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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

发布时间:2023-05-16 来源:互联网

[收藏]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集锦3篇。

读后感大全相关栏目推荐:“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1)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2)

《红与黑》是开学时读的了,距今已过去三个多月,其实内容倒也真忘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一些想法的。

男主叫于连,是个木匠的儿子,不受宠爱,被父亲欺负利用,不过于连很聪明,也很有野心。他崇拜的人是拿破仑,他会偷偷藏起拿破仑的照片,不断翻阅拿破仑自传,激励自己成为拿破仑那样“成功”的人。起初我被于连读书的能力所震惊,他真的记忆力很好,虽然对神,宗教类的很不屑,但他是成绩最好的,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但当时也觉得于连真的很势力也很有野心,因为感觉他的每一步都很有目的。为了以后的发展进入了市长的家,当了家庭教师。他为了钱权细细密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见市长时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都要想一想。我觉得很累。但想一下,他也是个很有毅力的人,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总觉得他是自卑的。不管是面对瑞纳夫人还是玛特尔小姐,他开始虽然都是精心计划,勾引瑞纳夫人,追求玛特尔小姐,但奇怪的是,他也陷入其中。就是我发现他不是为了追求那种刺激,也许他一开始有些这种想法,但他并不是那种花花公子类的。特别是他要走的时候,他不惧被抓只为与瑞纳夫人告别,他在花园苦苦等待只为与玛特尔小姐相遇。他在每次爱情中都深陷其中,并甘愿牺牲自己。说他有野心,是的,他野心很大,他渴求钱权,但他有有一种天真,那种面对感情的天真,一点也不顾世俗,也不顾被伤害,如飞蛾扑火一般。

他是很稚嫩的。对于于连,瑞纳,玛特尔,三个迥然不同的人。瑞纳夫人明明之前那么爱于连,可是她更爱自己的孩子,她也许可以不顾世俗的眼光追求爱情,可是她害怕自己的孩子因此受伤害,所以当孩子病了,她以为是自己犯了错误所以上天惩罚她的孩子所以她与于连一刀两断,到最后还举报了于连。她把她的爱看成是一种罪孽。至于玛特尔小姐,她很嚣张跋扈,与其说她喜欢于连,倒不如说她喜欢的是叛逆的感觉。她和于连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没见过于连这样的人,于连一开始对她是没有太大好感的,所以玛特尔是有一种征服心的,她想要占有于连,借此彰显自己的不同,同时她也渴望被征服。她的表现欲太重了。同时也很叛逆。所以,当于连表达出对她的爱意时,她迅速褪去了新鲜感,征服欲,她觉得没有挑战性。这个女生太可怕了虽然很聪明美丽,但是,她不真诚。红与黑里的人都是复杂的,我不能说他们是绝对的好人或坏人,只是感到他们的生长环境塑造出了他们这样的性格。他们的发展是意外的,但是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性格确实就是这样的。所以,看完后,我只是感受到了复杂,还有合情合理。伦理,道德,爱情,神学,宗教,军事,权利,自由,看似矛盾的大家相互碰撞交织,竟也可以这般的不可思议又合情合理。所以呀,人果然是很复杂的呢。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3)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打开那本封存已久的《红与黑》,是因为它的名气,它的作者,还是他那古古怪怪,令人费解的名字,抑或是另有一些别的?我不知道。

我承认,我最初是受他的名气指引而慕名拜读的。也难怪,一部形成了西方“红学”的著作,我这个被曹老先生深深折服的人,怎么能错过?

但司汤达毕竟不是等闲之辈。总目录下的一句题词就使我万分的不解——“献给少数幸福的人”。“少数幸福的人”?这些“人”是怎样的人呢?是学者,是商人,是农民,是教师吗?这个“幸福”又是怎样的幸福呢?是健康身体?是知心的朋友?是安稳的工作?是美满的家庭吗?

带着满脑子的问题读完全书,我了解了于连的一生,却仍然不懂这个“幸福”,从小到大读过的有关幸福的文章不计其数,但却都不是这个“幸福”。

要我说,于连一直都很幸福,他19岁时靠自己的聪明当上了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从此不再受父亲的虐待和兄长的欺凌,并且每月还有400法郎的薪水,而此前他仅仅是个贫农的儿子。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为名声显赫的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由一介平民而成为了上流社会中的一员,整天与一些贵族打交道,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曾赢得了两个贵妇人的爱情,一个是有思想有才智的德·拉莫尔小姐,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德·莱纳夫人,他经历了“头脑的”和“心灵的”两种爱情,这难道不是幸福吗?

我困惑,我迷茫,于连在生命最辉煌的那一时刻凋零,在他死之前竟觉得“明媚的阳光使万物洋溢着快乐”,而且“给了他一种甜美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吗?翻阅许多名家对《红与黑》的评析,虽说众说纷纭,但其实归纳起来通俗一点说:在当时那个社会于连最后是解脱了,所以他是幸福的。

解脱?解脱!是啊!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对于于连这样一个表面上“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但实际上却有着美好心灵的人来说,是多么无聊,多么烦闷的呀!在这个社会上,于连也和他人一样为了“发达”,为了“出人头地”,为了“飞黄腾达”而不择手段,但他的虚伪,他的做作,他的趋奉却总是露出马脚,泄露出真情而引人怀疑。这个社会使他迷误在金钱,名利当中,当他最后觉醒,走出误区时,幸福的大门终于开启了。不幸与幸福之间或许只有一步之遥,却耗费了于连的一生。

幸福,我们有时将它看得很普通,其实却很难;也有时候把它想象得过于遥远,实际上只是一种平凡的感觉,这就是幸福吗?也许吧。几十年后,当我重读《红与黑》时,应该会有更深切的体会。

也许,司汤达本人也无法诠释幸福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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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


有请阅读读后感大全为你编辑的红与黑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读书可以减少人的压力,阅读作品后,我对于作者描绘的主人公记忆深刻。你可你可以认真书写一份作品的读后感,再次回味一下书中深刻的内涵。

红与黑读后感(篇1)

《红与黑》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一样的主角。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能够混迹于上流社会,能够得到贵族的头衔,能够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光焰渐渐燃烧,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段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尘标上简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话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经的完美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应对死亡的来临最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完美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力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感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地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的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透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

在社会现实阻得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避或是反抗。那些碌碌无办的人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且舒适却会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青年,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也是《红与黑》的一大价值所在。

红与黑读后感(篇2)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含义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红与黑,这两种颜色究竟有什么含义?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贵族,这使他招来很多人的嫉妒,也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他从心底里仇恨他们,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他反抗世界的梦想破灭后,他在法庭上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红与黑读后感(篇3)

看这本书之前我是在看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因而开始看这本书时候就觉得语言很美,描写很细腻,流畅,在某种程度上比较接近中文的阐述(开头部分),不自主喜欢上这本书。

刚开始看时候有些模糊,看不清谁才是主角,还以为德·瑞纳先生才是,后面才慢慢理清了文章的来龙去脉。

之前看过《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尼娜》,里面的有夫之妇出轨的心理描写以及人物描写,总给人一种很沉重的感觉,但该书中的德·瑞纳夫人与于连之间的不合道德的感情描写却很轻快,如沐春风,仿佛是初恋的爱情,使读者不想被中断的读下去。

后面德·瑞纳夫人却因为内心的愧疚和道德底线,不断的矛盾中,这部分就仿佛回到了《包法利夫人》类似的情节中,与其说是情节相似,倒不如说是所处时代的阶级道德苛求所导致的。

对于于连,书中确实是集美貌,才智,勇气于一身的,令人羡慕的男主,但这般天生优势却因为出身卑微贫贱,极强的社会阶级观念而夹杂着自卑和自负,这是性格上的缺点,导致他野心勃勃,想反抗命运,最终却忽视了平凡质朴的生活和幸福。

另一个决定于连命运的是玛特儿,一朵极其骄傲,浑身带刺的玫瑰。她与于连之间的与其说是爱情,倒不如说是她骨子里幻想的骄傲的英雄主义所产生的情感。她与于连的相见相识相知相爱相杀部分真是让人觉得心累[晕],一会儿阳光明媚,一会儿狂风暴雨,简直是受虐型的悲情女主角,这部分的描写并没有像于连与德·瑞纳夫人那部分那般轻快,反而像国产剧的男女主那般:::一个骄傲的王子遇见一个不正眼瞧他的丫头片子(脑海里想起流星花园,宫),或者一个骄傲的公主遇到一个不正眼瞧她的贫穷小子

书中也不乏描写一些关于这个社会的一些问题,上层社会人无需为生活所迫,因而整天无事可做,便形成取笑他人来取乐,久而久之便是枯燥乏味,令人厌倦。当然这也是于连得以一步步实现野心的原因,于连在他们之间便显得与众不同,加上才华横溢,外貌出众,自然如鱼得水。

书中结尾对于于连面临死亡的各种心理描写很细腻,有恐惧,有释然,有牵挂,有悔恨

结局也许是好的,于连能看清自己,不过令人惋惜的是他正值美好年华,却这般陨落,我原以为他会如两个爱人所说一般:会是个伟大的领袖,革命的引领者。而玛特儿也如愿,像玛格丽特一样,英勇无畏的抱着她心爱之人的头颅,满足她骨子里的幻想的英雄主义心理。当然,对于德·瑞纳夫人来说,我感到很惋惜,书中最无辜最不幸的就是她了。

红与黑读后感(篇4)

先来简单叙述一下红与黑小说的剧情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小儿子,因会背诵圣经和懂拉丁语,被虚荣的市长请回家当他小孩的家庭教师,接着于连和市长夫人有了感情的发展,之后被揭发,于连被迫辞职去了贝桑松的神学院进修,后因一个偶然的机会当上了在巴黎,德-拉莫尔侯爵的私人 秘书,因出色的表现被侯爵重用。期间也和侯爵女人产生了感情,也有了孩子,此时市长夫人的一封信使于连回到韦里安的教堂,想一枪结束市长夫人的性命,哪料枪伤只是轻微伤了市长夫人,自己也因此进入监狱。

对于主人公于连,我认为他的确是一个高洁的、在大事上有思想见解的人。他鄙视贵族中、教会中那些虚伪恶心的人们,他觉得和他们一起呆上一秒他都会窒息。从一开始他只是被生活推着前进当上了家庭教师,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那么美丽的女人,他是彻底被这一种美丽本身所吸引,所以不顾世俗的道德和市长夫人 好上了。至于他爱上莫拉蒂尔,也可能只是觉得她本身是足够美丽的一位女皇,但后面我发现,他想得到的是政府这种骄傲本身,因为莫拉蒂尔在和他的一次相好之后就不再理他了,于连倍感无语,这是失败和屈辱的表现,所以他便采取计谋从新让这个女人有足够的勇气不顾世俗的道德自降一级与于连相爱。直至最后于连本可以不死,但他却没有想活下去的愿望,尽管他只有22岁,我现在还不能理解他为什么不想活下去?当时的他只想享受和登-勒那尔夫人在一起的快乐。出生于社会底层的他有那么多次机会飞黄腾达,他却因自己心里那一点小小的虚荣心而摧毁了,这时社会环境对他的`戕害。

小说不仅塑造了于连、拉莫蒂尔小姐、登-勒那尔夫人三个形象,他也间接的描述了这个社会的一些病态。放映了19世纪初法国的社会风气和面貌。其次小说中提及的贵族和教会文化可以去了解一下。

最后引用一句作者司汤达本人在书中对于连的评价就是“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红与黑读后感(篇5)

他之所以悲剧,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现在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现在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现在两次爱情经历上,面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后来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面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伤心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通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己。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己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己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爱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伤心。

[荐]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通用


读书常可以开拓我们的智慧,给人以快乐,给人丰富的创造力,读者们都很喜欢看作品这本书。不妨把读后感书写一下,有关作品好的读后感都具备哪些细节呢?为使用时更加方便,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相信您能从本文找到帮助!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1】

合上书我在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比较欣赏于连这个人物的?应该是从他因枪杀瑞纳夫人锒铛入狱开始的。之前,对于于连那种因常年自卑而形成的多疑、自负、目空一切、患得患失的性格极其鄙视,但在十九世纪,到处是尔虞我诈、招摇撞骗的巴黎社交场,一个乡村木匠的儿子——于连能以他的.卓越才华和过人心机,在上层社会赢得一席之地已实属不易。而且,他既能赢得清纯朴实的瑞纳夫人的青睐,又有高傲如斯的玛娣儿特的芳心暗许,可谓情场、生意场名利双收,肯定有他的魅力。入狱后的于连抛却虚伪、自负,以至善至诚之心做回自我,他对挚爱的瑞纳夫人倾诉自己的恐惧懦弱,又顾全痴心的玛娣儿特的声誉及日后安排,他是善良的、真诚的、忠于自己理想的于连,他不想苟且于那个无望的时代,只有用死来保持他的高傲、唾弃那个尔虞我诈的社会。总之于连是幸福的,因为他忠实于自己、也赢得了爱情。

那个时代,男人可以为爱情而决斗,死无所憾;女人可以为挚爱而殉情,不惜舍子。真是一个疯狂的时代,当真不考虑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是那个时代太自由?还是现在过得太压抑?时事造人,非虚言矣!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2】

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黑是马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抄的[嘘])

我认为红色是于连有拿破仑一样的野心和追求,而黑色就是在追求中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卖灵魂,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对于德雷纳尔夫人既是于连生命中的起点亦是终点。马蒂尔德则是于连追求中的又一阶梯。为了自尊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自己,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更是一个时代的错误…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马蒂尔德)时,因枪击德·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如果不是阶级斗争政治改革我更希望于连会放下自己的野心真真切切的和马蒂尔德在一起,而不是因为最初的爱、妒忌和悔恨去枪杀雷纳尔夫人才最终找到真正的自我,三个人当中无论谁都是活的可悲爱的卑微~“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或许于连自身的红与黑便是真正意义上的红与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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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3】

《红与黑》读后感600字!

于连:“伟大的天主,为什么我是我呢?”

1、在经历大革命和旧王朝复辟之后的法国,一个富有热情和野心的天才少年不幸生在了贫民阶层,他崇拜拿破仑精神,在这个时代摸索着自己的英雄路,贵族女性的卧房,巴黎上流社会的客厅,成了他的战场,教士的黑袍是他的军服,断头台和情人怀里的头颅,是他最终获得的十字勋章。

2、身份悬殊的爱情也是阶级斗争的战场,有趣的是阶级关系和主仆关系在爱情中的颠倒,一方处在卑贱中迫切地维护求证自己的自尊和虚荣,一方处在尊贵中,隐藏着被征服被改变的渴求,可以想见,一个外在抖S的人,必然在内心驭使自虐着自己。

3、两位女主人公的爱情线,分别代表了外省女人和巴黎女人、封闭中的单纯和浮华里的厌倦、源自心灵的爱情和源自头脑的爱情的对比。可见爱情和当下的欲求、未来的梦想有关,所以爱情是变化多端的反复无常的,而在死亡面前爱情也是独一无二的宽容理解和奉献,所以爱情也是无限的。

4、对一个出身低微的青年来说,同时拥有浪漫的想象力和过度的敏感是致命的,它们的共同作用使一个聪明的头脑对现实做出过激的误判,这样一个心灵不断地徘徊在胜利的激情和失败的惶恐中,直到死亡来临拔除掉他所有从这个伪善的社会里激起的野心。他几乎得到一切,而终于失去了一切。

5、功成名就的英雄自有历史来表彰,而一个淹没在一个时代里的“可能的英雄”是文学里不朽的形象,文学还原被一个时代扼杀的可能性,替代历史去铭记某一类典型的失败者的“真实”。

因为从历史到未来,每一个自命不凡跋涉着平庸荒漠的人,每一个被激情和现实折磨的人,都会问出那一句“为什么我是我?”

红与黑读后感如何写【篇4】

几天前,从一个朋友那里看到了它,算个世界名著吧,就借来看看。断断续续的读,中间有过烦闷的时候,常常翻了几页,就换本杂志看看,因为它太深奥些,有些难以理解,但却也不能彻底的放弃,读读停停,与自已较量着耐心。

开始的时候总想知道结局,却不肯一下子翻到最后一页。呵呵,有些像对待爱情吧,渴望着知道答案,但试题却要慢慢的解开,才有成就感!

今天身体的不适让我没有精力去做其它事情,只能静静的躺在床上,床头的它还有三分之一没有看,我很想知道答案,就把时间交给了书本,人随着情节进退,狂奔到那个已逝去的年代,我就是于连,我就是德雷纳尔夫人,我就是玛娣儿小姐,他们哭,我也会难过,他们开心,我会微笑。

黄昏时分,看完了结局,合上书本,我怅然若失!

人性=自私,复杂,善变,嫉妒,虚荣爱面子

有一种幸福,叫做爱!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有一种放手,是永远的离开!

他不过是想要表达出自已内心真实的想法,想要真正的按自已的意愿活一次,这么简单的要求为什么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呢?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的于连。他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可是却没有得到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爵爷们欣赏他的才华,但心底里却依把他当佣人看,而事实上,他一直是个佣人,十九岁的少年当了家庭教师,纯洁的人儿啊,高贵是不能拿来当饭吃的,所以,他要工作,要为生计而努力。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所以,他让自已违心的融入那个所谓的上流社会,用苍天赋于他的才华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他慢慢的向上爬着,慢慢的变得成熟,内心却得不到真正的宁静,自我,什么才是真正的自我!为了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心灵更深处的矛盾。

我们很多人的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让我们的身体和精神经常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

其实我们很多人,也在上演着于连的故事,现代人的生活中有着太多的现实,人的心中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为了追求所谓的物质幸福而走上歧途的的人很多,很多人以为幸福就是金钱,地位,所以,拼命的找路子挣钱,记得有个朋友说我:你跟谁过不去都行,就是别跟钱过不去!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迷茫了,是的,我不能跟钱过不去,我要生活,我要生存,所以,要挣钱。现实就是这样的,钱,成了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志,钱可以让你在社会上抬起头来,钱,可以让你过上足够好的生活,幸福,真的就是这样简单吗?

幸福永远是和爱情挂钩的,于是他爱上了她--善良、淳朴、温雷纳尔夫人。初识她时,他是个懵懂少年,虽有心计,但却仍不失稚气,爱了,就是爱了,爱的大胆,爱的张扬。而她,身份是夫人,却从未享受过爱情,丈夫和他的关系更像是朋友,或是利用,只为她的身份和财产。她慢慢的也爱上他,爱情,就是这样奇妙,这是一段不被祝福,没有结果的爱情,开心与痛苦相伴,夫人是善良,内心的不认同,让她深受折磨,孩子病了,她认为是上帝的惩罚,她放弃了他,痛苦的分离

如果爱错了人,就要承受这种痛苦,有些爱,只能放在心底,情人是永远拿不出手的,偷来的锣儿敲不响,夫人清楚,可是却深陷其中,如果没有孩子,她愿意为他放弃一切,可是他是三个孩子的母亲,爱孩子胜过爱自已的生命,孩子发烧,她会急得恨不得替他生病,她敬爱天主曾达于狂热的地步;她禀性诚笃,害怕神遣,在她的思想深处,一直认为嫁了丈夫,就要要她所有的感情,全都赋予他。对于和于连的偷情,让她不安,爱的越深,越痛苦。最后,她选择做最好的朋友,那样她的生活过得即使不算快活,至少会相当平静。

感情伤人的游戏,他和她一起在游戏中慢慢的学习着长大

人长大了总会有些故事,他和夫人之间注定了没有结果,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后来,他似乎又爱上了玛娣儿小姐,他想要征服她,于是用尽了一切手段,他和玛娣儿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最终让小姐疯狂了爱上了自已。

爱是什么,他究竟爱的是谁?他要的究竟是什么,在狱中,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爱有时候让人疯狂,雷纳尔夫人/玛娣儿小姐,她们不顾一切爱上的于连,愿意为他牺牲一切自已的一切,情敌到最后也一起偕手来拯救她们共同所爱的人。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夜深了,我仍在思索着,爱情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幸福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刚接了一个朋友的电话,喝多了些,说了很多话,我只是劝他睡去,而他却说我:影子,你太过倔强了,没有人可以包容你!我哑然,真的吗?没有人可以包容我,莫如,我是现实中的于连,一样经历过心路上的挣扎,一样在为了生活而工作,一样的想过的更好些,迷茫中我在坚持,求得内心的宁静,我的倔强,如影随行,不可改变。朋友,我不能欺骗自已,我们只可以做朋友的!

呵呵,不想了,睡吧!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愿我幸福!愿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幸福!

有关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3篇


以下主题为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为我们特意向您推荐的,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想必大家最近都深深沉浸于作品一书。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红与黑》是开学时读的了,距今已过去三个多月,其实内容倒也真忘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一些想法的。

男主叫于连,是个木匠的儿子,不受宠爱,被父亲欺负利用,不过于连很聪明,也很有野心。他崇拜的人是拿破仑,他会偷偷藏起拿破仑的照片,不断翻阅拿破仑自传,激励自己成为拿破仑那样“成功”的人。起初我被于连读书的能力所震惊,他真的记忆力很好,虽然对神,宗教类的很不屑,但他是成绩最好的,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但当时也觉得于连真的很势力也很有野心,因为感觉他的每一步都很有目的。为了以后的发展进入了市长的家,当了家庭教师。他为了钱权细细密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见市长时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都要想一想。我觉得很累。但想一下,他也是个很有毅力的人,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总觉得他是自卑的。不管是面对瑞纳夫人还是玛特尔小姐,他开始虽然都是精心计划,勾引瑞纳夫人,追求玛特尔小姐,但奇怪的是,他也陷入其中。就是我发现他不是为了追求那种刺激,也许他一开始有些这种想法,但他并不是那种花花公子类的。特别是他要走的时候,他不惧被抓只为与瑞纳夫人告别,他在花园苦苦等待只为与玛特尔小姐相遇。他在每次爱情中都深陷其中,并甘愿牺牲自己。说他有野心,是的,他野心很大,他渴求钱权,但他有有一种天真,那种面对感情的天真,一点也不顾世俗,也不顾被伤害,如飞蛾扑火一般。

他是很稚嫩的。对于于连,瑞纳,玛特尔,三个迥然不同的人。瑞纳夫人明明之前那么爱于连,可是她更爱自己的孩子,她也许可以不顾世俗的眼光追求爱情,可是她害怕自己的孩子因此受伤害,所以当孩子病了,她以为是自己犯了错误所以上天惩罚她的孩子所以她与于连一刀两断,到最后还举报了于连。她把她的爱看成是一种罪孽。至于玛特尔小姐,她很嚣张跋扈,与其说她喜欢于连,倒不如说她喜欢的是叛逆的感觉。她和于连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没见过于连这样的人,于连一开始对她是没有太大好感的,所以玛特尔是有一种征服心的,她想要占有于连,借此彰显自己的不同,同时她也渴望被征服。她的表现欲太重了。同时也很叛逆。所以,当于连表达出对她的爱意时,她迅速褪去了新鲜感,征服欲,她觉得没有挑战性。这个女生太可怕了虽然很聪明美丽,但是,她不真诚。红与黑里的人都是复杂的,我不能说他们是绝对的好人或坏人,只是感到他们的生长环境塑造出了他们这样的性格。他们的发展是意外的,但是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性格确实就是这样的。所以,看完后,我只是感受到了复杂,还有合情合理。伦理,道德,爱情,神学,宗教,军事,权利,自由,看似矛盾的大家相互碰撞交织,竟也可以这般的不可思议又合情合理。所以呀,人果然是很复杂的呢。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精选5篇


好书有不朽的能力,他是人类活动最丰硕长久的果实,作品这本书让很多人都爱不释手。此时不妨记录下来你的读后感悟,与大家分享。下面读后感大全给大家分享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司汤达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几天前,从一个朋友那里看到了它,算个世界名著吧,就借来看看。断断续续的读,中间有过烦闷的时候,常常翻了几页,就换本杂志看看,因为它太深奥些,有些难以理解,但却也不能彻底的放弃,读读停停,与自已较量着耐心。

开始的时候总想知道结局,却不肯一下子翻到最后一页。呵呵,有些像对待爱情吧,渴望着知道答案,但试题却要慢慢的解开,才有成就感!

今天身体的不适让我没有精力去做其它事情,只能静静的躺在床上,床头的它还有三分之一没有看,我很想知道答案,就把时间交给了书本,人随着情节进退,狂奔到那个已逝去的年代,我就是于连,我就是德雷纳尔夫人,我就是玛娣儿小姐,他们哭,我也会难过,他们开心,我会微笑。

黄昏时分,看完了结局,合上书本,我怅然若失!

人性=自私,复杂,善变,嫉妒,虚荣爱面子

有一种幸福,叫做爱!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有一种放手,是永远的离开!

他不过是想要表达出自已内心真实的想法,想要真正的按自已的意愿活一次,这么简单的要求为什么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呢?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的于连。他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可是却没有得到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爵爷们欣赏他的才华,但心底里却依把他当佣人看,而事实上,他一直是个佣人,十九岁的少年当了家庭教师,纯洁的人儿啊,高贵是不能拿来当饭吃的,所以,他要工作,要为生计而努力。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所以,他让自已违心的融入那个所谓的上流社会,用苍天赋于他的才华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他慢慢的向上爬着,慢慢的变得成熟,内心却得不到真正的宁静,自我,什么才是真正的自我!为了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心灵更深处的矛盾。

我们很多人的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让我们的身体和精神经常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

其实我们很多人,也在上演着于连的故事,现代人的生活中有着太多的现实,人的心中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为了追求所谓的物质幸福而走上歧途的的人很多,很多人以为幸福就是金钱,地位,所以,拼命的找路子挣钱,记得有个朋友说我:你跟谁过不去都行,就是别跟钱过不去!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迷茫了,是的,我不能跟钱过不去,我要生活,我要生存,所以,要挣钱。现实就是这样的,钱,成了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志,钱可以让你在社会上抬起头来,钱,可以让你过上足够好的生活,幸福,真的就是这样简单吗?

幸福永远是和爱情挂钩的,于是他爱上了她--善良、淳朴、温雷纳尔夫人。初识她时,他是个懵懂少年,虽有心计,但却仍不失稚气,爱了,就是爱了,爱的大胆,爱的张扬。而她,身份是夫人,却从未享受过爱情,丈夫和他的关系更像是朋友,或是利用,只为她的身份和财产。她慢慢的也爱上他,爱情,就是这样奇妙,这是一段不被祝福,没有结果的爱情,开心与痛苦相伴,夫人是善良,内心的不认同,让她深受折磨,孩子病了,她认为是上帝的惩罚,她放弃了他,痛苦的分离

如果爱错了人,就要承受这种痛苦,有些爱,只能放在心底,情人是永远拿不出手的,偷来的锣儿敲不响,夫人清楚,可是却深陷其中,如果没有孩子,她愿意为他放弃一切,可是他是三个孩子的母亲,爱孩子胜过爱自已的生命,孩子发烧,她会急得恨不得替他生病,她敬爱天主曾达于狂热的地步;她禀性诚笃,害怕神遣,在她的思想深处,一直认为嫁了丈夫,就要要她所有的感情,全都赋予他。对于和于连的偷情,让她不安,爱的越深,越痛苦。最后,她选择做最好的朋友,那样她的生活过得即使不算快活,至少会相当平静。

感情伤人的游戏,他和她一起在游戏中慢慢的学习着长大

人长大了总会有些故事,他和夫人之间注定了没有结果,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后来,他似乎又爱上了玛娣儿小姐,他想要征服她,于是用尽了一切手段,他和玛娣儿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最终让小姐疯狂了爱上了自已。

爱是什么,他究竟爱的是谁?他要的究竟是什么,在狱中,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爱有时候让人疯狂,雷纳尔夫人/玛娣儿小姐,她们不顾一切爱上的于连,愿意为他牺牲一切自已的一切,情敌到最后也一起偕手来拯救她们共同所爱的人。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夜深了,我仍在思索着,爱情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幸福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刚接了一个朋友的电话,喝多了些,说了很多话,我只是劝他睡去,而他却说我:影子,你太过倔强了,没有人可以包容你!我哑然,真的吗?没有人可以包容我,莫如,我是现实中的于连,一样经历过心路上的挣扎,一样在为了生活而工作,一样的想过的更好些,迷茫中我在坚持,求得内心的宁静,我的倔强,如影随行,不可改变。朋友,我不能欺骗自已,我们只可以做朋友的!

呵呵,不想了,睡吧!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愿我幸福!愿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幸福!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4

《红与黑》讲述了一个懦弱腼腆的平凡青年的一生,他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而孤身一个人在一个森严的社会上辛苦奋斗,其间种种不光彩的手段。他自以为踏上飞黄腾达的坦途时,社会却无情的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这本书虽然有着复杂的感却像我们很好的描述了但是法国社会的现实与残酷。有人说,这本书不太适合小学生读而我却不认为,一个在糖水中泡大的孩子永远都不会知道纯咖啡的苦。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中,这样的事还在发生,我们这些所谓幸福的90后们,有谁亲生体验过旧社会的苦?试问一下,孩子受一点苦,父母们舍得吗?试问一下,你愿意吗?一个过分天真的孩子,在他步入社会时会吃很多苦。如果一个人只知道一件事情的好处而不知道它带来的坏处,那这还叫是非分明吗?早点让孩子看清社会的丑陋有什么不好?

这本书的主角于连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青年,他家并不富有,可以提得上穷了,但书中的人都给了他尊重,一个贵族对平明的尊重,在当时的法国是多么不可思议的啊!但在生活中,在21世纪,穷人受到尊重了吗?没有!这代表着什么?时代在飞跃!人的素质在退步!科技在踏步往前跨,素质在大步往后退。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作者[司汤达]用生动的语言来描述了一位青年短暂的一生,让我们看到了现实的残酷。

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5

合上书我在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比较欣赏于连这个人物的?应该是从他因枪杀瑞纳夫人锒铛入狱开始的。之前,对于于连那种因常年自卑而形成的多疑、自负、目空一切、患得患失的性格极其鄙视,但在十九世纪,到处是尔虞我诈、招摇撞骗的巴黎社交场,一个乡村木匠的儿子——于连能以他的.卓越才华和过人心机,在上层社会赢得一席之地已实属不易。而且,他既能赢得清纯朴实的瑞纳夫人的青睐,又有高傲如斯的玛娣儿特的芳心暗许,可谓情场、生意场名利双收,肯定有他的魅力。入狱后的于连抛却虚伪、自负,以至善至诚之心做回自我,他对挚爱的瑞纳夫人倾诉自己的恐惧懦弱,又顾全痴心的玛娣儿特的声誉及日后安排,他是善良的、真诚的、忠于自己理想的于连,他不想苟且于那个无望的时代,只有用死来保持他的高傲、唾弃那个尔虞我诈的社会。总之于连是幸福的,因为他忠实于自己、也赢得了爱情。

那个时代,男人可以为爱情而决斗,死无所憾;女人可以为挚爱而殉情,不惜舍子。真是一个疯狂的时代,当真不考虑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是那个时代太自由?还是现在过得太压抑?时事造人,非虚言矣!

《女巫》读后感如何写集锦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作品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女巫》读后感如何写集锦》,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女巫》读后感如何写 篇1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小女巫》的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一百二十七岁的小女巫因为偷偷地参加了大女巫的布克劳山舞会受到了严厉的惩罚。于是,她决定以后像女巫首领要求的那样做一个好女巫。小女巫勤勤恳恳地做了很多惩恶扬善的好事,可是这并没有给她带来好运,因为,在女巫们看来,做好事的女巫是坏女巫……最后,布克劳山舞会的篝火烧起来了,可它点燃的却是小女巫用自己的智慧和魔法聚来的女巫们的扫帚和魔法书,小女巫和她的乌鸦伙伴围着篝火尽情地跳舞。

当我读到小女巫说我一定要做个好女巫时,我想对她说:“小女巫,你真善良,还坚持不懈地为人们做了那么多好事,我要向你学习。”

《小女巫》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们要有一颗善良的心,随时帮助有困难的人们,因为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快乐了自己。我们不能向书中的大女巫们那样只做坏事,不做好事哦!

《女巫》读后感如何写 篇2

我最喜欢的作者其实不是于果,而是罗尔德达尔,因为他有很多趣处,还有…还有很多好处的 。比如血女巫师讲的是一个小父母双亡,只能和姥姥相依为命,姥姥是一位从未见过女巫的女巫大师

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一开头就讲的是如同不带黑色的帽子,骑着扫把,到处飞来飞去的。真正的女巫,穿平平常常的衣服,住平平常常的房子。可个个都把时间—放在杀孩子身上,整天想着现在我刻杀哪个孩子呢?

小男孩儿有一次见到了女巫,被迫变成了老鼠,因为女巫用把变鼠药进小男孩儿的嘴中,最后小男孩儿以牙还牙把变数一赛季女巫喝的汤中,所有女巫被当成老鼠打死了,小男孩却没有俗气的变成变回人形。而是和姥姥展开了这番对话 ,姥姥我们老鼠可以活多久?小男孩儿说,一只普通的老鼠可以活三年可是你不是一只中的老鼠而是一只老鼠人。姥姥说,好这是我听过最好的消息啦。小男孩儿说,为什么你这样说。姥姥说,因为我不想比你死的早别人照顾我我可受不了。小男孩儿说,看,这仅仅一小动画却把它描述得生动感人。我都不知道就不想要动画有什么坏处了。—

《女巫》读后感如何写 篇3

今天我读了《纳尼亚传奇》,《纳尼亚传奇》是由《狮王、女巫、魔衣柜》、《凯斯宾王子》、《黎明踏浪者号》、《银椅》、《能言马与男孩》、《魔法师的外甥银椅》、《最后一战》组成的七部书。

我读的是《狮王、女巫、魔衣柜》,这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世界大战的时候,两个亚当的儿子和两个夏娃的女儿叫:彼得、苏珊、爱德蒙、露西, 他们被送往一位老教授的家里。有一天,小妹露西意外发现了一个奇特的衣柜,而它正是魔法王国纳尼亚的入口,露西进入这个动物也能说话的奇幻世界,并且与和蔼可亲的羊怪图姆纳斯先生成为了好朋友。当露西返回现实将自己亲身经历告诉哥哥和姐姐时,他们并没有相信这个特别爱幻想的妹妹,不相信露西。有一次,他们决定玩捉迷藏的游戏时,露西有一次去了纳尼亚,这会爱爱德蒙看见露西消失在衣柜里,他也去了纳尼亚。在纳尼亚,爱德蒙碰见了白女巫,白女巫,给他喝饮料,给他吃土耳其软糖,爱德蒙不知道这是施了魔法的糖,吃了以后越想吃,白女巫对他说:“下次再来,一定要带彼得、苏珊、露西、过来才可以吃土耳其软糖。爱德蒙在回家的路上碰见了露西,他们一起回去了。他们再一次不相信露西的话,爱德蒙也坚决不说。而由于一次意外情况,他们也进入魔衣柜,并随着里面幽暗的灯光踏上纳尼亚的路,开始了四个孩子在魔幻王国的冒险。他们发现图姆纳斯先生被被白女巫抓走了,他们发现海狸,海狸试图暗示让他们跟着他走,告诉他们阿斯兰马上就到了。他们准备发上出发去找阿斯兰时,爱德蒙跑走了,他去找白女巫了。他们收拾东西出发了。他们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我就不一一告诉你了,自己去看吧!

《纳尼亚传奇》这套书,是[英国]作家C?S?刘易斯作家写的,我很喜欢C?S?刘易斯作家写的书,让我受益回穷啊!

《女巫》读后感如何写 篇4

贝蒙和菲尔森,脱离教会,是为了什么?

不相信杀戮,不相信上帝…因为信仰在现实中显得不堪一击。

神的世界,应该是没有黑暗的,可以天黑,可以受伤,却不会是永无止境的阴暗与灾难。护送所谓的女巫接受审判,不是出于对上帝的公正审判,也不是出于对神的信仰,只是出于人性本能。生命平等,每个人都要公平对待。在得知修道院所有传道士死于瘟疫之时,贝蒙不是像神父一样跪地祈求上帝与子同在,而是果断抉择离开。这是一个被现实磨灭宗教理想的人,却也是一个为上帝而战的勇士,在授予凯骑士称号的简短仪式上,仍然是以上帝之名。与其说是为上帝而战,不如说是为自己的信仰而战。

这个信仰到底是什么?是从前杀戮的内疚,是人心深处与生俱来的善,还是?我觉得是一种本能。一种求生的本能,不论是自己还是世界,生,是一种本能。求生,其实也是一种求胜。寻求一种胜利,寻求生存下来的机会,

影片最后,恶魔消失,世界又是一片生机。很符合电影一贯要传达给人们的普世观点,可是,总感觉少了点什么……是什么呢?说不清楚。

看见的时候,内心触动;看过之后,也有思考。只是,总有一点缺失。应该是故事吧。为什么会用这样的一个故事来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电影噱头是需要的,所以有了所谓的场面、演员……可是,过后,人们是记得什么呢?而这部电影上映之后想得到什么?仅仅是票房或是某些荣誉吗?

《女巫》读后感如何写 篇5

看了这书名,你是否会有一种小恐惧呢?这世界上真得有女巫吗?在童话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黑斗篷,骑着把扫帚飞来飞去,可真正的女巫是这样吗?一起去书中寻找答案吧!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小男孩。在他七岁那年,他和父母去挪威看望姥姥。不幸的是,遭遇了车祸,只有小男孩幸免于难。他便和姥姥住在挪威。姥姥每天都告诉小男孩关于女巫的事。比如女巫每星期要干掉一个孩子,女巫十分讨厌小孩,女巫总是带着手套,假发等特征…后来为了遵循男孩爸爸的遗嘱,祖孙俩搬去了英国。

一次,男孩和姥姥在海边度假,小男孩为了训练小白鼠而不被别人发现,他躲进了一个大厅里,躲在了屏风后面。却意外发现了女巫大王与英国女巫在这里开年会。女巫大王告诉女巫们“慢性变鼠药”的配方,准备用变鼠药把英国的小孩都变成老鼠。小男孩被女巫发现后,和另一个小男孩一样,被变成了老鼠。他们一起跑去找姥姥,小男孩偷到了一瓶变鼠药,并成功地使女巫都变成了老鼠。从此,小男孩和姥姥一起消灭了女巫。

书中的小男孩聪明勇敢,他被变成老鼠时,依然勇敢地冒险去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变鼠药。又跑进厨房把药倒进了女巫们喝得汤里。因为男孩有爱和勇气,即使他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所以,只要我们勇敢,有毅力,就没有做不到的事。

红与黑心得体会如何写


感言是指对于某些活动或者经历的事情而产生的一种情感语言,当我们在面临一些特别的场合或者重要时刻。我们都会产生一些难忘的心得将其表达出来的话语就是感言,感言能够及时地去激励鼓励某些人的斗志,一篇感言要怎么才能写好呢?栏目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红与黑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与黑心得体会【篇1】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心得体会【篇2】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着外,对其被称为名着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与黑心得体会【篇3】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但我觉得放在《红与黑》这部书中也不为过。正如众人读红楼,有人看到了封建,有人看到了美食,有人看到了风俗,有人看到了爱情。而《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并没有什么大善或大恶,但却是一个多面体的人物。

于连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两个哥哥身强力壮,是父亲的好帮手,于连则长相白净身材瘦削,没少受到父亲和哥哥们的欺负。于连从小就与其他农民家孩子不同,喜欢读书,崇拜拿破仑和英雄主义,当然,他最大的梦想是挤入上流社会,成为一个贵族。但在19世纪的法国,这样的梦想谈何容易?

于连靠着谢朗神甫和一位老军医教给他的知识以及他过人的记忆力和口才,在市长德瑞纳家谋到了家庭教师的职位,并和德瑞纳夫人互生情愫。善良的德瑞纳夫人将这段婚外情的错误全揽在自己身上,并支持于连去别的地方谋自己的前程。于连经过神学院的磨砺,变得更加成熟,随后只身前往巴黎。在巴黎,于连受到了德·拉莫尔领爵的青睐,同时又与领爵女儿玛蒂尔德展开一段爱情。当于连以为自己将要跻身上流社会时,命运的玩笑最终把他送上了断头台,年轻的于连最终在遗憾和解脱中死去。

回头再看于连这一角色,他拥有对地位和金钱的崇拜,谢朗神甫曾暗示他消除自己心中的欲望,否则会有灾祸,而于连在感动有人关心自己之后,依然持有对地位的追求。

当然于连也渴望有一段美好的爱情。他对在自己落难时关心自己的德瑞纳夫人既崇拜又爱慕,甚至在死前都在怀念当家庭教师时,和德瑞纳夫人及孩子们欢乐的散步时光。而在追求玛蒂尔德时,于连也采纳了俄国亲王的一条条妙计,一步步使自己的爱情更深刻。

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他的每一步都是在为自己的贵族梦而做铺垫,但他有时也会透露出自己在圆滑外表下的真心。在贵族晚宴中,于连对贵族们剥削穷人钱财来满足口腹之欲的行为而不满,特别是听到“禁止穷人们唱歌”后更加震惊气愤。面对谢朗神甫和彼拉神甫对他的忠告,他也因感受到父亲般的温暖而落泪。

当然,如果只是看到个人的情感,这本书也许不会那么深刻。在本书中,政治也是一个极其敏感的话题。在封建王朝复辟期间,于连崇拜拿破仑却始终不能表明立场,当有人搜索自己的房间时慌张烧掉德瑞纳夫人以为的情人画像,实则是拿破仑画像;在讨好元帅夫人时说的话都是自己信仰的反面,让玛蒂尔德吃惊疑惑。

于连的死充斥着淡淡的忧伤,被判处故意杀人罪的于连坦然接受死刑,尽管众人都为他活下来的可能而努力着,小姐太太们也因这漂亮的人即将死去而流泪,但于连的死意已决。在狱中于连没有惋惜自己的努力白费,亦没有对世间的留恋,唯一想念的是自己的第一段爱情。他最后想的是:“我在世上并不曾孤独地生活,我有过强有力的责任观念,或对或错,我为我自己规定的责任仿佛一株结实的大树的树干,暴风雨中我靠着它,我摇晃过,经受过撼动。说到底,我不过是个凡人罢了......但是,我没有被卷走。”

其实于连并没有什么大错,只不过是有一瞬,希望的火光曾照进一些人的心里,在此后漫长的黑暗里,黑暗中的人照常生活,偶尔自危,而被照亮过的人们更渴求那光明。

红与黑心得体会【篇4】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著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心得体会【篇5】

斯汤达的《红与黑》是世界文学中非常耀眼的一部名著。我认为这部小说非常适合我们这个年龄的人读,因为其中就描写了一个资质很好、很聪明而又雄心勃勃的青年。不过小说并没有安排胜利大结局:主人公——于连在挣扎的过程中失败了。因为他反抗的是整个社会,他曾经要征服的社会,一个他既不属于也不被属于的社会。

我之所以喜欢于连,不仅是因为他在一定程度上和每一个没有被打击、侵蚀、腐辱的年轻人一样,有一颗激情跳动的心,也是因为他的聪明、好学,比其他人智慧,更是因为他的命运宿命似的让人感到无形的压力,似乎预示着某些东西。

他本来可以拥有所有的美德和幸福,但命运却不让他得到骄傲,他有勇气去征服,他有能力去赢得自己的辉煌,但他的出身以及所有人对他的恶意,还有这个社会所设下的大牢笼,使他的一切努力都变得十分艰难,因为所有的权利都掌握在一群贪婪、无能、自私的人手中。于连向往的幸福生活不可实现,使得他对整个社会不满。

他只是一个工人的儿子,然而就连他的家庭都不喜欢他。他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属于那里,但现实没有给他机会。他的爱情也十分离奇,我无法说清楚,但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是:他的.爱情是那样的热烈,他又是那样热爱生活。

于连的形象是法国当时社会千百万青年人的缩影,于连的奋斗与努力是当时社会现实的写照。它所揭示的有关那个挣扎的生命的故事,也许还会继续下去,只要这个社会、这个世界还存在……

请记住这个挣扎的人。

《史记》读后感如何写集锦


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书中人物所折怀。我们需要有选择性地写出作品对自己震撼最大的感受,以下是由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史记》读后感如何写”,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史记》读后感如何写(篇1)

尊师重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读《史记》有感

《史记》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爸爸送我的版本是白话文版。我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读完了这本书。

“尊师重道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我阅读《史记》这本书的收获。

在《史记》里,我读到了大成至圣先师孔子尊师重道的事迹。

公元前521年,孔子的学生宫敬叔要去周朝京都洛阳朝拜天子,孔子知道老子在洛阳居住,为了能向老子请教古代的“礼制”,便和宫敬叔一同前往洛阳。来到洛阳的第二天,孔子便迫不及待地徒步前往守藏史府去拜望老子。老子当时正在著书立说,听闻誉满天下的孔子前来拜访,立即放下手中的刀笔,迎接孔子。孔子进入大厅,恭恭敬敬地向老子行了弟子礼后,才向老子请教古代的“礼制”。因为孔子态度很诚恳,老子就很详细地跟他讲解古代的“礼制”。孔子学到了很多关于古代“礼制”的知识。

闭卷沉思,我想到了我的老师。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因为刚上小学,没有定性,上课忍不住玩小玩意儿,被老师发现了。老师第一次提醒了我,我就停了下来,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了,又把小玩意拿出来玩,老师那双火眼金睛又发现了,就叫我站起来。本以为这样我就可以好好听课,谁知道,我再次玩起了小玩意。于是老师板着脸说:“站起来也能玩,要好好听课才是。把手上的东西拿上来,没收!”我看着老师严厉的脸,便知道我在课堂上玩小玩意是不尊重老师,不尊重同学,不尊重知识,我羞愧地红着脸低着头,乖乖地把手上的小玩意交到讲台前。当我转过背,发现全班同学都在看着我,当时我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并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要这样了。课后,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老师批评你,让你在课堂上站起来,是因为你影响到了课堂秩序,老师希望你好好学习,将来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社会。要记住:尊重别人是在庄严自己!”

孔子是著名的大思想家,大教育家,是当时社会上最博学者之一。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把自己当成学生,千里迢迢地去向老子求学。给我们树立了尊师重道的最好榜样。

相较于孔子,我在学识上是一张白纸,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各方面都要不断地加强学习,而尊师重道是我人生中永不停止的课程。

《史记》读后感如何写(篇2)

史记是西汉时期司马迁所作的,司马迁(前145—?),字子长,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夏阳龙门(今陕西韩城南)人。司马迁所著《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这本书记叙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它的叙事简明生动非常得吸引人。《史记》是历史的“实录”具有非常高的文学价值。它的文学价值表现在运用真实的历史材料并且成功地塑造出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在人物塑造上司马迁真正做到了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起来这样既写活了历史人物也栩栩如生看完了每一篇故事好像每个人物就出现在我的眼前,他还非常善于通过人物的言行举止来完成对人物性格的刻画。我觉得《史记》的语言真不愧后来被奉为“古文”的最高成就。

在《史记》这本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历史故事是:《五张羊皮的故事》。这则故事主要讲了:春秋战国时候爱惜人才的秦穆公为了赎回聪明才干的百里奚用五张羊皮去跟楚人交换他最后秦穆公赎回了自己最喜欢的大臣百里奚。读了这篇故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就像文中的秦穆公一样他如果用重金去赎回百里奚的话楚人觉得秦穆公很看重他一定不会轻易交换。但是如果用五张羊皮去交换的话楚人必定会很轻视百里奚而同意交换。聪明的秦穆公就换了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最终如愿以偿。我觉得我应该向秦穆公学习。

通过《史记》让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中华民族渊源历史,还学会了做人的道理,了解历史人物的丰功伟绩,懂得了一些历史典故,知道了一些历史事件发生的背景、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历史影响。

《史记》读后感如何写(篇3)

作为中国人的后代,我们感到荣幸。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一个有着伟大事物和伟大宝藏的伟大国度,一个有着杰出人物的古老文明。圣贤给我们留下了浩瀚的古代经典。作为后人的后代,我们在浩瀚的书海中寻找古代圣贤的踪迹,感受着过去的惊险,思考着过去的烦恼。作为一个中国儿女,看了《史记》,真的感受到了3500多年历史中的豪迈,悲壮,苦涩的情怀。然而,在“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同时,他们也体会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敬孔子,惧霸王,赞,奉,笑君王,恨,气死韩信,怜李广。读书、读史、读人,也是一种精神的解读,如苏武牧马的爱国与坚忍,张謇使命的刚毅与无畏,陈胜与出兵的大义与坚忍。尝遍整本书,我心中只有一个人可以被形容为英雄——项羽。没错,就是那个被四面围攻自杀的孤独男人。鲁迅先生曾写道:中国从来没有几个失败的英雄,没有几个坚韧的抵抗,也没有几个敢于独自战斗的勇士。但我觉得项羽是个例外。他被汉军围困。一个人杀了上百个敌人,战斗到死。吴江亭长尊称他为英雄,请他渡河东山再起。但是,“颜鹊知天鹅之志”,“宁死不屈”,一个人怎么能苟且偷生呢?于是,他成就了一代霸主的悲情,留下了永恒的仇恨。但刘邦违反gap与和约,成了他一生不可磨灭的污点,不顾兄弟情,做了刽子手。对他来说,项羽只是一个漫长而虚幻的过渡之梦。当你醒来,世界就在眼前。对我来说,他只是一个为权力而活的枭雄。输赢,战争成了拯救之道。英雄和枭雄在风口浪尖上竞争无数次,一个的失败意味着另一个的成功。但是英雄不管穷富,不求名利。他们所要追求的只是“正义”二字,只是为了黎巴嫩人民和江山之国的安全。姬昌父子揭竿而起反对商业,为了翻炮的惩罚所造成的无辜而悲惨的谋杀,为了不让毕干的绝对忠诚付诸东流,为了维护世界秩序,国家需要一个像周武王这样的领袖。相反,淮南王常陆迷恋权力,不满现存的封地,引发战争。最终,他只是一条糟糕的“河龙”。

历史,这个世界,一次次模糊了我的视线;一百遍,人情冷暖,思绪一点点冻结。但我从未怀疑过这个多彩的世界。重耳流亡生活了19年,但他最终登上了王位,名垂青史。勾践终于报了灭国之仇;孙膑满脚写《孙膑兵法》;流放蜀国,留下《吕氏春秋》。生与死,正义与邪恶,战争与和平,事物总是有两面性的。我相信上帝的正义。古今多少事都是笑话买单。

《史记》读后感如何写(篇4)

苏武出使匈奴的第二年,汉武帝派贰师将军李广利带兵三万,攻打匈奴,打了个大败仗,几乎全军覆没,李广利逃了回来。李广的孙子李陵当时担任骑都尉,带着五千名步兵跟匈奴作战。单于亲自率领三万骑兵把李陵的步兵团团围困住。尽管李陵的箭法十分好,兵士也十分勇敢,五千步兵杀了五六千名匈奴骑兵,但是匈奴兵越来越多,汉军寡不敌众,后面又没救兵,最后只剩了四百多汉兵突围出来。李陵被匈奴逮住,投降了。

李陵投降匈奴的消息震动了朝廷。汉武帝把李陵的母亲和妻儿都下了监狱,并且召集大臣,要他们议一议李陵的罪行。

大臣们都谴责李陵不该贪生怕死,向匈奴投降。汉武帝问太史令司马迁,听听他的意见。

司马迁说:“李陵带去的步兵不满五千,他深入到敌人的腹地,打击了几万敌人。他虽然打了败仗,可是杀了这么多的敌人,也可以向天下人交代了。李陵不肯马上去死,准有他的主意。他一定还想将功赎罪来报答皇上。”

汉武帝听了,认为司马迁这样为李陵辩护,是有意贬低李广利(李广利是汉武帝宠妃的哥哥),勃然大怒,说:“你这样替投降敌人的人强辩,不是存心反对朝廷吗?”他吆喝一声,就把司马迁下了监狱,交给廷尉审问。

审问下来,把司马迁定了罪,应该受腐刑(一种肉刑)。司马迁拿不出钱赎罪,只好受了刑罚,关在监狱里。

司马迁认为受腐刑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他几乎想自杀。但他想到自己有一件极重要的工作没有完成,不应该死。因为当时他正在用全部精力写一部书,这就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历史着作——《史记》。

原来,司马迁的祖上好几辈都担任史官,父亲司马谈也是汉朝的太史令。司马迁十岁的时候,就跟随父亲到了长安,从小就读了不少书籍。

《史记》读后感如何写(篇5)

读《史记》之韵,是上古文化与艺术的完美结合!

读《史记》之韵,是人格与灵魂的震动!

读《史记》之韵,是美丽与感动的撞击。

品读史记,其韵无穷。轻轻的翻开,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典籍,让我们的思想随着历史的齿轮一起转动、成长……

疫情期间闲暇时光便阅读些书籍,为自己充电、提升内涵!翻开《史记》细细地品读才发现,它远不是各朝各代帝王将相枯燥的罗列,司马迁笔下的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他们都是丰满的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历史大戏的人偶。每次静下心来阅读时,我都会忍不住为义士的大义激然而激动不已,为勇者的视死如归而热血沸腾,为将者的身先士卒而荡气回肠;通过这次阅读,我开始理解什么是真正的历史,开始真正地去了解我们中国的历史,就如同在了解我们的过去。中国人何以有今天?中华民族的祖先们到底经历了什么?中华民族的民族个性到底是什么?我们真如某些外国人说的那样没有信仰没有民族个性吗?我们最原始最本真的模样又如何?所有的这些问题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答案。

先贤为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惊心动魄,思量曾经的纷纷扰扰,真切地感受着3500多年历史中的壮志豪情、悲壮与辛酸!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故事情节,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使我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更高的精神境界。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大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虽已褪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却仍不忘向后人传递着那古者们“精忠报国”的壮志豪情。而今天,这精神依然在弘扬。

今年,我们面临了一场非常严重的冠状病毒疫情,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有多少国人为了战胜疫情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甚至是用牺牲生命来诠释他们对国家、对国人的那份大爱。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才让我们战胜这一关。古往今来,在困难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一定就会成为我们每个国人心中的一盏灯,指引我们绕过道道弯,迈过道道坎,直至胜利的前方。

读着《史记》,品味其中的兴亡成败,悲欢离合,让我不由得会引发对现在社会的思考,并汲取古人的人生经验和教训,这使我更加热爱我们的祖国文化。

读书真好,愿读书能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

《史记》读后感如何写(篇6)

《孙子练女兵》是《史记》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孙子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

孙子名武,是齐国人,他很会用兵,吴王知道了他的名气,决定召见他。为了试验他的带兵水平,吴王叫来了80位美女当士兵,给孙子的训练加了难度。吴王觉得,如果孙子能把女兵练好,那才是真正的厉害!

孙子首先和那些妇女讲明了规则,并重复了一遍又一遍,还摆好了用来惩罚的刑具,才开始他的训练。当孙子发了第一次口令时,妇人们就哈哈哈地大笑起来。特别是两位身为吴王宠妃的队长,笑得比其他妇女还要起劲,就是她们带的头!于是孙子停下来又跟妇人们讲述了一遍规则,当他发第二次口令时,妇人们还是哈哈大笑,一点军人的纪律性也没有。孙子便召集军吏,命令斩两位队长以严明军纪。两位队长可是吴王最宠爱的妃子啊!她们听见要被斩了,吓得目瞪口呆。吴王听见了,也心疼不已。其他妇女更是张口结舌,一点声音也没有。两颗人头落地,孙子重新选了队长,再次发令,队列中没有人敢再出声,妇女们严格遵守了规矩,很快便训练得有模有样了。吴王看到了孙子的领兵才能,让他担任吴国大将,吴国迅速强大了。

正是因为孙子带兵纪律严明,绝不姑息任何违反军纪的人,哪怕是身份特殊的人,才使得吴国的军队战无不胜。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我们的班级要想取得好成绩,就要整顿纪律,所有同学都要遵守班级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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