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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琪的礼物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0-15 来源:互联网

文笔优美的麦琪的礼物读后感范文6篇。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麦琪的礼物》讲了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麦琪的礼物》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您从《麦琪的礼物》中有哪些领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文笔优美的麦琪的礼物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文笔优美的麦琪的礼物读后感范文 篇1

有时会想,人们口中的truelove到底是什么?真的只有年纪越大,越富有才能体现真爱吗?我知道,不是。

麦琪,指出生时来送礼物时的三贤人,可是,它却真真确确地诠释了真爱。这是一对年轻的,贫困的夫妇。在圣诞节前夕,女主角德拉凑齐了一块八毛七分钱,其中六毛是铜子儿凑起来的。于是,德拉无奈地把她和丈夫吉姆最心爱的她的一头褐色的如瀑布的头发卖了,为了给她的丈夫吉姆买一条表链。可是,当她回家后,准备迎接丈夫的责骂时,却大吃一惊,因为她的丈夫吉姆为了给她买一套发梳,把他最爱的表卖了!他们为了对方,都付出了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我以为,这种最简单,平凡,尘俗的爱,才最可贵,才是真爱!

写到这,我想起了一个动画片里的一个场景,一个十岁的男孩对一个八岁的女孩说:我爱你。女孩说:再说一次!男孩不说话,女孩又说:再说一次!男孩说:不要!女孩问:为什么?男孩说:十年说一次!女孩撇撇嘴说:真小气!不觉得这种可笑的对话却很可贵吗?这种十年约定,又有谁可以说出口呢?你可以吗?

在我的记忆里,爱在人们口中总是很极端,要么很无趣,要么很伟大,要么很卑微。其实生活最常见的,还是最平凡,最不起眼的爱,因为,在世界上最多的就是平凡的人了,但是,每个平凡的人的心中都有一种他们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别人的爱,就像德拉和吉姆一样,他们放弃了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我在《麦琪的礼物》里,看见了最真挚,最平凡,可是又最可贵的爱!我认为,这样足矣!

文笔优美的麦琪的礼物读后感范文 篇2

《麦琪的礼物》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透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礼貌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述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有些人认为钱是万能的,有了钱就拥有了一切,但我一向坚信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即使你有千百万,那也换不来真正的感情。或许金钱让你获得一些感情,但那些都是虚伪的。当你不再拥有万贯金钱时,虚伪的感情便会破裂,最终留给你的是万分痛苦。

《麦琪的礼物》就是因为金钱而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一对夫妻因为想给对方买一件圣诞礼物而舍弃了自己的心爱之物。可惜最后彼此的礼物却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都得到了人世间最宝贵的礼物———彼此的真情。我认为他们是幸福的,虽然他们很穷,生活拮据,但在他们心中,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的真情,只要拥有它,他们感到比有钱的富翁幸福百倍。

换一个角度来看,假如小说中女主人公德拉家财万贯,即使她买了昂贵礼物也看不出真情所在,杰姆也就不会感到那么幸福了。德拉秀丽的头发,杰姆珍贵的金表,两样各自引以为自豪的东西都失去了。他们本来想让对方更加秀丽,却使礼物失去了使用价值,然而他们更加感到幸福。正像作者所说:“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我想,在一切理解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也是最幸福的。许多人都会羡慕这对夫妻。

也许,有些人会对此不屑一顾,无法理解他们的做法。假如万贯家财和一份真挚的感情同时放在你面前,你会选哪一样呢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取那份感情,因为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我相信真心的付出终会有真诚的回报,拥有真情才能拥有幸福。

文笔优美的麦琪的礼物读后感范文 篇3

《麦琪的礼物》这篇享誉世界的小说的作者是美国杰出的短篇小说家欧•亨利。本篇小说构思独特,情节曲折、语言诙谐,并且标致性的“欧•亨利式的结尾”更是出人意料,给人无限的思考空间。

本文讲述的是一个圣诞节的前夜,有一对夫妇德拉和杰姆,他们没有多少钱,更别提买圣诞礼物了。为了买礼物,德拉卖掉了她最心爱的秀发,为丈夫换来了一条漂亮的白金手链。而丈夫杰姆为了让妻子漂亮的头发有美丽的玳瑁发梳,忍痛割爱卖掉了自己祖传的金表。到了晚上他们互相赠送圣诞礼物的时候,德拉发现杰姆失去了祖传的金表,而杰姆也发现妻子卖掉了漂亮的长发,这使得双方的礼物都失去了意义,但他们并未感到遗憾,因为他们彼此看到了对方是爱着自己的。虽然他们都失去了自己最心爱的、最宝贵的东西,但他们的感情却更加的深、更加的浓。我为他们的悲惨遭遇而叹息,但又发自内心地为他们真挚纯真的爱情而赞叹。于是最后,德拉成了美的化身。

在二十世纪初的美国,德拉和杰姆都只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但他们却拥有着对生活的热爱和对对方的深爱,在这温暖的感情面前,贫穷可以变得微不足道,即使有一天,玳瑁梳子布满灰尘,白金表链褪去了颜色,但真爱永不褪色,因为真爱永恒!

有人说:有真爱的地方是家,有真爱的家是社会。是啊!身处在如今这样有真爱的家和社会中,我们怎能不关心别人,为这世界献出一份爱!

文笔优美的麦琪的礼物读后感范文 篇4

秀丽的是心灵,他们是最聪明的人。

开篇散落再桌子上寥寥无几的硬币将我的思绪牵引到无限的遐想中。当硬币与桌面碰触的瞬间,迸出的是交换心灵的美妙音符,值得去聆听,去推敲。

他们是两个社会最底层的人物——一对穷苦的年轻夫妇,却酿制了一杯苦中泛甜的美酒。脍炙人口的文字中两件残缺不全的礼物面前他们笑了,可他们笑声中又包含了多少苦涩、辛酸的眼泪阿?

我想讲讲这篇文章给予我的两种感受。先谈谈资料吧。

无带的金表与秀丽的金发,都期望完美对方。兑现的前一刻,没有犹豫没有多想。当交换礼物时,没有失望。金表与金发,贬值为表带与木梳,没有华丽的外表,没有不符于他们的奢华气质。但在他们看来,没有什么比真心更珍贵的了,或许包涵的更多、更多……透着点点温馨。

那两个住在一齐的“笨孩子”极不聪明的为了对方牺牲了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但是,让我们对目前一般聪明的人说最后一句话,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理解礼物的人当中,像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

灰白色的背景与“欧。亨利式结尾”,无疑是最完美的剧幕。

读它就像是在作者铺好错的垫脚石行走一般,最后穷途末路,却又峰回路转,豁然开朗,美式的“柳暗花明又一村”阿!不禁拍案叫绝,一遍遍品读。

稍稍了解一下背景,无疑《麦琪的礼物》敷上一层止痛剂的“痛苦”,微笑下隐藏不住种种悲伤。一方面作者透过这些耐人寻味的小故事对社会进行必须的揭露和讽刺,但有不禁抱有用心的幻想,想象着“天空上的街市”的空虚的完美。他用他的“温和”包裹住辛辣。用“幽默”隐含着无可奈何的悲哀,像一只苦笑的面具,掩饰住了身后的表情。

故事在灰暗的背景前演绎一段温馨的小剧。

一把木梳,缺少了晶莹的发丝缠绕。

两段表带,贵金属仿佛闪闪反映着热诚与期望,却失去了本来的用处。

这时,只有抬头望才明白你想要的是什么,只有清风徐来的时候才明白什么是重要的,只有拨开附在心上的薄雾,才不会看不见期望。

心与心的桥梁是无形的,当你不在乎自己的得失,这时你便得到了人与人之间无私的爱。

文笔优美的麦琪的礼物读后感范文 篇5

这篇《麦琪的礼物》写一对年轻的夫妻,丈夫有一只金表却没有相称的表链;妻子有一头美丽的长发,却没有相配的发梳,丈夫卖掉手表为妻子买了许多梳子,而妻子卖掉长发给丈夫买了金表链。两人同时为对方考虑各自干出了动力心魄的“壮举”,使得双方的愿望都落了空。也许他们很傻,但是这种夫妻之间的深情却让人万分感动。读完了这本书,发现欧•亨利的作品大多比较短,故事总是很戏剧性、行文幽默让我很喜欢。

这本书里。最让我喜欢的是《弃恶从善》这个故事。里面讲了一个刑满释放刚出监狱的犯人,因缺钱所以又参加了两次偷窃活动后隐姓埋名跑到了另一个小镇,却又因爱神的捉弄喜欢上了银行老板的女儿,所以留在了这个他不熟悉的小镇。有一天,因为一个特殊的原因是他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于是,他在找到跟踪他的警察之后自首,可警察竟然没有抓他。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是故事里的每个人都有一副好心肠:警察因知道事情原委所以没逮捕主人公基米,基米则因为弃恶从善、改邪归正所以成为了小镇上小有名气的富翁,而老板的女儿莉则因为听了基米的解释后相信他,并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我看完这个故事后常常在想,假如我们的社会中也多一些这样的人该多好呀!像我的同桌倪心源,虽然成绩不好,但每次我问他借东西,他总是能答应我。还有葛卜瑞,也有一副好心肠,每次遇到班上同学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举手的。还有姚佳辰、张忻恒等等,在我们班上都是有着一副好心肠。

读了欧•亨利的名作《麦琪的礼物》,我才深深地感受到了欧•亨利小说的吸引力。小说的结尾总是出乎人的意料,往往对整部作品有着画龙点睛的作用这种结尾往往会造成心灵的震憾,给人更直接地心灵暗示,爱是相通的,但又是不可理喻的,只要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人世间将开满绚烂的爱之花!

文笔优美的麦琪的礼物读后感范文 篇6

我本来并不是很喜欢看小说,但我刚读了几行文字后,我便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了。它既有精彩又曲折的情节,又有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尾,并且每篇文章的背后都还蕴含着一个深刻的道理,使我总是读的废寝忘食。

这本书集合了欧亨利所有小说中的精华,可以说是文学瑰宝中的文学瑰宝。其中《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令我受益匪浅:

圣诞节的前一天,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长发剪下来,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终于找到一条闪闪发光又朴素的白金表链,正好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自豪的自己最喜爱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双方的礼物送给对方已经没有什么用了,但他们彼此都深爱着对方。即使是卖掉自己最爱的物品,也要让对方满意。他们之间那深厚的情感很值得我学习,我以前就算是我最好的朋友问我借东西我都不借,就这样,我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便渐渐地下降,直到我意识到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晚了。于是,我力挽狂澜,当他们一遇到困难时我便马上伸出援助之手,好不容易我们才恢复了以前亲密无间的关系。通过这件事情可以看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如果你多帮助了别人,就等于多帮助了自己,到最后你将会变得非常快乐。

不仅是这个故事蕴含着一个道理,其它的也同样如此,我希望大家有空去拜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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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阅读威廉·莎士比亚写的哈姆雷特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哈姆雷特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1

一部剧本带你阅尽千帆,尝遍疾苦,在爱与恨之间徘徊,在亲情与爱情间抉择,在复仇与宽恕间犹豫。杀父之仇,弑父之恨,失妹之痛。莎士比亚悲剧作品《哈姆雷特》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带领读者、观众在仇恨痛苦中,领略人性的美与陋,光明与黑暗。

《哈姆雷特》是我看莎士比亚的第一部作品。以前我十分排斥剧本,曾认为一个剧本能有什么哲理可言。可当我目光落在最后一个字符,慢慢合上封面时,我仍念念不忘里面精彩的剧情和哈姆雷特又爱又恨的复杂情感。

合上书本,他们形象在脑海里久居不散。正值青春年华的哈姆雷特藏着秘密与丹麦国王、御前大臣周旋,我敬佩他的聪明才智,又为他可怜的身世与肩上所承担的巨大责任所叹息。可叹他的母亲虚伪自私懦弱,前夫刚死便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只为守住自己的繁荣富贵。看到她的借口时,我真的颇感嫌鄙,明明是自己不想失去现在的生活,偏说是为哈姆雷特着想。尽管明知她的过失,可看到她为哈姆雷特掩护时,内心还是悸动了一下。人性不就如此吗?有着迥乎不同的正反两面。再坚硬的内心仍因爱,留有一块柔软。

奥菲利亚不过是位寻常女子,她聪慧美丽,是哈姆雷特心头的那朵花。可因自己的父亲不懂风情与直截了断的刚硬性格,断送了自己与哈姆雷特的爱情。我不明白为什么奥菲利亚如此冷血,从之前的爱慕仅一瞬,变成了以美色去探问,诘问哈姆雷特。或许她还是爱的,不过爱得隐蔽,爱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举世瞩目的中心”可以看出,她对哈姆雷特评价极高,“谁料过去繁华变做今朝的泥土”她怀念以往的时光,感慨天地不公会,毁了如此骄傲、绚烂的人儿。

在整本书中,哈姆雷特是毋庸置疑的主角,而他也是最难理解的人物。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一个重亲情大于爱情的人。他既不贪恋权势,也没有宏大的雄志,他不过是为尊严而战。试想如果哈姆雷特不报仇,那结局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他依旧能用王子的身份体面地活着,但他不愿认贼作父,宁愿为尊严而战死,其实这也是给含冤而死的父亲一个交代。

他放荡不羁,敢爱敢恨。大方地表露他对祖国的敬意,对貌美的奥菲利亚的爱意,无与伦比的盟约,见证他的忠诚。他足智多谋,巧妙地从去往英国的船只上脱身,并用英国王室伤害了两名忠心于国王的大臣。装疯卖傻,试探叔父,他用自己的智慧使自己在一次次暗算中幸存。

他嫉恶如仇,心狠手辣。一剑杀死御前大臣和他的儿子,刺死自己的叔叔,当今国王。间接毁灭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自己的心上人,奥菲利亚。他不是杀人如麻,他是有仇必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曹操曾云:宁使我负天下人,毋使天下人负我。哈姆雷特没有负天下人,在国人心中他的形象是高大的,是模范,是榜样。尽管复仇之路难走,但他没有滥杀无辜,且宽恕自己的母亲。可以说,哈姆雷特就是真君子,真英雄。

虽然结局十分凄惨,但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里。在临去决斗场时,他说:“一个人既然在离开世界的时候,只能一无所有,那么早早脱身而去不是更好吗?”他面对死亡的无惧让我震撼。或许真的唯有看淡了生,才能不畏惧死亡,看透了死,才能好好地活着。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2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

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

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

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

倾听每一个人意见,但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但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

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

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

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

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

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

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

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

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

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

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

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

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

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莎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4

如果说太阳是目标的话,就要看着它一直追下去。读了《哈姆雷特》,我是更加相信了。

现在,在死神的地窖里,有多大的宴席,说不定席上各人又在提着酒杯追打,打得最凶的,一定是哈姆雷特了。我的确是为他感到婉惜的。父亲不明不白地去世,母亲这样快的改嫁,在如此大的波动下,偏偏父亲的鬼魂还要来说这样的话。所以那提着剑到宫内装疯卖傻的,是多么善良的哈姆雷特啊。可是,即使有那样大的善良,在这样大的压力与因扰下,人的野性也会渐渐地显露出来的,他的越来越大胆的举止,不曾掩遮过的想法,一直指导自己去见母亲,甚至杀死波洛涅斯,这可是一位没有过错的大臣,是一直忠于自己的主的。相矛盾的,在这样吓人的举动中,他也对自己的行为犹豫不决。不过是一直向目标走的。所以悲剧,才会在这样的矛盾下产生。

我只是惊叹哈姆雷特的执着,从他立下报仇的目标到实现它的整个过程里,时时都会有犹豫,不过是对行为的,对目标是从未动摇过的,他也一直走到了目标。不过于犹豫相对应的,这胜利者没有尝到果子,他和自己的果子,还有自己的仇人,一起沉在了泥里,应该也有原因是在重大的压力下对原本善良的违背,也就是在违背本心的条件下吧。所以实在是该对他感到惋惜的。

但是悲剧是哈姆雷特上演的,我们既然是观众,是不能也作一场悲剧的主人公的。我们更要是守着自己的本心,毫不迟疑地看着目标向前走的,是不能和终点处的旗子一同烂掉的。

所以,一直向太阳走的话,应该是不会错的。最美好的年纪,应该是要向着太阳走的。曾经的梦想繁多而轻浮,就像自己现在的成绩,天天臆想着偷工减料,耍些聪明,最后发现,拥抱自己的并不是太阳,而是黑暗。不要在最需要心无旁骛的时期放弃了追赶太阳的权利,无论什么时候,脚踏实地的向太阳才会所向披靡。

一直向着太阳,它将会成为你奔跑时,永不会溃败的力量。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5

《哈姆雷特》这本书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首,也是莎翁最负盛名的剧本,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据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我的独特见解。我对于这种说法充满了好奇,所以,新书刚一到手,我就一头钻进了它跌宕起伏的剧情中。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读大学时,突然接到父王离奇死亡的消息。在回国奔丧时遇到了皇叔克劳狄斯即位以及母后改嫁叔父等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疑惑和不满。紧之后他又亲眼见到了先王老哈姆雷特的鬼魂,告知他父亲是被克劳狄斯毒害,并要求哈姆雷特为其报仇。之后,哈姆雷特用装疯掩护自我并经过英国剧团的演出证实了自我的确定。克劳狄斯试图借英王之手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在得知心爱的奥菲莉亚自杀后,他不得不理解了奥菲莉亚的哥哥雷欧提斯的挑战。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因误饮了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身亡,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被毒剑刺伤,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替父亲报了仇。

故事开始时,哈姆雷特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感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然而,这样一个热情善良的年轻人,却无奈地被命运一次次地打击,在现实与仇恨之间痛苦挣扎。读书时,我深深地被故事情节吸引了,仿佛身临其境,与哈姆雷特一齐笑、一齐哭、一齐恨……当他要与雷欧提斯决斗时,我的心揪了起来:雷欧提斯可是绝世剑客呀!当看到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我的心里一紧,但看到哈姆雷特最终报了父仇,心里才舒服了一些。

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矛盾的主角,“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就是主人公内心矛盾的真实写照。虽然很多读者批评这本书剧情设置很不合理,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呢?也有一些人认为本书充满了阴谋和仇恨,不适合青少年阅读。然而,我却认为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从哈姆雷特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值得尊敬的品质:在困境中,要勇往直前,绝不回头;在奸诈小人面前,要用自我的智慧和才能去打败他们;在逆境里,要学会逆流而上,终会成功!

《哈姆雷特》是我读过的第一本莎翁著作,它真是一部十分吸引人的作品啊!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6

刚接触这本书的时候,看到这个书名,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将会描述的是一个人物的方方面面,果不其然,这本书讲述了哈姆雷特的父亲死了,母亲却在他父亲死后匆匆的嫁给了他父亲的弟弟,后来得知父亲的死是一场阴谋,最后展开的是复仇的画面。

这本书反映了人文主义理想同黑暗的封建主义之间的斗争,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之间争夺权力而进行的殊死搏斗,批判了现实社会的黑暗。

克劳狄斯是社会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为了权利而谋杀自己的哥哥;乔特鲁德,性格矛盾,她爱自己的孩子,却又沉迷于自己丈夫的弟弟。

哈姆雷特在小说中无疑是可悲的的人物塑造,他本是自由快乐的王子,却因父亲的死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母亲的再婚,父亲被叔叔谋杀,给予了哈姆雷特的心灵的巨大打击。他压抑地喘不过气,从而变得疯狂与偏激。

他一方面追求着人性心灵的解放,另一方面却因为道德和杀父之仇而无法跟着自己的内心走。这两种思想同时折磨着他,他痛苦着并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这使他的行为越来越疯癫与抓狂。

他一直周旋在矛盾的心与复仇中,让他无心去关心他的爱情,关心那个可爱的女孩子,从而在哈姆雷特的激烈语言与行为中,并在父亲死于她爱的人手中时,这个可爱、聪明伶俐的女孩子疯了,最后她去了天国。这是一幕令人可悲的画面,在这个黑暗的社会,王权相争的时代,又一条人命丧失。

哈姆雷特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他的人格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他人提出的挑战时,在他跟随他父亲的灵魂走时,在刺死那个官员时,他是勇敢的;对于复仇时,对于他对自己母亲的爱恨交织时,他是犹豫的,懦弱的。

对于他父亲的灵魂的说辞,他特意安排了一场戏剧,展现的是他父亲说的他叔父如何杀害他父亲的画面,他想借此看他叔父的表情与脸色,看到他叔父带着恐慌的神色,他显得很开心、很疯狂,也因此确信了他叔父害他父亲的过程。但是面对这复杂的心理,他并没有杀了他叔父,而是离开了皇宫。

最后在决战中,他得知他叔父在剑上涂了无可医治的毒药,他母亲误喝了毒酒而身亡,这使得他复仇的心再次燃烧,他愤怒地拿着毒刀刺入了他叔父的身体,最终他也毒发身亡。

这部小说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最后的结局也发人深思。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7

 当头顶的.光芒无法照亮身后的黑暗,当彻夜的丧钟无法安息冤死的亡魂,当正义的锋芒无法刺穿恶魔的铠甲,复仇的业火从地狱燃起,灼尽一切的灵魂。耄耋或是及笄,纯洁或是邪恶,在这王国末日的烈焰中挣扎。生存还是毁灭,由谁抉择?

沾染敌人鲜血的宝剑如今刺向谁的胸膛,一个人的冤仇要有多少人的头颅来抵偿!荒芜的土地沸腾起血红色的泥浆,阴险狡诈的谋杀与光明正大的屠戮,究竟哪一个企盼后人来称扬。天使披上仇恨的外衣就可以折断娇嫩的花茎,用鲜血为明月梳妆?

尽管父亲死于恶魔的诅咒,尽管母亲下嫁于残忍的刽子手,复仇也绝不是一个人应有的宿命。即使血肉之躯无法承受苦难划下的创口,也不该在前行的路上用他人的鲜血作河,身躯作舟。太过偏激的行动,使他在丧失父亲之后,错过了丘比特的箭,迎上了阿瑞斯的矛。

谁能否认这一场宫廷的斗争不比任何一场次战役来的惨烈、悲壮。若能预料这来自地狱的衷诉会冻结皇室最后的血脉,会动摇整个丹麦的基梁,老国王的鬼魂是否还会徘徊在凄冷的露台,在月光下望断愁肠。

母亲是违背誓言的坏女人,叔父是蛇蝎心肠的小人,大臣们全是谄媚的蛀虫。在他看来,王宫是一座爬满了毒虫的牢狱,青铜的锁链禁锢着嘶叫的邪灵。疯狂也许是他唯一的出路,戏剧才是上演真实的舞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密谋筹划,偶尔的真言也只是让人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自他刺死波罗涅斯起,便开启了这一扇悲剧之门,在雷欧提斯眼中,杀死他无辜父亲的哈姆莱特并不会比哈姆莱特心中的叔父更为善良。一个人无法在犯罪之后逃脱应有的报偿。至此,正义的天平重归平衡,哈姆莱特无法期望上帝会再为他洒下一两点幸运的光芒。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8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文笔优美的镜花缘读后感范文6篇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们读了作者写的《镜花缘》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通过写一篇《镜花缘》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应该怎么写好一篇《镜花缘》的读后感呢?下面是栏目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文笔优美的镜花缘读后感范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文笔优美的镜花缘读后感范文(篇1)

长篇小说《镜花缘》是写唐朝武则天当政之后,一日酒醉下旨诏令百花齐放,但因掌管百花的百花仙子不在洞中,而众仙子有恐帝皇之威,不敢抗旨,所以各自下界,之后因被玉帝知道,上天所遣,降于人间,变成女子,因百花瞎子掌管百花不严,犯下过错也落入了凡尘,穿越在山海各处寻找那被遣而变凡人的仙子。最后在经历各种艰险返回天人。而武则天也因为一些事情,也不愿再下旨百花齐放。

这部书歌颂了女子的才华,反映出她们要求在社会生活和政治地位上平等的对待。表现了作者尊重妇女地位的民主思想。书中所写的女子,都是有胆识,有才华,有抱负,有才华文采的如:颇有文才的黑齿国学者黎江薇、卢紫萱、敢于和野兽搏斗的魏紫樱、骆江蕖,侠客颜紫消,数学家米兰芬,女王阴若花,辅巨枝兰音,和为寻父亲远出海外的唐山等作者对她们歌颂的意义,在于对女子长期被压迫的历史批判,对女子无才遍是德的封建乱理的否定。

这本书对于妇女描写的非常有胆识才华。我想像她们那样的人活在这个社会,一定会是众人的焦点。如果那个时候没有武则天开放女科的她们一样会被埋没,理想抱负得不到施展,真是所谓的社会逼人,幸而我是生在这样一个社会,而不是那时,否则的话,我想今后的生活也应该是默默无闻。我不想在这个社会中埋没,所以我要争取上进,让人们知道我的存在。

文笔优美的镜花缘读后感范文(篇2)

《镜花缘》是清代著名小说家李汝珍写的,讲的是一位百花仙子在王母娘娘的寿宴上得罪了嫦娥仙子,被嫦娥和心月狐设计陷害,百花仙子被贬到人间受苦。唐小山便是百花仙子,她跟着林之洋寻父,直到小蓬莱山。尊父命改名唐闺臣,上船回国应考。唐闺臣二次去小蓬莱寻父未返。

作者以辛辣而幽默的文笔,嘲讽了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儒生,并批评了种种品质恶劣和行为不端的人,极尽讽刺挖苦之事。而与之相对的是,作品颂扬女性的才学,充分女子的社会地位,批判了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观念。

在《镜花缘》中,嫦娥虽然美丽漂亮,但她心胸狭隘,报复心重。百花仙子却是相反的,她耿直、善良、单纯,做事认真,讲原则。最终她之氢能够成功返回仙界,是因为她用自己的经历证明了自己即便身在纷杂的红尘之中,也不会迷失自己的本性和初心。

你们知道吗,在繁盛的唐朝,有一道亮丽的风景,这可不是一处景区哟,而是唐朝历史上的才女们。虽然唐朝的妇女受教育的程度不如男性,但是比起其他时代就相当高了,所以说,唐朝是才女辈出的时代。徐惠、上官婉儿即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我们也要多学些知训,才能够成为才女!

同学们,看完我的读后感,你们是不是也想看《镜花缘》!想看就来吧!

文笔优美的镜花缘读后感范文(篇3)

近日以来就是因为读书节,我有幸可以一睹《镜花缘》的风采。

话入目第一章,有句话我是有感情的,那就是仙女献花之间和草药仙子无意的谈话出现。 “我不知道精灵与此玉碑也许注定?不幸的是,我们虽然不朽,研究女性身体的部门,即使人文德都盛玉碑,其中所含的未来,建立或学者,不一个女人,我这一代不会在这句话减色?”,该文本可能是最弱光一句话,让我深深地影响了我这一代不会消减?女人真没用,或者不给他们机会的年龄。女人的美德,他说,实现这个父权时代。吴无数有才华的,如果不开女科,一个可能是缺乏人才在历史的长河中。

除此之外,嫦娥的性格,她所谓的冷漠和善良,让她无人能及,也对我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它是侵略性的和不合理的。是金色,金色,黑色和白色吗?还是一切都有两面性?我们永远不会知道。

在逆天而行武醉誓要让在光线的冬花后,该物品可以考虑的精彩内容的开始。花应该害怕惩罚,无论天上的事,竟选择在冬季真正开放的,所以我觉得挺不屑,背地里却生怕得罪强大的,放下自己的原则,让人无法尊重。然后,仙女献花愿不愿意承认,他们不想陷入不做事广寒殿凡尘横扫下跌了三年,着实令我钦佩。这是一棒,尊重他们的表现,值得人们敬佩,学习!

坠入凡尘后也写了一个百花仙子(唐小山)的父亲唐敖女儿国,君子国,无肠国等的种种社会经历,体现了人情以及冷暖,世间没有善恶……

总之,作者李汝珍写这个小说是真正优秀的,难以捉摸。神幻将写入其创作手法的数量,根据代码的精彩勾画出滑轮的绚丽斑斓的彩色图片。

文笔优美的镜花缘读后感范文(篇4)

第三部份从后五十回开始,唐小山改名唐闺臣回国应试,武则天开科考试才女,录取百人,一如泣红亭石碑名序。才女们相聚红文宴,各显其才,琴棋书画,医卜音算,灯谜酒令,人人论学说艺,尽欢而散。这部分文字以才学为小说,情节和人物形象塑造缺乏艺术价值。这一百个才女都是个性模糊的,百人一面。作者塑造她们一为称许女子才华,一则为逞自己的才学,游戏笔墨以自娱。鲁迅说其论学说艺,数典谈经,连篇累牍而不能自已矣。这一评价颇为恰当。其实这种倾向在黑齿国多九公和才女的谈话中就可见此端倪。

小说最后写唐功臣后代举义兵勤王反周,攻克酒色财气四关,斩张昌宗、张易之兄弟于城下,天下复归李唐,中宗继位。攻克四关的文字写的很有想象力,将抽象的说教形象化为具体的情节和形象,读来颇有趣味。

最后,关于这本书所体现出的女性意识,我认为其中不乏矛盾之处。女儿国的情节和对一百个才女的刻画很是旗帜鲜明地表明了对女性才华和能力的肯定与赞扬。唐小山寻父那段文字中有个有趣的情节:惧内的强盗被山寨夫人设计暴露出了想纳妾的想法,结果被夫人痛斥、暴打。夫人更是提出强盗日后若要纳妾必得先让自己纳男宠。作者借此对道德体系中的双重标准做出了尖锐的嘲讽。可是,全文处处又维护班昭《女诫》的教条;对三寸金莲多有赞美;唐小山等几位才女被强盗抓去后,想到的是自刎还是投井;最后多位才女随夫殉节。总体来说,作者的思想还是受制于他所处的时代。

文笔优美的镜花缘读后感范文(篇5)

在寒冷的冬天,沏一壶暖茶,靠在窗边,读上几页书,抬眼就能望见湛蓝的天空,在太阳的照射下显得清澈透亮,无疑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今日我依旧翻开《镜花缘》,悄悄地走进故事。《镜花缘》是由清代李汝珍所作的一部长篇小说。本书精华部分在前半部,讲述唐代秀才唐敖因徐敬业造反而受牵连被贬落第,愤然与友人游历海外各国,见证各地奇闻异事。作者借幻想社会中的美好事物表达自己对现实的期望。其中黑齿国的故事让我深有所思。黑齿国人人如其名,个个身黑如墨,包括牙齿,但同样个个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引得唐敖等人惊叹不已。他们的风俗是无论贫富,都以才学高为贵,不读书为贱。在他们眼中,书要比什么宝物都更加宝贵。读到此处,书中黑齿国人似乎不再那般丑陋,而是让我若有所思。

回想起爸爸常对我说的话:“我少时的阅读量可是你的十倍以上,我现在依然后悔当时没多读些书!”正是应了“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方悔读书迟”这句古话。

读书的乐趣就好比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独自幻想着各种美好的事物,当得到新知识时又像已将美好事物收入囊中,变成了自己的东西。当阳光洒在书页上,洒在字里行间,仿佛它也好奇你学到什么,你便会迫不及待地想与它分享、畅谈。

只要体会到这些,黑齿国人对于书的贪婪便都可理解。牛角挂书、凿壁偷光、囊萤映雪也不足为奇。不为别的,只为在书中得到知识时的乐趣!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文明的延续,不论是对黑齿国人还是任何人,书都是比金银更加珍贵的宝物。有句老话: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文笔优美的镜花缘读后感范文(篇6)

《镜花缘》是清代著名的神魔小说,自嘉庆二十三年出版问世以来,一直备受到各方的关注。鲁迅、郑振铎、胡适、林语堂等大家都给予了它很高的评价。国外一些学者也致力于此书的研究工作,苏联女汉学家费施曼说该书是“熔幻想小说、历史小说、讽刺小说和游记小说于一炉的杰作。”目前《镜花缘》已经被译成英、俄、德、日等多国文字。

《镜花缘》是作者在海属地区采拾地方风物、乡土俚语及古迹史乘,“消磨三十多年层层心血”而写成的,是古海州地区直接产生的一部古典名著。该书征引浩博,学问涉及琴、棋、书、画、医、卜、星相、灯谜等多个方面。

《镜花缘》共计一百回,故事以百花仙子为首的一百位花神因奉武则天诏令在寒冬使百花开放,违犯天条,被贬下尘世为开端。其中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小说前半部分主要写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三十余国的奇异经历,后半部分主要写由诸花神所托生的一百名才女参加武则天所设的女试,及考取后在一起饮酒游戏、赋诗谈笑的情景。同时,又自始至终贯穿着维护李氏正统、反对武则天篡政的线索。《镜花缘》由于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带有较多的社会批判意识,有时且不乏深刻之处,所以尽管成就有限,但在小说史上占据一定的地位。

《镜花缘》一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一词,蕴涵着对于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作者用漫画式的笔调,通过夸大和变形的手法写出了社会的丑恶和可笑,也写出他心中的理想社会。但是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都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及其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借此来揭示的当时的现实生活,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在艺术风格上,作品的奇思异想体现了作者的.丰富想象力,以及思想机的警和语言的幽默风趣。

但是另一方面该作品其幻想性的虚构情节有些分散,人物形象显得单薄无力;后半部分大谈学问,比较累赘。但是这部作品从整体上来说,在我国文学史上还是有着重要的意义。

千奇百怪的国家,千奇百怪的风土人情,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如一场梦一般。故事中的语言诙谐幽默,妙趣横生,时而语调激昂,似作者对未来的美好想象,时而语调低沉,似作者对人情世故的反思。作者独具匠心的通过对虚幻世界的描写,无情的讽刺的现实社会的黑暗虚伪,寄寓了作者的社会理想。

在宁静的午后,手里捧一杯暖茶,静静翻开书本,细细品味清隽的文字,幸福,由书中来……

文笔优美的荆棘鸟读后感6篇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阅读考琳·麦卡洛写的荆棘鸟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您从荆棘鸟中有哪些领悟呢?下面是由我们为大家整理的“文笔优美的荆棘鸟读后感”,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文笔优美的荆棘鸟读后感 篇1

《荆棘鸟》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

首先说拉尔夫,他是一个教士,忠于上帝的教士,又是一个男人,一个有着一切需求的男人。男人的外在和内在的一切美好在他身上,都彰显得淋漓尽致,甚至是让世人包括上帝都嫉妒发狂。他为了的理想压抑着自己的情感,但是当遇到梅吉时,这种情绪慢慢的复舒,甚至有了违背上帝的想法。他寻找一切时机和梅吉呆在一起,但是目睹了梅吉身体成熟的变化,他的情感日益膨胀,而又拼命压制着,就这样在矛盾和痛苦中与上帝挣扎着。

随着佛罗海达的最大受益人玛丽。卡森的去世,一纸遗嘱就彻底得把拉尔夫拉到所谓的上帝身边了。拉尔夫无法,也不能估量玛丽的财产和权利到底能覆盖多么广,所以曾经向玛丽求婚,向一个孀居多年的老女人求婚,求婚未成,所以没有财团的支持,红衣主教的梦想也是遥遥无期。但是玛丽窥视到拉尔夫喜欢,并爱着梅吉,深深的刺痛了她,所以用最后的遗嘱强行把拉尔夫控制着,因为她了解一个男人的需要,权利事业永远至上的。

拉尔夫如愿以偿了,去罗马,去梵蒂冈从事着他伟大的事业。但是事情远没有结束,矛盾和痛苦的延续,由于他还是个男人,是个有感情的男人,所以一生被牵制着,我想直到他临终的那一刻,才被上帝所接纳和宽恕。拉尔夫是教士,是男人,是美男子,是光明的化身,还是伪君子,各人各自评说吧。

文笔优美的荆棘鸟读后感 篇2

经典的爱情注定以悲剧告终。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中百味杂成,各种思绪念头涌了上来,也不知该从何说起。

这本书以三代女人的爱情故事作为主线,即女主人公梅吉,她的母亲菲,以及她的女儿朱丝婷,讲述了交杂着爱情,友情,亲情,人性与命运的三代人的故事。

从梅吉与教士拉尔夫见的第一面起,一场凄美的爱情故事就注定发生了。然而拉尔夫在70多岁的爱着他的卡森夫人的一千三百万英镑巨额遗产和名利的诱惑下,背叛了梅吉以及克利里家族。而后梅吉嫁给了长相颇似拉尔夫的剪羊毛工人卢克,当然,这段婚姻注定是不幸福的,唯一使她幸福的是后来拉尔夫去找她的时候她从拉尔夫那“偷”来了一个东西,那就是属于他们的儿子。也许是命运,上帝将梅吉从他那偷走的东西要回去了——他们的儿子戴恩在希腊度假时,为了救两个女人,死于海水中。53岁的梅吉冷静理智地处理了一切,将所有的痛苦深埋于心。用荆棘鸟来比喻她的一生,我想是再合适不过了。

其实当拉尔夫选择了巨额遗产的时候,我也曾经问过自己如果面对着相同处境的时候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当然起码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我可能会选择自己所爱之人,但我又是理解拉尔夫的,作为一个男人,对于事业与名利的追求是再正常不过的,更何况他清楚地知道作为一个教士,他不肯也不可能背叛上帝与梅吉在一起。即使后来情感战胜理智,他和梅吉上床,之后却仍然是痛苦而虔诚地忏悔。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上帝的信仰、对前途的追求,是如此矛盾却又统一在拉尔夫的身上。我又不禁想到如果将他作为一个现代人物放于公共媒体中,估计会有大批女性斥他为“渣男”吧!然而在那样的时代历史背景之下,拉尔夫又似乎别无选择。

而梅吉,她聪明能干,优雅又坚韧。但我不认同的便是她嫁给拉尔夫神父的替代品——工人卢克。也许是因为作为一名现代女性,我认为即使不嫁,也不能委身于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男人,更何况卢克还是一个重男轻女的守财奴。这一嫁也注定了那几年梅吉远在他乡且只能不停工作,身边连回家的钱都不够的凄惨孤独的生活。而后她对卢克的孩子,也就是女儿朱丝婷的冷漠也是我不认同的地方,也许是因为我仍然幼稚,但我认为作为一个母亲,应当对自己的孩子一视同仁。当然在心灵深处,梅吉和她的女儿都是互相爱着的。

除了两个主人公之外,我最喜欢的角色还有斯图尔特,梅吉的哥哥之一。在读这本书前我做过了一些功课,因为描写他的内容不多——他在二十几岁时就死了,所以并没有看到他人对斯图的评价。但是在我看来他是最与众不同的一个角色,他孤僻、沉默却又充满了温柔善良,以及对家人的爱。小说中他对母亲的爱让我印象很深,尤其是最后描写他被野猪压死的片段——“这种时刻也是他早就料到的,这就是为什么他从没有过希望、梦想和计划,只是坐在那里,沉迷于生气勃勃的世界,没有时间为自己的命运痛苦悲伤的原因。”即使是当他的心脏爆裂的时候,他心中想着的依然是无法再陪伴母亲。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落泪了,斯图是早熟的,他看透人世,敏感细腻,让人觉得他不适合在德罗海达那样粗犷辽阔的黑土高原生活。他或许更应该做一个诗人。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还萌生了一些对宗教信仰的思考。尽管这本书的重点并不是在于这些,但毕竟梅吉和拉尔夫之间唯一的阻碍便是拉尔夫是一位教士,而梅吉与卢克的婚姻,菲与帕迪的婚姻也都因宗教问题而有过矛盾冲突。我的家庭也是一个普通家庭,从小我便会唱一些诗歌,会背诵一些祷词。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更多地相信科学并怀疑存在与否,但我明白的是宗教存在的真正意义是慰藉人们的心灵,劝诫约束我们的所作所为,给人们一种精神寄托。所以我对家乡的一些所谓宗教歧视一直很不理解,我的表姐和她交往两年多的男友,因为一家笃信而另一个家庭则是不信,于是双方家庭都坚决反对,迫于无奈也出于孝顺,他们都选择了自己的亲人。但这件事情却使我深深地认识到即使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精神文明开化程度却远远不够,甚至是我一直认为相对开明的母亲,在我未来伴侣必须依附xx的问题上也丝毫不肯退让。但不同宗教的存在意义本是相通的呀。

在这本书中我还看出的一点就是对于女性价值地位的变化,由一开始帕迪决定家中一切事情的父权家庭到后来女权意识极强的朱丝婷,跨越了三代,体现了作者对于女性主义的思索。在书中,作者揭露了男权的独断专行,批判其压制女性的一面(在卢克身上尤其体现),宣扬了女性意识的提升,提倡和谐的两性关系。女权问题不仅仅是书中所表现的,更是当代我们所有女性需要争取的,性别歧视的问题长久以来一直存在,解决这个问题更是任重道远,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零碎地表达了一些自己尚不成熟的观点,感觉不太像一篇读后感。总而言之,《荆棘鸟》将是一本我会再三拜读的书,不仅仅是由于其凄凉动人的爱情故事,更是因为它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丰富的内涵和深刻的道理。

文笔优美的荆棘鸟读后感 篇3

传说中有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灵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己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间婉转啼鸣。它超脱了垂死的剧痛,歌声胜过百灵和夜莺。一次绝唱,以生命为代价。

拉尔夫,他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将成为红衣主教作为自己人生追求,他早已失去的一个作为普通人的权利,包括爱情。在他遇到梅吉前的二十七八年岁月中,他确是这样度过的。但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一切都悄然改变。随着梅吉的长大,这份禁忌之爱带来的痛苦和矛盾与日俱增。最终,他选择了他的上帝,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希望梅吉可以有自己的未来和幸福。有谁能想到,梅吉选择丈夫,居然只是因为他酷似拉尔夫呢?拉尔夫在临终的一刹那,心里才真正放下了梅吉。而梅吉,将要面对的是往后更加孤独的人生,幸好,她一直是个坚强的人。

小时我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孩子,不太领那字里行间透出的深沉的沧桑。无论是帕迪的含蓄温雅,是暴烈渴望的弗兰克,是骄横尖酸的卡森夫人,还是单纯执着的丹尼,或是古怪理智的朱丝婷。直至现在,我依旧是无法完全理解这个家族的命运。脑海里深深记住的,只有梅吉和拉尔夫神父之间的那场刻骨铭心的爱情。

曾经有人把荆棘鸟和枯叶蝶作为对比。荆棘鸟,把所有的生命精彩都演绎在最后的绝唱中,虽然短暂却是绚烂万分;枯叶蝶,在单调宁静中渡过它的一生,虽然单调却是岁月绵延。截然不同的选择,也就注定了截然不同的命运。而我,愿做一只荆棘鸟,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

当一切浮华逝去,剩下的只有泪水,而那些泪水终会随着时间而蒸发,化作一缕无声的水汽,我们所能握住的也不过坚强二字而已吧。

传说中有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以生命为代价……

文笔优美的荆棘鸟读后感 篇4

荆棘鸟在荆棘插进身体最深,最痛的时候发出最响亮,最悲壮的叫声,然而,梅吉和拉尔夫何尝不是呢。

梅吉是一个没有什么大志大理想的典型简单追求小民的简单生活的女人,拉尔夫是一个渴望权力的事业型男人。这样的两个人相爱注定是一种悲剧。梅吉以家庭为中心,爱她身边所有的家人,然而家人的一个个离开,使得她痛苦不堪,更加地渴望得到一种一家圆满的生活。拉尔夫用了一生来追求他的事业,为了得到罗马教会的权力,他不得不放弃对梅吉的爱。我们且不说他们谁对谁错,但他们相爱了是上帝对他们开得最大的玩笑,使相爱的两个人一生都活在折磨与痛苦中。最终梅吉在失去爱子的也在失去爱人的时候,命运可以说的上得到了一种解脱,因为世上的对她来讲最重要的两个人已不再是她的牵挂了。拉尔夫得知死去的戴恩是自己的儿子的时候也已经向命运屈服了,痛苦折磨对他的伤害达到最高境界,最终能死在梅吉怀中可能是最好的结局。

文末,我感叹两个人错误地相爱,幸福永远只能被痛苦淹没。

文笔优美的荆棘鸟读后感 篇5

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题记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但总有人乐此不疲,像是菲奥娜,像是梅格安,像是每一个你。

日薄西山,夕阳沉金。他像梦幻中的人,飘然而来,这是梅格安和拉尔夫第一次见面。梅说:“我在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他了。”我想,爱这一个令人痛苦而快乐的词,它串联着人与人,它也分离着人与人。它让普罗众生痴迷追寻,至死不渝。直至像荆棘鸟一样觅得那唯一的荆棘树。无论以何种方式,无论以哪种身份,无论是因为什么。

我们也总是这样,总是被一些盲目的自我认知蒙蔽了自己的心,让理智或克制的绳索狠狠勒住自己的感情,直至失去,直至离开,我们才放松痛哭。被勒住的感情才倾泻而下,却毫无用处。像孩子丢失了玩具,像是探险者丢失了珍宝,像是游子失去慈母时悔恨没有在母亲塌前尽孝,像是万物失去最后的太阳。一切都追悔莫及,一切都徒劳无功。那为什么不抓紧时间的绳索,用力的去感受爱呢?为什么不表现出自己的感情呢?相信我,拥有时流露出一份小小的爱也比失去后不止的泪水有价值得多。哪怕像火焰一样燃烧,只剩下灰烬。

拉尔夫终究忘不了梅吉,梅吉也忘不了拉尔夫。虽然是他亲手将梅吉推向卢克那个“骗子”,他总是关心着梅吉,却又从不为她停留。虽然他以1300万镑将梅吉“卖了”背叛了她。可他们依然深深地爱着,纠缠着,痛苦着。令人也随之痛心,像荆棘扎进心脏,痛楚蔓延在每一条神经。

我认为他们是禁忌之爱,亦是真心相爱,无论如何他们的相爱是迟早的。梅,这样一位热爱孩子的女性终于拥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她为了他愿不顾一切,几近狂热。“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的爱着某种东西是一种有违常理的事,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安妮又说:“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这真是讽刺,爱本身有什么错呢?它是纯洁的真挚的,又怎么能亵渎神明呢?再说那“至高无上”的神明,难道不是统治者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而创造出来的吗?我相信,真正的神明是普爱他的孩子的,是不愿意他的生灵受苦的。是封建的信义教条,是世俗的眼光,是权力和利益,是他和她无法改变的时代背景阻碍了他们。可笑可悲,戴恩成长为一位极具神性的教士,因救人溺死。在仅26岁的玫瑰年华悄然而逝。这是一种报复吗?梅吉向拉尔夫隐瞒了戴恩,上帝又把梅吉从他那偷走的,又拿了回去。正如尼采所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可是当理由被永远地剥夺了,我不知道梅吉该如何忍受呢。

“追求幸福,免不了要触摸痛苦。”——霍尔特。但这幸福实在是太短暂,要让人用余生来偿还,仍记得在梅吉仍是少女时,她曾在一场大火后从水箱架下面的树丛背后找到唯一一朵半开的浅粉玫瑰。是啊,少女的她像一朵半开的玫瑰。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只是玫瑰的灰烬。这是一场飞蛾扑火的爱,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从中触摸到了最美好的情感,都给他们带来幸福,哪怕是转瞬即逝的。

荆鸟情深,长荆锥心,心血灌为花。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举措,宁化为荆棘鸟,把长长的荆刺扎进心脏,唱出唯一一次也是最凄美的歌声,只为那唯一的荆棘树。而这荆棘树可以是珍宝,权力,智慧,每个人追求的东西。总有一些事物令我们奋不顾身,纵然万劫不复。又像那灰暗岁月中的逐梦少年,又像是为了幸福生活而苦读寒窗的学子。都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欲望付出代价。在这艰苦的泥泞之路,我们却又是清醒的。一如书中所说,“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钉子扎进胸膛。”诚如译者曾胡所说。荆棘鸟“令人掩卷且悲不能抑,感不能竭。”是当之无愧,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我想拉尔夫早就应该明白了,当他感受到梅吉那双仰望他的银灰色眼睛,像熔融的宝石,闪烁着柔和纯洁的光芒时,他们就已经深爱彼此了。

曾经的荒芜土地,长出了新芽,绽出了鲜花。烈火纵燃之地也恢复了原样,一片祥和。我们曾痛下决心,永勿忘的回忆依然愈合了。尽管他们的爱情是玫瑰的灰烬,我依然记得拉尔夫把梅吉赠予的玫瑰。于是那朵半开的浅粉玫瑰变成永恒,补了他们缺失的爱情。

叹荆棘之惋伤,哀荆鸟之骊歌,颂绝世之爱恋。

文笔优美的荆棘鸟读后感 篇6

一开始看整部小说的的时候,是不理解为什么起名为《荆棘鸟》,感觉不怎么搭边。后来看完的时候,才发现再没有比它更贴合的书名了。

荆棘鸟有我们所缺乏的的忠贞、勇敢和执著。在文中每个有各自特点的人身上,都不可避免的发现他们的性格都具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那种不顾一切的态度——飞蛾扑火般致死的执着,就像荆棘鸟一生都在寻找那可能让它以一曲绝唱结束生命的荆棘一样,让人震撼的同时又感动到想哭。荆棘鸟的性格一开始就注定了是一种悲剧,但也是另一种成全和幸福,只有和着血的歌唱才能打动人心,正如永远追寻着永不消亡的爱情才最经典一样。

心得感悟:

小说和现实还是有所区分的,小说中的某个人可能会有我们活着我们身边某个人的影子,但是我们不是也永远不可能是书中的某某某。作者写了致死的执著,但是却未提笔写道谁谁谁因为忍受不了生活/命运的折磨而选择逃避或者自杀,就连弗兰克那个生活在绝望之中的人作者都未舍得给他一种放弃命运的结局,虽然我觉得他死了可能会比活着更为解脱。

我们需要找到一种让我们的精神不会感到空虚的东西,或者是宗教的信仰,或者是某种理想和梦想,只要是让我们能够对生活有所追求就行。这样我们才不会在碌碌中迷失了本心,我们或平凡或不凡,都是需要一种能让我们不放弃的精神来面对这个浮华的世界。

每个人面临选择时不可能都是从一而终,有诱惑、有迷茫、又不知所措,但是只要我们选择了就勇敢的走下去。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梅吉选择嫁给卢克时,我觉得一瞬间所有的美好都破坏殆尽了。甚至不想再看到那本书,但是,我知道那不是梅吉和拉尔夫的结局,所以我有期待,有纠结。看完整本书时,我真的不知道是作何感想的,只是会经常性的在某个瞬间就想起了书中的故事片段,感觉还不至于那么破碎,因此耐着性子再读了一遍,只能感概不愧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推荐(6篇)


妈妈的爱是比天空的太阳还要灿烂,还要温暖!如果你不懂得珍惜,在你失去什么之后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不知道你在读完《秋天的怀念》之后有没有感悟到什么呢?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收集的“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1)

对于史铁生这个名字,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在他的作品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这篇《秋天的还念》。

母亲是个坚强,无私,可爱的孩子。我妈妈得了肝癌,很快就要死了。但她忍受着痛苦,为了照顾他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母爱就是这样,牺牲自己,照顾孩子。

母亲想推他的儿子看花,儿子,但被拒绝。写作时,她并没有生气,而是试图把他的儿子的死的念头。而儿子的腿刚刚瘫痪,他不能接受,所以脾气暴怒无常,他无法控制情绪,而母亲只是耐心观察,等待时机,以帮助她的儿子。

母亲进行第二次想带儿子去看花时,儿子自己竟然一个出人不可意料地答应了,母亲可以兴奋不已,但一说到“跑”和“踩”一类的字眼我们儿时,她就出去了……

且不说他的儿子,我也不知道是说出来,其实它代表的千古绝唱。

谁对自己死亡都充满了一种恐惧,包括我,但这位母亲呢?她不怕没有死亡,只要通过她在我们有生目标之年能照顾一个儿子,我想,她的生命就已经圆满了。母亲是个大好人,所以,就算她死了,灵魂也会升入理想天堂!

最后,母亲把生命的希望寄托在菊花身上,让菊花告诉儿子:一定不要抛弃自己,坚强地活着!

母爱就像一束明亮的月光照在每个孩子身上。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2)

爱,有许多:同学们之间的爱,孩子对长辈的爱……但最伟大的、最无私、最无微不至的是父母对子女的爱。

读完《秋天的'怀念》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能让双腿瘫痪的儿子坚强地活下去,隐瞒了自己严重的肝癌,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儿子,最后 离开了世界,只留下一句没有说完的话:“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多么令人震撼的爱啊!我想到了她——我的妈妈。

我小时候身体不壮实,常常不舒服。妈妈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为了我的身体强壮起来,她细心调理我的饮食,调整我的作息时间。我身体虚弱的时候,妈妈还买了营养品给我吃。多少次,妈妈帮我搓背;多少次,妈妈在灶旁熬中药给我喝;多少次,妈妈在上班之前,把调妈的营养品放在餐桌上,留下字条……这就是妈妈对我的爱。

遇到爱,就要懂得去爱,去感恩。就算不一定是爱,都要去感恩:感恩欺骗你了的人,因为他增长了你的见识;感恩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导你要学会自立…… 那么对比起来,父母的爱该不该感恩呢?答案就在中心。俗话说:“滴水之恩,涌泉源相报”。那父母的爱如源源不断的泉水,我们可以报答吗?现在,我们还没有太大的能力,但我们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帮爸爸妈妈倒杯水,有空的时候做做家务……这些虽然是小事,但也是在帮助父母,也是感恩啊,学会感恩,人生才幸福,学会感恩,人生才会充满——爱!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3)

我怀着激动的尽情读完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课文里伟大的母爱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课文主要讲述了一位重病缠身的母亲体贴入微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鼓励儿子要好好活下去的事。最后母亲临终前的一句话:“我那个生病的儿子,还有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母亲这句话最让我感动。因为母亲临终前还想着自己的儿女,丝毫没有想到自己就快死了,没有悲哀,没有恐惧。 “ 过马路小心!”每当我离开家上学去时,母亲总是这样的叮咛一句,而这时我都会眉头一皱,不耐烦的说一句:“知道了!”往往这时,我都会用一种数学的转换公式,把母亲出于关心的一句叮嘱转换成一句琐碎与唠叨,确切地说,是一句耳旁风,但那一年的冬天改变了我对这句耳熟能详的话的看法

伴随着窗外“淅沥淅沥”的雨声,一阵急促的闹铃把我从睡梦中惊醒了,钟面上的时间十足地把我吓了一大跳,7点整,天哪!上学要迟到了!母亲微笑着走进房间,昨天你睡迟了,所以我就把闹钟停到”“你这样做我会迟到的!”没等她把话说完,我就冲着她喊道。我抓起书包就往外冲完全没有感到这是一种母爱的蔓延“我会送你去的,你不会迟到!”母亲靠着门框,依然微笑地对我说道。 我坐上母亲的自行车,她卖力地与时间赛跑,自行车被“蹬勒,蹬勒”踩得直响在学校对面,我下了车,“过马路小心!”仍然是那句老话,我只

是淡淡的一句话“再见”后,便径直向学校走去。无意间的一次回头,我看见母亲看着我,嘴角仍挂着一丝笑容,再一次回头,仿佛时间停住了,我发现母亲正在远去,但她的背影仍深深得留在我的记忆深处疲倦的身影,黑色的头发间,可以清晰地看见几根银丝 那一刻,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母爱,任劳任怨,但不图回报的是母爱;用自己的一生去换取孩子的快乐的是母爱;理解孩子内心世界的是母爱回首间,母爱凝固了,我感到了母爱带来的温暖。我又想起《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

我怀着激动的尽情读完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课文里伟大的母爱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4)

今天,偶然的翻出了小学时学过的一篇课文-----秋天的怀念,我的内心深受感动。

这是一篇讲述母爱的故事,文中的母亲承受了双重巨大的不幸:一是儿子残疾,二是自己身患绝症。这是何等的残酷啊!我们可以想象母亲内心受到何等沉重的打击,但是,母亲没有倒下,而且她还能用平静的笑容,抚慰儿子,使儿子暴躁的内心平静下来,这使我感受到了母爱的力量。

文中最使我感动的是母亲说过的那句话:“我们娘俩在一块,好好活,好好活……”当我读到这一句话,我都会忍不住流出眼泪。这是一个普通母亲的愿望,可是,此时此刻,她的愿望却不能得到满足。

我想到了我的母亲 、和她相处的时光。每天,幸福而平淡,平淡到让我忘掉母亲的喜怒哀乐,母亲的辛苦和劳累,织成了一张爱的网子。原来,和家人相处的时光是那么值得珍惜啊!

读完了这篇文章,眼角湿湿的,我哭了,但我从中了解到了母爱的伟大,亲情的伟大,我想我不会辜负了我的母亲,我会让我的母亲为有我而感到幸福。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5)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自从作者双腿瘫痪以后,时常乱发脾气,母亲总是想方设法安慰自己的儿子。为了不让儿子更加伤心,她不把自己重病缠身的事告诉儿子,而是独自默默地忍受。为了不使儿子孤单,央求儿子去看花。就连临终时,还把儿女挂在嘴边。多么坚强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作者正是受到母爱的感染,才重新找回自信,勇敢地面对生活,成为一名作家。我想,这位母亲一定是天底下最伟大的母亲。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生病的儿子,还有那个未成年的女儿……’”母亲已经活得够累的了,有多少个日夜,她为儿子的将来操碎了心;有多少个夜晚,她被病魔折磨得难以入睡。临终时,她还放不下对儿女的牵挂,让他们要好好的活。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位母亲对自己的儿女,又何尝不是无私给予,又何尝不是把自己的精力与心思花在了儿女身上?可是,做为儿女的我们,又有哪一个能做到既懂事又孝顺?又有多少人能帮家长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劳累一天的家长回到家里,又有谁为他们捶背送茶?一个个孩子在家里是“小公主”、“小皇帝”,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毛病。还要家长对自己百依百顺,一不答应就会又哭又闹。我想:读了这篇感人的文章,我们应该体会到家长对子女的爱了吧。我们可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秋天的怀念》,你不但教会了我们要理解家长对儿女无私的爱,也让我们懂得要做个孝顺父母的好孩子。就让我们把最美的康乃馨送给天下所有的母亲,祝福她们:健康、快乐!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6)

每个学期,中总有几篇课文是感人肺腑的。母爱,是一种永恒的感动。

对一只展开翅膀即将面对飞翔的雏鹰来说,折断了翅膀是多么令人难过的事;对于准备狂妄地拉开自己人生帷幕时却落下双腿残疾的史铁生来说,这无疑是最沉重的打击。

他也是个人,整天坐在轮椅上并不能让他得到安静的休养。他冲动,暴躁,埋怨着上帝对他的不公。那时的他,却不曾想过自己的母亲,一个永远都爱着他的母亲,一个注定活得最苦的母亲。

“咱娘俩在一块儿,好好活儿,好好活儿……”

这句话又萦绕在耳边。秋风瑟瑟吹来时,不知北海的菊花是否烂漫如往昔?

母亲是很坚强的,儿子的瘫痪使他对生活失去了希望;而她,也被病魔缠身,却从不告诉自己的儿子。

也许是病痛拉响了她的警钟,她总是说:“北海的花儿开了,我推你去看看吧。”儿子暴躁的拒绝似乎是她活下去的希望,他一天没有真正坚强,她就必须得活着!终于,在那一天,儿子答应了她,她喜出望外,或许她早已明白自己不行了,在那一天,她也“走”了。

她这一走,大概是给自己的儿子最后一课了。也是从那刻起,史铁生终于坚强了起来,并且是坚强到了最后……

谁眼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为人子女,对母亲注定是一辈子的亏欠。

文笔优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收藏(6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阅读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一篇属于自己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该怎么写呢?急您所急,编辑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文笔优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文笔优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篇1】

不知有多少人是因为村上春树才读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只是其中的一个。但是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电影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最喜欢的美国演员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担任男主角,村上多次在他的作品里提到过菲茨杰拉德和《了不起的盖茨比》,如果没记错的话,第一次知道菲茨杰拉德是因为读《挪威的森林》,后来好奇,就决定看一遍《了不起的盖茨比》菲茨杰拉德用了第一人称内聚焦的叙事方式,通过尼克的回忆来讲故事,他既是当局者,又是旁观者。作为当局者,他是盖茨比的邻居,是黛西的远房表哥,是汤姆的旧相识,他和乔丹交往,参加盖茨比的奢华派对,帮盖茨比搭起与黛西重聚的桥梁,他目睹汤姆与盖茨比之间的冲突,知道茉特尔出事的真相,他处理盖茨比的后事作为旁观者,他从不识盖茨比到成为盖茨比的送殡人,这短短日子里的经历令他最终看透了他接触过的那些人,看清了他所生存的那个“黄金”年代的美国社会

我们通过尼克进入故事,以他的角度来观察、分析和思考,通常运用第一人称内聚焦这种叙事手法都会令人读得如临其境,真实感极强。

真实到连故事里每个人所向往和追求的似乎都是应该被理解的真实,包括盖茨比。虽然盖茨比追求的是一个看似虚无的梦想,但他需要的同样也是一种真实,一个黛西,一段他自以为暂停的爱情。可是实与虚又好像是一体的,黛西是真实的,而盖茨比苦苦追求的爱情梦想却如他豪宅对岸的小绿灯一般虚无缥缈,黛西无情的离开,盖茨比的被害,葬礼的冷清盖茨比的苦心 经营最终换来的是一场空,他追求的梦只是一个短暂而美丽的气泡。

通过尼克之口来讲盖茨比的故事是最合适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尼克和盖茨比是同一种人。因为盖茨比死后,尼克还一直以为黛西会回来,至少会打个电话,还以为昔日参加盖茨比派对的“朋友”会来参加葬礼,直到最后没接到黛西

一个电话,直到在五号路遇见汤姆以后,尼克才渐渐领悟到些什么。在尼克心中,盖茨比始终都了不起,他既是当初搞奢华派对的富豪盖茨比,也是最后活在他心中的追梦赤子盖茨比。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无所顾忌地爱着黛西多年,他的`心是纯粹的。虽然盖茨比经过多年的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的圈子,他从来不为金钱、权力与荣誉所动,事业上的建构是为了与黛西更接近。不幸的是,他的一生以悲剧结束,包括他梦寐以求的爱情。

文笔优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篇2】

很久没有写文章了,主要还是太忙了,有很多东西要研究。

最近想写一写曾经读的盖茨比,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悲惨,但是为什么说是悲惨的,我们可以想象一个经历了社会摸爬滚打的美国资本家,为了追求自己曾经的女神,在女神的对面建立了一座房子,整晚开着派对,就希望能够让自己的女神看到,但是故事的结局,却是盖茨比的身亡,而身亡的祸根却是因为他的女神和他的丈夫。我觉得这种虚构的故事是不会发生在现实的世界当中,因为这种经历了社会洗礼的人会明白很多事情,不可以强求,而这就是人生的现实吧,很多事情总是不如人意,我想做到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就够了吧。

我为什么觉得盖茨比很惨呢?因为他喜欢的女神,是抽象的,不是现实的,他认为的女神是不存在的,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会说当盖茨比死亡的时候,就有人认为是美国梦破灭时。我觉得可笑的地方在于一个经历了那么多的资本家真的会去追求自己的初恋女神,这简直就是难以想象的事情,有那么多的诱惑可以出现在他的身边,他的内心就不会发生改变,其实说白了盖茨比爱的就是他自己,只有他的内心初恋女神才能够满足他内心的征服欲望,而他却很失败,把自己的生命搭进去了,这就是盖茨比,我认为的盖茨比。

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是年复一年在我们眼前渐渐消失的极乐未来。我们始终追它不上,但没有关系——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把手伸得更长……等到某个美好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前进,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退回过去。

文笔优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篇3】

听很多人说这本书写得不错,终于有一天鼓起勇气打开它。刚开始读前几章的时候,觉得索然无味,很多事情显得无厘头,很突兀,和其他书并没有什么不同,还在怀疑它到底好在哪?又耐着性子往下看了两章,果然前面的无厘头慢慢都有了解释。比如盖茨比每次聚会后站在海边到底看得是什么,我一直以为是他与热闹的聚会格格不入,俞热闹俞显孤独。回来发现他是在看河对面他的白月光黛西。还有明明书名是盖茨比,为什么前几章都在写其他人,原来书中每个人物的出现早晚都有他最合适的时机,待我们认真品读。

读完之后意欲未尽。盖茨比到底是怎样的人我没有看懂,他倒酒赚钱,跻身上流社会是因为想要摆脱自己的出身配得上黛西吗。可是看他给自己列的计划表,又觉得他是一个目标清晰,意志坚定的人。直到他为黛西顶罪之后,我觉得他好像是真的喜欢黛西的,那么黛西喜欢盖茨比吗,她只是喜欢被盖茨比追求的感觉,喜欢盖茨比的地位带来的光芒吧,所以我为他感到不值,为那样一个外表美丽,魅力四射但极度自私懦弱无能的人而死真是太可悲了。生前门庭若市,死后连个送葬的朋友都没有,可见人性是多么的自私,真是既可悲又可怜。

虽是写盖茨比,却是从尼克的角度来写,黛西的软弱、乔丹的张扬、布坎南的双标……每个人的性格特点都很鲜明,每个人物都很鲜活,贴近生活。

文笔优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篇4】

中间有点枯燥,没心思理清人物关系,过一阵会重新读。

对开头的一句话,盖茨比父亲对他说的,每逢你想要批评别人的时候,你要记住,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所拥有的那些优越的条件。这句话,让我对最近几天的事有点感触。

最近有点累,心态不好,遇见个什么人什么事都咋咋唬唬的。一起上课的小伙伴是个不怎么精致的姑娘,特别贪吃有点爱占小便宜还爱算,一块钱一块钱的算计。我心里对她有点不屑。尤其她还说要攒钱去旅个游考个什么证,我说旅游考证这种正事不应该父母给掏钱么,毕竟还没有毕业没有收入,(我也很可耻自己二十多岁了还得吃喝爹妈的,读研的话还得再吃喝几年)我从小父母就非常非常支持我学兴趣班,还根据时间季节什么的学的不一样,在兴趣班这方面从来花钱从来不手软。我没什么天分,不过好在算听话,练扬琴的时候手腕子练到肿,手背被我妈用琴槌抽紫,跳舞的时候天天撕腿撕腰哭,学游泳的时候因为害怕不敢下水,直接被老师扔水里,练跆拳道的时候肌肉拉伤直接躺地下了,教练给按摩一会,好了第二天接着练,滑旱冰小腿被鞋卡到破皮冒油,我爸给我缠上纱布接着玩。我自己意志挺不坚定的,要是靠我自己我什么都学不成,优点就是还算听话,也没有过什么叛逆,除了他们这方面对我严厉点,平时好吃好喝好穿还是挺惯着我的。坚持下来之后,现在无比感激他们,所以我坚持对待孩子父母要恩威并施该揍就揍,有点扯远了。想说的就是到现在这些乱七八糟的爱好父母也很支持,有的父母让孩子假期去打工兼职,我爸很明确的不让我去,暑假会主动给我钱让我去办卡游泳,寒假就给钱让我去健身馆,要是去不太远的地方有他们信的过的我的同学作伴,也支持我去旅游。

以前一直觉得天下父母都一样,支持孩子学习他们喜欢的东西。上大学之后通过身边越来越多的同学,我才意识到很多人的父母都觉得那是浪费钱的没用的东西我不否认那些没用,因为我不是艺术生,也不是体育生,以后的工作也没想过要靠那些。不过有这些爱好,生活精彩多了,哪怕是自己一个人。不必和所有人讲,也不指望谁懂。

只是想借着这个我爸我妈看不见的平台感谢他们,我很爱你们,也非常佩服你们,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会把女儿看的比钱重,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会有眼光的让孩子学本事。我也应该记住不要随随便便就对别人下定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没有高贵粗鄙之分,因为我不知道别人的经历,别人的生活,所以更没有资格评价。要学会感恩,要坚定自己。

最后要感谢一下愿意在我迷茫的时候给我指点迷津的人,温柔的说也好,批评我也好,感谢是真的

文笔优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篇5】

再读伟大的盖茨比,感受又不一样。尽管盖茨比一开始编织了一个和戴西等位的背景以此来接近戴西是出于年轻人面对美好事物的生理冲动,可爱上戴西之后他是真诚的,他也在努力缩小着他与戴西的距离。他的悲剧在于,他以这段爱情为信仰,编织了一个太过于理想的梦,在这梦里他单一的认为戴西一定是只爱他的,她嫁给汤姆完全是因为家庭和经济环境所迫,于是盖茨比觉得只要他的经济可以达到和戴西匹配的程度,那么就可以把戴西赢回来。那么戴西爱什么呢?我认为她也曾爱盖茨比的年轻帅气和陪伴,但她是物质条件下培养和打造出来的女人,她既需要良好的物质条件供养自己,也需要浪漫的爱情和足够的关注来填补自己空虚的心灵,但她从未具备过同甘共苦的早期经验和本领,因此对她而言物质是基础,爱情是调剂,生活是需要永远围着她的利益和需求来转的,她需要的是一个为她添砖加瓦的男人,但她自己从来都不具备并肩作战,同甘共苦的本领。因此,除了爱情和她本人,她似乎没有任何其它的东西可以回馈给盖茨比。戴西最爱自己。我也在想,如果没有发生这起交通事故,戴西会不会重新和盖茨比走到一起?恐怕也不会。第一,从经济的角度来讲,相比汤姆,盖茨比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地位没有那么稳定,物质条件又是戴西生存的最不可或缺的因素。第二,戴西也不是完全不爱汤姆,这一点在汤姆和盖茨比质问戴西时的犹豫就可见。第三,盖茨比的再次出现恰恰在戴西感到自己被汤姆冷落而精神空虚的时候,而汤姆在面对盖茨比的争夺时表现出了比平时在乎戴西甚至打算回归的感觉,戴西不可能不为所动。第四,戴西面对选择,犹豫逃避不够果敢,她不擅长做选择,也不敢冒风险。第五,本质上戴西和汤姆是一类人,在她潜意识里,自己的利益和安全最重要。因此,只要汤姆愿意回归,物质方面又没出问题,戴西就无法敢于和盖茨比在一起。

文笔优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篇6】

这部被如此看重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是怎样一部小说呢?从故事情节的层次说起吧。青年军官杰伊·盖茨比出生于美国中西部一个普通农家,他英俊聪明,耽于浪漫的好梦。他在南方一个大城市驻防时,和一个“大家闺秀”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出征欧洲期间,美丽风流的未婚妻却嫁给了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

盖茨比复员归国,在纽约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旧爱。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赶时髦迁居大纽约市长岛豪宅,盖茨比便在其海湾对面买下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经常举行盛大的晚会,等待机会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重温旧梦。久别重逢,黛西深为盖茨比忠贞的爱情所感动,也为他的财富动心。汤姆发现两人间的隐情后,在纽约寻衅摊牌,当众揭露盖茨比靠私酒买卖暴富。盖茨比不甘示弱,坦陈两人间五年不渝的爱情,要求黛西跟他走,黛西却拒绝和粗鄙不忠的丈夫分手。黛西驾车从纽约回家途中,心绪不宁,撞*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太太。盖茨比决心为她承担罪责。汤姆谎称驾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

“三角恋爱”的模式在中外小说史上屡见不鲜。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由于富有的第三者的介入而分手,结果造成悲剧,也不在少数。19世纪英国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的杰作《呼啸山庄》就是一个例子。可是,在天才作家的笔下,一个言情小说的平常模式却被点化成一个“高贵的野蛮人”心灵承受最深刻的苦难的戏剧和景象、一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即受难”的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基本情节也属于同一个模式,菲茨杰拉德的天才却将一个并无多少罗曼蒂克色彩的“三角关系”点化成为一个独特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灵魂受难的缠绵悱恻的悲剧。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7篇)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阅读童年后,我对马克西姆·高尔基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如何在写童年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1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了,这本书的名字叫《童年》。《童年》主要是写: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去世了,母亲从小就不在阿里克谢的身边,后来是外祖母来照顾阿廖沙。不久,他便上学了,他有两个表哥,都叫萨莎,米哈伊尔舅舅的萨莎跟他一起去上学,萨莎才上了几天课,就逃学了。后来,母亲又结婚了,但是因为继父赌博,他们家很快破产了,阿廖沙念完三年级之后,母亲去世了,阿廖沙从此没有再读书。外祖父成为了乞丐,并且疯了,他也从此成了一个流浪儿……

我看到一半时,已经是泪流满面了。我看到阿廖沙早年丧父的地方,就会唉声叹气,那时候的生活可真让人觉得悲惨啊!我勉强继续看下去,我越看越伤心,终于,我看完了。我看到阿廖沙学习那么好,却因为穷买不起书时,学校因而要开除他,幸亏主教将他留下来了。阿廖沙的双亲死后,阿廖沙只好自己养活自己和外祖母,你想想,他只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呀,要靠捡垃圾生存,还要照顾外祖母。我们现在过这么好的日子,有吃有喝有穿,怎能不好好珍惜呢!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只有多读书,才能养活自己。文中的主角阿廖沙的悲惨生活让我感到可悲,但阿廖沙照顾奶奶的心又使我感动。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2

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3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4

窗外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像一曲欢乐的乐曲,我坐在窗前,再一次翻开了《童年》。

这本书是高尔基记录自己小时候生活的书,是一部自传体。

文中的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比什科夫——阿廖沙(化名)是高尔基的真名。阿廖沙的童年很艰苦。他年幼丧父,与母亲、外祖母住外祖父家,那时他三岁,后来母亲也离开了他。

外祖父爱抽打外祖母和孩子,我记得最深的是阿廖沙染坏一匹布被外祖父打晕死过去。阿廖沙因为生活在一个弥漫残暴、自私与仇恨的家中,他小小年纪就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与丑恶。

但阿廖沙也遇到了真正善良的人。外祖母如一盏明亮的路灯,照亮了阿廖沙成长的路,她把充满正义与光明的故事告诉阿廖沙。高尔基说:‘’在她来到之前,我就像沉睡着一样,生活在黑暗之中,但是,从她来到之后,唤醒了我,把我从黑暗中拯救出来,带我走进了光明。”但生活在黑暗中的阿廖沙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将艰苦还没化为人生的动力,不断奋斗,最终成为了人人敬仰的大文豪。多么励志的人生!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心中酸酸的,十分同情阿廖沙,相比之下,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有家人的关心,父母的陪伴,不愁吃穿,每天可以心无旁骛地学习,难道我们不应该珍惜这样的生活吗?另外,阿廖沙身上的那些优秀品质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读《童年》,我们可以在书中发现我们自己的身影,也会从中学习到很多道理。

这本书值得一看,相信你捧上这本书的时候,也一定会“手不释卷″。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5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童年,而且都会有不同的“精彩”,可能是快乐的,可能是悲伤的,可能是富裕的,可能是贫穷的……就连高尔基也拥有着一段令他难忘的童年,之所以难忘,还要归功于《童年》这本书吧,仔细地翻阅着本书,静静地走进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的童年……

这本书的个个角落都体现出了阿廖沙家境的贫寒,不过,他的外祖父是开染房的,但随着家业的衰落就变得脾气特别、极其的暴躁,像个爆竹一样,一点就着,还动不动就打阿廖沙。当然了这种环境未必能让阿廖沙成为前苏联最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之所以,让她这样功成名就,那得归功于他的外祖母,以及小茨冈(伊凡)等一些心地善良的人,就是在他们的鼓舞下,造就了一个充满爱心的高尔基。在有一段时间中,外祖母与阿廖沙相依为命,每每读到“外祖母拿着阿廖沙挣来的钱默默地留下了眼泪”,我也会情不自禁的被书中的情节感动而与书中说的那样,留下了眼泪。

书中还有几个比较受我关注的两个人物,其一就是“外公为阿廖沙讲述伏尔加河上的纤夫”里的卡希林。她的凶恶残暴已经是出了名的。她其实也有个性么,例如:唯利是图,薄情寡义等等,我不说大家也能看得出来这些词全是贬义吧,她,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她呢,在整本书中与阿廖沙成了对比,也是市井小市民的典型形象罢了。

那另一位呢,便是伊凡诺夫娜了,也比较有名,不过,她可是俄国文学史上最鲜明最富有诗意的形象。她也比较勤劳、善良、乐观,有时也比较聪明,而且还十分刚强果敢嘞。

这本书不仅仅只在情节上跌宕起伏,曲折动人,描写方法上也是值得一提的。《童年》运用了从儿童观念与成人的视角。一方面,从儿童视角光差描写生活,让童年更加生动活泼,活活鲜鲜展现在我们的眼前。另一方面,作者有偶尔以成人的视角评点现实,是文章富有思想性与哲理性。

语言上也有着艺术的脚印,特点便是活泼,经常经常将场面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后给人一种身临其中的感觉,这既是语言上精华。

或许,你的童年经历着不同样的迁变,或许你的童年已经远去,我想说的是,不论,你的童年是快乐是悲伤,都请你珍惜,更何况已经逝去童年的人们,因为,童年,属于你的只有一次。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6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意义非凡的书——《童年》。

《童年》是著名作家高尔基传三部曲的第一部。这本书以高尔基本人童年的生活经历为题,并在基础上进行了艺术加工。

和高尔基相比,咱们的童年是快乐的,是无忧无虑的。高尔基残暴的外祖父几乎每天都抽打高尔基,而咱们的爸爸妈妈对咱们充满了疼爱与关心。

和高尔基相比,咱们的童年是幸运的,是没有痛苦的。高尔基幼年丧你,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童年。十一岁时最疼爱他的母亲也不幸病逝,高尔基成了一名名符其实的孤儿,小小年纪就开始只身到“人间”谋生,在俄国的最底层社会受尽磨难和艰辛。而此时的咱们却呆在美丽的校园里,在老师们的教导下努力地学习知识和本领......

就是在这样的艰苦环境下,高尔基却成就了其伟大的一生,成为俄国最杰出的文学家!和高尔基相比,成长在二十一世纪的咱们又岂能不更加加倍努力?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7

每个人都有童年,下面与各位分享下《童年》读后感

我读了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它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一个叫阿廖沙的孩子的童年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了解了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家庭。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和十分敏感的好孩子,能辨别是非,有坚定的、不屈不挠的意志,虽然他生活在一个不太好的生活环境里,但这反而让他成长为一个坚强、正直、勇敢、自信的人。阿廖沙还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它很同情穷人,经常帮助他们。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文笔优美的天才少年维克托读后感范文合集(6篇)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读后了《天才少年维克托》,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您抓住了《天才少年维克托》的哪些精髓呢?为此,栏目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文笔优美的天才少年维克托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文笔优美的天才少年维克托读后感范文【篇1】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做《天才少年维克多》的课外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做维克多,是一名小学生。他有一个外号叫做傻瓜维克多。你们一定会问:“封面上说他是一个天才,可是为什么有人叫他傻瓜维克多呢?”别急,等你听完这个故事你就知道了,故事是这样的……

从前有个人叫维克多,他生活在旧金山,他的学校是梅林小学。维克多说话结巴,是一个早产儿。有一天,学校举行智商测试。这次的成绩只有老师知道。可是维克多的死对头达夫从老师那偷听到维克多的智商只有73。从此以后,大家都叫他低能儿、傻瓜维克多。17年过去了,当维克多回到梅林小学再次查找自己的测试成绩,才发现自己的智商竟然是173,维克多大吃一惊。后来,维克多成为一家创意公司的总经理,还成为门萨思协会的主席。在一次演讲中,维克多告诉大家:“智商只是一个数字,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一生。我之所以当了17年的傻瓜,就是因为那一个数字。所以请大家相信自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相信自己,不要太相信别人的,当别人说你是傻瓜时,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是傻瓜。记得有一次,天下着雨,妈妈送我去上学,路上很多车。等妈妈把我送到学校时,我已经迟到了。下课了,同学们围着我说我是慢蜗牛。我心里很难过,就躲进厕所里放声大哭了起来。过了一会,我想起这本书里的话,于是就不哭了,又开开心心的去找同学玩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不要因为某件事而认为自己不能做到每件事。我想起有一次妈妈给我报了一个主持兴趣班,但是我有点害怕,我不敢上去。我突然想起书上说的少年维克多,又想起了大发明家爱迪生曾说过“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心中顿时充满信心,自信地走上了台。

文笔优美的天才少年维克托读后感范文【篇2】

一个人是傻瓜,还是天才,有时只在一念之间。今年暑假,我见证了一个傻瓜变成天才的瞬间,他就是天才少年维克多。

维克多是个早产儿,生下来体重就比正常婴儿轻一公斤,六岁的时候,被怀疑事物理解能力落后,有语言障碍。在学校里,许多同学都不喜欢他,排斥他,骂他是个大傻瓜。成绩也常常倒数第一。没错,就是这样一个“傻瓜”最后成为了爱弗利公司的经理,国际智商组织门萨协会主席。你们一定会好奇,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他的命运呢?

我想,应该是他相信自己,让自己变得自信,一直做他自己。

记得一开始,罗纳德老师把维克多的智商弄错了,智商173的维克多被学校里的同学看不起,他也认为自己是一个傻瓜。多年以后,维克多的智商被重新确认,他居然是一个天才!可是,在智商确认之前,高智商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帮助,因为维克多不相信自己。

尽管如此,斯图尔特教授和蕾切尔老师却一直鼓励维克多,对他不放弃,一直教导他要对自己有信心。即使维克多想放弃自己,他们却用爱、信任和关怀来浇灌维克多脆弱的心灵。多年后。在老师、朋友的帮助下,终于,维克多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他提交了第一份策划书,得到了认可。正是这份策划书鼓励了维克多走上事业的高峰,成为了门萨主席。

读了维克多的经历。我明白了一定要相信自己,绝不放弃,今天的痛苦可能变成明天的希望。请记住最后一句话“Be yourself”做你自己,你一定会成功。

文笔优美的天才少年维克托读后感范文【篇3】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书,名叫《天才少年维克多》,我觉得这是一本很有教育意义的书。

这本书介绍了主角维克多童年时的故事和长大后的经历。维克多是个早产儿,生下来比正常孩子轻1公斤,他个子不高,力气也不大,做什么事都是最后一名。不仅如此,和别的孩子相比,说话也晚,吐字也不清楚,没法和别的孩子玩到一起,智商测试只有73,上学时,经常受到欺负。

有一次,美术老师带着同学们到草坪上去上绘画课,维克多画了风和一个死了的小虫子,老师和同学们都觉得他画得不好。回到家,爸爸却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他说,这是他看到的虫子中,最好看的一只,风的那张也画得一样棒。

在一次放学后,维克多用树枝搭出了汽车、房子、椅子等各种图形,同学们看见了,笑话他,说他傻,做出来的东西也傻,有的甚至把他做好的东西踢散。学老师斯图尔特却称赞他摆了“了不起的作品”,还拿相机给拍下来,并告诉他“你绝对不是傻瓜”。在他难过的时候给他讲《决不,决不,决不放弃》的故事,给小维克多勇气。

虽然在他18岁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傻瓜,但它一直没有放弃努力。后来,维克多成年以后,他去学开车、找工作,成为了著名的艾弗利公司的经理,还得到了泰勒董事长的肯定与赞赏。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自己的智商为173。维克多还加入了全世界最好的智商协会——门萨协会。

这本书告诉我们,永远不要被别人的话击倒,要有自信心,“做你自己”,“请相信自己,请相信自己是一个伟大的存在”。不要嘲笑比自己差的同学,要互相鼓励。也告诉老师和家长们,不要放弃任何一个孩子。

文笔优美的天才少年维克托读后感范文【篇4】

暑假里,当我打开《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时,维克多成长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维克多是一名早产儿,吐字不清,手脚不灵活。上小学时,同学们都称他为“傻瓜”,可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凭借自己顽强的意志力,维克多努力着,坚持着,后来维克多竟然成为了国际门萨协会的新任主席,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了不起的英雄。

其实,小的时候,维克多也是一个不够自信的孩子,当别的小朋友说他的智商只有73时,他也很难过,觉得自己是笨蛋,什么事都做不好,他很郁闷,一度不愿意说话。可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意外的发现自己也和其他人一样,能够出色的完成有关的任务。于是他阳光地面对生活,什么事情都努力去尝试,人生也因此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想那次维克多恢复自信的瞬间,是多么的重要,就是那一抹透亮的自信之光——从此开启了他不懈攀登、勇于拼搏的奋斗之路。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生活中所遇到的种种困难挫折,既能成为掩埋我们的“泥沙”,又能成为激励我们奋发向前的动力。

从维克多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夏季来临,学游泳是我盼望已久的事。为此,妈妈给我报了一个游泳培训班专门进行训练学习。第一天,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尝试着下水练习。按照老师说的方法,深吸气后,再到水下用嘴巴慢慢吐气。当我憋足气小心翼翼地把头深入水中时,只感觉鼻子酸辣酸辣的,心怦怦直跳。我猛地钻出水面,紧接着就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好难受。接下来的几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我有些心灰意冷,觉得自己要打退堂鼓了。回到家里,妈妈鼓励我说:“失败是成功之母,不要害怕困难,勇敢地去尝试,你一定行!”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在家里开小灶,在脸盆里努力练习“屏气、换气”;在瑜伽垫上练习划手,蹬腿这些基本功。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攻克了恐惧感。动作姿势也慢慢地由生疏到协调。入水之后,我不再惧怕,而是勇往直前。现在的我,可以在泳池里随意穿梭,从头游到尾,就连潜水也不在话下,像一条活泼可爱的小鱼自由徜徉。正是妈妈的鼓励,给了我勇敢前进的信心,正是不断的坚持,成就了我的梦想。

人生的道路上会遇到困难和挫折,我们要朝着理想坚持下去!那一抹透亮的自信之光,将指引着我们,不断向前!美好的明天在向我们招手,加油吧!

文笔优美的天才少年维克托读后感范文【篇5】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要想自己优秀,就得尊重自己、相信自己,只要有自信、有努力,干戈终究会成玉锦。

所谓的“天才少年维克多”,也就是维克多?罗杰斯。他是一名早产儿,说话晚,吐字也不清楚,六岁时被诊断为认知能力低下。虽然爸爸妈妈总给他加油鼓励,但在学校他却备受嘲弄和打压:他细心地指出参赛模型的缺陷,同学们全当没听,还嘲笑他傻子懂什么;他解开一道难住全班的数学题,老师认为他撒谎;智商测试结果173,却被老师说成73。最终,维克多缀学了,连初中都没有毕业。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维克多通过解答广告牌上的题目成为了艾弗利公司的职员,并且知道了自己的智商是173,找回了自信心,于是他便成为了一位名扬世界的天才

这其实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它是世界级智商俱乐部主席的亲身经历。在故事中,维克多过了十七年的傻瓜生活,当维克多相信了自己,他就有信心去面对生活了,成为了最聪明的人。

“发明大王”爱迪生也是个例子,他从小热爱科学,常常异想天开,做出一些稀奇古怪地事情,让常人捧腹大笑。爱迪生上学没有三个月,就被老师斥为低能儿而撵出了学校。但爱迪生在___严格“家教”下,通过自己不懈努力,发明了电灯、留声机……成为造福人类、流芳百世地一代科学巨匠!

现实生活中的我就是一个缺少自信的人。就在期末考试的前一个星期,还在为这次考试而忧虑。心里总想着:唉,这次的试卷会不会很难?能考好吗?要是考砸了该怎么办呢?但是,妈妈却一直鼓励我。于是,我变得自信了,相信自己能考好。每天看看书,做一做试卷,减少了玩的时间。考试结果——成绩不错。原来,自信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了自信,什么事都做不好。就像维克多所说的那样,不,管拥有多么杰出的才能,如果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才能,那么这些才能根本没用。我们拥有的才能,并不是数字可以评价的。如果还没有尝试,就不要给自己的能力下定论。

自信使人成功,自信使人开心,自信使人坚强,自信是人的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有了自信,就等于打开了成功之门。

文笔优美的天才少年维克托读后感范文【篇6】

当我看到书单里的《天才少年维克多》时,我就在想维克多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从小就是天才吗?或是长大后经过努力才成为了天才少年?带着这些疑问,我翻开了《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

《天才少年维克多》是一个“傻瓜”历时17年终于成为名扬世界的天才的故事。本书的主人公维克多是一个早产儿,出生时体重偏轻,个子不高,力气不大,跟别人相比,样样都不如别人,而且也经常受到伙伴们的欺负。在大部分人眼里,维克多一直像傻瓜般的存在,连他自己都认为他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直到智商测试的结果真相大白,原来维克多的智商是173,并不是73。从此以后,他充满自信,充满活力,最后成为了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的主席,成为了闻名世界的天才。

书中的蕾切尔老师多次用“相信自己”这句话来鼓励维克多。这句话对于我来说也作用不小,记得刚学跆拳道时,每次打实战我都缺少自信,只要看到对手上场,我就心里紧张,腿法全乱,平时学的好好的基本功根本用不上,每次实战都是输。后来教练帮我分析原因:我并不是基本功不够扎实,而是因为我缺少自信,面对对手不敢踢,不敢打。教练给我加油鼓劲,我向一些有经验的冠军学员请教实战经验,现在的我在竞技实战中自信心十足,每次都发挥不错。在今年暑假的建德市青少年跆拳道比赛中,我还获得了同级别赛的第三名呢!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终于知道了只要相信自己,每一个平凡的孩子都有可能成为天才。

文笔优美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优质读后感范文推荐6篇


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在阅读乔治.塞尔登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为此,编辑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文笔优美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优质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文笔优美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优质读后感范文【篇1】

寒假的期间,我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一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悦耳的音乐,受益匪浅。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玛利欧的家庭是一个不太富有的家庭,有的时候连两美元都很难挣到。有一次,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把两美元的纸币吃掉了,纽约有名的老鼠地主——塔克老鼠把难以割舍的两美元送给拉了蟋蟀柴斯特,让玛利欧家不损失两美元。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

读完了这一个故事以后,合上书本,我揉了揉疲劳的双眼。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因为我的爱好和它的爱好一模一样,不过学习其他课程也要有特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市民!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我要吧这种精神发扬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成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亲爱的同学们,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这本书我一个小道理:懂得了我们每个人,每个同学都应该爱惜友谊,都有一个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

文笔优美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优质读后感范文【篇2】

在这个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想:广场上怎么会有蟋蟀呢?蟋蟀不是在草地上吗!怎么跑到广场上去了呢!于是我带着好奇心用了半天就看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蟋蟀叫柴斯特,正在树上睡觉,因为贪吃跑进了野餐篮子里睡着了,醒来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被玛利欧这个男孩当宠物养着,柴斯特还认识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他们还在中国的唐人街吃了中国晚餐。如果这三个好朋友没有在晚宴上疯狂举动,火灾就不会发生,柴斯特也不会把自己的音乐天赋展示给别人,结果现在全广场的人,啊!不,全纽约的人都在听柴斯特的唱声,柴斯特还差点被玛利欧的妈妈给扔掉。但是这时的柴斯特并不快乐因为它很想回自己家长,事后在两个朋友的努力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坐上了列车回到了家乡。

这本书告诉我们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帮助,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应该去帮助他人。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别人也会帮助我们。

文笔优美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优质读后感范文【篇3】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讲的是蟋蟀柴斯特的故事,它爱家乡,但因为因为贪吃到了纽约,在那儿,它认识了两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塔克老鼠和享利猫,还见到了一个对它很好的小主人玛利欧,但它最后还是在塔克和享利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

柴斯特是一只很聪明的蟋蟀,它那动听的歌声让它的小主人家的生意红火了起来。我想:如果我有这样的一只蟋蟀那该多好哇!

《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中,表现出了那种美好的友情,享利猫和塔克老鼠不但都是柴斯特的好友,同时,两个动物也是两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享利十分善良,用书中的话说:这只猫善良的实在是没法说。柴斯特充满了对家乡的留恋,这是我读书时体会出来的:老家是最温暖的。柴斯特这种心态我们应该学习,时时刻刻不要忘记自己的家园。

这是一本让我欢笑,让我流泪的书,你也买一本看看吧!很值得看的啊!

文笔优美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优质读后感范文【篇4】

春节时,哥哥送给我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它看似平常,但细细品读后,你会认为这是一本可以温暖心灵的书,作者乔治﹒塞尔登用动人的笔调,为我们呈现了小蟋蟀、小老鼠和猫之间的珍贵友谊。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野餐篮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但它是个幸运的小家伙,在这里,它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机灵的老鼠塔克和憨厚的享利猫。柴斯特特别有音乐细胞,它不仅会演奏当地的流行歌曲,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音乐家!

读了这本书,我被小蟋蟀柴特斯、小老鼠塔克和享利猫之间那种深厚友情打动了,我深切地体会到了友情的珍贵与美好。其中一个片段让我印象特别深刻:老鼠塔克拿出一生的积蓄为柴斯特还钱,弥补了柴斯特的过错,让柴斯特重新获得了自由。多么伟大的友情啊!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作为人类,我们也要向它们一样,真诚与人交往,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每个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我们也一定会收获到伟大的友情!我呼吁让我们一起用友情来装扮世界,让世界变成一个充满温情的美好家园!

《时代广场的蟋蟀》犹如一碗温暖心灵的鸡汤,它可以滋补我们的灵魂,升华我们的思想,是一本值得珍藏品读的好书。朋友们,当你有空时可以品读一下,看看和我是否有同样的感触。

文笔优美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优质读后感范文【篇5】

一本书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讲了:有一只老鼠叫塔克,蟋蟀柴斯特的家乡在康涅狄格州,有一次,他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野餐篮给带到了一个叫纽约的繁华明亮的城市里,幸运的柴斯特在地铁站遇到了亨利猫,塔克鼠,还遇到了他的主人,玛利欧,玛利欧在冯先生那为柴斯特做了一个蟋蟀笼子,日子就这样过去了,柴斯特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学了几首歌曲,柴斯特是只蟋蟀,每首歌听一遍就记下了,柴斯特的个越来越多,震惊了整个纽约,到了秋天柴斯特是只蟋蟀,他想在临死之前,回到自己的家乡,就这样,他离开了自己的同伴。

秋天是所有蟋蟀的祭日,我相信塔克和亨利一定会想念柴斯特的,因为它们是最要好的朋友。

这是一本好书,是一辈子要读的书。

文笔优美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优质读后感范文【篇6】

玛利欧在时代广场地铁站,替爸爸卖报纸,老鼠塔克一直在地铁站的废水管里住着。玛利欧收留了被一根腊肠所诱惑才来到了时代广场地铁站的蟋蟀:柴斯特,而回来的妈妈却不太喜欢它,多亏爸爸和玛利欧说尽好话,才幸免柴斯特没有被扔掉。柴斯特在报摊的时候,给白利尼一家带来了厄运,首先是吃掉了两元钱钞票,后来又弹出沁人心脾的音乐,导致塔克舞性大发,撞到火柴盒,引起了火灾,所以跟白利尼妈妈关系非常的不好,白利尼妈妈先是认为虫子会传播细菌,又认为虫子会带来厄运,最后认为它会召来狐朋狗友。多亏柴斯特在昨天晚会上学了不少新曲子来抒发悲伤心情,它所弹奏中得重归苏托莲,正好是她妈妈最喜欢的歌曲,所以玛利欧妈妈就不再生气了。史麦德利先生听说后,写了一封信给纽约编辑编成一份报纸。当这份报纸已出版,凡是有好奇心、热爱音乐的人士们都被柴斯特沁人心脾的歌声深深打动,就这样,柴斯特一夜成名了。柴斯特一夜成名,人们开始抢购报摊的报纸,每天傍晚,所有报纸一扫而光。但是柴斯特深深感觉到这不是真正的快乐,一天两次音乐会让它疲倦,人们一双双眼睛盯着它让它恐惧……等等,终于有一天,它决定了,回到自己的故乡——康涅狄格州。

文笔优美的我与地坛读后感范例6篇


史铁生先生说: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它是必然的结果。就像史铁生先生一样,不被命运打败,方能成就不凡的自己。那么,你读完《我与地坛》后,感悟到了什么人生真谛吗?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文笔优美的我与地坛读后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文笔优美的我与地坛读后感【篇1】

作者在写这篇作品前在双腿残废的沉重打击下,在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也没有的时候走进了地坛,从此与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15年后,执笔写下了这篇文章。 倚栏轩文学网

文章节选二部分,第一部分写自己在地坛中得到的生命启迪和人生感悟。

在史铁生笔下的地坛——荒凉但并不衰败,看第5段小虫的描写,小虫虽小,而且身处荒芜之地,但它们都以自己的方式而活着,在眼前霎时出现生动的画面,展现了小虫们顽强的生命力。史铁生观察之仔细令人难以想象,纸上的昆虫,在他的笔下都赋予了生命,我想这也是作者对生命思考的一种体现吧。

在第一部分中,地坛似乎和作者很有缘分,不仅生活在地坛附近而且它是作者病后理想的倾诉对象。“它像是等我而来”,作者说,发出了命运不由己的感慨,结合上下文,地坛已经成为作者的精神家园和灵魂依托。

作者在地坛中,想着生、死,最后终于得出解答:“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日子,”“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是的生命不过就是如此变更交替,生是希望的复燃;智者只会把人生之死当作最大的冒险。我们应该怎样的活下去?为什么要抱怨上帝的不公平?谁能帮助我们改变命运呢?我们只能靠自己。当一个人能够豁达的面对死亡的时候,能够以平静的心态看待和谈论死亡的时候,他当然就获得了坚强活下去的自信。

文章第二部分是对已故母亲的缅怀,第二部分的文字描写细腻,字里行间却都透露着淡淡的忧伤,自责。

在第二部分的第三段,作者描写道:“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了一件什么事又反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这是多么令人心碎的场面!母亲在想什么?安慰?祷告?担忧?……?母亲为儿子想了这么多,可惜儿子却浑然不觉。由此不觉联想到以前语文老师问我们,当我们的母亲为我们端来一杯牛奶或一盘水果时,谁会想到这就是伟大的母爱,谁会深情地道一声谢谢呢?很遗憾,没有人做到,我也惭愧万分,因此在往后都倍加注意了。

第二部分4、5段写以小说发表回报母亲,有哪一位母亲不为自己子女的成功而骄傲?这是人之常情,天经地义。而当一个本能为你自豪的最亲亲人不在了,心里是何等的失落?史铁生这时才真正理解了母亲的苦难与伟大。

在整个第二部分中,都贯穿强烈的痛悔和自责,这个由于男孩子的羞涩与倔强,在深深自责的同时告戒年轻人。

“多少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圆中不单是处处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这句话与前文呼应,形象地表现了母亲在“我”生命中的重要性,“我”在母亲生命中的重要性,这就是对“母爱”最好的诠释。

文笔优美的我与地坛读后感【篇2】

史铁生推着轮椅缓缓地进了园子。他想寻找生的理由,或者死的解脱。一个返乡的知青、一个失业的大龄青年,一个多愁善感的大脑,再加上一个高位截肢不得不依靠透析机活着的现实,史铁生的命运真是多舛!母亲悄悄地跟进了园子,落日的余辉把她慌慌张张的影子拉得悠长,满脸的焦灼终于在看到儿子的一刹那散去。她就这么怔怔地盯着儿子倔强的背影,又怕他蓦地转身发现自己,便远远地守着、藏着。地坛的风翻动着安详的落叶,轮椅的车轮轧过青青草坪,母亲瘦削的脚印散落在地坛的角角落落。一位焦急的母亲,一个雕塑般的儿子,共同凝成了一个千年的守望。一天又一天,十五年的日子就这样看似平静地过去了。这便是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描述的一幅令人难以释怀的景象。

所有的无奈和悲怆都源自一个现实:儿子在二十岁这个“最狂妄”的年纪突然截瘫了。一个满心准备迎接爱情和事业的人,却先迎来了残疾。天塌了!他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当时的史铁生想到了死。殊不知,儿子所有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是要加倍的,“她是怎样的心神不定,坐卧难宁,兼着一个痛苦、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面对着一天天长大、却更加孤僻内向的儿子,已经身患绝症的母亲不知度过了多少个空落的白天和不眠的黑夜。只是这一切,儿子在母亲去世后才逐渐体会。

每次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总是神情肃穆,喉咙里有个莫名的东西在来回嘀咕,胸口憋闷之极,眼泪就潸然而下,父亲的样子便清晰地浮在眼前。八年前的冬天,父亲在我“最狂妄的年纪”上猝然离世。那时,二十三岁的我刚刚走出村子独自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打拼。花花绿绿的高楼大厦在带给我新奇的同时,也挑动起了一颗早不安分的心,我精力旺盛,骑着一把破旧而快乐的单车把梦想洒遍整个城市。然而,几乎一夜之间,父亲没了,就像一座山的底座突然下沉,我心底某个巨大的东西被猛然抽走了。我不忍回忆2001年除夕那天那一刻,那一刻父亲想对我说的很多很多,但是病魔已经不容许他多说一个字。他把自己56年人生的最后一瞥留给了母亲、姐姐和我。之后,他的瞳孔便逐渐放空,一双饱经沧桑的泪眼挣扎着,却终于不听使唤地闭上了,永远地闭上了。父亲的灵魂在那一年、那一天最隆重的时刻升起、飘走,留下了全家无尽的遗憾、对未来的恐惧和对他永远的不舍。

那些年,我因过去猖狂而生的深深自责和子欲侍而亲不待所带来的无边痛悔,几乎带走了我所有的眼泪和对未来的希望。每天下午,我总是摇摇晃晃地骑车到二环边上,找个没人的角落,坐着、站着,又坐下…… 这个世界熙熙攘攘,却没有了我的父亲!在辗转反侧的深夜、在若有所失的傍晚,父亲那白发苍苍的脸庞总是似有若无地出现,然后淡去,终于无形。史铁生写到:“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呀,迷迷糊糊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了。’”难道我的父亲也是由于受苦太多被上帝召回?他像天下所有伟大的父母一样,有着低调的自信,坚忍的意志和对儿女毫不张扬的爱。在乡下干了一辈子民办教师的他,自幼丧父,节衣缩食,养家糊口,数十年风雨交加,有几次濒临饿死的边缘。如果上帝赋予众生均等的苦难,我想他早就应该苦尽甘来、颐养天年了。他勤劳善良一生,却不想会以这样一个残酷的方式来结束人世的苦难。

为了父亲,我发誓要活出个人样来。这种念头从八年前出现到现在依然清晰可见。诚如史铁生所言,“儿子想使母亲骄傲,这心情毕竟太真实了”。我开始全面审视自己的过去和将来,对自己的不满与日俱增,逐渐进入一个狂躁奋斗的时期。我不知道以怎样的方式来“使父亲骄傲”,只是频繁地更换专业、不止一次地谋划变动工作。我无法确定现在自己慌慌张张所撞开的这条路是不是父亲所希望我走的那条路?那条路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是衣锦还乡的荣贵,还是家财万贯的显赫,抑或是内心的豁达、坚强以及与人为善的真诚?

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也可以让一切回归本真。坐在轮椅上的史铁生在母亲去世多年之后,终于明白:“我用纸笔在报刊上所撞开的那条路,并不就是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年年月月我都到这园子里来,年年月月我都要想,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母亲生前没给我留下过什么隽永的哲言,或要我恪守的教诲,只是在她去世之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盘点自己的人生经历,突然发现,自己八年来的奋斗,在“使父亲骄傲”这个外衣的包裹之下,并没有完全剔除那些世俗功名的念想。唯一能够让父亲欣慰的,就是自己在生活面前所一直具有的积极姿态,和逐渐形成的坚韧、宽厚、真诚和豁达。读完书,我掩卷长思,我想那些所谓的名、所谓的利,就像地坛上空那鸽子的哨声、冗长的蝉歌和空旷的啄木鸟声一样,早就应该在时光的流淌中一起逝去了……

于是,我再一次想到了地坛。地坛的风轻轻拂过四季,轮椅上倔强羞涩的少年在内心的安宁中变得坚强无比;一位失去了父亲的儿子在悲愤的奔波中逐渐长大。古殿檐头的风铃摇个不停,可是那些受尽苦难、大爱无疆的父亲母亲们却永远地走了……

文笔优美的我与地坛读后感【篇3】

读完那本《我与地坛》时,我想起文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生活下去的时候,我深有感受。

一个失去双腿不能走动,只能手推轮椅,日日夜夜藏在地坛,观察地坛,能继续坚持生活下去,并且在妈妈鼓励下,让他重燃希望,写下了这本书,令人震撼的人。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他还能坚持到底,体现在书中的那一个个的励志故事。我想,我们在这么优越的条件下读书学习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如张海迪、霍金;还有那些抗疫英雄、抗洪英雄,以及那些伟人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选择了与命运对抗,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艰难困苦。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和灿烂的人生。我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坚强,但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我们便不畏惧辛苦,我们没有他们那般的觉悟,但我们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

比如我的暑假作文要求写6篇,我写了三篇后就搁笔不写了,妈妈在检查我作业时,发现我的作文没有完成,便问我:“你还有三篇作文怎么不写了?”我支支唔唔回答说:“我写不出来了,没有内容可以写的啊!”妈妈说:“那你也不能不写啊?这是暑假作业要求做的,你可以多阅读几本书写读后感,或者写随笔,人物、动物、植物,甚至日记等等都可以写的,只要你用心观察,多读多记就能写了么!你看看人家史铁生为什么写出那么好的文章,他的环境、身体条件都比你差,是因为他不怕艰难,坚持努力,才会成功。”妈妈还说:“我想信你,你只要努力,留下的三篇不但可以完成,而且能写的很好。”

在妈妈的鼓励下,我鼓起心中的勇气,改掉自己的懒惰,坚持每天看书阅读,开动脑筋,开拓思路,寻找灵感,在我的努力下很快就完成了任务。

文笔优美的我与地坛读后感【篇4】

世上之最美的文章,也不过在《我与地坛》前止步,三个字形容:太美啦!以前高中学语文知道,美轮美奂这个词不能用来形容文章,但是面对史铁生构筑起的《我与地坛》这座世之奇伟建筑物,我由衷的赞叹“美哉轮哉,美哉奂哉”。

如果这是散文,那么它已经达到了诗的文字起笔。如果这是散文诗,那么,它却有着像小说那样扣人心弦的吸引人的魅力,我为自己能再次拜读史铁生而悄悄庆幸了起来。

如果我的文字仅仅停留在夸奖的层面上,那么也难以说自己在史铁生这里学到了什么,难以说自己真正读进去了《我与地坛》,之所以觉得好,最深层次的是因为其中所包含和折射的哲理。这些则会成为亘古不变的科学,值得人们深深把玩。

这篇文章前半部分叙述“我”与地坛,叙述我的母亲,二者在我看来,似乎已浑然一物,地坛像母亲,母亲也像地坛,这些出身的刻画,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对,我今天便要给妈妈打个电话。

而后,在文章后半段,论及了死,论及了活,论及了为什么坐着要写作。以小学的语文水平来看,逻辑性很强,但是以一个人一颗心的角度来说,写的一点逻辑性没有,竟全是震撼。我们眺望未来,看着那蹲守在某个时间点的死期,不管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都会在我与地坛这段中悟出点人生方向,然后起航。

最后文章又谈到了三种死亡方式,孩子老人和情侣,这种死之心态,被史铁生仔细的勾勒和形象化,使得我开始觉得,作家成为了一种令人生畏的角色,他们在自己的文章中扮演这各色各样的人,扮演着整个社会,描述着各色人等的心理,一旦与之交往,自己便一丝不挂的站在他们眼前,岂不是让人内心感觉有些发怵吗?

合上史铁生,合上了一个社会,一个世界。

我荡漾在那个社会里,久久的回味着......

文笔优美的我与地坛读后感【篇5】

《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的题目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对于许多同龄人来说也亦是如此,因为这篇文章在小学初中课本里便有收录,但当我再重新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感受,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以前小的时候看这篇文章,压根就没有产生任何的感受。

作者围绕着地坛,用一种平和而坦然的语气叙述着那些与地坛相关的人与事。诉说着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诉说着淡褪了的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同时,对于在地坛里的那对多年来相濡以沫的老夫妇,对于那个热爱歌唱的小伙,对于那个不幸失聪的女孩,作者也用一种旁观者的眼光,静静的在一旁凝望着那一幕幕悄然发生在地坛中的不起眼的故事。就像是这个园子的历史见证者。

我很喜欢史铁生那细腻的笔触和那种娓娓道来的口气,没有过分的情感波动和浮夸,也许瘫痪的病痛让他煎熬过,愤恨过,最终认清了,接受了,平静了,形成一种看透了尘世的坦然和从容,那样的一种淡定,便渗透在文笔中了。正因为如此,在那些文字中,时而透露着的睿智,时而又流露出真挚朴实的可爱。人生经历了那么一遭,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生出愤怒和狭隘的情感了,因而就能坦荡荡的,随性表露任何他想表达的东西,大约是如此,才会动人。对于史铁生而言,地坛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呢,在文章的开头似乎便有了答案“我常觉得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在史铁生看来,他与地坛的相遇是一种命中注定的结果,于是这么多年来他便再没有长久的离开过地坛了。而读完了整篇文章,我更觉得那片荒芜的园地就是他的心灵的栖所,在作者双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中,在他迷茫或消沉的日子里,他便摇着轮椅来到地坛,在那里久坐。我便在脑海中浮想,想象着那个颓然的史铁生,他的轮椅停在一棵苍黑的古柏树下,秋风飒飒,伴着那个孤寂的黑色背影,整个场景似乎充满着世纪末的气息。最初的那段日子里,史铁生正经受着灵魂的煎熬,他思考着自己生存的意义。双腿就这样忽的一下没了,不但是身体,似乎连心灵也没勇气前行了。

无论是谁经历了这般挫折,短时间怕也难得想个明白,想个透彻。而那个人烟稀少的园子,则仿佛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场所,宁静却还不至于荒凉衰败,身处于大自然中,凝听风声和鸟鸣,调理纷乱的思绪,简直再好不过。在那座地坛里,他就像在自家的后花园里一样自在,尽管那是个公共场所,但我却觉得那更像是他的地盘,因为没有人能向他一样熟知地坛里的每一棵草每一株木,史铁生的轮椅车印日复一日的碾过同一条路径,他呆在那里,看着那些远在他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时就已经存在的古树上的树叶发芽,变得葱绿,泛黄,最终凋零,又重新发芽。日复一日的共处,让史铁生最终把自己的灵魂与这座地坛相连,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这座地坛,让史铁生真正认清了自己的灵魂。正因为此,只有在地坛,他才能释怀,才能毫无保留的敞开心胸,把那轻易不外露的真率留给了地坛。于是乎我开始羡慕史铁生能“拥有”一座地坛,大概我们每一个人内心深处都渴望这样一个“地坛”,在那里,我们可以寄托一份喜悦,或者埋下过往的忧伤。史铁生与地坛的那份牵连,也许真的是冥冥之中的命运安排,是上天给他的一份补偿。大概他也感受到了上天的那份恩赐吧,于是他才会在纸上写下这样的话,不知为何,每每诵读这段文字的时候,内心总会涌起莫名的酸楚:“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文笔优美的我与地坛读后感【篇6】

萧瑟秋风起,吹进了那片荒芜的园中,遍地落叶随风而旋舞,天边的那抹彩霞孤独地飘着,看上去有些凄美。有一个人坐在轮椅之上,静静地欣赏,直到月光洒下,他才意识到:“母亲永远不会来了!”

史铁生这个有着悲惨命运的人,在他充满活力的年纪里却双腿残疾,上天像是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渐渐丧失了生活的自信心,恨自己恨整个世界。他开始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发火,但是他的母亲却一直在他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她不管自己身上的病痛,却执意让儿子看菊花。然而上天再次捉弄人,无情地将母亲召了回去,直到史铁生看到萧瑟的秋风中昂首挺立、争奇斗妍的菊花,才认识到了生命中所需要的坚强、乐观及生命的美好与珍贵……

读罢《我与地坛》,作者由最初的对生命的厌恶到努力活下去,这巨大的生命信念的转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啊,每个人的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挫折、困难,但是我们不能在困难面前轻易缴械投降。其实,每个人都是幸运儿,因为最起码上天还赋予了我们生命,让我们能够活在这个世界上,只要生命还在,那么我们就有活着的理由。我们要努力追求自己理想,对命运说:“我一定要让自己活得更好!”史铁生不正是靠着这种坚定的意志,发掘出了自己写作的天赋,成为著名的作家的吗?

然而,生活中有些人虽然拥有着健壮的身体和青春的活力,却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拥有。或因一次考试失利,或因被批评一次,甚至或因失恋了就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谢。史铁生在文中说的那句话还记得吗?“死是一件无需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都不会错过的事”,所以我们何必着急去完成这件事呢?命运有时不能讲公道,但是我们可以像史铁生一样对命运不屈,在现实生活中乐观进取,拥有菊花一般的韧性!

不言放弃,笑对人生,你的生活将开满幸福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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