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小学生读后感 初中读后感 高中读后感 四大名著读后感 中外名著读后感 读后感600字 读后感800字 读后感1000字
你的位置: 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来自天堂的玫瑰读后感 > 地图 > 来自天堂的玫瑰读后感

来自天堂的玫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互联网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玫瑰的故事》读后感”,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小编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玫瑰的故事》读后感范文,更多读后感尽在小编。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把这本300多页的书读完了,用了两天时间。我照常的上课、下课、上班、吃饭、睡觉。我竟然读完了,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时间,我竟然用两天的时间读完了。

竟然是两天,我以为过了很久很久。

看完这本书,我甚至开始喜欢亦舒了。

女主人公是玫瑰,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出现的一个女人,每个人的生命里都只会出现一次的女人。

她一生结了两次婚,爱了三个男人。这里我不得不说的悲剧是,她嫁的第一个男人不是她爱的人。而她嫁第一个男人的理由却是因为她爱的第一个男人。她第一次恋爱,不到十八岁。她拒绝了所有人的倾慕,选择了他,而他当时有了婚约,他留给玫瑰的是用一生去珍惜的一次美好的回忆。

她为了自己的第一个爱人,无限的憔悴,甚至变了自己的性子,甚至在她最美的青春里,嫁给一个自己不爱、家人及其反对的人。只是因为,她放不下她爱的那个人。

31岁,玫瑰结婚10年。谁能想象10年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尤其她这样追逐爱情的人来说,是一种怎样的悲剧。

31岁,终于,她开始重新面对自己。她离婚了。她又一次遇到了爱情,为了呵护她们的爱情她终于放弃了对自己的女儿小玫瑰的抚养权。这时候,谁知道她作为母亲的心情,谁知道她遇到爱情时的心情,谁知道她的内心。

身边的人都在为玫瑰遇到知音而高兴时,不幸却又降临了。她身边的这个男友只剩下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了。玫瑰坚持要跟他结婚,因为他们第一次相见时便有一种触动,他们已经认识了一辈子了。即使不能白头携老,她也要成为她爱人的新娘。他拒绝,甚至不愿意再见她,他知道,他已经快要死了。她妥协了,陪他度过他生命里的最后的日子。

爱情的长度,有时候不在于生命的长度,有时候更在于感情的宽度。

他离开后,玫瑰过着一个人正常的生活。大家都以为她会熬不过去。她说:“我答应他了,我会好好的活下去。

玫瑰又一次结婚了,很幸运,她结婚的终于是她爱的人。不幸的是,玫瑰的第一次爱的人出现了。玫瑰整日的处在矛盾和挣扎中,经受着折磨。一面是自己的丈夫,一面是自己爱过多年的如今又在追求自己的人。

丈夫的假装生病,让她作出了选择。是的,她爱自己的丈夫,他也爱她。她不能没有他,他不能没有她。

也许很多人不喜欢玫瑰,认为她是一个不能恪守妇道的女子。可我爱她。她对爱情的执着,她对爱情的渴望,她每一次对爱情毫无保留的付出。而她,又是那么美丽。动人心弦的美丽。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遇到一个玫瑰,而且一生只有一次。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编辑推荐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优秀范文)


今日完结《玫瑰的故事》,这篇小说也拍过电影,张曼玉和周润发饰演的,我亦没有看过这部电影。黄玫瑰的美,我不太相信有人能饰演出来,纵使张曼玉是非常美丽的女子,但我仍觉得黄玫瑰的美,世上应该不得有,这种美只能通过文字的描述去想象。

读后感大全为您提供更多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玫瑰虽美,却不媚俗,她从来都不利用自己的美,也没有因此而沾沾自喜,不可一世,甚至可以说是美而不自知,纯碎的至情至性之人,更何况功课还非常好,简直难得。她一生中爱过两个人,庄国栋和傅家明,庄生因世俗而抛弃于她,致使她痛彻心扉后,不想让母亲伤心难过,迎合母亲品味嫁给了自己不爱的方文协,十年的婚姻生活中贤惠持家,育有一个与她一样美貌的女儿方太初,母亲去世后,她遵从内心,与方文协离婚,十年最美好的年华给了他,也算待他不薄吧。后来遇上互相一见钟情且尊为挚爱的傅家明,恋爱几个月后家明因患癌症而离世,悲情总是更能俘获人心,但玫瑰知道家明希望她振作,好好活下去,伤心过后重新乐观过活,后又嫁给了罗德庆,收获美好的生活,至此不谈刻骨的爱情,只谈美好和适合。她的一生我觉得还是非常幸运的,拥有一般女子不曾有的波澜壮阔,不缺钱,不用为生活奔波,有自己的灵魂,爱则爱得坦荡和热烈,不爱时退则退得理性和心安,不拖泥带水。在我眼中过上的是理想中的完美生活,爱恨情仇生离死别种种体验过,最后收获幸福完美,目前为止在我看过的师太小说中最幸运的女子了。

然则,我们芸芸众生,岂会有这样的奢华和美好,多数人毕生未必能遇上令自己心动的人,甚至有些人都缺少某种激素,不知恋爱心动为何物。大多数人在合适的年纪找到差不多的人,结婚生子,平凡度过一生,这已算是较为美满的人生了。譬如一开始的苏更生与玫瑰的哥哥黄振华的结合,就是如此,彼此只觉合适,没有激烈的爱之火花,而偏偏更生内心也如玫瑰一般追求爱情,又缺乏玫瑰的勇气,故而她说:“我性格上最大的缺陷,就是妄想追求爱情。”幸运的是,在多年后,她鼓起了勇气,与丈夫尝试沟通,用分居一段时间,使丈夫觉醒,为赢回妻子做出了努力,终于也拥有了对方的爱,尽管来得晚些,也好过碌碌一生都没有。

翻阅了一些对这篇小说的人物赏析文章,不少人觉得玫瑰的女儿方太初的性格中和了玫瑰与更生两者,是较好的性格,但我还是更喜欢玫瑰与更生,让人印象深刻,不过在现代社会中,确实是中庸的人更幸福快乐呢。

读书,品个中人物性格和处事方式,或许能挽救生活中的不堪,不让事态往更恶劣的一端发展,这便是鼓励人们多阅读的好处。

想查看更多读后感敬请关注读后感大全网。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400字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把这本300多页的书读完了,用了两天时间。我照常的上课、下课、上班、吃饭、睡觉。我竟然读完了,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时间,我竟然用两天的时间读完了。

竟然是两天,我以为过了很久很久。

看完这本书,我甚至开始喜欢亦舒了。

女主人公是玫瑰,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出现的一个女人,每个人的生命里都只会出现一次的女人。

她一生结了两次婚,爱了三个男人。这里我不得不说的悲剧是,她嫁的第一个男人不是她爱的人。而她嫁第一个男人的理由却是因为她爱的第一个男人。她第一次恋爱,不到十八岁。她拒绝了所有人的倾慕,选择了他,而他当时有了婚约,他留给玫瑰的是用一生去珍惜的一次美好的回忆。

她为了自己的第一个爱人,无限的憔悴,甚至变了自己的性子,甚至在她最美的青春里,嫁给一个自己不爱、家人及其反对的人。只是因为,她放不下她爱的那个人。

31岁,玫瑰结婚10年。谁能想象10年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尤其她这样追逐爱情的人来说,是一种怎样的悲剧。

31岁,终于,她开始重新面对自己。她离婚了。她又一次遇到了爱情,为了呵护她们的爱情她终于放弃了对自己的女儿小玫瑰的抚养权。这时候,谁知道她作为母亲的心情,谁知道她遇到爱情时的心情,谁知道她的内心。

身边的人都在为玫瑰遇到知音而高兴时,不幸却又降临了。她身边的这个男友只剩下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了。玫瑰坚持要跟他结婚,因为他们第一次相见时便有一种触动,他们已经认识了一辈子了。即使不能白头携老,她也要成为她爱人的新娘。他拒绝,甚至不愿意再见她,他知道,他已经快要死了。她妥协了,陪他度过他生命里的最后的日子。

爱情的长度,有时候不在于生命的长度,有时候更在于感情的宽度。

他离开后,玫瑰过着一个人正常的生活。大家都以为她会熬不过去。她说:我答应他了,我会好好的活下去。

玫瑰又一次结婚了,很幸运,她结婚的终于是她爱的人。不幸的是,玫瑰的第一次爱的人出现了。玫瑰整日的处在矛盾和挣扎中,经受着折磨。一面是自己的丈夫,一面是自己爱过多年的如今又在追求自己的人。

丈夫的假装生病,让她作出了选择。是的,她爱自己的丈夫,他也爱她。她不能没有他,他不能没有她。

也许很多人不喜欢玫瑰,认为她是一个不能恪守妇道的女子。可我爱她。她对爱情的执着,她对爱情的渴望,她每一次对爱情毫无保留的付出。而她,又是那么美丽。动人心弦的美丽。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遇到一个玫瑰,而且一生只有一次。

[参考]玫瑰的故事读后感集锦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参考]玫瑰的故事读后感集锦”,欢迎你的品鉴!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1

历经岁月变迁、沧海桑田,普通人大多渴望和爱人拥有“一生两人三餐四季”的生活,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机会。

庄国栋一生错过玫瑰两次,他在远走他乡之后表露心声:自此以后,我看不出发愤图强有什么好法,为了我所爱的女人,我再不能做一个正常的人,但是你放心,我会活至老死。他们说,当你走下坡时,速度是快的,我已四十二岁,快了。我似乎可以体会他心中像沙漠一样无边无际的空落和寂寞。谁还没有在深夜因思念而痛哭的时候呢?第一次和玫瑰在一起,她热情奔放、纯真无邪,两人赤脚在书房跳舞;第二次遇见玫瑰,她依然保持着令人心悸的美丽,也并没有肥胖的身躯和满嘴的金牙,反而更加惹人怜爱。无论怎样的玫瑰,对庄国栋来说,都已经可望不可即,这样带着遗憾和思念老去,让人十分煎熬。

年少的时候,玫瑰像一枝真正的玫瑰,肆意挥霍自己的美丽,刺伤了身边的每一个人。直到遇见庄国栋,她的心才真正开始感受什么是爱情。庄国栋成婚后,她嫁与方协文,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没有爱情的生活,既然不是庄国栋,和谁结婚又有什么关系呢?但这样的玫瑰始终没有凋落,在遇见溥家明之后,她的心才开始复活,即便面对家明即将离世的事实,她和家明在最后的日子依然过得多姿多彩。

起起落落之后,玫瑰最终回到了罗德庆的身边,相信罗德庆的包容和忍耐可以带给玫瑰足够的幸福和安全感。玫瑰这一生爱过三个男人,面对每一段爱情,她都心无旁骛,不求回报,这样的个性是极其可爱的。

爱情越是伟大,越是凸显出婚姻的乏味。成婚之后,生活里全然是柴米油盐酱醋茶,谁还记得上一次心动是什么时候呢?不是没有过“为谁风露立中宵”的时刻,也不是没有过“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思念,那样痴狂的日子早已一去不复返。当年沉溺于爱情,也确觉得爱情比天大,失去他的时候,也曾恐惧这一生要在痛苦和绝望中度过。时光荏苒,一切都已经过去,虽然直到目前,我还不太了解婚姻的意义,有时也感到乏味,但婚姻带给我的安慰也是恋爱时的患得患失无法比拟的。

在玫瑰的故事里,我看到了“爱情至上”的思想,不禁想起,在琼瑶的《一帘幽梦》里,楚濂曾经对绿萍说:“你失去的只是一条腿,紫菱失去的却是她的爱情。”听见这样的话,我们该作出什么样的反应?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2

“玫瑰是一朵玫瑰。”他答我似莎士比亚,我回他巴尔扎克:“但是,这一朵玫瑰,像所有的玫瑰,只开一个上午。”

亦舒《玫瑰的故事》

爱情是极之奢华的一件事。

亦舒一直这样认为。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爱情,有些人一生也只能恋爱一次,就已经很幸运。

玫瑰?玫瑰当然是不同的,《玫瑰的故事)叙述的是一个朝露般的爱情故事。

她用一支任性的笔,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过于理想的,充满了情感和梦幻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中,男女主人公爱得淋漓尽致,生得动人,死得感人。他们自在地笑,自在地哭,潇洒地来,潇洒地去。

亦舒为读者设立了一个忘我的封闭的环境,让他们暂时忘却现实中的一切困扰,在那个似乎也属于自己的世界里痛痛快快地爱一次,恨一次,笑一次,哭一次,生一次,死一次,无所顾忌。

按照柏拉图的理论,《玫瑰的故事》已和真像隔了三层,那么我们再读这本小说,离真像就又隔了三层。所以,我们尽可以怀疑亦舒在撒谎——哪里有玫瑰这样的人?但我们却不能够怀疑,不管是谁,都会渴望爱情。爱,将永远存在。

如果把亦舒言情小说系列比作是一串风铃,《玫瑰的故事》就是轻敲风铃的微风,没有爱情的人生就如同静止的风铃,寂寞无比。

《玫瑰的故事》同时又是一支美丽的爱情梦幻曲。也许它永远不能成为一个社会历史阶段现实的反映,但它会成为一个时代某种阶层人物的。动态反映,他们想用自己的努力把世界变为一个纯净的爱的伊甸园。

虽然注定要失败,但这份努力是感人的,因为作为这一阶层的代表,亦舒以坦诚的态度诉说理想的人生。即使苍白,即使不深刻,她也心安理得。

倪匡就曾说,《玫瑰的故事》是一部“情爱宝鉴”,全书所写的,全是各种各样男女的情爱,各种不同性格的男女,对情爱的处理态度。

男女之间的情爱,是所有正常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重要至极,是一个人的生活之必须,重要程度与人需要空气、食物和水相吉。一部写男男女女情爱的小说,也就是一部写人生的小说,切勿等闲视之。如果轻视情爱,就等于轻视生命。

但尽管爱情是生活中最普遍的现象,但它却并非是透明的字眼。

究竟什么是真正的爱情,这是个包含多层意义的词汇。对于一对已婚的夫妇,有无爱情常常是衡量他们是否幸福的标准,在这个层次上,爱情取得了有别于婚姻的意义。

很奇怪,在这部作品里,亦舒写爱情总写得曲折跌宕,惊心动魄,可一写到婚姻,便让人感到索然无趣。

即便是玫瑰伪婚姻,也没有多少看头。

玫瑰的第一次婚姻,是在异国缔结的。那个时候,她遭遇了爱情的“滑铁卢”——她的初恋情人结婚去了,新娘不是她。

美丽的玫瑰在含苞待放的时刻便几乎凋谢。她在失恋之后,自暴自弃,不再为自己着想,随便抓住身边关心她的人,便结婚生女。

那时的玫瑰,因为心灵伤势太重,已毫不在意她选择的是什么人,反正都不是庄国栋,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段婚姻维持了十年,玫瑰用一个女人十年最好的时光悼念她的初恋,其间的生活实在没有什么滋味。

她的第二次婚姻,是在四十岁之后,本以为无风无浪,生活平实可人,却又再重逢庄国栋,平淡的婚姻生活再起波澜。

婚姻越是平淡,才越显现出爱情的强烈。

与婚姻有别的爱情,是两性之间除婚姻这一生物性——社会性关系外,还必须具有的某种情感上的一致和契合。而真正的爱情无疑是指爱情中的一种理想状态。

玫瑰是在追求真正的爱情中才焕发出生命的最璀灿的光芒的。

生活中多的是平淡,美丽的玫瑰却很难平静地生活。

红颜并不是祸水,周士辉与庄国栋的沉沦与他人无关。

玫瑰说得好:“我不是破坏他们家庭的罪人,远在周士辉的眼光落在我身上之时,他们的婚姻已经破裂,即使周士辉以后若无其事活下去,他们的婚姻也名存实亡。”

她的爱情是在婚姻之外,甚至是在与婚姻的冲突中,超越了社会理性的约束,升华到自然的、性灵的境界,还原了爱情的独特精神:任性,自由,来去无踪。

如白朗宁夫人吟哦的:

如果你一心要爱我,那就别为了什么,只是为了爱才爱我。

不需要接触了解,不需要追求考验,玫瑰对庄国栋,对博家明,都没有像世俗般地一点点发展爱情,他们一开始就仿佛是被某种奇异的原始感情抓住:不是爱慕,不是喜欢,而是全身心地相互认同,通过所爱的人来更真实、更深入地了解自身。

在西方传统中,男女之爱,大多含有精神之含义,把女性视为人格的补足者,灵魂赖以上升者,直至为形而上境界之一种象征。

杨周翰指出:“从但丁开始,西方就有一派爱情观,把男女之爱看作通向上帝爱的第一层阶梯。”爱具有某种神性。

在玫瑰身上,亦舒的爱情神性论显现无遗。她要爱就去爱,尽管这种爱有时候会伤害到别人,她甚至为了爱放弃了对女儿的抚养。但她从来没有后悔过。这也是玫瑰和小玫瑰最不同的地方。

弗洛姆认为,爱主要的不是和具体对象相联系,而是一种态度,一种性格取向。爱决定了个体和整个世界的联系。“如果一个人爱的只是另一个人,而对其他人漠不关心的话,那么他的爱就不是爱,而只是一种共性依恋,或是一种放大了的自由主义。”

在这意义上,玫瑰的确是一种放大了的自由主义。但是,人的博爱并非生而具有或上帝所赋,没有对自我的深刻体验和焦灼关怀,没有对一个具体对象一片情深,对所有人的爱就无从谈起。爱首先是有一个你,一个对象。

因此,玫瑰并不相信爱会随死而结束,傅家明死了,她悲伤却不歇斯底里。

亦舒如此写道:

玫瑰似乎负起了安慰众人的责任,她对于死亡,毫无恐惧,她接受这项事实,就犹如接受她作为一个美丽的女人般。

玫瑰仍然令人心悸地美丽,并没有为家明穿孝服,她不在乎这种表面的世俗利法,照旧穿着彩色缤纷的时髦服装。

她就是这么一个至情至性的女子。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不顾及一切的爱情也许是难以接受的,如同我们很难承受塞外草原强烈而又生机勃勃的大风一样。

然而,“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当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底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罗曼·罗兰语)

在玫瑰面前,其他人的爱情关系显得多么萎靡苍白软弱无力啊。

苏更生本来已是一个智商很高的女子。当傅家明单恋上玫瑰,感慨地说:原来世界上真有爱情这件事。她答得多好:“是。一种瘟疫,足以致命,别忘记罗密欧与梁山泊。”

她知道黄振华看中她,不外乎是她比一般的女郎略过精彩,因为黄振华是不能忍受2+2=4或3+5=8这类女人的。而她呢,她是(gA+ SB—— ZA)+ SB,他于是满意了,“他认为自己是微积分”。

这么一对夫妻,依然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恋爱婚姻的典型版本,比较平静、稳定,大同小异,现实得很。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3

前两天看完了亦舒的《玫瑰的故事》,对自己发了一番疑问。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焦点始终是黄玫瑰的哥哥黄振华,或许是有某些性格相似罢,虽然没有像他那样功成名就,在生活方面甚至比方文协不如,至少人家能在美国混,而且还在银行。我觉得自己是黄振华+方文协某方面的综合,一样希望有幸福的爱情,一样有类似的性格。不知道将来是两个人中,哪一种结果呢,原来是两种有很大不同的归属。

对于黄玫瑰,我觉得是一个沧桑的人,亦幸福的人。

有人说: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而太冷的美女,很多男人就会退缩的。大美女的追求者也很多,但如果没有感情,谁也不会迷恋谁很久。

老实说,我不喜欢世界上太多黄玫瑰这样的女人。

罗庆德爵士的儿子最后还是做回了男人的本色,好!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4

又看了一本小说《玫瑰的故事》。感觉真的不怎么样,也许是我没看懂吧。

我不懂为什么亦舒要把小说里的女主角黄玫瑰写得那样极端的美丽,所有的男人只要见到她赴汤蹈火,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可黄玫瑰,她好比一只蝴蝶,一生出入在万紫千红的花丛中,但蝴蝶都是色盲,根本不懂得欣赏花朵。这让我想起了金庸《神雕侠侣》里的女人一见杨过误终生。黄玫瑰到底是怎样一种美,我想像不出来,但是连小说里的漂亮女人都夸她确实美得无懈可击。要一个女人称赞另一个女人美,简直是骆驼穿针眼的故事。不想再来复述小说的情节,我觉得这个故事真的只是一个故事,只有在小说里才有的故事。

美丽的黄玫瑰,一生命犯桃花,很多优秀的男人见了她就为她所倾倒,可那只是飞蛾扑火。黄玫瑰一生只真正爱过两个男人,庄国栋和薄家明,可最终都没有真正得到,最终嫁给罗德庆爵士我想也是出于妥协,她是真的需要安定下来了。

很不明白为什么亦舒把爱情写得那么波澜壮阔,轰轰烈烈,惊天地泣鬼神,却把婚姻写得那么随便、潦草不堪。难道人可以谈一辈子恋爱不结婚吗?为什么总是有情人不能成眷属,为什么总是我们爱的是一些人,而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一些人?

亦舒在小说结尾时写道:情海变幻莫测,情可载舟,亦可覆舟,可是请问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我想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男人、女人总是在婚后搞外遇,也许是因为他们认为婚姻太过平淡,如一潭死水,想在外面的世界寻找一点刺激,在死水里激起一点波澜,可惜有时候这实在是一种愚蠢的做法。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5

其实,我很想把玫瑰的故事一口气看完的,心里老是惦记着故事的结局,《玫瑰的故事》读后感。今天一天过得很平淡,没有刻意的去思念谁,也不觉得生活很无聊,也许是心里有了个寄托,那就是看小说,期待故事情节的发展。 后来的黄玫瑰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只是也许她真的是只花蝴蝶吧,不知不觉伤害了很多人,但是自己却是个色盲。只是年轻时候的自己跟现在的自己还是有很大的不一样。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这么美丽的女人,美到那样的让人惊心动魄。也许只是虚构的一个女子,或者是亦舒自己心里的影子。其实,每一个女子在年轻的时候都做过这样的梦。又何止是年轻的时候,每一个女人都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只是黄振华不懂罢了。很多男人真的需要学习。其实女人要的很少,只是一个爱自己的人,一个自己爱的人。只是现实是很残酷的,也许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也许是时间的错误,还是自己意识的错误。年轻时候的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爱。很长一段时间为他伤身,其实就连自己也分不清楚爱他是事实还是一种不舍,也许只是像小说情节里的一段美好的回忆,只是自己19岁时候的一个梦。还是那种身体的接触,那种拥抱,那种炽热,还是一种孤独太久之后的宣泄。而,玫瑰不同。从小身边不缺少关爱,不缺少男人,而她一生都在犯桃花。 只是她很幸运,幸运在于她有着有目共睹的美,那才是一种真正的美,或者是一种经受过感情创伤之后的一种美,美得很彷徨,美得不自信,美得太优雅或者是美得生活在回忆中。那是一种伤心过后的重生,就想失去他之后的那种焕然一新。只是她又能轻易的放弃所有,寻找到知音。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这种过程必然是很长的。我不是习惯拒绝别人走进我的心门,只是懂我心事的太少太少。明说总有人是不会走正门的,要是不走正门,我怎么能放心呢,但是有人不走正门也好,只是我又何时知道走进来的是谁。也许我应该开心的等着那个人的到来吧。其实我不喜欢小玫瑰,也许缺少的是一种历练,还是终究她不是个至情至性的人。玫瑰终究是玫瑰,也许这样的女人一个世纪也就只有一个吧。爱情永远使人痛苦,但是在一起的快乐足以让人的痛苦一下子消失,这不是一种魔力,这只是一种本能。单纯的本能。我喜欢玫瑰,喜欢她的传奇故事。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6

玫瑰花精读后感

花园中央有一个玫瑰花丛,开满了玫瑰花。这些花中有一朵最美丽,它里面住着一个花精。他的身体非常细小,人类的眼睛简直没有办法看得见他。每一片玫瑰花瓣的后面都有一个他的睡床。像任何最漂亮的孩子一样,他的样子好看,而且可爱。他肩上长着一双翅膀,一直伸到脚底。他的房间才香哩!那些墙壁是多么透明和光亮啊!它们就是粉红的、细嫩的玫瑰花瓣。

他整天在温暖的太阳光中嬉戏。他一忽飞向这朵花,一忽又飞向那朵花;他在飞翔着的蝴蝶翅膀上跳舞;他计算一共要走多少步子,才能跑完一片菩提叶上的那些大路和小径——我们所谓的叶脉,在他看起来就是大路和小径。

天气变得非常冷,露水在下降,风儿在吹,这时最好的是回到家里去,他尽快赶路,但玫瑰花已经闭上了,他没有办法进去——连一朵开着的玫瑰花也没有了。可怜的小花精因此就非常害怕起来。他过去从来没有在外面宿过夜,他总是很甜蜜地睡在温暖的玫瑰花瓣后面。啊,这简直是要他的命啊!

他知道,在花园的另一端有一个花亭,上面长满了美丽的金银花。那些花很像画出来的兽角。他真想钻进一个角里去,一直睡到天明。

于是他就飞进去了。别作声!花亭里还有两个人呢——一个漂亮的年轻人和一个美丽的少女。他们紧挨在一起坐着;他们希望永远不要分开。他们彼此相爱,比最好的孩子爱自己的爸爸和妈妈还要强烈得多。

“但是我们不得不分开!”那个年轻人说,“你的哥哥不喜欢我们俩,所以他要我翻山过海,到一个遥远的地方去办一件差事。再会吧,我亲爱的新嫁娘——因为你不久就是我的新嫁娘了!”

他们互相接吻。这位年轻的姑娘哭了起来,同时送给他一朵玫瑰。但她在把这朵花交给他以前,先在上面吻了一下。她吻得那么诚恳、那么热烈,花儿就自动地张开了。那个小花精赶快飞进去,把他的头靠着那些柔嫩的、芬芳的墙壁。但他很清楚地听到他们说:“再会吧!再会吧!”他感觉到这朵花被贴到年轻人的心上——这颗心跳动得多么厉害啊!小小的花精怎样也睡不着,因为颗心跳得太厉害了。

但是这朵花没有在他的心上贴得太久,那个年轻人就把它取出来了。他一边走过阴暗的森林,一边吻着这朵玫瑰花。啊,他吻得那么勤,那么热烈,小小的花精在里面几乎要被挤死了。他隔着花瓣可以感觉到年轻人的嘴唇是多么灼热,这朵花开得多么大——好像是在中午最热的太阳光下一样。

这时来了另外一个人,一个阴险和毒辣的人。这人就是那个美丽姑娘的坏哥哥。他抽出一把又快又粗的刀子。当那个年轻人正在吻着玫瑰花的时候,他一刀把他刺死了;接着他把他的头砍下来,连他的身体一起埋在菩提树底下的柔软的土里。

“现在他完蛋了,被人忘掉了,”这个恶毒的哥哥想。“他再也回不来了,他的任务是翻过海,作一次长途的旅行。这很容易使他丧失生命,而他现在也就真的丧命了。他再也回不来了,我的妹妹是不敢向我问他的消息的。”

他用脚踢了些干叶子到新挖的土上去,然后就在黑夜中回到家里来。但是与他的想象相反,他并不是一个人独自回来的,那个小小的花精在跟着他,他坐在一片卷起的干菩提树叶里。当坏人正在挖墓的时候,这片叶子恰巧落到了他的头发上,现在他戴上了帽子,帽子里非常黑暗。花精害怕得发抖,同时对这种丑恶的行为却又感到很生气。

坏人在天亮的时候回到家里来了。他取下帽子,径直走到他妹妹的房间里去。这位像盛开的花朵一般美丽的姑娘正在睡觉,正在梦着她心爱的人儿——她还以为他在翻山走过树林呢。恶毒的哥哥弯下腰来看着她,发出一个丑恶的、只有恶魔才能发出的笑声。这时他头上那片干枯的叶子落到被单上去了,但是他却没有注意到。他走了出来,打算在清晨睡一小觉。

但花精却从干枯的叶子上溜出来,走到正在熟睡的姑娘的耳朵里去。像在梦中一样,他把这个可怕的谋杀事件告诉了她,并把她哥哥刺死他和埋葬他的地方也讲了出来。他还把坟旁那棵开花的菩提树也讲给她听。他说:

“千万不要以为我对你讲的话只是一个梦,你可以在你的床上找到一片干叶子作证。”

她找到了这片叶子,她醒了。

唉,她流了多少痛苦的眼泪啊!没有一个人可以倾听她的悲愁。窗子整天是开着的。小小的花精可以很容易地飞出去,飞到玫瑰花和一切别的花儿中去;但是他不忍心离开这个痛苦的姑娘。窗子上放着一盆月季花,他就坐在上面的一朵花上,经常望着这个可怜的姑娘。她的哥哥到她房间里来过好几次。他非常高兴,同时又很恶毒;她心里的痛苦,一个字也不敢告诉他。

黑夜一到,她就偷偷地离开屋子,走到树林中去。她走到菩提树所在的地方,扫掉地上的叶子,把土挖开。她立刻就看到被人谋害了的他。啊,她哭得多么伤心啊!她祈求上帝,希望自己也很快地死去。

她很想把尸体搬回家,但是她不敢这样做,她把那个眼睛闭着的、灰白的头颅拿起来,在他冰冷的嘴上亲了一下,然后把他美丽的头发上的土抖掉。“我要把它保存起来!”她说。当她用土和叶子把死尸埋好后,就把这颗头带回家来。在树林中埋葬着他的地方有一棵盛开的素馨花;她摘下一根枝子,带回家里来。

“哎,美好的东西消逝得多么快啊!”花精叹了一口气。

他终于找到了另一朵玫瑰,这成了他的家。在它柔嫩芬芳的花瓣后面,他可以休息和居住下去。

每天早晨,他向可怜的姑娘的窗子飞去。她老是站在花盆前面,流着眼泪。她的痛苦的泪珠滴到素馨花的花枝上。她一天比一天憔悴,但是这枝子却长得越来越绿,越来越新鲜;它冒出许许多多嫩芽,放出白色的小小花苞。她吻着它们。她恶毒的哥哥骂她,问她是不是发了疯。他看不惯这样子,也不懂她为什么老是对着花盆流眼泪。

他当然不知道这里面有一对什么样的眼睛闭了,有一双什么样的红唇化作了泥土。她对着花盆垂下头。小小的玫瑰花精发现她就是这样睡去了,因此他就飞进她的耳朵,告诉她那天晚上在花亭里的情景、玫瑰花的香气和花精们的爱情。她做了一个非常甜蜜的梦,而她的生命也就在梦里消逝了。她死得非常安静,她到天上去了,跟她心爱的人在一起。

素馨花现在开出了大朵的白花,发出非常甜蜜的香气;它们现在只有用那种方式来哀哭死者了。

不过那个恶毒的哥哥把这棵盛开的美丽的花看了一眼,认为这是他的继承物,所以就把它拿走,放在他的卧室里,紧靠着床边,因为这花看起来实在叫人愉快,它的香气既甜蜜又清新。那个小小的花精也一块儿跟着进去了。他从这朵花飞到那朵花,因为每朵花里都住着一个灵魂。他将那个被谋害的年轻人——他的头颅已经变成了泥土下面的泥土——的事情讲了出来,把那个哥哥和那个可怜的妹妹的事情也讲了出来。

“这件事我们都知道!”花朵里的每一个灵魂说。“我们都知道!难道我们不是从这被害者的眼睛和嘴唇上生出来的么?我们都知道!我们都知道!”

于是他们用一种奇异的方式点着头。

玫瑰花精不懂,他们怎么能够这样毫不在乎。于是他飞向那些正在采蜜的蜜蜂,把那个恶毒的哥哥的事情告诉给他们。蜜蜂们把这事情转告给他们的皇后。于是她就下令,叫他们第二天早晨把那个谋杀犯刺死。

可是在第一天晚上——就是他妹妹死去的头一个晚上,当哥哥正睡在那盆芬芳的素馨花旁的床上的时候,每朵花忽然都开了。花的灵魂带着毒剑,从花里走出来——谁也看不见他们。他们先钻进他的耳朵,告诉他许多恶梦;然后飞到他的嘴唇上,用他们的毒剑刺着他的舌头。

“我们现在算是为死者报仇了!”他们说,接着就飞回到素馨花的白色花朵上去。

当睡房的窗子早晨打开来的时候,玫瑰花精和蜂后带着一大群蜜蜂飞进来,想要刺死他。

但是他已经死了。许多人站在床的周围;大家都说:“素馨花的香气把他醉死了!”

这时玫瑰花精才知道花儿报了仇,他把这件事告诉给蜂后,她带着整群的蜜蜂在花盆的周围嗡嗡地叫。它们怎么也驱不散。于是有一个人把这花盆搬走,这时有一只蜂儿就把他的手刺了一下,弄得花盆落到地上,跌成碎片。

大家看到了一个白色的头颅;于是他们都知道,躺在床上的死者就是一个杀人犯。

蜂后在空中嗡嗡地吟唱,她唱着花儿的复仇和玫瑰花精的复仇,同时说道,在最细嫩的花瓣后面住着一个人——一个能揭发罪恶和惩罚罪恶的人。

这篇作品最初发表在《哥本哈根晨报》上。它出自卜伽丘的《十日谈》第四个“夜晚”中的第五个故事。“恶有恶报”,坏事不管做得多么隐蔽,但是总会暴露出来的。受害者虽然已经被消灭,但一个不为人知的小花精也可以成为“一个能揭发罪恶和惩罚罪恶的人”,真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当然,安徒生在这里不是要说明这种传统思想的真理,而是在歌颂真诚的爱情。这种爱情感动了一个小花精的心,甘愿为受害者报仇。

她一回到自己的房里,就去找来一个最大的花盆。她把死者的头颅放在里面,盖上土,然后栽上这根素馨花的枝子。

“再会吧!再会吧!”小小的花精低声说。这种悲哀他再也看不下去了;因此就飞进花园,飞到他自己的玫瑰花那儿去。但是玫瑰花儿已经凋谢了,只剩下几片枯萎的叶子,还在那绿色的枝子上垂着。

玫瑰花精经历了事情的始末,也是个穿针引线的角色。它见证了年轻人和少女的你侬我侬,告诉少女她的恋人被杀害,帮助少女安然的逝去,告诉人们花盆里泥土下的故事,也告诉蜂后花儿们已经复仇,揭露了哥哥的罪行。

我第一次看这个故事的时候,起了一身冷汗。因为复仇这个主题,是不应该让孩子们看到的。稚嫩的孩子们只要看到世界的美好就行了。但想想,他的复仇,虽然惩罚了杀人犯,却没有半点血腥的味道,相反,还皆大欢喜,安徒生在这里不是要说明这种传统思想的真理,而是在歌颂真诚的爱情。这种爱情感动了一个小花精的心,甘愿为受害者报仇。这就是童话的魅力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恶有恶报”,坏事不管做得多么隐蔽,但是终究会暴露出来的,所以小朋友们都要做知法守法的好孩子哦。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7

总觉得悲剧应当放在夜深人静时体会,大概是因为黑夜和寂静最能触到人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被爱的故事。就像开头:In the very beginning ,there should be love.

她是漂亮可爱、无忧无虑、不食人间烟火的玫瑰。一路被宠,被疼,所要做的一切就是尽情享受随处可得的爱。也许这些太容易得到,所以她不懂得珍惜,不懂得体会自己以外其他人的感受。玫瑰的生活看起来是那么丰富多彩,男友和活动不断,但“充实”对于她来说却相差太远,因为他们中没有一个得到过她的心。

毫无疑问,玫瑰是渴望真正的爱情的。于她,那就是童话中幸福的结尾,她不过是在绚烂的梦幻中一边玩耍,一边憧憬着结局而已。然而事实哪能尽遂人愿,当有一天她走到一直若隐若现的终点时,才发现这场她真正付出的爱情,原来不过是粉碎了她童话世界的另一个开始罢了。玫瑰离开香港去法国,因为她的心已碎,不过心碎或许并不完全因为那段痛苦的感情。她所有美好的时光都留在了香港,现在已被击成满地碎片,不敢面对曾经的美好,她选择逃避。

只是,刚刚梦醒的的她无力去想,这样的离去,对一直视她为全部的哥哥振华是一种多大的伤害。兄妹俩父母早逝,只留下庞大的遗产,虽然玫瑰缺少父母的爱,但她从不缺少家庭的温暖,因为哥哥倾尽全力,像捧一朵带着露珠的玫瑰一样爱护她,几乎对她百依百顺。她也同样爱哥哥,但仅此而。或许亲情一样太容易得到,哥哥为了妹妹的快乐懂得放手,她却没有为了哥哥的牵挂懂得留下,也无法明白哥哥的一滴泪中包含了多少情感,更观察不到哥哥皱眉时究竟强忍了身体上多大的痛苦。

在巴黎,玫瑰的确成长许多。她学会用功读书,学会照顾自己,学会挂记远方的哥哥,然而她还没学会如何忘记。哥哥远赴重洋来看望她,她告诉哥哥自己想结婚。那一刻,周润发饰演的哥哥眼里闪过了多少情感:震惊,不舍,矛盾,无奈……为了妹妹,他有什么不可以牺牲,但妹妹将要结婚的对象不过是一个只会吹嘘自己且缺乏教养的普通人,不仅配不上玫瑰,而且他看得出玫瑰根本就不爱他——她没有忘记上一段感情,谈何再次付出真爱。无奈,无奈,除了无奈哥哥还能怎样?他没有理由反对,只能眼看妹妹走进一段不快乐的婚姻,从此定居巴黎,与自己水天相隔。这时的玫瑰还有理由任性,还可以不够成熟,因为她还有哥哥,即使不在身边,他也一定会为她撑起一片天空。

一切可能就这样归于平淡,玫瑰结婚生子,不算幸福却也平静。可惜世事难测,哥哥病魔缠身多年,就算为了不让她担心而一直隐瞒,离别之时还是要无情地到来。那封哥哥弥留之际写下的信,一字一句,质朴无华,却字字泣血,让听者垂泪:

“玫瑰,原谅我这么久没给你写信。我知道爱情的事是不可以勉强的,但哥哥一直看得出,你对方协文是没有爱情的。你要同他结婚,唯一的理由就是他对你好。哥哥也没理由反对,但哥哥不忍心看到一段不快乐的婚姻。自从爸爸妈妈去世后,我都不知道我对你的爱护方法是否正确。不过,我对你的爱护是始终不会变的。哥哥一直没同你讲,近年来我身体一直都不好,我走了之后,你要回香港一次,把大屋和银行的事情整理一下,其他的事,你喜欢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你开心。 哥哥 ”

每每读到最后一句,心就像被撕扯一样痛。这种无私的付出让玫瑰知道她被爱,也让她知道真正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当这种爱失去后又是怎样的痛苦。她离婚,带着孩子回到香港。曾经熟悉的留有她最快乐时光的家仍在,但已是物是人非。她依然漂亮,却变得冷艳。有人说张曼玉演的冷艳太过于做作,但我觉得,做作的不是演员,而是玫瑰。她原本是多么开朗的女孩,但失去哥哥的打击让她下意识地封闭自我,她是在用冷漠掩饰自己内心想再次被爱的渴望。

爱情真的又一次到来,她遇到了傅家明,这个与哥哥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电影中,这两个角色都由周润发饰演,但现实中是不可能有这种巧合的。我所能想到唯一的解释就是,哥哥是玫瑰前半生中最爱她的人,也是玫瑰刻骨铭心爱过的亲人。哥哥在玫瑰的心中已经成为真爱的象征,这种爱超越亲情和爱情的界限,是一种双方都愿意为对方无私付出的情感,是爱与被爱完美的的结合。所以她对家明的爱,并非简单的是对哥哥的怀念亦或是恋兄情结,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它来自内心。相比之下,十年前那段让她心灰意冷的感情是如此幼稚,虽然还无法彻底忘怀,但她已成熟,懂得反省自己,选择听从内心,同家明在一起,再次走进婚姻殿堂。

如果真是这样,那该有多么美好。她已懂得了爱,也找到了终身的托付,有情人终成眷属。正在试穿婚纱的玫瑰,脸上难掩微笑,家明也是拎着礼服,满面春风,一路小跑赶往教堂。但不幸往往在人最幸福的时候露出它凶残的一面,家明过马路时,为了救一个小女孩,被车撞倒在地。也许是觉得故事还不够残忍,家明看起来毫发未伤,从地上爬起,甚至还微笑着摸摸小女孩的脸蛋,留下一句:没事的,我赶时间!又匆匆开车赶往玫瑰的身边。只是整个胸腔早已被幸福快乐填满的他,如何还能感受到重创带来的内伤。一边开车,鲜血一边不知不觉顺着家明的嘴角和鼻孔流出,最终车子失去控制,冲向前方的墙壁……

我不敢想像还穿着婚纱的玫瑰听到这个消息时的心情是怎样的,电话里只剩一阵忙音。作为旁观者,看到这一幕我都久久无法释怀。玫瑰还算年轻,她还有女儿,还有几十年的路要走,所以她必须要面对,必须要接受。我无法预测玫瑰的故事以后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成长,得到,失去,她如何面对未来的人生?或许爱情会再一次发生,或许不会,那她便将一直周旋与各种男人之间,有一天她的容颜终究会逝去。但是她得到过爱,也付出过爱,她曾幼稚过,也经历了成长,玫瑰这一生的故事都会因此而不再寂寞。

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感受,但我觉得真正的爱情难求,因它的条件太过苛刻,两人要都明白,爱与被爱同时发生从来都是幸福爱情的必要条件。即使这样,在命运面前人还是太渺小,经不得它开的玩笑。所以当你发现已经得到这种人间最美的礼物时,请千万珍惜,不要失去时再后悔,要给自己的故事写下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8

蜗牛和玫瑰树读后感

园子的四周是一圈榛子树丛,像一排篱笆。外面是田野和草地,有许多牛羊。园子的中间有一棵花繁的玫瑰树,树下有一只蜗牛,他体内有许多东西,那是他自己。

“等着,等轮到我吧!”他说道,“我不止开花,不止结榛子,或者说像牛羊一样只产奶,我要贡献更多的东西。”“我真是对您大抱希望呢,”玫瑰树说道。“我斗胆请教一下,您什么时候兑现呢?”

“我得慢慢来,”蜗牛说道。“您总是那么着急!着急是不能成事的。”

第二年蜗牛仍躺在玫瑰树下大体上同一个地方的太阳里。玫瑰树结了骨朵,绽出花朵,总是那么清爽,那么新鲜。蜗牛伸出一半身子,探出他的触角,接着又把触角缩了回去。

“什么东西看来都和去年一样!没有出现什么进步!玫瑰树还在开他的玫瑰花,再没有什么新招了!”

夏天过去,秋天到来,玫瑰还在开花,结骨朵,一直到雪飘了下来,寒风呼啸,天气潮湿;玫瑰树垂向地面,蜗牛钻到地里。

接着又开始了新的一年,玫瑰又吐芽抽枝,蜗牛也爬了出来。

“现在您已经成了老玫瑰枝了,”他说道,“您大约快要了结生命了。您把您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世界,这是否有意义,是一个我没有时间考虑的问题。但很明显,您一点也没有为您的内在发展做过点什么。否则的话,您一定会另有作为的。您能否认吗?您很快便会变成光秃秃的枝子了!您明白我讲的吗?”

“您把我吓了一跳,”玫瑰树说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一点。”

“不错,看来您从来不太费神思考问题!您是否曾经考虑过,您为什么开花,开花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另外一样呢!”

“没有!”玫瑰树说道。“我在欢乐中开花,因为我只能这样。太阳是那样暖和,空气是那样新鲜,我吸吮清澈的露珠和猛烈的雨水;我呼吸,我生活!泥土往我身体内注入一股力量,从上面涌来一股力量,我感到一阵幸福,总是那么新鲜,那么充分,因此我必须不断开花。那是我的生活,我只能这样!”

“您过的是一种很舒服的日子。”蜗牛说道。

“的确如此!我得到了一切!”玫瑰树说道;“但是您得到的更多!您是一位善于思考、思想深刻的生灵。您的秉赋极高,令世界吃惊。”

“这我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蜗牛说道。“世界与我不相干!我和世界有什么关系?我自身与我身体的事就够多的了。”

可是难道说我们不应该把我们最好的东西奉献给别人吗!把我们能拿出的——!是啊,我只做到了拿出玫瑰来!——可是您呢?您得到了那么多,您给了世界什么呢?您给它什么呢?”

“我给什么?我给什么!我朝它吐唾沫!它不中用,它和我没有关系。您去开您的玫瑰花去吧,您能干的就这么多了!让榛子树结它的榛子!让牛和羊产奶去吧!它们各有自己的群众,我的在我自身里!我缩进自己的身体里,呆在自己的躯壳里。世界与我没有关系!”

于是蜗牛就缩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带上了门。

“真是叫人伤心!”玫瑰树说道。“就算我特别愿意,我也无法把身子缩进去,我必须总是开花,总是开玫瑰花。花瓣落了,被风吹走!不过我却看见一位家庭主妇把一朵玫瑰花夹在赞美诗集里,我的另一朵玫瑰花被插在一个年轻美丽的姑娘的胸前,还有一朵被一个幸福地欢笑着的小孩子吻了一下。这些都叫我很高兴,这是真正的幸福。这是我的回忆,是我的生活!”

玫瑰天真无邪地开着花。蜗牛缩在他的屋子里,世界和他没有关系。

一年年过去了。

蜗牛成了泥土里的泥土,玫瑰树成了泥土中的泥土,连赞美诗中留作纪念的玫瑰也枯萎了,——可是园子里新的玫瑰树开着花,园子里爬出了新的蜗牛,它们缩在自己的屋子里,吐着涎液,——世界与它们无关。

是不是我们还要把故事从头念一遍?——它不会有两个样子的。

蜗牛和玫瑰树有着各自不同的生活,也有着不一样的生活意义。但是蜗牛的消极让他看不到自己存在的价值,也觉得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没有意义。玫瑰树却不一样,她感受着阳光、雨露、空气,她给人带来欢乐,留下美好。她的存在是有意义的,所以她觉得这个世界是美好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生的方向很重要,每一步都要走的踏踏实实。生活的意义在于你用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乐观的心态带来美好的世界。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9

一个女人的意淫。

玫瑰就象***,所过之处一片荒芜,十年之内寸草不生;

玫瑰就象春姑娘,驻足之处百花盛开,鸟语花香一派生机盎然。

我嫉妒玫瑰。人漂亮得没天理,生活多姿多彩得不象话,功课还门门第一,让相貌平平埋头读书的女孩子没活路了。

我同情玫瑰。遇到的男人一个比一个不堪,都是些什么人嘛,唯一好点儿的还是绝症患者(估计要不是患了绝症也不是什么好鸟),害得玫瑰对好男人孜孜以求,人到中年还不能歇着。看到一个优秀的女人在感情的道路上摸爬滚打几十年,心酸啊。

所以,上天是公正的,给了你这个就不给你那个。

感觉玫瑰的故事是从几句古诗中化出来的: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不过是从各个不同人物的角度写了一个女人极致的美,以及为之颠倒的众生的丑态。概括起来不外是:我看到一个美女,我想得到她,得不到我的一生就没有意义了。

我始终不太理解这种颠倒众生的美,何以能使众生颠倒?看到美人,多看两眼甚至几眼是必然的,但是纵身扑将上去,一定要有一个理由的。或许是嫣然一笑,或许是轻轻一蹙,或许是微微含嗔,一定有什么让男人产生了感觉,她在暗示我,她对我有好感,于是才放胆追求。看见美女没有由头拍马便追,这男人不是脑子坏掉就是自我感觉已达巅峰。

别把男人不当人看,男人也有自尊的。唐伯虎点秋香也还不是因为三笑留情,冷冰冰的美女追求者多半不多。谁也不是贱骨头,明知会贴到冷屁股,几个人有勇气将热脸凑将上去?所以,追求者众的女人多半不是因为她多美,或许只是因为她够亲民,无意间四处播下了革命的火种。

不过也许我对男人不够了解,玫瑰般的美色当前,不顾一切勇往直前也说不定。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篇10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把这本300多页的书读完了,用了两天时间。我照常的上课、下课、上班、吃饭、睡觉。我竟然读完了,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时间,我竟然用两天的时间读完了。

竟然是两天,我以为过了很久很久。

看完这本书,我甚至开始喜欢亦舒了。

女主人公是玫瑰,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出现的一个女人,每个人的生命里都只会出现一次的女人。

她一生结了两次婚,爱了三个男人。这里我不得不说的悲剧是,她嫁的第一个男人不是她爱的人。而她嫁第一个男人的理由却是因为她爱的第一个男人。她第一次恋爱,不到十八岁。她拒绝了所有人的倾慕,选择了他,而他当时有了婚约,他留给玫瑰的是用一生去珍惜的一次美好的回忆。

她为了自己的第一个爱人,无限的憔悴,甚至变了自己的性子,甚至在她最美的青春里,嫁给一个自己不爱、家人及其反对的人。只是因为,她放不下她爱的那个人。

31岁,玫瑰结婚10年。谁能想象10年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尤其她这样追逐爱情的人来说,是一种怎样的悲剧。

31岁,终于,她开始重新面对自己。她离婚了。她又一次遇到了爱情,为了呵护她们的爱情她终于放弃了对自己的女儿小玫瑰的抚养权。这时候,谁知道她作为母亲的心情,谁知道她遇到爱情时的心情,谁知道她的内心。

身边的人都在为玫瑰遇到知音而高兴时,不幸却又降临了。她身边的这个男友只剩下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了。玫瑰坚持要跟他结婚,因为他们第一次相见时便有一种触动,他们已经认识了一辈子了。即使不能白头携老,她也要成为她爱人的新娘。他拒绝,甚至不愿意再见她,他知道,他已经快要死了。她妥协了,陪他度过他生命里的最后的日子。

爱情的长度,有时候不在于生命的长度,有时候更在于感情的宽度。

他离开后,玫瑰过着一个人正常的生活。大家都以为她会熬不过去。她说:“我答应他了,我会好好的活下去。

玫瑰又一次结婚了,很幸运,她结婚的终于是她爱的人。不幸的是,玫瑰的第一次爱的人出现了。玫瑰整日的处在矛盾和挣扎中,经受着折磨。一面是自己的丈夫,一面是自己爱过多年的如今又在追求自己的人。

丈夫的假装生病,让她作出了选择。是的,她爱自己的丈夫,他也爱她。她不能没有他,他不能没有她。

也许很多人不喜欢玫瑰,认为她是一个不能恪守妇道的女子。可我爱她。她对爱情的执着,她对爱情的渴望,她每一次对爱情毫无保留的付出。而她,又是那么美丽。动人心弦的美丽。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遇到一个玫瑰,而且一生只有一次。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一)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最大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唯一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2020更为贴切了。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一)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红玫瑰白玫瑰读后感(二)

有幸在国话剧院看了场话剧,田沁鑫改编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实际上自己并不爱看女性主义小说,对于很多人追捧的张爱玲更是无可无不可。或许细腻,也许深刻,但这种缺乏社会背景的爱情怎么看起来都比较苍白。

好多年前,看过95版关锦鹏导演,赵文瑄、陈冲和叶玉卿出演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当时看完电影又找小说读了一遍。电影比较忠实于原着,不过陈冲似乎对王娇蕊解读的比较深刻,那种随电梯升降的无奈心情,打动了很多观众。陈冲也凭此获得了当年的金马奖最佳女主角。

当时自己对电影中原文引用的台词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印象极为深刻。选择总是很难的吧。

几十年过去,现在不是男权社会了,男人越来越娘,而女人比男人更男人。春晚看李玉刚,春哥早已是爷们的代名词。同为女性的田沁鑫在话剧中转换了角色性别,在现代都市生活中,进行选择的是女性的佟振保,而被选择的是两个男性,刚下岗的孟烟郦和被包养的王杰瑞。

抛开时尚外衣和网络语言,这个剧只是将选择权从男人手中放到了女性手上。面对的问题仍旧是你是我的幸福吗?

张爱玲小说中,佟振保在王娇蕊的表白后落荒而逃,漏出男人的怯懦本质和偷吃不负责任的无耻嘴脸。而后,(.org)在老婆和小裁缝偷情,他大发脾气后,最终又向现实低头,不管是什么玫瑰,拿着不扎手总还是安全的。无论怎样,他还要去顾及面子和生存,要面对小说中时刻提醒他要好好做事的母亲。

现代社会,家庭逐渐碎片化,维系熟人社会的关系不复存在,社会伦理不再对他人的生活状态

进行制约。丁克家庭,合约同居,同性婚姻等等,爱和家庭的定义正被迅速改写着。同时红白玫瑰往往不是延续,而是并存关系。男性和女性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据统计,2011年北京市离婚率达到39%,而同期北京的幸福指数高达73%。即使考虑到离婚涉及人群与总人口之间的比例关系,从这一统计数据看,似乎幸福来的并不和婚姻有必然关系。

演出时,演员试图将观众拉入,现场征求大家看法,让观众回答如何选择。也是因为这样,让我和同去的朋友感觉不太舒服,有点堵得慌,当时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不舒服。回来仔细一想,这哪里是选择,明明就是一个代入感很强的陷阱吗。选择具有加乘效应,最开始也许简单,但走下去以后会有很多路口,回头再走,也许还是同样的结果。面对选择时,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就一切明了了。

只是有多少局中人能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呢。

张爱玲说的对,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通用


"考尔德说过“仅次于选择益友,就是选择好书。”,作品这本书里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东西。我们要做的是认真读好原作的前提下,将自身的见解一起写进读后感里,有关作品的优秀读后感都有哪些特点呢?相信你应该喜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整理的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1】

这是1861年4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看见了玛格丽特米切尔,她也看见了我。她靠在塔拉庄园门前的树下,轻快地唱着一支歌。歌声将我引入了斯佳丽的世界,温柔,不容置疑。

南北战斗前的美国是绷紧的弓,蓄势待发。在南方土生土长的美人儿斯佳丽过着优渥丰足的生活,身边总不乏痴情的追求者。然而,弱水三千,她只取一瓢饮。她始终固执而深情地爱着英俊优雅的阿希礼。平淡如镜的生活,被阿希礼将和玫兰妮订婚的噩耗打破。十六岁的斯佳丽心怀傲气,当机立断向心上人表白。可这回,上天似乎没有再眷顾她。事实上,从那时起,棋盘便颠覆了,命运收回了漂亮的牌,而在她娇生惯养的脊梁上押下了苦难的赌注。在冲动的驱使下,她嫁给了玫兰妮的哥哥查尔斯。与此同时,桀骜不驯的瑞特被她的敢爱敢恨所吸引,悄悄地向她靠近。不久,战争爆发了。男人们都去参军了。两个月不到,查尔斯就患病而死。此后斯佳丽两度嫁人,一个是弗兰克,一个是瑞特。弗兰克死在了北方佬手里,瑞特在这场没有爱情的婚姻里精疲力竭。当斯佳丽终于看清阿希礼的懦弱,意识到瑞特才是她的灵魂时,瑞特早已心如死灰。

斯佳丽对政治和文学一窍不通,却爱上了与她截然不同的谦谦君子阿希礼。这种差异也是她穷极一生也无法把触角探进他心灵花蕊的原因。这么多年,她始终执迷不悟。阿希礼是牢牢缠住她的藤蔓,她也弄不清他究竟是她促进的皮鞭还是阻滞她的缰绳。她不屑于为得不到的爱情哀唱挽歌,而是想方设法与阿希礼接近,唤醒他对她的禁忌的爱,还怂恿他和她一起私奔。她从不花心思掩饰情感,心口如一,用唇枪舌剑与瑞特一较高下。这种大胆的求爱方式在当时是惊世骇俗的。她的爱憎分明、口无遮拦也与旧社会对妇女行为的教条背道而驰。

尽管玫兰妮被她视为仇敌,她却信守了对阿希礼的承诺。在亚特兰大的沦陷之夜,她在瑞特的帮助下连夜把兰妮和她刚生的孩子带回塔拉悉心照料。她有独挑重担的勇气。无论是饿倒在邻家的菜地上,还是用枪口对准北方佬时,抑或是塔拉被心怀不轨之人盯上时,她都昂起下巴,勾勒出爱尔兰人的坚毅轮廓。她被迫抛弃过去的从容,渐渐变得冷酷自私,不择手段。她承担的苦痛和责任,兰妮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燃起了对斯佳丽无限的爱。

她有是非功过任人评说的勇气。她大胆地施展自己的魅力,与周围规矩的太太们格格不入;她为了塔拉的税,抢走了妹妹的情人,和弗兰克结婚,为世人不齿;她掺手丈夫的生意,经营锯木场,在外面抛头露面,离经叛道,遭人非议,她却置之不理,依然故我。这种勇气,这种女权主义意识超越了时代。像弗兰克、阿希礼墨守成规惧怕舆论,不越雷池一步。斯佳丽比他们更像个男人。即便是在现代,她的精神都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这样的勇气,让斯佳丽赢得了读者的尊敬,四季常青。

斯佳丽的聪明是狡猾、机敏,却不上道;玫兰妮的聪明是智慧、沉静,而多了一分淡然。除了长相不及斯佳丽外,她是个完美的人。奉献是她的座右铭,善良是她的墓志铭。她愿意收留路过的可怜人,愿意为所爱的人挺身而出。她总是以至善之心待人,总是以圣母的慈悲抚慰朋友受伤的心灵。她坚持滴水之恩当涌相报,当整个亚特兰大将斯佳丽拒之门外时,她慷慨地张开双臂,正义凛然地为她正名,甚至不惜得罪其他朋友,让印第亚背上诬蔑的黑锅。她允许和理解别人的选择,但她始终是坚决的爱国者。她是那么纯洁,她的双手没有沾染鲜血(但若是为了保卫家园而杀死北方佬,她是无怨无悔的),她的良心没有蒙上灰尘。她永远问心无愧,她永远于人有恩。她是造物主最得意的一件作品,她是满目疮痍的南方最后一片净土。人人都可以去她那歇息、倾诉,她的大门从未紧闭。然而,她并非斯佳丽认为的单纯到愚蠢,她一直知道阿希礼和斯佳丽的事,在暗中睁着那双温柔又洞悉一切的眼睛。但她什么也没说。她清楚他们之间的鸿沟,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顺其自然。这是她最了不起的地方海纳百川,大智若愚。

不妨借用一下张爱玲的比喻。如果斯佳丽是红玫瑰,心如骄阳,滚烫急切得令人无力招架,那么玫兰妮就是白玫瑰,静若皎月,平和而有涵养。她们同根同源,相互扶持,是那个时代美得摄人心魄的一对双生花。

当油墨的最后一缕幽香终于散去时,恍惚间我又看到了塔拉庄园两边的古柏,看到了小河两岸芳香扑鼻的素馨花,看到玛格丽特米切尔在我面前笑意盈盈地俯下身子,轻快地唱着那首名叫《飘》的贯穿斯佳丽一生的歌:

尘埃落定,木已成舟

无论你是否接受

随风而去,随风而去

不管怎么说

明天是新的一天了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2】

记得每次从书架上抽出张爱玲的书,首先并不急于去欣赏她的佳作,而是总会盯着书的封面看上半天。喜欢看她的独标孤傲,喜欢去感受她的辛酸悲苦。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难道这就是爱玲的切身体会?我希望是她的想象力足够丰富,并不想让她的感情世界因此残缺。

她,文采飞扬,妙语连珠,让人叹为观止。只是这么细腻的笔调,让我怎么相信她没有经历过这些个?

书中的振保,不可否认他是个好人,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一开始,他也是一张空白的宣纸,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待他落笔,便是一幅精彩绝伦的人生美图。

可惜的很,他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可是浓墨染满宣纸,恐怕是再也画不成了。巴黎,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的,任凭他如何清洗,始终还是肮脏的,哪怕他用世上最好的清洁剂,也是洗刷不去了吧。

嫖,不怕嫖的下流,随便,肮脏暗败。

虽说他和妓女过后,心有所悔,因而下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他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可是错已铸就,虽改,仍有余迹。

曾记得爱玲对胡兰成说过,只要世上存在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她用语言描绘不出的,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才知她不是夸大其词。

写到玫瑰的时候,只通过一句没有头发护着脖子,没有袖子护着手臂,她是个没有遮拦的人。如此的生动细腻,如此的相得益彰,怎么不让人为之倾服呢?

而且爱玲用词严谨且特别玫瑰的身上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淫而不荡,赋予人无限遐想,又岂能用平常之言语与其媲美?

他和玫瑰之间的感情是相对圣洁的,他确实做了属于自己的主人。然而接下来,他来到王士洪的家里以后,与娇蕊的初次会面,书中写到娇蕊在洗头发,刚巧肥皂沫子溅到振保手背上,而他却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此句为下文埋下了伏笔,可见笔法之高超娴熟。

通过振保与娇蕊的对话,可以充分生动的体现出语言的幽默风趣。当娇蕊问及振保说喝什么时,振保说随便,结果娇蕊却记得振保喜欢吃清茶,振保在称赞她记性好时,娇蕊接下来说了一句不,你不知道,平常我的记性最坏可见只有有心才会记得下来。我是个粗人,喜欢吃粗东西,足见她稚气的娇媚。

见过艾许太太之后,由于娇蕊不经意间的一瞟和那轻轻的一句话,触动了那原本善良、纯洁的心灵,她的话使他泪下,虽然也只是身外物。有句话写的还是非常耐心寻味的只把手摸到它去熟了的地方。

在振保得知娇蕊写航空信告诉士洪要离婚时,振保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娇蕊。在母亲的催促下,娶了一名大学生烟鹂。遗憾的是振保对他的身体并不感兴趣,因而渐渐的疏远开了。他开始宿娼,在心中留下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两个爱人玫瑰和娇蕊。

烟鹂在备受冷落的情况下,和一名裁缝有染,振保知道以后,更是变本加厉的去折磨烟鹂。

结尾说,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他是好人,可是却不会去干好事。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3】

“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还清楚的记得,从前不知道张爱玲,不知道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只单单这句话就一发不可收拾的想要了解这个特立独行的女人,想看看到底是怎样的女子能这么一针见血,辛辣又让人怜惜。

渐渐地看过三毛,看过萧红,也读过林徽因,可就是好喜欢好喜欢这个不强求别人喜欢的女人,张爱玲。不记得是不是初中最开始接触她,总之就是毫无缘由的爱了这么久。于我看过的篇目而言,三毛太过洒脱恣意,似乎所有的生活所有的文字里装满的都是她自己,自己的爱情,自己的经历,自己倔强不一样的生命。萧红尝过太多凄苦,苦到最后似乎忘了最初的骄傲。林徽因太过完满,完满的隔着一层圆滑的纱总觉得太不真切。唯有她,那张睥睨一切的照片我竟然觉得有点小姑娘的倔强,爱即是爱了,伤也被伤了,可我还是我自己,为一个人低到尘埃里也是我愿意,但倘若不是那个人,也许清冷的笔尖倒真如玫瑰的刺。一直觉得张爱玲是看得透的,所以才觉得她生命里的每一次选择都那么那么不一样。

回到文章里,除了最著名的信条红玫瑰与白玫瑰,她的很多文字都太过精辟。殷宝滟送花楼会里张爱玲讲到的男孩子没有的妇科病症简直不能再赞同,所以世上有这么多阴差阳错,这么多相互折磨,这么多错过。那句话真好,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没有勇气到头来碰到的所有人都变成了不如意。

一向不喜欢在书上涂涂画画的我也忍不住划了两条线,怕忘了最初的惊艳。总之,你的一生过的并不好,可,你很好。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4】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800字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8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最经典的一段话,写出了中国众多男性的心声。而我谈的就是这段爱情背后的艰辛与无奈。对于许多男人来说,得不到的自然才是最好的,但是得到了的东西未必就不会失去。大多数人这样,振保也亦然。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可以认真对待每一段感情并无悔于最后的结果,不只要美好的过程更要完美的结果;如果有那样一个人,他能在有了红玫瑰以后安然的过好日子不去惦记着那个床前明月光;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那该是多好。

令我感触深刻的并不是娇蕊怎样的'艳丽与媚态,而是在她与振保离别多年后再次重逢时的身体发胖。多年以后,振保困于生活的压力,娇蕊也不再同往日那般活的精彩,这让我深深读出了岁月的无奈和世事的无常。娇蕊是一朵凋谢枯萎的玫瑰,久而久之也便成了一抹蚊子血极其普通了。而烟郦,她输在了自己的懵懂与无知上面,输在了自己的固有化模式上面。她爱振保,但也不只是要振保,她若是嫁给另一个男人也仍然会去爱另一个男人。但换个想法,烟郦最后与别人有染,也是振保自己一手促成的。可以说,振保和烟郦都不快乐,这段婚姻也从未幸福。

书中三个人物都是悲情的,我们并不能在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也不能在得到的时候太去贪心。我们只有懂得如何爱自己,才能有资格去说怎样爱别人。爱从来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振保娇蕊烟郦爱了一生,也败了一生,而我们的一生还太长了。多亏的是,娇蕊在离开振保以后终于遇到了那个对的人,尽管她已然成为一个落败的红玫瑰。

或许,爱情本身就是悲壮和美丽并存的本体。情至深处,知悔不愿悔。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5】

张爱玲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改编为了电影版,整体的效果挺不错的。使之很真实的表现在了我们的眼前,更加真实形象,演员的表演也更是到位,一举一动都是有意味的。画面的色调和切入都有着不同的含义,为整个故事奠定了基础的基调。

看了这部电影,我没有对佟振保这类人有什么偏见,因为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的戴着一张面具,只不过面具的大小罢了。要怪也只能怪这个人类的社会,只能怪人类的欲望。人类总是不断的谋求所谓的幸福,但幸福背后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事情呢。总之,这对于人类来讲,太平常了。人类的生活,穿的是动物的皮,吃的是动物的肉。人类确实温暖了,也吃饱了,但付出的却是动物的一切。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说一套、做一套,这都太正常不过了。我觉得这部电影,不是在批斗一个人,而是对人类自私、欺骗的一种批判。为了自己所谓的幸福,不择手段。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什么是幸福,没有一个标准,大于5是幸福吗?大于10是幸福吗?还是大于100是幸福啊?幸福永远都没有一个标准,唯一的标准就是自己内心的满足。但,人却是一个欲望的动物,永远都不会满足,没饭吃,就想吃饱;有饭吃,想吃好;吃好了,又想吃没吃过的。总是这样无限的放大,电影里的佟振保,最后以他不幸福结局。但在我看他完全可以幸福,只是他自己的原因罢了,自己的欲望罢了。他有漂亮的老婆,有漂亮的女儿,有钱、有地位、有尊严,他还要什么???对于我来讲这已经够幸福了。清心寡欲!最好的解决办法。只有不断的克服自己的欲望才能真正的感受的生活的幸福和乐趣。为了欲望而活,只会让自己疲惫不堪。就像在电影的最后一样,佟振保和老情人见面了,佟振保一个大男人却哭了,而面对的老情人却很淡定,因为她懂得了珍惜,懂得了克服自己的欲望,而佟振保却截然的不同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必须要克制自己的欲望。人是不能完全自由的生活在社会里的,如果人是完全自由的,没有任何控制的,人类会灭亡,世界也会灭亡。追寻规律办事,这是万事万物的要求。

总之,看完这个电影,就一句话:清心寡欲,珍惜生活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6】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里面共有12个故事,在读了一些故事后,我不得不对张爱玲感叹,她对人物的刻画只能用四个字形容:抽丝剥茧。而其中也有一些使我印象深刻。

第一篇故事《年轻的故事》中的男主人公潘汝良,他爱国,却对中国人没多少好感,并且讨厌他的家庭。他们家中母亲是典型的被封建旧礼教压迫下的可怜人,父亲在外做生意且经常喝酒。家中的兄弟姐妹多。在旧社会中,妇女都是牺牲品,这又不禁让我想起张爱玲的身世背景,没落的贵族,吸烟片的父亲,不管事但漂亮的后妈,这些好像都是她这本书后面的强大的背景。我一直认为,没有故事的人是写不出好文章的,可我最近又体会到,有故事的人也不一定能写出好文章。

话说潘汝良某天遇到了自己一直画的侧影的真人版——外国姑娘沁西亚。沁西亚是俄国人,就在他两接触了一段时间后,沁西亚突然告诉潘汝良她要结婚了。我一直认为一个女孩子的婚礼应当是特别美好的,可看了张爱玲笔下沁西亚的婚礼,完全被颠覆。“俄国礼拜堂的尖头圆顶,在似雾非雾的毛毛雨中,像玻璃缸里醋浸着的淡青的蒜头。礼拜堂里人不多,可是充满了雨天的皮鞋臭。神甫身上披着平金缎子台毯一样的氅衣,长发齐肩,飘飘然和金黄的胡须连在一起,汗不停地淌,须发兜底一层层湿出来。他是个高大俊美的俄国人,但是因为贪杯的缘故,脸上发红而消肿。是个酒徒,而且是被女人宠坏了的。他瞌睡的睁不开眼来。”

尤其我最喜欢的一段“圣坛后面悄悄走出一个香伙来,手持托盘,是麻而黑的中国人,僧侣的黑夜下露出白竹布袍子,赤脚吸着鞋。也留着一头乌油油的头发,人字式披在两颊上,像个鬼,不是《聊斋》上的鬼,是义家里的,白蚂蚁钻出钻进的鬼。”与这些恰恰相反的是新娘子自己对这场婚礼的重视,好像这不像一场婚礼而是一场葬礼。

在张爱玲笔下,旧社会的妇女都是悲哀的,她们结了婚,成为丈夫的附庸,她们显得粗俗,没有文化。她们只适合在家里带孩子,负责伺候好她们的丈夫。最让我感到残酷的是在《花凋》这篇故事中,川嫦得了肺病,当郑夫人要去给川嫦买西药治病,郑先生强烈反对,说:“这孩子一病两年,不但你,百家笔记网()你是爱牺牲,找着牺牲的,就连我也连带着牺牲了不少。不算对不起她了,肥鸡大鸭子吃腻了,一天两只苹果——现在是什么时世,做老子的一个姨太太都养活不起她吃苹果!我看我们也就只能这样了,你有钱你给她买去。”我不敢相信这是她的父亲,眼睁睁看着女儿去死,这是张爱玲笔下的人性,在那么一个社会,亲生女儿又算得了什么。

而当我不断地阅读这本书,它越来越给我一个感觉:现实太残酷!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7】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张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读她的文章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一门艺术的发展过程,她都能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文字又如此的干净才气盎然,妙喻盖世,她那一句自评甚至是谦虚了。这句话诠释出一个距离产生美的普适道理,谁不是这样呢,看到一个令人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能让人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点你也常常能见到了,那么相处还能有什么火花呢。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关于红玫瑰与白玫瑰的读后感【篇8】

振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他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是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情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心,口问口,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佟振保是中国男性(书生气较重的男性)的典型代表,家境不是特别的好,是靠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出的天下,因此对他现有的财富、地位等,他异常的珍惜,遇到任何有损他名誉的事情他会本能地想到保护自己。甚至可以说是“理智”的分析利弊,在面对红玫瑰王娇蕊时,他明知朋友妻不可欺,却还是明知故犯,当王娇蕊向丈夫摊排时,他却不敢接受王娇蕊的爱,他自私、虚荣、懦弱,面对这种男人,女人得到的下场只有如王娇蕊那样的痛苦和饱经伤害。对于他的妻---夏烟鹂,他有的只是责任而没有爱,他早已厌倦了她,他不过是他拿以躲避王娇蕊的挡箭牌,烟鹏的婚姻生活是可悲的,与她交流的只有收音机,无线广播,她没有经济来源,她也爱着振保,因此她虽饱受冷落,但还是不停地为振保说好话,在她看来,振保还是个负责的,善良的丈夫,她不会与人交往,一直活得唯唯诺诺,小心翼翼,当然,她也同样作过出格的事情,振保可以允许自己去宿娼,却不愿意自己的妻子与人通*,这种男尊女卑,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和观念,在现在的男人身上也依然存在着,振保由此变得暴躁易怒,但他却是一个有学识,有文化,在理智和情感上懂得拿捏,始终是以理智占上风的人,他又重新做人,对家庭、妻儿负起了责任。

这部小说以极其细腻的手法,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不同人的内心世界,其主旨与表现的思想,我想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玫瑰的故事》读后感》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来自天堂的玫瑰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