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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0-24 来源:互联网

文笔优美的荆棘鸟读后感6篇。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阅读考琳·麦卡洛写的荆棘鸟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您从荆棘鸟中有哪些领悟呢?下面是由我们为大家整理的“文笔优美的荆棘鸟读后感”,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文笔优美的荆棘鸟读后感 篇1

《荆棘鸟》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

首先说拉尔夫,他是一个教士,忠于上帝的教士,又是一个男人,一个有着一切需求的男人。男人的外在和内在的一切美好在他身上,都彰显得淋漓尽致,甚至是让世人包括上帝都嫉妒发狂。他为了的理想压抑着自己的情感,但是当遇到梅吉时,这种情绪慢慢的复舒,甚至有了违背上帝的想法。他寻找一切时机和梅吉呆在一起,但是目睹了梅吉身体成熟的变化,他的情感日益膨胀,而又拼命压制着,就这样在矛盾和痛苦中与上帝挣扎着。

随着佛罗海达的最大受益人玛丽。卡森的去世,一纸遗嘱就彻底得把拉尔夫拉到所谓的上帝身边了。拉尔夫无法,也不能估量玛丽的财产和权利到底能覆盖多么广,所以曾经向玛丽求婚,向一个孀居多年的老女人求婚,求婚未成,所以没有财团的支持,红衣主教的梦想也是遥遥无期。但是玛丽窥视到拉尔夫喜欢,并爱着梅吉,深深的刺痛了她,所以用最后的遗嘱强行把拉尔夫控制着,因为她了解一个男人的需要,权利事业永远至上的。

拉尔夫如愿以偿了,去罗马,去梵蒂冈从事着他伟大的事业。但是事情远没有结束,矛盾和痛苦的延续,由于他还是个男人,是个有感情的男人,所以一生被牵制着,我想直到他临终的那一刻,才被上帝所接纳和宽恕。拉尔夫是教士,是男人,是美男子,是光明的化身,还是伪君子,各人各自评说吧。

文笔优美的荆棘鸟读后感 篇2

经典的爱情注定以悲剧告终。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中百味杂成,各种思绪念头涌了上来,也不知该从何说起。

这本书以三代女人的爱情故事作为主线,即女主人公梅吉,她的母亲菲,以及她的女儿朱丝婷,讲述了交杂着爱情,友情,亲情,人性与命运的三代人的故事。

从梅吉与教士拉尔夫见的第一面起,一场凄美的爱情故事就注定发生了。然而拉尔夫在70多岁的爱着他的卡森夫人的一千三百万英镑巨额遗产和名利的诱惑下,背叛了梅吉以及克利里家族。而后梅吉嫁给了长相颇似拉尔夫的剪羊毛工人卢克,当然,这段婚姻注定是不幸福的,唯一使她幸福的是后来拉尔夫去找她的时候她从拉尔夫那“偷”来了一个东西,那就是属于他们的儿子。也许是命运,上帝将梅吉从他那偷走的东西要回去了——他们的儿子戴恩在希腊度假时,为了救两个女人,死于海水中。53岁的梅吉冷静理智地处理了一切,将所有的痛苦深埋于心。用荆棘鸟来比喻她的一生,我想是再合适不过了。

其实当拉尔夫选择了巨额遗产的时候,我也曾经问过自己如果面对着相同处境的时候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当然起码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我可能会选择自己所爱之人,但我又是理解拉尔夫的,作为一个男人,对于事业与名利的追求是再正常不过的,更何况他清楚地知道作为一个教士,他不肯也不可能背叛上帝与梅吉在一起。即使后来情感战胜理智,他和梅吉上床,之后却仍然是痛苦而虔诚地忏悔。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上帝的信仰、对前途的追求,是如此矛盾却又统一在拉尔夫的身上。我又不禁想到如果将他作为一个现代人物放于公共媒体中,估计会有大批女性斥他为“渣男”吧!然而在那样的时代历史背景之下,拉尔夫又似乎别无选择。

而梅吉,她聪明能干,优雅又坚韧。但我不认同的便是她嫁给拉尔夫神父的替代品——工人卢克。也许是因为作为一名现代女性,我认为即使不嫁,也不能委身于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男人,更何况卢克还是一个重男轻女的守财奴。这一嫁也注定了那几年梅吉远在他乡且只能不停工作,身边连回家的钱都不够的凄惨孤独的生活。而后她对卢克的孩子,也就是女儿朱丝婷的冷漠也是我不认同的地方,也许是因为我仍然幼稚,但我认为作为一个母亲,应当对自己的孩子一视同仁。当然在心灵深处,梅吉和她的女儿都是互相爱着的。

除了两个主人公之外,我最喜欢的角色还有斯图尔特,梅吉的哥哥之一。在读这本书前我做过了一些功课,因为描写他的内容不多——他在二十几岁时就死了,所以并没有看到他人对斯图的评价。但是在我看来他是最与众不同的一个角色,他孤僻、沉默却又充满了温柔善良,以及对家人的爱。小说中他对母亲的爱让我印象很深,尤其是最后描写他被野猪压死的片段——“这种时刻也是他早就料到的,这就是为什么他从没有过希望、梦想和计划,只是坐在那里,沉迷于生气勃勃的世界,没有时间为自己的命运痛苦悲伤的原因。”即使是当他的心脏爆裂的时候,他心中想着的依然是无法再陪伴母亲。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落泪了,斯图是早熟的,他看透人世,敏感细腻,让人觉得他不适合在德罗海达那样粗犷辽阔的黑土高原生活。他或许更应该做一个诗人。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还萌生了一些对宗教信仰的思考。尽管这本书的重点并不是在于这些,但毕竟梅吉和拉尔夫之间唯一的阻碍便是拉尔夫是一位教士,而梅吉与卢克的婚姻,菲与帕迪的婚姻也都因宗教问题而有过矛盾冲突。我的家庭也是一个普通家庭,从小我便会唱一些诗歌,会背诵一些祷词。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更多地相信科学并怀疑存在与否,但我明白的是宗教存在的真正意义是慰藉人们的心灵,劝诫约束我们的所作所为,给人们一种精神寄托。所以我对家乡的一些所谓宗教歧视一直很不理解,我的表姐和她交往两年多的男友,因为一家笃信而另一个家庭则是不信,于是双方家庭都坚决反对,迫于无奈也出于孝顺,他们都选择了自己的亲人。但这件事情却使我深深地认识到即使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精神文明开化程度却远远不够,甚至是我一直认为相对开明的母亲,在我未来伴侣必须依附xx的问题上也丝毫不肯退让。但不同宗教的存在意义本是相通的呀。

在这本书中我还看出的一点就是对于女性价值地位的变化,由一开始帕迪决定家中一切事情的父权家庭到后来女权意识极强的朱丝婷,跨越了三代,体现了作者对于女性主义的思索。在书中,作者揭露了男权的独断专行,批判其压制女性的一面(在卢克身上尤其体现),宣扬了女性意识的提升,提倡和谐的两性关系。女权问题不仅仅是书中所表现的,更是当代我们所有女性需要争取的,性别歧视的问题长久以来一直存在,解决这个问题更是任重道远,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零碎地表达了一些自己尚不成熟的观点,感觉不太像一篇读后感。总而言之,《荆棘鸟》将是一本我会再三拜读的书,不仅仅是由于其凄凉动人的爱情故事,更是因为它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丰富的内涵和深刻的道理。

文笔优美的荆棘鸟读后感 篇3

传说中有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灵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己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间婉转啼鸣。它超脱了垂死的剧痛,歌声胜过百灵和夜莺。一次绝唱,以生命为代价。

拉尔夫,他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将成为红衣主教作为自己人生追求,他早已失去的一个作为普通人的权利,包括爱情。在他遇到梅吉前的二十七八年岁月中,他确是这样度过的。但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一切都悄然改变。随着梅吉的长大,这份禁忌之爱带来的痛苦和矛盾与日俱增。最终,他选择了他的上帝,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希望梅吉可以有自己的未来和幸福。有谁能想到,梅吉选择丈夫,居然只是因为他酷似拉尔夫呢?拉尔夫在临终的一刹那,心里才真正放下了梅吉。而梅吉,将要面对的是往后更加孤独的人生,幸好,她一直是个坚强的人。

小时我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孩子,不太领那字里行间透出的深沉的沧桑。无论是帕迪的含蓄温雅,是暴烈渴望的弗兰克,是骄横尖酸的卡森夫人,还是单纯执着的丹尼,或是古怪理智的朱丝婷。直至现在,我依旧是无法完全理解这个家族的命运。脑海里深深记住的,只有梅吉和拉尔夫神父之间的那场刻骨铭心的爱情。

曾经有人把荆棘鸟和枯叶蝶作为对比。荆棘鸟,把所有的生命精彩都演绎在最后的绝唱中,虽然短暂却是绚烂万分;枯叶蝶,在单调宁静中渡过它的一生,虽然单调却是岁月绵延。截然不同的选择,也就注定了截然不同的命运。而我,愿做一只荆棘鸟,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

当一切浮华逝去,剩下的只有泪水,而那些泪水终会随着时间而蒸发,化作一缕无声的水汽,我们所能握住的也不过坚强二字而已吧。

传说中有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以生命为代价……

文笔优美的荆棘鸟读后感 篇4

荆棘鸟在荆棘插进身体最深,最痛的时候发出最响亮,最悲壮的叫声,然而,梅吉和拉尔夫何尝不是呢。

梅吉是一个没有什么大志大理想的典型简单追求小民的简单生活的女人,拉尔夫是一个渴望权力的事业型男人。这样的两个人相爱注定是一种悲剧。梅吉以家庭为中心,爱她身边所有的家人,然而家人的一个个离开,使得她痛苦不堪,更加地渴望得到一种一家圆满的生活。拉尔夫用了一生来追求他的事业,为了得到罗马教会的权力,他不得不放弃对梅吉的爱。我们且不说他们谁对谁错,但他们相爱了是上帝对他们开得最大的玩笑,使相爱的两个人一生都活在折磨与痛苦中。最终梅吉在失去爱子的也在失去爱人的时候,命运可以说的上得到了一种解脱,因为世上的对她来讲最重要的两个人已不再是她的牵挂了。拉尔夫得知死去的戴恩是自己的儿子的时候也已经向命运屈服了,痛苦折磨对他的伤害达到最高境界,最终能死在梅吉怀中可能是最好的结局。

文末,我感叹两个人错误地相爱,幸福永远只能被痛苦淹没。

文笔优美的荆棘鸟读后感 篇5

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题记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但总有人乐此不疲,像是菲奥娜,像是梅格安,像是每一个你。

日薄西山,夕阳沉金。他像梦幻中的人,飘然而来,这是梅格安和拉尔夫第一次见面。梅说:“我在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他了。”我想,爱这一个令人痛苦而快乐的词,它串联着人与人,它也分离着人与人。它让普罗众生痴迷追寻,至死不渝。直至像荆棘鸟一样觅得那唯一的荆棘树。无论以何种方式,无论以哪种身份,无论是因为什么。

我们也总是这样,总是被一些盲目的自我认知蒙蔽了自己的心,让理智或克制的绳索狠狠勒住自己的感情,直至失去,直至离开,我们才放松痛哭。被勒住的感情才倾泻而下,却毫无用处。像孩子丢失了玩具,像是探险者丢失了珍宝,像是游子失去慈母时悔恨没有在母亲塌前尽孝,像是万物失去最后的太阳。一切都追悔莫及,一切都徒劳无功。那为什么不抓紧时间的绳索,用力的去感受爱呢?为什么不表现出自己的感情呢?相信我,拥有时流露出一份小小的爱也比失去后不止的泪水有价值得多。哪怕像火焰一样燃烧,只剩下灰烬。

拉尔夫终究忘不了梅吉,梅吉也忘不了拉尔夫。虽然是他亲手将梅吉推向卢克那个“骗子”,他总是关心着梅吉,却又从不为她停留。虽然他以1300万镑将梅吉“卖了”背叛了她。可他们依然深深地爱着,纠缠着,痛苦着。令人也随之痛心,像荆棘扎进心脏,痛楚蔓延在每一条神经。

我认为他们是禁忌之爱,亦是真心相爱,无论如何他们的相爱是迟早的。梅,这样一位热爱孩子的女性终于拥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她为了他愿不顾一切,几近狂热。“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的爱着某种东西是一种有违常理的事,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安妮又说:“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这真是讽刺,爱本身有什么错呢?它是纯洁的真挚的,又怎么能亵渎神明呢?再说那“至高无上”的神明,难道不是统治者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而创造出来的吗?我相信,真正的神明是普爱他的孩子的,是不愿意他的生灵受苦的。是封建的信义教条,是世俗的眼光,是权力和利益,是他和她无法改变的时代背景阻碍了他们。可笑可悲,戴恩成长为一位极具神性的教士,因救人溺死。在仅26岁的玫瑰年华悄然而逝。这是一种报复吗?梅吉向拉尔夫隐瞒了戴恩,上帝又把梅吉从他那偷走的,又拿了回去。正如尼采所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可是当理由被永远地剥夺了,我不知道梅吉该如何忍受呢。

“追求幸福,免不了要触摸痛苦。”——霍尔特。但这幸福实在是太短暂,要让人用余生来偿还,仍记得在梅吉仍是少女时,她曾在一场大火后从水箱架下面的树丛背后找到唯一一朵半开的浅粉玫瑰。是啊,少女的她像一朵半开的玫瑰。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只是玫瑰的灰烬。这是一场飞蛾扑火的爱,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从中触摸到了最美好的情感,都给他们带来幸福,哪怕是转瞬即逝的。

荆鸟情深,长荆锥心,心血灌为花。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举措,宁化为荆棘鸟,把长长的荆刺扎进心脏,唱出唯一一次也是最凄美的歌声,只为那唯一的荆棘树。而这荆棘树可以是珍宝,权力,智慧,每个人追求的东西。总有一些事物令我们奋不顾身,纵然万劫不复。又像那灰暗岁月中的逐梦少年,又像是为了幸福生活而苦读寒窗的学子。都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欲望付出代价。在这艰苦的泥泞之路,我们却又是清醒的。一如书中所说,“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钉子扎进胸膛。”诚如译者曾胡所说。荆棘鸟“令人掩卷且悲不能抑,感不能竭。”是当之无愧,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我想拉尔夫早就应该明白了,当他感受到梅吉那双仰望他的银灰色眼睛,像熔融的宝石,闪烁着柔和纯洁的光芒时,他们就已经深爱彼此了。

曾经的荒芜土地,长出了新芽,绽出了鲜花。烈火纵燃之地也恢复了原样,一片祥和。我们曾痛下决心,永勿忘的回忆依然愈合了。尽管他们的爱情是玫瑰的灰烬,我依然记得拉尔夫把梅吉赠予的玫瑰。于是那朵半开的浅粉玫瑰变成永恒,补了他们缺失的爱情。

叹荆棘之惋伤,哀荆鸟之骊歌,颂绝世之爱恋。

文笔优美的荆棘鸟读后感 篇6

一开始看整部小说的的时候,是不理解为什么起名为《荆棘鸟》,感觉不怎么搭边。后来看完的时候,才发现再没有比它更贴合的书名了。

荆棘鸟有我们所缺乏的的忠贞、勇敢和执著。在文中每个有各自特点的人身上,都不可避免的发现他们的性格都具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那种不顾一切的态度——飞蛾扑火般致死的执着,就像荆棘鸟一生都在寻找那可能让它以一曲绝唱结束生命的荆棘一样,让人震撼的同时又感动到想哭。荆棘鸟的性格一开始就注定了是一种悲剧,但也是另一种成全和幸福,只有和着血的歌唱才能打动人心,正如永远追寻着永不消亡的爱情才最经典一样。

心得感悟:

小说和现实还是有所区分的,小说中的某个人可能会有我们活着我们身边某个人的影子,但是我们不是也永远不可能是书中的某某某。作者写了致死的执著,但是却未提笔写道谁谁谁因为忍受不了生活/命运的折磨而选择逃避或者自杀,就连弗兰克那个生活在绝望之中的人作者都未舍得给他一种放弃命运的结局,虽然我觉得他死了可能会比活着更为解脱。

我们需要找到一种让我们的精神不会感到空虚的东西,或者是宗教的信仰,或者是某种理想和梦想,只要是让我们能够对生活有所追求就行。这样我们才不会在碌碌中迷失了本心,我们或平凡或不凡,都是需要一种能让我们不放弃的精神来面对这个浮华的世界。

每个人面临选择时不可能都是从一而终,有诱惑、有迷茫、又不知所措,但是只要我们选择了就勇敢的走下去。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梅吉选择嫁给卢克时,我觉得一瞬间所有的美好都破坏殆尽了。甚至不想再看到那本书,但是,我知道那不是梅吉和拉尔夫的结局,所以我有期待,有纠结。看完整本书时,我真的不知道是作何感想的,只是会经常性的在某个瞬间就想起了书中的故事片段,感觉还不至于那么破碎,因此耐着性子再读了一遍,只能感概不愧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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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优美的镜花缘读后感范文6篇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们读了作者写的《镜花缘》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通过写一篇《镜花缘》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应该怎么写好一篇《镜花缘》的读后感呢?下面是栏目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文笔优美的镜花缘读后感范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文笔优美的镜花缘读后感范文(篇1)

长篇小说《镜花缘》是写唐朝武则天当政之后,一日酒醉下旨诏令百花齐放,但因掌管百花的百花仙子不在洞中,而众仙子有恐帝皇之威,不敢抗旨,所以各自下界,之后因被玉帝知道,上天所遣,降于人间,变成女子,因百花瞎子掌管百花不严,犯下过错也落入了凡尘,穿越在山海各处寻找那被遣而变凡人的仙子。最后在经历各种艰险返回天人。而武则天也因为一些事情,也不愿再下旨百花齐放。

这部书歌颂了女子的才华,反映出她们要求在社会生活和政治地位上平等的对待。表现了作者尊重妇女地位的民主思想。书中所写的女子,都是有胆识,有才华,有抱负,有才华文采的如:颇有文才的黑齿国学者黎江薇、卢紫萱、敢于和野兽搏斗的魏紫樱、骆江蕖,侠客颜紫消,数学家米兰芬,女王阴若花,辅巨枝兰音,和为寻父亲远出海外的唐山等作者对她们歌颂的意义,在于对女子长期被压迫的历史批判,对女子无才遍是德的封建乱理的否定。

这本书对于妇女描写的非常有胆识才华。我想像她们那样的人活在这个社会,一定会是众人的焦点。如果那个时候没有武则天开放女科的她们一样会被埋没,理想抱负得不到施展,真是所谓的社会逼人,幸而我是生在这样一个社会,而不是那时,否则的话,我想今后的生活也应该是默默无闻。我不想在这个社会中埋没,所以我要争取上进,让人们知道我的存在。

文笔优美的镜花缘读后感范文(篇2)

《镜花缘》是清代著名小说家李汝珍写的,讲的是一位百花仙子在王母娘娘的寿宴上得罪了嫦娥仙子,被嫦娥和心月狐设计陷害,百花仙子被贬到人间受苦。唐小山便是百花仙子,她跟着林之洋寻父,直到小蓬莱山。尊父命改名唐闺臣,上船回国应考。唐闺臣二次去小蓬莱寻父未返。

作者以辛辣而幽默的文笔,嘲讽了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儒生,并批评了种种品质恶劣和行为不端的人,极尽讽刺挖苦之事。而与之相对的是,作品颂扬女性的才学,充分女子的社会地位,批判了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观念。

在《镜花缘》中,嫦娥虽然美丽漂亮,但她心胸狭隘,报复心重。百花仙子却是相反的,她耿直、善良、单纯,做事认真,讲原则。最终她之氢能够成功返回仙界,是因为她用自己的经历证明了自己即便身在纷杂的红尘之中,也不会迷失自己的本性和初心。

你们知道吗,在繁盛的唐朝,有一道亮丽的风景,这可不是一处景区哟,而是唐朝历史上的才女们。虽然唐朝的妇女受教育的程度不如男性,但是比起其他时代就相当高了,所以说,唐朝是才女辈出的时代。徐惠、上官婉儿即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我们也要多学些知训,才能够成为才女!

同学们,看完我的读后感,你们是不是也想看《镜花缘》!想看就来吧!

文笔优美的镜花缘读后感范文(篇3)

近日以来就是因为读书节,我有幸可以一睹《镜花缘》的风采。

话入目第一章,有句话我是有感情的,那就是仙女献花之间和草药仙子无意的谈话出现。 “我不知道精灵与此玉碑也许注定?不幸的是,我们虽然不朽,研究女性身体的部门,即使人文德都盛玉碑,其中所含的未来,建立或学者,不一个女人,我这一代不会在这句话减色?”,该文本可能是最弱光一句话,让我深深地影响了我这一代不会消减?女人真没用,或者不给他们机会的年龄。女人的美德,他说,实现这个父权时代。吴无数有才华的,如果不开女科,一个可能是缺乏人才在历史的长河中。

除此之外,嫦娥的性格,她所谓的冷漠和善良,让她无人能及,也对我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它是侵略性的和不合理的。是金色,金色,黑色和白色吗?还是一切都有两面性?我们永远不会知道。

在逆天而行武醉誓要让在光线的冬花后,该物品可以考虑的精彩内容的开始。花应该害怕惩罚,无论天上的事,竟选择在冬季真正开放的,所以我觉得挺不屑,背地里却生怕得罪强大的,放下自己的原则,让人无法尊重。然后,仙女献花愿不愿意承认,他们不想陷入不做事广寒殿凡尘横扫下跌了三年,着实令我钦佩。这是一棒,尊重他们的表现,值得人们敬佩,学习!

坠入凡尘后也写了一个百花仙子(唐小山)的父亲唐敖女儿国,君子国,无肠国等的种种社会经历,体现了人情以及冷暖,世间没有善恶……

总之,作者李汝珍写这个小说是真正优秀的,难以捉摸。神幻将写入其创作手法的数量,根据代码的精彩勾画出滑轮的绚丽斑斓的彩色图片。

文笔优美的镜花缘读后感范文(篇4)

第三部份从后五十回开始,唐小山改名唐闺臣回国应试,武则天开科考试才女,录取百人,一如泣红亭石碑名序。才女们相聚红文宴,各显其才,琴棋书画,医卜音算,灯谜酒令,人人论学说艺,尽欢而散。这部分文字以才学为小说,情节和人物形象塑造缺乏艺术价值。这一百个才女都是个性模糊的,百人一面。作者塑造她们一为称许女子才华,一则为逞自己的才学,游戏笔墨以自娱。鲁迅说其论学说艺,数典谈经,连篇累牍而不能自已矣。这一评价颇为恰当。其实这种倾向在黑齿国多九公和才女的谈话中就可见此端倪。

小说最后写唐功臣后代举义兵勤王反周,攻克酒色财气四关,斩张昌宗、张易之兄弟于城下,天下复归李唐,中宗继位。攻克四关的文字写的很有想象力,将抽象的说教形象化为具体的情节和形象,读来颇有趣味。

最后,关于这本书所体现出的女性意识,我认为其中不乏矛盾之处。女儿国的情节和对一百个才女的刻画很是旗帜鲜明地表明了对女性才华和能力的肯定与赞扬。唐小山寻父那段文字中有个有趣的情节:惧内的强盗被山寨夫人设计暴露出了想纳妾的想法,结果被夫人痛斥、暴打。夫人更是提出强盗日后若要纳妾必得先让自己纳男宠。作者借此对道德体系中的双重标准做出了尖锐的嘲讽。可是,全文处处又维护班昭《女诫》的教条;对三寸金莲多有赞美;唐小山等几位才女被强盗抓去后,想到的是自刎还是投井;最后多位才女随夫殉节。总体来说,作者的思想还是受制于他所处的时代。

文笔优美的镜花缘读后感范文(篇5)

在寒冷的冬天,沏一壶暖茶,靠在窗边,读上几页书,抬眼就能望见湛蓝的天空,在太阳的照射下显得清澈透亮,无疑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今日我依旧翻开《镜花缘》,悄悄地走进故事。《镜花缘》是由清代李汝珍所作的一部长篇小说。本书精华部分在前半部,讲述唐代秀才唐敖因徐敬业造反而受牵连被贬落第,愤然与友人游历海外各国,见证各地奇闻异事。作者借幻想社会中的美好事物表达自己对现实的期望。其中黑齿国的故事让我深有所思。黑齿国人人如其名,个个身黑如墨,包括牙齿,但同样个个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引得唐敖等人惊叹不已。他们的风俗是无论贫富,都以才学高为贵,不读书为贱。在他们眼中,书要比什么宝物都更加宝贵。读到此处,书中黑齿国人似乎不再那般丑陋,而是让我若有所思。

回想起爸爸常对我说的话:“我少时的阅读量可是你的十倍以上,我现在依然后悔当时没多读些书!”正是应了“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方悔读书迟”这句古话。

读书的乐趣就好比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独自幻想着各种美好的事物,当得到新知识时又像已将美好事物收入囊中,变成了自己的东西。当阳光洒在书页上,洒在字里行间,仿佛它也好奇你学到什么,你便会迫不及待地想与它分享、畅谈。

只要体会到这些,黑齿国人对于书的贪婪便都可理解。牛角挂书、凿壁偷光、囊萤映雪也不足为奇。不为别的,只为在书中得到知识时的乐趣!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文明的延续,不论是对黑齿国人还是任何人,书都是比金银更加珍贵的宝物。有句老话: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文笔优美的镜花缘读后感范文(篇6)

《镜花缘》是清代著名的神魔小说,自嘉庆二十三年出版问世以来,一直备受到各方的关注。鲁迅、郑振铎、胡适、林语堂等大家都给予了它很高的评价。国外一些学者也致力于此书的研究工作,苏联女汉学家费施曼说该书是“熔幻想小说、历史小说、讽刺小说和游记小说于一炉的杰作。”目前《镜花缘》已经被译成英、俄、德、日等多国文字。

《镜花缘》是作者在海属地区采拾地方风物、乡土俚语及古迹史乘,“消磨三十多年层层心血”而写成的,是古海州地区直接产生的一部古典名著。该书征引浩博,学问涉及琴、棋、书、画、医、卜、星相、灯谜等多个方面。

《镜花缘》共计一百回,故事以百花仙子为首的一百位花神因奉武则天诏令在寒冬使百花开放,违犯天条,被贬下尘世为开端。其中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小说前半部分主要写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三十余国的奇异经历,后半部分主要写由诸花神所托生的一百名才女参加武则天所设的女试,及考取后在一起饮酒游戏、赋诗谈笑的情景。同时,又自始至终贯穿着维护李氏正统、反对武则天篡政的线索。《镜花缘》由于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带有较多的社会批判意识,有时且不乏深刻之处,所以尽管成就有限,但在小说史上占据一定的地位。

《镜花缘》一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一词,蕴涵着对于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作者用漫画式的笔调,通过夸大和变形的手法写出了社会的丑恶和可笑,也写出他心中的理想社会。但是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都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及其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借此来揭示的当时的现实生活,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在艺术风格上,作品的奇思异想体现了作者的.丰富想象力,以及思想机的警和语言的幽默风趣。

但是另一方面该作品其幻想性的虚构情节有些分散,人物形象显得单薄无力;后半部分大谈学问,比较累赘。但是这部作品从整体上来说,在我国文学史上还是有着重要的意义。

千奇百怪的国家,千奇百怪的风土人情,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如一场梦一般。故事中的语言诙谐幽默,妙趣横生,时而语调激昂,似作者对未来的美好想象,时而语调低沉,似作者对人情世故的反思。作者独具匠心的通过对虚幻世界的描写,无情的讽刺的现实社会的黑暗虚伪,寄寓了作者的社会理想。

在宁静的午后,手里捧一杯暖茶,静静翻开书本,细细品味清隽的文字,幸福,由书中来……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阅读威廉·莎士比亚写的哈姆雷特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哈姆雷特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1

一部剧本带你阅尽千帆,尝遍疾苦,在爱与恨之间徘徊,在亲情与爱情间抉择,在复仇与宽恕间犹豫。杀父之仇,弑父之恨,失妹之痛。莎士比亚悲剧作品《哈姆雷特》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带领读者、观众在仇恨痛苦中,领略人性的美与陋,光明与黑暗。

《哈姆雷特》是我看莎士比亚的第一部作品。以前我十分排斥剧本,曾认为一个剧本能有什么哲理可言。可当我目光落在最后一个字符,慢慢合上封面时,我仍念念不忘里面精彩的剧情和哈姆雷特又爱又恨的复杂情感。

合上书本,他们形象在脑海里久居不散。正值青春年华的哈姆雷特藏着秘密与丹麦国王、御前大臣周旋,我敬佩他的聪明才智,又为他可怜的身世与肩上所承担的巨大责任所叹息。可叹他的母亲虚伪自私懦弱,前夫刚死便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只为守住自己的繁荣富贵。看到她的借口时,我真的颇感嫌鄙,明明是自己不想失去现在的生活,偏说是为哈姆雷特着想。尽管明知她的过失,可看到她为哈姆雷特掩护时,内心还是悸动了一下。人性不就如此吗?有着迥乎不同的正反两面。再坚硬的内心仍因爱,留有一块柔软。

奥菲利亚不过是位寻常女子,她聪慧美丽,是哈姆雷特心头的那朵花。可因自己的父亲不懂风情与直截了断的刚硬性格,断送了自己与哈姆雷特的爱情。我不明白为什么奥菲利亚如此冷血,从之前的爱慕仅一瞬,变成了以美色去探问,诘问哈姆雷特。或许她还是爱的,不过爱得隐蔽,爱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举世瞩目的中心”可以看出,她对哈姆雷特评价极高,“谁料过去繁华变做今朝的泥土”她怀念以往的时光,感慨天地不公会,毁了如此骄傲、绚烂的人儿。

在整本书中,哈姆雷特是毋庸置疑的主角,而他也是最难理解的人物。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一个重亲情大于爱情的人。他既不贪恋权势,也没有宏大的雄志,他不过是为尊严而战。试想如果哈姆雷特不报仇,那结局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他依旧能用王子的身份体面地活着,但他不愿认贼作父,宁愿为尊严而战死,其实这也是给含冤而死的父亲一个交代。

他放荡不羁,敢爱敢恨。大方地表露他对祖国的敬意,对貌美的奥菲利亚的爱意,无与伦比的盟约,见证他的忠诚。他足智多谋,巧妙地从去往英国的船只上脱身,并用英国王室伤害了两名忠心于国王的大臣。装疯卖傻,试探叔父,他用自己的智慧使自己在一次次暗算中幸存。

他嫉恶如仇,心狠手辣。一剑杀死御前大臣和他的儿子,刺死自己的叔叔,当今国王。间接毁灭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自己的心上人,奥菲利亚。他不是杀人如麻,他是有仇必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曹操曾云:宁使我负天下人,毋使天下人负我。哈姆雷特没有负天下人,在国人心中他的形象是高大的,是模范,是榜样。尽管复仇之路难走,但他没有滥杀无辜,且宽恕自己的母亲。可以说,哈姆雷特就是真君子,真英雄。

虽然结局十分凄惨,但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里。在临去决斗场时,他说:“一个人既然在离开世界的时候,只能一无所有,那么早早脱身而去不是更好吗?”他面对死亡的无惧让我震撼。或许真的唯有看淡了生,才能不畏惧死亡,看透了死,才能好好地活着。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2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

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

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

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

倾听每一个人意见,但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但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

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

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

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

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

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

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

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

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

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虐待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

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

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

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

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

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莎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4

如果说太阳是目标的话,就要看着它一直追下去。读了《哈姆雷特》,我是更加相信了。

现在,在死神的地窖里,有多大的宴席,说不定席上各人又在提着酒杯追打,打得最凶的,一定是哈姆雷特了。我的确是为他感到婉惜的。父亲不明不白地去世,母亲这样快的改嫁,在如此大的波动下,偏偏父亲的鬼魂还要来说这样的话。所以那提着剑到宫内装疯卖傻的,是多么善良的哈姆雷特啊。可是,即使有那样大的善良,在这样大的压力与因扰下,人的野性也会渐渐地显露出来的,他的越来越大胆的举止,不曾掩遮过的想法,一直指导自己去见母亲,甚至杀死波洛涅斯,这可是一位没有过错的大臣,是一直忠于自己的主的。相矛盾的,在这样吓人的举动中,他也对自己的行为犹豫不决。不过是一直向目标走的。所以悲剧,才会在这样的矛盾下产生。

我只是惊叹哈姆雷特的执着,从他立下报仇的目标到实现它的整个过程里,时时都会有犹豫,不过是对行为的,对目标是从未动摇过的,他也一直走到了目标。不过于犹豫相对应的,这胜利者没有尝到果子,他和自己的果子,还有自己的仇人,一起沉在了泥里,应该也有原因是在重大的压力下对原本善良的违背,也就是在违背本心的条件下吧。所以实在是该对他感到惋惜的。

但是悲剧是哈姆雷特上演的,我们既然是观众,是不能也作一场悲剧的主人公的。我们更要是守着自己的本心,毫不迟疑地看着目标向前走的,是不能和终点处的旗子一同烂掉的。

所以,一直向太阳走的话,应该是不会错的。最美好的年纪,应该是要向着太阳走的。曾经的梦想繁多而轻浮,就像自己现在的成绩,天天臆想着偷工减料,耍些聪明,最后发现,拥抱自己的并不是太阳,而是黑暗。不要在最需要心无旁骛的时期放弃了追赶太阳的权利,无论什么时候,脚踏实地的向太阳才会所向披靡。

一直向着太阳,它将会成为你奔跑时,永不会溃败的力量。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5

《哈姆雷特》这本书又名《王子复仇记》,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首,也是莎翁最负盛名的剧本,代表着整个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据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我的独特见解。我对于这种说法充满了好奇,所以,新书刚一到手,我就一头钻进了它跌宕起伏的剧情中。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读大学时,突然接到父王离奇死亡的消息。在回国奔丧时遇到了皇叔克劳狄斯即位以及母后改嫁叔父等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疑惑和不满。紧之后他又亲眼见到了先王老哈姆雷特的鬼魂,告知他父亲是被克劳狄斯毒害,并要求哈姆雷特为其报仇。之后,哈姆雷特用装疯掩护自我并经过英国剧团的演出证实了自我的确定。克劳狄斯试图借英王之手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在得知心爱的奥菲莉亚自杀后,他不得不理解了奥菲莉亚的哥哥雷欧提斯的挑战。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因误饮了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身亡,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被毒剑刺伤,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替父亲报了仇。

故事开始时,哈姆雷特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感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然而,这样一个热情善良的年轻人,却无奈地被命运一次次地打击,在现实与仇恨之间痛苦挣扎。读书时,我深深地被故事情节吸引了,仿佛身临其境,与哈姆雷特一齐笑、一齐哭、一齐恨……当他要与雷欧提斯决斗时,我的心揪了起来:雷欧提斯可是绝世剑客呀!当看到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我的心里一紧,但看到哈姆雷特最终报了父仇,心里才舒服了一些。

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矛盾的主角,“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就是主人公内心矛盾的真实写照。虽然很多读者批评这本书剧情设置很不合理,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呢?也有一些人认为本书充满了阴谋和仇恨,不适合青少年阅读。然而,我却认为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从哈姆雷特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值得尊敬的品质:在困境中,要勇往直前,绝不回头;在奸诈小人面前,要用自我的智慧和才能去打败他们;在逆境里,要学会逆流而上,终会成功!

《哈姆雷特》是我读过的第一本莎翁著作,它真是一部十分吸引人的作品啊!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6

刚接触这本书的时候,看到这个书名,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将会描述的是一个人物的方方面面,果不其然,这本书讲述了哈姆雷特的父亲死了,母亲却在他父亲死后匆匆的嫁给了他父亲的弟弟,后来得知父亲的死是一场阴谋,最后展开的是复仇的画面。

这本书反映了人文主义理想同黑暗的封建主义之间的斗争,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之间争夺权力而进行的殊死搏斗,批判了现实社会的黑暗。

克劳狄斯是社会罪恶的化身,他自私自利,为了权利而谋杀自己的哥哥;乔特鲁德,性格矛盾,她爱自己的孩子,却又沉迷于自己丈夫的弟弟。

哈姆雷特在小说中无疑是可悲的的人物塑造,他本是自由快乐的王子,却因父亲的死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母亲的再婚,父亲被叔叔谋杀,给予了哈姆雷特的心灵的巨大打击。他压抑地喘不过气,从而变得疯狂与偏激。

他一方面追求着人性心灵的解放,另一方面却因为道德和杀父之仇而无法跟着自己的内心走。这两种思想同时折磨着他,他痛苦着并对自己的人生产生了怀疑,这使他的行为越来越疯癫与抓狂。

他一直周旋在矛盾的心与复仇中,让他无心去关心他的爱情,关心那个可爱的女孩子,从而在哈姆雷特的激烈语言与行为中,并在父亲死于她爱的人手中时,这个可爱、聪明伶俐的女孩子疯了,最后她去了天国。这是一幕令人可悲的画面,在这个黑暗的社会,王权相争的时代,又一条人命丧失。

哈姆雷特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他的人格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他人提出的挑战时,在他跟随他父亲的灵魂走时,在刺死那个官员时,他是勇敢的;对于复仇时,对于他对自己母亲的爱恨交织时,他是犹豫的,懦弱的。

对于他父亲的灵魂的说辞,他特意安排了一场戏剧,展现的是他父亲说的他叔父如何杀害他父亲的画面,他想借此看他叔父的表情与脸色,看到他叔父带着恐慌的神色,他显得很开心、很疯狂,也因此确信了他叔父害他父亲的过程。但是面对这复杂的心理,他并没有杀了他叔父,而是离开了皇宫。

最后在决战中,他得知他叔父在剑上涂了无可医治的毒药,他母亲误喝了毒酒而身亡,这使得他复仇的心再次燃烧,他愤怒地拿着毒刀刺入了他叔父的身体,最终他也毒发身亡。

这部小说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最后的结局也发人深思。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7

 当头顶的.光芒无法照亮身后的黑暗,当彻夜的丧钟无法安息冤死的亡魂,当正义的锋芒无法刺穿恶魔的铠甲,复仇的业火从地狱燃起,灼尽一切的灵魂。耄耋或是及笄,纯洁或是邪恶,在这王国末日的烈焰中挣扎。生存还是毁灭,由谁抉择?

沾染敌人鲜血的宝剑如今刺向谁的胸膛,一个人的冤仇要有多少人的头颅来抵偿!荒芜的土地沸腾起血红色的泥浆,阴险狡诈的谋杀与光明正大的屠戮,究竟哪一个企盼后人来称扬。天使披上仇恨的外衣就可以折断娇嫩的花茎,用鲜血为明月梳妆?

尽管父亲死于恶魔的诅咒,尽管母亲下嫁于残忍的刽子手,复仇也绝不是一个人应有的宿命。即使血肉之躯无法承受苦难划下的创口,也不该在前行的路上用他人的鲜血作河,身躯作舟。太过偏激的行动,使他在丧失父亲之后,错过了丘比特的箭,迎上了阿瑞斯的矛。

谁能否认这一场宫廷的斗争不比任何一场次战役来的惨烈、悲壮。若能预料这来自地狱的衷诉会冻结皇室最后的血脉,会动摇整个丹麦的基梁,老国王的鬼魂是否还会徘徊在凄冷的露台,在月光下望断愁肠。

母亲是违背誓言的坏女人,叔父是蛇蝎心肠的小人,大臣们全是谄媚的蛀虫。在他看来,王宫是一座爬满了毒虫的牢狱,青铜的锁链禁锢着嘶叫的邪灵。疯狂也许是他唯一的出路,戏剧才是上演真实的舞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密谋筹划,偶尔的真言也只是让人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自他刺死波罗涅斯起,便开启了这一扇悲剧之门,在雷欧提斯眼中,杀死他无辜父亲的哈姆莱特并不会比哈姆莱特心中的叔父更为善良。一个人无法在犯罪之后逃脱应有的报偿。至此,正义的天平重归平衡,哈姆莱特无法期望上帝会再为他洒下一两点幸运的光芒。

文笔优美的哈姆雷特读后感范文 篇8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我就是没有看过,我喜欢历史、喜欢爱情、喜欢诗歌、喜欢科幻、喜欢哲学我唯独就不喜欢悲剧。所以,尽管出名,我也不是很想看,包括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我统统都没看过。沙翁的戏剧悲剧诗歌非常有名,不自量力的觉得自己足够强大了,就笃定自己能接受悲剧了,唉,我太高估自己了,这悲剧看的我心内郁闷无比。

莎士比亚是有多喜欢写牺牲和复仇,竟然写的这么悲。哈姆雷特就是个蠢蛋,你爸被你叔叔毒死了,还娶了你妈,有武力有头脑有威信甚至有机会直接把他叔叔杀死,非不!结果中了叔叔的奸计非要和雷欧提斯比剑,结果躲过了毒酒没躲过毒箭,虽然最后真相大白,可是自己老妈喝了毒酒、自己喜欢的姑娘疯了掉水里淹死,跟姑娘哥哥比武两个人都死了,自己和爱人的命都赔上了,这复仇复的何必呢。

还有奥赛罗就更悲剧了,亲手把自己媳妇给杀死了,自己自杀,就因为一个该死的伊阿古的谗言,你就怀疑自己媳妇跟自己下属出轨,有没有脑子啊,就因为一个手帕不见了,就因为自己媳妇给下属求情,这智商,你再怎么嫉妒,你杀自己爱人之前,你就不能好好听人解释解释么。这算什么真爱啊,算什么爱情啊。

所以,沟通是多么重要,冲动就是魔鬼,遇到别人说坏话,特别是说自己爱的人的坏话,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说的话,拜托都有点脑子,用心想想,耐心调查调查,别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再怎么伪装,说自己爱人坏话的其他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就赶紧下地狱吧。不管到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一定记得谁是你的爱人,你要选择相信谁。

文笔优美的我与地坛读后感范例6篇


史铁生先生说: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它是必然的结果。就像史铁生先生一样,不被命运打败,方能成就不凡的自己。那么,你读完《我与地坛》后,感悟到了什么人生真谛吗?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文笔优美的我与地坛读后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文笔优美的我与地坛读后感【篇1】

作者在写这篇作品前在双腿残废的沉重打击下,在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也没有的时候走进了地坛,从此与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15年后,执笔写下了这篇文章。 倚栏轩文学网

文章节选二部分,第一部分写自己在地坛中得到的生命启迪和人生感悟。

在史铁生笔下的地坛——荒凉但并不衰败,看第5段小虫的描写,小虫虽小,而且身处荒芜之地,但它们都以自己的方式而活着,在眼前霎时出现生动的画面,展现了小虫们顽强的生命力。史铁生观察之仔细令人难以想象,纸上的昆虫,在他的笔下都赋予了生命,我想这也是作者对生命思考的一种体现吧。

在第一部分中,地坛似乎和作者很有缘分,不仅生活在地坛附近而且它是作者病后理想的倾诉对象。“它像是等我而来”,作者说,发出了命运不由己的感慨,结合上下文,地坛已经成为作者的精神家园和灵魂依托。

作者在地坛中,想着生、死,最后终于得出解答:“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日子,”“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是的生命不过就是如此变更交替,生是希望的复燃;智者只会把人生之死当作最大的冒险。我们应该怎样的活下去?为什么要抱怨上帝的不公平?谁能帮助我们改变命运呢?我们只能靠自己。当一个人能够豁达的面对死亡的时候,能够以平静的心态看待和谈论死亡的时候,他当然就获得了坚强活下去的自信。

文章第二部分是对已故母亲的缅怀,第二部分的文字描写细腻,字里行间却都透露着淡淡的忧伤,自责。

在第二部分的第三段,作者描写道:“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了一件什么事又反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这是多么令人心碎的场面!母亲在想什么?安慰?祷告?担忧?……?母亲为儿子想了这么多,可惜儿子却浑然不觉。由此不觉联想到以前语文老师问我们,当我们的母亲为我们端来一杯牛奶或一盘水果时,谁会想到这就是伟大的母爱,谁会深情地道一声谢谢呢?很遗憾,没有人做到,我也惭愧万分,因此在往后都倍加注意了。

第二部分4、5段写以小说发表回报母亲,有哪一位母亲不为自己子女的成功而骄傲?这是人之常情,天经地义。而当一个本能为你自豪的最亲亲人不在了,心里是何等的失落?史铁生这时才真正理解了母亲的苦难与伟大。

在整个第二部分中,都贯穿强烈的痛悔和自责,这个由于男孩子的羞涩与倔强,在深深自责的同时告戒年轻人。

“多少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圆中不单是处处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这句话与前文呼应,形象地表现了母亲在“我”生命中的重要性,“我”在母亲生命中的重要性,这就是对“母爱”最好的诠释。

文笔优美的我与地坛读后感【篇2】

史铁生推着轮椅缓缓地进了园子。他想寻找生的理由,或者死的解脱。一个返乡的知青、一个失业的大龄青年,一个多愁善感的大脑,再加上一个高位截肢不得不依靠透析机活着的现实,史铁生的命运真是多舛!母亲悄悄地跟进了园子,落日的余辉把她慌慌张张的影子拉得悠长,满脸的焦灼终于在看到儿子的一刹那散去。她就这么怔怔地盯着儿子倔强的背影,又怕他蓦地转身发现自己,便远远地守着、藏着。地坛的风翻动着安详的落叶,轮椅的车轮轧过青青草坪,母亲瘦削的脚印散落在地坛的角角落落。一位焦急的母亲,一个雕塑般的儿子,共同凝成了一个千年的守望。一天又一天,十五年的日子就这样看似平静地过去了。这便是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描述的一幅令人难以释怀的景象。

所有的无奈和悲怆都源自一个现实:儿子在二十岁这个“最狂妄”的年纪突然截瘫了。一个满心准备迎接爱情和事业的人,却先迎来了残疾。天塌了!他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当时的史铁生想到了死。殊不知,儿子所有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是要加倍的,“她是怎样的心神不定,坐卧难宁,兼着一个痛苦、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面对着一天天长大、却更加孤僻内向的儿子,已经身患绝症的母亲不知度过了多少个空落的白天和不眠的黑夜。只是这一切,儿子在母亲去世后才逐渐体会。

每次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总是神情肃穆,喉咙里有个莫名的东西在来回嘀咕,胸口憋闷之极,眼泪就潸然而下,父亲的样子便清晰地浮在眼前。八年前的冬天,父亲在我“最狂妄的年纪”上猝然离世。那时,二十三岁的我刚刚走出村子独自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打拼。花花绿绿的高楼大厦在带给我新奇的同时,也挑动起了一颗早不安分的心,我精力旺盛,骑着一把破旧而快乐的单车把梦想洒遍整个城市。然而,几乎一夜之间,父亲没了,就像一座山的底座突然下沉,我心底某个巨大的东西被猛然抽走了。我不忍回忆2001年除夕那天那一刻,那一刻父亲想对我说的很多很多,但是病魔已经不容许他多说一个字。他把自己56年人生的最后一瞥留给了母亲、姐姐和我。之后,他的瞳孔便逐渐放空,一双饱经沧桑的泪眼挣扎着,却终于不听使唤地闭上了,永远地闭上了。父亲的灵魂在那一年、那一天最隆重的时刻升起、飘走,留下了全家无尽的遗憾、对未来的恐惧和对他永远的不舍。

那些年,我因过去猖狂而生的深深自责和子欲侍而亲不待所带来的无边痛悔,几乎带走了我所有的眼泪和对未来的希望。每天下午,我总是摇摇晃晃地骑车到二环边上,找个没人的角落,坐着、站着,又坐下…… 这个世界熙熙攘攘,却没有了我的父亲!在辗转反侧的深夜、在若有所失的傍晚,父亲那白发苍苍的脸庞总是似有若无地出现,然后淡去,终于无形。史铁生写到:“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呀,迷迷糊糊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了。’”难道我的父亲也是由于受苦太多被上帝召回?他像天下所有伟大的父母一样,有着低调的自信,坚忍的意志和对儿女毫不张扬的爱。在乡下干了一辈子民办教师的他,自幼丧父,节衣缩食,养家糊口,数十年风雨交加,有几次濒临饿死的边缘。如果上帝赋予众生均等的苦难,我想他早就应该苦尽甘来、颐养天年了。他勤劳善良一生,却不想会以这样一个残酷的方式来结束人世的苦难。

为了父亲,我发誓要活出个人样来。这种念头从八年前出现到现在依然清晰可见。诚如史铁生所言,“儿子想使母亲骄傲,这心情毕竟太真实了”。我开始全面审视自己的过去和将来,对自己的不满与日俱增,逐渐进入一个狂躁奋斗的时期。我不知道以怎样的方式来“使父亲骄傲”,只是频繁地更换专业、不止一次地谋划变动工作。我无法确定现在自己慌慌张张所撞开的这条路是不是父亲所希望我走的那条路?那条路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是衣锦还乡的荣贵,还是家财万贯的显赫,抑或是内心的豁达、坚强以及与人为善的真诚?

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也可以让一切回归本真。坐在轮椅上的史铁生在母亲去世多年之后,终于明白:“我用纸笔在报刊上所撞开的那条路,并不就是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年年月月我都到这园子里来,年年月月我都要想,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母亲生前没给我留下过什么隽永的哲言,或要我恪守的教诲,只是在她去世之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盘点自己的人生经历,突然发现,自己八年来的奋斗,在“使父亲骄傲”这个外衣的包裹之下,并没有完全剔除那些世俗功名的念想。唯一能够让父亲欣慰的,就是自己在生活面前所一直具有的积极姿态,和逐渐形成的坚韧、宽厚、真诚和豁达。读完书,我掩卷长思,我想那些所谓的名、所谓的利,就像地坛上空那鸽子的哨声、冗长的蝉歌和空旷的啄木鸟声一样,早就应该在时光的流淌中一起逝去了……

于是,我再一次想到了地坛。地坛的风轻轻拂过四季,轮椅上倔强羞涩的少年在内心的安宁中变得坚强无比;一位失去了父亲的儿子在悲愤的奔波中逐渐长大。古殿檐头的风铃摇个不停,可是那些受尽苦难、大爱无疆的父亲母亲们却永远地走了……

文笔优美的我与地坛读后感【篇3】

读完那本《我与地坛》时,我想起文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生活下去的时候,我深有感受。

一个失去双腿不能走动,只能手推轮椅,日日夜夜藏在地坛,观察地坛,能继续坚持生活下去,并且在妈妈鼓励下,让他重燃希望,写下了这本书,令人震撼的人。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他还能坚持到底,体现在书中的那一个个的励志故事。我想,我们在这么优越的条件下读书学习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如张海迪、霍金;还有那些抗疫英雄、抗洪英雄,以及那些伟人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选择了与命运对抗,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艰难困苦。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和灿烂的人生。我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坚强,但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我们便不畏惧辛苦,我们没有他们那般的觉悟,但我们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

比如我的暑假作文要求写6篇,我写了三篇后就搁笔不写了,妈妈在检查我作业时,发现我的作文没有完成,便问我:“你还有三篇作文怎么不写了?”我支支唔唔回答说:“我写不出来了,没有内容可以写的啊!”妈妈说:“那你也不能不写啊?这是暑假作业要求做的,你可以多阅读几本书写读后感,或者写随笔,人物、动物、植物,甚至日记等等都可以写的,只要你用心观察,多读多记就能写了么!你看看人家史铁生为什么写出那么好的文章,他的环境、身体条件都比你差,是因为他不怕艰难,坚持努力,才会成功。”妈妈还说:“我想信你,你只要努力,留下的三篇不但可以完成,而且能写的很好。”

在妈妈的鼓励下,我鼓起心中的勇气,改掉自己的懒惰,坚持每天看书阅读,开动脑筋,开拓思路,寻找灵感,在我的努力下很快就完成了任务。

文笔优美的我与地坛读后感【篇4】

世上之最美的文章,也不过在《我与地坛》前止步,三个字形容:太美啦!以前高中学语文知道,美轮美奂这个词不能用来形容文章,但是面对史铁生构筑起的《我与地坛》这座世之奇伟建筑物,我由衷的赞叹“美哉轮哉,美哉奂哉”。

如果这是散文,那么它已经达到了诗的文字起笔。如果这是散文诗,那么,它却有着像小说那样扣人心弦的吸引人的魅力,我为自己能再次拜读史铁生而悄悄庆幸了起来。

如果我的文字仅仅停留在夸奖的层面上,那么也难以说自己在史铁生这里学到了什么,难以说自己真正读进去了《我与地坛》,之所以觉得好,最深层次的是因为其中所包含和折射的哲理。这些则会成为亘古不变的科学,值得人们深深把玩。

这篇文章前半部分叙述“我”与地坛,叙述我的母亲,二者在我看来,似乎已浑然一物,地坛像母亲,母亲也像地坛,这些出身的刻画,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对,我今天便要给妈妈打个电话。

而后,在文章后半段,论及了死,论及了活,论及了为什么坐着要写作。以小学的语文水平来看,逻辑性很强,但是以一个人一颗心的角度来说,写的一点逻辑性没有,竟全是震撼。我们眺望未来,看着那蹲守在某个时间点的死期,不管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都会在我与地坛这段中悟出点人生方向,然后起航。

最后文章又谈到了三种死亡方式,孩子老人和情侣,这种死之心态,被史铁生仔细的勾勒和形象化,使得我开始觉得,作家成为了一种令人生畏的角色,他们在自己的文章中扮演这各色各样的人,扮演着整个社会,描述着各色人等的心理,一旦与之交往,自己便一丝不挂的站在他们眼前,岂不是让人内心感觉有些发怵吗?

合上史铁生,合上了一个社会,一个世界。

我荡漾在那个社会里,久久的回味着......

文笔优美的我与地坛读后感【篇5】

《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的题目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对于许多同龄人来说也亦是如此,因为这篇文章在小学初中课本里便有收录,但当我再重新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感受,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以前小的时候看这篇文章,压根就没有产生任何的感受。

作者围绕着地坛,用一种平和而坦然的语气叙述着那些与地坛相关的人与事。诉说着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诉说着淡褪了的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同时,对于在地坛里的那对多年来相濡以沫的老夫妇,对于那个热爱歌唱的小伙,对于那个不幸失聪的女孩,作者也用一种旁观者的眼光,静静的在一旁凝望着那一幕幕悄然发生在地坛中的不起眼的故事。就像是这个园子的历史见证者。

我很喜欢史铁生那细腻的笔触和那种娓娓道来的口气,没有过分的情感波动和浮夸,也许瘫痪的病痛让他煎熬过,愤恨过,最终认清了,接受了,平静了,形成一种看透了尘世的坦然和从容,那样的一种淡定,便渗透在文笔中了。正因为如此,在那些文字中,时而透露着的睿智,时而又流露出真挚朴实的可爱。人生经历了那么一遭,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生出愤怒和狭隘的情感了,因而就能坦荡荡的,随性表露任何他想表达的东西,大约是如此,才会动人。对于史铁生而言,地坛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呢,在文章的开头似乎便有了答案“我常觉得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在史铁生看来,他与地坛的相遇是一种命中注定的结果,于是这么多年来他便再没有长久的离开过地坛了。而读完了整篇文章,我更觉得那片荒芜的园地就是他的心灵的栖所,在作者双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中,在他迷茫或消沉的日子里,他便摇着轮椅来到地坛,在那里久坐。我便在脑海中浮想,想象着那个颓然的史铁生,他的轮椅停在一棵苍黑的古柏树下,秋风飒飒,伴着那个孤寂的黑色背影,整个场景似乎充满着世纪末的气息。最初的那段日子里,史铁生正经受着灵魂的煎熬,他思考着自己生存的意义。双腿就这样忽的一下没了,不但是身体,似乎连心灵也没勇气前行了。

无论是谁经历了这般挫折,短时间怕也难得想个明白,想个透彻。而那个人烟稀少的园子,则仿佛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场所,宁静却还不至于荒凉衰败,身处于大自然中,凝听风声和鸟鸣,调理纷乱的思绪,简直再好不过。在那座地坛里,他就像在自家的后花园里一样自在,尽管那是个公共场所,但我却觉得那更像是他的地盘,因为没有人能向他一样熟知地坛里的每一棵草每一株木,史铁生的轮椅车印日复一日的碾过同一条路径,他呆在那里,看着那些远在他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时就已经存在的古树上的树叶发芽,变得葱绿,泛黄,最终凋零,又重新发芽。日复一日的共处,让史铁生最终把自己的灵魂与这座地坛相连,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这座地坛,让史铁生真正认清了自己的灵魂。正因为此,只有在地坛,他才能释怀,才能毫无保留的敞开心胸,把那轻易不外露的真率留给了地坛。于是乎我开始羡慕史铁生能“拥有”一座地坛,大概我们每一个人内心深处都渴望这样一个“地坛”,在那里,我们可以寄托一份喜悦,或者埋下过往的忧伤。史铁生与地坛的那份牵连,也许真的是冥冥之中的命运安排,是上天给他的一份补偿。大概他也感受到了上天的那份恩赐吧,于是他才会在纸上写下这样的话,不知为何,每每诵读这段文字的时候,内心总会涌起莫名的酸楚:“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文笔优美的我与地坛读后感【篇6】

萧瑟秋风起,吹进了那片荒芜的园中,遍地落叶随风而旋舞,天边的那抹彩霞孤独地飘着,看上去有些凄美。有一个人坐在轮椅之上,静静地欣赏,直到月光洒下,他才意识到:“母亲永远不会来了!”

史铁生这个有着悲惨命运的人,在他充满活力的年纪里却双腿残疾,上天像是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渐渐丧失了生活的自信心,恨自己恨整个世界。他开始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发火,但是他的母亲却一直在他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她不管自己身上的病痛,却执意让儿子看菊花。然而上天再次捉弄人,无情地将母亲召了回去,直到史铁生看到萧瑟的秋风中昂首挺立、争奇斗妍的菊花,才认识到了生命中所需要的坚强、乐观及生命的美好与珍贵……

读罢《我与地坛》,作者由最初的对生命的厌恶到努力活下去,这巨大的生命信念的转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啊,每个人的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挫折、困难,但是我们不能在困难面前轻易缴械投降。其实,每个人都是幸运儿,因为最起码上天还赋予了我们生命,让我们能够活在这个世界上,只要生命还在,那么我们就有活着的理由。我们要努力追求自己理想,对命运说:“我一定要让自己活得更好!”史铁生不正是靠着这种坚定的意志,发掘出了自己写作的天赋,成为著名的作家的吗?

然而,生活中有些人虽然拥有着健壮的身体和青春的活力,却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拥有。或因一次考试失利,或因被批评一次,甚至或因失恋了就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谢。史铁生在文中说的那句话还记得吗?“死是一件无需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都不会错过的事”,所以我们何必着急去完成这件事呢?命运有时不能讲公道,但是我们可以像史铁生一样对命运不屈,在现实生活中乐观进取,拥有菊花一般的韧性!

不言放弃,笑对人生,你的生活将开满幸福的花朵!

文笔优美的麦琪的礼物读后感范文6篇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麦琪的礼物》讲了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麦琪的礼物》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您从《麦琪的礼物》中有哪些领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文笔优美的麦琪的礼物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文笔优美的麦琪的礼物读后感范文 篇1

有时会想,人们口中的truelove到底是什么?真的只有年纪越大,越富有才能体现真爱吗?我知道,不是。

麦琪,指出生时来送礼物时的三贤人,可是,它却真真确确地诠释了真爱。这是一对年轻的,贫困的夫妇。在圣诞节前夕,女主角德拉凑齐了一块八毛七分钱,其中六毛是铜子儿凑起来的。于是,德拉无奈地把她和丈夫吉姆最心爱的她的一头褐色的如瀑布的头发卖了,为了给她的丈夫吉姆买一条表链。可是,当她回家后,准备迎接丈夫的责骂时,却大吃一惊,因为她的丈夫吉姆为了给她买一套发梳,把他最爱的表卖了!他们为了对方,都付出了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我以为,这种最简单,平凡,尘俗的爱,才最可贵,才是真爱!

写到这,我想起了一个动画片里的一个场景,一个十岁的男孩对一个八岁的女孩说:我爱你。女孩说:再说一次!男孩不说话,女孩又说:再说一次!男孩说:不要!女孩问:为什么?男孩说:十年说一次!女孩撇撇嘴说:真小气!不觉得这种可笑的对话却很可贵吗?这种十年约定,又有谁可以说出口呢?你可以吗?

在我的记忆里,爱在人们口中总是很极端,要么很无趣,要么很伟大,要么很卑微。其实生活最常见的,还是最平凡,最不起眼的爱,因为,在世界上最多的就是平凡的人了,但是,每个平凡的人的心中都有一种他们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别人的爱,就像德拉和吉姆一样,他们放弃了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我在《麦琪的礼物》里,看见了最真挚,最平凡,可是又最可贵的爱!我认为,这样足矣!

文笔优美的麦琪的礼物读后感范文 篇2

《麦琪的礼物》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透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礼貌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述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有些人认为钱是万能的,有了钱就拥有了一切,但我一向坚信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即使你有千百万,那也换不来真正的感情。或许金钱让你获得一些感情,但那些都是虚伪的。当你不再拥有万贯金钱时,虚伪的感情便会破裂,最终留给你的是万分痛苦。

《麦琪的礼物》就是因为金钱而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一对夫妻因为想给对方买一件圣诞礼物而舍弃了自己的心爱之物。可惜最后彼此的礼物却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都得到了人世间最宝贵的礼物———彼此的真情。我认为他们是幸福的,虽然他们很穷,生活拮据,但在他们心中,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的真情,只要拥有它,他们感到比有钱的富翁幸福百倍。

换一个角度来看,假如小说中女主人公德拉家财万贯,即使她买了昂贵礼物也看不出真情所在,杰姆也就不会感到那么幸福了。德拉秀丽的头发,杰姆珍贵的金表,两样各自引以为自豪的东西都失去了。他们本来想让对方更加秀丽,却使礼物失去了使用价值,然而他们更加感到幸福。正像作者所说:“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我想,在一切理解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也是最幸福的。许多人都会羡慕这对夫妻。

也许,有些人会对此不屑一顾,无法理解他们的做法。假如万贯家财和一份真挚的感情同时放在你面前,你会选哪一样呢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取那份感情,因为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我相信真心的付出终会有真诚的回报,拥有真情才能拥有幸福。

文笔优美的麦琪的礼物读后感范文 篇3

《麦琪的礼物》这篇享誉世界的小说的作者是美国杰出的短篇小说家欧•亨利。本篇小说构思独特,情节曲折、语言诙谐,并且标致性的“欧•亨利式的结尾”更是出人意料,给人无限的思考空间。

本文讲述的是一个圣诞节的前夜,有一对夫妇德拉和杰姆,他们没有多少钱,更别提买圣诞礼物了。为了买礼物,德拉卖掉了她最心爱的秀发,为丈夫换来了一条漂亮的白金手链。而丈夫杰姆为了让妻子漂亮的头发有美丽的玳瑁发梳,忍痛割爱卖掉了自己祖传的金表。到了晚上他们互相赠送圣诞礼物的时候,德拉发现杰姆失去了祖传的金表,而杰姆也发现妻子卖掉了漂亮的长发,这使得双方的礼物都失去了意义,但他们并未感到遗憾,因为他们彼此看到了对方是爱着自己的。虽然他们都失去了自己最心爱的、最宝贵的东西,但他们的感情却更加的深、更加的浓。我为他们的悲惨遭遇而叹息,但又发自内心地为他们真挚纯真的爱情而赞叹。于是最后,德拉成了美的化身。

在二十世纪初的美国,德拉和杰姆都只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但他们却拥有着对生活的热爱和对对方的深爱,在这温暖的感情面前,贫穷可以变得微不足道,即使有一天,玳瑁梳子布满灰尘,白金表链褪去了颜色,但真爱永不褪色,因为真爱永恒!

有人说:有真爱的地方是家,有真爱的家是社会。是啊!身处在如今这样有真爱的家和社会中,我们怎能不关心别人,为这世界献出一份爱!

文笔优美的麦琪的礼物读后感范文 篇4

秀丽的是心灵,他们是最聪明的人。

开篇散落再桌子上寥寥无几的硬币将我的思绪牵引到无限的遐想中。当硬币与桌面碰触的瞬间,迸出的是交换心灵的美妙音符,值得去聆听,去推敲。

他们是两个社会最底层的人物——一对穷苦的年轻夫妇,却酿制了一杯苦中泛甜的美酒。脍炙人口的文字中两件残缺不全的礼物面前他们笑了,可他们笑声中又包含了多少苦涩、辛酸的眼泪阿?

我想讲讲这篇文章给予我的两种感受。先谈谈资料吧。

无带的金表与秀丽的金发,都期望完美对方。兑现的前一刻,没有犹豫没有多想。当交换礼物时,没有失望。金表与金发,贬值为表带与木梳,没有华丽的外表,没有不符于他们的奢华气质。但在他们看来,没有什么比真心更珍贵的了,或许包涵的更多、更多……透着点点温馨。

那两个住在一齐的“笨孩子”极不聪明的为了对方牺牲了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但是,让我们对目前一般聪明的人说最后一句话,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理解礼物的人当中,像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

灰白色的背景与“欧。亨利式结尾”,无疑是最完美的剧幕。

读它就像是在作者铺好错的垫脚石行走一般,最后穷途末路,却又峰回路转,豁然开朗,美式的“柳暗花明又一村”阿!不禁拍案叫绝,一遍遍品读。

稍稍了解一下背景,无疑《麦琪的礼物》敷上一层止痛剂的“痛苦”,微笑下隐藏不住种种悲伤。一方面作者透过这些耐人寻味的小故事对社会进行必须的揭露和讽刺,但有不禁抱有用心的幻想,想象着“天空上的街市”的空虚的完美。他用他的“温和”包裹住辛辣。用“幽默”隐含着无可奈何的悲哀,像一只苦笑的面具,掩饰住了身后的表情。

故事在灰暗的背景前演绎一段温馨的小剧。

一把木梳,缺少了晶莹的发丝缠绕。

两段表带,贵金属仿佛闪闪反映着热诚与期望,却失去了本来的用处。

这时,只有抬头望才明白你想要的是什么,只有清风徐来的时候才明白什么是重要的,只有拨开附在心上的薄雾,才不会看不见期望。

心与心的桥梁是无形的,当你不在乎自己的得失,这时你便得到了人与人之间无私的爱。

文笔优美的麦琪的礼物读后感范文 篇5

这篇《麦琪的礼物》写一对年轻的夫妻,丈夫有一只金表却没有相称的表链;妻子有一头美丽的长发,却没有相配的发梳,丈夫卖掉手表为妻子买了许多梳子,而妻子卖掉长发给丈夫买了金表链。两人同时为对方考虑各自干出了动力心魄的“壮举”,使得双方的愿望都落了空。也许他们很傻,但是这种夫妻之间的深情却让人万分感动。读完了这本书,发现欧•亨利的作品大多比较短,故事总是很戏剧性、行文幽默让我很喜欢。

这本书里。最让我喜欢的是《弃恶从善》这个故事。里面讲了一个刑满释放刚出监狱的犯人,因缺钱所以又参加了两次偷窃活动后隐姓埋名跑到了另一个小镇,却又因爱神的捉弄喜欢上了银行老板的女儿,所以留在了这个他不熟悉的小镇。有一天,因为一个特殊的原因是他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于是,他在找到跟踪他的警察之后自首,可警察竟然没有抓他。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是故事里的每个人都有一副好心肠:警察因知道事情原委所以没逮捕主人公基米,基米则因为弃恶从善、改邪归正所以成为了小镇上小有名气的富翁,而老板的女儿莉则因为听了基米的解释后相信他,并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我看完这个故事后常常在想,假如我们的社会中也多一些这样的人该多好呀!像我的同桌倪心源,虽然成绩不好,但每次我问他借东西,他总是能答应我。还有葛卜瑞,也有一副好心肠,每次遇到班上同学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举手的。还有姚佳辰、张忻恒等等,在我们班上都是有着一副好心肠。

读了欧•亨利的名作《麦琪的礼物》,我才深深地感受到了欧•亨利小说的吸引力。小说的结尾总是出乎人的意料,往往对整部作品有着画龙点睛的作用这种结尾往往会造成心灵的震憾,给人更直接地心灵暗示,爱是相通的,但又是不可理喻的,只要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人世间将开满绚烂的爱之花!

文笔优美的麦琪的礼物读后感范文 篇6

我本来并不是很喜欢看小说,但我刚读了几行文字后,我便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了。它既有精彩又曲折的情节,又有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尾,并且每篇文章的背后都还蕴含着一个深刻的道理,使我总是读的废寝忘食。

这本书集合了欧亨利所有小说中的精华,可以说是文学瑰宝中的文学瑰宝。其中《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令我受益匪浅:

圣诞节的前一天,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长发剪下来,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终于找到一条闪闪发光又朴素的白金表链,正好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自豪的自己最喜爱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双方的礼物送给对方已经没有什么用了,但他们彼此都深爱着对方。即使是卖掉自己最爱的物品,也要让对方满意。他们之间那深厚的情感很值得我学习,我以前就算是我最好的朋友问我借东西我都不借,就这样,我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便渐渐地下降,直到我意识到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晚了。于是,我力挽狂澜,当他们一遇到困难时我便马上伸出援助之手,好不容易我们才恢复了以前亲密无间的关系。通过这件事情可以看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如果你多帮助了别人,就等于多帮助了自己,到最后你将会变得非常快乐。

不仅是这个故事蕴含着一个道理,其它的也同样如此,我希望大家有空去拜读一下。

文笔优美的魔道祖师读后感4篇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以下是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文笔优美的魔道祖师读后感”,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文笔优美的魔道祖师读后感(篇1)

第一次想写书评。

看了很多正经书,也看了许多不正经。《魔道》固然又缺陷,但却值得一看。

先是看了众多差评,甚至知乎上亦是讨论地热火朝天,鬼使神差翻阅,竟是停不下啦。想说,一本书,获得的纵是漫天地差评,亦是一种成功,何况现在漫天的还有同人插图、动画、音乐。。。心知肚明,要作出这些优质的周边,报酬是不敌热情的。

很多评论指出,作者对大场面描写无能。确实,几个重大场景,甚至连那三个月的鬼修竟一笔带过!(替那些被书名坑的直男扎心)但是,我认为排除作者笔力问题,这个缺憾不失为本书讨巧之处。这是一个技巧与情感的博弈。常言道,真正相爱的两人无需任何技巧,情欲是自然而然、无师自通的。(掩面)正是对宏大场面的部分舍弃,方能凸显人物的情感与个性。作者着力于细微的情感场景刻画,构建沉浸式的阅读体验(或者以文中的“共情”理解),试图让读者对文中人物的心理感同身受。勒夫托尔斯泰往往为笔下人物占卜命运走向,“人物一旦被创造,他便不再属于作者一人,他有了自己的选择。”。与书中人物“共情”,留有余地撰文,倒是让情感意外地真挚鲜活,深入人心。即使人物设置稍显尴尬,也不会与其他网文一般生硬。

作者网名墨香铜臭,“品人品文千人千面,无缘不必强求,有缘必再相见。”,虽无交集,却感觉应是真性情。小说的缺点也被亲妈道明,回忆杀偷懒了,几次都用一样地手法,实在不该!

《魔道》通篇陈情,道尽人性诡谲,言词粗看幽默,细思却是阴郁忧伤的。文中人物虽有灵力,仍皆是肉体凡胎,终是逃不过阴阳两隔,这亦是《魔道》不同于其他修仙文之处。如果作者能将全文立意更精进一些,就更妙了!

文笔优美的魔道祖师读后感(篇2)

魏无羡,第一次看完他前世的经历,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惨!父母双亡家族覆灭这种几乎所有人的标配设定没什么意思(除了聂家只挂了家主,我觉着这是因为聂家人修炼着修炼着就暴毙的缘故,人家不用温家动刀,属于修真界免减产品),他惨的点在于:一个人明明朝着正确的方向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结果到头来还是落得一败涂地的结局。这样的短暂人生真的是太悲惨了。

魏无羡有傲骨,有傲气,非常自信,但是不傲慢。他爱笑,热情开朗,幽默风趣,异想天开,对朋友很仗义,长的还丰神俊朗,吸引人的各种特点他都有,这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

时势限制下,别人只敢嘴上说说、甚至于别人只敢心里编排的事情,他敢当面说、直接做。不过他这种行为又不是因为莽撞愚鲁,而是一种当仁不让的心态。魏无羡的很多行为都充满英雄色彩,像个孤胆英雄一样不计代价地做了很多事情。但这其实并不是什么“病”,他的不计代价,不是不带脑子的蛮干,而是自愿去承担一切代价。保护弱者,回报恩义,主持公道,不带偏见,自己付出努力,自己承担代价,不牵连别人,不推卸责任,他的道就是这样。

魏无羡让我觉得他很惨的一点就在于,很多时候,他别无选择。出身无法选择,所以偏见无法避免,家仆之子,在有血缘门第之见的大背景下,无形之中给他套了个被人歧视的debuff,更惨的一点在于,他被江枫眠优待,这debuff还有额外的疑似家主继承顺位加成……优秀也是一种负担,尤其在逆风局状态,直属上级嫉妒心强疑心重的情况下,这种负担就更重了。有心人跳出来把功高震主的帽子一扣,直属上级一手倒戈卖队友,再生猛的大佬也吃枣药丸,岳飞也怕十二道金牌呢不是?就算魏无羡一骑当千比岳飞还能打,奈何江家毁高达。

百凤山当众挑衅,多次与蓝忘机误会争执,误杀金子轩……魏无羡当然有苦衷,因为阴沟里的独木桥是他唯一的选择,经历几个月充满负能量的煎熬,心性巨变的代价是他不得不承担的。但是他什么都不能说,因为他不屑于推卸责任,甚至不愿意找任何理由来让自己心里稍微好受一点。一个字,惨。但是他从不卖惨,哼哼唧唧委屈一下很容易拉好感博同情,但是他不,因为他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人。

关于他搞出的一个大新闻,血洗不夜天。三千人死的惨不惨?惨啊,人间地狱啊,但是这三千人是抱着杀人的心思对魏无羡的,先动手的也是他们,开打之后发现打不过又不想死,你们是围剿还是串门?

魏无羡当然是有错的,错在哪里呢?错在放任自己杀戮。三千人怀揣恶意地想围杀他一个,他还手不为过,反杀也不为过,换到某点小说的套路他该彻底黑化,以杀戮证道然后……言归正传,我认为魏无羡的错误,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不是一个杀人狂,他不是以夺人性命为乐的人,他一直以来做出的努力其实都是为了保护别人,但是目睹了江厌离的死亡,他情绪失控了,阴虎符一出,放任了自己的屠杀行为,违背了自己一贯的坚持,错在失控。想必清醒之后,他的心态与得知自己手上沾染了无辜群众鲜血的晓星尘差不多痛苦。

魏无羡终究还是那个魏无羡,回神之后他选择毁掉阴虎符,就算它是最强力的自保手段,他也不惜代价地毁掉了它。随着旧友大义灭亲带队围剿,魏无羡的短暂前世也走向沉寂,冒着生命危险救过他的恩人已被挫骨扬灰,他付出一切去庇护的老弱妇孺沉尸血池,他走在自己的正道上,走得尸骨无存。真惨,惨不忍睹。

不过被献舍的魏无羡还是魏无羡,还是那个说“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的魏无羡,坦坦荡荡走在一往无前的正道上,有了蓝忘机陪着,前途一片光明。

魏无羡和蓝忘机这两个主角,真的是天作之合。关于他们有多天生一对,也不用我来总结,几乎全书到处都有写到,书评区大佬也早就各显神通。我就随口说个角度清奇的:养尊处优的修士大部分依赖灵力,已知存在乱魄抄这种封内神技,那么,魏无羡召唤小弟来一手群体封内,试问全修真界谁敢吃蓝忘机一拳?我个人最喜欢乱葬岗上魏无羡在衣服上画符,蓝忘机陪他引走群尸那一段。不缠绵不矫情,就那舍命相陪的一段,很感人,很豪迈,让我不禁感叹,道侣真的就该这样,生死不离慷慨同行。

文笔优美的魔道祖师读后感(篇3)

其实不能说这本书是网络小说的巅峰会怎么样,因为实在不能称完美。

但我首先想把一星给作者,给予这个精彩而不落俗套的情节设定,让人忍俊不禁的描写,怦然心动的感觉。

一星给这个题材,不只是这个题材,更是为那些为世人所不容,但我们又仍在坚持的东西。

一星给忘羡。虽然小说不可能完全符合现实,但能看到这样温暖的感情,也让人感到欣慰。

一星给美好的阅读体验,再次感谢作者。

最后一星,给所有的角色,也许这本书并不完美,但角色们都最大程度的完整了。这点墨香铜臭做的很好。

其实小说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描写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来表达自己想表达的东西,作者某种意义上做到了。

可惜的是作为小说,立意可能不是太过深刻。

但作为网文,已经足够了。

毕竟凡事都要看情况定标准不是吗?

文笔优美的魔道祖师读后感(篇4)

把《魔道祖师》看了好多遍。

小说那头,阿菁躲在屋外蜷成一团哭不出声,宋岚的死尸就立在那摇摇欲坠,薛洋和晓星尘在屋里,一个跪在地上,一个踱着步子狂笑,都快疯了。

我暗叫不好,这情况怕是要出点什么坏事。恰当是早餐的时候,我就着面包边死盯剧情边啃,就好像眼睛一偏,行间的角色就要乱,就要残。

然后晓星尘抓起委地的霜华,对着自己脖子就是一下。

我噎着了。

张口下去把面包块啃大了,卡在脖子下面那吞不下去,呕不出来的。我还是淡定得不行,边死盯剧情边给自己顺气儿,顺到薛洋走到晓星尘旁边,嘴角弧度回落,眼眶微红的时候,顺不下去了。

这好像......真的是噎住了啊。

那块面包出奇犟,任由我拍拍打打,就是不下咽。我想试着把它咳出来,复又觉得自己很蠢——身边没有人,都吞到这了怎么咳出来啊?

一般这种紧急情况下,第一反应就是本能,然而本能地,就算哽得跳脚我也坐下来强行要把这一段看完。

不过随即我就后悔了,把手机一甩窜去厨房猛灌温好的白开,心里直嘀咕你还真是厉害得要起飞是吧,都啥时候了还关心书里的事。

灌了两口还是闷得疼,面包不下去,我急得慌,晓星尘脖子淌血,我愁得慌,一时间忙不过来,又顾着阿菁又顾着薛洋又顾着晓星尘又顾着宋岚还要管管热锅上的自己。结果被白开水硬呛出了生理眼泪。看吧,生理眼泪。

等我咳嗽完了才发现面包块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我咽下去了,原先卡住的位置还留有一点硌塞的感觉,钝钝的。

也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发一会怔,我寻到手机就看起来,这作者笔下得真紧呐,薛晓二人平日里嘻笑家常的回忆不多唠一句,我这么舍己为书地跑过来看,也只有看薛晓围着晓星尘尸体痴痴癫癫的份。

我火急火燎被哽被呛的因由是晓星尘生死未卜,结果就是,晓星尘确切地死了。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推荐(6篇)


妈妈的爱是比天空的太阳还要灿烂,还要温暖!如果你不懂得珍惜,在你失去什么之后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不知道你在读完《秋天的怀念》之后有没有感悟到什么呢?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收集的“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1)

对于史铁生这个名字,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在他的作品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这篇《秋天的还念》。

母亲是个坚强,无私,可爱的孩子。我妈妈得了肝癌,很快就要死了。但她忍受着痛苦,为了照顾他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母爱就是这样,牺牲自己,照顾孩子。

母亲想推他的儿子看花,儿子,但被拒绝。写作时,她并没有生气,而是试图把他的儿子的死的念头。而儿子的腿刚刚瘫痪,他不能接受,所以脾气暴怒无常,他无法控制情绪,而母亲只是耐心观察,等待时机,以帮助她的儿子。

母亲进行第二次想带儿子去看花时,儿子自己竟然一个出人不可意料地答应了,母亲可以兴奋不已,但一说到“跑”和“踩”一类的字眼我们儿时,她就出去了……

且不说他的儿子,我也不知道是说出来,其实它代表的千古绝唱。

谁对自己死亡都充满了一种恐惧,包括我,但这位母亲呢?她不怕没有死亡,只要通过她在我们有生目标之年能照顾一个儿子,我想,她的生命就已经圆满了。母亲是个大好人,所以,就算她死了,灵魂也会升入理想天堂!

最后,母亲把生命的希望寄托在菊花身上,让菊花告诉儿子:一定不要抛弃自己,坚强地活着!

母爱就像一束明亮的月光照在每个孩子身上。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2)

爱,有许多:同学们之间的爱,孩子对长辈的爱……但最伟大的、最无私、最无微不至的是父母对子女的爱。

读完《秋天的'怀念》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能让双腿瘫痪的儿子坚强地活下去,隐瞒了自己严重的肝癌,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儿子,最后 离开了世界,只留下一句没有说完的话:“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多么令人震撼的爱啊!我想到了她——我的妈妈。

我小时候身体不壮实,常常不舒服。妈妈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为了我的身体强壮起来,她细心调理我的饮食,调整我的作息时间。我身体虚弱的时候,妈妈还买了营养品给我吃。多少次,妈妈帮我搓背;多少次,妈妈在灶旁熬中药给我喝;多少次,妈妈在上班之前,把调妈的营养品放在餐桌上,留下字条……这就是妈妈对我的爱。

遇到爱,就要懂得去爱,去感恩。就算不一定是爱,都要去感恩:感恩欺骗你了的人,因为他增长了你的见识;感恩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导你要学会自立…… 那么对比起来,父母的爱该不该感恩呢?答案就在中心。俗话说:“滴水之恩,涌泉源相报”。那父母的爱如源源不断的泉水,我们可以报答吗?现在,我们还没有太大的能力,但我们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帮爸爸妈妈倒杯水,有空的时候做做家务……这些虽然是小事,但也是在帮助父母,也是感恩啊,学会感恩,人生才幸福,学会感恩,人生才会充满——爱!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3)

我怀着激动的尽情读完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课文里伟大的母爱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课文主要讲述了一位重病缠身的母亲体贴入微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鼓励儿子要好好活下去的事。最后母亲临终前的一句话:“我那个生病的儿子,还有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母亲这句话最让我感动。因为母亲临终前还想着自己的儿女,丝毫没有想到自己就快死了,没有悲哀,没有恐惧。 “ 过马路小心!”每当我离开家上学去时,母亲总是这样的叮咛一句,而这时我都会眉头一皱,不耐烦的说一句:“知道了!”往往这时,我都会用一种数学的转换公式,把母亲出于关心的一句叮嘱转换成一句琐碎与唠叨,确切地说,是一句耳旁风,但那一年的冬天改变了我对这句耳熟能详的话的看法

伴随着窗外“淅沥淅沥”的雨声,一阵急促的闹铃把我从睡梦中惊醒了,钟面上的时间十足地把我吓了一大跳,7点整,天哪!上学要迟到了!母亲微笑着走进房间,昨天你睡迟了,所以我就把闹钟停到”“你这样做我会迟到的!”没等她把话说完,我就冲着她喊道。我抓起书包就往外冲完全没有感到这是一种母爱的蔓延“我会送你去的,你不会迟到!”母亲靠着门框,依然微笑地对我说道。 我坐上母亲的自行车,她卖力地与时间赛跑,自行车被“蹬勒,蹬勒”踩得直响在学校对面,我下了车,“过马路小心!”仍然是那句老话,我只

是淡淡的一句话“再见”后,便径直向学校走去。无意间的一次回头,我看见母亲看着我,嘴角仍挂着一丝笑容,再一次回头,仿佛时间停住了,我发现母亲正在远去,但她的背影仍深深得留在我的记忆深处疲倦的身影,黑色的头发间,可以清晰地看见几根银丝 那一刻,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母爱,任劳任怨,但不图回报的是母爱;用自己的一生去换取孩子的快乐的是母爱;理解孩子内心世界的是母爱回首间,母爱凝固了,我感到了母爱带来的温暖。我又想起《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

我怀着激动的尽情读完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课文里伟大的母爱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4)

今天,偶然的翻出了小学时学过的一篇课文-----秋天的怀念,我的内心深受感动。

这是一篇讲述母爱的故事,文中的母亲承受了双重巨大的不幸:一是儿子残疾,二是自己身患绝症。这是何等的残酷啊!我们可以想象母亲内心受到何等沉重的打击,但是,母亲没有倒下,而且她还能用平静的笑容,抚慰儿子,使儿子暴躁的内心平静下来,这使我感受到了母爱的力量。

文中最使我感动的是母亲说过的那句话:“我们娘俩在一块,好好活,好好活……”当我读到这一句话,我都会忍不住流出眼泪。这是一个普通母亲的愿望,可是,此时此刻,她的愿望却不能得到满足。

我想到了我的母亲 、和她相处的时光。每天,幸福而平淡,平淡到让我忘掉母亲的喜怒哀乐,母亲的辛苦和劳累,织成了一张爱的网子。原来,和家人相处的时光是那么值得珍惜啊!

读完了这篇文章,眼角湿湿的,我哭了,但我从中了解到了母爱的伟大,亲情的伟大,我想我不会辜负了我的母亲,我会让我的母亲为有我而感到幸福。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5)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自从作者双腿瘫痪以后,时常乱发脾气,母亲总是想方设法安慰自己的儿子。为了不让儿子更加伤心,她不把自己重病缠身的事告诉儿子,而是独自默默地忍受。为了不使儿子孤单,央求儿子去看花。就连临终时,还把儿女挂在嘴边。多么坚强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作者正是受到母爱的感染,才重新找回自信,勇敢地面对生活,成为一名作家。我想,这位母亲一定是天底下最伟大的母亲。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生病的儿子,还有那个未成年的女儿……’”母亲已经活得够累的了,有多少个日夜,她为儿子的将来操碎了心;有多少个夜晚,她被病魔折磨得难以入睡。临终时,她还放不下对儿女的牵挂,让他们要好好的活。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位母亲对自己的儿女,又何尝不是无私给予,又何尝不是把自己的精力与心思花在了儿女身上?可是,做为儿女的我们,又有哪一个能做到既懂事又孝顺?又有多少人能帮家长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劳累一天的家长回到家里,又有谁为他们捶背送茶?一个个孩子在家里是“小公主”、“小皇帝”,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毛病。还要家长对自己百依百顺,一不答应就会又哭又闹。我想:读了这篇感人的文章,我们应该体会到家长对子女的爱了吧。我们可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秋天的怀念》,你不但教会了我们要理解家长对儿女无私的爱,也让我们懂得要做个孝顺父母的好孩子。就让我们把最美的康乃馨送给天下所有的母亲,祝福她们:健康、快乐!

文笔优美的秋天的怀念读后感范文(篇6)

每个学期,中总有几篇课文是感人肺腑的。母爱,是一种永恒的感动。

对一只展开翅膀即将面对飞翔的雏鹰来说,折断了翅膀是多么令人难过的事;对于准备狂妄地拉开自己人生帷幕时却落下双腿残疾的史铁生来说,这无疑是最沉重的打击。

他也是个人,整天坐在轮椅上并不能让他得到安静的休养。他冲动,暴躁,埋怨着上帝对他的不公。那时的他,却不曾想过自己的母亲,一个永远都爱着他的母亲,一个注定活得最苦的母亲。

“咱娘俩在一块儿,好好活儿,好好活儿……”

这句话又萦绕在耳边。秋风瑟瑟吹来时,不知北海的菊花是否烂漫如往昔?

母亲是很坚强的,儿子的瘫痪使他对生活失去了希望;而她,也被病魔缠身,却从不告诉自己的儿子。

也许是病痛拉响了她的警钟,她总是说:“北海的花儿开了,我推你去看看吧。”儿子暴躁的拒绝似乎是她活下去的希望,他一天没有真正坚强,她就必须得活着!终于,在那一天,儿子答应了她,她喜出望外,或许她早已明白自己不行了,在那一天,她也“走”了。

她这一走,大概是给自己的儿子最后一课了。也是从那刻起,史铁生终于坚强了起来,并且是坚强到了最后……

谁眼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为人子女,对母亲注定是一辈子的亏欠。

文笔优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收藏(6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阅读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一篇属于自己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该怎么写呢?急您所急,编辑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文笔优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文笔优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篇1】

不知有多少人是因为村上春树才读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只是其中的一个。但是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电影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最喜欢的美国演员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担任男主角,村上多次在他的作品里提到过菲茨杰拉德和《了不起的盖茨比》,如果没记错的话,第一次知道菲茨杰拉德是因为读《挪威的森林》,后来好奇,就决定看一遍《了不起的盖茨比》菲茨杰拉德用了第一人称内聚焦的叙事方式,通过尼克的回忆来讲故事,他既是当局者,又是旁观者。作为当局者,他是盖茨比的邻居,是黛西的远房表哥,是汤姆的旧相识,他和乔丹交往,参加盖茨比的奢华派对,帮盖茨比搭起与黛西重聚的桥梁,他目睹汤姆与盖茨比之间的冲突,知道茉特尔出事的真相,他处理盖茨比的后事作为旁观者,他从不识盖茨比到成为盖茨比的送殡人,这短短日子里的经历令他最终看透了他接触过的那些人,看清了他所生存的那个“黄金”年代的美国社会

我们通过尼克进入故事,以他的角度来观察、分析和思考,通常运用第一人称内聚焦这种叙事手法都会令人读得如临其境,真实感极强。

真实到连故事里每个人所向往和追求的似乎都是应该被理解的真实,包括盖茨比。虽然盖茨比追求的是一个看似虚无的梦想,但他需要的同样也是一种真实,一个黛西,一段他自以为暂停的爱情。可是实与虚又好像是一体的,黛西是真实的,而盖茨比苦苦追求的爱情梦想却如他豪宅对岸的小绿灯一般虚无缥缈,黛西无情的离开,盖茨比的被害,葬礼的冷清盖茨比的苦心 经营最终换来的是一场空,他追求的梦只是一个短暂而美丽的气泡。

通过尼克之口来讲盖茨比的故事是最合适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尼克和盖茨比是同一种人。因为盖茨比死后,尼克还一直以为黛西会回来,至少会打个电话,还以为昔日参加盖茨比派对的“朋友”会来参加葬礼,直到最后没接到黛西

一个电话,直到在五号路遇见汤姆以后,尼克才渐渐领悟到些什么。在尼克心中,盖茨比始终都了不起,他既是当初搞奢华派对的富豪盖茨比,也是最后活在他心中的追梦赤子盖茨比。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无所顾忌地爱着黛西多年,他的`心是纯粹的。虽然盖茨比经过多年的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的圈子,他从来不为金钱、权力与荣誉所动,事业上的建构是为了与黛西更接近。不幸的是,他的一生以悲剧结束,包括他梦寐以求的爱情。

文笔优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篇2】

很久没有写文章了,主要还是太忙了,有很多东西要研究。

最近想写一写曾经读的盖茨比,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悲惨,但是为什么说是悲惨的,我们可以想象一个经历了社会摸爬滚打的美国资本家,为了追求自己曾经的女神,在女神的对面建立了一座房子,整晚开着派对,就希望能够让自己的女神看到,但是故事的结局,却是盖茨比的身亡,而身亡的祸根却是因为他的女神和他的丈夫。我觉得这种虚构的故事是不会发生在现实的世界当中,因为这种经历了社会洗礼的人会明白很多事情,不可以强求,而这就是人生的现实吧,很多事情总是不如人意,我想做到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就够了吧。

我为什么觉得盖茨比很惨呢?因为他喜欢的女神,是抽象的,不是现实的,他认为的女神是不存在的,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会说当盖茨比死亡的时候,就有人认为是美国梦破灭时。我觉得可笑的地方在于一个经历了那么多的资本家真的会去追求自己的初恋女神,这简直就是难以想象的事情,有那么多的诱惑可以出现在他的身边,他的内心就不会发生改变,其实说白了盖茨比爱的就是他自己,只有他的内心初恋女神才能够满足他内心的征服欲望,而他却很失败,把自己的生命搭进去了,这就是盖茨比,我认为的盖茨比。

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是年复一年在我们眼前渐渐消失的极乐未来。我们始终追它不上,但没有关系——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把手伸得更长……等到某个美好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前进,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退回过去。

文笔优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篇3】

听很多人说这本书写得不错,终于有一天鼓起勇气打开它。刚开始读前几章的时候,觉得索然无味,很多事情显得无厘头,很突兀,和其他书并没有什么不同,还在怀疑它到底好在哪?又耐着性子往下看了两章,果然前面的无厘头慢慢都有了解释。比如盖茨比每次聚会后站在海边到底看得是什么,我一直以为是他与热闹的聚会格格不入,俞热闹俞显孤独。回来发现他是在看河对面他的白月光黛西。还有明明书名是盖茨比,为什么前几章都在写其他人,原来书中每个人物的出现早晚都有他最合适的时机,待我们认真品读。

读完之后意欲未尽。盖茨比到底是怎样的人我没有看懂,他倒酒赚钱,跻身上流社会是因为想要摆脱自己的出身配得上黛西吗。可是看他给自己列的计划表,又觉得他是一个目标清晰,意志坚定的人。直到他为黛西顶罪之后,我觉得他好像是真的喜欢黛西的,那么黛西喜欢盖茨比吗,她只是喜欢被盖茨比追求的感觉,喜欢盖茨比的地位带来的光芒吧,所以我为他感到不值,为那样一个外表美丽,魅力四射但极度自私懦弱无能的人而死真是太可悲了。生前门庭若市,死后连个送葬的朋友都没有,可见人性是多么的自私,真是既可悲又可怜。

虽是写盖茨比,却是从尼克的角度来写,黛西的软弱、乔丹的张扬、布坎南的双标……每个人的性格特点都很鲜明,每个人物都很鲜活,贴近生活。

文笔优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篇4】

中间有点枯燥,没心思理清人物关系,过一阵会重新读。

对开头的一句话,盖茨比父亲对他说的,每逢你想要批评别人的时候,你要记住,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所拥有的那些优越的条件。这句话,让我对最近几天的事有点感触。

最近有点累,心态不好,遇见个什么人什么事都咋咋唬唬的。一起上课的小伙伴是个不怎么精致的姑娘,特别贪吃有点爱占小便宜还爱算,一块钱一块钱的算计。我心里对她有点不屑。尤其她还说要攒钱去旅个游考个什么证,我说旅游考证这种正事不应该父母给掏钱么,毕竟还没有毕业没有收入,(我也很可耻自己二十多岁了还得吃喝爹妈的,读研的话还得再吃喝几年)我从小父母就非常非常支持我学兴趣班,还根据时间季节什么的学的不一样,在兴趣班这方面从来花钱从来不手软。我没什么天分,不过好在算听话,练扬琴的时候手腕子练到肿,手背被我妈用琴槌抽紫,跳舞的时候天天撕腿撕腰哭,学游泳的时候因为害怕不敢下水,直接被老师扔水里,练跆拳道的时候肌肉拉伤直接躺地下了,教练给按摩一会,好了第二天接着练,滑旱冰小腿被鞋卡到破皮冒油,我爸给我缠上纱布接着玩。我自己意志挺不坚定的,要是靠我自己我什么都学不成,优点就是还算听话,也没有过什么叛逆,除了他们这方面对我严厉点,平时好吃好喝好穿还是挺惯着我的。坚持下来之后,现在无比感激他们,所以我坚持对待孩子父母要恩威并施该揍就揍,有点扯远了。想说的就是到现在这些乱七八糟的爱好父母也很支持,有的父母让孩子假期去打工兼职,我爸很明确的不让我去,暑假会主动给我钱让我去办卡游泳,寒假就给钱让我去健身馆,要是去不太远的地方有他们信的过的我的同学作伴,也支持我去旅游。

以前一直觉得天下父母都一样,支持孩子学习他们喜欢的东西。上大学之后通过身边越来越多的同学,我才意识到很多人的父母都觉得那是浪费钱的没用的东西我不否认那些没用,因为我不是艺术生,也不是体育生,以后的工作也没想过要靠那些。不过有这些爱好,生活精彩多了,哪怕是自己一个人。不必和所有人讲,也不指望谁懂。

只是想借着这个我爸我妈看不见的平台感谢他们,我很爱你们,也非常佩服你们,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会把女儿看的比钱重,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会有眼光的让孩子学本事。我也应该记住不要随随便便就对别人下定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没有高贵粗鄙之分,因为我不知道别人的经历,别人的生活,所以更没有资格评价。要学会感恩,要坚定自己。

最后要感谢一下愿意在我迷茫的时候给我指点迷津的人,温柔的说也好,批评我也好,感谢是真的

文笔优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篇5】

再读伟大的盖茨比,感受又不一样。尽管盖茨比一开始编织了一个和戴西等位的背景以此来接近戴西是出于年轻人面对美好事物的生理冲动,可爱上戴西之后他是真诚的,他也在努力缩小着他与戴西的距离。他的悲剧在于,他以这段爱情为信仰,编织了一个太过于理想的梦,在这梦里他单一的认为戴西一定是只爱他的,她嫁给汤姆完全是因为家庭和经济环境所迫,于是盖茨比觉得只要他的经济可以达到和戴西匹配的程度,那么就可以把戴西赢回来。那么戴西爱什么呢?我认为她也曾爱盖茨比的年轻帅气和陪伴,但她是物质条件下培养和打造出来的女人,她既需要良好的物质条件供养自己,也需要浪漫的爱情和足够的关注来填补自己空虚的心灵,但她从未具备过同甘共苦的早期经验和本领,因此对她而言物质是基础,爱情是调剂,生活是需要永远围着她的利益和需求来转的,她需要的是一个为她添砖加瓦的男人,但她自己从来都不具备并肩作战,同甘共苦的本领。因此,除了爱情和她本人,她似乎没有任何其它的东西可以回馈给盖茨比。戴西最爱自己。我也在想,如果没有发生这起交通事故,戴西会不会重新和盖茨比走到一起?恐怕也不会。第一,从经济的角度来讲,相比汤姆,盖茨比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地位没有那么稳定,物质条件又是戴西生存的最不可或缺的因素。第二,戴西也不是完全不爱汤姆,这一点在汤姆和盖茨比质问戴西时的犹豫就可见。第三,盖茨比的再次出现恰恰在戴西感到自己被汤姆冷落而精神空虚的时候,而汤姆在面对盖茨比的争夺时表现出了比平时在乎戴西甚至打算回归的感觉,戴西不可能不为所动。第四,戴西面对选择,犹豫逃避不够果敢,她不擅长做选择,也不敢冒风险。第五,本质上戴西和汤姆是一类人,在她潜意识里,自己的利益和安全最重要。因此,只要汤姆愿意回归,物质方面又没出问题,戴西就无法敢于和盖茨比在一起。

文笔优美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文【篇6】

这部被如此看重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是怎样一部小说呢?从故事情节的层次说起吧。青年军官杰伊·盖茨比出生于美国中西部一个普通农家,他英俊聪明,耽于浪漫的好梦。他在南方一个大城市驻防时,和一个“大家闺秀”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出征欧洲期间,美丽风流的未婚妻却嫁给了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

盖茨比复员归国,在纽约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旧爱。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赶时髦迁居大纽约市长岛豪宅,盖茨比便在其海湾对面买下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经常举行盛大的晚会,等待机会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重温旧梦。久别重逢,黛西深为盖茨比忠贞的爱情所感动,也为他的财富动心。汤姆发现两人间的隐情后,在纽约寻衅摊牌,当众揭露盖茨比靠私酒买卖暴富。盖茨比不甘示弱,坦陈两人间五年不渝的爱情,要求黛西跟他走,黛西却拒绝和粗鄙不忠的丈夫分手。黛西驾车从纽约回家途中,心绪不宁,撞*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太太。盖茨比决心为她承担罪责。汤姆谎称驾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

“三角恋爱”的模式在中外小说史上屡见不鲜。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由于富有的第三者的介入而分手,结果造成悲剧,也不在少数。19世纪英国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的杰作《呼啸山庄》就是一个例子。可是,在天才作家的笔下,一个言情小说的平常模式却被点化成一个“高贵的野蛮人”心灵承受最深刻的苦难的戏剧和景象、一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即受难”的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基本情节也属于同一个模式,菲茨杰拉德的天才却将一个并无多少罗曼蒂克色彩的“三角关系”点化成为一个独特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灵魂受难的缠绵悱恻的悲剧。

文笔优美的细节决定成败的读后感大全6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在阅读了《细节决定成败》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您从《细节决定成败》中有哪些领悟呢?请您阅读栏目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文笔优美的细节决定成败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文笔优美的细节决定成败的读后感(篇1)

通过这几天的晨读《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后,感触颇深,深刻地领悟到细节的重要性。书中作者汪中求先生用诸多的真实案例告诫了我们: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只有重视每一个细节才能真正立足于不败之地。

整本书都是围绕着细节来讲的,就前期读的这一小部分来讲,个人认为概括了整本书的精髓所在:一,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二,成也细节,败也细节。书中作者汪中求先生一直在强调:“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一点一滴小事,从小事做起,关注细节,把一点点小事做细才能成就大事”!在阅读过程中记录下一些经典的句子值得与大家分享:“在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而愿意把小事做好的人太少。”“中国绝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绝不缺少各类规章管理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好的战略只有落实到每个执行的细节上,才能发挥作用。”“人生一世,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由此,我们需要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做实”,“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不积跬步,不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凡成就一份功业,都需要付出坚强的心力和耐性。”与此分享的同时,这几段话也道出了我们目前阶段所存在的问题,联想到平衡团队的打造建设,执行力方面,我们还存在着不足之处,有待学习和完善,就像部队的军人一样,“服从”二字深刻地印在他们的脑海中。所以说,大事都是由小事组成的,必须由小事做起,做好一件小事,大事自然水到渠成。一个细节的忽略往往可以酿成大祸,一棋不慎,全盘皆输。做事就是做细节,任何细微的东西都可以成为“成大事”或者“乱大谋”的决定性因素。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出自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之口。回过头来想想目前我们所做的事情,就拿我们日常工作中的卫生来讲,把卫生搞好就是一件不平凡的事,好的工作环境不仅让人身心愉悦,而且能到很顺利的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何乐而不为呢!

“御岁月山河,取府上风雅”这是我们目前在建的中通御府项目,堪称中通的巅峰之“座”。在建之际,建筑部门频繁召开商谈会议,领导亲临指导现场,督查工作。可见,灌注了多少人的心血,要做大事必须从小事一点一点抓起。我们门窗厂即将投产使用的第四车间,投资上千万打造。应对社会的发展,开展系统窗和铝包木,从系统窗制作过程中发现工序非常繁琐,从对于铝包木课件的培训中看出,对工序的严格要求和数据的精确计算处理等等来看,从原材料到成品过程中更能体现出细节问题

通过晨读《细节决定成败》一书,认知到以前的自己急于求成,学了很多东西,会而不精。也深刻的了解到做事要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不仅要做好,而且要做细致,精益求精,端正做事的态度,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用心去做好每一件小事。“世上无难事 只怕有心人”,从而达到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文笔优美的细节决定成败的读后感(篇2)

自从《细节决定成败》后,开阔我的视野,增长见识,启迪智慧,可以使我在工作中有所创造,有所成就,丰富我的知识宝库,进一步懂得生活,提高我对工作的热爱和对塬上的感恩之情。下面我分享一下《细节决定成败》一书读后感:

汪中求先生总结自己多年的经验,写出《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我拜读了三遍。读每一遍,感想都不一样。书中的“细中见精”、“小中见大”、伟大与平凡的真理。突出了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敬业创新精神才是通向成功的基础和前提。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点点滴滴,关注每一细节,把小事做细、做好、做透。

学读《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后,感触颇深。书中突出主题:细节之重要,确实事业成功与否,内心是起决定作用的。一个人小事做不好,工作粗枝大叶,是难以成就一番事业的。人的一生遇到很多事,但是大事屈指可数,多数情况总还是一些小事、碎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

“生命不息、治沙不止”这是宁夏唯一一个改革先锋称号的王有德座右铭,他是科学治沙探路人;他是治沙英雄;他用40年,带领白芨滩农场职工营造防风固沙林60万亩,有效阻止毛乌素沙漠的南移和西扩,将沙漠向东推了20多公里。读后感·在浩瀚的`毛乌素沙漠筑起了一道绿色屏障,极大地改善了宁夏的生态环境,谱写了一曲人进沙退王有德的壮丽凯歌。我很钦佩他一辈子就干一件事,而且干的津津有味。他注重治沙细节,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他这种爱岗敬业、愚公移山精神激励着我。

做为塬上人,不是一种荣耀,而更多是一种责任;一种担当;一种传承;弘扬渭华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同志们赶快踏着先烈的鲜血前进”奋不顾身,英勇战斗的初心,注重细节,从细节着手,抓落实、堵漏洞,以工匠为榜样,在细节上下功夫,在细节上去创新,把每件小事作细、做实、做好。追求完美工作的目标。我用细节践行、用行动诠释我们塬上人共同的梦。

其实细节是一种积累的经验,是一种眼光和智慧,学读该书,对自己的工作真有一定的帮助和促进。以上是我的读后的一些感受,如有不当,请各位同事批评指正。

文笔优美的细节决定成败的读后感(篇3)

拜读了汪中求先生所著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感慨颇深,受益匪浅。书中所强调的细节问题不仅仅是企业治理问题,对于我们教育工作者的教育教学实践更是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从老师自身的要求来看,老师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把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切细节问题当作一件大事来做,花大力气做,把小事做细,做全面,真正做到细致严谨。例如备课中的问题设计,问什么问题,怎样问,何时问都要进行慎重的考虑和选择,争取使每个问题都问得有价值,有针对性。

其次,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的工作中把教育教学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落到实处。例如,在教学过程中要善于观察学生的细微的表现和反应,了解自己教育对象的实际情况,及时给予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相应的帮助,使学生切实感觉到老师的关心和爱心,从而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取得更大进步。俗话说"一句话能使人笑,也能使人跳",在对学生的教育中,你不经意中说的一句鼓励的话也许会让他铭记在心,使得一个无所事事者变成为一位有成就的成功者。而一句讥讽之言,会让学生对你产生反感的情绪,处处与你对抗,这其实也是细节。

另外,老师也要十分注重自身修养的提高,老师在学生心目中有着非凡的地位,老师的言行举止对学生的影响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老师应时刻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向学生展现自己高尚优雅风度和修养的一面,对学生施以正面影响。

在工作中我体会到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专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假如一个人热爱了自已的工作,天天就会尽自己所能力求完美。而假如我们关注了细节,就把握了创新之源,为成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甘于平谈,认真做好每个细节,伟大总将不期而至。这就是细节的魅力,是水到渠成后的惊喜,所以请记得那句话:“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注重细节,重视细节,相信细节会让我们的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变得更加生动!

文笔优美的细节决定成败的读后感(篇4)

在看完了《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真正让我明白细节很重要,书中有很多的真实故事,它们也许性质不一样,在告诫我们,提醒我们细节决定成败。

如国内有一家药厂,准备引进外资,扩大生产规模。他们邀请德国拜尔公司派代表来药厂考察。在进行了短暂的室内会谈之后,药厂厂长便陪同这位代表参观工厂。就在参观制药厂车间的过程中,药厂厂长随地吐了一口痰,正好被代表看得清清楚楚,于是他拒绝继续参观并终止了谈判。

在这个事例中我看到了由于药厂厂长在一个对卫生要求特别严格的制药车间内的随地吐痰,让外商看到了产品质量是否能保证?所以,终止了谈判。其实这也是对产品质量的负责!

再如有家招聘高级管理人才的公司,对一群应聘者进行复试。尽管应聘者都很自信地回答了考官们的简单提问,可却都未被录用,只得悻悻离去。这时,有一位应聘者,走进房门后,看到地毯上有一个纸团,特别扎眼。就拣了起来,正准备将它扔向纸篓里,这时,考官突然说:“您好,朋友,请看一下您手中的纸团吧!”,应聘者打开了纸团,上面写着:“热忱欢迎您到我们公司任职!”这个事例让我感受到,细节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身心修养,其实,别人也有可能看到了那个纸团,但他们没有捡,那为什么这位应聘者就捡了呢?因为细节,一部分人不注重细节所以就看不到,而有人看到了,却因为不放在心上而故意没看到,因此,他们也许比这位应聘者更优秀,但因为细节,所以错失了机会。因为细节所以那位应聘者在几年后成了这家著名大公司的总裁。

细节,是机器中的小螺丝,它并不起眼,但是却可以决定着机器的好坏,少了它,机器会停机,多了它,机器会高效的运转。就像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说的:“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因而我应该从小就从细处着手,小事做起,认真学习。

文笔优美的细节决定成败的读后感(篇5)

汪中求先生所著的《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在几年前就拜读过,收益颇多,前段时间在刘田老师的培训中听到他多次提及此书,并引以此书中的事例来阐述自已的论点后,又勾起了我再读这本书的强烈愿望。这次读的较慢,好几天才学完,但读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一连几天脑海中不断浮现书中的名言警句。的确,该书的理念应作为我们做好每项工作的座右铭,而且此书的理念更可以渗透到人们的思想中让我们能够更好的作好每一件事。因为,细节决定成败。

细节决定成败,细节是什么?细节是一种创造;细节是一种动力;细节表现修养;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会;细节凝结效率;细节产生效益。细节实质是什么?细节实际上是一种长期的准备,从而获得的一种机遇。细节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积累,也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只有保持这样的工作标准,我们才能注意到问题的细节,才能做到为使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而思考细节,才不会为了细节而细节。细节不是空喊出来的。细节就是一种积累的经验和习惯,关系着我们工作的方方面面。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重视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深刻地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的真理。无论是做人、做事,还是做管理,处处都体现了细节的重要性。细节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积累,也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是一种长期的准备。在工作和生活中,如果我们关注了细节,就可以获得一些机遇,也就为成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这本书引起了我无数的思考。虽然汪先生是做生意的,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但我想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体现出的"注重细节,力争把每一件事做透"这一思想对我们也是同样适用的。

汪中求先生在书中用众多的事例,从正反两面说明了细节能够表现整体的完美,同样也会影响和破坏整体的完美。很多小事,一个人能做,另外的人也能做,只是做出来的效果不一样,往往是一些细节上的功夫,决定着完成的质量。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作一种乐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工作中缺乏工作热情。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台湾首富王永庆就是从细节中找到成功机会的人。王永庆成功的例子说明“细节”是一种创造,由此可以创造就不一定得轰轰烈烈,惊天动地。工作中的小改小革,细节调整同样是一种创造。“细致到点”,从细节中找到创新的机会――这就是王永庆成功的秘密。海尔总裁张瑞敏说: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是不平凡?能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细节既能创造正效益,也会产生负效益。细节,绝非小事,它关系一个人的成败,它关系一个企业的兴衰。

《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对我的工作更有很大帮助,对于像我营销策划这个工作岗位,所面对的是动辄数亿投资的房地产项目,从项目的前期策划、规划设计、市场推广到开盘销售,是个系统的工程,每个环节都是至关重要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要求做到细,若是一环出了问题那就会引起一连串的反应,项目销售、企业形象都将受到影响。因此,要从细小的事情上注意细节,把每一件小事做好,把每个环节都做好、做足,做精。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细节决定成败,于公于私,道理皆然。所以无论做人做事,我们都要从小事情做起,从细微处入手,诚实对人,严谨做事,成为一个认真做事的人,一个值得信赖的人,一个有价值的人,一个有理想的人。

文笔优美的细节决定成败的读后感(篇6)

《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是区域赵经理自费买给我们看的第二本书。这本书相对比较浅显易懂,下面就与诸位分享一下我的读后感吧。

当今社会,每一条跑道都挤满了参赛选手,每一个行业都挤满了竞争对手。在彼此势均力敌的情况下,最终决定胜负的将是大多数人很少关注的细节问题。如果我们某些细节做得不好,就有可能把顾客推到竞争对手的怀抱中。其实,社会的竞争正逐渐演变为细节的竞争。

老子告诉我们“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要想成功,我们就不能忽视生活中无处不在的诸多细节。有人打过一个形象的比方:机遇好像一位性格古怪的天使,她不喜欢盛装出场,总喜欢乔装打扮成我们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问题,唯有心人能够把握。细节不仅能够决定最终的成败,而且代表着一个人的为人处世风格,代表着一个人的素养和能力。

细节就是我们的社交名片,是我们身份的象征。在一些正式场合,人们对一个陌生人的了解,往往源于他的细节。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不仅要关注企业宏观战略的内容,更要注重企业微观方面的管理内容。企业的执行人员,要从细节入手把工作做细,从而在企业中形成一种管理文化,那就要求我们注重战略的百分百执行,从而使企业具有极其强大的竞争威力。很多企业虽然有远大的目标,但在具体实施时,由于缺乏对完美的执着追求,事事“差不多”便可,结果时由于执行的偏差,导致许多“差不多的计划”到最后一个环节已经变得面目全非。

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往往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成一种乐趣,因而在工作中缺乏热情,而考虑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的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并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将事情做得非常好。其实我们很多时候都在做一些小事,怕只怕小事也做不好,也做不到位,有时甚至不屑做一些具体的事,总盲目相信“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其实,能把自己所在岗位的每一件事做好、做到位,就很不简单了。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7篇)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阅读童年后,我对马克西姆·高尔基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如何在写童年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1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了,这本书的名字叫《童年》。《童年》主要是写:阿廖沙三岁时父亲去世了,母亲从小就不在阿里克谢的身边,后来是外祖母来照顾阿廖沙。不久,他便上学了,他有两个表哥,都叫萨莎,米哈伊尔舅舅的萨莎跟他一起去上学,萨莎才上了几天课,就逃学了。后来,母亲又结婚了,但是因为继父赌博,他们家很快破产了,阿廖沙念完三年级之后,母亲去世了,阿廖沙从此没有再读书。外祖父成为了乞丐,并且疯了,他也从此成了一个流浪儿……

我看到一半时,已经是泪流满面了。我看到阿廖沙早年丧父的地方,就会唉声叹气,那时候的生活可真让人觉得悲惨啊!我勉强继续看下去,我越看越伤心,终于,我看完了。我看到阿廖沙学习那么好,却因为穷买不起书时,学校因而要开除他,幸亏主教将他留下来了。阿廖沙的双亲死后,阿廖沙只好自己养活自己和外祖母,你想想,他只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呀,要靠捡垃圾生存,还要照顾外祖母。我们现在过这么好的日子,有吃有喝有穿,怎能不好好珍惜呢!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只有多读书,才能养活自己。文中的主角阿廖沙的悲惨生活让我感到可悲,但阿廖沙照顾奶奶的心又使我感动。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2

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3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4

窗外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像一曲欢乐的乐曲,我坐在窗前,再一次翻开了《童年》。

这本书是高尔基记录自己小时候生活的书,是一部自传体。

文中的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比什科夫——阿廖沙(化名)是高尔基的真名。阿廖沙的童年很艰苦。他年幼丧父,与母亲、外祖母住外祖父家,那时他三岁,后来母亲也离开了他。

外祖父爱抽打外祖母和孩子,我记得最深的是阿廖沙染坏一匹布被外祖父打晕死过去。阿廖沙因为生活在一个弥漫残暴、自私与仇恨的家中,他小小年纪就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与丑恶。

但阿廖沙也遇到了真正善良的人。外祖母如一盏明亮的路灯,照亮了阿廖沙成长的路,她把充满正义与光明的故事告诉阿廖沙。高尔基说:‘’在她来到之前,我就像沉睡着一样,生活在黑暗之中,但是,从她来到之后,唤醒了我,把我从黑暗中拯救出来,带我走进了光明。”但生活在黑暗中的阿廖沙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将艰苦还没化为人生的动力,不断奋斗,最终成为了人人敬仰的大文豪。多么励志的人生!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心中酸酸的,十分同情阿廖沙,相比之下,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有家人的关心,父母的陪伴,不愁吃穿,每天可以心无旁骛地学习,难道我们不应该珍惜这样的生活吗?另外,阿廖沙身上的那些优秀品质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读《童年》,我们可以在书中发现我们自己的身影,也会从中学习到很多道理。

这本书值得一看,相信你捧上这本书的时候,也一定会“手不释卷″。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5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童年,而且都会有不同的“精彩”,可能是快乐的,可能是悲伤的,可能是富裕的,可能是贫穷的……就连高尔基也拥有着一段令他难忘的童年,之所以难忘,还要归功于《童年》这本书吧,仔细地翻阅着本书,静静地走进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的童年……

这本书的个个角落都体现出了阿廖沙家境的贫寒,不过,他的外祖父是开染房的,但随着家业的衰落就变得脾气特别、极其的暴躁,像个爆竹一样,一点就着,还动不动就打阿廖沙。当然了这种环境未必能让阿廖沙成为前苏联最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之所以,让她这样功成名就,那得归功于他的外祖母,以及小茨冈(伊凡)等一些心地善良的人,就是在他们的鼓舞下,造就了一个充满爱心的高尔基。在有一段时间中,外祖母与阿廖沙相依为命,每每读到“外祖母拿着阿廖沙挣来的钱默默地留下了眼泪”,我也会情不自禁的被书中的情节感动而与书中说的那样,留下了眼泪。

书中还有几个比较受我关注的两个人物,其一就是“外公为阿廖沙讲述伏尔加河上的纤夫”里的卡希林。她的凶恶残暴已经是出了名的。她其实也有个性么,例如:唯利是图,薄情寡义等等,我不说大家也能看得出来这些词全是贬义吧,她,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她呢,在整本书中与阿廖沙成了对比,也是市井小市民的典型形象罢了。

那另一位呢,便是伊凡诺夫娜了,也比较有名,不过,她可是俄国文学史上最鲜明最富有诗意的形象。她也比较勤劳、善良、乐观,有时也比较聪明,而且还十分刚强果敢嘞。

这本书不仅仅只在情节上跌宕起伏,曲折动人,描写方法上也是值得一提的。《童年》运用了从儿童观念与成人的视角。一方面,从儿童视角光差描写生活,让童年更加生动活泼,活活鲜鲜展现在我们的眼前。另一方面,作者有偶尔以成人的视角评点现实,是文章富有思想性与哲理性。

语言上也有着艺术的脚印,特点便是活泼,经常经常将场面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后给人一种身临其中的感觉,这既是语言上精华。

或许,你的童年经历着不同样的迁变,或许你的童年已经远去,我想说的是,不论,你的童年是快乐是悲伤,都请你珍惜,更何况已经逝去童年的人们,因为,童年,属于你的只有一次。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6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意义非凡的书——《童年》。

《童年》是著名作家高尔基传三部曲的第一部。这本书以高尔基本人童年的生活经历为题,并在基础上进行了艺术加工。

和高尔基相比,咱们的童年是快乐的,是无忧无虑的。高尔基残暴的外祖父几乎每天都抽打高尔基,而咱们的爸爸妈妈对咱们充满了疼爱与关心。

和高尔基相比,咱们的童年是幸运的,是没有痛苦的。高尔基幼年丧你,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童年。十一岁时最疼爱他的母亲也不幸病逝,高尔基成了一名名符其实的孤儿,小小年纪就开始只身到“人间”谋生,在俄国的最底层社会受尽磨难和艰辛。而此时的咱们却呆在美丽的校园里,在老师们的教导下努力地学习知识和本领......

就是在这样的艰苦环境下,高尔基却成就了其伟大的一生,成为俄国最杰出的文学家!和高尔基相比,成长在二十一世纪的咱们又岂能不更加加倍努力?

文笔优美的童年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7

每个人都有童年,下面与各位分享下《童年》读后感

我读了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它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一个叫阿廖沙的孩子的童年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了解了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家庭。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和十分敏感的好孩子,能辨别是非,有坚定的、不屈不挠的意志,虽然他生活在一个不太好的生活环境里,但这反而让他成长为一个坚强、正直、勇敢、自信的人。阿廖沙还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它很同情穷人,经常帮助他们。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文笔优美的天才少年维克托读后感范文合集(6篇)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读后了《天才少年维克托》,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您抓住了《天才少年维克托》的哪些精髓呢?为此,栏目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文笔优美的天才少年维克托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文笔优美的天才少年维克托读后感范文【篇1】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做《天才少年维克多》的课外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做维克多,是一名小学生。他有一个外号叫做傻瓜维克多。你们一定会问:“封面上说他是一个天才,可是为什么有人叫他傻瓜维克多呢?”别急,等你听完这个故事你就知道了,故事是这样的……

从前有个人叫维克多,他生活在旧金山,他的学校是梅林小学。维克多说话结巴,是一个早产儿。有一天,学校举行智商测试。这次的成绩只有老师知道。可是维克多的死对头达夫从老师那偷听到维克多的智商只有73。从此以后,大家都叫他低能儿、傻瓜维克多。17年过去了,当维克多回到梅林小学再次查找自己的测试成绩,才发现自己的智商竟然是173,维克多大吃一惊。后来,维克多成为一家创意公司的总经理,还成为门萨思协会的主席。在一次演讲中,维克多告诉大家:“智商只是一个数字,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一生。我之所以当了17年的傻瓜,就是因为那一个数字。所以请大家相信自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相信自己,不要太相信别人的,当别人说你是傻瓜时,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是傻瓜。记得有一次,天下着雨,妈妈送我去上学,路上很多车。等妈妈把我送到学校时,我已经迟到了。下课了,同学们围着我说我是慢蜗牛。我心里很难过,就躲进厕所里放声大哭了起来。过了一会,我想起这本书里的话,于是就不哭了,又开开心心的去找同学玩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不要因为某件事而认为自己不能做到每件事。我想起有一次妈妈给我报了一个主持兴趣班,但是我有点害怕,我不敢上去。我突然想起书上说的少年维克多,又想起了大发明家爱迪生曾说过“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心中顿时充满信心,自信地走上了台。

文笔优美的天才少年维克托读后感范文【篇2】

一个人是傻瓜,还是天才,有时只在一念之间。今年暑假,我见证了一个傻瓜变成天才的瞬间,他就是天才少年维克多。

维克多是个早产儿,生下来体重就比正常婴儿轻一公斤,六岁的时候,被怀疑事物理解能力落后,有语言障碍。在学校里,许多同学都不喜欢他,排斥他,骂他是个大傻瓜。成绩也常常倒数第一。没错,就是这样一个“傻瓜”最后成为了爱弗利公司的经理,国际智商组织门萨协会主席。你们一定会好奇,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他的命运呢?

我想,应该是他相信自己,让自己变得自信,一直做他自己。

记得一开始,罗纳德老师把维克多的智商弄错了,智商173的维克多被学校里的同学看不起,他也认为自己是一个傻瓜。多年以后,维克多的智商被重新确认,他居然是一个天才!可是,在智商确认之前,高智商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帮助,因为维克多不相信自己。

尽管如此,斯图尔特教授和蕾切尔老师却一直鼓励维克多,对他不放弃,一直教导他要对自己有信心。即使维克多想放弃自己,他们却用爱、信任和关怀来浇灌维克多脆弱的心灵。多年后。在老师、朋友的帮助下,终于,维克多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他提交了第一份策划书,得到了认可。正是这份策划书鼓励了维克多走上事业的高峰,成为了门萨主席。

读了维克多的经历。我明白了一定要相信自己,绝不放弃,今天的痛苦可能变成明天的希望。请记住最后一句话“Be yourself”做你自己,你一定会成功。

文笔优美的天才少年维克托读后感范文【篇3】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书,名叫《天才少年维克多》,我觉得这是一本很有教育意义的书。

这本书介绍了主角维克多童年时的故事和长大后的经历。维克多是个早产儿,生下来比正常孩子轻1公斤,他个子不高,力气也不大,做什么事都是最后一名。不仅如此,和别的孩子相比,说话也晚,吐字也不清楚,没法和别的孩子玩到一起,智商测试只有73,上学时,经常受到欺负。

有一次,美术老师带着同学们到草坪上去上绘画课,维克多画了风和一个死了的小虫子,老师和同学们都觉得他画得不好。回到家,爸爸却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他说,这是他看到的虫子中,最好看的一只,风的那张也画得一样棒。

在一次放学后,维克多用树枝搭出了汽车、房子、椅子等各种图形,同学们看见了,笑话他,说他傻,做出来的东西也傻,有的甚至把他做好的东西踢散。学老师斯图尔特却称赞他摆了“了不起的作品”,还拿相机给拍下来,并告诉他“你绝对不是傻瓜”。在他难过的时候给他讲《决不,决不,决不放弃》的故事,给小维克多勇气。

虽然在他18岁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傻瓜,但它一直没有放弃努力。后来,维克多成年以后,他去学开车、找工作,成为了著名的艾弗利公司的经理,还得到了泰勒董事长的肯定与赞赏。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自己的智商为173。维克多还加入了全世界最好的智商协会——门萨协会。

这本书告诉我们,永远不要被别人的话击倒,要有自信心,“做你自己”,“请相信自己,请相信自己是一个伟大的存在”。不要嘲笑比自己差的同学,要互相鼓励。也告诉老师和家长们,不要放弃任何一个孩子。

文笔优美的天才少年维克托读后感范文【篇4】

暑假里,当我打开《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时,维克多成长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维克多是一名早产儿,吐字不清,手脚不灵活。上小学时,同学们都称他为“傻瓜”,可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凭借自己顽强的意志力,维克多努力着,坚持着,后来维克多竟然成为了国际门萨协会的新任主席,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了不起的英雄。

其实,小的时候,维克多也是一个不够自信的孩子,当别的小朋友说他的智商只有73时,他也很难过,觉得自己是笨蛋,什么事都做不好,他很郁闷,一度不愿意说话。可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意外的发现自己也和其他人一样,能够出色的完成有关的任务。于是他阳光地面对生活,什么事情都努力去尝试,人生也因此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想那次维克多恢复自信的瞬间,是多么的重要,就是那一抹透亮的自信之光——从此开启了他不懈攀登、勇于拼搏的奋斗之路。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生活中所遇到的种种困难挫折,既能成为掩埋我们的“泥沙”,又能成为激励我们奋发向前的动力。

从维克多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夏季来临,学游泳是我盼望已久的事。为此,妈妈给我报了一个游泳培训班专门进行训练学习。第一天,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尝试着下水练习。按照老师说的方法,深吸气后,再到水下用嘴巴慢慢吐气。当我憋足气小心翼翼地把头深入水中时,只感觉鼻子酸辣酸辣的,心怦怦直跳。我猛地钻出水面,紧接着就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好难受。接下来的几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我有些心灰意冷,觉得自己要打退堂鼓了。回到家里,妈妈鼓励我说:“失败是成功之母,不要害怕困难,勇敢地去尝试,你一定行!”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在家里开小灶,在脸盆里努力练习“屏气、换气”;在瑜伽垫上练习划手,蹬腿这些基本功。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攻克了恐惧感。动作姿势也慢慢地由生疏到协调。入水之后,我不再惧怕,而是勇往直前。现在的我,可以在泳池里随意穿梭,从头游到尾,就连潜水也不在话下,像一条活泼可爱的小鱼自由徜徉。正是妈妈的鼓励,给了我勇敢前进的信心,正是不断的坚持,成就了我的梦想。

人生的道路上会遇到困难和挫折,我们要朝着理想坚持下去!那一抹透亮的自信之光,将指引着我们,不断向前!美好的明天在向我们招手,加油吧!

文笔优美的天才少年维克托读后感范文【篇5】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要想自己优秀,就得尊重自己、相信自己,只要有自信、有努力,干戈终究会成玉锦。

所谓的“天才少年维克多”,也就是维克多?罗杰斯。他是一名早产儿,说话晚,吐字也不清楚,六岁时被诊断为认知能力低下。虽然爸爸妈妈总给他加油鼓励,但在学校他却备受嘲弄和打压:他细心地指出参赛模型的缺陷,同学们全当没听,还嘲笑他傻子懂什么;他解开一道难住全班的数学题,老师认为他撒谎;智商测试结果173,却被老师说成73。最终,维克多缀学了,连初中都没有毕业。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维克多通过解答广告牌上的题目成为了艾弗利公司的职员,并且知道了自己的智商是173,找回了自信心,于是他便成为了一位名扬世界的天才

这其实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它是世界级智商俱乐部主席的亲身经历。在故事中,维克多过了十七年的傻瓜生活,当维克多相信了自己,他就有信心去面对生活了,成为了最聪明的人。

“发明大王”爱迪生也是个例子,他从小热爱科学,常常异想天开,做出一些稀奇古怪地事情,让常人捧腹大笑。爱迪生上学没有三个月,就被老师斥为低能儿而撵出了学校。但爱迪生在___严格“家教”下,通过自己不懈努力,发明了电灯、留声机……成为造福人类、流芳百世地一代科学巨匠!

现实生活中的我就是一个缺少自信的人。就在期末考试的前一个星期,还在为这次考试而忧虑。心里总想着:唉,这次的试卷会不会很难?能考好吗?要是考砸了该怎么办呢?但是,妈妈却一直鼓励我。于是,我变得自信了,相信自己能考好。每天看看书,做一做试卷,减少了玩的时间。考试结果——成绩不错。原来,自信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了自信,什么事都做不好。就像维克多所说的那样,不,管拥有多么杰出的才能,如果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才能,那么这些才能根本没用。我们拥有的才能,并不是数字可以评价的。如果还没有尝试,就不要给自己的能力下定论。

自信使人成功,自信使人开心,自信使人坚强,自信是人的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有了自信,就等于打开了成功之门。

文笔优美的天才少年维克托读后感范文【篇6】

当我看到书单里的《天才少年维克多》时,我就在想维克多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从小就是天才吗?或是长大后经过努力才成为了天才少年?带着这些疑问,我翻开了《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

《天才少年维克多》是一个“傻瓜”历时17年终于成为名扬世界的天才的故事。本书的主人公维克多是一个早产儿,出生时体重偏轻,个子不高,力气不大,跟别人相比,样样都不如别人,而且也经常受到伙伴们的欺负。在大部分人眼里,维克多一直像傻瓜般的存在,连他自己都认为他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直到智商测试的结果真相大白,原来维克多的智商是173,并不是73。从此以后,他充满自信,充满活力,最后成为了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的主席,成为了闻名世界的天才。

书中的蕾切尔老师多次用“相信自己”这句话来鼓励维克多。这句话对于我来说也作用不小,记得刚学跆拳道时,每次打实战我都缺少自信,只要看到对手上场,我就心里紧张,腿法全乱,平时学的好好的基本功根本用不上,每次实战都是输。后来教练帮我分析原因:我并不是基本功不够扎实,而是因为我缺少自信,面对对手不敢踢,不敢打。教练给我加油鼓劲,我向一些有经验的冠军学员请教实战经验,现在的我在竞技实战中自信心十足,每次都发挥不错。在今年暑假的建德市青少年跆拳道比赛中,我还获得了同级别赛的第三名呢!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终于知道了只要相信自己,每一个平凡的孩子都有可能成为天才。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长恨歌》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它由王安忆撰写,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优秀的《长恨歌》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栏目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1】

王琦瑶

读完了《长恨歌》,我的两大感受,一是红颜薄命,二是事有始终。“红颜薄命”,薄的不是命,而是这命福;“事有始终”,看的不是果,而是这种。

王琦瑶是个了不得的女人。但凡和她有过深入交往的男人几乎都会喜欢上她。从一开始的程先生、李主任,到后来的阿二、康明逊、萨沙、老克腊。但这些和她有过情感纠葛的男人又都无一例外的离开了她。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都是与男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连她最后的死去,也是与一个和她并无多大情感瓜葛的男人有关。这不得不让人觉得她是个风流成性的女人,倒也让她这“上海小姐”做得名副其实了。

王琦瑶是个为爱痴狂的女人。她一生中遇到了六个男人,这让人摸不清到底哪一个才是她最爱的。对于追求者,她似乎是来者不拒。都能在这些男人身上找到她要的温存和依赖。她甚至可以为了爱,不求名分和许诺,只要眼前的陪伴与关怀。这是有点得过且过的意思,但也恰是在这得过且过里,可窥探出作为一个女人的她,终其一生所求的不过只是一份安稳踏实可以依靠的爱。但王琦瑶毕竟又是个特殊的女人。红颜薄命的定数注定了她的命福短浅,让她这一生在寻求爱的过程里,循环往复,得而复失。

王琦瑶又是个聪明的女人。在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后,她懂得了随遇而安。在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里,她不随大流,懂得如何保持自己作为女人的独特魅力,以不变应万变。这是她最摄人心魄的地方,带有一种自知之明的味道。

在王琦瑶前半生繁华似锦的岁月里,她遇到了名利权贵的李主任。毕竟年纪尚轻,她对未来有着无限希望和幻想。所以当她在李主任这权力象征的追求者面前,虽是因为畏惧而顺从,但也是因为对爱富有浪漫的憧憬,所以尝试。更何况那时候的她已是个家喻户晓的上海名媛。自古英雄配美人,怎么做也不会错的。当然,这其中也是藏着些作为女人的心高气傲和义无反顾在的。直到李主任失事去世,身份陡然转变的王琦瑶又依次遇到了阿二、康明逊、程先生、老克腊这些男人。正是这些男人将她那随遇而安,顺其自然的人生信念步步扎深。

而与王琦瑶交往过的这六个男人,身处的时代、社会地位、学识经历都是不同的,但他们却都能在她身上寻到自己要的那温柔乡和梦中情。虽然也无一例外的都是黄粱一梦,但因为他们那梦中情人不是别人,正是这王琦瑶,所以也是不枉此生的。

王琦瑶看似糜烂无度,一生荒唐。但从她的衣食住行里却能看出她是个捉得住细节,懂得过活的女人。虽然被男人再三地抛弃让她变得谨慎,但再遇到爱时,她仍能以诚相待,奋不顾身。甚至比年轻时更能豁得出去,看得明白。

只可惜多情总被无情伤。王琦瑶的爱情总是让她始料不及,来了又走。一句红颜薄命,是否真的可将其说尽?

王琦瑶死前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摇曳不止的电灯。这让她想起四十年前的片厂。而我在想,倘若她王琦瑶四十年前谢绝了吴佩珍的邀请没有去片厂,没有结识那位让她试镜的导演,没答应程先生帮她拍照,没参加上海小姐的竞选,她是否就可以像上海弄堂里那些普通的女人一样,过着最平凡却是最实在的生活?

王琦瑶一生的故事,要从她生活在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上海说起。那时的上海是摩登的代名词,是座歌舞升平、灯红酒绿的不夜城。多少男人想要在此安身立命,干出一番大事业;多少女人期盼在这里享受繁华,寻一位王权富贵。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里的女儿。上海是生她养她的地方,这里充满着的时尚气息,培养了她作为一名女性,对美的关注与追求。也将那作女人的风情刻到了她的骨子里。尽管在那个生活艰苦,穿着简朴的五六十年代里,使她仍能保持着一股女性的魅力。虽是不经意的,却还是能叫人辨得出。再到七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后的日子里,人们的生活又渐趋多元与时尚起来。王琦瑶“上海小姐”的头衔又再一次被人们提起。在一场场的舞会派对里,她仿佛又回到了四十年前。只是岁月留痕,此一时不如彼一时。那时候的王琦瑶是舞会的芯,现在的她只是这舞会的影。可以说是时代造就了她,也是时代改变了她。

四十年的光阴,让王琦瑶体会了浮华与平淡。但四十年代的上海毕竟是特别的,繁华的。它骨子里带有一种天生的贵气。虽然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它一下子由贵气变得普通,但它的骨子里多少是藏着些不甘的。可它又不得不接受现实,只好将这一切的不安分往嘴里咽,往肚里藏。待时机一来,便又是一番大变动。而生活在这里的王琦瑶自然也不例外。

王琦瑶一生看似放荡不羁,却是个最不自由的女人。她的所作所为是那么的偏离常规,却也逃不出世俗伦理的束缚,并在这边缘如履薄冰,艰难行走。

从被包养到成为弃妇开始,王琦瑶这一生的结局似乎就只能是不幸的。没有洗心革面,重新开始的机会。连她的外婆也认为,因她开错了头,再拗过来就难了。即使再开了头,到底比不上那开头了。

后来,王琦瑶又遇到了康明逊。但有介于她的身份,康明逊最终没有正视过这份感情,即使她生下了孩子,也没有想过给她一个名分。虽然康明逊有过抗争的念头,但也只是惊鸿一瞥的闪现,不作数的。

在那个已讲求男女平等的社会里,的确是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但始终还是没有做到男女人格和地位的平等。像李主任这样的达官显贵可以妻妾成群,有理想抱负的男人可以放弃日夜陪伴他的女人,不满眼前寻求解脱的男人可以抛弃与他同床共枕的女人。而变成弃妇的王琦瑶却始终得不到男人的宽慰与相伴。男人可以对女人始乱终弃,女人却难以得到男人的一生相守。男人想在女人身上寻求贪婪和欲望的满足,女人却想要在男人身上求得依恋与陪伴的希望。

《长恨歌》记录的是王琦瑶的一生,唱的却是那个时代女性的哀歌。世俗让男人的大男子主义滋长,让女人的小女人眼光蔓延。说不清谁对谁错。时代是在进步的,人也是在进步的。值得肯定的是,我所处在的这个时代的新女性,的确是要比那时候变得独立有思想得多的了。

都说王琦瑶和阮玲玉很像,那我就用张曼玉主演的电影《阮玲玉》的主题曲《野草闲花风春生》的歌词,来作为我对王琦瑶这一生的总结吧:

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凄清长夜,谁来拭泪满腮;是贪点儿依赖,贪一点儿爱;旧缘该了难了,换满心哀;怎受得住,这头猜,那边怪;人言汇成仇海,辛酸难捱;天给的苦,给的灾,都不怪;千不该万不该,芳华怕孤单;林花儿谢了,连心也埋;他日春燕归来,身何在。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2】

两天时间,跳跃式阅读,终于把《长恨歌》看完了。感觉王琦瑶的一生就是在验证一句名言:性格即命运。因为王琦瑶爱慕虚荣,贪恋繁华,所以让程先生在情感的漩涡中越陷越深,致使他人生的悲剧由此拉开序幕。因为王琦瑶的'隐瞒,闺蜜蒋丽莉与她产生嫌隙,她搬出蒋家。正当愤恨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三小姐”的名头无益之际,李主任出现了。

王琦瑶似乎很爱那个军政要人李主任,往后余生,似乎也一直不忘。为什么?真爱吗?我觉得未必。不过是因为大叔级别的李主任可以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她的虚荣心可以被填的满满的。和李主任一起的日子充满无奈的等待,看似冷清,但养尊处优,怎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繁华?再后来,时过境迁,主任死了,她回了乡下,可是她怎么能真的耐得住寂寞?即使经济拮据,身无长处,她也要生活在繁华的大上海。她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甚至她很良善,还有一些优雅。可是,她讨厌娴静。只要可以热闹,谁都可以陪她玩。她的家成了休闲场所。

于是什么毛娘舅舅,年轻的混血儿,包括后来的老克拉,长脚,这些看似与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竟都演变成她后来生命里举重若轻的角色。她曲折又屈辱地生下了敢做不敢当的毛娘舅舅的孩子,拉上年轻力壮的萨沙顶包,当然后来她接受假装深沉的老克拉的爱恋,也应该和她久做单身女人有关,和人性有关。再后来,长脚谋财害命,王琦瑶死于非命。

设若她安静本分度日,又怎能引狼入室,招来杀身之祸?其实,王琦瑶性格中特别是在情感问题上,太过懦弱被动,另加上她除却穿衣打扮,无甚其他爱好,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她人生悲剧的发生。归根结底,她应该恨谁呢?应该还是她自己吧。当然,时代变迁一定对她有影响。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3】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当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感情杯具,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杯具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梦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可是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异常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向都不是感情。她选择某大员,也可是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终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理解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可是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4】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5】

很喜欢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字里行间有些张爱玲的风情。有人说《长恨歌》长的是孤独,恨的是命运,“长恨二字,令人深思。王琦瑶作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在那大时代的背景下,反射的是那千千万万个王琦瑶的人生和命运。在时代的大潮流中,个人的悲欢实在渺小的可怜,个人的力量也实在微弱的可叹。上海是一个集万千风情于一身的城市,在这样的一个艳丽之都,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因了这繁华。王琦瑶是这繁华中的一瞥,穿透时间的缝隙,让人过目不忘的。故事的开头是如此美好,年华正盛,一切都是生机勃勃的样子,满怀期待。因为有了这样的盼头,所以不甘于按部就班的人生,冲破了既有的生活圈子,却又不想被命运的牢笼困住。千千万万个王琦瑶,千千万万的故事,写尽的是时代女性的长恨歌,绵绵无绝期。

整篇文章写法很细腻动情,只是看到最后一部分,觉得有种突兀之感。王琦瑶是个精明的女人,一直以来对老克拉的爱是躲闪的,她明白自己与老克拉的差距,但故事发展到后面,王琦瑶甚至于愿意把珍藏多年的金条作为交换,只为了留得老克拉一段时间的陪伴。在最后,长脚在众人散去后,夜里闯进王琦瑶的房间找金条,最终将王琦瑶活活掐死,让人着实有些匪夷所思,总觉得这结局少了点什么

文笔优美的长恨歌优秀读后感【篇6】

无意在书摊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文笔优美的草房子高分读后感8篇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曹文轩在草房子描述了这样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那么该要如何写好草房子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特地编辑了“文笔优美的草房子高分读后感”,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文笔优美的草房子高分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的文章【草房子】,文章主要讲了五个小学生的生活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吧!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是一个调皮可爱又聪明的小男孩,他善于动脑,把家里的蚊帐改成鱼网,把碗柜为鸽子做了一个舒适温暖的窝,却遭到父母的责备,他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忧豫的冲过去帮助纸月。他也特别勇敢,当他得了一种怪病时,脖子上肿了一个很大的包,要用一根烧的通红的针,从包上扎进去,他却不喊也不叫。

我喜欢【草房子】因为它带给我太多的道理,我希望大家也能读一读!

文笔优美的草房子高分读后感 篇2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说的是桑桑,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浓浓的父爱,现在我就给你们举一个列子吧!

记的有一次,桑桑得了大病,村上的医生都医不好。

所以,桑桑的爸爸就背着桑桑,到镇上去医,可镇上的医生也说医不好,于是桑桑的爸爸桑乔自己给桑桑医,桑乔用尽了民间相传所有的.办法,都没能把桑桑的病医好,桑桑一家痛不欲生[注: 悲痛得不想活下去。形容悲痛到极点。],桑乔更是满脸焦虑,可桑乔不是这么容易放弃的人,桑乔仍是每天坚持去打听哪有治桑桑病的要方,终于,知道有一位老中医会,于是,桑乔便背着儿子桑桑到了那个地方,可没想的是,老中医尽然去世了。桑乔听到这个消息,对他来说,无疑雪上加霜[注: 比喻接连遭受灾难,损害愈加严重。],就在桑乔快走的时候,老中医的儿子叫住了桑乔,告诉他,“我知道还有谁会医。”听到了这句话,桑乔仿佛看到了希望,迅速的用笔和纸记下地址,然后,背这桑桑,立刻前往到那个医生家,到了那里,只看见一个年迈的老人在散步,桑乔把桑桑给老人看,老人二话没说,直接给他们父子俩开了一副中药,他们临走前,老人还嘱咐,这药必须用小火温着,如果不这样,那药就没效了,桑桑父子谢过了老人,便赶着回家了。回到家,他们按照老人说的方法给桑桑服药,果然没过几天,桑桑的病全好了,从此他们家又像以前那样幸福美满了。

现在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父爱如山了。

文笔优美的草房子高分读后感 篇3

当我校毛老师在我们班上过“群文阅读”新型课后,学生被其中的一篇文章《秃鹤》吸引住了,不住的要求看曹文轩的《草房子》。于是,我们在学校图书馆集体进行了借阅,一起走进《草房子》,再度开始我们五一班师生共读之旅。

为了调动学生的阅读积极性,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我在阅读初期领着孩子共同观看了电影《草房子》,孩子们从故事情节直观的了解了本书中的人物及他们所处的位置,有了更加深刻的印象。但同时我又担心:看过电影孩子们还会看书吗?书中的环节还能吸引他们吗?带着这些忧虑,我带着孩子们阅读了《草房子》。

没想到,电影过后,他们的阅读积极性不但没被削弱,反而更加积极。看到孩子们对阅读的渴望,我把之前的担忧告诉给全班同学,班长马茹琳和陈彦的一句话让我倍受感动“曹文轩的文章很美,有些语句我们可以用到自己的文章当中,书中很多优美的描写是电影中所没有的。”“老师,你忘了吗?前段时间我们学的《走遍天下书为侣》中说‘每读一遍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我为她们的懂事而高兴,为她们真正爱上阅读而欣慰。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一起去书中怀念油麻地的乡村小学校给桑桑留下了哪些快乐又难忘的童年回忆;一起感受天生秃顶的秃鹤出于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一起探寻在孩子眼中显得扑朔迷离的少女纸月的身世之谜;一起感悟猝然跌落到最底层的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抗争的艰难历程……

孩子们一路闻着书香,迈步在这条林荫大道上,不断的收获着阅读带来的快乐与幸福!

文笔优美的草房子高分读后感 篇4

《草房子》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四遍了,每次看,总让我有新的感动、新的收获。

这本书主要记录了主人公桑桑一到六年级的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一件件令人感动的事、一个个令人感动的人,英俊的少年秃鹤、文雅的女孩纸月、热爱学习的杜小康……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莫过于居住在艾地的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真算得上是个“钉子户”了。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自私、可恶的老太婆,总在学校里搞破坏,比如在学校里随意放鸡鸭等。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

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还把自己的鸡鸭卖掉……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是爱!才使她的垂暮之年发出了如此圣神的光芒。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它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文笔优美的草房子高分读后感 篇5

桑桑,看到你像一位宠物房的设计师一样把碗柜改造成了鸽子们的新家时,想到你一定是一个聪明做事又不想后果的小男孩;看到你用蚊帐做了一张渔网,打捞了不少鱼虾,想到你回去肯定少不了一顿臭骂,不仅为你担心;看到你在大热天穿着爸爸的棉袄棉裤出现在同学老师面前,我不禁哈哈笑出声来。

当纸月从外校转入油麻地小学以后,你可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变得害羞了,变得爱讲卫生了,变得勇敢了……

在五年级暑假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发生了——秦大奶奶去世了,你用哭声告诉了油麻地所有人。之前秦大奶奶是为了就一条人命而溺水的,但没有去世;现在却为了“救”一个南瓜而溺水,去世了。其实,秦大奶奶丢掉的是孤独,你给了她快乐,说明你和奶奶有感情。

桑桑,你虽然年龄小,却是那么的讲义气,当村里的富翁—杜小康一家,遇到事故变得一穷二白时,你慷慨解囊,将自己心爱的鸽子卖掉,把钱给了杜小康,让杜小康做起了小买卖。

一看到你病了,我心里就生起了同情和怜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药方,你的病治好了,我心里的大石头也落下来了。

桑桑你是我眼中最好的学生,更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文笔优美的草房子高分读后感 篇6

《草房子》是一本纯美小说。里面有活泼害羞的桑桑,美丽聪明的纸月,勇敢自信的秃鹤……《草房子》让我明白了友谊之美,亲情之美,师生之美……

再度《草房子》时,我时而欢笑,时而抽泣。那一章章篇目,诉说着一个个真情的故事。那座草房子,经历着风吹雨打,春夏秋冬。整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不是纸月的经历,不是细马的毅力,也不是桑乔的校园……而是他们所给予桑桑的那些美好的回忆。那些回忆让桑桑终身难忘,也让我终身难忘。《草房子》这本书会让我很难忘记,不仅仅只因为它的内容。

当我看完这本书后,心中的心情无比兴奋,但我还是让那个小小的疑问付出了水面。那就是:为什么《草房子》中的每一篇文章过后,后面的那篇文章跟前面的这篇文章没有一点相似之处?

虽然我是第一次读这样的小说,可是,我却不感到一点儿意外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奇怪的疑问,而让它变得生动。《草房子》是一篇美丽的小说,希望我们的世界也像它一样美!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

文笔优美的草房子高分读后感 篇7

蒋一轮身为老师,却没有尽到老师的职责。他因为自身感情的事而痛苦,却把这份痛苦与难过带到了他身边人的身上,他朝老师和同学发泄,搞得他和老师、同学们的关系都不好了,我先前还以为她把白雀的书信烧了,一切会重头再来呢,却没想到他并没有放弃那份感情,使自己的心情与脾气一天一天的变得恶劣。

戚小罐上课吃东西,本来就是他的不对,他又往枪口上撞,蒋一轮本来就心情不好,他还在蒋一轮的课上吃东西,结过就惹出后面的一堆事了,戚小罐他爹也是太鲁莽了,竟跑到蒋家去抄家了,再说了他儿子本来就有晕病,他自己也知道,蒋一轮就碰了戚小罐一下,他就讹上蒋一轮了,最后还讹了蒋一轮三个月的工资,戚小罐这一家人真是太不讲道理了,太会耍心眼了,蒋一轮也是够惨的,感情上的道路不顺,工作上的道路也因为感情的影响变得磕磕绊绊的了。

白雀她都已经和蒋一轮分手,跟谷苇在一起了,可她却还很担心蒋一轮,她如果担心蒋一轮,当初为什么要分手呢!现在可好,弄的她不开心,蒋一轮也不开心,搞得大家都不开心,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古苇也不是多好的人,吃个水饺还要数数,少了一个他向摊主说,多了几个他到不说了,后来竟然还要跟摊主打架,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蒋一轮跟白雀这段藕断丝连的感情,终于被切断了,这样一来蒋一轮就可以和他的妻子好好的生活在一起了,希望蒋一轮也可以把白雀放下,重新开始生活。

文笔优美的草房子高分读后感 篇8

《草房子》是一本很令人值得回味的书买来时看似很厚的一本书,而今天我却爱不释手。这本书使我看到了乡村男孩桑桑朴实的六年小学生活。其中有调皮的细马,温柔的纸月,善解人意的蒋一轮老师,还有把荣誉看得比什么都重的桑乔校长,这些人,仿佛活生生地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桑桑的六年小学生活:桑桑爸爸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他把荣誉看的比什么都重。陆鹤是个大秃子,因此他常常收到别人的嘲笑。纸月是个转学生,因此她常常寄住在桑桑家里。白雀和蒋一轮老师两情相悦,但是他们最终没有在一起。学校为了美化环境想让秦奶奶搬离学校,可秦奶奶不愿意,最后她却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而身亡。杜小康的命运很不好,他由原来富裕的生活变成了贫困。细马是个不爱读书的学生,他喜欢上了放羊的悠闲生活。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回忆起童年时光,发现“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转眼十几年过去了。对于现在正是童年的人来说,我们应该珍惜童年,不让童年的时光慢慢远去。如果我们长大了远离了童年,那会是一种什么滋味?

《草房子》这本书中有许多人十分贫困。但是我们现在十分幸福。我们有明亮的教室,宽阔的操场。可我们还不满足,我们每天找父母要零花钱,要买零食吃。可以前的孩子有这么幸福吗?我们现在应该珍惜时光。

《草房子》这本书使我明白要热爱生活的道理。

文笔优美的呼兰河传优质读后感范文精选6篇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在阅读萧红写的呼兰河传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一篇优秀的呼兰河传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文笔优美的呼兰河传优质读后感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文笔优美的呼兰河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1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叫《呼兰河传》的书,作者是萧红。

全书分为六章。第一章讲了呼兰河城里大概的情况,第二章写的呼兰河城居民的生活习性。第三章描写作者与祖父在后花园里尽情的玩耍,表达了作者自由自在的情感。第四章作者描写自己家的院子很荒凉,第五章描写呼兰河城的人很迷信,最后把一个叫团圆媳妇的妇女给弄死了。第六章讲了作者和她的二伯经历的趣事。第七章写一个叫冯二嘴子的人,生活方式总是和别人不一样,最后他的老婆和儿子都死了。

其实,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反对封建。她向往自由,觉得老百姓与地主阶级是平等的。写这本书,也反映了作者悲惨但又自由的童年生活。萧红的童年很悲惨,在失去外祖父之后,萧红因为家境败落而退学,但她并没有放弃,仍然坚持学习,终于在1934年出版了《生死场》,得到了鲁迅先生的赞扬。

在第三章中,作者写了自己和祖父在园子里尽情自在的玩耍,我觉得那时候是半封建社会,人民不自由,作者写这一章,背后也反映出了对封建制度的反抗。

如果你对这本书有兴趣,那就一起来看看吧。

文笔优美的呼兰河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2

暑假中我读了萧红写的《呼兰河传》,这本书的情节十分精彩,萧红写了她的故乡:呼兰河。

80多年前在东北的呼兰河边住着许多村民,这些村民没有意义地活着,生活平平淡淡,普通普通。但在这个村庄里住着一个性格活泼开朗的小姑娘萧红,小姑娘生活十分快乐,萧红童年时和祖父在后院里生活、劳动。祖父种地,萧红在挖泥土,生活十分快乐。但不久萧红却被卖给了别人家做妻子,她还会被婆婆打骂。没多久,萧红就死了。这篇文章的主人公萧红的死亡不单只是婆婆婆婆的残忍,还因为呼兰河人民的生活态度。

在读这篇文章时会伴着沉痛的心情,但萧红要告诉我们的是:要了解过去,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重蹈覆辙。

文笔优美的呼兰河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3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萧红的呼兰河传,内容十分精彩,有趣。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一天萧红和她的祖父来到田里,祖父给田地除草,萧红看到很多玫瑰花就去摘了一些回来。一边给爷爷的帽子上插花,一边笑。祖父闻到了玫瑰花香说到:“我家的玫瑰花,真香!哪怕十里路都闻得到”。听到爷爷如此夸张地说自己的玫瑰花,萧红情不自禁的开怀大笑,从这段故事里,我可以体会到萧红的童年生活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另外也让我感受到她那么的天真可爱,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让我们好好珍惜上帝送给我们最美好的时光——童年吧!

文笔优美的呼兰河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4

在这个寒假,我阅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是萧红走到人生尽头时创作的长篇小说。当时,萧红虽然还不到30岁,可是身体十分虚弱,战争的摧残和感情的冲击令她长期身心疲倦,患有多种疾病。与此同时,她的文学水平、创作观念和技巧已经达到了顶峰。全书共分为七个章节,里面的内容无关现在,也不关未来,只是萧红对自己童年时代的一个回忆。她既没有美化它,也没有丑化它,而是以一个现代主义作家的态度描绘了一个长长的旧梦。呼兰河小城里的人既有善良的一面,也有丑恶的一面。其中的民俗描写,使我领略到了呼兰河小城的风土人情。

当我读到小团圆媳妇不幸去世时,我的心和萧红一样愤愤不平。她才只有12岁,本该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年龄,而她却早被卖给了老胡家做童养媳,没有妈妈疼,这已经够可怜了。可她就算再拼命的干活,还是会动不动就会遭受到婆婆的打骂,遭受到一个说是为了让她更听话、更懂事的“教诲”。《呼兰河传》里既没有批判,也没有谴责,反而流露出一丝幽默和顽皮。

《呼兰河传》还是一部东北民间文化的说明书。萧红为人们毫不知晓的故乡作传,为一群卑微的凡夫俗子作传,这体现了萧红独特的写作视角。《呼兰河传》用孩童讲述的方式,看似松散跳跃,但并没有脱离整体的结构。也正是因为借用了孩子的口吻,小说显得纯净朴素。萧红用她动人的笔调,描述着她童年的趣事。希望大家也去看一下吧!

文笔优美的呼兰河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5

读完小说,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小说的主人公应该是谁。是“我”?是“祖父”?还是根本就没有主人公呢?或许这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主人公或许就是这座“人吃人”的小城——呼兰河,当然也可以是小城里这些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的麻木不仁的居民。

真的不重要,因为,作者为我们展现的是旧中国的一个缩影,我们看到了;作者想要揭示的是“吃人”社会中人们的愚昧,我们体会到了;作者想要表达的是对祖父的怀念,我们感受到了……

萧红的一生是短暂的,她只活到了三十一岁,在战乱中的香港带着病痛和惊恐辞别了人世,呼兰河带给萧红的,或许正是一个真正作家——萧红要告诉我们的吧。一座本应该是美丽的小城,却到处弥漫着冷漠与孤独的味道。而我们,最终还是要走出那片黑色的世界,去寻找、去体悟、去珍惜自己身边这份难得的和谐与安宁!

文笔优美的呼兰河传优质读后感范文 篇6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呼兰河传》,读着读着,我仿佛被萧红带回了呼兰河,仿佛看到了胡家无缘无故地打小团圆媳妇,仿佛看到了云游真人利用人们的迷信心理骗钱,仿佛看到了跳 大神的人在那儿瞎摆弄,又仿佛看到了小团圆媳妇在滚烫的热水中的挣扎……与其说小团圆媳妇是被烫死的,还不如说是被封建迷信思想害死的!比如说街中的大坑吧!

人们和家畜不管在晴天还是雨天都会遭殃,这个坑淹死过猪,淹死过猫、狗、鸡、鸭,甚至有人掉进里面也很难出来。遇到这种情况,大家的第一个想法肯定就是:把坑填上不就好了么?但是他们的想法却五花八门——什么拆墙让路啦,种树攀爬啦,但就是没有想到这个最简便、最直接的方法!

茅盾曾经说过:“呼兰河传里的人物都像最低级的植物似的,只要极少的水分、土壤和阳光就能够生存了,磨官冯歪嘴子是他们中生命力最强的一个——强的使人不禁想赞美他。”这本书不但形象生动,还有一定的讽刺意义,希望你有时间也去看看。

推荐!荆棘鸟读后感6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推荐!荆棘鸟读后感6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荆棘鸟读后感(篇一)

《荆棘鸟》是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林·麦卡洛的长篇小说,小说叙述的是一家祖孙三代人的爱情故事,其中主线是梅吉与拉尔夫的爱情悲剧,作者以一种平铺的文笔演绎了克利里家族及相关人物的命运,其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拉尔夫,一个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自己人生追求的人,他不能谈情说爱,在遇到梅吉之前,他做到了,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他是内心就发生了巨大变化,伴随着梅吉的长大,他们的感情愈来愈深,矛盾与痛苦也与日俱增,最终拉尔夫选择了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可上天弄人,梅吉结婚之后,他们却又重逢了,而且拉尔夫也理智让位于情感,他们有了自己的儿子,梅吉也因此离开了自己的丈夫,可儿子后来又永远的离开了她,接着是拉尔夫的离去。梅吉,这个痴情的女人,将孤独的过完她的人生。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地在想:难道美好的东西只能因最深痛的巨创甚至于生命来换取吗?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牛郎与织女,外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斯嘉丽与白瑞德,无不如此。那么,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形时,是要一份刻骨铭心的爱,却要受尽磨难,还是要一份平静无波的情感,庸碌地度过一生?我想,我们要解决这问题,应该再不是什么难事,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好时代,我们是幸福的现代人。

荆棘鸟读后感(篇二)

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荆棘鸟读后感(篇三)

我曾听说过《荆棘鸟》这个名字,也意识到它绝不是一本讲鸟类的书。但万万没有想到这是一部如此伟大与成功的作品。又大胆地涉足了许多作家所不敢于或不善于书写的内容,以及一些我闻所未闻的生活。

这是一部包含对禁欲与命运的讨论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或新大陆生活的爱情故事。

本书主要讲述了克利里家族三代人的爱情故事。但在主线之外又有着几条线索,包括拉尔夫主教的升迁之路,德罗海达的繁荣与衰落,二战在多个战场进行,一个不知名的纳粹兵士在战后渐渐成为政界重要人物等。

本书虽仅有约50万字,但其时间跨度之大在我所读过的书里几乎是绝无仅有的。故事主线从1915年的新西兰南岛开始到1969年的梵蒂冈结束,历经55年,涉及十个国家及地区,背景更是可以追溯到1801年。

本书时间跨度之大,剧情之复杂,涉足地区之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更令人惊叹的是,作者考琳·麦卡洛用她缜密的思维与细腻的笔法使这169年里10个国家或地区发生的事情都离不开主线。

没有一句话是多余的,即便是看似不经意的一笔都有着作者特别的意图,而每句话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比如作者先提及教皇喜欢自己及周边的人说德语,随后几页便有红衣主教们用德语对话的部分,紧接着就是拉尔夫主教在圣彼得大教堂中发现了一个德国士兵,而他就是未来的主角雷纳·哈森。这样的细节数不胜数。

这本书从结构上来看,分为七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虽然每一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作者仍保持着第三人称的叙事角度,伴随着适当的描写,尤其是心理描写,将读者带入到一个立体的,充满生活气息的世界中去。

这种叙事方法可能不是作者所独创的,但在本书如此大的时间跨度下无疑是成功的,且是相当成功的。若要讲述一个家庭的故事,自然不能将全部的笔墨用在同一个人的身上,一个人是不能代表一个家族的,且易使得剧情单薄。

因此本书随着时间发展带着不一样的主人公,这些人物的情感与性格都十分立体,独一无二,而且伴随着情节发展富于变化。这种设计无疑是十分少见的。其他小说一般采用一个或少数主角在经历了大量事情后性格和世界观发生大转变,而其他人似布景一般没有过大改变。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托夫》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如果时间跨度有本书之大的,一般非主人公仅是一个过客,不会去细致描写。这么做可能更为符合生活实际,但不利于故事的展开与表达效果。很显然作者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出现的主线人物有约20个,可以较为轻松地刻画人物。

本书在荆棘鸟的叫声中开始,也在荆棘鸟的叫声中结束。我认为,这给予了本书标题的同时也揭示了本书所想表达的主题。“最美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正如那将荆棘刺入胸口后奋力歌唱的鸟儿,“那歌声竟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那鸟儿可能正如梅吉爱上将自己完全奉献给上帝的拉尔夫主教的情形。因为爱他但得不到他而嫁给了一个贪小便宜,只会劳作的卢克·奥尼尔,忍受了几年痛苦又冷淡的生活,得到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女儿。终于得到拉尔夫的儿子后,落得一个父死儿殇的结局。

其实,对于这样的一个话题,我或许没有什么发言权的。因为我没有得到什么最美好的东西,更没有经历过什么深痛巨创。也许是我身在福中不知福,而深痛巨创被爱我的人全盘收下了。也许是我并没有完全读懂整部作品!这或许就是读书的乐趣所在,思考作者究竟想表达什么,对照自己的生活,反思自己的错误、不足,并带着新的眼睛去观察与认识这个世界。

荆棘鸟读后感【篇四】

正的悲剧是一种微妙的形式,它绝非是原本美的东西结合后又因彼此的冲突而告终的那种,而是当好不容易结合后却时常因外在压力或内心谴责生活在如履薄冰的思想境地中,最终这种因环境或某种特殊原因的压力而在实际上或抽象意义上分开,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白瑞德与斯嘉丽,主人公背负着或沉重或戏谑等特性,在上帝的微笑中悄然而去,留给读者无尽的感伤,同时却使人心灵得以净化。

只有把一种感情放在记忆中或想象中去品味,同时使之在一种被呵护的状态中活在当下,才是最好的,物质的或肉体接触如果稍有不当都是对它的亵渎。与人共享青春,但愿独自苍老是一件很浪漫的事,爱情也一样,如果麦吉和拉尔夫没有结合,悲剧的味道就会冲淡,与人在逝世前仍对他们所憧憬的保留一份绝对的神秘,的确带有淡淡的紫丁香般的哀伤!遗憾的是酸涩的,美却是令人愉悦的,这就是悲剧的魅力。

拉尔夫爱上麦吉源于一种直觉,然而这种感觉却支配着他的一举一动,很难说请一见钟情和理智思考后的真情谁更好,但犹如佛教中的密宗禅宗一样,终能修成正果。

感谢文学殿堂里悲剧的独特的贡献,主人公以其悲壮,作家以其刀笔,直入人的魂魄深处,唤醒人性沉睡的或正要入睡的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从而有了参照物以修正自我,润物细无声的滋养着人的荒芜或即将失去的精神家园,使人高雅起来,悲剧的高尚正在于以其悲成全人类之美!

——至拉尔夫死在麦吉的怀中及文中对战后归来的其弟兄的描写及人物的死亡安排,作者人性化及个性化色彩呼之欲出,跃然纸上,感动之余遂乱写下自己的一点感受,时常感动,学会感恩,让自己成为人!

荆棘鸟读后感【篇五】

这一群荆棘鸟一直在歌唱,荆棘刺入胸膛,鲜血浇灌最美的花朵,歌声成为最美的生命绝唱。荆棘鸟用歌声告诉我们,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都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

用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真正的爱和美好,这本身不就是一件美好的事吗?可是生活中,更多的也许是妥协、迎合和背叛,于是有了庸常的人生和乏味的尘俗。喜欢今年春晚中的《当你老了》和《从前慢》,喜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慢,喜欢爱上皱纹和白发的温情——这些不需要荆棘刺进胸膛的惨烈,但一样需要有颗对爱和美好执着的心。我相信在喧嚣庸常的世俗生活中,也一定有荆棘鸟在用生命歌唱着,只是我们被蒙蔽的心倾听不到她的声音。

荆棘鸟读后感【篇六】

荆棘鸟这部跨越了三代人,以梅吉和拉尔夫的爱情悲剧为主线,以澳大利亚20世纪初为历史背景,描述了整个家族在动荡年代的抉择与抗争,就像荆棘鸟一样,当经济插入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然而我们却依旧那样做。印象最深的人物就是拉尔夫,他为了权势放弃了梅吉,作为惩罚却永远无法忘记她,两个人的开端显得莫名其妙,但一生的思念纠葛却两人动容。

菲在失去了爱人之后懂得他的重要,朱思婷在彷徨和害怕了很久之后终于获得了她的爱情,也算是有个好的结局。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的代价去换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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