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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2-26 来源:互联网

[参考]玫瑰的故事读后感集锦。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参考]玫瑰的故事读后感集锦”,欢迎你的品鉴!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1

历经岁月变迁、沧海桑田,普通人大多渴望和爱人拥有“一生两人三餐四季”的生活,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机会。

庄国栋一生错过玫瑰两次,他在远走他乡之后表露心声:自此以后,我看不出发愤图强有什么好法,为了我所爱的女人,我再不能做一个正常的人,但是你放心,我会活至老死。他们说,当你走下坡时,速度是快的,我已四十二岁,快了。我似乎可以体会他心中像沙漠一样无边无际的空落和寂寞。谁还没有在深夜因思念而痛哭的时候呢?第一次和玫瑰在一起,她热情奔放、纯真无邪,两人赤脚在书房跳舞;第二次遇见玫瑰,她依然保持着令人心悸的美丽,也并没有肥胖的身躯和满嘴的金牙,反而更加惹人怜爱。无论怎样的玫瑰,对庄国栋来说,都已经可望不可即,这样带着遗憾和思念老去,让人十分煎熬。

年少的时候,玫瑰像一枝真正的玫瑰,肆意挥霍自己的美丽,刺伤了身边的每一个人。直到遇见庄国栋,她的心才真正开始感受什么是爱情。庄国栋成婚后,她嫁与方协文,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没有爱情的生活,既然不是庄国栋,和谁结婚又有什么关系呢?但这样的玫瑰始终没有凋落,在遇见溥家明之后,她的心才开始复活,即便面对家明即将离世的事实,她和家明在最后的日子依然过得多姿多彩。

起起落落之后,玫瑰最终回到了罗德庆的身边,相信罗德庆的包容和忍耐可以带给玫瑰足够的幸福和安全感。玫瑰这一生爱过三个男人,面对每一段爱情,她都心无旁骛,不求回报,这样的个性是极其可爱的。

爱情越是伟大,越是凸显出婚姻的乏味。成婚之后,生活里全然是柴米油盐酱醋茶,谁还记得上一次心动是什么时候呢?不是没有过“为谁风露立中宵”的时刻,也不是没有过“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思念,那样痴狂的日子早已一去不复返。当年沉溺于爱情,也确觉得爱情比天大,失去他的时候,也曾恐惧这一生要在痛苦和绝望中度过。时光荏苒,一切都已经过去,虽然直到目前,我还不太了解婚姻的意义,有时也感到乏味,但婚姻带给我的安慰也是恋爱时的患得患失无法比拟的。

在玫瑰的故事里,我看到了“爱情至上”的思想,不禁想起,在琼瑶的《一帘幽梦》里,楚濂曾经对绿萍说:“你失去的只是一条腿,紫菱失去的却是她的爱情。”听见这样的话,我们该作出什么样的反应?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2

“玫瑰是一朵玫瑰。”他答我似莎士比亚,我回他巴尔扎克:“但是,这一朵玫瑰,像所有的玫瑰,只开一个上午。”

亦舒《玫瑰的故事》

爱情是极之奢华的一件事。

亦舒一直这样认为。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爱情,有些人一生也只能恋爱一次,就已经很幸运。

玫瑰?玫瑰当然是不同的,《玫瑰的故事)叙述的是一个朝露般的爱情故事。

她用一支任性的笔,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过于理想的,充满了情感和梦幻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中,男女主人公爱得淋漓尽致,生得动人,死得感人。他们自在地笑,自在地哭,潇洒地来,潇洒地去。

亦舒为读者设立了一个忘我的封闭的环境,让他们暂时忘却现实中的一切困扰,在那个似乎也属于自己的世界里痛痛快快地爱一次,恨一次,笑一次,哭一次,生一次,死一次,无所顾忌。

按照柏拉图的理论,《玫瑰的故事》已和真像隔了三层,那么我们再读这本小说,离真像就又隔了三层。所以,我们尽可以怀疑亦舒在撒谎——哪里有玫瑰这样的人?但我们却不能够怀疑,不管是谁,都会渴望爱情。爱,将永远存在。

如果把亦舒言情小说系列比作是一串风铃,《玫瑰的故事》就是轻敲风铃的微风,没有爱情的人生就如同静止的风铃,寂寞无比。

《玫瑰的故事》同时又是一支美丽的爱情梦幻曲。也许它永远不能成为一个社会历史阶段现实的反映,但它会成为一个时代某种阶层人物的。动态反映,他们想用自己的努力把世界变为一个纯净的爱的伊甸园。

虽然注定要失败,但这份努力是感人的,因为作为这一阶层的代表,亦舒以坦诚的态度诉说理想的人生。即使苍白,即使不深刻,她也心安理得。

倪匡就曾说,《玫瑰的故事》是一部“情爱宝鉴”,全书所写的,全是各种各样男女的情爱,各种不同性格的男女,对情爱的处理态度。

男女之间的情爱,是所有正常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重要至极,是一个人的生活之必须,重要程度与人需要空气、食物和水相吉。一部写男男女女情爱的小说,也就是一部写人生的小说,切勿等闲视之。如果轻视情爱,就等于轻视生命。

但尽管爱情是生活中最普遍的现象,但它却并非是透明的字眼。

究竟什么是真正的爱情,这是个包含多层意义的词汇。对于一对已婚的夫妇,有无爱情常常是衡量他们是否幸福的标准,在这个层次上,爱情取得了有别于婚姻的意义。

很奇怪,在这部作品里,亦舒写爱情总写得曲折跌宕,惊心动魄,可一写到婚姻,便让人感到索然无趣。

即便是玫瑰伪婚姻,也没有多少看头。

玫瑰的第一次婚姻,是在异国缔结的。那个时候,她遭遇了爱情的“滑铁卢”——她的初恋情人结婚去了,新娘不是她。

美丽的玫瑰在含苞待放的时刻便几乎凋谢。她在失恋之后,自暴自弃,不再为自己着想,随便抓住身边关心她的人,便结婚生女。

那时的玫瑰,因为心灵伤势太重,已毫不在意她选择的是什么人,反正都不是庄国栋,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段婚姻维持了十年,玫瑰用一个女人十年最好的时光悼念她的初恋,其间的生活实在没有什么滋味。

她的第二次婚姻,是在四十岁之后,本以为无风无浪,生活平实可人,却又再重逢庄国栋,平淡的婚姻生活再起波澜。

婚姻越是平淡,才越显现出爱情的强烈。

与婚姻有别的爱情,是两性之间除婚姻这一生物性——社会性关系外,还必须具有的某种情感上的一致和契合。而真正的爱情无疑是指爱情中的一种理想状态。

玫瑰是在追求真正的爱情中才焕发出生命的最璀灿的光芒的。

生活中多的是平淡,美丽的玫瑰却很难平静地生活。

红颜并不是祸水,周士辉与庄国栋的沉沦与他人无关。

玫瑰说得好:“我不是破坏他们家庭的罪人,远在周士辉的眼光落在我身上之时,他们的婚姻已经破裂,即使周士辉以后若无其事活下去,他们的婚姻也名存实亡。”

她的爱情是在婚姻之外,甚至是在与婚姻的冲突中,超越了社会理性的约束,升华到自然的、性灵的境界,还原了爱情的独特精神:任性,自由,来去无踪。

如白朗宁夫人吟哦的:

如果你一心要爱我,那就别为了什么,只是为了爱才爱我。

不需要接触了解,不需要追求考验,玫瑰对庄国栋,对博家明,都没有像世俗般地一点点发展爱情,他们一开始就仿佛是被某种奇异的原始感情抓住:不是爱慕,不是喜欢,而是全身心地相互认同,通过所爱的人来更真实、更深入地了解自身。

在西方传统中,男女之爱,大多含有精神之含义,把女性视为人格的补足者,灵魂赖以上升者,直至为形而上境界之一种象征。

杨周翰指出:“从但丁开始,西方就有一派爱情观,把男女之爱看作通向上帝爱的第一层阶梯。”爱具有某种神性。

在玫瑰身上,亦舒的爱情神性论显现无遗。她要爱就去爱,尽管这种爱有时候会伤害到别人,她甚至为了爱放弃了对女儿的抚养。但她从来没有后悔过。这也是玫瑰和小玫瑰最不同的地方。

弗洛姆认为,爱主要的不是和具体对象相联系,而是一种态度,一种性格取向。爱决定了个体和整个世界的联系。“如果一个人爱的只是另一个人,而对其他人漠不关心的话,那么他的爱就不是爱,而只是一种共性依恋,或是一种放大了的自由主义。”

在这意义上,玫瑰的确是一种放大了的自由主义。但是,人的博爱并非生而具有或上帝所赋,没有对自我的深刻体验和焦灼关怀,没有对一个具体对象一片情深,对所有人的爱就无从谈起。爱首先是有一个你,一个对象。

因此,玫瑰并不相信爱会随死而结束,傅家明死了,她悲伤却不歇斯底里。

亦舒如此写道:

玫瑰似乎负起了安慰众人的责任,她对于死亡,毫无恐惧,她接受这项事实,就犹如接受她作为一个美丽的女人般。

玫瑰仍然令人心悸地美丽,并没有为家明穿孝服,她不在乎这种表面的世俗利法,照旧穿着彩色缤纷的时髦服装。

她就是这么一个至情至性的女子。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不顾及一切的爱情也许是难以接受的,如同我们很难承受塞外草原强烈而又生机勃勃的大风一样。

然而,“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当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底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罗曼·罗兰语)

在玫瑰面前,其他人的爱情关系显得多么萎靡苍白软弱无力啊。

苏更生本来已是一个智商很高的女子。当傅家明单恋上玫瑰,感慨地说:原来世界上真有爱情这件事。她答得多好:“是。一种瘟疫,足以致命,别忘记罗密欧与梁山泊。”

她知道黄振华看中她,不外乎是她比一般的女郎略过精彩,因为黄振华是不能忍受2+2=4或3+5=8这类女人的。而她呢,她是(gA+ SB—— ZA)+ SB,他于是满意了,“他认为自己是微积分”。

这么一对夫妻,依然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恋爱婚姻的典型版本,比较平静、稳定,大同小异,现实得很。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3

前两天看完了亦舒的《玫瑰的故事》,对自己发了一番疑问。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焦点始终是黄玫瑰的哥哥黄振华,或许是有某些性格相似罢,虽然没有像他那样功成名就,在生活方面甚至比方文协不如,至少人家能在美国混,而且还在银行。我觉得自己是黄振华+方文协某方面的综合,一样希望有幸福的爱情,一样有类似的性格。不知道将来是两个人中,哪一种结果呢,原来是两种有很大不同的归属。

对于黄玫瑰,我觉得是一个沧桑的人,亦幸福的人。

有人说: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而太冷的美女,很多男人就会退缩的。大美女的追求者也很多,但如果没有感情,谁也不会迷恋谁很久。

老实说,我不喜欢世界上太多黄玫瑰这样的女人。

罗庆德爵士的儿子最后还是做回了男人的本色,好!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4

又看了一本小说《玫瑰的故事》。感觉真的不怎么样,也许是我没看懂吧。

我不懂为什么亦舒要把小说里的女主角黄玫瑰写得那样极端的美丽,所有的男人只要见到她赴汤蹈火,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可黄玫瑰,她好比一只蝴蝶,一生出入在万紫千红的花丛中,但蝴蝶都是色盲,根本不懂得欣赏花朵。这让我想起了金庸《神雕侠侣》里的女人一见杨过误终生。黄玫瑰到底是怎样一种美,我想像不出来,但是连小说里的漂亮女人都夸她确实美得无懈可击。要一个女人称赞另一个女人美,简直是骆驼穿针眼的故事。不想再来复述小说的情节,我觉得这个故事真的只是一个故事,只有在小说里才有的故事。

美丽的黄玫瑰,一生命犯桃花,很多优秀的男人见了她就为她所倾倒,可那只是飞蛾扑火。黄玫瑰一生只真正爱过两个男人,庄国栋和薄家明,可最终都没有真正得到,最终嫁给罗德庆爵士我想也是出于妥协,她是真的需要安定下来了。

很不明白为什么亦舒把爱情写得那么波澜壮阔,轰轰烈烈,惊天地泣鬼神,却把婚姻写得那么随便、潦草不堪。难道人可以谈一辈子恋爱不结婚吗?为什么总是有情人不能成眷属,为什么总是我们爱的是一些人,而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一些人?

亦舒在小说结尾时写道:情海变幻莫测,情可载舟,亦可覆舟,可是请问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我想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男人、女人总是在婚后搞外遇,也许是因为他们认为婚姻太过平淡,如一潭死水,想在外面的世界寻找一点刺激,在死水里激起一点波澜,可惜有时候这实在是一种愚蠢的做法。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5

其实,我很想把玫瑰的故事一口气看完的,心里老是惦记着故事的结局,《玫瑰的故事》读后感。今天一天过得很平淡,没有刻意的去思念谁,也不觉得生活很无聊,也许是心里有了个寄托,那就是看小说,期待故事情节的发展。 后来的黄玫瑰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只是也许她真的是只花蝴蝶吧,不知不觉伤害了很多人,但是自己却是个色盲。只是年轻时候的自己跟现在的自己还是有很大的不一样。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这么美丽的女人,美到那样的让人惊心动魄。也许只是虚构的一个女子,或者是亦舒自己心里的影子。其实,每一个女子在年轻的时候都做过这样的梦。又何止是年轻的时候,每一个女人都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只是黄振华不懂罢了。很多男人真的需要学习。其实女人要的很少,只是一个爱自己的人,一个自己爱的人。只是现实是很残酷的,也许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也许是时间的错误,还是自己意识的错误。年轻时候的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爱。很长一段时间为他伤身,其实就连自己也分不清楚爱他是事实还是一种不舍,也许只是像小说情节里的一段美好的回忆,只是自己19岁时候的一个梦。还是那种身体的接触,那种拥抱,那种炽热,还是一种孤独太久之后的宣泄。而,玫瑰不同。从小身边不缺少关爱,不缺少男人,而她一生都在犯桃花。 只是她很幸运,幸运在于她有着有目共睹的美,那才是一种真正的美,或者是一种经受过感情创伤之后的一种美,美得很彷徨,美得不自信,美得太优雅或者是美得生活在回忆中。那是一种伤心过后的重生,就想失去他之后的那种焕然一新。只是她又能轻易的放弃所有,寻找到知音。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这种过程必然是很长的。我不是习惯拒绝别人走进我的心门,只是懂我心事的太少太少。明说总有人是不会走正门的,要是不走正门,我怎么能放心呢,但是有人不走正门也好,只是我又何时知道走进来的是谁。也许我应该开心的等着那个人的到来吧。其实我不喜欢小玫瑰,也许缺少的是一种历练,还是终究她不是个至情至性的人。玫瑰终究是玫瑰,也许这样的女人一个世纪也就只有一个吧。爱情永远使人痛苦,但是在一起的快乐足以让人的痛苦一下子消失,这不是一种魔力,这只是一种本能。单纯的本能。我喜欢玫瑰,喜欢她的传奇故事。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6

玫瑰花精读后感

花园中央有一个玫瑰花丛,开满了玫瑰花。这些花中有一朵最美丽,它里面住着一个花精。他的身体非常细小,人类的眼睛简直没有办法看得见他。每一片玫瑰花瓣的后面都有一个他的睡床。像任何最漂亮的孩子一样,他的样子好看,而且可爱。他肩上长着一双翅膀,一直伸到脚底。他的房间才香哩!那些墙壁是多么透明和光亮啊!它们就是粉红的、细嫩的玫瑰花瓣。

他整天在温暖的太阳光中嬉戏。他一忽飞向这朵花,一忽又飞向那朵花;他在飞翔着的蝴蝶翅膀上跳舞;他计算一共要走多少步子,才能跑完一片菩提叶上的那些大路和小径——我们所谓的叶脉,在他看起来就是大路和小径。

天气变得非常冷,露水在下降,风儿在吹,这时最好的是回到家里去,他尽快赶路,但玫瑰花已经闭上了,他没有办法进去——连一朵开着的玫瑰花也没有了。可怜的小花精因此就非常害怕起来。他过去从来没有在外面宿过夜,他总是很甜蜜地睡在温暖的玫瑰花瓣后面。啊,这简直是要他的命啊!

他知道,在花园的另一端有一个花亭,上面长满了美丽的金银花。那些花很像画出来的兽角。他真想钻进一个角里去,一直睡到天明。

于是他就飞进去了。别作声!花亭里还有两个人呢——一个漂亮的年轻人和一个美丽的少女。他们紧挨在一起坐着;他们希望永远不要分开。他们彼此相爱,比最好的孩子爱自己的爸爸和妈妈还要强烈得多。

“但是我们不得不分开!”那个年轻人说,“你的哥哥不喜欢我们俩,所以他要我翻山过海,到一个遥远的地方去办一件差事。再会吧,我亲爱的新嫁娘——因为你不久就是我的新嫁娘了!”

他们互相接吻。这位年轻的姑娘哭了起来,同时送给他一朵玫瑰。但她在把这朵花交给他以前,先在上面吻了一下。她吻得那么诚恳、那么热烈,花儿就自动地张开了。那个小花精赶快飞进去,把他的头靠着那些柔嫩的、芬芳的墙壁。但他很清楚地听到他们说:“再会吧!再会吧!”他感觉到这朵花被贴到年轻人的心上——这颗心跳动得多么厉害啊!小小的花精怎样也睡不着,因为颗心跳得太厉害了。

但是这朵花没有在他的心上贴得太久,那个年轻人就把它取出来了。他一边走过阴暗的森林,一边吻着这朵玫瑰花。啊,他吻得那么勤,那么热烈,小小的花精在里面几乎要被挤死了。他隔着花瓣可以感觉到年轻人的嘴唇是多么灼热,这朵花开得多么大——好像是在中午最热的太阳光下一样。

这时来了另外一个人,一个阴险和毒辣的人。这人就是那个美丽姑娘的坏哥哥。他抽出一把又快又粗的刀子。当那个年轻人正在吻着玫瑰花的时候,他一刀把他刺死了;接着他把他的头砍下来,连他的身体一起埋在菩提树底下的柔软的土里。

“现在他完蛋了,被人忘掉了,”这个恶毒的哥哥想。“他再也回不来了,他的任务是翻过海,作一次长途的旅行。这很容易使他丧失生命,而他现在也就真的丧命了。他再也回不来了,我的妹妹是不敢向我问他的消息的。”

他用脚踢了些干叶子到新挖的土上去,然后就在黑夜中回到家里来。但是与他的想象相反,他并不是一个人独自回来的,那个小小的花精在跟着他,他坐在一片卷起的干菩提树叶里。当坏人正在挖墓的时候,这片叶子恰巧落到了他的头发上,现在他戴上了帽子,帽子里非常黑暗。花精害怕得发抖,同时对这种丑恶的行为却又感到很生气。

坏人在天亮的时候回到家里来了。他取下帽子,径直走到他妹妹的房间里去。这位像盛开的花朵一般美丽的姑娘正在睡觉,正在梦着她心爱的人儿——她还以为他在翻山走过树林呢。恶毒的哥哥弯下腰来看着她,发出一个丑恶的、只有恶魔才能发出的笑声。这时他头上那片干枯的叶子落到被单上去了,但是他却没有注意到。他走了出来,打算在清晨睡一小觉。

但花精却从干枯的叶子上溜出来,走到正在熟睡的姑娘的耳朵里去。像在梦中一样,他把这个可怕的谋杀事件告诉了她,并把她哥哥刺死他和埋葬他的地方也讲了出来。他还把坟旁那棵开花的菩提树也讲给她听。他说:

“千万不要以为我对你讲的话只是一个梦,你可以在你的床上找到一片干叶子作证。”

她找到了这片叶子,她醒了。

唉,她流了多少痛苦的眼泪啊!没有一个人可以倾听她的悲愁。窗子整天是开着的。小小的花精可以很容易地飞出去,飞到玫瑰花和一切别的花儿中去;但是他不忍心离开这个痛苦的姑娘。窗子上放着一盆月季花,他就坐在上面的一朵花上,经常望着这个可怜的姑娘。她的哥哥到她房间里来过好几次。他非常高兴,同时又很恶毒;她心里的痛苦,一个字也不敢告诉他。

黑夜一到,她就偷偷地离开屋子,走到树林中去。她走到菩提树所在的地方,扫掉地上的叶子,把土挖开。她立刻就看到被人谋害了的他。啊,她哭得多么伤心啊!她祈求上帝,希望自己也很快地死去。

她很想把尸体搬回家,但是她不敢这样做,她把那个眼睛闭着的、灰白的头颅拿起来,在他冰冷的嘴上亲了一下,然后把他美丽的头发上的土抖掉。“我要把它保存起来!”她说。当她用土和叶子把死尸埋好后,就把这颗头带回家来。在树林中埋葬着他的地方有一棵盛开的素馨花;她摘下一根枝子,带回家里来。

“哎,美好的东西消逝得多么快啊!”花精叹了一口气。

他终于找到了另一朵玫瑰,这成了他的家。在它柔嫩芬芳的花瓣后面,他可以休息和居住下去。

每天早晨,他向可怜的姑娘的窗子飞去。她老是站在花盆前面,流着眼泪。她的痛苦的泪珠滴到素馨花的花枝上。她一天比一天憔悴,但是这枝子却长得越来越绿,越来越新鲜;它冒出许许多多嫩芽,放出白色的小小花苞。她吻着它们。她恶毒的哥哥骂她,问她是不是发了疯。他看不惯这样子,也不懂她为什么老是对着花盆流眼泪。

他当然不知道这里面有一对什么样的眼睛闭了,有一双什么样的红唇化作了泥土。她对着花盆垂下头。小小的玫瑰花精发现她就是这样睡去了,因此他就飞进她的耳朵,告诉她那天晚上在花亭里的情景、玫瑰花的香气和花精们的爱情。她做了一个非常甜蜜的梦,而她的生命也就在梦里消逝了。她死得非常安静,她到天上去了,跟她心爱的人在一起。

素馨花现在开出了大朵的白花,发出非常甜蜜的香气;它们现在只有用那种方式来哀哭死者了。

不过那个恶毒的哥哥把这棵盛开的美丽的花看了一眼,认为这是他的继承物,所以就把它拿走,放在他的卧室里,紧靠着床边,因为这花看起来实在叫人愉快,它的香气既甜蜜又清新。那个小小的花精也一块儿跟着进去了。他从这朵花飞到那朵花,因为每朵花里都住着一个灵魂。他将那个被谋害的年轻人——他的头颅已经变成了泥土下面的泥土——的事情讲了出来,把那个哥哥和那个可怜的妹妹的事情也讲了出来。

“这件事我们都知道!”花朵里的每一个灵魂说。“我们都知道!难道我们不是从这被害者的眼睛和嘴唇上生出来的么?我们都知道!我们都知道!”

于是他们用一种奇异的方式点着头。

玫瑰花精不懂,他们怎么能够这样毫不在乎。于是他飞向那些正在采蜜的蜜蜂,把那个恶毒的哥哥的事情告诉给他们。蜜蜂们把这事情转告给他们的皇后。于是她就下令,叫他们第二天早晨把那个谋杀犯刺死。

可是在第一天晚上——就是他妹妹死去的头一个晚上,当哥哥正睡在那盆芬芳的素馨花旁的床上的时候,每朵花忽然都开了。花的灵魂带着毒剑,从花里走出来——谁也看不见他们。他们先钻进他的耳朵,告诉他许多恶梦;然后飞到他的嘴唇上,用他们的毒剑刺着他的舌头。

“我们现在算是为死者报仇了!”他们说,接着就飞回到素馨花的白色花朵上去。

当睡房的窗子早晨打开来的时候,玫瑰花精和蜂后带着一大群蜜蜂飞进来,想要刺死他。

但是他已经死了。许多人站在床的周围;大家都说:“素馨花的香气把他醉死了!”

这时玫瑰花精才知道花儿报了仇,他把这件事告诉给蜂后,她带着整群的蜜蜂在花盆的周围嗡嗡地叫。它们怎么也驱不散。于是有一个人把这花盆搬走,这时有一只蜂儿就把他的手刺了一下,弄得花盆落到地上,跌成碎片。

大家看到了一个白色的头颅;于是他们都知道,躺在床上的死者就是一个杀人犯。

蜂后在空中嗡嗡地吟唱,她唱着花儿的复仇和玫瑰花精的复仇,同时说道,在最细嫩的花瓣后面住着一个人——一个能揭发罪恶和惩罚罪恶的人。

这篇作品最初发表在《哥本哈根晨报》上。它出自卜伽丘的《十日谈》第四个“夜晚”中的第五个故事。“恶有恶报”,坏事不管做得多么隐蔽,但是总会暴露出来的。受害者虽然已经被消灭,但一个不为人知的小花精也可以成为“一个能揭发罪恶和惩罚罪恶的人”,真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当然,安徒生在这里不是要说明这种传统思想的真理,而是在歌颂真诚的爱情。这种爱情感动了一个小花精的心,甘愿为受害者报仇。

她一回到自己的房里,就去找来一个最大的花盆。她把死者的头颅放在里面,盖上土,然后栽上这根素馨花的枝子。

“再会吧!再会吧!”小小的花精低声说。这种悲哀他再也看不下去了;因此就飞进花园,飞到他自己的玫瑰花那儿去。但是玫瑰花儿已经凋谢了,只剩下几片枯萎的叶子,还在那绿色的枝子上垂着。

玫瑰花精经历了事情的始末,也是个穿针引线的角色。它见证了年轻人和少女的你侬我侬,告诉少女她的恋人被杀害,帮助少女安然的逝去,告诉人们花盆里泥土下的故事,也告诉蜂后花儿们已经复仇,揭露了哥哥的罪行。

我第一次看这个故事的时候,起了一身冷汗。因为复仇这个主题,是不应该让孩子们看到的。稚嫩的孩子们只要看到世界的美好就行了。但想想,他的复仇,虽然惩罚了杀人犯,却没有半点血腥的味道,相反,还皆大欢喜,安徒生在这里不是要说明这种传统思想的真理,而是在歌颂真诚的爱情。这种爱情感动了一个小花精的心,甘愿为受害者报仇。这就是童话的魅力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恶有恶报”,坏事不管做得多么隐蔽,但是终究会暴露出来的,所以小朋友们都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孩子哦。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7

总觉得悲剧应当放在夜深人静时体会,大概是因为黑夜和寂静最能触到人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被爱的故事。就像开头:In the very beginning ,there should be love.

她是漂亮可爱、无忧无虑、不食人间烟火的玫瑰。一路被宠,被疼,所要做的一切就是尽情享受随处可得的爱。也许这些太容易得到,所以她不懂得珍惜,不懂得体会自己以外其他人的感受。玫瑰的生活看起来是那么丰富多彩,男友和活动不断,但“充实”对于她来说却相差太远,因为他们中没有一个得到过她的心。

毫无疑问,玫瑰是渴望真正的爱情的。于她,那就是童话中幸福的结尾,她不过是在绚烂的梦幻中一边玩耍,一边憧憬着结局而已。然而事实哪能尽遂人愿,当有一天她走到一直若隐若现的终点时,才发现这场她真正付出的爱情,原来不过是粉碎了她童话世界的另一个开始罢了。玫瑰离开香港去法国,因为她的心已碎,不过心碎或许并不完全因为那段痛苦的感情。她所有美好的时光都留在了香港,现在已被击成满地碎片,不敢面对曾经的美好,她选择逃避。

只是,刚刚梦醒的的她无力去想,这样的离去,对一直视她为全部的哥哥振华是一种多大的伤害。兄妹俩父母早逝,只留下庞大的遗产,虽然玫瑰缺少父母的爱,但她从不缺少家庭的温暖,因为哥哥倾尽全力,像捧一朵带着露珠的玫瑰一样爱护她,几乎对她百依百顺。她也同样爱哥哥,但仅此而。或许亲情一样太容易得到,哥哥为了妹妹的快乐懂得放手,她却没有为了哥哥的牵挂懂得留下,也无法明白哥哥的一滴泪中包含了多少情感,更观察不到哥哥皱眉时究竟强忍了身体上多大的痛苦。

在巴黎,玫瑰的确成长许多。她学会用功读书,学会照顾自己,学会挂记远方的哥哥,然而她还没学会如何忘记。哥哥远赴重洋来看望她,她告诉哥哥自己想结婚。那一刻,周润发饰演的哥哥眼里闪过了多少情感:震惊,不舍,矛盾,无奈……为了妹妹,他有什么不可以牺牲,但妹妹将要结婚的对象不过是一个只会吹嘘自己且缺乏教养的普通人,不仅配不上玫瑰,而且他看得出玫瑰根本就不爱他——她没有忘记上一段感情,谈何再次付出真爱。无奈,无奈,除了无奈哥哥还能怎样?他没有理由反对,只能眼看妹妹走进一段不快乐的婚姻,从此定居巴黎,与自己水天相隔。这时的玫瑰还有理由任性,还可以不够成熟,因为她还有哥哥,即使不在身边,他也一定会为她撑起一片天空。

一切可能就这样归于平淡,玫瑰结婚生子,不算幸福却也平静。可惜世事难测,哥哥病魔缠身多年,就算为了不让她担心而一直隐瞒,离别之时还是要无情地到来。那封哥哥弥留之际写下的信,一字一句,质朴无华,却字字泣血,让听者垂泪:

“玫瑰,原谅我这么久没给你写信。我知道爱情的事是不可以勉强的,但哥哥一直看得出,你对方协文是没有爱情的。你要同他结婚,唯一的理由就是他对你好。哥哥也没理由反对,但哥哥不忍心看到一段不快乐的婚姻。自从爸爸妈妈去世后,我都不知道我对你的爱护方法是否正确。不过,我对你的爱护是始终不会变的。哥哥一直没同你讲,近年来我身体一直都不好,我走了之后,你要回香港一次,把大屋和银行的事情整理一下,其他的事,你喜欢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你开心。 哥哥 ”

每每读到最后一句,心就像被撕扯一样痛。这种无私的付出让玫瑰知道她被爱,也让她知道真正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当这种爱失去后又是怎样的痛苦。她离婚,带着孩子回到香港。曾经熟悉的留有她最快乐时光的家仍在,但已是物是人非。她依然漂亮,却变得冷艳。有人说张曼玉演的冷艳太过于做作,但我觉得,做作的不是演员,而是玫瑰。她原本是多么开朗的女孩,但失去哥哥的打击让她下意识地封闭自我,她是在用冷漠掩饰自己内心想再次被爱的渴望。

爱情真的又一次到来,她遇到了傅家明,这个与哥哥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电影中,这两个角色都由周润发饰演,但现实中是不可能有这种巧合的。我所能想到唯一的解释就是,哥哥是玫瑰前半生中最爱她的人,也是玫瑰刻骨铭心爱过的亲人。哥哥在玫瑰的心中已经成为真爱的象征,这种爱超越亲情和爱情的界限,是一种双方都愿意为对方无私付出的情感,是爱与被爱完美的的结合。所以她对家明的爱,并非简单的是对哥哥的怀念亦或是恋兄情结,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它来自内心。相比之下,十年前那段让她心灰意冷的感情是如此幼稚,虽然还无法彻底忘怀,但她已成熟,懂得反省自己,选择听从内心,同家明在一起,再次走进婚姻殿堂。

如果真是这样,那该有多么美好。她已懂得了爱,也找到了终身的托付,有情人终成眷属。正在试穿婚纱的玫瑰,脸上难掩微笑,家明也是拎着礼服,满面春风,一路小跑赶往教堂。但不幸往往在人最幸福的时候露出它凶残的一面,家明过马路时,为了救一个小女孩,被车撞倒在地。也许是觉得故事还不够残忍,家明看起来毫发未伤,从地上爬起,甚至还微笑着摸摸小女孩的脸蛋,留下一句:没事的,我赶时间!又匆匆开车赶往玫瑰的身边。只是整个胸腔早已被幸福快乐填满的他,如何还能感受到重创带来的内伤。一边开车,鲜血一边不知不觉顺着家明的嘴角和鼻孔流出,最终车子失去控制,冲向前方的墙壁……

我不敢想像还穿着婚纱的玫瑰听到这个消息时的心情是怎样的,电话里只剩一阵忙音。作为旁观者,看到这一幕我都久久无法释怀。玫瑰还算年轻,她还有女儿,还有几十年的路要走,所以她必须要面对,必须要接受。我无法预测玫瑰的故事以后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成长,得到,失去,她如何面对未来的人生?或许爱情会再一次发生,或许不会,那她便将一直周旋与各种男人之间,有一天她的容颜终究会逝去。但是她得到过爱,也付出过爱,她曾幼稚过,也经历了成长,玫瑰这一生的故事都会因此而不再寂寞。

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感受,但我觉得真正的爱情难求,因它的条件太过苛刻,两人要都明白,爱与被爱同时发生从来都是幸福爱情的必要条件。即使这样,在命运面前人还是太渺小,经不得它开的玩笑。所以当你发现已经得到这种人间最美的礼物时,请千万珍惜,不要失去时再后悔,要给自己的故事写下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8

蜗牛和玫瑰树读后感

园子的四周是一圈榛子树丛,像一排篱笆。外面是田野和草地,有许多牛羊。园子的中间有一棵花繁的玫瑰树,树下有一只蜗牛,他体内有许多东西,那是他自己。

“等着,等轮到我吧!”他说道,“我不止开花,不止结榛子,或者说像牛羊一样只产奶,我要贡献更多的东西。”“我真是对您大抱希望呢,”玫瑰树说道。“我斗胆请教一下,您什么时候兑现呢?”

“我得慢慢来,”蜗牛说道。“您总是那么着急!着急是不能成事的。”

第二年蜗牛仍躺在玫瑰树下大体上同一个地方的太阳里。玫瑰树结了骨朵,绽出花朵,总是那么清爽,那么新鲜。蜗牛伸出一半身子,探出他的触角,接着又把触角缩了回去。

“什么东西看来都和去年一样!没有出现什么进步!玫瑰树还在开他的玫瑰花,再没有什么新招了!”

夏天过去,秋天到来,玫瑰还在开花,结骨朵,一直到雪飘了下来,寒风呼啸,天气潮湿;玫瑰树垂向地面,蜗牛钻到地里。

接着又开始了新的一年,玫瑰又吐芽抽枝,蜗牛也爬了出来。

“现在您已经成了老玫瑰枝了,”他说道,“您大约快要了结生命了。您把您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世界,这是否有意义,是一个我没有时间考虑的问题。但很明显,您一点也没有为您的内在发展做过点什么。否则的话,您一定会另有作为的。您能否认吗?您很快便会变成光秃秃的枝子了!您明白我讲的吗?”

“您把我吓了一跳,”玫瑰树说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一点。”

“不错,看来您从来不太费神思考问题!您是否曾经考虑过,您为什么开花,开花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另外一样呢!”

“没有!”玫瑰树说道。“我在欢乐中开花,因为我只能这样。太阳是那样暖和,空气是那样新鲜,我吸吮清澈的露珠和猛烈的雨水;我呼吸,我生活!泥土往我身体内注入一股力量,从上面涌来一股力量,我感到一阵幸福,总是那么新鲜,那么充分,因此我必须不断开花。那是我的生活,我只能这样!”

“您过的是一种很舒服的日子。”蜗牛说道。

“的确如此!我得到了一切!”玫瑰树说道;“但是您得到的更多!您是一位善于思考、思想深刻的生灵。您的秉赋极高,令世界吃惊。”

“这我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蜗牛说道。“世界与我不相干!我和世界有什么关系?我自身与我身体的事就够多的了。”

可是难道说我们不应该把我们最好的东西奉献给别人吗!把我们能拿出的——!是啊,我只做到了拿出玫瑰来!——可是您呢?您得到了那么多,您给了世界什么呢?您给它什么呢?”

“我给什么?我给什么!我朝它吐唾沫!它不中用,它和我没有关系。您去开您的玫瑰花去吧,您能干的就这么多了!让榛子树结它的榛子!让牛和羊产奶去吧!它们各有自己的群众,我的在我自身里!我缩进自己的身体里,呆在自己的躯壳里。世界与我没有关系!”

于是蜗牛就缩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带上了门。

“真是叫人伤心!”玫瑰树说道。“就算我特别愿意,我也无法把身子缩进去,我必须总是开花,总是开玫瑰花。花瓣落了,被风吹走!不过我却看见一位家庭主妇把一朵玫瑰花夹在赞美诗集里,我的另一朵玫瑰花被插在一个年轻美丽的姑娘的胸前,还有一朵被一个幸福地欢笑着的小孩子吻了一下。这些都叫我很高兴,这是真正的幸福。这是我的回忆,是我的生活!”

玫瑰天真无邪地开着花。蜗牛缩在他的屋子里,世界和他没有关系。

一年年过去了。

蜗牛成了泥土里的泥土,玫瑰树成了泥土中的泥土,连赞美诗中留作纪念的玫瑰也枯萎了,——可是园子里新的玫瑰树开着花,园子里爬出了新的蜗牛,它们缩在自己的屋子里,吐着涎液,——世界与它们无关。

是不是我们还要把故事从头念一遍?——它不会有两个样子的。

蜗牛和玫瑰树有着各自不同的生活,也有着不一样的生活意义。但是蜗牛的消极让他看不到自己存在的价值,也觉得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没有意义。玫瑰树却不一样,她感受着阳光、雨露、空气,她给人带来欢乐,留下美好。她的存在是有意义的,所以她觉得这个世界是美好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生的方向很重要,每一步都要走的踏踏实实。生活的意义在于你用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乐观的心态带来美好的世界。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9

一个女人的意淫。

玫瑰就象***,所过之处一片荒芜,十年之内寸草不生;

玫瑰就象春姑娘,驻足之处百花盛开,鸟语花香一派生机盎然。

我嫉妒玫瑰。人漂亮得没天理,生活多姿多彩得不象话,功课还门门第一,让相貌平平埋头读书的女孩子没活路了。

我同情玫瑰。遇到的男人一个比一个不堪,都是些什么人嘛,唯一好点儿的还是绝症患者(估计要不是患了绝症也不是什么好鸟),害得玫瑰对好男人孜孜以求,人到中年还不能歇着。看到一个优秀的女人在感情的道路上摸爬滚打几十年,心酸啊。

所以,上天是公正的,给了你这个就不给你那个。

感觉玫瑰的故事是从几句古诗中化出来的: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不过是从各个不同人物的角度写了一个女人极致的美,以及为之颠倒的众生的丑态。概括起来不外是:我看到一个美女,我想得到她,得不到我的一生就没有意义了。

我始终不太理解这种颠倒众生的美,何以能使众生颠倒?看到美人,多看两眼甚至几眼是必然的,但是纵身扑将上去,一定要有一个理由的。或许是嫣然一笑,或许是轻轻一蹙,或许是微微含嗔,一定有什么让男人产生了感觉,她在暗示我,她对我有好感,于是才放胆追求。看见美女没有由头拍马便追,这男人不是脑子坏掉就是自我感觉已达巅峰。

别把男人不当人看,男人也有自尊的。唐伯虎点秋香也还不是因为三笑留情,冷冰冰的美女追求者多半不多。谁也不是贱骨头,明知会贴到冷屁股,几个人有勇气将热脸凑将上去?所以,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

不过也许我对男人不够了解,玫瑰般的美色当前,不顾一切勇往直前也说不定。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10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把这本300多页的书读完了,用了两天时间。我照常的上课、下课、上班、吃饭、睡觉。我竟然读完了,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时间,我竟然用两天的时间读完了。

竟然是两天,我以为过了很久很久。

看完这本书,我甚至开始喜欢亦舒了。

女主人公是玫瑰,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出现的一个女人,每个人的生命里都只会出现一次的女人。

她一生结了两次婚,爱了三个男人。这里我不得不说的悲剧是,她嫁的第一个男人不是她爱的人。而她嫁第一个男人的理由却是因为她爱的第一个男人。她第一次恋爱,不到十八岁。她拒绝了所有人的倾慕,选择了他,而他当时有了婚约,他留给玫瑰的是用一生去珍惜的一次美好的回忆。

她为了自己的第一个爱人,无限的憔悴,甚至变了自己的性子,甚至在她最美的青春里,嫁给一个自己不爱、家人及其反对的人。只是因为,她放不下她爱的那个人。

31岁,玫瑰结婚10年。谁能想象10年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尤其她这样追逐爱情的人来说,是一种怎样的悲剧。

31岁,终于,她开始重新面对自己。她离婚了。她又一次遇到了爱情,为了呵护她们的爱情她终于放弃了对自己的女儿小玫瑰的抚养权。这时候,谁知道她作为母亲的心情,谁知道她遇到爱情时的心情,谁知道她的内心。

身边的人都在为玫瑰遇到知音而高兴时,不幸却又降临了。她身边的这个男友只剩下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了。玫瑰坚持要跟他结婚,因为他们第一次相见时便有一种触动,他们已经认识了一辈子了。即使不能白头携老,她也要成为她爱人的新娘。他拒绝,甚至不愿意再见她,他知道,他已经快要死了。她妥协了,陪他度过他生命里的最后的日子。

爱情的长度,有时候不在于生命的长度,有时候更在于感情的宽度。

他离开后,玫瑰过着一个人正常的生活。大家都以为她会熬不过去。她说:“我答应他了,我会好好的活下去。

玫瑰又一次结婚了,很幸运,她结婚的终于是她爱的人。不幸的是,玫瑰的第一次爱的人出现了。玫瑰整日的处在矛盾和挣扎中,经受着折磨。一面是自己的丈夫,一面是自己爱过多年的如今又在追求自己的人。

丈夫的假装生病,让她作出了选择。是的,她爱自己的丈夫,他也爱她。她不能没有他,他不能没有她。

也许很多人不喜欢玫瑰,认为她是一个不能恪守妇道的女子。可我爱她。她对爱情的执着,她对爱情的渴望,她每一次对爱情毫无保留的付出。而她,又是那么美丽。动人心弦的美丽。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遇到一个玫瑰,而且一生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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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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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把这本300多页的书读完了,用了两天时间。我照常的上课、下课、上班、吃饭、睡觉。我竟然读完了,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时间,我竟然用两天的时间读完了。

竟然是两天,我以为过了很久很久。

看完这本书,我甚至开始喜欢亦舒了。

女主人公是玫瑰,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出现的一个女人,每个人的生命里都只会出现一次的女人。

她一生结了两次婚,爱了三个男人。这里我不得不说的悲剧是,她嫁的第一个男人不是她爱的人。而她嫁第一个男人的理由却是因为她爱的第一个男人。她第一次恋爱,不到十八岁。她拒绝了所有人的倾慕,选择了他,而他当时有了婚约,他留给玫瑰的是用一生去珍惜的一次美好的回忆。

她为了自己的第一个爱人,无限的憔悴,甚至变了自己的性子,甚至在她最美的青春里,嫁给一个自己不爱、家人及其反对的人。只是因为,她放不下她爱的那个人。

31岁,玫瑰结婚10年。谁能想象10年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尤其她这样追逐爱情的人来说,是一种怎样的悲剧。

31岁,终于,她开始重新面对自己。她离婚了。她又一次遇到了爱情,为了呵护她们的爱情她终于放弃了对自己的女儿小玫瑰的抚养权。这时候,谁知道她作为母亲的心情,谁知道她遇到爱情时的心情,谁知道她的内心。

身边的人都在为玫瑰遇到知音而高兴时,不幸却又降临了。她身边的这个男友只剩下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了。玫瑰坚持要跟他结婚,因为他们第一次相见时便有一种触动,他们已经认识了一辈子了。即使不能白头携老,她也要成为她爱人的新娘。他拒绝,甚至不愿意再见她,他知道,他已经快要死了。她妥协了,陪他度过他生命里的最后的日子。

爱情的长度,有时候不在于生命的长度,有时候更在于感情的宽度。

他离开后,玫瑰过着一个人正常的生活。大家都以为她会熬不过去。她说:“我答应他了,我会好好的活下去。

玫瑰又一次结婚了,很幸运,她结婚的终于是她爱的人。不幸的是,玫瑰的第一次爱的人出现了。玫瑰整日的处在矛盾和挣扎中,经受着折磨。一面是自己的丈夫,一面是自己爱过多年的如今又在追求自己的人。

丈夫的假装生病,让她作出了选择。是的,她爱自己的丈夫,他也爱她。她不能没有他,他不能没有她。

也许很多人不喜欢玫瑰,认为她是一个不能恪守妇道的女子。可我爱她。她对爱情的执着,她对爱情的渴望,她每一次对爱情毫无保留的付出。而她,又是那么美丽。动人心弦的美丽。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遇到一个玫瑰,而且一生只有一次。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一: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又看了一本小说《玫瑰的故事》。感觉真的不怎么样,也许是我没看懂吧。

我不懂为什么亦舒要把小说里的女主角黄玫瑰写得那样极端的美丽,所有的男人只要见到她赴汤蹈火,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可黄玫瑰,她好比一只蝴蝶,一生出入在万紫千红的花丛中,但蝴蝶都是色盲,根本不懂得欣赏花朵。这让我想起了金庸《神雕侠侣》里的女人一见杨过误终生。黄玫瑰到底是怎样一种美,我想像不出来,但是连小说里的漂亮女人都夸她确实美得无懈可击。要一个女人称赞另一个女人美,简直是骆驼穿针眼的故事。不想再来复述小说的情节,我觉得这个故事真的只是一个故事,只有在小说里才有的故事。

美丽的黄玫瑰,一生命犯桃花,很多优秀的男人见了她就为她所倾倒,可那只是飞蛾扑火。黄玫瑰一生只真正一爱一过两个男人,庄国栋和薄家明,可最终都没有真正得到,最终嫁给罗德庆爵士我想也是出于妥协,她是真的需要安定下来了。

很不明白为什么亦舒把一爱一情写得那么波澜壮阔,轰轰烈烈,惊天地泣鬼神,却把婚姻写得那么随便、潦草不堪。难道人可以谈一辈子恋一爱一不结婚吗?为什么总是有情一人不能成眷属,为什么总是我们一爱一的是一些人,而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一些人?

亦舒在小说结尾时写道:情海变幻莫测,情可载舟,亦可覆舟,可是请问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我想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男人、女人总是在婚后搞外一遇,也许是因为他们认为婚姻太过平淡,如一潭死水,想在外面的世界寻找一点刺激,在死水里激起一点波澜,可惜有时候这实在是一种愚蠢的做法。

篇二: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一个女人的意一一婬一一。

玫瑰就象原一子一弹,所过之处一片荒芜,十年之内寸草不生;

玫瑰就象春姑一娘一,驻足之处百花盛开,鸟语花香一派生机盎然。

我嫉妒玫瑰。人漂亮得没天理,生活多姿多彩得不象话,功课还门门第一,让相貌平平埋头读书的女孩子没活路了。

我同情玫瑰。遇到的男人一个比一个不堪,都是些什么人嘛,唯一好点儿的还是绝症患者(估计要不是患了绝症也不是什么好鸟),害得玫瑰对好男人孜孜以求,人到中年还不能歇着。看到一个优秀的女人在感情的道路上摸爬滚打几十年,心酸埃

所以,上天是公正的,给了你这个就不给你那个。

感觉玫瑰的故事是从几句古诗中化出来的: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不过是从各个不同人物的角度写了一个女人极致的美,以及为之颠倒的众生的丑态。概括起来不外是:我看到一个美一女,我想得到她,得不到我的一生就没有意义了。

我始终不太理解这种颠倒众生的美,何以能使众生颠倒?看到美人,多看两眼甚至几眼是必然的,但是纵身扑将上去,一定要有一个理由的。或许是嫣然一笑,或许是轻轻一蹙,或许是微微含嗔,一定有什么让男人产生了感觉,她在暗示我,她对我有好感,于是才放胆追求。看见美一女没有由头拍马便追,这男人不是脑子坏掉就是自我感觉已达巅峰。

别把男人不当人看,男人也有自尊的。唐伯虎点秋香也还不是因为三笑留情,冷冰冰的美一女追求者多半不多。谁也不是贱骨头,明知会贴到冷屁一股,几个人有勇气将热脸凑将上去?所以,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

不过也许我对男人不够了解,玫瑰般的美色当前,不顾一切勇往直前也说不定。

篇三: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前两天看完了亦舒的《玫瑰的故事》,对自己发了一番疑问。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焦点始终是黄玫瑰的哥哥黄振华,或许是有某些一性一格相似罢,虽然没有像他那样功成名就,在生活方面甚至比方文协不如,至少人家能在美国混,而且还在银行。我觉得自己是黄振华+方文协某方面的综合,一样希望有幸福的一爱一情,一样有类似的一性一格。不知道将来是两个人中,哪一种结果呢,原来是两种有很大不同的归属。

对于黄玫瑰,我觉得是一个沧桑的人,亦幸福的人。

有人说: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 而太冷的美一女,很多男人就会退缩的。大美一女的追求者也很多,但如果没有感情,谁也不会迷恋谁很久。

老实说,我不喜欢世界上太多黄玫瑰这样的女人。

罗庆德爵士的儿子最后还是做回了男人的本色,好!

篇四: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其实,我很想把玫瑰的故事一口气看完的,心里老是惦记着故事的结局,《玫瑰的故事》读后感。今天一天过得很平淡,没有刻意的去思念谁,也不觉得生活很无聊,也许是心里有了个寄托,那就是看小说,期待故事情节的发展。 后来的黄玫瑰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只是也许她真的是只花蝴蝶吧,不知不觉伤害了很多人,但是自己却是个色盲。只是年轻时候的自己跟现在的自己还是有很大的不一样。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这么美丽的女人,美到那样的让人惊心动魄。也许只是虚构的一个女子,或者是亦舒自己心里的影子。其实,每一个女子在年轻的时候都做过这样的梦。又何止是年轻的时候,每一个女人都有着对一爱一情的渴望,只是黄振华不懂罢了。很多男人真的需要学习。其实女人要的很少,只是一个一爱一自己的人,一个自己一爱一的人。只是现实是很残酷的,也许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也许是时间的错误,还是自己意识的错误。年轻时候的一爱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一爱一。很长一段时间为他伤身,其实就连自己也分不清楚一爱一他是事实还是一种不舍,也许只是像小说情节里的一段美好的回忆,只是自己19岁时候的一个梦。还是那种身一体的接触,那种拥抱,那种炽一热,还是一种孤独太久之后的宣泄。而,玫瑰不同。从小身边不缺少关一爱一,不缺少男人,而她一生都在犯桃花。 只是她很幸运,幸运在于她有着有目共睹的美,那才是一种真正的美,或者是一种经受过感情创伤之后的一种美,美得很彷徨,美得不自信,美得太优雅或者是美得生活在回忆中。那是一种伤心过后的重生,就想失去他之后的那种焕然一新。只是她又能轻易的放弃所有,寻找到知音。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这种过程必然是很长的。我不是习惯拒绝别人走进我的心门,只是懂我心事的太少太少。明说总有人是不会走正门的,要是不走正门,我怎么能放心呢,但是有人不走正门也好,只是我又何时知道走进来的是谁。也许我应该开心的等着那个人的到来吧。其实我不喜欢小玫瑰,也许缺少的是一种历练,还是终究她不是个至情至一性一的人。玫瑰终究是玫瑰,也许这样的女人一个世纪也就只有一个吧。一爱一情永远使人痛苦,但是在一起的快乐足以让人的痛苦一下子消失,这不是一种魔力,这只是一种本能。单纯的本能。我喜欢玫瑰,喜欢她的传奇故事。

篇五: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总觉得悲剧应当放在夜深人静时体会,大概是因为黑夜和寂静最能触到人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一爱一与被一爱一的故事。就像开头:In the very beginning ,there should be love.

她是漂亮可一爱一、无忧无虑、不食人间烟火的玫瑰。一路被宠,被疼,所要做的一切就是尽情享受随处可得的一爱一。也许这些太容易得到,所以她不懂得珍惜,不懂得体会自己以外其他人的感受。玫瑰的生活看起来是那么丰富多彩,男友和活动不断,但充实对于她来说却相差太远,因为他们中没有一个得到过她的心。

毫无疑问,玫瑰是渴望真正的一爱一情的。于她,那就是童话中幸福的结尾,她不过是在绚烂的梦幻中一边玩耍,一边憧憬着结局而已。然而事实哪能尽遂人愿,当有一天她走到一直若隐若现的终点时,才发现这场她真正付出的一爱一情,原来不过是粉碎了她童话世界的另一个开始罢了。玫瑰离开香港去法国,因为她的心已碎,不过心碎或许并不完全因为那段痛苦的感情。她所有美好的时光都留在了香港,现在已被击成满地碎片,不敢面对曾经的美好,她选择逃避。

只是,刚刚梦醒的的她无力去想,这样的离去,对一直视她为全部的哥哥振华是一种多大的伤害。兄妹俩父母早逝,只留下庞大的遗产,虽然玫瑰缺少父母的一爱一,但她从不缺少家庭的温暖,因为哥哥倾尽全力,像捧一朵带着露珠的玫瑰一样一爱一护她,几乎对她百依百顺。她也同样一爱一哥哥,但仅此而。或许亲情一样太容易得到,哥哥为了妹妹的快乐懂得放手,她却没有为了哥哥的牵挂懂得留下,也无法明白哥哥的一滴泪中包含了多少情感,更观察不到哥哥皱眉时究竟强忍了身一体上多大的痛苦。

在巴黎,玫瑰的确成长许多。她学会用功读书,学会照顾自己,学会挂记远方的哥哥,然而她还没学会如何忘记。哥哥远赴重洋来看望她,她告诉哥哥自己想结婚。那一刻,周润发饰演的哥哥眼里闪过了多少情感:震惊,不舍,矛盾,无奈为了妹妹,他有什么不可以牺牲,但妹妹将要结婚的对象不过是一个只会吹嘘自己且缺乏教养的普通人,不仅配不上玫瑰,而且他看得出玫瑰根本就不一爱一他她没有忘记上一段感情,谈何再次付出真一爱一。无奈,无奈,除了无奈哥哥还能怎样?他没有理由反对,只能眼看妹妹走进一段不快乐的婚姻,从此定居巴黎,与自己水天相隔。这时的玫瑰还有理由任一性一,还可以不够成熟,因为她还有哥哥,即使不在身边,他也一定会为她撑起一片天空。

一切可能就这样归于平淡,玫瑰结婚生子,不算幸福却也平静。可惜世事难测,哥哥病魔缠身多年,就算为了不让她担心而一直隐瞒,离别之时还是要无情地到来。那封哥哥弥留之际写下的信,一字一句,质朴无华,却字字泣血,让听者垂泪:

玫瑰,原谅我这么久没给你写信。我知道一爱一情的事是不可以勉强的,但哥哥一直看得出,你对方协文是没有一爱一情的。你要同他结婚,唯一的理由就是他对你好。哥哥也没理由反对,但哥哥不忍心看到一段不快乐的婚姻。自从爸爸一妈一一妈一去世后,我都不知道我对你的一爱一护方法是否正确。不过,我对你的一爱一护是始终不会变的。哥哥一直没同你讲,近年来我身一体一直都不好,我走了之后,你要回香港一次,把大屋和银行的事情整理一下,其他的事,你喜欢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你开心。 哥哥

每每读到最后一句,心就像被撕扯一样痛。这种无私的付出让玫瑰知道她被一爱一,也让她知道真正一爱一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当这种一爱一失去后又是怎样的痛苦。她离婚,带着孩子回到香港。曾经熟悉的留有她最快乐时光的家仍在,但已是物是人非。她依然漂亮,却变得冷艳。有人说张曼玉演的冷艳太过于做作,但我觉得,做作的不是演员,而是玫瑰。她原本是多么开朗的女孩,但失去哥哥的打击让她下意识地封闭自我,她是在用冷漠掩饰自己内心想再次被一爱一的渴望。

一爱一情真的又一次到来,她遇到了傅家明,这个与哥哥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电一影中,这两个角色都由周润发饰演,但现实中是不可能有这种巧合的。我所能想到唯一的解释就是,哥哥是玫瑰前半生中最一爱一她的人,也是玫瑰刻骨铭心一爱一过的亲人。哥哥在玫瑰的心中已经成为真一爱一的象征,这种一爱一超越亲情和一爱一情的界限,是一种双方都愿意为对方无私付出的情感,是一爱一与被一爱一完美的的结合。所以她对家明的一爱一,并非简单的是对哥哥的怀念亦或是恋兄情结,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它来自内心。相比之下,十年前那段让她心灰意冷的感情是如此幼稚,虽然还无法彻底忘怀,但她已成熟,懂得反省自己,选择听从内心,同家明在一起,再次走进婚姻殿堂。

如果真是这样,那该有多么美好。她已懂得了一爱一,也找到了终身的托付,有情一人终成眷属。正在试穿婚纱的玫瑰,脸上难掩微笑,家明也是拎着礼服,满面春风,一路小跑赶往教堂。但不幸往往在人最幸福的时候露出它凶残的一面,家明过马路时,为了救一个小女孩,被车撞倒在地。也许是觉得故事还不够残忍,家明看起来毫发未伤,从地上爬起,甚至还微笑着摸一摸小女孩的脸蛋,留下一句:没事的,我赶时间!又匆匆开车赶往玫瑰的身边。只是整个胸腔早已被幸福快乐填满的他,如何还能感受到重创带来的内伤。一边开车,鲜血一边不知不觉顺着家明的嘴角和鼻孔流一出,最终车子失去控制,冲向前方的墙壁

我不敢想像还穿着婚纱的玫瑰听到这个消息时的心情是怎样的,电话里只剩一阵忙音。作为旁观者,看到这一幕我都久久无法释怀。玫瑰还算年轻,她还有女儿,还有几十年的路要走,所以她必须要面对,必须要接受。我无法预测玫瑰的故事以后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成长,得到,失去,她如何面对未来的人生?或许一爱一情会再一次发生,或许不会,那她便将一直周旋与各种男人之间,有一天她的容颜终究会逝去。但是她得到过一爱一,也付出过一爱一,她曾幼稚过,也经历了成长,玫瑰这一生的故事都会因此而不再寂寞。

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感受,但我觉得真正的一爱一情难求,因它的条件太过苛刻,两人要都明白,一爱一与被一爱一同时发生从来都是幸福一爱一情的必要条件。即使这样,在命运面前人还是太渺小,经不得它开的玩笑。所以当你发现已经得到这种人间最美的礼物时,请千万珍惜,不要失去时再后悔,要给自己的故事写下一个大一团一圆的结局。

篇六: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玫瑰是一朵玫瑰。他答我似莎士比亚,我回他巴尔扎克:但是,这一朵玫瑰,像所有的玫瑰,只开一个上午。

亦舒《玫瑰的故事》

一爱一情是极之奢华的一件事。

亦舒一直这样认为。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一爱一情,有些人一生也只能恋一爱一一次,就已经很幸运。

玫瑰?玫瑰当然是不同的,《玫瑰的故事)叙述的是一个朝露般的一爱一情故事。

她用一支任一性一的笔,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过于理想的,充满了情感和梦幻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中,男一女主人公一爱一得淋一漓尽致,生得动人,死得感人。他们自在地笑,自在地哭,潇洒地来,潇洒地去。

亦舒为读者设立了一个忘我的封闭的环境,让他们暂时忘却现实中的一切困扰,在那个似乎也属于自己的世界里痛痛快快地一爱一一次,恨一次,笑一次,哭一次,生一次,死一次,无所顾忌。

按照柏拉图的理论,《玫瑰的故事》已和真像隔了三层,那么我们再读这本小说,离真像就又隔了三层。所以,我们尽可以怀疑亦舒在撒谎哪里有玫瑰这样的人?但我们却不能够怀疑,不管是谁,都会渴望一爱一情。一爱一,将永远存在。

如果把亦舒言情小说系列比作是一串风铃,《玫瑰的故事》就是轻敲风铃的微风,没有一爱一情的人生就如同静止的风铃,寂寞无比。

《玫瑰的故事》同时又是一支美丽的一爱一情梦幻曲。也许它永远不能成为一个社会历史阶段现实的反映,但它会成为一个时代某种阶层人物的。动一态反映,他们想用自己的努力把世界变为一个纯净的一爱一的伊甸园。

虽然注定要失败,但这份努力是感人的,因为作为这一阶层的代表,亦舒以坦诚的态度诉说理想的人生。即使苍白,即使不深刻,她也心安理得。

倪匡就曾说,《玫瑰的故事》是一部情一爱一宝鉴,全书所写的,全是各种各样男一女的情一爱一,各种不同一性一格的男一女,对情一爱一的处理态度。

男一女之间的情一爱一,是所有正常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重要至极,是一个人的生活之必须,重要程度与人需要空气、食物和水相吉。一部写男男一女女情一爱一的小说,也就是一部写人生的小说,切勿等闲视之。如果轻视情一爱一,就等于轻视生命。

但尽管一爱一情是生活中最普遍的现象,但它却并非是透明的字眼。

究竟什么是真正的一爱一情,这是个包含多层意义的词汇。对于一对已婚的夫妇,有无一爱一情常常是衡量他们是否幸福的标准,在这个层次上,一爱一情取得了有别于婚姻的意义。

很奇怪,在这部作品里,亦舒写一爱一情总写得曲折跌宕,惊心动魄,可一写到婚姻,便让人感到索然无趣。

即便是玫瑰伪婚姻,也没有多少看头。

玫瑰的第一次婚姻,是在异国缔结的。那个时候,她遭遇了一爱一情的滑铁卢她的初恋情一人结婚去了,新一娘一不是她。

美丽的玫瑰在含苞待放的时刻便几乎凋谢。她在失恋之后,自暴自弃,不再为自己着想,随便抓住身边关心她的人,便结婚生女。

那时的玫瑰,因为心灵伤势太重,已毫不在意她选择的是什么人,反正都不是庄国栋,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段婚姻维持了十年,玫瑰用一个女人十年最好的时光悼念她的初恋,其间的生活实在没有什么滋味。

她的第二次婚姻,是在四十岁之后,本以为无风无一浪一,生活平实可人,却又再重逢庄国栋,平淡的婚姻生活再起波澜。

婚姻越是平淡,才越显现出一爱一情的强烈。

与婚姻有别的一爱一情,是两一性一之间除婚姻这一生物一性一社会一性一关系外,还必须具有的某种情感上的一致和契合。而真正的一爱一情无疑是指一爱一情中的一种理想状态。

玫瑰是在追求真正的一爱一情中才焕发出生命的最璀灿的光芒的。

生活中多的是平淡,美丽的玫瑰却很难平静地生活。

红颜并不是祸水,周士辉与庄国栋的沉一沦与他人无关。

玫瑰说得好:我不是破坏他们家庭的罪人,远在周士辉的眼光落在我身上之时,他们的婚姻已经破裂,即使周士辉以后若无其事活下去,他们的婚姻也名存实亡。

她的一爱一情是在婚姻之外,甚至是在与婚姻的冲突中,超越了社会理一性一的约束,升华到自然的、一性一灵的境界,还原了一爱一情的独特一精一神:任一性一,自一由,来去无踪。

如白朗宁夫人吟哦的:

如果你一心要一爱一我,那就别为了什么,只是为了一爱一才一爱一我。

不需要接触了解,不需要追求考验,玫瑰对庄国栋,对博家明,都没有像世俗般地一点点发展一爱一情,他们一开始就仿佛是被某种奇异的原始感情抓住:不是一爱一慕,不是喜欢,而是全身心地相互认同,通过所一爱一的人来更真实、更深入地了解自身。

在西方传统中,男一女之一爱一,大多含有一精一神之含义,把女一性一视为人格的补足者,灵魂赖以上升者,直至为形而上境界之一种象征。

杨周翰指出:从但丁开始,西方就有一派一爱一情观,把男一女之一爱一看作通向上帝一爱一的第一层阶梯。一爱一具有某种神一性一。

在玫瑰身上,亦舒的一爱一情神一性一论显现无遗。她要一爱一就去一爱一,尽管这种一爱一有时候会伤害到别人,她甚至为了一爱一放弃了对女儿的抚养。但她从来没有后悔过。这也是玫瑰和小玫瑰最不同的地方。

弗洛姆认为,一爱一主要的不是和具体对象相联系,而是一种态度,一种一性一格取向。一爱一决定了个体和整个世界的联系。如果一个人一爱一的只是另一个人,而对其他人漠不关心的话,那么他的一爱一就不是一爱一,而只是一种共一性一依恋,或是一种放大了的自一由主义。

在这意义上,玫瑰的确是一种放大了的自一由主义。但是,人的博一爱一并非生而具有或上帝所赋,没有对自我的深刻体验和焦灼关怀,没有对一个具体对象一片情深,对所有人的一爱一就无从谈起。一爱一首先是有一个你,一个对象。

因此,玫瑰并不相信一爱一会随死而结束,傅家明死了,她悲伤却不歇斯底里。

亦舒如此写道:

玫瑰似乎负起了安慰众人的责任,她对于死亡,毫无恐惧,她接受这项事实,就犹如接受她作为一个美丽的女人般。

玫瑰仍然令人心悸地美丽,并没有为家明穿孝服,她不在乎这种表面的世俗利法,照旧穿着彩色缤纷的时髦服装。

她就是这么一个至情至一性一的女子。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不顾及一切的一爱一情也许是难以接受的,如同我们很难承受塞外草原强烈而又生机勃勃的大风一样。

然而,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一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当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底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罗曼罗兰语)

在玫瑰面前,其他人的一爱一情关系显得多么萎一靡一苍白软弱无力埃

苏更生本来已是一个智商很高的女子。当傅家明单恋上玫瑰,感慨地说:原来世界上真有一爱一情这件事。她答得多好:是。一种瘟疫,足以致命,别忘记罗密欧与梁山泊。

她知道黄振华看中她,不外乎是她比一般的女郎略过一精一彩,因为黄振华是不能忍受2+2=4或3+5=8这类女人的。而她呢,她是(gA+ SB- ZA)+ SB,他于是满意了,他认为自己是微积分。

《棉袄和玫瑰》(读后感参考)


爱是一种细微而平凡的东西,它无时无刻都会出现在不同的地方,它的强大,能使所有人都赞叹不已,它的渺小却也可以令人注意不到。经过反复品读《棉袄与玫瑰》我才懂得,爱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同时,我也知道了只有付出才会有回报。

在小镇最阴湿寒冷的街角,往着约翰和妻子珍妮,他们生活清贫但很相爱。对街搬来一个老人,夫妻俩与老人关系一直很好。天凉了,他们怕老人冷,便攒钱买了一件棉袄与一枝玫瑰放在他门前,结果却被不知情的老人悄悄送回。

老人只是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老人,可是他却替约翰夫妻俩所着想,将自己所受到的恩惠给予他们,尽管他自己也是如此贫穷,生活得如此艰难。

就因为老人的不知情,才会发生如此温馨感人的一幕。老人是无私的,他不会为了一己私欲而忘却别人的感受,夫妻俩对老人奉献出了自己的爱,也因此而收到了来自老人的“回报”。虽然夫妻的礼物在我们看来是如此微不足道的东西,但对于他们来说却又是多么难得的礼物。

当我们付出了就必将会收到回报,这回报或大或小,但却都包含着他人的感激与心意。

“贫穷”是个嗜血的恶魔,他使人类都渐渐变得贪婪,变得自私,变得肮脏。可是老人却没有被“贫穷”所下的局所感染,而是设身处地为夫妻俩着想。在这三者之间,似乎流动着一股暖流,而那股暖流也似一条无形的链条将他们在冥冥之中连在了一起。

还记得《一满杯牛奶》中的那位男孩与妇人。这位妇人是仁慈的,是善良的,是大方的。她并没有吝啬于一杯牛奶。同样,男孩也是懂得感恩的,也许,他也只是这么一个小人物,可是他却不忘当年妇人的救命之恩。妇人的举动在常人看来是如此微不足道,但却在男孩心中烙下了一个深深的印。妇人是善良受到了来自男孩的回报,正因为当年的付出,才得到了今天的收获。

俗话说,好人有好报。当你给予别人一缕温暖的阳光,别人必将会还你一片美好的蓝天。

付出只是一件如此微小的事情,却可以给你带来意料之外的惊喜。正如“舍得”,有舍才有得,生活中,我们也应当揭尽全力去帮助他人。

《棉袄和玫瑰》只是一篇很普通的文章,可是他却给予了我一个能使我受益终生的道理,只有付出才有回报。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优秀范文)


今日完结《玫瑰的故事》,这篇小说也拍过电影,张曼玉和周润发饰演的,我亦没有看过这部电影。黄玫瑰的美,我不太相信有人能饰演出来,纵使张曼玉是非常美丽的女子,但我仍觉得黄玫瑰的美,世上应该不得有,这种美只能通过文字的描述去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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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虽美,却不媚俗,她从来都不利用自己的美,也没有因此而沾沾自喜,不可一世,甚至可以说是美而不自知,纯碎的至情至性之人,更何况功课还非常好,简直难得。她一生中爱过两个人,庄国栋和傅家明,庄生因世俗而抛弃于她,致使她痛彻心扉后,不想让母亲伤心难过,迎合母亲品味嫁给了自己不爱的方文协,十年的婚姻生活中贤惠持家,育有一个与她一样美貌的女儿方太初,母亲去世后,她遵从内心,与方文协离婚,十年最美好的年华给了他,也算待他不薄吧。后来遇上互相一见钟情且尊为挚爱的傅家明,恋爱几个月后家明因患癌症而离世,悲情总是更能俘获人心,但玫瑰知道家明希望她振作,好好活下去,伤心过后重新乐观过活,后又嫁给了罗德庆,收获美好的生活,至此不谈刻骨的爱情,只谈美好和适合。她的一生我觉得还是非常幸运的,拥有一般女子不曾有的波澜壮阔,不缺钱,不用为生活奔波,有自己的灵魂,爱则爱得坦荡和热烈,不爱时退则退得理性和心安,不拖泥带水。在我眼中过上的是理想中的完美生活,爱恨情仇生离死别种种体验过,最后收获幸福完美,目前为止在我看过的师太小说中最幸运的女子了。

然则,我们芸芸众生,岂会有这样的奢华和美好,多数人毕生未必能遇上令自己心动的人,甚至有些人都缺少某种激素,不知恋爱心动为何物。大多数人在合适的年纪找到差不多的人,结婚生子,平凡度过一生,这已算是较为美满的人生了。譬如一开始的苏更生与玫瑰的哥哥黄振华的结合,就是如此,彼此只觉合适,没有激烈的爱之火花,而偏偏更生内心也如玫瑰一般追求爱情,又缺乏玫瑰的勇气,故而她说:“我性格上最大的缺陷,就是妄想追求爱情。”幸运的是,在多年后,她鼓起了勇气,与丈夫尝试沟通,用分居一段时间,使丈夫觉醒,为赢回妻子做出了努力,终于也拥有了对方的爱,尽管来得晚些,也好过碌碌一生都没有。

翻阅了一些对这篇小说的人物赏析文章,不少人觉得玫瑰的女儿方太初的性格中和了玫瑰与更生两者,是较好的性格,但我还是更喜欢玫瑰与更生,让人印象深刻,不过在现代社会中,确实是中庸的人更幸福快乐呢。

读书,品个中人物性格和处事方式,或许能挽救生活中的不堪,不让事态往更恶劣的一端发展,这便是鼓励人们多阅读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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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红色经典少年故事读后感集锦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参考]红色经典少年故事读后感集锦”,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红色经典少年故事读后感【篇一】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喜爱上了阅读红色故事和革命诗歌,从这里我了解了近代中国历经磨难的风雨沧桑,感受了中国成长壮大的曲折历程,也明白了中国人民前赴后继英勇抗争的热血豪情。

董存瑞、黄继光、刘胡兰、夏明翰,每个熟悉的名字都让我们难以忘怀,长征、抗战、解放、改革,每段历史都给我们留下了感人肺腑的故事。从红色经典中我读懂了万里长征的艰苦卓绝,读懂了林海雪原的孤胆雄心,感悟了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激情豪迈,也感悟了百万雄师过大江的大气磅礴。长征路上的严峻险阻,八年抗战的艰难困苦,白色恐怖下的千回百转,南征北战的荡气回肠,一篇篇感人的故事,一首首雄壮的诗篇,是镌刻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不朽丰碑,是见证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历史画卷。

走在新世纪的征途上,我们感慨万千,展望祖国的明天,我们信心满怀。红旗飘飘,党旗猎猎,祖国欣欣向荣,经济蓬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国际地位空前提高,中国人民正满怀喜悦和希望朝着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迈进。高山仰首,大海扬波,大地溢满了新世纪的朝晖。我们不能忘记历史,更要感谢历史的选择……19xx年7月,浙江嘉兴南湖的一艘红船上传出巨人的呐喊,犹如春雷唤醒了沉睡已久的东方雄狮,拔开了数百年来笼罩于千万仁人志士心头的迷雾,亮出了共产主义的伟大旗帜,点燃了神州大地上的星星革命之火。从此,炎黄子孙们的理想有了归依,有了值得托付的导航人——中国。在的领导下,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中国革命的胜利。解放后的中国千疮百孔、百废待兴,又带领我们走进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几代中华儿女聚集在鲜红的旗帜下,挥舞着银镰披荆斩棘,奋发进取,为铺就强国之路,用实践的巨笔描绘出一幅幅崭新的画卷,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中国崛起在世界的东方。九十年的光辉历程,走出了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中国是时代的中流砥柱,是中华民族的脊梁。

亚洲睡狮已经雄起,东方巨龙正在腾飞,忆往昔峥嵘岁月,展未来任重道远。还是少先队员的我们是党的接班人,稚嫩的双手要勇敢地承担起历史重托,我们是跨越世纪的新一代,是21世纪的真正主人。革命的精神不能抛弃,它依然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制胜法宝,我们要把自己的人生目标与祖国、时代的命运联系起来,树立远大理想,培养良好品德,发扬创新精神,掌握实践能力,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共同谱写新世纪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崭新篇章!

谢谢大家!

红色经典少年故事读后感【篇二】

这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兵张嘎》的红色经典读物。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抗战时期在冀中平原的白洋淀边,有个村庄叫鬼不灵。村庄西北角上住着一位张姓的老奶奶,她有个外孙叫张嘎。老奶奶热心肠,住的地方僻静,常有八路军干部和伤员来这儿隐蔽,她就和八路军成了亲人,张嘎他很喜欢抢,很想当八路军。

有一天,村里来了一名名叫老钟的八路军,他给嘎子做了一把木头手枪,张嘎可高兴了!就在这时,村里传来了枪声张奶奶被一个笆斗脑袋,蛤蟆眼,一小撮黑胡子的日本指挥官肥田杀害了,他怀着仇恨的心,透过种种考验,加入了八路军,并透过挑帘战缴了一只伪军手枪。在鬼不灵大战中用计谋扰乱了敌人,用二十分钟打败了敌人,取得胜利!

透过这篇故事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就应学会勇敢和坚强,此刻的幸福生活都是革命先烈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今年是我们伟大祖国九十华诞,我真心祝愿祖国母亲永远幸福、平安!相信无数个小嘎子们在天堂看到这一幕,都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红色经典少年故事读后感【篇三】

在历史的长河中,有这么一些少年英雄,他们为了民族的独立﹑国家的富强和人们的自由幸福,进行了艰苦卓绝﹑英勇不屈的奋斗和拼搏。虽然他们年龄不同,出生各异,但是他们都有热爱祖国的崇高品质和心怀天下的宽广胸襟。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视死如归的刘胡兰,大义凛然的刘文学,勇敢机智的王二小,舍己救人的韩余娟,护林英雄赖宁,抗战血火中的孩子剧团他们的英雄事迹无不感人肺腑,催人泪下。

当我读到年仅十五岁的女共产党员刘胡兰勇敢地站在刀旁,临危不惧,只求一死时,不禁感动得泪流满面。她为了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为了革命的成功,从容就义,壮烈牺牲。毛泽东主席挥笔为刘胡兰写下了八个大字: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虽然她牺牲了,但是她永远活在我们心中,她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放牛的却不知哪儿去了读到抗日英雄王二小时,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这首优美而感人的歌曲。王二小用自己的行动向大家展现了他爱国的一颗高尚心灵。

翻到勤劳﹑善良的韩余娟帮助傅奶奶背柴﹑担水﹑洗衣﹑做饭时,心中便涌起一股对她敬佩的心潮。看到她为了救傅奶奶而牺牲自己时,热泪盈眶,为她感到骄傲。我们应该向她学习:学习她那乐于助人的精神;学习她那尊敬老人的高尚品格;学习她那舍己救人的崇高行为。看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回想过去,自己对得起这许许多多为国献身的小英雄吗?遇到困难,总是退缩;一点点伤痛,总是大呼小叫;听闻其他国家那么好,总是抱怨中国那么落后。记得那次,我遇到一位老奶奶,她大概七八十岁了。她要过马路,我并没有去扶她,而是自己走开。后果不堪设想,老奶奶被车撞了,虽然不是很严重,但我为此内疚不已。可是韩余娟却为了一个没有半点儿关系的傅奶奶牺牲了自己,而我却不愿做这种举手之劳的事情。与她相比,我自愧不如。

自古英雄出少年。我们应该记住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继承少年先烈的遗志,做一个积极向上﹑身体健康﹑热爱祖国的好学生。今天的美好生活是这些小英雄和烈士们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他们永远是我们的楷模。

红色经典少年故事读后感【篇四】

有一些读者一定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少年们面对敌人的屠刀而毫不畏惧?因为他们有一颗爱国之心,所以他们为了民族的独立,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生活,进行了艰苦卓绝英勇不屈的奋斗和拼搏,终于推翻了国民党的统治,建立了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

建国后人们的生活还是非常贫穷,物资严重匮乏,很多东西包括粮食都是要用计划票才能购买。爸爸告诉我:他小时候一般家庭最多只有一部黑白的小电视机,也没什么像样的家具,但是现在家家户户都有好几台彩电,各种家用电器和各式家具琳琅满目,应有尽有。那时候如果家里有一辆自行车就已经算是比较富有了,哪里有我们现在的轿车、越野车甚至跑车。以前家里有鱼有肉已经很好了,现在鱼肉都太平常了,每天“四菜一汤”都觉得没什么可吃的。以前穿的衣服是打补丁的,现在旧一点的衣服都不穿了,经常一天一套地换。那时候大家住的都是大平房,现在都是楼房甚至是大厦。以前的路也很窄,还到处凹凸不平,而现在的马路四通八达,宽敞极了!

现在繁荣、富强、昌盛的新中国,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建设起来的,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啊!虽然我们没有切身感受到刻骨铭心的丧国之痛,但是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一定要珍惜和爱护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从小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长大后为祖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做个合格的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不容易呀!!!

红色经典少年故事读后感【篇五】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慨万分。在对日本侵略者的行径感到愤怒的同时,我也被刘云意志坚定、不怕牺牲的精神所激励,被小娟人小志远、敢于追求的行为所感动。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向刘云阿姨学习,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在关键时期,顾大局,识大体,以集体利益为重,乐于奉献。在学习上,我们应该向小娟学习,从小立有远大的志向,不管过程是多么辛苦多么劳累,都不能轻易放弃,这有这样,我们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长大后成为祖国的栋梁!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参考范例 (集锦6篇)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在读后了撒哈拉的故事,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在读了撒哈拉的故事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参考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参考范例(篇一)

撒哈拉沙漠是人人皆知的著名大沙漠。许多人,包括我在内都难以想象在这荒芜,要水没水,要食物没食物,要环境没环境的地方,竟然也会有一群人在那里居住着,像我们一样生活着,只是没有我们这样好的环境罢了。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看到了撒哈拉沙漠的另一面,也为撒哈拉威人的居住环境而惊叹。

这本书讲述了作者三毛与丈夫荷西一齐来到了著名的撒哈拉沙漠生活。三毛对撒哈拉的生活十分感兴趣。撒哈拉威人与阿拉伯人很相似,不论是衣着信仰,还是对于男生与女生不平等的看法,它们都是一样的。在那里,却也住着西班牙人的移民。虽然在这种地方,可不论遇到什么事,三毛都不会退缩,都会十分乐观的理解,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勇敢,也很有善心,这是普通的人所不能拥有的,也是我最佩服的。而且她在那里呆了那么久,却一向以一个新鲜,不厌倦的目光看待撒哈拉,总能发现新鲜事物,那一双“慧眼”值得我去学习。撒哈拉威人所处的环境在大沙漠之中,没有过多的淡水,咸水却不少。作为一个在好环境中生活惯了的人,突然被扔进大沙漠,必须会难以承受那里的风沙漫天与各种离奇古怪的习俗:比如说把照相机当做收魂器,女生都要包好头巾,宁可死掉也不去医院看病,10岁不到也能被嫁给别人,十万八千年不洗一次澡。而男生呢,相比女生状况就好多了。

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三毛对沙伊达的态度。沙伊达遭人侮辱,被人讽刺,却丝毫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依旧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沙伊达有自己的信仰,却不信仰其他的教,使撒哈拉威人认为成她对自己民族信仰的背叛,竭力所能的侮辱她。三毛却尽力的帮忙她,以至于最后也被人厌恶,可依然故我,与沙伊达一样,不去在乎别人的目光,依然帮忙她,信任她,这点十分令我感动。

在这种环境下,三毛以一种愉快的眼光去看那里的人情世故,没有批评与讽刺。就算是这样,她也依然能够一点一点的将自己的家装修得像一个小小城堡一样,成为这沙漠之中一道独特的景观。抱着一种不怕吃苦,不怕困难的态度来干任何事情,让我大为敬佩。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参考范例(篇二)

一向对三毛怀有一份独特的情感,大抵是心下羡慕有人能够活得如此洒脱不羁,爱她对待生活的态度,一向寻求自然与单纯,从台北到德国,从撒哈拉到美利坚,她的一生似乎都是一个传奇。

对于三毛所有作品都是钟爱的,如果必须要选取,那还是会选取撒哈拉里的三毛。如一朵艳红在沙漠里绽放,沙漠的热度和躁砺让她显得那么饱满、奔突,她满头的黑发和遮挡于后的眼神,有着生命最亮眼的光芒。这段故事记叙着她与荷西的幸福,记录着琐碎的烦恼、忧愁、快乐。同时也带给我从未体验过的沙漠风情。三毛说她第一次见着撒哈拉,像见到久违的故乡。那时她已在异国多年,也心存了各种风情。但还有比沙漠更适合安顿下三毛的云游四方的心的居所吗?沙本是世间最无依无着之物,安定流浪听凭风停风起。而沙漠收容他们——还有三毛,一并揽入它的怀抱。

我想以前甚至是此刻,有很多人正因《撒哈拉的故事》,而爱上沙漠,开始对流浪产生憧憬。从她的小说中,我们能够感受到一个遥远而又新奇的世界,我们能够想象她在沙漠里一步一步行走的模样,但是在现实中我们不曾想象过一个现代人在荒凉的沙漠里会是什么样的生活。必须不是像她所写的那样浪漫,必须有许多艰辛和阻碍,而她居然凭着一时的冲动就拎着少少的行李就去了撒哈拉,因此从中我们还能够读到三毛对于沙漠的渴望是内心洋溢而出的一种对生活超逸不俗的态度,她的浪漫奇想总是能够为枯燥艰辛的沙漠生活制造无限情趣,就连痛苦也好似扎着蝴蝶结的。在三毛的笔下,她还原了一个女生的本性-----天真,热情,心中充满了爱与感恩。一个女生,和自己心爱的人远离故土,来到一个贫瘠,甚至是落后的地方,却从未对生活失望,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信念支持着这么一个瘦小的身躯。我想正正因不知道和许多的无法解释,因此我们会心生羡慕。

人们常说,文字如人,三毛的文字,向来都是质朴,感人。阅读她的书,仿佛你是在跟她交谈,而不是在读她的书,就像别后的友人在向你诉说着她远行的故事,不加任何修饰。看的时候舒服,放下时却是如此的感动。

三毛曾说:“如果选取了自己结束生命这条路,你们也要想得明白,正因在我,那将是一个幸福的归宿。”我想往往过于追求完美,追求理想化的人,容易选取决绝的方式去到达超脱和升华的境界。但是不管怎样说,她一向都在追求她生命中定义的完美与幸福,三毛的心里一向深埋一份坚定不移的信念在支撑着她,正如她自己所说: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味道。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参考范例(篇三)

今天凌晨四点半才睡的,你说这是人干的事吗?唉。

吃完午饭去参加了个半小时阅读计划,给孩子们推荐了《撒哈拉的故事》。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前段时间我刚看完《雨季不再来》。书的最后收录了几篇读者写的关于《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我觉得特别有共鸣。也因而觉得好像确实欠它一篇读后感,特地今天下午就敲起了键盘,整点仪式感。虽然我确实不会写什么读后感,就姑且想说什么就说吧。

我十分喜欢《荒山之夜》这一篇,三毛和荷西去沙漠里找化石玩儿,却陷入泥淖险些丧命。回家的路上,荷西问:“三毛,还要化石么?”

“要,你呢?”

“我更要了”

“什么时候再来”

“明天下午”

三毛曾经说过,荷西有一个很大的优点,任何三毛所做的事情,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在他看来却是理所当然的。这是我喜欢三毛和荷西以及喜欢撒哈拉的故事的初心,也是我曾经那么喜欢魏先森的原因。

《撒哈拉的故事》是我16年买的,却是在19年4月份才看完的。里面有一篇叫〈爱的寻求〉(我常把它记成〈飞蛾扑火〉)的文章,看完以后真的太难过了。这种悲伤使得我在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只翻来覆去看好多遍前面的文章,此篇以及往后都不敢再去看。那篇的最后三毛说“我在想,飞蛾扑火时,一定是极快乐幸福的。”直到今年春天,我也越发这样觉得,那男孩至少这样热烈地爱过,他定是极幸福快乐的。

也正是因为去年去了新疆(虽然只是在乌鲁木齐,但我也认识了来自新疆各地区的同学们),所以我真的觉得三毛在撒哈拉的经历我能感受到些许。她说“以前的好奇还是有距离的。好奇的时候,我对他们的无知完全没有同情心,甚至觉得很好,希望永远继续下去,因为对一个观光客来说,愈原始愈有‘看’的价值。但是,后来他们打成一片,他们怎么吃,我就怎么吃,他们怎么住,我就怎么住。不会再把邻人送来的骆驼肉偷偷开车到老远扔掉了,对于风俗习惯,也不再是一种好奇的观察。我成为他们中的一份子,个性里逐渐掺杂他们的个性。不能理喻的习俗成为自然的事,甚至改善他们的原始也是不必要的。”

因此,我在暑假离校前也写过“我喜欢这里,以至于跨越两个时区、三千公里,依旧有归属感。乌市虽远不能概括整个新疆,但乌市的蓝天白云已令我很是痴迷了。我常说这里的‘天好看,地好看,还有一群快乐的小伙伴’,我爱蓝天白云亦爱这儿的人儿。在这里啊,有着极大的自由与束缚,但我从未觉得自己是个异乡人。”不知何时我竟成了“新疆宣传大使”,不知何时我也喜欢上了馕,不知何时我不再觉得我们的差异是好笑的,也不知何时当我提起新疆会说“我们那边”。

“听见音乐,他们就在大庭广众下旋舞,毫无顾忌。她想,怎么会这样开放?恐怕自己永远也做不到。日子久了,习惯了,她感染了他们热情的天性,不知不觉融入了自己的血液里。”

这里的“她”是三毛,也是我呢。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参考范例(篇四)

读完了《撒哈拉的故事》 ,特别仰慕这个万水千山走遍的女子。一本书也能对一个人重新认识,三毛真是个奇女子,有趣的女子,很了不起 ,平凡真实,明确的生活态度,在沙漠这样恶劣的环境中还能如此有趣的存活下来。从来不计较得失,失去的东西不但没有懊悔,最重要的是还有荷西陪她一起哈哈大笑。帮助邻居,什么都借也什么都肯借。什么都帮也什么都肯帮。印象最深的是用指甲油帮别人补牙。荷西,,,,比三毛小了四岁还是八岁的男子,怎么说呢,满满的都是对他的感激与欣赏,感谢他让她能在沙漠中有安全感,写那么多好故事给我们,爱情很伟大。那么支持三毛,毫无条件毫无保留的支持,三毛很幸福,也心疼这个女子,在三毛的梦想实现过程中,还好有荷西,幸好有荷西。荷西在她本命年意外身亡,她在十二年后的本命年追随死去的时候一定像她写得:飞蛾扑火时,一定是极快乐幸福的。在这个大沙漠里,她留下了:“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

她的一生,坎坷而又幸福。

如果有人到拉帕玛岛,请也去看看荷西吧。

全部的感想,让我如此静心的三毛,我很迷你,我想我……,嗯。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参考范例(篇五)

七八十年代,“流浪文学”席卷华语文学圈,三毛用文字勾勒出撒哈拉沙漠生活彩色的线条,无论是绵延无尽的峰峦沙丘,还是温柔橙红的夕阳,都映衬撒哈拉的壮丽凄美。三毛与一生挚爱的荷西、沙漠里的居民之间的故事是有温度的。五年前捧起这本书,只是单纯地被三毛酸甜苦辣的生活吸引,而如今,感动我的是三毛将烦琐恼人的生活变成了一首诗。

虽然三毛只是轻描淡述初入沙漠的不适,但沙漠的生活远没有幻想的那般浪漫。邻居女孩日常的打扰将本应平静的生活掀起波澜,撒哈拉奇怪甚至无人道主义的风俗令人不解心酸,我想正常人大概都想逃离这三毛向往的生活吧,可是我从三毛的文字中体会到更多的是理解、包容、释然,她从不斤斤计较,也从不受周围人的影响,保持澄澈透明的初心,因而收获真挚友谊,在危险时能得到援助之手。我觉得生活是由很多件小事拼凑的,如果对得失利益太过于在意,那么就会被琐碎事物蒙蔽了双眼,看不到隐藏的美好。很多时候,我们期待有回报的付出,当期望落空,就不愿意付出,逐渐自私起来,抱怨不满,生活没那么纯粹了。然而生活从来不变,变的是人心。当把付出当成能力的肯定,分享当成快乐的源泉,收获的将是无价的珍贵。

哑奴——撒哈拉威财主家的奴隶,最牵绊我的心。当三毛问他有本事为何不争取自由,他呆望天空,比比自己肤色,叹了口气,又笑了,用手语回答:“我的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是我的心是自由的。”撒哈拉威人把哑奴当成赚钱的劳动力,独三毛窥探到哑奴自由又虔诚的内心,他比压榨活人的财主高尚得多,无奈枷锁在身。自由原来不局限于对身体的任意操控,自由的心更为可贵。有的人有时间精力改变现状,却只在封闭的小世界里孤芳自赏;有的人明知前路凶险,却无所畏惧迎难而上。所有世俗眼光、普遍规律都有可能成为阻挡我们前进的绊脚石,不去挣脱这些“枷锁”,或许会留下一生的遗憾。我想自由的心不会老去,虽然生活能劳役身体,但若心向光明,有理想和方向,便会活力满满。

三毛那颗流浪的心让我深深着迷,其实生活就像一场场的旅行,不必远行,勇敢执着地前行,便会拥有属于你一个人的诗与远方,拥有愈美的风景。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参考范例(篇六)

三毛,这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可自从我读了《撒哈拉的故事》后,我就迷上了三毛。

说实话,刚开始这本书对我的吸引并不大,因为我感觉这是一本写景,类似散文的那种。可自从我翻开书后,映入眼帘的,不是全描写景物多么多么好,随之发出感叹,而是三毛与荷西在沙漠生活的真实景象。每一个事件,都会给我不同的感受,而这样的书,正式我喜欢的。

《撒哈拉的故事》有太多令我震惊的地方,第一就是,三毛要求到沙漠里去生活!这令我很难相信,因为没有几个女人,会要求去沙漠中居住,所以我觉得,三毛是一个敢说敢做的人。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她的作品豪迈,霸气的原因吧。

三毛,是个奇女子!而这本书,在我看来,也是一本奇书。看这本书,就好像在看一部电影。虽然连一幅插图也没有,但那一字一词一句,已经让我身临其境,仿佛已经看到了撒哈拉的壮观,凄凉,撒哈拉威人的友善与蛮横,一支支军队和那些无辜的人们,仿佛我就是三毛,我就是荷西。

奇女子,奇书,他们在撒哈拉的生活,更奇。打仗,荷西险入沼泽,三毛病发险些身亡……这一幕幕的景象,让我感觉,她不是一个作家,而是一位探险家。撒哈拉里的日子,那么苦,可他们依旧能坚持。

三毛就是一个有着巨大勇气,毅力,智慧并且乐观的人,她好像沙漠里的一株花,一棵树,在沙漠里留下生动,离奇的故事。她和荷西,沙漠的爱,流淌在撒哈拉里……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400字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把这本300多页的书读完了,用了两天时间。我照常的上课、下课、上班、吃饭、睡觉。我竟然读完了,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时间,我竟然用两天的时间读完了。

竟然是两天,我以为过了很久很久。

看完这本书,我甚至开始喜欢亦舒了。

女主人公是玫瑰,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出现的一个女人,每个人的生命里都只会出现一次的女人。

她一生结了两次婚,爱了三个男人。这里我不得不说的悲剧是,她嫁的第一个男人不是她爱的人。而她嫁第一个男人的理由却是因为她爱的第一个男人。她第一次恋爱,不到十八岁。她拒绝了所有人的倾慕,选择了他,而他当时有了婚约,他留给玫瑰的是用一生去珍惜的一次美好的回忆。

她为了自己的第一个爱人,无限的憔悴,甚至变了自己的性子,甚至在她最美的青春里,嫁给一个自己不爱、家人及其反对的人。只是因为,她放不下她爱的那个人。

31岁,玫瑰结婚10年。谁能想象10年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尤其她这样追逐爱情的人来说,是一种怎样的悲剧。

31岁,终于,她开始重新面对自己。她离婚了。她又一次遇到了爱情,为了呵护她们的爱情她终于放弃了对自己的女儿小玫瑰的抚养权。这时候,谁知道她作为母亲的心情,谁知道她遇到爱情时的心情,谁知道她的内心。

身边的人都在为玫瑰遇到知音而高兴时,不幸却又降临了。她身边的这个男友只剩下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了。玫瑰坚持要跟他结婚,因为他们第一次相见时便有一种触动,他们已经认识了一辈子了。即使不能白头携老,她也要成为她爱人的新娘。他拒绝,甚至不愿意再见她,他知道,他已经快要死了。她妥协了,陪他度过他生命里的最后的日子。

爱情的长度,有时候不在于生命的长度,有时候更在于感情的宽度。

他离开后,玫瑰过着一个人正常的生活。大家都以为她会熬不过去。她说:我答应他了,我会好好的活下去。

玫瑰又一次结婚了,很幸运,她结婚的终于是她爱的人。不幸的是,玫瑰的第一次爱的人出现了。玫瑰整日的处在矛盾和挣扎中,经受着折磨。一面是自己的丈夫,一面是自己爱过多年的如今又在追求自己的人。

丈夫的假装生病,让她作出了选择。是的,她爱自己的丈夫,他也爱她。她不能没有他,他不能没有她。

也许很多人不喜欢玫瑰,认为她是一个不能恪守妇道的女子。可我爱她。她对爱情的执着,她对爱情的渴望,她每一次对爱情毫无保留的付出。而她,又是那么美丽。动人心弦的美丽。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遇到一个玫瑰,而且一生只有一次。

最新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集锦110字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一)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爱情名言。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们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红玫瑰是火,白玫瑰是冰。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可望而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不能缺少。朱砂痣,是心头隐痛,当时惘然。

张爱玲的爱情小说都为经典,《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如此。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那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个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便是要油然而生的,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的。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

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一个年轻时撩人的,酥软的,狐媚的,风骚入骨的,热的,放荡的,娶不得的,被他抛弃了的女人,就这样站在时间的荒野上,安静地,不动声色地,默然地看着他的眼泪,那些被期许的,落空的,无奈的,悲悯的泪水,复杂而又充满悔恨。

佟振保的红玫瑰,已经被岁月和生活催扯地快要萎谢了。而他为自己预设的完美生活,也在生命的巨大虚无之中,漏洞百出。一份体面的职业,一个完满的家庭,还有七岁的女儿,娶了一个不喜欢的白玫瑰孟烟鹂,每三个星期嫖一次,对母亲无比孝顺,对兄弟费心提携。这就是佟振保精心打造的“对”的世界,一个看似牢固实则却千疮百孔的世界。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只是一时的,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结局常常是平淡的,却籍由着这股子缓缓的,不动声色的平静,捎带出阵阵袭人的寒意。所以她的文章是苍凉的,读着读着,就不由地陷了进去。可往往,又不肯自拔出来。是迷恋于这种彻底的覆盖,还是,生活本身比张爱玲还要苍凉。于是,就算是蚊子血,也要做最鲜亮的那一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二)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三】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四)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 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五)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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