上的封建教育——科举制度的毒害放在笑声中进行辛辣的批判,“笑”伴随文章的高潮和结尾。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首先可以看到的,是在一个酒馆当中,有一群身穿华丽长衫的人围坐在桌前,吃着饭菜,品着酒香,嘴里还在谈论这什么,而堂前有一群满头大汗且面色劳累的短衣帮。其中最值得一看的,是一个虽然身着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且站着喝酒的人,他的身材很高大,面色青白,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而就是这一人物,刚踏进店内,那些人竟都看着他笑了起来,那些身着华丽长衫的人也都停止了开始的话题,开始“笑”他新的伤疤,“笑”他各种不堪,他没有丝毫要反击的意思,反倒是叫店家拿了酒。你想想,只有到了孔乙己到店中,店中的酒客们才可以笑几声。在这些冷酷的笑声中孔乙己出场了。出场后的孔乙已承受着酒客们的揭短——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找乐子,而当肉体和精神倍受摧残的孔乙己也是在笑声中,在飒飒西风中走完他悲凉的一生,故事更深刻的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冷酷,同时批判了群众的麻木不仁。孔乙已在笑声中出场,又在笑声铺就的路上走灭亡。可又能如何,便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罢了。

至此,我已不忍再想、再写下去了,我想引用鲁迅先生的两段文字来结束我的文章:

造化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孔乙己读后感 篇3

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有一个人物叫孔乙己。虽说人人都叫他孔乙己,但这仅仅是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给他取的绰号。连姓名都没有的人,结局又能好到哪里呢?

孔乙己出场在小伙计的笑声中出场。在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像是舞台中央的小丑,一言一行皆为人笑柄。总有人喊:“孔乙己,你脸上又添新伤疤了!”人们也总是嘲笑他偷东西,听他狡辩后,只有更加快活,毫无同情心可言。当孔乙己说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众人哄笑,冷嘲热讽,只是奚落他未进学,反反复复往他伤口上撒盐。就连小伙计也对孔乙己也是冷漠的,根本不听他把话说完,只把他当作单调生活里一点快活的调料。

掌柜的笑在我看来是最自私、最卑劣的。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把孔乙己当成平等地位的人,每每嘲笑他偷东西的声音中总少不了他。孔乙己许久没来喝酒,掌柜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断腿,用手“走”来酒店时,他也只是嘲讽,还忘不了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我不能理解,十九个钱竟是比一条活生生的性命重要的多!如此唯利是图,真是毫无人性!

不过孔乙己,也许就是小丑吧,供人嬉笑,毫无尊严可言地被讽刺,被奚落,被打骂,可他的存在与否,对别人的生活没有任何影响。可有可无,才是可悲的。

但是孔乙己真的可怜吗?他一定是非偷不可吗?并不是。看鲁迅先生对孔乙己的外貌描写:他身材高大。所以孔乙己是完全有自理能力的。可他却认科举之路才是最好的,瞧不起劳动人民,也便不屑于去做粗活维生。只要有一点钱就去喝酒,即使临死了还要喝。但作为一个读书人,这个身份没有带给他一点好处,他却一直穿着长袍,极力伪装的高贵,自命清高,殊不知自己已是社会底层人物,依旧显摆着古板的知识,迂腐不堪。

孔乙己是被科举制度残害的典型,一辈子无所事事,最终落的一个悲惨结局。他深受封建思想毒害,鄙薄劳动,好吃懒做。他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鲁迅先生对于这种愚昧封建的旧社会做出了锋利的批评。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他的死,是一种社会,一个时代的结束。我们处在新时代,不应该出现孔乙己这样可怜可悲又迂腐的“读书人”,也不应该做麻木不仁的看客。我们的未来不应该是黑暗且冷酷的,而是会充满光明和希望!

孔乙己读后感 篇4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的第二篇白话小说。小说中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度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

读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明白多少人为了四书五经竭尽一生才能,多少人为了功名利禄尽折腰,又有多少人因科举制度被抹杀。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又有着特殊的经历,他一生都在追求科举,却又受着科举制度的迫害。他穷困潦倒,被人当作笑料,在封建压迫和“吃人”的社会下,或许“死”是他最好的解脱。

文章多次对孔乙己着重描写,如“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描绘出一个穷困不得志、懒惰又爱面子的孔乙己形象,让我们看到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也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孔乙己满口“之乎者也”,将自命清高、迂腐不堪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下文中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的情节又让我们看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这也说明了孔乙己的心灵被封建文化所扭化,变得不堪的事实。

这篇不到3000字的文章,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孔乙己这样一个悲剧形象,他的一生悲剧和全部心态也让我们看到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没有人同情他,也没有人帮助他,只有哄笑取乐包围他,活着无人关心,死了无人过问,犹如一个匆匆过客,死了不带走一丝留恋。

由此也想起了一些生活感悟,尊敬老人、奉献爱心,应是每个人的高尚品德;乐于助人、互助友爱,应是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应是每个人亮丽的风景线。生活在如今社会的我们,跟他们相比,我们是多幸运,生活的多幸福。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我们要谨记这些教训,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孔乙己读后感 篇5

说到底,孔乙己只是一个看不起底层人民却又挤不进上流社会的一类可怜人而已。在我们读书的时候,或会遇到这样的一类人,他的成绩比一般人要好,但是又比一部分要差。全班的成绩以他为分水岭,在他以上的学生,最差的也拉他几十分;在他以下的学生,最好的低他几十分。就像韩寒写的三轮车一样,比汽车少个轮,比自行车又多个轮,是一个尴尬的存在。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尴尬的存在!成绩好的不愿意和他玩;他却又自恃清高不愿和成绩差的为伍。

孔乙己是自负而又自卑的一类人!他穿着长衫却又会红着脸和别人争辩。他会欠酒账,但人品又比别人好,有钱就还。

孔乙己又是一个特别孤独的人!知乎上之前关于孤独有句很经典的话——稍有人问,你就会敞开心扉,其实就是孤独——到现在,我们还是会记得那句:你可知道回字有几种写法吗?是不是觉得有点像往日或是现在的自己?读书十二年,浑浑噩噩,文不成,武不就,连打游戏都没别人厉害。想调皮一下却又没勇气,没有早恋过,从不旷课,老师说上一句要脸红好几天,不敢迟到早退。想想,这些年活得还真是中规中矩啊!然后,终于混得一纸文凭。发誓老子一定要混出点人样来,却又被现实一点点的割碎了最初的梦想。算了,随便找个工作混日子算了。朝九晚五,也好像不错。到了年纪,娶妻生子,这辈子也就这样了。然后,我们开始愤怒别人混得如鱼得水,开始艳慕别人前呼后拥。看看自己,身后总是空无一人。叹自己生不逢时,恨老天有眼无珠。间歇性踌躇满志,持续性混吃等死。

终于有一天,你发现,那些好的差的同学都好像过得比自己好,看他们朋友圈里同学聚会的场景你才发现原来和他们其实没读过书。你一腔抱负无人诉说,壮志难酬终于又憋死在自己心里。就像那最后消失不见的孔乙己一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真的只是在说孔乙己吗?

孔乙己读后感 篇6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孔乙己读后感 篇7

今天无意中翻到初三年纪的语文书,不知为何,我又打开了《孔乙己》的那一页。作者是鲁迅先生,“读书人”孔乙己便是他笔下众多的人物之一。

关于孔乙己的悲惨的故事,发生在封建统治阶级时期的鲁镇。文章开篇便有一段形容孔乙己的文字: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脸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

这便是文章主角——“读书人”孔乙己。他“穿长衫”却又“站着喝酒”,是死要面子,又自欺欺。这么看来,他好像是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人。

孔乙己原也读过书,后来却只能替别人抄书来换得一碗饭吃。但他又好吃懒做,行偷窃之事。一届读书人,为何落得如此地步?在他仕途无望的时候,为什么不做一些别的事来养活自己?

到底还是因为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人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里,无数人家砸锅卖铁,只为家中能出个秀才;无数穷人家的孩子苦读十年,也不过是为了那一个秀才的名头;考到中年亦或是老年的也大有人在,范进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但孔乙己也讲诚信,欠着的酒钱总会还上。在与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五指罩住碟子,一边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既善良又古板。

到后来,他死性不改,偷书被丁举人打断了腿。同是读书人,为何差别这么大?那时候的读书人,读的真的是一个“才”“德”吗?到了酒馆,众人毫不顾忌地取笑他,他红着脸说“不要取笑!”“是跌断”,瞧瞧,还死要面子呢。

丁举人的残暴,众人的麻木,社会的阴暗,最终造就了这样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孔乙己。

再后来,书中写到“我已经许久没有再见孔乙己了”,或许他离开了鲁镇,或许他死在了街头……总之,没有个善终。那个时代太黑暗,若孔乙己生在现代,那定是被冠上“国学大师”之名的人物。生不逢时,便是他了。

孔乙己读后感 篇8

秋风萧瑟,鲁镇的街道上显得格外寂静,只听见孔乙己移动与地面摩擦发出的“沙沙”声。他口中喃喃道:“天将降大任物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这点小灾,何足道哉?”

他挪到一棵树下,觉得小腿疼得厉害,一看原是伤口处冻的又开裂化脓,惨不忍睹,他将自己紧紧蜷在树下,自言自语着:“吾受此难,天岂会不降大任于我?……”想着,竟沉沉睡去。

这是一个好梦,他梦见八方大轿将他送入宫中,从此他一飞冲天。回到鲁镇,丁举人和掌柜战战兢兢地送水给他,他伸手去接:“呵呵。”地笑出声来。

不料这一笑竟静了树旁的乌鸦,乌鸦哑哑地叫着,使他惊醒,此时却是秋雨零落,暮色浓重,他无力地笑了两声,牙关冷的一直颤,苦涩道:“我这五十年来都是一场噩梦,不过庄生梦蝶罢了……现在梦要醒了……”他不再说话,闭上了眼。

寒风哀号,似乎在为他送一首挽歌。

孔乙己读后感 篇9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有关活着心得如何写


感言是指对于某些活动或者经历的事情而产生的一种情感语言,感言其实就是因为某些事情内心有所感触而抒发于外的言论,你知道如何才能写出让人印象深刻的感言?栏目小编为各位收集并分享了“活着心得”,敬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以免遗忘!

活着心得(篇1)

活着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当他站在生命的边缘才能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是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并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心得(篇2)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诉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

人生路途崎岖坎坷,每个人活得都不容易,过得都不轻松,生活艰难,对谁都是一种沉重,一番艰辛,一份责任。人生有太多的不如意,我们要学会坚强的活下去,如同《活着》的主人翁一样历尽世间磨难,尝遍人间悲苦,依然乐观积极的对待生活中不平等的事情,欣然坚定地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女儿也因为发高烧没能及时医治,从此变成了聋哑人,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以平淡的语调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又壮烈的故事,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富贵生活在那个纷乱而又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的动荡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衰,经历了亲人一个个陆续死去,最后只剩下一头老牛与他作伴!他的人生是凄惨的,但福贵依然平静的生活着,或许正是因为这一次次离别使福贵,更使我们看清了活着的意义。

作者在书的后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其实活着本身就是很美好的了,因为活着我们就拥有着世间最珍贵的东西一一生命。

《活着》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带给我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生命是宝贵的,他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人生在世,孤独是常态,困难是正常的,活着就是希望!

活着心得(篇3)

人们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这是我读了《活着》之后的第一个问题,是啊,我们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有人说:是为了亲人而活,是的,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那当只剩下自己的时候,我们又为谁活着呢?

在这本书里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但是福贵的亲人却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对福贵无疑是一种折磨。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

是的,我们从未经历过像福贵这么巨大的打击,或许我们经历了还不能像福贵一样勇敢的活着。没错,福贵是非常的可怜,但他也非常的坚强,他用他对生活的乐观,依然勇敢的面对生活,没有一声抱怨。或许这才应该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活可能会有些不如意,但是只要我们以一种乐观的态度去面对,总会解决难题,没有过不去的坎,正所谓“有志者事竟成”只要用心,只要以一种乐观,友好的态度面对生活,生活也不会亏待你的。正像海伦?凯勒一样,她在17个月的时候因为一次急性脑充血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而又寂寞的世界里,他还是对生活保持一种乐观的心态,他还是努力活着,他还是不懈努力,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他们拥有种种不幸但却对生活充满乐观,而我们四肢健全还有什么理由不乐观呢?

“活着”不是让我们为了谁,而是让我们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生命苦短,但这既不能阻止我们享受生活的乐趣,也不会使我们因其充满艰辛而庆幸其短暂”沃维纳格曾这样说过,是的,我们怎么可以因为一点挫败就放弃活着呢,那是多少死去的人们的心愿啊,我更加明白活着是多么一种幸运啊,可以游山玩水,可以学习,可以体会世间的情感,那是多么美的一种享受啊!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心得(篇4)

余华的《活着》一书是朋友送给我的,看书的整个过程又好奇又煎熬,好奇的是为什么书要叫“活着”?难道是主人公大起大落经历万般艰难而功成名就的一生吗?随着看完,才知主人公并没有功成名就,大起大落万般艰难倒是经历了不少。煎熬的是这个故事承载了太多悲伤。

有的人活得幸福辉煌,有的人活得痛苦平庸。富贵的一生从幸福到痛苦,从辉煌到平庸,最大的悲哀也是此,所有人拼命努力,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只为了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能摆脱平庸,活得精彩。

“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变成了鹅,传到你手里,鹅变成了鸡现在鸡也没了。”《活着》就从徐家的败落写起,成了富贵坎坷一生的源头。

富贵败光了所有家产后,他的母亲对他说:“只要活得快乐,穷也不怕。”可富贵真的活得快乐吗?败光家产住到乡下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死了,母亲患病他去城里求医却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看到这一幕我尤其着急,直在心里呐喊:你快回去呀,你有主角光环的,你不会死的,你母亲还等着你呢,你的妻儿还等着你呢,他们会很着急的。我虽抱着着急心态,却一点不敢敷衍,认认真真看完过程直到结果,结果是什么呢?结果是他和战友被解放军俘虏,才得以归乡。母亲却早已过世,妻子含辛茹苦带大一双儿女,女儿凤霞也因一场大病成了哑巴。作者最终没给富贵任何主角光环,他救不了他的母亲也救不了他的凤霞。

妻子家珍因为换上软骨症而干不了重活,儿女还小,重担就落在了他身上。为了让儿子能够上学,他把女儿送人,同样作为家里的女儿的我愤愤不平,又庆幸我生活在了一个好时代,。虽然最后女儿回来了,还嫁了人,还生了个大胖小子,却因大出血死在了医院里。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被医生抽干了血,也死在了医院里,医生和县长没有受到任何的法律制裁,才惊觉,那不是我现在生活的时代。儿女相继死去后,家珍也随着去了。女婿在工作时,出了意外也走了,留下小小的外孙和富贵相依为命。富贵给外孙煮豆子吃,外孙因吃豆子被噎死了。

看到最后,情绪倒没了多大起伏,我想,作者给富贵的主角光环就是他还活着吧,会继续活着吧,在失去了所有之后,经历人间最痛之后,一颗心已千疮百孔之后,没有轻生的念头,对生活也不报任何希望。他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呢?那头陪伴他的、也叫富贵的老牛吗?作者用冷酷的文笔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西雅图时报》评价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

活着,其实并不复杂,它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人们常说的“我活得好累”不过是要求得太高了罢了,活着只是活着,是生命的延续,没有喧嚣浮华,也没有功名利禄。可是,如果活着只为活着,人生倒是没了精彩没了追求,活得平庸了呢。

活着心得(篇5)

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福贵对生的渴望就一点一点的增强。也许他并不知道什么是“好”,但当他看到什么是“坏”的时候,自然可以做到“好”。这本身就是有意义的,只有活着才能去追求,去选择,去改变。

单纯的活着,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也是我们应该倾尽一生去追求的,但事实上没有人能够单纯的活着,欲望始终束缚着人的内心,无法摆脱的。其实所谓的痛苦和欲望,都是我们的主观思想,如果真的可以把生存的意义上升到活着,便可以选择性的接受与不接受,甚至是选择性的面对于不面对,福贵这种经历过人世间极苦极悲的人应该就可以做到,宠辱不惊也好,顺其自然也好,随遇而安也好,不过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生命并非一个绝对体,有些时候还是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外界的必然条件视时回归现实,基于现实做出自己的判断,给出自己的评价。

总之这都是一种对自己考验,对自己人生的一种参悟。

同时,福贵这种释然一切,对生死无所谓的态度也是一种悲哀。我们不能追求生死无谓,而是应该追求生死无畏,如果功利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放弃所有流泪的理由,甚至连一个借口都不给自己留,活在一个虚设的环境里,生活自然是枯燥泛味的,也是失去了其根本意义的。

有些人在有些时候是没办法的,就像福贵,经历了那么多,到最后他身边就只剩一头将死的老牛了,他一生都在选择,却一生都没有被幸福选择,只是悲哀,是他自己的放荡还有社会的动荡造就了他的悲哀。不说那些打着解放旗号的革命运动是否科学,我只看到了福贵这类人的真实的悲剧。

穷困人民是没有地位的,福贵一家的悲惨泯灭也并非偶然,有造成其发生的必然原因。那就是黑暗的社会对于穷苦人民的蔑视甚至是无视,他们的生死没有人在意,却要在不必要的时候被剥夺生存的权力。

活着心得(篇6)

《活着》的作者余华想用文字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而平凡渺小、作为《活着》的旁观者,我想轻轻道上一句:“其实,幸福真的很简单,幸福就是一种感觉。”

还记得三毛曾说:“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地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那一刻的喜悦,那么即使我们不死,也在天堂里了。”她在无数次的跌倒、迷茫和苦痛后用心品味着幸福的真正定义。

福贵在见到家珍回来的那一刻是激动、幸福的;家珍在回娘家后重逢可爱女儿凤霞时是快乐幸福的;有庆在人民公社时期仍能喂自己的羊时的满足是幸福的。虽然福贵败了自己的家庭,失去了地主的“高贵”身份,但在看到龙二被毙了三枪,福贵庆幸自己还活着时他是幸福的。不再在乎地位、金钱、名利,而是享受一个小家的天伦之乐。

在挤过千军万马来到陌生的城市时,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和担心,地域差、风俗、语言等方面的差距让我无所适从,我迷茫过,太大的学校空间却没有我可以搁置心事的小地盘,但不幸中的万幸,在时间的磨合中,我找到了久违的归属感,在学长的循循诱导下小心翼翼地学习调研部的每一个细枝末节,尽管有时熬夜绞破脑汁做所谓的工作,但当得到肯定的那一刻,我会心地笑出了声;在和我亲爱的两位朋友的陪伴下,我不再孤单,分享心事、开开玩笑我们惬意地享受着这一刻的美好时光;接到远方妈妈的来电,听听那熟悉亲切的家音和妈妈的唠嗑我像一个得到糖果的孩子满足了整整一天。

早晨,在朦胧的睡眼中,刺耳的铃声一不小心敲破了睡梦,你可能恼怒过,在辛辛苦苦挤着公交,穿过拥挤的人群时,你可能烦躁过,但是,每一个清晨的开始,你愿意用不快去霸占原本就空间不足的心田吗?你愿意一整天都被压抑在不开心之中吗?幸福来自你的内心感受,以一个宽容的心态去微笑面对生活的缺陷,你会发现原来幸福无处不在。沐浴阳光时的轻松自如和用心交谈时的真诚快乐都渗透淡淡的香甜幸福感。

此时此刻,我正在橘黄灯下静静地敲打着键盘,用我粗略的文字记下我的美丽心情,我想我是幸福的。朋友,今天你幸福了吗?

活着心得(篇7)

人为了什么而活着?大概所有人都思考过这个问题。学习是为了考上好学校,工作是为了过上好的生活。似乎当下所有的人都在为自己做的事寻求一个目标,或者说是一个动机,好以此来支撑着继续前行。

余华说:“活着,在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故事开始,主人公福贵,以一个孤独却坦然的老人身份出场,他和他的老牛一起休息,在这段时间里平静地回顾了他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在深海里浮沉,在那个灰暗的社会背景下发生的所有痛苦的事似乎情有可原,人的生命就如芒草般脆弱且不起眼,命运时而仁慈,给你一颗枣,换来下一个更响亮的巴掌。

福贵都已走到那一步了,他什么都没有了,他活着又是为了什么?

余华直白的说出了答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接受命运给予的所有,做到能做到的,接纳不能做到的,永远对人世保留善良和温柔。毕竟在中国人所说的盖棺定论之前、在古罗马人所说的出生和死去之前,我们谁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时间里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旁人眼中福贵一生悲惨,生活绝望、暗无天日,但作者说,福贵本人并不这么想。想想也是这样,他这一生好坏都经历,酸甜荣辱都尝遍,死了亦了无牵挂,生活百般滋味,在于个人感受,不属于任何人的看法。

作者说:我希望你读到的是生命的韧性,力量、爱情、友谊甚至本能焕发的快乐额以及幽默,一切美好而朗朗欢笑的东西,它们无视命运的暴戾而独自存在,善良的人同情一切苦难,同时也反对假惜命运之名的自暴自弃。善良绝不仅仅是悲伤软弱的眼泪,而更应该是对所有美好高尚事物的关怀与肯定,它举重若轻地保护着我们的心,在艰难世道里保持热情与希望。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没错,只有活着才能“活”。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写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一个特殊的年代,那个年代经历了战争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受了家庭的兴旺到衰落。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钱财,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骨瘦如柴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从去年开始,我就经常担心各种事情,怕自己出现什么意外,刚好那时学校发给了我《活着》这本书。看完后,我觉得这些担心根本不用存在,因为只要有一颗想要活着的心,什么困难都无法阻挡你。

但读到家珍死去时,我几乎看到了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那时忽然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哭,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眼泪——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打击。因为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时,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让他们安安静静地离开吧。但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敢于面对家人、朋友的离开呢?我是否敢于面对自己呢?我不敢回答。

或许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受荣华富贵,有人却要像福贵一样,劳累、坎坷地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平,无论怎样做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但只要活着,就是一种幸福。福贵的一生就像一艘小船,漂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他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救命“稻草”不放手,努力活着。

看完书后,我不禁为福贵感叹,为他有一种“忍”的力量而感叹;为他无论生活多艰难,都会努力活下去而感叹;为他……

活着,就要努力生活,享受这个美好的世界。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让我们一起“好好儿活”!

活着心得(篇8)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

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活着心得(篇9)

福贵的一生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是痛苦的。他的一生便是六十年代老农民的真实写照,悲惨,孤独。年轻的他玩世不恭败光了家,可惜在悲剧已成的时候,才迟迟醒悟。父母相继去世,女儿一病便病哑了嗓,儿子因为救同学死亡,妻子也因此一卧不起。眼见终有好事,女儿凤霞出嫁了,怀了孩子,却难产死去。妻子悲伤过度,也相继而去。本应幸福的一大家子却落得只剩三个男人。家有一老一小,于是重担全落到了女婿身上。女婿倒也是个朴实憨厚的主,努力挣钱养活一家子,却在一次意外中被板压死了。福贵一生的希望全寄托在孙子身上,然而孙子也死了。

结局便是,一个老头与一头老黄牛一起度完余生。

他再努力,结局却不尽如人意。千钧一发,是他生活的写照,用一根发丝承受千斤的重量,却不断。亲人没有了,家就没有了。看似一无所有的他,却拥有最坚定的——活着的意志,这便是他最宝贵的东西。

反观现代,大多数人一生平平淡淡,平平安安,亲人健在,从未经历过真正的大风大浪,却因为一些小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生活不可能总是如意。每个人所希望的,与最终所抵达的,都会有一段距离,这才是生活。生活中的苦难便是生命的真正意义。所以,有轻生的念头就想想富贵,想想生命的真正意义。

富贵让我们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这便是生活的具体体现。生活本身是痛苦的,却充满魅力。因此,请谨记富贵生活的意志。

有关哈姆雷特心得如何写


当我们在一些重要的获奖场合或者其他重要场合。都会不自觉地去发表一些走心的感言,感言可以很好的反映了我们的一些心得体会,如何写好一份优秀的感言呢?下面的“哈姆雷特心得”相关内容主题,是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提供的,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哈姆雷特心得 篇1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xx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而后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而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了篡夺了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当他得知了原来是叔父杀死了父亲,这加重了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对它的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使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后来,通过戏中戏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他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为什么?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原先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他也许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他有她的血。可是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可是就算复仇成功,一切还会回来吗。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细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横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是做寡妇保护自己的名声,还是嫁给新国王满足自己的需求。这可以理解为精神欲望和物质欲望的相分离。,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那么,她灵魂里那些污点是什么?以前没有吗?就算她最初选择了道德她就幸福吗?国王死去的瞬间她的不幸就被决定下来。这种不幸从一开始她就无力改变。说到底,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是道德的败坏者。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我们可以把这种命运绝对不会给予他的东西称作失去。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绝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他的悲剧就在于此。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他无力地忏悔。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的可能会失去的辛苦到手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都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淬了毒的剑下。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鬼魂依然在地下,上不了天堂。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哈姆雷特心得 篇2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主要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为了替父报仇装疯,一天,他叔叔国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叔叔想借英国国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被哈姆雷特识破,中途返回,正好赶上了奥菲利娅的葬礼,叔叔挑起奥菲利娅哥哥和哈姆雷特的决斗,准备了毒酒和毒剑哈姆雷特先获胜,国王假意祝贺给哈姆雷特送毒酒,但他没喝。后来哈姆雷特又赢了,王后把毒酒喝了。第三回合,哈姆雷特中了毒剑,又夺对手的剑刺了对手一剑。最后,王后毒死,奥菲利娅哥哥也揭露了叔叔的阴谋,哈姆雷特把叔叔刺死,自己也毒发身亡。

哈姆雷特在我眼中是一个特别的人物,他从一个善良的王子,(。)久经磨难,一步步走向了勇敢成熟的战士。他面

对复仇,道德,与爱情种种不一样的态度,在复仇中表现的种种徘徊于后退,让这个故事展现在我们面前非常真实。

哈姆雷特在与叔叔慢慢斗争的同时,黑暗的社会不断显露出来,使他认为世界的美好渐渐瓦解。黑暗的社会使他加快了复仇的脚步,我从影片中看出来它的装疯卖傻是进过深思熟虑的,他的报仇的意志在困难中越来越坚定,他告诉我们要勇敢去面对世界,绝境中锻炼自己,深思熟虑做好每一件事。

哈姆雷特在墓地中通过掘墓人的话看透额生生死死:不管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的人,最后都是白骨一堆。这告诉了我们多思考,看透每一个小事。

最后一刻,皇后毒死,哈姆雷特和他的对手也都中毒,将要死亡,他了解真相后,愤怒的刺死叔叔,与他同归于尽。这是他复仇的终结。他完成了复仇告诉我们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不怕输的精神。

寒假里,我读了文艺复兴时期戏剧之王莎士比亚的传世杰作《哈姆雷特》,它被誉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

这是一个以复仇为主题的悲剧故事,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丹麦王子,可是他的叔父非常阴险,为了篡夺王位,竟手足相残,不仅杀死了他的父亲,还霸占了他的母亲。他父亲的灵魂向他控诉,把自己被害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于是哈姆雷特开始装疯卖傻,同时寻找机会,了解真相。他将父亲灵魂控诉的故事编成了戏,特意演给叔父看,果然发现叔父在演出过程中惊慌失色,证实了他的猜疑,于是他决心找机会报仇。有一次,他错杀了大臣波洛涅斯。叔父于是唆使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结果双方在决斗中都中了毒剑,哈姆雷特在临死前趁机刺死了叔父,母亲也饮毒酒死去,四人同归于尽。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悲喜交加:悲的是哈姆雷特中了叔父的诡计,最终中毒死去;喜的是他临死前终于刺死了叔父,报仇雪恨。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叔父的阴险贪婪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叔父既阴险、又贪婪。为了篡夺王位,竟用毒药暗杀了亲兄弟。后来,又把哈姆雷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想方设法进行陷害:先用诡计想让英王杀害哈姆雷特;后又挑拨离间,让波洛涅斯的儿子与哈姆雷特决斗,并在剑上涂上毒药,在酒里下毒。最后,叔父死在了哈姆雷特的剑下,罪有应得。

主人公哈姆雷特机智勇敢,临危不惧,敢于抗争。他先装疯卖傻,麻痹叔父对他的警惕。然后,利用请叔父看戏的机会,证实了父亲灵魂的控诉。知道真相后,他勇敢地决定复仇。在去英国的船上,他发现并改写了叔父写给英王的信,挫败了叔父的阴谋。在决斗中,他虽然中了剧毒,仍然趁机刺死了叔父,得以报仇雪恨。

《哈姆雷特》语言精练,情节生动,内容精彩,笔调幽默辛辣,是戏剧文学的经典作品。叔父的阴险贪婪、哈姆雷特的机智勇敢,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对权力和财富的贪婪欲望,会扭曲人的灵魂,导致谋财害命、互相残杀等悲剧,值得人们引以为戒。

哈姆雷特心得 篇3

悲剧是什么?并不单单是以悲惨的结局作为故事的结尾,而是以代表着希望的主人公的悲惨的结局,来揭示生活中罪恶,人性的泯灭,以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和流逝带给人们心灵上的震撼和感悟,使人有感而发地赞叹,并在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且能提高人们思想情操。

哈姆雷特是悲哀的。性格决定命运,他的优柔寡断注定了他的失败。身为王子,复仇变成他命运的枷锁,他逃不开,经受爱情和亲情的磨练,在猜忌和信任中摇摆不定。人和人之间只剩下了背信弃义、尔虞我诈,这使他的内心孤独而空虚,复仇之恨蒙蔽了他的双眼,一心想要夺回一切,却在千方百计中失去了本该拥有的美好。文中最著名的便是这豪情壮志的一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是默默忍受坎坷命运的无情打击,还是抓住命运奋勇一搏更加明智。死即睡眠,不过如此,这不仅体现了哈姆雷特的勇敢,对生死的坦然,更是作者莎士比亚在社会矛盾激化,动乱不安的年代对人生命价值的严肃思考。作者用一个王子复仇的凄凉故事,表达了对美好人性的追求,对安定生活的向往,对人文主义的憧憬,对现实中被欲望和罪恶玷污的人性的深刻批判。杀父之恨乃切齿之痛,在令其痛彻心扉的事实中苦苦煎熬,又在面对生命的价值中琢磨不透,他的担子很重很重,他希望在爱情中能找到内心的依靠,却又为了不妨碍自己的复仇大计狠心抛弃了心爱的女子。奥菲利亚是传统的中世纪欧洲女性的形象,她集合着当时女性的普遍特点,她的身上有一种知性美,深爱着杀父仇人的她 ,也在理性和爱情中两难,但从中我们看到了她的善良美丽,就像是星星,因为爱情而耀眼,因为爱情而陨落。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愤怒的人看出哈姆雷特的愤怒,悲伤的人看出哈姆雷特的悲伤,猜忌的人读出哈姆雷特的猜忌,深情的人读出哈姆雷特的深情,那哈姆雷特到底是怎样的人呢?是一个封建王朝的王子、 是疯子,还是思想者、是实干家?或是厌世者、替罪羊? 一花一世界,一木一浮生。

哈姆雷特心得 篇4

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

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哈姆雷特心得 篇5

莎士比亚所作《哈姆莱特》它是由五幕悲剧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悲剧中间《哈姆莱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这次我想聊聊剧中的三个人物。

第一位是本剧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

熟种种柔情连她自己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起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己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己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己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终于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最后我想聊的这个人物与前两个人物相比他出场次数并不多却对情节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无论在外国还是中国鬼魂往往是一个有浓厚的人情味因为前世有莫大的冤屈在坟里不得安宁只得向活人显灵直至冤屈得以昭雪正义得以伸张为止。老哈姆莱特正是这样一个鬼魂以致他一出场便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喊后来把他如何被人谋害的经过口齿清晰的描述给哈姆莱特听他谈到他所受的痛苦并不是消极的哭诉而是积极地要求复仇这就是老哈姆莱特。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有关红日读后感如何写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有关红日读后感如何写》,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红日读后感 篇1

这是一部充满温州大爱的影片,也是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献礼片,讲述了红日亭义工以高春梅为主,坚持夏日烧茶,冬日煮粥40多年的传统,帮助逃离家暴,灵魂扭曲的智障少年阿国,帮助他改掉偷东西的坏习惯,让他走上人生正轨的故事。

看着海报上写着我有一份温暖和你分享。以前和很多人有着一样的想法,温州人一定很会挣钱,特别有经济头脑。初次走进这座城,却是因《红日亭》这个温暖的地方,没想到这是一座有温度的城市,被称之为温暖之城。

观影前,我们来到红日亭,见到了孙兰香阿姨。同行的朋友,问了好些问题,阿姨总是面带微笑,用心的回答。话语间,感受到了阿姨舍不得这里,一句句习惯了,并不是无奈,而是放不下红日亭的同伴,和那群需要帮助的人。她的心愿简单而伟大希望自己和家人身体健康,希望这件事情能继续传承下去。佩服她们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温暖有爱的传递。

影片中,高春梅和金阿婆常提起的马灯,孙阿婆那温暖的微笑,那吃不饱的年代,一碗粥,很解饱,也很香,层层引入,代代相传,将那份帮助他人带来的快乐继续传递。后来,高春梅在红日亭遇到偷钱的阿国时,选择了报警,当知道他是一个智障少年时,她想改变这个孩子的命运,将他收留在红日亭,即使被同伴们觉得这是引狼入室,她也相信阿国本性不坏,只是环境让他的灵魂扭曲,需要有人帮助他。金阿婆告诉她,你要觉得自己做对了,就坚持,不要怀疑。这句话对于高春梅来说太重要了。

对于阿国来说,拿不到钱就会被阿爸打,没饭吃。高春梅说,我给你吃饭,慢慢告诉他这不是拿是偷,是坏人,帮助他人才是好人,也许那一瞬间,他还不是很懂,但他的眼神,看到了希望。

坐在大榕树下,高春梅说看着我,是我把你带到这儿来的,不怕,慈母的温暖,让阿国慢慢的信任。用心的和他说道人是靠一撇一捺,相互支撑,才能构成。对于一个智障少年来说,明白会稍微缓慢,可行动证明他记住了高春梅说的每一句话。当遇到阿祥尿急,轮椅上不去的时候,傻傻的抱起,嘴里说着帮人,好人。当他知道捐款人的名字能飞上去后,他想把金阿婆临终的捐款也飞上去。他天真的以为那样,就能看到金阿婆的名字,却不知道给高春梅带来了多少闲言碎语。那一刻,她的心,得多痛。但她相信阿国,为了去寻找阿国,寻找真相,让她不得不忍痛暂时脱掉义工服。此时的阿国,在凭借自己的力气挣钱,帮助他人。高春梅找到阿国,问他金阿婆的钱在哪里,他嘴里念着骗人,金阿婆的名字没有飞上去。后来,刘建设的一句话点醒了高春梅金阿婆的名字没飞上去,金阿婆的钱却飞走了。果不其然,金阿婆的五万元就在大屏幕后面。明白事实的真相后,决定放弃赞助的陈阿伯也按约定在红日亭办了寿宴。阿国也把挣的钱全部捐给红日亭,看到自己名字飞上去,高兴地像个孩子。对于高春梅来说看到阿国的改变和成长,特别欣慰,也感到快乐。

温暖的传递,代代相传,丈夫张裕年的支持与理解,孙女张一凡的相信与陪伴,女儿的一句妈,你还没教会我,如何拒绝别人的请求,让想念妈妈的阿国投进了这温暖的怀抱。这一切让高春梅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这也许就是最大的安慰,家人的支持,才能让她更好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记得奚老师在沙龙活动中说到,到温州第二天去红日亭施粥,感觉自己就像是那个人,瞬间进入状态,也许到那儿的时候,抛开所有标签,大家就是义工。一碗热乎乎的粥,一句暖心的话,温暖着一座城。

想想一路走来,自己也曾是被温暖过的人,是她们教会了我感恩,懂得了传递。就像奚老师说的,传播公益,也是做公益,希望这份温暖继续传递,也希望这部温暖的电影让更多的人看到。

红日读后感 篇2

今天,我正在看书。这时候,一本名叫做《红日》的书吸引了我。

《红日》的作者是吴强,他成功的塑造了高级指挥官沈振新、梁波的形象。《红日》主要讲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消灭了国民党王牌军七十四师的故事。使我感觉到中国人民解放军不是纸上的一个个名字,而是一群真真正正、有血有肉的人,他们的喜怒哀乐就好像在眼前一样。

我们的祖先经过半年的苦斗,在一九四七年五月十六日中午,把蒋介石最大的一张王牌七十四师,彻底毁灭了。他们抛头颅、撒热血,为的是把红旗插上孟良崮的顶峰,为的是让全中国人民摆脱蒋介石的统治,过上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今天,我们不仅过上了幸福安康的好日子,而且还有了读书的好机会。可是,有许多人不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各种不良习惯在他们身上出现,比如说: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好好写作业、着迷网络游戏。我只能说他们没有珍惜这个读书的机会,可是,祖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机会,我们怎能不珍惜呢?

所以,同学们!我们一定珍惜祖先为我们争取来的读书机会,以后我们一定要再接再厉地努力读书,不辜负祖先对我们的期望!

红日读后感 篇3

有一位圣人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品行高尚的人谈话。是呀,书给人们开启知识的大门;书给人们铺好前进的道路;书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美好的记忆,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假期里,我读到了一部经典的著作,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介绍这部红色书籍《红日》,它堪称我们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的书籍。

《红日》讲述的是我军与蒋介石匪军300万军队的诛死搏斗,最终,我军成功得歼灭了强敌王牌军74师,孟良崮山头终于恢复了以往的平静。这段不朽的历史将会永远记在我们心中,这本书把每个人每件事都描述得生动形象,栩栩如生,字里行间里流露出战士们对敌人的无比憎恨之情。

这本书一共分为十六个章节,其中我最记忆犹新的是第七章节,它讲述的是我军与敌军36师的战争,这次站役被称为莱芜之站。这场战役是本书中描写得最激烈的一部分,英勇善战的革命战士们将敌人的营地一步步地攻破,敌方残兵败将统统歼灭,给予敌人最沉重的打击。我方战士们作战勇猛,但损失也很惨重,他们拥有着舍生忘死,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最终,敌军五六万人被我军俘虏,有八万多人被我军歼灭,并活捉了师长李仙洲,迎得了战争的胜利。

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她永远是我们中国人最坚强的后盾。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人应该好好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它是伟大的共产党员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的血,牺牲了那么多的生命,我们应当铭记历史,砥砺前行。

进入信息化时代,我们面临更多的挑战,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更应该勤奋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我们的肩上扛着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红日读后感 篇4

读完《红日》这本书,我心中有一丝悲凉的感觉。

为沈振新的胜利而感到欣慰,更为张灵甫被同僚坑害而失败感到悲哀。一代抗日英雄没有战死在抗日战场上,却不幸死在了内战里。

如果在孟良崮战役中汤恩伯能够伸手援救张灵甫一把,那么这位伟大的抗日英雄也不会走投无路,最终落得冤死战场。司马迁以前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从爱国方面讲,张灵甫绝对是一名英雄。他一生忠于职守,为党国誓死效忠,他本可死的轰轰烈烈,而死在了内战战场上的张灵甫,他的死只能是“轻于鸿毛”了。当我读到他在走投无路的状况下,不愿做共产党的俘虏而自杀时深深的触动了我。我想,那时,他的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多么的不甘心!如果不是这场战斗,如果不是国民政府内部的腐败,他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如果国民党部队中都是像张灵甫那样的英雄,那么也许国民政府就不会那么快就垮台。但但是事实不能改变,国民党官兵内部极其腐败,个个只顾自己,不为党国利益着想,这才是国民政府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共产党那种团结合作,吃苦耐劳,严于律己,献身革命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国民政府由美国人支持,有全美的装备,有最先进的战斗武器,有充足的食物,而共产党只有普通的小米加步枪,而且还要经常饿着肚子战斗,但他们有最勇敢的战士,最崇高的理想以及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这就是共产党最终胜利的原因。

我常想,如果张灵甫能以大局为重,能以百姓利益为重,能以国家为重,也许他会成为第二个傅将军,那么,我们也就不用为他哀叹了。一个人拥有才华固然不错,但如果不用在为民谋福利上,那他的才华也就失去了价值。

最后,由衷地赞美我们的党---一心一意为百姓的党!

红日读后感 篇5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展成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党七十四师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这部小说出于吴强老爷爷的笔下,他把人物写得十分生动、正直、勇敢、坚强。书中写的连长石东根,非常敢于打仗。比如:参谋长说:“军部随后就到,你们留下来控制渡河点。军部一到,你们立即赶上去。”石东根一听,咕噜开了:“又叫我们留下来!”罗光正要解释,团长刘胜过来嚷道:“先走后走不是一样!现在还是堵缺口,战斗在后头哩!”石东根这才不唠叨了。他时刻希望能冲锋在前。又例如班长秦守本是一个热爱团队、关心战士的干部。他在一次总结大会上说:“国党七十四师真是可恶,他们在碉堡里举白旗、缴枪、诈投降。使得石东根上当中计,大家劝也没用。战士们刚冲到碉堡前,里面的敌军用机关枪扫射,害得我们这个连的许多战士英勇牺牲了!我一想到这件事心里就难过。”

这本书在紧张气氛的时刻,却又不失乐趣。例如“副军长也在这里!”“好大的眼睛,有那么大个人在你面前,居然看不见!”副军长梁波哈哈大笑起来。“刚才说了两句怪话。”刘胜摸着脑袋说。“知道错就行啦”梁波笑声不歇地说。

有一句最有气势的话,在我心里可下了。这是军长沈振新对敌方一团长说的:“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部吐出来!”这句话是那么激昂,那么热血沸腾。我非常感谢打败了强敌的那些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像沈振新、丁元善、梁波、刘胜、陈坚、王茂生、秦守本、杨军……我一看到写野战军消灭七十四师的时候,就十分激动,欣喜若狂。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战壕,什么是刺刀。“战壕”就是打仗用的地沟,“刺刀”就是装在枪头的用来格斗的兵器。我还知道了现代军队中的指挥员有:司令、军长、师长、旅长、团长、营长、连长、排长、班长。真是收获不小啊!

我们今天的幸福时代,幸福生活都是用烈士们用生命和血汗换来的,我们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

我曾是个军人,所以对军事题材的电视很感兴趣,前些日子电视剧《红日》深深地吸引了我,可妻子非要看哭哭啼啼的韩剧,我好男不和女斗,从单位图书室借来小说《红日》看起来,看过之后,我对《红日》的赞誉之情无以言表,我既被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书中所表达的主题思想所折服,从中我悟出许多值得今天我们学习的东西。

一是人要有理想目标。书中我军战士胸怀打败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建立新中国,当家作主,过上幸福生活的美好理想和目标,不怕牺牲,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朝着理想的方向前进。今天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确立好自己的理想目标,不能脚踏西瓜皮,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是要认真规划好自己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二是人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书中处处闪烁着革命英雄主义思想,在敌我力量对比极为悬殊的情况下,以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东根为代表的我军战士正是靠不怕流血牺牲、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今天,我们在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点滴困难,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该退宿,要拿出书中军人的勇气和胆识战胜困难,坚信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

三是要讲大局听指挥。书中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冬根为报涟水失败的耻辱拒不执行上级要求快速撤离临沂城的决定,和敌人展开激战,一方面造成大量牺牲,另一方面延误了部队转移的时机差点造成全军覆没。类似的情况还有多起……今天,我们做工作都要按上级的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树立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否则,集体就形同散沙,失去战斗力,甚至会酿成苦果。

四是要讲团结合作。书中军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许多高级将领出身黄埔军校,但派系林立,互相猜疑,勾心斗角,如果说蒋介石的军队是被我军打败的倒不如说是被他们内部自己打败的。的军队是清一色的美式装备,而我们只有小米加步枪,但我们身后有几百万人民群众的支持,民心所向的军队最终必定是胜利的军队。今天,我们大家能在一起工作、学习本身是一种缘分,但这之间不可能没有摩擦和矛盾,关键是我们要做到心中无私,讲究合作,善于化解矛盾,坚信团结出力量,合作出智慧,才能使我们央行的事业更好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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