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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05 来源:互联网

[推荐]靠窗的卧床读后感集锦九篇。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悉心准备的“[推荐]靠窗的卧床读后感集锦九篇”,欢迎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为您带来帮助。

靠窗的卧床读后感【篇1】

《三国演义》是一本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古典名着。该书将天下奇才诸葛亮一代枭雄曹操勇者张飞、许褚庸主献帝、刘禅等人物描写得淋漓尽致无不各极其态。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美髯公”关羽他的忠、义、勇、气很令我钦佩。关羽字云长河北解良人身长九尺髯长二尺人称“美髯公”。书中描写为: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唇若涂脂手提青龙偃月刀胯下千里追风赤兔马。可谓气宇轩昂威风凛凛。关羽文武双全:他读过很多书知春秋明大义;他武功盖世斩大将颜良、文丑三战吕布不下等等。

关羽的忠惊天地泣鬼神。“身在曹营心在汉”流芳千古。书中记载:“曹操素爱云长武艺人才欲得以为己用所以待之甚厚”既如此仍未能收得关羽之心。后有人以诗叹曰:“奸相枉将虚礼待岂知关羽不降曹。”

关羽的义惊天动地。“华容道捉放曹”众所周知。关羽为了报答曹操礼待之恩和放行之情不惜违背军令状以身家性命当代价在华容道捉又放曹操。当初若不是这样可能就不会有后来的晋朝了。

关羽的勇惊世骇俗。“千里走单骑过五关、崭六将”闻名遐迩。关羽为见到刘备并保护好刘备的两位夫人一路拼杀无人可敌无人可挡;“单刀赴会”只身入敌深境无人敢言无人敢害。

关羽的气惊心动魄。“刮骨疗伤”时的非凡气概历代传颂。书载:“华佗用刀刮骨悉悉有声。帐上帐下者皆面失色关公饮酒食肉谈笑奕棋全无痛苦之色。”虽然华佗医术高明但能忍受这种痛楚而又不显形于色的实数罕见。

古人云: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关羽为人忠孝又为刘备之弟所以事于刘备;关羽仁慈勇猛所以帐下百万雄兵千员虎将都听使于他。因此到后来关羽不单单是人他已经被神化而且历代加封直封至“盖天古佛”。

当然我们要用现代的观点去理解、学习古代着作“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们的忠是忠于师长、忠于工作;我们的义是守道义、讲信誉;我们的勇是勇敢地面对挫折、敢于见义勇为;我们的气是做人要有骨气、要有凛然之气。这就是我读此书的最大感想。

靠窗的卧床读后感【篇2】

对于成功的理解,我没有探讨过,只是喜欢简单地把成功理解为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做好每件事情就算是成功了。因为每个人给自己设定的成功的标准不一样,有高有低,所以在我心里,成功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过了半辈子, 虽然并不以为自己很成功,但是也很知足,因为我的经历告诉我,无论走到什么体制的单位、无论为谁工作、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学到的东西是别人拿不走的,磨练出的经验和阅历是自己的,获得的成功也是自己的,喜悦也是发自自己内心的,仔细回味很有成就感。

今天看了季羡林先生的《成功》,使得我对成功的含义有更深的理解,这位有着大智慧的老人在启发我们:如果我们深爱着自己的家人,期望家人一起分享通过奋斗而成功带来的愉悦;如果我们为人父母,想给孩子做个榜样的话,请从现在开始主动选择勤奋、选择成功的心态,就一定会实现人生的理想!

靠窗的卧床读后感【篇3】

最近,我读了读作者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书--《鲁滨孙漂流记》,使我获益匪浅。

1956年9月30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孙。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那么勇敢,那么坚强。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整天长吁短叹。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房子,做了桌子,捕了小羊;种了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没有助手,工具不全,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很长的时间。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想了想: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又能做些什么?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靠窗的卧床读后感【篇4】

近些天,我读了新出的《格言七周年珍藏号》,觉得格言好极了。你要是想知道我是怎么喜欢上格言的,请听我慢慢给你讲。

3年前,我的书架上就有很多书了,但是这些书太富有哲理了,我读不懂,妈妈为此犯愁,因为当时我还不算太喜欢读书,所以经常在玩,妈妈又气又无可奈何,因为我小呀!妈妈每天都在想怎样才能使我好好地静下心来看书呢。有一天,妈妈回家带回了《格言》这本书,我一见到它就爱上了它,因为这里面不是那些富有哲学意义难以理解的书,这里的故事都是小故事大道理,它把我带上了正路,我也渐渐喜欢看书了。

到现在,几乎3年间的格言我都有,因为我喜欢格言,更喜欢它的道理。

靠窗的卧床读后感【篇5】

《人生》是路遥的一部中篇小说,发表于1982年,它以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为时空背景,叙述了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人生的变化过程。高加林同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构成了故事发展的矛盾,也正是体现那种艰难选择的悲剧。

一直以来,我都比较喜欢看有故事情节的作品,而《人生》也就是以它那一波三折的故事吸引了我。小说的主人公高加林,一个才貌双全、文武皆备的农村青年高中毕业后没能跳进梦寐以求的城市,回到农村当上了民办小学的教师。那时的他已经很满足这个既能体现他的才能而又对他充满希望的职业,但是好景不长,他被有权有势的大队书记高明楼的儿子三星顶替了,他重新回到了土地,当上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然而,心性极高的他又怎能安于现状呢?当机遇再次降临到了高加林身上时,他义无反顾地抓住了这次机会,重新回到了城市,当上了县里的通讯干事,一个有头有脸,风风光光的“记者”,成了城里引人瞩目的人才。事实上,他确实也是相当出色的,他辛勤、朴实,他勇敢、自信,他热爱生活,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他凭着自己的才能和努力在城里大显身手。但是终于有一天,高加林进城的背后原因被人告发了,他要面对的是重新回到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他的所有的理想和抱负如同过眼云烟难以挽留了。他难以承受这份打击更难以面对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他减少了狂热而又冷静的反省,接受了德顺爷爷的一翻话,而后一下子扑倒在黄土地上。

人生变幻真是难以预料,谁又能知道自己今天以后会发生什么呢?对于高加林的才华我是佩服的,对于高加林工作旅程中的变迁我是同情的,对于高加林的理想和追求我也是理解的。然而,对于高加林的爱情我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初恋是美丽,初恋也是激情彭湃的。正如小说中描述的,农村姑娘刘巧珍美丽、善良,她没有文化,但是却真心真意地爱上了高加林这个“文化人”,她的爱质朴纯真,她以她的那种充满激情而又实际的作法表白了她的炽烈的爱。就在高加林离开讲台,失意无奈的时候。她的爱给了高加林精神上的慰籍,但仅此而已。因为,这爱实在是太单纯、太无助了。虽然,那时的刘巧珍是幸福的,她被自己倾慕以久的、多才多艺的、强壮标致的“先生”所爱着;那时的高加林也是幸福的,他被大马河川里最俊的姑娘所爱着。但实际上呢,这爱的天平能平衡吗?不能。当高加林重新离开土地,走进城市,重新遇到了他的同学黄亚萍时,这天平就一下子倾斜了。与巧珍相比,黄亚萍无疑是位现代女性,她开朗活泼,却又任性专横,她对高加林的爱炽烈大胆又有一种征服欲。高加林的确与她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他们有相同的知识背景,又有许多感兴趣的话题,当他们俩口若悬河、侃侃而谈时,高加林已经进入了一种艰难的选择之中。当高加林隐隐地有了这种想法时,他的念头很快便被另一种感情压下去了,他想起了巧珍那亲切可爱的脸庞,想起了巧珍那种无私而温柔的爱。当巧珍带着狗皮褥子来看他时,他的那种难以言说的复杂的感情一下子表现了出来。在经过反复考虑后,他终于接受了黄亚萍的爱,无情地拒绝了深深爱着他的姑娘巧珍。更令人感伤的是,当高加林委婉地对巧珍表达了他的这种选择后,巧珍没有任何言语含泪接受了,她没有过多地责怪高加林,反而更担心高加林以后的生活,劝他到外地多操心。但是泪水却在脸上刷刷地淌着。

我被这无私的爱而感动着,也被巧珍那坚强和豁达而感动着。但也仅仅是感动而已,我又能说什么呢?退一部想想,一字不识的农村姑娘巧珍能和才华横溢、心性高远的高加林生活到一起吗? 如果说高加林当时选择了巧珍,以他躁动的个性又能安于现状吗?两个世界中的他和她,即使生活到了一起又能有共同的语言吗?我不敢回答。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吧!

路遥在《人生》中引用了作家柳青的一段话:

人生的道路虽然慢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我想,人生就如这段话一样,让我们慢慢去走,去体验,去感受其中的酸甜苦辣。直到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能欣然一笑。直到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嘴角能流淌出几个小小的故事。不也无憾吗?

靠窗的卧床读后感【篇6】

阿坤跑了许久和许多书店,把《浮躁》买来送我。这是第一次读贾平凹的作品。在周日连夜读完,抚膺呆坐,只觉话无从说起。

故事叙事流畅,线路清析。叙事娓娓,如平滑而质感的绸缎。可见作者掌控的功力很强,值得学习借鉴。尤其在下篇开篇,介绍许老将军出场,写得很技巧。

它是以爱情为主线,描写出一个时代变迁。而《平凡的世界》是以一个时代的变迁为主线,描写出爱情人情,高下立判。

读者一直关注着小水的命运,最后的结局如人所愿。对金狗和小水的刻画十分成功。但金狗有些过于理想化、英雄化。好事不会那么多,许多事也不会那么顺。相反,小水更觉有血有肉。对了,里面一直没说金狗姓什么,看来文章的确是可以不拘一格的。以后我如果我去写,也要学着不必太呆板。对小水好象也没有描写过面部,只是说她眉间有痣,该是丰腴白皙的,眼睛应该很大,会说话那种,擀面的手也是细嫩。

对那个时代的特点写得也很贴切,与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的经验相符。没过来的人是不会有共鸣的,所以不适合90后看。

除了两个主人以外,要说的是英英。对英英这个人刻画很深。是从心里往外在写,十分有特点。但因为姓田而把她推到对立面,好象于英英是不公的。如是我写,大约会让英英遇些意外,然后金狗要做些补偿的。毕竟两个人都是第一次给了对方。英英告诉我们:有心计的女人会爱得更深更苦。

里面有一个老和尚,比较不招人喜欢,穿插其中很是烦人,画蛇添足之感。大约老贾同志是看了些佛经佛理的,放进来卖弄一下的想法吧。还有一个云游的知识分子,说些没有道理的大道理,十分生硬,该是败笔。

结尾除了最后两段以外,似乎是有些不尽如人意。但我也不知道好的结尾该是个什么样子。

陕西这个地方没有去过,不过觉得似乎比东北人能喝。通篇从开始喝到最后。喝喝喝!坐着喝,站着喝,入水喝,船上喝,炕上喝,山上喝,男的喝,女的喝。几乎每一个人都喝多过。很多人是天天喝多。他们的生活果真如此吗?我真是有些不理解。

书名浮躁,我觉得所描写的那个时代只是浮躁的开始,社会稍稍躁动而已。真浮躁的恐怕应该是现在的社会罢。老贾同志如果在今天写出这本书,一定会更名的,不会叫浮躁。那种浮躁和现在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

浮躁的我看了并评了浮躁,让我稍许的去了些浮躁。能在浮沉的日子里难得深陷沙发,--并不是看电视。好事一桩。谢阿坤。

靠窗的卧床读后感【篇7】

内容简介:一部作者记录自己在英国皇家艺术学院留学生涯的精美图文书。和“大的”结婚不到一年,李瑾伦就从暖洋洋的台湾飞到了灰冷冷的伦敦,找寻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的创作梦。坐在靠窗的位子前,李瑾伦画了又画。毕业展创作,她画了一个小女孩与蝴蝶的故事。寂寞的小女孩捕了一只又一只蝴蝶,最初故事里的蝴蝶全死了。但最后,她还是让蝴蝶全都活过来,飞上天,很自由。《靠窗的位子,光线刚好》,也是关于寻找、成长、蜕变,并最终自由。

靠窗的位子,光线刚好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很简单的一本书。关于画画,关于学习,关于突破。可能有某些经历相似,所以特别有感觉。喜欢她书里轻松随意的画,喜欢她简单朴素的文字,喜欢她自我剖析里包含着的浓浓的感情,喜欢她写给老公的信。关于画画,自己读书的时候仿佛一直处于懵懂状态,等差不多有点入门了,课程也就结束了,然后悬在半空自己也没心继续往下,所以就这样半吊子都......

靠窗的位子,光线刚好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结婚不到一年的作者为那束窗下刚刚好的光线,去到另一个国度。她说,若得到了,就是收获;没有得到,也尽力过。 成功人生并不等同于完美人生,完美人生有时比不上有意思的人生。有关人生这样宏大的命题往往会披上别人的眼光,他说人生要功成名就,另一个他说要平淡就好,再一个他说要有很多钱。那么吵,但只要觉得有意思,追求功名追......

靠窗的卧床读后感【篇8】

也许本书阐述的正是一种宽容与不宽容的对立,房龙娓娓道来现实的残酷。

总的来说人类文明进步发展的历史就是宽容的历史,诚如书中所言阶级之间的不宽容会带来血的教训,而当代社会中的层际鸿沟,劳资关系,官民关系,警民关系在世界各国中普遍存在不正是这种历史的延续?黑格尔说过:历史会重复两次。可也许不止两次,就像书中展现的那样。

靠窗的卧床读后感【篇9】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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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态度第一能力第二的理解范文集锦九篇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推荐!态度第一能力第二的理解范文集锦九篇”,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态度第一能力第二的理解 篇1

一、认同的观点

有什么样的态度就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本身就是一种能力,《态度胜于能力》读后感二。可以说态度是衡量一个人能否获得成功的重要标准,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积极主动、有责任心、干事不拖拉的工作态度都不具备的话,那他又怎么可能把工作做好,当然也就不要说去取得成功了。因为态度决定了他的行为,态度越积极,决心就越大,对工作投入的心血越多,从工作中获得的回报也就越多。天长日久,就能从众人中脱颖而出,成为有价值的人。

二、与实际的联系

一个人干好一项工作的前提是对这项工作的态度,如果对工作本身没有热情,不端正工作态度,时时把工作当成一种负担,他是永远不会有所成就的。职场中充满了激烈的竞争,教师也不例外。什么才是我们强有力的资本,我想态度就是其一,所谓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教学如此,管理亦是如此,很多毕业的学生打电话来拜年,说一些问候,谈一些工作现状,还有一些感谢的话,这时,我坚信,是曾经的付出所换来的,读后感《《态度胜于能力》读后感二》。真庆幸,过去,没有放弃他们,没有放弃区别对待,否则,会是现在的结果吗?教师这个职业真是一碗良心饭,只有脚踏实地,迟早,迟早能收获你所想要的。

三、反思重构

"态度决定一切"。是一切!这句话不仅在中国足球身上得到了最大的印证,我相信在我们的工作中亦会如此。只要我们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努力改进自己的工作,鞭策自己不断前进,就能使自己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不要放弃,不要寻找任何借口为自己开脱。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工作,随时随地求进步,以满怀激情和富有兴趣的心理状态对待每一件事情,无愧于心,任何、所有、一切、全部,对学生负责!

态度第一能力第二的理解 篇2

读书时代的一件事我印象很深——

老师出了道数学难题,叫我和另一名同学上讲台解答。我很快考虑好解答步骤,而另一名同学还在那里凝神。为了表现一下聪明才智,我很得意地用粉笔在黑板上“刷刷刷”,三下五除二,就摆弄好了。这个时候,那名同学还在一笔一画地写着。我很自豪,将粉笔头一扔,大摇大摆地回到座位。

结果是,我和那位同学都答对了,但老师给的评语却大不相同。她指着黑板上我写的字说:“看看,急急忙忙,潦潦草草,马马虎虎,这是做学问的严谨态度吗?在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做学问其实就靠一个人的态度了……”

说实话,我心中并不服气。我看重的是结果,而老师要的似乎还有过程。

多年后,我去应聘一个会计职位。由于有相关工作经历和较高的职称,我的竞争对手们纷纷落马,剩下一个其貌不扬的家伙与我去迎接最后的面试。

那个单位的会计主管接待了我们,他拿出一堆账本,要我们统计一下某个项目的年度收支情况。虽然只是“小儿科”,但我不敢懈怠,每个数字都牢牢把握,认真在算盘上加加减减。

约一个小时左右,我完成任务了。10分钟后,竞争对手也收工了。会计主管叫我们在一旁等待。然后拿着我们的“试卷”去老总办公室。

结果令我吃惊和恼火——我落聘了!为什么?会计主管回答:“你没有做月末统计,而他不但做了,还做了季度统计。”我问:“不是要年度统计吗?”主管笑道:“是啊,但年度统计数据应该从每月合计中得到——这不算什么会计学问,但反映了做会计的严谨态度。也许你们能力相当,所以,我们最后要看的就是各人的态度了。”

那以后,“态度”一词在我心中生了根——同样的能力,在不同的态度下,会导致完全不同的未来。态度也许是另一种能力,有时比能力更重要。

态度第一能力第二的理解 篇3

励志故事:态度与能力

美国漫画家罗素.迈尔斯系列漫画《女巫希尔达》而知名。在他的一集漫画中,绿衣女巫希尔达正站在悬崖边远望。秃鹫吉劳德站在悬崖对面,向希尔达招手:到这边来吧,我们一起玩!

希尔达有些动心,然而看看脚下的峡谷,她犹豫了:可是我跳不了这么远!吉劳德回答:不要用消极思维打败自己。我正在写一本书,是关于积极思维的力量。我在书里证实,只要你有正确的态度,就能做成任何事情!

希尔达一边打量着他们之间的巨大鸿沟,一边思考着吉劳德的鼓动。吉劳德再次激励她:告诉自己你做得到,行动起来!希尔达一十自信心极度膨胀,热血沸腾地喊道:好吧,我来了!她后退几步,助跑,大步跃出......然后一直掉下去。

吉劳德镇静地站在悬崖边上,眼看着希尔达落入峡谷中,渐渐变得只有铅笔尖那么大。然后他转身走开,自言自语道:看来我应该在书里加一章,教你如何锻炼腿部肌肉。

我们经常听说态度决定一切,但这并不意味着你能达到自己设立的任何目标。只有那些投入时间锻炼腿部肌肉(以及其他能力)的人,才有可能实现自己的目标。相信自己做得到固然好,但是不要忘记提高自己的能力。

态度第一能力第二的理解 篇4

嗯,其实无论是态度还是能力的都是一种速度同归的东西,因为二者有一点不够的话,那么最后呈现出来的结果都可能是不让人满意的,我们是看结果而不是看过程的。昨天我收稿子的时候发现那个文章有一篇就有比较大的问题,里面内容和原文就只差那么一句话,差一两个字基本上就是一眼能看出来,像速度特别高,这样就属于根本不能用,因为重复率太高了很明显就带着一种抄袭的痕迹。

而且让人感觉呢,抄也没有抄到合适的内容,就是本身有很多的课也很多。不能在明明使用了别人的情况下,还出现大量的科学性错误,这样就基本上没有办法用了,我也没有办法救,后来只能去做了一个比较大规模的修改才给改好嗯,昨昨天就放在那里了。

有一些问题也不好说,这是一个态度问题还是能力上的不足,因为可能在我看来把一个文字改写成自己的话了,不是什么多难的事情,如果说就是改写以后的文字,还是和原版看上去没有多大的区别,那就跟正常差不多了吗?

那如果说就是能力的问题,其实很多人都说这个态度诚意能力才是绩效吧,但是能力不是一个短时间能提升的东西,特别是如果自己总是拿一些他不愿意学习下来做借口,那也没有办法去提高。

态度第一能力第二的理解 篇5

本日羽毛球比赛,大胜。

赛后,对手沮丧地问我:“你学了多久?”“一年左右。”我淡淡地答道。原认为他没学才被我打成这样,他却说:“我学了两年半,你——你为什么这么厉害,我拼尽全力仍是不敌你,为什么?”

回家后,我想了许久,为什么?为什么我很轻松地把所谓全力以赴的他打败了?他没有努力吗?不是的。那又是为何?

我百思不得其解,反而被这个希奇的问题缠住,心神不安。

我只好翻开《泰戈尔诗集》,使心平静下来,却不经意看见了一个似是似非的谜底:“弦为什么中断了呢?由于我弹了一个它力不能胜的音节,因此弦中断了。灯为什么熄了呢?由于我用斗篷盖住它,因此灯熄了……”。由于他“力不能胜”,所以他输了?

是立场问题?是什么所谓用心不用心、努力不努力的问题?

就像让一个全段倒数第一的同学考全段第一,即使他天天废寝忘食、手不释卷;即使他头悬梁、锥刺股;即使他有囊萤映雪、凿壁偷光的不懈精神,他能做到吗?

可能性微乎其微。

是立场问题?是什么所谓用心不用心、努力不努力的问题?

同学们,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明明努力了,用心了,立场端正了的耐劳学习,却总没有那个电脑没少碰、游戏没少玩的“***”考的好。为什么我坚持练了那么久长跑,却没有那个生成的“飞毛腿”快。为什么……

没为什么,岂非是立场问题?是什么所谓用心不用心、努力不努力的问题?

正如冰心写的:“太单调了么?琴儿,我原谅你!你的弦,本弹不出笛儿的声音。”

是立场问题?是什么所谓用心不用心、努力不努力的问题?

错,是由于你不擅长这些,你能力不够,你本来就无法做到这些!

是能力问题!

态度第一能力第二的理解 篇6

寒假学校给每位老师下发了一本《态度胜于能力》,通过认真阅读整本书,终于明白了为何这么一本励志书能够在全球竟然拥有如此众多的粉丝所在,《态度胜于能力》读后感(二):态度胜于给力,态度决定你的成败。作者通过很多实实在在且接近普通人生活的成功故事来告诉我们,成功在于对工作的态度,成功在于认真对待工作的人,所以才能注定了他们的成功。这本书就是要告诉我们用什么样的态度以及工作方法方式,让我们得知其实工作做起来也不是那么困难。一、认同观点:我们的工作态度本身就是一种工作能力的体现,此书在《认真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中例举爱迪生与希腊神话邪恶国王对待工作的不同的态度。希腊神话邪恶国王认为“工作就是苦役”,而爱迪生却认为“我一辈子从来没有工作过,我只是在玩而已。”在这里我们找到爱迪生毕生为世界创造发明的精神源泉:投身于自己从事的工作,可从中得到源源不断的快乐和成就感。只要有明确的工作态度,就是决定我们工作能力的最佳体现。二、联系实际:我们实中老师的团队意识犹如狼的团队,每位教师态度端正,专注工作,拒绝借口,立即执行是我们工作完美完成的保证,在各个工作环节中,没有什么借口,立即执行,才能够把工作做的到位,把学校的要求最大化满足,教学管理工作才能做的更好,更高,取得更大的成功,读后感《《态度胜于能力》读后感(二):态度胜于给力,态度决定你的成败》。读了《态度胜于能力》一书,更感觉到比尔盖茨所说的话“工作本身没有贵贱之分,对于工作的态度却有高低之别”的正确性。态度决定能力,态度胜于能力,端正态度,认真工作才能成就人生之价值。读了该书,感受很深,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端正工作态度,自动、自发、激情、主动、信念、乐观、积极、负责、细致对待每一个工作环节,力争把工作做的更加完美。平凡与平庸的区别在于:平凡的人可以把平凡的工作做伟大,平庸的人使崇高的工作变卑下。而产生这种区别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两种人不同的生活态度、工作态度、人生态度。成功的人生需要拼搏、奋斗,更需要坚韧和勤劳,但这一切都源于态度。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态度,能够改变人生,更能够铸就辉煌的人生。在对待工作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为了工作而工作,为了薪水而工作的态度,觉得我拿多少工作就做多少工作。其实这是非常幼稚的,只看到眼前的利益,没有看到长远的未来,怀着这种态度工作下去,迟早要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所以,我们必须端正工作态度,只有态度改变了,我们才能改变事情,才会得到他人的认可,得到领导的器重,从而走向成功。三、反思重构:一个人若是想要成功,就需要一个明确而又合适自己的目标;有了目标就需要一个良好的工作态度来对待工作,用积极的态度、坚定的信念去实现目标。态度决定能力,工作就需要自动、自发、自行,无须领导来进行督促也能正常完美地完成,实现我们作为光荣教师的工作使命。下面请允许我引用某位作者观点,与各位同仁共勉:每做一件事情前,请把右手紧紧地贴在左胸上,连问三声:“我应该怎样去做?”问第一声时,让自己静心,作出最准确的是非判断。问第二声时,让自己劳心,计划怎么去做,怎样才能做得更好。问第三声时,让自己用心,把自己的力气和智慧都用在怎么去做成这件事情上。一个主动工作、用心做事的老师,才是学校真正需要的人。在平时的工作中,常常喜欢为自己寻找理由和借口,经常抱怨学校,抱怨工作太繁杂,抱怨工作压力太大;而从未问过自己努力了没有。发工资的时候经常会抱怨工资太低,但从未想过,我真的对得起这份工资吗?在招生的时候,总是抱怨招生任务太多,抱怨招生太烦,太难招,而从未想过自己有没有真正的认真去招。在面对工作的时候,总是先抱怨先推脱,而不是以积极的态度去努力工作,这种心态是非常不可取的,最终会造成工作的失败甚至失业,所以我们应该努力端正工作态度,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去给力工作。

态度第一能力第二的理解 篇7

正像我们只记住了第一的高峰,却忘记了它身后的第二,在生活中,我们也常常只注意到了那独一无二的第一,却往往忽略了处在第一背后的第二,殊不知,是第二成就了第一。

xx年春晚,邰丽华带领着20名聋哑演员把《千手观音》演绎地惟妙惟肖,营造出了那层出不穷、千变万化震撼的视觉冲击力。在这之后,邰丽华走进了千家万户。可是,又有谁知道,站在邰丽华身后的那一片阴影里付出了同样的努力的另外二十个女孩?她们同样付出了努力,却鲜为人知。如果没有她们,也就不会成就邰丽华的辉煌。

是啊,当我们在惊叹于千手观音的美丽之时,是否应该向邰丽华身后的那片阴影表达敬意?如果没有她们背后默默无闻的付出,《千手观音》也就不再美丽!

xx年足坛,闪耀着一颗璀璨的明星,他就是里奥·梅西。他在xx年一年当中,一共踢进了91球,打破了迪特·穆勒在1972年中说打进的85球的传奇纪录。梅西出名了,他变得家喻户晓了。可是又有谁去在意他的那些队友。如果没有他队友的助攻,他就算是飞毛腿,也不可能打进这么多球。正当人们津津乐道梅西的成就之时,在球场上为梅西进球助攻的队友们,却几乎淡化出了人们的视野,被人们所无视。他们同梅西一样在球场上奔跑,洒下了自己的汗水,付出了自己的辛劳。可人们自记住了梅西,记住了他的成就,却忽略了他队友所做的一切。

是啊,英雄从来不会独行,队友的助攻成就了伟大的梅西。足坛如此,科技界也是如此。

xx年,屠呦呦获得了诺贝尔医药学奖,在获奖感言之中,她一直都在强调这是团队的成果,而不是她自己所取得的成就。

是啊,每个成功人士的背后,都是有这许许多多的人去支持他,去拥护他。如果在他的身后没有人去支持他,帮助他,或许他永远不会成功。就如花朵一般,如果没有绿叶的衬托,那点小花或许永远都不会耀眼,永远不会映入人们的眼球。在我们学校学习过程中,亦是如此。

在我们勤奋学习的背后,如果没有老师那不辞辛劳的付出,我们也就不会取得好的成绩,也不会有着那美好的前程。就如同珠穆朗玛峰山下,有着许许多多的小山脉为珠穆朗玛峰的高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着它最后的辉煌做好了铺垫……

请不要忽略第二,因为往往是第二成就了第一的辉煌。

态度第一能力第二的理解 篇8

在生活中,我们时常提及各大赛试中的第一:杨威是奥运体操冠军、李世石是世界围棋第一。或者更贴近生活中来:小A是年级数学第一、小B是武汉万人测第一等等。但相比较而言,第二就不太被人熟知了。那么第二该不该被人忽略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得过第一的人又何时没得过第二个呢?我认为正是这相对的失败才使第一吸取了一次次的教训,努力改正,才勇得了第一。既然失败是成功之母,那么第二又何尝不是第一之母呢?

举一个例子吧。李娜是中外闻名的网球运动员。他在xx年时,获得了澳网女单冠军。但曾在此之前,他三次澳网、法网与WTA年终决赛都获得了第二,每次都与第一有着一步之遥。但他积极练习,不断吸取教训,毫无气馁,最终成为了澳网冠军。在李娜身上,如果没有了那一次次相对的失败,没有了那一次次第二的经历,她可能就没有了一次次吸取教训的经历,也不会成为澳网冠军,所以第一为第二之母。

我曾在一次考试中,以3分之差与第一失之交臂,相比较第二、三与第一的差距,便是相对的失败与成功之距。我曾不高兴,失落过,但慢慢缓过神来,仔细阅读自己试卷的同时,也知道了自己学习中的漏洞在哪,后来便有针对性地补漏,从失败中找到了教训,继续努力,终于在后面的考试中获得了第一。其实事后想起,我是十分感激这个第二的,正因为有了那次的经历,我才能那么快地找到缺陷,有了进步。

小C是我的同学,他善于跑步,但在一次运动会上,第一的宝座却被他人抱走。事后小C也发现了自己耐力有待提高,日后,小C便每天在操场上练习,在下一届运动会上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捧回了第一的奖杯。对于小C来说,没有第二,也就没有第一。

第二确实是第一之母,对于很多人来说,有了第二才会有第一,有了第二的经历,才会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所以,第二也十分重要,因为它促进了第一。第二是第一之母!

态度第一能力第二的理解 篇9

一天,大森林里传来了一声枪响。原来,是聪明机智的蓝猫和傲慢骄傲的小白马在举行赛跑。因为小白马说自己在大森林里跑得最快,蓝猫不信,要跟他比。

首先是小白马跑到了比赛的第一个地点:沼泽。他轻轻松松的就跳过去了,而蓝猫跳不过去,只好在旁边捡些木板,丢到沼泽里去,然后就踩着木板过去了。

第二个地点是:小湖。小白马又是轻轻松松的走过了才到他半个腿的湖。而蓝猫只能慢慢吞吞的游过了湖。

最后一个地点是:大山。小白马以为大山很容易爬,就飞跑起来,谁知还没到半山腰,就滑了下来。这时,蓝猫赶了过来,他知道自己能轻轻松松的爬上山,赢得胜利。但他却没有这样做,而是用绳子把小白马拖上了山顶,猴子裁判宣布:这场比赛蓝猫和小白马打了个平手。小白马从此再也不骄傲了,而是和蓝猫成为了好朋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推荐!《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汇编九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汇编九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二】

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因为自己也养狗的缘故,所以这本书看起来倍感亲切。

文中描述了一只圣伯纳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的叫巴克的狗(注:圣伯纳是瑞士名犬,被用于雪地救援,和苏格兰牧羊一样,都是出色的工作犬。)原本作为一名法官的陪伴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南方的庭院,因为淘金热的出现,被佣人偷走卖到北方做了一只雪橇犬。巴克非常聪明,学习能力也极强,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接受了新的生存法则。它非常卖命的工作,成为了一只非常出色的排头狗。即便这么努力,巴克还是差点死于一名无知的新主人手下,幸亏后来被一名叫索恩顿的人救下。

巴克终于结束了苦难,在新主人那里感受到了真正的关爱,也开始了新的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报答新主人,巴克也在主人危难时救了主人三次命,还为主人赢得了一笔不小的赌注。后来主人用这笔钱和同伴去寻找金矿,历经艰辛终于获得成功。

在主人和他的同伴忙于淘金事业的同时,无事可干的巴克整日在营地附近的森林游荡,感受到原始野性召唤的巴克有一天在森林里邂逅了一只狼,并与之成为了朋友。朋友邀请它跟随自己加入狼群,然而巴克舍不得主人,在自由和主人的爱之间,它选择了回到主人身边。

然而他的主人还没享受到财富带来的快乐,因为被当地的土著认为侵犯了他们的领地,死于土著的猎手之下。几天之后,当追逐野性的巴克从森林游荡回来,发现主人已死,伤心的巴克闻着现场留下的气味逐一为主人报了仇。最爱的主人已去,巴克对人类再无留念,听从内心野性的呼唤,回归森林加入狼群,并成为狼群的首领。

这是一只聪明而又爱憎分明的狗,对主人非常忠心,工作起来也敬职尽业,且有卓越的领导能力,只可惜最终怀才不遇。所以当主人去世之后,在人类社会再无用武之地的巴克,加入狼群成为了一方森林霸主。

本文虽然描写的是一条狗的成长轨迹,实际上却隐射了人类社会的生活和生存规则。原本温顺安分、不知世事险恶的巴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大棒的教导下学会了偷盗、变得狡猾和霸道,并且逐渐展现了自己的野性。其实它的内心还是一直渴望着爱,渴望着被赏识的。即便它后来成为了森林霸主,每年还是会回到和最爱的主人曾经呆过的营地,默默怀念和主人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看这本书不能只看表面简单的故事情节,要结合作者个人的生活经历去理解。作者杰克伦敦小学毕业就去打工,做过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磨练成了小流氓头。他喜欢驾船,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水手,15岁时结识了蚝贼,跟着做起了不要本钱的买卖,后又被策反当了水上巡警。17岁做了捕猎船的水手,到西伯利亚去猎取海豹。这些丰富的经历促使他写了一篇散文《日本海口的台风》,参加一本杂志社的写作竞赛,竟然荣获了第一名,因此受到鼓励从此走上了文学之路。

他后来又曾过了一段流浪的生活,增加了他新的人生体验。杰克伦敦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他一直对读书很有兴趣,即便他做蚝贼的时候也没忘了空闲时阅读。19岁他终于有机会进了奥克兰中学读书,并在学校的报纸上发表了连载小说。他希望靠劳动为生继续读书,然而残酷的现实让他的读书梦破灭,于是他踏上了去阿拉斯加的淘金之路。他依靠出色的驾船技术获得了一笔收入,然而淘金事业却获得失败,因为得了坏血病不得不回家。《野性的呼唤》就是在这次经历后写下的。

作者自己就是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自己浑身就充满了野性,然而他也有上进心,渴望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曾经他似乎做到了,也获得了一定成功,享受过短暂的风光和辉煌,然而最终还是归于沉寂。巴克的命运难道不是和他自己的命运很相像吗?所以我在叹息巴克命运的同时,也为作者的命运深深叹惜。

然而,无论命运如何,我们的内心始终应该是向阳的。就像作者在恶劣的环境下仍然坚持阅读、坚持自学、坚持写作一样,我们在任何困难面前也应该永不放弃努力,永不放弃希望和心中的光明!

因为,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三】

读了《野性的呼唤》收获很多。通过巴克的经历和转变,让我对生活和工作有很多想法。下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第一章写的是进入蛮荒。巴克本陪伴着他的主人法官生活在无忧无虑的都市里,有着欢乐和悠闲的生活。可是命运总是毫无轨迹可循,他落在了狗贩子的手里,走进了危险的蛮荒。就像我们一样,从自由自在的大学校园,步入错综复杂的社会,面对着机遇与危险,到底应该怎么样才能生活下去?第二章的大棒与獠牙的法律告诉了我们如何选择面对生活的方式。

人总是要面对现实,但又不能屈服于现实。蛮荒里没有和平,没有休息,没有片刻的安全。习惯了舒适生活的巴克,有着自己的自尊和追求。他不甘心生活的剧烈转变,在自己的脑海里总是有着很多想法,可是,现实和理想的落差带给他很强烈的冲击。当他看到鬃毛在狼一样的同伴的攻击下毫无声息的时候,当他面对大棒而无可奈何的时候,他明白了,在没有实力的时候做出抗争,下场会很凄惨。面对危险的生存环境和大棒之痛,巴克默默的忍受,默默的学习生存的技巧。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这样活的才会长一些。在巴克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刚走出校园的我们,习惯性的带着自己的傲气,习惯了舒适的生活,面对工作时候总有很多的挑剔。很多人怕苦怕累,总想一些不切合实际的事情,幻想着高收入却不想作为。可是,现实既残酷又无情。社会就像巴克所在的蛮荒,到处充满危险,只有崇高的理想而没有行动,那么就会背社会淘汰,就像鬃毛一样埋葬在蛮荒之地。有想法就要有行动,巴克想到了自己的处境,他在沉默中学习生存的技能,所以巴克活了下来。现在的我们就应该学会转变,在转变中成长,否则,鬃毛的结局也会落到我们身上。

谈到了学习,那么应该怎么学习,怎么在学习中成长?第三章的威风凛凛的原始动物清楚的告诉我了这点。也许是巴克的身上有着祖先的强悍习性,他面对严酷的生存的条件很顽强,饥饿和严寒没有摧残巴克的意志。但这绝不仅仅是原始习性的因素,更多的是巴克具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他在内心深处有着自己的目标,他在磨难中磨练自己。成长意味着什么?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稍不小心就会伤痕累累,如果怕苦怕痛,永远不会真正的成长起来。做工程的我们,很苦很累,很多人退缩了,那么我想问问,只有工程行业苦吗?在这选择了逃避,那么其他行业也一样,关键的是内心。把这种苦当做自己走向成功的基石,尽快的成长起来,最后破茧成蝶的时候也许回想起来才会觉得自己这一路其实很精彩。生活中充满了竞争,同行的竞争,同事彼此的竞争,不学习,不努力,怎么能脱颖而出。巴克所面对的不只是残酷的生存条件,还有比他强大的首领斯匹茨。面对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深知自己不是斯匹茨的对手,他表现的从容,不急躁,避免争端的同时尽快的成长自己。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自身比对方强大,才有反抗做头领的资本。想想你我,有多少真才实学,想要属于自己的地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本。所以转变自己也要加强自身的学习。

人活着就要有自己的目标。第四章霸权谁属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巴克有自己的目标,有自己的野心。当巴克在重重磨难中走出来的时候,他不再惧怕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最终胜利了,以斯匹茨的死亡结束了这场争斗。我想到了我们自身,新一届的毕业生马上就来到,如果我们不思进取,不加强自身的学习,而当新一届的毕业生超越我们时,我们何去何从?是的,我们不会像斯匹茨一样会死亡,但是我们会被淘汰。在这个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被社会所淘汰,就没有立足之地,就意味着死亡。我们要做巴克,要有目标,有野心,斯匹茨的悲惨下场清晰的告诫了我们这点。只有不断的发展自己,才能在社会立足。

成长的过程中很苦很累。第五章雪路苦役告诉了我们如何面对苦累。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巴克和他的同伴疲惫的前行。没有食物,没有休息,当饥饿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巴克的同伴一个个的倒下,比利倒下了,很多伙伴都彻底的倒下了。巴克依然在坚持,他向着目标进发,所以他到了目的地。我们是否具有巴克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否心中有自己的目标,这是我们面对苦难的动力,是我们走下去的希望。

一个人内心要有爱,是大爱。这种爱既能给我们动力,也给我们希望。当巴克站不起来的时候,约翰。索恩顿救了巴克。巴克内心对约翰。索恩顿有深深的眷恋,那是一种生死相依的陪伴。正是这种爱,巴克可以在波涛汹涌的河水里有能力救下约翰,也是这种爱,巴克可以拉动一千磅的重量走一百码。巴克有自己的爱。而我们自身也有这种爱,有的是对父母亲情的爱,有的是对恋人的爱,也有的是大公无私的对社会的爱,这种爱,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可以给我们希望,可以超越自我,让我们完成意想不到的事儿。心中有爱,当面对苦难时,我们才会积极,充满力量,战胜一切的苦难。

第七章的呼唤声声,也是巴克故事的结局。当巴克回归到原野的时候,一路的磨难给巴克生存下去的希望。自身的强大,让巴克可以给约翰复仇,可以在狼群的攻击下全身而退,最终在原野里自由的奔腾。像巴克一样,如果我们也一样强大,我们也可以在这个社会里如鱼得水,面对再大的磨难,我们也可以从容不迫应对一切。

巴克的故事结束了,当看到最后的时候,仿佛听到了巴克的嚎叫,那是回忆,也是快乐的嚎叫。生活多磨难,路,不通时,选择拐弯;心,不快时,选择看淡;情,渐远时,选择随意。坎坎坷坷人生路,淡淡然然随缘行。让我们像巴克一样,勇敢的面对一切,充实自己,成长自己,在未来的路上我们才能走的更远,才能看到更多的风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四】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作品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一个美国作为旧金山,自幼对于家境比较贫寒,生活经济困顿。他做过这些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因为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经验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时候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自己心脏功能衰竭,而此前他已被使用各种挑战病魔进行折磨我们多年。

一个人会死,然后无非是一把灰,一把黄土。 但肉体被毁灭,但精神永存。 杰克·伦敦的精神生活在他的作品的线条中,在“野性的呼唤”中,在巴克对自由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中,在狂野中,以及在油炸牛排中挣扎的老拳击手的无助但从未放弃的铁拳中.杰克·伦敦的精神是漫长的,它是对自由的真诚呼唤,内心最初的活力赞美和歌颂。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在伦敦的杰作。这个故事是根据作者在阿拉斯加冰原,作为金矿工人的生活改编的。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巴克的毛茸茸的大狗。他从温暖的文明南方被绑架到冰冻的北极荒野,成为一个缰绳和鞭子,从事无休止的辛劳雪橇狗。在经历了多次苦难和死亡之后,他最终离开了人类的世界,在荒野中,追逐着风,寻求着自由,展现着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狼群的领袖。

有人认为,这是狗的故事。有些人认为,这是狼的故事;但我认为这实际上是所有生命的活力要大力宣传在蓝天下,自由和美丽活力的故事。

但是,我们生活在社会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教育作为其中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进行选择通过自己的生活,作为教师一个人,更加发展有着他们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必须始终没有应该可以相信,生命,应该严格按照企业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不同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需要服从,选择一些叛逆,选择一种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利用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复兴创造。我们国家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学生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因为它是为了一个非常尊贵的人,还是对于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五】

“嗷——嗷——”

寂静的夜色下,一轮明月透过树梢,高高地悬挂在夜空中。一只狗久久地呆立在水潭边,目光迷离、精神恍惚。突然,一股来自内心深处的既陌生又熟悉的嗥叫声在周围响起,它逃脱了人世间的束缚,向那声音奔去……

小说主要讲述了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教化,生活在温暖的山谷,后被卖到北部成了雪橇狗。恶劣的环境锻炼了巴克,最终赢得了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把巴克打得奄奄一息时,桑顿的解救让巴克受到温暖并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打碎了巴克对人世的留念,最终回归自然。

巴克是一只很刚强,自尊又友好的狗,温暖的生活已经根深蒂固的扎在了他的认知里,知直到看到了温顺的柯利被领头的雪橇狗斯皮茨咬死时,它终于明白了北方的生活方式:弱肉强食。饥饿是最好的老师,即使是生活在南方,它也毫不比别的狗逊色。为了活下去,巴克被迫在这险恶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当那极强的适应能力已将它磨练成一只训练有素的雪橇狗时,它心中的原始野性在慢慢回归。但巴克的适应能力遭到了斯皮茨的欺压,最终发生了战争。巴克以它机警的灵性与狡诈的凶猛最终获得了胜利。我想,正是因为巴克有这样极强的适应能力,能在恶劣环境中生存,才能使它成为头狗吧。

生活是残酷的,有奸诈,也有忠实;有文明,也有野蛮。只有更好地适应生活,让自己更加强大,才能使生命延续下去。我想,这就是巴克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而在我们生活中,这样能在恶劣环境中求存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在一次大地震中,一个年仅12岁的小姑娘被压在了层层废墟下。为了使自己保持清晰的头脑并能让救援人员发现自己,她日复一日地唱着那首简单却又有意义的《两只老虎》。她一刻不停歇,整个乡镇都能听到这灵魂演唱者的声音,直到漫长的第三天到来了,她终于被发现了。她的脸上保持着微笑,《两只老虎》的歌词仍在人们耳畔回荡……

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适应了恶劣的环境,就是生活的强者,一旦倒下去,就是生命的终结。窗外下着大雨,迷迷蒙蒙中,一个影子在忽闪忽现,它是生活的强者——巴克。“记住,一定要能在恶劣环境中求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六】

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聪明伶俐,对主人友善和蔼。对于爱狗的我来说,在大好的暑假时光读一本关于狗狗的书,何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杂交狗,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园丁偷走,卖到遥远的北方做拉雪橇的狗,接着遇到桑顿,最后成为狼群之首的一件事。

。在被卖到北方时,倔强的巴克不愿屈服人类,它试着去与人类对抗,也在人类的反击下明白了“棍棒与犬牙”的生存法则。巴克感到屈辱,但它不得不服从,因为在人类的面前,它知道自己是多么渺小。从这里我也明白了真正意义上的强大与弱小。在那个年代,对于人来说,狗是弱小的,是用来鞭打服从的。而对于狗来说,人是高高在上的,只有服从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可巴克不愿做一只在棍棒下“苟且偷生”的狗,从前在豪华的庭院里舒适的生活的它,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它心中的野性得到了释放。

巴克被桑顿收留,它在丛林中寻找那个野性的呼唤。当桑顿死后,它消失了,消失在丛林中回响的呼唤中。

从巴克所经历的所有事情中,我能清楚的看出,这是一只聪明,勇敢,仁爱的狗。巴克的永不屈服,让我明白了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低头,屈服和服从不一样。屈服是放下自己的尊严,任凭别人羞辱,唾弃。而服从是在内心无数次挣扎后所表现的决定。巴克掩饰自己,是在保护自己。同时我也看清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穷人永远都要为富人做奴隶,做仆人,他们仅靠着主人给予的一点费用生活,穷人的生活在那个社会是不会咸鱼翻身,不会一夜暴富的。而富人,他们只把穷人当做狗一样使唤,他们不会料想有一天,自己会一无所有。在那个无情的年代,生命是可以随意践踏的。有权有势的人,可以在大街上活生生的打死一个只是因为一个苹果碰到自己的卖水果的农夫;身着华服,戴满首饰的贵妇,可以当着任何人的面将一杯水撒到一个穿着满是补丁的破旧衣服的乞讨老妇的脸上,只因为她认为肮脏的一双手,碰到了她的裙角。

我很佩服巴克,巴克就像那个年代特殊的一群人的代表。它从不向比自己高贵的人低下自己的头。而也就是这么一个象征性的代表,它并不被人类许可。因此,那个年代陷入了深沉的黑暗。

巴克也去开始寻找属于自己心灵深处的那份野性。不屈服不低头,它在深林中嚎叫,寻找,它和它的同伴,一群狼,在荒野中呼唤着,高唱着内心深处的野狼之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七】

最近我读了一本经典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成名作。被故事吸引,我还同时观看了电影《野性的呼唤》,其中的主人公,一只叫巴克的狗深深震撼了我。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中的一只爱犬,他有130磅重,身型高大,他是米勒法官家整个王国的国王,巴克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米勒法官家的园丁在报纸上看到1897年的美国北部淘金者发现了金矿,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他把巴克卖到了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

一波几折颠沛流离的生活让巴克产生了一系列的心里变化,也逐渐让他成长为坚强、勇敢,野性爆发的强者。他从刚刚被卖到狗贩子手里,在棍棒下学会屈服,到后来经历了严寒雪地的美国北部的艰难生存,克服内心的惶恐和迷茫,逐渐成长为一只拉雪橇的狗,再到后来他照顾自己的同伴,打败了自私的头狗,但心存善念,留它一条活路;在雪崩中拯救了自己的主人和整个雪橇团队的伙伴,巴克表现出了非凡的智慧和勇猛的力量!

巴克成为了领袖,但后来邮差这个职业没有了。狗们更换了主人,这个主人对狗们一点儿也不友好,不给狗吃饭,不让睡觉,还让它们日夜兼程的给他拉东西。巴克他们反抗也无果,但是巴克心中比主人清楚,他知道冰雪正在融化,再往前走,必定是整个雪橇队都要掉进冰窟窿里,巴克他们无论从身体上还是意志上,都不愿前行,这激怒了主人,他们产生了激烈的矛盾,最后巴克被一位之前相识的老爷爷相救。

老爷爷带着巴克去了地图以外的地方,他们在河水里洗澡,意外发现了河里有金子,他们特别的快乐,但也体会到金子不是全部,爱和陪伴才是!巴克在原始森林里,经常感受到一种野性的呼唤。有一次,巴克看见一只白色的狼,后面他发现白狼领导着狼群,在一次狼群觅食中,巴克救了狼群中的一只狼,狼群中的狼对巴克的勇气和力量都非常赞赏,在帮助老爷爷打败了坏蛋后,老爷爷也去世了,巴克就留在狼群中,与其他的狼一起生活,顺应了野性的呼唤,回归了祖先的号召。

巴克经历的一波三折,先是文明世界的狗的生存状态,之后在命运的逼迫下不得不改变和成长,最后回到野性。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在不断挣扎中改变,并且获得意义和力量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八】

在今年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野性的呼唤》的书,里面讲了有许多狼和几个猎人的故事。

讲了猎人先进入北极圈,先找到了洒店住下,然后组成1个小分队,猎捕兔子,把熊皮卖钱,他们在冰上钓鱼和虾吃,天天过着快乐的日子。但有一天,他们的酒店着了大火,当时只有一人勇敢拿水把火给灭了,大家一起走到热带地区,找野果吃,喝干净的河水,里面大家一起用木头做了三间小木房,十分大,5个人一间,有一次一条船在水上,他们3个3个地运,都到另一个水岛上去了,那里空气好,食物多,水很清澈,他们又回到了原来的岛上,找来一些淡水、水果,然后就到北极圈,最后做了2辆木头车子,就回到大自然。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保护动物,不要浪费食物和水,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有限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九】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着《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后感模板]漫长的告别读后感集锦九篇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模板]漫长的告别读后感集锦九篇》,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 篇1

其实告别真的是一件很漫长的事情,因为他总是在心灵的某处不经意间翻滚着;比如说一句话,一首歌;一个场景,一个人;总能让人瞬间沉思。所以,告别,真的是一件很漫长的事情。

有人说,每一次告别,都是一种死亡。其实不假。或许经历过的,都会这样。就如书中的艾琳,这个将马洛吸引住的女人,她爱特里·伦洛克斯,然而,出于女人的一种洁癖,她无法接受特里·伦洛克斯与西尔维娅的婚史;她想与她现任的丈夫好好生活.然而,一想到罗杰·韦德与西尔维娅的偷情,她更加无法忍受。为什么总是这个西尔维娅?终于,艾琳忍无可忍,在罗杰与西尔维娅偷情的时候杀死西尔维娅。那一瞬间,艾琳也许想过把这一切嫁祸给醉得失去意识的罗杰,于是,在枪击之后,她伪造了那个用小摆件袭击西尔维娅头部的争斗场面。特里·伦洛克斯知道是艾琳。特里·伦洛克斯替艾琳顶替了罪过,逃亡墨西哥。特里是因为还爱着艾琳吗?并不是。特里只是出于对前尘往事的亏欠。何况,他是个绅士,他是个善良人。如果不是他再见艾琳时,他正在和西尔维娅经历着一场婚姻,艾琳怎么可能有今天的举动呢,西尔维娅又怎么会死呢!

所以说,每一次告别,都是一次死亡。精神上的,身体上的。总会伤到体无完肤。有时候浅浅的一句再见,就如同掠过树梢的一缕春风,或许从下一秒开始,也许就再也没有见过。生命有限,世事无常,请珍惜每一次遇见!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 篇2

这是一本除了封面设计太丑,其它部分堪称完美的书(虽然翻译有一点小错误)。据说是村上春树很佩服的文字风格,不过我从林少华的翻译中完全看不出来,最近对他的怨气很大哈哈

之前看过一本同名的讲癌症的书,所以开始没想到这是一本侦探小说,更没想到写得这么烧脑,很多话没说出来,很多话被说得过于明白,我不擅长推理和记住人名,导致有些句子看三遍也没明白,是很耐人寻味的那种摸不着头脑。

对女主艾琳的描写堪称典范,寥寥几笔塑造出一个金发美梦。幸好男主马洛侦探的感情线并不清晰,完全没有传统而俗气,他一开始对追求正义的固执和最终反转之后的告别,感觉是一个硬气和柔软并存的形象。

(太困了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实名安利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 篇3

这个城市已经有38天没有下雨,也甚少阴天,温度最低到过14度,大部分中午在28度左右,简而言之,还没够格正式入秋。我开始喜欢关注天气,谈论天气了。早上拉开窗帘,看到的是蓝天和阳光的话,并没有因此开心起来,当然如果是暗淡的阴天或者雨天,心情应该会很糟糕。不糟糕的心情便是好心情。我喜欢关注天气,也不得不关注自己的心情。

去年开始尝试的创业已经告一段落,从本质上来说,已经失败了,完败!我个人从经济上可以看到的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对精神的打击是巨大的,自责、内疚、自我怀疑、失望、颓废、逃避、迷茫……未必不是件好事。生活再一次把真实的面目袒露在我眼前,嘲笑我之前的无知无畏、自以为是,我必须足够谦卑,足够努力,才有可能过上平常的生活。

我向往的从来都只是平常的生活。我所经过的都还不够格叫生活。

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总会有许多需要适应的地方,比如上班的路线,使用的交通工具,办公室的楼层,每天接触到的人,上下班的时间,休息的时间,还包括从办公室窗口望出去的风景。时有热闹,常有孤独。

有些事情结束了,有些会开始。我再也不会像小孩子一样,为了丢失某一样心爱的东西嚎啕大哭,也不会为了即将到来的人或发生的事兴奋得彻夜难眠。我知道失去与得到只是某样事物的暂时状态,真相是什么都没有。只是曾经拥有,只是必然失去。

然而还是会有难过或悲伤。

“别多想,别做梦,别爱,别恨……”

做了很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但没有活出一个别人眼里正确的人生,沮丧是有的,可那又如何?那点执念就是支撑我们好好活下去的的英雄梦想啊。

不再惧怕说再见了,无论如何每天都在死去一点点。

再见!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 篇4

现在很后悔没有认认真真一气呵成读完此书,而是排解空虚断断续续看到结尾。这本书就像一杯螺丝起子,刚喝第一口,在困惑这是什么味道;再喝一口,发现原来这味道还可以,并不让人讨厌;再来一口,便已深深爱上它了。

书中马洛和特里漫长的告别,却讲述了一段感情的漫长告别。第一次偶然的见面,两个人因为内心的真实惺惺相惜,以至于特里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选择了并不太熟络的马洛,让马洛送他去机场,这也是第一次告别,悲伤、孤独而决绝。马洛坚守着内心的真理、善良,固执的对抗灰暗、不公,却得知特里自杀的消息,这算是第二次告别,这次告别美好、让人动容,因为留下的都是美好的回忆和自我的肯定。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真正的凶手心有忌惮,主动接触马洛,一份真相慢慢在人心和细节中暴露。马洛正义、天真、固执,只身寻找答案,为了心里那份真实,然而真相有一天坐在他对面,“死”掉的特里改头换面回来,来的有点迟。虽然迟,确是正式的告别,从前的特里莱诺克斯已是过去,那个彬彬有礼、纯粹的人已经死掉了,特里死掉了,活着的是另外一个人。

说一声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让我为之动容的是社会的现实,是马洛固执、孤独、傻瓜?是这个社会太现实、太疯狂、太真实,是大家变了,马洛没变。一个随波逐流顺其自然的凡人敬马洛!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 篇5

断断续续,反反复复,终于读完了…

习惯看本格推理,第一次看冷硬派,理论上说是侦探视角的写实化,但因为书中很多钱德勒以马洛第一人称描写的比喻和体会,让我觉得这书很文艺。

开头几章过于平静,最近生活有些忙乱,以至于我第一次觉得推理小说很难读进去。马洛与特里的友情在我看来发生的没有什么逻辑,偶尔相约喝两杯螺丝起子的朋友,怎么能让马洛帮助他跑路,还因为他被卷入接二连三的看起来没有什么联系的怪异事件,没有怨言,不求回报,追下去,揭开真相,只因为他相信“特里没有杀人”。第一次接触钱德勒作品,认识侦探马洛,不禁疑问,他到底在坚守什么?其实他没有朋友,即使有过也很短暂,他一直都在告别。

因为喜欢“Tosaygoodbyeistodiealittle”,太想看到这句话坚持读了下去。每个人物的出场都带着自己的故事,不论描写是否着重,都能感受到他们的心中或贪婪,冷酷,或颓废,沉沦,或寂寞,渴望…终于读进去之后,并不会等着推理的部分了,只想看到人物之间会产生怎么样的交集,会发生怎么样的故事,就像等着一部老电影慢慢放映。所以直到真相揭开,没有期待中的恍然大悟而是开始有些明白了马洛为什么坚守,为什么寻找。

“特里,你打动过我。一个点头,一个微笑,挥一挥手,这里那里某个清净的酒吧里一起清清静静的喝几杯酒。好时光一去不复返。回头见,阿米哥。我不跟你告别。我已经跟你道过别了,那时这么做还有意义。那时它意味着沉痛、孤寂、不可追回。”

人生总在不断面对离别,但是好像从来没有人好好教过我如何面对离别,所以我经常在离别很久之后才感受到它的意义。开始学着跟人,事,或者某种生活,某个习惯告别。每一次告别,都是死去一点点。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 篇6

金钱就是权力,而权力被滥用了。这就是所谓制度。说不定这就是我们能拥有的最出色的制度了,不过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世人再凶也凶不过凶悍的墨西哥人,再柔也柔不过温柔的墨西哥人,再真也真不过真诚的墨西哥人,尤其是——再悲也悲不过悲哀的墨西哥人。

他酩酊大醉、落魄潦倒、饥肠辘辘、遭遇挫败而又维持着骄傲的时候,我更喜欢他些。果真如此吗?或许我只是喜欢充当大恩人。

总有一天,她会需要我,而我会是她身边唯一一个手里没捏着利器的人。很可能到那时我会被踢出局。

特里,你打动过我。一个点头,一个微笑,挥一挥手,这里那里某个清静的酒吧里一起清清静静地喝几杯酒。好时光一去不复返。回头见,阿米哥。我不跟你道别。我已经跟你道过别了,那时这么做还有意义。那时它意味着沉痛、孤寂、不可追回。

他应当在挪威的皑皑白雪里英年早逝,我那献给死神的恋人。他回来了,与赌徒为友,为富娼之夫,成了个受宠而堕落的男人,或许之前还干过坑蒙拐骗的勾当。时间使一切都变得低劣平庸,满目疮痍,皱纹累累。人生的悲剧,霍华德,并非英年早逝,而是日益老去且日益下贱。我不会步此后尘。别了,霍华德。

我去厨房煮咖啡——几大勺咖啡粉。厚重,浓烈,苦涩,滚烫,寡情而颓废。

“当然。只是装装样子而已,没有其他。这里——”他用打火机敲了敲胸口,“这里什么都没有。曾经有过,马洛。很久以前有过。得了——我想,就这样结束了。”

好的拘留所是世界上最安静的地方之一。你可以夜间从一个普通的囚房区走过,透过铁栏杆的空隙瞧见团成一团的褐色毛毯,或者头发,或者一双茫然的眼睛,你可能听见鼾声。时间长些的话你也可能听到有人做噩梦。拘留所里的人生是悬而未决的,没有目的,没有意义。在另一间囚房里,你或许会看见―个人无法入睡,甚至在铺位边,什么也不干。他看着你或者不看你。你看着他。他对你默然,你对他也默然。你们彼此没什么好说的。

法律不等于正义,它是一种非常不完善的机制。

价签?什么东西不坠个价签,朋友?你大概以为我不幸福?

超过一定的限度,所有的危险都一样。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马洛?”

“你可以趁我刮胡子的时候喝些酒。”

“我一直在想,也许你最好打电话报警。”

“要打你自己去打。我又没什么要报警的。”

“你要我报警?”

“老天,你能不能别再惹麻烦了?”

“我道歉。”

“你当然得道歉。像你这样的人总是在道歉,而且总是道歉得太晚。”

我脖子发痒,所以刮了胡子,冲了澡,上床平躺着倾听,仿佛我能从黑暗深处听见一个声音,一个平和而耐心的声音,这声音使一切变得清晰。但我没听见,我知道以后也不会听见。没有人会向我解释伦诺克斯的案子。没有解释是必然的。杀人者自己承认了,而且他已经死了。连审讯都不会有。

就像《新闻报》的朗尼·摩根所说的——相当省事。如果是伦诺克斯杀了他妻子,很好。那就没必要审问他,没必要翻出所有令人不快的细节。如果他没杀她,那也很好。死人是世上最好的替罪羊。他不会反驳。

这话我听玩法律的人说过,听地痞流氓说过,也听上等人说过。措辞不一样,但意思没分别:别掺和。我来这儿喝一杯琴蕾,是因为有个人曾经嘱咐过我。瞧,我现在是在自掘坟墓啊。

总而言之,你不以为这样的结局最妥当?没有审判,没有煽情大标题,没有诽谤中伤——报界为了报纸销量会不顾事实,不顾公正,不顾无辜者的感情。

当我需要他们时,他们便挺身而出,而且不计报酬。你不是这世上唯一不贴价签的人,马洛。

用心自省、找出自己本心,这是不寻常的天赋。大多数人一生要用一半的精力来保护从未存在过的尊严。

暂借斯普林格先生的珠玑之言:请问翻搅死者的骨灰对我们有何好处?或者按照《新闻报》较为粗浅的说法,被害人已死,找到凶手有何益处?当然,除了正义和事实,什么也没有。

但是做过什么绝不等于全部。他是个你不可能讨厌的人。你一辈子遇见的人里有几个是这样的呢?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 篇7

“漫长的告别”,无数次猜测,没猜到中间,更没猜到结局。

喜欢西方文学,头疼地是记不住故事中的人名。小说讲述地是私人侦探马洛和他的朋友特里的故事。一个绝顶聪明地逃犯和一个貌似平凡的天才侦探。看完故事的结尾,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看地一个故事,大体意思是这样的。

一个半仙算命很厉害,能知过去未来。某天,来了一个客人,带来两个瓷瓶,让半仙算一下瓶子何时何地因何而破。半仙算完以后说天机不可泄露。此时过了很多年,客人在堂屋小憩,梁上老鼠不小心碰到了牌子掉下将一个瓷瓶打碎。此时破瓶中飘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某年某月某日瓷瓶毁于梁上鼠动。客人一算,竟然分毫不差。不禁佩服半年的能耐。但转念一想,你能算准这个瓶子,我看你是否可以算准另外一个。说完拿起石头将另外瓷瓶打碎。不出所料,又飘出一个字条,某年某月某日此瓶因彼瓶岁而碎。

特里所有掩饰真相地动作,都巧合地帮助了马洛最终揭示了真相。就像为了破解灾祸却导致了灾祸一样。说地有点拗口,难得地是作者构思如此巧妙,虽然过了大半个世纪,跨越了大半个地球,依然挡不住像我一样的中国人对这本书的喜爱。

书中的人物对话,看似离经叛道,答非所问。看完结局才明白是字字珠玑,只是我们这些看惯了大白话的后学无术之辈鱼目混珠难以分辨而已。

不愧为雷蒙德钱德勒的巅峰之作,村上春树的枕边书。“人生必读硬书中的莫氏硬度接近10的好书。”

每一个小说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在这个世界我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求知的渴望。刚刚看完,我就迫不及待地希望重看。远胜于去游行,对这个世界的探索。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 篇8

非常烧脑的一部书,并不在于情节,而是翻译让人有这烧脑

前期大量的铺垫,从脖子上的伤口,最新做的拉皮手术,再到黑帮老大,再到酒醉的作家

感受有三

一是,表面上看马洛像是一个忠诚的,为朋友讨说法(为了告别)的正直的私家侦探。他睿智,敏感,犀利,喜欢玩国际象棋游戏。而且他善于抓住细节人性,缜密的推理就像是象棋大师的棋谱一般

二是,隐含的boss是马洛的朋友

当过兵,负伤,结婚,与富家千金五婚,离开又复合。为了跳出怪圈采取了很多办法。当他得知现任妻子被杀之后的逃离,并伪装自杀。期间引发了一些列光怪陆离的谋杀事件。有嫉妒的仇杀(作家老婆),有献身性质,但同时也是灭口性质的谋杀(作家)。另外,这里面是否可以加上医生洛林情感纠结的药物谋杀,还有佣人坎迪的事件,这样作为副线

三是,钱德勒真是个写侦探类作品的天才,没到最后一刻谜底永远不会揭开,太精彩了。

侦探小说与演讲的艺术有异曲同工之妙,要有问题抓手,让大家好奇,一直跟着走下去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 篇9

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钱德勒著述的《漫长的告别》,乍看之下以为是一部普通的推理刑侦小说,细品之余方觉其不凡之处。作为推理类小说,它兼具细腻的环境、外貌和神态描写,惟妙惟肖,尤其是看似平实,实则栩栩如生的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恰到好处的运用,令本书具有很高的文学欣赏价值。时不时会有一句生花的妙语令人拍案叫绝,或者一段淋漓尽致的描写令人掩卷沉思。

当然令人叫绝的还有本书精巧的构架布局能力。钱德勒把那么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完美地编织到诡异离奇的剧情中,前后呼应,游刃有余。总是在让读者觉得能琢磨到案情脉络的时候,来一个峰回路转。

喜欢私家侦探马洛这样一位侠骨柔情的铁血硬汉,他有浓浓的正义感,不随波逐流。愤世嫉俗的他却有着一颗柔软的心,他可以为了最初他认为惺惺相惜的人付出自己的一切,执着无悔,也可以为了帮助酗酒的作家生死时速地飙车飞奔过去夜访。他为了追求真相,为了替他曾经欣赏的朋友洗清冤屈,可以得罪各方势力,不为金钱所动,不怕威胁利诱,只为了当初那一次邂逅,只为了心中这一个真相。

[推荐]朝花夕拾读后感范本合集九篇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悉心准备的“[推荐]朝花夕拾读后感范本合集九篇”,欢迎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为您带来帮助。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1

《朝花夕拾》是我买的第一本书,那是小学的一个暑假,我通过卖纸皮、酱油瓶等废品,攒下的钱跑到新华书店买的,所以我很珍惜。每翻一页我都小心的呵护着,直到现在我还保留着它。不用过多的去介绍它的作者,因为他足够伟大!他的文章,他的经历和他的精神仍然在继续鼓舞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鲁迅先生的百草园就是我小时候的理想王国。我曾经按照书中的描述,在村子里一个矮墙破屋里布置着鲁迅先生提到的各种植物和寻找各种昆虫等小动物。可能是受了鲁迅先生的影响,从小我也不太喜欢猫。后来我上了小学,还暗暗庆幸学校里的老师同学比鲁迅先生的三味书屋有趣多了。以前怎么也想不明白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到日本留学?直到后面上学了解了历史背景,才明白鲁迅先生是因为他父亲的病对他的影响,从小便立志做医生去帮助贫穷苦苦难的中国民众。那个年代出国留学可想而知遇到的困难我们现在是体会不到的,幸亏鲁迅先生遇到了他的恩师藤野先生。藤野先生对于学生的关爱是不分国界的,即使他后来弃医从文依然对藤野先生心存感激,还将藤野先生的讲义珍藏作为永久的纪念。我也曾立志做一名藤野先生,用实际行动去关爱我的每一个学生。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把成长经历、个人喜好以及社会现象整理思考,以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教育青少年应该努力读书,激发潜能,实现自身的价值,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鲁迅先生是喜爱读书的。因为几本书他原谅了弄死隐鼠的长妈妈。在鲁迅先生那个年代,小孩子能读到一本书是多么不容易的事,而又有多少穷苦人家的孩子,对于知识是无限的渴望。反观我们现代生活书店、网店各种各样的书随手可得,又有多少学生青少年用心去阅读?就连大商场里的书店也是一些去打卡的伪读者在撑场面罢了!大多数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投入身心去阅读的当然是极少数!然而谁又有能力去改变这一状况呢?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懊悔,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在当下流量为王的时代,在火爆的抖音、快手等网络直播干扰下,如果我们能合理规划自己的时间,去除没营养的流量利用网络学习提升自身价值,就算是成功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在芸芸众生中,终归要活出不一样!如果每个人选择都一样,那么有趣的灵魂到哪里寻找?我们应该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等到将来重提旧事的时候,才不会留下遗憾。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2

朝花夕拾这本书想必不少人读过,但是“每人心中都会有一个哈姆雷特”。每人的读后体会也是各不相同的。所以,我想把我的体会和大家分享,也想借某篇来表达作者情感。

翻开这本多元的散文集,有童年的趣味,有求学的不易,也有外国朋友的友好……然而最本质的却是反应了作者对当时人们的生活环境,社会风气等进行毫无掩饰的`揭露与批判。

当看到我们家的猫,我就会想起鲁讯先生笔下的《狗·猫·鼠》当然,不是说我们家的猫不好,而是由此联想到了鲁迅生活中那些“正人君子”的所做所为。鲁迅也由隐鼠被吃这件事,将他对生活中“猫”的批判体现得淋漓尽致。

阿长这个人物,鲁迅先生刻画得可算是惟妙惟肖。她既是一个保姆,又是一个迷信之人。这也体现了当时社会,人们的最大缺陷,迷信。

不过,这也不算稀奇,现在历史老师告诉我们,当一些人们处于下层,生活压力大时,他们不得不需要一种信仰或迷信来支撑他们,其中也暗含着对社会的不满……

“父亲的病”鲁迅从对社会上一些名医的崇拜,到对他们的不肖,这些医生表面上是治病,而实际上是骗钱,药效甚微,价格却昂贵。表面上是名医,实际上是骗子!这也反映了社会的不稳定风气不正,也是人们不信西医只信中医的一些事实与现象。

总之,在“朝花夕拾”这本书里,既能找到童年的无限趣味,又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及对黑暗社会的批判。

我们要学鲁迅先生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硬骨头精神,敢对错误的东西说“不”甘愿为人民服务。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3

一阵微风拂过,吹开了有些泛黄的纸页,一股久远的气息袭来。拾一朵落花,忆一段往事,品一味人生。指腹在烫金文字上摩擦,鲁迅先生说,那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文章”——《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前不久读过的一本书。刚开始读的不懂,觉得隐晦,但慢慢品味,你就会发现作者感情的细腻。一个人在生活中不会流露的真情实感,会以另一种方式表现出来——文章,把感情寄于其中,字字基于真心。

《朝花夕拾》是一部散文集,共十篇。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二十四孝图》。刚开始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再拿起来读,感悟很深。《二十四孝图》从当时的儿童读物谈起,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感受,揭示封建社会孝道的虚伪和残酷,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这几个故事大家肯定都不陌生,令多少人潸然泪下。可这种将“肉麻当做有趣”当真就是尽孝?黄香温席,大家也一定不陌生,甚至家喻户晓,他没有以性命尽孝。都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伤半分半毫,而“卧冰求鲤”中的王祥呢?可看做是以性命来讨继母的欢心不是吗?

人们从未深思过常常挂在嘴边的“孝”。

生活中,很多子女因上班或者生活琐事而无暇顾及父母,总是把他们独自留在家中,或是送到养老院,老人也不会多说什么,为了不做子女的累赘,也是选择安分地待在养老院,与世无争。要是放在古代,这种方式就相当于把老人放在竹篓里背到山上由他们自生自灭。现在呢,子女也会定期给老人安心,不去烦他们,要真是想尽孝道,也不会把人送来养老院。 除了“弃养分子”,还有一种就是赖着父母不走的——啃老族。这种人就是典型的白眼狼。他们不出去工作,好吃懒做,整日游手好闲,真不知道什么是人间疾苦,跟“太上皇”似的,当然是不受人待见的。

很多人说,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根本不需要古人的那一套。这些人只不过是在找理由让自己安心罢了。不管是哪个朝代,或是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心中都还需要“孝”的存在。不必像古人那样舍命尽孝。生活中,即便是帮父母干干家务活,他们也会觉得开心,不过是一篇文章,竟让人生出如此多的想法,真不愧是鲁迅先生。

看着正在扫地的妈妈,我放下手里的书。“妈妈,我来吧。”夺过母亲手里的扫把,她眼里闪过一丝惊异,很快又笑起来,眼底一片湖水泛起涟漪,笑意藏不住,那边是幸福吧。

现在的人似乎已经曲解了“孝”的真正含义,以为让父母不缺钱花就是尽孝了。中华自古以来被世人称赞的“孝”已凋落不曾被拾起了,渐行渐远的现代社会也让它变得模糊。人之所以痛苦,那是因为一直在追求错误的东西,

但我一直知道——朝花夕拾——过去的事情精不精彩,都要珍惜,回忆起来便是一片春光:对于父母,尽孝便是第一。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4

《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的代表作之一,也是鲁迅唯一的一本散文集。这本书生动形象地描述了鲁迅童年时代和青年时代的故事。

读完《朝花夕拾》,我对《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印象很深刻。读这一篇文章很是享受,那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天真烂漫,让人眼前不时浮现出一幅幅令人神往的生动画面,写出了鲁迅向往自由、热爱自然的性格,更写出了鲁迅小时候快乐无忧的童年生活。

当然,书中也有“酸”。《父亲的病》反映出这个社会的阴暗,写出了当时庸医误人,草菅人命的现实,很多人为了得到钱不择手段,让人体会到人生的伤悲。人心都是肉做的,你们不会感到惭愧吗?父亲的病都已经这么严重了,庸医们还是只想着钱,打著名医的称号来骗百姓们的钱,不顾病人的安危,真是卑鄙之极,无耻之极!

鲁迅先生说过:“在人生的路上,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过去,以饲别人,虽自觉渐渐瘦弱,也以为快乐。”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让我受益匪浅。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5

有这样一本书,原名《旧事重提》,是现代文学家鲁迅的散文集,收录了鲁迅的十篇回忆性散文,这本书做到了抒情、叙述和议论融为一体,优美和谐、朴实感人,这本书就是《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无一不吸引着你的眼球,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出了作者的贪玩、童年的趣事,生活的多姿多彩;如《五猖会》讲述了当时许多的传说和习俗,让我们了解了那个年代无数的故事。

清晨时盛开的鲜花到傍晚时分再去采摘,闻着朝花若有若无的清香,浮想联翩,许多回忆浮现于脑海中,在心间慢慢漾开,可在这样美好的风景下,无一不是作者的真情流露,他在反抗,反抗着腐朽的时代,他在挣脱,挣脱这封建的思想,他在批评,如一个“狂人”一样批判这个世界。

《朝花夕拾》的十篇散文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本文回忆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他的尊师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老师的怀念。

那时的中国,人们在封建思想的束缚下早就失去了明辨是非的能力,戊戌变法失败后,变法的六君子被纷纷处死,周围看热闹的人们竟拍手叫好,就像文中提到鲁迅在去看电影时看到一群中国人在看到自己的同胞被外国人处死时竟然和周围的日本人一起欢呼,是那么的麻木不仁。

我们就应该学习鲁迅的这种精神,扬我国威,振我中华。

读《我们的错误》有感《纯真的心》读后感5篇《我们的错误》读后感《纯真的心》读后感读《朝花夕拾》有感850字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6

人们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回忆温馨童年的美好趣事与父母不顾及孩子心理的所谓理性批判,是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

我忐忑着,拿着书来了。他和我同坐在堂中央的桌子前,教我一句一句的读下去。我担着心,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罢,他说:"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他说完,便站起来,走进房里去了。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

这样一个小片段,就可以表现出作者鲁迅对看会的渴望与父亲对他的一次次阻难,也表达了作者鲁迅对父亲让他此时背书的疑惑不解。鲁迅先生用朴素的语言回忆了以前,并且对家长与老师作了理性的批判,说明了老师与家长让孩子死读书这样的教育方式,或许有悖于孩子的自然发展——读着,读着,强记着的,——而且要背出来。也同时表达了作者对死读书的厌烦与无奈的心理。

温馨的回忆,让我们身同感受。佩服鲁迅先生能勇敢地批评了当时社会,对书籍的死读,硬读,死背,"粤自盘古"就是"粤自盘古"。

《朝花夕拾》,表达了鲁迅先生勇于批判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朝花夕拾》给予了我深深的感受!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7

童年有欢乐,有忧伤,有苦也有乐,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鲁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他的童年和青年中坎坷,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记忆犹新的回忆。

我们的童年是酸酸甜甜的,但都是美好的回忆。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8

清晨的朝阳府看着这片大地,将百草园里的草照得玉石般明亮,一双小手翻开了那茂密的草堆,正嬉笑着,观察着这片草地中最有趣的东西。

在《朝花夕拾》中,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数《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读着这篇文章,时间的车轮仿佛把我拉回了鲁迅的童年与那碧绿茂盛的百草园。合首乌在泥墙周围挺立着,高大的泥墙上有些破损的痕迹。我似乎又看到了幼年鲁迅的微笑,听到蟋蟀悦耳的叫声,还有长妈妈和蔼的面目。不久,时间又将我拉到了当年的三味书屋,先生和学生们的朗读声和谐有致,墙上的梅花鹿依然散发光彩,令人醉在其中。

鲁迅有着难忘的童年,我们何妨不是也有着回味无穷的童年呢?长大后,再次回忆起自己的童年,便会有着最深切的怀念和向往。

在我外婆的后院,也有一个类似百草园,无论春夏秋冬那里总是充满着生机,散发着迷人的香气。夏夜的晚风更将这里装点舒适凉爽,我常常静坐在大树底下乘凉,感受着风轻拂过脸颊的温和,品尝着野果带来的清甜,聆听着蟋蟀的歌声,观察着萤火虫散发着微弱的光芒,不知不觉置身于美妙又新奇的世界里。那时的我常戏弄小动物,园子里偶尔有几只猫窜过,我便冲过去抓它的尾巴,听见"喵呜"一声的叫唤,手指上便留下它给我的"纪念品",虽然妈妈有些担心,但我的内心便感到无比的有趣和快乐。

翻开那些童年的老照片,每一张都有着故事,都让人忍俊不禁地回首一番。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童年,也都有着自己的乐园,但再美好的回忆总有一天会苏醒的,留给我们的只有那无尽的回味和珍惜。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9

喜欢追光的人,充满朝气与蓬勃,在迷茫中给人光明的希望,鲁迅便是其一。鲁迅的童年生活奇趣繁多,少年时愤然弃医从文,挥笔铸文章,以期唤醒精神上蒙病之人。而《朝花夕拾》是最能诠释鲁迅心路历程的作品,我尤为喜爱。

《朝花夕拾》,此书原名为《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于1926年创作的十篇回忆性散文。前七篇主要写了鲁迅的绍兴家庭与私塾生活,后三篇叙述了鲁迅迁居南京、留学日本、回国从文这一过程的所见所闻与感悟。当然,本书不只是回忆往事那样简单,此书还饱含着鲁迅对亲友师长的怀念、揭露社会的丑恶现状、爱国忧国的情怀……内容丰富,情感真挚。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篇章莫过于《藤野先生》了。平易近人、朴素伟大的藤野教授,鲁迅心里是十分敬佩他。还有鲁迅弃医从文转折点的事件——幻灯片事件。此事为鲁迅在日本留学时与同学看日俄战争的影片,其中有一位中国人给俄 国人当侦探,而被日本军捕获。正要枪毙时,在场的一些中国人与日本人,除了鲁迅,都拍手叫好。此时,鲁迅的心一阵刺痛,中国人的病其实不在身体而是在精神上,于是弃医从文。

看到此,让人焦虑万分。身为一名中国人,怎么能为自己同族的人被杀而感到快乐呢?真为以前饱受欺辱的中国而感到悲伤。曾经的中国,是那样的腐朽不堪,有战争,有封建旧俗,都压迫着苦不堪言的人民。于是中国人也自暴自弃,麻木不仁。鲁迅用文字,就似锋利的刀刃,直击人们的灵魂;就似一盏浊夜的明灯,告诉新青年们光明的所在。我敬佩鲁迅,敬佩他那“举世浑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的超然境界。

手中的树叶被风吹乱,我的思绪也翻转不止,回想现今,中国已迅速发展成为了一个强大的国家,人人都过上了幸福生活。再看《朝花夕拾》,不禁为之感动。转过头来,望向前方,心里想着鲁迅的名言——青年应当有朝气,敢作为!向着光明奔跑,永不止歇!

[精选推荐]汤普索亚历险记满分读后感范文集锦九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精选推荐]汤普索亚历险记满分读后感范文集锦九篇”,欢迎阅读,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大家!

汤普索亚历险记满分读后感(篇1)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你我放飞梦想的翅膀。

――题记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的代表作,是世界文学宝库的一部经典作品。

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有趣的冒险故事:小主人公汤姆因为厌恶学校枯燥乏味的生活,讨厌周日教堂里老师生硬的说教与野孩子哈克偷偷离家出走,开始了一段新奇有趣的冒险生活。后来,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杀人凶手来到了山洞,最后成为大富豪。

他们在面对困难时表现出的正义的和勇敢,在平常生活中表现出的聪明乐观以及幼稚认真的言行,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在汤姆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勇敢、正义乃至领导才能,以及挣脱束缚化自由的淘气事,他都干过。然而,他并不自私,本性善良。他率真无畏,没有心计,虽然每天都惹姨妈生气,但是姨妈却打心眼里疼爱这个孩子。

汤姆·索亚是一个多面性的人物,他的世界充满阳光和希望。他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片人生的晴空,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梦。

汤普索亚历险记满分读后感(篇2)

我在暑假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

汤姆的大名叫托马斯索亚,12岁,是个淘气、爱撒谎、不爱学习的孩子。他被姨妈罚刷院子的围墙,后来汤姆想办法让别人买他的刷墙特权得到了许多东西。在主日学校里,他拿出卖刷墙特权时得到的财宝换来的条子去领取新本《圣经》,结果当有位太太考问他《圣经》内容时,他却答得牛头不对马嘴,使大家目瞪口呆。为了逃学,汤姆假装牙疼,结果姨妈把他的一颗好牙拔掉了。

汤姆和我一样都很淘气,都很聪明,但我诚实、从不逃学,汤姆爱撒谎、逃学。后来汤姆离家出走,帮他的两个好朋友:哈克和乔破了杀人案,救出波特,变得懂事了,我也要学习汤姆做一个懂事的孩子。我真想有一次汤姆那样的历险。

《汤姆索亚历险记》真好看。

汤普索亚历险记满分读后感(篇3)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著作,书中讲述了淘气大王汤姆在生活中经历的趣事以及他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挽救了穆夫波诗的光辉事迹。」

一次,他与另一个被人们讨厌的“野孩子”哈克结伴一起到墓地去,却意外看到了杀人事件!印江.乔.波持与一个年轻的医生发起了争执后印江.乔用刀子杀害了医生,却嫁祸给了一旁喝醉的波特。随后人们发现后,便把波待抓了起来,并要审判他。眼看离审判的日子越来越近,汤姆不和道自己要不要去告发乔,如果告发了,白己必将受到乔的迫害,如果袖手旁观,那一个无辜的生命便会在自己的眼前泯灭。终于,汤姆鼓起勇气,在法庭上把事情一点一点地说了出来,还波特了一个清白。

汤姆.索亚,这样的一个未满11岁的小男孩,却拥有加此勇气可嘉的胆识,实在值得我们去学习,而他惊险的经历,也告诉我们:只要快乐、健康,有远大的志向,梦想终会实现。

汤普索亚历险记满分读后感(篇4)

花了整整一个多月的时间,我终于把《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里有各种各样的人物,如:主人公汤姆、玛丽、席德、贝奇、哈克、乔埃、哈波、波莉姨妈……还有各式各样的事情,如:和贝奇订婚、去当海盗、学抽烟、去寻宝……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汤姆和好朋友去黑暗的山洞里寻宝,刚开始他们挖了半个多小时流了一身汗,一无所获,挖了一天,最终挖到了宝物,他们不仅没带够蜡烛和食物,而且,就连一点回去记号也没留。这时勇敢的汤姆不怕困难,把风筝线系在一块石头上,一边放线,一边寻找出口。他们在山洞里多次被石头碰伤,可是他们不怕困难,顽强地与黑暗和恐惧作斗争。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他们带着宝藏安全地走出了山洞。

读完这本书,让我深深体会到了遇到任何事情,不仅要沉着冷静,还要动脑思考。

汤普索亚历险记满分读后感(篇5)

我们这群孩子都有自己的偶像。当我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原来的偶像移位了,汤姆成了我心中巍然屹立的偶像。

汤姆对这个世界充满强烈的好奇心,他相信海盗和宝藏的存在,每天都想象着冒险和打败海盗。但他又有着调皮的一面,不喜欢大人的约束和管教,波莉姨妈为了惩罚汤姆,让他进行刷墙工作,但是汤姆却能够将刷墙作为一项趣味性的活动,利用其他小孩完成刷墙工作,既完成姨妈交代的处罚,又收获了一大堆玩具,书中写到:“他已经不知不觉地发现了人类行为的一个重要规律——那就是为了让大人或小孩渴望干什么事,只需设法将做这事的机会变得难以到手就行了。”这充分体现了汤姆天真和聪明一面,将惩罚看作是玩乐的工具,以此吸引其他同伴的兴趣来实现目标。活泼好动、爱好恶作剧的小汤姆就像我身边的同龄小伙伴,怎不让人喜欢!

汤姆面对危机时,能够迅速镇定下来,寻找最佳解决方案,在墓地试胆这一描写中,汤姆和哈克贝里为了测试自己的胆量,半夜跑到墓地,却意外撞见鲁滨逊医生和恶棍乔伊扭打,当看见印第安·乔伊把医生杀死了,然后又嫁祸于被打昏的波特身上,汤姆和哈克贝里都受到了惊吓,但是汤姆并没有盲目的当场叫出来,而是和哈克贝里立誓决不泄密,充分保证自身的安全。即使在这一过程中汤姆有过害怕和逃避,但是最后却勇敢的站出来,指证真正的杀人凶手,此外在山洞历险中,汤姆的聪明机智更令人佩服,尽管在山洞中迷路了,汤姆却能够有效的利用身边的一切工具,如利用风筝的线引路等,成功的带领贝琪安全地逃出山洞。如此聪明机智的汤姆怎不叫人拍手叫绝——“汤姆你真酷!”

汤姆和其他的小伙伴共同组成一支冒险队伍,在追踪宝藏的线索中和海盗进行激烈的斗争,并取得最终的胜利,为了将想象变为现实,汤姆带领小伙伴在做好准备的前提下开始了一段荒岛之旅,尽管最后以失败告终,但汤姆独立、勇敢的冒险精神我为之感动。在山洞冒险环节中,汤姆在面对恶棍乔伊的威胁时,能够利用自身的优势,和成年人进行勇敢的斗争。汤姆机智勇敢、拥有冒险精神怎不让我佩服——他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

汤姆。索亚的音容笑貌时时地打动着我的心,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有欢乐,有梦想。也让我看到了我梦想中的童年,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勇敢、正直、善良、快乐。我为你点赞!我的超级偶像——汤姆。索亚。

汤普索亚历险记满分读后感(篇6)

翻开《汤姆?索亚历险记》,一页还没有读完,我就被大师的语言深深地打动了:一幅完完全全的儿童色彩的生活片段,一个顽皮淘气的孩子的生活剪影,跃然纸上,活脱脱地展现在你的眼前。

这个集聪明活泼勇敢善良于一身而不无一点恶习的孩子,是那样的招人喜爱,惹人同情,这些喜爱和同情又是必须的,因为那也是我(可能也是你)小时候经历的翻版。

先说狡黠(聪明),波莉姨妈罚他做苦工——独自刷完一片长长的围栏——而且不能借助外力,除非那些人是自愿的。汤姆没有话说,自然要接受了。先是苦闷,不能去玩了,眼看着小伙伴们在眼皮底下溜走,痛痛快快地去玩,汤姆的眼睛都红了。后来还是慢慢地静下心来,通过自己的表演,把亲自刷完一片长长的围栏当成了一种无上的荣光,无比的自豪,并且表现得如醉如痴。一些孩子上当了,要替他完成,他又像忍痛割爱似的,一副舍我其谁的样子,自然又勾得这些孩子心甘情愿地拿出一些自己的宝物来,才能被允许有这样的特权——刷围栏。结果小汤姆是大发特发,活没干着,反倒以此狠狠地大赚了一笔。

再说取巧(投机),主日学校要大考了,相当于我们正常学校的期末临检。规则是,只要有一个孩子有十张黄票,就有大奖。可是我们的汤姆偏偏就有九张黄票、九张红票和十张蓝票(十张蓝票顶一张红票,十张红票顶一张黄票),汤姆又在全校出了很大的风头。自然那些各种各样的票子是汤姆用发财的礼物换来的了。临到考试时,偏偏考官又出了一道最为简单的问题,汤姆脱口而出,令那些希望汤姆倒霉的教师和学生大跌眼镜。

人一出名,就有了爱情的欲望,管它是真的假的。汤姆第一次追上了一个女孩子,很美的,甜蜜了好久。可惜好景不长,人家搬家了。他很是失落了一阵子,可是学校很快又来了一位美女学生,而且很“凑巧”地成为汤姆的同桌。汤姆的兴趣很快的就转移了。一番追求,几番甜苦,唯汤姆自知了。至于以后的山洞迷路,也和这位小美女有很大的关系。

再说勇敢和富于冒险,无谓的和人打架,只为人家穿了一件自己穿不起的衣服;夜探古墓,勇闯鬼屋,深夜约会,做强盗的头,更是让人哭笑不得;做海盗半夜宁家,不敢露丝毫的马脚;遇敌人如鼠而窜,也全然没有了一点强盗头的风采……到了最后却又阴差阳错,糊里糊涂地得到了一笔巨大的财富,完成了这段正传。

这些细节,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将一个天真率直的小淘气鬼的形像,跃然纸上。读到会心处,会让你莞尔一笑,颔首不已。

汤普索亚历险记满分读后感(篇7)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的名字是《汤姆·索亚历险记》,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主人公汤姆。

汤姆是个聪明、调皮的孩子。汤姆对于家庭中封建的生活和学校中枯燥的课堂生活,都感到无比厌烦。于是带上自己的好朋友一起去冒险,一心要做统帅众强盗的首领。因为在他眼里,强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他离家出走,要到外面的世界里去闯一闯,看一看,扮一回胆大包天的强盗!这次冒险中,他遇到了种种困难,但他并不灰心,也不放弃,一次又一次勇敢地向困难挑战,直到打倒困难为止。

汤姆虽然顽皮、淘气,但他也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很勇敢,也非常机智。就拿书上的第二章来说吧,汤姆充分的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得很有意思,让他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他东西,作为报酬。而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场凶杀案,为主持正义,不畏强暴的汤姆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波特。这点让我觉得汤姆是个勇敢的孩子。

汤姆的叛逆,汤姆对学校生活的厌烦,我想我是可以理解的。我刚上小学时,就觉得好高兴,因为没有压力,没有堆积如山的作业,比较轻松。可眨眼间,我就已经是四年级的学生了,每天的作业比一年级时的作业多多了。

汤普索亚历险记满分读后感(篇8)

暑假期间,我着一种无比热爰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水深三英尺船身可通过这部名著是由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执笔而写,这本书记叙了关于爱.亲情.教育.冒险。汤姆索亚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年幼的他失去了父母的呵护与爱,生活在姨妈,严历的教育下。除了斥责就斥责,那怕汤姆犯一丁点错误姨妈也会责备他。汤姆的童年生活在黑暗中,但冒险却为他带来了光亮。他不喜欢坐在课桌前读书,可他却对大自然的鸟鸣花香无比热爰。他不喜欢做一个循规蹈规的乘孩子,可他却喜欢沿着密西西比汩岸边冒险。

他勇敢不畏惧困难,即使困山洞许多天,也绝不会轻易放弃的人,当吃的`已经用完时他依然竖信自己可以走出山洞。他向往自由讨厌束缚,他热爱自然厌烦教室,他顺从本心却又带些叛逆。

可以说汤姆的童年不完整,因为少了父母的陪伴,也可以说他的童年很完整,因为充满了挑战.剌激和冒险,因为有鸟语花香、因为有大自然因为有那流淌不尽的密西西比河,他的童年充实而有多彩。

续了这本书,我被汤姆身上所有的美好品德深深打动了。他面对生活的困难所表现的乐观和勇敢,让我相信困难在勇者面前是垫脚石,在弱者面前永远是拌脚石。而我要做像汤姆一样面对挑战绝不退缩。

汤普索亚历险记满分读后感(篇9)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汤姆是个典型的例子,他是个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生活持反感态度。他一心要冲出森林,去当绿林好汉,出去过行侠仗义的生活。在她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脑子里有许多“馊主意”,可自己又不由自主的喜欢他。从他的身上看到了我们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

第二章充分的表示了汤姆的聪明才智,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他东西,作为酬劳。

终于有一天,哈克,乔,汤姆一行三人决定来到荒岛,逃到荒岛以后,玻莉姨妈都认为他们都死了,正在进行葬礼时,可他们却自己参加自己的葬礼,让大家破涕为笑。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气馁,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

推荐!《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范文简短九篇


读书,读好书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那么,写读后感范文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推荐!《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范文简短九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一】

有一个人,在19世纪与形形色色犯罪份子纠缠,他常常嘴里衔着烟斗,神态严肃。他到底是谁?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一位妇孺皆知的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经典书籍让我领略了这位大侦探的智慧,同时也让我仿佛亲历了这些惊心动魄和离奇的过程。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当然与他较量的凶手作案手法也很高明,真是天衣天缝。比如《巴斯克维尔魔犬》这一篇吧!在巴斯克维尔家族流传这样一个传说,这个家族的族人只要在黑夜降临时,穿越沼地就会被魔犬所杀害。凶手借此传说,购买了一只巨大的狗,在它身上涂上磷,使它就像传说中的怪物——魔犬。随后,凶手引诱巴斯克维尔族人去沼地,然后用这只狗杀害他们,来谋取巨额遗产。凶手的作案手法怪异离奇,天衣无缝。我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然不会逊色于他。他在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出有用的线索,反复研究各个涉案人物的心理,精心布局,终于让罪犯现出原形,他破案手法巧妙得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有一句话是他成功的秘诀,他说:“我的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大量研究。”是啊,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但是他更是一位求知若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人。正因为他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以及平日苦心的自我训练,才获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一部精彩又刺激的好书,如果你也想领略这位大侦探的风采,就赶快去看一下吧!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二】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三】

前几天刚把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各种稀奇古怪甚至诡异的案子纷纷接踵而来,令人爱不释手。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简直就是一长串的冒险。《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其中最恐怖灵异的一个案子,尤其是当地的传说更显得那只猎犬鬼气森森。但是在福尔摩斯眼中,灵异事件都是犯罪的掩饰。于是,在找寻到罪犯的一连串蛛丝马迹后,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凶手,阻止了一场悲剧。由此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之强,各种荒唐离奇的案子都会被他一一破解,但在此之前,读者不得不顺着作者的思路一点点向真相逼近,期间罪犯不经意间的蛛丝马迹往往可能会被误导,也可能引人走向真相。福尔摩斯在抓住罪犯后,对华生的讲解更是精彩,显示了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使人在无形之中又锻炼了一次自己的思维能力。看这本书,不由得为作者贯穿始终的超强逻辑思维惊叹不已。

福尔摩斯提醒我们,看东西要注意细节,根据细节就能推断出许多东西。他根据某人一瞬间的表情、动作,就可以洞悉其内心世界;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膝盖、食指拇指的茧皮以及表情、衬衫和袖口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这样严谨但迅速的推理很少失误,当然也经常吓人一跳,使人不禁怀疑福尔摩斯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不过只要弄清推理过程,得出这些结论也很简单。有时,聪明的头脑可以从一点小细节上看出问题,所以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既然从细节上有经验的人可以看出这么多,我们就更要注意细节,注意自己的细小动作,以免使别人认为自己没有礼貌什么的。看事物也要注意细节,细节往往关系重大,有了细节再配上强大的头脑与行动的能力,学福尔摩斯去分析一个人的能力也不在话下。

福尔摩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懂得如何安排知识。就比如在《回忆录》第二章《演绎法》中列举的福尔摩斯的知识能力:不仅懂文学、哲学、天文、政治的知识;而且对植物学知识也理解全面,熟知各种毒品,懂得各种园艺;地质学知识充实,善于识别土质,外出回来裤上有泥迹,能按色泽、浓淡即可告诉伦敦何处沾染;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精确;要案文献知识,极其丰富,本世纪各类要案大案,离奇惊险,均了如指掌;会小提琴;善棒球、拳击、击剑;精通英国法律司法。只从这个清单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对自己的知识挑选是多么精确,只记住对自己侦探职业有兴趣的,别的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这样的常识,会因为没用而很快忘掉。正是因为知识结构简练,所以福尔摩斯可以很快根据记忆中的知识找出与接受的案子相似的进行研究。如果福尔摩斯脑子里装满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对他的工作没有一些帮助,那么实在不可想象。我们在学习也是如此,只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没有的东西就可以删去,那么也会像福尔摩斯在侦探事业上一样取得好成绩。

《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实在引人深思,一个个未知的谜题又显得趣味横生,使人不得不读。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引人深思,是一本经典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四】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五】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早期经典之作,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侦探形象,也同样打动着我的心。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的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侦探全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己有惊人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难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要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着死亡的威胁,他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止继续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则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的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曾放过。正因为他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底埋下了理想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间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这本书使我更加明白了!只有勤于思索,不断积累,有真才实学,尽力发挥知识的力量,才能像他那样运用自如,做什么事都能得心应手,就让我们从小努力学习文化,刻苦钻研知识,通过不懈追求,将来一定能象福尔摩斯一样,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觉的看了《福尔摩斯侦探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养成注视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就说我吧,我干事情总是马马虎虎,有些小地方没注意,读了这本书,我就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啦!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六】

最近喜欢上了《福尔摩斯》。我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天天看。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看了《福尔摩斯》,才体会到福尔摩斯的机智和聪明。比如《夺命的结晶》,福尔摩斯一下子破了三个案子。他用一根法国棍子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伦敦警察厅的侦探,工人们被扣了工资。福尔摩斯依靠一堆零碎的数字为工人们讨回公道。还有一个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然是一起致命的中毒案件,背后隐藏着悲伤,但莫斯轻松解决了三起奇怪的案件。

另外《福尔摩斯》也教会了我很多成语。比如有很多有趣的成语,比如很强势,生气,拖拖拉拉,有自己的错。这套书也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让我的思维更加灵活。比如把玉米变成爆米花,做无蛋鸡蛋等等,都是很有意思的小实验。我还按照书上介绍的方法做了一个无蛋蛋!书里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上的方法剪了一把120 cm长的魔尺。太好玩了!

我爱《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七】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索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带猎帽、身材消瘦、披肩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印在我心间。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

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小说情节离奇古怪。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文学意味浓厚。

福尔摩斯不仅头脑冷静,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平常他休闲地在贝克街221号公寓里,一接到案子,他立即像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他是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真汉子。我要学习他的好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读了这本书,帮助我丰富思维,养成注意观察的好习惯,学习他不屈不挠的精神。

这本书是多么有魅力,好好地读它,认真地读它,仔细地读它,你会得到很多好处,相信你会被这本书深深吸引的。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八】

读完了这本《福尔摩斯》我知道了里面的许多坏人犯下的罪恶是多么可恶,有的杀人,有的给自己的老板下毒在取走钱财,但是,不管多么狡猾的犯人都会被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查的水落石出。

福尔摩斯在我的心里印象最深刻,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不管遇到什么案件,都遇事沉着冷静,不怕失败,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与狡猾的罪犯作斗争,再棘手的案件也要深入虎穴探个究竟。这本书中还有一个人物那就是华生,华生是一名医生,在偶尔的一次相遇中认识了福尔摩斯,并且认为福尔摩斯充满了正义感,胆识过人,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细致的调查和严密的逻辑推理,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令他钦佩,所以,他就成了福尔摩斯的忠实搭档。经过许多的疑难案件的侦破,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侦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读完这本书,我应该学习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遇事沉着冷静,坚持不懈的精神,在生活当中,不管同伴遇到了什么困难,我都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帮助他们,将爱心传递,构建一个文明和谐的大家园!

《福尔摩斯侦探》读后感【篇九】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推荐参考:背影的读后感集锦(9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参考:背影的读后感集锦(9篇)”,赶紧看看对您有没有帮助吧,喜欢请收藏哦!

背影的读后感 篇1

合上语文课本,它留给我的,是一段深深的记忆。

对于《背影》这篇文章,在小学就早已听说过,当我真正读到这篇文章时,作者朱自清的深情描写足以让我感动。

作者回忆起八年前他在浦口车站与父亲告别的情景。老父亲再三叮嘱,“终于”着急了,亲自将作者送到车站,直到上车。上车后,父亲再三叮嘱我要小心自己的行李,并特意穿过铁路,爬到对面的月台为作者买橘子。行动笨拙的父亲留给朱自清一个饱经沧桑、风烛残年的身影,他“流泪”的同时,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们!

我一直以为生活就是一出戏!不同的人来了又走,留给我们来回忆的背影很少。但当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意识到我错了!原来爸爸、妈妈和所有关心、爱护我们的人,他们的背影都值得我们去珍惜。

关于母爱,我在小学的时候写了很多的词语和句子,但是对于父爱,相比母爱,真的写得很少。母亲的爱是一丝不苟的,而父亲的爱,却是一声不响的。我们的父亲沉默话少,这给了我们大多数人一种错觉。

父亲,在人生的戏剧中扮演了主角。他努力工作来养家,他希望他的家人有更好的生活。他每天都出去工作,很少给家里写信,很少和孩子们交流。结果,他给他的孩子们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沉默。他不是不爱我们,而是他给我们的爱,比妈妈的要更粗狂,需要我们更仔细地去体会。

都说父亲的爱就像一座山,但父爱其实更像是一本厚厚的书,只有用心思考,细细品味,才能体会到那持久的韵味。

记得小时候,我总是像一条小尾巴粘在爸爸的身上,每天听他讲故事,唱儿歌,然后慢慢睡着。当我再大一点的时候,我总是缠着他,到处跑。于是,我不再依赖父亲,却总是向他索取自己喜欢的各种东西。有时候我会想,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真的很自私,手里拿着一颗颗糖,却舍不得分给父亲一个,虽然他从不为此生气,只是一笑置之。从这件小事上,也窥见父亲对子女那无私的爱。

背影的读后感 篇2

不知道大家读完后有什么感受,但是有几个地方特别触动我。

第一个地方,是在文章的第二段,写到祖母病逝,作者和父亲回家奔丧,触景伤怀之际父亲却说,“事已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其实这个时候,最难过的明明就是承受丧母之痛的父亲,但他却还打起精神安慰鼓励儿子,那种坚忍,比痛哭流涕更让人动容。

第二个地方,是作者要去坐车北上,父亲由于事忙,本已说定不去送而安排了人陪同,但再三嘱咐后还是不放心,决定亲自去送,哪怕作者当时已经二十岁,一路来往过数回。

可见无论孩子年纪多大,只要是离开自己身边,父亲都始终放心不下。

第三个地方,是在车站里,父亲和脚夫讲价钱,又嘱托茶房照顾儿子,但这些行为却被当时的作者所鄙夷,认为父亲说话不漂亮,想法迂。

其实,这种情形在今天也很常见,年轻人总觉得自己很聪明,看不起父母的生活智慧,觉得他们说话行事老土,却从来不懂得这背后父母的心意,看似“聪明”,实则愚笨至极。

第四个地方,是父亲穿过铁道去给作者买橘子,明明很费力很笨拙甚至可以说很狼狈,但在儿子面前却显出很轻松的样子,像完成了一件大事般。

在孩子面前,父亲总是保持着威严能干的形象,可转过身为了孩子,却比谁都放得下体面。

第五个地方是文章尾段,作者说到父亲因老境颓唐而情郁在心,时常为家庭琐事动怒,父子感情渐疏,后来两年不见,又忘记了儿子的不好,只剩下惦记。

有时候我们总是忘了父亲其实也是普通人,也有自己的情绪,并不是完美的,所以发生矛盾很正常。但再多的矛盾,最终都抵不过对孩子的爱。

最后,是作者收到父亲来信,信中一面说“身体平安”不想让儿子担心,一面又写到“膀子疼痛厉害”“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看得作者泪光晶莹,发出不知何时才能再相见的叹息。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在我们一天天强壮的时候,父母却在一天天衰老,那个童年记忆中无所不能的高大身影,如今更需要我们的关怀和陪伴。

送上一声真诚的问候,献上一份精心挑选的礼物,及时尽孝,莫待来日。父亲节快乐!

背影的读后感 篇3

一提起《背影》这个题目,大多数人会认为是朱自清笔下那篇感人至深的文章,可我今天所说的《背影》却是妈妈最喜欢的台湾女作家三毛写的一本书。

《背影》这本书是在妈妈的推荐下阅读的,起初她向我介绍作者“三毛”时,我还以为是小时候看的动画片《三毛流浪记》和《三毛从军记》中的主人公呢,但在读完《背影》这本书后才知道“三毛”是作者的笔名,她的原名叫做陈懋平,由于这个懋字太难写的原因,所以她擅自做主将自己的名字改为“陈平”,她很小的时候就酷爱读书,甚至有些她五岁读的书,我至今连名字都没听过,更别提读过了。妈妈常对我说,三毛、琼瑶、金庸等作家影响了她们这一代人,其中她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三毛了。

在《背影》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序言——《逃学为读书》,这个章节介绍了:三毛小时候理科极差,在一次考试过后被理科老师在脸上写了画了两个大大的零蛋,还让她在全班同学面前“展示”,使她倍受打击,决定逃学,利用大部分时间来读书。可是她的文科却相当好,每次作文课,她一写完作文,老师就让她给同学们念念。

可是有一次作文课老师让同学们以《我的志愿》为题写篇作文,她想到她那拾荒的爱好,便禁不住写道: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老师听了之后大发雷霆,罚她重写,她却换汤不换药,写到: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可又被老师无情的画了一个大大的红叉。最后她写到:我长大以后想当一名医生,拯救天下万民时老师才满意,写了一个“甲”。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笑了,笑三毛的可爱,没想到她的理想竟然是拾破烂的!看到她为了应付老师的作业而绞尽脑汁时,我也有同感。因为每次我写得最好的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小练笔,而不是死板的考场作文。文思泉涌的我,在考场写作文竟然语无伦次,我都不相信这是自己写出的文章,自然老妈也是不满意,少不了臭骂我一顿。

老妈为了让我更喜欢三毛的书,还特意找了和三毛有关的《橄榄树》《滚滚红尘》《追梦人》等歌曲给我听,现在我总是哼唱着: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三毛曾经是老妈的最爱,如今她也成了我的最爱,母子同看一本的感觉真好!

背影的读后感 篇4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这首耳熟能详的歌自我记事起就在我的耳边回荡。想起母亲慈爱的眼神,温柔的声音,体贴的呵护,如清泉般的暖意就渗透心里没一处,无法忘怀。

母亲似阳光,温暖人心;父亲似白云,遮阳送荫。

人们总说严父慈母,父亲对儿女总是苛刻的。可是这些苛刻又为谁,其实自己都懂,只是不想捅破这纸罢了。生活中,或许父爱表现的不是那么明显,但是那份浓浓的爱早已洋溢着。

在《背影》中,一位父亲对儿女至深的爱,在朱自清笔下却洋溢这独特的忧伤感。父亲家境贫寒,又遭突变,简直一贫如洗,却依然像每个父母一样默默地关爱着儿女。在火车站上父亲买橘子的背影,爬上月台的背影,深深地烙印在每个人的心中。父亲面对贫苦的家境,在一个人挑起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的同时,对儿子更是爱护有加。当作者去北京求学之时,年迈的父亲还执意把作者送到月台,临走时,留下了那一道耐人寻味的背影。

背影的读后感 篇5

朱自清是现代中国着名的诗人和散文大师。大多数人对朱自清的诗并不是很了解,但说起散文,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篇《背影》。

今天,我在书上看见了朱自清的《背影》这篇文章。读后让我掩卷沉思。这篇文章主要描述了:朱自清他父亲在工作上遇到了一些困难,不太顺利,再加上自己亲爱的爷爷也去世了!所以他只有和自己的父亲报着失败的心情离开了这个鱼米之乡的美丽的地方了!

这又使我对朱自清的文采感到一种感叹!

《背影》是朱自清的散文代表作。这篇散文短小得只有千余字,为什么会给人留下这么难忘的印象,它的艺术魅力究竟何在?俄国作家高尔基回忆自己在少年时,读完福楼拜的小说《一颗单纯的心》后,曾被这个朴素的故事感动得如痴如醉,《背影》比起福楼拜那篇小说来,篇幅更短小得多,情节也更加简短,却同样也激起了读者的感情。

《背影》所以能感动读者之处,在于对父亲的这种回忆,最重要的是他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就是为了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着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会与作者发出一样的感想。我们不能忘记这两个动人的情景,我们不能忘记那父慈子爱的诚挚之情。

这也使我知道了写作文的方法:写作文不一定要字数多,主要是要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写出自己想表达什么,畅所欲言,当然要言之有理。

我想我难以预测,以后还会有多少人会被朱自清的这篇感人肺腑的文章感动!

当然这样的事情我没经历过但是我知道这种滋味不好受!

背影的读后感 篇6

在这个星期,老师花了几节课的时间为我们讲解、分析了朱自清著名的一篇散文《背影》。

文章主要写了作者在同父亲一起回家奔丧,随后又要回北京念书时,在车上发生的一件件感人的事。作者父亲本来已经决定不去车站送他了,但终于还是放不下心,推掉了事务,赶到车站为儿子送行。最后,在车站,作者看着父亲的背影消失在人海之中,泪水湿润了他的眼眶。

文中有许多地方,虽然文字朴实无华,却仍然显露出父亲对作者的深厚的的爱,和作者对家父的敬爱和惭愧。例如文中“(父亲)于是扑扑身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儿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

这里父亲故意表现出轻松,是为了让儿子放心的上路,不要过多的思念他,以至于影响生活;同时,父亲又有太多太多的话想对儿子说,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不说了,也是因为不想让儿子有过多的负担。这短短的一句话中,流露出父亲对儿子无限的关爱。

朱自清以自己朴实的语言写出了父亲对自己的爱。这样的如山的父爱让我们每个人都感动不已。

背影的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朱自清文集》中的《背影》,我很佩服朱自清的爸爸:他爸爸都那么大年纪了,竟然还能照顾二十岁的朱自清这么仔细。我被文中的父爱感动了。

文中讲了作者与父亲同行,父亲送作者的细节,尤其读到父亲攀越月台吃力的情景,我被作者描述得这么详细深深感动了,读到这里,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感受到了父爱和作者对父亲的情感。最后作者读他父亲的信中提到“大去之期……”我的心里很沉重,作者对父亲那深深的怀念,仿佛把我带到了作者那个年代。

这篇文章让我想起我的爸爸,有一次晚上游泳回家的路上,突然电动车的电用尽了,离家还很远,由于是天太黑了,爸爸让我坐在他的车上,他也是个胖子,电动车很重,推起来很费力,爸爸却执意不让我自己走,我坐在车的后座上,看着爸爸的背影,我很惭愧让他累得满头大汗,衬衫都被汗水湿透了,我却不能帮他,我很心疼他,在车子上的我就想方设法让自己更轻一些,那晚到家后,看到爸爸上气不接下气的喘息声,我想这就是浓浓的父爱。

爸爸,我会好好学习,不让您生气了,从现在开始多替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不再让您这么辛苦了。

背影的读后感 篇8

人们都说母爱是最伟大的,但是我觉得父爱也是非常伟大的。我读完朱自清写的《背影》这篇课文后,更加坚定了我的想法。父亲虽然不像母亲一样温柔、体贴,但是父亲无时不刻的关注着你。

文章主要写的是:那是一九一七年冬天,祖母去世了,父亲的差事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背影》中所描写的,是当时父亲送儿子北上读书在火车上告别的情景。在那特定的场合下,在那悲凉的气氛中,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铭刻心中,经久不忘。八年之后,作者已在清华任教,但想起那背影,父亲的形象便出现“在晶莹的泪光中”。

文中朱自清的父亲是多么的爱他啊!其实每一个人的父亲都是非常爱自己的孩子的,当然,我的父亲也不例外。

以前,我还小,许多事情都不会干,总是一次次的失败,我不想干的时候,母亲总是第一个跑过来,帮助我,而父亲呢,却是在一旁站着,让我自己站起来,再去试一次,自己却不来帮我。我现在才明白,原来父亲是让我独立,自强。不想让我什么事都去请大人帮忙,只有这样,以后才会有出息。

现在,我已经明白了,就不能辜负父亲的期望,我们一定要孝敬父母。

背影的读后感 篇9

这些年来,《背影》的影响力似乎越来越小,以致没有入选中学语文教材,取而代之的是金庸的武侠小说。搜索百度百科,关于《背影》,有这样一个评价:仅以几只橘子和几滴眼泪来表现父爱子孝的文章在商业社会的今天已显苍白无力,缺乏刺激,读来味同嚼蜡。而文风又朴实无华,好似一杯白开水。总之,不像朱自清的其他几篇美文有教头。对这说法,我不以为然。我认为《背影》现在仍然是有价值的,因为只要是一个有良知的人,读了《背影》后必会被感动。读了《背影》后,我想起往事。

去年六月,我在云大学习,那时父母在青岛,他们的汉语不太好,用汉语与人沟通常常成问题,所以父亲叫我去帮忙。一开始我拒绝了,虽然我当时读的是语言班,但学期也还没有结束,另外女朋友也在身边,有点舍不得。而且我不知道去青岛后还能不能回来,昆明有很多好朋友,大家相处得很好,到青岛后能有这么多朋友么?于是,我对父亲说:“这样的事情,找个人帮忙就行了嘛,不用我跑到那儿去吧。”但父亲态度坚决,要我过去。父亲每天给我打电话:“你几时到啊?”哎,最后我也只好去了。

我还记得去的那天,雨下得很大。到了机场,心里还在嘀咕:“雨下得这么大,飞机会不会飞不了呀?那样的话,今天我就不用去了。”但飞机还是准时出发,我在客舱坐着,心里暗暗地想:“可能到青岛,也没什么要我干的,何必让我跑来跑去呢,用买机票的钱找人办事不也是可以的吗?父亲也真是的。”现在想想,那时我和朱自清一样,“真是太聪明了”。

到了青岛后,出了机场,便看到在外边等着的父母,他们朝我笑笑便帮我拿行李。我只是简单地与他们寒暄几句,一脸的不满。我确实不善于隐藏自己的.情绪,心里有点什么,一下子就能看出来。这时,我明明知道自己脸上写着“我不满意”四个大字,但也不想隐藏,就让他们看看吧。

在出租车里,也没说什么话,只是简单地回答他们所问的问题。我知道这样会伤他们的心,但还是偏要这样做。到了家,家在五楼,而那个公寓却没有电梯。拿行李上去时,我说了好几次自己拿,但父亲偏要帮我。前边父亲上去,后边我跟着,看他拿着行李,一步一步地上台阶,到了三楼,我竟听到他的气喘声,他的额头上也冒出了汗滴,看他的背影,不知为什么,他的背影看起来很小。我小时候去超市买东西,东西稍微有点重就说拿不动,每次都是父亲拿着东西回家。在我记忆里,那时他的背影像是一座非常巍峨的山。而今天,看到这个蜷缩的背影,我才发现,我一岁一岁地长大了,父亲却一岁一岁地老了,头发也少了,黑发中赫然夹杂着丝丝白发。拿着不是很重的行李也这么困难,看着他的背影,一时百感交集。

夜晚,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过去有意思的事情,数过几百只羊,都不行。我在床上,瞪着眼睛、发着呆,自然而然地想起往事来了。记得五岁的时候,我想要一种机器人玩具,和父亲谈了很长时间的条件他才答应。去买的那天,雨下得非常大,简直是狂风暴雨,街上一个人也没有。父亲说改天再去我就不高兴了,哭着说一定要今天去买,哭了十多分钟,父亲也没办法,只好带我出去了。去了几个玩具店,门都关着,我才不管这些呢,那架势仿佛就是天上下刀子也要去。现在想想,太固执了,不只是固执,还称得上是神经病吧。在脑海里交叉着很多关于父亲的记忆,心里产生了对不起他的念头,就这样睡着了。

现在想想,也许父亲叫我来青岛,不完全是需要我的帮忙,而是想见我,想叫一家人团圆吧。然而这个孩子,偏偏不想去,勉强去了还总是做出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回昆明的那天,雨下得很大,路上堵车,车没办法走,只好坐摩托车去机场。这样的情况是出乎意料的,所以我没有跟父母好好告别,就急急忙忙地向机场去了。到机场时,淋得像个落汤鸡,看着窗外,我心里满是后悔:“我跟他们在一起的这一个月也不算长,而现在离开他们,可能一年或两年都不容易在一起了,既然如此,为什么在一起的时候不给他们一个高兴的样子,不让他们高高兴兴呢?”我的周围全是陌生人,心里突然感到寂寞。父母年纪已经大了,他们也必有离开我的一天,到那时,在这广阔的世界上,只剩下我一个人,“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又是一种怎样的寂寞?朋友、爱人、孩子,谁能代替父母?我知道他们一去不复返,我知道他们不能永远跟我在一起,我为什么不珍惜现在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光呢?我觉得我实在太坏了。窗外,雨不停地下着,我脸上的泪也跟着流了下来。

以后只要读到《背影》,总会想起这件事情,而很多关于父亲的事情也接踵而至。我真不知为什么有人说:“《背影》好似一杯白开水,没有教头。”现代社会越来越冷漠,孩子成了小皇帝,孩子不知父母之爱、父母之恩,有的孩子只是把父母当作摇钱树而已,甚至在媒体上还有孩子杀父母的报道。这样的社会,不是更需要《背影》这样的文章吗?虽然是以几只橘子和几滴眼泪来表现的父爱子孝,但都能使人感同身受,因为不管是对父亲的,还是对母亲的,我想只要读过《背影》这样的文章,就能激起情感的共鸣,就会产生感恩之情。

[推荐]《子夜》读后感集锦四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推荐]《子夜》读后感集锦四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子夜》读后感(篇一)

时常在想我们没有权利去选择一个时代,却又权利去选择一种人生。生活在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吴荪甫对于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他不能够说“不”,因为他没有权利,然而在这样一个时代下,他却有权利去选择一种人生,他毅然成了那个时代的英雄骑士和“王子”,他毅然挑起了发展民族工业的重担,高举起民族工业的旗帜,虽然他最终还是走向了“买办化”但这其中有他太多的无奈和不得已。

“狞笑”是书用的中描吴荪甫用的频率最高的一个词,似乎又给他那多包的紫脸增添了几分狰狞,能够想象出那是一副怎样的面孔。那如何来解读这样一副令人发颤的面孔呢?我想应从历史发生的大背景下去剖析。生活在二十世纪的吴荪甫,他只能去适应时代,而不能够去改变一个时代。外国廉价物资的输入,使大量资本外流,国内买办资本家的阻挠,还有军阀的混战,都让吴荪甫所创办的民族工业的发展步履维艰,民族工业的前景一片渺茫,这时他的内心是被怎样的焦灼着呢?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工人风起云涌的罢工浪潮,投机商的投机倒把,军阀官僚的贪得无厌,无不烦扰着他,让本该就不痛快、安宁的心再加重一层负担,让本该早就怒浪滔天的心海更是涌动着翻天的巨浪。他怎么对付?他怎么面对?他又怎么发泄?也许他只有“狞笑”了,或许这“狞笑”更多的是愤怒的笑,是无奈的笑。

读完此书后,我深深了解了吴荪甫的无奈和无助。说他是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英雄,我觉得一点都不为过,他就是一个英雄,虽然这个英雄当得太艰难,或许你会反驳,没有那个英雄是轻松的,但我们平常所说的英雄,他们都有具体可观的事迹摆在那儿,一目了然,被他们的英雄壮举所感动,并为之赞誉。然而吴荪甫他有什么事迹呢,又有什么令人感动之处呢?但他所克服的是拿个时代的矛盾,处于那样复杂的矛盾漩涡中,他用魄力、能力还有勇气去证明自己。他冲上前去了,为中国的民族工业奋斗了,努力了,虽然他最后还是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但在那样的时代大背景下,能够让他成功吗?在那样一个风云变幻的历史大舞台上,他又能怎样呢?

吴荪甫也有作为一个民族资本家的苦衷。其实,他何尝不想让中国的民族工业得到发展;他何尝不想让中国的民族工业独立地站起来,撑起自己的一片天空;他又何尝不想不向那些投机商、军阀官僚低头。可是这些在那个时代是天方夜谭,吴荪甫这颗本该发出光辉的民族工业之星,却要面对陨落的悲剧!

《子夜》读后感(篇二)

最让我感觉到失望的是蓬勃的理想火焰被时代的洪水扑灭,心里猛地一沉,突然想到自己曾经拥有的理想是多么的不现实,说过的那些大话是多么的可笑,而置身于时代的洪流之中的人们,是多么的渺小。

矛盾的《子夜》,无疑是一部民族工业资本的社会命运悲剧,在那个1930年式汽车咆哮着奔驰过飘散着“共产主义”传单的混乱街道的时代,在那个军阀混战,革命镇压乱作一团,经济跌荡起伏毫无规律的年代,一个刚强有为的民族工业巨子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的双重挤压下,又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路奔突,一败涂地。看完之后,盘踞在我心头的诸多疑问和重重忧虑,像春日沉闷的乌云一样,久久不能散去。雄心勃勃的民族资本工业的发展失败,买办金融资本家的回回得手,富家子弟的无所事事和铺张浪费,实在是让人看了触目惊心。

魁梧刚毅,紫脸多疱的吴荪甫,曾经游历欧美,见多识广,用尽了他的心智想要实现他伟大的梦想,但是因为身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还是没有免得失败的命运,实在可悲。撇开时代背景等其他的因素,他在发扬民族工业上的努力和决心是不可否认的,虽然他也有剥削工人的一些表现,但是国际丝价一路下跌,作老板的也有苦衷,既然我们恨的是剥削的行为,就不要去恨那些同样被现实逼迫的人,他们只是扮演的角色不同而已。他在厂里奖罚分明,重视人才,又能合理规划,也确实是位不错的领导者。然而在公债市场上,他又被机智狡诈的赵伯韬逼上了绝路,又是由于他贪心不足。如果老老实实办厂,因为上海的工潮此起彼伏,当然不会容易,但是至少不会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毕竟时代接受有能耐的人啊。气派威风,不可一世的他在数月之间厂房、银行、公馆全没了,最后的结局静悄悄的,灰溜溜的。是因为罢 工风潮搅乱了他的实业,金融魔王卷走了他的一切积累,革命军队打开了他老家深院的大门,还有他公馆里那一群成天游手好闲的女人和青年们,把他一步步拖向衰亡。

不光是工业人,当时知识分子的生活也不好过。吴公馆的常客李玉亭是当时上海的一位经济学教授,必然是学识渊博,见多识广而受人尊重的人,但是他习惯于资产阶级闲适奢华的生活,看到共产主义革命的一步步成功,整天忧心忡忡,唯恐世界末日就要到来。其实无论是怎样的时代,有知识的人都是受人欢迎,被人需要的,他的杞人忧天与杜家大少爷杜新箨的毫无忧患意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书中形容杜新箨总是一副“什么都看不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那就是他从法国学回来的“巴枯宁主义”,当李玉亭在他耳边重复着现在面临的危机时,他却能不以为然的把视线投向遥远的海外:“不要紧!至少明天,后天,下星期,下一个月,再下一月,都还不要紧……再不然,日本,法国,美国,总该不至于要紧!供我们游乐的地方还很多呢,不要紧!”即使“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的言语也不能刺激这种人奋发上进,那他花了那么多人民的血汗钱到国外去学了什么呢?真正可恨的是杜新箨一类人,他们才是真正的剥削工人的人!

然而资产阶级家庭出来的青年也未必各个如此,这让我们还不至于绝望:吴芝生、杜学诗都是典型的代表。杜学诗“国家的铁掌应该强制人们在丝业上压倒日本”,吴芝生与同学柏青一起走入“五四”游 行团队,不都是他们对未来积极的表现么?他们的出现,就像正待勃发的春草,可以染绿整个田野。

然而这部著作的中心还在资本家之间的斗争,公债市场上的残酷斗争。股票就是一场击鼓传花的游戏,公债也不例外,大人物在里面做手脚,谁最后接到那谁都不想要的.“花”谁就倒霉。虽说我这样的评论十分幼稚,但是这种智商上的游戏实在太残忍,完全就是在那些利欲熏心的人之间玩的一场在他人头上妄加噩运的游戏,这样的游戏太不人道,太急功近利了。在我的概念里,那些单纯用经济来衡量社会进步的手段太片面,也太自私。那些密密麻麻的数字是什么?是某些人毕生的追求,是他们灵魂的最终归属吗?我一点也看不出其中的奥秘,是我的知识太欠缺了也罢。但是所谓股市、公债不都是以赚钱为目的,以损人利己为表现形式的无聊勾当么?那些为此疯狂的人有没有想过有些人还在饥饿的魔爪下挣扎,那些赢家的心里有没有一点对自己手下败将的留意——他们或许会变为危害更多无辜的人的冤鬼。

有没有一种行业是真正造福于社会,能让人们共同享受幸福,共同进步的?答案当然数不胜数。认认真真地做好实业,让人们共同富裕起来,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然而正是因为资本家的贪心,造成了这一系列的悲剧。

读完这本书,我的收获真的很多,也许正如作者矛盾所说“显不出中国革命进行的伟大气魄与最后必然胜利的前景”,但是我相信忧患是激励人前进的最大动力,我会因此而更加明确今后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子夜》读后感(篇三)

能在中国设文学奖项的大家,矛盾的文笔不是浪得虚名。这本该是一本经济学领域的书籍,但我怀着敬畏的心,以文学的概念揣摩它的意义,因为经济学于我而言,一窍不通,但它不妨碍敬仰的拜读。

一本没有结局的书,让人浮想联翩,也意犹未尽,吴太爷的《太上感应篇》贯穿全书,那是新旧潮流冲击下的一种对比,吴老太爷是完全对新社会的厌恶和恐惧,四小姐是恐惧中带着一种期许,叛逆中带着忐忑,反抗的是吴荪甫的家长权威,实际是自我内心觉醒的挣扎。

吴荪甫是那个年代企业家精神的代表,也是失败的典型,失败于家庭权威的挑战,失败于婚姻生活的貌合神离,失败于事业野心的锐挫,一夜之间,全然溃败。他又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铁腕的民族资本家代表,对国产,国家制造充满无限的希望,竭尽全力在内忧外患中不择手段想象保全资产。他那狞厉的目光永远坚毅的盯着所有资本罅隙,走投无路时投降在老奸巨猾的赵伯韬盔下,死在众叛亲离的杜竹斋手里。

内战,于我们只是一种历史,但对于父辈却是耳熟能详的过往。外国资本入侵,国内税赋繁重,剥削必然加重,资产阶级和工人之间的矛盾与日俱增,是时代潮流的涌入,也是经济薄弱,时局动荡的祸根。敬仰他的精神,也同情他的境遇,更是给自己补了珍稀的一课。

读书,当你已经不再只关注情节,而是为作者的手法感到惊喜的时候,说明你有了另一种概念:领悟。

寥寥数语道不明对著作的感悟,但欣喜作者善用矛盾,犹如笔名,善用对比,善用讽刺,嬉笑怒骂中推动了所有线索。在这里,你看到的笑包罗万象:大笑,嬉笑,微笑,耻笑,痴笑,狂笑,狞笑……暴跳如雷中滚滚而来的风暴高潮,矛盾迭起中感官到视觉无比刺激。

子夜,无数人的噩梦惊醒,无数人的发财狂欢,投机倒把下的乱象,生命征程中的曲折,民族资本的溃败,一切出路都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孕育着生机,是毁灭还是生存,需要的是个人的才干,也民族的齐心协力,更是国家机器的稳妥运转,同是上层建筑的高瞻远瞩。

《子夜》读后感(篇四)

这算是第二次读这本书。初读只读了大半,由于上回期末考和遗忘的缘故不了了之。《子夜》是我的精读必读书,这番读完总算遂了与此书灵魂交流的一点点心愿。

每个学期,几乎所有任教老师都叮嘱我们:多看书,多读经典。然而什么是经典呢?老师们笑而不语。问而无果,于是我思索,于是我追寻。读了《子夜》,我似乎对这个问题有了自己的答案。有人说很多人看的就是经典,因为很多人认同。我说,不,多人看不一定就是经典。当年明月的畅销书《明朝那些事儿》销量赶上甚至超过《围城》。可是《明朝那些事儿》在文学艺术上是远远不及《围城》的。对这一点,当年明月自己也承认。以愚见,经典不是流行,不是追捧,不是盲从,而是历久弥新。《子夜》恰恰就是这样历久弥新的书籍。它常读常新,无论年代变化时代更改,它总是给一代又一代人的心灵以思考,以震撼,以洗礼。我想,这正是经典的灵魂所在。

子夜,是一种隐喻。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是中国最黑暗的时期。这个时期的中国不正像处于一天当中最黑暗的子时吗?后面的是已经逝去的古代的辉煌,前面是尚未到来的光明。

本书情节先缓后紧。情节的发展,循序渐进,却又非直线式的上升,而是波浪式的前进,一步一步地将故事推向高潮。美中不足的是,故事在高潮阶段戛然而止,令读者不能尽兴。如果让读者尽兴,那么本书与那些哗然取宠的趣味文学何异呢?戛然而止,准确来说是艺术留白,给人一种故事不完整的感觉,然而恰恰是这种不完整才给人以想象空间,诱发读者想象失败后吴荪甫不可预知的命运。

语言优美、细节描写传神、气氛渲染得感人是本书文字的亮点。给我印象最深的依然是第一章吴老太爷来到上海的所见之景。上海的繁华、喧闹、时尚、开放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那些优美的描绘性的文字让人看后觉得身临其境。气氛渲染得最令人惊心动魄的是最后一章,即第十九章。股市的情形如故事情节一样跌宕起伏。而环境气氛的渲染更是加剧了紧张感。

《子夜》刻画得最成功的人物非吴荪甫莫属。(下回再分析)

小编推荐:《双城记》读后感精选九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小编推荐:《双城记》读后感精选九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双城记》读后感【篇一】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因而一些吵嚷不休的权威们也坚持认为,不管它是好是坏,都只能用“最……”来评价它。”,开始读觉得这些话有点夸大其词,读完之后就觉得作者简直不能形容得更好了。在那个混乱的时代,一种政权推翻另一种政权,可是当掌权者是坏人时,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一种灾难。

本书虽然与现代社会相隔甚远、描绘的国家与制度也与我国大不相同,但是也让我产生了很多共鸣。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稳定需要一个好的制度体系和好的执政党,群众情感很多时候很容易受舆论导向形成很强大的力量,而仅有的理智的声音也容易被这股力量湮没。我们当下的网络环境也需要警惕这种现象,理智和广泛的吸收信息或许能避免收到舆论蛊惑。不过作者依然在文字中让我们读到了爱、善良以及勇敢正直,正如这段文字描述的那样,“我看到从这个深渊里升起一座美丽的城市,一个卓越的民族。经过未来的悠悠岁月,在他们争取真正自由的斗争中,在他们的胜利和失败里,我看到前一个时代的罪恶,以及由它产生的这一个时代的罪恶,都逐渐受到惩罚,消亡殆尽。”

爱与希望永远不灭。

《双城记》读后感【篇二】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所写成的长篇历史小说,情节感人肺腑,是世界文学经典名著之一,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法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本书的主要思想是为了爱而自我牺牲。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该小说创作于19世纪50年代,正处于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资本主义发展带来的种种罪恶和劳动人民生活的贫困化,导致下层群众中存在极端的愤懑与不满,英国社会处于爆发一场社会大革命的边缘,这与18世纪末法国的社会现状极为相似,狄更斯通过对两个城市的对比,给当时的英国社会以借鉴及警醒。

《双城记》读后感【篇三】

今天,终于读完了英。大文豪狄更斯的《双城记》,第一次看到这个书的名字就深深的吸引主了我的实现和好奇心,不敢轻易去尝试,它是那么神秘,那么厚重……不过,我现在还是鼓足勇气读完了。

《双城记》讲述的是1775——1785年这一混乱时期发生在哪是世界上最繁华和最混乱,最肮脏的英国和法国,这两个我一直向往的国度,整篇小说主要展现Lucy的家人及其朋友间伟大的友谊,伟大的爱。露西是一个法国医生马内特的女儿。

她温柔,美丽,善良赢得许多男士的倾心,其中包括她后来的丈夫达雷,还有最后为她的幸福而代她丈夫被送上断头台的卡顿。他们之间的爱是真诚的,是伟大的,当然还有一个最善良,最仁慈的人一直帮助他们一家,是当时动乱中仅存的一点光亮,他就是罗端,他时时地关心露西和她的家人,把他毕生的爱倾注在这一家人身上,爱他们远胜爱自己。同时,他又是一位兢兢业业的商人,他是少许有良知,善良的人们的一个缩影,一个精华,露西的丈夫达雷是法国以贵族的后人,由于认清了他的家族的罪恶,自动放弃侯爵头衔和继承权,独自到英国自食其力,他为人谦和,待人诚恳,和罗端一样是一位真正的绅士。

《双城记》读后感【篇四】

《双城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作家———秋更斯之手。他还写过《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等长篇小说和《圣诞故事集》《董贝父子》等短篇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复活”“金钱”与“暴风雨踪迹”,这三个故事,小说以马泰特医生的曲折遭遇为线索,将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用压迫和报复组成的一个故事。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了伦敦生活。五年之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是替同学写作业;出了社会之后,即使是拥有了一身的才华,它仍然是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

《双城记》读后感【篇五】

《双城记》文中人性的思想最令我受触动,比如说狄更斯写的查尔斯吧,他为了他那“神圣的目标”而放弃了地位与财产,这与《复活》中的夏赫留朵夫没什么两样,都一样崇高;为了救人他进入明知有着异常危险的牢狱,他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崇高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不畏艰苦,不屈服恶势力,为了真理,竟不顾生命危险去救人,我实在佩服他。

在这本普普通通的小说里,我仿佛看见了许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的马泰特医生、美丽大方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扭曲了人生的德发奇太太、外表冷漠,内心热情的西德尼、豪爽的普洛士小姐、残忍的阴险的埃瑞豪兄弟。

作者在本书歪曲了历史,丑化了封建贵族,事实并不尽然。许多情景,如使马奈特医生含冤入狱的空白逮捕令,都是查尔斯冒着生命危险去救马奈特医生,英国人的首领为了怕别的国家说:“法国贵族欺压老百姓”。想要收买查尔特,用很高的地位与财产来收买,查尔特并没有收钱财的迷惑,查尔特改善欺压百姓的不懈努力的故事。

主要表现了关爱与行善、反映善恶博斗,爱恨交锋,最后作者所说:“爱总能战胜恨”。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与作恶者一同死亡,而善则永世长存。”

全面地揭示了英国的社会面貌;议会政治的黑暗,统治机构的昏聩、金钱社会的罪恶、人民大众的贫穷。

用一个故事来对付自己同时代的的当权者与公众呼吁,暴政会引起暴力,危机近在旦夕,有钱人都应该已慈悲为怀,流血只能造成更多的流出更多的鲜血。

《双城记》读后感【篇六】

在这个充满快乐和温馨的假期里,我阅读了英国作家狄更斯著的《双城记》。这本《双城记》令我感触很大,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伟大的实现主义作家。狄更斯用他的小说向我们揭示了一个不同于平常的社会,抨击了当时英国社会形形色色的罪恶,对生活在最下层劳动人民的那种贫苦的生活给予深切的同情。我相信狄更斯就是希望我们能够体会到当时英国最最黑暗的一面——上层社会歌舞升平,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强盗成群;而下层老百姓们则过着贫困辛苦的生活,令人同情至极。这本书是狄更斯后期的重要作品之一,是根据法国大革命的`部分史实写成的一部历史小说。

这部小说通过典型的事例高度概括德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期间法国和英国两国的社会状况,一方面是骄奢淫逸的统治阶级的残暴,另一方面是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我欣赏到了这一优秀的世界文化珍品,它打开了我对世界了解的大门,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我认为这样可以培养我们爱好文学的兴趣,提高自己欣赏文学作品的能力。这本书让我懂得许多做人的道理,例如,人不能做骄奢淫逸,要谦虚谨慎,不能贪图享受,要务真求实,真诚待人,做好自己本本分分的事。

《双城记》读后感【篇七】

我看《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很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双城记》主要是深刻描绘了当时动荡不安的时代背景,和喂历史现实而牺牲的儿女情长。

网上有人说,《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其实人与人之间都必须保持着宽以待人的态度,即使是天大的事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记得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同学的书弄丢了,原本我还以为她会要我赔,还要怪我呢。没想到当我和她讲的时候,她不仅没骂我,还对我讲说以后不能够丢三落四了,应该养成好习惯。恩,也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态度吧!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不同的人。有正直善良却又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而又无私的西德尼,没有人性的德发奇太太,凶残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里面有复杂的仇恨,想复仇却又制造了更多的仇恨,这复杂的一幕幕,生动的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有人抱怨自己生在这个世纪是件坏事,要生在从前,最起码能当个烈士。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们生在现代就应该为现代做贡献。而人世间有各种各样的人,他们都有不同的个性,我们不要因为谁的性格怪异而不与他交友,也不要太相信身边的人,也许他就是想害你的其中一个。

文中《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够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双城记》读后感【篇八】

《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够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暴政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双城记》读后感【篇九】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的历史小说。其中“双城”分别是指英国伦敦和法国巴黎,以梅尼特一家充满爱与冒险的故事为主要情节,这其中有贵族的残暴、人民的愤怒,当然还有更多。

作家确实绕不过他所存在的那个时代,无论他多么富有想象力和预测能力。狄更斯,这个生活于19世界的伟大作家无论如何在写作的过程中逃不过他对于历史宏大叙事的极度观照。

是啊,一个作家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怎么可能写出一部伟大的作品呢?带着强烈的历史痕迹,忠实于自己对于时代的感觉和思考——这也许是他之所以伟大的特征之一吧。

近来,好不容易看完了《双城记》。说来惭愧,中学时候的英语教材里有它的相关节选,而对于整部作品的一知半解和断章取义竟然被我当成了一种想像通读之后的思想资源。

当冷静下来,重新回归这一伟大文本的.时候,我才豁然发现自己的浅薄与矜夸。当然,似乎这不是我第一次重新回归文本,沉浸当中享受文本之美,也不是我第一次由一部部作品而突然间发现自己的浅薄与矜夸,所以面对前人及其作品,我诚惶诚恐,无比敬畏。

《双城记》究竟是一部怎样的作品?我想答文学史当中已经有了公断,说他是现实主义的巨著。然而,当我们的文学史当研究从阶级论的“余毒”当中“幡然醒悟”之后才承认爱情在整部作品里面的分量——这或许是一种反拨,在强烈的阶级断之后,有些研究者又将之作为一个爱情文本来进行解读——这不难理解,文本当中露西与达奈的爱情,卡顿对露西的爱,这些都可以说是爱情。尤其是卡顿主动代替达奈赴死时的表白,更是感人至深。“爱的无私奉献。”有研究者这样概括。

我想这种爱并非仅仅爱情。还有亲情,露西从法国千里迢迢将马内特医生带回伦敦,然后帮他恢复心理和身体健康;马内特医生帮助女儿,并在第一次时将达奈从狱中救出;洛里先生对于马内特一家的友谊……这些都超越了爱情的范畴,综合之不难直接升华到一个纯粹的“爱”字上。

爱,人类的永恒之爱,它包括爱情之爱、亲情之爱、友谊之爱、长幼互敬之爱,等等。

但作为一个对社会有着强烈的体验和感知能力的人,一个对于社会发展有着强烈的思考和分析能力的人,狄更斯不会仅仅热衷于描写一个家庭内部的爱,更何况在19世纪那个风云变幻、激荡而富有生机的时代。

狄更斯究竟在思考什么?阅读《双城记》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在小说的结尾,狄更斯提到文本当中的历史背景——法国大革命时期,并且提到了吉伦特派代表人物之一罗兰夫人被压上断头台后,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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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忧杂货店》读后感(篇一)

喜欢上东野圭吾源自于他写的一本本经典的悬疑小说,喜欢在跌宕起伏的情节中,探寻着凶手与真相。然而《解忧杂货店》却称不上是一本悬疑小说,说的更合适一些,这是一本带有哲学感悟的心灵碰撞之书,是极具东野圭吾风格的心灵鸡汤。

一个偶然的机会,三个躲藏在杂货店的少年小偷,无意间发现了这个不起眼的杂货店,隐藏着连接过去与未来的秘密,和数封咨商解忧的信件。三个少年,怀着一丝好奇与第一次有人向他们倾诉的惊喜感受,他们用自己不算成熟想法给对方提供了建议,选择了暂时忘记自己的危险处境,享受着与过去的人通信的奇妙经历。浪矢杂货店,书中这是一个老旧却神奇的地方,它像是所有人的心灵之所,给所有人以勇气,信心与鼓励。整个故事的人物一部分是浪矢爷爷本人提供建议的对象,另一部分则是把信寄到未来与三个闯入杂货店的年轻人发生信件往来的人,而不管是哪一类,在多年以后他们都对杂货店产生了深深的感激之情。无论是浪矢老爷爷的坚持,还是三个少年的无心之举,这穿梭在时空之中的一封封信件,安慰了所有人受伤的心,也改变了书中所有的角色。无论是烦恼的人还是解忧的人,都获得了安慰与救赎。

浪矢爷爷曾对儿子说过:“这么多年咨询信看下来,让我逐渐明白一件事。很多时候,咨询的人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来咨询只是想确认自己的决定是对的。所以有些人读过回信后,会再次写信过来,大概就是因为回答的内容和他的想法不一样。”每当我们遇到烦恼忧愁,向他人咨询建议之时,我们的心中却早早的作出了自己的选择。我们不断地询问,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内心的选择没有人支持,我们不断地辩解,只是为了表明自己的选择是多么可信多么有立足之地罢了。我们想要得到别人发自内心的理解。但是即使别人的意见与自己相左,有时候我们也会义无反顾地去做,因为只有我们自己才最了解自己。书中并不是所有的人物都悉心听取了浪矢老爷爷或者是三个少年的建议,但是无一例外的,最后所有曾经收到咨询回复的人们都在浪矢杂货店重生的那一天寄来了感谢信。因为他们要感谢的,是在他们身处困境的时候,能有人倾听来自内心深处的声音,无论指导是否具有可操作意义,但是起码让当事人感到了安慰,感到自己的疑问被认真地对待着,就像浪矢老爷爷说的那样:“不管是骚扰还是恶作剧,写这些信给浪矢杂货店的人,和普通咨询者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他们都是内心破了个洞,重要的东西正从那个破洞逐渐流失。人的心声是绝对不能无视的。”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一句话:人生其实就是一场赌局,关键在于为了什么,你可以愿赌服输。做任何决定也是如此,每一个决定可能都导向迥然不同的结局,选择了某一条路就意味着你将失去走其他路的机会,如果结局是好的,你可能会庆幸当初的决定是正确的,而结局如果是坏的,你就应该后悔不迭吗?事实并非如此,在你认真思考了多种可能,并在清楚自己面临的环境和结果的基础上,你做出的选择一定是在那一时刻所能做出的,对自己最为有利的结果,所以你应该是默认为得到那个结果愿意付出一些东西的。当然如果最终的付出远远超出你当时的估计,那只能说是你在这场赌局中很不幸地赌输了,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毕竟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毕竟让你再选择一次也不能够保证一定能获得成功。不论你选择坚定意志还是屈从现实,你都要做好迎接任何结果的准备。所以意外坠海的川边绿不会后悔,因为她留给世间一个小小的新生命;牺牲生命拯救了孤儿院小男孩的克郎不会后悔,因为他创作的音乐通过他人流传了下去并经久不衰,他在音乐道路上的努力并没有白费,虽然不是以他最为期待的方式。

故事的最后很有意思,三个少年为了确认寄到过去的信是否能被收到,往牛奶箱中投入了一张白纸,而这最后一封回信非常戳人泪点,它来自浪矢老爷爷:“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可是很棒的事啊。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

《解忧杂货铺》讲诉了一个温暖的故事,但我希望它不仅仅是个故事。因为这本书激励着我们,给了我们方向与希望:要相信自己,勇敢无悔地去生活。

《解忧杂货店》读后感(篇二)

看完《解忧杂货店》,我的心情确实如作者所期待的那样,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虽然不是推理小说,却更扣人心弦。

小说通过一系列的事件,将杂货店和孤儿院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环环相扣,令人深思。小说中,杂货店主和孤儿院创始人的感情线,虽然只是一笔带过,但我知道,他们对彼此的爱有多深,他们将爱埋在心底,一直带到天国,用另一种方式守护着彼此在人间的心血。

这是个浮躁的社会,快节奏的生活让人们忘记了原本最纯粹的情感。读完《解忧杂货店》,渐渐感受到现代人内心流失的东西,杂货店老爷爷不辞辛劳地为来信者解惑,不管来信的内容如何,他都会认真读完,认真回复。尽管有时候来信者只是为了捉弄等乐趣,但这并不影响他认真回复的态度。更让我感动的是,杂货店爷爷对来信者的尊重,他会小心翼翼地保护来信者的隐私,给了别人极大地安全感。从杂货店老爷爷那得到回信的人们,内心的疑惑和烦恼,拨开云雾,做出了对他们来说正确的选择。

作者通过连接过去和未来的时空,让三个小偷找到了人性的善良,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温柔的用意呢?

不管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不要忘了偶尔停下来,想想看看,当初为何出发?

感谢《解忧杂货店》的作者,让我们学会寻找人性内心深处最纯的东西。

《解忧杂货店》读后感(篇三)

“不管是骚扰还是恶作剧,写这些信给浪矢杂货店的人,和普通的咨询者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他们都是内心破了个洞,重要的东西正从那个破洞逐渐流失。”“人的心声是绝对不能无视的。”应对疑似出自同一人之手的三十封恶作剧信件,浪矢老爷爷如是说。从那一刻开始,我想,对浪矢老爷爷,对浪矢杂货店,对《解忧杂货店》,我有了一种说不清的情感,或许是敬重吧,好像全身都充满了一种温暖。

一开始我以为小说打动我的是作者排篇布局的功力,读完才发现,原先真正一向触动我内心的,是人的心中最本质的东西,那些听起来似乎老掉牙的字眼,善良,关爱,宽容。真庆幸这世界上还有善良,有一个善良的老爷爷愿意耐心地倾听他人的烦恼,帮忙他们出谋划策;真庆幸这世界上还有关爱,即使是抢劫犯,也会在收到他人的求助信时无法置之不理,一个字一个字地认真回复;真庆幸这世界上还有宽容,应对三十封恶作剧信,浪矢老爷爷没有指责,只是认真地一封一封写了回信。

而我们为什么需要善良,关爱和宽容?

浪矢老爷爷收到过一封匿名的信,笔迹和那三十封恶作剧信的如出一辙,那上方只写了一句话。

“对不起,多谢你。”

我想这是最好的答案了吧。”

《解忧杂货店》读后感(篇四)

很难想象这本《解忧杂货店》的作者是日本推理大师东野圭吾的作品,这也是他难得的非推理小说。

这部小说连续多年畅销多年,也于前两年被搬上了大荧幕。小说描写了五段跨越时间故事,表现出积极乐观,弘扬真善美的一面。读完让人感动,心中涌起阵阵暖意。

《解忧杂货店》的故事是以倒叙的方式,分别展现了五个年代的故事。只要你将你的忧愁烦恼投递进杂货店的牛奶箱,第二天就会得到答复。有为爱情徘徊的月兔;有背井离家的现实烦恼;有为亲情、家庭而迷茫的浩介……杂货店帮他们一一解惑答疑,真是一个奇妙的过程。这个小说其实讲的一个人人生中可能会遇到的五种困惑,作者用他的方式帮我们做了一一解答,饱含真诚、善良和对人最美好的祝福。利用情节的铺垫,唤醒人内心中的善良。小说中的五个故事,作者用不同的角度叙述故事,看似独立却每个故事在层层推进,相互呼应。每个人物之间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都和杂货店、孤儿院、丸光园有着很深渊源。就像是丢入湖中的小石块一样,产生的涟漪渐渐变大的越来越大,一直延伸到过去和未来的交汇点,形成了坚固无比的羁绊。

看完《解忧杂货店》我掩卷沉思。我有种想立刻去温暖身边人的冲动,他启迪我对于善良理解,我想将这份爱传递。

《解忧杂货店》读后感(篇五)

如果说《白夜行》是在地狱中行走,只能以头顶上微弱的星光来温暖自己的旅程的话,那么《解忧杂货店》就是在晴好的日子里泛舟湖上的美好时光,那些看起来似乎毫无关联的细节:被风吹皱的水面、远处不知名的野花传来的淡淡香气、清澈的水底下轻轻舞动的水草,还有错船而过时陌生人微微颔首的微笑,都是组成这个幸福画面的必备元素,也是不能轻易舍弃的羁绊,就像我们每个人的人生一样。

如果故事这么一个个讲下去的话,这本书会变成一颗颗散落的珍珠,虽然也可称为佳作,但是毕竟失之凌乱。然而这可是东野圭吾希望"读者能在掩卷时喃喃自语: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的作品啊,因此他采用了截然不同的角度来分别讲述这四个故事,分开看独立成章,连起来又对情节起到了层层推进的作用。四个故事中出现的人物,都隐隐的和"浪矢杂货店"以及孤儿院"丸光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间每个人不经意间的选择和行为,都像投入水面的石子一样,造成了持续不断的涟漪,这些涟漪不断扩大,渐渐形成了牢不可破的羁绊,过去未来终于交汇。

因为不被人需要而找不到存在感,因为力量太小而无能为力的挫败感逼得我们要发狂,所以我们拼命地想抓住一些什么,来确定我们在这个世界的位置,一些可以帮我们找到自己是谁的羁绊。

浪矢爷爷曾经和他的儿子说,"很多时候,咨询的人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来咨询只是想确认自己的决定是对的。"这就像抛硬币一样,把硬币抛到空中的时候,也是有了选择的时候。他们只是迷途的羔羊,手中都有地图,却没有去看,或是不知道自己的位置,所以回信的人只要点出他们的羁绊所在,他们就知道该如何走下去。但是敦也他们三个人则是一张白纸,因为没有羁绊,所以即使想决定目的地,也不知道路在哪里。

"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是浪矢爷爷最后回复的一封咨询信,是给未来这三位接班人的信。经由这封信,他们也终于厘清了自己身上隐形的羁绊,并且心甘情愿地背负起这甜蜜的负担——为所有需要自己的、相信自己的人去努力,如果没有的话,那么就要努力证明自己来获得别人的认可,变成会令别人需要和相信的存在,这就是他们所选择的路,也是我们应该去走的路。

"敦也从信纸上抬起头,正对上其他两人的视线,他们的眼睛里都闪着光芒。

自己的眼睛里也一定是这样,他想。"而我阅读完后,就是这样的感觉。从投信口到牛奶箱,进去的是烦恼,出来的是希望。

《解忧杂货店》读后感(篇六)

解忧杂货店一书中,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世界,谈人谈事谈尽世间真实,一“忧”字道尽世间沧桑;本书开文写的是三个小“偷”,在逃跑路途中偶然遇到的地点,以另类的方式去展开对他人的救赎,以救赎置换自己本身“救赎”之路的曲折离奇故事;他们仨“偷”走了晴子二十余万,却送给晴子三十三余年的美好人生,这是多么美好的对换,还“偷”了对自己的人生救赎,在获得救赎的那一刻是多么的耀眼多么神圣,迷途知返需要多大的勇气?在那一刻,他们是无名氏“勇者”

雄治老爷爷说过:“来信咨询的,其实心里都是有一个答案,而我所做的的就是去肯定他(她)的想法,或者去提供另一种可能,仅此而已”,似乎我们也都是这样,每当有疑惑或无法判断对错时,去询问他人不都是只为了让他人能够给予与自己想法一样的答案吗?用来肯定自己的正确,这是多么直指剑心

“解忧杂货店”,写人、写事、写道理,而最好的就是“忧”一字;我们天天都有忧虑的事,我们该如何解决?我们的雄治老爷爷在哪里?我的浪矢解忧杂货店又在哪里?是否在寻找途中…

我们可以对自己失望,但我们不可以对自己感到绝望,只要还有生命的存在,就还有光明的存在

《解忧杂货店》读后感(篇七)

读书这件事儿,一向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以也就说说自己的读书感受,个人觉得内容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浪矢爷爷回信期:他人生的阅历使他充满了智慧,他用智慧、诚信、热心和爱心去回复那些信件。那些写信的人,会得到帮助,是因为老人比他们年长,有丰富的人生阅历,老人用自己的知识给他们指引……这代表深谙世事的智慧。

第二阶段是翔太、敦也、幸平这三人的回信期:他们来自未来,因为他们知道未来会发生的事情,所以自然知道当下该如何。他们是用未来的信息,帮助了写信的人!这代表着洞悉未来的能力。

我觉得人要想过上幸福的生活,就要具备老人的智慧和洞悉未来能力!这样我才能在选择时,做出正确的选择!

我们很多人没有深谙世事的智慧,也没有洞悉未来的能力!所以人生十有八九不如意……文章结尾处,老人回信说:空白的地图才有无限的可能。这是充满智慧和希望的结尾,只要想改变任何时候都不晚,空白的地图就是我们的未来,我们是自己命运的主宰,这张图上有什么,全看当下我们做了什么……

我的解忧杂货店就是茫茫书海,书籍是作者智慧的结晶,每读一本好书,都是在和一位智者对话。书籍会让我充满智慧,具备洞悉未来的能力,明白什么当下最重要事情……

《解忧杂货店》读后感(篇八)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不是什么文人墨客;不是亲人;也不是什么白衣天使之类的,而是:王俊凯。对,我追星,但我是理智的,知道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我认为我们应该和偶像一起进步。所以,我去年夏天在浙江买了一本王俊凯主演电影的同名小说:《解忧杂货店》

《解忧杂货店》是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作品。这本书不长,也就xx年因为偷车而逃到了浪矢的杂货铺,这个杂货铺有点出名,因为那里可以咨询烦恼,你只要把自己的烦恼写在信纸上,第二天就可以收到回信。而他们这个时候去,正好是碰到了杂货铺复活的时候,可以和1979年的人对话。外面15分钟。里面1个小时。向杂货铺寄信的人很多,他们三个都一一回复了。而在这一次次的回复中他们找回了最初的自己,去投了案。这本小说的特点就是在写作手法上,作者东野圭吾是一个十分优秀的推理小说作家,作品很多。而这次突然转型写小说,也是花了很大的功夫才会有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这本虽然不是推理小说,却更能扣人心弦的《解忧杂货店》。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都是揪起的。书中有许多看点:为什么杂货铺会复活?并且可以和32年前的人对话?为什么浪矢会预料到杂货铺会复活?……这一切一切都是个谜。是这些谜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是这些谜支撑着我读完这本书。然而,结局并没有解释这些谜,令人留下无限的遐想……

所以,东野圭吾,他赢了。他曾说过:我发现自己始终在思考一个问题:站在人生的岔路口,人究竟该怎么做?我希望读者能在掩卷时喃喃自语: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对!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

《解忧杂货店》读后感(篇九)

从一开始人物出场,觉得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你一言我一语的,加上译本的缘故,还有点失望。接着看了三四页,感觉有点意思,因为好奇心驱使,窥探心理作怪,迫切地想知道来信以及回信内容。

第一、第二个烦恼咨询在我眼里都已经是老掉牙的故事了。虽然故事情节设计得很巧妙,不一下子直接告诉结果,牵着读者的眼睛走,可是对于这种感情和梦想的纠结,以及家庭责任和梦想的冲突,以及舍命救人的情节真的是司空见惯了(新闻报道见多了,人的知觉会越来越麻木)。即使如此,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真情,还是一次又一次地催泪。

接下来的故事,就欲罢不能了。当发现人物之间都有联系时,顿时兴奋不已,就好像自己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原来这其间的奥妙远不只单纯地咨询烦恼、来信回信这么简单。由此开始由衷地佩服作者的心思缜密。随着联系的人物越来越多,时间的推算越来越复杂,我至今都没怎么搞明白这个时间流失的规律(某些人物出现的时间场合)。既然说是三十二/三年前,杂货店里面与外界的时间不一致,那就不一致吧。我更关注的故事人物,这些时间问题就先不仔细推敲了。

当然里面或许有个别地方会不一致,比如时间遭到其他读者的怀疑,还有奔驰为啥变成宝马?这些都不是本书的核心。最重要的当然也远不止那句,“很多时候,咨询的人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来咨询只是想确认自己的决定是对的。”这么简单,它涉及到了人生的`各个方面,人性的不同表现,纠结、自私、虚伪、迷惘、错误的抉择、任性……

总而言之,很值得一看的一本书!很高兴朋友跟我提起了它,而且自己坚持看了下去!

[推荐]读丑小鸭的读后感(集锦4篇)


读后感大全栏目精选:“读丑小鸭的读后感”,欢迎阅读。

以下为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读丑小鸭的读后感,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里面情节总是扣人心弦。而自己动手写读后感可以培养我们的逻辑思辨的能力和写作能力,相信本网页内容能为您提供帮助!

读丑小鸭的读后感 篇1

在暑假里,我读了很多的童话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最能受到启发的一个故事就是安徒生的《丑小鸭》。

丑小鸭的相貌丑陋,受够了别人的讥笑和排斥。但是它没有为此失去信心,依然努力的生活,最终成为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这让我不由得想到了化茧成蝶的故事。有许多长相令人生厌的.毛毛虫,它们披着令人作呕的外衣,在树枝上缓缓的蠕动着,人们一见它们要么想踩死它们,要么远远的逃开。然而,它们不理睬人们的漠视和伤害,每天努力的生活,等到有一天吐丝作茧。经过漫长暗无天日的等待和煎熬,当它们用自身的力量顶破厚厚的茧时,当它们向大自然展示自己美轮美奂的翅膀的那一刻,请问还有人会嘲笑它们吗?如果有一只毛毛虫没有坚定的信念,半途放弃了,那么,它就永远只是一只可怜的被人类鄙视的毛毛虫……

其实,人也是一样,要多看到自己的优点,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心态,如果有人嘲笑你,你也要坚强的面对,因为人生一定会有挫折,这小小的挫折难道就能摧毁你那一颗坚强的心吗?我们要坦然的勇敢的面对。高尔基曾经说过:“只有满怀自信的人,能在任何地方都怀有自信,沉浸在生活中,并认识自己的意志。”我也认为有必胜信念的人才能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童话故事里往往蕴含着人生的大道理,小朋友要多读读,更重的是要多思考呦!

读丑小鸭的读后感 篇2

读过这样一篇课文,它的名字叫做《丑小鸭》。

这一课讲了:一个丑小鸭,生下来很丑,身边的朋友们都欺负它,没有朋友的关心,她经历了千辛万苦最后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高高的飞翔天空,最后其它原本自以为美丽的鸭子,只剩下对丑小鸭的羡慕…

丑小鸭历经千辛万苦、重重磨难之后变成了白天鹅,那是因为它心中有着梦想,梦想支撑着它。我认识到命运其实没有轨迹,关键在于对美好境界、美好理想的追求。

我们人类为什么不像丑小鸭一样呢?是因为我们人类贪图便宜,才铸成人类永远改不了的大错。而丑小鸭是谦虚的向别人学习。在别人抛弃的情况下还相着梦想。我们人类只是在残忍地杀害自己。丑小鸭虽然外表丑,但心里很美。我们要像丑小鸭一样奋发图强的精神学习。所以我们人类应该互相学习。

人生中的挫折和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要学会把它们踩在脚下,每个孩子都会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梦想,只要他们学会树立生活目标,在自信、自强、自立中成长,通过拼搏他们会真正的认识到自己原来也可以变成“白天鹅”,也可以像丑小鸭一样实现心中的梦想。

困难并不是孤立的,他是在你心中的一道纸做的墙,看似困难,如果你去尝试了,你就会发现,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有决心对待它,你就会成功!

读丑小鸭的读后感 篇3

人的一生里,有许多的不幸;人的一生里,有恒久不变的梦想;人的一生里;有实现梦想的决心。

它,是一个卑微的鸭子。它,在面临挑战时不退缩,为了自己美好的未来,敢于去追求属于自己而自己又喜欢的生活方式。它并不丑,只是它用错了方法来衡量自己的美丽,它实现了梦想也就是见证了它的努力,它的坚持。它就是不肯放弃硬要实现自己梦想的丑小鸭。成功是心底的一种渴望,而天生的高贵是任何事都践踏不了的,因为它只是没有长成白天鹅的丑小鸭。

心中有梦,成功往往都是必然的,丑小鸭虽然生在鸭场,可是怎么也改变不了丑小鸭就是白天鹅的事实。文中恶劣的环境,丑小鸭在这环境中生存,有好几次差点死掉,可是它不放弃,因为它有梦。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童话虽然是用了许多手法所描绘出来的虚拟世界。但是,在生活中何尝又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有的人会很努力,因为他坚信只要努力,梦想就会实现,而有的人却坐着等,他不努力,他只相信天上掉馅饼的这种好事。

成功犹如彼岸,而困难犹如大海。有的正在努力的游,而有的人却站在岸上想对策。游大海虽然很困难,但成功贵在坚持,只要努力,只要坚持,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有困难,有不幸。只要笑一笑,没什么事情过不了。从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去面对生活,那么生活中的不幸只会变成幸福,换一个角度看事情,也许事情没你想象的那么糟糕。

只有保持心中那份恒久的梦想,并为之努力奋斗,才会有成功的一天。在生活中,我们更是要这样,努力进取,才会有成功的一天。

读丑小鸭的读后感 篇4

《丑小鸭》读后感

今天我们要写的作文是什么呢?我先卖个关子,你往下看就知道了!

这篇读后感是写丑小鸭的,是丹麦著名童话作家安徒生写的。文章讲述了一只小鸭子跟其他鸭子长的不一样,因为长的丑总是受欺负,连它的哥哥姐姐也总是咬它啄它。丑小鸭很伤心就离家出走了,它来到了森林里,森林里的动物也欺负它,但是它一直很努力,努力地让自己变的更好,后来它变成了高贵美丽的白天鹅。虽然丑小鸭小时候很丑,但是它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坚持变成了高贵美丽的白天鹅。

其实,生活中我也经历过像丑小鸭这样的事情。因为我有鼻窦炎,我会流很多鼻涕,所以经常有人笑话我,叫我鼻涕虫。于是我坚持每天用药水洗鼻子,早晚各要洗一次,现在我的鼻窦炎好多了,也不流鼻涕了。没错,我就像一只“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

丑小鸭的精神是风吹不走的,流水冲不掉的,像烙印在脑海里一样,永远难以忘却。

2024读后感推荐 《白鲸》读后感范文锦集九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24读后感推荐 《白鲸》读后感范文锦集九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白鲸》读后感(篇一)

“好书是伟大心灵的宝贵血脉。”这句话说得好,书就是力量。每个人都爱看书。暑假里,我看了很多书,让我最难忘的就是《白鲸》。

《白鲸》是文学宝库中的一部书,是赫尔曼·麦尔维尔写的,描述了亚哈船长指挥的“裴廓德号”出海和白鲸莫比?迪克殊死搏斗的故事。主角为以实玛利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毁了他一条腿的莫比·迪克报仇,杀死海上“恶魔”。莫比·迪克激怒后,将“裴廓德号”撞沉,水手们只有以实玛利被救。

我佩服“裴廓德号”上的水手们,因为他们很勇敢,拥有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不怕风风雨雨,像一棵棵大树一样,遇到困难绝不退缩。水手们为了为船长报仇,为了为民除害,在船长的指挥下,和莫比·迪克展开了抗争,最后用鱼叉刺入了“恶魔”的心脏,让它无法呼吸。可莫比·迪克也很厉害,虽然身上有四道疤痕,但在临死之前,把水手们都撞入了海底和他们一起灭亡。这样的结局,真的让人伤心。

再回想一下我们现在的生活,都有爸爸妈妈的保护,遇到困难,似乎都依赖爸爸妈妈。所以我们要学会独立,要向困难挑战。

原来,人类自从来到了世界,于自然斗争就一直未停息,这种斗争必须要拥有顽强的毅力与无限的勇气,才能来抗衡。

我们要学习水手们,学习他们那种永不退缩的好榜样。

《白鲸》读后感(篇二)

《白鲸》是19世纪美国小说家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Melville1819—1891)于1851年发表的一篇海洋题材的长篇小说,小说描述了亚哈船长为了追逐并杀死白鲸(实为白色抹香鲸)莫比·迪克,最终与白鲸同归于尽的故事。

故事营造了一种让人置身海上航行、随时遭遇各种危险甚至是死亡的氛围,是作者的代表作。1956年06月27日发行的电影《白鲸记》,就是改编自这篇小说。

在《白鲸》这部作品中,亚哈船长是一个行船经验十分丰富,并且敢于与世俗做斗争的船长,他有着几十年的航海经验,在他面前,无数条的鲸鱼被他高超的技术刺中,当面临危险和困难时,他仍然是勇往直前,同时,他还有着崇高的品质、有如大海一样宽阔的胸怀。所以,小说对亚哈船长的刻画,是以一个矛盾且多重的性格来进行刻画,赋予他一个模糊、复杂的形象特征,这个形象特征说明了,亚哈船长是一个美与丑、善和恶同时存在的个体,这个个体使亚哈的形象得以真实化。他一方面象征了海明威式硬汉形象,另一方面又表现了他的丑恶与龌龊,具有其可取与不可取之处。

《白鲸》读后感(篇三)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白鲸》的书。我喜欢故事中惊险刺激的情节,这是一本有关冒险的书,是美国著名的大作家赫尔曼.麦尔维尔所写的,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以实玛利是“裴廓德号”的一名小杂工,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要复仇咬掉自己一条腿的白鲸——莫比.迪克,“裴廓德号”出发了,他们在海上搜寻它的足迹,可是,却一点收获也没有,可亚哈仍然没有放弃,继续寻找着……虽然他们已经捕到了很多鲸,也有了很多鲸油,水手们都劝他不要再去捕捉莫比.迪克了,可是亚哈的心仍然没有动摇。终于有一天,白鲸出现了,水手们与它展开了较量,经过三天三夜的努力奋战。亚哈用鱼叉刺中了莫比.迪克的眼睛,白鲸被激怒了,把“裴廓德号”撞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只有以实玛利幸存了下来……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对任何人都应该以诚相待,不能为了自己的私心去伤害别人的生命,同时水手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也感动了我,跟他们相比,对待学习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不刻苦呢?

《白鲸》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白鲸》这本书,它首要讲了主人公玛利和他的朋友魁魁格与"裴廓德号"签下契约。

狡猾老到的船长亚哈再一次飞行中被大白鲸莫比·迪克毁了一只脚。大副企图压服船长放下复仇,但失利了。终究的交兵中,莫比因被激怒,将船撞沉,只要玛利逃过。

“你们来吧,我什么时候都不会惧怕的。”——这句话让我深有感触,这句话写出了莫比的心声。尽管看起来结局凄惨,觉得船长是以为勇敢地人,但这是船长自我给自我挖一个坑,然后自我跳下去。若他不因贪婪先去招惹莫比,莫比又岂会反击报复他。其实,这样的比如,光在大自然里就有许多。就比如说有些人在热带雨林中捕蛇,蛇原本对人是没有歹意的,可是咱们人类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捕杀蛇,使它们对人类恶感而不得不采纳一些自我防护的办法,它们仅仅想维护自我而来抗击人们,时刻久了就会变成歹意,而人们却当成了一种对自我的进攻,一种被受害的一方,所以就变得愈加肆无忌惮的捕杀,这种捕杀带着报复、敌视,终究仍是导致了自我的受伤,或者是同归于尽。所以说你没事别生事,把原先没有的是变成一件大事。

《白鲸》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最终让我理解了“没事别生事”的真实意义,便是:你不去招惹他人,他人更不会得罪你的。对待什么事物,可以不要过火的仔细,(指一些无优点的仔细)或许便是那些你所以为的执着,但是他们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读后感(篇五)

不知怎么的,最近总是喜欢看关于冒险的书籍,妹妹便跟我介绍了一本名叫《白鲸》冒险性的书籍。接下来,我就给你介绍一下这部作品。

这部书的原名是《莫比迪克》(MobyDick),是美国作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再距今一百多年前创作的长篇小说。《白鲸》不知在美国文坛上有着崇高的地位,也成为世界海洋文学的代表作。

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一头恶名昭彰的白鲸莫比迪克经常在海上兴风作浪,因此夺取了无数捕鲸人的生命。捕鲸人都很惧怕在海上遭受到白鲸莫比迪克的猛烈袭击,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亚哈船长也在一次捕鲸中,被白鲸莫比迪克咬掉一条腿。从此,他发誓不杀死白鲸绝不罢休。故事才刚刚开始以实玛利因为缘分亚哈船长、魁魁格和斯达巴克相遇,结成好友并加入了捕白鲸莫比迪克的队伍中。通过向海洋的挑战,最终搜寻到了白鲸的踪迹,最后经过与白鲸的生死较量,裴廓德号沉入海底,只有以实玛利一人幸存

亚哈船长是裴廓德号的船长,为了追捕夺取几十格水手的白鲸,而航遍世界各海洋,是一位勇敢而富有同情心的独脚老人,也是因为如此,导致他的脾气变得很暴躁。他更是一位敢于挑战大自然的老人。以实玛利和船长与白鲸搏斗的青年。它本身是商船上的水手,但对捕鲸很有兴趣,于是转投入捕鲸这一行,他也是这次捕鲸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魁魁格十印第安人,是个酋长的儿子,也是掷鱼叉的好手。他机智,英勇,赢得全船人的敬重。莫比迪克就是被称为海上魔王的可怕的白鲸,他全身雪白,额头和背上满是皱纹,凶猛无比,夺取了许多水手的生命。

这本书告诉我:只要自己有了一个可以争取达到的目标或高度,在符合常理的情况下,一定要超越它,即使它离我们有多么的遥远,做到处事不惊,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们都能创造自己的奇迹。

《白鲸》读后感(篇六)

最近我读了《白鲸》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玛利和他的朋友魁魁格与"裴廓德号"签下契约。狡诈老练的船长亚哈再一次航行中被大白鲸莫比·迪克毁了一只脚。大副试图说服船长放下复仇,但失败了。最终的交战中,莫比因被激怒,将船撞沉,只有玛利幸免。

“你们来吧,我什么时候都不会害怕的。”——这句话让我深有感触,这句话写出了莫比的心声。虽然看起来结局悲惨,觉得船长是以为勇敢地人,但这是船长自我给自我挖一个坑,然后自我跳下去。若他不因贪婪先去招惹莫比,莫比又岂会反击报复他。其实,这样的例子,光在大自然里就有很多。就比如说有些人在热带雨林中捕蛇,蛇本来对人是没有敌意的,但是我们人类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捕杀蛇,使它们对人类反感而不得不采取一些自我防护的措施,它们只是想保护自我而来抗击人们,时间久了就会变成敌意,而人们却当成了一种对自我的进攻,一种被受害的一方,所以就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的捕杀,这种捕杀带着报复、仇视,最终还是导致了自我的受伤,或者是两败俱伤。所以说你没事别惹事,把原先没有的是变成一件大事。

《白鲸》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最后让我明白了“没事别惹事”的真正含义,就是: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指一些无好处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然而他们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读后感(篇七)

今天要给大家介绍的这本书名叫《白鲸》故事讲述了主人公和鱼叉手奎奎格在旅店相遇后坐上亚哈船长的船出发寻找白鲸的故事,下面,就让我为你们介绍一下详细的过程吧。

他们就这样踏上了征程,可是他们并不知道,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无限的恐惧……

他们要杀的这只白鲸是白鲸中最凶猛的一只,它曾经撞断过亚哈船长的一条腿,所以亚哈船长才会不顾一切的去杀他,对它充满了无限的仇恨,不顾一切的`去杀死他,这个仇还让亚哈船长变得非常的暴躁,而且他整天都把自己关在船舱里,研究白鲸会在哪个地方出没,而且不关于白鲸的事他一概不管,全都交给大副,他发誓:不到最后一刻,我绝不会放弃,一定要杀掉白鲸,哪怕是跟他同归于尽,也要放手一搏。这样的性格让我们的主人公奇怪又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不过他也要立志跟随亚哈船长杀掉白鲸。还有一次,奎奎格得了一场大病,他让主人公把他放在楠木棺材里,但是,奇迹发生了,奎奎格竟然在之后的几天里病情有所好转,最后彻底好了,他舍不得棺材,就让工匠把它改造成了救生圈,以便急用。

到了最后,他们终于发现了那只白鲸,决战的时候到了,船长亲自自己驾驶着小船向白鲸驶去,狠狠的用鱼叉插在白鲸的眼睛上,它嚎叫了一声,好像不服输似得,使出全部力气向船撞去,然后倒下了。全船的人全部掉入海中,只有主人公很幸运的抓住了当初用棺材改造的救生圈,意外的获救了……

《白鲸》读后感(篇八)

在国庆放假期间,我读了《白鲸》,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赫尔曼·麦尔维尔。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以实玛丽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下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老人胁迫他遵从命令。之后,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了三天三夜后,将白鲸激怒,撞沉“裴廓德号”,所有人只有以实玛丽被救起。

这本书中的人物我很喜欢。主人公以实玛丽虽然有时显得胆小、懦弱,但是遇到困难时,他就会想起自我的梦想,用尽全力去克服困难。他也很友好,很乐于助人,所有的水手都很喜欢他。还有以实玛丽的朋友魁魁格,他是个印第安人,名字很怪。虽然长得十分丑陋,样貌也很吓人,但是他心地善良,灾难来临时能得到“约约神”的指点,并解救大家。

故事中的情节我也很喜欢,它惊心动魄,扣人心弦。有一次,在捕杀白鲸的时候。一个鱼叉手被鱼叉上的绳子套住脖子,被白鲸拖入海中,眼看他快要没救时,大家纷纷吓得跪倒在地上,而魁魁格却毫不犹豫地跳入海中,冒着生命危险,解救了那位鱼叉手。他那惊人的勇气,使大家也喜欢他。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当时航海的辛苦,和当时的水手和鱼叉手的勇敢、机智。

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期望大家也来读。

《白鲸》读后感(篇九)

作者保冬妮和绘着卢瑞娜的简介,还有保老师的创作笔记。我深深的被打动,特别是保老师说了“透过她的这六本作品,你可以直视她的内心。”这里讲到的是卢老师,她是一个海边出生,热爱大海,内心阳关单纯的画家,保老师把她“心中的大海呈现给她,引领她去了解海洋,和她切磋每一张画片,商榷每一笔不同的角度带给生命的原始力量,讨论每一张构图怎样才能展现出自然的张力。”

儿子对这本书是既爱又恨的,他说不喜欢北极熊的,为什么要吃了白鲸妈妈的。他还说北极熊为什么会游泳,白鲸为什么要露出水面让北极熊遇到。也许是孩子的善良,没办法接受弱肉强食,但是这个就是真实的要他去面对的世界,他内心需要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去面对这样的世界,因为每一天都不知道有多少生物出生和死亡的,只是我们没仔细去看不是没有。你看他,既想读这本书,又读得不是很开心。嘴巴嘟嘟的,我想接受这个现实需要一定的时间,我和他一起等待啊。虽然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也久久不能平静,但是我感受到最深的是潜藏在冰洋之中那种眷眷的爱,我深知动物都能如此牺牲自我,为什么有的人类还在伤害自己的孩子,我们人类是不是应该反思,应该挑起保护下一代完美成长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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