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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血十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2-26 来源:互联网

蓝血十杰读后感900字精选8篇。

理想的书籍在读完之后能成为打开我们智慧的钥匙。阅读《洋葱头历险记》后,我对贾尼·罗大里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相信通过读后感的记录方式能够帮助我们好的去回味作品。怎样写一篇读后感?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蓝血十杰读后感,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蓝血十杰读后感(篇1)

《蓝血十杰》读后感2000字:

“以思考之力量,克服习惯之惰性”,书中的哈佛大学名言,值得铭记在心。

一群青年才俊在二战中帮助美空军建立了完善、有效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决策系统,使资源管理和调配效率大幅提升,为战争胜利立了大功。战争结束后,领导人桑顿决定集合手下最优秀的九位精英组成团队,运用战争中的成功经验,在美国企业界建功立业。他们加入福特汽车,帮助福特二世重振公司。他们重建了以数字分析和财务控制为主的新管理秩序,并在此后将他们的管理理念散播到全美。离开和留在福特的十杰成员大多身居高位,其中老大桑顿较早离开,后来创建利顿集团,并成功上市。二号人物麦克纳马拉更是从福特总裁转任国防部长。他们年纪轻轻便收获荣耀,灿烂炫目,但大部分人生活并不幸福,充满了悲剧。

我尝试记录一下自己在这本674页的书中,得到的感悟和思考。

蓝血十杰读后感(篇2)

紧凑的故事情节、十个个性鲜明的青年才俊、数不清耀眼夺目的才华、一场场为自身梦想而倾尽全力的故事…,跟随着作者的文字,我仿佛看到20世纪美国底特律和华盛顿那没有硝烟却异常激烈的战争,一幕幕关于梦想、友谊、风华、绝望的影像在我脑海里不断上演。十杰的理性聪慧让人印象深刻,他们共同信仰数字,认为统计控制能控制企业所有的事务。依靠的不仅仅是天生的高智商,他们还有常人难以理解的追寻自己梦想的热情,并且愿意付出比常人多十倍的努力。不管他们最终是荣耀隐去,还是黯然退出,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毫无疑问全身都曾闪着耀眼的光芒,这样刺眼,这样吸引人,以致我们无法相信一两人最后会带着莫大的绝望最终走向极端。

十杰有太多可以学习的地方:第一,个个怀抱伟大梦想,对工作极度沉迷;第二,他们信仰数字、统计管制,所有的事实都寄望图表,每到一个地方,第一件事就是理清所有的混乱,包括组织、财务和流程;第三,八仙过海,各有才华。除了对数字的共同热爱,他们的组合极佳,擅长领导的桑顿、拥有惊人理性分析能力的财务麦克拉马纳、勇气、执行力十足的利斯、善于网罗人才的HR蓝迪、极具推销口才的热情摩尔…,前三人光芒四射,后面七人也各有特点。第四,互相扶持,也互相竞争。十杰从军队而生,尽管后来彼此之间竞争愈演愈烈,但相较常人他们的默契和友谊已是惊人。

伟大磅礴的梦想,才华横溢的青年,荡气回肠的竞争,让那个灰色的50年代因为有了他们显得多么鲜艳和荡气回肠!

蓝血十杰读后感(篇3)

企业是最粗糙的科学,最冰冷的艺术。”约翰•伯恩在他的这本书的开篇写道。作为美国《商业周刊》资深作家,约翰•伯恩在他工作的几十年中,报道和解读的大多数是企业如何创造千万利润的故事,而在这本书中,他开启了探索企业更神秘的人性面,数字化管理可以成就一个企业,但并不应该是指导企业的全部。研究范本便是近代企业史上10位最伟大的英才,被人称为“十杰”。

之所以被称作“蓝血”,是源自古老西班牙王室的说法。西班牙卡斯蒂利亚贵族宣称自己的血统最为高贵、纯正,他们常自豪地挽起袖管,展示自己雪白小臂上清晰可见的蓝色静脉血管,称之为“蓝血”。其实,是因为不从事体力劳动,所以肤白如雪,贵族由此显示自己与“劳动者”的根本区别。后来西方人用“蓝血”泛指那些高贵、智慧的精英才俊。

书中所写的蓝血十杰是哈佛高材生,曾服务于美空军,是二战的后勤英雄。他们利用数学模式,印出图表,用来交运飞机、部队和紧急物质,更为盟军节余了10亿美元。对他们来说,每一个问题的背后都有数字作为答案。

战后,他们10人打包共同来到福特公司。当时的福特公司充斥着混乱的管理和大量资源浪费的现象,处在濒临崩溃的边缘。他们从研究福特汽车的混沌局面开始,不断反复地拷问利润、成本、库存、盈亏、预算等等话题,使从每一个零件和每一种产品中,获取最大利润。他们对汽车一无所知,而他们的利器就是数字化管理。他们所带来的是一种企业式的意识形态。

十杰信仰数字,崇拜效率。他们拥有强大的理性主义精神,卓越的管理科学素养,因此不论进入什么行业,总是能把一切资源加以数量化——包括人力资源在内。数字化的管理经验也的确为他们带来了巨大的成就,年仅30岁即各有建树,他们之中产生了国防部长、世界银行总裁、福特公司总裁、商学院长和一批巨商。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的理念运作得很完美,企业得到需要的纪律、秩序和控制。

把一切管理的因素数字化,避免了主观不理性的决策,在数字背后更容易发现问题和利润增长点。在一定程度上说,他们已经实现了最初的梦想,改变了世界,改写了美国历史。

然而物极必反。十杰的观点创造了一种崇拜管理和数字、本质傲慢而自大的教派。极度崇拜数字的背后是为了提升效率而牺牲敏感回应的制度;同时他们建立起规模庞大的白领幕僚,把权威和决策集权到中央;为了降低成本和获取控制的效益,牺牲了所有产品品质和顾客满意的观念,我们也忘记了个人的主动精神。曾经被十杰珍视为制胜法宝的数字、分析、统计,成为桎梏企业发展的枷锁。

十杰中的利斯曾使福特汽车公司起死回生,这使他信心十足,接着为福特公司勾勒了一个策略性的计划,要正面对抗强大的对手通用汽车公司。他相信自己可以制造出一款更大更好更美的汽车来战胜对手,他把它称之为真正“美国人梦想的机器”,他全心全意投入这种汽车的创造上,信心满满,完全没有预期成功以外的事情。

直到这部汽车惨败,才如梦方醒。他无法从中复原,失败使他失去热爱的工作,也摧毁了他。利斯最终开枪自杀。

利斯对新产品充满信心,可是这种信心不是来自真正的市场知识或产品经验,而是来自使他们和其他专业经理人近乎神明的实证资料体系。最后,这种体系教导经理人信任数字,不相信人。一切管理的因素皆可数字化,但关键是数字化管理应以人为本而不是数字。数字理性而过于冰冷。人力资源也仅仅是数字,人似乎成了数字的奴隶。

麦克纳马拉,被称为“人类电脑”。在他的数字科学观念下,所有的人都成了国家可运用的资源,于是这些“资源”投入了越南战场,打一场长期的竞争资源、消耗忍受力的仗。在他的管理观念下,人力和人命似乎无关,从不讲情分。结果在期间,美军官兵矛盾非常深。

数字化管理的优劣在10位管理人士的管理生涯中一一体现。蓝血十杰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又有现代企业社会翻版。历史在很多企业中重演:管理混乱,引进管理人员,采用先进管理方式,数字成为考核的惟一标准,过量的数字管理又让人迷失在美妙的数据解释中。数字化管理的主体是人,数字化管理依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如何用好数字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应当思考的命题。《蓝血十杰》给了我们很多启发。

蓝血十杰读后感(篇4)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我们是否会在自己工作的企业中经常遇见一种现象——资源浪费,大量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信息资源的浪费。我们是否思考过,在这些资源浪费的背后,它又代表着什么呢?

最近,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好书——《蓝血十杰》。它描述十位沉迷于美国近代企业史上最伟大梦想的英才。他们曾是精明、应用的美国空军军官,是二战的后勤英雄。他们利用数学模式,印出图表,用来交运飞机,部队和紧急物质,击溃敌人。对他们来说,每一个问题的背后都有数字作为答案。战后,他们共同来到福特公司。当时的福特公司充斥着混乱的管理和大量资源浪费的现象,处在濒临崩溃的边缘。他们为企业提供了管理成长和建立企业帝国的模式,使企业学到了从每一个零件和每一种产品中,获取最大利润,把福特公司和美国所有所有工业拉进了现代世界中,使世界各国对美国机构又敬又怕,而他们的利器就是数字化管理。

现在,我国的许多制造业企业仍然采传统的理念,传统的手段进行经营和管理。这些企业中经常存在着成本是做出来的,而不是算出来的误区,导致了在生产经营中出现材料消耗超标浪费;超标准,超计划采购;加工过剩;能源浪费;大量资产闲置;人员闲置;信息闲置;职权浪费等等。仅在职权浪费中,就因有领导干部为应付基础工作,应付检查,导致工作前松后紧,交货期确认不准确,不及时,导致生产系统出现额外加班,赔偿违约金等多种浪费。

这些管理不善而导致的浪费现象,使这些企业综合竞争力不强,在全球制造业生产分工中只能占据低端位置。随着中国加入WTO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将面临着更加白热化的竞争,存在被淘汰的危险。

设想一下,如果我们的企业也能利用数字化管理,把成本精确到分厘,把任务时间,作业设备运行,工业流程,材料消耗,设备维修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我们企业的资源浪费现象是否会大量减少呢?

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我国必须在今后二十年内实现工业化的目标,而且必须是走信息化等高新技术带动工业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我们只有不断用新的管理思想,冲击旧思维,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思想,使用数字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加强市场应变能力,提升企业的决策准确性和及时性。那么,在未来的世界工业强国中,必定会有我们中国的一席之地!

蓝血十杰读后感(篇5)

自然分四季,人生也分四季,春夏秋冬,成住坏空,规律不可违背。

人的性格特点往往因为过去的人生经验,不断固化。年龄渐长,铠甲日厚,世事变化,无法自新。只能在人生的泥路上,不可自控的滑向命运的深坑,这是规律的诅咒,也是路径依赖的悲剧。十杰信奉的数据至上、理性至上的管理理念导致了他们的成功和荣耀,一成不变的坚持也导致了他们此后的失意和伤痛。

所有的人仿佛都逃不脱这样的规律,但我们却可以通过打破路径依赖,让人生的起伏带来更好的风景,让春天更美,让冬天温暖而不凛冽。曾国藩官场失意后,归家自省,反思求变,内方外圆,重出政坛,创下伟业。凤凰涅槃,圆融求变才能适应变化、掌握人生。

性格、理念只要保持自省、包容和开放,就象百川流入的大海,能自然而然地保持新鲜和健康,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学习的心态使我们不管年龄如何增长、环境如何变化,都能打破路径依赖,获得真正的自由和长久的幸福。

蓝血十杰读后感(篇6)

这是一本“老”书:写的是一群“老人儿”,奋斗在一家“老牌儿”的企业,而这本书也早就在中国出版过,是一张“老面孔”。但是,这是一本极其耐读的书,原文写得好,也难得翻译得达意,值得一读再读。

我首先要提醒的是,不要被它的厚度吓住,一旦你开始读,就再也放不下。十位在二战中功不可没的军人,集体走向福特这个家族企业。那一刻,人们期待政府带来奇迹,政府期待企业带来奇迹,福特期待十杰带来奇迹,而十杰中的每个人则期待福特成就自己新的奇迹。他们在最恰当的时机来了,期望用“最专业”造就奇迹。最终,他们的确改变了福特,但却未必是他们希望的改变。而不管他们愿意不愿意,料到没料到,他们所开创的管理风格,称霸了美国和世界。

这本书屡屡让我有着栩栩如生的现场感。我对这本书抱有毫不掩饰的欣赏,是由于我社会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的背景。打开这本书,我看到十个风格迥异的追梦人的故事;合上这本书,我不禁陷入思考:十个最优秀的人结成团队,其力量是必定大于10,还是过犹不及?十个有相同经历的人结成团队,其决策更精准更高效,还是彼此顾忌更难客观?十个各自身怀绝技的人结成团队,其氛围是相互欣赏和互补,还是掺杂着微妙的妒忌与较劲?十个各有理想的人结成团队,其目标与价值观与组织高度一致时会怎样?不能一致时又会怎样?……

这个世界太惯于以事后诸葛的视角审视和评价。如果成功了,那就是注定的成功,各种先前的迹象都表明要成功;如果失败了,那就是注定的失败,各种先前的迹象都预示要失败。从十杰成长之路以及进入福特之后的团队之路来看,十个人带来太多的变数,也许有千万种排列组合,独裁也好,傲慢也好,专注也好,激情也好,他们带来无数争议的同时,又在以诚挚的初心不遗余力地改造着福特。没有军人允许自己败走在沙场,从战场归来的他们显然秉承着这样的偏执。如果他们的命运中有任何是“注定”的话,很可能就是这种偏执。这种对成功的偏执,让他们一起走进福特;但也正是这种偏执,没能让他们在最恰当的时机离开福特,未能如他们当初在恰当时机的到来。

我近年来在研究人的“认命变运”,即,在承认自己面临外部约束和局限的同时,又毫不气馁地全力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这种人生信念在中国人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由此推知,在追求事业成功的过程中,个人需要充分认知和顺应时势、并与团队成员实现协同。从这个角度来说,十杰之中的很多人都没有做到。

十杰的故事也屡屡让我伤感。例如,书中有一声枪响,那是十杰之一自杀的瞬间。他无法从一场彻彻底底的失败中恢复,因为围绕那番计划,他做的所有的准备,也是唯一的准备,就是“迎接成功”,对此外的一切,毫无预期。他没有倒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却倒在了和平年代自己的枪口下。是的,对于一个格外杰出的人,最能摧毁他的力量,恐怕是自己。

最后,我重复一句:不要被这本书的厚度吓住,一旦你开始读,就再也放不下。

蓝血十杰读后感(篇7)

《蓝血十杰》不但让大家知道管理是一个专业,而且他们所开创的基于数字的管理也是“管理会计师”的必备技能。

他们在美国的黄金时代、在美国称霸世界的短短世纪里,花了不少工夫,才从默默无名的小卒变成声名显赫的企业领袖,他们的魔法让他们得到世界性的荣誉和名望,他们独特的故事成为企业奇谈的一部分。不论用什么标准衡量,他们都是罕见和前所未有的一个团体。

他们十个人当中,有六个成为福特公司的副总裁,其中两位--麦克纳马拉和米勒--担任过总裁,然后又在政府和学术界卓然有成,麦克纳马拉担任过国防部长和世界银行总裁,米勒担任过斯坦福大学商学院院长;十个人中的三位--桑顿、安德森和莱特--后来成为美国其他大公司的总裁和CEO;十个人当中的桑顿和摩尔,还让他们创立和培育的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

麦克纳马拉,毕业于哈佛商学院会计专业,在事务所短暂工作不久,回到哈佛商学院担任助教。后来到桑顿领导的空军统计管制处工作,用数字帮助美军在二战中获胜。他和桑顿属于另类管理者,他们对资产负债表要比产品蓝图在行,对产品成本可能也比产品品质更感兴趣。麦克纳马拉以他媲美电脑的头脑,从会计迅速爬升到总裁。这也让具有财务背景的主管,亦即兰迪和米勒在过去十五年来辛苦网罗进来的企管硕士,在福特公司大权在握。这批不懂汽车的管理者,一定会被福特公司创始人老福特称之为“非常不切实际的书呆子”。

蓝血十杰读后感(篇8)

不同的性格在面对人生选择时,所做出的不同选择,决定了迥异的人生。

麦克纳马拉智商超群、严竣理性,屡创佳绩,升至总裁高位,旋即被肯尼迪总统招至内阁任国防部长。整顿混乱的国防体系,改变了以核武维持和平的军备模式,对人类和平做出巨大贡献。但在此后的越南战争中,却因为自负和对数据的盲目信仰,成了战争的主要推动者,造成巨大灾难,割裂了二战后自信的美国社会。

十杰中的利斯目标感强,渴望成功,外向且好大喜功。在福特法国分公司力挽狂澜,功成名就。回国后推出浮夸的新车型,没有考虑到经济下行,顾客的新需求,遭遇惨败。出走福特几年后无法走出阴影,以自杀告别人世。

天赋稍弱的摩尔,热情外向,内心却渴望别人的认同,不能自强,商业上短暂成功就铺张奢侈,经营遇到困难就酗酒逃避,最终早逝。读后感·书中对十杰人生的描画,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不同的性格在面对成功、机遇尤其是困难和痛苦时不同的选择,决定了每个人不同的人生。勇敢坚忍、愈挫愈勇是多么可贵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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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蓝血十杰》后感


读《蓝血十杰》后感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我们是否会在自己工作的企业中经常遇见一种现象——资源浪费,大量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信息资源的浪费。我们是否思考过,在这些资源浪费的背后,它又代表着什么呢?
最近,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好书——《蓝血十杰》。它描述十位沉迷于美国近代企业史上最伟大梦想的英才。他们曾是精明、成功的美国空军军官,是二战的后勤英雄。他们利用数学模式,印出图表,用来交运飞机,部队和紧急物质,击溃敌人。对他们来说,每一个问题的背后都有数字作为答案。战后,他们共同来到福特公司。当时的福特公司充斥着混乱的管理和大量资源浪费的现象,处在濒临崩溃的边缘。他们为企业提供了管理成长和建立企业帝国的模式,使企业学到了从每一个零件和每一种产品中,获取最大利润,把福特公司和美国所有所有工业拉进了现代世界中,使世界各国对美国机构又敬又怕,而他们的利器就是数字化管理。现在,我国的许多制造业企业仍然采传统的理念,传统的手段进行经营和管理。这些企业中经常存在着成本是做出来的,而不是算出来的误区,导致了在生产经营中出现材料消耗超标浪费;超标准,超计划采购;加工过剩;能源浪费;大量资产闲置;人员闲置;信息闲置;职权浪费等等。仅在职权浪费中,就因有领导干部为应付基础工作,应付检查,导致工作前松后紧,交货期确认不准确,不及时,导致生产系统出现额外加班,赔偿违约金等多种浪费。
这些管理不善而导致的浪费现象,使这些企业综合竞争力不强,在全球制造业生产分工中只能占据低端位置。随着中国加入WTO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将面临着更加白热化的竞争,存在被淘汰的危险。
设想一下,如果我们的企业也能利用数字化管理,把成本精确到分厘,把任务时间,作业设备运行,工业流程,材料消耗,设备维修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我们企业的资源浪费现象是否会大量减少呢?
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我国必须在今后二十年内实现工业化的目标,而且必须是走信息化等高新技术带动工业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路此文来源于网络。我们只有不断用新的管理思想,冲击旧思维,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思想,使用数字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加强市场应变能力,提升企业的决策准确性和及时性。那么,在未来的世界工业强国中,必定会有我们中国的一席之地!

读后感血字研究8篇


你知道读后感应该先从哪个方面着手去撰写吗?每当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对作者的想法都会或多或少的有所了解,亮点是读后感的基本观点,要分析材料,提练感点。读后感大全编辑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读后感血字研究,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读后感血字研究 篇1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位神探,《血字的研究》是他的第一部长篇侦探小说。

此书是以华生作为第一视角叙述,华生是一位前陆军军医,由于负伤,无法继续工作而被准假回家休养。他在租房子时通过朋友介绍而与福尔摩斯相识。在他的回忆录中可以看出,起初他对福尔摩斯的各种行为感到不理解,而后在亲眼目睹了他的所有推理过程后又对他肃然起敬,感到深深的佩服。

福尔摩斯是一位逻辑思维能力很强的侦探,他不但有着令人惊叹的天赋,而且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因此他能够熟练掌握化学知识、解剖学知识以及十九世纪所有凶案文献的知识。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做事认真的态度。

《血字的研究》讲述了一桩离奇的杀人案,这桩凶杀案发生在一个很久都无人居住的旧宅子中,昏暗的房间、地上的血迹、表情十分恐怖的死者、以及墙上奇怪的血迹图案RACHE。通过柯南道尔细微的描写,我完全可以想象出那样一个恐怖的现场。在福尔摩斯和华生二人到达距离现场大约一百米左右的地方,福尔摩斯坚决要求走下马车步行前进。在进入现场后,他通过询问大致情况和敏锐的观察力有了自己的初步判断,紧接着他有了自己的探案方向。后来,通过对凶杀案的第一目击者的询问以及死者生前事迹的调查,找出了真凶杰斐逊霍普。在他人看来这桩极其恐怖、又离奇的杀人案福尔摩斯仅在短短几天内就破了案,就像他曾经所说的:所有的事情,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是真正的棘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不追求名利的人,虽然他取得的成就已经足矣让他出好几本自传了,但是他依然很低调,日复一日地等待一个个案件上门,就算是在闲暇时间里,他也喜欢不停地思考、不断的探索,如同机器一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工作,可见他对于工作的喜爱似乎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如果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像他这样的工作狂一定没有什么朋友,华生医生是他这些年来唯一的朋友,也许天才都是孤独的吧。

小说虽然有几分阴森恐怖的气氛,但是推理过程十分详细,这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部分,通过阅读小说可以锻炼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通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推理小说,让我养成了在生活中也处处留心、细心观察的习惯。在我们日常的学习中更要学习福尔摩斯的细心、坚持、不断探索的精神。

读后感血字研究 篇2

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着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记叙了福尔摩斯让世人惊叹的推理。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福尔摩斯很多的故事,比较着名的比如有《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等等。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双双落下了悬崖。后来,柯南道尔又应读者的要求,让福尔摩斯奇迹般地复活,又接办了很多着名的案子。看过《福尔摩斯探案》的人,都会被他完美的推理所折服。我就以《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表达一下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开篇记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而认识了福尔摩斯。两人第一次见面,福尔摩斯就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让华生惊叹不已。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详细得说明了他推理出这个结论的全过程时,不只是华生,连我(相信应该是大部分甚至是所有的读者)都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只见过第一面,仅仅凭着第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不到1秒内就得到了准确的结果。这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使我们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不只是华生,所有的读者都成了衬tuō fú尔摩斯惊人推理能力的工具。

小说进入了第一桩命案。现在《名侦探柯南》很流行,但柯南遇到的命案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公认的观点是,柯南的推理是基于大量的证据进行的排除,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则是在完全没有候选嫌疑人的基础上完全进行的推理,最后在茫茫人海中锁定嫌疑人,并设计方法捉拿归案。这在《血字的研究》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作者布置了非常阴森,诡异的现场,随着福尔摩斯的到来,现场慢慢地被细化,然后作者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了现场的景象。在我们的眼中,似乎只是一盘散沙,但他哦通过福尔摩斯的嘴巴,他们却成了非常有力的推理基础,每一个细微的环节,经过福尔摩斯的分析,就变成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将一条条线索串联起来,整个案件便慢慢地变得清晰了。全然都在情理之中,但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顺畅,我们丝毫不能找出任何破绽。它们非常明显,因为有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它们又非常深奥,因为我们无法独立地推理出这样的结果。于是我们的智商又一次衬托出了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接下来,当案件的进展似乎不符合福尔摩斯的推理时,又发生了第二件命案。当我们还在为第二件命案摸不着头脑时,福尔摩斯却认为这符合他的推理。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当他去过一次命案现场后,本以为他该继续进行推理,然而他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一个马车夫,并说明他就是凶手。一切就是那么快,所有的人都还在寻思命案的经过时,他却已经有了充分的把握认定了凶手。一切完成之后,他回过头来详细说明了推理的细节,又是那么精确,那么滴水不漏。似乎作者在写作之时,就已认定,把所有的读者都当作了福尔摩斯的衬托。

《血字的研究》,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为它短小,所以它更说明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另一个方面,这个案子也是华生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读者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他的推理能力无容置疑,除此之外,他更是一个活灵活现的人。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无所知的方面。虽然并不完美,但更接近了生活,让人感觉他就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员。他有鲜明的个性。他会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在实验室钻研几天,他也会拉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在遇到案子时,他会很亢奋;在无所事事时,他又会很沉默。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活。

柯南道尔非常成功地塑造了福尔摩斯的形象,但同时,他的小说又是非常犀利地指出了显示生活中存在的社会问题。比如《血字的研究》就是不合理的政教制度和婚姻制度酿成的悲剧。在当时的社会里,这样的现实数不胜数。另一方面,作者又非常灵活地调侃了当时苏格兰场的警-察,把当时政府中一些官员明争暗斗,追名逐利的心理和当时社会上趋炎附势的现象描写的淋漓尽致,使读者回到了19世纪末的古老的伦敦。

总体来说,《福尔摩斯探案》并没有带给读者太多的政治色彩以及令人深思的社会问题。柯南道尔带给全世界最大的惊喜,就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让全世界都看到了推理的魅力!

读后感血字研究 篇3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索选集》的书。这本书里,有的故事生动有趣;有的故事让人不寒而栗;还有的故事出人意料,让人时而泪流满面,时而不禁哈哈大笑。其中,《血字的研究》像天空中的一颗星,在我的记忆中抹不去,擦不掉。

很多人对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不陌生,对他的事迹也都很感兴趣,但对他的长相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下面就先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歇洛克?福尔摩斯,他身高六尺有余,体型消瘦,非常精神;他的眼睛,目光锐利得像鹰,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那么,你们想不想知道这样一个人在《血字的研究》中的表现呢?

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 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第一,在现实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细心观察,仔细思考,这样才容易发现平时被我们忽略的地方;第二,我们要培养创新精神,用和别人不一样的角度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寻找更简单的解决方案。

特别是在我的学习过程当中,歇洛克?福尔摩斯启发我:第一,当遇到答案不确定的时候,不必钻牛角尖,可以换一种思考方法,说不定原本看上去“山重水复疑无路”的题目马上就会变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第二,福尔摩斯在探案时,把每个细小的证据综合在一起,做出大胆而又惊人的推测,这种魄力深深震撼了我。我也要学习他,在做数学题时,应该充分利用每个已知条件,代入基本公式,这样就可以很快得出对结论有帮助的新条件。

读后感血字研究 篇4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着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读后感血字研究 篇5

“‘我早就预料到了’,他点起一根香烟,慢慢说起来……”这是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一案的结尾说起破案的方法的一幕。整个剧情我都被福尔摩斯高超的破案手法所震惊。

福尔摩斯是世界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侦探角色。《血字的研究》是福尔摩斯系列中的一篇:在一个凄凉的夜晚,街道旁一间平常没有人的屋子里有一点亮光,在最里面的房间的地下躺着一具尸体,房间的墙上还用鲜血写下了两个字:复仇……福尔摩斯与医生华生来到了命案现场,福尔摩斯对一枚戒指展开了调查,最后终于找到了凶手!

本篇小说是通过以华生为主人公的方式写出福尔摩斯用科学、假设、观察等方法破案的故事,剧情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福尔摩斯跟平常人一样,会自满、会失落,甚至还有依赖毒品的嗜好。但是他精密的观察力与准确的判断力绝对是一流的,他破案的说词无一不跟前面的许多不起眼的线索产生必然的联系,让人看完后恍然大悟。

福尔摩斯是一个高级侦探、是一个很会骄傲的人、也是一个科学家。福尔摩斯的高大形象会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读后感血字研究 篇6

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许多同学崇拜的人物,我也非常喜欢他。我很欣赏他的推理能力和断案方法,一桩桩棘手的案子在这个“咨询侦探”的点拨下都逐渐明朗起来。读了《血字的研究》,对此我深有体会。

比如,在劳里斯顿花园街奇案中,侦探们在死者所在的房间墙角发现了用鲜血写成的词:雷切(RACHE)。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两位侦探都认为写字人要写一个人的名字,叫雷切尔(Rachel),但是还没来得及写完。可是福尔摩斯经过对房间的仔细检查,却得出了另一个答案:“雷切尔”在德文中是“复仇”的意思。他没有想当然地得出结论,避免了侦探们在探案过程中走过多的弯路。

我还非常欣赏他的一些新颖的观点,比如他认为人应该记忆一些有用的东西,因为人的大脑就像一个小阁楼,它并没有有弹性的墙壁,所以没用的知识放多了,就会把有用的知识挤出来。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地球围绕太阳转。

他可真是个与众不同的侦探啊!

读后感血字研究 篇7

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西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我认为他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读后感血字研究 篇8

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着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记叙了福尔摩斯让世人惊叹的推理。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福尔摩斯很多的故事,比较着名的比如有《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等等。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双双落下了悬崖。后来,柯南道尔又应读者的要求,让福尔摩斯奇迹般地复活,又接办了很多着名的案子。看过《福尔摩斯探案》的人,都会被他完美的推理所折服。我就以《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表达一下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开篇记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而认识了福尔摩斯。两人第一次见面,福尔摩斯就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让华生惊叹不已。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详细得说明了他推理出这个结论的全过程时,不只是华生,连我(相信应该是大部分甚至是所有的读者)都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只见过第一面,仅仅凭着第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不到1秒内就得到了准确的结果。这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使我们对福尔摩斯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不只是华生,所有的读者都成了衬tuōfú尔摩斯惊人推理能力的工具。

小说进入了第一桩命案。现在《名侦探柯南》很流行,但柯南遇到的命案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公认的观点是,柯南的推理是基于大量的证据进行的排除,而福尔摩斯遇到的命案,则是在完全没有候选嫌疑人的基础上完全进行的推理,最后在茫茫人海中锁定嫌疑人,并设计方法捉拿归案。这在《血字的研究》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作者布置了非常阴森,诡异的现场,随着福尔摩斯的到来,现场慢慢地被细化,然后作者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了现场的景象。在我们的眼中,似乎只是一盘散沙,但他哦通过福尔摩斯的嘴巴,他们却成了非常有力的推理基础,每一个细微的环节,经过福尔摩斯的分析,就变成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将一条条线索串联起来,整个案件便慢慢地变得清晰了。全然都在情理之中,但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顺畅,我们丝毫不能找出任何破绽。它们非常明显,因为有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它们又非常深奥,因为我们无法独立地推理出这样的结果。于是我们的智商又一次衬托出了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接下来,当案件的进展似乎不符合福尔摩斯的推理时,又发生了第二件命案。当我们还在为第二件命案摸不着头脑时,福尔摩斯却认为这符合他的推理。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当他去过一次命案现场后,本以为他该继续进行推理,然而他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一个马车夫,并说明他就是凶手。一切就是那么快,所有的人都还在寻思命案的经过时,他却已经有了充分的把握认定了凶手。一切完成之后,他回过头来详细说明了推理的细节,又是那么精确,那么滴水不漏。似乎作者在写作之时,就已认定,把所有的读者都当作了福尔摩斯的衬托。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900字(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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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1】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情绪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样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

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向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能够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应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取;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期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

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2】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3】

余华式朴实无华,但无声处育惊雷的叙述。

其实卖血只是一种手段,在那个时代是卖血,在前几年是借钱,现在是各种层出不穷的贷款方式。卖血是交换,交换欲望,交换希望,交换未来。每一次的卖血都是一次代价下的选择。

一个时代的人,有一个时代的人的思考方式,我们无法理解父辈们的很多行为,他们也无法接受我们的太多思维方式,只能是互相包容着,接受着继续生活吧。

生活就是这样,许三观和许玉兰就是大部分的普通人的生活,一辈子里有犯错,有容忍,有嫌弃,有埋怨,有指责,也碰到困难,遇到磕碰,但最后也是一辈子相扶到老。我不是想要说什么对错,只是想我们大家对所爱的人和我们自己,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容忍,多一些理解。为所爱的人付出,不只是要什么给什么,更是有什么给什么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4】

这本书是我读高二时在图书馆看的,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书名时,我以为这定是余华又一部苦难黑暗系列的作品,但当我读到书中内容时,才发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朴素、充满人性温情的故事。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许三观是封建社会制度下生活在底层的一个小人物,他的人生没有多么绚丽多彩,但朴实有感。许三观一生的起起落落都跟卖血有关,看似荒谬,却真实折射出旧时代底层人民生活的现状。

《许三观卖血记》,由书名便可得知,这个故事离不开“卖血”。许三观一生因各种原因先后共卖了十一次血,卖血的原因有荒谬的、有令人啼笑皆非的、也有令人感动不以的…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

初读《许三观卖血记》,我是因其荒谬的故事情节被吸引,许多在当今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上演的故事情景,一幕幕在书中展现。比如许三观娶媳妇时,他跟许父说他生的儿子也性许,这样就相当于是他倒插门,许父听后也觉得有道理,便将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我第一次读完这个情节,笑了好久,但细想之后,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思想,倒是觉得也不无可能。书中类似的情节还有好多,都是看似荒谬滑稽,但细细思考后却往往能发现其发生的合理性,这也是余华文笔的魅力所在。

过后再细细品读《许三观卖血记》,我却被书中充满人性温情的细节所感动。许三观在书中经常被描述为大大咧咧性格的粗夫,似乎不懂得细心。当在一段情节中,许三观找到离家出走的一乐时,虽然嘴上还是骂骂咧咧的,但看到一乐饿得没力气后便要他爬到自己背上来。一乐看到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当时读完这情节时,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我突然理解了那深沉如大山般的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优秀的小说,余华用其独特的风格,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描述了封建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之后我必定会重读这本书,因为每次读完,我都能收获到不同的东西。作者:陈周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5】

有了《活着》的夯实基础,读《许三观卖血记》时心总在嗓子眼儿,“别死啊,求你挺住!”

开始,这一部从书名开始悲剧的书并没有被我报以太大希望,“死吧,死吧,死吧……余华的老调调又要来了……”。然而,在最后的书页里,只有大骂的娘,没良心的孩子还有那被斥责的爹。从青涩到成熟,从怯懦到无畏,一波三折而后归于平淡,许三观是一位父亲,一个众生相。

其实小说的剧情早已深入人心,仅“许三观卖血记”六个字足矣。而最惹人眼的,正是他卖血时的心。初识医院正值情窦初开,为自己卖血娶妻,而这也是许三观唯一为自己卸的血。之后,补贴家用,救儿扶妻,熟练的让人心疼……恍惚间,挺拔的男人驼起了背,成了卖不出血的老头儿,身边也只有曾经的“油条西施”伴着自己,再吃吃猪肝,再品品温热的黄酒……

我想,这部小说的主题必是各执己见,一人一个样,而最刺我眼的,还是关于许三观这一个男人的成长。不难发现,每个男人都有“幼稚”的一面,就像许三观在最后死皮赖脸地想再卖一次血,但没有人再愿意收。现实永远制约着这个所谓的“一家之主”,上有老下有小,大的要养老,小的要学校……在中国这“重男轻女”的思想下,这一切全都顺理成章地落在了男人的肩上。从小开始被给予厚望,以穷养为基本点,辅以大量吃苦套餐助力成长。终于,他不得不成熟,不得不严肃,变得难以触碰,难以交心……直到彻底从彩虹般灿烂的宝藏男孩化作撞沉泰坦尼克的冰山,也就是那个人见人厌的老父亲。

记得老师总提,“社会会教会你的”,它就像是催熟剂,好似多么青涩的芳华在里头都会糜烂成一滩烂泥,惨不忍睹。在现代如此,追溯过往,在那个朝九晚五的农耕时代,一个男人就是全家的命根。想来若是连饭都锄不出来,其他的更是免谈。“重男轻女”一定是活化石级别的文化糟粕,这并不代表男性会得到好处,相反的,这仅仅是两败俱伤罢了。其实,傲慢与偏见带到现实就永远多害少利,事实也永远不会停留在表面。重男轻女真的使不得啊!

当然,这不是一锤子买卖,还是有很多人付出不懈努力成功“返老还童”,他们抛下了油腻,选择了阳光,放弃了老气横秋,收获了青春潇洒……所以请各位好好留心或是回忆自己的青春,千万不要忘记自己“幼稚”的样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6】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需要更多的勇气。他在苦难中依然能够有寻常人的悲喜,面对苦难,他不是怨天尤人,而是思考解决办法。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的苦难。

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的都是肉。在那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许三观给孩子们来了一顿精神会餐。他用嘴巴给儿子们做好吃的,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红烧肉就煮成了,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道菜爆炒猪肝,说着许三观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一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许三观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苦难是真实的、残酷的,但是在人类这种有关顽强意志的生命面前,它是一座可以攀登而过的大山。在做红烧肉的过程中,苦中带甜。菜肴虽然只有一个,但是亲情却很丰富。苦难只是暂时的,而温情将永远存在。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的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在众多的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感,关键在于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有血可卖的生命状态表示确信。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押幸福,然而他为什么这么确信自己的身体呢?是因为他所坚持的生存观,他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当知道让自己做了十三年的乌龟的何小勇被卡车撞了的时候,许三观特意光着肩膀跑到街坊四邻面前,一边展示自己的身体,一边说道: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经常做善事的人,就像我一样,老天爷时时要惦记着要奖励我些什么,别的就不说了,就说我卖血,你们也都知道我许三观卖血的事,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这几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深藏在许三观心里的信仰般的生存观念。他认为自己善良所以老天爷奖励他身体很好,可以不断的卖血来对抗苦难。虽然说认为有老天爷作为评判是一种迷信,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生存观。在这样的生存观下,许三观生活的踏实善良并且自信。作为一个农民,他不会去思考什么迷信不迷信,他坚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公正和评判标准。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这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存观普通却不平凡。

在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诸神为了惩罚西绪福斯,判他把一块巨石不断地推上山顶,石头因为自身的重量又从山顶滚下来。明知这种劳作既无用又无望,但西绪福斯仍然日复一日,迈着坚定的步伐,将巨石一次又一次的向山顶推去。正如人类,明知人生最后无法逃避死亡但依然在坚定的活着。我想这并不是悲剧。当西绪福斯每一次将巨石推向山顶的时候,他都战胜了命运,他比巨石强大。这一次又一次的巨石的跌落象征着人世间不断跌落的苦难,你永远也无法想象下一次的苦难是什么样子的,然而在这苦难的生命里我们体味酸甜苦辣,感受悲喜离合,更加为人类的生存意志和坚强所震撼。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身上也有着缺点和不足可是正是在最普通最平凡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抗争更具有普遍性。他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更是丰富的一生,无论是眼泪、温情还是欢笑、乐观。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力量。

在现代生活中,大苦难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却也生活在一个个不痛不痒的小挫折中,乐观坚强的面对这平凡又琐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意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7】

这是我读余华的第二个作品。我喜欢余华的作品不仅仅是因为他那朴实无华的文笔,更多的是他揭露残酷现实的那种心酸,往往渗透着真挚的情感。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8】

有时候,人的习惯是很难改正的,尤其是老一辈的人们。困难时期的许三观只有买了些才能吃到炒猪肝,后来他富有了,却还是想去卖血想去吃炒猪肝。就好比我们的父辈们,他们当年吃槐花、吃榆钱、吃杨树莽子是因为粮食不够吃,可现在,他们一到春天,还是回去摘榆钱、槐花和杨树莽子。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是作者余华在自序中对这本书的评价。我想,这是余华的回忆,是他记忆中一段难以忘怀的往事,是故乡的一个人,一条河,一件小事。国外报刊这样评价这本书,说“《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人生活的生动写照,余华的天赋就在于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地处理痛苦的处境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余华是伟大的,他的文风有一种使沉重主题变得轻松简单的力量。能够让人轻松地读完、沉重地思考,这是余华笔杆子的独特之处,也是对历史、对人性最起码的尊重吧。

读后感结婚900字精选8篇


关于写作品读后感您了解哪些方面呢?当我们从作者写的作品中明悟了新的道理之后,读后感这种应用文体,让我们能够更直观的去了解读书后的心得感悟。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读后感结婚,欢迎你的品鉴!

读后感结婚 篇1

音符从各种器乐中跳跃出来,细细聆听,是海水在波涛中澎湃;是孤松在悬崖中傲立不羁;是沙漠在太阳的炽热下沐浴。——慷慨激扬的感情,随着音乐的节拍起起落落。

《费加罗的婚礼》主要讲述的是:伯爵的仆人费加罗爱上了伯爵夫人罗西娜的待女苏姗娜,并打算与好结婚,但生性好色的伯爵非但对妻子不忠,相反还试图勾引苏姗娜,所以对费加罗的婚事百般阻挠。而罗西娜的前监护人医生巴尔托罗和其女管家马切丽娜也出自个人的目的阻挠费加罗的婚事。而伯爵的男侍少年凯鲁比诺也爱上了主人罗西娜,并为此深深地苦恼着。费加罗于是取笑他,告诉他男人应该去当兵,不该去追求那虚无缥缈的爱情。由于伯爵对苏姗娜的百般挑逗,使得苏姗娜又气又不敢得罪伯爵,而此时伯爵夫人罗西娜也早已知道伯爵的不轨之举,于是和苏姗娜相商教训花心的伯爵。情感的纠缠,离奇巧妙的情节,是一部歌剧,又像是一部电影,讲述了费加罗扞卫自己的婚姻,最终取得幸福的历程。

音乐铿锵有力,场面虽不是壮阔宏大,但却给人一种生活的真实感。费加罗和凯鲁比诺等人的咏叹调脍炙人口,让人听了入目三分。虽然纯音乐,细细聆听能激荡心情,陶冶心菲,但歌剧剧配上了剧情,不仅可以满足人们听觉上的享受,而且还可以充斥你的视觉。剧情中带有音乐,音乐使剧情更加丰富。

《费加罗的婚礼》中有很多巧妙的情节。女管家马切丽娜原是想逼迫费加罗娶她为妻,可意想不到费加罗竟然是她的亲生儿子。眼看剧情有可能成为悲剧,且无挽救的余地。可矛盾一旦已解决,大家皆大欢喜,而只有伯爵一个人气呼呼,愤愤不平,因为这件事中宣告他输了。

整部歌剧中从头到尾洋溢出一种轻松幽默、愉快的气氛。在剧中,莫扎特广泛地运用了咏叹调、二重唱、三重唱等多种形式来刻画人物的内心和渲染剧情。

情节安排得非常巧妙,如在第二幕中,伯爵气冲冲地拿着告密信敲响夫人的房门,当面责问否对他不忠。此时的伯爵夫人也惊慌失措。该怎么办,面对伯爵的步步紧逼,伯爵夫人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形势越来越严峻,在跟随伯爵拿到锤子后,伯爵夫人不得不坦白,或许能以坦白从宽得到宽恕。愤怒的伯爵,被忌妒之心侵噬的伯爵,撬开了卧室的那一道门,却意外的是苏姗娜。原来凯鲁比诺在伯爵与夫人走开的瞬间,已在苏姗娜的帮助下从窗户逃走。命运给了伯爵夫人一个反攻的机会。她反过来指责伯爵,使得伯爵只好连连道歉。

幽默、诙谐的表演方式,使我们欣赏歌剧的片刻之余得到完全的放松。

读后感结婚 篇2

他们相遇在一场埃及文物展,展品有一具金合欢木棺材,上面绘着“情人之神,吻你到海枯石烂。”

在戈里诺的广场,昨夜打过架的乐手用毛巾擦汗,妮农脱掉鞋子,光着脚肆意起舞。每个跳动的音符与体内的病毒纠缠,应和着爱人的步伐,无休无止,直到酒阑人散。未来的某天下午,瘦小的妮农会找到力量抬高一只手臂,被吉诺握住手,海龟戒指戴在她的无名指上,两人的手都在半空停留。“海龟会向外游泳,游走。他的眼睛会追随她进入永恒。”俄耳甫斯的回头,是死生中最漫长的一瞥。

信号工踏上崎岖的道路,将摩托车骑得飞快,夜晚光明依稀可见,“像海鹦鹉一样栖立在黑暗中的一块礁石上”。车子前灯不时隐没在山壁间,飘渺如圣母神龛前微弱的烛火。泽德娜与身旁的男人喝起咖啡,珍珠白的牙齿被咖啡泡沫浸润。一一流逝的岁月飘散在风中,她眯起眼睛,想象着妮农吹起鸟笛的样子。阳光洒到少女宝石般透亮的肌肤上,昨日搽的香水还留有余味。费德里科曾拿着冰冷枪支的手如今举起酒杯歌颂幸福,为了年轻人鲜活饱满的爱。深红的葡萄酒让轻快的仪式变得醇厚,一个长着三十个脑袋的生灵酒足饭饱,为生命狂欢。拄着白手杖的佐巴纳科斯穿过观望的孩子,走回到希腊的街头。蓝贝蒂卡民谣响起,一声叹息滑过,这场宴会在记忆里不断重生。幻想世界里,欢愉过后,他们去到了更广阔的苹果树下。

读后感结婚 篇3

内容简介:就像被人推了一把似的,毫无预警地,丁萌萌成了昔日同窗中为数不多的“剩女”。然后她继续被人推着,相亲、恋爱,甚至差点儿结了婚。就这么一路跌跌撞撞,身不由己——直到她在一道门前停下来,这里风景很好,日近西斜,一片宁静。她回头审视以往的日子,走过的路上只留下两行盲目的足迹。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丁萌萌推开眼前那道门,炫目的光芒映照过来,光辉中是一道似曾相识的身影。那是谁?他躲在日子的哪一个角落?险些被遗忘。那一刻丁萌萌像是新生,只有爱与她的爱情有。

被结婚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谁不敢爱,最后不就是看谁更敢错吗?爱错了,那又怎样,从头再来就是了。爱对的人谁保证能走到最后,爱错了的不见得一无是处。”从《双面胶》到《蜗居》再到《被结婚》,从婆媳关系,到住房关系,最后到广大的剩女关系,我们的人生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杯具。

被结婚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悲哀的事情,总是少不了我们。最悲哀的,莫过于结婚这个词。有时候,我们不是为了这个人而结婚,而是为了结婚这个制度而结婚。你的爸妈,从为你每天不按时回家而担心,到后来你每天按时回家而担心,这后来只有一个结果,要么孝顺死了,要么生活死了。

读后感结婚 篇4

《刑场上的婚礼》当我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便对这篇文章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因为我知道,上了刑场就等于生命开启了倒计时,在自己生命倒计时的时刻举行婚礼,也代表着一对爱人有可能永世不得相见。在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也感悟到了许多。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的是:国民党反动派抓到了周文雍和陈铁军,他们以为可以从他们口中知道共产党的秘密,便经常去审讯他们。可是他们并没有说出任何秘密。在1928年2月份的一天。反动派把这两个共产党员押赴刑场,就在行刑前的一刻,陈铁军向大家宣布他们开始举行婚礼。陈铁军还说,让反动派的枪声做他们的结婚礼炮。枪声响了,两个英雄儿女在人间永远留下了他们的青春,在中国革命历史上永远留下他们的功绩,也留下他们不朽的爱情。

阅读了这篇文章,我收到了十分深的感悟。有多少革命英雄为了祖国奉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奉献出了自己的青春。但是他们毫无怨言,一心只为国家。他们的这种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

陈铁军和周文雍,他们把自己宝贵的青春年华还有生命都献给了党和人民。但是因为为了革命的利益,他们顾不到个人的爱情。直到行刑前的一刻,他们宣布他们要举行婚礼了。让反动派的枪声做他们的礼炮。我相信,在“礼炮”声后,他们一定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在一个没有硝烟的世界。

在中国共产党革命的时候,不单单只有陈铁军和周文雍,共产党还有许多这样的英雄事迹。他们愿意为了祖国放下自己的感情,他们愿意为了祖国放下自己的亲人,愿意为了自己的祖国放下自己的生命。

他们为什么要为祖国付出这么多?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牺牲终有一日会换来世界的和平。他们坚信和平会到来,他们坚信阳光会驱散一片黑雾,他们坚信中国共产党一定会胜利。

《刑场上的婚礼》,并不是代表陈铁军和周文雍他们的结束,而是代表他们幸福的开始。他们会去到一个没有任何战争硝烟的地方,开启他们新的生命……

读后感结婚 篇5

内容简介:为什么如此之多的“三高女性”自觉选择了充当“齐天大剩”?为什么现在非常火爆的相亲节目中的男人和女人都很优秀,却少人牵手、孤单离场?为什么男人女人越来越像两条平行线,彼此倾慕却无法交集?或者即便相交,结成眷属,却只是构成了一个大大的“╳”,开始于误会,终结于错误,渐行渐远,无可奈何地忍受孤独?答案就是:因为他们都缺少爱的能力。本书完全跳出了两性指南的范畴,从心理学的视角对我们的情感做出了耳目一新的分析和解读,追根溯源,深刻剖析童年时代对一个人心理的深层影响,让我们顿悟,原来,许多爱情中的偏执,婚姻中的矛盾,两性相处时的痛苦,婆媳关系里的纠结,都与我们童年时的家庭环境与教育息息相关。相比那些药方系,毒舌系,温情系,棒喝系的书,这本书更像是一本实用理性的身心灵读本,它将帮助天下女性更好地驾驭感情,经营家庭,从而获得天长地久的幸福。幸福,会让女人的青春走得更远。

恋爱时不折腾,结婚后不动摇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独到的见解、细腻的文笔,尖锐的观点,子航老师以他个人均衡的男女能量又写了一本剖析男女情感的佳作。这次他以潜意识和我们原生家庭为主轴,娓娓道来这些动力之间的冲突对我们感情世界造成的影响,当然,还有最实用的应对之道,改变之法,我个人强力推荐这本内容丰富又实用好看的书!

恋爱时不折腾,结婚后不动摇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的网友:这本书很好,它已经远远超出了两性情感的范畴,告诉我们原来大多数恋爱和婚姻中出现的深层问题,比如我们为什么我们老是失恋、为什么我们总是不相信感情、总是怀疑对方,总是对婚姻恐惧,总是爱对老公吵,为什么婆媳关系紧张、为什么夫妻结婚后感情越来越淡,要么来自中国传统的文化心理潜在影响,要么来自你的童年和父母的关系的潜在影响,这种分析比一般简单分析男女两性心理差异的绝大多数这类书要深。但这本书又不像一般国外那类心理书籍那么枯燥难懂,作者经常分析一些理论,再穿插一些例子,包括他做电视节目和做情感咨询的普通人的大量第一手案例,而且更有意思的是他还分析了诸如克林顿、奥巴马、戴安娜、希特勒、隋炀帝、明朝万历皇帝以及梦露、迈克尔-杰克逊、英格丽-褒曼等很多大家早已十分熟悉的古今中外的名人的情感问题以及他们的性格心理,这些名人我们似乎了解,但他们隐秘的心理我们又不了解,被作者一分析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是一本值得收藏和反复再看的好书。

读后感结婚 篇6

当收到闺蜜安利的书《30岁前别结婚》,被作者的简介震撼到了。陈愉,一位出色的现代精英女性。首位洛杉矶华人女副市长、世界500强CEO猎头、畅销书作家、世界级KOL、两个孩子的母亲……。作者陈愉简历辉煌,让人在阅读书本前对作者产生兴趣。迫不及待想看书里分享的故事。

书序:“一本献给中国女孩的心理自助书籍。关于年龄危机和婚姻焦虑,陈愉认为“30岁”不仅是生理上的概念,更是心理上成熟的阶段。如果此时你正忙于工作、忙于眼前的事业,没时间谈恋爱、考虑结婚,不用焦虑,现在正是实现经济、精神双重独立的最佳时机,先成为MS.Right,再去找MR.Right!”

由一位阅历丰富,事业成功,家庭幸福的现代独立女性来执笔书写的书籍《30岁前别结婚》内容特别有说服力。从书中引申到现在的社会现象,社会氛围。发现原来同一个地球,同一个样。无论在身处哪个国家,接受什么程度的教育,怎样的家庭环境成长,30岁这个年龄,对女性来说都是一道槛。跨过这道30岁的槛,我们才能真正地成长。当我们成为了那个自己喜欢并满意的“MS.Right”,才会有更多机会去遇到那个属于自己的“MR.Right”。

最近热播的电视剧和综艺节目,都不约而同地提到女性30+年龄。电视剧里的3位女主角给我们展现了不同性格不同的人生。所谓的性格决定命运。电视剧的剧情很接地气,也引发女性们思考。而综艺节目里的30位姐姐,千姿百媚,百花齐放,展现的是另一番风景。原来在我们普通观众眼里看来遥不可及的女明星们,她们也会有年龄带来的危机感。娱乐圈竞争激烈,更替迅速,稍不留神就会被淘汰的可能。必须时刻都带着一股劲,拼尽全力去冲。30岁前后的事业冲刺黄金期,女明星们不敢松懈,不谈恋爱不敢结婚,生怕错过事业爆发的最好时机。现实生活中,无论你的身份是普通人还是女明星,同样会遇到不同的困难,压力,也会有不同的焦虑。

从电视剧和综艺节目看女明星,回归到日常生活中看看我们自己的经历。作为现代独立女性,确实走每一步都不容易。

站在30岁这个关口,是该随波逐流,乖乖地去相亲,恋爱、结婚、生娃。还是该遵从内心的声音,工作上全力冲刺,假期去旅游开阔眼界,培养不同的兴趣爱好,做一个内心丰富,见识广博,不缺安全感的自己?

靳羽西女士:“无论你是单身、已婚还是离婚人士,这本书都属于你。它教你如何思考、如何拥有梦想、如何追求自己的梦想;作文它还教你如何去吸引你梦寐以求的男人,如何去捕获生活中你值得拥有的每一样东西。而最棒的是——它教你如何一边尽享生活的乐趣,一边用最迷人的方式去做到这一切!”

看《30岁前别结婚》这本书,会带来启发,带来参考。无论是想早婚早育还是晚婚晚育,或者是选择保持单身、丁克家庭等等。都是很棒的选择。保持经济独立,内心强大,成为独一无二的自己,做最有趣迷人的你。

站在山的最高点,看最美丽的风景~成为了“MS.Right”,自然就会遇见专属于你的那一位“MR.Right”。

爱情可能会晚到,但一定会降临。

读后感结婚 篇7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书名叫做《红背蜘蛛的神秘婚礼》。

这本书由沈石溪所著。讲述了和煦阳光小学来了一只神秘的蜘蛛老师,名叫黑珍珠。一开始,同学们都很怕她,不过经过了十几天的相处,同学们都被黑珍珠老师渊博的知识所折服。可是好景不长,以大红冠为首的家委会开始弹劾黑珍珠。黑珍珠老师难以承受巨大的压力离开了动物联盟小镇。为了寻找黑珍珠老师,熊猫黑眼圈、兔子花朵朵、狐狸星闪闪、变色龙风炫炫踏入了神秘危险的蜘蛛丛林。等四人小队回到动物小镇后,杀人蜂不断袭击小镇,大红冠也未幸免于难。后来靠着黑珍珠老师的解药,才使患者们恢复健康。后来,黑珍珠老师召回蜘蛛丛林里的蜘蛛,启动“天网工程”,战胜了杀人蜂。

故事告诉我们,生物与生物之间的关系都是一样的。大家都不能互相埋怨、歧视,对待人都应该是善良的。在发生危机时,我们还要团结一心共渡难关,并且,也不能辱损他人,因为每一个人都是重要的,我们要互相珍惜。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喜欢。

读后感结婚 篇8

《靡香国没有婚礼》读后感1000字!

苏岑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位作家。她是一位非常能够为读者带来惊喜的作家。她的每一部作品都会为我们带来一些不一样的感受,每一次的阅读都会像是探险一样充满乐趣。就像是她的最新作品《靡香国没有婚礼》,在没有阅读之前,谁会想得到这个故事会如此的出人意料又让人感慨万千呢?

《靡香国没有婚礼》是一部写给成人世界的大孩子们的《一千零一夜》。谁说大人的世界里没有童话?或者只是因为成人世界的童话更加的残酷与无奈吧!神秘的靡香国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没有婚礼的国度?为什么每一个在大婚之前离奇消失又出现的新娘在此之后都会拒绝出嫁,宁愿一人孤老?为什么就连英俊潇洒的王子一样难逃厄运?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究竟还隐藏着多少的秘密与悲伤?成人世界童话的真相总是会扎心的,爱情在古今中外流传的故事中都会是绝对的主角,只是不知道这次在苏岑的世界中,又会为我们演绎出怎么样的缠绵悱恻。

我们渴望爱情,我们也曾经为爱情奋不顾身,只是在很多的时候我们经常会求而不得,得而不喜,但是我们总是找不到问题的原因,我们把所有的一切都归结于我们曾经爱过,但是现在不再爱了。爱情的凋零与逝去真的如此简单吗?!关于爱情,我们其实有着很多的误区与想当然。我们希望可以遇到一个非常非常爱自己的人,希望他可以将整个世界都送给自己,希望在他的世界中只有自己一个人,但是真的如此的话就真的会幸福吗?也许我们会真的遇到一个那样爱自己的人,但是也真的会将自己与对方禁锢在一个再也出不去的牢笼之中,就像是拉法哈莉的丝毯中的罕穆德与拉法哈莉。

罕穆德自然是爱极了拉法哈莉,只是这种爱未免有点太过于恐怖。他将自己最心爱的女人禁锢在精美绝伦的丝毯中,他把一切美好的东西全部放进丝毯中陪伴着拉法哈莉,他带着拉法哈莉走遍世界,领略各地的风光。除了自由,拉法哈莉得到了自己所希望的一切,只是这样的爱情对于罕穆德与拉法哈莉来说真的幸福吗?在故事的最后,当罕穆德知道让拉法哈莉获得自由的唯一选择是自己放弃对她的爱的时候,罕穆德将自己也绣进了丝毯中,永远的将自己与拉法哈莉囚禁在了丝毯中。这是一个多么让人心寒的故事结局呢?但是也会带给我们不少的对于爱情的理性探索吧。所谓爱情,并不是一定要将对方完全占有,在两个人的共同世界之外,为什么就不能有相对对立的空间呢?有的时候,距离也会是自己爱情的最好屏障吧!

打败爱情的东西有很多,无限的欲望将会是其中杀伤力最大的一个。在故事的结尾,木豆儿告诉掩香夫人,摧毁幸福的,并不是婚姻,而是欲望。欲望可以提升热忱,但是贪婪却可以摧毁一切。在婚姻生活中,我们对未来有着无限的憧憬,却也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的心变得很野,变得什么都想要,有限的欲望渐渐的变成贪婪,疯狂的吞噬着所遇到的一切。爱情,婚姻,甚至是我们的生命都变成我们无限贪婪之下的牺牲品。或者在苏岑的故事之后,我们都将去重新思考,关于婚姻,关于爱情,我们究竟该以怎样的一种态度去面对!

《蓝袍先生》读后感_900字


《蓝袍先生》读后感900字

《梆子老太》在旧社会时期,梆子老太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因不能生养,不善女红而被村民嫌弃,嘲讽。她的腰杆也不直了,说话也小声了,这是她的可怜之处。但她后来“盼人穷”,善妒嚼舌根,是她做人做事的弊端。但在有意无意地与乡邻们产生摩擦后,她也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她不明白,跟时代的汪洋大海相比,个人最多就是大海无意间托起来的浪花。以为登上了权力的山峰,殊不知是把她推进了被厌恶被孤立的深渊。说实话,这是时代的悲剧。

《蓝袍先生》写法比较巧妙,以启蒙老师对我述说的故事串成主线。对当时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都有很细致的描写。描写的场景很逼真,会让人有代入感。徐慎行接下父亲的衣钵,在18岁去学堂坐馆,谨遵父亲的严厉教诲,禁锢了思想。在后来他去了速成二班,老学究的做派自然受到同学们的嘲讽。那时候讲解放思想,破除封建,而蓝袍就是象征封建思想。虽然他在田芳的鼓励下脱下蓝袍穿上列宁装,但也没有改变他悲惨的命运。被刘建国穿小鞋后,他被定性为右派,二十五年来受尽了白眼嘲笑批斗。以至于他觉得狭窄逼仄的库房,才是安妥灵魂的清净之地。经历过右派的冲击,终于做到父亲写的字条——慎独。

出门干活,闭门思过,谁的房子我也不想去,怕因此而玷污别人,于自己也惹是生非。

但我仍是不能赞同徐慎行打着解放思想的幌子,在已婚的情况下和田芳交往,这是给了两个女人希望,更是痛苦。我并非支持包办婚姻,只是对已婚男人还对其他人表达爱慕这种行为不赞同。他的妻子是在封建思想下的悲剧产物,因丑而滋生了自卑,结婚后没有得到丈夫的尊重,在不知情下被离婚。致使在村里没有地位,被耻笑。后来徐慎行被定性为右派,她不过是出出气,也未曾离弃。说到这儿,可能也有一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感觉。如果她能懂得成全,那将是三个人的幸福。她能找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在一起过活,或许烟火味儿会更浓一些。

敬畏生命读后感900字精选8篇


常言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作品是作者写的,从面世以来就引起了巨大的欢迎。写读后感的好处,那就是可以加深对内容的理解,您的孩子是否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敬畏生命读后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敬畏生命读后感(篇1)

《再被狐狸骗一次》,多有意思的题目!沈石溪老师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连给小说起名儿都这么善于抓住读者心理。于是在这份极大的兴趣中,我开始了阅读。

故事讲了“我”在云南边境插队时,有一次带着一只鸡,遇见了一只公狐狸。那只公狐狸躺在鹅卵石上,口吐白沫,像死了一样。“我”走过去正想抓公狐狸时,他却逃走了;而另一边,母狐狸已经偷走了“我”的鸡。好一出夫妻双簧调虎离山计!

冤家路窄。不久“我”上山砍柴走到一个树洞前,又遇见了那只公狐狸。他先是假装被藤蔓绊倒,又想让“我”去抓他,见“我”看穿他的伎俩不再上当,便转身往树干上撞去,右脸的眼角到嘴角被磨得血肉模糊。我似乎察觉到树洞里的动静,他又突然用嘴撕自己大腿上的肉。皮被他撕下一大块,血淋淋地还没断,像红旗一样飘动在胸前。这时的“我”已明白树洞里藏着小狐狸了,他更疯狂了,居然拼命往自己膝盖的骨头咬去!齿间发出可怕的啮咬骨头的声音,膝盖骨竟活生生被咬断了,最后血干致死!“我”不忍心再去抓小狐狸,任由母狐狸把她的孩子们带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可敬的父爱啊!原来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聪明的才智,有丰富的感情,有那份为了孩子不惜一切包括生命的勇气!狐狸为了保护家人,竟然不惜自残甚至*,这种连生命都可以割舍的壮举,可能连我们人类都不一定做得到。也许我们和狐狸没有共同的语言,也许我们读不懂狐狸那复杂的眼神,可狐狸却能猜出我们的心思,原来狐狸比我们人类更高一筹!以后我会用更明睿的眼光看待动物,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公狐狸是伟大的!父爱更是伟大的!

敬畏生命读后感(篇2)

今日在闲暇之余我在网上读了的散文《敬畏生命》,感触颇深。

作家张晓风在她的散文集《常常,我想起那山》的“自序”里写到:“我是一切的人,一切的人是我,不管身在海峡的哪一边。我写一切的事,一切的事是你的事,也是我的事。我吐露我的声音,而我的声音其实也就是你的声音啊!──”亲切圆融,以小见大,情系万物,在俗常中发现人生的真谛,这就是张晓风散文的整体风格,它在《敬畏生命》中被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

“生命”是一个亘古不衰的话题,古今中外,不知有多少文人志士执著地探询生命的本质和意义。而张晓风在散文《敬畏生命》中,仅仅捕捉住人生一瞬间看到的景致,寥寥数笔就将生命最为动人的魅力展露无遗。植物凭借风传递种子而得以延续生命、繁殖生命本是一件极其普通的事了,但作者却从那接连不断飘送的“白*的纤维”中深深洞觉出这些小生命的百折不挠、顽强不屈的韧*和强旺的活力:它们不遗余力地寻求生存的机会和空间,它们对生命的珍视、热爱,震撼着作者当时闲适优雅的心绪,它们的生命形式和生命内涵令作者敬佩不已,也使她感悟到生命的可敬。作者巧妙地借自然界的生物婉转地表达了她的思绪,其心灵的波动所产生的强大的感染力引领着我们一同进入她的情感和思维空间,共同品味、思悟生命的伟大和内涵。

张晓风的散文素来具有诗的典重凝练,而又不失美文的浓郁的品味和洒脱,在平易秀美的文字中浸透着深邃的哲理和高洁的人生境界,在行云流水的抒情中蕴蓄着作者独特而成熟的人生感悟。《敬畏生命》这篇散文是精品中的精品。

张晓风在散文《敬畏生命》中,仅仅捕捉住人生一瞬间看到的景致,寥寥数笔就将生命最为动人的魅力展露无遗。植物凭借风传递种子而得以延续生命、繁殖生命本是一件再自然、普通不过的事了,但作者却从那接连不断飘送的“白*的纤维”中深深洞觉出这些小生命的百折不挠、顽强不屈的韧*和强旺的活力:它们不遗余力地寻求生存的机会和空间,它们对生命的珍视、热爱,震撼着作者当时闲适优雅的心绪,它们的生命形式和生命内涵令作者敬佩不已,也使她感悟到生命的可敬。

行文中,作者以平等或者说尊敬的情感赞美着那些看似弱小的自然界的生命,在感叹和赞颂之余,她又联想到人类自身,“我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虽然是植物的”。作者巧妙地借自然界的生物婉转地表达了她的思绪,其心灵的波动所产生的强大的感染力引领着我们一同进入她的情感和思维空间,共同品味、思悟生命的伟大和内涵。

敬畏生命读后感(篇3)

我感到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荫,但造物主乐于做这样惊心动魄的壮举。

初次遇到这篇文章是在初中的语文课本里,当时还读不懂,随着阅历的不断增多,我似乎慢慢地对此有了一些想法。

从小我就听说了生命是伟大的,当时我只知道当一个人不存在时,就不能吃糖和玩游戏了,那是我对生命的最初想法。可是,在这次暴风雪灾害中,看着广州火车站的民*们日夜维持秩序,以防发生踩踏的事故;看着高速公路上民*们为滞留旅客送水送食物送棉衣,医生们为生病的人看病;看着许多领导慰问,安抚民心;看着电缆维修工人日夜抢修电缆,武*战士不断铲雪;看到新闻中传来的几个人因公殉职的讯息……我明白这敬畏生命不仅是为了自己生命的延续,为了下一代生命的延续,更是为了那些素不相识的一家人。这些暴风雪的战士们离开的妻子儿女,离开了舒适的家,毅然来到*天雪地中,为了那素不相识的没水喝,没食物吃,没被子盖的老人,年轻人和小孩。

他们奋战在暴风雪的前线,不计成本地奉献着自己,温暖着他人。这是为*服务的代表,是生命价值的完美展示者。我敬畏他们,暴风雪中的英雄。

敬畏生命读后感(篇4)

为了能更好地经受生活的惊涛骇浪,他减轻了自己生命之舟的负担。他抛弃了被认为是多余的财富,但扔掉的'实际上是饮用水和干粮。现在他轻松地航行,但却是一个受饥渴折磨的人。

感悟:生活就像在大海中航行一般,随时可能遇到狂风暴雨和暗礁,而人们往往毫无准备,慌乱代替了理智,让我们常常做出后悔不已的事来。我们可能伤害了最亲的朋友,家人,可能放弃了理想和信念,甚至不再信赖真理的胜利,直到有一天时间治愈了伤痛或有一天恍然大悟,才发觉我们做了最愚蠢的事,我们糟蹋了生命,即使继续活着,却如行尸走肉。

我们共同漫步于昏暗中,在那里没有人能自信辨认出他人的面貌。只是偶尔地通过我们与同行者的共同经历,或者通过我们之间的交谈,在一瞬间,他在我们之旁就像由闪电照亮了一样。那时,我们看见他的样子。以后,我们也许又长时间地并肩在黑暗中行走,并徒劳地想象他人的特征。

纯洁自己的人,什么也夺走不了他的理想。他在内心中体验到真和善的理想力量。虽然向外发展较少,但他知道,他在纯洁内心方面做了许多。只是效果尚未出现,或者他尚未看见。哪里有力量,哪里就有力量的作用。阳光不会失去,但阳光所唤来的新绿需要发芽的时间,而播种者并不注定得到收获。一切有价值的行为都是处于信赖的行为。

感悟:别人嘲笑,误解,讥讽,没关系,如果你因此愤怒,厌恨,伤心,那么你会显得愚蠢,甚至像可怜的犯人。你的内心被搅乱成混水,不够纯正。你没有坚持,没有力量。如果心智足够丰富的话,你一定会体验到真和善的力量,你足以得到快乐。

阳光不会失去,但阳光所唤来的新绿需要发芽的时间,而播种者并不注定得到收获。

感悟:有因也得有缘,有善因,不一定能马上有善果,就像播种者播下了种子,有了阳光,却不一定得到收获。

敬畏生命读后感(篇5)

文章写的是作者在印第安那州的一次小小的经历所引起的联想。一个夏日的午后,作者在湖边看书时,偶然发现湖边的树正在飘散着大团大团的、棉花似的白色纤维。沉浸在书本中的作者以为这只是一时被风吹散开来的,并未在意。可是,渐渐地,这漫天漫地、无止无休地飘送着的、云朵般的种子,完全转移了作者的注意力。它们自顾自地壮观地飘散着,本是来看书的人,却静静地坐在湖畔,在不知不觉中度过了那整个的“长得不能再长”的夏日午后与整个的晚上。

是的,我们许多人都知道,“有一类种子是靠纤维播送的”。在我们所习见的植物中,比如柳树,便是以这样的方式传播种子的。那么,在杨柳吐絮的时节,那如雪的杨花,曾在你的心中留下怎样的印象呢?也许是杨万里那样的“杨花可是多情思,飞入船中落酒中”的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或者是像黛玉“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一样的伤感?亦或是烟惹风迎的热燠燠的烦扰?要不就是四处飞附的轻薄缭乱?有时,那铺天搅地的茫茫漫漫,是否又会不期然地使你觉得摇摇无主?——当然,它也可能在你心中引起美好的遐想,比如像韩愈的“为将纤质凌清镜,湿却无穷不得归”;但是杨花,这漫天飞舞的云絮样的种子,在我们民族文化传统积淀而成的思维定势中,总不是积极的。

然而,作者在那铺天盖地的飘洒中,却感到别样的震撼。那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我们看到的,不论是感时伤春,还是烦惹缭乱,其实都是触物而发的自己的心情;作者看到的,却是那种子本身,是——生命。如果你没有一颗体物之心,你看到的,总是你自己;而作者面对这样的壮观,却由衷地觉得自己“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举目可见的芸芸众生,俯仰之间的草木鸟兽,不都是生命吗?——不,作者指的不是具体的客观存在,而是生命本身的生命力,是生命之为生命的那令人惊心动魄的执著。

于是,“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地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树”,然而这却是造物者在不经意之中所成就的,属于生命本身的轰轰烈烈的美。作者心底被碰撞的,其实就是她面对伟岸的造物者时,所具有的由衷的感恩之心。

这种感觉你似曾相识吗?它曾在你有点粗心的生活中一掠而过吗?这种倾心的感动你已经久违了吗?——作者以其特有的体贴之心,提炼并强化了每个人都会有的对生命的最美好的感情。你还要伤春悲秋吗?想一想已经拥有的吧:红枫青荇、春絮秋萤,再柔弱的东西也是一种顽强的生命啊!

这是一篇纯粹的感受性的散文,语不多赘,尽意而止,非常简洁。然而,它却不仅仅是散文而已。这短短的几百字,每个字都是在作者心里蔚然成阴的那棵树的鲜活的种子,它们在不计成本、不问收获地默默飘洒。此后,如果你也有一刻会为没膝的丰草,或是蜻蜓的薄翼而蓦地感动莫名,那就是向你的心飘洒的那些种子中,有一颗已经悄悄地成长,并且教会你,怎样敬畏生命了。

敬畏生命读后感(篇6)

敬畏生命,敬畏职责,敬畏规章——《中国机长》观后感

国庆档三部献礼片《我和我的祖国》《攀登者》《中国机长》部部精彩,《中国机长》是我看的最后一部,也是最令人惊喜的一部。

电影《中国机长》根据2018年5月14日四川航空3U8633航班机组成功处置特情真实事件改编:机组执行航班任务时,在万米高空突遇驾驶舱风挡玻璃爆裂脱落、座舱释压的极端罕见险情,生死关头,他们临危不乱,果断应对,正确处置,确保了机上全部人员的生命安全,创造了世界民航史上的奇迹。影片全程牵动着观众的情绪,我也仿佛身临其境,和故事里所有人员一起紧张,一起着急,一起悬起心,最后一起放下心,情不自禁地感动落泪,为机组人员顽强抵抗、临危不惧感动,也为所有乘客劫后余生、逢凶化吉高兴。

人们都说,想见识人生百态,就去坐火车,火车上什么人都有。其实不止火车,只要有人,有路,就有形形色色的人,丰富多样的事,客车、高铁、飞机又何尝没承载着人生百态、世间万象呢?《中国机长》里,乘坐飞机的所有人员中,有不顾父母关心任性去旅游的情侣,有为修路工人做饭的质朴的夫妻,有对机长说"扎西德勒"的纯真善良的孩子,有为两包榨菜贪小便宜的老人,有满含热泪去拉萨看永远年轻的战友的老兵,有大腹便便语气高傲为难女乘务员的大款,也有看上去心情不太好独自一人去拉萨"溜达溜达"的美丽的姑娘……他们是你,是我,是我们身边最熟悉的人。这样的一群人,登上同一辆飞机,踏上同一趟旅程,为着前方的亲人、战友、美景、希望……

机组人员的任务便是将这些人安全送达目的地。当危险来临,孩子会惊慌,老人会惊慌,男男女女的乘客都会惊慌,但他们不会,也不能。每次飞行前认真地准备,谨慎地检查与校准,无数次地练习"请大家相信我们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他们不想出问题也不能出问题。但就像机长对副驾驶说的,有时候"问题会自己找上你",何况这是涉及全飞机9名机组人员、119名乘客人员人身安全的生死问题。当风挡玻璃爆裂,副驾驶被吹出窗外,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尤其知道这个情节绝非虚构,而是真实发生过的,我更是一阵阵后怕。以袁泉饰演的乘务长男姐为首的乘务员小姐姐们,她们温柔如水,却又刚毅似铁,在最开始感到机身晃动时也许她们就预感到接下来的危险了,但沉着冷静的她们与机舱内惊慌失措的男乘客相比,实在是更显得美丽,动人。哪怕飞机剧烈晃动后她们头发散乱,妆容暗淡,但她们以坚毅的眼神、沉着的态度安抚慌乱的乘客人员时,仿佛一朵朵铿锵玫瑰绽放于数千米的高空,令人敬佩感动,忍不住为她们竖起大拇指点赞。

还有挽救了128条人命的机长,若没有机长的正确决策与高超技术,后果将不堪设想。其实他也是这个世界上普普通通的一份子,有在家等他的温柔的妻子,有要过生日的可爱的女儿,他也会累,会冷,会害怕。但他手里握着的不仅是飞机上冰冷的操作仪器,更是一百多条鲜活的生命,他不能累倒,不能冻僵,不能惊慌,他要带所有人安全落地,履行好自己机长的职责。他做到了。我哭了。

我们何其荣幸,有这样的乘务员为我们服务;我们何其荣幸,有这样的机长为我们领航。

除此之外,还有一群人让我们不能忽视。每一次起飞都有无数人在背后倾力支持,空管局“四川8633,听到请回答!”一声声的呼喊,空军部队、医务人员、消防大队伸出的援手,都令我们感动,他们也都是英雄,是英雄背后的英雄,值得我们敬佩。

机长刘传健事后说了这样一句话:“敬畏生命,敬畏职责,敬畏规章。”刘传健是这样做的,每一个中国机长是这样做的,中国每一个岗位上兢兢业业的工作人员也都是这样做的。有这样的人为国奉献,为民效力,祖国何愁不强盛?人民何愁不幸福?我们感谢你们,我们为你们骄傲!

敬畏生命读后感(篇7)

最近,我有幸拜读了著名学者王一方的医学人文专著《敬畏生命》,作者结合大量的现实问题和医患关系等阐释了一针见血的反思与批判,利用医学人文精神在病患与医生的理解的鸿沟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王一方认为"只有敬畏生命,才能真正地体会作为医生的使命。"当过医生的王一方曾陪过一位中年女工程师走向死亡,那种在生的饥渴和挣扎中显现的生命的庄严感,整个过程持久震撼着他的心灵。他说,其实每个医务工作者都应该到殡仪馆骨灰陈列室里看看,那些冰冷的骨灰盒与盒盖上笑容可掬的照片上的残酷映照,会让人更好地理解生命的诞生和死亡,理解自己在生死之间工作的性质。

读了这本书给我的启示很多,医学人文精神是医学的灵魂,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关注,医生永远不能忘了,除了要有专业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外,更应该需要有菩萨一样仁慈的心胸,关怀和爱护病人,让他们感到更幸福、更自在。医疗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命健康,血液工作更是关系着患者的生命安全。我是一名平凡的血站护士,虽然没有工作在临床第一线,但我们却也行走在用鲜血铸就的道路上,奔跑在采供血战线的最前方,用自己的双臂撑起一个又一个生命的重量。在我们工作的平凡的岗位上,其实我认为"敬畏生命"最好的注解和诠释,就是一种精神,一种态度,一种责任。

多年来,在采血车上和发血室的工作经历,也让我更懂得生命的可贵。每每感受到献血者的拳拳爱心;接到医院检验科的关于重病患者需要血、血小板用来抢救生命的电话;每每看到家属们满含希望、近乎乞求的眼神……我知道,作为一名血站的医务人员,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怀着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我们的工作,对我们服务的对象不论是献血者、还是医院、病人高度的负责。我们做每一件事情,都要去仔细地考虑:我的所作所为是否会对病人的生命造成无意中的伤害?我的言语是否会伤害到献血者?我应该如何去减少这些伤害或者把这些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们的行为举止、我们的一言一行必须对献血员负责、对病人的生命负责。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让自己拥有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服务社会。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放弃希望,争分夺秒,备足血源,抢救病人的生命。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在在各种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面前挺生而出。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更需要我们医务人员用爱心、耐心、细心、真心去对待献血员、对待医院、对待每一位需要输血的病人,从点滴小事做起,把件件实事做好,做到责任面前无小事,少一些计较、抱怨,多一些积极、责任。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在工作中遇到困难,经历辛酸时,想到躺在医院饱受折磨的病患、无私奉献的献血员,我们更应该微笑勇敢面对,没有害怕,没有退缩,没有逃避。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更加觉得作为血站这个集体中的一员,我是何等的幸运和自豪。今后,我会把采供血事业作为终生职业,把无私奉献作为毕生追求,用勤劳的双手成就属于自己的这个"救死扶伤"、"敬畏生命"、"尊重生命"、"尊重生命"的梦想。

敬畏生命读后感(篇8)

今天,我在课外书上看到一篇《敬畏生命》的短文。它主要讲的是通过对不断播撒种子这一生命壮举的描述,歌颂了生命的伟大力量,告诉人们怎样敬畏生命。读了这篇短文,我不禁想起了洪爷爷。

洪爷爷是一位老红军,他常常教育我们人要爱惜生命,不能拿生命来开玩笑。有一天,洪爷爷和他的孙子一起到市场去买菜,洪爷爷抓到一个小偷。洪爷爷见他还小,就问:“你为什么不去读书呢?要拿生命来开玩笑?”他毫不在意地说:“我拿生命来开玩笑关你什么事?”洪爷爷说:“你拿生命来开玩笑,是不关我的事,但是生命来之不易,既然我们来到世上,就要对社会有用,所以,我们自己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命,这社会贡献一份力量,你知不知道?”小偷听了后惭愧的底下了头。

读了《敬畏生命》这篇短文,我掩卷沉思;,如果人人都能爱惜生命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悲剧,如果人人都爱惜生命,我们生存的大家园就会变得更加繁荣昌盛。朋友,请您爱惜自己的生命!生命对我们来说仅有一次啊!

优秀读后感范文900字(精选8篇)


俗话说“知书达理”,我们要学会从阅读中收获人生的道理,作者所写的作品一定引起了大家的共鸣,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写法不同于一般的议论文。我们应该从哪些角度分析作品的内容呢?为此,栏目小编特意呈上“优秀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秀读后感范文【篇1】

阳光洒在大地上,花草沐浴这;阳光洒在玻璃上,洒在正在读书的我。今天我读完了一本名叫《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的科幻小说,里面的内容,使我意犹未尽。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逃出毛利人部落》和《骨肉重逢》这两个章节了,《逃出毛利人部落》写的是爵士一行人来新西兰找格兰特船长,不幸落入毛利人的部落,最后用一个神禁的迷信摆脱了这场灾祸。《骨肉重逢》写的是格兰特船长和他的孩子们相见了,并一起回到了家乡。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罗伯特,因为在整本书中,小罗伯特虽然不怎么英勇善战,但他从一次次保护了爵士之中,我感受到了他的坚强,勇敢,我认为这是我应该向他学习的地方。

这本《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我们学习的道路中,不可能是一帆风顺,毫无挫折,我们不应该躲避困难,要迎难而上,不要被困难打倒。

走出阅读室,强烈的阳光消失了,老师的讲课声消失了,学生的读书声消失了,但我心中的那份礼物却永久不散。

优秀读后感范文【篇2】

第一,关于阅读。每日的输出是以有大量有效输入的前提的,写作的同时,我想形成规律的阅读习惯,以一周为一个周期展开,计划如下:周一阅读一小时周二阅读一小时周三阅读一小时周四思考一小时周五思考一小时周六成文整理周日分享交流课。

第二,关于启发。阅读《优秀的绵羊》后,我有几个闪念的启发。1.精英教育。但对于不是精英的我,如何理解它呢。一方面我内心确性没有真正接触,只通过二手的信息获得的理解是不可靠的,另一方面无法否认的是,我认识这个世界必然不是事必躬亲的探索的,很大部分认知是通过他人教授经验的二手信息。仔细思考,这是我构建整个世界观的初始,而真正展开人生,大概就是实践的验证吧。2.标签。这同样是个有趣的命题,有一段时间我认为应该去标签化,作为独立的自由人怎可以机械的标签自我标签他人,每个人都是那么的立体丰富复杂。但现在,我发觉有标签的个人品牌的确非常有效的提高了竞争力,甚至,有意识的,我努力想创建自己的标签。每个优秀的人,总有独特的人格魅力,他们是有标签的,在这个角度上,标签类似于品牌的含义。3.构建自我。《优秀的绵羊》一书中,让我最大的收获,是一个观念“什么是教育?教育就是构建自我的过程。”我一直想要活成自己真正的模样,但什么是真正的我,尚在构架中。所以才会有生命不息,学习不止这句话吧,“我”是动态的变化的不断更新的啊。4.阅读方法。我有时会觉得,我的阅读方法很粗浅,似乎都是轻阅读,享受文字带来的思想碰撞。在想要写作时,突然发现了另外一个阅读的角度,每本书除了内容,其实也告诉了我写作的逻辑。它的框架和展开方式,它的脉络和枝叶发展,我想通过思维导图,将模糊的思考清晰化,用文字思考。5.我的研究生生活打算如何渡过。如果大学时期可以重来,我会怎么做?一时间各种规划纷拥而来,看来,想要过好到不想交换的人生真的很难。不过,我对于教育的意义有了新的理解后,如何渡过新的求学时期的核心也有了方向。希望研究生生活结束后,能有一个三观清晰的我。

第三,关于批判。不得不吐槽绵羊一书的啰嗦,感觉是一篇文章扩充的一本书,这篇文章命题是“教育是什么?”,这个能力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牛了。总觉得,美国人大多啰嗦,美国作家的书都会有这种感觉,不知是否是翻译的关系。从历史/经济/社会各个维度和各种角度来阐述,很丰满的阐述教育。提出好问题,但是没有提出好方法,对策“精英的自我救赎”很鸡汤。这本书实质是指出了一个问题,但是用一本书来说一个核心观点。这本书值得肯定的是第二部分,关于自我的部分,阅读一本书需要粗读和精读相结合,关于如何辨别粗和细,我要累积阅读经验。

第四,读友感触罗列分享。因为读好这本书后,和小伙伴进行了分享和交流,觉得很有趣的部分进行了摘记,现在罗列如下:

写给20岁的我的一封信——有和过去的我对话过吗?发现真正喜爱的事情。有回头看过自己走过的路吗?平静的客观的评价过过去时光吗?帮助我们更理性的走之后的路。

像僵尸一样走进大学校园——不止,像僵尸一样的工作/婚姻/生活,走一步算一步,不思考不反思不规划。

哈佛大学的幸福课,耶鲁的友谊课,严肃认真的事情放在课程中,而我们都是自学成才。原来,我不会谈恋爱。脑回路是需要教授的。

教育是传授价值观的方式。这样,你会这么一本正经的,全权接受的价值观吗,所以倾听/包容理解/筛选。

带来快乐的一定是情感类带来的,感情因素。工作学业事业是由外而内的,成就感也好。好的情感生活,有好的闺蜜/家庭氛围,才是值得羡慕的。

斯坦福狂鸭症,意像是,一只悠闲的鸭子在湖面游过,掩盖了在湖面下疯狂拨动的鸭掌。咖啡店的阳光咖啡,悠闲的生活,背后的努力,特别特别的努力。

当你身边的人不在意灵魂时,你在意滋养灵魂,这几乎是一件不可理喻的事情。有光芒的人,没有一定需要意义。

自我内化。别人对你的评价,别把它当作你真正的模样。

为美国而教,我是演说家的某期徐启儒,谈及国人对公益的态度。美国,则是公益的系统性。

公务员—银行—老师,大家都是这样的选择,行为习惯,我们也是如此。提高门槛,反而增加人。如果没有犯错机会,就没有成长的空间。

犯错,是积极主动者的特权;消极的平庸者,永远把时间花在证明自己没有错。

大学的本意,是提供各种体验的机会,来观察世界,发现自己的能力,最好的时机。自我建构的时间,有时间有精力。吴晓波,大学时期图书馆每本书都看。

高智商但不知道生活简历的竞争类似核武器的竞争,和别人比较的刺激,坐标系,靶子去超越。成功的人,才有资格被爱。外在的,也许会增加父母的压力,但和爱无关,无论如何,有爱则一直会在。

自我疗愈的方式,和三观不同的事务,撕扯中成长。精力别分散,专注的做好一件事。大学,把未成年人教成成年人。教育,出了学校忘记后,留下的东西。你看到的东西,是你的灵魂反射的东西。匆忙的人/混沌的人/欣赏美的人/因为灵魂构造不同。学会思考,不自以为是。

大学教育的目的,建立自我。大学没有做,现在在做。放大自我和意志力,和,滋养灵魂。生活的使命,培养成一个有意思的人,一个丰富的人,只有自己才能陪伴自己一生。拉丁语的语境。职业,召唤。教育,激发。自信,自己判断来做选择。自我的选择和判断,失败就承担。依赖自身价值去做。精神想象力,可以摆脱现有生活的想象力。不保守安稳,生活就不会让你不保守安稳。安稳和不安稳,没有好坏之分,冒险。律师,不是意义,保护公民权利才是意义。意义不是你是什么,而是你做什么。职业和做的事情本身。一直成功不曾失败,就是一直脆弱。一个人承受不确定性的程度,一个人内心的自由。有意义的成年生活,有必要成为一次孤儿。

我的成年仪式。不要为你一辈子做好计划,因为你是一个充满变化的人,接受不确定性。所学的东西十年内就会被淘汰,重要的是学会如何学习。引导如何学习。作者不知道如何和修水管工聊天,觉得不重要并且不知道如何做。和各行各业的人聊天,不要觉得无用,不知道如何做。

优秀读后感范文【篇3】

作者反复强调的观点是象牙塔里大学生最需要学会的是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在我周围的现实生活中确确实实存在这方面教育与引导的缺失。我无法确切描述我看这本书的想法。对所谓精英学生的新的思考方式,还有现在所处环境的批判?

作者描写的群体是精英学校的学生,与我现在的学校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他们每个人都像一只平静水面上的鸭子看似云淡风轻水底下一个个都在拼命发力,(米奇看似什么都不学习但实际上每天晚上学到秃头)优秀的gpa,各类擅长的运动,国际义工货支教经历等各种外在的“优秀的标准”让学生陷入一种功利追求的病态怪圈,而没有关注,内在的,自己真正该思考的东西。作者批判名校生产出来一批流水线上的相同的“优秀的学生”,

但是,反观自己的生活,更应该批判的是我们这种绝大多数高不成低不就的学校,绞尽脑汁提高自己的排名却完全忽视学生的教育,学生为学校服务,每隔几天就不同层极统计各种不同四六级成绩获奖证书等为系里院里答辩所谓争荣誉的指标,发下来的钱没有投在最需要的基础设施上例如建自习室开水房等基础设施而是搞一些莫名其妙的活动等等,整个学校的悲哀,抑或很多大学的悲哀。作者说要有自己的思考,学会批判整个体系,如何能改变这种现状,让后辈少走弯路?如何认清这种社会的现状并且推翻重建?也许想历史书上说的一样,这是一个漫长而且注定激荡的过程。

优秀读后感范文【篇4】

内容简介:现在的孩子最缺乏,就是独立性,事事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父母应该学会放手,不要过多地“管教”孩子,更不要做孩子的拐杖父母学会放手,孩子才能更快地独立。李彦芳、李甜凤等编著的《独立的孩子最优秀(培养自立孩子的70种方法)》通过“案例+方法”的形式将“如何让孩子自立”的精髓理念、核心重点和有效方法,轻松、活泼、通俗、实用地示范在父母面前。《独立的孩子最优秀(培养自立孩子的70种方法)》对家长培养独立自主的孩子,解决孩子成长中的各种问题、难题,教出优秀的孩子,具有很大的指导和帮助作用,是一本简明、有益的家教类力作。

独立的孩子最优秀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这是一本绝佳的好书,颠覆许多传统教育理念。为什么我们的教育这么困惑,为什么家长们这么为难,为什么孩子们这么痛苦?因为我们许多想法错了,许多做法错了,我们误解了孩子,误解了教育。本书就像一盏指路明灯一样,让我一下子看清了什么是教育,让一直迷茫困惑的我知道了教育原来可以这样做。就像作者在书中所说的那样:美和简单是同义语。这本书所提供的思想和方法是简单的,更是美的。不看这本书是家长的一种遗憾,更是孩子未来的遗憾。不光家长应该看,教师更应该看,校长们更应该看。教育部的官员们也应该看看。

独立的孩子最优秀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一口气读完的。在行云流水般的文字里,看到了作者教子的良苦用心,也看到了自己教子的不足。是啊,我们给了孩子生命仅仅是他们人生的开始,如作者所说,我们不仅仅是养活孩子,更重要的是精心培育他们。我很爱我的宝贝,更希望在他成长的道路上陪伴他、养育他、爱护他,并和他共同成长。

优秀读后感范文【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永远的姐妹》,我选择这本书的原因是:我在家中是担任一位妹妹的角色,也有个大我一岁的姐姐,与这一本书一样是一家四口;这本书也有很多事情值得我们加以学习。

这本书的内容是叙述一对相差五岁的姐妹原本出生于富裕的家庭,但于一次意外中失去了爸爸、,姐妹俩被唯一的叔叔收养,但婶婶却总是藉机找她们碴,两人只好偷偷的离开,回到已被查封拍卖的旧家。姐姐虽然费尽心思保护着妹妹,却因年纪太小、能力有限,两人终究被迫分离。分别后,妹妹一心希望姐姐能早日来找她,但后来,她却从希望、绝望转而到怨恨起姐姐。而姐姐则是为了想早点接回妹妹,从寄养家庭逃离,并休学去赚钱。几年之后,两人终于围聚,妹妹也在姐姐无怨无悔地照顾下,放下怨恨,姐妹俩合好如初。

家人,绝对不是中的旅客,更不会是人生里的装饰,对我而言,家人是无可取代的,因为他们总是不求回报地关心我,无时无刻。很多人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才想要回头抓住那曾经拥有的幸福。现在还没真正‘失去’过的我,或许还不明白,但我始终会了解还是自己的家最温暖,与自己的家人在一起最幸福。

优秀读后感范文【篇6】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跟另外三部:《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不同,《西游记》没有历史事件作为背景,就是一部魔幻的神话故事。故事讲了唐朝高僧三藏法师立志去西天取经,一路上收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悟能(八戒)、沙悟净,四人一起跋山涉水、翻山越岭、降妖伏魔,克服了种种困难,最终圆满地取得了真经。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了。

石头里蹦出来的孙悟空有一双火眼金睛,还有一根如意金箍棒,会驾筋斗云,对师傅特别忠心。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是被太上老君逼着炼出来的,能一眼辨认出幻化成人形的各种妖怪。《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是妇孺皆知的故事,白骨精先是变成小孩,接着变成孩子的母亲,最后又变成孩子的爷爷,三次都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认出,才没让唐僧上当,并最终打死了白骨精。后来,化成美女的蜘蛛精、化成雷音寺的蜈蚣精、化成高僧的熊精、狐狸精……都没逃出孙悟空的法眼。太神气了!孙悟空的如意金骨棒本是东海的定海神针,能随意变大小,变长短,最小居然能像针一样小,藏在孙悟空的耳朵里,太神奇了!孙悟空的筋斗云能一纵十万八千里,比现在的火箭还要快,比现在的无人侦察机还要无声无息,太神速了!有了这些装备,孙悟空却没有看不起师傅,对师傅始终忠心。在打死白骨精后,唐僧听信猪八戒的谗言,不相信孙悟空打的是妖怪,把他赶走了;在打死了抢劫的草寇后,唐僧又觉得他心太狠,又把他赶走了,可每次当唐僧他们身陷险境、有性命之忧时,孙悟空又总是挺身而出,冲锋陷阵,搬救兵,救出了唐僧。

正因为有了孙悟空,唐僧一行人才能到达西天,取得真经。孙悟空是功不可没的,我最喜欢孙悟空了。

优秀读后感范文【篇7】

书籍是一年四季都盛开的花朵,它向全世界人类播送芬芳;书籍是沙漠中的甘泉露水,滋润着长途跋涉者的心灵;书籍是理想的翅膀,让我飞向蓝天。

读书利于学习。所以,我喜欢博览群书,从书海中吸取知识。今天,我又读了《幸福是有影子的》这篇文章。

《幸福是有影子的》这篇文章记叙了幸福是有影子的,它由无数个美妙的瞬间组成。我们只要将这些美妙的瞬间有机地串起来,生活就一定能过得有滋有味,并通过一个个精彩事例的撰写,反映了幸福是有影子的。

当“我”看到老爷爷推着老伴在林间散步时,“我”看到了——那就是幸福的影子。老奶奶的双腿不能动了,老爷爷对她不离不弃。当她冷时,给她披上毛毯;当她饿时,给她做好可口的饭菜;当她渴时,给她送上浓浓的香茶。他(她)们的笑声传遍了每个角落,处处显露出了幸福的影子。

当“我”看到妈妈正在厨房里“挥汗如雨”时,“我”看到了——那就是幸福的影子。她一会儿切菜,一会儿转身掀开锅,看看锅里的菜有没有熟。妈妈的汗水没有白流,她一年四季一日三餐,为我们做好了美味佳肴,让我们全家乐呵呵的吃着笑着。这就是幸福的影子。

当“我”看到班长在教室里给同学们讲解难题时,“我”看到了——那就是幸福的影子。放学后,一个个同学在这次考试中考得不是很好,老师让他把错题弄懂了之后才可以回家,这时班长一直陪他补习功课。这就是幸福的影子。

每朵花都有自己独特的芳香;每颗星都有灿烂的光芒;每缕清风都会送来无边的凉爽和清晖;每个人都有自己幸福的影子。

优秀读后感范文【篇8】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一捧普通到满田遍野的罗汉豆,一场无趣到令人哈欠连连的社戏,为何能令鲁迅先生惦念一辈子呢

“在停船的匆忙中,看见台上一个黑的长胡子的背上插上四张旗,捏着长枪,和一群赤膊的人打仗。”

“我最愿意看的是一个人蒙了白布,两手在头上捧着一支棒似的蛇头的蛇精,其次是套了黄布衣跳老虎。”

……

作者对社戏场面的这几处描写,非常质朴,近乎平淡,但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难以忘怀。

我一直在想,鲁迅先生为何对社戏如此怀恋难道是社戏真的“好看”纵观全文,我们会发现,鲁迅先生真正怀恋的绝不只是平桥村的社戏,还有童年时期那群可爱的小伙伴儿和那些淳朴善良的村民,更有乡下那种快乐无忧的生活与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童年,总是那么美好,也总是那么短暂!

仔细想想,我的童年里似乎也有这种虽平凡却快乐的经历呢——

在我小时候,学校附近的不远处也有个戏台,虽然比较普通,也少为人知,但却同样给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童年的乐趣。这个小小的戏台是室内的,仅仅不到九平米,幕布也是沾了不少灰尘的、破了许多洞的红绒布。至于道具什么的,就更不用提了。

那儿上演的常常是秦腔,抑或晋剧,偶尔也会有一些说不上名字的杂牌剧,但无论怎样,唱起来都是那么高亢,那么激昂。每次锣鼓响起,我便飞奔而去,在稀疏的人群里,钻来钻去,总想找到一个最佳的位置,一饱眼福。

现在回想起来,我依旧不知道他们嘴里唱的究竟是什么,但我当时却常常被感动得泪流满面。脑海中,船形鞋里刚烈而又温柔的脚步,总是摇摇晃晃;褪了色但却不沾任何尘埃的衣衫,总是起落飞扬;或妩媚或凝重的眼神,总是摄人魂魄……如今,统统成了回不去的过往。

时代变迁,沧海桑田,曾经男女老少热捧的戏台,如今却像秋后的草木般萧条。除了几位老人偶尔光临之外,几乎再无人问津。

如今读到《社戏》,想起童年,怎能不唏嘘感叹!唯有懂得珍惜,才不致将来日日叹惋那回不去的每一天!

人性弱点读后感900字(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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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读完一本好书后,从中获得的感想会一直留在心中,读完作品之后,我们不妨尝试写一篇读后感。趁热打铁,趁着我们刚刚读完作品,我们可以把自己最真实的感觉写下来。写作品读后感时重点应该放在哪里?或许你需要"人性弱点读后感"这样的内容,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人性弱点读后感【篇1】

人类既强大又虚弱,既卑琐又崇高,既能洞察入微又常常视而不见。——狄德罗

《人性的弱点》这本书已经是世人所耳熟能详的经典名著了,它是人类在衡量公利时的界尺。在看完第一篇时,我就爱上这本书了。因为里面提到的很多与人相处的基本技巧,都是我需要提高的,对我很有帮助。像是被洗脑了似的,刚看完我就找到了之前闹过别扭的一个好朋友,跟他好好地道了个歉。当时他表现得有些惊讶,不过我们沉默了许久,为了打破尴尬的局面,我立刻转身离去了。后来听他的朋友说,在我刚走之后他激动得眼眶都湿润了。我想不打不相识就吃这样来的吧,虽然闹过矛盾,不过过后的互相理解才是最能证明内心的。

如果你想从事销售,那么书中很多例子和总结性句子都是值得引起你注意和学习的。这本书也让我感受到,销售其实就和做人、交友是一样的,把顾客当成朋友,站在他的角度去思考。考虑他所真正需要的,然后真诚地给出你的建议,相信这一定能为你赢得很多“回头客”,甚至与他们成为朋友。这便是“双赢”。

这本书甚至能够彻彻底底地改变一个人,首先就体现在性格方面,因为看完本书之后人们会学会换位思考,因为人性是互通的,它的工作原理也都大致相同。本书主要不是在于教育人,而是帮助人们能够找到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并且尽可能获得更快乐。不得不说这本书对于稍年轻、较浮躁、价值观还未成型的人来说绝对属于启蒙级书籍。对于已拥有较正确价值观的人来说也能再次提醒自己、完善巩固自己的观点。而认为此书及其无聊的人,无疑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拥有较为全面并且价值观较正的人,这类人读这本书的感觉好比大学生读初中生的课本。另一种人拥有的是与第一种人背道而驰的价值观或者是属于比较偏执的人,他们则很有可能比较反对书中的某些观点,他们看待这本书好比是一个唯心主义者看一本唯物主义的书籍。其实市面上的鸡汤有很多,每个说得都有理,重要的其实不是书本身,而是读者对于阅读本书的目的,是否真的想从中得到什么。

如果选择了这本书,肯定是希望得到些什么有用的东西。最重要的就是从心底认为,处理好人际关系对自己很重要。书中不一定每个方法都对你管用,但是既然遇到了问题,就要尝试解决它,做个行动派吧!

人性弱点读后感【篇2】

这段时间读了卡耐基的《人性的弱点》,让我受益匪浅。它就像一面镜子,帮忙我认识自我,了解自我,从而完善自我,驾驭自我,成为一个善于经营自己生活的人。漫漫人生路,它让我在看清来路的同时,更清楚自己在应对怎样的未来。

都说在战争中,“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一个了解对方更了解自己的人才能够游刃有余、战无不胜。我们要善于从人性本质的角度,挖掘出对方的不足,更要发现自己存在的弱点,一个人只有认识自己,不断改造自己才能有所长进。当我们对自己有了重新的认识和了解以后,就会感到自己是那么渺小。但是《人性的弱点》告诉我们,在陷入迷惘和彷徨的时候,不能气馁和轻言放弃,要靠着坚强的意志,战胜自己的弱点。

卡耐基说:“人就是这样,做错事的时候只会怨天尤人,就是不去责怪自己。”我们思考事情总是习惯于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思考,于是,别人所做的一切与己相异时都是错的,同时对于别人来说,也是这样!但是如果双方都能站在别人的角度审视一下自己的话,结果定会截然不一样的。学会真诚地关心身边的朋友,才能赢得朋友们最大的信任,也才能够给自己更大的舞台。

人性弱点读后感【篇3】

人性的弱点》(美)戴尔·卡耐基的作品我一直都很喜欢,10年前拜读他的作品让我受益匪浅。他是美国现代成长教育之父,心理学和人际关系学家,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心灵导师,“除了自由女神,卡耐基就是美国的象征”(纽约时报)。他的作品是心理学书籍的经典之作,让我们了解自己的弱点的同时也知道如何去改变自己,最后在人际关系里赢得了友谊,同样会影响他人。

本书中包含:人际关系的3大技巧、受人欢迎的6种办法、获取赞同的12条法则、更好说服他人的9中诀窍、一封创造奇迹的信(这样情人帮忙,对方最不会抵触)、让你家庭幸福的7个法则、附录夫妻如何相处。作者讲述这些技巧、方法、诀窍、法则,通过真实的案例来讲述,最后总结经验。感觉是在听故事,没有那么枯燥。我很喜欢这样的方式,感觉特别真实。读懂别人的故事,更加容易接受里面蕴含的真理。这就是本书的魅力所在,感觉这书是百读不厌。

书中提到一篇美国名作《父亲的错误》,父亲对儿子生活中种种表现只有严厉的批评,没有鼓励。当儿子离开不久,报纸从我的手中滑落。一种难以言喻的、强烈的愧疚感涌上我的心头。我的那些恶习真可恨啊!无端挑剔、动不动就训人。无法想象我竟然把这些恶习用在你—一个小孩子的身上。这不是我爱你的表现。这是我错误地用我这个年龄的人的标准,要求你。这位父亲对自己的给孩子那些恶劣的批评责骂,感到无比的后悔。开始检讨,他发现自己做错了,儿子还是一个小孩子,根本不懂。从这个案例中,总结经验。不要指责别人,努力去想,为什么别人会那么做?那么做的意义是什么?理解比指责更有益,更有意义。理解会催生同情、宽容与善意。“宽容一切,就是理解一切。”正如约翰逊博士所说:“上帝,即使上帝,不到末日,也不会轻易评判世人。”我们为何做不到?所以请大家记住——避免批评,指责或抱怨。

我最喜欢书最后的部分,关于让你家庭幸福的7个法则。很多人都不懂如何去经营好自己的家庭,让爱人和自己幸福。喋喋不休就是在自掘婚姻的坟墓:林肯夫人、欧仁妮皇后、托尔斯泰夫人的喋喋不休最终给她们最珍视的婚姻带来了灾难。除此,还带来了什么?出了悲剧,还有什么?纽约市家庭关系法院的贝茜·汉博格有11年的从业经验,审理过成千桩家庭婚姻纠纷。她表示,女人无休止的唠叨,是导致男人离家出走的重要原因。诚如《波士顿邮报》所言:“许多妻子其实在慢慢成为婚姻的掘墓人。”所以,想要家庭幸福美满,就记住:绝不要唠叨!

书中还有很多内容,值得我们去学习探讨,当你明白这些简单的道理,相信你也可以过得很愉快,懂得做个快乐的人。

人性弱点读后感【篇4】

近日我读了戴尔·卡耐基的《人性的弱点》,这本书是一部非常成功的经典励志著作。书中并没有千篇一律的大道理,而是用许多生动形象的真实案例揭示了我们自己以及他人人性中存在的弱点。了解自身的弱点,可以使自己扬长避短,凸显自身的优势,从而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了解他人的弱点,可以让我们在社会交往中游刃有余,获得更多的朋友。

《人性的弱点》中关于处理生活中、工作中各种关系的深刻哲理,使我获益良多: 第一、与人相处的技巧:真诚地对人发生兴趣;不要随意的批评或者指责别人;交谈时替对方着想,并成为一个好的倾听者;不要吝啬你的微笑。任何时候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都是人最优良的品质,一个人只有懂得换位思考,才能取得别人的认可和尊重。生活如此,工作亦然。作为高速公路的一名收费员,我们每天都会与各种各样的司乘人员打交道,有效的沟通和真诚的微笑可以使我们巧妙地化解矛盾。第二、敢于承担责任。卡耐基先生说过:"一个人迈向成熟的第一步应该是敢于承担责任。"尤其是在工作中,一个人能力或许有高低,但是如果是一个认真负责主动作为的人,最起码也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反之,一个不负责的人,纵使天资卓越,在工作中难免投机取巧,不会得到重用。第三、用乐观的心态去生活。快乐并非取决于你是什么人,或你拥有什么,它完全来自于你的思想。面对工作和生活上的压力,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心态在竞争激烈、瞬息万变的时代尤为重要。也许我并不聪明,但我可以勤奋,也许我并不富有,但我健康。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人性的弱点》汇集了卡耐基的思想精华,获得了广大读者的欢迎,它就像是一面镜子,让我们认识自我,了解自我,从而完善自我。全书通篇都是采用讲述实例来阐明作者的观点和理论,非常有趣也通俗易懂,很值得大家欣赏。

人性弱点读后感【篇5】

一、精神是最高形式的美

1、对最高形式的美来说,温柔的、高贵的性情无疑是最不可缺的,他可以令最平凡的面孔焕发光彩。

2、如果你的脑海中时时拥有美好的思想和善良的愿望,那么无论你到任何一个角落,你都会给人留下优美和谐的印象,没有人会注意到你的长相是多么的普通或者你的身体有什么缺陷。

莎士比亚说过:“上帝给了你一张面孔,而你自己却另造了一张。”我们的心灵可以随意地制造美丽或丑陋。精神上的美胜过单纯的形体美。

二、学会调试自己

一个处于永恒和谐之中的心灵平静的人是不

可能有任何灾难的,他也不可能恐惧灾难,因为他知道自己处于上帝那双充满爱意的大手的庇护下,因此,什么也伤害不到他。

许多人之所以过着一种忧郁、贫乏的生活,其原因之一便是他们不能从那些使自己精神失调、恼怒、痛苦和担忧的事情中超脱出来,因而他们无法使自己的精神获得和谐。

三、发掘自己的长处,善于比较

1、生活中的许多烦恼都源于我们盲目和别人攀比,而忘了享受自己的生活。

2、全才是没有的,人各有所长,各有所短。我们既不能专门以己之长,比人之短;也不一己之短,比人之长。

3、所谓“境由心造”,如果你善于发掘自己的长处,善于比较,你就会常常生活在一种愉快惬意之中。

四、将逆境变成一种祝福

当你遇到挫折时,切勿浪费时间去算你遭受了多少损失;相反,你应该算算你从挫折当中,可以得到多少收获和资产。你将会发现你所得到的,会比你所失去的要多得多。

五、坦对失意与悲伤

“天意”与“命运”也许经常不是称心如意地完全符合我们的希望。但是,他背后所代表的真意与仁慈,只有我们在虔敬恭谨的谦卑下才能真正品味出它的芳香。

六、不要重复老路

1、如果我们不是常常追求进步,保持如年轻人般敏锐的头脑,那么不仅我们自己的工作会受到阻碍,我们整个人变得平庸。

2、不断地超越自我,没有什么比这更能够催人进步。

人性弱点读后感【篇6】

一直很喜欢戴尔·卡耐基的书,假期又读了他的一本《How to Win Friends and Influence People(人性的弱点)》。戴尔·卡耐基是世界第一大励志书作家、公共演说家,而他的这本书更是西方史上最持久的第一畅销书。书中讲了非常多的为人处世道理和原则,令人印象极其深刻。

有几点我是体会最深的。其中首要的一点:要真诚地关心别人。真诚,人与人之间交往最根本,最需要的就是真诚。如果想要他人喜欢你,想要交朋友,想要在自助的同时也帮助他人,那么,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真诚待人。真诚待人不是做别人看得见的,而是要令感受得到的。而卡耐基则说,如果我们仅仅想给他人留下印象,让他们关注我们,那样我们是永远不会结交到许多真心实意的朋友的,朋友,真正的朋友是用心去结交的。

真诚,是一条永远都不会改变的真理。

有没有试过这样的经历:卡耐基有次夏天的时候去钓鱼,他很喜欢草莓蛋糕,可是他发现不知为什么,鱼喜欢吃虫子。因此他下次去钓鱼的时候,他不会去想他喜欢吃什么,他想的是鱼儿要什么,他在钩子上挂的不是草莓蛋糕和奶油,相反,他当着鱼的面,挂上了虫子或者是小虾。这是常识。为什么我们不用同样常识来钓人呢?一战时期英国首相艾德·乔治,在别的战时领导如威尔逊、奥兰多都已被遗忘了的情况下,仍然能够掌握大权。他说,他位居高官,或许只能归功于一件事情,那就是他懂得根据鱼灵活选择诱饵。每一个人都一样,没有一个人会对自己需要的东西不感兴趣。你对你的需要很感兴趣,而别人却不,他只对自己的需要感兴趣。

无论是和动物还是和人打交道,最好建议就是:首先换气别人的迫切需要。为之,左右逢源;不为之,独行其道。

微笑是世界上最美丽东西。一个人的微笑能够照亮所有看得见它的人的生活,对于一个愁眉苦脸的人来说,微笑仿佛是透过乌云的阳光,一个微笑就能帮助他们认识到所有这一切都并非毫无希望——世界上还有欢乐。我记得有句中国谚语是这样说的:“非笑莫开店。”世界上没有人富得可以不需要它,也从没有人虽然穷却不因它而受益变富。微笑虽然只发生在一瞬之间,却使受者收益,予者不损,令人终身难忘。

微笑不能购买,不能乞讨。不能借取,不能偷窃。微笑着和朋友们问候,真心地同每一个人握手,不要害怕被误解,乐观面对一切,幸福便会趋你而来。

批评是狠毒的事情。试着去真诚赞美别人吧。批评别人不仅不会是他们得到改变,而且可能是糟糕透顶的做法。换位思考一下,或许我们就能得到不一样的体会。人们对赞赏的渴望正如他们对食物的渴望一样急切,即使有人不表现出来。卡耐基的观点让我想起一个叫郎特的杰出表演家说的话:我最需要的是能增强我自尊的东西。老约翰·D·洛克菲勒的成功秘诀之一正是真诚的赞美和发自心底的鼓励。卡耐基的一句话或许值得人们深思:“没有什么比来自上级的批评更能抹杀一个人的雄心壮志了。我从不批评任何人,我坚信激励是一个人工作的动力。因此我给予赞美,讨厌吹毛求疵,没有人能够完美,我喜欢什么,就会忠心地赞美,慷慨的表扬。”

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我们需要记住:和我们打交道的是人,人是渴望赞美的,这是所有人都喜欢的法定货币。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有人在此成功,有人在此失败了,或许他们都只是一线之差。卡耐基在这本书上说的道理,或许我们都懂,而且都已听过无数遍,而只是细读而不实践是毫无用处的,学会待人待事是最好的生存技能,每个人其实都应学习。多一份真诚,多一份爱心,或许我们就能生存在一个不一样的世界。尝试在生命之旅了路上留下一些感激的火花,当你再次光临时,这些火会成为玫瑰色的烟火盛会。

人性弱点读后感【篇7】

这个假期,我阅读了这本由被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心灵导师”的戴尔?卡耐基所写的《人性的弱点》。浏览大部分章节,细读其中部分资料,感受颇深,在此和大家共同分享。

戴尔·卡耐基是美国的一位作家,《人性的弱点》是他最成功的励志经典。在这部作品中,他运用社会学和心理学知识,对人性进行深刻的探讨和分析。这部作品是从一篇简短的演讲稿,经过15年的实验和研究,不断扩充而成为这样一部深受成年人喜爱的的书,它告诉我们如何了解人,如何与人相处,如何让人喜爱你,如何使自己获得成功等等。卡耐基基金会以前作过一项调查,研究显示:在一个人获得的高额薪水中,只有不到15%是正因他的技术知识,而其他的85%则是正因他的人际交往,也就是他的个人品质和才能发挥。因此,卡耐基认为,教育的最伟大目的不是传授知识,而是教人行动,而《人性的弱点》就是一本教人行动的书。

阅读这本书,我常被作者的观点同化。比如作者认为:在人际交往中,不好经常使用“批评”,正因任何人无论做错什么事,而且不论他的错误有多么严重,在绝大多数状况下都不会自责,这就是人性的弱点。因此真正有智慧的人,都不会简单地批评对方,而是要试着去了解对方,弄清楚他们为什么会那样做。人都不会轻易地理解别人的批评,但几乎所有人都会批评人,只但是上级对下级当面批评比较多,下级对上级背后批评比较多,但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批评,都会给人带来不舒服。

那么如何避免不舒服呢?卡耐基在书中说了科学家达尔文的办法:(达尔文在撰写《进化论》时已经知道会受到宗教界的攻击)不好等别人来批评我们或我们的工作,我们要成为自己最严厉的批评者,我们要在别人有机会指责我们之前就找出我们的弱点,并加以改善。成为自己最严厉的批评者,就是进行自我批评。用此刻的语言说,就是要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找出自己做得不够的地方,改善在别人发现之前。多反思,必定少出错;少出错,就能少受到别人的批评,少受批评,就会少受伤害,少伤害就会多快乐,这样就能构成良性循环,使自己每一天生活在愉悦中。

卡耐基还认为:成功的第一要素,就是必须要喜爱你的工作,或者做你所喜爱的工作。回顾自己半年的教师历程,正因喜爱而选取教师职业的,既然我选取了,那我就得对这份工作负责,就得承担起教师的职责,就得对得起把自己的孩子托付给我的家长们,再烦再累也得坚持走下去,消极、抱怨都是毫无好处的,只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烦恼。因此半的教师生涯还是给我留下了许多完美的回忆。我也肯定是幸福的,正因我已经掌握了成功的第一要素。

这本书教给我的是一些处世的基本原则和生存之道,但还需要我在以后的生活中不断研读、不断地感悟明白。也期望我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必须的思考。

人性弱点读后感【篇8】

自从娃上了初中,给自己找了无数个理由,说没时间看书。其实是没心情看书,焦虑,躁恼,压力大,各种不适应……网上有这样的传说:“我要好好学习,因为我好好学习,我妈就高兴,我妈一高兴,全家都高兴”。也够为难娃的。

为了全家都高兴,我本月选了一本早就躺在书架上没开封的书,这本书让我学会了反思,也拯救了我的娃,妈高兴,娃跟着享福了。强烈给大家推荐这本书。

这次就来给大家分享其中的节选吧,因为没读完。羞愧。作者在最开始,提出了九个使用本书的建议。其中有两条,我记得最牢。

一是:阅读时请拿一支笔,把对自己有益的建议标记出来。如果这个建议很重要,请用下划线或者星号重点标出。标记会让读书的过程更有趣,并且易于温习。

我照此做的。比如这几句话: 1、批评是无用的,它激起抵触,让人急于辩白;批评是危险的,它伤害自尊,甚至让人萌生恨意。2、林肯留下的信中这样写着一句话:过往的经验告诉他,指责和批评徒劳无益,于事无补。3、你是否也曾想过教训或者改变别人?我全力支持你。不过,为什么不从你自己开始呢?自私一点说,改变自远比改变他人令你收益更多,并且风险更小”。

我用笔把这些话做了标记,还细细剖析了每句话,把它和自己的做法及生活联系在一起,我是犯了多少年的错,犯了多大的错呀,终于明白孩子和我的学生为什么抵触我,为什么总犟嘴为自己找理由,为什么没自信。原来是我做的不对,幸好还没达到让他们对我萌生恨意,还好读了这本书,现在悟出为时不晚。

二是:请把这本书当作一本行动指南,时常翻阅参考。每当你需要解决管教孩子,说服家人或者安抚客户等具体问题时,请不要听任自己的本能反应,因为第一反应往往是错的。

这条建议太中肯了,回想自己,遇到事情每次都是听任自己的本能反应,继而就会发生很多的矛盾,不愉快,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第一反应是错的。近期,我就在试这些全新的理念,效果确实跟以前大不一样。

近期,我在要求自己做到三条原则:一不要批评,不要指责,不要抱怨;二真心实意地感谢他人、赞美他人;三激发他人的需求。

感谢刘老师提供的这个平台,感谢大家一起相聚在这里。今日看到群内这么多朋友,佩服大家的精神,读到最后的都是胜利者!下个月继续给大家分享此书。

白夜小说读后感900字(精选8篇)


读后感大全专题“白夜小说读后感”为你推荐以下内容。

您了解写作品读后感的大体框架吗?合上手里书,种种画面在脑海翻飞,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考虑到你的需要,编辑特地编辑了“白夜小说读后感”,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白夜小说读后感 篇1

喜欢买书,尤其05年之后几乎完全采用了网上购书模式,不仅因为方便、实惠,更因为可以大量浏览挑选的感觉。

正是这种习惯,在购书网站熟悉了一个作家,名叫东野圭吾,日本人。因为其大量的推理侦探小说,在该类目,总位于畅销榜,并且因为高产,几乎占据了榜单的大半壁江山。

侦探推理类小说一直是我的最爱之一,但在很长时间内,我却从未订购过这位号称大师的作品,许是因为心理一直存在一种未必合理的观点:高产作家往往难以创作出真正的精品。

不过,直到今年7月,终于还是没忍住好奇,有了尝试的冲动。第一次选择,挑选了东野圭吾公认的巅峰之作--《白夜行》,从书名来看,一部完全不知所以然但却名气甚大的作品。

结果,两天时间读完。

实事求是讲,尚没有一口气读完的酣畅淋漓感,但确实令人耳目一新。

首先是故事结构及讲述方式,给人一种厚重、精妙感。

故事从头到尾,横跨将近二十年。两主人公11岁登场,直至30岁落幕。期间童年、少年、青年各个阶段充满诡异、辛酸和矛盾,却唯独缺少浪漫、温情和善良。这是整篇作品的基调,也是令人直至最后为之动容的所在。

人物出场频繁,但却相对突兀;故事情节顺序描述,但却并不连贯。初看,有如一个个碎片,杂乱无章,其实却内在逻辑严谨。

其以人物和情节的点滴呼应勾串而起,而勾串手法则是遍布通篇的伏笔,犹如散落但却依然串着的珍珠一般,保持着核心线索的若隐若现,令读者既不彻底迷失,又不至缺乏悬念。对于分寸感的拿捏,不失为大师水平。

其次故事注重社会和时代背景的带入,而这往往是大师与业余的最大差别。

大师级作品,哪怕是鬼故事都一定存在大量有血有肉的价值集合,以便于各种的预设的离奇、荒诞又都能合情合理,发人深省,该部作品正是这样。

依本人看,本书所谓的案件悬念,并不特别出彩,比较出彩的反倒是对人性的推理。

从头至尾最引人悬念的,不是情节而是人物。为什么男孩、女孩,会有那么诡异的童年,那么冷漠的少年,乃至极具城府的成年?

这种无法遏止的种种猜测和质疑,就像毒瘾一样,引人入胜的同时,也越发渲染出主人公的神秘、纠结以及深深压抑的痛苦。这种痛苦伴随着情节展开,也伴随着主人公的成长展开,同时痛苦自身也在成长。从起初单纯的恐惧、愤怒乃至报复感,逐渐生长出枝枝蔓蔓的复杂性格、心态和气质,并由此渗透入成长的经历和记忆,进而扭曲了自己、伤害了别人。

两个案子中,分别失去亲人的孩子,均坚强的生存和成长起来,他们就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一个风光迷人,一个晦涩阴沉。但十数年来每每出现的离奇、诡异,却又让你总能时不时感觉到二人之间似是而非的一种关联,可这种感觉却又无法真实捕捉,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的一刻。

然而,那一刻又真的真相大白了吗?二人的交集被证实了,可是过程到底又是怎样?无限联想留给了读者,无限回味也留给了读者,好作品的典型特征。

20年前男孩为了解救女孩,行凶杀人,对象就是自己的父亲,那年他才11岁。此后,男孩、女孩实际成为彼此最为默契和信任的亲人,她们相依为命,她们相互成就,她们相互奉献,她们相互保护。

一个通过美色套取商业机密,一个通过机密实现地下创富,并兼用暴力手段为对方扫清障碍。

男孩子的爱是真挚,深沉的,从最初11岁就敢冒谋杀罪名保护女孩,至十数年来甘作一个影子悄悄守护在女孩身边,乃至最终30岁甘为保护女孩(不被抓住犯罪证据)奉献自己的生命,无不体现得深刻,体现得壮烈。

女孩子我无法断定是否存在一样的爱情,但至少她是心存最彻底的感激和信赖感的,就像女孩子所说,他的人生从来都是行进在没有阳光的夜色当中,男孩是她在黑暗中,内心中唯一的太阳,白夜行之意,至此明朗。

一段无法拿在太阳下晾晒的爱情,是扭曲的,它注定了悲剧式收场;但也注定感人肺腑,因为它克服了足够辛酸的苦与痛。

那么追根溯源,这一切又是如何产生,扭曲的根源又在哪里?

这一切还要追溯到20年前。一双双罪恶之手伸向一个只有10岁的小姑娘,更令人不可思议的竟是由其生母主导,而母亲那种为了家庭的迫不得已感,令小姑娘无论从能力还是道义上都失去了反抗机会,这种童年的扭曲经历,给出了成年后扭曲人格的最佳注解。

也许正是这种沁入内心深处的冷漠,使得她最终连暗夜最后一颗蜡烛的熄灭也可以表现得淡定、漠视。

最后,面对男主人公从高楼的一跃而下,她的漠然转身,虽然或许保全了自己,却也就此浇灭了灵魂的最后一丝余温。

白夜小说读后感 篇2

白夜行,即在明亮的夜色中行走.看起来似乎是个矛盾的标题.

在这之前,我看过了京极夏彦的《络新妇之理》,应该说结构上有相似之处:通过一层层描述(各配角视角),错综复杂的关系(诸多事件),勾画出主人公(作为反派)的庞大内幕.

白夜行的主角有两人:男主桐原亮司和女主唐泽雪穗.一个在明,一个在暗.

从二十年前的大阪杀人案开始,他们就一直是一种共生的状态.亮司帮雪穗除掉学校的障碍,雪穗则为亮司偷取软件程序作为维生买卖.这一切的过程都没有通过主人公的视角来完成,但是诸多的角色角度观看后,却可以让人对这个推理结论深信不疑.

先来说雪穗吧.这个女子也许真正当得上妖狐这个称呼.贯彻全文的是对她容貌的赞美,以及几乎没有对她不动心的男性,文中多次提到,她充满了夺人的光彩.但是这样的她一路走来却给周围的人都带来了不幸.是诅咒?不,其实这些不幸,都是她主动造成的,为了自己的前程未来,她从一开始就对母亲见死不救,对同学施以诡计,对养母安乐死,对丈夫隐瞒偷窃.

我一直很好奇她到底是为了什么的理由,文里并没有给出太好的答案.但是我似乎在《络新妇之理》另一本小说看到了原因.《络新妇之理》的织作茜说为了寻找自己的安身之处.这个理由同样适用于雪穗.从她被母亲把自己的身体卖给恋童癖开始,她就失去了人生的太阳,堕入黑暗.在黑夜中的挣扎,无需像阳光底下一样规矩.所以她可以攻于心计,也可以戴上假面.

但是只要是人的话,还是会向往阳光吧,这一点,从她对一成隐约的爱意就可以感受到:一成也许对雪穗来说是特别的,从来都是焦点的她,被忽略冷落.反而是身边朴素的女伴获得了一成的青睐.比起假面的华美,这个男人更喜欢纯洁朴实,而这恰好是雪穗没有的东西.于是对雪穗来说,这个男人也许可以让她揭下面具,去真实地爱,真实地拥有太阳,拥有白天.

可是最后,事情没有往这个方面发展.雪穗的阴暗面让一成退避三舍.于是她也只能继续走自己的夜路.直到亮司在结局的时候死在自己面前,她的世界才轰然倒塌她一直以为自己的夜路是被恨意所照亮,却忽略了天空中并不太明亮的月亮.

直到失去了才明白,值得她去爱的人,一直在身边.

桐原亮司.在文中和雪穗的形象可以说完全相反.他完全不讨人喜欢,每次出场也净干些不干净的事情.但是当雪穗的妖艳魅惑背后露出丑陋的一面时,亮司却在冷酷无情的性格中偶尔露出了一丝温情,正是这丝温情让人感觉到了这个男子把自己的心意深深埋住.

随着故事的进展,我们渐渐明白了,他所作所为,都是为了那个女子,所有会弄脏自己的行为,都由他来接手.从一开始的刺杀自己的父亲,解救雪穗开始.他也获得了雪穗的帮助,但是说到底,一个是舍命守护,一个则把对方看作生存的依赖而已.

永远都在暗处,默默地守望着对方.这又是为了什么?是替父亲的赎罪吗?不,完全说不通.无论是他对父亲的厌恶程度,还是他早已还了数倍的报偿.那么是为了自己的前程?但是他却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地带,并且轻易抛弃安稳的生活.

其实,是爱吧.

爱是什么?是怜悯?是赎罪?我不太明白.但是当年幼的雪穗举目无亲的时候,也许亮司是这样想的:这个女孩只有由我来守护她.

亮司在和园村友彦道别的时候说过,希望你们一直手牵手走下去.雪穗又对自己的店员说,希望在白天行走.其实合起来就是,手牵手走在太阳底下这是很多书页上的副题.

我又想,如果当初亮司可以主动走出来,拥抱住雪穗,会怎样?那应该就成偶像剧了吧?

白夜小说读后感 篇3

高中时候看过朋友推荐的电视剧,对剧情有一些记忆,看书的时候难免会有一些上帝视角,所以一直恨不起来雪穗和亮,真希望是先看到小说,比电视剧更深刻,更悲痛。

两个缺爱的小孩,因为图书馆里的相遇,成为了彼此的“光”,彼此灵魂的依靠。每个人都不是完全正义的,所以才被利用,被陷害,这就是人性,没几个人是真的可怜。

雪穗因为幼年时期被人践踏,一心向往上层社会,不惜牺牲任何人,拼尽一切努力追求名和利,动用一切资源为亮创造存活于世的财富,隐瞒和掩饰亮的种种罪行,耐得住寂寞才能守得住繁华,她的可悲之处是所有感情都见不得光,装得太久,早已不懂爱,需要超出常人的意志力带着失去“光”的阴影,苟活于世。

亮的“光”是雪穗,因为爱的太扭曲,所有会使这光暗淡的障碍都要全数清除,为了使雪穗更强大的发光发热,完全牺牲了自己,就像一个谎言需要十个谎言去掩盖,周围人和环境的步步紧逼,促使他犯下一个又一个罪行,终于暴露了自己,最后毫不犹豫地牺牲了自己,保全了雪穗,可以说只要雪穗在人间行走,亮就永远见不得光。

让我不得不想到了,这才是真的“人间失格”,生而为人,他们欠多少人一句“对不起”,但又有多少人,也欠他们呢。

白夜小说读后感 篇4

慕名已久,终于沉下心来看《白夜行》这本书。

作者从一开始仿佛就没有想瞒着读者那最初的案子的凶手究竟是谁,并且通过无数个小细节来一点点的暗示读者,愚钝如我也终于在与前文相呼应的铃铛声出现时反应了过来,那一刻心中异常震惊,无法想象这一切是一个小女孩做的,甚至还在心中为她找了很多个理由,作者只是想把我们误导到那个方向之类的。

越到后来事情越加明朗,内心开始对小男孩和小女孩产生了极其厌恶的情绪,一件件悲剧因他们而发生,把自己遭遇到的痛苦都尽数回报给那些夺走女孩耀眼光辉的人,女孩拼命的想维护自己光鲜的形象,还未看到结局时我完全无法理解她怎忍心为了此牺牲掉她身边的人的一生,我开始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去批判她。

在知道一切的由头的那一刻,我的心中无比沉重而震撼,无法想象男孩看到父亲时的内心,更无法想象女孩被男孩救走后以什么样的心情面对的那位所谓的母亲,心疼却又无法对他们的所作所为释怀(突然想到了男孩最初那段时间从事的工作以及迟泄许是也与这些有关吧

突然心中有一个疑惑,女孩那个时候心中的人真的是一成?还是说其实是亮司,后来之所以侦探去调查的时候女孩说起的名字是一成是因为女孩早就觉得一成可能看透了自己因此产生了怀疑故而一直关注一成怕其对自己不利?

白夜小说读后感 篇5

花了两天断断续续终于看完了,不得不佩服东野圭吾的写作能力。故事一切罪魁祸首起因还是两个孩子的父母。两个缺爱的孩子,没有人教会他们怎么去爱,没有人教会他们如何正确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一个杀死父亲,一个害死母亲,我想经历种种的?这一刻,两个人终于一辈子都捆绑在一起了。雪穗说,我的天空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这里的太阳就是亮司吧。

雪穗的故事就是一个悲惨的穷人家的美女怎么通过手段让自己的身份漂白,用肮脏的手段获取事业的本金之后洗钱成功并成就了自己的事业的故事。

雪穗和亮司两人是相爱的.,也是互利共生的,因为他们两个的灵魂完全是相互依赖的。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女人能让亮司高潮的话,就只有唐泽雪穗。如果这个世界上有男人能让雪穗愿意为他用手或者口的话,就只有桐原亮司。

亮司的自我了断,就是为了把雪穗推到光明的地方,让她以后能永远在阳光下生活。虽然失去你,但我仍然会坚强的活。因为这样才不浪费我们,你为我做的一切。

白夜小说读后感 篇6

第一次阅读推理小说——白夜行读后感600字:

第一次看推理小说,以前看的书籍与之有关的类型基本上都是犯罪、警匪类,第一次看推理类的,看完之后,果然“别有一番风味”。

小说讲述的是两位饱受家庭、社会摧残的“小情侣”,在坎坷凄凉的命运下,在心理渐渐滋生出恶的果实,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位也各自长大,但周围的环境却一直被吊诡的事件所笼罩着,一段凄凉的爱情;一对枪虾和虾虎鱼的故事;一位追查二十年案件的老刑警;一件件看似毫不相关却令人发指的犯罪;一场人性的考验与救赎……

一个位是救赎者;一位是夺取者。在不断的夺取和救赎中,一桩桩案件离奇发生,在变幻莫测的剧情里,不变的只有那人性的复杂……

看完小说后,其实心中有许多疑问,之后查知乎、逛豆瓣,疑惑也就慢慢解开了,看完他们的文章和帖子后,发现原来,看推理小说,看一遍是不够的,要多刷几遍,因为书中,每一个毫不起眼的字,每一句无关紧要的话,每一个谨小慎微的动作,每一个细思极恐的细节,每一段扣人心弦的情节,每一段难以捉摸的故事,都是有深刻含义的,是作者深思熟虑后,埋下的伏笔,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细节,每一段情节,每一段故事,都有前因后果,都是与前后文相对应的所有问题的答案在原文中都有,只要仔细去找就一定能找到。

原来,推理小说,是这麽看的!同时我也挺敬佩东野圭谷先生,对于写作的态度,真的是极其的认真:书中所有与现实有关的细节(包括新闻事件、历史事件等等),在现实生活中,都能证实到,所以说,大师不愧为大师,必有它的过人之处。

白夜小说读后感 篇7

东野圭吾是我比较喜欢的作家,他作品中的人物大多是边缘化的,《白夜行》中的男女主在书中属于暗线Boss,他们没有正面的交集,也没有关于他们内心的描写,而是通过种种细节暗示来表现他们类似虾枪和虾虎鱼的关系,那是共生的羁绊。

书中争论最多的就是唐泽雪穗到底爱不爱桐原亮司,我认为雪穗是爱亮司的,从他们的服装店名R&Y可以看出雪穗是深爱着亮司的,因为童年黑暗的经历,让两个人都无法以真面目示人,雪穗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加入上流社会,她和亮司两个人分工明确,一明一暗,亮司为了能让雪穗跻身上流社会,在背地里做尽了肮脏不堪的交易,而明面上看起来,只是雪穗身边一直巧合的发生着不幸的事情。

认为雪穗不爱亮司的人,可能是对他们分工的不认可,毕竟光鲜亮丽的是雪穗,而亮司则一直深陷黑暗的泥沼,如果警察笹垣润三没有步步紧逼,让他们熬过了追诉期,以当时雪穗的地位和亮司的能力,他们完全有机会以全新的身份活下去。可惜,他们做的事太过肮脏和绝情,不留余地,不遗余力地伤害了一个又一个身边的人。注定了他们悲伤的结局,这是一场无望却坚守的凄凉爱情。

这本书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当时看到结尾雪穗头也不回上楼,那是最绝望的背影。他们之间的感情从头至尾就是我无法理解的纠缠,比爱情深厚,爱情是世俗又善变,但他们之间的关系牢不可破,扭曲的关系让常人无法理解,更像是一个人的灵魂被撕裂成了两半。

这本书读完会有后遗症,一种压抑的感觉引发思考。其实我一直觉得他们之间有爱情,而且亮司更爱雪穗,对于亮司不仅有爱情还有补偿的成分,偿还自己父亲带给雪穗的伤害,亮司绝不允许任何人威胁到雪穗的生活,当他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会给雪穗带来麻烦时,他选择杀死自己以保护雪穗的安全。这是种比爱情和亲情更深的羁绊,他们是不可分离的。可是,有时候我又觉得他们两个过于冷漠和残忍了,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两个主角做的事有时候让我觉得无比恶心,不可原谅。但仔细一想,到处都透着悲凉与绝望。

当白玫瑰染上鲜血,终将像铁锈般凋零。

白夜小说读后感 篇8

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雪穗无疑是最不幸的那一个,她一生都行走在没有光的日子里,亮司是她唯一的光。诚如雪穗对夏美说的那句,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可随着这光的消逝,雪穗将永远置身于暗日里了。

为亮司叹息,为雪穗叹息,这世上没有如果,有些事发生了便是发生了,两个孤独单纯的灵魂在残酷的现实里相互依存,就如虾虎鱼和枪虾般,一旦一方不在了,另一方还能存活多久?结局雪穗没有回头,她如何回头,她不能回头,她只能在暗夜里继续前行。

尼采说,当你凝望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雪穗和亮司在杀死恶魔的时候,其实,他们已然变成了恶魔,在往后的岁月里,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处心积虑的保护着彼此那颗脆弱的灵魂,代价是以伤害无辜的他人为前提。我们无法责怪他们,只会深深地思考人这个东西,这世界真的存在天堂和地狱。有的人从小就活在黑暗里,像在白夜里行走。

《故乡》的读后感900字精选8篇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作品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正是学知识关键时期,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就非常重要。记录感受也同样重要。写作品读后感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方面吗?以下为我们为你收集整理的《故乡》的读后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故乡》的读后感【篇1】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读后感6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的读后感【篇2】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故乡》的读后感【篇3】

《故乡的野菜》是周作人散文的名篇之一,文章从家乡野菜这一看似平凡而琐碎的事物写起,素材虽平和质朴,却自然成其清新的野趣,引人入胜。通过对野菜的细致描写,勾画出一幅浙东古朴清纯的民俗画卷,流露出品花赏草的闲适情趣,也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周作人的散文追求自然平淡,崇尚简素,淡化感情,这是他的一贯写法,也是他的审美标准。文章开头写道: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看似潇洒无所挂念,对故乡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才成了故乡,成为偶尔会想起的地方,显示了一种平和冲淡的心境。但在这平淡的文字,适意的心情下,作者对故乡的思念是深刻的。只因妻子说起菜市场有荠菜在卖着,就让作者打开了对于故乡的记忆的闸门。浙东的风俗习惯,市井风情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这细致入微的记忆其实正是作者对于故乡的深情怀念的最好体现。作者在描写了荠菜、黄花麦果(通称鼠麴草)、紫云英(俗称草紫)这三种家乡野菜时,不仅细致地描述了它们的形状、特点、颜色、用途以及文献上的记载,而且夹叙了一些小孩子们在园地戏耍、采食野菜的活动,以及从野菜中所获得的欢乐与趣味,而作者,自然也包括在这些小孩子中,曾经获得这天真纯朴的欢悦。这些野趣生活,写得活灵活现,生动逼真,仿佛我们也跟着作者回到了他那纯真欢乐的童年时代。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这跟鲁迅在《社戏》里对不复再吃到的罗汉豆的描写,对那记忆中的滋味的怀念之情,是多么地相似。那是因为儿时的回忆,总是让人感到难忘,在经历了多年的他乡生活后,那种怀念之情,就更加深刻,因而,儿时的回忆,也更加动人。全文没有一字一句明说对故乡的情意,连抒情的话语也没有,看似只是平淡,不在意的地在描写着对故乡野菜的回忆,然而字里行间却流淌出了对故乡深挚的感情。周作人的感情表达方式是隐蔽的,他后期的作品甚至使人不觉其散文中所蕴含的深刻内蕴。

这篇散文还包含着知识性和趣味性。文中既有对这三种野菜要详细介绍,更穿插着了许多具有民间性和趣味性的引述:荠菜马兰头,姐姐嫁在后门头。黄花麦果韧结结,关得大门自要吃: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同时还征引了明人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顾禄的《清嘉录》的记载,以古证今,使家乡的野菜、家乡的民俗融入深厚的文化背景里,使文章更富有文化意蕴。

《故乡》的读后感【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书中主要讲了一位小男孩比利攒了两年的钱,买回了两只猎犬。两只猎犬忠诚地陪伴比利捕捉浣熊,并在比赛中获得了胜利。可在一次捕捉中,他们遭遇到一只山狮的攻击,老丹为保护比利而死亡,而小安也因此伤心过度而死去。

其中,两条猎狗间的真情深深地感动了我。当老丹为保护比利而失去生命后,它的同伴小安很伤心。小安每天不吃不喝,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前。

老丹与小安之间真挚的感情,让我不禁想起了我家刚养不久的两只小鸭子。不久前,我兴致勃勃地拿着饭去喂我小鸭子,我刚打开门,可我看到眼前的一幕,我惊呆了!其中一只小鸭居然闭着双眼平躺在地,我赶忙过去,轻轻地用双手将它托起,它竟然一动不动。那一刻我才明白,它死了!另外一只小鸭放声大叫,一直啄我的脚,似乎像多看看对方,我吓得把已经死了的小鸭放在地上,另一只鸭子则不停地“嘎嘎嘎”叫着它,并用那长长的嘴巴不停地安抚着躺在地上的冰冷躯体,我拿着米饭放在它面前,它却不为所动,站在那一动不动,也不吃。忽然,它用嘴夹着一颗米饭,放在已死了的小鸭的面前。从那时起,它每天不吃不喝,一直蹲在已死了的小鸭曾经躺着的地面,似乎在等待着同伴的回来。我惊讶于这两只鸭子间的真情,它们固然不是人,却有着与人类同样赤诚的心。

动物之间的感情,远远胜过了人类。我们也要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它们,尊重这看似弱小的生命。

《故乡》的读后感【篇5】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部看似没意思的书,却深深的刻在我的脑子里。我久久回忆着这本书的内容,看书时的感觉久久不能散去

主人公小比利从小最大的心愿是拥有一对猎犬,但由于家里太贫穷,他的爸爸妈妈尽管很爱他,还是无法满足他的愿望。不过比利并没有因此抱怨爸爸妈妈,他通过自己两年的艰苦劳动,凑足了四十美元,并千里迢迢赶往陌生的城市里,买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正是这种坚强不屈的毅力,让小比利实现了自己的第一个梦想;让他走上了成功的第一步。之后,他天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打猎,挣了很多钱。再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两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回忆。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死亡的滋味: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死亡了。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更让比利坚信,老丹和小安是上天赐给他的礼物,一开始他能得到那本杂志是上帝的帮助;之后他能赚到钱是上帝的帮助;他遇到大兵是上帝的帮助;后来他能赢的两个奖杯也是上帝的帮助

看完这本书,我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心里难过极了!是为猎犬难过?是为比利难过?我也说不清。看到小安和老丹为了救自己的小主人,不惜一切与凶猛的山师搏斗,生命不管了;伤痛不管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主人!保护主人!人狗情深啊!我想:现在,还有同学和狗之间这种深深的友谊吗?没有,现在的大家都被电脑所迷惑,放弃了这种美好的友谊。这是不应该的!但为什么上帝赐给他老丹和小安后又要让它们重变成天使呢?为什么上帝要给比利的童年增添一段痛苦的回忆呢?我又想。看来上帝是想让比利知道,童年是短暂的,要让童年更加美好,就必须有友谊,要对所有生命微笑,和所有生命成为朋友,就是童年的正确做法。

同学们!童年是短暂的;童年是美好的,让我们像比利一样,与狗好好相处,与同伴好好相处,为自己,为大家,创造一个美好的童年吧!

《故乡》的读后感【篇6】

没喝过豆汁儿,不算到过北京

汪曾祺这本《故乡的食物》讲述了很多地方的吃食,不同风味,及做法。所谓豆汁儿,就是制作绿豆粉丝的下脚料,有股酸味,。而在另一位老饕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中,同样也描述了这种过去北平地道的平民食物。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语言虽然平淡,但风趣幽默,字里行间透出轻松松。除了讲吃食,他还会在其中插入笑话,对一些人和事自己的看法。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你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王晨琪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他曾经被下放到一个马铃薯研究站,任务是画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远离了故乡,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寂寞荒凉。但他仍然想到好的方面,悠闲自在的过着日子。同时他也很认真的对待,不厌其烦地画着马铃薯花,薯块,积极地探索生活。

肉剁极碎,成泥状(最好用刀背剁),平摊在豆腐皮上,折叠起来,如小钱包大,入油炸,亦佳

他描写做法时十分细腻,从中可以看出他除了讲究吃食外,还会研究吃食的做法。

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对儿时记忆中的食味,印象是十分深刻的,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情感的点点滴滴,是十分温暖的,即使怀念也不会太悲伤。

王曾琪以独特的视角去观察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兴趣,文字朴实自然,恬淡宁静,让我们感受到他的精神。

《故乡》的读后感【篇7】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走千千万万条路,但只有一条路,是人人都会走的路——故乡的路。无论走得多远,总会在某一时刻想到心头牵绊的故乡,忆起记忆深处的家。

什么是故乡?《诗经·小雅·采薇》中这么记载“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汉乐府民歌《悲歌》中这么抒写:“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唐代诗人王维这么表达:“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着花未?”

如是故乡,从古至今,虽表达的文笔不同,可那种对故乡的思慕之情,却是一样的。但有一部分人的故乡,却又承载着不同的情感与寄托,那就是作家的故乡,文学的故乡。

中国有句老话叫“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白话就是一片故土滋养着一方心灵,我对这句话以往没有多少感触,但是读过《文学的故乡访谈录》之后便深感赞同。

像是山东高育出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莫言又在此间滋养出了《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丰乳肥臀》、《蛙》等明世之作;再有四川阿坝藏区育出了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阿来,阿来在这儿写出了《旧年的血迹》、《月光里的银匠》、《尘埃落定》、《空山》、《尘埃落定》等精彩文集。

但不管是莫言的高密东北乡、阿来的嘉绒藏区、毕飞宇的苏北水乡,亦或是贾平凹的商州乡村、迟子建的冰雪北国、刘震云的延津世界,都有不用的文学定义,作文处于不同的地缘,作家们的风格和风骨各自独妙,与其说作家选择了土地,不如说土地选择了作家。他们每个人的作品,都有他们故乡的痕迹,他们将自己故乡的山河草木、四季变迁,记录在一部部作品中,可以说,故乡,是作家创作的原点。《文学的故乡访谈录》共记录了6位当代文学巨匠的故乡,每一位文学作家的故乡,都有着不一样的寄托,也有着不一样的风骨和节气。

因是故乡矗立在冰雪北国,雪野、白桦林,当冬季冰封了黑龙江和松花江,迟子建说:“我文学的根就是冰雪根芽”。“感觉山里每一粒雪花都在向我诉说

因是故乡盛开在山原,草地、森林、当故乡随着大地变迁改变地貌、植被,阿来说:“整个川西北高原——如果我不能说是整个藏区的话,我都把它看成是我的故乡”。

因是故乡隐藏于山势连绵的秦岭,山脉、河流,连绵不绝,贾平凹说“一条龙脉,横亘在那里,提携了长江黄河,统领着北方南方”。

因是故事停泊在汹涌奔腾的黄河边,黄沙、平原,一望无际,刘震云“故乡在我脑子里的整体印象,是黑压压的一片繁重和杂乱”。

因是故乡坐落在苏北盈盈的河网内,随风飘荡的菜花、随波逐流的水花,所以毕飞宇自称没有故乡,但他又说“只要我在那个大地上书写过,我就有理由把它称作我的故乡”。

你看,这些中国版图上的一处风景,便是当代文学版图里的一块支撑,也是作家们生活过的故乡,是故乡的文学表达方式。

《故乡》的读后感【篇8】

这是我暑假里阅读的第一本书籍。

我看见封面上有特斯·阿方索(美国青少年阅读与写作教师)对这本书的评价:我以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爱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还有《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美国亚马逊读者Matt的评价。特别是英国亚马逊读者和冈村迪安都提到了这本书让他们很感动,读了三十多遍,遍遍感动落泪,还要在书页上提醒读者:请准备好纸巾!

看了评价,这本书很令人感动,我就迫不及待地读起来。这本书一共有20个故事,特别的是:这本书没有目录。作者威尔逊·罗尔斯以这本书为荣,这本书在世界上有50个版本,多年来畅销不衰,两次被搬上银幕,成为美国经典青少年动物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比利,他家位于奥沙克山区的一个美丽山谷中,地势崎岖不平,人烟稀少。比利家很穷,但是比利一心想得到两只捕猎浣熊的猎犬。要七十五美元,都可以买一头毛驴了。比利决定自行攒钱买狗,但要攒七十五美元不容易呀。有一次,比利在老枫树的树桩上看杂志,有出售幼狗的广告,比利找到他想要的那一种狗:纯种红骨浣熊小猎犬,每只二十五美元。比利很高兴,便宜了二十五美元。

比利每天去把龙虾、小鱼、新鲜的蔬菜卖给钓鱼人;等浆果成熟了,摘下来拿到爷爷的商店里去买;到冬天了,出去打猎,卖猎物。

好不容易攒够了五十美元,足足存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终于得到了两只猎犬,叫老丹和小安。比利开始训练它们,每天带它们去捕捉浣熊。有一次,比利带它们去参加捉浣熊比赛,获得了金奖杯。回来之后,比利又带它们去打猎,不幸遇到了凶猛的公狮,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安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小安也不愿意在独活于世。

两只爱犬都死了,比利很难过,把老丹和小安埋在一起。它们身边长出了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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