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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胥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1-02 来源:互联网

华胥读后感通用8篇。

读后感大全栏目推荐你阅读“华胥读后感”等专题内容。

读书,就是一日三餐给自己投喂精神粮食,我有读过一本名叫作品的书,书里的情节扣人心弦,让人百看不厌。写读后感时,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怎么才能将作品的读后感写得优秀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华胥读后感,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华胥读后感(篇1)

叶秦本是公主,但国家灭亡,皇帝被俘,叶秦不愿意受屈辱,从城墙上一跃而下,内脏严重损坏,脸上也有一道永远除不了的疤痕。她的师傅用鲛珠代替心脏,恢复其视觉,听觉,但其它几觉没有恢复,叶秦改名君拂,成为活死人。她小时候遇上的男孩慕言,为她打造了华胥琴,让她可以为别人编织华胥梦,在梦中完成自己先前没有完成或后悔的事,并让叶秦吸收梦力延后寿命。一路上,慕言,君玮,小黄陪她度过一个又一个梦境,她看了一个又一个悲哀的故事。终于,鲛珠破裂,叶秦走了,慕言为了她在全天下找鲛珠,却也不知道有没有回来。

华胥引是唐七公子的作品,以叶秦跳城墙一慕开头,最后是开放式结局。这一本书中记录了一个又一个悲哀的爱情故事,而这种事终于发生在了她和慕言身上。也不知慕言有及没有找到鲛珠,与叶秦在一起一生一世。

看完以后我表示好心累,为叶秦和慕言凄惨的爱情,以及莺哥她们不完美的梦一不完美的结局。

华胥读后感(篇2)

在读唐七公子的《华胥引》之前,我并没有读过多少类似的古代为背景的小说。但自从我翻开《华胥引》的第一页,我就知道,它已将我彻底征服。一本《华胥引》,胜过百本。

我向来偏爱古风的文字,方文山携的歌词总是能触动我的心弦。如今,他亲自为《华胥引》作序,我读罢觉得确如他所说,“随意翻开一页,都是一篇形象化的文字”。单单听作者的名字——唐七公子,已是风雅至极,再读她的文字,每一句都清新得似田野里拂面的春风,余味无穷。长篇小说,篇幅长了有些时候不免会觉得乏味。而唐七公子却将幽默与悲伤安排得恰到好处,借景物将情感抒发得淋漓尽致,

苏誉与叶蓁的爱情,是最令人感叹的一段风月。梦幻般的初遇让人以为他们会像所有王子和公主一样过上平静幸福的生活,但两人再次相遇却隔着半截生死,百丈高墙。真是命运弄人,他成了亡她国家的敌人。所幸叶蓁被师父用鲛珠救活,以华胥引吸食人的梦来维持生命。从此,他是慕言,她是君拂,开始造梦之路,书中的四个故事由此展开。不得不承认,唐七公子的构思很巧妙,将完全没有关系的四段爱情悲剧以此手法串联,使各部分连成了有机的整体。

第一篇《浮生尽》,其实有点像《海的女儿》的版本。宋凝救了自己心爱之人沈岸,他却误将柳萋萋当作自己的救命恩人,三人情感纠葛不断,最后宋凝选择用生命换一个与沈岸白头到老的美梦。此时得知真相的沈岸愧疚万分,为她战死沙场。所不同的是,这里的宋凝是一个女将军的形象,她既有男子驰骋沙场的豪情,也渴望拥有永不背叛的爱。她让我们看到,即便是巾帼英雄,终究也是个女人,她可以忍受肉体的疼痛,却不能坚强到不需要一个可以一生依靠的温暖肩膀。

《华胥引》中除了苏誉与君拂这一对,四篇故事中我最喜欢《十三月》,也许是由于偏爱以宫廷为背景的故事吧。相遇时,他是郑国景侯容垣,刀术大郑第一,并且是大郑第一美男子,莺哥却是他侄子容浔养的一个杀手,代妹妹锦雀入宫为夫人。她所受的苦,他皆知道,她的身份,他也知道。他不管她入宫目的何在,只想保护她,与她一生相伴。他问她:“你可知君王之爱是什么?”“雨露均洒,泽被苍生。”她这样回答。可他和其他君王不一样,弱水三千,他只取一瓢饮。与人打赌下棋,一向自信的他却不敢以她为赌注,生怕失去她;宴会上,面对扑来的雪豹,他推开她,在月下从容持刀;得知自己命不久矣,又狠心让她离开。正如唐七公子所说:“回看这一段风月,似一场繁花的凋零,容垣一生太短,执着地用自己的方式来保护她……却让我们看到这样一段情,从黑暗的宫室里长出来,像茫茫夜色里开的唯一一朵花,纵然被命运的铁蹄狠狠践踏,也顽强地长出自己的根芽。”一代君主,这样用心地去爱一个人,护一个人,懂她的痛,懂她的苦,为她付出了所有,结局实为悲哉!憾哉!

慕言与君拂的故事,虽没有系统地讲述,却是细水长流,贯穿全书,直至《一世安》中推向高潮。从年少的相遇,到后来的相随相护,最后他以自身阳寿换得与她短短十五年的相守。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只求与他一世长安,他还是孤独地度过了最后的七年。一世长安的誓言太美好,美到让人承受不住生命之轻。其实君拂是幸运的,相伴的时光虽短,毕竟她找到了能将她捧在手心的人,能够与自己一世长安的人。相比其余四个故事,已是上天赐福。

任何故事,光有动人的内容是不够的,必有相应的背景为之渲染。在这一点上,唐七公子可谓是极善于以景衬情。《浮生尽》安排宋凝与沈岸相遇的背景是大雪纷飞的战场,为女将军的性格添了几分豪放,却也暗示了结局。他们的爱情,就像这场大雪,永远被寒冷和苍茫掩盖。《十三月》中容垣死时,身后是燃烧的樱林,红色的樱花在火中起舞,像扑火的飞蛾。他们的爱情便如那些飞蛾一样,为了追求美丽而不顾一切。他太害怕失去她,算尽一切,唯独算不到自己的命运。《一世安》中慕容安出现的背景是方山红叶林。她盛装的红衣与红林交相辉映。她为了爱情燃烧了自己,到头来为他而死,他却抛弃了她。她说:“我没有输给任何人,只是输给了你的王座。”她只是有些不甘心吧。翩飞的赤蝶是她为救他燃烧的生命,是她此生最后的华美绽放。

世上之事大多如此,越是渴望有美好的结局,现实便越是让人叹息。倘若真有这华胥引,你是否愿意用生命换一场永不凋零的花开?

华胥读后感(篇3)

梦一场她起弦风雅 奏一段白头韶华也许是被封面这样短短的文字吸引,也许是读了前两本书之后对唐七公子的期待,文字是一如既往的细腻柔软,故事情节是一如既往的跌宕起伏,和蔡康永文字的哲理思辨不同,和方文山歌词的脍炙人口不同,但他们同我一样被吸引了。

说说我欣赏这本书的地方,不只是因为喜欢看小说,每本书都有它的独到之处,而这本书我喜欢它的情节和文字,嗯我总是爱那些我没有并且模仿不来的东西。

先说说故事。书中可见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故事中是有作者天马行空的 想象力,然而与其他小说不同的是其背后极其深厚的古典文学素养,不是凭空捏造,而是作者在阅读了大量的古书之后的积淀。与大多数长篇不同,不是一整个完整 大故事,而是在两位主人公大背景的故事主线下,串联起来的一个个小故事。即便换了人物,变了风景,故事是一样的令人心伤。主人公也是在一开始 就死去后又复生,自然融入神奇的色彩,而不让人觉得狗血。

文字是带着古风的柔美,从封面开始,包括每个章节的小标题都是那么精致,每一句话都是那么美,也看得出作者的功底和用心。这种语言的凝练,是需要积累沉淀的罢。而作者在讲故事的时候更是用一种轻松活泼的方式和古风巧妙地融合, 让人看了愉悦舒服。总是用一种轻松的调调叙述着悲伤的故事,也许能缓冲掉一些伤心。

读完原着,没有一点看电视剧的冲动,且不论演员的表现和改编后大量的变动,许多情节还有那种文风是什么特效都无法表现的。

华胥读后感(篇4)

本来是什么都不必再说的,因为此书完美,我写个劳什子的观后感有添油加醋之嫌,但还是忍不住,大概我就像是爱上最美好的少年一样爱上唐七。

她的新书有多好呢,反正三位顾客的故事,看得我是泪水从眼角很煽情地滑落,毫无悬念。三个故事里的女主角们都决绝、冷冽,爱得将性命付之一炬。兜兜转转,呐喊了命运,老天白眼。如果让我们都回到所有的转折点会怎么?是不是明媚的相遇注定了凄哀的悲剧?可她们的誓言依旧刻在生命里。青花瓷瓶,漫山枫火,扶桑花开。美得逆心。

我在结局来临之前猜测君拂该是善终的,所以抱着这个念头哪怕看到苏誉动手也觉得是剧情需要,无妨的,却也在阿拂感恩一切时感动,她在死前怀揣幸福,大概一如前面三位吧,跨越了死生,华胥的意义自在不言中。

在看书之前,王侯将相的故事大概写烂了,荡气回肠也就这么回事,情节不过如此,然后就集体组织穿越吧。我喜欢作者点到为止的情感描写与场景刻画,人物纠葛与镜头穿插之间仿佛有插曲播放,揪着你最软弱的地方,告诉你,在无人保护的时候要比谁都要坚强。情节上,爱极了宋凝在战场上翻找沈岸,宋凝死去时的场景,她的骄傲,她的风光,在水榭的大火里痛痛快快的燃烧,好生华美。再是莺歌与容桓去赌坊,荣桓还未赌就说自己输了,这一桥段的铺垫,细腻地表现出爱情的悬念,若一场对弈,绝处逢生,还有莺歌说着誓言并完成誓言,躺进棺材里那样的疯狂与孤注一掷,敢爱敢恨。杯中雪里,一个大大的乌龙,搞得卿酒酒虐了别人虐了自己,她最后说起自己的一生,无尽感慨,感人肺腑,但最让我佩服的是在这个故事结尾处,看到公仪斐一个人演着说:永安,卿酒酒。

一世长安里,慕言能在梦里的推理也只有慕言了,最了解阿拂的人才可以,不牵强,水到渠成。

终于了解为什么要分开苏誉和慕言,因为这两个人,一个是给所有人敬仰的,一个是给君拂的,合在一起就是完美,或者说,两个都很完美,又或者说,这就是一个人。但不是演的,与生俱来的。

有一点我很赞同,女生在喜欢的人面前会表现的很完美的样子,不上厕所,不爆粗口,不打架,不骂人,那就以最快的速度上洗手间,爆粗口,打架,骂人......

君拂后来一直就闹,使小手段不喝药之类的,那才是她。我想会找的法子治好的,一切继续,只是故事就到此了。再编下去,反而丢失了原来那些美好。好比前面的作品,《三生》到夜华回来就很好啦,我们只看纠结,不看幸福。所以,《华胥引》就到慕言回来,回家煮粥喝,就好了,到底有没有珠子就让读者们慢慢吵吧。

每一个故事,精致如瓷。

我喜欢女主人公的神叨叨,男主人公的优雅。

我想,接下去的《步生莲》里的人物,该神叨叨的,继续,该优雅的应该优雅不了了,估计该被神叨叨到神叨叨了。

华胥读后感(篇5)

层层叠叠的梦境是层层叠叠的束缚。

此为题记

以鲛珠为契约,华胥为引,织一网虚幻的美丽,困住绝望的灵魂。

我愿意,用尘世的生命,换取幸福的幻境。

那些故事,像泼墨的山水,像浓烈的鲜血,像无望的等待。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遗忘。遗落的风情,从回忆里延伸进心底的痛苦,连命运都这般无奈。情,多情自古空余恨,此恨绵绵不绝期。可没有绝期的只是执念。

爱你,是我亡魂的执念。

即使从一开始就只是在苦中作乐,我也甘之如饴。

《华胥引》由三个故事组成,以叶蓁的爱恨情仇为导线,引出了这样无望的绝世恋歌。

我不能像一个公主一样长大,但要想一个公主一样死去。卫国灭国那天,她盛装立在城楼上,纵身一跃,誓与卫国共存亡。那道旷世凄美的身影从此深深印在了天下人心中,卫国的文昌公主是盖世的巾帼。

身死魂未灭。残破的身体里放着的是封印过华胥引的鲛珠,她以死人之身获得了三年偷来的寿命。

她记得她找过那个男子三年,可是直到临死前她都没有找到他。

爱你,是我亡魂的执念。她在面对死亡的那一刻,心里仍然无法释怀的是对他的爱恋。

以后的日子那样平静,她渐渐的开始懂得使用华胥引,懂得该怎样用美丽的梦境锁住生者的生命。

以生魂祭祀鲛珠,她可以活久一点,可以活的更久一点,因为她又找到了她的慕言。

思念是荒芜的野草,烧不尽,斩不完。她遇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主顾,姜国大将军沈岸的夫人宋凝。

美丽的女子静静地躺在藤床上看书,眼底是一片没有生气的浑浊。她要叶蓁给她一个美丽的梦,她想要离开这个人世。人世中只有虚无的回忆和真实的痛苦,她隐忍的眼波扫过这片土地,勾出了一段旷世的遗憾。

也许当初是她救了他,他爱上了那个救他的女子,可他却认错了人。这一错,错的那么残忍。

当她终于如愿的嫁给了他,换来的确是他痛恨的眼神。他说,她毁了他的爱情,他要让她万劫不复。

她已经万劫不复了。她说,她要他死在沙场上,死在离她很远的地方。

当华胥之境开启时,她义无反顾的抛弃了尘世的生命,只为了能知道幻境中的她可以有多了幸福。

叶蓁不忍,杀死了幻境中的沈岸,她想用爱人的死换回宋凝的命。这样,是不是就会回头?

可是叶蓁错了。至少在梦里还有美好的回忆,现实太苦,太痛,她不敢回头。

一场大火烧尽了这纷繁的一切。朝为红颜,暮成枯骨。

沈岸哭着抱住她的遗骸,问她:你不是说,死也要看着我先在你面前咽气吗?你不是说,我对不起你,你要看看老天爷怎么来报应我吗?你这么恨我,我还没死,你怎么能先死了?阿凝,你说话啊?

他不是不爱她,他只是从不想承认她其实爱他,他一直以为她恨他。

这样一场华美的误会,从故事开始的那刻起就注定是一场悲剧。

无论如何,叶蓁只是在带我们看着一场又一场的悲情剧,因为不是因为绝望到了顶点,没有人愿意就这样离开人世。

十三月。

一个杀手,即便是软弱,也是在任何人都看不到的地方。哪怕那个人是自己。

可是莺哥只是莺哥,她不是锦雀。十三月是杀手,也不该是莺哥、

从十几岁到二十几岁开始她一直跟着他,成了容浔手里最好的一把刀,是容家最好的一把刀。

杀手的软肋就是她的感情,她千不该万不该爱上容浔,让她无望到绝望。

锦雀是明媚的阳光,她轻易的夺走了她的宝贝。她太高估自己了,原来在容浔心里她从不算什么。巨大的落差让她发疯。可是她既是莺哥也是十三月,她是一个杀手。

那年狩猎,锦雀不经意救了郑王的雪豹,她代替锦雀进了宫。

那天,她情丝尽断。

从未想过心还有再次跳动的一天。容垣对她说:是谁教得你这样,腿断了也不是谁教的你这样,腿断了也不吭一声,痛急也强忍着?

她怔怔的看着他,仿佛一彻的委屈都有了一个发泄的渠道,眼泪泅湿了他的指尖。

她一直都想逃出去,他知道。

怕她再一次猛撞的弄伤了自己,他选择给她一个机会,也选择给自己一个答案。

他带她出宫,让她离开,可当她看到他微颤的手指时,却选择了留下来,选择了爱上这个男人。他欣喜万分。

此后,三年相守,宠冠郑宫。

可是,该来的还是会来。景侯十年,莺哥入宫李代桃僵之事被揭穿,容垣震怒。莺哥被罚在庭华山思过十年,十年不得下山。

她不敢相信,起初两个月她都在拼命寻找下山的方法,直到有一天她终于遍体鳞伤的走到了赶来的他身边。

他绝情的捏碎她送给他的骰子,她记得当时自己的声音柔柔的响起:玲珑骰子安红豆,相思红豆,刻骨相思君知否?

可是现在,可是如今?她哭着问他:那时候你告诉我,你和他们不一样,你忘记了么?她抬手蒙上自己双眼,像是不在乎地懊恼,双颊却逸出泪痕:我怎么就相信你了呢?你们这样的贵族,哪里懂得人心的可贵。

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离开过庭华山,安安静静的呆了三年,把他的一切都隔绝在外。直到有一天,照顾她的老嫫嫫临死前对她讲:我知道夫人恨陛下,可两年前陛下已经归天了,对已死之人,什么样的恨,都该化为尘土了,陛下望夫人好好活下去,这三年千日,夫人该是,都看开了罢?

可她看不开,为了当年事奋力破阵追要一个结果。她不相信,他离开了这个人世。

于是她找啊找啊,于是她遇到了叶蓁。叶蓁为她寻找难解的心结,她却只是想要清清楚楚的知道容垣是不是还活着。因为,她是十三月,宁可清醒的痛着,也不要虚幻的幸福。

容垣是真的离开了,离开的那么心伤。他怕她会承受不住失去他的痛苦,自私的帮她选择了恨他薄情的这条路。可是他从没有想过,莺歌最怕的还是他不爱她了。

知道真相的她拒绝了华胥引的梦境,她选择跳入另一个泥潭用自己的命去换妹妹的命。又或许,她只不过是希望可以去另一个世界陪他,好好地跟他在一起。

当换命的华胥引响起的那一刻,容浔却出现了,他打断了叶蓁的琴声,也断了莺哥离去的路。

锦雀最终还是没能继续她的生命。也是啊,一个一心求死的人,你叫她如何面对自己的重生?不如结束,不如结束。

容浔爱她,一直以来爱的都是莺哥。可是莺哥不知道,她也不想知道了。

因为她,疯了。忘记了一切,犹如一个空洞的木偶,失却了所有精魂。

容浔渴望她就这样永远不要醒来,渴望她就这样忘记容垣,渴望一切能与她在一起的可能。他也只是个可怜人。

可是最终,莺哥还是醒了。

容垣的棺椁外残留了她的一丝红纱。

她睡去了,安静的睡在容垣身边,安静的守候在他的美梦中。她想说她从未离开过他。她爱他。

玲珑骰子安红豆,相思红豆,刻骨相思君知否?

那样深沉的爱恋,那样绝望的美丽,看着作者慢慢的描绘的语句,让人从心底泛起苦涩的涟漪。哪能守着颗强硬的心,不去动容?

其实那个时候叶蓁早就不再了,她自从重生后便改名为君拂,拂尽往事。

慕言因为有事离开了君拂,阿拂知道他不可能就这么一直陪着她,不会的。

一个死人就应该断了一切尘念,不是么?

因果循环,她又见到了一段感人的爱情。一只魅残留的回忆。

往事皆无的魅。她是只形魅,拥有身体的魅。

她的从前名叫卿酒酒,是他的妻子。她的如今名叫公仪熏,是他的孪生姐姐。

姐姐?呵,多么可笑。他爱她,很爱,爱到最后变成了殇。她亲手把他推进了地狱,只因一个她从未质疑过的谎言。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所有人都告诉她她是他得姐姐,她是被公仪家抛弃的孩子。

华胥读后感(篇6)

内容简介:华胥一引,乱世成殇。琴弦震响于九州列国之上,无声惊动。这是一个发生在乱世的故事。城破之日,卫国公主叶蓁以身殉国, 依靠鲛珠死而复生。当她弹起华胥调,便生死人肉白骨,探入梦境与回忆。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而她与亡她国家的陈国世子一次一次于幻境中相遇,身份两重,缘也两重。清平华胥调,能不能让每个人追回旧日的思念,不再悲伤?

华胥引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再次相遇便是公子的虐心大作《岁月是朵两生花》了。公子用她的风格,她的文笔为我们娓娓道来一个关于遗忘、守护与重逢的故事。顽强像杂草,不似花却比花妖娆的颜宋,一直是我最揪心的怜惜(叹息)。好在,在最后,公子又一次给了我们一个圆满的结局,让我们看完不至于太过怨念。如今便有了案前这本公子历时两年的惊才绝艳之作——《华胥引》。一本讲诉一段烟灭在青史中的风月传说的奇幻历史剧。在幻术构成的琴声里,尽是人世的凄婉与悲凉,令人读来,更是低回不已,不由得感念那梦中幻境的浓浓感伤,当然,还有清凉,甚至是凄凉,即使隔了几千年温润的时光,亦如是。

华胥引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作为唐七的忠实读者的我,对华胥引这本书可谓满怀期待,应是等了有两年了。两年可以改变多少事情呢,我就一直蹲在了唐七挖的坑里,心满意足地不想终结。古时候便有庄周梦蝶的故事,其实梦境是梦境,也不是梦境,只不过人把它定义为梦境而已。若你愿意活在梦境里,那么现实便成了梦境,无可厚非。华胥引讲的便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贩卖梦境的小公主的故事。

华胥读后感(篇7)

花了一天半看完华胥引,突然什么也不想干,就想闭上眼睛回忆那一个个凄美虐心的故事。早之前就下了它的电子书因为听说它口碑不错,但不知为何就弃了。后来想起始终觉得半途而废很不爽又从闺蜜那借来了并一口气读完。浮生尽,十三月,杯中雪和一世安,相信每一个读者读完后总有一个故事能深入脑海。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莺哥那个强大却也脆弱的女子。

小小年纪却去学习如何杀人,害怕打雷,晕血,却仍穿梭于暗影中挥刀嗜血。只因身为杀手的她,犯了两个错,动情和对一个不该动情的人动情。对于容浔,我作为旁观者始终没有太强烈的情感,或是憎恨,或是为莺哥而不值,痛心。只觉得,这是一个不敢正视情感的懦夫,自欺欺人将对莺哥的爱移植到锦雀身上,直到得知她的死,才恍然若悟。而他的懦弱却也成全了莺哥与容垣。他知她,他懂她,他心痛她。他知她不叫锦雀,她叫莺哥,莺哥。他懂她身上的每一道伤痕。不喜欢我的东西,我也不喜欢他。他心痛她。他决定爱她护她,一直护到了最后,纵使她恨着他,误会着他。在莺哥与容垣的爱情面前,容浔微不足道。

大抵是性格原因,喜爱莺哥的那份强大与冷漠,却也只是希望着能有一个那样懂她的所有软弱的容垣吧。大抵都是如此,外表越是如何的强大与冷漠,却总希望着有一人能一眼看穿。

同时也羡慕着慕言与君拂,一个一心一意只想嫁与她,一个后宫只想她一人独占,她们的爱情如此纯粹而干净。一个是时常耍性子的小孩子,一个是如兄如父的令人安心的夫君。这样的爱情再简单不过,再幸福不过。即使只相伴了十五年,却也足够永恒。

华胥读后感(篇8)

读了网上最流行的《华胥引》,算不上一本很好的小说,故事有曲折起伏,语言也算有趣,但都脱不了小女生写情爱故事的套路,女主角永远貌美如花,男主人公永远深情款款,至死不渝。孰不知人间美女千里挑一,一往情深的男人更是稀有,怕是亿里也挑不出一个吧!想分辨一个故事作者的性别其实很容易,只须看主人公即可。若女主角被描写成冰清玉洁、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却对男主角爱的付出一切都在所不惜。作者大抵是个男性。若男主角被描写得用情至深,爱上一个女人便终其一生不能忘怀,那作者大体是女人了。

大约人总是自私的。男人总希望女人可以为自己付出一切在所不惜,最好这女人再貌似天仙,纯洁的不食人间烟火。那就满足所有的期待了。经历了现实中青草遍地、芳草难寻的无奈;脂粉横流、清纯不再的失望;贤淑成为历史、野蛮当道的痛苦;男人也只能把所有的梦想寄托给小说中的人物,让女主人公集所有优点为一身。对同性是聊以安慰,对异性是树一个楷模,他日骗无知少女时也可佐以为证。

女人则是被天生的无安全感折磨,一心寻找可将此心托付终身的人。特别是在现实中遍寻无果,又看过太多的薄情寡义的负心汉,渐渐连自己也怀疑那样的那人是否存在。当现实那样硬生生摆在眼前,硌的眼生疼生疼。只好把内心仅有的一点幻想融进故事里:我无法左右现实中你的方向,但故事里的你爱上了,就是一辈子。这样的结果是:故事里多了许多让人印象深刻又赞叹不已的男人,混淆了更多女人的视线,把故事当成了现实,拔高了对现实的期待值,被无情的事实伤得更重。家里有女儿的人实在应该注意,青春朦胧的年代一定少看小说,尤其要少看女作者写的小说。以免误把书里的故事当成真,把书里的深情当成自然,反而承受不了现实之重,带来一生的遗憾或痛苦。

扯远了,值得写两句的也就是故事的创意吧。一把织梦的琴,一个梦与现实的交替。每个人在一生中总有选择的关口,非此即彼的时刻,无论选了那条路,谁能保证自己未来不会后悔。总会忍不住的想,如果当时我选了另外一条,怕是比今日更好吧?如果梦里我们可以将过去的遗憾弥补,如果梦里可以重新来过,谁又经得起这样的诱惑,哪怕要付出生命?生命的珍贵本就在是一条单行线,只能往前不能往后。如果可以有机会弥补过往,谁又会在意是梦中还是现实?佛说一切皆是虚空,包括我们认识的真实世界。也许现在的我们也正在做梦,梦醒后是另外的世界在等待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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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胥为引叹浮生_读《华胥引》有感1800字


在读唐七公子的《华胥引》之前,我并没有读过多少类似的古代为背景的小说。但自从我翻开《华胥引》的第一页,我就知道,它已将我彻底征服。一本《华胥引》,胜过百本。

我向来偏爱古风的文字,方文山携的歌词总是能触动我的心弦。如今,他亲自为《华胥引》作序,我读罢觉得确如他所说,随意翻开一页,都是一篇形象化的文字。单单听作者的名字唐七公子,已是风雅至极,再读她的文字,每一句都清新得似田野里拂面的春风,余味无穷。长篇小说,篇幅长了有些时候不免会觉得乏味。而唐七公子却将幽默与悲伤安排得恰到好处,借景物将情感抒发得淋漓尽致,

苏誉与叶蓁的爱情,是最令人感叹的一段风月。梦幻般的初遇让人以为他们会像所有王子和公主一样过上平静幸福的生活,但两人再次相遇却隔着半截生死,百丈高墙。真是命运弄人,他成了亡她国家的敌人。所幸叶蓁被师父用鲛珠救活,以华胥引吸食人的梦来维持生命。从此,他是慕言,她是君拂,开始造梦之路,书中的四个故事由此展开。不得不承认,唐七公子的构思很巧妙,将完全没有关系的四段爱情悲剧以此手法串联,使各部分连成了有机的整体。

第一篇《浮生尽》,其实有点像《海的女儿》的版本。宋凝救了自己心爱之人沈岸,他却误将柳萋萋当作自己的救命恩人,三人情感纠葛不断,最后宋凝选择用生命换一个与沈岸白头到老的美梦。此时得知真相的沈岸愧疚万分,为她战死沙场。所不同的是,这里的宋凝是一个女将军的形象,她既有男子驰骋沙场的豪情,也渴望拥有永不背叛的爱。她让我们看到,即便是巾帼英雄,终究也是个女人,她可以忍受肉体的疼痛,却不能坚强到不需要一个可以一生依靠的温暖肩膀。

《华胥引》中除了苏誉与君拂这一对,四篇故事中我最喜欢《十三月》,也许是由于偏爱以宫廷为背景的故事吧。相遇时,他是郑国景侯容垣,刀术大郑第一,并且是大郑第一美男子,莺哥却是他侄子容浔养的一个杀手,代妹妹锦雀入宫为夫人。她所受的苦,他皆知道,她的身份,他也知道。他不管她入宫目的何在,只想保护她,与她一生相伴。他问她:你可知君王之爱是什么?雨露均洒,泽被苍生。她这样回答。可他和其他君王不一样,弱水三千,他只取一瓢饮。与人打赌下棋,一向自信的他却不敢以她为赌注,生怕失去她;宴会上,面对扑来的雪豹,他推开她,在月下从容持刀;得知自己命不久矣,又狠心让她离开。正如唐七公子所说:回看这一段风月,似一场繁花的凋零,容垣一生太短,执着地用自己的方式来保护她却让我们看到这样一段情,从黑暗的宫室里长出来,像茫茫夜色里开的唯一一朵花,纵然被命运的铁蹄狠狠践踏,也顽强地长出自己的根芽。一代君主,这样用心地去爱一个人,护一个人,懂她的痛,懂她的苦,为她付出了所有,结局实为悲哉!憾哉!

慕言与君拂的故事,虽没有系统地讲述,却是细水长流,贯穿全书,直至《一世安》中推向高潮。从年少的相遇,到后来的相随相护,最后他以自身阳寿换得与她短短十五年的相守。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只求与他一世长安,他还是孤独地度过了最后的七年。一世长安的誓言太美好,美到让人承受不住生命之轻。其实君拂是幸运的,相伴的时光虽短,毕竟她找到了能将她捧在手心的人,能够与自己一世长安的人。相比其余四个故事,已是上天赐福。

任何故事,光有动人的内容是不够的,必有相应的背景为之渲染。在这一点上,唐七公子可谓是极善于以景衬情。《浮生尽》安排宋凝与沈岸相遇的背景是大雪纷飞的战场,为女将军的性格添了几分豪放,却也暗示了结局。他们的爱情,就像这场大雪,永远被寒冷和苍茫掩盖。《十三月》中容垣死时,身后是燃烧的樱林,红色的樱花在火中起舞,像扑火的飞蛾。他们的爱情便如那些飞蛾一样,为了追求美丽而不顾一切。他太害怕失去她,算尽一切,唯独算不到自己的命运。《一世安》中慕容安出现的背景是方山红叶林。她盛装的红衣与红林交相辉映。她为了爱情燃烧了自己,到头来为他而死,他却抛弃了她。她说:我没有输给任何人,只是输给了你的王座。她只是有些不甘心吧。翩飞的赤蝶是她为救他燃烧的生命,是她此生最后的华美绽放。

世上之事大多如此,越是渴望有美好的结局,现实便越是让人叹息。倘若真有这华胥引,你是否愿意用生命换一场永不凋零的花开?

华胥引读后感300字


叶秦本是公主,但国家灭亡,皇帝被俘,叶秦不愿意受屈辱,从城墙上一跃而下,内脏严重损坏,脸上也有一道永远除不了的疤痕。她的师傅用鲛珠代替心脏,恢复其视觉,听觉,但其它几觉没有恢复,叶秦改名君拂,成为活死人。她小时候遇上的男孩慕言,为她打造了华胥琴,让她可以为别人编织华胥梦,在梦中完成自己先前没有完成或后悔的事,并让叶秦吸收梦力延后寿命。一路上,慕言,君玮,小黄陪她度过一个又一个梦境,她看了一个又一个悲哀的故事。终于,鲛珠破裂,叶秦走了,慕言为了她在全天下找鲛珠,却也不知道有没有回来。

华胥引是唐七公子的作品,以叶秦跳城墙一慕开头,最后是开放式结局。这一本书中记录了一个又一个悲哀的爱情故事,而这种事终于发生在了她和慕言身上。也不知慕言有及没有找到鲛珠,与叶秦在一起一生一世。

看完以后我表示好心累,为叶秦和慕言凄惨的爱情,以及莺哥她们不完美的梦一不完美的结局。

读《华胥引》有感800字


《九州浮生尽之华胥引》,唐七公子的名著之一,相信这本小说不少人都看过,而我也不例外。你们或许会很疑惑,关于读后感的作文,一般是没有人会选择小说写的,就像上次我评论的花千骨是一样的。像这种言情小说不少父母是反对大家看的吧?认为里面的故事情节不适合我们这个年龄。可是真正的好文字、好文章,又怎么会拘泥于内容情节呢?难道作文书就是好书了吗?学校指定的个别书目就真的是抱着让我们去阅读的心态吗?话也不点破了,毕竟作者的文笔还是非常好的。好了,废话不多说,我们直接切入正题。

? 华胥引中分为好几个章节篇幅,主要是以君拂为视角去写的,而且最喜欢,也最欣赏的,则是那个一身傲骨的、为爱而死的女将军宋凝了。众所周知,宋凝喜欢上了敌对国家的将军,沈岸。在一场战斗结束后,为了救他而操劳了好几天,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把沈岸交给一户人家代为照看,看谁曾想,就是那个聋哑女子柳青青竟然会爱上沈岸,然后在沈岸醒后骗了他。其实在这里我想说的是柳青青可能就是现实社会的写照,人与人之间早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任,利益当头的情况下并不会产生像作文书、故事书里面的美好情节:坦诚的告诉了男主事实。所以,人还是自私的,在面对风度翩翩的沈岸且误以为自己对他有救命之恩时,柳青青当然会毫不犹豫的选择隐瞒事实获得沈岸为了报恩与同情而产生的婚姻。不过这样一来可就苦了真正为沈大将军着想、喜欢他的宋凝。这个痴情女子不知道沈岸被蒙骗的真相,不管不顾他和她是敌对国家的将军的身份毅然决然的嫁了过去,结果显而易见,沈岸负了宋凝。看到这里,我早已泪流满面,不是夸张,是真的心疼,心疼宋凝的痴情,心疼沈岸的单纯,心疼柳青青被蒙蔽的双眼。是的了,这场事件或许更像是一场闹剧,没有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结局,也没有沈岸和柳青青的将错就错,有的,仅仅是虐的人心肝都打颤的跌踵而至的误会,宋凝没错,沈岸没错,或许,柳青青也不是错的。是非功过,唯有作者唐七心里清楚了吧。

《华胥引》读后感1500字


层层叠叠的梦境是层层叠叠的束缚。

此为题记

以鲛珠为契约,华胥为引,织一网虚幻的美丽,困住绝望的灵魂。

我愿意,用尘世的生命,换取幸福的幻境。

那些故事,像泼墨的山水,像浓烈的鲜血,像无望的等待。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遗忘。遗落的风情,从回忆里延伸进心底的痛苦,连命运都这般无奈。情,多情自古空余恨,此恨绵绵不绝期。可没有绝期的只是执念。

爱你,是我亡魂的执念。

即使从一开始就只是在苦中作乐,我也甘之如饴。

《华胥引》由三个故事组成,以叶蓁的爱恨情仇为导线,引出了这样无望的绝世恋歌。

我不能像一个公主一样长大,但要想一个公主一样死去。卫国灭国那天,她盛装立在城楼上,纵身一跃,誓与卫国共存亡。那道旷世凄美的身影从此深深印在了天下人心中,卫国的文昌公主是盖世的巾帼。

身死魂未灭。残破的身体里放着的是封印过华胥引的鲛珠,她以死人之身获得了三年偷来的寿命。

她记得她找过那个男子三年,可是直到临死前她都没有找到他。

爱你,是我亡魂的执念。她在面对死亡的那一刻,心里仍然无法释怀的是对他的爱恋。

以后的日子那样平静,她渐渐的开始懂得使用华胥引,懂得该怎样用美丽的梦境锁住生者的生命。

以生魂祭祀鲛珠,她可以活久一点,可以活的更久一点,因为她又找到了她的慕言。

思念是荒芜的野草,烧不尽,斩不完。她遇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个主顾,姜国大将军沈岸的夫人宋凝。

美丽的女子静静地躺在藤床上看书,眼底是一片没有生气的浑浊。她要叶蓁给她一个美丽的梦,她想要离开这个人世。人世中只有虚无的回忆和真实的痛苦,她隐忍的眼波扫过这片土地,勾出了一段旷世的遗憾。

也许当初是她救了他,他爱上了那个救他的女子,可他却认错了人。这一错,错的那么残忍。

当她终于如愿的嫁给了他,换来的确是他痛恨的眼神。他说,她毁了他的爱情,他要让她万劫不复。

她已经万劫不复了。她说,她要他死在沙场上,死在离她很远的地方。

当华胥之境开启时,她义无反顾的抛弃了尘世的生命,只为了能知道幻境中的她可以有多了幸福。

叶蓁不忍,杀死了幻境中的沈岸,她想用爱人的死换回宋凝的命。这样,是不是就会回头?

可是叶蓁错了。至少在梦里还有美好的回忆,现实太苦,太痛,她不敢回头。

一场大火烧尽了这纷繁的一切。朝为红颜,暮成枯骨。

沈岸哭着抱住她的遗骸,问她:你不是说,死也要看着我先在你面前咽气吗?你不是说,我对不起你,你要看看老天爷怎么来报应我吗?你这么恨我,我还没死,你怎么能先死了?阿凝,你说话啊?

他不是不爱她,他只是从不想承认她其实爱他,他一直以为她恨他。

这样一场华美的误会,从故事开始的那刻起就注定是一场悲剧。

无论如何,叶蓁只是在带我们看着一场又一场的悲情剧,因为不是因为绝望到了顶点,没有人愿意就这样离开人世。

十三月。

一个杀手,即便是软弱,也是在任何人都看不到的地方。哪怕那个人是自己。

可是莺哥只是莺哥,她不是锦雀。十三月是杀手,也不该是莺哥、

从十几岁到二十几岁开始她一直跟着他,成了容浔手里最好的一把刀,是容家最好的一把刀。

杀手的软肋就是她的感情,她千不该万不该爱上容浔,让她无望到绝望。

锦雀是明媚的阳光,她轻易的夺走了她的宝贝。她太高估自己了,原来在容浔心里她从不算什么。巨大的落差让她发疯。可是她既是莺哥也是十三月,她是一个杀手。

那年狩猎,锦雀不经意救了郑王的雪豹,她代替锦雀进了宫。

那天,她情丝尽断。

从未想过心还有再次跳动的一天。容垣对她说:是谁教得你这样,腿断了也不是谁教的你这样,腿断了也不吭一声,痛急也强忍着?

她怔怔的看着他,仿佛一彻的委屈都有了一个发泄的渠道,眼泪泅湿了他的指尖。

她一直都想逃出去,他知道。

怕她再一次猛撞的弄伤了自己,他选择给她一个机会,也选择给自己一个答案。

他带她出宫,让她离开,可当她看到他微颤的手指时,却选择了留下来,选择了爱上这个男人。他欣喜万分。

此后,三年相守,宠冠郑宫。

可是,该来的还是会来。景侯十年,莺哥入宫李代桃僵之事被揭穿,容垣震怒。莺哥被罚在庭华山思过十年,十年不得下山。

她不敢相信,起初两个月她都在拼命寻找下山的方法,直到有一天她终于遍体鳞伤的走到了赶来的他身边。

他绝情的捏碎她送给他的骰子,她记得当时自己的声音柔柔的响起:玲珑骰子安红豆,相思红豆,刻骨相思君知否?

可是现在,可是如今?她哭着问他:那时候你告诉我,你和他们不一样,你忘记了么?她抬手蒙上自己双眼,像是不在乎地懊恼,双颊却逸出泪痕:我怎么就相信你了呢?你们这样的贵族,哪里懂得人心的可贵。

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离开过庭华山,安安静静的呆了三年,把他的一切都隔绝在外。直到有一天,照顾她的老嫫嫫临死前对她讲:我知道夫人恨陛下,可两年前陛下已经归天了,对已死之人,什么样的恨,都该化为尘土了,陛下望夫人好好活下去,这三年千日,夫人该是,都看开了罢?

可她看不开,为了当年事奋力破阵追要一个结果。她不相信,他离开了这个人世。

于是她找啊找啊,于是她遇到了叶蓁。叶蓁为她寻找难解的心结,她却只是想要清清楚楚的知道容垣是不是还活着。因为,她是十三月,宁可清醒的痛着,也不要虚幻的幸福。

容垣是真的离开了,离开的那么心伤。他怕她会承受不住失去他的痛苦,自私的帮她选择了恨他薄情的这条路。可是他从没有想过,莺歌最怕的还是他不爱她了。

知道真相的她拒绝了华胥引的梦境,她选择跳入另一个泥潭用自己的命去换妹妹的命。又或许,她只不过是希望可以去另一个世界陪他,好好地跟他在一起。

当换命的华胥引响起的那一刻,容浔却出现了,他打断了叶蓁的琴声,也断了莺哥离去的路。

锦雀最终还是没能继续她的生命。也是啊,一个一心求死的人,你叫她如何面对自己的重生?不如结束,不如结束。

容浔爱她,一直以来爱的都是莺哥。可是莺哥不知道,她也不想知道了。

因为她,疯了。忘记了一切,犹如一个空洞的木偶,失却了所有精魂。

容浔渴望她就这样永远不要醒来,渴望她就这样忘记容垣,渴望一切能与她在一起的可能。他也只是个可怜人。

可是最终,莺哥还是醒了。

容垣的棺椁外残留了她的一丝红纱。

她睡去了,安静的睡在容垣身边,安静的守候在他的美梦中。她想说她从未离开过他。她爱他。

玲珑骰子安红豆,相思红豆,刻骨相思君知否?

那样深沉的爱恋,那样绝望的美丽,看着作者慢慢的描绘的语句,让人从心底泛起苦涩的涟漪。哪能守着颗强硬的心,不去动容?

其实那个时候叶蓁早就不再了,她自从重生后便改名为君拂,拂尽往事。

慕言因为有事离开了君拂,阿拂知道他不可能就这么一直陪着她,不会的。

一个死人就应该断了一切尘念,不是么?

因果循环,她又见到了一段感人的爱情。一只魅残留的回忆。

往事皆无的魅。她是只形魅,拥有身体的魅。

她的从前名叫卿酒酒,是他的妻子。她的如今名叫公仪熏,是他的孪生姐姐。

姐姐?呵,多么可笑。他爱她,很爱,爱到最后变成了殇。她亲手把他推进了地狱,只因一个她从未质疑过的谎言。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所有人都告诉她她是他得姐姐,她是被公仪家抛弃的孩子。

关于活着余华读后感1000字(精选8篇)


读后感是只看完了一本书之后,将具体的感受和得到了启发写出来的文章。作者写的作品在我的心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读后感是我们读了一篇文章之后写出来的感想和启发。怎样让自己写出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以下“活着余华读后感”由栏目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活着余华读后感【篇1】

再次翻开余华的《活着》,一种莫名的感动再次涌上心头。余华写得很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很平静,面对富贵的一生经历,心中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现实生活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这个简单却又充满哲学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诠释。“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高腾)

活着余华读后感【篇2】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突然发现很难去说,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没有永恒的价值,愚昧地活着;没有永恒的期待,艰辛地活着。也有人只看到所谓的另一部分,于是没有现实的根基,形而上地活着;没有脚下的道路,漂浮地活着;没有真理的指引,被动地活着。

但是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

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小说中,作者对于“死亡”的安排更是匠心独运。父亲的死第一次把他从生活中唤醒,使他开始谋求自己的生活;老全以及伤员们的死使他开始了解到战争的残酷,生活的残酷,更体会到家的温暖;就在他与家人团聚之时,母亲的死更是引发他对自己深深的自责,也让他刚刚品尝到亲情的心跌落谷底;就在一切趋于平静的时候,儿子“有庆”的死再次给了这个家庭以沉重的打击;人近暮年,就连唯一支撑他活下去的希望——孙子“苦根”,也离他而去,死因是撑死的……现在看来近乎荒谬的情况,也是当时人们生活中的各种遭遇,集中反映在主人公福贵的身上:生活的疾苦,亲人的离去……一次又一次地体会着从天堂直坠入地狱的感觉。小说通过一系列的“死亡”来表现“活着”的手法,不得不使人拍案叫绝。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作品的结尾,有着海一样深沉的意境,当这样一位老者的一生赤裸裸地展现在眼前,突然就觉得自己的一切都变得那样渺小,微不足道。福贵用这样一句话回顾自己的一生: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看着身边所爱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开:令人胆颤的医院,带走了最亲挚爱的亲友,小外孙又这样悲惨地离开了……福贵所发出的感叹是那样得苍白、无力,却又是那样得撕心裂肺!

余华是一个冷酷的作者,不动声色地用他冰冷的笔调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他丝毫没有犹疑,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惊觉原来命运竟是这样作弄人。每看几页,都有眼睛湿润的感觉,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从文学角度说,《活着》可以称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因为这一部小说,绝不是仅仅表达出作者的情感,它还客观地反映某种现实,并通过作家自己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让读者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所传递的情感。其间虽有夸张,但不失真实;虽有描写,但不失质朴;虽然写实,但不乏可读性。

可以这样说,读余华的《活着》是一种精神的震撼。当身边的人一个个远去,主人公仍然坚强乐观地活着,尽管这一路太过平庸,这生活如此艰辛,总在埋头活着,这使我想起了多年前听到的一句话“活着,像狗一样地活着”。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对自己无疑是一种打击,自己仍旧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

而我们亦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或许,这是读完这部小说最切实的感触。

活着余华读后感【篇3】

活着,不是因为惯性——读余华《活着》有感1000字:

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就把余华的《活着》这本书看完了。余华的文笔一直是极好的,也是极为现实的,让人就像在读一个个故事。看完了之后,却并不轻松,总感觉有一块石头压在心上,让我喘不过气来,又让我的心一阵阵的钝着疼。对于主人公大起大落的人生唏嘘不已。

这本书在开篇的几页,就提出了活着的意义。“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么简短的一句话,就写到了我的心里,我想自己也应该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这甚至让我想起了曾经笛安小说中写过的那句话:我不是因为活着的惯性而活着。

主人公福贵的前半身,是个标准的浪荡子弟,吃喝嫖赌败光了自己的家产,气死自己的父母之后。幡然醒悟,生活却再也没有向他展开笑脸,每次他想努力一些,就要见到生活的曙光,可是生活偏偏要给他一个火辣辣的巴掌。

本来幸福的一家,就在当时社会背景的大潮中支离破散,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而那头老牛,他取名为富贵。整本书的剧情跌宕起伏,当我为福贵可以改过自新,一家人过着贫穷,但是可以聚在一起的幸福生活而高兴时。福贵去城里给自己的老娘找郎中看病,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终于在几经转折,回到家乡之后,却发现自己的女儿已经聋哑,母亲已经去世。

生活的苦难从来不会因为你的努力,而少给你增添一点压力。福贵的妻子本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却要跟着福贵去辛苦的劳作,最后因为营养不良吃喝不好,而得了软骨病。幸运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一天天长大,那真的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孩子。可就是这么一个聪明可爱的孩子,却在为县长的女儿献血过程中失去了自己的生命。可他当时只是个孩子。看着医生不顾孩子死活,抽干孩子的血,只为了救县长的女儿。我哭了,因为这个可爱的孩子死的真的太冤枉了。那个时代,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命就那么不值钱吗?

四口之家变成了三口之家,福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慢慢长大了,终于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本以为生活可以让这个苦难的家庭幸福一些。可是凤霞在生孩子之后大出血死了,留下了一个可爱的孩子苦根。福贵的妻子,在几个月之后也拖着病体撒手人寰。这时候的家庭,就剩下了福贵的外孙、女婿一起生活。尽管如此,大家也要努力活着。可是福贵的女婿也在工作的过程中死去了,临死前的最后一眼,是苦根什么都不懂的大眼睛。再后来,福贵无意中让孩子吃了豆子,撑死了。

就是这样的生活,让风烛残年的福贵还要努力生活下去。“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多么沉重的话题。这本小说,就像福贵坐在大槐树下,缓缓讲述着他的一生,语气中没有大喜大悲,这种大喜大悲却传达到了我们的心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福贵一样,即使面对生活的苦难,也要坦然的活着。

就像余华曾说过的那样,我们会来到这个世界,是不得不来;我们最终会离开这个世界,是不得不离开。

活着余华读后感【篇4】

上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

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

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

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余华读后感【篇5】

近日得友人赠书一本,看着那醒目的题目,我忍不住开始猜测其。活着?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难道只是简单的表示一种存在一种生活吗?带着疑惑我怀着虔诚的心阅读下去,才发现书的没有我想的那么肤浅,从书中我感受到的是:活着不易,生活不易,尽管不易,但依然要活下去。

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活着就是胜利。

这是一本从旧时代中国地主时期跨越到改革开放的艰难时期,主人公的命运伴随着这一大段艰难的历史时期曲折变化,中间跨越了很多异常艰难的历史时期。主人公徐福贵是个嗜赌如命的地主家少爷,被人下套把家产赌光了,不敢回家,想在外边吊死。但一想在外边死还不如回家被老爹打死呢,就回去了。我觉得这一情节还是体现了活着的重要性,再大的打击还是要坚定的面对,就算前方的路有财狼虎豹,会生吞活剥了你也要顽强走下去。

书的开端是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对着他的老牛说话引起了“我”的好奇。书中还有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很令我感到温暖。福贵赌光了家产,以为他老爹徐老爷会打断他的腿,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躲在房子里,他的女儿凤霞拉着他说:“爹,你快躲起来,爷爷要来揍你了。”女儿很小就知道护着他爹,这是父女之情。“

福贵啊,赌债也是债,自古以来没有不还债的道理,我把一百多亩地还有这房子都抵押出去了,明天他们就会送铜钱来,我老了,你自己挑去还债吧。”这是徐老爷在福贵赌输了家产后对福贵说的话。大多数父母是很爱子女的,虽然有时候他们很凶很严厉。这是父子之情。输光家产后老丈人敲锣打鼓的来接妻子回去。福贵心里很难受,福贵母亲说:“家珍是你的女人,不是别人的,谁也抢不走。”这句话完美的概括了夫妻之情,果然,不久,家珍就抱着儿子回来了。这是夫妻之情。儿子有庆一天天长大,家里也有了两头羊,有庆很喜欢那两头羊,天天都跑去割草了之后才去上学,后来有了人民公社,羊充了公,有庆依然风雨无阻的喂草。这是人与动物之间的深厚感情。

这些感情是书的精髓,全书都在围绕一个“情”字,一个“情”字表现了活着的意义,活着就是为了一个“情”字,有了“情”活着才更有意义。为了“情”才会努力的活下去。这是相辅相成的,我想这应该就是《活着》想要表达的意义。

跨越了几个历史时期,就注定了平凡人的平凡日子终究会变得不再平凡。这就出现了福贵的生活有着这样的现象:看似即将会幸福起来的生活会一波三折,等待幸福的心变得支离破碎。一个个看似即将步入幸福殿堂实际背后藏着人生悲剧的剧幕,苍老了福贵那颗颤抖的心。尽管悲剧但也有欢喜。本以为妻子家珍得了软骨,即将要离自己和女儿而去,因为妻子说话已经不太能被听到了,要靠她很近才听得到,昏睡的时间越来越久。棺材都已经打好了,但家珍又重新坐起来了,活到能抱外孙才因为女儿难产伤心过度而离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这体现了活着的意义,生命如此脆弱,但一颗想要活着的顽强的心是多么的强大,强大到从死神手里夺回了一点又一点的时间。

先是老爹的离去,然后是母亲的离去,然后是儿子的离去,然后是女儿的离去,然后是妻子的离去,只剩女婿外孙子和他,但是悲剧还没有停止,女婿在工地上离去,外孙子因为吃多了豆撑死了……身边的人都死了,正如福贵自己说的:“我认识的人一个挨一个死去,我还活着。”这句话是多么的悲凉和孤独,他的心该是有多么的冰冷和寂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这句平静的自我安慰的话下隐藏着多少血泪和悲痛。

福贵平静地说完了他的故事,领着他的老牛走了,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

那个年代活着不易,但那个年代的人们依然顽强的活着,更何况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平和的年代呢?还是要好好活着。

活着余华读后感【篇6】

第一次看余华的《活着》,是在初三。当时看完后,只是愤慨福贵年轻时的种种不端行为,也为他晚年时经历亲人逝去,举目无亲的悲凉生活而心生同情。如今,再次读它,却有了新一番的感悟。

当一个人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存而活着时,那么他的思想和行为也会因此而改变。福贵,从一个富少爷沦落为一个一无所有的败家子,历经父亲死亡,妻儿离去,终有所醒悟,认真地耕作,养活一家子,真实地活了起来,福贵为了养活一家子学会了耕作,看到蹒跚的老母学会了心痛,想到伶俐的女儿学会了自责。在经历了人生的低谷,他学会了承担责任,学会了关爱家人。这在我看来,亲情,是人心中无法逾越的底线。当看到亲人因自己受苦受累时,自身的自责和悔恨也会达到最高峰。福贵,想必也是如此,因此他认真努力地活着。

当一个人认真地活着时,所有不真实的也有可能变成是真实的。福贵的妻子带着有庆回来的那一幕就是最好的例证。昔日被福贵痛打痛骂,冷眼相待的妻子,带着孩子,微笑地站在门前时,着实给了福贵一个大大的惊喜。此刻的福贵,也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和浅薄。在拥有的时候,他对她视而不见;在失去的时候,才想起她的好。他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对她,而是开始关心疼爱妻子。一家人认真地活着。

然而上天并没有因他的坚强和认真而眷顾他。母亲病故,自己又被抓去当壮丁,福贵的内心充满了失望。此时的他,想着家中的一切甚是感伤,也激起他对生的期盼。这种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气。幸运的是,他最终得以回家。劫后余生的他,看着家中的一切和一双儿女,让他感到活着是多么地重要,多么地幸福。人,总是在经历了生死时刻后,才会明白活着有多重要。

命运似乎不满福贵的坚强和勇敢,给他制造了更为无情的考验。身边亲人一个个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或许是经历了太多生死离别,有了痛彻的感悟,或许是对活着,有了进一步的理解,这些都没有使他倒下。相反,他以淡然平静的态度活着。晚年的他,与老牛相伴,在夕阳西下时,坦然从容地向别人讲述他不平坦的一生,让我肃然起敬。

《活着》一书传递给我的正能量是:只要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才会有希望!

其实,人活着,就会有很多的坎坷,或大或小。但,只要我们坚持活着,认真活着,,终有一天,我们会跨过所有的坎,会有阳光照亮生命的每一个角落。

相对于死亡,活着,是一种勇气。死了就一了百了,活着,还需面对,但也就是活着,才会有希望!所以说,活着真好。我们都要好好活着,不被现实所困,活在当下!

活着余华读后感【篇7】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余华读后感【篇8】

余华的《活着》属于经典之作,被拍过电影也没看,书也一直是从别人口中听说,有一天,不同时段看到不同的人说“_x(一件事)让我想到余华的《活着》”,就决定看这本书了。

叙事类的小说看得很快,两个小时不到就看完了,吐槽一下这本书应该是被翻译成很多个版本,自序都有很多个国家的翻译版本。

里面很经典的一句话应该是: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一开始不太懂吧,看完后觉得大概就是我不是为了除我以外的任何人而活着,我是为了我自己而活着的。

主人公福贵真的是克死一家人,过于戏剧化和悲剧了,想起在医疗还不发达的时候,发烧感冒都觉得像是得了绝症,没钱治病明明是小病都觉得只能在家等死,头晕乏力只知道喝热水和躺着休息一下。

只能说命运太捉弄人,生死都发生在一瞬间,作者用朴实的语言叙说着一次次主人公亲人的离去,没有很大的天灾人祸,死因都很平常,福贵没有一次想过轻生,总觉得这部小说适合出个节选,放在高中语文阅读理解上,画几处划线句子,问此处主人公的心境如何,如果你是福贵,你有什么想说的?体会到高中语文阅读理解的魅力了,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魅力,没有标准答案,只有参考答案。

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的时候,他救下了马上要被宰掉的牛,被告知它只有一两年不到的寿命了,他说够了,他也差不多只有一两年不到了,能够陪伴它走到生命的尽头了。

年纪越大越觉得陪伴很重要吧,年轻的时候或许想要的是自由,现在想要的是有人陪伴,有人陪着去旅行,有人陪着逛街,可以有相对独处的时光,但是偶尔的一两个好友陪伴一起聊聊天,就觉得收获了简单的快乐,之前觉得一个人旅行很酷,现在觉得一个人旅游除了酷还有一点孤单,没有人分享心情没有人帮忙拍照没有人肩并肩走在旁边就很缺乏安全感。

享受独处,渴望陪伴,一个人也可以去做这件事,但是两个人去做会快乐加倍呀,也体会到了伴侣的重要性,最近散步,一家三口,感受到了父母陪伴我,我陪伴父母的感觉,长长的路上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到了跳广场舞的地方,我陪老妈跳舞,老爸一个人兜圈,兜累了就看我们跳广场舞,还在父母身边的时候,就多给陪伴吧,昨天是中秋节,这种感觉更加强烈,顿顿都是团圆饭,所以中秋节也不是很特别的一个节日了。

老黄牛陪伴着福贵度过他最孤单的一段生命的尽头,他说有想说的话就对它说,尽管它不会回应,但是它会倾听吧。

文章最后一段话是“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都说看了《活着》更容易感受到生活中的幸福,确实,今天抽出去考察,两天半要完成三十家企业老总的考察,三十家企业里还有七八个在乡镇的,有可能周六都要加班考察,考察完还要回来写材料,但是居然可以从夹缝中感受到幸福感,零碎时间看书,中午能回家睡个午觉,抽了半个小时坚持打卡每日一画,还有可以抽出时间写个文章,其实哪怕每天忙碌,只要花一点点时间来感受生活,就还算是幸福的。

开会的时候会拿着练字本练字,看起来大家都在认真记录,我似乎也在认真记录似得,晚风吹过,抬头看看天空,感受到那一瞬间的惬意,所以生活是自己的,快乐不快乐,幸福不幸福取决于心情,我想福贵也是一样吧,哪怕命运这样捉弄它,他还是活着,寻找老黄牛陪着他,而相比之下,我们就要幸运多了,我很满足了,快乐是基础,追求的是更快乐更幸福。

余华《活着》读后感900字通用5篇


什么是读后感?是指读完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后,把自己的感想、收获写下来的文字。阅读了作品后,心里对作者产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情,我们在写读后感时,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分为哪些方面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余华《活着》读后感,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余华《活着》读后感【篇1】

第一次看余华的《活着》,是在初三。当时看完后,只是愤慨福贵年轻时的种种不端行为,也为他晚年时经历亲人逝去,举目无亲的悲凉生活而心生同情。如今,再次读它,却有了新一番的感悟。

当一个人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存而活着时,那么他的思想和行为也会因此而改变。福贵,从一个富少爷沦落为一个一无所有的败家子,历经父亲死亡,妻儿离去,终有所醒悟,认真地耕作,养活一家子,真实地活了起来,福贵为了养活一家子学会了耕作,看到蹒跚的老母学会了心痛,想到伶俐的女儿学会了自责。在经历了人生的低谷,他学会了承担责任,学会了关爱家人。这在我看来,亲情,是人心中无法逾越的底线。当看到亲人因自己受苦受累时,自身的自责和悔恨也会达到最高峰。福贵,想必也是如此,因此他认真努力地活着。

当一个人认真地活着时,所有不真实的也有可能变成是真实的。福贵的妻子带着有庆回来的那一幕就是最好的例证。昔日被福贵痛打痛骂,冷眼相待的妻子,带着孩子,微笑地站在门前时,着实给了福贵一个大大的惊喜。此刻的福贵,也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和浅薄。在拥有的时候,他对她视而不见;在失去的时候,才想起她的好。他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对她,而是开始关心疼爱妻子。一家人认真地活着。

然而上天并没有因他的坚强和认真而眷顾他。母亲病故,自己又被抓去当壮丁,福贵的内心充满了失望。此时的他,想着家中的一切甚是感伤,也激起他对生的期盼。这种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气。幸运的是,他最终得以回家。劫后余生的他,看着家中的一切和一双儿女,让他感到活着是多么地重要,多么地幸福。人,总是在经历了生死时刻后,才会明白活着有多重要。

命运似乎不满福贵的坚强和勇敢,给他制造了更为无情的考验。身边亲人一个个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或许是经历了太多生死离别,有了痛彻的感悟,或许是对活着,有了进一步的理解,这些都没有使他倒下。相反,他以淡然平静的态度活着。晚年的他,与老牛相伴,在夕阳西下时,坦然从容地向别人讲述他不平坦的一生,让我肃然起敬。

《活着》一书传递给我的正能量是:只要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才会有希望!

其实,人活着,就会有很多的坎坷,或大或小。但,只要我们坚持活着,认真活着,,终有一天,我们会跨过所有的坎,会有阳光照亮生命的每一个角落。

相对于死亡,活着,是一种勇气。死了就一了百了,活着,还需面对,但也就是活着,才会有希望!所以说,活着真好。我们都要好好活着,不被现实所困,活在当下!

余华《活着》读后感【篇2】

活着,很难。

求死,也不简单。

”要埋有庆了,我又舍不得。我坐在爹娘的坟前,把儿子抱着不肯松手,我让他的脸贴在我脖子上,有庆的脸像是冻坏了,冷冰冰地压在我脖子上。夜里的风把头顶的树叶吹得哗啦哗啦响,有庆的身体也被露水打湿了。我一遍遍想着他中午上学时跑去的情形,书包在他背后一甩一甩的。想到有庆再不会说话,再不会拿着鞋子跑去,我心里是一阵阵酸疼,疼得我都哭不出来。我那么坐着,眼看着天要亮了,不埋不行了,我就脱下衣服,把袖管撕下来蒙住他的眼睛,用衣服把他包上,放到了坑里。“余华的故事和他的笔调一样的冰冷,冷得让人感觉不到了悲伤。

我想啊,到了最后福贵是不是也没有了悲了呢?

没有了幻想,也就没有了希冀,没有了希冀,也就无所谓悲凉失望。没有了情绪,是否也无所谓活着与否了?

余华《活着》读后感【篇3】

这篇文章以第一人称讲述了一个朴实的农民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出生时的富贵到因为自己好赌导致家道中落,最后妻子孩子孙子先后离开自己后,依然乐观地面对这个世界。

我很佩服主人公在身份大起大落时坦然面对的态度,被抓壮丁时仍然不放弃回家的希望,在亲人依次离世时,依然不放弃生活的信念。

我感动于她的妻子,典型的封建社会贤妻良母,认定一人,便追随终老。无论此人有多么不堪,无论落魄前对她有多么暴力,她始终坚信,自己的丈夫就是天,既然结为夫妻就该同气连枝。她是富商的千金,从小就有良好的家教。她培养出了懂得感恩、天生乐观、对人友善、孝顺父母的一双好儿女,她在夫家没落后,依旧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到自己家中,即使做着这辈子都没有做过的苦活,她也从不抱怨。身份切换自如,没有半点矫情。同时,她还有对别人的善良,当队长想要回家熬一碗米粥时,她愿意将自己从父亲那里讨要过来的米分一点给他。当校长来后来因为被批斗来道歉的时候,她释然了,并且原谅了他,他宽恕了他,认为儿子的死也不能全怪到校长的身上。

另外一个让我触动的角色是他的女儿,从小便很乖,家道落败后没有一点小姐的架子。可谓,看过繁华,也能享受苦难,这种心态很大程度上也承袭她的母亲。当七八岁因病聋哑后,不吵不闹,依然坚强的生活,唯有更加孝顺父母。当知道父母要将她送人的时候,没有半点埋怨。在自己送人后,半夜偷偷回家,家人再次要将她送走时,也没有半点吵闹,全然接受家人安排的命运。当弟弟死了,妈妈生病后,毅然扛起家里的重担。当看到别人家的姑娘出嫁时,她很羡慕,但没有半点越矩的行为。当知道有人看上她时,没有半点对对方的挑剔。当嫁入人妇时,依旧保持内心的纯良,帮助邻居扫地、织毛衣,乐于分享,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称赞。虽然结完婚,但她知道父母只有她一个女人,所以隔三差五回到家里陪父母,甚至带着丈夫一起。跟有爱的人生活在一起,自己也会变得更加有爱。所以,他们一家越来越有爱,当你全身心投入进去,感受大家的爱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也会越来越有爱。可惜的是,最后因为生孩子,大出血去世了。

弟弟也是个懂事的孩子,无比善良。全书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喜欢羊。即使家里的羊被没收了,他也坚持天天三顿送草。知道校长的老婆需要输血,他就去献血,以致最后丧命。

主人公受儿子的影响,最后孤单一人的时候,也会买了一只牛,买了那只十几年的老牛,因为不忍心老牛即将被宰。

一辈子在主人公家干苦力的那个人也值得感动,虽然最后沦落为叫花子,还愿意回来看看以前的主人。内心完全没有愤怒,毕竟旧社会,做了一辈子苦力的人,需要由主人家养老的。并且他在主人公提出要照顾他时,为了不拖累他们,自行离开了。后来又回来一次,拿了一条丝巾带给小姐。

主人公的女婿也值得尊重。他虽然是偏头,但是待人一篇真诚,属于实干派。第一次到主人公家里就观察他家里的需求,第二次便带人过来给主人公家里修整房子。结婚时,更是采纳岳父的意见,不惜举债大办婚礼,让妻子有个最轰动的仪式。他们婚后相敬如宾,恩爱有加。在妻子想回娘家时,他只会默默支持。他的妻子是不幸的,但是嫁给他后是幸福的。妻子在生孩子大出血时,他二话不说,只让医生保大人。甚至当孩子出生时,他还说了句,我只要保大的,怎么小的出来了?最后妻子走了,岳母也走了,他就自己一人带着孩子干活,也不给岳父添麻烦。在被水泥板夹到,即将死亡的最后一刻,他喊的是儿子的名字。因为他知道,他死了后,孩子就只能靠年迈的岳父照顾了,他心疼孩子,更心疼岳父。

现实生活的无情和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承担更多难以承受的痛苦,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

余华《活着》读后感【篇4】

当看完舍友对《活着》的评论后,就有一股想要看看这篇高尚作品的冲动,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当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离你而去的时候你才知道什么叫痛苦。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刚开始我骂过福贵,因为他实在是太败家啦,不过看到后面我又开始敬佩他,他是那么坚强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

余华《活着》读后感【篇5】

很早就想看的一本小说了,记得第一次是在高中时的语文阅读理解上遇见。

后面一直拖一直拖,直到现在才看完。

昨天加今天两个晚上,一口气看完的。不得不佩服余华的文字功底,流畅又自然!总之是一种看了很舒服的感觉(当然只是从文字叙述的手法上看着舒服,故事的内容看着还是很沉重的)。对比起现在正在啃的《平凡的世界》,觉得相比起来叙事还是有些磕磕巴巴(又或许是路遥喜欢插入大段的情感独白?突然抒情总是有些受不了,不过少平少安的故事还是很吸引人的)。

朴实自然的语言,福贵悲惨的一生用这样平和的语气叙述,有种云淡风轻的感觉,这本就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一种坚强。

其实前面的章节还是感觉很平常在读一本小说。到了后面有庆被抽血抽死的那段,突然觉得心里一惊。真正有种被带入进去的感觉了。勉勉强强维持起来的一个家,不算富裕倒也圆满,也是从这里开始崩塌了,老伴、女儿、女婿、孙子。一个个地离老福贵远去。心情挺沉重的。

开始读的时候,觉得全篇都是在叙述福贵悲惨的一生,作者倒是也从头到尾没有什么独白煽情的片段。但读过后细细咂摸,说的是他悲惨的一生,那这又何尝不是他与悲惨的命运抗争的一生呢?

全篇在叙述悲惨,但却能从中窥出人性的抗争和倔强。

《活着》就是一部关乎抗争的人类的史诗。

粗砺、质朴、坚强、达观。不论是战争、饥荒、_还是亲人的离去,都没有打倒过福贵,“活着”一直是他质朴而又原始的欲望,也是支持着他一路走来的动力。苦痛的生活没有让他怨天尤人过,他付出了一切的努力,为了活着。生活的重担也没有夺走他的善良以及对家人的爱,反而更加豁达和达观。

福贵像是一个缩影,是建国以来老一代农民们的缩影。他们熬过几十年困苦的日子,扛下生活的重担。现在回到农村,看见那些长辈,我都觉得他们就是福贵。福贵的故事,也都发生在千千万万个人的身上。他们可能没什么文化,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哺育儿女,撑起家庭。度过一个又一个难关。他们可能从未想过这一辈子有什么意义,但殊不知,活着,坚强的活着,与命运作斗争,这不就是生命的意义吗?他们,倒是活得最明白的一群人了吧!

边城读后感通用8篇


你知道写读后感应该注意些什么吗?我读了一本书作品,我很喜欢它。我深深被故事的主人公感动了。此时可以写篇读后感,把从书中悟出的真理或其他全部写进去,为了迎合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编辑制作了这份精心设计的“边城读后感”,欢迎您参阅读本网页!

边城读后感 篇1

走进沈从文先生的《边城》,一座白塔,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故事的开头朴素又温柔浪漫,小说里描绘的湘西,风光秀丽,民风淳朴,俨然是一个世外桃源,边城之美在里面描绘得淋漓尽致。

如画的山村,汩汩的小溪,沈从文先生以一种朴素,平和的文字,塑造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形象。整个故事看起来像大段大段的沉默着的电影,没有轰轰烈烈,没有风起云涌,只是用简单文字勾勒出生命的'理想之歌,看完整个故事,感受到的是意犹未尽的治愈。

翠翠和祖父祖孙俩的感情让人羡慕,翠翠从出生开始就跟着祖父,对祖父百般依赖,跟着祖父撑渡船,翠翠天真可爱,勇敢活泼,可以说她是沈从文先生笔下爱与美的化身。自从翠翠母亲去世后,祖父把翠翠抚养长大,十分疼爱翠翠,翠翠心情不好时给她唱山歌,带她到镇上玩,知道翠翠爱慕二佬,暗地里想帮翠翠撮合。

大佬和二佬对于翠翠的爱慕是最纯真美好却又充满遗憾的,大佬意外离世,二佬远走高飞。殊不知,白塔边上一个水灵灵的姑娘正摘着一大捧虎尾草盼着他回来。随着老船夫祖父去世,白塔崩塌,故人还未归,翠翠还在盼望。

故事的结尾是让人惋惜的,白塔重新建起,茶峒的溪水缓缓流淌,渡船接过来来回回的客人,虎耳草在歌声中给予翠翠多少幻想,一切恍然未变却物是人非。整个故事于平淡宁和中起笔,于余韵未尽中消散,边城之美贯穿其中,沈从文先生并没有写二佬是否归来,留下了一抹淡淡的冷月光,笼罩着边城朦朦胧胧的婉约美。

边城的美不是一眼惊艳之美,而像一杯香茗,越品越有味道,它沉淀的,是喧嚣浮世没有的桃源之美,从头到尾是优雅的基调,让人感觉很舒服,我有幸与这种美邂逅。

边城读后感 篇2

最早接触到沈从文先生的作品是《湘西游记》,当时是20xx年的暑假,在湖南邵阳的雀林国学堂中。每天清晨,一边在操场上踱步,一边读这本书。回想起那时的生活,真的好不惬意,当时我在的位置,距离沈从文先生笔下的湘西不足300公里,这是我心之梦之想去的地方。

未打开这本书时,满脑子都是这句“《边城》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又想出来。”这也是我对《边城》的第一印象。阅读这本书时,我就经常思考这句话,这句话到底对吗?城内的人为什么想出去?城外的人又为什么想进来呢?

读完这本书,我有了自己的答案,我觉得对这句话的理解可以从两个角度看。

其一是作为读者的我们是城外的人,书中刻画的人物则是城内的人。城外的人想进去自然是真的,因为边城是一座安静祥和的城,这里的人悠闲自在的活着,这是沈从文先生笔下的世外桃源,寄托了他美好的期待和向往。

至于城内的人是否想出来,我不知道,因为我们都不是城内的人,所以我不敢妄下定论。

第二个角度就是单纯从故事的角度,城外和城内因为一条河分隔,一边是翠翠,另一边是天保和傩送,因为对爱情的追求,城内的人想进去,城外的人想出来。因为只是“想”,还没有得到和实现,这也与小说最后不圆满的结局相对应。

《边城》作为一部中篇小说,带给我最美的体验和感受就是小说最后留下的无尽遐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透过书中的文字,进入书中,扮演我们想要扮演的角色,逐一走过他的经历,并且继续向前走,这给了我们每个人当作者的机会,从这个意义来看,《边城》是一幅未完成的画作,是一幅未创作完的诗,每个人都可以继续写下去。

后来虽多次去过湖南,但因时间原因总不得到沈从文先生笔下的《边城》游览和感受,希望下次可以有机会。

边城读后感 篇3

读《边城》,你可以感受水乡小镇立于尘嚣之外的意韵之美,可以了解淳朴厚道的人们生活中的各种习俗礼仪,可以观赏一个犹如世外桃源的典雅之乡。在《边城》中,令我最深受感触的还是主人公翠翠浪漫但曲折的情路历程。

翠翠是川湘交界的边境小城茶峒中一位摆渡船的老船夫的孙女,祖孙二人负责将岸边的过客由河的这岸渡到河的那岸。茶峒掌水码头的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大老和傩送二老同时爱上了翠翠,而翠翠只钟情于二老。两兄弟相约用唱歌的方式争取翠翠的心,哥哥自知自己并非弟弟对手后便退出,后来却淹水而死。顺顺要二老迎娶另一个姑娘,但二老的心却仍钟于翠翠,后赌气随船远行。祖父察觉此事于雷夜中去世,独留翠翠一人等着二老归来。

在茶峒这个小城中,人们依山而生,傍水而活。小城处处是山青水秀、莺鸣鸟啼、如诗如画的优美景色。书中所描写的句子令读者读后仿佛进入了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如“秋天溪水清个透亮,活活地流,许多小虾子脚攀着一棵草,在浅水里游荡,有时又躬着个身子一弹,远远地弹去,好像很快乐”,短短一两句话,便把茶峒的自然和谐之美,一一体现在读者面前。也许正是如此开阔豁朗的一方山水孕育了坦诚直爽的男儿和温柔甜美的女子。翠翠便是这一方山水所孕育出的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故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故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这是书本对翠翠的第一次描写,也是我对翠翠的第一印象。她和祖父一起在水边长大,在渡船中平凡生活。她就像一张白纸,洁白得无暇,又如一块未经雕饰的玉,周身都是青春的气息,似有无限的可能。她天真无邪、自然淳朴、活泼善良,犹如一只蹦蹦跳跳的小鹿,这样一位女子怎能不惹人怜爱。

在我认为,这样一个美好的女孩理应在爱情上也能获得一个完满的结果,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情窦初开的翠翠对爱情有着美好的向往,无比地憧憬恋人带给自己的惊喜。她是喜爱唱歌的,无疑傩送二老的歌声带给了她更大的满足。但令人唏嘘的是,最后的结局竟是要翠翠一人独自等着二老,仿佛进入一个深洞,不知何时才能找到出去的地方。

当我读完《边城》结局的时候,突然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席卷着我的心脏。我为翠翠的敢爱敢恨感到敬佩,因她的天真无邪感到快乐,最后却因为她的爱而不得感到惋惜。我曾试想过翠翠和傩送二老的许多结局,最后才发现原来沈从文这个开放式的、未点明的结局才是最容易抓住读者内心,让读者产生共鸣,令读者读来“言有尽而意无穷”。

纵观全书沈从文对翠翠心路历程和情感变化的拿捏,都显得恰到好处与分寸适当。翠翠与祖父相依为命,一起渡他人过河的生活令我们体会到亲情的可贵。翠翠与城里其他人的交谈,又让我们领会这一边境小城所特有的淳朴民风与习俗。而傩送二老对翠翠所唱的歌,所做的事更让我们明白一个年青人对一个女孩所付出的真心是如此纯粹。

两位男子追求一位女子的故事放在今天看似是非常俗套,网上也有不少此种类型的低俗作品令人不堪入目。而沈从文在创作时,非但没有使故事情节落入俗套,相反的,沈从文将故事放在一个意境优美,山水丰饶的边境小城中,用细腻清新的文笔描绘点点滴滴,一个故事被逐渐填满,还带上了它特有的.韵味与出彩。在故事中,年青人的心是热烈而纯粹的,似一团熊熊燃烧的碳火,火红且炙热;姑娘们的心是感性且纯净的,她们对爱情忠贞不渝,对爱人不用二心。也许正是这样一个古朴清新的小城,真挚善良的人们,热闹淳朴的民风佐以沈从文清新脱俗的文笔、不加修饰的描述才使《边城》有如此高的成就与地位,才让它的读者来了一批又一批,且常读常新。每次的阅读都是一次收获宝藏的过程,每次的捧阅都是一次涤荡心灵的历程。

也许写作也是如此,有的题材“淡妆浓抹总相宜”,有的故事需要来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而有的真情不需要点缀装饰,只需要你真实表达、真情流露,到最后也会给人眼前一亮的效果,尽显你的出类拔萃。也许未来的我们也可以为翠翠续写属于她的独一无二的美好,了结当年心中的那份缺憾和不甘,增添一个大团圆结局。

我爱《边城》细腻的文笔,爱这古朴的小镇,当然更爱翠翠的真性情。在我心中,她爱的人在明天等着她,她最终也会走向通往幸福的道路。

边城读后感 篇4

有人说:夕阳是美丽的,瀑布是壮丽的,彩虹是绚丽的,而人生的风景是至善至美的。夕阳的美丽是人生的尽头,瀑布的美丽是人生的号角,彩虹的美丽是人生的希望。那淡淡的忧愁,那浅浅美丽是朦胧的幸福。

天边是映红的云彩,太阳失去了激情,只乏力地照着连绵的山,它终究会落下,空着来,精着去,留下的,也只剩那緑草的见证。是啊,夕阳是唯美的,但也是凄美的。夕阳过后是黑色的天地,黑暗的笼罩。美丽的背后是无尽的付出,那老船夫便是最好的例证。平庸的度过一生,他那原始、纯朴、自然的人性和人生是那样可贵,没有都市大街的汽笛声和喧嚣声,有的,只是那无尽的水声,拉船声,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也曾似太阳般大放光彩,可夕阳时期的他,在雷雨夜静静地走了,没有丝毫的反抗,也只能乏力的顺从。或许,夕阳留下了的是些许的忧伤,而老船夫留下的,只是翠翠那无尽的哀伤。

那浅浅的红日,不再刺眼,那是自然的光彩。没有高楼大厦,只与那温柔的河流、清凉的山风、满眼的翠竹、白日喧嚣夜里精密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像画、更像音乐的优美意境。可带来的,仍是那丝丝的忧愁,那份平凡宁静那难以抹去和淡淡凄凉是如此的吻和,那亦是翠翠,这生命的无奈和悲悯之情。“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儿薄薄的凄凉”,翠翠心中涌出的茫然无依、说不清道不明的凄楚与忧郁,和保持在自然浑朴中的朦胧、混沌的感觉,就似夕阳带来大地的感觉,那是份忧愁的美。

曾经的我们,一度感叹瀑布的壮观宏伟,却忽略了那瀑布的上游也只是条静静流淌的河水,我们能注视着孤苦无依的翠翠,我只幽幽地划着船,将没有焦点的眼睛投向远方。“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那会是永远的等待吗?我们无从可知,只是这和谐理想境界的平凡,也似那流淌的河水,悄无声息。可是流水形成了瀑布,宁静的生活还会在命运的变数下翻起浪花吗?翠翠的命运,是否也会像河边的白塔,有一天会坍塌呢?

瀑布,是自然杰作。在这种自然的气势之下,藏着的,却不仅有瀑布。细致,然而绝不琐碎;真实,然而绝不教训;风韵,然而绝不弄姿;美丽,然而绝不做作。这不是一个大东西,然而只是一颗千古不磨的珠玉,这就是《边城》,一个艺术家的心力。那种流动的旋侓,优美的意境和弥漫的情愫。流连在简单的言语中,这份令人忧愁的美丽也化身其中。

水流有力的冲击着石头,那么,是他将翠翠朦胧的幸福梦幻击碎吗?或许,是吧。翠翠与大老、二老没有展开就仓促结束的爱情就像那瀑布,还未舒展酒杯重重的甩在岩石上,留下的,只是无助与无奈的悲伤。那浅浅的忧伤,是最亲近的人相继离开,只是条老狗和翠翠那淡淡的忧伤。

彩虹,只是虚幻的存在。那时的我们,向往着七彩的天桥,长大后才明白,那只是个美丽的错误,仅仅是光的折射,绚丽的色彩不复存在,原来美丽也是会变味的。翠翠的幸福,也只是初始的,就像我们对待彩虹的快乐,也只驻留在那缤纷的色彩上,明白了原理,也就失去了那份幸福。那本应令人倍感幸福的美丽,给人的,只是如丝般绵长的忧愁。这生命的无奈和悲悯之情,岂是简单的美丽二字。

雨过虹现,“电光从屋脊上掠过时,接着就是訇的一个炸雷”雷雨路过,带走了那船夫,带走了翠翠的无知无欲,经历了风雨人会长大,可是,风雨过后,是否会有彩虹的出现?她的傩送,是否会出现?她那份简单却不易得到的幸福,是否也会变味?

彩虹,即使没有雨水的冲刷也能令人耳目一新。我们可以自己制作彩虹,但那单纯的幸福,也就不复存在。风雨中,我们明白,拥有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我们一直都是幸福的,那么,风雨后的彩虹,除了绚丽还有希望,那份失而复得的幸福,我们能够拥有她,能吗?

咖啡的美好,在于苦涩之后浓浓的香甜;生活的美好,在于风雨之后淡淡的幸福;忧愁的美好,在于它并不完美。“美丽总是令人忧愁的”,那些许的期待,那些许的瑕疪,过完那短暂的一生,翠翠守候她渡船,我们守候专属的忧愁。忧愁的,亦是美丽的。

边城读后感 篇5

在学本文前,曾独自一人捧着沈从文的《边城》静读。虽然从中并未悟出些许大道理。但字里行间带给我的点点纯真,滴滴淳朴,却让我记忆犹新。如今再次读起节选部分来,除了有种和老朋友阔别重逢的感觉外,更让我有了一份更深的体会---发觉一切美的东西。

《边城》虽然有着悲剧性的结局,可那结局未尝不是凄美的合情合理、自然贴切。城内乡民的淳朴是一种美,不谙世事,与世隔绝是一种美,与自然生生相息的生活作息是一种美,民风习俗是一种美,地理风貌是一种美,坚强乐观是一种美,真挚纯真的初恋是一种美,忠贞不渝的坚守是一种美,不顾其他的痴情等待亦是一种美

文章无处无美,处处皆美,这更是作者沈从文内心深处对美的寄托和追求,亦如陶潜所作《桃花源记》一般,作者将所希冀的一切包括纯真、美好的歌颂均寄于此,只是比起《桃

花源记》,更平添了一份悲伤,一份希望无法实现最终湮灭的无奈伤感。追溯过往,追溯那个城外纷乱的年代,作者写此文只是为了平静内心不安和混乱,唤起尘世的纯真,唤起尘世对美的追求,不懈的追求。

然而我时常不解,在其那个硝烟弥漫的年代,如何让心那般心如止水,这种超然物外,心澄澈如镜的品性如何保持?况那番年代,寄亡国之恨于这般平静的文字中,引人细细品味,耐心琢磨需要一颗多么强大的心灵?多么高深的人生境界?多么纯净的尘世净土?

联系今日,无数人生活在欲望的桎哠中,受尽金钱权势的牵制和诱惑,他们终日思量着如何稳居其位,如何尔虞我诈,如何勾心斗角,他们心中没有了美的印象,或歪曲了对美的审评标准。他们内心浑浊,全身充满着让人嗤鼻的恶臭,他们失去了美,更失去了对美的追求。纵然将沈先生呕心沥血的作品捧之当前,恐怕只是依旧羞见于刘郎才气。

彼之美,铸成人之美,心之美,纯之美,则万物皆美。

边城读后感 篇6

一条渐渐流动的白江,一段静静哀痛的往事……

边城,在沈从文笔下哭泣。这是一座美丽却笼着一层纱的城,它在欢与悲的接壤,独自徜徉。

白江,是夹杂在山与岸之中的,要想出城到外边去,只能乘渡船。那是艘不大的渡船,由一个老头子摆渡。他有一个孙女叫翠翠,翠翠妈在生下她时就死了,翠翠爸也在不久后自杀,只留下老头子独自照料翠翠。尽管只留下祖孙二人,日子过得倒也甜美。在翠翠十三四岁时,已出落得娟秀美丽,得到城里许多人的寻求,特别是船总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大老在水中淹死,二老远走他乡。翠翠的亲人——爷爷,也在电闪雷鸣的夜晚,静静地死去了。书的结尾,翠翠被接到了船总家,苦苦地等候二老回家……

不论终究二老是否回来,在我看来,都不或许成果一段他与翠翠的夸姣姻缘。由于二老关于翠翠的爱并不是真爱。真爱是经得起种种苦难与检测的,比方金庸笔下的杨过与小龙女,他们之间有过绵长的别离,也有存亡的检测,终究却不离不弃,这才是真爱。或许二老仍爱着翠翠,可是他能放掉自己同胞兄弟的恨,放掉全部,放掉所谓的体面吗?他已然现已下定决心去了桃园,那么即便有朝一日回来,说不定也已是有家室的人了。在今后的日子里,翠翠必将过着仰人鼻息的日子,如林黛玉一般。船总收养她,是由于二老,假如二老不归,莫非他们就会轻易地把他嫁出去吗?他们只会让她等,等那个或许再也不归的人。

《边城》是在悲与欢之间摇曳不定的,沈从文用略带忧伤的笔触,描绘着这一段纯美的初恋。常常读完《边城》,脑海中总会浮现出翠翠的影子。

《边城》,一座飘忽不定的城,一段忧伤的故事,诉说着人世的不公和命运的悲叹……

边城读后感 篇7

捧读沈从文的《边城》一书鲸的自述,从头至尾,一抹淡淡的愁云因绕于心。恍然间,似来原始山野的清风轻拂面颊,如梦如幻淘宝大学。

作家以诚挚的情感夜游世博园,精美的语言,诗意的情感,把我们带进与现实世界完整不同的唯美时空里,让我们沉醉于一曲清爽悠远的牧歌声中。在产业昌盛的今天,《边城》所带来的不仅是一种自然质朴的意境……小说没有波折庞杂的情节:翠翠在蔓延葱郁的山林中不知不觉的长到了十五岁,她的世界里除了爷爷、黄狗、渡船、如今心中竟涌出了“薄薄的悲凉”翠翠和二老间朦胧无结局的爱情为作家娓娓道来艾莱依羽绒服,点染这清风白月浸透着流水潺潺。

青春的梦如一般晶莹剔透的玻璃球……作家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安静古朴的湘西乡间风景,展示出小说人物与自然的协调关系:近似原始单纯生涯,浑厚自然的民风耐克鞋,仁慈浑厚的天性,与那仁慈的河流、清凉的山风、满眼的脆竹白日喧嚣夜晚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想画、更像音乐的梦境……我要说最荣幸的人是《边城》的读者,由于这些人在心底存了一个梦,他驻留在湘西的一个边城……

边城读后感 篇8

自从我看了他的《边城》,我爱上了那个民风淳朴的小镇,也了解了我所在的这个美丽的地方。

现在我有看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感触挺深的。觉得他的文章,就像一口井取水一样,清清的,甜甜的,没有华丽的辞藻,自然流淌,却沁人心脾。就像他的《边城》,让人沉浸在那悠长悠长的宁静中,尽情的去领略和感受那里的景色和人情。

沈先生的孩童时代和一般顽劣孩子一样,贪玩,逃学,好斗,说谎全占了。他的父母给他换到远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走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风景。

嘿嘿,这样使我们想到我们自己的童年。我们一群小孩上学也是路上磨磨蹭蹭的,钻下这里,看下这里,对什么事情都觉得很好奇,很好玩,所以每次都会迟到,被老师罚站。

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要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在捞东西,他也要停下来看好一会,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

我从来没想过,沈先生的童年会是如此,总觉得他应该跟其他人一样从小就是一个佼佼者,而不是一个令人头痛的孩子。

她们在路上摘人家果树上的果实,挖黄泥地里的红萝卜。他们觉得这是在帮果树减轻负担,是为萝卜们不再受委屈被埋在深土里。

“除此以外路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的樱桃,大道旁边无处不是甜滋滋的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是可以低头下去喝的泉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青,则一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者任何东西都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说真的,我很羡慕沈先生,因为他们过的很快乐,就算在别人看来是没有出息的行为。

我小时候也很爱吵闹,整天像一个假小子一样。可是我每天都过的很开心,很快乐。我可以自由自在的做我想做的事,我可以和我的伙伴一起玩一起去冒险,一起去观察我们自己所好奇事物。夏天的时候我们可以去河里洗澡,去翻螃蟹。

秋天的时候,我们去山上摘野果,冬天我们坐上自制的滑板车滑雪,所以现在回忆起童年觉得幸福无比。

沈从文先生的童年是幸福的,而我们的童年也是幸福的。可是现在的孩子,几乎是没有你童年的,他们只有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他们几乎没有伙伴,更不可能与伙伴们一起去亲近自然,与自然有什么亲密的接触,也不可能了解自然中的事物。

我在现在的孩子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他们会记得些什么。

[精华]细节决定成败梦华编著读后感(8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精华]细节决定成败梦华编著读后感(8篇)”,欢迎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为您带来帮助。

细节决定成败梦华编著读后感【篇1】

《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是区域赵经理自费买给我们看的第二本书。这本书相对比较浅显易懂,下面就与诸位分享一下我的读后感吧。

当今社会,每一条跑道都挤满了参赛选手,每一个行业都挤满了竞争对手。在彼此势均力敌的情况下,最终决定胜负的将是大多数人很少关注的细节问题。如果我们某些细节做得不好,就有可能把顾客推到竞争对手的怀抱中。其实,社会的竞争正逐渐演变为细节的竞争。

老子告诉我们“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要想成功,我们就不能忽视生活中无处不在的诸多细节。有人打过一个形象的比方:机遇好像一位性格古怪的天使,她不喜欢盛装出场,总喜欢乔装打扮成我们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问题,唯有心人能够把握。细节不仅能够决定最终的成败,而且代表着一个人的为人处世风格,代表着一个人的素养和能力。

细节就是我们的社交名片,是我们身份的象征。在一些正式场合,人们对一个陌生人的了解,往往源于他的细节。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不仅要关注企业宏观战略的内容,更要注重企业微观方面的管理内容。企业的执行人员,要从细节入手把工作做细,从而在企业中形成一种管理文化,那就要求我们注重战略的百分百执行,从而使企业具有极其强大的竞争威力。很多企业虽然有远大的目标,但在具体实施时,由于缺乏对完美的执着追求,事事“差不多”便可,结果时由于执行的偏差,导致许多“差不多的计划”到最后一个环节已经变得面目全非。

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往往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成一种乐趣,因而在工作中缺乏热情,而考虑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的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并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将事情做得非常好。其实我们很多时候都在做一些小事,怕只怕小事也做不好,也做不到位,有时甚至不屑做一些具体的事,总盲目相信“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其实,能把自己所在岗位的每一件事做好、做到位,就很不简单了。

细节决定成败梦华编著读后感【篇2】

拜读了汪中求先生所著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感触颇深,受益匪浅。在此书中,汪先生列举了大量真实的案例,从思想观念出发,到细节造成的差距,忽视细节的代价,由细节的本质到细节的积累。深入浅出,清清楚楚,淋漓尽致的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全新的观念,从做人,做事,做管理,到处体现了细节的重要性。

书已读完,但其中的一个个的重要事例常常浮现于脑海之中:加加林的一个看似微小的动作——脱鞋穿袜走入飞船,表现了他的个人修养和素质,成就了太空飞行的第一人。一位优秀的青年却由于一个简历的失误,失去了一个极佳的工作的机会,药厂厂长的一口痰结束了一次外商合作的机会。“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

我是一名人民教师,正所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我深深地知道:老师的一个笑容,一句话语,一个动作,都被学生看在眼中,记在心里,对他们的言行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踏入校门,站在三尺讲台的那一刻起,我时时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力求做好每件小事,给学生施以积极的正面影响。我想:言传身教远胜于喋喋不休地说教,所以我时刻提醒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教书育人,特别是面对刚入学的孩子,他们特别喜欢模仿老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我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也许,一个细节也会影响学生的一生。

从对老师自身的要求来看,老师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把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切细节问题当作一件大事来做,花大力气做,把小事做细、做全面,真正做到细致严谨。比如备课中的问题设计,问什么问题?怎样问?何时问?甚至问题的遣词造句都要进行慎重的考虑和选择,争取使每个问题都问得有价值,有针对性。另外。老师也要十分注重自身修养的提高,因为老师在学生心目中的特殊地位,老师的言行举止对学生的影响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老师应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向学生展现自己高尚优雅的风度和修养,对学生施以正面影响。最后,老师还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来教育管理学生。只有了解自己教育的对象,才能对其进行正确有效的教育和引导。这就要求教师在平时细心观察学生的言行等细节上的表现,了解他们各自的心理特点,因材施教。

成也细节,败也细节。细节问题的重要性由此可见。我作为一老师,虽然没有完全读完这本书但对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也有了一点肤浅的想法。作者所强调的注重细节的理念对于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分明有着十分重大的借鉴意义。

教书育人的工作决不能等同于工厂制造产品,产品坏了可以报废,而针对人的教育如果失败了,损失却是无法用数字来衡量的。

目光要关注学生的长远发展,首先关注的应是身边小事,学生成长的环节就是由这些小事构成的,学生发展的任何事都要求教师用心对待,千万不可小视之。

浩瀚的大海是由一滴滴水融合而成,茂密森林适于千百颗树连接而成,骄傲的成绩更是由无数小的成功凝聚而成。让我们把我生命中的细节,在过程中完善及细节之美,只有这样才会取得成功,让我们的教育事业进入另外一个春天。

细节决定成败梦华编著读后感【篇3】

这几天我看了《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觉得他写的很好,这本书讲述了各种成功和失败的案例,每个案例都告诉我们一个浅显的道理——不管是一个国家、还是单位、或者个人,如果他想发展壮大,或者有所成就,都必须从细小的环节做起。只有每个环节,每个部位,每个点都做的非常到位,才能使它正常运转,不断的发展壮大。

细节是平凡的、具体的、零散的,如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会面.......细节很小,容易被人们所忽视,但它的作用是不可估量。有些细节会深深地印在我们的脑海中,留下终生难忘的印象;有些细节会改变事物的发展方向,使人们的命运发生转变。对个人来说,细节体现着素质;对部门来说,细节代表形象;对事业来说,细节决定着成败。

我们现实生活中,切实感到:细节确实决定成败.不注重细节而酿成大祸的事件天天都在上演,《细节决定成败》也举了很多例子:苏联宇航员加加林因脱下鞋子进入航天飞船而成为遨游太空第一人,一位应聘者因检起地上的纸团而成功应聘,这些事情无不生动地不告诉我们细节决定成败。

无论做人还是做事都必须从我事做起,从小事做起,注重每一个细节。一个成功的人必定是一个注重细节的人。因为细节往往反映一个人的品质和操守,直接关系到别人对自己以及自己管理团队的客观评价.而做好细节的功夫往往又都在平时自己的一言一行,作为管理人员,更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小处着手,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做精益求真,不折不扣的执行者。《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就举了许多事例:“一个药厂的厂长因随地吐了一口痰,外商就终止了谈判,菲利用一把椅子问候,从此走上了让人梦寐以求的成功之路”。细节体现一个人的素质,细节更隐藏成功的机遇。

无论任何工作都有永无止境的学问,容不得半点马虎,细节处理至关重要,可谓成败系于细节。

平凡的岗位一样需要细节的处理,积极的工作态度。《细节决定成败》确定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它,时刻提醒我:作为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所做的工作本身就是一些琐碎、繁杂的细小事务的重复,但要做好、做细,必须付出很大的努力。应踏踏实实从实际出发,从大处着想,从小事做起,关注每一个细节,把小事做细、做实,做精!

细节决定成败梦华编著读后感【篇4】

读汪中求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感触颇深。暂且不谈中国奥林匹克组委会、中国邮政宣传中心等权威机构和中国《企业管理》杂志、《销售与市场》杂志等权威刊物对该书所做出的肯定和赞誉,也不谈该书在内容上有多大的篇幅进行了引用,值得庆幸的是,通过对该书广泛地宣传和学习,“细节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注重细节”已成为一种思想注入到市场、竞争、管理、工作甚至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怕只怕:“大风起兮云飞扬”,全国上下学《细节》,好一派欣欣向荣的潮涌景象。怕只怕:“风过无痕,水过无波。”学了过了,一切都忘了。

孔子云:人生有四大境界,一为生而知之,二为学而知之,三为困而学之,四为困而不学。我非圣贤,故不可能达到生而知之的境界,充其量只是在人生路上有了困惑,便急不可耐地寻书访友,以期待获得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当单位把《细节决定成败》发放给每一位职工,作为政治学习的任务时,心中有一种极不情愿的被动感。直到这种被动的阅读唤起了我内在的兴趣,并把我的人生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细节决定成败》,使我由困而学之的混沌状态转而进入学而知之的人生境界。通过学习,我知道原来自己一心想要的成功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就在点滴间,就在平凡与简单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间。而这些熟视无睹的细节却被我忽略了太多遍。于是乎,有一种蠢蠢欲动的感觉,也想说上他两句,而或,决定要着手去做点儿什么了。

苟子《劝学篇》有言道:“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有“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我想,这也应算作是古代贤士对细节问题的理解和诠释吧。

记得中学课本中有达芬奇学画鸡蛋的故事。达芬奇的老师要达芬奇每天坚持画鸡蛋,他一开始态度显得很不耐烦,后来却变得非常用心。在学画鸡蛋的过程中,达芬奇很快发现每一个鸡蛋的形状都不一样,虽然它们非常相似。正是这十分细微的差别,训练了达芬奇观察事物的眼力和纯熟的绘画技巧。真所谓细节成就了一代伟人啊。

我们虽非伟人圣贤,也非能人志士,但天下之事,古今中外,大到国家,小到社会,情同此心,心同此理。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的这句话说得非常好:“把每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要想成功和实现自我价值,必需从小做起,从细微处入手。

细节决定成败,这个道理不难懂,可要是真的做起来,却实属不易。把事情做细,是一个习惯问题。如果不能养成细致的好习惯,也只能是想得通,做不来。即便能做得来,也不会坚持长久。而细致的习惯要用心来养成的。

“播种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动;播种一种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种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种一种性格,收获一种生活;播种一种生活,收获一种命运。”虽然这句话已被无数次地引用过,但我还是想在这里重复地引用一遍。

通过对于《细致决定成败》这本书的学习,我们已经懂得了这样一种思想,关键是要把这种细致入微的思想贯穿于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的每一个行动中,通过长期以往坚持不懈的行动来养成细致细心的良好习惯。正所谓:“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我相信,这一习惯的养成一定会使我们的工作和生活进入“无为而治”的有序状态,正所谓:习惯成自然。也一定会让我们收获一个成功、丰满而又无怨无悔的人生。

“注重细节,从我做起。”愿《细节决定成败》能为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一场持久而成功的真正变革。

细节决定成败梦华编著读后感【篇5】

近期,我读了《细节决定成败》一书,读后感受颇深,受益匪浅,深深体会到要想提高工作能力,提高班主任管理水平,适应新时代教学工作的要求,就必须勤于狠抓细致工作的落实,遵循“做事不贪大,做人不计小”的原则,扎扎实实地从细微处入手,以提高工作各方面的水平。

为人师表,应在方方面面为学生做表率,事无巨细,很细微的小事可能对学生产生巨大的影响,甚至影响他们的一生。

我教育学生的第一课是诚实做人,我会在工作和生活中处处为学生做榜样,当学生犯错误时,更要求他们坦诚面对自己所犯的错误;因此,当我在工作中出现失误且对学生造成影响时,一定当面对学生认错,我觉得这并不是丢面子,反而会让学生更尊重你,我会告诉他们:如果老师做不到的,你们也可以不遵守,要求学生不迟到,我一定做到;要求学生在升旗时庄严肃立,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我都一定做到;当与学生谈话时,我会用心认真地聆听,这样我教会了学生该怎样听课,怎样尊重他人。

当学生生病时,一句关心的询问,一个及时的电话,都会让学生感激不尽,因为细微之处见真情。我对这些细节教育特别关注,因为它的教育效果远远好于其它方式。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让我们以此为处世原则,并用来教育我们的学生,因为教育中的细节一样决定教育的成败。

细节决定成败梦华编著读后感【篇6】

“百分之一的疏忽,就可能导致百分之百的失败”。我在学习《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也有同样的感想,同样的体会:无论什么样的职业,做什么样的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细中见精,小中见大的道理。

我们大多数的人或多或少犯有大而化之、马马虎虎的毛病,我生活的周边“差不多”先生比比皆是,好像、几乎、大约、大概等等,成了差不多先生的常用词。正如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所说:“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的不可或缺的基础。”

从《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感受最深的两句话。一句是“中国决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另一句是“中国有13亿人口,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那就成为很大的问题”。

不论做什么工作,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的真理。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所以,大礼不辞小让,细节决定成败。在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

看上去不起眼的细节可能在平时感觉起不到多大作用,但是在战场上可能会决定生死,在高科技领域如航天上会决定成败。但在其他方面,如大风起于青萍之末,细节会通过时间和环境等来扩大其影响力并演变为决定成败的因素。

细节又能体现事情的本性,体现做事做人的态度,而态度又将决定一切。这里细节就是更细一些、更深一些、更广一些。同样的事情,有人停留在做对的层面,有人追求达到做好的层次,对与好,又都是由细节体现和决定的。

细节还是体现个人做事风格的标签。对于做事粗枝大叶的人,可能重要的工作大家都不放心让其承担,而对其负责的工作又会让人产生很多不信任感;反之对于做事关注细节的人,就会在大家的印象中形成细致、认真、谨慎等特性。细节的标签作用会直观标在每个人身上,同时直接影响了其在群体心目中的地位。

细节随处可见,也如影随形。我们如何对待细节,细节就会如何回报我们。当我们遏制住细节这个捣乱的魔鬼,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创造更多的价值。

细节决定成败梦华编著读后感【篇7】

“百分之一的疏忽,就可以导致百分之百的失败”,我在学习这本书中有同样的体会,无论什么样的职业,做什么样的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把读这本书的体会联系到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去,对那些平时工作中被疏忽的小节,小事,引起重视。就像曾经的世界第一奥沙利文,就在前不久的中国公开赛上,失手败给了希金斯。

那是一个令人兴奋的夜晚,两位世界顶尖级的高手相遇,将献与人们一场精彩的比赛。大多数人看好的是奥沙利文,他那直率的进攻,冷静的头脑,帮助他连连夺冠。

不久,比赛进入了白热化,两大高手互不相让,都在努力把握得分机会,无论是白球的走位,K球,还是防守方面都做得十分到位,让人们纷纷赞叹不已。

决定性的时候到来了,奥沙利文借希金斯的失误将比分反超,只需再打进决定性的一球就可以超分赢得胜利。这颗红球与洞口的角度比较大,而且稍不注意就会擦到黑球。但凭奥沙利文这样顶尖的选手,想把这颗球打进应该是没问题的。就在这时,戏剧性的一面发生了,奥沙利文可能没有计算好角度,红球在洞口弹了两下,无情的滚了出来,全场一片惊叹声,奥沙利文把眼前的胜利拱手相让。

就是这样,一个细节上的失误,将会影响的`整个大局甚至人的一生。但是,我们大多数的人或多或少犯有大而化之,马马虎虎的毛病,我生活的周围“差不多”先生比比皆是,包括我也是。好像、几乎、似乎、大约、大体、大概等等,成了差不多先生的常用词。正像这本书中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大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不可或缺的基础,最后什么是不简单?就是把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是不平凡?就是把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所以不管是做人,做事都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

细节决定成败梦华编著读后感【篇8】

《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是汪中求先生总结多年管理、咨询工作的实践专著,内容丰富。这本书强调的是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阐述了细节在个人素质,团队协作,等各方面体现出的价值。从忽视细节的代价,到重视细节的收获两方面明显的讲述细节的重要性。其中的例子深刻的道理让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书中“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文字带来地力量。

作为一名一线的轧钢工人,由于职业原因,所以在观念上我们要比普通人对于细节的关注更多一些。在实际生产当中想要轧出一卷合格的钢卷,首先必须要做好细节工作,从板坯一出炉就要密切注意板坯温度,并根据板坯来料的实际情况,对板坯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针对分析结果对一二级画面快速作出调整,以保证轧出合格的钢卷,在轧线工作的人都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绝对不能有一丝一毫马虎。

在热轧作业部里,从板坯入炉到卷取成卷,每一道工序的完成,都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每一名职工都在各自的岗位上默默无闻的工作着,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通过他们的努力可以轧制出更好更优质产品,而只有把细节工作做好,才能实现上面的目标。

细节体现的就是责任,任何一件事,如果不从细节出发,那么终将会导致失败,所以能够在小处努力,把每一个细节做好的人,才能成就大事。

南丁格尔读后感通用8篇


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内心有了很多的感触和想法。将这些认知记录进自己的读后感,有利于我们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那么你知道如何写出高质量的读后感吗?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南丁格尔读后感,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南丁格尔读后感【篇1】

天热的实在受不了,连知了都叫个不停,有句话说的好“心静自然凉”,我坐在空调下努力让自己静下来,这时一本书脊被我画上爱心的书映入我的眼眶——《南丁格尔》。

这是一本充满爱的作品,书的封面上有一首美国著名诗人朗费罗的诗《提灯的妇人》:“在人类史上,她是一个圣洁的典型,也是一个巾帼英豪,提着油灯的天使。”

这位天使就是克里米亚的白衣天使南丁格尔。南丁格尔的全名是佛罗伦斯·南丁格尔。它的意思是“花之都城”。南丁格尔出生在一个富豪家庭,从小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父母希望她长大成人后,做一个幸福的家庭主妇。可是佛罗伦斯的志不在此。富有爱心的她想要成为一名护士。在当时,护士在社会上的地位十分低下,她母亲得知后十分生气,更别说同意了,佛罗伦斯十分苦恼。后来,克里米亚战争爆发,这是一个奉献爱心的绝佳机会。面对姐姐的责备,母亲的痛泣,父亲失望的眼神,她来到了野战医院。在医院里,受伤的士兵十分喜爱她,她给行动不便的士兵翻身,按摩士兵麻木的肢体;当士兵夜里饿时,她端来热腾腾的牛奶像慈母喂婴般喂着士兵;当有士兵拒绝手术时,她又会想劝小孩一样劝士兵,在她温柔的劝说下,再固执的士兵也都乖乖的上了手术台。为了改善伤员的伙食,她用自己的积蓄改善厨房,还购置许多病服,鞋袜给那些伤兵。当维多利亚女王称赞她时,她只是淡淡的说这只是她的使命而已。

南丁格尔,一个战地护士,她用她那一颗炽热的心温暖了整个战地。如今,一百多年过去了,全世界一代又一代的护理工作者接过南丁格尔手中的小油灯,继续这份伟大而富于奉献精神的事业。

她,永远是我们心中的女神,她手中那盏永不熄灭的提灯永远照耀着这个世界,沿着南丁格尔的足迹继续走下去。将生命点缀得花香弥漫。

她即使是个平凡之人,也配得上“天使”这个伟大的称呼。

南丁格尔读后感【篇2】

这个暑假,我读了《南丁格尔》这本励志书,读完后,我十分感动。

这本书讲的主人公是弗洛伦斯.南丁格尔,生于18xx年5月12日,她出生于贵族家庭,想知道她名字的来历吗?她出生于意大利的佛洛伦萨,说她名字好听,是因为佛罗伦萨的本意是“花都之城”,而她姓氏南丁格尔,英文原意是“夜莺”,你想,名字里既有花又有鸟真可谓是鸟语花香啊!哦!对了,她还有一个姐姐,比她大一岁,姐姐叫弗朗西斯.帕西萝布,简称芭斯,她也是在意大利出生的,她出生在意大利的那不勒斯,那不勒斯的古希腊名是帕西萝布,俩姐妹的名是不是很有趣呢!

同样是一个母亲生的,但是俩姐妹性格不同。

南丁格尔她爱照顾动物,喜爱学习,而姐姐呢?不爱学习,只爱逛商场,买衣服,买零食等,一年年,姐妹长大了,南丁格尔长成了美丽,大方的姑娘,南丁格尔学习很好,(除了希腊语),只要父母一来,姐姐就夸赞妹妹,或送一支鹅毛笔,等父母走了,姐姐就变了一个人一样,无缘无故大发脾气,抢走笔,使南丁格尔哭笑不得。

南丁格尔20多岁时,对父母说想要从医,因为当时当医生这个职业很不好,母亲坚决不同意,并且气的中了风,坐着刺绣都难,可南丁格尔依然从了医,她学习医学,治病救人,等她回来后,母亲与姐姐都不待见她,过了段时间,南丁格尔又出去救人,积极参加手术,后来创建了红十字会,并且被女王召见,后来,南丁格尔在睡梦中去世,终年90岁。

这篇文章令我感动,即使家人不上她从医,可她依然当了医生,并且做了贡献,我也要像他一样,好好学习。

南丁格尔读后感【篇3】

夜深人静,一个提着油灯的和蔼的妇人轻声细语地从每个病房匆匆走过。无论那些勇敢的伤员醒着还是睡着,无论他们是面带笑容,还是痛苦地呻吟。她都向每一个病号投去天使般的微笑。

她就是19世纪一位伟大的女性,为生命而战的女性佛罗伦斯南丁格尔。南丁格尔生于英国一贵族家庭,那时,护士被称为一种卑微、贫穷的职业。然而,她并没有因为身份的差异,而放弃自己的追求。家人的极力反对丝毫没有动摇这一位少女的决心。她为了自己的理想只身奔赴到了战场。在730个日日夜夜里,她给予了病人们心灵的慰藉,甚至让病人们忘乎疼痛。南丁格尔对病人披肝沥胆,她与死神对抗着,争夺着死神无权抹杀的生命,她在忙碌着,她使伤员们在这冷酷无情的战场中,看到了一团温暖的火焰。南丁格尔平易近人,她走到哪里,哪里便有了欢笑,然而她对任何没有善意的排斥的目光置之不理。谁又能不说,她是上帝派来拯救生命的天使?天使在有限的生命中一直完成着儿时救死扶伤的诺言。也许,这正是常人难以想像的事。正当南丁格尔沉沉睡去时,她仍孑然一生。当南丁格尔奋力拯救素不相识的病人时,一颗纯洁的爱心促使着她这样做,这无疑是心灵净化的最高境界。这位卓越的女性理应受到人们的尊重。对万物的爱心铸就了伟大的南丁格尔。

南丁格尔读后感【篇4】

今天我读了《白衣天使南丁格尔》,这讲的是佛罗伦斯南丁格尔在克里米亚战争中为伤员治病而不顾自己的生命的故事。读完了这一本书,我认识了一名充满爱的人南丁格尔。

被誉为克里米亚天使的佛罗伦斯南丁格尔,出生于1820年5月12日。她的父亲威廉爱德华萧,因为继承了亲戚的庞大遗产,而改姓这位亲戚的姓南丁格尔。她的母亲是英国国会议员威廉史密斯的女儿。

佛罗伦斯南丁格尔从小收到良好的家庭教育,父母都希望他长达成人后成为一名幸福的家庭主妇。可是佛罗伦斯南丁格尔并不想成天什么也不做没有一点用的人。她从小就喜欢照顾一些动物,还救了一只快要死去的狗。又一次,当家里来客人时,客人问她她的朋友有谁。佛罗伦斯南丁格尔毫不犹豫地回答了客人的问题:她的朋友有老马佩姬,森林里的松鼠,还有麻雀,羊,小兔子。客人们都说向她这样的大的孩子都喜欢虐待动物,但她却喜欢小动物,还把那些小动物当做朋友。

19世纪50年代,英国、法国、土耳其和俄国进行了克里米亚战争,英国的战地战士死亡率高达42%。南丁格尔主动申请,自愿担任战地护士。她率领38名护士抵达前线,在战地医院服务。她竭尽全力排除各种困难,为伤员解决必须的生活用品和食品,对他们进行认真的护理。仅仅半年左右的时间伤病员的死亡率就下降到2%。每个夜晚,她都手执风灯巡视,伤病员们亲切地称她为提灯女士。战争结束后,南丁格尔回到英国,被人们推崇为民族英雄。

她临死前说过最令我感动的一句话:我死了,请你们把我埋在父母的身边。请记住,千万不要举行什么热闹的葬礼,送葬的人只要两位就行了。知道吗?

南丁格尔读后感【篇5】

今天,我无意中在书柜中翻到一本《中外名人传记》,那里面有疯子作家萧伯纳、军事奇才拿破仑、抗金英雄岳飞、才思敏捷的李清照,可最让我感动的是南丁格尔的传奇一生。

南丁格尔是一位信念坚定,被别人改变不了的人。她有一颗善良无私的心,总喜欢帮助别人。她从小就有一个想当护士的梦,在当时护士这个职业是不被别人所尊重的,可南丁格尔不顾家人反对,坚持自己的护士梦、爱国梦,长大后她终于成为一名优秀的护士。她经常会带领她的护士们前往战场为伤员护理,在她们悉心照料下,士兵们很快就恢复了伤病,常常被士兵称作提灯女神。后来她创建了护士学校,慢慢地经过她的努力,最终护士这个职业倍受人们尊重。

然而,她追求梦想、舍身为国的爱国精神激励着我,让我更加坚定自己的梦想。我将更加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梦想有一天我是一名老师,学生桃李满天下,梦想我成为一名外交官,为祖国与世界和平尽职尽责,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让我们努力实现它吧!坚持走自己的路,不再乎别人说什么,追求梦想,让梦想相伴一生。

南丁格尔读后感【篇6】

坐在书桌前的我放下了手中的《南丁格尔》,但心情却久久难以平复。靠在椅背上,我的脑海中浮现出在那样一个子弹飞射、炮声不断、浓烟滚滚的时代,有一位女士却不顾一切,不停地挽救生命的景象。

你们知道她是谁吗?她是在护理事业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伟大人物南丁格尔。有人习惯在温室里成长,满足于优越的条件,只想坐享其成,害怕吃苦、害怕受累、害怕生活的重担压肩。但书中的南丁格尔虽然出身于贵族,却心系战争中那些吃不饱、穿不暖的可怜战士们。为了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她整日穿梭在战场上。白天,她精心照顾那些伤员;夜晚,她提着灯到一张纸病床前检查伤员的伤势,所以战士们给她起了个优雅的名字提灯少女。

南丁格尔贵在拥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了纪念她,人们将5月12日定为国际护士节。虽然她去世了,可是她的善良永远刻在我们的心底。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善良的本xing才是最可贵的,而不是为了钱财去发动战争。伟大的思想家罗素曾说过:在一切道德的品质之中,善良的本xing在世界上是最需要的。这句话也正好体现了南丁格尔精神是多么伟大和难得。如果我们都像南丁格尔那样善良,这个世界将不会再有战争与杀戮,不会再有贫穷与饥饿,每个人都将沐浴在和平与幸福的阳光下,那么这个世界该有多么美好。

南丁格尔读后感【篇7】

发现了镭和钋的是谁呀?不惜代价,为医学上作出巨大贡献的又是谁?当然是居里夫人和南丁格尔呀!今天,我就看完了这本书--《居里夫人和南丁格尔》。

居里夫人长大后发现了稀有元素镭和钋,又经历了重重困难把它们提炼出来,虽然只有一点点,但这对世界也是很大的贡献哦!虽然居里夫人的故事中有些化学反应我还有些不懂,但是我还是很佩服她坚持不懈的信心。我对元素、化学反应很感兴趣,读了这个故事,既让我增长了很多知识,又给我将来想当化学家的念头指明了方向。

南丁格尔也是杰出的人物,她出声名门贵族,却毅然投身护士,帮助那些有病痛的人。英俄战争中,她不惜重金为军队买吃的、用的,还挽救了很多人的生命。她对每个伤兵就像对自己的孩子那样精心照顾。有一次,她还因过度疲劳晕倒了,因此,每个伤兵都很尊敬她。尽管条件很差,设备不全,但她依然认真对待每一次手术、每一个伤兵。她的心灵就像钻石般闪闪发光,要是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南丁格尔那样高尚的品格、仁爱的心灵,那么世界将更加美好!

南丁格尔读后感【篇8】

《南丁格尔》是一本很感人的书,暑假里,我静下心来读完了它。

南丁格尔是一名优秀的英国女护士、近代护理学的创始人,国际红十字之母。她出生于一个生活奢华的家庭,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当她看到战争中很多伤病员得不到护理而死亡时,立即带领28名护士来到前线。伤病员身上长满虱子,她仍然满面微笑地护理。深夜还提着灯巡视病房,士兵们都亲切地喊她提灯女神。在南丁格尔的一生中,有超过40年的时间是在难以喘息的紧张、艰辛的护理工作中度过的。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很难平静下来,因为,我的妈妈也是一名白衣天使,她经常很晚才回家。有的时候;她刚躺下,就接到急诊电话,这时,她会立刻起床,赶到医院,所以,我经常几天见不到妈妈,心中很有怨言。

南丁格尔的故事感动了我,妈妈一心为病人的事教育了我,我想,等我长大了,也要做一名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

林语堂读后感通用8篇


一本书就能打开未知的领域,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感受到文字转换成精神粮食。读后感可以提高你的写作与逻辑思辨的能力,一篇作品读后感应该包含哪些方面呢?读后感大全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林语堂读后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林语堂读后感【篇1】

初从图书管借来这本书,翻看了几篇,并未觉得好,反被文中那半古、半白,有时还夹着大量英语的文字弄得心烦起来,感觉文化底蕴太深,便放下了。

不知何时,哪一天偶然又翻看了起来。竟然有了炯然不同的感受,看得不忍释手。“情不自禁地一直读下去”。散文如这样读法,在我是绝无仅有的。幼时看评书,是可以忘食的,及后曾通霄达旦的读古龙、金庸等大家的武侠小说,再到看《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名著,似乎这些曾经让自己激动的小说,以及那些充溢脑海的鲜活人物,都没有这本散文集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大。

尤其是关于读书的几篇文章,让看了多年杂书的我,不觉当头棒喝一般。“读书必须先知味。”“读书全部的主旨读出自己的性灵来。”“一人必有一人中意的作家,各人自己去找去,找到了文学上的爱人……他自会有魔力吸引你,而你也乐自为所吸……这样浸润其中,自然获益不少……若找不到情人,东览西阅,所读的未必能沁入魂灵深处,便是逢场作戏,逢场作戏,不会有心得,学问不会有成就。”“世上无人人必读的书,只有在某时某地某种环境和生命中的某个时期必读的书。”……这些文字以一个学者、智者、长者的身份向我娓娓道来,叙说着读书的意义、方法、艺术、经验、心得……

《鲁讯之死》是另一篇让我爱不释手的文章。文中精彩的语言,形象而传神的在高度评价了鲁讯先生对当世及后人所产生的巨大的影响力的同时,也让读者和后人了解了鲁讯先生作为文化战士的种种“活形”。

以上几篇仅是其中文集的极小部分。文集上涉政治,下至民俗;大到生命,小到柴米油盐;雅如读书,俗如座卧;美如鲜花,丑如“嘴脸”;深如孔孟儒家之道,浅如季节变化感悟。可谓生活万象,皆来笔下。林语堂先生用自己一惯坚持的“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凋”的小品文的观点,用生花的妙笔,幽默诙谐的语言,把每篇文章无不诠释得淋漓尽致,让读者如同享受绝妙的天籁之音。

好书,还得需要读者识趣,知味。用林语堂先生教你的读书方法,认真去读,去品味,效果尤佳。

林语堂读后感【篇2】

假期再次翻看了《京华烟云》,不像第一次的囫囵吞枣般仓促,这次仔细翻阅了一遍,竟然又读出了许多味道

《京华烟云》虽然是一部好几篇小说联成的长篇小说,但不因此而成一部散漫无结构的故事,而反为大规模的长篇。其中有佳话,有哲学,有历史演义,有风俗变迁,有深谈,有闲话,加入剧中人物之喜怒哀乐,包括过渡时代的中国,成为现代中国的一本伟大小说。林语堂的女儿林如斯曾说过《京华烟云》是一本可以随时翻看的小说,并不是一定要有闲时才看,最好是夜阑人静时独自个儿看;困倦时,起来喝口清茶自问道:人生人生,我也是其中之一小丑否?

确实,该书最大的优点不在性格描写得生动,不在风景形容得宛然如在目前,不在心理描绘的巧妙,而是在其哲学意义。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后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留给读者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为人生,何为梦也。而我乃称叹叫绝也!未知他人读毕有此感觉否?故此书非小说而已!或可说,动的人,也能懂得什么时候予以忍让,什么时候坚持,什么时候暗暗责备,什么时候给予鼓励,恰当地顺应立夫情绪的起落,最终改变他,使他成熟稳重。相信这对于孩子要容易得多。因为莫愁有足够的耐心,也有足够的智慧,不会过分娇惯,也不会过分严厉;莫愁在文学上的造诣也足够给孩子的学习以指导,从她少女时代和立夫的几次辩论就可以知道,其实她思想锋利,见解独特,并不输于木兰,只是嫁人之后着意收敛,培养自己的稳重方正。

但这两姐妹,在很多方面,是非常相似的。就从莫愁和木兰对待丈夫外遇(立夫甚至可以不算,因为那只是精神层面的)的态度就可以看出,她们的沉着和智慧是多么的相似。同样的善解人意,同样的不动声色。但是在面对立夫被捕这件事上两人的态度迥乎不同,又可以非常好的表现她们的不同木兰的冲动和理想化,还有莫愁的冷静稳重和忍让宽容。这两个可爱的女子,是全书的灵魂所在,或许也是林语堂心中的完美女性形象吧。

要说到让我最为佩服的人物,当然是坚强而又有主见的木兰。面对生活的变迁,面对从富家生长享用一切物质的安适到变为村妇的剧烈转变,即使最后变为普通农民,她依然能过着幽雅山居的生活,坚韧地面对所有困难,并在磨难中成长,成为忍苦,勇敢,伟大的民众大海中的一滴水。林语堂曾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可见木兰是他心中的理想女子。

《京华烟云》向西洋人介绍了中国社会。细读之,让你有登堂入室之觉,随你东西散步,领赏景致,叫你与里头的人物一起过日子,一起欢快,愤怒。或许,除了一句此书只应天上有外,再没有更恰当的语言了。

林语堂京华烟云读后感

开始认识《京华烟云》是由于其电视剧的热播,我看了几集,便对原著产生了兴趣,我知道了这是国语大师林语堂的经典之作。

故事是从义和团运动一直延续到抗日战争爆发的时候,主人公姚木兰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了中年妇女。鲁迅的文章写的是这个时候人名群众的愚昧麻木,而林语堂是在歌颂中华的传统美德与面对外来者侵略时一个富贵儒商家庭的变迁故事,从而赞美保家卫国的勇士们。

《京华烟云》文字典雅平和,亦柔亦刚,糅合古今。虽然原著是用英文写的,但我却认为只有中国人才能体会到其中的内涵,没有浮华的文字,却依然美丽古朴,字字句句中流露着林语堂对这片土地与文化的热爱。全书充满浓浓的中华文化,中华情感。文中有有佳话,有哲学,有风俗,有深谈,有闲聊,更有时代变迁时特有的语言习惯。《京华烟云》犹如一杯甘露,又似一曲极为抒情的大提琴独奏,在黄昏的庭院里。

《京华烟云》思想美。全书受老庄思想的影响,可以看出林语堂很收道家思想的熏陶。每一章的开头都有一小段庄子的话,比如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虽然我看不懂那是什么意思,但我相信那和一章的内容有哲学上的内在联系。其思想美更体现在对民族灾难与传承感知和认识上,读罢全文,我还有一种心绪难平的感觉,好像对我脚下的这片土地,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读罢全书,意犹未尽,在作读书笔记的时候,我相当于再看了一次本书。越是品味,越是反反复复地读。我越觉这书之妙。

姚思安,一个深受道家思想熏陶的智者,性情随和,胸怀宽广,为人坦荡,关心儿女。正是在他的教导下,才培育出两个冰雪聪明的女儿,在那个时代,他的思想比较开放,他不叫他女儿裹脚,他让女儿受现代教育,却都有着传统女子的美好之处,还教木兰识甲骨文。最后他因忧国忧民而病卧不起,当他在临终前,曾要求见牛素云一面,他说了句记住你是中国人。也许正是因为这句话,才拯救了牛素云的灵魂。

我很喜欢木兰,富有才情,柔美婉约,给人以灵动之美。她从小便识甲骨文,知书达理,而且女身男命。书中有一段讲木兰在杭州过着粗茶淡饭的生活,她用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和热爱,让她的家庭充满世俗的快乐和享受。她作的美食,她房子的布置,她悠闲快乐的生活,但是丈夫荪亚却放荡不羁,不甘平淡,喜欢曹丽华那样的新式女子。面对丈夫的背叛,她以她特有的方式,凭借她的智慧和毅力让问题迎刃而解,从而维持好她的婚姻。我也很喜欢莫愁,莫愁是个沉稳,节检,教养好的富家小姐,她是个思想成熟,性格稳健,遇事有主见的女子。后来立夫娶了她是他一生的幸事。当立夫出事后,她能沉着应对,把立夫平时的文件都烧掉。她还很孝顺,婚后还亲自孝顺母亲。我最佩服的就是她了解木兰和立夫之间的这种感情,她能够理解,能够把事情处理得很好,不会让他们三个人之间感到尴尬。

曼娘是中国传统妇女的典型,谨守礼法,矜持自重。她接受了传统的思想教育,并将这些思想贯彻到了行动上,甘愿地以清白之身为丈夫守了一辈子的寡。她是封建制度的受害者,但是我认为那种感情,远不是这样的话可以解释的。书中还有一段是姚思安预言到中国战争爆发的必然性,把中国能否战胜的问题归在了曼娘对于中国是否应该打仗的态度上,看似很荒谬。但其中应该有很大的原因吧。我的理解是像曼娘这样封建制度的受害者,也能够有反抗日寇的决心,那么中国又怎么会没有希望呢?其实曼娘自己也很矛盾的,我认为她也是不断跨越传统,她还和木兰一起去看过电影呢。

《京华烟云》读后感

开始认识《京华烟云》是由于其电视剧的热播,我看了几集,便对原著产生了兴趣,我知道了这是国语大师林语堂的经典之作。

《京华烟云》文字典雅平和,亦柔亦刚,糅合古今。虽然原著是用英文写的,但我却认为只有能体会到其中的内涵,没有浮华的文字,却依然美丽古朴,字字句句中流露着林语堂对这片土地与文化的热爱。全书充满浓浓的中华文化,中华情感。文中有 有佳话,有哲学,有风俗,有深谈,有闲聊,更有时代变迁时特有的语言习惯。 《京华烟云》犹如一杯甘露,又似一曲极为抒情的大提琴独奏,在黄昏的庭院里《京华烟云》读后感《京华烟云》读后感。

《京华烟云》思想美。全书受老庄思想的影响,可以看出林语堂很收道家思想的熏陶。每一章的开头都有一小段庄子的话,比如 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 虽然我看不懂那是什么意思,但我相信那和一章的内容有哲学上的内在联系!。其思想美更体现在对民族灾难与传承感知和认识上,读罢全文,我还有一种心绪难平的感觉,好像对我脚下的这片土地,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读罢全书,意犹未尽,在作的时候,我相当于再看了一次本书。越是品味,越是反反复复地读

我越觉这书之妙

姚思安,一个深受道家思想熏陶的智者,性情随和,胸怀宽广,为人坦荡,关心儿女。正是在他的教导下,才培育出两个冰雪聪明的女儿,在那个时代,他的思想比较开放,他不叫他女儿裹脚,他让女儿受现代教育,却都有着传统女子的美好之处,还教木兰识甲骨文。最后他因忧国忧民而病卧不起,当他在临终前,曾要求见牛素云一面,他说了句 记住你是中国人。 也许正是因为这句话,才拯救了牛素云的灵魂。

京华烟云读后感:

《京华烟云》是著名作家林语堂先生的一本有名的书。它描述了清朝灭亡后,民国时期北平几个典型的大户人家的生活,十分逼真的再现了那个时代的生活画卷。它是一部由好几篇小说联成的长篇小说,但不因此而成一部分散漫无结构的故事,而反为大规模的长篇。其中有佳话,有哲学,有历史演义,有风俗变迁,有深谈,加入剧中人物之喜怒哀乐,包括过渡时代的中国,成为现代的中国的一本伟大小说。

在这部小说里面有两个主角是十分突出的姚木兰和姚莫愁,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姚木兰。林语堂说:木兰,乃真女子。确实,在我看来姚木兰一面秉承着道家女儿的随缘自在聪明活泼,一面又有儒家媳妇的孝顺贤惠,漂亮而多才,十岁就识甲骨文,会唱戏,懂得享受生活,善烹饪,知人情,体贴,毋庸置疑她就是个是很好的情人、妻子与朋友,而在妇女受教育缺乏的当时,在尚有足够的蒙昧与保守的世界,姚木兰又是众多男士的理想。木兰自小被曾家所救,双方父母又有交情,加上与曾荪亚青梅竹马,又和曼娘一齐居住,有曼娘为曾家谋划,她与曾荪亚的婚姻,似乎是名门大家的理所当然。而她自己所爱的孔立夫,她虽然明明明白自己在立夫的面前,变得活泼,有不可言喻的快乐。也明白孔立夫走了,她姚木兰的快乐也随之带走了,她会独自在校园里伤怀感叹,却不愿意与任何说这不可说的秘密,她由衷地羡慕妹妹姚莫愁,却照旧安然地过自己的日子,在礼教谨严的夫家克制地保留自己风雅的爱好,结婚之后,仍与丈夫在清晨去看荷花,收集荷花上的露珠来煮茶。我觉得有雅趣,近人情,是姚木兰最显著的特征。她的可爱在于她那现实中的不现实,一面顺从命运,一面又在这命运固定不变的大格局下来点小花样,浪漫地过日子,享受

人生。之后,家国大变,木兰迁住杭州,从富家生长享用一切物质的安适,后变为村妇,过幽雅山居的生活,及最后变为普通农民,成为忍苦,勇敢,伟大的民众大海中的一滴水。父亲曾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可见木兰是父亲的理想女子。她的这些精神也是我所敬佩的。

而在这部小说中也占据重要主角的莫愁,相对于姐姐木兰来讲,她又有自己的不同,能够说,木兰犹如灿烂明亮的春花,而莫愁好比匣中温润沉静的美玉。木兰的情绪变化迅速,遇见感动的事情,就会流泪,放在寻常事物上,令人觉得摔性无伪,而在关键时刻,木兰却缺乏莫愁处变不惊泰然自若的镇定。孔立夫被抓,姐姐姚木兰晕了过去,妹妹莫愁却挺着大肚子,沉着地应付警察,其雍容与大方的作派,令警察都肃然起敬,帮她丈夫说好话且来宽慰她。这份坚强与镇定,也十分可贵。莫愁又十分息事宁人,姐姐为她的丈夫晕倒,她看在眼里,却并无任何异样。这种能忍耐的享福的性格,也令人羡慕。犹如莫愁所说:身为玉质,有利也有弊。玉永远不受污染,并且硬而脆。但是最精美的玉应当发柔和之光,她,姚莫愁,就是那最温润柔和的美玉。她们受的是现代教育,却都有着传统女子的完美之处。

除了人物的描述个性鲜明有特色外,此书让我觉得还有更大的优点是在于其哲学好处。一翻开来,我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后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留给我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为人生,何为梦也的感受。之后在看了由这本书该编成的电视剧后,让我更加的印象深刻。它叙述当代中国男女如何成长,如何过活,如何爱,如何恨,如何争吵,如何宽恕,如何受难,如何享乐,如何养成某些生活习惯,如何构成某些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此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尘世生活里,如何适应其生活环境而已。暗香被拐之后,性格都转变,却能在木兰的爱心之下,逐渐恢复,且找到家人,最后嫁给经亚,暗香的爱甚至使经亚年轻起来;曼娘虽以处女之身守寡,她养育的儿子阿瑄却极敬爱她,她与媳妇以及孙子死在日本人手中之后,阿瑄参军,因为母亲妻子与孩子的缘故,越战越勇,从未受伤;之后,家国大变,木兰迁住杭州,却可抛弃奢华的生活,作村妇打扮,亲自下厨劳作,而在逃往四川的路上,又能一再收留路上的小孩;孔立夫虽然赞成庄子的自然主义且爱写批评时世的文字,却在国力最弱的时候,去做了自然科学家,明白木兰是爱他的,也仅仅止于吻手一次而已;牛素

云虽然做尽坏事,却也真心悔改,为国捐躯;林语堂在这部小说里面处处体现了世间的爱与温暖,更从小群体小人生中折射出大的民族精神与开阔的家国前景。

《京华烟云》写于1938年,成于1939年,那时,我们国家正处水深火热之中,新无可待,旧无可取,林语堂犹能在《京华烟云》里秉承传统的忠与孝,赞成家庭伦理,而又倡导人生的智慧,极力鼓吹仁爱与慈悲,观之令人欢欣鼓舞,我想这就是林语堂与众不同的地方,也是这本书成功的原因之一。看了《京华烟云》之后,我似乎有一种如梦幻般的感觉,沉沁在书中情节里面,久久不能回味,让我的思想境界又得到了一次质的提升。

京华烟云读后感600字

《京华烟云》是林语堂旅居巴黎时于1938 年8 月至1939 年8 月间用英文写就的长篇小说,并题献给英勇的中国士兵,英文书名为《MomentinPeking》,《京华烟云》是他转译为中文后的书名,也有译本将这本书译为《瞬息京华》。林语堂原本打算将《红楼梦》译作英文介绍给西方读者,因故未能译成,此后决定仿照《红楼梦》的结构写一部长篇小说,于是写出了《京华烟云》。

《京华烟云》讲述了北平曾、姚、牛三大家族从1901 年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30 多年间的悲欢离合和恩怨情仇,并在其中安插了袁世凯篡国、张勋复辟、直奉大战、军阀割据、五四运动、三一八惨案、语丝派与现代评论派笔战、青年左倾、二战爆发,全景式展现了现代中国社会风云变幻的历史风貌。《京华烟云》自1939 年底在美国出版后的短短半年内即行销5 万多册,美国《时代》周刊称其极有可能成为关于现代中国社会现实的经典作品。

书中人物差不多可以代表中国社会各种人物。此书内可以看见旧派人物慢慢的消灭,新式的人物跟着出来。代表最旧的是牛夫妇,曾老爷;代表新的是环儿,陈三,黛云。

《京华烟云》是一本可以随时翻看的小说,并不是一定要有闭时才看,最好是夜阑人静时独自个儿看;,困倦时,起来喝口清茶自问道:人生人生,我也是其中之一小丑否?

《京华烟云》的后续篇是《风声鹤唳》,《风声鹤唳》也被誉为中国的《飘》。《京华烟云》读后感读《京华烟云》的心情与别的书完全不一样。紧张、愤怒、悲伤林语堂的女儿说:其中有佳话,有哲学,有历史演义,有风俗变迁,有深谈,有闲话,加入剧中人物的喜怒哀乐。一点不假,读者凭着这些可以全身心地融入其中

林语堂读后感【篇3】

林语堂的三部曲《朱门》《京华烟云》《风声鹤唳》读完。

《京华烟云》的读后感

《京》是林语堂于1900——1938年创作的,是三部曲中主篇!我小时候对赵雅芝版的《京》连续剧有些碎片记忆。近日又通读,不再停留故事的层面,更多关注背后时势、政治、民生及思想变革……。在时政更迭,洪秀全的义和团溃散时局势动荡;八国联军在华时扰乱民心不安;接着军阀混乱;直至全民抗日大环境下,中国大地和百姓一样未能幸免!

《京》主要讲了三大家族姚、曾、牛家接近50年的跌宕起伏,荣辱兴衰的历程。

姚家世代为儒商

为人宽厚的姚家主人公姚思安,是道家思想的传承者,追求大道至简,崇尚自然,随性、豁达。大家族世代兴旺发达不是说说而已,是有严格的家规家训,世代谨记。对儿女教育尤为重视,也不受封建思想的束缚,女孩子更要读书(不许裹脚)。虽家境殷实,可若具有淑女贞德,贤妻良母,除了琴棋书画女红外,自理能力也兼备。两个女儿性情温和高雅,而木兰深受父亲的影响,也随性潇洒,富有诗情画意。

姚思安老先生公益施舍钱财,扶贫帮困,性情开明,当西方新派文化撞击封建老化的中式文化时,他欣然接受一切新事物,能完美融合中西文化精髓,确信《庄子论》中‘万物可无限大亦无限小’等理论就是现生物、宇宙科学关系。他中年独自一人出游大山名川;孩子成家立业后,他撇开一切,出家十年游历四方,休道法,做起隐士来。耄耋之年应诺儿女回来养老。也始终提倡后辈们,要有旷达的胸襟,为抗日战争尽所能!

木兰在林语堂笔下是完美理想的女人“女儿身非做木兰也”。有学识修养,漂亮优雅,追求自由,又是随遇而安的浪漫主义者。有男人的不拘小节,也有小女人的小矫情和细腻!在和平居家生活中,能融通老小,有无穷的小点子调剂生活。不会忍气吞声偶尔也好打抱不平。在大是大非面前绝对有立场!在国难当头时,大女儿为国牺牲,她痛彻心扉后依然很理智,同意唯一的儿子冲锋陷阵,此时的儿子属于国家的。她在乡下逃难时,放下殷实的生活,穿布衣,洗手作羹汤。在日本进入杭州,她不得不撇下家业,随难民逃往内地时,还想方设法收留四个孤儿。在《风》中也提到她的全家不断为抗战后方做供给,及侄子也牺牲了。她有道家的豁达,也儒家的担当和智慧,更有佛家能屈能伸的大超脱!

莫愁属于儒家思想,她的智慧和才情不逊色于木兰。她积极向上,不甘示弱;脚踏实地用行动证明自己的优秀;可她骨子里有相夫教子的传统观念,尤其在有古圣贤风范的丈夫面前,绝不露锋芒,恰到好处的把握贤惠女子的婉约。女子是阴,男子是阳;家为阴,外为阳;女人把家照顾好了自然阴实阳足!莫愁是务实家,木兰是妙想家(荪亚对她昵称)。

曾家是世代为官

曾文璞是老思想,保守派的。但为官清廉,为人端正。受他言传身教的儿女们就没有姚家人思想活跃,开明通透。但都中规中矩,为人谦和,经亚和荪亚也通达人情,皆是暖男啊。曾家和姚家是至交又是亲家的关系,使两大家族密不可分!

牛家是有钱有势的贪官

牛财神的官位完全是强势的老婆怂恿着,攀爬而上的。视钱财如命的人家,没德行和做人没底线是必然的。牛家教养的孩子自然是三观扭曲,成了社会败类。牛素云和经亚的婚姻,由她无理取闹不得不分道扬镳。她哥牛怀玉更是块遗臭万年的玉,他兄妹俩最后,帮日本残害中国人,当上被人唾弃的汉奸,走上不归路,最后也惨死在日本人的枪下。

三个大家族说明——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

读三部书的归纳

三部曲《朱门》《京华烟云》《风声鹤唳》从清末到民国,抗日…近半个世纪以来,木兰由小女孩变成年过半百的夫人了,从中真实反应风雨飘摇的国家和百姓的生活写照。

代表最底层的陈三母子因战乱走失,母亲临终才得相见《风》揭示;新思想介入后,有些乱了分寸,歌舞妓女千姿百媚,左右逢源,公子哥、二世祖有的醉生梦死;官商、警匪勾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汉奸走狗的见缝插针,邪恶嘴脸;少爷丫鬟的不被认可的啼笑因缘;有学识有抱负有原则如孔立夫,青年时反而无用武之地;满清的爱新觉罗家族开始变卖家产;文物大量流逝……势局不容乐观。

林语堂的三部曲中,不难看出他的观点。

一、女人的重要性

在林的字里行间,对女人存在地位是不可小视的。《朱门》男主李飞说“爸爸的角色是可有可无的,妈妈可是无处不在。”也曾说过“女人是神奇伟大的,是一切美好事物的来源”

而《京》中木兰的优雅聪颖,善良随和又风趣是林语堂心目中理想的完美女人形象。尤其是美女,他在文中写到“媚眼俊俏,雍容华贵,属于富贵好命的女人”。

《朱门》中柔安的处事不惊和对未来坚定的信心。尤其对爱情,面对封建舆论的压力,仍然执着追随。无处不在彰显女性的伟大!

《风》中丹妮的善良热情,聪慧。历经不幸的遭遇仍坚强乐观地相信:“生活还是美好的,只要一心向善,希望就在前方。”她说到也做到,全身投入抗日救伤,穿梭难民营。

二、推崇道家豁达和儒家智慧

《朱门》中的柔安的爸爸饱读经书,大气脱俗。出身官僚之家,却出泥而不染。以和平共处、人人平等的原则,几次放自家水渠,来解救外族人。后来出家修行,追寻自然道法,修身齐家!

《京》中姚思安,深谙道家的处世智慧。对万事万物一切顺应自然,还未被科学领域挖掘时,而道家已悟到生命的奥秘。智者顺人心,遵天道,思考一生,逍遥一生,超脱一身轻!被后人看做是仙风道骨的神人。

《风》中的老彭是润物细无声做道家信徒,领悟儒家的智慧,默默用实际行动在施舍钱物,修行积善。在山河破裂,民不聊生的当下,老彭想法设法救济逃荒百姓。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淡定,总能想出点子为难民走出困境。大赞他的以天下为己任,又无为也无所不为!

三、林语堂对军阀们的鄙视

尤其《朱门》中提到西北军杨虎城,和东北的张学良都是贪图享乐,犬马声色的地痞流氓,不但不作为还逼迫良家妇女等。而张宗昌称为狗肉将军!

感谢大教育家留下真实的作品,让后人知道当时社会背景和传承的文化,及民众生活状况。

林语堂读后感【篇4】

林语堂是学贯中西文化的大学者,有着非常丰硕的知识积淀。今晚读完了他的披发文集,深切感触感染到其中的那份幽默。开篇的第一篇文章讲“杀人记”,用一种冷幽默的笔触讽刺了官样文章的食之无味和社交礼仪中的冗余。

在他的披发文当中,独一一个我不赞成的观点就是对于女性和子女的熟悉。林语堂先生在文中写道:“一个人在政治上、文学上或艺术上完成了伟业,其报酬只不外是智能上几声稍微的欢笑而已,可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孩子长成起来,其报酬是极真实的,不是言语所可以表达的。”对此我不敢苟同,正如他在其他的披发文里写了物质和精神能给人相近的知足感,不要分出高下,那么家庭和事业也应该是如斯。杨丽萍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跳舞,为了保持舞姿的柔美,她甚至不能自已独立完成洗脸、吃饭这些简朴的工作,更抛却了生养儿女的机会,可谁又能否认他在艺术上的成就?当她谈起自己的选择,也老是无怨无悔。如今他已经是接近60岁的人了,在这漫长的人生旅途中,假如她要后悔,让有太多的机会反悔,恐怕早就已经改变了自己的行为,她能力排众议,在艺术的道路上行走到今天,正说明她不曾后悔过自己的选择。

据说斯宾塞在逝世的前几天,曾经望着自己的哲学著作想道,假如他有一个孙儿,岂不更好。暂且不论这个观点的真假,即使这是真的,那就说明繁衍昆裔一定比事业更重要么?实在未必,那条没有被选择的路,老是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诱惑着我们,由于人生当中总有太多不能两全的事情,而我们回顾的时候也无法避免去设想那个没有完成的选择会带来怎样的'结果。

林语堂还说:“成功的男女伶人挣脱了舞台糊口,可是成功或不成功的母亲可有抛却过母性的糊口的!那是闻所未闻的事情。”君不见“弃婴堂”当中声声啼哭,抛却自己母亲自份的女子并不少见。就在前些日子,甚至还发生了这样耸人听闻的事情——年青夫妻把亲生的婴儿亲手从楼上扔下,想要摔死孩子。

或许是年代改变了,又或者即使是巨匠,也有自己没有顾及到的角落吧,林语堂先生歌颂生养和母性,这便是独一一处我不能同意的地方了。

林语堂读后感【篇5】

今年寒假格外的漫长,为了开阔视野完成阅读作业借来一本林语堂的《苏东坡传》。本来是想草草读完了事,没想到自己被苏东坡命运多舛的一生所深深震撼,对这位中国文化史上伟大的诗人产生了无限的敬意。

我敬仰苏东坡,正因他无可比拟的才华。一说起苏东坡,就不能不提他的旷世诗才。他的诗词,有“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激昂豪迈,有“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深情款款,有“欲把西湖比西子,淡装浓抹总相宜”的清新雅致,有“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的人生哲思……其境界皆开辟古今之所未有,天地万物,嬉笑怒骂,无不鼓舞于笔端。透过东坡,我触碰到中国文人飘忽的衣袂,聆听到中国文化舒缓的脉动。

我敬仰苏东坡,正因他乐观豁达的性格。“成也其诗,败也其诗”用在东坡身上再恰当不过了。“乌台诗案”让人不禁感叹:天才往往是被人嫉妒的,要不是苏东坡太有才华,锋芒太露,原来与之为友的同道们也不会转而排挤他,他也不会落的几度外放他乡的下场,好在东坡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他没有郁郁寡欢,而是随遇而安,创作才情与此同时也越发充沛。在密州,他写出了公认为最好的中秋词《水调歌头》,那动人的词句和凄美的意境至今长盛不衰。而在他晚年身处的岭南蛮荒之地,“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也正是苏东坡明朗豁达心境的写照。

我敬仰苏东坡,正因他的浩然之气。当王安石变法过程中出现了种种弊端,苏东坡等人立刻提出反对,苏东坡利用他最擅长的武器--笔,写了上奏神宗皇帝的万言书,其中包括他自己的政治哲学,也表示其个人之气质与风格,其机智学问与大无畏精神,都显然可见。随后苏东坡反对变法失败被贬至杭州,于是,他远离了喧嚣,回归于清纯空灵;他习惯了淡泊,才情更加俊逸洒脱;他明白了如何应对困难,才能做到宠辱不惊。“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苏东坡这一豪气干云的惊世骇俗之语昭告世人:一个人只要具备了至大至刚的浩然之气,就能超凡脱俗,刚直不阿,坦然自适,在任何境遇中,都能处之泰然,享受使人感到无穷快意的千里雄风!

诚如林语堂所说:苏东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他心灵的喜悦,是他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苏东坡的浩然之气,也将如他的诗词一样永留千古!(郑洋静)

林语堂读后感【篇6】

虽然说《京华烟云》是林语堂先生的作品,但是我都一直未曾拜读过他的文学作品。我这是第一次认真地拜读林语堂先生的文章。在老师布置我们阅读林语堂先生的文章后,我有在网上搜索他的文章,也在其中看过《生活的艺术》和《武则天传》。不过因为《生活的艺术》在刚刚开始的时候就看不怎么懂,所以我也就放弃了阅读这篇文章。至于《武则天传》是由于时间不足也就没有细看了。所以我就看了下林语堂先生所写的散文。虽然文章都很简短不过内容是相当的丰富精彩。

在读《秋天的况味》的时候感觉先生的文章都是由生活中的一些细小的事物而可以体会到四季中“秋”的独到、人生中“秋”的成熟与练达,那种自由、闲适的心境不是一般俗人能达到的。先生心中的诗意、禅意透过文字不经意的表达出来,深深地吸引着读者,不由得一遍又一遍的读着,不忍放下。

我也是一个爱秋之人,我爱它是因为,它没有春的阴雨绵密、没有夏的炎热迫人、没有冬的寒风凛冽。爱它那份成熟淡定。不过相对于先生对于秋的爱和理解,我的这些太过于肤浅罢了。

我虽然到现在还是有些许不懂先生为什么在文末加了那段关于烟的文段,不过在这些段文字当中可以体会到先生对于生活当中许多细微的事物都观察的很是细腻。就像大烟在烟灯上燃烧时所发出的那微微哗剥的声音,先生也会觉得有一种诗意。还有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同样能够让先生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虽然我不能够体会得到先生的这种感受,但是我想我能够感受到先生在观察这些细微的事物的当时的心情。

在看这篇文章后我还顺便看了下《孤崖上的一枝花》。对于这篇文章我种油然而生的喜爱。很喜欢这句“花只有—点元气,在孤崖上也是要开的。”我觉得这句话,这篇文章给人很大的勉励。我看了这句话所理解的就是:只要还存在一丝丝的希望,那么不管当时的处境是多么的艰难、绝望,都要坚持下去。即使再失望也要有微笑的理由。我不知道先生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的意义是些什么,但是我在这篇文章当中所领悟的就是这些。

先生的文章我虽然读得不多,但是先生在文章当中所用的词此我都很是喜欢得紧。不像有些文章尽是些浮华字句、尽是无病呻吟、平淡无奇。。先生的文章虽然有时候有点让人捉摸不透,但是在过后细细品味还是会在其文字当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同时也会在其中悟出很多的人生哲理。先生能够通过最普通的事物来育人。

读过先生的文章后我觉得自己体会得挺多的,觉得平时闲着无聊的时候看看先生的书会受益匪浅的。并且先生的书会让喜欢它的人更加喜欢,不喜欢的人也不会觉得枯燥无味。

林语堂读后感【篇7】

显然林先生要做自己的传记,并非是要介绍自己的生命历程,也不是评论自己思想和成就。我想林先生对做传记是有很多的想法的,其所作《苏东坡传》、《武则天传》该是过足了情感传记的戏瘾。或许要理解林先生的情感,理解他的品性,可以去看他的苏东坡,看东坡先生的林语堂的影子。在做自己的传记的时候,他只是提提自己对人生经历中的一些阶段的看法,或者是一些难闻的轶事。这便是林语堂风格吧。

如他所说,早期他的文章很是批判,后期含蓄了或者幽默了。从这个传记便透露了这些景象。批判的,或是含蓄的批判的,或是幽默的批判了,或是含蓄幽默地与你交心。“交心”,与读者交心,这是多好的想法。我想所谓“交心”,便是说读者最容易听的进去的话,最容易领悟的道理。要做到这一点似乎是不容易的,很不容易,所以林先生说他非常不喜欢那些所谓的“术语”,认为那是不会说话的人干的事情,不会用简单的语言表述思想的结果。那些就是不“交心”吧。林先生说他早年文笔太直,太锋利。那时候的他怕也是尚不能很好地用文字与读者交心。他说,那得怪罪北洋军阀,怪他们给知识分子的自由太多了的缘故。1921年胡适在其日记记着日本人芥川龙之介的话“中国著作家享受的自由,比日本人得的自由大得多,他很羡慕”。胡适得意:“其实中国的官吏并不是愿意给我们自由,只是他们一来不懂我们说什么,二来没有胆子与能力可干涉我们”。信也。言论自由太多了,便开门见山地讲话,便不知道用“文笔技巧”。恰是从这段牢骚,可体会他后期的“文笔技巧”了。想想我们现在的社会,林先生哪里是在怪罪北洋军阀给的自由太多了呢?分明是在向我辈炫耀那个时代,那个自由的时代,那个属于知识分子的时代,那个属于他们的时代。他们的时代里,他们的理想是“各人说自己的话”而“不是说别人让你说的话”。可怜属于我辈这个时代,是连话怎么说都不知道,连自己说的话是不是自己的话都不知道,自己的嘴巴与脑子是不是自己的都不知道,的时代。当然这样的时代林先生也是经历过的,这也是他后期幽默文学、讽刺文学的由来。因为在那样的时代,自由的表达自己是不行的,是会有“牢狱之灾”的。聪明如林先生者,也会感到“人生太悲惨了”,于是他“不能不故事滑稽”。所谓的“讽刺”与“幽默”,他说只是“滑口善变”,而那又只是他“树立的自卫的机械作用”。吾辈对于其“这一路的滑口善变,其中含着眼泪与微笑的”,该是能有极好的体悟的。用林先生最推崇的东坡先生一句词说是“长恨此身非我有”。

学生阶段肯定是给林先生留下最美、最深回忆的事情。所谓学生阶段,也该就是其童年、青年时期。那时有父母、姐姐的关爱,有芝麻饼的诱惑,有闽南青山、绿水的怀抱,有美丽健康的乡土姑娘的恋爱,还有品学兼优的自信。林先生直到耄耋之年,回味起那些情景,依然那么的亲切、美妙。我们也读进了那些青山绿水,读进了那青山绿水中的姑娘,那充满生活气息的美丽的乡土姑娘。想离开去寻找站在大山中傻笑的赖柏英,或是坐在竹筏上渐渐忧郁的翠翠。林先生的爱情该是极天真的爱情,初恋虽然失败,但是给留下的该是最单纯的感情理想,于是在不能与C结婚的时候他还会“哭得瘫软下来,哭得好可怜”。(何曾几时,我们也会在梦中醒来,抹去脸颊的泪水,却还止不住心中踉跄的哽咽。)或许正是这种单纯,能够赢得单纯的爱情的吧。也许这便是为何到了晚年,林先生依然视林太太是“少女的芳心”,几十年过去那“少女的芳心”依然如当初回应“穷有什么关系”那般“坚定而得意”。其中一件轶事是尚未能明白的,何以林先生会“一个习惯玩母亲的奶,一直玩到十岁”,闽南风俗使然?既然林先生将其将出来,该是别有用意,尚不解。正是与母亲的这种亲密,使其在新婚前夜,与母亲同睡,那时“能与母亲同睡的最后一夜”。不知道那夜林先生有没有哭,林母又是否哭过。从此林先生不再属于她,而是另外一个女人。(据说盐井的藏族,男子在“出嫁”到女性家时,全家人如同汉人女子出嫁一般,要有震天的哭送。)

回顾学校时光,并非总是好的。当我们能自己识别生活经历的时候,很多往昔不觉的事情开始变得充满遗憾。学校生活便是其中之一吧。林先生相信“课堂听课”是“人类虚耗时间之最大的发明”,“学校是致令学生看书喂非法行为的地方”。学校确实就是那样的地方!他自信自己的学习方法,说自己只读最经典或最下流的书。我辈是读了太多的无用的书,读了太多中流的书,还是草草地读过。我的流弊甚重,花了两小时阅读阅读此书,再用了一节课的时间堆上这些文字。林先生说他读一本书的收获可当别人读十本的收获。或许与我比起来可当十三本吧。

另外再做些笔记,记几段我感兴趣的人物的描写,生动、锐利。

关于周作人,和他的文字笔调一样,声音迂缓,从容不迫,激动之下也不会把声音提高。

关于周树人,每逢攻击敌人的言辞锋利可喜之时,他会得意得哄然大笑。身材矮小,尖尖的胡子,两腮干瘪,永远穿中国衣裳,看来像个抽鸦片烟的。

关于刘半农,反对儒家一切思想,而且对一切都采取极端的看法这方面,我觉得他是一个精神病患者。

关于钱玄同,两眼近视,常常脸红。

关于刘半农与陈垣,刘半农在伦敦的时候向别人介绍陈垣说,他“也算是”北京大学的教授。陈垣当时对此话甚为敏感,从此,始终存有芥蒂。

再加一条蒋介石吧,林先生说自己是中国出了蒋介石夫妇外工作最努力的人。

林语堂读后感【篇8】

苏东坡,又名苏轼,苏子瞻。著名的诗人,画家,书法家。

这位才华横溢的大家,一生是极其坎坷的。24岁时考取功名,先后在凤翔,杭州,徐州等地任职。他心系民众,所到之处,皆建树颇丰。他生性耿直,遇到不平事,总要说一说,“如蝇在喉,不吐不快”。

作为一方父母官,视黎民百姓之幸福为己任,遭遇不良政法,势必提出异议。终究惹得小人嫉恨,遭遇陷害。他爱诗作诗,因此闻名,却也因此得祸。朝中奸臣无法找到苏东坡任职期间有何错处,只能在其诗中“挖掘”忤逆之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就是著名的“乌台诗案”,后被发配至黄州。

在皇帝驾崩之后,由皇太后摄政,被昭回京都,予以重用,一路直升至宰相。可他不是政治家,却身在政治漩涡中心,面对长久以来的清议弹劾,觉得无比烦累,自愿请辞至地方。又到杭州,他称之为“第二故乡”,开始大刀阔斧,建医院,修苏堤,清理河道。

看到终日不停的暴雨,他建议提前预备粮食,以防灾荒,然而,这又触及一些人的利益。建议没能被采纳,反倒为自己埋下祸根。灾难终究如期而至,许多地区,人民死亡半数。“小人浅见,只为朝廷惜钱,不为君父惜民。”这位大诗人,除了感叹“呜呼,天下苍生,奈何!奈何!”,别无他法。

皇太后去世之后,一个18岁的昏庸皇帝执政,一些被打压的奸佞小人,死灰复燃,重新回到朝野,开始大幅度的报复,多数忠臣都被归为“元祐派”,被降职贬谪,连一些死去的老臣都不放过,削官降爵,打压其后代。章惇甚至奏请皇帝给司马光挖棺鞭尸,并毁其《资治通鉴》。幸而,此次皇帝觉得太为过分,并未听信谗言。

当然,苏轼兄弟难免其黑手。苏东坡先被贬谪至广东惠州,发现他在广东生活甚好,又被流放至海南。海南当时还处于境外,苏东坡是唯一被发配境外的官员。那时的他已60多岁,海南气候闷热潮湿,缺衣少食,生活十分艰难。

苏东坡一生漂泊,有时舟车劳顿几个月,刚刚到一个新城市,还未休整踏实,又接到新的任命,匆忙上路,赶往下一发配地。好在他的才气人品,极为世人钦佩敬仰,所到之处,总有一些良善之士接济,总有一些文人知己陪伴,所以他并不孤寂,生活再困苦,也能把酒言欢,日子再艰难,也能吟诗高歌。

终于这位昏庸的哲宗皇帝只活到24岁,之后由其母亲皇太后摄政几个月,那些元祐老臣得以赦免,苏东坡才有机会返回本土。然而,在北返途中染上疾病,刚刚返回常州后,就结束了他颠沛流离,却也丰富多彩的一生。

苏东坡的一生多数时间都在朝为官,虽然他具备政治家的深谋远虑,但却不是政治家,因为他无心尔虞我诈的政治斗争,他没有权倾天下的利欲熏心。他只是个一心为民的父母官,时时刻刻只想为民谋利,为民除害。他只是渴望自由的诗人,是心胸豁达的仙野道人,是童叟无欺的邻家老翁。他亦是百折不挠的斗士,刚正不阿的英雄。他是那个时代的伟人,亦是我们民族的骄傲!

说到苏东坡,必绕不开王安石。小时教科书中提及王安石,只记得“政治家,王安石变法,青苗法”这些只言片语的概念,未曾想,他的影响如此“深远”。王安石是个怪人,不修边幅,生活自理能力差,但在政见上却极其自我。有人评价他坦率真诚,洁身自好,只是刚愎自用。为推行新政,凡是反对者,全部被撤职贬谪。他自身并没有想要权倾一方的功利之心,只是为了疆域辽阔的强国之梦,付出再多代价在所不惜。

王安石变法的影响主要在两方面,其一,由于青苗法贷款利息太高,各项苛捐杂税压力太重,致使民不聊生。有家不敢回,有谷不敢收,甚至出现横尸遍野之惨状。王安石死后多年,民众仍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他们只有两条路走:一是遇歉年,忍饥挨饿;一是遇丰年,锒铛入狱。”其二,推行新政之时,多数人持反对意见,贤臣遭遇罢免之时,王安石启用了许多小人。小人一旦当权,后果十分严重。虽一度被打压,但“野火烧不尽 春风吹又生”,在哲宗皇帝年间,先后被他们诬陷惩办官吏830人,辐射范围之广,其可耻可恨程度,令人发指。至徽宗年间,王安石新政仍在推行,罢黜流放的贤良忠臣,老的老,死的死,皇帝昏庸,小人当道,民间疾苦,无人体恤,直至最终,宋朝走向灭亡。王安石算不算是宋朝的罪人?

想来,苏东坡与王安石都是闻名于世,但他们于国,于民,于历史的意义,却是截然不同。

《苏东坡传》是十分丰厚的一本书。作者林语堂对相关资料考证详尽细致,这不只是关于苏东坡个人的传记,也是宋朝后期历史的综合呈现。与苏东坡相关的人物关系,社会背景描述细致入微,分析透彻深刻。而且,作者语言精炼优美,尤其许多景物描写,绘声绘色,仿佛身临其境,令人神往,读来真是一大享受。

孤熊华普一生读后感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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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熊华普一生读后感 篇1

《西顿动物记》丛书里有一本《孤熊华普的一生》,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只名叫华普的小熊,亲人都死在一把猎枪下,只剩下它孤单一熊,还受了伤。可怜的华普开始四处流浪,到处被排斥、被欺负。终于有一次,在它被狼群追赶的时候,华普醒悟了难道我要永远过这种四处逃窜的生活么不!于是,它鼓起勇气,转身面对,怒吼一声,吓跑群狼。从此以后,华普日益强大起来,不再受欺负,有了自己的领地,成为密兹谷地的霸主。即便是面对人类这样强大的对手,华普都能够保持优势,让最优秀的猎人也不敢轻敌。

虽然最终华普也慢慢衰老死去,可是,这也是任何人都无法逃脱的归宿。但是华普的选择是正确的,假若它那时不抗争,它有可能被更强大的动物吃掉了,也有可能因为找不到食物而饿死了,即便他忍辱偷生,可怜巴巴的活下去,也仅仅是没有尊严的活着而已。而他选择了勇敢面对,才成就了自己辉煌的一生!

合上书,我不禁想起了清明节去烈士陵园扫墓的情景。那里埋葬着很多革命烈士,抗日英雄。当年,在祖国被侵略的时候,正是他们选择了勇敢面对,用生命保卫了亲人,保卫了家乡,保卫了祖国,才有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

我想,以后当我遇到各种困难的时候,都会想起孤熊华普的。

孤熊华普一生读后感 篇2

暑假里,我在妈妈的推荐下看了“动物小说之父”西顿写的《孤熊华普的一生》。书中,华普那充满苦难和奋斗的一生,让我情不自禁地留下了眼泪,也让我明白了许多。

因为和人类之间发生冲突,华普从小失去了慈祥的妈妈和活泼可爱的弟弟,孤苦伶仃地生活着。但他勇敢地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慢慢地变得无比坚强。他喜欢宁静的生活,从来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当人类三番五次地闯进他的生活,并把枪口瞄准他时,他怒吼着:“是你先惹我的!我绝不会轻易放过你!”于是,他疯狂地发起了进攻。而当那些年事已高的老人不小心与他狭路相逢时,老人们那友善的目光让他自言自语:“你们不惹我,我也不会伤害你们!”接着,他转身离开了。

读到这里,我恍然大悟:熊伤人的悲剧是谁造成的?不就是人类自己吗!如果人类与动物和睦相处,灰熊怎会袭击人类呢?华普的一生其实是对人类的控诉呀!

我不禁想起了前一阵子,我们到南湾猴岛去参观。导游告诉我们:只要我们不招惹猴子,它们绝不会攻击我们。当我们小心翼翼地进去,发现那里果然是猴子的乐园。它们有的在树上荡秋千,有的在练习跳水,有的在晒太阳,看见我们一点都不害怕,依旧玩自己的。我在这里,还和猴子第一次亲密接触呢!是啊,动物是我们的朋友,只要我们友好地对待它们,它们怎会攻击我们?

因为人类,华普孤独地走完了一生;也因为人类,猴子在动物天堂里自由自在。合上书,我轻轻地说:“华普,你放心好了。我们人类已经在弥补错误了。我们一定会努力,让更多的人加入到保护动物的队伍中来。”

孤熊华普一生读后感 篇3

那个宁静的夜晚,我蜷缩在被窝里,眼睛里闪着晶莹的泪珠,想极力克服不敢自己睡觉的缺点,可是,总觉得那股恐惧在一点,一点侵蚀着我的内心,过一会,我的手上已经布满了冷汗。突然,那个高大,强壮的背影在我的脑海中闪过,是它,是密兹谷地众人皆知的霸主。这时我想起了那本书上的故事……

小熊华普一家,因为和人类之间发生了冲突,华普失去了和蔼可亲的妈妈和活泼开朗的兄弟姐妹,从小就孤零零的生活在森林里。可华普勇敢地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终于成长为了密兹谷地的霸主,但善良的华普只对伤害自己的人发威,并没有伤害无辜的人。岁月流逝,华普也老了,它被竞争对手驱逐出了自己的领地,在对过去美好生活的回忆和对亲人们的思念中,睡去了,永远的睡去了……想到这,我情不自禁的为华普留下了感动的泪水。

小熊华普是多么勇敢呀!当它永远失去亲人的时候,它并没有因为自己年龄小,可能会碰到强大的对手,而丧失了性命;也没有被自己内心失去母亲的阴影给吞没。而是克服了自己内心那股强大的恐惧,勇敢的面对各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经过一次又一次的锻炼,华普战胜了凶恶狡猾的猛兽,战胜了残忍阴险的人类,最终成为了密兹谷地的赫赫有名霸主,狼、老虎等动物见到他,都得恭恭敬敬的,生怕那有力的熊掌迎面而来。这一切,都是华普自己靠努力得来的呀!

这时,我真为我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华普失去了最亲的妈妈,但它还是坚强地活了下来。我就因为离开了妈妈一会儿就流泪,这可真不应该。我叹了一口气,放松了下来,进入了甜蜜的梦香。

是呀,我们应该像华普那样,用一颗勇敢的心去面对各种困难,永不退缩,永不放弃,让我们离成功越来越近。

孤熊华普一生读后感 篇4

《孤熊华普的一生》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每次读到这本书,都会让我回味无穷。

在茂密的森林里,小熊华普和他的一家人过着幸福的生活。熊妈妈非常爱护他的四个孩子,交给他们如何吃蚂蚁、抓鱼等生活技能。可是好景不长,一次美餐后的熟睡时,两头淘气的小熊,首先打着哈欠从睡梦中醒来,很快在山坡上扭打在一起,一不小心,滚到了牧场的牛群中。妈妈在他们的呼救声中醒来,危急时刻,熊妈妈拼命地把它们救了出来。之后在和人类的较量中,华普失去了家人,开始了孤零零地生活,没有任何人帮助它。

柔弱的华普那么小,哪怕是一只刺猬都能抢去它的食物,就连林中树叶哗哗作响的声音也会使他毛骨悚然。可是,华普无论如何还是不得不开始自己来面对这一切。面对穷凶极恶的群狼,华普吓得爬到了树上,愤怒的哭喊,它忍受着极大的耻辱没有去招惹他们。狼群弄不清楚华普的妈妈是否已经死去,怕母熊来了赶紧离开了,此时的华普那不争气的泪水又夺眶而出了。看到逃跑的狼群,华普又鼓起了勇气决定豁出去和狼群干一场。随着华普一天天的长大,他的身体也日渐强壮起来。勇敢的华普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终于成为了密兹谷地的霸主,此时的华普什么都不怕!无论是凶狠的美洲狮还是高大的野马,只要见到了华普,都会向它俯首称臣。现在,没有谁再敢惹华普生气。

华普喜欢宁静的生活,他从不会主动去攻击人类。可是人类总是不停地闯入他的生活。他们对着华普开枪,用捕猎器伤害它……最终年老的华普被驼背熊驱逐出了自己的领地。它凭借坚强的意志,拖着沉重的身子爬到了大峡谷,回到了当年和妈妈弟弟们生活的地方。此时眼前的景色让它想起了很多往事……神情恍惚的华普感到自己被一种温暖裹住了,仿佛又回到了妈妈温柔的怀抱里。慢慢地华普的呼吸变得越来越弱,它微笑着进入了宁静的梦乡,永远地睡去了……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其实华普只是一头普通的灰熊,它渴望的是和家人一起在森林里自由自在地生活。可是,即使是这样简单的愿望,最终也没能实现,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人类总是去无情地伤害他们,破坏它们的家园。在它们眼里,人类是最可怕的敌人。如果有一天动物们在人类的捕杀下纷纷灭绝,整个生态系统就会遭到严重破坏,最终会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安全。让我们一起爱护动物吧,他们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动物的爱与人类的爱一样伟大!不要再去伤害他们,让这个地球变成一个有情有爱的世界吧!

孤熊华普一生读后感 篇5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西顿动物记》,我先看了《孤熊华普的一生》。

华普和它的弟弟们度过了美好时光,可有一天,农场的牛来攻击华普一家,威武强壮的妈妈战胜了牛,把它打个稀八烂,这头牛是牛群的首领,农场的主人肯特中校知道了牛被打死的结果,一猜就知道是灰黑熊干的,于是肯特中校就来报仇。

华普的妈妈闻到了火药味,心想肯定是猎人来了,于是让小家伙们纷纷藏好,肯特中校来了,他“砰砰”开了两枪,妈妈被射中了,接着他又开了一枪,打死了法丝,法丝是最小的一个小熊,真可怜!最后华普的弟弟们全部丧了命。肯特又开了一枪,射中了华普的前腿,还好,没事,华普舔舔,就不疼了。华普就开始一个人在森林里四处游荡,受尽无数的欺负,后来它坚强起来战胜那些可恶的动物,成了密兹谷地的统帅。有一天它溜到一个自然保护区,在那里它跟其它的熊相处的很好,偶尔会教训一些不懂礼貌的黑熊,后来它老了,密兹谷地被一个年轻的驼背熊占领了,渐渐它呼吸困难了,它坚强地走到了妈妈和弟弟们丧命的地方,到了那儿它也就永远地睡去了。

其实,华普是一头普通的灰熊,它渴望的是和家人一起在森林里自由自在地生活。可是,虽然它的愿望很小,最终也没能实现,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人类总是去伤害他们,放捕猎器,占领它们的家园,还用枪打伤它们甚至打死它们,在它们眼里,人类是最可怕的敌人,我们有许多可怕的残忍的武器,都是用来伤害它们的,作为人类我们真不应该啊,其实它们就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朋友们,让我们一起爱护动物吧!不要再去破坏它们的家园,不要再去伤害它们,让我们共同拥有这片美丽的森林和蓝天,让我们一起生活在这美丽的家园中,永远,永远!

《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8篇


历史是不断进步的,我们的国家也在不停地成长,它将会变得越来越美丽。乡土中国,其实一点也不土,反而那么的美丽动人。不知道你对《乡土中国》持什么样的看法呢?急你所急,我们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乡土中国》读后感”,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曾看到对《乡土中国》内容概括的一句话:“前现代中国的国情咨询报告”,简短又准确的提炼。《乡土中国》中用几个关键的字眼囊括了中国社会演变历程与特征,“土”、“愚”、“私”、“感情”、“人治”、“讼师”、“血缘”、“权利”等等概念,成为存于人情社会中不可忽视的本源。

作品从个人、群体与社会三个维度将乡土中国剖开再重组,其意在探索群体间如何实现互动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连结之所在为何。稳定是乡土的特征,而打破稳定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稳定中蕴含着礼治秩序与差异格局,这是礼俗社会的特征所在。以民间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的社会制度,这是社会运作的常态;由习俗发展到礼制,而礼制的实施就成为了礼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来由,在此基础之上衍生的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人与群体乃至社会的差异格局,这个格局左右着我们的人际关系与远近亲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法门之一。

作品中除却社会运行还包含了现代中国人感情与性格溯源。国人含蓄、逆来顺受、约束自己等优良又或是憋屈的性格是离不开“土”的本色与上述格局与秩序的影响,“土”带来了“愚”的一面,而差异格局造就“私”的群己观念,礼治社会的“无为”形成顺其自然的性格表征。研究用客观、平实的文字真实再现旧乡土社会的概貌,了解过后,兴许可以发现现今仍旧存在的一些现象和思想突然变得有理有据呢。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作者把中国乡土社会基本社群称作“小家族”,是从结构的原则上说明中西社会里“家”的区别。

家庭在人类学上指亲子所构成的剩余社群。亲子指结构,生育指功能。

但家庭也赋予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氏族和部落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是这样。我们的家既是绵续性的事业社群,主轴在父子之间。在中国家庭里有家法,夫妻之间相敬如宾,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中国家的扩大路线是单系的,即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称作“氏族”。

乡土社会中的家,在结构原则上是一贯的、单系的差序格局。

夫妻之间的感情淡漠,在作者看来,是由于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去之后引起的后果。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圜局中养成的性格。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乡土中国》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在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但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知道怎样办,只有干着急。正因,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但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但是中国此刻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那就是“礼治”。在这个过程中,很长一段时刻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倘若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现代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其实《乡土中国》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第一次读本书没读完就搁置了,前两天想起,又开始重新读,发现是本不错的书,语言挺朴实的,可能跟小时候在农村长大经历有关,很多地方是可以找到共鸣的。

作者旨在回到“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土地是乡村人的命根,中国乡村社区多以村落为单位,所以它的这种可以说格局吧相对城市社区是比较小的,它变化速度也相对较慢。在乡土社会,语言多于文字,教化多于变革,一个打字不识的农民也能成为种地的一把能手,因为他无论是生活上还是劳作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像比他年长的人那里得知,这些知识不一定是什么高深的科学原理,都是一代代人在生活经验中总结出来的。从伦理道德方面我们也可以说乡土社会是更注重礼法的。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提到的“差序格局”,这个词描述的形象又生动,“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这好像是中国人的传统吧,现在城市也有这样的情形,每个人的圈子其实是比较小的,亲戚朋友,我们能接触到的也就生活工作上的那些人,但中国人的圈子又是相互重叠的,两个不认识没有交集的人经过中间人介绍就认识了,而且中国人喜欢熟人办事,见过一面的一起吃过饭的都是熟人,反正你帮我我帮你,事也办了,人也熟了,这人情相互欠着,以后有机会再还。但这就存在一个问题,明明按照正常程序或在网上自己办的事,还是找熟人,吃饭欠人情。把它当成中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可能有点托大,我也没实际调查过,不过就我生活的地方,是看到很多这样的情况的,而且多是我们上一代人。不过也能理解,他们年轻的时候穷,做生意什么有些都是朋友互相介绍,不像现在什么都是网络化透明化。

最后作者提到为了学好社会,他的老师给他布置了6年的学习计划,我是很佩服的。按说无论学什么基础是要打牢的,这样对以后学习也会有很多帮助。我觉得可以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5

今天读了一本小书,书虽然小,但是很有启发。有一个词,叫醍醐灌顶,大概如此,本来有很多模糊的想法,经他一说,便清晰起来。

这本小书是《乡土中国》,属于中国社会学领域的名著经典。虽是经典,读起来却很轻松,因为这本书原是费孝通1946年在西南联大教书时的讲义,后来应杂志之约,改写成了系列文章,集合成了这本书。

费孝通在这本书里所做的,不是田野调差或者个案分析,而是对中国基层传统社会进行解剖。

中国历来是农业社会,我们的文化生长于这样的社会中,我们的行为和社会结构也受到这一条件的影响。虽然我们早已宣称现代化,但是还有很多传统的习惯残留在我们的生活细节中,读这本书,可以看到它们的由来和原因。

鲁迅总是批判国民性,可是光是批判并不管用,找出其中何以至此的原因,才更科学。标题不是噱头,如若想要了解中国,特别是中国社会的形态,这本书确实帮助很大。

下面是我的读书笔记。大概整理了每一章节的要点。

一乡土本色

中国历来是个农业社会,老百姓大多靠土地谋生。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种地的人因为庄稼长在土里动不了,便常常定居一处。种地的人聚居在一处,便有了村子。村子是中国乡下常见的聚居社群,这和美国很不一样,美国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中国甭管是三五户还是上千户总是聚村而居。

但是,这样的村子又往往是很封闭的,村与村之间来往很少,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形成了一种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很多乡下人一辈子都没有出过远门。

正因为大家基本是固定的生活形态,便产生了一个熟悉的社会,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没有具体目的,只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项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土中国便是一个礼俗社会,根本用不上法律,大家都是熟人,知根知底,由传统形成的礼俗便起到了规矩的作用。

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太需要抽象的普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就够了。

二文字下乡

在这一篇文章里,费孝通驳斥了“乡下人愚笨”的观点,他认为,乡下人和城里人的心智并无不同,不过是生长的环境不同,所需要面对和学习的知识不同,我们不能以城里人的知识去考乡下人,便认定他愚不可及,如果乡下人考一考你何时插秧,何时收割,可就要轮到你一无所知了。

对城里人来说,知识靠文字来承载,但是乡下人不识字,很多属于文盲。对此,费孝通提出了一个观点:乡下人不习文字,是因为在乡土社会中文字并没有什么作用。

文字是一种符号,语言也是,在乡下不一定非要把语言形成文字,在乡土社会中一个人所需要记忆的范围和现代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是生于斯、死于斯的,生活经验大多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一年四季,春夏秋冬。

在一个常常变动的环境中,我们感觉到自己的记忆力不够用,需要文字这样的外在象征,但在乡土社会中,这一切是多余的。

在这种社会里,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当一个人碰到生活上的问题,他必然能在一个年长的人哪里得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中,走同一条路,前人的经验可以发挥作。

扯远一点,我们现在虽然已经进入现代,但是还有很多乡土社会的遗留习惯,比如很多人仍然遵循着上一辈的经验,而事实上,这些经验很可能经不适宜于年轻人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6

这本书很薄,但是可以读得很厚,第一遍我没有太看懂,回过头又重新读了一遍,想要了解真正的中国可以从这本书开始,它对中国的社会结构、国民性格的形成做了基层的分析,解读。关于”乡土性“和”现代性“,采用了学术研究的名词来阐述,里边的每一章展开来讲都是一幅宏大的”故事“。它没有“嘲讽”,没有“置身事外”,没有”指手画脚“,而是以一种做学问的调查态度去剖析,这是一个学者的理性,更是一种踏实研究的态度,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我们学习和敬仰。

如果我们说文字有四个层级,本能,情感,哲学,审美,越往后越高级,但受众面也会越窄,我倒想从情感的层面去说说,大概我也就是这个级别,入不了俗,也深刻不了,更达不到审美层面的高级。

从“乡土性”来说,其社会结构是倾向于稳定的,而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中国传统的感情是偏向于同性去发展。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乡下,夫妇间感情的淡漠是日常,一早起来各忙各的,各人做好各人的事,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夫妇间大多是“没什么话可说的”,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婚姻把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比如经济、政治、宗教等纳入到了这个社群所引起的结果,这更像是一份事业,而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效率是要讲纪律,排斥私情的,所以中国自古讲的是“三从四德”,“相敬如宾”,是负责,是服从,两性间的矜持和冷漠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从“现代性”来说,其实中国的“现代性”是从“乡土性”这基层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就带着“乡土”的烙印,这是文化所影响的。真正“现代性”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需要不断的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是向对方寻求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现有的文化环境下,浮士德式的感情追求是让人撕裂的,是充满与环境对抗的,但生命力也会因之越强。

我很高兴的能看到在现在的中国,有这么一小群人有着对爱情美好的追寻,他们能够跳出传统婚姻中承载着的经济等功能,把夫妇发展为家庭关系中的主轴,让两性之间的感情作为家庭凝合的力量。

当然,无论“阿波罗式”的还是“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没有对错好坏,全看个人追求和需要,但我还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爱情而结婚,并在恋爱的持续中,不断的去克服阻碍,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去创造生命的意义。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7

看《南北中国》的时候在文献综述部分多次看到《乡土中国》,国庆假期就找来看了看。

要不是里面有些词语现在不大用了(比如西洋),很难想象这是将近一百年前写的书。

书中对于中国乡土社会的分析,甚至可以用来解释当今社会的很多热门问题,比如男女性别对立、少子化。

而对于东西方文化的对比,也能解释为啥我们看西方防疫、俄乌 战争、美国霸权 主义觉得很不可思议,不能理解。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我见过不少痛骂贪污的朋友,遇到他的父亲贪污时,不但不骂,而且代他讳隐。更甚的,他还可以向父亲要贪污得来的钱,同时骂别人贪污。等到自己贪污时,还可以“能干”两字来自解。这在差序社会里可以不觉得是矛盾;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就是“相同”的。孟子最反对的就是那一套。他说:“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墨家的“爱无差等”,和儒家的人伦差序,恰恰相反,所以孟子要骂他无父无君了。”

说到墨子的兼爱,这完全不符合中国基于亲属关系形成的社会结构,也难怪墨家的思想传承远远比不上儒家、道家,甚至连法家和兵家都比不上。

“把浮士德式的两性恋爱看成是进入生育关系的手段是不对的。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说是生命意义的创造,但不是经济的生产,不是个事业。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从结果说可以是毫无成就的。非但毫无成就,而且使社会关系不能稳定,使依赖于社会关系的事业不能顺利经营。依现代文化来看,男女间感情激动的发达已使生育的事业摇摇欲坠。这事业除非另外设法,由社会来经营,浮士德式的精神的确在破坏这社会上的基本事业。”

想想中国广大农村甚至城市里的夫妻,是不是都把相敬如宾当成夫妻相处的最高境界?

“敬”之一字就代表了距离,“宾”则是客气与冷静,没有任何一种亲密关系会有这种距离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8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齐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生关联,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能够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关联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因此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就应怎样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潜质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能够选取是用心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构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参考]新月读后感通用8篇


一本好书,是一个时代的映射,是一种精神的延续,作品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它由作者撰写,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从什么角度写作品最好嗯?栏目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新月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新月读后感 篇1

假期里,我在书店里找到了一本新书《新月集》,当我第一眼见到它的时候,不但被它美丽的封面吸引住,而且翻开来细细阅读了几段,就停不下来了,是因为它拥有着美丽的文字、蕴含着美丽的情感,如歌一般幽婉,如酒一般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里面有很多个故事,只要一翻开《新月集》,我便立刻得到了一对魔术的翅膀,可以从现实苦闷的境地里飞翔到天真的儿童的新月之国。

书中其中有个故事叫《偷睡眠者》,它的第一句写到:“是谁从婴儿的眼睛里偷走了睡眠?我必须知道。”这句话里,我想了想,睡眠可以偷的吗?离奇、夸张的想象引发了我对这句话的无限猜想。在《偷睡眠者》里还有一句,就是,现在你还想偷谁的睡眠吗?反映出母亲面对不愿意睡觉的孩子,慈爱的母亲不忍心苛责,于是便巧妙地将自己的不满发泄在一个虚构出来的“偷睡眠者”身上,表达了母亲对孩子深深的爱。

在《纸船》中,最后那两句话久久在我心中徘徊——“夜来了,我的脸埋在手臂里,梦见我的纸船在子夜的星光下缓缓地浮泛向前。睡仙坐在船里,带着满载着梦的篮子。”纸船似乎代表着孩子们的梦想,他们的纸船希望能让他们结识更多的好朋友,希望能让他们从朋友那里获得更多的知识,能令他们对外面的世界更加了解……这成千上万的希望让纸船肩负起了重任,在它内心深处隐隐约约漂浮着一个未完成的梦想,那就是完成众多孩子的梦想。在寂静的晚上它奋力向前。为的就是达成自己的梦想。

《新月集》文字优美,更重要的是它能引起我无尽的思绪,这就是泰戈尔诗的独特韵味所在,让我感受到他的思想主旨——爱。

因为爱,泰戈尔才把诗歌写得如此美丽。

新月读后感 篇2

一本好书是心灵的导师,让人涉足在现实的通道中还能打开一扇精神的明窗,寻找稍许逝去和温暖的慰藉。好的文字无须费心的雕琢已可带领读者游历整个人类心灵的牧场。

泰戈尔的《新月集》即是如此。

有人说读泰戈尔的诗你的桌前也许还未点上一盏灯,而心灵的绿荫却早已洒满了甘露。这是毫不夸张的评价。泰戈尔的诗歌以其高度的语言艺术吸引﹑感染着读者。读不懂泰戈尔诗人或许有之,但认为泰戈尔的诗歌语言不美的人却从来没有。

初读泰戈尔的《新月集》还是在语文课本里,那时他的一首《对岸》让我重新体味了儿时对未知世界充满好奇,想要到河的对岸,“做一个渡岸的船夫”的梦想,那样的语言是非有敏锐的思维和对儿童心灵深深的理解而不能达到的。温柔贴切的语言传达出诗集清新的风格,大胆﹑奇异的想象又带给读者无穷邈远的联想。

不要以为《新月集》只是儿童文学,在朴实清醇的文字背后折射出的是被许多成人忽视了的生活哲理。在这里你可以渐渐卸下心灵沉重的外衣。用儿童的眼光去看这纷繁的世界,再用自己的心细细体味。

“孩子,你真是快活呀,一早晨坐在泥土里,耍着折下的小树枝儿……你呢,无论找到什么便去做你快乐的游戏,我呢,却把我的时间与力气都浪费在那些我永不能得到的东西上……”。

童年时的人类是单纯可爱的,他只是凭他童心的需要,做着一切可能做的游戏。几根树枝足以引发他的无比的好奇与兴趣。

成年以后的人类则不然了。他物欲所驱使着整日忙于聚敛财物,功利充满了双目,面对孩提时玩过的树枝早已不屑一顾,弃如草芥。

世人为了追逐利益而进行的奔波,说穿了也不过是在做一种游戏罢了。少了孩提时无忧的快乐,多了世俗间隐晦的倾扎。

诗人对于物质文明给人类性情造成的销毁表达出一种深层的悲哀。无论什么时候,当我们打开这首诗,便不由反思我们现在的言行:在熙熙攘攘追逐功名利禄现代文明社会中我们所做的一切“游戏”的意义究竟何在?

这就是泰戈尔在《新月集》中探索和表达的哲学魅力。年届不惑的诗人仍可以用儿童的眼光和一支有魔力的笔。将读者从纷繁复杂的成人的世界带到云端,带到波浪尖上,带到妈妈温暖静谧的臂腕里。

“孩子在纤小的新月的世界里,是一切束搏都是没有的,她所住的是完全的乐土。”泰戈尔在《新月集》中这样写道,美好的童年时代是我们早已逝去的,也是不停地向往回归的境地。而泰戈尔的《新月集》可把我们又带回了那个年代的零星回忆中,产生一种清新的触觉。

新月读后感 篇3

冰心说:“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羡它的明艳,然而当初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读冰心的诗像是阳春三月的雪清冽又笼罩着暖阳。而读泰戈尔的诗选飞鸟集又让人重新感受了一次清凉,像是多了孩子的笑声整本书也就变得袅娜生姿了起来。

泰戈尔,之所以是伟大的诗人,很大的原因及影响是他的这部作品新月集。新月集是一部儿童诗集,我打开书的一页便满目好奇,满心想要继续读下去。继续读,你会发现书中出现了另一个世界,那里空气充满宁静,花香秀丽。每一个章节独立,简小;每一个章节向心凝结,生动圣洁。

新月集更像是个大孩子,在和你诉说很多关于小孩子的事情。

“谁从孩子的眼里把睡眠偷了去呢?我一定要知道。”

“妈妈把她的水罐挟在腰间,走到近村汲水去了。”

“这是正午的时候。孩子们游戏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池中的鸭子沉默无声。”

“牧童躺在榕树的荫下睡着了。”

“白鹤庄重而安静地立在檬果树边的泥泽里。”

“就在这个时候,偷眠者跑过来,从孩子的两眼里捉住睡眠,便飞去了。”“当妈妈回来时,她看见孩子四肢着地在屋里爬着。”

“池中的鸭子,榕树下的牧童,庄重而安静的白鹤这三者都像是会跳舞的小猪,在移步换景中熠熠生辉。”罗素说:“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是支配我一生的单纯而强烈的三种感情。”那是怎样的爱啊,泰戈尔笔下的孩子多半是源于他对孩子的天真的赞美和爱惜吧。

“如果人们知道了我的国王的宫殿在哪里,它就会消失在空气中的。”

“墙壁是白色的银,屋顶是耀眼的黄金。”

以孩子的视角和口吻,听起来颇像一个大孩子的阐述。也曾让我想起万德圣.埃克苏佩里写过的小王子,天真独特甚至宇宙万物独有,但它像一朵花一样绽放。人们会习惯了大人的视角,当他们开始以孩子的视角看待周围的世界才会发现“银色的墙壁,耀眼的黄金”事物本来就是那个事物,只是态度不一样。

郑振择曾深情地说它:“包含着深邃的大道理,像山坡草地上的一丛野花,在早晨的太阳光下,纷纷地伸出头来。随你喜欢什么吧,那颜色和香味是一样的。”之所以这样说,那是因为泰戈尔笔下的新月集是美的。

“他们拿沙来建筑房屋,拿空贝壳做游戏。他们把落叶编成了船,笑嘻嘻地把它们放到大海上。”孩子们在世界的海边,做他们的游戏。”

关于大海,孩子,这里把它们化作一团更有了画面感。而作者对于大海的描述中写道:“大海哗笑着涌起波涛,对着孩子们唱无意义的歌曲。”也在诗中曾写道:“海滩的微笑荡漾着淡淡的光芒。”一个浅浅深深的海滩,拟人后精致朦胧,让人在读的时候不觉像孩子一样会心一笑。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是中国小家的母爱,一直到今天,可能不是这样的细节,而是:一位妈妈陪着孩子玩积木,孩子天真地问:“妈妈,雨伞的上半部分拼布怎么这么难?”她笨拙地拿着歪歪扭扭的伞把这样说。可是问题远不止步,“这颗辣椒怎么掉下来了?它是乌龟的尾巴。”彩虹降落伞的墙纸被你描了又描,那是你向往的颜色,就像梦一样,缤纷。

新月集诗意地写实了净化心灵又陶冶性情的母爱。

文末,作者缓缓地演变一位大人,像母亲一样她写道:“我的孩子,让你的生命到他们当中去,如一线镇定而纯洁之光,使他们愉悦而沉默。”

伯兰特·罗素说:“三种简单极其强烈的情感主宰着我的生活:对爱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痛苦的难以承受的怜悯之心。”正是这三种灵魂深处的诉求支撑他潜行,更深更远。

新月读后感 篇4

海顿斯塔姆曾经赞誉过泰戈尔写的诗“心灵的清澈,风格的优美和自然的激情,所有这一切都水融,揭示出一种完整、深刻、罕见的精神美。”他的文字有种特殊的魔力,让人忘记一切痛苦,走进全新的世界中去,那里有碧绿的草地,蔚蓝的天空,温暖的阳光……一切令人心旷神怡。

初读《新月集》的时候,觉得意义很浅显,似乎很容易懂;深入的去剖析,其实并不是这样,它用简单的文字去塑造儿童的新月之国,以及儿童的内心世界,那里就像一块温润的美玉,没有一丝瑕疵,又似水晶般透明。

泰戈尔对一切有着独特的见解,他在诗中写道:“孩子有成堆的黄金于珠子,但他到这个世界上来,却像一个乞丐。他所以这样假装了来,并不是没有缘故。这个可爱的小小的裸着身体的乞丐,所以假装着完全无助的样子,便是想要乞求妈妈的爱的财富。”孩子是睿智的,他来到这世界上的第一声哭叫,是为了博得母亲的爱,孩子在纤小的新月世界里,没有束缚,但他放弃了自己的自由,因为在母亲的心里有无数美妙的东西,母亲的拥抱和亲吻胜过一切。孩子知道一切语言,甚至是世间人少懂的,但他永远不说,只学习从母亲嘴里说出的话。他的牙牙学语,在母亲的耳边轻轻的喃喃,“妈妈,妈妈……”便可以让母亲欣喜万分,让母亲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他便在母亲的臂弯里,享受着母爱的呵护。

当孩子有一天真的问道:“我是从哪里来的啊,妈妈?”母亲把孩子紧紧地搂在胸前,你是我心中的小小心愿,你活在我所有的希望和爱情里,活在我的生命里,当我凝视着你的小小脸蛋,我害怕失去你,紧紧地把你搂在胸前。当孩子犯错误时,母亲会指责他,但当孩子流泪时,母亲的心也同他一同哭泣。母亲说:“只有我有权去责备他,只有热爱人的人才可以惩罚人。”

想想我们,旅途中有人给你一瓶水,你会感动良久,可是父母几十年来对你的嘘寒问暖,往往又会被我们解读为“唠叨”。这样公平么?或许你已经习惯父母不求回报的付出,譬如阳光,譬如空气,视之理所当然。可他是我们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我们感觉理直气壮时,其实是我们解读错了世界。

泰戈尔用天真稚嫩的孩童语言,写出自己对生活的反思,写出自己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强烈地表现出自己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对家乡的热爱。总之,泰戈尔把“爱”当作了人类的理想,这与他的人道主义思想是相辅相成,密切结合的。

像这样的诗书中还有很多。它们不但文字优美,更重要的是它们能引起我们无尽的思绪,这就是泰戈尔诗的独特韵味所在,让我感受到他的思想

太阳缓缓西下,不觉中点点光辉洒在一本书上,翻开泰戈尔的《新月集》,诗中的纯真,宁静,美丽而又深奥令人深受启迪…… 大自然有着无穷无尽的力量,是大自然延续了我们丰富多彩的生命,但又是大自然夺去了我们多姿多彩的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光彩只在于我们自己。在《纸船》中,最后那两句话久久在我心中徘徊——“夜来了,我的脸埋在手臂里,梦见我的纸船在子夜的星光下缓缓地浮泛向前。睡仙坐在船里,带着满载着梦的篮子。” 纸船似乎代表着孩子们的梦想,他们的纸船希望能令他们结识更多的好朋友,他们的纸船希望能令他们从朋友那里获得更多的知识,他们的纸船希望能令他们对外面的世界更加了解……这成千上万的希望令纸船肩负起了重任,在它内心深处隐隐约约漂浮着一个未完成的梦想,那就是完成众多孩子的梦想。在子夜下它浮泛向前,它努力向前,它奋力向前。为的就是达成自己的梦想。自从风风雨雨中我们拥有了大自然给予的生命后,在我们内心深处就萌发出梦想的芽儿。谁都希望自己的一生完美无暇,充满无限的欢与乐,喜与福,活力与前途。一切的一切都需要我们用坚忍不拔的努力、奋不顾身的斗志与点点滴滴的汗水去换来的,直至将自己的所在潜能一一发挥出来,此时,你的一生将光彩夺目,令自己永远在心灵里感到忍俊不禁,令别人永远从心灵里去敬佩不已。 时间在飞逝,科学技术伴随时间的舞步一日万里地前进着,在现代的社会中人人都希望自己能当上一个作家,一个诗人,一个科学家……但在《职业》一文中的孩子却立志要当一个摆渡的船夫,一个路边的扫地工,一个校园里的园丁。你也许从未听说过,你也许觉得这样的理想似乎一点都不远大,似乎很没志气,似乎十分平庸;这样的生命似乎很没意义,似乎毫无价值,似乎没有一点点光彩。那你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一个人伟大不伟大,不在于他职业的是否高低。翻开厚厚的词典:品格高尚;才识卓越;……一大的堆“规定”才算是一个伟大的人。但在诗人心灵泉水的滋润下,我觉得一个敬业的人最令人敬佩。 想想那楼下的保安人员们在又黑又冷清的小道跟随着自己的影子来回走着,守着,直至太阳缓缓地为他送来点点光明,直至小树为他捧来最清新的空气,直至小区的人们都安全地度过“美妙”的一夜,直至他的眼睛已红得睁不开了,他这才收起手电,慢慢向床边走去。 恬静之中,让我们一起回忆一下那校园里的园丁迎着太阳爆晒,在校园里不断地掘起片片土地,不断地插着根根树苗,不断地为鲜花们送上滴滴仙露,直至校园变得美得不能再美,直至他的衣裳脏得不能再脏了,直至他累得不能再动了,这个时候,他微笑着欣赏自己的杰作,似乎渐渐陶醉了……这一个个职位不高的人在不断工作,在一生中他们将是十分快乐的,他们全都不为自己,而是用毕生的精力给别人带来欢乐,他们的一生将富有无限的意义与价值,而且是金光灿烂的,他们将是一个“伟大”的人,一个“大写的人”。

泰戈尔的诗,没有伪善,没有高傲或低卑,没有做作,没有尖锐与争执。 阅读他的作品,总有一种舒畅无比的感觉,似乎一股清新的风拂过我们的脸。我恍惚觉得这位大胡子老人就坐在我的对面,静静地看着我饥渴般扑在他的书上。读倦了抑或遇到不解的难题,他便微笑着、语调平和地做着回答。

这真是阅读者的幸福。

新月读后感 篇5

重读泰戈尔的《新月集》,倍感童心的美,我在抖音诗书朗读这部泰戈尔专为孩子们所做的诗集,不只在于想让更多的人了解童心的美,更在于我自己读来欢心,感觉美的深刻,似又回到我童年的时光里,重温我对世界最初的爱意。

这部《新月集》从孩童的心境出发,深刻表现了孩子的天真无邪,美好幻想,以及他们对于世界最初的纯洁之爱。对于孩子无小事,孩子心灵之美就是世界上最天然的美,怎忍心去破坏,唯有呵护他们幼小唯美的心,才是教育的出发点。让孩子的心自然更自然一些,让孩子体会他们与自然最接近的灵魂,也许父母只去欣赏就够了,父母也是因此而欢心,他们生出这样一个美的灵魂,不负爱的嘱托,让美继续在世界上绵延。

这部诗集取材都是孩子的日常言行,把孩子的心事表达的感情真挚,在有些大人也许会认为他们是胡言乱语,行为怪异,不懂世事,也许原本就没有世事,那只是成人不可遏制的欲望形成的标准,与真正的美也是渐行渐远的,所以成人感觉孩子这个真正美的化身却成了赝品。这部诗集会让我们看到孩子那美好的心灵,引导人们教子既不暴躁也不溺爱。

在迎接我自己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与丈夫也是万分高兴,但他也会让我们徒增一些烦恼,原因大概就是还没有真正意识到孩子是怎样的一个存在,为此我阅读收藏了几本关于教子的书,只是再好的说教教程也比不了《新月集》,随着孩子的成长,让我一天一天的感觉到,教子没有标准的方法,教子只是一种耐心的发现,耐心的引导,发现孩子的美,发现孩子的长处,引导孩子保管好美好的心灵,帮助孩子发展长处立于世界之上。

让我唯一感到欣慰的也是因为《新月集》,让我们与孩子从一开始一起生活,就找到了美的理念,尽管我们做的不够完美,但总有奋斗的正确方向,总不会误入歧途,后悔莫及。每一对父母教子的方法都是独特的,因为他们的孩子是独一无二的,让我们与我们的孩子一起生活,留下美好的回忆,探索彼此美好的心灵,相互欣赏,相互祝福,在愉快地生活中成长起来。

既不粗暴也不溺爱,就属泰戈尔专为孩子而作的这部《新月集》,是大师对于新生命成长的解密。

新月读后感 篇6

读完《泰戈尔诗选》后,我思绪万千。是的,泰戈尔的石总是那么丰富,有韵味和思想,极易让读者产生共鸣。我在读他的诗时,仿佛在和一位伟人在倾心交谈。

《泰戈尔诗选》收录了泰戈尔大部分的名作,当中有政治诗,宗教诗,抒情诗,等等。当中我最喜欢看泰戈尔描写儿童生活的《新月集》。

《新月集》里的诗看起来像一个个零散的故事,但是将它们串联起来,便共同展现了泰戈尔一颗纯真的童心。泰戈尔用天真稚嫩的孩童语言,写出自己对生活的反思,写出自己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强烈地表现出自己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对家乡的热爱。总之,泰戈尔把"爱"当作了人类的理想,这与他的人道主义思想是相辅相成,密切结合的。

就拿他的《新月集》中的一首诗《同情》来说吧。诗中有一段这样写道:"如果我是一只小狗,而不是你的小孩,亲爱的妈妈,当我想吃你的盘里的东西时,你要向我说‘不’吗?"

"你要赶开我,对我说道,‘滚开,你这淘气的小狗’么?"

"那么,走罢,妈妈,走罢!当你叫唤我的时候,我就永不到你那里去,也永不要你喂我吃东西了。"

读完这一段以后,我强烈地感受到了这首诗的主题——"同情"。是啊,每个父母都会爱自己的孩子。可如果换成了小狗或其他的小动物,人们还能给予它们起码的同情吗?从某种角度来说,对子女的爱是自私的,因为孩子是自己的。而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真正的博爱,把爱撒向芸芸众生,撒向大自然,撒向身边的一草,一木呢?当我们遇一只可怜落难饥饿无助的小狗时,还能给予它起码的同情吗?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的小生物还在为生存苦苦挣扎,还有多少穷苦的人还在为生活到处奔波卖力,他们都是值得我们去同情的。

像这样的诗书中还有很多。它们不但文字优美,更重要的是它们能引起我们无尽的思绪,这就是泰戈尔诗的独特韵味所在,让我感受到他的思想主旨——爱。

在我所知道的为数不多的各位中外诗人中,泰戈尔莫非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位了,而他的那部《新月集》更是众多他的诗集中我所认为的经典了。

在我眼里,泰戈尔的名字是和《新月集》联系在一起的。许多评论家说,诗人是"人类的儿童",因为他们都是天真的,善良的。在现代的许多诗人中,泰戈尔更是一个"孩子的天使",他的诗,就是一张天真烂漫的孩子的脸,看着他,就"能知道一切事物的意义",就能感到和平和安慰,并且知道如何相爱。

泰戈尔在《新月集》中给人们展示了一个美丽、诗意的儿童世界,这个儿童世界是所有成年人都已经忽略、遗忘的童真世界。

"谁从孩子的眼里把睡眠偷了去呢,我一定要知道……"是啊,有谁知道到底是谁把孩子眼中那美好的新月偷走了呢,又有谁知道是谁把原本属于孩子世界中的纯洁、童真这样没好的事物给偷走了呢!

"……夜来了,我的脸埋在手臂里,梦见我的纸船在子夜的星光下浮泛前去。睡仙坐在船里,带着满载着梦的篮子。"而这装满了孩子天真梦想的盒子却被所谓的睡仙精心掩埋在孩子要不可及的金银岛上,也许必须经过一番艰苦的长途跋涉才能得到或者是付出再多的努力也是无法得到的。而泰戈尔早已预料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将自己的儿童集命名为"新月",是意图让那沉睡已久的月亮再度重升,获得一个崭新的灵魂。

《新月集》向成人描绘了一个魅力无穷、令成人无法企及的儿童世界,此书的翻译郑振铎先生曾精辟地说过,"《新月集》并不是一部写给儿童读的诗歌集,乃是一部叙述儿童心理、儿童生活的最好的诗歌集"。我认为,泰戈尔之所以能如此真实到位的描绘出儿童世界,完全是因为他将自己看作一个孩子,"真实"进入了孩子世界,因此,他便能设身处地的为孩子着想、为孩子说话、说孩子话,用儿童的谚语表达出他们的精神世界及真实情绪。

所以说,泰戈尔无愧于"孩子的天使"这一称号,他的诗将真实的孩子带如了我们的视野,使得读者也感同身受地与孩子们一起游戏、玩耍,他的"卓越的儿童心理学家"称号可能也是来源与此。

新月读后感 篇7

在时光的洪荒中,不早不晚,就在此刻,我遇见泰尔。——题记

“如果十二点中能在黑夜里来到,那为什么黑夜不能在十二点来到呢?”

我就是被这一行字吸引才决定把它带回家的。我喜欢在阳光明媚的午后沏一壶茉莉花茶,坐在窗前静静地摩挲它靛蓝色的硬皮封面,摩挲它封面上那三个烫金的微微立体的清秀楷体字,然后呷一口茶,轻轻翻开它,拥抱属于我的油墨香气。

它有一个美好的名字——《新月集》,是一位名叫泰戈尔的印度诗人的心血之作。

我喜欢读现代诗,因为它们可以让我浮躁已久的心沉淀下来,让我心甘情愿地坠入诗人所编织的梦境。泰戈尔的诗与顾城、海子和普希金的不一样,虽然他的诗与他们的一样都有如梦似幻的辞藻,但对我这样的不愿太费脑筋的人来说,泰戈尔的不需要读者深入探讨与现实背景的联系的诗,才是真正的温柔乡。

在《新月集》里,泰戈尔多次化身成一个天真活泼、稚气未脱的孩童,他会化成一朵金色花悄悄爬上树梢,与妈妈玩起捉迷藏,静静地欣赏妈妈午后坐在树下读书时投射在她身上那斑驳而安静的叶影;他会和妈妈抱怨做功课这件累人的事;他会每天都往溪流中放下一只小纸船,然后做关于小纸船的梦;他会细声细语地安慰妈妈说不会像爸爸那样离开她;他会……

他又会从孩子的角色中走出来,在星光下漫步在田间小路,听男孩尖锐的歌喉;或看孩子们在海滨无忧玩乐;或渴望做一个释梦者,弄明白孩子多彩而无厘头的梦境,为他们驱走那可怕的梦魇;他会……

这便是《新月集》,这便是《新月集》中的泰戈尔,这便是《新月集》中泰戈尔所创造的温柔世界。

当年,泰戈尔的作品轰动一时,中国的青年知识分子如徐志摩受其作品的熏陶,渐渐走上写新诗的道路,为此还成立了“新月派”,《新月集》在文艺界的影响可见一斑。

最近我的脑海里冒出一个问题:为什么泰戈尔可以写出这么美好的诗呢?

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关于泰戈尔为什么可以把诗写成这样,或许可以归因于他对生活那份经久不息的友善。

印度是一个“诗的国”。泰戈尔的家庭是印度望族,这使他从小就对文学耳濡目染。由于母亲去世得早,他在儿童时代寂寞而不快乐。好在父亲的开明,使他有幸接触到他的两个大教师——自然界与平民,这直接影响了他的诗所选取的意象以及歌颂对象。

《新月集》是泰戈尔有了孩子之后写的,没有一本诗集比《新月集》描写的更有童真的美好。母亲的神秘与美,孩子的天真烂漫,从诙谐又俏皮的诗句中流出。虽然他的妻子在他三十五岁时夭亡,爱女也不幸离世,但即使深处这可怕的殷忧的笼罩之下,他依旧作出了这世上最优美柔和的情歌。令人更欣喜的是,他的灵魂更坚强有力了,这些情歌般的诗甚至比之前的更美好。虽然后来他转向颂神路线,不复作情诗,但他依旧就是一名文学巨匠。

——他至始至终都对生活很友善,就算生活曾对他毫不仁慈。

友善,这不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对个人层面的要求吗?对自己友善,对身边的人友善,对大自然友善,对生活友善,对得到的与失去的友善,对世间万物友善……友善是多么美好的字眼,也确实是正确的处世态度。它是拂去人们心中那股怨恨的一阵风,是轻吻自然万物的一束阳光,是人们内心深处柔美的一首诗……有人说,生活不只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我想说,内心不只当下的浮躁,还有诗与友善。

孩子在纤小的新月的世界里,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即使你不再是孩子,也能活的愉悦。当你认为生活欺骗了你,当你觉得世界遗忘了你,不要心急。心若向阳,无畏悲伤。愿我,也愿你,在将来能友善对待万物,微笑看待人生。

新月读后感 篇8

《新月集》是泰戈尔一部著名的儿童散文诗集,也是他众多散文诗的第一本。

诗集里着力描绘的是一个个天真可爱的儿童。

诗人致力讴歌的是人类生活中最为宝贵的东西——童真。他以天才之笔塑造了一批神形兼备、熠熠闪光的天使般的儿童艺术形象。泰戈尔也因此被誉为“儿童诗人”、“孩子的天使”。

诗中儿童的形象之所以如此感人,主要得力于两个方面:一是诗人充满哲理的艺术思想,一是他非凡的想象力。

《新月集》诗中那些抒情的小主人公,似乎有些扑朔迷离。他们与其说是生活在现实世界中,倒不如说是生活在云端里,大海边。是大海与他们游戏,为他们唱迷人的歌曲;是新月和秋云在梦中送给他们最初的微笑。他们是人,也是“神”。弥漫于诗中这朦胧的神秘的色彩,对于刻画孩子们的形象很有好处。使得他们从形态、性格、语言、行动、嬉乐,直至生活环境,都更像人们心目中的“天使”,更富有诗意和情趣,因而也就更为人们所喜爱。这种艺术效果,是其他诗人所难以达到的。泰戈尔之所以把孩子们写得这样似“神”非神,“神”人合一,并非故弄玄虚,而是与他当时所奉行的一种艺术思想――把艺术的最终目的视为揭示神或“梵”的世界――有密切关系。它让作者将人的世界和神的世界紧密联系在一起,也赋予这些孩子比“人”更为可爱的形象。

体现诗人思想哲理又有助于表现孩子童真的,还有母爱。

在诗里,诗人不是将童真看成为独立的因素,而是让它与母爱紧紧联系在一起,加以讴歌、赞美,把二者看成为相辅相成的东西。他这样做,不仅为表现孩子们的童心童真提供了一个更广阔的背景,而且还写出了童真赖以存在的感情基础。

读后感狼种(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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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的书多了,自然就懂得多了,博学广之也就是这个道理。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在读完一本书后,不妨将自己的读后感写下。你有没有关于写作品读后感方面的疑惑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读后感狼种,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后感狼种【篇1】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种》。

这本书里写了很多关于狼的小故事。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一个故事是《狼种》。里面的大致内容写的是一只狗,它有狼的血统。因此别人都害怕它,以为它是一只真正的狼。它是从警犬学校出来的,被别人领到了马戏团。马戏团里的其他动物很不喜欢它,总是欺负它。

将要出去表演时,经过了一个山谷。突然跳出两只云豹。那些其他其他小动物都只顾着自己逃跑,没有人管他们的主人,只有它挺身而出,差点丢了自己的性命。

后来主人后悔了,不应该只顾着那些可爱的哈巴狗们,而不去管这只忠诚的狗——大灰。

我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大灰很忠诚。它在其他动物没有警惕的情况下,在自己被铁链拴住的情况下,咬断铁链,脖子上挂着办条铁链去扑咬云豹。可惜它戴着口罩,爪子也被剪掉了,所以没有顺利把两只云豹给咬死,抓死。它不管平时主人对他的态度,它只知道自己是从警犬学校出来的。

毕竟,云豹是没有带着口罩剪掉锋利的爪子的。他们把大灰咬的遍体鳞伤。虽然大灰最后把他们赶跑了,但是自己的腹部也被咬了一口,再加上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铁链,一条肠子就顺着铁链流了出来。

在读的时候,我心里就想:这么好的一条狗,总是被误会,要是我在场的话一定会把真相告诉主人。要是我在这个故事里,我一定不会把它留在警犬学校,把它带回家领养。可惜这条狗跟错了主人最后竟落得这样的下场。哎,真是可惜。

现在的人也是这样,就像那个主人总是听信别人的谣言而去误会那个正确的人。古代人也是这样只听信那些小人的话,而不去听那些君子的话,最后国家灭亡。"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或许《阿房宫赋》中的这句话是最好的解释了吧。

读后感狼种【篇2】

这是一只似狼非狼、似狗非狗的“大灰”,它既不可能归回狼群,也不可能被狗类接纳,最终它被阳光大马戏团接纳。训练它的是个名叫川妮的女演员,从艺已有七八年时间,川妮是在高导演严词训斥下这才皱着眉头含着泪接受训练大会的任务的,自然十分讨厌它。而那十二只哈巴狗也在欺凌着大灰,大灰的尊严受到了侮辱,攻击了它们,而川妮不分青红皂白冤枉了大灰。在一次表演成功从西双版纳返回昆明,却发现喷油活塞烧坏了,只能在途中的小树林里休息一下,等待汽车的修复。而危险却降临了,是大灰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川妮… …川妮感到十分的内疚。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并不能以貌取人,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应是平等的,不能凭自己的想法来看待别人,也不能对别人持有偏见。大灰是善良的,它有尊严,它听主人的话,我很喜欢它。相比之下,哈巴狗们却利用主人对它们的喜爱,得寸进尺,不尊重他人。

读后感狼种【篇3】

这是一只似狼非狼、似狗非狗的“大灰”,它既不可能归回狼群,也不可能被狗类接纳,最终它被阳光大马戏团接纳。训练它的是个名叫川妮的女演员,从艺已有七八年时间,川妮是在高导演严词训斥下这才皱着眉头含着泪接受训练大会的任务的,自然十分讨厌它。而那十二只哈巴狗也在欺凌着大灰,大灰的尊严受到了侮辱,攻击了它们,而川妮不分青红皂白冤枉了大灰。在一次表演成功从西双版纳返回昆明,却发现喷油活塞烧坏了,只能在途中的小树林里休息一下,等待汽车的修复。而危险却降临了,是大灰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川妮… …川妮感到十分的内疚。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并不能以貌取人,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应是平等的,不能凭自己的想法来看待别人,也不能对别人持有偏见。大灰是善良的,它有尊严,它听主人的话,我很喜欢它。相比之下,哈巴狗们却利用主人对它们的喜爱,得寸进尺,不尊重他人。

我们应当在这本书中感悟到生与死,真正体验到生命的可贵,真正懂得对生命的真实与敬畏,真正认识到生命的价值,真正获得了对文本价值的最真切的把握与感悟。

善待生命、珍惜生命、敬畏生命、传承生命、爱一切生命,这都是生命的礼赞!

读后感狼种【篇4】

最近读了一篇长篇小说,题目是《狼种》,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想大家一听到这个题目,都会以为写的是一匹狼。而事实恰恰相反,写的是一只警犬。

但是写的既然是警犬又为什么以”狼种“为题目呢?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也有这样一个疑问,但读了一半就明白了。原来,这是一只叫大灰的狗,它的祖母是一只狼狗,有狼的基因。而在大灰身上出现了少有的返祖现象。所以呢,大灰从本质上来说是一条狗,但其实是一匹狼。它在警犬学校里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但因为长相丑陋,有狼的基因,所以没有警局收购它。后来它阴差阳错进了马戏团,与其他动物一起表演《智斗大灰狼》节目。同它一起表演的,还有十二只哈巴狗,而它们依仗着主人而经常暗算大灰。而它的主人也因他相貌丑陋而对他爱理不理。

后来又一次,大灰和其他动物以及主人一起从巴基斯坦演出回来,在路上车子坏了,司机去买零件了,他们就一起在路边的树林里玩。这时,大灰发现灌木丛里有两只云豹在对他们虎视眈眈,就在用动作告诉主人。但因为马戏团怕它伤人,就给它剪掉了指甲,套上了嘴套,并天天用细铁链拴着。主人反感地看了它一眼,就没有理他。一会,云豹冲了出来。大灰冒着生命危险与他们战斗,但因为武器没有了,伤不到云豹,而自己却遍体鳞伤。后来,他巧妙的用办法摘掉了嘴套,赶跑了云豹,博得了主人的同情与喜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要善待别人。只有这样,别人才会善待你。这个故事也体现了大灰的忠心,我们都要向大灰学习。

读后感狼种【篇5】

这是一本感人肺腑的书,我这个被说成”铁石心肠“(本人不太爱哭)的人,也感动的落了泪,这是一本怎样的书呀?是怎样的一个故事呀 ……

一个刚从警犬学校毕业的狼狗大灰,由于外形酷似狼,被卖到马戏团当动物演员,它的饲养员名叫川妮,对它很不友好,却对一群哈巴狗十分的喜爱。大灰要演出一部叫做,《智斗大灰狼》的童话剧,剧情是这样的:一匹狼(由大灰表演),想要抓住羊,却被一群哈巴狗给拦下来。可是,每次演完,大会身上都出现了疤痕,原来是那群哈巴狗故意咬的,可是饲养员川妮却不愿意惩罚那些哈巴狗。后来他们越来越胆大,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挑衅大灰。大灰出于自卫,咬伤了一只哈巴狗,川妮认为它是危险人物,给它磨平了爪子,戴上了嘴罩。一次他们去外地演出,在半路时车坏了,只好停下来,这时大灰发出警报,预示着有危险,可是川妮好心当成驴肝肺,非但不领情还把大灰训了一顿,可是正当他要继续休息的时候,出现了两只云豹,想要制川妮为死地,川妮出于本能地大叫:”大灰!“要是一般的狗才不会管呢!更何况身上还拴着绳子,但是大灰不是一般的草狗,它猛地一拽将绳子拽断,虽然被戴着嘴罩,也没有利爪,但他还是顽强抵抗最终赶走了云豹,自己却倒在血泊里,再也起不来了,而川妮则呆呆的看着大灰,流下两行内疚的泪 ……

读了这本书我很受感动,人们常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可是人们常常犯这样的错误,以貌取人,总是以人的相貌来评定他的好坏,大灰之所以长得像狼是一种返祖现象,其它的狼狗之所以不像狼是因为这种返祖现象不明显,我想如果大灰是一条普普通通的狗,也就不会出现这么惨的结局了,这就是问题的结症所在,起因就是大灰的相貌,就是这么一种判断,才导致了很多问题和惨剧的发生,虽然只是一条狗,但是他指出了问题,不要让这种情况再度发生。

读后感狼种【篇6】

在星期天,我阅读了《狼种》。

《狼种》讲的是大灰在警犬学院快毕业的时候被人们调查出是狼,没人要它。最后被马戏团买去,马戏团的高导演拍了一个新剧叫《智斗大灰狼》驯兽员川妮很不喜欢它,对它不是很好因为人人都不喜欢狼。在表演的时候其中的十二条哈巴狗总是咬它,后来被川妮发现。可是川妮也不惩罚哈巴狗,这事被高导演知道了把川妮训了一顿,还让川妮打哈巴狗一顿。

后来管理员老费给哈巴狗一个皮球让它们玩给大灰一根棒子骨当早餐,哈巴狗去抢它的棒子骨,这次大灰怒了吧哈巴狗揍了一顿,川妮把大灰的指甲剪掉,嘴巴戴上嘴套。在出去表演的一次,川妮遭受云豹袭击,大灰和云豹大战一场,最后把云豹赶走了,自己却死了。

《狼种》给我的启发是:不要以貌取人,有些长得让人觉得好的人有可能是坏人,有的人长得让人觉得很坏的人有可能是好人。

读后感狼种【篇7】

《狼种》这本书里有一条狼狗,可它又是一条警犬。怎么会事呢?有人说它的叫声和样子不像是狗,倒像一只狼。可在他母亲的身上,只有六分子一狼的血统。没人想要一条狼,就这样它被卖到了马戏团。

在马戏团里它被扮成大灰狼。剧名叫《智斗大灰狼》在剧中它次次被哈巴狗咬。观众也十分喜欢哈巴狗,却一点也不喜欢大灰狼。有一次,它还遭到了哈巴狗的暗算,被哈巴狗咬了两次。是这样的,导演给了他一根骨头,可却被哈巴狗抢去了。

有一天,培训员带着这条哈巴狗和这条狼狗在深林里训练,就在这时,两只云豹跑了过来,哈巴狗不管三七二十一马上逃跑了。之后,那条狼狗和它们开始了决一死战。最后把那两只云豹咬跑了自己却受了重伤。这时,那只哈巴狗也跑了回来,那位培训员毫不客气地把它给轰走了。

我想;它一定不是狼,而是一条多少钱也买不来的好狗。

读后感狼种【篇8】

因为它有30%的血统都是儿狼种。于是,阳光马戏团就购买了它。

大灰长得十分像狼,女驯养员都不喜欢它,比起大灰,她更喜欢那些活泼可爱又机灵的哈巴狗。为了以防万一,女驯养员给大灰戴上了牙套,锋利的指甲也被剪掉了。在一次去市区表演和时候,车子坏了,男司机去附近购买零件,只丢下女驯养员、一群哈巴狗、羊、熊和大灰。突然,草丛里跳出了一对云豹,它们正在觅食。一看到羊,两眼就放光,可是哈巴狗根本不是它们的对手,而大灰是经过特殊训练的,对付它们,小菜一碟!但是由于女驯养员给大灰戴上了牙套,被云豹咬得遍体鳞伤,少了半只耳朵,最后云豹不经意间咬断了大灰的牙套,让大灰自由了,大灰大开杀戒,把云豹赶走了。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人不可貌相。动物也是这样。不要看有的动物长得丑,就不喜欢它,看到有的动物长得漂亮,却不知是绣花枕头一包草。我们一定要看到它们身上内在可贵,看似很脆弱的生命,它们也有活在世上的价值。

读后感牵手幸福(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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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牵手幸福(篇1)

幸福是一种生活的方式和态度,这是我从《牵手幸福》中体会到的。

每一位女性都是从天而降的天使,都有权利让自我活的更潇洒,让自我的人生更加丰富多彩,从而创造属于自我的幸福生活。有些女性被过多的欲望和琐事束缚住了脚,迷失了自我幸福的方向,结果与幸福插肩而过,而有些女性则始终坚守自我的价值观、人生观,执着追求,真爱生活,牵手幸福,行走在幸福的路上。

幸福是灵魂的香味,它来源于我们内心深处的感悟和释放。幸福需要我们用心感受,无论我们何时何地,只要自我感觉幸福,就是幸福的。这种感觉与财富、地位、美貌都无关,并且这种感觉不能复制、不能继承,也是永恒不变的。

幸福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每一位女性都需要它、追求它。其实幸福就在你身边,只要你用心体会,幸福将无处不在。它往往就在你一拿一放之间,有时也存在于你那温暖的心田。

幸福就在当下,需要我们用力握住这天,不要为过去而悔恨,也不要为未来而彷徨。珍惜你此刻拥有的一切,要有一种“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的恬然自安的心境。

幸福也是一种快乐的感觉。快乐与幸福是一对孪生姐妹,如影随形。简单的理解,幸福就是天天都有好情绪。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常八九,与其忧愁上路,不如让宽容化解恩怨,让感恩温暖你我,让乐观冲淡“变故”后的失意与落寞。幸福并非像一颗晶莹剔透的宝石般令女人付出再大的努力也难以找到,相反,它是由一系列普通又细小的宝石连接组成的珠串,散发着快乐的光芒。

幸福是一种爱。无论亲情,友情,感情,或是博爱,都是幸福的源泉。幸福就是爱与被爱过程中,所以说,没有爱的女人便没有幸福可言。而最高境界的幸福,就是在给予他人幸福的同时,自我也获得幸福。??幸福是人类一种既古老又永远恒新的追寻目标。幸福观与人身观,价值观紧密相连,有什么样的幸福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追求。从这本书中感悟女性朋友幸福真谛,树立正确的幸福观,追求属于自我的幸福生活。我们真心期望每位女性朋友都能够把握幸福方向,做个幸福的女人。

牵手幸福,与幸福同行!

读后感牵手幸福(篇2)

生命是一次次的蜕变过程,一个女人的一生可能要经历多次蜕变,唯有经历磨难,才能拓展生命的宽度与厚度。在痛苦的挣扎中,心智得到提高,生命得到升华,当我们从痛苦中走出来时,会突然发现,我们已经拥有了“飞翔的力量”。

当今竞争日益加剧的社会里,挫折无处不在,若因一时受挫而放大痛苦,将会终身遗憾,遭遇挫折,就当它是一缕清风,就当它是一层微不足道的波浪,不要让它在我们心中激起惊涛骇浪,就当他是我们眼中的一颗尘土,眨一眨眼,流一滴泪,就足以将它淹没。遭遇挫折,不应放大痛苦,拭一拭眼中的泪水,抬起头,笑对它,相信“一切都会过去,今后会好起来。”

生活中的失败和困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经历了这一切之后的我们丧失了对生命的热情和对生活的勇气。然而,事实上,走出一切悲伤与不幸的心理阴霾也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难,只要在心中默念: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当明天的太阳升起时,太阳底下的一切都是崭新的。

人这一生经常会遇到失败,失败很正常,就看我们怎么面对失败。有一首歌写的好:“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从头在来并不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而是一种面对失败的勇敢精神,一种应对的方式,这就告诉我们,再苦再难也要坚强、也要坚持、不放弃、永不放弃。

在生活和工作中,失败总是难免的,如果害怕失败,那我们将一事无成,不要害怕失败,因为害怕失败的人怯于做事。失败未必是坏事,它会激励我们去争取成功,正视它,以积极心态面对它,告诉自己:我再什么地方跌倒了,就要在什么地方爬起来,以后也许还会跌倒,但绝对不会是原来的地方。

许多人之所以不幸福,是因为缺少一种获得幸福和争取幸福的能力,首先就要善于欣赏自己,其次是应具备争取幸福的愿望,然后才能得到幸福。对社会、对他人有用,感觉被人需要,会使我们感到自身的价值。用悲观体味人生,每每遇到挫折就陷入悲观,怨天尤人,生活就会成为一种折磨,如果我们已经在事前尽了全力,再纠结于过去,那就是对自己的不公平,坦然接受不可改变的结果,才是是快乐的源泉。

有句格言讲得好“快乐的心像一剂良药”。人在快乐是,记忆力、思维力、想象力都能大大增强,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将生命的焦点专注于别人的目光,是一种非常愚蠢的生活方式。老是顾虑着:“人家怎么想呢?”或是:“这符合别人对我的要求吗?”如此将使我们失去自我,我们不应该把快乐的权利交给别人,那样结果会让我们很失望,在一次次失望之后我们变得痛苦不堪,其实,当我们因别人对自己的态度不好而生气时,就是在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使自己被动地陷入郁郁寡欢之中。

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他人所赐予的,幸福是自己缔造的,事在人为,听天命,尽人事,即便我们无法改变一切,至少还可以改变自己看问题的角度,迎来幸福的降临。如果我们尽了一切努力,结果仍不尽如人意,也许,努力的过程中,方法不对、技巧有待改进?

没关系,痛哭一场后,痛定思痛,重新开始!容许自己不快乐,是释放压力的方式之一,感到不快乐,应该积极找出原因,承认不快乐,才能进一步找出可以对症下药的解决方式;发现自己不快乐了,不妨休息一下,容许自己发个呆,少做一点事,等情绪调整过来,重新出发!

世界上能让我们获得快乐的,唯有我们自己!

工作是每个人都应履行的人生责任和义务,法国哲学家伏尔泰说:工作可以赶跑3个魔鬼———无聊、堕落和贫穷。我们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处于何种环境,都是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一个有用的人,一个有价值的人才是一个幸福的人。工作能带来乐趣,但很多人不能在工作中体验到乐趣。

任何人都有可能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虽然我们无法选择工作本身,但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工作方式,任何一种工作做久了,都会有职业倦怠,觉得枯燥乏味,然而我们完全可以让工作更有乐趣些,首先,我们要改变自己的观点,改变对工作的偏见,把工作看成使命,那么我们的力量源于内在,我们会在工作中感到充实和快乐,对工作充满热情,在工作中实现自我,工作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恩典,而不是一种折磨。

经验告诉我们,工作是心灵的修复剂,可以让生理和心理得到修补,同时,工作也是对付愤懑、忧郁、情绪低落和懒散的最好武器,当我们精神专注于手头的事情,心灵被事物填满时,其他不良情绪就不会侵扰我们了。

实际生活中,并非事事如人愿,很多职业女性正在从事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这该怎么办?答案只有一个:爱上自己的工作,只要试着去喜欢自己的工作,用心发现工作中的内在魅力,快乐才可以自己创造出来。既然选择了,就要忠于它,尊重它,不要轻言放弃,只有珍惜眼前的工作,才能释放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许多工作正是因为我们没有全身心地投入,所以才发现不了其中的乐趣。

承担责任是做人的底线,逃避责任,幸福也会躲着我们,做任何事都要承担责任,不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迟早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履行工作责任和社会责任就是我们实现人生价值的所在,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于家庭、于社会、于组织都没有什么作用和价值可言。逃避责任,失去的不只是幸福,更失去一个人的生存意义和价值。我们大多是生活在这个社会里平凡的人,但平凡人有平凡人的责任,我们的责任就是:扮演好自己的各种角色。作为职工,就要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去做。

我是个性格内向且情绪不稳定的人,想要提升自己的幸福感,还要尽力去改变自己的性格,是自己更外向一些,多接触外向平和、积极向上的人,寻求社会支持,构建积极的自我,提高自尊心,自主性。人是环境的产物,但人也改造环境,性格决定命运,但性格也可以塑造。

幸福不是给别人看的,与别人怎么样说无关,重要的是做真是的自己,智慧的人不会被他人左右,不会被他人的说三道四打搅自己的心绪,别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去吧,那毕竟是别人的标准,与自己无关。

充分认识自己,一方面要认清自己的不足,另一方面要肯定自己的长处,即便经历失败挫折,也不要轻易否定自己,有多大能耐,就干多大的事,没有必要强求自己。别跟自己过不去,这是一种对自己负责的精神境界,它会促使我们从容地走自己所选择的道路,享受自己应该得到的幸福。

人,一定要学会爱自己,如果自己都不爱自己,还能指望别人爱自己吗?自信,是人对自身力量的一种确信,深信自己一定能作成某件事,相信自己行,是一种信念,自信能排除各种障碍,克服种种困难,是一种积极的心态,具有强大的力量,自信的女人不会在任何压力面前放弃自我。

而自卑会站在我们背后大声吓唬我们,勒索着我们的勇气和胆略,像蛀虫一样啃噬着我们的信心,它是我们获得幸福生活的绊脚石、拦路虎。一味地轻视自己,不敢相信自己的想法和决策,这种情绪一旦占据心头,就会腐蚀人的斗志、忧郁、犹豫、烦恼及焦虑也便纷至沓来。

做人就是要做那种十分自信的人,有一点狂妄也没什么,因为,它与我们幸福的感觉有关!对生活失去任何欲望的行尸走肉的生活状态,以及贪婪地在欲望中挣扎的生活状态都是不可取的。生命是上苍给挚爱我们的亲人的礼物,我们只有爱惜自己,坚强面对生活中的不幸与痛苦,勇敢生存下去,不苛求完美才能轻松快乐地行走在幸福的路上。

心灵鸡汤只有在痛过之后再喝,才能咂摸出真谛,感谢生活给我的经历,我要大声对自己说:我要牵手幸福!

读后感牵手幸福(篇3)

或许是忙于单位工作和家庭生活,或许是书籍内容平淡难以入心,近年来读过的书籍很少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如同滔滔江水奔流大海去了。可是在今年百花盛开、万紫千红、景色优美的五月天,捧起张默、金玮编著的《牵手幸福》一书,恰如一股清流浸透心间,爱不释手,一口气阅读下去。《牵手幸福》一书集故事性、哲理性于一体,通过生动的笔触、细腻的情感、深邃的内涵、精彩的叙述,将现代女性普遍关注的爱情与婚姻、家庭与事业、财富与人生、成长与成功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说明只要具备阳光心态,勤奋创造,豁达为人,就可以牵手幸福,度过快乐的一生,实现现代女性的人生目标和人生价值。《牵手幸福》阅毕,我拍案惊奇,真是一本好书,对自己正确认识幸福、创造幸福生活起着引导和励志作用,带给我许多新的启迪。

启迪之一,我觉得幸福与不幸福没有一个标准,宛如广阔的海洋一般,不能用斗装用升量,幸福更多是一种感觉,自己认为幸福就是幸福,不必获得别人的认可和赞同。而获得幸福,关键要培养自己的阳光心态。阳光心态一是要有融入心态,融入单位大家庭,具有团队精神,热爱和喜欢自己的本职工作,以一种快乐喜悦的情怀和其乐融融的集体心态做工作,感染周围的每一个人,使我们的团队永远活泼向上,永远充满健康活力和吸引力。二是要有欣赏心态,用积极阳光的心态去对待人和事,多想想和学习他人的长处,学会去欣赏和赞赏别人,而不是以一种阴暗畸形的心态去对待人和事,不要去相互猜忌和排挤打击别人,在一个惶恐不安的环境中工作;有了欣赏心态,就会感觉到我们的工作环境多么温馨,我们的同事多么可爱,工作起来自然激情澎湃,快乐幸福。三是要有包容心态,以大肚的心态和宽大的心胸去包容别人,包容内部同事,正确应对和处理同事之间矛盾纠葛,不要太多地计较得失与对错,营造宽容和谐的氛围,始终阳光灿烂、春风荡漾,感觉生活的快乐。四是要有感恩心态,要感恩父母给予我们生命并养育了我们,感恩那些曾经给我们帮助的人,感恩单位给了我们工作岗位;有感恩心态,我们就有工作的动力,事业的信心,充满精神、鼓足干劲去工作,增添生活的信心。五是要有平常心态,万物需要平常,不平常则失衡则乱;一个人有了平常心态,能安心踏实地工作,能保持自己的廉洁操守,做到知足常乐。现代女性具有阳光心态就能牵来幸福,永远生活在幸福中。

启迪之二,我觉得幸福生活无时不在,何处不存,幸福生活要靠自己去创造;幸福生活偏怜勤奋刻苦人,只要去创造,就有幸福生活。居里夫人出身贫寒,常常忍饥挨冻,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住在阴暗的阁楼上,发奋刻苦读书,一心钻研学问,与其丈夫共同发现了放射性元素镭,两度获得诺贝尔奖,成为全世界伟大的女性物理学家,赢得了自己的幸福人生。张海迪5岁患脊髓病,胸以下全部瘫痪,在残酷的命运挑战面前,她没有沮丧和沉沦,以顽强的毅力和恒心发愤学习,学完了小学、中学全部课程,自学了大学英语、日语和德语,攻读了大学和硕士研究生的课程,翻译了数十万字的英语小说,创作了无数文学作品,被评选为“环球二十位最具影响世纪女性”,自然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和人生价值。居里夫人和张海迪的事例说明,只要去奋斗、去创造,就能取得事业成功,获得自己的幸福生活。

启迪之三,创造幸福生活需要努力拼搏,敬业奉献。因此,我们女性朋友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学习是人立身处世的根本,贯穿于每个人的一生,是取得工作成绩、确保事业成功的关键;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端正学习态度,讲求学习实效,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为全面做好工作奠定基础。我们女性朋友要刻苦勤奋,完成全部工作。要忠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全面执行单位的工作精神和决策部署,刻苦勤奋,尽心尽职工作,实现工作的完美和高效;要具有勤业务实精神,认真做好每一件工作,做到日清月结,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单位发展作贡献。我们女性朋友要热情服务,推进工作发展。要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取得大家的满意,努力建设和谐单位,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创造幸福生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女性朋友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努力拼搏,抓住每一个环节,都实现尽善尽美,幸福生活就能扑面而来。

女人的幸福范围很广,包括家庭、事业、爱情等等,有了阳光心态,就能处理好家庭、事业、爱情等各种问题,排除烦恼,减轻压力,迎来幸福生活;能够创造幸福生活,就能克服困难,越过障碍,迎来幸福生活。女人是半边天,在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女人当自强,要发挥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培养阳光心态迎来幸福生活,努力勤奋去创造幸福生活,从而实现女人的人生目标和人生价值,始终与幸福相伴,度过快乐的每一天,做一个幸福的女人。

读后感牵手幸福(篇4)

“你幸福吗?”当关于幸福的话题越来越多的被提及,这已成为大街小巷茶余饭后的谈资。沉寂的我被裹挟着从各色贴着幸福的心灵鸡汤里给自己盛了一碗——名字叫《牵手幸福》。

因为生活中曾经的遭遇,使得我对此类书向来是冷眼旁观的,能真正打动我的不多。而寒假忙年之余所见的这本《牵手幸福》,原本想积习般地一翻了之,但没想到她竟契合了我的心。那些短小精悍的美文以其生动的笔触、细腻的情感和深邃的内涵吸引了我,使我那浮躁的心绪一下子有了着落。让自己在异地他乡的忙年中寻到了难得的清净和安逸,真是受益匪浅。享受之余,竟让我不知不觉地开始品味生活,反思自我。

母亲与父亲的先后去世是我生活中遇到的最大的灾难。我总感觉自己十分不幸,内心总被深深的痛苦纠缠着,如此长年累月的厚积着,透不过气来。这种痛苦像猪油漂浮在我的日子里,没有声息,却搅浑了那一汪清泉水,直到三十三岁结了婚,见到我的婆婆。

婆婆是位普通的农村妇女,干了几十年农活,做了几十年的内当家,虽没能读多少书,却通情达理,经验丰富。虽手中分文没有,仍可将日子调节的有生有色。她总劝慰我,活着就是苦乐参半,日子得靠自己来过。我想起结婚前,不就是靠自己才撑起那个家吗?——弟弟家的孩子刚出生,父亲却偏瘫在床,而自己还担任着教研组长,教着两个班的英语课。日子很难熬,却因自己的坚强而峰回路转。我的不懈努力不仅告慰了自己的亲人,也更好地展现了教师的风采。我被评为青岛市十佳师德标兵,在全市做了巡回报告。“催伤虽多意越厉,直与天地争春回”女人,你的名字不叫弱者。

于是,我从婆媳关系入手来增加家庭和谐系数并驱赶内心的忧伤。我管婆婆叫老大和功臣,因为没有她就没有我的那个他啊,而且她老人家还在自己体弱多病的情况下,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孙子。这样的称呼绝无哗众取宠的意思。逢年过节,我和爱人都要送婆婆“红包”做“慰问金”、“养老金”,或不定期地给婆婆一些零用钱——老人手头有钱才会心里不慌。其次,每逢婆婆过生日及母亲节时,一定记着送婆婆礼物并请吃大餐。而四季更替时,则为婆婆精挑细选高质量的合体服装;没有合适的,就量身订做。婆婆常年身体不好,那就经常寻医问药,悉心照料。关心婆婆,发自内心地——这是需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的。尤其在动用“家庭银行”时,当儿媳的我从来没有斤斤计较过,这让婆婆高兴地不得了。婆婆没怎么出过门,我和爱人便利用节假日带老人外出旅游,看遍大好河山,体验以前不曾有过的“幸福”:乘飞机,坐动车,尝小吃。尽量使其精神上得到满足并消除心理上的隔阂。同时,学会适应婆婆,体谅婆婆。如,婆婆说的是老家话,孩子出生后,自然耳濡目染,也是一口方言,婆婆很有心理负担。我便打趣道,“没关系,就让您孙子先学小语种吧。”惹得全家一阵哄笑,婆婆也哈哈大笑,但眼里却闪着泪花。

在我看来,只要不是什么原则问题,就要尽可能地使自己的举动适合老人心意。婆婆爱唠叨,就让她唠叨吧,这还是保健的一种好方法呢。自己只管听着,一边听一边随声附和两句,清风过耳没什么不好。婆婆愿意读一些保健养生方面的书,那就尽管多多买来——读书比吵架高雅多了不是?“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青岛老乡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这样的日子算不算幸福?

我轻轻合上书,戴上耳麦,点开了那首久违的吉他曲《镜中的安娜》,由法国著名吉他大师尼古拉·德·安吉利斯演奏的,一任它飘着。倾听着这天籁之音,我的心底荡漾起许久没有过的美好情愫。感谢《牵手幸福》带给我的温暖和力量!我知道,明天我还要继续赶路,带上我阳光般灿烂的笑容,带上我清风般明朗的心境,不管前路是风是雨。

最后,再问一次:“你幸福吗”?

读后感牵手幸福(篇5)

《牵手幸福》读后感1000字:

《牵手幸福》是一本可读性很强的书,它从感悟幸福、享受幸福、保持幸福、追求幸福等几个层面来引导我们如何感悟幸福真谛,怎样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并努力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我们处在一个经济万象、时代节奏感强的年代,这个古老的话题在书中给人启迪,让人心生共鸣。

幸福是人类一种既古老又恒新的追寻目标。但它离不开现实,不能靠虚无缥缈的幻想获得,也不能靠投机取巧获得,而要靠自己的诚实劳动和努力拼搏才能获取真正的幸福。一位年轻的工作人员,夫妻均在事业单位工作,小孩聪颖可爱,学习好。在周围的人看来,他们是幸福的一家。可这位年轻人受到周围朋友、同事炒股的影响,内心萌动,浮躁不安,想靠炒股来掘得一桶金,结果事与愿违,不仅将自己的老本折了,还将自己挪用的公款也折了,后来越陷越深,最终东窗事发,自己追求到的是十多年的牢役。所以,幸福要靠我们自己用心感悟和把握,要靠自己的劳动去获取,而且要现实、要知足。

幸福是我们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小至一个家庭,大至一个民族、国家,但追求幸福的过程与行为应该光明磊落,不能违背公德。近代的中国由于国衰民弱,屡遭帝国列强的欺凌,尤其是小日本横扫大半个中国,犯下了人类历史上不可抹杀的罪行,他们将幸福建立在中国人民的痛苦之上,给中国人民造成的伤害是中华民族永远不能原谅的!

裴多菲在《自由与爱情》诗里写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有了自由才能幸福,可为了今天的自由和幸福,我们多少先烈像周文雍、陈铁军一样舍弃了自己的生命。追求幸福不是一种自私的行为,它是集体的、民族的行为,只有国泰民安,才有幸福可言。当今我们国家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人民安居乐业,世界不少国家不希望在他们面前有一个强大的中国,处处为难中国,挑衅中国。所以,我们应该珍惜这个发展的好机遇,努力工作,追求我们自己的幸福、共筑我们国家的幸福。

幸福无处不存在,只要我们细心体会、感悟。工作中,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可喜的成绩,是一种收获的幸福;笑对人生,与同事、朋友、邻里、亲人和睦友善相处是一种人际交往,游刃有余的幸福;与父母、孩子一块团聚,享受亲情,承传尊老爱幼的美德,是一种天伦之乐的幸福。读后感.生活、工作中学会知足,知足就是要有一个好的心态,把握一个度,它不是一种消极的满足,而是在这个度的基础上积极进取,创造社会价值,在这个过程中获取的快乐感也是幸福。

幸福,就是对生活充满自信,用心享受生活中每一朵小浪花带给我们的快乐,同时品味酸甜苦辣,总结经验,更好地达到我们的目标。幸福,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感悟,就如“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幸福,就如力学原理中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你珍爱生活,留心生活中的闪光点,生活也会更青睐你,幸福也更纠缠你。幸福就在身边,它每时每刻与我们同行。

读后感牵手幸福(篇6)

闭目呼吸,似有清风过耳。连续几日,漫步书香世界,《牵手幸福》缕缕清新与芬芳让我的心灵完成了一次全新的阅读旅程。仿佛突然间明白:人世间幸福如水、如花、如雨、如茶……

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此书集故事性、哲理性于一体,通过精品文章以其生动的笔触、细腻的情感、深邃的内涵、精彩的叙述,深深地打动和强烈地感染了我。《牵手幸福》一书将现代女性普遍关注的爱情与婚姻、家庭与事业、财富与人生、成长与成功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对激励广大女职工们的人生,有着十分积极的励志作用。

我很喜欢书中的“换一种态度”

它让我知道:我们每个人一生的时间有三分之一都花在工作上。人们也常常为工作带来的种种压力而烦恼不已,却又不能因此放弃工作。这是因为,工作是一个人谋生的手段,不管你喜欢不喜欢,你都必须工作,得用辛勤的工作来解决自己的衣食住行,解决自己的生存大计。

的确,你可以把每一种工作都当作是充满压力的工作,一再提醒自己工作有多无聊;或者你也可以提醒自己:“事实就是如此”,你只能全力以赴,做好为止;同样你也可以微笑,充满热忱地面对工作。

我以前在工作中,有时是充满热忱的,如我可以为了完成一个规划或者设计,工作到凌晨4点,第二天还精神抖擞,朋友们还因此而夸我呢;但有时,我心情低落,会觉得工作很辛苦,很烦闷,简直是度日如年。每天在倒数着日子,盼望着放假。那时的工作效率可想而知,身心也不得轻松愉快。

现在由书中得到觉醒:热忱是一种意识状态,能够鼓舞和激励一个人对手中的工作恋恋不舍。把热忱与工作结合在一起,工作就不会那么辛苦和单调了。热忱能使我的整个身心充满活力,使我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工作兴趣,使我精力充沛、工作效率大幅提高,而且不知疲倦。

作为现代知识女性,作为江苏邮电设计院的一名普通女职工,应脚踏实地,努力拼搏进取,应具有海一般的胸襟气度,哪怕是在暂时的失败和挫折面前,也能坦然地笑对人生。我深深地懂得,工作中的经验与自身的勤奋、自信完美相结合,必成为成功的源动力!会为自己的努力而感动,会为自己阳光的微笑而欣慰。幸福成就未来,只要认真去品味幸福,用心去体会幸福,就会从幸福里获取丰富的人生阅历,获得源源不断的工作力量!

隽永幸福的生活就像潺潺小溪中点滴浪花,零星的、散落的,但当它纵身汇入大海中后,却是奔腾的、悠长的。在人生重叠的岁月中,面对生活,缠绵悱恻,浮光掠影,幸福过往,只有忘情地吸允幸福留给自己的甜美,才会拥有真正的牵手幸福。

读后感牵手幸福(篇7)

“落叶回旋,谱写着一曲感恩的乐章,那是大树对滋养它的大地的感恩;白云缭绕,在蔚蓝的天空飘荡,那是高歌对哺育它的蓝天的感恩。——常怀一颗感恩之心,世界就会更加美好。”

这句话,不知道有多少人听到过。而又有多少人知道这句话出自哪里?以前的我,也不懂得这就话的含义,也不知道这句话的出处,直到最近我才知道这是《牵手幸福》中的一句话。

还记得我第一次看,是在一个春光明媚的午后,我在《牵手幸福》一书中所读到的一段话,细细琢磨起来,觉得意义颇深,文字当中所表达的不正是我们对感恩的最好诠释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告诉我们的不也正是要学会感恩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一直都在接受着恩惠,关键是我们也要学会感恩。其实,感恩并不是什么难事,有时只是心灵上的一点点感动,行为上的一点点表示,但这些需要我们用心去做,用爱报答。每年的年末岁尾,我总不忘要发一些贺年片。以前,我总是亲手做贺年片,觉得这样比较浪漫,随着年龄的增长,觉得那些手做的贺年片有些小儿科了,再说,事情多了,平时也难得有时间坐下来去做了。于是,为了买到我称心的贺年片,我会不惜功夫大街小巷去跑,买来后,再精心做上插图,为每一位老师、朋友、老领导等写上能够表达自己心意的祝词,然后再一一寄发出去。做这些工作时,常常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神圣和感恩。

是的,那些旧去的往事会像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放映,给我关怀和教导的老师,我记住您们并向您致敬;曾给我鼓励和指导的老领导,我不会忘记您们,希望您们在新的工作岗位上顺心如意;我的旧友新朋们,更是我今生的财富,你们给我关心,给我帮助,给我快乐,我们一起成长、成熟,我也要感激你们,让我们一同成长,一同进步,一起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

以前,我常在电视中看到一些获奖选手,在诉说自己心声时,总是感激这个,感激那个的,觉得特俗,太没有创意,后来,就想如果是我在台上,处于这种情况,我会说些什么呢?也许,除了感激的话语,感恩的心,我也说不出什么有创意的话来。

在许多人看来,只有过得幸福、快乐的人才会有恩可感,如果你这样认为那就错了。在我看来,一个人活得幸福不幸福,快乐不快乐,并不在于财富的多少,地位的高低,或成就的大小,而在于他用一颗什么样的心来看待自己和自己周围的世界。常怀怨恨的人,即使高官显财,也仍活得毫无生趣。在这种人心中感觉普天之下的人和事都与自己无关,自私自利,这种人是不会有什么幸福可言的。

我想:人生中不该没有感恩。我也常常这样教导我的孩子,生活中,要常怀感激之情,常怀感恩之心。失去了感激的人是自私的孤独的,懂得感恩的人是快乐的幸福的。花儿感激勤劳的蜜蜂充当爱情的使者;孩子感激母亲的细心哺育;小鸟感激大树的庇护……生活中的感恩有很多很多。我们要常常心怀感恩:感激父母亲,他们给了我最宝贵的生命;感恩老师,他们教给我很多知识;感恩朋友,与我一同前进,给我进步的力量;感恩失败,它使我懂得了不足,找回了信心,重新踏上拼搏人生的道路……常怀感恩是对他人的赞美与欣赏,常怀感恩是对自己心灵的陶冶,常怀感恩是打开心扉的钥匙。

《牵手幸福》这本书,看完之后,给予了我很大的心灵震撼。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要懂得其中的道理,明白感恩是我们中国的一种传统美德,它能将我们所有的人,都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而世界也能因此变得更加的美好!而我们也只能每天都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去学习,去工作,去生活,生活一定会变得更加温暖,更加快乐,更加有意义。

读后感牵手幸福(篇8)

当关于幸福的话题越来越多的被提及,当“你幸福吗?”成为大街小巷茶余饭后的谈资。沉寂的我被裹挟着从各色贴着幸福的心灵鸡汤里给自我盛了一碗——名字叫《牵手幸福》。

因为生活中以前的遭遇,使得我对此类书向来是冷眼旁观的,能真正打动我的不多。而寒假忙年之余所见的这本,原本想积习般地一翻了之,但没想到她竟契合了我的心。那些短小精悍的美文以其生动的笔触、细腻的情感和深邃的内涵吸引了我,使我那浮躁的心绪一下子有了着落。让自我在异地他乡的忙年中寻到了难得的清净和安逸,真是受益匪浅。享受之余,竟让我不知不觉地开始品味生活,反思自我。

母亲与父亲的先后去世是我生活中遇到的最大的灾难。我总感觉自我十分不幸,内心总被深深的痛苦纠缠着,如此长年累月的厚积着,透但是气来。这种痛苦像猪油漂浮在我的日子里,没有声息,却搅浑了那一汪清泉水,直到三十三岁结了婚,见到我的婆婆。

婆婆是位普通的农村妇女,干了几十年农活,做了几十年的内当家,虽没能读多少书,却通情达理,经验丰富。虽手中分文没有,仍可将日子调节的有生有色。她总劝慰我,活着就是苦乐参半,日子得靠自我来过。我想起结婚前,不就是靠自我才撑起那个家吗?——弟弟家的孩子刚出生,父亲却偏瘫在床,而自我还担任着教研组长,教着两个班的英语课。日子很难熬,却因自我的坚强而峰回路转。我的不懈努力不仅仅告慰了自我的亲人,也更好地展现了教师的风采。我被评为青岛市十佳师德标兵,在全市做了巡回报告。“催伤虽多意越厉,直与天地争春回”女人,你的名字不叫弱者。

于是,我从婆媳关系入手来增加家庭和谐系数并驱赶内心的忧伤。我管婆婆叫老大和功臣,因为没有她就没有我的那个他啊,而且她老人家还在自我体弱多病的状况下,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孙子。这样的称呼绝无哗众取宠的意思。逢年过节,我和爱人都要送婆婆“红包”做“慰问金”、“养老金”,或不定期地给婆婆一些零用钱——老人手头有钱才会心里不慌。其次,每逢婆婆过生日及母亲节时,必须记着送婆婆礼物并请吃大餐。而四季更替时,则为婆婆精挑细选高质量的合体服装;没有适宜的,就量身订做。婆婆常年身体不好,那就经常寻医问药,悉心照料。关心婆婆,发自内心地——这是需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的。尤其在动用“家庭银行”时,当儿媳的我从来没有斤斤计较过,这让婆婆高兴地不得了。婆婆没怎样出过门,我和爱人便利用节假日带老人外出旅游,看遍大好河山,体验以前不曾有过的“幸福”:乘飞机,坐动车,尝小吃。尽量使其精神上得到满足并消除心理上的隔阂。同时,学会适应婆婆,体谅婆婆。如,婆婆说的是老家话,孩子出生后,自然耳濡目染,也是一口方言,婆婆很有心理负担。我便打趣道,“没关系,就让您孙子先学小语种吧。”惹得全家一阵哄笑,婆婆也哈哈大笑,但眼里却闪着泪花。

在我看来,只要不是什么原则问题,就要尽可能地使自我的举动适合老人心意。婆婆爱唠叨,就让她唠叨吧,这还是保健的一种好方法呢。自我只管听着,一边听一边随声附和两句,清风过耳没什么不好。婆婆愿意读一些保健养生方面的书,那就尽管多多买来——读书比吵架高雅多了不是?“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青岛老乡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这样的日子算不算幸福?

我轻轻合上书,戴上耳麦,点开了那首久违的吉他曲,由法国著名吉他大师尼古拉·德·安吉利斯演奏的,一任它飘着。倾听着这天籁之音,我的心底荡漾起许久没有过的完美情愫。感谢带给我的温暖和力量!我明白,明天我还要继续赶路,带上我阳光般灿烂的笑容,带上我清风般明朗的心境,不管前路是风是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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